您好!您下载的小说来自 www.sxcnw.org 欢迎常去光顾哦! 本站所有资源部分转载自互联网!请支持正版,版权归作者所有! 书名:千年·君臣 作者:手冢亚美 文案 千年之前,瑶池中的白鲤爱上了红莲。红莲被西王母贬谪下凡,唯有做一世明君,方能逃过魂飞魄散的命运。白鲤闻讯,义无反顾地跟下凡辅佐红莲渡劫,孰知…… 红莲:作者,你这个“孰知”是甚意思? 白鲤:意思就是我跟着你过得十分之悲惨。 红莲:咦?有吗? 白鲤:我为你掏心掏肺,结果被你杀了三次!这还不够悲惨? 红莲:我错了,小傻鱼,下辈子换我找你,我们还在一起好吗? 白鲤(扭头):不要! 红莲(握拳咬牙):那么下辈子换你攻我? 白鲤:^-^好! 红莲:- -b答得真爽快。 内容标签:宫廷侯爵 前世今生 不伦之恋 搜索关键字:主角:红莲,白鲤 ┃ 配角:诸仙,各朝历史人物 ┃ 其它: ☆、瑶池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的一贯作风是全文没有全部写完、改完,就不会往网上传。本文全文122万余字已经全部完结,如非遇到水灾、风灾、旱灾、地震、战争、网页抽风等不可抗力因素,否则保持日更2000字以上绝不断更,请大家放心大胆地往下跳   读者诸君:都说不是坑了,还跳什么跳?(对着作者拳打脚踢ING)   手冢亚美:(抱头鼠窜)好的,我不多说了,大家去看正文吧。   千年花开千年雪,千年风染千年月。   千年相知如初识,初识一眼如千年。   犹记当年瑶池边,少年风采何蹁跹。   一颦绾成心头结,一笑倾尽天下恋。   “花花,今天你也好漂亮。”   《史记?大宛列传论》载:昆仑其高二千五百馀里,日月所相避隐为光明也。其上有醴泉、瑶池。传说中的瑶池是西王母居住的地方,水面倒映只属于天界的亭台楼阁,仙气化作水雾缭绕,数支莲花亭亭玉立的倩影在乳白色的仙气中若隐若现,其中一朵红莲尤其红得咄咄逼人。   红莲在瑶池生长了数万年,吸收日精月华,有了灵气,也知道自己是个异类。瑶池里的莲花和凡间的一样,大多都是白色或者粉色,也有少数黄色或紫色的,唯独这支红莲鲜红如血。其他的莲花一直在背后悄悄议论他到底是莲花,还是混入瑶池的彼岸花,要不是受根部的莲藕牵制,都巴不得躲得远远的。   不过红莲也有朋友,就是瑶池中的白鲤。   白鲤也是个异类。其他鲤鱼都要么色彩缤纷,要么就是难看的灰白色,可白鲤全身都洁白如新雪,只有一双光华流转的眼睛乌黑明亮,以至于红莲第一次见到他时,还以为是一块鹅卵石上的两条蝌蚪在和自己说话。   或许是因为同为异类,才更容易亲近。红莲的根扎在淤泥之中,即使有了灵气,依然动弹不得,可是自从白鲤发现瑶池中的这个异类以后,每天都要来,对红莲鲜艳的颜色赞美一番,从日出赞叹到日落,才依依不舍地回到池塘底。虽然不太满意于“花花”这个称呼,红莲还是很高兴每天都能看到白鲤。   “花花……”随着水面熟悉的波动,白鲤又来了。   红莲决定给白鲤一个惊喜。   “花花,今天你也……”白鲤从水面探出头,刚想开始每天的例行问候,却发现水面上空空如也。   “花花?”白鲤看了看周围,再次确信自己没有找错地方,再用瑶池里的水洗了洗眼睛,可还是没有看到红莲。“花花?花花呢?花花……”   白鲤到处都找不到红莲,问别的莲花,也都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模样。难道花花因为长得太好看,被别人采走了?还是西王母妒忌花花的美貌,让天兵天将把他……西王母天性善妒,牛郎织女都被她拆散了,嫦娥也因为长得太漂亮,被关进广寒宫,他的花花也是仙界绝色,莫非……   “花花……你去哪里了?”白鲤越想越觉得花花可能遭到了不测,急得团团转,就听见瑶池边传来爽朗的笑声。   这声音……分明是第一次听见,却带着莫名的熟悉感。白鲤朝声音传来的方向游去。   仙气与雾气渐散,露出一个少年的身影。白鲤在水中,只能看到池边少年一身嚣张的红衣,把裤腿挽到膝盖,露出一双光脚浸在水中,鲜红色的衣服衬得他浸在水里的一双光脚莹白如玉。白鲤忍不住上前亲了亲他圆润可爱的脚趾。   “你干什么?”少年踢了踢水,却一点也没有离开的意思。   白鲤从水中伸出头,终于看清少年的模样。少年一身大红色的衣袍衬得他原本就十分深邃的五官给人一种艳丽甚至妖冶的感觉,带着点小坏,然而这点小坏在众人哪怕装也要装得道貌岸然的仙界,却因为少有的坦诚而显得弥足珍贵。白鲤看得傻了:“花花,你好漂亮。”   “你还认得出我?”化作人形的红莲俯下身,饶有兴味地打量池中的白鲤。   “当然了。没有人会比我的花花更漂亮了。”   “小傻鱼。”红莲把手指伸进水里。   白鲤立刻凑上去,见他没有抚摸自己的意思,便又去亲吻他的指尖。   红莲被他亲得咯咯直笑:“小傻鱼,你能变成人形吗?”   “我试试。”   白鲤非常努力地试了一下,一身洁白无瑕的鳞片变成的衣服倒是很好看,只可惜衣服里面是个鱼首人身的怪物。   这下丢“鱼”丢大了!看到红莲对着化为人身的自己笑得前仰后合,白鲤立刻变回鱼的模样,沉到池底不肯出来。   “小傻鱼?小傻鱼!”红莲唤了几声,白鲤还不肯出来。红莲干脆跳进水里,弯下腰在池子中一通乱捞,捞得附近的荷花都东倒西歪,才捞出用一对胸鳍捂着腮的白鲤——白鲤想捂脸的,或者至少捂着眼睛,可是鳍太短了,捂不到。   “小傻鱼啊小傻鱼,听说鲤鱼可以化龙。你我是从差不多的时间开始修炼的吧?我已经修炼出人形了,你还连人面都变不出。”   因为他不知道他认真修炼的样子有多好看。红莲忙着修炼的时候,白鲤都忙着欣赏他了。白鲤没法用鳍捂住脸,只能转过身用尾巴对着红莲,免得他看到鳞片上泛起的红晕。   “好了,不笑话你了。和你说正经事。”红莲将白鲤放回水中,“我要下凡去投胎了。”   “下凡?”白鲤惊得转过身来,“花花,你要走了?”   “是啊。在仙界,每天过的都是一样的日子。听说去人间体会体会凡人的爱恨情仇、悲欢离合,也有助于修炼。而且你知道吗?西王母已经答应了,让我投生于帝王家,以后要做皇帝的。皇帝就是人间最大的官,什么人都要听他的……”红莲说得眉飞色舞,言语间尽是对凡间帝王生活的向往,说了好一会儿,才发觉白鲤一直沉默不语,“小傻鱼,怎么了?”   “花花要离开我了……”一大滴眼泪从白鲤溜圆的眼睛落入瑶池。   “小傻鱼,别哭啊,又不是再也不能见面。”红莲被白鲤的眼泪吓得手忙脚乱,“凡人的寿命很短的。再说天上一天,地上一年,你在这里等上两三个月,我就回来了。”   “要两三个月看不到你……”白鲤干脆嚎啕大哭起来。   “小傻鱼。”红莲重新把白鲤捞在手中,“我要修炼成仙,必须渡此劫难,可惜你还不能变成人形,不然我们就能一起下凡去玩了。就等我几个月,我会回来告诉你我在凡间的见闻,等你能变成人了,我们再一起下凡去玩。”   白鲤吸了吸鼻子:“花花,人间那么好玩,你会忘了我吗?”   “不会。”   “可是我听说投胎的灵魂都要喝一种叫‘孟婆汤’的东西,喝了就什么都记不得了。”   “那我就含在嘴里,趁人不备再偷偷吐掉,就不会忘记你了。”   “拉钩钩。”白鲤伸出鳍,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有手指可以拉钩钩,转身跳入水中。过了半天,水面上才露出一条线条优美的光胳膊,其他的部分依然躲在水下,免得再被红莲看到自己鱼首人身的古怪模样。   “好的,拉钩钩。”红莲勾上白鲤的手指,“白鲤,等你修炼出了人形,我们就一起下凡去玩。”   “嗯。”   红莲走了,白鲤孤零零地沉到水底,不知该如何打发红莲不在的这几个月,就听见瑶池中的另外几枝荷花窃窃私语:   “那妖怪居然还真的以为自己是去渡劫成仙的。”   “没办法,如果不这么骗他,他怎么肯离开瑶池下凡去?”   “西王母不是早就看他不顺眼吗?觉得他的颜色不吉利,戾气太重,为什么还让他下凡投生在帝王家?”   “这你就不懂了。身居高位,做什么事都要有个光明正大的由头。西王母虽说是上仙,也要平众议,才能坐稳王母的位置。我们可以光明正大地不理会那朵妖怪莲花,西王母可不行。如果因为颜色不讨她喜欢,就让一朵已经修炼成精的莲花形神俱灭,传出去多难听。因为牛郎织女的事,西王母的名声已经够糟糕的了。”   “可是找个借口除掉那朵妖怪莲花和让他投生帝王家有什么关系?”   “那朵妖怪花本身戾气就重。找个气数将尽的帝王家让他投胎,身居高位,掌握无数黎民百姓的生杀大权,便更容易成为祸害人间的妖孽。要是那个国家真的在他的手里灭亡了,再安上一个亡国之君的罪名,人间对他怨声载道,西王母应民间请愿,派出天兵天将去讨伐他,也就师出有名了。”   “果然还是西王母聪明。上仙的心思果然不是我们这些卑微的下仙可以揣测的呀……”   花花下凡其实是赴死!形神俱灭!那他以后就再也看不到花花了!不行!决不能让这种事发生!白鲤奋力一跃,跳出瑶池,全然不顾自己依然是鱼首人身的可笑模样,发足便向冥府奔去。   *****   冥府有六桥,分别通向不同的来世。   第一道是金桥,给在世时修炼过仙法、道法、佛法,积有大量功德的人通过,以升仙或成道。   第二道是银桥,给在世积聚功德、善果、造福社会的人通过,成为担任神职的地神,如土地等,得享人间香火。   第三道是玉桥,给在世积聚了功德的人经过,转世为有权贵之人,享富贵荣华。   第四道是石桥,给在世功过参半的人经过,投生平民百姓,享小康之福。   第五道是木桥,给在世过多于功的人经过,投生贫穷、病苦、孤寡的下等人。   第六道是竹桥,给伤天害理、恶贯满盈的人经过,分作四种形式投生:一为胎,如牛、狗、猪等;二为卵,如蛇、鸡等;三为虱,即鱼、蟹、虾等;四为化,如蚊、乌蝇、蚂蚁等。   不论愿不愿意,往生的灵魂都要在奈何桥上喝孟婆汤,不肯喝的就会被牛头马面刺破喉咙硬灌下去,直到确保喝了孟婆汤,才可以往生。红莲也被硬灌了孟婆汤,按照生死簿上所写的,被引向玉桥,就听见后面传来喧闹声。众鬼纷纷回头,看见几个鬼差在追一条跳跃的白鱼。   白鲤无法长时间维持人形,跑到冥府时,已经变回鱼的模样。成精的鲤鱼依然是鱼,即使在岸上可以呼吸,吸入的每一口空气少了水的顺滑,也会变得如刀割一样疼。可白鲤依然不依不饶地用肚子跳跃着前行,全然不顾一身的鳞片被坚硬的地面磨伤,背后还追着穷凶极恶的鬼差,只看到红莲在通往玉桥的路上排队。   “花花!”白鲤努力地朝玉桥蹦去,“花花,别去,别去投胎,他们是要害你啊……”   “花花”是谁?红莲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悉,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花花……”白鲤蹦上奈何桥,即使被众鬼踩得遍体鳞伤,也依然挣扎着要前行,“花花,别去……”   一个老婆婆看到白鲤的狼狈模样,于心不忍,顺手抓起他放在一个碗里面,帮他躲过追过来的鬼差。   终于又遇到水了。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水,白鲤终于得到了一个喘息的机会。   等到鬼差走后,老婆婆才放下覆在碗上的手:“小鱼,你也是要去转世的吗?”   “不是,我是要去阻止花花投胎,他投胎到人世以后就死定了。”白鲤接上气来,还要去追红莲,可实在是蹦跶不动了。看老婆婆的样子,不像是往生的灵魂,应该也是鬼差。白鲤又生出一丝希望:“婆婆,你能帮我阻止他吗?花花不能去投胎。”   “哪个是‘花花’?”   “玉桥上的那个穿红衣服的。”   老婆婆摇了摇头:“生死都是天注定的,老婆子也改不了。”   “那怎么办?”白鲤急得在碗里团团转。   “老婆子只能帮你陪着你的花花去投胎。”   如果能陪着花花,或许他就不会危害人间,西王母就找不到灭掉他的借口了!   “也好。”白鲤在碗中对老婆婆连连作揖,“谢谢婆婆。”   “屏着一口气,不要喝。”老婆婆把白鲤按进碗里,突然连鱼带碗里的汤水一起泼向玉桥,“去吧。”   “孟婆,刚才什么东西飞过去?”牛头发现了蹊跷。   “没什么,一点脏东西。”老婆婆低下头,继续从一个桶里舀出一碗一碗的汤,给经过奈何桥的灵魂喝,“喝了孟婆汤,前世忘光光……这年头水污染越来越严重,要做一碗干净的孟婆汤都不容易。”   “拜托,现在是公元前十一世纪,哪来的水污染?”   *****   白鲤在空中划出一条漂亮的抛物线,准确地飞向玉桥,看到下面的灵魂都仰着头看这个不明飞行物,其中还有他的花花。   “花花……”白鲤还来不及高兴,就发现自己还在往前飞,“婆婆,扔过头了!”   “了”字还没出口,只觉得眼前的世界突然一亮,随着“哇”的一声,白鲤听见周围无数的人高呼:“是王子!恭喜大王,王后又生了一位王子。”   殷武乙丙子之七祀,商王文丁次子出生,起名为“干”。按照商朝的继承法,长子继位,次子分封,王子干因受封于比(今山东省曲阜一带),称为“比干”。 第一世 商 ☆、卷首诗   万民称王千古贤,不识天君到人间。   庙堂初成盛世起,为臣陪君建霸业。   几度光阴几度变,一世英名付红颜。   狼烟四起天下乱,谏臣血洒大殿前。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章 太师比干   妇人临产的惨叫一声高过一声,也让屋外的一个二十来岁的白衣青年随之心惊肉跳。   “比干,孤的王后生孩子,你怎么比孤还紧张?”   白衣青年勉强地咧嘴笑了笑,没答话,双手依然抖得连手里的酒爵都拿不稳。   商王文丁有三子,逝世后长子羡继位,庙号帝乙,次子干封王于比,官居太师,称比干,三子胥余封号箕,爵位为子,也称箕子。几年前,帝乙率兵亲征东夷的人方部落,携王妃妇好随军伺候。东征大获全胜,期间妇好更是为帝乙生下了启和仲衍两位王子。帝乙率军凯旋,王后妇戊见帝乙不仅大获全胜,又喜添王子,也十分高兴,盛装打扮后出来接驾。当日帝乙大宴群臣,一直到日落掌灯才罢席,可还没过瘾,在灯下看到王后姿态婀娜,一时性起,抱着王后一夜温存,王后便有了身孕。如今怀胎十月,临盆在即,帝乙的二弟比干一句恭喜王兄,便兴冲冲地跑来等着看新生儿,于是三弟箕子也跟着一起来凑热闹。帝乙知道这两个弟弟的心性,心忖自从继位之后,兄弟三人便难得相聚,于是叫妇好出来斟酒。只可惜产房里的惨叫一声高过一声,兄弟三人在一起,却是在一起喝闷酒。   “大王说得可不是吗?”衣着华贵、容貌艳丽的妇好见帝乙的酒爵空了,拿过酒壶重新倒满,放下酒壶后靠在帝乙身边掩嘴而笑,“知道的是王后生孩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太师夫人生孩子呢。”   向来伶牙俐齿的比干还是难得的没有反驳妇好似是意有所指的话,只是勉强地勾了勾嘴角,便算是回答。屋里的王后又传出一声惨叫,吓得比干差点把爵里的酒都泼了。   “贵妃,话不能这么说,”箕子见比干一直不答话,便站出来给他打圆场,“你也知道,二哥没别的毛病,就是喜欢看小孩。王室里凡是生了小孩,尤其是男孩,不抱给他看一看,他是不会罢休的。”说完便看了看紧张得脸色煞白的比干,“二哥,你什么时候开始有这个毛病的?”   “什么时候?你出生的时候就有了。”帝乙重重地放下酒爵,“当初母后生你的时候,他还连话都不会说,就知道跌跌撞撞地要去看小孩,看完了扭头就走。”   “还有这事?”箕子颇为不满地看了看比干,“二哥,我哪里对不起你了?”   比干还是不答话,只是随着王后临产前的惨叫,他的脸色越来越像等死刑判决。   对这个弟弟,帝乙也颇为无奈。   比干自幼便聪颖异常,如今刚满二十岁,就已经身居太师高位。但是大邑商甚至附近的其他诸侯国、部落都知道,大邑商的二王子干有个怪癖,就是喜欢看小孩。箕子出生的时候,比干还连话都说不清楚,就会要女奴抱着他去看小孩,之后哪怕是大邑商的附属诸侯王家生小孩,他都吵着闹着非要看过一眼才罢休。再大一些了,知道世上的国家不止大邑商一个,更是不管对方是敌是友,只要听说哪国的王室或哪个部落首领的后妃怀孕,便开始算日子,等小孩出生的时候,便带着礼物前去“朝贺”,不让他看看小孩,他就不肯走。不过即使让他看了,他也只是例行公事地说些千篇一律的道贺的话,看完就留下礼物走人。当年文丁在世时,就觉得比干的这个怪癖虽说不上特别不好,总有些奇怪,大邑商出了这么个有怪癖的王子,有碍国威,于是让他娶妻,希望妻子能让他定下心来。比干除了喜欢看小孩以外,对别的事都循规蹈矩,叫他读书便读书,叫他娶妻便娶妻,叫他做官便做官,把分内的活都干得十分漂亮,干完以后立刻跑出去看小孩,甚至结婚也不例外。例行公事地婚礼结束以后,比干就扔下新婚妻子妫氏,又不知跑到哪个国家去看小孩了。   不过比干的本事就在于哪怕是孤身去敌国要求看小孩,也照样能毫发无损地回来,甚至有时还能给大邑商带回一个盟友。   比干相貌清俊儒雅,尊贵的出身更是让他带着几分不食人间烟火一般的出尘之姿。虽然周围的国家都知道大邑商的二王子有喜欢看王室里的小孩的怪癖,这么一个谪仙般的人带着贵重的礼物千里迢迢地登门拜访,只求看一眼新生的小王子,只要不是和大邑商的关系势同水火的国家,都不会忍心拒绝。当然,比干要看的小孩只限于王室里的小孩,根本不管对方是敌国还是友国,偶尔也会有敌国趁机抓了他做人质,可他只问了三个问题,就让对方乖乖放人:“我不是长子,你觉得抓了我有用吗?”“不论贵国与大邑商关系如何,我带着礼物前来祝贺贵国国君喜得王子,你们却趁机扣下我做人质,其他国家要是知道了贵国的做法,会怎么想?”“如果比干死在贵国,大邑商挥军攻打过来,不知以贵国的兵力坚持得了多久?”三句话就说得对方的国君只能乖乖放人。文丁也拿他没办法,只能干脆让他去搞外交,幸好大邑商国力强盛,兵强马壮,能化敌为友最好,或者干脆撕破脸,也多了一个开拓疆域的借口。直到帝乙继位后率军东征,硬把比干关在王宫里帮助丞相商容处理国事,比干才总算消停下来。可是帝乙一回来,比干参加完庆功宴便撂挑子,大有不把这几年漏看的新生儿全都看回来就不罢休的架势,这次要不是大邑商自己的王后妇戊临产,他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二哥,你到底为什么会那么喜欢看小孩?”   为什么?当然是为了找他的花花。投胎以前没有喝孟婆汤,比干清清楚楚地记得自己还是瑶池中的白鲤时的一切。投生在大邑商王室,比干无比庆幸,以为只要耐心等待,就可以遇见同样投生于帝王家的红莲了。直到在凡间住了四五年,比干才知道不仅商王是王,大邑商附属的诸侯王也是王,而且世上除了大邑商以外,还有许多别的国家。红莲就算投生王室,也未必会出生在大邑商。为了找到他的花花,让花花做个功德无量的好王,以逃过灭顶之灾,比干只能找尽借口看遍所有出生比他晚的王子,可是找了二十年,红莲依然不见踪影。   突然一声洪亮的啼哭震得王宫连同外面用于上朝觐见的九间大殿都微微颤抖,比干终于成功地把手里的酒爵摔了。   随着婴儿的啼哭声,女奴抱着一个襁褓出来:“恭喜大王,王后生了一位王子。”   帝乙看了看可怜巴巴地望着自己的比干,哭笑不得地挥挥手,示意女奴先把孩子抱给比干看。   比干对帝乙做了个大恩不言谢的手势,随着女奴走近,脸色却越来越白,直到看见襁褓中的婴儿,表情一下子从等待死刑判决一样的灰白色变成喜不自胜。刚出生的婴孩皮肤红通通的,长得浓眉大眼,肥嘟嘟的脸依稀可以看出深邃的轮廓,分明是婴儿版的红莲。终于找到花花了!花花和他出生在同一个国家,还成了他的侄子!比干喜极而泣。   “二哥,你哭什么呀?”箕子不解。以前比干固然有喜欢看新生儿的怪癖,但是孩子一旦抱到他的面前,他多半都是看一眼便罢,敷衍了事地说些祝贺的话就走,似乎看到了小孩,反而让他失望了。箕子还从没见过他如此激动地抱着孩子爱不释手。   “我……我是为王兄高兴。”女奴眼巴巴地伸着手等了半天,比干才依依不舍地把孩子交还到她手里,让她抱给帝乙看,“恭喜王兄。王兄虽然已经有两位王子,却都是庶出,如今终于有嫡出的儿子了。”   “是啊。上天真是厚爱我大邑商,先是让我们打了胜仗,现在又赐给孤一个儿子,今年可真是大丰收。”帝乙抱着小王子,也是爱不释手,“丰收啊……受,就叫受德吧。”   众人都围着帝乙贺喜,没有人注意到一旁的王妃妇好的脸色渐渐阴沉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商朝时其实还没有“丞相一职”,但是有少师担任类似于丞相的工作,为了便于读者理解,这里还是用“丞相”。 ☆、第二章 屠夫姜尚   受德出生以后,比干立刻改了喜欢到处看新生儿的癖好,整天只围着侄儿转,以前是干完了活就到处去看各国帝王家的小孩,现在是干完了活就抱着受德不放。受德虽是嫡出,却是老三,王妃妇好比王后妇戊受宠,受德是王后唯一的依仗。受德有了比干做靠山,对他以后继承王位有益无害,于是王后也由着比干整天和受德黏在一起。   “花花,你看,这些就是我们的祖先。”   宗庙里,几十代商王的灵位排成整整齐齐的一列,比干恭敬地拜了拜,便开始向受德一一介绍伟大的祖先们:“花花,你看,这位是成汤,便是我们殷商的祖先。你看,这里写着‘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意思就是‘从前成汤建立殷商,那些远方民族氐羌,没人胆敢不来献享,没人胆敢不来朝拜。’花花,你以后长大了,也要成为一个像成汤一样伟大的人,把殷商的国力进一步发扬光大,成为万邦来朝的大国。后来成汤传位外丙,外丙传位仲壬,仲壬传位太甲。说到太甲,这里有一个悔过自新的故事。传说太甲……”   比干对着祖先的牌位如数家珍,才刚满月的受德在女奴怀里睡得正香,女奴则是哭笑不得地看着太师大人给一个婴儿上历史课。   比干不自在地干咳几声,女奴连忙敛起笑容低下头。好在比干并没有为难她,只是从她怀里抱过受德,看了看睡得好像天塌下来都与他无关的婴儿,也自嘲般地笑了起来,绝色倾城的笑容让女奴看得傻了眼,比干却毫不自知。   红莲投胎以前喝了孟婆汤,现在就是一张白纸,别人怎么教育他,他就会长成什么样的人。万幸,白鲤和他投生在同一个国家,还成了他的长辈。比干记得投生以前听瑶池里的莲花说过,红莲是被投到了一个气数将尽的国家,可是大邑商一片繁荣。   喂牲畜的槽子、关畜生的圈、驯养牛马来拉车驮物……这些都是商族人的祖先伟大的发明。后世人把生意人叫做“商人”,就是因为最早驯服牛做驮运工具、驮着土特产在东方各地区部落之间进行物产交换的,便是商王朝的奠基人成汤的祖先王亥。以行商立业,注定商王朝不会穷困。后来商族人在商地定居下来,生活方式也从以贸易为主逐渐转向发展农业,其中商族人更是发挥了惊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先进的青铜锻造业和数千年驯养牛马耕田的经验让商王朝的农业十分发达,每年都能剩下许多粮食酿酒,以至于大邑商人人都能豪饮,并视之为时尚。青铜武器、战车等等先进的武装设施更是让大邑商的军队所向披靡,朝堂之上武有太师闻仲,文有太师比干、丞相商容等等能人,完全是一片欣欣向荣之相,丝毫不见颓势。比干相信,只要把受德教育成一个善良的人,商王朝的气数就绝不会尽。   “花花,你看,我们投生到了一个很好的国家。”比干抱着受德,把他举到成汤的牌位旁边,“叔父一定会把你教育成和成汤一样伟大的人,我们把这个国家的命运扳回来,把气数接下去。力挽狂澜,功德无量,我的花花回到天上以后,或许就可以成仙了。”   一旁的女奴听得莫名其妙,只是不敢多嘴。   这时门外却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天命不可违抗,天机不可泄漏,你这样口无遮拦,难道不怕遭天谴?”嗓音虽然年轻,说起话来却是老气横秋。   比干循声望去,看到是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岁数的年轻人,一身满是补丁的粗布衣衫,手里拿着扫帚,有一下没一下地扫着宗庙门外的青石地面,说话时连头都不抬。可是时值农历六月,正是万物欣欣向荣之时,地上根本没有落叶可扫。一个年轻人在大白天不工作,却在没有落叶可扫的时节来帝王的宗庙假装扫落叶,实在是反常得让人起疑。   “这不是集市上卖牛肉的姜尚吗?”女奴奇道,“你不在集市上卖肉,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因为与太师大人有缘,特来一见。”姜尚终于抬起头。   以比干还是白鲤时,在瑶池中看了几万年仙人的经验,姜尚的长相虽说不上好看,却颇有几分仙风道骨,不似凡人。比干把受德交到女奴手上,往前几步仔细打量姜尚,总觉得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他,却怎么也想不起来。都怪他当初在冥府的时候为了躲过牛头马面,居然躲进了孟婆汤里,不然以他的记性,一定能记起来。   “太师,能否借一步说话?”姜尚也大大方方地杵在比干面前,任由他打量,大有如果他不同意,他就不放他走的架势。一个是一身云纹丝绸白衣,飘然若仙的年轻太师,一个是连件完好的粗布衣服都穿不起,普普通通的——至少女奴没有看出姜尚有什么过人之处——的屠夫,两个人站在帝王的宗庙前面面相觑,场面实在是说不出的诡异。   “知道是太师,还敢如此放肆!”女奴看了看俊秀孱弱的比干,又看了看孔武有力的姜尚,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比干带着受德来宗庙,本来就是临时兴起,没有带很多侍卫,姜尚在这里拦人,恐怕……女奴放开嗓子大叫:“快来人啊,有刺……”   比干还来不及阻止她,被吵醒的受德已经很不满意地一拳打在女奴的眼睛上,女奴的眼圈立刻青了。   “受德,不可以这样,奴隶也是人,不可以随便打。”比干抱过受德哄了哄,等他睡了,才重新交到女奴怀里,“你也是。别一惊一乍的。”   “可是……”女奴倒不是介意挨了小王子一拳,依然心有余悸地看着拦路的姜尚。   “没什么可担心的。”比干回过头来看向姜尚,唇边漾开礼貌的外交笑容,“知道我是太师,还敢用如此狂妄的口气和我说话,必定不是凡人。”   “太师也不是凡物。”   这是什么人啊?女奴知道比干为人谦和,甚至对奴隶都很好。虽然和别人家的奴隶一样要干重活,比干别说是杀奴隶了,甚至从来不曾打骂他们。如今堂堂太师说一个屠夫不是凡人,摆明了是客气,这个屠夫倒好,居然说太师不是凡“物”。尽管心里为比干不平,鉴于受德刚才不满的一拳,女奴没敢再开口,只是抱着受德静立一旁。   “你看出我不是凡‘物’?”出乎女奴的意料,比干并没有不悦,反而更加饶有兴味地打量眼前的年轻屠夫。   屠夫看了看女奴,似乎有些介意她在场,直到比干把女奴打发走,才咧嘴一笑:“太师大人看到水,会不会有跳进去的冲动呢?看到猫,会不会怕呢?看到烤鱼,敢不敢吃呢?”   烤鱼……比干脸色一白,差点吐出来。他毕竟已经做了几万年的鱼,虽然在人世活了二十多年,其他的人类生活习性他还可以接受,养猫做宠物和吃鱼这两道坎他却怎么也过不去。不过……比干不由得重新打量姜尚:“你……你真的能掐会算?”   “你别看我是个卖肉的,其实也是因为生不逢时,才只能做个屠户。”姜尚笑得越发灿烂,“我还知道生死簿上本没有太师的名字,太师是私自下凡,本已犯了天条,若是再多嘴多舌泄露天机……太师,小心啊,雷电未必劈恶人,但是泄露天机而遭天谴的人可不少。”说完便扛起扫帚走了。   “等等。”比干赶紧追上去,“这位先生既然能晓神明之事,可愿入朝为官?”   “小子还没学成,再等等吧。”姜尚挥了挥手,示意比干不用追了。   “那么可否留个名号?待先生学成之日,比干定向大王推荐。”还没学成,就知道比干前世是白鲤,等他学成,该是怎样厉害的人物?或许等姜尚学成之时,商王的宝座上坐的已经是受德了。有如此人才辅佐,还怕大邑商气数将尽?比干没有多想姜尚说的“天机不可泄漏”,只想为受德以后的千秋霸业留下一个人才。   “本人姓姜名尚,字子牙,号飞熊。”   “姜尚,姜子牙……”比干默念了两遍,记住了这个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 嫡庶之争   寝宫之中不断传出令人面红耳赤的声音,一声满足的长叹之后,才停了下来。   酣畅淋漓地欢爱过后,帝乙满足地搂过妇好,有些好笑地看她双颊酡红地趴在自己身上气喘吁吁:“爱妃,再给孤生个儿子可好?”   “不好。”妇好嘟起樱桃小口,“生了也是庶出,哪里比得上嫡出的王子受德?大王要儿子,找王后生去。”说完便赌气背过身不看帝乙。   “爱妃。”   妇好不理他。   “爱妃……”帝乙讨好地摇了摇妇好白皙圆润的肩膀,见她还是不理会自己,语气立刻软了下来,“爱妃,受德虽是嫡出,孤对三个孩子可是一视同仁,要说偏爱,也是偏爱启和仲衍。你这是在生什么气?”   “大王对三个孩子一视同仁,在朝官员可是觉得嫡庶有别,没有一视同仁。”   “爱妃,这话怎么讲?”   “别人不说,就说太师比干,整天抱着王子受德不放,连喜欢到各国王室看小孩的怪癖都改了,却从来没有拿正眼看过启和仲衍,只围着王子受德一个人转。”   原来是这个。想到弟弟的怪癖,帝乙不禁有些好笑:“爱妃,比干的这点小怪癖,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大概是上辈子欠了受德什么人情,这辈子是来还债的。”   “嗯,是啊,儿女都是父母上辈子欠的债,这辈子来讨还的。”   帝乙这下火了:“妇好,你这说的是什么混话?”   “不是妾身说的。现在宫里都在传,说大王出征的时候,比干与王后偷情,才生下了王子受德。不过也难怪会传出这样的谣言。”妇好转过身来,讨好地窝到帝乙怀里,“大王,你想啊,王后过门比妾身早,可是妾身都生了启和仲衍两个孩子了,她还一无所出。后来大王出征,只在回来后临幸过她一次,她就怀上了王子受德。而且大王出征的时候,太师比干一直在宫里帮助丞相商容处理国事,而且很多人都说比起大王,王子受德长得更像太师比干。也难怪会有人在背后乱嚼舌根。”   “一派胡言乱语!”帝乙的声音不由自主地高了起来,“比干本就是孤一母同胞的亲兄弟,就算受德长得像他,侄儿长得像叔叔,有什么可奇怪的?王后过门比你早不假,可是孤刚娶了王后不久,便带你出征了,期间只临幸过你,当然是你比她先生孩子。比干也不是好色之人,连对他自己的夫人都爱理不理,还偷人?以他的心性,就算要偷人,也只会偷个小王子回来,不会偷女人。出征的时候要不是孤命令商容看着比干,他还不知道又要跑到哪里去给孤闯祸。”   “可是长了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太师比干比起妾身的两个孩子,明显更宠爱王子受德,只怕这谣言……”   “谣言谣言,谣言就是一群乱臣贼子唯恐孤的江山不乱,才故意胡说八道。”   “可是要防悠悠之口……”   “孤让你看看该如何防悠悠之口。”帝乙披衣起身,“来人,传孤旨意,再有人敢胡说八道,诋毁王后与太师比干的清誉,一律金瓜击死!”   嘴上说不信,心里还是信了。妇好心中暗喜。所谓的“谣言”,其实只是妇好胡编乱造的,但是帝乙这道禁止传谣言的指令一下,王后与比干偷情生下受德的谎话立刻就会变成真正的谣言,犹如野草般火烧不尽,风吹又生。朝臣和后宫的女人都爱嚼舌根,谣言一传十,十传百,就会变成真事,众口悠悠,到时候帝乙不信也得信。一旦众人一口咬定受德是比干与王后偷情所生,不仅受德会失去嫡子的身份,恐怕王后也会因为偷情而性命不保。   没有了受德,储君就是妇好的长子启了,说不定帝乙还会杀了王后妇戊,改立最受宠的妇好为王后,等帝乙百年以后,妇好也能以商王生母的身份享受后代祭祀的香火了。妇好越想越开心。只是可怜了无辜受连累的比干。与王后私通,就算不死,也逃不脱极刑。帝乙会怎么处置他呢?黥刑?那样白皙光滑得让妇好都羡慕不已的皮肤,要是被刺字涂墨,多可惜。劓刑?把那样一个挺直漂亮的琼鼻割掉,简直是暴殄天物。刖刑?太师比干神仙下凡一般白衣飘飘地行走于朝堂之上,可是大邑商王宫中的一道风景,甚至不少其他国家和部落的人见过比干以后,都以为殷人尚白,是因为艳羡太师比干一身白衣、飘然若仙的模样,予以效仿,才蔚然成风。要是少了一条腿,这道风景可就没得看了。宫刑?这个用来处罚偷情倒是不错。不过不仅侍婢、女奴和大臣、诸侯家的贵族女子中有不少人慕恋风雅俊儒的太师比干,太师夫人妫氏可是至今仍眼巴巴地盼着和丈夫圆房。要是比干被处以宫刑,她们都会哭的吧?或者帝乙盛怒之下,干脆把比干处死?凌迟?砍头?车裂?烹杀?王族有死后留全尸的特权,不过是个男人都容不下妻子红杏出墙,尤其是在王室里和自己的兄弟私通、图谋自己的王位。或许帝乙会干脆反其道而行,一怒之下把比干处以醢刑?真是可惜啊,把这么一个清秀漂亮的年轻人剁成肉酱,会不会也是一堆清秀漂亮的肉酱?哈哈哈……可怜比干一介文弱书生,无辜要受这般苦难,可是谁让他一看到受德出生,就暗示帝乙立他为储君,全然不顾妇好的两个孩子呢?   帝乙气哼哼地走后,妇好却是笑倒在床上,过于宽广而显得空荡荡的宫室充满她尖锐的笑声,回荡不息。   *****   不出妇好所料,帝乙的禁令一下,很多人起先是怀疑比干和王后这两个八竿子打不到的人怎么会被扯到一起,于是多方打听,再加上自已的臆测以讹传讹,谣言便如洪水,越堵越凶。传到后来,比干与王后如何在帝乙的眼皮底下眉来眼去,暗结□,比干如何趁帝乙外出打仗的时候借口帮商容处理国事以进宫,如何瞒着商容与王后偷情,两人如何商量通过让王后怀上比干的孩子然后栽给帝乙,以图谋帝乙的王位,都被传得绘声绘色,仿佛亲眼所见。甚至在某些离谱的谣言中,商容成了帮助比干和王后勾搭的皮条客,气得老丞相差点中风。   王后被谣言逼得苦不堪言,数度欲一死以证明自己的清白,所幸都被人救下,严加看管,只是为了避嫌,不准比干再接近受德。   比干也是去找受德的时候数次吃了闭门羹,才知道关于自己和王后的谣言。偷情是很严重的事吗?鲤鱼可没什么贞操观,看对眼了就在一起产产卵,看不上了就好聚好散。反正鱼卵扔在池塘底,就会自己孵化,孵出来的仔鱼会自己照顾自己,终其一生都和父母没有任何交往,完全不必担心随心所欲地更换配偶会对下一代产生不良影响。只有白鲤因为心里只有他的花花,可是花花没法和他交合,才会直到下凡,还是一条很纯洁的“处鱼”。后来白鲤投生为比干,以他在人间生活了二十年的经验看来,人类的贞操观不见得比鲤鱼更强。在人类由母系社会转向父系社会的过渡期,绝大多数人还是实行走婚制,最多也不过是群婚,一个部落的女子全部嫁给另一个部落的男子,已经是最大限度的防止乱伦的方式了。当时的小孩大多只知有母而不知有父,一个女人一生中有过数个男人,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不过……可能身为帝王的男人占有欲比较强,把身边的女人看成私有财产,容不得他人侵犯,所以偷情应该还是挺严重的吧?毕竟做了几万年鲤鱼,比干还有些不太习惯做人,只知道“青鱼”,不知道“清誉”,只能根据目前的情况推测出“清誉”应该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但是挺重要的东西。虽然“清誉”受损的感觉不痛不痒,却让比干没法和受德在一起了,这个后果确实非常严重。还是瑶池里的“青鱼”好,不管受不受损,最多只会和白鲤抢食抢地盘,绝不会干扰他和花花在一起。   于是抱着虚心求学的心态,比干找上丞相商容讨教。   商容已是两朝元老,从小看着比干长大,也是他的老师。因为这份师生同门关系,也因为帝乙出征的时候,比干都是随着商容一起入宫,商容同样被这次的谣言连累得苦不堪言。看到当事人找上门来,商容很是高兴,以为终于可以一起想办法解决面前的难题,直到比干问出“清誉”和“青鱼”到底有什么关系……   鹤发童颜的商容忍不住仰天长叹,佩服自己到现在还没有被这个怪学生气死。   比干还是稚童之时,就有很多人说潇洒俊逸的王子干是神仙下凡,商容非常同意这个观点——不是因为他出众的相貌和仿佛沾不上人间烟火的气质,也不是因为他视人间的名利权势如无物的淡漠心性,更不是因为他学什么都一学就会的天赋异禀,而是他从小就说话做事都像是从来没有在这个世界上活过一样。要不是亲眼看着比干从襁褓中一点一点长大,知道他一贯如此,听到一个二十岁的青年还连“清誉”和“青鱼”都分不清楚,商容一定会以为真正的比干已经被什么妖魔鬼怪吃了,眼前的比干是妖魔变的。   商容想了很久,才拿出教小孩说话的耐心,由浅入深的讲解“清誉”的定义和重要性:“所谓清誉,就是清白的声誉。”   青白?比干知道自己投胎以前是白色的鲤鱼,不过不论是人还是鲤鱼,要是变青了,一般都是无药可医、没几天好活的表现吧?至于生鱼,比干当然是“生鱼”,要是变成了“熟鱼”还了得?   商容硬压下一口狂喷而出的鲜血:“我再说得浅显一点。清誉就是清白的名誉。”   又青又白还要有名的鱼?有名的鱼应该是已经化龙的鲤鱼吧?比干还是白鲤的时候,确实认识几条已经化龙的鲤鱼,可是没听说过那条是又青又白的。可是听商容的口气,在凡间,好像人人都认识那条又青又白的有名的鱼。比干越听越糊涂。   商容以惊人的承受能力决定忽略学生的回答:“名誉就是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清白的名誉就是人人都知道这个人是好人。现在明白了吗?”   原来“清誉”是这么一个东西,比干终于明白了。不过他自忖好像没做过什么会让人觉得自己是个坏人的事。   “对,这就是问题所在。人心是看不见的,一个人没有做过坏事,别人未必就会认为他真的没有做过。所以不仅要不做亏心事,还要学会避嫌。这次会传出这么离谱的谣言来诋毁你的清誉,就是因为你太偏爱王子受德,才会有人误会你与王后有私情、王子受德是你们的孩子。”   原来如此。一开始帝乙和王后妇戊也和他提起过清誉问题,比干还纳闷人间的青鱼怎么那么脆弱,人类说几句话,它们就会受伤。出于同为鱼类的友爱,比干还特意去附近的河流湖泊实地勘察过,发现青鱼们依然活蹦乱跳,一点也没有“受损”的迹象,越来越纳闷为什么别人都看得到“青鱼受损”,唯独他看不到。难道是因为没有喝孟婆汤?   “比干,你到底为什么那么宠受德?”   “我……”比干刚开了口,便想起姜尚说的“天机不可泄漏”。他本来就是违反天规擅自下凡,如果因为泄露天机而死,他魂飞魄散事小,要是因此而不能帮助花花建功立业,害得他也灰飞烟灭……比干摇了摇头:“我不能说。”   这一句“不能说”吓了商容一跳,连忙打发走随侍的奴仆,才压低声音凑近他:“莫非你真的爱慕王后?”   “爱慕?”比干又遇到了一个听不懂的词。   “就是喜欢一个人,不由自主地想和她亲近。”   照这么说……比干很认真地想了想:“是爱慕,不过我爱慕的是花……是受德。”   爱慕一个才刚满月的婴儿,而且还是个男婴!比干正应该是对女人感兴趣、爱慕青年女子的年纪,却让年轻美丽的新婚夫人一直独守空房,原来是爱慕一个刚满月的男婴!商容的身子晃了晃,再一次佩服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居然没有晕过去。   “你……爱慕他……什么?”   爱慕他什么?卓尔不群的色彩?独立瑶池不屑与其他莲花为伍的孤傲?还是在瑶池边第一次看到他化为人形时的惊艳?比干垂下波光潋滟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在颧骨上投下一小片阴翳:“我也不知道爱慕他什么,只知道我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帮他建功立业,成为一个伟大的君主。”   原来是把忠君爱国之心和男女之情搞混了。商容松了一口气,决定暂时忽略这个小误解,先抓重点:“有嫡立嫡,无嫡立长,长幼有序,本该如此。王子受德是大王唯一的嫡子,我们做臣子的比起庶出的王子,更加关心嫡出的王子受德,本无可厚非。毕竟大王百年以后,王子启和王子仲衍不过是诸侯,继承王位的应该是嫡长子受德,只有把他教育好了,大邑商以后才能繁荣昌盛。其实真要说起来,会传出谣言也不是你的错。谣言针对的是王子受德的嫡子身份。大王没有别的嫡子,一旦王子受德因为身份遭质疑而被废,大王百年以后,继位的就是庶长子启了,可见造谣生事的一定是王妃妇好。她的目的不是诋毁你和王后,而是诋毁王子受德的嫡子身份,好让她的儿子成为日后的商王,用心何等歹毒。”   比干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现在的问题就是大王如何处理了。”商容的语气严肃起来,“比干,你与大王本就是一母同胞的兄弟,王后又一向端庄贤淑。为这件事,我也去觐见过大王,大王是相信你们的。可是现在外面把你们的事传得沸沸扬扬,如果大王不处置你们,倒好像是纵容你们偷情一样。如此下去,他身为大王的威严何在?他也很难办。”   “他不是难办,只是谎话听多了,也以为是真话了。”比干晃着手里的酒爵,看着酒水在青铜杯壁上留下水痕,再褪去。   比干有时候会说些让人莫名其妙的话,但确实是个极聪明的孩子,事关名誉甚至身家性命,他都能以局外人的眼光一下子抓住重点。商容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已经一把年纪,被他刺激到现在,反而越受刺激,越是老当益壮了。   “确实。女子婚前与其他男人欢好过,本就是寻常事。其实比起王后与外人私通,大王更介意的是万一王子受德真的不是他的孩子。有人让王后生下一个小孩,再让大王认下这个孩子做嫡长子、以后传位给他,就有谋朝篡位的嫌疑。尤其因为你是嫡次子。父死嫡子继,兄死无子则弟继。大王娶王后妇戊与王妃妇好都是在继位后,如果他未及先王宾天,就撒手人寰,商王可是你,王位离你仅一步之遥。我知道你不是会觊觎王位的人,可历代君王的王位都得来不易,难免有疑心病,总觉得有人想把他们从王位上拖下来,大王也不能幸免。说到底,别人信不信都不要紧,关键是大王得信——不是嘴上信,而是心里真的信。”商容叹了口气,“可是怎么让他信呢?王后数次寻死未遂,大王都只是嘴上不承认对谣言信以为真而已,难道真的要王后以性命证明清白吗?”   “不必。”比干看着爵中的水印慢慢褪下,缓缓地勾起嘴角。   作者有话要说:  蚂蚁撼书:天啊,儒生也要儒家出现后的事情吧!孔子在商朝后啊!!   作者:虾米?我打了“儒生”。笔误笔误,赶紧改过来,应该是“文弱书生”。   红莲:你可以改文章,但是改不了读者留言。   作者:那又怎么样?   红莲:作者穿越喽。   作者:你丫给我闭嘴!   红莲:穿越喽穿越喽穿越喽……   念梧大人:儒生,在上古时代儒生是专门职业人才,从事国家祭祀的礼仪,也就是祭司。到孔子的时候,集历代之大成,整理了易经、尚书、礼乐、诗经、春秋五大经典,也称“五经”。转自百度百科。   作者:看到没有?商朝时是有儒生的。   红莲:比干可不是管祭祀的哟,而且一开始你自己都没有发现哟,穿越喽穿越喽还是穿越喽……   作者:你还没完了是不?   红莲:穿越喽穿越喽就是穿越喽……   作者:信不信我叫白鲤来把你的菊花爆成向日葵?   红莲:哈哈……就白鲤那小身板,还想攻我?   白鲤:- -+给我等着瞧,下辈子要你好看。 ☆、第四章 首战告捷   和商容、王后、比干一样,帝乙也被谣言骚扰得苦不堪言,因此听到比干来找他喝酒,他倒是有些纳闷。   君臣兄弟见过礼,帝乙以为比干会像商容一样开门见山地澄清谣言,不料比干对谣言的事只字不提,只是闲话家常。帝乙也不知道如果比干逼问他打算如何处置谣言,他该如何回答,比干干脆闭口不提,帝乙也稍稍心安,拿过他送来的酒喝了一口,刚喝进嘴里就吐出来:“这酒怎么回事?一股怪味。”   “有吗?”比干故作惊讶地尝了尝自己的酒爵中的酒,“臣弟这杯的味道没什么不对啊。要不王兄也试试臣弟的爵里面的?”   帝乙接过比干的酒爵,喝了一口,确实和普通的酒没什么区别,可是他自己的酒爵里的酒就是带着一股奇怪的咸味。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奇怪了,分明是同一只酒壶里面倒出来的……”帝乙百思不得其解。   看帝乙一头雾水的模样,比干突然抚掌大笑:“王兄恕罪,臣弟不过是和王兄开了个小玩笑而已。”   “你呀……”自从即位以来,已经多少年没有人敢和他恶作剧了。帝乙看了看笑得前仰后合的比干,感觉像是回到了无忧无虑的小时候:“说吧,你做什么了?孤恕你无罪。”   “臣弟在王兄的酒爵里擦了盐水,然后放在太阳下晒干,两只爵看起来一模一样,但是只要倒入酒,盐水就会混进酒里。臣弟刚才拿酒进来的时候,把擦了盐水的酒爵放在靠近王兄的地方,王兄自然就顺手拿了,所以即使是同一只壶里面倒出来的酒,王兄的酒里面有咸味,臣弟的酒里面没有。”   “原来如此……”帝乙想了想,随即脸色大变。如果酒爵里面擦的不是盐水,而是毒药呢?以比干的聪明,在帝乙继位生子以前毒死他,其实易如反掌。如果比干真的觊觎商王的王位,只要在帝乙还是王子羡的时候毒死他就可以,何必通过让王后受孕、绕那么大一个圈子来让自己的子孙登上王位?   比干敛衣跪到帝乙面前:“大王,臣弟知道大王偏爱王妃妇好,也因此偏爱她生的王子启。臣弟一直对大王一片忠心,王后更是贤良淑德有口皆碑,可是妇好心肠如此歹毒,为了让她自己的儿子以后能继承王位,诬陷臣弟与王后也罢,居然连尚在襁褓中的王子受德都不放过。暂且不论嫡庶有别,心肠如此歹毒的女人,能教育出多优秀的孩子?何况先立嫡后立长是乃祖制,王妃妇好正是因为知道只要有受德在,王位就轮不到王子启来继承,才会想出如此毒计。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道理连妇人都知道,难道大王就不明白吗?”   “比干……”   比干却不管不顾地继续说下去:“妇好毕竟是王妃,暂且不论谣言的起源无凭无据,即使证据确凿,也不便宣扬家丑,贻笑天下。臣弟知道王妃妇好是王兄心头所爱,不求王兄处置王妃妇好,也不求王兄因此而忍痛疏远她,这次的谣言息事宁人便罢。臣弟只求王兄立储君之时能以大邑商的江山社稷为重,别因为偏爱一个妇人,便把大邑商六百年的江山都毁了。”   “比干,你我兄弟二十年,孤还不了解你吗?关于你和王后的谣言,孤从来就没有信过。”帝乙扶比干起来,“会出现这种挑拨你我兄弟的谣言,孤也十分气愤,很想还你们清白。可是孤是大王,孤也有孤的难处。”   “有何难处?”比干把手伸进袖子里,“王兄是大邑商的大王,是代表天上神明说话的人。不论是什么谣言,只要大王不信,神明便不信。”说罢掏出一片龟甲,轻轻地放在帝乙面前。   *****   第二天,帝乙上朝时特意让王后妇戊作陪。众大臣正纳闷,帝乙却主动提及众人暗中流传的比干与王后偷情的谣言,当着满朝文武大臣的面宣布宫里的谣言已经严重危害到大邑商的稳定,如果继续放纵下去,必成祸害,如今必须做个了断。   听闻此话,箕子出班启奏:“大王,为了大邑商国威,事到如今,唯有宁愿错杀,以平息悠悠之口。”   数位大臣也出班附和。   作为当事人,妇戊王后一听到帝乙提及谣言,就开始怕得秫秫发抖,如今听到箕子居然建议帝乙杀了王后和比干,以平息谣言,更是吓得晕了过去。   真是想不到,站在妇好一边的居然还有箕子,为了帮王子启,居然不惜让亲哥哥比干陪葬。站在朝堂之上的比干依然是一副云淡风轻不问世事的面容,只是默默地记住所有随箕子出班的大臣。原来要妨碍花花的人那么多。不过没关系。如今谣言四起,比干反而因祸得福,能趁机分清敌我。现在受德还只是个婴儿,以后有的是时间慢慢收拾他们。   “荒唐!”对箕子的提议,帝乙却是盛怒,“因为几个下贱之人乱说话,孤便要杀王后和兄弟,岂不让人心寒?孤乃是天命之君,不是能让下贱人胡乱说几句话,就玩弄于鼓掌之间的傀儡。箕子,现在为了平息悠悠之口,你就可以不顾兄弟情义,要孤杀比干。以后要是有人诬陷你谋朝篡位,孤是不是也要杀了你,‘以平息悠悠之口’?”   “臣不敢。”箕子诚惶诚恐地跪下,“大王……”   “够了!”帝乙挥手阻止打断箕子的话,“谣言是否属实,人不能判断,那就让神明来判断。”随即命人取来龟甲和凿子,按照占卜方式在甲背上凿出一个椭圆形凹槽,在凹槽边上钻个圆圈,然后放在火上烤。   占卜是极其严肃的事,朝堂之上也一下子安静下来,静待神明作出判决。   不多时,龟甲发出“卜”的一声,出现了不均匀的裂纹。   帝乙仔细看了看龟甲上的裂纹,随即大惊失色:“神明发怒了!王子受德乃是神明赐给孤,以振兴大邑商的儿子。如今居然有人质疑神赐之子的身份,神明发怒了!赶紧准备牺牲,去神庙赎罪,或许神明还肯饶恕我们,不至于降灾于我大邑商。”   百官齐齐下跪,高呼:“吾王圣明,奉天承运,万寿无疆!”   比干也伏在群臣之中,心里却是在暗笑。他在瑶池住了几万年,亲眼看到过无数神仙如何处理凡间事务,从来没有见过哪个会理会龟甲占卜的。偏偏大邑商就流行龟甲占卜,大到朝廷迁都建国,小到民间婚嫁乔迁,什么鸡毛蒜皮都要问过神明的意思以后再做决定,好像天上的神明除了通过龟甲传授旨意以外,便无事可做一样。或许是怕神明劳累过度,后来规定只有帝王、祭司、神官才有资格用龟甲占卜,并根据裂纹解释凶吉。但是凶是吉,都是占卜的人说了算,所谓“神明的旨意”,其实是帝王自己的旨意。   不过这样也挺好。受德现在有了天授之子的身份,更加有利于他登上王位,比干被谣言害得几天不能见受德,也算值了。   *****   散朝以后,箕子三步并作两步追上比干:“二哥,我……”   “无妨。”比干依然挂着仿佛凡间的任何事都与他无关的笑容,美丽而遥远,“你也是为了大邑商国威,想尽快解决目前的窘境,才会如此提议大王。我不会因此而介怀。”   箕子松了一口气:“二哥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我还真怕二哥会误会我。”   “没什么可误会的。”父母、兄弟从来都只是和他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妻子更是连血缘关系都没有的陌生人。在比干眼中,这些人仅仅是他降生到这个世界上以后必须附带的累赘,他对他们本来就没有任何情谊可言,遑论误会。他的整个世界,从来都只有花花一个。   走出昏暗的朝堂,明媚的阳光照得比干眯起眼睛。花花,这只是你以后要经历的无数战争中的第一战,叔父帮你胜了。以后还会发生无数类似的事,不过别担心,叔父一定会与你共进退,直到你成为一位千古明君。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章 王子受德   七年过去了,三个孩子都已经长大,各现峥嵘。比干觉得是应该让帝乙立受德为储君的时候了,进王宫求见,偏偏遇上了同样来要求立启为储君的箕子。于是两人一同去见帝乙,没过多久,整个王宫都充斥着他们的争吵声。   “大王,应该立王子启为储君。王子启文韬武略样样精通,又是长子,实在是继承王位的不二人选。”   “大王,应该立王子受德为储君。王子启虽是长子,却是庶子,王子受德才是嫡长子。况且王子受德文韬武略样样都比王子启和王子仲衍优秀,他才是能将大邑商发扬光大的人。”   “大王,王子受德学业固然比另外两位王子优秀,但是脾气太暴躁。还是王子启敦厚善良,宽容大度,有容人之量。大邑商已经是盛世,只需要帝王脾性温和,就可以继续繁荣昌盛。如果让暴躁的王子受德继位,只怕会横生祸端。”   “脾性温和?善良敦厚?他那是笑里藏刀。小小年纪,就知道人前一套,背后一套,长大以后,还如何了得?”   “太师何出此言?”   “难道你忘了七年前的谣言了吗?王子启到现在还到处说受德是我的儿子,人前人后叫他‘堂弟’,甚至还大不敬地称呼王后为‘婶母’。”   “小孩说话本来就没遮没拦,太师还和一个小孩较真?”   “王子启已经十岁,不是小孩了。就算他真的不懂,如果没有王妃妇好在后面教唆,他怎么会知道七年前的谣言,怎么会说出这种话?我早就说过,王妃妇好那样的毒妇教不出什么好人。”   “那我可不可以说太师不喜欢王子启,其实是对王妃妇好有偏见?”   “那么暂且不提王子启的功过。王子受德虽然年纪最小,文韬武略都胜过两个哥哥,却是不争的事实。”   “什么武略,不过是好勇斗狠。至于文韬,太师不提,我还想不起来,这已经是被他气走的第几个老师了?!”   “老师没本事,就说学生太聪明也是缺点?再说好勇斗狠又怎样?你忘了西岐的周部落了吗?周部落自古成汤以来,便是我大邑商的附属。父王在世时,将周部落的首领季历封为西伯侯。可季历不但不感恩,还拥兵自重,意图谋反,父王只能趁他前来朝贡的时候将他囚禁在大邑商。可周部落依然不知悔改,反而因为季历被囚禁在大邑商期间意外致死,一直对大邑商怀恨在心。如今季历的儿子姬昌更是恨大邑商入骨,甚至还曾打算出兵攻打我们。”   “难道太师忘了吗?王兄已经把小妹嫁给了姬昌,还封他为西伯侯,姬昌也很高兴地接受了,已经和大邑商交好。”   “交好不过是权宜之计。姬昌早已有反臣之心,会答应迎娶小妹,不过是因为还没有兵力攻打大邑商,才采取的权宜之计。你没看到吗?姬昌虽然表面上对大邑商称臣,却不再讨伐叛商的狄戎部落,反而去收买他们,只等自己坐大,便要来讨伐大邑商。等西岐有了足够的兵力,如果大邑商没有一个足够强势的大王来对抗他们,我们就等着亡国吧。”   “太师,受德该不会真的是你的孩子吧?在你看来,他做什么都是对的……”   ……   一开始只是比干和箕子来和帝乙讨论应该立谁做储君,比干支持受德,箕子支持启,两个人争论不休,到后面越说越不像话。帝乙终于忍无可忍,一巴掌拍在扶几上:“够了!急着立储君干什么?孤还没死哪!”   比干和箕子这才住口。   “现在孤还年轻,孩子们都还小,看两年再决定到底立谁为储君。”帝乙把比干和箕子一起轰了出去。   *****   “这位是中宗太戊。太戊初继王位时不事政务,在位第七年时,王宫的庭院中长出一棵桑树,七天之内便长得枝繁叶茂。太戊认为这是不祥之兆,是因为自己不勤政事,王宫里才会长出这么一棵妖怪树。听说妖怪胜不过高尚的德行,于是太戊痛改前非,专心勤政,修德治国,那棵桑树就自己枯死了。盘庚也是很伟大的祖先。盘庚继位商王的时候,商王朝内忧外患。王室内部矛盾多多,许多王室贵族抢占了大片土地、成群的牲畜和大量的奴隶,各自形成一股势力,其次是各部落方国的实力也日益发展,导致大邑商人民长期处在动荡不安之中,怨言四起。于是盘庚决定迁都,找了一个理想的地方安居下来,最后定在殷地。可是朝中贵族好逸恶劳,不愿抛弃多年经营起来的宫室财货。为了阻止迁都,贵族们散发流言,说盘庚迁都,是把大家往死路上逼。盘庚却没有因此而发火,只是以祭祖为名,把贵族们召集起来,在王庭广场的祭台上发表了著名的演说,说服众贵族渡过黄河,迁到今天的都城。今天的九间大殿、王宫、还有我们现在所在的宗庙,都是当年盘庚先王建造的。盘庚的演说词流传至今,当时他对众贵族说道……”   比干对着祖先牌位如数家珍,说了半天,却听不到回答。比干回过头,就看见受德盘腿坐在地上,一手支颌,鸡啄米一样往前一冲一冲,还传出细微的鼾声。   到底还是小孩。比干轻轻地抱起受德,小心翼翼地背在背上,下山回去。   秋叶渐落,凉风习习,带着花草的香味。远处的密林中不时传出猿猴的啼叫,山路上只有踩上落叶的沙沙声,更透出一股远离人间烟火的宁静。当初盘庚选择在这里建宗庙,就是看中这份远离俗世烦扰的清幽吧?淡淡的薄雾缭绕在山间小道,犹如仙境,如果此时有人从旁边经过,看到一个谪仙般的青年背着一个小小年纪就长得英俊威武的孩子,肯定会以为他们是神仙下凡。   走了一会儿,比干感到环在脖子上的小胳膊紧了紧。   受德哼哼了几声,满足地咂了咂嘴,却是紧紧地搂住比干的脖子,用甜腻的嗓音喊了一声:“叔父……”   “知道自己又做错事了?”比干有些好笑地斜过眼看了看趴在他身上撒娇的小孩。棍棒底下只会出逆子,每次受德犯错,比干对他不打不骂,只会带他来宗庙,向他灌输列祖列宗的伟大功绩,一直说到他睡着为止。七年过去了,受德已经能坚持到盘庚的事迹才睡着,进步非常大。   “是父王‘觉得’我做错事了。”受德不服气地嘟起嘴。   “做错什么了?”   “不就是史官来教我和启哥哥、仲衍哥哥识字、刻字吗?先在龟甲上刻出范文,然后叫我们照着刻,说我刻得没有启哥哥和仲衍哥哥好,还说什么‘字不成形,人不成器’。”受德故意怪模怪样地模仿史官一本正经的语气,“文字本来就是用来记事的,只要看得清楚就可以了,好看不好看,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把时间浪费在练习刻字上面呢?有时间把刻出来的字练得和前人一样好看,还不如多发明一点字来应付日常生活。再说谁规定只有仓颉造的字是字,别人造的字就不是字?以前的鸟是天上飞的,可是现在已经可以把鸟抓在手里,养着吃肉,这种被人养起来的鸟和在山林中自由自在地飞翔的鸟不一样,应该另外造一个字来称呼这种鸟。我看到史官刻出来的‘鳥’字,就稍微加以改动,刻了个‘鷄’字。鸟被人牵着走,被养来吃肉的鸟不就是这么养的吗?我觉得这个字可以用来表示现在被人养起来吃肉的鸟。叔父,你说我做得对吗?”   “没什么不好啊。”时代本来就是发展的。仓颉造字至今已有几百年,人类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就像仓颉时代的人茹毛饮血,现代人不仅吃熟食,而且粮食、作物、家禽家畜的品种也丰富了许多。仓颉时代的人觉得鸟是一种高不可及的动物,可是现在已经有一种鸟可以被人养着吃肉了,随着科技的进步、时代的发展,仓颉造的字根本不够用。可是后人都拘泥于先人的创造,觉得仓颉造的字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都拒绝造新字。受德能从生活中发现问题,而且不怕突破前人的桎梏,应该是一种值得鼓励的行为。“不过你还是要把字练端正了,不然以后你发明新字,难道让别人照着你歪歪扭扭的字迹刻?”   “叔父,你来教我们写字就好了,我一定能把字练好。”受德在比干的颈窝蹭了蹭,“史官看了我发明的‘鷄’字,就说仓颉没有造过这个字,这个字是不对的。我就问他:‘仓颉是根据什么造出字的呢?’史官说:‘仓颉是根据世上各种事物的形象造出了各种不同的字,是个很了不起的人。如果没有仓颉,我们就没有文字了。’于是我就问他,马、驴、骡都有四条腿,所以‘馬’字、‘馿’字和‘騾’字都有四条腿,可是牛羊也有四条腿,为什么‘牛’字、‘羊’字却都只有一条腿?还有,鸟分明只有两只脚,为什么‘鳥’字却有四条腿呢?史官答不出来,就去父王那里告状了。”   其实史官没有去告状,而是说王子受德太聪明,自己才疏学浅,教不了他。比干知道后,一点也没有觉得史官的话是受不了受德的脾气而不愿意教他的托辞。   要知道受德可是他的花花投生,自然比凡夫俗子聪明得多。比干记得有一次帝乙去农田视察耕种情况,叫贞人占卜天气。贞人用龟甲占卜后说“兹云其雨”。一起跟去学习观摩的受德看了,随口便问出:“今日雨?其自东来雨?其自西来雨?其自北来雨?其自南来雨?”那时候受德还没有满五岁!贞人被问得张口结舌,无法相信小小稚童便有如此文采,还特意把他的话刻在龟甲上,便是人类最早的诗词作品之一。   受德确实不愧是红莲投生,不仅文采好,更是力气奇大,七岁就刀枪斧钺样样都会,武艺高强得都不屑和哥哥们切磋,专门去挑战力士,居然照样战无不胜。起先看到受德能把力士摔倒在地,比干还以为是力士们故意让着他,特意去劝说他们别太顾忌受德的王子身份,适当地给他一点挫折,可以防止他变得骄傲自大,也会让他有进步的动力,不料力士们居然都是拿出了真本事,还赢不过年仅七岁的受德。起先比干一心要把受德扶上商王的宝座,是出于前世对红莲的牵挂,现在看来,受德确实比启和仲衍更适合继承王位。比干偏爱受德,又多了一个“为大邑商的未来着想”的借口。   “叔父,给我讲故事吧。”受德搂着比干的脖子撒娇。   “讲什么故事?”   “既然在宗庙……”   “又要听武乙射天的故事?”   “嗯!”   他怎么就对这个故事百听不厌呢?比干在心里叹息。不过看起来,受德和武乙还真有些相像。   商王武乙是比干的祖父、受德的曾祖父。殷人尊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武乙偏偏不信这一套,一心想摆脱神的控制,以巩固王权。于是为了打压神在人间的威信,武乙命令工匠用木头塑了一个神像,穿戴衣帽,打扮整齐,安置在王庭中,见诸侯百官跪拜天神,便喝令他们起立,说这根本不是天神。为了证明天神到底是否存在,武乙设下赌局,提出要和天神争个输赢,让在场的百官做见证。木偶当然不会赌博,于是武乙就命令平时管占卜的巫贞代替天神与自己赌。巫贞也不过是凡人,不敢得罪武乙,赌博的结果自然是武乙赢了。武乙说:“如果真的有天神,就应该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巫贞是天神的代言人,在人间替天神传达旨意,自然也该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可是巫贞与孤赌博输了,可见不是根本就没有天神,就是巫贞不过是个胡说八道的骗子。”说罢便命令武士将木头天神像的衣冠剥去,亲自拿过藤条,痛打天神塑像,吓得文武百官面如土色,纷纷在背地里骂武乙“无道”。就是因为这些骂声,武乙更是做出了射天的惊人之举。   其实所谓的“射天”,不过是武乙的一个打压神权的小把戏。他先是命匠人做了一个皮革口袋,在里面灌满牛羊的鲜血,然后在郊外立了一根很高的木杆,命人把灌满牛羊血的皮袋挂在木杆顶,站在地上根本看不到木杆上的皮袋。安排妥当以后,武乙便叫文武百官、诸侯百姓齐集郊外,宣布:“天神无灵,要他何用!今天我要把天射穿,你们看我射天!”说罢张弓搭箭,向天射去——其实他射的是杆子上装牛羊血的皮袋。百官和百姓站在一旁战战兢兢地看武乙射天,只见武乙的箭直飞上天空,接着就是“哗”的一声,血水从天而降。群臣百姓吓得一起匍匐在地,齐称“商王神威”,武乙则是哈哈大笑,宣布“天也被我射得流血而死了”。   不过比干本是瑶池中的白鲤,亲眼见过天神,知道所谓的天神其实真的存在,只是不以人间以为的方式行动而已。每次给受德讲武乙射天的故事,比干都不会忘记在最后强调武乙是在外出狩猎的时候被雷劈死的,不过武乙的结局似乎从来没有影响到过受德对这个故事的热爱。   自从武乙射天之后,殷商便不再祭拜鬼神,只祭拜先祖。或许这就是天神有意让大邑商亡国的原因。如果受德继位以后能继续祭祀天神,天神会不会改变主意呢?比干觉得值得一试:“花花,武乙确实很厉害,但是……”   “叔父,‘花花’是什么?为什么你总是叫我‘花花’?”   比干愣了愣,随即心里一阵隐痛。红莲是喝了孟婆汤以后再转世的,只有白鲤还记得当初和他在瑶池相伴的情谊,红莲一点也不知道。比干想了想,决定旁敲侧击地说:“因为在你出生前夜,叔父做了一个梦,梦见天上瑶池里的……”   突然一个声音□来打断他:“太师,慎言。老天爷未必会放雷劈恶人,可从来不会放过亵渎神灵的人啊。”   比干循声望去,才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牵着受德走到了市集,说话的是在市集摆摊卖牛肉的姜尚。   原来旁敲侧击也不可以。比干悄悄地叹了一口气,决定把红莲和白鲤的故事永远埋在心中,永远也不能说。   “卖牛肉的,我用这篮鸡蛋换你这块牛肉怎么样?”一个拎着一篮鸡蛋的中年妇人见姜尚心不在焉,叫了几声,继续和他讨价还价,“你看这鸡蛋多好,换一块牛肉不亏啊。”   “可是我想换点柴禾回去。”姜尚为难地抓了抓后脑勺,“要不大婶,你先去问问卖柴禾的要不要鸡蛋吧,把鸡蛋换成柴禾,再用柴禾来换牛肉。”   “我去问过啦。”中年妇人一脸为难,“可是卖柴禾的说要用羊羔来换。我去问卖羊的,可卖羊的说想要只小牛犊。我呸!我要是有小牛犊,还来买牛肉干什么?”   姜尚两手一摊:“我也没办法啊。家里的柴禾没了。我就一个人,没法一边放牛一边打柴,可一个人又吃不了多少鸡蛋。偏偏鸡蛋放上没几天就坏了,我拿好好的牛肉换一篮臭鸡蛋,不是亏了吗?”   “什么臭鸡蛋,你才臭鸡蛋哪!”中年妇人作势要打他,“你看我这鸡蛋多新鲜,上面还沾着鸡屎呢。”   受德也被牛肉摊上的争吵吸引了注意力,听了一会儿,突然大笑起来。   “笑什么?”中年妇人换不到牛肉,又被一个小孩笑话,更加气不打一处来。看比干和受德穿的衣服都是丝绸织物,肯定非富即贵,不过刚才姜尚和比干说话的口气十分随便,中年妇人便猜想他们可能只是没什么地位的小贵族,或者仅仅是家境比较富裕的平民,于是抬手给了受德一个脑崩:“小屁孩,没出息,不好好学本事,还爱听集市上别人吵架,小心你长大以后娶不到媳妇。”   “你们那么笨,我怎么能不笑?”受德嘻嘻哈哈地躲到比干身后,“为什么不发明一个新的东西呢?所有的货品都可以换成这个东西,这个东西又随时可以换成各种货品,不就可以了吗?”   “你说什么东西不东西的?”中年妇人听不懂了。   “这么说吧。”受德到处看了看,就从地上捡起一颗小石子,“比方说大婶你的一个鸡蛋可以换成一颗这样的小石子,一捆柴禾是五颗小石子,一块牛肉是十颗小石子。大婶先用十个鸡蛋换成十颗小石子,再用十颗小石子去换一块牛肉,不就行了吗?”   “小孩子胡说八道,我这么好的鸡蛋就换这么一块小石头?”中年妇人却是满脸不屑,“要是这种随处捡得到的小石头就能换到牛肉、柴禾,大家都去街上捡石头了,谁还会费力去耕种织布、养鸡养牛?”说完便走了,再去集市别的地方试试能不能把鸡蛋换成柴禾,再来换牛肉。   不行吗?受德有些气馁,扔掉了手里的小石头,比干和姜尚却是惊呆了。如果发明一种商品交换的中间物,贸易不是会变得方便很多吗?那么多大人都想不到的事,一个小孩居然想到了。   “花花,你太棒了!”比干一把抱起受德,“对,发明一种中间物,就可以让贸易变得方便很多。”   “可是……刚才那个大婶不是说不行吗?”受德还有些不明白为什么比干会那么高兴。   “你和个女人一般见识!”比干放下受德,“你的想法一点都没错,只是没有选好可以用来做中间物的东西。这个东西必须不太容易得到,可以通过朝廷来控制在集市上流通的数量;而且本身必须有一定的价值,才能代替货物的价值;另外就是要坚硬、耐磨、容易保存,不会变坏,那样的话,如果暂时只是家里的某种货物多了,可以先换成这种中间物保存起来,等需要的时候,再用这种中间物去换取所需的货物。”   受德认真地想了想:“对了,用玉石嘛。玉石数量稀少,坚硬耐磨,而且十分珍贵。”   比干却是摇头:“玉石确实符合这几个要求,可是数量太稀少,太珍贵。像刚才那个大婶,要多少鸡蛋,才能换一块玉石?等她攒够那么多鸡蛋,先前攒的鸡蛋早就臭了。”   “也是……”受德苦恼地抓了抓头发,“那该用什么?”   “慢慢想吧,或许等你继位为商王的时候,就想出来了。”   姜尚看着谪仙一样的比干牵着受德渐行渐远,不住叹息:“挺好的一个孩子,偏偏是被众神诅咒的命数,可怜。”   “卖牛肉的,可怜什么呐?”一个提着菜篮子的少妇在姜尚面前挥了挥手,才唤回他的元神,“你看,我用这白菜和你换点牛肉怎么样?”   “可是我想要柴禾。”   “我问过了,卖柴禾的要羊,可我们家是种地的,哪来的羊?要不通融通融,我就买一点回去,给我家小孩解解馋。”   “大姐,我自己家也种着白菜,还多得吃不掉。我不要白菜……”以物易物真的很不方便。虽然从一开始就看出大邑商气数将尽,受德不知得罪了哪路神仙,才会投生到大邑商的王室,做个背千古骂名的亡国之君,姜尚发现自己也开始期待受德即位以后可以用货物换某种中间物,再用中间物换货物的日子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章 巫蛊之术   “仲衍,你看我抓到什么好东西了。”启抱着一个黑乎乎的东西,献宝似地拿给仲衍看。   “大哥,这是什么呀?”仲衍好奇地探头望去。   启怀里的东西突然抬起头,阴惨惨地冲着仲衍叫了一声。   仲衍对上一双绿莹莹的眼睛,吓得大叫起来,退开两步,还吓得心通通直跳:“这是猫?大哥,为什么要抓猫?”   “当然是用来吓唬比干叔父啊。”启拎着黑猫脖子后面的皮毛,“比干叔父什么都向着受德,还想让父王立受德为储君。分明我才是长子,你我都无子而死,才轮得到受德继承王位。受德分明是老三,凭什么抢在我们前面?不让他吃点苦头,实在难解我心头之恨。”   反正继承王位的不是启就是受德,都与身份不上不下不尴不尬的仲衍毫无瓜葛,启对比干和受德恨得咬牙切齿,仲衍始终都觉得事不关己。   “仲衍,还记得吗?比干叔父最怕猫了。上次不知哪只小猫跑进九间大殿,比干叔父居然吓得到处乱跑,最后失足落水,被武士救上来以后,还大病一场。”只可惜启还不过是个十岁的孩子,能想得到的最残忍的报复方法,也仅仅是这样的恶作剧而已,“仲衍,我们才是亲兄弟,你一定会帮我的对不对?”   “比干叔父毕竟是我们的长辈,这么做不太好吧?”仲衍不想惹祸上身,而且也没觉得受德不是自己的亲兄弟。反而是胞兄启从来只把他当做跟班一样,母亲妇好也一直只把仲衍当做万一启遭到不测时的二手准备,只要启不出意外,就不会对仲衍上心。   “仲衍,要是你不帮我,我就告诉母妃,让她收拾你。”启恶狠狠地威胁道。   仲衍还在犹豫,受德跑了过来:“启哥哥,仲衍哥哥,你们在玩什么?”   启对着受德晃了晃手里的猫:“我们去吓唬比干叔父玩好吗?”   受德想了想:“好啊……”   启没料到受德居然会答应帮着他捉弄比干,一时分神,就被受德推倒在地,手里的猫也被他抢了去。启还没有爬起身来,就看见受德拿出一把小刀,手起刀落间,黑猫一声惨叫,已经被开膛破肚,内脏和肠子流了一地。   “受德,你干什么?”启还想去抢受德手里的猫。   受德一手拎着被开膛破肚的死猫,一手用沾血的匕首指向启:“启,比干叔父确实偏爱我,可是父王和王妃妇好都向着你,箕子叔父也偏爱你,而我只有比干叔父一个人宠爱,你有什么可不平的?要是你再敢欺负比干叔父,这次我剖的是猫,下次我剖的就是你!”说罢便将死猫扔到启的脸上,立刻糊得他一脸的血。   “大胆,”启抹掉脸上的血,“我是你哥哥,你敢以下犯上!”   “我是嫡子,你不过是庶子,只有你对我‘以下犯上’的份。”   “什么嫡子?”启不屑地冷哼一声,“我早就听母妃说过,你是比干叔父与王后私通生下的,如今看来,果然是父子情深。‘堂弟’,我们虽是有亲缘关系的兄弟,可我是王子,你不过是个私通的野种。况且我是兄,你是弟,日后我是君,你是臣。分明是你对我以下犯上才对。”   “你以为谁稀罕做你的兄弟?我还巴不得做比干叔父的孩子,至少没有你这种兄弟。”   启和受德越吵越厉害,吵到后面干脆动起手来。启虽然比受德年长了三岁,可是受德长得比他还高大,又是惯于和力士角力,手里还有刀,不出一个会合,启就落了下风。仲衍吓坏了,赶紧去叫人。众人赶来时,就看见受德把启按在地上打得鼻青眼肿,启一脸的血,受德手里还拿着沾血的刀。   “都住手!”帝乙连忙叫侍卫拉开两个孩子。   启打不过受德,只能躺倒在地上痛哭不止。受德被侍卫抓住,还张牙舞爪地要去打启。   妇好见启一脸的血,吓得魂飞魄散,小心翼翼地擦了擦,发现不是他自己的血,心里松了一口气,脸上却依然哭得梨花带雨:“我的心肝宝贝,你到底怎么了?”   启恶人先告状,扑到妇好怀中哭起来:“母妃,我看到一只迷路的小猫,想和受德一起去给它找点吃的。可是受德不信,说要把那只猫开膛破肚,看看它是不是真的没吃过东西。我不允,他就把猫杀了,不仅打我,还说要把我也这样剖开。”   “妾身该死。”妇戊王后见旁边果然有一只被剖得惨不忍睹的黑猫,立刻跪下来,“妾身管教无方,还望大王责罚。”同时拽过受德,按着他跪在一边,“受德,还不向启哥哥道歉。”   “我没做错。”受德被妇戊拉了两三次,才扔掉手里的短剑,一把抹去脸上溅到的血,心不甘情不愿地跪在她旁边,“启抓了猫,要吓唬比干叔父,我就把猫杀了。我说过,他要是敢欺负比干叔父,我就杀他!”   启哭得更厉害了。   妇好见状,也像是受了天大的冤枉一般,扑在帝乙身上嚎啕大哭:“大王,你可要为妾身做主啊。王子受德仗着嫡子的身份欺负启也罢,如今居然用黑猫血给启下巫蛊之术。这哪里是小孩吵架?分明是要谋害臣妾的孩子!大王,启一向温柔良善,就被弟弟欺负到这份上,大王要是不能给妾身一个交代,妾身母子今天就死在这里算了,免得碍了王后和王子受德的眼。”说罢拿起受德扔下的短刀,就要往粉嫩的玉颈上抹。   帝乙一把抢过妇好手里的刀扔掉,看向妇戊:“王后,你是受德的生母,你说该怎么办?”   因为曾经的谣言,妇戊和受德也不十分亲近。妇戊本就生性胆小懦弱,看到启被受德按在地上打,自觉理亏,闻言恭顺地垂下眼:“确实是受德的不是,大王说怎么罚就怎么罚吧?”   帝乙看向受德:“受德,你说呢?”   “反正父王眼里只有启,母后要是有别的儿子,也不会要我。”受德毫无惧色地抬头盯着帝乙,凌厉的眼神竟吓得帝乙倒退了一步,“要打就打,何必假惺惺地问我。”   “你……”帝乙被气得浑身发抖,“来人,把这逆子给我拖下去,重打五十鞭!”   受德看到侍卫拿着鞭子过来,只是白了他一眼,便自己脱掉上衣,毫无惧色地任由鞭子抽打在光裸的脊背上。五十鞭子连大人都受不住,受德居然连吭都不吭一声,只是咬牙盯着妇好和启,盯得他们寒毛倒竖,直到他再也坚持不住,昏死过去。   *****   仲衍看到受德无辜受罚,想去为受德辩护,刚往前就走了几步,就被妇好捂着嘴拖回去,交给女奴带走。仲衍想了想,还是在走远之后打发掉女奴,自己去找比干。   等比干姗姗来迟,只见受德昏死在地上,小小的脊背已经被打得血肉模糊,持鞭的武士居然还在打。   “住手!”比干护在受德身上。   武士收不住鞭子,只听见“啪”的一声,鲜血立刻在比干白色的衣服上留下一道触目惊心的印子,比干则是整个人都往下一沉。   不小心打了太师,武士吓了一跳,连忙收回鞭子,垂首站在一旁。   比干一个儒生不比从小习武的受德,一鞭就差点被打趴下,硬是咬牙用胳膊支住身子,才不至于倒在受德身上。帝乙和妇戊、妇好都被没想到比干会突然出现,只会眼睁睁地看着他挣扎了半天,才勉强能抬起身子:“虎豹蛇蝎尚知护子,王兄王嫂居然能眼睁睁地看着亲骨肉被打成这样而无动于衷,狠毒之心,真是让虎豹蛇蝎都望尘莫及。”   “大胆!”妇好尖叫起来,“大王,太师居然敢说大王的不是,应该重罚。”   “受德是天赐之子,王兄王嫂都不怕把他活活打死,会惹怒天神,降大灾于我大邑商,臣弟有何可怕?王兄若是要打死受德,就连臣弟一起打死吧。”比干用胳膊支着身子,依然护在受德身上,回过头看向行刑的武士,“还有多少鞭?继续打!”   再有一鞭下去,只怕比干就没命了。武士哪里敢打,只敢一声不吭地静候帝乙发落。   “大王,你可要为妾身和启做主啊。”见帝乙不吭声,妇好又哀嚎起来,“王子受德用猫血诅咒启,太师还如此护着他,以后妾身和启没法在这王宫里活了……”   “不是的!”仲衍站出来,“父王,启哥哥抓了猫,要吓唬比干叔父,受德不允,两个人才打起来的。”   不论是对是错,他永远站在花花一边。比干知道自己偏心,可就是见不得受德吃苦。还好,他就知道他的花花不会是坏孩子。受德是为了保护比干不被启欺负,才会被打成这样。看到受德还趴在地上人事不省,比干只觉得整颗心都揪成了一团。   帝乙则是怒目瞪向妇好:“这是怎么回事?”   “小孩恶作剧而已,大王和太师难道连这点容人之量都没有?谁让太师什么都向着王子受德,启难免羡慕嘛。”仲衍也是妇好的孩子,妇好不能自打耳光,只能改口,接着笑道,“再说这么大个人怕这么小的一只猫,真是好笑。太师上辈子是老鼠吗?怕猫怕成这样。”   她见过哪只老鼠见了猫,会往水里跑的?比干也是那次被猫吓得逃进水里,才发觉人的手脚远不如鱼鳍和尾巴好用,居然一个劲地往下沉,还不能在水里呼吸,被武士捞上来以后,居然还会生病。比干很想念自己投生以前的鱼鳃和鱼鳔。   事情澄清了,帝乙才想起来被打得奄奄一息的受德,刚想去扶他,就被比干一眼瞪回去。   “为了受德的安全,还是让他这阵子先住在臣弟家里吧。”比干挣扎着站起身,小心翼翼地抱起受德,扬长而去。   妇好怕帝乙因此迁怒于启,不等帝乙发落,便揪着启的耳朵拖走:“你呀你,不求上进,只会玩这种小孩的玩意儿,打架都打不过弟弟。还敢对着父王母妃撒谎,嗯?看母妃怎么收拾你!”   帝乙不答话,反而是妇戊礼貌地劝了几句。   启看到帝乙脸色不善,只能低着头任由妇好骂,一直等到帝乙和妇戊都走了,才抬起头:“母妃,不用骂了,他们都走了。”   “怎么能不骂你?”妇好一指头戳在启的眉心,“不长进的东西,说什么给迷路的小猫找吃的,为什么不直接一口咬定是受德抓了猫来对你下咒?要是你说是受德对你下咒,或者说受德是给父王或者母妃下咒,说不定你父王一怒之下,就把受德杀了,或者至少也把他贬为庶人,你不就是储君了?看,结果受德挨了一顿打,就被比干救走。现在开罪了他们,以后有你的苦头吃!”   “可是母妃不是说要做出善良仁厚的样子,朝中大臣才会支持我做储君吗?”启觉得十分冤枉。以一个十岁小孩的智力,他能在情急之中想出这套说辞,已经很不容易了。“爱护迷路的小猫,才会让人觉得我良善,我可是按照母妃说的做,哪里想得到还可以说是受德下咒。”说到这里,启恶狠狠地剜了一眼站在一旁的仲衍,“再说要不是仲衍去告密,比干叔父怎么来得及把受德救走?说不定受德一样能被父王打死。母妃,这事怎么能怪我?”   仲衍见妇好和启都对他怒目而视,怯生生地看了看妇好:“母妃……”   “别叫我母妃!”妇好一巴掌把仲衍打倒在地,“吃里扒外的东西,我没有你这种儿子!”   仲衍爬起身:“启哥哥……”   启也往仲衍的脸上啐了一口:“我也没有你这种弟弟!”   *****   看到比干把受德抱回家,而且两个人都受了伤,太师夫人妫氏吓得委实不轻,连忙指挥仆婢准备草药,帮他们包扎,一直忙到日落时分才消停。   太阳快下山了,外面下起雨来。妫氏吩咐仆婢安顿比干和受德睡下,自己亲自一一检查门窗火烛,去关大门时,看到一个小孩站在门外,被雨淋得像只迷路的小狗。   “你是哪家的小孩?怎么这么晚了还在外面?”纳闷归纳闷,妫氏还是赶紧把小孩拉进房子里,用袖子抹去他脸上的水,“怎么淋成这样?你先等等,姨娘给你拿身干净衣服换上,再叫人拉车送你回去……”   小孩顺从地跟着妫氏进了太师府。   妫氏心疼才这么点大的孩子居然在下雨天还不回家,也没留心怎么会有小孩找到太师府,直到拿来干净的布把小孩脸上的雨水、污泥全都擦掉,妫氏才认出冒雨来访的孩子:“王子仲衍!”   仲衍抬起头来,一头湿漉漉的黑发下,苍白的小脸已经冻得毫无血色,勉强挤出一个乖巧的笑容:“婶母,我可以和受德一起住过来吗?”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章 相依为命   宗庙里,比干和帝乙站在列祖列宗的牌位前。   “王兄,臣弟有一事请教。”比干淡淡地开口。   “什么事?”帝乙有些不太好的预感。往常都是受德做错了事,比干才会带他来宗庙。比干挨了一鞭子,在床上躺了整整一天,现在还告着假,就叫帝乙陪着他来宗庙,分明是来兴师问罪的。   “臣弟想请教王兄,殷商王朝的列祖列宗里有哪位做出过表率,听信妇人之言,甚至为了讨好一个女人,不惜将嫡子鞭打致死,就可以管理好国家的。”   比干的声音十分平静,平静得像是商汤祖先的灵魂附在他身上质问帝乙。帝乙不禁抖了抖,不答话。   “王兄,”比干的声音继续如流水般潺潺而来,“臣弟若是没有记错,王兄此举,倒是颇有夏桀遗风啊。‘人君好色,社稷必覆;大夫好色,宗庙必灭;庶人好色,其身必戕。’夏因夏桀宠爱妺喜而亡,不知商如何?”   “大胆!”帝乙总算还记得自己才是商王,比干不过是臣子,“比干,你竟敢将孤比作荒淫无道的夏桀!”   “臣弟不敢。”比干还是那副超脱于世俗之外的淡然模样。宗庙中香烟缭绕,一身白衣的比干傲然站立于烟雾之中,仿佛天神腾云驾雾而来。“夏桀宠爱妺喜不假,可断然不至于因妺喜谗言而杀嫡子、自毁宗庙,哪比得上王兄?”   “比干,你放肆!”   比干对暴跳如雷的帝乙看都不看:“臣弟不知何为放肆,只知主过不谏非忠也,畏死不言非勇也,过则谏,不用则死,忠之至也。”   “你……”帝乙被说得无言以对。   不论帝乙愿不愿意听,比干的声音继续如清泉般无孔不入地流进帝乙耳中:“君有诤臣,父有诤子,士有诤友。臣弟所言或许不中听,但身为大臣,进退自有尚尽之大义。臣弟让王兄陪臣弟来宗庙,为的是让王兄当着列祖列宗的面痛改前非,保住大邑商的江山。若是王兄执意效仿夏桀,臣弟一介儒生,或许不能效仿先祖成汤灭夏,至少还能以身殉国。”   “你……”   “王兄,你还没有回答臣弟的问题。”比干不依不饶,“除了夏桀,还有哪位君王会如此盲信妇人之言?商汤列祖列宗之中,有哪位英明先祖做出过杀嫡子来讨好女人的表率?”   比干的语气平静依旧,但是二人从小一起长大,帝乙听得出来,比干其实已经怒极。   自知理亏,帝乙的语气软了下来:“比干,不过是小孩打架,有必要弄得这么严重吗?启不过是孩子心性,贪玩罢了,你就不肯原谅?”   “小孩打架?贪玩?”比干缓缓地勾起嘴角,平静无波的面容多了几分讥诮的神色,“好一个‘小孩打架’、‘贪玩’。臣弟是朝臣,也是启的长辈,启就敢对臣弟如此作弄,他日若是登上王位,会如何处置朝中老臣?不过王子启确实天赋异禀。小小年纪,就知道栽赃诬陷,颠倒黑白,谋害兄弟。事后王妃妇好一句‘小孩贪玩’,就当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原来王兄和箕子口中的‘仁厚’、‘善良’,便是可以为了王位,不惜以下犯上对长辈不敬、对嫡子不敬、逼死兄弟而毫无愧色,臣弟真是大开眼界。”   知道自己冤枉了受德,帝乙也十分后悔。帝乙看了看神色平静如常的比干,总觉得像是小时候做错了事,站在先王文丁面前一般。可他在国是比干的君王,在家是比干的兄长,拉不下身为国君和长兄的脸,还想为自己辩解:“要说起来,也是因为你太偏爱受德,启才会嫉妒,想出这种恶作剧。你也是,一听说受德挨打,居然扔下相与的满朝文武便冲过来,弄得朝廷之中人人都知道孤的家务事。”   “受德不仅是王兄的儿子,也是大邑商的王子,以后即使不是商王,也是手握重权的一方诸侯。王兄家里没有家事,只有国事。况且受德如果有父慈母爱,何须臣弟这个叔父来宠?”比干白了帝乙一眼,“王兄,你与王后是受德的生身父母,你下令鞭打受德,王后看见亲生儿子被打成这样都不理不睬。要不是仲衍来给臣弟报信,受德怕是已经没命了。”   “受德……伤得很严重吗?”   “还好,”比干脸上讥诮的神色越发浓重,“也就是两三天高烧不退,差点醒不过来……而已。”   当初受刑时,受德从头到尾都是一声不吭,帝乙以为是行刑的武士手下留情,还下令重重地打。要不是比干赶来,说不定受德真的会被活活打死。   短暂的沉默后,比干换了个话题:“臣弟听说后来启和仲衍也被王妃妇好骂了。”   “该骂!”   “王妃妇好骂启不长进,不该说什么看小猫可怜,给它找东西吃,而是应该从一开始就一口咬定是受德抓了猫来给他下巫蛊之术,谋害他的性命。那样的话,或许王兄就能直接把受德处死,断然不会让受德至今仍然阻在他继位为王的路上。至于‘吃里爬外’的仲衍,王妃妇好已经宣布要和他断绝母子关系,启也要和他断绝兄弟关系,他只好也躲到臣弟家里来。”   帝乙无言以对。   “王兄,还是让受德和仲衍以后就住在臣弟家里吧,不然臣弟怕王兄只剩得下王子启一个孩子了。”比干转身飘然而去,“王兄,他日若是王子启成了储君,请容臣弟带着仲衍和受德隐退,放我们一条生路。”   至此,受德算是彻底与父母决裂。   *****   受德不知昏迷了多久,醒过来时只觉得背上火辣辣的疼,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发现自己是在一个陌生的地方。   这里不是王宫。   房子是精美的四阿重屋,光是一间寝室,就大得足以容纳数百人,巨大的土床还占了寝室近乎四分之一的面积。为了保证房屋安稳,殷商人在造房子的全程从打地基到全部完工,都要用人畜祭祀,平民人家造房子的过程中都要杀十几只牛、羊、狗等动物作为牺牲来祭祀,贵族造房子,更是要用奴隶做人牲来取悦神明,保佑房子坚固可靠。要造这么大的房子,恐怕光是奠基,就要用掉上百奴隶和牲畜作为祭品,绝不是一般的贵族住得起的。墙上有象征贵族身份的壁画花纹,窗子上有精美的镂刻,熊熊燃烧的火炕将屋子烘得有些闷热,青铜桌几和用来放酒器的柜子“禁”也说明主人的身份十分尊贵。但这里不像王宫,随处可见殷人崇拜的玄鸟图腾。床上铺的席子也只是苇席,不像王宫,每到天气转寒,土床上就会铺以兽皮保暖。意识稍微清醒一些,受德感觉得到自己被人贴肉抱在怀里。虽然被抱得很紧,受德看不到那人的脸,熟悉的如瀑黑发、如雪肌肤和温馨的气味立刻让他认出了抱着自己的人。   “叔父……”   “你终于醒了!”比干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巫医说受德背上的伤引起高烧不退,如果一直烧下去,可能性命堪忧。用冷水擦,用药酒浸,巫医还特意举行了驱邪仪式,受德依然昏迷不醒。后来还是妫氏说乡下有土方子,小孩高烧不退,就干脆给他穿很多衣服,焐在被子里面,发一身汗就好了,既然其他方法都没用,不如用土方子试试。可是巫医说受德背上的伤必须一直保持敞开,不然即使烧退下去,伤口也会化脓,到时候他们也无能为力。又要发汗,又不能穿衣,比干只能在屋子里燃上炕火,自己则是没日没夜地抱着受德,用体温给他发汗。已经三天了。受德三天没醒过来,比干就不眠不休地抱了他三天。万幸祖先保佑,受德总算还是醒了过来。   “肚子饿吗?”   受德把下巴搁在比干的肩膀上,刚想点头,就看见他身上也有一道血红的鞭痕,在雪白肌肤的映衬下触目惊心:“叔父,父王连你也打了?!”   比干却是苦笑:“叔父要不挨上一鞭子,还没法救你回来。”   受德小心翼翼地摸了摸比干背上的鞭痕:“痛吗?”   “还好,已经结痂了。”比干挨了一鞭子就被抽趴下,受德居然一声不吭地挨了三十多鞭才昏过去,他实在是无法想象受德小小年纪,怎么会忍受得住如此酷刑。   受德被帝乙打到昏过去都没有求饶,此时看到比干身上的鞭痕,眼泪却立刻不受控制地簌簌而下:“叔父,为什么你不是我的父亲?”   看到帝乙如此对待受德,比干也忍不住诅咒上天为何残忍得要让他的花花投生在王室。可是受德必须做一个伟大的君王,才能抵消天神对他的偏见,才能逃过形神俱灭的命运。偏偏天机不可泄露,比干不能告诉他真相,他什么都不能说。   “你做叔父的孩子当然好。”比干用额头顶着受德的额头,“以后你继承叔父的爵位,启继承你父王的王位。等你的父王宾天,就是启做大王,你做臣子。你以后见了他,都要给他下跪叩头,祝他万寿无疆,他爱怎么处罚我们都可以。你愿意吗?”   “我不愿意!”一想到启以后有可能会坐在王位上发号施令,受德就恨得咬牙切齿,“叔父,我不能做你的孩子了。我要做大王,以后我要启天天给我磕头。他要是再敢抓猫吓唬叔父,我就把整个大邑商所有的猫都杀了,再把他凌迟!”   至于吗?虽然比干很高兴自己在受德心中那么重要:“受德,启毕竟是你的兄弟。”   “他要不是我的兄弟,我今天就把他处以醢刑!”   “受德!”比干板下脸来,“启有再多的不是,也是你的兄弟,不可以这样。这次的事你也有错。启不过是想给叔父捣乱,你至于把他的猫都杀了吗?要不是你脾气太冲动,至于挨打?”   “叔父是我的,谁都不可以欺负叔父!”受德紧紧地搂着比干的脖子,“父王喜欢启,母后也不喜欢我,对我好的只有叔父。没有人可以欺负叔父,启不可以,父王不可以,就算是天神也不可以!”   “受德,不可以对天神不敬。”殷人原本十分尊敬天神,可是武乙射天以后,殷人便不再祭拜鬼神,只拜先祖,或许这就是天神给大邑商安排了亡国命运的原因。如果受德继位以后能重新祭拜天神,做个虔诚的模范,天神会不会改变主意,让大邑商继续国运昌隆下去呢?至少值得试一试。只要能帮他的花花逃过魂飞魄散的命运,什么都值得试一试。   受德很认真地想了想:“那我以后一定要成为大王,除了天神以外就是我最大,我就可以保护叔父不受任何人的欺负了。”   这么多年没有白疼他。虽然受德完全没有红莲的记忆,仍然依恋着转世为人的白鲤,比干知足了。   “去吃点东西好吗?再去和婶母说一声,让她能放心。”比干要放受德下来。   “再等等。”受德不想离开比干温暖的怀抱,继续窝在比干的颈间嘟哝,呼出的气喷在他的脖子上,痒痒的,“叔父,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我在一个很大的池塘里面。那个池塘很漂亮,上面一直飘着白色的雾,池塘旁边有一幢很大很漂亮的房子,比王宫还漂亮。在梦里,我是一朵莲花,可是不知为什么,别的莲花都不喜欢我。莲花都会思考,是不是很好笑?”   他记得前世的事!比干惊呆了。   “我记得梦里有一条白色的鱼,一直来找我,不停地说我很好看,别的莲花是因为妒忌我,才不喜欢我的。后来我变成人离开了池塘,要去投胎,那条鱼好像还很伤心……”   受德原本只是觉得那个梦很好玩,才说给比干听,可不知为什么,他越说越觉得那个梦和他的生活很相似。受德贵为王子,却是爹不疼娘不要,启和妇好还一直欺负他,只有比干一直陪在他的身边,不停地对他说“花花最棒了”。受德以前一直以为“花花”可能是比干小时候养的小猫小狗的名字,直到做了这个梦。在梦里,他是一朵莲花,还有白色的鱼……比干一直都喜欢穿白色的衣服,还那么怕猫。受德抚上比干的脸颊:“叔父,为什么你那么怕猫?为什么见了猫会逃进水里?我上辈子是莲花,你就是那条鱼对不对?”   “我……”   突然一道闪电划破漆黑的天空,照得整个天地亮如白昼,随即天上传来“轰隆”一声。   “我不能说!”比干吓得搂住受德,“受德,永远不要再问关于花花的事了!我不能说,我什么都不能说!说出来会被雷劈的!你还小,我还要留着命保护你,我不能说!”   “叔父!”受德用小小的臂膀把比干护在怀里,愤怒地看向外面雷云密布的天空,“天,你不长眼!不放雷去劈启和妇好那样的坏人,却来欺负叔父。天神无灵,要来何用?天,你要是敢用雷劈叔父,我就和武乙一样,把你射穿!”   “哗啦”一声,倾盆大雨便劈头盖脸地砸向大地。   受德却是指着窗外大笑:“叔父,你看,天都被我吓哭了!”   像是为了反驳,天上又是轰隆一声。比干只会蜷在受德小小的臂怀中发抖。   “叔父。”受德帮比干捂着耳朵,像安慰小孩一样轻抚他的脊背,“叔父常说受德是你的一切,你也是受德的一切。叔父,别怕,不论发生什么事,受德都会保护你的。”   外面的雨下得天昏地暗,比干被隆隆雷声吓得只敢躲在受德怀里,受德则是怒视外面黑沉沉的天空,仿佛真的会有雷电射进来。膏油灯豆点大的光亮只能在黑暗的房间晕出一小团昏黄的颜色,两个人都没注意到端着肉汤站在外面的妫氏。   妫氏担心受德,也心疼比干不爱惜自己,想来替他照顾受德,让他去休息一会儿,不想听到的却是这样一段话。   受德是比干的一切,他们两人相依为命,那么她是什么?她才是比干的妻子,才是应该与他相伴一生的人。妫氏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十三岁时从父母口中得知如谪仙般的少年太师要娶自己,兴奋得夜不能寐,结果从新婚之夜起,两个人就仅仅是住在同一幢房子里的陌生人,偶尔同床共枕,也仅仅是一起睡在一张床上。谁会忍心指责一个误入凡尘的谪仙不懂人情世故?妫氏不忍心埋怨比干冷落自己,只能尽力做个贤惠的好妻子,默默地打点好他的生活起居,希望他也能注意到自己。可结婚十多年,妫氏唯一的成就只有在比干心中的地位从住在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晋升为能干的管家婆,比干依然对她视而不见。受德出生以前,比干到处找小孩,受德出生以后,比干就围着他一个人转,眼里从来没有妫氏的身影,正如他的眼中从来不曾有过除了受德以外的任何人。   一只小手搭上妫氏的胳膊,妫氏才发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妫氏看到是仲衍,手忙脚乱地擦去眼泪:“沙子吹到眼睛里去了。”   仲衍懂事地没有拆穿她的话,只是掏出丝帛递给妫氏:“婶母,别担心,仲衍也会照顾婶母的。”   家里有个孩子真好。虽然丈夫依然待她如陌路人,她现在也有孩子了。妫氏拿过丝帛掖了掖眼角,牵着仲衍离开:“走,我们不理他们了。”   外面的雨还在下。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八章 情窦初开   “除了打理朝政、开疆拓土以外,身为君王,培养继承人也是十分重要的功课。在这方面,商王小乙就做出了很好的表率。小乙继位以后,没有做出什么轰轰烈烈的业绩,但是别因此而小看他。盘庚迁都为现在的大邑商打下了基础,他的继承人小乙暂时没有可以进一步超越前人的地方,但是小乙从一开始就认识到,要保住先王创立的江山,必须培养好的继承人,因此对他的儿子昭,也就是后来的商王武丁的培养十分用心。如果没有小乙的这份用心,也就不会有后世的‘武丁中兴’这段历史了。叔父对你的培养,就是效仿先王小乙培养武丁的方式……”   什么声音?比干闭上嘴,果然又听见了鼾声,回过头,就看见一个威武不凡的少年抱着胳膊站在庙堂之中,即使是低着头打盹的姿势,表情也十分严肃,甚至带有一股君临天下的威严,只有不和谐的小呼噜能引来抚养他长大的叔父一笑。   受德已经十五岁了,原本有些胖嘟嘟的脸颊变得如成年男子般棱角分明,笑起来像晴空万里,发怒时仿佛雷电交加,五官深邃的曲线越来越像当年白鲤在瑶池边看到的红莲少年,玩世不恭的表面下,其实是曲高和寡的寂寞。   受德稍微懂事了一些以后,在宗庙听比干讲列祖列宗的丰功伟绩已经不再是做错事以后的惩罚,而是身为王位继承人的必修课。现在受德已经能坚持到小乙才睡着了,比干很有成就感,唯一的问题是……十五岁的受德身材十分高大健硕,早已不是当年的小孩,他待会儿怎么把他弄回去?   宗庙里面空荡荡的,要是睡久了肯定着凉,再说让列祖列宗看到继承人在自己的牌位面前打瞌睡也不太好。比干想了想,还是咬牙背起受德,一边走,一边后悔自己一听到受德主动提出要去宗庙受教育,就兴奋过度,忘了叫上仲衍一起来。   同样的山路,同样的猿啼鸟鸣,同样的叔侄二人,却已经是不同的模样。以前受德还是婴儿的时候,比干能抱着他一口气上山下山,现在没走几步就得歇一歇,免得自己喘不过气来。随着岁月的流逝,这段山路似乎变得越来越长,像是永远也走不完。   自从受德七岁那年,比干把他带出王宫,受德便和仲衍一起留在了太师府,再也没有住回去。太师府多了仲衍和受德两个孩子,变得热闹了很多,但是家里有妫氏,还有仲衍,比干能与受德独处的机会只有通往宗庙的漫漫山路。难得的独处时光,只要能陪着受德,不论多累,比干都愿意和他的花花一起走下去。   不过愿望是一回事,能力是另一回事。比干扶着路边的树歇了半天,还是没力气继续背着受德走——其实受德已经长得比叔父还高大,确切地说,应该是比干拖着受德往前挪。可总不能在路上耽搁一辈子。比干深吸一口气,刚想继续往前挪,就听见背后传来调皮的笑声:“叔父,走不动了?”   “你装睡?”比干没好气地乜他。   受德还是像小时候一样搂着比干的脖子撒娇:“我不装睡,叔父怎么肯背我呢?”   他倒不怕把他的叔父活活压死?比干仰天长叹:“下来自己走。”   “我不要。”话虽如此,受德还是不再赖着比干,自己站直身子,“叔父背了我这么多年,今天我来背叔父吧。”   比干还来不及做出反应,受德已经举重若轻地一把将他打横抱起来,便风一样地跑下山去。十五岁只是体魄像大人了,性格依然是小孩脾气。受德走路还有些蹦蹦跳跳,根本不肯好好地走,都是三级台阶五级台阶地跳下来的。可怜比干被颠得五脏六腑翻江倒海,头晕眼花全然不知身在何处,只能抱紧受德的脖子,提着一口气,还吓得心惊肉跳。   受德倒是很享受被比干抱着的感觉,故意总是做些危险动作,吓得比干几乎整个人都要贴到他身上。   终于到山下了。受德放他下来的时候,比干及时扶住了一棵树,总算不至于因为头晕倒在地上。   “呼……跑了一身的汗。”受德看到山下有条河,三两下就把身上的衣服全都脱了下来扔在岸边,跳进河里洗澡。   终于踩到地了。比干扶着树喘了半天,才感觉心跳稍稍平息下来。   受德在河里戏水,闪闪发光的水珠顺着结实健美的肌肉曲线流淌,盘古、后羿再世,怕是也不过如此。比干摸索着坐到树荫下的草地上,闭上眼睛稍微休息了一会儿,从袖子里掏出一片龟甲,满是爱怜地抚摸上面从拙朴稚嫩到大气磅礴的字。   先王小乙在武丁二十岁时,就命他隐姓埋名离开大邑商,让他去民间了解百姓对商朝统治的反响,同时也是为了让武丁在民间学到更多的本事。于是武丁来到黄河边邑,隐姓埋名地和平民、奴隶等“小人”一起从事劳作,体会稼穑艰难,生活不易,更是在民间找到了不世贤者甘盘和奴隶傅说这两个能人。武丁成为商王以后,以甘盘为太师,以傅说为丞相,才有了后来的“武丁中兴”。   受德年纪还小,比干也还在朝为官,不放心让他一个人去民间历练,也不能陪着他去很远的地方,只能带着他在殷地附近体察民情。平时除了读书写字以及去宗庙学习列祖列宗的光辉事迹以外,受德最常做的功课就是跟着比干去各种地方体察民情——去农田看农民耕种放牧,去作坊看匠人制作各种青铜和陶制家具器皿,去神庙看巫贞祝祷占卜,去校场看军人操练,甚至去徭役场看奴隶做苦工。受德的好奇心很重,见了什么都要去试试,看到男人耕地放牛要去学,看到女人纺纱织布也要去学,看到巫医祈祷、治病要去学,看到军官指挥操练兵法阵型也要去学,看到工匠烧制陶罐、锻造青铜器皿要去学,看到乡下的老婆子去给女人接生也要去……这个没学成,甚至连看一眼的机会都没有,就直接被比干拖走,让受德一直耿耿于怀。   在殷商学习,只有一点坏处,就是人人都知道受德是王子。为了把受德教育成和武丁一样伟大的帝王,不论他想学什么,比干都由他去,只有一点再三提醒:不准摆王子的架子,在这一天里,你只是和他们一样的平民,吃、穿、住全都和他们一样,才能学到东西。当然,新手上路,难免把什么都弄得一团糟,每次受德去学习完了,比干总要送出去一些粮食、布匹之类,以赔偿受德造成的损失。尤其让比干倍感欣慰的是受德真的做到了他所要求的不搞特殊待遇,和农民在一起的时候吃糠咽菜,和工匠在一起的时候照样住在锻造作坊里,然后认真记录下自己在民间体验生活时发现的问题,打算等继位以后加以改进。久而久之,百姓见王子受德没有一点架子,而是真的来与百姓同甘共苦,以便在继位后让百姓生活得更好,都不肯再收比干的谢礼,只求能让受德继位成为商王,便是对他们最好的谢礼了。   比干手中的龟甲上写的就是受德体验生活时发现的问题:   1、祖上沿袭的夏历不适合殷地,但是很有参考价值,可以在夏历的基础上加以改进,制成大邑商自己的殷历(按照修改后的殷历来耕种,应该可以收获更多的粮食,酿造更多的酒);   比干看到这里,不觉莞尔。受德从小就酒瘾很大,比干至今还记得在受德的满月宴上,帝乙用指头沾了一点酒给他尝,他居然就向酒爵伸出胖嘟嘟的小手,依依呀呀地还要喝,最后居然把一爵酒全都喝光了,让宴席上的百官诸侯直称王子受德是海量。其实人间的酒本来就稀,和清水没什么大两样,哪比得上天上的琼浆玉液?比干还是白鲤的时候,有一次西王母举行蟠桃盛宴,不知哪位神仙喝醉了,把一壶酒翻进瑶池,结果一池子的莲花和鱼全都醉了。好像他就是那时候喝醉了,到处乱游,才会遇上同样醉得东倒西歪的红莲。那一眼的惊艳,便注定了生生世世纠缠不清的命运。受德会不会也是记得那醉了一瑶池的仙酿,才会那么好酒?至少比干至今还记得被一池子的水稀释后依然甘醇的琼浆玉液的味道,以至于到了凡间,也成了“海量”。无奈人间的酒实在太稀,哪怕喝到撑死,也找不回那时醉得飘飘欲仙的感觉。酒瘾大算得上是受德唯一的缺点了,不过只要粮食能丰收,百姓能吃饱饭,还能有多余的粮食酿酒是好事。受德好酒,还可以先顾忌百姓的肚子,再顾及自己的酒瘾,已经十分难得,这份酒瘾反而可能成为他在改进耕种方式上发挥创造力的动力。   2、既然可以种粮食蔬菜,应该也可以人工种植水果,可以用来观赏,也可以用来吃,还可以用来酿酒(很期待水果酿出来的酒是什么味道)。   看这字迹,应该是受德还挺小的时候写的吧?这小馋虫,就知道吃。   3、以物易物的贸易非常不方便,得尽快找到一个交易的中间物(要求:可以控制数量,不是随处可得,但也不能太罕见;坚硬、耐磨、容易保存,不会腐败变质;本身有一定的价值);   想不到受德至今还惦记着要发明一个贸易的中间物,这一定会成为流传百世的功绩,然后他的花花就能以千古明君的身份名垂青史,西王母也就找不到借口让他形神俱灭了。比干就知道他的花花一定不会让他失望。   4、殷地人口过多,居住拥挤,火灾频发,需要扩建,最好能迁都(迁都的经费是个问题。人方部落一直骚扰大邑商边境,迁都的经费可以从他们身上打算);   嚯!好大的口气。大邑商东边的人方部落实力不容小觑,当初帝乙东征的时候,不过是赢过一两场战役,便已是值得举办庆功宴的大收获了,受德居然把迁都的经费预算全都打到了敌国的头上。   5、青铜武器和战车比石头、木头的坚固,值得推广。但是太重,马拉不动,牛跑不快,最好能找到另外一种力气大而且跑得快的动物来拉战车(体型大,没有攻击性,肉食性动物都不能找,不然驾车的人会有危险)。   难怪受德那么热衷于狩猎,还总喜欢把各种大体型的动物活着抓回来,然后活活“玩死”。比干也曾怀疑过他的做法是戾气太重,心存杀念,直到看见他做的记录,才知道原来他是在试图驯服一种能把青铜战车拉得飞快的动物,以增强大邑商的军事实力。   6、英雄不问出处,或许现代的奴隶中也有“傅说”。   比干越来越不知道给受德讲先王的故事,到底是对是错。   除了射天的武乙以外,受德最崇拜的先祖就是为大邑商再创辉煌的武丁。   在比干看来,除了他的花花以外,全世界的生物只分为两种——鱼和不是鱼的其他生物。以人的身份活了三十多年,他唯一的收获就是能分清男人和女人,——已经很了不起了,要知道分得清雄鱼和雌鱼的人可不多,——根本看不出同样是人,贵族和奴隶有什么两样。身居高位者很容易骄奢淫逸、草菅人命,比干带着受德去看服苦役的奴隶,只是想让他知道宏伟的宫殿、河边的堤坝都是用多少奴隶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希望他继位以后不要奢靡浪费。不料受德见了奴隶,也有心效仿武丁从“小人”中找傅说的行为,要求一起去服苦役。   苦役场就在殷商附近,王子受德与农民、工匠通吃同住,已经让他们不胜惶恐,要他和奴隶一样做苦工、挨鞭子,绝没有人敢收他。体察民情是为了让受德体会民间疾苦,也是为了在民间立威,让他继位以后能获得百姓的爱戴。但是只有比干觉得奴隶也是人,在其他人看来,奴隶不过是会说话的畜生,在大邑商没有任何地位,受德没必要费心去赢得他们的爱戴。暂且不说奴隶有成为祭品“人牲”的危险,其中还有不少是败给大邑商的部落的战俘,可能对大邑商有二心,如果受德一个王子和他们在一起,难保不会有人挟持他。为了受德的安全,比干决不允许他去体会奴隶的生活,可这孩子实在是犟得很,越不允许的他越是想去做……   “叔父,你在看什么?”受德的声音唤回比干的注意力。   比干抬起头,就看见一张凑到自己面前的笑脸。   受德连衣服都没穿,赤*裸着健美的胴*体蹲在比干面前,好奇地凑到他旁边去看他手里的龟甲,发现是自己小时候写的东西,便要去抢:“叔父,你怎么还留着这种东西?”   “谁让你丢三落四,要不是叔父给你收着,都不知道会丢到哪里去。”比干伸直胳膊,不让他抢回去。   “留着干什么?丢死人了!”   “我觉得挺好,没什么可丢人的。”   “给我!”   “不给!叔父要留着给你登基以后看,要你照着做。”   “叔父,再不给我就要咯吱你了。”   “不给……等等,哈哈,受德,住手。”   “给不给?”   “不给!”   受德还要去抢比干手里的龟甲,不知不觉中,整个人都压到了他的身上,却在对上比干的眼睛时再也移不开目光。   谪仙永远也不会老。比干已经三十五岁了,皮肤还光滑得像是二十多岁一样,纤瘦的胸膛因为刚才的玩闹而微微起伏,脸颊泛着红晕,波光流转的眸子像两汪深潭,带着笑意看着他。两个人紧紧地贴在一起,可以感觉到彼此剧烈的心跳,比干是因为刚才闹得太厉害,可受德觉得这种心脏快速跳动的感觉十分奇妙。他从小是叔父抚养照顾长大的,对他而言,比干应该是父亲一样的角色,可这是儿子会对父亲产生的感觉吗?   受德喜欢比干抱着他,甚至在长大以后,比干有意与他疏远,想让他开始独立,他也会耍在宗庙里装睡之类的小手段,只为了比干能再背他一次。比干还是很怕打雷,每到雷雨天,受德就会“义不容辞”地跑去和比干一起睡,也只有那时候,比干不会赶他走,甚至会主动往他的怀里钻,让受德有一种满足的感觉,尽管这种满足还不算尽兴。   现在他知道为什么会感觉不尽兴了。他想把比干压在身下,他想看到他双颊酡红地在他的身下喘息。自从做过那个莲花和白鲤的梦,他就觉得比干再也不是长辈一样的身份。他不要做他的儿子,他想与他肌肤相亲,他想知道那身洁白如新雪的肌肤摸上去是不是和鱼鳞一样滑,他想知道比干是不是真的从前世追他到今生的白鲤……   怎么回事?受德的眼神变得像是蒙上了一层雾,比干感觉到好像下面被什么东西顶着,直到受德忘情地吻上他的嘴唇,细细地啃咬,吮吸,用舌尖挑逗着他的味蕾,还没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只觉得这感觉……他好像从还是瑶池里的白鲤时,便等到现在。   面对少年人热情而生涩的挑逗,微凉的嘴唇从不知所措,到默默承受,到渐渐地学会回应。如此生涩的反应,他的叔父该不会至今还是处子吧?比干实在是低估了受德的好奇心,只知道他会去看人学样地体会百姓的生活,却没想到仲衍去外面找女人的时候,受德也没在一旁少偷看,理论知识十分丰富,而且正打算拿叔父来实践。   受德很满意地看到比干深潭般的黑眼睛闭上了。这是同意了吧?受德记得那些女人和仲衍在一起的时候,愿意与他亲亲,就是同意了,要是闭上眼睛任由他爱抚,就是任君采撷的意思。受德也到了年纪,可是对女人完全没有兴趣,对男人也没有兴趣,能让他提起兴趣的只有比干——那条从前世追他到今生的小傻鱼。他心里也只有他吗?在人世活了三十多年,守身如玉至今,就是在等他长大?已经等得够久了,是该取得回报的时候了。以天为庐,以地为席,四下无人,只有流水鸟鸣之声,真是好地方。今天,就让他来结束比干漫长的等待吧。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直到受德来给他宽衣解带,比干还没有明白发生了什么事。鱼不会□,雌鱼把卵产在水草上,雄鱼再把□洒在卵上,鱼卵就会变成小鱼。无奈白鲤是条雄鱼,莲花倒是雌雄同体,可是只会结莲子,不会产鱼卵。白鲤很认真地试过在红莲结的莲子上洒□,结果当然没有长出小红莲,也没有孵出小白鲤,于是白鲤也只能和花花保持纯洁的精神恋爱了。即使成为人以后,比干也从来不知道受德顶着他的那个东西除了尿尿以外,还有别的用处。不过这姿势……怎么那么像青蛙抱对?乌龟产卵以前,雄龟好像也要趴在雌龟上面,做出类似的姿势。莫非……人类也要这么做,才会产下后代?不过等等,应该一雌一雄在一起,才能产下后代吧?如果比干没记错,他和受德都是雄性,而且自己还是他的长辈,这……好像是乱伦。   受德兴致正高,刚打算攻城略池,就被比干一把推开。   比干站起身,有些不高兴地拉好自己的衣服,也把受德的衣服扔到他身上,遮住那个欲求不满的东西:“把衣服穿起来。”   “叔父,怎么了?”   “你刚才在做什么?”比干说话时连头都不回,生怕受德看到他羞恼的表情。   “做什么……”受德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我看到仲衍对喜欢他的女人都是这么做的。”   那果然是人类□的动作!受德居然把他当做女人压在下面!比干只觉得全身的血都在往脸上涌:“我是男人,还是你的叔父,是你的长辈。仲衍对女人做的事,你就对我照着做?”   “不对吗?”仲衍可以对喜欢的人这么做,受德对喜欢的人做同样的事就不行吗?   “这是乱伦!”比干硬压下怒火,“你的婶母说得对,是该给你娶妻了。”   “娶妻?”   “对,就像叔父娶婶母一样,那些应该是你对你的妻子做的事。”   他的叔父是婶母的,就像他以后也会属于另外一个女人。分明是比干从前世追他到今生,不知因为什么阴差阳错,两人才会成为叔侄。比干居然在挑逗起他的欲望以后拒绝他,还在他面前摆长辈的架子。受德只觉得无名火起:“叔父,待会儿抓条鱼回去,让婶母晚上烧来吃好吗?”   他怎么不说抓个人回去烧来吃?或者干脆把他的叔父抓回去烧来吃算了。一听到烧鱼吃,比干只觉得肚子里翻江倒海,扶着树便吐得天昏地暗。   “叔父……”受德想去扶他。   “别碰我!”比干却是甩开他的手,大步流星而去。   叔父不喜欢他了?受德看到地上被踩碎的龟甲,觉得自己的心也和龟甲一样被踩成碎片,毫不怜惜地扔在地上。受德蹲下身,将龟甲一片一片地拼起来。“要发明贸易的中间物”、“要扩建都城”、“要改进耕种方式”、“要驯养一种新的动物来拉战车”……上面的字迹清晰依旧,裂缝却永远也抹不去。如果不是为了保护比干不再受人欺负,如果不是喜欢比干听到他立志要做千古明君时欣慰的笑容,谁稀罕商王的宝座?受德一怒之下想把龟甲碎片扔进河里,却在无意中看到上面的最后一条“去奴隶中找我的‘傅说’”。比干不是怕他出危险,不允许他混进奴隶中吗?好得很,他偏要去,去看看自己现在在比干的心里还有多少分量。如果比干不来找,他就混在他们中间做一辈子奴隶,最后是劳累致死,还是成为祭祀的祭品“人牲”,都是他自己的命。如果比干来找他,那更好,他要商王的宝座,然后比干就等着被他关起来,一辈子做他的禁脔吧。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章 “傅说”费仲   阴暗潮湿的地穴中,成百上千的奴隶混在一起,烙在额头上的刻有“胥靡”二字的印记证明他们是服苦役的奴隶和刑徒。汗臭、屎尿臭和伤口腐烂化脓的恶臭让本就浑浊不堪的空气变得更加难闻,鼾声混着饥肠辘辘的叫声、受伤的□声此起彼伏。这就是采石场的苦役“胥靡”住的地方。   没有人会闲着没事去做奴隶玩,因此看守胥靡的工百只会注意出去的,不会注意进来的。于是受德只是跑到苦役场附近,把衣服藏起来,和奴隶一样只穿了兜裆布,再往脸上身上涂上泥,用木炭也在额头上画上胥靡的烙印,趁月黑风高翻墙跳进采石场,遇上的第一个工百就“很好心”地把他押“回”了胥靡居住的地穴。   胥靡的死亡率极高,旧的死了就补充新的,第二天,受德和胥靡一起排队领取用烂谷子、馊菜烧成的“早饭”,其他胥靡也没有对这个生面孔有多大的反应。   这东西是人吃的吗?受德知道胥靡的饮食不会很好,为了切实体会胥靡的生活,也是为了让自己更容易接受胥靡的食物,特意先饿了自己一顿,可是尝到破碗里面的东西,还是觉得难以下咽,甚至有点想吐。   “再给一点吧。”胥靡的队伍里面传出一个可怜巴巴的声音。   受德循声望去,看到那是一个骨瘦如柴的小孩。小孩看起来不过十多岁的年纪,瘦得可以清清楚楚地数出肋骨,额头上也烙有“胥靡”的字样,惨兮兮地朝负责分发早饭的工百伸出破碗,里面只有半碗浆糊一样的东西。   “去去去!这么小的人,还要吃那么多,浪费粮食。”工百毫不留情地把小孩推开。   小孩只能捧着碗走开,刚走了没几步,又被拦住。   拦住小孩的是一个看起来比受德略微年长的少年,额头上也烙有“胥靡”的字样,但是身材比一般的胥靡高大健硕得多,尤其引人注意的是一双长得和整个人都有些不成比例的腿。他的身边还跟班一样的跟着几个胥靡。   “费仲,知道规矩吧?”拦路的少年向小孩伸出手。   费仲看了看原本就只有半碗的粥,抽了抽鼻子,显然很舍不得本来就数量不多的粮食,可还是乖乖地递出自己的破碗:“恶来大人,请用。”   “呵,学乖了嘛,看来昨天那顿没有白白打你。”被称作“恶来”的少年与跟着他的胥靡交换了一下眼色,“看在你今天乖乖听话的份上,这碗饭,本大人赏给你吃。”   “谢谢恶来大人。”费仲以为能吃到饭了,不料恶来手一翻,费仲的半碗浆糊一样的稀粥全都被倒到了地上。   “吃啊。”恶来放下碗,“像狗一样吃给我看。”   在生存面前,尊严一文不值。费仲毫不犹豫地跪下去,要去吃恶来倒在地上的东西。   “你别太过分!”受德看不下去了,三步并两步到他们旁边,一把拉起费仲,把自己的碗塞给他。   “你也是新来的?”恶来打量了一下受德,“新来的要纳贡,知道吗?”   “纳贡?”受德只知道大邑商附属的藩王要给朝廷纳贡,战败的部落要给战胜的部落纳贡,平民要给贵族纳贡,他从来都是接受贡品的那个,从来不曾给别人纳贡,更不用说是纳贡给一个胥靡。   “对,拿到了吃的,要先给头领,然后你自己才能吃,这是规矩。”   费仲端着受德给他的碗,有些受宠若惊,但一口也不敢吃,生怕会连累恩人。听到恶来要受德纳贡,便把碗还给受德:“哥哥,给吧。”   “头领?一个胥靡还能算头领?”受德却依然满是不屑地打量恶来。   费仲小心翼翼地拽了拽受德的胳膊:“哥哥,他是胥靡首领飞廉的儿子,是负责帮工百管我们的人,工百都对他挺客气的。纳贡吧,不然以后就没法在这里活了。”   “哦……原来是这样。”受德装出恍然大悟的样子,拿过费仲递回给他的碗,“恶来‘大人’,请‘笑纳’。”   恶来以为受德会恭恭敬敬地递上碗,不料他却是把碗里的浆糊全都倒在他的头上,紧接而来的就是拳头,一拳就把恶来打倒在地。   跟着恶来的胥靡见恶来被打,对受德群起而攻之。受德本就是天生神力,又从小跟着王宫里的力士学角斗,面对一群不过是乌合之众的胥靡,手下居然没有一合之将。恶来刚爬起来,给他做跟班的胥靡已经全都被受德打倒在地。   “新来的,有两下子啊。”恶来擦掉嘴角的血,“敢不敢挨你恶来爷爷的一拳头?你要是经得住,从此以后就不用纳贡。”   “好啊。”受德抱着胳膊站在原地,“你要是能打倒我,以后我就管你叫爷爷。”   恶来阻止还要来帮他的胥靡跟班,在受德面前摆好架势,卯足力气一拳头打上去。受德却只是好整以暇地举起手掌,便轻而易举地接住恶来的拳头,稍微用劲一捏,恶来就发出惨叫。   “恶来‘爷爷’,你可真是太客气了,还给我这‘孙子’挠痒痒。”受德抓着恶来的手腕,把他拽到自己面前,接着又是一拳头上去。恶来脸上本来就是白的浆糊绿的菜叶,现在又多了两道鼻血,煞是好看。   恶来和他的父亲飞廉一样力大无穷,没想到受德居然经得住自己的拳头,更没想到他的拳头比自己还硬。恶来想逃,可是受德一手抓着他的手腕,一手继续往他脸上招呼,他想逃都逃不掉。幸好后来工百看到胥靡打起来了,立刻拿着刀枪来拉人,恶来才脱离受德的钳制,撒开一双长腿就跑。   那双长腿可真不是白长的,跑得还真快。恶来逃走以后,受德才甩了甩手腕。想不到这家伙力气也不小,刚才一拳上来,受德装得好像根本就没把他的拳头当回事,其实差点被他打得手腕脱臼。   工百来催胥靡们上工,受德也一起去采石搬料,走到哪里,费仲就跟到哪里。自己小时候跟着比干做小跟屁虫,比干是不是也是这种感觉?受德有些好笑,也就任由费仲跟着。   费仲人小,年龄却只是工百克扣他的口粮的借口,干的活一点也不比其他的胥靡少。受德不止一次地怀疑费仲人到底有没有要他搬运的石料重,看他一副不堪重负的模样,便连他的份一起做了,只要费仲做点给他打下手的小活。   早上不吃东西果然不行,再加上一上午的重体力活,到了午饭时间,受德已经是头昏眼花。午饭吃得和早饭一样,只是稍微干一些,受德此时却觉得像是吃到了山珍海味一样。   费仲也端着小破碗,在一旁看受德吃得狼吞虎咽:“哥哥,‘贸易的中间物’是什么东西?”   受德没想到费仲会突然问出这种事情,差点被嘴里的粥呛到:“你从哪里听到的?”   “你说梦话啊。”费仲也小心翼翼地喝着自己的粥,一点一点地用牙缝过滤出其中所有的固体部分,慢慢地咀嚼,好让有限的食物最大程度地满足肚子,至少能产生一点吃饱的幻觉,“昨天你来的时候,就睡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我听到你念叨‘登基’、‘贸易的中间物’、‘叔父’什么的,说到叔父的时候还哭了。哥哥,你是战俘吧?看你的样子也不像穷人家出身。你是哪个部落的?”   受德含含糊糊地支吾了几句,却是想到了昨晚的梦,梦见比干说他是乱伦,气愤地拂袖而去的身影。他一直都不是个听话的好孩子,可是调皮捣蛋只是因为希望父王和母后能多注意自己。但不论他搞出多少恶作剧,父王的眼里只有启,母后看他的眼神中也带着厌恶,只有叔父一直笑盈盈地陪着他。受德谁都不听,只听比干的,喜欢看到他笑,喜欢他潺潺流水一般平静而温柔的嗓音,尤其喜欢他发现自己恶作剧以后再也挂不住那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淡漠表情的模样。他不是从前生追他到今世吗?为什么拒绝他的求欢?还搬出长辈的身份指责他,说他这么做是乱伦,薄情地拂袖而去,直到飘然出尘的身影完全消失在他的视线中,都没有回过头。   “哥哥?”费仲不解地歪过头。   “对,我是战俘。”受德不和他多解释。   “我就说嘛。”费仲已经把碗里的粥喝完了,小心翼翼地把碗壁上沾的米浆也一点一点刮下来送进嘴里,“哥哥,你还没说呢,‘贸易的中间物’到底是什么?”   受德大概说了说自己对改进贸易方法的设想,根本没指望才十多岁的孩子能听懂,不料费仲听得两眼放光:“如果能这样就太好了!”   “你也觉得很好?”   “当然好。”费仲终于把碗刮得像洗过一样,还意犹未尽地吮了吮指头,“这个东西不仅能让贸易方便很多,还可以用来当做出卖劳动力的酬劳。比如说帮人打杂干活、农忙时帮忙收割、甚至在大街上帮人跑腿,都可以用这个东西来付酬劳,即使是像我这样一无所有的人,也能靠出卖力气来养活自己,就犯不着偷东西了,还能改善治安。”   “你是怎么成为胥靡的?”胥靡都是重犯,受德看到费仲的时候,就好奇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会成为胥靡。   “偷东西呗。”费仲终于满足地舔完了指头,“我是个孤儿,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父母长什么样,从我记事起,就是靠给人帮工和偷东西来过日子。帮工给的酬劳都不好,比如说农忙时帮人收谷子,给我的酬劳就是发霉的陈谷,吃不掉的放了没多久就烂了,害得我拉了好几天肚子。最好笑的是有一次我去帮一个神官盖房子,那个神官居然给了我一块龟甲做酬劳,还说可以占卜凶吉,是好东西,所以只能给我一块。我又不识字,也不会用龟甲占卜,要来做什么?拿去换粮食也没人要,我只能把它扔掉了。总算帮神官盖房子的时候吃住还不错,也算没白费力气。后来便是这次了,我哪里也找不到活干,只能去偷东西。我本来就饿得跑不动,那家人还放狗咬我,我就被抓了。要是有你说的那个好东西用来付酬劳该多好,就不用担心雇主找借口以次充好了。对了,那个东西还必须体积小分量轻,不然的话不方便携带,也不方便藏。就像我农忙的时候去帮忙,雇主给了我一袋谷子,背着很重,还容易被人抢。”费仲看到受德的碗里还有残渣,便拿过来继续用手指刮着吃,“哥哥,你以前是贵族吧?贵族的生活是什么样的?是不是什么活都不用干,就能每天都吃饱饭?”   受德不仅以前是贵族,现在也是。贵族的生活何止是吃饱饭,吃的都是山珍海味,还可以把酒当水喝……现在真是想想都觉得肚子饿。受德想起以前比干对他说先王武丁遇到傅说的故事,当时武丁在虞山旁的大河边看到筑堤的胥靡,感慨:“这里的胥靡罪犯真多啊!”当时还是胥靡的傅说就没好气地回了他一句:“王朝失政,民不聊生,理当犯罪!”做胥靡是罪犯应受的惩罚,但是就连费仲这样年纪的孩子都为了活下去而不得不犯罪,就是王朝失政了。这个孩子,会是现代的傅说吗?   “哥哥,可惜你的部落被大邑商打败了。”费仲把受德的碗也刮得像刚洗过一样,才依依不舍地还给他,“不然我一定逃到你们的部落去。”   “要是哥哥做了大王,你愿意做官吗?”   “胥靡做官?”费仲苦笑,“不用去做人牲,我就谢天谢地了。”   “谁说胥靡不能做官?”受德突然听到气势汹汹的脚步声,随即看到一个铁塔一般的中年汉子向自己走来。   中年汉子大约三十来岁,额头上也烙着“胥靡”的字样,身材十分高大魁梧,浓眉下是一双精光闪烁的眼睛,一身结实的肌肉仿佛铜铸,像是神庙里的青铜战神像活生生地走了出来。恶来就跟在中年汉子身边,口口声声称呼他为“父亲”,想来就是胥靡的首领飞廉了。   受德一把摁下费仲的头:“就让我从胥靡的大王做起吧。”说罢起身迎向飞廉和恶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章 飞廉恶来   飞廉天生力大无穷,恶来也颇有乃父之风,听说新来的胥靡敢打恶来,而且恶来还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飞廉十分吃惊。不过吃惊归吃惊,飞廉作为胥靡的头领,有义务维护胥靡的秩序,便来亲自会会破坏规矩的新胥靡,却没想到能把恶来打得落荒而逃的新胥靡居然是一个还没有恶来大的少年人。   “你就是不守规矩的新胥靡?”飞廉在受德面前站定,嗓音沉如闷雷,滚滚而来,庞大的阴影把受德整个人都笼罩于其中。   “没错,是我。”受德也抱起胳膊,毫无惧色地迎上飞廉挑衅的目光。   “那好,现在你有两个选择:接受惩罚,然后乖乖地服从胥靡的规矩;或者与我决斗,赢的做首领,输的就要在下一次工百选人牲的时候做人牲。这是规矩,你别嫌我以大欺小。”   “你别嫌我以少欺老就行。”受德不假思索地接受了挑战。反正他即使输了,也最多不过是亮出王子的身份,便可以安然离去,绝不会有性命之忧。   受德答应得如此爽快,飞廉倒是颇为吃惊:“那好,今天晚上,你可以来和我们一起吃一顿饱饭,然后我们就一决胜负。”   *****   晚上收工的时候,恶来来找受德去享受“人生的最后一餐”,就看见受德在教费仲识字。   “这就是你的名字‘费仲’。”受德拿着小树枝,在沙地上写出字来给费仲看,让他在旁边照着描。   “哥哥,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寿’,长寿的寿。”   “你的名字叫‘寿’?还‘长寿’?胥靡里面只有短命鬼,你也大概只能在名字里长寿了。”恶来坐到他们旁边,“新来的,你还识字?”   先前看到恶来欺负费仲,受德便对他没什么好感,此时也不理他,继续教费仲识字。   “唉,你别不理我啊。”恶来拉了拉受德的胳膊,见他依然不理不睬,便自顾自地说下去,“你也是战俘吧?还识字。以前是那个部落的贵族?最近大邑商好像也没打什么仗,也就十多年前去打过东边的人方,你莫非是人方部落来的?也不对,看你的长相,像是本地人。再说殷商打人方的时候都是十多年前的事了,那时你应该还没出生,要是一出生就是战俘,怎么可能有机会识字呢?莫非是犯了罪的殷商贵族?可是贵族犯罪,也不至于被罚做胥靡啊?难道是你谋朝篡位,想造反?我说你说句话啊。怎么?还以为自己是贵族,觉得和我这个胥靡说话有失身份?我告诉你,我们家祖上也是部落首领,后来被大邑商打败了,才会世代为奴,说不定我以前也是个王子什么的。”   他面前的人现在就是个王子。受德没好气地想。恶来看起来浓眉大眼,长得十分阳刚,性格却像个碎嘴婆娘,一开始唠嗑就停不下来。忍无可忍地看了看屋顶,受德决定不理他,继续教费仲习字。   恶来却一点也没有因为受德的淡漠反应而失去唠嗑的兴致,继续自顾自地说下去:“我们祖上败给大邑商,是我的太爷爷以前的事了,幸好我们家的人都挺壮实,才活了下来,因为做胥靡的时间长,还成了胥靡的小头头,吃喝都比一般的胥靡好,还不用做人牲,偶尔还会有女人。”   “女人?”受德没法继续忽视了。   “听到女人就来劲了,色鬼……”恶来抚掌大笑,“当然有女人,不然我是从哪里来的?偶尔享用女奴可是胥靡首领的特权,你就是看上这点,才想抢我父亲的首领位置吧?我告诉你,我们家从我爷爷那代就是胥靡头领了,五十多年来被无数不自量力的胥靡挑战过,可是他们都成了人牲,我们家的人还从来没有败过……”   原来生孩子还是需要女人的。原本看到胥靡都是男人,飞廉却有儿子,受德还以为世上有让男人受孕的方法。如果能让比干怀上他的孩子该多好。叔父怀着他的孩子大腹便便的模样,真是想想都让人觉得……没觉得开心,只觉得恶心。男人怀孕,果然还是觉得有些瘆人。受德想入非非,但很快就忍不住叹息。他已经在胥靡中混了一天了,比干都没有出现。叔父心里真的已经没有他了吗?   “其实做首领也是胥靡,有女人又怎么样?知道种猪种马吗?”   受德点头。这些他在农民家生活的时候都见过。   “你还种过地,养过牲畜?”恶来颇为意外。从第一次见面,他就觉得受德尽管是和胥靡一样的打扮,却不论走到哪里,都有一种鹤立鸡群一般卓尔不凡的感觉,不可能是普通人。如果受德直接亮出王子身份,恶来可能反而不如听到他做过农夫惊讶。   “那就好说了。”恶来一拍大腿,继续唠嗑,“养猪养马要留种猪种马,我们就是‘种人’,除了卖苦力,就是给大邑商留种,生下更多年轻力壮的‘会说话的畜生’给他们干活。听我父亲说,我也有过几个兄弟姐妹,可是体弱都被杀了,女孩都被送去给奴隶主糟蹋,只有我因为身强力壮,才被留下来做‘种人’。看你这样子,还没尝过女人味吧?我告诉你,女人的滋味那叫一个销魂……可你也别觉得我有多喜欢做‘种人’?知道吗?有一次我被叫去配种,遇到的是一个特别漂亮的女奴,后来一问,才知道她是我亲姐姐,可那帮子畜生不如的工百非叫我们配种,还要当着他们的面,好让他们看热闹。我呸!他们还真当我们是畜生,种越纯越好。后来我们逼不得已,还是做了那事,回头我姐姐就自尽了。从此以后每次配种,他们都堵着我的嘴,免得我再说东说西,我都不知道和我配种的女奴中有多少是我的亲姐妹。这样活着,还不如做人牲干脆死了的好,免得自己给殷商卖命不算,还得连累子孙后代……”   “你就没想过脱离奴籍,过自由自在的生活?”   恶来听到受德的话,警惕地看了看门口守卫的工百,才压低声音:“谁想过这种牲畜不如的日子?谁不想自由自在地过活。可是你瞧瞧……”恶来撸起额前的头发,露出额头上的“胥靡”烙印,“被烙上这鬼东西,就是世代为奴的命,我们能怎么办?逃?逃到哪里去?不论谁,看到这鬼东西,就知道我们是逃跑的胥靡,逃出去还不得被抓回来?抓回来还得挨打,甚至可能被处死。或者干脆造反?活成这样,谁不想反?可是殷商人有武器,我们有什么?我们只有拳头。还能怎么办?要不你试试能不能把这鬼东西去掉?”恶来开玩笑地去抹受德额头上的“胥靡”字样,想不到擦了一手的灰,真的把他额头上的字擦掉了,“你……”   受德连忙捂住恶来的嘴,拨过头发遮住额头,抓着恶来的脸把他拖出去:“你父亲不是找我吗?别让他老人家久等。”   *****   胥靡所谓的“吃顿好的”,其实也不过是一般的大麦饭,普通人习以为常的口粮,对胥靡而言却是珍馐。   吃过饭,就是和飞廉的决斗了。胥靡没有武器,受德以为决斗会是赤手空拳的角力,想不到决斗方式居然是扳腕子,因为赢的人还要留着力气明天上工。于是在地穴中间摆上个少了一条腿的矮几,受德和飞廉坐在两边,就开始“决斗”。   这是胥靡新旧首领之间的决斗,胥靡们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只看见飞廉一上来就卯足全劲,居然都没有抢得先手。   想不到胥靡首领还有两下子。受德也是第一次遇见和自己扳腕子还不会一个照面就输的人。其实胥靡的管理和军队的管理差不多,差不多是每十人归一个小头头管,然后层层递进,最后集中归飞廉管,而工百只需要管飞廉一个,就能通过他来管理上千的胥靡。飞廉既然是负责管胥靡的,应该在军队管理方面也有两下子,再加上如此天生神力,不在朝做个武官,却留在胥靡中做“种人”,实在是可惜了。恶来好像也没有一开始看起来的那么坏,而且力气很大,不为国效力也是浪费。一下子从胥靡中找到了三个“傅说”,运气真好。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比干到现在还没来找他。   受德满脑子乱七八糟的东西时,恶来和别的胥靡都看傻了。飞廉憋得面红耳赤,脸色甚至开始发紫,青筋像蚯蚓一样在他的皮肤下扭动,显然是连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而受德似乎根本没有用全力,甚至还在神游天外,却能和飞廉平分秋色。等到受德开小差开完了,才一举发力,只听到“嘭”的一声,飞廉的手背重重地撞到桌子上,整张桌子都塌了下去。   挤满地穴的数百胥靡惊得鸦雀无声。   过了好半天,恶来才找回舌头:“父亲,你……输了。”   “厉害。”受德拍了拍目瞪口呆的飞廉的肩膀,“第一次遇到能在我手下坚持这么久的人,杀了可惜。我不稀罕胥靡首领的位置,也不稀罕你的命,以后胥靡还是归你管,别叫我‘纳贡’就行。”说完一把拎起费仲带走,“小孩该上床睡觉了,明天还要上工。”   受德带着费仲扬长而去,胥靡也很快就散了,只有飞廉还在老位置,不敢置信地看着自己依然举在半空中的手。他输了,他居然输了。   等胥靡都散了,恶来才推了推飞廉的肩膀:“父亲,那个人根本就不是胥靡。”   “他何止不是胥靡。”飞廉还目瞪口呆地盯着自己的手,“他简直连人都不是。”   其实受德除了天分颇高,依然是个普通的少年人。第二晚了,比干还是没有来找他,躺在阴暗潮湿的地穴中,受德又郁闷了一宿。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一章 庙堂初成   受德决斗赢了飞廉,却没有按照胥靡的规矩要他的命,反而放了他一条生路。飞廉为人忠厚,顿时把受德当做救命恩人一样,受德在胥靡中的威信倍增,只是……   “好了。”恶来拍掉手上的炭灰,颇有成就感地打量了一下受德额头上画上去的胥靡烙印,“看看,比你自己画的好多了吧?以后这种事找我就对了,保证能画得以假乱真。”   “我说,现在还有画这鬼东西的必要吗?”受德的额头上却是青筋暴起,只等恶来放下炭木,就一把掐着恶来的脖子把他拽到自己面前,“昨晚不知道哪个长舌妇到处嚼舌根,现在整个采石场的人都知道我不是胥靡,我还有必要画这鬼东西吗?”   “做戏做全套。”恶来拍了拍受德的肩膀,还不怕死地加了一句,“还有,胥靡都是男人,没有长舌‘妇’……”   “只有你这长舌‘夫’。”受德掐住恶来的两边脸颊,往两旁用力一扯。自从一大早听见整个采石场的胥靡都在对着自己指指点点,说“新首领寿是个怪人,放着自由自在的生活不过,专门跑来做胥靡玩”之类,受德就知道肯定是恶来嚼的舌根。   “我说都说了,你还能怎么样?反正就算你把我的嘴撕了,也没法让他们重新不知道。”恶来被受德扯着脸,说话的声音变得很奇怪,却停不下说话的兴致。   受德只能悻悻然放开他的脸颊,扭过头去不理他。   这家伙知不知道自己的力气有多大?恶来摸了摸自己的脸,发现被受德捏过以后,两边的脸颊顿时肿了起来。不过要是因为脸颊被捏肿,就会闭上嘴,恶来就太有负于受德给他起的“长舌夫”的外号了。   “寿,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混到胥靡里面来?”恶来揉了揉脸,把肿起来的地方揉回去,便继续嘴巴不停,“你原本是贵族吧?胥靡的生活又不好,吃馊饭睡地穴还得干重活,你还真受得了。怎么?你的父母给你起名字叫‘寿’,就是因为能忍受吗?”   受德正严肃地考虑要不要干脆狠狠地揍恶来一顿,好让他闭嘴,只见工百来召集所有近两天内新来的胥靡。   受德刚要起身,就被恶来一把拉住:“别去,恐怕没好事。”   “怎么了?”受德不解。   “要新来的、没吃过几天苦的胥靡,恐怕去干的活比这里还重,有去无回。”恶来按下受德,“低下头,碰碰运气。你刚来的时候闹得太厉害,希望工百不记得你了,或许还能有一条活路。”   “为什么救我?”   恶来一把按在受德的后脑勺,要他看着地面:“我和父亲各欠你一条命,还你的。”   受德被恶来按得抬不起头,只听见工百谄媚的声音:“太师,新来的胥靡都在这里了。对了,那个新来的胥靡首领呢?打败飞廉的那个。他到哪里去了?”   果然是冲着他来的。受德等了比干两天,都没有见到他来。恶来把受德不是胥靡的事宣扬得尽人皆知,是帝乙发现最不受宠的小儿子居然混进胥靡里面,觉得受德太不像话,派太师闻仲或者杜元铣来抓他了?受德至今还记得小时候因为杀了启的猫,被妇好诬陷为施巫术,差点被帝乙活活打死的事。可是当时他一心要保护的叔父现在在哪儿?也罢,小时候没死成,现在被抓回去打死也是一样,反正叔父心里已经没有他了。   听到工百点名要找“新的胥靡首领寿”,受德推开恶来,站起身:“我在这儿!”一抬头,就看见人群中傲然孤立的白色身影。   “叔父!”   到底出什么事了?才两天不见,比干的脸色憔悴了很多,几乎成了和衣服一样的颜色,走路的姿势像游魂一般有气无力。   “受德……”听到受德的声音,比干抬起头,就看见受德站在采石山上,行尸走肉一般的眼睛才有了神采。   工百看了看虽然和胥靡一样衣不蔽体,却矫健如百兽之王的受德,连忙下跪:“王子殿下。”   胥靡们虽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看到工百下跪,也连忙跪了一地,只剩受德和比干依然站在人群中,遥遥相对。   “受德,太好了,你没事就好。”比干说话有气无力,突然掩着嘴发出剧烈的咳嗽声,点点殷红立刻绽放在他的衣服上,红得刺眼,接着身子晃了晃,便倒下来。   “叔父!”受德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冲到他身边,总算及时接住比干的身子,一把将他打横抱起,“巫医呢?快救救他。”   比干倒在受德怀中,已经不省人事。   *****   受德在胥靡中郁闷的时候,比干却是发疯一样地在找他。曾经去过的农户没有,作坊没有,神庙没有,校场没有,甚至他曾经想跟着一起去看生小孩的接生婆家里都没有。比干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受德说过要去“小人”中找他的傅说,而他的回答是“不行”。   莫非受德真的去和奴隶混在一起了?就算太师府的生活不如王宫奢华,受德也是养尊处优,让他去过平民的日子已经十分勉强了,怎么过得惯奴隶的日子?奴隶有做人牲的危险,莫非他已经被杀了?受德胡闹到真的去做奴隶,比干也不敢声张,甚至连自己家里的人都不敢说,只能靠自己的两条腿去各式各异的徭役场找人,生怕在死去的奴隶中看到受德的脸,可是没有,没有,哪里都没有。比干马不停蹄地找了两天,才听说朝歌附近的一个采石场有个无聊的人在自己额头上画上胥靡烙印,假装胥靡玩,立刻赶过来。   万幸,还是把受德活生生地找回来了。   比干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是在太师府的寝室,外面不断地传来妫氏的骂声:“你呀你,你以为你叔父还是年轻人,由着你折腾?还跑去假扮胥靡玩。做胥靡好玩吗?放着王子不做,要做胥靡?要是被朝中老臣知道了,谁会愿意让一个做过胥靡的王子当储君,以后当大王?到时候你叔父对你的一番心血就全都白费了。我看你叔父早晚被你活活气死。”   受德低着头任由妫氏骂,突然听到房里传出比干的□声,直接翻窗跳进去:“叔父!”   比干勉强支撑起身子,受德立刻扶他起来,让他靠在自己身上。巫医说比干是劳累过度,加上急火攻心,才会咯血,留下了一些草药,说让他好好休养就没事了。可是比干回来以后昏迷了一天才醒过来,往常就有些病态的淡红色嘴唇变成了灰白色,靠在受德身上的身子软绵绵的一点力气都没有。先前受德抱他的时候,就觉得比干一下子轻了许多,想不到他会为了找自己,急成这样。   叔父怎么会不要他呢?受德在欣慰之余,更是自责。要不是他不懂事,也不会把叔父折腾成这样。   出乎受德的意料,比干没有责怪他,只是勉强抬起手,抚上他的脸:“瘦了。做胥靡很辛苦吧?”   “还好。”总比被急得咯血好。   “吃得起苦的人才配享福。”比干还是软绵绵地瘫在受德怀里,“下次再出去,要先和家里说一声,不然我们会担心。”   “叔父,你不怪我?”   “为什么要怪你?自从成汤以来,大邑商建国六百多年了,只有两个王子放得下王宫里奢侈的生活,去和‘小人’住在一起,甚至去和奴隶同吃同住。一个是武丁,一个是你。叔父很为你自豪。找到你的‘傅说’了吗?”   “找到了,还一下子找到了三个!”   妫氏来到比干房中的时候,就看见受德眉飞色舞地在说做胥靡的经历,比干就窝在他的怀中,脸上挂着欣慰的笑。阳光从窗外照进来,两个人看起来说不出的惬意,让人不忍心去打扰。宠孩子也该有个限度吧?妫氏无奈,默默地退出房门,就听见受德说要把他从胥靡中找到的“傅说”带回来,顿时有些不太好的预感。   *****   王子要三个胥靡,采石场的工百不敢不给。就这样,在受德继位成为商王以前,未来的将军飞廉、多射恶来和大夫费仲就先以奴隶的身份住在比干的太师府。   受德性格急躁,教费仲识字的工作还是落在了他的身上。原本看到这么小的“傅说”,比干还有些怀疑费仲的能力,只想通过他来磨磨受德的性子也好,想不到费仲在数学方面天赋异禀,对数字十分敏感,而且能学以致用。比如说有一次妫氏带着费仲外出采办家居用品,原本只是因为找不到其他人,想把他当个劳力差使,想不到费仲杀价杀得卖家跪地求饶。妫氏十分满意于费仲的表现,从此以后每次要买东西,都要带着费仲,也让他帮忙打理比干的薪俸,太师府的日常开销顿时锐减。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可能因为从小穷怕了,费仲也有些小贪,以“我帮你省大开销,你让我贪小便宜”为座右铭。自从费仲帮忙,太师府的开销少了很多,妫氏一直都很惊讶他是用的什么方法,结果发现费仲在帮忙节省开销之余,自己居然还能偷偷攒下一笔私房钱。当时费仲还是奴隶的身份,连同身家性命在内的一切都是主人的私产。妫氏发现费仲一个奴隶居然敢偷藏私房钱,狠狠地打了他一顿,却也没能让费仲改掉雁过拔毛的习惯,以至于后来他成了打理大邑商的财政大臣以后,大邑商流传着这么一个笑话:没有一条蜈蚣敢从大夫费仲面前爬过,因为爬过去以后,蜈蚣就变成蚯蚓了。费仲听到别人如此评论自己,也不气恼,只是谦虚了一下:“拔成蚯蚓是不至于。蜈蚣是百足之虫,我也就拔个十来条腿,还会很小心地拔得十分均匀,绝不会让这条蜈蚣觉得以后生活不便的。”   飞廉毕竟有些年纪了,懂点人情世故,知道虽然受德有意让他们做官,现在他自己也不过是个不受宠的王子,连储君都不是,既然现在是太师府的奴隶身份,便闭上嘴闷头继续做会说话的畜生。可恶来管不住嘴,视与街坊婆妈嚼舌根为一大乐事。在他的不懈努力下,没过几天,几乎整个殷地都知道王子受德做过胥靡,还打算从胥靡中找大臣。因为这件事,比干在朝堂之上被帝乙骂得狗血淋头,受德在贵族和大臣心目中的地位更加一落千丈。   为了以后便于得到大臣的支持,比干只能说受德做过胥靡、打算从胥靡中找朝臣的事纯属谣言,回来后就找了根栓狗链,把恶来栓在家里,要嚼舌根也只能对着墙壁嚼,最多只能对着鸡鸭牛羊发表演说。   看到自己找来的“傅说”除了闷头干活的飞廉以外,几乎都不太受叔父婶母待见,受德有些气馁,但没有放弃让他们三个胥靡做官的决心,只是重新找了块龟甲刻上他日登基为王以后要做的事,却只敢藏起来。过了几天以后,受德再拿出那片龟甲,就看见自己粗犷豪迈的字旁边又多了一行隽秀的小字:“确是傅说,却非完人。飞廉忠厚,可守边关;费仲贪婪,小心贪污;恶来善谤,莫听胡言。叔父”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二章 北里之舞   做妻子的要恭顺、温柔、乖巧、贤惠,才能讨得丈夫的欢心,尽管如此,对上比干无辜的黑眼睛,妫氏还是很有把他拖出去打一顿的冲动。   受德已经在民间建立足够的威信,在奴隶中也颇受爱戴,如今还有了自己的亲信,万事俱备,只差朝中重臣的支持,帝乙百年之后的王位便唾手可得。无奈在等级分明的奴隶制社会,贵族和平民、奴隶完全是誓不两立之势,受德的所作所为能让他得到民众爱戴,却被王公贵族不齿,帝乙更是羞于承认自己有这么个“丢人现眼”的儿子,连同王后妇戊也因为生了受德这么个“怪胎”而备受冷落。可把持朝政的偏偏就是这些贵族,只要他们不同意让受德继位,他在民间再受爱戴也没用。   比干的目的不仅是要让受德继位,更是要把他培养成一个受臣民爱戴的千古明君,相比之下,王妃妇好的目的就更明确更功利了——不惜任何代价地把启扶上储君之位。比干悉心培养受德的时候,妇好则是积极拉拢箕子,再通过他来拉拢朝中权贵。至于一个女人能用什么来拉拢一个男人……咳吭,比干可是一条很纯洁的白鲤,他什么都不知道。万幸,因为师生之谊,不论受德做出多离谱的事,比干总能说服老丞相商容站在自己一边。商容是两朝元老,在朝廷中有无与伦比的威信,有他支持,受德继承王位的胜算可以大很多。但光有商容一个还不够,至少还得再拖一个位高权重的贵族下水,而“拖下水”的最快方法就是联姻。如今受德已经长成了一个翩翩美少年,除了相貌俊美,更是带着一种仿佛与生俱来的王者之气。比干家中的女奴、民间的少女都对他趋之若鹜,比干从来不曾怀疑过受德的魅力,唯一的问题是受德似乎对女人毫无兴趣。十六岁的仲衍已经阅女无数,仅仅因为自己还寄住在叔父家,才没有娶妻纳妾,而十五岁的受德还像个长不大的小孩,只喜欢赖着比干。   关于如何激起受德对女人的兴趣,比干十分严肃地去请教过老师商容,然后被他打出来——结婚二十多年,还对男女之事一窍不通,他还好意思来问!商容只给了他一句“去问你自己的夫人”便把他扫地出门。于是比干又学到了一个重要的人生经验——以后只有国事才能请教商容,家事还是要请教夫人。   商容叫比干去向妫氏讨教,其实是要他去夫人身上亲身体会一下男女之事,不料比干居然真的是一副商量国家大事的正经模样去向妫氏讨教如何让受德对女人产生兴趣。   她要是知道怎么让木头开窍,会从洞房花烛夜便独守空房至今吗?听到比干居然以非常严肃认真的态度来向她讨教男女之事,妫氏只觉得气不打一处来:“这叫上梁不正下梁歪!家里有个三十五岁还对男女之事一窍不通的人做榜样,受德才十五岁,还不是看什么学什么!”   仲衍在一旁大点其头。   “有吗?”比干看了看仲衍,“仲衍也是在我们家长大的,不是有很多女人吗?”   他听不出来妫氏是在埋怨他冷落自己吗?不住到太师府,还真不知道谪仙般不食人间烟火的比干叔父居然真的连生活在人世的一般常识都没有。只可怜妫氏,当初以为嫁了个万千少女的春闺梦中人,过的却是这样的日子。仲衍不无同情地看了看婶母。   妫氏深吸了好几口气,才没让自己被气晕过去:“或许受德是不知道该怎么向女人求欢、如何和女人相处吧。”   “哦……”比干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那怎么办?”   妫氏想了很久:“仲春快到了,带他去看北里之舞怎么样?让他学学男女欢爱应该是什么样的,应该如何向女人求欢,怎样才能交合、繁衍后代。他现在应该是一点就着的年纪,或许看了,就会对女人产生兴趣。”   “夫人以前也参加过北里之舞?”   “和你结婚以前去过。”妫氏可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比干,“北里之舞很热闹的,再拘谨的人看了,也会受到气氛鼓舞,不由自主地想去参加。不过你也得去负责看着他,只准他看,不准他加入。”   “为什么?”比干不解。   妫氏从窗户看了看在庭院中光着身子和恶来角力的受德。受德身材高大健硕,相貌英俊威武,要是去参加北里之舞,还不被那些女人生吞活剥了?“要是他真的去参加,回来的时候就成人干了。就算他挺得住那么多女人的折腾,王室血脉撒得到处都是,也不好。再说让他提起对女人的兴趣只是手段,重要的是要想办法让他有结婚的欲望,而不是‘最喜欢的人’永远是叔父。要是让受德觉得他只要往那里一站,就会有女人主动投怀送抱,还会有追求女人的冲动吗?要他只能旁观北里之舞,就是要让他看得热血沸腾,却是看得到吃不到,他才会如你所愿的去追求朝臣家的女儿,乖乖结婚,靠联姻再找一个好靠山。”   果然家事还是得请教夫人。可问题是比干前一阵子才被受德急得大病一场,现在身体还有些虚弱,不知道能不能经受得住大半夜的陪受德去吹冷风。比干可怜巴巴地看向妫氏:“不能你陪他去吗?”   “你就不怕他看得忘乎所以,把我这个婶母怎么样了?”妫氏白了比干一眼,“还是你去吧。”   “哦。”商容说了,家事听夫人的就对了。比干知道自己在这方面一窍不通,既然夫人如此吩咐,那么乖乖照做就是了。   等比干走后,妫氏忍不住得意的坏笑。北里之舞的气氛很容易感染周围的人,受德去看得热血沸腾,得忍到结婚才能发泄,至于一起陪着去看得热血沸腾的比干,妫氏可是随时恭候大驾。   就在妫氏沉浸在暗算比干成功的喜悦之中,憧憬盼了二十年的圆房之日时,仲衍毫不留情地当头一盆冷水浇下来:“婶母,你就不怕受德看得忘乎所以,把叔父怎么样吗?”   *****   在人类刚从母系社会转向父系社会的时期,对大多数人而言,与固定的配偶建立婚姻关系,还是一种太新潮的观念。一般只有贵族才会为了让自己的子嗣继承产业、权力而结婚,把女人当作私人物品占为己有,只允许她们生下自己的血脉,而一无所有的平民根本没有丈夫、妻子的概念,只有繁衍后代的本能。北里之舞是母系社会的遗风,即使已经进入父系社会,官方为了保证子民繁衍不息,依然会安排类似的活动,让未婚男女结识异性,结为伴侣,便是最早的相亲。直到西周,《周礼》上还有“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的记录。即在一年中的某些特定季节,周朝官方就会指定某些地方,令未结婚的男女聚到此处,裸身追逐嬉戏,结识伴侣,不必履行结婚手续就可同居。   仲春时节乍暖还寒,渴望爱情的心也随着回春的草木一起生机勃发。一入夜,北里之舞便开始了。林子中燃起篝火,青年男女手拉手围着火堆跳舞嬉戏。伴奏的鼓点简单却热情奔放,仿佛越来越快的心跳声,撩拨起最原始的欲望。参加北里之舞的青年男女随着鼓点追逐嬉闹,很快便由手拉手的集体舞变成只与心仪之人相拥,一对一对地开始举行繁衍后代的神圣仪式。   出于安全考虑,比干没敢太靠近举行北里之舞的场地,只是找了个小山头,和受德远远地看。   妫氏实在是打错如意算盘了。几万年的习惯没有那么容易改变,比干只有外貌是人,内心依然是条鱼,要他看人类□,就和叫人看鱼类产卵一样,不会有任何感想。不过这东西在人类看来,应该是挺刺激的吧?比干好像听到受德的呼吸开始沉重起来。   北里之舞的气氛十分具有感染力,原始的鼓点伴着喘息和□,会让人产生热血沸腾的感觉。受德坐在山头看跳北里之舞的人,只觉得心跳越来越快,似乎有什么东西在体内蠢蠢欲动,忍不住偷偷抬眼看站在他身旁的比干。月亮很圆,勾勒出比干比女子还秀美几分的侧脸轮廓,洁白无瑕的皮肤在月亮的映照下隐隐散发出清辉,仿佛是他本身在发光,半明半暗的轮廓曲线似见非见,更容易撩拨起一探究竟的欲望。可是他似乎对眼前的激情表演无动于衷,冷漠的表情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神祇,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美丽散发出一种神圣的光辉——神圣得让人忍不住想亵渎。可是受德不敢轻举妄动。高处的风吹得比干一身纤尘不染的白衣飘然欲仙,好像只要身边的人一动妄念,他便会飞上天飘然而去。如果他哪天按耐不住了,冒犯了面前的人,这个谪仙般的人会离开他,重新回到天界吗?不要!受德一把抓住比干飘飞的袖子,想把他留在人间。   “怎么了?”比干侧过头,月光从他的下颌吻到脖颈,淡红色的薄唇吐出清泉般潺潺而来的嗓音,一双波光流转的黑眸倒映着满天星辰。   “没什么。”受德有些不敢看他,可还抓着他的袖子不放,“叔父,你是下凡的仙人吗?我总觉得你好像随时会飞走。”   “小傻瓜。”比干按上受德的头顶,“叔父会一辈子陪着你。”毕竟他不惜离开仙气缭绕的瑶池,不惜中断上万年的修行,不惜违反生死簿上的命数投胎为人、受生老病死之苦,都是为了他。   “真的?”受德低着头,“哪怕我做了什么惹叔父生气的事,叔父也不会离开我吗?”   “不会。”比干抬头看向挂在天空中的明月,“只要我还活着,永远不会。”   既然不会,为什么他会那么落寞地看向天空?果然还是在想念天上的仙界吗?受德想起了小时候做过的莲花和白鲤的梦,还有梦中华丽不似凡间的亭台楼阁,以及楼阁前的一汪美得如梦似幻的水池。如果他能把仙界的一切搬到凡间来,是不是就能留住这个谪仙般的人,让他再也不想离开自己回到天上?   “在想什么?”   “没什么。”受德继续看下面跳北里之舞的人,突然看见有一对跳舞的人貌似和另外几对不太一样,“叔父,你看他们。”   比干顺着受德手指的方向看去,看见是两个男人抱在一起,而从他们身边经过的人多半只是会心一笑,便不再多加理睬,径自离去,继续与自己的佳偶享受鱼水之欢,或者继续寻觅心仪之人。   “世上确实有些人不喜欢异性,而喜欢同性。”和世上绝大多数有性别之分的动物一样,鲤鱼中也有同性配偶,比干没觉得人类会有类似的行为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毕竟和一条鱼爱上一朵花相比,同性配偶还属于比较正常的现象。   “叔父,他们这样做……很不好吗?”   “说不上不好。只是唯有男女交合,才能繁衍后代,不过如果有人认为和同性在一起的愉悦胜过繁衍后代的责任,那也是他们自己的选择,与旁人无关。”   “哦,是这样。”受德又看了一会儿,“叔父,我们回去吧。已经挺晚了。”比干大病初愈,受德看到他的身子摇摇欲坠,完全是强打精神在陪着他,于心不忍。而且北里之舞的气氛太热烈,要是继续看下去,他难保还能控制得住自己。   “学到东西了吗?”   “获益良多。”他知道了男人喜欢男人也不是什么不好的事,也学会了如何与同性欢爱,最重要的是得到了比干永远不离不弃的承诺,确实收获颇丰。   比干看到受德的眼睛像寻找猎物的肉食性猛兽一样在黑夜中闪闪发光,总觉得自己好像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做了什么很危险的事。   *****   比干陪着受德去看北里之舞时,太师府也来了一个不速之客——姜尚。   妫氏常听比干提起姜尚,说这人能掐会算,是个世外高人,只是没想到他那么年轻,看起来不见得比自己年长多少,还是一身屠夫打扮,没有半分世外高人的样子。   吃惊归吃惊,既然是丈夫口中的贵客临门,妫氏还是热情款待:“外子出门了,不如这位……大哥进来坐坐?”妫氏本就是豪门望族出身,如今更是贵为太师正妻,“大哥”已经是她能想到的对一个屠夫最客气的称呼了。   “夫人不必麻烦了。”姜尚咧嘴一笑,露出一口耀眼的大白牙,“小子是来找夫人的。”   “找我?”妫氏吃了一惊,“找我干什么?”   姜尚掏了半天,掏出一块写着什么东西的黄色丝绸给妫氏:“小子学有初成,念在与太师交情一场,一点薄礼,不成敬意。”   妫氏也读过书,认识字,只看到姜子牙递过来的东西上面歪歪扭扭的不知写了什么东西:“这是什么?”   “小子画的符,可保佑夫人顺利怀上胎儿,平安生产。”   妫氏正等着比干□焚身地回来,心情正好,虽然不知道这破东西能有什么用,姜尚总是一片好意,妫氏还是收下了:“这东西怎么用?”   “化成灰拌上水吃下去,然后男女交合,便可产子。”说到这里,姜尚还特意补充了一句,“不过用符产子毕竟有违天命,产子的代价恐怕是一命换一命。”   如果男女交合以后还要符才能产子,世上的人都是从哪里来的?至于产子一命换一命,更是荒唐可笑,妇人难产,一尸两命都是常有的事。还要把这么脏的东西吃下去。妫氏嘴上不说,心里却是忍不住好笑。自从武乙射天以后,殷人便不太信奉鬼神了,如今看来,鬼神之说果然都是胡说八道。   “夫人莫笑,小子说的一命换一命,换的不是夫人的命,而是太师的命。”   他是在诅咒比干死!妫氏的火气顿时冒了上来。   “夫人,藏着吧。小子以后与大邑商再无缘分,怕是难以再见太师了。三十年后,夫人自然会知晓小子今天送符的用意。夫人,小子告辞。”姜尚说完便走。   这人说的是人话吗?!不但诅咒比干死,还诅咒妫氏要再等三十年才能等到圆房之日。三十年后她都六十多岁了,还在人世吗?妫氏越想越气不过,脱下一只鞋子就往姜尚的后脑勺扔过去,只听见“啊”的一声惨叫,姜尚捂着头蹲下来,居然打中了。   “什么世外高人,连只鞋子都躲不过。”妫氏气愤地关上门。   姜尚捂着后脑勺蹲在地上:“夫人,别把符弄丢了,切记啊。”   “哗啦”一声,又是一桶脏水从天而降,准确无误地浇了姜尚一身,接着木桶也飞了出来,不偏不倚正扣在他头上。   姜尚把桶拿下来,连同妫氏的鞋子一起放在太师府门口,绞干衣服,叹了口气:“我断你大邑商的气数,还送了太师的命,如今不过是挨你一鞋板一桶脏水,还是我赚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为什么看的人那么少啊?泪奔求支持的说。 ☆、第十三章 围场风云   妫氏以为比干陪受德去看北里之舞,会看得饥渴难耐,不料两人回来的时候,居然是受德抱着比干回来,而比干在受德的怀里睡得正香。   竟然有人能看北里之舞看得睡着!对一个不食人间烟火到如此地步的人,妫氏唯有佩服得五体投地。幸好受德还不至于被比干荼毒得太不正常,看完北里之舞以后热血沸腾,一回来就不停地埋怨妫氏为什么不准他去参加。   总算这家里的大多数人还是比较正常的,妫氏甚是欣慰。受德缠着妫氏不停地抱怨,妫氏便顺水推舟地以长辈的身份说了一通北里之舞是贱民的娱乐,不适合贵族啦,王室血脉珍贵,不可以这么随便浪费啦之类,一直说到受德的心哇凉哇凉的,才重新燃起他希望的小火苗——贵族不可以参加北里之舞,但是可以娶妻纳妾,结婚以后也可以做同样的事,而且可以独占许多女人。   结婚以后就可以对叔父做同样的事了吗?婶母这么大方?受德没注意到妫氏后面说的话,只听到“结婚以后也可以做同样的事”,顿时目光炯炯,追问妫氏自己什么时候能结婚。   果然,年轻人就是年轻人,根本经不起撩拨。妫氏十分满意于自己的教育成果。既然受德不愿意结婚的问题已经解决,下一步就是给他找新娘了。之后的几个晚上,妫氏和比干都忙着从朝臣、诸侯中物色合适的人选,最后选中了东伯侯姜桓楚的女儿。东伯侯坐镇东鲁,手下猛将如云,雄兵百万,地位、兵力都让他在朝堂上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东伯侯的长子姜文焕也是勇冠三军,万夫不挡,以后子承父爵,也是个好靠山。至于姜姑娘是好是坏,就不在比干考虑的范围之内了,重要的是她的父兄的地位和在朝廷之中说话的分量,受德娶她,只是为了取得东伯侯的支持,以顺利继位,如果不喜欢她,大不了以后再娶侧室。尤其让比干满意的是东伯侯姓姜,会不会和姜尚有什么关系?比干至今还念叨着把姜尚也拉入受德的阵营,吓得妫氏不敢说出姜尚找上门来的时候,她给了他一鞋板外加一桶脏水的事。   不过受德与平民甚至奴隶混在一起的行为让他为大多数贵族所不齿,要让东伯侯乖乖地嫁女儿,唯有先让姜姑娘看上受德。至于让受德在姜姑娘面前表现的机会,比干选在了狩猎场上。   在商代,狩猎是商王贵族们进行军事训练和游乐的重要活动。不仅贵族家的男子要参加,女子也大多会跟着来看热闹。在狩猎场上表现优异的人不仅会受到帝王器重、百官称赞,也更容易得到贵族女子的青睐,至于受德在狩猎场上的本事,比干从来不曾怀疑过。   秋高气爽,作物已经收割完毕,林子里的动物也都养得膘肥体壮,正是狩猎的最佳时节。和往年一样,帝乙打算在秋季举行狩猎活动,邀请百官诸侯全部参加。不仅是三位年轻的王子,朝廷中的年轻武将、诸侯家的公子们也纷纷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贵族家的女眷也一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准备欣赏马上男儿们的飒爽英姿,或许还能觅得一个如意郎君。   绘有玄鸟图腾的旗帜在风中猎猎作响,马匹不耐烦地用蹄子刨土,在空气中喷出白色的雾气。帝乙骑着骏马一骑当先,后面跟着三位王子,接着是朝臣和诸侯家的公子。殷人尚武,贵族家的女眷中也不乏会骑马射猎的好手,狩猎的时候,即使是比干等文官,也会骑着马跟在后面应个景。   参加狩猎的人都驱马走在前面,看热闹的跟在后面。比干远远地看受德威风凛凛地跟着帝乙,越看越觉得满意。妫氏给他选的衣服真是不错,大红色的精炼猎装配着矫健的枣红马,越发衬得受德原本就十分俊朗的身姿威武不凡,即使身处一群年轻公子之中,也是鹤立鸡群一样的抢眼。   受德跟在帝乙后面,却也频频回首,看向跟在最后面的文臣和不善骑射的贵族女眷。比干本就好文不好武,但骑术也不坏,没有一丝杂色的纯白骏马迈着轻巧平稳的小碎步,好像背上的人一点分量都没有,秋风阵阵吹动他白色的衣衫,透出一股平时看不到的飒爽英姿。   “哟,这不是我们的胥靡王子吗?”旁边突然传来一个十分令人不快的声音,“狩猎是贵族的游戏,可轮不到胥靡参加。”   比干骑马的飒爽英姿可是难得一见,受德很不满意有人打扰他欣赏美景,一回头,就看见贵族公子簇拥下的启。   和这种人说话,简直是自贬身价。受德不理他,只是驱马往前几步。   “受德,别不理大哥啊。”启不依不饶地跟上来,“或者你觉得自己身份卑微,不配和我说话?没关系,我可从来不介意纡尊降贵,偶尔和下等人混在一起。”   受德深吸了好几口气,才按捺下回头一箭射死启的冲动。   “王子启,王子受德好歹也与你兄弟一场,要不比试一番?”跟在启身边的东伯侯长子姜文焕见受德不予搭理,便存心激怒他,“当然,要是王子受德害怕,王子启也是可以高抬贵手的。”   受德到底是小孩心性,经不起激,一听到姜文焕提出挑战,便迎面而上:“比什么?”   “就比骑射。”姜文焕针尖对麦芒地回答。   “怎么定输赢?”受德目光炯炯地盯着启。   他没听错吧?要和受德比骑射?谁不知道受德是出了名的好猎手,姜文焕居然怂恿启向他挑战骑射?岂不是存心给他难堪吗?要是输了,启这个大王子的脸往哪里搁?无奈启已经被姜文焕顶上杠头,只能硬着头皮上:“谁的猎物多,谁就算赢,输的人要把猎物全都送给赢的人。”   想不到启还有点自知之明嘛,没敢提出“谁输了谁就是龟孙子”之类太离谱的赌注,免得万一他自己输了,会输得很难看。受德还以为启被妇好宠得以为老子天下第一,听到他如此“谦虚”,倒是有些意外。   见受德不做声,启以为他怕了:“受德,敢比吗?”   “比就比,谁怕谁?”   狩猎的号角划破凝固的空气,兔子、狐狸、鹿、野猪、獐子被武士从林子里赶了出来,四处奔逃。狩猎的队伍立刻散开,去追逐各自的猎物。   比干也看到了自己的猎物——东伯侯之女姜姑娘,便驱马到女眷之中,看到妇好居然也盯上了他的猎物,正与姜姑娘窃窃私语。   “姜姑娘,你看王子启多厉害,”妇好远远地指向启和一群跟在他后面捡猎物的奴隶,“才一会儿时间,就打了那么多。”   是吗?比干怎么看见那些奴隶手中的袋子好像本身就不是空的。   “真不懂为什么男人都喜欢打猎,跑得一身的臭汗,又脏又没劲。”姜姑娘却是皱起秀美的眉头,“小兔子多可爱啊,为什么非要把它们弄死呢?太残酷了。”   妇好没料到姜姑娘不喜欢狩猎,但还不死心:“那么姜姑娘喜欢什么?”   “鼓琴,音律。”   偏偏是启最不擅长的。妇好暗叹倒霉:“音律有什么好?在战场上能靠音律打仗吗?靡靡之音只能让人兴起淫念。”   “王妃此言差矣。”比干适时插入她们之间,“音律可表现君王的美德,乃是用于教化民众所作。从前虞舜作五弦琴,用来歌唱《南风》之诗,夔制作音乐,用来赏赐诸侯共享,都是用音乐来修德治世,化万民。听宫音,使人温和舒畅,胸襟开阔;听商音,使人方正,喜欢义理;听角音,使人怜悯,而慈爱人民;听徵音,使人高兴行善而喜好施舍;听羽音,使人整齐庄重,崇尚礼节。王妃说音律都是靡靡之音,莫非从来不曾听过除了靡靡之音以外的其他音乐?”   妇好被呛得粉脸煞白,却也没法反驳。   “太师也懂音律?”姜姑娘倒是来了兴致。   “略懂。《大濩》、《晨露》、《九招》、《六列》恢弘大气,肃穆庄严,《咸池》、《韶乐》圆润庄重,以体现继承美德,普遍施恩之意。音律不仅可怡情养性,更可用于陶冶情操,不仅是教化万民之幸事,也可教育君王。”   “太师,大王可还健在,你怎么就是一副王子受德已经是大王的口气?”妇好冷笑,“小心要是让大王知道了,治你个大不敬之罪。”   “若是能为大邑商培养出一个千古明君,一死又何妨?”比干看向姜姑娘,“只是苦于找不到好乐师,无法提起王子受德对音律的兴趣。姜姑娘精通音律,可否赏脸?”   几乎从受德出生,启与受德的王位之争便从来没有停过,姜姑娘多少从父兄口中听说过两位王子之间的竞争。东伯侯和姜文焕都站在王子启一边,有意让姜姑娘下嫁,可姜姑娘实在是不喜欢这个一派纨绔子弟作风的王子。不过听父兄所言,王子受德更糟糕,还曾和胥靡混在一起。在王位之争中,自己象征着东伯侯的支持,是个大筹码,看到妇好缠着自己,一个劲地夸王子启,姜姑娘就有些不太好的预感,现在比干也来了,战线全面展开。不幸中的万幸,比干只和姜姑娘聊她喜欢的音律,只字不提让她下嫁之事,让她多少松了一口气。比干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潺潺流水一般的嗓音也十分好听,和他聊天是一种享受。既然不会提到让姜姑娘不愉快的婚事,姜姑娘也正乐于有一个人陪着她消磨掉在围场的漫长时光,只顾着和他闲话家常,却没发现比干已经达到让她和妇好疏远的目的。   帝乙没发觉启和受德的王位之争已经蔓延到围猎场上,光顾着享受狩猎的乐趣,正策马追逐一只野兔,突然听到一声虎啸,惊得飞禽走兽纷纷逃散。帝乙还没有回过神,就看见林中跳出一只斑斓猛虎,向自己扑来。   帝乙的马受了惊,把他掀下马背,自己逃了。众人慌了神,护卫连忙张弓搭箭,却不敢射出,生怕误伤帝乙,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猛虎向跌坐在地上的帝乙扑去。   “父王!”受德见帝乙有危险,也不敢用箭射,翻身下马跳到老虎身后,一脚踢在老虎后腰,把整只猛虎都踢飞起来。   老虎吃痛,在半空中调整姿势,稳稳落地,回头便扑向受德。   旁边的人都看得傻了,只会束手无策地在一旁看着猛虎扑向受德,而受德竟然像与人角力一样攥住老虎的两只前爪,躬身用力一抡,便把老虎摔出一丈多远。没等老虎起来,受德飞步上前,跨上虎背,揪住虎头,一阵乱拳,只把那斑斓老虎打得瘫死在地,才扶起受惊落马的帝乙:“父王,没事吧?”   负责围场护卫的武成王黄飞虎见突然出现猛虎,已经吃了一惊,此时见猛虎被王子受德赤手空拳打死,才吓得连滚带爬地到帝乙面前叩头请罪:“属下失职,让大王受惊,请大王责罚。”   “失职什么呀?”受德扶帝乙站好,踢了踢地上的猛虎,“瞧,多好的一张虎皮,父王该赏你才是。”   “该……该赏。”帝乙被吓得面无人色,但是听受德这么一说,为了君王的威严,只能硬着头皮逞英雄,“打那些个吃草的东西有什么出息?是该弄点猛兽锻炼锻炼,赏!”   “谢大王!”黄飞虎怎么可能听不出是受德在为自己解围?嘴上感谢帝乙,心中却是钦佩王子。   众人惊魂未定,就听见帝乙后面又传来女子的惊叫。   刚才猛虎跳出来的时候,姜姑娘就在帝乙身后,虽然猛虎已被打死,姜姑娘的坐骑却受惊人立而起,接着便发疯一样乱跑,吓得姜姑娘只敢抱住马脖子。马被人勒住脖子,呼吸不畅,更加发疯一样地乱跳乱蹦,大有不把背上的人颠下来就不罢休的架势,吓得姜姑娘尖叫连连。   “姐姐!”见姐姐有危险,姜文焕慌了神,正要策马过去,只见姜姑娘的马从受德身边跑过的时候,受德长臂轻舒,便把姜姑娘从马背上拽了下来,轻轻放到地上。   “文焕?”姜姑娘睁开眼睛,看到的却是一个陌生人。这不是刚才打死猛虎的人吗?如果他没看错,当初他看见猛虎扑向帝乙的时候,嘴里喊的是“父王”,眼睛看的却是自己。凑近以后,姜姑娘才看清救命恩人的模样。世上竟有如此俊美非凡的人,坚实的臂怀像是能帮她撑起整个世界,邪魅的笑容让她的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对上笑意盈盈的墨玉瞳,姜姑娘只觉得周围的空气都被抽空了,软绵绵地倒在他的怀里。   “能自己站起来吗?”   浑厚而富有磁性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姜姑娘的脸颊瞬间变得滚烫,却是无力地摇头。她还想被他再抱一会儿。   “姐姐!”姜文焕姗姗来迟,从受德手中接过姜姑娘,“多谢王子殿下救命之恩。”   “小事。”受德大大方方地把姜姑娘交到姜文焕手里,转身就走。他刚才喊的是“父王”,担心的却不是帝乙身后的姜姑娘,而是姜姑娘身边的比干。   猎物上钩!比干松开纤长的手指,让刚从姜姑娘的坐骑屁股上拔下来的毛随风而去,转头吩咐带来的小侍童:“费仲,去和飞廉说一声,另一只老虎不用扔进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四章 意外收获   帝乙落马受伤,围猎只能提前结束,但启和受德打的赌没有取消。   最后清点猎物,启打到的猎物最多,但都是兔子、野鸡、野鸭、鸟雀,连只能充充场面的鹿都没有。姜文焕眼尖,看到启的猎物中居然有一只家鸡,而且还是腌过的腊鸡,正想取笑他一番,突然一只猛虎飞过来,庞大的躯体立刻把启的一堆猎物全都遮在了下面。   “启哥哥,愿赌服输,我只打到这一个猎物,归你了。”受德扔下死去的猛虎,便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   所有人都看到了,刚才帝乙有危险,是王子受德不假思索地扔下猎物去救人,还不顾危险以身与虎相搏,才没打到多少猎物。而妇好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忙着叫手下的人把受德扔下的猎物捡回去,当做启的狩猎成果。好在她还不至于太不要脸,只敢捡零散的小猎物,没敢捡大的。如今受德把猛虎当做自己在围猎中唯一捕获的猎物,大大方方地送给启,简直是在当众抽他的耳光。   在姜文焕看来,受德用猛虎遮住启的猎物,分明是在替他遮丑。想到自己平时没少跟着启嘲笑受德,如今受德不但不计前嫌地救了他的姐姐,还顾及手足之情,帮启掩盖在狩猎中作弊的事……看着鲜衣怒马输得潇洒至极的受德,姜文焕第一次知道输也可以输得如此漂亮,再看一脸窝囊相的启,姜文焕第一次知道赢也可赢得如此难看。姜姑娘更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受德的背影,连眼睛都舍不得眨,生怕少看了一眼。   不过连比干都没注意到,痴痴地盯着受德的背影的还有一个姑娘。   *****   围猎过后,比干的太师府越来越热闹了。一大早,妫氏就听见费仲和恶来吵架。   “恶来,你还不把这些鬼东西扔出去?!”   “你就没点同情心吗?你自己没有父母,它们也没有父母。看看这个,多像你!”   “像你!它们一窝都像你!这么些个吃货,你打算养它们一辈子?!看看,才两天,就已经吃了十五只鸡,八只鸭,两只鹅,还咬死了一只羊。”费仲的声音气急败坏,“一帮子败家子!吃货!比你还会吃!再养下去,它们就该吃人了!”   “吵什么?”妫氏被他们吵得脑仁疼,“养了什么东西?”   “这个。”恶来递给妫氏一篮子橘黄色的小毛球。   “小猫?”妫氏看到篮子里的小东西憨态可掬,也觉得喜欢,想去摸摸,只看见其中一只探出头来,张开嘴,就是“嗷呜”一声长啸,吓得院子里的鸡鸭到处乱飞。“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虎崽。”恶来一脸无辜,似乎根本不知道带回来一篮子虎崽有什么不对。   虎?!崽?!   “赶紧给我扔了!”妫氏把恶来连同一篮子虎崽一起赶出家门,“要是不把它们扔掉,你也不用回来了。”   “扔就扔嘛,干什么发那么大的火?”恶来揉了揉挨了妫氏一脚的屁股,把掉出来的虎崽抓回大篮子,提着向城外走去。   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像受气小媳妇一样嘟着嘴拎着一个篮子走在大街上,实在是无法不引人注意。太师府附近的街坊婆妈都认识这个多嘴多舌的奴隶,看到他拎着一个篮子,还不时把从篮子里伸出来的东西拨回去,一路走一路嘀咕,都忍不住好奇地去看他的篮子里是什么。   “小媳妇恶来,拿着什么好东西啊?”来看热闹的女人逗他。   “虎崽子啊。”恶来拎着一只想逃出来的虎崽后脖子,把它抓回去,“小可怜的,爹妈没了,太师夫人还不让我养着,放你们回去也是死路一条,唉……”   看到小老虎,长舌妇们吓得稍稍散开,后来看到小老虎被恶来看得死死的,没法伤人,才重新围过去:“你哪里找来的虎崽?”   “哪里来的?还不是王子受德从围猎场上带回来的。”恶来举着手指逗虎崽玩,“说什么他为了救他的父王,把虎崽子的父母杀了,无依无靠的虎崽子太可怜,就全都带回来养。可太师夫人不让,非要我把它们扔回去。唉,要是王子回来以后看到虎崽被扔了,还不知道得闹成什么样。”   其实是飞廉奉命去抓老虎扔进围场,叫恶来去帮忙。恶来问东问西,非要知道为什么比干会叫他们来抓老虎,还特意叮嘱一定要活捉。飞廉知道自己的儿子嘴上没把门的,为了让他闭嘴,抓了两只成虎,就把一窝虎崽全都交给他,让他带回去玩,接着太师府的鸡鸭牛羊数量便开始锐减,急得费仲直跳脚,天天威胁要是恶来不把虎崽扔了,他就用他去喂老虎。要知道用虎崽吓唬费仲可是恶来最近才发现的新乐子,于是能赖一天是一天,可是不到两天就被妫氏发现了。主母有令,恶来不敢不从,只能借到处嚼舌根来发泄。于是没过多久,整个都城到处都在传王子受德不仅英雄了得,能徒手搏猛虎,更是心地善良,疼惜失去父母的虎崽,竟带回家抚养照顾。   从此东伯侯姜恒楚家和武成王黄飞虎家便永无宁日。   *****   受德对姜姑娘有救命之恩,如今更是听到他如此善良,姜姑娘对他一改“胥靡王子”的成见,吵着闹着非他不嫁。东伯侯本也有意让女儿嫁进王室,以巩固在朝廷中的地位,见到帝乙宠爱王子启,有意把女儿嫁给她,不料自从围猎回来,女儿就像着了魔,一反往日的恭顺,不惜以死相胁,要父亲上门提亲。东伯侯想让姜文焕替自己劝劝女儿,不料姐弟二人竟然一个鼻孔出气。可自古以来都是男子向女子提亲,哪有女人向男人提亲的?可怜东伯侯被女儿闹了四五日,正犹豫要不要豁出这张老脸,就听到门子通报,说太师比干登门拜访。   看到比干那副悠哉游哉的模样,嘴边似乎还挂着几分幸灾乐祸的笑,东伯侯就知道整件事情从头到尾都是他捣的鬼。   “太师有何贵干?”东伯侯强耐着性子跪坐到土床上比干对面,明知故问。   “来请东伯侯救王子受德一命。”比干低垂着眼,故意做出十分为难的模样,“受德在围猎场上对姜姑娘一见钟情,想她想得茶饭不思。在下也知道姜姑娘是东伯侯的掌上明珠,肯定舍不得她出嫁,可是实在心疼受德痴情一片,特来恳请东伯侯成全这双小儿女。若是东伯侯能同意这门婚事,自然是感激不尽,他日定会上门正式提亲;若是东伯侯舍不得掌上明珠……”   他就不能别装了吗?上门提亲,却是空手而来,摆明了是吃定东伯侯没法不答应。谁不知道太师比干疼王子受德疼得像是命根子一样?要是受德真的对姜姑娘钟情到茶饭不思,他会到现在才找上门来?他分明是故意等了四五天,等东伯侯被女儿闹得焦头烂额,再上门来捡现成便宜。不过要东伯侯把女儿嫁给一个做过胥靡的人,休想!   “承蒙王子殿下错爱。”东伯侯硬挤出笑脸,“小女身份卑微,才德姿容均一无是处,恐怕高攀不起王子殿下。”   “哦……”比干的面容一如既往的平静,“那么,是不同意喽?”   “对,我不同意。”见比干撕破脸,东伯侯也不再和他酸了,“我的女儿身份高贵,又是娇生惯养,怎么能和一个胥靡在一起?”   “胥靡?”比干却是缓缓地勾起嘴唇,“不知在大王眼中,这个从虎爪下救了他一命的‘胥靡儿子’是不是依然比不上王子启呢?”   东伯侯愣了一愣。在围猎场上,王子受德的表现确实不错,连他这个朝臣都忍不住对他刮目相看,更不用说本来就是受德生父的帝乙。   “前一阵子武成王黄飞虎也来过,说他的妹妹看上了受德,一哭二闹三上吊地非他不嫁。”比干看似随意地东拉西扯,“其实黄姑娘也是佳偶,他日若是当上储君妃,日后做王后,也不错。年轻人都没什么耐心,要是受德迟迟得不到姜姑娘的青睐,或许……”   “或许什么?”或许就算他肯嫁女儿,受德的正妻也轮不到他的女儿做了?这下东伯侯急了:“他黄飞虎的妹妹怎么比得上我的女儿?”   “黄姑娘很热情,一直来邀请受德一起外出狩猎游玩。”   “她那是不知羞耻,不端庄。”   “黄姑娘很漂亮。”   “哪比得上我的女儿!”   “黄姑娘好像比姜姑娘年轻。”   “黄毛丫头一个,什么事都不懂,哪里伺候得好王子?”   “黄姑娘的决心好像比姜姑娘坚定,成天威胁她哥哥如果不提亲,她就自尽。”   “我女儿这几天投井绝食之类的事也没少干!”   “黄姑娘好像身体比姜姑娘好,或许更容易生儿子。”   “她会生儿子有个屁用!她哥哥的权力有我大吗?我能把王子受德扶上储君之位,要没有我,她生了儿子,也只是个藩王。再说谁说我的女儿就生不出儿子?”   “东伯侯英明。”比干微微欠身,“嫡庶有别,王子启虽是长子,却是侧室所生,王子受德才是嫡长子,日后继位,名正言顺,确实是女婿的不二人选。我先恭喜国丈了。”   东伯侯一拍大腿:“好说!太师择日来提亲吧。”   直到比干走后,东伯侯才想起来不对。话题好像一开始是他愿不愿意嫁女儿,他好像还没有同意,接着就变成了让女儿做妻还是做妾,让他一时情急,居然就答应了。   离开东伯侯府,比干心情大好。原本他只打算让受德在姜姑娘面前好好表现一番,想不到主管戍卫的武成王黄飞虎也带着妹妹来参加狩猎,受德徒手搏虎的壮举也让黄姑娘对他一见倾心。黄飞虎也是年轻一辈武将中的佼佼者,要是能得到他的支持也不错。果然只要有了竞争,很多事情都会顺利很多。接下来只要把上面那段话里面的名字换一换,再去武成王家里照着说一遍……坐山观虎斗,实乃人生一大乐事。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五章 娶妻纳妾   坐山观虎斗的结果是东伯侯更胜一筹,没等武成王反应过来,就已经把女儿送上门,受德便有了正妻姜氏。问题是洞房花烛夜,受德看到和自己圆房的不是叔父,而是含羞带怯的姜氏,顿时有一种受骗上当的感觉。   洞房是小两口的,为了不让比干关心则乱到去听墙角的地步,仲衍硬拉着比干要下棋,妫氏则是在一旁伺候茶水,顺便帮仲衍一起看住比干。   不料进了洞房没过多久,受德却是一副兴师问罪的模样冲回来:“怎么是她?”   “那你以为是谁?”妫氏不解,“现在姜姑娘是你的妻子了,和你圆房的当然是她。洞房花烛夜扔下新婚妻子,真是和某人当年一样。”   “这就叫有其叔父必有其侄子。”仲衍在一旁摇头晃脑。   “叔父……”受德求助地看向比干。   想不到比干连眼睛都不抬:“想要王位吗?”   “想。”   “那就去把姜姑娘伺候舒坦了。”   “那我不要了行吗?”   当初就不该任由比干负责教育受德,把好好的一个孩子也教育成了和他一样的怪物,现在又要误人家姑娘终身。妫氏重重地在仲衍和比干身边放下茶杯:“受德,你去不去?你要是不去,我现在就去抓条鱼回来,烧给你叔父吃。”   一听到吃鱼,比干脸色一白,便作势要吐。   “婶母,别,我去还不行吗?”受德只能回去陪新娘。   总算,连哄带骗,还是让受德回到新娘身边了。妫氏看了看还在犯恶心的比干:“至于恶心成这样吗?”   “我看叔父不仅上辈子是条鱼,这辈子还是。”仲衍放下棋子。仲衍和受德刚住到太师府的时候,妫氏偶尔也会趁比干上朝不在家,弄条鱼来给两个孩子解解馋。不料比干只要闻到家里有熟鱼味,就会吐得天昏地暗。后来要是仲衍和受德嘴馋想吃鱼,只能去外面自己捉鱼烤来吃,吃完了才能回来,回来以前还得洗头洗澡洗衣服,只要身上还有一丁点鱼味,比干就能呕出苦胆来。好在鱼虽然味道鲜美,也不是什么特别值得惦记的珍馐,渐渐的,一家人都习惯性地陪着比干不吃鱼了。现在想想,比干怕猫,不吃鱼,让夫人独守空房二十多年,或许……仲衍问出一个困扰了他很久的问题:“叔父,鱼会欢好吗?”   “你个死小子!”妫氏一巴掌拍在仲衍脑后,“这种事谁会知道?”   可是比干真的知道,答案是“不会”。不过姜尚说过,天机不可泄漏,让人知道他是一条偷逃下凡的鱼,总不是好事。于是比干选择保持沉默,任由仲衍被妫氏打得惨叫连连。   *****   新婚丈夫看了她一眼就跑出去,姜氏的心顿时沉了下来。他不喜欢她?好在受德很快就回来了。   面对姜氏哀怨的目光,受德只能搜肠刮肚地找借口:“那个……我是不知道该怎么做,去……”   原来她的夫君是第一次?天啊,他怎么这么可爱?姜氏搂上受德的腰,把脸埋在他胸前:“夫君,没关系,我知道该怎么做。让我来教你。别紧张,我不会笑话你的。”   仲衍和女人在一起时的样子貌似挺开心,恶来也常说女人的滋味“销魂”,或许和女人在一起的感觉真的很不错。受德抱着姑且一试的心态过了洞房花烛夜,结果……   *****   “仲衍哥哥,和女人在一起真的很开心吗?我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   仲衍想了半天,也没想出该怎么回答受德:“或许……因为……你的情况……比较……特殊吧。”   话说洞房花烛夜第二天,受德一副失望的模样说女人真没劲,不论他做什么,姜氏都一点反应也没有,除了摸上去比较软,简直和石头人没有任何区别。妫氏怕受德因为被妻子怀疑某方面的能力而受打击,特意去看姜氏,想教育教育她为妻之道,才发现姜氏“没反应”的原因是她已经昏死了过去,昏迷三天后醒过来的第一句话就是“必须尽快给他纳个妾,不然我就没命了”。比干也低估了武成王之妹黄姑娘的执着,竟然知道受德已经娶妻,还是不惜做妾,也要和他在一起。于是受德又有了侧室黄氏。   和黄氏圆房之日,仲衍和妫氏劝了受德半天,才让他有兴趣再试试女人的感觉。黄氏也自称将门虎女,不比姜氏娇贵,平时就骑马射猎样样不输给哥哥武成王,肯定也能更好地服侍夫君。可“将门虎女”的成就也仅仅是比姜氏多挺了一炷香的时间,外加少昏迷了小半天而已。受德从此对女人彻底失去了兴趣,任由一妻一妾天天念叨至少要他再娶十个八个,就是不娶,甚至连和她们两个同房的兴趣都没了,要同房也是姜氏和黄氏同房,他不参加。洞房花烛夜以后,姜氏和黄氏就开始和妫氏一样守空房——不过用妫氏的话来说,和某人相比,受德的进步已经很大了,至少没让她们从洞房花烛夜就开始守活寡。而比干还在纳闷她说的某“人”到底是谁。   不过年轻人的心思实在不是长辈们揣测得到的。   姜氏的运气比黄氏好,洞房花烛夜便有了身孕,第二年为受德生下长子殷郊。东伯侯来看女儿和外孙,问起婚后生活,一听到女儿过了新婚之夜就开始守空房,火气顿时蹿了上来。   “父亲!”见东伯侯要去找受德算账,姜氏连忙拉住他,“父亲,那是夫君疼惜女儿。女儿没用,无法好好服侍夫君,夫君疼惜女儿身子柔弱,才独睡的。其实他是真的钟情于女儿,女儿劝他纳妾,他都不肯……如此痴情的男人能有几个?黄妹妹还是女儿逼着他纳的,洞房花烛夜,他还来怪女儿‘把他卖了’。”想到受德被迫纳黄氏为妾时的憋屈模样,姜氏就忍不住开心。   其实听到姜氏要他纳黄氏为妾的时候,受德的原话是“有你一个还不够啊?”姜氏以为受德不愿意纳妾是因为钟情于自己,没听出他的言下之意是“有你一个我都嫌多”。   “后来女儿有了身孕,他整天跟在女儿后面,饮食起居什么都要一样一样问过来,照顾女儿的老妈子都说没见过有哪个男人这么上心妻子的。”   其实受德对妻妾一直都是爱理不理,妫氏怕他冷落妻子会得罪丈人,就怂恿他“看别人的妻子生孩子行不通,但是可以看自己的妻子生孩子,还可以从怀孕开始全程观察”。受德好奇心重,居然真的跑去观察了,才有了姜氏看到的“模范丈夫”。   “后来看到女儿生孩子,夫君心疼得不得了,说什么也不肯让女儿再受生产之苦。女儿也劝过他多子多福,等女儿养好了身子,再给他生一个。可他说以前是不懂事,现在知道了女人生孩子有多辛苦,宁愿断子绝孙,也舍不得再让女儿受累。”   话说姜氏临盆的时候,受德真的跑去看了,看到一半就吓得面无血色地逃出来,以后又多了一个拒绝和妻妾同房的借口——女人从怀孕开始就是活受罪,临盆的惨状更是让他这么个大男人都不敢看,更不用说让柔弱的女人去承受。女人嫁给男人是要男人照顾的,怎么能让妻妾受这种罪?生下殷郊是因为受德以前不懂事,不知道女人生孩子原来这么痛苦,为了避免“一错再错”,以后还是分房睡吧。   东伯侯告辞时,就看见比干抱着襁褓中的殷郊不放。他的花花有小花花了!这眼睛眉毛鼻子都像他的花花。比干抱着殷郊爱不释手,一旁的受德看向殷郊的眼神中却没有父亲对儿子的慈爱,只有赤*裸裸的妒忌。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六章 尘埃落定   春去夏来,受德已经十八岁。自从娶妻纳妾以来,东伯侯和武成王便开始在朝廷中为受德活动,利用各自的权势和威望拉拢诸侯、朝臣的支持。有了这两个大靠山,妇好和箕子一方很快就被打压下去。随着帝乙日渐老迈,立储君之事已经被提上议程,比干觉得是该让受德和启一举定胜负的时候了。   和往年一样,安排好各自封地的春季播种工作,东伯侯姜桓楚、南伯侯鄂崇禹、西伯侯姬昌、北伯侯崇侯虎等诸侯便带着贡品前来朝贡。是年王宫中的牡丹争奇斗艳,开得特别好。国家兴旺,万邦来朝,帝乙兴致勃勃地在飞云阁设宴,邀请诸侯百官赏花。   飞云阁依山而建,凭栏可眺望青山白水,江山如画。花园中的牡丹姹紫嫣红煞是好看,阁上奴隶们忙忙碌碌地端上果品美酒,席间还有歌舞助兴,不过受德的心思完全不在歌舞鲜花美食上。别人是来赏花赏歌舞,他是来赏美人的。   大王设宴,又有诸侯百官作陪,妫氏特意给比干和仲衍、受德一人做了一身新衣,让他们穿着出席宴会。仲衍和受德是王子,席位与商王帝乙、王后妇戊、王子启在一起。自从受德七岁那年,比干将受德带离王宫,各种王家宴会便是王后妇戊见到受德的唯一机会了。   受德分明是她的亲生骨肉,现在她却只能远远地看着儿子从懵懂无知的小孩渐渐长成英武不凡的伟丈夫。殷人尚白,受德偏偏喜爱大红,一身鲜艳到刺眼的红衣衬得他的俊朗面容,似是能让天地失色,让他在大多身着白色的王公贵族之中卓尔不群,似是不屑与他们为伍。就像他此时虽然与自己的家人坐在一起,却对生身父母只是礼貌而生疏的君臣相待,即使和他们同席,也只和仲衍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顺着受德的目光,妇戊毫不意外地看见比干纤尘不染的身影,即使身处一群身着白色的文武百官之中,依然卓尔不群,让人一眼就能注意到。是她自己没能保护好儿子,儿子才没有把她当母亲,却把叔父看得如父母一般。妇戊不知是该为有人替她疼爱受德而欣慰,还是该为自己唯一的亲骨肉对自己却像对个陌生人一样冷淡而悲哀。   其实受德也在郁闷。他是王子,只能和讨厌的启坐在一起,即使有仲衍作陪,拘谨的气氛依然让他如坐针毡。比干的位置在百官、诸侯之中,仅仅因为同样是有封地的藩王,才靠得离帝乙的位置稍微近一些。受德唯一的安慰是这样的距离正方便他欣赏比干在席间谈笑风生的容姿,勉强能稍微缓解一下他不能坐在他身边的郁闷。不过等等,他是不是眼花了?居然看到有两个比干,而且正十分热烈地讨论着什么。尤其奇怪的是两个人几乎长得一模一样,受德却能清楚地认出座位离他比较近的才是叔父。受德揉了揉眼睛,再仔细看,才发现比干身边确实坐着一个长得与他十分相似的人,虽然也是风姿儒雅,眉目清秀,却少了几分不食人间烟火一般的出尘之姿。   受德悄悄拱了拱身边的仲衍:“叔父身边的那个人是谁啊?和他长得那么像。乍一看,我还以为是双胞胎。”   仲衍顺着他的目光看了看:“那个是伯邑考,西伯侯姬昌的嫡长子。他出生的时候,就有很多人说他长得像比干叔父。”   受德想到以前自己被谣传成比干的私生子的事:“倒没有人怀疑他是叔父的孩子?”   仲衍悄悄地一把拧在受德腰上:“你不知道父王有一个妹妹嫁到了西岐吗?伯邑考就是她生的。外甥长得像舅舅,有什么可奇怪的?”   受德这个侄子长得像叔父,不是还被王妃妇好传了好一阵子谣言吗?尽管受德至今都没看出自己和比干长得有什么相像的地方。   “再说你那是什么眼神?伯邑考还没我大,至于和叔父看起来像双胞胎吗?”仲衍想了想,“虽然……比干叔父看起来是太年轻了些。”妫氏较比干年幼两岁,年轻时看不出差异,如今夫妇二人站在一起,简直就像是母亲带着儿子。   谪仙怎么会老呢?年近四十的比干和只有二十多岁的伯邑考看起来像兄弟,受德一点也不奇怪。   这时帝乙点到伯邑考:“素闻西伯侯的长公子博通音律,精于鼓琴,深知大雅古音。可愿在席间演奏一曲以助兴?”   伯邑考长身而起,向帝乙稽首:“臣遵旨。”随即便命人搬上琴,大大方方地席地而坐,将琴放在膝上,青葱玉指波动琴弦,清亮悦耳的琴音便潺潺而来。伯邑考的琴音极具画面感,仿佛能从他的琴声中看到风吹牡丹,雨打芭蕉,鸟雀欢歌,水流呢喃,花丛中佳人款款而来,衣裙窸窣,环佩琳琅,却偏偏是花容半遮,欲拒还迎。直听得席间众人如痴如醉,仿佛身临仙境。   一曲终了,余音绕梁不息。   “好!”帝乙带头喝彩,“贤公子的琴技果然是出神入化,犹如仙乐。”   伯邑考谦虚地低下头:“大王谬赞。臣的琴技与舅父比,还相去甚远。”说着看向席间的比干。   “公子考过谦了。”比干也躬身向他回礼,“如此绝妙的琴技,早已出师。”   受德又开始拽仲衍的衣服:“伯邑考的琴技是叔父教的?叔父还会鼓琴?”   “还不是为了你,特意去学的。”仲衍回了受德一对白眼。   “为我?”受德可从来不记得比干曾经为他鼓琴,只知道他像精通所有风雅之事一样,对音律也颇有研究,却是第一次知道他也会鼓琴。   仲衍压低声音:“西伯侯家两代反臣,可毕竟是大邑商的诸侯。先王文丁防患于未然地杀了现在的西伯侯姬昌之父季历,却也是给了他们对大邑商存二心的口实,后来父王把妹妹嫁给姬昌,就是为了平悠悠之口。可西伯侯受到如此恩典,乱臣贼子之心依然不改,只是因为兵力不够,才没有和大邑商撕破脸,大张旗鼓地谋反。按理来说,诛灭反臣,天经地义。可狡猾的西伯侯一直深藏不漏,表面上装出一副忠心不二的模样,只在背后使坏,先王文丁诛杀季历,已经落人口实,父王又为了大邑商的颜面,不得不与西伯侯和亲。现在我大邑商王室与西伯侯不仅是君臣,更是姻亲,除非他们明目张胆地大举反旗,不然要削弱他们的力量都找不到借口。以后不论谁继承大邑商的王位,西伯侯恐怕都是个不好处理的烂摊子。想不到最后还是比干叔父想出了好办法。那时候你才刚出生不久,他就盘算着不仅要帮你登上王位,还要帮你平了西伯侯,让你能坐稳江山。季历之死是上一辈的恩怨,姬昌因此恨大邑商入骨,从没见过季历的伯邑考就未必了。伯邑考幼年便在音律方面天赋异禀,于是比干叔父为了讨他喜欢,拼命习琴,再以亲戚的身份去西岐看望西伯侯夫人,假装根本不知道伯邑考长得和自己一模一样,直说二人长得相像是有缘,再授以琴技投其所好。你看,伯邑考一直跟着比干叔父习琴,也十分喜欢比干叔父,日后他成了西伯侯,只要比干叔父站在你一边,他就未必还会对大邑商心存敌意了。”仲衍悠悠地叹出一口气,“我也是最近才从婶母口中知道,当时叔父为了帮你拉拢日后的西伯侯,天天练琴练得十指鲜血淋漓。为了不耽误练琴的时间,就在大冬天用雪水浸手指上的伤口,冻得不流血了,就继续练。”   还有这样的事?受德的注意力不由自主地被吸引到比干放在膝盖上的双手。比干的手指修长干净,菱形的粉红色指甲带着珍珠一般的光泽,微凉的肌肤又软又嫩,更胜女子的柔荑。小时候受德最喜欢拽着比干的手指,总觉得好像只要抓着他,就是抓住了整个世界。现在再看比干的指尖随着伯邑考的琴音轻轻敲打膝头,受德感觉到这双手依然柔软秀美,此时却更是透出一种胜过刀枪剑戟的凄厉。正如受德对比干只称“叔父”,似乎从来不知道自己还有个箕子叔父,伯邑考对帝乙称呼“大王”,对箕子也是称呼官名头衔,只对比干称呼“舅父”,好像从来不知道自己的母亲除了比干以外,还有其他兄弟。比干已经成功了。一双手,一把琴,便为受德平了日后的反臣。   “受德,其实比起启,我也更支持让你做储君。”仲衍一掌拍在受德膝头,“不过你以后要是敢对不起比干叔父,可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不用你翻脸,我自己就第一个把自己剐了。”受德将杯中物全都倒入喉咙,呛得咳嗽连连,终于有借口掩盖眼中的泪光。   “那就好。”仲衍没注意到受德内心的波动,“待会儿有机会的话,在伯邑考面前好好表现一番,别浪费了叔父的心血。”   不用仲衍特别叮嘱,光冲着伯邑考那张酷似比干的脸,受德就已经对他很有好感了。   帝乙还沉浸在伯邑考的琴音中,享受无穷回味:“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究竟是何人所作?”   “回大王,正是不才。”   伯邑考不仅琴技美妙,还会自己作曲!席间又是一片惊叹声。   伯邑考谦虚地低下头:“模仿舅父作品的拙作而已,见笑了。”   众人的目光集中到比干身上。儒士善鼓琴不足为奇,以琴技启蒙天赋异禀的幼童也不足为奇,奇的是他居然也会作曲,而且更胜伯邑考。   见自己成了众矢之的,比干没法继续谦虚,只能默默地在心里向伺候西王母的仙女们道歉。西王母每年都要举行蟠桃盛宴,席上自然是仙音雅乐环绕,平时也经常有仙女对着瑶池习琴。比干还是白鲤的时候,在瑶池里听仙乐听得耳朵都快生茧了,如今不过是照样弹出来而已。   “王弟也会鼓琴?还会作曲?”帝乙也是刚知道伯邑考的老师竟然是比干,“既然如此,何不演奏一曲?”   “这……”比干露出难色,“已经很久不曾练习,技艺已经生疏,怕是有辱圣听。还是不献丑了吧。”   “舅父的琴音才是精妙绝伦,有如仙乐。”伯邑考跟着起哄,“没有听过舅父弹琴,可是枉在人世走过一遭。”   比干回了伯邑考一个“就你多嘴”的眼神,清俊儒雅的伯邑考却是露出了难得的顽皮笑容,看得受德傻了,不知是妒忌除了自己以外还有人与比干如此亲近,还是为伯邑考酷似比干的面容能让他欣赏到许多比干不会有的表情而偷乐。   帝乙多喝了几杯,又在兴头之上,硬要比干表演,不然就要治他欺君之罪。   “既然王兄有命,臣弟献丑了。”   比干推脱不过,只能接过伯邑考的琴,玉指轻拨,清越的琴音便直透云霄。先前伯邑考献艺,受德就觉得他的琴音确实动听,但是琴音过于柔软,少了几分阳刚之气。现在听到比干抚琴,只觉得肃杀之气扑面而来,不过拨了一个音,就看见屋顶上落下一缕尘埃。   比干抬头看了看屋顶:“看来技艺确实生疏,连房子都听不下去了。”   席间哄笑一片,帝乙更是兴致勃勃地非要比干弹完一曲。仲衍也跟着起哄,回过头,看到受德却是一脸严肃:“怎么了?”   受德按着地板:“不能再弹了。”   帝乙大宴群臣,飞云阁上人来人往,又都端着饮食器具,梁柱之间已经发出不堪重负的吱嘎声,只是宴会的气氛热闹,这点轻微的声音完全被淹没在谈笑声和奴隶往来的脚步声中,受德一开始也没留心。后来伯邑考鼓琴,琴音已经震得飞云阁开始摇晃,但是他的演奏太引人入胜,除了嫌他的音律阳刚气不足的受德以外,居然没有人注意到飞云阁的梁柱被震出裂缝。现在飞云阁的梁柱摇摇欲坠,随时可能倒下来。   “叔父,别弹!”   受德还是喊得晚了一步。只听见又是一声铿锵琴音,接着便是咔嚓连响,飞云阁的大梁木折柱裂,整个屋顶便倒了下来,首当其冲的就是端坐在正中间的比干。   大厦将倾,众人吓得面无人色,此时已经没有人顾及君臣从属之分,只知道自己逃命。反应快的拼命往外面逃,反应慢的老弱妇孺只能坐以待毙。   “叔父!”“舅父!”见比干还端坐在老地方,像是被吓傻了,受德和伯邑考不约而同地奔向他。众人慌乱成一片,伯邑考把比干护在身下,只等毙命,预料之中的重量却没有压下来。   比干轻轻地拍了拍伯邑考的肩膀:“没事了。”   伯邑考松开比干,回过头,只看见受德站在飞云阁中央,单手托住即将断裂的大梁,稳如泰山。   所有人都傻了。   受德却是抬起头看了看梁柱:“也没多重嘛。”接着看向门口,“启哥哥,你跑什么?房子又没塌。”   帝乙和妇戊都年纪大了,逃不动,看到梁柱断裂,以为必定命丧于此,想不到受德居然把房梁撑了起来。帝乙更是没有想到自己一直宠爱有加的启在遇到危险时,会只顾自己逃命。   帝乙赶紧派人去叫工匠来修房子,安全起见,众人还是暂时撤出飞云阁。比干却只是坐直身子,拿开琴,端过酒席摆放在自己和受德之间,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继续吃喝。   “叔父不出去避避吗?”   “有你撑着,需要避吗?”比干说话时连眼睛都不抬。   能这样为他撑起一片天地的感觉真好。受德看了看一旁的伯邑考:“表哥也不走?”   “‘表哥’?”伯邑考的母亲是公主,亲戚都是必须毕恭毕敬的王公贵族,想不到一个王子会对他用亲戚的称呼。   “你的母亲是我的姑母,你不是我的表哥吗?”受德从比干面前捻起一块点心扔进嘴里,“不然你喜欢我叫你什么?公子?”   “王子殿下……”   “瞧,来了。生在王室就是这点悲哀,对自己的亲戚还得称陛下、殿下,好像大家都是陌生人一样。你不觉得别扭?”   伯邑考和比干亲近,不仅仅是因为比干的特意讨好,更是因为另外两个舅父一个是高高在上的商王,一个是喜爱摆官架子的箕子,只有比干才像是他的亲戚。如今见受德称呼自己“表哥”,又没有一点王公贵胄的架子,伯邑考顿时对他好感倍增。   “确实别扭。”伯邑考也坐到他们旁边,“既然有表弟撑着,表哥也不走了。”   “这就对了嘛。”受德拿过比干递给他的酒爵,“表哥,敬你一杯。话说这房子怎么这么不经折腾?弹了几下琴,居然就塌了。”   比干也不知道房子怎么会塌了。他不过是在前一天以帮忙安排宴会事宜的名义进宫,把飞廉打扮成普通奴隶,一起带了进来,然后让他往梁柱上打了一拳而已。想不到这柱子这么不经打。   比干、受德和伯邑考依然坐在飞云阁谈笑风生,工匠在他们旁边来来去去,达官贵人只会在外面眼睁睁地看着受德托住房梁的手始终纹丝不动,还不时指导工匠如何修房子,让工匠都直赞王子殿下见多识广,居然连造房子的窍门都知道。三个时辰过去后,梁柱换妥,受德才抽出手来,和伯邑考一左一右把比干夹在中间,继续谈笑,好像刚才托梁换柱不过是不值一提的举手之劳。   飞云阁安稳如故,宴会继续。百官痛饮,举觥祝寿,齐贺帝乙有此英雄之子,商族幸甚,国家幸甚。帝乙高兴,满杯美酒一饮而尽。   父王宠爱的明明是启,他才应该是储君,是诸侯百官公认的王储。可是受德托梁换柱的壮举将他的风头抢得一点不剩。“比干这可恨的老匹夫……”启恨得咬牙切齿。如果没有比干一手安排,谁会赞扬一个做过胥靡的王子?启也随众人举杯庆贺,看向受德的眼神中却满是嫉妒和怨恨。   “老匹夫固然可恨,更可恨的是支持某人的‘小匹夫’手段远不如‘老匹夫’高明啊……”启旁边传来一个酸溜溜的声音。   启寻声望去,看到说话的是一个年轻公子,长得并不难看,但是一双眯眯眼总给人很不舒服的感觉。   “你是什么人?”   “在下姬发,是西伯侯姬昌的次子。”姬发的笑容挤得一双眯眯眼更加看不见瞳仁,却不是看向启,而是看向已经发现大事不妙的箕子。   “你前面说的什么‘老匹夫’‘小匹夫’的?”   “我说过吗?王子殿下是否听错?”姬发故意装出无辜的模样,“臣说的是王子受德果然英雄了得,正室生的孩子就是和侧室生的不一样。”   他是在嘲笑他的庶出身份!在宴会上,启不便发作,只能回以冷语:“正妻生的又能怎样?不是头生的,一样是白搭。”   “不错……”姬发看向和受德坐在一起的伯邑考,“还是头生的好啊……”眯眯眼的好处就是可以帮他掩盖许多秘密,没让启发现姬发看向伯邑考的眼神不见得比启看向受德更友好。   帝乙沉浸在众人对他的英雄儿子的称赞中。这时丞相商容离开席位,向帝乙拱手进言:“大王万寿无疆!有子英雄如王子受德,实乃我大邑商之幸。今日牡丹盛开,何不趁此良辰吉日,立王子受德为王储?”   姜是老的辣,两朝元老果然不是吹出来的,一下就摸准时机,准确无误地把帝乙顶上杠头。比干在心中暗笑。   帝乙听了,沉吟不语。妇好在他耳边坚持不懈地吹了十几年的枕边风,他一直更偏爱启,没想到商容会在百官面前提出要立受德为王储。   见帝乙不答话,上大夫梅伯、史官赵启也一齐站出来:“王子受德为王后妇戊所生,先王之制,立嫡不立庶。请大王不要犹豫,立王子受德为王储,上合古制,下顺民意。况且王子受德才力过人,能擎将倾之厦,实为国家栋梁。”   这两个人原本好像是站在启一边的吧?一见风头不对,立马见风使舵。这种墙头草不能信任,不过聊胜于无,尤其可以用来打压支持启的人,效果会非常好。梅伯、赵启出班后,比干好像看到箕子气得脸都绿了。   看到帝乙依然在犹豫,管理农业生产的小藉臣、藉臣、小众人臣,管理手工业生产的有工、多工,管理卜筮、记事的卜、史、巫、尹,管理地方的方伯以及统领军马进行征战的武官有马、多马、射、多射等全部起立高呼:“请大王立王子受德为王储!”   这些人应该是东伯侯和武成王的活动成果。给受德娶妻纳妾果然是对的,一下子就扭转了他在朝堂之上无人支持的颓势。比干偷偷地向东伯侯和武成王举杯。   这哪里是进谏?分明是逼宫。帝乙无奈,只好传旨:“立王子受德为王储,封为寿王。”而他钟爱的启只能封在微地,后人称微子。   王储已立,诸侯百官山呼:“万寿无疆!”   飞云阁饮宴尽兴方散。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七章 帝乙宾天   帝乙已经进入风烛残年,自从三年前在围猎时被受惊的马掀落在地落下病根,健康状况便时好时坏,后来又在飞云阁受了惊吓,过了秋冬交际之时,就开始一病不起。巫医们想尽办法,草药、祈祷、驱邪……什么都不管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帝乙的身体每况愈下。   受德十九岁的时候,帝乙已经病得没法继续处理国事,只能把政务都交给储君受德,让老丞相商容辅佐他。自从帝乙病倒,比干也病急乱投医地自己去找神农氏留下的医书研究、收集民间的偏方,把自己研究出来的药送给帝乙。巫医不敢忤逆太师的心意,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拿他送来的药给帝乙试试,帝乙的病却是越试越重。   帝乙自觉命不久矣,招来百官诸侯,确定让受德继位,叮嘱他们好好辅佐新王。百官走后,帝乙示意比干留下。   房间里弥漫着死亡的气味,比干静静地站在帝乙的床边,谪仙般的容貌依然波澜不惊。   帝乙摸索着抓住比干的手,已经什么话都说不出,只能向他投以感激的目光。这么多年来都是他在照顾、教育受德,在帝乙病倒后还拼命给他找药。不论效果如何,帝乙都感激他的这份心意。他真的是上天派来的谪仙吗?帝乙看到自己的手上满是皱纹,比干的手却细嫩如少女。两个人相差不了几岁,帝乙已经老朽不堪,比干却年轻如昔。有仙人保佑大邑商就好。受德还年轻,商容已经年迈,以后要朝堂之上还是得靠比干。幸好比干一直宠爱受德,帝乙可以放心地把继承人交给他。   “王兄,臣弟有一事不明。”   什么事?帝乙向比干投以疑惑的目光。   “既然知道臣弟在酒爵里涂盐水的小把戏,王兄怎么还敢吃臣弟给的东西呢?自从神农氏尝百草以来,就发现能置人于死地的动植物不计其数,臣弟会涂盐水,难道就不会涂别的东西吗?”   帝乙会一病不起,是他下的毒?帝乙死死地拽着比干。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不是不要王位吗?   “臣弟不要,可是受德要。”比干轻轻地拍了拍帝乙的手背,“王兄,你活在世上,就是为了让受德可以顺利继承王位。如今受德已经长大成人,立为储君,王兄已经没用了。况且妇好有再多的不是,也是王妃,要杀她不太容易,臣弟实在是怕她再弄出什么岔子,又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办法能弄死她。还是请王兄安心地去吧,臣弟一定会让妇好殉葬,继续服侍王兄。”   帝乙抓在比干手腕上的手指越收越紧,一直勒出乌青,等他说完,一下子怒火攻心,再也没起来。   比干拿起帝乙的手,轻轻地放在他自己身上,帮他合上死不瞑目的眼睛,转身出去宣布帝乙宾天的“噩耗”。   *****   做储君不开心,很不开心,非常不开心,极其不开心。   一个王子不住王宫,却住在太师府,已经很不像话了,储君更不能住在太师府。自从被立为储君,受德不得不住进王宫里的储君殿,即使有仲衍这个“难兄难弟”陪着他,也觉得度日如年。尤其可恨的是商容名义上是教育和辅佐储君,却全然不似比干“放任自由”的教育方式,实际上是把他看得死死的,什么出格的事都不许他做。修改夏历为更适合殷地的殷历可以,让胥靡入朝为官不可以;着力发展农业、锻造业可以,废除劳民伤财的繁冗祭祀不可以;招朝臣觐见商量国事可以,悄悄地去太师府看望叔父婶母不可以;……每次受德对商容的种种“不可以”表示反对,商容就会摆出“你还只是储君,不是商王”的表情,提醒他注意身份。最最让受德对储君身份恨之入骨的是比干也开始和他生疏,称呼他为“储君殿下”,也不准他再叫自己“叔父”,只准称呼“太师”或者直呼其名。受德为此发了好几次脾气,比干才会在私下里依然叫他“受德”。   等他继位为王以后,是不是就全都“可以”了?   受德抱着这样的心态做了一年的储君,帝乙便病危,临终前招儿子到床头,作最后的叮嘱。储君面对奄奄一息的父亲,实在是平静得不像话,后来帝乙示意除了比干以外的所有人都退下,受德也没有一点依依不舍的意思。   比干被单独留下,受德也留在门外,等了很久,才等到比干出来,宣布帝乙已经宾天。   诸侯百官象征性地哭了一场,受德却连一滴眼泪都没有。毕竟帝乙一直都偏爱启,在受德的印象中,帝乙是妇好和启的帮凶,和帝乙有关的一切带给他的都是痛苦的回忆。如今终于再也不用看到他,受德没有欢呼雀跃,已经算得上很顾忌父子之情了。   “叔父,父王和你说了什么?”受德悄悄地凑到比干身边,和往常一样抓紧任何机会亲近他。   比干看了看努力板着脸的受德,等到朝臣们走了,才压低声音:“你父王要我给他殉葬。”   “什么?!”受德大吃一惊。   比干示意受德别太大惊小怪:“大概是怕我这个老臣会欺新主吧?”   所以就要比干像妻妾奴仆一样给帝乙殉葬?活埋!   “不要!”受德抱进比干,像是怕他被人抢走,“叔父,不要,不要……”   一开始看到受德对父亲的死无动于衷,老臣嘴上不能说,心里都对他颇有微词。想不到等他们一走,房里就传出他近乎歇斯底里的哭声。   “储君殿下真是孝顺,哭得那么伤心。”   “也难为他了,小小年纪就知道要维持王家的颜面,再伤心也只能躲起来哭。”   “能辅佐这样的君王,实乃我等的荣幸啊。”   朝臣诸侯们交头接耳地走了。   等到外面的脚步声都远了,比干才拍了拍几乎要把自己勒死的受德:“骗你的。”   骗他的?叔父不用殉葬?他为什么要开这么残忍的玩笑?   “死的怎么说也是你父亲,你好歹也哭两声。”比干好像根本没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事,从受德的怀里钻出来出来,扬长而去。   旧臣欺新主,已经开始欺了。对着比干飘然而去的背影,受德把拳头捏得噼啪直响。喜欢看他哭?没关系,好得很,等受德正式登基,有比干哭的时候。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八章 母亲的心   即位典礼当天,商王的玉座整饰一新,象征权力的宝物安放在案前,礼仪官、巫官、史官肃立在指定的位置上。   他终于把花花扶上商王的宝座了。比干和丞相、文武百官、四方诸侯皆衣冠整肃,列于指定的两厢,欣慰于他抚养长大的孩子终于当上了商王。因为尚在服丧期,新王只能穿麻帛礼服,玉饰低垂的冠冕依然让受德带着君临天下的风采。   九间大殿鸦雀无声。忽然一声悠扬的钟声响起来,掌管仪礼的大宗伯从王座东侧走上殿堂,宣布:“即位典礼开始!”   女人不能参加即位典礼,妇戊只能在后宫听着宣布继位典礼开始的钟声,想象儿子坐在王位上的威武模样。   先是太保手捧商王必须持守的细长玉板介圭,小宗伯手捧玉杯和玉瑁,侍候在新王两旁,然后太史官手捧记载帝乙遗命的龟甲从宾客上朝时走的台阶升殿,来到新王面前,诵读先王遗命。新王答词,接过玉杯和瑁,就意味着继承了商王的权力和职责,再接下来是手里拿着玉杯,从樽里酌酒,面向帝乙灵牌,进酒、注酒、置杯。如此反复三次献酒,表示向先王报告,谨承王命遗训。接着太伯酌酒向新王进献,以神灵之名赐福于商王,分别向神灵献酒,表示已经转达了先王的旨意。   最后拜过帝乙的灵位,新王便可坐上王位,接受众人礼拜。   九间大殿内山呼“万寿无疆”,直响云霄。即位典礼结束。   她的儿子已经登上王位,她也该去陪先帝了。妇戊勾起红润依旧的嘴角,眼泪却不听话地流下来,花了她的妆容。   *****   以比干对受德的了解,如果问他该如何安排帝乙的身后事,他十有□会说“随便挖个坑埋了”。要知道做奴隶,活着的时候也不过是“随便挖个坑睡了”,受德也亲身体会过这样的生活。帝乙生前享尽荣华富贵,死后有个埋得下他自己的容身之所,在受德看来,已经绰绰有余。但是殷商历代君王的陵寝哪一个不是修得像地下宫殿一样?如果由受德开君王可以“随便挖个坑埋了”的先例,自己苦心为他树立的“孝子”形象立刻就会付诸东流。于是为了避免新王登基,就发布太不像话的命令,比干只能主动请缨,提出“为君分忧”,主动包办下为帝乙安排身后事的全部工作。   最后帝乙的陵寝安排在侯家邑,由大宗伯监工督造,征发三千奴隶,在侯家邑挖地三丈深,在地下造成一座豪华的宫殿,供帝乙在另一个世界继续享用。   墓穴挖好后,命卜筮占得吉日,由新王受德率文武百官、四方诸侯为帝乙送葬。后面跟随着帝乙生前的姬妾奴仆、卫队侍从以及奴隶千人。浩浩荡荡的送葬队伍从大邑商出发,一路上哭号声和钟鼓声不绝于耳。六十四个佩戴骨饰的奴隶抬着巨大的棺木走在中间,未成年的金童玉女两名在前面引路,来到墓地。   大宗伯宣布:“先王帝乙安葬仪式开始!”   先是帝乙生前的侍从下到墓穴站好,然后六十四个奴隶抬着帝乙的棺木走到墓穴中央。在棺外,大宗伯督工,用木板构成巨大的椁室。然后在棺椁之间填满各种精美贵重的殉葬物。   受德站在外面,看着大量的璜、璧、玦、琮、圭以及玉石斧、钺、戈、矛;豆、盘、尊、磬等殉葬品倒入帝乙的棺椁,一直带着若有所思的表情。幸好他才刚登基,还没来得及让三个胥靡出身的亲信正式入朝为官,不然要是让费仲那个小贪财鬼看到这么多好东西白白地埋到地下给死人用,肯定不是恨不得自己一起跳下去殉葬,就是半夜里来盗墓。虽然是这样的一个父亲,祖坟被挖,总归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事。受德想得太出神,直到大宗伯提醒了几次,才回过神来,亲手将精工细刻的白石鹗安放在中间。   死的殉葬物已经安置完,接下来就是活的殉葬物。帝乙生前的姬妾奴仆活着是伺候他的人,死了也得继续伺候他,同样被武士赶入墓中殉葬,帝乙的王后妇戊即使贵为新王生母,也不例外。   四周哭号怨骂之声混成一片,墓中的奴隶们也蠢蠢欲动,妇戊却异常平静,任由土一铲一铲地弄脏她的裙裾,滚落到她的脚边,只是抬头仰望墓穴边的儿子。她的儿子已经长得那么高大了,已经需要母亲抬头仰望。商王的礼服衬着他的宽肩窄腰,威武如天神再世,只是太阳在他的脑后闪耀成一片,妇戊看不到他的表情。看到亲娘被活埋,他伤心吗?墓坑的另一边,启对妇好哭喊着“母妃”,四个武士中两个拽住启,另外两个用戟指着妇好,不准她出来,还要使尽吃奶的力气,才能分开他们。而受德只是负手站在墓坑边,看着泥土淹到妇戊的膝盖,无动于衷地任由她打量,一言不发。   儿子,怨恨你的母后吗?出生以后服侍他起居的是女奴,喂他的是奶娘,后来教他读书的是史官,陪他习武的是力士,为他的王位继承权奔走的从头至尾都是叔父比干。除了生下他,妇戊几乎什么都没有为受德做过,甚至在他受冤枉的时候,都不曾为他辩解过一句。如果没有比干,恐怕受德早就遭妇好陷害致死,都没命活到长大成人,更不用说继位为王。真好,以后还有人能继续照顾她的孩子。阳光照得群臣的朝服白得刺眼,妇戊分辨不清其中哪一个是比干,只能朝他们的方向拜了拜,尽管她知道,比干肯定看不到她。   土漫过妇戊的腰,淹向她的胸前,周围的嚎哭声越来越凄厉,妇戊却只是痴痴地看着站在墓穴边的儿子。她的高大俊美的儿子,她的天赋异禀的儿子,她的神武非凡的儿子……他会是第二个成汤或者武丁吗?妇戊忘情地向受德伸出手:“我儿!”   受德负手站在墓坑边,始终没有动过,直到看着奴隶一铲一铲地把他的生母连同他的父王的姬妾、奴仆全部活埋,将土夯实,继续杀殉、祭人牲,结束葬礼。   *****   回去的路上,比干发现受德一直皱着眉头。亲眼看着生母被活埋,滋味一定不好受吧?可是要除掉妇好,让受德坐稳王位,就必须让妇戊陪葬,没有别的办法。比干在心里为害死受德的生母而愧疚,却不知道受德是在心疼殉葬的奴隶。   一百六十四个!为帝乙殉葬的男女奴隶总共有一百六十四个之多!暂且不论奴隶算不算人的哲学性问题,这么多的劳力如果留着,可以干多少农活?开垦多少土地?编入军队可以打多少胜仗?就算什么活都不干,光是让他们繁衍生息,可以为大邑商增加多少人口多少劳力?可如今这么多的劳动力就这么白白地没了。   殷商建国六百多年到如今,祭祀几乎达到泛滥的程度。天神、地祇、人鬼、山川河流、日月星辰、风雨雷电、上天下地、四方四土、高祖先公、先王先妣、父母兄弟、先贤名臣……统统都是祭祀的对象,而且名目繁多,光是祭名就有彡、翌、祭、祊、伐、鷕、舞、升、岁、龠、奏、烄、焚、禘、劦、工典等等一二百个。自从祖甲在位,致力于报效祖先的功劳,大邑商又出现了“周祭”,即历代商王和配偶死后,都列一个庙号,入宗庙享受后人祭祀。庙号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个天干为顺序,比如受德的父亲羡的庙号就是“帝乙”,他自己后来的庙号是“帝辛”。从甲日上甲帝祭起,一直祭到示癸帝才算完成一周的祭祀。一个周祭历时九旬,也就是九十天。商王位传到受德手中时,大邑商已有四十四个君王死去,加上王后先妣,要祭祀的人有百人之多。光是内祭祖先王妣,轮流一周,就要用三十六旬,也就是差不多一年的时间。   帝乙病危时,祭祀的工作就理所当然地落在了储君受德的身上,除了要祭祀先王先妣之外,还要参加外祭鬼神山川仪式,不仅天天有祭祀活动,甚至经常一天之中就有数次祭祀,从日出祭到日落,其他什么事都没法干。光是浪费时间也罢,还浪费人力物力。祭祀典礼上根据所祭对象不同,有的要颂歌,有的要舞蹈,有的要献典册,有的要献黍稷,有的要贡献酒肉,有的还要献上人牲和畜生。受德自己也体会过平民的生活,知道粮食、酒肉都来之不易,而神官大多是江湖骗子,有这些祭祀,也未必能得到天神的保佑。有这些好东西,与其浪费在神棍身上,还不如留着给辛苦耕种劳作的子民享用。   不行,祭祀方法必须改革!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九章 少年商王   自从以储君的身份接手政务,受德才知道比干的深谋远虑,甚至从受德自己还是懵懵懂懂的幼童时,就已经在为他铺平登上王位以后的路。   如今的大邑商其实和盘庚继位的时候一样,甚至更糟,表面上太平盛世,其实已经烂到根子里。内有贵族抢占大量的土地、牲畜和奴隶,拥兵自重,不服王权;外有各部落方国犹如群狼围绕大邑商这头年迈的老虎,一旦“老虎”倒了,“狼”就会群起而攻之,食其肉,饮其血;下有不堪重负的奴隶频频造反;上有贪婪的官员借着手中的权力中饱私囊。   攘外必先安内,但大邑商的统治权不是在商王一个人手里,还有八百镇诸侯,如果让他们感觉到自己受到了威胁,难保不会造反,到时候大邑商就真的土崩瓦解了。要安内,只能抓大放小,牢牢抓住东西南北四大伯侯,然后靠他们去平定其他的小诸侯。北伯侯崇侯虎是个只知愚忠的莽夫,不足为惧;东伯侯姜恒楚的女儿姜氏现在是王后,外孙殷郊是储君,断然不会自打耳光;西伯侯一直是一股让先王头痛不已的反叛势力,但是比干帮受德抓住了日后的西伯侯伯邑考,只等现在的西伯侯姬昌殁了,伯邑考继任为西伯侯,西方便再无后顾之忧;南伯侯鄂崇禹一方也是个大麻烦。南伯侯鄂崇禹坐镇南都(今荆楚一带),控制着“庸、卢、彭、濮、楚、邓”等部落。南夷之人英勇善战,把打仗视为儿戏一般。《华阳国志》上就有“巴师勇锐,歌舞以凌殷人”的记载。自成汤建立商朝以来,南都时服时叛,直到武丁中兴,才彻底臣服,向商王朝拜进贡。不过就算南夷人再骁勇善战,只要商王牢牢抓住另外三大诸侯,要是南都敢造反,立刻就会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想来鄂崇禹不会蠢到以一敌三。   接下来就是大刀阔斧地拿其他诸侯开刀了,第一件事就是要他们把寄生于大邑商多年私吞的财物统统吐出来。   新王登基后四方诸侯第一次来朝贡,这日临朝,百官朝贺完毕,受德就提出了迁都的事宜:“我有商一族,自先王盘庚迁殷以来,五百余年,都大邑商。如今,孤继先祖基业,四海朝贡,国富民强。孤本应有所作为,才不辜负先王之托。今见大邑商人口渐增,地方狭小,拟扩建都城。一来容纳众人,二来昭示有商天朝之威势。诸官以为如何?”   百官齐赞:“吾王圣明,奉天承运,万寿无疆!”   他们难道没听到他在磨刀吗?受德心里好笑,但是脸上还得挂着一本正经的表情:“既然如此,就劳烦诸位有人出人,有力出力,有物出物。大夫费仲!”   费仲听到受德点到自己,立刻出班:“臣在。”   “向百官诸侯征收扩建都城所需财物事宜,就由你全权负责。”   “臣遵旨。”   费仲的两根眉毛开始跳舞,这下所有人都听到磨刀声了。   其实在前一天,受德就秘密地召见过费仲,要他去各诸侯处刮地三尺。除了四大诸侯不能妄动,只能他们给多少就拿多少,对其他人都由着费仲看中什么拿什么,爱拿多少拿多少。为了鼓励小吝啬鬼去积极地敲诈勒索各地诸侯,受德还私下里向费仲许诺,不论他刮回多少奇珍异宝,其中的一成都归他自己,不过要是让受德发现他收受诸侯贿赂,或者私吞刮来的财物,就别怪“寿哥哥”翻脸不认人,还把他扔回采石场去做胥靡。费仲一听有油水可捞,立刻点头如捣蒜,两根眉毛直跳舞。据说“眉飞色舞”这个词的由来,就是说大夫费仲只要一听到有油水可捞,两根眉毛就会开始跳舞,而他那两根会跳舞的眉毛一直是大邑商各诸侯最可怕的噩梦。   “臣有本启奏。”微子启出班,“贤人迟任曾经说过:‘用人应该专用世家旧臣,不能像使用器具一样,不用旧的而用新的。’大王让胥靡入朝为官,已是荒唐至极,怎可将扩建都城的重任交由胥靡负责?照此以往,只怕大邑商亡国指日可待。”   这混蛋又来拆台!仲衍与启本是一母同胞的兄弟,看在仲衍的面子上,受德登基以后,不但没有把与他争夺王位的启怎么样,还让他保留“微子”的头衔。可是微子不但不知感恩戴德,反而处处与受德作对,不论受德推行什么改革,他都会到处宣扬这是亡国之举,就连拆台都拆不出一点新意。   受德刚想反驳,就看见比干出班:“臣以为微子此言差矣。丞相傅说也是胥靡出身,有他辅佐先王武丁,方有武丁中兴之事。大王此举正是效仿先王武丁,该是开启盛世之举,怎么是荒唐?”   “太师此言才是荒唐。傅说乃是天神托梦于先王武丁,谓天降神人于我大邑商,武丁根据梦中神人所言,方才从胥靡中找到神人傅说。莫非如今天神也托梦于大王,大夫费仲亦是天降神人?”微子说完后,便挑衅地看着比干。受德根本不信神,把一年中林林总总的全部祭祀精简为综合祀典劦祭,还是碍于朝中舆论所迫,不然他敢连劦祭都省了。如果此时再说三个胥靡出身的亲信是天神托梦之人,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自从武乙射天之后,殷人还信神吗?莫非微子昨天才到我大邑商?”比干一句话就四两拨千钧地把微子弹了回去,“何况扩建都城之事还是由北伯侯崇侯虎全权负责,大夫费仲只负责向各诸侯征收迁都费用,不过是给北伯侯打下手,微子就要上纲上线到亡国之论,不知有何居心?”   微子已经想不出其他的话来反驳,可还是不甘心败下阵来:“反正在太师看来,大王做什么都是对的。”   “莫非在微子看来,我等臣与君王同心同德,乃是大逆不道的奸佞之行。承蒙君王圣宠却不知感激,反而整日宣扬亡国之论,生怕有人不知其谋反之心,才是忠臣所为?”   和比干斗嘴皮子,可算是找错对手了。看到微子被比干说得无言以对,受德很想笑,可要维持君王的威严,只能憋着。   箕子见启不是比干的对手,便出班启奏:“大王,大夫费仲为人贪婪,实在是难堪此重任,还望大王三思,另派贤才。”   “大夫费仲贪婪?”受德冷笑,“我大邑商贪婪的又何止大夫费仲一人?”说罢示意侍御官递上一片龟甲,一个一个念出上面的名字,“史官赵启,大夫梅伯,箕子胥余,西伯侯姬昌……”一直念出十几个名字。“孤登基以后,你们都送美人来给孤充实后宫了吧?”   进献美人给受德,本就是为了讨好新王,为自己谋个光明前途,不料受德对这些美人看都不看一眼,就全部哪儿来的送回哪儿去。这些人正担心马屁拍不成,听到受德点到自己的名字,以为新王还是领了自己的心意,正满心欢喜地等着赏赐,不料受德却是重重地扔下手里的龟甲:“你们不知道孤已经有姜王后和黄妃了吗?!要繁衍子嗣继承香火,一个女人便够了,女人多了,只会让人沉迷于□。孤有姜王后和黄妃二人,已经是穷奢极侈,再给孤送女人来,莫非是想让孤沉迷女色,不理朝政?居心何在!”   被点到名的人齐刷刷跪了一地:“大王恕罪……”   “好啊,好得很。”受德用手指敲着膝盖,“都说饱暖思□,孤相信诸侯百官都是爱民如子的人,先保证百姓都能吃饱穿暖,安居乐业,然后才会自己养那么多光吃饭不干活的姬妾来享乐。既然诸位如此富裕,就烦请你们为扩建都城之事多多出人出力了。大夫费仲,这份名单留给你,以作参考。”   对这些人都不用客气对吗?“臣领旨。”费仲连忙收起受德扔下的龟甲,当宝贝一样藏好,两根眉毛跳得更欢了。   *****   散朝以后,比干抓过费仲耳语了几句。   费仲点了点头,便叫住四大伯侯,压低嗓音:“诸位伯侯不用惊慌,大王私下里吩咐过臣,不可对四位伯侯无礼。此次征收扩建都城的费用,四位伯侯只要象征性地意思一下就可以了,不必多破费。”   “这说的是什么话?!”东伯侯一声怒吼,引得退朝准备离去的百官诸侯都不由自主地看过来,“扩建都城乃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岂可怠慢?我等应当带头尽心尽力才对。本伯侯出奴隶千人,其他木材奇石、古玩美玉、珍禽异兽随你开口,本伯侯一并奉上。南伯侯、西伯侯和北伯侯自己看着办吧。”   东伯侯已经做出表率了,其他诸侯谁还敢吝啬?果然还是老丈人最好。费仲的眉毛跳得眼睛都看不见了。   “王储是东伯侯的外孙,扩建都城也是日后给他住,东伯侯自然大方。”微子酸溜溜地说,“只可怜大王与王后伉俪情深,其他人想再送女儿去讨好大王,也不过是自取其辱。”一边说,一边看向箕子。   “大王不贪美色,生活节俭,实乃我大邑商之幸,何来‘自取其辱’之说?”箕子也毫不留情地瞪回来,“不过是东伯侯的运气好而已。”   “可不是吗?”东伯侯假装没听出箕子是在暗指他献女媚上,只是大笑,“我也没想到自己的女儿这么有福气,不但成了王后,还是储君生母,光耀门楣,幸甚幸甚!”王公贵族哪个不是三妻四妾?东伯侯自己都妻妾成群,让女儿嫁给受德,除了让她做王后,就没指望过别的。可谁想得到受德对姜氏用情如此之深,继位为王以后别人再送美人给他,都被他送了回去,大有谁敢与姜氏争宠、威胁殷郊的储君地位,他就和谁没完的架势,老丈人怎么能不高兴?“话说还得多谢太师比干牵线搭桥。”东伯侯对着比干连连致礼。   “成全神仙眷侣,本是人生一大乐事,东伯侯不必放在心上。”比干也回身答礼。受德那句“不知道孤已经有王后了吗”说得好,哄得老丈人心花怒放,就算稍稍得罪一下其他人,老丈人也会帮他摆平。比干知道,受德对女人真的没什么兴趣,如果姜王后不是殷郊生母,他其实恨不得把她也哪儿来的送回哪儿去。当然,这些事东伯侯永远也不会知道。   “什么神仙眷侣?我看大王根本就是不喜欢女人,而是喜欢男人。”微子似有所指地看向比干。   喜欢男人?喜欢男人有什么不好?东伯侯巴不得受德是真的喜欢男人,就不会有其他女人为他生下孩子,威胁到殷郊的王储地位。尽管如此,有些话不能明说,东伯侯只能冷笑:“微子认为大王不贪图美色,就是好男风?莫非人人都要像微子一样妻妾成群,挥霍成性,才属正常?”   比干故作同情地摇头:“大王钟情于姜王后一人,尚能一举得男,有王储殿下继承香火,只可怜某□妾成群,却是膝下伶仃,可是天意?”   周围哄笑声一片。   微子气得憋红了脸:“太师也是一把年纪了,膝下也不见有所出啊。”   战火又被引了回来,比干却只是缓缓地勾起嘴角,丝毫不见窘色:“为人父母者偏爱自己的儿女,本是天性,只可怜大王当年不知被何人所迫,只能屈居太师府十余年。老臣是怕偏爱自己的孩子,怠慢了大王,才无儿无女,只有老夫老妻相依为命至今,以后连个能养老送终的人都没有。”   话音刚落,就有侍御官来传报,说大王在寝宫召见太师比干。   “诸位,在下先行一步。”比干跟着侍御官走了。   看受德恨不得把整个大邑商都送给比干的架势,他还怕没人给他养老送终?对着比干飘然而去的背影,不少人都忍不住腹诽。还“老夫老妻”相依为命?就他那张看起来不过二十来岁的脸,只见“老妻”,可没人看出“老夫”在哪儿。   *****   “殷郊啊殷郊,怎么都过了三年了,你还是只有那么一丁点?”比干来到寝宫的时候,就看见受德拽着殷郊,不满地打量他,“快点长大好吗?等你长大了,父王就让位给你。”   才刚登基就想让位。比干忍不住摇头。   殷郊才三岁,正是最好玩的时候,听不懂让位不让位,只看到认识的人出现了,向受德身后伸出肉嘟嘟的小手:“叔公……”   “叔父?”见是比干来了,受德把殷郊塞进女奴怀里,全然不顾他还伸着手,想要比干抱抱,不由分说地把所有人都赶走,只留下比干一个。等到人一走,受德就拽过比干摁在土床上,自己舒舒服服地躺上他的膝头,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怎么了?”看到受德满脸疲惫,比干也有些心疼,轻轻地帮他按摩头皮,看着他在自己怀中放松下来。   “很累。”不止是身体累,更是心累。新王的改革太大刀阔斧,几乎每次上朝,都是和群臣打嘴仗。可是大邑商已经烂到根子里了,如果不是这么大刀阔斧地改革,只怕真的会像微子造的谣言那样,让殷商六百年的基业败在他手中。“叔父,为什么你要把我扶上王位?”   为了让他当个明君,逃过魂飞魄散的命运。可是比干不能说,只能另外找了个借口:“你做商王,启还可以做微子。可要是启做商王,你还有命吗?”   生在王室,就是这样的悲哀。   “身为君王要打理朝政,要为民解忧,要平衡朝中各方势力,要震慑外敌,还要延续香火、摆平后宫的女人。做君王,尤其是做明君,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受德还只是不满二十岁的大孩子,看到他不堪重负的模样,比干也不由得怀疑自己是不是过早地让他接手身为一国之君的重担。“正因为这份辛苦,君王才有权力享受别人享受不到的东西。”   “享受什么?”在位半年,受德可没有发现登基以后有什么“享受”,甚至看到比干的机会都差不多仅限于上朝的时候看他帮着自己和反对改革的老臣斗嘴。   “锦衣玉食,如花美眷,亭台楼阁……”   受德却是对这些“享受”嗤之以鼻:“丝绸穿着好看而已,又不透气又不吸汗,还很难洗,哪比得上棉麻舒适耐用?吃的东西很好吗?只要饿了,吃什么不是珍馐美味?还有女人。诸侯百官送来的美人可以退回去,伺候人的宫女却不能退,还一个一个都想往我的床上爬,晚上都没法睡个安稳觉。王后要不是殷郊的生母,我恨不得把她也赶回去。至于宫室,我一个人住得了几个房间?那么大的房子,我一天住一间,都能住上十几年,完全是浪费。”   如此节俭的君王,在殷商历史上算是第一人吧?“你要推行改革,就必须自己做到无懈可击,不然你的任何缺点都会成为群臣的攻击目标。”   “我没有缺点,他们就不攻击了吗?”   “是你的改革太激进了一些。”   “叔父也觉得改革不好?”   “不是不好,而是改革也可以比较温和。像是你这次让费仲去刮地三尺,不是鼓励他贪污吗?可是这样做又能如何?你刮了诸侯的油水,诸侯只会继续压榨属地的百姓,最后还是百姓遭殃。”   受德闭上眼睛,就差打起惬意的小呼噜,此时听到比干的话,却是邪魅地一笑:“叔父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叫‘蜀道难,难于让大夫费仲破财’。就算他贪污,也不会舍得用,只会藏起来。可我要他给,他也不敢不给。让费仲‘贪污’,其实不过是多个仓库而已,那傻小子还以为自己占了多大的便宜,会自发自愿地帮我把搜刮来的财物都看得死死的。去诸侯手中刮地三尺,最后受苦的还是百姓,这我也知道。可我就是要他们去做尽失民心的事。或许在叔父看来,大邑商是一片繁荣,可是在我看来,大邑商内忧外患,随时可能土崩瓦解。各地诸侯失尽民心,可我靠他们的进贡在都城轻徭役、减赋税,百姓的心自然向着我,诸侯就算有谋反的心,也没了谋反的力。叔父,为什么不让我动四大伯侯?他们才是对我的威胁最大的人。”   “不用动,也可以让他们乖乖听话。”比干说了散朝以后的事。   受德却是摇头:“我不是贪图那些财物。我是要杀一儆百,让诸侯都看看拥兵自重威胁君王的下场。”   “正因为威胁最大,才不能动。”比干轻轻地抚开受德皱起的眉头,“万一让他们感觉自己受到了威胁,就是对你群起而攻之了。”   “孤才是大王,还得看他们的脸色?”   “这是没办法的事。新王登基都是这样,你和你的亲信都还没有建立起威信,朝中尽是老臣,难免欺新主,你需要四方诸侯的支持来镇压朝中的反对势力。更不用说还有启在一旁虎视眈眈。很多事不能操之过急,慢慢来……”   受德确实在各方面都天赋异禀。青铜原本只是用于军事和制造器皿,他却想到将青铜用在农具上,果然比石头、骨头、蚌壳做的农具好用得多,再加上他新发明的“窈田法”,三人协力,踱耒而耕,耕种的效率因此大大提高;按照比干的要求,爱惜民众的同时也要满足贵族的优越感,他又想出通过改进烧陶方法,制作出白陶,深受贵族欢迎;受德继位后,一直积极鼓励民间的手工艺人在各行各业发挥创造力,能工巧匠改进了生产技术,使商朝的百业兴隆;他又想出将出行的“殷辂车”稍加改进,变成带伞盖的“辇”,速度慢了,但是比殷辂车平稳许多,更适合日常代步,让贵族看到新继位的大王不止是关心平民的生活,也关心贵族的生活;……比干轻轻地拨开受德额前的头发,无法想象他的脑瓜里还有多少好主意。   受德突然翻了个身,抱住比干的腰:“叔父,你永远也不会离开我的,对吗?”   “不会。”君王自称为“孤”,不是独一无二,而是孤苦无依。不论多年轻,商王都是大邑商的统治者,必须在人前人后都保持威仪。可是受德还不过是个大孩子。就让他在自己面前撒撒娇吧,有个放松的机会。“只要大王不怕我这个老臣恃宠而骄、欺新主就行。”   恃宠而骄?这个词听起来真不错。受德满足地把脸埋在比干怀里。嗯,很多事不能“操”之过急,还得用点小计谋,慢慢地把他算计到手。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章 秀色可餐   扩都之事用了三年才竣工。新的都城以大邑商为中心,北百余里,南近百里,东西几十里,昔日的大邑商已经被扩建成一个热闹的集市。受德给新都城起名“朝歌”。雄鸡清晨高歌,天下大白,叫醒百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朝歌,乃取其欣欣向荣之意,寓意会给古老的大邑商注入新的朝气。   新都竣工之日,君臣在九间大殿痛饮,热闹非凡。酒喝到□时,文武群臣、四方诸侯轮流向商王受德敬酒祝寿。受德面上奉迎,心里却是在想别的事。   “用人应该专用世家旧臣,不能像使用器具一样,不用旧的而用新的。”简直是放屁!如果这句话真的是贤人迟任说的,那只能说明他根本不是“贤人”。受德是新王登基,尚未立威,不敢太大刀阔斧地改革,即使是迁都,也只是让费仲干点小活,让他先在朝廷里混个脸熟,大事还是交给北伯侯崇侯虎。可是他干了什么?为了扩建都城,征用羌奴和下层平民“众人”来干活,本无可厚非,可是北伯侯完全把他们当做畜生一样使唤,稍有怠慢,就藤鞭伺候,奴隶和众人即使没被打死,也被活活累死。有一次一栏奴隶不堪重负,撞坏栅栏,从关押他们的牢笼跑了,北伯侯连夜追赶,抓回来两个,就当着所有奴隶的面把他们开膛破肚,用刳肠的酷刑杀一儆百。其他奴隶吓得只敢埋头干活,被活活累死的不计其数,结果最初征集的三千羌奴和三千众人中活到新都竣工的两只手就数得过来。这就是滥用天生高人一等、不知稼穑艰难的世家子的后果。受德在民间长大,不知吃了多少苦,才树立勤政爱民的形象;他让三个胥靡出身的亲信就带着胥靡的烙印在朝为官,就是为了吸引出身微寒的贤才,可北伯侯视奴隶、众人的性命如草芥,一次扩建都城,就轻而易举地把他十几年的努力全都毁了。若不是比干说北伯侯虽草菅人命,却是难得的猛将,北方非他坐镇不可,受德就直接把他刳肠,以谢天下。看到北伯侯在席间毫无愧色地接受众人关于新都的赞美,受德把手中的青铜酒爵都捏得变了形。   “大王为什么皱着眉头?”恶来见受德的表情有些不太对,开口唤他,“大王都朝歌,占有天下珍宝,尽食山珍海味,可是还觉得没有尽善尽美?”   “怎么没有尽善尽美?”经恶来一提醒,受德才想起来自己还没到能和四大诸侯撕破脸的时候,连忙祭出应酬的笑脸,“看看这席间的珍馐。天下美食孤都尝遍了,还有什么可不满?”   “臣以为,帝王之餐尚少一物。”恶来笑得十分猥琐,“大王可曾听过秀色可餐?”   这白痴到现在还看不出来受德心里有人吗?要不是知道自己力气小,费仲很想把手里的酒爵扔过去,看看能不能砸醒这个脑子里缺根筋的家伙。他现在一没建功二没立业,只凭受德的偏爱在朝堂立足,就知道仗着哥们义气怂恿受德找美女,不是落人话柄吗?   “秀色可餐……”受德的目光却是不由自主地飘向席间最惹人注意的那抹白色身影。   “大王,切不可听小人言呐。”老丞相商容见受德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以为他是对恶来的提议动心了,连忙进谏,“臣听说:‘君有道,则万民乐业,不令而从。’过去成汤高祖治理国家,乐民之乐,忧民之忧,曾经亲自祈雨桑林,检讨自己的行事:‘是不是政事没有节制法度?是不是让百姓受到了疾苦?是不是任用了贪官污吏?是不是做事听信了小人的谗言?是不是有女人干扰了政事?是不是宫室修得太大太美了?为什么天不降雨?禾苗不生?百姓困苦呀?’先王以仁德感化天下众生,所以兴隆,四海咸乐。如今君王欲选美色,叨扰天下百姓诸侯不宁,实为不可取也。扩都刚刚竣工,百姓已经尽力了,应给喘息之机。望商王纳臣之言,国家幸甚,万民幸甚!”   这老匹夫还真是随时都不放过任何教训新王的机会。受德登基以后,老丞相商容便荣获“老匹夫”的称号。三朝元老,旧臣欺新主,说的就是这种人吧?听到商容又摆出道德模范的样子来教训自己,受德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耐心等他说完才开口:“丞相,孤说了要选美吗?”   “这……”商容无言以对。   “孤只是觉得恶来的提议十分好笑。姜王后端庄文静,黄妃活泼可爱,二人各具风情。孤有此二美,便胜过坐拥天下美人,何需再选美入宫?”美人?他眼中的美人,从来就只有比干一人。   “大王能从善如流,实乃我大邑商之幸。”商容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便回到席间。   受德也没多理会商容,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坐在商容旁边的比干。美人……秀色可餐……受德黑白分明的眸子染上了醉意,浸在他眸子中的美人还毫不自知。   *****   娶了姜氏和黄氏五年多,期间她们也数次来找受德,想侍寝,都被他用各种借口推脱了回去。比干应招入宫,就看见姜氏和黄氏又是一脸失望地被赶了出来,寝宫里,受德呈大字型仰躺在土床上看着天花板,不知在想什么。   “受德?”   听到比干的声音,受德依然躺在原地没动:“太师,孤不记得曾经传旨召见你。”   过了这些年,受德成熟了很多,不会再像小孩一样赖着比干撒娇,日渐呈现出一国之君的威严。看到他的花花终于有一国之君的样子,却开始与自己疏远,比干不知是喜是悲。   “是,臣告退。”比干转身便走。   受德只是发发小孩脾气,没想到比干真的会走,立刻跳起来:“叔父!”   比干就知道他会叫住自己:“心情不好吗?”   受德坐回土床上,想了想,还是点头:“叔父是看出我心情不好才来的吗?”   其实是人小鬼大的费仲提醒,比干才发觉受德在庆祝新都竣工的宴会上有些反常:“丞相年事已高,难免喜欢倚老卖老,以前你父王在世的时候,也没在他面前少吃瘪。树老根多,人老话多,丞相说话可能不中听,但确实是一片好意。当初还是他第一个提出立你为储君,何必和一个行将入土的老人计较那么多呢?”   “我心情不好不是为这个。”   “那是为什么?”   “秀色可餐……”受德对着地板苦笑。   “你不是真的喜爱姜王后和黄妃吧?”   “她们二人都是叔父为我选的,我可以‘不喜爱’吗?”   他是在怨他用联姻牺牲了他的幸福吗?比干叹了一口气:“受德,你不是有心上人了?”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有心上人,只知道看到他站在我面前,听到他说话,就是无比的喜悦。无法和他在一起,就是无边的痛苦。叔父,你有过这样的感觉吗?”   他以为还在瑶池里的时候,白鲤为什么每天都去找红莲,对着一朵不会对他的话有任何反应的莲花,还能喋喋不休一整天?但是现在红莲是一个独立的人了,有自己的父母,自己的妻妾,自己的孩子,唯独没有前世和白鲤在一起的记忆,只知道他是叔父,是朝臣,最多也不过是养父吧?父母不能赖在孩子身边一辈子,是该放手了。比干深深地叹出一口气:“可以理解。”   “叔父!”   “不过先别高兴得太早。”比干抬手阻止兴奋过度的受德扑过来,“你刚登基的时候,就重罚给你送美人的朝臣诸侯,说只要王后和黄妃二人。现在又想要美人,不论要多少,对君王而言,出尔反尔总不是好事。”   “我知道。我没打算让他入宫给我做姬妾。”   不图名分也要和受德在一起?比干记得受德向来对女人十分淡漠,是什么样的女人能让他动心?可别是心怀不轨的女人。比干想了想,觉得还是应该阻止他:“受德,在你这样的年纪,会喜爱年轻貌美的女子,本也是寻常事。但是你是君王,你的伴侣的才德比美貌更重要……”   “此人德、才、貌均无可挑剔。”   “那么完美?你是在什么时候遇到的?”可别是登基以后,微子一方的人送来算计他的女刺客。   “认识很久了。”受德想了想,“我成为储君以前就认识了。”   那么久?那比干应该也认识。可他想得起来的受德在立为储君以前认识的德、才、貌兼备的年轻女子只有姜王后,但受德的心上人显然不是她。“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早点招她入宫?”   “因为……有点困难。”   “她出身贫寒低微?”莫非是自己家里的某个女奴?   “不,是王亲国戚,出身十分高贵。”   “莫非是哪个敌国的公主?”比干想了想,“喜欢就去提亲吧,实在不行就抢来。你登基三年,是该在战场上立立威了,飞廉和恶来也需要军功在朝堂上立稳脚跟。”   受德却是摇头:“是殷人,和我还是亲戚。”   “是箕子的某个女儿?还是你的姑母西伯侯夫人的女儿?如果能通过联姻再巩固一下和西伯侯的关系,或者把箕子拉拢到你的阵营,都是好事。”   “都不是。”   “那么是谁?身份高贵、有德有才有貌,却不能和你在一起。这人如此完美,难道就没有什么缺点吗?”   “缺点……”受德认真地想了想,“硬要说缺点,年纪有点大算缺点吧?”   “多大?”   “也就比我大个二十来岁。”   “嘣……”比干清楚地听见脑子里的某根弦崩断的声音。比受德大二十来岁,岂不是和自己差不多年纪了?不过受德从小就没有父母疼爱,就算比干这个叔父勉强可以代替父亲的角色,也没有人能代替母亲。他会喜欢年纪偏大的女子,也可以理解。不过……   “此女子……这么大年纪……尚未婚配?”民间女子走婚到三四十岁不足为奇,可贵族女子都是十多岁就嫁人了。“还是已经丧偶?”   “他……已经婚配,而且配偶还健在。”   他看上的是个有夫之妇!“受德,这个不行,绝对不行!夺妻之恨连平民百姓都受不了,更不用说王公贵族,你夺人之妻,是逼着臣子谋反。绝不可以!”   “叔父,我要夺谁的妻了?”受德一脸无辜。   “看上一个已经婚配而且配偶健在的女人,不是夺人之妻是什么?”   “我没说我看上的是个女人啊。”   “轰隆!”这下是五雷轰顶了。他喜欢男人!受德居然喜欢男人!   “叔父,当初带我去看北里之舞的时候,你不是说喜欢男人也不是什么特别不好的事吗?”   当初带他去看北里之舞,比干说了半天,他就听进去这一句?看到受德凑在自己面前眨巴着无辜的眼睛,比干的身子晃了晃,居然没有倒下来。   “叔父,能和此人在一起,是我贪恋这王位的唯一理由。即使是平民也有和心爱之人在一起的权力,我在王位上兢兢业业这么多年,连这点小小的‘享受’都不能有吗?”   “对方愿意吗?”   “叔父愿意帮我吗?”   他居然还是单相思!可是看到受德凑到自己面前的无辜表情,比干实在是不忍心拒绝。   真是上辈子欠他的!   “可以。”比干揉了揉太阳穴,才没让自己被刺激得昏过去,“不过你得答应叔父几件事。”   “什么事?”   “第一,喜好男风虽然不是特别不好,但不能繁育子嗣,不值得提倡。你是商王,上行下效,你如果光明正大地养男宠,下面的人也会跟风,导致子民无法繁衍,这样不行。所以这件事必须保密。”   “可以。”受德爽快地答应了。   “第二,你还只有一个孩子,必须再生一个。”   “一个还不够吗?”   “小孩不比成人强壮,万一殷郊出什么意外,你就绝后了。至少要再生一个。”   “好吧。”受德也答应下来,“还有别的吗?”   “就这两条。”   “我做到了,叔父就会帮我把心上人弄到手?”   比干深吸一口气:“放心,我绝不食言。”   直到告退,比干还没有从受德喜欢男人的打击中恢复过来,以至于没发现受德说的那些条件全部加起来,好像只有一个人符合。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有肉 ☆、第二十一章 色授魂与   “王后,孤要食言了。”大邑商的年轻君王在王后面前像个做错事的小孩。   看受德吞吞吐吐的模样,姜王后只觉得好笑。二人成婚七年,殷郊已经六岁,受德在位也有三年了。可是在姜王后看来,受德依然是那个会在洞房花烛夜“不知所措”的傻小子。   “大王要食什么言?”   “当初殷郊出生的时候,孤向王后许诺过,决不让王后再受生产之苦。”受德垂下眼,躲避姜王后饶有兴味的打量,“可是叔父说一国之君膝下不能只有一子,至少还得再生一个……”   “妾身已经有殷郊一子了,可是黄妃妹妹还无所出,大王何不去找黄妃妹妹呢?”姜王后故作大方。   “婶母说生过一次孩子的女人生第二胎会容易些,所以……”受德抓住王后的肩膀,“王后,有劳了。”   其实是因为心里只有她,不想临幸黄妃吧?姜王后窝进受德的臂怀:“大王说的这是什么话?妾身不明白。能为大王生儿育女,是妾身的福分。”   她不怕累就好。   为了尽快完成任务,从此以后,每天晚上,受德都要来王后的寝宫,哪怕侍女拦着说王后爬不起身,他也要例行公事地去“奸尸”,但是干完活就走,从不留下过夜。经过整整一个月的辛勤耕耘,巫医宣布姜王后又顺利怀上了孩子,受德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一句“安心养胎”,盘算着以后再也不用来了。   姜王后的肚子实在是争气,又为受德生下次子殷洪。王子殷洪出生当天,受德在九间大殿接受群臣朝拜祝贺,比干也跪在下面,就看见受德悄悄地朝他比出两根手指——两个喽。他已经履行承诺生了两个儿子,下面该轮到叔父兑现诺言了。   好吧,只要花花喜欢,大不了他豁出这张老脸就是了。只是不知能让孤傲的少年君王倾心的人,到底是谁。   *****   入夜,月光透过窗子,泄下一地水银,寝宫的膏油灯只能隐约照亮巨大的土床上的人影,隔着帷幔,看不真切。   听到脚步声,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掀开帷幔。月白色的丝绸中衣中裤紧紧地贴着充满青春活力的性感躯体,膏油灯在大敞的领口处勾勒出结实的肌肉曲线诱人的阴影,黑白分明的眸子染了醉意,满面春风更是给棱角分明的俊颜染上了平时看不到的风采。   他就那么迫不及待地想与心仪之人春风一度吗?莫非要比干今晚就把他的心上人绑来?比干在心里苦笑。   “叔父……”受德像是刚发现比干出现在房间里,放下酒爵,靠在床架上,打量站在月光中的人。他果然是谪仙吗?纤尘不染的衣衫与月光融为一体,像是从来不曾属于人世,只要他胆敢说出冒犯的话,他就会随风而去。可是他已经忍耐了太久,如果继续忍耐下去,他怕以后坐在商王宝座上的会是个疯子。   “你喝醉了?”   “靠酒壮胆吧,不然有些话还真没勇气说出口。”受德转过头去,膏油灯照亮他脸上的笑意渐浓,“叔父答应的事还作数吗?”   “叔父答应你的事哪一件不作数过?”比干苦笑,“说吧,你看上的是谁。”   浸满酒意的眸子中,笑意更深了。“叔父你。”   惊讶?喜悦?恼怒?最后所有自相矛盾的情绪化为一声怒喝。   “胡闹!”比干转身就走。   “怎么胡闹了?”受德叫住比干,“叔父就是我的心仪之人,难道你一直都没发觉吗?”   “你还记得我是你的叔父!”   “对,我从很早以前就没把你当长辈了,只知道我要你。”受德步下土床,原本就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嗓音因为染上□而沙哑,“难道侄子就不能爱上叔叔吗?当初是谁说朝堂之上没有叔侄,只有君臣?当初是谁教育我要一言九鼎,决不能出尔反尔?叔父自己答应过我的事,现在又要反悔?”   比干背对着受德,纤细的手指渐渐握紧:“大王这是在命令臣吗?”   “当然不是。”受德去拽比干的袖子。他想与他肌肤相亲,但希望是两情相悦,绝不是以强迫的方式。   “那么老臣恕不奉陪。”比干甩开受德的手,继续大步流星地向门口走去,“恕臣直言。就算是要打压朝中老臣,这种方式也太过分了些。”   “你把自己当臣子?背对着君王说话是臣子该有的礼仪吗?”   “臣失礼之处,还请大王恕罪……”   受德危险地眯起眼睛:“太师比干,你是非要‘孤’命令你吗?”   短暂的沉默,比干始终没有回头,只是站在一地凄迷月光中的身体开始微微发颤。   “叔父……”受德后悔自己是不是话说得重了。   “大王有令,即使是赴汤蹈火,臣也不能拒绝,更何况是……这点……小事……”比干的声音平静一如往昔,只是说到后面,有了些哽咽的声音。   如果他实在不愿意就算了吧,他决不强求。受德刚想收回成命,就看见比干拔下头上的玉笄,松开手指,任由名贵的玉笄琳琳琅琅地落到地上。原本编成发辫的如漆长发失去玉笄的束缚,立刻如瀑布一般披散下来。抽衣带的声音让受德的呼吸越来越沉重,目不转睛地看着比干的领口松开,一袭白袍从光滑圆润的肩头滑落,落在脚边,只剩一头如瀑黑发半遮住一身冰肌玉骨,感觉自己的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收回成命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   晚风吹在失去衣物遮蔽的躯体上,冷得让人直起鸡皮疙瘩,即使背对着受德,比干也能感觉到凝聚在自己身上的炽热目光。他只能用双手抱着自己瘦削的肩膀:“求你,别看……”   “我不看。”受德连忙吹灭房间里所有的灯,回过头,却发现比干的一身冰肌玉骨竟然像鱼鳞一样会在月亮下发出反光。以前受德就经常注意到比干像是会在夜晚发光一般,一直以为是他一身白衣的关系,原来是他自己的皮肤会在夜晚晕出朦胧的白光,像是一个让人沉醉其中不愿醒来的美梦。灭了灯,受德反而能跟清楚地看到头发的缝隙中漏出的每一寸洁白肌肤,纤细的肌肉在光滑的皮肤下颤抖。   喉结上下蠕动,发出饥肠辘辘的猛兽看到迷路的羊羔一般难耐的声音。   “不要……”比干也发现了自己皮肤的异样,只能捂住脸,仿佛只要他看不见这个世界,别人就也看不见他了。   可这毕竟是自欺欺人。他听到受德宽衣解带的声音,滚烫的手掌贴上他微凉的肌肤,带着薄茧的手掌轻轻拿下他的手,贴在自己脸上。比干惊讶之下回过头,看见受德用衣带蒙着自己的眼睛。   “我不看你。”   可是不看又能怎样?“受德,我们这是乱伦啊。”   “我的小傻鱼……”   比干忍不住浑身一颤,不知是因为久违的称呼,还是因为突然落在他肩头的吻。   “我的小傻鱼,你以为我真的一点也不记得前世的事吗?”细密的吻从肩头移到颈窝,顺着比干天鹅般细长优美的脖子到下颌,脸颊,最后含住他的耳垂,耐心地逗弄,满意地发现他因为陌生的□而浑身颤抖。“小傻鱼,我不知道我们怎么会变成亲戚,还差着辈分,只知道我爱你。在这里没有君臣,没有叔侄,只有你和你的花花。”   “花花……”比干终于软倒在受德怀中,任由他抱起自己,放在床榻上。   帷幕低垂,遮住了满室□。   *****   这该死的鸡又叫了。   当初就不该给新都起名为“朝歌”,到处都是打鸣的公鸡,此起彼伏的叫声断人好梦。   不过抱着比干的感觉真好。最后是吻着他睡着的,醒来的时候还齿颊留香,扔了一地的衣物和依然充斥整间寝宫的□气味证明昨晚不是又一场易逝春梦。受德半梦半醒地往旁边摸去,想再重温一下让他沉醉不已的触感,可摸了半天都没有摸到那身柔滑如鱼鳞的皮肤。   床太大就这点不好。他今天就叫人把土床拆掉一半,看他往哪里躲。受德坐起身,就看见比干背对着他蜷在墙角,似乎恨不得把整个人都贴到墙上去。   “叔父。”受德推了推比干的肩膀。   比干醒着,但是没理他,只是用被子紧紧地裹住自己,缩在墙角一言不发。   “叔父,你生气了吗?”受德讨好地贴过来,“我给你升官?良田美邑,加官进爵,宝石美玉……告诉我你要什么?现在我是大王了,你想要的我都能给。”   墙角的人终于发出一声冷笑。靠给君王侍寝来换取名利地位,世上还有更大的侮辱吗?   “叔父,是我昨晚太粗暴了吗?别不理我,下次我一定会小心。”   他还想有下次?墙角的人依然不理他。   “叔父,我是真的爱你。”   缩在墙角的人只是把自己裹得更紧,连头都埋进了被窝里,只剩一头如丝长发依然泼洒在枕席上,依依不舍地与受德的头发纠缠不清。   他做了这种事,还指望能得到原谅?受德叹了一口气:“我要去上朝了,你再睡会儿。”   大王的生活起居都有人服侍,受德刚想叫人,看到一屋子的狼藉,还是住了口。他可是和自己的亲叔叔乱伦,要是让人知道,比干以后别说是在朝堂上立足,恐怕都没法再见人了。   可是他不后悔头脑发热下的一夜疯狂。   不能让人看见屋里的情形,受德最后还是只能自己梳洗。头发还勉强能自己梳,可层层叠叠的衣服怎么穿也穿不好。试了几次都没有成功,受德泄气地把衣带一扔,就感觉到一双手环上自己的腰,帮他理好衣带。   “叔父?”   比干的衣服只是松松垮垮地挂在身上,垂着头走到受德面前,帮他一件一件地穿好繁复的朝服,理齐衣领,拉平褶子。   他不知道他这样子有多诱人吗?受德不由得庆幸自己已经长得比叔父还高了,只要抬起眼,就不用看到在自己面前晃悠的旖旎□,免得满脑子都是他,连早朝都不想去。   比干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帮受德穿好了衣服,再按着他坐到铜镜前,解开他自己梳得乱七八糟的头发,重新理顺,编成辫子绕在头上,再用玉笄和骨笄固定住。   受德通过铜镜偷偷打量比干,发现他平静的面容还是和往常一样无喜无悲,不知该庆幸他没生气,还是气恼于他的冷漠。   剑眉斜飞入鬓,头发分毫不乱,描金玄色朝服妥贴地裹着他的宽肩窄腰,更显出高大挺拔的身形。直到昨晚做了一夜荒唐事的孩子重新成为威武的年轻君王,比干才退到一边:“赶紧去吧,别迟到了。”   “叔父……”   “嗯?”   比干抬起头,冷不防被受德在嘴唇上啄了一口。   受德占完便宜就逃,一直逃到门口,比干还愣在原地没反应过来。   果然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受德心情大好,尽管一出房门就换上帝王的严肃表情,还是让一路上遇到的所有人都能看出他眼中抑制不住的笑意。   一直等到门关上,比干才回过神来,不自觉地摸上刚被占了便宜的嘴唇,垂下眼,看到地上的一条衣带。这是受德昨晚用来蒙眼睛的吧?比干拎起衣带,发现那是条半透明的纱。   作者有话要说:  好吧……肉汤。不过到了第三、第四卷就有实打实的肉了,敬请期待 ☆、第二十二章 新的开始   果然还是男人好。姜王后和黄妃被临幸过,都得半死不活地躺上好几天,可是等受德下朝回来,就看见比干不但能下地,还在收拾房间。随着他的动作,领口处隐约露出暧昧的吻痕,让受德像猛兽看到所有属于自己的东西都被打上了自己的印记,十分满足。   要是可以光明正大地和男人结婚,受德一定给妫氏找上十个八个小白脸,劝她离婚改嫁,然后把叔父娶到手。这么贤惠。唯一奇怪的是房间里还是只有他一个人,连伺候的奴仆都看不到。   “叔父,怎么不叫人来伺候?”   “你想让天下人都知道大邑商的大王和他的叔父乱伦吗?”比干终于收拾完了,直了直腰,肚子就发出抗议声。   “你到现在都没有吃过东西?”   比干只是苦笑。没把房间里收拾完,他敢让人进来欣赏一屋子的狼藉吗?受德昨晚还弄得他一身的暧昧痕迹,穿着衣服都掩盖不住。在这些痕迹都褪下去以前,他敢见人吗?   受德赶紧出去叫侍御准备吃的,看了看比干,却有些不知该怎么面对他:“叔父,昨天的事……你果然还是生气了吗?”   “没有。”比干坐在土床边,平静的面容依然看不出悲喜。   受德也坐到比干身边:“真的没有……怪我……乱伦?”   “我怪了,你就会放过我吗?”   “叔父……”受德立刻祭出小时候的撒手锏——躺在比干膝盖上撒娇。   比干很想生气,可是一对上受德无辜的眼睛,哪怕知道他是装的,哪怕知道此时一让步,就是从此以后天天被他吃干抹净的份,还是只能丢盔弃甲:“今天我没有上朝,你又被老臣们欺负了吧?”   “比起他们,我更怕你生我的气。”受德躺在比干的膝盖上还不过瘾,干脆坐起身子,抱过比干放到自己的腿上,吻上思念了一上午的嘴唇,慢慢品味比干身上撩人的冷香,“叔父,你不会离开我的,对吗?”   “除非你嫌弃我。”   “谁会嫌弃你这样的美人?叔父,你知道吗?第一次听到‘秀色可餐’这个词,我想到的就是你。美得能让人胃口大开,让人恨不得把你整个吞下去。”他已经开始吞了。   “如果我哪天不美了……”   “我爱的是你的灵魂,不论你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美是丑。”受德把比干按在床上,“当然,是美人更好。”   “你还叫我‘叔父’?”   “有什么不对吗?”   “一边把我摁在床上,一边叫我‘叔父’,你不会觉得奇怪吗?”   “没觉得。”受德邪魅地一笑,“只会有些犯罪感。……”   他像是有犯罪感的样子吗?   “……所以更容易兴奋。”   他就知道。仰躺在土床上的比干无奈地给了天花板两个白眼,任由身上的人折腾。   受德正摩拳擦掌,准备饱餐秀色,偏偏在这时传来敲门声:“大王,要现在用膳吗?”   为什么偏偏在这时候?受德一拳头打在比干旁边,土床立刻凹下去一大块。   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比干很乐意忍耐一下,可他的肚子偏偏不依不饶地大声呼唤着食物的到来。   “传——膳——”受德几乎是从牙缝中挤出这两个字来。   *****   传膳到底是给谁吃的?比干无奈地把手里的鹿肉塞进受德嘴里。   一上午的早朝都是和大臣们打嘴仗,而且没有比干助阵,受德只能一个人舌战群雄,最后还是不得不搬了一大堆的奏折回来继续批阅。闻到饭菜的香味,受德的肚子也提起了抗议,于是可怜巴巴地看向比干。   比干好不容易才把手里的食物吹凉,面对受德无辜的眼神,只能把手里的东西送进他嘴里,想不到他就这么吃上瘾了,一边吃一边看奏折。   “今天都说了些什么?”比干也凑过去看了看。   “都是弹劾费仲、恶来、飞廉的。”受德舔掉比干手上的酱汁,“我让他们带着胥靡的烙印为官,就是要天下人都知道我大邑商任人唯贤,英雄不问出处,结果官员都说和胥靡同朝为官是侮辱,好像只有贵族才是人,平民、奴隶根本都不是人一样。我这么做,民间的贤才也没来,来的净是江湖骗子。”   “在天生高人一等的人眼中,平民、奴隶确实不是人,只是会说话的畜生。要改变人的观念没有那么容易。费仲是文官,日久自然见人心,但是飞廉和恶来需要军功来证明他们的能力。在他们证明自己是‘傅说’以前,你让他们站在朝堂之上,难免给人‘大邑商的大王是个好骗的傻子’的感觉,江湖骗子自然就来了。”   “我做错了吗?”   “不问出身地招徕贤才并没有错,关键是要分辨出身低微的贤才和江湖骗子,还要另外想一个判断的标准。回头我再帮你想想办法。”   “叔父也是贵族,就没有觉得平民、奴隶不是人嘛。要不是一直跟着叔父,我大概也会成为和他们一样的人。”   因为比干的心理还是一条鱼,和二十年前只分得清男人和女人相比,他的进步仅仅是现在能分清小孩和成年人,但是连青年人和老年人都分不清,所以从来不觉得自己四十多岁还顶着一张二十多岁的脸有什么不对。   “是啊,叔父是仙人,怎么会和凡人一般见识呢?”受德暧昧地舔上比干的指尖,“仙人喂的饭就是不一样。平常吃到嘴里的东西都没有这么热这么好吃。”   “嘶……”比干倒抽一口冷气。   “这么敏感?”受德还吮住比干的手指不放,戏谑地看向他,却发现他是皱着眉头,“怎么了?”   “没什么。”比干想缩回手。   受德一把抓住比干的手腕,看到他的指尖都烫红了:“你怎么不说?”   “你觉得好吃就行。”比干还要继续喂。   受德抓着他的手不放,又不知道该拿他手上的烫伤怎么办:“为什么你什么都愿意为我做,却从来不向我要求什么?”   “我要你做名留千古的明君,要求得还不多吗?”   “我是说为你自己要些什么。”   比干却是叹息:“你果然并不是真的记得前世的事。”   看到比干露出失望的神色,受德总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什么罪大恶极的事,连忙移开目光:“你怎么知道?”他确实只是记得小时候做过的那个莲花和鲤鱼的梦。   比干垂下眼:“如果你记得,就不会问我这种问题了。”   “即使不记得,我也知道叔父是天神派来帮我的仙人,这样就够了。”受德吻上比干的手指,“等到殷郊能独当一面,我就让位。我们离开这里,到没有人认识我们的地方,再也没有人可以干涉我们在一起。”   “等到殷郊长大成人,我恐怕已经是老朽了吧?”比干苦笑。   “仙人怎么会老呢?”受德盯着比干,“只怕我老得路都走不动的时候,你还是这么年轻。”   比干被他盯得有些不好意思:“把我拐走,你不觉得对不起你的婶母吗?”   “昨晚叔父没觉得对不起王后吗?”   昨晚到底是谁不惜以君王的身份命令他,也要他留下过夜的?   “而且……”受德凑到比干的耳朵旁边,“叔父可是和王后争宠,婶母需要的地方我可没动过。”   这混小子!比干的脸立刻烧了起来,引得受德哈哈大笑。   “你还要不要吃饭?”比干抽回自己的手。   受德还没吃饱,但是又心疼比干烫伤的手指,想了想,从比干头上拔下两根玉笄,代替手指去夹碗中的食物:“这样就可以了,不会烫伤,还不会弄脏手。”   玉笄被拔掉,比干的头发半披下来,平添几分慵懒的妩媚风情。   “果然是秀色可餐。”受德胃口大开,打算吃完饭,就把比干当餐后点心。   “你也不嫌脏。”比干想去抢回自己的玉笄。   “怎么会脏呢?”受德举着手不让他抢,“用仙人身上的东西吃饭,果然风味独特啊……以后我都要这么吃。”   说到这里,两人一愣。受德好像又发明了一个新的东西。   既然这个新发明本来是用来固定头发的玉笄,受德给新发明起名为“箸”,与“住”同音。有君王领头,用箸吃饭很快就成了贵族的新时尚,没过多久,箸就已经普及到了谁再用手抓着吃饭,就会被人笑话的地步。只是当时就连受德自己都没有想到,箸的发明不仅是饮食文明史上的一大进步,更是一个逼着殷商贵族不得不放下身段看待平民的契机。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三章 七窍玲珑   比干缺席了五天,才重新站在朝堂上,尽管前一天回家好好睡了一晚,此时还觉得有点头重脚轻。   商容见比干的身子摇摇欲坠,连忙扶住他:“亚相,新王登基,要处理的事确实多,可你也不是年轻人了,要爱惜自己的身体啊。”   他倒是想爱惜,可受德给他爱惜的机会了吗?不过怎么连商容都知道他不爱惜身体?还有,商容为什么称呼他为“亚相”?比干听得莫名其妙。   “大王已经封你为亚相了,你还不知道?”商容叹了口气,“这几天连夜帮大王看奏章,操劳过度,又吐血了吧?大王倒是轻松了,提升你为亚相,就把什么事都扔给你做,他自己只要每天吃饱喝足睡好,上朝的时候说话都中气十足……”   他那还真是“操”劳过度。听商容说起这几天的事,比干才知道为什么自己五天不上朝,没被扣薪俸,反而升了官,都没有人觉得奇怪。前一天比干再三坚持不能继续这么没日没夜地在宫里陪受德,受德才勉强放他回家。一到家里,比干就发现虽然自己什么赏赐都不要,受德还是赏了他不少东西,其中居然还有几个年轻漂亮的女奴。他是根本就不打算放他回家了是不是?   商容不知道比干在想什么,只看到他满脸疲惫,继续絮叨:“我知道大王是你抚养长大的,就像自己亲生的孩子一样,难免宠得恨不得什么都替他安排好。可你我都这把年纪了,能替他做到什么时候?有些事该放手就放手,让年轻人锻炼锻炼,做得不好的地方我们这些老臣稍加指点就可以了,别什么都帮他做。”   奏章都是受德自己批阅的,比干除了每天在床上被他折腾,几乎什么都没干过,受德居然精力充沛到还有精神上早朝。亚相?比干现在的地位仅次于老丞相商容了,只是不知道如果老师发现他这个亚相的官职是给侄子侍寝换来的,会不会真的吐血。在人世活了这么多年,比干终于学乖了,知道为了老师的健康着想,很多事不能对他说。   侍御宣布大王临朝,商容和比干连忙站回各自的位置,随文武官员齐贺:“万寿无疆!”   受德坐上九间大殿正前方的玉座:“有事宜奏,无事散朝。”   掌管农业的小众人臣出班奏道:“臣启奏:近日来朝歌附近农田屡遭象群践踏,庄稼多被破坏,兼之羑里罪犯剧增,农田缺少劳力耕作,恐怕来年的粮食会歉收。”   “大象破坏庄稼是老问题了。”受德习惯性地用指节扣着膝盖。中原地区气候温暖,多是森林沼泽,野象成群。以前受德还是王子的时候,十分喜欢跟着帝乙猎象,直到登基,才知道大象的破坏力有多大。大象多是群居,所到之处拔树平地,弄得一片狼藉,有时在森林里找不到食物,就会到人类的田地来找东西吃。大象虽是吃草的,却因为个头太大,几乎没有天敌,只能靠火来驱赶。但是火只能吓走象,无法彻底消灭这种害兽,最后不过是救了这里苦了那里。万一大象受惊乱跑,撞坏房子和栅栏,踩死牲畜甚至人,造成的损失反而比任由它们糟蹋庄稼更加严重。   受德沉吟半天才开口:“大象的问题,我们再想想办法。如果粮食实在不够,暂时行禁酒令。用粮食酿酒太浪费了,先保证米粮供应再说。”   禁酒?朝臣们面面相觑,显然很舍不得如此享受,但是大王有令,他们也不敢不从。   受德想了想,突然想到小众人臣提出的另一个问题:“不过羑里的罪犯突然大量增加是怎么回事?”   “回大王。”掌管礼仪的大宗伯出班,“这些刁民见贵族用箸,也予以效仿,实乃大不敬,自当严惩,只是……”   “混账!”受德一声怒喝打断他,“孤发明箸,就是为了方便天下人进食。哪有只准贵族用箸,不准平民用的道理?百姓众人用箸,说明他们觉得用箸吃饭方便,这是好事!再说用箸禁得了吗?金箸银箸是箸,随便折两根细树枝也是箸,照这样抓下去,干脆把整个大邑商的百姓全都抓了算了!到时候谁耕地?谁种粮食给你们酿酒,供你们享用?!”   “大王息怒。”群臣跪了一地。   群臣的反应反而是给受德的怒火上浇油:“先朝丞相傅说就说过,罪犯多,说明王法苛刻。昔成汤网开三面,只捉自投罗网之人,被后人赞为‘汤德’。你们倒好,因为区区一双箸,就抓得羑里人满为患,与成汤所批评的一网打尽的方式有什么区别?罪犯多,说明是孤失政。大宗伯为了一双箸,就大举抓捕百姓,是要天下人都以为孤是夏桀再世吗?”   “臣不敢。”大宗伯吓得秫秫发抖,“大王……”   “所有因用箸而被捕的犯人全部释放。大宗伯巧立名目,滥施邢典,死有余辜,即刻斩首。”   “大王……”大宗伯被武士拖下去,还不住叫喊,“大王,臣一人死不足惜,只可怜大王竟容忍卑贱之人僭越于贵族之上,还为此诛杀老臣。如此下去,国将不国,只怕大王真的会成为我大邑商的夏桀。大王……”   这孩子什么时候才能学会做事别那么偏激呢?眼看着大宗伯就要被拖出九间大殿斩首,比干转身出班:“臣启奏:大臣乃君王股肱,不可乱斩。大宗伯虽行事欠妥,却是出于维护高下尊卑之分的好意。万望大王看在他多年以来为大邑商尽心尽力,饶他一命,臣愿为他作保。”   如果是别人这么说,受德肯定把这人一起拖出去砍了,可是说话的偏偏是比干。受德深吸了好几口气,才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亚相有何高见?”   “臣以为箸在民间泛滥,此举如治洪水,宜疏不宜堵。大王可下旨,世间之人皆可用箸,但惟有王公可用金箸,伯侯可用银箸,各藩王可用玉箸,其他贵族可用铜箸,众人、奴隶只可用骨箸、牙箸、竹箸、木箸,以示贵贱之分。下贱之人用高贵之人的箸,可按僭越处置。”   受德想了想,看向大宗伯:“大宗伯以为如何?”   “大王,臣以为亚相所言极是。”大宗伯毕竟还是怕死的,此时看到了活命的机会,绝没有反对的道理。   受德又扫视了一眼九间大殿:“众卿家以为如何?”   商容也出班:“臣以为,亚相此谏甚善。”   既然是亚相的主意,丞相也同意了,群臣也没有反对的意见。   “那就按照亚相说的做。”   百官齐赞:“吾王圣明,奉天承运,万寿无疆!”受德却感觉像吞了一只苍蝇一样恶心。   *****   下朝之后就是惯常的寝殿召见。   比干刚进门,受德就挥退侍御,等他们一走,直接把比干撂倒在床上:“亚相,恃宠而骄就是这个意思吧?被孤宠幸了四五天,就敢在朝堂上顶撞孤了。”   “是你做事太冲动,太容易得罪人。”比干还不知死活地继续直谏,“我以前就对你说过,改革也可以比较温和。”   “吃个饭都要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就是‘温和的改革’?”受德恶狠狠地啃上比干的脖颈,“亚相,你最好给孤解释清楚。”   “百姓、众人大多一辈子都没见过金、银、玉是什么样子,少有的铜也是用在农具上,不会奢侈地用来做箸。只准贵族用金、银、玉、铜做的箸,既满足了他们的优越感,也不会让百姓受什么损失。”   “孤要的是他们别总以为自己处处高人一等,不把百姓当人看。”   “所以我只说下等人用上等人的箸是僭越,——百姓本就用不起金、银、玉,也不会用铜,僭越不过是贵族自己折腾自己,——可没阻止贵族用百姓的箸来‘与民同乐’。让他们放下身段,就从吃饭用箸开始。”   “哦?”受德压着比干的手腕固定在头顶,邪魅地挑了挑眉,“亚相有什么好主意?”   “请大王拭目以待。”   “不说是不是?”受德凑到比干耳边,“要是不说,孤可要严刑逼供了。”   “要是我说了,大王没了‘严刑逼供’的借口,只怕后果更严重。”比干叹了口气,“臣还是宁死不屈吧。记得留点骨头渣子,你婶母还等着我回家吃饭。”   *****   吃饭时,妫氏给比干摆上一双金箸,比干却是摇头:“换木箸吧。”   “为什么?”妫氏不解,“夫君是王公,又是朝廷重臣,可以用金箸,为什么偏要用下等人的箸?”   “因为这东西不是用来吃饭的,”比干捻起雕刻精美的嵌玉金箸,慢慢勾起嘴角,“是用来折磨人的。”   不出比干所料,贵族们一开始乐呵呵地把各种材料做成的箸分作三六九等,作为炫耀自己身份的象征摆在餐桌上,可是没过多久,就都开始偷偷地用木箸竹箸。为了高人一等的面子,诸位达官贵人的保密工作确实做得非常好,可惜……   文书房大夫胶鬲嫁女儿,婚宴过后,狼藉的盘、盏、爵、卤(商朝时一种类似桶的盛酒器皿)和按照客人的身份安排的各种各样的箸都被送回厨房。女奴洗得苦不堪言,突然被人从后面抱住,接着就在脸颊上亲了一口。   “谁呀?”女奴回过头,就看见恶来笑嘻嘻地看着她,“哟,这不是我们的胥靡多射吗?怎么?大夫嫁女儿,也请了你?”   “我才不稀罕与他们为伍。”恶来拿过客人吃剩下的东西塞进嘴里。   “那你还来。”女奴和他调笑,“小心大夫把你当小偷抓起来关进羑里。”   “我不偷东西。”恶来对女奴动手动脚,“我来偷人。”   “去去去……”女奴赶开恶来的手,“我活还没干完呢。”   “那我走了。”   “别……”女奴连忙拉住恶来。这家伙仗着一张脸长得俊俏,在其他府上的女奴中还有不少相好,这次把他赶走,下次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多射大人,什么时候纳我做妾啊?”女奴抱着恶来的腰,把自己的小手塞进他的大掌,“你看我这手,都洗糙了。我也要过被人伺候的日子。”   “那就先好好伺候我。”恶来抱着女奴就要亲热。   女奴看了看浸在水里的箸,顿时没了亲热的兴致:“还是先等我伺候好‘箸老爷’吧,不然没等你当上大官,我就先因为偷懒被打死了。”   “行了,我帮你一起洗。”恶来也蹲到水池边,捻起一双银箸,“这么沉,你怎么洗得动?”   “可不是吗?”女奴嘟起嘴抱怨,“所以我最讨厌宴会什么的了,要准备那么多菜,干那么多活,老爷们还要用金箸银箸玉箸铜箸,拎都拎不动,洗上一两双就手酸了。不过因为箸太沉,他们吃得也少,拿回来的剩菜我们还可以偷吃。”   “平时你不也是这么干活的吗?倒是干得挺快。”别说是女奴,以恶来的蛮力,洗了四五双银箸,也有些洗不动了,“照这么练下去,以后大王再要找武官,就干脆从达官贵人家的女奴中找好了,个个练得一身蛮力。”   “嗐……银箸玉箸那是宴会上充门面的,平时用的都是木箸竹箸,洗起来方便多了。”   “唉?”恶来听到八卦了,“他们平时用的箸和众人、奴隶一样?”   “可不是吗?还怕人知道,只敢偷偷地用。”女奴笑作一团,“你可别说出去啊。要是让大夫知道是我说的,回头我又得挨打了。”   “我怎么舍得让我的小美人挨打呢?”恶来在女奴的嘴上亲了一口,“放心,我一定不说。”才怪!   恶来在许多贵族人家的女奴中都有相好,有这块活公告牌做宣传,王公贵族偷偷地用木箸、竹箸很快就从大家心照不宣变成路人皆知。上朝的时候,受德心情大好地把这些人一个一个地拎出来,狠狠地表扬了一番这种“与民同乐”的行为,还特意点了其中身份地位最高的文书房大夫胶鬲的名。   胶鬲能感觉得到满朝文武投来的异样目光,只能呐呐道:“人者,精血所孕,父母所生,身体四肢,莫非皮肉,虽有贵贱之别,总归为人,其他都是一样。臣看到大王任人不问出身,只用贤才,亚相也是从不自恃身份高贵,用木箸与民同乐,才斗胆予以效仿。”   和藏藏掖掖的其他贵族不同,比干从来都是光明正大地用木箸,也起了个模范的作用,自愿在其他人不得不承认自己“与民同乐”的时候做他们的挡箭牌。   “‘虽有贵贱之别,总归为人’,文书房大夫说得好!重赏!”看到胶鬲那张因为言不由衷而抽筋的脸,受德就心情大好。   “谢大王。”已经被顶到杠头上,胶鬲只能谢恩,“自愿”站在同意主张人人平等的一方。   *****   受德勉强绷着脸坚持到散朝,一回到寝宫,隔着门,侍御都能听到大王在里面笑得人仰马翻。   “叔父,你看到胶鬲那张脸抽成什么样吗?”受德抱着比干,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你早就算到他们一定会偷偷地用木箸、竹箸?”   “所谓‘贵族’,就是喜欢用贵重的东西的人。所谓‘贵重’,就是又贵又重。金箸银箸玉箸固然贵重好看,但是做粗了太重,做细了硌手。铜箸不仅沉重,还会生锈。谁会喜欢吃到嘴里的东西带着一股铜锈味?久而久之,他们自会发现贵族用的箸哪比得上庶民的木箸、竹箸方便实用。”   “叔父真是神机妙算。”   这个是人都应该知道吧?不过受德的一身蛮力能把手指粗的金箸用弯,木箸、竹箸到了他手里更是用一双断一双,也就他发现不了这个问题。   “听说圣人心有七窍,叔父的心就是这样吧?”   “若真的是七窍玲珑心,就会想出更好的办法来迫使天生高人一等的贵族放下架子,不会安排得如此破绽百出了。”   “还有什么破绽?”受德只觉得比干靠用箸来迫使贵族放下架子的方法简直妙不可言,没看出还有什么破绽。   “虽然我带头用木箸,给了偷偷用箸的诸侯百官一个台阶下,贵族只是因为面子上挂不住,才不得不在嘴上承认同意你英雄不问出身的提拔方式,并不是真正的心服。先前费仲为了扩都费用得罪了不少人,这次恶来到处嚼舌根为你造势,却也让他把朝堂上的人得罪了个遍,只怕他们以后会更难在朝堂上立足。”   “所以我打算等解决了野象的问题,就发起东征,让飞廉和恶来去战场上好好表现一番,为他们立威。”以前帝乙在位的时候,受德也曾跟着他出征,一想起驰骋沙场的感觉,年轻的君王便热血沸腾。   “这次东征,你有多少胜算?”   “我……”受德叹了口气,“我也不知道。”   受德确实是一个不负众望的明君,比干不难想象他以后会有多大的作为,和成汤、武丁一样被后人歌颂。只是……瑶池里的莲花说大邑商气数将尽,人间的高人姜尚也说大邑商气数将尽,莫非受德会出师未捷,便战死沙场?   “叔父……”见比干皱着眉头,受德抱过他,“别为我担心。有了飞廉和恶来两个猛将,我一定会凯旋。”   比干抽了抽嘴角,想说些鼓励、祝福的话,却什么也说不出口。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四章 宫廷政变   惨不忍睹。   看到象群糟蹋过的田地,受德只想得到这四个字。   农户是受德认识的人家。小时候比干带着受德下田劳作,受德性子急,嫌耕牛太慢,自己拉犁拉得比牛还快。小时候和农家的孩子一起爬树掏鸟蛋,一起割草喂猪,一起外出放牛,一起下河抓鱼摸螺蛳,玩累了就一起倒在草垛子上晒太阳,晚上跟着农家的大婶学纺纱还弄断了线轴,逗得大婶前仰后合……当年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当年的大婶却已经成了走路颤颤巍巍的老大娘。昔日的玩伴们也已经各自成家,知道眼前的人是大邑商的大王,再也不是和他们一起在田埂上疯玩的孩子,只敢拽着自己的老婆小孩,带着敬畏远远地看受德领着小藉臣、藉臣、小众人臣审视已经被糟蹋得一片狼藉的农田——麦田几乎被夷为平地,刚开始抽穗灌浆的麦子折断在泥土中,让农人欲哭无泪。用来圈养牛、羊、猪的栅栏被整个儿地拆毁,里面的牲畜全都跑了,跑不动的被大象踩伤,躺在泥地中发出悲惨的□声,痛苦地等死。象群来得太突然,农户只来得及在自己的房子周围点上火把,总算一家老小都平安无事。可是秋收无望,到了冬天,一家人还是逃不过饿死冻死的命运。   要是这样的惨状发生在敌境该多好。不忍心再看到眼前的情形,受德闭上眼睛,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刚被大象翻过的土地散发出泥土和庄稼特有的清香,风吹过,倒是十分好闻。受德忍不住在心中苦笑。人方部落骚扰大邑商边境已久,如果能让象群去这样践踏敌人的土地,东征就有必胜的把握了。可是人类已经驯服野牛野马野猪野鸡野鸭,还没有能驯服野象的。想来也是。刚出生的幼象就有半个人高了,成年象的高度是人的两倍,更是力大无穷。这么大的动物,怎么驯服?   旁边的人不知道年轻的商王在想什么,只看到他的眉头没有展开过。   沉默了很久,受德才开口:“把今年能收获的粮食全都集中起来,再向各地诸侯征粮,和往年存的陈粮一起按照每家每户的人口发放。不论平民贵族都是一样,谁都不许多领。敢浪费粮食酿酒的,还有私自向百姓征收粮食的,一经发现,不论高低贵贱,一律凌迟。”   藉臣尚未答话,就听见“昂”的一声嘶叫划破寂静的空气。大象又来了。   不幸中的万幸,这次来的不是成群结队的雌象,而是习惯独居的雄象。大象甩着鼻子,理所当然地来享用人类的劳动成果,人类再舍不得也只能赶紧撤。群臣护着他们的大王,农人也带着妻儿赶紧逃。受德原本在考虑找个安全的地方好好观察观察,看看大象有什么破绽,就听见后面传来女人撕心裂肺的哭喊:“放开我!”   一个才三四岁的孩子根本不知道危险,不但没有逃,反而跌跌撞撞地向大象走去。没有人敢再回去救小孩,只有孩子的母亲哭得撕心裂肺,却被同样心痛的丈夫死死拽住。大象的力气太大了,她跑过去,只会和孩子一起被活活踩死。   小孩跑到大象面前,抬头看这硕大无朋的动物,还不知道害怕,伸出肉嘟嘟的小手去抓象鼻子。大象被激怒了,抬脚就向小孩踩去。   “不……”孩子的母亲发出一声惨叫。   大象的巨掌踩下来,阴影把小孩整个笼罩其中,小孩还愣在原地。众人只等着小孩被踩成肉酱,就看见一道影子突然闪到象掌底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抱过孩子滚到一边。大象的巨掌落地,扬起一片黄土,只听见衣帛碎裂的声音,被踩住的是一条有云雷纹的黑绸袖子。   “大王!”群臣都傻了。   受德的冠冕掉了,衣服的一边袖子全都成了大象掌下的破布,小孩在他的怀里安然无恙。   这下大象彻底愤怒了,回头便袭向受德。   受德低头躲过大象甩过来的鼻子,疾走几步把怀里的孩子扔给前来接应的母亲:“快走,别管我!”一时分神,就被象鼻子打在后背,甩得整个人都飞了出去。   农妇抱着孩子赶紧回到丈夫身边,只会和众人一起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们的大王与大象搏斗。   “力气还真大。”受德爬起身,擦掉嘴边的血,干脆把拖泥带水的衣服全都脱了,“我就不信你的力气会大得过我。”   大象抬起脚,还想攻击受德,不料被他一发力,不但顶住了大象的巨掌,还掀得它一个踉跄。这下大象彻底怒了,再次抡起鼻子向他袭来,却又扑了个空。   受德一边躲避大象的攻击,一边观察。不论对什么动物,后脑勺都是致命弱点,而且大象的鼻子攻击不到自己的背部,只要能跳上象背就没事了。   大象第二次袭来,左踩右踩都踩不到身手敏捷的受德,却被抓住了耳朵。受德以为能爬到象背上,不料大象猛地一个转身,又把他甩了下来。   旁边的人都看得傻了,只会看着大象发出愤怒的嘶吼声,再次袭向受德。   “来啊……”受德看到旁边是农人家的房子,就站在原地,看着大象向自己奔跑而来,瞅准时机让到一边,抓住象牙,在墙上借了一把力,一举跃上象背,骑在它的脖子上,一拳打向巨象的后脑。   受德的拳头曾经活活打死猛虎,如今一拳下去,却只是进一步激怒了大象。   旁观的人都看傻了,只看到愤怒的大象像受惊的马匹一样人立而起,想把受德掀下去,可象背上人牢牢地夹着象脖子,像是在上面生了根一样。大象在原地乱蹦乱跳,都没法摆脱背上的人,只能载着他一起逃回树林。   *****   受德被野象抓走,生死未卜!陪受德去视察农田的藉臣带着沾血的破衣服回到宫中,比干只觉得五雷轰顶。上天竟残忍如斯,连战死沙场的机会都不给他,就要让受德成为史上第一个只有衣冠冢的商王。   整整一个月过去了,被野象掳走的受德音讯全无,只怕凶多吉少。姜王后和黄妃只会在后宫以泪洗面,三岁的殷洪还根本无法理解发生了什么事,就连十岁的殷郊也只会不知所措地打量围着他的朝臣。   外祖父东伯侯,舅父姜文焕,大伯父微子,叔公箕子……为什么每个人都用那么危险的眼神看着他?殷郊还不知道一个年仅十岁的新君在惯于玩弄政权的老臣们眼中,是个何等完美的傀儡,只觉得周围的人一下子都变得十分可怕。   幸好还有比干叔公。   面对一下子变得像是陌生人一样的众人,殷郊只敢躲在比干身边:“叔公,父王去哪里了?他真的再也不回来了吗?”   “不会的。”比干不相信他的花花会就这么死了,至少不愿意相信。虽然受德被野象掳走以后,朝廷中也派人出去找过,比干知道,那些人其实都被微子一方的人收买了,不让他们去找。又有好处拿,又能偷懒,派出去寻找受德的人自然乐意只摆个样子,象征性地出去兜一圈就回来交差。比干恨不得自己扔下所有的事务去找受德,不找到他就不回来,可是他就算能扔下所有人,也不能扔下受德留下的孩子。   大王失踪,整整一个月的“搜寻”无果,朝臣们已经在讨论是让殷郊继位,还是让微子继位。可是有区别吗?殷郊才十岁,即使即位为王,也是由老臣把持朝政。可老臣是谁?受德的改革将除了比干以外的前朝老臣全都得罪了个遍,除了老师商容和三个从胥靡提拔为朝臣的亲信,所有人都站在微子一边。关于继位问题,微子故作大方,说储君的设立,就是为了预防大王发生不测,随时可以继位。既然受德已经立殷郊为储君,就应该让殷郊继位,自己和朝中老臣暂权朝政就可以了,等殷郊成年以后,就还政于王。可是还给哪个王?是受德留下的幼主,还是直接还给被受德夺了王位的庶兄微子?   光是被剥夺王位继承权也罢。小孩太容易夭折了,比干担心的是如果让微子掌权,受德的两个孩子还有命活到长大成人的那天吗?   微子向众臣许诺了许多好处,俨然已经是大王的样子,朝廷中要求殷郊继位、微子摄政的呼声越来越高,只有少数中立派,反对派只有比干一个。比干一人孤立无援,无力抵抗要求殷郊继位的呼声,只能在后宫陪着殷郊和殷洪,飞廉和恶来帮他守门,一天不见受德的尸首,就一天不交出储君。   可是他们能支撑多久?   后宫已经成了孤岛,被断水断粮。飞廉和恶来当真是以一敌百的猛将,居然只有他们两个把门,侍卫就攻不进来。可他们再勇猛,也无法常此以往地支持下去。或许干脆把殷郊和殷洪渴死饿死在后宫,受德后继无人,还可以给比干安上一个弑君叛国的罪名,反而遂了微子的心愿。或许……事到如今,比干只能孤注一掷地赌一把,赌东伯侯的野心够大,不会允许微子抢了外孙的王位,或许还能形成与微子分庭抗争之势,让他们狗咬狗,比干或许还能在夹缝中为殷郊寻得一线生机。   外面又传来撞门声和“交出储君”的喊声,殷郊缩在比干身边:“叔公,我怕。”   “没事,有叔公在。”比干抓起殷郊和殷洪的小手,领着他们向宫门外走去。   “叔公,我们去哪儿?”殷郊不解。   一直拖延下去不是办法。思量再三,比干终于下定决心:“让你去继承王位。”   “我不要!”殷郊干脆赖在地上不肯走,“叔公,父王呢?我要父王。”   “你父王可能回不来了。”比干硬拉起殷郊,“殷郊,你父王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知道要保护叔公了。现在你也是大人,要做个像你父王一样的英雄。站起来,把眼泪擦掉,给弟弟做个榜样。”   殷郊擦掉眼泪,可还是拽着比干的手指:“叔公,你不会离开我的,对吗?”   “我……”面对容貌酷似受德的殷郊,比干开不了口。以前受德也问过他同样的话,他的回答永远是斩钉截铁的“是”,可是现在受德在哪里?他保护不了受德,甚至可能连他的孩子都保护不了。   “叔公?”   “我不会。”比干抓紧殷郊的小手,带他走向外敌林立的宫门。   哪怕会,他也不能说出口。   *****   野象只会侵袭周边的农田,不会跑到城市里面来。因此当一队大象走进朝歌,路人纷纷驻足观看。   大象乖乖地排着队,一头用鼻子卷着一头的尾巴,小心翼翼地避过房屋、店铺,像是有人指挥一般。众人正惊讶,定睛一看,才发现领头的大象身上确实坐着一个人。那人像是个野人,乱七八糟的头发用草茎随便扎了个发辫,什么衣服都没穿,只有腰上围着一块兽皮,赤*裸的健美肌肉像是蕴藏着无穷的力量。虽然他是一副懒洋洋的姿势,悠闲地衔着草茎,像是逛街一般打量沿街店铺,给人的感觉却像是打盹的猛虎,只要他醒过来,就是毁天灭地之势。看到象群都听命于他,众人猜测他可能是某个化外部落的酋长。   听到大街上似乎在议论什么事,野人好奇地示意大象跪下,也去听:“老人家,你们在说什么?”   “我们说大王宾天,新王登基的事。”说话的老人光顾着看大象了,也没在意一个化外部落的酋长说话怎么是朝歌本地的口音,“我们的大王可是个好人呐,登基后就一直想办法减轻赋税,这么好的日子,我也就小时候听我的太爷爷说起先王武丁在世的时候有过。这次大王去视察被大象毁坏的农田,为了救一个小孩,被野象掳走,下落不明,大概已经成为神仙了,还在保佑我们,后来野象就再也没有来过。”   “哦?”野人听得饶有兴味,嘴里衔的草茎也换了个方向,“你们的大王有那么好?”   “可不是吗?”旁边的一个老太婆也插嘴,“以前大王还是王子的时候,亚相就一直带着他住在民间。他还在我家住过呐,还跟着我的老头子学过木工活。大王自己也尝过做老百姓的滋味,继位以后特别体恤我们老百姓。”   “这样啊。”野人挑了挑眉。   “你是哪个部落的?来参加储君殷郊殿下的继位大典的吗?”老太婆摸了摸野人骑的大象,“这么大个的东西,怎么驯化的?”   “大象又聪明又听话,很容易驯服的。”野人让大象干脆整个儿地趴在地上,“今天是你们储君的即位典礼?这是好事啊,怎么都愁眉苦脸的?”   “好个屁!”老头子往地上狠狠地啐了一口,“储君殿下还那么小,大王走了,把持朝政的还不是那群不把百姓当人看的狗官。”   “不是还有亚相吗?”野人不解。   “亚相?亚相都要被他们当做乱臣贼子杀了。”   “什么?你们不早说!”野人一把扔下嘴里的草茎,立刻催象向王宫跑去。   *****   悠扬的钟声一如受德继位的当天,殷郊被押到九间大殿举行即位典礼,沉重的商王冠冕几乎要把他的脖子压断。   比干发现自己太天真了。他当初把殷郊护在后宫,摆明了是要在政治斗争的漩涡中参上一脚,还落下要挟储君的口实。如今不论是东伯侯还是微子,都容不下他。殷郊没有受德那么坚强,连自己都保护不了,更不用说保护比干。虽然为了显示“宽宏大量”,微子没有判“要挟储君”的比干死刑,只是要他去继续寻找受德。不过比干知道,他或许有命走出宫门,但绝没有命走出朝歌。   大宗伯刚要宣布即位典礼开始,就被大象的嘶鸣声打断。   滚滚黄土之中,一群大象直奔九间大殿,侍卫谁都不敢拦,只能赶紧让到一边,眼睁睁地看着象群绝尘而去。   领头的大象跑到九间大殿前面,训练有素地停下,跪下前腿,让背上的人落下来。侍卫刚想拦住擅闯九间大殿的人,就被象鼻子一边一个有多远扔多远。   骑象的野人照着大门一把推上去,只听见“轰隆”一声,九间大殿的铜铸大门居然应声而倒。   满朝文武都惊得回头看向大门,只见一个野人如入无人之境,直指坐在商王玉座上的储君:“臭小子,给孤滚下来,孤还没死哪!”   “父王?”殷郊定睛看了看,一把扔掉头上的冠冕,扑向外面的野人,“父王!”   受德居然回来了?眼看着就要到手的王位又没了?看到外面赤身裸体、蓬头散发、被一脸络腮胡子遮得几乎看不见脸的野人,微子很想说这人不是受德,叫人把他赶出去,然后登上梦寐以求的商王玉座。可是看到倒在地上的铜门,还有不时从门口伸进来的象鼻,他连大气都不敢喘,生怕受德记起来还有自己这么一个鼓动谋反的罪魁祸首,叫大象把他拖出去踩成肉酱。   “没用的臭小子,都这么多年了,还没一点魄力,任着人捏。”受德一把捏上殷郊的脸颊,直痛得他龇牙咧嘴,“你叫父王怎么放心让位给你?”   “那父王就别让位了。”殷郊恬着脸嬉笑。   要不是听说比干会有危险,受德就等殷郊继位,然后自己撂挑子,带着比干远走高飞。想不到这小子只有一张脸和受德还有几分相像,完全不堪重任,居然差点害死比干。果然还没到能退位的时候。受德环视了一圈满朝文武,看得他们一个个都低下头:“孤不过是去驯象,是哪个乱臣贼子说孤已经死了,图谋造反?”   文武百官立刻齐刷刷跪了一地:“吾王圣明,奉天承运,万寿无疆!”   “万寿无疆?”受德冷笑,“我看,盼着孤早死的人可不少啊。”   九间大殿鸦雀无声,只剩受德自己洪亮的声音在宽广的穹宇间回荡,扫荡着每一个人的耳朵。   “有马,多马,全部出班。”受德指了指九间大殿外,“以后大邑商有象骑兵了。”接着颇有成就感地看向九间大殿一角的白色身影,第一次看到比干挂不住往日的云淡风轻,似乎真的很想干脆弄死他算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五章 世外桃源   受德回来没多久,把朝廷狠狠地整顿了一番,就一句“再去抓几头野象回来驯”,又骑着象离开朝歌,去野象聚集的树林。   夏末秋初,天气还有些炎热,很远就看见站在林子边的一抹白色身影。风吹动单薄的衣衫裹在他身上,隐隐能看到让受德疯狂的纤细曲线,只有不时拿出帕子擦汗的动作说明他不是寒暑不侵的神仙。想到那个小巧的琼鼻上汗珠密布的样子,受德再也按捺不住,催着大象跑过去。   听到大象的嘶鸣,白色的人影回过头,还来不及躲开,就被象鼻卷住腰,送到骑手身边。   受德伸手抓住吓得惊慌失措的比干抱在怀中:“叔父,别怕,它不敢伤你。”接着便吻上想了一个月的嘴唇,“我不在的时候有没有想我?”   他还敢提!“你还知道回来。”比干咬上受德的嘴唇,直到尝到血味,“你知不知道你不在的时候,差点发生政变?”   难得看到比干露出像个凡人的表情,受德只觉得有趣:“我怎么知道殷郊那么没用。”   “殷郊才十岁。你十岁的时候懂什么?”想起一个月来受的委屈,比干把脸埋在受德的颈窝,“被说成是要挟储君也没关系,被处死也没关系,可是殷郊问我会不会永远陪在他身边,我……我感觉就像看见小时候的你。所有人都说你死了,我不相信。我想去找你,可如果我留下殷郊一个,他就……”   “那小子别的不行,和我抢人的胆子倒是有啊。”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殷郊几乎一出生就霸占了比干的怀抱,让受德嫉妒了很久。   “你……”比干气结,“既然没事,你就不会先报个平安吗?”   受德吻上比干的耳朵:“现在你知道你说要给我父王殉葬的时候,我是什么心情了吗?我可是很记仇的。”   比干只骗他哭了一场,他就失踪一个月来报复他?   见比干真的火了,受德立刻祭出一脸无辜:“再说大象又不会说话,我也找不到可以在龟甲、骨头上刻字的东西,也没法让它们捎信回来。”   比干被受德抱得动弹不等,只有细长的青葱玉指紧了松,松了紧,似乎很想打人。   “叔父,真的生气了?”   比干的胸膛剧烈起伏了半天,最后还是软了下来,紧紧抱住受德的腰:“你没事就好,你没事比什么都好。”   “难得这么主动啊。”受德对比干的“投怀送抱”十分满意,“看来以后我得多失踪几次。”   比干又想打人了。   “好吧,我承认,驯象确实不需要一整个月。我是在忙私事,真的忘了时间了。”受德稍稍放开比干,让他坐在自己前面,驱象走进树林。   *****   象背出人意料的平稳,大象还会用鼻子拨开挡路的树杈。比干为难得的开阔视野好奇地东张西望,回过头,却发现受德只盯着他,连忙移开视线。   谪仙一般不食人间烟火的叔父终于像个凡人了。受德第一次看到比干会露出小孩般好奇的模样,抱着他的腰大笑不止。   羊肠小径走到尽头,眼前豁然开朗,过于耀眼的阳光让比干眯起了眼睛。等他恢复视力,就被眼前的美景惊呆了。   绿树环绕一个清明如镜的湖泊,清澈的湖水仿佛一面嵌在地上的镜子,蓝天白云在其中游动,数支荷花亭亭玉立,水面上不时冒出鱼呼吸的水泡,仿佛把瑶池中群鱼伴着云朵嬉戏的美景搬到了人间。湖边用原木搭了个简易的船坞,木桩上用草绳系着一条做工不甚精细的小船,岸边是一幢简单的小木屋,和小船一样带着一种天然去雕饰的质朴。   大象跪下身子,比干不用受德扶,就自己跳下象背,一脸惊喜地看着湖面。   “我的木工手艺怎么样?”受德慢慢地踱到比干身边。   “这……”比干刚注意到小船和房子,“都是你做的?”   “当然不是我一个人做的。要是没有大象帮忙,房子不可能造得这么快。”受德把下巴搁在比干的肩膀上,“被大象误打误撞地带到这里,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喜欢。一直宣你到寝宫也不方便,以后我们就在这里幽会,有什么不方便让人听到的事也可以在这里谈。我原本想用象骑兵帮殷郊平了人方部落就让位,我们一起住在这里,再也不用理会世俗的眼光,谁都不能阻止我们在一起。”   “大邑商从来不曾有过自己退位的大王。”   “我从来不介意做第一个。”受德把脸拱进比干的头发,贪婪地呼吸着他身上的气味,“我死后不要姬妾奴隶给我殉葬,只要有你就可以了。”   “你宾天的时候,我还在人世吗?”受德是不是忘了?比干只是看起来年轻,其实已经年近半百。   “是啊,要王子干也死在这种渺无人烟的地方,还连一件殉葬品都没有,确实太寒碜了。”受德故作认真地想了想,“孤这个大邑商的大王给你殉葬好吗?死后我们还在一起,一起尘归尘,土归土,永远也不分开。”   “不!”人类只能活五六十年,即使比干是寿终正寝,当时受德也正值壮年。比干捧着受德的脸:“受德,答应我。即使我死了,你也要好好地活下去。”   没有他的日子怎么活?即使只是想象一下,受德都觉得太悲惨,不敢想下去。受德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能岔开话题:“可惜殷郊还难堪重任,我们现在就憧憬以后的美好生活,还早了点。先暂时在这里幽会吧,能在一起一天是一天……”   等殷郊可堪重任的时候,比干还在人世吗?不过大邑商气数将尽,却不一定会亡在受德手上。或许等他建功立勋,尽早功成身退,自己留个千古英名,让殷郊做亡国之君,就不能把大邑商的灭亡算在受德头上了。想到那个容貌酷似受德的孩子泪汪汪地拽着自己的手指,要把亡国的责任推卸到那样一副稚嫩的肩膀上,比干无法不愧疚。可他只是瑶池中的一条鱼,不是无私的神仙,他是为红莲一个人来到人世的。除了他的花花以外,整个人间是水深,是火热,都与他无关。   “叔父,喜欢这里吗?”受德侧过头,用挺直的鼻子去蹭比干的脸颊,“这里是不是和你在天上的时候住的仙境一样?”   “确实……很像……”   “很像?”也就是说还是不一样喽。   “以前……没这么挤。”不知是不是因为风水太好,湖里都是密密麻麻的鱼,似乎随手一捞,就能抓两条上来。看到那么多鱼,比干只觉得头皮发麻。   “小傻鱼,我们又不用住在湖里。住旁边的房子就可以了。”   “哦……是啊,做人真好,不用和它们抢地盘。”四下无人的仙境对受德而言是不受干扰的二人世界,可是对比干而言,与这么多鱼比邻而居的感觉和让一个人随时活在一群人的监视之下一样。   见比干看湖水的眼神,似乎依然有些介怀如此多的第三者在场,受德无比后悔自己一个人住在这里的时候,怎么就没多吃几条鱼,居然让它们毁了好兴致。如今当着比干的面,受德不敢承认他和大象一起在林子里住了这么久,期间的主要口粮就是湖里的鱼。   受德正郁闷,突然比干转过身扑在他身上:“你故意的是不是?”   “怎么了?”受德莫名其妙。   比干的脸通红,耳朵整个儿地涨成了可爱的红色,像是看到了什么很羞人的事。受德还在莫名,只听到比干的呼吸越来越急促,后来开始在他身上乱摸乱蹭,显然是动情了。   “这么感动?打算以身相许?”   比干吻上受德的嘴唇,动手去扯他的衣服,空前的主动让受德有些受宠若惊。   “我不会垒土床,不过地板也挺干净。”受德抱起比干,带他去参观他自己亲手做的温馨小居。   小别胜新婚,两人分别一个多月,比干已经完全不似当时被受德半是诱骗半是逼迫才勉强委身的模样,大有不把这一个月的份全都补回来就不罢休的架势。总算,在受德被榨干以前,还是比干先体力不支,累倒在他的臂怀中。   “我的小傻鱼。”受德有些好笑地欣赏怀中人带着些孩子气的睡颜,拢了拢他的头发,才发现比干头上已经出现丝丝银白。以前受德不告而别混进胥靡中,不过三天,就把比干急得咯血,这次他失踪整整一个月,竟把比干急出了白发。不过以比干的谪仙之姿,就算是满头白发,恐怕只会美得触目惊心。“小傻鱼,我再也不会不告而别了。”受德吻上比干依然光洁的前额,根本没有注意到怀中人早已到了该有白发的年纪。   *****   受德以为比干是感动于他的用心,才主动以身相许。可是仅此一次,之后比干又恢复成往常的淡漠模样,不介意和受德亲热,但只是任由他折腾,再也没有主动过。受德问起过为什么比干那次会特别热情,比干的脸立刻涨得通红,什么都不肯说。直到后来因为机缘巧合,受德才从渔民口中得知繁衍鱼苗的方式就是让雌鱼产卵,然后让雄鱼授精。受德带比干去看自己的森林小屋的时候,正好是鱼的产卵季节。对比干而言,鱼产卵才是能让他兴奋的北里之舞,才会热情得反常。   于是为了重温当时的激情,受德专门向渔民好好地讨教了一番,得知只要让雄鱼看到鱼卵,就会自己去授精,于是自己也尝试了一下。   第一次,侍御以为大王要鱼卵是要吃,特意叫厨子细心烹饪。   比干看见用盐腌过还用高汤烧得十分香的鱼卵后的反应可想而知。   第二次,要生的鱼卵。   “受德,你不知道海鱼的卵放在河水里面会死吗?”   第三次,要河鱼的卵。   “受德,这是青鱼的卵。”   第四次,要鲤鱼的卵。   “受德,把受过精的鱼卵放在水里,就会自己孵出小鱼。仔鱼会自己照顾自己,不用亲鱼抚养的。”   第五次,要没有受过精的鲤鱼卵。   终于成功地重温了一次当时的激情。事后受德追问送鱼卵的厨子如何分辨鲤鱼卵有没有受过精,厨子十分得意地回答只要抓住怀着鱼卵的雌鱼,剖腹取卵就可以了。   比干知道后,气得一个月没理受德。   第六次……   受德终于学乖了。比干虽然在心理上还是一条鱼,身体的反应还是和人类一样的,与其费心去找鱼卵助兴,还不如自己在床上多费点力气,效果也不错。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六章 志在东夷   在商朝,战争是获取财富和奴隶、扩大势力范围的常用手段。从建商以来,大邑商东面的人方部落就一直骚扰大邑商边境,把丰饶的大邑商当作自己的仓库,予取予求。可是自成汤以来,历代商王都是在东夷打过一两次胜仗,就算丰功伟绩了,没有一个能彻底平了东夷。受德还是王子的时候,也曾跟随帝乙东征,知道东夷部落不好对付。但是现在有了象骑兵,胜负就难料了。   受德在朝堂上提出东征,文官们没有反对,武将们更是摩拳擦掌。然而就连不少老臣都没有想到,年轻的商王要发起东征,不仅仅是为了完成历代商王都没有完成的霸业,更是为了找个借口征集兵力,削弱各诸侯的军事力量,保证他们无法造反,以巩固自己的王权。   在位的第七年,受德登基后的第一次东征正式提上议程。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驯象、收集粮草、向各诸侯征召登人(临时召集登记在册的参战人员)……东征诸将还没有踏上征途,这场战役就先成就了费仲的威名。   当初扩建都城,费仲去各诸侯处刮地三尺,虽然诸侯多有怨言,看到雄伟繁荣的朝歌,还是觉得物有所值,只能忍气吞声。商王东征,之前照例应该又是一通横征暴敛,可是出乎诸侯意料的是除了粮草和登人,这次东征居然其他什么都没有要。诸侯这才知道在费仲的“宽进严出”政策下,扩都的费用只花了一半都不到,剩下的足以对付东征的军需。而朝歌的朝臣则是整天只看到额头上顶着胥靡烙印的小鬼坐镇指挥军队的后勤补给,对着每天进进出出不断变化的粮草、铠甲、登人、马匹、战车如数家珍。后备军需数以千计,什么东西在什么地方有多少还差多少,费仲甚至都不用看账目,就能报得一个不差。据费仲的夫人说,他就连说梦话都是在调集军需,如果敌人要刺探军情,只要把费仲抓去严刑拷问,大邑商的军事机密立刻就暴露无遗。而诸将闻言,都说费夫人言过其实了——何必浪费力气严刑拷问?只要费仲一天不在,军队的后勤立刻就会乱成一团,连战场都不用上,就直接败了。   龟甲占卜示“东征大吉”,于是受德派亲军卫队在黎地布置了一个威武雄壮的盛大会场,传旨各镇诸侯,举行大蒐(阅兵式)。   这是武丁征伐四方以来,最盛大的一次大蒐。大蒐当天会场上人山人海,战车成排,战马嘶鸣,刀枪斧钺矛戟林立,雄壮空前,威武绝后。诸侯之旅编成左、中、右三自,每自各一万人。步卒(步兵)、多马(骑兵)、多射(车兵)全部以铜胄装束,各执刀、戟、斧、钺、矛、戈、箭、镞等兵器,前所未有的象兵身披牛皮甲居高临下,更添睥睨众生之势。   高高的土坛上,年仅二十六岁的商王一身铜盔铜甲,手持金背青铜大刀,腰挎斩将青铜宝剑,骑着高头大马热血沸腾地审视自己的威武军队。可是从众人看他的眼神中,他看到的却是不信任。   商王太年轻,第一次御驾亲征,谁都不知道他的军事指挥能力如何;以前从来不曾有人用过大象打仗,如此大的动物如果听话自然好,但如果临阵退缩,只怕不用敌人打过来,大邑商的军队就自取灭亡了;两个胥靡出身的武将飞廉和恶来更是让太师闻仲、北伯侯崇侯虎等老武将觉得和他们并肩而战是一种耻辱;更不用说在出征以前,微子一方的人就在散布此仗必败的谣言。尽管受德一方也有恶来这块活公告牌,就连登人都看不起这个胥靡出身的多射,更不用说靠他的长舌来扭转朝堂上的舆论;尤其让受德寒心的是就连比干都对东征的结果不看好,只是没说而已;……   可是受德需要用军功来立威。如果在这时候退缩,以后他就再也别想抬头挺胸地坐在商王宝座上,更不用说推行改革,从根子上彻底整治腐败不堪的大邑商。   冷峻的目光扫视了一圈场内的众人,场内的窃窃私语渐渐弱了下来,只剩商王洪亮的声音回荡在天地间:“各位侯伯、酋长听孤一人讲话。人方蛮夷骚扰我边境已久,扰乱天下安宁。今日孤率兵亲征,敢烦各诸侯、酋长随行,务求一举平人方,保子孙万代永不再受侵扰。国家大事在祀与戎,众人不得有负孤一人旨意。”   诸侯众人齐呼:“商王万寿无疆。”却没什么气势。   受德觉得有些下不了台,正尴尬,一声清越的琴响划破凝固的空气:   对酒当歌兮江山如画   狼烟四起兮无以为家   鹏程万里兮嘶鸣战马   赞我殷商兮志在天下   “叔父!”是比干的嗓音!   和受德一样,众人从来不曾听过比干鼓琴,更是从来不曾预料到温文儒雅的亚相竟能在琴弦上拨出如此铿锵豪迈的曲调,都忍不住侧耳倾听。   比干的琴声和伯邑考一样极具感染力,但如果说伯邑考的琴声是营造出一场虚幻的迷梦,比干的琴声就是把残酷的现实血淋淋地呈现在众人面前。琴声从空旷悠远渐渐转为低沉,仿佛风雨欲来前的沉默,压得每个人心头都沉重难耐,就连马匹都不耐烦地喷着鼻响,象群都难受得摇头晃脑,恨不得好好发泄一通。   琴声仿佛被堵住的洪水,土越填,浪越高,带着众人的心蓄势至极致,最后终于一泄千里:   雄兵百万豪情万千何等风流   人生百年莫道易逝壮志难酬   不畏艰险几度冬夏几度春秋   甲骨难载我英名常留   龙行天下猛虎啸谷威震群兽   顽石难阻长江黄河一路东流   冰封雪盖骄阳似火笑对情仇   天下不服我致死不休   过关涉险群雄争霸天地悠悠   沧海桑田长空舞剑一壶浊酒   铮铮男儿志在四方后顾无忧   天下皆为我大商诸侯   受到琴声的感染,所有人都开始跟着一起唱。随着铿锵的曲调,先前低迷的气势一扫而空,不踏平人方誓不回朝歌。   “好一个‘天下皆为我大商诸侯’!”受德策马一骑当先,“我们走!”   “商王万寿无疆!”这一次的呐喊声直响彻云霄。   可怜这副孱弱的身躯无法陪着你上战场,只能一曲高歌为你送行。直到出征的队伍已经消失在地平线,比干依然抱着琴,目送他们远征。   叔父一人就胜我雄兵百万。浩浩荡荡的队伍离开朝歌,一直走出很远,受德回过头,似乎还能看到那个抚琴的白色身影,对着大军离去的方向长跪不起。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七章 乳虎啸谷   “先王宾天以前曾赐老臣打王金鞭,上打昏君,下打奸臣。大王英明,老夫的金鞭不敢打,但若是有奸臣误国,老夫的金鞭必定不饶。”这是太师闻仲对飞廉说的第一句话,也是他这辈子说过的最后悔的一句话。   这是新王第一次御驾亲征。虽然受德以前也上过战场,在一辈子都在为大邑商南征北战的老太师闻仲看来,他依然不过是个嘴上没毛的奶娃娃。闻仲只把受德当个鼓舞士气的摆设,什么都不敢放手让他干。   与大邑商东面的人方部落第一次交战,完全是闻仲在指挥。按照他的作战习惯,先把队伍编成一个个方阵,每个方阵为一个作战单位。前锋为左中右三队骑兵,中间为五辆战车,分左、中、右三组,中间一组三辆,左右各有一辆。共计五辆战车,车上有驭者一人,甲士三人。驭者居前,击杀者居左右两厢,射者持弓矢居中。战车后面是步卒,右手持利刃,左手持人面青铜盾牌。分左、中、右三列纵队。按照闻仲的经验,这样安排军队,骑兵、战车与地面步卒可以密切配合,冲锋陷阵,胜算可以大很多。受德别出心裁的象兵部队被安排在了最后,美其名曰“压阵”,而他的两个胥靡出身的亲信也被安排和受德一起作壁上观,美其名曰“要是大王初征便出意外,以后的仗都不用打了,一定要有人保护大王”,其实是让飞廉和恶来一起陪着受德坐冷板凳。   出乎闻仲的意料,向来脾气暴躁、说一不二的受德居然对他的安排没什么意见,乖乖地找了个山头,带着飞廉和恶来看戏一样看闻仲打仗。   “觉得太师闻仲怎么样?”受德问身边的人。   飞廉没有答话,只是任由□的骏马悠闲地打着鼻响,啃着青草,似乎根本不知道下面正杀得血流成河。   “他怎么做上太师的?”恶来倒是毫不顾忌地发表长篇大论,“武器讲究一寸长一寸强,只有武艺极其高强之人才敢用短兵器。人方部落善使长弓,就该先用弓箭来对付。虽然他们的箭术比我们精湛,可是我们的箭头都是青铜的,比他们的骨、蚌箭头杀伤力大,而且我们一方有铜甲,他们最好也不过是皮甲。如果一上来就是弓箭手对射,我们可以对他们造成大面积的创伤,他们对我们造成的伤害却未必有多大。先用弓箭手灭掉一批敌人,后面的骑兵、步兵、战车兵的损失就可以小很多。可他偏偏一上来就用骑兵做活靶子,不是把手下的人往死地里送吗?”恶来在马背上直了直腰,“一样是太师,他怎么和你的比干叔父差那么多?”   “所以叔父已经是亚相了,闻仲还只是太师。”受德嗤笑,“只会按部就班,固步自封,年纪再轻,也和活了几百年的老古董一样,只会沉浸在过去的辉煌中,根本不懂何为与时俱进。所以我才不喜欢世家出身的官员,不论是文臣还是武将。”   “这样说来,亚相还真是世家子中的异类啊。”第一次见到比干,发现一个贵族看到自己额头上的胥靡烙印,眼神中竟然毫无鄙夷之色,恶来就觉得他十分与众不同。   “仲衍从很久以前就说过,‘有其叔父必有其侄子’,如果没有叔父,大概我也会和你看到的其他世家子一样吧。”至于比干,谪仙的眼界自然不是凡人能揣测的。   恶来点头表示同意:“你也是世家子中的怪胎,放着王子不做,来做胥靡。”   “多射恶来,小心孤治你大不敬之罪。”受德想了想,“孤真是给你封错官了,应该封你为‘多舌’才对。”   “你刚发现?”恶来大言不惭地接受了新的“官职”。   见过皮厚的,没见过皮厚成这样的。受德无语了。   受德语塞的表情让恶来十分有成就感,于是继续向大王证明比起“多射”,他更适合做“多舌”:“如果亚相能上战场,你会带他一起来吗?”   “不会!”受德回答得斩钉截铁。   “为什么?”恶来不解,“凭亚相的韬略,如果用在战术上,肯定比这个什么闻太师高明。”   “叔父他……重文轻武。那点韬略用来在朝堂上和人斗心眼,确实无往不利,用在战场上就未必了。”最主要的是如果把比干带在身边,受德还有心思打仗吗?尽管两个人是真心相爱,这份叔侄之间的禁断之恋毕竟不为人世所容。在许多方面,受德都愿意和恶来推心置腹,甚至会故意利用他的长舌来为自己造势,但是有些事实在是不能让这块什么心事都藏不住的活公告牌知道。   “你觉得我们的骑兵怎么样?”受德换了个话题。   “太笨拙。”恶来还是摇头,“骑兵比之步兵、车兵的优势应该在于快、灵活,可是驮着一身铜铠,有几匹马还跑得动?相比较之下,人方部落的马匹虽不如我们好,但是骑兵轻装上阵,速度和灵活性反而胜过我们。”   “可是用骑兵做先锋,如果没有一身铜铠,只怕一个照面就被对方的弓箭手射得全军覆没了。”   “也是。”恶来抓了抓头,“又要快又要坚固,该怎么办?”   “彻底改变策略。”飞廉终于开口。   “没错!”受德一掌拍上马脖子,差点把自己的坐骑拍得趴下,“骑兵轻装上阵,根本不用他们打先锋就可以了。”   “可惜闻太师不会让你如愿以偿。”恶来叹了口气,“受德,你任由他安排一切,就是想让他吃败仗死在战场上,免得他以后一直干涉你,是不是?还‘先王赐金鞭,上打昏君,下打奸臣’,胥靡出身的就一定是‘奸臣’?仗着前朝老臣的身份威胁新君的‘奸臣’到底是谁?他那次对父亲提起他的金鞭,我就在怀疑他是不是每天打自己。”   “话不能这么说。”受德弯下腰,盯着战场中的闻仲,“要他受点教训不假,但是他不能死。太师闻仲怎么说也是我大邑商的股肱之臣,除了有点自视甚高,为人还是不错的。能为大邑商南征北战这么多年还没死,说明他绝不会是酒囊饭袋,留着还有用。最重要的是他在军中的威信无人能敌。如果他死了,我们三个谁指挥得动这些人?换言之,只要能让他信服,就不怕以后在军中没有人听你们指挥了。”   恶来不明白了:“所以……”   “所以……”受德如愿以偿地看着闻仲渐渐陷入困境,“到我们上场的时候了!”   *****   双方已经混战成一团,战术什么都派不上任何用处,纯粹是比拼装备和兵力。人方部落骁勇善战,即使殷商一边在武器和铠甲上占尽优势,竟也敌不过对方。闻仲是主帅,不仅要指挥全军,更是众矢之的。先王托孤之臣也不负厚望,身中两箭,依然一对四地招架敌方主将的攻击。   人方部落的弓箭手瞅准时机,一箭射中闻仲的坐骑不受马甲保护的眼睛,箭支从另一只眼睛穿出去。闻仲□的骏马双腿一沉,忙于招架敌人的老将一时不备,从马背上滚了下来。先前的激战已经让闻仲脱力,此时倒在地上,更是被一身沉重的铠甲压得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敌人举起大刀,阳光在锋利的刃口上闪烁,接着就向自己的脖子砍来。闻仲以为自己的戎马生涯要到此为止,突然听到一声怒喝,视线中的大刀应声凭空消失。闻仲挣扎着爬起身,才发现要取他性命的敌方将领被飞廉掐着马脖子,连人带马一起掀翻在地。   救下闻仲,飞廉随手抄过对方的斩马刀,左劈右砍,如风卷残云,将围攻闻仲的三人全部马斩首,人斩腰,连人带马一起砍。闻仲还没有反应过来,飞廉已经像抓稻草人一样轻松地抓起他,飞身上马撤离。   收兵的号角带着几分英雄末路的凄楚,居下风的殷商军队本已无心恋战,听到收兵的信号,立刻撤退。而苍凉的号角对人方军队而言却像是冲锋号,让他们乘胜追击,越战越勇。飞廉的坐骑不见得比闻仲的好多少,光是驮着两个壮汉就已经够累了,更不用说还要加上闻仲的一身盔甲,很快就跑得口吐白沫,后面的追兵依然越迫越紧。   “放我下来!别管我,不然你也逃不了。”闻仲大喊。   飞廉一言不发,突然跃下马背,反手一掌拍在马头上,马登时头骨碎裂暴毙。飞廉用死马做牵制对方的路障,自己扛着闻仲就走,竟然跑得比马还快,很快就超过原本跑在他们前面的军士、登人,第一个撤回到大后方。   匆忙之中召集起来的殷商军队大多是登人,人数虽多,却没几个上过战场,只在出征以前由闻仲集中进行过简单的军事化训练,真的到了真刀真枪拼命的时候,一见己方落了下风,便流露出怯意,听到收兵号,忙不迭四散奔逃。人方部落的军队见大邑商的军队撤得乱七八糟,乘胜追击,正准备痛打落水狗,不料受德与恶来却是一人一骑反冲向敌军,一面掩护己方军队撤离,一面直攻敌军后方。   “大王!”看到受德冲向敌军,身边还有只恶来一个人保护,闻仲只觉得心都快跳出来了,无奈他整个人都被飞廉扛在肩头,完全动弹不得。   飞廉一言不发,似乎根本没觉得让恶来一个人跟着受德冲锋陷阵有什么不对,正如恶来看到飞廉扛着高大壮实还一身铠甲的闻仲,依然能靠两条腿跑得比马还快,没有露出任何惊讶的神色。   兵士、登人只见过小兵殿后掩护主将撤退,从没见过主将殿后掩护小兵撤退,急于逃命之余,更是对年轻的商王和胥靡出身的多射感恩戴德。   不过受德不是一个人。   “昂”的嘹亮叫声穿过整个战场,原本只是悠闲地在一旁观战的战象突然发疯一般紧跟在受德后面冲向敌军。人方部落听到殷商的收兵号,原本想痛打落水狗,不料迎面撞上的不是殷商已经毫无战意的残兵,而是铜墙铁壁一般横扫战场的战象。人方部落的军队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根本来不及撤退,就被象骑兵连同来不及撤离的殷商军队一起踩成肉酱。   “大王!”要是踩死了受德怎么办?看到大象踩过的地方只剩看不出原形的血肉,闻仲恨不得跟过去:“快吹收兵号!快!”   收兵号一声急似一声,甚至把收兵号吹成了冲锋号,可是听到号角声,象群反而加快了冲锋速度。   闻仲傻了。   出征以前,训练登人的工作都由闻仲一手操办,受德只顾着“玩”自己的象骑兵。闻仲原本就只把受德当做出征时随身携带的一个活摆设,也就由着他去。至此闻仲才知道,受德是在训练象兵听到收兵号就冲锋,如果是己方的收兵号,就可以打敌人个措手不及,掩护己方撤退;如果是敌方的收兵号,势不可挡的象兵更是可以吓得敌人心胆俱裂,彻底摧毁对方的士气。可是此时看到象群携着滚滚黄尘而去,闻仲只觉得整个天地都塌了下来。   “大王——”脱离飞廉的扶持,老太师跪倒在地,痛哭不止。帝乙宾天前,曾召见闻仲,细细叮嘱。新王还年轻,还需要朝中老臣多加照顾。朝廷中文有比干商容,足以让帝乙安心,可是武只有闻仲和黄飞虎。黄飞虎还太年轻,难堪重任,帝乙其实是把替新王守护大邑商江山的重任全都托付到了闻仲一个人的肩膀上。可是他做了什么?新王初次出征,就因为他这个老将的疏忽而战死沙场,他活着有什么脸面回朝歌?死了有什么脸面去见先王?   “大王!大王回来了!”身边的人突然喊成一片。   闻仲抬起头,只见远处的地平线上如朝阳般渐渐升起两个年轻人的身影。落日勾勒出两个英姿勃发的轮廓,两个人的铠甲上都遍布鲜血,血红的晚霞更是映得他们像是刚从血海里捞出来一样,无声地宣布他们的赫赫战功。鲜红的颜色衬得受德俊朗的容颜透出几分妖冶,正抬手好整以暇地抹去脸上的血迹,像是一朵血海中长出的彼岸花,人间的杀戮越多,他就越鲜艳。恶来依然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肩上搭着什么东西,直到看见自己人了,才像个炫耀玩具的小孩一般高高举起手中之物,赫然是敌方部落首领的首级。在他们后面是浩浩荡荡的象群,仿佛百兽之王的仪仗。   “商王万寿无疆!”   欢呼声响彻云霄,闻仲第一次觉得自己真的老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八章 所向披靡   飞廉在战场上救了闻仲一命,回来以后只说了一句:“他们不听我的,还得你指挥。”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般。   飞廉不比恶来多嘴,这是闻仲第一次听到他说话,不居功,不自傲,好像从敌军的斩刀下救下闻仲,不过是举手之劳。这份朴实更是让老太师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飞廉……传说中鸟首鹿身的掌风神兽不就叫“飞廉”吗?以前飞廉言语不多,闻仲只当他是木讷,如今亲眼见识他的厉害,才发现是风神不屑和他这个凡人一般见识。   飞廉“风神将军”的名号就是这么传开来的。   尤其让闻仲对飞廉敬佩的是这次东征第一场仗就把老太师的脸丢尽,向来沉默寡言的飞廉自己不居功也罢,事后居然就连向来多嘴多舌的恶来都对闻仲狼狈不堪地被飞廉扛回来的事只字不提。闻仲只当是飞廉教子有方,给自己面子,更加敬重飞廉的为人。有闻仲做表率,飞廉很快就在军中树立起与闻仲并驾齐驱的威信。只是闻仲没想到“长舌夫”恶来难得的沉默不是因为卖老太师面子,而是以前在采石场做胥靡的时候,就看惯了飞廉扛着比穿盔甲的闻仲还重的石料健步如飞,根本没觉得这是一件值得大肆宣扬的事,一直过了好几天,才知道自己错过了一个八卦大新闻。不过长舌夫也有长舌夫的操守,恶来的操守就是说新闻不说旧闻,既然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飞廉从战场上救下闻仲已经成了旧闻,恶来只能一个人躲在被窝里为失去一个嚼舌的大好题材而郁闷得抓心挠肺。   东征首战就让新王和两个胥靡出身的武将在军中立下了无与伦比的威信,尽管如此,有些太荒唐的决定,闻仲还是不得不阻止。   第一场战斗就让军士、登人死伤了四成。入夜以后,随军巫医忙着照顾伤员,士官清点阵亡人数,恶来原本正陪着幸存的将士们嘻嘻哈哈,突然听到主帅营帐中传出争吵声。   一几之隔,像是划出棋盘上势不两立的楚河汉界,一边是满头华发的老太师,一边是黑发如漆的年轻商王,两个人针锋相对,像两只斗鸡,谁也不肯让步。   “大王,恕老臣直言,象兵虽别出心裁,但杀伤力过大,且难分敌我。我们一方的损伤惨重,其中大多都是被自己的象兵误伤的。如此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方法不适宜御敌,还会动摇军心,实在不是明智之举。”   “象兵会误伤自己人,完全是因为阵型不合理。”   “怎么不合理?”   “人方部落擅长的是弓箭,骑兵穿着铜铠就没法提高速度,不穿又太容易被误伤,根本不适合做先锋。车兵放在中间没问题。步卒大多是登人,放在后面收拾残兵也没错。但是不应该把杀伤力最大的象兵放在最后面做压轴,等到形势无法返回了,才用同归于尽的方式扭转战局。”   “那么大王有何高见?”   “象兵做先锋。大象本就皮肤厚,加上皮甲,人方部落的弓箭手完全奈何不了他们,一来有助于鼓舞我方的士气,让敌人胆寒,二来其他军种都跟在象兵后面,只要驱着象兵向前冲,就不用担心误伤自己人;车兵放在中间。我自己也试过,象兵用于摧毁建筑很好,但是人只要回过神来,有了心理准备,从大象脚下躲过很容易。象兵气势威武,但是只能先声夺人,我们依然需要训练有素的车兵来捕杀象兵漏掉的敌军;步卒还是放在最后。毕竟步卒大多是没有上过战场的登人,让他们在最后打扫战场,给没有彻底断气的敌人补上一刀,这样的工作他们还是能做的;还有骑兵。我方骑兵的缺点就在于负累太重,无法发挥快速灵活的优势,下一场仗骑兵只许穿皮甲,轻装上阵,负责在战场外围捕杀流寇。”   “简直闻所未闻。”闻仲摇头,“我从来没有在任何兵书上看到过这种阵法。”   “因为以前的军队从来都没有象骑兵。”受德寸步不让,“再说谁规定一定要按照兵书上写的打?兵书是用来参考的,不是用来固步自封的。”   闻仲深吸了几口气,才慢慢消化受德提出的新战术:“大王是怎么想出这种战术的?”   “以前叔父带着我去农田学种地,我看到农人收割麦子就是这样,前面的大人割麦,后面的小孩捡落下的麦穗……”   “简直荒唐!”闻仲终于忍无可忍,“大王以为打仗也是种地吗?”   “种地割的是麦子,打仗割的是人头,有什么不一样?”   “臣以为这种战术根本不可行。”   “你都没试过,怎知不可行?”   “就算大王的新战术可以在战场上取胜,这完全是赶尽杀绝,财物都被大象毁坏,可以收作奴隶的人都被杀光,我们这场仗能有什么收获?”   受德沉默了。   闻仲以为自己已经说服了受德:“大王,这是你第一次东征,不急,以后还有机会。第一仗已经取胜,为大王在军中立了威势,见好就收吧。”   不料受德却是勾起嘴角,邪魅的笑容看得闻仲心里一沉。“太师,关于如何获取财物和奴隶,孤自有办法。但是这次东征,不打到东边见海,孤决不回朝歌。”   “大王!”闻仲可以理解少年人好高骛远,他自己年轻时也是一样,但是活到这把岁数累积的经验一次次地告诉他,理想和现实的差异总是大得让人绝望,“历代商王东征,从来没有一个能打到这么远的,就连成汤和武丁都不曾做到过。”   “先人没做过,我们就不能做吗?”   “先人没有做到,自有其道理。我们越深入长江下游,距离大邑商边境越远,补给线就越长、越容易被敌人从后切断,同时奴隶越多,负累越重。到时候深入敌军腹地,孤立无援,我军就可能再也回不去了。”   “太师,孤也不是第一次上战场。东征的仗会一场比一场难打,孤也知道。正因为如此,第一战就险胜,说明太师的战术不合理,孤才想用新战术试试能不能突破前人的桎梏。至于补给和负累问题,孤自有办法。”   “不行!我绝不会允许大王如此胡闹。如果大王不听老臣劝诫,老臣……”   “太师又想拿先王赐的金鞭吓唬孤吗?”受德目光炯炯地盯着闻仲,直盯得老太师心里发毛,“父王赐你打王金鞭,是信任你能辅佐孤,不是让你用来把孤当傀儡使唤!孤这次东征,不是为了和继位以前一样,做个随军的活摆设。”   闻仲一下子怔住了:“大王……”   短暂的沉默过后,受德的语气也软下来:“对不起,孤的话说得有些太重了。太师也是一片好意。”   闻仲低下头:“不,是臣失礼了。”   受德仔细想了想:“要不这样吧,孤和太师打个赌如何?下一战试试孤的新战术,如果输了,孤听太师的,立刻班师回朝歌;如果赢了,以后太师都要听孤的。怎么样?”   闻仲想了想:“一言为定。”   *****   打赌的结果是闻仲输得一败涂地。   关于大邑商的末代帝王帝辛的东征,后世的《吕氏春秋古乐》中记载道:“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   只有亲眼见证过那段历史的人才知道,这个“虐”字用得是何等精炼传神。   至少闻仲看到受德的新战术的成果时,想到的词是“秋风扫落叶”,比《吕氏春秋》上写的多了整整四个字。   改用新战术后,此次东征简直不是去打仗的,而是去玩的。象骑兵成了克制人方部落弓箭手的法宝,后面的车兵和外围的骑兵都感觉轻松了很多,尤其是现在登人只需要跟在最后面给没死透的敌人补上一刀就可以了,伤亡人数立刻锐减,就连随军巫医都开始把工作重点从救治伤员转到了研究东夷特有的动植物上。   大象可以做骑兵,但是体型太大,还是不适宜拉战车。于是受德有事没事就借着“勘察地形”带几个军士出去打猎游玩,到处抓捕以前没见过的动物回来试验。闻仲就遇到过一次,受德硬拽回来一头犀牛,交给手下的士官去试试能不能驯服、用来拉战车,自己就又出去打猎了。结果被捕的犀牛发起脾气来,在军营里横冲直撞,撞伤了不少人,最后还是恶来把它扔出去,殷商军队才不至于被这么个大乌龙搞得伤亡惨重。   相形之下,人方部落则是一片愁云惨淡。   除了第一个与殷商军队交手的林方部落因为一开始是由闻仲指挥,总算造成了一点伤害,而这些伤害的代价就是整个部落在八天内被殷商军队一举扫平。接着是畎夷、于夷、方夷、黄夷、白夷、赤夷、玄夷、凤夷、阳夷……东夷比较大的人方部落一个接一个被象兵彻底夷为平地,之前从来没有和大邑商交过兵的长江中下游部落都慌了。   反抗就是死,不反抗就是做奴隶,虽是九死一生,至少还有“一生”的机会。徐方部落的酋长眼看着殷商军队渐渐逼近,经过一番痛苦的抉择,最后还是选择投降,自己反绑着双手,口衔国宝玉璧,穿着孝服,拉着棺材去见商王。   在军营说明来意,徐方部落酋长被带进军营,就看见一群士兵围着正在扳手腕的两个人呼喝助威。   面对着徐方部落酋长的是一个看起来不过二十来岁的青年,浓眉大眼,长得十分阳刚俊美,只是被额头上的胥靡烙印破了相。徐方部落酋长知道在大邑商,“胥靡”是指做苦役的奴隶,以为这个青年是临时应征入伍的登人。与胥靡扳手腕的人用后脑勺对着徐方部落酋长,看不见长相,但是高大的身形和隔着衣服都能隐约看到的健美肌肉曲线给人一种能把天顶起来的感觉。周围看热闹的人喊着“多射大人加油”,徐方部落酋长就理所当然地认为与胥靡扳手腕的人是军官多射。   “恶来,两柱香的时间到喽。已经破记录了,还要继续吗?”“多射”带着调侃的语调说,听嗓音十分年轻。   “我——他——妈——就——不——信——这——个——邪——”被称为“恶来”的胥靡胳膊上青筋暴起,整张脸都憋得发紫,却依然奈何不了对方。   这时带徐方部落酋长进来的军士走到“多射”身边,下跪恭敬道:“大王,徐方部落酋长求见。”   “知道了。”“多射”一下子发力,把胥靡的手腕按在桌子上。   “多射大人又输了。”周围的人哄成一片。   那个胥靡才是多射?!和他扳手腕的就是商王?徐方部落酋长惊得差点把口中的玉璧吞下去。   “哄什么呀?”恶来作势要去打起哄的人,“就这种怪物,谁扳得赢他?”   “是谁知道赢不了,还总是来挑战‘怪物’的?”商王坐正身子,徐方部落酋长终于看清他的长相——居然比胥靡多射还年轻!年轻的商王相貌俊美,笑起来甚至还带着些孩子气,可就是这个人平了从成汤以来没有任何一个商王能彻底打败的所有部落。   “子受德,你给我老实交代,和我扳手腕的时候你有没有认真过?”   受德很认真地回忆了一下:“没有。”   “你这家伙……”   受德笑嘻嘻地躲过恶来的拳头,朝身后吹了一声口哨:“‘小白’,亲他。”   徐方部落酋长以为“小白”可能是马或者狗,可是应声伸过来的是一根象鼻子。   “好啊,就连你都来欺负我。”恶来躲过象鼻子的攻击,抓起一根绳子缠在象鼻上,干脆和大象拔起河来,“我赢不过你的主子,就不信还赢不过你。”   绳子一下绷紧,这下看热闹的人成了为“小白”加油助威,可是徐方部落的酋长看到绳子是在往恶来的方向移动。再看向另一头,“小白”赫然是一头成年象,体型还比一般的大象更大一点。   见拔河拔不过恶来,“小白”突然松开绳子,恶来立刻摔得四仰八叉。周围笑成一片,就连“小白”都举起鼻子,发出类似于笑声的声音。   “敢捉弄你恶来爷爷,小崽子不想要了是不是?”恶来爬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灰,走了。   没过多久,恶来扛着一头不比他自己矮多少的小象回来:“‘小白’,我把你的崽子扔出去了啊。”说完扛着小象就跑。   这下“小白”急了,连忙撒腿追过去,而恶来扛着一头小象,还能跑得比大象快。   他有资格说别人是怪物吗?徐方部落酋长看得目瞪口呆。而这个人扳手腕还扳不过商王!再次打量还不过是个大孩子的受德,徐方部落酋长觉得趁早投降果然是明智之举。   等受德回过头来,徐方部落酋长连忙跪倒磕头,送上国宝玉璧:“在下是徐方部落的酋长,特来此向商王投降,求商王饶过我部落族人的性命。”   “好说。”受德收下了徐方部落酋长的礼物,还不忘朝闻仲挑了挑眉,“太师,瞧,奴隶这不是来了吗?”   闻仲只会傻乎乎地看恶来扛着小象被大象追,顿时很能理解为什么他看见飞廉扛着一身铠甲的自己却跑得飞快,反应能如此淡定。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九章 君临天下   大军一路东进,遇到愿意投降的部落就连人带财物全部占为己有,遇到不愿意投降的就用象兵让他们连人带财物全部彻底消失,一边向东行进,一边筑桥铺路,方便后勤的辎重部队。与其被大象踩成肉酱,做奴隶好歹还有一条活路。在象骑兵的威胁下,绝大多数东夷部落选择投降为奴,殷商军队携带的奴隶越来越多,离朝歌也越来越远。补给线终于拉到极限了。   “大王,不能再走下去了。”闻仲忧心忡忡地看着低头干活,眼神中却满是怨怒的奴隶,“继续下去,奴隶浪费粮食不说,还可能造反。”   “我早说过我自有办法。不过……”受德沉吟了片刻,“太师,还记得我们打的赌吗?孤赢了。所以至少在这东征的路上,以后太师都要听孤的。”   闻仲顿时有些不太好的预感。   结果不出闻仲所料。   受德走进俘虏营,爬上一辆推车:“所有的俘虏都听着。有谁想做奴隶?”   “谁会想做奴隶?!”俘虏中不知谁吼了一声,顿时引起一片响应,吓得殷商士兵纷纷举起武器,生怕他们突然造反。   “不,说得好!”受德指向第一个吼的俘虏,“谁想做奴隶?谁不想过自由自在的生活?谁愿意做会说话的畜生?”   他这不是在鼓励奴隶造反吗?闻仲的心一直提到嗓子眼。   奴隶们都知道这个年轻人就是商王,听他站在奴隶一边说话,反而因为过于惊讶而安静下来,只剩受德一个人的声音在落针可闻的俘虏营回荡。   “既然大家都不想做奴隶,我大邑商国富民强,也不需要会说话的畜生。”受德扫视了一圈惊讶的奴隶们,再次扔下惊雷,“东南宝地富庶,有愿意在这为大邑商开荒种地、狩猎进贡者,即日起便可免去奴隶身份,成为我大邑商的众人。凡愿意留下开荒者,孤免其三年朝贡,期间只需为往来的殷商军队提供吃穿用度,以后世代为大邑商的子民,受大邑商军队保护。愿意跟随孤继续东征的,也可免去奴隶身份,编入军队。将军飞廉和多射恶来以前都是奴隶,孤等着从你们中找到第二个飞廉和恶来!”   只要留下打打猎种种地,干点和以前一样的活,不过是换个统治者,就可以摆脱奴隶的身份成为平民、过和以前一样的生活?虽然开荒一开始是辛苦了点,可是三年不纳贡,算下来还是很合算的。而且如果跟着商王打仗,或许还能做官?平民做官已经是闻所未闻了,更何况奴隶,可是额头上带着胥靡烙印的飞廉和恶来就是活生生的榜样。在原来的部落,出身就决定了一生是人上人还是人下人,可是在大邑商,人下人也可以成为人上人,为子孙后代搏个大好前程。俘虏原本都已经打算做一辈子会说话的畜生到被逼死,或者干脆和殷商拼个玉石俱焚,没想到天下突然掉下这么大一个馅饼。   短暂的沉默后,整个俘虏营都被“商王万寿无疆”的欢呼声掀翻。   受德在欢呼声中跳下推车,给了闻仲一张得意的笑脸:“好了,现在有了新的补给站,负累也没了。我们可以继续东征了吗?”   闻仲傻眼了:“大王,这……奴隶都……还免三年……”   “没错,奴隶都没了,有的只有我大邑商的众人。”受德拍了拍闻仲的肩膀,“世上的大多数人其实都是懒人,只要活得下去,不论被怎么压迫,都懒得反抗。为什么一定要把他们逼到非造反不可,然后再浪费力气去镇压呢?先让他们绝望,然后再给他们希望,他们就会对孤感恩戴德。三年的贡品算什么?开荒没个三五年,能开出什么东西?要他们朝贡,他们也贡不出多少,反而会对孤心生怨恨,说不定还会因为活不下去而抢劫往来的军旅,我们就真的完全被孤立了。所以还不如做个顺水人情,等三年的期限过去,作物长出来了,牲畜养起来了,矿产开出来了,孤要多少贡品,他们都会心甘情愿地给,还会对自己的子孙后代说孤对他们如何如何好,要他们也一生忠于大邑商。”   “可是……奴隶……”   “为什么非要养会说话的畜生?不会说话的畜生不是也挺好用吗?奴隶起义不断,就说明蓄奴制不合理,孤早晚要废除。”   他要废除蓄奴!闻仲已经彻底惊呆了:“大王,如果没有奴隶,很多事就都没人做了,恐怕会动摇国之根本。”   “谁说很多事非要人来做不可?”受德招招手,唤过他的专用坐骑“小白”,“人的力气能比大象更大吗?一路上多亏有大象帮忙夷平障碍、运输木材石料,从朝歌向东的路才能那么快就铺起来。孤还要留几头大象帮忙,留下来拓荒的人就可以方便省力许多。”   “畜生就算力气比人大,却是蠢笨不堪,奴隶能做的事它们都能做?大象会哄小孩吗?”   “小白”转过头看了看闻仲,用鼻子像抱小孩一样把他横抱起来,轻轻摇晃。   看到老太师被大象像抱婴儿一样抱着,受德直接笑喷:“太师,说话小心点,大象能听懂人话的。”   “放我下来!”闻仲大叫。   “小白”根本不理他。   “行了,我知道你能干,行了吧?”   这才乖。乖孩子才有奖励。听到闻仲服软,“小白”才放他下来,用鼻子拍了拍他的头,还从树上卷了一个果子递给他。   “我不要。”   “小白”把摘下的果子给受德,另外摘了一个给闻仲。   “我说了我不要。”闻仲不想和大象纠缠不清。   人类真是麻烦,小象比人类容易照顾多了。“小白”终于失去耐心,卷着闻仲的腰把他举到树上。喜欢哪个自己采。   *****   从第一次东征开始,之后受德在位期间北攻鬼方,西征羌人,南平九苗,都是用同样的方式。先用象兵吓破敌人的胆子,让他们“自愿”投降为奴,但是让抓来的俘虏做十天半个月奴隶,就摆出“只要肯为大邑商开荒,就是我大邑商子民,且可免三年朝贡”的优厚条件,将敌人变成自己的后勤部队。传播中原文化的同时,就靠他们来不断巩固自己的领土。在末代商王帝辛受德手中,大邑商的领土扩张北至蒙古,东北至辽宁、朝鲜半岛,南至湖北、湖南、江西、福建等地,西至甘肃、新疆,东至海滨东海,成为历史上第一个初步统一中国的君王,而此时秦始皇嬴政的三十五代曾祖恶来还不过是帝辛身边的一个跟班。   即使是商朝灭亡之后,帝辛的丰功伟绩依然为后人所歌颂,如宋君祭祀歌颂祖先的乐歌《玄鸟》便赞: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士芒芒。古帝命武汤,正域彼四方。   方命厥后,奄有九有。商之先后,受命不殆,在武丁孙子。武丁孙子,武王靡不胜。   龙旂十乘,大糦是承。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肇域彼四海。   四海来假,来假祁祁。景员维河,殷受命咸宜,百禄是何。   后世很多人不明白武丁的子孙中有哪一个当得起如此赞誉,有人猜这首诗其实是赞美武丁本人,更有离谱的猜测说可能是赞美帝辛之兄仲衍的十四代重孙孔子,却不知当得起如此赞誉的正是被后世的史学家和小说家歪曲为商纣王的帝辛。   历史从来都是由胜利者来书写,而中国的史学家比起做忠实记录历史的史官,向来更适合做异想天开的小说家,把历史当做正值妙龄的小姑娘,随心所欲地打扮。民间更有不少愚人把胡编乱造哗众取宠的历史小说、戏剧如《封神演义》、《三国演义》等当作史书,信以为真。正如陈世美一生为官清廉,且对妻子忠贞不二,仅仅因为同窗胡梦蝶上门求助时被拒绝,心生怨恨,将一些升官发财、忘恩负义而抛妻灭子之事捏在一起加在他身上,写成戏剧《秦香莲》以报复,才被谣传成负心汉的代名词;正如张飞不仅是三国时的一员猛将,也是著名书法家、画家,尤其擅画美人。除了文武双全,张飞更是出名的美男子,白面无须,面如美玉,生有两女皆为蜀后,史称“大小张后”,却因为创作需要,被《三国演义》歪曲成丑陋不堪的莽汉;一代明君帝辛也仅仅因为逃不过成王败寇的历史潜规则,兼之后世比起史学家更适合做小说家的史官歪曲,最后通过堪称诽谤之最的小说《封神演义》宣传,终于被塑造成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暴君商纣王。   然而史官和小说家可以用文字信口雌黄,却无法歪曲事实。无论西周灭商以后如何抹黑帝辛,史书如何胡编乱造写得比小说更富戏剧色彩,直到三千多年后,大邑商的都城朝歌已经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淇县,民间依然流传着“帝辛的江山,铁桶一般”的民谚。   不过此时尚未到而立之年的受德根本想不到自己死后会被谣传得比夏桀更不堪,只是沉浸于第一次见到大海的震惊。   终于知道朝歌最东面是什么样子了,不知海的另一边会不会还有新的世界等待探索。海风呼啸而过,受德正考虑有没有办法去看看海的另一边是什么样,突然听见小孩的笑声。受德循声望过去,就看见几个小孩笑闹着在捡海滩上的什么东西,还拿手里的东西互相攀比。   等小孩走近了,受德弯下腰来:“你们在捡什么?”   渔民家的孩子互相看了看,一起伸出脏兮兮的小手,里面是几枚贝壳。   “这是……蚌壳?”受德在朝歌的时候只见过大的蚌壳,可以用来做武器、农具,从没见过这么小的。   “是贝壳。”渔民家的小孩笑作一团,“你连贝壳都没见过?”   贝壳?受德好奇地打量手掌中色彩绚丽的小东西。又小又轻,质地坚硬,看样子应该不会腐坏,在朝歌没见过,在海边却到处都是。这不就是他一直在找的贸易的中间物吗?   恶来安顿好了俘虏,来海边找受德,就看见他们的大王挽着裤管,和渔民家的小孩一起捡贝壳。   “恶来,你看我找到什么好东西了。”听到恶来喊,受德朝他扬了扬自己的收获。   “这是什么?”恶来也从海边捡起一个贝壳,“这么小的蚌壳,还长得奇形怪状的。”   “这是我一直在找的东西,终于找到了。”   “哈?”恶来莫名了,“我说,我们一路行军到这里,就是为了这小东西?俘虏了多少美女,都没见你这么激动过,看见小蚌壳却像看到心上人一样。”   “心上人……是啊,这么漂亮的东西,他一定会喜欢的。”受德至今还记得小时候和比干一起逛集市,看见以物易物不方便,异想天开地想要发明一种贸易的中间物,是比干给了他鼓励。如果没有这个心上人的教育,他就算侥幸活到长大成人,也只会是个酒囊饭袋,绝不会是现在的模样。   “送给谁?”恶来嗅到八卦的味道了,“姜王后?黄妃?我看你对她们都爱理不理的,对我们找来的女人也没什么兴趣。莫非你喜欢男人?”   还真被他猜中了。   “真的喜欢男人?”恶来蹭到受德身边,“谁啊谁啊?”   这种事受德会让长舌夫知道吗?   “别不好意思嘛。”恶来拱了拱受德,“喜欢男人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行军打仗的时候就算是平时喜欢女人的人也会拿长得白净的男人凑合。”   喜欢男人确实没什么见不得人的,可是受德喜欢的是他自己的亲叔叔。   恶来暧昧地凑近受德:“军营里的哪个小白脸被我们的大王临幸过了?”   受德越来越想把恶来的嘴撕了。   “说啊,说啊……”   受德想了想,把手里的贝壳放进恶来手里。   “这是干什么?”恶来不明白了。   受德捏着恶来的下巴,让他转过脸:“你别说,黑是黑了点,长得还是挺俊的。”   两秒钟的沉默后,海边回荡着恶来的惨叫声。之后好几天,恶来都躲着受德,不敢靠近他。   好了,这个世界总算清净了。狠狠地捉弄了一次恶来,受德心情大好,旋即想起远在朝歌的比干。离开朝歌半年多,受德每天都是想着他入睡,不知他是不是也一样思念他。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章 后院起火   自从受德出征,比干便一直惶惶不安,好在送回来的都是捷报。象骑兵所向披靡,一直打到了东面沿海,正打算班师回朝。听到这个消息,比干的心才稍稍放下来。   受德出征期间,朝歌的护卫交由武成王黄飞虎负责,朝政由丞相商容和亚相比干打理,另外教育殷郊和殷洪两位王子的任务也落到了比干身上。东征以前,受德曾下令,如果有人敢干涉比干教育两位王子,一律以叛国论处。比干知道受德是想让他按照以前教育受德的方式,把殷郊和殷洪也教育成体恤臣民的人,可是受德从小爹不疼娘不爱,比一般孩子懂事得多,而殷郊三岁就是储君,两位王子都是姜王后的心头肉、东伯侯的掌上宝,一点苦都吃不起。   大邑商气数将尽,可是受德的文治武功都胜过自成汤以来的每一个商王,看殷郊稀泥糊不上墙的样子,大邑商只可能败在他手里。既然姜王后和东伯侯都舍不得殷郊和殷洪吃苦,比干也懒得在一个亡国之君身上浪费时间和精力,只教两位王子识字、算术之类任何一个文臣都能教的东西,另外最多也就是带他们去神庙为出征在外的受德祈福。   殷洪才三岁,根本跪不住,殷郊也不过十一岁,尽管人在庙堂里,心却已经跑到外面。求神心不诚,还不如不求。比干让殷郊带着殷洪在神庙外面的草地上玩,自己跪在神像前为受德祈祷,突然听到帷幔后面传来说话的声音。   “你愿意帮我刺杀受德吗?”是微子的声音。   微子要刺杀受德!比干顿时没心思祈祷了,侧耳偷听他们的谈话。   “哟哟哟,敢对大王直呼其名,这可是大不敬呀。”回答他的是一个陌生的声音,说不上难听,带着讥诮的语调让人觉得说不出的不舒服,“我为什么要帮你?帮你对我有什么好处?”   “等我做了大王,我可以直接封你为西伯侯。”   西伯侯!是姬昌一方的人!比干心下一惊。   听到如此“优厚”的条件,和微子说话的人却是发出不屑的嗤笑。   “你笑什么?”   “大王有储君,他死了也轮不到你继位。”   “殷郊才几岁?就算即位又能怎样?不过……”说到这儿,微子的声音顿了顿,“要是再过几年就难说了。”   “怎么?对弟弟怕成这样?连他的儿子也怕?”对方忍不住笑起来,“是啊,大王十多岁的时候,已经能徒手搏猛虎了,当时微子还只会打打野鸡、野兔,连鹿都打不到。谁知道储君殿下日后会不会也是这样的英雄了得。可怕,确实可怕。既然怕成这样,还不如干脆断了念想,微子和储君的差别虽然大了些,至少还是贵族——活的。”   “姬……”   对方忙不迭打断他:“啧啧啧,这么沉不住气,还想做大王?”   该死!差一点就能听到和微子说话的人的名字了。不过能听到微子打算对受德不利,已经是天神保佑。比干对神像做了个感谢的手势,继续偷听。   “帮我登上王位,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你为什么不愿意帮我?”微子的声音开始气急败坏。   “如果我自己可以做大王,为什么要帮你成为大王?微子,还是等什么时候你能不惜让大邑商灭亡,也要置你弟弟于死地,再来找我吧。”   “区区一个……”   比干以为终于能听到和微子说话的人是谁了,偏偏殷郊在这时候跑进来:“叔公,你看,我抓到了好大一只蟋蟀!”   “比干!”在外面说话的人也发现他了。   “储君殿下,快跑!”比干刚站起身,就感觉到冰冷的利刃吻上自己的脖子。万幸,对方光顾着抓比干,殷郊还是顺利逃走了。   “亚相,”微子将剑刃往比干脖子上又贴近几分,“你怎么在这儿?”   “带储君殿下来为大王祈福。”即使性命捏在别人手上,比干的嗓音也平静依旧。   “刚才的话你都听到了?”   “叔父年纪大了,耳朵可还没聋。”   “年纪大了……”微子无意中蹭到比干的皮肤,柔滑的触感让他好奇地摸上比干的脖子,“这哪里是老人的皮肤啊?我新纳的小妾才十二岁,皮肤都没这么好。”以前觉得比干的长相没怎么变,微子以为是因为天天见到他,看不出来。现在把自己的手凑在他的脸旁边一对比,才发现比干已经快五十岁了,和二十多岁时相比,却仅仅是多了几根白发,看起来比刚到而立之年的微子还年轻。“你到底是什么妖怪?都这么大年纪了,还一点皱纹都没有,连胡子都不长。”   会长胡子的是鲶鱼不是鲤鱼,他连这点常识都没有?再说他见过哪条鱼的鱼鳞会起皱纹的?不过比干懒得给他上自然常识课:“先前和你在一起的是什么人?”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总算微子还不太笨,不至于比干问什么他答什么。   依然躲在帷幔后的人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叔父的命都在你手上,说完了往我的脖子上轻轻一抹就是,连这点小请求都不愿意满足我吗?”   “你还知道你是叔父?”   “我知道,只是不知微子还把不把我当长辈。”   “长辈?”微子冷哼,“你以为你和受德那些脏事没人知道吗?一连五天借着帮他处理国事的名义,和他在书房里双宿双飞。是谁先为老不尊,为了一个官位,爬到侄子的床上?”   “你终于肯承认受德是你的兄弟了,真难得。”   微子原本只是想侮辱比干,想不到他居然的爽快地承认了。“好啊。那么叔父说说你和受德都做过些什么,我就说出和我在一起的人是谁。”   “我和他……”比干拉松自己的衣领,趁他分神的时候猛地撞向微子。可他一个儒生怎么撞得过从小习武的微子,虽然是攻其不备,依然没有摆脱他的钳制。   “叔父,别白费力气了。”没让比干逃脱,微子十分得意。   “哦?是白费力气吗?”比干突然大叫,“微子,你干什么,我可是你的叔父!”一边用力把他撞倒。   殷郊领着侍卫回来时,恰好听见比干呼救,一进神庙,就看见微子压在比干身上,还用剑威胁他,而比干衣衫半褪,一边肩膀全都露在外面。   侍卫立刻把微子拽起来,刀枪剑戟把他团团围住:“亚相,出什么事了?”   比干倒在地上,散乱的头发让人看不清他的表情,只看到他用白皙的手捂着脸,一手拉着自己的衣服,声音还有些哽咽:“微子,我可是你的叔父啊,你怎么能做出这种禽兽不如的事?”   “你……”微子目眦欲裂,却是百口莫辩。   “叔公。”殷郊去扶比干起来,见扶不起他,愤怒地指向微子,“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还不把他抓起来!”   “是!”既然是储君的命令,侍卫哪敢不从,立刻把微子押走。   等到侍卫都走了,比干才爬起身,拉好衣服,头也不回地带着殷郊一起离开。微子的同伙应该还在神庙里,可是他不敢逗留,生怕把对方逼得狗急跳墙,会威胁到殷郊的安全。   直到比干的身影远去,帷幔后的人才出来,让人很不舒服的眯眯眼盯着神庙的门。   “储君出门,会连个侍卫都不带吗?还废话那么多,等着人来救他?蠢成这样,还想做商王,活该被你的‘老匹夫’活活玩死。”听到远处还不断传来微子的辩解声,姬发摇了摇头,“不过舅父也真是偏心啊,为了伯邑考可以去练琴,却连我的嗓音都认不出来。”   “你是谁?”下面突然响起一个稚嫩的嗓音。   姬发低下头,发现是殷洪也抬着头打量他。   “你又是谁呢?”姬发反问。   “放肆!”殷洪用肉嘟嘟的小手指着姬发,“我是大邑商的二王子殷洪。你是谁?报上名来!”   “失礼之处,还请王子殿下赎罪。”姬发蹲下身,“我是……奇怪的叔叔。”   “怪蜀黍?”殷洪歪过头。   “对,怪蜀黍。”姬发也歪过头,学着殷洪的语调,“王子殿下真聪明。”   殷洪打量了他半天:“怪人!”说完就跑去追比干和殷郊。   姬发哭笑不得地目送殷洪跑出去:“我真的是你的表叔啊。”   *****   喜欢男人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但是在神庙里对亲叔叔欲行非礼,问题就十分严重了。一边是大王的叔叔,一边是大王的兄长,事情交到商容手上,商容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幸好还是受害者比干识大体顾大局,说事关王家颜面,不宜声张,还是等大王回来再说,微子才不至于因为乱伦和渎神被处死,只是对外声称“身染恶疾,不宜见客”,其实是被关进了圜土。   事后比干来找过商容。   即使出了这种事,比干平静依旧,商容以为他是为了家丑不可外扬,强压羞愤故作镇定,忍不住叹息不止,在土床旁走得大有不把地磨下去一尺就不罢休之势:“亚相,这次的事……真是难为你了。”   “无妨。”比干盘腿坐在土床上,用纤长的手指捧着茶碗,将脸埋在水雾中,静静品味茶的香气,就连语调中都没有一丝波澜。   “微子也确实太过分,竟然糊涂到做出如此大逆不道之事。”虽然商容也不得不承认,比干确实看起来太年轻也太美了些。当初帝乙、比干、箕子还只是王子羡、王子干、王子胥余的时候,是商容教他们读书,看着他们长大。自从第一次见到年幼的王子干,商容就觉得他很惹眼,不仅是因为精致秀丽却不会被误认性别的美貌,更是因为他一直带着一种好像从来都不曾属于这个世界一样的气质。现在商容已经老朽,比干也是年近半百的老人了,面容却依然如青年人一般,只有头发一天一天变白。热茶氤氲的水雾如云朵围绕着他,老人的白发衬着少年人一般的脸,更透出一股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   “他当然没那么糊涂。”比干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平静,仿佛是从另一个世界传来的,这个世界发生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他……”商容突然顿住,“你说什么?   “微子喜欢的是女人。就算喜欢男人,也不会蠢到在神庙里对我这个叔父动手动脚。”比干把茶杯中氤氲而起的水汽吹成围绕自己的云雾,“是我陷害他的。”   这下商容傻了:“你……”   “不这么做,我怎么把他弄进圜土呢?”比干终于抬起头,流光溢彩的乌黑眸子盯着商容,“幸好,就算我抓不住他通敌卖国的证据,也一样能让他无法对大王下手。”   听比干说完大致的前因后果,商容彻底惊呆了,一下子跌坐在土床上:“竟有这样的事?亚相,你知道微子的同伙是谁了吗?”   比干摇头:“我怕储君殿下和王子殿下出危险,没敢多逗留,只知道那个人姓姬,微子许诺给他西伯侯的位置,可能是姬昌一边的人。”   商容摸着雪白的胡子沉吟片刻:“不会。姬姓人又不止西伯侯一家,而且也可能是你听错了,那个人可能是姓季,或者是别的什么。况且姬昌已经是西伯侯了,公子考也早晚是西伯侯,西伯侯的身份对他们而言,根本构不成贿赂。依我看,这人可能反而是西伯侯的仇人,或者至少也是和他们无关的人。”   似乎也有道理。是比干光是听到“西伯侯”和“姬”,就先入为主地以为这个人一定与西伯侯姬昌有关,如今听商容一分析,这个人反而最不可能是姬昌一边的。“那么丞相认为是谁?”   老丞相却是摇头:“我也完全没有头绪。不过能与微子谋划叛国之事,这人肯定也身份高贵,有权有钱有兵,不然微子不会向他求助。但是其他的……你有什么办法把这个人揪出来吗?”   “有。”比干重新垂下眼,“发现微子串通外人,欲行刺大王的事,我没有对其他任何人说过,此次来拜访丞相,也是秘密前来。微子的同伙为了不暴露身份,一定会来灭我的口,这样我们就能知道是谁想对大王不利了。不过为了避免万一我真的被灭口,这件事完全被掩盖……还是请丞相帮我多担待一些吧。”即使说到以身涉险用自己做诱饵,比干的语气依然平静得好像是在谈与自己无关的事。   “不,别急,一定还有别的办法。”商容沉吟片刻,“要不这样。大王此次东征凯旋,我们就先一步以向各诸侯御赐战利品的名义派人去刺探情报,最近哪个诸侯来过朝歌,哪个就是反臣。如果都没有,那么与微子串通的人可能就是外敌。幸好大王的象骑兵战无不胜,只要把大邑商周围的部落全部踏平,就不怕他们意图对大王不利。”   比干不置可否。   “那么你还有什么好主意?”   “没有。”比干步下土床,“我只是在想,信使一来一回,至少十天半个月,这段时间与其空等,不如去微子身上碰碰运气。”   *****   圜土是在地下挖成的土牢,深十丈有余,长宽不足一丈,简单来说,就是在地上挖个深坑,把人扔进去关在里面,然后在上面用木石压住,只差填上土,就是活埋了。圜土地方狭小,连躺都躺不下来,只能蜷着。光是吃不好睡不好也罢,地上又湿又冷还渗水,而且吃喝拉撒都在同一个一丈见方的地方,臭气熏天。虽然因为“特别待遇”,微子不用和其他犯人分享同一个土坑,在圜土关了一天,微子就快疯了。   “亚相!”狱卒恭敬的声音唤回微子已经神游天外的魂魄。   阳光被遮住了。微子抬起头,却看见圜土旁站着一个比阳光更耀眼的人,耀眼得他在圜土里都看不见对方的长相,只能看到他一身纤尘不染的白衣。   比干示意狱卒退下,站在圜土边俯视肮脏如乞丐的微子,仿佛刚下凡的神仙,带着不属于人间的孤傲与清冷俯视人间肮脏不堪的蝼蚁:“住在圜土的滋味怎么样?”   “拜叔父所赐,好得很。”微子冷哼,“实在是想不到啊,谪仙般的亚相,会是如此无耻的人。”   “这样就叫‘无耻’了?叔父‘无耻’的样子你还没见识到。”比干缓缓勾起嘴角,“微子,知道为什么大王继位以后,却没有找借口杀了你,反而让你保留微子的头衔,以朝臣的身份留在宫里吗?”   “自然是因为抢了我的王位,自知理亏。”微子扭过头,“总算他还有点良知。”   “凭你一直以来对大王的所作所为,再有良知也容不下你。大王很早以前就想杀你了,是叔父让他留你性命。”   “你?”微子惊得抬起头来。   “对,是我。当然,决不是因为觉得让先王弃你这个庶长子而立大王为储君,就是亏欠于你。”比干微微抬起头,阳光照亮他白璧无瑕的脸,“现在你也该看出来了,叔父没有廉耻,没有良知,只有对大王的偏心。让大王留你性命,仅仅是因为要成就一代明君,光靠他自己努力还不行。高人指点,贵人相助,小人监督,缺一不可。叔父勉强算是这‘高人’,东伯侯和武成王是他的‘贵人’,而你就是那个‘小人’。”   “什么?!”微子瞪大了眼睛。   “大王抱负远大,但是年轻气盛,做事的方法难免会偏激。有你在一旁给他找茬挑刺,虽然说得未必都对,却可以让他冷静许多。大王能有现在的成就,微子也功不可没,叔父先行谢过了。”比干平静地扔下炸雷,“不过大王的占有欲很强,虽然平时都能听我劝阻,容你苟活,不知他得知你对我欲行非礼后,会不会还容得下你。”   “比干你这可恶的混蛋!”微子想扑上去把比干拽下来,可是圜土里的泥土又松又软,他只扑得自己满面尘土。   比干象征性地往圜土旁边退了退,等微子把自己折腾得气喘吁吁,才继续说下去:“微子,现在你能满足一下叔父的好奇心了吗?那天和你一起在神庙的人到底是谁?毕竟大王现在也不是容易冲动的小孩了,未必还需要留着你闹心,‘身染恶疾’之后是‘痊愈’还是‘病死’,都取决于你自己。”   “‘痊愈’?”微子冷笑,“我知道了你们的丑事,你还会容得下我‘痊愈’吗?”   “为何容不下?”比干平静依旧,“这份不伦之恋到底不光彩,我也怕受德那孩子太感情用事,让人知道我们乱伦。现在你对我这个叔父欲行非礼是不少人亲眼目睹的‘事实’,由你去宣扬我和受德的事,别人只会当是你污蔑我们,反而不会有人觉得你说的是真话。到时候就算有人看出受德钟爱于我,也只会当是养父子情深,我就不用担心和受德在一起,会影响他的名声了。若是果真如此,叔父还得谢谢你。不过要是你执意不说……‘死’未必有多可怕,可怕的恐怕是‘病死’的过程。大王在各方面都十分富于创造力,不知在发明刑罚方面是不是亦是如此。”   这老匹夫最可恨的地方,就是做什么事都能算得滴水不漏。微子恨极,却是大笑不止:“可惜亚相算得百密一疏。要让大王治我的罪不难,但必须是在他有命回到朝歌的前提下。”   听到倒抽冷气的声音,微子抬起头来,惊讶地看向圜土外的比干。第一次,微子还是第一次看到比干挂不住仿佛全世界都与他无关的云淡风轻。   “你做了什么?”比干往前一步,差点摔到圜土里去。   “你以为我是受德吗?没有人帮忙,就什么都做不成。”   原来如此!大邑商气数将尽,不是因为受德会死在战场上,而是会在凯旋的路上遇刺!不!他决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   离开圜土时,比干近乎是落荒而逃,引得一路上遇见的狱卒都纷纷侧目,不知道什么事能让向来镇定自若的亚相失态至此。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一章 碧落黄泉   以送礼物的名义派到各诸侯处的信使都回来了,没有一个诸侯或者继承人来过朝歌。比干特意留心了一下西岐方面,却只得知姬昌在最近纳了第二十四个妾,正沉迷于温柔乡,为尽早让儿女的数量达到三位数而努力;伯邑考也依然只专注于精进琴技,已经整整两年足不出户,更别说是离开西岐来朝歌了。从神庙回来以后,王子殷洪说在神庙看到过一个“怪蜀黍”,很可能就是微子的同谋。庆幸殷洪没有受害的同时,比干也试着向他打听“怪蜀黍”的模样,可是三岁的孩子连话都说不清楚,除了“奇怪的叔叔”以外什么都描述不出来。东征军在几天之内就会到达朝歌,可是微子的同谋远比微子谨慎,一直都没有人来灭比干的口,那个神秘人的身份依然无从得知。再三考量之下,比干只能提议满朝文武出城迎接凯旋的东征军,赌刺客不敢在人多的地方下手。   受德登基后的第一次东征就收获颇丰,即使一路走,一路留下俘虏开荒,也依然带着亿兆夷人奴隶回朝歌,财宝更是不计其数。商容、比干领着文武朝臣步行数十里前去迎接,很远就能听见象群此起彼伏的叫声,像是一曲凯旋的高歌。   象群中的领头象“小白”迈着傲慢的步子开路,后面跟着军容威武的东征军,再后面是浩浩荡荡的奴隶推着堆满财宝的推车。受德就骑在“小白”身上,看不见前来迎接的满朝文武,只看到那抹最惹眼的白色身影。   “小白”与主人心意相通,等到走近了,冷不防卷起比干,递给背上的受德。   出征一年多,谁不是思乡心切,急着见父母妻儿?东征军只当是大王思念养父,对他小小的“徇私”不以为意,各自与朝中同僚叙旧,只等回城以后和家人团聚。   “叔父,那么想我吗?连这一会会都等不及,跑这么远来接我。”受德也是归心似箭,没想到不用回到朝歌,就能见到心上人,抱着比干的腰不放,只恨周围的闲杂人等太多,不能好好亲热一番。   比干只担心会有刺客,没有回答。   “怎么了?”受德看出比干神色不对,“我不在的时候出什么事了?”   “没什么。”受德刚打了胜仗,心情正好,比干不想破坏他的好兴致,只是摸上他的脸,“东征很辛苦吧?都瘦了那么多。”   “辛苦的不是东征,”受德凑在比干耳边,“而是这么长时间都看不到你。”   比干一把拍掉受德按在他腰上的不规矩的手:“这么多人,别让人看见。”   “看得到吃不到,真是折磨人啊。”一到比干面前,威武不凡的商王立刻打回原形,又成了撒娇耍赖的小孩,“叔父,随军巫医都笨手笨脚的,以后你给我包扎伤口好不好?”   “好。”   “都不问问我伤在哪里?”   “哦。”比干没在听他说了什么,只是留心注意周围。万幸,象群和东征军一路进入朝歌城,都没有刺客出现。   东征军归来,百姓都出来迎接凯旋的英雄,沿街都是“万寿无疆”的欢呼声。骑在领头象背上的年轻商王是众人注意的焦点。英俊,强壮,手握重权,睥睨天下,邪魅的笑容揉碎了无数少女的心,可他眼里只有坐在他身前的白衣亚相,即使努力压制,掩饰不了的绵绵情意依然浓得化不开。   受德成为储君以前,比干一直带着他在民间和百姓一起生活,很多人都知道大王对亚相的感情绝不是一般的君臣之情。以前是谪仙般的比干带着尚且年幼的受德,即使受德缠着比干不放,看到的人也只当是小孩对父母撒娇。现在受德已经长大成人,比干却年轻如昔,两人再也不像是父子,而像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受德一身黑色的军装,朴素的颜色、简练的裁剪配上他棱角分明的五官,给人的感觉却是浓艳到近乎妖冶,仿佛与生俱来的睥睨天下的气势好像随时在昭告天下,他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让全世界都向他臣服;比干一身白色的文官朝服,素雅的颜色、繁复精美不似人工的刺绣配着宠辱不惊的平静面容,仿佛从来不曾属于这个世界,只要轻轻地吹一口气,他就会飞回天上,飘然而去,仅仅是因为年轻的商王拽着他,他才留在人间与他为伴。此时两个人在一起,分明是两个男人,分明是差着辈分的叔侄,给人的感觉却是如果他们不是一对,简直天理难容。   “幸好扩建了都城,不然象群还进不来。”受德越来越觉得自己一登基就扩建都城,把城中的道路拓宽到足够让两头大象并肩齐驱,实在是有先见之明。幸好有大象,可以高高在上地远离众人,在闹市中偷得一小片只属于两个人的清静。看下面密密麻麻的人,如果是骑马,受德真担心会挤着比干。   “是啊,真好。”受德高高在上地骑着大象,远离众人,刺客应该没机会下手,比干也稍稍放下心来,终于有心情居高临下地欣赏街景,就看见远处的屋顶上有个人,张弓搭箭对准受德。   阔别一年多,受德的眼睛看不见除了比干以外的任何人,发现他突然扑到自己身上,正意乱情迷,就听见箭羽的破空声。比干身体一震,随即软绵绵地倒在受德怀中,血在白色的衣服上晕出鲜红的花,触目惊心。   *****   东征凯旋,既然大王毫发无损,庆功宴、告庙典礼就一样都不能少。虽然受德很努力地假装平静,每个人都看得出来,他哪里是毫发无损,简直是心被生生地挖去一块。出征以前,受德就答应过费仲,既然战前准备他功不可没,不论战利品有多少,其中的五分归他一个人。看到数目远远超出预料的战利品,费仲的眉毛很想跳舞,可是看到似乎随时会哭出来的受德,费仲的眉毛怎么也跳不起来。   象兵在东征的战场上立下赫赫战功。冶铸工百长率领奴隶连夜赶出青铜象尊,以纪念此次胜利。告庙典礼当天,文武百官齐集祖庙,唯独不见比干的身影。分明只是少了一个人,受德却感觉像是被抛弃在了荒无人烟的旷野。   是啊,世上没了他,和没了全世界有什么区别?   负责祈祷的巫贞看着身穿华贵朝服的商王将青铜象尊放到祖庙,可是他跪在祖宗牌位前时,呢喃的话却不是向祖先陈述自己的功绩,而是求他们保佑比干能平安度过难关。   那个傻瓜为什么要用自己的身体去为受德挡箭呢?   受德身强体壮,在战场上那么多腥风血雨都过来了,不多这一个小伤疤,可比干孱弱的身体哪里经得住这样的折磨?受德抱着比干回寝宫的时候,比干已经面无血色。撕开他的衣服,看到他晶莹剔透的裸背被血染红,插在他身上的箭随着他痛苦的呼吸而颤抖,受德自己的脸色不见得比躺在土床上的比干更好。巫医说箭没有射中要害,只是失血过多,但是受重伤以后伤口会化脓,人会发高烧,这一关能不能挺过来,只能看比干自己了。   受德祈祷的声音很低,除了巫贞以外的人听不到他在说什么,但是能听到他的嗓音有些哽咽。   高庙典礼结束后,巫贞来找受德:“大王,要保佑亚相平安无事,恐怕光靠列祖列宗还不够。”   “那么该靠谁?”听到还有希望,受德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   “天神。”巫贞作出高深莫测的样子,“有刺客行刺大王,可是大王毫发无损,就是天神保佑。虽然殷人已经很久没有供奉天神了,天神却没有抛弃我们。大王,要懂得对天神心存感激,向他们好好祈祷,或许亚相就能醒过来了。”   自从武乙射天,巫师在大邑商的地位便一落千丈,受德比武乙更甚,不仅不敬天神,连祖先都懒得一个一个祭祀,根本不相信天神和死人能保佑活人。巫的工作原本包括巫、卜、医、史,如今巫的工作已经仅限于给神庙和商王祖庙做门卫和清洁工,卜成了君王利用臣民对神的盲信控制民心向背的工具,根本由不得巫师左右,只剩医和史的权力依然掌握在巫师手中。原本看到受德比武乙更怠慢鬼神,巫师打算利用写史书的权力来抹黑他,不过此次刺杀或许是个扭转他的观念的好机会。如果受德能因此而意识到鬼神的重要性,重新开始敬拜鬼神,让巫的工作恢复武乙以前的辉煌,巫贞也会不计前嫌,在史书上宽容大度地放他一马。   受德沉默了许久:“带我去神庙。”   巫贞以为自己成功了,带着受德去供奉天神的神庙。   如果是以前要受德对着一块雕成人的模样的木头下跪,他只会觉得好笑,可是如今比干生死未卜,或许真的只有天神能救他。面对模样怪诞的神像,受德犹豫了一下,还是跪下了骄傲的膝盖。   看来他是真的信了。巫贞十分有成就感,却不能表现出来:“大王虽有诚心,但是殷人怠慢天神太久,天神未必还愿意帮助大王。”   “还要怎样?”   “首先要献上祭品。”   “要多少?”   听到受德回答得如此爽快,巫贞知道漫天要价的时候到了:“自从武乙以来,在大邑商便只剩我等巫贞还在侍奉天神,天神才没有完全抛弃我们。现在要求得天神的原谅,必须把这些年欠缺的贡品全都补上才行。需要牛、羊、猪等牺牲各千头,童男童女各一百人为人牲,酒五百卤,禾、黍、麦各千担……”   受德没有答话。   巫贞以为他是同意了,继续漫天要价:“我等巫师是侍奉天神的人,善待我们,也会得到天神的保佑。除了给天神的贡品,大王还需拨良田千亩,各种牲畜各五百,以及相应的奴隶、众人,以供养巫师。”   “就这些?”受德深吸一口气,“如果孤献上这些,叔父就一定能活下来吗?”   此次东征收获颇丰,巫贞也觉得自己的要价并不高,听到受德似乎是答应了,顿时心花怒放。可是他自己知道,所谓的巫卜都是骗人的把戏,鬼才知道比干能不能真的活下来。   于是巫贞摆出傲慢的语气:“殷人怠慢天神太久,即使送上如此厚礼,也未必能打动天神。如果亚相真的能活下来,那么说明天神原谅殷人了,大王以后切不可再怠慢天神。如果亚相死了,说明这是天神给大邑商的惩罚,警告大王切不可学先王武乙一般,对天神不敬。”   “也就是说叔父是死是活,就在天神的一念之间喽?”受德站起身,“那么告诉天神,如果他敢把叔父从孤身边夺走,孤就从这座天神庙开始,烧光大邑商所有的神庙,将所有的巫师贬为奴隶,做人牲给叔父殉葬!只要天神敢夺走叔父一人的性命,以后孤的象兵能打到哪里,孤就烧神庙、杀巫师到哪里,直到天下再无人供奉他!天神若是不信,只管带走叔父试试!”   巫贞吓得噤若寒蝉,直到受德拂袖而去,才回过神来,扑通一声跪在天神像前,祈祷天神务必要让亚相长命百岁,不然以后就真的没人供奉他了。   *****   事实证明比起用祭品讨好天神,赤*裸裸的威胁更有效。   比干昏迷不醒的时候,受德就连参加东征的庆功宴都是半途退场,之后更是不上朝,不见妻儿,让侍御把奏折送到寝宫来批阅,自己没日没夜地陪着比干,寸步不离。其实比干一直醒着,只是动弹不了,受德每天晚上抱着他念叨的话,他都听得清清楚楚。   “小傻鱼,为什么要为我挡箭?那支箭射到我身上又能怎么样?你为什么那么傻?”   能怎么样?当然是死。比干怎么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花花死呢?傻?他从还是白鲤的时候就傻到现在了,只要遇到和红莲有关的事,他就从来没有聪明过。   “叔父,为什么要离开我?我才刚打了第一场胜仗,你就要离开我回到天上去了吗?”   比干当然不想走。受德霸业才刚开始,他要看着他的花花成为名垂千古的明君,怎么舍得这么快就离开他?比干也想睁开眼睛,告诉受德自己没事,可是高烧让他的整副身体都像不是他自己的一样。   “叔父,东征那么远,我都挺过来了,只因为回到朝歌就能看到你。东征的时候,我每晚做梦都是你。什么名垂千古,我都不在乎,我只想看到你欣慰的笑容。只要能让你高兴,我什么都愿意去做。可是我千里迢迢地回来,你居然这样来迎接我!”   受德出征一年多,比干又何尝不是对他魂牵梦萦,把关于他的每一份捷报都收集起来,一遍一遍地看,全靠和他有关的每一个字来维持呼吸。   “叔父,商容那个老糊涂居然说箭没有射中我,是天神保佑。难道射中你,也是天神保佑?朝廷中的前朝老臣太多了,我让他第一个告老还乡,让你做丞相,好吗?以后再也没有那些脑筋腐朽的老臣告诉我这个不行那个不行,我们一起为大邑商开创一个新的时代。”   比干是到后来才知道,在庆功宴上,商容见受德面色不善,出来打圆场,却说错了话,竟把他气得生生将手中的青铜酒爵捏扁。要不是比干不省人事,受德自己又要陪着他,还需要商容帮忙处理国事,只怕会当场就叫老丞相“告老还乡”,有多远滚多远。   “叔父,醒醒吧。我回到朝歌至今都没有上过朝,只在这里陪你,要是再陪下去,你恐怕要被后世说成是美色误国了。”   怎么?难道比干伤成这样,他还有兴致“奸尸”?再说“美色误国”是形容男人的词吗?   “小傻鱼,你要是再不醒过来,孤就昭告天下,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孤的人。你要是敢死,孤就拿自己给你殉葬。”   威胁不仅对天神有效,对昏迷不醒的人也有效。为了自己的一世英名,比干终于挣扎着夺回身体的控制权,软绵绵地一掌掐上受德的喉咙,睁开眼,看到受德胡子拉喳的憔悴模样,却什么也说不出口。   “小傻鱼,我就知道你舍不得离开我。”比干终于醒了!受德抱着比干不放,用胡子去扎他的脸:“我就知道……”   他就不能多体谅体谅他这副大病初愈的小身板吗?比干差点被受德活活勒死,挣扎了半天,才勉强挤出第一句话:“你压到我的伤口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二章 奸商本色   比干醒来后,巫医说已经没有大碍,只需要静休调养就可以了。比干想请几天假,回家慢慢调养身子,受德却不准。叔父抚养他长大,现在更是为了保护他差点送命,受德以报恩的名义理直气壮地把比干硬留在宫中,寸步不离。白天比干的饮食起居都要由他亲自照顾,晚上抱着他同床共枕——万幸,受德还算体谅比干的身体没有复原,只是拿自己给他当暖炉,抱着他过过干瘾。   但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受德,抽空去给你的婶母报个平安吧。”   “叔父,我陪了你这么久,你心里却惦记着别人,不觉得过分吗?”受德横卧在比干旁边,把比干的头发一圈一圈地绕在手指上。比干受伤以后,受德每天最期盼的就是就寝以后和比干独处的时光,往往是一入夜,就忙不迭斥退所有随从,就算不能亲热,能抱着他倾吐一下相思之苦也好。虽然心疼比干挨了一箭,能趁机光明正大地和他黏在一起,也算是因祸得福。   “难道东征回来到现在,你都没有去见过王后和黄妃?”   “没有。”   “殷郊和殷洪呢?”   “没有。”   “你就没一点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心吗?”   “没有。”   听他答得如此理直气壮,比干深深地叹出一口气:“受德,你也是快三十岁的人了,能不能成熟点?”   受德突然凑到比干面前:“为什么要成熟?”其实受德仅仅是在比干面前“不成熟”而已。“要是哪天我能离开叔父自己生活了,叔父不就要回到天上去了吗?我不要。我要叔父一辈子陪着我。”   “我能陪你多久?”比干已经是年近半百的老人了,还有多久能活?   “我不管。”   “你是要我做大邑商的妺喜吗?”   “当然不是。”受德拨开比干眼睛前的头发,发现他的白发又多了,配着大病初愈后更是白到近乎透明的肤色,弱不禁风的模样我见犹怜,“如果妺喜有叔父一半的美貌,夏桀为她亡国,就亡得值得。”   比干不由得庆幸自己对受德没有恶意,否则光是这份痴迷,就足够让受德步上夏桀的后尘了。   “对了,叔父,这次东征我找到好东西了。”受德点上灯,在比干面前摆上几个色彩绚丽的小东西,“喜欢吗?”   “这么小的蚌壳!”以前还是白鲤的时候,西王母举行蟠桃盛宴,四海龙王的随从中不乏成精的蚌。白鲤在瑶池看惯了比人还高的蚌精,看到人间用来做武器、农具的蚌只有两个巴掌大小,已经很惊奇了,从来不知道蚌壳还有这么小的。   “这个叫‘贝壳’,在朝歌看不到,可是在东夷的沿海到处都是。”受德十分得意地炫耀自己的新发现,“体积小,分量轻,不会腐败毁坏,在海边数量很多,但是在朝歌没有。叔父,还记得我对你说过的要找一个贸易的中间物吗?就是这个!滨海之东到处都是贝壳,东征收获的奴隶中男人可以做苦工,老人、女人和小孩可以去捡贝壳。”   “做苦工?”比干记得自己一直都教育受德,奴隶也是和贵族一样的人。不过也只有他这条不知如何分辨人类身份的鱼才会把奴隶当人看,一个人的话终究还是敌不过整个社会的舆论吗?   “既然战败了,总得付出点代价。而且没有过过苦日子,谁能体会到身为平民的快乐?每次抓到俘虏,我都是让他们做一阵子奴隶,就让他们脱离奴籍为众人,他们才会对我感恩戴德。这次带回来的奴隶也是,我已经答应了,只要他们……”受德突然顿住不说了。   “只要什么?”   “给叔父的惊喜,暂时保密。”受德吞吞吐吐,“不用担心,这次我特意挑了几个心地比较善良的工头,只要准备好给叔父的惊喜,我就放了他们。”   既然是惊喜,比干也就不再问下去:“工头心地再善良,也不会把奴隶当人看,如果这个‘惊喜’造成夷人奴隶死伤过多,恐怕带回来的奴隶即使以后获得自由,也未必会心悦臣服。更何况贝壳运到朝歌以后,你又怎么在民间推广呢?”   “这个……”受德像比干投以求助的目光。   “恩威并施怎么样?”比干早就想好了应对的方法,“要求夷人男奴做苦工,什么时候能完成任务,什么时候就可以脱离奴籍为众人。同时昭告天下,在大邑商,任何人都可以用一定数量的贝壳换取某一种物品。既然贝壳在海边随处可见,老弱妇孺都可以去捡,毫无价值的贝壳可以换成粮食以及各种生活用品,东夷人会把你的诏书当做对他们的恩惠,但是被换走了物品的卖家肯定也不服气,也会用货物换来的贝壳再去换他们需要的物品,贝壳就可以在市面上流通起来了。”   “这个办法好!”   “那就拟个标准,让人可以参照着进行物品交换。”   说干就干,受德拿过龟甲和凿刀,却是塞到比干手里:“叔父的字比我漂亮。”   比干当仁不让地接过来,就趴在土床上刻:“先找个参照吧。一枚贝壳可以换什么?”   “既然是用来应付日常生活的,一定要便宜。一枚贝壳可以换一个鸡蛋怎么样?其他的物品要用多少贝壳来换,就用鸡蛋做标准。”受德暧昧地凑到比干耳边,“叔父,当初叫我去各行各业都做过,是不是就是为了今天?”   “你真的当我是神仙?什么都能知道?”比干刚想往龟甲上刻第一个字,就感觉受德爬到了自己背上,“你干什么?”   “怕神仙飞走啊。”受德扯下比干的寝衣,一边吻上他的裸肩,一边熟门熟路地对着想念了一年多的地方□去,满意地听到他发出一声闷哼,伏在他的耳边坏笑,“叔父,这可是给东夷各部落首领看的参照标准,字可要写得漂亮些,别让人笑话我大邑商的亚相连字都写不好。”   “那你先出……嗯……”   “叔父,别叫得这么销魂啊,你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复原,我还得小心些。”受德吻上比干发红的耳朵,“你知道这需要多强的定力吗?”   “知道我的身体还没好,你还……啊……”   “叔父,你再这么叫,我就真的不客气了。”   “你到底还要不要我……唔……”   “写啊,我又没按着你的手,继续写啊。让我想想。一头羊羔大概一千个……”受德腰上猛一用力,“叔父,字写歪喽。”   “有本事你自己这么写试试!”   拜受德所赐,这份多少贝壳可以换什么物品的价目表是比干有生以来写出的最难看的东西。虽然因为在受德的“压迫”下凿出来的字太有碍国格,最后交到东夷俘虏首领手上的是受德叫人另外誊写的价目表,每每想到这次经历,比干都很有把受德当龟甲凿字的冲动。   *****   中国最早的货币“贝币”就这样出现了。为了方便大宗交易,后来经过大夫费仲改进,以五个贝壳为一串,两串贝壳为一朋,用朋都无法计数的交易再用玉做货币,大大方便了大邑商充分发扬光大“商”的祖业。为了保证贝币的价格低廉、适宜日常商品交换,除了天然的贝壳以外,官方还铸造了石贝、骨贝、铜贝、蚌贝等用于交易,便是后世各种货币的雏形。由胜利者编写的史书可以把帝辛抹黑为商纣王,可以用信口雌黄的白纸黑字抹杀一代明君的所有政绩,但是至少发明货币的功绩早已烙印在汉字中。“贵”、“资”、“贪”、“贫”、“贱”、“财”、“购”、“贬”“赚”、“赔”等与钱有关的汉字中都有个“贝”字,成为纪念货币发明者的一座丰碑,永远抹之不去。   用除了做装饰品以外毫无用处的贝壳作为恒量物价的标准,贝壳在人的心中也就有了一定的价值,于是史上最吝啬的商王又想出用贝壳来代替牛羊、粮食等祭品来供奉神灵、给祖先殉葬,把货币推广到阴间和神界,欢迎祖先和神明随时显灵,用祭品、陪葬的贝壳来人间交换各种生活所需——当然,如果祖先和神灵都像费仲一样,拿到了贝币也只会存在家里,不舍得花,那是他们自己的事。   听说受德想出用不能吃不能穿、除了用于做商品交易的中间物以外几乎没有任何用处的贝壳来做祭品,比干脑中浮现出的第一个词就是“奸商”。   可是在大邑商,还有一个“商”比商王受德更“奸”——大夫费仲。   当初受德把自己誊写好的价目表交给费仲,让他多抄写几份去给东夷人,本就有意让他捞点小外快。不料经过这一倒手,东夷人拿到的价目表就比受德写的翻了三番。   知道费仲在背后做的好事,受德把费仲叫来,质问个中缘由,不料费仲振振有词:“各种货物都有好坏之分,比如同样是米,也有新米和陈米,同样的用具,也有用旧的和新打的。如果不论好坏都是一样的价格,怎么合理呢?可是大王发布了价格,谁敢卖得比大王制定的价格更贵?所以不如干脆把价格定得高一些,让人有个回旋的余地。比如说在市场上:‘这位大婶,你看看我这白菜,大王定的价格是一朋贝壳,我只卖你一串贝壳怎么样?便宜一半了,再晚就没啦。’‘可是里面有烂叶子,哪里值一串贝壳?三个贝壳怎么样?’‘哟,大婶你可太抠门了。三个贝壳我可就要亏本了,要不四个贝壳?’……物以稀为贵,随着从东夷运过来的贝壳越来越多,市场上的物价自然会慢慢跌下来,加上石贝、蚌贝、骨贝、铜贝……同样数量的贝壳能换到的东西越来越少,也就会慢慢接近大王所制订的物价了。不过东夷俘虏还是奴隶的时候,所有的用品只能从臣手中购买,用的是臣在大王定的价格上稍加更改的价格。反正海边到处都有贝壳可以捡,让他们多交点贝壳出来,他们并不亏,却有助于市场上的物价尽快接近大王制订的标准。至于其中的差价么,臣就当劳务费收下了。”   见过贪污的,没见过贪污贪得这么光明正大理直气壮的。受德听得哭笑不得。   费仲在最后还不忘加了句马屁:“大王想出用贝币方便交易,一定会被后人铭记在心,说不定以后‘万寿无疆’就成了‘万受无疆’,以纪念大王的丰功伟绩。”   虽然在殷商,“受”是丰收的意思,受德总觉得“万受无疆”听起来不像是好话。比干听到后,更是腹诽帝乙给受德起错名字了,把“受”换成禽兽的“兽”还差不多。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三章 意外“惊喜”   有脱离奴籍的优惠政策作为诱饵,奴隶们都干得分外卖命,自己累死没关系,只要后人可以重获自由。甚至受德自己有空的时候,也会一起帮忙准备“惊喜”,保证工头不敢虐待奴隶,与战俘同吃同住也让战俘对商王转变观念,让他赢得了新的殷商子民的爱戴。尽管如此,“惊喜”还是花了七年时间才完成。   “惊喜”完成的时候,受德在位已经十五年了,期间南征北战,为大邑商消灭外敌的同时搜尽天下珍宝、带回大量的奴隶,开出和第一次东征带回的夷奴一样的条件,只求“惊喜”能尽快完成。尽管受德想严格保密,比干还是听到了一些风声,说是受德在造一座极其华美的宫殿。虽然比干有些纳闷向来生活节俭的受德怎么会突发奇想地如此挥霍,他在位期间勤政爱民,更是开创了成汤建商以来从未有过的盛世,甚至直到亡国之后,都被后世的思想家、教育家孟子评价为“故家遗俗,流风善政”。既然百姓都能安居乐业,君王小小地奢侈一下,造一座大一点的宫殿,也可以彰显大邑商的国力强盛,所以朝中居然没什么反对的意见——赫赫战功打下的不仅是大邑商前所未有的广阔疆土,更是商王在朝廷上说一不二的威信。受德贵为商王,后宫却只有姜王后和黄妃两个已经人老珠黄的“美人”,膝下除了殷郊和殷洪两位王子以外更是再无所出,节俭到简直不像话,害得朝中大臣、贵族也不敢多纳妾。万幸工作狂终于也会享乐了,对于修建这座前所未有的豪华宫殿,朝廷中几乎一边倒的都是“彰显国威”、“万邦来朝”的赞同声。   比干也觉得受德在王位上辛苦了十几年,小小地奢侈一下,以奖励自己的政绩,并不是什么特别值得诟病的事,只是没想到这座宫殿就是受德给他的“惊喜”。   虽然之前就对受德的“惊喜”多有耳闻,当受德取下蒙在比干眼睛上的布,他依然为宫殿的巍峨雄壮倒抽了一口冷气。   宫殿建于太行山东麓,楼借山势,高达千尺,四周群峰耸立,白云萦绕,参差不齐的亭台楼榭在云雾中若隐若现,甚至在乍一看之下,比干还以为自己回到了瑶池。宫殿方圆三里,周围的花园中怪石嶙峋,苍劲的松柏与婀娜的杨柳相映成趣,虬结的藤蔓与鲜艳的野花相辅相成。尤其让比干惊喜的是台下的一潭泉水。池水清澈见底,面平如镜,完整地倒映出宫殿华美的碧瓦飞甍,微风吹拂,粼粼碧波反射的阳光让金碧辉煌的宫殿更是亮得刺眼。   万幸,受德带比干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但是奇怪的是太阳下山后,整座宫殿都像是会自己发光一样。比干仔细看了看,才发现宫殿的栏杆居然都是玛瑙,房梁上嵌着夜明珠和各色宝石美玉,竟然全都是用受德的战利品建起来的。如此显赫的军功对在大邑商周围虎视眈眈的部落是多大的震慑,对心怀不轨的诸侯是多大的威胁,对殷商后人又是一座何其雄伟的丰碑!就像后世的勋章一样,有这一座嵌满商王战利品的宫殿来彰显大邑商的军事实力,即使等受德宾天,他的后人统治国家的时候可以省力许多,这也是在为子孙千秋万代的统治打下根基。这样的功勋何人能比?这下他的花花能逃过魂飞魄散的命运了吧?看到受德摆在世人面前的丰功伟绩,比干再一次庆幸自己当初不择手段地把他捧上商王的宝座。   发现比干面对豪华的新宫殿,居然满脑子只是这座宫殿可以如何方便后世的统治,受德似乎有些失望,但还是带着炫耀的心情带他去宫殿里面。   宫殿的正堂名为琼室。堂室四壁全用白玉砌成,顶棚上镶着夜明珠,夜间无须点灯,光芒四射的珠子就会照得整间房间亮如白昼。地上的墨绿麻毯踩上去非常舒服,房间里到处摆设有青铜礼器,美玉良金,但比干只注意到墙上精美的壁画。   黄帝生玄嚣,玄嚣生蟜极,蟜极生帝喾,帝喾娶简狄。简狄无所出,听说高禖是生殖宝地,便去祈祷。白玉墙上雕刻的就是简狄在高禖求子的故事。万里晴空飘着五彩云霞,绚烂多姿如同从天上剪下。原野鲜花怒放,仿佛能闻到阵阵馨香飘来。美丽的简狄跪在地上,虔诚地望着天祈祷。天上飞来一只黑色的燕子,在简狄头上盘旋起舞,生了一个蛋落在简狄嘴里,简狄便有了身孕,生下商族的祖先契。   壁画很漂亮,尤其难得的是分明只有白色,却雕出了色彩缤纷的感觉。可不知为什么,比干总觉得壁画上的简狄的长相有点眼熟,仔细一看,才发现壁画上刻的哪里是简狄,分明就是比干!   比干惊得回过头,就看见受德抱着胳膊站在后面打量他。   比干吃惊的表情让受德十分有成就感。“喜欢吗?不过我猜帝喾肯定没有这么好的艳福,不然肯定不会放任简狄一个人在外面颠沛流离,怀着身孕还要自己造房子自己找食物,千辛万苦才生下契。”   “哦……”比干却是垂下眼睛。壁画上的简狄永远年轻漂亮,现实中的比干却已经是满头白发的老人。   “叔父,怎么了?”   “我……都这么老了。”受德正是欲求不满的年纪,可是比干越来越害怕和他欢好,因为每次在他的怀抱中醒过来,就能看到自己的满头银丝和他的一头如漆黑发形成残酷的对比,提醒他最不愿意面对的年龄。   “哪里老了?”受德抱起比干,牵着他到宫殿外的水池边。宫殿自己会发光,平静的水面如同一面镜子,清晰地照出池边的两个人影。受德把脸凑在比干旁边:“看,叔父还是很年轻的。就算说你是我弟弟,都会有人相信。”   比干却是苦笑。不时被微风吹皱的水面或许无法照出比干脸上的皱纹,却将他的满头银丝毫不留情地照出来,狠狠地嘲笑他与受德的年龄差距。   “不论过多少年,叔父永远是我大邑商的第一美人。”受德解散比干的发辫,吻上他柔顺微凉的白发,“我是何等幸运,能有你相伴。”不时泛起涟漪的水面照不出来,比干虽然已经是满头白发,容貌却依然和年轻时一样,甚至会让陌生人误以为他是少白头。比干的肤色本来就偏白,加上一身白衣和一头白发,只有一双波光流转的眼睛依然乌黑明亮,越来越像化为人形的白鲤,让受德感到莫名的亲切。   宫殿上最高的楼台是受德最喜欢的地方,可以俯瞰整个朝歌的万家灯火。每每看到又是一个平安的夜晚,商王都会感到无与伦比的满足,尤其是帮他成就这太平盛世的亚相就伴在他身边。   “谪仙,这里像你在天上住的地方了吗?”受德带比干到自己最喜欢的高台,让比干坐在自己的怀中,把脸埋进比干的头发里,“当初你为我挡箭,我真想昭告天下,说你已经以身殉国,然后把你关在这里。以后你就是我一个人的了,谁都不能看,谁都不能碰,完完全全地只属于我。”   “地方是很好,只是有必要花那么多钱造房子吗?”比干对豪华的宫殿毫无兴趣,唯一钟情的是宫殿下面的水池。池底铺着鹅卵石,没有一丝泥土能玷污池水,只有满天星光倒映其中,在里面游泳的感觉一定和在银河中游泳一样。那么清澈干净的水,那么大的池子,而且最主要是里面一条鱼都没有,绝对不会有别的鱼和他抢地盘。如果再有花花相伴,那就太完美了……在比干看来,这么大的一个空荡荡的水池远比一幢豪华却空无一人的宫殿诱人。只可惜人不能在水里呼吸。看到清澈的池子,比干无比想念自己的鱼鳃,可以让他生活在这片美丽的池塘中,永远不用出来。   “为什么要造房子呢?有这个池子就很好了……”比干接过受德递给他的酒,却一刻也舍不得让自己的眼睛离开宫殿前的水池。   他花了那么多钱那么多心血为他造了宫殿,比干居然只注意到宫殿前的池水。受德有些郁闷:“池子好是好,只是里面除了水以外什么东西都没有,有些空荡荡的。”   是啊,再种点荷花就完美了。虽然红莲已经变成人,比干也不相信人间会有比他的花花更漂亮的莲花,至少聊胜于无。   “这么好的池水,养些鱼怎么样?饿了还可以抓来吃。”   吃鱼!比干手一抖,手中的酒爵落了下去,扑通一声落入池塘中。   受德把脸埋在比干的肩膀上坏笑:“只可惜这池子里没有鱼,无福享用如此佳酿。”   他以为人间的酒是仙界的琼浆玉液吗?被一池子的水稀释过,依然甘香醉人。还是……他也记得前世红莲和白鲤是如何相识。   “这池塘有名字吗?”   “没有。”受德想了想,“就叫‘酒池’吧。我原本想给宫殿起名为‘瑶台’,可是天监司说不合适,还是起名为‘鹿台’。”   “鹿是凡兽中最有仙气的动物,挺好的名字。”比干靠在受德身上。山上澄净的空气会让人对距离的判断产生错觉,漫天的星辰好像就挂在屋檐上,一伸手就能抓下来。比干忍不住向天空伸出手。   “你要干什么?”受德却是吓得一把抓住比干,“叔父,我帮你把天上的美景都搬到人间来了,为什么你还不愿意留在人间陪我?”   “小傻瓜。我只是觉得好像能摘到星星一样。”鹿台中的摘星台便是由此得名,但是当时谁都没想到,“摘星台”会被后世谣传为“摘心台”。   “你要摘星星?”受德放开比干,“我去摘给你。”   比干还没反应过来,受德已经纵身跳进水池。   “受德!”比干匆忙跑下高台。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他不要命了吗?   天上没有月亮,漫天星辰越见璀璨,照得水面如同一池摇晃的水银,却不见人影。   “受德!”比干趴在水池边,水面的反光照得他的整张脸就如一块洁白无瑕的美玉,满头白发像是鱼鳞一样在夜色中发光,看得躲在水下的人忘了呼吸。   “受德!”比干心急如焚,正考虑要不要跳下去找,水面突然分开来,在夜空中溅出一片碎钻般的水珠。受德拿着比干不小心落进水池的酒爵,酒爵里的池水倒映出璀璨夺目的星光。   “叔父,你看,我为你把星星摘下来了。”   比干伸出莹白如玉的手接过酒爵,池边的潋滟水光在他的脸上轻轻晃动,惊喜的笑容让受德看得傻了眼。   就在比干接过酒爵的时候,受德冷不防一把抓住他的手腕,把他一起拖下水,原本想吓吓他,再英雄救美,顺便占点便宜,不料比干的水性比他还好。   世上会有不识水性的鱼吗?比干以前不会游泳,只是还没有习惯人类的手脚,也不知道人类不能在水里呼吸。现在受德才领教到了什么叫“如鱼得水”。   漆黑的水池中,比干整个人都晕出一层朦胧的白光,像是黑夜中的明月。披散的白发和宽广的白色袖子随着水流飘荡,仿佛是他在天上飞,不论受德怎样瞅准机会扑过来,他都一个转身就能轻而易举地躲过。   在如此清澈的水池中游泳的感觉果然特别好。比干在水里把受德捉弄到不得不浮上水面换气,自己还舍不得离开,依然全身浸在水中,怀念还在瑶池中的日子。人间很少有这么好的水池,又大又干净,简直和瑶池一样。可惜人不能在水里呼吸,不然通过如此清澈的水吸进去的空气也一定特别舒适,不过好在这里没有别的鱼和他抢地盘。真想以后每天来体会回到瑶池的感觉,就连从水底下看出去的景色都……从水面下再看旁边的鹿台,比干惊得瞪大了眼睛。   这哪里是鹿台?分明是西王母的瑶台!比干连忙浮上水面,越来越觉得自己的猜测是对的。难怪受德要不惜代价地造这样一座豪华的宫殿,还觉得比干一定会喜欢。他是把西王母的瑶台连同整个瑶池一起搬到了人间!   见比干在水中对着鹿台目瞪口呆,受德游到他身边:“终于发现了?小时候做的那个莲花和白鲤的梦,对梦中的亭台楼阁,我只记得这么多。像吗?”等他游近比干身边,却发现他没有半分惊喜之色,只有惊恐。   在人间私造天庭的楼阁,如此大不敬,足以抹杀他在人世的一切功绩。   “叔父,不喜欢吗?”   “你知道我从来不喜欢这种东西。”比干勉强保持嗓音的平静,爬上岸,“拆了吧。”   “什么?”受德几乎要以为自己听错了。以前比干即使没说喜欢,也没说过不好。   “我说拆了!”   “这不是你在天上时住的地方吗?”   “所以我才叫你拆了!”比干愤然回过头,俯视还在水池中的受德,“这是天上的楼阁,不是凡人可以享用的。诸侯自封为王是多大的罪孽,你在凡间造这亭台楼阁,就是多大的罪孽。这一幢房子就足以毁了你一世的功勋,我以前为你花的心血就都白费了!”   “白费?”受德也爬上岸,任由晚风吹在湿漉漉的衣服上,带走他的体温,“叔父,你从来没有回答过我,为什么你费尽心机要我登上王位,却不要我为你做任何事?既然知道做明君很累,为什么非要把我推到这个位置上?我想和你避开这尘世的偏见去隐居,为什么你不愿意随我走?难道不是贪恋我登上王位以后能给你的荣华富贵吗?”   “荣华富贵?”比干摇头,“我像是贪慕荣华富贵的人吗?”   “那是为什么?”   为了不让他得罪神灵,为了让他逃过魂飞魄散的命运。可是他不能说,他什么都不能说。沉默了许久,比干才悠悠地叹出一口气:“受德,你不怕得罪神明吗?”   “神明能奈我何?像用雷电劈死武乙一样劈死我吗?”受德孤傲邪魅的冷笑让比干看得心里发颤,“史记都是巫师记录的,武乙不信神,让巫师没好日子过,巫师自然会把他有多坏写多坏,最后把他写成遭天谴而死。或许真正的武乙根本不是被雷劈死的。孤比武乙更不信神,说不定后世的史书会把孤写得比武乙甚至比夏桀更不堪。”   可是天神真的存在,白鲤在瑶池中的时候亲眼见过。比干痛苦地闭上眼睛:“你既然相信我是谪仙,就不信有天神吗?”   “天神能把你怎么样?”受德捏着比干的下巴,逼他抬起头直视自己,“为什么每次我问起你前世的事,你都会吞吞吐吐,什么都不肯说?”   “你不怕遭天谴,我怕。”比干苦笑,“受德,就算是为了我,做个好君王,尊敬神明,好吗?”   “神明?”受德冷笑,“历代商王都把神明看得比人民更重,可是神明让他们的百姓安居乐业了吗?孤不信神,神明也没能把我怎么样。叔父,你替我挡箭昏迷不醒的时候,我就去神庙许下心愿,要是神明敢把你带走,我就烧光天下的神庙,杀光天下的巫师,直到再无人供奉神明。就算神明用雷电劈了我,我的魂魄也要搅得天庭鸡犬不宁。不管是人是神,谁都休想把你从我身边抢走!我倒要看看,木头做的神明会不会因为没有人供奉而活活饿死。”   “受德,你疯了……”他当初竟然在神庙中说出如此大不敬的话!比干想往后退,却被受德拦腰抱住,死死地箍在怀里。   “对,我是疯了,自从爱上你以后就疯了。”受德抱着比干的腰,不让他逃走,“让世俗礼教都见鬼去吧,我要你,我要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你是我的!”   “受德,你……唔……”   所有的辩解都被恶狠狠的吻堵回去,身上的湿衣服被撕成片片飞絮洒落一地,白如新雪的肌肤上很快印满乌青,像是惩罚他的不知趣。   可是即使受德如此粗暴地待他,比干也无法迁怒于他挚爱的红莲。   谁说只有女人是祸水?男人不可以是吗?是他毁了受德!受德为他疯了,现在会大不敬地把西王母的瑶台搬到人间,以后说不定还会做出更出格的事。这份叔侄之间的禁断之恋毕竟不为人世所容,已经有不少人看出端倪了,他们还能瞒多久?比干不在乎被世人戳脊背,可是受德的一世英名怎么办?如果他让西王母抓到把柄,就是魂飞魄散的下场。不如趁早离开他,熬过这辈子,说不定来世他们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在一起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四章 蓝颜祸水   第二天醒来,看到满地狼藉,比干的一身冰肌玉骨印满青紫的淤痕,受德在心痛之余,更是后悔自己怎么会对心爱之人做出这种事。   比干没有怪受德,只是提出打算告假几天,说大邑商北面有苏部落首领有苏侯的长孙出生,邀请他前去参加庆典。   受德知道比干其实是在躲着他,自觉理亏,也没有阻拦,只求等大家都平静下来,可以好好谈谈,解开误会。   只不过比干告假以后,几乎人人都看得出来,他们的大王现在像个游魂一样,做什么都没精神。   下朝以后,费仲要求私下见受德。   最近受德南征北战,积累了不少财富,大邑商的财政应该不会出问题。受德虽然纳闷,还是在寝宫召见了费仲,不料费仲开门见山就是:“大王,恕臣直言,大王和亚相其实是恋人吧?”   受德愣了一下,但是没否认,只是苦笑:“爱上了自己的亲叔叔,是不是觉得孤很肮脏很恶心?”   “没有。”费仲的语气十分诚恳,完全不是因为碍于受德的身份而说违心话,“如果世上只有一个人对我好,我也会像大王爱亚相一样的爱他,不论这个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美是丑。亚相不喜欢鹿台?”建造鹿台的费用大多都是受德从费仲手里敲诈出来的,自然瞒不过他。可是受德带比干去看过鹿台以后,就开始魂不守舍,费仲从很久以前就看出受德和比干的关系不太对了,从二人的表现多少能猜出点端倪。   “他何止是不喜欢。”就差把受德骂得狗血淋头了。   “如此厚礼,谁会不喜欢呢?”至少如果有人送给费仲一座如此奢华的宫殿,他肯定立马以身相许。   “你以为他是你?”受德苦笑。如果比干是个和费仲一样的财迷,给点钱就心花怒放,他倒是可以省心很多。   “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心意的问题。造鹿台这样的心血,没有人会不感动的,只是……”   “只是什么?”   费仲为措辞考虑了一下:“臣不知道男人和男人之间是否如此,只知道女人一旦对某个男人动了情,就会对他忠贞不二,如果失了贞操,就会觉得愧对心上人,心上人越是对她好,她就越是愧疚,觉得自己配不上如此情谊,反而会故意离开心上人,宁愿自己一个人躲起来偷偷地伤心,也不愿意再和心上人在一起。臣的夫人是这么说的。”   “失了贞操?”受德越听越糊涂,“到底出了什么事?”   “大王,微子已经‘抱病在家拒不见客’七年了,你都没发觉吗?”   自从第一次东征回来以后比干中箭,受德越来越怕他会扔下自己回到天上,一心要在凡间为他造一座和天上一样的宫殿,留下他。发现劫掠周围的小部落不仅可以开拓疆土,还可以尽快积累起给比干造宫殿的珍宝,受德便忙于南征北战,不惜以身涉险,用越来越多的伤疤换来造鹿台的宝石美玉。华美的鹿台其实是用受德遗落在战场上的血肉造起来的,比干却毫不领情,才把他气得失去理智。   现在经费仲一提醒,受德才意识到以前不论做什么,总会有个声音在一旁喋喋不休地反对,然后把他做的一切都说成是亡国之举。夏桀就曾为妺喜造瑶台,这次受德为比干造穷奢极侈的鹿台,应该是一个很好的把柄,奇怪的是朝廷上居然听不到反对声,原来是微子不见了。   “他得了什么病?”   “怎么可能真的有人生病生了七年,还既没有死也没有好?”费仲哭笑不得,“微子是被关进圜土了。”   “他犯了什么事?”虽然受德一直不太待见微子,他也依然是商王的长兄,有谁敢关他?   “我也是听储君殿下的侍卫说的。”费仲看了看受德,往后挪了挪,确定他不会一怒之下拿自己出气,才敢开口,“七年前,大王第一次东征,亚相带着两位王子去神庙为大王祈福,恰巧遇上微子。微子趁两位王子不在的时候,对亚相百般调戏,还差点把他给……”   “把他给什么?!”受德一掌拍在面前的矮几上,可怜的青铜矮几上顿时出现一个清晰的手印。   费仲咽了一口唾沫,庆幸自己躲得够远:“其中具体情形,臣也不清楚,只听说储君殿下的侍卫听见亚相呼救,赶到的时候,就看见微子把亚相压在身下,还用剑胁迫他,而亚相的衣服全都被扯开了。”   可怜的青铜矮几终于完全塌了下去,看得费仲心惊肉跳,再一次庆幸自己有先见之明,先躲得远远的,然后再捅马蜂窝。   “他为什么不对我说?”受德把拳头握得指关节噼啪直响,“在他眼里,我就那么没用吗?为什么他受了欺负都不敢对我说?”   果然是对亚相痴情一片,一提到和比干有关的事,受德都端不起身为商王的架子,自大的“孤”都成了渺小的“我”。   “事关王家颜面,听说亚相还特意去求丞相把事情隐瞒下来,所以对外只说微子染了恶疾,不宜见客,想等大王东征回来以后再裁决。”费仲不急不缓地继续往受德的怒火上浇油,“可是谁想得到大王一回来就出现刺客,亚相差点因此送命,刺客也是行刺一失败就自尽了,至今都没人知道那个行刺的死士是谁派来的。之后大王忙于征战,朝中大小事宜都交由丞相打理,大概就连丞相都把这事忘了吧。”   商容那老糊涂是该告老还乡了,这么大的事居然没有和受德说。比干受了那么大的委屈都无处申诉,反而弄得受德对他误会重重,难怪他不愿意和他在一起。连心上人都保护不了,他还做什么大王?想到比干那一身淤青,受德就懊悔不已。   “大王,微子到现在还被关在圜土里。”费仲最后提醒了一句。不知道刺客是谁派的?笑话,这点小事连费仲都猜得出来,要是商容还猜不到,也妄为三朝元老了。只是微子是王子,没有真凭实据,商容区区一个丞相无法治他的罪。现在微子死定了吧?受德刚登上王位的时候,费仲就觉得留下微子不太妥当。王位是受德从微子的手中抢走的,他难免会报复,就算错杀,也好过被他害死以后追悔莫及,更何况微子从来不曾停止过在朝堂上诽谤受德,口口声声地说大邑商必定会亡在受德手上,好像生怕别人不知他有反叛之心。以前受德刚登基,需要对庶兄的“宽容”来争取前朝老臣的爱戴,现在他已经建立起身为君王的威信,再也不需要姑息反臣了。   原来如此。原来比干是因为被微子□,觉得对不起受德,才会故意疏远他。那条小傻鱼。既然他是受害者,受德怎么会怪他?   “叔父不愿意提,是因为觉得丢人吧?”受德用指关节扣着自己的膝盖,“那么孤就趁他不在的时候帮他做个了断。”比干是受德的人,微子既然敢碰商王的禁脔,死都太便宜他了!受德要让他活得生不如死!   *****   在圜土被关了七年,微子变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以至于他穿着破衣烂衫再次站在九间大殿上,同僚中几乎没有人认得出他。   “微子启,你可知罪?”受德威严的声音回荡在九间大殿的穹顶。   微子抬起头,透过肮脏不堪的头发看坐在宝座上的弟弟。时间已经洗去了受德身上最后的一点孩子气,七年不见,受德越发俊美威武,如神祇一般高不可攀,而微子自己成了一条肮脏可怜的蛆虫。   坐在商王宝座上的原本应该是他!   听到受德以高高在上的语气质问,微子反而嗤笑:“‘臣’已经无辜被囚七年有余,至今不知何故,可否请‘大王’赐教?”   “把你做过的事说出口,孤都嫌脏了孤的嘴。”受德看向商容,“丞相,告诉他,七年以前,他是为什么才会被关进圜土。”   “这……”商容没想到受德会突然翻旧账,“大王……”   “说!”   商容被受德毫无回旋余地的语气惊得一颤:“臣遵旨。七年前,微子启在神庙非礼亚相比干,不仅目无尊长,更是亵渎神灵,罪无可恕。只是事关王家颜面,亚相有意隐瞒,再者大王当时在东征途中,并不在朝,才暂时把微子启关在羑里……”   朝廷中其实早就有人猜到微子突然失踪,不可能是真的因为生病,殷郊身边的侍卫中也多少传出了微子在神庙非礼比干的“真相”,不过此时听到商容证实微子如此惊世骇俗的“罪名”,还是在九间大殿引起一片嗡嗡的议论声。所有人都知道大王是亚相抚养长大的,对他的感情非同一般。暂且不提微子竟敢对长辈不恭、对神明不敬,光是敢对比干下手,就足够他死个千次万次。微子不会傻到真的做出这种事吧?   “不敬尊长,不敬神明,本罪无可恕。”受德洪亮的声音压下九间大殿中的议论声,“但看在你是孤的兄弟的份上,孤饶你一命。来人,将微子启拉下去,处以宫刑。”   微子本以为自己死定了,可没想到受德连死都不让他死。听到判决,微子立刻大喊大叫:“子受德,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和比干的丑事!和自己的亲叔叔乱伦的到底是谁,你自己清楚!你处处帮着比干,不是因为他抚养你长大,而是因为他和你上过床!你才是乱伦之人!有本事你杀了我,不然我就把你们的丑事宣扬得尽人皆知!”   他是怕自己死得不够惨吗?为了避免囚犯对大王的“污蔑”玷污圣听,拖微子的武士连忙捂住他的嘴。   “等等!”受德叫住把微子拖出去的武士。   微子挣脱捂在他嘴上的手:“怕了?被我说中你们的心事,怕了?”   “宫刑!”受德几乎是一字一顿地宣布对微子的判决,“给孤……一……片……一……片地割。”   “一?片?一?片?”即使是杀人无数的刽子手,听到如此残忍的刑罚,也忍不住浑身颤抖,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没错,一片一片地割下来。”受德的嗓音带着不容抗拒的威严,“要是在三百刀以内割完,孤就连你的一起割了。”   “小人领命。”刽子手战战兢兢地领命而去。   微子听到受德的判决,吓得昏了过去。   兄死无子则弟继,微子启膝下尚无所出,就被处以宫刑,等他死后,微子的头衔就是仲衍的了。可是看到丢人现眼丢到无以附加的胞兄,想到自己以后要继承他的头衔,仲衍总觉得很晦气。   *****   西岐,西伯侯府。   伯邑考和往常一样在自己房里练琴,突然听见姬发的房间里传出他有些神经质的笑声。   伯邑考被他吵得练不下去了,深吸了几口气,才压下怒火,去找姬发:“二弟,什么事这么高兴?”   姬发毫不犹豫地把手里的龟甲递给伯邑考:“大哥,你自己看吧。”   龟甲上只有三个甜蜜的字“我愿意”。   原来是情书。伯邑考把龟甲还给姬发:“又追到哪家的千金了?”   “朝歌的。”姬发随手把龟甲扔在矮几上,“当初纯粹是觉得好玩才去追她,想不到真的被我追到手了。”   “又要纳新妾?”   “这种女人也配给我做妾?”姬发发出不屑的嗤笑,“自然是玩够了,就有多远甩多远。”   伯邑考只喜欢音律,对男女之事不甚上心,但是姬发和姬昌一样嗜色成性,妻妾无数。听到姬发把始乱终弃说得如此理所应当,伯邑考忍不住皱起秀气的眉头:“你又不缺多养一个女人的钱,纳她做妾又如何?”那个女子会写字,字还相当漂亮,可见出身一定不错。   “她自己倒贴上门来,怎么能怪我?”见哥哥似乎要开始教训人,姬发连忙转移话题,“说起女人,大哥,你怎么到现在还不娶妻纳妾?我还盼着家里可以多个嫂嫂呢。”   “你的大嫂是瑶琴,”伯邑考轻笑,“不吵不闹,不老不死,比女人好太多了。”   姬发做出不屑的模样:“那是你没见过能让你心动的女人。”   “等到那个女人出现再说吧。”伯邑考无法想象什么样的女人能比瑶琴更吸引他,“小点声,我要练琴。”   “是,谨遵大哥教诲……”姬发滑稽地行了个礼,等到伯邑考离去,拿起龟甲继续笑,“这哪里像是女人写的了?”   龟甲确实来自朝歌,但不是出自任何一个大家闺秀之手,而是微子送来的。   “我愿意。”他愿意帮西伯侯谋朝篡位,他愿意毁了大邑商六百年的帝业,他愿意帮反臣灭了自己的祖国,只要能让他的亲弟弟——死!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五章 梨花海棠   受德出生以前,比干曾游历各部落邦国,寻找投生的红莲,有苏部落的有苏侯便是那时候结识的。   当时比干才十五岁,前去恭贺有苏侯的长子出生。尽管有苏侯的孩子不是投生的红莲,让比干有些失望,只是说些千篇一律的道贺话,留下礼物便走,有苏侯却从此把他引为知交,经常邀请他去参加有苏部落的各种庆典。现在的有苏侯就是当时比干去看的那个嫡长子,只过去短短数十载,当初的婴儿就当爷爷了。   比他年幼十几年的人都当爷爷了呀……殷郊也快满二十岁了,再过不久,受德也该当爷爷了吧?看到有苏侯抱着孙子乐呵呵地接受众人的祝福,比干只能感慨岁月飞逝。   有苏部落和大邑商一样尚武,每年都要举行盛大的射猎大会,捕获猎物最多的人还可以得到“猎王”的头衔。有苏侯的长孙出生的时候正值狩猎季节,于是庆生典礼和狩猎大会就一起办了。   有苏部落崇拜狐狸,狩猎大会当天,绘有狐狸图腾的旗帜在猎场周围迎风飞舞。比干和有苏侯坐在一边的看台上闲话家常,就听见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   “凭什么不让我参加?”少女的声音婉转如莺啼,不依不饶的语气带着小女孩特有的娇憨可爱,“每年的猎王都是男人,我不服,我也要参加。今年的猎王一定是我。”   比干循声望去,看到说话的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一身艳丽的裙装,牵着一匹逍遥马。虽然看不见她的长相,如果她的嗓音和容貌相匹配,一定是个绝色倾城的美人。   看到少女胡搅蛮缠,有苏侯的长子离开妻儿去解围:“妲己,别胡闹了。”   “大哥,我哪里胡闹了?”妲己回过头来,“女人哪里不如男人?凭什么你们都能参加射猎大会,我就不可以?”回眸的惊艳看得比干屏住呼吸。   世上竟有这样的美人!   妲己长了一双迷人的狐狸眼,顾盼生辉,光是这一双眼睛,就足以让看到他的每一个男人为她倾倒。与狐狸眼搭配得十分完美的娇俏五官会让看到她的每一个人都不由自主地生出怜惜之情,色彩鲜艳的衣裙恰到好处地勾勒出她充满青春活力的窈窕身材,活泼的性格更显调皮可爱。以比干活了五十多年、外加走遍大江南北的阅历,还没见过比她更美丽的女人。   有苏侯的次子见大哥和小妹吵了起来,也去凑热闹:“妲己,你要参加射猎大会?可你会骑马射箭吗?”   “我有马。”妲己拍了拍自己的逍遥马,“再说谁规定一定要用弓箭刀枪来打猎?我用琴一样可以打到猎物。”   “小妹,这是射猎大会,不是舞蹈大会。”有苏侯的三子也来凑热闹,“你还是乖乖地去看台上陪父亲吧。”   “你们都小瞧我是不是?”妲己一手插着小蛮腰,一手指向三个哥哥,“那么我们打个赌怎么样?今年的猎王一定是我。”   有苏侯的三子与妲己年龄最近,正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年纪,立刻应和:“那好,如果你能成为今年的猎王,我和大哥二哥就把所有的猎物都送给你怎么样?”   “一言为定!”妲己与三个哥哥击掌为誓。   见比干的注意力被孩子们吸引过去,有苏侯也注意到妲己又去捣乱了:“小女妲己生性顽劣不堪,让王子干见笑了。”   “没什么。”比干收回注意力,“挺活泼的姑娘。年轻真好。”   他哪里像是老人了?有苏侯暗自感慨。比干十五岁时,有苏侯才刚出生,如今有苏侯已经鸡皮鹤发,比干却除了一头白发以外,和年轻时没有任何两样。   狩猎的号角吹响,有苏侯的三个儿子都跃上高头大马,手提刀枪,身背弓箭去追逐猎物。妲己却只是骑着她的小马,带着侍女到一个向阳处,让侍女在周围张开青丝网,自己找了块石头坐下抚琴。   琴音响起,悦耳的琴声回荡在山林之间,飞禽走兽便趋之若鹜,纷纷自投罗网。猎场上的人都看得目瞪口呆,忘了自己的猎物,只见各种颜色缤纷的鸟纷纷落到妲己身边,吃肉的猛兽和吃草的鹿獐一起依偎在她脚边听琴,似乎全然忘了彼此是天敌。一曲终了,妲己命侍女收网,竟然捕获走兽八十多头,飞禽无数。这年的猎王是妲己,三个哥哥都心甘情愿地奉上自己的猎物。   妲己戴着猎王的桂冠,十分高兴,等清点完猎物,却是命令侍女把网收起来,任由捕获的飞禽走兽各自离去。   “昔日成汤网开三面,便被后人赞为‘汤德’,妲己姑娘更是善良得连一面网都舍不得张。如此美貌,更兼心地善良,实在是难得。”比干不由得赞叹。   有苏侯听了十分得意:“如此美貌的女儿,却尚未婚配。王子干可认识哪位青年才俊,可为小女良配?”   原来邀请他参加庆典是假,想嫁女儿才是真。比干想了想:“这个……要找个配得上妲己姑娘的青年才俊,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王子干过谦了,在大邑商不就有一个吗?”   “谁?”比干想不起来自己认识这么一个人。   “商王陛下。”有苏侯可是有备而来,“商王不仅英雄了得,更是文韬武略兼备,若是小女能寻得如此依靠,老身这辈子就了无遗憾了。商王是王子干抚养长大的,情同父子,王子干可愿意在商王面前为小女美言几句?”   他看中的是受德!原来两代有苏侯把比干引为知交,其实都是想拉拢大邑商给有苏部落做靠山。比干垂下眼睑:“大王已过而立之年,而且已有姜王后和黄妃,怕是委屈了妲己姑娘。王储殷郊殿下倒是良配。殷郊殿下刚满十八岁,与妲己姑娘年龄相仿,而且尚未娶妻纳妾……”   “男人年纪大怕什么?我有几个姬妾比妲己还小呢。”王储可能被废,要找靠山,自然是找坐在王位上的商王。“商王后和贵妃年纪都挺大了吧?大邑商国富民强,一国之君居然只有两个女人、两个孩子,说出去还不让人笑话?”   “大王他……并不耽于美色。”   “那是他没有见过真正的美人。王子干,你自己评评,你见过比妲己更美的女人吗?商王见了,一定喜欢。”   比干觉得有苏侯像个皮条客。   见比干依然没有反应,有苏侯的笑容沉下来:“莫非是王子干嫌我们有苏部落太小,我的女儿给商王做姬妾都不配?”   “我不是这意思。”比干还想推脱,“只是……大邑商距离有苏部落路途遥远,妲己姑娘自己愿意吗?”   “怎么不愿意?”有苏侯招手唤过妲己,“妲己,来见见大邑商的王子干。”   妲己跑来见过礼,却在比干抬起头时惊艳得说不出话来。一开始她看到比干满头白发,还以为他是个老头子,没想到白发下的脸竟如此年轻。比干眉目清秀,光洁的皮肤不输女子,却不会让人误认性别。不占人间烟火的清冷气质配着不似人类的白发,更显孤高出尘,仿佛是刚下凡的谪仙。   觉得妲己看比干的眼神直接得有些不礼貌,有苏侯不得不出言唤回她的注意:“妲己,你愿意嫁到大邑商去吗?”   “嫁到大邑商去?”妲己看了看比干,“嫁给王子干吗?好呀。听说殷人尚白,原来还有染白发的习俗。我要是嫁到了大邑商,是不是也要染白发?”   “妲己!”有苏侯的脸立刻绿了。   他的头发可不是染的。比干不知该喜该悲:“妲己姑娘,老朽已经五十有四,家中还有老妻,不敢委屈姑娘下嫁。”   “你有五十四岁!岂不是比父亲还老!”有苏侯称呼比干为“王子”,兼之看他的容貌,听他的嗓音,妲己以为他最多不过二十四五岁。   “妲己!”有苏侯看了看比干,见他没有愠色,才说下去,“妲己,你愿意嫁给商王吗?”   “嫁给商王?”妲己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听说商王是个美男子,更是英明神武,天下女人哪个能不爱他?他愿意娶我?什么时候来提亲?”   “瞧瞧,瞧瞧,女儿都是给别人家养的,人还没嫁过去,心已经过去了。”有苏侯大笑,“王子干,你要是不答应,只怕我这女儿以后要天天缠着你了。妲己,王子干是商王的叔父,也是他的养父,你要想嫁给商王,只管求他便是。”   “叔父……”妲己甜甜地叫了一声。   比干只觉得浑身鸡皮疙瘩:“妲己姑娘,大王已过而立之年,而且有妻室,你还愿意嫁?”   “当然愿意。”妲己落落大方地承认,不会让人觉得她恬不知耻,只会觉得率真可爱,“以前听人说商王是如何的俊美不凡,我还不相信,现在看来,如果商王有王子干一半的英俊,就足以让天下女人都为他倾心了。那么好的男人,怎么可能只属于一个女人?只需要和两个女人分享他,已经是万幸。年纪大怎么了?我最讨厌幼稚的男人,年纪大的才会宠我爱我。听说殷人吃饭要用箸。箸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东西?能教我怎么用吗?……”   妲己莺啼燕语一般的嗓音描述着一个小女孩对英雄的向往,比干却一个字都听不见,只能听见一片嗡嗡声。这样的女人才是受德的良配吧?年轻,美丽,活泼可爱,以后能为他生儿育女。不像比干已经老迈,与他在一起,更是为世人所不齿的乱伦。或许受德有妲己相伴,就不会再对比干保持病态的痴迷了。再也没有人能指责商王与自己的叔叔乱伦,再也不会有在人间造瑶台的疯狂,只有一对神仙眷侣琴瑟相和。   临走之前,有苏侯还特意拉住比干,再三求他在商王面前多多为妲己美言:“我们有苏部落很小,经常被附近的其他部落欺负。大邑商强大富裕,兵强马壮,若是商王愿意纳小女为侍妾,我愿拿整个有苏部落做她的陪嫁,向商王俯首称臣,为大邑商的诸侯。务求王子干在商王面前多为小女美言,老身先行谢过了。”说罢跪下便拜。   “有苏侯快快请起。”比干连忙扶起有苏侯,“大王虽是我抚养长大,如今他是君,我是臣,老朽只能尽人事,商王是否愿意,还得看他自己的意思。”   尽管半是推脱,有苏侯依然对比干千恩万谢,直到送他离去。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六章 无妄之灾   回到朝歌,看见微子重新出现在九间大殿上,比干有些纳闷。一问之下,才知道自己去有苏部落做客的时候受德做的好事。   好不容易盼到比干回来,受德甚至等不及和他去林中小屋幽会,一下朝,便宣比干到寝宫相见,赶走所有的仆婢,抱着比干不放:“叔父,我都知道了,我什么都知道了。原谅我,是我没能保护好你。以后再也不会有这种事发生。原谅我……这不是你的错,我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就嫌弃你,永远不会。我们还是在一起好吗?我爱你。以后你说什么我都听你的,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只要你别离开我……”   他知道的是微子对比干欲行非礼的“真相”吧?如果要断了他的念想,或许这是个好机会。比干轻轻推开受德:“为什么不杀了微子?”   “叔父,你是怨我吗?”受德还是搂着比干不放,“死太便宜他了。既然他敢欺负你,我就要让他生不如死。”   比干悠悠地叹出一口气:“就算你不介意,我们的事能瞒多久?我也老了。放过我吧。”   “叔父……”受德抚上比干的脸颊,“出什么事了?”   “我在有苏部落……认识了一个女人……有苏侯的女儿妲己……”要把心上人往别人的怀里推,比干只觉得说出的每一个字都是在凌迟自己的心,可长痛不如短痛,如果现在不狠下心,痛快的一刀两断就会成为长久的煎熬,“有苏侯也有意让妲己嫁到大邑商来……我想……”   他居然移情别恋,看上了一个女人!   比干垂着眼,没有看到受德的眸子中闪出寒光。   “那个女人多大年纪?”   “十六岁。”   才十六岁?都可以给比干做孙女了。“很漂亮吗?”受德的语气越来越冷。   “很美。”果然比起他这个老头子,还是年轻女人的吸引力更大。听到受德追问关于妲己的事,比干的心在滴血,没听出他语气不善,只想忍痛尽快斩断这份不伦之恋:“妲己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女人,有苏侯也说愿意将整个有苏部落给她做嫁妆,对大邑商俯首称臣。只要联姻,不需要大动干戈,就又可以扩大疆土,我也觉得挺好……”   联姻只是借口,其实是比干真的看上那个女人了吧?他怎么敢对受德说出这些话?受德对他的用心,他又不是不知道,他竟敢对受德说他对其他人动了心!受德强压怒火:“叔父,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   “受德,我已经老了,还能和你在一起多久?”比干垂着眼,生怕泪水会不听话地落下,“我无法为你生儿育女,这份乱伦之恋对你的名声也不好……”   他就那么不愿意和他在一起吗?所以想趁着自己还没咽气,离开他另觅新欢,娶个年纪可以做他孙女的女人。   “当初是谁说永远不会离开我的?!”受德掐着比干的脖子,恶狠狠地啃上他的嘴唇,“当初是谁说会永远陪在我身边的?你要食言吗?”   “我说过不会离开你,但只是以朝臣的身份,大王。”   这一声“大王”终于让受德的怒火烧成燎原之势。   受德拎起比干扔到土床上,看到比干忍痛捂着嘴,生怕被人听见,下手更是毫不留情,拆房子一般的动静好像生怕外面的人猜不到里面在做什么。   大王居然真的和亚相有私情。侍御在寝宫外面面相觑,不知该在外面假装什么都听不见的木头人,还是该赶紧有多远躲多远。   侍御还没有纠结完到底是走是留,里面一下子安静下来。   受德猛地打开寝宫的门,全然不顾自己头发散乱、衣衫不整的模样暴露在侍御面前:“宣北伯侯崇侯虎,立即攻打有苏部落!”   他倒要看看是哪个狐狸精能让比干动心,敢和他抢人!   寝宫中,满身伤痕的比干蜷缩在土床上,看着自己的血染红被单。这是最后一次了吧?够刻骨铭心,这一身的伤痕足以让他慢慢地回味最后一次的甜蜜,回味到进棺材,回味到在冥府期盼来世与红莲厮守。上天对他真是不薄。   *****   有苏侯等着商王派人来,但没想到等到的不是迎亲队伍,而是气势汹汹的象兵。   妲己等着嫁进商王宫,但没想到不是以商王的新姬妾的身份,而是以战利品的身份。   听到受德发兵攻打有苏部落,而且点的将不是飞廉恶来,而是四大伯侯中最凶残的北伯侯崇侯虎,比干就觉得不对。   不出比干所料,捷报传来,有苏部落被象兵血洗,除了有苏侯一家成为俘虏,其他人一律格杀勿论。班师回朝,众人只看见他们的大王扛着一个对他乱踢乱打的女人回来。   部落一夜之间被彻底消灭,父母和哥哥们都成了阶下囚,妲己实在是被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坏了。突然被掳到大邑商,举目无亲,受德班师回朝,妲己只看到唯一认识的比干站在朝臣中,情急之下向他伸出手:“王子干,救我!”   “妲己!”他就不会好好地上门提亲吗?有苏侯又不是不肯嫁女儿。   这两个人果然是好上了,她竟然还敢当着他的面向比干求救!受德突然转过身,用凌厉的眼神喝止住想上前的比干:“亚相,你说得没错,这个女人果然很美。”   受德喜欢就好,比干不用担心自己死后没人陪他了。   他以为受德把妲己抢回来,是为了成全他们?看到比干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受德的怒火顿时蹿了上来:“这个女人,孤要了!”   *****   为比干造的酒池鹿台成了妲己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她得到的是商王的无边宠爱。   回到寝宫,受德斥退侍从,粗暴地把妲己扔到地上。妲己痛得满脸是泪,还来不及爬起身,就被受德掐住纤长的脖子。   “美,真美。”受德把妲己的脸转来转去地打量,“这双狐狸眼可真是勾引男人的法宝,夏桀身边的妺喜,怕是也不过如此。难怪能让他都对你动心。”   他在说什么?妲己觉得自己的颚骨都快被受德掐碎了,但更让她胆战心惊的是受德打量她的眼神。妲己知道自己很美,也早已习惯了男人盯着自己看,可是男人看她的眼神中有痴迷,有爱慕,有渴求,有□,却从来没有一个男人会用像受德一样的眼神看她——在那双墨玉一般的眸子中燃烧的是赤*裸裸的妒火,恨不得把她烧成灰烬。   既然是以战利品的身份进鹿台,妲己已经做好心理准备承受百般□,不料受德赶走侍从,只是扔下她,自己坐在窗台上靠着墙睡了一夜,似乎与她待在同一个房间,都让他觉得恶心。   妲己在土床上迷迷糊糊地过了一夜,直到被照进房间的第一道霞光弄醒。   鹿台所在之处恍如仙境,随着太阳升起,朝霞满天,云雾缭绕,紫气霏霏。靠在窗边的人却还在睡,任由阳光一点一点地吻上他棱角分明的俊朗面容,用光和影勾勒出清晰的轮廓。   妲己还是第一次静下心来打量将自己抄家灭门的人。   传说中俊美无匹的商王果然名不虚传。受德正值男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候,长得与比干有两三分相像,但如果说比干是出世的纯白,受德就是入世的妖红,一个纯净如水,一个热烈如火,一个清俊淡漠,仿佛整个世界都与他无关,一个俊朗妖冶,仿佛是为了将整个世界闹得天翻地覆而来。受德是妲己见到的第二个不迷恋她的美貌的人,第一个是比干。妲己以为比干对她的美貌视而不见,是因为他早已过了对女人有兴趣的年纪,可奇怪的是受德正值壮年,看妲己的眼神中却只有不共戴天一般的仇恨,让她纳闷自己到底做了什么,才会惹得第一次见面的商王如此大动肝火。   可是有苏部落何辜?就算妲己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整个有苏部落给她陪葬?想到族人被大象踩成肉酱的尸体,想到下落不明的父母和哥哥,想到无辜被囚的自己,妲己拔下头上的骨笄,对着受德的脖子高高举起手,面对如此安详的睡颜,却怎么也扎不下去。   “动手啊。”   受德沙哑的声音吓得妲己手一松,骨笄落到地上。   受德睁开眼,打量了一下吓得面无血色的妲己,又看了看地上的骨笄,讥诮的神色爬上他的俊颜:“孤杀光了你的族人,囚禁了你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你还连这点胆子都没有?如此胆小,怎么做我大邑商的妺喜呢?”   他在说什么?妲己正纳闷,就听见门外传来侍御的声音:“大王,已经寅时三刻,该准备上朝了。”   不等妲己反应过来,受德已经抓起地上的骨笄,抵在妲己雪白粉嫩的脖子上,朝门的方向歪了歪头。   我该说什么?妲己对受德比口型。   受德闭上眼睛,歪过头,做了个睡觉的姿势,然后继续目光炯炯地看着妲己。   妲己想了想:“侍御大人,大王还在睡。”   外面安静了一会儿,又传来侍御为难的声音:“苏美人,赶紧叫大王起床吧,不然上朝要迟到了。”   “大王?大王……”妲己的命捏在受德手上,嗓音却娇媚得能让人的骨头都酥掉,“大王,醒醒,该上朝了。”   “上什么朝?”受德也装出像是刚睡醒的声音,“美人,来,我们上床。”   “哎呀,大王真坏。”妲己发出一串娇笑。   侍御无可奈何地走了。   听到侍御的脚步声远去,受德才放下手中的骨笄:“不错,这才像是祸国殃民的红颜祸水。”   “你到底要做什么?”妲己警惕地打量受德。他分明一点也不喜欢她,为什么要装出迷恋她的样子?   “孤要你做我大邑商的妺喜。孤要让他看看,他看上的是个什么样的蛇蝎美人。”受德邪魅的笑容让妲己胆战心惊,“孤要后人只知妲己不知妺喜。只不过孤不会蠢得和夏桀一样,为了一个女人,把整个国家都赔进去。”   受德要妲己遗臭千年,这就是她被比干看上的下场。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七章 妖女现世   妲己入宫三天,受德就和她在鹿台形影不离地待了三天,别说是上朝,连侍御都见不到他们的人,只有每天盛满食物的盘子进去,晚上空盘子摆出来。   向来勤勤恳恳的大王突然如此沉溺于美色,朝堂之上议论纷纷。   “自古以来美色误国,当初夏桀因妺喜而亡国,如今大王也因为一个女人而开始不理朝政,这是亡国之兆啊。”即使受了宫刑,微子也从来不知收敛,依然抓紧受德的一切把柄,到处宣扬亡国论。   不过这次受德确实有些过分了,微子的亡国论难得的没有引起冷嘲热讽,反而是一片附和之声。   “大王真的是被那个狐狸精迷住了。”大夫梅伯叹息不止,“那女人刚来,我就发现她长相奇特,举止妖媚。有苏部落崇拜狐狸,那个女人会不会真的是成精的狐妖,来谋害大王的?”   “可不是吗?”太师杜元铣也附和,“昨日我夜观天象,见一道妖气从鹿台升起,这苏美人分明是妖怪啊。如果放纵下去,只怕大王真的要步上夏桀的后尘了。”   比干在一旁冷眼旁观众臣附和微子的亡国论,沉默不语。   费仲悄悄凑到比干旁边:“亚相,大王如此迷恋那个女人,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啊。”   “他迷恋女人不是挺好?”至少比迷恋自己的亲叔叔好。“我没看错,妲己果然是能让他倾心的佳偶良配。”   比干的嗓音并不响,但是潺潺流水一样的声音本身就带着一种奇特的吸引力,能让所有人都静下来听他说话。   此言既出,整个九间大殿都安静了下来,所有人都惊讶地看着比干。   “亚相何出此言?”不知谁问了一句。   “大王不喜女色,膝下伶仃,如果苏美人能为大王开枝散叶,绵延后嗣,自然是好事。”   “大王以前洁身自好,现在开始沉溺女色,不理朝政,怎么是好事?”微子冷笑,“亚相,那个妖女好像认识你,刚来就口口声声地喊着‘王子干’。你不会也是妖怪吧?怕自己老了,勾不住大王的心,就又找了个小妖怪来。”   “你胡说什么?!”费仲为比干不平,“微子,对自己的亲叔叔不敬的人可是你自己!”   “我觉得微子说得有理。”杜元铣冷哼,“解放奴隶,让胥靡做官,鼓吹什么贵族与平民、奴隶平等……经常一下朝就在寝宫私下接见亚相,那么多的荒唐事,都是亚相给大王出的主意吧?”   梅伯也绕着比干打量:“你们别说,亚相都这么大岁数了,看起来还像年轻人一样。莫非真的是妖怪作祟?”   “果然是妖怪。”见有这么多人站在自己一边,微子的嗓门也大起来,“大王就是这个妖怪抚养长大的,恐怕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有对大邑商安好心。”   比干是瑶池中的白鲤,本来就是偷逃下凡的,按照凡间的说法,确实是妖怪。可是妖怪就一定是不好的吗?比眼前这些人类善良的妖怪可是太多太多了。比干不屑对他们浪费口舌,任由众人围着他泼脏水,直到在“群情激奋”下被推搡出九间大殿,因此没看到众人一走,费仲就去捡大家扔下的奏折,捧着一堆龟甲跳上璎珞车,直奔鹿台。   *****   别人都以为受德和妲己在鹿台肯定是天天颠鸾倒凤,卜昼卜夜,却没想到房里的两个人其实是互不干涉地各过各的。   过了午时,就会有一个小身影背着一个大包裹翻墙进来。第一次来时,妲己吓了一跳,后来才知道这个额头上有胥靡烙印的小个子是大夫费仲。   看在老天爷的份上,费仲是文官,不是飞廉恶来那种扛着一头大象还能健步如飞的怪物。因为小时候几乎从来没有吃过饱饭,发育不良,费仲的个子一直都很小。要这么小的一个人每天扛着包裹上山下山,还要躲着侍卫翻墙爬窗,简直是强人所难。   好不容易爬窗进来,费仲几乎是直接倒在地上,任由一大包的龟甲把他压在下面。   看费仲死了一样趴在地上起不来,受德才拿过他的包裹,让费仲不堪重负的包裹在受德手中轻若无物。   “大王,和亚相怄气怄到现在也够了吧?”脱离了包裹的压迫,费仲还喘了半天气,才一截一截地把自己撑起来,“再这样下去,我可要收钱了。”   “收钱?”受德抖开包裹,“孤给你的薪俸还不够吗?”   “薪俸归薪俸,这可是臣的辛苦钱。”费仲好不容易才爬起身,“来一次五朋贝壳怎么样?”   “费仲,你这是敲诈。”   “这怎么能说是敲诈呢?臣的要价并不贵啊。要是大王不喜欢,就按奏章的数量来算好了。”费仲的眉毛开始跳舞,“以大王和臣的交情,一份奏章一个贝壳,十份奏章算八份的钱怎么样?很优惠了啊。”   “大——夫——费——仲——”   “大王还不满意?臣可是觉得按奏章的数量来算钱比按照跑的次数算钱合算,可以鼓励臣多带点奏章前来给大王批阅。当然,这些钱要是算在臣的薪俸里面,就太容易让人怀疑了,大王随便找个借口赏给臣就可以了。要不十份奏章算七份的钱怎么样?不能再低了啊,再低臣的老婆孩子可就要没饭吃了。”   “费仲!你会没钱?”受德抓着费仲的衣领,轻而易举就让他双脚离地,“当初是谁送了孤一双象牙箸?说死象的象牙太难处理,而且象牙又轻又坚固,材质极好,可以废物利用,然后囤积象牙牟取暴利,害得孤被箕子念叨什么‘使用了稀有昂贵的象牙作筷子,与之相配套的杯盘碗盏就再也不会用陶制土烧的笨重物了,而必然会换成用犀牛角、美玉石打磨出的精美器皿。餐具一旦换成了象牙筷子和玉石盘碗,就一定不会再去吃大豆一类的普通蔬菜,而要千方百计地享用牦牛、象、豹之类的胎儿等山珍美味了。紧接着,在尽情享受美味佳肴之时,就一定不会再去穿粗布缝制的衣裳,住在低矮潮湿的茅屋下,而必然会换成一套又一套的绫罗绸缎,并且住进高楼大厦之中。照此演变下去,国将不国……’一直念叨了整整一个月。孤本想做个废物利用的表率,结果被你弄成了穷奢极侈的表率。孤没叫你把卖象牙赚的钱都吐出来就不错了。”   “可是臣将象牙做成箸送给大王的时候,象牙确实是无人问津的废物啊,所以负责处理死象的人一听臣要象牙,就把象冢里的象牙都给了臣,还对臣千恩万谢。”费仲一脸奸笑,一根一根地掰开受德抓在他衣领上的手指,两根眉毛跳得更欢了,“可是谁知道原本一无是处的象牙会因为大王的一双象牙箸,就从没人要的废物一下子成了奢侈品呢?那阵子臣的夫人又生了孩子,夫人要养身子,天天都要吃老母鸡。加上找奶娘、雇仆婢……都是大开销。臣只能变卖家中所有,也是无奈之举。现在犬子也到了读书的年纪,请人教他识字也是大开销,不如大王再‘顺手’赏赐臣一点什么,臣保证绝不会有第二个人知道大王是如何‘宠爱’苏美人的。”   “费仲,你敢威胁孤。”受德开玩笑地朝门外喊了一声,“来人,把大夫费仲拖下去砍了。”   费仲还有恃无恐地在原地摇头晃脑:“大王,将军飞廉随太师闻仲北征去了,要是砍了臣,可就只有恶来那碎嘴婆娘可以给大王送奏折了呀。莫非大王想让朝野上下都知道大王是如何‘宠爱’苏美人的?”   这两个人到底是什么关系?受德当初血洗有苏部落,妲己就认定他一定是个暴君,可是费仲居然敢在他面前如此没大没小。   “再说先前为了造鹿台,臣已经出了不少钱了,不然这鹿台怎么造得起来?”   鹿台是造起来了,可是能让受德花如此心血的比干呢?受德叹了口气,翻了翻费仲带来的奏折,看到其中一份写着:   臣执掌司天台官杜元铣启奏商王:臣闻之,国家将兴,祯祥必现,国家将亡,妖孽必生。臣掌司天,夜观天象,见怪雾妖气笼罩后宫,日盛一日,冲天贯日,祸患不小。臣窃思,自妲己入宫以来,朝纲紊乱,文武百官难近君王,百姓失望。君王所恋妲已,实为千年狐狸精转世,望大王以社稷为念,速除妲己,重振朝纲。臣惶悚待命,冒死上疏。   “不错啊。”受德一边看杜元铣的奏章,一边打量妲己,看得她寒毛倒竖,“千年狐狸精转世,真是慧眼独到,孤一定要给他升官。亚相怎么说?”   费仲不答话,在满地的龟甲中找了找,另外找出一块递给受德,示意他继续看。   龟甲上写着:   臣中谏大夫梅伯启奏商王:昔夏桀迷恋妺喜而亡夏,今大王迷恋妲己,不理朝纲,长此以往,恐为亡国之兆……   “美人儿,他们都把我们比作夏桀和妺喜了。”受德叫“美人儿”的口气像叫“狗儿”,“这不是写得挺好吗?”   费仲示意他继续看。   ……妲己实为狐狸精转世,以祸害大王。亚相比干进献妖女妲己以魅惑大王,实乃居心叵测,恐怕亦为妖孽,意图祸害大王。臣希企大王以江山社稷为重,速除此二妖孽,重振朝纲。臣惶悚待命,冒死上疏。   说妲己是妖女没关系,但是敢弹劾比干,就是自己找死了。费仲不出所料地看到受德脸色大变:“当初亚相在大王面前为苏美人美言,其实是希望大王能纳她为妃,不是为他自己。——亚相都那么大年纪了,大王怎么会以为是亚相自己看上苏美人了呢?——大王如今‘迷恋’苏美人如是,倒是正中亚相下怀。只可怜大王太‘宠爱’苏美人,向大王推荐苏美人的亚相可是差点被朝臣的唾沫淹死。别的不说,就说今天,朝臣们群情激奋,说亚相推荐苏美人给大王是居心叵测的亡国之举,把他从九间大殿的台阶上推下去。可怜亚相都这把年纪了,没活活摔死,真是命大……”   “什么?!”受德猛地站起来,“是谁敢这么做?!”   “杜元铣,梅伯,微子三个带的头。”费仲看了看受德,“大王,你如此‘宠爱’苏美人,也没法让亚相回心转意,只会害了亚相。要是再不上朝,这次还有臣可以拼命保护亚相,送他回府,下次就不一定了。”   受德想了想,突然露出让妲己毛骨悚然的笑容:“孤有个更好的主意。”   妲己被他笑得心惊肉跳,只见受德拿过一块龟甲,迅速地在上面凿出图纸,然后递给费仲:“拿去给冶铸工百长,叫他在七天以内造出来。”   费仲看了看,瞪大了眼睛:“大王,这东西至少要花费一千六百斤铜液,一‘将军盔’的铜液才二十五斤,铜液冷却又极快,要造这么一个东西,除非七十多将军盔铜液同时浇注。这怎么造?”   “先分开制范,然后在这几个地方拼接起来,”受德在图纸上标出需要注意的地方,“拨给冶铸工百长一千工匠,要是他再说不可能,孤就去亲自造给他看。”   他不是大邑商的大王吗?又不是冶铸工匠。怎么连如何铸造铜器都知道?妲己忍不住纳闷。   费仲领命而去,妲己还没有从震惊中恢复过来:“你的心上人是王子干?他不是你的亲叔叔吗?两个男人,还是叔侄……”   “想活还是想死?”受德打断妲己,却没有否认她的猜测。   “想死!”被他关在鹿台,还无缘无故要承受那么多污蔑,妲己宁愿一死。   “孤是问你想要你的父母、哥哥活还是死。”   妲己沉默了。   “想他们活,就听孤的话。”受德捏着妲己小巧玲珑的下巴,“别忘了,你可是大邑商的妺喜。”   费仲是懒得给受德跑腿,兼之觉得妲己可怜,其实也有心想救她,才把比干在朝堂上受的欺侮夸大其词,却不知道正是自己的建议让妲己真的被后世传成比妺喜更不堪的蛇蝎美人。   受德统治下真正的盛世,其实是由一场针对朝臣的血腥清洗拉开序幕。而妲己,不过是政治斗争中的一个牺牲品。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下子多了好多收藏呀,开心呀开心呀……的亲们果然热情,严重考虑在此长住。收藏的亲们能在评论里冒个泡不?我好做个长生牌位供着 ☆、第三十八章 血洗朝堂   受德整整十天不上朝,但是听说冶铸工百长收到一张奇怪的图,政治嗅觉敏感的老臣们就开始觉得不对了。   不出所料,妲己入宫的第十一天,上朝时,众臣看到九间大殿上多了一座两丈多高的裸女铜像,对此议论纷纷。   商容悄悄凑到比干旁边:“亚相怎么看这个东西?”   “巧夺天工。”比干一直致力于发展农业、手工业、冶铸业,知道要做这么一个东西出来有多不容易,“空前的佳作,足以炫耀我大邑商的冶铸业,只是外形有些不雅,也不知道是用来做什么的。”   商容却是摇头:“有商青铜冶铸,举世闻名,司母戊大鼎摆于殿上,是为镇国之宝。今一铜女,赤身裸体,立于殿上,恐怕非是祥物。”   侍御宣布大王上朝,群臣跪拜,齐呼“万寿无疆”,起身时,只见受德身边还坐着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妲己,而往日总是精力充沛的大王开始像个沉溺酒色的饭桶一样萎靡不振。   受德全然不顾众人的目光,搂过妲己的纤纤细腰,指着朝堂上的裸体铜女:“美人,你看,你要的‘炮烙’孤已经为你造出来了,和你长得多像。”   他这是把她裸身示众,还要她当做恩典?看到两丈多高的铜女,妲己象征性地抽了抽嘴角,总有些不太好的预感。   谁都没想到受德上朝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斩杜元铣。   梅伯见杜元铣被定罪,还不明就里,只想帮自己一边的同僚,出班问道:“敢问大王,杜太师犯何罪过,以至被判斩首之刑?”   就是这个老不死的敢把比干从九间大殿的台阶上推下去!先前百官朝拜的时候,受德看到比干手边多了一根拐杖,下跪、起身似乎都有些吃力,显然是受伤未愈,只恨自己不能走下宝座去扶他。想不到他还没找借口除掉梅伯,梅伯就自己撞上枪口来了。受德强压下怒火:“杜元铣掌管司天,不能尽职,却妖言惑乱君民,紊乱视听,欺君枉上。身为大臣,不想报国酬恩,反而诈言苏美人是狐狸精,欲除君王所爱,律条当斩。孤乃是要除奸镇邪。”   受德少年登基,比干又一直周旋于新王和老臣之间,小心翼翼地避免君臣之间发生正面冲突,所以即使过去了十几年,不少前朝老臣依然把受德当做坐在王位上的傀儡。听到受德敢反驳,与商容同为三朝老臣的梅伯像是听见自己家的下人敢呵斥主子,厉声道:“昔尧舜治天下,应天顺民,言听文官,计从武将,每日上朝与百官共议治国安民之道,去谗远色,天下太平。如今君王乐在深宫,朝朝饮宴,夜夜欢淫,不理朝政,不容谏官,是何作为?臣闻:‘君如心腹,臣如手足。心正则手足正,心邪则手足歪’。君王若听信美人之言,斩忠良直言谏官,是自毁股肱,乞君王赦杜太师不死,德莫大焉。”   言听文官,计从武将?既然对大臣都言听计从,那么大王是用来干什么的?摆在王位上好看的吗?商王不肯做任由臣子摆布的傀儡,他就那么不痛快?还朝朝饮宴?在鹿台,妲己吃得比入宫以前还不如。夜夜欢淫?妲己至今仍是处子之身。不理朝政?他们每天把奏折一扔了事,费仲每天背那么多奏折回来,受德经常是通宵达旦地批阅,害得妲己都没法好好睡觉。这老家伙难道就从来没有纳闷过送上去的奏折都去了哪里吗?不容谏官?若是真的不容,他还会有命有胆子站在这里满口喷粪?都说女人是头发长见识短,妲己怎么觉得朝堂下的这个糟老头的见识比她一个小女孩还短?受德也是,在位十多年了,居然随随便便一个朝臣都敢在朝堂上指着他的鼻子骂他,这商王做得真够窝囊的。   梅伯还没有意识到坐在王位上的从来就不是任由老臣摆布的傀儡,还在下面振振有词:“大王要为此妖女而斩杜太师,乃是宠爱妇人而绝君臣大义,令文武百官寒心。今斩杜太师,是斩朝歌百姓啊。”   斩杜太师就是斩朝歌百姓?受德还是王子的时候,在民间与百姓同吃同住,可没少听到杜元铣强抢民女、草菅人命、利用执掌司天台官的身份招摇撞骗的“光荣事迹”。要是杜元铣死了,恐怕百姓只会拍手称快。   受德看梅伯的眼神像看跳梁小丑:“孤今天就是要斩了杜元铣,又如何?”   梅伯还没有发觉气氛不对,继续怒斥:“若是大王执意要斩杜太师,就连臣一起……”   “一起什么?”   “一起……”梅伯犹豫了,“一起……就请大王将臣贬为众人,永不启用。”   还真是养尊处优惯了,做百姓都觉得是莫大的惩罚。对梅伯的“作保”,受德只回了他两个字:“不送。”   这下梅伯傻了,可还是摆出一副正气凌然的模样:“大王,今罢梅伯,无足道哉。可叹的是商朝几百年基业将葬送在妇人之手,臣将没脸见先王于九泉啊!”说完等着朝中同僚来附和,不料等了半天,却没有一人相和。梅伯看了看其他的朝臣,别说是给他做靠山的微子,就连杜元铣都默不作声,所有人都像看戏一样地看着他。   这傻子是怕自己死得不够惨吗?看不出受德已经受够了前朝老臣们的摆布,杀杜元铣就是要杀一儆百。杜元铣只被判砍头,已经是幸运了,他却还往枪口上撞。商容和比干默不作声,箕子悄悄地拉了微子一把,不准他去给梅伯撑腰。   受德悄悄地推了推妲己。   妲己心领神会,一脸委屈地靠到受德的肩膀上:“大王,这人到底是什么人?敢对大王如此无礼。分明是假借维护社稷之名,行沽名钓誉之实,还对妾身一口一个‘妖女’。大王可要为妾身做主啊。”受德说了,妲己要做大邑商的妺喜,要做祸国的妖女,只要她听话,就让她和父母、哥哥见一面。   “大王莫非要听信妇人之言,诛杀谏官?”梅伯知道自己已成骑虎难下之势,只能继续嘴硬。   “不错。孤不斩你。孤要拿你试试孤新发明的刑罚。”受德传令左右,“炮烙梅伯!”   执刑官立刻扑上来,剥净梅伯衣服,用铁索将梅伯绑在铜女柱上,将梅伯身体各部位对着铜女身体各部位,点起炭火,将梅伯活活烤死。   九间大殿里霎时间臭气熏天,人人呃逆、呕吐不止,只有比干依然站在朝堂中,看到烤活人的反应不见得比人看见烤鱼更大。   妲己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残忍的事,也转过头去,掩着樱桃小口想吐,却听见受德的命令:“给孤笑。”   妲己回过头,就看见受德连眼睛都不眨地盯着被一点一点烤死的梅伯,腮边紧绷的肌肉说明他恨得咬牙切齿,似乎还嫌梅伯死得不够惨。   炮烙是受德从关于夏桀的史书上看来,再加以改进制造出来的,想不到效果也不过如此。梅伯在铜柱上惨叫连连,依然难解受德看到比干行走不便时心痛的万分之一。   受德盯着梅伯,对妲己说话的声音很低,却带着不容抗拒的威严:“给孤笑,大声地笑,不然下一个被炮烙的就是你的父亲和哥哥。”   就在人人呃逆不止时,一个女人神经质的笑声突然回荡在九间大殿,笑得像是快要哭出来一样。   高明!受德是要清洗朝堂,彻底摆脱把他当傀儡的老臣和异己,尤其是要拔光微子的党羽。就像那个关于大夫费仲和蜈蚣的笑话一样,受德是要把微子这条蜈蚣拔成光溜溜的蚯蚓,然后再慢慢地玩死他。可是政治就是这样虚伪,即使要铲除异己,也得找个借口做遮羞布。受德以前找不到借口对微子一方的人大开杀戒,现在有了妲己,他就可以借口“苏美人不喜欢”,把朝廷中的异己赶尽杀绝,清洗完后只要一句“孤为妖女的美色所惑,才犯下如此大错”,杀了妲己,就可以推脱得一干二净。   王位上坐的果然已经不是那个需要比干处处为他打点的孩子了,只可怜妲己得为此背上千古骂名。比干忍不住叹息。看受德恨不得一夜之间杀光佞臣的架势,恐怕朝堂之上很快就会青黄不接,看来在民间设立学堂、从百姓中选拔人才入朝为官的机制必须尽快出台。比干打算下了朝就回去连夜赶工。   发现苗头不对的又何止比干一个人。   妲己的笑声中突然掺进一个男人的笑声。众人回过头,就看见箕子披头散发,坐在地上癫笑不止,显然是被炮烙梅伯的酷刑吓疯了。   看来觉得是时候隐退的不止他一个。商容也出班匍匐在地,叩头道:“大王,老臣衰朽,不堪重任,终日惶恐不安,不堪为百官之长。大王年轻有为,聪明果断。虽先王有托孤之嘱,老臣自知无用。望大王赦老朽残躯,放归故里,苟延余岁吧。”   这老狐狸三朝元老果然不是白做的,一见风头不对就自动引退,也算他知趣。商容是比干的老师,比干向来对他尊敬有加,可受德不上朝的时候,比干被其他朝臣欺负,商容居然没有帮他。受德看商容不顺眼已经很久了,看在比干的面子上,才容他高居丞相之位。原本比干受欺负的时候商容不管不顾,受德想连他一起收拾,不过看在他够知趣,乖乖让出丞相位置的份上,受德饶他一命。   “丞相侍商王三世,劳苦功高。孤却没有想到让丞相安度晚年,是孤的过错。既然丞相心力不支,孤也不忍心再让丞相操劳了。”   总算可以全身而退!商容暗中松了一口气,再三拜谢:“老臣告辞了,还望大王好自为之,商朝幸甚,百姓幸甚!”   “亚相比干,以后你就是丞相了。”   比干出班谢恩,虽然有些舍不得商容引退,也没觉得受德的做法有什么不妥。   受德看了看癫笑不止的箕子:“箕子突然发疯,如果放任不管,怕是会误伤他人,先关进圜土吧。”   想不到已经发疯的箕子听了这句话,却是一愣,但很快就继续疯疯癫癫嘻嘻哈哈哈,直到被武士架走。   果然是装疯。受德在心里冷笑。要是他以为他“疯”了,受德就会放过帮着微子处处和自己作对的帮凶,那他可就太天真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九章 此情不渝   鉴于妲己第一次做“妖女”的表现良好,受德也履行承诺,带她去羑里看望关在圜土中的家人。   妲己对着父母兄弟哭哭啼啼,受德知趣地走开,让他们可以毫无顾忌地互相诉苦。羑里本来就是关押犯人的地方,自然不会有什么好景色,不过既然来都来了,受德突发奇想的想顺路去看看“发疯”的箕子,还没走近,就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   “箕子,别装了,我知道你没疯。”   是比干!受德往前两步,躲在墙角偷偷望过去,果然看见比干站在一个圜土旁边。   “天塌了,地陷了,小花狗,不见了……”圜土里面传出箕子疯疯癫癫的声音。   比干冷冷地看着圜土里披头散发、手舞足蹈的箕子:“胥余,真疯的人听到被关押,是不会愣住的。”   圜土里面一下子安静下来,沉默了很久,才传出一声叹息:“二哥,这是你第一次叫我的名字。”   “我也很久没听到你叫我‘二哥’了。”比干想了想:“三十多年了吧?”   “三十四年。”箕子苦笑,“自从大王出生,就是我支持王子启,你支持王子受德,为了他们兄弟两个谁能登上王位而互相机关算尽,忘了我们也是兄弟。”   比干默不作声。   “二哥,你真的把我当过兄弟吗?”箕子抬起头,仰视站在圜土旁的白色身影。比干分明是箕子的哥哥,比他还年长几岁,如今箕子已经老朽不堪,比干却还像年轻时一样。“从我有记忆开始,你对先王的称呼就是‘王兄’,对我的称呼就是‘箕子’,语气永远冰冷而生疏。我总觉得你好像从来就不是我们的家人,甚至……从来就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人,这个世界发生的一切都与你无关。”   比干本就是偷逃下凡,确实不属于人间。   “直到大王出生,我才发现你也会笑,也会发怒,也会像个活人。二哥,在这个世上,除了大王以外,你还有其他在乎的人吗?”   他会怎么说?在一旁偷听的受德屏住了呼吸。   比干毫不犹豫地给出了答案。   “没有。”回答斩钉截铁。“从来没有。”   他说没有!他说在世上他只在乎他一个,从来没有在乎过其他人!受德要努力捂住自己的嘴,才不至于笑出声。   “二哥,你真的是仙人吗?”箕子打量仿佛不会衰老的比干,“你是为了大王才下凡的仙人吗?我记得在大王出生以前,你到处去看王室里的新生儿,可是大王一出生,你就再也没有去看过。你是在找他吗?”   “我……”比干垂下眼,“不能说。”   不能说就是承认了?他到这世上来就是为了他。他从他出生以前就已经在爱他,找他。受德几乎要跳起来欢呼。仙人?他哪里是仙“人”,分明是条仙鱼。等等……鲜鱼?听起来真好吃。确实,自从尝过这条“仙鱼”的滋味,人间就再也没有美味入得了受德的口。   “果然……”箕子靠在土墙上苦笑,“大王果然是天授之子,还没出生,天神就已经派下使者来保护他了。我从一开始就该知道,和你作对绝不会有好下场。”   “所以你装疯?”   “不装疯还能怎样?”箕子苦笑,“我可不想被炮烙,也不想被暗中灭口。商容死了吧?”   “没有。”   箕子想了想:“是啊,他毕竟从来没有支持过微子,还侥幸能活命。我呢?”箕子抓起一把土,当头洒在自己身上,“能在这里做个疯子做到死,就是万幸了吧?”   比干不答话。   “二哥,你也趁早走吧,或许还能像商容一样全身而退。”箕子放下满手的泥土,“大王现在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恨不能除掉所有禁锢他的人。你也是前朝老臣,现在做丞相或许风光,以后要是忤逆了他,说不定他也会让你做梅伯。”   “想活命,就疯得彻底一点。”   “二哥……”   “胥余,不用劝我了,我和你不一样。”比干转身离去,“你觉得你自己的命值得珍惜,就做你的疯子吧,大王即使看出了你是装疯,或许也会看在你够知趣的份上容你苟活。我本来就是为了大王才来到人世。我的人,我的心,我的命……只要他要,只要我有,就没有什么是我舍不得给的。”   妲己原本以为只能和父母、哥哥见一面,说几句话,想不到受德让他们一直待到将离别之苦说完才带她走。尤其让妲己看不明白的是受德离开羑里的时候,高兴得好像整个人都要飞起来一样。   *****   这里才是他的鹿台,他的酒池。比干将受德为他建的林中小屋收拾得纤尘不染,倒掉最后一盆脏水,累得坐倒在苇席上,靠着墙欣赏自己的成就。   鹿台的琉璃瓦算什么?这里的屋顶上每一根茅草都是受德亲手为他铺的。鹿台的玛瑙柱算什么?这里的每一根木柱子是受德亲手为他砍的。鹿台的白玉墙算什么?这里的每一面墙都是受德亲手为他筑的。鹿台的织锦被算什么?这里的每一条苇席都是受德亲手为他编的。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外面的“小酒池”里都是鱼。   离这里不远处也有个挺不错的池塘,比干无比庆幸自己现在是人,不论“小酒池”里的鱼是否同意,他都能把它们搬过去。可是岁数不饶人,比干的腿伤又还没完全好,每次只拎得动一桶水一条鱼,还要走走停停半天,才能将一条鱼搬走。池塘里那么多鱼,就算每天来搬一条,搬完的时候,比干怕是已经不在人世了。不过这样也挺好。每天搬一条鱼,憧憬着将鱼搬完的日子,让余生有个盼头,然后下辈子或许就可以和红莲光明正大地厮守一生了吧?   真是老了,别说是干活,连多想点事都会觉得累。比干靠着墙,不知不觉地睡去,没发觉有人进来,慢慢地蹲到他身边。   既然都放不下彼此,为什么非要忍痛分开呢?难道在他眼中,受德还是那个什么都担当不起的小孩吗?受德伸出手,隔着空气抚摸比干精致的眉眼,小巧的琼鼻,薄凉的嘴唇。夏季多雷雨,比干最怕打雷了,受德不在的时候,他是怎么熬过那么多雷声阵阵的夜晚?夏季过后天气要开始慢慢转凉了,比干体质偏寒,本来就怕冷,没有受德给他暖被窝,他睡得着吗?   好吧,他承认,那些都是借口,是他不习惯没法和比干在一起的日子。是他喜欢在夏天靠比干的一身冰肌玉骨纳凉,尽管“纳凉”的结果往往是弄得自己□焚身,反而更热。是他喜欢拿比干薄凉的嘴唇当小点心,尽管往往啃着啃着,比干就一身的小草莓了。是他坏心眼地在夏天盼着下雷雨,好享受比干难得的“投怀送抱”。   妲己很美?在世人看来,大概她确实挺有做“祸水”的资本吧?所以受德不过是和她待在同一个房间十几天没见人,人人都毫不怀疑他们是夜夜春宵,却不知受德和妲己在鹿台“卜昼卜夜”了十余天会搞得萎靡不振,不是因为沉溺于她的美色,而是怕她趁他睡着的时候行刺,根本不敢睡。费仲第一次潜进鹿台的时候,受德不想让妲己听到他们说话,说要看她跳舞,把她打发到一边。结果费仲看得目瞪口呆,受德看到妲己扭腰摆臀,却只觉得可笑。这样就能叫美人了?真正的美人应该像是比干,只要静静地站在朝堂上,就是一道让人百看不厌的风景,何需惺惺作态?   现在他是睡着了吧?受德细细地打量比干安详的睡颜,慢慢凑近他。没有比干的鹿台只是一幢空荡荡的大房子,再奢华也难掩其中的空寂。他知不知道他有多想念他微凉的嘴唇,柔滑的肌肤,想得要发疯。就趁他睡着的时候偷偷地尝一口,就一小口,他不会发现的。受德着魔似地凑向比干,直到可以闻到彼此的呼吸,还是停了下来。   比干对受德多少还带着一些父母对孩子的感情,总觉得对他最大的爱,就是替他安排好一切。但是受德和他不一样。爱应该是信任和共同分担面对的一切,既然比干顾忌这份禁断之恋不为世人所容,受德尊重他的选择,愿意和他共同承担不能和心爱之人在一起的苦楚,直到他有勇气和他一起面对世人的流言蜚语。   果然他才是真正的祸水。都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祸水”的最高境界就是这样吧?做最让人牵肠挂肚的“偷不着”。最后贪婪地嗅了嗅比干身上的冷香,受德还是起身离去。   “小白”就在外面,看到主人出来,刚要叫,受德连忙把手指按在嘴唇上,无意中的一瞥,注意到湖里的鱼好像少了。   比干又不吃鱼。   受德悄悄地折返木屋,看到比干还在睡,墙角放着一个木桶和一个简单的渔网,立刻心知肚明。   按照主人的命令,“小白”从树上扯了些柔软的藤蔓下来,看他快速地编出一张简单的网,让“小白”用鼻子卷着一头,自己拉着另一头,将湖中的鱼一网打尽,全部挪到别的地方去。   比干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上盖了一件衣服,而窗外一下子安静了许多。比干抱着那件衣服跑出门,只见“小酒池”里面的鱼全都没了,只剩几点粉红色的荷花瓣静静地飘在水面上,莲蓬被饱满的莲子撑得臃肿不堪,许诺来年盛夏荷花开满池的美景。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章 笼中蝴蝶   自从洞房花烛夜以后就是独守空房,姜王后还可以自欺欺人地安慰自己,是丈夫体恤她身娇体弱,无法侍寝,但是殷洪出生以后,王后的中宫就彻底成了冷宫,就算姜王后再傻,也该看出在丈夫眼里,自己不过是个繁衍后代的生育工具。   姜王后也曾向父亲东伯侯抱怨过自己受冷落,不料东伯侯只问了她一句:“他有别的女人吗?”受德确实对姜王后没什么兴趣,正如他对黄妃和其他女人也一样兴趣缺缺。刚登基的时候,受德就重罚给他送美人的朝臣,甚至自从第一次睡觉的时候遭到宫女偷袭,从此以后每当就寝,都要先彻底地将寝宫搜查一番,把想借侍寝飞上枝头的宫女一个一个扔出去,然后搬过青铜酒禁堵住门,防止再有人溜进来,才能睡个安稳觉。曾经有一次有一个宫女躲得特别好,受德搜寝宫的时候没有发现。等到熄灯以后,宫女爬上受德的床,结果被他直接从窗口扔出去。半夜里宫女惨叫着落进池子的声响惊得朝歌的侍卫严阵以待,吓得黄飞虎还以为是有刺客,差点直接把她就地正法,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宫女敢打侍寝的主意。   姜王后怀疑过受德是喜欢男人,甚至也听到过关于受德与比干的传言,却被东伯侯怒斥为“不懂事”。平民百姓尚且对女人喜新厌旧,诸侯百官尚且恨不得占尽天下美女,难道姜王后还指望贵为商王的丈夫能一辈子钟情于她一个?如果受德真的喜欢男人,不论他喜欢的是养父还是生父,姜王后都应该去神庙好好地感谢天神的恩惠,让她永远不用担心会因为年老色衰而失去后位,永远不用担心会有其他女人生的孩子威胁到殷郊的储君身份。   可是自从妲己入宫,好日子就一去不复返了。   受德只临幸过黄妃一次,曾经对姜王后夜夜温存,也只是为了再要一个儿子,如今却和妲己在鹿台十几天都不见人。黄妃照例每天来向姜王后问安,想和她一起诉诉苦,却看到姜王后在喝闷酒。   “姐姐!”黄妃一把夺下姜王后的酒爵,无法想象向来端庄文雅的姜王后竟然会如此失态,“姐姐,别喝了!”   “让我喝……”姜王后醉醺醺地向酒爵伸出手,“大王早就不要我们了,现在他还有了苏美人,以后更不会来找我们。除了酒,我们还有什么?”   “姐姐!”黄妃一把将酒壶摔得远远的,叫侍女去拿醒酒汤,“大王从来不曾耽于美色,如今却被那个苏妲己迷得晕头转向,那个贱人分明是身怀妖术。自从苏贱人入宫以来,便从来不曾向姐姐问安,分明是恃宠而骄,没有把姐姐这个王后放在眼中。妾身听说大王还在朝堂上炮烙中谏大夫梅伯,也是那贱人的主意。姐姐,你是王后,怎么能放纵那个贱人引诱君王肆行无道?在这里喝闷酒有什么用?姐姐把自己喝醉了,大王就会回心转意吗?我要是姐姐,就去见见那个贱人,看看她是用什么手段把大王迷昏了。”   “妹妹说得对,是姐姐没用。”姜王后接过醒酒汤喝了,叫侍女来帮她整理妆容,重新端起一国之母的威仪,“召苏美人朝见。”   入宫以来从来不曾朝见王后,不是因为妲己无礼,而是因为她是个没有自由的囚徒。如今姜王后气势汹汹地派人来宣她朝见,妲己就知道不会有好事。   妲己入宫以后,就被关在鹿台,后宫没几个人见过她。如今人还没到,就听到环佩琳琅随着此起彼伏的赞叹声而来。   果然是祸国的妖女!   远远的还看不清她的长相,姜王后和黄妃就看见妲己风灌广袖,霓裳摆动,仿佛仙女挟着天上的彩霞下凡,香风随着她的步子鼓起罗裙,环佩琳琅让她轻盈的步伐像是在跳舞。姜王后和黄妃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走路都能走得如此婀娜多姿。妲己向姜王后和黄妃见过礼,徐音轻吐,甜润清亮,光是听她说话,骨头就酥了三分。待她起身,姜王后和黄妃也看得傻了。妲己才十六岁,正是最美丽的年纪,面如芙蓉,眉如柳叶,眼角微翘的黑眼睛妩媚而不失纯真可爱,只是不知为什么,妲己本该天真活泼的大眼睛里总有一丝挥之不去的忧郁,更显得楚楚动人,惹人爱怜。   妲己拥有的不仅是姜王后和黄妃早已失去的青春和美貌,更是她们从来不曾得到过的“宠爱”。看到这样一个女人站在面前,实在是无法不让人妒恨。   “这就是苏美人吗?”黄妃明知故问。   妲己已经发现姜王后和黄妃是来兴师问罪的,无奈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只能再次问礼:“苏妲己参拜王后、贵妃。”   “你眼里还有我们王后、贵妃?”黄妃冷哼,“入宫这么久,都没有来向王后问过安,我还以为苏美人得到大王的宠爱,早就以为自己是后宫之主,该我们来向你问安了。”   “妾身不敢。”妲己低眉顺眼,只求忍气吞声就能熬过去。   之前姜王后也去找过受德,劝了他一通“应该亲师保,远美色,罢歌舞,戒酗酒,勤理朝政”,想不到受德的表情像是在听她说笑话。姜王后一开始不明白,现在看到妲己,才惊觉受德果然是被这个妖女迷住了。   姜王后摆出正宫的威势:“人君有道,贱货而贵德,去谗而远色。大王原本是贤明圣君,可是苏妲己,自你入后宫以来,专与大王在鹿台不分昼夜地淫乐,凭你那张脸花言巧语,迷惑圣聪。如今大王沉迷酒色,疏理朝政,听信妇言,炮烙大臣,全是你的不是。若是你从今以后痛改前非,引君正道,可安然无事。否则本宫定以中宫之法处置。你退下去吧!”   黄妃还嫌姜王后说得太客气,继续在一旁帮着数落妲己的不是,口口声声的“妖女”、“贱人”、“狐狸精”,气得妲己再也听不下去。沉迷酒色?受德沉迷酒,难道是妲己入宫以后才开始的吗?至于色,妲己至今还是处子,哪来的“不分昼夜地淫乐”;疏理朝政?姜王后和黄妃久居后宫,当然看不到受德在朝堂上如何拿妲己做挡箭牌来对付朝中老臣;听信妇言?受德什么时候听过妲己说话;炮烙大臣?她们还真以为炮烙是妲己想出来的。还“全是你的不是”。妲己到底做错了什么?只因为上天给了她一副花容月貌,就要国破家亡,还要平白无故地遭受那么多的污蔑。   受德不是要妲己做大邑商的妺喜吗?要是老老实实地任由姜王后和黄妃指责,哪里还是“妖女”?既然受德要妲己做祸国红颜,妲己就从搅得他的后宫鸡犬不宁开始。   黄妃正骂在兴头上,不料妲己却是不屑地笑出声。   “你笑什么?”黄妃没想到妲己不但没被她骂哭,竟然还敢笑。   “我笑你分明是妒忌我受宠,却还要说得好像是为大王着想。”妲己挑衅地打量黄妃,“对了,妾身听说贵妃好像只被大王临幸过一次吧?自己没本事勾住大王的心,就说大王喜欢的女人都是‘妖女’,是‘贱人’,是‘狐狸精’。听说贵妃和王后服侍大王的时间差不多长,王后已经为大王生了两个孩子了,贵妃却只被大王临幸过一次,大王就再也没有碰你第二次的兴趣。妾身初来乍到,哪里值得贵妃如此大动肝火?贵妃嘴上骂的是妾身,心里其实是在骂王后吧?”   “你……你这贱人!”黄妃气得站起身,“来人,把她……”回过头,却看见王后不满地打量她。   王后还没有说话,哪里轮得到她一个小小的贵妃发号施令?妲己说的话不中听,却是准确无误地戳中姜王后和黄妃的间隙。在姜王后不满的打量下,黄妃只能悻悻然坐回去。   “王后也是。”妲己接着把挑衅的目光转向姜王后,“大王宠妾身,爱妾身,一刻都离不开妾身。王后要是真的如传言一般贤良淑德,就该庆幸自己老了丑了以后,还有人服侍大王,而不是仗着王后的身份指责妾身比王后和贵妃受宠,好像生怕大王过得快活一般。”   姜王后的涵养比黄妃好得多,听妲己指桑骂槐,却巍然不动:“难得遇见能让大王动心的女子,本宫自然是为大王高兴。如果苏美人不乱朝纲,安心服侍大王,为大王生儿育女,繁衍子嗣,本宫自然乐意见到大王与苏美人恩爱。”   “原来王后担心的是失去储君生母的位置。”妲己以前也是有苏部落的公主,或许不知道怎么和男人在朝堂上斗心眼,看父亲的姬妾争宠可是看得多了,“妾身低贱,哪有王后的福分呀?王后被大王临幸的次数屈指可数,膝下就已经有两位王子了。妾身虽然蒙受大王恩宠,大王还曾许诺只要妾身生了儿子,他就废了殷郊殿下的储君之位,立妾身的儿子为储君,可是大王没日没夜地临幸妾身,妾身的肚子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或许妾身根本无法生育,王后担心什么呢?”   “你……”这下姜王后也冷静不了了,却无法反驳。   “王后先前就叫妾身退下了吧?那么妾身就不多打扰王后了。”   妲己说的话不过是为了在姜王后和黄妃面前逞口舌之快,却没想到无心之言让她真的成了将大邑商推入万劫不复之地的妺喜。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一章 祸起萧墙   受德借着妲己的名义用炮烙大肆清洗朝堂的时候,朝中密报和姜王后的家书一起送到了东伯侯姜恒楚的手里。   受德迷恋一个新宠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用酷刑大肆打压朝中异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甚至废了姜王后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要废殷郊的储君之位,就是很大不了的事了。   从眼线密报和姜王后的家书来看,这个苏美人确实是个厉害角色,竟能让受德对她如此着迷。可是东伯侯也不能去朝歌兴师问罪,让受德知道老丈人在自己身边安了眼线。幸好殷郊已经长大成人,唯今之计,只有趁着那个新来的苏美人还没有怀上祸胎,尽快让江山易主,东伯侯才能安心地颐养天年。   于是这天受德和往常一样去上朝,一路左右侍卫护驾,红灯高挑,香炉升烟,鸣锣开道,来到分宫楼下,楼角处突然窜出一人,手执斧钺扑向受德,高呼:“昏君哪里走!”便举钺劈来。   周围的侍卫还没有反应过来,受德已经一把抢过刺客手中的武器,把他整个人拎起来狠狠地撞到墙上,直把他撞得七荤八素,全无招架之力。   周围的侍卫因为护驾不力,吓得魂飞魄散,受德却只是好整以暇地打量刺客:“就你一个?”   刺客被擒住,只能抵死不认:“昏君!你迷恋妖女,弄得民不聊生,我要杀了你为民除害!”   “哦?孤哪里对不起百姓了?”受德看了看地上的青铜钺,再看了看刺客,“衣服是破了点,但是看你身材高大,筋骨强壮,面色红润,哪里像是过得‘民不聊生’的人?会用农具打造钺,进王宫还能躲过侍卫想来就来,如此‘人才’埋没在民间,实在是可惜了。”   刺客想了想:“大王,小人听说大王不拘一格任用贤才,也想入朝为官,刚才是……”   “是来给孤看看你有多大的本事,想做官?”受德点了点头,“继续编。”   已经过了卯时,众臣还不见大王上朝,以为他又开始沉醉在温柔乡里,不理朝政,却只见侍御慌慌张张地来找黄飞虎,说是大王遇刺。   竟然有刺客混进宫!岂不是他这个掌管戍卫的武成王失职?黄飞虎吓得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召集侍卫赶去。   受德遇刺!莫非是微子派人干的?比干惊得面无血色,回头看向朝堂上的微子,却发现他也是一副吃惊的模样,完全不知道行刺的事。不过现在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救人要紧。   大王遇刺的消息一下子就在九间大殿传开来,文武百官、巫医、侍卫都匆匆赶去,结果赶到的时候,就看见受德毫发无损,把一个披头散发的人高举过头,死死地制在墙上,一点也没有遇刺的慌乱,反而还带着几分好笑的神情:“武成王每夜亲自巡察防卫,你却知道如何躲过他;知道孤什么时候上朝,途中要经过哪些地方;懂得伏击,还弄得到钺……这东西分量可不轻啊,一般人没几个拿得动,你还能拿着它翻墙进宫,果然不是常人。能混进王宫,而且身手不凡,如果不是孤,可能你就得手了。可惜就是没有一点做刺客的操守,行刺失败,居然不是立刻自尽,可见不是专业的刺客。不但没有自尽,还想骗孤,编出来的话拙劣不堪,可见并不聪明。孤猜你是武官,可是以前也没见过你。既然不是朝歌的武官,那就是哪个诸侯的家将了?孤猜得对吗?”   刺客惊得瞪大了眼睛。   “接下来就是猜你到底是谁派来的了。”受德捏住刺客的尾指关节,“是西伯侯姬昌吗?”   “不是。”   受德手上一用力,刺客立刻发出一声惨叫。   “猜错一次。”受德摸上刺客的另一个小指关节,“那么是南伯侯鄂崇禹?”   好歹是一死,或许能帮主子摆脱嫌疑。刺客眼睛一闭:“是。”   “答得太爽快,还是在说谎。”   刺客又是一声惨叫。   受德看了看刺客因为被掰断两个指关节而痛得抽搐不已的手:“孤以前跟着巫医学过救人,也跟着刽子手学过杀人。人体有大小九十二个关节,还剩九十次机会。八百多诸侯去掉两个,还能再猜九十次,孤有的是时间陪你慢慢玩。要是九十次还猜不中,也没关系,孤还有炮烙可以伺候远道而来的‘贵客’。让孤想想,还有哪个诸侯可能对孤有二心。莫非是……”   “是姜恒楚!”刺客终于承受不住了,“是东伯侯姜恒楚!我是东伯侯的家将姜环。大王宠爱苏妲己,东伯侯害怕大王因此而废王后、储君,派小人前来行刺大王,意在夺取王位,立王储殷郊为王,东伯侯自己为丞相垂政。东伯侯还许诺事成后王储继位,便封小人高官厚禄。”   “还敢污蔑王后!”受德手上加重,几乎要活活掐死刺客。   “小人说的全是实话!”刺客呼吸不畅,拼命挣扎,“大王如果不信,只管找王后与小人对质,王后认识小人……”   “还敢狡辩!”   眼看着刺客就要被受德掐死,比干连忙抓住受德的手腕:“大王,诸侯意图谋反,派人行刺,此事事关重大,要是真的弄死刺客,就死无对证了。如果王后真是被诬陷的,让他们见一面又何妨?”   受德看了看比干,最后还是才放开手,任由刺客重重地摔到地上:“绑了。”   *****   姜王后在后宫,对行刺之事一无所知。受德在上朝时间召见他,身边带着丞相比干、武成王黄飞虎等重臣,还押着一个人来,姜王后只觉得莫名其妙。   “大王。”姜王后迎上前来见过礼,“大王怎么没去上朝?”   受德不答话,把五花大绑的刺客踢到姜王后面前:“王后,这个人你认识吗?”   姜王后仔细看了看被绑来的人:“姜环?”   “对,王后,是姜环,是小时候一直给你当马骑的姜环。”刺客看到了希望,“大王,小人没说谎,小人真的是东伯侯的家将。”   姜王后发现受德和众臣盯着她的眼神都有些怪异,不由地往后退了退:“大王,到底出什么事了?姜环,你怎么会到朝歌来,还是这副模样?”   “此人奉东伯侯之命行刺大王。”黄飞虎上前一步,“王后,你还有什么话可说?”   “什么?!”姜王后傻了,“姜环,你……”   姜环连连叩头:“王后修书回家,说大王宠爱苏妲己,恐怕要废后废储君,东伯侯便派小人前来行刺,立王储殷郊殿下为王。可是小人……”   “你住口!”姜王后一脚踢在姜环身上,随即跪倒在受德脚边,拉着他的衣摆,“大王,妾身对此事一无所知。妾身的父亲谋反,可是妾身对大王忠心一片。自从妾身入宫以来,侍奉大王,生儿育女,克勤克俭,不敢怠慢,绝无半点谋逆之心。妾身没有那种反臣为父。”   殷郊和殷洪接到报信,说受德气势汹汹地来找王后,因为担心而匆匆赶来,只看到母后跪在父王脚边痛哭流涕,正不明就里,被微子一把拉住。   “你们两个不要命了!”微子拉住两位王子,不让他们出去。   “微子?”殷郊回过头,“出什么事了?”   微子叹了一口气:“那个苏妖女派人行刺大王,故意失手被擒,诬陷是王后派人所为,你们的父王正在审讯王后。”   受德不耐烦地从王后的手中抽出衣摆:“东伯侯意图谋反,罪无可恕。传孤旨意,废除中宫姜后,贬为庶人,打入冷宫。至于殷郊和殷洪……”   “大王!”王后干脆抱住受德的腿,“大王,谋反是父亲一人的主意,妾身母子都毫不知情。妾身死不足惜,可是殷郊和殷洪都是大王仅有的骨血,求大王赐死妾身,放过殷郊和殷洪吧。”   “孤就是因为只有这两个孩子,才让你们姜氏一族坐大到敢行刺。”   受德对姜王后从来没有过爱恋,但是毕竟做了十几年夫妻,早已把她当做家人,想不到她会背叛自己。突然遇刺,而且指使之人竟然是老丈人和原配,受德本就在气头上,姜王后又哭哭啼啼地纠缠不清,更让他恼怒。受德不耐烦地一脚踢开姜王后,不想正踢在她的心口,当场就把她踢得胸骨断裂而死。   看到母亲被踢死,殷郊和殷洪吓得傻了眼。   “看见了吧?”微子趁机煽风点火,“你们的父王被苏妖女迷惑,已经杀了你们的母后,下一个就该杀你们了!”   “我去杀了那妖女!”殷郊拔剑就要出去。   微子连忙一把拉住他:“你杀了她又能怎样?你们的父王还不是一样要杀你们。王储殿下,听臣一言。眼下文武百官在朝未散,快去九间大殿,或许还有人能救你们。”   黄妃听说王后突然被召见,心中也奇怪,想出来打听打听消息,却正好听见微子的话:“微子,你怎么在这儿?”   微子没想到会撞见人,一把抓住殷郊的手,就用他手里的剑杀了黄妃。   “微子……”殷郊傻了。   “王储殿下,黄妃向来忌恨王后比她受宠。王后还有你们两个儿子,她自己却一无所出。这次大王突然遇刺,谁知道是不是她的哥哥武成王故意将刺客放进来,好诬陷王后于不义的呢?要是留她性命,你们还走得了吗?”微子扔掉殷郊手中沾血的佩剑,拽着殷郊和殷洪就走,“王储殿下,王子殿下,听臣的话,赶紧走,去给东伯侯报信,或许他还能给王后报仇雪恨。”   微子看着殷郊和殷洪跑到九间大殿上,向尚不明就里的群臣哭诉受德如何诛妻灭子,求众人相救。众人信以为真,最后有勇无谋的镇殿大多射方弼、方相一时激愤,背起两位王子就逃出朝歌。   受德误杀王后,已经是焦头烂额,东伯侯说不定还可以因此倒打一耙,反咬是受德害死元配,借此举兵造反。殷郊和殷洪都对受德误会重重,离开朝歌逃命,这下就算受德能坐稳大邑商的江山,也后继无人。不过他肯定不会任由两个儿子带着误会离开,肯定会派武成王黄飞虎前去追赶。可是黄妃枉死,边上留下的可是殷郊的佩剑,谁知道黄飞虎会不会在路上公报私仇呢?微子不由得庆幸受德不喜女色,只有一妻一妾二子,不然这众叛亲离的戏还真不好安排。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二章 妻离子散   自从隐退,商容便携妻妾仆婢找了个清幽的村落住下,自己开垦十多亩良田,高兴了就去田头耕作,尝田园野趣,不高兴了就到河边垂钓,听渔歌唱晚,生活十分惬意。商容无比庆幸自己当初在朝堂上急流勇退,虽然生活不如做丞相时奢华,却别有一份闲适自在,本以为能这样悠闲地过到无疾而终,不曾料想祸从天降。   晚霞满天,商容背着锄头哼着小调回家,突然看见两个人跑来。商容以为只是路人,也没在意,却不想跑来的人到了他面前突然跪下,直呼:“老丞相救命。”   商容定睛一看,才发现来人居然是镇殿大多射方弼、方相背着两位王子。   商容正纳闷两位王子怎么会跑来找他这个早已隐退的老臣,听两位王子哭诉完前因后果,却是急得直骂方弼和方相:“你们两个不长脑子的蠢材!这摆明了是有人挑拨离间,你们居然就中计了。你们这不是忠心护主,而是绑架王子,意图谋反啊!”   方弼和方相面面相觑:“那我们该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这两个不开窍的蠢材,商容急得直跳脚,“还不赶紧护送两位王子回朝歌,让他们与大王澄清误会,你们再向大王请罪,或许大王杀了你们两个就算了,还不至于将你们抄家灭族。”   方弼与方相还是只会傻乎乎地看着对方。   方弼和方相空有愚忠和万夫莫敌之勇,却毫无计谋,是殷郊提出去找老丞相商容求助,不料商容竟然要他们回去。“老丞相不愿救我们兄弟?”   “救什么?”如果不是碍于君臣之礼,商容真想把这两个莽孩子摁在地上,狠狠地打一顿屁股,“这分明是有小人在其中挑拨离间,赶紧回去和大王说清楚就没事了。父子没有隔夜仇,大王一直对你们爱护有加,怎么会杀你们?”   “可是父王派黄飞虎来捉拿我们。”殷洪看了看殷郊,“我们好不容易才躲过追兵,大多射方弼还受伤了。”   “他是怕你们被方弼、方相绑架,路上遇到不测,来救你们。”商容把两位王子交还给方弼、方相,“要是在路上遇到武成王,把两位王子交给他,你们也跟着一起赶紧回去吧。万一两位王子在路上遇到什么不测,你们两个就真的有理说不清了。”   “父王如今迷恋苏妖女,我们亲眼看到他把母后活活踢死,他早已不是当年疼爱我们的父王。”殷郊甩开商容的手,拉过殷洪,“父王被苏妖女迷惑,老丞相隐退躲清静,现在也是怕得罪父王,才不肯救我们兄弟吧?两位大多射,还有劳你们了。”   方弼和方相立刻跪下:“臣万死不辞。”   “外公有兵,我们可以去他那里躲躲。”殷郊想了想,“不过我们逃了,父王肯定也会往东鲁追。南伯侯与外公素来交好,大多射方相,有劳你带着殷洪去投奔南伯侯。大多射方弼,我们去东鲁找外公,一路上还有劳了。”   “哥哥。”殷洪抓住殷郊,“哥哥,为什么我们要分开?”   “父王以为我们一直在一起,只会追一路,不管追上我们哪一个,另一个就安全了。”而且十有□追的是往东鲁的一路。殷郊最后抱了抱殷洪:“乖,答应哥哥,万一我们哪一个被父王抓回去处死,另一个一定要报仇。”   商容一个人在外面,身边根本没有带护卫,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方弼、方相背起两位王子,兵分两路“逃命”。   商夫人在家等商容回来吃饭。往日他回来时,总是带着满足的笑容,这次却是大惊失色,连饭都不吃,就差遣仆婢出去不知做什么,自己躲在房里刻龟甲写奏折。   “夫君。”商夫人左等右等,等不到商容来吃饭,于是进房来催,“赶紧吃饭吧,菜都凉了。要不要我帮你端进来?”   “夫人……”商容抬起头,却是老泪纵横,“吾命休矣。”   商夫人吓了一跳:“夫君,为什么要这么说?”   商容张了张嘴,觉得和她一个妇道人家也说不清楚,最后只是摇头叹息:“我的性命是保不住了,或许还能保住你们的性命。”   *****   王后死于意外,受德已经焦头烂额,不料马上又听见宫女惊叫,才发现黄妃被杀,殷郊的佩剑就落在尸体旁,上面还沾着血,而殷郊和殷洪都不见了。随着受德去审问王后的朝臣与留在九间大殿等消息的大臣一碰面,才知道其中的误会,要不是众臣再三阻拦,受德恨不得自己去追两个儿子回来。   最后还是武成王黄飞虎带兵去追方弼和方相。受德在九间大殿等得心急如焚,朝臣也没有一个敢走,只能陪着他从卯时一直等到天黑,不料黄飞虎带回来的却不是两位王子,而是已经隐退的老丞相商容,说是一直追到商容家中,便失去了两位王子的踪迹,再也无法继续追赶,商容也不肯说两位王子去了哪里,才把他抓回来。   商容身着白色麻衣,腰系麻绳,见了受德,便匍匐向前:“大王万寿无疆,前丞相商容,待罪朝拜大王。”   “老丞相怎么来了?”受德本就不待见商容,此时挂心两个儿子,更是没心思和他纠缠不清,“孤已放丞相归故里颐养天年,未见宣诏,为何擅进九间大殿?”   “老臣闻得宫中有变,故不避万刃之诛,冒死入朝上疏,恳乞君王留意纳言,天下甚幸,商祚无疆!”商容双手呈上奏章,让比干递给受德,只见上面写道:   臣商容具奏:为朝廷失政,三纲尽绝,伦常乖僻,社稷颠危,祸乱滋生,隐忧百出。臣闻,君王以道治国,以德治民,克勤克俭,毋敢荒怠,祭祀上帝,孝敬祖宗,国家社稷才能安稳。想大王初即位时,勤政忧民,内外整肃,威加四海,九州宾服,真可与尧舜相比。不意君王近来不修政道,沉浸酒色,昼夜淫乐,信妲已害后宫,杀储君而绝先王宗嗣,毫无仁爱之心;忠正直言者,竟遭炮烙惨刑,全无君臣之义。步夏桀后尘,商朝基业将毁于一旦矣。臣不避斧钺之诛,进逆耳忠言,请君王速诛妲己于宫中,申姜王后不白之冤,赦储君回朝,斩奸邪于市,吊忠谏惨刑酷死之魂,拨乱反正,清肃后宫,整饬朝纲。诚如是,文武欢心,百姓仰服,商朝基业稳如泰山,老臣虽死而犹生。   受德知道商容只是喜欢在君王面前倚老卖老,对国家却是忠心可鉴,见他一副准备慷慨赴死的模样进九间大殿,还以为出了什么比王子失踪更重要的大事,才耐着性子看他的奏折,想不到他到这时候还不肯放过教训新王的机会,竟然是存心来耽误他找回儿子的。   “谁说孤冤枉王后,还要杀储君的?!”受德把商容的奏折扔下去,“镇殿大多射方弼、方相绑架王子,老丞相商容不但不加以劝阻,还妨碍孤将两位王子救回,居心何在?!孤念在你侍奉三代商王,劳苦功高,放你回归故里颐养天年,你就如此报答孤?这种不忠不义之人,死有余辜。武士,还不快将这老匹夫推出殿外,金瓜击顶。”   “大王,”比干连忙出班,“老丞相商容对大王和大邑商忠心可鉴,只怕是听了两位王子的话,对大王有所误会……”   商容当然知道是误会。可是谁会相信一个隐退的丞相会孤身一人去田头劳作,身边连一个家将都没带,无法阻止方弼、方相带着两位王子“逃亡”,才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离去,自己白白落下不忠不义的罪名?如今他只能假装对两位王子的话信以为真,以为受德真的因为迷恋妲己而杀原配、灭子嗣,或许还能保全自己的名节和家人的性命。   不等比干说完,商容便大呼:“谁敢动先王托孤老臣!”接着手指受德,厉声道,“子受德,你这不孝的子孙。色迷心窍,全无君道,眼见祸乱将从东南而起,用不了多久,江山社稷就要易主了。可叹先王创下的几百年基业,成汤打下的锦绣江山,都将断送在你的手里。帝乙先王在上,老臣商容有负重托,无能谏止昏君所为,今日以死相报吧!”说完一头撞在大殿石柱之上,立刻脑浆迸裂而死。   受德正为两个儿子心急如焚,想不到商容不但没有帮他找回王子,还跑到九间大殿上来演这么一出冒死直谏的闹剧。看到商容撞死的惨状,受德全无半点怜悯之情,只觉得怒火上涌,正想叫人把商容的尸体抛出城外,暴尸荒野,却听到比干叹息:“原来如此。”   “你说什么?”受德不解。   “看来两位王子确实去找过老丞相。老丞相不是不想阻止他们,实在是有心无力,才没能阻止两位王子被绑架。‘祸乱东南起’,‘江山社稷易主’,原来两位王子是分别去投奔东伯侯和南伯侯了。大王,看在老丞相一片赤胆忠心,而且已经以死谢罪的份上,还是放过他的家人吧。”   原来殷郊和殷洪是去找东伯侯了,受德悄悄地松了一口气。方弼和方相虽然性格鲁莽,却是忠心可鉴,更是难得的勇士,一定会在路上好好保护两位王子。殷郊和殷洪是东伯侯的外孙,更是他以后谋权的法宝,让他们留在东伯侯那里,至少也不用担心他们的安全。   “大王,若是同时和四方伯侯开战,大王有几分胜算?”   受德被比干突如其来的问题吓了一跳:“开战?为什么要开战?”   “东伯侯派人行刺大王,说明已有谋反之心。如今王后死于意外,两位王子又以为大王迷恋苏美人而杀妻灭子,东伯侯更是可以打着为王后报仇、杀妖女、灭昏君的旗号联合另外三方伯侯一起造反,然后立储君殿下为王,自己摄政。”比干重申了一遍自己的问题,“大王,若是同时和四方伯侯开战,大王有几分胜算?”   飞廉已经班师回朝,恶来一直在朝歌待命,闻仲北征应该能在两三天内回来,受德自己也是个猛将。兼之通过十几年的有意驯养,战象数量倍增,大邑商兵强马壮,足以应付任何敌人。   受德想了想:“十成。”   “既然如此,大王不是一直想找机会削弱诸侯吗?现在就是机会。”   受德确实想削弱诸侯,以免抵御外敌的时候还要担心发生内乱,所以自从即位,便努力培植亲兵。如今他已经平定了大多数外敌,泱泱大军也已经成气候,只差一个与诸侯开战的借口,再平了内部的反臣,就可以留下一个太平盛世给殷郊继承。从登基之日起,受德就想做第一个自己退位的商王,不要妻妾殉葬,不要位高权重,只要能和心爱之人在一起过自由自在的生活。让儿子能尽早享受身为君王的权力和荣耀,让妻妾能太太平平地活到寿终,这也是他作为丈夫和父亲能为妻儿做的最好的安排。可是真是讽刺,他一直盼望的大肆打压诸侯的契机却是用妻妾的性命和父子反目换来的。   “如果真的开战,殷郊和殷洪怎么办?”如果真的要兵戎相见,受德有信心能用象兵彻底踏平东鲁和南都,只是兵荒马乱之中,谁知道会不会误伤甚至误杀两位王子?甚至东伯侯和南伯侯被逼急了,可能拿殷郊和殷洪做人质来威胁受德。可是不出兵,难道就坐等反臣将自己灭了,然后让殷郊成为满足乱臣贼子野心的傀儡?   最后受德还是将求助的目光投到比干身上:“丞相有什么好主意吗?”比干可是七窍玲珑心,受德相信不论发生什么事,比干一定会想出好办法来。   不料这次就连比干也为难地垂下眼睛:“主意有,但是……很残忍。”   “什么主意?”受德不介意吃点苦受点累,只要能将两个孩子救回来。   “大王尽快再生一个儿子。”比干说话时都不敢看受德,“东伯侯敢谋反,无非就是仗着大王仅有的两位王子都是他的外孙,就算与他开战,也会因为担心后继无人而多有顾忌。只要大王有别的王子,下旨废了殷郊殿下的储君之位,立新出生的王子为储君,两位王子就失去了身为人质的价值,或许还有平安回来的可能。”   “再生一个?”受德苦笑,“姜王后和黄妃都没了,谁给孤生孩子?丞相,你给孤生一个?”   他要是生得出,早就给受德生得子孙满堂了,何须让他娶姜王后和黄妃?何须忍痛推荐妲己入宫?比干闻言,也只能苦笑。   “大王不是还有苏美人吗?”史官赵启还不明就里,“如果苏美人一个还不够,再选美人入宫就是,有何为难?”   “是啊,孤还有苏美人。”赵启要是不提,受德还想不起来这个凭一句话就害得自己妻离子散的罪魁祸首。   *****   “是你对王后和黄妃说孤日日夜夜地宠幸你,还要立你生的孩子为储君?”   面对受德,妲己却是毫无惧色:“大王不是要妾身做大邑商的妺喜吗?妾身如果实话实说,告诉她们大王至今没有临幸过妾身,怎么做这‘祸国妖女’?”想不到啊想不到,妲己不过是在姜王后和黄妃面前逞口舌之快,竟然能将仇人逼到如此地步。这就是受德让有苏部落血流成河的报应!   “照此说来,孤还应该奖赏美人喽?”受德皮笑肉不笑,“确实,如果不是美人巧计,孤还真找不到借口和四大伯侯撕破脸,该赏!”   看到受德笑,妲己只觉得像是大冬天被一盆凉水从头浇到脚:“大王……打算赏妾身……什么?”   “孤又发明了新的刑罚,请美人一起观赏。”   又要看到什么恶心的东西了?上次的炮烙实在是把妲己吓得不轻,直到过了半个月,妲己看到熟肉还会犯恶心,只能吃素,受德居然还说这是“观赏”。妲己以前只知道赏歌赏舞,赏花赏月,认识受德以后,才知道酷刑也是用来给人“赏”的,真是大开眼界。   出乎妲己的意料,受德不是带她去九间大殿扮演“妖女”,而是带她去羑里,一直带到囚禁她的父母、哥哥的圜土。   “美人,孤发明的新刑罚叫虿刑。要弄到行刑的东西,可是花了孤不少的工夫。”受德示意狱卒搬过一个大篮子给妲己看,“美人,喜欢吗?”   妲己好奇地往篮子里看了一眼,立刻吓得叫起来。里面是三四条竹叶青蛇,不时吐着鲜红的芯子,与狰狞的翠绿色身体形成鲜明对比,让人看了就觉得头皮发麻。妲己往周围看了看,发现还有十几个这样的篮子,估计里面装的全都是毒蛇。   受德往圜土歪了歪头:“全部倒下去。”   “不要!”妲己终于知道受德说的虿刑是什么了,可是被受德死死地抓住,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篮篮的眼镜蛇、竹叶青、野鸡脖子、乌草、土球子、蟒蛇全部被倒进关着她的家人的圜土。   圜土里面顿时像开锅一样沸腾起来。   妲己一口咬在受德的手臂上,想跳下去陪着他们一起死,可是被受德死死地抱住了腰。不论妲己怎样挣扎,都挣不脱受德的钳制,只能闭紧眼睛,捂住耳朵,却止不住满脸的泪水。   直到圜土里面只剩下蛇吐信的声音,受德才放开妲己:“传孤旨意,封苏美人为王后。”   她是王后了。妲己双腿一软,跪倒在地。以前在有苏部落的时候,妲己就知道自己能为部落做的最大贡献,就是仗着无与伦比的美貌给哪个大部落或者大邦国的首领做姬妾,给自己的部落找个好靠山。想不到她现在成了天下最强大的大邑商的王后,却是用整个有苏部落除了她以外的所有人的性命换来的。   册封王后的旨意传来,整个羑里回荡着新晋封的苏王后发疯一般的笑声。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三章 势不两立   受德怕两个孩子在路上出危险,根本没敢派人去追,殷郊和殷洪都顺利“逃亡”到了各自的“避难所”。   行刺是东伯侯一手安排的,别说是远在朝歌的女儿姜王后,就连同样在东鲁的儿子姜文焕也一样毫不知情。听殷郊说受德如何被妲己迷惑,如何杀王后,还在追杀自己,爱姐如命的姜文焕就要求父亲干脆起兵造反,为枉死的姐姐报仇。东伯侯却觉得行刺不成,之后发生的一切却顺利得蹊跷,担心会不会是受德设的圈套,只等东伯侯把谋反的罪名坐实,就要挥军攻打东鲁,于是教训了儿子一通不可忤逆君王的为臣之道,便对外孙的求救不理不睬。不想世事果真难料,没过几天,南伯侯也送信来,说商王杀妻灭子,罔顾人伦,天理不容。现在王子殷洪在南都避难,如果东伯侯要起兵“杀昏君”,南伯侯鄂崇禹和其子鄂顺一定响应,愿意与东伯侯联手灭了“无道昏君”。   原本就算行刺成功,姜王后也得给受德殉葬,无论如何都活不了,想不到如今女儿的一条命居然能让见不得人的密谋造反变成光明正大的替天行道。但是东伯侯听说过象兵的厉害,恐怕光有南伯侯一个人支持还不够,于是没过多久,西伯侯和北伯侯也收到东伯侯与南伯侯的书信,要他们一起到朝歌附近的一个驿站碰面,说是有十分要紧的事相商,并且明说到时四方伯侯都会列席。   虽然诸侯擅离领地的罪名不小,既然另外三个都去,要罚大家一起罚,北伯侯也没有多想,就应邀去了。西伯侯从接到东伯侯和南伯侯的信,就觉得此行大为不利,虽然怕被另外三位伯侯孤立,不敢不去,却在出门前再三叮嘱伯邑考和姬发,如果他此去朝歌不回来,绝不要来救他。   等西伯侯赶到会面的驿馆,另外三位伯侯已经到了。西伯侯不敢明说自己是对他们的集会心存疑惑,只能打哈哈:“西岐路遥难行,故此晚到,我自罚三杯。”说完连饮三杯,放下酒爵,却发现东伯侯与南伯侯都沉着脸,只有北伯侯和他一样不明就里。   待西伯侯入席,东伯侯便开门见山:“今日请三位大人前来,是请诸位为王后伸冤,匡扶正义。”   “大王和王后吵架了?”西伯侯继续打哈哈,“就为这事,把我们都叫来?东伯侯,你也太小题大做了吧?”   “叫我们来,就为这么点小事?”北伯侯对西伯侯的玩笑话信以为真,“小两口床头吵架床尾和,只要不废王后,那都是大王的家务事,我们这些外人……不太好参合吧。”见东伯侯和南伯侯依然脸色阴沉,北伯侯才想起最近听到的消息,“对了,我好像听到过大王要封苏美人为王后,不会是真的废了姜王后吧?”   “废后?”东伯侯冷笑,“如果只是废后,老夫还真要谢天谢地了。”   南伯侯闻言,在一旁叹息不止。   西伯侯连忙敛起嬉笑的表情:“到底出什么事了?”   东伯侯叫出一个一脸机灵相的人:“此人名刘九,是我女儿当年出嫁时带的陪嫁奴婢之弟,现在在王宫当差。发生了什么事,让他和你们说吧。”   刘九像个穿人衣的猴一样向四位伯侯问礼:“当初大王对王后用酷刑,小人还纳闷到底出了什么事,后来听姐姐说了,才知道……”   “用刑?”南伯侯只听殷洪说受德杀了姜王后,可没听到还有用刑这一段,“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从头到尾给我们说清楚。”   “是是是,小人从头开始说。”刘九唯唯诺诺,“小人听姐姐说,大王宠爱苏妖女,以至于扰乱朝纲,炮烙重臣。王后看不下去,教训了那个妖女几句为妻之道,不料那妖女因此怀恨在心,叫人假扮刺客行刺大王,再诬陷王后。大王听信妖女谣言,对姜王后严刑逼供,要她承认派人行刺,不仅要废去王后的中宫之位,还要废储君。姜王后为保两位王子的名节,自剜一目以证清白,不料那昏君听信妖女谣言,还将王后炮烙十指,直将王后严刑拷打致死,还要杀两位王子……”   “还有这事?”南伯侯大吃一惊,“自成汤建商以来,即使王后犯下大错,也不过是贬谪。可怜姜王后侍奉大王那么多年,从来没有半点差错,竟然被逼到惨死的地步。”   “你说的都是真的?”西伯侯反问刘九。姜王后受到如此酷刑,连南伯侯这个外人都听不下去,东伯侯这个生父的反应倒是平静得反常。   “当然是真的。”刘九点头如捣蒜,“小人的姐姐是个老实人,从来不晓得怎么说谎,而且大王对王后用刑、派武成王去追杀两位王子,都是小人亲眼所见。如果有半句虚言,就叫小人不得好死。”   南伯侯唏嘘不已:“看来大王是真的被那个苏妖女迷昏了头,竟然把贤良淑德的王后严刑拷打致死,还要杀自己的儿子。”   “那么两位王子现在怎么样了?”北伯侯亲手杀人都杀惯了,只把刘九的话当故事听。   “幸好两位王子受皇天祖宗保佑,顺利逃了出来,储君殷郊殿下在老夫那里,王子殷洪在南都。”东伯侯环视了一圈另外三人,“天下诸侯,以我四人为首,我等本应顾全大局,效忠朝廷。无奈大王已经被妖女迷惑,如此下去,国将不国,我等唯有起兵造反一途了。不知诸位伯侯意下如何?”   “造反?”西伯侯傻了。西岐两代反臣,从西伯侯还是姬昌之父季历的时候,就想造反了,仅仅是因为知道自己兵力不足,即使造反,也不过是给了大邑商一个将自己彻底灭绝的借口,才没有付诸行动。想不到西伯侯这个老反臣还只是在考虑造反大计,东伯侯就已经后来者居上。   “西伯侯不同意?”东伯侯目光炯炯地盯着西伯侯。   “王后的遭遇固然惹人同情,东伯侯说得也在理,只是……”西伯侯看了看另外三人,“大邑商兵强马壮,现在的大王更是培养出了象兵,听说那东西可是了不得啊……”   “所以才要集我们四人之力。”东伯侯重重地放下手中的青铜鸮尊,“南伯侯已经决定响应老夫造反了,明日就与老夫一起去朝歌找那昏君宣战。西伯侯和北伯侯若是不参与……这擅离领地的罪可不轻啊。”   原来叫四方伯侯出来“商量要事”,是为了逼得他们走投无路,不得不跟着造反。西伯侯苦笑。如果西岐造反,却是由东伯侯带领,不知季历的在天之灵会不会被气得活过来。   东伯侯举起鸮尊:“愿与老夫一起去朝歌面见大王的,便共饮此杯。”   见南伯侯和北伯侯都举起了鸮尊,西伯侯也只能硬着头皮舍命陪君子。   *****   次日四方伯侯来到九间大殿,东伯侯叫执殿官鸣钟击鼓,奏乐请驾,一时鼓声大震,声闻城外。   东伯侯特意等早朝散了以后再去,想趁受德没有比干等朝臣助阵的情况下形成四方伯侯逼宫的形势,如果受德知趣,唯有乖乖让位,才能保住性命。可是等四方伯侯入九间大殿,只见文武百官队列整齐,都盯着他们四人。如今四位伯侯行走于众目睽睽之中,倒像是戴着枷锁游街。   “老丈人,让小婿好等啊。”受德在王位上居高临下地盯着东伯侯,“东伯侯姜桓楚,你行刺未遂,如今可是来向孤请罪?”   “臣何罪之有?”东伯侯的声音回荡在雅雀无声的九间大殿,“臣坐镇东方,奉公守法,肃清边陲,甘尽臣节,何罪之有?倒是大王宠信妲己,不念元配之恩,专用酷刑,诛妻灭子,自绝宗嗣血脉,炮烙忠良,斩先王股肱之臣,是何道理?”   “你还无罪?先是行刺大王,意图要挟储君独揽大权,是为不忠;现在见行刺不成,又捏造罪名诬陷大王用酷刑害死王后,写信骗我们到朝歌,拖我们和你一起下水,要我们走投无路,不得不陪着你以下犯上,是为不义。如此不忠不义,你还敢说自己无罪?”   东伯侯像是当头挨了一闷棍。因为说上面这番话的不是受德,而是北伯侯。   北伯侯上前叩首:“大王,东伯侯姜恒楚送信于我等四方伯侯,要我们在朝歌与他会面,然后再以擅离领地之罪相要挟,要我们陪他造反。臣有擅入都城之罪,甘愿受罚,但实为姜恒楚所欺瞒,绝无谋反之心,望大王明鉴。”   “崇侯虎,你这不义的小人!”见北伯侯临阵倒戈,南伯侯暴跳而起,“当初你借扩建大邑商之机,剥民利己,中饱私囊,仗势欺人,自专杀伐,心如蝎蛇,狠如豺狼,天下之人千家切齿,万民怨恨,如今又来陷害东伯侯。贤侯,常言说:‘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只是机会未到’。我劝你从此改恶从善,免遭天谴。”   北伯侯冷哼:“崇侯虎或许心狠手辣,但那都是对大邑商的外敌。就算我蛇蝎心肠,至少对大王绝无二心,总好过有些人满口忠义仁善,却是满腹狼子野心,大王逐寇拓疆、抵御外敌的时候要他们出点钱比登天还难,要造反倒是唯恐落于人后。”姜王后屈死又如何?她又不是北伯侯的女儿,王储也不是他的外孙。就算东伯侯造反成功,北伯侯最好的下场也不过是换个君王继续做臣子。可是他跟着受德打过好几次仗,知道象兵的厉害,也早就看出受德因为他对奴隶、众人心狠手辣而颇不待见他,此时会陪着东伯侯送死才怪。   “南伯侯有何见教?”受德原本打算同时抵受四方伯侯同仇敌忾的攻击,不料他们自己先掐起架来,于是干脆在一旁看戏。   “臣有本奏。”南伯侯一直坚信自己是在声张正义,还特意连夜赶了一篇奏折出来,听到受德提出,便递上奏本。   受德示意比干递上奏本,看了看,却是忍不住笑出声:“‘臣等闻圣王治天下,务实勤政,不事台榭坡池,亲贤远奸,不沉湎酒色,唯敬天修德,拱手而天下太平,万民乐业。今君王青年得志,即位以来,未闻美举……’当初孤东征凯旋,是谁跟在孤的后面歌功颂德,还说孤功比尧舜,现在就成了‘未闻美举’。还‘怠惰朝政,信谗远贤,沉溺酒色。’你们远在各自的封地,对朝堂上的事倒是知道得一清二楚啊,是不是连孤多久临幸姜王后一次,你们也知道?‘姜后贤淑有礼,并不失德,却无辜受酷刑身亡’?孤对姜王后用什么刑了?”   受德几乎是每念一句就要笑,同时朝臣看四位伯侯的眼神也越来越怪异。南伯侯被弄得有些挂不住面子,说了刘九的那套说辞,以为能让受德发现自己身边有东伯侯的眼线而惊恐,不料却是引得朝堂上哄堂大笑。   “姜王后果然不愧是将门虎女,英雄了得。孤自问都做不到自剜一目、被炮烙十指,还能不屈打成招,她一个弱女子倒经得住如此酷刑。而且那人都说了自己是东伯侯的亲信,你怎么还会相信这不是东伯侯编出来的说辞,以骗取你的同情,逼你陪他造反。”说到这里,受德看了看东伯侯,“不过老丈人确实狠心啊。姜王后那么一个柔弱女子,孤这个做丈夫的都舍不得在她面前提起这些事,怕吓着她。你是她的生父,却忍心把如此酷刑往亲生女儿身上套。姜王后尚未下葬,而且你派来的刺客姜环还关在羑里,要不要孤找出姜王后的尸身,让你们看看她有没有自剜一目,再让姜环来和东伯侯对质?”   看众朝臣的眼神,东伯侯就知道自己的阴谋已经彻底败露了,只能默不作声。   受德继续大声念南伯侯的奏本:“‘妲己凭姿色惑君,反宠立正宫。屈斩太史,有失司天,刑杀大臣,有失股肱。造炮烙杜忠谏之口,信谗言杀子不慈。’这妲己还真是妖女,她一句话,孤就做了这么多的坏事。别的暂且不提,孤竟然会听信一个女人的话,以至于宁愿自己断后,连仅有的儿子都要杀。妺喜都没有如此成就吧?‘臣等乞君王贬费仲、恶来……’费仲,恶来,又是针对你们的。飞廉也是胥靡出身,你怎么不提?怕得罪闻仲?‘……斩妲己,庶几天心可回,万民可安。否则,亡国无日矣。’微子,孤很久没听到你的亡国之论了,竟然被他学了去。‘臣等不避斧钺之诛,冒死直谏,乞君王纳谏。’真是赤胆忠心,图谋造反,还不忘给自己扣上一个‘冒死直谏’的大义名分。意思就是说如果孤杀你们,就又是‘刑杀大臣,有失股肱’喽?”全部读完以后,受德将南伯侯的奏本随手扔在案头,“西伯侯姬昌,你怎么说?”   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西伯侯傻了。他本就是墙头草,东伯侯、南伯侯带领的谋反如果能成功,他自然乐意跟着他们坐享其成,可是没想到刚到朝堂之上,北伯侯就倒戈。原本是四方伯侯逼迫受德一个,这下成了受德和北伯侯对东伯侯和南伯侯,西伯侯倒成了起决定性作用的人。   受德似乎早就料到四方伯侯会一起来朝歌,摆出如此大的阵势,分明是根本不怕他们一起造反,甚至巴不得趁机把他们四个都灭了。而且北伯侯的临阵倒戈,也说明他认为即使四方伯侯加起来,也不会是受德的对手。再三考虑之下,西伯侯也跪在北伯侯旁边:“大王,臣也是被姜恒楚逼迫,无可奈何啊……请大王明鉴。”   东伯侯知道大势已去,只能仰天长叹:“大王,行刺一事是老夫一人谋划,与姜文焕无关,求大王饶他性命。”   “你倒是心疼儿子,可是谁来心疼无辜受你牵连致死的女儿?”受德将案台上的奏章扔下去,“东伯侯姜恒楚以下犯上,行刺君王,还意图谋反,醢尸正法。南伯侯鄂崇禹挟持王子,助东伯侯图谋造反,判斩首之罪。西伯侯姬昌发现东伯侯意图谋反而不制止,其心可诛,现囚于羑里,以观心智。北伯侯崇侯虎擅离领地,杖责一百。即刻刑典!”   朝臣连象征性地为四方伯侯作保都没有,西伯侯就被武士押走。北伯侯被拖出九间大殿,打得皮开肉绽,奄奄一息,但是看到一离开九间大殿就人头落地的南伯侯和被剁成肉酱的东伯侯,还是无比庆幸。   “传孤旨意于东伯侯之子姜文焕、南伯侯之子鄂顺,谋反乃是东伯侯姜恒楚一人所为,只要他们将两位王子安然送返朝歌,孤让他们子承父爵,既往不咎。如若不然,孤就踏平东鲁与南都!”   *****   就像北伯侯预料的一样,即使四方伯侯一起造反,也不过是以卵击石。   受德的旨意连同东伯侯姜恒楚、南伯侯鄂崇禹的死讯一起分别传到东鲁和南都,姜文焕和鄂顺却都还不知道一切都是东伯侯的阴谋,以为父亲枉死,义愤填膺之下联手起兵造反。受德原本打算同时和四方伯侯作战,此时只需要对付两个,兵力绰绰有余,直接平了东鲁和南都。   战报传来时,姬发正在中庭舞弄铁钺,听到姜文焕、鄂顺联军居然在殷商的象兵面前不堪一击,差点把钺插到自己身上。   从战报中回过神来,姬发直拍胸口:“还好还好,皇天保佑,逃过一劫……”还好西伯侯姬昌与东伯侯姜恒楚没什么深交,幸好微子足够聪明,没有叫两位王子直接逃到西岐来给姬发做人质,不然此时被象兵踏平的就是西岐了。不过光是如此还不够。西伯侯一开始没有站对立场,要自保,还得另想办法。   姬发连忙手忙脚乱地作安排:“去告诉我大哥公子考,今年的朝贡加两……不,三倍。告诉他朝贡加倍,或许大王就会相信西岐对大邑商没有二心,放父亲回来。”随侍正要领命而去,又被姬发叫住,“还有,就说我羡慕朝歌的鹿台,想予以模仿,在西岐也造个台。这个台要有多华美就造多华美,钱不够就在领地加倍地收赋税。还有,造台的人就从民间抓壮丁,别把他们当人使唤,越是弄得怨声载道越好。快去!”   安排好一切,姬发才悄悄地松了一口气。先是用加倍的朝贡讨好受德,然后自己再摆出一副败家子的模样,这下大邑商方面不会再觉得西岐是个威胁了吧?不过受德一下子和东伯侯、南伯侯撕破脸,等于寒了天下诸侯的心,如今北伯侯还是受德一边的人,逃亡的诸侯唯有来西岐。在他们的鼓动下,就算西岐想暂时保持中立,也会不由自主地和大邑商形成水火之势。又要保存日后造反的实力,又不能引起朝歌方面的警觉,可真是难题。   姬发正头疼,又有人来报,说是有贵客来访。姬发前去会客,发现“贵客”竟然是满身血污、狼狈不堪的姜文焕和鄂顺以及两位王子。   东鲁和南都兵败如山倒,北伯侯又是受德一方的,唯有西岐可以保护两位王子。怕将象兵引来,毁了最后的避难所,姜文焕和鄂顺一路藏匿行踪,随行护卫十去□,还是九死一生,才护送两位王子来到西岐,不料安顿好殷郊和殷洪以后,出来迎接他们的却不是西伯侯姬昌的长子伯邑考,而是姬发。   “怎么不是公子考?”姜文焕毫不客气地问。   “公子考莫非有其他要事?”鄂顺虽然问得比姜文焕客气些,却也难掩对姬发的鄙夷。   凑巧是正妻生的第一个孩子,就那么了不起,都看不起嫡次子?姬发尽管心里不满,脸上还是只能陪笑:“父亲不在时,西岐的政务都是在下处理的,大哥并不管事。两位公子有什么事,还是和在下商量吧。”   姜文焕和鄂顺交换了一下眼色,最后还是说出来姜王后“受酷刑惨死”、王子“遭追杀”、东伯侯和南伯侯“无辜被处死”等事。   “哎呀呀……这可真是了不得。”姬发不住摇头,“那么两位公子护送两位王子来西岐的事,还有别的人知道吗?”   一得到否定的答案,姬发突然抽出随身佩剑,抹了姜文焕的脖子,接着一剑插入鄂顺的胸膛。   姜文焕本就为护送殷郊从东鲁赶到西岐,已经累得脱力,又对姬发毫无戒心,猝不及防之下来不及反抗,便一命呜呼。   鄂顺抓着□自己胸膛的剑,死死地盯着姬发:“你……”   “多谢两位公子送两位王子来西岐,”姬发抽回剑,任由鄂顺倒在地上,血流满地,“如今若是加上二位公子的项上人头,这下大王总该相信家父的忠心了吧?不过二位公子放心,姬发一定会好好照顾二位王子,绝不会把他们送回朝歌的。”殷郊和殷洪可是自己送上门来的人质,姬发怎么能放他们回去?至于远在朝歌的西伯侯姬昌……要是受德以为能用姬昌来让姬发乖乖就范,可就大错特错了。   东鲁和南都平了,姜文焕和鄂顺的尸体都被姬发以伯邑考的名义送到朝歌,说是他们逃亡到西岐,被护卫诛杀,而两位王子从此下落不明。   作者有话要说:  哎呀,遇到贵人了呀,一下子多了那么多收藏呀,评论多得看不过来了呀,好幸福呀好幸福呀……   受德:幸福归幸福,别把你那水桶腰扭得跟麻花一样了成不?   作者:敢说作者坏话,信不信我虐死你?   受德:我不说你就不虐了吗?   比干:这后妈对小说人物向来都是越爱越虐,咱们是主角,别想逃过此劫了。   作者:呃……好吧,你们赢了。 ☆、第四十四章 末世繁华   东伯侯和南伯侯被处死,西伯侯被囚,即使北伯侯依然安然无恙,也足以让天下诸侯心寒。同时朝堂上的炮烙也吓走了不少朝臣,商容隐退后尚且惨死,箕子发疯,闻仲常年征战在外,前朝老臣几乎只剩比干依然屹立在朝堂之上。心里有鬼的朝臣不敢在大邑商继续待下去,生怕下一个被炮烙的就是自己。东鲁和南都已经名存实亡,北方的北伯侯依然是受德的人,于是逃亡的诸侯、朝臣唯一的避难所只有西岐。   与此同时,比干制定的一系列从民间选拔贤才的政策都已经完善出台。受德还巴不得这些蛀虫走得越多越好,从不阻止贵族、诸侯逃走,大大方方地收下他们留下的土地、牲畜以及其他没带走的财产,用来奖赏有功之臣,剩下的就还给当地的众人。众人再也不用在向朝廷纳贡以前先被诸侯剥削一番,耕种畜牧的成果都归劳动者所有。同时受德下令废人牲,解放奴隶,只要遵纪守法,所有人都是自由人。于是出身贫寒的贤才、逃亡的奴隶纷纷把大邑商当避难所,从四面八方投奔而来。   在大邑商边境,尤其是与西岐的交界处,经常可以看到贵族拖家带口地往境外跑,而平民拖家带口地往境内跑。   “你个老不死的真是狗尿苔上不了金銮殿,不识抬举。我嫁给你,算是倒了一辈子血霉了!”逃亡的人群中传出一个老太太的骂声。   “爱妻所言差矣。”回答她的是一个老头的声音,“我平生饱学在胸,七十余年生不逢时。你我且隐居待时,有朝一日,时来运转,一展宏图大志,官居显位,人臣极品,保你做一品夫人,尽享人间荣华富贵,难道不好么?”   “一品夫人,我呸!”老太太一口浓痰啐在老头脸上,“就你那做生意都只会赔本的德行,还想做官?我当初真是瞎了眼才会嫁给你。姜子牙,我告诉你,我马氏生在大邑商,长在大邑商,死也要死在大邑商。你要走,就一个人走吧。”   “爱妻差矣!常言说‘嫁犬随犬走,嫁鸡随鸡飞’,哪有夫妻分离之理?”   “那我们就不做夫妻了。”马氏用力甩开姜子牙的手,“我六十八岁嫁给你这么个窝囊废,就算我瞎了眼睛,我与你缘分到此已尽,快立一个契文给我,咱们各奔前程吧!”   旁人看到一个鸡皮鹤发的老太太和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头要闹离婚,都觉得好笑。不过劝和不劝离,旁人还是劝老太太:“婆婆,都和阿公过了这么多年了,有什么坎过不去啊?非要离婚不可。”   “这你是不知道啊,”马氏对着围观的人诉起苦来,“这老不死的以前也就是个卖肉的,口口声声说以后会出人头地,让我过好日子。想不到真的时来运转了,他也不知走了什么狗屎运,丞相居然三番两次地上门来请他做官。丞相亲自来请他啊!我以为苦日子可算是熬到头了,以后可以跟着他享清福,他倒好,不肯做官让我过好日子也罢,还要我跟着他去西岐。西岐那是人去的地方吗?你以为西岐是大邑商,那些个当官的会把百姓当人看,还上门来请你个卖肉的屠夫做官。”   这下围观的人都成了帮着马氏数落姜尚。   大邑商现在一片繁荣,却是气数将尽前的回光返照,二十年内就会亡国。姜尚堪透天机,不忍心把妻子扔在大邑商给这个即将灭亡的国家陪葬,可是天机不可泄漏,只能继续好言相劝:“爱妻,切不可如此绝情,好坏你我夫妻一场,还是随我走吧!”   马氏大怒,指着姜尚的鼻子怒喝:“谁是谁的夫,谁是谁的妻呀?有好日子过,就是好夫妻,没好日子过,就散伙。二条腿的蛤蟆找不着,二条腿的男人有的是。”   “全是女人家见识,”见马氏不知好歹,姜尚急了,“你离开我可不要后悔!”   “好哇!你嫌我见识短,你去找见识长的吧。我正因为见识短,才瞎了眼睛嫁给你,跟你遭这分穷罪。”   “爱妻,你瞧不起我也罢。一夜夫妻百日恩,扔下你这愚昧之人,我真的于心不忍。你随我同行,日后自有好处!”   “好处?大家伙儿听听,这老不死的说的是人话吗?在大邑商有酒喝有肉吃,还有人上门来求你这个屠夫做官,你非要我去西岐陪着你做畜生,还敢说自有好处?”马氏手指姜尚越骂越大声,“姓姜的,我不指望跟你享福,以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咱们好聚好散,若是再死皮赖脸地缠着我,明日咱们就进朝歌报官,说个明白!”   虽然觉得姜尚放着大邑商的好日子不过,非要去西岐受罪,实在是愚不可及,可是不至于去报官吧?围观的人有的劝马氏别气坏身子,有的劝姜尚要受罪就一个人受罪去,别硬要拖累妻子,不料马氏顺了顺气,继续骂:“你们是不知道这老不死的梦话说的是什么。他居然说大邑商会灭亡,大王快死了。大王是下凡的神仙,是来救我们老百姓的,他居然敢咒大王死。姓姜的,我告诉你,你要去西岐做畜生就一个人去,我绝不离开大邑商。要是有人敢对大王不利,我马氏第一个豁出这条老命和他拼了!”   路旁的茶肆中,一个刚来到大邑商的外乡人看着围观老夫妻吵架的人一开始是劝老太太别和老头离婚,到后来都成了帮着老太太赶老头走:“你们的大王还真是受爱戴啊。”   “那是当然,大王可是下凡的神仙。”茶肆跑堂的接话道,“听我父亲说,大王出生的时候红光满天,分明是有救世的神仙下凡。不止是人心向着他,就连飞禽走兽都听他的话。别的不说,就说大象。以前大象到处毁坏农田,百姓收下来的粮食交完租子,只能勉强填饱肚子。可是大王登基以后,大象不但会帮着人打仗,还会耕田,每年都能剩下许多粮食酿酒,所以大邑商的酒卖得比哪儿都便宜。当然,要数酿酒,还是小店的最好,要不要来一卤?只要五朋贝壳。”   这么便宜!外乡人兴致勃勃刚想买点来解解渴,就听见□来一个声音:“一卤酒要五朋贝壳!你这店也太黑了吧?在朝歌只要三朋就可以买一卤了。”   说话的是个年轻军官,刚才也帮着老太太赶老头,有些口渴了,想来买点酒,不料这种位于边境的店专门痛斩什么都不知道的外乡人,什么都比朝歌卖得贵得多。   “我请。”外乡人掏出五朋贝壳,买了一卤酒,邀请军官一起喝,“在下张友仁。官爷是从朝歌来的?”   “你叫‘有人’?我还‘没人’呐。”军官也老实不客气地坐下喝了,还愤愤不平地看着姜尚被愤怒的路人打得只能一瘸一拐离开大邑商,不顾逃亡贵族的差异目光,和他们一起踏上去西岐的路,“这死老头子,都到这地步了还不知悔改,居然还要去西岐。”   虽然嘴上不敢说,张友仁看到他一个小伙子欺负老头,而且还是军官欺负平民,总觉得不太好。   “你觉得那老头冤枉?”军官白了张友仁一眼,“我告诉你,这种忘恩负义的人就该打。敢咒大王死。哼,要不是看他年纪大了,老糊涂了,我今天就活活打死他。”   至于气愤成这样?张友仁忍不住纳闷。看军官的衣着,军衔应该不高,最多只会在大蒐上见到过商王一面,至于对他如此忠心?   “你不知道,大王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军官两碗酒下肚,话也多了起来,“听我娘亲说那时候大王刚登基,我家的农田被大象毁了,大王带着官员来视察,又遇到野象来。那时候我还小啊,见了大象也不知道害怕,差点被大象活活踩死,是大王救了我。你当我家是当官的?我们家祖祖辈辈都是种地的众人,他堂堂一国之君居然不顾自己的安危,来救我这个农家孩子。所以娘亲叫我当兵,说我这条命是大王捡回来的,能为他死在战场上,才是死得其所。   “我说你这外乡来的,到了朝歌,可一定要去看看鹿台,不然就算是白来了。鹿台都是用大王的战利品造起来的,跟仙宫一样,住在鹿台的苏王后更是仙女下凡。听说要论天下美人,苏王后排第二,就没人能排第一,也只有那种女人配服侍大王。不过你也别以为苏王后长得美,就有多受宠。大王可是真的洁身自好。如果换了别的男人有苏王后这样的老婆,肯定巴不得整天搂着她抱着她,可是大王的后宫只有苏王后一个,还对她爱理不理,经常和丞相在书房里商量国事,一商量就是一个通宵,苏王后那中宫跟冷宫没什么两样,倒是死了的姜王后看到大王的机会或许还比苏王后多些。   “你知道姜王后是什么人吗?姜王后就是那死掉的叛国贼东伯侯的女儿,和她老爹一起密谋造反,派刺客行刺大王。幸好大王有皇天保佑,最后他们父女两个都服罪被诛,可是大王到现在还经常去姜王后的墓祭典她。咱们不说什么君啊臣啊的,就说你老婆要是敢勾结她娘家的人来杀你,你容得下她吗?要是我,那婆娘别说是来杀我了,哪怕敢对我说半个不字,我就敢打死她。大王都差点被自己的老婆杀了,还念着她是两位王子的娘亲,一直在想她。   “丞相也是好人啊,为国家操劳得年纪轻轻,就头发全白了。咱老百姓看不下去啊,经常有人去山里挖老山参、何首乌送给丞相补身子,丞相还不肯收。   “还有丞相夫人,那叫一个老,一个丑,跟丞相在一起,跟娘亲带着儿子似的。丞相娶了这么个丑婆娘,还不肯纳妾,说夫人贤惠,还要妾做什么?这样的两个人能生在大邑商,实在是皇天祖宗保佑……”   不难理解会在民间有这样的舆论,固然是因为商王受德和丞相比干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得民心,但是“多舌”恶来也同样功不可没。所以比干一直留着恶来镇守朝歌,从不让他远征,不仅是为了保护商王的安全,更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他的“长舌”,为受德争取人民的支持。   *****   姜王后墓建在风景秀丽的淇水旁,只是入了深秋,芳草萋萋都成了满眼枯黄,对比宏伟却了无人烟的姜王后墓,反而更见荒凉萧索。   受德在民间极受爱戴。东伯侯谋反弑君被诛,姜王后是反臣之女,尽管贵为王后,却是人人恨她入骨,没有去拆她的墓、让乱臣贼子曝尸荒野,已是天大的面子,更别说去祭典她。只有丈夫受德一个人会来给她扫墓。   听到熟悉的脚步声,受德把最后一爵酒倒在姜王后的墓前:“我是不是很可笑?她活着的时候一直冷落她,等到她死了,才来陪她喝酒。其实她根本不爱酒吧?只是因为一直受我冷落,才只能与酒为伴。当时她认下姜环,我就该猜到她根本不知道行刺的事,却害得她无辜妄死……”   比干站在受德后面不远处,任由秋风高高地吹起他的白发白衣:“是我不该推荐妲己入宫,姜王后是被我害的。”还害得殷郊和殷洪从此下落不明。大邑商气数将尽,原来是因为受德无嗣。   “不,是我太不信任殷郊的能力,总想替他摆平一切,再让他继承一个太平盛世,才会导致姜王后惨死。如果我早点退位,什么事都不会发生。”受德站起身,“或者当初我就不该认识她,甚至……叔父,为什么我们偏偏是两个男人?为什么我们偏偏是亲戚还差着辈分?为什么我们偏偏要生在众人瞩目的王室?为什么我唯一心爱的人偏偏不能和我在一起?我只能为了繁衍子嗣娶妻,纳妾。姜王后为了生殷郊和殷洪,吃了那么多的苦头,可是除了王后的位置以外,我却什么都给不起。”   比干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   “我已经没有妻子,没有孩子了。”受德回过头,比干看到他的脸上有泪痕,“叔父,我只剩下你了。你不会离开我的,对吗?”   “不会,永远不会。”比干的回答一如既往。   受德想和以前一样,心里不痛快了就抱着比干撒娇,想去亲吻久违的薄凉嘴唇,可是当着姜王后的面,他最后还是只能克制下所有的冲动。   一开始看到受德举起双手,比干以为他还会和以前一样扑过来,可是他没有。果然已经回不到从前了吗?比干垂下眼:“受德,姜王后已经过世,与其为以前没有善待她而后悔,不如多珍惜苏王后。苏王后是无辜的。”   “我已经封她为王后,还能怎样?叔父,你告诉我。”   王后的虚衔能代表什么?因为受德和比干之间的一个误会,妲己无辜被连累得国破家亡,一个王后的虚衔就能补偿她受的所有苦难吗?可是比干也是让夫人妫氏独守空房至今,在这方面,他也不是个好榜样。比干叹出一口气:“我也不知道还能怎样。”   “叔父,难道你要我把心给她吗?可是我只长了一颗心,还能拿什么给妲己?”受德对着比干离去的背影嗫嚅。女人盼望的是什么样的幸福,受德也知道,可是他只有一颗心,那颗心早已给了比干,连同身体和灵魂的全部忠贞。除了王后的虚衔,他还剩下什么能给妲己?   作者有话要说:  同意理由: 您的文章还有可提高的空间,达到要求会有编辑主动联系您。   申请被驳回了T-T。   算了,本来就只是练笔的文章而已,我也没花多少心思,能通过这篇文章认识大家,已经很高兴了。大家看着开心就好……(蹲墙角画圈圈ING)   红莲:已经是黄梅天了,作者你别再种蘑菇了行不?再说“练笔的文章”是什么意思?难得写一篇以古代中国为背景的小说,你就这样对待我们?我们是捡来的孩子,只有那些以古代欧洲为背景的文章才是你亲生的?你个崇洋媚外的货!   白鲤:算了,让她去吧,别管练笔不练笔,我们在文章里幸福就行了。   红莲:说得也是。   白鲤:这作者就是喜欢虐小说人物,写出来的作品十有八九是BE,我们虽然中间经过的曲折多了点,最后能有个HE,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安心过我们的小日子吧。   红莲:太喜欢虐小说人物,现在申请被驳回,这是作者的报应。   作者:你们两个别太过分……信不信我把HE改成BE,叫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白鲤:已经定稿的小说,你会改结局?结局都是你从开始动笔写初稿以前就定好的,谁也改不了的吧?   作者:好吧,你赢了。   红莲:好了,别伤心了。   作者:求安慰。   红莲:我和白鲤表演H给你看?   作者:^-^好!   白鲤:作者你的节操掉了,还给你……呃,不好意思,已经碎成渣捡不起来了。 ☆、第四十五章 “佞臣”当道   尽管西伯侯姬昌临行前一再叮嘱伯邑考和姬发,如果他回不来,绝不要来救他,听说父亲被囚,伯邑考还是心急如焚。   加倍的贡品连同姜文焕、鄂顺的两颗人头都送去了朝歌,姬发要的“小鹿台”也在西岐造了起来,弄得西岐百姓天怒人怨,可是受德依然没有释放姬昌的意思。姬发做出挂心父亲的模样,天天在伯邑考耳边念叨“父侯有难,囚在异域他乡,身陷羑里,备受熬煎,为人子者,食不甘味,寝不安枕。所谓有国有家,形同虚设,如果不能救出父侯,要我等不孝子女何用!”伯邑考本就挂心父亲,见有弟弟支持,便找来上大夫散宜生,提出要去设法救姬昌回来。散宜生再三劝阻,见伯邑考依然一意孤行,只能提出公子考孝心可感,但是身为长子,责任重大,不宜亲自去,不如派几个得力之人去旁敲侧击地试试,如果能救回姬昌,自然最好,但如果救不回,也不至于弄到无可挽回的地步,于是点了太颠、闳夭。   费仲贪财,恶来好色,散宜生让太颠、闳夭扮作商贾,分别带着金银珠宝和美女去贿赂他们,还特意叮嘱他们绝不要吝啬。或许让费仲和恶来在受德面前美言几句,就能将姬昌救出来。   太颠负责贿赂费仲,早在去以前就打听好,费仲极其贪财,而且只要看到有利可图,两根眉毛就会跳舞。只要他的眉毛开始跳舞,就是有戏了。于是太颠趁夜深以后悄悄地登门拜访。   费仲正对着财务报表头疼,到深夜还没睡,听门子说有一个商贾求见,不禁纳闷,便让迎进来。   太颠一进门,看到额头上有胥靡烙印的小个子,知道他是费仲,连忙卑躬屈膝地问礼:“吾乃西岐末将太颠。今奉上大夫散宜生之命,投书表礼,感谢大人保全我主公性命之恩。”说着将书信礼单呈上。   是西岐方面的人?费仲听到“西岐”二字,心中就多了几分警觉,不过还是接过书信。只见上面写道:   西岐卑职散宜生顿首礼拜上大夫费公足下:(“费公”?还“足下”?费仲记得以前见过散宜生几次,他对费仲的称呼好像一直都是“那个胥靡小杂种”。)久仰盛德,(哇哦,“盛德”,他们不是一直都觉得费仲是小人吗?)未曾谋面,特案前祝寿。(真不好意思,费仲还没满四十岁,年轻得很,不需要“祝寿”。)自惭形秽,无缘执鞭,梦寐巴结若渴。(巴结?用鼻孔看人叫“巴结”?西岐的风俗真是奇特。)敞邑主公姬昌冒言忤君,罪在不赦,实赖大人进言,苟全性命,虽拘羑里,不胜庆幸。(进言?费仲记得自己关于姬昌的进言好像都是催促受德尽快将他处死,以杜绝后患,反而是受德顾念姬昌之妻太姬夫人是先王帝乙之妹、受德的姑母,尤其顾忌他家中还有个容貌酷似比干的儿子伯邑考,而且也有些对西岐方面的投诚动心,才只是把姑父姬昌囚于羑里,至今没有处死他。)卑职等平日无由表赠,日夜只望朝歌礼拜,遥祝万寿无疆。(祝费仲万寿无疆?费仲区区一个大夫,散宜生就用祝贺大王的话来祝贺他,不是陷害他僭越吗?)今特遣人专程致礼:白璧两双、黄金百锭、锦帛八匹、玉虎两对、玉鱼两对、饕餮晕八只、鹗尊两对。(这份礼单倒是挺丰厚啊。难怪最近从西岐逃过来的人越来越多,原来是被这份礼单压得活不下去了。)聊表敬意,毋以薄礼见罪。(他是奢侈的日子过惯了吧?这么多的东西还叫“薄礼”?)我主公羑里七年,现已风烛残生。邑中老母、幼子孤臣,无不日夜悬念,希图再见。此人之常情。(总算听到一句人话了。)恳请上大夫在君王面前多加美言,法外施仁,赦我主公归岐。(怎么,参与叛乱以前,他怎么没想到“法外施仁”?)此恩此德,西岐百姓永世相报。(会永世相报的不是百姓,而是你们这些吃人不吐骨头的高官吧?要不是他们逼得民不聊生,那么多流民逃到大邑商来,人人要吃要穿要住,费仲至于为财政问题愁得这么晚还没睡觉?)散宜生牛马走谨言。   费仲看书信的时候,太颠则是盯着他的两根眉毛看,以为他会对礼单动心,不料费仲的眉毛动都不动,于是再叫人把礼物搬过来,将白璧、黄金、锦帛、玉器一样一样放在他面前,不料费仲只是放下书信,眉毛还是动都不动:“散大夫之情我领了,礼物价值连城,我断不敢收受。”   太颠故意做出为难的样子:“卑职受命,千辛万苦转运而来,恳乞大人笑纳,别教卑职为难。”   “散大夫千辛万苦地搜刮齐这些东西,害得西岐百姓民不聊生,只能纷纷拖家带口地逃到大邑商来,这点东西还不够他们吃穿用度。”费仲的眉毛还是不动,“若是大人能把这些东西都带回去,善待领地百姓,让他们别都来大邑商逃难,费仲才是感激不尽。”   他竟然不要!不是人人都说费仲贪财吗?这么多好东西,他竟然不要!太颠吃了一惊,随即想到他可能只是假装不要,还想狮子大开口,于是继续开条件:“如果这些俗物入不了费大夫的眼,我西岐还有几件传世之宝。像是七香车,乃轩辕氏黄帝破蚩尤时所造,精妙绝伦。人坐车上,不用推引,要东则东,要西则西。香风习习,令人神清气爽。”   费仲连眉毛都不抬。   “还有醒酒毡,为大禹所传。当时仪狄作酒,大禹尝醉,卧于此毡之上,不用一个时辰,便酒醒神清。”   费仲的眉毛还是没有任何反应。   “要不白面猿怎么样?那只猿虽属猴类,却通晓三千小曲,八百大曲。能随乐而跳,善为掌上之舞,袅娜多姿,妙不可言。”   费大夫听到有利可图,眉毛就会跳舞的传言到底是不是真的?太颠已经把西伯侯的传家宝都提了出来,费仲还是毫不客气地下逐客令。   费仲赶走了太颠,觉得散宜生的书信就是西岐谋反的证据,足以治姬昌死罪,正想连夜入宫,转念一想,又怕西岐方面也派人去贿赂恶来,而恶来未必经得住如此诱惑,连忙叫车夫调头去恶来府上,还没进门,就听见里面都是女人的哭声和恶来慌乱的声音:“姐姐们莫哭。那些个畜生真是该死,竟然忍心逼着你们背井离乡。你们都住在哪儿,我叫人送你们回去。”   恶来自己也是奴隶出生,做官以后便努力去找以前被卖到各奴隶主手中的姐妹,却一无所获,所以最痛恨不把奴隶当人看的人。闳夭把美貌女奴当畜生,逼着她们背井离乡去服侍一个从没见过的男人,女奴们难免哭哭啼啼。看到如花似玉的女奴们抽抽搭搭,恶来不禁想到自己不知还有多少姐妹也是这样被人当礼物送人,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可怜太颠去贿赂费仲,只是碰了一鼻子的灰,闳夭带着二十来个绝色女奴去贿赂恶来,结果被恶来一气之下打得半死不活,是被人抬回驿馆的——总算恶来家的家仆还有懂礼数的,知道不能把闳夭打死,看到主子发火,十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仆立刻一起扑上去抓住恶来,闳夭被抬回驿馆时,总算还有气。   女奴们原本以为到大邑商来,也不过是给新主人做泄欲的畜生,想不到恶来竟然把她们当做有家人有朋友的人来看,还打了在路上欺负过她们的闳夭。看恶来人长得挺俊俏,心也不错,听到恶来说要送她们回去,女奴们互相看了看,竟然一起提出要给他做妾,还要把各自的家人都接到大邑商来。费仲来的时候,就看见恶来差点被女奴们生吞活剥了。   “费仲!来得正好!”恶来看到费仲像看到救星,好不容易才从新妾们的包围中脱身,“能不能借我点钱?”   “干什么?”   恶来颇为难地看了看对着他虎视眈眈的新妾:“一下子多了那么多妾,要养她们的父母,以后还要生小孩,我怕我一个人养不活她们。”   “你对得起你的夫人吗?”费仲为了节约开支,多留点钱给孩子用,连妾都舍不得纳,只有正妻一个,甚至连孩子都舍不得多生,怕养不起。恶来倒好,纳妾一纳就是二十个。   “她一个人哪服侍得了我?还巴不得我多纳几个妾,好减轻她的负担。”恶来腆着脸,“费仲,反正你家也就夫人一个,开销没我那么大吧?”   费仲省吃俭用是给儿女以后用度的,不是用来给恶来养小妾的。再说他这是什么意思?吹嘘他自己厉害,可以一个晚上连驭数女,以至于他的夫人巴不得他多多纳妾,笑话费仲连夫人一个女人都搞不定?   他从一开始就不该来的。   费仲看了看对恶来虎视眈眈的女奴们:“姐姐们,我们的‘多舌’恶来大人可是厉害得很啊。你们要服侍他,只能一起上,不然他不会过瘾的。”说完就关门走人。   要是明天恶来不被榨成人干,费仲跟他姓。   一直走出恶来家,费仲还在郁闷。恶来把闳夭打出去,却把他送来的美女全都收下了,费仲当时为什么就不把太颠的礼物收下,然后作为西伯侯仍然心怀不轨的证据上交国库呢?有了这些东西,说不定财政上的漏洞就能补上了。   为这事,费仲郁闷了一晚上。   作者有话要说:  咳咳,改了个标题,免得泯然于众,特此通知 ☆、第四十六章 兄友弟恭   若是如此就能救姬昌回来,对姬发反而不是好事。可是真是有如天助,太颠去贿赂费仲,结果碰了一鼻子的灰,闳夭更是差点被恶来活活打死,姬发费了很大的劲,才做出椎胸顿足的模样,没有欢呼雀跃。   太颠和闳夭都失败了,散宜生想趁机让伯邑考打消去救姬昌的主意,姬发却自告奋勇:“父侯被囚,我等儿女不去营救,是为不孝。可是大王已经对我西岐多有猜忌,入朝歌如入虎狼之穴,只怕是九死一生。大哥身为嫡长子,肩负重任,不可以身涉险。还是我去吧,就算回不来,西岐也不过是少了个无关紧要之人。”   “二弟怎么是无关紧要之人?”姬发大包大揽,反而让伯邑考过意不去,“自从父侯被囚,一直都是二弟在替我主持西岐政务,如今再让二弟替我涉险,叫我如何过意得去?”   “你我兄弟,有什么过意得去过意不去的?”姬发一派大义凌然的模样,“大哥别担心,我去见大王,求他让我代父赎罪。父侯已经老迈,我还年轻,一定不会有事的。”   “这怎么行?”散宜生连忙阻止,“大王扣押侯爷,是为了牵制西岐,公子发就算去了,大王也不会放侯爷回来,只是白白多送一个人质到他手上。”   “所以还是得我去。”伯邑考长身而起,“西岐内政向来由二弟代理,外事可托于大夫散宜生、闳夭,军务托付南宫适,我不在也没关系。而且比干舅父向来对我疼爱有加,又贵为大邑商丞相,我去求他,或许能救父侯回来。”   姬发要的就是这个结果,于是只是象征性地劝了伯邑考几句,以帮他下定去朝歌的决心,便再替他去劝说母亲太姬夫人放他走。朝歌此去确实路途艰难,临别时姬发抱着伯邑考依依不舍。伯邑考笑他弄得像是兄弟二人再也见不到面了一般,接着叮嘱了一番好生与众兄弟和睦相处之类的话,便上车去朝歌。   确实是再也见不到面了。伯邑考不知道,给他驾车的车夫是姬发的亲信,就算他侥幸没有被受德杀死,姬发也绝不会让他有命回到西岐。好生与众兄弟相处?和弟弟们好好相处没问题,毕竟姬发图的只有哥哥伯邑考的嫡长子之位,以及借伯邑考之死让西岐众臣定决心日后陪他造反之机。   *****   伯邑考找上门,比干虽然疼惜外甥的一片孝心,但是西伯侯的自由关系到大邑商江山的安稳,他绝不会牺牲受德来帮助伯邑考,只答应帮他引见,其他的概不插手。   伯邑考到的时候,费仲正力劝受德尽快处死姬昌,然后找个借口攻打西岐:“西岐造台,名为仰慕朝歌鹿台,劳民伤财以麻痹大王视听,其实是用作瞭望台,分明是准备谋反。可见西伯侯姬昌虽然被囚,留在西岐的公子考也不是善与之辈。西岐大夫散宜生还给臣送来贿赂,要救西伯侯姬昌回去,可见他们万事俱备,只欠西伯侯回去主持大局,就会大举反旗。”   眼看着受德就要被说得动心了,侍御官说西伯候姬昌之子伯邑考求见。   伯邑考?那个长得很像比干的伯邑考?受德立刻传召要见他。   伯邑考由侍御官引进鹿台,见了受德,便匍匐在地叩首:“大王万寿无疆。犯臣姬昌子伯邑考朝见大王。”   完了!一开始费仲还纳闷受德为什么听到乱臣之子的名字,会那么兴奋,此时看到伯邑考那张酷似比干的脸,费仲就知道前面的话都白说了。   伯邑考还战战兢兢地跪在下面:“犯臣乃父罪坐忤君,君王赦免死罪,暂居羑里,臣等举室感激君王海阔天高之洪恩。今臣子不避愚陋,昧死面君,代父赎罪,倘蒙仁爱,赐乃父归国,使我父子骨肉团圆,臣等万世不忘君王好生之德,祈祷君王万寿无疆!”   “表哥,和你说了多少次了,为什么要这么见外?”受德亲自去扶伯邑考起来,“表哥远道而来,我这个表弟该好好招待才是。”看到伯邑考,就像看到年轻时的比干。受德无比怀念在比干身边度过的童年,没有手足相残的勾心斗角,只有和仲衍真挚的兄弟之情;没有母后的冷漠和妇好的算计,只有叔父婶母的疼爱;没有每天操劳不完的国家大事,只有在神庙装睡,好算计比干再抱抱他的小把戏;没有枉死的妻妾、失踪的儿子,只有一辈子赖在比干身边的小小梦想;……   可惜一切都回不去了,再也没有亲密无间的受德和叔父,只有朝堂上疏远的大王和丞相。   *****   表哥远道而来,受德传旨在鹿台设宴,款待伯邑考,还叫妲己出来作陪。   伯邑考原本一心挂念父亲姬昌,只想尽快救他出羑里,便回西岐,可是看到妲己,顿时连自己是谁都忘了。   她是神女下凡吗?玉面如月,朱唇欲滴,远山一般的眉毛下,长长的睫毛半遮一对盈盈秋水瞳,纤纤细腰不盈一握,芊芊素手让人忍不住羡慕她的衣袂,可以紧紧地吻在那只小手上。伯邑考只觉得她全身上下无一处不是集天地之精华而成,精妙不可方物。   对上伯邑考炽热的眼睛,妲己害羞地往受德旁边躲了躲。受德一直对她爱理不理,朝臣自然也无一人敢觊觎王后的美色,妲己以为自己早已失去了能让男人疯狂的美貌,安心在鹿台做个行尸走肉,不料伯邑考重新在她的心里点起希望的火花。好一个清俊儒雅的翩翩公子,可惜妲己现在已经为人妇,还贵为王后,早已不是自由之身。面对伯邑考充满眷恋的目光,妲己只能扭头不看,却又忍不住偷偷瞥他。   “王后,公子考是西伯侯之子,也是孤的表哥。博通音律,精于鼓琴,深知大雅古音,琴技实为天下一绝。”   “大王过誉了。”伯邑考好不容易才让目光恋恋不舍地离开妲己,“只是粗通而已。”   伯邑考的琴技确实出神入化,但是和比干相比,真的只是“粗通”。可惜受德只在第一次东征时听到过一次。一曲谢知音,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见过比干抚琴。   “果真如此?”妲己问。   再美妙的琴声也比不上你的嗓音啊。伯邑考闭上眼睛,一遍又一遍地回味妲己说的每一个字。   “很久没听到表哥鼓琴了,表哥可否演奏一曲?”   伯邑考垂下眼:“臣闻父母有疾,为人子者不能舒衣安食。今臣父七载囚禁,苦楚万状。子何忍自喜操琴为乐?况臣心碎乱如麻,乱弹宫商节奏,有辱圣听。”   “但奏一曲无妨,”受德本就有些醉了,越看伯邑考,越觉得像是看到比干坐在自己面前,不忍看到一丝忧虑爬上他精致无瑕的面孔,“若果然弹得好,孤便赦了乃父归国。”   这么简单就能救回父亲?伯邑考闻言大喜:“谢君王恩典,不才献丑了。”   侍御取来琴,伯邑考盘膝而坐,将琴放在膝上,十指尖尖,轻拨琴弦,抚弄一曲《风入松》:杨柳依依兮弄晚风,桃花半吐兮映日红。芳草青青兮铺锦绣,车马驰骋兮各西东。   车马驰骋兮各西东,他和比干是不是也是一样?再也回不到从前的亲密无间,只能对着容貌酷似比干的伯邑考安慰自己。想起伤心事,受德直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   *****   受德醒来时,已经被侍御带回寝宫。酒醉后头痛欲裂,根本睡不着,受德干脆披上衣服,来到花园中。   还记得鹿台刚建成时,第一个踏足这里的是比干,对受德跑遍天下才收集齐的奇花异草、苍松怪石视而不见,唯独钟情清澈的酒池。真怀念他在池水中飘然若飞的身影。如今池水清澈依旧,满天星辰倒映在池水中,犹如将银河搬到了人间,却再也不见他心爱的小傻鱼,只有豪华空荡的鹿台前受德形单影只的身影。   夜空中传来清亮悦耳的琴声,犹如仙乐,在苍穹下更添空灵之感:   凤兮凤兮求其凰,一日相见思如狂。   凰兮凰兮巧笑倩,凤落九天亦无妨。   凤兮凤兮思彷徨,无奈佳人在高墙。   凰兮凰兮为人妇,凤鸣泣血留空巷。   凤兮凤兮无所将,天涯海角各一方。   凰兮凰兮居瑶台,凤在凡尘翘首望。   凤兮凤兮诉衷肠,愿得其凰共翱翔。   凰兮凰兮从我栖,凤入火海如琼浆。   是伯邑考?为什么那么悲伤?受德闭上眼睛,静静品味琴声的余音绕梁,接着听到鹿台中传出妲己的琴声:   凰兮凰兮待其凤,暑去寒来难从容。   凤兮凤兮迟迟来,凰不识凤入囚笼。   凰兮凰兮无所从,玉笼金雕空余梦。   凤兮凤兮落九天,凰疑仙人入凡踪。   凰兮凰兮如芙蓉,冰清玉洁待闺中。   凤兮凤兮莫悲切,凰有灵犀一点通。   凰兮凰兮情深种,无须海誓或山盟。   凤兮凤兮如有心,凰随凤翔在瑶宫。   他们两个竟然看对眼了。受德不觉莞尔。   妲己无辜被受德害得国破家亡,受德却除了后位以外什么都给不起。如果伯邑考是妲己的幸福,受德乐意成全他们。真羡慕他们两情相悦,又不用面对流言蜚语,只要受德一句话,就可以双宿双飞,一生为伴,白头偕老。不像受德和比干,想要在一起,就得面对整个世界的反对声。   让伯邑考和妲己替比干和受德享受他们一辈子都无缘的幸福吧,这是受德能对她做的唯一补偿。   在一唱一和的琴声缭绕中,受德悄悄地离开鹿台,去他为比干造的林间小屋享受他的幸福。   只能躲在黑夜的庇护下、藏在美梦中的幸福。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七章 爱屋及乌   第二天,受德一看伯邑考和妲己的模样,就知道他们昨晚过得不错。   真羡慕他们能得到受德一辈子都无法企盼的幸福,受德乐意成人之美。   “王后,表哥,没有什么要对孤说的吗?”   妲己和伯邑考显然都没有料到受德会突然这么问,只能面面相觑。   “孤的耳朵可没聋。”受德继续饶有兴味地打量他们,猜想如果自己说愿意成全他们百年好合,还愿意送妲己一笔陪嫁,两人会有多么高兴,“表哥真是好兴致啊,父亲还被囚禁在羑里,就有心情追女人了。”   受德只是开玩笑,不料吓得伯邑考脸色发白,连连叩头:“大王明鉴。是这妖女勾引罪臣,罪臣才做出如此大逆不道之事……”   他说什么?受德的脑子一下子一片空白。   他昨天的甜言蜜语都是假的吗?还是说那都不过是夜晚的一场美梦?天一亮,就全都消失了。听到伯邑考的话,妲己的眼泪立刻像断了线的珠子一般落下。   好不容易回过神来,受德看了看泪水涟涟的妲己:“王后怎么说?”   “对,是我勾引公子考,对大王不忠,陷公子考于不义。”泪水划破妲己的妆容,她却是大笑,“大王,我可是祸国殃民的狐狸精,我是大邑商的妺喜,所有的事都是我一人的错。不早朝、炮烙大臣、杀妻灭子……我这妖女有多大的能耐,大王自己不是也尝过吗?这一切怎么能怪公子考呢?炮烙还是虿刑,妾身随大王处置,大王放了公子考吧。所有的责罚,妾身愿一人承担。”   “大王,这妖女自己都承认了!”   “你给我住口!”他怎么敢?他怎么敢顶着一张和比干一样的脸说出如此不堪的话,做出如此不堪的事?他不配长着这样一张脸!受德抓起手边的鸮尊朝伯邑考扔过去,上面锋利的装饰立刻把伯邑考的脸划得鲜血淋漓。   “大王!”伯邑考捂着脸上的伤口,酷似比干的眼睛还是看得受德心里一颤。   “好,公子考是孝子,孤再给你一次机会。”受德深吸了几口气,“你,妲己,姬昌,你们三个孤只放走一个,剩下的两个都得死,你选哪个?”   “我……”伯邑考沉默了半饷,“大王,臣是为救父亲而来,自然不惜以己之命替父谢罪,可是大王要臣和这妖女一起死,岂不是……”   如果伯邑考选择让姬昌回去,自己留下陪着妲己赴死,或许受德会放了他们三人。可他竟然为人不堪到如此地步!他不配,他不配长得像比干,他甚至不配死后还留下一具酷似比干的尸首。   “武士何在?”受德怒喝,“速将伯邑考拿下,处以醢刑!”   如狼似虎的武士立刻扑上来,把伯邑考拖走。   下一个就是自己了吧?终于可以去和父母、兄弟、族人团聚了。看到伯邑考被拖走,妲己的心情反而出奇的平静,甚至带着一种即将从苦难中解脱的快慰,却迟迟不见武士来带她走,只有受德轻轻地擦去她的泪水。   “如果他能真心对你,孤原本打算成全你们的。”   妲己扭过头去冷笑:“我是人人唾弃的妖女,谁会真的爱我、怜惜我?”   受德叹了一口气:“对不起。除了王后的位置,我什么都给不起。”   *****   囚禁西伯侯姬昌的圜土与囚禁箕子的相距不远。每天在圜土里面装疯卖傻的日子很无聊,箕子正在考虑今天要不要换个花样继续装疯,就听见姬昌在圜土中又哭又笑。   这个是真的疯了。箕子不住叹息。   “箕子不用同情老夫,”姬昌的声音从圜土中传出来,“老夫虽然被囚,却研究出了《周易》,可将伏羲氏所创八卦演变成八八六十四爻,重为三百八十四占,按阴阳消息之机,周天划度之妙,可知天下事。老夫是知道了一切,才会又哭又笑。”   “所以知道我没疯?”   “老夫知道的何止是这点小事?”姬昌苦笑,“我那两个儿子啊……姬发心狠手辣到连自己的亲爹亲哥哥都要算计,能灭亡大邑商、成就我西周大业的偏偏是他,他还能救箕子出去。伯邑考已经死了,可是……可是我要当爷爷了。”   受德的统治如日中天,大邑商会灭亡?箕子看他是真的疯了。   “灵不灵,立刻就能知道。箕子,再过十息的时间,丞相就要来了。”   箕子反正闲着没事做,于是数了十息,不料狱卒果然带着比干前来。   比干停在姬昌的圜土前:“西伯侯,公子考入朝歌为你求情,却趁机奸污苏王后,已经服罪被诛。贤侯如果……”   “如果乖乖地说出两位王子的去向,丞相就会在大王面前为我美言,让大王放了我?”姬昌冷笑,“我已经年老体弱,如果继续囚于羑里,可能会死,就像先父季历一样。先王杀我父侯,大王已经杀了伯邑考,怕我如果也死在朝歌,会害他再落人口实,所以他已经下旨放了我。可是王子殷郊当年随姜文焕逃亡,王子殷洪与鄂顺在一起,姬发献上姜文焕和鄂顺的人头,丞相不相信两位王子真的会就此消失,而是怀疑他们被藏在了西岐,所以来诓我,想用我这条老命换回两位王子的性命。丞相,我说得对吗?”   他怎么都知道?比干惊得瞪大了眼睛。   “只要用《周易》来演算,就算身陷圜土,我也能知道天下事。不错,两位王子都被姬发藏起来了,除了他自己以外,没有人知道他们在什么地方。我这条只剩半口气的贱命就算能回到西岐,也活不了多久,可抵不上两位王子的贵命啊。”姬昌似笑非笑地打量比干,“我还知道可怜丞相对大王忠心一片,却终将死在大王手上。丞相,不如跟我一起去西岐吧,或许还能侥幸逃过一劫,以后为西周效力。”   “如果《周易》真的像你说的那么灵验,什么都能知道,你就不会对我提出这种要求。”   比干就是为了受德才来到世上,如果是受德要他死,他甘之如饴。如果是受德死了,他绝不独活。   *****   伯邑考死后,受德赦免西伯侯姬昌,让他回到西岐,结果他回去后没多久便死了。姬发继位为西伯侯。伯邑考被醢,姬昌被囚禁致死,西岐的文武诸将纷纷提出造反,姬发却说时机未到,反而表现得比季历、姬昌更为忠心。   伯邑考之死只当是被恶心了一顿,受德已经把这件事抛诸脑后,不料过了两个月,妲己开始晨起时犯恶心,经常头晕、乏力,总想吃酸的东西,还动不动就晕倒。   妲己来不及阻止,婢女已经大喜过望地去报告受德:“恭喜大王,王后有喜了。”   听到受德的脚步声,妲己却像是听到鬼差来催命:“大王,妾身只是前几天吃坏了肚子,叫巫医来看看就好,不劳大王挂心。”   受德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了,她的谎话骗得了谁?   “去吩咐厨子,这几天给王后准备的膳食要清淡细软,多做点酸甜口味的东西。”受德支走侍女,接着坐到妲己身边,“是伯邑考的?”   “难道是你的?”妲己苦笑,“大王,赐妾身一碗堕胎药吧,或者干脆把妾身母子一起杀了。我不要生下那个负心人的孽种!”   “稚子何辜?怀都怀上了,生下来吧。”   “生下来?然后呢?让这个孽种陪着妾身这个妖女一起被人戳脊背戳到死?”   “你觉得孤不配做孩子的父亲吗?”   他要做孩子的父亲?妲己傻了:“你明知道这孩子不是……”   “你是孤的王后,你的孩子自然是孤的孩子。”受德站起身,“传孤旨意。承蒙皇天祖宗保佑,苏王后怀上了孤的孩子,举国同庆!”   他为什么要对她这么好?妲己心里一颤:“受德,你这傻子……”   受德回过头:“你叫孤什么?”   “受德……”   自从登基以后,“受德”就成了只有比干才能称呼的昵称,除了他以外,没有第二个人有资格这样叫他。受德很想纠正,但是女人刚怀孕的时候很容易流产,可能情绪一波动,孩子就没了。受德深吸了几口气,还是硬吞下纠正妲己的话:“这阵子好好保重身体,想吃什么就对厨子说,哪里不舒服不要硬挺,别怕累着巫医。务必给孤生个儿子。”   他到底是怎么了?分明不是他的孩子,受德竟然还挺高兴。妲己越来越看不懂他。   受德怎么能不高兴?   一开始听到伯邑考还留了个孽子在妲己的肚子里,受德确实气愤,可是转念一想,孩子长得像父母天经地义,妲己肚子里的孩子会不会长得像伯邑考?也就是说长得像比干?受德出生的时候,比干已经二十岁了,没见过小时候的比干是受德最大的遗憾。想象一下,一个小小的比干牙牙学语,蹒跚学步,爬在他的腿上用柔软的小嘴亲他,奶声奶气地叫他“父王”……真是想想都让人兴奋。   妲己怀孕的消息传出来时,比干只觉得五雷轰顶。他不是一直盼着受德能喜欢妲己,能再有个孩子吗?如今已经知道了殷郊和殷洪的下落,如果妲己肚子里的是个男孩,比干就有办法救两位王子回来了。如今妲己有了身孕,他应该高兴才对。可是比干只想哭。   妲己怀孕的时候,受德简直把她宠上了天,甚至妲己刚怀孕的时,嫌宫里的厨子做菜太油腻,吃不下去,受德就天天亲自给她下厨。小心翼翼地熬过十个月,妲己顺利地生下一个男孩。   在产房外面等生孩子,简直是一种折磨。当初比干到处找投生的红莲,是不是也是这样?看到奶娘抱着襁褓出来,说是生了个男孩,受德觉得自己像是在进行一次豪赌,都等不及抱过孩子,就凑到奶娘身边看,结果一凑过去,就对上一双和妲己一样的狐狸眼。   奶娘小心翼翼地抱着小王子,生怕有任何闪失,不料大王一下子把婴儿整个儿地从襁褓里拎出来,横看竖看,左看右看。长了一双妲己的狐狸眼,妲己的小鼻子小嘴,两道男子气十足的浓眉居然像受德,只有洁白如新雪的肤色和耳朵轮廓勉强还有那么一丁点像比干。   算了,聊胜于无。   受德给新生的“小王子”起名为禄父,不为别的,只因为读起来和“叔父”有些像。   禄父的满月宴上,群臣纷纷恭贺大王又得贵子,受德却只看到洁白犹如雪雕的比干一杯接一杯地喝酒,好像生怕灌不醉自己。   他这是在吃醋吗?不食人间烟火一样的叔父竟然也会吃醋。当初南征北战的时候一场接着一场的胜仗都从来不曾让受德体会到如此大的成就感。   喝不醉。为什么人间的酒那么稀?怎么喝都喝不醉。酒都喝光了,比干的眼神清亮如昔。既然醉不了,那就继续做他机关算尽的丞相吧。现在受德又有了儿子,是去救回殷郊和殷洪的时候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八章 百口莫辩   比干提出要去西岐的时候,妫氏吓了一跳:“大王对夫君那么好,为什么夫君也要投奔西岐?”   “我不是去逃亡,而是去叫西伯侯姬发交出两位王子。”殷郊和殷洪还活着,受德依然有后,就是好消息。现在受德又有了王子禄父,殷郊和殷洪已经没有作为人质的价值,只要把两位王子接回来,受德一家人就团圆了。   “大王打算派多少人陪夫君去西岐?”   “我没对他说,就我一个人去。”受德极其宠爱禄父,但是依然怀念殷郊和殷洪,比干怕他关心则乱,可能反而救不回两位王子,甚至都不敢说出姜王后生的两位王子在西岐的事。   “可是现在西岐一片兵荒马乱,不比大邑商太平,夫君要是在路上……”   “没关系。”比干深情地抚摸一个盒子,“我把我的殉葬品都带在身边了。只是万一我回不来,夫人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现在仲衍还常来吗?”   妫氏点头:“是啊,他一直把我当娘亲一样。”   “那就好。明天我就出发。”   以后还会有再见面的机会吗?如果再不说,是不是就来不及了?妫氏鼓足勇气,才敢说出从来不敢说的话:“夫君,给我一个孩子吧。我已经守了五十年的空房,至少给我留个孩子,万一你回不来,我还能有个念想。”   “孩子?”比干苦笑,“你我都这把年纪了,还生得出孩子吗?”   他哪里像是老人?灯光下,妫氏看到比干的皮肤光洁如同年轻人一般,与她自己满是皱纹、青筋暴起的手形成残酷的对比。两人成婚五十年,只有妫氏一个人从青春少女变成沉稳妇人,从沉稳妇人变成老太婆,而比干除了头发变白,容貌竟然一直停留在二十多岁,似乎这个世上流逝的时光都与他毫无瓜葛。   “夫君,我的洞房花烛夜欠了五十年了,还给我吧。”   面对苍老的妻子,比干考虑再三,最后还是点下头。   妫氏连忙找出当年姜尚给她的符。那个人果然是神人,算得一点不差。三十年,正正好好在那之后三十年,妫氏才等到自己的洞房花烛夜。既然无论如何比干都回不来,至少妫氏这个不称职的妻子还能给他留下一个孩子。   妫氏把符化成灰拌上水喝下。   *****   比干到西岐的时候,适逢姬发与文武众臣争论不休。   南宫适进言道:“主公,先侯为商王囚禁致死,长公子为救父遭醢,此恨不共戴天。只要主公下令,不才愿领雄兵猛将,杀进五关,攻入朝歌,斩奸佞,废昏君,以泄万民之愤。”   “昏君?”姬发冷哼,“这‘昏君’可是受爱戴得很。南宫适,我以为你是忠义之士,西岐赖以平安,怎出此不忠不义之语。为人臣者,应以忠孝为本。先父忤逆君王,受七载拘禁之灾,是自己找的,大王没有直接处死他,已经是大幸。古人云:‘君子见难而不避,唯天命是从。’今后不可乱说反叛的话。”   南宫适没想到姬发经会说出对死去的姬昌如此不孝的话,还不依不饶:“可是公子考代父赎罪,无辜遭惨刑,足以见商王无道。”   “大哥见王后美色,罔顾忠义,更是将营救父亲之事抛诸脑后。如此不义之人,实乃咎由自取。就算大王宽宏大量饶他不死,我等也决容不得此等禽兽苟活。”受德的变革早已让他将天下诸侯得罪了个便,对他不满的诸侯何止西伯侯姬发一个?俗话说出头的椽子先烂,现在大邑商兵强马壮,万众一心,西岐能自保就不错了,第一个揭竿而起,绝对是自寻死路。没关系,姬发有的是耐心。他能有耐心等到在商王身边安下微子这个眼线,有耐心等到伯邑考死,自然也有耐心等到造反的时机来临。   门子通报说大邑商丞相来访,姬发立刻扔下满堂文武,亲自出门迎接:“舅父怎么来了?还一个随从都没带。大王不是已经废了炮烙了吗?莫非舅父也在大邑商呆不下去了?怎么不见舅母?”   “来这里的是大邑商的丞相,不是你的舅父。”比干对姬发的殷勤视而不见,“西伯侯姬发,扣押殷郊和殷洪两位王子,你可知罪?现在大王已经有了王子禄父,王子殷郊和王子殷洪早已失去了作为人质的价值。如果不想大邑商的象兵踏平你西岐,就尽快将两位王子送返朝歌,再好好向大王谢罪,大王必定不计前嫌。”   听了比干的话,姬发直喊冤枉。   “乃父姬昌已经亲口承认两位王子在西岐,你还想否认?”   “外甥哪敢欺瞒舅父,只是……”姬发欲言又止,“要不舅父先歇一会儿,外甥去请两位王子来见你?”   比干对姬发了解不多,原本打算要和他好好辩论一番,甚至想到过自己可能被他一怒之下杀了,想不到他如此客气。   姬发恭恭敬敬地把比干迎入内堂,吩咐婢子好生伺候,不一会儿就带着两位王子来了。   十多年不见,殷洪已经长大成人,殷郊已经步入中年,一见之下,比干差点认不出两人。   殷郊和殷洪看到比干,却是吓了一跳:“叔公,是父王叫你来抓我们回去受死的吗?”   “你,你们……”比干没想到两位王子对受德的误会竟然如此之深,“谁说你们的父王要杀你们了?”   “父王已经立苏妖女为后,还和他有了孩子。我们两个死了,苏妖女的儿子就是储君了。我们绝不回去!”   “你……”比干气得直咳嗽,突然一口血吐出来,染红了衣服的前襟。   姬发见状,连忙叫人带走两位王子,自己去给比干拍背顺气:“舅父,小孩不懂事,别和他们一般见识。”   比干咳了半天才能说话:“他们……”   王子殿下驾到,姬发自然是好吃好喝好住好玩地供着,同时不断把朝歌方面传来的消息略作加工,再说给他们听。两位王子能对受德误会如此之深,可是姬发十几年如一日地灌输的功劳。   不过在比干面前,姬发故意为难地长吁短叹:“当初东鲁和南都大举反旗,姜文焕和鄂顺确实是带着两位王子一起逃到西岐来。这种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外甥以为他们绑架两位王子殿下为质,就把他们杀了,不料王子殿下对大王误会重重,根本不愿意回朝歌。外甥不过是区区一个臣子,哪里敢忤逆两位王子的意思?只能让他们留在西岐。西岐不比大邑商富裕,可外甥也不敢亏待两位王子,只能他们吃饭我吃糠,小心服侍他们的吃穿用度,就差盖个庙把他们供起来了。王子殷郊说羡慕朝歌的鹿台,也想建一个,外甥只能省吃俭用也给他在西岐早了一个台,害得西岐人人都说我西伯侯无道。”说到这里,姬发面露难色,“外甥不是没有考虑过想方设法瞒着两位王子,将他们送回朝歌与大王父子团圆,可是西岐那么小,万一两位王子因外甥照顾不周而迁怒于西岐,将外甥一人斩了事小,要是让大王误会西岐方面对两位王子不敬,甚至与反臣勾搭,发兵打过来……舅父,我也很难办啊。”   这么一说,好像也有些道理。   姬发继续“倒苦水”:“舅父,当初先父忤逆大王,大王却饶过他性命,大哥伯邑考奸污苏王后,大王却抚养他的孩子,此恩此德,外甥没齿难忘。”   “你说什么?”比干吃了一惊,“谁是伯邑考的孩子?”   “就是王子禄父。”姬发扔出撒手锏,“先父研制出《周易》,能知晓天下事,仙去前曾再三叮嘱,大哥有个孩子留在朝歌,要我务必接他回来。大哥对苏王后不敬,罪无可恕,大王却念在稚子无辜,抚养大哥的遗腹子,为我姬氏保留嫡系血脉,此恩此德如同再生父母,外甥唯有每天为大王祈福,以希报其万一。外甥不敢将两位王子送回,实在是怕引起大王误会,让我西岐生灵涂炭。万望舅父在大王面前替外甥澄清误会,让外甥将大哥遗孤接回来,外甥一定即刻送回两位王子,对大王感激不尽。”   能化干戈为玉帛,自然比闹得不得不兵戎相见要好。姬发如此诚恳,比干也不虚此行。   姬发留比干在西岐住了几天,舅父长舅父短地伺候着,等到送他回去时,还特意安排车马侍卫护送,自己一直送他出城门。   比干的车已经看不见了,姬发依然站在城外,目送他远去:“亚父,你确定王子禄父真的是大哥的孩子吗?”   “确定。”被称为“亚父”的正是背叛殷商投奔西岐的姜尚,“比干可是商王的股肱,你就这么放他回去?”   “我要是杀了他,商王可就有借口打过来了。”姬发冷笑,“可是他一个随从都没带,分明是瞒着商王自己来的,商王并不知情。如今我再派车马大张旗鼓地送他回去……商王仁心仁德,极受百姓拥戴,可如果百姓知道他杀了待他如己出的叔父比干,还会有百姓爱戴他吗?”至于伯邑考的孩子。姬发费尽心机才除掉伯邑考,怎么会容许他留下的孽种继续阻在自己的野心面前?   “姬发,你真是卑鄙。”话虽如此,姜尚的语气中却没有半分指谪之意。   “卑鄙又怎样?亚父不去侍奉大邑商的仁德明君,却来西岐为我这个卑鄙小人出谋划策,不就是看上我这份‘卑鄙’吗?只要我赢了天下,后世的史书只会为我歌功颂德。他子受德再勤政爱民,只要亡了国,就等着被后世骂成夏桀吧。”   自古英雄气短,红颜命薄,能名垂青史的永远是卑鄙小人。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九章 情深不寿   为什么?   受德以为比干永远不会背叛他。   一开始受德听到恶来说奇闻趣事,说丞相夫妇都是六十多岁的人了,居然还能搞出孩子来,只觉得像是大冬天被一盆雪水从头浇到脚。   让受德惊讶的不是六十多岁的妫氏还能怀上孩子,而是比干居然和妫氏圆房了!   接着是听到羑里的狱卒说之前姬昌被囚的时候,比干去见过姬昌一次,而现在比干突然不告而别,听说是去了西岐。   此时受德还不愿意相信一直对他疼爱有加的叔父会背叛他。   受德在林子里为比干建的“小鹿台”一直是两人心照不宣的默契。即使是妲己入宫以后,比干有意识地和受德保持君臣之礼,每次看到“小鹿台”中对方为自己做的一切,总能感觉到几分甜蜜。受德跑去“小鹿台”,想安慰自己,比干永远不会背叛他,却发现整幢木屋都不见了,地上有烧灼过的痕迹,只有烧不掉的池塘中依然有落叶静静地漂在水面。   只有比干和受德知道“小鹿台”所在。   他真的如此绝情吗?   受德认识的比干永远是对他予取予求,甚至愿意随侍枕塌,却从不为了自己向他要求什么,所以受德愿意听他的任何话,只要能让他高兴。比干说受德一定要成为商王,比干说受德要勤政爱民,比干说受德要绵延子嗣,比干说不能轻易和老臣撕破脸……只要是比干说的,受德不论多不愿意都会听,只因为他深信比干是唯一爱他的人,无论如何都不会做对他不利的事。   可是就连比干都要背叛他投奔西岐吗?   全世界都可以背叛受德,唯独比干不可以!   比干一回到朝歌,还来不及回家向妫氏报个平安,就被押进鹿台。   受德站在摘星台上,老远就看到是西伯侯的车马护送比干回来。高处的风吹得他的宽袖迎风飞舞,却吹不走他的满腔怒火。   听到比干的脚步声,受德连头都不回:“叔父,听说婶母怀孕了,真是恭喜。”   “夫人嫁给我五十多年,独守空房至今,我觉得对不起她……”   “那你对得起我吗?”自从妲己进宫,受德也是独守空房至今。   “你不是也有王子禄父了吗?”   “他是……”   受德猛地回过头,就看见比干笑意盈盈地看着他。   “是伯邑考的孩子?”   为什么?他为什么总是能轻而易举地把受德吃得死死的?看到比干笑,受德就什么火都发不出来。   “对,想笑就笑吧。”受德说得颇有几分自暴自弃,“自从有了和你的第一次,我就从来没有对你不忠过,不论是身体还是心。”   所以听到王子禄父居然是伯邑考的遗腹子时,比干的第一反应不是遗憾失去了一个能将殷郊和殷洪换回的筹码,而是欣慰于受德的忠贞。他这个丞相实在是不称职。   “是怪我不告而别吗?”比干垂下眼,“姬昌说殷郊和殷洪都在西岐,被扣为人质,我是去救他们,但是怕你担心,就没说。”   “殷郊和殷洪在西岐?他们还活着?”受德以为他们早就死了。   比干点头:“以前我就对你说过,再生一个,再有一个儿子,殷郊和殷洪就没有做人质的价值了。我以为王子禄父是你的孩子,就去西岐要西伯侯姬发交出两位王子,不料禄父竟然是伯邑考的孩子。好在姬发也想要回伯邑考的遗孤,愿意用两位王子换他。”   受德垂下眼,注意到比干一直像捧着什么宝贝一个捧着一个大盒子,只是先前被他的袖子遮住了,受德才没有注意到。   受德发出一声冷哼:“我的两个孩子都在姬发的手上,有他们在,他就料定我不敢攻打西岐。可是伯邑考的孩子是姬昌的嫡长孙,要是他回到西岐,姬发就得把西伯侯的位置让给他。叔父可是七窍玲珑心,难道相信姬发会愿意用两个如此宝贵的人质来换一个以后会夺走他的爵位的孽种?”   比干当然不相信。可是禄父不是受德的孩子,受德仅有的子嗣还是都在姬发手上,除了相信姬发的投诚,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姬发到底给了你什么好处?让你处处为他求情。”受德冷不防一把夺过比干手中的盒子,重重地摔在地上。   出乎受德的意料,盒子里不是什么珍宝美玉,而是木灰,风一吹,就洋洋洒洒地飘下山,一点不留。   “我们之间已经连这点信任都没有了吗?”比干闭上眼睛,像是不忍心看到那盒木灰就此消失,“你竟然会以为凡间有珍宝入得了我的眼,这是姬发给我的贿赂?”   “这到底是什么?”这种木灰随便哪户人家的炉灶里都有的是,他却看得像宝贝一样。   “我的殉葬品。”比干恋恋不舍地看向已经空空如也的盒子,“此去西岐凶多吉少,我怕我会死在路上,就把殉葬品带在身边。”   木灰,“小鹿台”周围被烧过的痕迹,盒子里的莫非是……   “这是凡间唯一让我留恋的东西,”比干抬起光华流转的眼睛,其中的痛彻心扉像是利刃一片片地凌迟受德的心,“你居然会以为我会收姬发的贿赂、对你不利?受德,我们之间已经连这点信任都没有了吗?”   “我要是不信任你,就直接把你拖到九间大殿上去接受审判,而不会在鹿台私下里听你解释。”受德抓着比干的手腕,一把将他拽到自己面前,逼他看着自己,“每次,你每次都是这样!擅自帮我安排好一切,从来不问我愿不愿意!我不是小孩了,也不想做任何人的傀儡,哪怕是你的!”   “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   “为了什么?为了让我过得快乐吗?如果仅仅是如此,那就待在我的身边,别管世俗的流言蜚语,或者我们干脆抛下这一切。能和你永远的在一起,这就是我唯一的快乐!”   比干却是闭上眼睛,痛苦地摇头。   “叔父,我也希望我能相信你,可是你信任过我吗?”受德盯着比干,似乎想看穿他吹弹即破的皮肤,看到他的内心,“我相信你是为我设想,可是你这么做到底是为了什么?为什么明知道帝王之路艰辛,却非要把我捧上王位?为什么知道巫师都是骗人的,却一定要我去拜神庙里那些石头木头做的怪东西?为什么明知道我心里只有你,还逼着我为了子嗣去娶妻纳妾?为什么看到我和别人在一起会心痛,你却还要给我找女人?为什么看不上荣华富贵,却不肯跟我归隐山林,躲开世俗的偏见,过我们的安稳日子?为什么你心里分明也只有我,却不肯留在我身边?”   “我……”   “又是‘不能说’?”受德已经听够了这三个字,“说出来又能怎样?”   又能怎样?无非一死。比干已经是行将入土的老人,就算没有遭天谴而死,他又能在受德身边留几天?比干想了想:“受德,如果我不在了,你能照顾好自己吗?”   “叔父,我不是小孩了!说出来,让我和你一起分担。”   如果说出来,以后受德就得独自面对一切了。不过他说得对,眼前的人早已不是需要比干处处为他打点的小孩,如果他非要知道……   “好,我说。”比干从受德身边退开,“还记得你小时候做过的莲花和鲤鱼的梦吗?你梦里的亭台楼阁是西王母住的瑶台,你前世是瑶池中的莲花,我是池中的鲤鱼。”   比干说出的话像是带有什么魔法一般,分明是秋高气爽的季节,天上的乌云突然从四面八方笼罩而来。   “西王母不喜欢你,所以将你投生到一个气数将尽的国家,让你投生在王室,贵为一国之君,掌握生杀大权,弄得人间生灵涂炭,她就可以借口除妖斩魔,让你形神俱灭。”   乌云笼罩了天空,天地间一片黑暗,只有比干的身影白得刺眼。狂风吹得他的宽袖长袍在半空中不住翻飞,好像随时会把他吹走。受德想去拉住他,可以他能托梁换柱的蛮力,竟然都抵不过此时的狂风。   “但是如果你能做个千古明君,西王母就找不到让你魂飞魄散的借口了。所以我不惜违反天规,跟着你下凡,不择手段地要让你登上王位,还要你做个无可指谪的人。看到你的成就,我以为我成功了,可是你不敬神,还在凡间仿造瑶台。这样的大不敬之罪足以抹杀你的所有功绩。”   狂风吹得飞沙走石,受德几乎睁不开眼睛,只能听到比干的声音清晰地传来,其中夹杂着隆隆雷声。   “叔父,别说了!”   然而比干的语速只是越来越快:“天机不可泄漏,不然会遭天谴。我本就是私自下凡,更怕被抓回去,不能留在凡间帮你。所以我什么都知道,却什么都不能说。还好,现在你已经不需要我了。”   闪电撕裂天空,雷声越来越近,受德可以听见比干的声音在颤抖。   难怪他那么害怕打雷。   “叔父,别说了,”受德挣扎着走向比干,伸手去抓他飘飞的袖子,“我不能没有你。继续留在凡间陪我,别走……”   “已经晚了!”比干抬起头,不似凡人的清俊容貌在被乌云遮得不见天日的黑暗中发出朦胧的光,成为天地间唯一一抹刺眼的白,让人不敢逼视,“他们来抓我了。”   “叔父,要走就带我一起走!”   受德好不容易抓到比干的手,却被他一把推开:“红莲,毁了这大不敬的瑶台吧。善待苍生,来世我们或许还有机会再见!”   像是容不下这只属于天上的宫阙出现在人间,随着隆隆雷声,闪电从天而降劈在摘星台上,晃得天地间一片刺眼的白色,什么都看不见,接着便云开日出,天气晴朗得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只是摘星台上的比干已经不见人影。   *****   丞相被雷劈死,足以引起民间惶恐,受德只能对外宣称比干是病死。宏伟的比干墓被誉为“天下第一墓”,里面埋的却仅仅是比干的衣冠。   按照祖制,王公贵族薨逝,妻妾仆婢都要殉葬。妫氏不是不愿意陪着丈夫长眠,可是为了能保住腹中的胎儿,还是求仲衍带着她连夜出逃,逃亡途中在长林石室之中生下一个男孩,起名为坚。   不能在大邑商待下去,仲衍只能陪着妫氏带着坚一路逃到西岐。   得知比干已死,姬发大喜过望。坚是在林子里出生的,于是姬发赐坚林姓,即为林氏的祖先。仲衍以为妫氏能在西岐得到善待,不料姬发收下林坚,回头便要杀妫氏和仲衍。尽管仲衍侥幸逃走,妫氏被杀,尚在襁褓中的林坚也落到了姬发手上。   仲衍回到朝歌请罪,却只看到受德满脸疲惫地支着额头闭目养神,似乎多说一个字都会把他累垮。   一旁的恶来则是不屑地打量跪在下面的仲衍:“你以为你自己有多英雄了得?如果没有大王派人暗中保护,光凭你一个人带着个老太太和一个婴儿,能那么顺利地逃到西岐?”   难怪仲衍还什么都没说,受德就已经知道一切。“大王……”   受德只是疲惫地摇头:“时也,运也,命也,怪不得你。”埋葬比干的衣冠,像是耗尽了受德的元神,让他一夜之间就仿佛老了十几岁。任谁都看得出来,受德没有逼迫比干家的奴婢殉葬,却恨不得自己跳下墓坑,和比干的衣冠一起埋了。   “大王,姬发扣留林坚,肯定会说丞相是被大王逼死的,要他为父报仇。我们必须尽快攻打西岐,不然等他们杀过来就晚了。”   “不!”受德像是突然活了过来,放下手目光炯炯地盯着仲衍,“不,想方设法削弱西岐的兵力就可以了。”   “大王……”   “永不向西岐出兵!”   姬发很聪明,林坚是个远比殷郊和殷洪有价值的人质。就算他日后会回来杀受德又怎么样?林坚是比干唯一的血脉,受德怎么能让他在战火中长大?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章 英雄末路   商朝的末代君王受德一辈子只犯过两个大错,一是心慈手软没有一登基就杀了庶兄微子启,二是心慈手软没有一登基就灭了反臣西伯侯。然而就是这两个错误,断送了整个大邑商的命数和他自己的性命。   东面的人方部落叛乱,闻仲早已战死沙场,飞廉的军队被陷在东夷。微子见状,持着殷商的祭器逃出朝歌,来到周人军营门前,脱去上衣,反缚着手,跪着前行,活像一条断了脊梁骨的跳梁小丑,奴颜婢膝地向西周归降,并将大邑商空虚的军防全部透露给姬发。   终于等到了造反的时机。姬发立刻杀了殷郊和殷洪祭旗,随即联合各方诸侯对大邑商群起而攻之。   商朝时的人还根本没有筑城墙的概念,朝歌周围只有壕沟可以抵御敌人。大军被陷在东夷,姬发以为不会遇到什么阻碍,不料等他攻到朝歌,只见全城的人不论男女老少都敢和他手下的职业军人拼命,不惜拿自己的血肉做护卫他们爱戴的商王的城墙。而被后世的史书咬定为“仁慈圣君”的周武王姬发一生中最大的成就,就是在牧野之战用军队屠杀无辜平民,直杀得血流漂杵。   受德在摘星台看到百姓为了他而白白牺牲,却是欲哭无泪。朝歌无大军,只有恶来一个猛将,双拳难敌四手,即使勇猛如恶来,也只是白白送了性命。还有费仲那个小贪财鬼。平时那么贪财,怎么就不知道惜命?他一个文官看到战况紧急,竟然也抛下妻儿跟着上战场,一去不回。   还抵抗什么?受德已经没有孩子了。就算他赢了,禄父是他唯一的孩子,如果是姬发赢了,禄父是姬昌的嫡长孙,天下还是他的。既然无论谁胜谁负,都是一样的结果,何必还要白白牺牲那么多人的性命?   “大王,快逃吧,这里很快就顶不住了。”   听到武士的话,受德却是摇头:“在鹿台点上火,把这里和孤一起烧了。你们自己逃吧。”   受德知道姬发要的是什么。他要九间大殿上象征王权的司母戊大方鼎,还有华美冠绝天下的鹿台。   成王败寇,受德不介意让姬发搬走司母戊大方鼎,可是鹿台是他为比干造的,他决不允许姬发侮辱这个神圣的地方!   受德现在很能理解为什么比干会烧了“小鹿台”,带着木灰给自己做殉葬品。既然带不走,不如一起毁灭,一起去另一个世界,好过留下来给人糟蹋。   武士不敢忤逆受德,只能在鹿台周围摆上柴,点上火。   看到火点起来了,受德不忍心继续看牧野上的惨状,步下摘星台,来到正堂琼室。   白如新雪的白玉墙,不用点灯就能将房间照得亮如白昼的夜明珠,琼室奢华美丽得像个不切实际的梦。受德坐在墙边,一遍一遍地抚摸壁画上按照比干的模样雕出来的简狄:“叔父,我来了。再等我一会儿,我马上就来了。”   壁画上的简狄永远年轻貌美,就像现实中的比干也永远不会老。现在受德自己也已经是五十多岁的老人了,头发黑白参半,皱纹渐渐覆盖俊美的容颜,日渐老迈的躯体别说是像年轻时一样托梁换柱,甚至连战场都没法上,才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姬发的叛军一路打到朝歌。   如果比干还活着,会不会依然年轻美丽如昔?   没关系,等他摆脱了这副衰老的躯壳,还是会以年轻英俊的灵魂出现在比干面前。再也不会有人说他们是叔侄乱伦,他们就可以在一起了。   “大王……”   受德很不满意有人打扰他,回过头,看到是妲己。   他还是第一次注意到妲己也老了。脂粉盖不住日渐暗哑的皮肤,在夜明珠下熠熠生辉的珠宝只让人注意到她脸上的皱纹,一头如漆秀发中参杂着银丝。可这个美貌无双的“妖女”竟然老了以后,依然能老得那么美。   “把禄父送走了?”   妲己点头。   “你为什么不走?”   妲己沉默不语。   “是啊,孤已经害得你家破人亡,你还能去哪儿?”受德恋恋不舍地离开壁画站起身,冷不防拔出剑。   妲己吓了一跳,不由自主地退开,不料受德却把剑塞进她的手里,扶着她的手将锋利的刃口架在自己的脖子上:“杀了孤,为你的父母族人报仇。”接着闭上眼睛,任由她宰割。   妲己却是放开手,任由手中的剑落到一边,勾着受德的脖子吻上他的薄唇。   受德傻眼了:“孤害了你一辈子,你不恨孤吗?”   “恨你?”妲己展颜一笑,美绝人寰,“哪个女人能不爱你这样的英雄?我爱你。”   面对如此美色,受德却是扭过头:“我早就说过,除了王后的位置,我什么都给不起。”   妲己顺着受德的目光看去,看到壁画上酷似比干的简狄:“是啊,你心中只有他,从来不曾有过我。但至少在这最后的一刻,陪陪我,好吗?”   发觉气氛有些尴尬,受德在琼室里找了找:“还有酒。反正出不去了,美人,陪着孤一醉方休怎么样?”   “妾身来给大王斟酒。”   一个西岐小将冒着火闯进鹿台的时候,就看见一对老夫妇在一起喝酒说笑。如果不是房间太华美,如果不是两人的衣着太考究、容貌太漂亮,他一定会以为眼前不过是一对普通的平民夫妻,绝不会相信他们是西岐传言中的暴君和妖后。   “暴君,纳命来!”   这小子才十几岁吧?还不过是个半大孩子。受德轻而易举就用手里的鸮尊打掉他的剑:“姬发竟然让你这么点大的孩子上战场,还打前锋。那种国君值得你效忠吗?”   “是我自己要来的!”小将跌坐在地上,还被缴了武器,看受德的眼神中却是不共戴天的仇恨,“我要为父报仇!”   “为父报仇?”受德杀的贪官污吏多了,“你父亲是哪个该死的?梅伯?赵启?还是姜文焕?”   “你可还记得被你处死的比干?”   听到比干的名字,受德忍不住浑身一颤:“你就是林坚?”接着三步并作两步到他面前,把他扶起来,拨开他的额发细细地打量他。   真的是比干的孩子。这波光流转的黑眼睛,这洁白无瑕的肤色,这小巧的琼鼻和水色嘴唇……但是林坚不似比干孱弱,高大结实的身材倒是有些像受德。   这哪里是比干和妫氏的孩子?分明是比干和受德的孩子。受德抱着林坚爱不释手:“叔父,我们的孩子都这么大了。”   这是无道昏君?林坚是在姬发的身边长大的。姬发告诉他,他的父亲比干是商王受德的养父,待他如亲生,还费尽千辛万苦把他扶上王位。可是商王宠爱妖女妲己,荒淫无道,比干因为直谏而被处死。比干的妻子妫氏当时怀着林坚,怕自己再受迫害,就逃到西岐,生下林坚后油尽灯枯而死。林坚没有见过父母,是在姬发刻意灌输的对大邑商的刻骨仇恨中浸淫长大的,可是此时看到害死他父亲的“暴君”和“妖后”,感觉到的却是父母在身边一般的亲切。   “是啊,杀了孤,你就可以去姬发面前领功,以后可以做官了。”受德好不容易才舍得放开林坚,刚要拔剑自刎,突然想起自己答应要陪妲己的,于是为难地看向她。   她就知道自己一辈子也比不过比干。现在比干的孩子出现了,受德还记得起旁边有妲己这么个人,真是荣幸。妲己扭过头去,挥了挥手,示意他随便。   受德向妲己做了个拜谢的手势,接着便取下自己的头交给林坚:“拿去吧。”轻松得好像取下来的不过是头上的冠冕。   林坚吓傻了,也看向妲己。   “怎么?连妾身的头都要?”妲己也取下自己的头给林坚,轻松得好像取下来的不过是头上的簪子,“妾身如此貌美,要是烧坏了确实可惜,小心着点。”   火终于蔓延到了琼室,被烧毁的房梁摇摇欲坠。   妲己抬起已经没有头的脖子,“看”了“看”快要坍塌的房梁:“赶紧走吧。待会儿火势大了,你就出不去了。”   “对,赶紧走。”受德把两个头颅都塞进林坚怀里,林坚却被两个没了头还能行动自如的人吓得傻了。   “快走啊。”受德又催了一遍,见林坚依然没反应,就去抱他起来,却是自己差点闪了腰,“真是岁数不饶人。爱妃,给孤搭把手。”   妲己也走过来,和受德一个抬头一个抬脚,把林坚从窗口扔出去,让他落入外面的酒池。   林坚的头脑一片空白,只会在酒池中看着受德和妲己像是目送儿子远行的父母,相互依偎在鹿台看着他,直到鹿台整个儿地被焚毁。   *****   周灭商,林坚带回了受德和妲己的头颅,可姬发没有给他任何奖励,只是奉比干为国神——毕竟比干已经死了,再怎么封赏也闹不出乱子来,而且如果没有比干之死,姬发也无法以“商王忘恩负义,我等替天行道”的名义大举反旗,比干在周灭商的战争中确实“功不可没”,——整修比干墓,释放箕子。   受德已死,大邑商灭亡,然而姬发可以杀死的是受德的肉身,却无法抹去他立在百姓心中的丰碑。   受德不忍心看百姓为他抛头颅洒热血,宁愿自焚,以身殉国。姬发阻止不了殷商百姓自发地去鹿台废墟拣出受德和妲己的遗骨,与姜王后一起埋在淇水畔,于是把受德和妲己的头颅高高悬挂起来,以炫耀自己的胜利,想让天下人都看看他的敌人死后的惨状。可是受德的头颅没有半分面临死亡的恐惧和狼狈,眼神中还带着父亲看儿子一般的慈爱,似乎直到死后,还在关心殷商遗民是否生活安泰富足。妲己的头颅也美丽如昔,却无半分“狐狸精”应有的妖冶,只有一个女人找到真爱的幸福,似乎在告诉天下人,能以受德为夫,即使死得如此凄惨,她亦无憾。   看到明君贤后的遗体遭到如此对待,仅仅进一步激发了殷商遗民的反抗情绪,不愿归降西周、“耻食周粟”而宁愿饿死者不计其数,少数的软骨头即使为了生存而投降,依然把受德的头颅当做神明一般祭拜,在西周生活得稍有不顺利,就去受德的头颅前哭诉:在西周没有酒喝,连饭都吃不饱;西周贵族不把百姓当人看,要他们做苦役;……姬发让受德的头颅示众,原本意在羞辱他,不料百姓竟然自发地给他做了个木头的宏伟身躯,俨然把受德的遗体当神明膜拜,相信他一定会活过来,杀死叛贼,带领人民回到以前的幸福生活。不论姬发派人毁掉多少次,都是过不了几天,就又会有新的木头身体出现在受德的头颅下面。姬发无奈,只能打消侮辱受德的遗体以压制殷商遗民造反情绪的计划,把受德和妲己的头颅埋了。   即使大邑商亡国,殷商遗民也不服西周统治,起义不断。姬发想让微子来管理殷商人,不料大邑商百姓对这个卖国贼恨之入骨,起义反而更加频繁。姬发突然想到了禄父。禄父虽然是伯邑考的孩子,但是除了姬发以外没有人知道。原本姬发想以斩草除根的名义杀了禄父,以杜绝后患,可是面对不服管教的殷商遗民,他只能故作大方地把禄父封为殷地诸侯王,让他去管理大邑商的遗民。   不幸中的万幸,殷商遗民认识王子禄父是受德的“遗孤”,愿意接受他的统治,起义果然渐渐平息下来;万幸中的不幸,禄父也以为自己是天下第一明君受德和天下第一美人妲己的孩子,以前父母对他宠爱有加,现在双双惨死在姬发手上,禄父接受了殷地诸侯王的“封赏”,带着殷商遗民养精蓄锐,同时联合东面的人方部落,一起造反,害得姬发焦头烂额了三年,才成功杀了禄父,结束名为改朝换代的抗争,实为侄子弑叔的内乱闹剧。   可惜禄父的死没有平息叛乱之火,只让殷商遗民因为“周王害得大王绝后”而对西周更加深恶痛绝,原本仅仅是星星之火的殷商遗民起义进一步烧成燎原之势。   箕子感恩姬发将他从羑里救出,也曾尝试过辅佐他。可是姬发是个成功的阴谋家,却不是个善于管理国家的政治家,没有能力也没有魄力压制众诸侯国,建立一个新的王朝。发现自己的自由竟然是由天下大乱、生灵涂炭为代价,箕子带着对姬发的失望离开西周,远走朝鲜半岛,同时带去了中原的文化和科技。朝鲜半岛的土著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先进的科技和文化,对箕子带来的一切叹为观止,奉他为王,建立朝鲜国,也称“箕子朝鲜”。   天下诸侯在造反时唯最强大的西岐马首是瞻,可是等大邑商灭亡后,根本不服西岐统治,天下重新回归四分五裂的状态,战乱不断。姬发被此起彼伏的内忧外患搞得心力交瘁,最终英年早逝,直到死都没能重新统一天下,死后只能称“周武王”,不能称帝。西周的后人为了美化祖先的侵略战争,只能不遗余力地抹黑受德。   受德的庙号是帝辛,西周的后人为了丑化他,给他起了个侮辱性的“庙号”商纣王,并尽力找他的缺点。可是受德的一生无可指谪,即使西周的后人想鸡蛋里挑骨头,也只挑出六条极其可笑的罪状:   一、酗酒。大邑商有先进的耕种方式,受德更是开创了用大象耕田的方法,粮食产量十分可观,以至于在殷商,上至王公贵族,下至贩夫走卒,都以酒量大、能豪饮为时髦。可是大象认主,根本不肯给西周人耕田,为了表示对“商纣王”的敌视,西周人也不肯用受德改进的“窈田法”耕种,粮食产量远不如殷商时期,别说是豪饮了,连小酌都会遭人诟病。因此西周后人把最让他们妒忌的“酗酒”放在罪名的第一条。   二、不用贵戚旧臣。竟然不允许官二代垄断国家政治、军事等各方面,简直罪无可恕。   三、登用小人。这里的“小人”不是指品行低下的人,而是指出身微寒的人。任人唯贤,英雄不问出处,让才干出众的平民甚至奴隶当官,更加罪无可恕。   四、听信妇言。这一条显然是针对妲己的。然而可笑的是日后的吕雉、薄姬、窦漪房、卫子夫……出身贫寒的女人得宠之后,无不加大自己的家族力量以巩固自身,以至于汉朝外戚权大,甚至威胁到王权。唐朝的武媚娘更是干脆死了丈夫以后就废了儿子,自己坐上皇位。如果妲己真的受宠到像《史记》所记载的那样“爱妲己,妲己之言是从。”历史上却没有出现过任何妲己的娘家有苏部落受荫封的记录,她可算得上中国历史上最“清廉”的宠妃了。不过鉴于中国人看人习惯于“要么天堂要么地狱”,要么无可指谪,要么一无是处,商之妲己既然是与夏之妺喜、周之褒姒、春秋之骊姬齐名的“妖妇”,受宠后却没有让娘家的人受荫封,一定是因为对父母忘恩负义。   五、信有命在天。言下之意就是姬发造反的时候不信有命在天,也就是说他自己也觉得自己是逆天而行喽?   六、不留心祭祀。这一条终于暴露出帝辛会成为“商纣王”的真正原因——殷商时写史记的权力掌握在巫师手上,帝辛不信天神,不尊敬巫师,巫师自然要利用手中的权力把他有多黑抹多黑。   “罪名”中没有□,因为比之一生只有过两位王后和一位贵妃的帝辛,妻妾成群儿女成队的周武王远比他好色得多;没有滥施酷刑,因为谁都知道帝辛只杀该死之人;没有残害忠良,因为长了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帝辛正是因为太心慈手软,连该杀之人都没有杀,才会导致亡国;没有鱼肉百姓,因为大邑商灭亡后殷商遗民频繁的造反足以证明帝辛为他们做的一切。   其实只要稍微研究一下历史,就不难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商纣王”的罪名越来越多。周人的《尚书》中,帝辛的罪名只有六点,战国书中增加了二十七事,西汉书中增加了二十三事,东汉时增加了一事,东晋时增加了十三事,等到了明朝仲琳的《封神榜》中,“商纣王”的罪名已经多达七十条,终于成就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暴君。尤其可笑的是生活的时代离帝辛越远的时候出现的记载中,“商纣王”的罪名越是生动详细,甚至夸张到可笑的地步。帝辛托梁换柱是公认的史实,暂且不论一个身份高贵的王子看到房子倒了,第一反应是去托住房梁,而不是自己逃命,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是一个坏人。原本连楼带山不过千尺的鹿台到了晋朝史学家(吹牛家?)皇甫谧的笔下,就成了光是楼就高千丈,也就是一千七百米。可叹中国古代建筑学之发达,公元前十一世纪的鹿台就能造得比公元后二十一世纪的迪拜高塔还高出一倍有余!   然而后人的肆意抹黑恰恰成就了帝辛受德一生中最伟大的功绩——不惜牺牲自己的名节做历代君王的反面教材,以至于即使到他逝世后三千多年,依然无人不知“商纣王”。   作者有话要说:  以上历史事件主要参考自和氏璧所著《商纣王帝辛传》。 ☆、第五十一章 再世为人   “喝了孟婆汤,前世忘光光。”阴风阵阵的冥府,孟婆给往生的灵魂舀汤,突然一个灵魂停在她面前不走。   “婆婆,我回来了。”   孟婆抬起头,看到是白鲤:“小白鱼,在人世过得怎么样?”   已经变成人形的白鲤瘪了瘪嘴,却是抱着孟婆大哭:“婆婆,我和红莲都投生为男人了,我们不能在一起……”   “哇塞,两个男人相爱,太萌了!”孟婆旁边的一个人盯着白鲤两眼放光,“好帅啊……你是攻还是受?你们是什么样的故事,说来听听。”   白鲤看了看孟婆旁边的人,发现奈何桥上居然有许多人在帮着孟婆分发孟婆汤,以至于孟婆可以放下工作,尽情和白鲤唠嗑:“婆婆,这些人是谁啊?”   “听说都是被一种叫做‘作者’的生物送来和我抢饭碗的,而‘作者’这种生物中又主要以一种叫‘耽美狼’的分支特别喜欢送人来帮我分孟婆汤。”孟婆干脆拉着白鲤坐到桥边,“和婆婆说说,你和红莲这辈子过得怎么样?你是攻还是受?”   怎么连孟婆都只关心这个?不过当初如果不是孟婆帮他,白鲤也没法偷逃下凡。既然是婆婆想知道,白鲤还是乖乖回答:“是受。”   “你是受?我分明听到别人叫红莲‘受’?”   “名字叫‘受’的就一定是受吗?我的名字还叫‘干’呢,结果还不是被别人干的。”   孟婆直接笑喷:“叫‘干’的是受,叫‘受’的是攻,你们两个的名字太有爱了。”   “婆婆,你还笑。”想起活着的时候为了顾忌红莲的千古英名而不得不和他分开,白鲤就觉得伤心,“如果我和花花是一男一女就好了。我们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在一起。”   “姑侄乱伦好像比叔侄乱伦更严重吧?”   “婆婆!”   “同性恋有什么不好?婆婆给你讲个故事吧。曾经有一位向佛的王子,却禁不住□的诱惑,放不下感情的包裹,因为有一个很爱很爱他的女孩。向佛之人是不能有□的,可是王子又不忍心辜负那个爱他的女孩,就问佛他该怎么做。佛问:‘那个女子真的那么爱你吗?’王子说:‘是的,很爱很爱,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一样爱。’佛又问:‘爱?真的爱吗?有多少世人懂得真爱啊?不如我们试一试,看看那个女孩有多爱你。’于是佛把王子变成了一个女人。爱他的女子见他已不再是以前那个英俊的王子,便含泪离开了他,而这个王子也从此大彻大悟,因为那个女子爱的是他的人,而不是他的心。所以真正的爱是不管对方是什么人都去爱,这才叫真爱。只要有真爱,地位,年龄,乃至性别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爱他的人,更要爱他的心。”   “唉?还有这样的事?”白鲤惊得瞪大了眼睛,“那个王子是谁啊?”   “别人都叫他‘观世音菩萨’。”孟婆的笑容带着佛一般的光辉,隐隐照亮黑暗的地府,“佛喜爱的是从一而终,不论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佛唾弃的是朝三暮四,不论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小白鱼,你就比观世音菩萨幸运多了。观世音菩萨的恋人因为他变成女人就不爱他了,而红莲不顾年龄、性别甚至物种地爱你,始终忠于你一个,这才是真爱。世上能得到如此真爱的人有几个?”   “这样啊……”白鲤突然觉得自己这样也算没白活,“不过婆婆不是道教的神吗?怎么会和佛教扯上关系?”   “你才是道教的神,你们全家都是道教的神!”孟婆一勺子打在白鲤脑后,“我是中国最早的拜物教的神,和女娲、盘古是一个辈分的。什么佛教道教,都是我们的晚辈。我要是连这点背景都没有,敢私自放你下凡吗?放了你以后还能保住在奈何桥上发汤的工作吗?”   “这样啊。”   孟婆继续给白鲤洗脑:“所以啊,你看,同性恋多好,至少从一开始就可以知道对方绝不会是因为性别才爱你。来,和婆婆说说,你们到底有些什么故事……”   白鲤回孟婆以白眼:“婆婆,你也是个腐妹子吧?”   “哎呀,这都被你发现了。”孟婆推了白鲤一把,“说啊说啊,你和红莲在人世都经历了什么?”   白鲤刚要说,就听见来到阴间的鬼魂纷纷高呼“大王!”   红莲在人间私造瑶台,犯了大不敬之罪,一入阴间,就被戴上捆神索,押赴阎王殿接受审判。听到生前一心为民、为了不让百姓多流血才自焚殉国的大王不但没有被封为神,反而要遭受魂飞魄散的惩罚,众鬼纷纷哄闹起来,直呼连阴间都没有天理。   阎王一拍惊堂木:“妖孽红莲在人间造瑶台,对西王母大不敬,还违逆天命,让大邑商多存在了三十多年,更是害得无数生灵惨死。如此罪大恶极,当诛!立刻押赴斩妖台斩首示众!”   “不……”妲己的鬼魂抱着红莲不放,“鹿台是大王为妾身造的,让妾身替大王魂飞魄散吧。”   “你就是所谓的天神?”红莲身上戴着枷锁,仰视高高在上的阎王,眼神却像是神明看蝼蚁,“孤以前就说过,要是你敢带走比干,孤就是死了,也要踏平你的天庭!”   “大胆!”阎王怒喝,“白鲤私自下凡,还泄露天机,已经伏法。红莲,你还不束手就擒?”   “你们把他怎么了?”   “花花,我在这儿!”白鲤扑到红莲身上,看到他一身的枷锁,随即挡在红莲身前,“阎王大人,鹿台是红莲为我所造,与妲己无关,也与红莲无关。对西王母大不敬的是我,我才是该灰飞烟灭的人!红莲爱惜子民,是一代明主,为什么要杀他?”   白鲤在言语间还算恭敬,阎王总算找回了一点冥界之主的威严:“白鲤,念在你顺应天命,帮助大邑商灭亡,而且西周人已经奉你为国神,我只判了你油锅之刑,刑满便可去天庭领仙籍。别不知好歹!”   “那种让凡间生灵涂炭的恶人奉的什么狗屁国神,我才不稀罕!”白鲤看向殷商遗民的鬼魂,“你们都看到了吧?在阴间都没有天理。他竟然要判你们的大王魂飞魄散!”   众鬼立刻沸腾起来,大有阎王不改判,他们就造反之势。   怎么样?生前让他做个明君没错吧?死后有那么多鬼魂为他主持公道,他一定能逃过魂飞魄散的命运。白鲤十分得意地回头看向红莲,却看到怒火在他的眼中熊熊燃烧:“花花?”   “他——敢——把——你——下——油——锅——”红莲的声音在颤抖,“他——竟——敢——把——你——下——油——锅——”   “花花,你冷静点。其实也还好。水和油也差不多,我也就在油锅里待了……”   白鲤话没说完,红莲戴的枷锁已经被他挣得四分五裂,鲜艳如血的花瓣化作一身仿佛用鲜血铸成的铠甲,长枪直指阎王:“我是妖孽?好,好得很。既然是妖孽,我还听你废什么话?给孤滚下来!孤才是大王,不论是生前还是死后!只有孤才有资格坐在上面!”   鬼魂中传出一个流里流气的声音:“大王,这么多人都跟着你到阴间来了,得找个地方安顿他们。”恶来的鬼魂搭上红莲的肩膀,“我看这地方阴风阵阵,到处鬼哭狼嚎,也不错。大王,我们打下这里,重新立国怎么样?”   “大王,我还是只要老位置就可以了。”费仲的鬼魂两根眉毛直跳,“不过这里好像也没什么油水可捞……”   “这里当然没油水,我们去抢了天庭。”红莲看向判官席上的阎王,“告诉西王母那个臭婆娘,她不准我在人间造瑶台,那就乖乖地把她在天上的瑶台交出来,孤饶她不死!”   群鬼闻言,纷纷响应:“永远追随大王!”   怎么会变成这样?白鲤抬头问苍天,苍天无语。   *****   红莲大闹天宫的经过如何,人间的史书自然不会记载,只知道当时天庭有一块碎石沾了红莲的血,落到人间一个叫花果山的地方,然后那块石头里蹦出了一只猴子,再然后发生的事,就谁都知道了。   白鲤怕红莲闯祸,可又阻止不了他,只能一路追到九重天上的凌霄宝殿,恰逢姜尚奉女娲之命,正在封神。   天庭初成,各路神仙还没有正式分配职位、开始各司其职,被突然闯进来的红莲打了个措手不及。最后还是姜尚一道符镇住红莲:“大胆妖孽,还敢造次!”   红莲冷笑:“姜尚,封神的名单里可有小仙一份?”   “只剩玉皇大帝和灶神没有封了,你要是乐意去人间受烟火,就封你为灶神吧。”   这该死的姜尚,就连白鲤都想揍他了。不过转念一想,白鲤有了主意:“不知玉帝之位可有人选?”   “难道国神大人的意思是让这个妖孽做玉帝?”姜尚大笑,气得红莲浑身发颤,“你想做玉帝?好啊。玉帝要娶西王母,你可愿意?”   红莲心中只有白鲤,就算西王母貌比女娲、姮娥,红莲也不会娶,更不用说西王母是个丑陋不堪的老怪物。红莲把头一扭:“你让我形神俱灭吧。”   姜尚刚要下令将红莲押赴斩妖台,白鲤怒喝:“姜尚,你算个什么东西?在天庭无官无职,也敢乱动私刑?要判,也该玉皇大帝来判。”   众仙觉得确实有道理,只是玉帝一职依然空缺。   “姜尚,玉帝的位置是给谁的?”   当然是留给姜尚自己的。原本女娲答应了,姜尚助周灭商有功,等封完众仙,就封姜尚为玉帝,让他统领天庭。可是如今被白鲤这么一问,姜尚倒不好意思承认自己有女娲做靠山,可以走后门得到玉帝的位置,只能讪讪道:“自然有人做。”   “友仁!”白鲤对着陪红莲闹天宫的殷商众鬼喊道,“张友仁,出班!”   “来了来了!”听到白鲤叫,张友仁的鬼魂连忙出班,对着红莲和白鲤连连作揖,“大王安好,丞相安好。不知丞相有何事叫小人?”   “刚才大家都听到了啊,玉帝的位置自然‘友仁’坐。”白鲤充满挑衅意味地盯着姜尚,“张友仁,以后你就是统领整个天宫的玉皇大帝了。”   张友仁傻了,姜尚更是没想到白鲤还会有这么一招。   红莲悄悄地问白鲤:“这人是谁啊?”   “九间大殿外面看门的。”白鲤悄悄凑近红莲身边,“以前我没少替你给他好处,以后玉帝‘友仁’,我们在天庭也‘有人’了。”   张友仁被众神捧上玉帝的宝座,局促不安地接受他们跪拜请安,尤其让他不安的是以前他连看一眼都不敢的商王和丞相现在也跪在下面。听说要他审判红莲,也就是他以前在人间的时候连走在他旁边都战战兢兢的商王受德,张友仁差点趴下。   “玉帝,该如何处置此妖孽,请指示。”姜尚没好气地提醒张友仁,想看这个新玉帝出丑。   张友仁看了看被押在下面,却依然气势汹汹的受德,再看了看殷商鬼魂,再看已经封神的西周众仙,仔细考虑了一番:“大……此妖……此鬼魂虽然有逆天命,但是在人间的时候,对老百姓还是很不错的。功过相抵……这个……再世为人,投生帝王家,以观效尤。其他殷商遗民,一律封神。还有,那个……姜尚。灶神的位置也还空着,你去做吧,人间有什么好吃的好喝的,你都能先尝。”   要比未卜先知,白鲤或许斗不过有女娲撑腰的姜尚,但要比斗心眼,平民出身的姜尚怎么比得过出身王室的比干?看到姜尚被灶神的位置气得七窍生烟,白鲤心情大好。   *****   西周奉比干为国神,白鲤也在天庭有了自己的位置,只是红莲得一个人去投胎了。红莲被众天兵天将送回地府,走上奈何桥,突然被人拉住。   红莲回过头,看到是白鲤:“国神,你不留在天上吗?”   “上辈子是我把你捧上王位的,这辈子你一个人行吗?”白鲤与红莲十指相扣,“叔父答应过,永远不会离开你。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小傻鱼,”红莲按下白鲤的头,“你走在我后面。下辈子我做叔叔,你做侄子,我来疼你。”   “好啊。”   *****   “喝了孟婆汤,前世忘光光。”孟婆继续她千年不变的职务,对白鲤也不例外,只是把碗塞进他手里时,说的话改成了,“喝吧,婆婆没在里面加料。”   白鲤接过没加料的孟婆汤一饮而尽,便要去追走上玉桥的红莲。   “大胆白鲤,给你银桥你不要走,来世还想投生帝王家吗?”牛头马面还没有接到天庭改朝换代的通知,只当白鲤依然是违抗天庭的小妖仙,见他往玉桥上走,手持水火棍迎面就把白鲤打到木桥,投生于穷苦人家。   见红莲和白鲤都走了,阎王才敢来找孟婆:“孟婆,最近带着前世的记忆投胎的鬼魂怎么越来越多了?”   “能怪我吗?”孟婆放下碗,干脆和阎王吵起来,“现在房价车价油价肉价水价电价煤气价……什么价都在涨,只有工资不涨,我只能在孟婆汤里面少放点料。嫌我的孟婆汤太稀?好,先拨预算费下来。”   “现在还是公元前,哪来的水电煤气?”   *****   牛头马面那一棍真是一点也不客气,出生以后,白鲤还喘不过气来,只听见一个年轻女人惊呼:“二姐,这孩子生下来怎么不哭啊?那霍仲儒也真不是人,姐姐都临盆了,他也不来看一眼。”   挨了牛头马面一棍,还能完整无缺地生下来,白鲤已经谢天谢地了。   不哭就没法呼吸,白鲤使尽浑身的力气,才发出一声细微的哭声。   “好了好了,总算哭了。”年轻女人放下心来,“二姐,是个男孩。”   回答少女的是产妇虚弱的声音:“子夫,抱给我看看。”   白鲤睁不开眼睛,只觉得应该是他的母亲的人抱过他,给他喂奶,但是同时悄悄对他说了一句:“别说话,会吓死人的。”   白鲤努力地睁开眼,看到抱着他的是一个漂亮的陌生女人。他很想问她是谁,到底怎么会知道他是带着前世的记忆投生的,可是嘴被堵着。   “二姐,给他起什么名字啊?”少女又问,“这孩子身子那么弱,起个贱一点的名字才好养活。”   不要!他不要叫什么阿猫阿狗之类的名字。白鲤的嘴被堵住了,只能在心里呐喊。   “身子弱……”母亲慈爱地看着怀里的白鲤,“就叫去病吧。霍去病。”   建元元年,霍去病出生。同年汉景帝刘启驾崩,年仅十六岁的储君刘彻继位,史称汉武帝。   作者有话要说:  我笔下的霍去病是带着前世记忆出生的,而且前世是个老丞相,所以性格肯定和历史上真正的霍去病不同。考据派请放下板砖,拿起豆腐。好,我们开始下面的故事。(被迎面飞来的豆腐拍下台。) 第二世 汉 ☆、卷首诗   风起云涌天地裂,山河几度染硝烟。   南征北战不惜死,愿君安享太平年。   逐寇拓疆立威严,兔死狗烹忌兵权。   粉骨碎身犹不忌,马革裹尸如君愿。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章 初相见   平阳侯府的的水阁金碧辉煌,四面朱窗洞开,清新的微风徐徐拂入,远眺只见晴空万里无云,唯独碧瓦红栏金顶的亭台楼阁点缀在万绿丛中。一队歌女等在水阁外面,只待主人平阳公主传唤,便进去表演歌舞。平阳侯府的规矩不甚严格,但此时歌女们个个如活雕塑一般垂首而立,鸦雀无声,动作整齐划一,只有轻风不时吹起她们的头发和衣裙。从背后看,衣着统一的歌女们像是一模一样的人偶,但其中一个歌女的头发乌黑亮丽,仿佛鹤立鸡群,让人从背后都能一眼辨认出来。   “姨妈!”一个小身影突然跌跌撞撞地跑过来,拉住那个头发最漂亮的歌女的裙裾。   “去病?”歌女吓了一跳,赶紧看了看四周,才低下头看只有一岁多的小男孩,“你怎么来了?你娘呢?”   小孩朝她眨巴着无辜的大眼睛,随即伸出肉嘟嘟的小手:“姨妈抱抱,要看。”   “看什么呀?”歌女连忙拍掉小孩的手,把他往外推了推,“赶紧回你娘身边去。”当今圣上就在里面,要是有什么闪失,她可担当不起。   小孩嘴一瘪,眼泪就开始打转,似乎随时可能放声大哭。   另外几个歌女见了,都掩嘴偷笑。   “子夫,去哄你外甥吧。万一他在这里哭起来,惊了皇上的圣驾,只怕你讨赏不成,反而落得满门抄斩。”站在前面的歌女一边说,一边还往这个“知趣”的小孩屁股上狠狠地拧了一把,似乎巴不得他在这里就哭出来,哭得越大声越好。   平阳侯的夫人平阳公主是汉武帝刘彻的胞姐。汉朝皇室中的女人大多不是善与之辈,平阳公主也不例外。为了丈夫平阳侯曹寿和儿子曹襄,自从刘彻登基以来,平阳公主便想方设法地巴结自己的皇帝弟弟,好在日后为儿子谋个好前程。刘彻的原配皇后陈阿娇无子,平阳公主就把邻近大户女子收买来,养在家中,准备让刘彻选取为妃。卫子夫的父母都是平阳侯府的家奴,自己也仅仅是个歌女,出身贫寒,但是才色在众歌女中皆可圈可点,因此格外受到平阳公主青睐。此次刘彻去霸上祭扫,途中来平阳侯府歇息,平阳公主就有意趁机向他推荐几个美人为妃,可是刘彻对平阳公主送上的美人都没兴趣,于是平阳公主又叫歌女来表演,希望其中能有弟弟中意的。对歌女而言,如果能被皇帝看上,就是平步青云了,如果此时少了卫子夫,其他人被选上的机会就会大很多。   那个歌女生怕霍去病哭得不够大声,故意狠狠地拧在他的屁股上,就算不能让卫子夫为此受罚,也能让她没法在刘彻面前表现。不料这才一岁多的小屁孩不但不哭,还回过头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一字一顿地宣布:“你——下——流——占我便宜!”   这么点大的孩子就知道占便宜。其他歌女闻言掩嘴偷笑,掐霍去病的歌女却被他的眼神吓得倒退一步。才两岁都不到的孩子,怎么会有这种大人一样的眼神?   打发走了排挤卫子夫的歌女,霍去病重新向卫子夫伸出肉嘟嘟的手,奶声奶气地继续纠缠:“姨妈,抱抱,看看,看看就走。”   卫子夫被他缠得没办法:“去病,只许看一眼,看完就去找你娘,不然姨妈可要打你的屁股了。”   “嗯。”   卫子夫一把抱起霍去病举过头顶。   越过众歌女的发髻,霍去病一眼就看到了水阁中倚在锦榻上的平阳公主,还有她旁边与她饮酒闲聊的少年皇帝。   果真是花花,他就知道!   霍去病的母亲卫少儿知道霍去病是带着前世的记忆投胎的,一直有意无意地帮他打听关于皇宫内的各种消息,霍去病对皇宫里的情况搞得比自己家的情况还熟。当初听说刘彻小小年纪就知道讨好先帝,更是说出“金屋藏娇”的豪言壮语,娶了表姐陈阿娇来拉拢先帝之姐馆陶公主,以十皇子的身份斗倒了长兄刘荣,七岁便成为太子,十六岁登基,霍去病就猜到这个天资聪颖的小皇帝肯定是红莲。刘彻能顺利登上帝位,其中自然少不了他的母亲、当今太后王娡的功劳,但更因为他自己争气、懂事。看来这辈子花花不再需要有人为他处处打点了,只是白鲤自己却投生到了奴隶家中,不知要怎样才能出人头地,到他身边辅佐他。   霍去病正胡思乱想,前面有人来传歌女进去表演。卫子夫把霍去病放下,叮嘱了几句不要捣乱之类,就赶他走,自己随歌女们列队进水阁。   孟婆说汤里没加料,花花一定也还记得他,只要霍去病能吸引刘彻的注意,剩下的就好办了。霍去病想了想,仗着人小,趁人不备一起偷偷地溜了进去。   *****   刘彻懒洋洋地倚在锦榻上,旁边摆着美酒瓜果,席上歌舞不断,候场的歌女们也忍不住偷看年轻俊美的皇帝,他却连抬一抬眼的心情都没有。   “姐姐这儿的东西都入不了陛下的眼?”平阳公主调笑道。   “不是……只是……”刘彻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新官上任三把火,新皇帝上任也是一样。刚登上皇位的时候,刘彻一心要干出一番大事业,进行改革,结果只是害了支持他的老师赵绾、王臧。建元革新仅仅推行了一年,便被窦太皇太后彻底镇压。刘彻是来平阳公主家散心的,可是看到姐姐根据自己对刘彻的喜好作的推测,送到他面前“美女”长得千篇一律,歌舞更是乏味至极,刘彻只是越来越觉得自己像个坐在皇位上的木偶,只是个权力的象征,没有人在乎他的想法。   “陛下,莫嫌姐姐多嘴。陛下如今已经顺利继位,可要尽早开枝散叶……”   开枝散叶,他倒是想啊。提起子嗣问题,刘彻不禁苦笑。他当初的“金屋藏娇”之言固然是在母亲的指点下刻意讨好馆陶公主,可是陈阿娇是个磨镜,只对女人有兴趣。虽然龙阳之癖几乎是汉朝皇帝的一大特点,比起女人,刘彻也对男人更感兴趣,但是他能为了子嗣找女人,陈阿娇却受不了男人的任何碰触。两人成婚以来,根本从来不曾有过夫妻之实,怎么开枝散叶?若只是陈阿娇不肯生育也罢,大不了刘彻再娶别的女人延续香火,可是刘彻的姑母兼丈母娘馆陶公主偏偏为了大权独揽,母女两人联起手来排挤受到刘彻宠幸的女人。刘彻儿时的伴读韩嫣若不是男人,恐怕即使有韩王信重孙的家世背景,也难幸免。当初夺取帝位的靠山如今成了绊脚石,又不准他娶别的女人,又不肯给他生孩子。皇帝膝下伶仃,朝中大臣催他尽快绵延子嗣,陈阿娇不肯让他碰,馆陶公主为了维护自己的女儿,竟到处说刘彻不能生育。虽然比起女人,刘彻更喜欢男人,不能生育之类的话还是太伤人了些。   平阳公主见刘彻不语,只能继续絮叨:“你也老大不小了,仗着年纪轻不想早立储也罢,只怕下次匈奴打过来,你没有公主可以和亲。”   “那到时候皇姐去和亲吧。”刘彻没好气地顶了一句。   匈奴?霍去病听卫少儿说过,匈奴是大汉北面的游牧民族,除了放牧以外,主要靠掠夺其他部落为生。卫少儿有时也会开玩笑地对霍去病说“再不听话,就让匈奴来把你抓走”之类妈妈们常用的威胁,每次都换来霍去病一对白眼——白鲤上辈子加这辈子,已经活了快七十岁了,卫少儿还真以为她的儿子和外表一样,是个裹着尿布的奶娃娃?   大汉朝不是缺兵力,但是藩王太多,大多拥兵自重,甚至勾结匈奴。自汉高祖刘邦以来,大汉皇帝的兵力都主要用来对付自己的藩王,对匈奴主要靠和亲拉拢。可怜汉人的内讧白白便宜了外人,历代汉皇的退让却只让匈奴的贪婪欲望越发沟壑难填。霍去病不得不感慨真是世风日下。想当初大邑商的象兵横扫千军,何等威风,现在一千多年过去了,中原地区的气候变得不再适宜于繁殖大象,如今的大汉比当年的大邑商国土更广阔,却被区区一个少数民族欺负得只能靠卖公主来求生存。不过现在红莲投生到了大汉,匈奴的好日子怕是要到头了。上辈子白鲤是个只会动嘴皮子的文官,就是因为他管得太多,又除了嘴皮子以外什么用都没有,才会连累得大邑商灭亡。这辈子他学乖了。红莲能自己做好明君,他需要的不是对着他指手画脚的文官,而是能上战场杀敌的武将。就让霍去病做这个帮他打匈奴的武将吧。   “只怕姐姐年老色衰,送去和亲,匈奴也看不上。”平阳公主看出刘彻心情不佳,猛然想起这个弟弟争强好胜,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赶紧用自嘲糊弄过去,“不过陛下要是在姐姐家看上了什么人,只管带走,姐姐可不会吝啬。来人,叫卫子夫来献舞。”   侍婢领命而去,不久便带着卫子夫上来。   卫子夫向刘彻、平阳公主问过礼,便开始随着音乐唱歌跳舞。她的嗓音圆润甜亮,听惯了仙音雅乐的刘彻却连眼皮都不抬,卫子夫随着音乐翩翩起舞,双手的青葱玉指如花瓣绽放,纤纤细腰如杨柳扶风,刘彻还是连看她一眼的兴趣都没有。直到卫子夫跳到一个背对观众的动作,一头如瀑黑发在刘彻眼睛的余光中扫过,刘彻终于坐起身,随即盯着她的后背看得两眼发直。   背对皇帝是大不敬,可是卫子夫的头发最漂亮,所以平阳公主在乐官编舞的时候,特意叮嘱加进这一个动作,果然吸引了刘彻的注意力。随后刘彻起坐更衣,平阳公主叫卫子夫去服侍,躲在屏风后面的霍去病见他们走了,也悄悄地跟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章 君不识   如果卫子夫能借此飞上枝头,或许霍去病也能借机摆脱奴籍飞黄腾达,可是要看心上人和其他人欢好,实在是一种太大的折磨。刘彻去更衣的时候,霍去病无比痛恨自己矮小的身材,想偷看都看不到,只是听里面的动静,好像没发生什么羞人的事。   霍去病好不容易找到几块石头磊在窗户下,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爬上去,突然被人拦腰抱下来:“去病,你在干什么?多危险!”   “小舅舅?”霍去病看了看抱着自己的少年。“卫”是霍去病的外公的姓氏。外婆与外公生了长君、君孺、少儿、子夫四个孩子,外公去世后,外婆卫媪和情夫郑季生了这个小舅舅,然后又和别的什么人生了卫步和卫广两个儿子。小舅舅出生的时候,因为外婆养不起他,就把他送到他的生父那儿去了。可是小舅舅在生父那儿被继母和继兄弟欺负得苦不堪言,最后还是冒用卫姓,回到平阳侯府做骑奴。至于为什么卫步、卫广和小舅舅同为私生子,却没有遭到同样的命运……至少卫媪还知道小舅舅的生父是谁,而卫步和卫广的生父是谁,大概连他的亲娘卫媪都不知道。知道自己家的情况以后,霍去病不止一次坏心眼地猜测外公是不是被这个风流成性的外婆气死的。不过也多亏得当时的风气如此开放,不然霍去病这个私生子连来到人世的机会都没有。   卫家的男丁似乎都不长命,大舅舅卫长君在霍去病出生以前就因病去世,最小的两个舅舅卫步和卫广都是幼年夭折,霍去病还是听家里人说起,才知道自己还有这几个舅舅。小舅舅也是最近才回到平阳侯府,霍去病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只知道叫他“小舅舅”。   “你在这儿干什么?”小舅舅把霍去病放到地上。   “娘说我要是不听话,就让匈奴把我抓走。”小舅舅才十多岁,也不过是大孩子,霍去病怕他守不住秘密,把带着前世记忆的自己当成妖怪,只能学小孩的语气说话,“小舅舅,匈奴是什么啊?”   “匈奴就是很坏很坏的坏人。”小舅舅故意做出张牙舞爪的表情,“去病,怕不怕?”   “不怕!”霍去病挺了挺小小的胸膛,“坏人要是敢欺负我,我就先去打他。”   小舅舅无言以对。   卫子夫的头发虽美,正面却远不及背影引人遐想。卫子夫知道这是一个飞上枝头的机会,借着帮刘彻更衣,有意撩拨他,刘彻却毫不动心,反而被外面两个孩子的对话吸引了注意力。听到霍去病奶声奶气的“坏人要是敢欺负我,我就先去打他”,刘彻甚至都等不及卫子夫帮他穿好衣服就走出来:“刚才是谁说的?”   小舅舅没意识到房间里有人,更没想到里面会是皇帝,连忙跪下,可霍去病还初生牛犊不怕虎地盯着刘彻看。   “陛下,”卫子夫连忙追出来,看到霍去病和刘彻大眼瞪小眼,吓得魂飞魄散,连忙跪倒在地,“陛下,这是奴婢的外甥。小孩不懂事,请陛下饶恕……”   “谁说他不懂事?”刘彻一把抄起霍去病,高高地举起来,“他比大人都懂事得多。寇可往,我亦可往,匈奴可以打我们,凭什么我们就不能打他们?说得太好了!”   他的花花果然还是和以前一样。霍去病就知道这样的话能吸引刘彻的注意。终于见到面了。霍去病向刘彻伸出一双肉嘟嘟的小手:“花花……”   “花花?”刘彻莫名其妙,顺着霍去病的目光向后看,正好看到一株桃树上的桃花开得鲜艳,就把他举到桃树旁,“花花,自己摘。”   他不记得!他什么都不记得!看到满眼粉红色的桃花,霍去病却只觉得眼前一黑。刘彻放他下来的时候,他差点栽倒在地。   刘彻放下霍去病,随即注意到跪在他身后的少年,一眼之下,便移不开目光:“你,抬起头来。”   “我?”小舅舅吓了一跳,但是不敢不从,只能抬起眼皮看刘彻。   “朕叫你抬起头来!”刘彻捏着小舅舅的下巴,逼他直视自己,一眼之下的惊艳任谁都看得出来。   天啊!霍去病第一次仔细地打量刚回平阳侯府不久的小舅舅,只觉得五雷轰顶。小舅舅竟然长得和前世的自己一模一样。   刘彻盯着小舅舅,如获至宝:“你叫什么名字。”   小舅舅战战兢兢地躲避刘彻的目光:“小人……卫青。”   *****   刘彻走的时候,把卫子夫和卫青一起带走了。平阳公主欣慰于终于成功地讨好了刘彻,卫少儿却看到只有一岁的儿子对着夜空发愣。   “吃饭了。”卫少儿不由分说地把霍去病拽回来,放在小凳子上。   “我没胃口。”霍去病的嗓音依然稚嫩,但此时说话完全不是小孩的口气了。   “遇到这么点小事,就想把自己活活饿死?”卫少儿舀起一勺烂粥,不由分说地塞进霍去病嘴里,“为娘可还等着你做官,跟着你享清福。”   “可是他不记得我了。”霍去病只是机械地把嘴里的东西咽下。   “他或许只是因为没见过你小时候的样子,一时没认出来。”卫少儿舀了第二口粥塞进霍去病嘴里,“再过几年,等你长大,他就认识你了。”   “可是我叫他‘花花’,他都没反应。他喝的是真正的孟婆汤。”   “孟婆也有她的难处,不可能给每个人都放水。她帮你们已经帮得够多了。”卫少儿叹了口气,“不过你也别太在意,他不是完全记不得前世的事。这不是把青弟带走了吗?青弟长得那么像你,可见他还是有点记得的。”   “他是舅舅,我是外甥,应该是我长得像他才对。”霍去病苦笑。充满自嘲意味的表情出现在应该不谙世事的孩子脸上,格外引人心疼。   “青弟现在受宠,你以后才有出头之日。”卫少儿继续给霍去病喂饭,“凭你上辈子做了四十多年官的经验,做个丞相什么的,还不是手到擒来。”   “不,我要做武将。”霍去病扭头躲过卫少儿送过来的勺子,“红莲能自己做个明君,他不需要对他指手画脚的文官。但是平定藩王内乱需要武将,打匈奴还是需要武将。”   “好好好,做武将。”卫少儿一副哄小孩的口气,“要做武将也得先把饭吃了,安心长大再说。”   “你别喂我了行不行?”霍去病被卫少儿的勺子顶得往后仰,“我自己会吃。”   “你是想让人知道你没喝孟婆汤,还是想让人知道你前世是比干。”卫少儿继续喂。   “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对我前世的事知道得那么清楚?”   “我是你娘。”卫少儿一勺子塞住霍去病的嘴。   *****   刘彻躺在巨大的龙床上,看着屋顶,听到卫青躲在旁边的被子里轻轻啜泣,无比郁闷。   他总觉得他要找一个什么人。看到卫青时,他以为他找到了,可卫青不是那个人。他记得那个人总是对他予取予求,却永远不会向他要求什么;他记得那个人永远都只会为他着想,万死不辞;他记得那个人分明是和卫青一样的长相,但决不会像卫青,不过是一次侍寝,就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卫青只是长了一副和那个人相像的皮相而已,他根本不是刘彻找的人。   发现找错了人,刘彻已经够郁闷了,卫青刻意压抑的啜泣声更是往他的怒火上浇油。   “朕让你做侍中,行了吧?给朕滚!”   听到有官可做,卫青心里才稍微舒坦一些,忙不迭抱着衣服走人,只剩刘彻对着空荡荡的寝宫慢慢品尝对心头挚爱得而复失的滋味。   他找的人,到底在哪儿?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 子不语   干了一天的活,卫少儿回到自己的小破屋,就看见霍去病在屋外很认真地搓泥。这个儿子比做娘的还老成,卫少儿从来不用担心他会捣乱闯祸,此时看到他像普通的小孩一样玩泥巴,反而觉得奇怪,就躲到一旁偷看。   霍去病很认真地把稀泥搓成长条状,然后等了半天,叹出一口气:“搓土为香到底怎么搓啊?”请神仙要点香,可一个奴隶家里哪来的香?要是去平阳公主那边偷,肯定要连累母亲,霍去病只能自己搓了。只是方法好像不太对。他蹲在这里搓了半天“香”,天上诸神居然没有一个理他的。   霍去病盯着地上的“香”,没注意到旁边多了个脑袋。   那个脑袋看了看地上的“香”,再看了看一脸认真的霍去病:“丞相,你也喜欢撒尿和稀泥玩?”   “恶来?”霍去病被吓得差点跳起来,拍了半天胸口,才让心跳稍微平静一些,“这搓土为香还真灵,真的有神仙来了。”   “灵什么?”恶来坐到霍去病旁边,“是我有事找你。”   “出什么事了?”霍去病也坐到地上。   “还不是被你扶上皇位的那个窝囊废。”   “花花哪里窝囊了?”霍去病很不满意有人说他的花花的坏话,想摆出生气的表情,可是愤怒的表情出现在小孩肉嘟嘟的脸上,让人只想掐着他的两边脸颊狠狠地捏一通。   这个是丞相,不是小孩,是丞相,不是小孩……恶来在心里默念了好几遍,才按下去捏霍去病脸颊的冲动:“我不是说大王,我是说张友仁。”   霍去病吓了一跳,四处看了看,才压低声音:“玉帝陛下怎么了?”   “还‘陛下’呢……”恶来从空气中拖出一个人来,“连自己一个人来见你都不敢,还要我引见,还‘陛下’呢。”   看见被拖出来的人,霍去病连忙下跪磕头:“小仙参见玉帝。”   “丞相。”张友仁手忙脚乱地扶霍去病起来,“丞相,我……小人……实在是做不了这个玉帝啊。”   “什么‘小人’?你应该自称‘朕’。”   “我……朕……”虽然贵为仙界的九五之尊,张友仁总还觉得霍去病是高不可攀的丞相比干,自己不过是个看大门的,“朕实在是做不了这个玉帝。”   “怎么做不了?”   “我早就说这个看大门的做不了皇帝。”张友仁和霍去病相对跪着,恶来倒大大方方地坐在一旁,“瞧,被欺负成这样……”   “谁敢欺负你?”霍去病吃了一惊,“你可是玉帝,是天上地下最大的官。”   “可是他们没一个听我的。”   “是‘朕’。”霍去病纠正。   “是,是他们没一个听‘朕’的。”虽然改了称呼,张友仁还是一副窝囊相,“我……朕也想拉拢几个亲信。大王……红莲的血在凡间化成了一只猴子,我……朕……朕想起当初将军飞廉、还有大夫费仲和多射恶来都是大王……红莲从奴隶中提拔起来的,对他那么忠心,所以我……朕就效法大王的做法,封那只猴妖做弼马温,想择日再给他升官,培养一个亲信。”   “挺好啊。”霍去病没听出有什么不对,尽管莲花会流血,血还会变成猴子,听起来确实很奇怪。神仙并非不老不死,只是寿命比凡人长一些,大约能活五百年左右。所以西王母每年都要举行蟠桃盛宴,以助诸神延年益寿,保持生命的同时也是保住自己的神位,不至于因为死亡弄得一世修炼前功尽弃。神仙和妖怪的区别就是有没有仙籍的区别,而仙籍就意味着有没有资格参加蟠桃盛宴,能不能通过吃蟠桃活得更长,所以无数的妖怪为了“修成正果”——即获得吃蟠桃资格的仙籍,甚至可以不择手段。对一只没什么背景的妖怪而言,弼马温的官职不仅是正正当当的仙籍,还是个小官,简直是天上掉下的馅饼,更不用说以后还能升官,那只猴子该对玉皇大帝感恩戴德,为他不惜肝脑涂地万死不辞才对。   “可是那只猴子是受如来佛的指使,专门来捣乱的,”想到那只猴子恩将仇报,张友仁都想哭了,“嫌我……嫌朕给他封的官太小,还自封为齐天大圣。”   “原来是受人指使……”霍去病想了想,“如来不过区区一个地仙,都敢欺负到你的头上来。”   张友仁在一旁点头如捣蒜:“丞相,我怎么办?”   要是玉帝不是“友仁”,红莲和白鲤在天庭也不能“有人”了,后果确实非常严重。霍去病用又小又短的手指挠着肉嘟嘟的下巴,才一岁多的孩子摆出大人一样的表情,看得恶来直想笑。张友仁却不敢对昔日的丞相有半点不恭,一副准备聆听教诲的严肃表情。   “不给他们蟠桃吃不就行了吗?”霍去病突然一拳打在自己手心,“你别的大权先别管,先抓住管蟠桃的权力再说。不吃蟠桃就会死,所有神仙的命都捏在你的手上,才会听你的话。”   “可是蟠桃盛宴每年一次,已经成了惯例。我……朕刚登基就……”张友仁的声音越来越低,“就算我同意,西王母也不会同意啊。”   “红莲的血不是变成了猴子吗?”霍去病勾起嘴角,让张友仁忍不住一个哆嗦。前世每次比干露出这种表情的时候,多半是有什么人要倒霉的预兆。“既然猴妖是受了如来的指使,来你的天庭捣乱的,就干脆将计就计,让那只猴子去管桃园,由着他闹腾,然后借口蟠桃都被猴子吃了、毁了,今年的蟠桃宴不开了,明年再开。如来和他手下的神仙都是地仙,天上一年,地上就是三百六十五年,天上的神仙一年不吃蟠桃没关系,但是蟠桃宴中断一年,如来手下的神仙就至少得死一半,你还怕他不服你?对如来是杀鸡儆猴,对其他的神仙也是下马威,让他们知道你这个新登基的玉帝不是好欺负的。对于众仙,让你觉得顺眼的就留在天上,让你觉得不顺眼的就放逐到地上,说不定哪年你心血来潮,再弄只猴子来管桃园,看他们还有谁敢不服你。”   张友仁听得两眼放光:“丞相,你还是来天庭做丞相吧。好过住这……”张友仁看了看霍去病与卫少儿住的破草棚,实在没法称之为“房子”。   “我本就是违反天规,被牛头马面打到木桥上,投生到奴隶家中,也是天意。”   “牛头马面敢打你!”张友仁一下子跳起来,“反了他们了!看朕不把他们做成五香牛肉、香卤马肉。”   “这就对了。”霍去病也站起身,“走路抬头挺胸,用下眼角的余光看人,说话声音要大要响,这才像是一国之君。”   “多谢丞相指教。”张友仁向霍去病再三拜谢,便学着以前在九间大殿看到受德走路的样子,配上一身皇帝朝服,还真有些仙界皇帝的模样。   “也就在这里还能逞逞威风,一回到天庭,还是会被西王母收拾得服服帖帖。”恶来对着张友仁的背影嗤笑道,“唉,这世道还是女人做主啊。”   “天上地上都是一样。”霍去病也是摇头。太皇太后窦漪房、皇太后王娡、馆陶公主刘嫖、皇后陈阿娇……汉宫里的女人也没一个简单的。外戚干政已经成了汉朝的一大弊病,人间的刘彻面对的处境不见得比天上的张友仁好多少。   “丞相,不如回天上去吧。你在这人间不过是奴隶之子,没有出头日的。还不如回到天上。张友仁可为你留着国神的位置,你可以保佑大王国祚绵延。”   “不。”霍去病要留在人间与他的花花同甘共苦,“你不也是奴隶之子吗?前世的受德能让你这个奴隶做官,这辈子的刘彻也能让我这个奴隶做官。”   “可我是武官。”奴隶有一身可以做武官的蛮力不稀奇,但是奴隶学富五车才高八斗就很奇怪了。   “谁说我这辈子还要做文官了?”   “你不做丞相?也要做将军?找我来,莫非是要拜我为师?”前世恶来与受德年纪相仿,对他而言,比干不仅是高不可攀的丞相,也是长辈一样的身份。可是现在比干成了小小的霍去病,还要拜他为师……恶来眉开眼笑:“好说好说……”   “不会影响你在天庭的职务吧?”   “不会,我在天庭闲得很。”恶来笑得眼睛都没了,“以后不用搓泥巴了,我可以随叫随到。”   “你到底被封了什么神?那么闲。”   “冰雪消融之神。”   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霍去病皱起眉头:“管什么的?”   “冬去春来的时候化冰。除此以外一年到头都很闲。”   “怎么?没你这个神,冬天的雪就不化了?”   “化啊。”   “那你不是一直都没事做?”   恶来认真地想了想:“确切地说是我们两个都没事做——我和我父亲。”   “飞廉也被封了这种闲差?”当年大邑商的两大猛将居然都被封为这种空有头衔的神,简直是暴殄天物。   “张友仁那个看大门的懂什么呀?让他封神,还不是乱封一气。我和父亲还算好的,只是白领薪饷没事做而已。当初费仲管朝中官员的薪饷,张友仁一直记恨他,给他封了个廉贞星,专门损财,把他气得天天闹着要造反……”   恶来的什么冰雪消融之神让霍去病开始觉得自己当初就不该把张友仁推到玉帝的宝座上,不过费仲的这个廉贞星倒是准确无误地抓住了他的命脉,看来张友仁还是有些为君的天赋的。   “不过还是多亏丞相,我们至少都是神仙了。只要丞相有命,我们一定随叫随到,万死不辞。”   “‘万死’就不必了,传授我武艺便可。”   可以做丞相的师傅,恶来很有成就感:“其实学武,无非就是速度快、反应灵敏,另外就是要有很敏锐的直觉。比如你娘在那里听我们说话听了半天了,你还没有察觉,这就不行。”   “娘?”霍去病顺着恶来手指的方向看去。   既然已经被发现了,卫少儿干脆大大方方地走出来,在霍去病面前放下一小坛酒、一碗饭和一双筷子便走了。   “这是给我这个师傅的谢礼啊?”恶来有些受宠若惊,“不过奇怪了。你娘应该是看不到我们的,你和我们说话,她却一点也不奇怪,反而像是能从你说的话推测出我是谁一样。”   霍去病也是从出生起,就觉得卫少儿很奇怪:“她也是带着前世记忆投胎的,知道我是比干,可能也是殷商遗民。”   “可是一般的殷商百姓不可能对我们这么熟吧。”恶来看了看霍去病,“她会不会是丞相夫人转世?”   卫少儿就是妫氏?霍去病吓了一跳:“应该……不会……”   “要不我们试试?”恶来扒了扒碗中的饭,扯开嗓子,“这种猪食一样的东西是给人吃的吗?”话音未落,一只破碗就飞出来,直击他门面。   恶来在自己的鼻子前面接住碗:“丞相,节哀顺变吧,我看她就是丞相夫人。”   *****   霍去病回来的时候,有些躲着卫少儿,卫少儿反而叫住了他:“有了个教你学武的师傅,就连娘都不要了?”   “这个……不是……”霍去病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嗯……”   “怎么,你真的以为我是你的老婆?”看霍去病手足无措的样子,卫少儿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一手叉腰,给了霍去病一个脑蹦,“上辈子为你独守空房到六十多岁,还给人在西岐杀了,这辈子再来做你娘,欠你一身儿女债,我吃饱了撑的。”   她如果不是妫氏,怎么连比干和妫氏到六十多岁才圆房都知道?“你也是当年大邑商的人?”   卫少儿想了想:“算是吧?”   “那你是谁?姜王后?黄妃?还是丞相府的哪个女奴?”   卫少儿一指头戳在霍去病眉心:“我是你娘!”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仙籍、蟠桃的设定主要参考自《西游记》以及吴闲云的《煮酒论西游》里面的分析。 ☆、第四章 牝鸡鸣   上百盏华灯照耀得太皇太后窦漪房的长乐宫亮如白昼,四十八道菜摆在太皇太后面前,都已经放凉了,却连她最爱吃的鸭蹼羹都一口也没有动过。   “皇上……”太监总管杨得意一进太皇太后的长乐宫,就觉得一股萧杀之气扑面而来,左右看了看,便悄悄地凑到刘彻身边,示意他看帷幔后面。长乐宫两侧帐幔后隐隐可以看到钢刀的寒光闪动,还不时传来窃窃私语之声。这哪里是埋伏,分明是赤*裸裸的威胁。   刘彻看了看太皇太后因为失明而毫无光彩的眼睛,注意到她不时去摸桌上的一个杯子,对杨得意做了个稍安勿躁的手势,随即上前朗声问礼:“孙儿给太皇太后请安!”   “皇上不可多礼,老身生受不起。”太皇太后没好气地答道。   刘彻看了看不曾动过的晚膳,依然彬彬有礼:“闻说太皇太后凤体不适,孙儿万分不安。不知有何病症,可曾传过御医?”   “哀家的病是心病,御医可看不好。”太皇太后摸到那个杯子,似乎只有把杯子抓在手里,才能安心,“皇上请入座吧,这样好说话。”   太皇太后指的地方就在帷幔旁边,从刘彻的方向就可以看到刀光闪动。杨得意对刘彻连连摇头,刘彻却大大方方地依言落座,好像根本没有注意到后面的埋伏。   看到这阵仗,刘彻就知道太皇太后会是为什么叫他来了,不过太皇太后不点明,他也继续装糊涂:“太皇太后所称心病指何而言,还望明示。”   “你选的好丞相呀!”太皇太后一提起丞相卫绾,就气得直用龙头拐杖拄地。   “卫绾?他怎么了?”   “他可都欺负到哀家头上了。”   “这怎么可能,”刘彻往后仰了仰,脖颈后面隐隐可以感觉到刀刃贴近的寒风,依然镇定自若地继续装糊涂,“卫绾贵为丞相不假,可朕是一国之君,都不敢对太皇太后无礼,更何况他区区一个臣子?”   这小皇帝可真是能耐。杨得意都看到后面的刀口离刘彻的脖子仅分毫之差,吓得浑身发凉,刘彻居然还能在钢刀架上脖子的情况下一边和太皇太后打太极,一边在言语间影射她管得太多了。   太皇太后不时去摸桌上的杯子,可见摔杯就是弑君的信号。万幸,太皇太后像是没听出刘彻绵里藏针的影射,并没有摔杯子,只是发出一声冷哼:“卫绾已将哀家的侄孙窦臣等二十三人斩首,还要将汾阳侯等四位公主全家赶出京城,下一步岂不是要对哀家下手?”   斩了也活该!汉朝历代外戚干政,几乎已经蔚然成风。从汉高祖刘邦之妻吕雉开始,薄姬、窦漪房……这些女人一旦坐上了太后之位,就好像她们自己才是皇帝。若只是携私报复、谋害先王留下的其他姬妾也罢,可她们还要在朝堂上肆无忌惮地荫封自己娘家的亲戚,通过这些亲戚来把持朝政。如今窦漪房贵为太皇太后,窦姓一族鸡犬升天,不肯回自己的封地,反而在长安横行霸道。窦漪房更是个统治欲极强的女人,要她不干政,还不如直接叫她去死。每次看到年纪老迈却强势依旧的祖母,刘彻都会忍不住怀疑自己短命的父皇是不是被她活活管死的。如今她管死了亲儿子,还想管死亲孙子。看这阵势,如果刘彻不交出大权,让太皇太后做幕后女皇,她可能真的连自己的亲孙子都杀。万幸和吕雉、窦漪房这些“女中豪杰”相比,刘彻的生母皇太后王娡——只是在相比较之下——还算老实,不然一个皇太后一个太皇太后一起让自己的娘家人在宫廷中争权,非把刘彻弄得焦头烂额不可。这次卫绾找了个借口,一下子弄掉了二十三个太皇太后提拔荫护的裙带官,正是肃清天下蛀虫,大快人心。选当年的老师卫绾为丞相,果然没错。   尽管心里为老师的大胆举措拍手叫好,只恨他杀得还不够多,刘彻也怕帷幔后面几乎贴着他后脖子的刀会真的砍下来,不能当着太皇太后的面直说,只能揣着明白装糊涂:“当真有这等事?”   “听皇上的口气,似乎尚不知晓?”太皇太后早就听出刘彻是在装糊涂了,“没有你的首肯,卫绾他敢独断此等大事?”   “孙儿的确是一无所知啊。”刘彻装出满脸委屈,尽管他知道太皇太后早已失明,根本看不见。   要是会被这种可怜巴巴的语气骗过,窦漪房也活不到当太皇太后的日子了。听到刘彻一问三不知,太皇太后终于使出撒手锏:“既然如此,哀家已经替皇上查明卫绾胡作非为,犯下了弥天大罪,请皇上速速降旨,将他问斩。”   “这……”刘彻让老师卫绾做丞相,就是想通过他来压制朝中的前朝老臣们,怎么可能自断左右手?“太皇太后,要斩卫绾,只恐不妥。”   “俗话说杀人偿命,他都杀了二十三个大臣,让他一人抵命,还是便宜他了。”   合着卫绾帮刘彻剪除太皇太后党羽、助他稳固王位,倒成了蓄意杀人?莫非要帮太皇太后弑君篡位,才是忠臣?面对几乎蛮横不讲理的太皇太后,刘彻强压下怒火:“孙儿想来,卫绾既然杀人,也定有他的原因,断然不会不问青红皂白便处死。”   “皇上,看来你是不想给哀家面子了。”太皇太后的语气冷下来,同时刘彻能感觉到背后贴着他的脖子的刀更近了,丝丝凉意让他的后脖子寒毛倒竖。   “太皇太后在上,此事现在暂时也说不清楚,孙儿也不敢耽误太皇太后休息。莫如明日早朝时向卫绾问个究竟。若他果然是无故杀人,自然要对他处以极刑。”不管怎么说,能先离开长乐宫就好。没了这些帷幔后的刀斧手,刘彻就不信窦漪房一个老太婆还敢到朝堂上来逼迫他这九五之尊。   太皇太后虽然看不见,心里却像明镜一样,闻言冷哼一声:“问问卫绾也好,让他死得心服口服。何必再等明日,今夜就召他进宫,岂不更好?”   在自己身边多一个人也好。就算卫绾未必能在这些刀斧手面前保护刘彻,至少多一个人帮他说话,也能给他壮壮胆。刘彻没有反对。   不知为什么,刘彻总觉得丞相应该是很厉害的人,只要有一个丞相在,千军万马都不在话下。可惜卫绾虽是能人,却与刘彻期望的相差太远,被宣进长乐宫以后,三言两语就被太皇太后逼问得走投无路。   这个丞相好像和他期望中的相差很多。刘彻正失望,卫绾却话题一转,向太皇太后发起进攻:“万岁,臣还有本上奏圣聪。”   原本随着卫绾被太皇太后步步紧逼,刘彻的头也越垂越低。现在卫绾突然主动进攻,刘彻以为卫绾是想到了新的辩词,重新坐直了身子:“你且讲来。”   不料卫绾掏出一份表章:“老臣同御使大夫赵绾、郎中令王臧共同拟成一道本章。窦太皇太后年事已高,且已隔代,不当再干预朝政,只应在后宫颐养天年,否则,国家将永无宁日,皇上也难以施政。”   天哪,他怎么会有这么一个丞相?刘彻重新瘫了下去。在这种时候往太皇太后的枪口上撞,还弄得她下不了台,是生怕帷幕后的刀斧手下不了弑君的决心吗?   太皇太后咄咄逼人,卫绾丝毫不知审时度势,把彼此都顶得下不了台。最后还是老太监杨得意为人八面玲珑,知道如果再不干涉,这场祖孙间的夺权之战非演变成宫廷政变不可。为了打圆场,杨得意提出罢黜卫绾丞相之职,给大家一个台阶下,总算息事宁人,不至于流血收场。可是太皇太后还没有满意,提出要将自己的亲信许昌安排在丞相之位,以庄青濯为御使大夫,她的侄子窦婴为太尉,还逼着刘彻立刻拟旨,召许昌、庄青濯、窦婴入宫宣诏,就此一手掌握所有的军政大权,彻底把刘彻架空。   无奈之下,为了保住性命,刘彻只能乖乖地做祖母手中的傀儡,把身为一国之君的所有权力统统交出去。   离开长乐宫的时候,刘彻身子一软,多亏杨得意及时扶住,才没有倒在地上。   “你在哪儿?”杨得意听到平素向来争强好胜的小皇帝声音中竟然有了几分哭腔,“你到底在哪儿?”   “老奴在。”杨得意连忙扶好刘彻,“陛下,老奴在,老奴一直都在。”   “不,不是你……”   除了从小照顾他的老太监杨得意,刘彻最贴心的人就是小时候的伴读韩嫣了。“皇上,要不要叫韩大夫来?”   “不要!”他想见的不是韩嫣!   刘彻总觉得这辈子发生过的一切都好像遇到过一样。那时他也是少年登基,朝中净是迂腐的前朝老臣,虽然没有外戚干政,依然把他这个新帝制得死死的,只把他当做一个坐在王位上的傀儡。可是不同的是在他的印象中,那时还有一抹白色的身影永远挡在他前面。不论他提出多惊世骇俗的理论,那抹白色的身影永远不会说“不行”,只会微笑着帮他把他没想到的漏洞都补好,然后无条件地支持他,根据推行新政策后的情况帮着他一起改善。文官不听话没关系,那抹白色的身影能把他们都说得哑口无言,只能乖乖跪下,称颂帝王英明;武官不服从没关系,那抹白色的身影虽然柔弱,却没有一个武官敢对他不敬。刘彻依稀记得当时虽然没有什么太皇太后干政,但是□势甚至比现在更严峻,可是只要有那抹白色的身影在,刘彻就可以什么都不怕。   可是那个人是谁?刘彻记得他是自己的爱人,却不是男宠韩嫣;刘彻记得他是从小看着自己长大的丞相,却不是老师卫绾;刘彻记得他对自己宠爱到予取予求,却不是老太监杨得意。他到底是谁?现在在哪儿?即使刘彻想破头,也只想得起来他长得有点像……卫青。   不,不是卫青!他们只是长得像。刘彻抱着自己的头,只想对着夜空怒吼。看到一张如同梦中人的脸在自己面前晃悠,偏偏又不是他心里的人,简直是对刘彻的折磨。所以发现卫青不是心上人以后,刘彻就把他打发到建章宫去养马,干脆眼不见为净。   可是此时想起那抹似是而非的白色身影,刘彻只觉得心里空落落的。他想要安慰,哪怕只是一个自己骗自己的幻影。   “得意。”   “奴才在。”杨得意连忙应诺。刘彻虽然位及至尊,却不过是个十多岁的大孩子。刚才太皇太后接二连三的打击实在是太过分了,就算是见惯了宫闱险恶的杨得意都有些招架不住,刘彻的脸色让杨得意没法不担心他会不会被打击得和先帝一样短命。   “那个建章宫的……卫青。”   “皇上要卫青侍寝吗?”杨得意记得上次卫青侍寝,结果不知做错了什么事,刘彻气得半夜里就把他打出来。此时再叫他来侍寝,恐怕是火上浇油。   “不!”刘彻想了想,“朕记得卫青……好像有个姐姐,也在宫中。”   “是,老奴这就带皇上去。”这种时候,正需要找个女人发泄发泄。杨得意连忙引刘彻去卫子夫的住所。   *****   卫子夫入宫一年多,却连刘彻的面都没见到。此次恰逢要释放一批不中用的宫女,卫子夫便想回平阳侯府算了。做一辈子歌女,总好过白白在这宫墙里虚度年华。   半夜里皇帝御驾突然到来,卫子夫被吓了一跳,正想提出要出宫,不料刘彻却是要临幸她。   没有亲吻,没有爱抚,刘彻直接把杨得意赶出去看门,对卫子夫像是畜生交尾一样长驱直入。卫子夫想开口,却被刘彻捂住嘴:“别回头,别说话,朕只喜欢你的背影。”   卫子夫被刘彻要了一夜,只是被他捂住了嘴,没法提醒他,他十次里至少有九次插错了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章 小宠儿   临幸过一次,刘彻也没对卫子夫怎么上心过,不料卫子夫因此怀上了身孕,也就证明了刘彻和陈阿娇没有孩子,不是因为刘彻不能生育。   卫子夫是第一次怀孕,知道这个孩子对自己的未来有多重要,生怕有任何闪失,便提出要让姐姐卫少儿进宫来照顾她。刘彻也是第一次做父亲,比卫子夫更清楚宫中的险恶。如果馆陶公主或者陈阿娇知道卫子夫怀孕了,不论怀上的是男是女,她们都会不择手段地除掉她和她肚子里的孩子。卫青固然不会害自己的亲姐姐,可以信赖,但是他一个大男人怎么照顾孕妇?刘彻正愁无法放心地把卫子夫交给宫中的任何一个人,卫子夫提出还有个姐姐可以进宫,正中刘彻下怀。   于是卫少儿就这样带着霍去病进宫了,然后某天刘彻来看望卫子夫,走过书房的时候,就看见一个小人儿趴在案几上,很认真地看一本书。   杨得意正要照例通报,却被刘彻一把捂住嘴。老太监顺着小皇帝的目光看去,发现他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书房里的一个小孩看。那个孩子还很小,要跪直身子,才能看到摊在案几上的书,却看得十分入迷,甚至连刘彻进来了都没发现。   这是哪儿来的小孩?这么小就识字?刘彻不由得对着小孩多看了几眼。小孩原本是跪着看的,后来可能是跪得累了,干脆站起来看。案几正好到他的腰的高度,他双手撑在两旁,认真地阅读上面摊着不知写了什么东西的竹简,人虽小,却有几分大将军对着行军图指点沙场的味道。这小孩本就长得粉嫩可爱,此时挂着一副大人般一本正经的表情,十分滑稽。杨得意有些想笑,刘彻朝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蹑手蹑脚地绕到小孩后面,发现他居然是在看《黄帝内经》。   公主出身的皇后陈阿娇与刘彻成婚十几年,至今未育,奴隶出身的卫子夫还连个名分都没有,却入宫一年就怀上了龙种,难免不会让陈阿娇妒忌。刘彻现在是个没有任何实权的傀儡皇帝,甚至都不敢让人知道自己有了亲骨肉,可是怀孕这种事能瞒得了多久?所以卫少儿奉命来照顾卫子夫,怎么也要带着霍去病一起进宫。如果馆陶公主或者陈阿娇明目张胆地来谋害卫子夫,霍去病或许帮不上什么忙,但是前世为了帮受德登基,比干不仅攻于心计,对药物毒物也都颇有研究,有他在,至少能断了暗杀、下毒的路。霍去病也知道自己以后能不能飞黄腾达,就要看姨妈的肚子是不是争气,不敢有丝毫闪失。殷商时期的医书都被比干翻烂了,但是至今已经过去了一千多年,或许人类的医药也有了进步,于是霍去病就去书房找医书看,打算好好恶补一下现代医学知识。   人类的科技文明确实是不断进步的,毛笔和竹简已经代替了凿刀和龟甲,写字记事方便了许多,只是害得霍去病在书房找了半天,都没找到印象中的“书”。更严重的问题是汉朝的隶书也和商朝时的甲骨文大相径庭,当年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丞相比干如今面对一竹简的“天书”,完全成了睁眼瞎,一个字都看不懂,只能看懂上面画的草药图画。好在前世的事他都记得,对照着图片稍微复习一下,也能依稀记得起来。   “你识字?”   听到背后的声音,霍去病仰起头,就发现刘彻低着头看他。两个人大眼瞪小眼互相看了半天,霍去病突然想起来现在花花是皇帝,而他只是奴隶之子,连忙跪下磕头问礼:“陛下万寿无疆,小人霍去病见过陛下。”说完以后,猛地想起自己不过是个两岁的孩子,两岁的小屁孩哪里懂那么多礼节?   这么小的孩子,行起礼来倒是有模有样。“爱卿平身赐座。”刘彻有些好笑地在一本正经的小屁孩面前盘腿坐下,“你是谁家的小孩?多大了?”   “回陛下,去病今年两岁,是……”两岁的孩子应该还搞不懂宫里妃嫔姬妾的等级,霍去病不知该怎么回答。恰好此时卫少儿从外面走过,霍去病连忙叫住她:“娘!”   “去病?”卫少儿回过头来,就看见刘彻坐在霍去病面前,连忙过来问安,“陛下长乐无极。奴婢卫少儿见过陛下。”   “他是你儿子?”刘彻好奇地打量看起来不过是普通粗使仆婢的卫少儿,纳闷这样一个粗鄙的母亲怎么教得出霍去病这样的儿子。   “是。”卫少儿拽过霍去病,“奴婢是卫美人的姐姐,这就是奴婢家的小兔崽子。”卫少儿一边说,一边往霍去病的屁股上拍了一下,“陛下,卫美人在午睡,要不要奴婢去叫她起来迎驾?”   “不必不必。”刘彻连忙阻止卫少儿,“她现在正需要休息,让她睡吧。”而且刘彻发现了比卫子夫的肚子更能引起他兴趣的东西。刘彻翻了翻霍去病刚才在看的书:“他这么小就识字?”   “他怎么可能识字,无非是看看上面的图片,免得来给奴婢捣乱。”卫少儿说的是大实话。霍去病识的字都是殷商时期的甲骨文,对汉朝的隶书确实一个都不识。   想来也是,才两岁多的孩子,怎么可能真的看得懂《黄帝内经》?除了春宫图以外,就只有医书上面有图片了。刘彻看了看书架,不由得庆幸春宫图放得够高,霍去病根本够不着,不至于让他看到什么不该看的东西。   刘彻把书放回去:“是你教他的礼仪?”   霍去病前世是大邑商的王子,宫廷礼仪还需要人再教吗?卫少儿想了想:“回皇上,奴婢只教他见人要问安,如果他说了什么得罪皇上的话……”   “不,他说得很好。”甚至贵族家的孩子在他这样的年纪,都很少有这么懂事的,让刘彻格外好奇,“朕只是奇怪‘万寿无疆’之类的词是谁教他的。”   卫少儿悄悄地抬起眼,和霍去病交换了一下眼色:“回陛下,大概是学校授课的时候他去偷听,跟着学的。”   “哦?偷听的?”刘彻不由得重新打量霍去病,将他抱到自己的膝盖上,“来,告诉朕,你还听到过什么。”   “‘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霍去病故意滑稽地模仿老夫子摇头晃脑的模样。   “你这口气比朕的老师卫绾还像老夫子,倒开始教育朕为君之道了。”刘彻宠溺地刮了刮霍去病的鼻头。   因为前世比干就是受德的老师。霍去病皱起鼻子,朝刘彻做了个鬼脸。   看到皇帝如此和蔼可亲,卫少儿也渐渐跪直身子:“他懂什么呀?就跟八哥学人话一样,根本不知道自己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朕看这孩子天赋颇高。”刘彻抱着霍去病轻轻地摇,总觉得这又小又软的身子抱着特别舒服,“朕教你读书好不好?”   “好!”又能学会当代的文字,又能趁机和花花亲近,霍去病正是求之不得。   卫少儿连忙磕头谢恩,顺便朝霍去病使了个眼色:为娘帮你争取到了一个亲近你的心上人的好机会,怎么谢我?   大恩不言谢。   小气鬼!   刘彻自然看不懂他们母子两个眉来眼去是什么意思,只欣慰于收了第一个学生,忙不迭想提前享受做父亲的感觉。   卫子夫午睡醒来后听说刘彻来了,连忙过来接驾,就看见卫少儿跪坐在一旁,而刘彻抱着霍去病爱不释手,一边教他《春秋》里面的词句,一边剥了颗莲子往他的嘴里塞。案几上放了一堆果壳,看来霍去病已经吃了不少了。   “原来朕的皇子还在美人肚子里啊。”看到卫子夫日渐隆起的肚子,刘彻不禁调笑,“朕还以为朕的小皇子已经会给父皇问安了。”   卫子夫连忙向刘彻问安,随即悄悄地拱了拱卫少儿:“二姐,怎么能让陛下抱小孩?万一他尿裤子尿在陛下身上怎么办?”   他会尿裤子?卫少儿看向霍去病,不出所料地看到他向卫子夫投以鄙夷的目光。如果是普通的小孩,别说是尿裤子,吃到莲心的苦味就该哭了。   “真想早点做爹。”刘彻一边说,一边又往霍去病嘴里塞了一颗莲子。这又小又软的小嘴唇,往里面塞东西的感觉真好。   “陛下,子夫一定会为陛下生个和去病一样的孩子的。”卫子夫看了看霍去病,有些不满他过早地占据了应该属于她的孩子的怀抱,“去病,过来。怎么能让陛下给你剥莲子吃呢?姨妈给你剥。”   霍去病可怜巴巴地看向刘彻。   “没事,朕喜欢。”刘彻继续往霍去病的嘴里塞东西,塞得他两边的腮帮子鼓鼓的,“去病,你爹也会这样给你剥莲子吃吗?”   霍去病的嘴满满当当的,嚼了半天,才把嘴里的东西全都咽下去:“娘,什么是‘爹’?”   刘彻只是无心之问,不料霍去病会问出这种让人揪心的问题。再看卫子夫眼圈似乎有些红,卫少儿也扭头叹息,而怀中的小人儿正用柔软的嘴唇蹭着他的指尖,似乎很珍惜这种被人宠爱的感觉。   “怎么,去病的爹已经死了?”   卫少儿冷哼一声:“干脆死了倒干净。”   原来是不被生父承认的私生子。看着霍去病还不谙世事的小脸,刘彻只觉得揪心:“去病,朕做你的爹好吗?”   他怎么问出这种问题?霍去病反而是心下一惊。如果说不好,忤逆圣意,不利于卫子夫以后在刘彻面前争宠;如果说好,以后刘彻亲生的孩子算什么?不论答是答非,都不妥当。霍去病不由得庆幸自己前世做了几十年的丞相,还有些人生经验,如果是普通的小孩,非因言获罪不可。   “娘说皇上是去病的姨父。姨父成了爹,姨妈不就成了娘?”霍去病看了看卫少儿,“娘不要去病了吗?”   这八面玲珑的小滑头。“子夫,朕看你这外甥以后前途无量啊。”刘侧抱起霍去病放在自己面前,上上下下地打量他,“去病,好好读书,以后来做官好吗?”   “好……”不用刘彻吩咐,霍去病也会想尽办法入朝为官的。   “以后来做朕的丞相好吗?”话说出口,刘彻自己也愣住了。他怎么会想到让一个奴隶出身的两岁小孩做丞相?   “不好。”霍去病却是摇头。   “为什么不好?”   “旧——臣——欺——新——主——”   刘彻这下彻底傻了,没想到会被个小屁孩说中心事。   卫子夫也傻了,悄悄地拱了拱卫少儿:“去病从哪里学来的这些话?”   “上辈子。”卫少儿说的是大实话。   “是啊,宫廷险恶,怎么能让你卷进来?”刘彻又瞟到霍去病刚才在看的《黄帝内经》,“做御医好吗?”   想不到霍去病还是摇头:“寇可往,我亦可往。去病要做大将军,为皇上打匈奴。”   这贴心的小人儿。刘彻用额头顶着霍去病的额头:“那就先读好书,以后为朕上战场杀敌,让我大汉朝再也不需要送公主去和亲。”   “还要读书吗?”   “做将军也要读兵书。”   “我不要!”霍去病嘟起胖鼓鼓的脸颊,“兵书上写的都过时了,脑子僵化的老古董才照着兵书打仗,所以大汉朝一直输给匈奴,只能和亲。”   刘彻大喜过望地举起霍去病:“这孩子果然像朕!”   因为这就是上辈子受德对闻仲说过的话。想到当年血气方刚的小商王把须发皆白的老太师说得哑口无言,大邑商的象兵横扫千军如卷席,霍去病就觉得热血沸腾。上辈子身体孱弱的比干不能陪着受德上战场,这辈子霍去病要去替刘彻平天下。   刘彻抱着霍去病转了三圈,才舍得放他下来:“子夫,你可一定要给朕生个像去病一样的儿子。”   “臣妾遵旨。”看到刘彻如此喜爱霍去病,卫子夫不由得庆幸让姐姐进宫真是对了。   刘彻原本只是隔三岔五来看一次卫子夫,其实大多是为了看看她的肚子有没有再大一点,坐不了多久就会离开。霍去病来了以后,刘彻有事没事就会往卫子夫这边跑,看完了她的肚子,就抱着霍去病不放。霍去病只是不认识隶书的字,内容都知道,往往是刘彻前一天才教他背过的书,第二天就能倒背如流,让刘彻这个老师十分有成就感。卫子夫也很高兴外甥帮她争取到了更多看到刘彻的机会,什么好吃的都往他手里塞。霍去病前世今生加起来活了快七十岁了,如今却被当作稚子,甚至有时候会觉得哄小孩和耍猴没什么大两样。每次卫子夫和刘彻拿好吃的东西引诱他,都会让他产生一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不过刘彻这样时不时地“失踪”,对卫子夫的安全却是个威胁。有一次霍去病就看到一个鬼鬼祟祟的小黄门跟着刘彻,在他一分神的时候就消失了。   看来要保住卫子夫的孩子,还得想办法。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章 君不知   微风拂柳,蝉噪一声胜过一声,但是河边的亭子中凉风习习。太皇太后十分喜爱这份夏天的热闹,丝毫不以暑热为意。   “太皇太后,不觉得天气太热吗?”皇太后王娡轻轻地为太皇太后打扇。   “哀家喜欢这声音,热闹。”太皇太后的眼睛已经看不见了,儿孙也不可能时时陪在她身边,只有皇太后会有时间来陪她。普通奴婢哪敢和太皇太后闲话家常?除了和皇太后唠嗑,太皇太后就只有养鸟养虫,听听鸟啼虫鸣,以解心中孤寂。   “采采芣苢,薄言采之。采采芣苢,薄言有之。采采芣苢,薄言掇之。采采芣苢,薄言捋之。采采芣苢,薄言袺之。采采芣苢,薄言襭之……”鸟啼虫鸣中突然多了一个小孩清朗的歌声。   “哪来的小孩啊?”刘彻和陈阿娇成婚至今不育,太皇太后都快不记得有多久没听到过小孩的声音了。   “还真有个小孩。”皇太后也朝着歌声传来的方向看去,果然看见一个粉嫩可爱的小孩朝她们走来,接着看到刘彻跟在后面。   “去病,别往那边跑!”刘彻终于领教到带小孩有多麻烦了。卫子夫的肚子越来越大,已经很难掩盖,霍去病偏偏闷不住,自己跑了出去,就连卫少儿都不知道他去哪儿了,只是大概指了个方向。刘彻从卫子夫的住处一路找出来,想不到找到御花园,还正遇上皇太后陪着太皇太后纳凉。   “彻儿!”皇太后一眼就看到了刘彻,招手示意他们过来,“这是谁家的小孩啊?”   完了!被皇太后招呼,刘彻只能硬着头皮过去请安:“见过太皇太后,皇太后。”   一旁的霍去病也学着他的样子像模像样地请安:“小人霍去病见过太皇太后、皇太后。祝太皇太后、皇太后福寿绵延,长乐无极,身体健康,长命百岁,四世同堂……”吉利话一套一套,说得皇太后和太皇太后面面相觑,刘彻目瞪口呆,想不明白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会知道那么多讨喜的话。   直到说完了至少有两三百字的吉利话,霍去病才抬起头来看刘彻:“皇上,去病有没有漏掉什么?”   “这都是皇上教的?”太皇太后忍俊不禁。   “嗯。”霍去病不容置疑地点头,“皇上说了,见了太皇太后和皇太后,就要说这些话,一句都不可以漏掉。皇上,去病没有背错吧?回去有点心吃吗?”   他什么时候教过他这些话?刘彻听得一头雾水。   这是他来向太皇太后讨饶吗?太皇太后彻底架空了刘彻的军政大权,为此刘彻反抗过好几次。虽然每一次反抗都被太皇太后镇压下去了,不听话的孙皇帝觊觎她手中的权力,依然让喜欢大权独揽的太皇太后十分不快。现在这皇帝孙子总算听话了,只是身为一国之君,拉不下脸亲自来赔礼,就借这小孩的口来向太皇太后投降。太皇太后十分满意,向霍去病招了招手,示意他到面前来:“你是谁家的小孩啊?”   “回太皇太后,去病是卫美人的外甥,是跟着娘来看小弟弟的。”   “卫美人?”皇太后疑惑地看向刘彻,“谁是卫美人啊?还小弟弟?”   完了!刘彻花了多少心血,才能藏着卫子夫至今不被人发现,如今都被这说话没遮没拦的小孩捅了出来。   霍去病还不知死活地继续向太皇太后报告:“卫美人是去病的姨妈,怀了皇上的孩子,姨妈说小弟弟很快就能出来陪去病玩了。”   “有美人怀了龙种?彻儿也要做爹了?”皇太后大喜过望,“恭喜太皇太后,很快就要四世同堂了。”   太皇太后也是喜笑颜开:“你呀你,有了孩子,都不知道和哀家还有皇太后说一声。不知道哀家有多想抱重孙吗?什么时候也把卫美人领来,让哀家见见。女人怀孕可是大事,还是皇上的第一个孩子,一点也马虎不得。御医呢?全都叫来,别怕累着他们。卫美人现在住在哪儿?要是没地方住,就让她住到哀家的长乐宫来,哀家要第一个抱皇上的孩子。还有这孩子,这张讨人喜欢的小嘴哟……以后也多带到长乐宫来陪陪哀家……”   刘彻恍然大悟。太皇太后喜欢揽权不假,但是老人喜欢小孩的心都是一样的。卫子夫怀孕的事能瞒多久?与其遮遮掩掩,不如在太皇太后和皇太后面前捅破,用她们做卫子夫的靠山。干脆让卫子夫大大方方地住到太皇太后的长乐宫,让太皇太后和皇太后盯着侍卫和御医保护她的安全,刘彻就不用担心陈阿娇和馆陶公主会为难卫子夫了。刘彻不由得重新打量霍去病,却看到才两岁的孩子盯着太皇太后面前的案几上放的奏折,表情十分严肃,甚至有几分义愤填膺的意味。   霍去病被太皇太后和皇太后两个老太太用零食塞得都快吐了,刘彻才算和她们商量好让卫子夫搬到长乐宫去养胎的事宜。太皇太后和皇太后马上着手安排让卫子夫搬进长乐宫,刘彻才得空抱着霍去病离开,发现霍去病还盯着太皇太后面前的奏章看。   “哼!牝鸡司晨。”当年殷商时期的王侯将相死了,所有的妻妾仆婢都要殉葬,要是窦漪房早生个一千年,十六年前文帝驾崩的时候,她就得一起被活埋,连皇太后都没得做,还轮得到太皇太后来压制孙皇?上辈子看到被活埋殉葬的女人哭天抢地,比干也动过恻隐之心,可是现在看来,女人要是不殉葬,简直是后患无穷。   “你说什么?”如果刘彻没听错,霍去病说的是“牝鸡司晨”,而且完全不是小孩的语气。   糟了!一个不小心,把心里想的话说出来了。霍去病只能装傻,摇头晃脑地假装是在背刘彻教他的新词:“牝鸡司晨,韬光养晦,物尽其用,长命百岁……皇上,人真的能活到一百岁吗?”   “朕听见你说什么了!”刘彻一下子把霍去病拎到与自己视线相平的高度,“你这小人精其实什么都知道,对不对?”刘彻从来没有教过他什么问安的话,他是存心去见太皇太后和皇太后,然后用小孩般的话来提醒刘彻该怎么做。牝鸡司晨,让女人掌管朝政是不对的,霍去病也看不惯太皇太后的霸道,站在刘彻一边;韬光养晦,太皇太后再强势,也是七十多岁的人了,还能管刘彻几年?刘彻与其把时间浪费在扭转太皇太后的观念上,不如干脆放手,利用这段时间韬光养晦,暗中培植自己的亲信,等到太皇太后驾鹤去陪文帝了,他就能夺回大权;物尽其用,太皇太后爱管闲事,那就让她做卫子夫的保护神,保护刘彻的孩子不会受到陈阿娇和馆陶公主的迫害,让刘彻培养自己势力的时候可以后顾无忧。   他能不能温柔一点?一下子被拎到那么高的地方,大脑缺血很难受的。霍去病还没有缓过来,就觉得怀里多了个什么东西,是刘彻把脸埋在他小小的怀抱中。   “去病,去病,你这名字起得真好。你是给朕去心病的人。”   又是少年登基,很累吧?霍去病肉嘟嘟的小手抚上刘彻棱角分明的脸。只是这辈子霍去病不会再像上辈子一样,做一个越俎代庖的误国丞相,也就没人能从登基之初就保护刘彻。他现在凡事只能靠他自己。一开始可能辛苦些,但是霍去病相信他的花花能做得很好——不需要对着他指手画脚的朝臣,他就能自己做得很好。所以这辈子白鲤只会做任由他指使的左膀右臂,绝不会插手朝政。   “你就是那个白色的人影吗?那个一直宠我、保护我的人……”   他还记得前世的事,霍去病知足了。   “是你吗?那个一直陪在朕身边的人是你吗?”刘彻抬起头,就看见霍去病傻乎乎地盯着他,不禁苦笑,“是啊,你懂什么?朕真是疯了,会对一个小孩说这些话。”   树大招风,出头的椽子先烂。霍去病不是不谙世事,而是不敢说。   “我们回去了好吗?”刘彻放下霍去病,牵着他的小手回卫子夫的住处,“去病,还会唱什么歌?”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霍去病松开刘彻的手,蹦蹦跳跳地走在前面,悠扬的情歌用稚嫩的嗓音唱出来,回荡在空旷的汉宫,仿佛偌大的皇宫除了刘彻和在前面蹦蹦跳跳的小身影以外,再也没有其他人了。刘彻突然很害怕失去那个小身影的陪伴。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山有木兮木有枝,……”霍去病突然不唱了,回过头来可怜巴巴地看向刘彻。   “不知道后面是什么了?”刘彻蹲到霍去病身边,“‘心悦君兮君不知。’”   霍去病冷不防一口啄在刘彻嘴上:“‘君’知。”然后撒开两条小萝卜腿就跑,剩下刘彻傻在那里。   他居然被一个两岁的小屁孩调戏了?刘彻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他居然被一个两岁的小屁孩调戏了!刘彻追过去:“好你个小鬼,敢耍我!看我不打你的屁股!”堂堂一国之君,连“朕”都不说了。   霍去病嘻嘻哈哈地在前面逃,刘彻三两步就追上去,一个转弯,却不见了霍去病的身影。   “去病?”刘彻到处看了看,“去病,你去哪儿了?出来啊!”   霍去病想出来,可是被人捂着嘴制住,躲在树丛后面,怎么也挣不脱,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刘彻远去。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章 愣头青   皇后的人这么快就下手了?难道自己小小年纪就要夭折?霍去病不由得后悔自己已经太爱出风头。虽然在天上做国神,同样能保佑花花的国家国祚绵延,可是他想陪在花花身边啊。   刘彻已经走得看不见了,霍去病认命地闭上眼睛等死,不料捂在他嘴上的手却松开:“去病,你没事吧?别怕,是舅舅。”   霍去病盯着仿佛是少年版的自己的侍卫看了半天:“小舅舅?”原来是卫青。   “你怎么和皇上在一起?”   有什么不对吗?霍去病歪过头看卫青。卫子夫都巴不得刘彻整天围着霍去病不放,顺便也能多看看她,为什么卫青那么紧张?   “那该死的狗皇帝!你才这么点,他都不肯放过。”贵族人家玩女人玩腻了,就会喜欢玩男人。被刘彻“临幸”是卫青一辈子最大的屈辱,可是刘彻喜欢卫青这样的半大小孩也算了,居然连只有两岁的霍去病都不放过,对着他又抱又捏还亲嘴。卫青抱起霍去病,大步流星地离开:“舅舅送你回去。以后绝对不能再让那狗皇帝碰你,听到没有?”   这愣头青!霍去病“恩将仇报”地捏住卫青的两边脸颊,使劲扯。没看出来是霍去病主动亲刘彻的吗?等卫子夫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霍去病就得跟着卫少儿滚蛋了,然后可能十几年都见不到刘彻的面,现在自然是抓紧一切机会亲近他,却被小舅舅当成皇帝姨父对外甥心怀不轨,猥亵幼童。不过卫青这么护着他,倒是让霍去病颇为意外。霍去病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卫青就被送到生父郑季那里去了,回到平阳侯府后没多久,就又被送进宫,霍去病和这个小舅舅的接触并不多,想不到他会这么爱护同样没见过几次面的外甥。   尽管如此,卫青妨碍霍去病粘着刘彻,还是让霍去病心里非常不痛快。霍去病不理会卫青的抗议,捏着他的两边脸颊,继续扯。   “你扯什么?舅舅可是在救你!”卫青一把拍掉霍去病的手,“你以为那狗皇帝抱你亲你是喜欢你吗?他是……”   “是谁在这里出言不逊?狗皇帝长狗皇帝短,嫌自己活得太长了吗?”   卫青回过头,看见一位宫装丽人,连忙按着霍去病跪下问安:“小人卫青见过皇后殿下。”   她就是皇后陈阿娇?霍去病偷偷地抬起眼来看了看刘彻的发妻。难怪刘彻会说出“金屋藏娇”的豪言壮语,让霍去病感慨他怎么老是改不掉想在人间造瑶台的“宏愿”,陈阿娇确实很漂亮。如果说卫子夫的美是清水出芙蓉的秀丽,陈阿娇就是神女落凡尘的高贵。可惜霍去病一直觉得女人就该恭顺听话,乖乖地做男人的附属品,向来不喜欢飞扬跋扈的女人,一看到陈阿娇一脸傲气,就觉得她的魅力大打折扣。   “卫青?你就是那个狐狸精卫子夫的弟弟?”陈阿娇傲慢地打量跪在地上的卫青。   “是。”虽然不满于姐姐被说成是“狐狸精”,面对国母,卫青不敢放肆。   “母鸡要下蛋了,小公鸡也敢跟着啼了,说皇上是狗皇帝?”陈阿娇发出一声冷哼,“来人呐,把这对皇上不敬的逆贼押下去,处死!”   卫青无法反抗,只能乖乖地被陈阿娇手下的人押走。万幸,霍去病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逃走了。   *****   可能是觉得处死区区一个卫青,根本算不上一件多大的事,陈阿娇和馆陶公主商量了一下以后,就只是把卫青关进柴房,准备找到行刑的人,就把他处死。坐在茅草堆上看着窗外的明月,卫青以为自己死定了,不料窗口突然冒出一个小脑袋。   “舅舅!”   “去病!”卫青一下子活了过来,“你怎么跑到这儿来的?还爬得那么高。”窗户离地一丈有余,卫青都得抬着头,才能看到窗外的霍去病,他是怎么爬到那么高的?   霍去病只能苦笑。他怎么爬上来的?当然是那个随叫随到的师父恶来在下面举着他。要不是这个“冰雪消融之神”帮忙,霍去病连卫青的人都找不到。   “舅舅,我怎么救你出去啊?”   “还能怎么办?”卫青在柴房里转来转去,“我这次对皇上出言大不敬,又正好被皇后撞见,怕是死定了。”   这愣头青到底有多愣?因言获罪这种事本来就是宫闱之中铲除异己的常用借口,只要不是亲耳听到,就是可有可无,他为什么非得承认?听到卫青说“狗皇帝”的就只有陈阿娇一行和霍去病,没有其他人证。只要卫青能逃出去,反咬一口先告陈阿娇无故囚禁他,以刘彻对陈阿娇和卫子夫的亲疏,肯定是相信卫青不相信陈阿娇,“出言不逊”就反而成了陈阿娇嫉妒卫子夫怀了孩子、借谋害卫青来排挤卫子夫的借口。   卫青从柴房里面只能看到霍去病的剪影,就看到他歪过头:“舅舅,好孩子一定不可以说谎吗?皇后为什么要把舅舅关在这里?去病不明白。”   卫青恍然大悟:“对,我得想办法先逃出去。”   总算,这愣头青还不算太笨。霍去病暗暗松了一口气:“舅舅,去病该找谁来帮忙?”   “不用找人帮忙,帮舅舅把门锁弄开就行了,舅舅自己能逃。”   这傻小子!不把事闹大,他怎么反咬陈阿娇?   “够不着。”也就在这时候,霍去病能感觉到个子小的好处。   难道他指望只有两岁的霍去病会撬锁还是偷钥匙?卫青也发现自己想得太天真了,思来想去,想到了自己的好友:“去病,去找公孙敖,让他来救我。”   “明白了。”凑在窗口的小脑袋立刻消失。   霍去病走后,卫青突然想起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霍去病知道公孙敖是谁、住在哪儿吗?   *****   其实知不知道没关系,随便找个土地神问一下就行了。于是当天夜里,公孙敖的住处被霍去病刺耳的哭喊声搅得鸡犬不宁,直到他问清楚前因后果,不惜冒着得罪皇后的危险去救卫青。   卫青捡回了一条命,对公孙敖再三拜谢,公孙敖却是摇头:“要谢还是谢你外甥吧。那小子还真通人性,要不是他在外面闹了一夜,我死也不会相信你出了事。”   什么叫“通人性”?说得好像霍去病是什么小畜生一样。霍去病迈着小萝卜腿走到公孙敖面前,毫不客气地对着他的□就是一脚。   “去病!”卫青连忙拽回霍去病,对公孙敖再三表示感谢,离开的时候,却发现公孙敖家的围墙塌了一半,“你们家怎么搞的?”   “我也不知道。”公孙敖一样莫名,“貌似昨天你外甥来过以后,就成了这样。不过也幸好墙塌了,不然他还进不来。”   不好意思,这墙还真的和霍去病有关。昨天当然是恶来送他进来的,进来以后霍去病想起来无法解释自己一个小屁孩怎么能溜进公孙敖家里,就在身上涂上泥灰,然后让恶来往墙上打个狗洞,假装自己是从狗洞钻进来的。可谁想得到公孙敖家的围墙那么不经打,这个大邑商第一猛将一拳上去,围墙直接塌了一半。   面对公孙敖和卫青问询的目光,霍去病只能东张西望,假装自己什么都不知道。有什么事也别问他,他昨天喊了一夜,喉咙哑了,什么都没法说。   作者有话要说:  红莲:小傻鱼,别吃蚯蚓了。端午节到了,吃粽子。   白鲤:蚯蚓比较好吃。   红莲:粽子也很好吃哦。   白鲤:蚯蚓才是鱼该吃的东西。   红莲:粽子也是给鱼吃的哦。你要知道屈原……   白鲤:那都是后人瞎编的。   红莲:你怎么知道?   白鲤:1.端午节的渊源比屈原长得多。2。粽子是给鱼吃的?你见过哪条鱼长了手指会剥粽叶?   红莲:那么我剥给你吃。   白鲤:好。   红莲:来,乖乖地张嘴,啊……   白鲤:啊……用花瓣剥粽子,真是难为你了。   红莲:- -b现在我是人形了,有手。   白鲤:嗯,是啊,有手真好,但是你能不能别把我当粽子剥。   红莲:谁让你这么白白嫩嫩,还穿着一身水绿,看起来那么香甜可口……   白鲤:喂,我不是粽子,别用那种眼神看我。不要……嗯……   作者:- -b我在正文里不让你们见面,你们两个就给我在这里掉节操? ☆、第八章 眼中钉   不仅是刘彻想提前尝尝做父亲的滋味,太皇太后和皇太后也想提前享受有重孙、孙子陪伴的感觉。卫子夫搬进太皇太后的长乐宫养胎,卫少儿也带着霍去病一起住了过去,于是接下来刘彻和皇太后就天天去长乐宫报到。   老人都喜欢小孩在身边的热闹,尤其对太皇太后这样双目失明、行将就木的老人而言,小孩的嬉闹声格外珍贵。虽然霍去病只是奴隶家的孩子,出身卑贱,至少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小宠物。原本太皇太后喜欢大权独揽,现在只要霍去病在旁边,她就没心思理会国事了,把奏折往刘彻面前一推了事。甚至如果刘彻敢抗议,强势的太皇太后还会反问“你是皇上,还是哀家是皇上?”然后刘彻就可以看到人小鬼大的霍去病朝他挤眉弄眼——新帝登基,什么都得一点一点学,霍去病不但帮他争取到了慢慢夺回权力的机会,还帮他争取到太皇太后做他处理国事的导师。   皇太后照例每天来向太皇太后问安,一进长乐宫,就看见太皇太后像没头苍蝇一样乱转:“去病呢?赶紧给哀家去找!”   皇太后还纳闷今天的长乐宫怎么那么安静,原来是霍去病不见了,刚想叫人去找,就看见霍去病费力地跨过门槛回来了。   霍去病看到皇太后,一声不响地跪下磕头,突然想起来太皇太后看不见,再跑到她面前,肉嘟嘟的小手摸上太皇太后满是皱纹的手,让她捏自己的脸颊。   “去病?”太皇太后捏了捏他的脸,“今天怎么了?都不说话。”   “喉咙痛。”霍去病的声音都变了,听得出来说这几个字都说得十分辛苦。   “晚上踢被子,着凉了?”太皇太后想去摸他的鼻尖,试试是不是着凉感冒了,结果摸到一手的眼泪,“去病,怎么哭了?谁欺负你?”   “舅舅被欺负……”霍去病还没来得及恶人先告状,外面就传来刘彻和陈阿娇的争吵声。   “那卫狐狸精的弟弟说你是狗皇帝,我可是替你出气,你居然跑来怪我?”陈阿娇的声音又尖又利,显然是气急败坏。   “朕看你就是妒忌子夫怀上了朕的孩子,存心没事找事。”   “我没事找事?卫狐狸精不知在哪儿怀了野种栽在你头上,你倒把她封为夫人,还把那个敢叫你狗皇帝的小子封为太中大夫,赏金千两,卫家一家子的狗杂种全都封了官,就连公孙敖都沾了好处。以后谁跟我这个皇后作对,谁就能加官进爵,是不是?你眼中还有我这个皇后吗?”   “你眼里有过朕这个皇上吗?朕才是一国之君,爱封谁就封谁!”   “刘彻,你这是忘恩负义。当初要不是我娘帮你,你只是个胶东王,能当皇上?现在狠了?连当年的恩人都不顾了?”   “陈阿娇,你再口出狂言,小心朕把你这皇后废了!”   “都给哀家住口!”太皇太后重重地拄下龙头拐杖,刘彻和陈阿娇这才住嘴。   “越说越不像话!”太皇太后拄着拐杖走到刘彻和陈阿娇面前,“小两口吵架拌嘴也就算了,废后这种事是能随便说的吗?”   “太皇太后教训得是。”刘彻确实只是一时气话而已,此时面对太皇太后,只能低头领罪。   “太皇太后……”陈阿娇见太皇太后帮自己,立刻诉起苦来,“那个卫青仗着卫子夫怀了龙种,还不知道怀的是男是女,就好像她已经生了太子一样,敢对皇上出言不逊,说皇上是狗皇帝。我看不过,就把他抓了起来,不料公孙敖居然敢带人来把他抢回去,他们眼里还有我这皇后吗?太皇太后,你可要为娇娇做主啊……”   “卫青敢在皇宫里面说朕的坏话?你当朕是三岁小孩吗?会相信这么荒谬的事。倒是你自己,从刚才开始说了几次‘狗皇帝’了?”   不好意思,你还真的只比霍去病大一岁,“狗皇帝”三个字卫青真的说了。霍去病在心里好笑。   陈阿娇突然注意到太皇太后身边的霍去病:“卫青出言不逊的时候,这小孩也听到的。”接着走到霍去病面前,“好孩子是不说谎的。告诉皇上,你舅舅说了什么。”   这女人傻啊?霍去病会不帮自家人?有个当长公主的娘可真好,蠢成这样还能当皇后。不过陈阿娇敢在太皇太后面前如此造次,应该很受太皇太后宠爱,看来要弄掉这个皇后,得费些心思。   “说啊!”见霍去病不回答,陈阿娇狠狠地晃了晃霍去病。   说什么?说卫青敢在皇宫里对皇帝出言不逊?霍去病会不帮自己的舅舅吗?说出言不逊是陈阿娇捏造的罪名?霍去病可还不敢得罪陈阿娇,只能指了指自己的喉咙,朝她摆了摆手,示意自己说不出话来。   “我倒忘了,你和那卫狐狸精是一伙的,就是你去找的公孙敖。”陈阿娇重重地把霍去病往地上一推。   “去病!”不等霍去病倒下去,刘彻已经抢先一步把他抱起来,“对小孩那么没耐心,难怪生不出孩子。”   “你倒是生得出。有本事自己生一个,别拿奴隶家的孩子当皇子。”   “不劳‘皇后殿下’费心,朕很快就会有自己的儿子了。”   “儿子?你就那么确定卫子夫怀的不是女儿?”   “总好过某人空占着皇后的位置,却连女儿都生不出。”   “行了行了,你们两个。为这么点小事都能吵成这样。”皇太后听见刘彻和陈阿娇又开始越吵越不像话,连忙出来打圆场,“因言获罪这种事也说不清楚,卫青打也打了,娇娇你也该出够气了。听哀家的,这事到此为止,谁也不准再提!”   小事?卫青可是差点没命。霍去病趁皇太后背对着他的时候伸出下嘴唇,做了个鄙视的表情,接着发现刘彻在盯着自己看,连忙换上一副乖巧的笑容。   陈阿娇还不依不饶,却被皇太后拉开。皇太后朝她使了个眼色,让她看刘彻和霍去病。   刘彻正不满地拎着霍去病:“你舅舅被皇后抓了,你为什么不来找朕?难道你觉得朕还不如公孙敖可靠?”不知为什么,不被霍去病信任,让刘彻觉得特别丢脸特别火大。   霍去病摆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双手并排做成门扉的样子,然后用食指和中指做出走路的样子,“走”到“门扉”前。   “你来找过朕?”   霍去病点头,然后做出一个翘兰花指的动作。   “有个宫女?”   霍去病摇头。   “有个太监?”   霍去病这下点头了,然后做出拎着什么东西扔出去的动作。   “有个太监不让你进来,还把你扔出去?”   霍去病点头。   “是哪个不要命的那么大胆?”   霍去病看向刘彻身边的杨得意,直看得他寒毛倒竖,才对着刘彻两手一摊。霍去病的身高只有成年人的一半都不到,而且黑灯瞎火的,怎么看得到成人的长相?   这小子这么小就会卖人情了?以后肯定前途无量。杨得意在刘彻背后对着霍去病做了个感谢的手势,暗暗下定决心决不能得罪这个小祖宗。   “他还真把奴隶家的小孩当儿子了。”陈阿娇还没有看出端倪来。   “你不觉得那孩子太鬼了吗?又会讨好皇上,又会讨好太皇太后,哪边都不得罪。”皇太后却把霍去病和杨得意的“对话”看得一清二楚,暗暗心惊,“你要是不想真的被废,就太平点,反正熬到卫美人把孩子生下来,他就得走了。”   经过皇太后点悟,陈阿娇也明白过来了:“是啊,本宫还真得好好地讨好讨好这位‘霍公子’,免得失宠。”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章 长相思   为了救卫青,霍去病的喉咙疼得好几天都不能说话,虽然他总是想方设法地弄出声音,好让太皇太后感觉到他的存在,听不到那个稚嫩的小嗓音,太皇太后总觉得十分寂寞。   上次杀卫青的事以后,陈阿娇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学着皇太后天天来给太皇太后请安,几乎每次都能看到刘彻抱着霍去病爱不释手,便也开始学着讨好霍去病,甚至叫御医来给他看嗓子,还熬了药给他送来。   刘彻很高兴陈阿娇终于有点温柔的表现了,可是霍去病看到端到自己面前的东西,闻了闻,却皱起了眉头。以前刘彻喂霍去病莲子,连苦得要命的莲心他都吃得下去,此时面对陈阿娇送来的药,却是死活不肯吃。   “去病,怎么了?这是药,吃了嗓子就不疼了。”   霍去病扭来扭去地躲避刘彻送到他嘴边的药碗,实在躲不过了,才挤出一个字:“娘……”   “要你娘喂你?”   “还是去叫他的娘来吧。”陈阿娇掩嘴偷笑,“皇上对他再好,也不是他的亲爹啊。”   “好好好,叫你娘来喂你。”刘彻放下药碗,“你个喂不熟的小东西。”   花花啊,你这么天真,怎么当的皇帝?霍去病只能躲在刘彻怀里翻白眼。   卫少儿被叫来,诚惶诚恐地向一群皇亲国戚问安。   “你就是他的娘亲?”陈阿娇鄙夷地打量了一下粗使奴婢打扮的卫少儿,“你儿子非要你喂,才肯吃药,喂他吧。”   卫少儿和霍去病交换了一下眼色,做出受宠若惊的模样:“皇后殿下,这怎么使得?这小畜生哪里有那么金贵,需要吃什么药。喉咙痛这种小病,放个两三天就自己好了,不敢劳烦殿下费心。”   “本宫叫你喂他你就喂他,哪儿那么多废话?”陈阿娇不由自主地露出了本性,看到皇太后连连向她使眼色,连忙换回恭顺的模样,“娇娇是看太皇太后喜欢去病说话,也想让他早点好起来,好继续逗太皇太后开心啊。”   太皇太后也向霍去病伸出手:“去病,乖乖吃药,吃了药,嗓子就舒服了。这可是皇后的一片心意,别糟蹋了。”   怎么办?卫少儿向霍去病投以求助的目光:“去病,这可是皇后送给你的‘好东西’啊,不能浪费了。”   好东西,确实是好东西。霍去病想了想,突然把药碗朝陈阿娇面前一推:“一人一半。”   刘彻直接被霍去病的“童言无忌”逗得笑喷:“他还真以为这是什么好东西了,要和你分享。”   陈阿娇的脸却是一下子绿了,再看霍去病,发现才三岁不到的孩子居然会冷笑。给他下毒?霍去病上辈子下毒弑君的时候,陈阿娇的老祖宗都还不知道在哪儿呢。   陈阿娇勉强挤出一点笑意:“去病,没关系的,这一碗都是你的。”   不料霍去病十分固执:“一人一半,你先。”   “好孩子就要乖乖喝药,病才能好得快。”   “我喝。一人一半,你先。”和他斗法,陈阿娇还太嫩了些。   “就你怕死,没吃过的东西就不敢吃。”卫少儿往霍去病的屁股上拍了一下,“皇后殿下,这孩子从出娘胎到现在,就没有吃过药,要不你先尝一口?”   “大胆奴才,这里也有你说话的份?!”   怎么?恭顺的模样这么快就挂不住了?“是,奴婢多嘴了。”卫少儿带着几分好笑让到一边,“可是这孩子吃药非要有人陪,可怎么办?”   刘彻抖了抖膝盖上的霍去病:“去病,没人陪,你就不肯喝?”   霍去病十分肯定地点头。   “算了,朕陪你。”刘彻端起药碗,“朕喝了,你就肯喝了吧。”   怎么能让他喝?看到刘彻端起药碗凑往嘴边,陈阿娇的呼吸都停了,只见坐在他怀中的霍去病突然站起来,一把拍掉他手里的碗。药全都洒到了地上,竟然冒出青烟。   里面下了毒!陈阿娇居然猖狂到要当着刘彻的面毒死霍去病。刘彻刚要发作,皇太后却抢先一步开口:“去病,怎么能不听话呢?把皇后辛辛苦苦为你熬的药都打翻了。来人,再去熬一碗来。”一边说,一边连连向刘彻和陈阿娇使眼色,示意他们别让太皇太后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刘彻还想发作,就连霍去病都抓上他的手指,朝他摇了摇头。要是闹得皇后下不了台阶,对大家都没有好处。   “小孩就是这样。”太皇太后摇头,“去病,不能再不听话了。”   “对,再去熬一碗来,朕——陪——你——喝——”刘彻一边说,一边瞪着陈阿娇,等到药重新熬好了送来,先自己喝了一口,再递给霍去病,“以后朕吃什么,他就吃什么。”陈阿娇要是再敢给霍去病下毒,有本事连他这个皇帝一起毒死。   以后可以在花花的五柞宫畅行无阻,还能和他同吃同住,开心……这次霍去病乖乖地把药全都喝了。只是他忘了,刘彻也忘了,很多大人能吃的东西,两岁的孩子未必咬得动,于是接下来每次一起吃饭,刘彻都能看到霍去病用哀怨的小眼神看着他。   见霍去病喝了没下毒的药,陈阿娇没好气地哼了一声,便向太皇太后跪安告退。   太皇太后示意皇太后也告退,等她们都走了才开口:“药里下毒了?”   她怎么知道?   太皇太后冷哼一声:“哀家眼睛瞎了,脑子可还没糊涂。”   “这陈阿娇确实过分。”   “过分的是皇上。”太皇太后吃力地拄着龙头拐杖站起身,“皇上的皇子还在卫美人的肚子里吧?对小孩太宠了可不好。”太皇太后确实喜欢霍去病,但不过是把他当做一个活玩具,她断然不会为了一个玩具开罪皇太后和皇后。刘彻最好也记得,霍去病不是他的儿子。   为什么?刘彻已经被太皇太后架空了军政大权,难道连留个讨他喜欢的人在身边都不行吗?勉强礼貌地向太皇太后问安,刘彻便抱着霍去病逃一样地离开长乐宫,一直跑到他自己的五柞宫,才像是被抽空了全身的力气一般,一屁股坐倒在石阶上。   “为什么?”刘彻像抱着救命稻草一样抱着霍去病,“为什么她们都那么可怕?朕已经把什么都交出去了,她们还要怎样?”   霍去病很想把刘彻抱在怀中安慰安慰,可是自己被他抱得动弹不得。   “去病,朕是不是很没用?连你都保护不了。”   霍去病连忙摇头。   过了很久,刘彻才稍微平静一些:“别等子夫的孩子生下来了,你还是赶紧走吧。要是留在这宫里,只怕你都活不到长大成人的那天了。可是朕真舍不得你。”   霍去病抓过刘彻的手掌,挠了挠他的手心吸引他的注意力,然后在他的手上写字:等我十年。   “十年以后你一定会来找朕吗?”刘彻向霍去病伸出小指,“我们说好了。”   霍去病把小虾仁一样的小指勾上刘彻的小指,和他拉钩。十年以后,他一定会陪在刘彻身边,不离不弃。   第二天,卫少儿就带着霍去病离开皇宫,回了平阳侯府。霍去病还觉得不够安全,暗中给原本就体弱多病的平阳侯曹寿下了一把药,让他不得不辞去官职,举家离开长安,回封地河东平阳府养病。   平阳侯一家离开不久以后,卫子夫生了个女儿。这毕竟是刘彻的第一个孩子,虽然不是儿子,刘彻依然很高兴,让她以母姓为号,封为卫长公主,食邑当利。当利产盐,收益极其丰厚,卫长公主因此成为两汉最富裕的公主,足见刘彻对她的喜爱。   霍去病的命运却没有因为公主表妹的出生而改变,回去后依然在平阳侯府做家奴,随着年龄的增大,也要开始渐渐地承担放牛之类的工作。   元光二年,霍去病七岁,匈奴大举进犯代郡、雁门一线,烧杀抢掠。朝中有人提出让只有四岁的卫长公主和亲,被刘彻毅然驳回,彻底和“和亲政策”决裂。打算靠诈降伏击匈奴的“马邑之谋”虽然以失败告终,却让汉匈联系从此断绝,就此拉开了汉王朝大规模反击匈奴的序幕。   元光六年,霍去病十一岁,匈奴又一次兴兵南下,前锋直指上谷。刘彻任命卫青为车骑将军,迎击匈奴。卫青就此开始了他的戎马生涯,首次出征,即直捣匈奴祭扫天地祖先的龙城,斩首七百人,取得胜利。刘彻由此愈加器重卫青,封他为长平侯。同年太皇太后窦漪房去世,卫子夫在生了卫长公主、诸邑公主、阳石公主之后第四次怀孕,霍去病帮姨妈夺得皇后宝座的战争序幕也即将隆重拉开。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章 池中物   白云缓缓地地从晴空飘过,如茵绿草中,点点不知名的野花随着春风摇曳生姿。老牛惬意地趴在树下打盹,牛背上,一个牧童悠闲地翘着脚,捧着一本竹简读得津津有味。   说是牧“童”,可能有些不太确切,牛背上的孩子至少有十多岁了。满头长发只是用破布条随随便便地扎起来,却是乌黑柔亮如同蚕丝,打补丁的粗布衣服衬得捧竹简的双手莹白如玉,圆润小巧的脚趾夹着草鞋垂在老牛边上,一双裸足精巧得像是玉雕的工艺品。尤其难得的是这么一个出身卑贱的牧童却带着一种不食人间烟火一般的贵气,只是在牛背上看书,给人的感觉却像是仙人下凡,能把一身再普通不过的粗衣布衫都穿出飘飘欲仙的感觉。   “霍去病!”   牛背上的牧童理都不理。   “霍去病!”   牛背上的牧童看书看得太认真了,还是不理。   “霍去病,你不理我了是不是?”叫他的人终于失去了耐心,张弓搭箭,便向霍去病射来。   霍去病还是连眼睛都不抬,只是好整以暇地举起手中的竹简,恰以分毫之差挡住了箭。   看了看插在竹简上还兀自颤动不已的箭羽,霍去病总算抬起头来:“小侯爷,箭技见长啊。只是下次若是真的射死了小人,可就没人帮小侯爷写功课了。”   “我怎么可能真的想弄死你呢?”一个看起来与霍去病年龄相仿,却是一身锦衣华服的孩子也跳上牛背,“你上次写的那篇论王恢之死与马邑之谋的文章被先生夸了。给,这是我娘给我的。你帮我做功课,我也少不了你的好处。”   看见塞到自己手里的零食,霍去病只觉得哭笑不得。正常的十来岁小孩就该是这样的吧?来人是平阳公主之子曹襄,与霍去病同岁,两年前其父曹寿死了,他小小年纪便子承父爵,成了平阳侯。平阳公主一心想回到长安,好多和皇帝亲近亲近,为儿子谋个好前途。丈夫死了以后,平阳公主就把希望全都寄托在儿子身上,弄得曹襄压力山大,生怕让母亲失望。自从霍去病一次帮他捉刀代笔写功课,让他受了先生表扬,曹襄生怕母亲在希望之后又是失望,再也不敢自己写文章了,什么都让霍去病替他写。霍去病就趁机读曹襄的书,从他口中打听各种平民听不到的政治新闻。   “马邑之谋的缺点,你是怎么想到的?”   “很简单。”霍去病拿过一根树枝,找了块泥地,大概画了画马邑的地形图,“匈奴能犯我大汉边境那么多年,还知道和心怀不轨的诸侯王狼狈为奸,让大汉立国以来,几乎只能靠和亲来换取暂时的和平,肯定不是白痴,其中应该也不乏智谋深远的谋士。马邑之谋会失败,就是因为把匈奴当白痴了,犯了轻敌的大忌。汉军犯的第一个错误就是派了个和匈奴非亲非故的马邑富户聂壹去找匈奴诈降,自愿做内应。那种边关百姓都是久受匈奴侵扰,恨匈奴入骨,怎么可能真的愿意通敌?要找内应,也该找个主和的朝臣,或者找个忠心的诸侯王,先要在朝廷上演足苦肉计,然后再送去做内应,这样才会像。不过匈奴也可能是贪心,也可能是因为正值冬春交替,牧草不够,不铤而走险就活不下去,也可能是根本就没有我想象的那么聪明,居然就真的跟着聂壹去马邑了。可惜的是原本第一个错误完全可以弥补,但紧接着汉军却犯了第二个错误,把牛羊全都赶到马邑草原上,却无人放牧,做戏没有做全套,生怕匈奴发现不了这是诱敌之计吗?打仗有所牺牲总是难免的,如果不想让百姓牺牲,就该找几个军士扮成牧人,或许匈奴军就不会生疑,想另外找个人问。其实匈奴找个人询问情况,问题也不大,但紧接着就是最不该犯的第三个错误。既然要撤,那就干脆撤得干净一些,居然让匈奴抓到了一个尉史,还是个软骨头,竟然不经严刑拷打,就将计划和盘托出。”说到这儿,霍去病把手里的树枝往地上一扔,“如此连犯三个致命错误,马邑之谋要是能成功,才是咄咄怪事。要不是王恢后来在狱中羞愤自尽,我真要怀疑他是和大汉朝、匈奴都有什么深仇大恨,提出马邑之谋,从一开始就是为了让大汉朝和匈奴鹬蚌相争,好让第三方势力得渔翁之利。”   曹襄听得满脸崇拜:“难怪先生说这文章见地独到,还说假以时日,必成大器。至少我是从头到尾一个字都没有听懂。”   这小侯爷还真不是一般的老实。对曹襄的“坦诚相对”,霍去病只有摇头的份。这才是正常的十岁小孩吧?其实和同龄人相比,曹襄算得上相当出色了,可惜平阳公主对他期望太高,反而揠苗助长,曹襄只能来找霍去病这个带着两世记忆的“神童”来满足他的娘亲过高的期望。   “这次先生给我出的文章题目是论龙城之战。这可是大汉朝开国以来对付匈奴的第一次胜利啊。”说起龙城大捷,曹襄就眉飞色舞,“汉军兵分四路,各率一万骑兵,车骑将军卫青直出上谷,骑将军公孙敖从代郡出兵,轻车将军公孙贺从云中出兵,骁骑将军李广从雁门出兵。结果四路兵马中公孙贺一路无功而还;公孙敖一路损失骑兵七千;李广一路因遇匈奴大军,全军覆没,李广被俘,在途中只身逃归;只有卫青直捣龙城,消灭匈奴数千人。卫将军可真厉害,这次就连‘飞将军’李广都吃了瘪,他却打了胜仗……”   想不到愣头青打仗还挺厉害的,霍去病也颇为意外。   “唉,对了,霍去病,卫青是你舅舅吧?卫夫人好像还是你的姨妈来着。你舅舅当了将军,姨妈成了夫人,听说京城里还有歌谣,说:‘生男无喜,生女无怨,独不见卫子夫霸天下。’卫家的人都那么显赫了,你和你娘怎么还在我们家做奴婢啊?”   “‘生女无怨’是好事,就怕‘生男无喜’啊。”霍去病在牛背上伸了个懒腰,“既然不和匈奴和亲了,大汉朝也不需要那么多公主。公主又不能继承皇位,皇上要的是儿子,一个只会生女儿的女人和一个不会生孩子的女人有什么大区别?卫长公主出生的时候,皇上可是非常开心的,可是之后又是两位公主,唯独不见儿子,只怕姨妈生的女儿越多,皇上越不待见她。还有视她如眼中钉的皇后和馆陶公主在,姨妈自己的日子也不好过啊。舅舅也有舅舅的难处。皇上十分忌讳外戚当权,偏偏有皇后管着,只容得下卫夫人给皇上生孩子,生的还净是女孩。要是舅舅再仗着偶尔打了一次胜仗,姐姐又是皇上所有的孩子的亲娘,就忙着把我和我娘也弄进宫,拉帮结派,只怕他这车骑将军也做不长了。”   “那你怎么办?一辈子留在平阳侯府做骑奴?”   “等啊……等姨妈什么时候生了儿子,我和我娘的出头之日就到了。”   曹襄十分哥们地拍了拍霍去病:“听说卫夫人又怀上了,或许这次是个男孩,你的出头之日就到了。你以后肯定比你舅舅有出息,我看好你。”   “借小侯爷吉言。”不过一直等下去也不是办法。   曹襄还没意识到霍去病在打什么主意:“既然借吉言了,这次的功课也帮我做了吧?”   不想这次霍去病却没有爽快地答应下来,而是向曹襄伸出手。   “要什么?”   “我帮你做功课的好处。”   “我不是给你了吗?”曹襄拍了拍霍去病一手的花生瓜子。   “这么点小恩小惠,就想让我给你做功课?”霍去病把手里的零食都递给老牛,“你瞧,连牛都不要吃。”   “我不是让你看我的书吗?”   “我不看你的书,怎么知道先生教了什么,好帮你做功课?”霍去病还装模作样地揉了揉眼睛,“看书多费神啊,看得我眼睛都酸了……”   “我娘要你去做骑奴,可是我帮你保住放牛的工作的。要不是我,你会那么大了还在放牛?”   “‘霍去病那种一无是处的蠢材,除了放牛还会什么?’是不是?”霍去病一脚踩上牛背,“我去做骑奴是无所谓,只不过骑奴不比牧童悠闲,可没时间帮你看书做功课了。”   曹襄火了,拎起一根细柳条就往霍去病身上抽:“霍去病,你别太过分!别忘了,我才是主子,你不过是奴才!”   霍去病一把抓住抽过来的柳条:“没关系,现在你打我,我就不帮你做功课,回去以后先生打你,公平得很。”   “你……”曹襄看了霍去病半天,最后还是只能投降,“好吧,那你说你要什么。”   “我记得你娘送了你一根带麝香的墨,我就要那个。”   “你要来干什么?”麝香十分昂贵,曹襄也很喜欢那根墨,有些舍不得。   “这你就别管了。反正你不给,我就不帮你做功课。”   曹襄权衡利弊之下,一咬牙下了决心:“好,我给!但是这篇文章你一定要帮我写得漂亮。”   “我帮你写的文章哪一篇不漂亮了?但是一手交货一手交文。”   “好!”曹襄与霍去病击掌为誓。   看着曹襄气冲冲离去的背影,霍去病不禁好笑。到底是真正的小孩,实在是好骗。这一次是兵行险招,如果成功,他应该很快就能离开平阳侯府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一章 苟富贵   上次曹襄交出的《论王恢之死和马邑之谋的失败》让平阳公主十分满意,觉得他小小年纪就有如此雄才伟略,行文中更是带着一股指点江山的英雄气魄,十分欣慰于自己有个如此成才的儿子。这次曹襄交了一篇《论龙城之战》,平阳公主以为又会看到一篇精彩到可以去皇帝面前炫耀、提前给儿子谋个好前程的文章,不料文中通篇都是颂扬刘彻不拘一格重用卫青,更是以卫青为例,提出王侯将相宁有种的大逆不道之言,说本就不该让贵族垄断官职,害得民间即使有贤才,也无用武之地,最后还附了首打油诗:   虎落平阳被犬欺,龙游浅水遭虾戏。   得志猫儿雄过虎,落毛凤凰不如鸡。   人微言轻难得意,凌云壮志与天齐。   古有伯乐识骏马,今无慧眼识麟麒。   愿得白虎归林日,愿得金凤翔天时。   虎啸血染半边天,凤随红日东山起。   愿得蛟龙入海日,愿得大鹏展翅时。   龙搅长江水倒流,鹏程万里恨天低。   岁月如梭韶华逝,时不我待日月替。   只争年少功名就,不愿白头空叹息。   平阳公主眯着眼睛打量曹襄:“这是你写的?”   “是。”曹襄不敢看母亲。   “还敢说谎!”平阳公主“啪”地一声把竹简扔到曹襄面前,“骑奴做将军?为娘平时是怎么教你的?卫青不过是个靠女人的裙腰攀上的裙带官,现在不过是一时风光。女人不过是皇上手中的花,时令一过,便粪土不如,更别说卫子夫还是个生不出儿子的废物。现在卫家的人是风光,可是用不了多久,皇上的新鲜劲过了,不喜欢她了,卫青就得跟着她一起完蛋。”   曹襄吓得立刻跪下了:“娘,息怒。这不是我写的,是霍去病写的!”   “霍去病?”平阳公主皱起了眉头,“霍去病是谁?”   “就是我们家的家奴,卫青的外甥。”   “也是卫家的人?”平阳公主这才想起世上还有这么一个人,“哦……就是那个十几岁还在放牛的?”   “对!孩儿不让他去做骑奴,就是为了让他帮孩儿做功课,上次的《论王恢之死和马邑之谋的失败》也是他写的……”曹襄吓得把什么都说了出来。   “好……”区区一个牧童,还敢敲诈平阳侯,真是反了!平阳公主用竹简轻轻地敲着手心:“好,好。我这平阳侯府可真是能人辈出啊,出了一个车骑将军,还想出第二个。我倒要看看这个‘小卫青’有多大能耐。”   *****   霍去病被带到平阳公主面前时,平阳公主乍一看下,还以为是卫青回来了,定睛一看,才发现不是卫青——卫青没有这么小,更没有这种不食人间烟火般的气质。   “还真是个小卫青啊。”平阳公主居高临下地打量跪在自己面前的霍去病,“这文章是你写的?”   “不全是。”霍去病虽然是跪着,语气中却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气魄,倒好像是他在上面坐着,平阳公主在下面跪着,“天下文章一大抄,最后的打油诗前两句是……”   “住口!”平阳公主一声怒喝打断他,“你也想学你舅舅做将军?还写出这么大逆不道的东西来。”   平阳公主抓起竹简就往霍去病的脸上打,以为多少能打疼他,不料霍去病却是一把接住扔过来的竹简。   “好啊,果然有两下子。”没想到霍去病敢接,平阳公主站起身深吸了好几口气,才没有丢了公主的威仪,“哀家这平阳侯府太小,供不起你这大菩萨,明天就请‘霍将军’和你娘一起滚吧。”   平阳公主以为霍去病会怕,不料这不过十多岁的孩子只是勾起嘴角,一翻手,指缝里多了个黑色的东西:“公主真是大人有大量,去病敲诈小侯爷的事,就这么算了?”   “霍去病,你是活得不耐烦了是不是?”   “去病不过是个命贱的家奴,死不足惜。公主若是想一辈子留在这地处偏远的平阳,永无出头之日,只管打死去病好了。”霍去病抬起头,看平阳公主的眼神中甚至还有几分戏谑之意,“只可怜公主的丈夫死得早,儿子又不争气,皇上也未必对公主这个姐姐有多上心。孤儿寡母,得熬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出头之日?”   这是十来岁的小孩?平阳公主不禁对霍去病刮目相看,重新坐回去:“那你说说,莫非你区区一个家奴,还能帮本公主飞黄腾达?”   霍去病则是干脆抬起头直视平阳公主:“公主可还记得当初送卫夫人进宫的时候,对她说过什么话?”   “‘苟富贵,莫相忘。’”平阳公主当初送卫子夫进宫,就是希望她能飞上枝头,顺带帮自己一把,谁想得到她只会生女儿,而且正在渐渐失宠。   “是啊,要‘莫相忘’,可先得‘苟富贵’才行。做个被皇后压制得动弹不得的夫人,可不算是‘富贵’。”   想不到区区一个奴隶之子,有个做了夫人的姨妈还不满足。平阳公主觉得这个孩子确实有点意思:“那你说怎么叫‘富贵’?”   “做皇后。”   “做皇后?”平阳公主大笑起来,“陈皇后是馆陶公主的女儿、皇上的表姐。卫子夫区区一个歌女能爬到夫人的位置上,已经出乎哀家的意料了,哀家还真不敢指望皇上会废了陈阿娇,让一个歌女做皇后。”   “所以要让卫夫人变成卫皇后,可还得公主帮忙。”   “怎么帮?”   霍去病看了看手里的墨:“公主知道去病要这个墨是为什么吗?”   “想拿出去卖钱?”   “卖钱?我这样的人拿了这么个东西出去卖钱,人家也只会以为是我偷的。如果是为了卖钱,那还不如直接问小侯爷要钱,不至于落下偷东西的口实。”   就他这样出去,人家只会以为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偷穿了下人的衣服溜出去玩。平阳公主忍不住腹诽。“那是为什么?”   “这里面有麝香。”霍去病闻了闻墨,似乎挺喜欢上面的味道,“听说孕妇不能碰麝香,会流产。宫中又最忌讳巫蛊之术……”   平阳公主已经明白了,惊得倒抽一口冷气:“卫子夫可是你的姨妈。”他居然狠得下心把卫子夫的孩子打掉。   “她要不是我的姨妈,我还真懒得费脑筋管她死活。”霍去病抬头看向平阳公主,“能保护姨妈的太皇太后已经没了,不找个借口让皇上废了陈皇后,姨妈早晚会被陈皇后和馆陶公主害死,到时候恐怕就不是死一个胎儿,而很可能是一尸两命。置之死地而后生,这就是一场豪赌,赢了,不仅对我是个飞黄腾达的机会,也对公主有利,输了,不过是和听天由命一样的下场。公主意下如何?”   平阳公主有些动心了:“可是只有刚怀孕的妇人闻了麝香才会流产,卫夫人的身孕可有五六个月了。”   “所以才需要公主帮忙啊。去病和娘亲都是下人,这么金贵的东西,我们这样的下人可消受不起。”霍去病把墨放到平阳公主旁边,“公主,苟富贵,莫相忘。”   “你就那么确定卫夫人肚子里的又是个女儿?”平阳公主看了看墨,还下不了决心,“要是万一是个儿子,就可惜了。”   “是儿子才好。”霍去病的嘴角泛起冷笑,“陈皇后是皇亲国戚,要让她空出皇后的位置,药下轻了可不行。”   “你会是第二个卫青的。”平阳公主把墨攥进小手里。   霍去病却摇头:“卫青只有一个,霍去病也只有一个。”   平阳公主顿了顿:“确实,把你比作卫青,还真是委屈你了。”   从平阳公主面前退下,霍去病重重地呼出一口气,顿时有种脱力的感觉。他面对平阳公主的时候表面上潇洒利落,其实心里十分难受。如果可以选择,他宁愿自己断子绝孙,也绝不愿意动刘彻身边的人。可是作为奴隶出身的孩子,要往上爬,要陪在君王身边,就不得不使出一些非常手段。卫子夫是他唯一飞黄腾达、争取陪在刘彻身边的机会。会遭报应吧?为了自己,可以不惜牺牲一个无辜的小生命。可是如果不牺牲那个孩子、不能陪在刘彻身边,恐怕不仅仅是卫子夫会和孩子一起被陈阿娇害死,霍去病自己也会因为活得了无生趣而自行了断。   *****   几天后,平阳公主稍作安排,便进宫去看望卫子夫和小公主们,还给她带了些点心。结果卫子夫无缘无故就流产了,是个已经成形的男胎。一心盼望的儿子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没了,刘彻勃然大怒,下令彻底搜查卫子夫的住处,结果搜出一个扎满针的布偶,上面写着卫子夫的名字和生辰八字,里面放有能导致妇人流产的麝香。卫子夫是平阳公主推荐入宫的,平阳公主绝没有理由害她,有嫌疑的只有至今不曾生育又是善妒成性的皇后陈阿娇。刘彻下令彻查皇后的椒房殿,不料竟查出陈阿娇最近一直和一个叫楚服的巫女在一起。巫蛊之术向来是宫闱大忌,刘彻在盛怒之下,将楚服枭首于市,株连被杀者三百余人。陈阿娇也因此被废,幽禁于长门宫,直到逝世,享年只有三十八岁。   为了安慰失去孩子的卫子夫,等她养好了身体,刘彻更是对她夜夜温存。元朔元年,卫子夫生下皇长子刘据,母凭子贵被立为皇后,时年霍去病十二岁。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二章 莫相忘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霍去病千算万算,唯独漏算了善妒的陈阿娇对卫子夫是个威胁,却也是保证不会有其他女人给刘彻生下后代的屏障。陈阿娇被废、卫子夫被立为皇后,可是接着就来了王夫人、尹夫人、邢夫人、李姬……为了不重蹈陈阿娇“善妒”的覆辙,卫子夫只能故作大方,强颜欢笑地迎接接踪而来的佳丽和她们此起彼伏的肚子。前世的商王受德就是因为只有皇后姜氏生的孩子,才会导致姜氏一族做大到敢弑君篡位,最后因无嗣而亡国。这辈子刘彻知道广种薄收,也算吃一堑长一智。虽然欣慰于花花也从前世的经验中得到了教训,霍去病飞黄腾达的机会又变得遥遥无期。   与日渐失宠的姐姐相比,卫青倒是从入宫以后,便平步青云。元朔元年,卫青奉命率骑兵三万人从雁门出击,击败匈奴,第二年又率领所部从云中出击,又经云中郡至朔方郡之高阙向西扫荡追击,直至陇西郡。这次漠南之役,卫青所率汉军纵横数千里,击败匈奴,赶跑白羊、楼烦两王,夺取了匈奴入侵中原的前哨鄂尔多斯草原,战后被封为长平侯,食邑三千八百户。   接着在元朔五年,刘彻又命卫青率兵奇袭高阙,俘虏了右贤王的小王十余人,男女一万五千余人,牲畜有几百万头。汉军大获全胜,高奏凯歌,收兵回朝。刘彻接到战报,喜出望外,派特使捧着印信,到军中拜卫青为大将军,加封食邑六千户,所有将领归他指挥。就连卫青的三个尚在襁褓中的孩子也被封为列侯,长子卫伉为宜春侯,次子卫不疑为阴安侯,幼子卫登为发干侯,均食邑一千三百户。先前是卫青攀着姐姐的裙裾当上官,如今成了卫子夫要仗着弟弟的军功来保住皇后的宝座。   为了保证她送上皇后宝座的卫子夫不会脱离自己的掌控,平阳公主有事没事就去皇后的椒房殿“走亲戚”,这次还没走进椒房殿,就听见刘据的哭声。   刘据是皇长子,又是皇后生的嫡子,虽然还没有储君的名分,可以想见太子肯定是他。平阳公主心里纳闷是谁敢把刘据惹得哭成这样,正想进去好好教教卫子夫有点国母的威严,别对其他的嫔妃姬妾太客气,还没进门,就差点撞上气冲冲地往外走的刘彻。   平阳公主连忙问安,抬起头,发现刘彻的脸上黑压压一片:“这是谁惹皇上生气了?”   “还不是这个不争气的败家子!”刘彻发出一声冷哼,“皇姐,你推荐来的好皇后,还真是只会生女儿,生出来的儿子也和女儿一个样。”说完便大步流星地走了。   平阳公主听得莫名其妙,进屋以后,就看见皇长子刘据躲在卫子夫怀里哭,卫子夫也是不住叹息。“这是怎么了?”刘据和卫子夫一样,性格温柔恭顺,难免显得有些懦弱、缺少主见。可是至于不受他父皇待见到如此地步?   “皇上望子成龙心切,据儿背不出书,皇上难免性急了些。”卫子夫拍了拍怀中的刘据,“据儿,父皇也是为你好。”   “背什么书啊?”平阳公主看到一本《公羊春秋》扔在案几上,“皇上要他背这个?”刘据才四岁,怎么可能背得出《公羊春秋》?   卫子夫只是垂着眼不答话。   “要是四岁的孩子就能背得出《公羊春秋》,等到了长大后还……”平阳公主突然想起平阳侯府那个十六岁还在放牛的小祖宗,清了清嗓子,“皇后,你这样下去可不行。”   “那我该怎么办?请公主明示。”卫子夫不过是个见识浅薄的歌女,要她做皇后和人斗心眼,实在是太勉强了些。   平阳公主看了看哭哭啼啼的刘据:“我看皇上未必是不喜欢大皇子,而可能是不喜欢你了。”   卫子夫垂下眼。她知道,她入宫的时候年纪就不小了。以色事人者,色衰爱弛,本是无力挽回的事。“皇上不喜欢……就不喜欢吧。只要我乖乖听话,想来皇上不会废了我。”   “错!大——错——特——错——”平阳公主打发走刘据,在卫子夫身边坐下,“皇后,男人都是喜新厌旧的。后宫佳丽三千,谁要想独占皇上,就是把他往别人怀里推。”   “这个我知道。”所以卫子夫对新来的妃嫔姬妾都很客气,刘彻爱临幸谁就临幸谁,她从不敢争风吃醋。   “光知道还没用。没有人可以美一辈子,要想皇后的宝座坐得稳,你就得趁枕边风还吹得动的时候,想方设法地把皇上往自己人怀里推。”   “我对皇上的其他姬妾都挺好的,想来她们也不会为难我吧?”   朽木不可雕也!平阳公主却摇头:“她们?你不害她们,她们就不能来害你?多少人盯着你这皇后的宝座,弄得不好,今天的陈阿娇就是明天的你。”   想到被幽禁在长门宫的陈皇后,卫子夫就忍不住哆嗦:“那我该把皇上往谁怀里推?”   “俗话说得好,姑表亲,舅表亲,打折骨头连着筋。要信得过,还是自家人最好。你的兄弟姐妹都是奴婢出身,你让他们出人头地,他们觉得是沾了你的光,对你感恩戴德,你也有了可以信赖的亲信。”   “可是……”卫子夫想了想,“可是我的两个姐姐年纪都大了,我也没有妹妹啊。”   “为什么非要姐姐妹妹?”平阳公主使出撒手锏,“如果我没记错,皇上好像从一开始看上的就不是你,而是你弟弟吧?”   “卫青?”卫子夫知道刘彻有龙阳之癖,也知道卫青被他临幸过,可是……“卫青都已经做到大将军了,他还肯让皇上……”   “卫青不肯还有别人啊。你们家就没有其他模样标致的男孩子了?”   卫子夫摇了摇头。她只有四个兄弟,长兄卫长君在卫子夫进宫以前就死了,弟弟卫步和卫广甚至都没有活到长大成人,唯一还活着的兄弟只有卫青。   平阳公主叹了口气:“你知道吗?我离开平阳侯府的时候,看见卫青在我们家放牛,吓了一跳。”   “什么?”卫子夫也吃了一惊,“卫青不出征的时候一直在长安,最近没回过平阳探亲啊。”   “我也纳闷。卫青怎么不在长安做官,跑回平阳来了,看上去年纪还那么小,像是回到了以前他还在做骑奴时一样。”平阳公主瞥了瞥卫子夫,“你猜这个小卫青是谁。”   卫子夫摇头,示意猜不出来。   “是你二姐卫少儿的儿子霍去病,你外甥!”   这下卫子夫明白了:“公主的意思是……”让霍去病入宫给刘彻做嬖幸?   “这我得说你们姐弟了。”平阳公主故意摆出愤愤不平的样子,“苟富贵,莫相忘。如今你们姐弟俩一个贵为皇后,一个贵为大将军,就把亲姐姐、亲外甥忘得一干二净,还让他们给人家做奴婢,说出去,岂不笑死人?”   “可是……”卫子夫还有些犹豫。   “做嬖幸怎么了?吃香的喝辣的,还能弄个一官半职,总好过做奴才看人脸色过日子。”   “可是就算我想给去病弄个官职,皇上很避讳外戚……”卫青在军中的权力越来越大,已经让刘彻开始有些忌讳卫子夫的娘家人了。   “皇上本来就只是喜欢卫青的长相,说不定见了这个小卫青,反而更喜欢。”其实他们需要做的只是让刘彻见到霍去病,至于见到以后……平阳公主实在是太清楚那个小祖宗的能耐了。   “那……该怎么做?”   和她说话真累。平阳公主深吸一口气,才有耐心说下去:“皇上最近不是要从精通武艺的太学生中选拔侍卫吗?内定一个名额,你外甥不就能进宫了?”   “可是去病不是太学生……”分明是平阳公主家的骑奴。   “说你傻,你还真傻。”平阳公主都快没耐心了,“你弟弟是大将军,他说是,军中谁敢说不是?你再去皇上枕边吹吹风,想办法让你的二姐嫁个好人家,让你外甥也成了官家子弟,弄一个小小的霍去病进宫,还不容易?”   总算是说通了卫子夫,离开椒房殿的时候,平阳公主像是放下了心里的一块大石头。可算是把那个小祖宗送走了。平阳公主不指望靠他“苟富贵,莫相忘”,只求他别再整天骑着牛对着平阳公主唱“百里奚,五羊皮,父梁肉,子啼饥。夫文绣,妻浣衣。嗟乎!富贵忘我为?”好像卫子夫当了四年的皇后,霍去病还只是个奴隶,是平阳公主的错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三章 长安行   卫青还是第一次以权谋私,战战兢兢地去见刘彻。刘彻拿着选兵纲要读的时候,卫青像在等死刑判决,生怕刘彻注意到候选太学生名单上面霍去病的名字。他紧张的表情让一旁的东方朔觉得很有趣,一直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让卫青更加紧张。   刘彻看了很长时间才开口:“这次朕从精通武艺的太学生中选拔侍卫,卫大将军觉得怎样?”   “太学生久师儒家,精通礼法,必能变御营之风气,扬主上之龙威。”卫青照本宣科地回答。   刘彻却是摇头:“礼仪固然重要,但太学生体质文弱,恐难当重任。”   “可是小人认为卫大将军说得有理啊。”东方朔又开始管不住自己的嘴了,“圣上英明,不比夏桀商纣,想来不会有人甘冒天下之大不韪,入宫来行刺。侍卫说白了就是仪仗,又不用真的和人动手。选侍卫就和选入宫侍奉皇上的佳丽一样,长得好看、出身好就行了。要是懂些风花雪月、琴棋书画更好……”   东方朔的一番话让卫青想起自己做侍中时不堪回首的侍“中”,顿时脸色大变,只是当着刘彻的面不敢随便开口,也知道自己口笨舌拙,和东方朔斗嘴,不过是自取其辱。   “唉,这个不是卫大将军的外甥吗?”东方朔毫不留情地指出名单中霍去病的名字,接着便看到卫青的脸色变得比他的名字还青,“他也是候选的太学生?”   “这个……”卫青汗如雨下,“是……”   “哎呀,真不愧是卫大将军的外甥,年轻有为啊……”   卫青的耳朵开始烧了。   “行了!”刘彻把选兵纲要往桌上一扔,为卫青解了围,“想练强兵,必须用将才。普通侍卫并不重要,主要的是务必从各郡武生中选出一名年少有为的侍中。”   “有汲黯陪臣通往,请陛下放心。”卫青如蒙大赦,几乎是落荒而逃。   “还真是老实人,以权谋私都不会。”看卫青的狼狈样,东方朔有些好笑,“也唯有这样的老实人可堪重任。皇上能遇此将才,真是可喜可贺。可惜卫青只有一个啊。”   “知道只有一个,就别欺负他老实。”   “小人怎么欺负卫大将军了?”东方朔故意装出一副委屈模样,“小人只是想一起跟去看龙泉选军。”   “你又不是武官,去看什么?”   “去看皇后和卫大将军的外甥啊。”东方朔指着名单上霍去病的名字,“皇上向来最嫉恨外戚当权,这个霍去病还能攀上皇后的裙裾,想来相貌一定不差,十分能得皇上欢心。皇上为何不直接选定他为侍中呢?听说这个外甥长得很像卫大将军……”   刘彻知道自己有龙阳之癖,也从来不打算隐瞒,他就非得一再地盯着刘彻的这点小癖好冷嘲热讽吗?“朕不是不忌讳外戚。只是皇后的姐姐、外甥还在给人做奴婢,传出去太不象话,才给他个虚职。”而且骂过刘据以后冷静下来,刘彻也觉得自己对儿子的期望过高,说得有些过分,有意向卫子夫赔礼道歉。卫子夫推荐自己的外甥,还喋喋不休地说那个外甥小时候进过皇宫,皇上当时有多么多么喜爱他,甚至提出要做他的爹……刘彻根本就不记得世上还有霍去病这么个人,只是本就有道歉的意思,再者不想听卫子夫唠叨,就送了个顺水人情,顺便把卫少儿指婚给开国功臣陈平之后陈掌。   “对啊,皇后以前是平阳公主家的家奴,皇后的姐姐到现在还在给皇上的姐姐做奴婢,确实不像话……”   “东方朔,你有完没完?”   东方朔狡黠地一笑:“皇上,皇后的这个外甥虽然是奴仆出身,如今却是身份显赫了。如果他有心一争侍中之职,在龙泉选军的时候往场上一站,谁敢赢过他?所以此次卫大将军去龙泉选拔侍卫、侍中,臣担心有这个皇后的外甥参与,各地武生不敢与他动手,皇上就要与真正的将才失之交臂了。”   刘彻一想,觉得确实也有道理:“准了!”   *****   汉家宫殿含云烟,两宫十里相连延。   晨霞出没弄丹阙,春雨依微自甘泉。   春雨依微春尚早,长安贵游爱芳草。   宝马横来下建章,香车却转避驰道。   贵游谁最贵,卫霍世难比。   何能蒙主恩,幸遇边尘起。   归来甲第拱皇居,朱门峨峨临九衢。   中有流苏合欢之宝帐,一百二十凤凰罗列含明珠。   下有锦铺翠被之粲烂,博山吐香五云散。   丽人绮阁情飘飖,头上鸳钗双翠翘。   低鬟曳袖回春雪,聚黛一声愁碧霄。   山珍海错弃藩篱,烹犊炰羔如折葵。   既请列侯封部曲,还将金印授庐儿。   欢荣若此何所苦,但苦白日西南驰。   长安一如后世诗人韦应物的这首《长安道》所描写的一般,平静得似是与征战连连的塞外无关,又祥和得似是与机关重重的宫内无关。东方朔听卫青家的下人说霍去病会在最近几日到长安,打听了他的长相,天天去城门口候着,就看见一个十五六岁的清雅少年横骑一匹一看就是军马的矫健白马,一边走一边看书。马旁的褡裢沉甸甸的,露出几个竹简,把神骏的白马都压得不堪重负。若是把骏马换成小毛驴,他倒更像是来找权贵做门客的贤士,而不是来参加选军的。看到这个少年,东方朔不由得想起自己拜在刘彻门下以前,也是这样云游四海,找寻识人的慧眼。   他就是卫青的外甥?好奇之下,东方朔示意车夫赶上去,撩起车帘仔细看了看。确实是和卫青极其相似的长相,只是卫青卑微的出身让他格外体恤下属,也难掩粗鄙之气,这个少年却是贵气天成,仿佛刚下凡的谪仙一般。街边摊贩叫卖,小孩跑来跑去嬉闹,他却连头都不抬,只是偶尔扯一扯马缰,免得撞到人,证明他不是行走于凡尘之外。   如果是普通的乡下孩子第一次进城,肯定看什么都新鲜。可是霍去病前世看惯了大邑商都城朝歌的繁华,长安的热闹未必能引起他多大的兴趣,只觉得麻烦。   确实麻烦。卫少儿带着平阳公主送给她的陪嫁,还要坐轿,走得慢。为了赶上龙泉选军,霍去病比卫少儿先行一步到长安拜会舅舅,然后随他一起去龙泉,结果从城门外起,就遭到围观。虽然为了路上不用担心遭贼惦记,霍去病把卫青送给他的盔甲和亮银枪都藏在包袱里面,自己只是普通的儒生打扮,代步的骏马却无法掩饰。加上霍去病本就长得清秀俊美,又是一副改不掉的谪仙之姿,走到哪儿都格外引人瞩目。若只是引人瞩目也罢了,霍去病实在是没想到自己的“愣头青”舅舅在长安那么有名,更是痛恨为什么卫青会长得那么像前世的他,一到靠近长安的郊外,就被人叫着“卫大将军”一直到城门。   长安城里面认识卫青的人肯定更多,置之不理恐怕不利于舅舅的仕途,可一个一个地解释实在是麻烦。霍去病只能从行囊里拿了本书出来,表面上是看书,其实是借书挡着自己的脸。   “小兄弟,别光顾着看书,看看路啊。”   霍去病抬起头,看见眼前是一辆不甚起眼的马车,车里一个约莫四十岁左右的大叔撩着车帘和他说话。看马车和那人的衣着,应该只是一般的小康人家。大叔留着山羊胡子,长了一张不起眼的大众脸,却是面目和善,让人一看就生出可亲的感觉。   “若是顺路,大叔捎你一程?”车里的大叔向他伸出手。   “多谢。”有马车挡着总比用书挡着好。霍去病把书放回行囊,便跳上马车。   车里的人正是东方朔。虽然纳闷霍去病怎么会如此轻信于人,不免让东方朔有些失望,不过年轻人做事欠考虑总是难免的,而且他若不是如此轻信,东方朔也没法好好地见识见识这个“皇后的外甥”。等霍去病跳上了马车,东方朔让车夫牵着他的马,自己让出地方,让他坐到里面:“小兄弟这是打算投奔哪家做门客啊?”   “不……只是来走亲戚。”   很警惕,没有随随便便向陌生人透露身份,也很谦逊,没有仗着姨妈和舅舅的身份盛气凌人。看来这孩子比同龄人成熟些。   “在京城认识人好啊,”东方朔装出惊讶的样子,“通通门路,或许就能搏个好前程。”   “要有好前程,何须通门路?当今圣上任人唯贤,不问出身,只问贤才,有一技之长,便可有用武之地。如果有本事还非要通门路,才能有好前程,大汉哪来如今的盛世?”   “你觉得皇上是贤明圣君?如今是盛世?”东方朔露出饶有兴味的表情,“小小年纪就懂得溜须拍马,不简单呐。”   霍去病才十六岁,正是心高气傲、以为老子天下第一的年纪。东方朔以为自己绵里藏针的话要么就是被他粗心大意地忽略过去,要么就是惹得他暴跳如雷,不料霍去病只是勾起嘴角:“那么大叔认为当今圣上不贤明在哪儿呢?尊儒术?可是百家之言他都听,只是以儒、法二家为重。以目前的形势来看,儒法为重也有其道理,尤其难得的是皇上能将法制与儒术结合在一起——儒家讲究天地君亲师,三纲五常,尊卑有序。以‘春秋决狱’正朝纲,可以镇压诸侯叛乱之心,也可以让君臣关系有条理,形成以君王为核心的朝政,免得再发生旧臣欺新主、以下犯上之事。可是光是靠严刑,难免走上秦二世而亡之路,所以皇上在严刑明律之外还经常发布特赦,恩威并施,刚柔兼济,才能长治久安。除了儒法以外,道、纵横、杂家、阴阳五行、术数、方士……不论什么样的言论,只要说得有理,皇上就肯听,所以大汉朝才能人才济济。”   “哦?人才济济?小兄弟的亲戚莫非在朝为官?”   霍去病没有回答,算是默认了。   “说说,你都知道些什么能人。”   “要说能人,首推主父偃和东方朔。”   他居然听说过自己?东方朔来了兴趣:“这两个人怎么个厉害?”   霍去病看了看东方朔,唇边泛开笑意:“要说主父偃之能,一个是鼓励向西北迁徙,建朔方城,既可阻止匈奴南犯,又可稳定北方偏远地区的局势。再者就是《推恩令》了。诸侯的存在本是要做保护皇上的屏障。可是诸侯王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奢而为□,急则合纵以反抗朝廷,已成大汉一大祸害。文帝时贾谊提出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却根本没解决问题,景帝时晁错提出削藩,结果引发七国之乱,最后还是现在的推恩令解决了问题——以施恩的方式瓦解诸侯的力量,又达到了削藩的目的,又不得罪人,反而能给皇上挣个美名,让他更受诸侯拥护,简直让人拍案叫绝。”   “怎么个拍案叫绝法?”   “原本诸侯国是长子继承,次子、幼子连分一杯羹的资格都没有。实行推恩令,诸侯家的每个儿子都有资格分到一份封地,就连女儿也多少能分到点好处。虽然对嫡长子而言,推恩令是飞来横祸,对原本没有继承权的次子、幼子而言,却是天上掉下来的恩惠。嫡长子只有一人,次子、庶子却有很多,得罪一人而取得数人的爱戴,抓大放小,值得。而且原本完整的广阔封地如顽石,推恩令就是把顽石磨成了细沙。”   见识不错。不过要是不和人抬杠,东方朔就不是东方朔了。“顽石变成细沙,不会砸到自己固然好,可是用来打别人也不如顽石了。”   霍去病却摇头:“顽石固然能抵御敌人,但是用得不得当,也很容易打痛自己。和顽石相比,细沙的妙处就在于单独的沙子无法发挥任何作用,但是如果在外面包上一层布,做成沙袋,就可以发挥和顽石一样的功效。推恩令把诸侯变成细沙,同时把皇上变成这层裹细沙的布,裹松一些,可以吓唬人;裹紧一些,可以和石头一样抵御外敌;不裹了,他们就无法成气候造反、威胁到皇上。妙哉!”   这是十来岁的少年人?东方朔听得目瞪口呆:“小兄弟,你……多大了?”   “十六岁。”要是上辈子活的六十四年都不算的话。   东方朔硬吞回惊讶:“主父偃确实是能人,可惜天妒英才,两年前就死了。”   “他死了?”霍去病露出惋惜的模样,“真可惜,我还以为进京以后,可以有机会见见能想出如此妙计的人。”   “后生可畏啊。”东方朔抚掌长叹,“小兄弟小小年纪,便有如此见识,日后若是做官,定能胜过主父偃。”   “我没打算做文官。”   “难道要做武将?”东方朔再一次上上下下地打量霍去病。虽然长得与大将军卫青极其相像,霍去病一身平和的书卷气,让人无法把他和战场上的腥风血雨联系起来。   “正是。”   “年轻人可别偷懒呐。以你的学识,做个文官,定然能出类拔萃,要是贪图朝中有人、升官容易,要做武将,可能反而流于庸碌。”东方朔这次是肺腑之言。   “升官不升官,我倒不在乎,只是比起文官,国家更需要武将。”   “哦?”东方朔觉得又要听到有趣的话了,“武有李广、卫青,哪里还需要武将?”   “李广已老,对抗匈奴的中流砥柱只有卫青一个,我愿做这后继之人。”   到底还是年轻人,容易被偶像迷住,更不用说这个偶像还是自己家的长辈。东方朔总算发现霍去病像年轻人的地方了:“可是我还是觉得你更适合做文官。”   霍去病却摇头:“文官的作用是什么?除了维持国家各机关正常运转,无非就是在皇上身边出主意的智囊,另外就是在皇上做事有失偏颇的时候进谏。这样的人在精不在多,有一个就够了,多了反而累赘、让皇上无法判断谁说的才是对的。如今皇上身边已经有了个东方朔,何需其他人?”   东方朔觉得眼前的少年越来越有趣了:“据我所知,这个东方朔只是太中大夫,可不是什么高官啊。为何当得起小兄弟如此青睐?”   “那要看在大叔看来,哪个更有价值了。一时风光,还是千古英名。”   “自然是千古英名。”   “如果是要千古英名,看中的就不该是‘高官’,而是‘高管’。皇上有雄才伟略,但是曲高和寡,他的心思不一定为大多数人赏识,所以需要一个以丞相为首、摆给外人看的‘外朝廷’,但实际上管事的是皇上身边的太中大夫、侍中等官职不高、但是能常伴皇上左右、得到他的信赖、真正左右皇上决定的‘内朝廷’。现在‘外朝廷’有桑弘羊、汲黯、庄青翟、公孙弘、李蔡……这些人现在官居高位,但是真正能帮上皇上的却是主父偃、东方朔、董仲舒这些没有什么好听的官职,却真正管事的‘内朝廷’的人。若是皇上在位期间能成千古盛世,陪着皇上一起流芳百世的必定是主父偃、东方朔,却未必会有多少人知道公孙弘、庄青翟。若是叫我选,在皇上身边做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侍卫,都远胜过在朝堂上做个摆给人看的丞相。”   东方朔再一次震惊于霍去病的见识,但还想再试试他:“不瞒小兄弟,大叔我在朝廷里也认识些人。这个东方朔名义上是太中大夫,实际上只是个行事乖张的俳优,除了逗皇上笑笑,别的什么本事都没有,何以当得如此青睐?”   “蠢人把聪明挂在嘴上,真正的聪明人把聪明藏在肚子里,比如东方朔表面上的行为怪诞,便是真正的聪明。”   “这人聪明在哪里?”   “首先懂得如何为自己挣得皇上的赏识。满朝文武当着皇上的面都是一本正经,唯有他嬉笑怒骂,放浪形骸,自然容易引起注意。”霍去病叹了口气,“做皇上其实很寂寞的,随时都得一本正经,连个敢和他开玩笑的人都没有。群臣都生怕触怒天颜,但是这个东方朔敢如此放肆,还能吃定皇上不会处死他,就是本事。如果少了这么一个人,皇上也会寂寞吧?”   东方朔不做声。   “不过如果仅仅是会寻皇上开心,东方朔就真的只是个俳优了,难得的是他为人正直,而且有胆量指出皇上的错误。当着皇帝的面说皇帝的姑姑行为不端、指斥皇帝不该在先帝处理公事的地方宴小人……诸如此类别人不敢说的话他都敢说。皇上天赋异禀,又是少年登基,天天听人高呼万岁,难免自大。东方朔用玩笑的方式引导皇上,又能帮他纠正错误,又成全了他的面子,这就是大智慧。”今世的刘彻和前世的受德一样,天赋甚高,难免刚愎自用,前世的比干劝不了他,就只有越俎代庖地替他决定。如果当时也有个东方朔陪在受德身边,或许大邑商就不会亡国了。   东方朔得意地捋了捋胡子。   “不过这人也有不够聪明的地方。”   “哦?”东方朔像是被人一棍子从天上打下来,“哪里不聪明了?”   “当初皇上刚登基的时候,窦太皇太后把持朝政。东方朔看到皇上斥资修建上林苑,以为他是为了玩耍,将之比作商之鹿台、楚之章华台、秦之阿房宫,却没看出这是皇上迷惑太皇太后的惑敌之计。可见此人倚老卖老,小瞧年轻人。”   知道刘彻修建上林苑的真正用意以后,东方朔也发觉自己小瞧年轻人了——小瞧了少年登基的皇帝,也小瞧了当时在小皇帝身边奶声奶气地对他说“韬光养晦”的小娃娃。而这个小娃娃如今已经长成了翩翩少年,就坐在他面前,和他猜想的一样,不是泛泛之辈。“用区区一个上林苑,就断定东方朔倚老卖老,似乎有些武断吧?”   “东方先生是杂家,是大贤,有大才干,可偏偏生不逢时。如果他生在春秋战国时代,或者是楚汉争雄的时代,可使倒悬之天复正。可是如今兵有卫青,法有张汤,谏有汲黯诸流,皇上自己也是雄才大略,朝堂上就缺一个东方朔吗?皇上留着这么一个满身春秋战国时代蛮气、不尊儒家规矩的老人,固然是喜欢他的这份幽默,但更是为了通过容忍他的乖张而捞犬有上古贤君之风’的美名,不然光是妄议皇亲国戚,十个东方朔都不够砍。”   东方朔忍不住一个哆嗦。   “可惜这个东方朔却不懂感恩哪,只想要高官、要一时的风光,觉得自己满腹诗书,却只是做个跳梁小丑一般的谏官,是屈才了,发现不了皇上对他的宠爱与信任。”   东方朔没想到会被一个十多岁的孩子说到如此地步,开始耍无赖:“谁说东方朔不懂感恩?我也见过东方朔几次,他可是一直笑口常开,到处追女人,老婆一年一换,还只要长安的小美女。看皇上被他一句话惹笑,一句话惹跳,小日子过得滋润得很。”   “脸上常笑的人其实心里常哭,”霍去病看向东方朔,“却没看到皇上不给他高官,其实是不想失去一个难得的朋友。”   小小的少年,竟是他的知己,东方朔这下是真的想哭了。   “不过话说大叔你的官职也挺高吧?即使不高,至少也该是皇上的亲近之人。”   开始反击了。前面被一个十来岁的孩子用大人训小孩的口气说了一通,东方朔也要扳回点颜面:“我看小兄弟的亲戚才是高官、亲近之人,不然为何对朝廷内的事如此耳熟能详?”   “大叔若不是高官,又怎知我不是信口开河?”   完了,陷入死循环了。幸好此时马车已经到大将军府前,东方朔替霍去病撩起车帘:“以后青史上必定也有你霍去病的一席之地。”   霍去病跳下车,却是愣住了。   “怎么了?卫大将军的外甥,我没送错地方吧?”可算是吓了这小子一下,东方朔心情大好。   霍去病其实只是惊讶于卫青自己住着这么大这么气派的房子,却记不得姐姐、外甥还在平阳侯府为奴为婢,稍微愣了一下之后,便回首对东方朔一揖到地:“多谢东方先生相送。”说完便随着门子进去了,留下东方朔傻在门外。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四章 小夫子   卫青在生父郑季家长大,回到平阳侯府母亲家以后没多久,便随着卫子夫一起进宫。深宫大院中举目无亲,只有姐弟俩在充满各种明枪暗箭、尔虞我诈的宫闱之中相依为命,卫青对卫子夫才比较熟悉,对其他兄弟姐妹的认识仅限于知道自己有这么些个亲戚。当官以后,卫青难得回平阳探亲,舅甥两个十几年不曾见面。在卫青的印象中,霍去病还是那个说话依依呀呀、走路跌跌撞撞的奶娃娃,乍一看到眼前的清俊少年,还以为是看到了年轻时的自己,吓了一跳。   让家人带着霍去病在长安游玩了两三天,卫青安排好龙泉选军事宜,便和东方朔、汲黯一起前往龙泉,顺便捎上了霍去病。   东方朔一看到霍去病,便眉开眼笑:“汲大人,你瞧,卫大将军把他的儿子都一起带上了。”   汲黯信以为真,对霍去病上上下下地打量:“卫大将军,你这儿子长得和你还真像。不过你现在的夫人生的孩子没这么大吧?莫非现在的夫人是续弦,这是原配夫人生的?”   卫青听得哭笑不得:“不,去病是我姐姐生的。”其实他这个小舅舅只比霍去病大十来岁,只是刘彻的临幸实在是成了他一辈子的噩梦,尽管只有一次,还是吓得卫青如惊弓之鸟,总觉得洗澡、上厕所的时候有一双危险的眼睛偷看他,更是十分害怕面对刘彻的打量,稍微长大一些,便开始蓄须,以掩盖过于清秀的面容。后来南征北战,难免不修边幅,卫青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大得多,和霍去病站在一起,还真有几分父子相。   汲黯却是被吓了一跳:“你和你的姐姐生的?!亲姐姐?”   卫青恨不得就地挖个洞钻下去,东方朔笑得前仰后合。   霍去病却还是挂着一副好像天塌下来都与他无关的平淡表情:“我是他外甥,不是儿子。”   “汲大人,你看看,这个小卫青哪里像卫大将军了,分明是小夫子一个。才十多岁,说话就这样老气横秋,没有一点年轻人的朝气。”东方朔插科打诨,“不过年轻人毕竟是年轻人啊,缺少人生经验,太容易轻信于人,随随便便就上陌生人的马车,还口无遮拦地评论朝政大事。你就不怕……”   “怕东方先生劫财还是劫色?”霍去病连眼睛都不抬,“劫财没有,劫色么……莫非非年轻貌美的长安女子不娶还要一年一换的东方先生也好男色?”   “就你长得好看。”东方朔被他说得有些尴尬,“怎么?难道你上车的时候,就猜到我是东方朔了?”   “那倒不是。我只是不想再被人追着叫‘卫大将军’而已。”至于劫财劫色,霍去病自己的拳脚功夫就不差,更不用说还有个随叫随到的师父恶来,他不去劫别人就不错了。   “后来怎么看出我是东方朔的?”   “自从我到长安,先生是唯一一个没有一见面就叫我‘卫大将军’的人,可见必定是有备而来,我就知道先生一定不是平常人。看先生的衣着气度,像是居于人上者,肯定是个官。从先生的谈吐,不难发觉先生见识广博,但是看先生的双手,有握剑留下的茧子,可见不完全是个文弱书生。看先生的车驾布置,颇有春秋遗风。……”   东方朔十分得意。   “当然,最主要的是东方先生一听到我提及‘东方朔’三字,就开始两眼放光。我先前就纳闷为什么先生的马车上要写‘东方’二字,莫非另外三面还写着‘南方’、‘西方’、‘北方’,此时才幡然醒悟‘东方’是姓氏。”   东方朔又被他一棍子从天上打下来,卫青憋笑憋得脸通红,就连向来一本正经的汲黯都有些板不住脸了,只有霍去病依然是古井无波的平静面容。   不行,居然被一个十来岁的毛孩子屡次三番的作弄,东方朔决咽不下这口气!他一定要拆了他的台。东方朔想了想,又生一计:“霍公子既然是太学生,久师儒家之法,小小年纪就跟着老夫子们学得满口之乎者也,想来功课很好吧?”   他哪里懂什么儒家之法?霍去病只是奴隶出身,当骑奴练出的拳脚功夫当个侍卫或许还凑合,他认识字,已经大大出乎卫青的意料了,哪里懂什么“儒家之法”?   出乎卫青的意料,霍去病被东方朔戳穿假冒太学生的身份,却丝毫不见惊慌:“学得还不坏。”儒家之法?儒家的开山鼻祖孔子是他前世的侄子仲衍的十四代重孙,要论辈分,霍去病前世还是孔子的老祖宗。   “那我们来论论道,教学相长一下。”东方朔摩拳擦掌。   霍去病终于抬起头:“东方先生要和我一个少年人比口才?赢了是你以大欺小胜之不武,输了还是你以大欺小颜面无存,东方先生觉得这么做有意思吗?”   谢天谢地,被他糊弄过去了,卫青暗暗地松了一口气。   “什么叫比口才?我东方朔和你一个小毛孩子比口才?我这是考考你的功课怎么样,会不会在皇上面前丢你的皇后姨妈和大将军舅舅的脸。”   完了!卫青心虚地偷瞄汲黯。汲黯为人公正严厉,在他眼中只有是与非,没有任何缓冲地带,当面顶撞皇上都是常有的事,更别说对着他区区一个大将军直言不讳。这次霍去病是仗着卫青的面子冒充太学生,如果让汲黯发现霍去病做侍卫是走后门的,难保不会去皇上面前参一本,就算皇上有心放水,汲黯也不会善罢甘休。   霍去病却只是轻轻地勾起嘴角:“既然如此,请东方先生赐教。”   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知道自己面对的是大汉第一智者东方朔和以执法严明出名的汲黯吗?卫青想不出圆场的办法,只能逃之夭夭:“我还是去外面骑马吧,坐马车不习惯。”   车夫在外面好好地赶着马车,没想到卫青突然钻了出来,一声呼哨唤过自己的坐骑,不用停车就跳了上去。   面对车夫诧异的目光,卫青只能笑笑:“骑马习惯了,不喜欢坐车。”   车里不时传来说话声,只是隔着车帘,听不清楚。卫青等着汲黯发现霍去病没读过多少书,来指责他以权谋私,想不到汲黯甚至都等不到龙泉,就掀开车帘出来,坐到车夫旁边。   车夫不明就里:“汲大人,外面风大。你身体不好,不能吹风,要不找个地方歇会儿?”   “外面……外面透气,里面太闷。”汲黯的脸色确实相当难看。   反正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不如早死早超生。卫青纵马到车旁:“汲大人……”还没开口,却发现他在哭,“汲大人,这是怎么了?”   “惭愧……”汲黯用袖子抹了抹眼泪,“妄我自认才高八斗,原来还不如一个少年。”   卫青看了看马车,隐隐听到里面东方朔和霍去病似乎在辩论什么,但只能从语气判断出车里的两个人肯定是唇枪舌剑针锋相对,辩论得十分激烈。至于他们在说什么,卫青一介武夫,自然是完全听不懂。   “汲大人,他们在谈论什么?”   “不知道。”要是知道,汲黯也不会惭愧得不敢继续待在车里,生怕东方朔和霍去病要他做公证人,“他们在讨论什么,我十有六七都听不懂。惭愧,实在惭愧。”   想不到这小子还有两下子,真给舅舅长脸。汲黯在外面为自己的“学识浅薄”惭愧得长吁短叹,卫青的腰板却直了许多。   没过多久,就连东方朔都出来了,看到卫青便骂:“你怎么教育你外甥的?这么不尊重老人。仗着他年纪轻、脑子动得快,就欺负我年纪大了,脑子转不过来,对我死缠烂打。我告诉你,既然你这外甥一心要做武将,我就不和他一个小孩计较了,但是做文官绝对不行,不然我一定去皇上面前参你,说你排挤同僚。”   卫青被说得哭笑不得:“我怎么排挤同僚了?”   汲黯也不明白:“霍公子年纪轻轻就有如此学识,能把东方大人都说得哑口无言,这样的人才弃文从武,才是浪费。东方先生应该劝劝他别贪图朝中有人,就去做自己不擅长的事才对。”   “汲大人,你傻啊?他从文了,皇上还不把我们都赶回乡下种红薯去,我们还有饭吃吗?不行!卫大将军,你这个外甥要是想做文官,我第一个不答应!”   汲黯顿了顿,居然没有反驳东方朔。   东方朔却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回头看向马车的车厢:“我说,现在不是流行讲究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有序吗?我们三个论官职是他的上司,论年纪是他的长辈,凭什么我们在外面骑马吹风,那小子倒一个人舒舒服服地坐在马车里?”   车夫根本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只看到刚才先后出来的三个人又回去了,把霍去病赶出来骑马。   “为——老——不——尊——”霍去病无奈地跨上马背。   “臭小子,我可听见了啊。”东方朔掀开车帘探出头来,“我说你……”   霍去病抬了抬眉毛:“东方先生,刚才的讨论继续吗?话说……”   汲黯连忙一把拽回东方朔,重新把车帘拉得死死的,一直到龙泉,都不准东方朔重新拉开车帘和霍去病搭话。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五章 跃龙门   到了龙泉校军场,卫青让家人卫忠带着霍去病去校场外录名,自己和汲黯、东方朔去考官席。东方朔临走前回过头看了看霍去病,想不到他平时儒生打扮的时候一身平和的书卷气,换了简洁干练的武生装束,照样英武不凡,站在来自各地的武生中间,只像个出类拔萃的青年武生,丝毫看不出是个博学到能说得东方朔哑口无言的“小夫子”。   东方朔突然又玩心大起,去找负责录名的官员耳语几句,才随卫青、汲黯入座。   入座以后,东方朔就开始闲不住了:“卫大将军,你贵为大将军,想来霍公子已经是内定的侍中了。”   “东方先生说笑了,我卫青岂是这种人?”   这时中郎将杨说将候选侍中的名册呈上,卫青还想翻给东方朔看,以示自己大公无私,可刚一翻开,连忙把名册合回去。   名册首行赫然写着“河东平阳县霍去病”。   东方朔不理会卫青,拿过名册仔细地看了看,还拿给一旁的汲黯看:“霍公子的名字就写在第一个。还不是内定?”   “只是……只是候选而已。”卫青看向候选武生中的卫忠和霍去病,只见他们根本没有上场比武的准备,显然连他们也不知道候选侍中的事。   东方朔在旁边摇头晃脑:“卫大将军的面子可真大,我只说了一句霍公子是你卫大将军的外甥,人家就把他的名字放在候选侍中的名单上,还是第一个。”   是他捣鬼!卫青的脸一下子青了。   汲黯也颇为不满地翻了翻名册,对写在第一个的霍去病嗤之以鼻:“霍公子小小年纪便博学广知,固然令人敬佩,可惜这份不想自己努力、只想仗着裙带关系往上爬的心思实在是令人不齿。卫大将军,皇上让我随你同来之意,你应该明白吧。”   刘彻让以铁面无私出名的汲黯陪卫青一起来选拔侍中,就是怕他徇私包庇外甥。卫青可能人老实了些,但要是在官场跌打滚爬这么些年,还连这都看不出来,也做不到大将军了。原本只要让霍去病太太平平地做个侍卫,卫青就能向姐姐交代,可偏偏又半路杀出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东方朔。选拔侍卫无需比武,可是御营侍中必须手底下见过真章,然后取优胜者。卫青原本以为霍去病做骑奴的时候学过点拳脚功夫,可是在来龙泉的路上听他能斗嘴斗过东方朔,想来在平阳侯府的时候主要是给平阳侯曹襄做伴读。事到如今,他只能祈祷霍去病就算输,也别输得太丢他这个大将军舅舅的脸。   “卫大将军,时辰已到。”汲黯提醒卫青。   无奈之下,卫青只能举起令旗,宣布比武开始。   听到宣召,霍去病也吃了一惊,转头看向卫忠,不料卫忠同样莫名其妙。接着看向东方朔,霍去病就看到那个老顽童一脸诡笑,而旁边的卫青像是恨不得就地挖个洞钻下去,立刻明白了一切,反而向东方朔做了个感谢的手势,随即漂亮地翻身上马,直入校场。   第一个与他交手的是个看起来和霍去病年龄相仿的英武少年,隔着盔甲,炯炯有神的双眼还透着一股睿智。对方也注意到霍去病带着与年龄不符的沉稳,在马上抱拳拱手:“在下荀彘,请问英雄尊姓大名。”   “在下霍去病。”霍去病也抱拳还礼。   荀彘迟疑了一下:“你就是卫大将军的外甥?”   “不,只是来参选的武生,还望不吝赐教。”   “你们这些贵族子弟说起话真奇怪。你我年龄相仿,有什么赐教不赐教的?”荀彘忍不住爽朗地大笑,“待会儿可要请卫大将军的外甥‘赐教’才是。”   霍去病勾了勾嘴角,没答话。   二人登台拜见主考官,随即策马来到场上,两人两马遥遥相对,霍去病拱手请先。   “既然你那么客气……卫大将军的外甥,请‘赐教’了。”荀彘毫不客气地策马而来,挺枪便刺。   先前看荀彘骑马的英姿,显然是精于骑射的老手,算得上青年武生中的佼佼者。看到他策马风驰电掣而来,霍去病却像是还没反应过来一般原地不动,卫青的心直往下沉,不知该担心汲黯回去报告刘彻以后怎么向皇帝解释,还是该担心卫少儿进京看到重伤的儿子以后怎么向姐姐解释。   霍去病像是被荀彘吓傻了,直到他策马冲到面前,才毫无预兆地突然挥枪借力打力,四两拨千钧地以彼之矛供彼之盾。荀彘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幸亏骑术了得,才没被他打下马来。可是霍去病的枪像是流水,柔可百转千回,刚可一泄千里,先用巧劲架开了荀彘的枪,随即以雷霆万钧之势向他袭来,直卷得校场上尘土飞扬。   旁观者只看得到两个人影在尘土中杀作一团,根本看不清谁是谁,只看到其中一个使出一招漂亮的回马枪,直逼得对手为了躲避枪尖,不得不坠马。不料此人坠落马下之后,另一人的长枪依然如跗骨之蛆,直接便向他面门刺来,像是要他的命!   卫青都吓傻了,忘了自己是考官,一下子站起身,想开口叫他们住手,却喊不出声。倒在地上的人眼看着就要被结果性命,卫青的呼吸都停了,泰山压顶一般疾刺而下的长枪却突然渊渟岳峙停在他鼻尖前。尘埃落定,是荀彘倒在地上,盯着离自己的鼻尖仅分毫之差的枪尖,几乎成斗鸡眼,半天才回过神来:“我认输!”   “好!”汲黯都忍不住站起来喝彩。   “刚才是谁说谁要靠谁的裙带关系走后门来着?”东方朔阴阳怪气地嘲讽汲黯,把他说得坐了回去,才拱了拱卫青,“果然是将门之后。卫大将军,你这外甥可没丢你的脸啊。”   卫青已经笑成一朵花了。   骑在马上的霍去病始终是一副波澜不惊的面容,等考官宣布胜负,便很有大将风范地向地上的荀彘伸出手,拉他起来。卫青再点后面几个录名的武生,其中的大多数本事却连荀彘都不如,在霍去病面前不出十个回合就败下阵来,更有不少干脆弃权。   看到外甥如此给自己长脸,卫青笑得越来越灿烂,突然銮铃声响,又一名小将策马而来,举枪直指霍去病:“霍去病,那些不敢出场的人多半是畏惧你舅父的权势,敢和我过过招吗?”   这才是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吧?霍去病在心里感慨了一下年轻真好,面上依然波澜不惊:“敢问壮士高姓大名?”   “我叫赵充国!”   霍去病还是风度翩翩地拱手请先,不料赵充国只是冷笑,也不还礼,提枪便向霍去病攻来。霍去病后发先至,也提枪迎上。   赵充国的武艺比荀彘略胜一筹,两人交战数十回合都不分胜负,看得旁边的人纷纷屏住呼吸,连眼睛都不眨。分开以后,两人再次交锋,赵充国气势汹汹地袭来,霍去病也策马相对,不料他的马突然双膝一软,便跪倒在地口吐白沫。赵充国收住攻势,正想问要不要让霍去病换匹马再战,只见马还没倒到地上,霍去病已经扔掉大枪,手执玉节鞭把赵充国一起扯下马背,随即一鞭抽在赵充国的马臀上。霍去病的马已经爬不起来了,赵充国的马跑了,只剩两个人在校场上面面相觑。   “继续吗?”霍去病爬起身,嗓音平静一如既往。   “好啊。”赵充国也一骨碌爬起来,活动了一下手脚,便拉开架式,“不骑马就不骑马,谁怕谁?”   霍去病却朝他做了个稍等的手势:“你比我想象的厉害。”   赵充国嚣张地挑了挑眉毛:“怕了?想认输?”   “不是。”霍去病解开护腕,“我要认真了。”   卫青自己就是御马监出身,相马自有一套,送给霍去病的白马是难得的神驹。他还纳闷如此骏马怎么驮着身材不甚高大健硕的霍去病才这么一小会儿,就支撑不住了,只看到霍去病捋起袖子,从前臂上各解下一个沙袋扔到地上,然后卷起裤管,再从小腿上各解下一个沙袋。等沙袋一个一个地落下,霍去病重新拉好衣服,整个校场都静得落针可闻。   霍去病看了看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的赵充国,十分潇洒优美地掸去衣服上的尘土,还是请赵充国先出手。   “我认输。”赵充国的气焰一下子消了下去,随即露出少年人特有的率真笑容,一巴掌拍在霍去病背上,“你行啊……”   “啊”字还没说完,只听见布帛破裂的声音,然后便是哗啦声,又是大把的沙子从霍去病的袖子、衣服下摆漏出来。   “你身上还带了多少沙袋?”   赵充国想把霍去病拎起来,试试有多重,不料霍去病的身法迅如鬼魅,左扑右闪,赵充国连他的衣角都碰不到。   直到把赵充国累得气喘吁吁,无暇再来抓他,霍去病才抖了抖衣服里的沙子:“这东西坏了很难缝的,你还想弄坏几个?”虽然说的是貌似抱怨的话,他的嗓音依然如古井无波。   这下就连卫青都坐不住了,走下校场一把举起霍去病,惊讶之色更甚:“你身上还带了多少沙袋?”   “舅舅,我能比完了回去再脱给你看吗?”   卫青这才想起自己是考官,连忙放下霍去病,坐回考官的位置:“下一个……”   已经没人敢上场了。   东方朔带着几分得意把拟好的奏折递给汲黯,汲黯心甘情愿地提笔写下“霍去病”三字,命杨说送去未央宫给刘彻过目。   作者有话要说:  超级怀疑我买的《霍去病大传》是盗版的,“荀彘”写成“苟彘”,还把历史上有勇有谋的赵充国写成一个头脑简单的武夫。真正的赵充国登上历史舞台的时候,霍去病已经死了。历史上的赵充国为人沉勇有大略,“以兵屯田”就是他提出的,无奈构思文章的时候,小莽夫版的赵充国已经在我的头脑中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印象,为了故事的发展,只能委屈赵爷爷在这部小说里做个莽撞小子了。 ☆、第十六章 小卫青   选拔侍中的比武之后还有选拔普通侍卫的工作,卫青和东方朔、汲黯依然留在龙泉,霍去病也留着。荀彘觉得霍去病既然是皇亲国戚,又是如此了得,和他搞好关系,对自己以后的前途有利无害,拉着赵充国去邀请霍去病蹴鞠,顺便联络联络感情。   霍去病和卫青一起住在驿馆。看到大将军,赵充国有些怕,荀彘却是大大方方:“大将军,去病在吗?我们待会儿要去蹴鞠,去病能不能和我们一起去?”   “他在……你们自己去问他吧。”卫青让开路,让两个年轻人进去。   “多谢大将军。”赵充国不太敢面对卫青,连忙走进去,却在一看之下愣住了。   “怎么了?霍去病长得那么好看?”霍去病是卫皇后的外甥,皇后能有多丑?皇后的外甥又能有多丑?荀彘早就料到霍去病长得一定不差,可是顺着赵充国的目光看去,也楞住了。   阳光在窗口闪耀成一片,一个画中仙一般的少年与东方朔相对而坐,两人中间放着一个棋盘。少年一边缝着什么东西,一边和东方朔下棋。旁边两杯清茶云烟袅袅,少年一身纤尘不染的白衣被阳光染成半透明,像是要羽化而去。虽然刺眼的阳光让人看不清他的长相,只看得到灵巧的十指如穿花蝴蝶一般穿针引线,荀彘唯一想到的词是“天仙下凡”。这是霍去病?荀彘和赵充国一起回过头看卫青。上场比试的时候脸被头盔遮住了大半,荀彘和赵充国都没想到带着一身沙袋还能在比武中拔得头筹的霍去病竟然长得如此文雅俊秀,脱了铠甲,就一点也看不出是习武之人。   两人轻叩棋盘的声音显得房间里面越发安静,让荀彘和赵充国都不敢开口,反而是霍去病注意到他们来了,抬头向他们看来:“有什么事?”虽然是少年人的嗓音,却带着点大人看小孩的语气。   “来邀请你一起去蹴鞠。”荀彘恬着脸坐到霍去病旁边,“下棋哪?我来帮你出……”看到棋盘,荀彘傻了。   紫檀木棋盘上面空空如也,一颗棋子都没有。   “小子,打算给他支什么高招?让我也见识见识。”东方朔一边用手指轻叩棋盘,表示落子,一边取笑荀彘。   赵充国也走过来:“你们在下什么棋?棋子呢?”   “小子,不懂了吧?这叫盲棋。”东方朔毫不留情地嘲笑赵充国,“用棋子下棋算什么本事?不用棋子下棋才叫本事呢。”   “可惜我的火候还不到家,不然连棋盘都不用。”霍去病一边说,一边用青葱玉指轻叩棋盘,“你们来找我有什么事?”   “想请你一起去……蹴鞠。”荀彘突然觉得让这么个谪仙般的人去玩蹴鞠那种粗鄙的游戏,简直是对他的亵渎,说到后面声音越来越小,“你记得我们?”   “荀彘,赵充国。”霍去病分别指了指两个人,“你们还在外面的时候,我就听出你们的脚步声了。”   东方朔不满地敲了敲棋盘:“别分心,小心输了可得任由我漫天要价啊。”   “我下完这盘棋就来。”霍去病赶开荀彘和赵充国,“你们先去旁边坐一会儿,快结束了。”   “小子别吹牛,”东方朔轻叩棋盘,然后得意洋洋地看向霍去病,很好奇他挂不住这副平淡的面容,会是什么样子,“哈哈,是快结束了,不过是你快输了。”   不料霍去病一如既往的平静:“东方先生,这里下过了。”   “下过了?”东方朔看向空荡荡的棋盘,好像真的能在上面看出棋子来。   “下过了。”霍去病说得不容置疑。   “那么我下这里。”   “东方先生,有句话叫‘兵不厌诈’。”霍去病轻叩棋盘,“一着错,满盘皆输。”   东方朔猛地反应过来:“臭小子,你刚才是骗我?!你耍赖!”   “《武子十三篇》上说‘兵者,诡道也。’东方先生自己记不住所有的棋子,又对自己没信心,怎么能说是我耍赖呢?”   “汲大人,你看这小子,居然把兵书上写的谋略用来和我下棋。”东方朔说不过霍去病,只能向汲黯搬救兵,“你说这种人……”   “这叫学以致用,以后肯定比你有出息。”汲黯打断他,“卫大将军,我看你这外甥前途无量,会是第二个卫大将军的。”   卫青觉得外甥实在是太给自己长脸了,没注意到一直低着头的霍去病听到这句话,却是露出不屑的表情。   “嘿!你也向着他。”东方朔不服气地搓了搓手,“再来一局,我就不信我东方朔年纪比你大一倍有余,什么都比不过你。”   “东方先生有一样远远胜过我。”   “哦?”东方朔和霍去病在长安的时候从盎城门一路斗嘴斗到卫青府前,再从长安一路比文比武比到龙泉,可是屡战屡败,弄得他自己都快没自信了,“哪一样?”   “年纪。”   “嗤……”一旁的汲黯憋不住了。   “小老头子一个,就会耍嘴皮子。”东方朔赶霍去病走,“去和小孩子玩吧,别年纪轻轻就弄得好像七老八十一样。”   赵充国根本没听懂霍去病和东方朔的唇枪舌剑,只听到可以带他走了,一把拎起霍去病:“去病,走吧,我们蹴鞠去。”想不到完全拎不动,“你身上还带着沙袋?”   “是啊,幸好带了替换的。”霍去病放下手中缝的东西,正是被赵充国一巴掌拍裂的沙袋,“已经带了九年了,不带着还真不习惯。”   九年?也就是霍去病七岁时开始随身带沙袋锻炼的喽?当时正是卫青刚受封为车骑将军的时候,原来这个外甥一直以自己为目标。卫青带着几分炫耀的意味摸上荀彘和赵充国的头:“看到了吧?卫家的第一个车骑将军不是仗着裙带爬上来的,第二个也不会是。习武就是要这样每天坚持不懈地勤加锻炼,才能有所成。幸好你们还年轻,现在开始也不迟。”   “我绑沙袋不是为了习武。”霍去病却毫不客气地对着卫青的心就是一刀,“以前在平阳侯府做奴才的时候经常要挨打,身上垫个沙袋,挨打的时候就不疼了。这么多年,现在都成习惯了,身上不绑沙袋,就总觉得害怕。”   卫青不由自主地看向案几上的沙袋,针脚细密均匀,缝得比他的一个绣娘出身的小妾还好,显然霍去病经常自己缝补衣服,甚至都没想到过现在自己是皇后和大将军的外甥,这些粗活都有下人可以代劳。卫青在军中平步青云、在朝堂上风光无限的时候,姐姐和外甥在平阳侯府过的原来是这种日子。难怪霍去病小小年纪就是一副看破红尘、宠辱不惊的模样。   卫青一下子哽住,搂过霍去病的肩膀:“怨舅舅吗?当初离开平阳侯府时立誓‘他年得志,我卫氏世世代代不与人做奴’,结果自己当了官,还把你和你娘留在平阳侯府……”如今想起外甥,却是想靠他出卖身体和尊严来帮姨妈争宠。   霍去病可不姓卫。   “无所谓,都过去了。”霍去病轻轻地推开卫青,正要和荀彘、赵充国一起去蹴鞠,突然停下脚步,“舅舅,有人来找你了,好像是杨中郎将的脚步声。这么气急败坏,恐怕不是好事。”   话音刚落,就看见中郎将杨说上气不接下气地地跑回来:“卫大将军,不好了,……”接着就被喘不上来的气噎得没法说话。   霍去病倒了杯茶递给杨说:“别急,慢慢说。”   杨说把茶喝了,喘了好几口气,才说得出话来:“卫大将军,属下奉命将选拔侍中的奏折送给皇上过目,不料皇上一看到霍公子的名字,就认定是卫大将军徇私包庇自己的外甥。属下说了在龙泉校场所见,皇上根本不听,还说属下也收了卫大将军的好处,也当重罚,当着属下的面就朱笔御批,将霍公子除名,改以赵充国赵公子为侍中。”   “什么?”赵充国吃了一惊,“去病武艺胜过我,又是皇后的外甥,为什么反而被除名了?”   “就因为是皇后的外甥,才会被除名。如果干脆是无名小卒,或者只是个仗着裙带关系往上爬的酒囊饭袋,或许侍中就是我了。”听到这样的消息,霍去病却依然是看破红尘一般宠辱不惊的淡漠表情。   “为什么?”赵充国还是不明白,“都说朝中有人好办事。你的姨妈是皇后,舅舅是大将军,自己又有本事,为什么反而不能当侍中?”   “朝中有人,反而不好办事,这正是皇上的高明之处。一朝被蛇咬,三年怕井绳,皇上刚登基的时候,实在是被朝中的外戚欺压得怕了,生怕自己的子孙后代步上自己刚登基时的后尘,所以不会允许皇后的娘家人坐大。卫家可以出一个车骑将军,但不可以出第二个。”霍去病看向卫青,“恭喜舅舅逃过一劫。”   “什么劫?”卫青听得云里雾里。   “卫伉、卫不疑、卫登都还只是稚子,皇上为何封他们为侯,舅舅知道吗?”   卫青摇头。刘彻封三个未立寸功的婴儿为侯,也让他纳闷了很久。   “只因四个字——封无可封。舅舅已经是长平侯,官至大将军,食邑一万多户,即使再立军功,也封无可封,皇上只能封舅舅的儿子。可是功高震主至封无可封不是好事。远的如灭诸吕的太尉周勃、平七国之乱的太尉周亚夫,近的如提出推恩令的主父偃……”花花这辈子果然是不再需要有人鞍前马后地为他打点了。“舅舅,别以为我是危言耸听。舅舅现在登得越高,或许等匈奴平了以后,就会摔得越惨。”   卫青忍不住一个哆嗦。   “可是皇上在这时迎头给了舅舅一棍,不论徇私包庇是真是假,都先抓紧机会把舅舅从封无可封的位置上打下来再说,可见还不想让舅舅步周勃、周亚夫的后尘。劫后余生,实在是值得庆祝。”   “那你呢?”卫青本想仗着官职帮霍去病谋个好前程,没想到反而连累得他仕途不顺。   “我?”霍去病微微扬起头,笑得十分洒脱,“天下有明君如此,夫复何求。要是继父陈詹事容不下我这个吃白食的,大不了回平阳侯府做骑奴就是。再大不了,就带着娘一起离开长安,天大地大,总有我们的容身之处。做个田仲、剧孟一般的游侠,即使没有官职,也一样可以为国效力,不枉此生。”   “不行!”汲黯却是拍案而起,“什么明君?被个已经死了几十年的窦太皇太后吓得草木皆兵,就是明君了?简直岂有此理!祁黄羊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子,传为佳话,他刘彻对区区外戚却忌讳到如此地步,我汲黯第一个不答应。霍公子,你哪儿都不许去,等我去长安骂醒那个昏君再说。”   “汲大人,何苦……”   “别说了!”汲黯打断霍去病,“身为臣子,我绝不能坐视大汉痛失如此少年才俊,谁都别劝我。”说完还不等收拾行李,穿上鞋就唤来车夫,要连夜赶回长安找皇帝理论。   “卫大将军,你是去病的舅父,要是你也跟着去,只怕皇上会以为汲大人真的收了你的好处。”东方朔叫住想一起跟去的卫青,“卫大将军还是留在龙泉继续选侍卫以避嫌为妙。”   卫青确实不宜同去。可是汲黯是认死理的人,刘彻又偏偏行事偏激、容易矫枉过正,这两个人要是针尖对麦芒地对上,只怕霍去病当不上官,反而会把汲黯一起连累下来。霍去病看向东方朔。   “你小子别朝我看,”东方朔连忙扭过头去,“皇上也未必会听我的。”   霍去病走回东方朔旁边,敲了敲棋盘:“东方先生,刚才的棋局是我赢了吧?愿赌服输。”   “你……”都怪他对自己的棋艺太自信,下棋以前提出谁输了,就得无条件服从对方的一个命令的赌注,如今却得卷进这是非。   “东方先生。”   “行了!我……”东方朔转过身来,只见霍去病恭恭敬敬地端着一杯茶递给他,“你这是干什么?”   “按照我们的赌注,输的人要无条件服从对方的一个命令。喝酒伤身,就罚东方先生饮茶一杯吧。”虽然嘴上说的是“罚”,霍去病却恭敬得像是学生给老师奉茶。   如果霍去病仗着赌注逼东方朔去刘彻面前为他说话,恐怕东方朔嘴上答应,心里却不会服气。如今他摆出这样的姿态,东方朔这一次没法拒绝他,以后也再无法拒绝他的任何请求。   “你个臭小子!”东方朔接过茶杯,喝了一口,随即重重地放在桌子上,“只要有你这小子在,以后就算卫家出十个八个车骑将军,皇上都不会把你们怎么样。”   “借东方先生吉言。”霍去病带着几分好笑送走东方朔。好了,如今在朝堂上不仅有卫青这个靠山,还有汲黯和东方朔两个盟友,想来以后的仕途会顺利很多吧。   赵充国从一开始就没看懂霍去病耍的手段,只为他觉得不平,等汲黯、东方朔都走后,一把拍上他的肩膀:“去病,别担心,我也会去皇上面前替你说话的。”   “你就免了。”初出茅庐的愣头小子一个,要是跟去凑热闹,只会坏事。   “瞧不起我?”赵充国火了,“我……”   “伴君如伴虎,你个刚上任的侍中就敢面谏皇上,是不要官了,还是不要命了,还是连九族都不想要了?”霍去病搭上赵充国的肩膀,“就因为把你当兄弟,才不能连累你。别担心,有汲大人和东方先生帮我,说不定以后我的官做得比你还大呢。”   “也算我一个。”荀彘同时勾上赵充国和霍去病两人的肩膀,“小卫青,以后要是飞黄腾达了,可别忘了提携兄弟一把。”   “你个名字叫猪,实际猪狗不如的家伙,就知道贪图自己飞黄腾达。”要不是霍去病拦着,赵充国铁定把荀彘拖出去打一顿。   “别叫我‘小卫青’了,”霍去病分开二人,“充国才像是‘小卫青’,比我还像我舅舅的外甥。”   “真的?”赵充国两眼放光,“哪里像?”   “性格。”   “我性格像大将军?”赵充国以为是恭维话,“你真的觉得我像大将军?”   看赵充国因为他一句反讽的话就乐得飞上天,霍去病哭笑不得,再回头看荀彘,却发现他看自己的眼神中带着几分狡黠,一对上霍去病的眼神,就连忙移开视线。   霍去病压低声音,保证只有身边的荀彘能听到他说话:“是不是暗自得意在我失意的时候和我结交,以后我得意了,就一定会提携你?”   荀彘心下一惊。霍去病怎么在言语间博取卫青的同情、鼓动汲黯的正义感,又怎么唆使东方朔,荀彘即使没有完全明白他使的手段,也发现了这三个论年纪都是他的长辈的人全被他玩弄于股掌之间。他日霍去病一旦登入朝堂,一定是屹立不倒,跟着他,荀彘自己也能借光。   荀彘沉默了一会儿:“是不是觉得我很无耻?”   “不,我觉得你很聪明。”霍去病看向还沉浸在“恭维”中喜不自胜的赵充国,“比某个像我舅舅的傻小子聪明得多。”赵充国的性格确实和卫青很像,但他们相像的地方就是两人都是只要耍点小手腕就会上当的愣头青。“武艺高强且愚忠的傻子很好,头脑灵活会临机应变的人也很好。我知道你不傻。”不会傻到看不出和霍去病做对会有什么下场。   荀彘不答话,向霍去病伸出拳头。霍去病毫不犹豫地与他击拳为盟。   不管怎么样,除了卫青一个靠山以外,还多了汲黯和东方朔两个盟友、赵充国和荀彘两个亲信,刘彻一道御笔朱批的除名,也算是让霍去病因祸得福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上月榜了,撒花……撒花……   红莲:你上不上月榜关我什么事?为什么要撒我? ☆、第十七章 巧机辩   东方朔回到长安进宫面圣的时候,还没走进未央宫,就听见汲黯不顾君臣之礼地当面痛斥刘彻:“霍去病年纪虽小,却是文可安邦,武可定国,实在是百年难得的人才。皇上若是忌讳他是外戚,便坐失如此人才,只怕会让天下人耻笑。”   “朕是天子,做什么都必须纵观全局。要是计较一个人的得失,便失了天下这盘棋,才是惹人耻笑。”刘彻的声音也是气急败坏,看起来已经和汲黯吵了有一会儿了。   “可笑皇上身为一国之君,竟然如此心胸狭窄,而霍公子一个少年人,心胸都比皇上宽广。皇上无缘无故除了他的名,他竟然一句怨言都没有,还在言语间为皇上开脱。”   “他说什么了?”   “他说不准卫家出第二个车骑将军,杜绝外戚专政,才是明君所为。还说‘天下有明君如此,夫复何求。’皇上随口一句除名,他就心甘情愿地回去做骑奴。甚至有意效仿田仲、剧孟,即使无官无职,也愿为皇上效力。”   “他……说过这样的话。”这种无条件支持他的一切所作所为的宠溺语气,熟悉得让刘彻的鼻头有些发酸。   “难得霍公子文武双全,却不骄不躁,更是对皇上忠心耿耿。皇上若是忌讳外戚,就肆无忌惮地打压他,难道不觉得羞愧?”   “难道你要朕现在就下令恢复他的侍中之职?朝令夕改,成何体统?”   “古人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皇上怕丢脸,宁愿一错再错,才是不成体统!”   刘彻被汲黯说得有些下不了台了:“汲黯,莫非连你都被卫青收买了?”   汲黯却是寸步不让:“皇上若是认为汲黯是会徇私枉法的小人,只管把汲黯贬为庶民,或者干脆处死算了。”   这说话不会转弯的汲黯,就非得顶得皇上下不了台、把自己弄死,好挣个死谏的美名?东方朔小跑两步前去给刘彻解围:“臣东方朔叩见陛下。”   “你也自己跑回来了?”刘彻被汲黯说得有些火了,看到东方朔,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也是来给霍去病说情的?”   “不是。”东方朔抬起头,“臣认为皇上将霍去病除名,实在是英明之举”   刘彻原本打算和东方朔也好好地打上一场嘴仗,没想到东方朔却是支持他将霍去病除名,反而像是扑了个空:“怎么说?”   东方朔暗中朝汲黯做了个稍安勿躁的手势,才娓娓道来:“不瞒皇上,臣注意这个霍去病很久了。皇上可还记得窦太皇太后在世时,皇上下令修建上林苑之事?”   “记得。”刘彻对外戚的恐惧就是窦太皇太后专政的时候种下的。   “那么皇上可还记得当时是谁给皇上出的主意?”   刘彻摇头。他只记得当时斥资修建上林苑,其实是为了瞒过太皇太后的耳目韬光养晦,却忘了是谁给他出的韬光养晦的主意。杨得意?韩嫣?卫绾?他们可都没有这样的见地。   “‘牝鸡司晨,韬光养晦,物尽其用,长命百岁……’”东方朔学着小孩的语气,“皇上不记得了,臣可还记得当时皇上身边有个小孩,是卫皇后的外甥,皇上一直叫他‘去病’‘去病’的,宝贝得不得了。”   是这个小祖宗!刘彻还没想起来,旁边的老太监杨得意已经惊得倒抽一口冷气。   “得意,你记得?”刘彻瞥向杨得意。   “回皇上,奴才只记得有这么个人,可是叫什么名字忘了。”杨得意的声音都开始发抖。   “是叫去病啊,”东方朔十分肯定,“臣可记得清清楚楚,皇上还说‘去病去病,去朕的心病’来着。那时的皇后还是陈皇后,她嫉恨卫皇后受宠,差点毒死那个孩子。皇上怕他留在宫里会被害死,才忍痛把他送出宫。当时那个依依不舍哟,臣在旁边都看得心酸……”   刘彻隐约有些想起来了:“是他?”   “臣当时就觉得这孩子不简单,可是‘去病’出宫以后,就音讯全无了。这次卫皇后提起她的外甥,臣一看,名字就叫‘霍去病’,就在想会不会就是当时皇上身边的‘去病’。可谁知道十多年不见,那个孩子竟然成了这幅模样。”说到这里,东方朔还故意做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东方朔是正话反说,汲黯却听不下去了:“东方大人,我可真没想到你如此卑鄙无耻,从长安到龙泉一路比文比武都比不过霍公子,就来皇上面前诋毁他。”   “汲大人怎么能这么说呢?我东方朔岂是公报私仇的小人?我说皇上除霍去病的名除得对、除得好,可是有理有据的。”   “什么依据?”汲黯不服气地瞪着东方朔。   刘彻也来了兴趣,稍稍坐直身子,做出洗耳恭听的样子。   “首先就是不尊重老人。”东方朔看了看汲黯,“汲大人,这点你也要为我作证啊。从长安到龙泉,那臭小子仗着博学多闻和我辩论儒法之道,言语间死缠烂打,一点也不顾忌我的年纪做他爹都绰绰有余,寸步不让。有学问也就罢了,他还想做官,皇上见了他这个青年才俊,还会要我们这些糟老头子吗?他为了自己能随侍皇上左右,就要来抢我们的饭碗、断我们的活路,这不是不尊重先辈吗?”   东方朔把歪理十八条说得理直气壮,汲黯听得哭笑不得。   “若想谋个官职只是年轻人心高气傲也算了,可这个霍去病还妄自揣测天意。你说他这么有学问,做个文官也罢,可他偏偏要做武将,说什么李广已老,军中只有卫青一个中流砥柱,后继无人。还说什么皇上自己能杀伐果断,不需要文官指手画脚,只需要武将接卫青的班,以免哪天卫青战死,大汉再无可抵御匈奴之人。你说这不懂事的孩子,卫皇后的娘家已经出了一个车骑将军,要是再出第二个,待皇上百年后,两个车骑将军垄断大汉的兵权,卫皇后不就又成了一个窦太皇太后?卫青是抵御匈奴的中流砥柱怎么了?光是皇后就为皇上生了三位公主,要是哪天卫青死了,皇上有的是公主能和亲。匈奴要是再打过来,皇上没人打仗,送钱送粮送地送女儿就是了,大不了把整个大汉都一点一点送给匈奴,总好过再出一个窦太皇太后吧?”   刘彻天赋甚高,因此也颇为自负,最不喜欢对他指手画脚的文官,只欠缺第二个能杀得匈奴胆寒的卫青,这孩子实在是说到了刘彻的心坎里。刘彻的身子不由自主地向东方朔前倾,更用心地听他的话。   见吸引了刘彻的注意,东方朔继续滔滔不绝:“还有第三,挑拨君臣关系。既然是外戚,他就该安心做个只知吃喝玩乐的酒囊饭袋,可他偏偏练得文武双全。要说怀才不露也罢了,他还偏偏想为皇上效力。他舅舅可是大将军,就算是凭真本事拔得头筹、当上侍中,人家也只会以为他是靠卫大将军的人情往上爬。可这孩子一点也不懂避嫌,居然就在龙泉校场众目睽睽之下凭真本事打得其他武生都不敢上台与他动手。皇上用他吧,卫大将军白白背了个包庇外甥的黑锅;不用他吧,倒好像我们排挤他似的,还害得皇上和汲大人弄出这么大的误会,这不是让皇上左右为难吗?一点都不懂得体谅皇上的难处,这样的人万万用不得。   “第四,工于心计,善于收买人心。皇上自己看,汲大人可是朝中出了名的认死理,软硬不吃。霍去病能让汲大人来给他做说客,手段之高,简直令人胆战心惊。他小小年纪就有如此心计,长大以后还了得?   “第五,这个霍去病长得太好看了,更要命的是文武双全也罢了,他还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皇上可是千古第一明君,自唐虞之后,到周朝的成康盛世,没有一位国君可以和皇上相比。皇上的功勋与品德居黄帝、颛顼、帝喾、康尧、虞舜五帝之上,功在夏禹、商汤、周武王之前。更是以诚待人,广泛地得到普天下仁人志士的支持和拥戴,朝中的文武百官,都能任用这些贤达的人。比如任周公、召公为丞相,任孔丘孔仲尼为御史大夫,任姜太公为将军,任周文王第十五子毕公高为拾遗在你身后检查有无遗漏,任骁勇的鲁国大夫卞严子为卫尉,任虞舜的臣子皋陶为大理寺卿,任虞舜的农官后稷为司农卿,任成谒的名臣伊尹为少府,任孔子的门生能言善辩的子贡为使节出使外国,任孔子的门生颜渊、闵指为博士,任擅长文字的子夏为太常卿,任伯益为右扶风,任季路为执金吾,任帝喾的儿子契为鸿胪卿,任龙逢为宗正掌管皇室亲族事物,任商朝孤竹君的儿子伯夷为京兆尹,任齐国的丞相管仲为拱已京师的冯翊郡守,任鲁国的巧匠公输班为掌管土木管透的将作大匠,任鲁献公次子德高望重的仲山甫为光禄大夫,任炎帝四狱的后裔申伯为太仆,任春秋时延陵吴公子季札为水衡都尉,任秦穆公的贤相百里奚为典属国,任鲁国大夫柳下惠为大长秋服侍皇后,任卫国大夫史鱼为协助丞相检举不法之事的司直,任宋国大夫孔父为詹事掌管皇后、太子的家事,任卫国人蘧瑗为太傅。任楚国令尹孙叔敖为诸侯相,任王庆忌为期门掌执兵麾从护卫,任郑国丞相公孙侨为郡守,任卫国勇士夏育为鼎官,任后羿为皇帝仪仗的排头兵,任宋万为司道侯为皇上在前开道……这个霍去病只有十六岁,正是可随心塑造的年纪,如果培养得当,可为皇上心腹。可惜皇上身边已经人才济济,霍去病空有周公之能、颜渊之识、夏育之勇、姜尚之策、子贡之辩、史鱼之直……却毫无用武之地,留在皇上身边,只有误国美色,还得让皇上背上一个和姻外甥乱伦的骂名。皇上岂止是不能让霍去病入朝为官,简直连见他一面都不应该。以臣愚见,皇上应该不怕得罪皇后和卫大将军,立刻下旨将他处死,以绝后患,免得万一他仕途不顺,心灰意冷之下转而去投靠某个诸侯王,甚至投靠匈奴,心腹之材可就要成为心腹大患了。”   这么一大通话,别说东方朔说得累,汲黯在旁边听,都累得快趴下了。   刘彻却听得目光炯炯:“别的不说,光是能让你东方朔来给他做说客,这个霍去病就是人才。”   “皇上明鉴!臣哪里是霍去病的说客?臣可是来建议皇上将霍去病处死的啊。臣……”   “行了!朕知道了还不行吗?”刘彻拂袖而去,“朕倒要亲自去看看这个霍去病有多大能耐。”   “皇上,美色误国,朝令夕改……皇上……”刘彻走了,东方朔还跟在后面喊,一直等到看不见他的背影了,才回过头来看汲黯,“汲大人,我们还是打点一下行装,准备近日就被皇上赶回老家种红薯吧。”   不知为什么,前面东方朔说了一大通,说得巧妙,而且句句在理,可是汲黯总觉得刘彻好像只听进去第五条的第一句。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八章 子非鱼   刘彻虽然有了悔意,但朝令夕改万万使不得,霍去病回到长安后,还是以被除名的太学生的身份随母亲一起寄住在卫青府上,为卫少儿的婚礼做准备。   卫少儿早已年老色衰,陈掌看在她是皇后的姐姐,带来的儿子又像是前途无量,才勉强答应娶她为妻。不料霍去病参加龙泉选军,却被皇帝亲笔除名,看来是仕途无望。陈掌怕得罪卫子夫和卫青,在霍去病被除名以后,依然只能娶卫少儿为妻,却是对新娘和继子颇不待见。婚礼虽是热闹,却总带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因为是皇帝指婚,刘彻也以证婚人的身份参加婚礼,一露脸就是各种溜须拍马、恭维奉承扑面而来,直吵得他头昏眼花,烈酒和各种油腻的菜肴一一端上,直吃得他反胃,而席间唯独不见他想见的霍去病的身影。最后刘彻忍无可忍,借如厕带杨得意逃之夭夭,离开宴会场,才觉得好些。   宴会场的喧闹声显得黑夜中的花园越发安静,精致的五色灯笼隐约照亮小径,微凉的晚风卷着草木的清香袭来,刘彻深吸了好几口气,才觉得舒服一些。杨得意怕刘彻着凉,等了一会儿,便想提醒刘彻回席位,却被刘彻一抬手阻止,还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杨得意凑到刘彻身边,隐约听到琴声,侧耳仔细一听,确实是有人弹琴,高山流水一般的清越中隐含铿锵之音,柔中带刚,仿佛仙乐,可以想见弹琴之人的琴技已臻出神入化的境界,妙不可言。   “琴声如流水,百转千回,却势不可挡。如此曼妙,是谁在弹琴?”刘彻好奇地循着琴声走过去,杨得意也连忙亦步亦趋地跟上。   随着离弹琴之人越来越近,远处出现了一团灯光。刘彻疾走两步,看到是一个少年在枫树下抚琴。鲜红的枫叶在夜色中一片漆黑,在兰灯照亮的地方却鲜艳如火。抚琴的少年不过十五六岁,一袭火红的氅衣与枫叶相映成趣,如血红衣、如墨黑发更衬得他的皮肤洁白晶莹,吹弹即破。仙乐般的琴音随着他的纤长十指波动琴弦潺潺而来,少年更是带着一种不食人间烟火一般的高贵气质,仿佛仙人下凡游戏人间。   刘彻看得傻了。   “去病,你娘成亲,你怎么躲在这儿?”突然一个声音打断了琴声。   刘彻循声望去,看到是个和抚琴少年年纪相仿的少年人,皮肤黝黑,浓眉虎目,身材更是高大健硕,浑身透出一股英武之气。如果是平时看到这么一个少年,刘彻或许会赞一句英雄豪杰,可是此时他打断琴声,刘彻只恨不得掐死这个不知趣的家伙。   “继父不待见我,我何苦去扎他的眼?”抚琴少年的嗓音也和琴声一样潺潺悦耳,说话间抬起头,兰灯照亮他俊秀的眉眼,酷似年轻时的卫青,却少了几分卫青的粗鄙,多了几分不似凡人的雍容。   他叫去病?长得像卫青,莫非他就是霍去病?刘彻的心跳告诉他,他认识那个人,而且已经找了他很久了。   英武少年正是赵充国,还没发现有人在一旁偷看,大大咧咧地坐到霍去病身边:“去病,皇上这么莫名其妙地把你除名,你恨吗?”   “为何要恨?”霍去病的嗓音平静如流水,缓缓淌过刘彻的心涧,搅起异样的浪花。   “你分明那么厉害,却只因为是皇后的外甥,就不能做官,不是很不公平?”   霍去病叹了口气:“世上哪有那么多的公平?”才十几岁的大孩子,语气中却透着一股与年龄不符的沧桑感,格外惹人心疼。   “你读书、武艺都好,还在朝中有人,再不公平,也不能不公平到你头上啊。”赵充国背过身,理所当然地靠到霍去病身上,“我要是皇上……”   “天下就大乱了。”霍去病不咸不淡地打断他。   躲在一旁偷听的刘彻差点笑出声来。   赵充国不服气地嘟起嘴:“怎么就天下大乱了?”   “皇上有那么好当吗?”   “不好当吗?”赵充国不明白,“皇上不就是……”   “子非鱼。”霍去病在赵充国说出什么大不敬的话之前再次打断他。   “什么意思?”赵充国听不懂。   霍去病向赵充国侧过头:“你真的是太学生吗?这都没学过。”   赵充国把下巴搁在霍去病的肩膀上:“不瞒你说,我这种之乎者也的考试从来没及格过。”   他凑得那么近是什么意思?不知为什么,看到赵充国和霍去病似乎很熟稔,刘彻像看到自己的私有物品被人占了一样,只觉得心头无名火起。   真亏得他好意思说出来,还说得比每次都考第一还理直气壮。霍去病扭过头去不看他:“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你不是皇上,怎么知道他的做法没有他的难处?皇上身居高位,看到想到的都不是我们所能看能想,他的深谋远虑岂是我们猜测得到的?皇上会这么做,自有他的道理。”   这为他辩护的口吻,熟悉得让人想落泪。杨得意偷偷看了看刘彻,发现他一瞬不瞬地盯着枫树下的抚琴少年,似乎恨不得把他关进自己的眼睛里,再也不许其他人看他、碰他,尤其是那个叫充国的小子。   赵充国听不明白了:“既然皇上的用意不是我们能揣测的,那么我们能怎么办?”   “无条件地服从。”   “哪怕皇上要你去死?”   “君要臣死,臣不死不忠。过于计较一个人的得失,可能反而坏了大局,保住性命的代价可能是留下千古骂名。尤其是你我这样想做武官的,更不能惜命。”   因为他的一句话,就可以为他抛弃生命,却只是出于臣子对君王的忠诚吗?刘彻突然觉得坐在王位上的自己很悲哀,别人愿意为他去死,只会是出于忠,不会是出于爱。   赵充国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反正就是不用动脑筋,皇上说什么就做什么,对吧?”   “孺子可教。”霍去病完全是一副老人的口吻。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刘彻没法继续偷听下去了,走出藏身之处,“去病,朕除了你的名,你真的不恨?”   赵充国只看到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人突然冒出来,眉眼深邃俊朗,绣工繁复华丽的锦衣华服更是衬得他带着一股让人不敢逼视的威严,还来不及细看,就被霍去病按下去。   “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霍去病敛衣向刘彻叩拜,“小人霍去病叩见陛下。”   他是皇帝?赵充国还没有正式上任为侍中,这还是第一次见到刘彻,连忙跟着磕头问安。   “起身回话。”刘彻坐到琴的另一边,“有十四年没见面了,你还记得朕?”   “小孩的记性本来就好,更不用说皇上相貌奇伟,过目难忘。”霍去病抬起头,“不过在陛下看来,小人大概像个陌生人一样了。”   不像陌生人,而是带着难以名状的熟悉感。尤其是他抬起头时,刘彻对上那双深不见底的黑眼睛,看不到少年人的浮躁,只有世外之人一般的宠辱不惊,仿佛稍不留神,便会羽化而去,人间的一切都留不住他。   “是啊,十几年没见面,物是人非。”刘彻上上下下地打量霍去病,不料他也大大方方地任由刘彻打量,“当年你舅舅刚进宫时,和你现在差不多年纪,老实得整天被人欺负。现在他也开始懂得以权谋私、为自己人大开后门了。”   “他哪里开……”   霍去病抬手阻止赵充国开口:“皇上是觉得小人不像习武之人吗?”他始终目光炯炯地盯着刘彻,却不会让人觉得不礼貌,只让刘彻格外珍惜这双敢直视自己的眼睛。   刘彻看了看霍去病按在琴弦上的手,十指纤长,皮肤白嫩更胜少女的柔荑,让人无法想象这样纤细的手怎么握得住剑。再看他温文儒雅的气质,怎么也无法和“习武之人”联系起来。刘彻没有答话,只是拈起霍去病的手看了看,一摸之下却愣住了。没想到他的手背细嫩如少女的柔荑,手掌却是一手的茧子。   霍去病却没有丝毫愠色:“当初皇上教小人读书认字,说到《庄子杂篇说剑》的时候,小人还以为皇上即使不爱以燕溪、石城为锋,以齐国、泰山为愕,以晋、卫两国为背,以周、宋两国为首,以韩、魏两国为把,包以四夷,裹以四时,绕以勃海,系以恒山,制以五行,论以刑德,开以阴阳,持以春夏,行以秋冬的天子剑,也该爱以知勇士为锋,以清廉士为锷,以贤良士为脊,以忠圣士为镡,以豪杰士为夹的诸侯剑,却不曾料想皇上爱的会是蓬头突鬓,垂冠,曼胡之缨,短后之衣,瞋目而语难,相击于前,上斩颈领,下决肝肺的庶人剑。”   “被你这么一说,倒好像是朕眼拙了,看中庶人剑,却看不出你是天子剑。”刘彻抚掌大笑,“好口才,难怪能说服东方朔给你做说客。不过要做为朕排忧解难的天子剑,光会耍嘴皮子可不行。”   霍去病微微低下头:“小人愚钝,却有凌云之志。”   “愿闻其详。”   “大汉立国以来,与匈奴的关系一直处于扰边、和亲、再扰边、再和亲的恶性循环中,一直都是匈奴主动进攻,大汉被动防守。小人不才,以为最好的防守其实就是进攻,但愿平灭匈奴,为大汉永绝后患。”   “好志气!”刘彻忍不住对霍去病刮目相看,无法想象这样一副文弱的外表下藏着和他自己一样的野心,“寇可往,我亦可往,凭什么只准匈奴主动打我们,不准我们主动打他们?说得好!不过要是没有详细的计划,平灭匈奴就只是一句空话而已。”   “若没有具体的计划,小人也不敢在皇上面前卖弄了。”   刘彻露出饶有兴味的神色:“但说无妨。”   “现在匈奴的几股大势力中,伊稚斜单于以龙亭居中,东离王及浑邪王、休屠王以河西居右,太子西离王以漠北居左,这五人乃匈奴国体支柱,倘断其一,大厦必倾!”   好见识!刘彻点了点头:“柱子有粗细长短之分,爱卿看来,应先砍哪一个?”不知不觉中,刘彻换了对霍去病的称呼。   “元朔三年,伊稚斜谋官,东离王因争位得罪了单于。小人听卫将军说东离王已被逼离开祁连山,在武阳要塞以北的漠南设立新王庭。这是天赐我大汉的良机!”   “此话怎讲?”   “东离王乃匈奴王者至尊,其拥兵之多,占地之广,除了伊稚斜和漠北狼居胥山的太子西离王,当无人可敌。如果其固守河西祁连山,我军纵然出击得胜,损失必然惨烈。如今伊稚斜强令其离开祁连山,在无险可据的平原上驻扎,岂不是天赐我国的进攻良机?”   “进……攻……”刘彻托着下巴沉吟,“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他再也不觉得霍去病的宠辱不惊是书生的逆来顺受,而是天下尽在掌握之中,所以没有什么值得他大惊小怪。“东离王庭集兵几许?”   “这个……”霍去病终于被问住了,“小人无官无职,不敢随意刺探军情,东离王庭的具体军事部署,怕是得问卫将军了。”   “也就是说如果你有心想刺探,还是有办法的喽?”   终于看到“小夫子”挂不住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的淡漠了,刘彻十分有成就感,示意他不必回答这个问题,继续说下去。   霍去病清了清嗓子,以掩饰刚才的尴尬:“小人刚才说过,匈奴国体靠这五根支柱,打断东离王一柱,就像折断匈奴一手骨。卫将军两年前的河南大捷力败楼烦王、白羊王,已算断其一手。若是再打断东离王,匈奴两手俱伤,便无成拳攻汉之势。如果打人握不成拳,其力自弱,挨打者受伤亦轻,我中原百年来所受欺凌必然减小。”   “大汉乃上邦大国,可不是挨揍的破鼓。”刘彻调笑道。   “小人也是此意。若只是一味防守,大汉自立国以来名将无数,前朝就有周亚夫、李广,可是打得赢匈奴的只有卫青一个。那么以后呢?以后大汉的历代皇帝身边都一定会出现一个卫青吗?常此以往不是办法。皇上不如趁国力强盛,先把匈奴打得无力进犯,然后我军主动出塞攻击,将其伤手折断,便无困扰之忧。然后再以精锐奇袭河西,如击溃东离王及浑邪王、休屠王所部,占据祁连山、燕支山,等若打断匈奴之双足。匈奴双足受损、两手残疾,犹若废人。到时陛下再以大军北伐,直捣其胸口狼居胥山及漠北腹地,匈奴必一击而倒,以后大汉朝再无匈奴之患。”   刘彻以为自己在位时能得到一个卫青,已经是上苍保佑了,不曾料想上天待他如此不薄,还送了个比卫青更年轻、更有为的霍去病来,而他差点白白让这个人才从身边溜走。不,他一定要把他留在身边,悉心培养,做他的天子剑。“爱卿才华出众,可读过《武子十三篇》?”   “寄住在舅舅家时略微翻过。”   刘彻满意地点了点头:“《武子十三篇》乃是治军大计,要做朕的天子剑,可要好好研读。”   “小人以为《武子十三篇》中只有一句话值得一读——”霍去病的眸子一寒,“‘兵者,诡道也。’行军打仗唯一的规则,就是为了获胜,可以不择手段。前人的军事著述固然凝聚了许多智慧,但是读多了会禁锢住人的思维方式,难以在战场上临机应变,不如不读。更不用说古时天下百家纷争,如今汉匈两强对峙,其质早已不同,古之兵法今已不适,读了反而误人子弟。”   “年轻人别太高傲。”   霍去病想了想:“皇上,东方先生在皇上面前为小人美言了吧?皇上可想知道小人是怎么让东方先生为小人做说客的?”   刘彻来了兴趣:“说来听听。”这东方朔平时仗着三寸不烂之舌,经常把刘彻都耍得团团转,如今终于有人能捉弄东方朔了。   “其实是东方先生和小人赌棋,结果输了,才不得不愿赌服输,给小人做说客。”霍去病说了在龙泉和东方朔下棋使诈赢过他的事。   刘彻哈哈大笑:“你这是耍赖啊。”   “小人与东方先生对弈是第一次下棋,才想到如此方式。如果是熟习棋法的老棋手,就只想得到靠棋子布局,哪里会想得到利用盲棋的‘盲’来使诈?”霍去病抬眼看向刘彻,“打仗不是下棋,没有任何规则可言,只有输赢。皇上是喜欢中规中矩、每走一步都在兵书上有先例可循的将领,还是敢打破规矩、出奇制胜的将领?”   不止是刘彻,就连一旁的赵充国都听得热血沸腾:“皇上,你看,去病可是难得的人才啊,如果……”   刘彻一眼朝赵充国瞪过去,赵充国立刻噤若寒蝉,不过堵住他的嘴的不是刘彻的眼神,而是霍去病。   在赵充国看来,无官无职的霍去病比贵为一国之君的刘彻更有威信?刘彻有些不悦:“你就是朕提名顶替霍去病的赵充国?”   “是。”   “既然你那么推举霍去病,朕再除了你的名,把侍中的位置还给霍去病可好?”   “好。”赵充国答得不假思索,“去病读书习武都比我强,如果是他做侍中,小人甘愿做侍卫。”说完还以为自己帮了霍去病的忙,颇为得意,没想到霍去病看他的眼神中却有几分指责。   赵充国自从败在霍去病手下,就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崇拜有加。有个愚忠的部下固然好,可是他当着皇帝的面就把对霍去病的崇拜挂在脸上,甚至反而有些不把皇帝放在眼中,倒好像是霍去病还没有当官,就开始结党。这小子固然勇猛,可是太单纯率直,再多嘴多舌,只会坏事。可是话已说出口,收不回来了。霍去病想了想:“承蒙皇上抬爱,只是做这天子剑,光会动嘴皮子不行,小人或许外表看起来文弱,但绝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哦?”刘彻被转移了注意力,解下佩剑递给霍去病,“既然你是靠真本事在龙泉力挫群雄,且舞剑来给朕看看。”   “献丑。”   霍去病站起身,一把将剑从刘彻手中的剑鞘拔出,雪亮的剑刃映着烛光照亮波澜不惊的寒眸,刚才抚琴的风雅少年立刻透出一股飒爽之气。他的剑法和他的琴声一样,行云流水一般飘逸潇洒,又带着黄河决堤一般的气势。一身鲜艳的红衣随着他的剑招在鲜艳如火的枫叶中飘扬,剑如穿花蝴蝶,偏偏柔中有刚,刚柔相济,更是赏心悦目。   刘彻对刚才赵充国的话耿耿于怀,尽管心中看得欢喜,等霍去病收招,还是冷言相对:“徒有花架子,好看而已,却不实用。”接着看这个少年老成的孩子会怎么反应。   听到刘彻言不由衷,霍去病却没有被激怒,也没有任何丧气之感,嘴角慢慢勾起冷笑,一个响指,两盏兰灯和周围的灯笼全部熄灭,四周霎时间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却听不到灯罩毁坏的声音。刘彻感觉到一只微凉的手捂上他的嘴,有人在他的耳边极轻地嘘了一声,吹在脸颊上的呼吸带着熟悉的冷香。   “去病?”赵充国和杨得意都吓了一跳,四周看了看,就看见远处一个红色的人影。   “去病,怎么一下子跑到那么远了?”赵充国追了过去。   “皇上……”杨得意以为刘彻也在那里,跟着赵充国一起追了过去。   “霍去病”任由他们怎么叫都不回头,直到赵充国和杨得意走近,才发觉他们看到的“霍去病”是一件挂在树上的大红氅衣。等他们再回到原处,只看到红枫静静地飘落在琴弦上,琴旁早已不见刘彻和霍去病的人影。   ☆、第十九章 夜未央   “可算是把这愣头青甩掉了。”霍去病扯着刘彻的袖子疾走。刚才他坐着抚琴,又是一副贵公子的打扮,刘彻还以为他不过是文弱书生,直到两人并肩而行,才发现霍去病竟然只比他矮了半个头,氅衣里面干练的剑袖隐隐勾勒出匀称的身材,并不十分健硕,却透出一股蕴藏着无穷力量的感觉,证明他能在龙泉选军拔得头筹,绝不是凑巧。   “这个赵充国对你可是忠心得很。你这么捉弄他,不觉得良心不安?”   “没觉得。”霍去病的脚步奇快,好像有人在后面追一样,拽着刘彻一路疾走。   刘彻也不由得玩心大起,跟着霍去病逃之夭夭,想看看杨得意发现自己不见以后,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充国是猛将,头脑又简单,这样的人在战场上最容易差使,平时捉弄起来也很好玩。”   “所以你就一直捉弄他?”想不到这小子满肚子坏水。“你可够坏的。”不过“充国”这么亲热的称呼,让刘彻心里没来由的一阵不舒坦。   “还好,只坏到皮肉,没坏到骨子里。”   霍去病说得一本正经,差点让刘彻笑喷。他是天子,是仅次于神明的皇帝。自从登基以来,母亲、老师、妻妾、儿女……所有应该和他亲近的人都把他当作神明一样供着,唯独忘了他也是有血有肉的人。已经多少年没有人敢这么和他说话了。   不,有一个人这么说过。曾几何时,刘彻还只是刚登基的少年皇帝,众人见了他,都是战战兢兢的“皇上”、“陛下”、“万岁”、“长乐无极”、“万寿无疆”……刘彻知道他们表面上恭敬,其实都以为皇位上坐的是个不懂事的小孩,是个容易利用的傀儡,这些话从来不曾让刘彻感到丝毫的喜悦,只有被所有人孤立的寂寞,甚至是被人利用的屈辱。后来卫子夫怀孕了,宫里来了个奶娃娃,会用小孩的方式巧妙地为他解围,乌黑深邃的眸子中从来没有对君王的恐惧,只有对他绝对的忠诚,让刘彻感到自己还没有被整个世界孤立起来。现在……奶娃娃都和他差不多高了。   霍去病似乎根本没有觉察到刘彻心里的变化,只拽着他的袖子继续走:“行军布阵有时候也是比心眼,要瞒过敌人,就要先瞒过自己人。如果充国屡次三番地遭到戏弄,还能对将领保持无条件的信任,在战场上肯定也是个如臂使指的猛将。皇上能得到如此人才,实在是可喜可贺。”   “还说没读过《武子十三篇》?《九地篇》里面就有‘将军之事,静以幽,正以治,能愚士卒之耳目,使之无知;易其事,革其谋,使人无识;易其居,迂其途,使民不得虑。帅与之期,如登高而去其梯;帅与之深入诸侯之地,而发其机。若驱群羊,驱而往,驱而来,莫知所之。聚三军之众,投之于险,此谓将军之事也。’你何止是用心读过,而且已经在活学活用了。”   “哦,原来书上也有类似的理论。”霍去病还真没读过,这完全是前世做丞相、在朝堂上和人斗心眼积累的实际经验得出的结论。   “爱卿,这是要把朕绑架到哪儿去?”刘彻调笑道。两岁时的霍去病也经常这么扯着刘彻的袖子,带他去这里去那里,因为那时候的他只拽得到刘彻的广袖。现在两个人都差不多高了,霍去病还是以前的习惯,像是恶作剧的小孩,甩了杨得意和赵充国,却把刘彻拉在自己身边一起逃走。原来他还是把刘彻当自己人。刘彻心中因赵充国对霍去病的亲昵而引起的不快烟消云散。   “不知道。”霍去病只管低着头快步行走。   “不知道还走那么快。”   “冷。”已经是深秋了,而且夜已深,可以听见婚宴正渐渐散去。在这样的天气,身上少了一件衣服,都会冷得发抖。话音刚落,霍去病就是一个喷嚏:“坏事果然做不得,这么快就遭报应了。”   “不是遭报应,是着凉了。”   霍去病感到刘彻拽了他一把,然后就被抱进一个炽热的怀抱。是刘彻敞着氅衣,把两个人一起包裹在里面。   “陛下……”   “这样还冷吗?”刘彻用挺直的鼻子蹭霍去病的脸颊,灼热的呼吸从领口喷到他的脖子上,“去病,还记得吗?你小时候就是这样坐在朕的怀里学读书写字,不论朕教你什么,第二天你就能倒背如流。现在你都和朕一样高,朕都快抱不住你了。”小时候的霍去病身子软软的,抱着特别舒服,现在长大后的少年霍去病抱起来……这结实紧致的肌肉,也别有风味。“当时你要朕等你十年,朕等了,虽然等的时间长了些,你没有让朕失望。”刘彻紧了紧搂在霍去病腰上的胳膊,“去病,回到朕的身边来,做给朕去心病的天子剑。”   终于可以陪在花花身边了。“小人……”   “‘小人’?”刘彻一下子扳过霍去病的脸,“朕比那个姓赵的小子更早认识你,你倒好,和他‘去病’‘充国’叫得亲热,在朕面前却是‘陛下’‘小人’那么生分。不过是十多年没见面,到底是谁把谁当陌生人了?”   他……这是在吃赵充国的醋?可为什么是赵充国?霍去病莫名其妙。   看到霍去病露出诧异的神色,看来并没有对赵充国怎么上过心,刘彻邪魅地勾起嘴角:“还想做朕的侍中吗?”   “想。”   “知道侍中要做些什么吗?”   “掌虎子、捧唾壶、分掌乘舆服物等各种杂事。”   “还有呢?”闻着熟悉的冷香,刘彻的呼吸越来越沉重。这个霍去病到底是什么人?有什么魔力?不过是当着刘彻的面脱了一件氅衣,就能让他不可遏制地想要得到他。   “你舅舅没说过别的?”   “还有……”霍去病感觉到后面有个东西顶着自己,立刻明白刘彻是指什么了,“还有给皇上暖被。”   “知道怎么暖吗?”看他的年纪,应该还没有经历过这种事。刘彻的手指顺着霍去病的脖子往下摸,满意地感觉到他随着他的抚摸颤栗,可爱的小耳朵开始发红。这又凉又滑的皮肤,摸上去感觉真好。   “小……”   “还说‘小人’。”   “去病体质偏寒,要是暖被,只怕是让陛下‘来病’了。”   他不愿意?刘彻像是被人当头浇了一盆冷水。   “不过暖被不行,用来凉席倒是不错。”   臭小子敢耍他!刘彻拽着霍去病的手腕,一下子把他按在旁边的树上,不管不顾地吻向他薄凉的嘴唇:“没关系,御医说朕内热重,正需要多吃凉的东西。”他原本想看看霍去病要是挂不住这副云淡风轻的模样,会是什么表情,不料一吻下去,却是他自己像遇到了磁石一样被吸住,一直啃到两个人都喘不过气来,才依依不舍地放开他。   “皇上确定御医说的是这个‘吃’法?”霍去病看了看周围,“在这儿‘吃’,恐怕明天就真的得‘来病’了。”   都挑逗到这份上了,这“小夫子”还抛不开繁文缛节!刘彻危险地眯起眼睛:“还叫我‘皇上’、‘陛下’。好好想想,应该叫我什么?”   霍去病很认真地想了想:“姨夫?”   他明天是别想下床了!   *****   杨得意把陈掌的詹事府里里外外几乎翻得底朝天,都没找到刘彻,又不敢惊动新婚夫妇,只能叫同来的侍卫一起去找,想不到刘彻已经回到御舆里面。既然宴席已经散了,刘彻的声音中也透着疲惫,杨得意派个随行的小黄门去和主人家说了一声,便摆驾回宫。   御舆到了刘彻在未央宫的寝殿,杨得意掀起车帘,只看到霍去病裹在刘彻的氅衣里,在他怀中睡得正香,氅衣下面露出一双晶莹剔透的裸足,上面□的肩膀和脖子上还能看到吻痕,显然里面什么都没穿。刘彻看霍去病的眼神中满是宠溺,看到杨得意,示意他噤声,自己抱着霍去病回寝宫。杨得意几乎从刘彻出生起便负责照顾他,三十多年了,还从来不曾看到他这么高兴过。   回到寝宫,刘彻忙不迭挥退随侍,把霍去病轻轻地放在龙榻上,放下床帘,在偌大的寝宫营造出一个只属于两个人的小天地,才一把掀去霍去病身上裹的氅衣。在刘彻的印象中,霍去病的身材似乎应该再纤细一些,不应该这么结实,不过紧致的肌肉纹理摸上去也别有风味,尤其是摸到腰侧时他销魂的颤抖和隐忍的表情,比什么样的媚药都更能撩拨起刘彻的欲望。现在摆在他面前的就是他的“战斗”成果:洁白无瑕的赤*裸肌肤上,一身的吻痕分外耀眼,刘彻的氅衣上面还沾着点处子落红一般的血迹。刘彻心满意足地欣赏自己的杰作,沉浸于对心爱之物失而复得的满足感和微不足道的犯罪感——从理论上而言,霍去病是刘彻的姻外甥,也就是说他刚才是把自己的外甥给……算不算乱伦?可是霍去病带给他的熟悉感让他觉得自己找了他一辈子。   霍去病可能是觉得冷了,半梦半醒中抓过被子盖在身上,然后理直气壮地拽过刘彻的手臂当枕头,趴在上面睡,熟悉的睡姿引来刘彻会心一笑。管他是不是乱伦,霍去病是他最珍贵的财宝,他一辈子都不会放手。刘彻自己也钻进被子,满足地搂过霍去病沉沉睡去。   有些羁绊,连孟婆汤都抹不去。那天晚上,刘彻做了个梦,梦见自己成了一朵莲花,天天有一条白鱼陪伴。后来莲花成了人,离开池塘,白鱼也跟着离开池塘,变成人依然陪在他的身边,牵着他的手,似乎要随他走到天涯海角。   可是接下来刘彻梦见自己对白鱼化成的少年说了些什么,少年便松开了抓着他的手。   “不……”刘彻一下子从梦中惊醒,看到白鱼化作的少年就睡在自己身边,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我的小傻鱼,你终于还是回到我的身边来了。”刘彻拥紧枕边人,“你永远不会离开我的,对吗?”   “不会。”枕边人的答案生生世世都是如此,“永远不会。”只要你还要我。   作者有话要说:  给小说弄了个封面,不过有人说看得到,有人说看不到。大家都看得到吗?不论是不是看得到,给我留个言好吗?我好看看是不是要再改改。谢谢大家了。 ☆、第二十章 共袍泽   卫青第一次侍寝,是半夜里被打出来。这次刘彻带回个小卫青,杨得意带着几分幸灾乐祸在外面猜他什么时候会被赶出来,不料霍去病居然就在刘彻的寝殿睡了一夜。第二天起床后,两个人在一起吃了早点,刘彻还粘得恨不得把霍去病栓在裤腰上走到哪里带到哪里,因为上朝时不便带着他,才勉强答应霍去病回继父陈掌家报个平安,但是一再叮嘱必须在早朝结束以前回来——杨得意到后来才知道,要不是霍去病坚持,刘彻差点连早朝都不想去。   杨得意再一次确信——绝对绝对不能惹怒这个小祖宗,不然他一句枕边风就能把杨得意太监总管的位置吹没了。   好不容易打发走了刘彻,霍去病不由得庆幸侍中的制服够保守,可以遮住身上不便让人看到的红痕,立刻抓紧时间回继父陈掌家,一进门就又被一块狗皮膏药黏住。   “去病,你终于回来了。昨天你和皇上去哪儿了?”霍去病一进门,赵充国几乎是飞扑过来,迷路的小狗重新找到主人一样把他的衣服全都拱皱,直蹭得他的领口松开,注意到他脖子上的不明痕迹,“这是什么?你被蚊子咬了?”   没错,一只非常非常大的蚊子,大小和眼前的狗皮膏药有得一比。霍去病没好气地想。上辈子的受德也是,这辈子的刘彻也是,总喜欢把他弄得一身的吻痕,好像生怕有人不知道他是有了主的人一样。   “一回来你想勒死他?”荀彘把赵充国从霍去病身上揭下来。   霍去病刚注意到荀彘:“你怎么也来了?”   “被这小子抓来的呗。”荀彘朝赵充国歪了歪头,“真是,我还以为是你良心发现,来请我喝你娘的喜酒,结果却是陪着他喝了一晚上的西北风。”   “去病,你昨晚去哪儿了?”赵充国还恋恋不舍,趁荀彘不注意,又粘到霍去病身上,“昨天你失踪以后,我去问过你娘怎么办,她说你也去洞房花烛夜了,直接把我赶出来,我怎么敲门她都不理我。后来我就被你后爹叫人拖走了……”   这情况听起来有点……霍去病看向荀彘。   荀彘点头:“没错,这小子去闯你娘的洞房被赶出来,就来找我了。”   霍去病打量赵充国的眼光异样了几分。   “当然是去新房啊。不然还能去哪儿找新娘子?”赵充国还没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什么,“去病,为什么你也用这种眼神看我?荀彘也是,昨天其他人也是……我是不是不该这么做?”   他到底幼稚到什么程度?“充国,你知道洞房花烛夜都是做些什么吗?”   赵充国摇头:“以前参加几次婚礼,都是闹完新房就走了,我娘从来不准我去看。”   “你娘倒没给你娶一个媳妇?”   “我娘说等我到了十八岁,再给我娶媳妇。”   “你还没到十八岁?”荀彘和霍去病异口同声。   “你也觉得我看起来像是十七八岁吗?”赵充国看了看荀彘和霍去病,笑得十分得意,露出一对孩子气的小虎牙,“其实我只有十三岁。”   才十三岁?虽然赵充国性格单纯了些,这么高大的身材,霍去病一直以为他比自己年长,想不到赵充国居然比他还小了三岁。那么荀彘……   “别看我,我是真的满十八了。”荀彘把霍去病的注意力重新吸引到赵充国身上,“充国,你才十三岁,就参选侍中?”   “当然不是。”赵充国说得理直气壮,“侍中至少要十五岁。可是那天我看去病在校场上那么威风,忍不住手痒,就虚报了两岁,上场和去病比试,想不到居然到现在都没有人发现我虚报年龄了。本来我也没到可以做侍中的年纪,上场赢了也是白赢,就算我赢了,也只能把侍中的位置让给去病或者你,想不到去病这么厉害。话说很久没有打得这么畅快了……”   荀彘忍不住一把拽过赵充国的衣领:“你知不知道你这是欺君之罪?要砍头的!”   “那么严重?”赵充国眨巴着无辜的眼睛,看了看荀彘,再看了看摇头叹息不已的霍去病,好像稍微有点明白过来了,“去病,我昨天是不是当着皇上的面说错了话,你才扔下我和杨公公跟着皇上走的?不过你人走就算了,为什么衣服都在花园里?我还以为……”   和皇上一起消失,衣服都在花园里,卫少儿说他去洞房花烛夜,脖子上诡异的红点……荀彘想起皇上有龙阳之癖的传言:“去病,你不会……”剩下的话他只敢对着霍去病比口型。   “没关系,是我自愿的。”霍去病稍稍让开一些,其实是怕赵充国这块狗皮膏药再贴过来,可是在荀彘看来,他却像是自惭形秽,羞于与他们为伍,“而且我也成了侍中。不是挺好吗?皆大欢喜。”   “你……”荀彘彻底傻了,“为了保住这傻小子的命,你连这都干得出来?”   赵充国再傻也听出蹊跷了:“去病,你……为我牺牲了很重要的东西吗?”   除了阻止赵充国继续在刘彻面前说傻话,霍去病做什么了?   霍去病还在莫名,荀彘已经一巴掌拍在赵充国脑后:“你这人情欠大了!”   “这样啊。”赵充国想了想,一把揽过霍去病的肩膀,“去病,既然你救了我,我这条命是你的,以后随你差遣。”   “没必要……”   “都为兄弟做到这份上了,还没必要?”荀彘一拳捶在霍去病胸口,“哥们,兄弟这条命也交给你了,生死相交。”   霍去病只觉得进王宫过了一夜,回来后整个世界全都乱套了。   *****   儿子诡异地“消失”,卫少儿倒是一点也不急,看到他回来,还有心思开玩笑:“怎么?昨天老娘结婚,你也洞房花烛去了?笑得跟偷了腥的猫一样。”   终于可以陪在花花身边了,霍去病确实很高兴。看起来娘亲的洞房花烛夜过得也不错,只是……霍去病看了看鼻青眼肿的陈掌,然后看向赵充国:“你怎么把我爹打成这样?”   听到“爹”这个字,陈掌明显地抖了一下。   “谁打你爹了?又不是亲爹。”看到霍去病露出点不悦的神色,赵充国连忙补充,“昨天晚上我只见了你娘一面,然后就被赶出来了,根本连你‘这个’爹的面都没见过。昨天你娘的新房里动静跟拆房子似的,你‘爹’怎么会变成这样,你应该问你娘。”   动静像拆房子?荀彘还纳闷在花园里听到的是什么怪声音。都说虎父无犬子,原来虎母也无犬子,霍去病的一身本事不是卫青教的,而是卫少儿。   不止是荀彘,就连霍去病看卫少儿的眼神中都带了些异样:“娘,昨晚你们干什么了?”   “昨晚我不过是和你的‘爹’……”   听到卫少儿咬的重音,陈掌抖了一下。   “‘好好地’……”   陈掌又抖了一下。   “‘交流’了一下‘感情’,确定了一下以后谁是一家之主的问题。”   一旁的陈掌点头如捣蒜:“以后一切听夫人的。”看来洞房花烛夜吃的苦头不小。   卫少儿对新婚丈夫看都不看:“所以放心去做你的侍中吧,不用担心为娘。”   “借一步说话。”霍去病不由分说地把卫少儿拖进房,关上门,还生怕会有人闯进来一般顶在门口,“我跟着恶来习武的时候,你一直在一旁偷学?”   卫少儿供认不讳:“不然你怎么解释是谁教你骑射?不是为娘,难道是你那个一年半载都未必回来探一次亲的大将军舅舅?”   霍去病无言以对。   “娘只帮得上你这点小忙,以后在皇宫里还是得靠你自己。不过以你前世的经验,娘相信没人斗得过你。”卫少儿呼出一口气,“不用担心,为娘这辈子做你的娘,本就是为了报恩。想做什么就放手去做吧,不用顾忌娘。”   “娘,你到底是什么人?”尽管从小问到现在都不曾得到过答案,霍去病还是忍不住问出口,“看你的性格,莫非上辈子是个男人?飞廉和恶来都已经封神了,没有转世。莫非你是闻仲?商容?箕子?费仲?林坚?……”   听他越猜越不像话,卫少儿一指头戳在霍去病眉心:“我是你娘!”   作者有话要说:  求签约再次失败,勾搭最后一个编辑也失败了,唉……我的魅力就那么不行吗?   红莲:那是。你以为你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此处省略一万字)的本大少?啊!你拿什么东西泼我?硫酸?   作者:卸妆水。   红莲:我这张脸是天生的强生的,不是化妆画出来的好不?白鲤才是呢,大老爷们还扑那么厚的粉,还画眼线。   白鲤:你说这些话,是在暗示我今晚反攻吗?这辈子我可不是文弱书生了。   红莲:白鲤,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第二十一章 少年行   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   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   出身仕汉羽林郎,初随骠骑战渔阳。   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   一身能擘两雕弧,虏骑千重只似无。   偏坐金鞍调白羽,纷纷射杀五单于。   汉家君臣欢宴终,高议云台论战功。   天子临轩赐侯印,将军佩出明光宫。   后世的诗人王维在组诗《少年行》中向往当年霍去病的风光,却不知道他艳羡的霍将军其实一直都非常怕出门,尤其是在长安——成名前是怕一出门就被崇拜卫青的人围追堵截地喊“卫大将军”,成名后是怕一出门就被崇拜自己的人围追堵截地喊“骠骑将军”,总而言之就是只要一露脸,麻烦就会接踵而至。   从皇宫回到陈掌的詹事府,霍去病是做贼一样溜回来的,可回皇宫的路上是被荀彘和赵充国一左一右架着游街。听他们介绍长安这里有美食,那里有好酒,这里有好景,那里有美女,霍去病都有些好笑地猜测如果他们知道一千年前的朝歌就繁华不输今日的长安,而且治安还比现在好得多,会是什么感想。   其实京城最好玩的是……霍去病正想到这儿,就看见前面围着一群看热闹的人,不时有争吵声传来。   人群中间是一匹浑身乌黑的高头大马,黑得像一团墨汁,没有一丝杂色,油光可鉴的毛在阳光下反射出耀眼的光泽。马旁边是两个年轻男子在争吵,其中不时夹杂进马贩子的求饶声。从围观人群的缝隙中可以看到一幅翠绿色绣藤蔓纹的丝绸衣衫和一幅暗红色雷云纹的织锦广袖飘过。汉朝时的平民再有钱也只能穿布衣、白衣、皂衣,如此鲜亮的颜色绝不是一般的百姓可以穿的,而且从衣着的质地和花纹来看,显然争吵的双方都不仅是富,更是极贵,把马贩子吓得那边都不敢得罪,偏偏他们看上了同一匹马。   “你会骑马吗?这种好马给你骑,简直是糟蹋,我都替马委屈。”人群中传出一个青年男子的声音,很好听,只是因为气急败坏而有些变调。   “就你会骑马!有个卖国贼祖宗,跟着匈奴学骑马,还真是光耀门楣。你高爷爷投降匈奴以后,是不是世世代代都娶的匈奴女人?化外蛮夷,一点礼数都不懂。”回答的声音还十分稚嫩,听起来应该还是个少年人。这个声音让霍去病感到有些耳熟。   “你知道我是谁?”先前说话的青年倒是一点也不以为杵,“知道我是谁,还不乖乖地让出马?”   “知道,金弹公子韩嫣。还要马干什么?你自己就是给皇上当马骑的。”和他吵架的少年寸步不让,“你知道我是谁?我是平阳侯!我娘是皇上的姐姐平阳公主。皇上是我舅舅,皇后以前也不过是我们家的歌女,卫大将军以前还是我们家的骑奴。”   是平阳公主的儿子曹襄!难怪霍去病觉得他的声音耳熟。   其实京城最好玩的事,就是经常可以遇到这种比身世的吵架,但前提是自己不会被卷进去。霍去病不想遇上曹襄,拖着赵充国和荀彘想走,不料那黑马转过头来,似乎也注意到了霍去病,突然挣断缰绳人立而起,吓得围观的人纷纷散开,便向霍去病一行跑去。   赵充国一看到好马,两眼放光:“谁驯服就归谁!”一翻身就跳上马背。   不料那黑马猛地一甩头,让背上的赵充国失去平衡,接着毫不留情地后蹄一撅,就把他掀下背来。赵充国摔进旁边卖菜的摊子,鸡蛋、菜叶立刻糊了一头一脸。   要是让马在闹市上乱跑,肯定会出事。荀彘去看赵充国有没有受伤,霍去病不加思索地跳上马背。黑马人立而起,蹦跳不止,却无法再把背上的人掀下来。偌大的集市上挤满了人,却鸦雀无声,只有黑马嘶鸣着,倔强地蹦跳,马上的少年却像是长在了马背上一样,怎么都颠不下来。阳光将马上少年飞洒的汗珠照得如同金珠,逆光勾勒出骏马、美人的剪影,犹如天神下凡。   当初卫青送给霍去病的骏马差点被他活活累死,霍去病为了再物色一匹好坐骑,也经常跟着卫青去选马、驯马。此时别人看得惊心动魄,以为霍去病骑术了得,霍去病却觉得黑马和一般桀骜不羁的野马不同,其实早已有臣服之心,只是象征性地蹦跳了几次,配合他在人前做了一番驯马的表演,便老老实实地任由他骑在背上。   马贩子都看傻了:“真神了。这马凶得很,一路上都不知踢伤多少马了,居然有人驯服得了它。”   马停下来,周围的人才看清马上少年的模样:   “卫大将军!”   “不会吧?卫大将军哪有那么年轻?”   “是卫大将军的儿子?”   “果然是将门之后,虎父无犬子。”   “他是卫大将军的外甥!”曹襄挤过人群,“去病!”   他还以为这次有赵充国和荀彘打掩护,可以好好地领略一下长安的风貌,最后还是不得不忍受众人的瞩目和指指点点。这下真的成游街了。霍去病忍不住在心里叹息。   不过骑在马上的位置比较高,霍去病终于看到和曹襄抢马的人。   那是个看起来二十来岁的青年,白净的肤色配上秀气的容貌,甚至有些女相。事实上他应该也有三十来岁了吧?霍去病记得这人,是刘彻的伴读韩嫣,和他一起长大,如今官拜上大夫。韩嫣在刘彻还只是胶东王的时候,就和他感情很好,刘彻当上太子以后,韩嫣就从伴读发展到了陪睡。霍去病两岁时进宫,在刘彻身边见过韩嫣好几次。当时他还只是个小孩,没法陪在刘彻身边,霍去病其实挺感激韩嫣在他还无力伴驾的时候替他陪着刘彻,而“感激”的方式就是有事没事就去抓小蛇、老鼠弄死了放在韩嫣床上——别以为两岁的孩子就不会吃醋,他没放活蛇活蝎子,已经算客气了。   “我就说这马该归我。”看到骏马被霍去病驯服得服服帖帖,曹襄骄傲得好像是他自己驯服了黑马,“瞧,这马认我家的骑奴。”   “他还是你家的骑奴吗?”韩嫣上前几步,打量霍去病,“小卫青,你自己的意思呢?”   霍去病连忙跳下马背:“平阳侯与韩大夫买马,小人就不参与了。”他可不想惹上麻烦。   霍去病要走,不料那黑马回头一口咬住他的衣服,认定了他是主人。   “我怎么买得起你?”霍去病留恋地摸了摸马的腮帮子,“另外找个好主人吧。”   马却死扯着他的衣服不松口。   “去病,这马认定你了。没关系,别担心价钱,我买下来送你。”曹襄从一开始就不是为了买马,只是和韩嫣赌气,最后吵得谁都下不了台,才闹到如今的地步。现在霍去病给他挣足了面子,曹襄乐得大方。   “宝剑配英雄,好马也配英雄,这马送给小卫大将军了。”一听到霍去病是卫青的外甥,马贩子连忙奉承。这马性子太烈,一路上不知闯了多少祸,如今还让他卷入曹襄和韩嫣之间的是非,现在还多了个卫大将军的外甥……虽然确实是好马,马贩子还巴不得把这个烫手山芋有多远扔多远,就是倒贴钱他都愿意。   “你肯买,可是有人肯卖吗?”韩嫣却还不服气,“卫大将军的外甥又怎么样?下贱之人,不过是一时风光罢了。”   “你才下贱!”赵充国抹了一脸的蛋液、菜叶,又回来了,“去病,和他比!动口你上动手我上。”   “动手需要你上?”霍去病回以白眼。   同时黑马也回过头来,给了赵充国一对白眼,似乎同样看不起这个手下败将。   “呵呵……还是你自己上吧。”赵充国被这一人一马看得心虚,悻悻然退回荀彘身边,“没关系,咱不怕他。”   霍去病看到马贩子吓得战战兢兢,放开黑马,示意让给韩嫣:“早就听说韩大夫精于骑射,好马配英雄,韩大夫才不会辱没这名驹。”   韩嫣却是嗤之以鼻:“我有皇上御赐的大宛国汗血宝马,还稀罕你这劣马?”   “那你刚才还争什么?”曹襄又和韩嫣吵起来。   皇上御赐,汗血宝马。比起汗血宝马的珍贵,霍去病更羡慕的是“御赐”彰显的恩宠。都怨他生得晚,等他好不容易爬到可以陪在刘彻身边的位置,刘彻心里却已经有了个韩嫣。看到韩嫣身边膘肥体壮的汗血宝马,霍去病不无艳羡,却听到黑马发出一声冷哼,似乎根本不把它放在眼中。   韩嫣最后把矛头指向霍去病:“小卫青,敢比吗?你这匹马要是跑得过我的汗血宝马,我就把马让给你,如何?”   “比?在这儿?”一路上都是人,在这里赛马?算起来韩嫣也过而立之年了,竟然还如此不懂事。   “怕了?怕了就乖乖学狗叫,我还是把马让给你!”韩嫣跳上汗血宝马便纵马而去。   似乎就连黑骏马都看不得霍去病受羞辱,不等他反应过来,也咬着他的衣服一扭头,把他甩到自己的背上,一路风驰电掣追上韩嫣。霍去病从来不知道有马可以跑得这么快,甚至看不清路旁的景观,只感觉到扑面而来的风像鞭子一样抽在脸上,而韩嫣鲜艳的翠绿色衣袍离自己越来越近。   不出一条街,黑骏马就超过了韩嫣的汗血宝马,不论韩嫣怎么抽打□的骏马,都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黑马超过去。韩嫣正想再加把劲,不料黑马却在他面前停住,然后撅起后蹄。韩嫣收不住汗血马,只看到黑马一蹄子踢在汗血马的前胸,把它踢得朝后仰。多亏韩嫣反应够快,及时滚落一边,才不至于被倒下来的马压在下面。   在地上滚了几圈,韩嫣的鲜衣华服都弄得狼狈不堪,只见黑骏马像是煞神附身,毫不客气地把倒在地上爬不起来的汗血宝马的腿全部踩断,才驮着霍去病一步一步接近倒在地上的韩嫣,鼻子喷出白色的烟雾,眸子像血海地狱一般血红血红的,浑身散发出死亡的气息。而霍去病平时看起来温文儒雅,此时骑到马背上,立刻浑身散发出一股慑人的气息,居高临下地看韩嫣,像是神明俯视蝼蚁。   到了韩嫣面前,黑马咧开嘴,里面竟然是一口肉食猛兽一般的利齿,似乎欲择人而食。   这哪里是马?分明是妖怪!   “我认输!”韩嫣爬在地上步步退让,“马是你的了,我认输!”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韩嫣听到那马居然像人一样发出一声冷哼,驮着霍去病扬长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二章 结梁子   在集市上闹了一通,眼看着就要赶不及回皇宫。当上侍中第二天就迟到,刘彻会怎么看他?霍去病心急如焚,谢绝了曹襄一起去喝酒的邀请,想立刻赶回去,不料大街上围满了来看“小卫大将军”的人。   黑马倒是通灵性,人立而起稍稍吓散围观的人群,根本不用指路,找了个间隙就冲出去。   马跑得太快,霍去病根本连路上的景致都看不清,只能拍了拍马脖子:“别跑太快,小心撞到人。”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这马听得懂人话。   “没关系,我们走的是鬼道,撞不到活人的。”马口吐人言,“国神大人,我是马面。”   霍去病就觉得这马太通人性,听到它是鬼差,居然也没太惊讶:“原来是鬼差大哥,失敬。”   “国神大人这么客气,实在是折杀小仙。”   “鬼差大哥怎么会变成马?”   “当初是小仙有眼无珠,不知是国神大人驾到,让国神大人投生到穷苦人家遭罪。玉帝罚小仙和牛头投生为牛马,给国神大人当坐骑,以偿还罪孽。”   “连累鬼差大哥了。”   马面叹了口气:“小仙还算好,牛头可是真的变成牛了。”   难怪平阳公主家的老牛总是用那么哀怨的眼神看着霍去病。“玉帝陛下的圣宠实在是让小仙受宠若惊,不过两位鬼差大哥到凡间投胎,勾魂的工作谁去做?”   “牛头马面又不止我们两个,不然那么多的鬼魂,怎么忙得过来?”马面回过头,人一般的苦笑表情出现在马脸上,“国神大人不用客气,尽管差遣。小仙没什么法力,在凡界的时候也不能杀生,但是腿力远胜凡马。而且这么多年来一直押送亡魂,普天之下没有小仙不熟的路。玉帝让小仙给国神大人做坐骑赎罪,小仙定会尽心尽责。”   “那么以后就有劳鬼差大哥了。”   正说着,眼前豁然开朗,光与暗的反差让霍去病看不清周围:“这么快就到了?”   马面不回答。   等霍去病恢复视力,发现是在未央宫的马厩,眼前有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郎中看着他。   “你和马说话?”郎中有些好笑地摸了摸马面的头,“看得出来是爱马之人。是卫家的人吧?长得像卫大将军。”   霍去病连忙跳下马背:“在下霍去病,是新来的侍中。大将军卫青是我舅舅。兄台是……”   郎中也拱手回礼:“在下司马迁,是太史令司马谈之子。”   要在刘彻身边好好做下去,和同僚搞好关系很重要。寒暄过后,霍去病注意到司马迁手上的一卷书:“小弟是爱马之人,兄台是好学之人,手不释卷。这是什么书?”   “一些历史记载。”司马迁把书递给霍去病,“父亲有意编写一部前无古人的史书,但是怕自己年事已高,无法完成如此巨著,便把希望寄托在我身上。我这几天正在收集史料。”   看霍去病年轻,司马迁以为他根本看不懂这么深奥的学术资料,最多只是礼貌地翻翻,说些客套话便会走,不料他却是不屑地勾起嘴角:“恕小弟直言,如果司马兄打算参考这些胡编乱造的‘史料’,写出来的东西只怕会贻笑大方。”   “哦?你也对历史记载有所研究?”虽然霍去病气质儒雅,司马迁以为卫青的亲戚不过是武夫,仗着有皇后撑腰,居然敢到他面前来卖弄浅薄的学识。“霍侍中读过几年书?有何高见?”   “小弟自然不及司马兄博学多闻,只是出于兴趣爱好,研究过殷商末期的史料而已。”   如果是其他朝代的历史记载,或许霍去病就真的只是和司马迁客气两句就走,但是很不幸,司马迁交到霍去病手上的偏偏是关于周灭商的牧野之战的记载。   *****   穷兵黜武、国库空虚、好大喜功……即使卫青对匈奴漂漂亮亮地打了几次胜仗,保守派的臣子们还经常说得好像刘彻不把女儿送给匈奴和亲,就是对不起天下苍生。   下朝以后,刘彻发现自己特别想念霍去病,想靠在他的怀里把心事都说出来,然后所有的问题他都会替他解决……刘彻自己都觉得可笑。他堂堂一国之君居然想依赖一个十来岁的大孩子?可是这想法偏偏如此自然,如此理所应当,好像他以前经常这样做。   不过侍中本就有议政、向皇帝提建议的职责,相当于皇帝的“内朝廷丞相”,帮刘彻解决朝堂上的问题也是霍去病的分内之事。   只是不知道霍去病回来了没有。   刘彻知道自己昨晚赴婚宴的时候多喝了几杯,下手难免没轻重,霍去病早上还爬得起来就不错了,更不用说骑马。要他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去陈掌家报平安再赶回来,简直是强人所难。不过看不到霍去病在身边,刘彻总觉得少了些什么,不禁后悔自己从一开始就不应该放他出宫。   杨得意服侍了刘彻几十年,不用他开口,就知道他在想什么,早就派人盯着霍去病。此时盯人的小黄门回来了,附在杨得意耳边一阵耳语。   听完小黄门的汇报,杨得意眉开眼笑地凑到刘彻身边压低声音:“皇上,霍侍中已经回来了,在马厩和司马郎中斗嘴呢。”   “这个霍去病,朕才宠幸了他一次,就开始给朕惹祸。”虽然嘴上这么说,刘彻却是欣慰于这么快就有在霍去病面前逞威风的机会,摩拳擦掌地准备去“英雄救美”。   杨得意想到的则是这么快就有人撞上枪口了。司马迁因为父亲是掌管宫中藏书的太史令,在书香门第的熏陶下耳濡目染,从小便勤奋好学,二十岁时又外出游历,学识、见识都在同龄人中出类拔萃,因此深得刘彻的喜爱。不过得罪了小祖宗,刘彻对司马迁的喜爱怕是要到此为止了吧?杨得意偷偷地在心里为司马迁祈祷。   *****   照理来说,以皇帝的尊贵,绝不会屈尊接近马厩之类的地方。但是刘彻等不及了,一想到可以看见霍去病,就连马粪的臭味都变得令人心旷神怡。   还没走近,刘彻就听到霍去病清泉般的嗓音难得的激动:“‘牧野之战中,周文王率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我记得《尚书》上的记载是‘戎车三百,虎贲三百’,这里的‘虎贲三百’是笔误。要是三百虎贲就能灭了大邑商,六百年的泱泱大国也未免亡得太委屈了些。不过这‘甲士四万五千人’是你自己加的吧?西周整个部落也不过五万人多一点,其中竟然有四万五千人是甲士,另外还有三千虎贲?若是姬发手下有那么多兵,他死的时候就不会只是‘周武王’,而是‘周武帝’了,绝不会在商朝灭亡之后留下个四分五裂的烂摊子,自己到死也只是个诸侯王。   “还有对帝辛的描述。《尚书牧誓》中只有六条罪状:酗酒、不事祭祀、不专用世家子、重用卑贱之人、听信妇言、自信有天命。能酗酒说明当时的粮食产量丰富,也就是说朝廷很重视鼓励农耕,不然哪来的酒给他酗?这应该是功绩才对。还有不专用世家子、不拘一格重用出身卑贱的贤才,当今圣上也是如此,莫非也是罪过?听信妇言更是无稽之谈。女人有了点权力就会滥用、变得不可一世,吕后便是眼前的例子。当时的大邑商是中原地区最强大、最富庶的国家,若是帝辛真的如此宠爱妲己以至于因她亡国,为何史料上不见妲己的娘家有苏部落靠裙带关系鸡犬升天的记载?从这些史料来看,帝辛应该是一代明君才对,‘商纣’之名完全是姬发谋逆篡位后心虚,杜撰出来的。……”   原来只是一般的学术辩论,不是两个人闹矛盾吵架了。杨得意悄悄地为司马迁松了口气。虽然刘彻废黄老之术而独尊儒术,春秋时百家争鸣之风尚存,不同流派的思想家当着皇帝的面进行辩论是经常的事。刘彻的父亲汉景帝就很喜欢听别人辩论,并充当裁判的角色,赢的口头表扬一下,或者给点小奖励,输的不会有任何损失,甚至有时还能得到的一点安慰奖。臣子在君王面前各抒己见也毫无顾忌。刘彻有些刚愎自用,听大臣的意见只是为了寻找支持者帮他一起打压反对者,对无关痛痒的纯学术辩论根本没兴趣。不过此时他倒是面带微笑躲在马厩外面,还示意杨得意不许声张,更不许闲杂人等接近,生怕打断里面两个年轻人的辩论。   “照你这么说,商纣王是个好人,周武王反而是恶人了?”司马迁好不容易才找到反击的机会,“那么为什么所有人都说他不是?”   “是‘帝辛’。”霍去病不满地纠正,“孟子就说过:‘纣之恶,不如是之甚也,因其亡,故天下恶归之。’其他不说,帝辛托梁换柱是公认的史实。帝辛一个王子看见房子要塌了,第一反应不是自己逃命,而是不顾自己安危地去托住房梁,这不仅是英武过人,更是仁心仁德。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是坏人?”   “可是人都是会变的。一个人年轻时是好人,年老后或许就会变成一个大奸大恶之徒。”   “那么如何解释大邑商灭亡后,殷商遗民会□不断?百姓不会关心统治者是谁,只关心有田耕有饭吃,让他们过好日子的就是明君,不让他们过好日子的就是昏君、暴君。帝辛如此受百姓爱戴,甚至死后都威名不倒,可见其实是个爱护百姓的贤明圣君。   “而且这里你自己也写了,‘牧野之战血流漂杵’。”霍去病突然注意到后面的一行字,“商王一方还率军七十万人?大邑商虽大,国土也不过是现在大汉的六成左右,哪里养得起这么大的一支军队?”   司马迁很迷恋大数字,总觉得历史记载上的数字太“小家子气”,就按照自己的想象“合理扩充”了一下。现在被一个比自己年幼得多的人当面指出错误,司马迁脸上有些挂不住。   “继续说血流漂杵的事。”霍去病还完全没有注意到司马迁的脸色变化,“孟子也说过:‘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七十万人,只怕其中大多是平民。姬发以下犯上,大邑商百姓不惜血流漂杵也要保护帝辛,牧野之战恰恰说明帝辛才是至仁,姬发才是至不仁。”   司马迁终于捉到可以反击的破绽了:“可是孟子也说过:‘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商纣王失了天下,周武王得了天下,难道还不能说明谁才是真正得民心的圣君?”   “千防万防,家贼难防。帝辛会失天下,完全是因为宅心仁厚,连该杀之人都没有杀,才让微子启那小人钻了空子。可笑微子启为了谋害手足,不惜通敌卖国,居然被赞为仁人,颠倒黑白,简直可笑。而且姬发得的也不是天下,而只是西岐一个藩国,不然早就是‘周武帝’了。”   “《论语微子》云:微子去之,箕子为之奴,比干谏而死。孔子曰:‘殷有三仁焉’。这样的仁人,却被你说成是通敌卖国,莫非箕子、比干也是卖国之人?若是装疯卖傻的箕子也罢,比干被纣王逼得剖心而死,是死谏的模范,为臣的楷模,难道也是奸邪之人?”   “谁告诉你比干是剖心而死的了?”霍去病就是比干转世,对司马迁而言只是历史记载的人物对他而言都是身边活生生的人,司马迁居然来他面前“纠正”比干的死因!   “《吕氏春秋过理》上就是这么写的。纣王杀比干而视其心,不适也。孔子闻之,曰:‘其窍通,则比干不死矣。’比干被商纣剖心而死,人人都知道。”   是啊,人人都知道,就只有比干转世的霍去病不知道。霍去病听不下去了:“殷商时期的巫、卜、史、医都是巫师管的,见了不把他们当神明供奉的君王,就在史记上写成是昏君,想不到现在的史官也没有一点长进。看看你写的都是什么东西。帝辛与妲己的‘罪行’全都是照抄夏桀与妺喜的。既然你要写的史书是从黄帝开始,怎么偏偏把夏桀与妺喜漏掉了?怕人发现你写的帝辛的罪行都是捏造的吗?   “还建酒池肉林。这个又是你想出来的吧?酒池也罢,以殷商时的农业情况,真的造个池子灌满酒,也不是不可能,可是肉林就荒唐了。要是夏天,肉在外面放上两天就臭了,往这么个臭气冲天的林子里钻,到底是享乐还是酷刑?冬天肉倒是不容易臭,可是还‘男女裸相逐其间’,大冬天的光着身子在林子里跑,不冷吗?   “而且‘男女裸相逐于林’根本不能说明淫乐,而是当时的风俗便是如此。殷商时期的大多数人还没有结婚的概念,平民百姓都是这样走婚,孩子大多只知有母而不知有父。直到西周,《周礼》上还有‘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的记录。莫非你崇尚的姬发也是荒淫之人?还把‘男女裸相逐于林’写进礼法之中。不过姬昌有一百个儿子,就算每个女人生十个,也要十个女人不停地生才生得出,反而帝辛的孩子只有殷郊、殷洪、禄父三个,王子殷郊和王子殷洪还是一母所生。到底谁才是荒淫之人?……”   如果说司马迁借父亲的职责所便,可以饱览群书,霍去病以前只是个骑奴,识字就不错了,居然能接得上司马迁的话,还把他压在下风。论岁数,杨得意比司马迁都年长了一倍有余,可是听霍去病和司马迁唇枪舌剑,各种引经据典信手拈来,杨得意至多只听过其中的一半。   刘彻却是觉得霍去病说的一切都和他的人一样,让他感到无比的熟悉,偏偏想不起来是在哪里看到过或者听说过。   “你如此维护商纣王,倒好像是你家老祖宗一样。”司马迁被说得有些恼羞成怒了,“你爹是哪个姓霍的高官?”   霍去病是没爹的野种,可能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亲爹是谁,司马迁这不是往他伤口上撒盐吗?看到刘彻的脸立刻阴沉下来,杨得意赶紧扯起公鸭嗓子:“皇上驾到!”   马厩里的两个年轻人刚才争辩得太激烈,谁都没注意到有人来,此时被杨得意一喊,才发现刘彻在外面,赶紧出来见礼。   “都免礼。”嘴上说“都”,刘彻却是只扶住霍去病一个。地上都是马粪,要是行跪拜礼的时候弄脏了衣服,刘彻可没法保证自己能把持到他更衣完毕再抱他。爱屋及乌之下,刘彻只能连司马迁的跪拜礼一起免了。   “皇上在外面等了很久了?”霍去病听不得有人说红莲的坏话,不论是前世还是今生,竟然忘了在刘彻下朝的时候去等他。   “没很久。听你们辩论得十分精彩,朕还想多听一会儿。”难得能听到霍去病说那么多话,刘彻觉得很新鲜。刘彻假意指责杨得意:“你呀你,朕听得好好的,你非要□来。”   “是,是老奴多嘴。”杨得意轻飘飘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脸,算是象征性地打自己耳光。   “难得听到你这么激动。”刘彻有些好笑,“殷商末期的历史那么有趣吗?”   “实在说不上有趣。”有谁会觉得自己国破家亡的故事“有趣”?看到刘彻,霍去病想了想,另外找了个借口:“先前回继父家回来的路上遇到了一点小小的不快,回来后看到司马郎中在研究殷商时期的史料,辩论时不小心拿他出气了。”说到这儿,霍去病向司马迁躬身作揖,“司马兄,小弟言语间若有唐突之处,还望司马兄海涵。”   “各抒己见罢了,有何唐突?”想不到霍去病小小年纪便如此世故,知道人前一套背后一套。司马迁的呕心沥血之作被他批得体无完肤,现在轮到他在刘彻面前装好人,害得司马迁也只能假装豁达。   “遇到什么事了?”刘彻旁若无人地揽过霍去病的肩膀,“说给朕听听,朕给你做主。”   “不过是在马市上遇到韩嫣韩大夫,闹了点小误会。误会都解释清楚了,韩大夫还买马相赠,却之不恭,我只能收下。”   韩嫣会那么大方?刘彻不点穿霍去病的谎话,顺着他的指引看到马面:“果然是好马!骑上去跑两圈给朕看看。”   “皇上,小……”   刘彻用手指点住霍去病的嘴唇:“朕和你说过什么,这么快就忘了?”   “是。”霍去病稍稍往后退开一些,“我现在骑马慢慢走还行,要是跑,恐怕……”因为怕迟到,骑着马狂奔了一小会儿,霍去病就觉得某处的伤口裂开来了。   看他面露难色,刚才对着司马迁滔滔不绝,现在在刘彻面前吞吞吐吐,刘彻勾起邪魅的笑容,暧昧地凑到他耳边:“是啊,才第二天,还是别太性急为妙。好好养着,我才能和你细水长流,今晚还能继续……”   霍去病的耳根被刘彻的呼吸逗弄得开始发红,不自在地躲避刘彻的目光:“皇上,不想去看看我的马?”   “去,当然去。”狠狠地嗅了嗅他身上的冷香,刘彻才舍得与他稍稍拉开距离,“王孙(韩嫣字王孙)花起钱来向来大手大脚,要是买的马不好,可是该罚了。”   王孙,叫得那么亲昵。刘彻光顾着看马,没注意到霍去病听到他称呼韩嫣为“王孙”时,眼神稍稍黯淡下来。   “确实是好马,”刘彻摸了摸马面的头,“它叫什么名字?”   “‘鬼差’。”直接叫“马面”太奇怪了。   马面动了动耳朵,似乎对这个名字没什么意见。   “好凶的名字。”看到马面主动来蹭刘彻的手心,刘彻笑了起来,“马是好马,只可惜性情太温顺,和你这个主人一样。”刘彻回过头来看了看霍去病,“说真的,朕到现在都无法想象你在龙泉力克群雄是什么样子。”   “老子说过:上善若水。人生在世,当效水德,当以不争立世!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世事公平至极!”霍去病垂下眼,“年轻人难免争强好胜,看到觉得不对的地方就无法保持沉默,如此好为人师,实在不是什么好习惯。”真是,身体变年轻了,性格也开始像年轻人了,居然和司马迁这样的毛头小子一般见识。   “你哪里像年轻人了?”刘彻嗤笑,“年轻人就该朝气蓬勃,敢作敢为,有点莽撞也没关系。你觉得自己太争,朕可是觉得你争得不够多。”   “峣峣者易折,皎皎者易污,平时锋芒太盛不是好事。时刻锋芒毕露的人如猛虎,这样的人若只是武夫也罢,若是成了将领,伤人时更会伤己。真正的名将应该是平时光华内敛,战时锋芒毕现,如苍鹰搏击长空,每每能带回猎物,在主人面前却会收起利爪,合拢翅膀,不过是只大一些的鸟,甚至还不如黄鹂、百灵会争宠,就像舅舅那样。”   “好一个苍鹰!”刘彻抚掌大笑,可最后还是一把按上霍去病的头顶,“但是老子所说的‘水德’不是吃闷亏。真正的苍鹰会在主人面前收拢翅膀和利爪,但绝不会像你舅舅那样,任由八哥、黄鹂欺负而一声不吭。朕希望你是真正的苍鹰,而不是在外面是苍鹰,到了朕的身边,就变成没有舌头的八哥。”   八哥?还是没有舌头的八哥?要是卫青知道自己给刘彻的是这样的印象,大概会想找面墙一头撞死算了。霍去病不禁有些同情卫青。“若是黄鹂、八哥被伤了,皇上不会心疼?”   “大汉朝就是黄鹂、八哥太多,苍鹰太少,才会对匈奴忍让到如此地步。”刘彻放下手,“如果有必要,朕不介意拿一两只黄鹂、八哥喂鹰。但要是苍鹰伤了,朕会心疼,尤其是毛都没长齐的雏鹰。”   虽然未必能句句当真,听到刘彻这么说,霍去病还是很高兴:“请皇上放心。再小的鹰也是鹰,即使还不能为皇上带回猎物,至少能保护自己,不让皇上多为自己操心。”不然他上辈子几十年的老丞相真是白做了。   原来是嬖幸,难怪那么嚣张。看到刘彻和霍去病亲昵的模样,司马迁露出鄙夷之色。   “司马公子,”刘彻拉着霍去病离开,杨得意坠后几步,悄悄挨到司马迁身边,“识时务者为俊杰,皇上看上的人,少惹为妙。”   司马迁硬扯出一个豁达的笑容:“我怎么会和个毛孩子一般计较?”   你自己也不过是不谙世事的毛孩子,根本不懂进退。杨得意看司马迁气哼哼地离去,不住摇头,小跑几步追上刘彻和霍去病。   霍去病和司马迁的梁子就这么结下了。司马迁有没有“计较”,天知道,地知道,看过《史记》的人也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  历史小知识:郎中本是官名,即帝王侍从官的通称。其职责原为护卫、陪从,随时建议,备顾问及差遣。战国始有,秦汉治置。后世遂以侍郎、郎中、员外郎为各部要职。郎中作为医生的称呼始自宋代。尊称医生为郎中是南方方言,由唐末五代后官衔泛滥所致。 ☆、第二十三章 花与鱼   看到韩嫣带回来的汗血宝马,刘彻才知道霍去病说的“平时光华内敛,战时锋芒毕现”是什么意思——“鬼差”在刘彻面前无比温驯,在汗血马面前却凶得像下山猛虎。断了腿的马就是死马,连种马都做不了,好好的一匹汗血马竟完全被它踩废。   韩嫣在宫中骄纵惯了,进了未央宫,直闯宣室殿。太监、宫娥们也看惯了韩嫣的横行无阻,任由他长驱直入去找刘彻,添油加醋地哭诉自己在集市上的遭遇:“陛下,那霍去病如此糟蹋陛下好不容易弄来的大宛名种,分明是目无圣上……”   “眼中没朕的到底是谁?”刘彻一声怒喝打断韩嫣,“朕只答应让你在上林苑骑汗血马玩几天,谁允许你把种马骑出去的?”   韩嫣一下子愣住了,接着看到坐在描花黑檀案几边帮着刘彻一起批阅奏章的霍去病:“是他恶人先告状?”   霍去病连眼睛都不抬。   “去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刘彻也回过头,最后还循循善诱地加了一句,“欺君可是大罪。”也就是说不论他说什么,刘彻都会相信。   霍去病终于放下手中的竹简:“回皇上,那汗血马仗着血统珍贵、受韩大夫喜爱,恃宠而骄,竟然无视不可在集市奔跑这种‘马尽皆知’的道理,败坏皇上和韩大夫的名誉。‘鬼差’看不下去,就将汗血马教训了一通,若是皇上认为‘鬼差’做得不对,还请责罚。”反正“鬼差”是真正的鬼差,就算刘彻下令将它处死,它也已经没法再死了。   好一通圆滑的说辞,借马暗讽韩嫣恃宠而骄,却不让刘彻难做人,是赏是罚,全落在马身上。   霍去病这么说,刘彻也没法继续计较:“若是恃宠而骄,确实该罚,既然马腿已断,成了废马,还是干脆弄死算了。”   刘彻下令处死的哪里是汗血宝马?分明是对韩嫣的宠爱。   “皇上!”霍去病给了台阶,韩嫣还不依不饶。   “种马就该好好地待在马厩里,仗着血统醉生梦死一辈子就是万幸了,一放出去就给朕闯祸!”   韩嫣被刘彻骂傻了:“皇上,不就是个小卫青吗?我们都相伴二十多年了,他才……”   他是想一起被处死吗?刘彻眼神一冷,宣室殿中立刻弥漫出一股只属于帝王的肃杀之气,就连烛火都仿佛受不了一般左右摇摆,照得刘彻棱角分明的脸一片阴沉。   二十多年?算上前世今生,白鲤可是和红莲在一起数千年了。对韩嫣的不自量力,霍去病只是摇头。   刘彻已经发火了,再说下去只会吃力不讨好。韩嫣最后狠狠地瞪向霍去病,悻悻然告退,一路上把脚步踩得地动山摇,好像生怕有人看不出他心里不痛快。   “如此娇纵,是生怕富贵得太久吗?”霍去病对着韩嫣的背影叹息,“都这么大年纪了,还像个小孩一样,沉不住气。”如果韩嫣是个良伴,霍去病也不计较了,可刘彻以前的男宠偏偏是这副德行。   “你倒是沉得住气。”刘彻掀起衣摆坐到霍去病对面,“去病,欺君之罪该如何判?”   刘彻只是想听他诉苦,好趁机安慰安慰,不料吓得霍去病大惊失色,离座跪到一旁:“陛下明鉴。赵充国虚报年龄参选侍中,实在是出自一片拳拳报国之心。望陛下看在他年幼无知,且并非动机不纯,饶他死罪。”   “朕早就看出他是虚报年龄了。”谁看不出来?分明是十七八岁的人了,居然好意思说自己只有十五岁,以大欺小,与真的只有十五六岁的太学生比武,幸好最后还是输给了霍去病。刘彻端起茶杯,突然意识到霍去病的话中有蹊跷:“你说他‘年幼无知’?他年纪比你大,你还说他‘年幼’?”   “充国只有十三岁。”   刘彻差点把嘴里的茶喷出来:“才十三岁?”   “是。皇上不信的话,可以去查他的户籍。”   身边有个长不大的韩嫣,刘彻以为赵充国也是心智年龄比实际年龄小,想不到他真的是小屁孩。十三岁时身材就如此高大健硕,武艺还仅次于霍去病,再过几年该是怎样的猛将?   “小小年纪便如此英雄了得,若是因为这点小事……让他流落民间都是可惜了。”刘彻用指节扣着膝盖。   前世的受德也是,思考问题的时候就会用指节扣膝盖。看到刘彻下意识的小动作,霍去病觉得无比亲切。   “赵充国年纪太小,兼之言行有失,削去侍中之职,依然留在宫中做侍卫。不过这样就少了一个侍中了,”刘彻扶起霍去病,“你有什么好的人选?”   霍去病本来就是额外加的侍中,哪来的职位空缺?宫闱险恶,刘彻这是让霍去病带亲信进来,以便在受到为难而刘彻又无法出面的时候保全他自己。“我在龙泉的时候确实认识了一个好人选——荀彘。他为人机灵,而且武艺也不差,一定能胜任侍中一职。”   刘彻抚上霍去病的脸颊,看他的眼神中满是疼惜:“知道我为什么还让赵充国留在宫里吗?”   “皇上爱才惜才……”   “我是怕你受委屈!”刘彻打断霍去病,“要不是赵充国来找我说,我还不知道你在集市上被韩嫣羞辱,你居然还到我面前来为他开脱。”   “韩大夫不是皇上的心爱之人吗?”   “谁说的?”   “连珍贵的汗血宝马都能送给他。”   “吃醋了?”   霍去病移开视线。   “那是因为当时我还没有遇到你。”刘彻趁机一口啄上霍去病的嘴唇,用额头顶着他的额头,“记住,我的心爱之人是你,只有你一个。不论谁敢欺负你,告诉我,我永远站在你这边。”   如此宠溺,实在不是什么人都消受得起的。“陛下可要小心。年轻人很容易恃宠而骄,如此恩宠……”   “你倒是骄给我看看。”霍去病在刘彻面前撒娇卖乖、要这要那的模样……很难想像。他对刘彻予取予求的模样倒是十分熟悉,熟悉得像是看了一辈子。刘彻深深地叹出一口气:“你不敢当着我的面说韩嫣的不是,是怕我更宠爱韩嫣,因此不敢得罪他?”   “不是。只是看出皇上当时心情不好,不想再给皇上添乱。”霍去病抚开刘彻皱起的眉头,“今天上朝又被老臣欺负了吧?”   这熟悉的语气……刘彻只觉得鼻头一酸,扭头吻上霍去病的手:“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第一次见到你,我就感觉像是认识了你一辈子、亏欠了你一辈子一样?霍去病,你到底是什么人?”   “男人。”霍去病给了个说了和没说一样的答案,看到刘彻被他说得哭笑不得,还补充了一句,“皇上昨晚不是都亲自检查过了吗?”   “昨晚在花园里黑灯瞎火,没检查清楚。”刘彻坏笑。   霍去病不由自主地往后缩了缩。   “还是等入了夜再继续检查。”刘彻恋恋不舍地缩回手,“先干正事。现在军费开支很大,朕已诏令商人效法卜式,以一半家私资国,愿意出钱的可以得到一个官职。桑弘羊还提出盐铁官营,朕也觉得是好主意。”   他还是一样,动机是好的,但是行事方式太偏激,容易矫枉过正。   “你觉得不好?”   “挺好。”不能说。这辈子他已经决定要做个沉默的武将,什么都不能说。   嘴上说“挺好”,却是把拳头握得指尖都要埋进手掌里。刘彻轻轻掰开霍去病的拳头,疼惜地抚摸他手上被指甲刻出来的红印子:“想说什么就说出来。永远别用恐惧的眼神看着我,我在你面前永远不是皇帝。”   他这辈子不要再做只会动嘴皮子的文官,决不能妄议朝政!霍去病一言不发,只是整个人都绷紧,用所有的意志力来克制住干涉朝政的欲望。   看霍去病憋得脸都快红了,硬是什么都不肯说,刘彻换了个问法:“那么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只是稍加改进,不是越俎代庖地替他做决定,应该不算违誓吧?霍去病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如释重负:“如果是为应一时之急,这样的方法也不是不可。强制让商人捐家资,可能引起商人不满,给一个官职可以暂时缓解他们的不满情绪,以免他们产生反心。只是买官之人只有钱财,未必有贤才,如果身居高位,必定大乱。可以买卖的官职最好只是个虚衔,权力绝不可能大。另外就是尽快消除匈奴之患、打通河西走廊,让大汉可以和大宛、乌孙等国通商。只要商人看到有利可图,就不会对朝廷心存不满。盐业向来是暴利,冶铁业也是暴利行业,如今连年征战,桑大人提出盐铁官营,确实是弥补财政支出、保证以后子孙万代国库充盈的好办法,只是一定会惹得盐铁商人对朝廷不满。”   “从盐铁商人这些肥羊身上割肉,总好过从贫苦百姓头上暴敛。”   “所以这是个好方法,即使背黑锅也必须实行,但是这个黑锅不必让皇上背。”霍去病放下手中桑弘羊提出盐铁官营的奏折,“皇上,要取得百姓爱戴,其实有个很好的懒办法——施恩的事自己做,得罪人的事让臣子做。皇帝每天要上朝,要有那么多文官,要听取各种人的意见,就是为了在必要时把黑锅扔给臣子来背。既然是桑大人提出盐铁官营,那就让他去被盐铁商人骂,皇上甚至应该在朝堂上假意反对,然后假装被桑大人的‘歪理十八条’说服,如此又可以获得其中的好处,又不会损害到百姓对皇上的爱戴。”   “去病,你也愿意为我背黑锅吗?”   “为君王背骂名本就是为人臣的职责,为何不愿?”上辈子比干连累受德被骂成史上第一暴君,自己冒死直谏的美名倒捞了个满盘满钵,这辈子他绝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只要刘彻的名字能成为后人歌颂的对象,他不介意霍去病的名字永远被后人踩在脚下。   “是你对不对?”刘彻突然一把扣住霍去病的手腕,把他拽到面前,“那个一直陪在我身边的白色人影是你对不对?”   “皇上……在说什么?”   “你根本不是凡人,我知道!”刘彻盯着霍去病,像是要把他看穿。   “皇上说笑了,去病只是凡夫俗子……”   “凡夫俗子两岁就知道辨识毒药?”   “有毒的东西大多味道发苦,小孩本就不喜欢苦味的东西。”   “凡夫俗子十六岁就有如此学识,说得过司马迁也罢,还能说得过东方朔?”   “以前在平阳侯府的时候,平阳侯经常让我帮他写功课。不下狠功夫读书、帮平阳侯应付先生出的题,就得挨打。”   “凡夫俗子会小小年纪便如此老成?”   “穷人家的孩子懂事都早。”   “凡夫俗子有如此见识,比我当年的老师卫绾还深谙为君之道。”   “随口提出的愚见,让皇上耻笑。”   “凡夫俗子会和我在一起两天,就默契得像是相识了一辈子?”   “这只能说是缘分了。”   刘彻压低声音:“凡夫俗子会分明是未经人事,却对我在床笫间的爱好了如指掌?这不是你的姨妈或者舅舅会告诉你的吧?”   “这个……还真是。”卫子夫和卫青把霍去病安排到刘彻身边,本就是指望他能成为嬖幸,帮卫子夫争宠。   他为什么就是不肯承认?“那好!”刘彻直把霍去病的手腕抓出红印来,“你要是敢吃一口鱼,或者抱一下猫,我就相信你真的是凡夫俗子。”   霍去病大惊失色。他上辈子就是泄露天机被雷劈死,这辈子难道还要重蹈覆辙?他才十六岁,好不容易才陪在刘彻身边,难道这么快又要……   “去病,要是说出来,你就要回到天上去了吗?”第一次看到霍去病挂不住看破红尘的模样,露出如此惊恐的表情,刘彻一把将他揽在怀里,“那就别说了,就当我没问,不想说就别说了。你回来了就好,能陪在我身边就好。”   逃过一劫?霍去病愣了好一会儿,才从大起大落的情绪中恢复过来,也搂上刘彻的肩膀。   *****   晚上时,霍去病依言来侍寝,看到刘彻在赏画。   “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画的,觉得怎么样?”看到霍去病来,刘彻把手中的画递给他。   素白的绢布上只在画卷的一角有一朵红色的莲花傲然怒放,其余的地方都是一片空白,红与白形成刺眼的对比。怒放的红莲像是不屑与整个世界为伍,清高、傲慢,却也带着些不为人赏识的寂寞。   “当时我的老师说莲花不会有那么鲜艳的色彩,可我总觉得这朵莲花就该是这样的颜色,这样的……孤单。”刘彻的眼神渐渐失去焦点,“就像当时的我。”   “确实画得不对。”霍去病拿过一支笔,“臣斗胆。”   刘彻示意他可以落笔,只看到寥寥数笔间,红莲旁边多了一条活灵活现的白鱼。虽然都是最简单的线条,从白鱼昂首的姿势不难看出它对红莲的倾慕,可此时红莲的傲慢像是对白鱼不屑一顾。   “还是不对。”刘彻揽过霍去病,让他坐在自己怀中,像小时候教他写字一样和他一起握着笔,在莲花的一边又添了几片花瓣,好像莲花也微微低下花盏,与水中的白鲤对视,正如画外的两人。   两个都是不为世人所容的异类,如今终于找到彼此,再也不会孤单了。乱伦又如何?流言蜚语又如何?他们的眼睛只看得到彼此,除了彼此以外的整个世界都是空白。   床幔落下,案几不知被谁踢翻,滚落的笔、掉落的砚台把画卷的其余部分染出一片一片滑稽的墨色,只有画卷一角相伴的红莲和白鲤站在尘世外笑看整个世界天翻地覆。   作者有话要说:  桑弘羊当上大农丞、提出盐铁官营都是霍去病去世以后的事了,为了故事发展,提到前面来。 ☆、第二十四章 笼中鹰   入夏以后,整个长安都变得像蒸笼一样热气腾腾。椒房殿的琉璃瓦似乎随时会被骄阳晒得开裂,花园中的花草树木都被晒得无精打采。椒房殿外面的水池中,水面被晒得蒸腾出一片雾气,阳光在水面的波纹上反射出刺眼的光芒,害得给卫子夫打扇的侍女不得不常常转头躲避晃到眼睛上的反光,而卫子夫却失明一般望着水面出神。   “子张问于孔子曰:‘何如,斯可以从政矣?’孔子曰:‘尊五美,屏四恶,斯可以从政矣。’子张曰:‘何谓五美?’曰:‘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子张曰:‘何谓惠而不费?’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择可劳而劳之,又谁怨?欲仁得仁,又焉贪?君子无众寡、无小大、无敢慢,斯不亦泰而不骄乎?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子张曰:‘何谓四恶?’子曰:‘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   刘据一口气背下了整篇《论语》,连没教到的地方都背下来了,引来先生的赞叹:“大皇子真是天资聪颖。”   卫子夫却对儿子的朗朗书声和先生的赞叹听而不闻。刘彻喜新厌旧,刘据出生后,卫子夫就不曾再侍寝,空挂着皇后的头衔在椒房殿守活寡。要不是有个大将军弟弟,只怕她连皇后的头衔都保不住。   “皇上驾到!”   杨得意强打精神的公鸭嗓子如同天籁,一下子将卫子夫神游天外的灵魂攥回。   再梳妆已经来不及了,卫子夫连忙叫侍女端来铜镜,大概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妆容,便急忙跑出来:“臣妾恭迎……”还没见到刘彻的人,就听见争吵声。   “我来看我的姨妈,你跟来干什么?”   “你的姨妈是朕的皇后,朕就不能来看她?”   “来看她就非得这时候来?”   “你能来,朕就不能?”   “太阳太大,要是晒得皇上中暑,小人可担待不起。”   “你都不怕晒,我怕什么?”刘彻已经连“朕”都不说了,“怎么,莫非有什么不便让我听到的话?我可是你的姨父,都是自家人。”   “你把自己当姨父吗?”   刘彻暧昧地凑到霍去病耳边:“如果可以,我还真不想做你的姨父。”   这狗皮膏药怎么就甩不掉呢?霍去病在心中哀叹。   当上侍中后的第一个月,刘彻的三宫六院就集体被打入冷宫,霍去病彻底改名为“霍水(祸水)”。好好劝了他一通对帝王而言繁衍后代的重要性,总算刘彻又开始临幸后宫的妃嫔了。霍去病原本以为可以好好地休息几天,不料刘彻生怕他表面装大方,暗里吃闷醋,一次在王夫人那里完成了播种的任务,就跑到霍去病的住处,想看他躲在被窝里流泪,好好安慰他一番,给他一个意外惊喜,不料却看到他没心没肺地和赵充国在一起睡得正香——天地良心,赵充国粘人的本事和刘彻有得一比,而且霍去病也觉得大冬天一个人睡有些冷,把他当暖炉罢了。虽然最后解释清楚了误会,没有让赵充国因此而被斩首,荀彘知道后,更是每晚都来把赵充国拽走、亲自严加看管,刘彻还是每晚去后宫“完成任务”,就要来检查霍去病是不是独睡。鲤鱼有冬眠的习性,成为人以后,霍去病也还是一样的习惯,天一冷就想睡觉。白天要强打精神装作正常人的模样,已经有些强人所难了,刘彻这样疑神疑鬼,害得霍去病经常半夜被弄醒,夜晚的睡眠也严重不足,早上起来以后走路都打飘。   冬去春来,天气开始回暖。饿了一个冬天,就得用一个春天狠狠地恶补“冬眠”时期进食少的损耗,兼之春季是鲤鱼的繁殖季节,于是刘彻的后宫又彻底变成冷宫。好不容易等到春天过去,霍去病才想起来自己至今都没有去探望过姨妈,似乎不太应该,无奈刘彻几乎是走到哪儿就把他带到哪儿,根本脱不开身。   入夏后天气越来越热,滚滚热浪让人只想躲在屋檐下,不愿外出。鲤鱼是变温动物,天气炎热对霍去病倒是没什么影响,心想正是趁机抽空去看看姨妈的好机会,却忘了带着前世习性的不止他一个。夏季正是荷花盛开的季节,因此红莲投生的刘彻也是天气越热就越兴奋,可怜凡夫俗子出身的杨得意遇上这两个祖宗,只能强打精神陪他们闹腾。   卫子夫一直迎出门,就看见两个人影相伴而来。   君王只有国,没有家,在妻儿面前也是像统治者多过家人。卫子夫对刘彻又爱又怕,他不来的时候盼他来,到了他面前又战战兢兢,生怕言行间有什么闪失。刘彻在卫子夫面前也始终是像君王多过像丈夫,高高在上,不怒自威,卫子夫还是第一次看到刘彻也会如此平易近人。   让刘彻放下君王架子的就是他身边的少年,远远的只能看到他一身白衣飘飘欲仙,走近了才看出长得像年轻时的卫青。那个就是霍去病吧?上次见面时,霍去病还只有两岁,现在已经长得这么大了,大到陪在刘彻身边一点也看不出年龄相差悬殊,大到让卫子夫觉得自己已经太老,他和刘彻才是一对。   可笑!来的两人一个是她的丈夫,一个是她的外甥,她居然会觉得这两个差着辈分的男人相配。可是眼前一红一白的身影是那么相称,像是从盘古开天地起,便相伴至今。   半是不忍再看下去,半是带着些妒意,卫子夫出来向刘彻问安,打破两人之间亲密无间的氛围。   刘彻受了卫子夫的礼,霍去病也要向皇后跪拜问安,却被刘彻一把扶住:“她是你姨妈。都是自家人,跪来跪去,多生分。”   既然是自家人,为什么他却任由卫子夫跪拜?难道为他生了四个孩子的卫子夫就不是刘彻的“自家人”了吗?虽然一开始就只是希望霍去病能成为一个帮她争宠的嬖幸,如今看到刘彻和霍去病吵架时完全是小两口拌嘴的语气,一句“你姨妈”恨不得说成“咱姨妈”,卫子夫心里极不是滋味。   “是去病吧?”卫子夫不想在刘彻面前丢了风度,硬忍着不快扯出笑脸,“长大了,倒是和姨妈生分了。就算做了皇后,姨妈也还是姨妈。外面热,都快进屋来。”   把人都请进屋,吩咐侍女端上凉茶瓜果,卫子夫便去叫刘据出来。   刘据已经五岁了,多少懂些人情世故,知道父亲不喜欢自己,因此也十分怕他。看到刘彻,刘据小心翼翼地问安,随即躲到霍去病身边:“去病哥哥,我把《论语》都背完了,下次蹴鞠能带我一起去看吗?”   “都背完了?”刘彻大为惊奇,“看来是该换一个先生,换了就开窍了。”   “回父皇,是去病哥哥教我的。”刘据赖在霍去病身边,“去病哥哥懂得比先生还多。”   “怎么小孩都喜欢粘着你?”刘彻不满地看向霍去病。赵充国也是,刘据也是……   “不是小孩的也喜欢。”霍去病白向刘彻,“这叫有其父必有其子,谁生的像谁。”   刘据躲在霍去病背后偷笑。   “他哪里像朕了?”刘彻不满地看向刘据,吓得他直往霍去病身后缩,“朕看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孩子都被你带得没棱角了。”   “去病哥哥很厉害啊。”刘据粘在霍去病身上不放,“每次去建章营蹴鞠,两边都抢着要他加入。”   刘彻也去看过几次。霍去病在蹴鞠场上的矫健和平时的儒雅完全判若两人,只要他上场,另一队基本上就输定了。“据儿喜欢蹴鞠吗?”   “嗯!”刘据点头,“喜欢看。”   “不喜欢一起去玩?”   “抢不过他们。”发现刘彻有些不悦,刘据说话的声音越来越低。   “干什么要去和他们抢呢?”霍去病的手掌覆上刘据的头顶,“凡事不需自己动手,坐山观虎斗,坐收渔翁之利,才是为君之道。大皇子已经颇有皇上的风范了。”   “就会帮着他说话。”刘彻沉了沉嘴角,“霍侍中,教他读书,怎么就不教他习武?”   “大皇子喜静不喜动,擅文不擅武。”   “和女孩一样。”刘彻没好气地下了定论。   “因材施教、扬长避短才是正确的教育方式。再说小孩的智力和精力都有限,怎么可能一下子学那么多东西?大皇子才五岁。别人家的孩子都只会玩的年纪,大皇子已经会背《论语》了,已经是天赋过人,还要怎样?是皇上对大皇子的期望太高,小小年纪就又要学文又要习武,小心揠苗助长,反而毁了孩子。”   “你就知道宠孩子。”   “你就知道凶孩子,大皇子见了你就怕。凶了他就能成材了?”   “去病,怎么可以这样对姨父说话?”听刘彻和霍去病已经吵得不像是小两口,而是像刘据的严父慈母,卫子夫听不下去了,忍不住开口提醒他们,刘彻是霍去病的长辈,她才是刘彻的妻子。   不料霍去病还没反应,刘彻先一眼瞪回来——他努力了半年,才让霍去病放下君臣之间的拘谨,偶尔还会和自己斗斗嘴。现在卫子夫又哪壶不开提哪壶地提醒霍去病长幼之礼,是存心和刘彻过不去吗?   卫子夫发现自己说错话了,连忙顾左右而言他:“当侍中挺忙吧?都没空来看看姨妈,表妹们还都不认识你呢。”   “确实……挺忙。”忙着和东方朔斗嘴、给司马迁的史书“找茬”、被韩嫣找各种借口刁难、被赵充国和刘据两个小屁孩粘着不放、陪刘彻去上林苑狩猎外加被各种调戏、去建章营参加蹴鞠比赛顺便被卫青鄙视为“以色侍君”、三天两头侍寝外加被刘彻的整个后宫骂为“蓝颜祸水”……事情确实挺多。   听他一一细数在刘彻身边的“忙碌”,卫子夫要用尽全身的力气才不至于哭出来。刘据刚出生时,刘彻大喜过望,还命人作《皇太子赋》留念,极尽宠爱之能事。都说三岁看到老,自从刘据三岁以后表现出的懦弱让刘彻大失所望,接着王夫人生下二皇子刘闳、李姬生三皇子刘旦,刘彻把希望寄予其他儿子身上,而卫子夫要见刘彻一面,变得比登天还难,如今霍去病却来她面前抱怨想和刘彻稍微分开一会儿都做不到。   霍去病刚当上侍中的时候,卫子夫就听到后宫中传出流言,说来了个男妲己,不仅让刘彻的姬妾失宠,就连一直和刘彻形影不离的韩嫣都遭到冷落。后宫的女人只记得卫子夫是掌管整个后宫的皇后,又是霍去病的姨妈,纷纷到她面前来诉苦,唯独忘了她也是因为霍去病而被打入冷宫的女人。   看卫子夫似乎有些不便让刘彻听到的话要和自己说,霍去病扯了些家常里短之类的废话,在侍女端上银耳羹的时候假装不小心,把一碗银耳羹全都翻在刘彻的衣服上。   刘彻跟着侍女去更衣了。看到他的身影消失在珠帘后,霍去病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总算把他支开了。”   确信刘彻听不见他们说话,卫子夫还是压低声音:“去病,姨妈,对不起你……委屈你了。”   “委屈什么?”霍去病听不懂。   “要你一个男子汉大丈夫,做这种服侍人的事……”卫子夫似乎都羞于启齿。   霍去病却是坦荡荡地摇头:“我觉得和皇上在一起很幸福。”   “你……喜欢男人?”十四年没见面,霍去病对卫子夫而言,几乎完全是个陌生人,卫子夫对他一无所知。想不到他有和皇上一样的癖好,亏得卫子夫还曾为推荐他做嬖幸而愧疚过。   “不是喜欢男人,是只喜欢皇上一个。”   卫子夫没想到外甥真的是情敌:“喜欢男人,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可是你打算一辈子不娶妻不生子,一直留在皇上身边吗?”   “有何不可?”他上辈子就是娶妻生子生出的祸胎断送了大邑商的命数,这辈子他绝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后宫……有些很难听的谣言……关于你的。”卫子夫吞吞吐吐。   “说我是男狐狸精?美色误国?”霍去病反而笑得豁达,“那又怎样?没有失去过的人永远体会不到拥有是多么幸福。只要能和他在一起,流言蜚语不过是过眼云烟。”前世两人是亲叔侄,一旦被人发现两人的关系,就是万劫不复。这辈子霍去病可以光明正大地陪在刘彻身边,而不用担心会影响到刘彻的名誉,已经是他前世盼了一辈子的幸福。   “皇上喜新厌旧,你也不可能一辈子都这样年轻,如果是女人还可以生儿育女,人老珠黄以后依靠孩子,可是……”   “姨妈,皇上的衣服虽然穿起来麻烦,但也用不了太长的时间,”霍去病打断卫子夫,“能不能捡要紧的说?”   “你能不能让皇上多来看看姨妈?”卫子夫鼓足勇气才说出真正的意图,“姨妈受宠,卫家才能荣华富贵,况且你也无法为皇上生儿育女。据儿不讨皇上喜欢,不如趁着姨妈年轻,想办法再生一个儿子,如果讨皇上喜欢,或许卫家还可以显赫一阵子。以后再让舅舅帮你一把,在军中建功立业,好过只靠一副皮相邀宠,以后被抛弃……”发现霍去病居然是带着一副大人听小孩说傻话的表情看自己,卫子夫说不下去了。   当年清纯可人的姨妈变了,被利欲熏心的宫闱变得急功近利,变得沟壑难填。弟弟、外甥、甚至儿子……都不过是她往上爬的垫脚石。霍去病上辈子就看惯了宫闱险恶、世态炎凉,没觉得怎样;卫青也是大人了,官居大将军,位高权重,可以保护自己;只可怜刘据还是未谙人事的稚子,就在亲娘眼中变成了个筹码,发现他不好用了,就毫不留情地抛弃,想另外弄个好用的新筹码。可是刘据是刘彻的孩子,霍去病无法眼睁睁地看着他毁在自己的亲娘手里。   “这么天真,怎么当的皇后?”霍去病叹出一口气。   卫子夫一下子愣住了,没想到才十几岁的霍去病说话会是和老于宫闱世故的平阳公主一样的口气。   “姨妈,你绝不能有第二个儿子。皇上早年被窦太皇太后整怕了,很避讳外戚,王夫人、李姬都是生了一个儿子,就再也没有被临幸过,这说明什么,还看不出来吗?皇上是在防止后宫的女人母以子贵,成为新的窦太皇太后。如今你已经贵为皇后,你的弟弟是大将军,儿子是皇长子,已经显赫得太危险了。如果再生第二个儿子,皇上恐怕只会找个借口让你去长门宫和陈皇后作伴。”   卫子夫以为霍去病是想独占刘彻的宠爱,因此对她危言耸听:“这么说……你是不愿意帮忙了。”   “当然愿意。”毕竟如果不是通过卫子夫,霍去病连陪在刘彻身边的机会都没有,霍去病还是挺感激她,“但是你只能把宝全都押在大皇子身上,而我能帮的忙只有让皇上多亲近大皇子,培养感情,助大皇子早日立为储君。”   他不仅抢走了她的丈夫,连她的儿子也要抢走吗?外甥,还真是“外”甥,根本靠不住。卫子夫火了:“男子汉大丈夫不靠自己的本事建功立业,却想靠出卖美色来谋生,你不觉得羞耻吗?”   “建功立业和与心上人相伴是两码事。”   “就算你对皇上是一片真心。你娘就只有你一个儿子,你为了陪皇上,不娶妻不生子,不觉得对不起你娘吗?”   “我娘都知道。她根本不在乎。”而且似乎挺乐意成全刘彻和霍去病。   卫子夫终于恼羞成怒:“霍去病,皇上是你姨父,你和他在一起是乱伦!”   “要不乱伦很容易。”刘彻的声音突然冷冷地□来,“只要拟一份诏书,朕就不是他的姨父了,姨——妈——”   颁诏……废后!卫子夫看到刘彻脸上黑压压一片,吓得噤若寒蝉。   “姨妈不过是开玩笑,何必发火?都吓着大皇子了。”霍去病连忙打圆场。   “玩笑?”刘彻看向卫子夫,脸上的冷笑让她胆战心惊,“你以为朕会看不出你的把戏吗?怕自己老了、丑了,会失宠,为了保住皇后的位置,不惜把外甥送进宫给朕做嬖幸、让你姐姐断后。现在外甥如你所愿的比你受宠,你倒吃味了?”   “要不是姨妈,我们可能连见面的机会都没有。”   “那也不一定。说不准哪天朕去皇姐家的时候,就对哪个小牧童一见钟情了。”刘彻拉起霍去病,“悄悄话说完了吗?我们该回去了。”也不等卫子夫说话,就硬把霍去病拖走。   *****   刘彻走得极快,霍去病勉强能跟上他的脚步,回头一看,发现杨得意不知被撇到哪里去了:“皇上,杨公公……”话没说完,就被刘彻一把抱在怀里。   “这皇帝做得有什么意思?”刘彻用力得像是要把霍去病揉进自己的身体,“难得有个喜欢的人,就人人都要作践,外人也算了,就连你姨妈都要和你过不去。这皇帝做得有什么意思?”   红莲不论转世几辈子都是一样,一激动就下手没轻没重。霍去病庆幸自己这辈子选择习武,果然是明智之举,至少不至于像上辈子的比干一样,一副孱弱的小身板对上受德一身能托梁换柱的蛮力,在他激动时稍微躲得慢一些,就有可能被弄得脱臼甚至骨折。   等到刘彻稍稍平静下来,霍去病才拍了拍他的肩膀:“堂堂九五之尊,何必和女人一般见识?”   “我这样宠爱你,反而让你和你娘在卫家的亲戚面前为难了吧?还传出那么多不堪入耳的话……”他是皇帝,他以为他的权力可以保护他爱的人,结果却是让心爱之人因他而受累。   “无妨。”霍去病的回答只有平淡的两个字。   刘彻抬起头,对上一双深不见底的眼睛,任由世间风起云涌,永远平静如水。凡间的纷扰倒映其中,都变得如南柯一梦一般可笑。   “你是下凡的神仙吗?”刘彻抚上霍去病的脸颊,“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好像凡间的一切都留不住你一样。”   “只要皇上觉得我有用,我就不会走。只是皇上真的把我当天子剑吗?”   “怎么不是?我不是一直把你佩带在身边吗?”   “是剑,不是剑鞘?”被天子“剑”插的。   霍去病最大的本事就是不论多好笑的话,他都能板着脸说得极其严肃。刘彻闻言,直接笑喷,等到回过味来,才发现他是在抱怨:“以你的才学和武艺,做个‘剑鞘’确实可惜了。不能怪有人在背后嚼舌根,是我错把雄鹰关进了笼子。要是你有所成就,就不会有那么多人说你是靠出卖色相才陪在我身边,是我的宠爱束缚了你。”   霍去病突然换了个话题:“前几日我看到陇西官报,说河西浑邪王、休屠王派虚连鞮、呼延利、乌洛兰等大将驻扎边关,威胁大汉。看来去年漠南大捷令匈奴闻风丧胆,他们也开始戒备起来了。”   霍去病总能提出很好的意见,所以刘彻从来都是任由他随意翻阅各种奏折、军报,想不到他都能一字不差地背下来。“朕也有意挟漠南大捷余威,一举扫平河西。”   “河西是匈奴的咽喉,必须拿下。可是当地地势奇险,如果准备不足,恐怕难以求胜。”   “那么朕的‘小丞相’以为如何呢?”   “东离王已衰,匈奴上下肯定以为我国欲攻打河西,我们不如利用这个错觉,出塞直攻伊稚斜。”   从古至今,有哪一个中原君主敢直接出塞攻打匈奴?刘彻不禁重新打量霍去病,无法想象这样一副温文儒雅的外表下是和他一样桀骜不驯的灵魂。   “好主意。”刘彻心情大好,“朕向来愿做旷古未闻之事,也好给后世留点先训。”   眼前的中年汉皇正如前世天不怕地不怕的少年商王。一千年过去了,曾经的家人朋友都成了史书上的文字,甚至整个世界都变了模样,万幸眼前的人还是一样的人,上天委实待他不薄。   “卫青曾经告诉过我,说他在漠南大捷中出兵白岭是你的计策。”   “些许拙计,不足挂齿。”蹴鞠真是一种挺好的军事演习方式,霍去病三天两头去建章营蹴鞠,其实是从卫青手下挖人。只是挖得多了,连他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给卫青出主意来还人情。换了是别人,肯定会把功劳都揽在自己的身上,想不到卫青这么老实。霍去病前世看惯了朝堂上的口蜜腹剑、笑里藏刀、尔虞我诈,卫青的老实让他觉得挺新鲜。   “别太谦虚了,有功就该赏!”   “寸功未立,如何封赏?”霍去病终于抬起眼,“如果陛下真的想封赏,就让我随军出征。”   “你想去前线?”刘彻吃了一惊。   霍去病不容置疑地点头。   “你别看你舅舅打了胜仗风光,这都是用性命拼来的。行军打仗可不是玩。”   “我知道。”   “留在我的身边不好吗?”   然后一辈子被说成是以色侍君的嬖幸?霍去病只是静静地看着刘彻,深不见底的眸子看不出任何情绪波动,但是刘彻知道他在想什么。   “我知道你心比天高,也知道你能力出众,可是和你舅舅一样,太温柔老实。”   温柔?老实?霍去病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用这种词形容自己。   “你以为我不知道王孙一直在刁难你吗?他还算客气的,军营里可都是不懂礼数的粗胚。”   飞廉、恶来、费仲都是奴隶出身,难道军队里的“粗胚”能比奴隶还不懂礼数?   “我是怕你被人欺负。”   被人欺负?他不去欺负别人就不错了。“韩大夫精通匈奴的风俗、习性,而且匈奴话也说得很好……”   “所以你就送上门去任由他刁难、羞辱?”刘彻整天要和霍去病形影不离,就是怕他去韩嫣面前委曲求全,白白自取其辱。   霍去病不是整不过韩嫣,只是懒得和这种人计较罢了。   “还是执意要去吗?”   霍去病还是点头。   “好吧。”见犟不过他,刘彻只能让步,“要是你能让王孙吃一次亏,我就让你去。”   “君无戏言。”霍去病举起手掌。   刘彻与他击掌为誓:“但是我先提醒你一句,王孙是韩信之后,不是那么好对付的人。”   刘彻以为霍去病会知难而退,乖乖留在他身边,不料他却是带着几分不屑勾起嘴角。韩信之后又怎样?霍去病上辈子和人斗心眼的时候,天底下还没有韩姓人呢。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五章 试牛刀   出征在即,大将军卫青正忙得不可开交,听说霍去病登门拜访,卫青有些诧异。   卫青觉得男人就该接受女人的侍奉,一个大男人像女人一样给别的男人侍寝,简直是奇耻大辱。由己及人,卫青以为所有人都是和他一样的想法。霍去病的学识、武艺都出类拔萃,把这样一个出色的年轻人送给刘彻糟蹋、帮卫子夫争宠,卫青觉得颇愧对于他。不料霍去病却对做嬖幸之事安之若素,甚至还挺喜欢和刘彻在一起,对后宫和朝堂上各种难听的流言蜚语听而不闻,好像和刘彻在一起的快乐就足以让他忽视其他的一切。   原本以霍去病的才能,完全可以靠自己的能力出人头地,可他竟贪图荣华富贵到不惜出卖尊严!虽然卫青也知道,霍去病是奴隶出身,又是不被父亲承认的私生子,食不果腹、衣不蔽体也罢,还经常被人骂做野种,过的日子比一般的奴隶更不堪。他会贪慕荣华富贵,可能是小时候实在是被人欺负得怕了。可是为了功名利禄,他竟然可以如此不择手段,卫青实在是为霍去病感到痛心。   霍去病和刘彻去看卫子夫的事,卫子夫对平阳公主和卫青都说过了。卫青也觉得霍去病的所作所为令人不齿——一个大男人以色事人也罢了,居然还像个女人一样争风吃醋,不分敌我地和自己的姨妈抢姨父。不料平阳公主却指着卫青和卫子夫的鼻子大骂:“你们卫家一家子的糊涂蛋,就这个外甥一个明白人。早知如此,我当初就该直接送他一个人入宫,省得还得给你们两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蠢材收拾烂摊子!”   卫青和卫子夫一样,都不是擅长和人斗心眼的人,要不是平阳公主一直为他们打点、帮他们出主意,他们别说是做到皇后和大将军,恐怕连命都早就没了。既然平阳公主觉得霍去病做得对,应该也有道理。可是想不到刘彻居然放着对大汉虎视眈眈的浑邪王和休屠王不打,反而要去主动攻击伊稚斜单于,听说这又是霍去病的主意。   他是打定主意要做个遗臭万年的佞幸吗?年轻人好高骛远本是常事,可是他不该乱吹枕边风,拿全军将士的性命开玩笑!无奈圣旨已下,卫青只能舍命陪君子。   “什么事?”看到唯恐天下不乱的罪魁祸首,卫青颇没好气。   “想和舅舅切磋一下。”   因为霍去病的一个馊主意,刘彻召集军国重臣一大早就召开廷议,拟定公孙敖为中将军,公孙贺为左将军,赵信为前将军,苏建为右将军,李广为后将军,李沮为强弩将军,分领六路大军,统归大将军卫青指挥,起兵十万,从定襄出塞。一道圣旨害得卫青忙得焦头烂额,而身为罪魁祸首的“小祖宗”依然一派云淡风轻的模样,面对卫青时没有丝毫愧色,好像他给刘彻出的馊主意不过是要了件无足轻重的小赏赐。   看他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卫青只觉得气不打一处来:“可以,不过舅舅可不会故意让你。”让这小子吃点苦头,知道点天高地厚,也是为他好。   “让了就没意思了。”霍去病抽出剑,“还望卫大将军不吝赐教。”   卫青带着霍去病在院子里找了块空地,拔出剑,大将军的威严和沙场上的腥风血雨培养出的滚滚杀气顿时如黄河决堤一般而来。   如果换做是其他人,看到卫青板下脸就该怕了,可是霍去病不知是不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任你杀气如长江黄河滚滚而来,他自如泰山巍然不动,手上拿着剑,脸上却还带着赏花游玩一般的平和笑容,请卫青先出招,就好像不过是烹好了茶,请客人先用。   卫青的武艺都是在战场上实打实地磨砺出来的,没有任何花哨的动作,只有长驱直入的攻、守,稳扎稳打。霍去病偏偏是剑走偏锋,抚琴般轻拢慢捻抹复挑,用的全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自创招式,配上他长期带沙袋练出的轻盈步伐,飘逸潇洒如游龙戏凤,信手拈来的古怪剑招却偏偏一招一式都自然得如同每天接触的柴米油盐,好像世上的一切事物都可以被他融会贯通到剑法中。   霍去病诡异的套路避实击虚,让卫青的进攻全都落在空处,像拳头打棉花一样吃不上力,反而让他自己失去平衡。霍去病进攻时的每一招却都是看准卫青的破绽,刁钻至极,防不胜防,而卫青觑中的破绽有好几次都是诱饵。要不是卫青的反应够快,直觉够灵敏,只怕已经输得一败涂地。   当初看到霍去病在龙泉校场带着沙袋还能力挫群雄,卫青就知道外甥的武艺不容小觑,不料他的本事竟然还在他这个舅舅之上。两个人过了几十招,尚未分出胜负,但是卫青的额头上已经渗出一层汗珠,而霍去病竟然还是那副冷眼旁观世间风起云涌的表情,好像只是在一旁看别人比武。   兵不厌诈。卫青也卖了个破绽,霍去病果然上当,被他一把挑飞了剑。   姜还是老的辣,毛头小子还太嫩了。卫青刚想顺便说教几句,霍去病却对脱手的剑看都不看,只是戏谑地盯着卫青,抬起一只手到两人视线相交的地方,松开,手掌间落下一个翠绿色的小东西。卫青低下头,才发现衣服的前胸多了道口子,贴身安放的锦囊到了霍去病手里。   要是他的剑再深几分,被挑走的就是卫青的心脏了,而卫青都没有注意到胸前的衣服是什么时候被他划开。   “绣工真精细。”看够了卫青惊讶的表情,霍去病才有心思打量手中的锦囊。锦囊是湖绿色锦缎底子,上面绣着常见的鲤鱼跃龙门图案,鲤鱼却不是常见的红色,而是白色。   “是宋姨娘绣的?”看到白鲤图案,霍去病就猜到锦囊是哪里来的,可还想自欺欺人。宋姨娘就是卫青府上那个绣娘出身的小妾。   “不,是皇上赐的。”卫青没发觉霍去病神色不对,向霍去病伸出手,让他还回来,“那时我刚当上侍中,皇上怕我被人欺负,就在众人面前把随身携带的锦囊赐给我。鲤鱼跃龙门,是个挺好的口彩。”   卫青是想提醒霍去病,这是御赐之物,所以不能送给他,不料霍去病却如遭雷轰。   为什么?为什么刘彻要把锦囊这种贴身的东西送给卫青,上面绣的偏偏还是白色的鲤鱼。卫青只是长了一张和白鲤相似的脸,霍去病才是从前世追刘彻到今生的白鲤。   “你要是喜欢,让宋姨娘给你也做一个。”见霍去病没有将锦囊还回来的意思,卫青开口催促了一句。   “看来皇上喜欢的还是舅舅。”霍去病叹了口气,“把这么贴身的东西送给了舅舅,还经常抱着我喊‘卫青’。”   给刘彻做过嬖幸是卫青心中最碰不得的伤疤。听霍去病提起,卫青恼羞成怒下回头就是一鞭。虽然霍去病躲得快,鞭梢还是从他的脸上划过,洁白无瑕的皮肤上立刻多了一条触目惊心的血痕。   完了!霍去病不过是嬖幸,破了相就和没了命一样,这下怎么向刘彻交代?卫青吓得面无人色,霍去病却只是小心翼翼地碰了碰脸上的伤口,看到指尖上沾了血迹,反而露出满意的笑容,将锦囊还到卫青手里:“多谢。”   “谢什么?”霍去病破了相,居然还谢他。卫青不明白。   “我就是来向舅舅要这个的。”霍去病朝卫青举了举沾血的手指,“谢谢。”说罢扬长而去。   直到霍去病的背影彻底消失在门外,卫青还没明白过来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   看到霍去病捂着脸来找自己,韩嫣故作疼惜地去看他脸上的伤:“哟,这是怎么了?”   “被猫抓了。”霍去病的手被韩嫣拉下来,让他看到了他脸上的血痕,又马上捂回去,转过身去不给他看,“韩大夫,你这里有没有……什么能遮掩一下伤痕的东西?”   “胭脂水粉?”韩嫣围着霍去病团团转,硬要看他脸上的伤痕,觉得他这副又羞又窘的模样特别赏心悦目,“我怎么会有女人用的东西?”   “没有?那就算了。”像是受不了韩嫣的打量,霍去病匆匆离去,走出很远还能听到韩嫣幸灾乐祸的笑声。   韩嫣家的下人听到韩嫣大笑,接着就看见霍去病捂着脸匆匆忙忙跑出来,连忙拦住他:“霍侍中,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霍去病故意让人拉下捂在脸上的手,让所有人都看到他脸上触目惊心的血痕,才逃一般离去。   离开了韩嫣的家,还能听到韩嫣的笑声,霍去病却是大大方方地放下手,摇头嗤笑:“韩信点兵,多多益善。韩信之后,不过尔尔。”要霍去病想办法作弄这么一个一丁点警惕心都没有的家伙,实在是屈才了。   *****   一开始听韩嫣家的下人说霍去病被韩嫣打了,刘彻还不相信。后来韩嫣带着几分幸灾乐祸说霍去病的脸现在好看得很,刘彻就有些不太好的预感。最后看到霍去病戴着头盔,眼神躲躲闪闪,刘彻就知道不对,把他叫到面前,一把掀去头盔,就看到他左脸颊上一道血痕衬着洁白无瑕的皮肤,分外触目惊心。   “这是怎么回事?!”像是看到稀世珍宝被毁,刘彻眼中几乎要喷出火来。   “被猫抓的。”霍去病躲着刘彻的眼神。   “被猫抓?你在十里外见了猫就跑,会被猫抓在脸上?”刘彻掐着霍去病的下巴仔细打量他脸上的伤痕,“你以为我看不出来?这分明是鞭伤!是谁干的?!”   “韩大夫也不是存心……”   果然是韩嫣!刘彻把牙齿咬得咯咯直响:“他打你,你就不会还手?”   霍去病闻言苦笑:“不还手,不过是受点小伤,要是还了手,恐怕皇上就要少一个心上人了。”   “你不还手,他就能活了吗?”霍去病会忍气吞声,刘彻可不会!“来人,给朕把韩嫣押过来!”   好了,接下来有好戏看了。   *****   看到了韩嫣的榜样,杨得意再一次确信,这个小祖宗绝对绝对绝对惹不得。要是惹了他,别说是丢官,能保住命就不错了。   爱财之心人皆有之,杨得意也不例外,经常仗着太监总管的职责之便向宫娥、太监甚至一些官员索要“孝敬”,给孝敬的就稍加关照,不给的就处处刁难。霍去病当上侍中以后,一则是对他两岁就会卖人情实在是印象太深刻,一则是看到刘彻对他宠得把韩嫣都扔到了一边,杨得意才没有对他“照规矩办事”。想不到霍去病长得一副贵公子模样,却是天生贱命,刘彻都在韩嫣面前向着他了,他还登门向韩嫣赔礼道歉,人前人后任由韩嫣欺负,倒虎子、缝衣服之类韩嫣故意刁难他的粗活他都肯做,还存心瞒着刘彻。   当年卫青当侍中时,也是这样一副任人欺负的老实样,只是当初卫青家里穷,榨干了也没多少油水,杨得意才没有要他孝敬。现在又来了个好欺负的小卫青,而且有个做皇后的姨妈和一个做大将军的舅舅,还有个做詹事的继父,应该颇有些油水可捞。杨得意正盘算什么时候向霍去病提出要孝敬的事,就看见刘彻仅仅因为霍去病脸上的一道小伤痕,就要把韩嫣拖下去杖毙。   刘彻怒不可遏,韩嫣喊冤叫屈,却只是往刘彻的怒火上浇油。霍去病一直在旁边冷眼看他们吵,等到韩嫣要被拖下去了才开口:“皇上,为什么要打韩大夫?”   “你这样任人欺负,叫我怎么放心让你随军出征?”刘彻心痛地抚上霍去病的脸颊,“乖乖地待在我的身边。你不愿做恶人,我来替你做。放心吧,别说是这么点小伤,就算你完全毁了容,还是我心里唯一的人。”   韩嫣摇着头,不敢相信看到的一切是真的。曾几何时,他才是刘彻唯一的爱人。刘彻与他同窗共读,同床共枕,登基后任由他乘坐御舆、用皇帝的仪仗出巡,赏给他的金钱足够他用黄金做弹丸来恣意挥霍,引得整个长安的小孩都知道跟在他后面捡弹丸可以发财,称他为“金弹公子”。曾几何时,不用在刘彻面前“小人”、“臣下”地自称,而可以说“我”,是韩嫣一个人的特权。可是现在是刘彻在霍去病面前说“我”,因为霍去病的一点小伤,就忍心把韩嫣处死。   “哦……”霍去病作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可是我脸上的伤是和舅舅切磋的时候不小心弄伤的,和韩大夫有什么关系?”   刘彻刚想叫人把韩嫣拖下去,闻言愣住:“是仲卿(卫青字仲卿)打的?”   仲卿,叫得那么亲热。霍去病闻言点头,心里却为刘彻对卫青的亲昵有些小小的不快。   “韩嫣都把你弄成这样,你还帮着他说话?”   霍去病无辜地歪过头:“皇上明鉴,这真的是我舅舅不小心弄伤的。”   “霍去病,你这样出尔反尔可是欺君啊。”刘彻还不相信,“实话实说,别怕得罪人,朕给你做靠山,一定会给你做主。”   他是摆明要偏袒霍去病吗?韩嫣的心直往下沉。   “要说欺君,说这道伤是猫抓的,确实是谎话。”霍去病无辜地看着刘彻,“可是我从没说过这伤是韩大夫弄的。”   刘彻糊涂了:“你说王孙不是故意……”   “我只是觉得身为侍中,脸上带着伤,有碍皇家颜面,去问韩大夫有没有方法把这个伤遮住。韩大夫说没有,想来是真的没有,不是存心和我过不去。”   “那为什么王孙家的下人都说你是被王孙伤的?”   “我只是料到皇上怕我在韩大夫那边受欺负,肯定在下人中安插了眼线。在舅舅那里受了伤,我就去找韩大夫,进去时是躲着人翻墙爬窗溜进去,出来时是大大方方地走门出来,没人看到我进去时是什么样,只看到我出来时脸上有伤,而且韩大夫还在屋里笑得那么容易让人误会……想来大家都错怪韩大夫了吧?”   “那你说如果你还手,朕就要少一个心爱之人是什么意思?”   “舅舅不也是皇上的心爱之人吗?皇上连随身佩戴的鲤鱼锦囊都送给了他。”霍去病一脸无辜,“我说错什么了?”   他动动嘴皮子,就把所有人都耍得团团转。刘彻哭笑不得:“霍去病,你……你狠……”   “皇上,我们打的赌还作数吗?”霍去病缓缓地勾起嘴角,“只要我能让韩大夫吃亏,就让我随军出征的事。刚才我要是少说一句,韩大夫可就没命了。”   “霍去病,我真是太宠你了。”刘彻假意板下脸来,“你就不怕回头仲卿把什么都告诉我,我治你欺君之罪?到时候死的可是你。”   “舅舅确实老实,但是脸皮薄。要是把这事说出去,让人误会成他和我因为皇上的宠爱而争风吃醋,以至大打出手,想来他以后都没脸见人了。他绝不会说。”   “你……”刘彻终于笑倒在地,“你行。”韩嫣为人嚣张,容易得意忘形;卫青羞涩腼腆,容不得家丑外扬。他的内朝小丞相还真是算无遗策,几句话,一道伤,就把所有人都耍了。要不是他自己点穿,只怕韩嫣被处死以后,刘彻还被蒙在鼓里。   韩嫣差点没命,居然只是因为刘彻和霍去病打的一个赌。韩嫣挣脱制着他的侍卫:“霍去病,你狠!祸国殃民的男妲己,还真是一点都没说错。”   “承让。”霍去病却像是受到赞扬一般向韩嫣回礼,“昔日韩信能受□之辱,可怜韩大夫却学得像羞辱你先祖的人,受了点宠爱,便娇纵如斯,是生怕自己富贵得太长久吗?韩信要是泉下有知,怕是要死不瞑目了。”   “王孙的曾祖是姓韩名信的韩王信,不是点兵的那个韩信。”刘彻故意利用同名同姓的误会,想让霍去病知难而退,乖乖留在他身边,想不到霍去病平时的隐忍真的只是懒得和韩嫣计较。   “原来如此。”霍去病作出恍然大悟的表情,“都说将门虎子,我还纳闷呢。”纳闷韩信怎么会有韩嫣这样的后人。   曾几何时,他才是刘彻的爱人,现在竟然沦为他们取笑的对象。   “霍去病,你给我等着,这仇我记下了!”韩嫣愤然离去,“有我一口气在,你以后就别想有好日子过!”   “随时恭候大驾。”霍去病恭送韩嫣离去,才回来面对刘彻,“怎么样?让韩大夫吃亏的赌是我赢了?”   “厉害!”是他!霍去病果然是他印象中那个无所不能的白衣丞相。虽然还是不知道印象中神秘的白衣丞相到底是谁,刘彻心情大好。   “皇上也觉得我的计谋用来和韩大夫斗心眼,有些浪费吧?”   听他又提出想随军出征,刘彻的笑容沉下来:“还是想去吗?”   霍去病点头:“君无戏言。”   “可惜你聪明有余,心却不够狠。”刘彻却摇头,“有些事要做就要做绝,永绝后患,绝不可有妇人之仁。王孙可不是什么心胸宽广的人啊。”   “新欢旧爱,还真是天壤之别。他日我若是失宠,是不是也会和现在的韩大夫一样?”霍去病苦笑,“只是不知皇上那时的新欢是不是也有‘妇人之仁’。”   “去病……”刘彻站起身,“我不会再有新欢,绝不可能!”   “是吗?”霍去病却不看刘彻,扭头看向韩嫣离去的方向,像是还能看到他离去的背影。他也知道,自己这次对韩嫣做得确实过分了些,可是要刘彻放他上战场,做戏必须做足做绝。   “去病……”   霍去病抬起手,示意刘彻不必再解释:“这次是我过分了,皇上对韩大夫又是这种态度,换了任何人都不能忍。现在和韩大夫结了大梁子,想来以后我在皇上身边的日子……”霍去病缓缓勾起嘴角,“会非——常——非——常——难过。不如先让我去战场上避避风头。韩大夫敢在皇上面前放肆,但是应该还不敢插手军中事务。”   他原来连刘彻可能反悔不放人都算进去了。无奈之下,刘彻只能免去霍去病御营侍中之职,改授骠姚校尉,在御营挑选八百铁骑随军出征。   看到出征将士名单上多了个“骠姚校尉霍去病”,很多人都不明白刘彻怎么舍得让他的心肝宝贝上战场,直到看见霍去病脸上挂了彩,才“明白”他是因为破相而失宠了。有同情他一夜之间荣宠尽失的,也有幸灾乐祸的,唯一让人看不懂的就是从此以后,太监总管杨得意逢人就劝绝对绝对绝对不能得罪这小祖宗。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六章 舐犊情   未央宫的宣室殿,摇摆的烛火照得刘彻棱角分明的脸阴晴不定,让站在他面前的董蔚只敢站得像根柱子,即使被烛烟呛到,也只能忍着,不敢咳嗽,唯独一双眼睛随着刘彻烦躁的脚步声转动。   董蔚已经二十六岁,自从卫青右迁为太中大夫,便接替他的建章监一职至今,年纪不大,但是久在宫中,已经老于官场世故,深知刘彻深夜秘密召见,必定是有大事嘱托,于是静静地等刘彻整理完情绪,洗耳恭听皇上指示。   此次霍去病随军出征,有传言说是因为破相而失宠,可是董蔚看到的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霍去病的骠姚营八百铁骑中有两百是他自己从建章营的蹴鞠场上挖来的亲信,剩下的六百都是刘彻命董蔚亲自拣选的精锐,而且一再耳提面命一定要最好的。霍去病自己点了赵充国、荀彘为副手,刘彻还把董蔚也一起塞到他手下,三个副手各自率领两百骑,剩下的一个副手席虚位以待,由霍去病暂时自己亲自率领他亲手挑选出来的两百亲信。马匹、武器、粮草、辎重……所有的一切都由骠姚营优先拣选,真不知道刘彻是打算让这一支精锐奇兵突袭,还是仅仅是怕他的心肝宝贝受伤。看刘彻一副坐立难安、恨不得自己替霍去病上战场的模样,董蔚觉得后一个理由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刘彻在原地走了好一会儿才停下脚步,仰头长叹:“董蔚,知道朕为什么安排你去骠姚营吗?”   “承蒙陛下厚爱,臣必定万死不辞,以谢皇恩!”   刘彻无力地摆了摆手,示意董蔚不用说客套话:“去病还是个孩子,骠姚营又大多都是第一次上战场的年轻人,这次偏偏是奇袭匈奴大本营,朕实在是放心不下,可那孩子根本不听劝。你为人老成持重,而且跟过卫青几次,比他们有经验。再者你的年纪也不比他们大多少,或许他们肯听你的话。不立功没关系,伤亡多惨重都没关系,朕只要他能平安回来。要是能让他在战场上受点挫折,从此死了随军出征的心,那更好。”   八百精骑,居然只是为了保护一个把打仗当游戏的嬖幸。尽管心里对霍去病鄙夷到了极点,董蔚的棺材脸还是像刷过浆糊一样纹丝不动。   他这是在干什么?自以为是在利用手中的权力保护霍去病,结果却又是给他树敌吗?像是猜到了董蔚心中的想法,刘彻突然发出一声自嘲般的轻笑:“算了,别管那么多了,只要记住,不论战况如何,你一定要回来向朕禀报,巨细无靡。”   原来只是怕嬖幸闯祸,在他身边安插一个眼线。这样的工作董蔚还比较能接受。   “要是去病出了任何意外,你也要记得回来……”   虽然是用来保护一个嬖幸,皇帝对他委以重任,还是对他的一种肯定,或许对以后的仕途也有利。董蔚稍感欣慰,不料刘彻后面的话却是……   “记得回来给你的九族收尸!”   “诺!”董蔚大声应允,尽管心里气得只想骂娘。   看着董蔚气哼哼地离去,似乎恨不得立刻就去把那个什么霍去病碎尸万段,刘彻不禁苦笑。要让人乖乖听话,他向来习惯用施威多过施恩。骂就骂吧,他只要他的去病能安全地回来。自从找到霍去病,刘彻就觉得自己再也经受不住失去他的打击。   *****   挂心霍去病的不止是刘彻,卫青也同样担心外甥第一次上战场会不会出意外,邀他一起去马厩照料“鬼差”,絮絮叨叨地叮嘱需要注意的一切。   “这次的战场我们都不熟悉,所以皇上才让张骞也和我们一起去。不过荒漠地区气候变化多端,难以辨别方向,即使是惯于出征的老将也难免迷路,更不用说你是第一次出征。最要紧的是跟紧大部队,别落单。随身一定要带好地图,万一和大部队失散,就跟着地图走。要是实在找不到路,就跟着马走。动物的直觉比人强,就算不能带你回来,至少能帮你找到有食物和水的地方,或许能遇到往来的商旅……”   他居然质疑它会迷路?马面开始游走于神州大地收集亡魂的时候,卫青的老祖宗还是女娲手里的泥巴,他居然质疑马面会迷路?!霍去病安安静静地听卫青啰嗦,马面却是听不下去了,回头对着卫青就是一口咬去。   “‘鬼差’,不可以!”霍去病一把拉住马面的笼头。   可是他居然质疑它会迷路!马面满脸冤枉地回过头看霍去病,发现他只是带着温和的笑意,对卫青的“废话”没有丝毫的不耐烦。   其实霍去病自己也觉得可笑。原来男人可以比女人还啰嗦,这种啰嗦却让霍去病觉得很温馨。真是可笑!对他而言,凡夫俗子应该是蝼蚁一般的存在。除了花花,凡间的人只能分为和他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和没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他却对眼前的这个凡人产生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或许这就是凡人所谓的“亲情”。   卫青第一次遇到会咬人的马,被它吓了一跳,却只当是“鬼差”桀骜,难以驯服,继续一边给它刷毛,一边叮嘱霍去病上战场要注意的事:“找到绿洲也要小心,匈奴是逐水草而居,有水的地方很可能有匈奴。要是遇到匈奴,别逞强,记得你的娘亲还有舅舅、姨妈都在长安等你回来,保住命比什么都重要。别嫌舅舅啰嗦,这些事到了战场上能救你的命。记得不管输得多难看都要回来,只要你回到长安,剩下的舅舅和姨妈能帮你解决……”   区区一个凡人,凭什么说得好像此战必败一样?国神大人不过是对他客气,他就真的当自己是根葱了?竟敢质疑国神大人的伟大!马面撅起后腿,作势要踢卫青,被霍去病一巴掌拍在马臀:“不可以没礼貌!”   他还真的把眼前的凡人当亲戚了?马面不满地打了个鼻响。他忘了吗?他是瑶池中的白鲤,是无父无母的天地精气化成,这些凡人不过是他陪着红莲投胎转世所必须附带的累赘而已。   “这马还真傲。”战场上生死之间的一念之差,很可能就在于战士与坐骑的默契配合,卫青一直都觉得在战前和坐骑交流感情很重要,尤其是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怕霍去病不会照料马匹,卫青替他来和“鬼差”交流感情,知道“鬼差”不近生人,还带了萝卜给“鬼差”做礼物,结果被“鬼差”毫不领情地当胸一脚踢出去。幸好当时卫青穿着盔甲,没受伤,只在胸甲上留下两个清晰的马蹄印。之后卫青又试过好几次,不料“鬼差”对卫青对付其他马都屡试不爽的各种手段软硬不吃。无奈之下,卫青只能带着霍去病一起来,“鬼差”才容他近身,只是一直不给他好脸色——卫青自己就是养马的骑奴出身,知道马通人性,能听懂人话,可还是第一次遇到马会有这么丰富的表情。   “你也嫌我啰嗦吗?”卫青仔细地帮“鬼差”梳齐鬃毛,“是啊,看你这么矫健,一定是军马。对塞外的地形,你可能比我还熟。去病,别笑,马是通人性的,人说话它们都能听懂。好好对待马,它们都知道。让战马信任你、依赖你,关键时候,它能救你的命。”   没有听到回答,卫青抬起头,就对上一双深不见底的黑眼睛,其中像是蕴藏着宇宙万物,却什么都看不见。不知为什么,卫青觉得自己不像是长辈在对晚辈唠叨,倒像是不懂事的小孩在耄耋老人面前卖弄自己浅薄的学识。   “放心吧,舅舅,‘鬼差’一定会好好地保护我。”看到卫青略显诧异的目光,霍去病移开视线,歪过头抚摩马脖子,脸颊上的伤痕暴露在卫青面前。   “一下子失去了皇上的宠爱,是不是恨舅舅?”   霍去病愣了一下,才意识到卫青说的是他脸上的伤:“没有。”这道伤不过是霍去病争取上战场的一个契机而已,所有的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中。   卫青叹了一口气:“每次看到你,舅舅都觉得像看到小时候的自己一样。”   “我们确实长得像。”   “不止是长得像。”卫青放下刷子,“舅舅和你一样,也是不被父亲承认的孩子。我长得不像爹也不像娘,我亲爹一直怀疑我是你外婆和其他男人生的,其实也不肯认我,我才只能冒用你外公的姓氏。原本我自己也怀疑过自己的生父会不会另有其人,直到你出生,才知道可能是长得像你外婆那边的哪个亲戚。”   白鲤变成人,就是这样的长相,原来卫青与他相似的长相,只为了让他的出生显得自然一些。实在是连累舅舅了。霍去病有些愧疚。   “别人家的孩子都有爹,只有我没有,走到哪儿都要被人戳脊背、欺负。住在平阳侯府天天看别人穿金戴银、大鱼大肉,自己偏偏要住在草棚子里挨饿受冻,难免会心里不平衡,怨恨上天为什么给自己安排如此的命运。舅舅以前也有过这样的想法。想出人头地,想要功名利禄,想要过和平阳侯那样的人上人一样的日子。”   他到底想说什么?马面也好奇地回过头。   “人往高处走,想做人上人是人之常情,这种向往会成为进步的动力。但是有些东西是不能出卖的,比如尊严。”卫青看了看霍去病脸上的伤,“现在你看到了吧?以色媚上来博取高官厚禄固然轻松,可是这样得来的东西不会长久。你有美色的时候皇上爱你,什么都对你予取予求,一旦你破了相,皇上就不要你了,靠美色得到的一切都会消失。以色侍人就是这样的下场。对你而言,这次失宠或许也不是坏事。趁着年轻,还能回到正途上来。你比舅舅能干,舅舅相信你早晚能靠自己的本事出人头地……”   卫青话还没说完,就看见马面笑倒在地。他以为国神大人会艳羡凡俗的功名利禄?对神明而言,凡人不过是蝼蚁。神明看凡人为功名利禄争得头破血流,正如人类看蚂蚁为了一条死虫子斗得你死我活。人类会去和蚂蚁抢死虫子吗?霍去病即使生活在凡间,也只会在乎为了陪红莲轮回,荒废了几年修行。   霍去病悄悄地踢了踢马面,提醒它别笑得太夸张,万一泄露天机,就又要被雷劈了。   “舅舅和姨妈出人头地了,却还留着你和你娘在平阳侯府做奴婢,恨过吗?”   “没有。”霍去病比他们更清楚身在高位,身不由己,不过他不敢过多地露出自己拥有超过年龄和身份的见识,“娘一直都说,舅舅和姨妈都是自家亲戚,能帮的话,就不会不帮。不帮我,只会是因为不能帮。”   卫青还担心自己刚当上车骑将军时没有及时对卫少儿母子伸出援手,会让二姐误会,想不到卫少儿这么明事理:“是,我们才是一家人,不论出什么事,都会互相帮衬。你娘虽然改嫁了,还是只有你一个儿子,你永远是她的心头肉。那次你和皇上去见你姨妈的事,姨妈也和舅舅说了。她可能说话的方式不太中听,可也是为了你好。”   “我觉得姨妈说得挺有道理。”霍去病摸了摸马面的脖子,“男儿志在四方。我原本以为当上了侍中,就可以像舅舅一样,一步一步地自己建功立业,想不到……”   “所以你给你的马起名叫‘鬼差’?你是早就想上战场杀匈奴,想让‘鬼差’做勾匈奴魂的鬼差?”   “是啊。”   “那你……”卫青指了指霍去病脸上的伤。   “这次奇袭是我的主意,我自然也得一起去。可是我要是不‘破相’,皇上肯放我走吗?”   弄了半天,原来霍去病完全是一步一步踩着卫青当年的脚印走,甚至连他最不堪回首的“侍中”生涯都一丝不苟地予以效仿。卫青哭笑不得。不过他好歹现在是走上正途了,做过的荒唐事,就等他老了以后当年轻时的笑料回味吧。   “早点去睡吧,剩下的舅舅来收拾。”   霍去病道了声晚安,便离开马厩,看看左右无人,三两下攀上房顶,轻巧地落到“鬼差”的马房外面贴在墙上,卫青的声音便清清楚楚地传来。   “连你也笑话我这个舅舅比他的亲娘还唠叨,是不是?”   他也知道?马面不满地动了动耳朵。他这样摆明了是欺负马面不能随便说话,拿它来诉苦。   “可我还是想告诉你,好好对他。去病真的很可怜。当初霍仲儒抛下他们母子另外娶妻时,去病还在二姐的肚子里。二姐怀着他的时候一直郁郁寡欢,身子也没养好。去病早产了两个月,刚生出来时又瘦又小,哭起来有气无力,我们都怕他活不到长大成人。”   牛头马面那一棍子确实打得狠了些,幸好霍去病虽然出生的时候身子弱,最后还是完整无缺地生下来了,不然马面的下场可能比做马还要惨。听卫青提起旧事,马面也觉得后怕。   “万幸,最后那孩子还是长大了,可是我总觉得他好像随时会离开人世一样。”卫青的声音似乎有些哽咽,“平阳侯和去病同岁,玩具堆得像小山,去病却连个会给他做拨浪鼓的父亲都没有。”   不好意思,霍去病刚出生时就是六十多岁的心智了,不会对拨浪鼓之类的东西感兴趣的。   “可能就是那时候穷怕了,我总觉得那孩子有一股傲气,大概从我当上车骑将军的时候开始,就觉得自己也不该是人下人,装得对功名利禄都不在乎,其实心里很向往功成名就,一言一行都极力模仿贵族子弟。现在要是不说,谁会猜得到他其实是个女奴生的私生子?”   霍去病上辈子就是个王子,他的贵族气质还需要“模仿”?马面对卫青打了个响亮的鼻响,对他的浅陋见地表示鄙夷。   “看得出来,你也和你的主人一样贵气天成。你以前一定是大草原上的马王。”卫青摸了摸马面的脖子,“我觉得一个骑奴能做到现在的位置,已经是上天保佑、祖宗积德,可去病……”卫青发出一声嗤笑,“我也很矛盾。不希望他以色侍君被人戳脊背,希望他能自己建功立业,可是现在又怕他上战场会出危险。不希望他过穷苦日子,能在朝廷发挥自己的才干,凭自己的真本事出人头地,又怕他不知进退,一旦位高权重,一个闪失就可能摔得粉身碎骨。我也不知道姐姐是怎么想的。分明只有这一个孩子,以前母子两相依为命,现在结了婚就不管儿子了……”   卫少儿不是不管,而是知道霍去病能照顾好自己,根本不需要她乱操心。   “我也是没父亲的孩子,至少希望去病能得到我没有得到过的关怀。”卫青最后拍了拍马面的脖子,“‘鬼差’,我知道你一定是通人性的神驹。就算不能做杀匈奴的鬼差,至少……请你别做带走那个孩子的鬼差。”   这么老实善良,他到底是怎么顶着朝中的明争暗斗做到大将军的?霍去病叹了口气,起身离去。原来人心是一种这么容易被收买的东西。他上辈子做丞相,靠的是机关算尽步步为营,卫青的这份温柔善良或许也是一种为官之道,至少……至少听过卫青的这一夜话,霍去病知道自己以后不论爬到多身不由己的位置,也狠不下心来害卫青。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七章 剑出鞘   出征前夕,董蔚去骠姚营报到,就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少年人兴冲冲地准备盔甲马匹,显然对第一次上战场兴奋不已。   这个就是霍去病吧?和董蔚想象的一样,初生牛犊不怕虎,根本不知道战争的残酷,但是也带着一股年轻人特有的朝气和闯劲。看他身材高大健硕,肯定不是娇生惯养的贵族子弟,或许真是个猛将,只是性格单纯了些——不过年轻人就是这样。   董蔚刚安慰好自己,觉得跟着这样一个骠姚校尉,或许也不算太坏,就听见有人喊了一声“充国”,然后把他以为是霍去病的少年拖走。   原来那个是和他同为副官的赵充国。董蔚上前几步,拦住赵充国和拖着他的少年,抱拳行礼:“在下董蔚,来骠姚营报到。请问骠姚校尉在哪里?”   “你就是董副官?在下荀彘。”荀彘回礼时还不忘掐着赵充国,免得他再兴奋过度,在军营里乱跑,给霍去病添乱,“骠姚校尉已经恭候多时了,请随我来。”   第一次见到霍去病,董蔚只觉得一颗心直往下沉。骠姚校尉居然就是这么个不穿盔甲像书生,穿了盔甲像穿盔甲的书生的人?两人见过礼,寒暄几句。看霍去病长相温文儒雅,说话慢条斯理,董蔚越发觉得刘彻派这么一个人上战场,简直是胡闹。   尽管脸上没什么表示,董蔚的眼神中还是流露出了一点不屑。霍去病看出来了,一笑了之,赵充国却看不下去:“你那是什么眼神。去病,他居然……”   荀彘十分老练地一掌劈在赵充国脑后,接住他倒下来的魁梧身躯,带着董蔚一起告退,轻松地扛起人高马大的赵充国就走,所有的动作流畅地一气呵成,显然常做这种事。   “你也觉得他不像习武之人,对吗?”走出帐篷后,荀彘说道。   听到荀彘的话,董蔚一愣。凭他在宫中多年练出的喜怒不形于色的本事,才十多岁的年轻人应该看不出他的内心想法。   “刚认识他的人都这么想。”想到自己第一次见到霍去病脱下盔甲时的模样,荀彘自己也觉得好笑,“不过我真心奉劝你,要是你以为他真的是性情平和的文弱书生,以后有你吃惊的时候。”   霍去病其实很厉害?好吧,董蔚暂时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等着“吃惊”,可是霍去病的表现让他越来越失望。   卫青率大军从定襄出发,一路上遇到过几股匈奴部队,不过都是只有几十人的小股部队。从定襄北进数百里,大军屡战屡胜,也不过杀了数百人,甚至都还不够给卫青直属的十余万大军塞牙缝,属于编外部队的骠姚营更是连稍微发挥一下的机会都捞不到。虽然霍去病始终是一副宠辱不惊的模样,谁都看得出来,他手下的八百精骑都快憋出病来了。   此次漠南之战对卫青来说,也是诸事不顺。进入漠南地区,就是匈奴的地盘了。为求稳妥,卫青让熟悉漠南地形的匈奴降将赵信做先锋,引来了李广的不满,差点引发内讧。   飞将军李广和匈奴打了一辈子的仗,无奈运气实在不济。当初卫青刚开始军旅生涯时,李广曾嘲笑他是“卖屁股当上的将军”,如今“卖屁股的将军”成了他的上司,还又弄了个霍去病到军中,似乎有意让外甥重走他当年的路。卫青为人谦和,即使已经做到了大将军,依然对历经三朝的老将军李广敬重有加。可是李广从老祖宗秦朝将军李信开始,便世代为仆射。作为军人世家的老贵族,李广一直很看不起卫青这种出身低微、靠攀裙带卖屁股一步登天的人,无奈如今卫青成了他的上司,作为军人必须服从上级,于是李广只能拿同样出身低微、攀裙带卖屁股当上官的霍去病指桑骂槐。霍去病也是一副任人捏的软柿子模样,不管李广说出多难听的话,他都只会带着一脸云淡风轻的微笑,随手砍倒准备对李广出言不逊的赵充国扛走。可惜骠姚营都是第一次上战场的年轻人,霍去病忍得,他们可忍不得。   出征至今都没有打上一场像样一些的仗,反而是李广和骠姚营越来越有内乱的趋势。虽然霍去病从来不抱怨,卫青知道,霍去病自己也是第一次上战场的年轻人,他未必镇得住手下的兵,于是以寻找水源、抓几个匈奴俘虏问路为借口,让骠姚营离开大部队单独行动,却没想到这一个无奈之下做出的决定在匈奴中打响了霍去病的名字。   听到要去找水源,霍去病如蒙大赦。卫青只当是他也觉得夹在李广和骠姚营之间为难,叮嘱了几句不要跑得太远之类,却没想到少年老成的外甥也有不老成的时候,只听到找水,其他的就全都听不进去了。   天知道沙漠里干旱的天气对一条鱼而言,是一种多大的折磨。漠南地区的水源本来就少,要不是张骞数次出使西域,熟悉地形地貌,及时找到了一个水源,卫青的大军差点被活活渴死在大漠中。可是以张骞的老马识途,也只找到一个,现在千军万马的吃喝拉撒都在这么一个小小的水池,眼看着清澈的池水被弄得浑浊不堪,霍去病的痛心可想而知。   一听到可以离队去找水,霍去病立刻挥军出发,也没管路途远近,只对马面说要去找漠南最好的水。马面也不愧为识途老马,率领骠姚营离开大本营没几天,便带着霍去病找到了一个很大的湖。   呼吸了太长时间干燥的空气,此时潮湿的空气闻起来特别诱人。绿洲茂密的植被在满眼都是戈壁沙漠的漠南鲜艳得刺眼,清澈的湖水倒映蓝天白云,让人想一头扎在里面,再也不出来。霍去病在湖里面好好地洗了一个澡,才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其他人呢?”   “呃……这个……”马面抬起头,朝周围看了看,果然只剩他们一人一马,“他们都是凡夫俗子,大概走不进鬼道。”   “也就是说我们……落单了?”   卫青说过,匈奴逐水草而居,有水的地方就难免有匈奴的驻扎地。眼看着夕阳西下,空气中弥漫出一股带着腥膻味的烤肉香味,附近应该有匈奴营地。霍去病匆忙套上里衣,就听见有人声和马蹄声靠近,而且说的是匈奴话。   霍去病只说要找好水,没想到马面带他找到的湖是处于漠南腹地的雀儿湖,附近就是匈奴的博斯腾营地。匈奴战士来饮马,就看见水边站着一匹乌黑亮丽的高头大马,马旁边是一个白色的人影。人影背对着他们,只看到一头披散的乌黑长发一直遮到腰际,身上穿的衣服是丝绸,紧紧地吻着引人遐想的纤腰翘臀,光看背影,就知道一定是个绝色美人。   “有女人!”第一个看到的匈奴兵大喊起来,“有女人!汉族女人!”   行军打仗,能看到女人已经是稀罕,更不用说是异族女人。一听到有女人,匈奴兵立刻团团围过来,看到“汉族女人”被他们吓得跳上马背要逃走,一道绊马索扔过去。黑骏马撒开蹄子跑了没几步就被绊倒,连累得马上的“女人”也摔下来。匈奴兵也顾不上饮马了,几个抬马,一个把摔倒在地的“汉族女人”掳上马背,忙不迭把意外收获的“战利品”送回去。   *****   上百个帐篷零零散散地散落在草原上,便是匈奴的博斯腾营地。匈奴士兵抢回了一个女人,得到“汉族女人”的骏马作为赏赐,而“汉族女人”被带进了主帐。   数十支松明火把和数十盏狼油灯将匈奴主帅的宝帐照得亮如白昼,空气中弥漫着烤羊肉的腥膻味,几个匈奴贵族一边喝马奶酒,一边啃烤羊腿,一边打量被扔在帐篷中间的羊皮地毯上的“汉族女人”。   霍去病的武器和盔甲都落在雀儿湖,身上只有一身单薄的里衣,孤身陷入敌营,马面又不知去向,如果被发现是男人就完了。霍去病怕身高会暴露性别,只能死死地拽着衣服的前襟跪坐在地,低下头,让披散的长发半遮住脸,默默接受眼前的几个匈奴贵族的打量。   “这里怎么会有汉族女人?”一个匈奴贵族问,“喂,女人,你是哪儿来的?”   霍去病假装听不懂匈奴话,低着头一声不吭。   “说话啊!”问话的匈奴贵族的嗓音又大了些。   要是说了话暴露了性别,他就死定了。霍去病还是一声不吭。   “当户,她又听不懂我们说话,你喊得再大声也没用。”另一个匈奴贵族嗤笑,转而问带霍去病回来的匈奴兵,“附近没发现别的汉人吗?”   “回相国的话,没有。只有这一个女人和她的马,其他的我们什么都没发现。”匈奴小兵回答道。   “奇怪了,一个汉族女人怎么会孤身跑到雀儿湖来。”被称为相国的匈奴贵族皱起眉头,“我看这女人的来历有些蹊跷。”   “大概是迷路的。”另一个匈奴贵族托起霍去病的脸,看到又凉又滑的黑发下是一双光华流转的美眸,倒抽了一口冷气。   完了,这下瞒不住了!霍去病等着被他们弄死,不料那个匈奴贵族却是感慨:“天神在上,世上竟有这样的美人……”   美人?霍去病傻了。看这个匈奴贵族的衣着……应该地位挺高吧?怎么像几辈子没见过女人一样?连男女都分不清。   “真的?我看看。”帐中年纪最大的匈奴贵族先前一直高高在上地坐在虎皮高台上,此时也扔下手中的烤羊腿和镶银角杯跑下来,用满是油腻的手抓起霍去病的下巴,拨开他的头发细细打量:“果然是国色天香。”还在霍去病的脸上捏了一把,“还是汉族女人的皮肤好,嫩得像能掐出水来。哪像匈奴女人,皮肤糙得跟沙子一样。”   匈奴女人到底长得有多粗?能让这些匈奴贵族连男女都分不清。听到他们一口一个“人间绝色”“国色天香”,霍去病只想找面墙撞死算了。   “汉族皇帝送来和亲的公主都没有这么漂亮的,我看这女人是天神的赏赐。”年纪最大的匈奴贵族咧开没剩几颗牙的嘴大笑,倒了一杯马奶酒给霍去病,接着用不甚流利的汉语对他说,“我,藉若侯,单于的叔公。你,喝了它,做我的女人,王妃。”   他到现在还没看出他是男人,还想要他?霍去病从藉若侯的话中听出了一线生机,想了想,接过马奶酒一饮而尽。   “她愿意做我的女人!”藉若侯哈哈大笑,“好眼光!你以后跟着我,一定荣华富贵享用不尽。”   “叔叔,你这可是耍赖啊。”先前说霍去病“国色天香”的匈奴贵族假意嗔怪。   藉若侯是匈奴单于的叔公,这个匈奴贵族叫他叔叔,应该也是和伊稚斜单于有亲戚关系的大贵族喽?   “怎么,罗姑比,你不服气?”藉若侯十分得意,“放心,等我享用完了,自然不会忘记你。”   罗姑比却是摇头:“不用了,叔叔,你留着自己享用吧。你知道我喜欢什么。”   “知道!”藉若侯哈哈大笑,“听说这次汉族皇帝把他的嬖幸都派上战场了,你是想要那个美人吧?看来大汉真是没人了,皇帝只能连他的心肝宝贝都派出来。可惜我们这边远离前线,不然就把他抓来开开眼,说不定长得比女人还好看。”   嬖幸?他们说的是他?霍去病一下子警觉起来。骠姚营是临出征前才加入卫青大军的,怎么会连处于大后方的匈奴都知道卫青的大军里多了霍去病这么一个人?也就是说汉军中有内奸!霍去病为卫青捏了一把汗。   “行了,罗姑比,耐心等两天,或许很快前线就会把那个嬖幸送来给你。”藉若侯色迷迷地打量跪坐在地上的“汉族女人”,已经迫不及待,“先去拿酒来,今晚我要洞房。”   大汉立国以来,嫁过好几位公主给匈奴和亲,汉匈双方也各自有降将来往,匈奴贵族多少知道一些汉人的习俗。藉若侯算是尊重“汉族美人”家乡的习俗,和“她”喝交杯酒,接着就把闲杂人等都赶出去,搓着手要洞房。   等到人都被赶出去了,“汉族美人”抬起眼看了看色迷迷的藉若侯,举起胳膊,指向帐篷内的灯。   “小美人还害羞?好好好,依你,都依你。”藉若侯把帐篷里的灯一一吹灭,看到“汉族美人”朝他笑,被迷得七荤八素,也回以一张丑陋不堪的笑脸,却没看到“汉族美人”的背后藏着趁他不备时摸到的刀子。   帐篷里的灯全都灭了,只剩两个看守还在帐外守着。   “我说,等他们玩够了,会不会让我们也玩玩那个汉族女人?”一个看守对另一个说。   “你想得美。等轮到我们的时候,那女人还有气吗?”   “那样的美人儿,就是死尸也好啊。”   两个看守越想越歪,可是难得的汉族女人绝对轮不到他们这样的小兵享用,只能听里面的声音过干瘾,偏偏帐篷里一点声音都没有。看守正失望,就看到一只线条优美的光胳膊从门帘里面伸出来,朝他们勾了勾手指。   “这么快就轮到我们玩了?”两个看守互相看了看,连忙钻进帐篷,准备享受温柔乡。   帐篷里传出两声闷哼,接着是衣物摩擦的悉索声,过了一会儿,一个匈奴士兵钻出来,左右看了看,刚要走,就被人叫住。   “喂,你!刚才进去干什么?”匈奴军官见他鬼鬼祟祟,叫住他。   “藉若侯要我去帮他拿酒。”出来的匈奴士兵对答如流,“那汉族女人的酒量太大了,把里面的马奶酒全都喝光了还没醉。”   原来抓回来的是匹小烈马,要灌醉了,才肯让人骑。匈奴军官露出一点“明白”的暧昧笑容。   “对了,去哪儿拿酒?”   “你来多久了?连这都不知道?”匈奴军官给他指了粮仓的方向,“听你的口音,是月氏那边来的吧?”   “是。”   “月氏狗尽是蠢材。”匈奴军官大笑。   你才是蠢材。匈奴兵挂着让人看不懂的冷笑一言不发地走了。   等到月氏匈奴兵走远了,匈奴军官才发觉不对。帐篷外的守卫怎么会只有一个?匈奴军官越想越觉得蹊跷,在帐篷外面喊了两声,没听到回答,连忙点了个火把进去,就看见藉若侯和两个匈奴士兵都被抹了脖子,其中一个匈奴兵身上的衣服没了,而“汉族女人”早已不见人影。   “不好了!藉若侯被杀了!”   一石激起千层浪,原本已经渐渐熄灯就寝的整个营地都一下子沸腾起来。不等众人赶到藉若侯的大帐,粮仓的方向又冒出火光。   “粮仓烧起来了!”   两个晴天霹雳接连劈下,中间没有任何容人缓过神来的间隙。整个营地一下子乱作一团,只听到一声呼哨越过乱糟糟的嘈杂声。“汉族美人”的骏马听到主人呼唤,回头一口咬断缰绳,冲进营地乱踢乱咬。一片混乱之中,有人注意到一个不起眼的匈奴士兵飞身上马,如一支离弦之箭飞奔而去。   大草原上升起巨大的明月,一个骑马的人影浮现在地平线上。月亮勾勒出清晰的剪影,只见马匹人立而起,像狼一样对着月亮嘶鸣,随即营地中所有的马都发疯一样纷纷挣脱缰绳,不管不顾地跟着那匹马一起狂奔而去。营地全都乱了套,不知该先救火还是先安抚马,忙乱中又被马匹踩伤无数。   藉若侯被杀,粮仓失火,马匹逃走,这是天神给的预兆吗?匈奴大祭司对着奔向圆月的马群跪拜,祈求神明给他进一步的指示,可是月亮只是安静地越升越高,任由大祭司的心随之越沉越低。   马都跑远了,被杀的藉若侯也活不过来了。好不容易等众人回过神来,开始救粮仓的火,地平线上又传来马的嘶鸣声和纷乱的马蹄声。   马群回来了?大祭司抬起头,就看见一个人影出现在地平线上,明亮的月光照得他一身银甲亮得刺眼。人影擒着长枪,月光从锋利的枪尖划过,直指匈奴营地:“杀!”   银色的人影第一个顺着山丘飞奔而下,后面跟着黑压压的马群,黑夜中看不清对方有多少人,只听到杀声震天,盔甲的反光偶尔在月光下一闪而过。来人如洪水般一泻千里,冲进营地见人就砍。骠姚营都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抱着一腔热血想在战场上大展雄风,想不到自从出征以来,完全被晾在一边。被小瞧、被排挤……骠姚营的八百精骑早就心痒难耐,这下把憋了太久的怒火一下子全都发泄到眼前的匈奴身上,也不管眼前有多少敌人,只知道跟着霍去病往前冲。   匈奴被接连而来的变故打得措手不及,此时遇到汉军,根本没意识到霍去病身后的马群中只有几匹的背上骑着人,只隐约借着月光看到对方黑压压的一片,而且来势汹汹,到处都是马嘶声和震天的杀声。接二连三毫无喘息余地的意外已经让匈奴人变成不会反抗的羊,面对狼群一样的汉军,只会四处奔逃,很多人不是被骠姚营的汉军杀死,而是被横冲直撞的马匹撞死,甚至被慌不择路的自己人踩死。   耳边是马嘶声、汉军的杀声和族人临死前的哀嚎声。大祭司跪倒在地,看着汉军带头的银甲战士向自己奔来,一身盔甲反射出刺眼的月光,像是神明踏月而来。   白色的人从月亮中来,就像匈奴崇拜的狼神从月亮中降临。   “苍狼!”   头颅飞上天空的时候,大祭司明白了神给的预兆——匈奴的克星已经升起,大匈奴最可怕的噩梦就此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霍去病的粉丝一定会砍死我的。   红莲:会,一定会……   白鲤:想砍死你的还有姬发的粉丝、姜尚的粉丝、司马迁的粉丝、韩嫣的粉丝、卫子夫的粉丝……作者你等着被各色人等碎尸万段吧。   作者:你于心何忍?   白鲤:反正你全文已经写完了,砍死你也不会影响更新,我忍心得很。   红莲:^-^会让小傻鱼不忍心的只有我。   白鲤:唉,冤家…… ☆、第二十八章 军功簿   出师不利。看到右将军苏建带着一身的鲜血伤痕跪在自己面前泪流满面,卫青只觉得头痛欲裂。   这次漠南之战从一开始就是“磨难之战”。第一次出定襄,根本没有遇上主力部队,反而是李广和骠姚营开始闹矛盾,最后卫青只能下令回定襄整顿。一个月以后二出定襄,卫青让骠姚营离开大部队单独作战,接着大部队北行七百余里,才总算遇上大股匈奴军,双方发生激战,汉军歼敌万余人,将匈奴军击退。这一次小小的胜利让军中出现了一些说是霍去病给汉军带来了厄运的谣言,可是后来事实证明与霍去病是不是参战无关,这次漠南之战像是命中注定要成为卫青军旅生涯中的败笔——或者说是注定要成就霍去病一个人的辉煌。   右将军苏建和前将军赵信与匈奴打了一场遭遇战,汉军死伤惨重,赵信带着八百骑投降匈奴,临阵倒戈回过头来对付苏建,汉军先锋部队全军覆没,只有苏建一个人突围逃了回来。听苏建叙述惨烈的战斗经过,卫青的脑中想的却是霍去病的骠姚营已经离开十几天了,音讯全无,莫非……看着满脸是血的苏建,卫青突然觉得像是看到了骠姚营的八百精骑也和苏建的先锋部队一样全军覆没,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末将不才,遇匈奴重兵围困,苦战一日,赵信阵前叛变,致使全军覆没,只有末将一个人逃了回来。末将深知罪该万死,请大将军严惩。”苏建重重地叩首在地。   赵信虽是匈奴降将,却在汉军中多年,对汉军的部署了若指掌,这样的一个人投了敌,后果可想而知。听苏建说完,卫青像是一下子老了十几岁:“捅了这么大的娄子,你们说该怎么办?”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没本事当前锋,就不要干。”李广本就不满于后将军一职,听卫青询问诸将的意思,答得颇没好气,“这下倒好,全军覆没,你还有脸回来。”   议郎周霸也同意:“自从大将军出征以来,从来没有处决过一员裨将。而今苏建弃军而逃,应该斩首,以展示大将军的威信。安军正,你认为呢?”   “我认为不可。”安军正却持不同看法,“兵法上说: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苏建以三千人马对抗数万匈奴骑兵,浴血奋战一昼夜,伤亡殆尽,苏建不敢与赵信一样怀有二心,所以逃回大本营。大将军如果斩杀苏建,那么以后凡是战败的将领,有谁敢返回汉军阵营呢?这岂不是鼓励败将投降匈奴人吗?”   卫青看了看已经行尸走肉一般听天由命的苏建,再扫视了一圈诸位将领,缓缓开口:“末将有幸成为皇上的股肱之臣,统领大军,从来不担心没有威信。我身为大将军,以我今日的地位和皇上的恩宠,固然有权利可以临阵斩将,但是我绝不敢滥用权力,擅自诛杀大将。况且赵信临阵叛变,我也有用人不当的责任。我会将一切如实上报,苏建战败所应收的惩罚,还是由皇上亲自裁决。”自从骠姚营离开大部队,卫青的心就没有放下来过。希望他的一念之仁能让上苍保佑外甥平安回来。   像是上天给卫青的报答,卫青话音刚落,外面就传来喊声:“骠姚校尉回来了!”   十几天了……霍去病的骠姚营一去就是十几天,音讯全无,害得卫青提心吊胆,生怕他和苏建一样,不小心遇上匈奴大军,弄得全军覆没。看到霍去病走进主帅帐,还是挂着标志性的平静面容,好像不过是稍微走开了一小会儿,根本不知道舅舅有多担心他,卫青再也压不住怒火:“你跑哪儿去了?这么长时间,一点消息都没有。我不是叫你别跑太远?万一遇上匈奴主力怎么办?……”   霍去病看到苏建跪倒在地的狼狈样,而且没看到赵信,多少猜到先锋部队的遭遇,任由卫青借斥责他来发泄心中的郁闷。   卫青一直以来的焦虑,张骞都看在眼里,见他对着刚回来的外甥不分青红皂白就是一顿斥责,而霍去病像是能看出他心情不快,任由他骂,心中暗暗佩服这个年轻人的定力。等卫青稍稍平静下来,张骞连忙按着他坐下,对霍去病和颜悦色:“骠姚校尉,出去这么久,想来收获颇丰。找到新的水源了吗?”卫青只是一时气急罢了,对年轻人还是应该鼓励为主,要是打击了他的积极性就不好了。   “找到了,只是稍微远了点。”   “哦?”张骞拿来笔墨,打算在地图上再添一个可以做驻扎地的地方,“在哪儿?”   “抓到的俘虏说那个地方叫雀儿湖。”   “哦,雀……”张骞正拿着笔打算修改地图,突然意识到霍去病说的是漠南腹地的地名,猛地回过头来,“哪儿?”   “雀儿湖。”霍去病回头看了看跟进来的董蔚,“我没说错吧?”   董蔚点头。   “你们跑到雀儿湖去了,还抓了俘虏?”张骞的眼睛瞪得像铜铃,“没遇上匈奴大军?”   “那边附近有个匈奴人营地,大单于的叔公、叔父、当户、相国都在那里。”说到这儿,霍去病又回头看了看董蔚,“好像没有别的什么有价值的俘虏了。”   “没遇上大军就好。”雀儿湖本就属于匈奴大军的大本营,附近的营地又有这几个大人物在,屯兵一定不会少,恐怕把霍去病的整个骠姚营全部塞进去,都不够他们塞牙缝的。万幸霍去病的运气真不是一般的好,还是安然无恙地回来了。卫青为外甥捏了一把冷汗。   “你的斥候倒是不错啊,”李广插了一句,“探查得那么清楚。听你的口气,想把他们都抓来?”   “没用斥候,我已经把他们都带回来了。”   伊稚斜单于的叔公籍若侯已经被杀,霍去病只带了个头回来,另外的匈奴相国、当户,还有单于的叔叔罗姑比都是活着带回来的俘虏。看到霍去病带回来的战利品,帐中老将们的眼珠子掉了一地,而霍去病还是挂着一副云淡风轻的表情,好像不过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这些人在匈奴中位高权重,对他们严加拷问,应该能问出不少有价值的情报。”   卫青找了半天,才找回自己的舌头:“你……你们遇上了多少大军?”   “没数。我们斩了两千零二十八人,剩下的都逃了。”霍去病想了想,“对了,我带回来多少马?数完了?”一般一个骑兵会配备两到三匹马,从马的数量可以大致推断出敌人的总数。   “一万二千零三十六匹。”董蔚马上报出了精确的数字。   匈奴营地有一万两千多匹马,也就是说骠姚营至少遇上了超过己方兵力五六倍的匈奴骑兵。看这小子平时一副文绉绉的模样,发起疯来,竟然带着八百人就敢往四五千人的敌营里冲!董蔚毫不意外地看到帐中诸位老将军们的下巴掉到了地上。想当初霍去病“失踪”后回来,说发现匈奴军队,接着便带头往匈奴营地冲,董蔚只想到如果这小祖宗受了伤,自己的九族就不保了,只能率军跟着他玩命。想不到当时的匈奴营地乱做一团,居然没一个人反抗,任由一群第一次上战场的汉军小子砍瓜切菜一样地砍。清点战绩的时候,董蔚已经吃惊到在回来的路上消化了一路,才能相信骠姚营的辉煌战果不是做梦,现在终于轮到他看别人吃惊吃到消化不良。   “你们骠姚营还剩多少人?”卫青惊讶于自己居然还会说话。八百对四千,让敌人损失一半,骠姚营的孩子们能活着回来一成,就算得上巨大的胜利了。尽管看霍去病和董蔚,根本不像是和匈奴打得损失惨重的模样。   “报告大将军,无一死亡,只有十来个受了轻伤。”董蔚大声报告,坏心眼地等着看卫青和诸将的下巴再一次掉到地上,可惜没看成,就被霍去病一句“稍微失陪一会儿”拖出去。   如董蔚所愿,一帐篷的老将军们都傻了,帐篷里面鸦雀无声,只能听见帐篷外面霍去病的声音难得的激动:“我们遇上的匈奴军有四千人?”   “肯定有!”向来老成持重的董蔚声音中都带着几分炫耀的意味,“骠姚校尉,我们这次可是……”   听起来董蔚是想说“旗开得胜”之类,却被霍去病愤怒地打断。   “也就是说给他们跑了一半!”   董蔚一下子闷住了。   “趁火打劫还能给他们跑了一半!”   “可我们才八百……”   “八百个骑马拿武器有备而来的骑兵追杀四千个惊慌失措还只能靠两条腿逃跑的匈奴,居然给他们跑了一半,我们自己还伤了十来个!”   “可是,”董蔚似乎觉得自己理亏,声音越来越低,“我们只算了枭首的,被马踩烂的都没算进去,实际上杀伤的人数应该还要多。”   “被马踩的,又不是被大象踩的,能有多烂?你别以为我没看见有人把马撞死的匈奴首级砍下来凑数!”   董蔚彻底被说闷了。   “趁火打劫还只杀了这么点人,回去统统要受罚!”   “诺!”   大帐里安静了很久,李广才开口:“我说,这小子是存心跑来得瑟给我们看的吧?”   “要得瑟,也要有得瑟的本钱。”卫青已经放过他一马,接着便是回长安听天由命,苏建也看开了,开始回敬建议卫青处死他的李广。   “是啊,要是把苏将军前锋部队的三千精骑交给他,或许他抓回来的就不是单于的什么叔叔姑姑,而是单于本人了。”李广寸步不让。   “等他到了李将军的年纪,大概世上已经没有匈奴人了。”苏建针锋相对。   帐篷里沉默了一下以后,老将们哄然大笑。十万大军只杀了一万匈奴人,还叛变了一个赵信,汉军可以说是损失惨重,可是现在有了骠姚营的辉煌成果,至少可以回长安向刘彻交差了。   “要得瑟,就让他得瑟个够,不然这小子非被憋死不可。”中将军公孙敖撩起帐篷,“小子,进来。”   发现一帐篷的老将们都笑呵呵地看着他,霍去病还莫名其妙:“什么事?”   “说说,这仗你是怎么打的?”卫青坐回主帅位,先前因为赵信投敌造成的阴影早已被霍去病的胜利一扫而空,“八百人杀了两千人,别告诉舅舅,你是直接挥军就往敌营里冲啊。”   别人都以为会听到霍去病夸夸其谈,不料他听到卫青问起,却是面露窘色,嘟哝一句:“凑巧罢了。”扔下大军去河边洗澡,结果被匈奴当成女人抓回去,这么丢人的事,他怎么可能说出来?   被绑着扔在地上的匈奴相国闻言,倒是发出一声冷哼,不满地打量霍去病:“你们汉人太狡猾了,居然……”   “话说带着三个活的俘虏回去,好像太浪费粮食了。”霍去病打断匈奴相国,在三个俘虏面前蹲下身,一双流光水眸盯得他们寒毛倒竖:“要探取军情,留一个活口就够了吧?杀谁好呢?”   匈奴相国立刻三缄其口。匈奴当户和罗姑比虽然听不懂他说的是什么,也从匈奴相国的反应多少猜出了一些,吓得一言不发。   卫青没听出霍去病其实是在威胁俘虏:“去病,这些可都是你的军功,活的比死的值钱。”   匈奴相国连忙把卫青的话翻译给另两个俘虏听。三个俘虏听到一线生机,纷纷点头如捣蒜。   “没关系,不能明杀可以暗杀。”霍去病却用匈奴话毫不留情地浇灭三个俘虏的希望之火,“如果让我听到一星半点的流言……”   匈奴相国咽了口唾沫:“杀谁?”   “看心情。”   “小子,匈奴话说得不错嘛。”李广打了一辈子匈奴,也能听懂匈奴话,一巴掌拍在霍去病背上,“行了,别装谦虚了,想吹就吹吧,过了今天可就没人听你吹牛了啊。”   霍去病抬起头,李广对上他的眼睛,一下子愣住。才十几岁的毛孩子,一双深不见底的黑眼睛却让李广感觉像是面对一个德高望重的老人,已经看穿了世间的一切是是非非,世人的唇舌构成的虚名在他眼中不过是一场可笑的迷梦。   “真的只是凑巧罢了。”霍去病向众人告退,出去时李广听到他嘀咕了一句,“果然还是大象好。”   直到霍去病出去,李广才回过神来:“大将军,你这外甥几岁?”   “十八岁。”   “这哪里像是十八岁?八十岁还差不多。”   卫青没好意思说,霍去病的十八岁还是虚岁。   离开主帅帐,霍去病还在郁闷。想当年大邑商的象兵横扫天下无敌手,前世的比干读受德的战报的时候,就经常读得热血沸腾,一直很想亲自尝尝指挥大象横扫千军的感觉。可惜等他能指挥军队的时候,中原的气候已经不适宜繁殖大象,象兵已经随着灭亡的大邑商一起成为历史。第一次上战场,霍去病指挥骑兵还是指挥象兵的方式,连整个骠姚营的人带他从匈奴营地抓来的马一起冲锋,主要是靠马匹像大象一样去撞、去踩来对付敌人。不过马匹实在是比大象差太多了,和象兵一样的冲锋只把敌人冲散,反而不利于集中消灭。如果当时被驱赶着冲进匈奴营地的不是一万两千匹马,而是一万两千头大象,至于让那些匈奴人跑了一半,自己手下还有十几个伤员?放了那么多匈奴人活着回去,这下他“男扮女装”的“光荣事迹”可是要“声名远扬”了。   作者有话要说:  历史小知识:军正是古代军中执法官名称。   话说千年下月榜了呀。幸好小说够长,有的是存稿,严重考虑恢复一天12更,向着季榜GOGOGO!   红莲:向着JB?还GOGOGOG?白鲤,作者一个女孩子居然说向着【哔——】(我是自觉的马赛克)GOGOGO。   白鲤:- -b偶尔少说两句下流话会死吗?真不想说我认识这家伙。   红莲:我只是觉得三次元世界真是比我们的二次元世界还基情四射,这样的话作者一个女孩子都说得出口。   白鲤:是你满脑子都是下流事,所以听什么都是下流的东西。   红莲:那么你要不要向着我的【哔——】来GOGOGO一下呢?   白鲤:作者,要不要让这家伙闭嘴?   作者:好的,多谢。   红莲:小傻鱼,真的忍不住了吗?想要我了吗?等等,你要干什么?不对,姿势错了。好吧,你要【哔——】我也行,温柔点……嗷……   作者:白鲤这家伙,什么时候才能学会在捅进去以前要有前戏呢?现在大家知道为什么红莲是主攻了吧?如果换了白鲤主攻,红莲的【哔——】早就废了。 ☆、第二十九章 铁血军   不论卫青用沙盘如何推演,都猜不出霍去病究竟是用了什么方法,才能只靠八百人就以如此小的损失获得如此大的胜利。霍去病自己不肯说,俘虏也被他吓得什么都不敢说,尤其奇怪的是整个骠姚营都像说好了一样,对此事闭口不谈。班师回朝的路上,卫青实在是按捺不住好奇心,向董蔚打听消息。   听卫青问起,董蔚脸色微变。   “董副官,我不是以大将军的身份命令你,而是以一个长辈的身份请求你告诉我这次骠姚营出战的全部经过。”卫青没穿铠甲,还示意董蔚就座。他此时的身份不是统帅六路大军的大将军,只是霍去病的舅舅。“我要知道去病这次到底是胡闹,还是真的懂得如何以寡敌众。这次打了胜仗固然好,但我实在是怕一次侥幸的胜利会让他轻敌。第一次太轻易地打了胜仗,可能反而对那孩子以后的军旅生涯不利……”   董蔚心理斗争了很久,才叹出一口气:“大将军,我自己也是有家室的人,可以体会你的心情。不过对其中的具体情况,我也知之甚少。”   “没关系,但说无妨。”总好过卫青像没头苍蝇一样乱猜。   “骠姚营离开大军以后,依军令去寻找水源。骠姚校尉像是从一开始就知道方向,带着大军一直深入漠南腹地。可是他的马跑得太快,很快我们就失去了他的踪迹。”   “他落单了?”卫青吓了一跳。   董蔚点头:“骠姚校尉失踪的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事,我也不知道。失去骠姚校尉的踪迹后,为防止再有其他人走散,我们就地安营,正考虑要不要去找他,骠姚校尉就回来了,身上穿的是匈奴人的衣服,还带回了上万匹马,说是发现了匈奴的营地,接着便率军攻过去。”   “你就跟过去了?”   要是霍去病有什么意外,董蔚的九族就没命了,他敢不跟去吗?董蔚闻言苦笑:“骠姚校尉的马真是神驹,它一跑,所有的马都跟着它跑,要想不跟着他都不行。幸好当时匈奴营地已经乱成一团,我们就连人带马冲杀进去。事后清扫战场,我才知道匈奴人慌乱的原因——当时大单于的叔公籍若侯已经被杀,粮仓也已经完全被烧毁,骠姚校尉带回来的马都是匈奴营地里来的。”   霍去病回来时穿的是匈奴人的衣服,匈奴话说得特别流利,骠姚营攻过去时匈奴营地已经一片混乱,也就是说……   “也就是说杀人放火偷马都是他一个人……”卫青瞪大了眼睛。八百对四千,硬碰硬地对敌,已经是卫青能想到的最离谱的猜测,想不到事实比他猜测的更加离谱。霍去病没有疯狂到带着八百人就敢去闯敌营,而是疯狂到会先抛下大军孤身潜入敌营杀人放火制造混乱,然后再率军杀过去。看那小子平时一副温文儒雅的贵公子做派……果然是人不可貌相。   董蔚点头:“他具体是怎么做到的,我也不知道。回来后骠姚校尉什么都不肯说。不过恕我直言,大将军,你们家是不是有过什么亲戚被匈奴掳走?看骠姚校尉当时攻进匈奴营地中的气势,像是要把他们赶尽杀绝一样。”要没有霍去病带头,骠姚营里一群第一次上战场的毛头小子绝不会见了匈奴,就像饿狼看见羊群,根本不管敌我双方人数相差悬殊,就跟着霍去病往前冲。董蔚到那时候才体会到什么叫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荀彘说得对,跟着霍去病,有他吃惊的时候。   “没有啊。”卫青很奇怪董蔚为何会多此一问。卫氏的老家平阳远离边关,而且是世世代代住在平阳侯府里面为奴,要不是后来飞黄腾达当上了大将军,卫青恐怕至今还连匈奴长什么样都不知道,更别说有什么亲戚被匈奴掳走。要说卫家和匈奴有什么仇,那也只有国仇,没有家恨。   “是吗?”董蔚似乎还不相信,“可我总觉得骠姚校尉好像对匈奴有一种刻骨铭心的仇恨。匈奴相国、当户,还有单于的叔叔,这些都是难得的俘虏,可是骠姚校尉好像宁愿不要活捉他们的功劳,也要他们死,一路上要不是我看着,恐怕他们都没命活到现在。”   卫青和董蔚都不知道,霍去病会那么气势汹汹,纯粹是怕有人把他“男扮女装潜入敌营”的“光荣事迹”说出去,他是去杀人灭口的。结果应该被灭口的人逃走了一半,所以以八百人对四千人还大获全胜,霍去病却没有一点欣喜的感觉,反而是无比的郁闷——他一直都不知道逃回去的两千匈奴给他打响的名号不是“漂亮到能男扮女装的汉族小将”,而是匈奴崇拜的狼图腾的化身“苍狼”。后来冷静下来,霍去病想到或许可以从俘虏口中拷问出汉军内奸的身份,于是董蔚再一次领教到什么叫“人不可貌相”,一直心平气和、温文儒雅的霍去病竟然可以让三个俘虏一看到他平和的微笑就开始发抖。   “至于骠姚校尉会不会因为一次侥幸的胜利就被冲昏头,我可以保证,是大将军多虑了。第一仗便胜得如此轻易,骠姚营中确实有过得意忘形的人,但是回来后骠姚校尉就说了,在占尽天时地利优势的前提下发动偷袭,还能被匈奴逃掉一半,属于作战不利,骠姚营上上下下八百人,包括他自己,每人领了五军棍。骠姚校尉还说了,如果再有人提起这件事,一律军法处置。”董蔚站起身,“大将军,言尽于此,属下违反了骠姚校尉的军令,得去领罚了。”   卫青还纳闷什么时候就连年纪最小的赵充国都变得那么沉得住气,第一次上战场就赢得十分轻松,事后却没有到处吹嘘,原来是被霍去病罚怕了。亏他一开始还担心霍去病性情太平和,镇不住手下的兵,想不到这小子治军比他还严格,卫青从一开始就是白担心。后继有人了,真好。卫青觉得无比欣慰,虽然有些对不起无辜受连累的董蔚,他心中的疑惑也依然没有解开。   *****   这一仗人人都以为霍去病赢得很漂亮,只有马面知道霍去病打得有多郁闷,霍去病想找马面诉诉苦,结果一到马厩,就看见那张马脸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再笑!下次军粮不够就吃你。”   马面很辛苦地憋住笑:“国神大人,小仙不是投了马胎,而是自己变成马,依然是鬼卒的不死之身。要是让人发现小仙杀不死,可能会引出很多麻烦。”   “所以呢?”   “所以……”马面终于忍不住,笑得四脚朝天,“居然被当成女人抓走,还一直都没露出破绽,杀了他们个措手不及……国神大人,也就你能用这招。”   “要不是你太没用,区区几个凡人就能制服你,我至于闹出这么大的笑话?”   “可要是不‘闹笑话’,可没法立这么大的功。”马面笑得喘不过气来。   “照这么说,我还该谢谢你,是不是?”霍去病把拳头扳得咯咯直响。既然马面打不死,也就是说他可以尽情地把它当沙袋练拳脚,不用担心下手轻重。   看到霍去病似乎是真的火了,马面连忙爬起身,一步一步往后退,可还有点止不住笑:“国神大人,这不能怪小仙啊。如果小仙能杀生,至于被区区几个凡人制服?这个……这个实在不是小仙的错。”   霍去病郁闷地坐到地上,马面也在他旁边像狗一样坐下:“国神大人,能不能帮小仙写一份申请给天庭?在凡间又不能用法术,又不能杀生,真的很不方便。”   “确实不能用法术,太容易暴露身份。还有,以后不准再走鬼道。”   “走阳间道要多绕很多路。”   “可是大军看到我们走着走着就消失,肯定会起疑心。这次算是运气好,董蔚以为是他们的马匹脚力比不上你,才会和我失散,下次未必还会有那么好的运气。”   “这次的‘运气’确实好……”想到霍去病居然被当成女人抓走,马面又想笑了,发现霍去病面露愠色,连忙把笑憋回去,“好好好,和很多人在一起的时候我决不走鬼道,行了吧?不过如果是办私事,还是走鬼道比较方便。”   霍去病自己也害怕顶着一张和卫青一模一样的脸出门,走到哪儿都被人叫“卫大将军”,走鬼道又方便又可以避免麻烦,确实不错。“不过你不能杀生是个大问题。”   “就是就是。”马面连连点头,“要是不能杀生,我很难侍奉国神大人,这个要求有点过分。理由很充分,只是小仙没读过多少书,这个申请的措辞……”   “话不能这么说。”霍去病却是摇头,“我抛弃神职,投凡胎来帮红莲打仗,已经是钻了天规的空子。你现在依然是鬼卒的身份,只是暂时离职而已,如果在凡间杀生,就是擅自改变凡间生灵的命数,这个罪可不轻。而且玉帝陛下给你的惩罚仅仅是装作凡马给我当坐骑,做马确实不需要杀生。”   “那怎么办?”   “让我想想。”   霍去病低头思考对策。马面没事做,用蹄子把马厩里的草料拨来拨去地玩,草中突然跳出一只蚱蜢,吓了两个人一跳。   霍去病突然想到了什么,翻了翻草料,发现草中有不少小虫子,而马匹吃草都是连草带草中的虫子一起吃下去:“有办法了!你要装凡马,就必须和普通的马一样吃草,吃草的时候难免会吃到虫子,就是杀生。况且红莲也能得道、修炼出人形,证明植物也有生命,你在凡间学凡马吃草,就是杀生,也就是说不能杀生的戒律和装凡马的任务本身就是矛盾的,要完成装凡马的任务,就必须破杀生的戒律。众生平等,杀小虫子和杀人是一回事,只要申请得到批准,你就可以在战场上杀人了。”   “果然还是国神大人高明,难怪玉帝陛下都要你给他做丞相……”马面的奉承之词滔滔不绝,证明“马屁”之中的“马”字绝不是随随便便选的。   霍去病知道,张友仁不过是个看大门的,要他与天上动辄数万岁的老神仙们斗法,确实有些强人所难。张友仁还只是凡夫俗子的时候,看惯了比干貌似轻而易举,就把整个朝廷收拾得服服帖帖,对他有一种近乎盲目的信任,所以霍去病才格外害怕再触犯天规,被张友仁找到借口抓回天上去。霍去病不理会马面的唠叨,拿过一根草,在地上给他起草申请书,刚写到一半,马面突然把他写出来的字都踩掉:“有人来了。”   霍去病看到是卫青,连忙站起身:“大将军!”   卫青好像看到地上有字:“在写什么?”   “检讨战局。”霍去病看到地上还有些字依稀能辨认出来,连忙用鞋子搓掉。   卫青注意到霍去病还在努力地用鞋搓地上的字,显然是不想让他看到,也不为难他,坐到他身边:“检讨出了什么?”   “第一,马匹有马匹的特点,这一次我是把马匹当大象一样赶进匈奴营地,主要靠它们的冲撞来进攻,才会让匈奴跑了一半。”   “用大象打仗?简直闻所未闻。”卫青觉得颇为新奇,“你在哪本兵书上看到过用大象打仗的?”   “《吕氏春秋古乐》上有记载:‘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一千年前的古人就会驯象打仗了。想来象兵一定很厉害,《吕氏春秋》里面才会用‘虐’来形容当时的战况。”   “你想在大汉也建立象兵部队?”卫青也觉得如果把“虐”的对象改成匈奴,听起来相当不错。   霍去病却摇头:“我考虑过效仿古人,所以专门研究了一下大象的习性。大象喜欢温暖潮湿的气候,而匈奴生活的地方却是寒冷干燥,看来要重现当年大邑商象兵的辉煌是不可能的了,要攻打匈奴,还是只能靠骑兵。但是匈奴是游牧民族,驯马、养马都比汉人精通,兼之地理位置比大汉更靠近大宛、乌孙之类产名马的地方,更容易通过商贸和掠夺得到好马。总算这次带回了一万多匹匈奴马,还算收获不错,让这些马多多繁殖,大汉应该很快就会有一支自己的骑兵部队。”   “比起你的战俘,你好像更在乎那些马。”   “因为从匈奴那里抢来的马可以变成大汉自己的骑兵,而俘虏除了探取情报以外,没有任何用处,所以与其把粮食浪费在俘虏身上,我宁愿花费在马身上。这里就是第二个错误。我没想到漠南的干燥气候会让火那么容易烧起来。要制造混乱,我不应该去点他们的粮仓,而应该点主帐,那样的话,抢回来的粮草还可以补充我们自己的军需,不像现在,还要担心怎么把这一万多匹匈奴马运回去。”   “你不但要匈奴的马,还要他们的粮草?”   “能用别人的,为什么要用自己的?连年征战,对国库是个巨大的损耗,抢敌人的粮草,不但可以节约己方的军需,还可以给敌人的补给供应造成更大的打击。”霍去病灵光乍现,“这个办法不错。干脆全部扔下自己的辎重,去抢敌人的就行了。打仗被劫了辎重,对士气是个很大的打击,与其费心保护辎重,不如干脆没有辎重可被敌人抢。这次我闯了大祸,打草惊蛇了。单于的叔叔等人会在漠南的腹地被掠走,可见漠南已经不是匈奴的天下了。为了防止再有类似事件发生,下一步伊稚斜单于应该会把王庭撤出漠南,靠大漠的天险来阻碍汉军,也就是说要彻底消灭匈奴,汉军必须劳师远征,以后的军需开支会变得更大。不过以后汉匈双方的主战场会进一步往匈奴那边移,也有其好处,就是战火不会波及到汉族平民。对,就这样做。以后大军离开汉境,就扔掉所有辎重,要么拼命去抢匈奴的粮食牲畜,要么饿死,置之死地而后生,军队发挥的威力就会更大,对匈奴造成的打击也会更大……”   这小疯子居然真的像董蔚说的一样,是先孤身去匈奴营地杀人放火,然后再率军攻过去。出征不带辎重,只靠劫掠敌人来提供军需,这样的作战方式简直是闻所未闻。卫青不由得重新打量霍去病。一般年轻人第一次上战场,见识到了战争的残酷,或多或少都会有些改变,可霍去病依然是那副云淡风轻的书生模样,用平静到不像话的语调说出他疯狂的作战计划,好像人世间的风起云涌都与他无关。卫青只觉得越来越看不懂外甥……或者应该说他从来就不曾看懂过他。   “舅舅没看错,你果然是将才。虽然你说是闯祸,我还是会把你的成果当功绩报上去,你以后就再也不用给皇上做嬖幸了。”霍去病脸上的伤本来就不重,没几天便痊愈,卫青实在是怕刘彻见了他,又会色心大起,让一棵好苗子埋没在后宫的脂粉中。   “舅舅,我没觉得和皇上在一起不愉快。”   “你还想做嬖幸?”   “不是做嬖幸,是……”   “一个大男人以色事君,换取荣华富贵,不是嬖幸是什么?”   如果刘彻看上的只是美色,当年的卫青就被他关在宫里侍“中”了,怎么会有现在的卫大将军?“难道女人服侍男人,靠男人养活,也是嬖幸?”   “这个叫妻妾。”   “其实男人和男人之间也存在着类似于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感情。”   “什么感情?”   和他说话真累。“这么说吧。难道舅舅的五个小妾都只是看上你这个大将军能给她们的荣华富贵,才服侍你的?”   “还能是为了什么?”   “如果你哪天不是大将军了,她们也就都会离开喽?”   “男人没本事养活女人,女人自然会离开,没什么可奇怪的。”   霍去病尝试着向卫青解释男人和男人之间也可能存在爱情,想不到他连男女之间存在着“爱情”这么个东西都不知道。一个人要不解情趣到如此地步,也挺不容易的。   “去病,难道你到现在还想……”   “放心吧,皇上绝不会再把我当嬖幸关在身边。”霍去病只能通过卫青的思维方式来向他解释,“我在离开长安以前,和韩大夫结了个大梁子,只要我和他碰上面,皇上就别想有太平日子过,他不会把我关在长安,我就可以在沙场上建功立业了。但是如果皇上偶尔心血来潮要我侍寝,作为臣子,我无法拒绝。可我又怕姨妈误会,让我娘难做人……”   “没关系,这个舅舅懂,你姨妈那边,舅舅会去帮你说,不会让你娘为难。”没有人比卫青更深切地体会到“作为臣子无法拒绝”满足皇帝的“变态爱好”的痛苦了。卫青的大掌按上霍去病的头顶:“当年的小不点都这么大了。这次的军报上,舅舅会着重表彰你的功绩,皇上肯定也不会忍心埋没你的才干。”   其实不用卫青操心,霍去病知道怎么往上爬,不过为了他的一片心意,霍去病还是保持沉默。   “这一仗你到底是怎么打的?舅舅好具体上报。”   霍去病的脸一下子沉下来。   “怎么?对舅舅也要保密吗?”卫青调笑道。   他不是要保密,是不能说。马面扭过头,在一旁偷笑。   “要说保密……其实没什么需要特别保密的地方……只是……”霍去病搜肠刮肚地找托词,“只是胜兵易骄,骄兵必败,更不用说骠姚营里大多都是第一次上战场的年轻人,更容易得意忘形。如果我自己第一个破自己立下的规矩,他们就会到处吹嘘,沉浸在这一次的胜利中,以后的一辈子就都毁了。如果大将军认为如实上报军情比培养出胜而不骄的八百精兵更重要,属下一定知无不言。”   “你都会和舅舅打官腔了。”卫青按下霍去病的头。   “既然要打官腔,属下再打一句:董副官名义上是我的副官,实际上是皇上派来的督军。上次大将军逼着他破坏骠姚营的规矩,他回来后领了五十军棍,到现在还躺着。要是他躺到长安……恐怕不太好办。”霍去病再断了卫青向其他人打探消息的路。这下该安全了吧?   五十军棍可是会打死人的!董蔚说的对,霍去病确实是将才,不但自己不骄,还能压着手下的人不骄。他以后的成就一定会超过卫青。   “好吧,骠姚校尉,不说就不说。”卫青站起身,“不过去皇上面前邀功的时候可不要吝啬。”   原本听到前面一句,霍去病为蒙混过关而小小地松了一口气,可接着听到的后面一句不亚于当头一棒。是啊,当着卫青的面可以用军纪蒙混过去,可如果是刘彻在朝堂上问起,他还能这么蒙混过关?可难道就把这么丢脸的事宣扬得尽人皆知?不要……   看到向来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外甥表情像被雷劈了一样,卫青不明白自己说错了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章 水与火   以前霍去病在刘彻身边时,杨得意觉得深藏不露的小祖宗很可怕,可是现在霍去病随军出征,杨得意倒是开始怀念小祖宗和皇上形影不离的时候。   刘彻脾气暴躁,就像一座不定时喷发的火山,而霍去病就像围着这座火山的河流,不论火山喷发得多厉害,河流都能保证他不会危害到他人。现在河流不在了,于是刘彻身边的人不断地遭受池鱼之殃,比如眼前呈上军报的这位。   这次主动攻击匈奴王庭是前所未有的举措,刘彻在朝堂上面对的反对声可想而之,因此许胜不许败,不然反战派必定声势大涨,大汉又要回到靠和亲向匈奴妥协的窝囊时代。可是这次出师不利,就连卫青不败的神话都被打破了,也就是说大汉再也没有可以抵御匈奴的大将,刘彻的失望之情可想而之。   一出定襄根本没有遇上主力,十万大军只杀了几百个匈奴兵,二出定襄也只毙俘匈奴军队一万余人,也就是说十个打一个,还叛逃了一个赵信,苏建的三千精骑更是全军覆没……看到刘彻的咬合肌危险地蠕动,那个来传令的倒霉小兵大概会沦为出气包,被拖下去处死。杨得意有些同情他。亏得卫青还敢把苏建活着送回来,让刘彻定夺。看刘彻的样子,那个落得全军覆没的苏将军还不如干脆在战场上被卫青斩了,或许还能死得舒服些。   可是来传令的小兵对自己的处境还没有丝毫的自知之明,因为低着头,看不到刘彻的表情,继续不知死活地念军报:“……骠姚校尉率骠姚营八百精骑离开大部队,奇袭漠南腹地,斩杀匈奴二千零二十八人,杀单于叔公籍若侯栾提产,擒获单于叔父罗姑比及匈奴相国、当户,己方仅十余人轻伤,无一死亡……”   “八百精骑杀了两千多人,还杀了单于的叔公,抓了三个俘虏!”刘彻一下子站起身,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是两千人,你没念错?”   照本宣科的传令兵倒是被刘彻吓了一跳:“回皇上,小人没念错,大将军的军报上确实写的是两千零二十八人。”   “八百骑就能歼敌二千余人,自己只伤了十来个,还抓回那么多重要的俘虏,这个骠姚校尉真是战功卓著,勇冠三军。我大汉再也不是只有卫青一个名将!”刘彻欣喜若狂,“这样的人才怎么到现在还只是个校尉?封……”刘彻突然想起骠姚校尉是谁了,回头看向杨得意,似乎想从他那里得到否定的答案。   杨得意点了点头。没错,骠姚校尉就是霍去病。那小祖宗还真是本事,不论人在多远,都能在第一时间把刘彻的怒火扑灭。   “朕……知道了。”刘彻重新坐下来,“你下去吧。”   传令兵退下了,刘彻还呆滞地仰着头,似乎能透过屋顶看到天空。他的小鹰能飞了,第一次就给他带回这么丰盛的猎物,是不是意味着他再也不愿被关进刘彻的宠爱组成的牢笼?又一颗将星冉冉升起,大汉再也不是只有卫青一个能抵御匈奴的人,可刘彻却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   *****   “混账!”与此同时,匈奴单于的宝帐中却是传出伊稚斜大单于的怒骂声,“博斯腾营地怎么会遇袭?还伤亡那么惨重!我的叔公、叔叔竟然一个被杀,一个被擒,就连我的相国和当户都被抓了!阿胡尔,你给我说清楚!汉军怎么会袭击博斯腾营地?”   阿胡尔就是临阵倒戈的赵信。他本就是匈奴小王,这次又带回许多汉军的军事机密,受到伊稚斜重用。伊稚斜将自己的姐姐嫁给他,还封他为自次王,意为仅次于单于的王。   “博斯腾营地不在汉军的攻击计划之中啊。”听完汇报,赵信也是一头雾水,“只有骠姚营离开过大部队。”   “骠姚营?”伊稚斜皱起眉头,“领兵的是什么人?”   “是卫青的外甥。”赵信想了想,“不,应该不会是他。这个霍去病虽然出身将门,其实不过是汉族皇帝的嬖幸,是个软弱无能的人。别人打他骂他,他都一声不吭,就是个任人欺负的软柿子。而且骠姚营一共才只有八百人,怎么可能袭击博斯腾营地成功?”   “那个人是白狼神转世!”从博斯腾营地逃回来的匈奴兵已经被吓破了胆,“带头的是个特别年轻的汉族小将,皮肤白得像月亮一样。他的马一跑,所有的马就都跟着他跑了,还会反过头来攻击主人,就像狼王率领狼群……”   “什么狼神降临!”伊稚斜一脚将传令兵踢倒在地,“大匈奴什么时候变得连区区一个汉族皇帝的玩物都敌不过?汉人是羊,我们大匈奴才是狼!只有狼吃羊,怎么会有羊吃狼?狼神是保佑我们大匈奴的神,怎么会是个汉人,还来攻打大匈奴?绝不可能!”   “可如果不是狼神降临,怎么解释博斯腾营地被袭的事?”   皮肤苍白的汉族小将,好像确实是霍去病,但是赵信死也不会相信那个只会挂着温和微笑任由李广羞辱的霍去病干得出袭击博斯腾营地的事。   把传令兵赶走,伊稚斜烦躁地在帐篷中走来走去。打仗说白了就是比两国的财力,匈奴的财力本来就不及大汉,河南战役更是失去了宁夏平原和河套两块风水宝地,漠南战役中东离王几乎全军覆没,牲畜更是损失了数百万头……如果说耕地是汉人的命根子,牲畜就是匈奴人的命根子,七年的血战,匈奴可是打得元气大伤。   赵信想了个主意:“不论袭击博斯腾营地的是谁,漠南已经不适宜屯兵。而且根据我在汉军时的了解,汉军武器装备先进,训练有素,匈奴军队与他们正面交锋,肯定要吃大亏。不如将主力迁移到大漠以北,汉军如果劳师远征,那么大漠恶劣的地形与气候必将大大地削弱他们的战斗力,成为保护大匈奴的天然屏障。我们以退为进,就可以养精蓄锐,然后反击。”   伊稚斜觉得赵信言之有理,于是将主力撤向漠北,朔方、云中、定襄、代郡以北,蒙古大漠以南的广大区域内,已经没有匈奴的主力,新一轮的战争,将从北部战线转移到东北战线和西部战线上。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一章 情窦开   刘彻拿着军报,不知是喜是悲,伊稚斜拿着军报,百思不得其解,而让汉匈两位君王都头痛无比的罪魁祸首则是在水边对着自己的倒影无比郁闷。   他到底哪里长得像女人了?虽然皮肤白了点,五官稍微偏清秀了点,两道斜飞入鬓的剑眉还是挺男子气的,应该不至于到会被认错性别的地步,至少霍去病以前从来没有碰到过认错他性别的人,还“国色天香”……想到这里,霍去病一脚踢散水中的倒影。一定是因为匈奴女人都长得又粗又丑,匈奴人才会看汉人觉得个个都像女人。对,一定是这样。霍去病刚稍微想开一些,就听见后面传来赵充国的惊叫声。   “充国!”霍去病站起身,只看到赵充国惊慌失措地逃走的背影,“充国,怎么了?”   赵充国不知看到了什么,吓得没命一样逃走,很快就跑得不见人影。霍去病朝周围看了看,没看到其他人,只有晚风吹在湿漉漉的皮肤上,冷得让人直起鸡皮疙瘩,也连忙穿起衣服回营地。   赵充国去洗澡,结果像见了鬼一样逃回来,荀彘安抚了他半天,他才说得出话来:“有……有女人!”   “女人?你小子是想女人想疯了吧?”荀彘一掌扇在赵充国脑后,“军营里哪来的女人?”   “才几岁,就这么好色。”董蔚摇头。虽然汉军已经离开大漠,远离定襄的塞外大草原上依然会偶遇零散的匈奴兵,连平民男子都不多见,更不用说是女人了。   “可我真的看到了。”赵充国都快哭了。看到霍去病顶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回来,赵充国像看到救星:“去病,你刚才也去洗澡了?你也看到了吧?河边有女人!”   女?!人?!霍去病只觉得火气往头上冒:“没有!”接着就快步离开。   赵充国被他吼傻了:“没有看到就没有看到嘛,干嘛那么大火气?”   “你看到的可别是女鬼。”荀彘存心吓唬他。   “怎么可能?那个女人那么漂亮,一定是仙女。”   “唉?有美女?”荀彘来兴趣了,“很漂亮吗?”军营里都是男人,生活实在是枯燥,有点八卦小新闻解解闷也好。   “虽然没看到脸,她的头发又黑又长,亮得像缎子,一定是个绝色美女。”可惜赵充国看到有女人在河边洗澡就吓傻了,急急忙忙跑回来,没能一睹芳容。   “呵呵,女鬼哦……”荀彘故意惹赵充国。   “不可能!长得那么漂亮,她一定是天上的仙女。”   “你又没看到脸。”   “看背影就知道,一定美得像仙女一样。”   听荀彘和赵充国的话不断传来,霍去病越来越想挖个坑把自己埋了算了。   *****   之后赵充国又看到过这个“女人”两三次,注意到“美女”不仅头发漂亮,就连皮肤都雪白雪白的,肯定是个绝色美女。可惜每次都是只看到一个背影,从来不曾看到过“美女”转过身来。尤其诡异的是大军走到哪里,“美女”就跟到哪里,偏偏每次赵充国看到“美女”,要一起去洗澡的霍去病证明他看到的不是幻觉,霍去病给他的回答永远是没好气的“没看到”,于是可怜的赵充国只能顶着“看到女鬼”的嘲笑憧憬他心中的“仙女”。   次数多了,荀彘开始觉得奇怪,特意在霍去病刚洗完澡回来的时候去找他,说是有十万火急的事。   荀彘进来的时候,霍去病身上只穿了中衣,披着湿漉漉的头发,听荀彘说十万火急,才不得不以这么随便的姿态见他。不料他进来后,只是盯着霍去病猛看。   “有什么事?”霍去病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   荀彘不理他,继续用颇为耐人寻味的眼光打量霍去病。平时霍去病束发于冠,看不出来,现在仔细看看,他的头发还真是漂亮,像上好的缎子,如果是个女人,光是这一头乌黑的头发,就足以跻身绝色美女之列。还有这皮肤。在夏天去大漠转了一圈,全军每个人都黑了一层,只有霍去病一身鱼鳞变成的皮肤根本晒不黑,在一群黑皮肤的军人中白得惹眼。光是晒不黑也罢了,从没见过男人有这么细的皮肤,还一根胡子都不长。行军途中不会有太多的机会打理外表,全军将士都是胡子拉咂,不修边幅,就连年纪最小的赵充国都留了一脸还无法称为“胡子”的绒毛,而霍去病别说是胡子了,连根体毛都没有。霍去病原本在绑头发,直到荀彘进来,还是保持绑头发的姿势。水色嘴唇咬着发笄,袖子从高举的双手褪了下来,露出两条莹白如玉的光胳膊,与披散的青丝形成惹眼的对比。虽然一看就是男人的长相,荀彘不得不承认眼前的男人简直长得比女人还好看,难怪刘彻对他喜爱到要形影不离,非要霍去病在脸上弄道伤,才舍得放他随军出征。   “到底什么事?”霍去病被荀彘看得心里发毛,拿掉嘴里的发笄,顺着他的视线看了看自己的胳膊,“我身上有什么脏东西吗?”   “去病,充国看到的‘仙女’不会是你吧?”荀彘还盯着他看,“你别说,这皮肤还真是……”   原来是为这个!难道他也以为霍去病是女扮男装?如果是女扮男装,他敢每天去河边洗澡吗?   “要检查吗?”   看到霍去病伸手去扯衣领,荀彘连忙一把按住他:“我不是怀疑你是女扮男装,只是……”   “‘只是’什么?”   荀彘往后退了十几步才敢说话:“只是充国好像害相思病了。”   “啪”的一声,霍去病手里手指粗的黑檀木笄断了。虽然他依然是一副无悲无喜的平静面容,荀彘发现室内的温度一下子冷了下来。   “去病,这个……还是想想办法吧。”荀彘东张西望,想寻找逃跑路线,“虽然充国一个人害了相思病还不是什么大问题,只怕他以为看到的是女鬼。鬼神什么的,向来是军中大忌,要是骠姚营传出闹女鬼的谣言……大将军那边也不好交代。”   李广不是说打仗就是上了战场见人就杀吗?卫青那样的人都能当上大将军,可见打仗主要是比拼武力,并不是一件特别费脑子的事。霍去病原本想再加上严明军纪,另外偶尔使点小手段,上战场总该比小心翼翼地平衡朝廷中各方势力来得容易。可为什么轮到他上战场,麻烦就那么多?荀彘说完就逃,留下霍去病对着屋顶郁闷。   *****   荀彘说仙女约赵充国见面,赵充国还以为他是在耍他,直到看见朝思暮想的倩影背对着他坐在水边,披散的黑发美得不现实,可是不管赵充国怎么揉眼睛,“美女”都确确实实地坐在那里。   看到那个背影,赵充国只觉得浑身燥热,说出来的话都有些干涩:“又……又见面了。”   “美女”微微回过头,朝他勾了勾手指,虽然脸被披散的头发遮住了,姿态却是说不出的撩人。   “你……你要我过去?”这么美的人,赵充国觉得多看“她”几眼都是亵渎,会折寿,更别说到“她”身边。   “美女”还朝他招手。   可以吗?可以过去吗?可以亵渎心中的仙女吗?或者……真的像荀彘说的那样,这个女人其实是索命的厉鬼?就像小时候娘亲吓唬他的鬼故事里面的女鬼一样,用漂亮的外表诱惑人,一旦上当就没命了。可是……要是能看到“她”长什么样,赵充国觉得就算被“她”勾去命也值得。   “我……我过来了。”   赵充国几乎是一步三挪地到“美女”身旁,还来不及在“美女”身边坐下,就一下子被撂倒在地。   “满意了?”“仙女”第一次开口,颇没好气。   赵充国被摔得有些发懵,没听出“仙女”说话是男人的声音,而且十分熟悉。等他回过神来,霍去病以为会看到失望或者惊讶之类的表情,不料他却是满脸的痴迷:“我就知道你一定是仙女,不会是女鬼的。那么漂亮……”接着他看到“仙女姐姐”额头上青筋暴起,毫不留情地对他饱以老拳。   *****   因为赵充国太喜欢粘着霍去病,刘彻已经对他颇为不满,只是觉得他确实是难得的猛将,年纪又小,才对他抱着对小孩的宽容。但这并不表示刘彻会容忍有人觊觎他的人,尤其是赵充国很快就要满十五岁,已经不是可以“不懂事”的小孩了。军帐中,荀彘正向董蔚痛陈利害关系,一再强调“闹女鬼”的事只是个天大的误会,要他别上奏,就看见霍去病气冲冲地回来。   “充国呢?”   “遭天谴了!”霍去病坐到案几后,拿出笔墨竹简,“充国家住在哪里?”   “你要干什么?”荀彘不知道赵充国又做了什么,只觉得很少看到霍去病这么气急败坏。   “写信给他爹娘,告诉他们别等充国长到十八岁了,这次回去就给他娶媳妇,免得他对着男人发花痴。”   “去病……”鼻青眼肿的赵充国到这时候才追过来,抓着霍去病,哭得像只被主人抛弃的小狗,“去病,不要赶我走。”   “没人要赶你走!”   “那你要干什么?”   “写信给你爹娘,叫他们……”   “不要……”赵充国干脆开始嚎啕大哭。   赵充国身材太高大,虽然性格还是比较单纯,董蔚总会不由自主地忽略他的年纪,甚至经常怀疑赵充国在档案上写错了年纪。到现在他才可以确定,赵充国真的是个小孩。   “叫你爹娘给你娶媳妇,又不是让你出嫁,你哭什么?”霍去病挣扎了几下,无奈赵氏狗皮膏药本就长得高大健硕,力气比他还大,根本掀不下来,“这么大了还哭,你害不害臊?”   “不害臊。”   刘彻都没有这么粘人的。对粘在身上的狗皮膏药,霍去病实在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就是叫你爹娘早点给你娶媳妇生孩子,家里再多几个人,至于哭成这样?”   赵充国抬起泪汪汪的眼睛:“不是你不要我了?”   “不是。”   赵充国终于眉开眼笑:“那么我今晚能和你一起睡吗?”   “不行!”   “你不还是不要我嘛……”   “我都说了不是。”   “我喜欢抱着你睡。”   “等你成亲以后抱你的媳妇去!乖,女人抱着比男人舒服。”   “那你为什么不娶媳妇?”   这小子到现在还不懂男女之事?说出这种容易让人误会的话,是生怕自己死得不够惨吗?荀彘偷偷地瞄董蔚。他知道董蔚是刘彻派来的人,恐怕不止是要利用他建章监的身份帮霍去病指挥骠姚营,还是为了监督军中不会有人觊觎皇上的男宠。赵充国这样粘着霍去病,是生怕刘彻不误会吗?   “去病,我喜欢你。你也喜欢男人吧?”   “怎么了?”   “我也是男人,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赵充国到底是真不懂事还是假不懂事。荀彘为他捏了一把冷汗,偷偷瞄向董蔚,只看到向来只会板着一张棺材脸的董蔚都露出忍无可忍的模样。   “你娘和你媳妇都是女人,能一样吗?”霍去病已经挂不住平时云淡风轻的平静了。   “哦,这样啊?”   谢天谢地,这傻小子总算听明白了。霍去病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可是论年纪论辈分,都应该皇上是娘,我是媳妇吧?”   “你娘等着抱孙子,你去给别人做媳妇?!”   赵充国被吼得缩了缩脖子,然后又送上一双无辜的眼睛:“去病,要是我觉得媳妇抱着不好,还可以来抱你吗?”   霍去病终于忍无可忍:“滚!!!”   滚的不止是赵充国,还有已经听不下去的董蔚。董蔚做了十几年的建章监,虽然没怎么上过战场,也算是半个军人,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军营里会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要他去刘彻面前嚼舌根?他还懒得管男人之间争风吃醋的烂事!   霍去病虽然是未满双十的年纪,两辈子加起来却是八十多岁的人了,即使是看东方朔、汲黯这样的老臣都像看小孩,更不用说才十来岁的赵充国。不知是不是家族血统如此,小孩都喜欢粘着霍去病,就像小孩都喜欢温柔的卫青。霍去病一直以为赵充国对自己的依恋是小孩撒娇,等他长大了,自然不会再那么粘人,因此没怎么把赵充国的撒娇耍赖放在心上,在朝堂上暗中帮刘彻与众臣周旋,在战场上明着为刘彻卖命,没注意到一直被他当作小孩的赵充国看他的眼神中,似乎总带着一抹挥之不去的忧郁。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二章 不知心   夹道阴风阵阵,不时传来鬼魂的嚎哭,一匹黑马风驰电掣而过,撞散数个来不及躲避的冤魂,一路绝尘而去,惹得押送鬼魂的鬼差骂骂咧咧。   “国神大人,能行吗?”感觉到背上的人摇摇欲坠,马面回过头,脚步却是不停,“要不要我们休息一会儿?或者改走阳间道?”   “不,走鬼道。不用担心,我能坚持住。”霍去病的脸色透出病态的苍白,还是咬着牙,催促马面继续赶路。   原本考虑到信使一来一往要浪费不少时间,卫青第一次送军报回去,霍去病就偷偷地在给刘彻的信后面颇为暧昧地加了一句“想早点见到你”,其实他是为了先一步去堵住刘彻的嘴,别让他在朝堂上问起他是怎么以八百人奇袭匈奴营地的。霍去病原本以为内奸只是军中的高级军官,一路上和俘虏们比耐性,想不到最后逼问出的内奸身份居然是淮南王刘安和他的女儿刘陵翁主,而他们通敌卖国,是为了在匈奴的帮助下谋反,篡夺刘彻的皇位。   自从施行推恩令以后,刘彻就不太愿意拿刘姓诸王开刀。这次事关皇亲国戚,又没有真凭实据,霍去病怕连累卫青,没敢对他说明原委。可要是耽误了时候,一旦刘安举兵谋反,只怕刘彻会被打个措手不及,甚至性命不保。霍去病心急如焚地等待长安的回信,万幸刘彻也是同样急于见到他,回信急宣霍去病离开大部队,先回来面圣。   收到刘彻的宣召,霍去病像收到免死金牌,无视军中或暧昧或鄙夷或轻蔑或惋惜的各种眼光,催马面带他连夜走鬼道,忘了自己现在已经是肉体凡胎,虽然进得了鬼道,却承受不住鬼道上各种阴魂散发出的怨念组成的鬼气。   “国神大人,还是走阳间道吧。在这么下去,只怕你这身体……”   “你别管!”霍去病说话已经有气无力,“能早回去一刻也好。”   如果继续在鬼道上赶路,只怕会折损阳寿。不过为了红莲,白鲤可以连仙籍都不要,又怎么会在乎能不能在凡间多活几年?问世间情为何物,何止是生死相许。见霍去病坚持,马面只能摇头叹息,撒开蹄子飞奔。   *****   自从大军出征,刘彻也是对霍去病魂牵梦萦,为了早些见到他,特意从未央宫搬到离边关更近的甘泉宫。尽管如此,听到杨得意通报,发现霍去病竟然比预计的早了十几天到达,刘彻还是颇为惊讶,直到亲眼看见脸色苍白的霍去病出现在他面前,才敢相信自己不是在做梦。   “这是怎么了?”看到霍去病几乎要倒下来,刘彻连忙接住他,“急着见我,也不用赶成这样。”   “事关紧急。”在刘彻的胳膊上借了一把力,霍去病才站得起来,“皇上,借一步说话。”   刘彻赶走所有的侍从,只留了杨得意在身旁,霍去病才敢说出自己在匈奴营中听到的消息。   扶霍去病坐下,听他说完,刘彻沉下脸来:“你连夜跑回来,就是为了说这些?骠姚校尉,你知道你这么做犯了什么罪吗?”   “知道。”霍去病苦笑,“违反军规越级上报,无凭无据诬陷皇亲国戚,随便哪一条都是死罪。”   “那么朕该怎么处置你呢?”   “皇上看着办吧。”霍去病垂着眼,语气平静得仿佛事不关己。   “朕给你一次反悔的机会。”   “我也还是一样的话。我在匈奴中刺探到淮南王与匈奴勾结的消息,没有任何凭据,只是来给皇上提个醒,小心淮南王。至于越级上报、诬陷诸侯王该怎么办,皇上自己看着办吧。”   霍去病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听起来十分不可理喻,不想看到刘彻是什么表情,一直低着头,因此没看到杨得意似乎要对刘彻说什么,却被刘彻摆了摆手阻止。   “越级上报还是小事,无缘无故诬陷皇族可是大事,更不用说淮南王还是朕的叔叔,他的女儿刘陵翁主也与朕的关系十分好。这种事……可是非常严重的。”   诬陷皇族有多严重,霍去病当然知道。他越级上报,就是怕连累卫青和其他卫家人,却忘了这种罪可是要株连九族的。真是,只要事关刘彻的安危,霍去病就完全没了主张。欠卫家人的,来世再还吧。   “赶紧去把自己洗干净,待会儿朕就来‘罚’你。最近有西域商人带来的玫瑰膏,朕今晚可不会对你客气。”   他到现在还想着……霍去病一下子回过味来,抬头看向刘彻,却发现他是努力憋着笑。   “小傻瓜,我要是连几个密探都没有,能在皇位上坐到现在?”见霍去病似乎还没回过神,刘彻一把捏上他的脸颊,“仲卿第一次率军出定襄,竟然连一支像样的匈奴部队都没有遇到,我就觉得不对了,在长安的一家商号中搜出伪造的通关文书,顺着他们查出淮南王父女勾结匈奴,意图谋反。你们在前线打仗,我也在长安‘打仗’,就在五天前,淮南王父女以及一干同党已经全部伏法。”   他这哪里是因为警觉?杨得意嘴上不能说,只能腹诽。分明是因为第一次主动出击匈奴王庭,战果太少,没法向反战派的朝臣交代,才下令彻查长安中的任何蛛丝马迹,想找几个替罪羊作为战果太少的借口。也是淮南王活该倒霉,自己撞上枪口,这下卫青出师不利情有可原,霍去病还带回来那么多意外收获,于是刘彻毫无负罪感地破了不再处死刘姓诸侯王的戒律,将淮南王一家满门抄斩,再拿这事来试探自己在霍去病心中有多少分量。   他真是傻了,忘了刘彻已经做了快二十年的皇帝,怎么会连这点事都解决不了。霍去病总还以为刘彻是前世什么都需要他打点的受德,从鬼道急匆匆赶回来,结果只是虚惊一场。不过刘彻没事就好。   “生气了?”刘彻干脆抱过霍去病,“是,我不该骗你,可是我真的很感动。原来我在你心里那么重要,可以让你连身家性命都不顾,只为了来报个信。分别那么久,想我吗?”   霍去病勉强地扯了扯嘴角,直接昏倒在刘彻怀里。   “去病!”刘彻一下子慌了手脚,“传御医,快!”   常人快马加鞭也要跑十几天的路,霍去病居然两天就赶完,刘彻看到他苍白到病态的皮肤,心如刀绞,后悔先前不该再吓唬他。不过霍去病就这么昏过去了,或许也是一种幸运。刘彻庆幸自己还没来得及说出来,淮南王刘安密谋造反的时候,曾经派了两个人假装犯罪被逐出淮南国,让他们潜进长安,可能是用于和参与谋反的同党联系。刘彻没有把这两个很可能是同党的人一起揪出来,是因为淮南王派出的两个人一个投奔到了丞相公孙弘的门下,另一个成了卫青的部将。   作者有话要说:  历史小知识:汉朝诸侯王之女称为“翁主”,晋朝以后才称“郡主”。 ☆、第三十三章 嫌隙生   御医自然看不出霍去病是因为走鬼道接触了太多的鬼魂怨气才会昏过去,只当是精神紧张,加上劳累过度,叮嘱要让他好好休息,于是霍去病有幸破格享用甘泉宫中著名的温泉。   甘泉山是以甘泉为名,想来山上的泉水一定特别好。作为一条鱼,霍去病对水有着与生俱来的好感,尤其喜欢水质好的水。一知道天下有甘泉山这么个地方,霍去病就对山上的温泉向往至今,无奈甘泉宫是帝王的避暑胜地,根本不是平民能接近的地方。这次因为一场虚惊走鬼道赶回来,也算因祸得福,霍去病可以破格去泡甘泉宫里大名鼎鼎的温泉。   甘泉宫的水果然是名不虚传。霍去病再一次感慨要是人可以在水里呼吸就好了。干旱的漠南对一条鱼而言,简直是一种酷刑,所以班师回朝的路上,霍去病天天要洗澡,尽一切可能地接近水源,才会闹出赵充国遇到“女鬼”的乱子来。不过现在他都无所谓了。从漠南回来,就可以享受这么好的水,就像是一下子从地狱来到天堂,所有的烦恼都烟消云散。   当然,如果某人能消停一会儿,那就更完美了。听到熟悉的脚步声故意轻轻地接近,然后停在外面,霍去病忍不住叹息。想看就大大方方地进来看吧,两个人早就“坦诚以对”过多少次了,堂堂一国之君,至于偷偷摸摸?虽然他也不得不承认,所谓“偷窥”,虽然“窥”才是目的,乐趣所在却是“偷”。   御医说霍去病是劳累过度,需要休息,也就是说朝思暮想的人回来了,也还是只能看不能“吃”。杨得意怕刘彻忍不住,让内侍去伺候霍去病沐浴。刘彻在外面心痒难耐,坐立不安了半天,最后还是忍不住,溜到温泉,想过过眼瘾也好,一看之下却傻了。   甘泉宫中的水池引入山上的温泉水,做成一个人工小瀑布。飞溅的水珠在耀眼的阳光下形成一道彩虹,蒸腾的水雾中,背对着刘彻坐在水池边的人一头披散的黑发如瀑布泻地,光可鉴人。随着弯腰撩水的动作,头发的缝隙中不时露出裸背上洁白如新雪的皮肤,半遮半掩,分外撩人。这么美丽的背影,只会属于他的皇后。   “子夫?你怎么在这儿?”刘彻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沫,无暇细想应该留在长安未央宫的卫子夫怎么会出现在甘泉宫,只为眼前的背影意乱情迷。   这个迷人的背影让他想起刚登基时的艰难岁月。那时他被窦太皇太后彻底架空成皇位上的傀儡,朝堂上都是咄咄逼人的老臣,后宫是横行霸道的陈皇后和馆陶公主,他身边除了杨得意以外,连一个可以信任的人都没有。四面楚歌,新登基的小皇帝孤立无援,刘彻有好几次简直想一死了之,直到在平阳公主家被卫子夫的背影迷住。在那段最艰难的岁月,是这个迷人的背影给了他莫大的安慰。虽然卫子夫除了美丽的头发以外,就只有温柔恭顺的性格还算吸引人,她的背影却像是有什么魔力一样。刘彻只要看到她的背影,就觉得自己并不孤单,就会有勇气面对任何艰难险阻。   可惜世上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随着刘彻一点一点抓回身为一国之君的权力,曾经吸引过他的乌黑长发中开始出现难看的银丝,曾经带给过他莫大安慰的温柔恭顺的性格也在卫子夫登上后位以后渐渐消失。刘彻至今还记得卫子夫和卫青刚入宫时,两人的单纯和温柔善良曾给过他多少安慰,可是会随着时间改变的不仅仅是外貌,还有内心。当初温柔恭顺的歌女成了皇后,开始学会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不择手段地利用家人;当初正直老实的小骑奴成了将军,开始学会通过圆滑世故稳立于朝堂之上。虽然知道卫子夫和卫青的改变是被环境和地位所迫,刘彻还是感到眼睁睁地看着心爱之物一点一点被毁的痛心。万幸当初牵着他的手的奶娃娃不论过了多少年,都只会全心全意地为他着想,可是他对奶娃娃的爱护换来的却是心上人夹在家人和自己之间的尴尬。   随着后宫的女人和孩子渐渐增多,刘彻对卫子夫的感情早已淡去,可是此时看到曾经是他生命中最美好的一切的背影,刘彻感觉像是回到刚登基的时候,心中泛起几丝甜蜜。   “免礼!”看到人影要站起身,刘彻连忙阻止,大大方方地走出来,“别说话,别回头,别动。子夫,你有天下最美的头发,朕就爱你的背影。”   背影一下子向前跌倒,似乎是扶住额头。   看到这头迷人的黑发,刘彻感觉自己像回到了年轻的时候,要面对很多困难,却可以毫无顾忌地信任卫子夫和卫青。刘彻坐到“卫子夫”身边,把脸埋进那头又凉又滑的青丝中,一路往下滑,嘴唇触到头发下凝脂般的肌肤,忘情地吻下去,越亲越忍不住,从后腰摸到前面,才发觉不对。卫子夫的腰好像已经没有这么细了,肌肉也太结实了些。刘彻往上摸,摸到的是男人的胸肌,再往下摸,摸到了一个绝不该属于女人的器官。刘彻这才把“卫子夫”的脸掰过来,对上一双深邃的黑眼睛。   “能让我说话了?”光华流转的黑眸颇没好气。   刘彻傻乎乎地点头。   “我说……我这背影就那么像女人吗?!”   愣了足足半柱香的时间之后,整个甘泉宫的屋顶被刘彻的笑声掀翻。   行了,他知道看背影会被认错性别不是匈奴的错,够了吗?霍去病推了推刘彻,却只是把他推得笑翻在地,还是一点也没有收敛的意思。   “我的背影像女人,就那么好笑?”   刘彻还是越想越觉得好笑,直到他自己笑得喘不过气,笑声才渐渐平息下来。霍去病以为他该笑够了,可是刘彻只要一看到霍去病的脸,就还是止不住笑:“我不是笑你,我是笑我自己。”   “笑什么?”   “当初我对你舅舅的脸和你姨妈的背影一见钟情,原来到头来都是……”原来和他三生有缘的只是霍去病一个人,卫子夫和卫青都不过是替代品,他却曾因为迷恋替代品而把本尊搁置一边。刘彻想想都觉得好笑。   不是因为看出了他如何以八百人“奇袭”匈奴的就好。既然刘彻看不出来,从霍去病的背影闹了个大误会的赵充国等人应该也猜不到他的第一战究竟是怎么打的吧?霍去病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刘彻仰躺在地上,胸膛还因为刚才的大笑而起伏不已,等到稍稍平静下来,勾起霍去病的几缕头发,用发梢去扫他的脸:“霍美人……”   霍去病扭过头去不理他。   “霍美人,给朕生个皇子怎么样?”   “好啊。”   “好?”刘彻一下子坐起身,把霍去病的头发都拢到脑后,吻上他修长的脖子,“霍美人,说话要算话啊。提前回来,竟敢不是因为想我,在生下小皇子以前,你是别想歇着了。”   “不过有个小问题。”   “什么问题?”   “孩子生下来以后,是叫你爹,还是叫你姨公?”   “我不管,你已经答应了……”刘彻开始耍赖。   都三十多岁的人了,还是一国之君,居然像个要糖吃的小孩,在姻外甥面前撒泼耍赖。面对“返老还童”的刘彻,霍去病只有仰头叹息的份。投胎时红莲走在白鲤前面,要下辈子做他的叔叔来疼爱他,结果这辈子白鲤比红莲小了十几岁,霍去病还是觉得自己是叔叔,刘彻才是侄子。   “一定要生皇子啊,生了公主不算。”   “你还怕我真的生得出?!”   “谁让朕的内朝小丞相那么厉害,上马能打仗,下马能治国,会生个把孩子也不奇怪吧?”   “很奇怪!”   “真的很奇怪吗?”   “真的很奇怪!”   “或许努力一下……”   “这是能‘努力’出来的事吗?”   “都不试试?”   “我们不是试到现在?”他在说什么?看到刘彻一脸坏笑,霍去病才发现自己又被调戏了。   “要是我们真的能有孩子就好了。”把爱人调戏了个够,刘彻抱过霍去病,把脸埋进他的颈窝,“只有你永远不会背叛我。如果是你我的儿子,不论是像你还是像我,我都能安心地把王位传给他……”   “然后我们家的辈分就彻底乱套了。”   “没关系,废了你姨妈立你为后就行了。”刘彻用霍去病的发梢去扫他的下巴,“霍美人,给朕生个和你一样能文能武的儿子,朕立你做皇后。”   男皇后,还生孩子……霍去病以后怎么见人?“大皇子也是卫家的人生的,把他当成我们的孩子不好吗?”   想到令他大为失望的长子,刘彻嗤之以鼻:“胆子小得跟丫头片子一样,要像也只有文的一面勉强还算有些像你,武的一面可一点都……”刘彻抬眼看了看霍去病,无法想象这样一个玉面书生在战场上厮杀会是什么样子,更不用说做出以八百人奇袭匈奴营地的疯狂举动。“对了,卫青给我的军报里对你的战斗经过只字未提。八百精骑就能斩首两千余人,你这仗到底是怎么打的?”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如果他在这里钓刘彻的胃口,万一刘彻抑不住好奇心,在庆功宴上问起,逼他回答,他就真的没脸见人了。尽管如此,霍去病还是心理斗争了很久:“听完了不许笑,也不许再问起。”   “一定一定。”   霍去病深吸一口气,才有勇气把自己丢人显眼的第一战经过说出来,不料刘彻却是越听越紧张,几乎是屏着呼吸听完:“那些该死的匈奴狗,竟然对你做出这样的事,朕非把他们赶尽杀绝不可!”   “呃……”刘彻的反应实在是有些出乎霍去病的意料,“有什么不对吗?”   “有什么不对?你差点被……还问我有什么不对!”   “他们又没把我怎么样。”   “真的?”   “要是被‘怎么样’过了,我还逃得回来吗?!”   “没有就好。”刘彻用额头顶着霍去病的额头,“你出征在外的时候,我每天晚上做噩梦,生怕你会出什么事。……”   这一次匈奴营地历险会不会让刘彻再也不让他出征?“韩大夫好吗?”霍去病提醒刘彻,他还有个冤家对头在刘彻身边,“要不是他教我匈奴话,我可能就真的回不来了。回头我得去谢谢他。”   “王孙已经死了。”   “死了?”霍去病大吃一惊,“出了什么事?”   “他动了朕后宫里的女人,被太后下旨鸠死,赏了一具全尸。”   “太后不是很喜欢韩大夫吗?”   韩嫣或许为人不怎么样,却很会拍马屁,深得皇太后喜爱,才会在刘彻身边相伴那么久。据说刘彻的母亲王娡太后进宫以前嫁过人,还生了一个叫金俗的女儿。刘彻登基后,王皇太后十分想念流落民间的女儿,却又不便去找她。最后是韩嫣帮王皇太后找回了留在前夫家的女儿,刘彻便做了个顺水人情,将异父姐姐金俗封为公主,让王皇太后惊喜不已。因为这件事,王皇太后几乎把韩嫣看做和自己的儿子一样,如今居然舍得把他赐死?   不过话问出口,霍去病自己都觉得可笑。帝王家向来翻脸比翻书快,有用时极尽宠爱之能事,没用了就像扔掉一件垃圾一样处理掉,他不是早就看习惯了吗?   “男宠什么的,果然还是去了势的比较好。”霍去病低下头,“这点痛,我大概能忍。”   “去病,我爱你,但你绝不是嬖幸。”刘彻用力得像是要把霍去病揉进自己的身体,“我不会把你关在宫里,让你成为第二个以色事君的王孙。你是给朕去心病的天子剑,我早晚会让你接替卫青的位置。”   “舅舅做大将军不好吗?”   刘彻却是苦笑:“你舅舅,你姨妈……我是不敢再信任卫家的人了。”   “我也是卫家的人,姨父。”   “卫家?你又不姓卫。你把卫家人当自家人,他们把你当什么人?”刘彻深深地叹出一口气,“卫皇后,卫大将军……我对他们委以重任,结果到头来卫家唯一可信任的只有不姓卫的你。”   “到底出了什么事?”卫子夫不过是见识短浅的女流之辈,卫青更是从来不曾有过任何不忠的表现,霍去病不明白刘彻为什么会说出不敢再相信卫家人的话。   常人要走十几天的路,霍去病两天就赶回来,一路上一定累得够呛,到现在还是难掩疲软之态。可是不知为什么,刘彻抱着他,就感觉像是抱住了整个世界,天塌地陷都不用怕。   霍去病像哄小孩一样抱着刘彻,轻轻地拍他的背:“说吧,到底出了什么事,或许我能帮你解决。”   刘彻在他怀中渐渐地放松下来,终于卸下心里最后的戒备:“淮南王手下还有几个余党没有根除。”   “是谁?”霍去病的心一下子提到喉咙口,“为什么不把他们赶尽杀绝?”   “因为其中有你的舅舅,朕的大将军。”   “不可能!”   “我也不想相信,可是事实就摆在眼前。”刘彻苦笑,“知道你舅舅手下有个叫张次公的人吗?”   “见过几次。”   “他是淮南王的人,就在淮南王举兵造反以前来到长安,投在你舅舅门下,帮淮南王联系他在长安的同党。”刘彻很想哭,“我把卫青当成了你,让他一个骑奴做到统帅大汉兵马的大将军,还把半块虎符都给了他,他就这么报答我。去病,你为什么这么晚才出现?如果大将军是你,我就什么都不用怕了。”   卫青会参与谋反?霍去病知道,卫青一直对刘彻的龙阳之癖十分反感,但是刘彻让他从骑奴成为大将军,彻底改变了卫氏家族的命运,作为臣子,卫青对刘彻一直十分感激,绝不会忘恩负义地参与叛乱。短暂的震惊以后,霍去病想到了另一种可能:“你确定那个张次公投奔到舅舅门下,是为了联系他一起举兵造反,不是为了在淮南王造反前暗杀他,以免淮南王举兵篡位的时候,舅舅会调兵护驾?皇后是他的姐姐,皇长子是他的外甥,卫家的荣华富贵都是你赐的。要是皇位上换了人,卫家还会有现在的风光吗?要是你死了,对舅舅没有任何好处,他没有理由帮淮南王造反。”   刘彻却是苦笑:“不论你说的是真是假,卫青都早已不是我当初认识的仲卿了。”   “这次对匈奴作战不力,是因为淮南王勾结匈奴泄露军情,不能怪到舅舅头上。卫大将军依然是常胜将军。”霍去病是回到甘泉宫以后才知道,卫青为了不让外甥再“沦为”嬖幸,在军报中用自己的败绩来衬托霍去病的辉煌战果,以扶持他建功立业。这样单纯的人都能做到大将军,也算是官场上的一朵奇芭。卫青这么为他着想,霍去病也无法不回报。通过善待别人来换取其他人对他的保护和偏袒,或许这就是卫青独有的官场生存方法。   “让我烦心的不是这个。”刘彻长长地叹出一口气,“卫青可不是你,处处为我着想。苏建作战不力,罪不可赦。卫青却把他押回来要我处置,自己捡个爱护部将的美名,让我替他背骂名。”   赵信、苏建的遭遇,霍去病率骠姚营回到大部队的时候就听说了。战无常胜,偏偏刘彻制定的军法十分严苛,苏建明知不敌,身边还出了个叛徒赵信,却战到全军覆没,都没有和赵信一样倒戈投奔匈奴,反而回来请罪,实在是难得的忠臣。   “臣子是用来替皇帝做恶人的,决不能让皇帝给臣子背黑锅。既然大将军已经饶了苏将军,不如皇上送个顺水人情,也饶了他。”   “大汉就是因为军法太宽容,才会只有卫青一个人能抵御匈奴。有了苏建一个例外,朕如何面对以前严惩的败将?如何约束以后作战不力的将士?”   打了败仗就要受罚的军法本就不合理。不过这次赵信叛逃,对汉军是个太大的打击,如果只让苏建做败将受罚的例外,确实不合适。霍去病想了想:“要是实在出不了这口恶气,让苏将军花钱赎罪怎么样?连年征战,对国库的消耗极大。将败将贬为庶民、让他们花钱赎罪以免死刑,一来可充盈国库,二来可体现皇上的仁德,三来以后再发生战事,还可以重新对他们委以重用。而且惠帝时就有‘民有罪,得买爵三十级以免死罪’的先例,文帝时晁错也提出过‘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复一人耳’。此举有先例可循,朝堂上不会有反对声。”   “这个办法好!”刘彻啃上霍去病的嘴唇,“那么小丞相,朕该把你的舅舅怎么办呢?如果大将军的位置上坐的是你该多好。”   “皇上不觉得十八岁的大将军有些太惊世骇俗了吗?”   “那该怎么办?”   “对事不疑处存疑,对人有疑处不疑。”   “可是我害怕。现在卫青重兵在握,等于把我的身家性命都捏在手里。万一……”   “要保证大将军没有反心,其实也有个办法。”   “什么办法?”   “立皇长子为储君。皇上在,皇长子才是储君,要是皇位被篡夺,皇长子就什么都不是了。为了外甥,大将军绝不会对皇上存二心。”   听霍去病说完,刘彻却是发出一声冷哼:“朕忘了,你不姓卫,可也是卫家的人。”说罢一把掐住他的喉咙,把他摁到在水池边上,“干什么要跟一个根本不肯认你的孬种爹姓?跟你娘姓卫不是挺好?好让朕记住,你在骨子里是和他们一样的人。哦,不,你和他们不一样。你比他们还厉害得多。朕还真是忘了,朕的‘小丞相’有多深的城府。你是早就知道淮南王已经伏法了吧?为了你表弟的皇位,跑来演一出忠君护驾的戏。美人计、苦肉计……一环套着一环,等着朕往里面跳,朕都差点被你骗了!亏得朕以为你是真心只为朕一个人着想,还想靠你来牵制卫青。把朕堂堂一国之君玩弄于股掌之中,很得意吧?”   刘彻怒极,下手根本没有轻重,放开他的脖子时,霍去病已经被掐得两眼发白,被掐出来的泪水却没有换来任何同情。一想到最爱的人居然也不过是另一个想攀着他往上爬的人,水晶般的泪珠换来的只是刘彻的盛怒。刘彻扣住霍去病的手腕压在头顶,用膝盖顶开他的双腿,没有任何预兆的长驱直入,几乎把霍去病整个人生生撕成两半,尚未复原的身体却让他根本无法反抗。   “总算这地方还不错。”看到霍去病露出痛苦的表情,刘彻却毫不怜惜,尽情地发泄自己的□和怒火,似乎恨不得把身下的人揉碎了整个吞下肚,“还是把你去了势留在宫里比较好,或许能活得比王孙久些。”   霍去病一言不发,任由刘彻在他身上弄出一道道青紫和血痕,直到他发泄完了,走得背影都看不见,才瘫倒在水池边:“我在干什么?”身体不好,脑子也糊涂了。前世受德立姜王后之子为储君,国丈东伯侯姜恒楚一看到受德开始冷落姜王后、宠幸妲己,生怕外孙失去太子之位,便策划弑君篡位,让外孙当商王,自己把持朝政。这辈子不也是一样的形势吗?卫青重兵在握,卫子夫的椒房殿却是越来越像冷宫。如果刘彻立刘据为太子,为了避免太子之位再旁落、卫氏随着卫子夫彻底失宠而衰败,卫青难免会做出和前世的东伯侯姜恒楚一样的事来。而刘彻手里没有前世受德身边飞廉、恶来、闻仲一样忠心耿耿的猛将,也没有大邑商所向披靡的象兵,只有总共才三千余人的虎贲营是不受卫青调遣的亲兵,由战士遗孤组成,还是一支从没上过战场的娃娃兵。他真是自作自受!万幸刘彻够警觉,没有答应,不然这辈子的霍去病也要和上辈子的比干一样,成为误国佞幸。   “丞相……”水池里传出一个怯生生的声音,唤回霍去病的注意,“丞相……”   霍去病东张西望都没有看到人,低下头,看到是张友仁躲在水下面:“玉帝陛下,你怎么来了?”   张友仁从水里钻出来,看到霍去病□,身上还都是狼狈不堪的痕迹,有些尴尬地转开脸:“丞相……现在……是不是不太方便?”   “玉帝陛下是有什么急事吧?”霍去病艰难地爬起身,拿过池边的衣服穿上。   等霍去病穿好了衣服,张友仁才扑到他身上:“丞相,我……朕实在是做不了这个皇帝啊……”   怎么做皇帝的都喜欢对着他诉苦呢?天上的也是,地上的也是。霍去病仰天长叹:“陛下,你不对小仙说明到底出了什么事,小仙怎么帮你解决?”   “还不是那只石猴子!”张友仁越想越觉得委屈,“猴子受如来教唆,挑衅天庭。朕就按照丞相吩咐的,叫他去看蟠桃园,趁机说蟠桃都给他吃了、毁了,今年的蟠桃宴取消,给诸仙一个下马威。后来猴子闹到灵霄殿,朕叫如来自己去解决,本想要他杀了猴子,不料如来只是把猴子镇到五指山下。要是放过了猴子,朕以后的面子往哪里摆?可是猴子已经被如来关起来了,朕也没法明着去杀他,就派天蓬元帅假装调戏嫦娥,朕以此为借口将他罚下凡,让他去杀猴子。”   “挺好啊。”张友仁越来越有众仙之首的样子了,看来以后在天庭是个很好的靠山。   “想不到如来在五指山上贴了一道神符,天蓬根本接近不了猴子。更糟的是天蓬那蠢材下凡的时候还不小心投了猪胎,成了个半人半猪的妖精,都没脸回天庭了,朕白白损了一员大将。”   半人半猪的天蓬元帅。霍去病很想笑,可是现在一笑就浑身疼:“这么笨的元帅,不要也罢。”   “若只是折损一个连投什么胎都搞不清楚的蠢元帅也罢。朕约了嫦娥,然后让天蓬替朕去赴约,假装调戏她,好找个借口下凡。想不到朕回来时,发现西王母和卷帘大将卷到一起去了。”张友仁都想哭了,“丞相,朕该怎么办?朕原本想让如来和猴子狗咬狗,结果如来斗猴子,反而是在天庭众仙面前好好地表现了一番,让他们看出朕只是个空挂着皇帝之名的玉帝。西王母的道行比朕高得多,法力比朕强,她红杏出墙,朕也斗不过她。可难道就听之任之?这绿帽子戴上了,让人知道朕连自己的老婆都管不住,朕还怎么树立威信?以后还怎么以玉帝的身份面对天庭众神?……”   张友仁喋喋不休地抱怨,霍去病的心思却是飞到了九霄云外。刘彻是皇帝,却不过是凡间的一个国家的皇帝。张友仁也是皇帝,还是天上众仙的皇帝。大汉的兵马归人间的大将军卫青调遣,万一他举兵谋反,刘彻确实一点办法都没有。可如果霍去病能调天兵天将,就可以在“万一”的时候保护刘彻了。   霍去病等了一盏茶的时间,才总算听到张友仁的抱怨告一段落,找到插话的机会:“卷帘大将不过是负责仪仗的侍卫罢了,好看不中用。陛下的法力斗不过西王母,难道还斗不过区区一个卷帘大将?”   “要是连个卷帘大将都斗不过,朕这个玉帝还真是白做了。”想起老婆的奸夫,张友仁恨得咬牙切齿,要不是畏惧西王母,他早就把卷帘大将送上斩仙台了。   “那就行了。不能罚西王母,那就随便找个借口狠狠地罚卷帘大将,叫他每天过得生不如死。西王母本就理亏,不论陛下怎么罚卷帘大将,她都无法反对,只能听之任之。而且陛下只罚卷帘大将,却不罚西王母,就成了遮家丑,而不会被传为惧内。有卷帘大将这个先例在,对天庭众仙也是杀鸡儆猴,可以帮陛下立威。”   “好办法!”张友仁一下子活过来,“丞相,还是回到天上来做丞相吧,朕需要你……”   “这个……”霍去病面露难色,“陛下,小仙若是去天庭做丞相,大权在握,只怕以后天庭众仙怕的不是陛下,而是小仙。这不利于陛下立威。为了避嫌,小仙还是留在凡间给陛下做狗头军师吧。”   “丞相,难得你有如此才干,还不贪慕功名。”   白鲤贪慕的从来就不是除了花花以外的任何一切。“不过陛下,小仙现在不过是没有任何法力的凡人,西王母要是知道是小仙给陛下出的主意,害了她的情郎,她收拾小仙恐怕比陛下收拾卷帘大将还容易。小仙不过是瑶池里的一条观赏鱼,固然死不足惜,只是万一西王母盛怒之下,让小仙形神俱灭……”   “她敢!”   要是她敢,张友仁阻止得了她吗?霍去病对着张友仁苦笑。   “这个……”张友仁软了下来,“这个怎么办?”   “陛下能不能派几个法力高强的神将保护小仙?”   “这个……”张友仁犯难了,“天上诸将各司其职。恕我直言,丞相现在不过是一个凡人,要他们保护,恐怕……”   “不用神将们每天守着我。只要陛下给小仙一个可以差遣得动天上诸将的信物,让小仙在遇到紧急情况的时候可以自保就行了。如果西王母不追究,小仙自然会将此信物奉还,大家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这……”   “陛下,万一小仙形神俱灭……”   “好!要是朕连你都保护不住,也妄为诸神之王了。”张友仁摸出一块玉佩给霍去病,“这是天上的兵符。此符在手,十万天兵天将任你调遣。不过丞相,这支部队是朕的私兵,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用为妙。”   “小仙自有分寸。”   *****   先前刘彻去找霍去病,杨得意就在外面偷听,生怕刘彻一时情难自已,没想到他们也会闹出不快。这么大的事,必须赶紧通知丞相。杨得意找了个空,把偷听到的刘彻和霍去病的对话全都密密麻麻地写在一张素帛上,飞鸽传书给远在长安的丞相公孙弘。   难得有这么明白事理的丞相啊。看着鸽子飞远了,杨得意摸向怀中的一个金猪吊坠。杨得意属猪,这个吊坠是他四十五岁生日时公孙弘送给他的,憨态可掬的纯金小猪足有半个巴掌大,滚圆的肚子是实心的,沉得瘆人,是杨得意的心爱之物。杨得意虽然贪财,可也是个明事理的人。若是个贪得无厌的官刮地三尺后送给杨得意这么一份厚礼,他或许也就不当一回事地收下了,可是公孙弘生活极其简朴,睡觉盖布被,吃饭从不吃两个以上的荤菜,却舍得送这么厚的礼给杨得意,如此心意实在是难以辜负。尤其难得的是公孙弘极其知趣,知道所谓的丞相,不过是个站在朝堂上替皇帝说话的应声虫,只是怕自己年纪大了,脑子糊涂了,偶尔会揣摩错上意,便给杨得意送了如此厚礼,只求他平时帮忙多个心眼。这么简单的要求,杨得意可拒绝不了。   刘彻走了以后,杨得意送走给公孙弘的信,霍去病还泡在温泉里没出来。话说牙齿和舌头还打架呢,小祖宗现在是和皇上闹了点小小的不快,可说不定就像小两口床头吵架床尾和,回头两人就又腻在一起了。拜高踩低是常事,不过只有新来的小黄门小宫女才会急功近利到看到一丁点风头不对就立马转向,杨得意入宫三十多年了,可是深谙宫闱生存的潜规则,绝不敢因为这点小事就怠慢小祖宗。听说霍去病在温泉里泡到现在,杨得意怕他是体力不支昏倒了,比听到亲爹病了还急,连忙赶过去,就看见霍去病坐在水池边,像是在把玩手掌中的什么东西。   他在看什么?杨得意凑到霍去病身后,只看到他白皙修长的手掌上满是习武留下的茧子,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可他还像是托着什么东西一样的姿势。   在温泉里泡太久,糊涂了吧?杨得意喊了两声,没听到回答,越发肯定霍去病是在温泉里泡得昏头了,赶紧把他拖出来,让小黄门伺候他穿好衣服。霍去病一直是拿着什么东西的姿势,可是不论是杨得意还是其他人,都看不到他的手里有东西。   一直走出温泉,霍去病还没发现杨得意和围着他的其他侍从神色有异,只是把玩手中凡夫俗子看不到的天庭兵符:“舅舅,但愿我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如果可能,他绝不想调天兵天将来对付卫青。   作者有话要说:  虎符是古代皇帝调兵遣将用的兵符,用青铜或者黄金做成伏虎形状的令牌,劈为两半,其中一半交给将帅,另一半由皇帝保存,只有两个虎符同时使用,才可以调兵遣将。 ☆、第三十四章 双子星   杨得意以为刘彻只是和霍去病闹闹小别扭,过一夜就没事了,想不到两人从此彻底陷入冷战,白天谁都不和谁说话,晚上一个想尽办法折磨对方,另一个只会咬着牙默默忍受。有一次杨得意去整理床榻,看到霍去病的手脚都被绑在床柱上,床单印满大块的血迹,手腕脚踝却没有挣扎留下的勒痕。   他也知道自己害得刘彻伤心了吧?帮霍去病处理伤口的时候,杨得意忍不住摇头叹息。皇帝其实是个很可悲的职业,凌驾于所有人之上,享尽荣华富贵,却连一个可以交心的人都没有。刘彻自从当上皇帝,就越来越不敢对身边的人动真感情。母亲是用来向天下人宣传孝道的表演道具,朝臣是治理国家的用品,嫔妃是用来拉拢朝中各派势力的纽带,儿女是平衡后宫势力的砝码,就连对韩嫣也是把他当做泄欲的工具多过爱人。后来霍去病来了,杨得意看到刘彻变得会开怀大笑,会暴跳如雷,会哭笑不得,会提心吊胆……越来越像个活人,而不是神像一样坐在皇位上供人膜拜的偶像。刘彻是把心交出来了,所以发现霍去病不过是和卫青一样只会为自己家族谋利的外戚,会愤怒到恨不得把他活活折磨死。向来伶牙俐齿的小祖宗也是自从第一次外出打仗回来以后就不太对,对刘彻说出那么容易让人误会的话,之后却一句都不解释,由着刘彻把他往死里折腾,只是似乎一直抓着什么东西。但是无论杨得意怎么看,都看不出他当命根子一样抓在手里的是什么。   卫青的大军还要去巡视位于汉匈边境的朔方城,可能会比霍去病晚一个月左右才回来,可是两个月过去了,刘彻只等回来一封军报,说汉军在朔方草原遭遇匈奴大军,双方陷入僵持,暂时还无法撤军。   听完军报,刘彻注意到一旁的霍去病似乎下意识地去摸袖子里的什么东西,一把抓过他的手腕,却摸到袖子里面空空如也。   幸好,仙界的兵符是凡人看不见也摸不着的,红莲投生的刘彻也不例外,不然霍去病还得担心怎么藏。   赶走了信使,刘彻还抓着霍去病的手腕不放,带着几分玩味打量他:“匈奴突然大举进犯?朕的仲卿也学会拥兵自重了。还有你这个小丞相里应外合……你们在谋划什么?”   霍去病不答话。   刘彻凑近霍去病,直到自己的鼻尖能蹭到他的脸颊,语气冰冷:“你别以为朕没截到你的信使,就不知道你偷偷地给你舅舅送了信。”   霍去病的信使是马面,走的是鬼道,刘彻当然截不住。淮南王在叛乱前送了个人到卫青身边,确实由不得刘彻不怀疑,可不论霍去病怎么想,都想不出卫青有任何与淮南王同流合污的动机。他也不想夹在卫家人和刘彻之间为难,尤其不想夹在爱人和善良的舅舅之间为难,无奈现在刘彻开始猜忌卫青,为了保住天真单纯的舅舅,霍去病只能给卫青通风报信,对他说明原委,要他尽快杀了张次公以避嫌,并要谨言慎行,尤其要避免动用刘彻给他的半块虎符——只要刘彻没有消除对卫青的戒心,卫青手里的半块虎符就随时可能变成他的催命符。   刘彻的心碎了,他想看到霍去病尝到和他一样的痛苦,可不论他对他说什么、做什么,霍去病平淡如水的面容都不会起任何波澜,让刘彻觉得自己像个白痴。   刘彻赶走霍去病,叫过杨得意:“朕派去监视卫青的人有什么消息吗?”   “回皇上,探子说朔方草原确实有匈奴大军,卫大将军真的是因为军队被牵制住,才不能班师回朝。”   不是卫青拥兵自重就好。刘彻还是第一次这么高兴听到匈奴进犯。不过……“匈奴又大举进犯?为什么没有军报传来?”   “回皇上,匈奴大军数次派人来挑衅,大将军怕其中有诈,按兵不动,双方并没有交锋。”   “只挑衅不交手……”刘彻用指关节扣着膝盖,总觉得其中有文章。   *****   军营中,烛光在铁甲上跳跃,泛出冰冷的寒光,映得卫青眉间的“川”字更加深邃。卫大将军也在对着同样的军报苦恼。   赵信对汉军太了解了,自从他叛逃,卫青就必须提起十二万分的小心。匈奴在赵信叛逃以后挥大军前来,却只挑衅不交锋,里面肯定有文章。可是朔方大草原一马平川,无险可守,也没有地方可设伏兵,卫青看不出匈奴此举有何意义。   真是头疼。卫青直了直腰,刚抬起头,就对上一张马脸,吓得几乎跳起来。定睛一看,才认出是霍去病的马。   这马真该收收性子,竟敢跑到营帐里面来。不过现在匈奴大军压境,卫青实在没心思和一匹马计较当坐骑的规矩。   “‘鬼差’,你怎么自己回来了?去病呢?”卫青摸上马面的脸,摸到它嘴里似乎有什么东西,“这是什么?”   马面低下头,在卫青面前放下一卷竹简。   “信?”卫青打开竹简,看见是霍去病的笔迹,虽然他已经尽量说得言简意赅,还是密密麻麻地写了一竹简。   他在外面替刘彻戍守边关,刘彻却因为淮南王叛变的事怀疑他是拥兵自重。看完霍去病的来信,卫青只觉得好笑。文官难当,武将难道就好做?如果全军不上下一心,就打不了胜仗,可如果在军中威望太高、太受爱戴,又会受到皇帝猜忌。习武之人大多是头脑简单的粗人,将军们也不例外,所以武将都是宁愿留在边关苦寒之地与士兵交心交命,也不愿意在锦衣玉食的长安对着皇帝战战兢兢。对霍去病要求他杀张次公避嫌以及不要动虎符的事,卫青只是苦笑。受君王猜忌,大不了一死。他从一开始就知道,以骑奴的身份做到大将军不会是好事。他是骑奴,天生贱命,却不自量力地成为武官之首,享受到命中不该有的权势,必定会用其他方式来偿还,比如……折寿。   死就死吧……只是卫青死后,谁来替他守卫大汉疆土?卫青突然想到初出茅庐便锋芒毕现的外甥。   卫青是天生贱命,霍去病倒像是天生贵命,因为阴差阳错才投生在奴隶家。难得有武将像霍去病这样,武艺超群,还深谙官场之道,会打仗,也会和官场上的人周旋。或许卫青的存在,就是为了让霍去病的命运能回到做人上人的正轨。霍去病一定能接下他的位置,替他戍守大汉疆土,还能做得比他更好,帮他继续回报刘彻对卫氏家族的浩荡皇恩。决定了!等退了这次的匈奴兵回长安,如果有幸没有被刘彻处死,卫青就卸甲归田,不再享他命中注定享受不起的荣华富贵。   “告诉去病,我知道了,这边不用他操心。不过皇上现在对我有所猜忌,他也难免会遭池鱼之殃。伴君如伴虎,让他自己也……”话说到一半,卫青才意识到自己是在对着一匹马说话。果然是已经到了隐退的时候了吗?脑子都开始糊涂了。卫青摇头苦笑。“鬼差”再通人性,也不过是一匹马,他居然把马当成会说话的信差。   国神大人何止是“恐怕”会遭池鱼之殃,而是已经受卫青连累,被刘彻折磨至今。卫青正想提笔写回信,却听到马面像人一样叹了一口气,等他抬起头,看到帅帐内空空如也,只有条案上霍去病的来信依然在老地方,证明他看到马面不是疲劳过度产生的幻觉。   *****   夜凉如水,洁白无瑕的晚香玉一串一串地在枝头盛开,小小的白花为晚风添上一股暗香,预示夏季即将结束,秋季即将到来。高高的宫阶分隔出殿宇内外,仿佛属于两个世界,满月照得青石铺就的台阶像是落了一层霜,霍去病孤单的身影一步一步地走下宽广的宫阶,像是一个迷茫的鬼魂飘荡在人世。晚风吹落几片花瓣,落在霍去病披散的头发上,夜露沾湿他单薄的衣服,他却浑然不觉。   第一次随军出征,霍去病又何尝不思念刘彻?本以为回来以后就可以好好地陪他一阵子,想不到出了这么多意外,结果只是被刘彻当做男宠一样关在甘泉宫。刘彻没有阻止霍去病告退,还留着杨得意在身边。他们是在谈论什么?卫青的“拥兵自重”?还是霍去病的“背叛”?霍去病回过头,过高的宫阶阻挡住他的视线,已经看不到刘彻的房中灯火摇曳,正如他不想听见的刘彻和杨得意的窃窃私语。   刘彻派人监视卫青,也派了人监视霍去病。这些人躲在哪里,霍去病都听得出来。等他的身体稍微恢复一些,一个人就能撂倒他们所有人,要是骑着马面走鬼道,区区甘泉宫根本困不住他,只是……霍去病几乎是习惯性地摸向袖子里的兵符,深深地叹出一口气。是他自己不小心,一时说错了话,就闹了这么大的误会。尤其糟糕的是这种误会还无法解释,免得越描越黑,他只能把刘彻对他的折磨都当成自己应受的惩罚,默默等待和刘彻重修旧好的机会。不过就算时间能冲淡一时冲动造成的裂痕,刘彻大概也不会再毫无保留地信任他了,能把他当嬖幸继续留在身边,就已经是万幸。   其实只要能留在刘彻身边,帮助他、辅佐他,让他成为一个明君,逃过魂飞魄散的审判,是以朝臣的身份,还是以嬖幸的身份,霍去病并不在乎。只是自己为刘彻可以连仙籍都不要,陪他到凡间受生老病死之苦,刘彻却对他连一点信任都没有,实在是没法不让他痛心。   监视霍去病的人虽然本事不怎么样,至少知道自己是见不得光的身份,只要霍去病走到空旷的地方,他们就只会在远处监视,保证不会有人和他接触,霍去病就可以躲过他们和马面说话。   卫青有可能拥兵自重,霍去病也和刘彻一样提心吊胆,尽管知道马面不可能这么快就回来,还是到约定见面的地方等他,不料马面当天晚上就回来了。   马面从黑暗中现身,看见霍去病穿着单衣就跑出来,连忙挡到他身边:“国神大人,晚上风大,你的身体还没完全恢复,小心别受凉。”   “这么快就回来了?信是亲手送到舅舅手里的吗?”   “确切地说是亲‘口’。”要让马面亲“手”送信,除非他现出马首人身的原形,非把卫青吓死不可。“卫大将军说他那边自会处理,只要你自己小心。”   “辛苦了。”霍去病摸了摸马面的脊背,“看来还是鬼道方便,这么快就能回来。”从朔方草原到甘泉宫走直线是很近,可是中间隔着高不可攀的云岭,鸟都未必飞得过,人马更是只能千山万水地绕过去,所以甘泉宫才会造在距离前线如此近的地方,方便皇帝督战。霍去病从定襄走鬼道到未央宫都走了两天,马面从朔方草原到甘泉宫,竟然一天就走了一个来回。   “我不是走鬼道。国神大人现在身体虚弱,多接触我带回来的鬼气也不好,我是走阳间道回来的。”   “从阳间道回来也能这么快?”   “云岭中有一条小路,叫飞鹰涧,我就是从那里过来的。”   “飞鹰涧?”霍去病好像从来没有听到过有这么一条路,“是什么地方?”   “一条很隐蔽的小路,雨季是山涧,不过像现在这样的季节是一条乱石狭径。走那边的话,一天就能从塞口到甘泉宫走一个来回。”   从塞外到甘泉宫,竟然有这么危险的捷径!霍去病倒抽一口冷气:“这条路有多隐蔽?只有你这样的鬼差才知道吗?”   “山中的樵夫也知道。我听云岭的土地神说,你舅舅当年也带着轻骑兵走过。”   轻骑兵能过去的小路,卫青走过,赵信叛逃以后匈奴的反常行为……霍去病倒抽一口冷气。但愿是他多心了。   “鬼差大哥,麻烦你再跑一趟,告诉云岭的土地神,叫他们帮忙留心有没有匈奴人从飞鹰涧走过来。如果发现,马上回来告诉我!”   可是万一真的和霍去病猜想的一样,他怎么告诉刘彻?难道说是他的马发现有匈奴军偷袭?目送马面消失在夜色中,霍去病想了想,还是转身向宫阶上跑去。就让刘彻当他是疯子吧,总比匈奴来袭以后打得他措手不及好。   *****   军营里,卫青正伏案假寐,突然被马蹄声惊醒。   “大将军,探子回来了。”   卫青顿时睡意全无:“叫他进来,快!”   樵夫打扮的探子被引进军帐,在一群身着铁甲、手持兵戈的士兵中说不出的别扭。   “怎么样?有什么情况?快说!”   “看起来匈奴的军队似乎要移营北撤,并没有主动寻战的迹象。”   就因为他们不寻战,卫青才担心。不祥的预感在卫青心中渐渐扩散:“敌军分散飘忽,你明天再去探探。”赵信对汉军了解得太多了,他不得不小心。   探子想了想:“大将军,我还发现一件事有些奇怪。”   “什么事?”卫青一下子直起身子。   “我在飞鹰涧口遇到了一个猎人,他告诉我,在天黑之前,有一队匈奴的快骑沿着枯涧飞奔窜进了通向云岭的乱山。人马不多,也没有旗帜金鼓,连马上的铃铛都被摘掉了。”   “飞鹰涧?”不祥的预感越来越强烈。“说下去。”   “那个猎人还说,有人向他打听白狼伐的地名。”   “白狼伐……白狼伐……”卫青走到地图前,找到标示“白狼伐”的地方,一下子明白过来了,“白狼伐,甘泉宫!”刘彻就在甘泉宫!霍去病长途奔袭,突袭匈奴后方,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现在他们来了个以彼之道还彼之身,大军牵制住卫青,轻骑兵突袭甘泉宫,直接擒王。“他们有多少人?”   “大概有四五千人。”   “是赵信那混蛋!”   “对。老猎人说为首的是一位身着汉甲的匈奴将军。”   冷静……冷静……情况越紧急,他越是不能慌。卫青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们过去多久了?”   “大概有两三个时辰了。再加上一个时辰,我回到这里。”   已经晚了一步,必须尽快采取行动。   “传李广、公孙敖!”卫青蹙着眉头打量地图。飞鹰涧太窄,只容得下单骑,卫青的千军万马过不去。即使过得去也不行,一旦汉军有所动向,与其对峙胶着的匈奴大军立刻会趁机南下,缠住他们,阻止他们归师救驾。负责甘泉宫守卫的羽林军只是仪仗,中看不中打,如果遇上匈奴奇兵突袭,根本不堪一击。要救驾,哪怕是冒险放手一搏,也只能靠……卫青的手指在地图上划过,最后停在虎贲营。   “大将军!”李广和公孙敖来了。   卫青大致说了说自己的打算:“公孙将军,你暂持我大将军的节钺,在我离开期间统掌全军。但是要记住,在我回来以前,不论匈奴如何挑衅,都不可出战,免得让他们发现我不在军中。李将军,你随我一起走。只带随身亲兵,每人备两匹快马,另外再带上一百面不要旗杆的卫字将旗,我们去虎贲军营,调赵破奴护驾。”   这个是卫青吗?公孙敖认识的卫青向来都是个循规蹈矩的人,听他提出如此冒险的举措,忍不住提醒他:“大将军,没有皇帝的诏令便擅离帅守、变更军令可是死罪啊。”   卫青根本没有想到这一点,现在听到公孙敖提起,却也没改变主意:“事出不测,只能便宜行事了。”   李广不懂那么多朝堂上的弯弯肠子,但也不同意卫青的主意:“赵破奴的虎贲营还没有加入正规的军制,大将军你调得动吗?更何况他们还是一支娃娃兵,从来没有上过战场。”   卫青不是没想到过这个问题:“调其他队伍都来不及,我们的大军也不能动。此事万分危急,皇上面临生死危难,不容再议,我们立即出发!”   “可是大将军,要调虎贲营,也要皇上的亲诏,你若擅自调动,这也是重罪啊。”公孙敖最后提醒了一句。   “一条死罪是死,两条死罪也没法死第二次,顾不得这么多了。”   卫青带着李广点了几个亲兵匆匆离开,留下公孙敖坐镇。反正留下也没事做,公孙敖看见条案上摊着一卷竹简,想帮卫青收拾掉,一看之下,发现是霍去病写回来的信。   那小子什么时候送信回来的?都没有看到信使。好奇之下,公孙敖仔细看了看,被信的内容吓了一跳,接着整颗心揪成一团。   卫青赤胆忠心,根本连长安发生了淮南王谋反一事都不知道,因为一个好心收留的张次公,刘彻居然怀疑他是淮南王的同党。甘泉宫的戍守根本不关卫青的事,就算刘彻被匈奴劫走,也没人能怪到卫青头上。甚至刘彻干脆死了,反而对他更好。刘彻对卫青心存猜忌,卫青回朝以后,只怕是凶多吉少。现在天赐良机,让刘彻被匈奴劫走,反而是化了卫青的劫。虽然大皇子刘据还不是储君,卫子夫是皇后,刘据是嫡长子,是理所当然的太子。有卫青这个重兵在握的舅舅在,刘彻死后,谁敢反对刘据继承皇位?幼主登基,必定是外戚把持朝政,卫青和卫子夫再也不用战战兢兢地看任何人的脸色,从此之后只有别人看他们的脸色的份。就算以后卫子夫和卫青老了,刘据还有霍去病这个上马能打仗下马能治国的表哥,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能撼动卫家的势力。可是卫青这个傻瓜,白白放过一个能一劳永逸地保住卫家荣华富贵的机会,傻乎乎地冒天下之大不韪,吃力不讨好地去救驾。   但愿刘彻比他更“傻”。公孙敖放下霍去病的家书,在心中为好友祈祷。   *****   “陛下,大事不好了!”   刘彻在半夜里被杨得意叫醒,心情极其恶劣:“出什么事了?大惊小怪的。”   “陛下,探子飞鸽传书,说有匈奴轻骑兵走云岭的小路夜袭甘泉宫,请陛下速速移驾。”   “什么?”刘彻一下子惊醒,难以置信地看向同样被吵醒的霍去病。当时霍去病突然莫名其妙地来说云岭有一条叫飞鹰涧的小路,刘彻也没怎么放在心上,想不到他一语成谶,而且这么快就应验了。   他最坏的预料果然发生了。霍去病倒没有太惊讶,匆忙套上衣服,拉起还没回过神来的刘彻:“快走!我带着羽林军帮你断后,尽量帮你争取时间。”   “羽林军都是些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你们能拖多久?”   “能拖多久是多久。”霍去病帮刘彻穿好衣服,“赶紧走吧。”   就算霍去病留下,靠羽林军的花架子,只怕他战死,也未必能保刘彻周全。杨得意也是心急如焚,突然想到了另一支军队:“陛下,虎贲营倒是就在附近,虎贲校尉赵破奴也是一员猛将。如果把虎贲营调过来,霍公子就能为皇上争取到更多的时间了。”   刘彻看了看霍去病,却是摇头:“等诏书拟好送过去,再等你们赶回来,只怕匈奴已经把朕抓走了。”   “用虎符!”霍去病想到了另一个办法。   “虎符要两半合在一起才能用,另一半在卫青手里。你来得及赶到卫青那里,再去调兵?”   “来得及。我能在两天内从定襄赶回来,现在也一样赶得及。”马面说过,以霍去病现在的健康状况,要是再走鬼道,只怕有去无回。不过事关刘彻的生死,他顾不了那么多了。   但刘彻无法放心。他已经把一半虎符给了卫青,要是另一半给了霍去病,舅甥两个联手,他就彻底被架空了。   霍去病静静地看着刘彻。   “另一半虎符在长安的未央宫,”刘彻心虚地移开视线,“我没有带过来。”   虎符这么重要的东西,他会不随时带在身边?都到了生死关头,他还放不下对卫青和霍去病的猜忌!霍去病摸向袖子里的仙界兵符。他没想到这么快就要用上最后的保命符,更没想到这个符用来对付的却不是卫青。   *****   卫青和李广突然造访,吓了赵破奴一跳:“大将军!李将军!”   卫青没心思和他寒暄:“你手下有多少人?”   “我们有三千人马。”虽然不明白卫青大半夜跑来问这种问题是干什么,赵破奴还是知无不言。“皇上有让我们出征的诏命吗?我们要打仗了?”他想不出还有别的原因会让卫青在这个时候来。   “对!现在匈奴的数千骑兵在赵信的引领下沿着飞鹰涧小路突袭甘泉宫,立刻集合队伍,随我赶往白狼伐阻截赵信。现在就走!”   “真要打仗?”赵破奴早就想打仗了,可是作为虎贲校尉,有些事不能一时冲动,“大将军,有皇上的诏书吗?”   “没诏书就不能打吗?”听见赵破奴打官腔,李广恨不得立刻把他拖出去揍一顿。他和卫青暗夜里冒险赶往虎贲营,就是为了争取时间,如今却要把冒险争取来的宝贵时间浪费在对付赵破奴的官腔上。   赵破奴被李广唬得往后退了退:“但是皇上有令,虎贲军是要编到皇上身边直属的禁卫军,没有皇上的亲诏,谁都不能调用。”   “你……”李广气得额头上青筋暴起。   卫青考虑片刻,从怀中摸出抱在丝绸里的半块虎符:“好!我现在就用大将军的虎符来调你。”   “可是这只有半块啊。”赵破奴还有些犹豫,“要是皇上怪罪下来……”   “如果皇上怪罪下来,由我一人承担!”卫青打断赵破奴。他们是在和匈奴军赛跑,和时间赛跑,已经容不得任何犹豫了。   “诺!”   *****   “天亡我……”刘彻把手指□霍去病的头发,细细端详自己最爱的容颜,“去病,你愿意陪我到最后吗?”   “皇上……”杨得意已经在一旁抹眼泪。既然刘彻不走,他也只能留下殉主。   如果霍去病回答愿意,或许刘彻会觉得不枉此生,不料他只是叹出一口气:“本以为这辈子能多陪你几年,想不到我们连来世都没有了。”说罢走得头也不回。   “霍公子!”杨得意叫了一声,霍去病却根本没有停下脚步。   “去病!”见叫不住他,刘彻连忙追出去。   霍去病对身后的叫声充耳不闻,一直走到宫殿外空荡荡的青石大广场:“土地!”   “小仙在。”一个侏儒一样的小老头突然从地底下冒出来。   这是什么?刘彻和杨得意停在远处,面面相觑,不知道这个侏儒老头是哪里来的。   霍去病却对侏儒老头诡异的出现一点也不惊讶:“匈奴军到哪儿了?”   侏儒老头掐指算了算:“已经走过飞鹰涧,再过一刻就到白狼伐了。”   “走鬼道都来不及了。”   “走鬼道!”侏儒老头吓了一跳,“国神大人,活人走鬼道可是要折寿的呀!”   “形神俱灭我都不怕,还怕折寿?”霍去病向天空举起一直握在手里的东西,“兵符在此,诸神将听令!”洪亮的声音刺破晴朗的夜空,回荡在甘泉宫外空荡荡的广场。   兵符发出剧烈的强光,一直刺破天空,就连刘彻和杨得意都看得见。乌云遮住星月,以这点光线为中心,形成吓人的漩涡,伴着滚滚雷声,其中不时有闪电窜过,像是一条条翻滚于乌云间的金龙。狂风吹得飞沙走石,霍去病却巍然不动,只有宽松的衣袖和一头披散的长发随狂风乱舞。   “何人传令?”空中传来一个闷雷一样的声音。   “国神白鲤。”霍去病向空中举了举手中的兵符,“兵符在此,诸神将听令。现有匈奴军穿过云岭,将他们挡在白狼伐外!”   天上的声音顿了顿:“国神大人,我们不能改变凡间生灵的命数,恕难从命。”   “不论你们用什么办法,拦住他们!一切后果由小仙承担!”反正私调天兵天将已经是形神俱灭的死罪,再加上杀生的罪,他也没有第二个灵魂可以灭。   “领命!”   神将卷着狂风而去,天空恢复晴朗,柔和的月光照得霍去病一身白衣也晕出一层朦胧的光辉,像是他自己在发光。杨得意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吓得昏过去了,只剩刘彻对着天空目瞪口呆。   *****   走出飞鹰涧,前路豁然开朗,再经过短途奔袭,就能到甘泉宫。出发以前,赵信就对着埋藉若侯无头尸首的坟茔向伊稚斜发誓,一定要生擒刘彻,带回龙城祭天,以雪藉若侯被杀之辱。   集合好了军队,赵信正准备急行军,周围突然狂风大作,乌云密布,闪电夹着滚滚闷雷而来,一道闪电就劈在赵信的马前,吓得马人立而起,差点把主将掀下马背。   “别慌!”赵信稳住马,“是要下雷雨了。雨声可以掩盖马蹄声,我们正好趁着雨势突袭甘泉宫,生擒汉族皇帝。”   乌云密布,天地间原本已经露出一点晨曦,此时又变得伸手不见五指。汉族皇帝就在前面,天大的功劳就在前面。集合好了队伍,赵信正想策马直扑甘泉宫,马匹却驻足不前,任他怒喝鞭抽,就是不肯往前挪一步。   “这是怎么回事?”   主将慌了,后面动弹不得的骑兵也跟着慌了。周围黑得什么都看不见,黑暗让恐惧感无限扩大,马匹的嘶鸣让人心里发毛,好像黑暗中有什么妖魔鬼怪就在身边。   “点起火把来!”   赵信想靠一支火把来壮壮胆,不料随着纷乱的马蹄声,前面跟着出现了数以万计的火把,卫字将旗在火把的照映下摇曳,像是给匈奴的招魂白幡。   “卫青?”赵信傻了,“他怎么过来的?难道是飞过来的吗?”   仿佛是为了证实赵信的疑惑,卫青的声音像一支利箭破空而来:“叛贼赵信,本将已在此等候多时,还不随我回去领罪受死?!”   无数的火把如镶嵌在黑暗中的繁星,在铁甲上照出几点冰冷的反光,而其他地方完全淹没在黑暗中,只能听到洪亮的杀声如同洪水,从天上,从地下的各处传来,仿佛白狼伐的一草一木全都变成了汉军,摧毁赵信的最后一丝勇气。   “有埋伏!快撤!”   匈奴军的火把如退潮一般退去,正在这时伴着隆隆雷声,几道闪电劈了下来,尽往匈奴的队伍中招呼。虽然没劈到人,仿佛把天地撕裂的雷声和闪电吓得匈奴军人仰马翻,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匈奴骑兵在闪电的威胁下撤得一片慌乱,等到火光全部退走,天空才重新放晴。虽然太阳还没有升起,晨曦已经足以让人看清周围的一切,虎贲营的战士每人手持两支火把,分得极散,才得以营造出有千军万马设伏的错觉。   “总算逃过一劫。”李广抹了一把汗,回头看了看虎贲营的士兵们,“娃子们喊得挺有气势啊。”   要没有他们帮忙,才这么点人,喊得出这样的气势吗?天兵天将们躲在云朵后偷笑。   “也幸好老天帮忙。”卫青抬头看天,抓着缰绳的手上全是冷汗。虽然他紧赶慢赶,还是晚了一步,虎贲营赶到白狼伐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如果是硬撼,匈奴是四五千人的精锐骑兵,虎贲营是只有三千余人的娃娃兵,就算全军覆没,也未必阻止得了他们。幸好临时出现乌云,卫青才能利用黑暗虚张声势,总算把匈奴兵吓退,刚才又有闪电替虎贲营做追兵,没让赵信发觉卫青率领的“伏兵”并没有追上来。   “这天也奇怪啊,光打雷不下雨,好像存心帮我们一样。”李广抬起头,“老天爷,谢谢啦!”   天上传来一声“不客气”,吓得李广差点一头栽下马背。   *****   虽然霍去病说一切后果由他承担,天兵天将还是不敢破不得擅自改变凡间生灵命数的天规。幸好在他们后面很快就有凡间的军队赶到,天兵天将帮着他们一起虚张声势,总算把匈奴骑兵吓退。   听神将汇报完,霍去病有些诧异:“那个凡人将军是谁?”   “旗帜上写着‘卫’字。”   “舅舅?”卫青什么时候赶回来的?莫非……霍去病想了想,立刻明白了:“这愣头青调了虎贲营?我不是叫他要避嫌?他还……”不过真好。虽然侥幸没有让天兵天将犯下杀生的罪,霍去病也难逃形神俱灭的审判。幸好还有一个不计较得失的卫青可以替他保护刘彻,他可以放心地走了。   等到天上的声音离去,刘彻才失神地步下宫阶:“去病,你……真的是神仙?”   “别过来!”霍去病喝住刘彻,抬头看向天空,“别过来,免得雷劈到你。”   “雷?”   “你这人间的皇帝都容不得武将拥兵自重,我区区一个凡人私调天兵,天上的皇帝又怎么会放过我?”霍去病低头苦笑,宽松的衣服也难掩恐惧的颤抖,“做个好皇帝,好好照顾自己,别再猜忌卫青,他是另一个我。”   天兵天将走后没多久,天上就传来一个女人愤怒的声音:“大胆白鲤,竟敢私调天兵!”   一道闪电从天上劈下来,刺眼的白光把霍去病的身影笼罩其中。   “不!!!”刘彻想去救他,却一步都迈不动。   与此同时,天上传来另一个男人的惊呼:“丞相!”   平时的闪电都是一闪而过,此时的闪电却是源源不断。刘彻定睛看了看,发现霍去病跪坐在地,像是被什么东西笼罩其中。虽然外面的闪电伤不到他,刘彻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头发迅速地变白,不过十数息的时间,刘彻最爱的青丝已经变成满头白发。   发现弄不死霍去病,天上的女声发怒了:“白鲤私调天兵,你还要护着他!”   “不用你管!你不过是朕的皇后,朕才是天庭的皇帝!”   女声发出一声冷哼,闪电消失了,保护霍去病的罩子也支离破碎,只剩微风拂动他的满头银丝。   霍去病看了看自己的手,惊讶于自己居然还活着,抬头仰望天空:“玉帝陛下,多谢。”   天上传来一声叹息:“你问朕要兵符,原来是为了这个。”   “还能是为了什么?”   又是一声叹息,男声也走了。   霍去病想尝试着站起来,突然觉得背上多了个很重的东西。   霍去病微微回过头:“皇上?”   刘彻紧紧地抱住霍去病,突然被他掐住脖子,随即眼前一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五章 汉双璧   刘彻觉得自己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见云岭中有一条小路,匈奴从这条小路偷袭甘泉宫;梦见霍去病真的是神仙,调天兵天将来救他,因为天谴一夜白头。   接着是另一个梦。他梦见自己穿着式样古怪的衣服,站在一个很高的地方,像是在等什么人。后来他等的人来了,是满头白发但看起来只有二十来岁的霍去病,也穿着和他一样式样的衣服,只是比现在瘦弱得多。刘彻看到自己和霍去病起了争执,还打翻了霍去病手里的什么东西。后来霍去病说了什么,接着天上也是乌云密布,一道闪电落下来,霍去病被劈得灰飞烟灭。刘彻只听见他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红莲,善待苍生,来世我们或许还有机会再见”。   在第三个梦中,霍去病看起来和刘彻差不多年纪,两个人牵着手走在一座桥上。周围阴风阵阵,鬼哭狼嚎,实在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地方,刘彻的心中却只有和心上人在一起的甜蜜。   “你走在我后面。下辈子我做叔叔,你做侄子,我来疼你。”刘彻听见自己对霍去病如此说,然后霍去病就放开了他的手。刘彻恍然大悟。这辈子霍去病是刘彻的姻外甥,不就是梦中的他期盼的来生吗?莫非这些都不是梦,而是他和霍去病的前世?前世他是谁?霍去病又是谁?为什么看到梦中的情形,他的心口会隐隐作痛?   “喝了孟婆汤,前世忘光光。”梦中的桥上有一个老太婆,把一碗一碗的汤分给路过的人。轮到刘彻的时候,老太婆把碗给他,说的却是:“红莲,忘了谁也别忘了白鲤啊……”   刘彻喝下汤,过了桥,一下子从梦中惊醒,看到霍去病在旁边,一把抱过他:“去病,别离开我,永远别离开我。”   “做噩梦了?”霍去病拍了拍刘彻,“没事了,只是个梦而已。”   是啊,只是个梦,眼前的霍去病依然是满头黑发,只是这头发看起来似乎和平时有些不太一样。   “你的头发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霍去病的语气无波无澜,但是刘彻就贴在他的胸口,听见他的心跳明显变快了。   “看起来好像和平时不太一样。”刘彻抬起头,看到霍去病耳后的头发有一块斑白,站起身,突然把霍去病整个人都打横抱起来。   “陛下?”   “陪我洗温泉去。”   听到洗温泉,霍去病却慌了:“一大早就洗?”   “你不是喜欢甘泉宫的水吗?”   “罪臣不敢……”   “罪臣?”刘彻冷哼,“你最大的罪,就是从来不肯对朕说实话。”   霍去病最爱甘泉宫的水,好像只要能泡在里面,就是天下最大的享受。可是此时看到温泉,霍去病却像是看到刀山火海,挣不脱刘彻的钳制,就死拽着他的衣领不放。   “要我陪你吗?”刘彻拽了几下,都拽不开霍去病的手,干脆抱着他一起跳下去。   霍去病还要在凡间活下去,不想让人看到自己的白发,无奈杨得意被吓昏了,他找不到染发剂,只能用墨水草草地把头发弄黑,想应付完刘彻回长安以后再另外想办法。干结的墨水本来就不牢,一进温泉,水中立刻漾起大片的墨色,白色的头发在黑色的水中分外刺眼,与刘彻的一头如漆黑发形成残酷的对比。   上辈子比干比受德年长二十岁,最怕早上起来时看到自己的一头白发与受德的黑发纠缠在一起,提醒他这段刻骨铭心的爱恋却是不为世人所容的乱伦。这辈子霍去病比刘彻年幼十六岁,两个人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在一起了,却还是他先白了头。   霍去病深深地叹出一口气:“你喜欢的黑发没了。”   刘彻从背后紧紧地抱着霍去病,几乎要把他勒进自己的身体,滚烫的眼泪渗过单薄的衣服,灼痛霍去病的皮肤:“为什么还要来救我?我这样对你,为什么还要救我?”   “我是为了你才来到人世的。”要是刘彻出了什么事,霍去病活着就没有意义了。   “我真是瞎了眼,居然会不相信你。”他不是早就看出来了?霍去病才二十岁都不到,文能说到东方朔哑口无言,武能在龙泉力克群雄,怎么可能是凡人?他是下凡的神仙,凡人争夺的功名利禄在他眼中都不过是个笑话,刘彻却以凡夫俗子的眼光看他,以为下凡的谪仙会和他自己一样看重人间的权势,怀疑他是争权的外戚。刘彻把脸整个儿地埋在霍去病的背上,好像只要他不用看见别人,这个世界就也都看不见他:“我们回长安去。长安有天下最好的大夫,一定能……”   “要是凡间的药能治得好,还是天谴吗?”霍去病拍拍刘彻的手背,“没关系,只是头发的颜色变了,没什么大不了。倒是你再这么勒下去,我可真的要被你勒死了。”   刘彻反而抱得更紧,霍去病听到背后隐隐传来哽咽声。   “别难过了,我不是还活着吗?没事了,都过去了。”   “痛吗?”想到自己对霍去病做过的事,刘彻恨不得把自己千刀万剐。   “不痛。”   “可你流了那么多血……”甚至到现在整个人还都是有气无力的。刘彻知道,霍去病以前对他的温柔和服从不是挣不过他,只是不反抗罢了。如果是平时的霍去病,刘彻绝不可能在他用尽全力挣扎的时候,还能硬把他扔进水里。   “真的不痛。”如果是刘彻给的伤害,再大的伤他也不会觉得痛。会让霍去病痛的只有看到刘彻受伤——不论是多小的伤害,都能让他痛不欲生。霍去病转过身,把刘彻抱在怀里:“哭完就不许再哭了。卫大将军来向你请罪,现在还跪在外面。”   刘彻抬起头,看到霍去病只有头发白了,依然是十七八岁的少年人模样,不食人间烟火一样的气质配上鹤发童颜,像是不会衰老的神仙:“你真的是天上的神仙吗?”   “如果是神仙,调天兵会遭天谴吗?”霍去病苦笑,见刘彻还要问,用吻堵住他的嘴,“你是天子,是凡间唯一的神,不能有第二个。我只是个普通的凡人。赶紧去见大将军吧,他也是你的救命恩人。”   *****   吓退了赵信率领的匈奴骑兵,卫青留下李广带着赵破奴重兵把守飞鹰涧,自己独自到甘泉宫向刘彻请罪。   皇帝没起床,卫青不敢惊动,就跪在似乎通往天庭的宫阶之下等。   太阳渐渐升起,驱走夜的阴霾,卫青跪得膝盖都快没知觉了,才听到传报声“宣大将军卫青——”随后大殿内仿佛回音一般,传下刘彻召见的命令。   刘彻已经恢复平静,坐在大漆屏风前,头发一丝不苟,气度雍容华贵,虽是一身便服,只属于帝王的威严已经吓得整个甘泉宫的侍卫、宫娥都战战兢兢,谁都不敢问起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有随侍刘彻身边的杨得意不时瞥向屏风后,眼神中满是恐惧。霍去病就靠着屏风坐在后面,和刘彻隔着一面屏风背靠背,吓得杨得意不敢大不敬地背对着皇帝,更不敢大不敬地背对着谪仙,比他刚进宫时第一次见到先帝还紧张,连手脚该往哪里放都不知道。   杨得意从很早以前就发现小祖宗不简单,可没想到他居然是下凡的神仙。霍去病怕有更多的人看到他一夜白头,问东问西,只能劳烦大太监杨得意亲自来帮他染头发,吓得杨得意差点趴下。现在霍去病除了头发的颜色黑得有些不自然,完全和平时一样,注意到杨得意一直越过屏风偷瞄自己,带着几分调皮把手指按在嘴唇上,然后挥了挥手,示意他就当自己不存在。杨得意咽了口唾沫,连忙摆正架势,抬头挺胸地站在刘彻身边。   听到传召,卫青拖着有些僵硬的膝盖一级一级爬上宫阶,步履蹒跚的身影渐渐出现在门口,在刘彻面前撩甲跪下,深深的伏拜下去:“罪臣卫青私调虎贲军,罪当诛,特来请罪。”   “擅离职守,擅闯禁宫,擅调禁军……”刘彻的指关节敲着膝盖,一条一条地列数卫青的罪状,“朕的仲卿胆子可越来越大了。”   “陛下,赵信率……”   “率四五千精骑走云岭小路飞鹰涧突袭甘泉宫,”刘彻打断他,“所以你半块虎符就调了朕的虎贲营来救驾。”   卫青没想到刘彻什么都知道,只是低头不语。   “你大将军的威望可真高,半块虎符就调得动虎贲营,朕手里的另半块虎符还要来干什么?你救驾?胆大包天地调朕的私兵,难道你以为朕会继续封赏你?”   “臣不敢。”   “把虎符交出来!”   卫青从怀中取出黄绫包裹的半块虎符,双手托上去,毫无留恋地任由杨得意从他手中拿走,心中反而是松了一口气。   虎符交到刘彻手里时,上面还带着卫青的体温。刘彻好整以暇地把玩手中象征千军万马的半只小金老虎:“都不挽留一下吗?如果朕要收回你的大将军之位,你是不是也一样毫不留恋?”   “臣本是卑贱之人,承蒙皇恩浩荡,却犯下如此大逆不道之罪。臣罪当诛……”   “知道你罪该万死,为何还来救朕?”刘彻突然一声怒喝,吓得卫青低下头,“朕干脆被匈奴掳走岂不更好?甘泉宫的戍卫与你无关,朕死了,你外甥就是皇帝。扶持一个幼主做傀儡,你卫家就荣华富贵享用不尽了。你为何还来救朕?朕活着,你也已经封无可封,甚至可能有心护你,都躲不过天下悠悠之口,只能治你死罪。”   “臣……臣愚鲁,根本没想到这一点。”   两个人都是一样。看到跪在面前的卫青,像是看到中年时的霍去病。这舅甥俩根本就是同一个人,为了救刘彻,一个冒着被砍头的危险调禁军,一个冒着遭天谴的危险调天兵,都压根没想到过自己会怎样,只知道要保护刘彻周全,刘彻却怀疑他们的忠诚。他们是非要刘彻活活羞愧死吗?   “仲卿,你想过朕会把你怎么样吗?”   “臣罪该万死,请辞大将军之位。”   “你不做大将军,谁来做?”   卫青顿了顿:“陛下,小鹰会飞了,别再把他关在笼子里。”   舅舅到这时候还想着他。霍去病在屏风后用力捂住口鼻。   卫青冒着被处死的危险调禁军救驾,以为霍去病能替他继续保护刘彻,却不知霍去病为了救驾,差点被雷劈得形神俱灭,而他是把保护刘彻的责任留给卫青。   “一个个都替朕做决定,胆子还真是越来越大,都学会威胁朕了……”   “臣不敢。”虽然卫青不明白,擅调虎贲营的只是自己而已,刘彻说的“一个个”里面的另一个是谁。   “把大将军的位置让给你外甥?”刘彻眯起眼睛,“好啊,以后霍去病给朕打仗,你给朕侍寝?”   卫青带着虎贲营的娃娃兵冒险吓退匈奴兵,做好被处死的心理准备来向刘彻请罪,都没有怕过,此时听到“侍寝”二字,却是直接吓趴下:“陛下……”   屏风后的霍去病都听不下去了,轻咳一声,压低声音,保证只有屏风另一边的刘彻听得见:“只是个老实人,何必这么欺负他?”   “都学会威胁朕了,还老实?”刘彻同样压低声音,除了霍去病,就只有站在他身边的杨得意听得见。   “不老实的在陛下后面。”霍去病轻笑。   “这个扔床上就老实了。”   你们两个打情骂俏能不能拣个时候避避人?害得杨得意要憋笑憋得那么辛苦。   卫青好像听见杨得意在笑,悄悄抬起头,就看见杨得意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接着看到刘彻站起身向自己走来,不敢躲,但是整个人都在颤抖。   “不想做大将军了是不是?”刘彻一直走到卫青面前,“你到底是来救朕的,还是来救你外甥的?”   “去病也还在甘泉宫?”   “在。要是你不来,那小子打算一个人对付匈奴的四千骑兵。”刘彻扶起卫青,紧紧地抱住他,“朕何德何能,能有你们两个在朕的身边。”   “陛下……”卫青不敢推开刘彻,整个人都僵住,“陛下,请……”   “陪在朕这么个不懂事的皇帝身边,很累吧?是朕对不起你们。”刘彻抬起头,“去病确实可堪重任,可是年纪还太小,难以服众。如果大将军的位置上坐的是其他人,朕又不放心。因为淮南王叛乱的事,朝廷上已经对你议论纷纷。在大将军的位置上再委屈一阵子,以后就留在长安,替朕运筹帷幄,等去病的翅膀长得再硬一些……”千军易得,一将难求,更不用说是像卫青和霍去病一样的将领。刘彻改主意了:“就算去病的翅膀硬了,你也别想辞官。朕的大汉双璧,一个都不能少!”   卫青本以为即使不被处死,至少也会被褫夺军爵,没想到刘彻就这么放过他了。不过留在长安……   刘彻放开卫青:“放心吧,就算你留在长安,朕也不会叫你侍寝的。”   听到刘彻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话,卫青又趴下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六章 冠军侯   突袭甘泉宫前,赵信向伊稚斜单于保证一定会生擒刘彻回来祭天,所以伊稚斜让他点了手下最精锐的四千精骑。结果赵信连甘泉宫的大门都没看到,就被吓得慌忙撤兵。飞鹰涧道路本就狭窄难行,而且头上有落雷,后面有“伏兵”,赵信手下的四千精骑撤得慌乱,连汉军的汗毛都没碰到,反而是在撤退的路上因为慌不择路,白白伤了好几个。伊稚斜无奈之下只能退兵,卫青的十万大军得以班师回朝。   回到长安以后,刘彻大摆庆功宴,犒劳出征将士。席上轻歌曼舞,宫人如流水般端上美酒佳肴,不过这只是招待将领的宴会,主要是用来让统领大军的将军们在文官和其他朝臣面前显摆的——当然,大多出身贫寒的小兵和低级军官们都是实在人,喜欢的是能实实在在地填进肚子、塞进腰包的东西,未必稀罕出席这种主要用来攀交情、几乎什么都吃不到的宴会。霍去病区区一个校尉,自然也没资格与将军们同席,只是站在殿外,和其他低级军官一样远远地敬皇帝一杯水酒,然后去参加招待低级军官和普通士兵的肉山酒海的犒劳宴。   大将军卫青被刘彻亲自引到左侧首席坐下,随他出征的六路将军除了叛逃的赵信和待罪的苏建以外,分别在次席坐下,然后才是以丞相公孙弘为首的其他朝臣。既然是犒劳将士的庆功宴,自然是出征将领坐首席,其他官员坐陪席,将军们的席位甚至在丞相之上,也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但奇怪的是卫青对面的右侧首席却空空如也,惹得席间议论纷纷,不知这个位置是留给谁的。   刘彻落座,等到席间交头接耳的议论渐渐淡下来,所有人都看着他,才开口:“这次大将军出塞,骠姚校尉霍去病擒杀藉若侯,活捉罗姑比,立下赫赫战功。霍卿在哪儿?”   听皇帝问起,众将连忙闪开道路,显出站在殿口队末的霍去病。   听到刘彻点到自己的名字,看到他示意自己在右侧首席落座,霍去病一愣,没想到右侧首席竟然是给他的。   霍去病不安地打量了一下在座的老将军们和惊讶的朝臣们:“末将不过区区一校尉,安敢坐首席?”   “这是庆功酒筵,不论官阶,爱卿坐下便是。”   他这是在把他往杠头上推吗?无奈之下,霍去病只能硬着头皮坐到右侧首席,刚坐下,就听见坐在他下首的李广发出一声冷哼,还哼得特别响,好像生怕有人听不见。霍去病不动声色,只当没听见。刘彻怒视李广,想不到李广毫不客气地一眼瞪回去。匈奴偷袭甘泉宫,李广跟着卫青一起冒险去调虎贲营救驾,而霍去病甚至都没有参与巡视朔方,就回到甘泉宫陪刘彻睡觉。现在霍去病居然坐右侧首席,而卫青坐的不过是左侧首席。这皇帝简直是忘恩负义。   亏得李广还一直都想封侯。这么不懂得察言观色,刘彻留着他的性命,已经算得上开恩了。丞相公孙弘也听到了李广的冷哼,脸上不动声色,却是在心里直摇头。刘彻让霍去病坐在首席,摆明了是告诉文武百官,他才是这次庆功宴的主角,是皇帝以后的宠臣,要好好巴结。李广却在这时候公然和皇帝对着干,是生怕自己以后有升官的机会吗?幸好霍去病没计较,不然要是让他不高兴了,刘彻追究起来,说不定等酒筵结束后,就找个机会让李广下狱去陪苏建。难怪大名鼎鼎的“飞将军”李广从文帝在位时就开始打仗打到现在,还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卫青后来者居上。不过霍去病倒是厉害。十七八岁正是好勇斗狠的年纪,这个年纪的孩子带着几百人就敢打四五千人的匈奴兵不稀奇,稀奇的是这个年纪的孩子涵养功夫却如此到家,不管是刘彻让他坐在首席的恩宠,还是李广公然的羞辱,他都是一副波澜不惊的平静面容。公孙弘从很早以前就通过杨得意对“内朝小丞相”多有耳闻,难以相信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能有如此能耐,想不到“小丞相”果然名不虚传——当然,杨得意入宫这么多年,实在是太了解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就算用黄金撕了他的嘴,他也不敢对任何人说出霍去病是神仙的事。净身时已经挨过一刀了,杨得意还想把剩下的部分完整地带进棺材。   霍去病早就习惯了李广的脾气,根本没放在心上,也没注意到坐得离他挺远的公孙弘,只是看向卫青。卫青也正好抬起头来,对上霍去病,以为他是觉得坐在首席不自在,给了他一个鼓励的微笑。坐在卫青下首的公孙敖是卫青的老友,再下首的公孙贺娶了卫少儿的大姐卫君孺为妻,是霍去病的大姨夫,两个人和霍去病也都是老相识了。看到霍去病抬起头,两位公孙将军也纷纷给他鼓励的眼神,示意他不用紧张,也不用在意李广的态度,却只是让霍去病的心更往下沉。现在刘彻对卫青和霍去病都是信赖有加,可是以后呢?刘彻要大权独揽,就必须怂恿朝臣互相牵制,以免他们一起将矛头指向皇帝。霍去病开始平步青云,庆功宴上的位置像是预示着他以后早晚会走到与卫青分庭抗争的地步,不论他自己愿不愿意。不过由霍去病来牵制卫青,或许也是卫青的幸运,至少霍去病即使坐到了只能和卫青做政敌的位置上,也只会分他的权,绝不会要他的命。   刘彻扫视众臣,发现不知趣的仅仅是李广一人,既然霍去病不计较,他也就大度地忽略这点小小的不快:“霍卿年仅十八,在塞北横扫古晨、古里、虎岩,擒杀匈奴仅次于单于的国宗藉若侯,当如何封赏?”   公孙弘知道是自己出场的时候了:“霍校尉少年英雄,当赐将军之位。”   “爱卿此言甚合朕意。”总算有个丞相还算知趣,刘彻十分高兴,“但以霍卿之功,光是将军之位,只怕还是小了些。”   席间鸦雀无声,等着刘彻宣布给霍去病的封赏。   “人之上为冠也,军中勇者莫过霍去病。去病之勇冠三军,封为‘冠军侯’,授骠骑将军印。”   一下子从武官序列第十一位的校尉封到仅次于大将军?这未免也太破格了!朝臣中又涌起一片议论,有怀疑霍去病是用了什么不太光明正大的手段的,有盘算怎么和前途无量的骠骑将军攀交情的,有鄙夷霍去病攀裙带当上将军的,有看好小卫青等着一颗新的将星冉冉升起的……各种参杂着景仰、鄙夷、羡慕、嫉妒的目光集中在霍去病身上,他却依然是一副事不关己的平静面容,好像叫“霍去病”的是一个与他毫无关系的人。   刘彻如此恩宠,也是想报霍去病冒天谴救他之恩,不料霍去病依然是一副宠辱不惊的淡漠面容,让存心想讨好霍去病的刘彻感到有些无趣。但很快刘彻就发现自己很傻——霍去病是下凡的神仙,凡间的荣华富贵都不在他眼中。封他个将军算什么?就算封他为皇帝,他也只会是这副表情。   刘彻当即传旨,封霍去病为冠军侯,食邑一千六百户。“冠军”一词便是由霍去病的封号而来。霍去病手下的赵充国、荀彘、董蔚也都升为校尉。对于卫青,原本他十万人才杀俘一万匈奴,其中的两千多还是霍去病的骠姚营杀的,而卫青的大军十对一还折损了一支三千精骑的先锋部队、叛变了一个赵信,即使没有淮南王一事,刘彻也不会放过他。不过现在刘彻感念于卫青的救驾之功,只是这样的功劳不能放在台面上讲,以免落人口舌,刘彻还是以打了胜仗的名义赏金二十四万两。   *****   自从封冠军侯以后,霍去病的“悲惨生活”就开始了。   因为怕麻烦,霍去病没有另外设府邸,把收入全部上缴给母亲,除了进宫陪刘彻,平时依然和母亲一起住在继父陈掌家。陈掌很高兴有个前途无量的继子,以后可以顺便提携提携自己家的其他儿女,对霍去病依然住在自己家大感荣幸,前前后后伺候着,生怕霍去病母子有任何不快。只是自从庆功宴以后,陈掌家的大门就差点被上门来攀交情的人拆了。   陈掌娶卫少儿时也是二婚,结婚时两人都年纪大了,没有再生孩子,但是霍去病在继父家有很多继兄弟姐妹。为了肥水不流外人田,陈掌很乐意帮霍去病“挡驾”,弄得来攀交情的马屁精要见霍去病的面,都得先经过一场艰难卓绝的“攻城战”。继父如此“爱护”继子,自然是有条件的,就是希望霍去病飞黄腾达以后能帮忙多提拔提拔“自家人”。对继父的要求,霍去病满口答应,然后任由陈掌开条件。陈掌提出让霍去病收几个继兄弟做手下的军官,霍去病答应了,让他们和自己手下的士兵一起操练,不出两天他们就自己逃回来,直说霍去病是存心折磨他们;陈掌舍不得正蒙受盛宠的继子白白便宜别人家,既然儿子吃不起苦,就提出要霍去病娶自己与前妻生的女儿,结果被霍去病一句“爹就和亲爹一样,妹妹就和亲妹妹一样,亲兄妹怎么能结婚呢?”便轻而易举地堵回去。陈掌还想再说什么,直接被卫少儿揪着耳朵拖走,霍去病这才注意到几个月不见,继父的耳朵好像大了许多。   好吧,继子如此“不知趣”,家中的悍妻又不准他明着反抗,陈掌只能采取消极抵抗措施,再也不给霍去病挡驾,任由他自己去对付朝中纠缠不清的各方势力。   经过一个月的“艰苦奋斗”,随风倒的马屁精们终于因为陈掌和霍去病之间的矛盾得以进陈掌的詹事府,照着陈掌指的方向找去,却到处都找不到印象中少年英武的冠军侯,只看到一个温文儒雅的白衣少年和卫少儿一起坐在凉亭中。   “为娘可算是熬出头了。”女人最喜欢的就是有钱花,随便花,虽然找的男人不怎么样,儿子实在是争气,而且出人头地以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娘。把这小子拉扯大的苦也算没白受,卫少儿甚是欣慰。“不过出去打一次仗就累成这样,你以后行吗?”   “打仗倒还好。”   “在甘泉宫被你的花花折腾的?”卫少儿暧昧地靠近霍去病,“就算这辈子能和他光明正大地在一起了,也要注意身体啊,纵欲过度……”   霍去病对卫少儿回以白眼:“有你这种娘吗?我喜欢男人,你就断子绝孙了,还那么高兴。”   “有啊,不就坐在你面前吗?”   娘亲还真是开明。卫少儿答得理直气壮,霍去病听得只有仰天长叹的份。有个如此“开明”的娘,真不知道是一种幸运还是一种不幸。   “为娘上辈子看你们两情相悦却不能在一起,都替你们心痛。这辈子终于能有情人终成眷属,娘是真心替你们高兴。”   她前世到底是谁?霍去病想问,但想起卫少儿的回答永远是“我是你娘”,还是决定别自讨没趣。   “做文官轻松还是做武将轻松?”   “都不轻松。”   “做武将好些吧?只要卖力气,不用动脑子参与朝政。”   “这才是最累的地方。”霍去病苦笑。他向刘彻提出花钱赎罪,以减免罪行,只是为了保住苏建的性命,也是为了通过苏建的例子避免武将们因为不得战败的严苛律令对刘彻心怀不满,让以后的将领们忠心耿耿地为刘彻卖命。不料霍去病在私下对刘彻提出赎罪的建议以后,刘彻和朝臣商议了一下,将他的“令民买爵及赎禁锢免减罪”政策稍加“完善”,变得越来越离谱:其一,武功爵共十一级,一级曰造士、二级曰闲舆卫、三级曰良士、四级曰元戎士、五级曰官首、六级曰秉铎、七级曰千夫、八级曰乐卿、九级曰执戎、十级曰左庶长、十一级曰军卫。其二,买武功爵时起初一级为十七万,以上每增一级加二万,买十一级,共计三十七万。其三,买到武功爵第五级官首的,可以优先补吏;武功爵的第七级千夫相当于二十等爵的第九等爵五大夫,如果有罪可以减二等;武功爵的目的之一是为了显示军功,所以军功大的可以越等授爵,大的封侯或授卿、大夫,小的可以为郎、吏。原本只是为了解决财政困难,外加取消重罚战败武将的不合理规定,才设定的花钱减免罪,结果成了怂恿富人犯罪,而大多没什么积蓄的武将在战败后为了保命,往往得倾家荡产,反而是加深君臣间的矛盾。听到刘彻把自己的好建议矫枉过正,霍去病真的很想当场就把他好好地训斥一顿、纠正过来。   “你为什么不说?”   “我怎么说?”霍去病是武官,是应该目不识丁的莽夫,由他提出的任何除了行军打仗以外的意见不论是对是错,武官的身份都会成为反对派的文官攻击他的借口,反而坏事。于是每次上朝,霍去病只能一声不吭地眼观鼻,鼻观心,假装听不见自己提出的好建议被刘彻歪曲成什么样。简直是种酷刑!霍去病重重地呼出一口气:“相比之下,好像还是文官好做一些。可是这辈子已经选择了做武官……是我自作自受。”   卫少儿沉吟片刻:“有件事我原本不想说的,不过你本来就是大人了,还是你自己决定吧。”   “什么事?”   “你有个弟弟……”   “弟弟?”霍去病垂下眼,“几个月了?已经能确定是男胎?”   “男胎?”卫少儿听得一头雾水,顺着霍去病的目光看到自己有些发福的腰身,一下子醒悟过来他是以为自己怀孕了,“你老娘我有那么胖吗?”   “有。”霍去病说话时的表情还十分严肃。   “这么大年纪了,我还生得出吗?”   “为什么生不出?”前世妫氏为比干生孩子的时候,年纪比现在的卫少儿还大得多。   “你当我是你前世的老婆,六十几岁了还能给你生儿子。”卫少儿一指头戳在霍去病眉心,“这么和你娘说话,没大没小……我说的弟弟是你爹的儿子。”   陈掌的儿子?“爹的儿子不是有很多吗?”陈掌还想通过霍去病给儿子谋个好前程来着。   “你亲爹,霍仲儒的儿子!”   原来是对卫少儿始乱终弃的亲爹。“怎么?我飞黄腾达了,他也想来攀交情?你怎么看上这么一个男人?”   “谁看上他了?是他看上了我,我不过是顺便借个种而已。”   “借种干什么?”   卫少儿抬手就给了霍去病一个暴栗:“我不借种,你从哪儿来?”   每次都只会往同样的地方招呼,她就不能偶尔换个地方打?霍去病捂着额头:“真的只是借种吗?”   “当然啊。为娘不是和你说过吗?娘是为了还前世欠你的债,才生了你。之前神仙托梦给娘,要娘这辈子做你的娘亲还债,可是没男人,我怎么怀上你、做你的娘?娘想要孩子好让你投胎的时候,正好霍仲儒送上门来,为娘就顺便借了个种。他不认你就不认你吧,反正前世欠你的只有为娘一个。要是再多一个爹,你当着他的面还得装普通小孩,反而麻烦。”   “真的?”霍去病凑近卫少儿,深不见底的黑眼睛像是能看穿一切,“你在认识霍仲儒以前就知道要生下我?”   “不然娘怎么知道你是比干转世?怎么,就你一个是带着前世记忆转世的?娘上辈子也是活到四十几岁的人了,再不济,也不会落到被人骗财骗色、始乱终弃的地步吧?”卫少儿移开视线,不敢和霍去病对视,“幸好霍仲儒是个薄情汉。要是当时你身边真的有个爹,还不被你这一出生就会说话的婴儿吓死?”想起霍去病小时候,卫少儿就觉得好笑,“还是肉嘟嘟的小婴儿,却是六十多岁的心智,每次给你喂奶你都会脸红,死活不肯让我给你洗澡、换尿布,和为娘说话都是一副大人训小孩的口气……真是一点也不好玩。”   霍去病好像听卫青说过,卫少儿被霍仲儒抛弃的时候伤心过度,才会导致霍去病早产。只是借个种就各奔东西,分别时会伤心成这样?霍去病不理会卫少儿东拉西扯,只是继续盯着她看:“娘,看着我回答。你和霍仲儒的关系真的只是借个种?”   “霍仲儒好歹是你亲爹,你就这么指名道姓地叫他?”   “回答我。”深不见底的黑眸子一沉,周围的气温立刻降了下来,冻得卫少儿一个哆嗦。   卫少儿被霍去病看得心虚,最后还是实话实说:“好吧,我说。就知道瞒不过你。是为娘命苦,生生世世都是遇人不淑的命。我是被霍仲儒骗大了肚子,结果霍仲儒为了攀高枝另外娶妻,就不要我们母子了。知道霍仲儒娶妻的时候,我差点想把孩子打掉,可是这时真的梦见神谕,说你要投胎做我的儿子,才把你生下来。好在老天开眼,当年霍仲儒为了攀高枝抛弃我们母子,哪想得到我妹妹能做皇后,我儿子是国神转世。他倒是至今还只是个芝麻绿豆官,日子过得穷困潦倒,为了他另外一个儿子的前程,还得低声下气地来求我。果然是天网恢恢,报应不爽……以前我们穷困潦倒的时候他不要我们,从你生出来到现在别说是来看一眼,连封信都没有。现在儿子飞黄腾达了,他就想要儿子了?天底下没这么便宜的事!哼哼……想认儿子,我非叫他爬着来求我不可!”   霍仲儒的为人确实不堪,不过看卫少儿现在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霍去病突然觉得他们也挺般配的——恶人自有恶人磨。   “如果只是霍仲儒一个人,为娘直接打发了他就是,不过你弟弟霍光虽然是你爹娶的贱人生的,好歹是你的手足。霍光今年才八岁,趁他年纪还小的时候接到身边多加栽培,说不定以后他能帮你在朝堂上说你不便说的话。”   爹听起来不怎么样,不过这个弟弟听起来倒是不错。霍去病有些动心了。不过要把弟弟接到身边,说不定就得惹上这个势利眼的爹,以后的麻烦反而更多……   见儿子沉吟不语,卫少儿把霍仲儒的信交到霍去病手上:“你本来就是大人,这个爹要不要认,你自己决定。不管你选的是什么,娘都支持你。”   虽然是个带着前世记忆的儿子,卷入这种事,总会有些迷茫吧?看霍去病皱着眉头打量手中的信,卫少儿觉得有些对不起他,自己一失足,害得儿子无法享受到正常家庭父慈母爱的幸福,现在还得为认不认亲爹而为难。   卫少儿正想心事,不料霍去病只是站起身,向卫少儿躬身行礼:“夫人,既然账本没问题,我就先去收好了。刚才夫人说的方法挺好,一定能说服冠军侯尽快娶妻。”神态自然得好像刚才他们就是在谈账本的事。   “诶?”卫少儿莫名其妙,直到带着礼物来攀交情的官员到她面前来向她问候,口口声声祝贺她生了个少年英雄,霍去病却被他们拱到一边,才明白过来。   霍去病平时都是书生打扮,气质温文儒雅,一点也不像习武之人。如果是在大街上素昧平生地遇到这么一个人,恐怕没有人会相信他敢杀比蚂蚁大的东西,更别说是带着八百人就敢往人数是己方数倍的敌营里冲了。不过俗话说人不可貌相,虽然白衣少年怎么看都像是文人多过武夫,从卫少儿和他说话时的神情动作来推断,二人应该是母子。卫少儿只有霍去病一个亲生的孩子,也就是说真正的冠军侯并不是一般人认为的威武不凡的愣头小子,而是儒雅少年?虽然冠军侯长得和想象中的差得远了些,来攀交情的人还是从卫少儿的态度中认出了本尊,急忙赶过来,就听到霍去病的最后一句话。霍去病手里的竹简卷着,根本看不出是信还是账本,听他这么说,马屁精们恍然大悟——原来白衣少年只是陈掌家的账房,来向女主人汇报家中的账目,顺便被她用来练习怎么劝儿子成家。既然他们的事谈完了,马屁精们立刻把“小账房”赶到一边,忙着巴结讨好冠军侯的娘。   听随风倒的墙头草们当着霍去病的面问卫少儿冠军侯在哪里,卫少儿哭笑不得:“不就在那里吗?”   我是你亲生的吗?就这么把儿子出卖了?霍去病狠狠地剜了出卖儿子的卫少儿一眼,正考虑要不要逃走,想不到马屁精们喊着“冠军侯”,脚步不停地从他身边绕过去。   他们看到哪个冠军侯了?霍去病回头看去,就看见向来进陈掌家像回自己家的赵充国被团团围住。   长得人高马大,容貌稚气未脱,一看就是勇武有余却涉世不深的愣头小子。这才是一般人印象中的冠军侯吧?有个比自己还像自己的副官真好。霍去病向赵充国拱手,谢他解围。   可怜的赵充国终于尝到被狗皮膏药粘住的感觉,以他的一身蛮力,竟然都摆脱不了围在他周围嗡嗡的马屁精们:“去病,救我!我不是霍去病,他才是!”   这个还不是冠军侯?马屁精们顺着赵充国指的方向看去,不见了白衣小账房,只看见一点白色的衣角消失在墙头。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七章 将军令   虽然成功地把赵充国当诱兵,自己暂时得以脱身,可是接下来往哪里躲?就霍去病这张酷似大将军卫青的脸,只要他敢上街,不管走到哪里都会被人一眼认出来。霍去病翻墙离开陈掌家,轻巧落地,正盘算要不要让马面从鬼道送他去卫青家躲一阵子,就听见背后“哇呀”一声。   这里还有“伏兵”?霍去病回过头,看到一个长了一对招风耳朵的黑皮肤青年捂着胸口跌坐在地,喘了半天才开口:“不带这么吓人的啊……”   “李校尉,对不住。”霍去病扶他起来。   对方倒是一愣:“你认识我?”   李广的儿子李敢,军衔也是校尉,此次出征漠南的时候,就跟着他老爹一起上阵,霍去病怎么可能不认识?李广虽然脾气臭了点,嘴坏了点,但真的是满门忠烈,三个儿子中长子李当户只留下一个遗腹子李陵,次子李椒也无嗣而终,只剩比霍去病大不了几岁的老三李敢,李广还把独苗一起带上战场,随时准备为国捐躯。   李敢用一双和他的招风耳朵不成比例的小眼睛看了半天,才认出眼前的白衣书生:“你是霍……”   霍去病又听见脚步声了,连忙捂着李敢的嘴躲到墙角,等到人都过去了,才敢探出头来。   李敢也学着他的样子鬼鬼祟祟地探头:“你在干什么?”   “逃难。”“杀”过去的人又追回来了,霍去病连忙躲回去,“所谓人怕出名猪怕壮,说的就是这个。”   “冠军侯,骠骑将军,我老爹盼了一辈子都没盼到的东西你现在全都有了,你个‘小猪’知足吧。”虽然嘴上说着调侃的话,李敢还是很合作地跟着霍去病一起躲,“我说,你打算躲到什么时候?”   “到他们死心。”   “难度有点大。”   “我也这么觉得。”   两个人大眼瞪小眼地互相看了半天,李敢突然“噗嗤”一声笑出来:“想不到你这人挺有意思。”说着一把揽过霍去病的肩膀,“走,喝酒去!”   “不行!”   “怎么了?”   “我可不敢上街。”   听了霍去病不敢上街的理由,李敢凑到他面前仔仔细细地打量:“你长这么大,照过镜子没有?哪里长得像大将军了?”   “不像?”霍去病倒是一愣。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遇到有人说他长得不像卫青。   “不像,一丁点都不像。”卫青可不是晒不黑的霍去病,历年南征北战,风餐露宿,皮肤又黑又粗,而霍去病的皮肤白得没有一点瑕疵也罢,还细腻得跟姑娘似的。更不用说自从甘泉宫救驾,虽然刘彻说过不会再临幸,卫青总觉得以后留在长安不太安全,救驾回去以后就致力于留胡子,面部轮廓上和霍去病相像的部分已经全都被胡子遮掉了。现在只有极少数见过卫青小时候的老臣才会觉得霍去病长得像当年的卫青,大多数人都根本看不出这舅甥俩长得有什么相似之处。   “你确定真的不像?”霍去病实在是被人叫“小卫大将军”叫怕了。   “磨磨唧唧的跟个娘们似的。”李敢一把拽过霍去病,不由分说地把他从藏身处拽出来,“走,陪我喝酒去。今天心里不痛快,我们不醉不归!”   *****   两人骑马走在大街上,李敢可算是知道为什么霍去病怕出门——他实在是太惹眼了。诚然如李敢所说,现在已经没什么人会觉得霍去病长得像卫青,可是凭他的俊美相貌和谪仙之姿,走到哪里都会有姑娘指指点点,带着暧昧的表情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霍去病被看得有些不自在:“不是要喝酒吗?我们去找个地方?”   “别急,她们在看我哪。”   “看你?”霍去病看向一脸陶醉的李敢,“她们……”   “嘘,让我再做一会儿梦。”   李广这儿子还真是憨得可爱。霍去病也不拆穿他:“好吧,‘宋玉’,我们去找个地方坐下来,让她们慢慢欣赏你。”李敢是难得受到那么多女人的注意,觉得十分享受,霍去病脸皮厚比城墙的时候可是仅限于国事、公事,经不起那么多女人的注目礼。   尽管嘴上是说找个方便长安大街上的美女们欣赏“当代宋玉”的地方,霍去病却是把李敢拖进一间最脏最乱的破酒馆,里面大多都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流氓地痞,喝酒赌钱吵架……嘈杂不堪。不用担心会有女人跟进来,也不用担心说的话会被人听到。   两人刚落座,就听见旁边一桌有人在吹牛:“这骠骑将军可厉害,身高十尺有余,胳膊比一般人的腿还粗,更是力大无穷。听说当时他跟着卫大将军去打匈奴,嫌弃十万大军打匈奴太多,都不屑和他们一起走,自己带着八百人就离开了,看见前边有匈奴营帐,也不管对方有多少人,就带着骠姚营往里冲,杀匈奴跟砍瓜切菜一样。匈奴有个将军不服气啊,和骠骑将军过招,结果被骠骑将军连人带马一起举起来活活摔死……听说这次出征回来,皇上就撤了卫大将军的职。照我看,这大将军早晚得由骠骑将军做……”   身高十尺有余?胳膊比一般人的腿还粗?还力大无穷?李敢看向身高只是比一般人略高些,穿件宽松点的衣服就根本看不出是习武之人的霍去病。别说是不认识他的人了,李敢明明知道眼前坐的就是在此次漠南之战功盖三军的骠骑将军,也难以把这么个玉面书生和“将军”一词联系起来。   “怎么了?”霍去病也抬头看向李敢,似乎根本没意识到旁边一桌是在议论自己。   李敢指了指旁边一桌:“你没听见他们在议论你?”   刚巧这时有另一个不同的声音从隔壁一桌传来:“放屁!你连骠骑将军长什么样都没见过吧?我可是听说骠骑将军就是个瘦瘦小小的小白脸,压根连马都不会骑,那点军功其实都是卫大将军他舅舅让给他的。那小子能当上将军就是走狗屎运,有个武功盖世的舅舅,又长了一副讨皇上喜欢的好皮相,上战场不是他骑马,而是他被皇上骑。什么狗屁的骠骑将军,叫‘屁股将军’还差不多。”   旁边一桌持不同意见的两拨人已经吵起来了,李敢则是尴尬地看向霍去病。“小白脸”还算贴切,可后面的评论实在是……   想不到霍去病依然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还平静地问:“然后呢?”   李敢朝霍去病做了个“佩服”的手势:“你厉害!”被人说成这样,还能平静得好像他们说的是一个和他完全无关的人一样。   天地良心,霍去病真的没觉得这些街坊流言有什么值得挂心的。连比干被商纣王剖心而死的谣言都能被当成史实载入史册,霍去病已经充分领教过以讹传讹的威力,也已经做好心理准备被当代以及后世的史学家们扭曲成各种他们认为合理的形象。相比一代明君帝辛能被歪曲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暴君商纣王,关于霍去病的这点市井小谣言还不算太离谱。   李敢又听了一会儿隔壁一桌的争吵,也不觉得那么可笑了,深深地叹出一口气:“现在你倒是风光,苏将军家可是一片愁云惨淡。刚才我去苏将军家送钱,那一家子孤儿寡母哭得哟……”   “孤儿寡母?苏将军出什么事了?”虽然苏建是被囚车押送回长安的,已经过了这么久,霍去病还以为苏建早已赎罪出狱,和家人团圆。   “还能出什么事!”   酒保送酒来,刚放下,李敢就一巴掌拍在桌子上。酒壶跳了起来,酒保的心也跟着提到嗓子眼。李敢虽是一身便装,看他走路的姿势,听他说话的口气,酒保一眼就看出他是当兵的,而且明显心情不好,生怕他趁机作难,拿自己当出气筒。万幸,和军爷坐在一起的白衣书生看到酒壶被军爷一巴掌拍得飞起来,就在半空中接住酒壶,给军爷倒上,挥了挥手示意酒保可以走了。酒保如蒙大赦,赶紧逃之夭夭,心里纳闷和军爷坐在一起的白衣书生到底是什么人。说是读书的身手太好,说是习武的看起来太文雅,即使以酒保的阅人无数,都猜不出这么个贵公子模样的书生怎么会和一个当兵的混在一起。   李敢根本没发现自己刚才拍在桌子上的一巴掌把酒保吓得够呛,仰头把酒喝干:“打了败仗就要砍头?什么狗屁规定!原本大将军都放过苏将军了,也不知道是谁给皇上出的馊主意,要苏将军花钱买官,才能免他死罪。要免罪,至少要买到千夫,二十九万钱。二十九万钱哪!有几个人见过这么大一笔数目?现在苏将军还被关着,苏家三个儿子都在到处找人借钱,就连苏夫人和苏家老太太都豁出脸去求亲戚。这不是存心折腾人吗?还不如干脆咔嚓了,苏将军还能挣个为国捐躯的美名。要让我知道是谁给皇上出的馊主意,老子非宰了那个王八羔子不可!”   出主意的“王八羔子”就坐在他面前。霍去病不动声色地给李敢重新倒上酒。   “不过好死不如赖活着,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苏将军在战场上没死成,反而在牢房里被活活折磨死,这笔钱能凑还是得凑。”李敢重重地叹出一口气,“我们这些同僚五百、一千地给他凑,也不知道凑到猴年马月才能凑齐二十九万。”   “你刚才就是替李将军给苏将军送钱?”   李敢点头。   “李将军不是建议重罚苏将军吗?苏将军下狱被处死,不是……”   “嗨……我爹就一张嘴臭,其实心软得很。就算他真的想让苏将军死,只要看到苏家的女人孩子流两滴眼泪,他就立马心软了。更别说他和苏将军根本没过节,只是想当前锋没当成,当时在卫大将军面前发发牢骚罢了,根本不是针对苏将军。”   “刀子嘴豆腐心啊。”   “对!我爹就是这样,他说的话只要不是军令,大半都不能当真。你知道吗?他到现在还到处说你是卖屁股当上的……”李敢突然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连忙打住,偷偷地抬起眼看了看霍去病,“别生我爹的气啊,他也就是这脾气。”   “没什么可生气的。李老将军军功卓绝,论起来,我舅舅都是他的晚辈。而且李老将军只是性情比较……”霍去病为措辞考虑了一下,“耿直。他完全是靠军功当上将军,看不上我们这些攀着关系一步登天的裙带官,也是正常的事。”刀子嘴豆腐心,这种人在军中问题或许还不大,但是在朝堂上极不讨巧。嘴坏容易得罪人,要是人再不坏,就是白白到处得罪人。难怪李广从文帝在位时就打仗打到现在,依然没法封侯。用霍去病这样的老政客的话来说,李广的性格总而言之就是一个字——蠢!卫青比李广好些,心不坏,嘴也不坏,虽然容易被人欺负,至少不得罪人,所以卫青现在是大将军,李广还得为能不能做前锋生闷气。真正讨巧的老政客如霍去病,笑里藏刀,把人害得身败名裂,还能让人觉得是被害的人自己活该。   李广是仗着军功当上的将军,不过不是是仗着他一个人的军功,而是仗着李家祖祖辈辈不知多少代的军人世家攒下的威望,要比后台,李广的后台可比卫青、霍去病历史悠久多了。李敢长长地叹出一口气:“其实也不能怨我爹嫉妒你们。以前匈奴在我们大汉朝谁都不怕,就怕他飞将军李广。现在匈奴见了你舅舅的卫字将旗就发抖,问他们飞将军是谁,十个里至少有五六个不知道。”   “应该没那么悲惨。”不过李敢不提,霍去病一下子还真没想起来,“这次为了给苏将军赎罪,我舅舅给了多少?”二十九万钱对一般的军人而言是个大数目,但是这次刘彻一下子就赏了卫青二十四万两黄金,二十九万钱对他而言,不过小菜一碟。   “你还好意思问。”李敢坐直身子,“你小子这次把你舅舅的风头抢了个干干净净,皇上对你封侯封将军,却把你舅舅的虎符都收走了。为了保住大将军的位置,你舅舅把皇上赏的黄金都送给了现在最受宠的王夫人,让她帮着吹枕边风,免得连大将军的位置都保不住,哪还有钱帮苏将军赎罪?”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霍去病觉得头开始疼了。虎符的事分明是为了避免卫青功高震主,在朝堂上受诘难。刘彻收掉卫青的虎符是为了保护他,怎么成了失宠?霍去病原本想刘彻赏了卫青那么多钱,正好帮苏建赎罪,又帮卫青多捞一个爱护部将的美名,又能买到苏建的忠诚,还能让刘彻免于“暴君”的骂名。这下可好,苏建落得比直接被卫青砍了还惨,刘彻成了横征暴敛,卫青没有临阵斩将成了推卸责任存心让皇帝做恶人,还勾结后宫……真不知道送礼给什么王夫人是谁出的主意,把霍去病好好的设想全都打乱了。   李敢一杯接一杯地喝闷酒,霍去病一边把玩空空如也的酒杯,一边看街景,盘算怎么帮卫青弥补这个过失,两个人都忘了在这种地方特别容易遇到找麻烦的人,直到有个无赖大摇大摆地坐到他们旁边,两人才回过神。   “这是哪家的小姐跟着小厮私奔啊?”无赖没有酒保的眼力,看不出李敢是行伍出身,就盯着霍去病看,“真是美人儿……扮什么男装?”   “你叫谁小厮?”李敢一下子站起来,话说出口,才发现“小厮”说的是他,那“小姐”岂不是……李敢又笑翻在座位上。   霍去病的面容平静如昔:“李校尉,都不帮个忙?”   “美人儿……小姐……”李敢都笑趴下了,“是男人就自己解决。”真想看看这么文雅的人是怎么和人动手的。虽然没能看到霍去病率领八百人偷袭匈奴的英姿,看他和无赖打打架也好。李敢可是十分期待下面的节目。   民不与官斗。一开始听到霍去病称李敢为“校尉”,无赖吓了一大跳,没想到他是军队里的人,还是个军官。不过既然李敢没有反对,无赖的胆子也大起来,抓过霍去病的一只手下流地抚摸:“哟哟哟,这皮肤……”   “我是男人。”霍去病抽回自己的手。   “长得这么漂亮,是男人也好啊。”   霍去病看向李敢,只看到他笑得眼泪横流,一点也没有出手给他解围的意思,决定拖他下水:“这个是飞将军李广的儿子,你要我,最好先问问他。”   李敢很不厚道地连连摆手:“你随意,我不管。”   “什么飞将军?听都没听说过。”无赖狠狠地往地上吐了一口浓痰,“大爷我回头就去投奔骠骑将军门下,挣个官做做。以后你跟着我,保准你吃香的喝辣的。”   听到“骠骑将军”四个字,李敢直接笑到桌子底下去了。   “李校尉,这次算我请,下次有空再聚。”霍去病在桌上放下钱,“‘鬼差’,我们走。”   “美人儿,别走啊。”无赖抓住霍去病的手腕,张嘴就要去亲他。   美人的嘴真软,只是怎么这么大?还都是草料味。无赖睁开眼睛,看见一张凑到眼前的马脸,他亲到的是马嘴。霍去病早就躲到了一边,一匹马从窗口探进头来,被他亲了个正着。   无赖还没来得及骂人,马已经缩头出去吐了,害得好不容易从桌子下面爬出来的李敢又笑得跌回去。   “敢捉弄本大爷,这下你不跟我走也得跟我走!”   霍去病原本一手被无赖抓着,另一只手还百无聊赖地玩桌上的空酒杯,此时只听到“啪”的一声,无赖眼前一花,半只瓷酒杯还立在桌上没倒下来,另半只夹在霍去病修长的手指间,锋利的断口就抵在无赖的脖子上,只要他稍微用点力,无赖就要当场血溅五步。   “这位‘英雄’,再考虑一下?”霍去病还是无波无澜的平静语气。   无赖乖乖地放手。   “明智之举。”霍去病放下捏碎的酒杯,扬长而去,“李校尉,我先告辞了。”   外面不知哪个不长眼的又朝霍去病吹口哨:“哟,美人儿……”   霍去病的嗓音依然平静如流水:“‘鬼差’,咬他。”   接着就是惨叫声。   还在酒馆里的无赖傻眼了:“这什么人啊?”   “我建议你还是别去骠姚营自讨没趣了。”李敢指了指窗外霍去病离开的方向,“那个就是骠骑将军。”想不到和霍去病一起出来喝酒那么好玩,以后一定要找他出来多聚聚。   作者有话要说:  果然靠一天12更要上季榜还是有点不太现实,恢复日更。先前的12更就当是纪念下月榜的小福利了 ☆、第三十八章 异姓人   就在霍去病见到李敢之前的几天,出征的十万大军刚班师回长安的时候,卫青带着霍去病入宫去看望过卫子夫。当时霍去病只当是亲戚之间串门,也没太上心,却没想到就是这次“探亲”把他的计划全部打乱。   舅舅在晚辈们中向来极受欢迎。看到是卫青来了,年纪最小的刘据抢在最前面,硬要卫青抱。诸邑公主和阳石公主也不甘落后,既然舅舅的胳膊已经被弟弟霸占,就毫不客气地一左一右赖到卫青身上。只有卫长公主已经是大姑娘了,不会再像小孩一样赖着舅舅,和卫青打了招呼,就一直朝门外张望,看到跟在后面的霍去病,双颊绯红,似乎恨不得立刻逃走。霍去病落落大方地向姨妈问安,和表弟表妹打招呼,向来进退有度的卫长公主在他面前却紧张得似乎连话都不会说。   刘据没那么多顾忌,看到霍去病来了,从卫青身上爬下来,又毫不客气地粘到霍去病身上,吵着闹着要听他打匈奴的故事、要和他一起去蹴鞠。从鬼道没日没夜地赶了两天路,接着在甘泉宫被刘彻折磨了两个月,再被雷劈了一次,霍去病的身体至今还没有完全恢复,根本抱不动刘据,只能找个地方坐下,让他坐在自己腿上。卫长公主小心翼翼地坐到他们旁边,看弟弟毫无顾忌地在霍去病的膝盖上闹腾,眼神中几多艳羡。   “孩子们都长大了。”卫青示意卫子夫看那一双小儿女,“卫长公主也快要到婚配的年纪了吧?”   卫子夫把诸邑公主和阳石公主也打发到霍去病那边去,让他们缠着他,自己好和卫青聊大人的事:“只怕去病的心思根本不在这上面。年轻人贪欢,也不能不爱惜身体啊,在甘泉宫待了几个月,脸色就那么差。”   卫青听出卫子夫还在为刘彻对霍去病的迷恋十分不快:“漠南气候恶劣,去病又是第一次上战场,难免有些不适应。更别说这小子还发疯一样地率军长途奔袭,突击匈奴大本营。他本来出生时就身子弱,如此长途跋涉,难免会影响到身体,回来以后是得好好养养,别像我一样落下畏寒的病根。”   “他那是打仗的时候落下的病?我还以为是在甘泉宫伺候皇上的时候落下的呢。”卫子夫语气不善。   确实,霍去病奉召先回甘泉宫面圣的时候还好好的,后来卫青去甘泉宫救驾,就看到霍去病的脸色比现在还难看,不由得人不往那种地方想。卫青不自在地干咳两声:“三姐,也别太为难去病了。你也知道皇上的龙阳之癖。皇上有令,哪怕是侍寝之类的荒唐命令,我们这些做臣子的也没法拒绝啊。堂堂七尺男儿给别的男人侍寝,本来就够去病为难的了,要是我们再不理解他安慰他,去病岂不是太可怜了些?”   “他那是为难吗?”卫子夫的语气依然尖酸,“我看他是乐意得很。在甘泉宫两个月,回来就封侯封将军,你却什么封赏都没得到,就连虎符都没了,还帮着他说话?”   “虎符在我手里是祸不是福。再说我已经是大将军,还能怎么封?皇上不是也赏了我黄金了吗?”   “要是他在皇上身边再待两天,你是不是连大将军的位置都要给他了?”   卫青都听得有些不耐烦了:“三姐,你到底听到了什么胡说八道的风言风语?”   “我只知道现在外面到处谈论的都是‘霍去病’,好像已经没有人记得带军的是你卫大将军。”   “去病能一战成名是好事啊。”卫青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我本来就年纪大了,以前打仗又落下了畏寒的病根,一受寒就浑身疼,是该找个后起之秀接我的位置。以后去病替我戍守边关,我在长安享享清福,有空就来宫里陪陪你和大皇子,不是挺好?”   “可是据儿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卫青一头雾水,不明白这和刘据有什么关系。   卫子夫用手绢掖了掖眼角:“孩子们都长大了,我却是一天比一天老,一天比一天丑。你们在前线热热闹闹地打仗,我这里可是越来越冷清。我知道这把年纪要再和年轻的嫔妃争宠是不可能的了,也没什么别的盼头,只求据儿能出人头地。可是据儿胆小,皇上不喜欢他。王夫人生的二皇子、李姬生的三皇子都比据儿会讨皇上欢心,据儿就只有你一个靠山了。要是你再失宠,我们母子可怎么办?”   “三姐你说的这是什么话?皇上宠爱去病,肥水也没流到外人田里。”   “他姓霍,不姓卫。”   “可他也是咱们卫家的人。”都是一家人,卫青就不明白为什么卫子夫对自己和霍去病的态度就相差那么多,对自己像救命稻草,对霍去病却像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我听说霍仲儒给二姐写信了,说他的夫人已死,还说要认儿子。”   “那是好事啊!”被人戳着脊背叫“野种”的滋味,卫青实在是体会得太深刻,不忍心看外甥也要忍受和自己一样的痛苦,“去病长到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开口叫过‘爹’,现在他终于能有个爹了,这是大好事。”   卫子夫却摇头:“霍仲儒就是个势利眼,偏偏二姐嘴上说恨霍仲儒对她绝情,其实一直对他念念不忘,哪怕被他抛弃,也还让孩子跟他姓。霍仲儒以前不要他们母子,现在看到去病发达了,就又想回来攀高枝,要是他甜言蜜语说得二姐一时心软……”   “就算二姐心软,去病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还有个爹,更谈不上有感情。”霍仲儒在卫少儿肚子里播了个种便彻底消失,整整十八年音讯全无,卫青都快不记得霍去病还有个生父了,“就算霍仲儒找回来,你说去病会和谁亲?是一个人拉扯他长大的娘亲和我们这些看着他长大的舅舅姨妈,还是听都没听说过的爹?就算二姐一时心软,她也已经改嫁,是有夫之妇了。去病现在风头正健,陈掌也巴结得他们紧,难道你还怕二姐会和陈掌离婚,再回去嫁给霍仲儒?”   “去病可不是你。他在皇上身边两天,你的虎符就没了。陈掌让他帮忙提拔提拔自己的几个儿子,他就在军营里存心折腾他们。”卫子夫看向和刘据玩耍的霍去病,“他和他爹一样,看起来文文弱弱,对谁都心平气和,其实根本不是省油的灯。皇上偏偏宠他……要是你当初肯委屈一下,我也不用烦恼成这样了。”   给刘彻侍过寝是卫青最揭不得的伤疤,所以卫青从军以后比谁都刻苦努力,就是想用军功来洗刷当时的耻辱。现在他成了大将军,从攀着姐姐的裙裾当上官到成为姐姐和外甥的靠山,以后终于可以挺直腰板堂堂正正地做人了,不料卫子夫居然怨他不肯委曲求全地靠给刘彻侍寝来往上爬,所以不如霍去病受宠。   “二姐是二婚,还带着个儿子,陈掌对他们母子能有多好?继兄弟哪比得上血脉相亲?去病不肯帮继兄弟,未必就不肯帮我们卫家的真亲戚。”卫青勉强保持耐心,但是语气已经没了往常的平和,“三姐,要是再不放心,卫长公主很快就满十五岁,可以婚配了。让皇上把卫长公主指婚给去病,他就是你和皇上的女婿,又能断了皇上对他的念想,又能保证他给大皇子做靠山,还给卫长公主找了个前途无量的好夫君,这下总行了吧?”   “可是平阳公主有意让平阳侯娶卫长。平阳公主可是我们卫家的恩人,不太好拒绝……”   她到底要怎么样才满意?以卫青的好脾气都有些不耐烦了:“卫长公主不行的话,诸邑公主比去病小五岁,论年纪也挺般配。再过两年……”   “再过两年,那小子早就成了脱缰的野马,谁还栓得住他?”卫子夫打断卫青。   “三姐你到底要怎样?”   “青弟,你也别不耐烦,姐姐不过一届女流之辈,遇到这种事,就没了主意。”听到卫青似乎都有些火了,卫子夫楚楚可怜地垂下眼,“要是说错了话,你可别怪姐姐。后宫女人的明争暗斗比你们上战场还可怕,除了你以外,姐姐又没有别的人可以依靠……”   卫青到底心软,看卫子夫说得可怜,立刻没了办法:“那我另外想想办法……放心吧,三姐,我也知道宫闱险恶,不会不帮你。”   霍去病被刘据和三位公主缠得□乏术,根本不知道那边舅舅姨妈就是这么商定好把卫青得到的赏钱都用来讨好眼下最受宠的王夫人,把他设想好的棋局全部打乱。   *****   给王夫人送了这么厚的一份礼,卫子夫就盼着卫青能重新获宠,却只看到大军班师回朝以后,陈掌家被围得水泄不通,卫青家冷清得门可罗雀,而王夫人竟然把卫青送给她的黄金全都送来还给卫子夫。   赵女妖娆,赵地出身的王夫人就像是“妖娆”这个词的具体化,举手投足间尽是撩人的风情。此时铺了一地的黄金将她完美无瑕的皮肤都映得金光灿灿,她就像是一个勾引人心的妖精,美色伴着财富,更是让人怦然心动。可是看到王夫人把卫青送的礼都退回来,卫子夫的心却如坠冰窟。   “皇后姐姐,可别怪妹妹不知趣,这么大的礼,妹妹可不敢收。”王夫人说话的嗓音又软又糯,像是能让人的骨头都酥了,“这些礼,还是请姐姐收回去吧。”   “妹妹客气了。”卫子夫勉强扯出一点礼貌的微笑,“送都送出去了,哪有收回来的道理。”接着又半开玩笑地加了一句,“况且谁都知道现在最宠的就是妹妹,就连我这个做皇后的也得巴结着。”   “姐姐说的这是什么话?”王夫人睁大一双媚入骨髓的丹凤眼,作出受宠若惊的模样,“妹妹福薄,一时侥幸多见到皇上几次,不过是皇上图个新鲜罢了,哪比得上姐姐呀,有个好弟弟,又有个好外甥,都是又会打仗又会……”王夫人像是不好意思说下去,以袖掩口咯咯直笑,“真是好笑。卫大将军放着自家的霍美人不去讨好,倒来讨好我这个外人。”   “霍美人?”刘彻妻妾成群,很多连他自己都叫不出名字。不过卫子夫的工作就是管好后宫的这些女人,后宫三千佳丽的名字她都背得滚瓜烂熟,却想不起来有哪个是姓霍的。“妹妹说的是哪个霍美人?姐姐老了,记性不好,一时想不起来。”   “姐姐这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吧?”王夫人凑近卫子夫耳边,“姐姐家有哪个是姓霍的?‘美人’可不一定是女人啊。”   她说的是霍去病!确实,卫子夫也听说过,有时候刘彻一时说走嘴,当着别人的面也会叫霍去病“霍美人”,可见私下里开玩笑时一直都是这么叫他。王夫人的话准确无误地戳中卫子夫的痛处,但卫子夫发作不得,只能强忍着不快和她客套:“去病是我外甥……就算……受宠……”   “姐姐可别怪妹妹说话难听。侄子是自家人,外甥可是别人家的人。”王夫人抿了一口茶,润润嗓子,扔出撒手锏,“唉……我们这些人看似风光,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皇上喜欢男人,养着我们,不过是为了生儿育女。要是男人能怀孕生子,皇上非把我们都赶回老家不可。”   “妹妹真是太爱开玩笑了。”卫子夫硬挤出几声干笑。   “那就不开玩笑了。”王夫人放下茶杯,“不瞒姐姐说,妹妹有个表弟,是甘泉宫的侍卫,和妹妹说过一些事儿。当时卫大将军率军出征凯旋,结果皇上急召霍将军先行回宫面圣,整天把他带在身边形影不离。不过我那表弟只是个侍卫,那阵子皇上和霍将军每天晚上是怎么过的,他是不知道,只知道卫将军回来以后,皇上就当着所有侍卫宫娥的面把他骂得狗血淋头,说什么打了十几年仗的人还不如一个第一次上战场的霍去病,还把卫大将军的虎符都给收了,怕是想留着以后给霍将军吧?”   “我倒……没听说过这种事。”卫子夫的微笑摇摇欲坠。   “卫大将军对姐姐还真是好,大概是怕姐姐担心,没敢对姐姐说。”王夫人故作同情,“我就纳闷了,一个第一次上战场的人怎么就能打那么大的胜仗,会不会是卫大将军为了提拔自家人,把自己的军功让给霍将军?那霍将军可是恩将仇报啊。”见卫子夫终于挂不住皇后的架子了,王夫人连忙补充了一句,“妹妹瞎猜的,姐姐可别放在心上。或许霍将军真的是少年英雄,是妹妹有眼不识泰山。当年卫大将军不也是这么从无名小卒做到大将军的吗?说不定霍将军会是第二个卫大将军呢。妹妹可先恭喜姐姐了,家中兄弟子侄都是英雄豪杰,真是老天爷厚爱。”   “借妹妹吉言了。”卫子夫脸色稍霁。   “家里人才济济是好事,只是大将军的位置只有一个,这手心手背都是肉,给谁呢?”王夫人凑近卫子夫,“要我看,还是霍将军讨巧些。皇上喜欢年轻人,霍将军在‘某些方面’又比卫将军懂得讨皇上喜欢,至少要和霍将军比吹枕边风,妹妹可比不过他。只是这么个外甥,心未必向着姐姐。姐姐呀,妹妹是个厚道人。换了别人,这么一大笔钱送上门来,哪怕应付着先收下也好,可妹妹会良心不安哪。”说到这儿,王夫人还拍了拍粉腻的酥胸,“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事我办不了,无功不受禄,妹妹还把礼物给姐姐送回来。再奉劝姐姐一句,这些礼物与其浪费在妹妹身上,不如拿去讨好你们自家的‘霍美人’,说不定以后大皇子就全靠他了。”   说完王夫人就告辞了,留卫子夫对着一房间的黄金陷入苦思。   *****   离开椒房殿,王夫人的婢女悄悄往前几步:“主子,这么多钱就这么全都原封不动地送回去?”   “你懂什么?”王夫人发出一声冷哼,“这卫子夫也不知道是疯了还是傻了,居然以为施舍这么点小恩小惠,我就会在皇上面前为她弟弟说话,好让她和我争宠。到底是出身卑贱的歌女,鼠目寸光,见识浅薄……还想和我斗!”   “哦……”婢女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可是杨公公说霍将军还劝皇上立大皇子为太子来着,还为此和皇上闹了一阵子别扭,霍将军可是向着皇后和大皇子的呀。”   “皇后是他的姨妈,他的胳膊肘难道还会往外拐?当然是向着皇后。”王夫人白了婢女一眼,鄙夷她怎么会问出如此弱智的问题,“可要是让皇后知道他们一家子上上下下都是一条心,我们还有戏看?”   “不过主子现在正受宠,整个后宫都羡慕你哪,为什么还要去招惹皇后?”   “我受宠?就算我现在受宠,以后呢?李姬那贱人生了三皇子以后肚子又大了,可我生完闳儿以后又被临幸过吗?现在我还年轻貌美,皇上就没兴趣临幸我,等我老了、丑了,万一闳儿再和大皇子一样不争气,我岂不是一切都完了?更不用说只有那霍将军不在的时候,我才有幸多看到皇上几次,这哪里是‘受宠’?”王夫人鼓起腮帮子,“我算是研究出来了,卫子夫区区一个歌女能当上皇后,凭的就是四个字——臭不要脸!以前姐弟两个一起侍奉皇上,一个生儿育女,一个平步青云。现在她老了,下不了蛋了,弟弟也失宠了,就靠外甥来替她争宠。皇上不去她那儿,她就靠外甥把皇上迷得谁那儿都不去。现在她是皇后,是大皇子的亲娘,她弟弟统领大汉兵马,如今又冒出个能文能武还会争宠的外甥……照这样下去,我们还有出头之日吗?这次要是能让卫家的人自己斗起来,就算不能扳倒这个皇后,让我们看看戏、出口恶气也好。”   “可是主子,杨公公一再关照,要我们千万别去招惹霍将军。”   “你傻呀?”王夫人给了婢女一个脑蹦,“你以为塞钱给杨得意的就我一个?对他的话不能全听。”   “奴婢明白了。”   “明白了就学着点。”王夫人得意洋洋,“霍将军受宠是好事。只要他们卫家人自己斗起来,皇上肯定帮霍将军不帮卫子夫。可他一个大男人再受宠也生不出孩子,对我根本构不成威胁。只要扳倒卫子夫和大皇子,我的闳儿就是皇长子,然后我母凭子贵,就能当上皇后了。要是我成了皇后,到时候自然也少不了你们的好处。”   当时王夫人不知道,“千万别去招惹霍将军”是杨得意说的最对得起她送的钱的一句话,可惜等她知道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九章 小丞相   卫子夫对着王夫人送回来的一房间黄金发愁的时候,苏建的夫人和长子苏嘉却是对着霍去病送来的五百两黄金目瞪口呆。   “这……是……大将军送的?”苏夫人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钱,一时有些呆了。为了凑钱给苏建赎罪,苏夫人和苏老夫人把以后要留给媳妇的传家首饰都拿了出来,一家人用尽一切方法勒紧裤带节衣缩食,苏家几乎倾家荡产。想不到如今一笔飞来横财就这么砸得他们眼冒金星。苏夫人偷偷地掐了自己好几下,才能确定不是做梦。“这么大的礼,我们怎么受得起?”   霍去病把黄金往苏夫人和苏嘉面前推了推:“这是我舅舅的一点心意,请夫人和大公子务必收下。”   “可是要赎罪,也用不了那么多。”苏夫人还没缓过来,“外子能活着回来,已经是承蒙大将军法外开恩了,我们怎么能再收大将军的钱?”   “舅舅说了,苏将军一生为国,数次随他出生入死,此次更是战斗到全军覆没,都没有随赵信叛逃,实在是忠心可鉴。如今苏将军遭逢如此不幸,实在是让人不胜唏嘘。遗憾的是即使苏将军能赎罪出狱,以后也是庶人了,没法再领军饷。苏老夫人年事已高,三位苏公子做郎官的薪俸又不多,以后生活用度都需要钱,所以请夫人务必收下。”   “可是这么多……大将军真的实在是太……”苏夫人看了看长子,“要不这样吧,霍公子,我们收下一半,剩下的……”   霍去病作出为难的表情:“夫人,我只是个传话跑腿的,你要是不肯收,回头舅舅该骂我了。”   苏嘉沉吟片刻:“霍公子,既然是大将军送的,为什么他自己不派人送来?”   “这个……我倒是没问。”霍去病继续装傻,“要不我回去问问舅舅?”   “算了算了,不必了。”听霍去病说话还完全是孩子口气,苏夫人有些想笑。这么多钱如果不是卫青送的,难道还是霍去病自掏腰包?虽然这次漠南之战霍去病几乎是独领风骚,得到了不少封赏,他和苏建非亲非故,和苏家三个做郎官的儿子也不过是点头之交,卫青和刘彻斩不斩苏建,更是与他毫无瓜葛,他没必要来讨好苏家。更不用说眼前不过是个和自己的次子苏武一样年纪的大孩子,哪里懂那么多人情世故?卫青让霍去病替他送钱给苏建赎罪,只怕是他没有临阵斩将,已经惹得皇上不快,因此不能再光明正大地帮着苏家。这些事怎么会和仅仅是个大孩子的霍去病说?   不过自己家的苏武要是能有眼前的孩子一半的出息就好了。当初苏建给次子起名为“武”,就是看出长子苏嘉不是从军的料,希望次子能继承父业。苏建此次即使能赎罪出来,他的军人生涯和一辈子的英名也完了。如果苏武也能像霍去病一样在战场上叱咤风云,替他的父亲追随卫青建功立业,完成苏建的心愿,那该多好。只是想不到苏武和苏嘉一样好文不好武,唯一像他父亲的地方就是认死理的臭脾气。听三子苏贤说,其他郎官在背后给苏武起了个外号,叫“小汲黯”——说好听点是宁折不弯,有气节;说难听点是别的什么都不会,只会到处得罪人。   “要是武儿有霍公子一半的出息就好了。”苏夫人不知不觉地把心里话说了出来,“像他爹一样上阵杀敌,该多好。”   霍去病也没把苏夫人的话放在心上,客套两句便告辞了,出门时正遇上外出找亲戚借钱回来的二公子苏武。霍去病和苏家的三位公子都没什么大交情,只是打了个招呼,不料苏武对他看都不看,脚步不停地从他身边走过去。   “武儿!”一直送出门的苏夫人见儿子对恩人的亲戚如此无礼,大惊失色。   好在霍去病丝毫不以为杵,向苏夫人和苏嘉告辞。   等看不见霍去病的身影了,苏夫人一把扯过苏武:“你今天这是吃错什么药了?”   “娘,他来干什么?”苏武没觉得自己做错了。   “来干什么?来送给你爹的救命钱!”苏夫人真恨不得当场活活掐死这个只会到处得罪人的儿子,“你就这么对恩人?”   “恩人?”苏武冷哼,“娘,你以为要花钱赎罪的点子是谁想出来的?现在再来装好人,谁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   “霍公子是替卫大将军送钱来。”苏夫人硬把苏武拖进屋里,“人家是一片好心,你非要当成驴肝肺,回头卫大将军会怎么想你爹?”   苏武还不服气:“娘,你别以为霍去病年轻,就是……”   “武儿,你以为别人叫你‘小汲黯’是夸你?”   “别人叫我‘小汲黯’是损我,我知道。可是你知道别人叫霍去病什么?他们叫他‘小丞相’!”   “对,人家和你一样年纪,文能被赞为‘小丞相’,武能十八岁当将军,你能做到什么?骑个马都会摔下来,射箭没一次能射到靶子上,只会写点酸溜溜的东西到处得罪人。你这就是妒忌!”   霍去病会被称为“小丞相”,可不是因为学识,而是因为城府。“这人城府太深,我们还是……”   “难道把钱送回去,好让你爹死在牢里?”苏夫人不耐烦地打断苏武,“够了!现在顶要紧是尽快救你爹出来。”   “娘……”   “你要是再敢顶一句嘴,我就没你这个儿子!”苏夫人愤然离去,“真是,为什么好儿子都在别人家?”   苏夫人没想到,千年后的青史上,苏家最出名的就是这个次子。   漠北会战以后,汉匈双方的国立都无法继续支持战争的开销,于是进入休战和谈阶段。然而此时的匈奴虽处劣势,已失去以往的盛气凌人,仍要求双方平等相待,而汉朝要求匈奴臣服,观点上的分歧注定议和难以达成,每一次的和谈几乎都是以扣留对方使臣告终。天汉元年,四十岁的苏武奉命以中郎将持节出使匈奴,遭到扣留。匈奴贵族多次威胁利诱,欲使其投降,苏武宁死不屈。后来匈奴将苏武迁到北海边牧羊,扬言要公羊生子,方可释放他回国。苏武历尽艰辛,留居匈奴十九年持节不屈,至始元六年,方获释回汉——此时汉朝皇位上坐的已经是刘彻之子汉昭帝刘弗陵。苏武死后,汉宣帝将其列为麒麟阁十一功臣之一,彰显其节操。   *****   其实让刘据继位,或许也没有那么糟。   皇上驾到,卫子夫喜出望外,不料刘彻对她看都不看,只是像第一次看到儿子一样打量刘据。   卫青已经封无可封,霍去病又对凡间的功名利禄根本看不上眼,刘彻要讨好他们,就只有封刘据为太子。   真可笑!他是皇帝,是万人之上的天子,从刘彻懂事起,就是所有人围着他转、想尽办法讨好他,还从来没有过他想去讨好别人。可是这一次要挖空心思讨好两位大功臣,却让他觉得十分欣慰——他再也不是孤家寡人了。   其实刘据胆子小,问题也不大。推恩令已经彻底分化诸侯王的势力,大汉朝的内忧已经基本不存在了。外患只有匈奴,不过刘彻还年轻,趁着他在位的时候彻底把匈奴平了,留给刘据一个太平盛世来继承也不错。打仗对国库的消耗极大,或许等刘彻驾崩的时候,大汉的国库就空了,正需要一个性情平和的皇帝来休养生息。而且以后卫青留在长安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让他入宫来教刘据习武。卫家已经出了两个将军,刘据身上也流着卫家人的血,或许卫青能帮他再教出一个骠骑将军来。再不济,也就这样吧。霍去病只比刘据大十来岁,刘彻驾崩时他已经是老臣,就算刘据胆小镇不住朝臣,霍去病能帮他镇住,或许还能再从刘据的儿子中选一个好皇帝,继承刘彻留下的霸业……   刘彻的思绪已经飞到数十年以后,卫子夫却是小心翼翼地打量刘彻的脸色。卫青失宠,霍去病难以驾驭,王夫人不肯帮忙,为了儿子的将来,她只能靠自己了。   “陛下,陛下……”   卫子夫小心翼翼地叫了好几次,刘彻才回过神来:“什么事?”   “陛下,听青弟说在甘泉宫的时候有匈奴偷袭,想必让陛下受惊了。妾身一直十分担心陛下会不会龙体欠安……”   “朕可没那么娇气。”刘彻站起身,轻轻抛起刘据,再接住,逗得他咯咯直笑,“瞧,朕的身体好得很。区区几个匈奴算什么?有你们家的大汉双璧在,朕才不怕他们!”   双璧?霍去病才上了一次战场,刘彻就把他和卫青一视同仁,以后日子长了,那还了得?“陛下,青弟擅调禁军,也是因为挂心陛下的安危。”   “朕知道,可是有些话不能摆上台面来讲,朕只能记在心里。”   卫子夫想了想:“陛下,这次……去病从甘泉宫回来……好像脸色就不太好……妾身有些担心……”   在甘泉宫刚被雷劈过,接着就是车马劳顿地回长安,霍去病的脸色能好吗?想起当时自己对他的决绝,想起自己不肯给他虎符时他失望的眼神,想起他向自己诀别然后颤抖着等待遭天谴灰飞烟灰……每次想起这些事,刘彻都会觉得霍去病依然在自己身边,像是一场梦,只要黑夜过去,他就会消失。回到长安以后,刘彻的后宫又彻底成了冷宫,只是整天把霍去病带在身边。他知道这么做,难免会再惹来“卖屁股当上的骠骑将军”之类的流言,可是他需要每天早上一睁眼、随时一回头就能看到霍去病,才敢相信自己没有失去他。   “陛下,去病还是孩子,纵然宠他爱他,也不能把他的话全都当真。”卫子夫垂下眼,才有勇气说出后面的话,“妾身最近听到一些流言……”   “什么流言?”刘彻回过味来了,“你是说朕宠爱去病,所以仲卿失宠了?还是说……是去病要朕不要封赏仲卿的?”   卫子夫低头不语。   “去病不也是你们卫家的人吗?”   “是。不过那孩子毕竟年轻,做事难免欠考虑,对他说的话,还是别太当真的好。”   她居然猜忌霍去病?刘彻只觉得怒火一下子冲上来。以前陈阿娇还在刘彻面前飞扬跋扈的时候,刘彻觉得卫子夫温柔可人。现在他算是看明白了,卫子夫不是温柔,而是懦弱,和外边的人不敢斗,往自家人身上捅刀子的时候倒是一点也不含糊。亏得霍去病为了让她的儿子当上太子,还和刘彻闹了那么大的误会。刘彻现在知道了,温柔不是无条件的服从,而是在分明可以反抗的时候选择不反抗。霍去病那样的性子才是真正的温柔。以他的文治武功,可以看出刘彻的每一个错误,却只是沉默不语,在背后悄悄地替他把漏洞补好;以他的心计,弄死一两个皇后跟玩一样,却在受姨妈猜忌的时候还为她谋划。果然还是男人好。两相比较之下,卫子夫简直令人作呕。   刘彻让宫娥抱走刘据,好像生怕和卫子夫在一起,会玷污了他属意的王位继承人:“朕还就当真了又如何?”   “陛下堂堂九五之尊,难道和一个孩子一般见识?”   “皇后的意思是叫朕别听他的喽?”刘彻皮笑肉不笑,“果然是贤良淑德的卫皇后啊。”   “陛下过奖。”卫子夫还没听出刘彻语气不善。   “你外甥让朕封据儿为太子,你却劝朕不要听他的,果然贤良。”   封太子!卫子夫一下子惊醒,连呼吸都急促起来:“陛下……太子……陛下……”一口气喘不上来,直接晕了过去。   这蠢女人。看到卫子夫惊喜过度以至晕倒,刘彻没有半点怜香惜玉的感觉,只觉得恶心。   看到皇后昏倒,宫娥们倒是慌了手脚,又是掐人中,又是拿香来给她闻,才总算让卫子夫醒过来。   看到刘彻还在,卫子夫连忙摆出最甜美的笑容:“陛下……”   “朕原本是想听去病的‘孩子话’,封据儿为太子,不过既然连你这亲娘都觉得他不适合,看来朕做事也‘欠考虑’了。”刘彻假装要走。   “陛下!”卫子夫几乎是连滚带爬地拽住刘彻的衣服下摆,像抓救命稻草一样死拽着不放,“陛下……妾身一时失言……陛下……”   “现在知道谁才是你的靠山了?”刘彻居高临下地打量趴在地上的卫子夫,蹲下身,托起她的下巴细细打量,邪魅地勾起嘴角,“朕一直说喜欢你的背影,你可知道你的背影像谁?”   卫子夫可没见过自己的背影,缓缓摇了摇头,但是很快明白过来。   “仲卿的脸,你的背影,你们其实都不过是他的替代品而已。现在朕找到本尊了,还要你们这两个替代品干什么?”   卫子夫惊得瞪大了眼睛。   “庆幸吧?男人不能为朕生孩子,你又是他的姨妈,朕才让你继续坐在皇后的宝座上。所以……”刘彻凑到卫子夫耳边,“要是你的眼睛还没瞎,就看看清楚谁才是你该讨好的靠山。”   卫子夫连忙点头表示明白。   “对了,是谁对着你乱嚼舌根?”刘彻稍稍放高音量,“仲卿不会对你说这些事。”   “是王夫人。”   为什么他身边净是些令人作呕的女人?刘彻放开卫子夫站起身:“得意,听到了?”   “诺!”杨得意在心里叹息。这个不知趣的女人,杨得意已经明明白白地告诉她别去招惹小祖宗,她偏去,这下大罗神仙都救不了她了。   “别让那女人死得太舒服。”   王夫人不是后宫最受宠的女人吗?就这么说杀就杀了?刘彻说完就头也不回地离开椒房殿,留下卫子夫蜷在地上哆嗦。   第二天,王夫人便突然病倒,接着沉疴不起,喝下去的药都像泼在石头上一样,无法让她的病情出现丝毫起色,只是让她生生被病痛折磨了整整三年才死。一切看起来都再正常不过,只是宫中传言王夫人第一次受到刘彻封赏时,从赏赐中挑了一对玉貔貅送给杨得意,然而就在王夫人病倒前一天,这对玉貔貅被杨得意送还了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收藏没有涨,还有好多章节没有人吐槽,居然还有人给我打零分,信心受打击鸟……T-T   白鲤:作者,别哭了行不行?水漫金山了。   红莲:噗噜噗噜噗噜……(吐泡泡声)   白鲤:花花,你坚强一点,我托你到水面上去换换气……茎不够长。作者,别哭了行不行?来人呐,救命啊,有朵莲花要被淹死了……怎么办?怎么办?对了,我可以在水里呼吸。花花,来,我们人工呼吸。   红莲:噗……咳咳咳……你到底是救我,还是存心占我便宜?   白鲤:救你是主要的,占便宜是顺便的……   作者:- -b白鲤越来越有攻的潜质了。   红莲:不要,我的菊花啊…… ☆、第四十章 老狐狸   元狩二年,天气尚未转暖,整个长安城已经热闹起来。刘彻下旨封皇长子刘据为太子,并大赦天下,整个未央宫都为太子册封典礼忙得热火朝天。宫娥太监们忙着搬运典礼以及布置储君殿所需的器物,大行令和一众典礼官们针对册封典礼的每一个细节都一而再再而三地讨论不休,卫子夫的椒房殿门槛更是差点被踏平。   典礼之前,刘彻先来看看刘据准备得怎么样了,就看到宫娥们在帮刘据穿戴。   “父皇!”听见通报,刘据转过身来,学着大人的样子一板一眼地到刘彻面前问安。   “朕的据儿也长大了,越来越有大人的样子了。”刘彻蹲下身来,“紧张吗?”   刘据摇头。   “比父皇当年有出息。当年先帝封父皇为太子的时候,父皇也是像你这么大,紧张得差点出洋相。”刘彻至今想起来都觉得好笑。   “父皇,我以后也会成为像父皇一样伟大的皇帝吗?”   “会,一定会。”刘彻站起身来,“待会儿在典礼上可要好好地表现一番,让大家都看看我大汉储君的风采。”   “儿臣谨记父皇教诲。”刘据像模像样地向刘彻行礼,却在抬头时调皮地朝他吐了吐舌头。   刘彻假装沉下脸:“据儿,你现在是储君了,一举一动都代表着皇家的威严,不可以再做鬼脸。”   刘据连忙换上严肃的表情。   看到刘据稚嫩的脸已经会作出大人一样的表情,刘彻只觉得心疼。刘彻自己也是七岁时被封为太子,比谁都知道这个头衔意味着什么——从此以后,所有人都只会记得他是皇位继承人,再也不会有人记得他是个孩子。太子就是未来的皇帝,虽然还没有坐上皇位,已经要展现出一国之君的威严。其实做太子可能比做皇帝更累,不论年纪多小,都不能肆无忌惮地玩耍,不能有任何不良嗜好,甚至连像正常小孩一样蹦蹦跳跳地走路都不可以,小小年纪就要学会谨言慎行,更要精于察言观色,一旦言行有失,失去了太子之位,下场将惨不忍睹。刘彻想起了自己的大哥刘荣。先帝的正妻薄皇后无所出,栗姬生的刘荣是皇长子。原本刘荣已经被立为储君,只差先帝废了薄皇后,立栗姬为后,当时仅仅是个美人的王娡和身为十皇子的刘彻便永无出头之日了。可是栗姬为人太嚣张,得罪了馆陶公主,才让刘彻的母亲王娡钻了空子,最后皇后和太子的头衔落到了王娡和刘彻的头上。被废以后,刘荣被贬为临江王,因为不堪欺压,在封地上吊自尽,栗姬得知消息后也发疯而死。刘荣比刘彻年长许多,刘彻对长兄刘荣的手足之情也说不上有多深,可是得知栗姬和刘荣的死讯后,馆陶公主兴高采烈地告诉王娡刘荣母子已死、再也没有人能威胁到她和刘彻的地位时,刘彻还是有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觉,甚至还常常做恶梦,梦见栗姬和刘荣来向他索命。看到刘据已经要学着摆出一本正经的大人模样,刘彻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封他封得太早了点。   不过他在担心什么?刘据的母亲比当年的栗姬知趣得多,又有个大将军舅舅,还有个那么能干的表哥,谁能扳得倒他?更何况刘彻自己就是皇帝,只要他心里向着刘据,谁敢让太子步当年刘荣的后尘?   “不过不管怎样,你在父皇母后面前永远都还是孩子,偶尔撒撒娇也没关系,别让人看到就行了。”   册封典礼当天,卫子夫也打扮得格外庄重,一身描金凤凰图案的大红朝服,头上的各色珠钗步摇压得她几乎抬不起头,只能一步一步慢慢地挪动。从一大早开始,卫子夫也没有闲下来过,一刻不停地接待带着礼物前来讨好太子生母的官员和后宫佳丽,笑得脸都僵住了,还不能揉,也不能出汗,免得弄花脸上的妆。好不容易得了个空,卫子夫想去看看刘据准备得怎么样了,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挪到储君殿,就看见刘彻和刘据像一对寻常人家的父子。   刘彻没注意到卫子夫,就被典礼官叫走。刘据看到母亲来了,倒是异常兴奋,只是卫子夫妆容整齐,不便扑上去撒娇,才只能远远地问安。   卫子夫在很远就看见刘彻和刘据一派父子和乐的模样,还是第一次看到他们像父子多过君臣,无比欣慰:“据儿,你看,父皇多疼你。”   “嗯。”刘据又忘了太子要时刻体现出皇家的威严,还是小孩模样。   “你现在不怕父皇了?”   “我也不知道,总觉得父皇好像变了很多,没有以前那么可怕了。”刘据想了想,“好像自从去病哥哥打了胜仗回来,父皇就没有那么可怕了。母后,是不是因为去病哥哥打了胜仗,父皇心里高兴,才封我为太子的?”   对,多亏他的“去病哥哥”。她堂堂一国之后,竟然沦落到要靠外甥的枕边风,才能让儿子登上储君之位。卫子夫脸上的肌肉还保持着僵硬的笑容,心里却只感到无比的屈辱。   *****   册封典礼结束以后还有庆祝的宴会,除了增添册封典礼的喜庆,更是一个攀交权贵的好机会。   霍去病觉得卫青在朝堂上的作风很不错,不拉帮,不结派,不养门客,虽然不够圆滑,但是省时省力省心,而且很符合武官“头脑简单行事武断”的特点,于是也予以效仿。只是他想躲清静,别人却未必肯让他清静。   陈掌已经被找上门来的马屁精纠缠得苦不堪言,干脆把继子扫地出门,要他自立门户。霍府的下人从管家到杂役都是新来的,就连他们都不知道儒生打扮的霍去病就是传说中的主子,只知道家里有个姓西圆的账房先生,是老夫人卫少儿让主子从继父家带过来的亲信,所以身份有些特殊。这个身份特殊而且似乎和霍去病关系甚为密切的“西圆”一度惹来刘彻的不快,直到东方朔去刘彻面前告状,说霍去病“又”不尊重长者,刘彻才幡然醒悟——“东方”“西圆”,除了霍去病以外,还有谁会这么幽默?   “西圆账房”的出现其实源自一场误会。话说当时霍去病刚自立门户,“忘年交”东方朔第一次来参观霍去病的新府邸,当时两个人正一边研究《周易》一边斗嘴玩,一心要结交“前途无量的冠军侯”的马屁精们就找上门来了,一眼就认出霍去病是“陈詹事家的小账房”,来向他打听冠军侯的去向。面前坐着“东方先生”,于是霍去病自称“西圆后生”,至于他们要找的冠军侯去哪儿了……不好意思,“西圆账房”只是个下人,怎么敢问主子去什么地方、要不要和这些人结交?所有的问题都是一问三不知。   话说自从有了“西圆账房”这个身份,霍去病的生活方便了许多。他原本就长得太惹眼,如果让太多人知道他脱下盔甲以后是什么模样,这生活就彻底不得安宁了,可他总不见得永远不出门不见人。再者十八岁的将军已经太惊世骇俗,如果十八岁的将军还能文能武,难免惹来各种麻烦。于是霍去病干脆把自己一分为二——“霍将军”是个不爱受拘束的大孩子,武艺超群,却难免有些不知礼数,经常不和家里说一声就不知所踪,所以找上门来的马屁精都是绝对绝对找不到他人的;“西圆账房”名义上是账房,其实是类似于门客的身份,专门给“霍将军”出谋划策。这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但要是和他谈天说地,想仗着学识来霍家做门客的人都只有乖乖地卷铺盖另谋门路一个下场。   话说有“西圆账房”挡驾,霍去病的生活确实轻松了不少,唯一的麻烦是霍家经常有女仆甚至男仆看上清秀文雅的“西圆小先生”,而“西圆”作为一个文弱书生,面对各种骚扰都不能还手,只能逃。于是我们可怜的骠骑将军穿盔甲被女人调戏,不穿盔甲被男人调戏,在家里被自己家的下人调戏,上大街被陌生人调戏,在皇宫外面被百姓调戏,在皇宫里面被宫女、公主、还有公主她爹……哦,不对,公主她爹已经不仅仅是“调戏”了。霍去病不止一次地悲哀地猜测自从女娲造人以来,还有没有第二个武将活得比他还憋屈。   平时面对想与冠军侯攀交情的马屁精们,霍去病可以化身为“西圆账房”彻底消失,可是遇到太子册封典礼之类的宫廷宴会,他穿着官服不能脱,“西圆账房”区区一个下人也没资格陪同,想逃都逃不掉。于是在典礼上,霍去病低着头假装活雕塑,等到典礼结束后的宴会,霍去病要么躲在卫青身边装聋作哑,卫青庇护不了他的时候就用尽一切办法和马屁精们“躲猫猫”。   这里应该安全了吧?夜的帏幕笼罩了皇宫的绿瓦红墙,只有墙头的残雪在碎钻般的星光照耀下依然亮得刺眼。宴会还在继续,烛火熏出一片燎人的闷热,酒香味、饭菜香味、达官贵人身上的熏香味反而混合成一股令人难以忍受的臭味,嘈杂的说话声像一群不知疲倦的苍蝇不停地在耳边嗡嗡,蜡烛的燃烧和过多人的呼吸让房子里面的空气浑浊不堪,甚至会产生一种雾里看花般的感觉。好不容易找到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冠军侯,马屁精们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连卫青都挡不住他们。霍去病只能假装不小心把酒翻在身上,借口更衣从宴会场逃出来。   总算可以喘口气了。和闷热的室内相比,外面微凉的晚风闻起来分外清新迷人。霍去病深吸了好几口气,听见旁边的树丛中发出的声音不像是风吹的。   “谁?!”霍去病怕是刺客,一下子把对方拽出来,想不到“刺客”完全不堪一击。这样的身手还敢进皇宫行刺?霍去病把“刺客”提到有亮光的地方,才发现自己拽在手里的是苏武。   “苏郎官?怎么是你?”   苏武见霍去病离席,便一起跟来,刚想叫他,就被他掐着脖子拽来拽去,一直等到他松手才能说话:“找你有事。”   “什么事?”   听说苏建已经赎罪出狱回家了,苏武还能有什么事?霍去病正纳闷,不料苏武却是要跪下给他磕头:“恩人,请受苏武一拜。”   “苏郎官,你这是干什么?”霍去病连忙扶住苏武。   平时看霍去病也是一副温文儒雅的书生模样,想不到他力气这么大,只要他扶着,苏武就跪不下去。不过要是这样就能阻止他,苏武也妄称“小汲黯”了。   “霍将军对家父有救命之恩,请受苏武一拜。”苏武还是硬要往下跪。   “苏郎官,我们这样拉拉扯扯,要是让人看到,报告到皇上耳朵里,我们就有理说不清了,你这是害我啊!”霍去病也还是提着苏武不让他跪,“有什么话起来再说。”   苏武这才肯站直,却有点不敢看霍去病。   “到底出什么事了?”   “给我爹赎罪的钱其实是你自己得到的赏赐对不对?”苏武咬住下嘴唇,“卫大将军把他得到的赏钱都拿去讨好王夫人了,哪里再来的钱给我爹赎罪?”   原来是为这事。谎言再真实也不是真话,总有被拆穿的一天,只是霍去病没想到苏家的人这么快就知道了一切。如果是苏家老太太或者苏建看穿了霍去病的小把戏,他或许还觉得好一些,可是苏武都能一眼看穿,问题就十分严重了。他的说辞里面到底出了什么纰漏?   “我们苏家与你非亲非故,为什么要救我爹?”   幸好霍去病早就想好了说辞:“花钱赎罪的点子是我想出来的,害得你们苏家倾家荡产的是我,我总得做出点补偿。”   “如果不花钱赎罪,我爹回到长安的时候就会被处死对不对?”苏武用袖子擦了擦眼睛,“亏得我们一直把卫大将军当恩人,却不知道真正的恩人是霍将军……”   替卫青卖人情的计划彻底失败。是这年头的人变聪明了?还是霍去病变傻了?不管哪一个都不是好事。看来要活在这个时代,光凭上辈子的经验还不够。   “钱财都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何况我就只需要供奉娘亲一个,根本不需要那么多钱。不过要是苏将军因为受赵信连累而死,让大汉损失一位大将,倒是亲者痛仇者快。我怎么能让匈奴人如愿呢?”   苏武难以相信霍去病是和他同龄的年轻人:“为什么要说是你舅舅送的?”   “我不这么说,苏夫人和大公子肯收吗?”霍去病苦笑,“我要是贪图你的一声谢,也不会以舅舅的名义帮你们了。更何况要是舅舅临阵便斩了苏将军,我想帮也没法帮。要谢还是去谢卫大将军吧,我不过是做了他没做完的事。”   “霍将军如此高风亮节,实在是愧煞苏武。”   “不过你要是把这事到处说,倒成了我沽名钓誉了。”   苏武顿了顿:“那我只能说,大恩不言谢。”   离席太久被人发现也不好,霍去病示意要回席,让苏武先走。苏武再三拜谢,刚走了没几步,突然回过头:“我可不是因为你表弟当了皇太子,就来讨好你!”   这小汲黯还真是憨得可爱。“苏郎官要是这种人,我还真不屑听你说那么久的话。”   苏武走远了,霍去病重重地呼出一口气:“现在的年轻人……”   与此同时,旁边也传来同样的一句话:“现在的年轻人……”   霍去病循声望去,看见是老丞相公孙弘。   公孙弘已经是快八十岁的人了,走路的姿势却器宇轩昂,毫无老态龙钟之感。虽然须发皆白,满脸的皱纹,依然不难看出年轻时一定是个美男子。听说公孙弘六十岁才出仕,刘彻看上他当官,大多是因为觉得他长得相貌堂堂,让霍去病不由得感慨这皇帝还真是老少通吃。   听霍去病说话完全是一副老人的口气,公孙弘有些好笑:“霍将军,别人送的礼你看不上,老夫送的这份礼如何?”   是他把一切都告诉了苏武?霍去病不做声。   见霍去病不答话,公孙弘继续絮叨:“苏将军虽然失宠了,也是两代老臣,在军中颇有威信。和苏家交好,对霍将军的仕途有益无害,这样的人情何必卖给别人呢?”   “朝堂比战场危险啊。”霍去病知道怎么买人心,也知道怎么往上爬,唯一让他放心不下的就是以后留在长安的舅舅。卫青不是工于心计的人,但是霍去病在外面打仗,根本无法护他周全。   “霍将军何出此言?”公孙弘装傻。   “军中经历数朝的老将有多少?皇上登基至今丞相换了多少?”   霍去病的语气平静如昔,公孙弘却忍不住一个哆嗦。确实,光是这次漠南之战跟着卫青一起出征的将领中,李广、苏建、张次公、还有李广的堂弟李蔡就都是历经两朝甚至三朝的老臣,而刘彻换丞相比换后宫的女人还勤快,登基至今不过十八年,公孙弘已经是第六任丞相了,而且前面几任几乎个个不得善终——卫绾免职;窦婴免职后弃市;许昌免职;薛泽免职;田蚡还是皇太后王娡的异父弟弟、刘彻的亲娘舅,当上丞相以后竟然生生被逼疯,最后薨免。这个丞相的位置就像个催命符,公孙弘坐在上面,怎么能不胆战心惊?公孙弘不知道,在他后面的历任丞相的下场更是惨不忍睹——李蔡自杀;庄青翟下狱自杀;赵周下狱自杀;公孙贺下狱死,族灭;刘屈牦下狱腰斩,妻枭首。刘彻从十六岁登基到七十岁驾崩,前前后后共经历了十三位丞相,除了活到刘彻驾崩的田千秋以外,就只有公孙弘和石庆两个人是太太平平地老死在丞相的位置上。   见霍去病似乎不领情,公孙弘却是嘿嘿直笑:“霍将军可别不识好人心啊。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霍将军对卫大将军的孝心可感,只是这样替人卖人情,可不是长久之计。这个人情不如还是留给自己受用吧。”   这话说得倒还有些道理。   “霍将军可别以为老夫也是溜须拍马之辈。别人都说老夫是皇上的应声虫、马屁精,贪生怕死,毫无原则。这次来讨好骠骑将军,恐怕也是害怕因为牵涉进淮南王造反一案而不得善终,所以要巴结皇上身边的红人。其实老夫都这把年纪了,什么没看过?什么没经历过?活过七十岁,就已经是常人难以企及的高寿了,还在乎多活这一年两年?”公孙弘看了看霍去病,“久仰内朝小丞相之名,果然是闻名不如见面。很少有武人能入得了老夫的眼。”   “朝堂上文不知武,武不知文,文武相轻本是常事。公孙丞相是文人出身,难免觉得武将粗鄙,可以理解。不过当年高祖皇帝的丞相陈平说过:‘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遂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焉。’其实丞相作为百官之首,最重要的职责是帮皇上平衡朝中势力,重文轻武或者重武轻文都是大忌。”   “小丞相倒教训起老丞相来了。”   “不过是一点经验之谈而已。”这辈子刘彻的丞相换得像走马灯,上辈子受德将商容免职以后就没有换过丞相,要论资历,公孙弘连比干的十八代后生晚辈都排不上。   内朝小丞相果然有趣。“看霍将军,老夫倒是想起小时候的事了。”公孙弘长长地呼出一口气,“老夫小时候家里穷,靠给海边的富人放猪糊口。那时我去放猪的地方有个疯子,整天拿着根没钩没饵的鱼竿在海边钓鱼,口口声声说他上辈子是姜太公,顺应天时立周灭商,不该是受穷的命,这辈子还会有人来找他做官。”   “哦?”霍去病来了兴趣,“那个疯子后来怎么样了?”   “自然是穷困潦倒而死。那时老夫才十来岁,他死了有六十多年了吧。”   原来姜尚也转世了。他以为有女娲庇护,昧着良心助周灭商还能得道,却没想到玉帝的位置最后会落到殷商遗民手里。真有成就感。想到姜尚听见“玉帝友仁”时的表情,霍去病到现在还想笑。   “小时候不懂事,总跟在他后面笑话他是老疯子,现在年纪大了,开始好奇人死了以后会是什么样。”公孙弘似乎还在回忆往事,“有人说人死如灯灭,死了就是彻底消失了,可是真的如此吗?会不会灵魂不死,然后再变成新生儿出生呢?”说到这儿,公孙弘偷瞄看起来根本不像年轻人的霍去病,“老夫有时候也会想,要是人还记得前世的事,大概会挺有趣吧?一副少年人的长相,却有着老人的智慧。”   “丞相,子不语怪力乱神。”   “老夫只是凡夫俗子一个,怎敢与孔圣人相比?”公孙弘继续饶有兴味地打量霍去病,“霍将军年纪轻轻便有如此学识,老夫忍不住猜想……”   “话说丞相今年七十有八了吧?”霍去病缓缓地勾起嘴角,黑眸却渐渐沉下来,“年纪大了,可要注意身体啊……”   也就是说到了公孙弘这把年纪,只要死的时候别留下太明显的外伤,都会被当成是寿终正寝。公孙弘一个哆嗦,随即潇洒地摆了摆手:“老头子喝多了,酒后胡言乱语,霍将军可别放在心上。”   “年轻人说话全凭一时冲动,有口无心,想来老丞相也不会和我这小孩一般见识。”   两只老狐狸相视而笑,随即各自作别。   回席的路上,霍去病还在考虑公孙弘的话。他说得对,靠替卫青卖人情来保护他不是长久之计,得另外替他找个好靠山——必须精于世故,够圆滑,而且对他忠心不二。可是找谁呢?卫子夫太蠢,她自己还需要靠别人来为她周旋打点,靠不住;公孙弘太老,也不是长久之计;刘彻倒是不错,可是身份太高,有许多事情他不便插手;……   远远地传来女子的笑声。霍去病循声望去,看到是卫子夫招待女眷的宴席。只见平阳公主正站起身,给卫子夫敬酒,恭喜她的儿子被封为太子。   对呀!他怎么把卫家的大恩人忘了?自从陈寿去世,平阳公主守寡至今,正需要一个男人做靠山。天作之合……   *****   几天后,刘彻就接到卫青的奏折,请求尚平阳公主。   “你舅舅倒是有意思。”刘彻把奏折给霍去病看,“我娶了他的姐姐,他就要我还一个姐姐给他。”   “不是挺好?”就是霍去病给他们牵的红线。   刘彻盘腿坐到霍去病面前:“皇姐倒肯下嫁。”   天知道霍去病费了多少口舌,才说服平阳公主下嫁给曾经的家奴。“平阳侯的祖上曹参不过是个屠户,为高祖争天下封得平阳侯,谁嘲笑过公主下嫁给一个卖肉的屠夫之后?如今长平侯出身卑微,却威名远扬,也不见得委屈了公主。”   “可是皇姐比仲卿年长了十几岁啊,她怎么就非长平侯不嫁呢?还硬把人家的正妻挤掉。”   在尚公主之前,卫青说正妻行为不端,已经被贬为侧室,连同嫡长子卫伉一起贬为庶子,摆明了是为了给公主空出正妻的位置。因为这件事,长安传出不少对卫青不利的谣言,说他贪图富贵,不顾与糟糠之妻的情谊,尚平阳公主以攀龙附凤。不过要霍去病看,这是卫青做得最明智的一件事——当然是在外甥的暗箱操纵之下。   “平阳公主孤儿寡母的没法过日子,无非是想找个靠得住的好男人,女人本就活得比男人长,老妻少夫反而容易长久。再者除了长平侯,还有谁配得上平阳公主?”   “其他官家子弟就谁都不行吗?”   霍去病认真地想了想:“冠军侯倒是前途无量,而且没有娶妻,以后或许也能在自己手下给平阳侯谋个一官半职。只是年纪太小了些,而且尚平阳公主的话,辈分就乱套了……”   “好外甥,我们家的辈分已经乱套了。”刘彻直接把霍去病压在下面,“冠军侯,别尚公主了,你是被皇帝‘上’的。”   “堂堂一国之君,说话文明点。”   好小子,敢教训姨夫。要他说话文明点,那么他下手就不文明了。   一整个晚上,房里各种羞人的叫声不绝于耳。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为了上季榜,请大家用心收藏努力吐槽,每天排名往上爬一点点,加油加油……   白鲤:为了上红莲,我自己用心钻研努力奋斗,每天体位往上爬一点点,加油加油……   红莲:你不知道有一种姿势叫做“观音坐莲”吗? ☆、第四十一章 笑面虎   元狩元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更兼高税限商,府库盈余。于是在二月,刘彻将发兵西征、打通河西走廊之事提上朝议。   西域诸国多隶从于匈奴,匈奴在当地的势力根深蒂固。如果要联合西域诸国彻底孤立匈奴,则必须要打通一条通往西域的道路,就是河西走廊。   河西走廊位于祁连山脉和阿拉善高原中间,左侧的祁连山高耸入云,许多山峰终年积雪,山的另一边就是青藏高原;右侧是巴丹吉林沙漠和腾格里沙漠,这两片沙漠均是流动型的沙丘,环境十分恶劣。河西走廊就是夹在中间的一长条小平原,是汉帝国通向西域的咽喉地带。   征西之语一出,公孙弘照例第一个做应声虫:“圣上英明。今年府库充盈,正是动兵的大好时机。”   “如今我国淮南内患已除,兵精粮足,确实应尽快平定河西!”轻车将军李蔡道出大多数武官的心声。   刘彻十分满意:“众爱卿认为二月出兵如何?”   “二月河西霜雪已化,热气未来,正是出兵良机。”卫青主动请战,“臣请率兵平西。”   刘彻却是看向霍去病,只见他低头眼观鼻鼻观心,也不知道是不是醒着。刘彻知道霍去病还保留有冬眠的习惯,一到天冷就容易打瞌睡,可是如今已经开春,他也该醒醒了吧?不过骠骑将军是刘彻破格从校尉一下子提升到将军的,要是让人发现骠骑将军上朝的时候会睡着,反而是刘彻自讨没趣。刘彻只能忽视活雕塑一样的霍去病,把注意力转移到卫青身上:“大将军认为此战需要多少人马?”   “二十万。”   “二十万……”刘彻用指关节扣着膝盖,“非二十万不可吗?”   “回皇上,焉支山的浑邪王、休屠王以及帛兰山的卢侯王、折兰王等辈久踞河西,迄今已历数世,且河西险山恶谷,浑休二王兵雄将勇,更兼十年来我国屡胜匈奴,迫使河西藩王加紧布防,非二十万人马不成!”   刘彻陷入沉默。   “敢问大将军,如果有了二十万人马,你就能稳操胜券?”汲黯向卫青发起诘难。   常胜将军在普通人看来是神话,在久经沙场的老将看来是笑话。战场上的形势瞬息万变,有时一万的准备都未必敌得过万一的意外,谁能保证常胜?卫青无言以对。二十万已经是他能保证交差的最低极限。   见问倒了卫青,汲黯出班启奏:“皇上,我大汉自立国以来,便是以黄老无为而治为国策,方能有今日的盛世。皇上奉行儒家学说,穷兵黜武,将大汉立国六十年的积蓄挥霍一空。如今匈奴已经不犯我大汉边境,臣恳请皇上适可而止,回头是岸。”   “爱卿的意思,是这河西不能打了?”刘彻猛地从龙椅上站起来,洪亮的声音回荡在整个朝堂,“河西扼住大汉通往西域的咽喉,如果不及时打通,朕便无法与大月氏等国通商,臣服西域与平灭匈奴也便成了空谈!”见群臣大眼瞪小眼,似乎完全不能理解刘彻的鸿鹄之志,刘彻更是气不打一处来:“觉得朕做的事太冒险?历朝历代,成大事者无一不历大险。朕为一代英主,早有承担大灾大难的胆量!”   汲黯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臣服西域、平灭匈奴根本不是一朝一代便可完成的壮举,操之过急,反而可能坏事。如今大汉已无力承担庞大的军费开销,还是应该及早回到黄老治国的正道上来,恢复与匈奴和亲,以休养生息,才是上策。”   “朕好不容易才杀了匈奴的威风,难道如今又要窝囊地把女儿送给那些满身腥膻的蛮夷?”刘彻气得厚实的胸脯剧烈起伏,“朕辛辛苦苦地把女儿养大成人,难道是为了送给匈奴糟蹋?”   “皇上贵为一国之君,当心怀天下。牺牲一个女子,换来的将是天下太平,百姓和乐。”汲黯依然坚持和亲的主张,“如果皇上实在舍不得用公主和亲,可从刘氏宗亲中另择女子封为公主。”   汲黯的话引来另外几位研习黄老之道出身的官员的附和,一起出班要求刘彻尽早选公主和亲,恢复与匈奴的“友好关系”。   这哪里是和亲?分明是逼宫!刘彻的胸脯剧烈起伏,偏偏一句话都辩驳不出来。他敬佩汲黯的刚正不阿,再者是为了显示自己有容人之量,才在朝堂上保留了几个主张黄老之道的朝臣,想不到如今他们竟敢对皇帝群起而攻之。偏偏口笨舌拙的武将们即使主战,要打嘴仗也根本不是主和的文官们的对手。   主和的文官们咄咄逼人,好像皇帝不牺牲女儿和亲,就是对不起天下人。刘彻几乎要气得昏倒,突然一个温和的声音像晴天霹雳一样替他劈倒了以汲黯为首的主和派:“既然汲大人认为牺牲一个女人就可以换得和平,不如让皇上认汲大人的女儿为义女,封为公主送给匈奴和亲如何?”   霍去病以前从不在朝堂上开口,很多官员都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声音,找了好一会儿,才发觉这个温和的声音居然属于勇冠三军的冠军侯。   “好!”刘彻一下子活过来了,“好,说得好!以后谁要是再敢提和亲的事,就乖乖地把自己家的女儿、姐妹交出来,当做公主和亲。还有哪个主张和亲的?自己站出来!”   这下文官们蔫了,一个一个缩回去。   一群自私鬼,还敢打花花的孩子的主意,他们是活得不耐烦了?霍去病依然低着头,只是不屑地勾起嘴角。   偏偏汲黯还不依不饶地站在老地方:“若是能让皇上的治国之策回到无为而治的正轨,臣愿献出女儿,替公主和亲。”   “只怕汲大人舍得女儿,也未必能换来和平。”霍去病终于抬起头,“‘安’字是女人待在家里,女子在家才能有平安,出家门都不应该,更不用说出国门。和亲不会换来平安,只会纵容匈奴沟壑难填的贪婪之心,要和平,只有以战止战。大汉朝的男人还没有死绝,不需要女人去替男人讨饶。”   “你们这些个当兵的除了打仗还会什么?穷兵黜武才是亡国之举!”汲黯早已忘了当年龙泉选军的时候,霍去病能说得东方朔都乖乖败下阵来,只当他是年轻人不懂事,毫不客气地倚老卖老,“国家根本担负不起二十万大军的开销,如果继续增加赋税,只怕压得民不聊生,不用匈奴打过来,就先爆发内乱了。”   “二十万负担不起,那么一万呢?”霍去病出班,“臣愿为皇上平河西,只要一万精骑,不要辎重。”   只要一万人马,还不要辎重?整个朝堂一片哗然,都以为他疯了。   刘彻也吃惊不小,慌忙呵退众臣:“退朝!霍去病,你给我过来!”说完不理会朝臣的各种目光,直接把霍去病拖走。   *****   刘彻带着霍去病一直回到后宫,对着墙上的汉高祖画像久久不语,似乎能让他下定决心的答案就写在汉高祖的脸上。霍去病也一直保持沉默,静待刘彻理清思绪。   过了很长时间,刘彻才开口:“你先前说你要多少人马?”   “一万。”   “虽然二十万大军未必凑得齐,要是暂时提高一下赋税,五六万的大军我还是给得起的。”   “一万足矣。”霍去病还是一样的答案。   刘彻回过头来看霍去病,看不到年轻人的一时冲动,只看到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的冷静。刘彻的视线重新回到高祖皇帝的画像上:“我想起一个典故,你想听吗?”   “臣洗耳恭听。”   “当年秦始皇连灭四国,第五个轮到楚国。楚国兵强马壮,秦始皇招老将王翦、小将李信计议。李信自言仅以二十万人马足矣,王翦却说非六十万人马不成。秦始皇笑王翦老迈胆小,便命李信以二十万人马伐楚,结果大败而归。后复以王翦为将,发兵六十万,方才灭楚。”刘彻回头看霍去病,想从他的脸上看出一丁点的后悔,却只看到他平静的面容和往常一样无波无澜,“你有什么感受?”   “李信的二十万人马并非必败无疑,只是他运用不当。”   “哦?”刘彻抬了抬眉毛,“照你这么说,王翦倒是碌碌之辈了?”   “碌碌之辈倒是未必。只是用兵之道没有定数。审时度势,因地制宜,方为将才。”   “你还是觉得一万铁骑就足以平河西?”   “足矣。”霍去病抬头看着刘彻,语气中没有丝毫的疑惑,“河西险山恶水,只能智取,不能强攻,一万铁骑运用灵活,人马太多反而容易误事。再者这是我第一次单独带兵,人太多了,我怕镇不住。”   是啊,霍去病还是第一次单独带兵,甚至可能连手下的兵都镇不住,更不用说是以如此少的兵力打下河西。刘彻的心一路往下沉。   “况且河西匈奴看似人多势众,其实是许多零散的小部落,根本不是铁板一块。浑邪王、休屠王手下的将士中伊即靬志大才疏,呼延利心贪少谋,乌洛兰狂悍无计,金士毕高智鼠目,丘林析兰谋多权少,没一个能独当一面。”霍去病的笑容中多了几分不屑,“以有心算无心,一万铁骑足以对付他们。”   “你怎么对匈奴的情况知道得那么详细?”别说是卫青了,刘彻怀疑历经三朝、打了一辈子匈奴的老将军李广都未必对匈奴的情况那么了解。   “匈奴不团结的情报是我上次意外被抓到匈奴营地发现的。”虽然霍去病实在不愿意回忆起丢人现眼的第一战,还是不得不承认那次胜仗确实收获颇丰,“韩大夫教我的匈奴话带月氏口音。当时我扮成匈奴士兵,一个匈奴军官叫我‘月氏狗’,可见匈奴内部也是矛盾重重。后来在回来的路上,我天天去找三个俘虏‘聊天’,得知匈奴的崛起源于冒顿单于的统治,也就是大致相当于高祖元年至文帝六年的时候。高祖元年时,冒顿单于灭东胡、并楼烦,到文帝六年才定楼兰、乌孙及其旁二十六国,形成现在能对大汉造成威胁的匈奴国,也就是说期间只过了五十年左右。用五十年的时间不可能消化得了那么多风俗不同的国家,而且从那个匈奴军官的态度来看,就连区区一个军官都敢公然欺侮被吞并的月氏、楼兰等国家的‘新匈奴’,单于以及其他匈奴贵族对这些‘新匈奴’肯定也是极尽压迫欺侮之能事,上行下效,百姓才会亦是如此。那些国家其实仅仅是臣服于匈奴的武力,对匈奴王庭是面服心不服,只要给他们一个反抗的契机,这些了解当地地形、匈奴风俗的‘新匈奴’就会成为对付匈奴王庭的一支利剑,而大汉的兵力正可以给他们这样一个报国仇的机会。”   “浑邪王、休屠王那些手下的情况也是俘虏告诉你的?”刘彻越来越觉得霍去病很有趣,“你就不怕他们是骗你,好让你轻敌?”   “如此严刑之下,我想他们大概没这个胆子。”   “你到底用什么严刑了?”刘彻分明记得当时送回来的罗姑比以及匈奴相国、当户都毫发无损,只是看霍去病的眼神中满是恐惧。   “让他们每天和‘鬼差’一起吃饭而已。”   “让俘虏和你的马一起吃饭,他们就什么都肯说了?”刘彻无法想象一匹马啃草料的样子能起到什么威吓作用。   “我也不知道他们怎么会怕成那样。”霍去病一脸无辜,“大概马会吃肉,看起来确实挺吓人。”   “你的马会吃肉?”刘彻想象了一下一匹马一边吃肉,一边不时抬头看自己,似乎随时打算往自己身上招呼的样子,忍不住一个寒战。难怪俘虏会吓得什么都说出来。   “天下还有吃肉的马?”刘彻稍加思索,便想嘲笑自己的健忘。霍去病本就是下凡的神仙,能调天兵天将,有一匹会吃肉的马有什么稀奇?“谪仙,你这马也不是凡马吧?”   他不是告诉每一个人他的马是鬼差吗?霍去病笑而不语。   “就一万精骑?连辎重都不要?你打算再调天兵天将吗?”   “皇上想让我再被雷劈一次吗?”   看到霍去病一头黑得极不自然的头发,刘彻就心痛:“只要你能平安回来,我宁愿每天被雷劈……”   霍去病连忙堵住刘彻的嘴:“我会平安回来,不过还得另外要三样东西。”   “说。”别说是三样,三百样刘彻也一定会满足他。   “第一,我手下还缺一个校尉,我要虎贲校尉赵破奴和他的虎贲营,算在我要的一万精骑以内。”   “什么?”霍去病只要一万铁骑,刘彻自然想什么都给他最好,巴不得随他出征的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兵老将,个个都能以一敌十甚至敌百,想不到他居然要虎贲营的娃娃兵,“赵破奴是你舅舅教出来的,未必服你,而且虎贲营都是没打过仗的娃娃兵。你要赵破奴也可以,另外再带几个老将去……”   霍去病歪过头看着刘彻。   刘彻知道自己又犯傻了:“内朝小丞相肯定自有安排,我知道。”   看刘彻一脸无奈,霍去病还是决定坦白从宽,免得刘彻整天担心他有去无回,到最后干脆连长安都不让他出:“赵破奴在匈奴中长大,对匈奴居住地的地形以及匈奴的风俗习惯一定非常了解,而且从军这么些年,也该知道军令如山,即使不服我,军人的纪律也会让他乖乖听话。秦始皇建长城以抵御西面的游牧民族,可见他们勇猛彪悍,硬碰硬的话,汉人根本不是在马背上长大的匈奴的的对手。尤其是在要以少胜多的情况下,更是只可智取,不可力敌。要智取,就唯有出奇制胜,要出奇,士兵就必须对将领绝对的信任和服从。如果是一群打惯了仗的老兵油子,难免因为我的年龄、阅历而轻视我。我可不想出征在外的时候听到自己的下属像李广老将军一样对我说‘我打仗的时候你爹妈还裹着尿布’之类的话。再者军中的老油子知道如何钻军规的空子,不服从调遣,反而坏事。虎贲营都是抱着一腔热血的年轻人,思维方式尚未被战场上的定式束缚住,更容易接受别出心裁的战术。再者年轻人思想单纯,容易驾驭。最重要的是他们还没有染上兵痞的种种恶习,对我这个第一次独自带兵的将军,调度起来会容易很多。第一个条件同意吗?”   “可以。”他的内朝小丞相向来算无遗策,刘彻早就该知道自己是白担心,“第二呢?”   “第二,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我要你绝对的信任。”   “经过甘泉宫的事,我怎么还会不信任你?第三件呢?”   “皇上对此次西征的信心。”   “你在上朝时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把话说满了,朕对你这个才十几岁的将军没信心也只能有信心,我有选择吗?”刘彻苦笑,“征西是场硬仗,又是你第一次单独带兵,还只有这么点人马……你还年轻,这不过是第一战,来日方长。这次只要尽力而为,打不下河西也没关系,我只要你平安回来。”   说了半天还是没信心啊。霍去病却是很想仰天长叹。   *****   带着催情功能的熏香缭绕,镶宝石美玉的龙榻四边垂下锦绣帷幔,随着上面剪影的运动微微颤抖,只是上面的这个忙得不亦乐乎,下面的那个却是在装死。   刘彻何止是没信心,简直是在和霍去病生离死别,越是临近出征的日子,越是缠着他不放,好像只要他出征,二人就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了一般。霍去病一手托腮趴在龙榻上,任由刘彻折腾,却是提不起半点迎合的兴致,反而有些恶作剧地想故意弄得他不痛快。年纪太小就这点不好。上辈子他是老丞相,受德敢把国家大事全都往比干手里一扔,自己就领兵离国去打仗,数年都不过问朝政。这辈子他是小将军,不过是第一次单独带兵而已,刘彻却对他能不能回得来都没信心。   刘彻忙活了半天都不见霍去病有反应,一巴掌拍在他的屁股上:“还醒着吗?”   “完事了?”霍去病爬到一边,用被子卷起自己,准备睡觉。   这小子!亏得刘彻对他依依不舍,每天翻着花样讨好他,倒像是堂堂一国之君在给他侍寝。以前还从来没有人受到过刘彻如此优待,臭小子竟敢不领情,还把和刘彻亲热当成完成任务。刘彻把霍去病从被子里剥出来:“你还真蹬鼻子上脸了,要我伺候你。”   “还要怎样?”虎贲营刚来,大家彼此都不熟悉,明天一大早霍去病还要去校场操练,陪刘彻尽兴到这么晚,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平时可都是别人伺候我。”刘彻支起胳膊,把自己支撑在霍去病身上,用挺直的鼻子去蹭他的脸,嗓音压出性感的沙哑,“霍美人,偶尔主动一下怎么样?”   “主动?”平时都是刘彻是干活的那个,霍去病是被*干活的那个,刘彻要他主动,意思是不是……反攻!霍去病两眼放光。   “对,主动一点。”真想看看这一本正经的小夫子主动勾引人会是怎样,太令人期待了。   刘彻原本以为会看到生涩的卖弄风情,不料霍去病直接把他掀翻在床榻上,随即欺上身,两个人彻底换了个位置。这辈子二人是君臣,不论刘彻如何放下身段,霍去病都不敢在他面前太放肆,甚至不太敢直视他。他都快不记得有多久不曾仔细打量过爱人的面容。刘彻已经有三十五岁了,身材却保持得很好,一点赘肉都没有。自从有一次刘彻蓄须,被霍去病说成“总算有点象姨夫”,从此以后便再也不留胡子,俊朗凌冽的面部曲线仿佛是用刀子在石头上一刀一刀地刻出来一般棱角分明,给人的感觉却是浓艳到妖冶,细细的皱纹透出一股中年男人特有的成熟魅力,像一枚熟透的果实,滋味分外甜美。   “你喜欢这个姿势?”看来早就该指点指点这傻小子怎么服侍人了。刘彻枕着手臂,享受爱人难得的热情:“吻技还有些生涩,不过我喜欢这味道。……调情的水平还欠点火候,还得多加锻炼。……喂,你往哪儿摸?……嗯,这一招漂亮!……”   直到霍去病让刘彻翻了一面,最大限度地分开他的双腿,打算长驱直入,刘彻才发现不对:“你要干什么?”   “‘主动’啊。”霍去病抓住刘彻的手腕按在床榻上,用膝盖顶着他的大腿,让他的双腿没法并拢,“别乱动,瞄准起来有些困难。”   他以为“主动”是这个意思?!刘彻使劲挣扎,根本挣不过霍去病,眼看着就要任人宰割,只能大喊:“骠骑将军,反了你了,敢压在朕身上!”   不准?都到这时候了才说不准?出尔反尔的家伙,真是扫兴。不过他们的关系除了恋人还是君臣,作为臣子,必须对君王无条件服从。霍去病只能放开刘彻,乖乖趴到一边,继续装死鱼,随便他爱干嘛干嘛。   逃过一劫……刘彻定了定神,看霍去病用后脑勺对着他,只留给他一个颇没好气的背影,一点一点爬到霍去病身上:“生气了?”   “没。”   刘彻掀开被子看了看:“还说没。你的身体比你的嘴老实。”   “是啊,下面的‘嘴’比上面的老实,‘臣’有自知之明。”即使是这样的闺房私话,霍去病也完全是一副在朝堂上公事公办的口吻。   他能不能别老是用严肃的口气说些好笑的话?不过出征后一别,也不知道何时再能听到他一本正经的俏皮话,甚至可能……万一只能留下回忆,那就让回忆深刻一些。刘彻凑到霍去病耳边:“仅此一次,下不为例。”   可以反攻?死鱼一下子活过来,翻身就把刘彻按在下面。本来就是嘛。白鲤可是一条如假包换的雄鱼,花花才又是长莲蓬又是结莲子,听说还自花授粉,也就是说他可以自攻自受还产子。更接近雌性的分明是花花才对,两个人都投生为男人也罢,凭什么每一次被压的都是白鲤?现在总算是咸鱼大翻身……呸呸呸!他才不是咸鱼。   看霍去病兴致勃勃地摩拳擦掌,刘彻只觉得一股寒气顺着脊椎往上冒,不过还是决定勇敢一次:“轻点,这可是我的第一次。”   “都是六个孩子的爹了,还‘第一次’?”某条翻身咸鱼已经开始磨刀霍霍,根本没打算手下留情。   “这地方可是第一次。”刘彻抚上霍去病的脸颊,“一定要回来对我负责。”   “一定一定。”   寝殿外的值夜太监正低头打瞌睡,只听见里面突然传出刘彻的惨叫声,一下子把他惊醒。   是做梦吧?小黄门揉了揉眼睛,趴在门上听了听,没再听到什么声音,更加确信那声惨叫是做梦。暂且不论皇宫外面守卫森严,寝殿里面可还有骠骑将军“贴身”保护,刘彻绝不可能遇到什么危险,发出这么惨烈的叫声。一定是做梦。幸好他聪明,及时发现这是做梦,万一把梦当成皇上遇到危险冲进去,让人发现值班时打瞌睡事小,进去坏了皇上的好事可就完蛋了。小黄门无比佩服自己的逻辑推理能力,果断地忽略那一声惨叫,低头继续打瞌睡。   *****   话说出征前刘彻每天都要霍去病侍寝,就连卫青都担心此次平河西之战,外甥会出师不利。他自己也尝过个中滋味,知道侍寝第二天骑着马慢慢走都有些勉强,更别说上战场了。要是第一次单独带兵,就让人看到骠骑将军连马都骑不好,他恐怕一辈子都得顶着“卖屁股当上将军”的帽子摘不掉,足以毁了霍去病的一生。万幸就在出征前几天,刘彻突然“龙体有恙”,连早朝都不上了,晚上自然也无法继续让霍去病侍寝,总算出征前的安排都顺利完成。卫青有些不厚道地感谢上天让刘彻在这时候生病。只是不知皇上病得严不严重。霍去病第一次单独带兵,照例来说刘彻对此事的关注应该不会在卫青之下,却连例行的誓师典礼都没出席,想来病得挺重,可是御医们居然没一个知道龙体到底“恙”在哪儿。   卫青担心“龙体有恙”的时候,杨得意则是战战兢兢地给刘彻上药。当时看到昨晚在寝殿外值夜的小黄门抱着沾了血的床单送去洗,杨得意还以为皇上又和小祖宗闹别扭,一气之下把他给怎么了,结果看到小祖宗满面春风地健步如飞,反而是皇上被催了几次都没起床。进寝殿一看,杨得意才知道不是皇上把小祖宗怎么样了,而是小祖宗把皇上怎么样了,吓得魂飞魄散。那小子下手还真是一点都不客气,完全没有轻重,闯完祸就拍拍屁股走人,上前线打仗去了,留下唯一知情的杨得意每天一边战战兢兢地给刘彻上药,一边担心哪天皇上想不开了,就会把自己灭口。   其实杨得意原本还有件很重要的事要报告——汲黯提出恢复和亲,霍去病的反应异常的激烈,于是有人开始猜测是不是年轻的将军看上了某位公主,舍不得心上人被送去让匈奴人糟蹋,才会有一万铁骑还不带辎重就去和匈奴拼命的疯狂之举。卫长公主比霍去病小三岁,而且明显对他有意,二人又是姨表兄妹,英雄配美人,在不知情者看来,确实像是天生的一对。于是谣言越传越离谱,到最后成了两人已经订婚,等这次骠骑将军打了胜仗回来,就要尚卫长公主。   可是杨得意知道,霍去病完全不是少年人的心智。他把自己放在与刘彻平辈的位置上,对卫长公主纯粹是长辈对晚辈的心态,根本不可能对她有意。在谣言变得更离谱以前,必须尽快让刘彻知道,好及时采取措施予以阻止。不过看现在的情况……杨得意考虑再三,觉得为了自己的小命能长一点,还是暂时先不说为妙。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二章 羊吃狼   卑鄙,太卑鄙了,怎么可以这么卑鄙?卫大将军是多正直的一个人啊,他的外甥怎么就那么卑鄙呢?这是自从随霍去病出征以来,赵破奴最想不通的一个问题。   赵破奴是汉人,但不知为何会出生在匈奴的地盘。从他有记忆起,就像只野狗一样辗转流浪于匈奴各地。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与匈奴人截然不同的汉人长相也让他饱受周围匈奴人的欺侮,直到有一天,一个年轻的汉族将军攻打龙城,遇上了脏兮兮的汉族小流浪儿,于是班师回朝时把无依无靠的赵破奴一起带回大汉。那个汉族将军就是卫青。“赵破奴”这个名字是卫青起的,希望他能成为对付匈奴的利剑。卫青亲自教他骑射,一手提拔他至虎贲校尉的位置,卫大将军一直都是赵破奴最尊敬的人,没有“之一”——直到他遇上霍去病。   听说霍去病是卫青的外甥,赵破奴已经对他充满了好感,即使看到霍去病完全是一副书生模样也不以为意——卫大将军有时候脸上凶,其实是很温柔很善良的一个人,这个外甥应该只是比他温柔善良得更明显一点而已。霍去病治军甚至比卫青更严苛,但是看赵充国、荀彘、董蔚私下里对他的态度,不难看出他其实是个很有亲和力的人。霍去病似乎也有意和新来的虎贲校尉拉近距离,从出征前的操练到出征后,时不时地会来找他聊天,听他说小时候在匈奴中生活的日子。霍去病温和的嗓音像是有一种魔力,能让人不由自主地想把心事都说出来,而他永远只会保持平和的笑容耐心聆听。   这种性情温和的人在太平盛世中,自然是很好的朋友,可是在战场上,恐怕就不是同样好的搭档。出征前和霍去病接触得越多,赵破奴越肯定骠姚校尉仅带八百人就去偷袭匈奴,还斩杀两千余人、带回大单于叔公的头颅以及三个很有价值的俘虏纯粹是以讹传讹的谣言,而且夸张离谱到没有任何可信度。   赵破奴的担心不是没有理由的。   马的奔跑速度快,但是耐力差,因此出征时其他战士都至少配了两匹马替换,一匹用于平时行军跋涉代步,一匹用于与敌人交锋时冲刺,甚至有些人带了三匹马以备不时之需,霍去病却只有“鬼差”一匹坐骑,还不肯再带别的马。虽然赵破奴也是识马的人,一看就觉得“鬼差”神俊非凡,是难得的神驹,这马的性情也太温柔了些。记得二人第一次见面,霍去病请赵破奴去喝酒、交流交流感情,就把马栓在酒家外面。那时两人在屋里喝酒,屋外不知谁家的小孩看到“鬼差”的尾巴甩来甩去,觉得很好玩,就去拽“鬼差”尾巴上的毛。   马的尾巴其实是个很敏感的地方,很多马被人拽了尾巴,就会条件反射地抬腿踢人。看到走路跌跌撞撞、话都说不利索的小孩不知死活地拽住“鬼差”的尾巴使劲往下拉,赵破奴吓得呼吸都快停了,只恨自己来不及去救他。不料“鬼差”只是回过头,找了半天才找到来捣乱的小不点,用嘴唇抿住小孩的衣服引到自己身侧,干脆趴在地上,让那个孩子爬到它身上来玩。赵破奴不得不承认,“鬼差”是他见过的最聪明最通人性的马,可是性情如此温顺,分明是中看不中用的御马,平时干的都是拉拉马车之类的活,见过的最血腥的事恐怕也就是游戏一样的围猎。他真怕“鬼差”见了惨烈的战场会被吓疯。至于只敢骑这种三岁小孩都能骑的马的骠骑将军……赵破奴实在是不敢期望太多。   对于赵破奴的担心,赵充国笑得满地打滚,荀彘一脸等着看笑话的表情,董蔚则是再三叮嘱他上了战场以后一定要记得托住下巴,一再强调这是他的经验之谈,不听的话后果自负,然后一起加入等着看他笑话的行列。   好吧,他们成功了,离开陇西不过两天,大军还没有到狐奴河,赵破奴就知道了董蔚叫他务必记得托住下巴的原因。   霍去病下令把所有的粮草都扔在陇西,离开大汉边界,大军都只许带水和盐块,狂奔两天以后,终于遇到了第一个匈奴部落。   散落在朔方草原上的匈奴部落都是冒顿单于在位时被吞并的楼兰、乌孙等国家的藩王。距离汉匈边境最近的是狐奴河附近的五个小部落,统归匈奴的休屠王管理,霍去病懒得记他们的名字,就将他们编号为甲乙丙丁戊。这些小部落因为投降匈奴,部落首领便成了匈奴的藩王,听起来似乎有个挺不错的头衔,事实上不仅丧权辱国,还要承担繁重的课税,因此对匈奴王庭根本没有忠诚可言,只是臣服于他们的武力。虽然汉皇竟然派了个嬖幸将军来打河西,差点让伊稚斜笑掉大牙,如果这些对匈奴王庭有二心的藩王放水甚至趁机造反,依然是一件很麻烦的事。为了保证能把汉军拒之门外,伊稚斜除了命令距离大汉最近的休屠王不可过于轻敌以外,还派了自己的儿子去监军。   霍去病下令说离开陇西就不许再用自己的粮食,饿了就去抢匈奴的粮草,于是一万大军盼星星盼月亮,总算在狐奴河东岸遇到甲部落,以为下一顿饭终于有着落了。不料霍去病却是先派使者带着礼物去,说明汉军对被迫投降匈奴的小部落并没有恶意,只要把督战的匈奴王子交出来,再提供粮食和其他用品,汉军就不打他们。   一上来就讨饶,他这是生怕被对方看得起吗?看霍去病完全是在用书生的方式打仗,赵破奴只想仰天哀嚎。不出所料,使者被狠狠地羞辱了一番,还带回了很多很难听的话,霍去病听完后却只是意味深长地勾起嘴角:“好了,这下事儿就好办了。”   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一万精兵早就饿绿了眼,求生的本能成了最大的战斗力。听到甲部落先向汉军宣战,汉军一个个都像死刑犯遇到大赦,喊着“开饭”冲进匈奴营地见人就砍。霍去病挑的时候正是午饭前,空气中都是烤肉诱人的香味,等于将打胜仗的战利品就放在每个人眼前。当时甲部落的战士也饿着肚子,放下铠甲和武器正准备吃饭,一下子被汉军打了个措手不及。等他们反应过来,已经被砍了三四成。   甲部落的一个大将还算训练有素,虽然一开始听到“开饭”声的时候,还没怎么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随即看到霍字将旗和气势汹汹的汉军,立刻扔下手中的烤羊肉,粗粗组织了一下反抗军,便跳上马背,直接拿吃饭用的短刀和烤肉用的长木叉做武器,直奔冲在最前面的霍去病。   如果是在纵马飞奔的情况下,这种一头尖锐的木头叉子堪比正规的长矛,而匈奴人用作餐具的短刀更是锋利无比。看到匈奴大将纵马向霍去病扑过去,而另外三个校尉各自为营,似乎谁都没有去营救他的意思,赵破奴随手砍倒身边围攻他的两三个匈奴人,准备去救霍去病,只看到匈奴大将和霍去病尚未交锋,“鬼差”一伸脖子就咬住匈奴将军坐骑的脖子,用力一扯,直接把那匹马的气管、血管一起扯出来。可怜的马立刻倒了下去,匈奴大将随之摔倒在地,当长枪用的木叉也失了准头。霍去病却是和“鬼差”配合无间,就在马倒下的一刻准确无误地砍杀匈奴大将,顺势接过他手里的尖木叉,便向赵破奴扔过来,把赵破奴后面准备偷袭他的匈奴兵射了个对穿。   赵破奴从来不知道马会这么凶悍,更没想到如此凶悍的马平时居然会那么温顺,被凶相毕露的“鬼差”惊得呆住了,完全没有注意到身后的人,直到被霍去病救下,才吓出一身冷汗。霍去病却依然挂着平和的笑容,好像不过是做了一件稀疏平常的事,继续砍杀身边的匈奴人。   赵破奴终于知道了什么叫人不可貌相。   这是一场石头砸鸡蛋的战争,空气中烤肉的味道还没散尽,甲部落已经尸横遍野,只剩几个落荒而逃的幸存者把“苍狼”的威名散播到狐奴河的另一边。汉军毫不客气地享受胜利的果实,把匈奴人的牲畜从栅栏里拖出来,杀牛宰羊大快朵颐。赵破奴目瞪口呆地看着“性情温和到连三岁小孩都能骑”的“鬼差”竟然不像普通战马一样去吃草,而是去吃其他马的尸体,以为自己看到了一生中最惊奇的事,却不知道更惊讶的事还在狐奴河的另一边等着他。   对甲部落大获全胜,依赵破奴看来,应该趁胜追击,霍去病却下令原地待命,只派了斥候去探听狐奴河对面的乙、丙、丁、戊四个部落对甲部落大败一事的看法。斥候回来报告说失去甲部落作为屏障以后,首当其冲的乙王惶惶不可终日;匈奴王子坐镇在丙部落,丙王仗着有王子撑腰,嘲笑甲王不堪一击,还说如果汉军攻来,他一定会把霍去病的头颅当酒器来盛酒;丁王表示什么都无法动摇他对大匈奴的忠诚,只要汉军敢来,丁部落一定会战斗到底,决不接受任何招降;戊王的态度是中立的,只是因为距离休屠王最近,受到的监督最严苛,因此只能表示坚决站在匈奴一边,绝对不怕汉军。   听完斥候的报告,霍去病稍微想了想,慢慢勾起线条优美的嘴唇。了解他的人个个看得冷汗直流,只有新来的赵破奴还不明所以。   乙王惶惶不可终日,生怕汉军打过来,把他们也像甲部落一样屠戮殆尽,不料却是位置在乙部落背后的丙部落先遭到突袭,一夜之间被灭族,坐镇的匈奴王子下落不明,只看到地上多了个画得十分粗糙的蹴鞠场,里面是丙王血肉模糊的头颅,显然是被人当蹴鞠踢了一天。听闻此消息,乙王吓得魂飞魄散,霍去病带着一万精骑来的时候,乙王亲自跑出来迎接,没想到传说中可怕的“苍狼”竟然是这样一个看起来牲畜无害的年轻人。   霍去病一直带着标准的外交笑容,客气地和乙王寒暄,明确表示大汉的敌人只有匈奴王庭,对被迫投降匈奴的小部落没有任何恶意,客气地自谦说第一次带兵没经验,粮食没带够,也没想到河西的天气这么冷,提出要购买一些乙部落的粮食和衣物,最后客气地把抢来的甲王冠冕和丙王传家宝刀拿出来给乙王,用来交换粮食和衣物。乙王咽了口唾沫,看见霍去病的马背上驮着一个不停地扭来扭去的东西,还不断发出呜呜声,问里面是什么,霍去病还是挂着平和的微笑说里面“不过”是从丙部落活捉的匈奴王子“而已”。当天晚上,乙王就凑齐了霍去病要的粮食,外加许多皮草、羊毛做成的衣服,不够的就掀了帐篷上的皮毡凑数,整个部落的女人一起连夜赶工,只求这些瘟神赶紧走。   离开乙部落,霍去病却是下令把乙王送的粮食全部扔掉,以防他在里面下毒,接着将军队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仅三千人的小部队穿上乙部落的衣服,外面象征性地挂一点破旧的汉军盔甲,只拿一面破烂不堪的霍字将旗去攻打丁部落,其他人则还是原来军容整齐的模样,去攻击在另一边的戊部落。   赵破奴原本对霍去病的安排百思不得其解,直到丁王向乙王宣战,才恍然大悟——汉军把丙部落杀得片甲不留,却在乙部落受到厚待,乙王还向他们提供粮食和衣物,如今霍去病拨出一部分人在乙部落的衣服外面象征性地罩几件破破烂烂的汉军铠甲,只拿着一面旗帜就去攻击丁部落,同时正规大军大张旗鼓地要去攻打戊部落,丁部落肯定以为是乙王和霍去病达成了什么协议,是乙王将汉军的祸水西引,所以汉军放过了乙部落,直接攻打丙部落,乙王正好吞并丙王的地盘。想来乙部落原本还希望汉军打下丙部落以后能帮他打下丁部落,不料汉军却直指戊部落。幸好乙王有先见之明,用粮食和衣物向霍去病换来汉军不要的破损盔甲和一面旗帜,而年轻的汉族小将军根本没发现这是一场嫁祸于汉军的阴谋,还以为乙王是好人,真的和他交换了自己所需的用品。现在既然真正的汉军没有如乙王所愿攻打丁部落,乙王就用和霍去病换来的汉军铠甲和旗帜让自己人装扮成汉军,自己去攻打丁部落,想让丁王以为来袭者是汉军,和汉军打得两败俱伤,乙王好坐收渔翁之利,再借汉军的刀把丁王的地盘一起吞了。幸好丁王睿智,一眼就看出前来袭击自己部落的小股军队人数太少,而且在汉军铠甲下面穿的分明是乙部落的服饰,接着听斥候说真正的汉军是去攻打戊部落了,一眼就看穿了乙王的阴谋。丁王对匈奴王庭一片赤胆忠心,怎么能饶恕乙王这样吃里爬外的叛徒?他们不打起来才怪。   至于戊部落,霍去病只是大张旗鼓地率领大军奔向那里而已,等到了附近就停下来,杀了活捉的匈奴王子,存心把尸体弄得惨不忍睹,然后让马面从鬼道送进戊部落的牙帐。戊王原本还在犹豫汉军来了,到底是战是降,不料早上一睁眼,就看到前来督军的匈奴王子惨不忍睹的尸首。王子原本住在丙部落,被汉军所杀,尸体却出现在戊王的地盘上,要是有人问起来,他有理说不清,只能连夜带着族□小抛下一切逃命去也。   从开始攻打甲部落到戊部落落荒而逃,期间只过了六天,汉军几乎没有任何伤亡,便摆平了五个部落、越过焉支山一千余里,直插浑邪王的地盘。在这六天中,赵破奴听霍去病说得最多的话就是“傻”、“蠢”、“笨”、“呆”,——当然不是说自己人,而是说被他略施小计便耍得团团转的匈奴部落首领们,——直到在皋兰山遭遇大股匈奴部队,与匈奴卢侯王、折兰王硬捍了一仗,他的口头禅总算换成了“哎呀……”   其实“哎呀”的结果也不算太糟。当时休屠王赶来与浑邪王会师,加上折兰王、卢侯王等部落联军,一共是一万三千余人对汉军一万人,打完后匈奴被斩八千九百六十人,汉军也是损失惨重,幸存的连同军官在内只有三千人。不过在此战中卢侯王和折兰王都战死,浑邪王子及相国、都尉被俘虏。班师回朝的路上,先前被霍去病挑拨离间的乙部落和丁部落之间也打得两败俱伤了,三千人对付他们的残部绰绰有余,于是在回去的路上顺便把他们也收拾掉,河西走廊以东再也没有成气候的匈奴部落,狭长的河西走廊这下彻底赤*裸裸地暴露在汉军的铁蹄之下。   *****   征西的第一战让霍去病的名字响彻漠北的匈奴王庭,伊稚斜大为震惊:“阿胡儿,这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说霍去病只是个嬖幸吗?我大匈奴什么时候竟然不济到能被区区一个嬖幸打成这样?”   “这个……”赵信只和霍去病见过几次面,就和所有刚认识他的人一样,只当他是个没脾气的烂好人,“属下不知。”   “不知?河西走廊以东的部落都快被他扫光了,你还不知。来人,传我口谕,命令浑邪、休屠二王一定要守住河西走廊。要是让我看到河西走廊以西出现汉人,我就要他们好看!”伊稚斜站起身看地图,把拳头捏得“咯咯”直响,“汉族皇帝,开心吧?得意吧?你的一个玩物带着一万人,就能把我打成这样。可惜河西走廊这条天堑,你们永远也别想越过来!”   虽然汉军也损失惨重,出征河西的第一战依然不失为一场大胜利。消息已经传到漠北的匈奴王庭,肯定也早已传到长安。伊稚斜以为长安肯定已经在庆祝他们的骠骑将军旗开得胜,却不知此时远在长安的刘彻是在对着宣室殿的地图害相思病。   “皇上,用膳了。”杨得意小心地喊了一声,见刘彻没反应,又喊了几声,最后把手放在他眼前晃了晃,“皇上……”   刘彻才回过神来,但只是看了杨得意一眼,注意力就又回到了地图上:“得意,你说他走到哪儿了?是不是该回来了?”   已经没药救了。杨得意直摇头:“皇上,霍将军吉人自有天相,不用担心。他可是下凡的神仙,有什么事是做不到的?匈奴再厉害,还能把神仙怎么样?”说真的,自从霍去病出征,杨得意就在同情那些即将与他交战的匈奴。   “话是这么说……”霍去病毕竟是第一次单独带兵出征,刘彻实在是放心不下,“是啊,他无所不能,要是能‘偶尔’再送个军报回来就更好了。”   小祖宗就厉害在这地方。杨得意在心里叹气。现在整个长安都在疯传骠骑将军和卫长公主的婚事,三人成虎,假话硬是被说成了真话,让皇帝无比郁闷还无法发泄。大逆不道地和皇帝颠鸾倒凤、勾引卫长公主,这两条罪名中随便哪一条都足够霍去病死个百儿八十次。他倒好,闯完祸就拍拍屁股走人,一上前线就从此音讯全无,这下刘彻满肚子的火都成了牵肠挂肚,甚至开始斋戒,也不再去临幸后宫的女人,在神灵面前许下无数的诺言,只要霍去病能平安回来。   “皇上,霍将军忙着打仗,哪有时间写军报?没消息总好过坏消息。”   “不管消息好坏,我至少得知道他到了哪里。”刘彻一巴掌拍在条案上,吓了杨得意一跳,随即揉了揉发酸的眼睛,继续看地图,好像能从上面看出霍去病的行军路线,“那混小子……”   “是。”   “那一帮子混小子……”   “是……”杨得意突然发现量词不对了,“还有谁胆大包天,惹皇上不高兴了?”   “董蔚那混小子!去病不会写军报,他就不会写?朕当初把他送到去病手下是干什么去的?!”刘彻一巴掌下去,可怜的条案终于忍无可忍地裂成两半。   *****   河西,残存的汉军带着俘虏班师回朝,董蔚冷不防一个大喷嚏,打得差点从马背上栽下来。   “着凉了?”荀彘策马到董蔚身边。   “大概是我老婆想我了。”   “对,就你有老婆,想馋死我们这些光棍?”荀彘一拳捶在董蔚身上。   “充国不也有老婆吗?”自从上次跟着卫青出征漠南回来,霍去病就亲自去帮赵充国张罗了婚事,到现在赵充国也才十五岁,家里老婆的肚子倒有六个月了。   “我看他找到新欢了,正忙着和‘小老婆’亲热。”荀彘示意董蔚和赵破奴看赵充国,“充国,拿到什么好东西了?还想独吞。”   “没什么,找到了一个挺好玩的东西。”赵充国把手里的东西给他们看,“在皋兰山和匈奴干架的时候,我看到一个匈奴军官把它当宝贝一样抱着,还念咒语一样念着什么东西,觉得好奇,就抢了过来。打仗就这点好,看中匈奴手里的什么东西都能抢,谁都不会说我做得不对。那个匈奴还想抢回去,就被我顺手用这玩意儿砸了,一下就脑袋开花。我觉得这东西用起来特别顺手,一连砸了十来个,用起来比用剑痛快。”   “到底什么鬼东西?”荀彘想接过来,一入手却整个人都被带得往下沉,要不是赵充国及时托了一把,他差点栽下马背,“这什么鬼东西?这么沉!”   “不知道,好像是个怪模怪样的人。”赵充国握着人像脚踝的地方倒提着给荀彘看。那是个有半人高的人像,黄灿灿的,就是五官做得很奇怪。   “怪模怪样,看着就让人不舒服。”董蔚皱起眉头,   赵充国拿着那个金人甩来甩去地把玩,跟着汉军的匈奴俘虏却沸腾起来,喊着什么。赵破奴回头看了看,再看赵充国手里的金人:“这……这……这难道是休屠王的祭天金人!”   “金人?黄金的?是纯金吗?”赵充国拿起金人看了看,“要是纯金的就好了,熔了大家平分,回去还能给孩子打个长生锁。”   “应该是金的。”董蔚从赵充国的坐骑不堪重负的表情推断出来的。   “就显摆你有孩子。”荀彘表示鄙视。他比赵充国年长五岁多,都还没娶妻,一行人中年纪最大的董蔚的孩子也不过刚开始读书,其他人中反而是最小的赵充国第一个做爹。天理何在!   一群没常识的家伙,居然要把这么好的战利品熔了!赵破奴瞪得眼珠子都差点从眼眶里掉出来:“熔了!你知道这东西对匈奴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什么?”在赵充国看来,这个金人不过是个难看的雕像,虽然是黄金做的。   “这是祭祀的礼器。对汉人而言鼎有多重要,这个金人对匈奴就有多重要!不信你看。”赵破奴回过头对跟在后面的匈奴俘虏喊了几句,俘虏们立刻沸腾起来,“看,我说你要把金人熔了,他们就急成这样。”   赵充国还是似懂非懂:“所以……”   “把这个送给皇上,到时候皇上赏的钱别说是给你的孩子打个长生锁,都足够给你自己连人带马做个纯金的雕像。”   “这么好!”赵充国两眼放光,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要去霍去病面前炫耀,却只看到霍去病忙着和匈奴降将“联络感情”。   第一次出征前,满朝廷都是对未满双十的骠骑将军和一群弱冠之龄的副官的质疑声,霍去病一直能保持平静的笑容;现在打了胜仗,霍去病还是平静的笑容;回长安后不知会面对的是对凯旋的欢呼,还是主和派关于出征将士十去其七的诘难,霍去病依然保持平静的笑容。四个校尉一致同意,他们的骠骑将军根本就没有情绪。   此时霍去病正横坐在马背上,带着标志性的亲切笑容向匈奴降将们打听除了河西走廊,还有没有其他可以通往西域的通道。一个匈奴降将说祁连山上也有一条类似于云岭的飞鹰涧那样的小路,只要如此这般地走……话还没说完,就被马面一口咬住脖子,直接把他咬死。   “你急什么?”霍去病摸了摸马面的鬃毛,“我还想听听他编到悬崖以后怎么继续编下去。”   午饭没吃饱。马面把骨头嚼得咯嘣响,一边斜过眼看另外几个匈奴降将。   “下一个,你,是叫仆多对吧?你来说说。”霍去病绽开极具亲和力的笑容,“没关系,随便扯也没关系,编故事也没关系,我不介意。”   你不介意,你的马介意!被点到名的匈奴降将看了看满嘴是血的马面,咽了口唾沫。   不止真人不露相,真马也不露相,看“鬼差”平时温顺得小孩都能骑,原来会吃人!就像那个总是带着温和笑容的骠骑将军……赵破奴也咽了口唾沫。至此他总算明白了,长得极像年轻时的卫大将军的骠骑将军不是比卫大将军温柔得更明显,而是完全和卫大将军截然相反——卫大将军有时候会比较严厉,但其实是面恶心善,而骠骑将军脸上对谁都客客气气,温柔得像只小羊羔,事实上却是只吃狼的羊。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三章 发如雪   天地良心,就算霍去病下令不许传军报回去,董蔚也不敢不履行皇帝私下里派给他的监军任务。可是大军一直长途迂回奔袭,一会儿往左,一会儿往右,董蔚和所有人一样,早就被绕得没有了方向感,只知道跟着霍去病的马走,写了军报也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送。直到大军回到陇西,董蔚才总算找着北,连忙把积压的军报全都送出去,捷报立即雪片一样飞向长安。   六天灭五个匈奴部落,斩敌将近九千人,杀匈奴卢侯王与折兰王,俘虏浑邪王子及相国、都尉,还带回了休屠王的祭天金人……他就知道他的骠骑将军不会让他失望!听到捷报一条接着一条,刘彻比当年从骑奴中挖掘出了卫青还得意,甚至忘情地跳起来欢呼,直到传令官一脸诧异地看着他,才连忙板下脸坐回去,恢复皇帝的威仪,得意的嘴角却怎么也压不下来。   刘彻以为霍去病的胜利会打响骠骑将军的名字,让他在朝堂上立稳脚跟,却忘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未满双十便锋芒毕现的骠骑将军没有为他自己赢得威望,却是惹起了老将们对后起之秀的滔天妒火,将他们也推到了主和派的文官一边,一起开始挑霍去病的不是。   捷报传来,朝堂上却没有人看到骠骑将军的胜利,只看到出征时浩浩荡荡一万雄兵,回来时只剩零零散散三千残兵——要不是霍去病忙着讨好刘彻,又好高骛远、刚愎自用,怎么会只带一万人便出征河西?结果大军十去其七,损失惨重,尤其是虎贲营几乎全军覆没,害得为大汉捐躯的功臣名将们断子绝孙。这些都纯粹是霍去病考虑不周导致的。看看,手下的兵个个都黑不溜秋,只有骠骑将军一个人的皮肤白到刺眼,他该不会是只让手下的人冲锋陷阵,自己躲在大后方指挥吧?他舒舒服服地动动嘴皮子,就是七千条人命没了。武将骂他不爱惜下属,文官骂他草菅人命,总算卫青还知道胳膊肘往里拐,虽然外甥一万大军就做到了他扬言非二十万大军做不到的事,让卫大将军面子上有些挂不住,他至少选择的是沉默,而不是和别的老将一样站在霍去病的对立面。   原本如果公孙弘还在,刘彻至少还有个应声虫,可是公孙弘这老狐狸肯定早就知道此时此刻支持霍去病的话会得罪满朝文武,不支持霍去病的话会得罪皇帝,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左右为难之下,干脆以七十九岁高龄无疾而终,彻底置身事外,还让人没法纠他的把柄。   这老狐狸一定一定一定是故意挑在这时候死的!刘彻经常愤恨地想,甚至很有把公孙弘挖出来鞭尸的冲动。   至于现在的丞相……看到现在坐在丞相位置上的人,刘彻只想骂自己不长眼,怎么挑了这么个家伙代替公孙弘。现任丞相是李广的堂弟李蔡,堂兄弟两个一个鼻孔出气,作为世家子弟,从来就不曾看顺眼过出身卑微却比他们更能干的人,当年对卫青如此,如今对霍去病更是如此。有丞相带头,于是朝堂上的墙头草们也一起站到了霍去病的对立面。   虽然东方朔一直都是坚定不移地站在忘年交的一边,连刘彻都只把他当成俳优,他在朝堂上更说不上话。于是只剩刘彻一个人孤零零地支持霍去病,不知该怎么面对凯旋的骠骑营。   骠骑营高高兴兴地班师回朝,以为面对的会是迎接英雄的欢呼,完全没料到迎接他们的却是阵亡将士家属以及文武朝臣对骠骑将军“草菅人命”的诘难——毕竟比起二十万大军阵亡七千,一万大军阵亡七千看起来实在是太难看了。   面对意料之外的诘难,原本期待着庆功宴的骠骑营被打了个措手不及,沮丧、愤怒、失望以及受舆论感染造成的愧疚将胜利的喜悦冲得一干二净。面对意料之外的“欢迎”,不过是一群大孩子的骠骑营没了主意,不由自主地将目光投向带着他们一路凯歌的骠骑将军,却看到霍去病的面容平静如昔,仿佛在出征以前就知道会有今天。   未央宫大殿,文武百官肃立两旁,即使不说话,也能感觉到一股极不友好的气氛。刘彻高高地坐在龙椅上,总觉得这股不友好的气氛组成了一张张网,将他与殿下的霍去病分隔开,让霍去病走向刘彻的每一步都显得分外沉重。当初卫青龙城大捷凯旋,虽然只是一场小小的胜利,刘彻命令群臣向他跪拜,却只有汲黯一个人敢不拜。如今的霍去病就像当年的卫青重现,只是胜利得更辉煌,结果却是仿佛成了整个朝廷的公敌,就连他亲舅舅都只是不闻不问,便已像是对他天大的恩惠。   “介胄之士不拜。”刘彻开口喝住要行跪拜礼的霍去病,“骠骑将军,抬起头看着朕回话。”   霍去病依言站直身子抬起头,就看见刘彻朝他比口型:我早就叫你多带点人去,你不肯听,结果成了这样,我都没法收拾了。   刘彻以为霍去病会愧疚,或者感动于刘彻对他的袒护,不料霍去病只是缓缓地绽开笑容,像一滴墨水落入清水,慢慢漾开,平静如水的面容便在无声无息中染上了一层笑意。   你早就知道?   霍去病垂了垂眼睑,算是肯定。   从出征以前就知道?   是。   那为什么还要这样做?   因为如果为了派大军主动攻打匈奴而提高赋税,所有人都会骂你这个君王失道,而我现在只带一万人马就去打匈奴,就只有阵亡将士的家属和主和派的朝臣骂我这个将军指挥无方。   所以你要虎贲营?你早就知道这一万大军几乎就是去送死的?   是。虎贲营都是孤儿,如果阵亡的是他们,就可以少一些家庭忍受与家人天人永隔之痛,我面对的诘难也可以稍微少一些。   两万呢?三万呢?就算不提高赋税,两三万的大军还是凑得齐的,至少不用让你面对这么大的压力,为什么你偏偏只要一万?   如果人数不够少,怎么能体现出是我这个将军刚愎自用,而不是你这个皇帝失策?   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要牺牲自己的名誉来成全我?   因为将君王捧上神坛是臣子的义务。只要受诘难的不是你,那么不论是谁,我都不在乎。   可你知不知道你受诘难,我也会痛?从霍去病眼中读出的答案让刘彻一阵头重脚轻。谪仙,这人世间的功名利禄有哪一样入得了你的眼,好让我报答你。   功名利禄?人生不过短短几十载,功名利禄都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身外之物,过个几十年就会变得毫无意义,要来干什么?霍去病的笑容中多了几分不屑。   这人间有什么是你看得中的?   有。你!   你是我对凡尘唯一的留恋。如此深情叫他拿什么来还?刘彻从龙椅上站起身。你是谪仙,我不过是凡夫俗子,你不看重你自己的名誉,我在乎。我一定要帮你把名誉挽回来。   旁人看不出刘彻和霍去病在眼神之间说了多少话,只看到两人都是一瞬不瞬地看着对方,接着皇帝便着魔一般步下龙椅,一步一步走向站在大殿中间的骠骑将军,最后停在他面前细细打量他:“你的头发是怎么回事?”   头发?霍去病还没反应过来,刘彻冷不防一把掀了他的头盔。   出征在外,霍去病根本没时间也没心思染头发,此时被刘彻掀了头盔,一头白发暴露在众人面前,顿时满堂哗然。谁都没想到未满双十的骠骑将军竟然是一头白发如雪!   为了让大家看得更清楚一些,刘彻故意把霍去病头上的发笄抽掉,一头雪白的长发立刻洋洋洒洒地披散下来。霍去病原本就皮肤偏白,此时银甲白发,整个人都干净到透明,染不上一星半点的凡尘烟火。他像是鹤发童颜的战神,专程下凡而来,只是为了带给大汉一次次的胜利。   “这头发是怎么回事?”刘彻厉声问道。   霍去病心领神会地垂下眼:“要用一万人打下河西,果然还是有些勉强。臣绞尽脑汁,万幸不辱使命,还活着带回了三千人。”   “朕知道,连年征战,国库吃紧,可是要绝匈奴之患,不能不发兵。是朕任性了。”刘彻轻抚霍去病的一头白发,满是爱怜,突然提高声音,“是朕任性了!朕本该等那些个只会在大漠里迷路、动不动就全军覆没、除了到处吃败仗以外什么都不会的蠢材全在战场上死光了,再派你出去!”刘彻一边疾言厉色,一边看向朝堂上的武将们,看得他们一个个都低下头,只剩令人胆战心惊的回音回荡在空荡荡的大殿。   “一万人打下河西?不是骠骑将军好高骛远,是朕的国库被你们这些庸才蠢才浪费光了,朕不忍百姓疾苦,才只给得起一万人。天佑我大汉,终于送了个会打仗的人到朕身边,二十岁不到就做到了你们活到两百岁都做不到的事,大获全胜,回来却还得受你们的气!”刘彻的声音在整个大殿回荡,震得人人耳朵发疼,“见了浑邪王、休屠王像见了祖宗,连碰一碰他们都不敢,现在有人敢碰他们了,你们就忙着内讧!难怪大汉泱泱大国,居然要靠送钱送女人来向区区蛮夷讨饶至今!一万大军死了七千人是草菅人命、不爱护部将,二十万、三十万大军死了七千人就不是了对吧?骠骑将军少不更事?现在你们满意了吧?看背影,你们谁都比他年轻!”   虽然作战不利,好歹也为大汉朝卖了那么多年的命,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他就不能给老将们留点面子?霍去病偷偷地瞥向被刘彻说得恨不得就地挖个洞钻下去的老将,不禁有些同情他们。   “骠骑将军霍去病征河西获胜有功,益封食邑两千户。这头发不准染!让没瞎眼的都看看你为大汉付出了多少。”刘彻冷哼一声,转身走向龙椅,“朕倒要瞧瞧,还有哪个不怕死的有胆子说朕的骠骑将军的不是!”   整个朝堂噤若寒蝉,沉默却很快就被霍去病平淡的声音打破:“臣请抗旨。”   你什么意思?刘彻不满地回过头。我帮你挽回面子,你还不领情?   “白头发很难看。”霍去病的语气中难得地多了点撒娇的意味,“我可还没成家……”   霍去病满头白发的样子哪里难看了?他其实是不愿顶着一头军功章到处显摆,是给老将们留面子。弯弯肠子多一些的文官们暗暗佩服年轻的骠骑将军的心胸。   到底还是小孩,知道爱美。听到霍去病的话,比较直肠子的武将们有些想笑,但随即一阵心酸。霍去病才十九岁。别人家的贵族子弟还只会花天酒地、追女人、闯祸的年纪,他已经开始带着大军南征北战,小小年纪就操劳到满头白发,还要怎样?   发觉朝堂上的气氛随着君臣二人一唱一和渐渐缓和下来,刘彻看了看左右:“随你。”接着便走向龙椅,一边走一边似乎是自言自语地念叨,“六天破五个匈奴部落,痛快!‘飞将军’的名号该换人了……”一边念,一边在经过丞相李蔡身边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吓得李蔡连忙低下头。   李蔡虽是武将出身,至少比只会打仗的堂兄李广懂些官场上的人情世故,对皇帝的意思心知肚明。李广仗着出身名门,嫉恨刘彻重用出身卑微的武将,尤其嫉恨这些武将比他更出色。李蔡也是出身名门的武将,会和堂兄一个鼻孔出气,也不是不能理解。不过他最好记得,他除了是李广的堂弟,还是现任丞相。丞相其实很好做,只要谨言慎行,别和皇帝对着干,刘彻从来不介意一个在朝堂上当摆设的丞相在任期间无所作为。但要是李蔡敢不知趣,刘彻也不介意让他步窦婴、田蚡的后尘,或者干脆做第一个没有被免职就直接被处决的丞相,给后世开个先例。   作者有话要说:  他喵的我想去【哔——】啊有木有!!!!!   英语什么的早就还给高中老师了有木有!!!!!   现在居然还要我翻译专门的英文著作有木有!!!!!   那么多的人名地名,不是意大利历史专业毕业的根本分不清有木有!!!!!   而且别说是人名地名,那么多长句子光是分个主谓宾就分得我想去【哔——】有木有!!!!!   作者你写个简单点的句子难道会死有木有!!!!!   常常一个句子长达四行有木有!!!!!   还把主谓宾弄得乱七八糟有木有!!!!!   害得我翻译一句句子就得翻译半天有木有!!!!!   翻译完后我只想把作者【哔——】了有木有!!!!!   我是理科生有木有!!!!!   别说是学历史学意大利语,我甚至不是学文科的有木有!!!!!   要不是因为写小说需要资料,又找不到其他的参考文献,谁高兴翻译这些鬼东西有木有!!!!!   原本还找到一本说卢克雷齐娅的,可是现在关于切萨雷的著作才翻了一个零头我就想把电脑【哔——】了有木有!!!!!   那本卢克雷齐娅的我直接删了有木有!!!!!   这本切萨雷的我也想把他【哔——】了去和他亲妹妹【哔——】有木有!!!!!   话说为什么我发个牢骚都会被【哔——】有木有!!!!!   红莲:作者又在抽什么风了?   白鲤:这花痴看了冰栗优的《禁断毒天使》,被瓦伦蒂诺公爵迷住了呗。   红莲:(学作者的口气)毒美人呀,毒美人呀,貌若天仙心似蛇蝎的毒美人呀……(恢复正常语气)话说作者的口味还是一如既往呢。不过这和她抓狂的那一大段内容有什么关系?   白鲤:她想在下一部小说里写瓦伦蒂诺公爵。   红莲:难怪她的“小说资料”文件夹里面都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参考资料。   白鲤:(你居然还去翻作者的电脑?我好歹还有鳍,你个只长了荷叶、花瓣的家伙到底是怎么用鼠标的?)查资料也算了,关于瓦伦蒂诺公爵,历史上并没有很多记载,她唯一找到的一部专门讲他的传记还是英文版的,作者只能自己翻译,然后就有了最上面的那一段。   红莲:(看着作者抓狂ING)所以说啊,写中国历史背景的小说就不存在翻译问题了。   白鲤:呵呵……别说甲骨文了,光是文言文就不见得比现代英语好懂。   红莲:所以说嘛,崇洋媚外的作者菌,还是多写写中国背景的小说吧。要说蛇蝎美人嘛,你最喜欢的我的原型【哔——】就是……刚才什么声音?   白鲤:声音马赛克。   红莲:我刚才说什么敏感词了?我只说了【哔——】……不是吧?他干什么了?这都能成敏感词?   白鲤:我觉得他的名字成为敏感词,主要是因为怕你万一说出来,如果有人不喜欢他,会破坏读者心中对你美好的想象。   红莲:不是吧?【哔——】很帅啊。当初作者就是看了一个叫【哔——】的MV,里面都是【哔——】在【哔——】里面的集锦,看得她花痴大发,写了六首叙事诗,然后觉得光是六首诗还不过瘾,才有了这部小说。所以说我们能和读者见面,主要还是【哔——】的功劳……话说我才说了几个字?怎么通篇都是这个声音马赛克?   白鲤:这声音马赛克的灵敏度还真高。   红莲:不是吧?这样一来,不是通篇都是这个声音了?到底是谁发明了敏感词这么个说法?我真想把他给【哔——】了。   白鲤:= =你敢对我不忠?   红莲:没有,【哔——】只是用来表示愤怒而已。   白鲤:你一直在拿我泄愤?   红莲:没有没有……   白鲤:那么到底是什么意思?   红莲:这个嘛……   白鲤:说不说,不说就严刑【哔——】供了啊。   红莲:你那真的是【哔——】供好不?这里的声音马赛克倒是不错,加了和没加一样。话说【哔——】……我是说,简称【哔——】……这都成敏感词了。话说的“作者有话说”还真是个强【哔——】,这么多内容都塞得进去。   白鲤:你好恶心。   红莲:我说什么了?   白鲤:你说【哔——】,女性的【哔——】   红莲:拜托,我是说“作者有话说”是个强“守”。吁——这次总算没被马赛克。话说马赛克敏感词什么的,原本看着挺正常的词,一屏蔽就觉得很邪恶了。像是【哔——】上梁山,咄咄【哔——】人,官【哔——】民反,哈哈哈……还有【嗡——】良为【嗡——】……怎么改声音了?   白鲤:连敏感词屏蔽都要调戏,你这渣攻没药救了。 ☆、第四十四章 长公主   长长的回廊中,一身宫装的少女提着裙子飞奔,红扑扑的脸蛋上已经渗出一层香汗,飘起的乌黑长发和五彩锦缎裙裾像追在她身后的蝴蝶,留恋少女的美貌,不愿离去。一路上的太监、宫娥见了少女,纷纷诚惶诚恐地让到一边,此起彼伏的“卫长公主”却留不住少女的脚步。   霍去病出征在外,一去就音讯全无,刘彻食不知味,卫长公主又何尝不是牵肠挂肚?霍去病可是为了不让她被送去和亲,才冒险地提出只用一万人就要去打匈奴,如此深情,她怎么辜负得起?霍去病出征后,卫子夫提出要择吉日将卫长公主嫁给平阳侯曹襄,卫长公主抵死不从,天天流着泪在高阙上望着远方,崇山峻岭却遮住了她的视线,让她看不见心上人离去的背影。   捷报传来,刘彻在大殿上情不自禁地欢呼,卫长公主在椒房殿雀跃,可没想到霍去病的胜利让他成为年轻一辈武将们的偶像,却同时让老一辈的武将们妒火中烧。父皇已经被朝堂上一边倒的舆论压得苦不堪言,母后在国事上根本插不上话,卫长公主只有天天去找卫青闹。她知道舅舅最疼她了,而且去病哥哥也是自家人,胳膊肘总往里面拐。不料卫青对此事却只是保持沉默,于是卫长公主再也不给舅舅好脸色看。   不过不管怎么样,霍去病能安然无恙地回来比什么都重要。一听说霍去病率军凯旋,卫长公主立刻去找他,老远就听见刘彻和霍去病的声音。   父皇做过的最英明的决定,就是允许霍去病在后宫畅行无阻。听到令她倾心的温和嗓音潺潺而来,卫长公主恨不得立刻飞过去,可是还剩一个回廊就能见到他了,少女的羞涩还是让她停下了脚步。卫长公主躲在柱子后面,听着风吹动回廊上挂的帷幔,听着熟悉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可无论她怎样压住胸口,心跳声都无法平静下来。   一下朝,刘彻都等不及霍去病先去整理好装束,就忙不迭把他往后宫拖。听霍去病说他怎么六天破五个匈奴部落,刘彻热血沸腾:“想不到你小子看起来文文弱弱,打起仗来倒像是我的风格。听你这么说,我都有御驾亲征的冲动了。”   霍去病的兵法都是上辈子跟着受德学的,这辈子的刘彻和上辈子的受德一个性子,当然会觉得霍去病打仗像他的风格。霍去病在心里苦笑,嘴上却只能客气:“皇上已经拥有天下,还是别和我等臣子抢功劳了。”   要说比干一个文官怎么会心血来潮地研究兵法,其实他实在是有苦说不出。照理来说当时的朝堂上有飞廉、恶来等猛将,确实轮不到丞相担心战场上的事。可是前世的受德经常御驾亲征,也是一出国门便音讯全无。要说御驾亲征无“上”可报也罢,干脆就什么都别送回来也挺好,比干对受德的军事指挥能力和大邑商的象兵有足够的信心。偏偏受德的军报时有时无,每天一封以密件的形式指名道姓要交到比干手里的情书倒是雷打不动,害得整个朝廷都以为丞相收到了秘密的军报,纷纷来向他打听消息。无奈之下,比干只能下狠功夫研究受德的作战风格,然后照着情书编军报,遇到不符的地方再想方设法糊弄过去,后来时间长了,居然每次都能猜得□不离十。正因为有上辈子比干下过的苦功夫,这辈子的霍去病根本不需要再浪费时间另外学习军事理论,只需要在实战中慢慢摸索如何让受德的兵法更适合现代的情况。不过要是和刘彻说明原因,暂且不论提起前世今生可能会遭天谴,霍去病猜也猜得到刘彻的回答肯定是“只要你肯写情书回来,我不介意照着编军报”。还是别自己找麻烦了。   “胜仗归胜仗。出征那么久,都不知道送个军报回来,不知道我会担心吗?”尽管嘴上说的是责备的话,刘彻的宠溺之情溢于言表,“是怕我干涉你的行动?出征前我就答应过你,对你绝对的信任,就算送军报回来,我也决不会干涉你做的任何决定,只想知道你到了哪里,干了些什么。”   原来他也知道不送军报回来,会有人担心。霍去病嘴上不说,心里却忍不住腹诽。上辈子受德出征在外也是从来不送军报回来,还美其名曰是为了每次凯旋,都能让比干尝到失而复得的滋味,好让小别胜新婚更甜蜜。这下他也知道对出征在外的爱人牵肠挂肚是什么滋味了吧?霍去病有些幸灾乐祸,甚至想去感谢董蔚一直不送军报,决定以后也不再写军报。不过上辈子比干不仅是受德的臣子,还是他的长辈,这辈子的霍去病却仅仅是个出身微寒、靠刘彻一手提拔起来的年轻人,在刘彻面前还是不能太放肆。“这一仗斩获与折损相抵,算不上什么大胜,不提也罢。所幸还是得到了不少战利品。”   “别谦虚了。那些老将们对浑邪、休屠二王连碰都不敢碰一下,你却能凭一万人就打痛他们,已经很了不起了。那个祭天金人真的不错,朕要把它放到甘泉宫去供着。”正如霍去病所说,此次虽然是向匈奴王庭挑战的胜利,在战略上意义非凡,但是斩获与折损大致相当,要没有祭天金人这个战利品,刘彻还真没法堵主和派的嘴。   “如果那个金人真的灵验,就不会落到我们手里了。”   刘彻一愣,随即大笑起来:“可不是,假神仙怎么敌得过真神仙?那你说的战利品是什么?那几个俘虏?”   “不,是匈奴降将。”霍去病终于抬起眼,“他们都是当年冒顿单于在位时被吞并的国家出身的‘新匈奴’,对匈奴王庭没有忠诚,只有仇恨。收了几个降将以后,我特意在手下再空出了一个校尉的位置,告诉他们谁做得好,这个位置就是谁的,但是不准他们互相之间明着动手。可惜人就是这么卑鄙,校尉的位置只有一个,他们不能明争,就只能暗斗,来我面前互相揭短,让我知道匈奴的各个部落之间都有些什么恩怨,以后好用来对付他们。”   “怎么对付?”   “与匈奴人作战要获胜,无非就是四个字:奇、猛、疾、狠。”   “说得好!”刘彻一把抓过霍去病的手,“确实,有这样高明的见解,还看兵书做什么?你自己也可以写一部嘛!”   “皇上说笑了。”霍去病想把手抽回去,却挣不脱。   发现霍去病想缩回去,刘彻反而抓得他更紧:“那么在骠骑将军看来,这一战应验了哪几个字?还有哪些不足?”   “疾、猛不差,奇、狠却还不足,才会损失如此惨重。”   “那么爱卿有何打算?”   “再度西征。”   “还走原来的路?”   “不!河西走廊易守难攻,此战才会损失惨重。要获胜,唯有迂回出击!”   “已经谋划好了?”   “成竹在胸。”   “什么时候定的?”   “回军的时候!”   真想不到说话慢条斯理的小夫子其实性子比刘彻还急。不过……有些账,刘彻还得好好和他算算。刘彻凑到霍去病耳边:“骠骑将军,出去打仗的时候就光顾着盘算怎么打匈奴,一点也没想朕?你偷懒不写军报,可是害得朕食不知味,夜不能寐,这伤害龙体的大罪你担待得起?”   “此罪……从何说起?”霍去病移开视线。   “害得朕□中烧还无处发泄,这样的罪还不够大?”要不是碍于人多眼杂,刘彻只想立刻把霍去病扛回寝殿去一解相思之苦。   “后宫那么多女人,怎么无处发泄?请皇上就算要治臣的罪,也找个比较站得住脚的借口。”   “你出征的时候,我天天斋戒、独睡,祈求诸神保佑你回来……”   然后害得霍去病成了整个后宫的公敌。刘彻的挂念方式没让霍去病觉得感动,只觉得感冒。   都说小别胜新婚,刘彻正沉浸于调戏心上人的乐趣之中,偏偏这时李姬不长眼地挺着滚圆的肚子在花园散步,看到皇帝,特意来他面前向他请安,还炫耀一般把肚子挺了挺,说里面可能又是一个儿子。可怜的李姬以为皇上会高兴,却不知道正是这次不智之举让她在生下腹中的四皇子刘胥之后便彻底失宠。   李姬走了,刘彻有些心虚地看向霍去病,不料霍去病连眼睛都不抬,只是给了他两个字:“奇迹。”   “去病,我冤枉啊……”刘彻一脸的憋屈,“那个是你出征前怀上的。你自己也学过医,该看得出来。你出征才三个月,三个月的肚子怎么可能那么大?我真的没有对你不忠……”   “没人要你守身如玉。”   “这不是守不守身的问题,是诚心和信誉的问题。我真的是冤枉啊……”   堂堂九五之尊,居然像个赖皮小孩,要是让人看见,成何体统?霍去病无奈地抬头看天,瞥见柱子后面露出一点桃红色的裙裾,似乎有人鬼鬼祟祟地躲在后面:“谁?!”   卫长公主心里正小鹿乱跳,突然被人拽出来,接着就跌进一个厚实的胸膛。   发现是卫长公主,霍去病连忙放开她:“末将参见公主。”   越过霍去病的肩头,卫长公主看见刘彻面有窘色,连忙摆出最乖巧的笑容,露出一对可爱的小酒窝:“儿臣给父皇请安。”不等她的父皇反应,便忙不迭关心真正让她挂心的人,“去病哥哥……”一低头,霍去病的满头白发立刻让她红了眼睛,“去病哥哥,你的头发怎么了?”   “塞外流行的,好看吗?”霍去病站起身。   卫长公主知道他是不想提起头发的事,也不多问:“打仗很辛苦吧?”   “托公主洪福。”霍去病从怀中摸出一个锦囊还给卫长公主,“所幸公主所赠没有损坏,如今完璧归赵。”   卫长公主却不接过来,把锦囊往霍去病身边一推:“说了是送你的,不许还给我。”说完飞一样地逃走。   “锦……囊……”卫长公主走远后,刘彻不满地抬了抬眉毛,“她什么时候送你的?”   “出征前。”   出征前刘彻被霍去病弄得下不了床,他倒好,摆平了老爹,又去勾搭女儿。好得很!刘彻点了点头:“原来外面的传言是真的。”   “什么传言?”霍去病莫名其妙。   “说你和卫长已经让朕抱上外孙了。”   他出征的时候还发生了这样的事?霍去病完全被打了个措手不及:“皇上明鉴!”   “没有?”刘彻不满地抓住霍去病的手腕,打量他手上小小的锦囊,“定情物都有了,还说没有勾搭朕的女儿?”   “一个锦囊而已。”   “你不知道送锦囊意味着什么吗?”刘彻扣住霍去病的手腕,把他拽到两个人几乎鼻子顶着鼻子,邪魅的笑容让人胆战心惊,“骠骑将军,回答朕!”   霍去病却是祭出一脸无辜:“臣只知道卫大将军有个绣白鲤的锦囊,听说是御赐的。想来锦囊也就是个普普通通的礼物,没什么特殊含义。”   那是因为刘彻当时以为卫青才是从前世追他到今生的白鲤,等到发现自己送错人的时候,又不好意思要回来。此时霍去病问起,刘彻无言以对,只能放开他,一个人陷入沉思中。   看得出来,卫长公主是真的喜欢霍去病。已经有骑奴出身的卫大将军尚平阳公主的先例了,刘彻听到关于霍去病和卫长公主的成婚的谣言,不是没考虑过让干脆让谣言成真的事。卫青成为驸马后,就没有那么多人敢太明目张胆地欺负他。如果让霍去病尚了卫长公主,有皇亲国戚的身份做靠山,或许也就不会再出现打了胜仗,反而在朝堂上被指责为“草菅人命”的事发生。只是如果两人成了翁婿,刘彻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勇气面对心爱之人和自己的女儿生的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五章 少女心   刘彻做事向来雷厉风行,当天晚上就留霍去病在宫中连夜召开御前会议,商议打通河西走廊的下一步计划。与会者还有李广、公孙敖、张骞,可此时他们只有资格坐在一旁,听论年纪只是他们子侄辈的霍去病指点江山。   河西走廊易守难攻,所以霍去病以七千人的牺牲,也只起到了向浑邪、休屠二王示威的作用。当他提出他对付匈奴的“奇、猛、疾、狠”精辟总结,公孙敖露出钦佩的表情,李广却表示不解:“这猛、疾、狠都容易理解——猛就是悍不畏死,疾就是速战速决,狠就是不能心慈手软。可这奇是什么意思?河西走廊就这么一条羊肠道,我要是匈奴,闭着眼睛候在那儿等,都能截住汉军,怎么个‘奇’法?”   “确实,河西走廊地形狭窄,不利于大兵团展开作战;而且匈奴人刚在那里吃过败仗,一定会在正面构筑一些防御措施;再者即使获得胜利,匈奴军队也可以向西北方向逃窜,到时候就只能打追击战,无法歼灭敌军主力。所以……”霍去病的手指在地图上绕了个圈,离开汉疆后越过沙漠地带,绕到河西走廊西面,再从河西走廊直接回来,“谁规定河西走廊只能从东向西攻?”   公孙敖惊得瞪大了眼睛。李广更是直接喊出心中的惊讶:“你小子疯了!”只有刘彻听得两眼放光,只差叫好。   霍去病继续讲解:“匈奴中如今东离王已经元气大伤,不敢争锋;单于伊稚斜远遁漠北,鞭长莫及,只剩西离王能对我们构成威胁。我的计划是兵分两路,分别沿腾格里沙漠和巴丹吉林沙漠南北两侧行进,最后会师于巴丹吉林沙漠西北角的居延海。会师后从居延海南下,切断匈奴的后退线路,将河西的匈奴军队困在库姆塔格沙漠和白龙堆沙漠以东、祁连山脉以北、巴丹吉林沙漠以西、以及狭窄的河西走廊,就此一举全歼河西敌军,完全控制河西地区。”   公孙敖和李广已经傻眼了,只有张骞一直在纳闷军事会议叫他一个文官来,到底是干什么。   看到公孙敖和李广满脸惊讶,霍去病一点也不意外:“诚然,这个计划非常冒险。夏季沙漠中气温极高,行军路程超过两千里,会十分艰苦。不过夏季正是季节性河流的丰水季节,有利于寻找到水源。而且匈奴王庭退居漠北,就是打算靠沙漠的天堑来阻挡汉军,也就是说他们根本不会想到我们会越过沙漠去攻打他们,尤其是在最艰苦的夏季出兵,我们的行军就可以十分隐蔽,不容易被匈奴人发现。再者这样将敌军的后方变为前线,恰恰可以达到攻其不备的奇袭效果。”   “大家以为如何?”公孙敖和李广的表情让刘彻像是小孩安排好恶作剧陷阱,然后成功地看到某个倒霉鬼中招。   “这……这简直是发疯啊。”李广还没有回过味来。   “那好,就这样决定了。”刘彻假装根本没听出李广的意思是不同意如此冒险的做法,“公孙敖与去病各率一支人马,出北地郡分道进军,迂回出击河西,务必求胜。李广出右北平,佯攻西离王,策应他们进攻河西。张骞,你跟着李广,免得他又迷路。”   不知是李广的心理作用,还是刘彻有意为之,李广总觉得刘彻把这个“又”字咬得分外重,因此十分不快:“骠骑将军和公孙将军别迷路才是。两个小娃娃,老子打仗的时候,你们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公孙敖早就习惯了李广的脾气,只是笑笑。霍去病从来就没把李广放在心上,只当没听见。不过刘彻咂摸出了一些令他十分不愉快的味道:“公孙敖,你和仲卿是至交好友,去病是仲卿的外甥,算起来也是你的子侄辈。但这次出征,你要听去病的号令,若敢以长辈自居,不服调遣,朕定斩不饶!”   公孙敖听出刘彻的话其实是说给李广听的,满脸堆笑:“陛下放心。军中无长幼,臣定在骠骑将军马前效命,绝不敢违抗。”   “合骑侯是沙场老将,臣也会尊敬有加,随时聆听教诲。”霍去病怕公孙敖和李广面子上挂不住,赶紧给他们递个台阶。   李广倒是没听出另外三个人的话都是说给他听的,只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中。此次西征回来,刘彻把霍去病手下的四个校尉也都升为裨将,和李广平起平坐。想他飞将军李广打了一辈子的仗,到头发白了都没得到封侯,还沦落到和孙子辈的武将们平起平坐的地步,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霍去病都给他台阶下了,他还不知好歹,敢叹气?刘彻沉下脸来:“李将军为什么叹气?觉得骠骑将军年纪小,让你听他的是委屈了你?”   “怎么会呢?”刘彻毕竟是皇帝,他要是翻脸如翻书,后果非常严重。霍去病怕李广说错话,连忙抢先一步插嘴,免得在朝堂上不知进退的李广再不小心把刘彻惹火了,到时候就不是临阵斩将,而是临征斩将。“李老将军从文帝在位起,就打仗打到现在,资历比我们谁都老。军令不可违的道理连新兵都知道,李老将军怎么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好小子!一句话就又灭了刘彻的火,又把李广顶上杠头,让他不得不乖乖地听年轻的骠骑将军的话。想不到霍去病年纪虽小,却是打仗行,做人也行,难怪刘彻那么喜欢他。公孙敖不由地回想自己在霍去病那样的年纪时在干什么。花天酒地?沉溺于初尝人事的滋味?好勇斗狠跟着一帮子和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小兔崽子到处闯祸?反正基本上没有干过正经事。活该他到这把年纪,还得给好友的外甥当下属。   看李广满脸不甘,公孙敖若有所思,霍去病觉得有些对不起他们。诚然李广开始军旅生涯时,霍去病的爹娘还裹着尿布,可是比干在朝堂上叱咤风云的时候,李姓人的老祖宗还在他娘亲的肚子里,连尿布都裹不到。霍去病只是长了一副年轻人的身体而已,里面的灵魂可是个只比盘古、女娲等等□神晚了一两辈的万年老妖怪,以这样得天独厚的条件去和“看起来”比他年纪大的武将们争功争宠,实在是有些欺人太甚的感觉。   “臣万死不敢!”李广再迟钝也知道自己说错话了,“匈奴欺我大汉已久,只要骠骑将军此战能扬我国威,清除边患,臣甘为马前走卒,万死不辞!”   “愿与李老将军同心协力,共破匈奴!”霍去病也跟着打圆场。   御前会议总算在还算和平的气氛中结束,公孙敖与李广告退,只是走出很远,还能听到李广在抱怨为什么要把他安排在一个小屁孩手下,丝毫不顾忌说得太大声,会让还留在宣室殿的刘彻和霍去病听见。   “廉颇老矣……”刘彻摇头,“雄心未了,可惜已经两鬓如霜了。”   “李老将军是在文帝时开始从军。文帝时对匈奴的政策是‘匈奴无入塞,汉无出塞’,对匈奴以防守为主。李老将军学的都是如何防御,对进攻自然就不是那么在行了。廉颇未老,只是运气不好。”不过此次李广只是作为策应部队,也多少让霍去病松了一口气。都说好汉不提当年勇,李广却总还沉浸在整个大汉只有他飞将军能威震匈奴的辉煌中,不懂与时俱进,只会在年轻一辈的武将中倚老卖老。如果让他做霍去病的直隶下属,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事。以前以文官的身份站在朝堂上,比干总觉得当官的不论文武,不工于心计还能活下来,简直是奇迹,现在自己当上了武将,才发现武官真的是个挺特殊的群体,不止卫青能当上大将军,李广那样的性子居然能历经三朝还只是没有封侯而已。或许也是时代在改变吧?是他自己的思维方式还停留在一千年前,没有与时俱进,这方面他实在是没有资格说李广。   “别为他说话了。李广固然弓马娴熟,武艺高超,但是有勇无谋,只可为将,不可为帅。你却是天生的帅才!”刘彻搭上霍去病的肩头,没想到清晰的骨架硌得他手疼,“怎么清减了那么多?”   “出征在外,又没有辎重,吃饭都是有一顿没一顿。”   “你就跟着士兵一起挨饿?”   “当然。”霍去病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出征只有一万人,只有尽量发挥这一万人的作用,才能尽量多带一些人回来。我不陪着他们一起挨饿,怎么知道什么时候他们能饿急了眼,发挥出最大的战斗力,而不会因为饥饿过度,反而无法战斗?”   “听说粮食不够的时候,你把食物都让给手下的将士,自己吃虫子?”   他怎么连这都知道?霍去病想了想,便明白过来。董蔚是刘彻的耳目,赵充国又藏不住事,刘彻不知道才怪。   那次其实真的是个误会。虽然已经做了两辈子的人,霍去病的口味还是和鱼一样,比起人类的珍馐美味,还是更喜欢蚯蚓之类的鱼食。那次其实是霍去病自己也饿得慌了,挖了些蚯蚓来解馋。饿绿了眼的士兵们看见霍去病嘴里似乎藏着什么,还吃得很开心,以为将军偷偷地藏了好吃的东西,却让手下的士兵吃沙子一样的炒米。尽管心中不满,在找到确切的证据以前,士兵们不敢和将军正面起冲突,只能去偷那个似乎藏了好东西的盘子,要霍去病给他们一个交代,没想到偷出来的竟然是一盘子活蚯蚓!   人类怎么可能理解小蚯蚓在嘴里扭来扭去的美妙感觉?看到一盘子的蚯蚓,有人当场就吐了。听说李广、卫青都是士兵不吃饱喝足,自己就不吃不喝,士兵们原本还在埋怨霍去病纨绔子弟做派,不爱惜士卒,没想到将军其实是把粮食全都让给了他们,自己吃虫子。虽然心疼好不容易挑出来打算留到最后吃的最好吃的小蚯蚓被毫不吝惜地扔掉,军队最重要的是上下一心,霍去病没有放过这个收买人心的机会,表示自己不吃粮食也没关系,他少一份,大家就都能多吃一点。士兵们感动得从此以后霍去病不吃饱,他们就谁都不肯吃,两军交战的时候哪怕霍去病叫他们去送死,都没有人会皱一下眉头,弄得李广、卫青都看不明白霍去病如此不爱惜士卒,为什么还会在军中如此受爱戴。   “其实你吃虫子只是为了装装样子吧?”刘彻从后面抱住霍去病的腰,“光是这份收买人心的手段,李广和仲卿永远都比不上你。”   “陛下……”   “我说了,我永远不会对你心存芥蒂。”刘彻把下巴搁上霍去病的肩膀,“能收买人心挺好,以后出征时待自己好一点,也能光明正大了。这次再征河西,多带点佳肴珍馐去,宫中的佳酿随你挑,再带几个御厨。别再吃虫子了,我会心疼。”   还带美酒佳肴,他当打仗是去玩?“军中最重要的不是粮食,而是公平。要是我搞特殊待遇,只怕士兵临阵一起造反,我就真的有去无回了。”   “凡随你出征,我可以给他们高官厚禄。”   “要高官厚禄,首先得有命享受这些。真的到了生死关头,什么高官厚禄都不如活下去重要。如果手下的官兵都只是冲着高官厚禄,必定贪生怕死,根本不可能打胜仗。”   “高官厚禄不是给跟着你卖命的人的,而是给你的裨将的。”霍去病过于年轻有为,在朝堂上难免受老将嫉恨排挤。刘彻作为皇帝,有些事不便太明目张胆地帮他,但是这方面的小手脚还是可以做做的。“这次出征除了你的四大裨将以外,再另外带几个出身世家的裨将。不用他们打仗,只是跟你出去转一圈,回来后朕就给他们封官封侯,让他们知道跟着你就有好处。老将们看到你能让他们的子孙出人头地,就不会再排挤你了。”   “恕臣直言,大汉有那么多粮饷可浪费在这些酒囊饭袋身上吗?”有这点钱去维护世家子的利益,霍去病宁愿用来犒赏跟他出生入死的三军,或者扩大军队,别再出现一次出征十去其七的悲剧。   “那你说怎么办?”   “抓大放小。”   抓大?现在武将中基本是李广、卫青平分秋色,卫青是霍去病的亲舅舅,却也开始妒忌他,而李广从来就不曾看卫青、霍去病顺眼过。   “廉颇老矣……李敢校尉倒是不错。”霍去病勾起嘴角,“时间就是年轻人最大的本钱。”   刘彻知道自己又瞎操心了。对,李广看不上霍去病,可是他已经是年过半百的人了,还能看不顺眼霍去病几年?现在李广的三个儿子只剩李敢一个,孙辈中长子留下的遗腹子李陵才八岁,另一个就是尚在襁褓中的李敢之子李禹,这两个孩子以后还不是唯李敢马首是瞻?霍去病直接和李敢搞好关系,等到李广百年之后,军中支持李家的人都会随着李敢一起倒向霍去病。   “陛下,如果要裨将,我只要李敢一个。”   李敢早就听骠骑营里的人说跟着霍去病打仗感觉不像是去打仗的,而像是去欺负人的,对这种“上战场欺负匈奴”的感觉向往已久。霍去病提出要李敢给他做裨将,而且已经得到了皇帝的同意,李敢大喜过望,可结果李敢回家以后只是被李广揪着耳朵骂了一通“你要是敢去给那个卖屁股的将军当裨将,老子就没你这个儿子”。两天后霍去病再次见到李敢,就看见他的招风耳朵又大了一圈,而这次李广做策应部队的时候,都没带上李敢一起去。   原本想讨好讨好霍美人,给久别重逢增加一点小乐趣,想不到他对各种殷勤都不吃。那好吧,刘彻就直接下手了。话说现在是吃夜宵的时间。刘彻抱得越来越紧,正准备把霍去病当睡前夜宵吃了,就听见外面杨得意的公鸭嗓子大声通报“卫长公主求见”,连忙放开霍去病,假装两个人还在讨论正事。   随着轻盈的脚步声,卫长公主端着甜汤和小点心来了:“儿臣给父皇请安。”说着将盘子放到一边,“父皇这么晚还没睡,儿臣担心父皇龙体,特意准备了宵夜。都是儿臣亲手做的。”   “难得你一片孝心。”刘彻饶有兴味地看了看盘子里的东西,“准备了这么多?”   “去病哥哥也在嘛。”卫长公主偷偷地看了一眼刘彻身后,发现霍去病也看着她,连忙移开视线。   小丫头恐怕从一开始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刘彻沉了沉嘴角:“骠骑将军,好口福啊,朕都是第一次尝到卫长的手艺。”   “荣幸之至。”花花的孩子就是他的孩子,霍去病根本从来就没把卫长公主当做大人,听刘彻招呼,毫不客气地入座,准备享受“女儿”的“孝顺”。   卫长公主分别给两人盛好甜汤,就盯着霍去病看:“好吃吗?”   “还行。”   看在卫长公主这么晚还没睡来给他们准备宵夜的份上,他就不能说句好吃?不过在国宴家宴庆功宴上,卫长公主每次看霍去病,就发现他不论吃什么,都是一副吃沙子的表情。御厨做的珍馐都入不了他的眼,卫长公主还是第一次做饭,他能吃得下去,就已经算给面子了吧?   好歹也是公主下厨,他就不能在嘴上客气一下?刘彻为宝贝女儿不平。不过看他们这样子,真有些小两口恩恩爱爱的意味。刘彻不想再看下去,把注意力转移到卫长公主送来的宵夜上。虽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好歹是宝贝女儿第一次给父皇做饭,做老爸的就享一次福。刘彻舀起一勺甜汤送进嘴里,差点喷出来,硬是捂住自己的嘴,才勉强咽下去:“卫长,你这是跟谁学的?”   “御厨啊。”卫长公主眨巴着天真的大眼睛,“我一步一步都是按照御厨教我的方法做的,有什么不对吗?”   “风味……很……独特。”至少刘彻是没有勇气吃第二口了。   “独特?”卫长公主自己盛了一碗,一口进去,就全部吐了出来,“怎么会这样?”   卫子夫打算让卫长公主嫁给恩人之子曹襄,至少绝不会允许她嫁给和自己争宠的霍去病。可是每次一提起和曹襄的婚事,卫长公主就要死要活,这次霍去病凯旋,她就一副贤惠小媳妇洗手作羹汤的模样。骠骑营班师回朝后,看到卫长公主在厨房里忙碌,卫子夫就知道她肯定是做饭给霍去病吃,趁她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地往甜汤里面狠狠地撒了一把盐,然后在卫长公主要醢(肉剁成肉泥再酦酵生成的油,是酱油的前身)的时候把醋递给她,好让霍去病看看卫长公主根本不是贤妻,就算不能断了女儿的念想,也能让霍去病死了攀金枝的心。   卫长公主根本不知道卫子夫做的手脚,一想到原本想炫耀一下自己的贤惠,结果把这么难吃的东西送上来给心上人吃,眼泪就不听话地涌了上来,却听到霍去病好像还在吃。   他还吃得下去?卫长公主掖了掖眼角回过头,就看见霍去病依然一口一口吃得十分优雅,虽然是一副吃沙子的表情,却一点也不见勉强之色。   发现卫长公主盯着自己,霍去病也抬起头:“怎么了?”   “去病哥哥,要是觉得难吃就不要勉强了。”   “不难吃。”天地良心,霍去病是真的对人类的口味喜好完全没有概念,只是原本应该用来恶补冬眠消耗的春季都用来打河西,都没怎么好好吃过,所以尽管已经到了春末夏初的时候,还总是觉得饿。卫长公主送的宵夜是虾肉包子,里面的馅料正是霍去病除了蚯蚓以外的最爱,只可惜煮熟的虾不像活虾,吃到嘴里还会跳,让美味打了些折扣。   霍去病在刘彻和卫长公主目瞪口呆的打量下把他自己的那份吃完,接着看向他们吃剩下的:“你们的还要吗?别浪费了,毕竟是公主的心意。”   卫长公主看到霍去病毫不避讳地用她用过的勺子,脸一下子红到脖子根,让刘彻看得很不是滋味。   可是不是滋味又能怎样?要等到敌视霍去病的老一辈武将死光、支持他的年轻武将成为朝堂上的中流砥柱,还得过好几年。他是能给霍去病找个更好的靠山?还是能给掌上明珠找个更好的丈夫?看霍去病的样子,是早就对卫长公主有意了吧?殷勤能献到这地步。看两个年轻人在一起,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他这个老丈人还是别再打女婿的主意了。   送走了卫长公主,霍去病打算和刘彻好好地小别胜新婚一下,不料刘彻却只是让他回自己家去好好休息,一个人黯然回寝殿准备就寝。杨得意见皇帝离开,连忙追过去,问要不要让霍将军准备侍寝,刘彻却像是被人抽走了全身的骨头一样瘫倒在龙榻上,挥挥手示意不必。一般人到了霍去病的年纪,孩子都该会满地跑了,他却被刘彻耽搁得至今没有成家。这门亲事挺好。只是以后只能和霍去病君臣翁婿相称……还是尽早开始习惯没有他的日子吧,免得等到女儿出嫁的时候,他这个老丈人会忍不住去抢新郎。   难道□季节已经结束了?他憋了一个春天的火啊。杨得意安顿好刘彻就寝回来,就看见小祖宗趴在宣室殿的条案上郁闷。   作者有话要说:  季榜排名往下跌了,大家努力吐槽啊……   白鲤:吐槽?   作者:字面意思为“往人家碗里面吐呕吐物”,引申为……你个天然呆别真的往我的碗里吐啊!!! ☆、第四十六章 亲不亲   池塘中的莲花冒出了可爱的花苞,草木越来越浓密的绿叶宣告夏季即将来临,一进舅舅家,霍去病就看到满眼都是绿荫如染。卫青懒得侍弄花花草草,院子里只种树,一到夏季来临,看不见花朵的姹紫嫣红,只看到满院子的浓荫撑出一片气势磅礴的阴凉,便是卫大将军府独有的风景。   虽然还挂着大将军的头衔,自从霍去病开始崭露头角,卫青便开始了卸甲归田的悠闲生活。张骞出使西域的时候不仅带回了中原看不到的葡萄酒和葡萄干,还带回了葡萄种子,于是卫大将军现在除了偶尔进宫和皇帝讨论讨论战局,就是在院子里帮助这些来自远方的佳客在中原扎根发芽。霍去病记得出征前来向卫青道别的时候,葡萄架子上只有几棵刚冒出一点绿色的枯藤,现在已经满是巴掌大的叶子。阳光将翡翠般的叶子照成半透明,可以看到叶片间一串一串青涩的小果实的剪影,令人向往夏季满架子水晶明珠的美景和美味。此时卫大将军一身便装,正蹲在架子下面给葡萄松土。   “我们的骠骑将军来了。”平阳公主完全像个朴实的家庭主妇,让霍去病在葡萄架下的小桌旁落座,竟然亲自来给他泡茶。   霍去病不胜惶恐:“公主,这些事让下人来做就行了……”   “叫我什么?”平阳公主假意板下脸。   霍去病愣了一愣:“舅妈。”看来和卫青在一起,平阳公主应该过得挺幸福。虽然一开始纯粹是利益联姻,女人到了平阳公主的年纪,想要的无非是一个靠得住又对自己好的男人。卫青位高权重,又性情温和,如果不是冒出了一个更加年轻有为的骠骑将军,刚到而立之年的卫大将军甚至还是个挺有资格出现在春闺梦中的大英雄。霍去病不奇怪平阳公主会对他日久生情,真的心甘情愿奉曾经的家奴为夫君。只是……不知是不是多心,霍去病总觉得平阳公主对他的态度有些奇怪。   “你也是,在外甥面前还不好意思?”平阳公主把卫青拉过来,摁着他坐在霍去病对面,“都是自家人,有什么不能说的?去病,你也知道,你这次出征回来,全长安都是关于你的风言风语,你舅舅不是不想帮着你说话,而是嘴笨……”   “明智!”霍去病打断平阳公主的唠叨,“舅舅,以后要是再遇到这种情况,只管置身事外,遇到决定不了的事就听舅妈的。”   “不怨舅舅不帮你说话吗?”朝堂凶险,在这样的关键时刻,卫青作为自家人,没有为霍去病张开保护他的羽翼,甚至也有些像李广那样嫉妒他做到了自己做不到的事,觉得挺愧疚。   “无妨。”只要刘彻坚定不移地站在自己一边,霍去病还真不把这点流言蜚语放在眼里。霍去病也知道舅舅口笨舌拙,和文官打嘴仗,只会是自取其辱,万一不小心说错了话,反而更难收拾。   “小小年纪就官拜将军,算是立业了,下一步该成家了吧?”平阳公主给卫青也倒上茶,把他侍奉好了,才轮到自己,“有没有心仪的人?要是怕你娘面子不够大,说媒说不下来,舅妈去给你说。长安虽大,敢不给舅妈面子的人还真不多。”   心仪的人有。可惜他的心仪之人是舅妈的弟弟,皇位上的九五之尊,以舅妈平阳长公主的面子也说得下来吗?霍去病在心里苦笑:“我还不想成家。一次出征,多少人有去无回,回到长安看不到胜利的喜悦,只看到那些阵亡将士家里哭成一片。我还是不成家算了,万一哪天马革裹尸还,不用留下一家子的孤儿寡母哭断肠。”   听霍去病这么说,卫青惭愧得有些想躲到桌子下面去。他刚当上车骑将军打了第一场胜仗,回来就忙着娶妻纳妾。一下子一妻二妾过门,他同时把她们三个的肚子都搞大了,就又纳了两个妾。卫青嘴上说自己是做骑奴的贱命,其实很为曾经的骑奴生涯感到自卑,因此把娇妻美妾当做一种身份的象征来炫耀,从没想过如果他哪天在战场上有去无回,留下的女人孩子会怎么样。“所以你把皇上的赏赐都送给阵亡将士家属?”   “是。我一个人住,不需要那么多花费,倒是他们……”霍去病深深地叹出一口气,“钱财不过是身外之物。血脉至亲的家人没了,钱再多又有什么用?可惜我也没法做出其他的补偿了。”   想不到他小小年纪便对世事看得如此透彻。不知是不是错觉,卫青总觉得面对霍去病的时候不像是长辈面对晚辈,而像是无知孩童面对耄耋老人。   “提倡勤俭的黄老之道已经过时啦。”平阳公主见霍去病的茶杯空了,重新给他倒上,“你一个人过的时候一切从简还行,可以后公主过了门,只怕受不了这份苦。”   “公主?过门?”霍去病一头雾水,“哪个公主过哪个门?”   “你和卫长公主的婚事啊。”   哐当!霍去病被平阳公主的话砸得眼冒金星:“这事我怎么不知道?”   “你不知道?现在整个长安都在传,说你只带一万人就去打匈奴,就是因为心仪卫长公主,不想让她被送出去和亲。而且听说你们已经先斩后奏,让皇上抱上了外孙,皇上和皇后都已经同意了,只等择吉日过门。”平阳公主看了看卫青,“卫长公主可是襄儿的心仪之人,襄儿还为这事难过了好几天,到现在还病着……”   他会提出那么疯狂的计划,是因为看上了卫长公主的爹啊。霍去病深吸了好几口气,才从一开始的震惊中回过神,接着仔细想了想这几天发生的事,立刻明白了一切——曹襄心仪卫长公主是未必,主要是平阳公主心仪卫长公主的长公主身份,想让儿子尚卫长公主,进一步攀上皇室。卫子夫以前也提起过想通过卫长公主的婚事来报答平阳公主的知遇之恩,但是刘彻未必同意,兼之卫长公主心仪的是霍去病,所以平阳公主来探霍去病的口风。   不过利益联姻也罢,就算曹襄对卫长公主没感情,至少平阳公主绝不敢亏待卫长公主。而且卫青除了长公主老婆以外,可以再多个长公主儿媳,对他以后在朝堂上站稳脚跟有利无害。   霍去病抬眼看了看等着他表态的平阳公主,有些意外地发现卫青也在期待他的答案。   “这事……好像谁知道的都比我这个当事人多。”霍去病做出震惊的表情。   “也就是说仅仅是谣言?”平阳公主故意夸张地松了一口气,“那就好了。我还真怕襄儿会害上相思病,让我这个做娘的白发人送黑发人。”   “君子成人之美,平阳侯与卫长公主才是天作之合,我怎么会夺人所爱?”霍去病不是不心疼卫长公主成为利益婚姻的牺牲品,只是上辈子比干就是娶妻生子生出的祸害害死了受德,这辈子他绝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冠军侯夫人的头衔听起来风光,其实不论是谁,嫁给霍去病就是守活寡。卫长公主嫁给谁都比嫁给他好。   是不是让他失望了?卫青知道,霍去病没有父亲,或许无意中就把他这个舅舅当成了父亲的替代品。现在看到舅舅把继子都看得比亲外甥重要,大概挺失望。“去病……”   “没关系,舅舅,我只把卫长公主当妹妹……”甚至是当女儿。   “我不是和你说这事,我是和你说你爹的事。”卫青打断霍去病,“你亲爹给你写信了,你娘有没有告诉你?”   “她已经给我了。要不要认爹,让我自己决定。”   二姐做事怎么这么毛躁?霍去病一直都是在母亲和舅舅、姨妈身边长大的,对父亲这个家庭角色完全没有概念。卫青知道霍去病一定很羡慕别人家的孩子有父亲会把他们扛在肩上玩,以至于把对父爱的向往当成了男女之情,才会看上年纪可以做他爹的刘彻。可是现在突然冒出个陌生人一样的亲爹,他怎么知道该怎么办?卫青想到过卫少儿或许会记恨霍仲儒对她始乱终弃,把信烧了毁了,或者干脆替霍去病回绝,再要么就是好言劝霍去病接受这个父亲,想不到她居然不负责任到把信扔给儿子,完全让他自己做决定。“那你打算怎么办?”   “我还在考虑。”   霍去病再年少有为,也只是个大孩子,更何况碰到这种事,大人都会迷茫,更不用说是他这么大的孩子。“去病,舅舅姨妈再好,也比不上你的亲爹亲娘。你爹有再多的不是,也是生你的爹,而且他会写信来,可见他还是记挂着你。出陇西来回都会路过平阳的,去看看他吧……”   霍去病一下子愣住了,不知道卫青为什么要对他说这些话。   “怎么?难道我们勇冠三军的冠军侯连见他的亲爹都不敢?”卫青存心逗他。   “好吧,这次出征回来,我会去平阳看看他。”哪怕只是看在舅舅的面子上。   告辞时,平阳公主打发卫青继续去葡萄架下“卸甲归田”,自己送霍去病出门。   霍去病知道平阳公主有话对他说,静静地等平阳公主先开口。   稍微走远一些,平阳公主确信卫青听不见他们说话,对霍去病也不再是舅妈对外甥的口气:“老实说,你真的一点也不想娶卫长公主?”   “不想。”   “你不会是兔子吧?”   霍去病认真地想了想:“算是。”他心里只有一个人,这个人又很不巧地是他的同性,大概也能算兔子。   “如果攀上这门亲,你以后的仕途会顺利很多。”   “公主是希望我去和平阳侯争卫长公主吗?”   “当然不是。”平阳公主抬起头,发现霍去病看她的眼神像看白痴,只觉得浑身不舒服。   见平阳公主似乎要起鸡皮疙瘩了,霍去病才移开视线:“公主,我想你不是这么笨的人。如果贪图仕途顺利,我从一开始就不会让你嫁给我舅舅。”   “我到现在都想不明白你叫我嫁给你舅舅,到底打的是什么主意。”   “当然是看公主孤儿寡母可怜,帮你们找个好靠山。”   “我是和你说认真的。”   “舅舅心性太单纯。朝堂不比战场简单安全,我需要找个人保护他。”   “为什么要保护他?”平阳公主并不奇怪霍去病会找自己做保护卫青免于朝堂上的明刀暗箭的盾牌,只是奇怪他为什么要帮卫青,“你是在卫家长大的,可是卫家人已经开始不把你当自家人。现在你舅舅是对你好,可是以后呢?按照你现在升官的速度……”   “很快就会和他平分秋色,或者说是分庭抗争。毕竟皇上要大权独揽,又没有时间和精力对付朝臣间那么多的矛盾,如果我们这些臣子之间不斗,就该一起斗皇上了。如果真的到了我和舅舅只能在朝堂上做敌人的那一天,公主作为卫大将军的夫人,肯定是帮丈夫不帮我这个姻外甥。我知道。”   “那你为什么还要我嫁给你舅舅,给你自己树敌?”   “因为……”霍去病稍稍弯下腰,深不见底的黑眼睛让平阳公主觉得像站在一个深潭边上,只要不小心一头栽进去,就再也出不来,“当今朝堂上的白痴太多了。要找一个够资格的对手,还真不容易。”   平阳公主一个寒战,一直等到霍去病走得背影都看不见了,还没有恢复过来。卫子夫怀着卫长公主的时候,霍去病第一次进皇宫,王皇太后就对平阳公主说这孩子太鬼,要她小心。当时霍去病才两岁多,平阳公主根本就没把他放在心上,直到霍去病十岁时想出给卫子夫堕胎嫁祸陈皇后,以取而代之,才发现这孩子有多可怕。现在霍去病才十九岁,面对年龄动辄是他数倍的满朝文武,就已经有几分独孤求败的意味了。要是再过十年、二十年……平阳公主忍不住又是一个寒战。到时候她恐怕只有天天祈祷,让上天保佑这个外甥和舅舅的感情永远都和现在一样,永远不会对舅舅和舅妈起杀心。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七章 不言家   他又心血来潮做了什么?看刘彻大张旗鼓地率文武大臣西出长安,似乎要去什么地方,还特意点名叫霍去病同行,霍去病就有些不太好的预感。   果然过了上林苑没多少路,就看见远山之中露出金碧辉煌的亭榭,高耸蜿蜒的长垣。走近一看,赫然是一座豪宅。远远地看到天宫一般的府邸,霍去病就在纳闷这房子是用来干什么的。房子的设计别具匠心,奢华而低调,却在朴素中透出一股恢弘大气。这样一座房子做皇宫的话太清雅,如果作为一般官府的话又显得太高贵,尤其让霍去病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刘彻一定要他随行。   走到大门前,霍去病终于知道了刘彻非要叫上他不可的原因——豪宅大门上的匾额赫然写着“冠军侯府”的字样。   “喜欢吗?”刘彻不知花了多少心思,才在最短的时间内造出这么一座他觉得最适合霍去病风格的房子,想看他心花怒放,却意外地发现他只有惊没有喜,“你出征的时候,朕便令人于此暗造府邸,花得数月功夫,但愿你满意。”   他怎么就改不掉在人间造瑶台的毛病?正如刘彻所见,看到刘彻在上林苑为自己建的侯府,霍去病只觉得无名火起。   看霍去病的表情,刘彻觉得自己好像马屁又拍到了马腿上,可是那么多其他官员看着,总想挽回一点面子:“造得匆忙了一些,如果不满意,但说无妨。”   他是皇帝,自己只是臣子,更不用说当着陪同的文武官员的面,就算拒绝,也不能太不给他面子。霍去病深吸了好几口气才压下怒火,下马伏身下拜:“陛下天恩,臣万死不得报其万一……”   他喜欢?那就好。刘彻还来不及欣慰于终于找到一样能讨霍去病欢心的东西,就听到他继续说:“但请陛下收回成命。”   “什么?!”刘彻的震惊可想而知,“若是房子造得不喜欢,里面还有歌妓、古玩,都是朕耗尽心机搜罗而来,你都不喜欢?”   “臣出身微贱,又是一介武夫,远未达‘太上之忘情’的境界。此宅中歌妓如云,珍奇无数,臣久居于此,必沉迷于酒色,平灭匈奴之志亦会消磨殆尽。”   他会沉溺酒色?刘彻倒是有些好奇这么个不食人间烟火的谪仙沉溺酒色会是什么样子。   “再者连年征战,国库开支巨大,臣住此豪宅,于心难忍,于寝难安。”   这个才是主要的原因吧?可是霍去病现在住的地方实在是太寒碜了,刘彻怎么能让掌上明珠出嫁后住在那种地方?   “别推辞了,朕不是造给你住的,是不忍心你尚了卫长以后,让她住得太差。你吃得起苦,朕的宝贝女儿可是让朕和皇后骄纵惯了,过不起穷日子。”   他居然是要他娶卫长公主?!听到刘彻当着那么多官员的面提起让霍去病尚卫长公主,显然是谋划已久,霍去病只觉得头皮一下子炸开来。“臣感念陛下天恩,但请陛下收回成命!”   “怎么?骠骑将军眼界高,连朕的女儿都看不上?”刘彻有些不悦。   “匈奴未灭,无以家为。臣不敢误公主终生。”   霍去病声音不高,却一下子震撼住了包括刘彻在内的所有人。   你这是要干什么?刘彻扶起霍去病,想从那双深不见底的黑眸中找到答案。终生大事你已经拖得太久了,尚了公主不好吗?卫长本来就喜欢你,有了驸马的身份,我以后保护你也有了借口。如果不喜欢她,以后再纳妾就是了。   我心里从来就只有卫长公主的爹,你又不是不知道,何苦如此逼我?既然世俗不允许我们结为连理,那我就永远不娶任何人,就算你逼我尚了公主,婚后她也只会在冠军侯府守活寡,你愿意你的女儿以后过这样的日子?   你就不能婚后不让她守活寡?   可以。霍去病冷笑。只要以后我哪次死在战场上,她就不是守活寡,而是真正的守寡了。   刘彻感觉到雾气渐渐迷住了自己的眼睛。我是皇帝,这个身体属于整个大汉,甚至都不属于我自己。我能给你的只有我的心,你何苦为我守身如是?   很幸运我人微言轻,没有那么多的身不由己,此身此心,都可以只给你一个人。   刘彻擦了擦眼角:“孟子云:‘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朕算是见识到了。”   上天竟然如此厚待他,给他送来这样一个遇到什么事都不离不弃的爱人。既然如此,刘彻也有勇气与他一起面对一切,不管是流言蜚语还是天下所有人的阻挠,就算是亲生女儿也别想把他抢走。刘彻决定回去就找个借口,把霍去病现在住的冠军侯府也拆了,让他每天只能到刘彻的寝宫来过夜。   不过花了那么多心思给他造了房子,小兔崽子竟敢毫不领情,还和他的宝贝女儿纠缠不清了那么久,害得刘彻纠结于要不要让他做女婿,白白浪费了那么多可以亲热的机会,最后还是对他的掌上明珠始乱终弃。刘彻也说不清楚自己现在是高兴还是生气,总而言之就是心里十分不痛快。而让皇帝心里不痛快的后果……非常严重。   到底是怎么回事?自从出征回来,刘彻就冷漠得反常,甚至至今都不曾叫他侍寝,现在却又用这种眼神看着他。发现刘彻唇边慢慢绽开邪魅的笑容,霍去病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退。   “国库紧张,朕却如此铺张浪费,是朕的不是。”刘彻背着手打量眼前的豪宅,“不过光挖个池塘,应该花不了多少钱……”   池塘!所有人都看到淡泊名利到连如此豪宅都不要、连公主都不肯娶的骠骑将军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是啊,挖个大一点的池塘,把甘泉宫的水引过来……”刘彻继续打量房子,却是一面说,一面偷瞄一旁的霍去病。   甘泉宫的水!甘泉宫的水!霍去病的呼吸明显急促起来。   “这个花费应该不大吧?”   不大不大,一点都不大。霍去病目光炯炯,一把抓住刘彻的袖子。只要刘彻允许把甘泉宫的水引过来,挖池塘的钱霍去病自己出。   难得看到敢对天子说教的小夫子这么激动。刘彻继续逗他:“光一个池塘也太难看了,里面再种点荷花?”   荷花!荷花万岁!一定要红色的。那样的话就算见不到刘彻,霍去病还能看看池塘里的荷花,一解相思之苦。   “再养点鲤鱼?”刘彻的笑容也越发灿烂   养鲤鱼干什么?一整个池塘都是霍去病一条鱼的,谁都不许和他抢。要养也养点小虾小蚯蚓,方便他趁人不注意的时候用来解馋。   刘彻一下子沉下脸来:“闲了钓来玩,饿了烧来吃。”   刚才还兴高采烈的霍去病一下子瘫了下去。   随行的其他官员都看不懂这君臣二人在打什么哑谜,也没机会问,因为来的时候霍去病是自己骑马来,回去的路上就被刘彻叫进御舆,一直回到未央宫里面都没见他出来。   春天结束了,鲤鱼的□季节已经接近尾声,可是夏天要来了,莲花的□季节才刚开始。   *****   在其他皇子、公主看来,父皇首先是“皇”,其次才是“父”,但是在最受刘彻宠爱的卫长公主眼里,父皇从来就只是宠爱她的“父”,不是高高在上的“皇”,称呼中的“皇”字仅仅意味着只要卫长公主使劲撒娇,父皇就会为她弄到她想要的任何东西,如意郎君也不会是例外。于是自从霍去病以“匈奴未灭不言家”,毫不留情地一口回绝和卫长公主的婚事,卫长公主就鼓着粉嫩的腮帮子,把小嘴撅得能挂油瓶,在刘彻面前坐到现在,生怕父皇看不出她不满意。   看女儿一脸固执,大有如果霍去病敢不娶她,她就地老天荒地永远坐下去的意味,甚至还不明就里地来求他这个情敌帮忙,刘彻有些哭笑不得:“卫长,你的去病哥哥已经在那么多人面前把话都说满了,你再这么坐下去,父皇也无能为力啊。”   “匈奴未灭不言家是不是?”卫长公主趴到条案上,“好啊,匈奴未灭,我也不嫁人。不管是十年二十年还是三十年,我就陪他一直等下去。他要是死在战场上,我也不活了。”   “别说傻话。十年二十年以后,你都是老姑娘了,嫁给谁?”刘彻刮了刮卫长公主鼻头微翘的小琼鼻,“你看上的可是骠骑将军,多少女人的梦中情人。等到十年二十年以后,匈奴灭了,你也老了丑了,他未必会愿意娶你。”   “那怎么办?”卫长公主抽了抽鼻子,似乎要哭。   “找父皇是没用的,难道父皇还能逼着他娶你?你这样嫁过去以后会幸福吗?你现在应该做的是想办法让你的去病哥哥现在就想娶你过门。”   “那该怎么做?”卫长公主眨了眨和刘彻一样的桃花眼,随即目光炯炯地看着刘彻,干脆勾上他的脖子撒娇,“父皇一定有办法。父皇是天下最伟大的人。父皇,教教女儿嘛……”   “这个问父皇就对了。”刘彻被卫长公主晃得有些晕,连忙把她拽下来,让她在旁边坐好,“去病刚进宫的时候才两岁多,父皇也是看着他长大的,就像自己的儿子一样。要说怎么吸引他,问父皇就对了。”   “既然像儿子一样,那就干脆让他做半子嘛。”听刘彻似乎站在自己一边,卫长公主信心倍增,“父皇,到底该怎么做?”   “男人都有一种身为强者的自尊心,你的去病哥哥在这方面尤其强烈。你要吸引他,就要让他觉得你崇拜他,需要他保护。”   “我是很崇拜他啊……”天下有哪个女人不崇拜年少有为的骠骑将军?   “你们是表兄妹,可是你是父皇的金枝玉叶,他不过是个女奴生的私生子,在你面前,他难免会因为出身而自卑。”   “我不也是女奴生的?”   “这话可别让你母后听到。”刘彻点住卫长公主的樱桃小口。   卫长公主垂眼看了看刘彻点在自己嘴上的手指:“那该怎么办?”   “在男人面前示弱。”刘彻放下手,“父皇的宝贝那么漂亮,怎么会有男人不爱?去病不肯尚你,恐怕主要还是顾忌你的长公主身份。要想让他抛开这份顾忌,就要让他觉得你不是高高在上的公主,而是需要他照顾、需要他保护的小女孩,另外再让他看看你不是娇生惯养要他伺候的大小姐,而是可以伺候他的贤妻,他自然而然地就会被你吸引。”   “这样啊。”卫长公主歪过头想了想,“那么具体该怎么做?”她是刘彻的第一个孩子,一出生就被封为长公主,从来都是周围的人围着她转,卫长公主还从来不知道该怎么讨好别人。   刘彻勾勾手指,示意卫长公主附耳过来,在她耳边如此这般了一番。   “父皇万岁!”卫长公主在刘彻脸上狠狠地亲了一下,便忙不迭要去付诸行动。   “卫长,可别让他知道是父皇给你出的主意!”   “知道了……”卫长公主早就跑得不见人影。   看卫长公主兴高采烈,刘彻只觉得好笑。小丫头片子,要和她父皇抢人,还太嫩了点。棒打鸳鸯可是个技术活,打不好就是适得其反。在这方面,卫子夫还有得学。   作者有话要说:  红莲:骠骑将军,反了你了,又想上朕。   白鲤:这里是幕后花絮,在这里我们是平起平坐的身份,“皇上”。   红莲:就算是幕后花絮也不行!凭什么正文里是我攻你,到了幕后花絮就是你攻我?   作者:我觉得挺公平啊。   红莲:公平什么?你不是从一开始就设定好了吗?我是强攻猛攻帝王攻,白鲤是圣母受,怎么可以在幕后花絮反过来?   作者:我看你是渣攻。   白鲤:花花,放轻松点,其实这次想攻你和正文不正文没关系。   红莲:那么和什么有关系?   白鲤:有一位叫“路过”的读者说你在上一章的结尾处表现得太不好了,所以建议我再爆你一次菊。   红莲:凭什么?!正文都是作者怎么写我们怎么演,要爆也该爆作者的菊。   作者:敢打作者的主意,红莲你是想被强X还是强O?   白鲤:我对女人没兴趣。   作者:白鲤,上!他要是再敢啰嗦,我让小白用鼻子攻他。   白鲤:鱼没有鼻子,只有鼻孔。   作者:我说的小白是当年受德养的大象。   红莲:是啊,要是白鲤是小白,我不是要叫小红了?   白鲤:小白上会弄死他的吧?   作者:放心,有我保佑,我说死不了,你把他凌迟了都死不了,更别说只是被一头大象爆菊了。   红莲:T-T白鲤,还是你来吧,就算以后要喝一个月粥,也好过被象鼻子撕成两半……   白鲤:放心吧,我会温柔点的。   红莲:嗷……   白鲤:怎么又出血了?我已经尽量小心了。   红莲:(咬牙切齿ING)你什么时候才能记得捅进来以前要做前戏? ☆、第四十八章 桃花劫   为了抓紧夏天的时机,二征河西的一切紧锣密鼓地安排着。皇宫里不时可以看到将军们在宣室殿进进出出,霍去病更是干脆住进刘彻的寝宫不出来了。不过卫长公主只当是翁婿间感情好,欣慰于自己也有更多的机会见到去病哥哥,方便她实施倒追的小计划,没有注意到父亲和心上人的感情好得有些过头。   虽然论辈分不过是表兄妹,既然是花花的孩子,霍去病对卫子夫生的三位公主始终抱着父亲对女儿一般的感情。出征在即,霍去病忙得不可开交,可是看到三位公主围在一棵树下,似乎在讨论什么,然后一起向他投以求助的目光,他还是只有缴械投降的份。   “怎么了?”霍去病到他们旁边,抬头看了看绿云一般的树冠,“纸鸢飞上去了?”   三位公主互相看了看,谁都没答话。   爬树摘个纸鸢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霍去病也没多想,三两下就爬了上去。   “这样做要紧吗?”年纪最小的阳石公主才十一岁,以她的身高来看,总觉得这棵有五人合抱粗的老树高得像是能通到天上。   “没关系的。”诸邑公主安慰阳石公主,“东西是侍卫放的,不会很高。去病哥哥可是将军,爬树不会连个侍卫都爬不过。”不过稍微想了想,诸邑公主也觉得有些不妥,看向信心十足的卫长公主,“皇姐,放个活物上去没关系吗?它会不会自己又爬到什么够不着的地方去?”   “不会的。”就算会,卫长公主也有信心霍去病能把它抓回来,“去病哥哥那么温柔善良,一定也很喜欢小动物,不论它爬到多危险的地方,他都会把它带回来。”卫长公主不知道,每次骠骑营的四个裨将听到她提起“‘温柔善良’的去病哥哥”,都一致同意她说的一定是另一个姓霍名去病的人,绝不可能是他们认识的骠骑将军。   阳石公主还没来得及再插话,就听见上面传来一声惨叫。可怜的霍去病是爬上去摔下来,带下来很多不幸长错地方的树叶和细树枝,还有一个毛绒绒的小东西。霍去病重重地摔在地上,而跟着他掉下来的小毛球不偏不倚正好落在他的胸口。   “喵……”小毛球似乎没受什么伤,发出甜美的叫声,接着就向前走了几步,在霍去病胸前按下一个个梅花形的小脚印,然后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去舔他的脸颊,想好好感谢一下保护它周全的大垫子。   霍去病原本摔得有些懵了,直到被带着倒刺的舌头舔醒,就看见一只猫几乎凑到他眼睛前。   “喵?”见“大垫子”一脸的不敢相信,小猫又在他脸上舔了一口,还用嘴边的毛蹭了蹭霍去病的脸颊,证明自己不是幻觉。   卫长公主还没来得及感谢去病哥哥帮她抓回了“不小心爬上树下不来”的小猫,就听见霍去病发出一声惨绝人寰的叫声,接着眼前一花。小猫被掀翻在地,霍去病已经不见人影,只有树上飘下来的几片叶子说明他又蹿上了树。   *****   此次的行军路程空前的长,每一个细节都经不起万一,更不用说还要带个几乎对行军打仗一窍不通的张骞。于是在出征前,不仅是一起出征的李广和公孙敖,就连卫青都经常要帮忙参与部署。   少年老成的外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敢提出这样冒险的计划,就是有十足的把握。卫青倒不是特别担心,只是大将军的身份让他必须出席所有军事会议,才每天去宣室殿露个脸。其实每天进宫也不是特别麻烦的事。完全卸甲归田的生活惬意却无聊,卫青需要一点刺激来体会和平的珍贵,兼之刘彻似乎已经对他从身为大将军的公事到作为嬖幸的私事都彻底失去了兴趣,进宫面圣也不再危险重重,还可以顺便去看看卫子夫和皇子公主们。可是这天卫大将军路过御花园的时候,就看见一棵树下围了一圈的太监、宫女,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卫青有些纳闷,挤过去一看,就看见人群中央是卫子夫生的三位公主。诸邑公主和阳石公主以及围观的太监、宫女都在一旁偷笑,卫长公主则是气得脸都红了,一手插腰,一手指着树上:“霍去病,你给我下来!”   “你先把猫弄走……”树上传来的确实是霍去病的嗓音,只是完全没有了平时谈笑用兵的从容。   “真是,什么勇冠三军的冠军侯,见了只小猫,就那副猴样。”来看笑话的人越来越多,卫长公主在他们的围观之下,只觉得丢人,“你到底下不下来?”   “不下来!有猫……”霍去病的声音里都有了些哭腔。   “你再不下来,我就把猫扔上去!”   树上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看来霍去病是信以为真,又往树上面爬了。   丢人!简直丢死人了!周围的笑声已经从偷笑开始向哄笑发展,霍去病还是不肯下来。卫长公主卷起袖子,打算自己爬上去把他拽下来,刚一脚刚踩上老树突出的根,就被人拽回去。   “舅舅?”看到卫青,卫长公主满腹的委屈立刻有了倾诉对象,眼泪立刻噼里啪啦地往下掉,“舅舅,你看他……”   堂堂骠骑将军爬在树上像什么话?卫青不由得庆幸这里是后宫,除了皇帝本人以及卫青、霍去病这样极受宠的宠臣以外,男人就只有净过身以后才能进,这丢死人不偿命的场面总算没让李广和公孙敖看到,不然还不让他们活活笑死。   卫青走到树下,却根本看不见霍去病躲在什么地方:“霍骠骑,下来!”   “舅舅……”看到卫青,霍去病像看到救命稻草一样,“猫,把猫弄走。”   “猫?”卫青仔细听了听,总算听到几声细微的猫叫声,循声望去,找了半天,才发现树下面有只看起来刚断奶的小猫伸着两只毛茸茸肉鼓鼓的小前爪扒在树干上。   这小疯子带着八百人就敢去奇袭敌营,带着一万人就敢打河西,如今居然被这么个小东西吓得爬在树上不肯下来?卫青拎住小猫脖子后面的毛,发现这小东西都没有他的巴掌大,还挺会撒娇,觉得被拎着不舒服,就整个儿地躺到卫青手上。   “不是挺可爱的吗?那么大个人,还怕这么小的一个小东西?”看小猫在他的手掌上滚来滚去,用刚长牙的小嘴去啃他的指头,卫青觉得这小东西还挺好玩。   “再小的猫也是猫!”尤其是刚才在霍去病脸上舔啊舔,一副发现了美味佳肴的表情,霍去病可是被吓得灵魂出窍,现在还有力气扒在树上就不错了。   要是让匈奴知道骠骑将军怕猫,后果不堪设想。看霍去病死活不肯下来,卫青觉得有必要阻止太多的人知道大汉的军事机密,但是转念一想,又觉得没必要。听霍去病带回来的匈奴降将说,匈奴人给霍去病起了个外号,叫“苍狼”,认为他是狼神转世,是不可战胜的。长安城的街头巷尾至今都还流传着骠骑将军如何高大威猛的流言,甚至在大汉本土都没人相信仿佛天生就是匈奴克星的霍去病会长了一副玉面书生的模样,就算“苍狼”怕猫的事传得到匈奴的地方,也只会被当成无稽之谈。   “你去病哥哥属老鼠,怕猫是天性,没办法的事。”卫青把小猫拎开,“去病,现在肯下来了?”   霍去病这才敢下树,身上的衣服不知被小树枝勾破了多少,还一头的树叶,形象全无。   “你怎么弄成这样?”   “没想到树上是猫。”霍去病瞪向三位公主。要不是她们不说,他至于从树上摔下来,弄得这么狼狈?   诸邑公主和阳石公主笑得浑身发抖,卫长公主也毫不留情地瞪回去,还示威般地举了举手里的小猫,大有他再敢瞪,她就把猫扔过去的架势。   看到猫,霍去病脸色大变,一把抓过卫青当盾牌,自己躲在他后面,也大有卫长公主不把猫拿走,他就一辈子躲在后面不出来的架势。   孩子们什么时候才能长大?自己家三个孩子,大姐家一个外甥,二姐家一个外甥,宫里面的三姐膝下还有四个,嘴里喊的是“舅舅”,其实都把他当成半个爹一样。公孙贺与卫君孺结婚早,可是长子公孙敬声不过和阳石公主差不多年纪,霍去病是卫青的子侄辈中最年长的,也一直都是最懂事的。如今霍去病已经长大成人,小小年纪便开始建功立业,卫青以为自己很快就能撂挑子了,不过现在看来……卫大将军要想卸甲归田,还有得等。   *****   刘彻原本计划的是霍去病被卫长公主的猫吓到,然后他就去英雄救美,想不到被卫青抢先了一步。更让他头疼的是眼前的这对宝贝女儿。   “父皇,要是皇姐看不上去病哥哥,不愿意嫁,我愿意。”诸邑公主的脸红扑扑的,“想不到他上马能打仗,平时还那么可爱。骠骑将军确实年轻有为,可是戍守边关,手握重兵,实在太危险了。那个词叫什么来着?拥兵自重!父皇,还是让他尚一个公主吧,以后都是一家人,就不怕他造反了。如果皇姐嫌冠军侯封邑少,配不上她长公主,我愿意替皇姐下嫁。”   你去病哥哥还没到能“拥兵自重”的地步。刘彻还来不及开口,已经被卫长公主打断。   “谁说我不愿意了?”见有人抢,卫长公主立刻把姑娘家的羞涩抛到了九霄云外,“凭去病哥哥的本事,早晚也是万户侯,还都是靠自己的军功打下来的,比靠祖上的功劳坐吃山空的世家子不知强多少倍。瑕不掩瑜,怕猫不是什么大问题。”   好吧,刘彻承认,他是把棒打鸳鸯这个活想得太简单了,结果越弄越糟。不过要是连这点事都摆不平,他在皇位上的二十年也白坐了。   刘彻示意两个争执不休的女儿稍微静一静:“你们都是金枝玉叶,难道共事一夫?”   姐妹两个互相看了看,视线相交的地方立刻迸出火花来。   女人真可怕。刘彻缩到战线外面,准备坐山观虎斗:“不过要是学街头泼妇争风吃醋,可就太有失皇家颜面和公主的风范了。”   两位公主一愣。   “骠骑将军只有一个,可是你们不能共事一夫,谁下嫁,就看你们谁有本事勾住他的心。”   “父皇,教教儿臣嘛。”卫长公主立刻抱住刘彻的一条胳膊,“父皇最宠儿臣了。”   诸邑公主不敢像卫长公主那么放肆,只是可怜巴巴地盯着刘彻:“父皇,手心手背都是肉,可不能太偏心了。”   “要勾住男人的心,就要先钓住他们的胃。”刘彻从卫长公主怀里抽出自己的胳膊,“剩下的看你们自己的本事了。”   “去病哥哥爱吃什么?”诸邑公主追问了一句。   刘彻的唇边慢慢地泛起坏笑。   *****   虽然上次做出来的那么难吃的东西,霍去病都照样吃得下去,卫长公主有十足的信心去病哥哥心仪的是自己,这次有了竞争对手,她还是不敢掉以轻心。   这一次应该没问题了吧?卫长公主这次可是一边做,一边让御厨在旁边看着,做完后还自己尝了一口,确信味道确实很好,才端到霍去病面前。   可是卫长公主人还没进来,霍去病远远地闻到她端的菰菜鲤鱼羹的香味,就直接吐了。   都说老大傻,老二精。卫长公主是刘彻的第一个孩子,虽然不是他一心盼望的男孩,却是幸运地集刘彻与卫子夫的所有优点于一身,从小就特别受父皇宠爱,因此从没想到过父皇会算计自己。诸邑公主出生的时候,刘彻看到又不是男孩,已经是失望多过惊喜,因此诸邑公主比卫长公主更会察言观色。她是早就看出刘彻和霍去病的关系有些不对了,但毕竟年纪还小,看不出刘彻说的话有几分真假,于是没有傻乎乎地照搬刘彻的“建议”,而是稍加改动……   可惜看到诸邑公主端到他面前的清蒸鲫鱼,霍去病还是很不给面子地吐了。   “去病哥哥,你还好吧?”   看到阳石公主身后的侍者也端着什么东西,霍去病吓得差点跳起来。万幸,她带来的只是用来给他漱口的清水,还有些清淡的素点心,免得他把晚饭全都吐了以后会饿。   “还是你乖。”霍去病如蒙大赦。   “去病哥哥也别怪两位皇姐,她们是都仰慕冠军侯的英名,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就去问父皇。父皇说去病哥哥喜欢贤惠的女人,还说你爱吃鱼,尤其是鲤鱼,所以她们才会……”   霍去病还纳闷最近怎么会出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原来都是刘彻在后面捣鬼。   一刻钟后,霍去病的怒吼响彻未央宫的寝殿:“刘小猪,你给我滚出来!!!”   当然,对天子如此大不敬的下场就是被拖进寝殿吃干抹净。   老大傻,老二精,老三妖。阳石公主才十一岁,霍去病只把她当小孩,却没注意到过她像的是姑母平阳公主。   阳石公主出生的时候,刘彻看到又是女儿,已经不是失望而是绝望,紧接着出生的弟弟又抢走了父母对阳石公主的所有注意。作为最不受父皇重视的小女儿,阳石公主知道必须另外给自己找个好靠山,以后的生活才有指望。去病哥哥才二十岁不到,就能当上将军,以后成就超过舅舅,不过是早晚的事。现在抓紧他的心,等到成年后再嫁给他,以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不过凡事不能操之过急,所以阳石公主一直都耐心地等,等到去病哥哥对两位皇姐都完全失去兴趣,如今还和父皇闹翻,这下他是她的了。   *****   看到来找他的又多了个阳石公主,刘彻只觉得头痛欲裂:“阳石,你也想嫁给去病哥哥?”   “父皇,骠骑将军年轻有为,却狂放不羁。刀子磨得太快了,虽然好用,却也容易伤到自己。儿臣愿为父皇分忧。”阳石公主说得大义凌然,“况且骠骑将军说过,匈奴不灭何以家为,等到平灭匈奴之时,两位皇姐已经出嫁,儿臣却正当年。”发现刘彻丝毫不为她所动,阳石公主又补充了一句,“父皇是儿臣的一切,儿臣什么都愿意和父皇分享。”包括丈夫。   臭小子,他的三个女儿他就一个都不放过?要是刘彻有第四个女儿,是不是也会加入抢夺“去病哥哥”的行列?好吧,刘彻承认,棒打鸳鸯是个技术难度太高的活儿,他在这方面也不见得比卫子夫更高明。   于是他想了一个最简单直接的方法——把难题扔给无所不能的“内朝小丞相”,让他自己去解决和三位公主纠缠不清的关系。   *****   冠军侯府的下人来陈掌的詹事府找卫少儿,说将军不知道在干什么,让她去劝劝。   卫少儿立刻赶到儿子家,就看见霍去病投在窗上的剪影似乎是在刻什么东西。   他该不会是在弄诅咒人偶吧?虽然这次刘彻做得过分了些,巫蛊之术可是宫中大忌。要是被人发现霍去病敢诅咒皇帝,刘彻再宠他,也没法法外开恩。卫少儿连忙推门进去,就看见霍去病在刻竹简,已经刻得一房间的竹屑。   听到开门声,霍去病抬起头,看到是卫少儿,松了口气:“没关系,费仲,继续写吧。”自己也低头继续刻竹简。   因为三位公主的事,霍去病被弄得焦头烂额,此次二征河西,他简直像是去逃命的,嫌后勤部署太慢,就把文件全都搬回家来,说让自己家的西圆账房来干,可以快些筹备好一切。西圆就是霍去病本人,卫少儿还纳闷他哪来那么多的精力,原来是把当年大邑商的财务大臣叫来帮忙了。   不过看霍去病恶狠狠地刻竹简,卫少儿连忙抓住他的手腕:“你的花花也就是调皮了些,你至于咒他?小心真的灵验,到时候你后悔都来不及。”   “咒什么?”霍去病莫名其妙,“我是在给爹回信。”   他原来是想认爹?卫少儿松了一口气,凑过去看他写的什么东西:“想把你弟弟接到长安来?”   “对。”他实在是受够了这个任性的皇帝,要想不被他玩死,必须在朝堂上有自己的喉舌,就算再招惹来一个势利眼的爹也无所谓了。比玩人是不是?好得很。霍去病以前不是玩不过刘彻,只是不想拿他开刀。现在既然是刘彻先宣战,那么霍去病也不客气了。就来看看到底谁才是玩人的祖宗。   卫少儿看了看可怜的竹简,感慨刘彻也真是本事,能把两辈子加起来活了快九十岁的霍去病都气到失去理智:“去病,这是竹简不是龟甲,现在已经不需要用凿刀写字了,用笔就行,凿刀是用来把写错的字挖掉的。还有,你写的是甲骨文,你爹肯定看不懂。”   作者有话要说:  汉朝时“彻”、“彘”是通假字,所以才会有刘彻原名刘彘的误传。 ☆、第四十九章 胡无人   他从一开始就不该放霍去病上战场的。军报回来,刘彻就陷入无限的懊悔之中。   誓师典礼上,一面霍字将旗突然被风从中间撕成两半,所有人都心里一沉,认为这是凶兆,预示着会主损一员大将,只有一心要去战场上避难的霍去病坚持说这是旗开得胜之意,最后还是照原计划出兵。   可惜出征前大旗先扯,果然是凶兆。   鉴于霍去病不爱写军报的前科,刘彻干脆不和他多废话,直接把写军报的任务交给董蔚。董蔚提出行军路程遥远,靠人传军报不现实,想推辞写军报的责任。刘彻提出让他带一笼鸽子来送信,董蔚却说骠骑营向来打到哪里吃到哪里,要是士兵饿极了,难免信鸽都会飞进五脏庙。最后刘彻提出让他带只鹰,董蔚总算答应了。可没想到这只鹰第一次送军报回来,就是说霍去病已经到达居延海,等了两天都没等到公孙敖,为免错失战机,于是决定孤军深入。   这小疯子又在发疯了!他手下才多少人,孤军深入不是羊入虎口?刘彻赶紧回信,叫霍去病继续等,等不到就干脆回来,明年再战,结果鹰又把信原封不动地带了回来——就连它都失去了骠骑营的下落。   刘彻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可接着就是一个又一个噩耗传来——李广所部四千骑兵被匈奴左贤王四万人马包围,无法脱困。与李广一同出征的张骞本就是文官,口才了得,却根本不懂行军打仗,完全不知道如何把握军机,等他率着一万大军姗姗来迟,李广所部已经所剩无几,幸亏飞将军经验丰富,沉着指挥,总算不至于落到全军覆没的下场,不过也差不多了;公孙敖更好,这常跑大漠的“老马”干脆在大漠中迷了路,只能原路返回……   “混账!”刘彻把眼前的条案都扔了下去,上面的烛台、瓦砚、竹简、毛笔一起乱飞,把无辜的传令小兵染了个满脸花,“一群废物!废物!!!”   传令兵吓得瑟瑟发抖,被茶杯砸破了脑袋都不敢动。   “当年高祖皇帝身边有多少英雄豪杰,才能有大汉的天下,可朕身边有什么?除了卫青和去病,就只有一群蠢材!!!废物!!!只会和亲!投降!迷路!全军覆没!他们还干得出别的事吗?”   文武近侍全都吓得鸦雀无声,只剩刘彻一个人的声音回荡在宣室殿,洪亮的回音震得众人耳朵疼。   刘彻站起身,烦躁地走了半天,才发现他在这里干着急也于事无补:“张骞、公孙敖延误军机,斩!李广功过相抵……”想到李广身边的李敢,又想到和李敢称兄道弟的霍去病,刘彻的拳头捏了起来,“传朕口谕,要是去病回不来,他们三个就都不用回来了!”   *****   “混账!”漠北匈奴王庭,传令兵则是被伊稚斜连人带桌子一起从宝帐扔了出来。   不仅是匈奴兵被“苍狼”咬怕了,就连伊稚斜都已经对霍去病产生心理阴影。听说霍去病率军穿过沙漠奇袭,伊稚斜的心立刻提了起来。想不到天神保佑,汉军兵分两路,公孙敖所部彻底迷失方向,李广的策应部队又被左贤王打得几乎全军覆没,甚至差点就能把曾经让伊稚斜单于的哥哥君臣单于大吃苦头的飞将军的人头带回来。汉军三路部队只有霍去病成功越过沙漠,进入漠北,但如此孤军深入,等于是把自己放在了匈奴人的屠刀下。   感谢天神的恩赐!伊稚斜以为终于可以斩下“苍狼”的狼头,证明“苍狼”不是不可战胜的狼神,可谁想得到霍去病竟然把漠北当成了自己家的后花园,直把他们闹得天翻地覆。   漠北可是匈奴的地盘,伊稚斜就不信“苍狼”真的有通天的能耐:“百胜将德王怎么样了?”   “德王与因淳于王打得两败俱伤,最后被汉军一起击破。”   “反了他了!”伊稚斜重重地放下镶银角杯,“这时候他们自己人打个屁!”   “回大单于,当时德王大阏氏回娘家省亲,路上遇到狼群,被汉军所救。”   “汉军把她扣为人质来威胁德王,逼他去攻打因淳于王部?”伊稚斜大怒,“不就是个女人吗?就算他的大阏氏是因淳于王的姐姐又怎样?不过是个女人罢了!”   “汉军没有把大阏氏扣为人质,而是礼数周全地送回了德王部。大阏氏说‘苍狼’一直对她以礼相待,接着德王发现大阏氏有了身孕,以为她是怀了‘苍狼’的种,要休妻,然后就为了这事和因淳于王打起来了,后来汉军趁他们打得两败俱伤的时候一举歼灭。”   该死的“苍狼”!伊稚斜无力地倒在狼皮宝座:“稽沮王呢?”   “全军覆没,有不少人临阵倒戈,投降了汉军。”   伊稚斜抓过桌上的马奶酒,全部倒进喉咙,才能保持冷静:“折兰王呢?我记得他说过要为父报仇,还特意要了丘林析兰坐镇。”稽沮王势力太小,会被汉军轻而易举地踏平,并不在伊稚斜的意料之外。但是折兰王的部队比他大得多,又有天险可守,应该不会那么轻易就让汉军打下来。而且现在的折兰王还是折兰王世子的时候,就是出了名的智勇双全,还是个大孝子,伊稚斜甚至怨恨天神为什么不让这么一个优秀的孩子做他的儿子。霍去病手下的部将杀了前一个折兰王,现在的折兰王曾对着天神发誓不报父仇誓不为人,各种奸计对他应该都没用。丘林析兰虽然出身卑微,地位低下,却也是匈奴中少有的智勇双全的猛将,折兰王部有这两个人坐镇,一定能给“苍狼”一点颜色看看。   “汉军围攻折兰王部半月……”   “哈哈哈,‘苍狼’也有束手无策的时候。”终于听到一点好消息了,伊稚斜满意地把酒倒进喉咙,“汉军有多少伤亡?告诉折兰王,要是他能把‘苍狼’的头献上来,我就把女儿嫁给他。”   “汉军没有攻城,只是在外围射杀任何逃出来的人,然后用死马堵了唯一的水源。折兰王部闹了瘟疫,已经是一座死城了。折兰王和丘林将军无一幸免。”   伊稚斜差点被嘴里的马奶酒呛死:“遬濮王呢?”   “遬濮王将汉军逼至删丹黑水寨,彻底围困其中。”   “好!”总算手下还有个争气的。虽然遬濮王有勇无谋,但确实是难得的猛将,能杀了“苍狼”就好。“遬濮王什么时候能把‘苍狼’带回来?”   “汉军在黑水寨竖起草人,做了机关,靠骡马、山羊触发机关做出有人在的样子,自己挖地道逃了。等遬濮王发现,汉军已经全部撤走。”   “追啊!”伊稚斜忘了军报送到,都是至少晚了十几天的,他在这边着急,那边已经尘埃落定。   “回大单于,遬濮王当时立即派人顺着地道追赶,不料汉军撤出以后将河水引入地道。追入地道的遬濮王部被洪水冲散,剩下的部队被杀回来的汉军反困在黑水寨,全军覆没。”   伊稚斜差点一口气没提上来:“漠北还是我大匈奴的地盘吗?一个汉人就能靠天时地利把我们打成这样!”   “可是大单于,那个汉人可是‘苍狼’。”   “那又怎样?”   那又怎样?还需要怎样?对手可是“苍狼”,能从他手下活着回来,都足够吹嘘一辈子了,打败仗还需要别的理由吗?传令兵的表情让伊稚斜气结。   *****   冠军侯确实不负冠军之名,此次二征河西,霍去病所部孤军深入,斩敌三万余人,俘虏匈奴王爷五人以及匈奴大小阏氏、匈奴王子五十九人、相国将军当户都尉共计六十三人。经此一役,匈奴不得不退到焉支山北,汉王朝收复了河西平原。曾经在汉王朝头上为所欲为、使汉人家破人亡无数的匈奴终于也唱出了哀歌:“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   听到浑邪王求见,伊稚斜只觉得气不打一处来:“他还有脸来见我!他就不怕我像汉族皇帝一样,把败军之将拉出去斩了吗?”   可是浑邪王依然坚持求见,看到伊稚斜满脸怒容,却丝毫不以为意:“大单于可曾想过,‘苍狼’能为大匈奴所用?”   伊稚斜沉吟片刻:“这样的猛将,谁不想要?可是天神没有让他生在大匈奴,‘苍狼’又极受汉族皇帝宠信,如何把他争取过来?”   “大单于,小王有一计。”浑邪王凑到伊稚斜身边一阵耳语,“这样一来,‘苍狼’即使不能为我大匈奴所用,也不会再受汉族皇帝信任,等于拆了汉族皇帝的一条臂膀。”   “好!”伊稚斜一拍大腿,“不过‘苍狼’年纪虽小,却是极其狡猾,而且手握重兵。让休屠王随你一起去,一来可以让此计更完美,二来你们彼此间也可以有个照应。此计虽万无一失,我还是要提醒你们小心谨慎,千万不要因为‘苍狼’年轻就小看他,我等着你们的好消息。”   “谢大单于!”浑邪王抚胸行礼,“小王一定不负大单于厚望。”   *****   二征河西,又是霍去病独领风骚,自己的部队十损其三,却是打通河西走廊,大获全胜而归,这次朝中再也没有人敢质疑年轻的骠骑将军。刘彻大喜过望,让原本要处斩的公孙敖和张骞花钱赎罪,就贬为庶民算了;骠骑将军霍去病增封食邑五千户;赵破奴斩杀遬濮王,俘获了稽沮王,千骑将捉到匈奴小王和小王母各一人,王子以下四十一人,俘虏敌兵三千三百三十人,先头部队俘虏敌兵一千四百人,划定一千五百户封赵破奴为从骠侯;校尉句王高不识,跟随骠骑将军霍去病俘虏呼于屠王和王子以下共十一人,俘虏敌兵一千七百六十八人,划定一千一百户封高不识为宜冠侯;校尉仆多想出挖地道引水来破包围圈、御敌,有军功,封为煇渠侯。   封赏名单出来后,刘彻看到李敢跟在李广屁股后面,天天念叨着跟着霍去病才有封侯的机会,一偿父亲得不到封侯的夙愿,要去骠骑营,而李广在封侯的诱惑下只能让步。这下就连老将军李广都不得不在他的去病面前低头,刘彻心情大好。   “陛下,骠骑将军有军报送来,告官假去平阳寻生父,认祖归宗,可能要晚些才能回长安。”   “百善孝为先,挺好。”刘彻不以为意。因为卫子夫不满于外甥和她争宠,卫家已经开始排挤霍去病,而刘彻正缺一个可以牵制卫青、让朝堂达到平衡的人。干脆趁机让霍去病脱离卫家另立门户也好。   “而且听说将军夫人怀着身孕,经不起车马劳顿,可能要在平阳多住些日子。”   将军夫人?刘彻突然有些不祥的感觉。是荀彘将军或者赵破奴将军新娶的夫人吧?或者是赵充国将军或者董蔚将军纳的妾?刘彻自欺欺人地想。年轻人就是这样,看到漂亮女人就走不动路,干脆娶回来也好。反正他的去病永远不会移情别恋。   “是哪个将军新娶的夫人?还那么快就把人家的肚子搞大了。”刘彻想熄灭心中不安的小火焰,故意用调笑的语气问。   “回陛下,是骠骑将军在陇西娶的夫人,听说已经怀孕七个月了。”   骠骑将军新娶夫人,还怀孕七个月……刘彻只觉得五雷轰顶。   作者有话要说:  历史小知识:匈奴单于及藩王的妻妾称“阏氏(读音同“胭脂”)”,正妻称“大阏氏”。 ☆、第五十章 武止戈   漠北的匈奴王庭中酝酿着一个针对霍去病的阴谋,长安的未央宫中以皇帝为中心散发着郁闷的气氛,河北的平阳县却是热热闹闹地准备迎接衣锦还乡的骠骑将军。   话说平阳县真是人杰地灵,先是出了一个卫大将军,现在又出了个骠骑将军,让当地的官员都觉得无比光荣。卫青发达的时候,平阳公主还住在平阳,独揽了发现卫青的功劳,其他官员想攀着他往上爬都没机会。现在的骠骑将军还有个爹依然住在平阳,他还要回来认祖归宗,要是这时候再不抓紧拍马屁的机会,可就是傻子了。   霍去病的大军还在陇西的时候,平阳的官员就开始络绎不绝地上霍仲儒家攀交情,同时紧锣密鼓地准备迎接骠骑将军。   算计着大军要到平阳的日子,大街上张灯结彩,石板路全都扫得纤尘不染。以河东太守、平阳县令为首,整个平阳所有的官员连同有头有脸的巨贾富绅全都从天还没亮就带着锣鼓队列在官道两旁恭迎骠骑将军大驾。   天微微亮的时候,晨雾中出现了一个骑马的人影。官员们连忙叫锣鼓队吹起来打起来,等到人稍微走近一些,才发现不对。怎么只有一个人?   锣鼓声稀稀拉拉地消停了下去,人走近了,是个书生打扮的年轻人,一脸诧异地看着夹道欢迎的官员:“谁家迎亲?这么热闹。”   刚看到年轻书生从晨雾中走出来的时候,一身纤尘不染的白衣上还带着雾,好像是下凡的神仙穿着云彩做的衣服落入凡尘。乌黑的马像一块厚重的巨石,衬得横坐在马背上的白衣书生像一团云,轻盈得仿佛没有一点分量,吹口气就能飞走,倾国倾城的谪仙之貌让不少人看得呼吸都停了。一直等到走近以后,众人才发现他虽然相貌出众,穿的衣服却是最便宜的素布,看起来也就是个想找有钱人家当门客的穷书生。   “小伙子,别挡着路,骠骑将军要来。得罪了他,谁都担待不起。”看到来的不过是个穷书生,官员们都懒得动弹,只有乡绅们七手八脚地牵着书生的马扯到路边,好像马蹄子会踩脏专门打扫出来给骠骑将军走的官道。   平阳不是产马的地方,众人只看到霍去病一身穷书生打扮,忙着等印象中威风凛凛的骠骑将军,居然谁都没注意到“穷书生”的马明显是军马。   霍去病强忍着好笑,任由乡绅们把他的马拉到一边,突然注意到好像有人还盯着他看。霍去病顺着目光望去,看见是一个男孩。那孩子看起来不过十来岁,衣着并不考究,却长得粉雕玉琢一样,尤其难得的是一双熠熠生辉的寒星眸中闪着与年龄不符的智慧和沉稳。   男孩正是霍去病的异母弟弟霍光。发现霍去病看着他,霍光先是习惯性地移开视线,可是很快又似乎是意识到了什么,盯着霍去病看。好漂亮的人。霍光看见神仙下凡一样的哥哥唇边慢慢绽开一抹笑容,像是春风吹开冬季的寒冰,总觉得有一种难以名状的熟悉感。   看到路边有个茶摊,霍去病牵马在那里落座。茶摊的伙计也忙着看骠骑将军,霍去病叫了好几次,才敷衍了事地给他上茶。   霍光倒是马上跟了过来,见霍去病落座,便到他面前礼貌地问:“我可以坐在这儿吗?”   霍去病示意他随便,还拿了个茶碗,给他也倒上茶。   “谢谢。”霍光接过茶杯,上上下下地打量霍去病,接着看向茶棚外面的马面,“哥哥,你的马真漂亮。”而且神骏到根本不像是一个书生驾驭得了的。当今圣上穷兵黜武,这么好的马如果不是军马,那么眼前的白衣书生肯定家里权势滔天,才能保证自己的坐骑不会被强行征用,也就是说他现在这副穷书生的穿戴行头完全是骗人的。霍光把视线移到霍去病的手,可惜只能看到手背,十指修长,皮肤莹白如玉,看起来根本就是个不事劳作的贵公子,完全不像习武之人。但是随着霍去病端起茶杯喝茶,袖子褪了下来,露出手臂上结实的肌肉,又推翻了霍光先前的猜测。   见霍光的眼睛机灵地转来转去,霍去病笑了笑,没答话。   “哥哥,你是来平阳探亲的吗?”霍光继续探霍去病的口风。   “是。”霍去病总算开口。   “哥哥你是从长安来的呀?”   “你去过长安?”霍去病可不信霍光这样的年纪,就能从单单的一个“是”字听出什么地方的口音。   霍光当然是瞎蒙的,只是觉得眼前的白衣书生很不一般,不过搜肠刮肚都找不出借口,只能实话实说:“不是从口音听出来的,是觉得哥哥很贵气,像是京城来的人,见过大世面。所以对他们这样一点都不奇怪。”霍光指了指还在官道上翘首以盼的官员们。   “他们在干什么?”霍去病轻呷和树叶子水差不多的茶,却好像是在品尝香茗。   “在等我的哥哥,骠骑将军。”霍光盯着霍去病看,想验证自己的猜测,却看不到霍去病平静的面容起任何波澜,平静到反常,越发让他觉得自己的猜测是对的——马是军马,眼前的白衣书生就是他们在等的骠骑将军。   和霍去病猜想的一样,眼前的男孩就是素未谋面的异母弟弟。有意思。看来这个弟弟很聪明也很机灵,以后会成为他在朝堂上的喉舌,值得他再招惹上一个势利眼的爹。霍去病心里欣慰于不虚此行,脸上却不动声色:“你是骠骑将军的弟弟?”   “是啊,不过我从来没有和哥哥见过面。听说哥哥也没见过我爹。”霍光继续盯着霍去病看,“哥哥是我爹的私生子,他还在他娘亲肚子里的时候,爹就抛下了他们母子,娶了我娘。哥哥的娘是平阳公主家的家奴,爹家里觉得她地位太低,才让他娶我娘。其实爹一直惦记着大娘和哥哥,只是他是攀我娘的裙带当上官,才不敢去找他们,一直等到我娘去世了,才能认哥哥。”   这小子是也认出自己了吧?霍仲儒和卫少儿从来不曾有过婚姻关系,霍光的娘才是霍仲儒的原配正妻,他却对卫少儿一口一个“大娘”,好像她是霍仲儒的原配夫人,他自己的亲娘倒是续弦。   不过要是能被这点小马屁拍进,霍去病也妄为“内朝小丞相”了。   “有时候我也会猜想从没见过面的骠骑将军哥哥会是什么样子。”霍光继续盯着霍去病看。   “什么样?”霍去病连眼睛都不抬。   “像哥哥你这样的。”   “我?”霍去病哑然失笑,“你觉得骠骑将军会是我这样?”如果是换上现在的行头,霍去病有自信走在长安的大街上,都不会被人认出来,所以至今甚至连霍家的下人都没有发现霍将军和西圆账房其实是一个人。莫非手足间的心有灵犀竟能让这个才十多岁的孩子看出自己的身份?有意思,这个弟弟确实很有意思。   “将军不该是人高马大,威风凛凛的吗?”   “《孙子兵法》上说‘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用兵之道,攻心为上,攻城为下。心战为上,兵战为下。长得五大三粗、只知好勇斗狠的人只能做武夫,就算做将军,也最多是裨将,不会做大将。而哥哥屡次以少胜多,必是智将,不会是只知冲锋陷阵的勇将。”霍光的寒星眸熠熠生辉,“我也想做哥哥那样文武双全的智将,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霍去病却摇头:“逐二兔而不得其一,对大多数人而言,文武双全只是个笑话。硬要自己去学不擅长的东西,可能反而一事无成。”   “文武只能二选一喽?”霍光趴到桌子上,“我该选哪个?”   “如果要我说,舌头和笔杆子是比剑更锋利的武器。”固然有些事是无法用口舌摆平的,只能靠刀剑,所以武将也有其存在的意义。但是等霍去病平灭匈奴以后,朝廷更需要的是牙尖嘴利的文将,而不是勇冠三军的武将。   “是吗?”霍光不信。   “会写字吗?”   “当然会。”霍光不明白霍去病为什么要这么问。他如果不识字,怎么读《孙子兵法》?   “‘武’字怎么写?”   霍光蘸着茶水,在桌子上写了个十分端正的“武”字。   霍去病也蘸了茶水,在旁边写下另一个“武”字,却故意把字写得很夸张,看起来像是“止”、“戈”两个字。   霍光看了看,恍然大悟:“武者止戈,武的最高境界是不战而屈人之兵,武道追到究极,其实也是文道。”   “孺子可教。”   霍光盯着霍去病:“哥哥,现在觉得我有资格做你的弟弟了吗?”   小家伙原来早就在称呼中设了陷阱,而他竟然都没听出来。霍去病哑然失笑。这孩子以后一定会有大出息。   “哥哥,你的大军……”   “嘘……”霍去病示意霍光噤声,接着指了指还在官道两旁翘首以待的官员,“想让他们跟我们回家吗?”   霍光立刻明白了:“走吧,爹在家等你,就他一个人。”   穷茶客天天有,衣锦还乡的骠骑将军可未必还看得到第二次。茶摊的伙计也完全把注意力放在官道上,好像他一时不注意,就会错失一睹骠骑将军风采的机会,以至于霍去病喊了几次结账,他都不理不睬。最后霍去病只能把茶钱放在桌子上,带着霍光离开,而茶摊伙计还盯着官道,甚至都没注意到霍去病和霍光是什么时候走的。   众人翘首以待,一直等到晌午时分,没看到浩浩荡荡的大军,只看到四个骑马的年轻人,都是一身军装,而且看起来军衔都不低。领头的年轻将军长得人高马大,一身闪亮的铠甲在耀眼的阳光下像是黄金铸成的一样,□的战马膘肥体壮,每一步都带着开天辟地一样的气势。身边三个与他年龄相仿的应该是裨将,就像传言中所说,骠骑将军喜欢用年轻人,手下的裨将都年轻得过分,一行四人说说笑笑,顺着官道走来。   这才是骠骑将军吧?锣鼓队立刻吹起来打起来,官员和乡绅们迎上去,围着雄赳赳气昂昂的“骠骑将军”,各种奉承拍马以排山倒海之势而来,却看到“骠骑将军”完全傻了,而他后面几个裨将都是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   “充国,第几次了?”赵破奴第一个开口,“我就不明白,我们几个都是差不多的穿戴,为什么每次被当成骠骑将军的都是你?”   官员和乡绅们傻了:“这位……不是……”   “当然是因为我和去病最像。”赵充国在长安的时候就习惯了被人当成骠骑将军,只是没想到在平阳会受到这么热烈的欢迎。   “你是和别人‘想象中’的骠骑将军最像。”赵破奴沉了沉嘴角。   “嫉妒我像去病就直说嘛。”赵充国从官员手中抽回马缰绳,“你们还没看到霍去病走过去?”接着看向同行的几位裨将,“我就说他甩不远我们吧?”   荀彘一掌扇在赵充国脑后:“你这么问,会有人说看到过才怪。”   “那该怎么问?”赵充国捂着后脑勺。   董蔚已经去问了:“你们有没有看到一个骑黑马的白衣书生从这里经过?”   白衣……书生?众人想起拂晓时被他们赶走的穷书生,再一看,果然霍光也不见了。   荀彘从他们的表情得到了肯定的答案:“他过去多久了?”   “天刚亮的时候……”   “他居然把我们甩了那么远!”赵充国立刻策马就要追过去。   “充国,你知道去病的爹住在哪里吗?”荀彘叫住他。   赵充国一下子把马勒得人立而起,原本还在疾驰的马就无法再往前一步。众人还来不及为他叹为观止的驭马表演喝彩,就看见他让马转了个身,再冲回来,老鹰抓小鸡一样从官道旁的官员中抓了一个:“知道去病的爹住在哪里吗?”   那人点了点头。   赵充国也不管对方官职有多高,随手把他横扔在马背上:“带路。”接着便一马当先绝尘而去。   “充国,等等……”   见叫不住赵充国,另外几个裨将只能立刻拍马跟上,留下一群想和骠骑将军攀交情的官员和乡绅在原地吃灰。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哦呵呵呵……小红小白,来帮个忙,帮我把这挂上。   红莲:你才小红!   白鲤:我去帮你叫受德的大象来。   (挂上去了)   红莲:这是什么东西啊?   白鲤:绣娘发了N次都没能发上来的长评,发到作者的QQ里面去了,作者忍不住想拿出来显摆。   红莲:这样啊……让我看看上面写了什么。“但是总觉得攻不会处理感情的问题,不太理智。当受德的时候,可能是因为被比干保护的好了,因为比干在他心中有些遥不可及,没有太多的安全感,又因为比干的退缩,就成功的灭亡了商朝,毁掉了比干苦心经营的一切。”这些的都是什么?   白鲤:一阵见血的大实话。   红莲:“当刘彻的时候,就有点花心了,我是一直都知道刘彻和韩嫣有奸情的,刘彻曾长跪椒房殿,只就留韩嫣一命(不过,有了受受,刘彻就不敢花心了,所以才没有刘彻长跪椒房殿求韩嫣一命的一幕。)所以,这个花心攻,应该被爆菊一百遍啊一百遍!”我去……我的菊花碍着你什么了?要这样对我。   白鲤:我倒是挺同意她的看法。   红莲:(清嗓子)我们继续看后面的内容。“还有因为太皇太后那些女人给予了小攻心灵上的打击,对于外戚,就怕了!有好死不死,卫青和受受都在外戚的范围内,就有了强暴受受的一幕!我吐艳这样啊!还害得受受白了头,虽然我也爱白头的受受,但是受控见不得受受被虐啊,想当年看药大的文我是泪水漫金山啊!虐死受受了,虐死我了。”话说绣娘亲,我要是天天被爆菊,受受还是白鲤吗?   白鲤:这不是爆菊不爆菊的问题,而是个人魅力的问题。   红莲:“我看药大的书已经几年了但是一些经典的情节还历历在目,希望作者也能做到这样!最后希望作者能越写越好!!!!!!PS:作者什么时候再开古风的新坑啊?告诉我吧,我一定捧场!”呵呵,真不好意思,作者主攻的是欧洲历史,写中国的历史只是偶尔调剂一下而已,你要指望她专攻这个是指望不上了。   白鲤:话说那一大段一大段看着有点眼晕,不如把绣娘的评论单独列出来吧。   红莲:好,这样也方便我吐槽。   绣娘:首先在此我要表达对作者深深的敬佩,不管作者写此文是查了很多资料,还是原本就有很好的史学功底。   红莲:插个嘴。是查了很多资料。在写本书以前,她甚至都从来不知道世上有比干这么个人。   白鲤:呵呵……   绣娘:就此文而言,引经据典,比如,第十七章巧机辩中东方朔所说的话,我看完第一印象就是“尼玛,作者牛B啊!”但又更丰富了东方朔的形象,一个才富五车,能言善辩的辩者,如果是别的作者可能会用白话文,再硬生生加上文言文,予以劝解的内容。根本就不顺畅,毫无古意!   红莲:你不知道吧?那一大段内容都是作者从百度百科上面拷下来,然后修修改改出来的。你去百度“东方朔”的词条就能找到原文。   绣娘:我记得我看过一篇古风,他妈的,看的我蛋疼!运用文言文用的一点都不好!因此,看到一半我就不看了!那就是在折磨我啊!文绉绉的对话,又用得不好,就像是因为这篇文是古风的,要加上些文言文,才有古风的味道。可是这个硬生生强加上去的文言文根本就不行,古人说之乎者也之类的是脱口而出,很自然,可是那个作者根本就没有那种感觉!   红莲:悄悄地告诉绣娘,你知不知道作者第一次写古风,也写成了半文言,而且怎么改都改不过来,最后只能写了个茶馆说书人的场景,把那些半文言的都写进说书人的话里,通过说书人来引出故事,才总算改过来。具体的请看《人鱼之歌》第二卷第八章《胡姬传》。   作者:嘛……那时候我在看《二拍》,然后又很容易被别的作者影响到,结果差点通篇都写成《二拍》那样的语言模式。   绣娘:作者用字给我们摊开了一幅历史的史诗,更运用自己的理解给我们带来了全新的商纣王,全新的商朝。我对次表示真太有爱了!在看到是商朝为背景时,我以为CP是受德和妲己(妲己被写成男的,被商朝众人误因为是女子。)可是,尼玛竟然不是!在我看到比干要好好扶持受德时,我以为历史要被改写了,商朝不会灭亡。谁知道,竟然不是!   红莲:原本作者是打算写一段虐恋的,受德看到妲己以后就对比干弃若敝履。而妲己恨比干害得她家破人亡,故意处处与比干作对。妲己给受德吹枕边风,让他听不进比干的逆耳忠言,最后把他剖心而死,结果越写越觉得我太有爱了,才改成了现在的样子。   白鲤:可是最后商朝还是灭亡了。   红莲:可是我们的爱情故事会永永远远地流传下去。要知道商纣和比干这对CP还从来没有人写过呢。   绣娘:还有作者下世应该会以唐朝武则天时期的为背景吧?这样的话,我就更期待了,武大神啊,该是怎么样的威风!受受和攻之间故事应该会更有趣吧!最好让武大神当后妈,虐一把攻!然后对攻各种压榨!对攻各种为难,哼!让你知道,受受不是你想要,想要就能要!特别是一直是受受记得清楚前世的事情呢,一直是受受付出得多!受受一直是等待,然后一看见攻就各种对他好,各种受伤!我是受控啊,我受伤啊~   白鲤:“受”伤,这个词用得好。   红莲:真不好意思,下辈子……唉……   白鲤:没关系,第四辈子我会连本带利逃回来的。   红莲:咳咳(赶紧转移话题)话说你的武大神么……确实会出场,不过是以萝莉的形象,敬请期待。   绣娘:其实我挺喜欢,霍去病他妈的,一出场就好有爱哦。   卫少儿:那是……   红莲:有无关人员出现了!   白鲤:我妈叫“无关人员”?   红莲:幕后花絮里面不是向来都只有你我,还有作者和读者吗?怎么有其他人乱入了?   白鲤:对我妈不好,不嫁了!   红莲:白鲤,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从一开始就不该对丈母娘出言不逊的,如果我没有对她出言不逊……   绣娘:和攻在受受要打仗的时候和一个大臣说的话,“要回来……给你的九族收尸!”霸气有木有啊!顿时就激动了。   董蔚:我的名字有那么难记吗?   红莲:又一个无关人员!   作者:其实我对霍去病的四个裨将的设定还是挺得意的。机灵鬼荀彘,小莽夫赵充国,棺材脸董蔚,吐槽役赵破奴。有他们四个在,小霍的军旅生涯绝对是个萌点。   赵充国:去病,(黏在白鲤身上)皇上对你不好的话就来我身边吧,我会好好对你的……   荀彘:充国,你放手!(努力想把赵充国掀下来)董蔚,别误会啊,去病和充国没什么的,真的没什么的,别去皇上面前打小报告啊……   董蔚:……   赵破奴:都这样了还说没有,谁会信啊?   绣娘:还有受受反攻的时候的那句,“别乱动,瞄准起来有些困难。”尼玛,笑屎我了,那一段都好笑!   红莲:好笑什么?那一段就充分证明了白鲤根本不适合做攻。   绣娘:相信作者是因为写那段激动了,亢奋了,然后就萌点爆发了,对吧?对吧?作者在写某些情节的时候,一定会有些激动,亢奋,然后就萌点爆发,各种有趣啊!希望作者能一直萌点爆发!给我们更好看的文文!   作者:其实很多萌点都是无意之间发现的。就像第一卷里面比干“清誉”“青鱼”不分,其实是我已开始打的时候不小心把“清誉”打成了“青鱼”,然后就有了那一段。   绣娘:我本人是比较喜欢猜剧情的,根据看了的情节猜后面的情节,平常虽不是一会猜中,但起码有一半中!可是这本书《千年?君臣》强烈的打击了我的自信心,我猜中的寥寥无几! 我要抗议!作者你怎么有这么好的史学功底啊!怎么可以这样圆好你笔下的史实!而且圆的还毫无违和感!不要这样打击历史不好的人啊!你要赔偿我!   作者:怎么赔偿?白鲤借你亲亲?   红莲:不准!(抱过白鲤)白鲤是我的,我一个人的,谁都不许抢!   绣娘:这篇文看下来,毫无违和感,顺畅至极,看完一章后有种“啊,看完了吗?这么快!”的感觉。   作者:^-^很荣幸。   绣娘:纯正好看的古风文,没好看的现代文多(这里古风文不包括那些披着古风文皮的卖萌文和脑残文),其实是因为不好写,要查太多的资料,考据党又太牛叉,一有漏洞就要补,可是又有些漏洞关系大纲一改就要改太多,谁敢写?我本身就是一个爱看古风文的重口味,口味又挑剔,常常是看文看到一半就不看了,不好看啊!被《倾尽天下》的胃口养刁了!没办法。好忧伤   作者:呵呵……《倾尽天下》呀,据说里面有很多情节都是抄袭别人的,不过我当初写《千年》的时候,《倾尽天下》也是我的榜样。你没发现红莲白鲤和某两个人有点像吗?   白鲤:像谁?   红莲:《人鱼之歌》第二卷第八章《胡姬传》里面的花花公子秦铮和药王郁无瑕。原本作者看了一部叫《云荒·只如初见》的MV,是【哔——】在【哔——】里面的剪辑,看了以后花痴大发,写了六首叙事诗(看得出来吧?六首叙事诗的韵脚和《云荒·只如初见》是一样的),然后觉得不过瘾,打算把这六首诗扩充成一部小说。原本是打算把秦铮和郁无瑕的前世今生套进去的,后来觉得既然《人鱼》是一部独立的小说,而且那两个人并不是主角,所以就另起炉灶,写了《千年》。   白鲤:你又去翻过作者的电脑了?   红莲:那是。小说人物也要与时俱进嘛。   白鲤:那么那个秦铮和郁无瑕的原型又是谁呢?   红莲:秦铮的原型当然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玉树临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哔——】这该死的屏蔽音!!!   绣娘:古风的文不好写,特别是要根据史实,不改变历史的古风文就更是难上加难。我相信各位读者看了这本书后都有种作者对于史学很了解的感觉。还有作者真的如自己所说“始终带着母亲对孩子的感情对待自己的作品。”作者精心对待,比如卷首诗,比如第一章瑶池。   红莲:那六首诗写了一下午,楔子么……作者还真没怎么用心。   绣娘:但是我感觉没有太多让我记的深刻的情节,我看过的小说算少的有百来本了,可是我记得清楚的很少,常常是在前浪推后浪的情况下,把前浪遗忘掉了……所以作者在写的时候尽量有种震撼感,让人记得劳。就像别人问我有什么好书的时候,我一瞬间脑子里就能浮现几本好书。作者我希望你能做到这个地步,因为这样会有更好的感受和心理的震撼。这也是你下一个进步的目标,你写的文理通顺,没有违和感,但要有进一步的升华哦~还有,你写的文对于我来说,带给我的情绪波动大的情节不多。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虐不太虐,乐又有点平淡。我希望你能写出更多好的情节和片段。让更多的人因为你写的书哭,笑,悲,忧。   作者:写点题外话吧。这一段可能没那么好笑,甚至可能让人不太愉快,不喜欢的读者就跳过去吧。2011年6月,我爸查出结肠癌晚期,2011年11月,我开始动笔写《千年》。我还没有满周岁的时候,我的父母就离婚了,妈妈出了国,又结婚了,我和爸爸留在国内,两家关系因为这件事闹得很僵。从我懂事起,家庭成员就是爷爷、姑姑、爸爸、保姆、我,后来爷爷去世了,保姆年纪太大回乡下养老去了,姑姑结婚了,家里只剩我和爸爸,而与妈妈一方的任何亲戚的任何接触都足以引发一场世界大战。十四岁的时候,我和爸爸说我要写小说,爸爸只给我提了三个要求“不要太花钱,不要有损你的身心健康,不要影响你的学习”,只要符合这三条,他支持我的任何兴趣爱好。我就这样走上了写小说的不归路,发现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因为有那么多的小说要从我的手中诞生,而我爸永远是我的第一个读者。爸爸结肠癌手术后至今两年多了,情况好好坏坏。听说心情愉悦可以抑制癌细胞生长,我不是医生,只能尽量让他保持心情愉快,所以《千年》不敢写得太大起大落,只求他能多笑笑,或许会发生奇迹。可是唯一发生的奇迹是所有的化疗药都对他的癌症无效。2013年5月,《千年》全部写完、截稿了,爸爸的癌细胞也已经全身转移,两个星期以前住进医院的时候,医生就说这次他可能出不去了,昨天爸爸的黄疸窜到了854,医生说他现在的情况十分危险,没发生肝昏迷已经是奇迹了。《千年》刚开始动笔的时候,我以为用不了多久,爸爸还会和以前一样陪着我,身体硬朗,和爷爷一样活到九十多岁才走,可没想到《千年》会是他看的最后一部我的作品。看着以前高大强壮的爸爸现在骨瘦如柴,连吃饭都会手抖,睡着都没什么力气睁眼睛,死亡对他而言或许是一种解脱。我前一阵子在看卫斯理的科幻小说,很欣慰于他对生命的理解——死亡不是生命的结束,而是进入一种更高级的生命形式,没有忧愁,没有烦恼,没有痛苦……只是以后再也不会有人为了小说里的一个喷泉,带我兜遍上海的广场;再也不会有人为了小说里的一个场景,带我走遍上海的教堂;再也不会有人和我讨论小说剧情,指出那些不合理的地方;再也不会有人在夏日的夜里开着摩托车带我出去兜风,给小说里的场景取景。看到这里的读者朋友们,别担心,我会好好的,只是接下来的几天都要去医院陪我爸,可能不会天天上网回复读者朋友们的评论。这部小说的存稿也已经存到了10月23日,每天自动更新,不会影响大家。大家都要幸福快乐,小说里的红莲白鲤也要幸福。   红莲:我会的。   白鲤:我们会永远在一起。   作者:好了,伤感的东西不说了,继续看绣娘的长评吧。   绣娘:人物虽然塑造的好,但是攻和受之间的情感有点让我不爽,作为一个受控我最见不得受受被虐了!你要虐红莲啊,虐死他,竟然敢霸王硬上弓,竟然敢人认不出我家受受!他妈的,当我看见我家受受被虐时,情绪就被调动了!就有一种,把刀砍死攻的冲动!(谁说受受是你家的啦?绣娘桑,不要太花痴哦~)   红莲:我会告诉你作者是第一次写耽美,而且是第一次正式写中国风的古风吗?   白鲤:放心吧,我会虐死他的。   红莲:0.0白鲤,不要吧……   白鲤:要!   红莲:下辈子?   白鲤:不用那么急,第四辈子算总账。   红莲:对我最后的下场,总有些不好的预感。 ☆、第五十一章 父与子   第一次见长子,霍仲儒的心情简直可以用惴惴不安来形容。   霍去病还在卫少儿肚子里的时候,霍仲儒就抛下他们母子另外娶妻,接着就再也没有和他们联系过。霍仲儒知道是自己对不起卫少儿,要不是卫子夫当了皇后,以卫少儿低贱的出身,还带着个儿子,恐怕一辈子都嫁不出去,卫少儿却在被他抛弃以后还让孩子跟他姓霍。是依然对霍仲儒旧情未了吗?霍仲儒知道错的是自己,不论卫少儿对霍去病怎么说自己这个生父的坏话,他都不会奇怪。只是霍去病会怎么想他这个在他身份低下时头都不敢露,一等他飞黄腾达就要认亲、以给霍光谋个好前程的生父?   当初和卫少儿在一起的时候,霍仲儒只当是去平阳公主府上公办时的一场艳遇,哪里想到过会有今天?如今私生子成了骠骑将军、皇亲国戚,身份地位比他高了太多,霍仲儒对这个素昧平生的儿子的感情几乎是恐惧,要认亲都不敢直接写信给他,而是写给卫少儿,甚至有时候自暴自弃地希望卫少儿替霍去病一口回绝,或者干脆把信毁了,就当霍去病从来没有过他这个爹也好。可他没想到会是被他抛弃的私生子亲笔给他回信,还说要来平阳认他这个爹,让霍仲儒不胜惶恐。   霍去病应该已经十九岁了,只是不知道长得像谁,会不会已经娶妻生子,让他当上了爷爷?霍仲儒坐在破败的院子中,摩挲着膝盖上盖有“冠军侯府”火漆的信。十九年没见面了,他至今还记得平阳公主府那个丰姿绰约又性格泼辣的侍婢,一颦一笑都清晰得仿佛昨日。卫少儿长得算不上倾国倾城,却在举手投足间自有一种浑然天成的魅力。霍仲儒仗着一副好皮相,在认识卫少儿以前就是花中老手,看腻了各种温柔妩媚,卫少儿热情活泼又有点小泼辣的性格就像满桌甜得发腻的食物中一盘盐炒辣椒,红得鲜艳,辣得诱人,让霍仲儒耳目一新,不由自主地就被她吸引住。霍去病是在卫少儿身边长大的,会不会和她一样?还是……像温文儒雅的自己?想到这儿,霍仲儒只想笑。霍去病可是在卫家长大的。卫家人都是英雄豪杰,卫少儿的妹妹当了皇后,弟弟当了大将军,现在儿子肯定也是个和他舅舅一样的大英雄,怎么会像他这个性格懦弱到连儿子都没胆子认的爹?   “爹,我回来了!”霍光的喊声唤回了霍仲孺的神。   霍仲儒赶紧去开门:“怎么回来了?不是说要去……”看到跟着霍光的年轻书生,霍仲儒一下子愣住,“去病……”长得像卫家人,可这温文儒雅的气质完全是霍仲儒年轻时的翻版,这就是被他抛弃十九年的长子。   看来父亲真的生活得很落魄,难怪会不顾脸面要在这时候认骠骑将军儿子。霍去病打量了一下眼前头发花白、满脸憔悴的生父,怎么也看不出母亲口中“女子一见终生误”的风采,再打量了一下霍仲儒的家,不由自主地想起以前自己和母亲在平阳侯府住的破草棚子。霍家比那时霍去病母子住的破草棚子也好不了多少,只有四间茅舍,土壁剥落,瓦沿参差,只靠一条篱笆墙与大街相隔,高不足五尺,上面胡乱插些荆棘,还沾满了尘灰。落魄到这样才想到拉下脸来求当年被他抛弃的情人和私生子,或许这个爹也没有霍去病想象的那么势利,而是真的走投无路。   霍去病相貌温柔儒雅,却自带着一股战场上的腥风血雨才锤炼得出来的睥睨天下的气魄,霍仲儒有些不敢正视他。面对已经官拜将军的儿子,霍仲儒竟然吓得双膝一软,直接跪下了。   “父亲。”见父亲下跪,霍去病也连忙与他相对而跪,给他磕头,“儿子不知是父亲的孩子,未曾尽过孝道,特来向父亲大人请罪。请父亲责罚。”   霍仲儒想象过无数次父子相认的场景,实在没想到一直得不到自己承认的儿子不但对他没有丝毫怨恨,还愿意侍奉他。   霍仲儒扶起霍去病,刚想叙叙家常,霍去病突然像是听到了什么,一把抱起霍光,把霍仲儒扑到一边。   几乎是电光火石之差,一匹马把霍家本就不高的栅栏彻底撞翻,一直冲到院子里来。   是哥哥的仇家找上门了?霍光吓得抱住霍去病的腰。   自从霍去病当上骠骑将军,霍仲儒父凭子贵,虽然官职依然只是个小吏,却早已不是可以任人欺负的人。这人到底是谁?敢这么横行霸道。霍仲儒不认识骑在马背上的年轻将军,只认识横在马背上被颠得两眼翻白、口吐白沫的是河东太守。   “去病!”终于找到人了。赵充国随手把河东太守扔到地上,自己下马来,等到马蹄扬起的尘埃渐渐落定,才发现霍去病看到他似乎并不怎么高兴:“怎么了?”   霍去病指向一边。   赵充国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看见的是跟来的荀彘、董蔚、赵破奴:“是啊,我们都来了。有什么不对吗?”   他居然还有脸问有什么不对?“你刚把我家院子的墙拆了。”   “哦……”赵充国这才注意到地上有一摊已经被马踩烂的貌似曾经是篱笆的东西。   河东太守试了好几次才爬起来,越来越觉得从一开始就不该招惹这些当兵的。当今圣上好武,这么些个受宠的武夫都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惯了,根本没有法律观念。就连已经日薄西山的飞将军都敢擅自斩杀县尉,结果皇上也没把他怎么样,正当宠的骠骑将军手下的裨将活活颠死一两个太守算什么?只怕当今丞相如果不是李广的堂弟,他也照样敢这么放在马背上往死里颠。河东太守硬压下搅在一起的五脏六腑,庆幸自己做官已经有一阵子了,就算真的把五脏六腑统统颠出来,官场上的场面话也还会牢牢地长在肚子里。   先前有眼不识泰山,现在是挽回自己在骠骑将军心中形象的最佳机会。河东太守好不容易才站稳身子,正了正衣冠:“下官拜见骠骑将军。”   “你是……”   “下官河东太守。”发现似乎有戏,河东太守正准备把滚瓜烂熟的场面话往外掏,可是对着这么个玉面书生,实在是叫不出“将军”二字,于是恭恭敬敬地弯着腰说话,“骠骑将军衣锦还乡,又与老爷、二公子相聚,真是万千之喜。将军荣归,乃是平阳的荣耀。能为将军效绵薄之力,更是下官的荣耀。将军一路劳顿,下官已经安排了驿馆……”   “不必了。”霍去病就是不想听这些废话,才甩掉大军一个人先过来,想不到赵充国居然专程抓了个人送来讲场面话给他听。   不吃这套?河东太守抬起眼,发现霍去病若有所思地打量霍仲儒住的破房子,又找到了溜须拍马的机会:“将军若有什么吩咐,下官无不照办。”   这房子确实没法住人了,更不用说住的还是骠骑将军的生父。刘彻提倡以孝道治天下,要是让人知道骠骑将军的生父还在住这种破房子,以后霍去病怎么在朝堂上做人?霍去病呼出一口气:“草舍贫寒,可怜我父耐得!请太守吩咐县令另择宅基,建一座府邸。一切费用由我支付,不得从府库取钱,万勿勒索百姓!”   河东太守立刻唯唯诺诺地答应。   “还有你们四个。”霍去病指向四个裨将,“安排大军就地安营扎寨,不准扰民。”   “那么我们可以过来和你一起住吗?”赵充国弱弱地问了一句,见霍去病很想说“不行”,连忙补充,“就我们四个。”   “家里太小……”   “没关系,驿馆都已经……”河东太守早就料到霍去病不会一个人来,所以连随从人员的住宿也都安排好了,可是话说到一半,就被霍去病瞪回去。   “要不你们先回长安去交差?”霍去病的声音越来越冷。   “我们也告官假了。”荀彘一脸诡笑。   “什么时候?”董蔚吓了一跳。   “你送军报回去的时候。”荀彘勾上董蔚的肩膀,“兄弟,别担心,连你的假一起请了。”   “哦。”董蔚似乎也没太惊讶。   “‘哦’?”赵破奴反而是瞪大了眼睛,“‘哦’完就没了?他这样在军报后面乱加东西,私自替我们请官假,你‘哦’完就没下文了?”   “还需要什么吗?”董蔚不解。   赵破奴一直以为在骠骑营,董蔚算是难得的正常人,现在看来,不正常的似乎反而是他自己。好吧,既来之则安之,他最好还是试着习惯骠骑营众人的思维方式。   有些事裨将能习惯,骠骑将军可习惯不了。听到荀彘自作主张,霍去病一边的眉毛被额头上的青筋牵得一跳一跳:“所以……”   “所以官假期间,我们就不是上下级关系了,只是哥们。”荀彘跳下马背,“霍老爷,别担心,我们中不正常的只有这一个。”他指向赵充国。   是啊,除了赵充国以外,最不正常的就是你自己的儿子。赵破奴在心里补充。   这群混小子!霍去病只是来认个亲,他们就有本事把整个平阳都搅得天翻地覆:“我说,我来寻亲,你们跟来干什么?”   当然是好奇谁能生出霍去病这样的怪物。赵破奴继续腹诽。   “怕你晚上不抱着我就睡不着啊。”赵充国突然语出惊人,吓得河东太守和霍仲儒看霍去病的眼神都变得十分异样。   骠骑将军还是未满双十的年轻人,因此安排住宿的时候,河东太守特意叮嘱平阳县令找了几个歌舞伎,还特意安排了几个出身良好的美女,准备让骠骑将军带回去做侍妾,没想到他竟然喜欢男人。平阳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要找几个小倌也不是找不出。只是小倌都是乍一看雌雄莫辨的阴柔型,霍去病要是喜欢赵充国这种风格的男宠,还真不好找。   赵充国哪里像是男宠了?霍去病只想就地挖个洞钻下去。看他和霍去病的身材比例,到底谁是谁的男宠?沙漠里白天极热,晚上极冷,害得霍去病白天总是觉得饿,到了晚上就会自然而然地进入冬眠的假死状态。如果沙漠里昼夜温差极大的气候只是把霍去病一个人的生物钟拨得乱七八糟也罢,经常睡着睡着就全身冰冷而且几乎没有呼吸心跳的骠骑将军有好几次吓得大军差点不战而退。为了避免沙漠里的气候和鲤鱼的生活习性再造成类似的误会,霍去病才会把赵充国当暖炉,不是把他当男宠。为什么他每次出征都会遇到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事?李广出征老是迷路是命,霍去病出征老是会遇到乱七八糟的事也是命吗?要是他上战场也可以像李广说的“上战场见人就砍便可以了”该多好。   这傻小子净闯祸!发现河东太守和霍仲儒眼神不对,荀彘立刻熟练地一掌砍昏赵充国,把他扔回马背上:“对了,去病的新夫人还在后面。肚子那么大,实在是走不快。霍老爷,等到今年秋天你就能当爷爷了,恭喜啊,三代同堂。”   “哦,呵呵……”霍仲儒还没怎么回过神来。新娶的夫人今年秋天就能让他当爷爷,也就是说开春霍去病第一次出征河西的时候就怀上了,却到他二出陇西回来的时候才过门,是先斩后奏吧?真不愧是年轻时风流成性的霍仲孺的儿子。不过尽管是先斩后奏,好歹还是“奏”了,这点至少比霍仲儒强。   除了一开始闹的误会,后来回乡探亲的日子还算顺利。霍去病终于发现带着赵充国的好处——自从颠过河东太守,每次看到讨人厌的当地官员来拍马屁,只要霍去病一个眼神,赵充国就会带他们去骑马兜风“联络感情”,更不用说霍去病的马“畜生不长眼,在战场上咬匈奴人咬惯了,见了陌生人就咬”,没过几天,就没人敢上门了。平阳的乡下没有京城的热闹,也没有京城那么多的明争暗斗,确实是个疗养的好地方。霍去病原本想等妻子生下孩子、坐完月子,再带她回长安,可是闲适安逸的官假才过了一个月都不到,就被一封八百里加急文书打断,刘彻圣旨急宣霍去病立刻回长安。   就算军情再紧急,大汉的将军只有霍去病一个吗?卫大将军干什么去了?霍去病真的很想抗旨,可是父亲、妻子、弟弟都劝他以国事为重,只能乖乖奉旨回京。   霍去病从很早以前就提出过要带霍仲儒父子一起随他回长安,好在父亲身边尽孝,再给弟弟谋个一官半职,可是霍仲儒已经没脸去见卫少儿,推脱自己老了,不想离开家乡。于是霍去病在平阳给父亲置下土地房产以及仆婢,侍奉父亲颐养天年,只带走了弟弟霍光。   家中能有个骠骑将军儿子,霍仲儒已经觉得是祖上积德,却没想到小儿子也不是简单的人物。送走霍光时,霍仲儒只想改变小儿子的命运,却没想到他的这一决定也改变了整个大汉的命运。   随哥哥到长安以后,霍光先是在霍去病帐下任郎官,后升为诸曹侍中,参谋军事,然后做了汉武帝的奉车都尉,享受光禄大夫待遇,与刘彻“出则奉车,入侍左右”,深得信任。武帝后元二年春,汉武帝刘彻病死,死前立幼子刘弗陵为太子。霍光接受汉武帝遗诏,官拜大司马大将军,成为汉昭帝刘弗陵的辅命大臣,从此掌握了汉朝政府的最高权力。所谓“帝年八岁,政事一决于光”,霍光执掌汉室最高权力近二十年,权倾天下,甚至就连他的男宠冯子都都因为霍光的宠信而得势,虽是霍光家奴的身份,却是百官以下都要仰承他的鼻息。元平元年,二十二岁的昭帝病死,无后,霍光遂支持武帝太子刘据之孙、十八岁的刘询继位,是为宣帝。昭帝和宣帝实行的一系列政治、经济措施使武帝末年的社会矛盾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缓解,西汉王朝上又出现了几十年的兴盛景象,历史上习惯称这一时期为“昭宣中兴”。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二章 醋坛子   霍去病在平阳探亲、享受难得的清闲,远在长安的未央宫却是自从骠骑将军宣布已经在陇西娶妻而且即将生子的书信送到,就以皇帝为中心散发出强烈的醋味,不出一个月,这股醋味就淹没了整个长安。   小祖宗不厚道啊,自己去老家躲清静,却是害得整个未央宫所有的下人都战战兢兢,生怕成为刘彻一时不快之下的出气筒。别说是新来的宫女、太监,就连杨得意都快招架不住了。不幸中的万幸,才过了一个月,刘彻就再也受不了这样的折磨,八百里加急文书要霍去病立刻回长安。   骠骑将军突然就娶了夫人,而且很快就要做爹了,长安不知多少少女因此哭碎了心。大军凯旋,带回了比以往任何一次都丰厚的战利品,在大街上看热闹的人——尤其是女人——却是对凯旋的英雄以及被押回来的匈奴俘虏看都不看,只盯着跟在队伍最后面的一辆马车。   听说骠骑将军就在车里陪着新娶的夫人。   不知将军夫人是什么样的美人,能让“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骠骑将军动心,以至于不惜违背不灭匈奴不成家的誓言,也要娶她回来,恩爱如是。如果眼神可以擦出火星,只怕那辆车早就被彻底焚毁,可惜前提是“如果”,不论街旁的人怎么伸长脖子,都只能看到马车垂着车帘,严丝合缝,完全看不到车内的情形。   看得出来刘彻是真的急了,甚至都不允许霍去病先回家安顿好妻子,就要他直接赶着马车进宫面圣,还借口说是卫子夫要先看看外甥的新娘。   既然是皇后要先看外甥媳妇,新过门的冠军侯夫人自然是还没见婆婆,就要先去见姨妈。自从霍去病娶妻生子的消息传来,整个长安都被醋味淹了,卫子夫却是心情大好。霍去病有了妻子,还即将成为幸福的父亲,这下刘彻该对他死心了。她也确实非常好奇是哪个女人有那么大的魅力,能把霍去病从刘彻身边抢走。   大军回来后,据说载着冠军侯夫人的马车几乎是被押到皇宫里面去见皇后,三位公主都快哭了,甚至恨不得把那个夺走去病哥哥的“表嫂”碎尸万段,卫子夫却是带着得意的微笑,准备见识能让外甥心动的女人。   旁边的宫女叫了一次又一次,车帘始终纹丝不动。有小黄门要去掀车帘,“请”冠军侯夫人下车,却被卫子夫阻止。   “去病,娶了新娘子,还舍不得让姨妈看?都是自家人,出来吧,别害羞。”卫子夫走近车旁,听见里面传来轻微的鼾声,忍不住笑出声来。女人怀孕以后是特别容易困,更不用说挺着这么大的肚子还要从陇西赶到长安,原来是在车里睡着了。霍去病也真是爱妻如命,大概是被妻子压着,所以不敢乱动,也不敢出声,生怕惊醒她。这下没人和她抢丈夫了。卫子夫轻轻地掀起车帘,以为会看见外甥夫妇恩恩爱爱地依偎在一起,却看见车里的地板上睡着一个男人,吓得一下子松手。   车里的人也被她惊醒了,从里面爬出来,还在揉眼睛,看了半天才意识到自己在什么地方:“怎么跑这儿来了?”   看清车里出来的人,卫子夫勉强端住皇后的架子:“东方大人,你在这里干什么?”   “皇后?”东方朔似乎刚注意到眼前的人是皇后,连忙下车行礼,“卑职东方朔见过皇后和三位公主。”   “东方大人,你在去病的车里面干什么?”卫子夫重复了一遍自己的问题。   “这是骠骑将军的车?他不是向来骑马的吗?还坐车?”东方朔回过头看了看车,一脸迷糊,“我正好犯困了,看这车停在路边,又没人用,就进去打了会儿瞌睡。原来是骠骑将军的车啊。小人真是有眼不识泰山,得罪得罪……”一边说,一边还滑稽地向马车行礼。   东方朔向来行为乖张,连刘彻的面子都不买,更别说是区区一个皇后。面对装疯卖傻的东方朔,卫子夫只有仰天长叹的份。   东方朔突然一拍额头,像是猛地想起了什么:“对了,皇上该不会也以为这车里是骠骑将军吧?不行,我得赶紧去找皇上请罪去,不然就小命不保了……”   “对呀,皇上……”卫子夫这才想起应该最急于见到霍夫人的刘彻也不在,再仔细一看,就连向来和刘彻形影不离的杨得意都没见到。   *****   这点声东击西的小伎俩只骗得了卫子夫,刘彻可是一接到消息说大军到长安,就微服只带着杨得意一人直奔冠军侯府。   当初听说霍去病娶妻,妻子还有了身孕,刘彻比听说霍去病自己怀了七个月的身孕还惊讶,以为是谁的恶作剧,可是军报下董蔚一本正经的名字立刻扑灭了刘彻这点侥幸的遐想。不是说永远不娶妻吗?不是说既然世俗不允许他们结为连理,就一辈子孤身与他相伴吗?当初甜蜜的承诺还在耳边回荡,说话的人就已经变卦,大张旗鼓地娶妻生子,就像在嘲笑为一个奴隶出身的将军守身如玉的九五之尊。   除了疑惑以外,刘彻感觉到更多的是愤怒和屈辱,甚至比当年被窦太皇太后架空成傀儡皇帝时更甚。想到对自己不忠的爱人,刘彻也放纵过自己,可是一想到霍去病从来不介意他去临幸别人,甚至还劝他多去后宫,多多绵延子嗣,免得他的三宫六院把霍去病骂成蓝颜祸水,□的发泄只让刘彻的妒火烧得越来越旺,恨不得把背叛他的爱人烧得尸骨无存。   冠军侯府的大门就在前面,看门的人认识皇帝,谁都不敢拦他,任由他长驱直入。刘彻对一路上的下人看都不看,直奔主卧房,所有的怒火却在听到冠军侯夫人的名字时一下子灭了。   “采薇。”他听见让他魂牵梦萦的温柔嗓音这么叫她,“采薇,我们到家了。”   采薇采薇,薇亦作止。曰归曰归,岁亦莫止。靡室靡家,玁狁之故。不遑启居,玁狁之故。   采薇采薇,薇亦柔止。曰归曰归,心亦忧止。忧心烈烈,载饥载渴。我戍未定,靡使归聘。   采薇采薇,薇亦刚止。曰归曰归,岁亦阳止。王事靡盬,不遑启处。忧心孔疚,我行不来!   彼尔维何?维常之华。彼路斯何?君子之车。戎车既驾,四牡业业。岂敢定居?一月三捷。   驾彼四牡,四牡骙骙。君子所依,小人所腓。四牡翼翼,象弭鱼服。岂不日戒?玁狁孔棘!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采薇,这个名字是霍去病给她起的吧?短短的两个字,却饱含着军人对家的向往,让刘彻满腹的怒火都成了愧疚。他自己妻妾成群,儿女俱全,拥有了一切以后再要求爱人也对他忠贞不二,却不曾想过这样是不是公平。普通人在霍去病的年纪,孩子都该会满地乱跑了,年轻的骠骑将军要不是为了给他打仗,怎么会到将近二十岁的年纪,第一个孩子还在妻子的腹中?卫少儿嘴上说不介意唯一的亲生儿子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可谁知道她是真的不介意,还是因为儿子被皇帝看上,不敢介意?是他自己养尊处优惯了,习惯了自我中心的思维方式,却从没想过他过度的占有欲是一种自私,是对爱人的伤害。   刘彻重新整理了一下情绪,推门进去:“去病,带了新娘子回来,怎么都不知道先给姨夫看看?”   房间里,就看见霍去病扶着一个肚子滚圆的女人,让她坐着休息。大出刘彻意料,霍去病的新娘根本不是什么国色天香的大美人。   采薇年纪已经挺大了,至少比霍去病大了七八岁,容貌只是中上,一看就是从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哪怕穿金戴银,都难掩扑面而来的乡土气。刘彻在宫里看惯了美人,在长安的大街上也看惯了穿戴时髦的姑娘,乍一看到采薇,甚至觉得她有点丑。采薇显然出身也并不好,知道自己能做冠军侯的夫人是高攀了,在刘彻看来简陋甚至寒碜的冠军侯府在她看来,却是奢华到不敢称之为“家”,从进门起就惶恐地打量四周,现在则是用同样惶恐的眼神打量衣着华贵的“姨夫”。   采薇听到对方是长辈,立刻就要起身问安,被霍去病按着坐下去:“姨夫,你这性子也太急了,我们才刚到,你好歹让采薇先喘口气。”   “姨夫就是这急性子,改不掉。”刘彻自己在他们面前落座,“新娘子,没关系,坐吧。我也算是去病的半个爹,都是自家人,不用拘礼。”接着注意到房里还有个孩子,“这个是谁?”看他的打扮和气质,不像是小厮。   “‘半个爹’,这是我那‘一个爹’生的弟弟霍光。”霍去病示意霍光去向刘彻问安。   “小人霍光见过公孙将军。”霍光倒是礼数周全,可是一声“将军”吓得采薇差点跪下。   采薇的娘家是陇西边境的牧民,见了县丞、县尉都得下跪,家中女儿能给在县衙跑腿的小吏做妾都是高攀,谁想得到会嫁给骠骑将军,如今还和另一个将军同桌而坐。   他是听到霍去病叫刘彻“姨夫”,所以把他当成公孙贺了?这小孩挺有意思。刘彻对霍光的第一印象非常好,尤其喜欢他这温文儒雅的气质,像他哥哥。按照任子制,两千石以上官员只要任满三年,即可任“同产若子”一人为郎官,以后霍光也要到皇帝身边做事,最好还是让他早点认清效忠的对象,不然要是到朝堂上对着皇帝喊“公孙将军”,笑话可就闹大了。刘彻想纠正,但看到采薇一脸的惶恐,立刻打消了主意——她听到“将军”就吓成这样,要是知道面前坐的是皇帝,还不吓趴下。现在她闪失得起,她肚子里的孩子可闪失不起。算了,今天就做一天公孙贺吧。   霍光看了看霍去病,再看了看刘彻,看出点蹊跷:“这位不是公孙将军?”   刘彻正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霍去病就先替他解了围:“这个不是大姨夫公孙将军,而是小姨夫刘小猪。”   正如刘彻猜想的,“采薇”是霍去病给妻子起的名字,她原本□花,从名字不难看出娘家都是目不识丁的贫民。“刘小猪”这名字一听就是乡下人,顿时让采薇觉得眼前的姨夫亲切了不少:“姨夫也是当官的吧?”   “是啊。”刘彻接过霍去病递给他的茶。   “看姨夫的气派就知道,至少也是个县令。”   县令已经是采薇知道的最高的官了,却是害得跟在刘彻后面的杨得意差点笑喷,但很快就被刘彻一眼瞪回去。   “官职……比县令……稍微高一点吧。”   比县令高一点的就是太守喽?哥哥还有个做太守的姨夫?看这气度,会只是个太守?霍光知道以后能靠哥哥在朝廷中混个一官半职,而且大娘那边都是皇亲国戚,在来长安之前就对卫家的关系下了狠功夫研究。据他所知,大娘卫少儿只有两个姐妹,姐姐卫君孺嫁了公孙将军,妹妹卫子夫嫁的是……刘小猪,刘彘,刘彻,皇上!霍光倒抽了一口冷气,但立刻被刘彻瞪得大气不敢出,于是蜷起手指磕了三下桌子,代替磕头。   这小子挺机灵,以后可堪大任。刘彻对霍光好感大增。   刘彻坐了没多久,杨得意就附到他耳边说皇后要来看外甥的新娘。为免卫子夫暴露自己的皇帝身份,刘彻只能赶紧告辞,去挡皇后殿下的驾。   霍去病送刘彻出去,一路上杨得意知趣地躲得远远的,让他们单独相处。   二征河西,又是一别数月,想不到霍去病回来后,却是物是人非。面对久别的爱人,刘彻动了动嘴,发现千言万语都卡在喉咙里出不来,最后说出口的是:“恭喜。”却发现自己的声音出奇的干涩。   “谢谢。”霍去病还是带着温婉的笑容,仿佛根本不知道自己娶妻生子对刘彻是多大的打击。   “你也要做爹了……”刘彻长长地叹出一口气,随即苦笑,“突然觉得自己老了。”   “我原本打算让采薇在平阳生完孩子再来的。”霍去病似乎还有些埋怨皇帝硬打断他的官假。   生完孩子再来,直接让刘彻做姨公,对他的打击就会小一些吗?刘彻苦笑:“你早晚要自己成家,我知道。我也不是那么任性。突然叫你回来,是真的有军情。”不过并不紧急的军情就用八百里加急文书招霍去病回京,就是出于刘彻的私心了。   “怎么了?”自从霍去病在战场上崭露头角,汉匈双方的攻守关系已经彻底换了过来,更不用说霍去病这次二征河西把匈奴人打得挺惨,短时间内他们应该没有能力再对大汉发起侵略战争。   “浑邪王和休屠王在你手里一败再败,匈奴单于认为他们作战不利,要处死他们,但是走漏了消息。于是浑休二王要降汉以求自保。”   “陛下担心他们是诈降,其实是为了偷偷引兵入汉境,发起突袭,所以需要一个信得过的人去受降?”可是霍去病还是不能理解刘彻十万火急叫他回来的理由,“让卫大将军去不行吗?”   “浑休二王点名是向‘苍狼’投降,不是向其他的任何一个人,包括卫大将军和我这个皇帝。”   “摆明了是离间计喽?”霍去病想了想,突然觉得不妙。他这次带着个怀孕的妻子回来,难免会惹怒刘彻,匈奴人偏偏在这时候做出如此容易让人误会的事。   “去病,别担心,我说了我对你绝对信任,不论发生什么事都不会改变。只是此次去受降一路小心,别中了匈奴人的奸计。”刘彻很想抱抱霍去病,可是伸出手,最后还是拍在了他的肩膀上,“去陪你的妻子吧,让她安心养胎,再生个让匈奴闻风丧胆的冠军侯。”   刘彻如此无条件的信任,实在是让霍去病受宠若惊,甚至想把什么都说出来,可是想了想,他还是决定保持沉默。还是留给他一个惊喜吧。再过两个月,等孩子生下来,刘彻自然会知道一切。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今天老爸六十大寿,老爸生日快乐!   红莲:快乐快乐快乐……   作者:(一把揪过红莲的耳朵)你这是什么态度?外公生日,你就这么敷衍?   白鲤:小小地好奇一下红莲一朵花哪里来的耳朵。   作者:白鲤,别说冷笑话。   红莲:外公?   作者:我爸不就是你外公?   红莲:我要叫你“妈”?我这个活了几万年的老妖怪要叫你一个小丫头片子“妈”?   作者:我给你设定得长寿了点,你就真当自己是根葱了?你不过是WORD里面的一堆文字!   白鲤:我也是一堆文字,WORD里面的一堆文字,根本没有生命的一堆文字……   红莲:白鲤,别这样。就算是一堆文字,我们也是有灵魂的,我们也要在文字的世界里过得幸福。   白鲤:我都快被勒死了。妈,哥哥欺负我。   作者:我来帮你教训他。   白鲤:不用,我只是想知道我可以把他“啪啪啪”了来报复他吗?   作者:- -b   红莲:白鲤,不行啊。我们都叫作者“妈”,我们就是兄弟了,怎么可以乱伦?   白鲤:我们乱伦难道是第一次吗?上辈子的侄子,这辈子的姨夫,下辈子的弟弟?   红莲:这个……   作者:(揪过红莲白鲤的耳朵)你们两个闹够了没有?   白鲤:你揪哪里?鱼根本没有耳朵。   作者:- -|||那你说我该揪哪里?   (红莲伸出花瓣,白鲤伸出胸鳍)   作者:(受不了这两个孩子)来,好好站好,祝外公生日快乐。   红莲&白鲤:外公六十岁生日快乐,也祝天下的父亲们都健康长寿。   作者:嗯,乖,去玩吧。……你们这两个一到“作者有话说”就秀下限的YD货,我不是叫你们去玩“啪啪啪”!话说你们两个不是一个只有花瓣和荷叶吗?一个不是没有耳朵没有鼻子什么都没有吗?用什么“啪啪啪”?   白鲤:这个……   红莲:莲藕。   白鲤:0.0你要我的命啊……   红莲:白鲤有嘴可以CHA,听说就有人用鱼嘴ZIWEI的。   作者:感觉再也无法直视“插嘴”这个词了。   白鲤:别带坏小朋友。鱼嘴里面有反骨,真的把【哔——】插进去会卡在里面的。再说你以为我的体型有多大?莲藕都能整个儿地塞进去!   红莲:这个……这不我们都长大了吗?我想尽快让外公抱上重孙,四代同堂。   白鲤:我们两个大男人怎么生?   作者:小剧透一个,第四世有的是你们生孩子的机会。   红莲:耶……等等,第四世好像会有白鲤反攻吧?   作者:没错。   红莲:也就是说要我生?   白鲤:莲花本来就是雌雄同体,还能自花授粉,也就是说可以自攻自受还产子,你不生,难道叫我这个纯爷们生?下下辈子要和花花有孩子了呀,真令人期待。   红莲:不要……   作者:真不忍心告诉他们实情。 ☆、第五十三章 亲百年   卫家都是皇亲国戚,哪怕是正常人给他们一个一个磕头都会嫌累人,更别说是怀胎八月的孕妇了。同时为了避免采薇再闹出把皇帝当太守的笑话来,霍去病干脆说妻子要养胎,闭门谢客,可没想到一家子的皇亲国戚干脆全都学皇帝微服私访来看新娘子。   采薇知道嫁给骠骑将军是高攀了,而且霍去病对她说过家里有个很厉害的婆婆,她做好了足够的心理准备,才跟着霍去病来到长安,没想到夫家人远比她想象的好相处。   婆婆不是厉害,只是性格比较豪爽而已,第一次见到采薇的肚子,眼睛瞪得像铜铃,好像无法相信里面真的有个孩子一样。不过老人都想抱孙子,确信采薇千真万确是有身孕了,婆婆就连忙给她补上红包,以后有事没事就来陪着她一起做孩子的小衣服小鞋子,即使霍去病不在家,也不会让她觉得孤单。只是听到采薇说她比前夫家的婆婆好得多时,婆婆又为儿子娶的还是个二婚头而震惊了一下。   小姨夫“刘小猪”自从第一次来过以后就来上瘾了,三天两头往冠军侯府跑,有一次正撞上大姨夫一家也来串门。都说京官难做。在采薇的家乡,别说是土皇帝一样的县令了,就连衙役都是光明正大地随意欺压百姓。可是在京城,大姨夫贵为将军都十分平易近人,大姨妈对采薇也很亲切。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大家都是连襟,大姨夫年纪还比小姨夫大些,坐在小姨夫面前时,却是浑身不自在。   舅舅和将军一样,威严而温柔。舅妈更是热情,第一次见面说是忘了带见面礼,就从手上褪下一对玉镯给采薇戴上,说是玉能辟邪,保母子平安。采薇还是第一次看到玉长什么样,根本分不出好坏,不过看霍光的表情,应该是挺贵的东西,舅妈居然说送人就送人,让采薇受宠若惊。   收了一对玉镯子,舅妈的大方已经让采薇不胜惶恐,不料小姨夫“刘小猪”家的小姨妈不知为什么,对采薇特别有好感,第一次上门,就送了她整整一箱的首饰外加一整箱衣服,满眼的黄金白银、绫罗绸缎直接把采薇吓傻了。小姨妈是采薇见过的最高贵美丽的女人,小姨妈家的三个表妹也都漂亮得像是仙女下凡一样,而且从她们的眼神不难看出对骠骑将军表哥的爱慕,让采薇无法理解骠骑将军怎么会放着门当户对的美丽表妹不要,偏偏娶了完全高攀不上侯门的自己。   采薇沉浸在受大家族长辈们疼爱的幸福之中,霍光则是惊讶于在哥哥家,居然每天都能看到那么多皇亲国戚。   先是皇帝小姨夫——这个已经领教过了,霍光觉得自己应该给皇帝留了个不错的印象。   接着是陈詹事的夫人——谢天谢地,霍光原本以为卫少儿看见霍仲儒抛下她以后另外娶妻生的孩子,会非常不快,没想到大娘只是若有所思地说了一句“像你爹”,以后也没怎么为难他,让霍光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庆幸在长安最难过的一关已经过了。   然后是将军大姨夫——听采薇说觉得公孙贺贵为将军却很亲切,十分难得,霍光只能暗笑皇帝已经第一个对冠军侯夫人表态了,接受她这个外甥媳妇,公孙贺区区一个将军敢不“亲切”吗?更不用说王公贵族比起亲戚关系更看重身份尊卑,在家里公孙贺是霍去病的长辈,但要论官职,他的官衔和骠骑将军外甥平起平坐,甚至还不如外甥受宠受重用,敢对外甥媳妇不客气?   再然后是大将军舅舅和公主舅妈——卫青和霍去病说的一样温柔亲切,听到霍光称他为“卫大将军”,让他也随霍去病叫“舅舅”,小孩的直觉让霍光觉得卫青是真的把他也当成了自己的外甥。平阳公主也让霍光随霍去病叫自己“舅妈”,对采薇也十分热情,第一次见面就出手那么大方。可是不知为什么,霍光总觉得“舅妈”似乎在观望什么,纳闷就连皇帝都对采薇表示友好了,她还有什么可顾忌。   最后是皇后小姨妈和公主表妹——这是霍光觉得最奇怪的人。从三位公主的表现来看,她们非常讨厌采薇,嫉妒她抢走了本该属于她们的“去病哥哥”,只是不想破坏在霍去病心目中的形象,才勉强保持礼貌。而卫子夫对采薇的关爱却像是带着一种幸灾乐祸,就像刘彻看采薇的眼神中似乎总是压抑着一种不快一样。霍光有时真羡慕天真单纯的嫂嫂,没有那么多弯弯肠子,因此看不出那么多的□。   对于霍光提出的担忧,霍去病却是微笑着说凡事都要尽量往好的方面想。这些皇亲国戚用这样的方式上门,有个很大的好处,就是能给采薇挡驾。   不论霍去病如何想洁身自好,朝堂上总有些想攀龙附凤的马屁精,像蚂蝗一样甩都甩不掉。骠骑将军新娶夫人,这些“蚂蝗”没理由不打着恭贺新婚、早生贵子的借口找上门来。万一霍去病不在的时候,这些人直接去找采薇,让她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收了什么不该收的东西,后果不堪设想。现在好了,有皇帝做表率,皇亲国戚们都是微服上门,采薇面对他们也不会有太大的压力,只可怜想巴结冠军侯夫人的马屁精门今天上门撞上卫大将军,明天上门撞上皇后,后天上门撞上平阳公主,大后天上门干脆撞上皇帝本人……借他们十个胆子,他们也不敢在这些人面前造次,让霍去病省心不少。   “这样啊。”霍光若有所思,“朝廷真是复杂。”   “确实如此。就像我以前对你说的,舌头和笔比利剑厉害,朝堂其实比战场更危险。”可是他出于一己之私,就要把幼小的霍光卷进政治漩涡,霍去病其实有些愧疚。   “可是哥哥,为什么不利用这些人呢?利用他们的喉舌为自己树立美名,不是很好吗?”霍光趴在桌子上,“以哥哥的能耐,肯定能把他们都制得死死的。”   霍去病却是摇头:“要做官,学会自保是必须的,但是只为自己着想却是大忌。作为臣子,皇帝的利益永远高于自己的。”   “刘小猪”姨夫几乎每天来冠军侯府报到,听采薇说霍去病在教霍光读书,便去找他,走到书房外面的时候,正巧听见霍去病说的最后一句,干脆躲起来偷听。   霍光不满地撅起嘴:“哥哥,保全自己以为皇上效忠并不是奸佞啊,更何况看到那么多金银财宝,会不动心?”   你那不食人间烟火的哥哥还真是对凡间的什么荣华富贵都不动心。刘彻心想。   “贪欲人人有,不动心是假的,只是在动心以前,我都会先好好地想一想是谁让我从奴隶做到将军,贪欲自然就会压下去。”   “是靠皇后的枕边风和卫大将军的提拔吧?”不然霍去病一个奴生子连见到皇帝的机会都没有,更不用说受到皇帝赏识。霍光研究过哥哥飞黄腾达的路线,看不出其中与皇帝有什么大关系,可是哥哥对皇帝忠心不二,对卫家却没什么感恩之心。在长安没住多久,霍光就发现了,霍去病会不受卫家待见,一方面是因为卫子夫总觉得外甥抢走了自己的丈夫,另一方面也与霍去病的为人有关。卫青喜欢用自家人,手下公孙贺是他的姐夫,公孙敖是他的老友,和平阳公主结婚后,继子曹襄也到了他的手下,让卫氏的势力以他为中心,形成一个牢不可破的团体。原本霍去病的得宠可以进一步巩固卫氏家族的地位,应该也在卫家地位颇高,可是他的为人完全与卫青相反。只要霍去病看不上眼,不论是卫家人,还是其他的世家子,一律不接收,甚至不接受皇帝指派给他的裨将,用的都是匈奴降将,以至于霍家军成为完全游离于朝廷各势力之外的一股单独势力,只对皇帝一个人效忠。卫家人发现这个在卫家长大的异姓人无法为他们谋得更多的权益,甚至有时候会“忘恩负义”地站在卫家的对立面,自然排斥他。   “那么他们又是靠谁飞黄腾达的呢?”霍去病看向霍光,“当今圣上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先帝曾问他,继母杀父,继子杀继母报父仇,应该以子弑母的大逆论罪?还是以普通杀人论罪?知道皇上那时候是怎么判的吗?”   想不到霍去病对他小时候的事都那么了解。刘彻颇有些意外。   “继母如母,明不及母,只是因为与父有婚姻关系,才会‘如母’。继母先杀父,就是先断绝了这层婚姻关系,‘母’的身份不复存在,继子杀继母,也就不是大逆之罪,只应以普通杀人罪论处。何况继子杀继母是为了报杀父之仇,更应该从轻判决。”骠骑将军哥哥根本不是他原本想象中的武夫,甚至比许多文官都博学,霍光不由得庆幸自己书读得够多,还能应付得过来,“皇上当时是这么判的吧?”   霍去病点头:“我是靠舅舅和姨妈的关系才能被皇上赏识,可是他们也是靠皇上的赏识才脱离奴隶的身份,整个卫家都是靠皇上的慧眼才飞黄腾达。所以如果皇上和卫家人起了矛盾,就是卫家人先忘恩负义,因此我一定站在皇上一边,而不是在卫氏家族一边。”   “也就是说如果哪天皇上让哥哥与卫家为敌,哥哥也会……”骨肉相残,这太残忍了。   “会。”霍去病却是回答得毫不犹豫。   以霍去病的聪明,当初刘彻让他回平阳认父,他就该看出刘彻是忌惮卫家的势力过大,想让他从卫家分离出来,成为牵制卫青的人。霍去病是在卫家长大的,卫家的舅舅姨妈对他而言就像父母一样,刘彻知道这很残忍,却想不到霍去病对自己的忠诚如此坚定,甚至可以不惜和卫家反目。有臣如此,君复何求?   “哥哥,如果是皇上的命令,你什么都会去做吗?哪怕是匈奴灭了以后他忌惮你的兵权,让你……”   “如果哪天皇上不需要我了,我会很乐意消失。”毕竟霍去病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理由,就是刘彻需要他。   “哥哥,对皇帝一定要如此忠诚吗?”   “‘君为臣纲’,对皇帝忠诚有什么不对吗?”   “不是说不对,只是……”霍光为措辞考虑了一下,“遇到明君的话倒还好,可如果遇到一个夏桀商纣那样的暴君,这样的无条件服从不就成了助纣为虐?”   “这个……”霍去病是为了刘彻才来到人世,刘彻驾崩的时候自然会随他而去,可是霍光还小,等刘彻驾崩后还能活很久。如果刘彻的继承人是个昏君暴君,这种盲目的忠诚只会害了霍光。霍去病无言以对,只能顾左右而言他:“夏桀商纣就一定是坏人吗?”   “不是?”霍光吓了一跳,“史书上不都说他们昏庸残暴吗?”夏桀商纣已经几乎成了昏君、暴君的代名词,霍去病居然说他们不是坏人。   “历朝历代都不缺司马迁那样的人,史书上写的就一定是真实的吗?成王败寇,肆意篡改史书是胜利者的特权,一旦亡国,再英明的君主也会被抹黑成昏君暴君,再残暴的开国之君也会被歌颂成英明圣主,然后被以讹传讹的史书歪曲得越来越厉害。帝辛完全是被丑化成商纣的,根本不是坏人。夏桀可能也未必那么坏吧?只是因为成汤灭了他,为了美化自己,方便统治新建立的国家,才肆意抹黑亡国之君。”前世之事,实在是不堪回首。“看来确实是这样。其实对君王盲目的服从或许确实不可取,比起服从,更重要的应该是避免亡国之事发生、避免让君王成为任后世抹黑的亡国之君,才是真正的忠诚。”   “史书写的也不一定是对的?”霍光眨了眨一双寒星眸,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哥哥,你想过后世的史书会怎么写你吗?骠骑将军,少年英雄,为大汉开疆拓土,立下不朽功勋,后世的武将都以你为楷模……”   霍去病却觉得自己在史书上的形象不会那么光辉:“司马迁是世家子出身,本就看不惯出身贫寒的人能飞黄腾达,更不用说我还和他结过梁子,恐怕他那部‘空前绝后’的史书写出来,对我的评价不会太高。”   “能怎么‘不高’?”霍光觉得哥哥简直是完人,无法想象他的形象能怎么被抹黑。   “生为奴子,长于绮罗,不知稼穑艰难,必定贵不省士。”   “十六岁当上侍中就是‘长于绮罗’了?他怎么不说哥哥在十六岁以前都是在平阳公主府当骑奴?再说哪里贵不省士了?”跟着霍去病的大军来长安的路上,霍光可没少听到食物不够的时候士兵吃粮食将军吃虫子的事。刘彻心疼霍去病,这次让他带了许多美酒美食,结果大军一出塞,霍去病就下令把美食、厨子都扔在陇西,只带了酒用来御寒。当酒只剩最后一罐时,全军上下不够分,霍去病就把酒倒进河里,与全军共享。霍光看得出来这其实只是鼓舞士气的小把戏,但是当兵的大多没有那么复杂的头脑,只看到将军与他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所以哪怕是匈奴降将,对霍去病也十分尊敬。   别说是后世的人,就连很多与霍去病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人看到他手下的匈奴降将,都以为他们只是为了荣华富贵、功名利禄,才跟着霍去病打仗。卫青也数次提醒霍去病要吸取赵信的教训,对匈奴降将可以利用,但绝不能重用。霍去病却对舅舅的劝诫虚心接受屡教不改,依然重用匈奴降将,手下的军官大半是匈奴人。霍光和所有的汉人一样,是听着匈奴人如何对汉人□掳掠的事迹长大的,对匈奴人有着几乎刻在骨子里的敌视。一开始看到霍去病的大军中有匈奴人,霍光总觉得他们很可怕,尤其讨厌他们称呼哥哥为“苍狼”。狼是一种凶狠狡猾的动物,怎么能用来称呼他们的上司?霍光因此十分不高兴。霍去病却说匈奴人崇拜狼,视狼为神灵的化身,“苍狼”其实是一种尊称。——其实第一次听到有人称他为“苍狼”时,霍去病也纳闷过难道匈奴人没有见过鱼?后来他切身体会到了,匈奴人确实没有见过鱼,因为作为一条鱼的经验告诉他,匈奴人生活的地方实在是不适合鱼类生存。——霍光提出入乡随俗,既然匈奴降将已经是汉军军官,就该遵从汉人的习俗。霍去病却说这些匈奴降将都是背叛了自己的部落来帮助汉军,付出了难以想象的代价,应该对他们心怀感激,至少必须绝对尊重他们自己的习俗。士为知己者死,或许正是因为这份尊重,匈奴降将肯为霍去病一个外邦人卖命,甚至尊他为狼神。霍去病对他们信赖、重用,骠骑营却从来没有发生过匈奴降将临阵叛逃甚至倒戈的事,让其他将军百思不得其解。   不论怎样,霍光可是亲眼看到哥哥在军中如何受爱戴。说这样一个人贵不省士,岂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就算有点私人恩怨,司马迁也该有些身为史官的职业道德吧?怎么能闭着眼睛乱写?”   “文官的本事就在于可以保证说出来的话每一句都是真的,但是让人误会成完全相反的意思。”   是啊,不仅文官会,你这个武官也经常用这种方式来捉弄皇帝,害得刘彻再怎么气,也无法治他欺君之罪。在外面偷听的刘彻腹诽。   “比如说呢?”霍光毕竟年纪还小,还不懂得那么多诡诈之术。   “比如说贵不省士。此次出征,皇上赏了我许多美食美酒,但是我把食物都原封不动地带回来,很多都烂了,而军中士兵面有饥色。把这些话写在史书上,后人会怎么理解?”   “觉得你这个将军把好吃的都自己占着,宁愿它们烂掉,也不分给下面的士兵?”霍光皱起眉头,“他怎么不说你是为了鼓舞士兵抢匈奴人的粮食,对匈奴人造成更大的打击,才抛下皇上的赏赐。这一次的‘浪费’其实是为了避免皇上以后再这样大肆准备辎重,是节约国库开支。而且这次回来,哥哥比其他人都清减得厉害。”   “这就是断章取义的厉害之处——保证说出来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但是有些话不说,就能让人理解成完全相反的意思。”   “可是以后看这些史书的人也该有点常识吧?”霍光总觉得很可笑,“如果哥哥那么不体谅士兵,出征的时候他们就造反了,还会打胜仗?”   可是世事往往就是那么荒唐。三十年后,司马迁呈上《史记》。看到《卫将军骠骑列传》中和三十年前霍去病所预料一样的阉割过的“史实”,刘彻十分有幽默感地把司马迁这个人也阉了,以和他阉割过的史书匹配。   “文官未必懂那么多关于行军打仗的事,后世的人也未必懂。”想到自己以后会被司马迁抹黑成什么样,霍去病却只觉得好笑,“是啊,以后再也不会发生只能以战止战的事,再也不需要有人懂得军事,那该多好。”   “四夷既护,诸夏康兮。国家安宁,乐未央兮。载戢干戈,弓矢藏兮。麒麟来臻,凤凰翔兮。与天相保,永无疆兮。亲亲百年,各延长兮。”霍光摇头晃脑。   霍去病一指头点住霍光的眉心:“你又在书房乱翻了?”   “我觉得哥哥的这首词写得很好啊。‘亲亲百年,各延长兮。’哥哥是希望嫂嫂肚子里的孩子能生活在一个太平盛世吧?”霍光趴到条案上。   “包括他,包括每一个孩子。”霍去病望向窗外,任由思绪飞出去,“可惜人生短暂,我只能在有生之年平灭匈奴,以后能不能辅佐皇帝以德政铸就一个太平盛世,就要看你了。”   “可是我听到很多人说哥哥怂恿皇上打匈奴是好大喜功,完全不在乎百姓的安乐,还说你是嗜杀……切,李广就因为是世家子,杀降都有人说他是牢记国仇,与匈奴不共戴天,哥哥只因为是奴生子,想以战止战都会被说成乱造杀孽。”霍光抬眼看了看霍去病,却看不到他平静的面容起任何的波澜,只能悻悻然垂下眼,“可惜他们人多,我说不过他们。”   “说不过就别说了,只是浪费时间而已。”听到别人说受德是商纣王时,霍去病就对此深有体会,“只要能为后世留下太平,让人称赞皇上英明贤德,我不介意替他背黑锅,让后世的人把所有的罪孽都算在我头上。”   “那就任由司马迁之流乱写吗?”想到哥哥会被后世评价为坏人,霍光还是忍不住为他感到不平。   “写就写吧。如果来世有幸还记得前世的事,就当笑话看了。”反正这样的笑话,霍去病也不是第一次看到。   霍去病有这份心胸,霍光可没有。看到《史记》,刘彻只是很有幽默感地把司马迁也像他笔下的历史一样阉了,霍光当权以后,则是因为司马迁在《卫将军骠骑列传》里面肆意抹黑他敬爱的舅舅和哥哥,直接把他腰斩。   听霍去病说起前世今生,霍光突然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哥哥,人死了以后会去哪里?是完全消失,还是会重新变成新生儿,只是不记得以前的事?如果记得前世的事,是不是很好玩?别人只是从书上看到的东西,你却都亲身经历过。”   “一点也不好玩。”霍去病苦笑,“曾经身边活生生的人都成了竹简上的记录,被后人乱贴标签,肆意歪曲,如果要纠正,就会变成与整个社会的成见为敌。你觉得很好玩吗?”   “哥哥,你就是记得前世的人吧?”霍光的寒星眸中闪着狡黠的光芒,“哥哥的前世是做什么的?”   臭小子又在言语间给他下套!“子不语怪力乱神。”霍去病按下霍光的头,“有时间浪费在这些无聊的东西上,还不如多读点书。”   前世吗?听到霍光提出的假设,刘彻却是陷入沉思。或许人真的有前世今生。除了前世有缘,刘彻找不到其他的理由来解释自己对霍去病近乎疯狂的迷恋,或者霍去病对自己近乎盲目的忠诚。区区一个妻子算什么?他和霍去病可是前世注定的缘分,什么都分不开,即使娶妻生子,刘彻依然在霍去病的心中举足轻重,不仅自己为他效忠,还在为他培养以后的人才。刘彻感到无比欣慰。以后的朝堂上武有霍去病,文有霍光,这样美好的日子让刘彻都嫉妒自己的继承人。有他们兄弟二人在,刘彻相信“亲亲百年,各延长兮”的日子不会太遥远。   作者有话要说:  “四夷既护,诸夏康兮。……”这首诗是历史上真正的霍去病写的,不是作者原创。 ☆、第五十四章 文将军   滚滚黄河水一路向西,匈奴浑邪、休屠二部落四万兵马加上老弱妇孺总共十万余人挤成黑压压的一片,与河对岸仅一万铁骑的汉军形成对垒之阵。匈奴光是兵力就是汉军的数倍,可是此时面对黄河南岸懒懒散散、似乎根本没把他们当回事的汉军,却是前不过黄河,后不退梭崖,生生被困在中间。   虽然从一开始就是有备而来,看到河对岸的霍字将旗,想到向来神出鬼没的“苍狼”现在离他仅一条黄河之隔,浑邪王还是觉得头皮发麻。波涛汹涌的黄河像是能冲走一切,可是对方被传说成是狼神转世,即使有这样一条天堑保护他,都无法让浑邪王觉得安心。   浑邪王算是匈奴人中少有的聪明人,原本就是怕伊稚斜真的学汉族皇帝杀败将,才会在一而再再而三地惨败于霍去病之手后,提出离间汉族皇帝和“苍狼”来立功,保证自己以后的荣华富贵。可是此时和传说中的“苍狼”只有一江之隔,浑邪王突然很后悔自己强出头,此时宁愿回去面对伊稚斜的怒火,永远躲在气候恶劣的漠北,也不想面对仿佛是匈奴克星一样的霍去病。   “你他娘的还在磨叽什么?来都来了,我们已经无路可退。别学汉人,说话做事都像用刀背割羊肉一样,鼓捣半天都鼓捣不出一个屁来。”休屠王提醒浑邪王,“别忘了,我们都是接了大单于的死命令,如果不能除掉‘苍狼’,我们也回不去了。但要是能除掉‘苍狼’,就算我们回不去,也是大匈奴的英雄,会与先烈一起永远地受后人祭拜。”   聪明人就是这样,做事容易瞻前顾后,这时候就需要一个缺心眼的人快刀斩乱麻地断去他们所有的顾念,或许这就是伊稚斜让徒有匹夫之勇的休屠王和浑邪王一起来的原因。浑邪王原本挺看不惯横行霸道又愚蠢自负的休屠王,此时倒有些庆幸他随自己一起来。   “确实,只要能让‘苍狼’给我们陪葬,就算我们带着整个部落全部死在这里也值了。”浑邪王重新想了一遍自己的计划,再一次确信万无一失,才下定决心,“去邀请‘苍狼’来吧。”   *****   官僚主义害死人,大汉就是因为官僚体系太臃肿,太耽误事,才会被人口仅仅相当于己方一个大县的匈奴人打得只能靠进贡、和亲来乞求和平。此时骠骑将军的心情只能用“郁闷”来形容。   原本一个夏天都没怎么好好地吃过东西,光靠一个秋天就要把夏天没吃的补上,再囤积足够的脂肪过冬,时间已经十分紧迫,偏偏浑休二王就喜欢凑热闹,非要在霍去病忙着准备冬眠的时候来投降,还指名非要他不可。为了自己半途夭折的官假,霍去病郁闷了很久,无奈在其位谋其政,浑休二王这么给“苍狼”面子,他只能来。   如果只是不能好好地准备冬眠,霍去病也不至于如此郁闷。   人毕竟不是鱼,不能靠着秋天囤积的脂肪就一个冬天不吃东西,不管霍去病再怎么不愿意被人从冬眠中叫起来,到了冬天,卫少儿都会每天准时叫他起来吃饭,免得他冬眠的时候一个不小心把自己活活饿死。现在家里又多了个采薇,看来即使没有秋天的恶补,冬天也不用担心会饿着。让霍去病郁闷的是刘彻硬要他带来的一万精骑。   中青年的匈奴男人都是战士,浑邪、休屠二部落总共十万人来降汉,其中一半是精兵,如果有人伺机作乱,前去受降的霍去病恐怕就凶多吉少。此次霍去病去受降,卫青也放心不下,提出应该多带些兵马去,以防不测。刘彻觉得卫大将军言之有理,问霍去病要多少人跟他一起去。   匈奴人从一开始就指名只向霍去病投降,挑拨君臣关系,也就是说这次降汉明摆着是要耍阴谋,到时候带着千军万马都没用,所以霍去病说只要他自己一人就行了。可是刘彻不放心,硬是在那个“一”后面加了个“万”——要不是霍去病坚持轻装简从,只怕带去的就不是一万,而是五万。无奈君命不可违,何况刘彻也是出于一片好意,于是骠骑将军只能一边感激地收下,一边感慨带着浩浩荡荡的大军到底是去受降还是去挑起战火。   夏末的时候,浑休二王就提出降汉。霍去病原本打算初秋就把这事解决了,顺便带着霍光一起去见识见识什么叫“舌头比剑锋利”,还能在妻子临盆前赶回来。可是刘彻非要霍去病带着一万大军去受降,之后就是漫长的安排、部署……受降的事硬是被拖到深秋采薇临盆在即的时候。霍去病肯定没法回来看孩子出生了,可是家里不能没有男人,只能留下霍光照顾采薇,把他原来的计划全部打乱。   和这两件事相比,浑休二王派出使者来请霍去病过河受降,却对霍字将旗正下方的霍去病看都不看,而是直奔他旁边的赵充国,只能算是讲烂了的老笑话——毕竟为了避免一上战场就变成活靶子,军中主帅的衣着不会像说书里写的那样显眼,而且事实一再地证明赵充国确实比霍去病像骠骑将军。   使者说匈奴此次投降本就是无奈之举,很多人还在犹豫到底是向大汉投降,还是逃去大宛。此时霍去病率着大军来受降,部落中已经有很多人在怀疑大汉到底是打算接受他们的投降,还是打算趁机将他们一网打尽,如果此时再率大军过去,只怕会产生变数,反而发展得不可收拾,所以浑休二王请霍将军只带几个亲信过河去受降,以安定人心。   “两个老兔崽子穷途末路,和谁摆老爷架子!”赵充国一听就火了,忘了自己被当成骠骑将军,此时的一举一动都可能影响到目前的局面,“要投降就有点诚意,叫他们自己滚过来!”   霍去病不满地干咳一声,赵充国立马闭嘴。   这人到底是谁?居然连骠骑将军都要听他的。使者疑惑地打量霍去病。   “充国,你装骠骑将军装上瘾了?”荀彘解开使者的疑惑,“浑邪王的来使,这个只是骠骑将军的裨将赵将军,那个才是骠骑将军。”   这个看起来像书生一样的才是骠骑将军?使者十分意外。   “去病,怎么办?”赵充国也看向旁边的“书生”,证明这么个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军人的年轻人才是千真万确的骠骑将军。   霍去病早就料到这一万人即使带过来,也不过是白白浪费人力物力:“我一个人过去。”   “这怎么行?”赵充国见霍去病要走,策马拦在他面前,“要是不愿意带太多人马,带我一个总行了吧?”   要是真的有什么意外,再多赵充国一个也于事无补,可是赵充国执意要去,霍去病只能答应,再带了个小兵,只有三人随使者渡河去受降。   赵破奴还是觉得太危险,也要一起跟去,却被荀彘拦下:“要是全都跟过去,万一对面出了什么事,我们这边就没法照应了。我们还是留在这边为好。”   *****   年轻人果然是年轻人,根本不知道自己有多少斤两。浑邪王原本还怕使者口才不好,一旦把“苍狼”惹毛了,直接挥军杀过来,到时候他们只能指望黄河天险将汉军缓一缓,方便撤离……果然是被“苍狼”的名号吓破胆了。浑邪王自己想想都觉得好笑。河对岸不过是一个未满二十岁的毛头小子和人数只有自己十分之一的军队,自己却怕得好像根本没有胜算一样,还觉得这种没有理由的害怕是理所当然的事。不过幸好汉军的统帅是个乳臭未干的奶娃娃,居然对使者的话信以为真。浑邪王给出十个亲信相随的底线,准备霍去病带上二十来个亲兵一起渡河,不料对方居然只有三个人就敢过来,孤身面对十万人之众的匈奴人。   第一个从船上跳下来的是个小将,虽然一张稚气未脱的脸,却是高大健硕到就连休屠王都得仰着头看他。他往前面一站,跟来的另外两个人根本就连人都看不到。这个就是“苍狼”吧?浑邪王仰视眼前的小将,却总觉得有些不太对。   休屠王也觉得不太对,悄悄地凑到浑邪王身边:“这个是‘苍狼’?”要是能以少敌多还把自己的大军打得那么惨的人是这么个愣头小子,似乎有些侮辱人。   “我也觉得不太会。”浑邪王同样压低声音回答,“听从‘苍狼’手下逃回来的人说,‘苍狼’的皮肤白得像月亮一样,会是他?”要做“苍”狼,眼前的汉族小将实在是黑了些。   浑休二王说的都是匈奴话,也没把声音压得太低,眼前的汉族小将始终面无表情,反而是他身边的人缓缓地绽开笑容,虽然没发出什么声音,却仿佛有一种魔力,能让人不由自主地注意到他。   “笑什么?”休屠王怒视看起来不过是随军参谋的年轻人,一眼之下就惊艳得说不出话来,“天神在上,这些汉族男人怎么长得比女人还秀美?”   浑邪王却是好好地打量了一番“随军参谋”——年轻得过分,皮肤白到近乎病态,一双光华流转的黑眸深不见底,虽然年轻,却举手投足间都带着一股江山尽在掌握之中的从容不迫。这才是真正的大将风范。浑邪王连忙拉了一把色迷迷地打量“随军参谋”的休屠王:“我看这个才是‘苍狼’。”   “他?”休屠王重新打量了一下纤弱清秀的“随军参谋”,——平心而论,霍去病在汉人中并不算矮,身材也很结实,只是偏细长的骨架很容易给人纤细的错觉,兼之匈奴人本就长得比汉人高大健硕,身边再有个人高马大、肌肉发达到近乎畸形的赵充国作对比,霍去病一下子就比所有人都小了至少整整一圈,——觉得自己还是败在傻头傻脑的赵充国手下比较气得过一些。要是一再地败在这么个小丫头片子一样的年轻人手里,休屠王还不如拔剑自刎算了,死了都还没脸去见列祖列宗。   “我看从汉军里随便抓一个,都比他像‘苍狼’。”   “汉人有句话叫‘人不可貌相’。”“随军参谋”终于开口,一口流利的匈奴话,缓慢平和的语调根本不像军人,“我就是霍去病。”   “霍将军懂匈奴话?”浑邪王偷偷拉了休屠王一把,赶紧上前抚胸行礼,“刚才实在是失礼了。在下便是浑邪王,那位是休屠王。此次来得匆忙,没带翻译,既然将军懂我们的语言,那就好办了。外面风大,请到帐篷里面详谈。”说到这儿,浑邪王又看了一眼跟在后面的赵充国,发现他始终面无表情,显然根本听不懂匈奴话,暗暗庆幸自己的运气。   距离汉疆最近的两个匈奴藩王会不懂汉语?霍去病不点穿浑邪王的说辞,只是在进帐篷的时候提醒赵充国小心埋伏,但是不要轻易动手。   不出霍去病所料。一听到“埋伏”,赵充国立刻警觉起来,一手拉着跟他们一起过来的汉军士卒打扮的少年,一手扣着三枚金镖,全力戒备周围的一切风吹草动,再也没有心思从浑邪王和休屠王的表情去推测他们说话的内容。   进帐篷以后,霍去病大大方方地落座,等着看浑邪王和休屠王能玩出什么花样,不料浑邪王只是让人捧出几大箱的金银珠宝摆在霍去病面前。   “这是送给皇帝陛下的礼物吗?”是霍去病想多了,浑休二王是真的被他打得在匈奴中活不下去,真的要投降大汉?“王爷弃暗投明,是我大汉的幸事。”   “不,这些都是送给霍将军的。”浑邪王看了看赵充国,发现他没有任何反应,于是继续用匈奴话和霍去病交谈,态度极其恭敬,“大单于十分欣赏霍将军,认为霍将军出生在大汉,是因为大单于以前祭祀不用心,天神对他的惩罚。虽然霍将军是汉人,真正赏识将军的人却未必是汉族皇帝。大单于在每天早晨祭拜太阳、傍晚祭拜月亮的时候,都会向至高无上的日神与月神许诺,如果霍将军能为他效忠,他必定不会像汉族皇帝一样,让霍将军做男宠受辱,而会将霍将军尊为武神,封为诸侯王,视为兄弟。等到霍将军百年以后,大单于的后人将为将军立祠,让将军永受大匈奴后代的景仰。”   看到堆在眼前的金银珠宝,霍去病却只觉得好笑。他们居然以为霍去病会为了这些饿了不能吃、冷了不能穿的东西,就抛弃花花和中原那么多的好水池,去那种还要费劲找水的鬼地方?不过稍微一想,霍去病就明白过来了,这些不能吃不能穿的东西在人类的社会能换很多吃的和穿的,所以对普通人类应该有很大的吸引力。他们原来是要收买他。大汉没有异姓诸侯王,功劳再高也只能封侯,封王的条件可是很优厚啊,更不用说还有这么多值钱的东西……霍去病不由得佩服刘彻的先见之明。   刘彻对臣子的政策是重赏重罚,大汉军需开支浩大,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刘彻赏赐功臣的时候太慷慨,而且从来不知道收敛。霍去病一直都很怕刘彻这样一边想尽各种或妥当或不妥当的方法来提高收入,一边大手大脚地花钱,会导致百姓造反,无奈他身为武官,没有立场去劝谏,只能悄悄地把刘彻赏赐给他的财物要么用来抚恤阵亡将士家眷,要么用于建造边关城邑,暗中帮刘彻节约开支。现在他知道刘彻为什么从来不吝啬赏赐了——爱财之心人皆有之,毕竟不是每一个人都是从前世追刘彻到今生的霍去病,会不计得失地为他效忠,要是换了别人看到这些珍宝,难免不会动心。区区一个赵信叛变,就能让整个汉军鸡飞狗跳不得安宁,要是叛变的是卫青、霍去病等深受信赖的重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所以刘彻要用丰厚的赏赐和各种荣誉吊高他们的眼界,让他的敌人即使想收买这些心腹,也付不起收买他们的价钱。   “大单于的好意本将心领了,不过……”霍去病用颇为不屑的眼神看了看浑邪王摆在他面前的金银,“匈奴的国库挺紧张吧?”要收买人,也只拿得出这么点东西。   不是对汉族皇帝忠心不二,只是觉得伊稚斜给的价码太低?浑邪王的眼角抽了抽,没想到收买霍去病会这么简单:“确实,送给霍将军的礼物要是只有这点东西,是太寒碜了。小王还带了一样东西来。”说完拍了拍手,立刻有个老人带着几个妖娆的异族舞女来。舞女们衣着都极其暴露,胳膊、腰腹全都露在外面,脸上虽然蒙着面纱,但都是半透明的,朦朦胧胧间可以看到肌肤胜雪,高鼻深目,一双双蓝色、紫色的眼睛像是宝石一样,除了异国风情的诱惑,更多了几分神秘感。   看到舞女们出现,赵充国被她们暴露的衣着吓得稍微失神了一会儿,脸一下子红了起来,总会不由自主地去看她们半露在外的酥胸和纤细的腰肢,又不好意思,弄得十分尴尬。   从赵充国的表现来看,浑邪王觉得这个价应该加得还不错:“这些都是大单于命人从楼兰买来的舞娘,别说是在大汉,即使在大匈奴都不多见。在大匈奴,水和女人都是最宝贵的资源,大单于好不容易才弄来这些美人,却舍不得自己享用,而是送给霍将军。这足以证明大单于的诚意了吗?”   舞女们看到年轻的骠骑将军,挤来挤去地窃窃私语,不时给年轻的将军送个秋波。虽然听不懂她们在说什么,从语气和动作不难猜出她们是在对英俊的骠骑将军评头论足,弄得霍去病都不自在起来。   浑邪王看到霍去病平津无波的面容其了点变化,以为他是动心了:“将军请放心,和她们在一起的那个老人懂汉语,这些女人不论是做侍妾还是做一般的侍婢都不错。”然后便吩咐老人,“叫她们跳一段给将军看看。”   老人学匈奴人抚胸为礼,然后把浑邪王的话翻译给舞娘们听。舞娘们抱出西域的铜琶铁筝、羌笛鼙鼓,弹出一片靡靡之音,为首的舞娘刚摆出起手式,就被霍去病抬手阻止:“你们的大单于是打算把她们送给我,还是打算把我送给她们?”长安的花痴们已经害得年轻的骠骑将军每次出门,都得不顾安全问题在大街上策马飞奔而过,生怕跑得稍微慢一点,就会被大姑娘小媳妇们的眼神扒得片甲不留,伊稚斜居然再给他送了一批楼兰的花痴来。   “将军,不喜欢?”为首的舞娘摆出楚楚可怜的模样,一双仿佛琥珀做的眼睛里好像随时能落下泪来,磕磕巴巴的汉语说得不流利,但是很认真,“我,努力学,汉语。”   “我对女人没兴趣。”可惜霍去病从来不是怜香惜玉的人,毫不留情地当头给了她一盆冷水。   “将军……喜欢男人?”浑邪王有些傻了,“这个……大单于也说了,只要是将军喜欢的,我们一定会想办法弄来。”   “然后我们的皇上就会把你们的大单于追杀到天涯海角。”   浑邪王和休屠王听说过霍去病是刘彻的嬖幸的事,以为这对他而言是耻辱,不料霍去病自己坦率地供认不讳,似乎根本不觉得给皇帝侍寝是一件需要隐瞒的事,反而让浑休二王傻了。   “这个……”浑邪王搜肠刮肚地找借口,“为了见到将军,小王不得已编了点小谎话,累将军跑一趟。将军此次来受降,要是不带点东西回去,怕是难以向你们的皇帝交代,我们回去也无法向大单于交代。”   阴谋要开始了。“那好吧,钱我收下,替我谢谢单于给汉军的捐赠,本将一定会全部用于巩固朔方与陇西的边防,绝不辜负大单于的期待。再回王爷一份礼。”霍去病示意跟来的汉军小卒过来,拿掉他的头盔,“跟你的父王回去吧。”   “父王!”汉军小兵飞扑到浑邪王身上。   “戈尔玗!”浑邪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当初世子戈尔玗被汉军抓走,浑邪王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他了,此时即使看到儿子活生生地站在面前,浑邪王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将军,为什么将他还给我?你不打算拿他去向你们的皇帝邀功吗?”   “无妨。”霍去病的嗓音平静如昔,接下来的话却比什么样的威胁恐吓都更令人胆战心惊,“只要我乐意,多少次都能把他再抓回来。”原本刘彻是真心诚意地受降,所以才让霍去病带着戈尔玗来,算是卖浑邪王一个人情,不过现在看来,这个人情只能用来威胁了。   “苍狼”一日不除,大匈奴就一日不得安宁。浑邪王恢复冷静,把儿子交给手下,满面堆笑,眼神却阴沉下来,改和霍去病说汉语:“那就这么说定了。将军能放下战场上的恩怨,还将小王的儿子送还,实在是不胜感激。大单于自从听说将军在战场上的事迹,就一直十分仰慕将军,屡屡感慨手下没有将军这样智勇双全的猛将,实在是一大不幸。如今将军肯收下礼物,就是接受大单于的友谊了?相信大单于能与将军把酒言欢的一天不会太久远。”   这就是浑邪王的计划。霍去病带来的赵充国听不懂匈奴话,只能从双方的语气听出谈话气氛相当平和,再看到浑邪王给霍去病送钱送女人,而霍去病收下了,还送还浑邪王世子,然后浑邪王再说些容易让人误会的话,赵充国肯定会以为霍去病是和匈奴人达成了什么协议。如果此时霍去病跳起来否认,就是阴谋败露后心虚,不论他是气急败坏地解释,还是干脆杀了赵充国灭口,都只会让他自己变得越来越可疑。没有一个君王能容得下臣子对自己有二心,面对这种情况,都是宁愿错杀一百,不能放过一个,更不用说这种事是越描越黑,根本无法解释。到时候不论是刘彻杀了霍去病,还是逼得霍去病只能永远离开大汉,都很不错。浑邪王满意地看到赵充国向霍去病投以疑惑的目光,再看向年轻的骠骑将军,却只看到他似乎是为了忍住笑而浑身发抖。   霍去病这辈子只是个小将军,可是上辈子做了多少年的老丞相?文人不会动手,只会比心眼,每天都是活在尔虞我诈、算计与被算计之中,这么点雕虫小技,他们还真敢来霍去病面前显摆。   “在战场上本就是各为其主,没什么恩怨可谈,汉匈能和平共处,本就是双方大幸。”霍去病也改说汉语,“请回去转告大单于,本将愿意替皇上接受他的投降,但是请尽快将和亲的王子送来。我们的皇帝是个急性子,要是他等得不耐烦了,只怕汉匈双方只能继续兵戎相见。”   “送王子和亲?”赵充国听得一头雾水,“你们刚才在谈什么?”   “哦,是这样的。他们的单于要向大汉投降,还要送王子来和亲,与大汉修永世之好。”霍去病一副理所当然的口气,好像刚才他们就是在谈这个。   “送王子和亲?”赵充国听不懂了,“和亲不是应该送公主吗?”   “单于好女色,我们要和亲,自然是送公主,可是皇上好男色,他们要和亲,自然是送王子。”霍去病抬眼看向浑邪王和休屠王,“不过后宫女眷甚多,如果送个完整的男人来,恐怕不太合适,要是匈奴王子在大汉被阉死了,我们也无法向大单于交代,所以请务必将王子阉割好以后再送过来。你们的阉牛阉羊很好吃,想来对这方面的手术颇有研究,应该能自己做好。放心吧,大汉本就国土广阔,也不多匈奴一个‘少数民族’,虽然嫁过来的是王子,和亲以后,皇上也会视大单于为岳丈,好好地给他一块封地……”   霍去病话还没说完,赵充国已经笑喷。   霍去病狠狠地拉了赵充国一把:“外交场合,严肃点。”虽然压低声音,却是故意说得浑休二王都能听到。   他要不说这句话还好,说出来后赵充国直接笑趴下了。   “充国!”霍去病看向脸色铁青的浑邪王和休屠王,假装看不出让他们的脸色如此难看的真正原因,“我这裨将年纪还小,不懂事,请两位王爷见谅。”   漂亮,一句话就扭转乾坤!浑邪王惊心于“苍狼”小小年纪就有如此城府。留着这样一个人,果然后患无穷。   他竟敢如此羞辱大单于!休屠王则是整张脸都气红了,一声令下,霍去病和赵充国立刻被匈奴弯刀包围。赵充国退到霍去病身边,一手按着剑柄,打量包围他的人,盘算突围冲出去的可能性,霍去病却依然悠哉游哉地坐在那里,好像根本看不到离他仅分毫之差的锋利刀刃。   “‘苍狼’,听说你们汉族人有句话,叫‘敬酒不吃吃罚酒’。大单于欣赏你,并不是怕你,这就是你不知好歹的下场!”休屠王凶相毕露。   浑邪王只是感慨自己的智计果然还是不足,看来只能斗勇了。留着霍去病,实在是后患无穷,要是能替大单于除掉这个心腹大患,即使用两个部落的十万人换“苍狼”的一颗人头也值了。只可惜“苍狼”在战场上叱咤风云,结果却是年纪轻轻就要无比窝囊地死在这里,虽然浑邪王是他的敌人,也忍不住为他唏嘘。   “休屠王还知道我们汉族人的谚语?”霍去病继续和他们说匈奴话,“那么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叫‘只认衣裳不认人’?我只是借了将军的盔甲,你们就真的以为我是将军了?”   浑邪王脸色大变:“你是西圆?”他还纳闷“骠骑将军”光是长得像书生也罢,居然说了一口流利的匈奴话,城府还如此之深。如果眼前的人真的是“苍狼”,才十九岁便文武都如此了得,未免也太可怕了。原来他是霍府赫赫有名的智囊西圆,早就看出浑休二王降汉是阴谋,李代桃僵替真正的“苍狼”来受降。   “学生这么有名?”霍去病倒是真没想到“西圆”的名字会一直传到匈奴中,“二位王爷,学生不过是将军家的一个账房,死不足惜,只是如果你们有任何动向,或者学生在日落前还不回去……”霍去病深不见底的黑眸子越来越阴沉,同时温和的语气越来越冷,“真正的‘苍狼’,可就要杀过来了。”   *****   霍去病过去了那么久还没回来,而且对面没有半点动静,被留在黄河南岸的三个裨将正心急如焚,对面突然传来一声怒骂。   “他说什么?”荀彘问赵破奴。对方的嗓门非常大,但是荀彘只听得出他说的是匈奴话。   “‘霍去病你这缩头乌龟’?”赵破奴觉得莫名其妙。   “什么?”董蔚也凑过来,“你没听错?”   “不信你们自己听。”虽然赵破奴也觉得很奇怪,“他说的是汉语,只是口音很重。”   荀彘和董蔚也仔细听了听,对方说的千真万确是“霍去病你这缩头乌龟”,可是霍去病分明就在他们营中。   稍微想了想,荀彘就明白对面发生什么事了:“把充国的弓拿来,最硬的那把。”   “充国的那把弓不是从来不让人碰?”赵破奴不解,“你要那把弓干什么?”   “你是宁愿被赵充国那傻小子缠着闹一阵子,还是希望去病回不来?”荀彘见旁边的小兵还在犹豫,一马鞭抽在他身上,“还不快去!要是骠骑将军牺牲了,你担待得起?”   小兵立刻连滚带爬地去了,没过多久就拿着赵充国的玄铁弓回来。   荀彘试了试,根本拉不开:“这傻小子力气到底有多大?破奴,来帮个忙。”   赵破奴也和荀彘一起拉弓,两个人都使尽了吃奶的力气,才勉强把弓拉开一点。最后董蔚也来帮忙,集三人之力,才总算把弓拉满,顺利地把一支箭射到河对岸。   *****   休屠王原本还带着些侥幸,想不到骂了没多久,河对面就射过来一支箭,毫不客气地把他身边的匈奴兵的喉咙射穿。   真正的“苍狼”果然在对面!休屠王看向南岸,虽然连景物都看不清,却像是能清清楚楚地看到一个年轻的汉族将军拉满硬弓,下一支箭瞄准的就是他。   休屠王从一开始就觉得不对。如果“苍狼”只是晒不黑也罢了,使者带过来的那个自称是“苍狼”的年轻人皮肤不仅白,还细腻到近乎透明,一双手比女人还漂亮,说话做事都带着一股温润的书卷气,分明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怎么可能是“苍狼”?无奈出发前伊稚斜说了,休屠王的责任仅仅是在需要动手的时候保护浑邪王的安全,他才只能对浑邪王言听计从,想不到浑邪王聪明反被聪明误。事到如今,休屠王只能指望天神保佑浑邪王那颗聪明的脑袋,到了这时候还想得到办法。   霍去病在帐篷里等了没多久,休屠王就扛着被射死的匈奴兵回来,往地上一扔:“这箭是从河对岸射过来的,‘苍狼’真的在对岸。”   浑邪王看向霍去病,却发现他也平静地看着他们:“皇上说过,如果河西人马肯归降,就把朔方以北划为二位王爷的属地,由你们自治管辖。不考虑一下吗?”   “想用朔方的弹丸之地,就让千里河西归你们?想得美!”休屠王抓着霍去病,一把将他拎起来,“不怕死是不是?那么怕不怕生不如死?看你这细皮嫩肉,说不定滋味比女人还好。”   霍去病装书生,根本不反抗,任由休屠王把他像个布娃娃一样拎着,接着被赵充国拎回去,两人立刻被刀剑围得水泄不通。   “要说生不如死,不怕那是假的。幸好将军早就让我带了壮胆药。”霍去病裂开嘴,让浑休二王能看到他牙齿间咬着一颗黑色的小东西,然后一翻舌头,又把那颗小东西藏回嘴里,“休屠王?敢赌一把吗?赌你能不能在我把它吞下去以前掐住我的脖子。”   继续威胁霍去病和赵充国的性命已经毫无意义,现在是浑休二王怕他们死了。围着二人的刀斧手稍稍退开一些,浑休二王为接下来该怎么办争论不休。休屠王提出干脆渡河与“苍狼”决一死战,或许能凭压倒性的兵力杀了“苍狼”,浑邪王却说现在已经失去一切先机,孤注一掷未必是最好的办法,不如真的干脆降汉算了,或许反而是一条活路。   霍去病就在旁边听他们吵,过了很长时间,才从刀斧手中走出来,干脆站在浑休二王身边:“还没决定好吗?太阳可是快要下山了。”刀斧手听了浑休二王的话,真的以为霍去病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西圆账房,只要他不离开帐篷,也懒得多限制他的自由,只是不准赵充国轻举妄动。   “我们当初杀了多少汉人,就算投降,汉族皇帝可能善待我们吗?”既然只是个账房,休屠王对霍去病不理不睬,继续对着浑邪王怒吼,“汉族皇帝把你的儿子送回来,这么点小恩小惠就动摇了你对大匈奴的忠诚?你要投降就一个人去投降吧,大匈奴没有你这样的懦夫!”   “混蛋!”浑邪王是想诈降见到“真正的骠骑将军”,然后借机暗杀,或许能帮大单于除掉心腹大患。无奈“西圆”精明异常,休屠王却蠢得可以,浑邪王根本不可能瞒着“西圆”让休屠王明白自己的真正意图,只能祭出一支奇怪的箭:“这支鸣镝乃是大单于所赐,见它如见大单于。我就以这支鸣镝命令你……”   话还没说完,霍去病轻轻地一掌拍在鸣镝尾部。浑邪王就看见手中的鸣镝一下子长了出来,正好刺穿休屠王的喉咙。   看到从休屠王的后颈刺出的鸣镝,旁边的楼兰舞女吓得尖叫。   浑邪王看向旁边的霍去病,就看到他还是一副云淡风轻的平静模样,好像什么都没干过。   “你……”休屠王没看到霍去病的小动作,捂着喉咙上的伤口,用满是鲜血的手指着浑邪王,还没有说出第二个字,就断气倒了下去。   霍去病的这一下小动作做得十分隐蔽,在别人看来,就是浑邪王假装祭出大单于所赐鸣镝,却趁机行凶。浑邪王知道自己已经没有退路了:“小王愿率河西人马投降。休屠王不愿归顺大汉,小王已予以诛杀,以表归顺之心,请大汉使臣接受。”说着命人摆香案,请霍去病上座,自己手捧王印,跪于案前请降。   “就这些?”霍去病指了指在他周围蠢蠢欲动的匈奴士兵们,提醒浑邪王,不愿投降的还大有人在。   无路可退了。浑邪王一咬牙下了狠心:“本王已决定归顺大汉。不随本王投降者,杀!”   假降成了真降,休屠部落的人立刻沸腾起来。浑邪王下令诛杀所有不愿投降的人,一声令下,八千颗人头落地,剩下的人都不敢再吭声。   *****   看到对面的匈奴人沸腾起来,留在黄河南岸的三位裨将的心都吊到了半空中,好在很快就看到霍去病带着浑邪王渡河而来。   “休屠王不愿降汉,已经就地处决。”霍去病骑上马,向留在黄河南岸等待的人解释,“皇上派来的银根车已经等候多时,浑邪王请。”   浑邪王却是战战兢兢地捧着血迹未干的鸣镝,不敢登车:“能不能让我先见见真正的‘苍狼’?”   霍去病摇头叹息:“真是老实人啊,我说什么你信什么。”   “你就是‘苍狼’?”浑邪王不敢相信,“你真的就是‘苍狼’?”   “假的。”霍去病答得颇没好气。真是。这是什么世道?说他是书生没人怀疑,说他是将军没人相信,他就那么不像当兵的人吗?   他就是“苍狼”?浑邪王抬起头,就看见霍去病把嘴里的“毒药”咽了下去:“你嘴里的……”   “葡萄干,我舅舅家里自己种的。”霍去病十分大方地递给浑邪王一个褡裢,“要不要尝尝?”冬眠季节要到了,霍去病得抓紧一切时间囤积过冬的脂肪,来受降都带着零食,出发前先把卫青家的自制葡萄干搜刮一空。   浑休二王严阵以待地来算计“苍狼”,霍去病倒像是来秋游的,不费一兵一卒,轻而易举就招降了浑休二部。   “天亡我大匈奴,才会让霍将军生为汉人……”浑邪王忍不住苦笑,接着变成大笑,“我投降大汉,也算是顺应天命。”说着递上手中的鸣镝,“请霍将军接受这支鸣镝,以证小王投诚之心。”   “这东西叫‘鸣镝’?”霍去病从刚才起就对这支箭头上有孔的怪箭十分好奇,“有什么来头?”   “这是伊稚斜自己做的鸣镝,射出去的时候会发出响声。”既然已经降汉,浑邪王对自己的大单于不复恭敬,“当初军臣单于原本想传位于南宫阏氏生的于单王子,当时还是王子的伊稚斜就用这支鸣镝训练了一支亲兵,鸣镝飞向哪里,亲兵的箭就会把鸣镝所指的目标射成刺猬。伊稚斜就是在狩猎时用这支鸣镝杀了军臣单于,篡取单于之位。”   听说南宫阏氏是刘彻的胞姐,被景帝送给匈奴和亲,如果继承大单于之位的是南宫阏氏之子,或许汉匈双方早就可以和平共处了。想不到这么多年的战乱,就是因为这么个小东西。“伊稚斜的亲兵那么好,连在位的大单于都敢杀?”   “是。当初伊稚斜训练这支亲兵的时候,第一次将鸣镝射向自己最心爱的马,很多人都没有跟着射箭,被伊稚斜狠狠地责罚了一番。第二次,伊稚斜将这支鸣镝射向自己怀孕的妻子,有的人跟着把王妃射死了,有的人没射,于是没射的人都被处死。他就是用这种方式来严明军纪。所以只要是鸣镝所指,不论是什么,这支亲兵都敢射。”   “好东西啊。”这么好的东西落到了他的手里,要是不好好地玩一玩,未免太对不起伊稚斜在他的那支亲兵身上花费的心血了。“请王爷先走一步,本将还有些事,马上就跟过来。”   看霍去病像个拿到新玩具的小孩,浑邪王就知道伊稚斜要倒大霉了,可没想到就连他□的骏马都是一副摩拳擦掌准备去捣乱的表情。   *****   虽然浑邪王提出的离间计万无一失,对方可是“苍狼”,伊稚斜总觉得心里七上八下,正在等消息,就听见鸣镝催命一般的声音。   伊稚斜毕竟也是久经沙场的人物,人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已经抢先一步掀翻案几挡在前面,不出一息,上面就插满了箭。伊稚斜大为惊讶,稍稍缓过神,便在宝帐中找到了让浑邪王作为信物带走的鸣镝,后面挂着一块小木片,上面刻了几个汉字——“军纪不错,已阅。霍”   “‘苍狼’!!!”伊稚斜把鸣镝折成两段。   诈降离间的结果很快传来,休屠王被杀,浑邪王真的投降大汉。汉族皇帝封浑邪王万户,为漯阴侯,陇西、北地、朔方、云中、代五郡设五属国纳其部众,大汉从此占有河间地。霍去病受降有功,加封食邑一千七百户,累计受封食邑一万零三百户,成为万户侯。休屠王也如愿以偿地在匈奴得到了一个祠堂供后人祭祀,不过是因为他冤死在大汉,匈奴人怕冤魂作祟,才立祠祭奠他。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这章很肥吧?一万两千多字哦。不过不知道后来抽了什么风,一万字以上的章节不能发,第三卷结束以后就不会有这样的福利了。(幸好我有先见之明,在存稿箱里面存了三卷,哦呵呵呵……)   红莲:这章很肥?和作者一样肥吗?   作者:红莲,想被小白爆菊就直说。   白鲤:(点头点头再点头)我一定会好好满足他的。   作者:要我说多少次?“小白”是受德的大象,不是白鲤!!!   红莲:你这是爆菊还是要我的命啊?   白鲤:为什么就是让那个小白爆红莲的菊也轮不到我?(郁闷ING)   红莲:白鲤,还是你上吧。   白鲤:难得花花这么主动呀^-^   红莲:被谁爆菊都无所谓,只要不是那个“小白”就好……话说我是攻,凭什么我得纠结被谁爆菊?(怒)   作者:你说的,只要不是大象“小白”,你被谁爆菊都无所谓。“鬼差”,上!   马面:作者大人,我知道你是大神,是比玉皇大帝、王母娘娘还惹不起的大神,小仙只是个跑腿的鬼差,您老人家就高抬贵手饶了小仙吧。 ☆、第五十五章 索命鬼   哥哥说了,他不在,霍光就是家里唯一的顶梁柱,要好好地照顾嫂嫂。可他怎么知道女人生孩子那么恐怖?   霍去病说家里的事全都交给霍光,可是没人敢真的把一个才十一岁的孩子当回事,请稳婆、找奶娘的事都是卫少儿和卫青在操心。既然一切有大娘和舅舅做主,霍光以为只要安安心心地等着侄子出世就行了,没想到采薇在半夜里突然肚子疼,要生产。霍去病还没有回来,卫少儿和卫青都拖家带口地进宫赴卫子夫的家宴了,霍光只能硬着头皮自己主持大局。   主母要生孩子,整个冠军侯府都忙得鸡飞狗跳,霍光也被整得像无头苍蝇一样,好不容易才总算把稳婆连同几个打下手的丫鬟老妈子一起塞进了产房,奶娘在一旁待命,管家准备好生下孩子后给稳婆以及下人的打赏,霍光剩下的工作就是在产房外面等孩子生下来。   早就过了小孩上床睡觉的时间了,管家劝过霍光先去睡觉,等到睡醒了,侄子就生出来了。霍光却不肯去,坚持要在产房外面等。哥哥说了,他不在,照顾嫂嫂就是霍光的责任。不过是一夜不睡而已,他能挺得住。更不用说里面采薇的叫声一声比一声惨,早就把霍光的睡意全都叫到了九霄云外去,只觉得头皮发麻,一再地庆幸自己是男人,永远不用受这份苦。   一直到天蒙蒙亮的时候,霍光都已经被采薇的惨叫声刺激得听而不闻,倦意渐渐袭来,头开始一点一点地小鸡啄米,房里突然传出一声婴儿的啼哭。   “生了!”霍光一个激灵,“那么大的嗓门,一定是个大胖小子。”   “恭喜二公子。”主人不在,管家便起身向霍光道贺,等稳婆出来宣布好消息。   门“吱呀”一声开了,霍光也连忙站起来,以为是稳婆出来宣布生出来的是世子还是小姐,却只见是在里面帮手的老妈子把门打开一条缝,鬼鬼祟祟地向管家招了招手,示意他进去。管家一头雾水,不过还是进去了,老妈子立刻在他背后关上门,把想一起跟进来的霍光挡在外面。   出什么事了?采薇虽然出身低微,但总是霍去病明媒正娶的妻子,生个孩子至于弄得像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一样?霍光在外面喊了两声,没人理他,便趴到门板上偷听,就听见管家压低声音道:“还不赶紧把这个孽障溺了?”   溺了?里面的婴儿还在哭,管家的声音又很低,霍光以为是自己听错了,没想到管家接下来的话是:“还好将军不在家。赶紧把他们都弄死,等将军回来,就说夫人难产,大的小的都没了。”   他们要弄死哥哥的孩子,还要杀了嫂嫂?!霍光不由分说地撞门进去,就看见几个老妈子用衣带绞着采薇的脖子,一个丫鬟抱着新生儿,正要往水盆里摁。   “小叔叔……”采薇一手死命抓着脖子上的衣带,一手指着孩子。别管她了,救孩子要紧。   虽然不知道出了什么事,霍光一下子撞倒抱着孩子的丫鬟,接住孩子便夺门而逃。   丫鬟被撞了个措手不及,管家和稳婆看到霍光抱着孩子跑了,大惊失色。管家叫稳婆赶紧弄死采薇,自己去叫家丁把霍光追回来。   采薇只觉得霍光进来以后,脖子上的衣带稍微松了一松,马上又勒得她灵魂出窍,看见往事像走马灯一样一幕一幕地呈现在眼前。   当时采薇还只是小村姑春花,十五岁时父母给她找了门亲事,结果结婚当天遇上匈奴袭边,新郎扔下她跑了,任由娇滴滴的新娘被匈奴掳走。接着是整整十年生不如死的折磨,直到有一天汉军打了进来,一身银甲的年轻将军发现俘虏中的春花是汉人,便一路护送她回陇西。   十年没见父母的面了,春花以为家人会乐意看到自己还活着,不料回到家乡后却是娘家不收,夫家不要。当初看到匈奴来袭便抛下她的新郎早已另外娶妻生子,还因为逃跑的时候从马上摔下来摔断了腿,便说春花是霉星,死活不让她进家门。将军送她回娘家,娘家人当面对将军十分客气,转过脸便骂春花不知廉耻,被糟蹋成这样,还不自己了断,却让将军送回来,害得他们不得不接受她这个丢人现眼的累赘。   既然没人要,那就死了算了吧。春花知道自己死后都没脸去见列祖列宗,在远离村子的地方找了棵树上吊,还没吊进去,上吊用的布就突然断了。春花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掉进了一个人的怀里,等她睁开眼,对上一双光华流转的黑眸。   或许是因为还在匈奴的地盘上时,将军对她而言就像救命稻草一样,看到熟悉的黑眼睛,春花再也撑不住,在他怀中哭得天昏地暗。将军就这么抱着她,等到她哭的声音小了些,才说:“你夫家在哪儿?”   “我不要回去。”一想到婆婆和丈夫刻薄的嘴脸,春花就觉得难受。与其回去见他们,还不如死了算了。   “没人要你回去。叫你丈夫写休书,我娶你!”   “将军,我可是霉星……”行军打仗可是半点都马虎不得,将军怎么能娶她这么个霉运高照的人,万一影响到将军的运程怎么办?   “我也是匈奴的霉星,不如我们比比谁更霉。”   春花傻了,直到夫家人唯唯诺诺地交出休书,直到军营里布置起喜堂,直到汉军将士们在喜宴上闹得比她第一次出嫁还欢腾,直到将军穿着新郎的礼服就站在她面前,春花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将军,我是二婚,不用这么铺张吧?”寡妇改嫁,都是一家人一起吃个饭就算结婚了,这样的喜宴就算是黄花大闺女出嫁,都未必享受得到。   “我是头婚。”将军霸道而温柔地宣布。   下面的将士们哄起来:“将军,你也不怕以后有姑娘自己跑去找匈奴,回来就能做将军夫人。”   “只此一人,绝不二妻。”将军掀起春花的红盖头,“以后要辛苦你了,妻妾的责任都得由你一个人承担。”   “将军,我……我怎么能做将军的夫人呢?我只是个村姑……”能给将军做小妾,已经是她不敢奢望的美梦了,更不用说将军要娶她做正妻,还许诺永不纳妾。   “‘春花’这个名字确实不适合冠军侯夫人,你以后就叫‘采薇’吧。”   采薇……采薇……每次听到这个名字,她都感觉像是在叫另外一个人。大概春花已经死了,借尸还魂来到采薇身上。采薇有个能文能武还对她宠爱有加的丈夫,有慈祥的公公和可爱的小叔子,有豪爽的婆婆和夫家一大群疼爱她的长辈,肚子里还有个小生命。可是春花是个老实人,瞒不住事,不能一辈子扮演采薇。每次看到夫家的长辈们对她肚子里的孩子寄予厚望,说将军终于有后了,她几次想说出实话,都被将军压下去。   “孩子是我的。”换下盔甲的将军像个书生,却霸道如昔,“你肚子里的是我冠军侯的世子。”   这是不是意味着她以后可以一直以采薇的身份活下去,享受应该属于采薇的幸福?是,她就是采薇,所有的幸福都是她的。等到这个孩子生下来,她就能和将军圆房了,为他生儿育女……可惜不管换了什么身份,都换不了春花的天生贱命。她消受不起这样的福分,做将军夫人的美梦终于因为孩子的出生而终结。   霍光已经跑远了,家丁没追上他,孩子安全了。   “将军……”采薇终于松手,任由稳婆切断她的呼吸。   *****   天才刚亮,刘彻就被杨得意叫醒,说是霍光抱着骠骑将军的孩子求见。   还真看不出这孩子这么性急,昨天还什么事都没有,今天孩子刚生出来,就抱来给刘彻看。刘彻也是急性子,听说霍去病的孩子生下来了,只在外面披了件衣服,草草扎了一下头发,立刻宣霍光觐见,只见他一身的血迹,狼狈不堪,怀里抱着的一团衣服中发出婴儿的哭声。   “刚生下来你就抱来了?”可算是遇到一个性子比他还急的人,刘彻有些好笑,“来,给朕看看。是男孩还是女孩?”   不料霍光却是一下子跪下,泣不成声。   “怎么了?”刘彻赶紧去扶他,“你哥哥有了孩子,是好事,怎么哭了?”   “嫂嫂被杀了,他们还要杀了这个孩子。”霍光重重地叩头,“请皇上做主。”   “什么?!”刘彻大吃一惊,“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谋害骠骑将军的孩子!来人,去冠军侯府把那些个乱臣贼子全都抓来,朕要亲自审问!”   杨得意倒是更挂心一出生就被霍光一路颠过来的新生儿,也连忙打发走随侍一旁的小黄门:“赶紧去找奶妈,再找几个御医来瞧瞧。刚出生的孩子可经不起这么折腾啊。”   被杨得意一提醒,刘彻也想起来了,赶紧把新生儿从霍光的衣服里弄出来:“你可别把他闷死了。”看到孩子的脸时,却一下子呆住,“霍光,这是你哥哥的孩子?”   “是啊。”还是刚从产房里抱出来的。霍光被问得莫名其妙。   “真的……没搞错?”   瞧他这话问得,好像新生儿就像深秋的落叶,大街上到处有得捡一样。霍光越来越莫名:“皇上,孩子有什么不对吗?”   “皇上,御医来了,要不要让他先瞧瞧小世子?”杨得意凑到刘彻身边,看到他怀里的新生儿,也倒抽一口冷气,“怎么会这样?”   “到底怎么了?”霍光爬起身。虽然是匆忙逃出来的,霍光一路抱着婴儿,也没觉得他长得三头六臂,为什么刘彻和杨得意都是这样的表情?   刘彻看向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霍光:“你……一路上都没看过这孩子的长相?”   他哪有机会仔细打量侄子是长得像哥哥还是像嫂嫂?管家和稳婆要杀人灭口,见霍光抢了孩子,就叫家丁去追。哥哥说了,要是他不在家的时候遇到什么解决不了的事,要么去找舅舅,要么就干脆去找皇上,于是霍光抱着孩子一路逃命一样逃进皇宫,他们才没敢追来。他到现在才刚顾得上喘气,哪有心思打量孩子的长相?   卫少儿和卫青都留在宫里过夜,一听说霍去病的孩子生下来了,二人连同卫子夫都赶来看。虽然没怎么明白前因后果,抱过孩子的时候,他们也愣住了。   “到底怎么了?”刘彻抱着孩子的时候,霍光不敢太放肆,此时孩子到了卫青手里,霍光把他的胳膊拽下来点,第一次好好地打量侄子的长相,也是倒抽一口冷气,“怎么会?”   小婴儿两条厚厚的眉毛下是一双杏仁形的眼睛,宽鼻子,高颧骨,分明是匈奴人的长相。   霍去病在战场上杀了无数的匈奴人,这孩子莫非是来索命的冤鬼?实在是不能怪管家和稳婆草菅人命,要是让人知道骠骑将军的夫人居然生了个索命冤鬼,恐怕不止是会军心不稳,后果简直不堪设想。到时候骠骑将军一定是在第一时间把妻子孩子都杀了,再把包括管家和稳婆在内的所有知情人灭口,所以管家和稳婆会想先处理掉索命鬼母子以自保。   果不其然,刘彻派去冠军侯府抓人的侍卫回来后说管家和稳婆以及当时在产房帮忙的丫鬟、老妈子已经全都逃了,他们只带回来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奶妈。   这小索命鬼已经被霍光救出来了,接下来该怎么办?重新弄死吗?卫子夫与卫青面面相觑。   刘彻倒是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这个真的是索命鬼?霍去病是下凡的神仙,有哪个索命鬼胆大包天到敢投胎到他家里来谋害他?刘彻看向在他怀里打呵欠的孩子,突然灵光乍现:“去病说过这个是他的孩子吗?”和霍去病说话,必须打起十二万分的小心,还可能一个不留神就中了他的诡计。刘彻好像记得霍去病说的从来都是“臣妻怀孕了”,从来没有说过“臣妻”肚子里的孩子是他的种。   从他的妻子肚子里生下来的,不是他的还能是谁的?卫子夫和卫青听得一头雾水。   知子莫若母,卫少儿马上明白过来了:“我就纳闷这死活不肯碰女人的小兔崽子怎么能搞出个孩子来,原来儿子是现成的。”   “这小混球,朕非治他欺君之罪不可!”嘴上说着狠话,刘彻却是笑得比什么时候都开心,“奶妈呢?还不赶快叫来,别饿坏了冠军侯的小世子。我的小宝贝儿……”原来他的去病没有背叛他!刘彻对怀里的孩子又抱又亲,一路哼着歌走了,留下卫子夫和卫青还没明白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作者有话要说:  红莲:读者朋友们,别看了,作者不在。今天是我想和大家聊聊。我一直都很想问大家一个问题:我的菊花到底哪里妨碍到你们了?一个两个三个的都想看我屁股开花。白鲤可怜是不?我又不是开着金手指的读者诸君,我怎么知道白鲤为我付出了多少?还想看我小媳妇洗手作羹汤?我是强攻猛攻帝王攻好不?就算做受也是个强受好不?怎么可能做小媳妇。不过白鲤为我小媳妇做羹汤的样子么……(YYing)   白鲤:你是想下半辈子都只能喝稀粥么? ☆、第五十六章 心上人   未央宫的大殿灯火通明,乐师们演奏出西域风情的音乐,一派热闹。领舞的舞姬手腕、脚踝都戴着银铃,半透明的面纱遮不住绝色倾城的美貌,一双勾人魂魄的琥珀色眼睛像是在邀请看她跳舞的人揭下这不堪一击的小小防护,得到她的整个人。舞姬上身只有一件极小的短上衣遮羞,赤*裸的纤细腰肢如灵蛇一般扭动,柔软到仿佛根本没有关节,下身是层层叠叠的各色薄纱做成的长裙,随着她的舞蹈不时能看到牛奶一样洁白的大腿在半透明的纱下面一晃而过。刘彻身边也坐着两个舞姬,任由他左搂右抱,从这个手中的杯子里喝酒,吃葡萄时吮着那个的手指不放,但是舞姬们注意到了,皇帝的眼睛从来不曾离开过坐在他下首的骠骑将军,好像一群努力卖弄风情的半裸舞姬还不如一个全身上下包裹得严严实实还一动不动像个活塑像一样的大男人好看,尤其奇怪的是每次看到有另外几个楼兰舞姬对霍去病投怀送抱,刘彻的眼神就会好像恨不得把她们千刀万剐一般。   这皇帝任性也该有个限度吧?面对眼前的西域歌舞和投怀送抱的舞姬,霍去病只觉得头痛欲裂。受降的任务顺利完成,霍去病立刻马不停蹄地往家里赶,才知道自己已经做了父亲,只是妻子难产,一命换一命。这些消息都还是从卫青口中得知的,因为霍光进宫以后,就被刘彻连同刚出生的孩子一起“没收”了。   霍去病进宫去要弟弟和儿子,刘彻却是顾左右而言他:“听说此次浑邪王投降,还带了几个楼兰美人进献给朕。”然后就成了眼前的情形。   先前霍去病连一点心理准备都不给刘彻,就带了个大肚婆回来,害得刘彻每天晚上辗转反侧,甚至偷偷地躲在被子里哭过,郁闷了整整三个月,一直被煎熬到采薇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才发现三个月的醋白吃了。来而不往非礼也,害得他吃醋的罪魁祸首总算回来了,刘彻故意讨要浑邪王送来的楼兰舞姬,说是要品尝“异域风情”。霍去病稍微愣了一下,还是答应了,却坚持要陪在一边。   他嘴上不说,其实心里还是吃味的吧?舞姬们唱起来跳起来,刘彻存心当着霍去病的面与楼兰舞姬调情,想看他吃醋,不料霍去病就坐在旁边眼观鼻鼻观心,不论刘彻和楼兰舞姬做出什么亲昵的事来,他都一动不动,只是偶尔换一下坐姿,证明坐在那里的不是个泥塑。   冬天还没到,他就又开始冬眠了?刘彻不满地咳嗽了一声:“骠骑将军,觉得她们跳得不好看?还是已经在回来的路上看腻了?”   “没。”霍去病调整了一下坐姿,但还是连抬眼看看她们的兴趣都没有。   “浑邪王带回来的舞姬好像不止这么点,难道你已经自己挑了漂亮的留下,再把剩下的送给朕?”刘彻继续惹他。   霍去病终于有了点反应,向刘彻投以异样的目光,但很快就又收回去:“有几个明显学过武,臣觉得有些不妥。”就直接喂了“鬼差”。   “她们当然学过舞。”不然怎么是舞娘?“不过朕相信你不会把好东西扣着不给朕。”刘彻搂过一个舞姬放在腿上,“来,美人,让朕‘深入’研究一下楼兰。”说着伸手去扯舞姬的衣服,只听见“当啷”一声,一把短刀落到地上。   刘彻稍微愣了一下,立刻拧断膝盖上舞姬的脖子,眼角的余光瞥见坐在他身旁的另一个舞姬也拔刀向他刺来,头脑来没来得及反应,双手已经条件反射地用手中的舞姬尸体阻挡。   一击不成,舞姬捡起掉在地上的另一把刀子,再度袭来。   虽然原本接到的命令是刺杀骠骑将军,此时要是能刺杀汉族皇帝则更好。手中的刀离汉族皇帝的脖子越来越近,眼看着就要行刺成功,舞姬就看见一道白色的闪电在眼前一晃而过,随后便不由自主地仰天倒了下去,看见自己没有头颅的身体还保持着行刺的姿势,喷出的鲜血玷污了骠骑将军一身纤尘不染的白衣,一道恐怖的红流顺着银色的剑刃蜿蜒而下。   乐师和在下面跳舞的舞姬见行迹败露,纷纷从衣服下面、乐器里面拔出弯刀来。   霍去病先前还静静地站在刘彻身边,下一刻便剑走游龙,杀入刺客之中。白色的身影穿梭在五颜六色的胡服之中,像一条白蛇死缠着他们,让他们无法□出来攻击刘彻。飞溅的鲜血犹如花瓣,落在霍去病洁白无瑕的皮肤上,给平日里清淡如水的面容添上了几分不常见的妖娆。   刘彻平时看到的霍去病都要么是在朝堂上装泥塑,要么就是板着脸说些让人哭笑不得的话,就算穿着盔甲骑在马上,也是像书生多过将军。游戏一样的狩猎场和蹴鞠场已经是刘彻能看到他最活泼的一面了,他还从来不知道他的去病还有这样凄厉的一面。不过十数息的时间,大殿就成了修罗场,刘彻还没来得及好好地欣赏一下爱人不常见的飒爽英姿,舞姬、乐师已经全都成了一地惨不忍睹的死尸。   确定刺客全都死了,霍去病谢幕般收剑入鞘,跪在一地的鲜血死尸中等待刘彻发落:“臣罪该万死,让陛下受惊。”   刘彻惊魂未定,木偶一般站起身,一步一步从座位上走下来:“这是怎么回事?”   “浑邪王原本是诈降,臣当时就猜想可能他们的阴谋不止这点。”当初听到有一个楼兰舞姬懂汉语,霍去病就觉得不对了,一路上一直防备着浑邪王送来的楼兰人。   男人在床上的时候是最不设防的时候,刺客的主要目标是骠骑将军,因此受降回来的一路,不止一次有舞姬对霍去病投怀送抱。每次霍去病都说要去照料马匹,舞姬以为在马厩享受欢爱是骠骑将军的个人癖好,就一起跟去。霍去病故意当着舞姬的面和马面说话,如果舞姬听到马说人话表现出吃惊,也就是说懂汉语,立刻就会成为马面的晚餐。   霍去病知道刘彻喜欢异域风情,对大汉周边的国家十分感兴趣,只想把楼兰人中的刺客弄掉,剩下的送给刘彻去研究,可是想不到舞姬中有那么多刺客,他还无法用同样的方法来试探乐师。为了以防万一,霍去病想过干脆把楼兰乐师和舞姬全都杀了算了,不料还没动手,刘彻就提出要“深入了解”楼兰。浑邪王对河西地形十分熟悉,有他替大汉镇守河西,河西走廊以南便可以高枕无忧了,善待投降的浑邪王,更可以进一步瓦解匈奴抵抗的意志,为以后彻底解决匈奴之患打下基础。霍去病不敢说出自己对浑邪王进献的楼兰人的猜测,生怕刘彻因此对浑邪王起疑心,把一个好不容易争取来的盟友重新变成敌人,只能由着刘彻任性,一边祈祷这些楼兰人中还有无辜者,一边在旁边全面戒备。刚才霍去病不时地改变坐姿,就是为了保证在“万一”的时候,他可以在第一时间拔剑出鞘保护刘彻。   “你说的是她们学过这个‘武’?”刘彻总算回过神来了,听霍去病解释完前因后果,想到自己的误解,就觉得好笑。   他以为是哪个“武”?霍去病腹诽。   “你就这么由着我任性?”刘彻一步一步走到霍去病面前。   “是。”   刘彻背着手弯下腰打量跪在地上的霍去病:“就不怕把我宠坏?”   “还没宠坏吗?”   他能不能别老是这么一本正经地说些好笑的话?刘彻扶起霍去病,也不管他一身的血污,紧紧地把他抱在怀里:“有人宠真好。”   “臣实在没想到这些楼兰美人都是刺客,没法让陛下‘深入’研究。”   “除了你以外,天下还有第二个美人吗?我怎么一个都看不到?”刘彻扳过霍去病的脸,不由分说地吻上他,“会让我想‘深入’的只有你一个。”   面对这一地的死尸,他还真提得起性趣。霍去病稍稍推开一些刘彻:“能在‘深入’以前先让我看看我弟弟和儿子吗?”   “儿子是你的?”刘彻挑眉。   “是。”   “你的种?”   “当然不是。”霍去病第一次见到采薇的时候,她就已经怀了六个月的身孕了,怎么可能是他的孩子?   “那还说是你的儿子。”想到这三个月以来自己受到的煎熬,刘彻一把抓在霍去病臀部,狠狠地捏。这结实可爱的小屁股,摸起来比女人的胸部还带劲。采薇怀着孩子的时候,刘彻想念这了不起的弹性和中间的人间仙境已经想得快发疯了。   “生父是父,养父就不是吗?”霍去病硬吞下一声闷哼,“而且是皇上口谕要臣自己想办法解决和三位公主的纠葛,臣不过是照章办事而已。”   “你就不会先私底下和我说清楚?”刘彻一口咬上霍去病的耳垂,“我要什么你都会给吗?”   “会。”   “那就好。楼兰美人没了,你跳给我看吧,就穿她们那样的衣服。”   恶趣味也有个限度行不行?霍去病的脸立刻绿了。   “还说我要什么都会给。”刘彻用下巴钻霍去病的肩膀,说得像个受了委屈的小孩,“我想看你吃醋都看不到,还说我要什么都会给。”   一哭二闹三上吊之类的事他还真做不出来。   植物是没有发情的概念的,所以红莲变成人以后,也是不分时间地点地发情,热情的嘴唇和一双不规矩的爪子在霍去病身上点起一丛一丛的□,等到他挂不住君臣间的拘谨,却突然放手:“去把自己洗干净。”   “什么时候能让我看看孩子们?”霍去病被他挑逗得脸颊绯红,呼吸急促,可总算还没忘记此次进宫的真正目的。   “现在就去啊。”刘彻稍微退开一点,“你也不怕自己一身的血衣吓到他们。”   他说的是这个?   “自己想到哪儿去了?”刘彻带着一脸坏笑,“当然,如果你不介意孩子们看到什么不该看的东西,想两件事一起办的话,我也没意见。”说完赶紧逃,留霍去病在原地气结。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七章 弄璋瓦   粉嫩的小婴儿睡在摇篮里,不时咂咂嘴,笑了起来,不知做了什么好梦。   这就是他的儿子。霍去病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婴儿肥嘟嘟的脸颊,想到枉死的采薇,眼神又黯淡下来。   “想到你的妻子了吗?”刘彻从背后环住霍去病的腰,很不满意他心里还有别人,虽然采薇确实很可怜,“你当初看上她,就是看上她肚子里有个现成的孩子吧?”   “是。”采薇“难产”的具体经过,刘彻已经全都告诉他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霍去病会娶采薇,就是看中她肚子里已经有了个现成的孩子,不用“干活”就可以解决“无后”的问题。他确实是带着些恩人的姿态娶采薇过门,以为自己即使不能做个称职的丈夫,至少也比让她留在家乡被娘家夫家一起活活逼死强,结果却也没能救得了她。“我只是没想到她生产的时候我会不在她身边,就害了她。”   “节哀顺变。”刘彻贴到霍去病的脸颊上,“别太难过了。能就这样死去,或许反而是她的福分。”   “是啊。”官场的残忍远远超过一个村姑的想象,骠骑将军的夫人生了个有匈奴血统的孩子,以后京城的流言蜚语会把她生生逼疯,更不用说她以为完美无缺的丈夫其实另外心有所属,永远不会和她圆房,她以后只能每天独守空房以泪洗面,就像前世的妫氏。现在采薇带着对未来幸福的憧憬死去,永远不会知道现实有多残忍,或许反而对她更好。“只是可怜这孩子刚出生就没了娘。”   “没关系,他有两个爹。”刘彻吻上霍去病的脖子,“这是我们的孩子。”   “我们不可能有孩子的行不行?”   刘彻不理他,继续看着婴儿念叨:“这是我们的第一个孩子……”   他还想有第二个?“这是我一个人的孩子,‘孩子他姨公’。”   “不要,我要做孩子的爹。”   “那我做什么?”   “你做孩子的娘。”   一大把年纪的人了,能不能别说话一副小孩口气?霍去病无语:“你想让这孩子姓刘?”   “没关系,跟你姓霍,算我倒插门的。”   天啊,他怎么会摊上这么一个人?前世投胎的时候,红莲不是说要做白鲤的叔叔来疼爱他吗?为什么这辈子两个人真的成了叔侄,撒娇耍赖依然是红莲的特权?   “给孩子起名字是父亲的特权吧?”   “未必。”霍去病没有父亲,名字是母亲给他起的,才会有这么个奇怪的名字。不过卫少儿读书不多,没给他起名叫什么阿猫阿狗,霍去病已经谢天谢地了。   “我已经给这个孩子起好名字了,叫‘嬗’。”刘彻在霍去病手心里写下他给孩子起的名字,“霍嬗。”   “为什么起这个名字?”   “因为孩子都生出来了,做爹的还是个‘嬗(处子)’。”刘彻坏笑。   “好像不是了吧?”霍去病很认真地想了想,“十六岁当上侍中的时候就不是了。”   “这儿还是。”刘彻的爪子开始不规矩,顺着霍去病的下腹一直摸下去。霍去病知道穿再多也没用,洗去一身血腥后只穿了一件里衣,这种欲拒还迎的装扮分明是邀请刘彻在“大餐”前先用点“小菜”。   “这儿好像也不是了。”   想起那次不堪回首的颠鸾倒凤,刘彻突然手上用力。   “嘶……”霍去病后悔穿得那么少了,“轻点。”   “没碰过女人都不算。”   “找个女人真的生个孩子也不是件难事。”   “你说什么?”   霍去病发现在这种时候和刘彻斗嘴皮子真的很不明智,不料刘彻不是继续往他最敏感的部位施酷刑,而是轻轻地抚摸、撩拨,就是不让他发泄。   “唔……”霍去病终于忍无可忍地发出一声呻*吟。   “恭喜冠军侯弄璋之喜,一举得男。”刘彻干脆把霍去病的衣带全都解了,让他的上衣也敞开,在他的肩膀和脖子印满细密的吻,同时一双不规矩的爪子越来越放肆,“既然以后继承爵位的人有了,也不用再找女人浪费力气了,朕可没那么宽宏大量。”   “可是皇上,你的皇子公主加起来已经有七个了,臣可只有这一根独苗,能不能别和臣抢了?”   “八个。”刘彻像是被人当头浇了一盆冷水,把脸埋在霍去病的肩膀上,“去病,我要向你忏悔。”   “怎么了?”   “当时我以为你妻子肚子里的孩子是你的,很生气,想报复你,就稍微放纵了一下自己。”   “然后呢?”   “一个宫女怀孕了。”刘彻总觉得心虚,于是恶人先告状,“谁让你不和我说清楚。”   “不是挺好吗?”霍去病倒觉得没什么,“或许马上也要恭贺你的弄璋之喜了。”   “你就不怕再生个皇子出来,会抢了据儿的太子之位?”   “我宠爱大皇子是因为他是你的孩子,不是因为他是我的表弟。”   “还是你最好。”刘彻在霍去病身上蹭,“要是偶尔能吃个醋就更好了。”   “要吃醋啊……”霍去病非常认真地考虑了一下,“好像卫登出生以后,舅舅家也一直没有再添孩子。”   “怎么了?”刘彻想不出卫青有没有孩子和他有什么关系。   “舅舅一直留在长安,你也没再添孩子,他也没再添孩子……”   刘彻明白了:“我冤枉啊。去病,我和仲卿绝对是清白的。他不生孩子关我什么事?”   “话说两个人都年轻力壮,却都不生孩子,这个……”   “你舅舅也算是新婚燕尔,总不见得冷落新过门的妻子,可是皇姐都那么大年纪了,生得出吗?”刘彻终于知道霍去病吃醋的后果也不是想象中那么美妙了,“去病,我真的是冤枉的。你也知道你舅舅的性子。要是我把他怎么样,他早就寻死觅活了,还会像现在这么镇定?”   “人是会变的。”   “去病,我和仲卿绝对是清白的。”刘彻都快哭了。   “我知道。”霍去病只是开玩笑而已。   “虽然确实不清白过……”   霍去病不答话,只是指关节被他握得咯咯直响。   “好了,我全交代了,轮到你了。”   “交代什么?”   “为什么开那么残忍的玩笑?”也只有霍去病敢这么玩他,还有本事玩过以后依然让刘彻狠不下心把他怎么样。“要甩掉我那三个女儿,我就不信没有别的好办法。”   “别的办法当然不是没有。”   “那么为什么要那么惩罚我?”想到白白吃了三个月的醋,刘彻就觉得窝火,“我好像没做什么对不起你的事。”   “没有吗?”   “有吗?”刘彻分明记得霍去病二征河西以前,他一直对他很好,还怕他饿着自己,让他带了很多美食,还特意叮嘱几个御厨随军照顾他,可是霍去病回来时就恩将仇报地带了个怀孕的老婆回来,害得刘彻郁闷了那么久。   “你给我找的好御厨……”霍去病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从牙缝里挤出来,“那个姓俞的。”   “他手艺不好吗?”刘彻对御厨姓甚名谁完全没兴趣,只知道要是手艺不好,这个御厨肯定没法在御膳房待下去,更不用说被御厨长推荐给皇帝,再由皇帝推荐随骠骑将军出征。   “姓得好,手艺也好……”霍去病想起当时的情形就恨得咬牙切齿,“他说他最拿手的就是烧鱼,于是一路上每天给我清蒸鱼红烧鱼水煮鱼糟溜鱼糖醋鱼酸菜鱼花椒鱼葱油鱼……害得我吐了一路。”   刘彻还纳闷让霍去病带着美食还带着御厨,回来时怎么会比上一次清减得还厉害,恶补了一个秋天,才勉强胖回来一点。   “这个……是御厨的错吧?”刘彻赶紧推卸责任。   要不是刘彻没关照过霍去病不吃鱼,会有那么一个人跟着他?“没关系,那个我已经罚过了。”   “你怎么他了?”刘彻只听说霍去病率大军出塞,御厨都被留在陇西,可没听说有人受罚的。   “我让他每天给我清蒸蚯蚓红烧蚯蚓水煮蚯蚓糟溜蚯蚓糖醋蚯蚓酸菜蚯蚓花椒蚯蚓葱油蚯蚓……去的路上他让我吐了一路,回来的路上我也让他吐了一路。”霍去病觉得这个处罚方式还是比较合理的。   真亏他想得出。“烧熟的蚯蚓好吃吗?”   “当然没有活的好吃。”霍去病瞥向刘彻,“他解决了,接下来该轮到你了。”   “我赔你个女儿怎么样?”   霍去病就是为了不要他的女儿,才另外娶妻的,他还记得吗?   “不是你姨妈生的那个,是还在肚子里的那个。”刘彻赶紧澄清,“御医说那个宫女肚子里可能是个女孩,不是弄璋之喜,而是弄瓦之喜。”   “女儿招人疼,也挺好。”   “我已经想好了。如果是女儿,就叫‘夷安’。‘四夷既护,诸夏康兮。国家安宁,乐未央兮。’的‘夷安’。”   “是个好名字。”夷安,天下太平。如今汉匈双方的攻守之势已经完全转换过来,彻底铲除匈奴之患不再是个遥遥无期的梦想。或许等到夷安公主能记事的时候,“四夷既护,诸夏康兮。国家安宁,乐未央兮。”就不再是个遥遥无期的梦。   “可是这么贵气的名字,只有以后冠军侯才镇得住。等到嬗儿长大,就让他尚了夷安公主怎么样?”   “然后辈分就乱套了,姨夫。”   “你再敢这么叫我试试……”   “孩子他姨公?”   “还越叫越老!”刘彻的爪子又开始不规矩了,“心肝宝贝肉,我们的小宝贝该叫我什么?”   霍去病一身鸡皮疙瘩:“你要做孩子的爹,我算什么?”   “孩子的娘。”刘彻答得理直气壮。   “孩子的娘为什么不是你?”他分明是条雄鱼,花花才会结莲子。   “谁是被压在下面的那个?”刘彻在霍去病耳边坏笑。   霍去病被压,可不是因为压不过刘彻。“不想偶尔换换口味吗?”   不想,一点都不想,“偶尔换换口味”的感觉一点都不好。经过那次不堪回首的经验,刘彻明白了,对于颠鸾倒凤这种大逆不道的行为,必须在萌芽初期就坚决镇压,于是也不多罗嗦,直接扛起霍去病,回寝宫好好讨论讨论谁是爹谁是娘的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  白鲤:花花,你怎么现原形了?   红莲:叫你们这帮读者外加白鲤老是惦记我的菊花。哼哼,莲花是没有菊花可以爆的,这下你们可以死心了吧?   作者:“莲花没有菊花”这句话听起来好纠结。   白鲤:没关系,莲花有雌蕊,爆起来更带劲,还能让你产子。   红莲:可是鱼没有外ShengZhiQi吧?   白鲤:ORZ被戳中软肋了。不过我有嘴,还是可以对付你的雌蕊的。   红莲:帮我KouJiao吗?   白鲤:= =|||   红莲:话说花朵本来就是植物的ShengZhiQi,你现在对我做什么都是在给我KouJiao哦。   白鲤:- -+   红莲:哼哼……对我没办法了吧?白鲤,你干什么?别扯我的花瓣。   白鲤:你不是要我帮你KouJiao吗?不先把花瓣扯干净,露出你的雄蕊雌蕊,我怎么给你KouJiao?   红莲:不要……(现出人形)呼,总算还保住几片花瓣。   白鲤:终于肯现人形了呀……   (以下内容儿童不宜)   作者:红莲,要我去帮你熬点粥给你明天喝吗?   白鲤:熬半年份的。   红莲:你一刀捅死我我算了!   白鲤:能不能把“刀”换成“JJ”?我可舍不得一下子捅死,而是要留着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继续捅。我说的“JJ”是【哔——】,不是“”的缩写。   红莲:攻不是我吗?为什么每次到了“作者有话说”,我就永远是被攻的那个。   白鲤:还能说话呀,看来我还是太客气了。   红莲:白鲤,不要……(颤音)   作者:你们两个一到“作者有话说”就开始卖萌犯二掉节操秀下限的家伙,是想让读者以后都不看正文,只看“作者有话说”吗?……唉,算了,两个人玩“啪啪啪”玩得那么high,估计这时候我说什么你们都是听不见的。 ☆、第五十八章 庆功宴   浑邪王降汉,带来的不仅是河西广阔的领土,更是进献了无数的珍宝和牲畜,以讨好汉皇。刘彻龙心大悦,但高兴的不是浑邪王的投降,而是他的去病实在是太给他争气了。以前霍去病屡屡主战,每次开战都是大笔开销,朝堂上不免出现一些“穷兵黜武”、“生灵涂炭”、“嗜杀成性”之类的评论,这下他们该看到了,骠骑将军不仅会打硬仗,还会打嘴仗,此次受降光凭他自己的一张嘴,就让浑休二部十万人屈服,自己没损一兵一卒,就把伊稚斜气得跳脚。虽然受降在理论上而言不用大动干戈,霍去病回来后,刘彻还是在未央宫大摆筵席,为骠骑将军及平西将士庆功。   宫女们流水般端上菜,席间除了大汉的珍禽异果,更是多了浑邪王进献的牛羊肉和驴肉。皇帝的座位后面挂着新的大汉版图,广阔的河西连同整个河西走廊都成了大汉的土地。刘彻喝了两杯,兴致颇高,命人拿来笔墨,当场给新版图改名字,宣布对这些土地的所有权。武威、张掖、敦煌……原本属于匈奴的一块块地方成了大汉的郡县,有了汉文名字,刘彻每添一个,就会引来一片欢呼,而打下这一切的骠骑将军始终只是挂着平和的微笑默默地在下面坐着,看刘彻像个拿到新玩具的小孩一样兴奋。   写到祁连山旁时,刘彻顿了顿:“这里起什么名字好呢?”   文官们见表现的机会来了,纷纷献计献策,刘彻却都摇头表示不满意,突然回头看向默默地坐在他下首的霍去病:“去病,朕听说在祁连山,你把朕赐给你的最后一坛‘中山冬酿’倒于泉中,与士卒同饮泉水以共沾天恩,可是确有其事?”   “是。”不过是一点收买人心的小把戏而已,霍去病只浪费了一坛酒,就把远征的疲惫之师变成了下山猛虎,才有了祁连大捷,“祁连大捷全赖三军将士悍不畏死,臣窃以为皇上赐酒,正是犒赏三军之意。”   “骠骑将军倾酒感万军,好!”刘彻大笔一挥,写下“酒泉”二字,“朕将此郡命名为‘酒泉郡’,以张骠骑威名!”   照例又是一片喝彩之声,霍去病依然静静地坐在那边,整个筵席上的赞美和恭维都进不了他的耳朵,光华流转的黑眸只看得到兴高采烈的皇帝,像宠溺孩子的父母满意地看到自己的孩子因为自己送给他的礼物而手舞足蹈。   刘彻回到座位,正对上霍去病的目光,意味深长地朝他一笑,命人将休屠王的祭天金人取来,置于大殿门口:“元光六年秋,卫大将军铁骑绕龙城,于匈奴祖庙发现此祭天金人,不料被贼人掠走。朕当时有言,谁若复夺此金人,朕使其三岁小孩亦官至极品。此次骠骑将军于休屠王处夺下金人,朕意欲履行诺言!”   刘彻要封霍嬗?他也已经到了封无可封,立下功劳也只能封儿子的地步了吗?霍去病连忙推辞:“全赖将士用命,方有河西大捷,金人之事并非末将一人功劳。”   “可是朕的话已经说出去了,怎么能收回呢?”霍嬗是他们的孩子,是刘彻与霍去病的孩子,刘彻恨不能让天下人都看到自己对他的宠爱。   “末将之子尚且年幼,断不敢受皇上重封!”他是想把霍嬗宠坏吗?   我只是想宠宠我们的孩子,不行吗?刘彻可怜巴巴地看着霍去病。   不能用这种方式宠!霍去病寸步不让。   好吧。刘彻只能蔫了下去。   “骠骑将军此言甚善。”汲黯突然开口,“匈奴绝和亲,大汉兴兵诛之,死伤者不可胜计,所费以巨万百数,以至民不聊生。如今浑邪王来降,臣以为陛下得胡人,应为奴婢以赐从军死事者家,所虏获亦予之,方能谢天下之苦,塞百姓之心。然而陛下却为了一个匈奴,不惜罢弊中国以事夷狄之人,虚府库赏赐,发良民侍养,譬若奉骄子,又以微文杀无知者五百余人,是所谓‘庇其叶而伤其枝’者也。如今陛下还要让一个匈奴小孩做大汉的官员,骠骑将军也认为不妥吧?”   这家伙,刘彻说什么他都要反对,还拿霍去病当挡箭牌。刘彻被说得有些下不了台,只能向霍去病投以求助的目光,只看到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淡漠表情:“我最佩服飞将军的地方,就是杀降都能打胜仗。”   听到霍去病突然无缘无故地提起自己,李广一愣:“怎么扯到老子……”在桌子下面被公孙贺拧了一把,才赶紧改口,“怎么扯到我身上来了?”   刘彻稍加思索便抚掌大笑:“还是去病最懂朕。”   “他们在扯什么?”李广听得一头雾水,不过他知道自己本来就不是擅于和人斗心眼的人,便看向汲黯,不料汲黯也是一脸的莫名其妙。   “你个臭小子说话能不能少拐几个弯?”东方朔也听明白了,“就炫耀你懂得多是不是?你看看,汲大人都能做你爹了,李老将军都能做你爷爷了,让他们都听不懂你说的话,觉得很得意?”   他这到底是指责霍去病不懂得尊重老人,还是损汲黯连一个小辈出的谜语都猜不透?汲黯向东方朔投以不满的目光,可是拉不下脸来问。   武将没有文官那么多的弯弯肠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李广可没汲黯那么多顾忌:“东方大人,那小子到底是什么意思啊?怎么扯到我身上来了?”   虽然李广年纪确实足以做霍去病的爷爷,骠骑将军可是他的上司,“那小子”也是他叫的?刘彻听了有些不悦。   “和李老将军没关系。”平时群臣都是学着刘彻的样子,把东方朔当成俳优,现在他总算找到卖弄的机会了。东方朔嘴上在和李广说话,眼睛却是盯着想听他们说话又不好意思表现得太明显的汲黯:“他的意思是善待浑邪王,可以让更多的匈奴藩王失去抵抗的意志,削减匈奴的士气,以后要彻底降服匈奴,就会容易得多。”   “可这和我杀不杀降有什么关系?”王朔也劝过李广“祸莫大乎杀已降”,可是李广总觉得军中有匈奴人在,就没法安生,总是非要把军中的匈奴人全都杀了,才能睡踏实,所以即使知道杀降不好,也还是忍不住。   “两军对垒,如果一方的将领有杀降将的恶习,一旦此军占了上风,另一方肯定会拼命抵抗,因为投降必定是死路,抵抗到底或许还有一条活路;但是如果一方的将领一直善待降将,这时再占上风,或许另一方就不那么愿意抵抗了,因为抵抗到底或许是死路,但是投降一定是活路。此次皇上厚待浑邪王,也是一样的道理。匈奴虽然被大汉打得元气大伤,其总体实力依然不容小觑。俗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匈奴就是‘光脚的’,大汉就是‘穿鞋的’。若是把匈奴逼得狗急跳墙,抱着玉石俱焚之心顽抗,大汉未必讨得到多少便宜。   “此次迎接浑邪王,固然耗费巨大,但是若按照汲大人主张的继续和亲,恐怕花费也不会在厚待浑邪王之下。一样是这点花费,皇上用于厚待浑邪王,可以给匈奴诸藩王树立一个榜样——负隅顽抗是死路,投降才是活路。浑邪王是单于的亲戚、呼延氏的匈奴大贵族,投降后都能在大汉得到善待,甚至过得比在匈奴当王爷时还要好。有了这个榜样,以后大汉再和匈奴打仗,匈奴藩王就未必还会坚定地站在匈奴王庭一边,大汉以后让匈奴彻底臣服,就会容易得多。现在稍稍劳师动众,是为了以后不会再出现汲大人不愿意见到的疲惫百姓、残杀士兵的情况,此乃不战而屈人之兵。对吧,小子?”   霍去病给了东方朔一个赞许的微笑。   东方朔更加得意了:“汲大人,别看这小子年纪小,要和他说话,天文地理、历史博古、医药巫贞、行军打仗……少知道一样都不行。”   他这是存心让汲黯当众丢人现眼吗?汲黯不满地看向霍去病。   霍去病连看都不朝他看:“汲大人,别误会,我只是懒得说那么多话而已。”就把东方朔当扩音喇叭使了。   是啊,他可得养着嗓子在床上叫给刘彻听。刘彻对着霍去病挤眉弄眼。平日里清淡如水的嗓音被□酿成美酒,在拼命的压抑中漏出一点颤抖的□,随即羞得恨不得用被子把自己埋了,死也不肯承认发出那种声音的会是自己……这销魂蚀骨的个中滋味想想都让人热血沸腾。刘彻开始严肃地考虑到底要不要在庆功宴结束以后放霍去病回去。   “孩子他娘”还在坐月子,现在不便侍寝。霍去病看刘彻的表情,就知道他肯定又在想什么龌龊的东西,毫不客气地一眼瞪回去,却差点让刘彻笑喷。   “臣还以为骠骑将军有了个匈奴儿子,自己也开始向着匈奴了。”汲黯颇没好气,“这孩子该不会是骠骑将军认识的哪个匈奴朋友托的孤吧?”   霍去病受降回来后没多久,就大大方方地带着霍嬗回家,大张旗鼓找奶妈雇养娘,弄得所有人都纳闷这孩子分明不是他自己的,而且还是匈奴的孽种,为什么还能得到他如此宠爱,此时听汲黯一说,纷纷向霍去病投以质疑的目光。   “采薇是我从匈奴中抢回来的,因为被匈奴□怀了孩子,娘家夫家都不肯收留,实在走投无路,我才娶了她。”霍去病的面容始终平静如水,语气却是渐渐地冷下来,“会有汉族女人被匈奴抢走糟蹋,是大汉军人的耻辱!可惜自从大汉立国以来,不知多少汉人女子被匈奴抢走,甚至成为男人懦弱的牺牲品、被自己的同胞送走!我却只抢回来采薇一个。”   “被匈奴抢走的女子固然值得同情,可是为什么要善待匈奴的孽种?还立为嫡长子。堂堂勇冠三军的冠军侯应该是匈奴的克星,日后一个匈奴人冠军侯站在朝堂上,像什么话?”汲黯针锋相对。   “嬗儿是我的嫡长子,请汲大人放尊重些!”霍去病的语气一下子严厉起来,“日后的冠军侯有匈奴血统又怎样?如果一个有匈奴血统的冠军侯能唤醒大汉男人的血性,别再把女人送给匈奴自取其辱、自己只敢躲在女人的裙裾后面,我甘愿自断香火!”   “好!”李广忍不住第一个喝彩。   刘彻见汲黯似乎还想说什么,眼神也凌厉起来:“汲大人的老毛病又犯了啊……”不论是多宽宏大量的君王,宽容都是有限的。他竟敢对霍去病发难,还叫霍嬗“孽种”……这要不是为霍去病办的庆功宴,刘彻可能当场就叫人把汲黯拖出去砍了。   庆功宴最后算是不欢而散,霍去病急着回家哄孩子,还没出门就被卫青叫住。   “纵然稚子无辜,为了个匈奴孩子得罪那么多人,值得吗?”自从赵信叛逃以后,卫青虽然对匈奴降将虽然没有李广那么忌讳,也是一朝被蛇咬,三年怕井绳。   “嬗儿已经没有娘了,我这个爹再不护着他,谁护着他?”   “好好地娶个妻子,生个属于你自己的骨肉不好吗?”   “只怕有人会不高兴。”   卫青想起了霍去病宣布娶妻以后“醋淹长安”的“胜景”。虽然觉得霍去病为了个匈奴孩子自断香火有些不值得,卫青绝对不想重温当时的“盛况”。不过……“但愿你不是养虎为患。”   “匈奴人也是人,他们的心也是肉做的,也有和汉人一样的苦乐悲喜。更何况嬗儿还有一半汉人血统。”   卫青还是将信将疑。   “舅舅,敢打个赌吗?”   “什么赌?”   说话间两人已经走出大殿,霍去病指了指牵马等着自己的小马夫:“知道他是谁吗?”   “匈奴人?”那个孩子大概有十三四岁,一看就是匈奴人,长得人高马大,相貌堂堂,可是看霍去病的眼神中有着刻骨铭心的仇恨。   “他叫日磾,是休屠王世子,现在在我家做马夫。我们就赌我能不能降服他,让他心甘情愿地为皇上效忠。”   现在浑邪王已经降汉,如果是驯服浑邪王世子,可能性还大一些。可是霍去病的部将把休屠王的祭天金人当战利品带回来,设计让浑邪王杀了休屠王,这孩子虽然现在的模样恭顺,分明是一头混在狗群里的小狼崽子,现在的恭顺是为了等待时机,可以一举撕碎主人的喉咙。   霍去病却像是根本没注意到这个孩子对自己的敌意一般:“如果我赢了,希望舅舅能做嬗儿的好舅公,至于我输了的赌注是什么,舅舅可以先去和姨妈、舅妈商量一下,决定了再告诉我。”如果他们提出的赌注是要霍去病无条件地帮卫子夫和卫太子刘据,等于承认霍去病可以站在卫家的对立面,只要赌赢了,霍去病就可以在必要的情况下不顾情面光明正大地与卫家为敌。想来这个赌注会让舅妈头疼一阵子。   “别意气用事。”卫青远不如平阳公主工于心计,根本没听出霍去病在赌局中设下的陷阱,“如果你能赢,舅舅会很乐意做嬗儿的舅公,但是要小心提防他的暗算。骠骑将军不是战死沙场,而是因为不够谨慎被自己家的奴仆暗算死,为免太憋屈了些。”   “我知道。”   送走卫青,霍去病看向日磾,只见他连忙低下头,以掩饰眼中浓烈的杀意。   对日磾几乎毫不掩饰的仇恨,霍去病却只是回以一如既往的平和笑容。匈奴人也是人,他们的心也是肉做的,也有七情六欲,也有苦乐悲喜。有情绪就有在乎的人或事,有在乎的人或事就有弱点,有弱点就能利用。可惜舅舅太善良,永远也无法体会到人的心理是一件多么好玩的玩具。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九章 水仙花   祭天金人被当做战利品放在汉人的宫廷,杀父仇人成了汉人的侯爷继续享受荣华富贵,双手沾满大匈奴鲜血的刽子手被赞为英雄,而他,休屠王高贵的世子,竟然沦落到给整个民族的仇人养马的地步……自从来到大汉,看到、听到的一切都让日磾感到无比的耻辱。   不过没关系,真正的好猎人都有极好的耐心,不仅懂得攻击,更懂得等待。日磾一面给“鬼差”刷毛,细心地弄掉里面的每一粒沙子、每一只小虫,一面谋划自己的“复仇大计”。匈奴人和马是天生的朋友,没有哪一个民族比匈奴人更懂得马,日磾会成为“苍狼”最好的马夫,然后在他最不设防的时候痛下杀手,除掉大单于的心头大患,到时候即使他死在异国他乡,也会和父王以及其他英勇的祖先一起受到后人祭拜,与他们一起享受永远的光荣与幸福。   只是他死了以后,母亲和弟弟怎么办?每次日磾因为对复仇的渴望而热血沸腾的时候,母亲暗暗抹泪的模样和弟弟不谙世事的双眼都会把他的一腔热火全部熄灭。浑邪王杀了休屠王然后降汉,休屠王的大阏氏从此无依无靠,只能带着十四岁的日磾和九岁的伦一起归降,成了霍府的家奴。日磾是休屠王世子,现在休屠王死了,他就是休屠王,有责任保护母亲、兄弟和所有族人,可是他现在得自己给仇人养马,才能避免母亲和弟弟要一起忍受侍奉仇人的耻辱,还只能保护他们,没有能力再保护其他族人。和所有的匈奴人一样,日磾无时无刻不想除掉让大单于夜不安寝的“苍狼”,哪怕以自己的性命为代价也在所不惜。可是不论他行刺成功与否,他自己和母亲、弟弟都必死无疑。他一个人为大匈奴献身算不上什么,可是他的母亲和弟弟怎么办……听说汉人有很多折磨人的酷刑,每次想到自己行刺后,汉人可能用种种野蛮的刑罚来折磨母亲和弟弟,日磾就不敢继续想下去。   要除掉“苍狼”,除了玉石俱焚以外,并不是没有其他办法,比如以日磾作为马夫的身份,只要在“苍狼”下次出征前给“鬼差”下点慢性毒药,战场上的一时失利就足以除掉大单于的心头大患,而且未必会有人发现是日磾做的手脚。可是他狠不下心伤害马匹。马是无辜的,只知道忠于主人,根本不知道主人做的是对是错,更何况“鬼差”还是一匹如此神骏的好马。它应该奔驰于大草原上,或者给最英勇的匈奴勇士当坐骑,即使是现在成了“苍狼”杀害匈奴人的帮凶,日磾也狠不下心来伤害这样一匹好马。   “好了。”日磾出去倒掉脏水,“舒服吗?”   虽然是个匈奴小鬼,确实比许多汉人马夫更懂得怎么伺候马匹。“鬼差”回过头来舔了舔日磾的脸颊表示感谢。   “还是你最好。”日磾把脸埋在“鬼差”的脖子上,“你是我在这儿唯一的朋友。你知道吗?我一直在做一个梦,梦见我杀了‘苍狼’,为死在他刀下的族人报了仇,然后骑着你,带着我的母亲和弟弟还有所有的族人一起回到大草原。那里才是应该属于你的家,我们的家。那里有新鲜的草和最干净的泉水,远不是这些干草和脏水能比拟的,你会成为大草原的马王,所有的母马都争着为你生小马驹,而我会成为大匈奴的第一勇士……”   就这么个小屁孩,还想杀国神大人?还想拿真正的鬼差当坐骑?还生怕马面听不懂一样,对着他说汉语。虽然日磾说得很动人,伺候马匹也很有一手,马面可还不想丢掉鬼差的工作。虽然鬼差在地府是最下等的神仙,但好歹也是仙,还能在土地、山神之类更下等的地仙面前逞逞威风,马面可是修炼了数万年,才有现在的官职。都怪他不长眼,得罪了国神。好在国神大人宽宏大量,只让他做几年的马,就可以官复原职,回地府继续做鬼差。虽然当坐骑确实很苦很累,马面的经历堪比人间的衙役有眼不识泰山打了当朝丞相,丞相却只罚他扫半个月厕所,就当这事没发生过。虽然扫厕所确实不是什么好工作,但是和他犯下的罪行相比,这么轻的惩罚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恩赐。要是这时候马面再不知趣,敢背叛国神大人,说不定玉帝一怒之下,直接革除他的仙籍,他就直接从仙被贬为妖了,比人间的捕头一夜之间成了通缉犯还要惨。   不过这傻小子或许是马面趁机向国神大人表忠心,以缩短刑罚的机会。日磾还抱着马面的脖子,贴在他身上诉说不能对任何人说起的白日梦,小麦色的脖子毫无遮掩地暴露在它面前。马面回过头,裂开嘴,露出一口锋利的牙齿,正考虑要不要咬断日磾的喉咙,突然一颗石子飞过来,不偏不倚正打在它脸上。   谁敢打它?马面朝石头飞来的方向望去,就看见霍去病朝它摇头。   幸运的小鬼。马面在日磾放开它以前收起利齿。   “我得去看我的母亲和弟弟了。”日磾没注意到窗户外面还有人,最后恋恋不舍地摸了摸马面光可鉴人的鬃毛,“明天再来看你。”   *****   他又在那里,日磾偷偷潜进主卧室的时候,又看到了那个水仙花一样的男人。   听霍府的下人说,“苍狼”到了冬天就不太爱吃东西,所以主卧室里总是放着各种点心,方便他有胃口的时候随时可以拿来吃,不过这些多得过分的点心十有□还会原封不动地拿出来,然后进了丫鬟、小厮的肚子。   大阏氏本就不习惯汉人的食物,更不用说给他们这些匈奴奴隶吃的都是和泔水差不多的残羹剩饭,比最下等的汉人奴仆还不如。日磾不忍心看母亲和弟弟硬要把这些简直不是人吃的东西吞下去,从很早就开始打主卧室里面点心的主意。   对“苍狼”的恐惧和对母亲、弟弟的怜惜在日磾心中交战了很久,最后怜惜终于战胜了恐惧,日磾打算冒一次险。大不了假装迷路,最多被打一顿就是了。于是日磾有一次干完活后悄悄溜进霍府的主卧室,第一次看到那个水仙一样的男人。   他就是传说中的“西圆”吧?“苍狼”的谋士,霍府上下最受主人信任的人,或许还是床伴,所以日磾总能看到他在“苍狼”的房间里打瞌睡,睡得毫无戒心。可是面对这么一个干净到近乎透明的男人,日磾哪怕知道他令人不齿的男宠身份,依然提不起任何恶感。   世上怎么会有这样干净的人?白净到透明,像是沾不到一星半点的人间烟火一样。就像是……就像是放在他身边的那种在水里生长的花。还不知道这种花叫“水仙”的时候,日磾就觉得没有比它更适合用来比喻那个男人的事物了。日磾一直都清楚地记得第一次看到那个男人的模样。当时他坐在窗边打瞌睡,冬日午后的阳光照得他洁白的皮肤近乎透明,一身纤尘不染的白衣被阳光染成围着他的光环,就像窗台上那盆洁白无瑕的水仙,没有任何颜色,却有最优雅的姿态和最动人的香味,两个都是最纯净的水凝结成的精灵,纯洁到仿佛从来不曾属于这个世界。日磾知道汉人不论男女都长得比较清秀,可从来没见过男人可以清秀到如此地步,以至于第一次见到他时,光顾着贪婪地打量他,从平静的睡颜,到细长优美的脖颈,到一双青葱玉手,到与放水仙的白瓷缸相映成趣的洁白裸足……分明是一个洁白到近乎没有颜色的人,却会给人惊艳的感觉,害得日磾差点忘了自己此行的目的。   幸好他睡得非常沉,直到日磾从一开始的惊艳回过神来,匆忙逃走,“西圆”都没醒,后来也没人来找他麻烦,让日磾再一次确定当时的冒失之举确实没有被人发现。   后来日磾再来踩过盘子,有一次差点撞上“苍狼”。   可能是因为军旅生涯操劳过度,“苍狼”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很多,高大的身材、刀削斧刻一般俊美凛冽的容貌和一双咄咄逼人的黑眸使他即使穿着便服,举手投足间也带着一股说一不二的威严。   不过“苍狼”的威严是摆给外人看的,只要是在“西圆”面前,“苍狼”的咄咄逼人都会化成似水柔情。日磾看到“西圆”的时候,他十有□都是靠在窗边打瞌睡,好像他自己不过是窗框上的一个装饰。每次“苍狼”来了,看到“西圆”在窗边假装摆设,就会哄小孩一样把他小心翼翼地抱进怀里,有时和他说些话,有时只是搂着他一起打个盹,或者一起看护房中的一个摇篮。日磾不敢靠得太近,根本听不见他们说什么,只觉得他们和一个摇篮在一起,有时候会把摇篮里的婴儿抱出来哄哄,感觉就像是一对普通的年轻夫妇带着孩子。听说“苍狼”的老婆生完孩子就死了,接着“猜到”“西圆”才是“苍狼”真正的爱人,日磾曾经猜测过“苍狼”的老婆会不会是因为发觉自己只是个生育工具而活活气死的。可是每次看到“苍狼”和“西圆”两个大男人作出夫妻间才会有的种种亲昵姿态,日磾从来不曾发觉有任何的违和感,只会羡慕他们找到了今生的挚爱,虽然其中一人不幸生错了性别。   来的次数多了,日磾也摸到了规律。武将不出征的时候,还是得每天去朝堂上露个脸,“苍狼”只有每五天一次的休沐才会回来,平时都是“西圆”在房里看着摇篮打瞌睡。   今天又是只有“西圆”在,是放手一搏的时候了。汉人本就性格懦弱,而且“西圆”只是个书生,就算被他抓到,日磾相信只要吓吓他,他就什么都不敢说。   日磾盯着“西圆”,确信他睡得很沉,助跑两步从窗户跃进去,准确无误地避过“西圆”蜷起的膝盖,轻巧落地。   他醒了吗?不知为什么,进入房间以后,日磾突然觉得十分不妥,连忙看向在窗边打瞌睡的“西圆”,却只看到他浓密的睫毛动了动,均匀的呼吸声一如既往,显然还在睡。   大老爷们长那么长的睫毛干什么?日磾对“西圆”的长睫毛嗤之以鼻,同时暗笑自己多心。“西圆”不过是个书生,就算日磾带起一点风,他也不会察觉的。   再一次确信“西圆”没有醒过来,日磾小心翼翼地避过摇篮,终于到了一桌子的点心前面,很小心地每盘只拿一点点,还把剩下的摆出没人动过的模样,再原路跳出去。他没发现吧?日磾跳出窗外后再次回头打量了一下,看到“西圆”还在原地打瞌睡,把自己不正常的心跳归结为对“苍狼”的恐惧,带着偷来的点心回到住处。   他三天两头来,就是为了偷点点心?霍去病和卫青打的赌没有时限,他原本打算等冬眠睡醒了,开春以后再想想怎么收买日磾,想不到他先自己找上门来。刚才日磾潜进屋,霍去病假装瞌睡,其实是眯着眼睛,手里扣着飞镖,如果他敢对霍嬗不利,霍去病一定会抢先一步让他血溅当场。幸好日磾为了避免婴儿的哭声吵醒“西圆”,远远地绕过摇篮,只从桌上拿了几样点心就走,让霍去病纳闷他暗暗观察了自己那么久,就只为了点点心?   看来今年是注定没法好好冬眠了。等日磾稍稍走远,霍去病也翻出窗户,一路跟着他回到大阏氏和伦住的地方。   霍光能文不能武,遇到只能用武力解决的问题,便会束手无策。以后的皇帝身边如果只有霍光一人权倾天下,恐怕不妥,最好再有个忠心耿耿的武夫。第一次见到日磾,霍去病就觉得这孩子是个习武的奇才,而且把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没什么心机,正是能与霍光性格互补的人。只是日磾眼中傲气太重,因为休屠王的死,更是十分敌视汉人,恐怕光靠霍光降伏不了他。为了杀日磾的威风,霍去病特意叮嘱将他们母子三人安顿在奴仆的住处,先让他们好好地过一段苦日子,才能觉得以后刘彻会给他们的恩惠格外浩大,进而为刘彻的后人效忠。   霍去病自己也做过奴仆,知道奴隶住的的房子肯定到处是缝,甚至不需要开窗,“透气效果”就极佳,每逢冬天,住在屋里也不见得比待在屋外暖和多少。此时跟着日磾回到奴仆住的地方,霍去病毫不意外地看到大阏氏裹在破棉絮里,抱着小儿子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母亲,我找来好东西了。”日磾确信没人跟着,才走进屋子,炫耀似地把偷来的点心放在大阏氏和伦的面前,“虽然没有牛羊肉好吃,汉人做的点心还是挺好看的。”   “哇……”伦娇生惯养惯了,根本吃不下残羹冷饭,此时看到精致的小点心,只觉得眼前一亮,伸手便去拿。   日磾毫不留情地拍掉弟弟的手:“母亲在生病,让她先吃。”   “还是日磾乖。”大阏氏吃了两口,便推说吃不下,把剩下的都给了伦,好像看他吃比自己吃还开心。   看到母亲病恹恹的模样,日磾就觉得鼻头发酸:“母亲,这些不合你的口味吗?汉人不常吃羊肉,恐怕弄不到你最爱吃的烤羊肉,下次我再试试能不能偷点牛肉来。”   “别冒险,万一被‘苍狼’发现……”大阏氏搂过日磾,“母亲已经没有了你的父王,不能再失去你了。”   “没关系,偷偷地拿点东西很容易的。”日磾想了想,“等到什么时候有羊了,我就给母亲偷些羊肉来。汉人吃的东西都淡得嘴里能飞出鸟,伦也很久没吃羊肉了吧?”   霍去病远远地看着日磾母子三人苦中作乐,唇边渐渐泛开笑意,转身离开。和他所料的一样,是人就有七情六欲,有七情六欲就有弱点,原来日磾的弱点就是母亲。看来要收买这小子,让他为刘彻所用,会比霍去病一开始想象的还容易。   *****   日磾在弟弟面前夸下海口,第二天只能再冒险去偷东西吃。去主卧室的一路上十分顺利,“西圆”也还在老地方打瞌睡。有了第一次的经验,日磾已经不那么慌了,可是看到桌上的点心,顿时有一种被人耍了的感觉。   平时房里的点心都是些糕点,包子里的肉馅就是唯一的荤腥了,今天居然多了他到大汉以后朝思暮想的烤羊肉。   日磾毫不客气地一脚把“西圆”踹醒。   “怎么了?”“西圆”说了一口流利的匈奴话,慢悠悠地拍掉衣服上的鞋印,“你想要的不是这个吗?难道昨天我听错了?”   “你要干什么?”果然历练得还不够,他居然会被一个汉人男宠跟踪而没有发觉!日磾觉得自己被耍了,可是面对“西圆”平和温婉的笑容,怎么也发不出火,只能把怒气往肚子里吞:“我才不需要‘苍狼’的男宠同情我?”   男宠?要做自己的男宠,这难度还真有点大。“这不是同情,只是觉得你是个孝顺母亲的好孩子,应该得到一点帮助。”   “我不是孩子!”日磾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我是大匈奴的勇士,才不需要你这么个‘水仙花’同情!”   “水仙花?”霍去病不解地歪过头。   “大匈奴的男人都是顶天立地的勇士,要不是到大汉,我还真不知道世上还会有你这种水仙花一样的男人。大老爷们长得比女人还纤细,我一只手就能掐断你的脖子。”   他是害怕了吧?所以什么都不敢说。日磾很有成就感,想保持这种咄咄逼人的气势,无奈桌上烤羊肉的香味实在诱人,他的肚子毫不顾忌地大声呼唤食物,把他的气势灭得一点不剩。弟弟饿着肚子,母亲也不知道多久没吃到羊肉了,日磾陷入艰难的心理斗争,抬头看了看霍去病。   霍去病示意他随便拿,不用客气。   日磾犹豫再三,还是把桌上的羊肉毫不客气地全部拿走:“看在你也是一片好心的份上,我也就勉为其难地收下了,如果哪天大单于打进关来,占领中原,我会想办法保住你——但只有你一个。我绝不会因为你这点小恩小惠,就看得起汉人,如果遇到‘苍狼’,我还是会一样杀死他!”   又要保护霍去病,又要杀“苍狼”,这个难度好像比自己做自己的男宠还要大。霍去病思索了很久才明白过来日磾这些自相矛盾的话是什么意思,随即陷入无比的郁闷。这小子到现在还不知道站在自己面前的就是“苍狼”?自从浑邪王投降,霍去病见过日磾许多次,只是以便装的模样见他还是第一次。他穿盔甲的样子和不穿盔甲的样子差别就那么大吗?   日磾像是怕被人发现,几乎是卷着食物落荒而逃,可是走到门口,还是回过头来:“还有……谢谢。虽然我还是不喜欢你这种长得像女人一样的男人。”   霍去病只觉得哭笑不得。真亏得他记得自己是汉人的敌人,还敢毫无戒心地收下霍去病专门为他准备的烤羊肉,匈奴人还真是傻得名不虚传。这傻小子觉得他像水仙花?霍去病看向窗台上优雅的水仙,伸出纤长的手指去逗弄和他的皮肤一样洁白无瑕的花瓣,惹得水仙细长的茎在他的手指下颤抖。那个匈奴傻小子大概还不知道吧?姿态优雅、香气宜人的凌波仙子,可是有毒的。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大家都去哪儿了,感觉几辈子木有人留评论吐槽了的说……写了那么多有爱的“作者有话说”都木有人吐槽,伦家要严重怀疑伦家的写作水平了啦……   白鲤:作者,别卖萌了好吗?就你那虎背熊腰的身板卖起萌来实在是太要人命了。   作者:我虎背熊腰,好过你万受无疆。   白鲤:- -b   红莲:我就说嘛,小鱼是圣母受美人受,我才是攻。   白鲤:(抓过红莲)这里是幕后花絮,我让你看看我是受是攻。   作者:我说,我们的“作者有话说”敢偶尔有一次不是用“啪啪啪”结尾吗? ☆、第六十章 白眼狼   霍嬗满月的时候,霍去病还在冬眠中,所以没有办满月宴。不过这孩子本来就不是亲生的,霍去病还养着他,已经是天大的恩赐,没什么人觉得奇怪,可没想到开春以后,霍去病就大张旗鼓要为霍嬗办百日宴。   出于礼貌,霍去病给卫家的长辈们都送了请柬。卫少儿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今生今世还能有机会做祖母,收到请柬后刚说服陈掌一起去,都还没来得及好好想想给孙子准备什么礼物,就被卫子夫一辆马车“接”进宫。   一进椒房殿,卫少儿就看见卫君孺、卫青也都在。卫子夫拿着丝帕抹眼泪,卫君孺在一旁轻声细语地安慰,看到卫少儿进来,就狠狠地一眼瞪向她。   “这是怎么了?”卫少儿求助地看向卫青,只见他一脸为难,最后扭过头去,似乎打算置身事外,于是只能看向卫君孺,“到底出什么事了?”   “什么事?还不是你生的好儿子!”卫君孺摆出大姐的威严,“他现在发达了,都欺负到子夫头上来了,也不看看他是靠谁才爬到今天的位置。忘恩负义的小白眼狼!”   一听卫君孺阴阳怪气,卫少儿的火气立刻冒上来了:“大姐,你倒是说说清楚,我儿子‘又’怎么得罪‘皇后殿下’了?”   “你自己看!”卫君孺把一张邀请卫子夫去参加霍嬗百日宴的请柬扔到卫少儿面前。   卫子夫哭得更凶了。   “到底怎么了?”卫少儿捡起请柬,横看竖看,都没从措辞中看出有一丁点儿不礼貌的地方,“有什么不对吗?”外甥的孩子满百日,请姨妈和姨夫出席百日宴,到底有什么值得卫子夫哭成这样的地方?   “你还有脸问!”   “我怎么就没脸问了?”见卫君孺蛮不讲理,卫少儿把请柬往地上一扔,一手叉腰摆出泼妇骂街的模样,全然不顾自己已经是大汉皇后的姐姐,而且现在正在未央宫的椒房殿,“不想讲道理是吧?好!要比不讲理是不?老娘就是不讲理的祖宗!从小到大你有哪一次吵架是吵得过我的?是嫉妒吧?嫉妒我儿子比你儿子出息,所以见了屎盆子,就往我儿子头上扣!”   “你……”卫君孺气结,“少儿,你讲点道理行不行?”   “讲道理?也行啊。那就请‘大姐’先给我说清楚,我儿子到底哪儿对不起子夫了?我怎么就该没脸问了?”   “卫少儿,你还记得我是你的大姐?”   “要不是念在你比我早出娘胎几年,我才懒得叫你一声‘大姐’!”   眼看着两个女人就要掐起架来,卫青连忙挡在卫君孺和卫少儿之间:“二姐,是这么回事……”   听卫青说了,卫少儿才明白前因后果:霍去病给卫子夫送了请柬,请她和刘彻参加霍嬗的百日宴,几乎是打入冷宫的卫子夫才总算有机会见到刘彻的面。   “不是挺好?”卫少儿就不明白了。卫子夫难得有机会和刘彻以夫妇的身份一起出席宴会,还能哭成这样。   卫君孺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卫子夫哭得更大声了。卫青连忙示意卫少儿稍安勿躁,继续解释。   刘彻现在每逢休沐,就必定去冠军侯府看霍去病和霍嬗,还对霍去病随手收养的匈奴小杂种的百日宴比自己儿子的百日宴还上心,让卫子夫十分不快。于是卫子夫推脱身体不适,不能出席,然后——用卫子夫的话来说——十分委婉地提醒刘彻,刘据和三位公主已经很久没见到父皇了,想不到刘彻当场就和她翻脸。于是以卫子夫看来,霍去病从带回采薇开始,就是一个蓄谋已久的与姨妈争宠的计划。   霍去病自己没法为刘彻生儿育女,刘彻对他的宠爱注定不会长久,所以他想了个借腹生子的办法,先是让所有人都以为采薇肚子里的是他的孩子,让刘彻以为已经失去他了,对他更加日思夜想,结果发现霍嬗根本不是霍去病的种,于是一直沉浸于对心爱之人失而复得的喜悦,更是把霍去病收养的霍嬗视同己出。于是霍去病成功地让一个收养的孩子比卫子夫为刘彻生的亲骨肉更受宠,然后以“后母会因为嬗儿的匈奴血统对他不好”为借口拒绝续弦,又在朝堂上为自己攒了个为国忘家的美名,又是向刘彻承诺永远的忠贞,只是害得卫子夫白高兴了一场,卫子夫生的孩子也彻底失去了刘彻的关注。现在霍去病再送请柬来邀请卫子夫参加霍嬗的百日宴,分明是来炫耀他捡来的孩子都能比卫子夫生出来的孩子受宠。   “现在你还有什么话可说?”卫君孺更加理直气壮了,“看看你教出来的好儿子,堂堂七尺男儿以色事人,还和姨妈争宠,和姨夫乱伦,可真不愧是霍仲儒的种。”   卫少儿确实对这种强盗逻辑佩服到无话可说,都懒得理会卫君孺,看向卫子夫:“怎么?没胆子和别的女人抢丈夫,自家人窝里斗的胆子倒是有啊。”   “二姐……”卫子夫瞪大了眼睛,像是不敢相信卫少儿听了这些话,竟然没有羞愧地替她去责备霍去病,反而还站在霍去病一边。   “对,我儿子是攀你的裙裾当上官的,可是别忘了,现在是谁要靠他来保住皇后的位置。子夫,二姐看在姐妹一场的份上劝你一句,以皇上现在的权力和地位,又温柔又漂亮又会生儿子还比你年轻的女人要多少有多少,要不是青弟和去病,你以为你还能在皇后的宝座上坐到现在?仗着青弟好脾气,你说的话他都拒绝不了,就把他往死里利用,去病没有青弟那么听话,你就怎么看他怎么不顺眼,是不是?子夫啊,不是姐姐吹牛。青弟确实是个好靠山,可要是去病存心想和你过不去,十个青弟都保不住你!你要是听到这份上还不知趣……”卫少儿发出一声冷哼,“姐姐可比你懂得妇人之道,知道女人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卫少儿的丈夫不姓卫,儿子也不姓卫。   “你!”卫子夫终于恼羞成怒,“来人!”   “‘皇后殿下’终于温柔不起来了,连亲姐姐都想杀?”卫少儿却是大笑,“没关系,反正我不过是贱命一条,活到这么大年纪,也没什么遗憾了。只是请‘皇后殿下’别忘记,我儿子一句话就能让你儿子当上太子,要把他从太子的宝座上拽下来,也不过是一句话而已。废太子会是什么下场,还要姐姐说吗?”   卫子夫噤若寒蝉。   居然能把卫子夫的榆木脑袋说通,卫少儿对自己的口才佩服得五体投地:“我是奴婢,是贱命,拿‘皇后殿下’和‘太子殿下’的贵命一起给‘奴婢’的贱命陪葬,值得吗?要不要和去病撕破脸,再好好考虑考虑?”   “你杀她只会脏了你的手。”卫君孺见卫少儿有恃无恐,只能逞口舌之快,“少儿,我算是看清你了,心肠如此歹毒,活该你儿子喜欢男人,让你断子绝孙!”   “断谁的子?绝谁的孙?”卫少儿笑道,“霍仲儒对我不仁,活该我对他不义,我还巴不得霍仲儒家断香火。我嫁给陈掌,不过是因为‘皇后殿下’怕我一个做奴婢的姐姐丢了她的脸,陈家的香火有没有人继承,关我什么事?要是断卫家的子孙……青弟,大姐可是在咒你断子绝孙啊……”   整个椒房殿终于变得一片寂静。   “行了,你们慢慢聊,我要去哄孙子了,不用送。”卫少儿大摇大摆地离开,在回去的路上越想越觉得好笑。他们还真以为卫少儿只是个奴婢出身的可怜女人?她可也是带着前世记忆出生的,要是知道卫少儿前世是谁,非吓死他们不可。   *****   女人多的地方是非就多,为什么卫青就只有姐姐,没有兄弟?自从卫少儿在椒房殿与卫君孺、卫子夫吵得不可开交,害得卫青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卫青从来不曾如此想念过大哥卫长君,还有弟弟卫步和卫广。尽管这三个兄弟都是在卫青认识他们以前就死了,每次姐姐们吵起来,卫青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象如果他们还活着,是不是就会有人能帮他想出解决方法,或者至少陪着他一起夹在她们姐妹三个之间左右为难。   听卫青说起在椒房殿的遭遇,平阳公主却是大笑不止:“我还纳闷你们卫家怎么会只有你外甥一个聪明人,原来是虎母无犬子,你二姐也不笨啊。”   是,大姐二姐三姐都不笨,就卫青一个笨人,活该夹在三个女人中间为难。   “那么你打算去吗?”平阳公主拿着霍去病送来的请柬在卫青面前晃。   卫青不太想去,可是此时平阳公主一脸戏谑地盯着他看,好像他说出“不想去”,就会在她面前出丑,只能比较拐弯抹角地拒绝:“我觉得去病为了个领养来的匈奴孩子把自己的亲戚全都得罪完,不太值得。”   她真是没看错,卫家一家子都是蠢材,不止女人蠢,男人也蠢。   “好吧。”平阳公主站起身,“卫大将军公事繁忙,抽不出空,只能我这个舅妈去了。”   “你也不怕得罪三姐。”卫青不想去,就是不想得罪卫子夫,可是现在平阳公主去了,不论卫青去不去,卫子夫还是会不高兴。   “所以我说你们卫家就你二姐母子两个聪明人,你也是蠢材,不知道两害取其轻,只看到为了个匈奴孩子得罪皇后确实不值得,看不到这个匈奴孩子背后的靠山是谁。”一个歌女出身的皇后算什么?比起得罪皇帝,得罪谁都无关紧要,更不用说霍嬗背后还有个可能比皇帝更难缠的霍去病。别说是个有匈奴血统的养子,他们就是给个木偶办百日宴,也非去不可。卫青无知者无畏,敢冒失,平阳公主可没这么大的胆子。   “再过十来天就是嬗儿的百日宴了呀。”平阳公主仔细看了看请柬上的日子,“我可得‘赶紧’去找个好点的金匠,给嬗儿‘好好地’备份礼。那天你要不要一起去,自己慢慢考虑吧。”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一章 百日宴   霍去病给卫家的长辈们送邀请函,只是出于礼貌,根本就没指望他们来,卫君孺和卫子夫拒绝出席,并不是一件特别出乎意料的事。朝中的文武官员中也有很多收到了邀请,可是如日中天的骠骑将军越来越有与卫家分裂的趋势,甚至卫家的人都不来参加霍嬗的百日宴,可见矛盾已经非常深了,只是还没有正式撕破脸。在得罪权势已经根深蒂固的皇后和得罪深得皇帝宠爱的骠骑将军之间权衡再三,大多数人选择了一个两全齐美的办法——只送礼不赴宴。于是霍嬗百日宴当天,来的绝大多数都是霍去病在军中的同僚和下属。   当兵的大多一穷二白,送些拨浪鼓、小娃娃之类便宜的小孩玩具,再要不就是让自己家的婆   娘做些小衣服小鞋子,便理直气壮地拖家带口来蹭饭、胡闹。   李敢已经得到李广的同意,再经过刘彻批准,终于顺利调到骠骑营。骠骑将军的嫡长子满百日,正是讨好上司的好机会。李敢找金匠打了个两颗米粒大小的长生果,再叫自家婆娘用五彩丝线串起来,编成手链送给霍嬗,寓意“长生”。来赴宴的当日,李敢看到别人送的都是些不值钱的小玩意,十分得意于自己的礼物将产生的一鸣惊人的效果,直到他看见平阳公主送的礼物。   霍嬗属猴,平阳公主送来一枚蹴鞠大小的玉桃,桃子下面是翡翠雕成的叶子,上面还镶着只纯金的小猴,一脸满足地抱在比它还大的玉桃子上。从分量来看,玉桃和金猴都是实心的。李敢顿时觉得自己送的只有两颗米粒大小还是空心的长生果无比寒碜。   霍去病安慰李敢“礼轻情意重”,让李敢恨不得就地挖个洞钻下去,霍嬗倒是很给面子地对舅婆送来的玉桃子看都不看,就喜欢李敢送的长生果,因为里面是个空心的小铃铛,摇起来可以发出声音。   “还是嬗儿和我亲。”李敢给霍嬗戴上长生果小手链,抱过他亲了亲他的脸颊,“去病,我看这孩子和我们李家有缘。我和你结个儿女亲家,让我女儿给嬗儿做媳妇怎么样?”一个金长生果再加上掌上明珠,该能超过平阳公主的厚礼了。   霍去病没想到霍嬗才三个多月,就会有人来提亲:“你女儿都三岁了吧?”   “俗话说‘女大三,抱金砖’。”李敢挤到霍去病身边,“亲家,不考虑一下?”   “到底谁抱谁的金砖?”霍去病挑眉。   “当然是我女儿抱你们家万户侯的金砖。”李敢答得理直气壮,立刻引来席上一片哄笑。   “你要敢给你女儿找个有匈奴血统的丈夫,李老将军非扯掉你的耳朵不可。”赵充国抱过霍嬗,顺便把李敢拱走,“去病,我女儿才一岁。俗话说‘女大一,穿锦衣’,而且我不要聘礼。”   “这个条件很诱人啊……”霍去病似乎有些动心了。   “他要‘穿锦衣’,还要靠你‘女大一’?”李敢刚才被赵充国一拱,差点摔倒,现在想拱回去,想不到根本敌不过赵充国的一身蛮力。   “好过你想抱去病的金砖。”赵充国干脆和李敢较上劲了。   霍去病原本只是抱着孩子在一旁看热闹,想不到两人吵着吵着,发现在对方面前都讨不到便宜,就把矛头一致指向他:“去病,还是我和你交情好吧?”   “都挺好。”霍去病对满脸期盼的李敢和赵充国看都不看,抖了抖膝盖上的霍嬗,“嬗儿,两家娘子都娶了好不好?”   霍嬗一双滴溜溜的眼睛打量了一下盯着他的李敢和赵充国,伸出一只肉嘟嘟的小手,“咯咯咯”地笑了起来。   “小色鬼,你还真的两个都要。”霍去病抱正霍嬗,“好啊,两个都娶了。”   李敢和赵充国互相看了看对方,算是握手言和了。   “可是正妻的位置只有一个,”霍去病打量了一下李敢和赵充国,“谁做妻谁做妾呢?”   两个人又开始针尖对麦芒,霍去病继续在旁边看热闹。   这坏家伙……要是不给他们火上浇油,荀彘就太有负于“骠骑营第二智囊”的称号了。可惜荀彘自己没女儿,只能怂恿董蔚:“董蔚,金龟婿啊,你家女儿不来分一杯羹?”   听到荀彘的话,赵破奴差点把嘴里的酒喷出来:“董蔚家的女儿都十岁了!”   “小的也有。”董蔚照例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从‘女大十,人老实’到‘女大二,生进儿’都有,随你选。”   “就你女儿多!”李敢和赵充国都不服。   “儿子也比你们多。要是嬗儿像他爹一样喜欢男人,我家也有。”董蔚最像霍去病的地方,就是也会板着脸用极严肃的口气说些很好笑的话,一言既出,立刻笑翻全场。   荀彘想来想去,还是不甘心在旁边做个看客:“去病,大娘子不好,还是让嬗儿娶我女儿吧,肯定比嬗儿小。”   “因为你到现在还连老婆都没有。”赵破奴在后面补充。   “说得好像你有老婆一样。”   荀彘和赵破奴正要开始打嘴仗,突然听见杨得意的公鸭嗓子宣布“皇上驾到”,主人宾客立刻跪了一地,原本挺热闹的宴会一下子鸦雀无声。   “众卿平身。”刘彻装出怒气冲冲的模样,扫视了一下诚惶诚恐地看着他的众人,“朕刚才好像听见有人要给嬗儿提亲。是哪个那么大胆子,敢和朕的夷安公主抢丈夫?”   刘彻是很想加入他们的玩笑,可是除了霍去病这样和他极其熟稔的人,谁敢随便和皇帝说笑?发现没人应景,刘彻有些尴尬,霍去病只能出来打圆场:“皇上,就算程姬肚子里真的是公主,也比嬗儿长了一辈,要是她肚子里是个皇子……”   “是皇子也照样嫁。”刘彻一把揽过霍去病的腰,“我们不也是两个男人还差着辈分吗?”   霍去病不自在地干咳了两声:“皇上,这里都是末将的下属,能不能给末将留点面子?”   “不能。”刘彻干脆大大方方地吻上霍去病。   不论战况多危急,霍去病在阵前永远是笑看风云,好像世上根本不存在能让他出乎意料的事,平时也大多是一本正经的模样,此时却被刘彻吻得手忙脚乱,脸涨得通红,一等刘彻放开他,就把脸埋在刘彻肩头,似乎羞于见人。   “没见过你们的骠骑将军这副模样?”刘彻带着坏笑扫视了一下目瞪口呆的众人,“要他再表演一次吗?”   席间一下子闹起来,众人起哄、吹口哨,要他们再亲一个。   霍去病死拽着刘彻肩头的衣服,就是不肯抬头。   “你看,这是我们的婚礼,所有人都在为我们祝福。”刘彻在霍去病耳边轻声说,“高兴吗?”   就算是象征性的“婚礼”,两个人悄悄地拜个堂就好了,为什么他非要在霍嬗的百日宴上大张旗鼓?   “喂……”霍去病刚想表示抗议,又被刘彻趁机吻个正着。霍去病想挣扎,不料刘彻却像是吻上瘾了,吮吸他的薄唇,用灵巧的舌头撬开他的牙关,一直吻到他的灵魂深处,吻到霍去病瘫软在他怀里。   短暂的沉默后,哄闹声狂风暴雨一般袭来,无数的人围绕着他们哄闹,甚至连“百年好合”、“早生贵子”之类应该出现在婚礼上的话都出来了。   “‘贵子’都已经三个多月了。”霍去病提醒那些起哄的人,今天是霍嬗的百日宴,不是刘彻和霍去病的婚宴。   “没关系,再生一个。”刘彻暧昧地揽过霍去病的腰,“今晚就再生一个。”   “我怎么可能真的生得出来?!”霍去病立刻抗议,但是他的抗议声刚出口,就被一片唯恐天下不乱的欢呼声彻底掩盖。   荀彘也跟着哄,顺便拱了拱旁边的赵充国:“充国,看来你女儿只能做妾了,没得选。”   赵充国没回答。   “充国?”荀彘又拱了他一下,发现他只会一瞬不瞬地盯着依偎在刘彻怀里的霍去病,拎了一坛酒放到他面前,“别痴心妄想了,他是皇上的人。”   “皇上的人……”赵充国苦笑了一下,声音似乎有些哽咽,拍开酒坛上的封泥,一仰脖子,全都倒进喉咙。   荀彘看赵充国以酒浇愁,也不知道能怎么劝,悄悄地在酒坛底上托了一把,酒水撒了赵充国一脸,免得让人看到所有人都在笑的时候他在哭。   *****   冠军侯府没有女主人,女宾都是由卫少儿来招待,好在军中大多是光棍,带女眷来的客人并不多,卫少儿还招呼得过来。   平阳公主也坐在女宾席,出去如厕时听见男宾席那边哄成一片,正纳闷这帮子兵痞居然无法无天到在皇帝面前都敢如此放肆,一看才发觉刘彻已经反客为主。宾客都围着刘彻敬酒,起哄要他和霍去病喝交杯。刘彻根本没有推辞的意思,霍去病招架不住众人围攻,只得半推半就之下真的和刘彻喝了交杯酒。四周一片叫好声,席间再也没有人把刘彻当皇帝,来给他敬酒的人络绎不绝,大有不灌醉他就不罢休的架势。霍去病抱着孩子跟在刘彻后面,生怕席间有人闹得太过分,惹得龙颜大怒,不料有人趁机撒酒疯,想给霍去病灌酒,但往往酒杯还没递到霍去病面前,就会被刘彻挡下来。刘彻来者不拒,就是不准别人碰霍去病,对“护妻心切”的评价还十分得意。霍嬗的百日宴赫然成了刘彻和霍去病的婚宴,惟一的区别仅仅在于“新娘”是个男人,怀里还抱着个孩子。   卫子夫到底要蠢到什么地步才甘心?要不是弟弟和外甥一直给她保驾护航,这蠢皇后早就不知被废了多少次了。平阳公主想想都要气得吐血。要是卫子夫一起跟来,刘彻的身份就成了霍去病的姨父,怎么也无法如此放肆。现在倒好,卫子夫赌气不来,刘彻干脆就以霍去病的恋人的身份出席霍嬗的百日宴,从此以后至少在军中,再也不会有人把卫子夫当成刘彻的妻子。亏得卫子夫还以为拒绝参加霍嬗的百日宴是在摆谱,还不准卫家的其他人来,以为这样就能对霍去病造成压力,压根没看出她是在把丈夫往别人怀里推。   她当初怎么就送了这么个蠢货进宫呢?平阳公主越想越窝火,不想再看下去,赶紧回女宾席。   在座的女宾大多是骠骑营军官的夫人,其中不乏女中豪杰,闹起来不见得比男人们更文雅。平阳公主回来的时候,就看到卫少儿和李敢的夫人在拼酒,旁边一群女人围着她们起哄。   平阳公主也加入起哄的行列之中,却是第一次沉下心来打量曾经的家奴。   女奴像卫君孺和卫子夫一样见识短浅不稀奇,有卫少儿这样见识的才稀奇。如果霍去病的心机是卫少儿的教育成果,卫少儿这份超越身份的见识又是谁教的?尤其难得的是卫少儿不但聪明,还懂得装傻。别说是霍去病飞黄腾达以前,直到卫少儿在椒房殿与卫君孺、卫子夫撕破脸,平阳公主才第一次注意到这个女奴决不普通。   周围的女宾们都在起哄,不时有人有眼不识泰山地来向平阳公主敬酒。平阳公主嘴上敷衍着客套话,双眼却是盯着卫少儿打量,越看越觉得她虽然长得算不上什么天姿国色,却是举手投足间都媚态天成,尤其难得的是这份妩媚非要沉下心来才看得出,自有一种让男人越看越有兴趣,同时不会让女人产生反感的吸引力。看来卫家不止卫青和霍去病两条真龙,这一个也不是凡人。回头平阳公主可真得去找个人好好看看以前在平阳的府邸的风水,一个普普通通的奴婢家都能出那么多英雄豪杰。   卫少儿把李敢的夫人喝倒了,席间一片叫好声,等到稍稍静下来,平阳公主才去给卫少儿敬酒:“恭喜二姐家添丁之喜。大将军军事繁忙,妹妹特意来向二姐赔罪。”   “公主,这怎么敢当?”尽管两人早已不是昔日的主仆身份,卫少儿还是一副惶恐的模样,“青弟‘忙’,也是没办法的事,公主能在‘百忙’之下赏脸,还带了那么贵重的礼物,已经太客气了,奴婢实在是不胜惶恐。”   “二姐还‘公主’‘奴婢’的,这是存心要折杀弟妹吗?”平阳公主脸上嬉笑,心里却惊讶万分。卫青不想得罪卫子夫,所以平阳公主一个人带着贵重的礼物来,一面替卫青向霍去病表示友好,免得刘彻因为卫子夫的态度迁怒于卫青,另一方面如果卫子夫发难,卫青可以把这事往平阳公主身上一推了事,两边不得罪。平阳公主能想出如此两全齐美的办法不稀奇,稀奇的是卫少儿能一眼看穿。   “可不是吗?都叫习惯了。”卫少儿与平阳公主碰杯,“想想以前在平阳侯府做奴婢的时候,真感觉像做梦一样。若是我没记错,第一个叫去伯霍将军’的还是公主……”   她这么叫过他?平阳公主想了想,突然忍不住一个寒战。她想起来了,那时霍去病才十一岁,靠给曹襄捉刀写作业来吸引平阳公主的注意,然后借她的手打掉卫子夫肚子里的孩子,栽赃给陈阿娇,一举废了陈皇后,才让卫子夫登上后位。   这个可怕的孩子!当时平阳公主就对霍去病上了心,越观察越是不寒而栗。翻脸如翻书是工于心计者的基本功,会变脸的人往往没什么大本事,才只能靠面具一般变化自如的表情来隐藏内心。真正可怕的是完全摸不透的人,就像霍去病那样,不论喜怒哀乐,都是一张温文儒雅的笑脸,让人完全看不出他的内心,因此对他更加防不胜防。   不过比起隐藏内心的本事,霍去病更可怕的地方在于他根本没有软肋。是人都有弱点,或贪财,或好色,总有把柄可以抓。平阳公主看到霍去病不惜代价地要飞黄腾达,曾经以为他是和卫青一样自卑于低贱的出身,因此难免急功近利。想不到他拼命往上爬,只是为了陪在刘彻身边,其实对功名利禄钱财美色什么都看不上,完全无懈可击。   卫家是平阳公主一手捧上去的,如果霍去病能进一步巩固卫家的势力,平阳公主固然是巴不得他软硬不吃、水米不进,可是霍去病根本不是平阳公主驾驭得了的人。现在随着霍去病的军功越来越大、在刘彻面前越来越受宠,他也在和卫家渐渐分裂,越来越有与卫青分庭抗争之势,也就是说早晚会威胁到平阳公主好不容易才扶植起来的靠山。留着这么个人,迟早是个祸害,如果不抓个把柄在手上,只怕以后平阳公主永无安寝之日。霍去病也是人,平阳公主就不信他会真的没有一点弱点,至于找把柄的方法……可能就在眼前。   平阳公主的吉利话一套一套的,同时一杯接一杯地给卫少儿灌酒,直把她灌得两颊绯红:“二姐,现在去病可是比卫大将军受宠了。他喜欢什么?妹妹也好巴结巴结。”   “他喜欢什么,你还不知道?”卫少儿似乎醉了,“他喜欢你弟弟啊。”   这个还用问?平阳公主继续陪着笑:“我总不能送他个九五之尊吧?还有什么?”   “还有……”卫少儿认真地想了想,“还有就是舅舅吧?去病小时候没有爹,或许多少把青弟当成爹了。”卫青毕竟是个难得的厚道人,就算和卫君孺、卫子夫撕破脸,卫少儿也不太想和唯一的弟弟决裂。   平阳公主还来不及松一口气,卫少儿接下来的话就仿佛一道晴天霹雳,毫不客气地劈碎她的侥幸:“不过现在去病认了亲爹,还有了个亲弟弟,是不是还对青弟有那样的感情,我就不知道了。”她最好记得,霍去病现在把卫青当自己人,并不意味着如果哪天把他逼急了,他还会顾念这份舅甥情。   “姐姐这是在捉弄我吗?”平阳公主勉强维持笑脸,“明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个。”   “再要问起别的爱好,我可就不知道了。我家那小兔崽子不比平阳侯金贵,我哪会对他那么上心。想知道他喜欢什么,还是去问他自己吧,他比我清楚。”卫少儿满口醉话,抬起眼,其中却没有一丝一毫的醉意。   平阳公主第一次注意到卫少儿有一双媚到骨子里的眼睛,笑起来像极了狐狸。   *****   小公子百日,冠军侯府的下人也都或多或少得到了一些赏赐,听说西圆还特意让人专门为日磾母子准备了羊肉。日磾让母亲先享用难得的美食,不料母亲吃了以后就上吐下泻。   没有人会管奴婢的死活,即使慌了手脚,日磾也不敢指望平时就极尽能事欺侮他们母子三人的汉人管家会在这时候去为母亲找大夫,唯一想到的就是西圆。听说西圆先生什么都懂,肯定也懂医术,而且在霍家的地位比管家还高,就算他自己看不好,也能说动管家去找大夫。   不过对日磾而言,西圆是他唯一的汉人朋友,对西圆而言,日磾却未必同样举足轻重。半是怕自己不知趣会惹怒西圆,半是怕遇到“苍狼”,日磾纵然心急如焚,也只敢在宴会场外熬到客人离去,才去找“西圆”,就看到客人一个个向主人告辞,对“西圆”的称呼是“霍将军”,而对“苍狼”的称呼是“皇上”。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二章 “伪君子”   亏得日磾一直以为“西圆”和其他的汉人不一样,一直把他当做在中原唯一的朋友,原来他一直都在捉弄他。让休屠王高贵的大阏氏住在奴仆的破房子里,一边纵容下人欺侮他们,一边拿烤羊肉引诱日磾天天来偷,看他把整个民族的仇人当成恩人,很可笑吧?休屠王的大阏氏的性命就捏在他的手上,世子现在成了他股掌间的玩物,他很得意吧?母亲是吃了“苍狼”赏赐的食物才开始又吐又泄,说不定就是他在食物里下的毒,好让日磾再来求他,像条狗一样在他面前摇尾乞怜!想到母亲被他害得虚弱无力,下毒的人却还在这里为他的儿子大摆筵席,日磾把牙齿咬得“咯咯”直响,只恨自己的怒火不能化为传说中最可怕的猛兽,一口咬死霍去病。   送走了客人,霍去病才注意到日磾一直在旁边:“怎么了?有什么事吗?”   虽然恨不得立刻把眼前的人千刀万剐,为了母亲,日磾还是只能屈服。   “我母亲,身体不太舒服……”日磾要死死地咬着嘴唇,才能说得出话来,“吃了东西就又吐又泄。能不能帮她找个大夫?”大匈奴高贵的休屠王的世子来求他这个奴隶出身的将军,他高兴了?   霍去病和平时一样,没什么大起大落的情绪,似乎根本没注意到日磾要费尽全身的力气,才能压下心中翻腾的杀意,平静地听他说完前因后果:“这么晚,要找大夫恐怕也找不到了。”   他是要日磾给他下跪吗?是啊,他就是为了羞辱日磾,才会这样做的,不是吗?可是为了母亲,再大的屈辱,日磾也只能忍受。   出乎日磾的意料,霍去病并没有刁难他,只是叮嘱下人给刘彻准备过夜的床铺,自己就跟着日磾一起去看大阏氏。   *****   大阏氏已经又吐又泄了整整一个时辰,现在只会软绵绵地瘫着。伦什么忙都帮不上,只能在门口望眼欲穿地等着哥哥带“西圆先生”回来救母亲。哥哥说“西圆先生”是汉人中难得的好人,一定会来救母亲,可是左等右等,他们都不来。伦一边安慰母亲,一边对着外面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到哥哥回来,和他一起回来的还有一个书生打扮的汉人。   好漂亮的人,那皮肤白得像大草原上的月亮,传说中的神仙也不过如此吧?伦盯着霍去病看呆了。   霍去病也不客气,直接掀起门帘进去,看了看大阏氏的脸色,又让日磾端来大阏氏的呕吐物和排泄物看了看:“她吐泻多久了?”   “吃了你让人送来的烤羊肉以后就这样了。”日磾答得颇没好气。   霍去病蹙着眉头,搭上大阏氏的手腕给她诊脉,过了良久才开口:“你是不是从前一阵子就开始有些轻微的腹痛、腹泻,而且经常犯恶心?”   大阏氏点头:“有两三个月了,都是痛一阵子、拉一次稀就好,所以也没在意。”   “是水土不服,兼之最近一直吃得油腻,才会吐泻,不是什么大病。”霍去病放下大阏氏的手腕,“去烧点开水,放上糖和盐让她喝,再去厨房拿点蔬菜捣碎取汁直接服用,以后几天记得要饮食清淡,不要吃太油腻的东西。”   “你不会下毒吧?”日磾不太敢相信霍去病开的“药方”。   “日磾!怎么能这么和恩人说话?”大阏氏说话有气无力,却是气势不减。他们现在是寄人篱下,能有汉人不对着他们摆脸色,他们就该千恩万谢了,更别说这么晚了还来给她看病。“西圆先生,我这儿子不懂事,请你别介意。”   霍去病缓缓地勾起嘴角,整个破屋子似乎都被他的笑容照亮,看得伦魂都飞了:“汉人只有姓东方的,没有姓西圆的……”   见他要暴露身份,日磾怕他吓着母亲和弟弟,连忙打断:“西圆先生,我送你。”   霍去病也记挂着要在睡前再去看看霍嬗,便起身告辞:“好好休息,我明天再来。”   *****   日磾忙不迭送走霍去病,一直走到看不到母亲和弟弟的住处才开口:“你就是‘苍狼’?”   “你到今天才知道?”   “为什么?”日磾把自己的嘴唇都咬出血来,“为什么要这么捉弄我?我们现在已经是你的奴隶,再这样百般捉弄,就那么好玩吗?”   “你觉得你自己很好玩,很配给我玩吗?”霍去病的嗓音平和如昔。   “你杀了我的父王,让我们母子成为你的奴隶,一边让人欺侮我们,一边以西圆的身份装好人;一边给我母亲下毒,一边来救她。不是存心捉弄我们是什么?把我们玩弄于股掌之间,很得意吧?”日磾厚实的胸膛剧烈起伏,“你只是个奴隶出身的将军,以前都是别人欺负你,现在你可以随心所欲地侮辱休屠王高贵的大阏氏和世子,高兴了?”   日磾以为霍去病会因为被他说穿心事而恼羞成怒,不料他平静如水的面容没有任何波澜:“在战场上和你父亲为敌是因为各为其主,让你们做奴隶是你们战败的代价,任由你偷东西给你母亲吃、给她治病是感动于你的孝心。”   “那为什么给我的母亲下毒?”日磾的眼泪终于不争气地流下来,“我父王已经死了,现在我是休屠王,你要折磨要羞辱冲着我来,别害我母亲!”   “我说了,你母亲是水土不服。”   “你以为我会相信你的鬼话?”   “就算你们有让我下毒算计的资格,你见过哪种毒药能让人吐泻两个多月还不致命的?”   日磾一下子愣住。   “还有,我什么时候说过我是西圆?”   确实,日磾第一次见到便服打扮的霍去病,就理所当然地把他当成了西圆,从来没有问过他的名字。   等到日磾回过神来,霍去病已经被霍光叫走,说是霍嬗突然身体不适。日磾思来想去,觉得霍去病说得也不无道理,他们已经沦落到如此地步,确实不值得骠骑将军百般算计。至于霍去病告诉他的止吐止泻的方法……姑且一试吧。反正那些东西听起来就算吃不好人,至少也吃不死人。   *****   把糖盐水和蔬菜汁都给母亲服下,安顿好她就寝,日磾去厨房还碾钵,就看见厨子还没睡,愤愤不平地嘀咕着:“不就是个匈奴小杂种吗,至于宝贝成这样?”   杂种?日磾的火气一下子冒上来。他的父亲是呼衍氏的大贵族,母亲挛鞮氏更是大单于的亲戚,他有最纯正的王室血统!再说他什么都是自己做,只是让厨子帮他找了个碾钵而已,就值得他这么念叨?不过现在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日磾只能重重地把碾钵往桌子上一放,扭头便走,没听到厨子在他身后纳闷:“我又没说你,你摆什么脸色?”   回住处的路上,日磾经过主卧室,就看见灯还亮着。   他还不睡?又在打什么坏主意?日磾借着夜色掩护,悄悄地潜到窗台下,想听听霍去病是不是真的无心算计大阏氏,就听见婴儿有气无力的哭声和刘彻焦急的声音:“他真的是受风寒吗?怎么不咳嗽不流鼻涕,反而一直拉稀?”   “小孩受风寒就是这样。”从窗户上的剪影来看,是霍去病抱着孩子走来走去,哄着一直哭闹不止的孩子,“叫你人来疯,生病了吧?”   “去叫御医来吧?”   “一点小病而已,不用那么麻烦。喂点红糖水,出身汗就好了。你早点睡吧,明天还要早朝。”   “孩子烧成这样,我怎么睡得着?大不了明天的早朝不去了。”   “皇上是想让末将被骂成蓝颜祸水吗?”   “别人不骂你就不是了吗?”另一个影子走到霍去病的影子旁,轻轻地搂住他,“骠骑将军,害得朕为你如此神魂颠倒,以至荒废朝政,你可知罪?”   “没人要你留在这里。”   “可是我最宝贵的一切都在这里,我怕稍不留神,就会被人抢去。”窗户上的两个影子重叠在了一起,“就算我人走了,心也还在这里,永远和你在一起。”   两个人说得越来越肉麻,婴儿像是也听不下去了,发出一点哭声。   刘彻的影子探了探婴儿的额头,立即慌了手脚:“烧怎么还没退?”   “退烧哪儿有那么快?”   “说说,我能做些什么?”   “帮我捂着孩子的囟门,能帮他发汗。”   “囟门是哪里?”   “笨!”霍去病的影子抬手就给了刘彻的影子一个脑崩,“这儿,捂着这里。”   “嬗儿,你看你娘那么凶,你跟爹爹回宫住好不好?”刘彻的影子双手焐在孩子头上,声音中满是委屈。   “嬗儿的娘已经死了,孩子他姨公!”   是,她是死了,而且十有□是被你们两个活活恶心死的。日磾想。两个大老爷们弄得像小两口。   为了照顾母亲,日磾也一夜没睡,偶尔去主卧室张望一下,就看到灯一直亮着,偶尔传出婴儿的几声哼哼,然后就是哄孩子的歌声,一直到天明。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三章 连理枝   金人赵秉文有诗云:“渭水桥边不见人,摩挲高冢卧麒麟。千秋万古功名骨,化作咸阳原上尘。”刘彻登基以后一年,便在茂陵择风水宝地修皇陵,此时更是借着春游踏青,硬要霍去病陪他一起去看看。   开春以后,郊外姹紫嫣红,煞是好看,不过骠骑将军的心思全挂在家里的儿子身上。家里的下人都不太待见有匈奴血统的霍嬗,除非主人盯着,不然能偷懒就偷懒。这次刘彻邀霍去病出来郊游,霍去病没法推辞,只是不知道家里的霍嬗怎么样了。   刘彻喋喋不休地介绍他找的这块风水宝地,结果说了半天都听不到回答:“去病?去病!”   霍去病被他叫了好几次才回过神来。   “在想什么?”   “儿子。”霍去病答得不假思索。   “我可要吃醋了啊。”刘彻沉了沉嘴角,“有了儿子忘了老子。”   “忘了哪个‘老子’?生父还是继父?”霍去病故意装傻。   “两个都不配做你的父亲。”刘彻拽过霍去病的手,“去病,你也满二十岁,该行冠礼了。”   他刚意识到?景帝时规定男子年满二十要服兵役,霍去病二十岁的时候已经是威震天下的骠骑将军了,刘彻才刚意识到自己是在用童工?   “你也像我的儿子一样。我来给你行冠礼,给你取字好不好?”   “不好。”   “不好?”刘彻做出伤心的模样,“我给你行冠礼还不好?”   霍去病不自在地干咳了两声:“有些事对姻外甥做做也就罢了,如果是对儿子做,就有些不太好了。”   “也是。”刘彻要是给霍去病行冠礼,以后两个人就必须父子相称了,好像确实不太合算。   “再者你要是给我取个‘心肝’‘宝贝’之类的‘字’,我以后就没法见人了。”   为了和霍去病接近一些,刘彻坚持要骑马,只让霍去病跟在他旁边。其他随从人员都远远地跟着,看到皇帝和骠骑将军一直在窃窃私语,然后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   刘彻凑到霍去病耳边:“‘心肝宝贝’可是我的专属称呼,怎么会给你取这种字,让谁都能这么叫你?”   霍去病还是觉得很难保证。   “你是我的心头肉,和你比,嬗儿都得靠边站。我在你心中就不是最重要的?”   “自然重要。”   “重要还整天牵挂着你的儿子。”刘彻的语气酸溜溜的,“人在这里,心还在你的将军府陪着你的儿子。”   “因为你身边有护卫,有御医,有厨子,我走了以后嬗儿却可能没人照顾。而且……恐怕……”霍去病抓住了日磾的把柄,却让他更恨自己,难保日磾不会趁霍去病不在家的时候对霍嬗不利,以报复他。   “恐怕什么?”   霍去病说了日磾的事。   “那个匈奴孩子原来是休屠王的世子?”刘彻第一次见到日磾,就觉得他相貌堂堂、器宇不凡,果然不是寻常人,“骠骑将军,你是不是太奢侈了?要匈奴王爷的世子给你养马。”   日磾是休屠王的世子,在大汉是异族人,这个“异族人”的身份注定他以后如果在大汉为官,必须小心小心再小心,才能在朝堂上站稳脚跟。所以霍去病要趁他还没发达的时候狠狠地杀一杀他的锐气,免得他以后在大汉为官时不够谨慎,直接断送了自己的性命,折了一根好苗子。   想不到刘彻接下来的话却是:“要养马也该送进宫来给我养马。那孩子长得不错……”   他还真是见一个爱一个,来者不拒。霍去病不满地干咳两声。   “吃醋了?”看霍去病也开始酸,刘彻只觉得有趣,“原来我们不食人间烟火的骠骑将军也会吃醋。”   霍去病不答话。   “怎么?不是不介意我找女人吗?”   “繁衍皇嗣也是皇帝的责任,若后宫没有佳丽三千,才是大逆不道。”   “也就是说仅仅是介意我找其他男人喽?”刘彻弯下腰趴在马背上,饶有兴味地打量霍去病。   霍去病顿了顿:“不敢。”他不敢忘记他的爱人是九五之尊的天子,最是无情帝王家,能得到他的几分心,就已经是天大的恩宠了,他怎么敢奢望独占他?   可算是看到霍去病像个凡人了,而且让谪仙沾染上凡尘的就是自己,刘彻心情大好:“放心吧。皇帝的身份仅仅意味着我不得不为了皇位后继有人而找女人,但是除此以外,此身此心都完完全全是你一个人的,没有人能和你抢,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不论这番话是真是假,有生之年能听到他这么说,霍去病已经知足了。   “不过他的母亲突然上吐下泻,不会真的是你下的毒吧?”   “如果我要他们的命,有必要下毒吗?”   确实,管他是休屠王的大阏氏还是世子,现在他们都不过是汉人的奴隶,霍去病如果要杀他们,就和杀自己家养的畜生一样无可指谪,有必要下毒那么麻烦?   “不过要杀他们没必要下毒,要给皇上的后人留下个忠心不二的武官,却不得不借助一些卑鄙的手段。”霍去病唇边绽开清雅的笑容,“他要不说我像水仙花,我还真想不起来冬天时还有这么一个好东西。”   “你真的给她下毒了?”刘彻大吃一惊。   “是。”霍去病供认不讳,“水仙的根茎有很轻微的毒性,能让人上吐下泻,在外行人看来,和水土不服的症状很像。匈奴人的口味又偏重,喜欢在烤羊肉里面放很多浓厚的香料,稍微加一点水仙的汁液,根本尝不出来。”   “我还纳闷你怎么还会给人看病,原来都是早有研究。”   “药、食、毒本就是一家,触类旁通而已。”霍去病看了看刘彻,发现他满脸惊讶,突然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身边有个精于暗杀的人,对皇帝是个多大的威胁?霍去病垂下眼:“别担心,如果你哪天不需要我了,直接告诉我,我会自己了断。”   “不可能会有这一天。”刘彻拽过霍去病的手,“你是神仙,怎么会和我这凡人一般见识?我只是纳闷你为什么要费心去收买那个匈奴孩子。”   “光弟能文不能武,要是遇到不能用嘴皮子解决的问题,需要一个能武不能文的人来帮他,才能一起辅佐后世的帝王建立起太平盛世。”   “后世的帝王身边不是还有个文武双全的你吗?”   “我……”   霍去病还没来得及回答,眼前豁然开朗,已经到达目的地,眼前就是刘彻恢弘大气的皇陵。   “觉得怎么样?”   “很好。”为大汉创立盛世的皇帝,是该有一座如此恢弘的皇陵供后人瞻仰。   “我不是说这座,我是说那座。”刘彻指向不远处另一座形状如同祁连山的陵墓,“上次我送的豪宅被你退回来,这个可不准再推辞了。”   “这是……”   “为你造的。”霍去病惊讶的表情让刘彻很有成就感,“生同床,死共穴,我们永远在一起。”   这一次霍去病果然没有推辞,只是很不满意地发现附近还有另一座外形像阴山的宏伟陵墓:“那个是给舅舅的?”   “是。”刘彻话说出口,就开始觉得气氛不太对了,“那个……当初我以为他才是我找的人,所以也给他建了。那个……虽然后来找到了你,都已经建了那么多,拆掉的话有些浪费。这个……你的造得比他好。”   “他的离你更近。”霍去病的语气中弥漫着一股浓郁的醋味。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更不用说那个酣睡的第三者还比他更亲近他的心爱之人,刘彻本想讨好霍去病,结果却是弄巧成拙。   “你的比他大多了。”   “他的离你更近。”   “你的装饰也比他豪华许多。”   “他的离你更近。”   “你这边的风水好。”   “他的离你更近。”   “你要风水再好,除非直接葬到我的皇陵里面。”刘彻想了想,“要不我让工匠在皇陵里留个通道,等你百年以后一起进来再封墓?就怕便宜了盗墓贼……”   “不用那么麻烦。”霍去病打断刘彻,“皇上驾崩后,直接把我一起埋进去就行了,活埋、杀殉都可以。”   “你……”刘彻惊呆了。   “是觉得我这骠骑将军不够资格给皇上镇陵?还是觉得我是个男人,所以不便像姬妾一样殉葬?”   “不是……”只是刘彻驾崩时,霍去病正值盛年,难道要他殉情?   “我是为你才来到人世,如果你不在了,我也绝不会继续留着侍奉后主,所以才会想要收买日磾来帮光弟一起辅佐后世的君王。”霍去病言语间完全不把生死当回事,“若是不舍得我英年早逝,那就好好保重你自己的身体,长命百岁,或许我会走在你前面。”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刘彻当时只是感动于霍去病对他的忠贞,没想到他会一语成籖,让刘彻长命百岁地活在没有他陪伴的痛苦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四章 金日磾   休屠王还活着的时候,日磾就常听他说“苍狼”如何狡猾,防不胜防。虽然大阏氏吃了霍去病开给她的食疗方,确实不再吐泻,日磾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   要是霍去病以为日磾真的会相信大阏氏是水土不服,可就大错特错了。中原那么大,难免有些动植物具有匈奴的医书上不曾记录的毒性,能让人吐泻两三个月而不死的东西或许也有。霍去病开的方子都是些吃不好人也吃不死人的东西,说不定他只是吩咐大阏氏吃下些无关痛痒的“药”,然后停止给她下毒,看起来就好像是她被他救活了一样。   要是“苍狼”以为日磾挂心母亲,就会上这种小当,未免也太小看休屠王的世子了。要他放下心,除非霍去病也有个把柄抓在他手里,比如……霍嬗。   霍嬗在百日宴的晚上发烧,霍去病和刘彻都陪着他一夜没睡,第二天刘彻推说龙体欠安,连早朝都没上。日磾从下人的谈话中得知为了这件事,朝堂上传出“蓝颜祸水”的谣言,引来龙颜大怒。刘彻可以用皇帝的权力压下谣言,却压不下各色人等对霍去病的猜忌,比如皇后就因为这件事,更加不待见霍去病,弄得皇后的姐姐、霍去病的母亲立场十分尴尬。霍去病却对种种不堪入耳的流言蜚语听而不闻,每天只围着霍嬗转,除了天伦之乐以外什么都看不到。   看来他对这个儿子实在是宝贝得很,如果能抓住他的这个把柄,不愁以后会再让母亲受欺负。   霍嬗还是个婴儿,除了吃喝拉撒以外什么都不会,要害他实在是太容易了。日磾趁着霍去病出门的时候略施小计,就引开了奶娘,成功地潜入婴儿房中,一步一步地走近霍嬗的小摇篮。   虽然是个无辜的婴儿,谁让他偏偏是“苍狼”的孩子。日磾拿着盛在竹管里的巴豆汤逼近摇篮,想让霍去病也尝尝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最亲近的人在自己眼前受尽折磨却束手无策的滋味,却在看到摇篮里的霍嬗时一下子愣住了。   霍嬗有着一身与霍去病截然不同的小麦色皮肤,肉感十足的小鼻子俏皮地微微上翘,一双杏仁形的大眼睛滴溜溜地转,分明是个匈奴孩子。   与此同时,霍嬗也在很认真地打量日磾。三个月大的孩子已经会认人了,霍嬗仔细地打量了一下趴在摇篮上的日磾,看不出自己的长相和眼前的少年有什么相似,只知道以前从来没有见过他,觉得单独面对一个陌生人太危险了,于是放声大哭。   婴儿的哭声极具穿透力,立刻响彻整个冠军侯府。   听到霍嬗哭,霍光以为奶娘又偷懒,跑到婴儿房一看,就看到日磾趴在摇篮边,手里拿着一个竹管。   “你要干什么?”霍光上前抢过日磾手里的竹管,拔开来闻了闻,“巴豆?你要毒死嬗儿!”   日磾只会呆呆地看着摇篮里的霍嬗。   霍光连忙扔掉手里的竹管,一把抱起霍嬗:“嬗儿,不怕不怕,叔叔在,不会让坏人欺负你。”同时一瞬不瞬地盯着日磾,嘴里说的话半是安慰霍嬗,半是给自己壮胆。冠军侯府的下人都无法理解将军为什么要对一个养子那么好,尤其是这个养子还有匈奴血统。平日里只要霍去病不在,奶妈、养娘就对霍嬗爱理不理,或许还巴不得这个匈奴小杂种早日夭折,他们就可以少很多麻烦,就算霍光呼救,他们也未必会来救他。日磾本就比霍光年长,身材更是高大到超过许多汉族的成年人,如果他想对霍嬗不利,不过是个文弱书生的霍光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不过此时日磾只会灵魂出窍一般注视着霍嬗,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甚至都没注意到霍光是什么时候从他手里把竹管拿走:“这是……‘苍狼’的孩子?怎么会是这样的长相?‘苍狼’的老婆是匈奴人?”   要想在日磾面前保住霍嬗,只能智取,不能力敌。霍光想了想,计上心头:“我嫂嫂当然是汉人!她是我哥哥从你们休屠部落抢回来的,回来时就怀了身孕,或许嬗儿是你的亲弟弟!”   弟弟!日磾像被雷击中一样。如果是在匈奴的时候,大阏氏生的日磾根本不会理会汉人女奴生的异母弟弟,可是此时此刻在敌国的土地上发现自己又多了一个亲人,个中滋味实在是难以言喻。他又有一个弟弟了?日磾仔细打量霍嬗,越看越觉得他长得像死去的休屠王。霍去病为霍嬗摆宴庆生,为了照顾他彻夜不睡,原来都是为了他的弟弟!日磾被晴天霹雳轰得头重脚轻,身子晃了晃,差点跌倒。   看来这招对他有用,霍光继续在言语间激他:“嫂嫂难产死了,哥哥对这个孩子视同己出,怕后母对他不好,都不愿续弦,还为他得罪了皇后。哥哥怕嬗儿以后会因为自己的长相而自卑,才让你留在我们家,你居然要杀他!”   “我……没有……”日磾已经彻底傻了。   “没有?你不知道这么点大的孩子吃巴豆会被毒死吗?”霍光咬了咬牙,把还在大哭不止的霍嬗递向日磾,“你要杀就杀吧!反正这是你的弟弟,不是我们霍家的人!”   “光弟!”背后突然传来一声怒喝,“嬗儿是你的侄子,谁说他不是霍家的人?”   “哥!”霍光循声望去,看到是霍去病回来了,一下子放下心来,和霍嬗一起抱到他身上,“哥,留着这个白眼狼干什么?他要杀了嬗儿!”   霍去病抱过霍嬗,先安慰好已经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小婴儿,再好好地安抚了一番霍光,才有心思注意到日磾。   “这个就是休屠王的世子?”刘彻已经把冠军侯府当自己家了,照例又是跟着霍去病一起回来。现在已经知道了日磾的身份再来看他,果然是体型魁伟,容貌威严,虽然衣着十分寒碜,却带着一股从骨子里透出的高贵,就像沙砾中的明珠,怎么也掩盖不了。   “是,就是他。”霍去病被霍光勒得快喘不过气来了,可是推了几次都没能把他推开。   “休屠王的世子……”刘彻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番日磾,“去病带回来的祭天金人就是你们的?”   “是。”想到祭天金人,就想到眼前的人带给自己部落的屈辱,可是一想到汉族皇帝和“苍狼”居然会为一个匈奴孩子付出那么多,种种自相矛盾的情绪让日磾彻底迷惑了。   “让你做奴隶,实在是暴殄天物。朕赐你金姓,拜为马监,以后来宫中给朕养马。”   日磾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傻了:“你是要我……做官?我是匈奴人,也能做官?”   “为什么不能?”刘彻向来不介意给后世开先例,“你不愿意?”   日磾还傻着。   “还不快点叩谢皇恩?”霍去病提醒了一句,“以后在大汉做官,你就再也不是奴隶了。”   “我……”他亲眼看到的汉族皇帝和“苍狼”都不是大匈奴传说中的衣冠禽兽,更何况自从浑邪王假降变真降,一起“投降”的休屠王的内眷也无法再回大匈奴了。脱离奴籍、让母亲和弟弟不用再受缺衣少食之苦,已经是日磾最大的奢望,他没想到汉族皇帝会开明到让他一个敌国人做大汉的官员。可是另一个弟弟呢?日磾看向霍去病怀中的霍嬗:“那我以后还可以回来看他吗?”   “不能!”霍光几乎要跳起来,“哥,他刚才要……”   霍去病一掌按在霍光头上,示意他住口:“当然可以,随时欢迎你来。”   刘彻和霍去病交换了一下眼色:“放心吧,就算你不想来,恐怕以后也会经常不得不陪着朕来。冠军侯世子需要一个哥哥,免得他懂事后看到所有人都长得和他不一样,会觉得寂寞。”   日磾向前两步,终于在刘彻面前跪下,向他行觐见大单于的大礼,用不甚流利的汉语一字一句地向他宣布:“臣……愿誓死效忠,至死不渝。”   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少数民族政治家金日磾就此登上历史舞台,在刘彻身边渐渐地从马监升迁为侍中、驸马都尉、光禄大夫。朝中原本对金日磾这么个匈奴人成为皇帝的近侍颇有微词,金日磾不为流言蜚语所动,反而更加严于律己,甚至曾因为长子生活放荡不羁、□宫女而亲手将其诛杀,因此越发得到刘彻敬重和喜爱。   然而金日磾的正直并没有消除过朝中的汉族大臣们对他的忠诚的怀疑,直到征和二年,由于江充诬陷太子事件败露,刘彻诛灭了江充。江充好友马何罗阴谋反叛,被金日磾察觉,并暗中监视他。一天刘彻出行到林光宫,金日磾因小病卧床休息,马何罗窜入宫中向刘彻行刺,早有警惕的金日磾迅速上前抱住马何罗,大喊“马何罗反了!”侍卫们一拥而上,马何罗被擒,后治罪。从此,金日磾的忠诚笃敬闻名于朝野。   金日磾的子孙后代都因忠孝显名,七世不衰,历一百三十多年,为巩固西汉政权、维护民族团结做出了重要贡献。   作者有话要说:  金日磾:读者朋友们,别看了,红莲白鲤不在,是我想和大家聊聊。   (白鲤:花花,你在干什么?)   (红莲:嘘……看看这小子打算耍什么花样。哼哼,竟敢抢我们的“作者有话说”,朕看他是活腻味了。)   (白鲤:这里是作者有话说,不是正文,在这里我们都是灵魂状态,你不是皇帝好不?)   (红莲:嘘……听下去听下去。)   金日磾:最近翻了翻大家的评论,发现很多人都在幸灾乐祸地想看我怎么被白鲤整……   (白鲤:我是主角你是龙套,你不被我整谁被我整?)   (红莲:不许对其他人那么关心!)   (白鲤:我怎么关心他了?)   (红莲:你心里只许想着我,要整也只能整我。)   (白鲤:回头去床上整死你。)   金日磾:我猜大家都不知道历史上真的有我这个人吧?好吧,我在这里给大家上上历史课,介绍一下历史上真正的我。   (作者:不是吧?在“作者有话说”里面给大家上历史课可是我的特权,他连作者的特权都敢抢?)   (红莲:你怎么冒出来了?)   (作者:有意见?)   (红莲:很有意见。尤其是你为什么非要挤在我和白鲤中间?关于这一点,我非常非常有意见。)   (作者:再有意见……白鲤,上!别管这里有没有床了,整死他!)   (红莲:你们两个老是在“作者有话说”里面欺负我……T-T)   (白鲤:因为正文中的你实在太渣了,只能在“作者有话说”里面卖卖萌,不然我怕这一卷都没人要看了。)   (红莲:T-T渣是因为作者认为剧情需要,又不是因为我自己喜欢,你要欺负也该去欺负作者啊。)   (白鲤:我是不介意和女人XXOO,可是你希望我和作者滚床单吗?)   (作者:反了你们两个小样了,敢调戏到作者头上!白鲤,把你的胸鳍拿开,不然信不信我下一卷还虐你!)   (白鲤:我的胸鳍规矩一点,你就会在下一卷放过我吗?)   (作者:呃……不会)   (红莲:比起调戏作者,我还是宁愿你调戏我。(拿过白鲤的“咸鱼鳍”放在自己胸前)随便摸吧。)   (白鲤:= =+你才咸鱼!你们全家都是咸鱼!)   金日磾:我,历史上的金日磾(这两个字读“mì dī”,别读错了)(前134~前86),字翁叔。是驻牧武威的匈奴休屠王太子,汉武帝因获休屠王祭天金人,故赐姓为金,深受汉武帝喜爱。后元二年(前87),汉武帝病重,托霍光与金日磾辅佐太子刘弗陵,并遗诏封秺(dú)侯。金日磾在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安定方面建立了不朽的功绩,是我国历史上一位有远见卓识的少数民族政治家。他的子孙后代因忠孝显名,七世不衰,历130多年,为巩固西汉政权,维护民族团结,做出了重要贡献。   (红莲:你在历史上再有名有什么用?赵充国那么有名的智将还不是被作者写成了小莽夫?)   (作者:(扯过红脸的脸颊)身为小说人物,敢吐作者的槽,说,你是想死还是不想活?)   金日磾:如果大家觉得这些还不够,那么再给大家补充一点中国古代神话知识。有句俗话,“不给你点厉害,你就不知道马王爷有三只眼”。这个马王爷一般俗称马王爷,全名叫“水草马明王”。传说长有三只眼,又称“三眼灵光”、“三眼灵曜”。民间关于马王爷传说很多,关于他的来历,其中一个就是说这个马王爷就是我,也是最可信的一种说法,因为(一)我归化汉朝之后,养马非常出色,被奉为马王,后来还成为受遗诏、辅助幼主的重臣。(二)马王爷的生日是六月二十三,民间举行祭祀活动,正式祭品是一只全羊,因为人们认为马王是在回教的,而匈奴王子也是“回”。(三)现实的前匈后汉的我,虽然是两眼,后来成为神后就有了“三只眼”了。河北有个传说,张果老、后周的柴王爷和赵匡胤,三个分别挑着太阳、月亮和几座大山,走过才造好的赵州桥;当时压得桥摇摇欲倒,鲁班只好自己下去托着,总算抗住了。鲁班痛心自己的技术不够精,就自挖一目,作为惩罚。他的眼睛正好扔到马王爷的前面,就捡起来给自己安上了。我的第三只眼睛就是这么长上去的。   (白鲤:三只眼睛的金日磾……)   (红莲:想想就觉得很搞笑。)   (作者: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我第一个想到的也是一部日本动画片中的“三目童子”)   金日磾:至于我的CP么……虽然历史上的我是有妻有子,不过我不介意在小说里多个同性的CP,只是为什么大家都盯着霍嬗呢?他虽然有一半匈奴血统,可是年龄和我相差实在太大了。霍光不是个很好的现成CP么?我们年龄相仿,一文一武,共辅幼主……   (作者:我听不下去了……)   (红莲:作者,你冷静一点,别跳出去暴露了我们。)   (白鲤:哎呀,差点,没抓到她。)   作者:(从藏身处跳出来)霍光有子都了!   金日磾:作者,你怎么来了?   作者:别管我是怎么来的,我只是要告诉你,霍光有官配了。历史上的霍光是个GAY,他的心上人就是霍府的家奴冯子都。西汉权臣霍光的宠奴冯子都。两人的同性恋关系使得子都身份虽低贱却很得势,百官以下都要仰承他的鼻息。   金日磾:你就不能给他换个官配吗?虽然我可能身子骨结实了点,长相粗犷了点,在床上十有八九是霍光被我吃,可是冯子都在霍光死后与他的妻子私通,我就绝对不会做这种事。你不觉得霍光和我在一起会更幸福吗?   作者:你以为你是什么?主角?还要换官配。你要霍光,信不信到时候屁*股开花的是你?   金日磾:你要是敢让霍光压我,我就把卫少儿前世是妲己的事说出来!   作者:你已经说出来了!   (红莲&白鲤:叫你得罪作者,遭报应了吧?) ☆、第六十五章 合家欢   没有人能知道未来发生的事。卫青不是能未卜先知的神仙,看到刘彻拜休屠王世子为马监,然后升为侍中,他唯一想到的就是霍去病又在乱吹枕边风了。   侍中的官衔并不高,但是一直随侍天子左右,更容易得到皇帝的青睐。简单来比喻,侍中就像官员上任前的考察,由皇帝亲自来评定是否合格,一旦得到赏识,便会飞黄腾达。包括卫青自己在内,后来身居高位的侍中不计其数。让一个匈奴王爷的世子当侍中,也就是说准备日后委以重任,简直是胡闹!更不用说当初日磾看向霍去病时,眼神中刻骨铭心的仇恨让人过目难忘,卫青只怕霍去病争一时意气,最后落得玩火自焚的下场。   霍去病原本告了半年的探亲假,结果因为浑休二王投降而泡汤,于是霍嬗出生以后,霍去病像是为了存心报复一般,一下子请了一年的官假,明确告诉刘彻“除非匈奴打到长安了,不然别来找我”,之后就一直留在家里带孩子,卫青都已经有大半年没有看到过他了。   霍去病自己也不过是个大孩子,怎么会照顾婴儿?说不定正是被霍嬗弄得焦头烂额,才让日磾钻了空子到皇帝身边。卫青思来想去,还是觉得无法放心,最后决定拿看望嬗儿做借口去看看霍去病,劝他再娶个续弦,让生活回到正轨上来。   家里就是要有个女人,才像个家。单身汉的生活已经十分悲惨了,单身汉要是还带着个婴儿,简直是一种灾难。卫青觉得自己劝霍去病续弦的理由十分充分,一定能说服他,直到踏进冠军侯府的大门。   单身汉还带着个孩子确实是种灾难,只是灾难呈现的方式和卫青想象的有点不一样。   刚走进院子,卫青就听到霍光的声音:“嬗儿,过来过来,叔叔在这里。”   卫青看到门开着,就走到门口,看见霍嬗在席子上乱爬,霍光和金日磾一左一右趴在旁边,各拿着一个小玩具引他爬向自己。   霍嬗犹豫了一下,爬向金日磾。   “果然还是哥哥好吧。”金日磾抱起霍嬗放在腿上,拿拨浪鼓逗他。   “我才是他叔叔,为什么嬗儿更喜欢你?”霍光愤愤不平,甚至都没注意到门口多了个人。   “这就是血缘的力量。”金日磾十分得意。   “什么血缘,嬗儿又不一定是你弟弟!”   “反正和我的血缘关系肯定比和你近。”金日磾亲了亲霍嬗肉嘟嘟的脸,帮他拿稳拨浪鼓,“对吧,嬗儿?”   这是当时恨不得把霍去病千刀万剐的休屠王世子?卫青觉得自己一定是在做梦。   “等见了哥哥,看嬗儿还要不要你。”霍光爬下卧榻,才刚注意到门口多了个人,“舅舅!”   “你哥哥呢?”卫青嘴上在和霍光说话,眼睛盯着金日磾,生怕他趁他们不注意的时候伤害霍嬗。可是金日磾只是抬头看了看卫青,见他没有理会自己的意思,便继续和霍嬗玩,根本连多看他们一眼的兴趣都没有。   “他在厨房给嬗儿弄吃的。”   他……在厨房?堂堂骠骑将军在厨房?是他听错了吧?卫青实在是没法把一个将军和厨房联系在一起,但是接下来的景象立刻证明他根本还没到会耳背的年纪。   霍去病还穿着围裙没解,手里端着一个小碗,一边不时舀出一点吹凉,一边躲避在他身边纠缠不休的刘彻:“这么大的人了,和个婴儿抢东西吃,你也好意思!”   “我十分好意思。”刘彻厚颜无耻地回答,“谁让你从来不给我做饭。”   “皇宫里有御厨。”   “可我想吃你做的。”刘彻还死缠着霍去病不放,“我就尝一口。”   “上次就是你‘尝’了一口,结果嬗儿都没得吃了,哭了整整一个时辰。绝对不行!”   “那我吃他吃剩下的。”   “你要是在这里吃出病来,我担待不起。”   “既然怕我和嬗儿抢东西吃,就正正经经地为我做一次饭嘛。”刘彻开始耍无赖。   “不行。”   “为什么?”   “御厨会失业的。”   既然如此,刘彻就更不能放过他了:“那么我做给你吃好吗?”   他这皇帝会做饭?霍去病一时分神,刘彻已经把他舀在勺子里的一小口粥吃了,接着就被烫得只能张着嘴呵气。   “叫你和孩子抢东西吃,烫着了吧?”   “这个不烫。”刘彻冷不防吻住霍去病薄凉的嘴唇,含着慢慢舔*弄,吮吸,直到嘴里的粥真的凉下来,“嗯,好多了。”   霍去病怕打翻手里的东西,不敢挣扎,只能任由刘彻轻薄。   好在刘彻还知道适可而止:“下次我来做饭吧。”   “不敢。”白白被他占便宜,霍去病回答得颇没好气。   “怎么?不相信皇帝会做饭?我的厨艺也不错的。”   “我怕你在里面下春*药。”   “还是你最了解我。”刘彻供认不讳,“话说都那么多次了,你还怕我偶尔用点药增加一点情趣?”   “我是怕被你下了药的菜让孩子们吃了,到时候怎么办?”   “宣御医。”   “那你怎么向御医解释那么小的孩子会吃春*药?看完就杀人灭口吗?”   刘彻无言以对,只能东张西望,想找个能用来转移话题的东西,好在很快就找到了:“去病,当着舅舅的面收敛一点。”   他也跟着霍去病叫“舅舅”?卫青听得一身鸡皮疙瘩。   “舅舅?”霍去病刚注意到有客人来,“你怎么来了?”   “来……看看……你和嬗儿。”卫青已经在后悔来管外甥家的闲事了,结果看到皇帝和外甥像小两口,尤其神奇的是看到他们这样,居然不会让人觉得恶心。   “舅舅,进去坐啊。”霍去病无视卫青目瞪口呆的模样,先端着碗进去了,似乎根本没觉得堂堂骠骑将军亲自下厨给孩子做饭是一件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   霍嬗原本和金日磾玩得好好的,一看到霍去病进屋,立刻依依呀呀地向他伸出手,即使被金日磾拢着,也还要努力往外爬。   “‘血缘的力量’也不怎么强嘛。”霍光调笑道。   “你个养不熟的小东西,就知道缠着你爹爹。”金日磾让霍去病抱走霍嬗喂饭,“你爹爹出征怎么办?带你一起去?”   “爹爹不在还有叔叔在,对吧,嬗儿?”霍光不甘心被霍嬗冷落,拿过拨浪鼓继续逗他。   “‘叔叔’自己还是小孩吧?”金日磾道。   霍光放下拨浪鼓:“‘嬗儿的哥哥’,好像轮辈分,你也该叫我叔叔吧?”   金日磾脸色一僵。   霍光拿拨浪鼓去逗金日磾:“大侄子,叫声‘叔叔’来听听。”   “小兔崽子!”金日磾拍掉霍光手里的拨浪鼓。   “骂人都没新鲜词。”霍光继续惹他,“大侄子……”   “你个小兔崽子……”金日磾窘得脸都红了,无奈汉语水平仅限于能表达自己的意思而已,还没到能和人吵架的地步,憋了半天才憋出一句,“说不定嬗儿是我的儿子呢。”   整个房间一下子安静下来,就连霍嬗都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金日磾,似乎就连他都无法相信这个半大孩子会是自己的父亲。   最后沉默还是被霍嬗打破,依依呀呀地拽霍去病的袖子,还要吃。   “吹吧。你才几岁,就碰过女人了?”霍光对金日磾嗤之以鼻,“就算想装大人,也不用这么装。”   “在大匈奴,男人十三岁就算成年了。”金日磾不能对霍光动手,打嘴仗更是从来说不过他,现在总算有机会扳回一局,“你以为我是你,还连女人的滋味都没尝过。”   要是打嘴仗都输给这么个汉语都说不太利索的匈奴人,霍光未免也太有负于霍去病对他的期望了:“没尝过女人味的就是小孩吗?”   “那当然。”金日磾没意识到是陷阱。   “哥,他说你还是小孩。”   霍去病手上一个不小心,霍嬗立刻呛到了。   霍去病放下碗,抱起霍嬗给他拍背,虽然什么话都没说,众人都觉得房间里的气温一下子冷下来,静得只能听到霍嬗的咳嗽声。霍光和金日磾都不敢打破这份沉默,互相用手势指谪对方,突然听到一个稚嫩的声音喊了一声“妈妈”。   “嬗儿?”房间里的温度一下子回暖。霍去病抱正霍嬗:“是你在说话?嬗儿,再说一次。”   “妈妈……”霍嬗又喊了一声。   “嬗儿会说话了!”霍去病一把抱起霍嬗,“嬗儿,再来一次。”   “妈妈,”霍嬗发现这两个字可以引起霍去病很大的反应,叫得更加起劲了,“妈妈……”   霍嬗第一次开口,说的就是“妈妈”,可惜他的妈妈早已不在人世。霍去病放下霍嬗:“你妈妈在天有灵,也该欣慰了。”   “妈妈……”霍嬗向霍去病伸出小手,“妈妈……”   霍去病终于意识到不对:“你……是在叫我?”   “妈妈……”霍嬗摸向霍去病的脸,“妈妈……”   “谁教你的?”霍去病沉下脸来。   谁教的?这还用问?金日磾看向刘彻。   刘彻马上一眼瞪回来。他还想不想做官,敢出卖他!   这还需要“出卖”吗?金日磾发现汉族皇帝有时候还真是单纯得可爱。   “他叫谁‘爸爸’就是谁教的喽。”霍光道。   你小子倒是颇得你哥哥的真传啊。刘彻看向霍光。   那当然,有其兄必有其弟。霍光把刘彻不满的眼神当赞扬受用了。   想不到霍嬗唯恐天下不乱,向一直被晾在一边的卫青伸出手:“爸爸。”   一遍一遍地耐心教了他那么久,居然最后便宜了正好上门来做客的卫青!刘彻看卫青的眼神简直可以杀人。   卫青发现自己从一开始就不该来外甥家里管闲事的。   “这、这么小的孩子只会无意识地发音,根本不知道自己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去病,别太介意了,嬗儿还这么小,根本连男女都分不清,都是乱叫的。”发现刘彻依然脸色不善,卫青连忙抱过霍嬗做挡箭牌,“嬗儿,来,舅公抱抱。”   “爸爸……”霍嬗十分固执。   “我是舅公,那个才是爸爸。”   霍嬗顺着卫青手指的方向看到霍去病:“妈妈……”   “那个才是你爹,叫他‘爸爸’。”   “妈妈……”霍嬗回过头,唯独对卫青不怕生,还要他抱,“爸爸……”他发现“爸爸”和“妈妈”这两个词可以引起大人们很激烈的反应,继续唯恐天下不乱地对着卫青叫“爸爸”,对着霍去病叫“妈妈”,然后用十分期待的目光等着大人们的下一步反应。   没有让霍嬗等太久,房间里的温度就降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战争”终于全面爆发。   *****   卫青原本以为霍去病丧妻以后,日子会过得非常糟糕,不过现在看来,冠军侯府热闹得很,他完全是白担心了。   卫青留下吃了晚饭才回去,霍去病送他到门口,一路上卫青一直在打量他。   “舅舅,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觉得自己终于老了。”卫青深深地吸了一口夜晚微凉的空气,“你在襁褓中,好像还是昨天的事一样,现在自己都做爹了,照顾起孩子来有模有样……舅舅不服老都不行啊。”   霍去病照顾孩子的经验都是上辈子照顾受德积累起来的,要说老,霍去病可是比卫青老太多了。   “你现在终于能自立门户了。”卫青对霍去病还像对小孩一样去摸他的头顶,“姨妈不待见你是她们的错,你不用放在心上。可惜舅舅对她们拉不下脸来,你以后只能靠自己了。”   “没关系,舅舅,别让你自己为难。”霍去病从来就没有把除了卫少儿和卫青以外的卫家人当亲人,因此也从来没有觉得卫君孺和卫子夫对他的态度有什么值得介怀的。   “记得,就算舅舅没法帮你,也绝对不会害你。”   “嗯。”   目送卫青的背影消失在夜色中,霍去病长长地叹出一口气。就连卫青都已经察觉到,看来他和卫家彻底决裂的日子不会太远了。   作者有话要说:  红莲:洗手作羹汤了……哈哈哈,我就说我是强攻猛攻帝王攻,白鲤才是小媳妇嘛,还洗手作羹汤,那么贤惠。   白鲤:……   红莲:这么淡定?   白鲤:……(努嘴指了指不远处)   (不远处)作者:救命啊……杀人啦……   红莲:拿着大砍刀追在作者后面的都是些什么人啊?   白鲤:霍去病的粉丝。敢让堂堂骠骑将军下厨房,还带孩子,你觉得霍去病的粉丝会放过作者吗?   红莲:难怪你那么淡定。 ☆、第六十六章 放不下   后宫的女人都是难得见到皇帝,一到刘彻面前,都是极尽逢迎之能事,只会让孩子在他面前展示最乖巧伶俐的一面,平时遇到的麻烦都是交给奶娘、婢女去头疼,所以刘彻即使已经是八个孩子的父亲了,却从来不知道孩子除了带来天伦之乐以外,还可以带来许多麻烦,直到霍嬗出生。   虽然是个和两人都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养子,刘彻对霍嬗的感情却比对自己的任何一个亲生的孩子都深。自从有了霍嬗,刘彻总觉得自己和霍去病之间又多了一条纽带,以为以后的日子就像和心爱之人有了亲生骨肉一样,把永远不可能一起生下孩子的两人拉得更近,从来没想到过孩子会严重影响到他的“性福”。   霍去病怕下人因为霍嬗的匈奴血统而亏待他,照顾婴儿的事都要亲力亲为,即使人在宫里,心也在家里,刘彻要想和他亲热,只能纡尊降贵自己去冠军侯府。可是婴儿的生活都是日夜颠倒的,经常半夜里哭闹不止,而且每次只要霍嬗一哭,不是霍去病去哄,就别想让他消停,害得刘彻每次想要和霍去病亲热,就得有被婴儿吵得一晚上没法好好睡觉的心理准备。   刘彻后来亲自专程去请教了宫里的老奶妈,经过一年的努力纠正,终于让霍嬗开始和正常人一样白天玩耍晚上睡觉。刘彻以为现在终于可以摆脱麻烦,回到霍嬗出生前的幸福生活,没想到霍嬗已经对霍去病产生依赖心理,晚上不被他抱在怀里就不肯睡。霍去病还坚持从婴儿时期开始,教育就很重要,即使霍嬗除了吃喝拉撒以外还什么都不懂,也绝对不准刘彻当着霍嬗的面对他怎么样,免得霍嬗长大后也喜欢男人。于是刘彻只能很郁闷地任由霍嬗优先霸占霍去病的怀抱,耐着性子等霍去病好不容易把孩子哄睡,以为终于可以和他做些爱做的事,结果前戏才做了一半,就看见水色渐渐地在床单上蔓延出一张大汉版图——霍嬗尿床了。   再长大一点,等他再长大一点就好了。每次被霍嬗弄得窝火,刘彻当着霍去病的面不能发作,只能把怒火吞回去,在心里默念这句话。可惜刘彻忘了,卫家的男人都有吸引小孩的特殊体质,于是继赵充国、霍光、金日磾之后,霍嬗成功地变成又一块粘住霍去病就掀不下来的狗皮膏药。   每次刘彻对霍嬗整天缠着霍去病表示不满,霍去病总说霍嬗还小,有些粘人是正常的,还笑话刘彻和一个两岁小孩一般见识,像是根本意识不到他越是纵容,小东西就越是得寸进尺。刘彻原本对霍去病的说法信以为真,以为等霍嬗长大一些,就不会再那么粘爹爹了,没想到他年纪越大,对霍去病的占有欲就越强,甚至已经到了严重妨碍公务的地步。   元狩四年春,为了彻底消灭匈奴,刘彻计划发起规模空前的“漠北大战”,以十四万匹战马及五十万步卒作为后勤补给兵团,授与卫青与霍去病各率领五万骑兵,兵分两路,跨漠长征出击匈奴。由卫青东出代郡打击匈奴左贤王,而霍去病则是选精兵攻击单于主力。   霍去病已经是刘彻的王牌,由他出马,几可保证匈奴必败无疑,因此刘彻总是把他放在最关键的地方,从俘获的匈奴兵口中得知伊稚斜单于在东方,立刻将两军对调出塞线路,霍去病东出代郡,卫青则西出定襄,将敢深入力战的兵士都调到霍去病麾下,务必要擒杀伊稚斜。   只是一旦出征,又要几个月不能见面,甚至音讯全无。刘彻觉得在这种依依惜别的时候,霍去病总该肯进宫来陪陪自己,不料骠骑将军半点面子都不给地拒绝,理由是走不开身。   好吧,活该刘彻上辈子欠他的,骠骑将军一摆架子,堂堂一国之君就再次屁颠屁颠地光临冠军侯府,还没进门,就听见霍嬗歇斯底里的哭声。   “爹爹不要嬗儿了!”两岁的孩子已经很会表达自己的意思了,刘彻进去的时候,就看见霍嬗抱着霍去病的脖子不放,霸道地宣布对爹爹的所有权。   “嬗儿,乖,爹爹只是要离开几个月,你先去奶奶家住,过一阵子爹爹就来接你。”霍嬗不放手,霍去病也不敢放,生怕摔着他,“嬗儿是大孩子了,最听爹爹的话,对吗?”   “不要……”霍嬗却是哭得更凶了,“爹爹留下来陪嬗儿,爹爹不要走……”   “嬗儿乖,奶奶家有很多哥哥姐姐可以陪你玩……”   “他们说我是匈奴,不带我玩。他们还说我不是爹爹亲生的。”霍嬗越哭越大声,“爹爹,嬗儿不是你亲生的,所以你不要嬗儿了吗?”   “你当然是爹爹亲生的。”霍去病决定回头就去继父家撕了那几个小鬼的嘴。   “那为什么我长得和你不一样?”   “长得像匈奴人的汉人很多,日磾哥哥长得比你还像匈奴。”   霍嬗的哭声这才小一些:“日磾哥哥也是爹爹生的吗?”   “呃……是。”为了避免霍嬗乱想,霍去病还是只能认下了这个大儿子,顺便给一旁的刘彻使了个眼色,示意他稍微等一会儿,等哄好了霍嬗再来招呼他,“所以啊,嬗儿也是爹爹最宝贝的孩子,爹爹不会不要你。”   堂堂九五之尊到他家里来找他,他还摆架子?刘彻决定回宫以后就把霍去病认下金日磾做儿子的事告诉他,看金日磾会怎么对待只比他大六岁的“爹爹”。   “那我长大以后,是不是也要像日磾哥哥一样离开爹爹?”霍嬗的眼眶又开始红起来。   “日磾哥哥陪在姨公身边啊。”霍去病换了只手抱霍嬗,让他看刘彻,“看,姨公来了。要是不想去奶奶家,这阵子先去和姨公一起住?日磾哥哥可以陪你玩。不过在姨公家一定要听话,不可以捣乱。”   “不要。”霍嬗看到刘彻,却是一扭头不理他,“姨公坏,抢走爹爹,我不要和他住。”   这该死的小鬼,讲点道理行不行?要论先来后到,刘彻认识霍去病可比他早了将近二十年,到底是谁抢了谁的?   “你再哭,你爹爹可就真的不回来了。”看这死小鬼的粘人样,姨公越来越想直接把爹爹绑架进宫,再也不让霍嬗见到他。   霍嬗信以为真,嘴一瘪,好不容易收回去的眼泪又开始像黄河决堤一样。   “嬗儿,姨公骗你的,爹爹一定会回来。”霍去病一边哄霍嬗,一边白了刘彻一眼。这么大的人了,还真的跟个两岁的孩子一般见识。   谁让他有了小的就忘了大的,心里只有儿子没有爱人?刘彻换上满脸委屈。他也想要霍去病这么抱着他。刘彻知道这想法很荒唐,可是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霍去病的怀抱应该是自己的,趴在他臂怀中的小人儿应该是自己,因此看到现在霍去病围着霍嬗转,总觉得像是自己专属的私有物品被人占了。   “好孩子该睡觉了。”霍去病也不敢冷落刘彻太久,同样急于摆脱霍嬗的纠缠。   “爹爹讲故事。”   “好,讲完一个故事就要乖乖睡觉。”霍去病坐到塌上,让霍嬗睡在他的怀里,“从前有个小王子,整天缠着他的叔叔,就像嬗儿现在缠着爹爹一样,叔叔不在,他就又哭又闹,宁愿不和他的父母住在一起,也不肯让叔叔离开他的身边……”   霍去病平静的嗓音像是有一种魔法,刘彻也开始昏昏欲睡,迷迷糊糊中看到趴在霍去病身上的不再是霍嬗,而是小时候的自己。他好像就是故事里那个总缠着叔叔不放的小王子,霍去病就是那个叔叔,他只要待在叔叔身边,就觉得无比的幸福……   刘彻也快睡着了,就觉得身子一轻,看到是霍去病抱着自己。   “叔父……”   听到熟悉的称呼,霍去病全身一震:“你叫我什么?”   “没什么。”刘彻一下子醒过来,也纳闷自己怎么会突然“返老还童”,“我说这么被你抱着很舒服,都快不记得多久没被人这么抱过了。”   刘彻这么说是为了掩饰尴尬,霍去病果然不再抖了,只是看着刘彻的黑眸泫然欲泣,让刘彻后悔自己是不是说错了什么。   “放心吧,我心里真的只有你一个,不是在念叨别人的名字。”刘彻故意十分用力地勾上霍去病的脖子,半眯着一双妩媚的桃花眼,一直凑到他脸上,把呼吸喷进他的领口,贪婪地嗅取他身上的冷香,“总算还记得我在旁边啊?”   是啊,他不记得了,他是喝了孟婆汤才转世的,怎么会记得前世的事?从头到尾都是他自作多情。面对刘彻的挑逗,霍去病却是苦笑。   “喂,在乱想什么?”刘彻发现霍去病心不在焉,不满地一口咬上他细长优美的脖颈。   “嘘……”霍去病回头看了看,确信霍嬗没有被他们吵醒,硬把眼泪逼回去,换上往日温柔的笑靥,也像哄小孩一样颠了颠刘彻,“小宝贝睡了,爹爹该哄大宝贝了。”   “大宝贝不如小宝贝受宠啊。”刘彻不满地沉了沉嘴角,“骠骑将军以前是无牵无挂,所以所向披靡,现在心里有个牵挂了,可别到了战场上还心不在焉。”   “我没有一次是无牵无挂地上战场的。”霍去病在寝榻上放下刘彻,一边欺身吻上去,一边伸手去解他的衣带,“从以前就牵挂着你,现在只是再多一个让我牵挂的人。”   “真的?”   “真的。”   被霍嬗闹得不得不禁欲这么长时间,他也憋不住了吧?难得霍去病主动,刘彻也毫不客气地扯开他的衣服,直到两人都“坦诚以对”,才发现好像姿势不太对。被压在下面的怎么是他?   “你要干什么?”刘彻一把抓住霍去病的手。   “为夫明天就要出征了,夫人不留点纪念?”霍去病双手被刘彻抓着,就用嘴在刘彻身上攻城略地,“小别以前也胜新婚啊。”   “孩子他娘,到底谁是夫谁是妻?”刘彻把霍去病撂倒在榻上,自己抢了上面的位置,“别以为你要出去打仗了,就能对‘朕’如此大不敬。”   “就一次都不行吗?”霍去病睁着一双水光潋滟的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刘彻,“上次不是做得挺好?再来一次嘛……”   “只——有——你——自——己——觉——得——挺——好——”想起那次颠鸾倒凤,刘彻几乎是一个字地从牙缝里挤出来。那次霍去病怕刘彻再出尔反尔,什么前戏都没有就长驱直入,怕他叫得太大声,让侍卫误以为有刺客,霍去病还死死地捂着刘彻的嘴,差点把他活活闷死。有了这一次的经验,刘彻明白了——对颠鸾倒凤这种大逆不道的行为,必须在萌芽初期就坚决镇压,绝对不能手软!   “孩子他娘,为了照顾孩子,已经多久没有服侍为夫了?”刘彻冷笑着凑近霍去病,正打算好好地惩罚他一下,突然眼前一黑。   *****   出征前夕,刘彻又是在冠军侯府过的夜。卫青担心刘彻下手没轻没重,以至于延误军机,不料第二天霍去病像没事人一样,倒是刘彻没有露脸。   “就你一个?”卫青十分诧异刘彻居然舍得不来送他。   “是啊。”霍去病颇为头疼地揉了揉太阳穴,“给他下了点安神药,总算让我出来了,就是不知道等他醒了以后会闹成什么样。”   卫青大吃一惊,看了看旁边的人,确定他们听不到他说话,才压低声音:“你给皇上下药!”   “当然是给嬗儿。”   卫青小小地松了一口气。   “那么点药,怎么可能让成年人睡过去?我是直接把皇上打昏的。”   他敢打皇帝!卫青居然没有从马背上栽下来,连他自己都佩服自己的定力。   “莫非舅舅还有什么良策,可以阻止皇上来这里和我生离死别、甚至干脆不让我出征?”霍去病还有心情开玩笑,一点也没有觉得把皇帝打昏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   要他想,卫青确实想不出其他的办法,只是……“皇上好歹是一国之君,龙体金贵,你也不怕把他打出什么毛病来!”   “放心吧,舅舅,我们都三天两头拿充国练手,打人的手法和力度都拿他试过很多次了,这方面的分寸掌握得很好,不会出事的。”   难怪赵充国那小子越来越愣,原来是被他们打的。卫青不答话,拨过马头去审视军队,假装刚才的对话从头到尾就没有发生过。皇上只是龙体有恙,“又”不能出席誓师典礼,只是恙在哪儿,卫青什么都不知道。   *****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霍去病打人的手段确实拿赵充国试过很多次,却忽略了有几个人有赵充国那么壮实的身材,非要狠狠地一掌下去才肯昏倒。   刘彻醒过来的时候,看到自己是在寝宫,脖子后面还隐隐作痛,旁边守着一脸惊恐的杨得意。   “皇上,你可总算醒了,吓死奴才了。”看刘彻动了,杨得意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接着就是祈祷刘彻在这几天里千万别想起来照镜子,免得他发现脖子后面多了一道颇为壮观的乌青。   “什么时辰了?”   “午时了。”   “还来得及。”刘彻还惦记着要送霍去病出征。   “来得及什么呀?皇上,你是前天被骠骑将军打昏的,大军都走了一天了。”   “这混小子。”刘彻坐起身,揉着又酸又痛的脖子,“嬗儿倒肯放他走。”   “小世子被骠骑将军下了安神药,将军是趁他睡着的时候走的。”   安神药?刘彻怎么没想到世上还有这么个好东西?以后每天晚上给霍嬗下一把,刘彻就再也不用担心他会影响到自己的“性福”了。   杨得意看刘彻眼睛转来转去,就知道他在盘算什么:“皇上,骠骑将军临行前,托老奴传句话给皇上。”   “什么话?”算他有良心,还知道留下点甜言蜜语安慰刘彻,刘彻的气稍微顺了些。   “将军说安神药吃多了会中毒,对小孩甚至会致命,所以……”   “那个混小子……”他怎么就那么算无遗策,考虑周到得让人讨厌?刘彻愤然站起身:“等他回来,朕非要……”   非要把他生吞活剥,还是抽筋扒皮?杨得意趁刘彻不注意的时候朝天翻白眼。在霍去病面前,刘彻永远是只纸老虎,他也就现在看不到霍去病的时候能嘴上狠,等骠骑将军回来,最后还不是心肝宝贝地看他的脸色行事,连句重话都舍不得说。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七章 骠骑行   按照骠骑营的传统,李敢和所有第一次随霍去病出征的军官在出发前都得到了“托好下巴”的忠告,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说真的,其实李敢一直很纳闷。照理来说,像霍去病这样的脾气,在军营里不被兵痞活活欺负死,就该谢天谢地了,他居然还能在军中威望颇高。等到加入骠骑营,李敢才发现霍去病虽然平时并不介意别人和他开开玩笑,但是上了战场就翻脸不认人,骠骑营的营规严苛到近乎残酷。   与对自己人的“残酷”相比,霍去病对敌人倒是相当“仁慈”,降兵不杀,□女俘者斩,所以他以压倒性的兵力风卷落叶般从代郡一直打到离侯山,沿途势如破竹,锐不可当,很多匈奴部落甚至听到“苍狼”的名字就不战而降,还有不少本就对匈奴王庭不满的部落干脆倒戈,一起加入骠骑营,以至于出征以后零零散散地打了几次仗,骠骑营的人数却是只见多不减少。   霍去病也从来不做玷污他“善待俘虏”的美名的事,只要对方愿意投降,他决不烧杀抢掠,除了位高权重的重要战俘会扣下,对一般的百姓只会客客气气地接受对方的粮食、牲畜、药物和衣物以补充军需,把人都赶走,甚至还会给被他赶走的人留下足够两三天的粮食,遇到危险的地方还会护送他们一程。   看到霍去病如此爱惜羽毛,——或者确切地说,应该是“爱惜鳞片”,——李敢曾经在私下里笑话霍去病“君子难做”,为了瓦解对方抵抗的意志、减少己方战士的牺牲,得白白浪费那么多可以用来邀功的战俘。不料霍去病只是高深莫测地一笑,告诉他“做好人是门学问”。   李敢也是老兵了,以前跟着李广打过好几次仗,深受飞将军老爹的熏陶,虽然骑射技术十分精湛,在战场上却只知道“悍不畏死”这四个字。此次跟着霍去病一直打到离侯山,李敢才明白为什么李广这么大年纪都封不了侯,而霍去病年纪轻轻就是万户侯——打仗其实也是一种高强度的脑力劳动。   打仗在很多时候打的是后勤供给,霍去病以战养战,把军需物资的紧缺变成督促作战的动力,同时把难民往离侯山赶,用他们去消耗对方的粮草。尤其绝妙的是对方哪怕明知道他这么做的目的,也只能乖乖收下霍去病送来的难民,不然就会落下“比敌人还残暴”的口实,到时候这些失去家园的匈奴难民一起造反,其本身就会成为霍去病的另一支部队。   号称匈奴王者至尊的西离王、伊稚斜单于的太子乌维听说带兵的是霍去病,原本在离侯山准备好了种种机关严阵以待,想斩下“苍狼”的头颅向父亲邀功,想不到霍去病只是不停地把难民往山上赶,自己带着大军也不攻山,只是包围所有的出入口,在山下面悠哉游哉地一边等西离王不战而降,一边考虑要不要把匈奴中饿死和内讧而死的人也算在军功里面上报。只可怜西离王原本精心准备了许多机关和精兵良将,打算和“苍狼”好好地较量一番,这下所有的战前准备都无用武之地。为了以后能顺利继承大单于之位,西离王还要争取民心,不敢亏待难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城里的粮食越来越少,精兵良将饿得根本无法作战。   可惜老百姓中能心怀家国天下的少之又少,绝大多数人关心的只有每天的三餐有饭吃、晚上有地方睡。虽然霍去病放过了他们的性命,看他身边那几个摩拳擦掌的副官,谁知道他们中会不会有人出尔反尔?尤其是霍去病知道手下有军官偷偷地杀逃走的俘虏,却只是假装不知道,一边用他们吓唬难民,一边却丝毫不损害自己“善待俘虏”的美名。于是难民虽然被霍去病放了,却是带着不多的粮食一路惶惶不可终日,好不容易才从汉军的铁蹄下逃命出来,本以为逃到离侯山该安全了,不料分配下来的食物根本吃不饱。得不到食物的难民甚至开始内讧,为了抢夺粮食而发生的小规模械斗此起彼伏,而且愈演愈烈。霍去病围困离侯山不出十天,焦头烂额的西离王就只能在几个亲兵的陪同下从离侯山一条不为人知的小路逃走,剩下的人除了投降以外别无选择,霍去病兵不血刃就打下了离侯山。   “你们的大单于不在吗?”面对愤愤不平地被押到他面前的俘虏,霍去病还保持着平和的微笑,好像是不请自来地拜访一个极为熟识的朋友,却发现他不在家,在询问朋友家的下人。   骠骑营听霍去病念着“傻、蠢、笨、呆”的四字真言一路高奏凯歌,十分得意,霍去病却总觉得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想从俘虏口中探听伊稚斜单于的下落。可是霍去病纯粹靠计谋让他们败得如此憋屈,被抓的俘虏甚至连抵抗一下的机会都没有,因此没有一个输得服气的,不论什么严刑都不肯透露半点口风。   看来得采取些非常手段了。   就这样,匈奴西将军义渠被单独押到霍去病面前。   经过之前几天的严刑逼问,义渠早已被打得遍体鳞伤,可他就是要让汉人看看大匈奴的英雄骨头有多硬,就算被打得昏过去,都硬是咬着牙不松口。这次被霍去病单独召见,义渠以为又会是严刑审问,咬紧一口狼一样的白牙,棕色的眸子中闪着怒火,直视霍去病:“‘苍狼’,有种你就杀了我,我绝不会做出对不起大匈奴的事!”   “哦。”霍去病却只是命人给义渠将军松绑,让他坐在一边,然后只管低头做他的事,只当义渠不存在。   “喂,你到底要干什么?”义渠原本准备再被狠狠地打一顿,想不到等了一会儿,却一直没有人来对他用刑,甚至都没人搭理他,原本视死如归的万千豪情都像是拳头打在了棉花上,半点都吃不上力,反而令人郁闷,“你到底要做什么?要杀要剐,给老子一个痛快!”   霍去病却只当义渠不存在,除了不准他出去,就当他是个透明人,不论义渠叫嚣跳骂,都对他不理不睬。义渠把他知道的最脏的骂人话都骂完了,霍去病却无动于衷,进进出出的汉军副官也就当他是个摆设,甚至让他自己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存在。后来义渠也骂累了,干脆坐到一边,看霍去病打算玩什么花样。想不到霍去病只是留义渠在自己的帐篷坐了一个下午,便让人送他回到关押俘虏的地方,还让军医专程给他送去金疮药疗伤,晚饭还给他加了只烤羊腿,弄得义渠一头雾水。   第二天,被押进霍去病帅帐的是匈奴第一重臣当于明。   一进帅帐,当于明就怒视霍去病:“我劝你还是别白费力气了,我什么都不会说的。”   “不想说吗?”霍去病却是歪着头打量当于明,丝毫不以他的回答为杵,“没关系,昨天义渠将军已经什么都说了,我只是想找你证实一下他说的有哪些是真的。既然你不想说,也不过是多费点事,我直接去狼居胥山找人就行了。”看离侯山的阵势,肯定有大人物坐镇,可是俘虏中根本没有发现当得上如此级别的人,想来是逃了。经过历年征战,匈奴被打得只剩伊稚斜单于的发祥地狼居胥山,要逃也只能往那里逃。霍去病故意说得模棱两可,好像他已经知道坐镇离侯山的是谁。   义渠已经把西离王逃回狼居胥山的事都说出来了?难怪汉军给他那么好的待遇。那个该死的混蛋,早就不满当于明更受西离王器重,竟然出卖太子,做出这种通敌卖国之事!当于明恨得咬碎一口银牙。可是事到如今,当于明再咬紧牙关,也只会是白白地多受皮肉之苦。   从当于明的表情来看,霍去病知道这把药下对了,故意继续做出无所谓的样子:“来人,带当于王下去,今天还是照例的二十鞭,晚上没饭吃,不用像对义渠将军那么客气。”   “慢着……”当于明一口气泄了下来,“好吧,我说。狼居胥山上只有西离王,你打上去也没用,大单于根本不在这里。”   “哦?”霍去病抬了抬眉毛,“那他去哪里了?”   “在漠北大草原的左贤王部,应该已经对上卫青了。”   霍去病就觉得一路胜得太轻松,原来是刘彻抓到的匈奴俘虏骗他们,还害得卫青和霍去病临阵对调出塞路线,白白浪费了那么大的力气。刘彻准备让霍去病对上伊稚斜,所以最精良的马匹、武器、人员都划到了骠骑营,结果对上伊稚斜的却是卫青……霍去病现在只能祈祷卫大将军宝刀未老,可别被伊稚斜打了个措手不及。   当于明见霍去病蹙着眉头一言不发,显然是为没有遇到伊稚斜而郁闷,忍不住苦笑:“别白费心思了,你永远也不会在战场上遇到大单于。”   “此话怎讲?”   “他在躲着你。”   “很荣幸。”能让匈奴闻风丧胆,甚至吓得匈奴单于不敢与自己交锋,对军人而言,没有更大的荣耀了,尽管霍去病依然觉得不能在战场上与伊稚斜好好地较量一番,实在算得上是人生一大憾事。   “原来你也知道,你最可怕的地方不是大军和神鬼莫测的佣兵方略,而是举世无双的美貌。”   “呃?”霍去病听不懂了。   真是美人,就像大草原上清澈的流水,没有任何的颜色,却能成为一道活的风景,霍去病清雅淡漠的表情都会让人产生无法自拔的迷恋,偶尔的情绪泄露更是把这份如水的淡漠酿成了美酒,让他整个人都带上了一种独特的风情。当于明抬头打量霍去病,第一次有机会好好地打量一番传说中的匈奴克星“苍狼”,越来越能理解为什么伊稚斜会对整个大匈奴的敌人如此痴迷。   霍去病最惹人注意的就是一双光华流转的黑眸。汉人的眼睛其实大多是深棕色或褐色,霍去病的眼睛却是最深沉的黑,洁白如雪的肌肤仿佛是用尽了世间的纯白做成的白玉,而这双眼睛则是凝聚了世间所有黑色的琉璃,能让人一看到他就移不开目光,只会贪婪地继续打量,越看越是感慨得凝聚多少天地精华,才能铸成这样的一个人?霍去病精致却不失阳刚的容貌会让每一个看到他的人都惊为天人,淡漠如水的气质却隐隐带着睥睨苍生的威严,让人不敢亵渎,却又忍不住想亲近。他是来自天上的谪仙,却又偏偏可亲可近,让人不由自主地想拥有他,想让他染上人间的烟火气,想他永远地留在人间陪着自己……这么个玉雕一样的美人,却偏偏仿佛是为了灭亡匈奴而出生。天神啊,你让这样的一个人来到世上,是存心要灭亡大匈奴吗?   “有谁会忍心伤害你这样的美人?更别说大单于已经为你发了疯。”当于明只会苦笑,“得意吧?靠天神恩赐给你的美貌,你可以不动干戈就让大单于躲着你,因为他知道,如果在战场上面对的是你,他就只会笑着任你宰割,没有丝毫胜算。天神为什么会造出你?为什么让你出生在大汉?为什么如此天下无双的美貌偏偏属于‘苍狼’?你不该叫霍去病,你该叫祸水,害得大单于为你发了疯。”   听到“美人”二字,所有人都清楚地看到霍去病额头上有根筋抽了抽,尽管语气平淡依旧,却隐隐带着些怒意:“我好像没见过你们的大单于。”   “没见过吗?”当于明脸上的苦笑之色却是越来越明显:“要是没见过,何以至此?”   *****   当初浑邪王降汉,霍去病把伊稚斜的鸣镝射回他的大帐,害得伊稚斜差点被自己的亲兵射成刺猬,事后却根本抓不到射鸣镝的人。“苍狼”居然能在匈奴王廷来去自如,而伊稚斜甚至连他的面都没见到,让大单于越想越觉得不安,于是想方设法弄了张霍去病的画像来,打算让全军照着画像严加提防,免得哪天睡梦中被人抹了脖子都不知道。   卫青隐退后,巡守边关就成了霍去病的工作,在汉匈交界的边关城市,伊稚斜的手下很轻易就拿到了霍去病的画像,却是让伊稚斜一眼之下便惊为天人,结果原本应该用来做通缉令的画像却是被伊稚斜当宝贝一样藏在自己的大帐里,有事没事就拿出来看,当于明甚至有几次听到伊稚斜像对着人一样和画像说话。   *****   霍去病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你们的大单于有花痴吗?看了张画像就迷成这样,还是对着个男人。”   “若只是对着画像也就罢了。”当于明长长地叹出一口气,“可怜的是他真的见到了你的人。”   “见过?”霍去病却想不起来自己什么时候见过伊稚斜。   *****   伊稚斜看到画像,就不可遏制地想见见霍去病本人。当于明觉得画像上的人那么美,一定是画过其实了,让伊稚斜看一看真人,或许他就会冷静下来,没有加以阻止,却没想到这是他一生中犯的最严重的错误。   汉匈交战,白白便宜了要钱不要命的走私商人钻边防的空子牟取暴利,兼之山高皇帝远,代郡、定襄、陇西等地的边关小城都成了走私商人的天下。有他们的钱财支持,这些小城繁华直逼京都,唯一不同的是汉人和匈奴人在这里和平相处。霍去病经常巡视边界,这些边境小城对匈奴人也是见怪不怪,于是伊稚斜一行扮成马贩子,很容易就在陇西的一个边塞小城见到了霍去病。   走私商人要吃要住要玩,因此作为贸易中转站的边塞城镇里面除了酒楼驿站,最多的就是烟街柳巷,再有就是些工匠、手工艺人等等,伊稚斜拿到的霍去病画像就是陇西的一个算命先生画的。伊稚斜几乎没有离开过匈奴王庭,对汉人的城镇十分好奇,想去看看是什么样的生花妙笔能画出那样的美人。可是到了骠骑营驻扎的小城,当于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伊稚斜去烟花之地“开眼”。   匈奴女人和汉族女子相比,简直粗丑不堪,而且数量少,所以送来和亲的汉人公主几乎个个都被当成仙女下凡。伊稚斜曾经十分迷恋刘彻的姐姐、汉景帝送来和军臣单于和亲的南宫公主,弑兄篡位以后,便迫不及待地收下兄嫂,不顾其他妻妾的反对,尊南宫阏氏为自己的大阏氏,对她也比对其他的妻妾要好得多。谁都知道霍去病和刘彻的关系,当于明早就猜想到“苍狼”能入汉族皇帝的眼,长相肯定不会太差,怕伊稚斜见了真人,反而更加迷恋他,于是先带伊稚斜去青楼眠花宿柳,想用各种汉族艳妇把他的眼界吊高,或许就不会觉得一个只是长得清秀些的男人那么出众了。   当时一家青楼正在选花魁,当于明还来不及感慨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正打算拍下花魁给伊稚斜打预防针,就听见有登徒子起哄:“这也配叫‘花魁’?她要是有骠骑将军一半的美貌,就不愧‘花魁’之名。”花魁居然没有反驳。   当于明还来不及后悔,伊稚斜已经和刚才说话的登徒子攀谈上,听说花街流传着这样一个笑话,说是某天某个不长眼的老鸨子在门口迎客,一直迎到骠骑将军面前,结果将军问她:“和她们过夜,该付钱的是我吗?”老鸨子无言以对。   *****   听到这儿,霍去病的脸色已经相当难看了:“我可不记得我去过那种乱七八糟的地方。居然还有这么离谱的谣言。”说罢看向一旁的副官们,希望从他们脸上得出当于明在说谎的证据,可结果是……   “荀彘,帐篷顶没有破。董蔚,地上没有钱可捡。赵破奴,这么捂着自己的嘴,不怕闷死自己吗?赵充国……”万幸,赵充国还是睁着一双天真无邪的眼睛没心没肺地看着霍去病,让他多少松了一口气,“不会有这种谣言的,对吧?”   “当然不会有。”赵充国说得斩钉截铁。   霍去病松了口气,另外三个裨将则是不约而同地向赵充国投以诧异的目光,惊讶他什么时候学会说谎了。在各边关城镇流传的关于骠骑将军长相的谣言何止这些,当于明说的已经是最靠谱的一个版本了,赵充国居然还能闭着眼睛说瞎话,坚决否认这些谣言的存在。   听到赵充国否认,霍去病稍微振作起来一些,可是赵充国接下来的话毫不留情地把霍去病重新打入十八层地狱:“这根本就是大实话嘛,怎么是谣言?”   每个人都看到霍去病的脸明显地黑了一层。   即使后知后觉如赵充国,都发觉不太对了:“去病,怎么了?你不知道这些话吗?那你还总说每次出去巡逻都像游街一样。”   他怎么可能知道?经过朝夕相处,骠骑营的人都太明白骠骑将军表面看起来客气和善,其实是个心狠手辣的主儿,谁敢让这些话传进他的耳朵里?不过就算听不到这些话,霍去病自己也长了眼睛,可以看到每次出去巡逻,沿途都会里三层外三层地挤满大姑娘小媳妇甚至不少男人,所有火辣辣的目光都聚集在他身上。巡逻是工作,不能推辞,于是霍去病只能把头盔有多低压多低,尽量对周围的人眼不见为净。可惜头盔压得再低,也最多只能用阴影遮到鼻梁,而霍去病优美的下颌线条和嘴唇足以让人对着看不到的部分想入非非,光华流转的黑眸偶尔从阴影下一闪而过,足以让围观者窒息。虽然霍去病不知道他这样遮遮掩掩就是引起流言的源头,群众雪亮的眼睛也足以让骠骑将军每次巡逻完回来,都要一个人关起门来好好地郁闷一番为什么自己是鲤鱼不是鲶鱼,为什么自己长不出胡子,可以像卫青一样,用胡须遮住大半张脸。   “怎么了?”赵充国总算发觉气氛有些不太对劲,可是左看右看,都看不出自己就是把气氛弄成这样的罪魁祸首,“长得好看又不是什么坏话。”   这傻小子知不知道死字怎么写?荀彘、董蔚和赵破奴都在心里为赵充国默哀。   “然后呢?”霍去病把注意力重新放到当于明身上,招牌式的温和笑容却是摇摇欲坠,“因为一点无聊的谣言,他的花痴就犯了?”   当于明长长地叹出一口气。   *****   霍去病实在是怕了各色人等注视他时火辣辣的目光,除了巡逻,平日里都是能不出门就不出门,驻军司令部自然更加是严防死守,闲杂人等根本进不去,结果就是所有的边关小城都流传着关于骠骑将军如何貌美的各种谣言,而且越是看不到霍去病本人,就传得越是离谱,让伊稚斜听得心痒难耐,越来越想见一见传说中的“苍狼”。在陇西小城住了十来天,都没有见到霍去病,当于明正想劝伊稚斜国事为重,作为大单于不宜离开王庭太久,不料一日伊稚斜出去散步的时候,就遇到了霍去病。   当时伊稚斜是被笛声吸引过去的。陇西小城虽然地处汉疆以内,气候还是更接近漠南,可是从笛声中,伊稚斜听出了中原的蒙蒙细雨,潺潺清泉,柳影婆娑,花好月圆,还有对远方的心上人的思念……都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甚至从来没有想到过的美景。伊稚斜跟着笛声而去,就看见一个年轻人坐在河岸边吹笛。   霍去病喜欢水,而且唯独钟情于会潺潺流淌的活水,可是如果大白天去河里洗澡,肯定会引起围观,所以只能趁着晚上去。在水里泡痛快了,霍去病还不想回军营,只在身上随便裹了件中衣,拿出刘彻送他的翠玉笛,想念远在长安的爱人。伊稚斜走到河边的时候,就看见霍去病双手的袖子垂到肘部,皎洁的月光下,他洁白无瑕的皮肤会泛出朦胧的光晕,纤尘不染的白衣让他整个人都像用最好的羊脂玉雕出来的一样,晶莹剔透的纤纤十指轻抚碧绿青翠的笛子,两相映衬下,更是嫩得吹弹即破。洁白的广袖在晚风中翩然飞舞,玉人儿吹出仙音妙乐的水色嘴唇让人恨不得变作他手中的玉笛,能依偎在他的唇边。要不是见过霍去病的画像,——虽然伊稚斜见到真人以后,觉得那画连他万分之一的神韵都没有表现出来,——伊稚斜一定会以为是天上的月亮变成了人,来凡间游玩。   整个大匈奴的仇人就在眼前,而且是毫无防备,如果此时动手行刺,就可以解决心头大患。可是伊稚斜像是着了魔一样,只会一动不动地盯着霍去病,不但不敢起任何的亵渎之心,还纳闷汉族皇帝怎么舍得让这样一个仿佛白玉琉璃做的人儿双手沾上血腥。   霍去病其实早就发现有人偷听了,只是不想打断吹笛的兴致,才装作不知道。伊稚斜躲在暗处听得如痴如醉,等到一曲吹完,才恋恋不舍地从笛声营造出的迷梦中醒过来,正想上前去搭话,只听见一声幽幽的叹息,似乎惋惜最后一块只属于他自己的地方也被人发现了,天籁般的声音哪怕是叹气,都能叹得让人心碎。等伊稚斜从藏身处追出去,霍去病已经像是融化在月光中一般无影无踪。   *****   听当于明说到这里,霍去病的脸上已经是黑压压一片,可是当于明还不知死活地继续说:“难怪你能男扮女装混进博斯腾营地杀藉若侯,如此美貌才是你最厉害的武器。只可怜大单于回去以后就得了相思病,要不是我天天给他浇冷水,只怕他会干脆向汉族皇帝称臣,只要汉族皇帝能把你让给他……”   “不用那么麻烦。”霍去病不耐烦地打断当于明,“如果皇上想要你们大单于的土地,直接让我打过去就可以了。”   霍去病想转移话题,可惜其他人的注意早已被当于明吸引了过去。   博斯腾营地……藉若侯……那不是霍去病的处女战吗?董蔚稍微想了想,立刻明白霍去病的处女战是如何取得如此辉煌的成果,忍不住“嗤……”地一声笑出来,让几乎从来没有见过他有除了板着一张棺材脸以外的第二种表情的众人看得傻了眼。   荀彘很快也明白了过来,要用尽全身的力气捂住嘴,才不至于笑出声。可惜后来伊稚斜亲眼见到霍去病,已经晚了一步,霍去病已经穿戴整齐,只是在河边吹笛子而已。要是他早到一点,看到美人出浴,以他对霍去病的迷恋,说不定心情一激动,就直接气血上涌,一命呜呼。然后匈奴因为突然死了大单于,群龙无首,大汉趁虚而入,将匈奴人的地盘全部划入大汉疆域,从此以后天下太平,后世再无匈奴之患——不过以后不用打仗固然是好事,要是不用打仗的原因传出去,只怕最劳苦功高的骠骑将军从此以后再也没脸见人了。荀彘赶紧把心里不厚道的白日梦统统压下去。   赵破奴那时候还没有加入骠骑营,不知道那时发生了什么事,只看到霍去病原本已经黑无可黑的脸色奇迹般地又黑了一层。   霍去病拎起当于明:“当于王,义渠将军其实什么都没说,我刚才说的这些只是为了套你的话而已。谢谢你的坦白,你已经没用了。”说完就把他拖出去。   帐篷里的人听见霍去病吹了声口哨:“‘鬼差’,晚饭来了。”然后就是当于明的惨叫。   “男扮女装?”霍去病去处理当于明的时候,赵充国则是在努力消化刚才当于明说的话,一直思索到霍去病黑着一张脸回来,才恍然大悟,“原来是看你的背影,把你当成女人了!我就说嘛,看背影会认错去病的性别又不是我的错……”   赵破奴惊讶地发现霍去病的脸色已经黑到如此程度了,居然还能更上一层楼。   “充国……”霍去病皮笑肉不笑地到赵充国面前,冷不防把他也拖出去,“‘鬼差’,还有夜宵。”   帐篷里面的人都一个寒战,接着外面传来赵充国的声音:“夜宵?什么夜宵?去病,还要用什么来喂‘鬼差’?啊!‘鬼差’,不认识我了?怎么咬我?啊!还咬!去病,‘鬼差’发疯了,救命啊……”   赵充国的叫声越来越远,让帐篷里的人即使看不到他,也不难想象他被“鬼差”追着咬的狼狈样。   霍去病还是一个人回来,用几乎可以杀人的目光看向剩下的三个:“还有谁想去吗?”   荀彘、董蔚、赵破奴都是摇头摇头再摇头。   “很好。”霍去病勉强平复了一下心情,“明天整顿一下,进军狼居胥山。我就不信伊稚斜能眼睁睁地看着我杀了他的儿子。”然后等伊稚斜的援兵到来,他要去把第一次上战场时没灭的口全都灭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八章 狼居胥   攻打狼居胥山,霍去病故伎重演。西离王已经逃无可逃,干脆破罐子破摔,与独孤单、铁弗州、沮渠等大将死守西离王庭。“苍狼”是不可战胜的,这几乎成了汉匈双方公认的“事实”。他们也知道对上霍去病,自己十有□只有战死和投降两种选择,也不再顾忌名誉,把霍去病赶上来的难民格杀勿论,只求能多拖延点时间,最好能拖“苍狼”给他们陪葬。   在战场上,最可怕的就是根本不想活的,攻山不过半日,参军杨说殉国,汉军以死伤逾万的代价,才打下狼居城郭,俘获屯头王、韩王。西离王庭就在眼前,只是不知要攻下这坚固的城池,又要付出多少代价。   攻城越来越难,汉军因为人多,粮草消耗得飞快。霍去病正愁怎么速战速决拿下狼居胥山上的西离王庭,就看见山上不知什么时候竖起一面白旗。   匈奴大将铁弗州在城头上高喊:“汉军听着,我已经杀了沮渠,愿向霍将军请降!”   霍去病望着铁弗州手中挥舞的一颗人头,踌躇不语。   赵充国策马到霍去病旁边:“铁弗州请降,我们就可以少牺牲很多人了。”   霍去病却是蹙起眉头:“他既然投降,只管出城便是,却站在城楼干什么?只怕其中有诈。”   城上的铁弗州见汉军没反应,知道是霍去病起疑心了,继续喊:“独孤单、贺兰不愿降汉,正与我部在城中苦战,霍将军再不入城相助,只怕我部就危险了!”   赵充国对铁弗州的话信以为真:“我们为什么不受降?”   “他若诈降,我军岂不是自投罗网?”   “若是真降,我军岂不省却攻城之苦?”   霍去病没有说话。攻城难,这谁都知道。为了攻下狼居胥城郭,就已经牺牲了一万余人,西离王庭更是历代匈奴太子西离王所居,固若金汤,如果要硬攻,只怕牺牲更大。按照目前来看,最明智的办法是和他们耗,如果城里真的能打得两败俱伤自然最好,如果是诈降,也不至于上当。不过如果耗下去,损害霍去病善待俘虏的名誉倒在其次,只是剩下的粮草经不起持久战,如果比耐心,只怕是汉军先被比下去。   见霍去病一直沉默不语,赵充国想了想:“那么我去探探虚实。如果铁弗州真降,我军就可以少牺牲人马,如果是诈降,也只损我一个!”   霍去病注视赵充国片刻,终于下定决心:“小心点。如果发现不对,马上回来。”   “放心吧。”   铁弗州在城头上只看到一个汉族将军点了几百人马,便向城楼走来,以为他就是霍去病,更加努力地高喊:“独孤单已经杀上城墙甬道,霍将军速来救我!”   又被当成霍去病了。赵充国在心里暗自好笑。不过这样也好。如果匈奴有什么针对霍去病的阴谋,有他这个冒牌骠骑将军做先锋,他们就别想害到真正的骠骑将军。   不知是不是因为精神过于紧张,赵充国刚走近城墙,就好像能听见城内喊杀声,立刻率军闯入,才杀入城门洞,匈奴立刻全力关闭内城门。   霍去病在城外观望,看到城门缓缓落下,城上的匈奴兵向外城门口投掷滚木擂石,惊得目眦欲裂:“充国,快回来!”   就算没听到霍去病的喊声,发现匈奴要关城门,赵充国已经发觉不对。可是城门近在咫尺,如果此时退回去,接下来就又是漫长的攻城战,不知又要多牺牲多少人。还是就牺牲他一个吧。反正每天眼睁睁地看着心上人与其他人相亲相爱,他早就痛苦得活不下去了。赵充国回头朝霍去病凄然一笑,继续往前冲,竟然硬是以一身蛮力顶住城门,不让他们关闭。   “充国!”霍去病立刻率军杀入。   喊杀声,听不见了。滚木礌石打在身上,不会痛了。赵充国只知道要顶着城门,直到霍去病率军杀入。视线被鲜血模糊,却清清楚楚地看到一切。   他看到龙泉的校场上,年仅十六岁的霍去病白马银枪,威风凛凛,奋力一战却不是为了陪在他身边;他看到卫少儿的婚礼上,霍去病难得一身鲜艳的红衣,淡漠中透出几分少见的妩媚,却不是打扮给他看;他看到在漠北冰冷刺骨的夜晚,霍去病睡在他的怀里,冰冷的身体冻得他发抖,安详的睡颜却让他浑身燥热难耐。他听到霍去病念着什么,却不敢细听,因为他知道会出现在他梦中的不是自己;……什么时候爱上他的?不知道。赵充国只知道收集起和他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放在心里慢慢地咀嚼、回味。第一次出征发现赵充国要和李广吵起来时劈在他脑后的一掌;水池旁美丽的“仙女姐姐”;看到赵充国抱着第一个孩子手足无措地来找他时的哭笑不得;发现赵充国又无心闯祸时又好气又好笑的模样;听到别人对着赵充国叫“骠骑将军”时坏笑着趁机逃之夭夭;每一次战场上的生死与共;……每当赵充国以为自己在霍去病心中至少是特别的,他和刘彻在一起琴瑟相合时的模样都会清清楚楚地告诉他,在霍去病眼中,他只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刘彻才是相濡以沫的爱人。   他不知道吧?每当看到霍去病和刘彻在一起恩恩爱爱,赵充国都会痛不欲生。冲入城门的一刻,赵充国惊讶地发现自己决定以死相搏的时候,居然只是庆幸再也不用继续活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心上人和别人在一起的痛苦中。   心痛的感觉已经连着身体一起麻木,赵充国能感觉到自己的灵魂离开肉体,飘在天上看见汉军从他硬撑开的城门冲进西离王庭,打得他们措手不及,无比欣慰。这是他最后一次被当成骠骑将军了,也是最值得的一次。   牛头马面来带走亡魂,赵充国正要跟他们走,就看见霍去病的马“鬼差”拦在他们面前。   “稍微等一会儿。”“鬼差”口吐人言。   “你会说人话!”赵充国惊叫起来。   “小仙本就是地府的鬼差,因为犯了错,来给国神大人当坐骑。”“鬼差”深深地看了赵充国一眼,“还有什么话要和他说吗?小仙虽然现在离职,这点小方便还是可以行的。你们的霍将军是国神转世,他现在依然能看见你。”   “去病真的是神仙?”一想到还能和霍去病见面,赵充国几乎要跳起来,可是想了想,还是退缩了,“算了吧。只要他能开开心心地活下去,忘了我也没关系。”   “真的没关系吗?”赵充国对霍去病的别样感情,也只有满眼满心都是刘彻的霍去病自己看不出来,“鬼差”可全都看在眼里,“过了现在可就没机会了。”   “皇上也是天上的神仙下凡吧?”   “鬼差”想了想:“算是。”   这是神仙之间的事,赵充国一个凡人何必去参一脚?“算了,我不希望他因为惦记着我的死而一直不快活。况且……”赵充国看到霍去病率汉军血洗西离王庭,仗打完后都等不及坐下喘一口气,就跑回城门边,发疯一样地想从堆积如山的尸体中挖出他的遗体,笑得无比开心,“我知足了。”   “鬼差”以为赵充国会再多看一会儿,不料他只是跟着来接他的牛头马面以及其他无数的亡魂一起头也不回地离去。   *****   死一个人是一场悲剧,死一万个人就只是个无关痛痒的统计数字。军报传来,远在长安的众人看不到战斗的惨烈,只看到骠骑将军率部奔袭两千多里,仅以一万五千人的损失,便歼敌七万多人,俘虏包括匈奴太子西离王在内的匈奴王爷三人以及将军、相国、当户、都尉八十三人。汉军马踏狼居胥,夺取匈奴的最后一片国土,从此漠南无王庭。   捷报传来,刘彻大喜,命大行敢夫持圣谕来到狼居胥山,让霍去病替皇帝行封禅之礼,宣布狼居胥山从此归大汉所有。   封禅之礼是皇帝表示自己受命于天的典礼,刘彻让霍去病在狼居胥山替他行封禅典礼,其中的无尽恩宠不言而喻。整个骠骑营都跟着沾光,自从接到圣谕,便以最快的速度在狼居胥山的最高处建天坛,为典礼做准备。   典礼当天,霍去病沐浴斋戒后携诸将来到狼居胥山顶。此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众人却看到一身白色礼服的霍去病自己会在黑暗中晕出一层朦胧的光。   在殷商时期,各种典礼是王室子弟的必修课,比干作为文官,更是对各种典礼的流程了如指掌。霍去病缓步登上十丈高台,熟练地行毕封山祭天大礼,举起一杯清酒,对上苍道:   “三皇五帝,大汉列祖列宗:   “我中华自盘古开天,既雄踞中原,威服四方。然自成王分封,七雄并起,致天下大乱、国运不昌。   “匈奴伺机侵犯,骚扰中原达数百年之久,此谓奇耻也!   “皇上雄才大略,勤政治民、厉兵秣马,大展平灭北蛮之志。霍去病承受王命,始从元朔六年从军出塞,经河西、漠北之战,擒杀匈奴国宗藉若侯。   “元狩二年奉皇命两度平西,经八场血战,诛卢侯、折兰贼枭,迫浑邪降汉,并攻占祁连、燕支,打通汉国连接西域之咽喉。   “元狩四年春,皇上审时度势,命霍去病与大将军卫青发四十万重兵出塞,其势必得!   “霍去病跟匈奴太子西离王血战大漠险山,终于马踏狼居胥,使匈奴远遁,漠南无王庭!   “自霍去病漠北大捷,大汉百姓不闻匈奴马鸣之声,中原沃土亦免遭胡蝗染指。   “今大汉骠骑将军冠军侯霍去病为皇上于狼居胥山封山祭天,宣告大汉无忧矣!”   霍去病的声音还回荡在空荡荡的夜色中,突然天上传来乐舞之声。狼居胥山上原本星星点点地缀着数万支火把,此时天上铺下一道仿佛银河的灿烂大道,大道两边是持各种乐器的乐舞女神翩然而下,就和皇陵壁画上画的一样。敢夫和所有的人都看傻了,没想到封狼居胥会真的把神仙引下凡来,就听见旁边的霍去病叹了口气:“非得这么大张旗鼓吗?”   敢夫还来不及问什么太大张旗鼓,就看见仿佛银河落下的大道一直铺到霍去病脚下,天上飞下来的仙女们恭恭敬敬地分立两旁,齐道:“恭迎国神大人回天庭。”   国神?霍去病是下凡的神仙?听到仙女称呼他为“国神大人”,众人都惊讶于自己居然一点也不感到意外,心里想的都是“原来如此”。   霍去病却不理会他们,只是站在那里不动,害得来迎接他的仙女们也只能一动不动地保持原来的姿势,整座狼居胥山鸦雀无声,气氛越来越尴尬。最后一个典礼官模样的神仙觉得这样僵持下去不是办法,一溜小跑到霍去病身边:“国神大人,请启程吧,天庭路途遥远,可不要让玉帝陛下久等了。”   霍去病乜了仙官一眼:“你是管事的?”   “不敢不敢。”仙官的腰几乎弯成虾米,“只是承蒙抬爱,特来迎接国神大人。”   “我的阳寿已尽?”   仙官连忙摇头:“不是不是……”   “也就是说我在人间的劫还没有渡完喽?”   “这个……”   “你知道擅改凡间生灵命数是什么罪吗?”   仙官直接吓趴下了:“国神大人,可别拿小仙撒气啊。西王母想揽回大权,玉帝陛下已经撑不住了,盼着国神大人去给他支招啊。玉帝陛下说了,只要国神大人回去,立刻封为丞相。而且你看,”仙官指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们的汉军将士们,“神仙的身份已经暴露了,你在凡间也待不下去了吧?”   “回去告诉玉帝陛下,小仙前世私逃下凡,今生是为了赎罪,下凡陪红莲渡劫,不敢求玉帝陛下徇私。劫数未完,小仙不敢回天庭!”霍去病说完就走,全然不顾仙官在后面挽留。   仙官和仙女们又喊了几次,见霍去病走得头也不回,确实没有回天庭的意思,只能纷纷飞走,狼居胥山恢复原貌,只有一干人等目瞪口呆地看着霍去病。   敢夫过了半天才找回舌头:“骠骑将军……国神……是什么神?”   “子不语怪力乱神。”霍去病从他身边脚不沾地一般翩然而过。   “这神的名字那么长?叫子不语……”敢夫突然意识到霍去病说的是什么了。   霍去病回过头淡然一笑:“山上空气稀薄,很容易产生幻觉,大行令可别放在心上。”   如果说狼居胥山太高,会让所有人都出现同样的幻觉,后来在狼居群山的姑衍山行禅礼,敢夫可是清清楚楚地看到霍去病一拜,眼前立刻涌现出无数侏儒一样的土地、山神,齐道不敢受国神大人的大礼。霍去病的托词还是“幻觉”,可是敢夫清清楚楚地看到霍去病偷偷地抬脚把“幻觉”踢得滚回去,那个“幻觉”还撞到了什么东西,发出“哎哟”一声。   霍去病笑称如果把幻觉当真,只怕会贻笑大方,示意敢夫回去以后什么都不要说,自己却心虚得死活不肯班师回朝,率领大军继续一路打到北海(今俄罗斯贝加尔湖),还说什么时候倒看北斗星,就什么时候回去。最后是士兵们思家心切,一日大军露天宿营,两个巡逻兵趁霍去病睡觉的时候悄悄地把他的床铺抬转了个方向,然后大呼“北斗星倒转了!”霍去病睡意朦胧中看到北斗星的方向果然和睡前的相反,以为天意不可违,这才鼓足勇气下令班师回长安。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别劈我,我也很舍不得那么可爱的充国啊……给大家一个安慰吧,顺便再一次鄙视《霍去病大传》的作者:历史上真正的赵充国登上历史舞台的时候,霍去病已经死了,两个人终其一生都没有任何交集。真正的赵充国其实能骑善射,骁勇多谋,活到八十五岁才无疾而终,谥为壮侯。赵充国以功德“与霍光等列,画未央宫”。成帝追美赵充国,曾召黄门侍郎扬雄称颂之。扬雄有“在汉中兴,充国作武”的颂词,歌颂赵充国在西汉中兴中的武功。 ☆、第六十九章 前生缘   霍去病说封禅时的异象是幻觉,敢夫却不敢隐瞒皇帝,回到长安后,便把自己所见一五一十地全都报告给刘彻。出乎他的意料,刘彻听到封狼居胥时真的有神仙出现,而且神仙称霍去病为“国神”时,没有惊讶,也没有震怒,只是陷入沉思,示意敢夫退下,传召太史令司马谈。   刘彻表面风平浪静,其实心里早已乱成一团,直到杨得意通报说司马谈已经在宣室殿外等候,才整理好思绪,宣司马谈觐见。   “素闻爱卿博学强记,尤其对历史颇有研究,朕有个问题想请教。”   “陛下过谦。”刘彻客气的开场白让极少有机会面圣的司马谈不胜惶恐,“臣必定知无不言。”   “朕前几日在书上看到关于国神的内容。爱卿可知‘国神’是什么神?朕好像从来没有听说过。”   骠骑将军不是号称熟知殷商时期的历史吗?怎么不去问他?一个武官仗着卖屁股讨得皇帝几分喜欢,就目空一切,竟然到太史令面前来班门弄斧,还把司马迁写的牧野之战批得一无是处。尽管心里对霍去病不满,司马谈比司马迁多活的这么些年毕竟不是白活的,知道在皇帝面前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尤其是霍去病刚在漠北之战大获全胜,在这时候和他作对就是找死,司马谈只能忍气吞声地就事论事:“回禀陛下。据史料记载,国神比干乃是殷帝丁的次子、帝乙的弟弟、商纣王的叔父。商纣王在位时,比干任少师一职,也就相当于如今的丞相。商末纣王暴虐荒淫,横征暴敛,比干叹曰:‘主过不谏非忠也,畏死不言非勇也,过则谏,不用则死,忠之至也。’遂至鹿台摘星楼强谏三日不去。纣问何以自恃,比干曰:‘恃善行仁义,所以自恃。’纣怒曰:‘吾闻圣人心有七窍,信有诸乎?’遂杀比干剖视其心。后武王灭商,封比干墓,尊比干为‘垄’,即国神。比干是历史上第一个以死谏君的忠臣,后世的文官都视比干为楷模。《论语微子》上就写道:微子去之,箕子为之奴,比干谏而死。孔子曰:‘殷有三仁焉。’……”   司马谈的声音平和柔润,听在刘彻耳中却不亚于生生惊雷。比干,剖心而死……这就是霍去病的前世吗?刘彻曾经出于闲极无聊,和公孙弘探讨人死后会去哪里,公孙弘提出过轮回说和他小时候遇见的那个自称是姜太公转世的疯老头。刘彻说这种说法没有依据,于是公孙弘保证等他死过以后,一定会回来报告刘彻,人死了以后到底会去哪里,可是他死了都两三年了,至今仍没有回来。难道人死了以后,灵魂会不灭,重新成为新生儿,只是忘了前世的事?刘彻想得太入神,直到司马谈喊了几次,才发觉他已经说完了:“爱卿……说得很好。”   “陛下过誉。”司马谈不敢多问刘彻分心的原因,只得意于他的夸赞。   “那么爱卿对殷商时期的民俗有没有研究?”刘彻急于验证刚才的想法。   “略知一二。”   “殷商时期都有些什么风俗?”   “《礼记檀弓》记载:夏后氏尚黑,殷人尚白,周人尚赤……”   殷人尚白,霍去病那一身刺眼的白衣……是啊,刘彻早该发现了。霍去病仿佛天生就带着一种与低贱的出身不符的雍容,熟知殷商末期的历史,说话做事都完全不像年轻人,对刘彻予取予求,曾经与司马迁争论商纣王到底是不是暴君,还有他教霍光的为官之道……如果他是国神比干转世,那么刘彻是谁?难道他前世就是商纣?   不会的。比干前世被商纣剖心而死,怎么会转世后还来侍奉杀了自己的人?说不定刘彻是周武王转世,比干是来报封墓之恩的。刘彻像抓着救命稻草一样抓着这一线希望:“爱卿可知商纣王叫什么名字?就叫‘纣’吗?”   “自然不是。”难得有机会在皇帝面前卖弄学问,司马谈十分得意,继续夸夸其谈,“‘纣’乃是‘损而无德’之意,怎么会有人起这种名字?根据历史记载,商纣名‘受’,也有一说是名‘受德’……”   受德!一道惊雷劈碎了刘彻最后的侥幸。霍去病动情的时候会叫他“花花”,有时候也会叫他“受德”,刘彻还几次逼问“受德”到底是谁,霍去病每次都推脱是小时候养的小狗的名字,或者以前在平阳公主家放的老牛的名字,死活不肯说实话。原来他叫的是上辈子的刘彻——将他剖心而死的商纣王!   当天晚上,刘彻做了很多梦,前世的事在梦中纷至沓来。刘彻在梦中看着自己从稚童一点一点长大,一点一点衰老,每一个梦中都有那个长得和现在的霍去病一模一样,只是更显清瘦文弱些的人——比干。   小时候无论怎么调皮,比干都对他不打不骂,只会带他去宗庙,絮絮叨叨地讲述祖先们的光辉历史。刘彻在梦中看到还是稚童的自己在山路上追着那个白色的背影,可是那个背影像是随时会飞走,不论他怎么努力都追不上,害怕失去他的感觉至今清晰依旧;少年时顽劣不堪,可是哪怕他把比干气得吐血,比干最多也不过满是宠溺地回他一句“你呀……”;青年时登基继位,满朝老臣把他压得死死的,还有一个被他抢走王位的庶兄在一旁虎视眈眈,文弱的白衣亚相却永远是他最坚固的盾牌;第一次忍无可忍地对他道出心声,半逼半骗地把亲叔叔哄上床吃干抹净,比干依然予取予求,让他沉浸在无比的幸福中,却没想到这份不为世俗所容的不伦之恋注定要以悲剧收场;中年时一时糊涂弄得妻离子散,已经是满头白发却年轻如昔的丞相像是他的救命稻草,始终对他不离不弃,让他有勇气面对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可是听说就连比干都背叛他,他看到自己的心都碎了,只剩滔天怒火,恨不得把自己连同背叛自己的爱人一起焚烧殆尽;……   最后一个梦中,刘彻看到比干来到他面前,神色憔悴了许多。刘彻看到自己斥责他,清清楚楚地感觉到当时的愤怒和悲痛。难道接下来就是让他剖心而死吗?如果比干就是霍去病,刘彻知道,只要是他提出要他的心,他一定会给。   “不要……”看到一行清泪划过比干俊秀的脸庞,刘彻从噩梦中惊醒,看到枕头上的水渍,才发现自己已经泪流满面。   *****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霍去病一回来,就被刘彻宣到甘泉宫,知道他肯定是要问起封狼居胥山时发生的事。   霍去病带回来的休屠祭天金人就被放在甘泉宫,霍去病进来时,就看见刘彻对着怪模怪样的金人发呆。   听到脚步声,刘彻回过头:“回来了。”在他回来以前,刘彻想好了无数的话要问他,可是此时霍去病站在他面前,刘彻却不知道该从何问起了。   霍去病就在一旁静静地站着,直到刘彻想好怎么开口。   “去病,世上真的有神仙吗?”   “有。”霍去病知道刘彻是在言语间给他下套,还是只能乖乖地跳进去,免得他像前世的受德一样不敬鬼神,一辈子功德无量,到头来还得灰飞湮灭。   “是吗?”刘彻看向大殿外。就是在那里,霍去病招天兵天将来解甘泉宫之围,现在廊檐下放着休屠部落的祭天金人,刘彻却怎么看都觉得那些不过是死物,因为活生生的神就在他身边。   “它们也是神吗?”刘彻指向外面的金人。   “或许也算是吧。”   “既然是神,为什么不保佑供奉它们的人,还被人当战利品拿回来?”   “神仙也有高低贵贱,能力、职务也有大小。如果随便供奉个神,就能所向披靡,这世间早就乱套了。”   “也就是说这些小神仙不敌国神喽?”刘彻图穷匕见,“去病,‘国神’是个什么神?”   “子不语怪力乱神。”霍去病还是一样的回答,“如果陛下只是想问这种无聊的问题,恕臣不奉陪。”说完就想逃之夭夭。   “比干!”刘彻一声厉喝。   霍去病顿时定在原地。   “或者,”刘彻的声音软下来,“我该叫你……叔父。”   听到熟悉的称呼,霍去病依然背对着刘彻,什么话都不说。但是刘彻看见他低下头,纤长的手指捂着口鼻,抖得像秋风中的落叶,等于给了他肯定的回答。   “你真的是比干?难道我就是商纣转世?”刘彻最后一丝侥幸终于破灭,“为什么?前世我将你剖心处死,你还要来找我!”   “谁说我是被剖心处死的?!”霍去病终于转过身来,“你是帝辛,是个伟大的君王,功勋胜过你的任何一个先祖。是我这奸相误国,害得你遭姬发暗算,不但断送了大邑商,还害得你被后人歪曲辱骂成‘商纣’……”意识到自己又在泄露天机,霍去病连忙捂住自己的嘴,“为什么要问起前世?为什么要逼我说出来?我前世就是泄漏天机被雷劈死,今生我还想多陪你几年……”   他又会被雷劈?刘彻拽过霍去病,把他远远地拉进屋,死死地抱在怀中,好像生怕会有雷电从外面来把他抓走。可是两个人严阵以待了半天,只看见甘泉宫外面晴空万里,一点也没有要打雷的意思。   没有雷电?   “我……可以说了?”霍去病从刘彻怀里探出头,确实没有听到电闪雷鸣之声,示意刘彻放开他,小心翼翼地探出头去看了看,再次确信不会再遭天谴,一下子飞扑到刘彻身上,“在天庭有人果然好!我可以说了!我可以说了!”   刘彻倒是被他一惊一乍的弄得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好不容易才等霍去病抱够他:“我前世真的是商纣?却也是个明君?”   “你是伟大的帝辛,是我的受德。”霍去病搂着刘彻的脖子,整个人窝进他的怀里,“‘商纣’是姬发篡位心虚,故意用来抹黑你的恶谥,因为他怕后人知道你是个多英明的君王,篡位谋逆的他其实是颠覆了一个太平盛世。姬发有不臣之心,却没有治天下之能,把原本已经一统的天下重新拖进战火中。他才是名符其实的‘周纣’。”   “既然我是明君,怎么会亡国?”刘彻把自己知道的殷商历史好好回忆了一遍,“我不是应该宠信妖女妲己,弄得亡国吗?”   “历朝历代都不缺司马迁那样的史官,妲己其实是个无辜的女人,也是被史官污蔑成祸国妖女。你会亡国不是因为太喜欢女人,而是因为太不喜欢女人,堂堂一国之君,居然只有两个孩子。姬发把你的孩子都杀了,你再英明,也不能长生不老,最后只能因为无嗣而亡国。”   “哦,这样。”刘彻消化了一下和司马谈说的截然不同的历史,“可是你前面说是你奸相误国。”   霍去病脸色一僵。   刘彻打量霍去病的眼神中多了几分促狭:“我前世该不会是因为太迷恋你这亲叔叔,所以才无嗣的吧?‘奸相’就是这么‘误国’的?”   霍去病的脸一下子红起来,不自在地干咳几声:“现在你知道了吧?为什么我不论心里多不好受,都会希望你多找女人多生孩子。”   原来刘彻找女人,他还是会心里不好受的。“那么为什么要做武官呢?”刘彻摸着下巴,觉得霍去病又羞又窘的样子分外迷人,“你上辈子做丞相做了很久吧?”   “你登基那年我四十岁,十年内就从太师做到丞相,一直做到六十四岁薨免。”   “你一直都记得上辈子的事?”   “记得。”   “从出生开始就记得?”   “是。”   “那你不是……”   “是,我出生时就是六十多岁的心智了。”   难怪两岁时就看得懂《黄帝内经》,还从两岁就知道要做武将不要做文官。刘彻想到霍去病第一次进宫的时候,他经常把他抱在膝盖上玩,哪里想得到怀里抱着的小东西是个心智有六十多岁的老人。刘彻心虚地移开视线:“那我以前逗你玩的时候……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傻?”   “不,很幸福。”霍去病此时是二十多岁的身体,笑容中却透着只有经过漫长的岁月才沉淀得下来的云淡风轻,“上辈子我比你年长二十岁,你小的时候,我也是这么逗你玩。这辈子换你这么爱护、照顾我,我觉得很幸福。虽然你总是忘了两岁小孩的牙口根本咬不动你吃得下去的东西;走路步子又大又急,害得我要跟着你只能靠跑的;抱着我睡觉的时候,经常会把我勒得喘不过气;还有借口给我换尿布的时候……”   他居然连那种事都记得!刘彻老脸微红:“早知道你这么能干,我就不用为了保住你的性命而送你出宫了。”想想一个小小的霍去病在自己身边一点一点长大……想到自己竟然白白断送了如此乐趣,刘彻懊悔不已。   “我当时不过是住了几个月,窦太皇太后和王皇太后就都发觉不对了,要是住得长久些,只怕我会被当成妖怪。”   “你爹娘……”刘彻突然想起来霍去病身边没有爹,“你娘倒没被你吓着?”   “她也是带着前世记忆的殷商遗民,知道我们的事,一直在默默地帮我们。只是不知道她是谁转世。”霍去病追问过几次,卫少儿的回答永远是“我是你娘”,再附赠一个脑蹦,半点口风都不肯透露。   不想说就不说吧。刘彻原本怕自己和霍去病的关系会让卫少儿不快,想不到她也站在自己一边。既然是友非敌,卫少儿上辈子是谁,根本不重要。“这辈子再做文官不好吗?”如果是有忠心不二还有颗七窍玲珑心的比干做丞相,刘彻就不信满朝文武有谁玩得过他。   霍去病却是摇头:“上辈子我总把你当小孩,事事替你做决定,结果害得你不但亡国,还被后世骂成这样,自己倒是捞了个直谏的美名,成为文臣在朝堂上刁难君王的借口。一样的错误不能犯两次,不然比别人多活的一辈子就算是白活了,所以这辈子我会选择做个沉默的武将。你做决定,我只会服从。要是觉得我有用就只管用,要是觉得我没用了,也不必心软。我前世欠你的,本该还你。”   前世欠他吗?刘彻分明记得前世的比干对他予取予求,以至于他每次想起“叔父”这个称呼,都会觉得一股甜蜜从心涧漾开,哪怕这辈子的叔叔没一个是讨人喜欢的角色。不过既然霍去病这么说了,这可是个狮子大开口的好机会啊。   “我要什么你都会给吗?”刘彻一脸坏笑。   霍去病觉得自己似乎做出了什么危险的承诺。   “那么给我生个孩子怎么样?”   “我要是生得出来,早就生了。”   “你不是神仙吗?这点事都做不到?”   “我本来就只是个挂名神仙,什么法力都没有,更不用说现在是肉体凡胎,除了在世上活过的日子比一般人长些,人生经验丰富些,就连自己的生老病死都一样也躲不过,更别说有法力。就算我现在还是神仙,神仙也分男女的行不行?”霍去病想想都觉得郁闷,“会开花还会结莲子的分明是你,为什么你不变成女人?我可是条雄鱼!两个都是男人也罢了,为什么被压的总是我?还要我给你生孩子!”   “上辈子不是你压我吗?”反正刘彻是死也不会再让他反攻了。   “我压你?我压得住你吗?”   “不是叔父一直对我这个侄子图谋不轨吗?”刘彻开始耍赖,“要比心眼,我可不是你的对手。”   刘彻如此胡搅蛮缠,霍去病终于失去理智了:“在这方面心眼多有用吗?上辈子你一身能托梁换柱的蛮力,我可是个连鸡都杀不了的文官,你一‘情不自禁’,我就是断手断脚,我这辈子在治疗跌打损伤方面的经验可都是上辈子被你‘久伤成良医’。”   “这样啊……”刘彻还觉得挺有成就感,“我们的骠骑将军这辈子能文能武,原来都是我上辈子的功劳?”   “你上辈子的‘功劳’何止这些?”霍去病的声音像海啸前的风一样渐渐低沉下去,“你一出生就抢了庶兄的王位继承权,你的庶母一直想杀你,可你个小东西一点戒心都没有,谁喂你东西你都敢吃。为了防止你被毒死,我只能拼命研究医药,为了防止厨子被收买,只能亲自给你下厨。你倒好,还嫌弃我做得不好吃,喂个饭能喂一个时辰,我在药理方面的知识和厨艺还有照顾婴儿的经验都是被你训练出来的;稍微长大一点,你就不知道什么叫‘怕’,上树掏鸟蛋,下河摸鱼……不知道王宫里有多少人盼着你死于‘意外’吗?我只能把你接到家里来,从此以后我们家就没有太平过;你十几岁的时候觉得自己大了,能自己做主了,就不听话了。每次和我闹别扭,就去抓鱼当着我的面烤,然后看着我吐;等到你成年,我以为你该懂点事了,你倒好,居然因为和我怄气,去混在奴隶之中。你不知道奴隶有被做成人牲的危险吗?为了找你,我三天内跑了十几个奴隶的徭役场,被你急得吐血。也真亏得那时候把心脏锻炼好了,才受得住你接下来给我出的难题;好不容易把你扶上王位了,以为熬出头了,你居然在言语间给我下套,要我答应只要你肯生两个孩子,就成全你和你的心上人。是我傻,没想到你是在打我的主意,结果被你半是哄骗半是胁迫地把我这亲叔叔弄上床,从此以后每天都过得提心吊胆,生怕别人发现我们乱伦,以此为借口再把你从王位上拽下来;要说勤政爱民,你确实做得不错,可是去视察被大象毁坏的农田,居然能被大象掳走,整整两个月音讯全无,弄得差点发生政变。亏得我当时都四十多岁了,竟然还没被你吓出病来;还有出去打仗。当年大邑商的象兵何等威武!我这辈子想做武将,大多也是上辈子听你说战场上的事,听得心痒难耐,也想尝尝驰骋沙场的滋味,顺便有冤报冤有仇报仇……”   “我那时候该不会也是……”刘彻知道为什么霍去病出征从来不送军报回来了。   “对,你也是一出征就把政事全都交给我打理,还从来不写军报。现在你知道在乎的人在外面打仗的时候音讯全无是什么滋味了吧?要是干脆什么都不写回来也罢了,你军报不送回来,每天一封的情书倒是从来不断,还都是以给我的密件的形式,弄得整个朝廷都以为我接到了什么密报,都来我这里打听你打仗的情况。你知道照着情书编军报有多累吗?为了避免露馅,我只能下狠功夫研究你的作战风格,总算没让人发现你送回来的都是情书。不过也幸亏上辈子下了狠功夫,这辈子不用再把时间浪费在学习兵法上,可以趁着这副身体还年轻,就为你开疆拓土。”   难怪霍去病从来不屑于刘彻教他兵法,而且每次读董蔚送回来的军报,刘彻都感觉像是御驾亲征一样。   “后来我老了,你发现我害怕看到自己的一头白发和你的黑发混在一起,居然把自己的头发也染白,还要顶着那头白发上朝,好让染白发流行起来……”说到这儿,霍去病终于忍不住笑,“上辈子我就想,如果我们不是亲叔侄该多好。只要能堂堂正正地和你在一起,不论是折寿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   刘彻用吻堵住他的嘴:“不准你折寿。这辈子我们不再是叔侄了。我是个贪心的人,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你都要和我一直过下去。”   “我们这辈子不是叔侄了吗,姨夫?”   “你再敢这么叫我一次试试!”刘彻狠狠地啃上霍去病的嘴唇,“再叫,信不信我把你姨妈废了,不再做你的姨夫。”   霍去病也对刘彻的热吻给以同样热烈的回应,直到两个人都气喘吁吁:“想不到上辈子盼了一世的美梦现在能成真。我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陪在你身边,不用再害怕有人发现我们的事,会以此为借口来攻击你。前世我盼了一辈子的幸福终于成真了。”   刘彻抓起霍去病的双手,放在唇边吻了吻,再按到自己的胸口:“前世我剖了你的心,这辈子我把我的心给你,好吗?”   “你剖不到我的心。”霍去病纤长的手指按在刘彻胸前,感觉到衣服下结实的肌肉随着有力的心跳搏动,“我的心在这里,一直都在。”   “这次匈奴已经被打得元气大伤,再来一次大战,应该就能彻底平灭匈奴之患了。”刘彻把霍去病整个人都揽进怀里,“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等到彻底平灭匈奴,你再也不用上战场,就可以一直陪在我身边。我们一起看着嬗儿长大,一起慢慢变老,永远幸福地在一起……”   所有的苦都在前世受完了,今生只会有幸福。日渐西移,拉长两人在一起纠缠的影子,仿佛已经化为一个整体,永远也无法分开。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十章 昙花现   漠北之战,卫大将军意外遭遇匈奴主力,虽然取胜,但是让伊稚斜逃了,算是无功无过,班师回朝后只有卫青多了个“大司马”的虚衔,其他人都没有封赏。此次大战又是骠骑营独领风骚。皇帝为表彰骠骑将军奇功,与卫大将军一起封为大司马,加赐食邑五千八百户,并明令其官阶、俸禄与大将军卫青同;右北平太守路博德划定一千六百户,封为符离侯;北地都尉邢山划定一千二百户,封为义阳侯;匈奴降将复陆支划定一千三百户,封为壮侯;伊即靬划定一千八百户,封为众利侯;从骠侯赵破奴、昌武侯赵安稽各增封三百户;校尉李敢封为关内侯,赐食邑二百户;校尉徐自为被授予大庶长的爵位;另外霍去病属下的小吏士卒当官和受赏的人更是不计其数。   跟着骠骑将军果然有前途,李广打了一辈子仗都没能封侯,李敢跟着霍去病出征一次,回来就成了关内侯。李敢一回到长安,听说卫大将军也班师回朝了,就急着要去父亲面前炫耀爵位,不料回到家中,就看家里布置起了灵堂,全家披麻戴孝,跪在灵位前哭泣。   大汉历史上规模空前的漠北大战,竟然是飞将军的最后一战。   母亲、寡嫂和妻子都已经泣不成声,李敢的一双小儿女还不懂事,只知道跪在母亲旁边,还在追问她爷爷什么时候能回来。李敢看向大哥的遗腹子李陵,发现他没有哭,只是默默地跪在堂前,欣慰于侄子终于长大了,一掌按在他头上:“没什么可伤心的。比起老死,战死沙场的结局才配得上飞将军。”   “他若是被匈奴人打死的也罢了。”李广的夫人抬起头愤愤然说了一句,又埋头下去痛哭。   “娘,你这是什么意思?”李敢见母亲只顾着哭,便把目光投向寡嫂和妻子,“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女人们都只会哭,最后是李陵给了李敢当头一棒:“爷爷是被卫大将军逼死的。”沙哑的声音不难听出他也是努力憋着泪,才没有哭出声。   “什么?”李敢大吃一惊,“陵儿,告诉叔叔,到底是怎么回事?”   从李陵断断续续还夹杂着抽噎的叙述中,李敢费了很大的劲才理清前因后果——卫青大军出塞一千多里,就意外遇上了伊稚斜。伊稚斜有意利用沙漠的天险来消磨汉军的精力,把粮草辎重再次向北转移,而把精锐部队埋伏在了沙漠北边。   卫青原本以李广为前将军,公孙贺为左将军,赵食其为右将军,曹襄为后将军。但是因为刘彻私谕卫青道李广年纪已高,运气又不好,不能用他当前锋抵挡单于,于是卫青让李广与右将军赵食其两军合并,从右翼进行包抄,自己则率左将军公孙贺、后将军曹襄从正面对抗单于主力。结果李广和赵食其都迷路了,根本没能起到应策作用。万幸卫大将军宝刀未老,趁着沙暴两军互不相见的时候派出两支生力军,从左右两翼迂回到单于背后,包围了单于的大营。伊稚斜单于见势不妙,乘六匹骡马与数百随从突围逃跑,群龙无首的匈奴军也随之溃散逃命。卫青大军乘夜挺进。天亮时,汉军掩杀阵斩万余人,追袭二百余里,一直前进到真颜山赵信城,获得了匈奴屯积的粮草,补给整编一日后将其彻底烧毁,胜利班师,在大军回师的路上,才碰到迷路失期未赶来支援的李、赵部。   差一点就能抓到伊稚斜,结果却眼睁睁地看着他溜走,刘彻的郁闷可想而知。卫青怕刘彻怪罪,把罪责全都推到迷路的李广、赵食其身上,李广不堪其辱,愤然自尽。   听李陵说完,李敢的双眼都喷出火来:“卫青……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我找他算账去!”   李家的女眷们还来不及阻止,李敢已经摔门而去。   *****   看到卫青傻乎乎地低头扒饭的模样,平阳公主就来气。   此次漠北大战,平阳公主让卫青把曹襄也带上,就是想让儿子去战场上建功立业,免得卫长公主人嫁给了平阳侯,心还挂在冠军侯身上。想不到儿子战死沙场,有去无回,只给平阳公主留下个连路都不会走的孙子曹宗。儿子没了,媳妇又是长公主,平阳公主也不敢碍着她改嫁,只能巴望丈夫靠得住,可没想到她先是嫁了个短命鬼,接着又嫁了个饭桶。   “吃吃吃,你还有心思吃!”平阳公主一把夺走卫青手里的筷子。   “怎么了?”卫青满嘴的饭,说话都含含糊糊。   “怎么了?”平阳公主重重地把筷子拍在桌子上,“大难临头了,你还看不出来吗?”   “什么大难临头?”卫青听得一头雾水。   “一个大司马大将军,一个大司马骠骑将军,你看得出这里的区别吗?”   “都是大司马,有什么不一样?”卫青叫婢女另外拿了双筷子来,继续吃饭。   “你傻呀?”平阳公主再一次感慨结婚果然应该门当户对,她当初就不该听霍去病的话,嫁给曾经的家奴,现在就连和丈夫说话都累。或许她守寡后干脆嫁给霍去病还好些,就算结婚以后守活寡,至少不用为丈夫在朝堂上的处境挖空心思,还要多费那么多口舌来向他解释其中的利害关系……不过暂且不论年龄差距和辈分关系,和卫青朝夕相处只是累些,和霍去病朝夕相处只怕是要提心吊胆,以至于吓到短命了。   可是卫青是她的夫君,是她今后唯一的依靠,平阳公主不能不管他。   “原本是你卫大将军大权独揽,现在又多了一个骠骑将军加大司马,皇上已经把你的兵权分给了霍去病,你都不着急?”   “分就分呗,去病又不是外人。”卫青没看出有什么值得着急的地方。以后行军打仗的事由骠骑将军多担待些,卫青还乐得清闲自在。   他怎么就不开窍?平阳公主几乎气绝,可还得耐着性子向卫青解释,好让他明白他现在的位置多么岌岌可危:“此次你凯旋,皇上不但没有封赏你,连你的部下都没有封赏一个。可是骠骑将军那边封赏上上下下数百人,待遇竟如此悬殊。”而且更加令人惊心的是女人的直觉告诉平阳公主,自从出征漠北回来,霍去病和刘彻的关系变得更加亲密无间。如今霍去病和卫青已经到了平起平坐的地位,也就是说他已经成了刘彻用来牵制卫氏家族的棋子。一想到丈夫多了个霍去病那样的政敌,平阳公主想想都觉得害怕。   “他把狼居胥山都打下来了,军功比我高,损失比我少,封赏自然多。”其实按照具体军情来分析,这次卫青的功劳并不比霍去病小多少,刘彻的封赏确实难免显得厚此薄彼。可是对只能按照层层报上来的军报来论功行赏的皇帝而言,纯以斩获数、战利品和己方损失来定军功,通过死板的数字来说话,已经是杜绝虚报军功的最公平的方法了。暂且不论刘彻只是照章办事,才在了解具体战况的人看来是偏袒霍去病,就算刘彻是真的存心偏袒霍去病又如何?卫青根本没有野心,从来都不在乎高官厚禄、名利地位,能完整无缺地活着、每天能吃饱穿暖、晚上有个不漏风不漏雨的地方睡觉,就是卫大将军最大的梦想了,要是身边再有几个妻妾小孩,那简直是神仙过的日子。比起挂着大将军大司马的头衔在朝堂上到处委曲求全,每天惴惴不安地过日子,卫青宁愿干脆辞官归田,晚上还能睡得更安生些。霍去病比卫青能干,根本不怕朝堂上的明枪暗箭,卫青可是十分憧憬霍去病接替自己处于风口浪尖的位置以后,自己只需要偶尔去朝堂上露个脸,就可以白领薪饷的日子。   “跟着你没有封赏,跟着他就有,以后还有谁会愿意跟着你出生入死?”   贪图封赏的人会肯冒着有命领赏没命享用的危险在战场上出生入死?她看霍去病手下都是匈奴降将,就以为靠着封赏,便能买到部下的忠诚?那些匈奴降将都是冲着高官厚禄,就肯跟着霍去病玩命?卫青终于抬起头,但是很快又低下头去继续吃饭。平阳公主再聪明,也不过是妇道人家,战场上的事,和她解释了也没用。“随便他们吧。我也老了。再说我怎么能和我的外甥一争高低?”   “你不想和他争,他就不和你争了吗?所有的人都看得见他的风头已经压过你,就你自己看不出来。你手下已经有多少人投到骠骑将军麾下了?”也就卫家的这群傻子到现在还不知道,霍去病从来就不是省油的灯。   自从霍去病出现在刘彻身边,卫子夫妒火中烧,当时还只是侍中的霍去病却一点也不介意姨妈对自己百般猜忌排斥,平阳公主就发现比起卫家的亲戚,霍去病似乎和刘彻反而更亲近。稍稍留心了一下,平阳公主越发肯定在霍去病眼中,除了刘彻以外,好像世上就没有与他有关的人一样,只有他的亲娘和唯一的舅舅还勉强能让他上点心。   果不其然。当骠骑将军崭露头角,根本不肯接受卫家的裨将,凡事只以刘彻的利益为优先考虑,根本不考虑卫氏家族的利益,当时便已经隐隐有了脱离卫家自立门户之意。   后来骠骑将军渐渐立威,军中慢慢形成卫、霍、李三足鼎立之势,万幸李广虽然看不起卫青的出身,经过甘泉宫救驾事件之后,对卫青的好感至少比对霍去病多。平阳公主还来不及庆幸李广即使不偏向卫青,至少是一股不会偏向霍去病的中间势力,接着就发现李广的儿子李敢和霍去病私交甚笃。李广已经老迈,唯一的儿子李敢一心向着霍去病,也就是说用不了多久,李家在军中的势力都会随着李敢一起归到霍去病手下。   漠北大战之后,虽然卫青和霍去病一起被封为大司马,刘彻是让两人的官阶、俸禄等同,但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卫大将军已经是日薄西山,而骠骑将军风头正健。卫青手下的人大批地投向霍去病,而霍去病照单全收,分明是正式和卫家撕破脸,宣布自立门户,开始和卫青抗衡。   “尤其可气的是你外甥居然把这些人都收了下来,还封了官,他眼里还有你这舅舅和大将军吗?”   “去病毕竟年纪还小,不懂事。”看到手下的人纷纷倒向霍去病,而霍去病居然毫不愧疚地全都收下来,卫青不是没有嫉妒过,可是接着就看到霍去病当面十分客气地先奉劝这些人,骠骑营的规矩不比骠骑将军好说话,要不要再考虑考虑,一旦对方说不再考虑,他就把人收下,然后在校场把这些人往死里整,分明是以骠骑营严厉的军规为借口,存心捉弄背叛卫青的人。骠骑营的严苛纪律自此出了名,以至于后来再有人来投军,都会被人问“要投‘文将军’还是‘武将军’”来戏耍。不明就里的愣头青大多是一听“‘文将军’为人和善,军营里的规矩也比较松”,便头也不回地投到霍去病麾下,然后发现总是挂着温和笑容的骠骑将军才是恶鬼一样的“武将军”,表面严厉的卫大将军才是好说话的“文将军”。军中甚至还闹出过这样的笑话,说在卫青手下要当心他怒,在霍去病手下却要担心他笑,不过卫大将军怒起来,最多也就是背着沙袋绕校场跑个十圈二十圈的后果,可要是骠骑将军笑起来,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好举家迁离长安的准备。结果霍去病二十三岁生辰的时候,霍嬗写了幅字给他,虽然写得歪歪扭扭,毕竟是嬗儿送给爹爹的第一份礼物,霍去病还是很高兴,逢人就笑,第二天刘彻的案头就被要求离京去守边关的请愿书淹了,让霍去病纳闷自己的人缘怎么差到如此地步。   至于那些离开卫青投到霍去病门下还被封官的人……在骠骑营被这样恶整过以后还熬得下去的一定是人才。既然是人才,霍去病就绝对不会像刘彻一样,犯下“皇后的外甥不能做官”之类的错误。   “他不懂事?”军营禁止女性出入,平阳公主不知道霍去病把那些背叛卫青投奔他的人怎么样了,只看到霍去病被封为大司马以后,便和卫家彻底决裂,“我早就说过,你们卫家一家子的糊涂蛋,就只有你二姐母子两个懂事的……”   “我就不明白了。你也是,三姐也是,为什么都钳着去病不放?”卫青继续吃他的饭,“他是姓霍,可也是我们卫家的人,好好的一家子,为什么非要弄成这样?”   因为他那个愚蠢的三姐只看得到外甥比她更受宠,看不到他的利用价值,硬是把一个好靠山弄成了劲敌。事到如今,双方的关系已经到无法挽回的地步,平阳公主只想保护自己的丈夫,可是这个丈夫现在脑子都被饭塞住了,只知道吃。   “你能不能别吃了?”平阳公主再次把卫青手里的筷子抢走。   以前做奴隶,没饭吃是三天两头的事,所以卫青在行军打仗的时候从来不觉得军中粗劣的饮食有多难以忍受,而且不论官爵多高,都觉得能吃饱饭,就是一件极其幸福的事。以前平阳公主是他的主人,要打要骂要饿饭,都只能由着她高兴。现在平阳公主成了他的妻子,居然还不让他吃饭?   纵然妻子是公主,卫青也忍无可忍了:“好,不让我在家里吃,我出去吃。”说完便起身戴冠,要出门。   “你……”平阳公主气绝,“我和你说要紧事哪,你回来!”   卫青对他理都不理。   女装本就不比男装利索,卫青走路又习惯大步流星,等平阳公主追出去,就听见外面传来一声厉喝:“卫青,你逼死我父亲,我今天就要为父报仇!”   是什么人?平阳公主连忙追出去,就看见家奴已经制住一个皮肤黝黑的青年,而卫青捂着胳膊。   “将军!”平阳公主跑到卫青身边,看到他的指缝中渗出血来,“血!你受伤了。”接着看向依然怒视卫青的青年,“什么人,敢到大将军府上撒野,还不赶紧把他抓起来!”   “别为难他。”卫青却是喝住要拖走青年的家奴,“放他走吧。”一边用没受伤的手拦着平阳公主,不让她再发号施令。   平阳公主还知道为妻之道,虽然夫妻私下里未必对丈夫多恭敬,在外人面前还是要给足丈夫面子,只能对着卫青的伤口急得手足无措,直到青年被带走,才敢开口:“为什么要放他走?”   “他是李广的儿子李敢。”卫青当初是听了刘彻的建议,才没有让李广当前锋,却疏忽了李老将军性格刚烈,竟然以为会让伊稚斜突围逃走,完全是因为他没能及时与大部队汇合,因而羞愤自尽。是卫青没能照顾到李广的情绪,才会让飞将军死得那么憋屈,卫青一直都心怀愧疚,现在被李广的儿子刺了一剑,反而让他心里好受些。   “李敢?骠骑营的人?”平阳公主的肺都快气炸了,“好啊,骠骑营的人都欺负你欺负到这地步了,你还帮着你外甥说话!”   “你有完没完!”卫青喝住平阳公主,说完便头也不回地进屋。   平阳公主见卫青真的火了,也不敢再忤逆丈夫,只是恨恨地看向李敢离去的方向。霍去病敢纵容手下伤她的夫君,这梁子算是结下了,平阳公主绝不会善罢甘休。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十一章 天子剑   秋高气爽,正是狩猎的大好时节。刘彻贵为一国之君,不能御驾亲征以身涉险,就只能在上林苑过过驰骋沙场的瘾,于是每逢入秋,上林苑的狩猎场里便满是狩猎的号角声和马嘶声。   虽然没能抓到伊稚斜,匈奴已经元气大伤,难以为患。刘彻心情大好,这一次的上林苑狩猎也比以往的任何一次都更热闹,不仅两位大司马连同手下的军官都受到了邀请,就连卫子夫和平阳公主也一起受邀来参加。   几个月没见爹爹,霍去病一回来,霍嬗就粘着他不放,就连狩猎也硬要一起跟来。匈奴人都是天生的好骑手,霍嬗从去围猎场的路上就不要坐马车,一定要骑马,还不要和霍光或者金日磾同乘一骑,一定要骑爹爹的大马。霍去病无奈之下,只能把他放到马背上,带着他不时让“鬼差”快跑一小段路,一路上就听到霍嬗兴奋地大叫。   刘彻平时都是只顾着自己打猎,别人只有围着他转的份,此时倒是从出发到上林苑的围猎场,一直策马陪在霍去病和霍嬗身边,跟着霍嬗一起人来疯,却对安静文雅、不会引人注意的刘据不闻不问,让卫子夫心里很不是滋味。   到了围猎场上,男人们去狩猎了,平阳公主却是拉着卫子夫到一旁嘀嘀咕咕了一番。听完平阳公主的话,卫子夫心急如焚,可是刘彻兴致正高,卫子夫也不便打断他,只能耐心地等到刘彻回来,直到出去打猎的人回来吃午饭,就看到霍嬗不知什么时候换到了刘彻的马背上,一手弹弓,另一只手里拿着只死兔子。   “姨婆,看,我打的!”霍嬗一看到卫子夫,就举起手里的兔子忙着炫耀。他还是第一次参加狩猎,霍去病只给他做了把弹弓应应景,想不到小家伙真的能打到东西。   “嬗儿,叫‘皇后’,不能叫‘姨婆’。”霍去病小声纠正。   “为什么?”霍嬗扑闪着一双杏仁形的眼睛,疑惑地把目光投向刘彻,“姨公,我叫错了吗?”   “没错。”刘彻捏了捏霍嬗的脸颊,小声地补充了一句,“虽然我比较想让你叫我‘爹’。”然后就看见旁边霍嬗真正的爹——尽管也不是亲爹——回他以白眼。   刘彻都不介意当姨公了,卫子夫敢介意当姨婆吗?虽然霍嬗没大没小的态度让卫子夫越看他越觉得不顺眼,作为皇后,必须有容人之量,卫子夫实在是不便和这么小的孩子计较,只能含笑接受“姨婆”的称呼。   受了刘彻的鼓励,霍嬗更加兴奋了:“姨公,我以后也能做将军吗?像爹爹那样。”   “一定可以。”刘彻把霍嬗整个举起来,“朕的小骠骑将军……”   “现在说这个,是不是太早了点?”霍去病发现卫子夫的不悦,悄悄拉了拉刘彻的袖子。霍嬗还太小,霍去病实在是怕他太张扬,会没命活到能自己保护自己的时候。   “三岁看到老,我看这孩子以后未必在你之下。”被霍去病一提醒,刘彻才发觉卫子夫已经把不悦写在脸上,但同时也看到只会策马陪在母亲身边、骑术连女人都不如的刘据,“还真是三岁看到老。”   发现父亲丝毫不掩饰对自己的不满,刘据抖了一下,却一声都不敢吭,只敢瑟缩在卫子夫后面,看着刘彻宠爱霍嬗。动物都好好地生活在林子里,又没碍着人类什么,刘据就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去打它们?反正他就是胆子小,就是不喜欢舞刀弄棒、打打杀杀,甚至看到血就会腿软。霍嬗才三岁,就已经能用弹弓打到兔子、松鼠、鸟之类的小动物了,刘据已经连十三岁都不止,还连死靶子都射不到。   “既然陛下如此喜欢嬗儿,何不把他留在身边做个侍中?”卫子夫强忍着不快,顺着刘彻的意思提议道,“嬗儿尽管年幼,以后若是有陛下随时教导,或许会比去病更早成器。”   “说的是。”难得卫子夫说了句让他顺耳的话,午饭过后,刘彻干脆霸占着霍嬗不放了,“小骠骑将军,我们再去打点什么东西?”   霍嬗也正在兴头上,也不粘着霍去病了,要再去狩猎场上大展身手。   见刘彻带走霍嬗,霍去病怕他不会照顾孩子,会让霍嬗出危险,正想要跟过去,却被卫子夫拉住。   “去病,先等等,姨妈有话要跟你说。”   霍去病心中闪过一丝不祥的预感。当初李敢在大将军府刺伤卫青,回头就来找霍去病,霍去病早就知道李敢闯大祸了。暂且不论卫青逼死李广只是李家人的猜测,完全没有任何真凭实据,以卫青的地位和性子,根本不可能也没必要和李广过不去。就算事情属实,在军中不服从上级命令就已经是死罪,更不用说是攻击上司。   要打胜仗,就要严明军纪,这种事刘彻以皇帝的身份都包庇不了。李敢刺伤卫青,不仅他自己会被判死罪,一旦被送到张汤之类的酷吏手上,只怕在被处死前还要受尽折磨和羞辱。冷静下来以后,李敢也意识到自己闯祸了,来问霍去病该怎么办,可霍去病也不知道这时候能怎么处理,只能指望卫青在事后没有张扬,是真的想息事宁人。不过卫青想息事宁人,平阳公主就未必会放过一个打击霍去病势力的好机会,李敢大闹大将军府事后的平静,只怕是为了酝酿更大的风浪。   霍去病上辈子做丞相练出了一手绝活,只要是应付官场上的事,不论心中是怎样的惊涛骇浪,表面永远是风平浪静。卫子夫没眼力也没心思去注意霍去病在想什么,只是失神地看着与刘彻同乘一骑的小身影:“时间过得真快。你还只有嬗儿那么大、伸着手对我喊‘姨妈抱抱’,还好像是昨天的事一样,现在你的儿子都那么大了。”卫子夫不喜欢霍嬗叫她“姨婆”,不是因为自持身份高贵,而是不愿意承认自己已经年老色衰,到了有孙辈的年纪。   听这开场白,似乎不是打算提李敢刺伤卫青的事。霍去病小小地松了一口气。   “现在你长大了,功盖古今,举朝无人能比,在你面前,就连你舅舅也自惭形秽……”卫子夫以为霍去病会做出些反应,不料他只是静静地听着,于是继续说下去,“你的军功、名望让你在朝廷中越来越举足轻重,以后你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使不完的权势威风,你可以使卫家的根基坚如磐石。”   可惜霍去病只想让刘家的根基坚如磐石,如果必要的话,他不介意为了刘彻把卫家连根拔起。听到卫子夫到这时候才想起来把自己当做卫家的靠山,霍去病不禁有些好笑。卫子夫到现在才发现他不是她惹得起的人,刚开始后悔以前对霍去病的排斥吗?前倨后恭,倒不怕轻贱了皇后的尊贵。   “去病,你可想过我们卫家是靠什么起家的?确实,因为你和青弟的军功,我们这一家才不被人骂做绣花枕头。可是你想过没有?如果不是你姨妈做了皇后,谁会知道奴隶中还有卫青和霍去病?谁会把你舅舅从奴隶一下子提拔为将军?你母亲又怎么能堂堂正正地嫁人?平阳公主怎么会下嫁给昔日的奴才?谁会放心将几万人马交给一个年方弱冠的大孩子?你确实能轻而易举地统帅数万大军,能在别人难以想象的逆境中打出漂亮的胜仗。可是如果不是因为你的姨妈是皇后,谁会将第一支人马交给你,让你去展露你的雄才?谁会知道、会相信你这样年纪的孩子能做将军、打胜仗?如果没有姨妈,你只能一辈子留在平阳侯府做个奴才……”   难得听到卫子夫说些不蠢的话,听起来还有点道理。如果霍去病的心智和身体一样年轻,或许会觉得自己应该对姨妈感恩戴德,毕竟没有姨妈的裙带关系,他确实不可能脱离奴隶的身份,有如今的成就。可惜在卫子夫面前的不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而是个活了上万年的老妖怪。霍去病和人斗心眼的经验可不限于上辈子做了几十年老丞相。想当年他还是瑶池中的白鲤时,每天唯一的消遣,就是去收集各种奇闻异事,然后讲给花花听。天上的神仙只是追求的东西和凡人不一样,其实不见得比地上的凡人更淡泊名利,因此白鲤听到的对话十有八*九是勾心斗角的各种计划,因此第一世做丞相,会觉得把一群凡人耍得团团转其实出奇的简单。   当年平阳公主送卫子夫进宫,只指望她能做个美人,偶尔帮自己吹吹枕边风,好让刘彻多注意到曹襄。要没有霍去病的一剂狠药,打掉卫子夫肚子里的孩子嫁祸给陈皇后,卫子夫若是运气好,也不过是太太平平地活到刘彻对她失去新鲜感,被打入冷宫,连太监、宫女都不会给她好脸色看;若是运气不好,只怕还等不及刘彻对她失去兴趣,就会被陈阿娇弄死。诚然是攀着卫子夫的裙带,才能有今天的骠骑将军,可要不是霍去病帮忙,能有今天的卫皇后?只是可怜了那个孩子。虽然是逼不得已,霍去病一直对那个无辜被杀死的胎儿心怀愧疚,不愿娶妻生子,其实也是在惩罚自己当时的心狠手辣。   见霍去病很严肃地听自己说话,卫子夫觉得他开窍了,很高兴地继续说下去:“不过也正因为有了你和青弟,我才没有沦落到陈阿娇那样的下场。皇上知道,他的皇后一家关系到他开疆拓土的雄心。他如果想继续打仗,并且还想打胜仗的话,最好还是重用卫家的名将。我越得宠,卫家人也就越得重用;卫家人越得重用,我就越得宠。这下你明白了吧?再美的容貌也有衰老的一天,我能屹立不倒,就是因为其他宠姬身边没有你和你舅舅这样的人。原本我担心你舅舅难以再立新功,这时候你接了上来,比你舅舅还要辉煌。皇上真心喜欢你,甚至溺爱你。如果嬗儿将来又能接上你,那么我们卫家的根基就真的稳固了。”   刘彻确实溺爱霍去病,从第一次见面就开始溺爱,可这是因为两人牵扯几辈子的缘分,与卫子夫无关。霍去病原本还纳闷卫子夫怎么会提出让霍嬗做侍中,原来是提前卖他个面子,然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霍嬗再把霍去病争取回卫家的阵营中。在宫里住了这么多年,卫子夫总算学得稍微聪明点了,还会釜底抽薪,可惜这点小聪明要把霍去病变成任由她利用的棋子,火候差得还远了点。   “其实朝堂和战场一样,杀机四伏。现在大汉短时间内不会再开战,你也得学学怎么做官,应该如何答对皇上,如何应酬群臣,如何使自己永远威风显赫,同时又不会功高震主……”   怎么做官,还需要卫子夫教吗?卫子夫以为自己是在卖人情,霍去病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没笑出声来,而一旁的平阳公主则是扶着额头,已经听不下去了。   这时一个披甲武士飞马而来,行礼后道:“皇上和卫大将军追上了一只梅花鹿,但是皇上连射了三箭都没射中,卫大将军补了一箭,也被躲开了。皇上有些恼火,请骠骑将军马上去,说不信那畜生还能躲开霍骠骑的神箭。”   他可别光顾着自己玩,把霍嬗扔到一边了。霍去病挂心儿子,正要上马,却被卫子夫拉住。   “你先回去对皇上说,霍骠骑马上就到。”卫子夫打发走武士。   她还要说?霍去病几乎可以想象得出来刘彻玩得忘情以后,霍嬗被一个人扔在围猎场,不时有箭从他身旁飞过,把他吓得哇哇大哭,已经快失去耐心了,卫子夫接下来的话更是让他很有打人的冲动。   卫子夫居然问他:“你会射箭吗?”   骠骑将军不会,皇后会?霍去病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没有朝卫子夫翻白眼。   卫子夫看出霍去病的不屑,于是继续卖弄她浅薄的官场经验:“别不耐烦,记得刚才姨妈对你说过的话吗?你该学学怎么做官了。你想想,你舅舅会真的射不中那只梅花鹿?他有些上年纪了,可还没到老眼昏花的地步。皇上没射中,所以他不能射中。”   这一句话说得比上一句还欠揍。霍去病不由得庆幸自己上辈子被受德折磨得忍耐力已经相当好,此时还能忍得住,不至于对皇后殿下做出什么大不敬的事来。   “他舅舅哪有那么多弯弯肠子?”纵然霍去病听得下去,平阳公主也忍无可忍了,不得不打断卫子夫,“去病,你舅舅怎么会连只鹿都射不中,你该知道吧?”   因为被李敢刺伤了,至今没有痊愈,所以控弦之术难免掌握不好。终于说到正题上来了。霍去病立刻严阵以待。   见霍去病不接话,平阳公主就知道他早已知晓李敢刺伤卫青的事,继续顾左右而言他:“你那个校尉李敢,和李蔡是堂叔侄吧?这李蔡还真傻,天下那么大,什么地方不能占,偏要占用景帝陵园旁的地方,弄得官也丢了,命也丢了……”   霍去病怔住了。刚得知李蔡的死,霍去病就觉得不对。白痴都知道不得私占皇陵,李蔡贵为丞相,会连这都不知道?而且还是下狱后自杀,摆明了其中有不可告人的地方。莫非……   “这种可大可小的罪,弄不好可是要牵连九族的……”平阳公主意有所指地拉长声调。   意思是如果霍去病不自己动私刑处理掉李敢,她就会想方设法公报私仇,灭李家九族吗?要么亲手杀了好友,自己身败名裂;要么让好友被抄家灭族,飞将军的一世英名都被李敢的一时糊涂抹杀掉。这个题出得够狠!   武士又来催了。   霍去病最后看了平阳公主一眼,翻身上马,几乎是逃一般地蹿入林中。直到看不见他的人,卫子夫还没明白过来平阳公主刚才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   霍去病策马赶到的时候,就看见霍嬗还在刘彻的马背上。刘彻怕摔着霍嬗,不敢让马跑得太快,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只鹿一再地从他的箭下逃走,还要被霍嬗说“姨公不行”。   刘彻被霍嬗说得有点挂不住脸,看见霍去病像看见救命稻草:“去病,快!快!别让那畜生跑了!”   霍去病顺着刘彻指的方向看去,看见一只高大健硕、毛色油亮的梅花鹿在不远处徘徊,还有心情悠闲地啃几口草,似乎根本不怕他们。   霍去病还在犹豫,霍嬗已经按耐不住,拉开弹弓,一弹子打在鹿的后背。鹿被打痛,如离弦之箭一般飞奔而去。   “去病,快啊!那畜生要跑了!”   霍去病深吸一口气,拉开弓,却故意瞄得有点歪,一箭射在鹿腿上。虽然没有把鹿射死,伤了一条腿的鹿却是再也跑不快。   “哎呀,可惜了……”刘彻连忙策马追上去。   卫青却没有追过去,而是策马到霍去病旁边:“怎么这么久才来?”   霍去病冷不防捏住卫青的胳膊,就听见他痛得倒抽一口冷气:“怎么回事?”   “没什么。”   “你受伤了?”霍去病还抓着卫青的胳膊不放,以近乎咄咄逼人的态度盯着卫青,“被李敢刺伤的?”   “你怎么知道?”卫青愣了一下,“他对你说的?”接着猛然抽回自己的胳膊,“他也不是存心的,你也别再去找他。”   舅舅还是那么善良。此事霍去病确实是从李敢口中得知的,不过平阳公主这么看得起霍去病,给他出如此难题,霍去病如果不回点礼,为免太对不起舅妈的厚爱了。   “他倒是有胆子说!”霍去病做出愤慨的模样,“要不是舅妈告诉我,我都不知道他敢做出如此胆大包天的事。没管好手下的人是我失职,我会给卫大将军一个交代。”说完不等卫青阻止,便扬鞭策马而去。   “去病!”卫青没有那么多的弯弯肠子,看不出霍去病的“冲动”是做戏,但是注意到霍去病离去前握在弓上的手紧了紧,心中顿时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   等霍去病追过去,刘彻已经让人抬着死鹿的尸体返回,霍嬗在马背上欢呼,好像打到那只鹿是他的功劳一样。   “这畜生真是厉害,中了箭还能跑那么远。可惜还是逃不过好猎人的手。”刘彻正兴致勃勃,可是看到霍去病似乎神色不对,打发侍卫先带走霍嬗,“嬗儿,快去让姨婆瞧瞧,姨公打到了这么大一只鹿。待会儿姨公做炖鹿肉给你们吃。”   霍嬗高高兴兴地跟着侍卫先把死鹿抬回去。   刘彻等他们走远了,才策马到霍去病身边:“发生了什么事?”   霍去病只说李敢因为李广的死迁怒于卫青,将他刺伤。   “仲卿都没对我提起过。”刘彻皱起眉头,总觉得其中不会那么简单。   “他不说,不代表别人不会说。”   刘彻稍加思索,就知道是平阳公主在后面捣鬼:“皇室里的脂粉堆中还真是藏龙卧虎。要是他们能把用来内斗的心思分一分出来对付匈奴,恐怕我登基的时候,匈奴已经对大汉臣服了。”   霍去病垂着眼不做声。   “军人以下犯上罪无可恕,这样的罪名要是捅出来,我也包庇不了。”刘彻几乎是习惯性地一遇到难题,就想从霍去病身上找到答案,“你打算怎么办?”   霍去病垂下眼:“我说过,我绝不会再做误国奸相,只会做一把沉默的天子剑。剑是没有自己的想法的,只有对主人的绝对服从。”   “你其实早就想好该怎么办了吧?”刘彻却是看到霍去病握在弓上的手青筋暴起,“非杀他不可吗?”   “以下犯上是死罪,我作为军中的上司,有权力处死自己的下属。而且区区校尉敢击伤大将军,这种罪名决不能开出豁免的先例,不然军中的纪律将荡然无存。就算没有受李蔡私占皇陵土地的事牵连,李敢也已经犯下死罪,不杀他,难道要我眼睁睁地看着他毁了飞将军的一世英名,甚至可能要由我这个大司马来亲自审判?”霍去病深吸一口气,“一样是死,由我亲自来动手,至少还能保全李家将门的名节。”   “你这样做,李家人不会感激你。”只会白白失去李家在军中势力的支持,甚至被李敢留下的孤儿寡母当成仇人。   “卖人情是用来对付敌人的手段。能让我在乎的从来就只有你一个人的看法。”霍去病深深地看入刘彻眼中,“军队是你的,不是我的,只要李家在军中的势力依然效忠于你,其他就不必计较。况且如果平阳公主只把目标对准一个小小的李敢,未免太掉身价了,我要看看她下一步要怎么样,才能对症下药。再者封狼居胥山的事闹得沸沸扬扬,不利于你以后的统治。皇帝是天子,是人间唯一的神,不能有第二个神仙在人世。所以我必须仅仅是个会头脑发热、会一时冲动、会考虑不周的年轻人。……这是我能想出的损失最小的对策。”   “李敢是你的好友,你狠得下心吗?”   “我说过,我是为了你一个人才来到人世。对我而言,你比世上的任何人都重要。除了你以外,世上没有能让我狠不下心的人,包括对我自己。”   “我前世积了几辈子的福?才能有你在身边。”刘彻深深地呼出一口气,拍了怕霍去病的手背,不忍心看他手刃挚友一般扭过头去,“按照你想的去做吧。别忘记,我永远是你的后盾。”   “谢谢。”霍去病依依不舍地从刘彻的掌中抽回自己的手,看向不远处的李敢,搭上箭,拉开弓,瞄准,一咬牙射出去……   *****   看到霍去病跑出去,卫青就知道肯定会闯祸。果不其然,霍去病回头就射死了李敢。亲眼目睹一切的刘彻信口雌黄,硬说李敢是被鹿撞死的,全然不顾亲眼看到一切的人不止他一个,李敢的尸体上还插着霍去病的箭。   听霍嬗说刘彻还和霍去病在一起,平阳公主就觉得不太对了。没过多久,卫青就铁青着一张脸回来,把平阳公主拉到暗处,对她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斥责,骂她去霍去病面前多嘴,还说要不是顾忌她是长公主,他一定休了她这个搬弄是非、挑拨离间的长舌妇。   从卫青的斥责中,平阳公主得知霍去病果然和她计划的一样,亲手杀了李敢,换得平阳公主放过李家的其他人,可是接着平阳公主就看到刘彻和霍去病一起回来。出于君臣之礼,霍去病的马原本比刘彻稍稍坠后一些,可是刘彻发现平阳公主看着他们,却是一拉“鬼差”的辔头,让两匹马并驾齐驱。   经过平阳公主身边时,刘彻故意提高声音:“李蔡死得真是时候,丞相的位置可算是空出来了。”一边说一边看向霍去病。先是为他信口雌黄掩盖罪行,接着是宠爱到不顾君臣之礼,再暗示要让他接替李蔡的丞相之位,刘彻好像生怕有人看不出来他对霍去病已经宠爱到挑衅的地步。   卫青气愤外甥眼里只有护着家里人的心思,目无法纪,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动私刑杀人。幸好刘彻包庇,可是霍去病的名誉算是完了,他以后的前途可怎么办?   卫子夫觉得是自己先前的一番说教起了作用,总算唤醒了霍去病身为卫家人的觉悟,李敢的死就是他对卫家忠诚的证明,因此十分得意。   平阳公主则是气得咬碎一口银牙。好小子,好手段!平阳公主要他自毁名誉,他倒趁机去皇帝面前卖乖,死了一个李敢,毁了他一时的名声,赢得的却是刘彻对他更加肆无忌惮的宠信和卫家人的掉以轻心,还在平阳公主夫妇间放了一把火。至于损失的那点微不足道的名誉,他早晚能用军功补回来。   *****   出了这样的事,刘彻也没了继续狩猎的兴致,下令回长安,回去的路上还让霍去病一个人与他远远地走在前面。   秋风一阵凉似一阵,卫子夫怕刘彻剧烈运动后再骑马吹风会着凉,想叫他进来坐车,可是从车窗探出头,就看见刘彻拉着霍去病依依不舍,风中传来两人的对话。   “李敢死了,也就意味着我以后只能靠你来牵制卫家的势力了。我是把身家性命都交到了你手上。去病,如果哪天你背叛我,我就完了。”   “放心吧,天下不姓卫,我也不姓卫。”   霍去病只是个挂名神仙,无法预知未来,以为杀了李敢,只是自己背个目无法纪的骂名,至少可以保住李家后人的荣华富贵,没想到会是白白地泼了自己一身脏水。   天汉二年九月,李广长孙李陵领五千步兵进攻匈奴,牵制匈奴军力,以协助李广利的西路作战,结果在浚稽山遭遇单于主力,李陵被敌人包围后突围失败。李陵称“无面目报陛下”,于是投降匈奴,并娶单于之女为妻。天汉四年,公孙敖迎还李陵,却从俘虏口中得到消息,李陵帮匈奴训练军队来防卫汉军进攻。刘彻闻讯大怒,李陵家被族灭。自是之后,李氏名败,而陇西之士居门者皆用为耻。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十二章 皇袍血   不出所料,李敢死后,他的一双儿女就被卫子夫以“保护他们免得再遭杀父仇人毒手”为借口,接到了刘据身边,儿子李禹做太子的伴读,女儿则成了太子的中人。   寻常人家要送儿女到太子身边服侍,都是难于上青天,李敢的夫人原本还担心霍去病会在杀了李敢以后再为难他的一双儿女,如今皇后主动提出做他们的靠山,李夫人自然是千恩万谢,只差给卫子夫做个长生牌位供上。   “真是我的好姐姐好皇后……”听杨得意报告完后宫的最新动向,刘彻用指关节扣着膝盖,“去病,全都被你料中了。”   “原来是要把李家人当枪使。”霍去病缓缓地勾起嘴角,让一旁的杨得意看得寒毛倒竖,“骠骑将军草菅人命,皇帝又对我这个杀人凶手包庇有加,李家的孤儿寡母无依无靠,所幸皇后殿下一片善心,主动做他们的靠山,李家人面对如此大恩大德,焉能不报?接下来就该是利用李家的人对另外三位皇子不利了。要让幼童‘夭折’,实在是简单得很,就算效忠李家的武夫做不来刺客,暴露行踪,皇后也可以一句‘我外甥害得他们成了孤儿,收留李家遗孤只是出于愧疚,哪想得到他们竟会为了报恩做出这样的事?’推得一干二净。如果成功,行刺皇子的罪也是李家人为了‘报恩’犯下的,与皇后无关,要抄家要灭族,也只能抄李氏的家,灭李家的族,我在围猎场上射李敢的那一箭就算是白射了。至于皇上没有其他孩子可继承皇位,自然是因为受我这‘蓝颜祸水’迷惑,以后大概还会出现骠骑将军是狐狸精之类的传闻吧?然后皇太子作为皇上唯一的儿子,在皇上百年以后别无选择地继承王位,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能撼动卫家的势力……真不愧是平阳公主,能设想如此周全。”   杨得意倒觉得真不愧是小祖宗,皇后一个简简单单的举动,他就能从中看出如此多的计划来。尤其让杨得意觉得胆战心惊的是霍去病后面的话是:“果然还是要和这样的人斗智才有意思。”   “嗯,是啊。”刘彻冷哼一声,“你们两个玩得尽兴了,可都是拿我的孩子当赌输赢的筹码用。”   “要破此招也容易。皇上继续在后宫多多努力,多开枝散叶,只要皇太子永远不可能是唯一的儿子,算计二皇子、三皇子和四皇子就会变得毫无意义。”   刘彻对这个提议更加嗤之以鼻:“有你这‘误国奸相’在,‘朕’怎么可能再有孩子?你给我生?”   他怎么总也忘不了要让霍去病给他生孩子的夙愿呢?霍去病在心里哀叹。   “别拐弯抹角了,把你的对策拿出来吧。”   霍去病递上一卷竹简。   “什么东西?”刘彻接过一看,发现是一份奏折,上面写道:   大司马臣去病昧死再拜上疏皇帝陛下:陛下过听,使臣去病待罪行间。宜专边塞之思虑,暴骸中野无以报,乃敢惟他议以干用事者,诚见陛下忧劳天下,哀怜百姓以自忘,亏膳贬乐,损郎员。皇子赖天,能胜衣趋拜,至今无号位师傅官。陛下恭让不恤,群臣私望,不敢越职而言。臣窃不胜犬马心,昧死原陛下诏有司,因盛夏吉时定皇子位。唯陛下幸察。臣去病昧死再拜以闻皇帝陛下。   刘彻合起奏折:“你什么意思?”   “自然是为了维护我的皇太子表弟,所以请皇上封另外三位皇子为王,让他们就国去封地居住,远远地离开长安,免得他们比我的皇太子表弟更会讨皇上喜欢,以后抢了他的太子之位……”   “说人话。”刘彻打断霍去病。   “如果另外三位皇子都在长安,不论是要同时陷害还是谋害他们,都非常容易。但如果一个天涯,一个海角,只要其中任何一个遇害,就会引起朝堂上的警觉,一个不小心就会牵扯出幕后主使。这样三个人互为犄角,卫家的人就算想对他们不利,也没法出手。当然,这事不能怪我——我可是一心为我的皇太子表弟着想,帮他去掉竞争对手,只是方法欠妥而已。既然动机是好的,年轻人做事欠考虑,又能怪谁?”霍去病到现在才觉得年轻真好,可以名正言顺地装傻,“何况胶东王可以当皇帝,三位皇子成为诸侯王以后,也照样有机会做太子。”   刘彻抚掌大笑,当即拟旨封二皇子刘闳为齐怀王,三皇子刘旦为燕刺王,四皇子刘胥为广陵厉王,择日去封地赴任,接着长长的叹出一口气:“可怜稚子无辜,据儿也不过是个孩子,闳儿、旦儿、胥儿、还有李敢的那两个孩子还什么都不懂,就成了大人手里的筹码,甚至连亲娘都未必把他们当活物。总算你还是把他们当人看。”保护了另外三位皇子的安全,又没有伤着刘据。   把他们当人看吗?要是刘彻知道他的第一个儿子就是被霍去病杀死的,还会说这样的话吗?   “怎么了?”刘彻抬起头,发觉霍去病脸色不太对,“我说错了什么了吗?”   “这些都是杀孽啊……”霍去病脸上在笑,双手却是握得指关节发白,“生时造下的杀孽,死后都要遭报应。我已经杀过那么多人,收养一个嬗儿,也不知道能抵多少罪孽……”他在战场上杀了那么多匈奴,别说是修炼成龙了,只怕能不能保住鱼身都还不一定。可是他的杀孽是刘彻开疆拓土的功业,只要花花能再做一世明君,就可以逃过魂飞魄散的命运了。就算白鲤死后被灭到只剩一点元神,只要红莲能活下来,两人就还有在一起的机会,死后就算是刀山油锅,霍去病也认了。   “这不是你一个人的罪孽。”刘彻抚开霍去病的眉头,“你不过是服从命令,这些应该是我的罪孽才对。就算是十八层地狱,也有我陪着你。”   霍去病还想说什么,刘彻却用吻堵住他的嘴:“小傻鱼,有你的地方刀山火海也是天堂,没有你的地方瑶池仙境也是地狱。造孽就造孽吧,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其他的我都不在乎。”   如果刘彻知道霍去病造下的杀孽中不仅仅是战场上的杀戮,还有他未出生便夭折的长子,会不会再说同样的话?霍去病不敢再想下去。   *****   刘彻将另外三位皇子封王,接着就把他们全部送离长安,各自去封地就国,以免他们动摇皇太子的地位。听说这是霍去病的意见,卫子夫觉得外甥终于开窍了,心花怒放,甚至开始后悔以前和外甥争风吃醋——毕竟后宫的女人要独占皇帝的心,只能是痴人说梦,要想长盛不衰,比起避免丈夫移情别恋,保住儿子的地位才是更实际的方法。卫青欣慰于卫子夫终于不再把霍去病当情敌,忙于恢复他在卫家的地位,可平阳公主却是气得脸色发白。   这两个乐观过头、不识时务的傻子,平阳公主只恨他们已经不是自己的家奴,不能把他们拖出去打一顿,只能耐着性子向他们解释:“你们以为他是在帮你们?三位皇子封王就国,就是捍卫皇太子了?现在的皇上以前不也是胶东王?诸侯王照样可以做皇帝,另外三位皇子就算封了王,对太子也是个威胁。知道现在的皇上由胶东王变成太子以后,以前的太子刘荣母子是什么下场吗?刘荣被逼自尽,栗姬发疯而死!太子本就不讨皇上喜欢,要想让他不至于步上刘荣的后尘,就必须把另外三位皇子打压到永无翻身之日。可是现在你们家的小祖宗把他们都送得远远的,没有了讨皇上喜欢的机会,却也没有机会犯下让皇上再也不想见到他们的罪。他是在护着太子的竞争对手,你们还把他当恩人?!”   平阳公主洋洋洒洒地解释了一大通,卫子夫却只会像个傻子一样看着她,从头到尾就没有听明白一个字。   “你有完没完?”卫青只想一家人和和美美地一起过日子,现在好不容易卫子夫放下了对霍去病的猜忌,平阳公主又要来“挑拨离间”,“去病才二十多岁,不过是个孩子罢了,哪来那么多弯弯肠子?全是你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非要我们自家人自相残杀,你才痛快?”   她一心为夫家人着想,得不到支持也罢,卫青居然还把她当敌人!纵然平阳公主修养再好,此时也忍无可忍:“你以为你外甥是孩子?他年纪是小,可从来就没有‘不懂事’过。你们知不知道他十岁的时候就……”平阳公主一下子愣住。   对呀,她怎么早没想起这件事?霍去病唯一的罩门是刘彻,而他当年为了让卫子夫登上后位,曾借平阳公主之手杀了刘彻一直盼望的第一个儿子,然后栽赃给陈阿娇。这件事只有平阳公主知道,霍去病的把柄不是一直都捏在她手上?   “他十岁时怎么了?”卫子夫和卫青面面相觑。霍去病十岁的时候还在平阳做骑奴,卫子夫和卫青都对他的童年一无所知。   “没什么。”现在霍去病已经开始帮刘彻打压卫家的势力,是用撒手锏的时候了,可要是把最后的王牌告诉这两个傻子,只会坏事,还是只能平阳公主一个人去替他们摆平一切。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十三章 流星灭   刘彻的四十大寿将近,整个皇宫都忙着为皇帝的寿诞做准备,寿星心里却挂着另一个人的生辰。   “去病今年要二十四了吧?”刘彻把玩着一个玉佩,“得意,你说他会喜欢朕送的礼物吗?会不会又不肯收?”有个淡泊名利的臣子是一种幸运,有个太清高的恋人却实在是一种不幸。国神大人对凡间的一切都看不上眼,刘彻几次想讨好他,结果都是自讨没趣,弄得他都有点怕了。   “骠骑将军在意的不是礼物的贵贱,而是皇上的一片心。”骠骑将军清高,但是对刘彻以及与他有关的一切都毫无免疫力,刘彻是当局者迷,杨得意可是旁观者清,“依奴才看,只要皇上说明这玉的来历,骠骑将军一定会喜欢。”   “是啊,有了这块玉,他就再也不用羡慕朕送给仲卿的锦囊了。”   刘彻小时候看到奶娘身上戴着块玉,十分好奇家境并不富裕的奶娘怎么会有这么个好东西。奶娘说是她丈夫给她的定情物,是夫家世代相传的传家宝,她以后还要传给儿子,让儿子送给媳妇。刘彻问什么是“定情物”,奶娘就给他说了月老牵红线的故事,告诉他缘分是上天注定的,被月老用红线牵在一起的人可能会暂时分开,但是最终一定会找到彼此。送了这个“定情物”,就代表认定对方就是与自己三生有缘、要永远在一起的人。小小的刘彻对“定情物”很好奇,问王娡自己家有没有这样的好东西。王娡被他缠得心烦,随便给他弄了块玉,哄他说这就是王家传家的定情物,以后给他的心爱之人。刘彻长大成人以后,才知道这块玉不过是母亲用来哄自己的玩具,根本不是什么祖传的宝贝,依然把它当做一件很神圣的东西带着,耐心等待与自己缘定三生的人出现。   陈阿娇知道这个典故后,向刘彻索要过这块玉。当时刘彻才刚登基不久,还需要馆陶公主的支持,王娡也示意刘彻把玉送给陈阿娇,反正也不是什么特别值钱的东西,哄她一个开心也好,可是刘彻死活不肯玷污心中的圣物。后来遇到了卫青,刘彻觉得他的容貌给自己的感觉说不出的熟悉,但总是有些不对,于是给他的仅仅是小时候奶娘给他绣的白鲤锦囊,而卫子夫根本连刘彻身上有这么块玉都不知道。   后来遇到了霍去病,刘彻庆幸当时自己心里的警觉,没有把玉送给卫青。现在“定情物”终于找到主人了。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玉佩通体洁白,只有一条红色的纹路破了品相,于是雕成一红一白的双龙纹。以前刘彻还嫌这玉成色不好,后来听了霍去病关于二人前世今生的因缘,再来看母亲给他的“定情物”,就感觉这玉到他的手里是天意,从一开始就是为了证明他们的爱情而存在。刘彻甚至等不及霍去病的生辰,就想看他得到这块玉佩时的欣喜模样。   *****   刘彻四十大寿,霍去病也在为贺礼头疼,不料此时平阳公主登门拜访。   “去病,你的生辰也快到了吧?”   平阳公主的开场白就吓了霍去病一跳:“难为舅妈费心了。”霍去病和刘彻同月同日生,没有人的生日可以比皇帝的更重要。以前家里穷,生辰都是母亲给他煮碗面,就算又大一岁了,现在即使已经出人头地,却也没什么人挂心他的生辰。况且今年刘彻是过四十大寿,霍去病却不是过什么大生辰,平阳公主居然会上心,实在是让他颇感意外。   “为你的生辰费心的不是我,是皇上。”平阳公主此时就像个家里的长辈,好像前一阵子和霍去病为了培植卫家的势力暗中见招拆招的事从来没发生过一样,“可惜他也是寿星,在宫里走不开,只能我来送了。”   花花记得他的生辰,还要送他礼物!霍去病心花怒放,甚至没想到刘彻的礼物怎么会由平阳公主送来,而不是杨得意。   “他可是为了给你的贺礼费足了脑筋。”   这份费足脑筋的心已经是最好的礼物了。   “想来想去,没其他东西是你看得上眼的,竟然向你舅舅要回了御赐的锦囊送给你。”   看到平阳公主递过来的湖绿色小锦囊,霍去病已经别的什么都不会考虑,只知道这个他心心念念想要的锦囊终于是他的了。刘彻要回曾经送给卫青的贴身之物,转送给霍去病,意思是不是以后心里只有他?霍去病欣喜万分地接过,摸到里面有一个小小的硬物,倒出来一看,是一颗小药丸。   “将军是明白人。”平阳公主的声音冷下来,“我已经全都告诉皇上了,他的第一个儿子是怎么死的。”   霍去病只觉得五雷轰顶。   *****   “得意,你说去病会送朕什么贺礼?”自从成年以后,刘彻还是第一次像小时候一样盼望生辰早点到。   生辰当日肯定是所有人都围着刘彻打转,霍去病在宴会上难免会受冷落。那天也是他的生辰,却被所有人忽略,心里一定很不是滋味吧?然后等到宴会散去,刘彻会在御花园中专门为他一个人庆祝生日。既然是四十大寿,霍去病送给刘彻的礼物想来不会太寒碜,两人交换贵重的生日礼物,其实是交换定情信物,结下生生世世不离不弃的誓言……刘彻可以想象得出他硬把霍去病送他的贺礼当做定情物时他又羞又窘的模样。   年龄、性别、辈分、地位、世俗的偏见……太多的阻碍挡在他们相爱的路上,可是他们都走过来了,除了死亡,再也没有什么能分开他们。不,就连死神都未必能分开他们。刘彻一直很注重养生之道,他一定能活得长久些,再长久些,绝不会抛下心上人,先他而去。可是如果霍去病先他而去,他一定会让他在黄泉路上走得慢一些,再慢一些,等刘彻追上他,在另一个世界团圆,继续长相厮守的幸福……   *****   短暂的惊讶后,霍去病只有苦笑。   他的爱人不仅是他的恋人,还是天子。没有一个皇帝会容得下一把不听话的天子剑。霍去病曾经为了一己私利杀了刘彻的孩子,这是他早该受到的报应。以前刘彻不提,他也抱着侥幸心理想和刘彻在一起幸福一天是一天,该有的审判最后还是逃不过,分别的日子终于来了。   前世他祈祷能和心爱之人光明正大地在一起,只要能有一天这样的日子,折寿十年二十年他也心甘情愿,这一辈子他和花花在一起幸福地过了七年,够了,为他受过的所有苦都值得了。既然花花容不下他继续活在世上,他绝不会死皮赖脸地继续纠缠在他身边,只会在地府等着孟婆汤抹平今生所有的爱恨纠葛,等到来世重新开始他们的爱恋。   “告诉他,我不恨……”霍去病爽快地一仰脖子,吞下致命的“礼物”。   毒药发作极快,平阳公主看着霍去病倒下,直到确定他没有呼吸心跳,还有些无法相信除掉他竟然会如此容易。   平阳公主蹲下身,想从霍去病的手中抽回那个白鲤锦囊,不料他咽气以后都死死地拽着爱人的心意,似乎要把这份心一起带进坟墓,蜷拢的手指掰都掰不开。   平阳公主正不知道怎么办,外面偏偏传来霍光的声音:“哥,舅妈来了?”接着便是渐渐逼近的脚步声。   平阳公主急中生智,干脆扯开嗓子大喊:“快来人哪,骠骑将军昏过去了!”   *****   刘彻还在把玩玉佩,想象霍去病得到他的定情信物时的惊喜,一个小黄门突然匆匆忙忙地闯进来:“大事不好了!”   “怎么学的规矩?”杨得意喝住小黄门,“在皇上面前大呼小叫,慌慌张张的像什么样?好好说,出什么事了?”刘彻难得心情好,杨得意可不想扫他的兴。   宫里的人都知道皇帝对骠骑将军的宠爱。小黄门跪在下面,抖了半天才鼓足勇气说出足以让皇帝崩溃的噩耗:“冠军侯……薨了!”   小黄门的声音不大,却不亚于一道惊雷,劈得房间里一下子鸦雀无声。玉佩从刘彻的指间滑落,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清脆的声响让刘彻误以为是听见自己的心摔得粉碎。   *****   平阳公主上门拜会,“无意中”看到霍去病倒在地上,连忙叫人来,却发现年轻的骠骑将军已经归天。刘彻赶到时,冠军侯府已经乱作一团,皇帝的到来更是忙中添乱。   “去病!”看到床上被白布掩盖的人,刘彻不顾一切地要扑过去,立刻被左右拉住,“他没死!他怎么会死呢?一定是搞错了,死的人一定不是他。”   “请陛下节哀顺变,保重龙体。”平阳公主也拦在刘彻面前,“骠骑将军是出征时染上瘟疫死的,不能碰触尸体。来人,赶紧把尸体烧了,别让皇上碰他。”   “不!”他们竟敢让他死无全尸!不!刘彻绝不会相信床上的死尸是他。霍去病昨天还在刘彻面前开玩笑说不知道该送他什么贺礼,和往常一样一本正经地说着俏皮话,哪里像是将死之人?才过了一夜,人怎么会就没了?刘彻绝不相信!   “瘟疫怎么会只死他一个?朕不相信!让朕看看他!”刘彻挣脱拉住他的人,把平阳公主也毫不留情地退到一边,“谁再敢拦着朕,全都砍了。”   不是他,白布下面不会是他,一定是其他什么人的尸体。只要还没有看到脸,刘彻绝不相信霍去病会就这么死了。可万一是他怎么办?刘彻犹豫了一下,还是把手伸向盖在死尸脸上的布。他在担心什么?霍去病是下凡的神仙,有这么年轻,怎么会这么早就死了?一定是所有人串通起来吓唬他。刘彻想揭开白布,却被卫少儿打掉手。卫少儿大张着双手拦在霍去病的床前,不准刘彻靠近儿子的遗体。   “你要干什么?”刘彻不满地看向卫少儿。   “人都死了,你还不肯放过他吗?”对儿子的死,卫少儿没有悲痛,只有愤怒,固执地拦在刘彻面前,全然不顾眼前的人是皇帝,要她的命易如反掌。   “你说什么?”   “对,他当然不是死于瘟疫,他是被你害死的!”卫少儿的怒喝让乱哄哄的整个房间都安静下来,“还假惺惺什么?除了你,还有谁有本事弄死他?”   所有人都被卫少儿的气势镇住,刘彻一时也傻了:“到底怎么回事?”   “装!继续装!”卫少儿咬着自己的下唇,整个人都在发抖,“除了你,还有谁能让他死?可怜他花了多少心血,只为陪在你身边,你把他利用完了,觉得他没用了,轻飘飘的一句话就要了他的命。他一片痴心换来的就是这样的下场!”   “他是我最爱的人,我怎么会要他死?”   “你不要他死,那么躺在那里的是什么?”卫少儿突然大笑起来,“前世我真是傻,居然会看上你,却没看出你的‘爱’就是对心爱之人如此残忍。前世我恨你心里有他没我,现在我算是看明白了。我庆幸我不是你心里的人,不用生生世世都为你死的那么惨!‘商纣’,这名字还真没骂错你!”   “这疯婆子在说什么?”平阳公主唤回侍卫和下人的魂,“还不赶快把这对皇上大不敬的疯婆子弄走!”   “我有没有疯,他知道!”卫少儿指着刘彻。   “你到底是什么人?”刘彻记得霍去病说过,卫少儿也是殷商遗民。   “是啊,儿子没了,我也不需要为了报恩继续留在人世了,还瞒什么?”听到霍去病问过无数遍的问题再由刘彻口中问出,卫少儿笑得风情万种,“大王,可还记得妲己?”   听霍去病说起赵充国在狼居胥山为国捐躯,卫少儿很能理解他的心情,因为她也做过同样的事。前世红莲死后要遭受魂飞魄散的审判,妲己爱慕红莲,但知道他和白鲤才是两情相悦,于是把罪责全揽到自己身上,想替心爱之人魂飞魄散,成全他们。是白鲤在其中巧妙周旋,妲己才有了再世为人的机会,所以她会成为霍去病的娘来报恩。   刘彻被卫少儿骂得莫名其妙,让人抓住她,想问个究竟,不料卫少儿转身就跑,跑得极快,根本追都追不上。众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跑上城阙,纵身跳下,在青石地面上摔得粉身碎骨。   既然拿不掉他手里的罪证,那就干脆毁尸灭迹。平阳公主趁众人都被卫少儿吸引了注意力,赶紧叫人处理掉霍去病的遗体。   平阳公主做贼心虚,只想趁刘彻回来以前抹掉罪证,没注意到他的慌张全落在一旁的霍光眼中。   金日磾原本也要出去追卫少儿,被霍光一把拉住。两人交换了一下眼色,一起跟上抬走霍去病遗体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最近实在是写不出什么好玩好笑的“作者有话说”。父亲终于彻底解脱了,今天开追悼会。居然就在这一天正好更新到霍去病薨了,真是像天注定一样。记得上一次爸爸住院的时候,还问我新的小说什么时候写,我说还有很多资料要查,他似乎有些失望。是不是那时候他已经知道他再也看不到我写的新小说了? ☆、第七十四章 心成灰   噩耗传到平阳,霍仲儒还不敢相信,快马加鞭地赶到长安,就看见长长的送葬队伍。   天空阴霾四塞,愁云弥布,仿佛苍天也为一代名将壮年殒落而垂示哀容,将天与地都变得一片灰暗,只有无边无际的黑甲军汇成一条黑色的长河,在肃杀的秋风中流动。   曾追随霍去病征战万里的将士们全都黑衣黑甲,排成整齐的军阵,从长安一直到茂陵,黑色的人流汇成一道沉默的河流,前不见头,后不见尾。一口巨大的棺木缓缓漂来,上面盖着巨大的霍字将旗,抬棺人的脚步毫不留情地揭露出这只是个空荡荡的大盒子,气势恢弘的棺材里面只有一捧骨灰,年轻的骠骑将军甚至连一具全尸都没能留下。   灵幡盘旋,挽幛飞舞,灵位上写着“汉大司马骠骑将军霍公去病之位”,几乎要将空气凝固的沉默压得人喘不过气,直到被一个老人的哀嚎打破。   “我儿……”老人撕心裂肺的痛哭撕裂天地间的沉默,却无法让缓缓流向茂陵的黑色河流减缓半分。霍仲儒知道自己对霍去病而言从来不是个好父亲,他不指望儿子会在他膝下承欢,榻前尽孝,可谁想得到儿子不孝如斯,竟先他而去,让老父白发人送黑发人。   “你们要带他去哪里?”霍仲儒死死地扒着巨大的黑色棺材,“别带他走……求求你们,别带他走……”   没有人阻止痛失爱子的老父表达他的哀痛,可是沉默的人流继续走着,走向茂陵中一代军神雄伟的长眠之地。变故来得太快,霍仲儒还不愿意相信年轻力壮的儿子会就这么没了,失神地跟着霍去病的灵位一起去茂陵,甚至都没发现次子不在送葬队伍之中。   壮观的送葬队伍吸引了整个长安全部的注意,更没有人发现在同一天,有两个本该出席葬礼的人却扛着个过大的“包袱”翻山越岭,从小路走向同一个目的地。   *****   午后的宣室殿一片灰暗阴沉,好像失去那个人以后,整个天与地都失去了色彩,连一丝阳光都照不进。刘彻像个雕塑一样盯着空荡荡的地板,仿佛灵魂已经随着心爱之人而去,只剩下一个空荡荡的躯壳依然留在人间。   脚步声由远及近,刘彻一下子回过神抬起头。一样轻盈到似乎没有分量的脚步,一样纤尘不染的衣衫,一样修长的身材……刘彻几乎有一刹那的失神,以为自己并没有失去心中所爱,直到看到对方的一双手。   手指纤长、皮肤白嫩如少女的柔荑,却带着天下尽在掌握之中的肃杀,可惜还是太纤细了些。这不是他的去病。   “来了?”刘彻的声音空洞而沙哑,“都安排好了吗?”   抬起眼,对上一双同样视人间繁华如无物的寒星眸,站在刘彻面前的是霍光。   *****   平阳公主忙着要烧掉霍去病的遗体,霍光就觉得不对,和金日磾两人在暗中调包。大张旗鼓地葬进霍去病墓的是卫少儿的骨灰,霍去病的遗体则是完整无缺地被送进了刘彻的皇陵。   给皇帝长眠的金丝楠木棺材躺两个人也绰绰有余,霍光和金日磾一起掀开棺盖,露出已经躺在里面的人。   霍去病平静安详的面容中还带着些平和的微笑,似乎根本就没有把死亡当做一回事,静静地等待自己的另一半在百年之后来另一个世界与自己会合。鱼白肚子朝上就是死了,霍去病的习惯还像鱼一样,只会趴着睡。如果不是太熟悉霍去病的睡姿,刘彻会以为棺材里的人只是陷入沉睡,推一推他就会醒,光华流转的黑眼睛会重新被爱人的身影占据,微凉的薄唇会继续吐出些让人哭笑不得的话,满怀的软玉馨香任由他霸占,一颦一笑中尽是没有第二个人欣赏得到的旖旎风情。   “不是瘟疫,他是被毒死的。”霍光平静地陈述仵作的结论,过于冷静的语调反而让人不寒而栗。   收拾起悲伤的情绪,刘彻也注意到霍去病的嘴唇泛着不正常的青紫,可还是有些疑惑:“他自己就是个用毒高手,谁毒得死他?”   “臣也纳闷,后来想到大娘说过的话……”卫少儿临死前说过,除了刘彻,谁都没本事要霍去病的命。   “你也以为是朕忌他功高震主,所以将她赐死?”刘彻不满地看向霍光,觉得他当着霍去病的面说这样的话,是对自己最严重的污蔑。   “显然不是。”霍光从来就没有觉得刘彻会是凶手,“应该是有人假传圣旨,以皇上的名义让他自裁。”   “谁有这样的胆量?谁又有这样的本事?”以霍去病的精明,谁有本事假传圣旨还能骗过他?   “要假传圣旨,自然要有信物,哥哥才会相信。看到平阳公主急着毁掉哥哥的遗体,臣就觉得信物可能还在他身上,掉包后稍微检查了一下,发现这个。”   霍去病的双手交叠安放于胸前,姿势却有些不自然。霍光拿掉他覆在上面的左手,就看到他的右手紧握成拳,从指缝可以看出里面有什么东西。   “臣和日磾都试过了,掰不开。或许这就是罪证,所以平阳公主硬说哥哥是死于瘟疫,一定要烧掉他。”   听到平阳公主的名字,刘彻心里“咯噔”一下,已经隐约猜到假传圣旨的会是谁。一边是心上人,一边是皇姐,一边是已经无力回天的爱人,一边是破裂的情感还有挽回余地的亲人。平阳公主毕竟是刘彻的胞姐,他不愿意相信姐姐会对自己残忍如斯,更不愿意相信向来善良敦厚的卫青会变得如此不择手段。刘彻承认他害怕了,但不知是害怕与自己亲近之人的安全竟然如此岌岌可危,还是害怕以后再也无法相信任何人的处境。   “不想查就别查了吧。”霍光看出刘彻的犹豫,“人死不能复生,再怎么查,他也活不过来了。哥哥既然以为自己的死是皇上的意思,一定不会希望皇上再为他为难。”   “不!”刘彻反而是下定了决心,一把抓住霍去病的手,“朕是要为自己昭雪,不然以后在九泉之下都没脸见他。去病,告诉我,是谁害了你。”   霍去病的右手原本抓得青筋暴起,听到刘彻的话,却奇迹般地松开了,一个小小的锦囊落到刘彻手中。湖绿色缎面,白色的双鲤,是刘彻送给卫青的。   “小傻瓜。我有更好的东西给你,你何苦一直惦记着卫青的小玩意儿?还把命都送了……”刘彻神经质地笑了起来。堂堂骠骑将军不是死在战场上,不是死在匈奴人的屠刀下,而是死在自己一直信赖有加的亲舅舅的嫉妒中,天下还有更好笑的事吗?   “为什么你宁愿相信我会赐死你,都没想到过你舅舅会要你的命?”霍光和金日磾猝不及防下,刘彻已经抓着霍去病的衣服前襟,把他整个人从棺材里拉起来,“我叫你死你就去死吗?你就那么急于离开我身边,甚至都不来问我一声?!你一了百了,你弟弟怎么办?嬗儿怎么办?我怎么办?你不是神仙吗?毒药怎么毒得死你?既然那么听我的话,那我现在要你活,你给我起来!给我解释清楚……”   霍光想阻止刘彻糟蹋哥哥的遗体,可是刘彻已经陷入半癫狂之中,霍光一个书生根本拉不住他,反而被他随手推倒在地。   金日磾也劝了两句,发现刘彻已经什么都听不到了,干脆一掌劈在他脑后。   刘彻终于放开霍去病,霍光和金日磾都听见他在失去意识前嗫嚅了一句“等我”,墓室中随之传出一声低不可闻的叹息。   *****   霍去病暴毙,一颗将星正值壮年便匆匆陨落,陌路人都忍不住为他扼腕,更不用说自己家的亲戚。卫青和平阳公主受刘彻召见,还以为他是想找个人一起缅怀一下霍去病,虽然觉得气氛不太对,卫青还是把这份异样归结为刘彻痛失爱侣后伤心过度,没有在意。   “你们来了。”刘彻抬起头,像是第一次见到卫青和平阳公主一样打量他们,“仲卿,去病一直很羡慕朕送给你的锦囊。给他吧,人都不在了。”   听刘彻提起锦囊,平阳公主面如死灰。   虽然是个有定情信物嫌疑的礼物,毕竟是御赐的物品,卫青一直贴身放着,不想在前几天突然不见了。弄丢了御赐之物是多大的罪,卫青不用想也知道,一听刘彻问起,便心虚得不敢朝他看:“去病的死固然令人痛惜,可是那个锦囊是陛下御赐给臣的,怎么能要回去?”   他还是和以前一样不擅长说谎。可是印象中单纯善良的仲卿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利欲熏心?为了保护自己的地位,可以不惜谋害亲外甥。   “是不愿给?”刘彻的语气一下子凌厉起来,“还是不能给!”   “皇上明鉴!”卫青立刻跪下叩头,“臣罪该万死,弄丢了御赐之物。”   “丢了?”刘彻的桃花眼泛起一层寒芒,“‘丢’到你外甥的棺材里去了?!”刘彻把一个已经揉成一团的锦囊扔到卫青面前,“假传圣旨,谋害朝廷命官!卫青,你的胆子可是越来越大了!可怜去病还一直在朕面前维护你,千算万算,却没有算到他一直敬爱有加的舅舅会对他起杀心!”   “什么?”卫青听傻了,“去病不是染上瘟疫病死的吗?”   “事到如今,你还要狡辩!”刘彻站起身,“来人!……”   “慢着!”平阳公主原本以为刘彻会顾念着卫青温婉的性子不会做出谋害外甥的事,进而怀疑到其他人,没想到刘彻早已失去理智,“陛下,你也知道卫青心性,他怎么会做出这种事?一定是有人陷害他。”   “铁证如山,你还要狡辩!”刘彻根本不听,“去病到死都捏着这个锦囊,朕要是还不能为他主持公道,也不用再做这皇帝了!”   平阳公主还想说,就被刘彻喝住:“你以为朕当时伤心过度,就没注意到你要烧掉他的尸体是心虚?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话可说?”   既然刘彻已经知道一切,再否认也没用了。平阳公主一咬牙:“陛下,假传圣旨要骠骑将军自裁的是妾身,和大将军没关系,他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好,皇姐还真是女中豪杰,犯下如此大逆不道的罪行,还有胆子承认。”刘彻的拳头被捏得“咯咯”直响,“你以为你是朕的姐姐,朕就不敢杀你?放心吧,你们这对狗男女一个都逃不掉!来人!”   “妾身不敢奢望陛下宽恕。”平阳公主再次打断刘彻,“不过请陛下想想,如果骠骑将军不是自己心里有鬼,又怎么会相信陛下要将他赐死?”平阳公主说出霍去病曾经打掉卫子夫肚子里的孩子来扳倒陈皇后的事,“这件事信不信由陛下决定,不过现在就算杀了卫青,霍去病也活不过来了。匈奴单于还没死,要是卫青也不在了,下次匈奴打过来,陛下就等着继续送钱送地送女儿吧!”   *****   直到从刘彻面前退下,卫青还没有从一连串的打击中回过神来:“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你是我的夫,是比‘天’还高出一头的‘夫’。”平阳公主已经没有儿子了,要是卫青再倒下,她和幼小的孙子将失去所有的依靠。她心狠手辣,可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   *****   卫青夫妇走后,宣室殿一下子静得可怕。   “皇上?”杨得意小心翼翼地叫了一声,凑近一听,却听到刘彻压抑的笑声,空洞的笑却比痛哭更让人心碎。   “那个小傻瓜居然以为朕会把区区一个儿子看得比他还重要。”刘彻越想越觉得好笑,压抑的笑声终于变成疯狂的大笑,“他为朕打下的江山十个儿子都打不下来,他居然以为朕会为了一个素未谋面的孩子,就要他的命……”   “皇上……”杨得意吓得跪下了,“皇上,想哭就哭吧,可别再这么吓唬老奴了,老奴经不起啊……”   “和他比,儿子算什么?”刘彻一拳砸在面前的条案上,“朕让他看看,在朕的眼里,儿子算得上什么!至于仲卿……”刘彻看向卫青夫妇离去的方向,薄唇泛出冷笑,“算准了匈奴之患未除,朕就不敢杀他?没关系,好得很。他大概还不知道吧?有一种活,叫‘生不如死’!”   刘彻不会杀卫青,那就拿他的孩子开刀。   霍去病死后不出一年,卫青的长子卫伉就因犯法而失掉侯爵。五年以后,卫伉的两个弟弟卫不疑和卫登都因罪失爵。看到皇帝罗织罪名谋害自己的孩子,卫青却无能为力,最后于元狩五年抑郁而终,享年仅四十多岁。   卫青死后,刘彻更是再也没有放下过对卫家人的屠刀。   征和二年,刘彻干脆借巫蛊之案彻底消灭卫氏家族,卫君孺一家、阳石公主、诸邑公主、卫伉以及平阳公主之孙曹宗都因莫须有的罪名被刘彻处死。卫太子刘据看不下去,起兵造反,最终因势孤力弱而兵败,只身逃出长安,但是最终还是没能逃出刘彻的追捕,于湖县自缢而亡。卫子夫闻讯后因不能自明,也自尽身亡。   奴隶出身的卫氏家族最辉煌时一门五侯,堪称传奇。可惜命中享不起的富贵注定不会长久,短暂的辉煌后,卫氏家族终于也像流星一样,轰轰烈烈地在历史舞台上一闪而过,然后彻底消失。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十五章 不相离   五柞宫弥漫着药味和死亡的气息,不用御医,太监总管郑如意也知道已经七十高龄的皇帝时日无多了。   郑如意是杨得意的干儿子。杨得意第一次见到他,就说这孩子一双眼睛够机灵,姓得也好,从小带在身边栽培,自己上了年纪以后,便让郑如意接替他成为太监总管服侍刘彻。   霍去病死后,刘彻变得越来越暴躁易怒,为了避免干儿子说错话性命不保,杨得意再三叮嘱郑如意不要和皇帝多搭话,要是实在好奇,就来问干爹。   郑如意刚进宫时,就看见皇帝像个活死人,没有喜怒哀乐,只会照章办事地处理公务,除此以外便是盯着寝殿中的一幅画,可以一动不动地看一整天。郑如意出于好奇,也悄悄地凑过去看过。那幅画上的人和真人一般大小,是一个极漂亮的男人,一身白衣胜雪,闲适地靠在窗边假寐。画的巧妙之处就在于没有着重画他的长相,却画出了一股不食人间烟火一般的空灵贵气,像是在浊世间僻出一片净土。每次皇帝在朝堂上弄得身心俱疲,都会逃避一般来找画中人倾诉心中的苦闷,仿佛只有他能给他一个彻底放松的地方。   郑如意是没见过世面的穷孩子,问干爹皇帝是不是都像活死人一样,只敢把一幅画当做唯一能倾诉心事的人。杨得意深深地叹出一口气,不回答。郑如意以前在大街上要饭的时候,就练出一双善于察言观色的眼睛,立刻从杨得意的反应中推测出来皇帝是痛失所爱,才会变成这样。   刘彻的龙阳之好根本不是秘密,郑如意从刘彻看画中人的眼神不难猜出这是他的心上人,问杨得意画中人是谁。杨得意说这是个不能提及的人,于是郑如意只能自己猜了。是奉车都尉霍光吧?看遍整个汉宫,只有霍光一个人不仅貌美,还有这种谪仙般的气质。霍光也有龙阳之好,但他的爱人是霍府家奴冯子都,难怪皇帝只能对着画像单相思。   听了郑如意的推测,杨得意只是苦笑着让他去看画下的落款,郑如意才意识到画这幅画的时候是元狩二年,当时霍光还没满十岁,画中人不可能是他。那么就是某个已经去世的人了?郑如意听说过刘彻以前的男宠韩嫣,貌似就是在元狩年间被王皇太后赐死,刘彻可能是因此画了幅遗像,对着画怀念失去的爱人。可是杨得意听了郑如意的推测,只回了他三个字“他也配!”   于是郑如意只能靠自己观察来满足好奇心。   杨得意还在刘彻身边服侍的时候,有一次平阳公主送美人来讨好皇帝,郑如意注意到刘彻对亲姐姐异乎寻常的冷淡甚至仇视,而平阳公主战战兢兢,似乎生怕惹得弟弟不快。   最是无情帝王家,皇室中的兄弟姐妹大概就是这么悲哀吧?郑如意猜想。郑如意自己是无父无母的孤儿,从小跟着姐姐要饭。有一年闹水灾,讨不到吃的,姐姐把乞讨来的饭都给了他,自己饿死了。郑如意为了安葬姐姐,才卖身进宫做了奴才。郑如意一直觉得自己和姐姐很可怜,除了彼此以外什么都没有,他甚至最后连姐姐都保不住,还要忍受阉割的折磨,才能保证自己以后能有口饭吃。不过看到皇帝和平阳公主姐弟间竟然可以如仇人一般,郑如意顿时觉得自己和姐姐比他们幸福得多。姐姐即使死了,也还活在郑如意的心中,郑如意也知道姐姐一定在天上保佑自己,他才能在进宫后不久,就遇到杨得意这么个好靠山,而皇帝和平阳公主之间没有一丝亲情,只有算计和仇恨。   平阳公主送上的是两个伶人,一个隔着屏风跳舞,一个在一旁弹琴唱歌:“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屏风后的人只看得到一个影子,窈窕的身材、优美的舞姿让人恨不得立刻上去扯开屏风,看看这“倾国倾城”的美人是什么样。刘彻却对屏风后跳舞的美人兴趣不大,只是盯着歌者藏身的地方,不等他一曲唱完,就忙不迭把他拉出来。郑如意看到那是个十分清秀美丽的男人,容貌虽然秀美,却能让人一看就有惊艳的感觉,而刘彻的眼神却在看到他的长相时一下子黯淡下来。   平阳公主说那个弹琴的伶人叫李延年,跳舞的是他的妹妹李娃,他还有个哥哥李广利。郑如意觉得李家兄妹三个都长得像下凡的神仙一样,刘彻也收下了“倾国倾城”的李娃,封为夫人,李广利封为贰师将军,李延年为协律都尉。表面上看,是李广利和李延年攀了妹妹的裙带,可是郑如意总觉得皇帝更中意的是李延年,其实是李广利和李夫人沾了李延年的光。   李延年早年因为犯罪受过腐刑,不过这丝毫没有影响到他流水般动听的嗓音,琴技更是高超,还会自己谱曲。可奇怪的是刘彻即使明显更偏爱李延年,每次都不是隔着屏风听他弹琴唱歌,就是黑灯瞎火地临幸,因为他“只有琴声和嗓音有几分像他”。郑如意问杨得意,那个“他”是不是画中人,杨得意没有回答,但郑如意看到杨得意躲起来偷偷地抹眼泪。   不过能做个替代品也挺好。李家兄妹三人原本是最低贱的伶人,能进宫已经是飞黄腾达了。听说卫皇后以前也不过是平阳公主府的歌女,皇帝和皇后现在“相敬如冰”,看来平阳公主是看出卫氏家族不行了,有意让李氏家族替代他们,成为自己的新靠山。郑如意以为李夫人早晚会替代卫皇后成为李皇后,不料李夫人没这个福分,生下五皇子刘髆后就沉疴不起,死前蒙着脸不愿见刘彻,希望皇帝能一直念着她美丽的模样,保住家中兄弟的荣华富贵。李夫人死后,刘彻确实宠幸过她的兄弟,即使李广利一再地吃败仗,也没有怎么责怪。征和三年,李广利出征匈奴前与丞相刘屈氂密谋推立李夫人之子刘髆为太子,后事发,刘屈氂被杀,李广利投降匈奴。征和四年,李广利投降匈奴一年后被杀。刘彻对这些都忍了,可是到了太初年间,李夫人之弟李季奸乱后宫,刘彻终于忍无可忍,下诏灭李延年和李季兄弟宗族。   李氏族灭后,郑如意曾听到刘彻对着画像哭诉:“他们不是你,谁也代替不了你……”   卫皇后早已年老色衰,全靠弟弟卫青的军功来保持皇后的地位,卫青死后,郑如意觉得李夫人原本是有机会走上和卫皇后一样的道路的,只可惜她的兄弟远不如卫皇后的兄弟争气。但奇怪的是当初卫青还在世的时候,曾有一次在匈奴犯边后主动请缨,郑如意却听到皇帝怒斥:“你以为朕会允许你的功劳盖过他吗?”直接把劳苦功高的卫青赶走。以郑如意在杨得意身边培养出的宫闱经验看来,平阳公主就是看到丈夫失宠,才把李夫人兄妹三人送进宫。事实证明平阳公主的眼光不错,李广利在军事上根本是个庸才,刘彻却因为对李延年的喜爱,对在战场上一再失利的李广利一忍再忍。可是郑如意看不明白皇帝为何宁愿重用一个庸才,也不愿让卫大将军去战场上再展雄风,问杨得意皇帝是不是和卫大将军有什么仇,杨得意只是叹息。   刘彻年老后十分喜欢到处巡游,一日路过河间,观天相、占卜吉凶的侍从对刘彻说此地肯定有奇女。刘彻按照侍从说的方向找去,果然看到有一个绝色美女。刘彻问美女是否愿意入宫,美女羞答答地说愿意,可是身有隐疾,不便入宫侍奉皇帝,说着便伸出一个小粉拳,说自己从小右拳就张不开,有神婆给她算过命,说谁能让她张开右拳,谁就是她命中注定的夫君。   郑如意当时已经不是小孩了,知道这不过是当地官员进献美女讨好皇帝的小把戏,正好笑阅尽人间绝色的刘彻怎么会上这种当,却看到年迈的皇帝对着美女的小粉拳泪流满面:“你是又偷了天上的兵符?还是握着要你命的锦囊?”   美女听得莫名其妙,但还是按照别人告诉她的,在皇帝掰她的手指时松开手,露出里面一个小玉钩。刘彻似乎觉得美女就是画中人转世,把她封为“钩戈夫人”带回宫,对她百般宠爱。太始三年,钩戈夫人生子,取名弗陵,号钩弋子。刘弗林和上古尧帝一样是怀胎十四月而生,于是刘彻称其所生之门为尧母门,对钩戈夫人母子极尽宠爱之能事。   皇帝是老糊涂了吧?才会被钩戈夫人迷得晕头转向。郑如意早就看出来了,年迈的皇帝早已失去判断是非的能力,不然栾大之类的江湖术士也不可能借着修仙把皇帝骗得团团转,直到他被骗走了一切,才醒悟过来修仙都是骗人的。皇帝坐拥江山,已经拥有了一切,会想长生不老,永远拥有人世间的权力和财富,也不是不能理解。可奇怪的是刘彻对长生不老似乎兴趣不大,只想飞升成仙,郑如意几次看到刘彻找到新的江湖术士以后,对着画中人说“等我修炼成仙,我们就又能在一起了”,让他看不明白。   征和二年的巫蛊之祸空出了皇后和太子之位,但是刘彻迟迟没有再立皇后和太子。后元二年二月乙丑,刘彻病笃,钩戈夫人看出皇帝时日无多,怕他死后自己会失去依靠,趁机建议刘彻立刘弗陵为太子,刘彻居然答应了。子少母壮,郑如意以为刘彻驾崩以后,肯定是钩戈夫人携幼主权倾天下,不料刘彻按照钩戈夫人所说立诏以后,却是对着欣喜若狂的钩戈夫人冷哼:“你不是他!他永远不会向朕要什么。”没有废刘弗陵的太子之位,却是立子杀母,回头就杀了钩戈夫人给自己殉葬。   新帝年幼,刘彻以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命其与车骑将军金日磾、左将军上官桀、御史大夫桑弘羊共辅少主。刘彻缠绵病榻的时候,一直是郑如意在一旁服侍,就听见刘彻拉着霍光说:“子孟,你越来越像你哥哥了。你和翁叔(金日磾字翁叔)都是他带大的孩子,把孩子交给你们,朕才放心。”   画中人是霍光的哥哥?霍去病?郑如意想起来了,当初司马迁进献《史记》,刘彻冷笑道:“你以为朕会杀你,好让你留个死谏的美名?不,朕不会杀你,还要让你的《史记》流传下去,永远为后世人耻笑!”当时郑如意往刘彻案头瞄了一眼,发现惹怒皇帝的正是《卫将军骠骑列传》。   这么个谪仙般的人竟然是霍将军?郑如意难以想象。   霍去病吃诧风云的时候,郑如意还是少不更事的幼童,对传说中的骠骑将军唯一的印象,就是那场浩浩荡荡的葬礼。将军应该是高大威武的吧?郑如意听到过的关于霍去病的传说都是关于他如何横扫战场无敌手,很难把这么个战神下凡一样的将军和画中谪仙一般的美人联系起来,可是刘彻病中的反应不由得他不信。   “去病……去病……”刘彻病得神志不清了,却还念叨着同一个名字。   “皇上,冠军侯已经薨了。”郑如意听说骠骑将军死得十分蹊跷,看了看阴冷的寝宫,担心可别是冤魂来索命。   刘彻果然不再喊“去病”,却开始喊“嬗儿”。   *****   刘彻在做梦,梦见自己返老还童,还和年青时一样健壮有力。四周白茫茫的一片,像是身处浓雾中,一个小孩的身影在雾中玩耍。   “嬗儿!”   小身影抬起头,看向刘彻,伸出双手向他扑来:“爹爹!”   “嬗儿,你叫我什么?”不是姨公,而是爹爹?刘彻蹲下身,向看起来只有三四岁的霍嬗伸出手:“嬗儿,来,爹爹抱抱……”   果然还是小时候的霍嬗比较可爱。霍去病死后,刘彻把霍光、金日磾和霍嬗都接到身边来,命根子一样地看着他们,生怕失去霍去病以后再失去他遗留在世上的亲人。当时霍光和金日磾已经懂事了,知道规矩,可是霍嬗不懂,很快就被刘彻宠得无法无天。刘彻知道如果继续这么宠霍嬗是害他,可是只要霍嬗可怜巴巴地提起爹爹,对霍去病的愧疚就让刘彻无法遏制地继续把对心上人的思念全都倾注为对霍嬗的骄纵。久而久之,霍嬗发现“爹爹”是用来对付刘彻的法宝,而刘彻是用来对付所有人的法宝,越来越肆无忌惮。刘彻几次想狠下心来治一治他,可一想到他是霍去病的孩子,就狠不下心来。   “爹爹!”霍嬗跌跌撞撞地跑向刘彻,却像个影子一样穿过他的身体,扑向他身后。   他叫的爹爹不是他?刘彻站起身,看到是霍去病在他身后。   霍嬗扑到霍去病身上。霍去病弯下腰对他说了些什么,霍嬗又跳又笑,牵起霍去病的手,随他向浓雾深处走去。   “不!去病,别带嬗儿走!”   刘彻想起来了,他以前做过这个梦。霍嬗十岁的时候,刘彻带他去封泰山,当天晚上刘彻就做了同样的梦,一觉醒来,霍嬗已经在睡梦中夭折。   “去病,别带嬗儿走!”刘彻连忙追上去,“我不会再宠坏他了,我保证。别带嬗儿走!”   霍去病走得并不快,可不论刘彻怎么追,都追不上他们。   “去病,对不起你的是我,别带嬗儿走!”   刘彻在后面喊得声嘶力竭,霍去病却连头都不回,好像根本看不见也听不见他。   “去病,带我走吧!”   霍去病终于停下脚步,向刘彻伸出手。   “去病。”刘彻牢牢地抓住久违的爱人。   与此同时,五柞宫爆发出痛哭声:“皇上驾崩了!”   皇帝没了,哪怕是装样子,也要痛哭一场。杨得意临终前终于告诉郑如意关于刘彻和霍去病的故事,郑如意对他们的感情分外感同身受,可是此时身边的宫娥、小黄门哭成一片,他却哭不出来,只是看向门外。   天亮了。在金黄色的晨曦中,郑如意看到皇帝返老还童,身边站着那个画中人,两人一左一右牵着个匈奴长相的孩子,一起消失在灿烂的阳光中。   作者有话要说:  以上历史事件主要参考自杨生民《汉武帝传》、商金龙(严重鄙视该作者)《霍去病大传》。 ☆、第七十六章 三生石   天庭,凌霄宝殿上高高地坐着玉帝和西王母,下面跪着一红一白两个身影。   “白鲤私调天兵,在人间还犯下杀孽无数,你可知罪?”   “小仙知罪,任由王母处罚。”即使是被五花大绑跪在下面,白鲤依然气势逼人,“可是王母殿下,红莲已经做了两世明君,能取消魂飞魄散的审判了吧?”   白鲤不提也罢,看到他对红莲如此庇护,西王母更加气不打一处来:“哀家还没有和你算账,你还有胆子包庇红莲!”   张友仁不自在地干咳了一声:“朕还没死,你还不是‘哀家’。”   “你活着跟死了有什么两样?”西王母立刻顶回去,丝毫不顾忌张友仁身为玉皇大帝的颜面。   天庭还是女人做主,玉帝的道行没有西王母深,权力自然也没有王母大。张友仁只能给了白鲤一个爱莫能助的眼神,乖乖缩到一边。   “殿下明鉴。白鲤是为了我才犯下杀孽,该魂飞魄散的是我。”红莲毅然挡在白鲤面前,“我是妖,可白鲤是神,区区一个妖死不足惜,可要是国神灰飞烟灰,殿下就不怕凡间众生寒心?”   “你要干什么?”白鲤拉回红莲,“我要判刑,也不过是折损几年修行而已,早晚能补回来。你要是魂飞魄散,可就救不回来了!”   “你为我付出了那么多,我怎么忍心看着你再为我受苦?”红莲只恨自己被绑着,无法把爱人抱进怀里好好安抚一番。   “我荒废那么久的修行是为了什么?”白鲤却是恨不得咬死红莲,“你要是不忍心我受苦,就给我好好地活下去,别让我浪费的时间白费。”   “那就一起魂飞魄散吧。”红莲深情脉脉地看着白鲤,“人死了以后到阴间,或许神仙魂飞魄散,也不过是再去另一个地方,到时候我们还可以在一起。”   “谁要跟你殉情。”白鲤扭过头去不看红莲,绯红的脸颊却将他的心声表露无遗。   看到红莲和白鲤此时还有心情卿卿我我,西王母气得脸色发白:“情比金坚是不是?好,哀家成全你们!”   西王母下令给二人松绑,接着让人端了一碗孟婆汤放到二人面前:“红莲一世遗臭万年,一世流芳千古,算是功过相抵,哀家再给你们一次机会。来世你们二人可以做兄弟,而且只有一人需要喝孟婆汤,如果来世红莲还能做个明君,哀家就放过你们两个。”   红莲大喜过望,白鲤却生出几分警觉:“不会再让我们投生到什么气数将尽的国家吧?”   “不会,那个国家气数旺得很。”   “那么‘明君’的标准是什么?”白鲤继续逼问,生怕西王母再使诈。   “哀家不看红莲生前做过什么,只要死后流芳千古、万世传颂,就是明君。”   白鲤这才放下心来,看眼前的孟婆汤。汤只有一碗,不喝的那个来世会辛苦许多。   “你喝吧。”红莲把碗递给白鲤,“你为我背负了两世的情债了,下辈子换我来照顾你。”   白鲤端起碗,喝得干干净净,突然一把扣住红莲的脖子,把嘴里的孟婆汤悉数渡入他口中,硬逼着他喝下去:“傻瓜,我练了两世才练得文武双全,一碗汤下去,不是全都废了?”   红莲一开始用力挣扎,但随着记忆被孟婆汤渐渐抹去,挣扎的力度越来越小,看白鲤的眼神由震惊、心疼最终变成了迷茫。等白鲤放开他,红莲打量他的眼神已经像陌生人一样:“你是谁?为什么要亲我?”   “我是你哥哥。”白鲤强忍着心痛牵起红莲,“走吧。”   爱情竟然可以如此伟大,即使没有回报,也可以付出得无怨无悔。张友仁看着白鲤带走红莲,深深地叹出一口气,再看旁边的西王母,发现她也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满脸艳羡甚至嫉妒。   发现张友仁盯着自己,西王母连忙换上仙界皇后的威严模样:“怎么了?”   “朕一直很好奇。为什么神仙可以结婚,但是不可以恋爱?”如果张友仁没看错,西王母的样子像嫁不出去的老姑娘看幸福和美的爱侣,羡慕嫉妒最后变成了对爱情本身的痛恨。张友仁登基不久,仙界的规矩还是西王母定的,神仙不能恋爱,恐怕是因为西王母自己享受不到爱情的甜美,只能利用手中的权力让别人也无法享有其中的幸福。   “有什么不对吗?”西王母发觉张友仁看自己的眼神有些异样,“沉迷情爱,就不会有心思修炼,所以不准在仙界恋爱。这是哀家定的规矩,你有意见?”   “还在为卷帘大将的事恨我?”张友仁从西王母的表现越来越觉得自己的猜测是对的,“他不过是贪慕你的神力可以让他少修行几年,根本不是爱你。”   “我知道!”可是西王母的二十三个女儿个个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她自己却是个长着豹尾虎齿的怪物。除了冲着她的王母身份,男人还会为了什么来讨好她,让她以为自己也可以尝尝爱情的滋味?   原来如此。张友仁知道该怎么驯妻了。   *****   “小白鱼,又来了。”孟婆一看稚童一般的红莲,就知道喝了孟婆汤的肯定是他。   “没关系,他就算喝了孟婆汤,也知道该怎么做个明君。”白鲤小心翼翼地扶着红莲,免得心智如幼童的他会摔倒,“只是来世又得从头开始了。”   “放心,有婆婆帮你们。”孟婆拿出一个红色的东西,“瞧。”   “这是……线轴?”   “线轴你个头!”孟婆一线轴打在白鲤头上,“这是你和红莲的化身,外面缠的是月老的红线。”   “那么多……”白鲤听说月老的红线很珍贵,一般都是把两个人在一起圈一圈就够了,可是孟婆手里的红线已经多到足够把里面的红莲和白鲤缠得像线轴一样。   “那当然。”孟婆满是皱纹的脸上泛起少女般羞涩的笑容,“我问他要,那老家伙敢不给?”   “婆婆,你和月老的感情很好吗?”   “何止是好?”孟婆敛起笑容,眼神渐渐迷茫起来,最后长长地叹出一口气,“婆婆给你讲个故事吧。从前有一男一女两个修道之人相爱了,可是他们是修道之人,所以不能在一起,只能分开,男的到了天上,女的到了地下。男的希望女的能一直记得他,用自己的血牵成一条一条红线,连着天下的有情人,让他们不论相隔千山万水,最终都能找到心中所爱。女的希望男的忘了他,把自己的泪熬成一碗一碗的汤,让天下有情人忘了前世爱情中的痛苦,来世还有勇气继续在一起。男的是月老,女的是我孟婆。”   难怪孟婆从第一次见面就那样无私地帮助他们。“婆婆……”   “所以放心吧,小白鱼,不论转世多少次,你们的缘分都是剪不断的。”孟婆推红莲和白鲤走上玉桥去投胎,“只要有勇气走下去,最后你们一定会幸福。”   *****   家里张灯结彩,白鲤在摇篮中也可以听到外面宾客的喧哗。   门打开了,随着熟悉的脚步声渐渐接近,母亲的脸出现在摇篮上。   白鲤向她伸出肉嘟嘟的手。   “毗沙门,你也知道今天是你的满月宴?那么兴奋。”母亲将白鲤从摇篮里抱出来。   “毗沙门”是父母给白鲤起的小字,源自毗沙门天王,是佛教的知识之身、财神和武神,从这一个名字中不难看出父母对第一个孩子的期望。白鲤已经经历了两世,文治武功自然都不会让父母失望,只是不知如果母亲知道怀中刚满月的婴儿有着八十多岁老人的心智,会作何感想。   “走吧,爹爹和客人们都在等了。”母亲自然不知道襁褓中的婴儿在想什么,抱着他出去。   皇子满月,自然是宾客盈门,白鲤的满月宴当天客人络绎不绝,各种礼物堆成山,看到白鲤被抱出来,各种溢美之词便以排山倒海之势包围他:   “这就是小世子,长得真是俊俏。”   “看这孩子天庭饱满,一看就是大富大贵的有福之人。”   “看这小手摆得,才刚满月,力气就那么大,以后武艺一定不输唐国公。”   “可不是吗?谁不知道唐国公是出了名的神射手,当年箭技压群雄,才娶得如花美眷。小公子以后一定也不在唐国公之下。”   “看这眼睛多机灵。夫人出身书香门第,小世子的眼睛像夫人,以后必定也是饱学之士。”   “真不愧是唐国公的世子。”   ……   大概现在的皇帝就叫“唐国公”,皇子就叫“世子”吧?出生时看到房屋的样式和周围人的衣服,白鲤就知道人间肯定又是时过境迁,也没对周围人的称呼太在意。反正看父母的衣着和气质,白鲤就认定了他们一定是皇帝和皇后,直到……   “皇上驾到!”   听到通报声和“吾皇万岁”的朝贺声,白鲤以为是父亲来了,循声望去,看到的却不是父亲,而是另一个穿着明黄色衣服的人。   他们叫这个人皇帝,也就是说皇帝不是他爹!白鲤想起来了,走玉桥不一定是投生帝王家,也可能只是一般的王公贵胄。   “这就是小世子?”皇帝抱过白鲤的襁褓,“乖,乖。他还朝朕笑呢。小宝贝,你也知道朕是你的姨公对不对?”   姨公?也就是说皇帝是父亲或者母亲的姨夫,也就是说他现在投生的家族连皇室血统都没有!也就是说哪怕皇帝无后,不得不把皇位传给同室宗亲,也轮不到他爹做皇帝,也就更轮不到也要投生在这家的红莲做皇帝,除非他们起兵造反。可是西王母还说这国家气数正旺,也就意味着要起兵造反都不那么容易。天哪,怎么会这样?   “真是可爱。”皇帝没注意到怀中的婴儿一副被雷劈了的表情,“爱卿,给孩子起名字了吗?”   “起好了,叫建成,建功成业的建成。”   “建功成业,好名字啊。”皇帝举起白鲤,“以后来朝堂上为朕建功成业,李建成。”   作者有话要说:  小通知:明天二更哦 第三世 隋 ☆、卷首诗   两小无猜兄弟怜,弟为九五兄让贤。   山呼皇弟万万岁,不见皇兄垂绣帘。   灼灼二日难容天,咄咄二主惹君嫌。   兄友弟恭有时尽,泪落鸩酒弟不见。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章 抓周   都说冬天出生的孩子有吃福,能吃什么的时候,就是什么东西上市的时候。不过要李建成来说,冬天出生的孩子没睡福,大冬天的把他从冬眠中叫醒,居然是为了抓周。被奶娘抱出来,看见一桌子各种各样的物品,李建成只觉得欲哭无泪。   已经在凡间待了一年了呀。   从奶娘、丫鬟的对话中,李建成得知当年的大汉已经成为六百多年前的历史了,现在他所在的国家叫“大隋”。从西晋末年开始,中原处于四分五裂的状态达四百余年,直到大隋的开国皇帝杨坚重新一统中原,建立大隋。登基以后,杨坚更是励精图治,确立三省六部、简化地方官制;修订“开皇律”,减轻法律的残酷和野蛮性,增加公正性和法理性;颁布均田令,提高农民劳动生产的积极性,同时增加国家的赋税收入;复兴汉文明,重视教育;……总而言之就是个千古明君。   都说富不过三代,国家的盛衰也是同样的道理。如果这个千古明君已经作古上百年,李建成或许还能带着几分侥幸心理,期望杨家后人能出个不孝子亡国君,他就还有希望谋朝篡位,然后让红莲取而代之。可问题是千古明君开国皇帝杨坚至今还好好地坐在龙椅上,甚至来参加过李建成的满月宴——杨坚的皇后和李建成的祖母独孤氏是姐妹,论辈分,李建成还得叫杨坚一声“姨公”。   想到恩爱的皇帝姨公和皇后姨婆,李建成的头又大了一圈。   独孤皇后贤明圣德,但是独占欲太强,于是有钱没权的土财主家里都有三妻四妾,可怜杨坚堂堂一国之君却只能守着独孤皇后一个,五个儿子太子杨勇、晋王杨广、秦王杨俊、蜀王杨秀、汉王杨谅再加上四个女儿乐平公主、襄国公主、广平公主、兰陵公主都是一母所生,要他们骨肉相残都不容易。……   知道自己的处境后,李建成只能感慨西王母实在是太看得起自己兴风作浪的本事了,怕他帮红莲谋朝篡位成功,居然让他投生到这样一个朝气蓬勃的国家。   反正不抓完周,大人们是不会放他回去睡回笼觉的,李建成现在满脑子都是早点回去继续冬眠,盼着抓周早完早好,正纳闷怎么还不开始,就听见一个青年男人的声音随着陌生的脚步声一起传来:“……这晋王真是人才,不仅指挥军队有方,更是对百姓秋毫无犯,对陈朝库府资财一无所取。我们这一路打过去……”   “好了好了,难得儿子抓周,你心里还只有打仗的事。”打断他的是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半嗔半怨,“小心儿子不认你。”   “我们父子连心,毗沙门怎么会不认我?”一双粗糙有力的手把李建成从奶娘怀中抱过来,接着凑到他面前的是一张英武不凡的脸,“毗沙门,认识我是谁吗?”   “爹爹……”李建成从他们刚才的对话中就推测出了这个陌生人的身份,向眼前的男子伸出肉嘟嘟的小手。   “到底是我的儿子。”爹爹在李建成的脸上狠狠地亲了一口,“咱们父子连心,毗沙门怎么会不认识爹爹呢?”   这是李建成的父亲李渊,在家中排行老四,是北周开国功臣的后代,七岁便被封为唐国公,北周时历官御史大夫、安州总管、柱国大将军。后来隋灭北周,李渊仗着是皇后娘家的亲戚,依然在朝中得到重用,曾做过隋文帝杨坚的贴身侍卫,先后出任过谯州、陇州、岐州的刺史。李建成出生不久后,李渊便随晋王杨广出征平南陈,到现在才回来,因此对李建成而言,父亲几乎还是个陌生人。不过看到眼前的人,李建成着实松了一口气——李建成是李渊的第一个孩子,幸好爹爹一直忙着南征北战,生孩子晚,李建成出生的时候,李渊已经二十三岁了,不然要在人间待过近百年的李建成对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半大孩子叫“爹爹”,他还真叫不出口。   “就你们亲。”跟在李渊后面的华衣美妇——这个是李渊的正妻、李建成的生母窦氏——把李建成抱回去,然后轻轻地放在桌子上,“毗沙门,喜欢哪个?自己抓。”   抓周可是门学问,可以尽早向父母表明自己的志向,好尽快接触到自己需要学习的东西。看着一桌子琳琅满目的东西,李建成陷入沉思。   只要红莲能再做一世明君,就可以逃过劫难了,就算情势严峻,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希望,也不能放弃。白鲤无比庆幸自己抢先一步投胎,可以先为红莲铺好路。   既然无幸生在皇室,要得到皇位,就只有起兵造反了。要造反,就一定要练好武艺。李建成一把抓住桌上的长弓。   “真不愧是我的好儿子。”李渊大喜过望,“毗沙门也知道爹爹当年就是靠百步穿杨的本事娶到你娘亲的,以后练好弓箭,也能娶个你娘亲那样的美人。”   “你讨厌……”窦氏悄悄地在李渊的腿上拧了一把,脸上泛着幸福的红晕。   父母在一旁打情骂俏,李建成的注意力却是被另一个东西吸引了。那个东西四四方方,一层一层的,看不出是什么材料,上面好像还写着字。李建成爬过去,发现那个东西上面居然写着《史记》二字,还标明作者司马迁,翻开来一看,里面全都是字。   这到底是什么材料做的?李建成觉得很好奇,稍稍用力扯了扯,很轻松就扯下一角来,惊得窦氏连忙要把他手里的东西拿走:“毗沙门,可别把书撕坏了。”   书?这是书?李建成再次好奇地打量手里的东西。科技果然是不断进步的,现代的书已经变得这么轻,连个一岁孩子都拿得动,实在是比竹简好太多了。司马迁说他要写的“前无古人的史书”就是这本吧?很好奇自己的前世到了他的笔下会变成什么样。李建成放开长弓,就坐在桌子上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瞧他看得有模有样,我看他以后是个读书人。”窦氏想拿走李建成手里的书,“好了,毗沙门,把书给娘亲,娘亲去放好。”   不给!李建成反而把窦氏的手掰开,死死地抓住书不放。天可怜见,婴儿的生活实在是太单调了,每天吃了睡睡了吃,食物还一点变化都没有,他都快闷死了。   第一世是白鲤第一次做人,比干从来不知道人类的生活是什么样,一切都得从头学起,和普通的婴儿没什么大两样,因此也没觉得婴儿的生活有什么不对;第二世卫少儿是奴婢,坐完月子就要重新开始干活,可儿子还要吃奶,只能走到哪里,就把儿子带到哪里。霍去病的婴儿期几乎都是在卫少儿的背上度过的,有的是机会东张西望;现在第三世李建成是贵公子,一出生就有两个奶妈、五个丫鬟围着他一个人转,他现在除了吃、喝、睡,就只有盯着天花板发呆。现在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可以用来消磨时间的东西,坚决不给!   “这么好学,以后一定有出息,官做得比你爹爹还大。”窦氏见李建成没有再弄坏书,也就由着他。   “读书人……”李渊却是对李建成弃长弓拿书有些失望,“毗沙门,爱读书可以,可是武艺也要学啊。”   李建成已经完全沉浸在书中了,根本没听到父母的话。   作者有话要说:  我说二更吧?这是今天的第二更哦……   红莲:- -b作者你敢再贱一点吗? ☆、第二章 父子   总算找到一个可以用来消磨时间的东西了。汉武帝驾崩至今已经六百多年,凡间肯定又是翻天覆地。李建成才刚满周岁,估计短时间内父母也不会再给他弄个弟弟出来,红莲出生以前的时间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趁机好好学习,为以后的造反大业打好基础。李建成不由得庆幸自己已经一岁多了,双腿已经足够强壮,能支撑得起自己小小的身子,只要再有个东西扶,他就可以自己去书房找书看,唯一的问题是……书架太高了,他即使找到书房,也根本拿不到书。   李渊听到踢踢踏踏的小脚步声,一下子还没反应过来,直到站起身,才看见李建成站在书架前一脸为难,意识到是儿子来找自己了。   离开家的时候,儿子才刚满月,还只会吃了睡睡了吃,现在都已经会走路了。李渊是第一次做爹,出征时心里都挂着儿子,可是朝廷要平南陈,他不得不抛下出生不久的儿子,随晋王出征,儿子第一次开口、第一次学爬、第一次走路他都没看到。所幸他还是完整无缺地回来了,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再离开家,可以好好地补偿儿子。   “毗沙门,来找爹爹吗?”李渊抱起李建成,“爹爹给你讲故事好不好?”   “嗯。”从西汉至隋朝,文字的变化不大,李建成其实完全可以自己读。不过看李渊可怜巴巴的样子,李建成实在是不忍心拂了他的心意。在爹爹看来,自己大概是个挺有趣的玩具吧?这嫩生生的声音,听得李建成自己都想往自己脸上掐一把。   李渊在李建成脸上亲了一口,让他坐在自己的胳膊上,抱他到书架前:“想听哪个故事?”   李建成看了看书目,挑出一本《三国志》。诸葛亮和周瑜斗智的故事可是他的最爱。   “这个……”李渊即使没有为人父母的经验,也觉得三国时期的历史故事对个才一岁多的孩子似乎太深奥了些,“我们换一本?”   换一本?也好。李建成另外挑出一本《史记》递给李渊。满纸都是司马迁胡编乱造贻笑大方的“历史”,李建成向来是把《史记》当笑话集锦来消遣的,这本够浅显了吧?   “这个……”李渊面露难色,“再换一本?”   《汉书》?   他怎么净挑这些书?李渊以为李建成不识字,书都是乱挑的,搜肠刮肚地想自己的藏书中到底有哪些是适合一岁多孩子的读物,可思考的结果是没有。李渊不得不感慨自己真是个不称职的父亲。李建成可是他的嫡长子,家里也不缺钱,孩子又那么好学,可他居然连一本适合孩子读的书都找不出来。   “我们……换本图片多一点的好吗?”发现李建成一脸期待地看着自己,李渊不忍心让儿子失望。还是自己给他编点故事吧。照着图片编点猫猫狗狗的小孩故事应该比较容易一些。   图片多一点的?《大隋地图集》?   照着地图怎么编故事?李渊哭笑不得:“找本有点字的好吗?”   地图上面有字啊。   “图片旁边有字的那种。”   讲个故事要有图片,还要图片旁边有字的,要爹爹讲故事还真是费劲。好吧,要有图片,图片旁边还要有字的。李建成另外找了一本《黄帝内经》递给李渊。   对着满纸的草药图片,李渊欲哭无泪:“挑本有人的好吗?”   有人啊。李建成往后翻了翻,指着人体经脉分布图给李渊看。上面有人的。   “我们……再换一本?”   他到底想不想讲故事?不讲的话就别耽误李建成看书。李建成在书架上再浏览了一遍,坏心眼地抽出一本书放到李渊手上。这本有人有字还有故事,就看你看不肯读了。   “这本是……”李渊接过书翻了翻,脸一下子红到脖子根,连忙把书放回去,“你看这个还早了点。”李建成给他的是春宫。   他到底要不要念故事?李建成的脸色已经沉下来了。   “这个……”李渊被儿子看得汗如雨下,在书架上又是一通翻找,总算找到救命稻草了,“这本书好。爹爹给你讲这个故事。”   什么书?李建成凑过去看了看,看到封面上写着“李氏族谱”四字。   “爹爹给你念这本好不好?”   “咕……”李建成还没发表意见,他的肚子已经抢先表示同意,顺便要求吃饭。   小孩的身体真是麻烦,小小的肚子吃不下太多的东西,所以一天至少得吃五六顿,没过多久便又饿了。李建成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先饭饭。”做小孩真是累人,不能不说话,又不能让人看出自己没喝孟婆汤就转世了。李建成三辈子加起来的年纪已经是李渊的三倍多,为了装小孩,还得老着脸皮学小孩的语调说话。听到这样幼稚的话奶声奶气地从自己嘴里说出来,李建成想想都觉得羞人。   “好,先饭饭去。”李渊抱着李建成去找奶妈、丫鬟,“一边饭饭,爹爹一边给你讲故事。”   “嗯!”   *****   出世以后,李建成为了尽快摸清形势,光顾着关心皇室的情况了,对自己的家人反而只知道爹爹是个挺大的官,而且和皇室仅仅是姻亲,一丁点皇室血统都没有,娘亲是爹爹的正妻,别的什么都不知道。说不定李家往上追溯个几代,也是什么皇帝之后,或许以后抢皇位能沾点祖宗的光,成功的机会能大些。李建成坐到他的小床里,抱过奶娘递给他的奶瓶,等着李渊开始讲故事。   被儿子这么充满期待地看着,真是比打了胜仗还有成就感。李渊坐到李建成的小床旁边,清了清嗓子,开始讲李氏家族的渊源历史:“我们李家可是历史非常悠久的名门望族,最早的祖先可以追溯到西汉……”   西汉?李建成听到了一个熟悉的时代。李家的祖宗是谁?或许他还见过。   “……就是西汉的飞将军李广……”   “嗤……”李建成嘴里的牛奶喷了李渊一头一脸。   看爹爹一脸牛奶的狼狈样,李建成意识到自己失态了,伸出肉嘟嘟的小手擦了擦他的脸。他不是故意的,只是实在没想到自己投胎会投到李广那路盲家里。不知道路盲会不会遗传,不然以后起兵打仗可是大大的不利。   “呛到了?”李渊以为李建成是呛到牛奶了,连忙给他拍背,“好些了吗?”   李建成连忙摇手。李渊力气太大了,而且下手根本没有轻重,要是再给他这么拍几下,只怕李建成还来不及帮他打下一个天下,就会被自己的亲爹拍得夭折。   “那我们继续说。”旁边有丫鬟递来湿布巾,李渊擦了擦脸,继续讲李氏家族的光辉历史,“飞将军最擅长的就是骑射,所以我们李家的男儿都要好好学习骑马射箭,懂吗?”   爹爹还在为他抓周时没抓弓箭而耿耿于怀?李建成拍了拍李渊的手背。放心吧,他儿子可是骠骑将军转世,骑射绝不会让他失望的。   “真是爹爹的乖孩子。”李渊十分满意,“不过我们家也不是飞将军的嫡系子孙……”   李广的嫡孙可是入赘到匈奴去了,想来他的后人也不会继续留在中原。不过李广只有三个儿子,次子李椒无后,莫非……   “……而是他的三子李敢的后人……”   “嗤……”李建成好不容易喝进嘴里的牛奶又悉数喷到了李渊脸上。他居然是李敢的后人?李建成眼前顿时浮现出一个黑皮肤小眼睛招风耳的形象。前世李敢被他一箭射死,这辈子他要把李敢当祖宗供奉,果然是天道轮回报应不爽。凡间的时间过得真快,和李敢把酒言欢不过是上辈子的事,这辈子李敢就成了自己的十八代老祖宗。   李渊这次淡定多了,把脸上的牛奶擦掉,继续讲:“我们的老祖宗李敢虽然不是嫡长子,却是身世最曲折的一个。说来讽刺,李敢会名垂青史,是因为他死在了霍去病手里。可惜呀,霍去病确实是个能征善战的天之骄子,却也是个草菅人命的莽夫……”   “嗤……咳咳咳咳……”李建成这次是真的被呛到了。天机果然不可泄露。如果让李渊知道自己的儿子就是杀自己祖宗的仇人转世……还是别让他知道为妙。   他讲故事的水平至于那么糟吗?才几句话,就让儿子呛了三次。李渊做父亲的自信受到了严重的打击:“毗沙门,如果不喜欢这段的话,我们来讲讲你娘亲那边的家族史?”   娘亲应该不会再是李广的后人了吧?李建成点头表示同意。   “你的娘亲出身于鲜卑贵族,你外公窦毅在北周时为上柱国,外婆是北周武帝宇文邕的姐姐襄阳公主……”   鲜卑?东胡部落?弄了半天是匈奴人的后裔?李渊身为李广的后代,居然娶了个匈奴女人?他也不怕飞将军被他气活过来?不过李广的嫡孙都给匈奴公主做赘婿了,如果李广真的会被气活过来,六百年的时间已经足够他再死个六七次。   见李建成似乎又要喷奶,李渊连忙把书挡在面前,却只听到吸空瓶子的刺耳响声。   已经没了呀?刚才的奶都喷在了李渊脸上,李建成几乎什么都没吃进去,现在还饿着。于是李渊看到才一岁多的儿子不满地掂了掂手里的空奶瓶,确定里面确实已经没东西了,于是用空奶瓶敲了敲小床的栏杆,训练有素的丫鬟立刻给他换了个满的奶瓶,一句“公子慢用”,便退回到一边继续听候差遣。如果是看到十五六岁的儿子这样叫丫鬟上茶,李渊或许会欣慰于儿子御人有术,是做当家人的料,可是如今一个才一岁多的幼儿做出同样的事,看起来就有些滑稽了。李渊到后来才知道,李建成何止是会叫丫鬟做这点事。他才六个月的时候,话都还不会说,就已经会给奶娘、丫鬟发出明确的指令——是饿了,还是要换尿布了,还是想出去晒晒太阳,或者仅仅是闲极无聊想要人抱抱……李渊给李建成找的奶妈已经带过好几个孩子了,都说这样年纪的孩子应该只会不痛快了就哭,还从来没有见过大公子这么好带的小孩,却不知道眼前的婴儿都已经是在人世活了第三辈子了,怎么会连吃喝拉撒都分不清?   李建成不知道自己刚才的行为给父亲造成了多大的震惊,抱过奶瓶,总算吃了点东西下肚,示意李渊可以继续讲故事了,李渊却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刚才给李建成换奶瓶的小丫鬟。小丫鬟才十五六岁,正是鲜花一样的年纪,桃红的双颊嫩得像是能掐出水来,一头乌黑的头发缠得李渊移不开目光。   看够了没?继续讲故事啊。李建成使劲拽了拽李渊的袖子,李渊都没反应。   小丫鬟也在年轻的唐国公的注视下红了脸,低下头避开李渊的目光:“国公……有什么吩咐吗?”   李渊这才惊觉失态:“没什么,只是想知道你们平时都是怎么哄公子的。”   “讲故事啊。”听到李渊转移话题,小丫鬟放下心来,便开始滔滔不绝,“公子可喜欢听故事了。草船借箭、火烧赤壁……幸好奴婢的爹是说书的,奴婢小时候常听他讲故事,公子也爱听。”   “你倒是知道这么多典故。”李渊打量小丫鬟的眼神开始变得耐人寻味,“以前读过书吗?”   “奴婢家里穷,哪里会让女孩儿读书?这些都是尹姐姐教奴婢的。尹姐姐的爹是教书匠,认识很多字,奴婢认的字都是尹姐姐教的。”   “尹姐姐?”   “尹姐姐也是伺候公子的丫鬟。”小丫鬟指着进屋来的另一个丫鬟,“国公,那个就是尹姐姐。”   李渊顺着小丫鬟手指的方向看去,看到的另一个娇俏的可人儿,面若桃花,腰若细柳,虽是丫鬟,却带着一股千金小姐的高贵之气。这样的两个可人儿淹没在丫鬟中,实在是可惜了。李渊重新把目光投向先前说话的小丫鬟:“你叫什么名字?”   “回国公,奴婢本姓万,夫人赐名初桃。”   喂喂,他还记得旁边有个李建成吗?李建成继续使劲拽李渊的袖子。就算喜欢女人,当着儿子的面收敛一点行不行?李建成是已经活了三辈子,对大人的事都知道,不会介意爹爹当着他的面做出什么儿童不宜的事来,可是带着三辈子记忆的只有李建成一个。他可不希望红莲小小年纪就被好色的爹爹带坏,然后自己这辈子就又是只剩被弟弟吃干抹净的份了。   很可惜,李渊现在眼里心里都只有眼前的美人,李建成怎么拉他都没反应。   年轻人啊……李建成最后只能无奈地撇了撇嘴,放弃让李渊继续讲故事的期望,拿过他手里的书自己看。   从此以后,李渊三天两头来陪李建成,说是陪着他一起听初桃讲故事,但是明摆着醉翁之意不在酒。果然不出一年,李建成的这两个丫鬟就成了李渊的小妾万氏和尹氏。看到爹爹纳妾,李建成突然想起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万一红莲做他的兄弟,却是庶出怎么办?到时候要是起兵造反成功了,难道李建成这个嫡长子还能把皇位让给庶弟?虽然谋朝篡位还是八字没一撇的事,有些事还是早作打算为妙。   作者有话要说:  好吧,那个“二更”只是开个玩笑。昨天一上来,看到多了那么多的评论,幸福来得是那么的突然,让人有些招架不住啊。再更一章 ☆、第三章 女弟   新婚不到五年,孩子才只有三岁多,丈夫就移情别恋纳妾,还一纳就是两个,窦氏心里很不是滋味。可是妇德要求女子宽容丈夫的侧室,窦氏纵然心里再不是滋味,也得好声好气地对待丈夫的小妾。幸好儿子懂事,小小年纪就知道要孝顺母亲,窦氏生辰的时候,李建成亲自下厨给窦氏下了碗长寿面。虽然三岁小孩的厨艺实在是不敢恭维,看到儿子亲手为自己煮的面,窦氏还是比收到什么奇珍异宝做礼物都开心。   “毗沙门,爹爹生辰的时候怎么不给爹爹煮面?”李渊抱过李建成,“就和你娘亲。”   “娘十月怀胎才生下我,爹爹也要十月怀胎吗?”   李建成的“童言无忌”逗笑了一桌子的大人,窦氏却是有些想哭。孩子才这么小,就这么懂事,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苦都值了。   “娘,怎么哭了?”李建成去擦窦氏的眼泪,“我做得不好吃吗?”   “好吃。娘是高兴的。”窦氏连忙用手帕掖了掖眼角。   “姐姐真是好福气,公子这么懂事。”尹氏的语气中不无艳羡。   “以后妹妹生了孩子,也会这样孝顺妹妹的。”窦氏随口安慰了几句,语气中却是难掩得色。   不料李建成把窦氏的话当真了:“那么以后我也给两位姨娘做饭好不好?”   万氏和尹氏只当李建成是随口说说,道过谢便忘了,不料李建成是认真的,说娘亲教育他“庶母如母”,对庶母也要像对亲娘一样孝顺。万氏和尹氏对窦氏感激涕零,大公子亲自下厨给她们做饭,更是让她们受宠若惊,就是李建成做的东西再难吃,她们也必须硬着头皮吃下去,更不用说李建成的厨艺远比她们预料的要好。   有亲娘和两位姨娘的夸赞和鼓励,李建成更是对做饭上瘾了,哪怕李渊告诉他“君子远庖厨”,做饭根本不是男孩子应该学的,他也坚持每十天半个月就要给父亲的妻妾下一次厨以表孝心。别人都当李建成是幼童,喜欢大人夸赞,才会如此热衷于烹饪,没想到李建成的“庶母如母”的画外音是“明不及母”,他给亲娘做的饭里面都是些补气补血助孕的药材,而给父亲的小妾做的饭里面都下了避孕药。   功夫不负有心人,李建成四岁的时候,万氏和尹氏的肚子还一点动静都没有,窦氏却怀上了第二胎。李建成原本是家里唯一的孩子,所有大人都围着他转,如今孕妇比他更需要照顾,李渊和窦氏担心自己把更多的注意放在即将出生的孩子身上,会让李建成不快,不料李建成比他们还期望这个孩子能早日出世,从发现娘亲怀孕开始,就鞍前马后地伺候着,直到瓜熟蒂落。   又能见到花花了。窦氏分娩的时候,李建成陪着李渊一起等在外面,比爹爹还紧张,直到房里传出婴儿的哭声,稳婆抱着个襁褓出来,宣布夫人生了一位小姐。   李渊一直在外面南征北战,耽误了生育,不料夫人两胎就为他生得儿女俱全。李渊大喜过望,给女儿起名为“秀宁”,自己抱着女儿乐呵,还不忘弯下腰来让李建成看看妹妹。   不料李建成却是一脸鄙夷地看着父亲:“真没用,连儿子都生不出。”完全不是小孩会有的眼神和语气。   上次看到他有这样的表情是李建成的满月宴上,才刚满月的李建成听到别人叫李渊“唐国公”的时候,也是这副表情。李渊一时有些懵了,直到李建成大失所望地离开,才意识到不对的地方:“什么叫‘连儿子都生不出’?你不是我生的?”   *****   借着孝顺的名义给娘亲补气补血的同时,李建成为了不太“厚此薄彼”,也暗中给爹爹用了不少壮阳药。努力了一年多,娘亲总算又怀上了孩子,李建成盼星星盼月亮盼了十个月,窦氏果然给他生了个“弟弟”出来,却是“女弟”。看到从产房中抱出的妹妹,李建成大失所望,不过看到没经验的爹爹对待孩子的方式时,李建成由衷地庆幸自己只有几个月大、毫无反抗能力时,爹爹外出打仗了,根本不在家,而且这第二个孩子不是红莲。   “爹,你要把妹妹弄死吗?”看到李渊抱孩子的方式,李建成赶紧把李秀宁从李渊的“魔爪”下面救出来。   “毗沙门,怎么和爹爹说话的?”   “你怎么带孩子的?”弄死一个妹妹事小,要是再弄死红莲,问题就严重了。李建成抱着李秀宁不放,忘了自己现在不过是个五岁的孩子,和李渊说话完全不是小孩的口气:“小婴儿的脖子根本托不住头,在她会自己抬头以前只能横着抱,竖着抱她的话,她的脖子会断的!”   虽然好好地教了教爹爹该怎么对待新生儿,李建成想到自己小时候经常被下手不知轻重的李渊弄疼,想来想去还是觉得不放心,干脆把李秀宁放在自己身边。就在李家做个规矩吧,以后爹娘生了孩子,都由李建成这个大哥带,不然他真怕红莲在父母的“摧残”下,会没命活到长大成人。   *****   儿如玉,女如瓦,即使家里多了个妹妹,李建成依然是家里唯一的男孩,父母还是把更多的注意放在他身上。   “这孩子到底是怎么回事?”窦氏自从看到李建成霸占着李秀宁不放,带孩子比家里的奶妈还老练,眉头就没展开过,“又是学做饭又是带孩子,要不就是钻在书房里不出来,毗沙门怎么净喜欢女孩的东西?”   “你还说他抓周的时候抓的是书本、爱读书是好事呢。”李渊深深地叹出一口气。如果只是喜欢女孩的东西也罢了。李建成五岁生日的时候,李渊问他想要什么礼物,李建成居然说要个弟弟。李渊表示要这个可能有些困难,不料李建成问他“爹爹不行吗?”李渊还纳闷他说的到底是哪里不行,李建成已经拿起他的手腕,非常严肃地给他把脉,十分肯定地叹出一口气“果然不行”,然后开始给他搜罗壮阳的补药。   居然被只有五岁多的儿子说那种方面“不行”,李渊的郁闷可想而知。   “生了一儿一女,却像是生了两个女儿,可怎么办?”窦氏烦躁地在房里走来走去。   “要不……让毗沙门早点开始读书?”李渊想了个办法,“既然他那么喜欢看书,就早点找个先生教他识字,再找个师父教他习武,培养点男子气概出来。”   “这……”窦氏又犹豫了,“毗沙门才五岁,现在就开始读书,会不会早了点?”   “我会关照先生和师父,不用管他学了多少,只要分散他的注意力,别整天要么往厨房里钻,要么抱着秀宁不放就行。”   主卧房里的爹娘在为儿子的未来发愁,数间房间之隔,李建成在自己的小床上安顿好妹妹,然后睡在她身边。   “你运气真好,遇到我,不然非被爹娘活活玩死不可。”李建成捏了捏李秀宁的脸,“以后花花出生了,你也要这样对弟弟好,知道了吗?”   襁褓中的李秀宁根本就听不懂大哥在说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章 神童   别人家的男孩都是太调皮捣蛋,才会让父母头疼,可是李建成是太安静文雅,才让父母头疼。不过安静的孩子静得下心读书,李渊觉得给李建成找个教书先生应该不会是难事,结果一连给他请了十几个教书先生,都是上了第一堂课就请辞,直说教不了,让李渊另请高明。   李建成根本不像是会调皮捣蛋气走老师的孩子,怎么会留不住先生?李渊最后狠了狠心,找了个教了几十年书的大儒来,不信就连他都教不了自己的宝贝儿子。   大儒姓孔,从很早以前就听闻唐国公的世子气走十几个先生的“劣迹”,以为会是个调皮的孩子,备好戒尺给父母打好招呼,得到可以任意体罚的允许才去见学生,没想到李渊带了个眉清目秀、温文儒雅的孩子到孔大儒面前,让他拜师。   言念君子,温其如玉。李建成就像是这句话的具体化,一身白衣纤尘不染,显然从来不曾像同龄的其他孩子一样上蹿下跳。第一次见面,孔大儒就注意到李建成有一双深不见底的黑眼睛,带着与年龄不符的深沉,不仅相貌清秀可人,更是带着一股平和的书卷气,平易近人中却又不失凌然不可侵犯的威严。成年人都很少能把平和与威严融合得如此完美,只有五岁多的李建成却除此之外还带着一股不食人间烟火一般的贵气天成,甚至会给人一种吹口气他就会飞走的感觉。   看到孔大儒,李建成用堪称模范的礼仪向新的老师问安,行过拜师礼,怎么看都和孔大儒想象中离经叛道的调皮小鬼大相径庭。   大概是当着父母的面是一套,背后又是一套,然后就可以在父母面前恶人先告状,这种孩子孔大儒见多了,毅然回绝李渊在一旁陪听的要求,单独给李建成上课。   李渊也好奇李建成根本不像会淘气的孩子,怎么会气走那么多的先生,既然孔大儒不准他光明正大地旁听,他就躲起来偷偷地听。   五岁正是贪玩好动的年纪,练字有助于修生养性,听说前面的几位先生都是几乎什么都没教便请辞,孔大儒便从最简单的横、竖、撇、那、点开始教起,刚教了个“一”字,就被李建成打断。   “先生,我识字,也会写,能不能直接教后面的?”   “后面的?”孔大儒以为李建成是要露出调皮捣蛋的狐狸尾巴,准备接他的招,“那么你要学什么?”   “学生不才,列了一张清单,请先生按照这上面的教。”   他还会给先生列清单?孔大儒接过李建成递给他的纸,就看到上面写着:   西汉以后的科技发明(如造纸术等)   最新的医学发展成果   大隋山川河流等地理分布情况   大隋周围国家的分布、国力强弱以及与大隋的关系   大隋现在的国家政策以及实施情况   ……   看了这几条,孔大儒就看不下去了:“万仞青山也要从平地拔起,别太好高骛远,等你学好了基础课程再学这些。”   “可是基础课程我都学过了。”   “那好,先生考考你。”孔大儒拿过一本《千字文》给李建成,“念出来。”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寒来暑往,秋收冬藏。……”李建成看都不看,张口就把整篇《千字文》都背下来。   孔大儒接着又叫他念《论语》、《吕氏春秋》、《公羊春秋》,李建成都是张口就能通篇背诵,根本不需要看。   不过这只能说明小家伙记性不错,并不能说明他识字。孔大儒下定决心一定要杀杀小家伙的威风,拿出一封信给他:“你能把这个念出来,先生就相信你识字。”   李建成接过信一看:“先生的家书?这个给我看方便吗?”   “没关系,念出来。”孔大儒就不信李建成这次还能靠死记硬背来蒙混过关。   李建成却是看了看,叹出一口气:“先生,你还是留下来吧。”   他总算知道厉害了。孔大儒得意地捋了捋胡子:“不会没关系,不懂装懂就不对了。不过知错能改就好,以后……”   “先生,我没想到你们家那么困难。好在我们家也不缺养一个闲人的钱,就算你教不了我,我也不会让爹爹赶你走的。”李建成无视孔大儒一下子变得铁青的脸,把家书还给他,“还有,夫人在书信中提及了一些夫妻房帷之事,这种东西还是别随便拿出来给人看为好。”   孔大儒的脸都绿了,连忙把家书拿回来藏好,咳嗽了几声,才重新端起老师的架子:“既然你识字,那么会写吗?”   “会。”李建成指了指他刚才给老师的教学清单,“那是我写的。”   “哦?”孔大儒可不相信五岁的孩子写得出这么漂亮的字,拿了一张白纸给李建成,“再写几个给先生看看。”   李建成熟练地研墨、提笔,除了因为手太小,拿笔有些吃力,姿势却有模有样,当场给先生画了一幅肖像,还在旁边提写《礼记学记》里面关于教学相长的几句话,交给老师验看。   孔大儒的眼睛瞪得像铜铃,可还不死心:“《周礼保氏》有云,‘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这些你也都会。”   “我现在年纪还太小,力气不够大,驾车和射箭还学不了,不过其他的都会。”   “礼、乐、书、数都会?”   这下牛皮吹过头了吧?五岁的孩子会读书写字或许还有可能,不过要论算术,会做十以内的加减法就不错了。光是“数”,孔大儒就认定李建成过不了关,随便给他出了几道五十以内加减乘除的算术题,想不到他不到半柱香的时间就做完了,一道都没错。再问礼法,看李建成身体力行就知道,“礼”学得不错。不过孔大儒就不信才五岁的小屁孩会连乐都会,搬了一张琴出来,要李建成弹给他听。李建成也不推辞,一曲《华胥引》弹得余音绕梁,先生撞墙……他当李建成三辈子加起来九十多年的日子是白活的?   李建成看着孔大儒的脸红了白,白了绿,绿了青,青了黑,黑了紫,很耐心地等他恢复平静,再把自己列的清单重新推到先生面前:“先生,你说的我都会了,现在能开始教我不会的东西了吗?”   孔大儒只是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腐儒,只懂之乎者也,不懂柴米油盐,怎么会知道那么多杂七杂八的东西?最后只能去向李渊请辞,说自己教不了。   已经是第十八个了呀……李建成目送几乎是落荒而逃的孔大儒,看了看同样一脸惊讶的李渊,平静地回屋去抱妹妹、看书。每次来新的先生,以上的事几乎都会发生一遍,看来是该对找个博学多艺的先生死心了。还是自己去爹爹的书房里找书看吧,学起来还能快些。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章 皇亲   开皇十八年冬,隋文帝杨坚五十五岁大寿,大宴群臣。李渊夫妇作为皇后娘家的亲戚,带着李建成一起进宫去赴宴。   时隔六百年,长安早已不是当年的长安,皇宫也早已不再是当年的皇宫。明媚灿烂的阳光映着瑞雪,天地间的洁白衬得广厦相连的皇宫愈加金碧辉煌。重重金阙,道道朱户,到处都恭立着执刀持枪的武士,门楣屋顶随处可见腾空欲飞的金龙、玉龙。皇宫的格局还能依稀看出当年西汉的风貌,可是住在皇宫里的人早已不是当年的刘彻。这是李建成第一次进皇宫,下了马车,进了宫门,李渊和窦氏便一左一右牵着他的小手,怕他在宫里迷路,或者被全副武装的武士们吓到,却没想到李建成心中净是物是人非的感慨。   开国皇帝大多提倡勤俭节约,杨坚更是把节俭奉为家训,一身龙袍已经褪了色还在穿,皇后身上都没什么特别贵重的首饰,大殿里也没什么饰品,总算来给皇帝祝寿的人还挺多,不至于显得空荡荡的。   独孤皇后有胡人血统,社会上也崇尚胡风,对男女分隔没那么多讲究,男宾女宾都坐在一起,李建成就坐在父母中间。因为奉行节俭,皇帝的寿宴也没什么好菜色,别说是鲍参翅肚,连鸡鸭鱼肉都不多,让李建成大大地松了一口气——要是端盆鱼到他面前,他可无法保证自己还能保持冷静,更别说保持礼仪了。   李建成的口味还和鱼一样,从来就吃不出人类的食物有什么好吃难吃,对皇家筵席的排场和菜色都是一副司空见惯的表情,熟练地随着父母和达官贵人们应酬,进退得体给父母挣足了面子。   杨坚见李建成相貌堂堂,也十分喜爱:“久闻唐国公家的世子天资聪颖,五岁便能识文断字,琴技更是出神入化,今日可愿表演一曲,以助雅兴?”   李建成看向李渊。   “去吧。”李渊示意李建成不用紧张。自从看过李建成是怎么“气走”先生,李渊对儿子的担忧都成了得意,如今儿子小小年纪便能讨得皇帝欢心,将来一定能搏个好前程。   李建成也不多推辞,大大方方地走到大殿中间,摆上琴,仙音妙乐便从指尖潺潺而来:   愿君寿百年,福寿共绵延,四海皆升平,四季皆如愿。   愿君寿百年,福寿共绵延,恩泽延万邦,共祝寿齐天。   愿君寿百年,福寿共绵延,江山如锦绣,祥瑞来进献。   愿君寿百年,福寿共绵延,国祚长久安,万世讼圣贤。   小孩雌雄莫辨的嗓音带着一股独特的空灵感,听得整个大殿鸦雀无声,直到一曲终了,杨坚第一个站起来为他喝彩:“好!这是民间流行的新词吗?朕以前怎么没听过?”   “回陛下,是建成自己写的,以祝皇上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大隋国祚昌盛,长治久安。”李建成敛衣为礼,“建成不才,词不达意,陛下见笑了。”   “唐国公真是教子有方,小小年纪就会自己写词谱曲,了不起。”   “陛下谬赞。”儿子如此争气,李渊脸上也有光。   太子杨勇见父皇夸赞李建成,也在一旁跟着凑热闹:“唐国公,我看你这儿子不该叫‘建成’,应该叫‘倾城’。不仅长得绝色倾城,更是才华横溢,如此色艺双全……”   “见地伐(杨勇小字)!”独孤皇后听杨勇越说越不像话,连忙喝住他。   “色艺双全”?还“绝色倾城”?这种用来形容青楼女子的词,他居然套用在唐国公的世子身上。李渊听了,也十分不快,但是碍于杨勇的太子身份不便发作,只能勉强维持笑意。寿宴的气氛因为独孤皇后的一声怒喝,一下子尴尬起来,杨坚也觉得十分扫兴。   李建成听到太子将他评价为“色艺双全”,脸色也变了变,不过看到杨勇被独孤皇后喝过以后一副做错事的小孩的模样,立刻意识到皇太子根本没坏心,只是不太会做人。发觉气氛有些尴尬,李建成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正不知道该怎么下场,突然注意到杨勇身边坐着个锦衣华服的美人,打扮得比皇后还花枝招展,觉得抓到了救命稻草:“太子殿下过誉了。太子妃才是天仙下凡,当得起‘绝色倾城’四字。”   听到李建成称她为“太子妃”,杨勇身边的美人脸色突变,似是欣喜于这个称呼,但是忧虑又很快爬上她的柳眉杏眼,挥之不去。   独孤皇后听到“太子妃”三字,更是脸色大变,还重重地哼了一声,气氛反而又沉重了几分。   杨勇身边的美人见皇后脸色不善,吓得瑟瑟发抖,直到杨勇的大掌覆上她的柔荑,四目相对,诉不尽的柔情中又满是身不由己的无奈。   这是怎么回事?看那美人的打扮和座位,还有和太子在一起的亲昵模样,难道不是太子妃吗?李建成这下是彻底被顶上杠头下不来了。他是到后来才知道,那个美人不是太子的正室元妃,而是侧室云妃。独孤皇后素来痛恨男子三妻四妾,不仅把杨坚身边“勾引皇帝的狐狸精”赶尽杀绝,更是不准儿子们纳妾。兼之元妃是独孤皇后的侄女,是她巩固自己在朝中势力的一步重要的棋子,因此独孤皇后更见不得有人与自己的侄女争宠。可惜杨勇做人坦坦荡荡,不知委曲求全,不喜爱母后硬塞给他的元妃,与云妃恩恩爱爱,还把自己的偏爱都写在脸上,不仅犯了独孤皇后见不得男子纳妾的大忌,更是影响到了元妃的前程和独孤皇后娘家的利益。元妃本就身体孱弱,又和姑母独孤皇后一样善妒,见丈夫纳妾,便气得卧床不起,每次独孤皇后来看她,都少不了在姑母面前搬弄云妃的不是。比起非亲非故的云妃,独孤皇后自然偏爱自己的侄女,对元妃的一面之词照单全收,视云妃为眼中钉肉中刺,甚至一口咬定元妃的病是被云妃气出来的,恨不得除之而后快。可怜柔柔弱弱的云妃与杨勇本是一对神仙眷侣,只因为心爱之人是太子,就不得不受尽委屈。   “唐国公世子果然是冰雪聪明。太子妃是母后的侄女,小世子看母后美貌无双,就猜得到太子妃必定和母后一样绝色倾城。”坐在杨勇下首的英俊青年给李建成解了围,“父皇贵为国君,有上苍保佑,必定长寿康健,与母后白头偕老,恩爱不断。”   “本宫都已经是老太婆了,哪来的无双美貌?阿摩就会讨本宫开心。”独孤皇后重新绽开笑颜,席间的气氛也随之缓和下来。   阿摩是晋王的小字。看他的座位和独孤皇后对他的称呼,莫非这就是爹爹赞誉有加的晋王杨广?与衣着打扮富贵华丽的杨勇和云妃不同,杨广把杨坚勤俭的训诫坚持到底,贵为王爷,却没有什么特别奢华的装束,坐在他旁边的晋王妃萧氏也只有头上一根银钗点缀,衣着朴素至极,如果不是出众的相貌和帝王之家培养出来的高贵气质,这样的两个人简直像小康人家的平民夫妻。   李建成向杨广微微欠身,谢他解围,杨广也向他举了举酒杯。李建成回到座位上,还不时偷偷地打量杨广。看得出来杨勇不太受父母待见,尤其不受母亲待见,独孤皇后明显更偏爱杨广。杨广的表现也似乎更符合父皇母后对儿女的要求——生活俭朴、忠于妻子、勤奋好学、而且十分能干。不过这些表象只能骗骗门外汉,凭李建成积累了三辈子的医学经验,杨广一看就是纵欲过度。   尤其有趣的是萧妃没有同样纵欲过度的症状。   只忠于王妃一个,还能有这样一副纵欲过度的身体……看来这晋王比太子有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  小预告:本卷红莲在第九章出生(咳咳……虽然是剧情需要,我也不得不承认,红莲出生以前的部分长了点。红莲:怎么补偿我?作者:让白鲤在床上好好疼爱疼爱你?),第三卷全长七十八章,之后是个番外,然后还有第四世和尾声。 ☆、第六章 倾城   李建成长得人见人爱,杨勇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表侄,在宴会上说的话是为了和他套近乎,不料弄巧成拙,最后还要杨广来给他解围。发现李建成似乎因为他的一句“倾城”有些不快,却屡屡向杨广投以好奇的目光,杨勇如坐针毡,熬到宴会结束,连忙去道歉。   杨勇虽然昏庸,但是没什么坏心,应该不会犯下大错,以至于储君的位置不保。虽然不太满意于太子形容儿子为“绝色倾城”,杨勇毕竟是未来的皇帝,李渊乐得看到儿子不但受现在的皇帝赏识,也受未来的皇帝宠爱,方便以后能在朝堂上谋个好职位,就由着杨勇带走李建成,让他和将来要效忠的人先培养培养感情。   “建成,生气了?”   “不敢。”   看他这副淡漠的模样,是真的生气了,只是碍于他的太子身份不敢发作吧?杨勇弯下腰和李建成说话;“生气就说出来吧,是我做错了。我是太子,可也是你的表伯父,大家都是一家人,没什么不能说的。”   当朝皇太子居然专程来向臣子家的小孩道歉,李建成确实是受宠若惊,只是做了两辈子官,已经太习惯隐藏自己的情绪,才会是一副与年龄不符的淡漠模样,不是对着皇太子摆架子。   “送你一样东西做赔礼好不好?”   “小人不胜惶恐。”   “才几岁的人,别一副大人模样。” 杨勇只当李建成是普通小孩,去摸他的头,“学着大人说话,多累。”   可是李建成只有身体是小孩,而且做了两辈子的高官,已经习惯打官腔。要他去模仿同龄孩子说话的方式,他反而觉得累。   “建成,听说你也是冬天生的,你的生辰也快到了吧?既然不愿意接受赔礼,那就当是太子伯伯送给你的贺礼,好不好?”杨勇对旁边的宫人吩咐了几句,宫人拿来一只笼子,里面有一只色彩斑斓的鸟。   杨勇接过鸟递给李建成:“喜欢吗?这叫‘鹦鹉’,是我从一个胡商手里买下来的,会说人话。”   不知是为了给主人争面子、证明自己确实会说人话,还是同样倾倒于李建成的美貌,那只鹦鹉一看到李建成,就“美人美人”地叫个不停。   李建成的脸僵了。   “它也会说别的话。”杨勇连忙拍了拍装鹦鹉的笼子,“说点别的。”   “美人儿,给我亲一个。”鹦鹉很听话地换了一句,“美人,我心里只有你一个……”   杨勇的脸黑了,恨不得掐死这不知趣的扁毛畜生,想不到鹦鹉还越说越起劲:“美人,为什么你不是母后的侄女?那样我们就能在一起了。”   原来这些都是杨勇对云妃说过的话。看杨勇被一只鹦鹉说得手足无措的狼狈模样,李建成忍不住笑出声来。   杨勇被鹦鹉说得无地自容,突然听到清脆的笑声,终于看到李建成不再是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外面又开始下雪,天地间灰蒙蒙的一片,李建成的倾城一笑却是点亮了整个世界。   “多谢太子殿下赏赐,建成一定会好好地教它说点别的。”   从宴会上开始,李建成的身影也牵着杨广的目光。宴会散去后,杨广看到李渊夫妇把李建成交给杨勇,便也跟出去,就看到李建成在回廊上与杨勇相谈甚欢。洁白无瑕的狐裘衬得李建成的一头黑发光可鉴人,白皙柔嫩的皮肤吹弹即破,五彩斑斓的鹦鹉在他手上的笼子里叽叽喳喳,鹦鹉绚丽的色彩让提着笼子的纯白孩子纯洁到仿佛从来不曾沾染到这个世界的半点污秽。看到李建成的小脸上终于绽开应该属于孩子的笑容,却不是因为自己,杨广几乎是妒火中烧。   他一定是疯了!居然会对一个比自己小了整整二十岁的孩子产生看见美女一样的感觉。   不,他给人的感觉不是女子的美。李建成的长相偏白净清秀,但那不是女性化的美,也不是男人的美,而是根本不属于人间的美。萧妃美貌无双,杨广也阅女众多,但是看到了李建成,他才知道他对那些女人产生的只是YIN欲,而李建成在他心里勾起的是疯狂的占有欲,让他无法克制地想在那个白纸一样纯洁无瑕的孩子身上打下只属于自己的烙印。   再也无法忍受李建成只看着杨勇,杨广向他们走去:“皇兄,又买那种贵得要命的东西,小心父皇责罚你。”   听到脚步声,李建成的目光转向杨广。杨广这才发现李建成还长了一双深不见底的黑眸,顾盼间光华流转,能在一个照面就夺走人的呼吸。   总算杨广的头脑忘了呼吸,身体还没忘,才没把他活活憋死。等他吸入一口气,就闻到空气中多了一股清冽的香味,梅香没有这份凛冽,雪香没有这份清雅,这是李建成身上仿佛与生俱来的冷香,轻轻地扣动他的心弦。“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李建成和传说中汉武帝的宠妃、倾国倾城的李夫人一样姓李,会不会就是西汉李夫人的后人?六百年前的李夫人长什么样,杨广没见过,但是在他见过的人中,没有人比李建成更当得起“倾国倾城”四个字。   “晋王殿下有何赐教?”清脆的嗓音带着小孩特有的稚嫩,平缓的语调却在杨广的心湖中搅起异样的涟漪。   “刚才太子伯伯那样拆你的台,你还愿意和他在一起?”杨广蹲下身,“还是晋王叔叔好,对不对?”   “二弟,别提这事了行不行?”杨勇发现李建成可怜巴巴地看着自己,似乎有什么话要单独和杨广说,便知趣地走开,“说完了早点回去,别让你爹娘担心了。”   等到杨勇走远,李建成向杨广行礼:“方才多谢晋王殿下解围。”   “是啊,我要是再晚来一步,说不定你就真的成了太子的‘美人’了。”杨广不满地看向李建成依然提在手里的鹦鹉笼子,“还舍不得太子送你的鸟吗?贪图这么点小东西,小心以后后悔莫及。”   杨勇做人坦坦荡荡,心里有鬼的是杨广自己吧?李建成不答话,心里暗道。   “那么喜欢的话,以后经常到晋王府来玩,晋王叔叔这里也有很多好玩的东西,不会比太子赏赐的差。像这种扁毛畜生在西域其实到处都有,你喜欢多少我都能给你弄来。”   “晋王殿下就不怕我一个小孩守不住嘴吗?”   杨广愣住了:“你说什么?”   “太子殿下向来喜欢铺张浪费,尽人皆知,太子府上有什么奇珍异宝都不稀奇,最多不过是被皇上、皇后骂几句罢了。可是晋王殿下可是出了名的勤俭节约,晋王府上要是出现什么稀罕玩意儿,让皇上、皇后知道晋王殿下的节俭是装出来的……”   杨广没想到一个八岁多的孩子能从他的几句话就推测出那么多东西,顿时脸色大变。   “你觉得你伪装得很好吗?向来提倡节俭的晋王,居然会对华而不实的玩意儿那么精通。”李建成白璧无瑕的脸上多了几分讥诮的神色,深不见底的黑眼睛像是能看到人的心底,“建成不才,粗通医术,晋王殿下一看就是纵欲过度,导致精气两空,可是王妃没有,想来晋王殿下并不像传闻中一样,只与王妃伉俪情深吧?既然有那么多女人,为什么就没有私生子呢?那些私生子都去哪儿了?”   想到被暗中处理掉的私生子,杨广脸色煞白。   见自己的话起到了作用,李建成继续激杨广:“分明喜欢对美女左搂右抱,却不能纳妾,还得手仞自己的骨肉,以免被皇上和皇后发现;分明喜欢穷奢极侈,却不敢表现出来,多少奇珍异宝只能藏在晋王府的暗室中不见天日;……努力地扮演一个不是自己的自己,只为了一个好名声,弄得劳心劳力,以至于压抑到气血不畅,白白折损寿数,值得吗?名声再好,功劳再高,再受皇上和皇后偏爱,万年老二也不可能变成老大。你打下的江山是太子的,你积攒的好名声只会引起太子党的老臣猜忌,弄不好最后连晋王的身份都保不住。既然无幸第一个出生,何必活得那么辛苦?喜欢美女就娶来,喜欢珍宝就要来,做个逍遥自在的无能王爷,不是更快活?”   杨广的脸色由白转红,最后终于恼羞成怒,一把掐住李建成的脖子,不让他再说下去:“早就听说唐国公的世子天资聪颖,想不到竟聪颖到如此地步。”   “晋王殿下过奖。”李建成依然是那副淡漠的模样。   “可是你有一点还不够聪明……”   “因为我不会掩饰自己的聪明吗?”李建成看杨广的眼神中依然满是戏谑,“想说我和三国时的曹植一样,不聪明在不会掩饰自己的聪明?亏得我还想给你提点好建议,谢谢你在宴会上替我解围,想不到你竟然蠢到如此地步,真是令人失望。良药苦口,忠言逆耳,我要是想对你不利,就会收了你送的贵重礼物,然后去皇上皇后面前炫耀,而不是信任你的心胸和眼光,当面对你说这些只会激怒鼠目寸光之辈的话。我要是你,就会庆幸自己遇到了这么一个能直言不讳还帮着自己的人,而不是因为一点心虚,便幼稚到急着杀人灭口。更不用说太子殿下亲手把你交到了你手上,如果我出了什么事,晋王殿下也逃不了干系吧?”   “还真是能人。”杨广皮笑肉不笑,“觉得做个逍遥自在的无能王爷会更快活?好啊,我要你这不会给我生下私生子的美人,以晋王的身份做得到吗?”   “那你得趁早撬了太子殿下的储君之位,不然等他登基以后,想来会很高兴有一个借口,可以光明正大地除掉最可能威胁到他的皇位的你。”   “那好,我告诉你,我能!”   由不得李建成反抗,杨广抱起他就扔进一间空房里,关上门,伸手就去扯他的衣服。   李建成终于意识到自己玩火玩过头了,想逃,可是小孩的身体根本跑不过大人,杨广又常年习武,轻而易举就将他抓回来,三两下撕尽他身上的衣物,让李建成小小的身躯完全暴露在冰冷的空气中。   空气冷得像针刺,但不如杨广的眼神刺人。   “倾城,真是倾城,才几岁就如此勾人魂魄。”杨广从上到下细细地打量李建成尚未发育的身体,□终于烧光了他剩下的理智,分开李建成的双腿,就把自己硬塞进去,狠狠地贯穿他。   “啊……”小孩的身体根本容不下成年人的硕大,杨广又色急攻心,下手根本没有轻重,粗暴的贯穿几乎生生将李建成撕成两半。随着类似于布帛撕开的声音,李建成痛得几乎要昏过去。杨广看到鲜红的血顺着李建成洁白的玉腿蜿蜒而下,更加兽性大发,就着血液的润滑一次又一次地在李建成体内留下罪证累累。   “小孩太聪明可不是好事。”直到发泄完了□,杨广才把几乎晕厥过去的李建成扔到一边,“别指望你爹能为你讨回公道。要是把这事捅出来,我是父皇的亲儿子,你爹不过是个姻侄子,父皇为了不让家丑外扬,只会把你们唐国公府满门抄斩。也别指望太子会帮你,他的太子头衔早晚是我的。等我当上了皇帝,你就是我的禁脔,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倾城。”   李建成不记得自己是怎么离开杨广的,直到鹦鹉一声声的“倾城”唤回他的魂。   好,太好了。杨勇昏庸无能、不思进取,但是性格和善,听得进逆耳忠言,或许创业不足,但是守成有余。大隋有杨坚的开皇盛世,要是落在杨勇手里,绝对亡不了国。而杨广对幼童都下得了如此毒手,这才是当亡国之君的料。只要杨广登上皇位,大隋的灭亡指日可待,花花就有救了。他可一定要帮他登上皇位。李建成举起鹦鹉笼子,强忍着剧痛带来的颤栗,一遍一遍地教鹦鹉说话。   作者有话要说:  红莲:作者,我可以代表读者砍死你吗?   作者:我怎么了?   红莲:你怎么能让白鲤被杨广给糟蹋了?还是这辈子的第一次啊。   作者:你不知道历史上的李建成有多少儿女吗?如果没有被糟蹋过,他怎么会自暴自弃地结婚生子?我的每一个情节都是经过精心计算的好不?你当理科生写文章会像文科生一样破绽百出,到处都是逻辑漏洞?   红莲:我还没出场呢,白鲤怎么能就这么被人吃了?   作者:知道自己还没出场,就乖乖地哪凉快哪呆着等出场去。   红莲:你怎么可以这样?怎么可以让白鲤还没遇见我,就被别人吃了?而且还是强X。我的心都碎了,我痛苦得就要死了……   作者:红莲,你给我闭嘴!你的原型可是英俊潇洒的【哔——】我可不想你再被误会成咆哮马!话说那么多人都猜到了卫少儿就是妲己,为什么就没人猜到红莲的原型是谁呢?   红莲:……   作者:无言以对了?呼……这个世界终于清静了。耳朵里还有嗡嗡声……(掏耳朵)不对,好像是有人在碎碎念。   红莲:画个圈圈诅咒你,诅咒你一辈子找不到男朋友,一辈子嫁不出去,一辈子生不了孩子……   作者:交男朋友,结婚,还生孩子?红莲,我难道没有告诉过你吗?我是个单身主义者,从很早以前就决定和你们这些小说人物过一辈子了。   红莲:怎么会?   作者:为什么要交男朋友?为什么要结婚?为什么要生孩子?吃心吃力地讨好一个男人,就是为了后半辈子有个人好让自己挨CAO,然后为奴为婢地把他们一家子都当大爷伺候一辈子,受十个月的罪和可能长达48小时的分娩酷刑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就是为了生一个不跟自己姓的孩子,生完了弄不好还得把我们家的癌症易得难治体质遗传给他,让他也一辈子活在痛苦中,你说我是脑袋被驴踢了?还是脑袋被驴踢了?还是脑袋被驴踢了?才会想找个男人结婚生孩子?   红莲:画个圈圈诅咒你,诅咒你一辈子找不到灵感,一辈子写不出新的小说……   作者:- -+我让你看看我有没有新的灵感。我要去第四卷再加几场白鲤S*M红莲的戏,谁都别拦着我!   红莲:作者大人,我错了,有话好说…… ☆、第七章 祸害   看到李建成带着太子赏赐的东西回来,李渊还挺高兴。窦氏却觉得李建成的脸色不太对,身上好像还多了一股奇怪的味道,但是宫门口人来人往,也不便多话,只能牢牢地牵着他的小手。李建成也抓着窦氏,像是抓到了救命稻草一样贴在她的手背上,更让窦氏确信一定是出了什么事,否则向来特立独行的儿子不会作出对她如此依赖的姿态。   上了马车,李建成刚坐下就痛得跳起来。   李渊把鹦鹉笼子挂在马车里面,才发现李建成神色不对:“建成,怎么了?”   “疼……”   “疼?”马车里空间狭小,李渊也闻到李建成身上散发出一股奇怪的味道,“出什么事了?”   “倾城,倾城,做我的倾城。”鹦鹉不失时机地聒噪起来,“等我做了皇帝,你就是我的倾城。”   窦氏早已闻出李建成身上是什么味道,却不敢也不愿相信有人能对一个八岁的孩子下如此毒手,此时听到鹦鹉聒噪,不祥的预感在心中蔓延开来。窦氏连忙让李建成趴在自己的腿上,褪下他的裤子,纵然早有心理准备,眼前的景象还是吓了她一跳——李建成洁白无瑕的身体上印着青紫的痕迹,腿间鲜血混着白浊还在往外淌,明显刚被人强*暴过。   李渊也惊呆了:“建成,出什么事了?”   李建成捂着嘴摇头,什么都不肯说,只有一颗颗金珠噼里啪啦地往下掉。   最后还是鹦鹉替他说了:“满门抄斩,满门抄斩,说出去就满门抄斩……”   李建成呜咽了半天才挤出一句话:“幸好秀宁没来。”幸好惨遭蹂躏的是他,不是妹妹。   “我可怜的孩子……”窦氏抱过李建成,失声痛哭,“老天爷为什么要给你一个男孩子如此花容月貌?害得你遭这份罪。”   “想不到太子居然是个衣冠禽兽,这天下还有没有王法了?”李建成是被太子带走的,鹦鹉的话又是指向能做皇帝的人,李渊理所当然地把账全都算在杨勇头上,“明天我就上奏,让皇上主持公道。”   “公道?”窦氏冷哼,“天下哪个做娘的不疼自己的儿子?出了这种事,那个忘恩负义、谋朝篡位的狗皇帝和独孤老太婆会不帮着自己的儿子,给我们公道?”因为继母是北周的襄阳公主,窦氏小时候生长于北周的皇宫中,继母家的舅父北周武帝宇文邕待她如亲女,窦氏也视舅父如生父。隋文帝杨坚本是北周开国功臣,却弑君自立为帝,当时窦氏便恨自己不是男儿身,不能替舅父报仇;李渊的母亲独孤氏和她的妹妹独孤皇后一样专横严肃,窦氏对她一直有着气,只是出于做媳妇的本分,才忍气吞声地曲尽孝道来侍奉她。如今看到杀舅父的仇人和婆婆的姐妹生的孩子对自己的儿子做出如此兽行,国仇家恨一起涌上心头,窦氏终于忍无可忍:“要公道,除非你自己做皇帝!”   自己做皇帝?李渊想起李建成的满月宴上,才刚满月的婴儿听到别人叫他“唐国公”时满脸的鄙夷。“建成,你是早就知道了吧?区区一个唐国公,根本保不住你这绝色倾城。”李渊让李建成坐在自己的腿上,尽量减轻马车的颠簸给他造成的痛苦,拳头握得青筋暴起, “建成,别怕,有爹爹在,爹爹一定会为你讨回公道。虽然这事不能声张,杨勇能不能保住太子之位,还要看我这唐国公答不答应!”   一切顺利。虽然有些对不起无辜的杨勇,他总算有机会把花花扶上皇位了。李建成想笑,却鼻头发酸,眼泪止都止不住。为什么不高兴呢?他终于知道该怎么结束大隋的气数了,他终于可以帮红莲逃过魂飞魄散的命运了,不过是脏了这一个身体而已,过个几十年,到了来世,他又可以用一个纯洁的身体来迎接与爱人的缠绵。只是心里有一个圣洁的地方被玷污了,再也洗刷不净。   李建成安静地坐在李渊身上想着自己的心事,委屈的小模样看得窦氏心如刀绞,一口气没提上来,眼前一黑,直接晕了过去。   “娘!”看到窦氏晕倒,李建成连忙去扶她,可是根本扶不住,只抓住了窦氏的一只手腕。   李渊扶住窦氏的身子,让她也靠在自己身上。可怜他这没用的唐国公,儿子被人欺负到如此地步,妻子被活活气昏过去,他也只能打落牙和血吞。后来李渊还带着些侥幸心理去找过独孤皇后,希望世上还能有些公道,不过独孤皇后正如窦氏所料,不断岔开话题,反而死咬着李渊纳妾的事把他狠狠地教训了一番,让他碰了一鼻子灰就赶了出去。   不是皇帝,就连妻儿都保护不了,要不再受人欺负,就只有……自己做皇帝的想法从萌芽起便生了根,再也拔不掉。   李建成倒是从窦氏的脉搏里发现了一个意外惊喜:“爹,好像是喜脉,娘的肚子里又有孩子了。”   *****   要推翻太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暂时还只能忍气吞声。幸好很快冬去春来,正是踏青游玩的好时节。窦氏上次气昏过去以后,才发觉自己已经有了四个月的身孕,看到春暖花开,便提出要去严华寺烧香拜佛,去去晦气,为肚子里的孩子祈福,顺便带两个孩子去庙会上散散心。   山上桃花烂漫,威严宝刹耸立于青山上,笑看庙前游人如织、各种叫卖声交汇成一片充满凡俗气息的人声鼎沸,像是菩萨带着普度众生的慈悲俯视碌碌无为的凡间苍生。   糖葫芦,小香囊,各色糕点,让人眼花缭乱的玩具……李秀宁从下了马车就兴奋无比,拖着娘亲要买这个要买那个。   窦氏的肚子已经有八个月,行动缓慢,根本经不住女儿折腾,只能让李建成带着妹妹去玩,再叫了两个家人跟着他们,自己在马车旁好好地休息了一下,才有勇气去爬庙前的千级高阶。   通往庙门的路旁都是小摊小贩,叫卖声汇成热热闹闹的一片,琳琅满目的各色货品让人看了就觉得高兴。两个孩子早就不知跑到哪里去了,就连窦氏肚子里的孩子都踢了踢窦氏,像是不满于哥哥姐姐可以在外面玩,他却还得待在娘亲的肚子里。   “乖,等你出来了,就让哥哥姐姐带你去玩。”窦氏抚了抚高耸的肚子,满是幸福的笑容。   “这位夫人好福气啊。”一个声音清晰地传入窦氏耳中,并不响亮,在嘈杂的庙会中却会给人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窦氏循声望去,看到是一个测字摊,便想也带着肚子里的胎儿去凑凑热闹,坐到算命先生面前:“先生可是在和我说话?”   “听到即是有缘人。”算命先生是道士打扮,说话却像佛门中人。   “先生说我有福,可是说我肚子里的孩子?”窦氏想到李建成一直想要个弟弟,“是男孩吧?”   “何止。”算命先生捋了捋山羊胡子,压低声音,“夫人肚子里可是个能济世安民的人才啊。夫人真是好福气,嫁了个皇帝,还要生个皇帝。……”   “济世安民。”窦氏慈爱地看着自己的肚子,“如果真的是个男孩,就叫‘世民’吧。”算命先生说她嫁了个皇帝,还生了个皇帝,也就是说以后李渊能推翻杨家的天下,然后传位给她的小毗沙门。她再给李建成生个能干的弟弟,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等天下成了李家的天下,兄弟二人一起开创一个辉煌的盛世。窦氏憧憬着长大成人后的李建成黄袍加身的模样,却突然意识到不对——算命先生说她“要生个皇帝”,也就是说她生出来的皇帝还没有出世。可如果李渊的皇位不是传给嫡长子,李建成该怎么办?   窦氏突然想到结婚以前,李渊告诉过她一个故事:“南北朝时期,鲜卑一族中势力最大的就是独孤氏。独孤氏杀戮甚多,有一次独孤家族的一位将领独孤强烧毁了一座神庙,神庙里的神官给独孤强下了诅咒:‘只要独孤氏的后代成为帝王,就会代代骨肉相残,直到最后一滴独孤的血流尽。’”当时窦氏深爱着李渊,况且觉得李渊只是皇室的姻亲,即使这个诅咒是真的,应该也没什么大碍,便没有放在心上,高高兴兴地做了唐国公夫人。如今李渊开始考虑谋反,失败的话自然是满门抄斩,但是如果成功的话,这个诅咒会不会在她的孩子们身上应验?   不会的。窦氏连忙安慰自己。李渊的母亲是独孤氏的后人,到李建成已经是第三代了,再者他们家姓李不姓独孤,应该不会有事。子不语怪力乱神,这个故事一定是李渊编出来考验窦氏对他的真心的。“要生个皇帝”也不过是算命先生词不达意没说清楚,或者窦氏听错了。   像是知道窦氏在想什么,算命先生摇了摇头,把目光投向窦氏身后,又深深地叹出一口气:“孽缘啊……”   窦氏回头看去,就看见李建成牵着李秀宁。   李秀宁手上拿着糖葫芦,和哥哥一人一口地吃着。一口下去,只剩最后一颗了,李秀宁可怜巴巴地抬头看向李建成。李建成示意她自己吃了,李秀宁立刻高高兴兴地把最后一颗糖葫芦也塞进嘴里。   看到李建成如此爱护妹妹,再想到算命先生似乎意有所指的话,窦氏心头一酸。   “娘……”李秀宁看到窦氏,拉着李建成跑过来,“娘,你坐在这里干什么?”   “算命啊,算算娘的肚子里是弟弟还是妹妹。”窦氏回过头,眼前哪里还有算命先生和测字摊?只有一颗老榕树,她是坐在老树突起的树根上。   “刚才算的命。”佛祖脚下容不得秽物,想来那个算命先生就算不是人,也不会是什么害人的妖怪,窦氏不想吓着两个孩子,“算命先生说娘的肚子里是个弟弟。”   “弟弟啊……”李秀宁想要个可以扎辫子玩的妹妹,是弟弟的话,就没法给他打扮了。   “你哥哥想要弟弟,下次再给你生个妹妹。”窦氏站起身,翻了翻两个孩子买的东西,“都买了些什么?”各种零食,绢花,小波浪鼓,瓷人偶,还有一个小手镯……全都是女孩子喜欢的东西。“建成,你没买吗?”   李建成摇头:“秀宁玩得高兴就够了。”   “你自己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吗?”   “我想要的已经有了。”李建成看向窦氏的肚子。算命先生说窦氏肚子里的是男孩,这一次总该是花花了吧?一想到再过几个月就能看到花花,已经足够让李建成高兴了。   真是个好孩子,从小就懂事得让人心疼,要是他有个三长两短……窦氏可经不起失去李建成的打击。   “娘还要去庙里烧香,你们两个再去玩一会儿,娘烧完了香就来找你们。”   “好……”李秀宁看到旁边有捏面人的,得到窦氏同意,便拉着李建成要去看。   “娘,爬阶梯的时候慢着点,千万别摔到,小心肚子里的弟弟。”李建成被李秀宁拉走,还不放心窦氏的肚子。   “知道了。”窦氏看着两个孩子的身影消失在人群中,抚上自己的肚子,“世民,你看,你有个多好的哥哥,你还没生出来,他就那么疼你。以后要和哥哥好好相处,知道了吗?”   胎儿踢了踢窦氏的肚子,像是给她的回答。   可谁想得到窦氏肚子里的孩子就像是李建成的灾星,窦氏刚在菩萨面前磕完头,李家的家人就匆匆忙忙来找她,说是李建成不见了。   李秀宁看到有摆摊套圈,就跑过去看,李建成也跟着钻进围着套圈摊子的人群中。跟着他们的家人手里拿着东西,根本跟不上两个孩子,等他们好不容易挤进人群里面,却只找到小姐,没看到公子,在附近也都找了,哪里都没有。   或许是看到什么好玩的东西,暂时跑开了。尽管知道李建成从小就是小大人一样的沉稳性格,根本不会乱跑,此时窦氏只能抱着一丝侥幸,叫家人分散在整个庙会找人,但是一直找到太阳下山、庙会上的人全部散去,都没有看到李建成的身影。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亲们别再催我加更了行不?季榜前两百名中就我的字数最多,字数排名第二的就是季榜现在的冠军。原来我的排名全都是靠字数冲上去的,伤自尊鸟……   白鲤:“自尊鸟”是个什么鸟?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   红莲:- -b咱别卖萌了成不? ☆、第八章 谪仙   李秀宁要去看套圈,钻进人堆就没了影,李建成怕妹妹走丢,也连忙钻进去。   庙会上人挤人,人挨人,李建成个子又矮,根本看不到李秀宁跑到哪里去了,只能努力往李秀宁跑的方向挤。小孩的力气本就不比大人,李建成在人群中简直是举步维艰,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健硕的壮汉,害得他怎么也挤不过去。   “这位大叔,麻烦你让一下。”庙会上人多,难免不会有人牙子混在里面拐卖小孩。李建成担心李秀宁,低着头要往前面挤,眼前的壮汉却纹丝不动。   “我说麻烦这位大叔让一下。”李建成以为壮汉是没听见,提高声音又喊了一声,见壮汉还是不动,想从他身边挤过去,可接着另一个壮汉又过来挡住了他的路,两个人把他堵了个严严实实。   李建成这才发现不对,抬起头,发现自己已经被几个壮汉包围了,突然有人从背后一手用手帕捂着他的嘴,一手环着他的腰,把他整个人都拎起来。   不是吧?他还担心李秀宁会遇上人牙子,结果自己先遇上了。李建成看到家人就从他们身边走过,想向他们呼救,无奈嘴被堵着。他人又小,被几个人高马大的壮汉一围,从外面根本看不到,大家又都忙着看套圈,谁都没注意到一个孩子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被绑走。   *****   几个绑匪把李建成堵住嘴绑了扔进马车,然后立刻驾车离开庙会。   “不过是个小屁孩,值得我们哥几个这么兴师动众吗?”除了一个驾车的,剩下的三个人都在马车里看着李建成,别说是李建成觉得自己受不起这阵仗,就连绑匪中那个看起来最年轻的都觉得太兴师动众了些,“我说吴二哥……”   “闭嘴!”被称为“吴二哥”的绑匪喝住最年轻的那个,“听说这小鬼精得很,别在他面前说走嘴了。”“吴二哥”从刚才起就觉得这小鬼不简单。如果是普通小孩被绑了,肯定又哭又闹,可是李建成只是在刚被制住的时候条件反射地挣扎了一下,看到李家的家人从旁边经过的时候试图向他们呼救,冷静下来以后,便放弃了抵抗,任由他们把他绑起来带走。眼看着离严华寺越来越远,李建成却没有一点惊慌失措的表现,只是默默打量马车和绑架他的人,似乎一点也不担心自己的安全。听到“吴二哥”的最后一句话,李建成还露出了几分戏谑的表情,一双深不见底的黑眼睛看得“吴二哥”心里发毛。   “不能说话,难道要我做一路的哑巴?他一个小孩还能把我们几个怎么样?”年纪最小的还是闲不住,色迷迷地打量了一下李建成,“瞧他那细皮嫩肉的,长得比小丫头片子还漂亮,难怪……”   “老四,我叫你闭嘴,听不见吗?”“吴二哥”一声怒喝。   瞧,被骂了吧?李建成朝“老四”挑了挑眉。   另一个大胡子从李建成被扔上马车,一双色迷迷的眼睛就没有离开过他,此时被“老四”一说,打量李建成的眼神越来越露骨:“确实是人间极品。这小脸……这小嘴……”一边说,一边伸手要去李建成身上捏。   眼看着“大胡子”的手就要碰到李建成,被“吴二哥”一把拍掉:“你不要命了!闭嘴,坐着!谁再敢动手动脚,我就把谁的手给砍了!”   “大胡子”和“老四”总算安分了,马车里彻底安静下来。“吴二哥”盯着李建成,生怕他出什么幺蛾子,看到他动,立刻紧张地全面戒备。结果李建成只是朝他笑了笑,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悠哉游哉地靠在马车里看外面的风景,倒好像是出来郊游的。   马车越走越荒凉,一直疾驰到夕阳西下,才在一座破败的关帝庙前面停下来,让车上的人下来休息,准备过夜。   “吴二哥”把李建成抱下马车,在庙里找了个不漏风的地方安顿好他,拿来水囊,才解下塞在他嘴里的布让他喝水:“这里没什么好地方给你睡,就在这里将就一晚,明天还要继续赶路。”   李建成毫无戒心地就着水囊喝了几口。   “你不怕我在里面下蒙汗药?”按照主子的吩咐,“吴二哥”觉得李建成不该是这么没戒心的人。   “你要是有蒙汗药,也不用绑我了,要是一个不小心弄伤了我,还没法向你们的主子交代。”李建成把嘴里的水咽下去,“对小孩下蒙汗药掌握不好剂量,下少了昏不过去,下多了一个不小心就会把我弄死。要是我死了,想来你们也活不了。别再赶着马车绕圈子了行不行?我知道你们是什么人,不用费心装了。虽然沿途的风景不错,赶车的把式实在是不怎么样,颠得慌。”   时令已过春分,天气开始闷热起来,如果把车窗全都封死,马车里面的人非被焖熟不可,“吴二哥”又怕李建成记住路自己偷偷地逃走,只能让赶车的多绕路,想把李建成绕晕。此时被李建成一语道破心事,“吴二哥”慌了:“我们是人牙子。”   “做人牙子很光荣吗?”李建成看“吴二哥”的眼神像大人看小孩说谎。   “当然不。”   “那你为什么要装人牙子?”   “吴二哥”被他说得有些窘:“谁说我们是装的?”   “是啊,装都装不像。”李建成站起身,活动了一下腿脚,说话完全不是小孩的口气。   “我说,你怎么看出我们不是人牙子的?”“老四”找了个地方坐下。   “首先,人牙子一般都是长得慈眉善目的女人,这样的人才会让人放松警惕,方便拐卖小孩。你也罢了,看看他们两个,”李建成努起嘴指了指守在庙门口的人,“大胡子,刀疤脸,小孩看了他们的长相就该哭了,还会跟他们走?   “第二,人牙子要拐小孩,都是拿下了迷药的糖人之类来哄,哪有你们这样硬绑的?这马车也不像是人牙子用得起的东西。还有你们刚才绑我的时候一片手忙脚乱,要不是我配合,早就被你们弄得手脚脱臼了,显然是第一次做绑架小孩的事,人牙子不会这么没经验。”   “人牙子也有新手,你怎么就肯定我们不是?”“老四”觉得有趣,和他搭起话来。   “人牙子有新手,但是不会有你们这样的身手,轻轻一捏就弄得我差点骨折,显然武功高强,你们应该是大户人家的护院之类。”李建成似乎也是闲极无聊,干脆走到“老四”面前,继续展示自己的聪明才智,“第三,我绝不是会被人牙子盯上的那种人。”   “你长得那么漂亮,还不会被人牙子盯上?”至少“老四”活到这么大年纪,还没见过比他更漂亮的小孩。   “所以我说你们连装都装不像。”李建成不屑地撇了撇嘴,“人牙子一般都是绑女孩不绑男孩,可以卖给人家做童养媳,也可以卖到勾栏院,容易脱手。而且世人重男轻女,丢了个女儿可能就算了,要是丢了个儿子,就不太会善罢甘休;再者人牙子绝不敢盯上富贵人家的孩子,免得一个不小心招惹上什么有权有势他们招惹不起的爹娘,会为了找孩子弄得满城风雨,人牙子要是被他们抓住,就是抽筋剥皮。我这长相应该还不至于被认错性别,穿着打扮也不像穷人,而且听你们在马车里说的话,明显知道我是谁,是直接冲着我来的。知道我是唐国公的独子,还敢来绑我,你们的主子来头一定不小。这世上敢得罪我爹的人可不多,你们的主子是谁,还难猜吗?”   “听说唐国公的世子冰雪聪明,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吴二哥”也有些吃惊。   “‘冰雪聪明’实在是不敢当,”李建成似乎根本听不出“吴二哥”语气不善,“我会认定你们不是人牙子,其实主要还是因为……你们的小四哥身上的令牌露出来了。”   “什么?”“老四”连忙去摸腰上,拿出令牌来一看,“不是藏得挺好吗?”突然李建成飞起一脚,把他手上的令牌踢飞。   “看你话最多,就知道你是最好骗的一个。”李建成把地上的令牌踢得翻了个个儿,看到上面写着个“晋”字,“原来是晋王的人。”   “这该死的小鬼……”居然被个小屁孩骗了,“老四”恼羞成怒,举起大掌就要打李建成。   “晋王看上的就是我这副皮相,我要是伤了残了,只怕你们的麻烦比我大。”李建成连头都不抬,一句话就说得“老四”只能乖乖放下手。   既然身份已经暴露,“吴二哥”也干脆破罐子破摔了:“小世子,别怪我们。我们哥几个不过是听命行事。你要怪,就怪老天爷给你的这张神仙下凡一样的脸,太容易招蜂引蝶。老四,堵住他的嘴,别让他再聒噪了。”   “都闷了一天了,让我说说话都不行?”李建成分明是被反绑着,说话的气度倒好像是负手而立,无比傲慢,“晋王告诉你们我是唐国公的世子,也说我聪明异常,不过我猜有一件事他一定没有告诉你们——我不是像下凡的神仙,我就是神仙。”李建成走到关帝像面前:“关老爷啊……不认识。算了,还是叫熟人吧。”说着一脚踢上满是灰尘的案桌,“飞廉,恶来,出来!”   两个身材魁梧的大汉应声凭空出现,看起来较为年长的向李建成抱拳行礼:“丞相。”   较年轻的则是流里流气地蹲在地上打量李建成:“丞相,你怎么又变得这么可爱?撮土为香也不是这么撮的,看,弄得你一脸的灰了吧?”恶来一边说,一边给李建成的脸上擦灰,顺便捏他的脸。   “把这松开。”   为了防止李建成逃走,绑匪是用牛筋来绑他。现在绑匪看着那个凭空冒出来的人抓着李建成身上的牛筋一扯,柔韧无比的牛筋到了他手里,竟比棉线还不如,一扯就断。   恶来一边帮李建成松绑,一边嘴还不停:“这是哪个不长眼的,连你都敢绑。那个坐在供桌上的也不管管。”恶来一脚把关羽像踢下来,“你这神仙干什么吃的?国神被绑到你的庙里来,你还敢坐在上头。这年头的小神仙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架子一个比一个大。”   如果说凭空出现了两个人,还可能是一时眼花,此时他们可是真真切切地看到神龛里面的关老爷像变成活生生的关老爷走下来,一脸迷茫地看着李建成:“这位是……”   “国神你都不认识?”恶来毫不客气地对着关羽拳打脚踢,“凡间供你的人多、香火旺盛,你就真的当自己是个神仙了?才受了几百年的香火?国神大人活过的岁数一个零头就抵得上你生出来到现在的三倍。”   “岁数比小仙大的妖怪多了,你们是何方妖孽?”关羽实在是不知道这三个凭空冒出来的家伙到底是谁。在他生活的时代,关羽可是鼎鼎有名的猛将,此时到了恶来面前,居然只有挨打的份。好在他现在也以神仙的身份在凡间受香火,虽然还没有正式的仙籍,至少身份比连香火都受不到的妖怪尊贵,道行再高的妖怪在他面前也要矮上三分。   “你敢叫他‘妖孽’!”恶来在关羽的身上又狠狠地留了几个脚印,“还好意思自称‘小仙’?你这小鬼!玉皇大帝见了他,都要尊称一声‘丞相’,你竟敢叫他‘妖孽’?国神大人把玉皇大帝捧上玉帝之位的时候,你们关家的老祖宗都还不知道在哪儿呐。就你香火多是不是?小心我回头去玉帝面前参上一本,叫你灰飞烟灭,你香火再多也没用……”   “行了,恶来,这里毕竟是人家的庙,客气点。”李建成等关羽被恶来打得差不多了才开口,“这两个是冰雪消融之神,我是国神,虽然位列仙班已经一千六百多年了,却不常在天庭供职,所以在凡间不如关老爷有名。你受香火才三百来年,在天庭连仙籍都没有,不认识我们也不能怪你。”   关羽本不是神,只是在人间受的香火多了,才成了神。听李建成貌似是在解围,其实夹枪带棒的一番话,关羽终于明白眼前的人是谁了:“小仙参见国神大人。国神大人大驾光临,小庙真是蓬荜生辉……”不过看这庙破得……还真是“蓬荜”。关羽连忙将自己的神龛大概地擦了擦,抱李建成坐上去:“国神大人请上座。烦请国神大人下次见到玉帝,向他讲讲小仙的难处。小仙还没有仙籍,却在人间受着香火,实在是不合适。为了符合制度,能否赐给小仙一个仙籍,小仙好名正言顺地留在凡间造福百姓。”   “好说。”李建成看向已经被吓趴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四个人,“关老爷,真不好意思,我们不请自来,还带了些麻烦。原本也不想劳你大驾出手的,恶来非要把你叫来……”   “他的地盘,不叫他叫谁?”恶来嗤笑了一声,“还关帝庙,我要不叫他,他还摆架子不来呢。”   “这种事发生在小仙的庙里,小仙也有责任。国神大人稍等片刻,小仙一会儿就收拾好。”   看到关老爷从神龛里走出来,“老四”已经吓晕了,另外三个也惊得呆若木鸡,直到关羽给李建成磕完头,拿过青龙偃月刀向他们走来,才想起来要逃,刚跑到门口,就听见外面传来一个牛叫般瓮声瓮气的声音:“我好像听见国神大人的声音了。”   “那么巧?”回答他的是一个马嘶般尖锐的声音。   那三个人还没逃出门,就看见一个牛头一个马头从庙门口探进来。   “两位鬼差大哥,好久不见。”李建成向他们打招呼。   “真的是国神大人,国神大人别来无恙。”牛头对着李建成连连作揖,“我就说是国神大人吧。亏得你给国神大人当坐骑的时间还比我长,连国神大人的声音都听不出。”   “哎呀,真想不到能遇到国神大人。”马面也走进来,手上还拖着个亡灵,“真是巧,庙旁刚死了个乞丐,咱们哥俩来勾魂,就遇上国神大人了。都六百年没见面了呀。国神大人有什么好玩的事,就想着两位冰雪消融之神,也不知道叫我们哥俩一起来玩玩。我可是到现在还记得,陪着国神大人上战场那叫一个有意思……”   “你们鬼差不是忙吗?”李建成连忙打断马面,生怕它把他上辈子在战场上的糗事说出去,尤其不能让恶来听到。   “不忙不忙,”牛头突然注意到庙里还有几个不太和谐的东西,“这儿怎么还有几个凡人?”   “他们是人牙子,想把我卖了。”   李建成话音刚落,神仙们笑得前仰后合,被围在中间的三个还清醒着的凡人只能抱在一起瑟瑟发抖,羡慕已经昏过去的那个。   牛头拱了拱马面:“反正顺路,我们顺便把他们的魂也一起勾回去算了,省得以后还得跑一趟。”   马面为难地摸了摸他的马脸:“能少跑一趟自然好,可是这几个人寿数还没有尽……”   “怕什么?回头跟阎王打声招呼,就说是国神大人关照的,生死簿上‘八’加两笔就是‘六’,‘五’挖掉一点就是‘三’,不就成了?”   “就你识字……”   看到那个悲惨的乞丐亡魂,“大胡子”也吓昏了。   “吴二哥”和“刀疤脸”以为自己的境况已经没法再糟,不料李建成还不满意。   “修改生死簿的事要是被人发现,阎王也会为难吧?不敢让两位鬼差大哥为我冒如此大不韪。再说他们要是死了,我也没法向爹娘解释我是怎么回去的。”李建成俯视跪倒在地已经爬不起身的四个可怜的凡人,看到“吴二哥”和“刀疤脸”因为他的话小小地松了一口气,笑得春光灿烂,毫不留情地重新把他们打入十八层地狱,“把他们统统打到失忆就行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关老爷我对不起你。因为土地庙太小人塞不进去,道教三清地位太高,就拿关帝庙开刀了。关老爷我不是存心把你写得那么不堪的。   关羽:你的意思是说你是故意的是不是?看刀!   作者:救命啊……   红莲:(看作者和关羽一个追一个逃)叫你乱侃历史人物,瞧,被砍了吧?   白鲤:你还没生出来哪,赶紧乖乖地回娘亲肚子里待着去!   红莲:我不要!   白鲤:再不乖,哥哥打你屁股。   红莲:脱裤子打吗?   白鲤:那当然。   红莲:脱了以后你还有心思打屁股吗?   白鲤:这个……   作者:你们两个别一到【作者有话说】就给我刷下限好不? ☆、第九章 秦琼   居然会有人绑架唐国公的世子!捕头秦琼一接到案子,就觉得非常棘手。   自从小世子失踪,唐国公府便一片愁云惨淡。唐国公夫人挺着八个月的肚子,几次哭得昏过去,醒过来又继续哭。唐国公也是急得一夜之间就多了好几根白发,一再向秦琼许诺,能找到李建成的赏银万两,除此之外他还有单独给衙役们的重谢,只要儿子能回来。秦琼并不贪图这些外快,却也不忍心告诉他们,有人绑了唐国公的世子,却至今无人来向唐国公敲诈勒索,极可能是李渊得罪了什么人,对方无法报复他,就只能报复在他的孩子身上,小世子只怕是凶多吉少。   衙门里的师爷和两个临时抓来的穷教书先生连夜赶出一千多张李建成的画像,准备天一亮就张贴出去,门子突然来报,说公子回来了。   这么简单就回来了?急得焦头烂额的众人一时还不太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直到看见一个身材魁梧的乞丐一手抱着李建成,一手抓小鸡一样地提着什么东西进来。   “公子,到了。”“乞丐”的嗓音如闷雷,把手里提的东西随手往地上一扔,轻轻拍醒睡在他怀里的李建成,放他下来。   “到家了?”李建成被“乞丐”扶了一把才站稳,打了个大呵欠,揉了揉眼睛,才看清挤了一屋子的人,“总算有床睡了。”小孩的身体本就容易犯困,又在关帝庙折腾了一宿,飞廉抱他回来的路上,李建成就支撑不住睡着了。   “毗沙门,我的心肝宝贝,你可回来了。”窦氏抱过李建成狠狠地亲了两口,把他死死地抓在怀里,好像一松手他就又会消失一样,“你这小淘气鬼跑哪儿去了?想急死娘亲吗?”   “我被人牙子绑了。”李建成还没睡醒,忘了伪装,轻飘飘的语气中没有一点被绑架的惊恐。   “人牙子?”李渊刚注意到飞廉先前拎在手里的居然是四个大活人,“他们?”   “是啊,还好遇到这位大叔救了我。”李建成指了指飞廉。   李渊几乎要给飞廉下跪:“请问这位英雄高姓大名?李渊好给英雄做个长生牌位,铭记英雄的大恩大德。”   “俺叫狗蛋,不是英雄,是叫花子。”牛头马面说死在关帝庙的乞丐就叫这个名字,飞廉借了他的衣服,顺便连名字一起借来。   可怜当年大邑商的风神将军要装乞丐,还得叫这么一个名字。听飞廉说得别扭,李建成觉得挺对不起他。   “这位英雄如此神力,怎么会落魄到沿街乞讨的地步?”刚才看到飞廉一手抱着李建成,一手还拎着什么东西,依然能健步如飞,秦琼就感慨怎么会有人力气这么大,此时定睛一看,发现他像抓小鸡一样提在手里的居然是四个人高马大的壮汉,更是惊讶得无以复加。   “工头嫌俺吃得多。”飞廉看都不看秦琼,“公子说能给俺找份活干,有吃有住。”   “爹爹,让他留下来给我做护卫吧?”李建成可怜巴巴地看着李渊,“这次还多亏他仗义相救,我才能回来。”   “好好好,”李渊满口答应,“你以后就留下来保护公子,不仅包吃包住,每个月还有半两银子的薪俸。”飞廉能带回李建成,李渊对他已经是感激不尽,这么便宜的价钱就能招到如此英雄好汉给自己的儿子当保镖,真是捡到宝了。   可算是顺利地把飞廉介绍过来了。以后要造反,现在就得韬光养晦。在决定揭竿而起以前,李建成要装出弱不禁风的文弱贵公子模样,才能让皇帝放松警惕。不过要装不会武功,很多事做起来就不太方便了,幸好飞廉恶来都是很清闲的神,可以听候他差遣。不过恶来太多嘴,李建成怕他乱说话,只留下了飞廉。   “狗蛋太难听了,”李建成抓起飞廉的大掌,“以后你就叫飞廉,风神飞廉。”   秦琼还在好奇地打量飞廉,突然听到窦氏吩咐下人把“人牙子”拖下去剁了喂狗。   “夫人!”秦琼连忙拦住她,“这些人就交给我吧,沈知县一定会秉公处理。”秦琼虽然年轻,好歹跟着沈知县办过几桩大案,也不是第一次遇到贩卖人口的案子,怎么看都觉得这几个人不像人牙子。   秦琼让人端来冷水,把几个“人牙子”泼醒,正想先问问是什么情况,“人牙子”见了李建成却像见了鬼,看到秦琼穿着捕快的衣服,反而像迷路的小孩看见亲妈一样抓着他。秦琼问他们是不是人牙子,他们居然争先恐后地认罪,好像巴不得立刻去坐牢,只要能离得李建成远远的就行。   看到“人牙子”只会念叨鬼啊神啊的,秦琼从他们口中问不出什么,只能问李建成:“小世子,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怎么,连我儿子都要审?”窦氏把李建成护到身后,“你们官府是干什么吃的?连个小孩都找不回来,只会要钱。要不是毗沙门自己找回来,还不知道会被卖到什么地方去。他能自己回来是他本事,你居然护着人牙子,还要审我儿子?”   他拿什么钱了?秦琼听得哭笑不得。再说从李渊报案到现在,才过了一顿饭的时间而已,这也不能说是他们办事不利吧?   “娘,不气不气。”李建成拍了拍窦氏的手背,“去歇一会儿吧,弟弟也该睡觉了。叔叔就问我一些事儿,不会带我去衙门的,对吧?”   “是是是。夫人请放宽心,我就在这里问小世子几个问题,不会把他带走的。”李建成笑靥如花,却让秦琼看不明白。成年女人被人牙子拐了,即使被救回来,也是哭哭啼啼个不停。才这么点大的孩子,见了人牙子居然还笑得出来,反而是“人牙子”看到他笑,就吓得都快哭了。   “毗沙门,不怕,叔叔是好人,好好地告诉叔叔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就行了。”窦氏还不放心,好好地安慰了李建成两句,才舍得随丫鬟离开。   刚才是谁把他当坏人,连问李建成几句话都不行?听到窦氏的话,秦琼哭笑不得。听说女人做了娘,就会变得不可理喻,只会护着孩子。现在看来,传言果然不假。   “叔叔,女人怀着孩子的时候脾气会变得很坏,我娘说那些话也不是有意的,请见谅。”   “没事。”秦琼庆幸李建成肯配合,蹲下身来和他说话,“小世子,告诉叔叔,从头到尾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娘带着我和妹妹去庙会上玩,我被人牙子绑了。他们把我带到城外的关帝庙,我看到飞廉,就向他呼救,然后他就救了我,我们就回来了。”   秦琼看看被吓得灵魂出窍的“人牙子”,总觉得事情不会那么简单:“那他们怎么会变成这样?”   “可能飞廉下手重了些,把他们打出失心疯了吧。”   人会被打出失心疯?秦琼只听说过吓出失心疯的。看李建成一脸轻松,显然根本不打算说实话,秦琼板下脸,想吓唬吓唬他:“小孩子不可以说谎的。对叔叔说实话,不然叔叔把你一起带回衙门。”   “这是实话啊……”李建成也不松口。居然拿这种吓唬小孩的话来吓唬他?奶着崽子的时候可是母狼最凶的时候,更不用说窦氏怀有身孕,脾气更是暴躁,要是自己再晚一会儿回来,李建成毫不怀疑娘亲会带人把整个县衙都拆了。现在好不容易才找回儿子,窦氏绝不会允许他再离开她的视线。别说是带他去衙门了,秦琼只要敢把李建成带出唐国公府,窦氏就敢把他秦家的祖宗一个一个地挖出来鞭尸,从秦琼的爹娘一直挖到秦始皇……秦始皇好像不姓秦。   李渊见秦琼还纠缠着不放,以为他是要勒索:“秦捕头,我答应给衙门里兄弟们的谢礼不会少的。建成受了一天的惊吓,也累了,让他先回去休息吧。这些犯人都是衙门里的兄弟们抓来的,办案真是神速,改日我一定送匾额登门道谢。”   衙役在当地的名声就那么差吗?居然一个个都以为他是要敲诈勒索。秦琼自认身正不怕影子斜,就只有感慨同僚们做人实在不堪,坏了公差的名声:“唐国公,无功不受禄,在下不是贪财,只是想知道事情的真相,好让沈知县对犯人量刑。现在我在这里问清楚,沈知县审案子时就不用再带小世子去衙门了,免得吓着他。”   看秦琼的样子就知道他不会是贪财的人吧?李建成在心里感慨爹爹实在是眼拙。从刚才进门起,李建成就注意到秦琼相貌堂堂,身上带着一股浩然正气,有这种面相的人说好听点是刚正不阿,说难听点就是榆木脑袋不知变通。李建成是好心不想让秦琼卷进麻烦,才含糊其辞,想蒙混过去,不料秦琼还不依不饶,非要打破沙锅问到底。   关羽还不是神仙,可以杀生,他从一开始就不该把“人牙子”活着带回来。都怪李建成太好心,不想让已经位列仙班的朋友们惹上麻烦,更不想连累刚认识的关羽,结果自己就多了秦琼这么个大麻烦。   事到如今,只有实话实说,不然秦琼还得纠缠下去。李建成拉着秦琼到一个空房间,把一起跟来的李渊关在门外,拉着秦琼蹲下身,自己也压低声音:“他们必须是人牙子,而且只能是人牙子,懂吗?”   秦琼摇头。   李建成拿出一个东西给秦琼看:“我从他们身上摸出来的。”   “这是什么?”秦琼拿过李建成手里的东西一看,发现是一块令牌,上面写着个“晋”字,“他们是晋王的人?晋王绑架你干什么?”   “这些事你就别问了。”李建成垂下眼。   听说有些权贵玩腻了女人,就有亵玩男童的癖好。先前秦琼刚来的时候,就听见唐国公家的小姐在哭,说自己丑得嫁不出去了,就连人牙子都只绑哥哥不绑她。虽然李秀宁只有五岁,天仙下凡一般的美貌已经初显峥嵘,秦琼正纳闷她为什么会说自己丑得嫁不出去,看到李建成以后,立刻很能理解李秀宁的心情——李秀宁和普通人比,确实已经算得上是天仙下凡,不过和她哥哥比,她绝对有足够的理由为自己的相貌自卑。李建成小小年纪就美得如此动人心魄,莫非是被晋王看上了?但是碍于李建成是唐国公的世子,不便明抢,所以就让下人扮成人牙子把他绑走。秦琼稍加思索,便将前因后果猜出了个七七八八。想不到人人艳羡的官宦世家竟是如此肮脏不堪,以至于李建成小小年纪就知道为了保护爹爹的官职而委曲求全,受了如此欺辱都不敢声张,甚至把李渊关在门外,不想让他知道真相。   不过李建成忍得住这样的侮辱,秦琼可看不惯。   “这可是证据。”秦琼把令牌放进自己怀里,“放心吧,叔叔一定会帮你讨回公道。”   “别傻了。”李建成要拿回令牌,“你一个小小的捕头招惹得起晋王?”   秦琼高举着手,不让他拿回去:“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就算是晋王,犯了法也一样要办。”   “贩卖儿童罪小,诬陷皇亲国戚的罪可不小。”李建成还想把令牌抢回来,无奈秦琼个子太高,他跳起来都拿不到,“你要是告上去,被晋王反咬一口,只会害了你自己。就把那几个人当人牙子处理了,此事到此为止,绝不能继续追究。谢谢你为了找我操心,我爹给你们的赏钱不会吝啬的,其他的你就别管了。”   富贵人家的孩子就是这样吗?从小看到的都是肮脏的尔虞我诈,所以根本不知道世上还有公理和正义。听李建成说话一副小大人的口气,秦琼只觉得心酸:“小世子,别怕,并不是有权有势的人就可以做坏事而不受惩罚。世上还有一样东西叫‘正义’,叔叔就是拼了这官不做了,也要为你讨回公道。”   这愣头青……让李建成想起上辈子的愣头青舅舅。他不会是卫青转世吧?李建成跳了几次都没法把令牌拿回来,终于放弃了:“还不知捕头叔叔高姓大名,如此大恩大德,建成一定铭记于心。”   “在下姓秦名琼,字叔宝。铭记于心就不必了,叔叔只是希望你知道,世上还是好人多,这个世界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坏。”秦琼摸了摸李建成的头,“小孩就该有小孩的样子,无忧无虑地把该操心的事都交给大人去操心,别再总像个小大人了。”   “这个世界其实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李建成低着头,秦琼看不到他的表情,只听到他令人不寒而栗的话,“以你的性子,在官场上肯定不会顺利。建成知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他日若是秦叔叔走投无路了,李家总有你的一席之地。飞廉!”   秦琼还来不及细究李建成的话,突然眼前一黑,便失去了知觉。   等秦琼醒过来的时候,已经离开了唐国公府,四个“人牙子”倒在他身边口吐白沫,已经全都没了气,看起来就像是失心疯发作而死,而他们身上能用作证据的东西都已经被搜了个干干净净。   官府最后以“人牙子发疯而死”结案,但是在秦琼心里总是留了个疙瘩,想不到接下来发生的事一件一件地印证李建成的预言。   杨广登基以后横征暴敛,秦琼终于对官府的暴行忍无可忍,干脆抛了乌纱落草为寇,加入李密的瓦岗军,成为诸多反隋势力中的一股。后来李密降唐,秦琼和李建成又见面了。   此时距离秦琼第一次见到李建,已经过去二十年,李建成十岁时的“预言”已经全部应验。二十年后业已成为大唐太子的李建成依然和小时候一样,笑起来云淡风轻,沾不上一星半点的人间烟火,只是每次看到他,秦琼都会产生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   秦琼在外面对着“人牙子”的尸体为难该怎么把他们弄回去的时候,唐国公府依然一片混乱。   儿子失踪,接着又自己回来了,窦氏一惊一吓一喜,突然觉得肚子痛起来,还没安顿好大儿子,肚子里的小儿子就一起来凑热闹,非要提前两个月来到人世。   离预产期还有两个月,李渊一点准备都没有,手忙脚乱地赶紧叫人去请稳婆,结果城东的张稳婆死了老娘回老家服丧去了,城西的周稳婆嫁女儿一起跟到河北女婿家去了。   “老爷,稳婆还没来吗?”产房里窦氏的叫声越来越弱,伺候她的老妈子急得团团转,“孩子不肯出来,再这样下去,大的小的都保不住。”   李渊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就看到李建成挂着两个黑眼圈站在他旁边,也不知是什么时候过来的。   “建成,去睡吧,睡醒了弟弟就出来了。”李渊现在实在是没心思再照顾李建成。   “我再睡,娘就没命了。”李建成推开李渊,走进产房,把里面只会碍事的小丫鬟都赶出去,只留下几个身强力壮的老妈子帮手,“我来!”   *****   红莲喝了孟婆汤,一下子什么都不知道了,只看到一个白色的人影牵着他,带着他一直往前走。   “你是谁?”红莲问,“我们要去什么地方?”   “我是你哥哥。”白色的人影回过头来,倾城一笑照亮了红莲的心。   哥哥是什么?红莲不知道,只觉得那个人的笑容让他觉得很安心,便一直跟着他走。可是过了一座桥,白色的人影便放开了他,消失了。   “哥哥,别走!”红莲连忙追过去,眼前突然一片漆黑。   这是什么地方?黑得什么都看不见,但是很温暖,很舒服。红莲不想离开这里,可是有一股力量把他往一个有光线的地方挤。   不要!外面有很多很可怕的声音,他不要离开这里。红莲死死地抓住周围,不想出去。   外面突然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娘,再加把劲。”   是哥哥!虽然比记忆中的稚嫩了些,红莲一下子就认出了自己唯一认识的那个人的声音。漂亮的哥哥在外面?那就不用怕了。红莲松开手,周围一下子亮了起来,有个人轻轻地托着他。   “生了生了。”   “是个小公子。”   ……   真吵。周围都是各种各样的声音,闹哄哄的一片,红莲皱起眉头仔细分辨,却唯独听不到哥哥的。   哥哥在哪儿?红莲努力睁开眼睛,看到哥哥正抱着自己,放下心来,也笑呵呵地向他伸出小手。   “我们终于又见面了。”李建成让新生儿握住自己的手指,“世民。”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章 兄弟   李建成已经十岁,早就应该开始习武了,李渊也给他请过好几个武学师傅,可是教读书的大儒对李建成的评价是“教无可教”,教武术的师父对李建成的评价却是“朽木不可雕”——李建成到现在别说是会点武术了,甚至走路都还会摔跤。为了李渊给的丰厚薪酬,师父耐着性子教了李建成两年,李建成也只勉勉强强学会了一点用来强身健体的花拳绣腿,反而是一直在一旁偷师的刘秀宁学得小有所成。师父说有人能对武学没天赋到如此地步也不容易,李建成似乎还巴不得不用学,给了李渊一句“劳心者制人,劳力者制于人”,毫不掩饰自己对“打打杀杀”的反感,继续钻在书房里研究他的“劳心之术”,再要不就是忙着照顾弟弟妹妹。   虽然又有了个儿子,要继承爵位的是嫡长子。苟不教,父之过。李家几代武官,要是传到李建成手里,出了个性格像小丫头片子一样安静文雅、平衡感差到走路都会摔跤的唐国公,李家的一世英名就算是全都毁在李渊手里了。   无论如何,李渊都要让李建成培养出一点男子气概来。   这天风和日丽,李渊拿着弓箭,还让人特意做了一套小型的弓箭,带着李建成到院子里,要好好地培养一下儿子的男子气概。   “我们李家的祖上可是西汉的飞将军李广。知道为什么叫他‘飞将军’吗?就是因为他善骑射。李广将军曾经在黑暗中看到一只猛虎伏在草丛中,于是一箭射去,天亮以后,才发现那只猛虎其实是块石头,而射进石头里面的箭拔都拔不出来……”   李建成不耐烦地看着李渊喋喋不休地介绍李家的光辉历史。他曾经与李广同朝为官,对李广绝对比李渊熟悉,知道李广射虎的故事其实是司马迁杜撰出来,以提高李广形象的,免得路盲飞将军的风头完全被压在卫青和霍去病之下。   见老祖宗飞将军李广的故事根本激不起李建成的男儿血性,李渊只能换了个方式继续教育他:“习武可是我们李家的光辉传统,爹爹当年就是靠一手神箭娶到你娘的。当初你外公给你娘择婿,在门屏上画两只孔雀,凡来求婚的人每人给两支箭,谁能从门屏背后射中孔雀眼睛,谁就能娶你娘。你娘可是出了名的大美人,前前后后有数十人来射箭,都没有中目,只有爹爹两箭便射中两只孔雀的眼睛,才娶到了你娘。你也要好好学习骑射,以后才能娶到你娘那样的美人。”   这事李建成早就听得耳朵生老茧了。娶美人?他可没兴趣。只想听爹爹唠叨完了,他好快点回去抱弟弟。那些个奶娘都是干什么吃的,没听见李世民又哭了吗?   美娇娘居然都提不起儿子的兴趣。既然不能利诱,那就只有威逼了。“建成,你或许学武没什么天赋,那至少学点能用来防身的本事,不然下次再被人绑了,谁来救你?”   “飞廉一直在我身边。对吧,飞廉?”   “是。”飞廉像是凭空出现一样出现在李渊身后,一声闷雷一般的“是”吓得李渊差点跳起来。   飞廉不仅武艺高强,而且简直是神出鬼没,根本不像是叫花子。李渊不是没怀疑过飞廉会不会是逃亡的强盗或者通缉犯之类,为了躲避什么人,才在李家屈就。不过飞廉好歹是李建成的救命恩人,而且他来了以后,也没人上门找过麻烦,李渊暂时找不到比他更好的保镖,便依然让他留着。不过飞廉对李建成实在是忠心得很,在李家留下以后,就几乎寸步不离地跟在李建成身边,即使稍微走开一会儿,只要李建成叫他,他就能随叫随到,让李渊感慨他的轻功居然精妙到如此地步。   不过身边有个飞廉,并不意味着李建成就能偷懒不习武。   “对,现在飞廉能保护你。可是他多大年纪了?能保护你一辈子?”   飞廉是神仙,他可不会老,如果不是怕他一直“青春永驻”会暴露神仙身份,让他守在李建成身边一辈子根本不是问题。   发现不论怎么说,李建成都对学武提不起半点兴趣,反而频频望向婴儿房的方向,李渊板下脸来:“不许去!你是以后的唐国公,不是小丫头,带孩子根本不是你该关心的事。好好地射一箭给爹爹看看,不然就永远不准碰你弟弟,免得他也被你带得像个小丫头一样。”   他现在装文弱书生,是为了以后帮爹爹夺天下,李渊还逼着他习武。李建成颇为不满地看了李渊一眼。可是看李渊的样子,似乎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而房里的李世民哭得越来越大声,直哭得他揪心。李建成心理斗争了一下,还是拿起李渊特意为他准备的小型弓箭,稍微试了试,便张弓搭箭。   看李建成拿弓箭的样子还有模有样,李渊的心里稍稍宽慰一些,可没想到李建成一剑出去,连靶子的边都没射到。   “再来一次。”李渊虎着脸还在旁边看着,“连死靶子都射不中,就不配做飞将军的后人。”   “我没瞄着靶子。”   “那你瞄着什么?”李渊以为李建成是要耍嘴皮子,打定主意这次决不让步,一定要让他至少学会射箭,免得下次再被人绑了,都没法反抗。   李建跑到靶子旁边,把箭捡回来交到李渊手上:“现在我能去抱世民了吗?”还轮得到李渊教他射箭?真的当他这大司马骠骑将军是靠卖屁股当上的?   箭上串着一只小麻雀,从左眼射进去,右眼穿出来。   “难得一次凑巧的不算。”李渊心里惊讶,脸上还是做出不屑的模样,随手把箭扔到一边。   “那要几次才算?”李世民都哭得喉咙哑了,要是李建成再不去抱抱他,只怕李渊要再多一个哑巴儿子。   “你要是能这样再射十次,爹爹就再也不逼着你学弓箭,你爱怎么和世民玩都行。”   “爹,一言为定。”李建成捡起一块小石头打向院子里的老树,惊起一树的飞鸟,同时张弓搭箭,三箭齐发,三轮射好以后不等李渊同意,就扔下弓去哄李世民。   “建成,给我回来!”   李建成根本理都不理,头也不回地直奔婴儿房。   听说小孩到了一定的年纪会出现逆反心理,别人越叫他做什么,他就越不做。李渊没想到李建成的逆反期出现得这么早,把他从婴儿房拖回来,他居然还抱着李世民的襁褓不放。   “爹可是好好地教你学射箭,你就这样应付爹爹?”   李建成都懒得理他,把射出去的箭一支一支捡回来交到李渊手上,竟然例无虚发,支支都是中目,其中一支上还射中了两只鸟。李渊惊得目瞪口呆,甚至都没注意到李建成是什么时候抱着李世民扬长而去。   后来李渊把这事告诉窦氏,想叫她帮忙管管李建成,不料窦氏只是笑得前仰后合。李世民出生以后,窦氏还担心独孤氏骨肉相残的血咒会在他们兄弟身上应验,现在看到李建成那么爱护弟弟,而李世民还在襁褓中便那么依恋哥哥,窦氏放心了。只要一家人能和和美美地在一起,其他的都不重要。   窦氏就知道李建成会是个好哥哥,直到两年后她生下李玄霸。   李建成和李世民出生以后都不太哭吵,李渊和窦氏一度以为只有女孩特别娇气,所以爱哭,男婴一般都不太哭的,直到李玄霸出生,才知道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后来李渊去问家里的奶娘,奶娘说生出来就特别懂事的只有大公子一个,李渊和窦氏会不太听到二公子哭吵,是因为每次他一哭一闹,大公子就会去哄,除了喂奶,照顾二公子的事都是大公子在做。可是李建成只说要一个弟弟,没说要第二个,根本不管李玄霸哭成什么样,就围着李世民转。李秀宁也说娘亲说话不算话,说好给哥哥生完弟弟以后就给她生个妹妹,结果生出来的又是弟弟,也不喜欢李玄霸。于是李渊和窦氏只能自己带孩子,被个婴儿弄得焦头烂额,可不管他们怎么费心照顾,李玄霸都是又瘦又小,没满三岁就夭折了。尤其让李渊和窦氏难堪的是李玄霸夭折后,他们听到李秀宁问李世民“是不是很庆幸我们是哥哥带大的?”李世民居然说“嗯”。   李建成十四岁、李世民四岁的时候,窦氏又生了李元吉,同年李渊的小妾万氏生了李智云。家里一下子多了两个婴儿,更是一片手忙脚乱。这次李渊学乖了,干脆把两个婴儿都扔给李建成带,结果李元吉和李智云学会说话的时候,都是跟在李建成后面叫“爹爹”,从来不知道李渊和他们有什么关系。   李氏家族日渐壮大的同时,独孤氏手足相残的血咒已经在皇室中应验。开皇十九年,在李渊的暗中帮助下,晋王杨广终于成功夺取了长兄杨勇的太子之位,成为储君。杨广只做了四年太子,便再也没耐心等父亲断气,于开皇二十三年弑父篡位,登基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将长兄杨勇及其后人赶尽杀绝。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一章 逆子   随着“轰隆”一声,唐国公府的某个角落火光冲天,丫鬟匆匆来报:“国公,家里‘又’走水了。”   请注意这个颇耐人寻味的“又”字。   还在摇篮中的李元吉和李智云被爆炸声吓醒,声嘶力竭的哭声随之不断。李渊原本要和李建成谈正事,这一下被吵得再也无法谈下去。   以前家里只有李建成一个男孩的时候,李渊嫌他太文雅,不像男孩子,直到李世民到了会调皮捣蛋的年纪,李渊终于知道了——家里有个“像男孩子”的儿子,简直是一种灾难。   更糟的是……   “世民!”外面很快就传来窦氏的怒喝,“秀宁,你怎么也搞成这样?姑娘家家的,也跟着你弟弟一起疯。”   “谁让娘只肯生弟弟,不肯给我生妹妹。”李秀宁还觉得委屈,“不和弟弟玩我和谁玩?”   以前家里只有李建成和李秀宁两个孩子,李秀宁和哥哥一样文静,还有点女孩子的模样。现在多了个无法无天的李世民,哥哥比他年长太多,就带着姐姐上树掏鸟蛋下水摸鱼,李秀宁也跟弟弟学得越来越疯。李建成还是那副安静柔弱的模样,没变得有男子气概,长女倒是变得越来越像男孩了。   类似的情景隔三差五就要在唐国公府上演一次,李建成处理起来已经驾轻就熟,出去把李元吉和李智云重新哄睡,组织好早已经训练有素的家丁救火,自己把玩得泥猴子一样的李世民和李秀宁带回来看在身边,唐国公府恢复平静。   看到小儿子被烟熏黑的脸,李渊只觉得头大如斗:“世民,这次又闯什么祸了?”   “我看到书上说把火药包在布包里,然后接上线,可以控制火药爆炸的时间,所以就想试试怎么控制。”李世民越说越兴奋,“爹,我发现……”   “没被炸死算你命大!”李渊一掌拍在案几上。   “爹……”李建成想替李世民求情。   “你也别帮着他说话。”李渊打断李建成,“学以致用是好事,可我们家还经不起他这么‘致用’。”   “爹,我是说我有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哥哥万岁!”不听是什么办法,李世民已经扑到李建成身上,满手的烟灰蹭脏了他的一身白衣。   李建成示意李世民先乖乖地在旁边坐好:“我看到西边的院子一直闲置着,也没人住。爹,能把那个院子交给我打理吗?”   “你要用来做什么?”看到李建成又露出高深莫测的微笑,李渊立刻意识到自己问了也是白问。   “哥哥最好了。”李世民趴在李建成身上蹭,“哥,那个院子是用来做什么的?”   “等到建好了你就知道了。”李建成点了点世民微翘的鼻头,“不过在建好之前不准再碰火药。”   “好。”反正李世民知道,哥哥总是帮他的,每次爹娘骂他,躲到哥哥身边就没事了。   “正好你们来,爹有件事情要和你们说。”李渊让李秀宁坐到旁边,“哥哥要娶妻了,是郑尚书家的女儿。以后你们可不能再这么胡闹,让嫂嫂笑话我们李家的孩子没规矩,知道了吗?尤其是秀宁,以后要好好地跟着嫂嫂学女红、学琴棋书画,不能再像个男孩子一样疯了,不然以后都没人敢娶你。”   “要有嫂嫂了?”李秀宁觉得挺高兴。娘怎么也不肯给她生妹妹,嫂嫂虽然不是姐姐,至少聊胜于无。“哥,嫂嫂漂亮吗?”   “大概挺漂亮吧。我也没见过。”反正这幅皮囊早就没有清白可言了,李建成实在是懒得在结婚的事上顶撞父母。既然是大家闺秀,父母给他找的未婚妻应该知书达理,不会差到哪儿去,只要那女人别以顶撞丈夫为乐,其他的李建成也根本不在乎。   “嫂嫂?娶妻?”只有六岁的李世民对这两个词还没什么概念。   “就是哥哥要结婚了,就像爹娶娘一样娶一个嫂嫂回来,然后他们会生很多的侄子侄女,我们就能做叔叔姑姑了。”李秀宁摆出姐姐的架子给李世民上课,“懂了吗?”   李世民还是似懂非懂。   虽然李秀宁的性子被李世民带坏了,女孩至少比男孩省心。比起李秀宁,李渊更担心的是李世民会不懂事:“世民,嫂嫂过门以后,你也不能再这么粘着哥哥了,晚上不许再跑到哥哥的房间里和他一起睡,知道了吗?”   “不要!”这下李世民听懂了,嫂嫂会严重损害到他的利益,“爹,我以后不会再调皮捣蛋了,别让哥哥娶嫂嫂好不好?”   “世民!”李渊的脸一下子气得通红,“哥哥娶不娶嫂嫂和你听不听话有什么关系?”   “哥哥是我的!”李世民总是拿各种好玩的东西来缠着姐姐,就是不让李秀宁有机会去缠李建成。姐姐不能和他抢哥哥,嫂嫂也不行!李世民赖在李建成身上,霸道地宣布对哥哥的所有权。   “你……”李渊气结。   见李渊生气,李世民有些怕,但还是抓着李建成的袖子不放:“哥哥,不要娶嫂嫂好不好?”   “你哥哥不娶嫂嫂,你给你哥哥生孩子、让爹抱孙子?”   李渊已经气得不知自己在说什么了,想不到李世民不加思索地回答“好”,几乎把李渊气昏过去。   这副肮脏的身体还值得他如此留恋吗?听到李世民童言无忌,李建成觉得鼻头有些发酸。总算,不论过了几辈子,不论有没有孟婆汤,他在红莲的眼中总是特别的。   不过出生以来,李渊和窦氏对李建成还不错,为了防止爹爹真的被气出病来,在父子间的战火进一步升级以前,李建成赶紧抱走李世民:“先洗澡去。”   李世民还觉得不放心:“哥,不要娶嫂嫂好不好?我会努力学习生孩子的。”   “世民,别再提这件事了。”   “哥,你不要我了吗?”李建成的回答让李世民很没有安全感,“嫂嫂有什么好?你连她的面都没见过。以后我陪着你,我一定会做得比嫂嫂好的。”   “元宵节还想不想去看灯?”   李世民终于闭嘴。   李渊彻底被气晕了。他不过是觉得李建成已经到了成家的年纪,自己也想早点做爷爷,怎么到头来会弄得像棒打鸳鸯一样?   *****   从小照顾他的都是哥哥,李世民根本不要奶娘服侍。每次李建成给李世民洗澡,他都要泼得哥哥一身的水,然后拖他下来一起洗。   浴桶并不是很大,李世民像八爪鱼一样整个儿地挂在李建成身上,李建成也就由着他。李世民满足地摸着李建成光滑的皮肤,想起以前在门缝里看到过爹爹和娘亲也是这么赤条条地抱在一起,接着想到以后会有个嫂嫂侵犯到他这样抱着哥哥的权利,就觉得心里非常不痛快。   “哥,你不要我了吗?”李世民把头埋在李建成颈边嘟哝。   “怎么会?”   “那为什么要娶嫂嫂?”李世民抱得更紧了,说话时呼出的气都喷在李建成耳中,“嫂嫂能做到什么我不能做的?先生都说我聪明,我会学会生孩子的。”   “男人是不可能生孩子的。”   “那你就不能别要孩子吗?”李世民一口咬在李建成肩头,越想越觉得伤心,“我只要哥哥一个,哥哥就不能只要我一个吗?”   “娶妻生子是责任。”李建成摸了摸李世民的头,“不过你在哥哥心中永远是最重要的一个,这个位置谁都抢不走。”毕竟生生世世的生死相随,都是为了和他在一起。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二章 灯会   新年新岁,又是新皇登基,这一年的元宵灯会办得格外热闹。元宵佳节,新皇帝大宴群臣,李渊入宫赴宴去了,窦氏留在家里照顾两个婴儿,便让李建成带着弟弟妹妹出去看灯,临走时习惯性地叮嘱“建成,保护好弟弟妹妹”,后来想了想,觉得不对,连忙改成“秀宁,保护好哥哥弟弟”。   其实有飞廉在,安全根本不成问题,但是李秀宁把窦氏的话当真了。为了不辱使命,李秀宁硬要李建成戴上周围缝有黑纱的斗笠,完全遮住脸,免得给她“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今年的灯市应该不错吧?李秀宁和李世民都看得那么开心,一路上都是他们的笑声,指着这个那个花灯要李建成看,可惜李建成一点都看不到。本来天就黑,此时再隔着黑纱,李建成别说是欣赏彩灯了,简直连人都看不见,要不是极高的武术修为,在灯市上早就不知摔倒了几次。可是即使是隔着面纱,李建成都能感觉到周围的人看他时异样的目光。   灯会上人多,难免有歹人趁机浑水摸鱼。官府为了维持治安,也下了狠功夫,元宵节当天所有的衙役一律加班加点,街旁不时能看到衙役押着跪在地上的犯人,犯人胸前还挂有牌子,上面写着偷盗、猥亵妇女等罪行。其实这些犯人都是牢里现成的,元宵佳节被抓来冒充衙役在灯会上现抓的犯人,以警告心怀不轨之徒,也算是为治安做出了一份贡献。看到李建成在大黑天还蒙着脸,街旁的衙役和犯人不时向他投以耐人寻味的目光,只是看到一看穿着就肯定非富即贵的李秀宁和李世民围在他身边亲热地叫着哥哥,身边的飞廉又是一身大户人家下人的打扮,怎么看都不像是出来作奸犯科的,才不至于一路遭到盘问。尽管如此,衙役们的目光还是紧紧地盯着李建成,好像只要他们稍微一不注意,李建成就随时会变身为恶魔。   尽管有衙役们的操劳和囚犯们的牺牲,小偷小摸的事或许在一定程度上会有所减少,仗势欺人这种京城独有的“景观”却根本不会避讳区区几个衙役。   一边只能以耳代目来认路,一边还随时可能被两个孩子带得偏离方向,这样逛街实在是很累。李建成正想提议要不要找个茶馆坐坐,歇一歇再走,就听到街旁传来争执声。   “老子看上你女儿是看得起她,你还不愿意?”说话的是个青年男子的声音,霸道的语调听起来有些耳熟。   “我女儿已经订了亲,是有主的人了,这位大人你放了她吧。”回答他的是个中年妇人的声音。   李建成稍稍抬起头来,还是只能看到争执双方的肩膀以下,看到是一个武官打扮的人带着几个手下缠着一对母女不放。可怜的女孩缩在中年妇人身后,显然是被眼前的阵仗吓坏了,可是中年妇人只是身材臃肿,看起来却比深闺少女更弱不禁风,在几个身强力壮的武人面前,根本护不住女儿。   看衣着,这对母女绝不会是小门小户的出身,不过拦着她们的武官显然根本没把这放在眼里:“你女儿许给什么人了?老子倒要听听是哪个不要命的敢要老子看上的女人。”   “外子是户部尚书郑开,女儿许给了唐国公的世子。”中年妇人见讲理讲不清,只能搬出丈夫的头衔来压人,“就算唐国公的公子比不上大人,可也要分个先来后到,这位大人要是执意要带走我女儿,先让唐国公退亲!”   “唐国公?”年轻武官发出一声嗤笑,他带来的人也应景地发出一片哄笑,“你知道我爹是谁?我爹是左翊卫大将军、许国公。唐国公和许国公哪个更得罪得起,你自己掂量吧!”   难怪李建成觉得这人的声音耳熟,原来是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的长子宇文化及。在瑶池喝了几万年的仙水到底不是白喝的,李建成自己都佩服自己的记性,只七年前在杨坚的寿宴上见过宇文述和宇文化及父子一面,居然到现在还记得他的声音。   宇文述原本是右卫大将军,后来拥立杨广有功,杨广登基后封他为左翊卫大将军、许国公,还将女儿南阳公主赐婚给他的次子宇文士及。宇文化及原本就是杨广的近身侍卫,与杨广的关系非同一般,如今又成了皇亲国戚,难怪敢如此嚣张。   原本看到灯市上似乎起了争执,李秀宁只想看看热闹就走,虽然那个被困的姐姐很漂亮也很可怜,李秀宁知道她现在要保护一点武功都不会的哥哥,还要看着年幼不懂事的弟弟,能不惹的麻烦最好还是别惹。可没想到漂亮姐姐居然是没过门的嫂嫂,这下李秀宁不能坐视不管了,初生牛犊不怕虎地一脚踢在宇文化及腿上:“放开她!”   李秀宁虽然年纪小,武艺好歹也不差,猝不及防之下,宇文化及被踢得一个踉跄,回过头,就看见一个才十来岁的女孩牵着个更小的男孩,对着他怒目圆睁。   就连路旁的衙役听到许国公的名号,都是在一旁装聋作哑。被困的郑夫人母女显然没想到居然会有人不畏强权仗义来为她们解围,原本以为出手的是宇文化及身后黑纱蒙面、看起来十分神秘的“大侠”,正想感谢大侠相救,顺着宇文化及的目光看去,才发现仗义的“大侠”居然是个小女孩。   小女孩人虽小,胆子却不小,宇文化及俯视她,她也叉着腰气势汹汹地瞪着宇文化及。而小女孩身边的小男孩则是极不友好地瞪着郑夫人母女,好像和她们有什么深仇大恨一样。   “你想代替她?”宇文化及原本想骂人,可看到踢自己的居然是个小女孩,一把拎起李秀宁打量。虽然年纪小了点,一看就是个美人胚子,用不了几年,就是倾国倾城的绝色佳人,绝不会比郑姑娘差。   “大哥,我看这个比那个好。”宇文化及身边一个流里流气的贵公子YIN笑道。   原来宇文述家的老三宇文智及也在,刚才他站在一边,李建成还以为是看热闹的人。   宇文智及比李建成大不了几岁,七年前的宴会上第一次看到他,就对着他“倾城倾城”的调戏个不停。李建成原本不想理他,尤其是宇文士及还为弟弟的轻浮向他道歉,李建成看在宇文士及的面子上,就不和宇文智及一个小屁孩计较了。不料宇文化及也说“李倾城”这个名字更适合李建成,而宇文述就在一旁听任两个儿子对李建成百般调戏,还说要让宇文智及纳李建成为妾——是妾,不是妻。宇文述兵权在握,李渊原本就畏惧宇文家的势力,不想得罪宇文述,于是打个哈哈,说要是下次生了女儿,一定许配给宇文公子,结成金玉良缘,不料宇文述回了他一句“就你女儿,只配给我儿子暖床,还想八抬大轿进我宇文家的门?”把李渊和窦氏气得脸色煞白。宇文智及见有父亲撑腰,更加肆无忌惮,纵然李建成修养再好也忍无可忍,回敬了他一个非常适合他的名字——宇文蠢极。   发现李秀宁还瞪着一双圆眼睛,腮帮子气鼓鼓的,宇文化及觉得好笑:“好,既然这位小女侠要仗义救人,你代替那位姐姐跟我回去怎么样?”说完把她往腋下一夹就要走。   李建成实在是不想惹麻烦,哪怕知道眼前的人就是自己的未婚妻,也觉得干脆退了婚也挺好,免得李世民因为他要娶妻,就每天粘着他不肯放手,晚上还非要和他挤在一张床上,说梦话都是要哥哥保证永远不会离开他身边,弄得好像李建成娶了妻,两人就再也见不到面一样。未婚妻对李建成而言,仅仅是个麻烦,不过此时宇文化及要带走李秀宁,他再也不能坐视不理了。   “宇文公子,舍妹年纪还小,不懂事,得罪之处还请见谅。”李建成拦到宇文化及面前,“飞廉,该带小姐回去了。”   飞廉不着痕迹地从宇文化及腋下接过李秀宁,宇文化及甚至还没反应过来,李秀宁已经到了飞廉手里。   “你是什么人?我们兄弟看上你妹妹是她的福分,你还敢不知好歹?”宇文智及仗势欺人惯了,即使看出飞廉身手不凡,也嚣张依旧,“光天化日之下还蒙着脸,你不会是什么通缉犯吧?见不得人。”   “现在好像不是‘光天化日’,‘宇文蠢极’公子。”   听到李建成称宇文智及为“宇文蠢极”,周围发出一片哄笑声。   “笑什么笑?”宇文智及气得脸都红了,“谁再笑,就把谁抓起来!”   在武力的威胁下,围观者的笑声总算渐渐平息下来,但是依然可以看到不少人捂着嘴偷笑,就连宇文兄弟带出来的护卫中也有忍俊不禁者,只是不敢笑得太明显而已,可是这样偷偷摸摸地笑反而更让人觉得火大。   “你到底是什么人?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宇文智及只求颜面上过得去,等周围的笑声稍稍平息下去,便把矛头指向罪魁祸首,一把掀了李建成的斗笠。   这下周围全都安静了,原本热热闹闹的灯市一下子变得鸦雀无声,不论是街边的小贩,看灯的游客,还是元宵节依然在路旁尽忠职守的衙役和犯人,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李建成天上明月般惹人注目的容貌上。灯市上依然挤满黑压压的一片,却是静得落针可闻,唯有花灯中的烛火发出悲哀的嘶嘶声,似乎在为有人抢了它们的风头而哀叹。   李世民很不满意有那么多人盯着他的哥哥看,尤其不喜欢未过门的嫂嫂火辣辣的目光,把斗笠塞到李建成手里,要他重新把脸遮起来。   李建成只朝未婚妻和未来的丈母娘扫了一眼,便将目光转向宇文化及:“宇文公子,放过那位姑娘,我跟你走,如何?”   “好……”宇文化及一时间也有些看呆了。   “飞廉,先带小姐和二公子回去,再和娘说一声,我可能会晚一些再到家。”   “不要!”李世民抱着李建成的腿不放,“哥,我跟你一起去。”   “世民,乖。”   “不要!”   李建成向飞廉投以求助的目光,不料飞廉也站在李世民一边:“大公子,你一个人不安全。”   虽然李建成从头到尾都没有正眼看过她一次,郑姑娘听到李建成牺牲自己来救她,立刻羞红了脸。李建成安抚好李世民,就要跟宇文化及走,郑姑娘连忙追上去:“这位公子,请等一等……”   李建成听到有人叫他,回过头,一回眸的惊艳让郑姑娘只觉得周围的空气都被吸走了,梦游般呢喃:“这位公子,多谢你相救。妾身姓郑,闺名蕙兰,我爹是户部尚书郑开。”   “蕙质兰心吗?好名字。”李建成听出郑蕙兰是想探听他的身份,故意装傻。   郑蕙兰被他的一句“蕙质兰心”羞得低下了头,郑夫人却是气红了脸,觉得李建成是在调戏她的女儿。   见李建成没有自报家门的意思,郑蕙兰只能鼓足勇气继续追问:“请问公子尊姓大名?妾身好择日上门道谢。”   “萍水相逢,不问也罢。”他可还得留着唐国公世子的身份给宇文兄弟一个“惊喜”。李建成重新戴上斗笠,遮起了绝世的容颜,灯市这才恢复正常。   郑蕙兰盯着李建成的背影看得痴了。   “别看了。”郑夫人见郑蕙兰一瞬不瞬地盯着李建成的背影,拉了她一把,让她记着自己是已经有了主的人,不料郑蕙兰还是舍不得让双眼离开李建成的背影。看女儿像发了花痴,郑夫人只能狠狠地浇她一盆冷水:“男人长得那么好看,说不定本来就是操皮肉生涯的,正巴不得找个有钱的主攀上。你还真把人家当恩人了。”   那女人居然用那么下流的眼光盯着他的哥哥。李世民原本就觉得郑蕙兰十分讨厌,再听到郑夫人的话,火气立刻窜上来:“你才操皮肉生涯呢!你们全家都操……”   李建成也听到了郑夫人的话,对她的恩将仇报置之不理,同时一把堵上李世民的嘴,递给他一个安抚的眼神。   李世民立刻明白哥哥是在打什么主意了,乖乖闭上嘴跟着李建成走,期待哥哥的未来岳母知道哥哥的身份以后,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三章 大业   杨广知道自己一定是疯了,自从六年前在杨坚的寿宴上第一次见到李建成,他就疯了。   如果是其他人敢像李建成一样对着他恶语相向,不论对方是谁,他一定会杀了他。可是面对李建成,他不但没有杀他,反而做出了他自己都无法想象的事——他居然对一个比他小了整整二十岁的孩子动了□,不可遏止地想征服他、拥有他,想让他用崇拜的目光看着自己,而李建成眼中根本不加掩饰的鄙夷比什么都更让杨广恼羞成怒,以至于发现无法从心理上让他屈服,便几乎是出自本能地仗着成年人的身体优势将他压倒,以挽回他那点可怜的自尊。但是从李建成的眼神中,杨广看得出来,他靠暴力取得的胜利让他在李建成眼中输得一败涂地。   自从□过李建成,杨广居然对那个孩子魂牵梦萦,睁眼闭眼都是他深邃的眸子,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冷,遭□时即使痛到流泪都不求饶的倔强,还有那一身销魂的冰肌玉骨,让杨广食髓知味,越来越想得到李建成,甚至做出让手下的暗卫扮人牙子把他劫来的疯狂之举。可惜手下实在不得力,只是打草惊蛇,从此以后李建成身边多了个铁塔一般的壮汉保护他。护卫武艺高强,而且软硬不吃,根本无法收买或者威胁;李建成更是从此深居简出,杨广甚至连趁他出门时偷偷看他一眼的机会都没有。不幸中唯一的万幸是手下失手被擒,官府却仅仅是当人牙子处理掉了,没有让这事牵扯到杨广身上,影响到他的声誉。   他是太久没碰女人了吧?才会对一个小男孩产生那样失常的情绪。冷静下来以后,杨广自己都觉得自己对李建成的迷恋十分可笑。为了治好自己的“不正常”,杨广到处猎艳,甚至把目标盯上了他不该觊觎的人,只想把对李建成的挂念压抑下去。   独孤皇后死后,一直被正妻看得死死的杨坚长舒一口气,立刻纳了宣华夫人陈如水和容华夫人蔡若玉两位美人来服侍自己。弑父夺位后,杨广便强行把宣华、容华两位庶母纳为己有,接着又弑兄霸嫂,强占了大哥杨勇的侧室云妃。宣华、荣华二位夫人千娇百媚,云妃又是出了名的明艳动人,杨广和她们在一起,除了肉体的满足,更多了一份乱伦的负罪感带来的快感。可是蒸庶母、欺兄嫂带来的快感都平息不了杨广心中的饥渴,只增添他心中的烦躁。杨广考虑到会不会自己有断袖之癖,只是之前一直没发觉,后来又找了几个俊美的小太监试了试,可是和男人肌肤相亲的感觉只让他恶心得想吐。   一定是皇宫里的庸脂俗粉无法满足他。他需要更美的美人,更大的刺激,才能摆脱对李建成不正常的挂念。   得到皇位不是杨广的目的。他文治武功都是众兄弟中最出色的,不甘心仅仅因为无幸第一个出生,就得一辈子做个默默无闻的王爷。不择手段地得到皇位不过是第一步,杨广的最终目的是流芳千古,万世传颂。或者说穿了,他其实只是希望李建成能用崇拜的目光看他。   可是做个千古明君谈何容易?不仅本身要有出众的能力,更是从登基起就要夹紧尾巴做人。尤其是新皇帝登基,给大臣和百姓的第一印象非常重要,其中又以给百姓的第一印象为重。蒸母霸嫂说穿了只是皇室里的自家事,和生活在社会底层的百姓没关系,百姓不会在乎。可要是杨广一登基就大肆搜罗民间美女,给百姓留下好色的印象,他这一世英名就算完了,以后不论做多少好事都无法挽回。所以杨广即使觉得宫里的女人满足不了他的生理需要,也不便去民间另觅佳人,免得落人口实。   为什么要当个好皇帝,解决和吃饭睡觉一样正常的生理需要就会变成一种奢望呢?要么让几十年苦心经营的心血一夕之间全部付诸东流,要么被生理需要活活憋死,世上还有第二个皇帝活得像杨广这么憋屈吗?   幸好一直跟在杨广身边服侍的宇文化及善解人意,见杨广犯难,便提出以自己的名义去灯会上替他寻觅美女,有黑锅也是宇文化及来背。虽然以杨广对宇文化及的了解,知道他肯定是想趁机近水楼台先得月,自己也可以“顺便”再纳几个如花似玉的新妾,不过一时也顾不了那么多,只求宇文化及带回来的美女能平息他心中的烦躁,在宇文化及告退前还特意叮嘱如果遇到实在漂亮的男人,也一起带回来,毕竟杨广还无法确信自己到底是不是有断袖之癖。   宫里的元宵夜宴纵然穷奢极侈,杨广却只觉得食不知味。宴会上都是虚伪的大臣,不论文臣武将,一个个仿佛随时都戴着面具,嘴上歌功颂德,其实心里都在盘算从新皇帝身上能捞到多少好处。杨广知道他们的用心,既便如此,还要违心地随时做出各种得体的应对,要重谢协助他登基的,却也不能冷落了没支持他的,免得一时偏颇得罪了哪位重臣,不但不帮他办事,还因为皇帝没有好好地讨好他们,就暗中给他使绊子。   一场宴会下来,杨广身心俱疲,只想累倒在龙床上,却听到侍卫通报,说宇文化及求见。   宇文化及这么快就回来了?杨广几乎是从龙床上跳起来,就看见宇文化及和宇文智及带来了一个人。   那人一身月白色的锦衣,牵着一男一女两个孩子,身后跟着个身材高大的仆人。金螭腰带反射出流转的烛光,更显得那人的身材修长□,极其庸俗的金色穿在他身上却只显高贵。广袖和衣摆随着他的步子在晚风中摇曳,像是一个昳丽的美梦,等到梦醒时分,他便会随风而去,无踪无影。虽然以黑纱覆面,而且从衣着和身材来看应该是个男人,行走时翩然如风的姿态却仿佛天仙下凡,光是看他走路,就已经是一种莫大的享受。皇帝的寝宫穷奢极侈,可是此时他往那里一站,皇宫金碧辉煌的奢华都庸俗可笑得像急于炫富的暴发户一般,只有那人站的地方似乎因为他的存在而蒙上一层清辉,在满是铜臭的世界留下一片净土。   “劳烦二位宇文公子亲自来请,我还以为是宇文将军的家宴,原来是陛下的国宴。”来人见到杨广,嗓音如流水般潺潺而来,抬手取下面纱,便如中秋的明月从乌云后露出皎洁的容颜,“臣……”   “建成!”杨广一眼就认出了眼前的翩翩少年就是数年来一直勾得他心痒难耐的人,见李建成要跪拜,几乎是不假思索地立即出手扶住了他,“你是李建成?”   “李倾城?”宇文智及刚意识到这个美貌无双却嘴欠无比的美人原来是旧识,难怪第一次见面就口口声声地叫他“宇文蠢极”。   “陛下好记性。”李建成不理会大惊小怪的宇文智及,把面纱交给随行的飞廉,示意李秀宁和李世民向新皇帝问安,“方才在灯市上巧遇两位宇文公子,承蒙盛情相邀,却之不恭,本以为是要去宇文将军府上赴宴,怎知是皇上设宴。路上来得匆忙,都没来得及备一份贺礼……”   “你能来就够了……”杨广痴痴地盯着李建成。自从寿宴上一面,杨广对李建成魂牵梦萦,扳着指头算他该多大了,该出落成什么模样,现在他终于看到了梦中人切切实实地站在他面前。   七年未见,李建成已经完全长大成人,在幼年时就已经初显峥嵘的美貌如今全然退去稚气,不食人间烟火的清高却随着年岁逾盛。晶莹如雪的肌肤,光可鉴人的黑发,蝶翼般轻盈的睫毛,还有和小时候一样沾染不上尘俗污垢的黑眸……每一样都远远超过杨广的遐想。杨广看得醉了,以至于没发现从他开始直勾勾地盯着李建成看,一旁的李世民就也在用堪称大不敬的眼光打量他。   “他在说什么?”最后是宇文智及打破了沉默,“谁请他了?我们分明是……”   宇文化及连忙一把捂住宇文智及的嘴:“臣等先告退了。”退下时把宇文智及一起拖走。他都听不出来李建成这么说,是为了给大家一个台阶下吗?“宇文蠢极”这外号还真没叫错。   杨广巴不得碍事的宇文兄弟赶紧走,只恨不能叫他们把李秀宁和李世民一起带走,当着两个小孩的面又不便做什么,只能叫宫人准备酒菜,与李建成对酌。   “承蒙陛下宽厚。当初建成年幼无知,对陛下出言不逊,陛下却毫不计较,还在元宵佳节设宴相邀。”似乎是因为酒醉,李建成向来苍白到有些病态的脸颊都飞起一点绯红,让谪仙般的人多了点属于人间的丽色,看得杨广两眼发直。   李世民则是脸色发黑,无比后悔为什么要带哥哥出来看灯,结果秀色可餐的哥哥就被这色迷迷的皇帝看了。   “当初要不是你的一番激,只怕朕到现在还不过是个一事无成的王爷,怎么会成为一国之君?说起来,朕还得感谢你。”杨广忍不住握住李建成的手,不由得感慨这才是真正的柔荑。相比之下,后宫佳丽的手简直和枯树枝没什么两样。   李建成脸色微窘,想把手缩回来,杨广却是握得更紧:“朕本就是一时性起,才让宇文化及把你请来,元宵节的贺礼可以免了。不过朕登基的贺礼,可不能免。”   “这个贺礼,建成早有准备。”李建成抽了几次,才总算抽回手,“只是不知陛下费尽心思成为九五之尊,是为了一时的享乐,还是为了万世的英名。”   “自然是为了万世的英名。”   就和李建成料想的一样,杨广是个野心家,不会安于现状。历史上成功的野心家都能名垂千古,万世流芳,他们的事迹让后世的野心家产生只要敢做就一定会成功的错觉,为了自己的野心不择手段,前赴后继地往那个名为“名垂青史”的陷阱里面跳,却不知其实历史上失败的野心家更多,而且下场往往比没有野心的庸才更惨不忍睹。如果继承大隋的是个安于现状的懦夫,或者耽于享乐的酒囊饭袋,以杨坚打下的基业,李建成一点办法都没有。不过只要皇帝有野心、愿意为了成为一个英明圣主而付出代价,李建成的第一步就成功了。   “西汉初年,汉武帝登基时,也是有这般的雄心壮志,并且给自己定下了具体的目标:一,要以历史上五帝三王‘改制作乐’大治天下实行王道作为自己治国的楷模;二,实现天人合一。在社会方面,要做到通过教化而使政令措施得到执行,刑罚轻而奸邪的事都得到改正,百姓和乐而政事宣明。以雨露降、日月星三光全、寒暑平,受天之福佑,享鬼神之灵;三,要做到百谷丰登,而使皇帝‘德润四海,恩泽至于草木’,进而‘德泽洋溢,施乎方外,延及群生。’陛下既然也要万世的英名,不知有何具体的计划?”   “完全没有。”杨广想起这个就头疼。汉武帝继位时定下的目标看起来非常不错,但是做起来完全无从下手。   “陛下不觉得如今的大隋和汉武帝即位时的大汉很像吗?”发现杨广已经开始往他的陷阱里跳了,李建成缓缓地勾起嘴角,“都是帝业初成,而且先帝留下了扎实的基业,供后人大展宏图;都是内有把持朝政的重臣,外有番邦夷狄威胁,情势并不乐观,却也提供了新皇帝做出一番大事业的机会;而且最重要的是陛下和汉武帝一样,知道自己要做个什么样的皇帝,而且愿意为之努力。其实相比之下,陛下还更胜汉武帝一筹:汉武帝即位时有窦太皇太后和王皇太后干涉朝政,几乎把他架空成傀儡,汉武帝空有雄心壮志,却还要费心思先夺回身为皇帝的权力,不得不把很长一段时间都浪费在对付这两个女人上,而陛下身边没有这样的外戚,会妨碍陛下一展抱负;汉武帝初时娶的陈皇后刁蛮善妒,让汉武帝还不得不分出精力来对付后宫的女人,可是陛下的萧皇后温柔娴淑,堪称贤内助的典范;汉武帝即位时才十九岁,有年轻人的冲劲,却做事难免欠考虑,可陛下现在的年纪有年轻人的朝气,却不再有年轻人的冒失,考虑事情可以更加周全;另外……”   “朕身边有你,但是汉武帝没有。”杨广目光炯炯地看着李建成,“朕相信,有你在,朕会成为第二个汉武帝。”   “承蒙陛下抬爱。建成送陛下的登基贺礼,便是以史为鉴,参照着西汉的历史帮陛下拟了个成就宏图伟业的方案。”李建成娓娓道来,“孟子说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先皇为陛下留下了充盈的国库,陛下应该用这份难得的财富来造一座‘丰碑’。”   “朕刚登基,还没做出一番事业,就忙着造碑给自己歌功颂德,这岂不是荒唐可笑至极?”   “如果建成说的这个丰碑是华而不实的歌功颂德石碑,那陛下真该现在就把建成拖出去砍了。”李建成轻笑,“建成说的丰碑既要看得见,又要看不见。”   “怎么说?”杨广被提起了兴趣。   “建成说的丰碑是完成一个造福千秋万代的宏伟工程,不仅造福现在的百姓,更是造福后世的百姓。如此一来,百姓对陛下感恩戴德,这个看不见的功德碑就算建好了。后世的百姓即使无幸得见陛下的圣颜,但是看到陛下留下的这个造福千秋万代的看得见的‘丰碑’,也会在心里给陛下建起一座‘看不见的功德碑’。陛下以为如何?”   “好!”杨广想了想,“可是造个什么呢?”他一直以来要么忙着南征北战,要么忙着篡权夺位,即使有心想为百姓做点实事,也不知道百姓需要什么。   “陛下可知每日所吃的大米是从哪里来的?”   “长安周围的农田……”杨广还算有点常识,不至于说出大米是从粮仓里面来的,不过看李建成的表情就知道,他说错了。   “北方气候干旱,不适合产米,但是江南乃渔米之乡,且多产细米,可收双季。不止长安,洛阳亦是如此。北方常遭干旱,粮少不敷民用,历年均需南粮北运。”   “这样啊……”   “可是南粮北调谈何容易?光是花费在路上的时间就要数月之久。若只是辛苦也罢,一路上多有土匪出没,饥民掠夺,再加上运粮之人自己也要吃粮,能存十之六七便已算是幸运。更不用说偶尔还会遇上山崩,不仅粮食尽毁,人员伤亡更是惨不忍睹。”   杨广听得皱起了眉头:“民以食为天,国都又在北方,人口密集,运粮确实是大事。可是怎么解决这些问题?”   “如果改陆路车运为水路船运,不仅能省下拉车的牛马,更不会遇上山崩。再者在水上打劫远比在陆地上困难,如果改为水运,粮食被掠夺之事也能大大减少。”   “水运是个好主意。”杨广点头表示赞同,“可是据朕所知,南有洛水,北有长江,但是彼此之间根本互不相通。”   “那就看陛下有没有汉武帝那样的魄力,敢为先人不敢为之事。”李建成目光炯炯地盯着杨广,“既然上天没有在洛水、长江之间造河,我们就以人力替上天纠正这个错误,自己挖一条运河出来。”   “在洛水、黄河至长江间挖一水渠,自洛阳乘船即可直达江南,确实不错。只是开凿这样一条运河又不是小孩子办家家挖水沟。”想到挖这样一条运河所需的人力物力,杨广又犹豫了。   “商旅不便,如何富民强国?倘河渠开成,举国出行便达,陛下可自由巡视民风,百姓可随意南商北贸,于国于民有大利。”   杨广还在犹豫。   “当然,开凿运河这种事确实耗费巨大,却是一时辛苦万世享福。再者这事若是人人能做到,又怎么能体现出陛下的雄心壮志呢?”   杨广还在犹豫。   见杨广还不点头,李建成最后下了一把重药:“如果陛下没有这份魄力,那就算了,就当建成生不逢时……”   “不,朕觉得你的提议非常好。”杨广最后还是受不了李建成的激将,乖乖跳下陷阱,“朕回头再叫人研究一下,把沿途的河流湖泊之间打通,修建大运河应该不会耗费太多人力。不过长安附近没有河流,从洛阳到长安如何改走水路,就又是一个大问题了。”   “直接在干地上开凿河流,自然费力不讨好,与其费心从洛阳再挖一条河到长安,不如直接迁都去洛阳。洛阳跨黄河中游南北两岸,居天下之中,素有‘九州之腹地’之称。先秦、汉晋皆以洛阳为都,如果再开凿大运河,与丝绸之路相交汇,再通过迁都吸引商人,促进当地经济繁荣,不仅方便国内的商贸,更可吸引西域的商人前来。繁华的都城会给外国商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他们回到他们的国家后,就会自发地大肆宣扬大隋的繁荣富强,在周围国家立大隋之威,让他们的国君对大隋心生向往,何愁做不到四方来朝?到那时,大隋才是真正的天朝大国。”   杨广点了点头,觉得李建成说得有道理:“迁都和开凿运河都耗费巨大,不过功在千秋,朕花在上面的钱很快就能赚回来。”   “而且是钱滚钱,利滚利,花费是一时的,但是收益却可持续千万年。”李建成补充道,“不过大隋富强,却不是为了被番邦夷狄抢劫。《孙子兵法》开篇第一句便是‘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如果一个国家任人欺侮,不论这个国家多富庶,在其他国家看来,也不过是只肥羊,根本得不到尊敬,而且积累再多的财富,也很快会被掠夺一空。突厥欺我大隋已久,高句丽又常有不臣之心,若是陛下能永除此二患,便又是一件功在千秋的伟业。”   “确实。”杨广还仅仅是太子的时候,受突厥和高句丽的闲气便已经受够了,“一群化外蛮夷,朕早晚灭了他们。”   “陛下有这份雄心固然是好事,但总不见得御驾亲征,亲自上阵杀敌。修建运河、迁都也都是容不得半点马虎的工程,但是陛下不可能事事亲力亲为,需要得力的左膀右臂为陛下分忧。陛下身边可有这样的人才?”   “你有什么推荐的人选?”   杨广以为李建成会趁机把李渊的亲信安CHA进朝廷,或者毛遂自荐,不料李建成只给了他两个字:“没有。”   “没有?”杨广颇为诧异。   “建成不过是个只会纸上谈兵的书虫,整天关在家里,连大门都不常出,和其他世家子交往也不多,怎么会认识什么贤才?只是建成在史书上看到在位期间有所作为的皇帝,身边都有许多贤能的人辅佐。像是汉武帝,纵然他一个人再能干,若没有主父偃、东方朔、桑弘羊等能人,又怎么会有大汉的盛世?”   “莫说是主父偃、东方朔,光是汉武帝身边的卫青、霍去病,就足够让朕羡慕了。”杨广长叹一口气,“可是当朝的卫青、霍去病在哪里啊?”   卫青在哪里他不知道,不过霍去病现在就坐在他面前。李建成想。   “可惜萧皇后空有卫皇后的贤德,却没有卫霍那样的兄弟子侄。汉武帝身边有多少能人贤士,可是朕身边有什么?饭桶、马屁精……”杨广不禁苦笑。   “汉武帝能得卫霍,自然是运气好,但是一味信任外戚是什么下场,李广利也作出榜样了。陛下要得贤才,也不能靠运气,而要自己去找。”   “去哪里找?”杨广冷笑,“王亲贵戚中的能人朕都找遍了,要论猛将,也只有宇文化及那种货色还勉强能撑撑场面。”   “《左传庄公十年》上说:‘肉食者鄙,未能远谋。’陛下艳羡的桑弘羊原本是满身铜臭的商人,主父偃出身贫寒,东方朔也不是世家子弟,卫霍更是奴隶出身……贤才未必出身于贵戚之家,反而是底层百姓中能人异士众多。撇开攀裙带的卫霍不提,其他出身贫寒的贤才都是汉武帝通过公车上书招纳来的,如果陛下予以效仿,从平民中筛选文武人才,何愁身边没有贤士辅佐?”   “好,太好了!”杨广兴奋得直搓手,“这个办法好。”   “不过陛下也别急着得意。”李建成无视兴奋得几乎要手舞足蹈的杨广,不温不火地当头给他浇了一盆冷水,“从民间选□的贤才大多原本出身贫寒,陛下提拔他们、对他们委以重任,他们自然会对陛下感恩戴德。但是这些人就像出身贫寒的绝色美女,没见过什么大世面,很容易就会被收买,很可能为了一点钱一点利就背叛陛下,三国时的吕布便是其中的典型。”   “这个……”杨广向李建成投以求助的目光,“汉武帝是怎么对待这个问题的?”   “重赏。汉武帝对手下的贤才从来不吝啬赏赐,光是漠南一战赏给卫青一人就有四十万两黄金。卫青纵然出身贫寒,但是如果拿惯了动辄数万两黄金的赏赐,一二百两白银的贿赂、收买,他还会放在眼里吗?汉武帝就是靠重赏来吊高能臣的眼界,让别人就算想收买他们,也付不起收买他们的价钱。”   看杨广听得两眼放光,李建成只觉得好笑。他只从史书上看到刘彻在位期间的成就,却没看到刘彻在位时,有东方朔时时纠正他偏激的行为,有桑弘羊替他背刮地三尺的骂名,有不贪名利的卫青宠辱不惊地为他效力,霍去病自己更是对他掏心掏肺——刘彻的赏赐固然丰厚,但是霍去病除了自己一家人最基本的吃穿用度以外,把刘彻赏给他的所有钱财都用来修建边关城池、加强军备,每次出去打仗还是能抢匈奴的就不用自己的,暗中替他节省军费开支。有这些人一起努力,大汉才能在刘彻手中发扬光大,而不是国库被他挥霍一空。可是杨广身边有什么人?任人唯亲的宇文述,贪财好色的宇文化及,中饱私囊的杨素,溜须拍马的裴矩……第一次读《史记》的时候,李建成就觉得司马迁那厮阉得一点都不冤枉,现在看来,也多亏他号称“前无古人”、“据实而写”,实则掐头去尾、胡编乱造的《史记》误导后人,杨广才会把李建成的亡国之策都当成治国之策,李建成才有希望推翻大隋的统治,把李世民扶上皇位。从这方面来看,李建成还真得感谢司马迁,让红莲有了一条生路。李建成决定回头去给司马迁上柱香。   杨广不知道李建成在盘算什么,只觉得听他的话,犹如醍醐灌顶:“朕从很早以前就想让你入朝为官,又怕你年纪太小,做不了什么事。现在看来,朕直接让你做个丞相,你也能游刃有余。”   李建成做丞相的时间比杨广从出生到现在的时间还要长。不止是做丞相,大将军他也能做。如果他乐意,可以一个人把朝堂上的文武官职全都包了。   “朕决定赐你官爵,就封你为……”   李建成连忙打断杨广:“陛下是希望后世称颂陛下高瞻远瞩、雄才伟略,还是希望后世认为陛下只是个没主见的庸人,仅仅是凑巧遇到了几个有能力的大臣,才能做出一番事业?”   杨广愣了一下。   “如果陛下不希望被人认为是一个没有主见的庸才,那么这些主意都是陛下自己想出来的,与建成无关。既然建成从来不曾向陛下进言,无功不受禄,若是陛下执意要赏赐,可能反而会传出难听的闲话。”现在让杨广独占“功业”,等到这些“功业”都成了“罪业”,也只有杨广的事,李建成才不要跟着杨广一起下地狱。   “你……”杨广觉得心口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你为朕如此出谋划策,却连一点赏赐都不要吗?”   “建成只是进宫来赴陛下的夜宴,把酒论风花雪月,确实十分尽兴。可是我们谈到过什么正事吗?”   “朕何德何能,能遇到你。”杨广都有些哽咽了,“建成,你的名字是建功成业的意思吧?”   “是。”   “今年是朕即位后的第一年,朕一直都没有想好该用什么年号。现在朕决定了,新的年号叫‘大业’——你我一起成就的‘大功大业’。”   是,李建成一定会帮杨广成就他的……大罪大业。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四章 亵渎   哥哥在和皇帝说什么,李秀宁完全听不懂,只是好奇地打量第一次看到的皇宫。这里比唐国公府奢华美丽千倍万倍,但是一直打量同一间房间,李秀宁很快就腻了。已经过了二更,可是哥哥和皇帝好像还没有谈完,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早就过了该上床睡觉的时间。杨广为了不让两个孩子碍事,还不怀好意地给李秀宁和李世民各灌了一杯酒。这些酒都是宫中陈酿,后劲十足,还没成年的孩子怎么抵得住?二更过后,李秀宁终于再也撑不下去,倒在李建成身上睡着了。   李世民则是努力地和瞌睡虫作斗争。皇帝看似人很好,可是李世民总觉得他看李建成的眼神让他觉得非常讨厌。他绝对不能睡着,不然说不定一个不注意,哥哥就会被欺负。   该聊的事已经聊完,李建成见李秀宁已经靠在他身上打起甜美的小呼噜,李世民似乎要用尽全身的力气才能保证眼皮不耷拉下来,便要向杨广告辞。   “你还要回去?”杨广打量李建成的眼神越来越露骨,“让你们家的下人带他们回去就行了,你何必再多跑一趟?”从李建成出现,杨广就已经忍不住遐想他一头黑发洋洋洒洒地披散在枕席上,如玉的肌肤在□交缠下微微泛红,清冷的声音发出难抑的娇喘,动人的美眸溢满激情的泪水,会是如何动人的风情。   “陛下是什么意思?”李建成嗅到了一丝危险的味道。   “原来你也爱慕朕。朕自从出生以来,还从来没有这么高兴过。”   李建成听得一身鸡皮疙瘩:“陛下是不是误会了?”   “你不爱慕朕吗?”杨广凑得离李建成越来越近,“如果不爱慕朕,为什么会为朕如此着想,却不愿居功?”   因为他的目的从一开始就是把杨广拉下皇位,然后让李世民坐上去,从来就不曾为他着想过。   “陛下误会了。”李建成一边避让,一边搜肠刮肚地找托词,“忠于君王是臣子的责任,与臣子个人对君王个人的好恶无关,建成只是尽了作为臣民的本分,并没有其他意思。”   “事到如今,你还不承认你心里也有朕吗?”杨广伸手去拢李建成耳边的头发,见他躲闪,反而笑意更盛,“别害怕。你都这么大,也该懂点男女之事了。其实两个男人相爱没什么可耻的,男人和男人也可以做男女之间的事,分桃断袖,都是千古佳话……”   李建成当然知道男人之间也能做那事,但绝不是和杨广做。   “陛下确实是误会了。”李建成拒绝得毫不留情,“陛下忘了对我做过什么事吗?”   看到李建成眼中的惊恐和厌恶,杨广想到自己当年的荒唐之举:“你害怕了吗?”   遇到那样的事,谁能不害怕?纵然李建成活了三辈子,也无法坦然面对。   “是朕不好。”杨广垂下眼,“朕实在是太爱你了,才会不顾你还没长大,就忙着拥有你,生怕晚了,你就会属于别人。”   不好意思,他已经晚了,晚了整整两辈子……不,从女娲造人后白鲤第一次遇到红莲,他就已经晚了。   “幸好你已经长大了。这不是可怕的事,朕会让你觉得很愉快。”   杨广已经尽量用安抚的语调,李建成却是吓得步步后退,不小心撞翻了桌子,杯盆碗盏落了一地,李建成也被桌腿绊倒。杨广想去扶他,李建成依然往后退,生怕两人间的距离再拉近分毫。   “是依然无法接受两个男人相爱?还是担心你的爹娘无法接受?或者是畏惧世间的闲言碎语?”李建成的拒绝不但没让杨广冷静下来,反而让他眼中的□越烧越烈,“别怕,这些朕都会为你摆平,只要你肯和朕在一起,朕什么都能为你摆平,你想要什么朕都会给你。”   李建成已经缩到墙角,退无可退,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杨广步步紧逼。   见李建成已经逃不掉了,杨广笑了起来,伸手要去抱他。李建成正挣扎要不要让飞廉出手,李世民已经一口咬在杨广手上。   “世民!”李建成惊呆了。   哥哥是他的,这臭皇帝休想碰他的哥哥。李世民紧咬着不松口,根本不管眼前的是不是九五之尊。   “这是你弟弟?”杨广轻而易举就甩开李世民,“唐国公府可真是人丁兴旺。”   “世民!”李建成立刻扑到李世民身上,“世民,受伤了吗?”看到李世民嘴角渗血,李建成的焦急尽落杨广眼底,他却没发现杨广的手已经被李世民咬出血来,李世民嘴角的血是杨广的。   见李建成一颗心全都挂在李世民身上,妒火终于烧光了杨广的理智。杨广一把推开李建成,捏着李世民的下巴饶有兴味地打量他:“听说唐国公夫人年轻时便是出了名的美人,生出来的孩子果然是各具风情,这双充满野性的眼睛,和你哥哥完全不一样。”   李建成的心已经提到嗓子眼,李世民还不怕死地啐了杨广一口:“有种冲着我来,别欺负我哥哥!”   “好,非常好。”杨广擦掉脸上带血的口水,看李世民的眼神越来越露骨,“你哥哥那种温柔文雅的性子看多了也会腻,既然他不愿意服侍朕……偶尔尝尝把你这种小野猫的尖牙利爪一个一个拔掉的滋味,也是一种乐趣。”   “好啊,你有胆子就来试试!”李世民还初生牛犊不怕虎地瞪着杨广,似乎只要他敢动李建成,他就敢把他撕碎,根本不管他是不是什么狗屁皇帝。   可是他看到李建成居然主动去吻杨广。   “你有我一个还不够吗?”李建成勾住杨广的脖子,整个人都贴到他身上,“那种小屁孩有什么好?还把你弄伤了。”李建成轻抚杨广手上李世民的牙印,“现在是小孩去睡觉的时候,大人也该做些大人的事了。”   李世民看得目瞪口呆,不敢相信哥哥会做出这样的举动:“哥……”   李建成对李世民不加理睬:“飞廉,带小姐和二公子回去,如果有人问起,就说我在外面遇到了一个朋友,今晚不回家过夜了。”   “大公子……”飞廉也惊呆了。   “带他们走!”李建成想对着杨广媚笑,却笑得比哭更难看,“有些事不能让小孩看到,对吗?”   看到李建成对杨广投怀送抱,李世民恨不得扑上去打醒哥哥,却被飞廉一把抓起,不由分说地带走。李世民看到李建成又去亲杨广,而杨广居然去解李建成的衣带,虽然还不太明白他们是在做什么,总觉得那应该是只有他才可以对哥哥做的事。   哥哥怎么能如此背叛他?李世民咬碎一口银牙,却没看到李建成吻杨广的时候,全身都在颤抖,杨广褪下他的衣服时,随着衣服一起落到地上的还有断了线的珠子一般止不住的眼泪。   *****   飞廉强行把李秀宁和李世民带回家,李世民还要回去找哥哥,直到飞廉说他马上就去接李建成回来,才勉强同意跟着奶娘去洗澡。看到澡盆子里自己的倒影,想到此时李建成说不定也是这样赤条条地躺在杨广怀中,李世民就觉得心里说不出的不痛快,临睡前找了个借口支开奶娘,便跑到李建成的房间里等他回来。   他怎么可以这样?哥哥是他一个人的,哥哥分明说过在他心里,李世民才是最重要的人,怎么可以回头就投入其他人怀中?李世民气得恨不得把眼前能看到的东西全都砸烂,无奈个子太小,只能和床上的被子搏斗了一番,闻到上面还带着李建成身上特有的冷香,竟不知不觉地睡去。   李世民醒来时天还没亮,房间里依然是空荡荡的只有他一个人,与卧室相通的浴室倒是亮着灯,还有水声传来。   是哥哥回来了?想到李建成居然去亲杨广,李世民的火气就窜上来,正要去兴师问罪,走到浴室门口,却听到压抑的啜泣声。   “哥?”李世民走进浴室,就看到李建成在浴盆里,湿漉漉的长发顺着背脊蜿蜒而下,莹白如玉的皮肤上留着欢爱的红痕。水已经完全凉了,李建成还在洗,用力得几乎要把白皙晶莹的皮肤擦破,似乎恨不得把自己的皮肤连同这些耻辱的痕迹都一起洗掉。李世民进来的时候,李建成抱着自己单薄的肩膀,以手掩口轻轻地啜泣,楚楚可怜的模样看得李世民的心揪成一团。李世民知道李建成只是身体孱弱,内心却很坚强,不论面对任何情况,李建成都能挂着平和的微笑轻松解决。在李世民眼中,哥哥虽然手无缚鸡之力,却是比父亲更厉害更可靠的人,他无法想象到底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竟然能让坚强的哥哥露出这样脆弱的一面。   李建成听到李世民的脚步声,慌忙把眼泪擦掉:“你怎么还没睡?”他想掩饰太平,可是沙哑的嗓音根本掩饰不了。   “哥……”李世民不顾弄湿衣衫,从背后抱住李建成,心中的怒火烟消云散,只剩爱怜,“哥,那个狗皇帝把你怎么了?我去告诉爹爹!”   “不准去!”李建成喝住李世民。   “为什么?”李世民不明白,“难道告诉爹爹也没用吗?”   李建成点头。   “那狗皇帝凭什么能对你这么做?”   “凭他是皇帝,我们的爹不是!”   “他是皇帝就可以为所欲为?世上难道没有天理和王法?”   “天理是天子的理,王法是皇帝的法,哪个皇帝会制定不利于自己的理和法?你要天理王法,除非……”   “我自己做皇帝。”李世民抱着李建成,才发现自己竟然那么小,甚至都不能把哥哥揽入怀中,“哥,我会快些长大,总有一天,我会亲手宰了那个狗皇帝。我会是皇帝的。等我做了皇帝,就再也不会允许任何人欺负你。”   听到李世民的话,李建成甚是欣慰:“去睡吧。”   “哥,一起睡。”李世民把李建成往外拖。   “我马上就洗好。”   李世民摸到李建成身上被他自己擦出来的红痕,满是爱怜地吻上去。   “你也不嫌脏。”李建成几乎是推开李世民。   “哥,你嫌我脏?”   “不是。”李建成抓在自己胳膊上的手指收紧,在身上又划出几道红痕,“是我脏了,怎么也洗不干净……”   “一点都不脏。”李世民拉开李建成的手,不让他继续自残,把头埋在他湿漉漉的头发里,吻上他赤*裸的皮肤,“哥,别洗了,一点都不脏。我的哥哥是世上最美丽最高贵的人,什么都无法把你玷污。”   “世民……”   李建成回过头,李世民却吻住他的嘴。   味道真好,难怪那个皇帝那么喜欢啃哥哥的嘴。李世民还不太明白这个动作有什么特殊含义,只觉得哥哥的嘴又香又软,还甜甜的,比糖还好吃。   李建成已经傻了,没想到李世民才这么点年纪就懂这种事。   李世民见李建成没有反抗,便当他是同意了,于是在他的嘴上继续啃,一直啃到两个人都喘不过气,才不得不放开他,还意犹未尽地咂了咂嘴:“味道真好。哥,别洗了,早点来睡吧,我等你。”   李世民根本没意识到他说的话里面有什么暧昧的暗示,心满意足地走了,剩下李建成还傻在浴桶里。他原本还想等李世民再大一点,就可以美美地把弟弟吃了,想不到李世民才六岁,就已经学会占哥哥的便宜。李建成突然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觉得这辈子被吃干抹净的还会是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五章 亲家   忙完了过年的事,唐国公府和户部尚书府就开始忙李建成和郑蕙兰的婚事了。   郑蕙兰对灯会上遇到的无名公子一见钟情,怎么也不肯嫁给连面都没见过的唐国公世子。为了让女儿回心转意,郑夫人又是说灯会上遇到的那个男人长相妖媚言行轻佻,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又是说唐国公世子从小就长得漂亮,还被人叫成“李倾城”,绝不会比她在灯会上看到的人差。郑蕙兰原本是抵死不从,但是经不起母亲游说,最后仅仅坚持在结婚前一定要和未婚夫见一面。   郑开夫妇最终还是拗不过女儿,只能向李渊夫妇提出要聚一聚,让小两口先见见面。李渊夫妇正好也想看看未来的媳妇,便欣然答应,再去叮嘱好家里的孩子们客人来了要懂规矩。   听说嫂嫂要来,李秀宁欢呼雀跃,李世民却是磨刀霍霍,准备把哥哥的婚事毁了。   郑蕙兰知道亲事恐怕推脱不了,如今只能期盼未婚夫不要太差,让她还能把只有一面之缘的无名公子放在心里,用一辈子慢慢地回味不超过一炷香的缘分。跟着父母来到唐国公府赴未来公婆的家宴,郑蕙兰像是赴刑场,进门以后,却看到李秀宁向她扑来。   “嫂嫂!”李秀宁向郑开夫妇问了安,便拽着郑蕙兰的衣服不放,“嫂嫂,你什么时候到我们家来住?”   “这是唐国公的千金吧?真是活泼可爱。”郑开摸了摸李秀宁的头,“再等几天,嫂嫂就过门了。”   灯会上天黑,李秀宁又矮,郑夫人没认出眼前的小女孩就是灯会上遇到的“无名公子”身边的妹妹,随口附和了几句,还悄悄推了推郑蕙兰:“小姑子这么漂亮,她的哥哥一定不会差。”   郑蕙兰却是吃惊不已:“你怎么在这里?这是你家?”难道……   “秀宁,不可以没规没矩。”李渊夫妇跟在李秀宁身后出来迎接,窦氏见李秀宁拽着郑蕙兰不放,连忙叫她回来,“看你,没一点姑娘家的样子,都吓着嫂嫂了。”   “家里没有其他的女孩,秀宁也学得像男孩子一样,都疯惯了。以后蕙兰过了门,可要好好管教管教她,不能再让她这么野下去。”李渊见郑蕙兰一派大家闺秀的风范,也心头欢喜,“建成,来见见你的岳父岳母。”   李建成上前拜见岳父岳母,毫不意外地看到郑夫人的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而郑蕙兰惊喜得几乎要昏过去。   郑开见李建成长得一表人才,又谦恭有礼,也对这门亲事十分满意,连忙扶住他,不让他下拜:“现在还不是岳父母,等到拜堂的时候再拜吧。蕙兰,这……”郑开还想调笑几句,问郑蕙兰是不是还不愿意嫁,就看到郑蕙兰盯着李建成看得两眼发直。   那个不要脸的女人又用那种下流的目光看着哥哥。一旁的李世民则是气得脸色发黑。   “郑姑娘,又见面了。”李建成平静地回应郑蕙兰过于炽热的目光。   “是,当时多谢公子相救。”郑蕙兰垂下眼,一想到居然可以和心仪之人结为连理,脸颊上飞起两朵红晕。   “你们见过?”郑开大惑不解。他分明记得郑蕙兰不太爱出门,怎么会认识青年男子?   “是。”郑夫人很想保持礼貌的笑容,只是看到李建成似笑非笑地打量她,笑容全都僵在脸上。   李渊看那边小两口还没拜堂,似乎就已经开始甜甜蜜蜜了,悄悄凑到窦氏耳边:“看他们两个多般配,我们很快就能抱孙子了。”   “他们才不般配!她配不上哥哥!”李世民终于忍无可忍,指着郑夫人的鼻子破口大骂,“那个全家都操皮肉生涯的,你还有脸进我们家的门!你女儿不配嫁给我哥哥!”   郑蕙兰原本见李建成没有提起那日的不快,以为他根本没听见母亲出言不逊的话,想不到李世民全都听到了,此时提出,让她羞愧不已。郑夫人自知理亏,一句话都答不出来。   不明就里的郑开却是气红了脸:“唐国公可真是教子有方啊。”   “世民,住口!”李渊不知道李世民是在发什么毛病,只求他别继续在亲家面前丢他的脸。   “我为什么要住口?”李世民瞪向郑夫人和郑蕙兰,“你们怎么不说话了?爹,她们害了哥哥,还恬不知耻,就算哥哥会忍气吞声,我也咽不下这口气。”   “你还敢说!”李渊回头就给了李世民一个耳光,把他打倒在地,“还不快向郑尚书和夫人道歉。”   “我没错!”李世民却寸步不让,“哥哥为了救那个女人,受了欺负,那个老女人不但不道谢,还说哥哥是操皮肉生涯的。她自己才操皮肉生涯呢,长得和老鸨子一个样。哥哥受了那么大的委屈……”   郑开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听到李世民越说越难听,气得脸色发黑:“小公子的家教还真是‘好’。唐国公,你就是这么教育小孩的吗?”说着看向李建成。   如果李建成跟着骂几句李世民,或许郑开的气也就消了,不料李建成一言不发。   郑开从很久以前就听说李建成好文不好武,以为他是文静,想不到他竟然是懦弱,未来的岳母受到如此侮辱,他居然连教训弟弟几句都不敢,以后女儿嫁到李家来,还不被这个飞扬跋扈的小叔子欺负死?郑开没注意到夫人已经羞愧得恨不得就地挖个洞钻下去,而女儿一直在拽他的袖子,只气李建成连讨好一下未来岳母都不会。   “你……”李世民在亲家面前丢尽了他的脸,李渊已经气得说不出话了,“你给我去祠堂跪着,天黑以前不准出来!”   “我不去!我又没做错!”   要是再由着李世民胡来,李渊一家之主的面子还往哪儿搁?“来人,把二公子拖下去!”   李建成不想让李渊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敢为李世民求情,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被拖走,之后一直魂不守舍,心里挂记的都是被关在祠堂的李世民。宴席上李渊和窦氏尽量活跃气氛,可是李建成心不在焉,郑夫人和郑蕙兰如坐针毡,郑开更是被李世民气得不轻,一场家宴最终不欢而散。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六章 乱臣   嫂嫂一家走了以后,爹娘就在房里唉声叹气,李秀宁再不懂事也看得出来,嫂嫂很可能不会住过来了。   “这个逆子……”李世民今天简直是当众抽李渊的耳光,要不是李建成拦着,李渊真想把他活活打死算了,“这下可好,郑尚书回头肯定要退婚,建成的婚事算是吹了。”   “只吹了郑尚书一家的婚事也没什么,天下好姑娘多得是,总能给建成找到一个媳妇。”窦氏想安慰李渊,可是自己说出来都底气不足。   “好姑娘是多,可是听说我们李家有世民这么个混世魔王,还有哪个有头有脸的人家肯让掌上明珠嫁过来?难道让建成随便娶个下等人家的女人了事?”   这正是窦氏担心的。现在李建成的婚事被李世民搅黄了,要是李家的恶名传出去,只怕李建成和李世民的终生大事都会成问题。至于李元吉……想到李元吉那张丑陋到近乎狰狞的妖怪脸,窦氏就只有叹气的份。她究竟是前世造了什么孽?生了李世民一个讨债鬼,又生了妖怪一样的李元吉,总算李建成还是个好孩子,却被弟弟们连累成这样。窦氏又叹出一口气,抬起头,看到李秀宁怯生生地躲在门边。   “秀宁,有事吗?”窦氏示意李秀宁过来。总算,她还有这么一颗乖巧的掌上明珠。   “嫂嫂是不是不会来和我们一起住了?”   李渊知道李秀宁多想要一个姐妹,好聊聊女孩子之间的悄悄话,一直盼着嫂嫂过门,正不知道该怎么向她解释哥哥可能不会有嫂嫂了,不料李秀宁接下来的话居然是:“爹,别给哥哥退婚好不好?不对的是嫂嫂的娘,不是嫂嫂。”   “不对的是嫂嫂的娘?”李渊听不懂了。   窦氏稍微想了想,也觉得李世民今天的表现有些反常:“秀宁,你们以前见过嫂嫂?是什么时候见到她的?当时都发生了什么事?全都告诉娘。”   李秀宁理了理思路:“那天元宵节,我带着哥哥和世民去看灯,正好在灯市上遇到嫂嫂和她的娘亲。宇文将军家的大公子看上了嫂嫂,要把她带走,哥哥为了不让嫂嫂被带走,就提出自己代替她跟宇文公子走。”   他们遇到了那个好色的宇文化及?李渊觉得不妙:“后来呢?”   “后来宇文公子把我们带到了一幢很大很漂亮的房子里,见了一个叫‘皇帝’的人,后来哥哥一直和皇帝聊天,我就在旁边睡着了,醒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在家里了。”   听起来好像没发生什么不正常的事。李渊小小地松了一口气。   “那你为什么说嫂嫂的娘做错了?”窦氏继续追问。   “因为哥哥救了嫂嫂,嫂嫂的娘却说他是操皮肉生涯的。”   李秀宁的话不亚于平地一声惊雷,李渊和窦氏终于知道为什么李世民会那么不像话。   “都是你这老糊涂找的好亲家!”窦氏几乎是指着李渊的鼻子骂,“亏得我今天还亲自下厨,竟然是为了这种人!”   “我只道郑家也是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郑开在朝堂上的名声也还算好,怎么知道亲家会是这样的人?”李渊也冤枉,“别忙着骂我了,世民还在祠堂饿着呐。”   “世民!”想起遭冤枉的李世民,窦氏立刻向祠堂飞奔而去。   *****   李渊、窦氏和李秀宁赶到的时候,就看到守在祠堂外面的家丁都被打昏了,飞廉站在一边,李建成跪坐在李世民面前,拿着食盒哄他。   “世民,闻闻,多香啊,不想吃一口?”   李世民扭过头去,连李建成都不理,任凭肚子叫唤,就是不吃。   “男子汉大丈夫,何必和妇道人家一般见识?”李建成夹了李世民爱吃的烧鸡放到他嘴边,“别和自己的身子怄气了,吃一口?”   “可是连爹都……”李世民摸到挨了巴掌的左脸,现在还能看到巴掌印。   “不是说好不让爹知道的吗?”李建成抚上李世民的脸颊,满是心疼,“看你……”   “我已经不说了,可我不能让那两个忘恩负义的女人进我们家的门,那个女人配不上你!”   “那你觉得什么样的女人配得上我?”   “什么样的都配不上!”配得上哥哥的只有他。   “今天被你一搅合,估计最近两天郑家就要退亲了。”   “正好。”只要能把那个女人轰出去,李世民不介意挨一巴掌,饿几顿饭。   “可是不娶她,哥哥早晚还是得娶别人。”   “哥哥就不能一直陪着我吗?”李世民抓过李建成微凉的手,敷在自己红肿的脸颊上,“我一辈子不娶妻,就陪着哥哥,哥哥就不能也一辈子只陪着我吗?”   李建成也想,可惜有些事只能是美好的愿望,或许下辈子会实现吧。   “世民!”看到李世民依然跪在祠堂中,还什么都不肯吃,窦氏后悔得恨不得抽自己两巴掌,“世民,是爹娘错怪你了。赶紧回去吧,娘给你做好吃的。”   李世民看了看李渊和窦氏,不理他们,依然跪在祠堂里不肯起来。   “世民,乖,是爹错了。”李渊硬要抱李世民起来,“你们两个孩子也是,怎么什么都不和爹说?爹回头就去把你哥哥的亲事退了。”   “真的?”李世民打量了一下李渊和窦氏。   “当然是真的。那种忘恩负义的女人还想进我们李家的门?”窦氏牵起李世民,“以后有什么事,要先和爹娘说,不然爹娘怎么知道?害得你白白受了委屈。饿了吧?娘去给你做饭。”   李世民这才肯跟着窦氏走。   “你也是。”李渊看向还跪在地上收拾食盒的李建成,“有什么事,就不能和爹说一声吗?”   和他说了有用吗?李建成低着头不搭理。   “不过也算因祸得福,爹爹原本还在想怎么让你谋个一官半职,你倒是抓紧这个机会在皇上面前好好地表现了一番,皇上对你十分赏识。”   “什么因祸得福?”李世民闻言又跑回来,“哥哥都被那个狗皇帝欺负了!”   “世民!”李建成终于抬起头,“不是说好不告诉爹爹的吗?”   不能说……李世民想了想,突然拉开李建成的衣服,至今还能看到清晰的吻痕留在他莹白如玉的皮肤上。   “世民!”窦氏被李建成身上的痕迹吓了一跳,但想到有什么事还有李渊可以处理,于是赶紧拉走李世民,怕他听到什么小孩不该听到的话,把空荡荡的祠堂留给李渊和李建成。   看来不能再继续瞒着李渊了。李建成拉好衣服:“飞廉,把外面的人都搬走。”   很快连外面的守门人也被清理得一干二净,飞廉还不忘关上门,空旷的祠堂一下子静得可怕,只能听到烛花的爆裂声,跳动的烛火照得李氏列祖列宗牌位上的烫金字闪闪烁烁,仿佛祖先们的灵魂也在关注这个改变李氏家族命运的决定。因为门窗都关着,祠堂一下子暗下来,跳跃的烛火反而更显阴森。一身白衣的李建成背对列祖列宗的牌位站在李渊面前,自己也晕出一层白光,像是个幽灵。   “你身上这些……是皇上干的?”李渊以前也注意到过李建成脖子上露出的吻痕,还以为他是和家里的丫鬟弄出来的,总觉得儿子大了,身边有几个女人服侍,也没什么不对,就没有多问。   “是。”   李渊重重地叹出一口气:“你怎么总是被男人看上?先是以前的废太子杨勇,现在又是当今圣上。”以前李渊还可以利用自己在杨坚面前的影响力废了杨勇的太子之位,现在杨广自己就是皇帝,李渊作为臣子,完全对他无可奈何。难怪李建成不愿意告诉他。   “杨勇从来没有对我做过什么,强*暴我的从头到尾就只有杨广一个,后来我被人牙子绑架,那些绑我的人牙子其实也是杨广的人。”   他居然是把强*暴自己儿子的人扶上了皇位。李渊的身子晃了晃,总算没倒下去:“可那只鸟说……”   “那只鸟说的话都是我教它的,好让你以为强*暴我的是杨勇,帮杨广篡位。”   “你……你为什么反而还要帮他?”   “帮他?”李建成轻声笑了起来,“我不是帮杨广,只是觉得杨勇太温柔,做不了亡国之君,杨广登基,才能让大隋亡国,所以略施小计,好让他登上皇位——将欲取之,必先与之,只有先让杨广爬得够高,才能让他摔得够惨。”   “你……你那时候就想着造反了?”当时李建成才八岁啊!李渊听得目瞪口呆。   “当然不是。”   李渊小小地松了一口气,却没想到李建成的话外之音是他其实是从知道李渊不是皇帝,就已经开始图谋造反了。   “建成,爹可以理解你对皇上的恨意,可是大隋正处于太平盛世,只因为你一个人,就弄得天下大乱……”李渊还有些犹豫。   “倾城……”李建成看着自己白皙的手掌,绝色倾城的笑容照亮整个祠堂,接下来的话却让李渊听得不寒而栗,“青楼里的小倌要价都动辄上百两银子,唐国公的世子被杨广当娈童男妾狎玩,只倾一城就想了事,是不是便宜了些?”   李渊第一次发现性情温柔平和的长子居然有如此狠戾的一面。   “爹,事到如今,还不想造反吗?”李建成凑到李渊面前,继续往他耳中轻吐甜蜜的毒药,“难道你不希望哪天我们叫你——‘父皇’?”   “父皇”这个称呼让李渊一个哆嗦。以前看到儿子被欺负,李渊就已经对皇室不满,有了反心,可是此时李建成直接提出造反,他反而有些退缩:“那你还给杨广出谋划策,帮他治国?”杨广来找过李渊,说李建成私下里给他出了很多治国的好计策,却不求功名,不要赏赐,让他十分感动。李渊原本以为李建成是故意卖了皇帝一个人情,好让杨广一直记着,以后有什么好处都先想到李建成,反而比直接要赏赐更高明,可没想到李建成从来就没有想过为杨广效力。   “你也以为那是治国之策?”李建成终于忍不住大笑,笑得连高高在上的祖宗牌位都跟着颤抖,“好好好,就连你也看不出来我给杨广的其实都是亡国之策,看来大隋是亡定了。”   “那些是……亡国之策?”李渊听不明白了。杨广把李建成给他提的治国之策以及缘由都对李渊说过,李渊也觉得挺好,根本看不出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开凿大运河是前人种树后人乘凉的事,劳民伤财,如果再加上下层官员层层剥削,一边克扣朝廷拨下去的银两,一边为了政绩压迫劳工,肯定弄得民间怨声载道,一旦百姓被压迫得活不下去,就会造反。”   “可是开科举,百姓也可以做官,皇上以后在民间的名声未必会搞得那么糟。”   “百姓做官?”李建成冷笑,“别说是有文韬武略的贤才,老百姓中会写自己名字的有几个?布衣白丁做官是个遥遥无期的美梦,挖运河的苦差事却是人人有份,百姓会感激这样的皇帝?反观朝廷,现在朝廷的官员几乎都是被贵族垄断,杨广开科举,打算从平民中选拔人才委以重任,摆明了是不把世家子的利益放在眼中,科举只是让他再把贵族也得罪完。而真正有本事的英雄豪杰其实大多都是沽名钓誉之徒,为了好听的名声,就什么人都敢得罪,看到杨广‘暴虐’,他们就只会举旗造反,绝不会入朝为官;四方来朝是什么?就是一群外国人到大隋来白吃白住白拿东西,然后说几句好话,完事了就拍拍屁股走人,是花大价钱买好话听,包赔不赚;迁都、征战更是耗费巨大,大隋的国库很快就会被挥霍一空,如果杨广还想维持像个皇帝的体面生活,就只有刮地三尺,弄得民间更加怨声载道。等到大运河挖好了,国都迁好了,杨广也把该得罪的人全都得罪完了,大隋的末日也就到了。群雄纷争,天下大乱,此时我们再大举义旗,讨伐昏君,最后统一中原,天下就是我李家的天下了,杨广挖的运河、迁的国都都是为我们挖、为我们迁。可怜杨广那白痴是替我们把得罪人的事全都做完了,让我们推翻他以后可以直接享清福,还自作多情地以为我是对他有情,给他出的主意是在替他着想。”   李渊已经听傻了。   “爹,还记得吗?世民总喜欢摆弄些危险的东西,弄得家里动不动就走水。”   李渊点头。   “其实是我一直都在鼓励他这么做。”李建成轻轻地勾起嘴角,“爹,乐意什么时候来看看我为世民建的乐园吗?”   李世民动不动就把家里搞得乌烟瘴气,李建成要了废弃不用的西园,说是给他的惊喜。之后西园的门就落了锁,就连李建成和李世民都是由飞廉背着翻墙进去,其他人更是从没进去过。越过墙头,李渊只看到里面的房子一夜之间全都消失了,院墙内经常传出各种嘈杂的声音甚至爆炸声,只是家里没有再着过火。   “好,明天爹就来看。”   李渊走后,李建成还留在祠堂,看向高高在上的祖宗牌位,毫不意外地发现李广和李敢也在其中。李建成几乎是习惯性地摸向袖子里的一个令牌。他接近杨广以后才知道,杨广因为获得皇位的手段并不光彩,所以也不太敢信任当上皇帝以后才开始侍奉他的人。能获得杨广信任的都是从他还是晋王的时候便追随他的亲信,用的依然是晋王的令牌。幸好李建成当年从“人牙子”身上搜出的晋王府令牌至今还留着。   “前世我欠你们李家一命,今世还你们李家一个天下,你会原谅我吧?李敢。”   为了让李渊下定决心造反,还有一件事,李建成没说出来。这一次因为是李建成主动“投怀送抱”,杨广十分温柔,基本上没在他身上留下什么痕迹。反而是回来以后李世民见李建成躲起来哭,为了安慰他,把他上上下下都亲了个遍,发现在李建成的皮肤上很容易留下吻痕后,更是十分热衷于用这种方式来宣布对哥哥的所有权,李渊看到的痕迹其实十有八*九是李世民的杰作。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七章 游戏   看到面目全非的西园,李渊才知道,李建成从很早以前就开始准备造反了。   西园何止是所有的建筑彻底消失,简直是整个儿地被夷为平地,不见荒废的亭台楼阁,不见荒草丛生的园林花圃,只见用砂土堆出来的丘陵沟壑,有些地方还挖出沟渠倒上水做成河流,整个就像是一个巨型的沙盘,上面还用长短不一的木条搭建了一些简易的营寨。李世民就在这里和一群穿得破破烂烂的小孩混在一起玩打仗的游戏。   “这是……”李渊已经看傻了,“这些小孩都是从哪里来的?”   “都是长安城里的小乞丐。”李建成拿地图给飞廉,让他按照上面的地型堆好砂土,然后李世民和小乞儿们就分为两派,一派拿地上的木料、石头迅速建起简陋的“城池”,另一派则拿煤渣、火油做攻城武器,“我已经下令把和院子相通的院墙加高了两尺,不用担心他们会跑到家里来。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是我让他们去城里收集来的,木料、煤渣、废油……根据他们收集的东西数量多少给点小钱,中午管他们一顿饭,下午就让他们陪世民一起玩打仗游戏。”   “哦……”可是看到李世民自己也弄得浑身脏兮兮像个小乞丐,还和身份低贱的小乞儿们打成一片,李渊总觉得这样有失身份,“不过要找玩伴,就不能找几个有身份的人家的孩子来陪世民玩吗?”顺便还能让李渊和朝中的同僚借孩子的关系联络联络感情。   话音刚落,就听见“轰”的一声。新发明的攻城武器试验失败,有一个小乞丐被炸伤了,另外几个小乞丐立刻训练有素地把他带到一边包扎。   “有钱人家的少爷要是被伤了,恐怕不太好向他们的父母交代,不像这些无父无母的小乞丐,伤了残了都没人在意,还能给医务兵用来练习处理伤口。”李建成对受伤的小乞丐熟视无睹,“而且平时他们就分散在整个长安城内,城里的任何风吹草动都瞒不过他们,不论是用来收集情报,还是散布谣言,都十分方便。再者小乞丐从小就没人疼爱,对他们有一点点好,他们就会把我们当再生父母。世民可以通过他们来学习的不止是行军布阵,还有如何指挥军队、如何收买人心。过了十年二十年,这些人就会成为世民的一支亲兵,儿时的友谊会让他们死心塌地地为世民效劳。”   那边已经开始热热闹闹地打起来了,虽然拿的都是木头做的武器,孩子们依然气势汹汹,好像是真刀真枪地在打。   李渊原本还在想按照这个方法,李世民能收买到的人心只有跟着他打仗的这一半,没法争取到在游戏中做他的敌人的另一半小乞丐,就听见“城墙”上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全都给我顶住,绝不能让男孩子们攻进来!”   “是!”回答的声音虽然稚嫩,却是整齐划一,俨然是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   “秀宁?!”李渊刚发现李世民的“敌军”指挥官居然是李秀宁。   李秀宁忙着指挥手下的“兵”掀云梯,不让李世民一边的“兵”爬上“城墙”,根本没注意到爹爹就在旁边。而李秀宁手下的“兵”们虽然和大街上的小乞丐差不多,一样穿得破破烂烂,头发乱七八糟,脸上脏得几乎看不出长相,可是从嗓音来听,好像都是女孩。   “我个人是不太同意让女人卷进战争中,可是李秀宁嫌没人陪她玩,非要来……”李建成顿了顿,“不过元吉和智云都还太小,暂时就先让她做世民的对手吧。”   可是这样一个女儿……李渊突然觉得以后李秀宁的婚事会很成问题。   李建成的婚事因为一个误会闹得很不愉快,李渊和窦氏觉得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另外几个孩子的婚事要早做打算,而且一定要从旧识中物色,大家知根知底才好。李渊给李世民物色的新娘是老友长孙晟之女长孙珑儿。长孙家还有五个儿子,窦氏原本想在他们中再物色一个女婿,可是长孙晟的长子长孙无乃、次子长孙无傲、三子长孙无宪都不是已经结婚,就是已经定了亲,只有老四长孙无忌和老五长孙无逸还没有着落。可是长孙无忌比李秀宁还小了四岁,长孙无逸更小,年龄不般配。   窦氏原本想让长孙无忌凑合一下算了,至少知道李秀宁嫁到长孙家绝不会吃亏,常常邀请长孙无忌和长孙珑儿兄妹来家里玩,让未来的小夫妻先开始培养感情,可惜只有两岁的长孙珑儿根本没法陪已经六岁多的李世民玩,李秀宁也实在不是长孙无忌能消受的类型。比如有一次李世民抓了条毛毛虫来吓唬姐姐,结果李秀宁大叫“好可爱”,就把毛毛虫抢走了,还拿去给长孙无忌看,想讨好一下“未婚夫”,结果长孙无忌当场被她吓哭。之后长孙无忌几次来李家,几乎次次都是被李秀宁“欺负”得一路哭回去,甚至直到长大成人以后,对李秀宁还有心理阴影。   虽然妹妹有些男孩子气,女孩毕竟是女孩,李建成没有把李秀宁算入起兵后的战力中,没想到儿时的游戏会给李家培养出一个花木兰。   大业十三年五月,李渊在起兵前让家人亲戚逃到晋阳汇合,李秀宁和她的丈夫柴绍也收到了信。李秀宁怕两个人一起跑会跑不掉,就让柴绍先走,自己回到李家在武功县的别宅,遂散家资,招引山中亡命之徒,得到数百人,起兵响应李渊。之后李秀宁又派家僮马三宝说服附近的“盗贼”何潘仁、李仲文、向善志、丘师利等投诚,攻克长安附近不少县城。她严明法令,禁止士兵抢劫,附近的人都来投奔,最后集结兵力七万人之多,威振关中。九月时,李渊率主力军渡过黄河进入关中,柴绍和李秀宁夫妇终于团聚,李渊才发现女儿已经为他在关中打下了一大片地盘。   “战场”上打得硝烟弥漫,李渊见一双儿女都打得有模有样,对日后起兵信心倍增之余,又不免担心:“建成,你这样大张旗鼓地训练私兵,就不怕皇上猜忌?”   “我不过是叫了几个小乞丐来家里陪我弟弟玩游戏,这也有罪?”李建成一脸无辜。   “只怕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更不用说李渊本来就有反心,做贼心虚,因此更怕被朝堂上的政敌抓住把柄,以此大做文章。   “就算遇上有心人,恐怕也没有哪位大忠臣的逆耳忠言能比得过我的枕边风。”李建成笑得云淡风轻,说的话却与他的表情南辕北辙。   “你……”李渊惊讶地看向李建成,“你还打算去给皇上侍寝?”   “无妨。”李建成垂下眼,“反正一次就脏了,两次三次也没法更脏,我这样更能取得杨广信任,而且便于探听朝中的消息,对以后举兵都有好处。”   “可你……以后爹若是当了皇帝,你就是皇太子。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要是让人知道你给杨广做过男宠,以后你当上了皇帝,还怎么立威?”   “爹,若是造反真的能成功,就直接传位给世民吧。”李建成看向小小年纪就已经颇有名将风采的李世民,“他会是个好皇帝的。”李建成知道他的花花有多能干,只要给他一个登上皇位的机会,他一定能开创一个盛世。   “可是……”   “爹,”李建成阻止李渊说下去,“现在造反的事还八字没一撇,谈这些,是不是早了点?”   可是李渊总觉得对不起李建成。李建成刚出生的时候,李渊根本没在他身边,之后又因为是第一次为人父母,把什么都搞得一团糟,分明是想宠他,结果反而害得李建成吃了不少苦头。李建成从小就像个小大人一样,不仅自己鲜少有向父母撒娇的时候,还要帮着照顾弟弟妹妹,从来就只有他把好吃的好玩的让给弟弟妹妹的份,没有别人让着他的份。小时候李建成被杨广伤害,李渊没法保护他,他就学会什么都不和父母讲,一切都自己解决,甚至为了日后李家的天下,牺牲到如此地步……   李渊长长地叹出一口气:“还在想你前世的父母吗?”   “没……”李建成突然意识到李渊在问什么,连忙住口。   “我小时候听你太奶奶的陪嫁丫鬟说过,有些人没喝孟婆汤就转世了,你就是这样的人吧?”李建成从小就和父母不亲,而且学什么都飞快。家里只有李建成一个孩子的时候,李渊以为小孩都这样,后来李秀宁出生了,李渊还以为男孩子便是如此,可是接着儿子们一个接一个地出生,李渊才发现李建成似乎从出生之时,就带着根本不应该属于一个孩子的学识和心机。   发现李建成似乎有些尴尬,李渊拍了拍他的手背:“爹不知道你是为了什么,才会投胎到我们李家,可是我们这辈子能做父子,总是缘分。前世的事都已经过去了,不论你前世是谁,现在都是爹娘的心头肉——虽然我和你娘生你的时候还没有做爹娘的经验,恐怕……对你照顾得不是很好。”   “这事你对娘说起过吗?”   李渊摇头:“我怕吓着她。”   “你没吓着?”   李渊犹豫了一下:“有点。”后来看李建成的表现,不像是来索命的讨债鬼,李渊才放下心来。   李建成像是能看出李渊在想什么,很快就恢复古井无波的平静面容。   “在你看来,是不是爹娘还像不懂事的小孩一样?”李渊猜得到,李建成如果完全记得前世的事,那么他在世上活过的时间可能比自己还长,“虽然我们可能不如你前世的爹娘,可是我们真的关心你。以后有什么事,也多信任爹娘一点,好吗?”   “你是我遇到过的最好的一个爹。”商王文丁更关心的是能继承王位的长子羡,也就是后来的帝乙,和仅仅是个次子的比干从来就是像君臣多过父子;霍仲儒更是在卫少儿肚子里播了个种就不见踪影,直到霍去病当上将军才来认他,还是为了另一个儿子的前程。比较之下,李渊作为父亲,比文丁和霍仲儒都称职太多了。   “只是有时候看起来有些傻吗?”李渊可没忘记,李建成才刚满月的时候,就会一脸鄙夷地看着自己。   李建成没有否认。   “你上辈子活到多大岁数?”   “二十四。”   还好,李建成两辈子加起来也就三十九岁,李渊现在三十八岁,年纪相差还不算太大,就算不像父子,至少还能像兄弟。李渊光顾着欣慰,忘了问李建成上辈子怎么会那么年轻就死了。   “不过我再上辈子活到六十四岁,三辈子加起来有一百多岁了。”   他把这些话都说出来也没事吗?看来张友仁在天庭混得不错。李建成十分有成就感地看到天空依然晴朗,不像是会有雷劈下来的意思,可李渊的表情却像是刚被雷劈过一样。   幸好他还没说出来,白鲤从一开始就是带着所有的记忆出生的,从来就没有喝过孟婆汤,严格来算,他其实是从女娲造人前便活到现在。   作者有话要说:  长孙晟其实很早就死了,长孙无忌与长孙皇后兄妹都是由舅父抚养长大,一点小谬误,考据派请轻拍。 ☆、第十八章 洞房   龙凤花烛在新房中摇曳,新郎在外面陪客人们喝酒,郑蕙兰从红盖头下面偷偷地打量布置得喜气洋洋的新房,还有些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   从灯会上开始,郑蕙兰就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梦见自己遇到了一个下凡的神仙,而那个神仙居然就是她的未婚夫。   可惜上天和她开了个残忍的玩笑,郑夫人怕女儿已经有了婆家却看上别人,故意说了很难听的话,哪里想得到在灯会上邂逅的无名公子就是未来的姑爷。郑蕙兰原本可以和心上人喜结连理,结果因为母亲的一句话,闹得李家来退婚。   那些日子郑蕙兰像是一下子从天堂掉进了地狱,每天以泪洗面,只想一死了之。郑开知道了前因后果,即使埋怨妻子恩将仇报,也没脸再去见李渊,只想这场婚事就此作罢,给郑蕙兰另觅佳偶。原本满心以为可以嫁给如意郎君,好好的一桩婚事居然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毁了,郑蕙兰怎么也不甘心,明确地告诉父母,如果不能嫁给李建成,她宁愿一死。   幸好噩梦很快就过去了,接着是郑蕙兰想都不敢想的美梦——郑开拗不过女儿,只能硬着头皮去唐国公府受李渊和窦氏奚落,只求他们别退婚。郑蕙兰知道母亲说得很过分,其实对挽回这段姻缘已经不抱希望,想不到出了这样的事以后,李建成依然愿意娶郑蕙兰,还帮着郑开一起说服李渊和窦氏,才有了今天的洞房花烛夜。   那个谪仙般的公子心里也有她吗?郑蕙兰想到这里,就忍不住脸红心跳。她是几世修来的福,才能与这样一个人相伴。郑蕙兰沉浸在甜蜜中,不知道李建成其实纯粹是嫌退婚麻烦,而且觉得有过这样的事以后,郑开夫妇会对他很客气,郑蕙兰也会很听话,以后可以省下对付老婆和岳父母的心思,才会坚持要娶郑蕙兰。   其实李建成也没觉得郑夫人说的话有多难听。前世霍去病军功盖世,朝中关于他的流言蜚语从来就没有断过,他又从来不掩饰自己与刘彻的关系,而除了这份关系以外,做人又无可指谪,于是关于他的闲言碎语几乎都是围绕着他以色媚上还和姨夫乱伦。郑夫人不过说了一句还不算太难听的话,之后又是懊悔,又是感激女婿的“宽宏大量”,而前世李广经常当面说霍去病这个骠骑将军是“给皇帝‘嫖’给皇帝‘骑’的将军”,这辈子李建成还得做孝子贤孙,逢年过节都要给李广的牌位磕头……两相比较之下,郑夫人的话实在是没什么值得放在心上的。   都过去那么久了……现在听到弟弟妹妹跟在后面叫“哥哥”,李建成还常以为跟在后面的是霍光,前世的弟弟就已经成了史书上的记载;一起出去喝酒时被人说成“小姐跟着小厮私奔”时李敢笑得前仰后合的样子还历历在目,前世的好友就已经成了祠堂里的牌位。幸好不论过了多久,花花总是在他身边。   房外传来脚步声,郑蕙兰的心跳越来越剧烈,她认出那是心上人的声音。   “建成,你知道洞房应该怎么做吗?”李建成从来不和家里的丫鬟乱搞,也不在外面找女人,李渊和窦氏实在是担心他会不知道该怎么和新娘圆房,一直跟到新房来。   “爹书房里的书我都看过。”   “这种事怎么会写在书上?”这书呆子,窦氏直想叹气。   李渊觉得有必要赶紧给儿子补补课:“建成,我跟你讲,这个洞房呢……”   “爹,你的书房里右边最靠窗的书架从上往下第二排从左往右第六本封皮上写着《吕氏春秋》的那本书我也看过。”   那本书是……李渊连忙打住,接着就轰窦氏走:“人家小两口洞房,我们就别参合了,走吧走吧,儿子都嫌我们碍事了。”   “可是……”窦氏不明白《吕氏春秋》和教儿子怎么洞房有什么关系。   “那种事是男人都会,还需要教?走吧走吧。”李渊可不想让窦氏知道那本《吕氏春秋》里面其实是春宫。   总算赶走了李渊和窦氏,门开了,郑蕙兰从红盖头下面看到李建成向她走来,心跳得越来越快。盖头被掀了,郑蕙兰抬起头,第一眼看到的却不是新郎,而是站在门口的两个孩子,一个粉嫩可爱如同仙童,另一个却是形貌怪异如同恶魔,两个孩子还手牵着手,吓得郑蕙兰一声惊叫。   “怎么了?”两人不是已经见过面了吗?看到他还会惊讶成这样?李建成顿了好一会儿,才发觉郑蕙兰看的不是自己,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看到两个小孩站在门外,“元吉,智云,你们怎么来了?”   “大哥……”李元吉放开李智云,飞扑到李建成身上,可李智云还在门口犹豫要不要进来。   看到那个怪模怪样的孩子扑过来,郑蕙兰吓了一跳。   李建成接住李元吉,示意李智云也进来:“怎么了?”   李元吉怯生生地看了看一旁的郑蕙兰,随即又把脸埋进李建成怀中。   那不过是个孩子,还是自己的小叔叔,纵然长得可怕,也不是他的错。郑蕙兰硬压下对李元吉长相的恐惧:“你是元吉还是智云?你们两个是双胞胎吗?”两个孩子看起来都是两岁多。   “这个是四弟元吉,也是我娘生的,那个是五弟智云,是万姨娘生的。”李建成拍了拍还把脸埋在自己怀里的李元吉,“这是嫂嫂,和嫂嫂打个招呼。”   “她怕我……”李元吉还把头埋在李建成怀里,似乎很不愿意别人看到他的长相。   “嫂嫂怎么会怕你呢?嫂嫂喜欢你。”   “是,嫂嫂喜欢你。”意识到自己刚才的反应可能伤了这个孩子的心,郑蕙兰觉得十分愧疚,强忍着反感把李元吉抱过来,“嫂嫂喜欢你。抬起头看看,嫂嫂真的不怕你。”   李元吉这才抬起头。   “你看,嫂嫂一点都不怕你,对吗?”郑蕙兰逼着自己坦然面对李元吉的长相。其实仔细看看,李元吉的五官长得一点都不丑,只是被脸上一大块青灰色的胎记破了相。李元吉脸上的胎记张牙舞爪,形态十分狰狞,胎记覆盖下的左眼还带着些诡异的钴蓝色,像是被什么妖魔鬼怪附身了一般,纵然知道长了这样一副尊荣不是他的错,也由不得看到他的人不害怕。   李元吉看着郑蕙兰,似乎看出她是强作镇定,还是要李建成抱。   “今天大哥不能陪你睡了。”李建成抱了李元吉一会儿,就要放他下来,“和智云一起回去睡觉好吗?”   李元吉拼命摇头,抱着李建成的脖子不放:“有鬼,我怕……”   “你自己就长得像鬼一样,有鬼都被你吓跑了,哪来的鬼?”李世民突然从床架后面跳出来,硬要把李元吉抱走,“元吉,放手,回你自己的房间睡去。”   李元吉大哭起来,还是死抱着李建成不放。   “世民!”李建成把李元吉抱在怀里安慰,“你是哥哥,怎么可以这么说弟弟?”   “我才没有这种妖怪一样的弟弟!”发现李建成居然偏袒李元吉,李世民火了,“智云也不是我们的娘生的,只有我才是你弟弟!”   “世民!”李建成板下脸来,“你再这么说话,哥哥可就不要你这弟弟了。快向元吉道歉。”   看到李建成生气,李世民才不情不愿地向李元吉道歉,然后看着李建成。   “这就对了。你是哥哥,要保护好弟弟们,懂了吗?”现在李世民对弟弟们好,等到以后起兵造反,弟弟们才会成为他手下的得力猛将。   李世民不知道李建成是在打算什么,还是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你躲在这里多久了?”   “嫂嫂没进来的时候,我就已经躲在这里了。”   “诶?”郑蕙兰根本不知道房里还躲着一个人,那她的自言自语不是全都被李世民听去了?发现李世民还愤恨难当地瞪着她,郑蕙兰的脸立刻红到脖子根。   “你躲在这里做什么?”   “做……”当然是怕把哥哥单独和那个女人留在一起,哥哥会被那个女人生吞活剥了。不过对着哥哥带有愠色的眸子,李世民不敢说出来,只能东张西望地找借口,然后一下子找到了两个,指着李元吉和李智云:“我来带他们回去。”   “那就好。”李建成把李元吉交到李世民手上,“那你就带他们回房间,自己也早点去睡吧。”   李世民学到了一个重要的词,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不要。”幸好李元吉还是抱着李建成不肯走,“有鬼……”   “哪里有鬼?”分明是趁机占哥哥便宜。李世民没法把李元吉掀下来,就不满地看向李智云:“智云,你们房里有鬼吗?”   “啊?”李智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娘亲说了,哥哥们都是嫡出,只有他是庶出,要懂规矩。虽然李智云还不太明白“嫡出”、“庶出”到底是什么意思,只知道不要忤逆哥哥们的意思就对了,可是现在两个哥哥的意思相左,他实在是不知该怎么办。   李元吉抱着李建成不肯放,李世民还在质问李智云到底有没有鬼的事,郑蕙兰只觉得自己似乎一下子就从新娘升级成了三个孩子的亲娘。孩子们都缠着李建成,一个都不肯走,郑蕙兰咬咬牙,终于下定决心:“都留下来过夜吧。”不然再这么闹下去,今晚谁都别想睡了。   房间里一下子安静下来。   “蕙兰……”洞房花烛夜居然要把三个小叔子全都留在房里,李建成觉得挺对不起郑蕙兰。   “没关系,就一个晚上。”而且婚前闹出那么多的不快,郑蕙兰知道夫家的人都不喜欢自己,尤其是李世民。趁机讨好一下小叔子们,以后在夫家的日子也可以好过一点。   总算这女人还算知趣。李世民对郑蕙兰多了点好感,却没想到李建成的怀抱早已被李元吉抢先一步霸占住不放。   相比较之下,这小子就非常讨厌。李世民悄悄地在情敌名单上加上李元吉的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九章 新妇   洞房花烛夜,郑蕙兰是和新婚丈夫外加三个小叔子同床,几乎一夜没睡。本以为只有一个晚上,熬一熬就过去了,郑蕙兰努力安慰自己,丈夫这么会照顾小孩,以后她的孩子也可以得到很好的照顾,可没想到三个小叔子个个都把大哥看成自己的私有物品,不止洞房花烛夜,从此以后更是天天如此。   其实说他们三个都是如此,也有些言过其实。经过几天的观察,郑蕙兰发现了,李智云只是李元吉的小跟屁虫,其实很乖很听话,只是因为李元吉总说房间里有鬼,又不忍心把弟弟一个人扔在“闹鬼”的房间,——虽然只比李智云大了十几天,李元吉还是很有做哥哥的责任心的,——才每天晚上都带着李智云一起来找李建成。相比较之下,李世民对李建成就是赤*裸裸的占有欲,每天都要霸占哥哥的怀抱,谁都不能碰。一连好几个晚上都是五个人挤一张床,纵然床挺大,也睡得很不舒服,尤其是李元吉和李智云都睡在最里面,要是尿床的话,睡在里侧的郑蕙兰总是第一个遭殃,然后每天一睁眼,就被李元吉的长相吓醒。李世民每次都非要睡在哥哥嫂嫂中间,把他们隔开,还总喜欢抱着人睡,经常在半梦半醒中错抱了郑蕙兰,还在她身上乱摸。郑蕙兰被他抱得有苦说不出,李世民也不太愿意错抱了嫂嫂,为了防止下次再抱错,睡觉时就使劲往李建成那边挤,经常两个人睡着睡着,就一起到床底下去了。   新婚半个月,郑蕙兰别说是和丈夫圆房了,两个人连手都没牵过。可是出嫁以前爹娘就说过,新嫁娘本来就不好当,婚前又闹了那么一场风波,结婚后一定要小心,绝对不能得罪夫家的人。郑蕙兰每一天都过得如履薄冰,事事忍气吞声,有苦不能说,唯一的欣慰只有每天都能看到李建成在身边。万幸半个月后,李元吉和李智云的奶娘说起两个孩子从来不在自己的房里睡觉,李建成也因为长期睡眠不足开始萎靡不振,李渊和窦氏才发现长子和长媳居然到现在都没圆房,总算结束了郑蕙兰的噩梦。   郑蕙兰嫁到李家后第一次家庭会议,就是窦氏对三个小叔子的三堂会审。郑蕙兰总有些怕公婆,小心翼翼地缩在李建成旁边的椅子中,不时看向丈夫。李建成困得呵欠连天,不过发现郑蕙兰局促不安的目光,还是给了她一个安慰的笑容,立刻让郑蕙兰心中所有的不安都被新婚的甜蜜驱散得一干二净,也立刻让李世民的脸黑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窦氏问起三个孩子为什么非要和大哥一起睡,李元吉的回答总是那两个字:“有鬼。”   “哪来的鬼?让奶娘陪你睡。有奶娘在,鬼就不敢来了。”   窦氏以为对李元吉这么大的孩子,哄哄就好了,想不到李元吉根本不听,就粘着李建成不放。才两岁的孩子还没法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李元吉说来说去只有“大哥,白光,鬼怕”三个词,一定要李建成陪。   李元吉本来就长得丑,被母亲一逼,说不清楚自己到底要什么,只会哭哭啼啼,更加丑得惨不忍睹。李世民有些幸灾乐祸地看到怒云在窦氏脸上聚积起来,以为弟弟这下不是要挨骂就是要挨打了,李建成却悄悄地向窦氏摇了摇头。李元吉居然能看到李建成身上有白光,可能他说看到鬼也不是胆小,而是有阴阳眼。居然有鬼敢到唐国公府来,还敢吓唬他弟弟,要是不好好地“招待”一下,李建成未免太对不起国神的头衔了——虽然只是个挂名神仙。   等李元吉哭够了,李建成帮他擦掉眼泪:“元吉,你看看,飞廉叔叔身上有没有白光。”   李元吉抬头看了看飞廉:“也有!”   “那么以后让他去你的房里陪你睡好吗?”   李元吉一口答应。   在只有两三岁的孩子看来,身材高大的飞廉像是巨人一样,李智云觉得有点怕。不过比起飞廉,李智云更怕大娘会生气,既然李元吉都答应了,也同意回自己房里睡。   “小孩阳气弱,可能会被不干净的东西缠上,成年男人阳气足,鬼就不敢来了。”李建成让飞廉抱走李元吉和李智云,随口胡诌了个借口搪塞过去。   李元吉打发走了,剩下的问题就是李世民了。   “我为什么不能和哥哥一起睡?”李世民问得理直气壮,“以前我们都睡在一起的。”   “你是大孩子了,以后不能再缠着大哥,让人笑话。”   小孩都喜欢充大人,窦氏以为能哄过去,不料李世民对答如流:“可是嫂嫂都已经是大人了,为什么还要和哥哥睡在一起?”   郑蕙兰听得哭笑不得,想不到更惊人的话还在后面。   “而且圣人说了,男女授受不亲,要是我不在,光留哥哥嫂嫂单独在一个房间里,多不方便。”   “男女授受不亲”是用在夫妇之间吗?就是为了让他们可以好好地“不方便”,窦氏才要把李世民赶走。可是这种事对着一个六岁的孩子怎么解释?窦氏只能搜肠刮肚地找借口:“那你以后娶了珑儿怎么办?也让珑儿和你一起陪着大哥睡吗?”   “我才不要娶那个丑丫头!”长孙珑儿是父母安排给他的妻子,李世民从来就没有喜欢过那个连话都说不清楚的小丫头。“还是哥哥比较漂亮……”李世民说着,还色迷迷地看向李建成。   色迷迷的?是她看错了吧?才这么点大的孩子,怎么会有这种眼神。郑蕙兰确信自己一定是因为太久没好好睡过觉,眼花了。   李建成则是被李世民看得一股寒气顺着脊背往上冒,决定在他弄明白攻受是怎么一回事以前,就要赶紧吃了他,不然这辈子又会只有被吃干抹净的份。   用未婚妻来诱惑也没用,看来只能吓吓他了。窦氏另外想了个办法:“世民,你就不怕你一直和哥哥睡在一起,送子观音搞错人,把小孩送到你的肚子里来?”   “送子观音?”李世民听不明白了。   “两个人睡在一起,送子观音就会来送小孩。你看,爹和娘睡在一起,送子观音就送了那么多的弟弟妹妹来。你要是和哥哥睡在一起,送子观音就会把小孩送到你的肚子里来。肚子里一下子多了个小孩,你不怕?”   “真的?”李世民看向李建成,“小孩就是这么来的?”   对这么点大的孩子,还能怎么解释小孩是从哪里来的?李建成只能点头。   窦氏以为李世民听了会怕,想不到李世民一脸惊喜:“原来我也可以给哥哥生孩子。那就可以让嫂嫂回去了,我来给哥哥生孩子。”   李世民说得十分认真,却害得窦氏一口茶喷了个干干净净,郑蕙兰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忍住笑。   他要给他生孩子?看来这辈子反攻还是有希望的。李建成则是十分欣慰。   窦氏拿过婢女递来的帕子擦了擦嘴角,好不容易才在媳妇面前端回婆婆的架子:“生孩子可是很疼的。”   “那就更不能让嫂嫂生了。我是男子汉,不怕疼。”只要能独占哥哥,李世民什么苦都能吃。   郑蕙兰为了憋住笑,已经憋得浑身发抖。   “再说哥哥比我漂亮,或许送子观音会把孩子送到他的肚子里。”   完了,这辈子还是被他吃干抹净的份。李建成的心重新荡到谷底。   “你……”窦氏没辙了,只能看向李建成。   “世民,不喜欢‘这个’嫂嫂吗?”李建成连头都不抬。   “当然。”李世民回答得不假思索。从小到大,他要的哥哥就不会不给,现在他回答不喜欢嫂嫂,哥哥是不是就会把嫂嫂哪儿来的送回哪儿去?李世民沉浸在小小的喜悦中,没发觉李建成在言语中给他挖了陷阱,而且他已经跳下去了。   他是要休妻吗?郑蕙兰的心则是吊了起来。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她也看出来了,李建成对她温柔却冷淡,可以结婚半个月都不牵新娘的手还觉得没什么,分明是心里没有她。他是要趁机休妻吗?郑蕙兰知道是自己的父母过分,可是结婚才半个月,都还没有圆房,就要被休回娘家……郑蕙兰的鼻头发酸,用手帕捂着脸,先前是为了憋住笑,现在是为了不让人看到她在哭。   “既然不喜欢这一个,那哥哥就继续娶,十个二十个三十个……娶到你喜欢为止。”   这下李世民傻了:“哥……”   “你不是不喜欢这个吗?哥哥娶上五六十个,总有一个是你喜欢的。”   这一个嫂嫂还比较好欺负,要是五六十个嫂嫂,到时候就不知道是谁欺负谁了。李世民对李建成的话信以为真,权衡了一下,腆着一张笑脸蹭到李建成面前:“哥,你看这个嫂嫂多好啊,那么温柔贤淑,你怎么可以做出对不起嫂嫂的事呢?再娶一个两个都不应该了,更不用说十个二十个。就守着这个嫂嫂一个人,一个都不要再娶了好不好?”虽然不得不和别人分享哥哥,让李世民非常不痛快,毕竟比起和五六十个女人分享哥哥一个,只需要和郑蕙兰一个人分享李建成,还是比较容易接受的。   “你不是不喜欢嫂嫂吗?”李建成拉长语调。   “这个……我后来考虑了一下,其实这个嫂嫂还是不错的,你要是另外找,或许还找不到更好的……”李世民搜肠刮肚地找托词,“我就是喜欢嫂嫂,所以才想和她一起睡嘛。反正我还小,也没什么需要避讳的……”总而言之他是绝对不会让李建成落在那个女人手里。   “你那么喜欢嫂嫂?”   李世民以为自己已经扳回一局,连忙点头。   “那么这个嫂嫂让给你了,哥哥另外再娶一个……”   “行了!”李世民终于放弃了,“我不来和你们挤在一起了,行了吧?但是哥哥也不准再娶新嫂嫂过门。”   “想好了?”   李世民认真地考虑了一下,点头。   “成交。”   李世民总觉得自己亏了,既然在哥哥这里占不到便宜,就把目标转向嫂嫂:“嫂嫂,和你商量一下,我保证哥哥不再娶别的女人,但是哥哥半个月陪你半个月陪我,好吗?如果一个月里的日子是单数的话,多出来的那天算你的。”这已经是李世民能做出的最大的让步了。   “啊?好。”郑蕙兰还没怎么反应过来。李建成刚才答应了什么?他说……他一辈子都不再娶别的女人?   *****   结婚半个月,总算圆房了,激情过后,郑蕙兰趴在李建成身上,还不敢相信自己会有那么好的运气:“夫君,永远不纳妾的事……是哄小叔叔的吧?”   “我是认真的。”反正他本来就对女人没兴趣,娶郑蕙兰就不过是为了履行生子的义务,女人多了反而麻烦。李建成的许诺又能让李世民消停,又能免去以后纳妾的麻烦,一举两得。   夫君心里也只有她一个吗?郑蕙兰没听出李建成淡漠的语气,只听到一辈子的承诺,想再窝进他怀里撒撒娇,可惜李建成习惯趴着睡,根本窝不进去。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章 天劫   夏季多雷雨,闪电不时撕开天地间的黑幕,接着便是隆隆雷声,瓢泼大雨打在瓦片上,仿佛千军万马从屋顶奔腾而过。李建成和郑蕙兰的长子李承宗才五岁,被屋外的电闪雷鸣吓得哭闹不止。夜已三更,唐国公府的其他人都应该睡了,天地间除了雷声雨声,便只有李承宗的哭声,无比凄厉。   雷声过后,李元吉的惊叫声突然打破唐国公府的寂静。   “大哥,那个怪老头又来了……”   又一道闪电划破天空,勾勒出李建成站在门口的剪影,也照亮屋里一个胡子雪白的老头。   闪电转瞬即逝,天地间恢复一片漆黑,只有李建成和那个老头身上晕出一层白光。李智云还在睡,李元吉吓得抱住李建成不放。虽然两个人身上是一样的光晕,李元吉似乎对那个老头怀着无比的恐惧,而李建成就像他的救命稻草。李元吉几乎整个人都贴在李建成身上:“大哥,就是他。他说娘亲不该有那么多的孩子,所以三哥死了,我也很快就会死。大哥,他是骗人的对不对?”   “我还纳闷是什么妖魔鬼怪,见了飞廉都不怕。”李建成保护性地把手搭在李元吉的肩膀上,将他圈在臂怀里,冷冷地打量眼前明显不是人类的老头。   李元吉有阴阳眼,牛鬼蛇神发现他能看到自己,便对他纠缠不休。只可怜当时李元吉年纪还小,根本说不出自己看到了什么,只看到李建成身上的神光能驱散纠缠他的鬼怪,于是缠着大哥不放,弄得李世民十分不快。李建成也是把更多的心思放在李世民身上,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给李元吉,于是让飞廉陪着他,妖魔鬼怪同样畏惧飞廉身上的神光,便再也不敢来了。可是最近李元吉又说来了个奇怪的白胡子老头,总说他不会命长,可是李智云看不到怪老头,别人不相信他说的话,飞廉似乎也对这个“妖怪”无可奈何,李元吉只能来找李建成。李建成原本还纳闷有什么妖怪会不畏惧飞廉身上的神光,原来是老熟人。   “很久不见了,姜尚。”   “国神大人,别来无恙。”姜尚露齿而笑,仿佛还是当年没大没小的屠夫,眼前还是一心盼着他入朝为官的太师比干。   “灶神大人也别来无恙。”李建成的表情却是又冷了几分,“虽然从来受不到香火,只受得到家家户户的烟火,你好歹也是个神,半夜里出来吓唬小孩,好象不该是神仙所为。”   “国神大人,你这可是恩将仇报啊。”姜尚无视李建成不甚友好的语气,依然笑得一脸灿烂,“我救了你弟弟,你都不感谢我吗?”   “感谢?”李建成挑了挑眉毛,“感谢你吓得我弟弟晚上都不敢睡觉吗?”   “你的道行果然还是一点长进都没有,连命理走势都看不到。”姜尚摇头,“你娘亲命中注定只能有一个孩子,可是你和红莲靠西王母的神力违反命数投胎到她的肚子里,于是什么孤魂野鬼都以为可以随便在她的肚子里投胎,才会生了一个又一个。但是命数不可改变,所以她的孩子中只有一个能活下来,——不论是该生的还是不该生的,甚至你和红莲也不例外,——其他的都早晚必定死于非命。你道行再低也位列仙班,阎王不敢收,红莲妖气重,勾魂使者也不敢来,但是他……”姜尚指着李元吉,“这孩子从一开始就不该出生的。李玄霸也是冒冒然投到你们家的孤魂野鬼,所以出生后没多久,就被勾魂使者带回去。这一个也理应出生后就被带回阴间,要不是我在他脸上做了手脚,让勾魂使者认不出他,他早就没命活到现在了。”   又一道闪电劈下来,照亮李元吉脸上狰狞的“胎记”,那一团青灰色竟然扭动了一下。   “你在他身上养小鬼!”难怪李元吉总能看到乱七八糟的东西。李建成的声音阴沉起来:“姜尚,你是连灶神都不想做了是不是?”   “光弄个胎记,怎么唬得住牛鬼蛇神?正好我也需要一个坐骑。用灶头的人那么多,可是灶神只有我一个,我也一大把年纪了,怎么走得动?再说这也可以顺便帮他续命,这是互利互惠的事。而且你看看,这不是小鬼,还是和你挺有渊源的……”发觉李建成脸上的怒云丝毫没有因为他的话而散去,反而越积越重,姜尚突然扔出撒手锏,“不管你信不信,这确实是借阴气帮他续命,要是我把它收回来,你弟弟立刻就会死。勾魂使者已经来过好几次了。”   “敢威胁我……好,很好。”李建成看向李元吉,“那么你也最好记得,他活着,你才能用他来威胁我,如果他死了,你会是什么下场,自己好好想想吧。”   李元吉看到的大哥一直都是和颜悦色,从来没见过他用如此严厉的口气说话,还是对着自己,直到感觉到脸上的东西动了动,才意识到李建成是在和他脸上的东西说话。   外面又是一道滚雷,隆隆雷声中仿佛多了些脚步声,狂风吹得花园里的树在窗纸上狂舞,其中似乎多了些不属于树枝的影子。   “又来了。”姜尚看向窗外,“虽然我可以暂时把他藏起来,勾魂使者一天勾不到魂,就一天不会罢休。国神大人,自己看着办吧。”   李建成只是个挂名神仙,又因为要下凡陪红莲渡劫,已经荒废了太久的修行,别说是有法力,能维持人形就已经不错了,更不可能帮李元吉渡劫。   “大哥。”李元吉听不太懂他们在说什么,但是也看到了窗上的影子,死死地抱住李建成,仿佛大哥是他的最后一丝希望。   “命数是不可改变的。”姜尚提醒李建成,“你和红莲本就是相生相克的命,这也是不可违抗的命数。”   “哦,命运就真的不可能改变吗?”李建成眯起眼,看向李元吉脸上的“胎记”,“你有法力吧?”   “胎记”扭动了一下,算是给出一个肯定的答复。   “你现在不过是个寄生虫,如果你的寄主死了,你会是什么下场,知道吗?”   李元吉看不到“胎记”是怎么回答的,只觉得脸上有什么东西掠过,一个黑影子蹿了出去。一道闪电劈下来,李元吉看到李建成的眼睛中倒映出一个极漂亮的男孩的身影。莫非这才是他本来的长相?闪电过去后,李元吉还愣在原地,没发觉李承宗的哭声突然停了,姜尚大笑:“看吧,这就是违反命数的下场。”李建成则是在震惊后深深地叹出一口气。   一切就像一个奇怪的梦,李元吉梦见大哥是神仙,梦见自己脸上的胎记可以拿下来,但是一觉醒来,眼前依然是熟悉的房间,熟悉的床,熟悉的庶弟在他旁边打着熟悉的小呼噜,洗脸时水中的倒影还是那个熟悉的丑八怪,一切都和往常一样,直到去吃早饭的时候听到嫂嫂撕心裂肺的哭声,才知道昨晚的一切不是梦。   李承宗突然夭折。没有任何预兆,一夜过后就没了。郑蕙兰哭得死去活来,窦氏连连骂她连个孩子都照顾不好,李建成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只能安慰郑蕙兰小孩夭折是常有的事,以后他们还会有更多的孩子。   昨晚的一切都不是梦!他脸上的胎记果然是小鬼。李承宗和李元吉差不多年纪,昨晚的勾魂使者原本是来勾李元吉的魂,结果附在他身上的小鬼动了手脚,勾魂使者勾走了李承宗。   大哥一心护着他,他却害了大哥的孩子!李元吉跑出去,找了面镜子,看到脸上狰狞的“胎记”,拿起刀就要割。   冰冷的刀刃闪着锋利的寒光,李元吉手起刀落没有半点犹豫,这时一只温柔的手抓住他拿刀的手腕。   “元吉!”   “大哥……”刀落到地上,李元吉抱着李建成大哭,“大哥,是我害死了承宗。我早就该听怪老头的话,早点死了倒好……”   “不是你的错。”   “可是大哥……”   “别再说了,”李建成轻拍李元吉的肩膀,“有些事看到了也不能说。至于那个怪老头……”   李元吉趴在李建成怀里,没看到哥哥的眼神开始变得危险起来。   接下来的好几天,李建成都说特别想吃烟熏、油炸的食物,弄得厨房里面每天烟熏火燎。不出十天,那个怪老头满脸尘灰狼狈不堪地来找李元吉,还没来得及吓唬吓唬他,就听到房里传出一个流里流气的声音。   “姜太公,好久不见啊。”一个身材高大的青年从黑暗中走出来。他长得和飞廉很像,额头上也有和飞廉类似的印记,而且和飞廉一样身上笼罩着一层神光,只是看起来比飞廉年轻得多。   “恶来……”姜尚抖了一下。   “姜太师真是好记性,一千六百年前害死了我,到现在还记得。”飞廉敬重姜尚年纪大,而且在人间受的烟火比自己多,所以不太愿意得罪他,可是恶来没那么多顾忌。   “当年仗着你们人多欺负我势单力薄是不是?现在你香火多欺负我没人供奉是不是?你飞廉爷爷对你客气,你就当你恶来爷爷也怕了你是不是?”恶来上前对着姜尚就是拳打脚踢,“你他娘的区区一个灶神,只配受烟火不配受香火的东西,脑袋长屁*眼里了,敢惹到丞相头上。我叫你装神弄鬼,叫你欺负丞相的弟弟,叫你欺负我父亲老实……”   李元吉已经看傻了,只到看到姜尚被恶来打得抱头鼠窜,最后夺门而逃,才看向突然出现的不速之客:“你是谁?”   “哟,丞相的弟弟。”恶来抬手向他打招呼,“我叫恶来,是飞廉的儿子,以后负责陪你玩。”   “哈?”李元吉不懂他说的“丞相”是谁。   “哈什么哈?”恶来揪住李元吉的脸颊,使劲往两边扯,“前世是我把你哥哥教成了大将军,要不是他说你有武学天分,我还真不屑来教你这小屁孩。”   “哦……”其实李元吉是越听越糊涂了。   虽然不太明白这个家伙到底是什么东西,李元吉好歹有玩伴了,于是李渊和窦氏经常能看到李元吉一个人在院子里,却好像有谁在陪他玩一样。李建成说小孩经常会想象出一些朋友来和他们玩耍,李元吉这样不容易被其他小孩接受的孩子更容易有想象中的朋友。可是李元吉能清楚地描述出玩伴的样子,说陪他玩的人叫恶来,是飞廉的儿子。   虽然飞廉在名义上是李家的下人,李渊总感念他曾救过李建成,不会在他面前摆主人的架子。听说飞廉的儿子在陪李元吉玩,自己却从没见过他,李渊以为是飞廉自己已经寄人篱下,不好意思再叫儿子来,便主动提出愿意让他的儿子一起来李家当护院,陪李元吉玩也不用偷偷摸摸的。飞廉只恨儿子多嘴,在李渊的再三追问下,只能说他确实有过一个叫恶来的儿子,但是那个儿子早就死了——天地良心,飞廉没有说谎,恶来真的已经死了一千六百多年了。   李元吉能看到鬼魂,这事李渊多少也有些猜到,听飞廉说恶来已经死了,但是李元吉经常和恶来一起玩,立刻想到是府中闹鬼,便要找和尚道士来做法事驱鬼。李建成连忙找了一大堆未必所有的鬼都会害人啦,和尚道士驱鬼未必有用啦之类的借口劝李渊打消驱鬼的主意,一边说一边看似伸手去关窗,但是李元吉看得到,李建成是顶着恶来的胸膛,不让他去揍李渊。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一章 棠棣   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人生四喜中,只有洞房花烛夜是几乎人人都可遇上的,可是对着只有十三岁的新娘,李世民唯一的感觉是郁闷。   李世民六岁时,就和当时只有两岁的长孙珑儿订了亲,原本打算等长孙珑儿及笄以后再过门,可是窦氏生了李元吉以后,身体变得越来越差,现在更是沉疴不起。大夫们来了去去了来,却几乎个个都是摇头叹息,劝李渊给窦氏准备后事。   李建成已经是四个孩子的爹了,李秀宁也已经让窦氏抱上外孙,窦氏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看到李世民娶妻。为了一偿窦氏的夙愿,李渊找长孙晟商量了一下,把婚期提前,于是有了今天近乎胡闹的婚礼。   拜堂时窦氏强打精神受礼,苍白的脸色让李世民揪心,可还要强作欢笑应付宴会上的宾客,要不是有李建成一直陪在旁边,给他挡酒、陪他应酬,李世民可能在喜堂上就会当场哭出来。为了不影响窦氏休息,闹新房的人都被李建成以各种借口挡了回去,把冷冷清清的新房留给李世民和长孙珑儿。   是的,冷清。看到热闹的龙凤花烛、满眼喜庆的红色、盖着红盖头坐在床边的新娘,李世民感觉到的却是仿佛被整个世界抛弃一般的冷清。长孙珑儿年纪太小,没法圆房,李世民和她喝过交杯酒,便哄她先睡了,一个人悄悄离开新房。   不能圆房就不能圆房吧,反正李世民心中的人从来就不是长孙珑儿,而是……   李世民直奔李建成的房间。   *****   客人都走了,郑蕙兰也去哄孩子们睡了,李元吉来找大哥,就看见李建成趴在桌边,还在一杯接一杯地喝。   “大哥。”李元吉夺下李建成手中的酒壶,“别喝了。客人灌二哥的酒已经都被你挡了,你也不怕醉死。”   “醉死?挺好。”李建成干脆躺倒在榻上,抬眼看李元吉,“醉了,什么都忘了,多好。”记得当初自己娶妻的时候,李世民哭得像再也见不到哥哥一样,还硬要挤在哥哥嫂嫂中间睡了半个月,才被李建成哄走;现在轮到李世民结婚了,李建成也是怎么想怎么不是滋味,在婚宴上强颜欢笑,离开婚宴后想到今晚李世民要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便开始借酒浇愁。喝醉了看,李元吉没破相的半张脸和李世民还有几分相像。李建成干脆躺到李元吉的膝盖上,又给了他一个灿烂的笑容。   李元吉被李建成醉眼朦胧的模样看得呼吸一窒,随即在心里狠狠地抽了自己一个耳光。他在想什么?李建成可是他的亲哥哥啊。可是大哥……真的好美,尤其是被酒精染红的双颊,还有沾了酒液的嘴唇,水渍在烛火中抖动着诱人的反光,简直是存心勾引人犯罪。李建成还好像根本没注意到李元吉已经有十三岁,根本不是小孩了,还对着他笑。李渊常年外出南征北战,唐国公府平日里都是李建成当家,弟妹妻儿看到的大哥永远挂着云淡风轻的微笑,看似轻而易举地处理家里家外的各种难题,好像世上根本就没有难得住他的事一样,可是酒醉后的李建成像是放下了心里所有的包袱,调皮的笑容带着几分孩童的天真,更加让人移不开目光。   李元吉突然很能理解为什么李秀宁会嫁给柴绍。   姐夫第一次上门的情形,李元吉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   当时李元吉九岁,李秀宁十八岁,还不是大姐夫的柴绍来到唐国公府,说是仰慕“李倾城”的美名而来。   一听到“李倾城”三个字,家里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李建成身上,惊叹大哥艳名远播,只有柴绍不明就里——“倾城”不是形容女子的词吗?为什么所有人都看着李建成?   李建成不自在地干咳了两声,推说“李倾城”是他的妹妹李秀宁,柴绍竟然信以为真,还提出要娶李秀宁为妻。当年窦氏的爹在屏风上画孔雀让人射目来择婿,柴绍以为“李倾城”至今未嫁,也是因为对未来的夫婿有什么考验,愿意接受美人的挑战。   整整十八年,李秀宁被压在哥哥“绝色倾城”的艳名之下,过了整整十八年被人视而不见的日子,现在居然有人来向她提亲。李秀宁兴奋得只差满院子跑,趁着李渊不在,赶紧找窦氏帮她梳妆打扮,还故弄玄虚地搞了个垂帘,只让柴绍看到一个朦朦胧胧的倩影,让兄弟们感慨女人的心思果然无法捉摸,她又是打扮又是垂帘,到底是要柴绍看得见她还是看不见她。柴绍倒是没发觉什么不对,只觉得隔着竹帘看到的朦胧倩影十分动人心魄,更加肯定李家大小姐一定是传说中神秘的“李倾城”。李秀宁提出只要柴绍能打败她所有的兄弟,她就愿意下嫁,柴绍欣然答应。   柴绍也是自小习武,杨勇做太子时,他还是太子千牛备身,后来因为杨勇倒台,才受到冷落。当时李元吉和李智云还都不过是大小孩,纵然在武术上天分颇高,也不是柴绍的对手;李世民与柴绍比了整整一个上午都没有分出胜负,最后是李世民认输,也算是柴绍赢了;李建成只是一介书生,要比武自然不行,于是笔战。两个人从行军布阵斗到评价历史上的著名战役,最后在棋盘上大战三百回合,李建成认输——至于是真输还是假输,只有他自己知道。   居然这么简单就让柴绍过五关斩六将,顺利娶到李秀宁,谁还会相信她就是“李倾城”?兄弟们摆明了是怕她嫁不出去,故意放水!李秀宁一开始还能装淑女,端庄地坐在竹帘后面冷眼旁观,可是看到兄弟们一个一个败下阵来,最后终于按捺不住,露出假小子的本性。既然兄弟们都不争气,她就自己换上男装贴上假胡子,自称李玄霸,也要和柴绍一决胜负。   不知道当时其他人在想什么,李元吉只知道看见姐姐一点就破的男装后,唯一的想法是为素未谋面的三哥默哀,人都死了那么久了,身后的形象还要被李秀宁如此糟蹋。   比武时难免会有身体接触,柴绍很轻易就发现“李玄霸”是女扮男装,擒住她以后揭了她的假胡子、拿了她的帽子,让她显出女儿家原型,一眼之下惊为天人。   柴绍惊艳得说不出话的模样极大地满足了李秀宁的自尊心,再加上家里一众兄弟撮合,没过多久,柴绍就抱得美人归。那一年恰逢汉王杨谅造反,李渊奉命出征,出发前还在担心女儿的终生大事该怎么办,回来时就发现自己已经做了外公。   李秀宁嫁得太仓促,窦氏总怕女婿会受不了女儿的假小子脾气,可是小两口一直甜甜蜜蜜恩恩爱爱,让家中一干兄弟只能感慨傻人有傻福——柴绍到现在都不相信“李倾城”其实是大舅子李建成。   杨花飞,杏花落,桃李子,有天下……随着开凿运河、迁都、开科举、攻打突厥和高句丽等等举措,杨广在民间和朝野都越来越不得人心,先是汉王杨谅造反,接着是杨素之子杨玄感大举反旗,虽然最后都被镇压了下去,大隋却开始呈现出风雨飘摇的颓势。李建成觉得是墙倒众人推的时候了,通过他在长安乞丐中养的眼线散布李氏将取代杨氏坐天下的童谣。   皇帝自然容不下有这种谣言,开始大肆搜捕李姓人。左武卫将军李浑被满门抄斩;侍从官李密逃亡,后来于大业十二年投奔瓦岗军反贼,成为诸多反隋起义军中的一股;李渊却依然在朝堂上屹立不倒,只因为杨广绝不相信给他出了那么多好主意的李建成会对他有二心,至今还在耐心等待他“意识到”自己爱上了杨广。李建成散播出去的童谣最初版本是“桃李子,皇后绕扬州,宛转花园里。勿浪语,谁道许?”可是太拗口,而且“勿浪语”也暗合了李密的“密”字,反而成了为他造势。李建成可没有为他人做嫁衣裳的好心,把童谣改成“桃李子,有天下”的简单版,这次总算是符合唐国公的李家了,只是传着传着就被传成了“桃李子,色倾城”,让他郁闷了很久。   倾城……大哥高贵美丽如谪仙,从小就被称为“李倾城”,几乎每次出门都会受到路人注目,害得他不得不深居简出,却让整个大隋都流传着关于“李倾城”的传说;二哥明艳邪魅如妖孽,看到他的每一个人都好奇“艳若桃李”中的“桃”是谁,能与李世民这个“李”齐名;好听的头衔都被哥哥们叫去,李元吉只能像妖怪了,每次出门都能吓得看到他的人避之唯恐不及,可是“妖怪”心里也默默地向往着天堂。   “大哥……”李元吉看到李建成似乎是睡着了,才敢悄悄地用手指梳理他散乱的鬓发,“如果那个怪老头说的是真的,我希望活下来的那个人是你。”   “什么怪老头?”李建成突然睁开眼睛,清明的眼神中没有半丝酒意,“姜尚那老不死的又来过?”   “没有。”李元吉被李建成吓了一跳,反而忘了放开他,“我只是在想他以前说过,娘命中注定只能有一个孩子的事。大哥,如果娘的孩子中真的只有一个能活下来,我希望活下来的那个人是你。”   “别说傻话了。”李建成重新闭上眼睛,“姜尚还说你活不过八岁,你不是活到现在吗?”   李元吉是还活得好好的,可那是因为李承宗做了替死鬼。不知为什么,李元吉总觉得那个怪老头十分讨厌,却也知道自己讨厌他,是因为知道他说的那些不中听的话可能都会成真。李元吉突然有了个大不敬的想法,觉得窦氏干脆早点死了也好,至少姜尚的预言应验的时候,她不用看着自己的骨肉手足相残。   空气中传出清脆的铃声,像是夏季的风吹过屋檐下的风铃,在深秋听起来却像是道士招魂的铃声,带着些诡异。李元吉抬起头,看到牛头马面带走窦氏:“娘……”   李建成还躺在李元吉的膝头,见他要起身,连忙拉住他的手阻止他:“元吉,忘了我告诉过你什么吗?”   对牛鬼蛇神要视而不见,才不会被他们纠缠。李元吉逼着自己低下头,紧紧地抓着李建成,眼泪还是一滴一滴地落下。   “别让娘看到,免得她走得不安心。”   李元吉连忙点头,逼着自己不能动,直到窦氏的鬼魂穿墙而出看不见了,整个人都虚脱一般。   “你到现在还能看到鬼魂吗?”李建成擦去李元吉脸上的泪水,“可怜的孩子。”   不,李元吉觉得自己有一双能看到鬼神的眼睛很幸福,可以清楚地看到李建成身上的神光,知道有个神仙就在自己身边保护自己。   李世民来的时候,就看到桌上倒着几个酒瓶,李建成醉倒在李元吉的膝盖上,而李元吉正含情脉脉地注视着他。十三岁的李元吉体格已经和成年人一样了,纵然稚气未脱,从侧面看,没破相的半张脸却是俊美冷冽到令人不敢逼视。   这温馨的一幕让李世民极其不痛快。   李建成闻到空气中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股醋味,侧过头,看到李世民还穿着拜堂的礼服没换下:“世民,你怎么……”   “来了”二字还未出口,就有婢子匆匆来报:“三位公子,夫人……去了。”   李世民如遭雷击,李元吉终于痛哭出声,李建成只是痛苦地闭上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二章 交臂   红白喜事撞到一起,长孙珑儿嫁到李家的第一个晚上,就是陪着嫂嫂剪纸钱、念经,给婆婆守灵。   李秀宁远嫁他乡,还不知道消息,媳妇们在外堂哭哭啼啼,窦氏的三个儿子在内堂守护着长明灯。据说人死了以后,还会留恋人间,在去阴间以前会回家看一看,所以家人要点长明灯给亡魂指路。李元吉一直大睁着眼睛,想等母亲回来,至少能道声别,结果很快就疲惫不堪地睡过去。   李世民给长明灯添油,抬眼偷瞄塑像一样一动不动的李建成。豆大的火苗拉长他的睫毛的影子,但是李世民知道那阴影下面的眼睛是如何动人心魄,还有在烛火中泛着珍珠光泽的嘴唇,像是在邀请人亲吻一般。两人分明是在为母亲守灵,李世民却不孝地觉得此时才像是就着花烛看新娘。   “娘走得真不是时候,毁了你的洞房花烛夜。”   李世民盯着李建成的嘴出神,过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他在说什么:“其实也没什么。珑儿不过和元吉一般大,娶了她也不能圆房,洞房花烛夜只能和她大眼瞪小眼地过。况且娘还病着,我哪会有心情。就算没有出这事,我也会来找你们喝酒,不会留在新房里。”毕竟是第一次结婚,李世民想和他真正爱的人一起度过,哪怕这个人也是可望而不可及。   李世民居然没有打算和长孙珑儿圆房,李建成的心情突然说不出的好。   “没想到娘会今天就走了。”   “孙子外孙都有了,你也成家了,娘一定是心里再也没有放不下的事,才会走的。”李建成抓着李世民的手,想给他一点勇气,“她被病痛折磨了这么久,死亡未必不是一种解脱。”   “我也是这么想。”李世民也是放下心中一块大石头。他本就不喜欢长孙珑儿,娶她不过是不忍心忤逆母亲,让窦氏动怒以至于病情加重。现在窦氏走了,李世民可以借着守丧的名义名正言顺地冷落妻子。虽然两个人青梅竹马,即使没有夫妻之爱,也有兄妹之情,李世民知道长孙珑儿从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世民哥哥”,一心期盼着做他的新娘,他也不是忍心故意伤害长孙珑儿,只是他的心早已完完整整地给了李建成,甚至都没有留下一点碎屑可以施舍给妻子。   窦氏缠绵病榻的时候,李建成经常衣不解带地彻夜照顾她,李世民的婚礼也是他忙前忙后,接下来窦氏的葬礼还要他操办。看到李建成满脸的疲惫,还要强打精神守灵,李世民揽过他的肩膀,让他靠在自己身上小睡一会儿。李建成没有反对,惬意地依偎在李世民怀中,温热的呼吸喷进李世民的脖子里面,让李世民直感叹自作孽不可活,面对如此诱惑还能不动情的是木头,可他总不能当着娘亲遗体的面把自己的亲哥哥怎么样了。   “我们这是在拜天地拜高堂吗?”李世民听到李建成的呼吸声渐渐平缓,像是睡着了,才敢在他的耳边轻声地说,“那么接下来是不是该洞房了?”   虽然结婚的礼服换成了素白的孝服,李世民此时才觉得自己的婚礼像个婚礼,把宽大的袖子当盖头蒙在李建成头上,刚想去揭,就已经被李建成自己一把拿下来。   “世民,别闹。”凭什么要他当新娘?还是当着娘亲的面。这辈子他要反攻,一定要趁着李世民还没有懂事,就开始给他纠正思想。   刚才的话他都听见了?李世民脸色微窘,李建成却依然毫无戒备地靠在他怀中,过长的睫毛几乎可以扫到他的脸,诱人的嘴唇近到可以闻到彼此的呼吸,继续考验李世民的自制能力。   都说唐国公家的二公子邪魅如妖孽,其实谪仙般的大公子才是真正的妖孽,一副凌然不可侵犯的圣洁模样,却是勾死人不偿命。   如此美色当前还能巍然不动的是神仙,李世民只是个意志力薄弱的凡夫俗子,学不了柳下惠。对着李建成的薄唇,李世民的理智一点一点地消失。乱伦又如何?天理不容又如何?李世民只觉得如果不尝尝那两片嘴唇的味道,他马上就会死。   现在哥哥是睡着了吧?就轻轻地亲一下,他不会发现的。李世民着魔一般地俯下身子,差一点就要碰到李建成,李建成睡梦中的嗫嚅却仿佛一道晴天霹雳,把他劈醒。   李世民没听到后面说的话是什么,只听到头两个字是“元吉”。   李世民所有的美梦里都是李建成,为什么出现在李建成梦中的会是李元吉?从小李建成就教育李世民,你是哥哥,要让着弟弟,莫非连哥哥的爱都要让给他们吗?绝对不行!李世民别的都不在乎,什么都可以让,可以忍,只有这唯一的哥哥,他绝不让给任何人!   为什么还有个比他更小的李元吉。如果李世民是么弟,以李建成的心性,肯定是把整颗心都放在他身上。不,纵然娘死了,爹爹或许会续弦,还会纳妾,以后还会有更多的弟弟。李世民只恨为什么自己不在李建成之前出生,可以从他来到人世开始,便把他占为己有,并把他调*教得只属于自己。   可惜出生的顺序根本由不得人。那么如果李世民得到了世上最高无上的权力,是不是就能让李建成只属于他一个?   可惜李世民没听到李建成后面说的是“对不起”。姜尚法力高强,他的预言都会成真。如果窦氏的孩子只能活下来一个,李元吉希望活下来的是李建成,李建成却希望活下来的是李世民。   *****   女儿结婚当天就死了婆婆,长孙晟喜忧参半,喜的是不用担心女儿会受婆母的气,忧的是婆母的死毁了女儿的新婚之夜,更过分的是李世民以服丧为由,要求三年不与长孙珑儿同房。长孙晟不忍心女儿刚结婚就守活寡,说李世民孝心可感,但是女儿新婚,能不能把服丧期缩短至一年,哪怕是两年也行,结果李世民搬出一大堆的大道理,说服丧期间不和长孙珑儿圆房,也是怜惜妻子年幼,想等她再长大一些,并且一再保证他也绝不会在服丧期与别的女子亲热,绝对忠于妻子。可长孙晟还是觉得三年太久,最后两人讨价还价,将服丧期定为两年。   服丧只需披麻戴孝,不需要禁欲。李世民以服丧为借口逃避圆房,李渊不由得担心儿子是不是在什么难以启齿的方面有问题,便找来李建成商量。李世民在李建成面前向来是撒娇耍赖什么都上,李建成也真的把他当不懂事的小孩,拿了李渊那本挂羊头卖狗头的《吕氏春秋》,让他好好地学习学习“大人的事”,结果李世民翻了没两页,就摆出一副道学先生的面孔,说爹爹不应该把这种书放在书房里侮辱圣贤,继续躲在房间里看他的《孙子兵法》看得津津有味。   弟弟还没有长大吗?还是把他教得太正直了?把正常的生理需要也看得肮脏不堪,不愿意接触。可是照这样下去,弟弟不能和弟媳圆房事小,重要的是李建成得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吃了李世民?他都等了十七年了啊……李建成为这事郁闷了很久,却不知道李世民藏在枕边的《孙子兵法》里面是《龙阳十八式》。李建成还在纠结弟弟什么时候能吃,李世民早已经对着哥哥磨刀霍霍。   作者有话要说:  看了爱大大在上一章的长评,很是感触啊……就像父母可以给孩子生命,可以给孩子出身,可以给孩子固定的教育环境,却无法完全控制孩子想什么、说什么、做什么一样,小说写得越多,我也越觉得小说里的人物都有自己的思想,是生活在二次元世界的活生生的灵魂。我可以安排他们的出身、安排他们的人生经历,却永远无法安排他们在面对我安排给他们的事时作出的反应。甚至更多时候,我觉得我只是个旁观者,在记录他们的生活,对自己创作出来的人物可能反而不如读者旁观者清。   确实,白鲤是张小娴,“我爱你,为了你,我可以放弃一切,包括你”。他的爱是隐忍和付出,是无底限的自我牺牲且不求回报,甚至根本不希望爱人因为他的牺牲而内疚,所以才会一次次地先红莲而去,然后从红莲无限的自怨自艾中享受殉道的快感。对一个不爱他的人而言,他是个很好的冤大头,但是对一个爱他的人而言,就会因为看不到他在背后付出的一切而感觉不到他的爱,充满惶恐。   相比较之下,红莲就是莎乐美,“我爱你,为了吻到你的嘴唇,我会不惜砍下你的头颅”。他的爱是自私和残忍,是为了把爱人留在身边,不计任何代价,甚至不惜伤害他。这份自私对不爱他的人而言,是天降大难,对爱他的人而言,这份霸道的占有欲却是热烈而执着的爱情最强有力的证明,远胜过世上一切的甜言蜜语,所以白鲤才会一次次地被他伤害,依然无怨无悔地陪在他身边。   可惜人无完人,哪怕是小说里的人物。故事的灵魂在于矛盾,角色的性格矛盾也是其中之一,如果没有这些不完美,哪来的故事可看呢?:-D   红莲&白鲤:所以就死命虐我们是吧?(对着作者拳打脚踢)   作者:(抱头鼠窜)原谅我吧,毕竟我只是个从来没有过恋爱经验的人,根本不知道如何与爱人相处,不是故意把你们写成这样。   红莲&白鲤:(一脚把作者踢飞)找男朋友去!谈过恋爱了,再来写爱情故事!   作者:(弱弱地)我找女朋友行吗?…… ☆、第二十三章 国神   又要做□又要立牌坊的事在朝堂上本来就屡见不鲜,李渊早已有了反心,但是在有能力造反以前,还要在杨广面前装忠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可他就不能换个方式来表忠心吗?父亲告了官假,却是为了带着四个儿子去河南拜比干庙,进行忠君爱国教育,纵然以李建成的阅历和城府,都有些招架不住。   李建成自己还没来看过当年受德为他建的墓,想不到如此宏伟气派,还有古朴壮观的庙宇供后人祭祀,足以看出当年受德对他用情至深,只是……站在神龛中供人膜拜祭祀的“比干像”是数百年以后的人雕刻的。雕刻师根本没见过比干长什么模样,只能根据历史文献记载上比干逝世时的年龄来猜测,于是雕了一个鸡皮鹤发还长髯飘飘的老头,让李建成纳闷为什么自己的庙里要供奉一个陌生人纳闷了很久。   李渊没发现李建成的异样,滔滔不绝地对儿子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比干是商代帝乙的弟弟,被封为相臣。帝乙病亡,纣王继位,比干以相位辅佐,励精图治,勤政恤民,殷商王朝日益富强。但后来纣王随及沉迷于酒色之中,重用奸臣,疏于忠相,殷商王朝又迅速走上颓败之路。比干不忍眼睁睁地看着殷商六百年的基业毁在纣王手中,在鹿台强谏三日不去,最终被纣王剖心处死。你们看这里的对联,‘刚之忠之仁之勇之’,‘惨也酷也悲也伤也’,这是对比干最贴切的形容。比干即使侍奉商纣那样的昏君、暴君,都可以不离不弃,即使被处死也不退缩,正是忠臣的典范,所以才会被赞为‘天下第一仁’……”   周围围了很多人,似乎都在听他讲解,让李渊有些得意,直到往周围瞄了一圈,才发现同时把这四个宝贝儿子一起带出来,实在是失算。   他们父子五个已经被老老少少的女人里三层外三层围得水泄不通。   李建成站在神龛前,一副飘飘欲仙的模样,光顾着纳闷那个坐在神龛里替他受香火的家伙到底是谁,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有多少双放肆的眼睛盯着自己,也让盯着他看的女人甚至不少男人看得更加肆无忌惮;李世民容不得那么多人用如此下流的眼光打量哥哥,毅然挡在李建成面前,可惜对着李建成垂涎三尺的人太多,李世民挡得了这边挡不了那边。更严重的是李世民忘了自己长了一双勾人的桃花眼,即使是恶狠狠地瞪别人,也像是在抛媚眼一样,反而让围在他们身边的女人越来越多;李元吉性格孤僻,总是冷着一张脸,对谁都爱理不理,没破相的半张脸俊美如神祇,破了相的半张脸却狰狞如恶魔,合在一起,倒也有一种另类的美感。在哥哥们面前自惭形秽的可怜模样让围观他们的不少女人母性大发,而李元吉不习惯被人打量的窘样多少减淡了一点生人勿近的冰冷,结果就是连他都没能在大姑娘小媳妇们火辣辣的目光下幸免于难;李智云和万氏一样,长了一张讨喜的娃娃脸,见了谁都是笑脸相迎,可爱的模样让围观他们的女人中不仅有妙龄少女和初嫁少妇,还多了不少有些上年纪的中老年妇人,要不是碍于旁边有个一脸冰冷的李元吉,还有个看起来凶神恶煞的飞廉,可能会有人上去捏李智云的脸颊。   桃李满天下,李渊的四个儿子就是这句话的极好证明,每一个拿出来都是出类拔萃,四个聚在一起的后果就可想而知。李渊算是知道为什么这兄弟四个从来不一起出门,这次做爹的要求带他们四个一起去参拜国神时,他们每一个都给了李渊一副诧异的面孔。   被一群女人围得水泄不通还评头论足已经够让人尴尬了,更尴尬的是不知是不是故意,李世民问出了李渊的担忧:“爹,待会儿我们怎么回去?”   周围的人听到李世民叫李渊“爹”,所有的注意力立刻集中到李渊脸上,还纷纷露出的惊讶表情。   对,这些都是他的儿子,怎么样?儿子们再出色,也是他生出来的。虽然李世民的问题让人有些尴尬,能受到如此多的注目,还是让李渊不禁有些得意。   可是接下来围观他的人看他的眼神都像看王八,还是接连被老婆戴了四个绿帽子的王八。   他们几个就那么不像李渊生的吗?虽然李渊的面相本来就显老,再加上常年征战,风吹日晒雨淋,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得多,以至于被杨广嘲笑为“阿婆面”,可他年轻时也是玉树临风,以至于当时远近闻名的大美人窦氏对他一见钟情,才有了这几个小兔崽子。这几个兔崽子长那么帅,其中至少有李渊一半的功劳!而且李智云是万氏生的,和窦氏没有任何关系,却照样长得粉嫩可爱,可见儿子们能如此迷人,主要是李渊的功劳。   为了挽回一家之主的面子,李渊毅然决定拿李世民开刀。   “在想什么呢?”李渊板下脸来,“爹在对你们说话,你就忙着看女人,到处乱抛媚眼。”   “这长相又不是我自己挑的。”李世民小声嘀咕。   “还敢顶嘴。”李渊的声音又高了八度,“爹说的话你到底在不在听?”   “在听啊……”   “那你就来说说,今天来参拜比干,有什么感想?”   李世民一开口,李渊就后悔了。   “我只觉得这比干是个白痴。”李世民道,“他不是天下第一仁,而是天下第一蠢,对商纣那样的君王还那样忠心。”   “你……”李渊的脸一下子绿了。   “比干是商纣王的叔叔,不也是王亲国戚吗?”李世民后面的话更惊人,“我要是比干,才不会侍奉商纣的那样的君王,不等他来杀我,我就先举义旗自立为王,自己做皇帝。”   “你……”李渊的脸色开始发青。这种话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说的吗?要是被有心人听去,后果不堪设想。   “爹,我哪里说错了?”李世民还不知死活。   “你……”李渊都快被气得昏过去了,“建成,你来说说,为什么比干对商纣那样的暴君依然忠心耿耿?”   李渊以为能听到一些忠君爱国的大道理,不料李建成只给了他三个字:“因为爱。”   “爱?”李世民不屑,“叔父对侄子的慈爱?臣子对君主的忠爱?还是……”   李建成凤目微挑,深深的一眼看得李世民立刻住了嘴。是他的错觉吗?为什么他觉得李建成的眼神中像是包含了无尽的悲痛,看得他揪心。   “哥,我是不是说错了什么?”   “没有。”李建成垂下眼,不再答话。   李渊在一边祈祷李世民大逆不道的话别让人听见,可偏偏是怕什么来什么。   “唐国公!”   听到这个声音,李渊的心跳都快停了,脸上却还得祭出敷衍的笑容:“宇文大公子,这么巧。”   “不是巧,是我来找你。”宇文化及抱起胳膊,傲慢地拨开人群走到李渊父子身边,“皇上要去雁门避暑,顺便探察民情,要我们护驾。可哪想得到唐国公这么有闲情逸致,跑到河南来玩,害得我也得跟着千里迢迢地赶来,跑到别馆还说没人,还得再赶到这破庙来找你。话说庸人也有庸人的好处啊,还可以忙里偷闲提前班师回朝游山玩水,哪像我爹,到现在还在高句丽。”   杨广派宇文述与来护儿从水旱两路三征高丽,李渊原本也随军出征,可是一百万马步军、十万水军却是屡战屡败,最后总算来护儿的水军攻到平壤,将高丽大将朴承正斩于马下,斩杀敌军两万余人,逼得高丽王致书求和,总算得以收场。李渊第一次出征高句丽,就已经因为作战不力回国了,宇文述虽然尚未班师回朝,却是因为士兵水土不服,根本回不来。可惜宇文化及还没有接到宇文述的信,只听说高丽王求和,还以为自己的父亲也打了胜仗,便忙不迭来李渊面前炫耀。   “宇文将军神勇盖世,我等实在是望尘莫及。”李渊敷衍了两句,“宇文公子千里迢迢而来,何不在别馆歇息?也免得大热的天跑来跑去。”   “我要是不来,怎么听得到李二公子的豪言壮语?”宇文化及不怀好意地瞥了一眼李世民,“如此人才,如果不向皇上举荐,实在是可惜了。我一定会将李二公子的话‘一字不差’地转述给皇上听。”   完了!李渊在心里哀叹。   李世民自知失言,看宇文化及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很想把他拖出去直接打到失忆,刚要动,就被李建成一把抓住手腕。   “李二公子是觉得比干没什么好拜的。李大公子,我没听错吧?”宇文述看李渊不顺眼已经很久了,现在能抓到李世民的把柄,就可以用来威胁李渊向宇文述投降,宇文化及绝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   “没错,”李建成看向不知像谁的“比干像”,“这种人,确实没什么值得拜的。”   怎么就连李建成也跟着李世民自找死路?李渊只想立刻找根柱子,一家老小统统撞死算了,至少比被杨广满门抄斩好看些。   居然还抓到了李建成的把柄,宇文化及大喜过望:“‘李倾城’,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可别翻脸不认帐。”   “你以为我是你?还是你们家的‘宇文蠢极’?”   宇文化及凑到李建成耳边:“如此大逆不道的话你都敢说,这下就算你卖屁股,也别想救你爹了。”说着还轻薄地要往他的腰上捏。   李世民把宇文化及的小动作都看在眼里,连忙拉过李建成,堪堪避过宇文化及的爪子。   “这里好歹也是国神庙,请宇文公子放尊重些。”李建成的声音低沉下来。   “装吧。天下都知道唐国公是因为有个倾国倾城的好儿子,才能稳立于朝堂之上。长得好看是占便宜啊,陪皇上睡睡觉,就可以加官进爵,哪像我们,得去战场上抛头颅洒热血,一个不小心就有命立功没命领功了。”宇文化及拍了拍李建成的脸,“你要是个女人,你们李家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只要你进宫给皇上生个一男半女,你们李家就可以权倾天下。可惜你是个男人,还是趁着年轻漂亮的时候多给你爹捞点好处吧,免得等到你失宠,你爹就会和李浑一个下场。”   李世民气得咬牙切齿,宇文化及的心情更好,可惜乐极生悲,走出庙门的时候不知被什么东西跘了一下,直接在青石地板上摔得五体投地。别人以为他是被门槛跘的,但是李元吉看到李建成遭宇文化及轻薄的时候向自己身后递了个眼色,接着宇文化及就被自己那个谁都看不见的师父恶来一脚跘得四仰八叉。   李渊的心几乎提到嗓子眼,等到宇文化及走了,就忍不住数落两个儿子:“你们两个是生怕爹死得太痛快吗?”   李世民知道是自己失言,不过李建成会顺着他的口气说话,可见肯定有挽回的余地,于是把求助的目光投向李建成。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李建成勾起嘴角,“爹,天色晚了,我们也回去吧。”   李渊也没心思继续装忠臣了,带着孩子们回去,一路上还在唉声叹气,从庙前的阶梯下去的时候因为心不在焉,有好几次差点摔倒。   看来如果他不透露一点消息,恐怕等不及谋反,就要先把自己的爹吓得短命了。   “‘微子去之,箕子为之奴,比干谏而死。孔子曰:殷有三仁焉。’”李建成的步履倒是十分轻松,“三个卖国贼被封赞为仁人,为国捐躯的飞廉恶来倒是被骂成佞臣,真是可笑。”   “飞廉?”跟在李建成身边的李世民回头看向自家忠心耿耿的老仆人。   飞廉依然面无表情地跟在后面。   李元吉则是看向身边的恶来。   李建成故意说得很大声,看似是在和李世民聊天,其实是说给李渊听:“三国时的猛将典韦被称为‘古之恶来’,知道其中的典故吗?”   “切……那种家伙也配和我相提并论?”李元吉听到恶来如是说。   “恶来不是李元吉想象出来的那个朋友吗?”李世民没听说过还有哪个恶来。   李建成摇头:“飞廉恶来都是殷商时期的猛将,二人是父子,原本都是奴隶,但是受商王赏识,出将入相。飞廉沉默寡言而善奔,可日行八百里,所以以传说中的风神之名为名,也被称为风神将军。我们家的飞廉的名字也是出自于他。飞廉将军的儿子恶来则是力大无穷,是当时仅次于商王帝辛的猛将。后来周灭商,二人都随帝辛殉国……”   飞毛腿飞廉?李渊不由自主地看向牵着李智云的大个子。沉默寡言,长腿善奔,还有个叫恶来的儿子,而且对李建成惟命是从,无欲无求到好像人世间根本没有他在乎的事。飞廉刚到李家时已经不年轻了,李渊也不会费心思去打量一个下人,此时一看,十多年来,飞廉居然完全没有变老。还有他那个叫恶来的儿子。莫非……李渊记得有几次飞廉说走嘴,对着李建成叫“丞相”。   殷商末期的丞相——传说中有七窍玲珑心的比干!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四章 忠奸   李渊官假回来,都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连同两个长子一同受到杨广召见。纵然宇文述还没有回国,看到宇文化及和宇文智及也在一旁作陪,而且都是一脸等着看好戏的表情,李渊的心就直往下沉。   李建成倒是十分坦然,好像只是问心无愧地来参加皇帝私下招待臣子的小聚会,丝毫没有意识到这可能是鸿门宴。   “李爱卿,朕听说你特意请官假,就是为了去参拜比干。”李渊父子一落座,杨广便开场了,“天下第一仁啊……任何君王都想要那样的臣子。不过听说李家二公子对比干有些标新立异的看法。”   李渊本就如坐针毡,听到杨广连个开场白都没有,一上来就是兴师问罪,顿时汗如雨下:“犬子无知,还请陛下……”   “朕是问你的儿子,不是问你。”杨广打断李渊,看向李世民,“李世民,可有此事?”   李世民知道此时不能乱说话,只能看向李建成。   “恕建成直言,不只舍弟,我也没看出比干这种大奸大恶之徒有什么值得祭拜的。”李建缓缓道。   想不到宇文化及还没开始发难,李建成就自寻死路。这样也好,还省得宇文化及多费口舌。宇文化及等着看好戏,却没发现自己已经把主动权交了出去。   “哦?比干是大奸大恶之人?这看法倒是新鲜。”杨广来了兴趣,“建成,说说,为什么比干是大奸大恶?”   李建成顿了顿:“春秋时期诸子百家争鸣,各派畅所欲言,此风一直延续到西汉。据说汉景帝年间,有一次齐诗博士辕固与道家黄生在景帝面前辩论汤武革命算不算谋逆,讨论到后面,由汤武革命上纲上线到汉代秦算不算臣弑君,最后景帝总结为‘食肉不食有毒的马肝,不算不知味。学者不言汤、武革命,不算是愚蠢!’判二人的辩论是平手,之后也没有追究任何一方。不知陛下可愿效仿古风?”   “朕对此古风也是心向往之,爱卿只管畅所欲言,不论说什么,朕一律赦你无罪。”   漂亮!一出手就是一张免死金牌。李世民在心中为哥哥叫好。   “承蒙陛下厚爱,”李建成微微颔首,淡雅的笑容让杨广看得两眼发直,“要说比干是好是坏,就要先从商纣是好是坏说起……”   听到这儿,宇文智及发出一声嗤笑:“商纣是出了名的昏君暴君,这连三岁小孩都知道。”   “所以才说你是宇文蠢极,这么大的人了,不过和三岁小孩一般见识。”   眼看着李建成和宇文智及就要掐起来,杨广连忙出言阻止:“智及,住口,不准CHA嘴。建成,你继续说。”   “史书上都说末代商王帝辛是昏君暴君,甚至残暴得空前绝后,可是史书上写的都是真的吗?商灭夏、周灭商都是臣子谋朝篡位,弑君后自封为王,前朝的史书都是这些反贼的后人写的。谁会把自己的祖宗写成坏人、遭万世唾骂?为了让祖先谋朝篡位的行为正义化,后人编纂的史书中自然是把被弑的君王有多坏写多坏,再经过数千年的添油加醋、以讹传讹,尧舜也可以被说成桀纣。帝辛在位时确实发明了不少残酷的刑罚,但是残杀的都是官员,根本没有杀过百姓。相反,他任人唯贤不看出身,让百姓甚至奴隶做官;驯象耕田让举国上下丰衣足食,甚至以酒量大为时尚;废除残酷的人牲祭祀以及许多繁冗的祭典,不让百姓的劳动所得落到骗吃骗喝的神棍手中;……周武王列出的帝辛六大‘罪状’,简直是在给他歌功颂德。至于殷商在这样一个明君手里怎么会落得亡国的下场,史料记载不详,现在也无从得知,但如果帝辛真的像后人杜撰的那样大肆搜刮民脂民膏,百姓早就造反了,周武王还需要在牧野之战杀得血流漂杵?贤者如伯夷叔齐也不会耻食周粟,殷商遗民更不会在周灭商以后反而暴动不断。帝辛会被丑化为商纣,纯粹是以成败论英雄。举个不恰当的例子,陛下现在励精图治,但如果不小心亡国了,只怕也会在后世的史书上被写成‘隋纣’。”   “大胆!”宇文智及跳了起来,“陛下,李建成竟敢口出狂言,请陛下将他治罪。”   “我都说了这是个‘不恰当’的例子。宇文蠢极公子不同意我的看法,也就是觉得我这个例子是‘恰当’的喽?”   “你……”   “宇文智及,你给朕坐下!”杨广不但没生气,还给了李建成一个鼓励的微笑,“继续。”如果是别人废那么多话,杨广肯定早就没耐心了,可是李建成的嗓音是如此动人,听他说话简直是一种享受,杨广巴不得他多说一点。   “既然帝辛是明君,那么与他为敌的箕子、微子是什么东西?微子是帝辛的庶兄,怨恨帝辛夺了他的王位,宁愿通敌卖国,也要害死自己的同胞手足;箕子与微子是一丘之貉,周灭商后便远逃朝鲜半岛,建立朝鲜国,现在的高句丽就是他的后人,看他们就不难猜想他们的祖先箕子会是什么德行。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孔子把比干和箕子、微子相提并论,可见此人也是卑劣不堪。别的不说,光是沽名钓誉一条罪名,比干就是罪该万死——臣子应该是替君王背黑锅的,可是帝辛被后世骂成商纣,比干却捞了个‘冒死直谏’的美名,还有那么大的寺庙受香火。牺牲君王的名誉来成全自己的名声,这便是大大的不忠。更不用说后世的不少文臣还以比干为楷模,以给君王找茬为乐趣,如果君王不同意他们胡说八道的‘谏言’,他们便是‘冒死直谏’,要么将君王玩弄于鼓掌之间,要么诋毁君王的名声。比干给后世立了这样一个榜样,岂不是罪该万死?”   这种忠君的调调任何一个皇帝都爱听。杨广听得心花怒放,李渊也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照你这么说,比干、箕子、微子都是坏人了?”宇文智及不满于杨广对李建成的偏袒,一找到机会就想反击,“他们可是被孔子赞为‘三仁’,你却说他们是奸臣?”   “孔丘将三个卖国贼赞为‘三仁’,如果不是讽刺,那只能说明他自己也不是无知便是无耻。”论辈分,孔子还是比干的后生晚辈,宇文智及还想用“孔圣人”来压他?   “好!”杨广忍不住鼓掌,“爱卿不但博学强记,还善于思考,观点都十分标新立异。在历史书上被赞为忠臣的未必是真忠臣,肯牺牲自己的名节来成全君王的英名才是真正的忠臣所为,这个观点真是令人耳目一新啊。”   “谢陛下夸赞。”李建成微微欠身,回到座位上。   李渊也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李家大公子确实聪明过人,但是二公子却是包藏祸心,说如果君王不贤,就造反自己做皇帝。”宇文智及见说不过李建成,便把矛头对准李世民,“二公子,我说得可对?”   这该死的宇文蠢极!李世民把拳头捏得噼啪直响。   李建成轻轻地把手按在李世民的拳头上,示意他稍安勿躁:“世民比较好武,读书没有我这么多,也以为商纣是史上第一暴君。如果真的有个书上写的商纣那样的君王,推翻了也没什么可惜的。”   “你承认就好!”宇文智及以为终于可以扳回一局,“陛下,李世民他包藏祸心……”   “包藏祸心?此言何来?”李建成故作惊讶,“世民说他不愿意效忠商纣那样的君王,就是包藏祸心吗?莫非宇文蠢极公子的意思是当今圣上和商纣一样?”   “宇文智及”这名字还真是起错了,宇文述从一开始就应该给他起名为“宇文蠢极”。宇文化及见杨广脸色突变,李世民扭头偷笑,宇文智及百口莫辩,知道自己要是再不出场,只怕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但没法扳倒李渊,还得把自己的弟弟搭进去。   “智及,别丢人现眼了!”宇文化及把宇文智及抓回来,“唐国公家的几位公子都是人中龙凤,出类拔萃,哪像我这不成材的弟弟。”   宇文化及居然会说人话!李世民大为诧异。   “不仅是大公子和二公子,听说唐国公的四公子也是勇武过人,若是三公子没有早夭,恐怕也是个难得的将才。唐国公家人丁兴旺,还个个都如此成才,真是令人艳羡不已。”宇文化及继续说着不像他应该说的话,甚至宇文智及都忍不住向他侧目。   “宇文大公子过谦了。”李渊已经笑成了一朵花,“宇文大公子家的承基和承趾两位公子才是真正的英雄豪杰,不愧为宇文将军之后。”   “我家那两个草包怎么能和唐国公家的公子们相比呢?”宇文化及突然语锋一转,“可惜这三位公子个个都是人中龙凤,每一个都可以独当一面,唐国公的头衔却只能给一个。不过公子们都是一母所出,想来不会做出手足相残之事吧?二公子和四公子都如此出类拔萃,若是投生在别家,肯定是当仁不让的继承人,可惜都不是头生的,还有个如此出色的大哥压在他们头上。”   原来宇文化及是要挑拨他们兄弟的关系!这可恶的家伙!李世民恨得咬牙切齿。   “父亲常教育我们兄弟之间要以伯夷叔齐为榜样,比起兄弟情谊,名利都是身外之物。”李建成连眼睛都不抬,“长子又如何?次子、幼子又如何?唐国公的头衔,谁稀罕就给谁吧。”等李渊做了皇帝,谁还稀罕唐国公的头衔?   “伯夷叔齐?”宇文化及听不懂了。伯夷叔齐耻食周粟和兄弟情深有什么关系?   “难道宇文将军不是如此教育诸位公子的吗?”   宇文化及只是个武将,读书不多,根本听不懂李建成在说什么,但看李建成一脸等着看他出洋相的笑容,只能不懂装懂地打哈哈:“是,是啊……父亲也是这么教育我们的。”   可惜宇文智及再次证明宇文述给他起错了名字,拉了拉宇文化及的衣服:“爹叫我们耻食周粟?”还唯恐哥哥下得了台一般,说话的声音一点也不低。   宇文化及只想赶紧就地挖个洞钻下去。   别说是宇文化及想挖洞,就连杨广都听不下去了:“伯夷、叔齐是商末孤竹君的两个儿子。其父遗命要立次子叔齐为继承人。孤竹君死后,叔齐让位给伯夷,伯夷不受,叔齐也不愿登位,先后都逃到周国。周武王伐纣,二人叩马谏阻。武王灭商后,他们耻食周粟,采薇而食,饿死于首阳山。”   “陛下博学多闻,臣等愧不能及。”宇文化及赶紧马屁跟上,也给自己找个台阶下。   “纵然是武将,也不能不学无术,回去多读点书吧。”   要和李建成比口才,先回去读个八百年书再来吧。宇文化及和宇文智及吃瘪的模样让李世民憋笑憋得十分辛苦。   从开始交锋,就是宇文兄弟一直吃瘪,宇文智及还没有吸取教训:“读书有什么用?读的书再多,能用来打仗吗?西汉霍去病连兵书都不屑读,不是照样横扫千军,从无败绩?”   霍去病不屑读兵书,是因为他还是比干的时候,就已经看过了。不过宇文智及居然是霍去病的崇拜者……李建成一点也没觉得开心,只觉得恶心。   “宇文蠢及,你把霍去病当偶像?”李建成轻轻挑眉。   李世民看到哥哥的标志性动作,就知道他又在动歪脑筋了,可惜宇文智及还不知死活。   “那是自然。只可惜他英年早逝,真是令人惋惜……”   “令人惋惜?不是庆幸吗?要是霍去病多活几年,只怕你都没地方投胎了,‘破野头蠢极’公子。”   宇文氏原本姓“破野头”,是匈奴人的后裔,要是霍去病多活几年,说不定宇文家的破野头祖宗都没命生下宇文智及这不肖子孙。杨广笑得浑身发抖,却把宇文化及和宇文智及气得恼羞成怒。   “李倾城,动嘴皮子我比不过你,可你能靠耍嘴皮子在战场上打仗吗?”   “宇文蠢极真不愧为宇文蠢极,你以为《孙子兵法》上说的‘不战而屈人之兵’是怎么‘屈’?”   “好,那我们就比试比试。”宇文智及跳起来,“你要是比得过我……”   “你这不是存心欺负人吗?”李世民终于无法继续保持沉默。谁都知道李建成能文不能武,纵然宇文智及的武功不怎么样,要打败李建成还是绰绰有余。“有本事你和我比!”   “世民,你紧张什么?”李建成倒是颇不识抬举地白了李世民一眼。他还想听听宇文智及的“你要是比得过我”后面的下文是什么呢,说不定还能敲宇文述一笔竹杠。   “你真要和我比?”宇文智及没想到李建成真的敢应战,“喂,要是不小心打坏了你那张小白脸,我可不赔啊。”   “无妨。”李建成也站起身,“俗话说不怕千招会,就怕一招鲜。纵然你宇文蠢极公子武功盖世,在我这一招鲜面前恐怕也只有吃瘪的份。”   “是什么一招鲜?”宇文智及倒有些糊涂了,“我怎么从来没见你用过?”   “这一招鲜虽然极其有效,但是只能用于单打独斗,而且只对男人管用,还必须在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情况下,其实并不十分实用。”   “好啊,朕还没见过建成和人动手呢。”杨广命人清出一块空地,让李建成和宇文化及切磋,“今天就让朕也来开开眼界。”   “陛下是想让智及给李建成一点颜色看看吗?”宇文化及悄悄凑到杨广身边,“确实,这李建成目无尊上,当着皇上的面大放厥词,没有半点臣子对君王应有的恭敬,要是不让他知道点厉害,以后他会更加肆无忌惮。”   可惜宇文化及的声音不够低,李世民也听见了,立刻恶狠狠地一眼瞪过来,警告宇文化及,要是宇文智及敢让李建成受伤,他就敢让宇文智及下半辈子都没法走路。   “你以为朕听不出来他话里有话,而且都是夹枪带棒吗?”杨广却是不屑,“会叫的狗不咬人,他嘴上越凶,说明心里越怕,朕就越不需要担心。什么时候他的嘴没那么利了,朕才要担心他是不是真的包藏祸心了。”   那边要“切磋”的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已经开始剑拔弩张。虽然对手只是个文弱书生,要是连比武都输了,宇文智及就真的颜面无存了。宇文智及好歹从小得到宇文述的真传,起手式还有板有眼,李建成却依然是那副八风不动的模样,等宇文智及准备好了,故作惊讶地看向他身后。   发生什么事了?宇文智及也跟着回头。   旁边的人只见趁着宇文智及分神的一刹那,李建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脚踹在他□,等众人回过神来,宇文智及已经捂着裤裆满地打滚,滚了半天才说得出话:“你娘们啊?”   “战场上讲的就是不择手段地取胜,你管我娘们爷们?”李建成无视李渊抽搐的脸和李世民想笑不敢笑的滑稽模样,径自回到自己的座位,平静的面容如古井无波,似乎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做的有什么不对。   杨广原本还顾忌宇文述掌有兵权,不想太得罪宇文兄弟,要笑也是偷笑,此时却是忍不住放声大笑。   宇文化及终于忍无可忍:“臣不胜酒力,还请先行告退。”   “怎么这么快就要走?”杨广难得这么开心。   不走,难道留着继续让李建成羞辱,好让杨广取乐?宇文化及的不悦写在脸上。   “陛下还是放宇文大公子走吧。”李建成抬眼看向宇文化及,嘴角慢慢地浮起诡笑,“最近宇文大公子不知得罪了哪路神仙,正走霉运呢,可别让他影响到了皇上的运程。”   上次宇文化及在比干庙对李建成动手动脚,李建成只让恶来跘了他一下,想不到恶来玩宇文化及玩上瘾了,一直玩到他家里去。   恶来没什么法力,只能控制水随时结成冰,冰随时化成水。于是大冬天的时候,许国公府从来看不到积雪的美景,因为只要雪稍微多一点,就可能一个不小心变成洪水泛滥。如果光是不能赏雪也罢了,反正宇文述本来就是粗人一个,欣赏不来风花雪月诗情画意。可问题是在许国公府,经常大热天厨房里的柴火会结冰,烧出来的饭都是半生不熟;冲澡时倒下来的水会变成冰雹砸下来,洗个澡都能弄得一身的伤;地上有一点积水,就可以瞬间变成溜冰场,可怜宇文化及兄弟在家里东摔一跤西摔一跤,到现在走路还有点瘸;……总管找不出那么多怪事的原因,只能找了几个可疑的仆婢,狠狠地责罚了一番,结果一觉醒来就被人打得鼻青眼肿还扒光了倒吊在菜市口,吓得他赶紧辞了总管之职,遁入空门吃斋念佛,从此不问世俗之事。许国公府少了一个得力的总管以后,更加混乱不堪,直到宇文述回来,问清前因后果,逼着宇文化及和宇文智及去比干庙烧高香还跪了整整一天,恶来也玩腻了,这事才算消停。   宇文化及听到李建成在杨广面前揭他的短,却无法辩驳,只冷哼了一声,便拉走宇文智及。   “宇文述仗不会打,教出来的儿子架子倒是不小。”见宇文化及如此无礼,杨广也有些火了。   “宇文家的人仗着皇室姻亲的关系便不可一世,难道是今天才开始的吗?”李建成平静地往杨广的怒火上浇油。   “朕也是看宇文士及一表人才,才将南阳公主嫁给他,哪想得到现在他们倒是敢给朕摆架子了。”杨广打量了一下李建成,突然有了个主意,“建成,朕也让你尚一位公主怎么样?平阳公主尚待字闺中,而且十分倾心于你啊……”   平阳公主!李建成像被雷劈了一样。虽然知道上辈子毒死他的平阳公主已经死了六百多年了,他对平阳公主这个封号实在是有些感冒。很多年以后,李渊称帝,李秀宁得到的封号也是“平阳公主”,于是李秀宁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每次有人叫她,都能看到李建成不由自主地发抖,让李秀宁百思不得其解。   虽然知道此平阳公主不是彼平阳公主,李建成一听到“平阳公主”四个字,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上辈子卫青娶的平阳公主。让他娶平阳公主,总觉得像外甥娶舅妈,让他浑身不自在。李建成想推辞:“可是建成已经娶妻,而且……”   “谢主隆恩!”李渊连忙拉着李建成拜谢。又能离间杨广和宇文述,又给自己争取到一个大筹码,还能借着姻亲的关系让杨广放松警觉,天下还有更好的事吗?傻子才不要这公主儿媳。   “那好,传朕旨意,将平阳公主杨艳赐婚给李建成。众爱卿都退下吧。”   李渊叩谢不止,李建成像被雷劈了一样,李世民则是在听到“赐婚”二字时咬碎一口银牙。   作者有话要说:  白鲤:怎么都没人评论了?   红莲:因为你这个受太渣,大家觉得这部小说无爱了。   白鲤:0.0我渣?我为你牺牲了多少,却是被你一次一次地杀,杀完了依然无怨无悔地跟着你投胎,我还渣?你个渣攻!   红莲:有哪一次是我亲手杀的你?而且你还和那么多人纠缠不清……   白鲤:我和谁纠缠不清了?杨广?被强*奸是我的错?是不是也要给我按个被强*奸罪?妫氏?采薇?郑蕙兰?你自己有多少老婆?暂且不提历史上真正的商纣有多大的后宫,光是李世民的后宫中有名有姓的就有十四个,到底是谁对谁更加不忠?还是说攻可以三妻四妾,受就必须从一而终?你个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大攻主义者”。或者你是指赵充国、李元吉?除了爱情,我也需要亲情、友情好不?至于他们会看上我,魅力太大是我的错吗?伊稚邪看到我的画像就爱上我了,可长了这么一张脸,难道是因为我自己喜欢?为了避免以后再发生这种“和别人纠缠不清”的情况,要不要我先毁了自己的容,然后再和你谈恋爱?   红莲:可是你老是说“花花,你好漂亮”,其实你也只是喜欢我这张脸吧?   白鲤:颜控怎么了?先爱上你的脸,再爱上你的心,就不是真爱了吗?再说没听过“情人眼里出西施”吗?你自己看看全文,除了我,还有谁这么说过你?我对你一往情深,你还真当自己是盆菜了。   红莲:可是还有人说你会为我牺牲,其实纯粹是喜欢扮演殉教者的角色,我这个角色其实换了谁都可以代替……T-T   白鲤:这年头圣母受真不好当。感情中永远是更爱对方的那个付出更多,现在付出更多倒成了脑残自虐狂,只会一味索取的倒成了真爱。   红莲:但是但是……你对我都好冷淡……   白鲤:我对你还冷淡?那么什么叫热情?你一生出来就把你XXOO,就像杨广对我那样,那叫热情?只顾自己痛快不顾爱人痛苦,这叫热情?   红莲:可是……   白鲤:再“可是”就干脆分手吧,反正我喜欢的是正文里那个霸气的红莲,不是这么个腻腻歪歪的伪攻。   红莲:白鲤,不要……(死拽着白鲤的衣服不放)伦家只是太爱你了,所以木有安全感嘛。   白鲤:知道什么叫官配不?就是被作者拴在一起,读者想拆都拆不散的。我们是官配,你没安全感什么?   红莲:作者,你怎么说?   作者:反正全文已经结束了,你们在“作者有话说”的小剧场里面分手也没关系了。   红莲:T-T   白鲤:好了,我们是生活在正文里,又不是生活在小剧场里,文章的结局是happy ever after,我们不会分手的。   红莲:可是有人……   白鲤:这个“有人”到底是什么人?敢挑拨我们的关系,我去把他千刀万剐了。   红莲:是作者。   白鲤:谁?   红莲:坐在电脑外面的那个家伙。   白鲤:(护着还在哭的红莲,怒目看向电脑屏幕外的作者)你怎么可以说这种话伤害他呢?   作者:我只是觉得爱大大写的评论也有一点道理啊。   白鲤:(给红莲擦眼泪)你也是,这么个没人要的剩女说的话你也信。   作者:喂,我可是作者啊……知道得罪我是什么后果吗?   白鲤:反正正文已经全部结束了,我也知道你没有结稿以后再因为读者的评论改结局的习惯,我还知道你已经把文章都存在存稿箱里面了,即使你人不在,文章也会自动更新。   作者:所以呢?   白鲤:所以……把你千刀万剐也没关系了!(拔刀)敢欺负我的花花,就算你是作者,我也不会放过你!看刀!   作者:(坐在电脑外面吃着西瓜悠闲地看着屏幕里的白鲤蹦跶)我怎么总觉得到了幕后花絮,红莲白鲤的性格就和正文里完全不一样了?这就是所谓的“外攻内受”“外受内攻”吧?(看刀白鲤还在徒劳无功地砍电脑屏幕,忍不住往后缩了缩)真庆幸我和你们不是生活在一个次元。 ☆、第二十五章 桃李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一个身着鹅黄色轻罗长裙的女子在湖心亭里一会儿站起来远眺,一会儿又故作矜持地坐下,但是坐不了多久,便又忍不住站起身,显然是在等什么人来。清风吹开云彩,月光柔和地洒下,照亮亭中女子嫦娥下凡一般的美貌,眼波中纯情流转,娇羞的笑容不时浮上嘴角,更是多了几分恋爱中的女子才有的独特风情。   这便是杨广的小女儿平阳公主杨艳。   唐国公的大公子被称为“公子倾城”,相貌俊美,温文儒雅,博学多才,还对妻子忠贞不二,不论多美的女子投怀送抱,他都能毫不动心,只守着妻子一个。天下还有更完美的夫婿吗?闺中甚至有传言,要评天下哪个女人最遭人嫉妒,如果李建成的妻子郑蕙兰排第二,没人敢排第一。   杨艳贵为公主,却也是怀春少女,曾在李建成受杨广召见的时候偷偷地看到过他一次,从此魂牵梦萦,觉得要是能嫁给他,此生足矣,想不到她的美梦就要成真了。   有个做皇帝的爹真好。杨广嫔妃众多,而且个个能生会养,儿子多得不足为奇,反而是女儿少得可怜,只有南阳公主杨媛和平阳公主杨艳两个。杨艳的生母宣华夫人因为曾侍奉过先帝,纵然委身杨广,却一直心怀不安,总是梦见先帝斥责她与继子乱伦,生下杨艳后没多久,就因为忧虑过度香消玉殒。杨广怜惜宣华夫人英年早逝,心疼杨艳幼年丧母,对她宠爱有加,杨媛出嫁以后,杨广更是恨不得每天把杨艳捧在手心,还怕会不小心摔了。   杨艳本就是金枝玉叶,再加上杨广娇纵,从来不知规矩为何物。一听说父皇要把她许配给公子倾城,杨艳等不及婚礼,便偷偷地约李建成出来,然后逼奶娘帮她偷溜出宫来此幽会。   郑蕙兰的爹不过是个尚书,自己又姿色平平,凭什么能独占建成公子?杨艳才是真正配得上李建成的女人,不仅美貌无双,而且出身高贵,能帮李建成飞黄腾达,李建成应该是她一个人的才对。据说杨广指婚的时候,李建成还想推辞,着实让杨艳气恼了一番。不过没关系,杨艳也不屑于仗着皇帝爹爹的权势逼心上人娶自己,于是安排了这次幽会,花了整整两个时辰来梳妆打扮,要在结婚以前凭自己的本事勾到李建成的心,让他知道谁才是应该和他在一起的人。   杨艳提早一刻钟就到了,矜持地坐在那里,摆好最美的姿势,想一见面就让李建成惊艳于她的美貌和文雅。可是离约定的时间越来越近,杨艳也越来越坐立难安。会不会记错时辰?应该不会,她已经检查过二十多遍了。会不会写错地方?应该也不会,这个她也检查过二十多遍了。会不会信没送到?可是信使分明回话说送到了。杨艳几次站起来极目远眺,想看看心上人来了没有,又怕李建成一来就看到她这副猴急样,会留下不好的印象,连忙坐回去,可是迟迟等不到心仪之人来赴约,她又坐不住。   杨艳已经数不清自己是第几次站起又坐下,坐下又站起,终于听见脚步声。   “大公子!”杨艳站起身,却看到来的根本不是李建成,而是一个陌生的少年。   少年的长相和李建成有些相像,气质却是截然不同。看这年纪……“你是唐国公的二公子?”   “正是世民。”李世民向杨艳微微欠身,抬眼时的一笑顿时夺走了杨艳的呼吸。   想不到唐国公府上还有这样的人物!杨艳第一次看到李建成的时候,他的身边是杨广和宇文化及,杨艳一眼之下被他惊艳得找不着北,从此以后只看得见李建成。李世民也进过几次宫,但都是跟着李建成和李渊一起去,虽然相貌不输哥哥,却也因为有李建成的衬托而显得平淡了不少,变得不太惹人注意,杨艳才会一直对他视而不见。第一次单独见李世民,杨艳才发现这二公子也别有风情。李建成更像他的汉人爹,整个人都是清水出芙蓉一样清澈的纯洁,晕染水墨画一样朦胧的淡雅,除了过白的皮肤,几乎看不出有胡人血统;李世民却更像有胡人血统的娘,俊美凛冽的面部轮廓如刀凿斧刻一般带着清晰的棱角,笑起来是罂粟盛开一样浓烈的妖冶。如果说李建成是挂在天边的彩虹,美丽而遥不可及,李世民就是吸引飞蛾的灯火,能让人明知危险也忍不住想靠近。   杨艳过了半天才回过神来:“大……大公子呢?”   “公主是在等哥哥?”李世民故作惊讶,“送信人把信送到我手里,我还以为公主约的是我呢。”只是送信的人被李世民截下,以为他会把信转交给李建成,却没想到他是自己扣下了。   “哦……这样。”听到李建成不会来了,杨艳有些失望,“对不起,是信使弄错了,二公子请回吧。”   “非是我哥哥不可,我就不行吗?”李世民突然凑到杨艳面前,用迷人的笑容把她的视线填满,“世民可是仰慕公主已久。”   “我已与大公子订婚,与二公子是叔嫂,还是请二公子不要有什么非分之想。”   “这样啊……”李世民可爱地嘟起嘴,“是世民唐突了。不过公主难得出宫,难道就这么回去?”   杨艳要出一趟宫确实不容易,要是就这么回去了,她也不甘心。   “我知道有个夜市,我们一起去玩好吗?”   杨艳年纪还没有李世民大,到底是小孩心性,听说有好玩的地方,便答应了。   宫里锦衣玉食,却无聊至极,偶尔出巡,还要时时端着公主的架子,什么时候都不能失了皇家的脸面。杨艳在世上活了十六年,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这么好玩。   夜市上热闹非凡,到处都是人,却没有一个知道杨艳是公主,只当她是一般富庶人家的女儿。杨艳还是第一次吃路边摊,第一次和商贩讨价还价,第一次看杂耍的时候和表演的人离得那么近,第一次放声大笑,第一次可以把宫里的规矩都有多远扔多远,第一次遭人调戏,第一次遇到英雄救美,第一次真正地对一个男人动心,就把身和心都许了出去。   *****   夜深人静,整个唐国公府都已经进入梦乡,只有李世民的房间里还亮着灯。李世民裸着上身趴在床上,古铜色的皮肤在烛火的映照下泛着丝绸一般的光泽,却也让上面横七竖八的鞭痕更加触目惊心。   李建成坐在床边给李世民上药。李世民一声不吭,好像这一身伤不是长在他身上一样,倒是李建成上药时小心翼翼,还一直蹙着眉头,好像被打的是他自己,几乎是屏着呼吸给李世民上完药,才缓缓地叹出一声:“你呀……”   平阳公主杨艳原本是赐婚给李建成,可是公主突然说非李世民不嫁。杨广不愿出尔反尔,不料杨艳说她早已经是李世民的人,还可能怀了他的孩子,如果杨广丢得起这个脸,她就不嫁了。怕杨广为难李世民,杨艳最后还加了一句威胁,说如果杨广敢把李世民怎么样,她就带着肚子里的孩子一起殉情。   李建成从来就不曾对杨艳有什么感情,还对“平阳公主”这个封号十分感冒,何况杨艳嫁给李世民,肥水也没流到外人田里。杨广提起退婚时吞吞吐吐,李建成反而如蒙大赦,还笑称“幸好我们家兄弟多,公主还可以选一个自己喜欢的”,便大大方方地把公主让给弟弟。   既然苦主都表态了,这件事就算了结了,只是原本郑蕙兰已经做好心理准备因为莫须有的罪名被贬为妾、将正妻之位让给公主,如今倒霉的却成了李世民的妻子长孙珑儿。   公主要下嫁,长孙晟不敢抗旨,只能把气都撒在女婿头上,斥责李世民居然放着妻子还没圆房,就去招惹公主,想不到李世民不知是不是被老丈人骂急了,居然提出绝不动摇长孙珑儿的正妻之位,如果杨艳要下嫁,就只能做妾。   公主下嫁到臣子家里,已经是天大的面子,从来没有听说过公主嫁给大臣的儿子还只能做妾的。尤其让杨广窝火的是杨艳不知吃错了什么药,居然接受这样的条件,哪怕是做妾,也要和李世民在一起。   幸好杨艳同意做妾,这件事才得以收场,只是杨广十分气恼,既然答应了不能为难李世民,就拿李渊和长孙晟撒气,哪天心情不好了,就把他们两个叫进宫,随便找个借口骂得狗血淋头。   李渊进宫挨了骂,回家以后李世民的下场可想而知——这一身的鞭痕还是李建成再三劝阻的结果,如果没有他劝,李渊可能直接拿剑捅了这逆子,免得他以后再闯出更大的祸来。   “你要是喜欢公主,直接说不就行了?”李建成放下药膏,“公主只是个获得杨广信任的筹码,只要她嫁到我们家来,不论是嫁给你还是嫁给我,都是一样的。这次多亏公主对你用情至深,总算还能收场,等公主嫁过来以后,你可要好好珍惜。”   李世民却不屑地发出一声冷哼:“第一次见面就会和一个陌生男人上床,鬼才喜欢那种人尽可夫的贱货。”   “不喜欢你还去招惹她。”   “因为我讨厌她用那种下流的眼光看你。”李世民坐起身,扣着李建成的脖子,一直凑到两个人可以闻到彼此的呼吸,“我喜欢的是你。”   房间里一下子静得只剩烛花的爆裂声。   短暂的平静后,笑意染上李建成的墨玉瞳:“小傻瓜,哥哥也喜欢你。”   “不是哥哥对弟弟的那种喜欢。我对你的是爱,是想与你肌肤相亲的爱。”   李世民凑得越来越近,李建成以为他会吻他,结果李世民只是抱在他身上,拔了李建成头上的簪子,让他的一头长发如水流般披下来,把脸埋在其中。夏日的衣服本就单薄,透过衣料可以感觉到彼此的体温,李世民不敢看李建成听到他这样大逆不道的话以后会是什么表情,鸵鸟般地把脸埋在他的头发里,享受这片刻的亲近。   “世民……”   “我知道,我们都是男人,还是兄弟,这是乱伦,”李世民知道他对李建成的感情太惊世骇俗,不想听到这些伤人的话从李建成口中说出,就先替他说了,“可是我想要你,想得都快发疯了。给我一次好吗?就一次。我知道狗皇帝在你心里留下了很大的伤害,所以你对男人女人都不太爱亲近,可这应该是很愉快的事,我会让你也从中得到乐趣的。”   “我……”   “就算不能接受,也别因此疏远我,好吗?”李世民把头埋在李建成的肩窝,“我不会勉强你,但如果看不到你每天在我身边,我会死……”   “你觉得你勉强得了我?”   “我知道你没有外表那么文弱。”李世民可以感觉到怀中的李建成身材十分结实,充满力量的触感令他着迷,“我看到过你半夜在院子里舞剑。”李世民永远也忘不了,夏有落花,秋有红枫,李建成在花丛中、在树下舞剑的身影矫若游龙,翩若惊鸿,花瓣、枫叶被他的剑气激起,纷纷扬扬地落在他身上,与往日截然不同的飒爽英姿看得李世民痴了。当时还不过是个小孩的李世民能一直保守李建成会武功的秘密,就是不希望有人与他分享如此美景。   “这早晚不是秘密。”   “那如果我说要是你不肯委身,我就会让公主嫁过来以后每天过得生不如死呢?为了爹爹的谋反大局,你会冒得罪狗皇帝的险吗?”李世民越抱越紧,几乎要把李建成揉进自己的身体,“可如果那样做,我和狗皇帝有什么两样?哥,我不会威胁你,你可以拒绝我。但是别因此而讨厌我,好吗?我会把这份感情藏在心里,不会让你感觉到不快。”   “世民……”感觉到李世民有些颤抖,似乎自己只要说出拒绝的话,他就会哭出来,李建成心中漾满了无与伦比的幸福。   “哥,别说出口……”李世民自欺欺人地把头埋进李建成的头发中,只想再多享受一会儿抱着他的感觉,“让我再抱一会儿好吗?别忙着拒绝我。”   “这样抱着就满足了吗?”李建成觉得有些好笑,“你为什么就认定我会拒绝呢?”   因为他知道李建成向来中规中矩。小时候每次李世民犯了错,哥哥会替他挡爹娘的棍棒,会帮他瞒着爹娘处理好一切,所以每次李世民在外面闯祸了,或者把自己弄伤了,第一个找的永远是哥哥。李建成不会对他说什么大道理,最多不过是一句饱含宠溺的“你呀……”微蹙的眉头却比什么棍棒管教都有用。如果此时听到李建成明确地拒绝他的求欢,轻飘飘的一句“你呀……”,就足以让李世民坠入万劫不复之地。   不过等等,李建成说他不会拒绝,也就是说……   他就知道,孟婆汤能抹去红莲的记忆,却抹不去两人之间深深的羁绊。李建成附在李世民耳边,清泉般的嗓音吐出他做梦也不敢妄想的天籁:“世民,我也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  小预告:下一章有肉,不是肉汤了,是货真价实的肉。亲们咱别闹别扭了成不?给点评论成不?我还想去季榜上露个脸。 ☆、第二十六章 鸾凤   他说什么?李世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刚才说什……”剩下的话都被李建成吞进嘴里。   他是在做梦吗?李建成居然主动吻他,而且是一点一点地舔*弄他的薄唇,轻轻地咬啮,像是在品尝他嘴唇上沾的蜜糖一样,吻得极其煽情。是上天听到了他一直以来的祈祷?还是又一场痴心妄想的美梦?李世民大张着眼睛,生怕一眨眼,眼前的李建成就会消失。如果这是梦,他永远也不要醒过来。   “你以为我看不出来你一直在打什么主意吗?”李建成在李世民的嘴上轻轻地啃咬,吮吸,逗得他张开嘴,干脆把舌头也伸进去,舔过他的上颚,勾住他的舌头,邀请他与他一起在口中跳魅惑的双人舞,“小时候为什么总是非要我和你一起洗澡?嗯?就那么喜欢看我不穿衣服的样子吗?”   被发现了呀。李世民心虚地移开视线。记得李世民长到没法再和李建成一起待在浴桶里时,他还觉得失去和哥哥“坦诚相对”的乐趣挺遗憾的。   “做春梦居然一边叫着‘哥哥’,一边在我身上蹭,还射了我黏黏呼呼的一身,害得我半夜还得去洗澡。”李建成继续细细地在李世民的嘴唇上研磨,“后来怎么就不和我一起睡了?怕会一时忍不住,让春梦成真吗?”   原来他都知道。李世民的脸颊开始泛红。男孩子长大了会做春梦,李世民第一次梦遗,在梦中和他纠缠的就是李建成,醒过来的时候,就看到裤子上湿哒哒的一片,幸好他身边的李建成还睡得很沉。梦中令人脸红心跳的情景还在脑中缭绕,此时再看到李建成的睡颜,李世民差点很没出息地再来一次。幸好没有把哥哥弄醒。李世民赶紧溜走,从此以后再也不敢缠着要和李建成一起睡,郑蕙兰总算结束了和小叔子分享丈夫的不堪生涯。李世民一直以为李建成不知道他的这份心思,原来他早就知道了。   “你要是早点坦白,我们也不用浪费那么多时间互相揣摩彼此的心思了。你终于长大了呀……你知道我等你长大等得有多辛苦?”李建成从李世民的嘴唇啃到下巴,再到脖子,轻轻地咬他的锁骨,“从你出生起,我就在等着这一天。你娶珑儿的时候,一想到你以后会属于另一个女人,我就想哭。在婚宴上我不是帮你挡酒,而是借酒浇愁。想不到你居然洞房花烛夜扔下妻子来找我。你知道当时我有多高兴吗?可是你迟迟不肯和珑儿圆房,也不在外面找女人,我总以为你还没长大,还无法接受大人的事,原来你个小坏蛋是在打我的主意。”   李建成吻到李世民的胸前,舌尖轻轻扫过他结实的胸肌上诱人的小果实,让李世民几乎惊叫出声。   “既然今天是你主动邀请,我也不客气了。”   李建成把李世民推倒在床上,李世民受伤的背一接触到床榻,就痛得他跳起来。   “怎么了?”李建成连忙拉起李世民,看到他背上的伤又渗出血,比他还紧张,手忙脚乱地重新给他上药止血,忙完以后,兴致也没了。   “还是等你的伤好了再说吧。”李建成安顿李世民睡下,就要回自己的房间。   “哥。”李世民拉住李建成不放,“别走。”好不容易到口的美食,怎么能放走?   “下次。”已经坦白了彼此的心声,要李建成在半裸的李世民身边躺一夜还什么都不做,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可要是做什么,只怕李世民背上的伤会恶化。   “不。”李世民死拽着李建成的衣服不放。他怕这又是一场春梦,天亮了,李建成还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哥哥,此时一松手,就连可回味的美梦都没有了。   “你伤成这样……”   “你每次都这样。”李世民可怜巴巴地抬起眼,“每次都说下次,结果我一觉醒来,发现一切都是梦,你还是那么遥不可及。哥,别走。既然你答应我了,就别走……”   手头拽的衣服一松,李世民的心也跟着往下沉,却看到几个白影子一起落到地上。   李世民抬起头,越发确信自己一定是在做梦。   李建成居然当着他的面宽衣解带,分明没什么特别撩人的动作,却是看得李世民口干舌燥。   一直脱到身上只剩最贴身的亵衣亵裤,身材曲线已经隐隐可见。李世民的喉结上下动了动,发出饥渴难耐的声音,李建成却停了手:“这两件还要我自己来吗?”   这勾人的妖精!李世民迫不及待地拉过李建成,把他压在床上,撕开他的衣服,让狂热的吻席卷他的全身。   “哥,你真美。”一直吻到两个人都喘不过气来,李世民才有心思欣赏身下的无限春光,着魔一般叹息道。   李建成所有的衣服几乎全都被撕成了布片,裸*露的皮肤洁白无瑕,只有胸前和私*处是处子般的嫩红,让人无法相信这是个快三十岁的男人、四个孩子的爹。光洁的皮肤像幼童一般看不出任何毛发,只有几缕披散的头发好死不死地在关键处半遮半掩,让看起来十分稚嫩的身体也多了几分YIN靡的味道。单薄的胸膛、结实的腹腰随着李建成的呼吸轻轻起伏,富有弹性的肌肉像是在邀请李世民进一步的探索。   这风景现在只属于他。李世民俯下身,虔诚地吻遍李建成的每一寸肌肤。李建成体质偏寒,凝脂般的皮肤又滑又嫩,还带着微微的清凉,真是夏日里并不可少的消暑圣品。李世民算是领教了什么叫“冰肌玉骨”,还只有能祛除暑热的冰寒,没有冰玉的坚硬,这份寒冷反而让李世民的欲*火烧得更旺。   李世民吻到李建成腰侧时,他发出销魂的呻*吟声,同时用双腿环住李世民的腰,单薄的衣料根本阻隔不了对彼此的呼唤。在李世民的爱抚下,李建成往日清明的眼睛因为激情布上水雾,菲薄的唇慢慢开合,像一份诱人的邀请。李世民情不自禁地再次给了他一个深吻,褪下自己身上最后的遮蔽,直到两个人都像出生时一样坦诚以对,一起身陷万劫不复的天堂。   这是何等的神奇,两人分明第一次肌肤相亲,却是如此的默契无间,仿佛上天就是为了其中一个,才造出了另一个。李世民觉得自己像是爱了李建成几辈子,欢好时的一切都熟悉到让人想落泪。他们真的是前世有缘吗?今生又在一起了。看着李建成在自己的爱抚下娇喘,呻*吟,激动得全身发抖,李世民感激上苍赐予他的运气,第一次动心,就找到了命中注定的另一半。   两人合二为一时,李建成微微蹙起了眉头,轻轻扭过脖子,近乎透明的皮肤下紧绷的肌肉说明他并不像李世民一样享受。   “哥,我弄疼你了吗?”发现自己的愉悦居然是建立在心爱之人的痛苦上,李世民忙不迭要退出来。   “不,没关系。”李建成阻止李世民,“过一会儿就好了。”   “真的没事吗?”李世民轻轻抚开李建成的眉头。李建成的身体紧紧地吻着李世民的欲望,又热又窄,感觉远比女人销魂。如果可以的话,李世民真想留在里面一辈子不出来,可是李建成痛苦的表情实在是让他心疼。   “我没那么脆弱。”李世民把他当成碰不起的瓷娃娃,硬是克制着自己的欲望,生怕一个不小心会伤到李建成,满脸的疼惜让李建成不由得想起杨广对他的兽行,“我也不是第一次了。想做什么就做吧,你痛快了就好。”   “你当然不是第一次,”李世民顾左右而言他,“不然哪儿来的那么多小屁孩跟在我后面叫‘二叔’?”   “我说的是……”   “我知道。”李世民吻住李建成的嘴,“不用说了,我都知道。”   “我都脏了,还值得你如此疼惜吗?”   “我爱你。”李世民吻去李建成脸上不知是因为疼痛,还是因为想起不堪回首的往事而溢出的泪水,“你是下凡的谪仙,这凡间什么都玷污不了你。别哭了,以后一切有我。你是我的人了,把你所有的痛苦都交给我,从今以后,我只允许你在床上因为太快乐而哭泣。”   “嗯。”李建成闭上眼睛,承受爱人的热情。   一夜缠绵,李世民像是要把压抑了十几年的爱恋在一夜之间全部宣泄出来,要了李建成一次又一次,直到两人都筋疲力尽,依然舍不得放手。   “哥,我爱你。”发泄过后,李世民还流连在李建成的体内不想离去,像抱着自己的整个世界一样抱着他,一遍一遍地在他耳边重复着爱语,继续享受激情过后的余韵。上天让你出生在我身边,却让我们成为兄弟,这究竟是恩赐还是折磨?可是哪怕违逆天命人伦,哪怕从此万劫不复,哪怕上天告诉他,继续走下去就是万丈深渊,是阿鼻地狱,他也绝不放开怀里的人。   “你也爱我吗?”李世民在李建成耳边嗫嚅。   睡过去以前,李世民好像听到了同样地老天荒的承诺。   *****   春梦易醒,李世民睁开眼睛时,天已经大亮,梦中的美景还历历在目,房间里却只有他一个人,凄凄惨惨地趴在床榻上。   梦见和李建成交欢不是第一次了,但从来没有哪一次像这次一样酣畅淋漓,可惜这份酣畅淋漓只存在于梦中,醒来后就只有满身的伤痛依然陪着他。李世民爬起身,叫人来服侍他梳洗,把梦中的旖旎重新藏到心底的最深处,才敢去见令他魂牵梦萦的人。   刚来到书房,李世民就听到李渊的叹息声:“世民那小子要是有你一半的沉稳就好了。”   说得好像他自己就及得上李建成一半的沉稳一样。李世民腹诽。   “爹,世民不是做得挺好?”回答的是李建成的嗓音,“他让公主心甘情愿嫁到我们家来,还让长孙伯伯和皇上吵翻,等于为我们以后再争取到一个盟友。”   “你就会帮着他说话。”   是啊,李建成永远向着李世民,处处维护他,但是仅此而已。若是昨晚梦中的一切都是真的该多好。李世民心中泛起一阵带着甜蜜的苦涩。   “这次皇上去晋阳巡视边关,叫我带上你们两个一起去。”李渊长叹一口气,“爹实在是担心啊。万一皇上还对你有什么非分之想,或者世民又弄出什么乱子。”   “我倒觉得这是个很好的机会,或许可以改变皇上对世民的印象。”   “怎么改变?”   “我叫人送了一封信出去。”李建成精致秀美的脸上浮起温和的笑容,不了解他的人看了,会觉得如沐春风,但是了解他的人看了,只会觉得不寒而栗,“爹,拭目以待吧。”   李渊对儿子的心机绝对有信心,只是……“建成,干嘛老站着?坐啊。还穿得那么多,看你一身的汗,你不热吗?”   李建成支吾了几句,还是不肯坐下。   李世民等里面谈完了,再进去向李渊问安。李渊照例对他又是一顿训斥,后来问了问他的伤势如何,再叮嘱了一些陪杨广出巡的事宜便走了。   书房里只剩李建成和李世民。李世民怕伤口感染,几乎只是在外面披了一件衣服,依然汗流不止,李建成居然把自己包得像个粽子一样,让人看了都觉得热。   “哥,你穿成这样不热吗?”   李建成不回答,只是手握成了拳头。   李世民总觉得今天的李建成有点奇怪:“爹叫你坐你也不肯坐,害得我也得站着。你今天到底怎么了?”李世民记得李建成对李渊从来没有儿子对父亲的恭敬,甚至他小时候还以为李建成是和李渊一样的长辈。今天来见李渊,李建成却是始终恭恭敬敬地站着,实在有些反常。   “我怎么了?”李建成确定附近没有人,突然一把抓着李世民的衣领把他拽到自己面前,几乎是一字一句地从牙缝里挤出来,“你那里让我一刻不停地捅一晚上,再全身上下都啃一遍试试,我看你坐不坐得下来,敢穿得多凉快。”原本应该李建成在上面的,可是李世民说他的背受了伤,没法在下面,于是被吃干抹净的又成了李建成。   李世民没怎么听懂李建成的话,但是看到他领口处露出的吻痕。   昨晚的一切是真的!李世民一下子惊喜得半天才找到自己的舌头:“哥,我……我会负责……”   当他是女人?李建成的脸阴下来。   “我不是说我会负责……我是说我不会负……也不对。那个……总之……下次我一定会对你轻点温柔点。”   “下次换我对你‘轻点温柔点’。”李建成总算放开李世民的衣领。   “你知道怎么做吗?”   李建成从袖子里掏出一本书,拍了拍李世民的脸:“这个,没收。”   李世民一眼就认出这是放在自己床头的那本挂羊头卖狗肉的“孙子兵法”,立刻祭出一张谄媚的笑脸恭送哥哥离去:“没关系,你拿去看吧,我已经全都背下来了,你也好好地学一学,下次还能配合得更……”   话没说完,那本《孙子兵法》就飞回来,不偏不倚地拍在李世民脸上。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写肉,写得不好的地方让大家见笑了。 ☆、第二十七章 雁门   大业十一年八月,正值三伏天的洛阳奇热无比。神州大地上烽火四起,反王各据,却似乎也因为过于炎热的天气而渐渐平息下来,各地告急文书见少,于是杨广巡游北疆的事正式提上议程。宇文述尚未归国,杨广钦点宇文化及、李渊护驾,带着五万精骑,浩浩荡荡离洛阳北上。   巡游路线都是经过宇文化及精心设计的,一路至晋阳基本未受战乱影响,有些破败凋蔽之处,宇文化及还特地派人先行安排布置一番,于是一路上只看到田野一片碧绿,大地充满生机。陇上的庄稼秀穗扬花,池中的鹅鸭悠闲地戏水。秸篱土舍前,老翁老妪与婴儿嬉戏玩耍,黄犬在树荫下吐出舌头避伏,群鸡乍开双翅在草丛内追逐啄食,偶尔传来几声叫骂,不知是谁家的孩童偷了邻家树上的果子,惹来邻家的主妇一顿训斥。触目所及净是一派恬静的田园风光,甚至还有一所半新不新的学堂,里面传出稚嫩的朗朗书声。   与平静的环境相比,杨广的马车周围却弥漫着浓烈的火药味。   巡游路线的设定和布置都是宇文化及在操劳,要说李渊和李建成对此次出巡的贡献,仅仅是没有拆穿宇文化及一路上做的手脚而已。结果一路上杨广把李建成拉在车里谈天说地,宇文化及却只能骑马在外面作陪。   为了遮蔽阳光,马车的车窗上都垂着布帘,偶尔被调皮的风掀起,宇文化及听到里面传出李建成清朗的声音:“……外戚是靠皇帝的恩典才能位高权重,与皇帝的关系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所以对皇帝绝对忠诚。再者外戚只是皇帝的姻亲,没有皇室血统,可以放心大胆地让他们手握重兵,不必担心他们造反……”最后还点了宇文述的名,说这正是值得委以重任的外戚。   算这小子知趣!虽然杨广没有回答,宇文化及听到李建成为宇文述说话,气顺了不少。   李渊和李世民也是骑马在外面跟着。从洛阳出发,杨广就说李建成身体孱弱,受不了骑马长途跋涉,要他与自己一同坐车。李渊怕李建成又被杨广占便宜,好在虽然隔着车帘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但是能听到李建成平静的语调,说明没发生什么事。不过杨广如此宠爱李建成,让宇文化及把不悦清清楚楚地写在脸上,也让李渊的心悬到了半空中。   李渊和宇文述的关系本来就不好,下一代之间也是明争暗斗。李渊想拆穿宇文化及粉饰太平蒙蔽圣聪的把戏,却被李建成阻止。李渊现在手上没有兵权,明着和宇文述对着干,确实不明智。看到李建成单独进了杨广的马车,李渊以为他是要单独对杨广进言,看到宇文化及策马靠近马车,心差点从嗓子眼里跳出来,想不到宇文化及笑笑便走了。   他们在说什么?李渊也策马过去偷听,听到李建成和杨广已经从雁门之行谈到去和亲的义成公主,杨广在说小时候和义成公主一起玩耍的趣事,还拿出义成公主留下的一些字画把玩,感慨物是人非。   幸好李建成够机警,没让宇文化及听去什么不该听的话,不然在晋阳人生地不熟,要是宇文化及想暗中使坏,李渊根本护不住儿子。李渊小小地松了一口气,回过头,就看见李世民瞪着杨广的马车,似乎恨不得用眼睛在上面烧出两个窟窿。   李渊知道李世民总喜欢粘着李建成,而李建成似乎也对李世民总比对其他的弟妹偏心一点,可最近这兄弟两个之间似乎又多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反正兄弟感情好,总不会是什么坏事,李渊把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赶走,继续专心致志地赶路。   *****   到达晋阳以后不出两日就到了雁门关,夜幕悄悄合拢,就着朦胧的月光,还隐隐可以看出关外连绵起伏的群山,像是静谧的海浪。此时只有晚风依然大摇大摆地肆意穿越大隋和突厥的边界,摇晃火盆中的火焰,照亮巡逻兵一张张疲惫的面孔,像是在嘲笑作茧自缚的人类。   杨广在白天好好地领略了一番雁门关的雄伟,晚宴过后,便拥着萧皇后去梦周公了。夜过四更,整个雁门关都已经沉入梦乡,只有李渊还在巡逻。   宇文化及那死小子少睡一会儿会死吗?杨广说要在雁门关住一晚,宇文化及居然把巡夜的苦差事交给李渊这老头子,自己不知抱着哪个宫女睡大觉去了。李渊一边巡逻,一边满腹牢骚,突然看到城墙上有个白色的人影。   是李建成。   月光半明半暗地照亮下面饱受战火洗礼的烽火台、女墙、瓮城,上面还CHA有折戟、箭簇、残刀,不论时间如何流逝,依然把战争的残酷血淋淋地展现在众人眼前。站在城墙边的李建成却像是自己就会发光一样亮得刺眼。风高高地吹起他纤尘不染的广袖,月光在他洁白无瑕的皮肤上浮起一片光晕,让人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微蹙的眉头,像是下凡的谪仙再也无法忍受凡间的苦难和丑恶,要随风而去。   李渊一时看得都有些痴了,回过神后想叫李建成下来,生怕他摔下去,又觉得此时出声简直是一种亵渎,正犹豫不决,李建成却发现了他。   “爹。”   “在想什么?”李渊走到李建成身旁,也把目光投向城下的黑暗。城墙上不甚明亮的火盆让城墙下面更是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到。   “从这里出去就是突厥的地盘了。”李建成莹白如玉的手指抚过粗糙的城墙,若有所思,“想不到这里一点都没变。”   “你以前来过?”李渊记得李建成只待过河东老家和京城两个地方,从来不曾到过如此边塞之地,所以才会因为好奇而怂恿杨广来看雁门关。稍微想了想,李渊才意识到李建成是前世来过。   “何止是来过……”李建成抬起头,让星光照亮他清秀的眉眼,“当年我和舅舅把匈奴人一直赶到漠北,才六百年,雁门关外又成了匈奴人的天下……”而当年围在他身边的伙伴们已经一个都不在了。他到现在还记得被人说成“小姐跟着小厮私奔”时李敢笑得前仰后合的模样,赵充国动不动就勒得他喘不过气来,然后荀彘就会一掌劈昏他拖走,董蔚板着一张棺材脸,不知又在给刘彻的战报里面说谁的坏话,赵破奴在一旁嚷嚷骠骑将军手下没一个正常人,还没意识到把自己也一起骂了进去……如今这些人都已经成了历史书上冰冷乏味的文字,甚至在历史的海洋中连个名字都没留下。李建成的手指渐渐收拢。   “都过去了。”李渊满是厚茧的手按在李建成的拳头上,“现在关外的是突厥,不是匈奴了。”   “因为匈奴已经跑到汉人的朝廷里面来当官了。”   李渊想到宇文化及那副小人得志的模样:“你没在皇上面前说宇文公子什么吧?”   “没,我只是说重用外戚挺好。如今世民尚了公主,宇文家的人是外戚,我们也是外戚。皇上不傻,他太了解宇文化及有多少斤两,我越是在他面前说宇文化及的好话,他就越是厌恶他。如果此时再出现一个能代替宇文化及的人……”李建成拍掉手上的灰,却一点也没有离开的意思。   “挺晚了,去睡吧。”要是继续让李建成在城墙上待下去,李渊实在担心他会飞走。   “没关系。我在等人。”   “等谁?”李渊突然想起来,“对了,世民那小子跑哪里去了?”到了雁门关以后,李世民就不见踪影。   “我把他支开了。”李建成还在拍手上的灰,用拍手的声音掩盖说话声,“要是所有人都被困在雁门关,到时候谁来救我们呢?”   “救我们?”李渊听不明白了。   “始毕可汗好像没有启民可汗听话啊。皇上曾命令东突厥兵马不可超过十万,可是现在突厥兵马已经有四十万了。”李建成轻笑,“六百年前的匈奴人就是一群蠢材,我略施小计,就能把他们耍得团团转,不知道现在匈奴人的后人有没有聪明一点。”   “你做什么了?”李渊知道自己的儿子有多深的城府,越想到可能发生的事,就越是心惊,“莫非……”   “我写了一封信给始毕可汗,说皇上现在在雁门关,身边只有五万护卫,正是擒杀杨广的大好时机。算算日子,他也差不多该率军杀过来了——如果他真的蠢到会随随便便相信一封匿名信的话。”   远处似乎传来隆隆雷声,天上不见电闪雷鸣,地上却有些震动。   李建成伸手按在城墙上,粗糙的城墙与晶莹剔透的皮肤形成鲜明对比:“来了。十万,二十万……”数到后面,不由得哑然失笑,“这蠢材居然比伊稚斜还蠢,把他的四十万大军全都带来,这下世民可以立大功了。”   杨广要巡视雁门关,李渊最怕的就是突厥突然来袭,想不到居然遇上突厥倾举国之力来攻。李渊吓得脸都白了,李建成却拉着他,不让他去报信,脸上还是那副悠哉游哉的模样:“爹,晋阳可是个好地方啊,有太行山之屏障,黄河之险阻,汾水之沃润,土地肥沃,黎民富庶,物产丰饶,城坚池深,而且靠近突厥,便于买到良马扩充军队……”   虽然杨广要是真的被杀了,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现在负责他的安全的可是李渊,也就是说如果突厥真的派兵来,李渊必须死在杨广前头,他要留着命以后造反,就必须先把这些突厥人赶回去。可是五万对四十万,谁有信心打这种仗?弄不好李渊和李建成得在这里陪着杨广以身殉国。   “你闯大祸了!”李渊低声呵斥,生怕有人听到突厥大军其实是李建成引来的。   “放心吧,他们注定徒劳无功,如此劳师远征,或许还能让他们以后的国力打点折扣。”雁门关的其他人还在睡,根本没有意识到危险的接近,李建成却依然拉着李渊,不让他去敲警钟。   “我知道你是七窍玲珑心,可你一个文官知道怎么打仗吗?”   “爹,我觉得能做你的孩子很幸福。我前世是个私生子,前世的爹到我十九岁时才认我……”   他这是在交代遗言吗?好不容易挣脱李建成的手,李渊要去拉警铃,脑中突然灵光一闪。   六百年前,二十四岁英年早逝,和舅舅一起出关打匈奴,私生子……李建成前世莫非是……   发现李渊已经傻了,李建成向他微微一笑,替他敲响警钟,惊醒沉睡中的雁门关。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八章 解围   车行至雁门关的时候,李建成看到有一种长在悬崖上的花,似乎十分喜欢。他只是随口提了一句,李世民却放在了心上,找到机会就偷偷溜出大部队,去为李建成摘花。   那花长在悬崖峭壁上,十分难采,不过历经千辛万苦,李世民还是采到了。想象着李建成看到他摘来的花时惊喜的模样,李世民兴冲冲地回去,就看到突厥四十万大军围攻雁门关。   突厥骑兵在雁门关外挤成黑压压的一片,别说是派人出来报信,就是只鸟也飞不出来。李世民纵然心急如焚,但还不至于失去理智,一个人去和四十万大军拼命,稍加思索,便策马直奔屯卫所,向驻扎当地的云定兴将军求救。   *****   皇帝难得巡游边关,正是邀宠的大好机会。   云定兴的女儿云昭训就是先太子杨勇的云妃,原本以为傍上了一个太子女婿,就是傍上了一棵摇钱树,谁知道独孤皇后偏袒元妃,让云妃过得苦不堪言,杨勇更是被杨广赶下了太子之位,不但自己没了性命,还连累得云定兴的妻子儿女也被官府贬为奴婢。幸好云定兴懂得见风使舵,一边派人贿赂宇文述,一边听任杨广把杨勇所有的儿子——包括云妃生的长宁王杨俨、平原王杨裕、安成王杨筠——赶尽杀绝,总算重新当上了官,却是在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和突厥蛮子打交道。   云定兴都一把年纪了,怎么忍受得了这样的苦差事?这次杨广来巡游,或许是他离开边关的最后一次机会,云定兴正愁该怎么拍马屁,好蒙获圣宠,就听到外面传来喧哗声。   “什么人大吵大闹?”云定兴问传令兵。   “回将军,是一个少年人,自称唐国公的二公子,求见将军,说是有要紧事。”   “唐国公?”是李渊?宇文述和李渊一直关系不太好,要是让人知道云定兴私下里见过李渊的儿子,传到宇文述的耳朵里,让他以为云定兴和李渊私下里达成了什么协议,他先前送给宇文述的厚礼就算是白送了。再说就算李渊有什么急事,至少也该由世子来见云定兴,此时派个什么二公子来,不是对云定兴心存藐视,就是这个二公子自己来找茬。   不过听说唐国公的大公子是个文弱书生,如果真有急事,或许会叫二公子代劳。云定兴想了想:“他有圣上手谕吗?”   “没有。”   果然是那些个公子哥儿闲极无聊来找茬的。看看,这就是做京官的好处。云定兴一代老将,只因为无幸在京城时时瞻仰圣颜,居然沦落到随随便便一个京官家的毛孩子都敢捉弄他的地步。云定兴虎下脸来:“传令下去,就说本将有军务在身,没空陪他胡闹。如果他真有急事,先去请了圣上的手谕再来,不然的话,以扰乱军心处置。”   传令官出去传话了,没过多久,外面就传来惨叫声,一声怒吼响彻整个军营:“云定兴你个老王八蛋给我滚出来!”   个小王八蛋以为他老爹受点赏识,就可以无法无天了?云定兴掀帐而出,就看见已经有好几个人被打倒在地。   “你就是云定兴?”   “是。”云定兴只是条件反射地答了一句,还没怎么看清来人,就觉得身子一轻,被人扔在马背上,这人随即策马扬鞭扬长而去。   整个屯卫所都傻了十数息的时间,才意识到将军被人绑了,连忙调集兵马去追。   *****   看那四十万大军攻城的架势,援兵晚一刻,里面的人就危险一刻。李世民才不管杨广的死活,甚至巴不得那狗皇帝被突厥人抓回去。听说在突厥因为女人少,很多男人甚至只能用马来泄欲。平心而论,其实杨广长得相当不错,要是突厥人有些特殊爱好,让杨广下半辈子都留在突厥慢慢体会他曾经对李建成犯下的罪孽,实在是大快人心。可是李渊和李建成也在里面。要是李建成落在突厥人手里……李世民不敢想下去。   李世民心急火燎地去向云定兴讨救兵,想不到这老不死的居然这时候还有心思和他打官腔。李世民也懒得和他多废话了,直接绑了云定兴走人,不怕后面的大军不跟来,也不管被他粗暴地扔在马背上的云定兴是讨饶还是咒骂,一直跑到老君峰,才把云定兴狠狠地扔下马背,指着下面被突厥大军里三层外三层包围得水泄不通的雁门关:“云将军,我是没本事冲进去讨份手谕再出来,要不你去试试?”   云定兴这才看清把自己从军营里绑走的居然是个不过十几岁的少年,年纪虽小,却是英武不凡,让人不敢逼视。   见云定兴只会傻乎乎地看着自己,李世民只能再抛出一个优厚的条件:“只要能救驾,功劳全算你的。”他只要李建成平安无事。   云定兴还在犹豫。   “云将军,你是云妃的爹吧?要是皇上死在这里,你那些外孙就算白死了。”李世民继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云定兴却是忍不住苦笑。如果救驾有功,何愁升官发财?这道理谁都知道。但要救驾,也要有救驾的本事。李世民初生牛犊不怕虎,可云定兴了解这边的情况,雁门郡城里面总共不过十五万人,就算每一个都能拖着一个突厥人一起死,面对四十万大军,也是蚍蜉撼树,螳臂当车,更不用说这十五万人里面至少一大半是老弱妇孺,在突厥精兵面前只有被砍被杀的份,剩下的只有区区数万还未必个个都服过兵役的青壮年男子对数十万突厥精兵,和白白送死有什么两样?   “情况确实不太乐观,我当然不会叫你们直接冲过去送死。”李世民也跳下马背,折了根树枝,在地上草草画出一幅地图,“那边山脚下突厥的帐篷有上千个,应该是突厥的主力,如果我们冲过去,敌人就要把我们全部歼灭在这里,和宰头小羊一样轻巧。”   云定兴点头表示同意,同时示意跟来的士兵们不用紧张,让李世民继续说下去,或许真的会有勤王救驾立大功的机会。   “至于诱敌来攻,不失为一个好主意,因为可以在山地上抵消突厥铁骑的威力。但我方兵力远远不足以给敌人造成严重打击。始毕可汗如果发现我们只有这么万把人,派个数万人下马登山,再另派一支军抄我们的后路,就能把我们像老鹰捉小鸡一样给吃了。”   云定兴继续点头:“那么二公子有何见解?”   “其实这一仗我们的目的只有救出皇上,也就是说只要让突厥退兵,我们就算胜了。兵法曰:实则虚之,虚则实之。”李世民深吸一口气,似乎要说出下面的话,要下很大的决心,“始毕敢发动全国兵力围攻我大隋天子,一定是以为大隋仓促之间来不及救援。如果我军救援很快到来,他定会感到非常震惊。如果我军在白天把这数十里山地的峰峦一个一个给CHA满旗帜,到了夜晚就不断地敲击战鼓,始毕将会误以为勤王军正一队一队地开过来,震撼恐惧之下,一定会撤退。这样,雁门之围很快就解开了,然后我军再纵轻骑乘势追击,或许还能有所斩获。”   云定兴想了想,却是摇头:“太冒险了。”   “那么云将军有更好的主意吗?”   “没有。只是……”   “如果是怕无法鼓舞士气,我愿做先锋。”   “这个……”   “云将军,要是皇上有什么闪失,这罪名你担待得起吗?”   但是杨广要对云定兴的见死不救问罪,有个重要的前提,那就是他自己还有命在。   他居然还在犹豫!李世民的耐心终于到了尽头。   “云将军在军中很受爱戴吧?那么这样如何?”李世民揪着云定兴的衣领,把他整个人都拎起来,“我把你绑了,直接往突厥大军里面冲,看看你的部下有哪个敢不跟来。”   云定兴这才答应冒险一试。   *****   警钟敲响,杨广匆匆忙忙地跑上城楼时,突厥大军已经发起潮水般的进攻。   守城本就比攻城占优势,杨广带在身边的一万精兵虽然人数少,却都是百里挑一的精锐,惊讶过后,便开始训练有素地组织反击。   万弩齐发,点了火的箭头在夜晚看来像是一场盛世的焰火,只是引来的不是观看者的惊叹声,而是更多不会发光的礌石、灰瓶造成的屡屡惨叫声。一架架云梯树上墙头又被推翻,云梯上的人惨叫着摔下去,被自己人踩伤踩死,哀嚎声却被战鼓掩盖过去。   惨不忍睹的伤亡被夜幕所遮蔽,只能听到沉稳的鼓声,像恶魔的心跳蛊惑拼杀的士兵,让他们看不到同伴的伤痛,只看到近在城头上的军功伟业。始毕可汗对这一战势在必得,不断催促发起进攻,这边的云梯被掀翻,那边的又重新架上去。隋军虽然人数上占劣势,却不甘心束手就擒,宇文化及更是勇冠三军,在城楼上四面不停地奔跑,一手长矛,一手短刀,对爬上云梯的突厥兵远者枪挑,近者刀扎,杀得性起时,索兴丢下刀枪,奋神力把一架架云梯掀翻。   攻守战一直持续到黎明时分,突厥军总算发现生擒杨广并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事,攻势缓下来,只是继续围困雁门关,而城内的隋军已经死伤大半,雁门关失守,不过是早晚的事。   趁着难得的空歇,士兵们匆匆忙忙地往肚子里填东西,好迎接下一轮进攻。杨广跑上城楼鼓舞士气,将出巡带来的以及沿途地方官贡奉的所有金银珠宝悉数拿出,分发给所有将士。萧皇后也当场摘下所有金珠翠玉头饰,全部奖给作战有功人员。杨广还许诺,只要坚守到援军到来,回京后一律予以重赏。   太阳升起来了,把一晚上的血战的成果展现在众人面前。城下尸积成山,护城河已经被死尸填满了,而鲜血流成了一条新的护城河。突厥大军黑压压的帐篷就在眼前,像猛虎盯着笼子里的羔羊一样围着雁门关。   看到外面的惨状,萧皇后吓得昏了过去。杨广自己也曾带兵打仗,见惯了腥风血雨,总算不至于太失态。   让人扶萧皇后下去休息,杨广四处看了看,就看见李建成也在城墙上帮着军医一起救治伤员。鲜血玷污了他洁白的衣衫,红得残忍。烟灰、血污与伤员的哀嚎组成一片人间地狱,李建成却像是上天派下来救苦救难的神使,走到哪里,哪里的□声就会消失,最多留下几声难耐的哼哼。   “建成,把这些事留给大夫吧。”杨广不忍心看到李建成的双手沾上鲜血,哪怕是为了救死扶伤。   “无妨。”李建成包扎好眼前伤兵的断肢,平静得像是根本看不到近在眼前的血腥,“皇上请放心,援军应该快到了。”   有援军,而且很快就到了!什么珍珠宝贝、加官进爵都比不上这一句话鼓舞士气。天大亮以后,突厥发动新一轮的攻势,隋军的抵抗却丝毫没有因为人数的减少而变弱。   杨广乍一听到有援兵,也是一喜,但随即想到这可能是李建成为了鼓舞士气而编的谎话,趁人不注意,把他拉到僻静处:“真的有援兵?”   李建成连忙下跪:“请皇上原谅建成自作主张。”   完了!杨广的心一下子沉到谷底。雁门关的烽火台已经被突厥人占领,宇文化及冲了几次都没能冲过去点燃烽火、向当地驻军求救。城内的士兵战死一个就少一个,更不用说这些人还要消耗大量的粮食,就算突厥人攻不进来,雁门关内的粮食有限,最多再支撑半个月,他们早晚会弹尽粮绝而亡。   “刚进入晋阳时,建成夜观天象,见彗星扫过紫微星,怕是皇上会有危险,但又担心自己学艺不精,贸贸然进言,反而会拂了皇上巡游边关慰劳三军的心意,就没有说出来,只是找了个借口,没让世民一起来雁门关。世民现在应该已经发现雁门关遭突厥大军包围、去附近搬救兵了,援军最晚两三天内就能到。”   “建成,你简直是诸葛孔明再世啊!”杨广几乎要跳起来欢呼,连忙扶起李建成,“无罪无罪。不但无罪,还有大功,朕一定要好好地赏你!大家都听到了吗?再加把劲,坚持个两三天,援军就要来了。”   援军很快就到的好消息迅速飞遍整个雁门关,隋军越发士气高昂。   他不是诸葛孔明再世,只是突厥大军本来就是他引来的,而他既然有本事引他们来,就有本事叫他们乖乖地回去。李建成拍掉膝盖上的灰,看年近半百的杨广像个小孩一样欢呼雀跃,不由得感慨凡人还真是好骗。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九章 灵犀   纵然有援军的希望,雁门关内的隋军士气不曾低落过,越来越少的人数还是让防御不可避免地减弱下来。围城不过数日,雁门关内抵抗的力量就变得微乎其微,烽火台以及周围的外城已经全部失守,剩下的隋军奋力顽抗,也只能勉强阻止突厥军靠近杨广所在的地方。始毕可汗原本以为今日就可以拿下雁门关,活捉杨广,不料雁门关上的隋军突然发出惊天动地的欢呼。   始毕可汗回过头,就看见满山遍野CHA满了旌旗,正午的阳光照亮山上密密麻麻的帐篷,远远地传来军鼓声,一声一声像是敲在人的心上,说明正有大部队开来。   不及大军喘息,先锋部队已经迫不及待地扑向突厥军。奔袭而来的马蹄声并不多,却是气势汹汹,冲进突厥人的营地就到处纵火。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要是军粮被烧了,这仗也不用打了。突厥军连忙鸣金收兵,先去救火,就看到着火的帐篷间蹿出一员隋军小将,后面是仅仅数万人的先锋部队。   这支队伍人数虽少,却像是根本就没把突厥人放在眼里。领头的小将一个照面就砍了始毕可汗手下两员大将,在因为救火而慌乱的军队里横冲直撞,跑到哪里,就带起一蓬蓬的血雾,一声声的哀嚎,简直把黑压压的突厥大军当成了无人之境。   突厥军被打了个措手不及,竟任由那小将一直冲到雁门关外。   “哥!”小将抬起头,耀眼的太阳照亮一张年轻得过分的脸。   雁门关上欢声雷动,杨广都忍不住跳起来欢呼,被抢光了风头的宇文化及脸色难看至极。但是这些李世民都看不见,只看得见站在墙头的白色人影向他微笑。   汉人习惯用步兵,行军速度极慢,在后面的大部队到达以前先解决了这支小分队,或许还有生擒杨广的希望。稍稍回过神来,突厥军就开始有序地剿灭隋军援兵的先锋部队,发现这支部队其实不过是先声夺人,除了李世民以外,根本没有什么特别值得一提的人物。   只要解决了李世民,雁门关内的杨广手到擒来。突厥军干脆不理会一旁的杂兵,就围攻李世民一个。   看到突厥军渐渐地向李世民围拢,城墙上的李建成心急如焚,无奈他要装文弱书生,不能去帮忙。看到李世民因为对手太多,抵挡得越来越吃力,李建成的心纠成一团。眼看着后面一把突厥弯刀要砍到李世民身上,李建成再也按捺不住,夺过旁边一个隋军将士的弓箭。   听到后面传来弓箭的破空声,李世民心下一惊,却无暇阻挡,以为这次死定了,结果是他身后的一个突厥人惨叫着坠马。CHA在突厥兵咽喉上的羽箭像一枚钉子把他钉到地上,箭羽还兀自摇晃不已。李世民抬头向城墙上看去,就看到李建成长身玉立,风吹动他白色的衣袍,手中的弓却像铁铸一般纹丝不动。   管他露馅不露馅,要是李世民死在这里,李建成三辈子都白忙活了。李建成干脆拿了旁边隋军将士的箭嚢,持弓的左手纹丝不动,持箭的右手不断重复搭箭、拉弓的动作,一支接一支夺命的羽箭射向围攻李世民的突厥人,支支都是一件穿喉,没多久就把李世民身边的突厥人清了个干干净净。   纤细文弱的唐国公世子居然是个神箭手。雁门关上的人都傻了,只看到李建成的表情越来越冰冷。   双方兵力差距悬殊,要扭转战局,就要擒贼擒王。李建成极目远眺,射出一支箭给李世民指了个方向,李世民立刻心有灵犀地策马冲过去。沿途阻挡的士兵不是被李建成的箭射下马背,就是被李世民的刀砍成两段,光凭两个人,就硬是在密密麻麻的突厥军中撕开一条鲜血淋漓的口子,直奔始毕可汗。   隋军傻了,突厥人也傻了,只有李世民双眼血红,李建成一脸冰冷,两个国家的战场霎时间变成了两个人的战场。   还差百来步就到始毕可汗面前了。李世民继续往前冲,后面李建成的箭却不再跟过来。   那个神箭手射不到这么远吧?始毕可汗策马提刀,准备迎战,不料李建成只是去换了一把更硬的弓,第一箭就射掉了始毕可汗帽子上的羽毛。   李世民终于杀到了眼前,始毕可汗和他交上手,才发现他武功确实不弱。更可怕的是城头上还有个对着他虎视眈眈的李建成。这兄弟两个简直是在把始毕可汗当猴耍,他要避过李建成的箭,就要自己往李世民的刀口上撞,要避开李世民的刀,李建成的下一支箭就擦着他的咽喉而过。   始毕可汗且战且退,存心激起李世民的斗志,要把他引出弓箭的射程。李世民上当了,但是李建成没上当,一箭射在李世民的坐骑前,阻止他继续追,下一箭稍稍偏高,待那支箭落下来,再一箭射在前一支箭尾部,给它加了一把力,恶狠狠地一箭将始毕可汗射下马背。   如此绝技看得大隋突厥双方都傻眼了,直到始毕可汗落到地上发出痛呼,才总算回过神来。突厥军连忙鸣金收兵,掩护受伤的始毕可汗撤退。   *****   差一点,差一点点就能抓到杨广了。始毕可汗的郁闷可想而之,回到帐篷以后让军医匆匆处理了一番,就要重回战场,与李世民一决高下。   突然一个传令兵闯进来:“报告可汗,可敦送了急信来。”   汉人皇帝的皇后只是个生育工具,突厥可汗的可敦却有和可汗一样的执政权。义成公主是个非常能干的女人,所以始毕可汗才会在父亲启民可汗薨毙以后娶继母义成公主为可敦,此次出战,也是放心大胆地把大后方交给义成公主打理。能让义成公主十万火急地送信来,一定是发生了了不得的大事。   “呈上来。”   始毕可汗拿过义成公主送来的急信,展开后,先是纳闷了一下,随即大惊失色:“开拔撤军,我们立刻回突厥!”   靠李世民故布疑阵,突厥大军居然被区区数万人的部队吓得真的拔寨撤军,云定兴大大地松了一口气,雁门关上一片欢呼声。   总算信还是及时送到了,接下来就是怎么向杨广解释自己会射箭。李建成也小小地松了一口气,故意拉断弓弦,让弹跳的断弦在他的手上留下一道又长又深的口子。   *****   虽然雁门之围是有惊无险,杨广实在是吓坏了,尤其是听说那漫山遍野的旌旗、帐篷其实是空城计以后,一确定突厥大军确确实实已经撤退,便立即离开雁门关。   李世民心里记挂着李建成,看到他右手上缠着层层叠叠的纱布,显然是受了挺重的伤,只恨不能立刻把他抱进怀里,好好安慰一番,无奈被获救的隋军将士围着,根本脱不开身。李世民心不在焉地随口应付各种敬仰崇拜溜须拍马,几乎是熬到夜晚住宿,立刻钻进李建成房里。   “果然还是和那些用来打打杀杀的东西无缘,每次摸兵器都会伤到自己。”见李世民把心疼全写在脸上,李建成说了搪塞杨广的借口。   “既然会伤到自己,以后就别摸那些东西了,我来保护你。”李世民托起李建成的手掌,隔着层层叠叠的纱布亲吻他的伤口,“很疼吗?”   “小伤而已。”原本一切都在李建成的掌控之内,想不到李世民居然用了空城计。漫山遍野的帐篷里面都是空的,战鼓声其实是靠鼓上安了机关让牛羊去拉动,李世民讨来的援兵其实只有“先锋部队”的数万人。听李世民拆穿自己的把戏,杨广大赞他智勇双全,李建成却是后怕得差点虚脱,不敢想象如果那封信晚一点送到,会是什么后果。只是在手上多道口子,就换得李世民安然无恙地回来,这代价实在是太小了。   “可是我很疼。”李世民把李建成的手按在自己胸口,“心疼。”   虽然隔着纱布,李建成还是摸到李世民怀里似乎藏了什么东西,忍不住多摸了几下。   “才几天没见,就这么想我?”李世民坏笑,“不要急,今晚一定把这几天的份都补上。”   李建成推了李世民一把。   “是在找这个吧?”李世民笑嘻嘻地摸出怀里的东西,献宝一样递到李建成眼前。   “石莲!”看到颜色和质感像极石头的花朵,李建成却没有一点惊喜之色,“你居然真的去采!不知道这有多危险吗?万一从悬崖上摔下去怎么办?都这么大的人了,做事一点脑子都没有……”   “可这是你要的。”   “我要的你就去摘?我要天上的星星,你也会去摘吗?”   “会。”李世民答得不假思索。   这让人又气又爱的弟弟……“世民,命只有一次,男子汉大丈夫应该用这唯一的一次生命做出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在这世上,没有任何人值得让你把宝贵的性命浪费在这种无聊的事上,明白了吗?”   李世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然后有些不知所措地看向手里的石莲:“可是这东西采都采来了,难道扔掉?”   “扔掉也可惜。其实石莲用来做药不错,虽然不如雪莲……”   李建成要去拿李世民手中的石莲,李世民却把石莲拿开,把自己撅得像朵盛开的喇叭花一样的嘴递上去,要先亲亲才肯给他。   小色鬼。李建成只想蜻蜓点水,不料李世民趁机衔住他的嘴,一直吻到两个人一起滚倒在床上。   原本杨广身边的得力武将只有宇文化及一个,雁门之围中李世民把宇文化及的风头抢了个干干净净,现在杨广不仅把李建成挂在嘴上,就连李世民都成了他的新宠臣,彻底把宇文化及打压了下去。   原本宇文化及因为技不如人,在杨广面前对李世民敢怒不敢言,想单独去找李世民,寻寻他的晦气,不料李世民在李建成房中。李渊说他的两个儿子从小就感情好,同床共寝是经常的事,不必理会。   宇文化及也是家中老大,但是宇文士及比他这个哥哥还老成,宇文智及又蠢得让人见了他就心里生厌,宇文化及对两个弟弟从来就没有过如此宠溺的感情,只觉得其中应该有什么阴谋。突厥蛮子怎么会知道杨广突然兴起巡游雁门关?正好挥军过来把他围在里面。雁门之围从一开始就透着蹊跷。再说李世民不过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孩子,怎么可能设计几十万突厥大军突然撤兵?说不定这一开始就是一场阴谋,这兄弟两个是想偷偷地躲起来商定下一步的计划。宇文化及轻松避过巡逻的士兵,潜到李建成房外,收敛呼吸,想听听有什么见不得人的阴谋可以向杨广汇报,不料听见的却是……   “世民……”房间里传出李建成气喘吁吁的声音,“我不要在下面。”   “上次的伤还没好吗?分明都过了那么久。”   “不是伤……嗯……你碰哪儿?!”   “那么是怨我上次不够体贴喽?”李世民的声音有些沙哑,透着浓浓的□味道,“毕竟是第一次,我还没什么经验,居然做完就睡过去了,都没帮你清理一下,是不是觉得我一点也不爱惜你?你肯和我在一起,我实在是太高兴了,结果就光顾着自己痛快,没好好地体谅一下你的感受。我会努力学习,再多练习几次,一定会让你更享受。”   “什么叫‘多练习’……喂,世民,放我下来。”李建成的嗓音难得的慌张,听起来分外撩人。   “走,我们先洗澡去。”   房里传出衣物摩擦的悉索声和李建成更加慌乱的声音:“别扯我衣服!放我下来!我伤的是手不是脚,能自己走。”   “伤员就该好好地让人伺候。”李世民的声音中带着调侃,“再说你手受伤了,怎么洗?”   “你是想趁机占我便宜吧?”   “我小时候你给我洗澡,就没占过我的便宜?像是摸摸这里……”   “嗯……”   “还有捏捏这里……”   “啊……世民,放手……不要……”李建成后面几乎只剩下浓重的喘息声,一声一声撩拨着李世民的心弦。   不会吧?在外面偷听的宇文化及已经傻了。以前杨广硬要李建成侍寝的时候,宇文化及也在外面偷听过,只听得到杨广“耕耘”,根本听不到李建成会有什么回应。原来李建成也会发出那种声音,而且还是和他的亲弟弟!可是不由得宇文化及不信,房间里传出一声销魂的嘤咛,接着就是水声掩盖下的亲吻和一些更加令人脸红心跳的声音。   不过不管是真是假,宇文化及知道该怎么重新夺回杨广的宠爱了。趁着里面的人还没有发现,宇文化及的身影迅速消失在黑夜中。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章 天涯   堂堂一国之君被一群突厥蛮子围在雁门关,最后几乎是落荒而逃,居然还好意思在晋阳的行宫设庆功宴。坐在筵席上,耳边充斥着不着边际的歌功颂德之词,李世民算是领教了马屁精们的能耐,一场丢人现眼至极的闹剧到了他们嘴里,硬是说成因为杨广文成武德,受皇天庇佑,突厥军才会撤兵,而皇帝的临危不惧令人赞叹云云,听得李世民直想笑。   要不是李建成也在雁门关内,李世民倒是很乐意看看如果没有他带来的援军,皇天会有多庇佑这个狗皇帝。李世民看向一旁的李建成,只见他听到马屁精们把李世民的妙计退敌都归功为杨广受上天庇佑,依然是一副宠辱不惊的模样,用堪称礼仪模范的姿势坐在席上等着杨广论功行赏,发觉李世民盯着自己看,才瞥了他一眼,那一眼中的娇嗔却差点让李世民破功。   哥哥在其他人面前永远是礼貌而疏远,只有在他面前会展现出不一样的风情,尤其是在床上的时候。想到昨晚的缠绵,李建成一开始不满于自己总是被压的那个,后来被李世民挑逗得情难自已,却是搂着他的脖子,主动用双腿缠着李世民的腰,往日里深不见底的眼睛蒙上了水雾,用令人发疯的语调□着要他CHA得再深一点……不行了,光是想想昨晚的旖旎风情,李世民的身体就开始有反应了。   像是能猜到李世民在想什么,李建成往他的大腿上拧了一把,提醒他在庆功宴上注意点形象,李世民却觉得这是“今晚继续”的邀请。   醇香的老汾酒斟满酒杯,野兔、雉鸡、鲜菇、娃娃鱼等山珍美味一一端上来,服侍在杨广身边的大太监刘安却发现皇帝的脸色阴沉得可怕,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看见因为无官无职而坐在末席的李建成和李世民。   昨晚宇文化及来说的时候,杨广还不愿意相信,可是现在看到的一切不由得他不信。李建成为杨广治国出谋划策,每次杨广要他侍寝,他纵然脸色难看,却也不敢拒绝,只是在床上永远像具死尸。杨广总以为李建成心里也有自己,只是生性淡漠,又觉得同性之爱别扭,兼之两人还是差着辈分的亲戚,所以一时还无法接受这份过于惊世骇俗的爱情。杨广对李建成的爱有信心,也有时间和耐心慢慢地等他发现自己有多爱杨广,唯独没有想到过原来李建成也有那么生动的一面。他不是无法接受同性之间的爱,不是无法接受乱伦,只是不接受杨广。给杨广侍寝,不过是文人的迂腐让他无法拒绝君王的任何哪怕是不合理的命令。   杨广做梦都想看到李建成含羞带怯的笑容,想看到他含情脉脉的眼神,现在看到了,却不是对着杨广。杨广从来不曾如此庆幸自己是九五之尊,拥有世间至高无上的权力,即使他的权力无法让他得到李建成的心,也能让李世民得不到李建成的人。   “此次朕能安然无恙,确实是有赖皇天保佑,给我大隋送来如此青年才俊。”杨广洪亮的声音回荡在行宫大殿,“李世民何在?”   “小人在。”随着李世民下跪的动作,鲜红的衣摆如烈火般翻腾,穿红衣的少年像是从火中涅槃的凤凰,精光四射的眼眸带着震慑人心的魅力,让在座众人无不感叹好一个少年英雄。   这就是他的弟弟,他的挚爱。李建成带着浅浅的笑意看着李世民,仿佛加诸在李世民身上的荣誉比加诸在他自己身上更令人欣慰。   看到李建成欣慰的笑容,杨广心里越加不快,脸上却是挂着笑:“爱卿真是少年英豪,巧用计谋,只用区区数万人,便让突厥的数十万大军乖乖退兵,唯有你这样的人替朕守大隋的边关,朕才能放心啊。云爱卿……”   “臣在。”云定兴连忙出列,跪在李世民身边,老迈的身体和一脸的狡猾市侩让他身边的李世民在反衬下显得更加英气逼人。   “云爱卿,你的年纪也大了,打仗也力不从心了,还是回京城养老,把守边关的事交给李渊和李世民。李渊,你能教出如此优秀的儿子,想来守边关也不会让朕失望。”   李世民遵守诺言,一开始把吓退突厥大军的功劳让给云定兴,被杨广一眼识破。云定兴原本怕杨广气恼他霸占李世民的功劳,会迁怒于他,不料居然可以离开这鬼地方回京城,当即叩头谢恩。   李渊和李世民也是大喜过望——李渊喜的是不但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兵权,还得到了一块龙升之地,可以为日后谋反打下基础,李世民喜的是杨广摆明了要唐国公一家都搬到晋阳来,以后他和李建成就可以躲得天高皇帝远,再也不用担心李建成被杨广欺负。   看来昨晚说的话起作用了,杨广嫉妒李世民和李建成的关系,把他赶到遥远的晋阳,几乎就是流放,以后就没有武将可以在杨广面前和宇文化及争宠了。听到杨广的安排,宇文化及总算没有白白做一次“长舌夫”。   所有的安排听起来是皆大欢喜,可惜杨广不会让他们事事如愿。看到李建成和李世民眉来眼去,似乎庆幸于以后可以躲着杨广继续亲热,杨广毫不留情地戳破他们的希望:“不过你们李家的祖宅还需要人打理,想来建成也受不了这边关苦寒,还是跟朕一起回去吧。”   他们以为杨广会因为一次雁门之围,就彻底放心地把军队交给李渊吗?李建成表面上是要留在京城打理李家的祖宅和祖坟,其实是扣在杨广手里的质子。要是李渊有反心,就等着给李建成收尸;李建成失去了父亲和弟弟的保护,杨广对他也就可以更加为所欲为。杨广毫不意外地看到李世民的表情像被雷劈了一样,而李建成只是悠悠地叹出一口气,似乎早就料到杨广会有这样的安排。   *****   边关将领未经允许不得擅离职守,杨广又把李建成看在身边,也就是说要想再见面,除非李渊造反。不止李世民舍不得把李建成留在京城,让他落入杨广的魔爪,李渊也舍不得,推托儿子是第一次一个人当家,未必知道该怎么办,硬要先随杨广回京,安顿好一切以后再去晋阳赴任。一想到可以让李世民永远也看不到李建成,杨广就心情大好,因此也没反对他们享受最后的团圆。   一别之后,不知何时才能再见。李世民恨不得时时刻刻和李建成黏在一起,李渊也有无数的话要交代,可是又不知该从何说起。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总觉得从京城去晋阳的路格外漫长,从晋阳回来的路却是转瞬即到。   去晋阳赴任,杨广只让李渊带走李世民一个,将他的姬妾儿女全部扣下。临行当天,浩浩荡荡的一家子送李渊和李世民出城。李渊叮嘱万氏和尹氏管好孩子,要孩子们听大哥的话,最后把李建成和李世民拉到一边。   其实平日里李渊外出征战,整个唐国公府都是李建成当家,李渊即使回到家里,也不过是个甩手掌柜。拉到一边后,反而是李建成对着李渊和李世民叮嘱个不停:“征兵买马都需要钱,以后花钱不要太大手大脚,生活上能省则省。对当地的赋税一定不要苛刻,能减则减,能免则免,百姓才会拥护你们,以后才肯入伍打仗。杨广不得民心,别的贵族也大多不把百姓当人看,弄的老百姓对世家子弟总抱有成见,你们在晋阳一定要摆出亲民的样子,绝对不可以仗势欺人,才能得到百姓拥护,为以后立国打下根基。边关有很多要钱不要命的走私贩,别把他们当肥羊,要打秋风就找当地声名狼藉的土豪劣绅,又能弄到钱又能获得百姓爱戴。一定要支持走私生意,甚至出一部分钱和走私贩合作,但是武器、马匹许进不许出,让他们去替我们弄来突厥的良马,或许还能打听到很多一般人打听不到的情报。最好再找个突厥人养马配种,几年内就可以组成一支铁骑兵,我们以后造反的胜算可以更大一些……”   “哥。”李世民拉过李建成,“就没有什么要单独和我说的话吗?”   “有。”   李世民心头一喜,没想到李建成下面的话是……   “以后没有我在身边看着了,在晋阳要听爹的话,凡事不要冲动,要三思而后行……”   李世民的脸垮下来,显然不是想听这个。   李建成拍了拍李世民的脸颊:“别为我担心,质子只有活着,才有用来威胁你们的价值,杨广不会把我怎么样。”   “我是怕杨广再欺负你。”   “又不是没欺负过。”李建成苦笑,“脏了一次也是脏,再多几次也没法更脏,有我在杨广身边,还能让他放松警惕,你们做事可以大胆一些。”   李世民找了个借口支开李渊,把李建成拉到隐蔽处,抱着他一直吻到两个人都喘不过气来:“这阵子先委屈你,我和爹会尽快在晋阳安排好一切,然后就来接你。”   “我等你。”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李世民恋恋不舍地踏上去晋阳的路,走得一步三回头,李建成也一直站在城郭外,直到李渊和李世民的背影消失在地平线上。   李渊这天就要离京赴任,杨广知道一定会出幺蛾子,也悄悄地跟来,听不见李建成和李世民说什么悄悄话,却看到他们抱在一起拥吻,不由得妒火中烧,在李建成回家的路上,就让宇文化及把他绑来。   李建成被狠狠地扔进一辆马车,还来不及爬起身,头顶上就传来一个冰冷的声音。   “唐国公世子和二公子还真是棠棣情深啊。”杨广掐着李建成的下巴,让他抬起头来,“亲弟弟的滋味就那么好吗?”刚才看李建成走路的姿势有些不自然,就知道他昨晚肯定已经被李世民好好地疼惜过了,今天的热吻不过是尾声,杨广不由得怒火中烧。   “一表三千里,和亲弟弟不能做的事和表叔叔做就没关系了,对吗?”李建成语带调侃。   “为什么?”杨广的脸扭曲着,“为什么你在他面前可以笑得那么开心,在朕面前却像条死鱼一样。”   “侍寝又不是我自愿的。陛下要不是皇帝,我连‘死鱼’都懒得做。”   “好一张利嘴!”杨广发出神经质的笑声,同时手上用力,指甲在李建成吹弹即破的皮肤上掐出红印来,“你想惹怒朕,存心求死,好让你的爹和弟弟下决心造反吗?朕偏不让你如意。牙不尖嘴不利,就不是朕喜欢的建成了,朕就喜欢你这张利嘴。”杨广拔下李建成头上的发笄,让他的一头长发如流瀑般披散下来,恶狠狠地吻上他的嘴唇,毫不怜惜地在上面留下牙印,“和你弟弟两情相悦,嗯?朕得不到你的心,他也别想得到你的人!”   马车里传出衣物被撕裂的声音,马车外的宇文化及赶走侍卫,自己守在车外,默默地低着头,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   天蓝如洗,团团白云像肥嘟嘟的绵羊在天上奔跑,绿草如茵,偶尔一阵风吹过,露出草中星星点点的牛羊。草地上散布着许多帐篷,男人在教小孩骑马射箭,女人忙着挤羊奶做乳酪,一派平静祥和,突然可汗的牙帐里面传出始毕可汗的惊呼:“你说什么?”   “这……这不是你写的?”始毕可汗在义成公主面前挥舞着他收到的信,“怎么会不是你写的?难道还会是谁伪造的不成?整个突厥有几个人会写汉字?而且这分明是你的字迹。”   “我嫁到突厥十六年,早已不会写汉字。”义成公主苦笑,“再说就算西突厥打过来,这边还有俟利弗设和咄苾坐镇,我何必向大汗求助?大汗,你被骗了。”   “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始毕可汗泄气地坐到他的狼皮宝座上。   始毕可汗的二弟俟利弗设和三弟咄苾也在帐篷中,此时正在研究始毕可汗收到的两封信。第一封是封汉文的匿名信,只说杨广会在什么时候到雁门关,身边护卫多少人,其他的一个字都没有多写。始毕可汗收到这封信时,也是将信将疑,再三权衡后,觉得走一趟也没什么坏处,如果真的能生擒杨广,说不定就能把广阔的中原都变成东突厥的牧场,那是再理想不过了。接着围攻雁门关数日不下,始毕可汗接到了第二封信,是以义成公主的名义写的,通篇也都是她的字迹,一开场就说始毕可汗身边有西突厥的奸细,为免这封信落到奸细手中,所以用汉语写,然后说先前的匿名信其实是西突厥人的阴谋,意在引开东突厥的大军,然后可以趁机攻下东突厥,如今边境告急,要求始毕可汗尽快带大军赶回来增援。始毕可汗认识义成公主的字迹,不疑有他,立刻撤军回来,才发现一切都不过是个骗局。   义成公主虽然作为和亲公主嫁到东突厥,却对大隋感情深厚,当初始毕可汗要去抓杨广,她百般劝阻不成,只能祈求上苍保佑杨广。想不到上天听到了她的祈祷,让始毕可汗无功而返。义成公主替杨广松了一口气:“虽然不知这信是从哪里来,送信人到底有什么意图,至少大汗安然无恙,我们也没什么损失,只是被人捉弄了一回……”   “谁说我们没有损失!”始毕可汗怒吼着打断义成公主,“暂且不说路上耗费的粮草,此次围城之战,我损失了数千精兵,还中了一箭。”更不用说后来的一封信上说始毕可汗身边有奸细,害得他一路疑神疑鬼,还斩了几个亲信。   “大汗受伤了?”咄苾吓了一跳。   “小伤而已。”始毕可汗冷哼,“只是那射伤我的白衣神箭手确实厉害,射起箭来稳、准、狠,突厥人中都未必有这样的好手。可惜距离太远,我连他的长相都没看清,只看到他一身白衣。”   俟利弗设看到匿名信的时候就抖得厉害,听始毕可汗说起白衣神箭手,忍不住叫出声:“是他!”   “是谁?”始毕可汗抬头看向俟利弗设,“你认识那个神箭手?”   “不……我……只是想起以前看到过的一幅画。”俟利弗设搜肠刮肚地找托词,“我以前在汉人的古董店看到过一幅画像,就是个白衣少年射箭,旁边题着一首诗,字迹和这封匿名信有点像。”   “画像上的人是谁?”始毕可汗连忙追问。汉人中居然有那样厉害的神箭手,由不得他不好奇。   “店老板说那幅画是汉武帝为骠骑将军霍去病画的像,旁边的词是霍去病自己题的。”   咄苾忍不住嗤笑:“店老板看你是突厥人,以为你不识货,存心想抬高价钱吧?霍去病都死了六百多年了,难道是他的鬼魂还在帮汉人打仗?”   始毕可汗也觉得俟利弗设说的不过是无稽之谈,让他把信拿出去处理掉,这一次出征就当是被狗咬了,嚷嚷着要酒要女人。   俟利弗设没有把信烧掉,而是当宝贝一样藏进怀里,对侍卫说要去遛马,纵马奔驰到没人的地方,跳下马背跪在草原上对着天空大喊:“是他!一定是他!神啊,感谢你,我又能见到他了!”   白衣神箭手,熟悉的字迹,两封信就把突厥四十万大军耍得团团转的计谋,除了他还能有谁?霍去病确实死了六百多年了,可是人的灵魂会轮回,而且轮回后未必会忘记前世的事,俟利弗设自己就是个带着前世记忆的人,他看到的霍去病画像不是六百年后的古董,而是六百年前的新作。虽然记忆中霍去病的长相已经有些模糊,他的音容笑貌一直留在画像上,画像旁题诗的字迹牢牢地刻在俟利弗设心里。   本以为再也见不到了,想不到又和他投生在同一个时代,又能看到他活生生地站在自己面前,俟利弗设忍不住欢呼雀跃。可是万一霍去病忘了前世的事怎么办?或者他认不出俟利弗设了怎么办?不,不会的,如果他真的不记得前世的事,写出来的字不会和前世一样。凭他们的渊源,霍去病一定能认出他,只要他能重新站在霍去病面前。   可是他一个突厥王子怎么离开突厥王庭,去汉人的地方找霍去病?俟利弗设陷入沉思。就对始毕可汗说这其中可能还有阴谋,他要去替他打听。始毕可汗本就讨厌俟利弗设有汉人血统,又忌惮他同为启民可汗的儿子,有王位继承权,巴不得他走得远远的,俟利弗设自告奋勇,冒险去汉人的地盘上替始毕可汗打探军情,他一定会同意。始毕可汗遇到霍去病是在雁门关,地处大隋、突厥交界处的晋阳有很多突厥马贩子,俟利弗设只要自己也装成走私贩,走在晋阳的大街不会太引人注意。霍去病和杨广一起被困在雁门,既然能陪王伴驾,一定身份显赫,只要到了晋阳,应该很容易就能打听出他现在的身份,然后就可以做下一步的打算了。   对,就这么办。俟利弗设跳上马背,迫不及待地要把自己的计划付诸实施,越快找到现在的霍去病越好。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一章 亮剑   天上YIN雨霏霏,昭示清明将到。还没有到祭拜祖先的节日,葬着李氏家族历代祖先的坟场依然冷冷清清。   坟头的招魂白幡在乍暖还寒的春风中摇曳,抛上天空的纸钱不时被细雨打下来,和地上的烂泥混在一起,不知有多少能真的送到祖先的鬼魂手中。郑蕙兰跪在地上,往天上抛着多得仿佛抛不完的纸钱,李建成站在她身边,替她打着伞,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有人躲在暗处监视他们。   大业十一年,杨广被突厥大军困在雁门关差点回不来,至今已经两年了。   其实惊吓过后,杨广就觉得此事有些蹊跷,让李渊和李世民镇守边关,却把李建成扣在手里做质子,半是嫉妒他和李世民的关系,半是知道他才是李家的智囊,只要他不和李渊、李世民在一起,他们就掀不起多大的浪。即使李建成人在京城,杨广也不敢稍有松懈,派暗卫一天十二个时辰盯着他,稍有异动,立即上报,但如果李建成遇到危险时他们没有出手相救,他们的一家老小就都别想活了。   杨广为了让李建成有理由留京伴驾,在礼部给他找了个闲差。礼部官员掌管祭祀和科举,如果李建成有二心,想笼络人才,一定会露出狐狸尾巴。尤其是太原郡丞王威、武牙郎将高君雅屡屡来信,说李氏父子大量地招兵买马,杨广更是紧张。当时马邑人刘武周已经杀死马邑太守王仁恭,占据马邑郡起兵反隋,自称皇帝,同时勾结突厥率兵南攻,攻陷楼烦,占据汾阳宫。李渊说招兵是为了抵御刘武周的势力进一步扩散,其他官员的奏折也证实刘武周谋反确有此事,李渊需要扩充军队,于情于礼都说得过去,可是不知为什么,杨广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因此对李建成看得更加严密。李建成却像是知道皇帝对自己有戒心,存心避嫌一样,新官上任后只是去礼部报了个到,之后就再也没有露过脸,理直气壮地白领薪俸。   不止是不结交朝臣,李建成甚至自动禁足,除了每月初一十五陪夫人去庙里进香、给当地的乞丐施舍点小钱以外,就只有逢年过节去祖坟拜祭母亲和李家的列祖列宗。杨广要监视李建成的暗卫每天报告他做了些什么事,结果除了养鸟、种花、看书以外,几乎没有别的活动可以上报,即使偶然有访客,除了自家亲戚,都被他以“父亲不在家”回绝。每天报告的事一成不变,别说是听的人,就连说的人都能说得睡着。   其实每天看着这么个大美人在眼前转悠,也是件赏心乐事。李建成每天在家里重复没有任何新鲜感的“游手好闲”,监视他的暗卫倒是十分享受盯着他的感觉,反而是每次李建成出门,暗卫都要打起十二万分的小心。   自从第一次跟着李建成去寺庙,暗卫才算是领教到什么叫“公子倾城”——李建成每次出门,都能遇上胆小的偷偷摸摸占点便宜,胆大的干脆拦路劫色,哪怕是最顺利的时候,也会被人里三层外三层地围着看,甚至有不少大姑娘小媳妇每逢初一十五,就去郑蕙兰上香的寺庙连夜蹲点,只为“公子倾城”的回眸一笑。可怜李建成一副比女人还不如的小身板落到这群如狼似虎的女人手里,光靠自家带出来的护卫还不够,于是杨广派来的暗卫集体沦为李建成的免费保镖,才让他每次出门都能安然无恙地回到家里。   不过暗卫们显然不知道他们生活在一个多么幸福的年代。   京城里都是深闺少女幽怨贵妇,纵然人多,力气总归有限,很容易就能推开。当年霍去病戍守边关,边城里不见得家家都用得起耕牛,男人又大多出去打仗了,于是大多数人家都是把年轻力壮的女人当耕牛用。每次霍去病巡视边关,来堵他的就是这些干惯了力气活的女人。可怜的骠骑将军在关外可以打得匈奴闻风丧胆,在关内巡逻时却被这些女人围追堵截狼狈不堪,第一次单独巡逻的时候,要不是靠马面走鬼道,差点回不了军营。但是怕归怕,巡逻的工作还是得做,第二次外出巡逻,霍去病把四个副官全都带上,却忘了边关的男人都在军营里,女人常年在家守活寡,因此对男人——尤其是身材结实的年轻男人——有着异乎寻常的热情,结果害得四个副官差点一起被前来围观的女人生吞活剥了。于是从此以后每次骠骑将军外出巡逻,后面都得带上浩浩荡荡的一支大军,才能保证每次霍去病回到军营的时候,至少一身盔甲还都挂在身上。   “夫君,今年的祭品好像准备得特别丰厚。”郑蕙兰开口道。   “我们可能要很长一段时间不来了。”   郑蕙兰一愣,回头看向李建成,小心地压低声音:“公公来信了吗?”   尽管郑蕙兰已经尽量说得很小声,还是一字不拉地传入了暗卫的耳朵里。   李渊写过什么见不得人的信给李建成吗?暗卫们暗自纳闷。杨广叮嘱要盯着李建成,于是他寄出去的每一封家书以及回信都由暗卫一一拆阅过,里面通篇都不过是些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废话而已,无论怎么研究,都看不出有什么值得躲躲藏藏的内容。李建成在家里养鸟消磨时光,唐国公府也养鸽子,一度曾让暗卫提起十二万分的警惕,每次有鸽子飞出府外,暗卫都要千方百计地捉回来。可是哪怕他们把鸽子从头搜到脚,甚至剖开来煮了烧了吃了,还是什么都没发现,李建成每天放飞,纯粹只是遛鸟而已。   暗卫自然不会知道,李建成在家里养的鸽子是用来给暗卫练手的,他们忙着抓鸽子玩的时候,真正的密信每个月初一十五通过李建成养在乞丐中的眼线送出城去,从未间断过;以后的逃亡路上药材必不可少,毒药最好也备一些,但如果大张旗鼓地去大量购买药材,肯定会引起暗卫的警觉,于是李建成就在暗卫的眼皮子底下把药材、毒草当寻常人家观赏用的花花草草来种;整天待在书房里,李建成并不是在看书,而是让飞廉和恶来在唐国公府挖了一条可以从书房直通城外的地道。   整整两年,李渊和李世民在晋阳招兵买马,李建成也在京城做好逃亡的万全准备,现在终于是让两年的准备派上用场的时候了。临出门前,李建成已经在城外备好马车,让李元吉带着一家老小从书房的地道出去,自己和郑蕙兰去祖坟最后拜祭一下李家的列祖列宗,引开监视者,顺便把杨广留在他身边的眼睛全都送下去伺候老祖宗们。   “很多吗?”李建成轻笑,“我还怕他们到了底下不够分,会去和娘亲抢。”   郑蕙兰以为李建成说的是埋在祖坟的列祖列宗:“婆婆也是李家的媳妇,李家的先祖们肯定对她爱护有加,不会和她抢的。”   “是啊,有飞将军李广和关内侯李敢在,才这么些个人,到了下面,恐怕只有给李家的先祖做牛做马的份。只是我们此去晋阳,祖坟带不走,恐怕要连累老祖宗们曝尸荒野了。”   李家果然有造反之心。暗卫们正考虑是先抓了李建成,还是先回去向杨广交差,不料李建成一个一个地点出他们所在的位置。   “东边柳树后面的,西北面墓碑后的,还有前面祠堂里躲在石狮子后面和挂在房梁上的,都出来吧。”   雨伞扔到了地上,绵绵细雨沾湿李建成一身宽松的锦衣,显出不会属于文弱书生的结实身材。利剑磨擦剑鞘的声音在过于安静的坟场听起来格外令人惊心,天与地之间被乌云笼罩得阴阴沉沉,只有剑刃的反光在李建成的脸上照亮狭长的一条,美丽,却危险。   “夫君……”郑蕙兰都有些傻了,“你……会武功?”   “我要是不装文弱书生,杨广怎么会只派这么几个三脚猫来监视我们呢?”面对仿佛凭空出现的暗卫,李建成依然笑得云淡风轻,“李家的列祖列宗都在这里,你们到了下面要是纸钱不够分,可不许去和我娘亲抢。”下手却是与他温柔美丽的笑容截然相反的心狠手辣。   耳边挥剑的破空声盖过细雨打在植物叶片上的细微声响,暗卫甚至都来不及发出惨叫,漫布天地间的雨雾已经蒙上血的颜色。地上蜿蜒的雨水中多了一摸刺眼的殷红,一直流到郑蕙兰的绣花鞋旁,郑蕙兰还愣在一边,看着文弱的丈夫一个人在四五个暗卫的围攻下,依然游刃有余,还没等她回过神,冒出来的暗卫已经成了一地死尸。   “看你。”李建成的手指抹过郑蕙兰的脸颊,抹去她脸上的血,让郑蕙兰忍不住一抖。   郑蕙兰还记得生第一个孩子的时候,她在产房里死去活来地痛了一天,李建成也在产房外寸步不离地守了她一天。女人生孩子是一脚踩在鬼门关,听到孩子的哭声,郑蕙兰有了一种再世为人的感觉。当时李建成也是这样抹去她脸上的汗水,抱过孩子给她看,温柔的笑容让郑蕙兰觉得为他受再多的苦也值得。原本李建成对房事总是兴趣寥寥,生下李承宗以后,便推脱不愿让妻子再受分娩之苦,一直拒绝与她行房,直到后来李承宗夭折,李建成似乎觉得亏欠妻子,即使自己不喜欢,也在房帷之中辛勤了许多。李承道,李承德,李婉言,李承训,李婉顺……二人成婚已经十多年,孩子们一个接一个地出生,郑蕙兰以为自己对丈夫就像对自己一样了解,直到此时看到他一边杀人,一边还能带着看到第一个孩子出生时的微笑,温柔地抹去溅到她脸上的血,郑蕙兰才发现她其实从来就不曾认识过李建成。   “走吧,大家应该都在等我们了。”李建成扶起郑蕙兰,发现她被刚才的情形吓得腿软,干脆抱着她走。   不管他隐瞒了多少事,至少她的丈夫对她还是那么的温柔。郑蕙兰安心了,闭上眼睛窝在李建成怀里,在和孩子们会合前享受老夫老妻间难得的独处时光,没发现丈夫的温柔不是给她的,而是遥遥地望着晋阳的方向。   *****   他终于还是走了吗?暗卫没有准时回来报信,杨广就觉得不对,等不及别人来汇报,亲自策马去唐国公府。   夜幕笼罩下的唐国公府犹如蹲踞的巨兽,雄伟壮观,却静得仿佛没有任何活物,只有花园里池塘中的鱼偶尔搅起一点涟漪。书房里还摊着书没有放好,摇篮里的小床垫上留着小孩的尿渍,吃过饭后的杯盘碗盏依然乱七八糟地留在桌子上,生活的痕迹随处可见,只有留下这些痕迹的主人仿佛突然凭空消失了一般,甚至连仆婢下人都找不到,只有一片死寂欢迎皇帝的大驾光临。   那是建成看过的书,建成睡过的床,建成用过的杯盏……可是留下这些的人不见了。侍卫在房屋中进进出出,搜刮一切可能留下的痕迹,有人对着杨广报告着什么,杨广却一个字都听不进去。   他的建成最后还是走了,只留下这一个空荡荡的唐国公府给他。不忍心看着心上人留下的痕迹被翻得一片狼藉,杨广走进花园,不小心踩到一个小花铲。   杨广蹲下身,捡起花铲,就着惨淡的月光看到上面沾着泥,手柄上似乎还能摸到李建成握过的温度。   他终于对杨广彻底失望了吗?可这又能怪谁?杨广对着手里的花铲苦笑。李建成给他出了那么多的好策略,一点都不居功,只求杨广能把大隋治理得更好,留芳千古。结果他却把什么都弄得一团糟,不能靠自己的本事留住李建成的心,只能靠皇帝的权力强行得到他的身体,让他越来越想离开自己。杨广知道李建成心里一定是有他的,至少应该有过他,是他让李建成失望了,无以宣泄的浓浓爱意最后却逼着心爱之人逃离自己的身边。   又有人来报告什么,杨广依然沉浸在自怨自艾中,什么都没听进去。   天亮了,太阳还没有升起来,微亮的晨曦已经能隐约照亮花园。李建成照料的小花圃像是个小型的农田,里面的不少作物都有收割过的痕迹。杨广看了看花圃里残留的植物叶片,看到一朵粉红色的小花依然在风中摇曳。圆嘟嘟的花朵,可爱粉嫩的颜色,就像他第一次看到的李建成,才八岁的小人儿,便已经美得惊心动魄,让杨广从看到他的第一眼起,就陷入万劫不复的地狱之中。   杨广想去摸摸那朵小花,一直守在他旁边的大太监刘安连忙一把拉住他的手:“陛下,小心,这草有毒。”   “有毒?”   “是。陛下,这叫打碗儿花,毒得很。奴才的老家在乡下,村里人买不起樟脑,就是用这种花来驱蟑螂臭虫的。大人怕小孩采了这种花会中毒,就骗小孩说采了这种花,吃饭时就会打碎碗,所以叫打碗儿花。”   李建成的花圃里居然种着毒草?杨广也是个博学多闻的人,对医药也粗通一些,仔细看了看花圃里种的东西,认出不少常用的药草。治呕吐腹泻的,治头疼发热的,消炎止血的,防蚊虫叮咬的,……数量都不少,分明是在准备做一次危险的长途旅行。李建成从两年前开始种这些东西,也就是说他两年前就在计划着这一天。   一旁的刘安突然又大惊小怪:“陛下,您看,这……”   “怎么了?”杨广抬起头,顺着刘安指的方向看过去,也惊呆了。   日光驱走夜的黑暗,也让隐藏在黑暗中的一切无所遁形,唐国公府花园的粉墙上用墨水赫然写着两行大字:   建功成业成尔罪业   倾国倾城倾尔国城   杨广终于听见前来向他报告的侍卫说了些什么了。   “书房里有一条地道,直通城外。跟踪李大公子的暗卫都在李家祖坟被李大公子杀了,尸首还留在那里,守墓人说亲眼看到李大公子杀人的,属下已经把他……”   “够了!”杨广怒吼着打断侍卫。花圃里的药草,书房里的地道,墙上充满讽刺意味的话,还有祖坟那边暗卫的尸体……在雁门的时候,李建成能轻而易举地拉开宇文化及的弓,当时杨广就不该被他的美貌所迷惑,听信他现在听起来简直可笑至极的说辞。原来他早有反心,为了让杨广放松警惕,装了一辈子文弱书生,骗得杨广总以为再努力一下,就可以让他全身心地爱上自己。   “传朕旨意,严密封锁所有通向晋阳的路,绝不能让李建成逃出去!”杨广站起身,突然又叫住侍卫,“不,通知各关卡,如果遇到可疑人物,不要打草惊蛇,务求将李建成活捉,朕要亲自审问。”李建成,你够狠,不过杨广以前不够狠,是因为他总以为李建成心里有自己,因此狠不下心来。如今既然已经撕破脸了,那么不妨比比到底谁更心狠手辣。   小巧玲珑的花铲被杨广单手折成两段,毫不怜惜地扔在烂泥中。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二章 牺牲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一失的后果就是全家人连同在路上遇到的柴绍刚离开洛阳到荥阳郡边境,就被杨广派来的追兵全部围在驿站里。   李渊已经杀了杨广派来监视他的副留守王威、高君雅,正式起兵,不仅发信给李建成,要他带家人速速到晋阳会合,同时也写信给女婿柴绍。为了避免被杨广的追兵堵截,李建成选了一条稍微有些绕的路,想不到英雄所见略同,竟然在逃亡路上遇见只有独自一人的柴绍。   李秀宁说带着女人孩子一起逃亡不方便,让柴绍一个人先走,柴绍也真的抛下妻儿一个人走了。听到柴绍居然让李秀宁一个人带着两个孩子逃亡,李建成立刻让飞廉恶来去帮李秀宁,却没算准自己高估了杨广只给亲信的晋王令牌的威力。   拿令牌的应该是皇上的特使,但是特使或许会带一两个随从,却决不会带着一车老老小小的女人孩子。李建成的孩子中最大的李承道不过十岁,最小的李婉顺还在吃奶,不论是让他们安安静静地待在箱子里假装货物,还是套上锁链装成犯人,都不太可行。李元吉和李智云都已经是大人,可以跟着李建成、柴绍在荒郊露宿,可是一车老老小小的女人孩子受不了如此颠簸。李建成只能赌看城门的小兵不够细心,绕到距离洛阳较远的城门再入城,在城门口亮了晋王令牌,然后摆足官家的派头,叫城主亲自出来迎接,还打得看门的小兵一句话都不敢问,总算一行人都顺顺利利地住进城里最好的旅店。   郑蕙兰和李元吉的妻子杨珪媚为有个像样的地方落脚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李建成却总有些不太好的预感。事实证明他的预感是对的——李建成长得太惹眼,李元吉脸上的胎记又是个抹不去的标记,他们入城的时候就被认了出来。城主低头哈腰,不过是缓兵之计,等他们先定下心来,再一网打尽去向杨广邀功。   旅店里的饭菜里下了迷药,李建成一下子就发觉到异样,可惜还是晚了一步。一行人在旅店小憩的时候,追兵已经将他们团团包围,只是因为杨广下令要活捉李建成,这些人才没有冲进旅店,只是在外面围得水泄不通,双方一直僵持到夜幕降临。   赶了一天的路,晚饭又因为有迷药没有吃,大家都是又累又饿。大人们还知道忍耐,小孩可不懂。旅店外面不时传来追兵劝降的喊声,旅店里面回荡着李婉顺刺耳的哭声,更添烦躁。   逃亡时走得匆忙,奶娘、下人一个都没带。是郑蕙兰舍不得十月怀胎生下的骨肉,要求带上所有的孩子,以为自己可以照顾好他们,现在李婉顺哭个不停,她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不论什么问题,只要到了李建成手中,就一定会有解决的办法。郑蕙兰抱着李婉顺去找李建成,就看见男人们在旅店的大堂里坐了一屋子,摇曳的烛光照亮他们已经无法掩藏的疲惫。   外面又传来叫嚣声,旅店里除了婴儿声嘶力竭的哭声以外就是一片寂静,从昏暗的旅店看出去,触目所及只有灰茫茫的一片,弥漫着凄迷的气氛。   坐了一会儿,柴绍终于忍不住沉默了:“大哥,他们想抓的好像只有你一个。”   “要是我出去了,你觉得他们会放过你们吗?”要不是怕李建成在争斗中受伤甚至不小心被弄死,外面的追兵早就冲进来了。   柴绍当然知道现在李建成是大家的保命符,他只是发发牢骚而已。看看,这就是带着女人孩子一起逃亡的下场。老婆没了可以再娶,孩子没了可以再生,柴绍自己的长子柴哲威已经八岁多了,次子柴令武也已经六岁,他都嫌他们碍事,把他们连同李秀宁一起扔下了,李建成居然连刚出生的女儿都要一起带走。   旅店重新恢复沉默,李智云看着自己的脚尖,李元吉和柴绍看着李建成,李建成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思考对策,突然抬头看向门边:“蕙兰,有什么事吗?”   看到李建成微蹙的眉头,郑蕙兰心如刀绞。现在的处境都是她害的。要不是她一定要带上那么多孩子,也不至于连累得所有人一起陷入险境,让李建成愁成这样。怀里的李婉顺已经哭不动了,郑蕙兰咬咬牙,才有勇气开口:“夫君,你和妹夫带着四弟、五弟走吧,别管我们了。”   郑蕙兰的话实在是说到了柴绍心里。“难得嫂嫂深明大义……”话说到一半,柴绍就被李建成瞪得说不下去。   “别再说这种傻话了。既然带你们一起走,我就不会抛下你们。”李建成重新垂下眼去,同时秀美的眉头再次绞在一起,看得郑蕙兰又是欢喜又是心疼。   “大哥……”柴绍还想再劝。   李建成一听柴绍开口便打断他:“嗣昌(柴绍字嗣昌),别让我后悔把秀宁嫁给你。”   话都说到这份上,柴绍只能乖乖闭嘴。   “大哥,有什么办法吗?”李元吉也是烦躁得一直用手指轮流敲在椅子的扶手上。   “有。”李建成说话时还闭着眼睛,“出去和他们谈判,等你们全都安全离开了,我再跟他们走,我一个人总能逃出来……”   “不行!”柴绍打断他,“岳父大人已经正式谋反,杨广绝不会放过我们这些家眷,即使逃过这一关,还有下一关,你这样能救我们几次?”   李建成刚才看到旅店里供奉着关帝像,已经去烧过香,让关羽帮忙去天上搬救兵。不过张友仁在天界的根基还不稳,上辈子在甘泉宫骗了个兵符,调来天兵天将给刘彻护驾,肯定已经引起西王母警觉,这次恐怕没法再这么大张旗鼓地搬救兵。飞廉恶来都在李秀宁身边,一来一回不知得多久,而且他们即使来了也不能杀人,只能帮着制造点混乱,李建成也没了主意,目前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李智云突然站起身:“我去下茅厕。”   李建成和柴绍没理他,李元吉却觉得似乎有些不对,一起跟出去。   虽然是异母兄弟,李元吉和李智云因为年龄相近,一直在一起,心有灵犀仿佛双生子一般,一点语气的差异,就让李元吉品出了异样。果不其然,李智云根本不是去茅房,而是去了万氏的房间。李元吉趴在窗下,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但是听到万氏的啜泣声。房门开了,李智云穿着李建成的衣服。   李智云没想到外面有人,被李元吉吓了一跳:“四哥……”   李元吉没有多说话,直接拖走李智云。   “四哥……”李智云咬了咬嘴唇,“四哥,没关系的。我扮成大哥引开追兵,等到了没人的地方再把衣服换回来,不会有事的。”   都去和亲娘交代遗言了,会没事吗?李元吉把李智云一直拖到马厩:“我没打算阻止你。我们一起走。”   “四哥……”   “多个人帮手,你逃出升天的胜算也能大一点。”   “不用……”   “长这么大,我们离开过彼此吗?”   “可是……”   “更何况……”李元吉顿了顿,“我这张脸无论逃到什么地方都逃不出去的。”与其连累李建成继续陷入险境,不如为他搏得一线生机。反正他是这么个爹不疼娘不要的怪物,大哥是唯一对他好的人,就让他为大哥做点事,这条命也值了。“智云,没关系,四哥活在世上从来就是个多余的人,有我在,你或许还能回去和大哥会合。”   “四哥!”   李元吉回过头,想不到李智云狠狠地吻在他的嘴上。   谁说李元吉是没人要的人?李智云是李家唯一庶出的儿子,大哥二哥就像天上的神仙一样遥不可及,虽然对他不坏,却总有些疏远。李智云感谢上苍让李元吉破相,让他可以成为李元吉唯一的玩伴。   几乎从出生起,李智云就从来没有离开过只比自己大几天的四哥。十几年来,二人形影不离,李智云眼中的李元吉不是破相的怪物,而是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什么时候开始对四哥产生这样的感情,李智云不知道,只知道他发现自己对四哥情根深种的时候,已经无法自拔,哪怕知道他心里只有谪仙一样的大哥,依然固执地拿“四哥还没有娶妻,我不能抢在前面”做借口,把心里唯一的位置只留给那个不可能的人。   李智云以为肯定不会有女人愿意嫁给李元吉,这份不伦之恋即使不能开花结果,至少也能悄悄地持续下去,却没想到会冒出一个贪慕虚荣的杨珪媚,因为李元吉是唐国公的嫡子,就愿意嫁给他。李元吉娶妻的时候,李智云把自己灌得烂醉如泥,躲在房里哭了一夜。后来看到杨珪媚也嫌弃李元吉的长相,经常用别有深意的目光打量大哥,更是怒火中烧,不由得怨恨为什么自己是男儿身,又和李元吉是亲兄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根本配不上他的女人赖在李元吉身边,让他心如刀割。   现在他终于不用再忍受这份痛苦。想不到有生之年还能有机会向心上人表白,上天待他委实不薄,李智云知足了。   “四哥,好好地活下去。”   趁着李元吉还没有回过神来,李智云牵马离开旅店,到了外面再狠狠地一鞭子抽在马臀上,用马的嘶鸣引来追兵。   “李建成跑了,抓住他!”   听到外面的喊声,李元吉才回过神来:“智云!”   夜幕笼罩下,李智云的一身白衣如一缕孤魂飘然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三章 美人   李智云的牺牲换来众人的一线生机,一行人总算顺利逃出城外,沿着荥阳郡和梁郡的交界继续向晋阳进发。   荥阳郡和梁郡的交界处是瓦岗寨的地盘,起先是东郡人翟让和他的同乡单雄信、徐世绩等人在汴水行侠仗义杀富济贫,后来队伍发展得越来越大,干脆起兵造反,自立为王,国号西魏,成为隋末农民起义中举义较早、发展最快、势力最强大的三大义军之一,并多次击退围剿的隋军,也成了不少被大隋逼得活不下去的官员逃亡的目的地。当年杨素被杨广逼死,其子杨玄感为父报仇,举旗谋反,结果失败被杀。参与杨玄感谋反的李密也一起成了通缉犯,于大业十二年十月逃到瓦岗寨,凭着在大隋当官多年的经验成了西魏的皇帝。裴仁基奉命前去剿灭瓦岗,结果宇文化及嫉妒他的儿子裴元庆受杨广赏识,设计让杨广下旨诛杀裴仁基父子,逼得裴仁基干脆带着妻子儿女一起投降,加入瓦岗寨。李建成看中这条路线,就是因为这是能最快地脱离大隋势力的地方。虽然瓦岗寨中有不少从大隋逃亡的官员,成员中还是以贫苦的农民、渔民、猎人为主。单雄信本来就是绿林侠盗,其他官员为了安抚义军中占绝大多数的贫苦百姓,哪怕装也要装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应该不会为难一些逃亡者,至少比被大隋的军队追杀安全得多。   但是逃往瓦岗寨势力范围的路上依然追兵不断,越是接近瓦岗,越快被人认出来。李建成很快就发现了蹊跷——在大隋势力范围内的年轻男人甚至年轻女人都被抓去挖运河了,一路上女人带着孩子逃难的不少,但是根本看不到年轻男人,因为会走在大街上的年轻男人不是大隋的官兵,就是逃走的苦力,再要不就是反贼,大隋的官员都知道看到没穿官服的年轻男人,闭着眼睛抓便是了,绝不会抓错人,如今反而是李建成、李元吉、柴绍害得众人危险重重。   柴绍还是建议兵分两路,让女人们带着孩子走,三个男人总能冲破封锁线。李建成却觉得不妥。万氏和尹氏年纪都大了,孩子们又太小,郑蕙兰和杨珪媚不是假小子李秀宁,根本无法带着这些人逃亡。后来是尹氏想了个两全其美的办法——让三个男人扮女装。三个大男人自然是死也不肯,结果所有的反对被四个女人全票否决,在城外找了个没人的清净地方,七手八脚地直接把三个大男人拖进马车乔装改扮。   万氏和尹氏带着孩子们在外面等,郑蕙兰和杨珪媚在车里给三个大男人打扮,里面的惨叫声几乎没有断过。没过多久,柴绍就忍无可忍地逃出来:“大嫂,弟妹,放过我吧,反正我怎么装也不会像女人的。”   万氏和尹氏不得不承认,这是她们有生以来见过的最丑的女人——柴绍的身材太高大魁梧,女装穿在他身上怎么看怎么别扭,为了掩盖一脸剃不干净的胡渣,郑蕙兰和杨珪媚还给他擦了粉化了点妆,结果只是弄得更加惨不忍睹。孩子们笑成一团,就连马车里的人都看不下去了,把柴绍抓回去,里面再次传出柴绍的惨叫声:“大哥,四弟,你们不能这么对我。我回去找秀宁行了吧?”   “没叫你扮女人,只要把你弄得看起来不像‘年轻’男人就行了。”   李建成的声音像一剂镇定剂,柴绍总算安静下来,再出来的时候换了一身粗布短打,脸上皱纹纵横交错,鬓角的头发再染白一些,完全是个老头子。   “不错。”柴绍出来时还拿着铜镜,感慨化妆品真是个神奇的东西,弯腰驼背地走了几步,看向万氏和尹氏,“像不像?”   两位姨娘连连向他点头。   驼着背走路虽然累,至少比穿女装好。柴绍接受了新的身份,也加入在外面等着看热闹的行列。   在里面哀嚎的换成了李元吉:“我和姐夫一起扮下人不行吗?”   “不——行!”杨珪媚的语气中没有半点商量的余地,“大嫂,他脸上的胎记怎么还是盖不住?再擦点粉。”   “不要……”李元吉的叫声越来越凄惨。   过了一会儿,郑蕙兰的声音也不耐烦起来:“算了算了,反正怎么擦也盖不住,拿个斗笠缝上纱遮住脸就是了……”李元吉刚想高呼大嫂英明,想不到她后面的话是:“这是我怀孕时做的衣服,比较宽松,你一定也能穿。”   “既然要遮住脸,我就不能穿男装吗?”李元吉继续抗议。   “穿男装蒙脸一看就不是好人,穿女装蒙脸就是有身份的贵妇。别闹别扭了。珪媚,摁住他。”   幸好李元吉才十五岁,骨架还没有完全长开,再用面纱从头顶遮到胸前,粗看看还有些像女人。李元吉出来以后,万氏和尹氏对他的打扮还挺满意,一遍遍纠正他走路的姿势,没发现马车里面一下子安静得异常。   李建成没有像柴绍和李元吉那样大吵大闹地抗议,马车里面反而不时传出郑蕙兰和杨珪媚的笑声。   “大哥,你以前是不是扮过女装?”杨珪媚终于忍不住问出口。   李建成长长地叹出一口气:“知道李浑吗?”   “被昏君满门抄斩的李浑?”郑蕙兰和杨珪媚面面相觑。   “就是他。”李建成点头,“当年李浑与爹同朝为官,又是本家,往来十分亲密,小时候爹常带我去李浑家玩。李浑有个女儿,叫蓉蓉,我一直叫她蓉姐姐。如果我们两家不是本家,李蓉蓉又比我年长许多,你们的大嫂恐怕就是她了。”   “青梅竹马啊……”郑蕙兰的声音里多了一股醋味。   “你不知道那李蓉蓉比她老爹的名字还混。”即使事隔十余年,李建成想起不堪回首的往事,依然咬牙切齿,“每次去他们家玩,李蓉蓉最喜欢的游戏就是给我穿裙子扎辫子化妆,然后看我爹能不能认出我来。”   难怪李建成那么习惯别人给他化妆。杨珪媚笑得浑身发抖:“那么公公认出你了没?”   “万幸,没有。”李建成垂下眼,“后来李浑家被杨广满门抄斩,蓉姐姐……只怕也是凶多吉少了。”   马车外面的人等了半天,总算等到马车动了动,出来的却是郑蕙兰和杨珪媚。   “大哥呢?”柴绍往马车里面张望,无奈什么都看不见。   “我能不出来吗?”李建成的声音里多了些罕见的尴尬。   “行了,大哥,不就扮个女装吗?”李元吉受不了只有自己一个大男人穿着裙子,一把掀开马车前的门帘,看到里面的人,却呆住了。   “怎么了?”李建成本就长得秀气,柴绍也好奇他穿女装会是什么样子,走到李元吉身后一看,也愣住了,“元吉,‘李倾城’到底是你哥哥还是你姐姐?”   “当然是哥哥。”   柴绍自从认识李建成和李秀宁以来,第一次没有反驳这句话,只是呢喃了一句:“大哥,你还让不让天底下的女人活了?”   李元吉和柴绍傻在马车外面,郑蕙兰和杨珪媚在一旁偷笑,勾得万氏和尹氏也好奇心起,一起凑到马车前去看,同样看得呆住了。   卷起的车帘像是佛龛前面遮尘的帷幔,一个白衣少妇端坐其中,眉若远山,肤若凝脂,略施粉黛的脸平和安详,深不见底的黑眼睛带着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超脱,要不是面相上还留有一些李建成的影子,万氏和尹氏几乎要以为是一个活生生的观世音菩萨坐在里面。   “我看我还是待在马车里面吧,”“观音菩萨”微微垂下眼,中性化的嗓音配着女装一点也不别扭,“不然我怕我们这一路会变得更危险。”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四章 瓦岗   杨广要抓的是两个年轻男人带着一车的女人孩子,而不是一个老头带着一车的女人小孩,乔装改扮后,去晋阳的路上太平了很多——或者确切地说是变成了另一种“不太平”。   一路上都是柴绍在外面赶车,李建成、李元吉连同女眷、孩子一起躲在车里,尽量避免抛头露面。可是一行人要吃饭要住宿,路上还要找茶肆歇脚,未必每次都能躲着人,李建成也没法蒙着面纱往嘴里送东西,于是几乎每到一个歇脚的地方,他就会被各种贪婪的目光包围,然后一路上来劫色的登徒子几乎没有断过。   好在登徒子大多只是流民,再要么就是三三两两的兵痞,很轻松就能摆平,只是按照每天三顿饭两顿点心的频率来劫色,实在是烦人——不过圣人说饱暖思YIN欲,越接近瓦岗的势力范围,来劫色的人就越多,或许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在“西魏”的统治下,老百姓的生活至少比在大隋好。   还有一点路就能脱离大隋,进入瓦岗的势力范围,一个老头带着一车的女人孩子,想来不会受到关卡为难,等到脱离了杨广的魔掌,就能换回男装了。李建成实在是受够了来劫色的各色人等,一心盼着马上就能恢复男装,想不到老天爷非要再和他开个玩笑,在进入瓦岗以前再让他遇到一拨强盗。   遇到就遇到吧,反正这种劫财劫色两不误的登徒子少的时候一天得遇上三四拨,多的时候一天遇上七八拨都不稀奇。不等对方喊出千篇一律的“此山是我开……”柴绍、李建成、李元吉已经熟练地抄起家伙,不料半路里杀出个黑胖子。   黑胖子穿着一身不知拆了多少盔甲才拼起来的铠甲,拎着一把大斧头,原本只是凑巧经过,看到有人拦路抢劫,被抢的又都是女人孩子,侠义之心顿起,提起大板斧便冲过去英雄救美。   强盗本就武艺一般,李建成一行自己就能解决,黑胖子的武功也不差,很快就解决了不长眼的强盗们。虽然没帮上什么大忙,对方好歹是救命恩人,李建成携着家眷向黑胖子道谢,不料黑胖子见他们一行老的老小的小,唯一的男人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头,还要赶那么远的路去晋阳,善心大发,硬是把他们迎入了瓦岗寨,说要找人送他们一程。   李建成正纳闷黑胖子怎么能大摇大摆地自由出入瓦岗寨的各种重地,黑胖子自我介绍说是西魏的将军,叫程咬金。   杨广的统治逼得神州大地上烽火四起,但大多不过是几个有勇无谋的莽夫率领一群乌合之众闹闹事,应该不会对以后建立一个由李世民统治的国家产生太大的威胁。李建成总以为瓦岗寨不过是这许多乌合之众中的一个,直到看见西魏的“朝廷”。   “西魏”俨然已经是一个小型的国家,虽然皇宫、城墙还十分简陋,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皇帝李密,丞相王伯当,下面的几员猛将中除了程咬金和草寇出身的单雄信以外,居然有不少李建成的熟人——曾经救过李建成的小捕头秦琼,幽州太守罗艺之子罗成,还有遭宇文化及陷害后倒戈的裴仁基。尤其让李建成惊心的是罗成的夫人叫单雄信“二哥”,程咬金的夫人叫裴仁基“爹”,罗成对秦琼的称呼是“表哥”——李建成到此时才知道秦琼也是世家出身,罗艺的夫人、罗成的生母正是秦琼的姑母,后来因为隋灭陈一统天下,秦家才没落到秦琼还得靠做捕快谋生。瓦岗寨的将领们之间已经不仅是绿林好汉的兄弟义气,还让造反的草寇和大隋雄踞一方的官员通过联姻关系抱成一团,赫然是一支不容小觑的势力。   如今大隋大势已去,中原已经陷入群雄逐鹿的情势。如果这些人能悉数归入李世民手下,在日后的争霸中,他的胜算会大很多。但如果不能……原本程咬金多管闲事,李建成只想尽早脱身,不过现在看来,没法一走了之了。   李建成惊叹于瓦岗寨的势力时,程咬金却是在被王伯当狠狠地批评。   “程咬金啊程咬金,我看你该叫‘程缺筋’才对,脑子里总是缺根筋。”王伯当点着程咬金的额头,骂得一点都不客气,“你以为我们还是以前的七省绿林会?什么外人都敢带过来。”   毕竟还不知道对方是敌是友,王伯当也不想一下子把关系搞僵,说话的语气严厉,声音却很低。可惜这些还是没能逃过李建成的耳朵。“外人”?看王伯当的长相,恐怕连汉人都不是,在中原,到底谁才是“外人”?不过李建成的祖母独孤氏和母亲窦氏都是鲜卑族人,要论汉族血统的纯正,他也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我说伯当大哥,你就没一点同情心吗?”程咬金可一点都没觉得自己做错,嗓门比王伯当大得多,“你看他们,老的老小的小,连一个年轻男人都没有,能有什么危险?再说几个女人又要照顾老人又要带孩子,还要赶那么远的路,今天要不是我出手相救,只怕后果不堪设想。伯当大哥,你当上丞相以后,以前的侠义心肠都到哪里去了?”   “现在我们这里已经是个国家了,国家要有国家的制度,不是以前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瓦岗寨!”王伯当对着程咬金又是一顿狠批,“再说你看他们像是需要别人保护的样子吗?”柴绍虽然弯着腰装老头,但是脚步轻盈,明显是练家子,而且武功不弱。郑蕙兰和杨珪媚确实一看就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柔弱女子,但是李建成和李元吉个子都太高了,身边配着剑,尤其是李元吉用黑纱把自己的长相遮得严严实实,李建成也是轻纱覆面,实在是由不得王伯当不起疑心。   “你们这种读书人就是这样,满口仁义道德,真的要你们出手帮忙的时候,就一个个推三阻四,跟你没什么好说的。”程咬金知道要比脑子,自己根本不是饱读诗书的王伯当的对手,拉过单雄信做救兵,“单二哥,你说吧,到底该把他们怎么办,我全听你的。”   单雄信虽是草寇出身,好歹做了几年七省绿林会的帮主,摆平手下确实有一套:“咬金,我看伯当说得不无道理,随便把人带进来,确实是你的不是。”   程咬金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单雄信会帮着王伯当说话。   单雄信示意程咬金稍安勿躁:“不过人家来都来了,总不能就这么赶回去,要是真的需要我们帮助,顺便帮帮他们就是了。晋阳离这里又不远。”   程咬金满意了,但是王伯当明显不服:“单二哥,我们现在人员也紧张,哪来那么多空闲的人手去管闲事?”   “怎么是管闲事?”单雄信凑到王伯当耳边,“你看他们一行的穿着打扮,肯定非富即贵,现在却是女人带着孩子逃亡,恐怕也是被杨广逼得走投无路的权贵。我们卖个人情给他们,说不定能再帮我们争取到一个盟友,进一步扩展西魏的势力。”   王伯当想了想,还是有些犹豫:“咬金,他们都是些什么人,你都问清楚了吗?”   “这个……”程咬金的声音总算低下来,“应该是什么当官人家的女眷吧……”   “你连他们姓甚名谁都没问!”王伯当真想掐死这空有一身蛮力的猪脑子算了。   “算了算了,咬金就是这脾气,”单雄信拍拍王伯当的肩膀,“我去问。”   单雄信和王伯当、程咬金凑在一起嘀嘀咕咕,李建成坐在车辕上陪李婉言玩,努力地听他们在说什么,无奈单雄信比程咬金谨慎得多,几乎什么都听不清楚,就看到他向他们走来,请柴绍引见。   单雄信出身卑微,即使穿着盔甲,看起来也是像草寇多过当官的。不过他一身草莽气,说话倒是有礼有节,在李建成面前一拱手:“在下单雄信,敢问夫人该如何称呼?”   “妾身夫家姓李。”李建成怕他看出自己身高不对,学女子的模样裣衽为礼,便赶紧坐回去,“敢问这位将军,我们是不是给程将军添麻烦了?程将军救命之恩,妾身没齿难忘,来世结草衔环定将报答。妾身一行就此告辞。”   听李建成一口一个“妾身”,李元吉很想笑,被李建成一把拧在腰上,差点痛呼出声。   方才远远看去,单雄信就看到“李夫人”一身洁白无瑕,满头乌发熠熠生辉,晶莹剔透的皮肤在阳光下近乎透明,还会隐隐泛出光来,像是下凡的神女。刚才不过是远远地看了一眼,单雄信就不由得感慨人间竟有如此尤物,此时走到“她”面前,“李夫人”一抬眼一垂眸,半透明的薄纱隐隐遮着“她”的下半张脸,一双流光美眸看得单雄信差点忘了呼吸,过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眼前的仙女已经是有夫之妇,不由得嫉妒起“她”的丈夫来,有福气娶得如此美眷。   单雄信盯着“李夫人”看得呆了,直到“她”站起身,招呼孩子们要告辞,才猛然从梦中惊醒:“夫人不必急着走。咬金和我们都是兄弟,既然咬金答应了要帮夫人的忙,我等一定尽心尽力。只是不知夫人要去哪里?为何只有这么些人?”   “妾身的夫家是做官的,昏君要将我们姐妹几个纳入后宫,夫君不从,便带着我们逃出来,去晋阳投奔亲戚。听说晋阳太守李渊也起兵造反了,到了那里总比留在京城太平,可是一路上昏君派人对我们穷追不舍,夫君一个人留下拖住追兵,让我们姐妹带着婆母、孩子先走,也不知道是死是活。”李建成一边说,一边悄悄地踹了柴绍一脚,免得他板不住脸笑出声来,“老人孩子受不了这么赶路,妾身原本想找个地方住一阵子,等等夫君,不过既然不方便,也不用勉强……”   就“她”那副我见犹怜的模样,哪个男人舍得不“勉强”?柴绍对大哥的演技佩服得五体投地。   听到李渊的名字,单雄信的脸沉了一沉,之后又换着方式问了几次,李建成答得滴水不漏,但是除了夫家是姓李的官员以外,再也问不出别的什么。   “夫人,你的亲戚不会就是李渊吧?”单雄信开始觉得王伯当担心得确实有道理,这一行人虽然是女人孩子,但绝不简单。如果这些人仅仅是程咬金一时误打误撞救下的,那再好不过,送点钱再送人家一程便可以了事,只怕是瓦岗的敌对势力看准了最单纯的程咬金,演一出苦肉计派了几个卧底进来。问题是人都来了,总不见得马上赶人家走,可要是让这些人留着,总让人提心吊胆,实在是令人为难。   李建成此时却是下定决心要留下来打探清楚瓦岗的情况,发觉单雄信对自己起了戒心,正盘算该怎么说服单雄信和王伯当收留自己一行,瞥见周围的人群中有一抹熟悉的身影:“蓉姐姐!”   李蓉蓉先前只听说程咬金带了几个陌生人来,也没太在意,只是来看个热闹,此时听到熟悉的称呼,不由得仔细打量眼前的“女子”。   “蓉姐姐,还认得出我吗?”“李夫人”解下面纱,一语双关,绝色倾城的容颜看得周围的人都傻了。   李蓉蓉稍微打量了一下,就认出了眼前的人:“倾城!”   为什么又是“倾城”?李建成在心里哀叹。记得刚出生没多久的时候,李建成还觉得“建成”这个名字挺好的,至少比“霍去病”像个名字,“小建建”或者“小成成”总好过上辈子李敢喝醉酒以后跟着他叫“小病病”。可没想到稍微长大一点,李建成就被叫成了“李倾城”,而且是走到哪里叫到哪里。听到李蓉蓉口口声声的“倾城”,李建成真怀疑她是不是还记得自己的名字。   李蓉蓉对单雄信和王伯当说李建成是她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姐妹,因为各自出嫁,已经许久没见面,不由分说地要把他拖进房里说悄悄话,单雄信和王伯当居然也没反对。   李蓉蓉居然还活着!可是她一个官家小姐怎么会出现在瓦岗寨?而且还像是在瓦岗寨挺有地位。不过这样也好,李建成至少能留下来,给李世民拉拢一个帮手,或者除掉一个强敌。   作者有话要说:  瓦岗寨众人的设定中有很大一部分参考了电视剧《隋唐英雄传》,不过关于这部电视剧,有一点我真的很不吐不快——服装、场景什么的粗制滥造也算了,你们到底有没有时间观念?暂且不说年龄设定非常成问题,(按照史料记载,宇文化及只比李建成大十二岁,比杨广还小了八岁,根本不是个老头子;秦琼比李建成大十九岁,李渊起兵的时候,秦琼应该已经年近半百了,很难想象以当时的医疗条件和平均寿命,一个将近五十岁的人还能打仗;徐茂公也就是徐世绩比李建成小五岁、比秦琼小了二十四岁,差不多是爹和儿子的年龄差了,居然能以前辈的身份在电视剧里面指点秦叔宝;……)电视剧里面秦叔宝和李蓉蓉拍拖居然从李世民还是小屁孩一直拍拖到玄武门之变,两个人还都一点都没老。实在是吐槽无力了。反正是胡编乱造的小说,我的作品里很多人的年龄设定与历史记载也肯定是不符的,大家姑妄言之姑妄听之吧。 ☆、第三十五章 旧识   这一天对秦琼而言简直像是一场噩梦。   秦琼小时候与程咬金比邻而居,两人几乎像是亲兄弟一样,他实在是太了解这好兄弟有多莽撞。听说程咬金带了一批身份来历不明的人回来,秦琼一点也不奇怪。原本这些人与秦琼完全没关系,最多不过是多长个心眼多派点人手的事,想不到李蓉蓉居然说这些人是她的熟人,还带到家里来。   秦琼和李蓉蓉严格来说是私定终生,秦琼只知道李蓉蓉是李浑的女儿,从来不认识她的其他亲戚,正纳闷当年李浑被抄家灭族,李蓉蓉能活下来已经是侥幸,怎么还会有亲戚逃过一劫,回到家,就看见三个年轻少妇带着两个中年妇人、一个妙龄少女和一群孩子在和李蓉蓉闲话家常。李蓉蓉要去掀少女头上戴的斗笠,少女死压着不肯放,连说“我穿女装没有大哥好看”,嗓音居然是男声。   就和王伯当担心的一样,这一行人果然有问题。   “叔宝,你回来了。”看到丈夫回来,李蓉蓉才肯放过李元吉,“建成,元吉,这就是你们的姐夫。”   “建成”?一个女人叫“建成”?秦琼好奇地打量被称为“建成”的白衣美妇,总觉得这人的长相和“建成”这个名字让他觉得说不出的熟悉,却想不起来到底是在哪里听到过。   “秦叔叔,好久不见。”李建成倒是一眼就认出了秦琼。   听到“秦叔叔”这三个字,李蓉蓉忍不住掩口而笑:“你叫我‘姐姐’,叫他‘叔叔’。”   “有什么不对吗?”李建成还没反应过来。   郑蕙兰早就看出了蹊跷,悄悄拉了李建成一把:“你该叫他‘姐夫’。”   当年李建成放出李氏将取代杨氏得到天下的预言童谣,不少李姓大臣都成了杨广的眼中钉肉中刺。杨广为了找借口除掉李浑,提出要将他的独生女李蓉蓉纳入后宫。李浑当时已经颇看不惯杨广,自然不会眼睁睁地看着女儿落入火坑,赶紧找了个人把李蓉蓉嫁了。如此明目张胆地抗旨,分明是目无尊上,杨广这下抓到了李浑的把柄,将他全家处斩,已经在出嫁路上的李蓉蓉也没能逃过一劫。不料来抓李蓉蓉的人见李蓉蓉貌美,起了色心,对她欲行非礼。秦琼当时外出公办,恰巧遇见李蓉蓉遭劫,杀了官差救下她,一路护送到夫家去。   听说李浑一家被处斩,李蓉蓉的未婚夫就怕受牵连,秦琼千辛万苦地把李蓉蓉送到未婚夫家,未婚夫却一口咬定他们一路上孤男寡女单独相处,必定有染,硬是要退婚。李蓉蓉已经无家可归,如今夫家又不要,只想干脆一死了之。秦琼半是可怜李蓉蓉孤苦无依,半是朝夕相处真的对她日久生情,干脆自己娶了她。   先是杀了官差,后来又娶了个朝廷钦犯,秦琼的官也做不下去了,便带着妻子和母亲去瓦岗寨投奔幼时的好兄弟程咬金,加入反隋的阵营。   秦琼还没认出眼前的人:“蓉蓉,这是你的哪个亲戚?”   “其实不是亲戚,他是我爹的故交的长子。就是李渊。”李蓉蓉欲言又止,“你也知道,单二哥他……”   “你是李渊的……”长“子”?秦琼重新打量李蓉蓉的“闺蜜”,只觉得有些眼熟,却怎么也看不出是长“子”。   “爹在晋阳起兵,我们一路遭到杨广追杀,男扮女装,实在是迫不得已。”李建成受不了被秦琼如此打量,不自在地移开视线。   “哦……”这男人得漂亮成什么地步,扮女装还能这么美。秦琼不由得感慨,但还是没想起来到底在哪里见过李建成。   “说起来,你还真得好好谢谢你的‘秦叔叔’。”李蓉蓉故意学李建成的口气,也对着秦琼叫“叔叔”,“当初你爹和你弟弟去晋阳赴任,路上遭到宇文述追杀,还是你秦叔叔救了他们二人的命。”   听到“追杀”二字,李建成倒抽一口冷气。宇文化及目光短浅,只想着在杨广面前专宠,以为排挤掉了李世民就万事大吉。还是宇文述老谋深算,一回来就看出让李渊守边关是放虎归山,但就连李建成都没想到他会嚣张到派人去追杀朝廷命官。幸好李渊和李世民安然无恙,李家欠秦琼的人情真是欠大了。   秦琼习惯了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李渊当官的名声不错,遭宇文述袭击的时候又是在瓦岗寨的地盘上,秦琼也就顺手管了闲事,时候根本没有放在心上。比较让他介怀的是李建成口口声声地叫他“叔叔”,尤其是他身边的几个小屁孩也跟着叫他“叔公”。   “你能不能别叫我‘叔叔’了?”秦琼就不明白,他和李蓉蓉分明是夫妻,为什么自己在称呼上就非要比李蓉蓉长上一辈。   “叫习惯了。”李建成轻笑,“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就在我面前叔叔长叔叔短。”   “第一次见面?我们以前见过?”秦琼实在是想不起来以前见过这么个人,“你现在这打扮,我实在是……”   “那是二十年前的事了,秦叔叔自然认不出我。”   难怪不记得。看李建成的年纪,二十年前还不过是小屁孩一个,又是男扮女装,秦琼要是还认得出他,那才是咄咄怪事。   “不知秦叔叔还记不记得,二十年前,唐国公和夫人来衙门报案,说是世子失踪了。”   秦琼当小捕快的时候办过不少案子,也不是第一次遇到小孩被拐卖的案件,不过说到唐国公世子失踪案,好像还有点印象。   “当时唐国公夫人已经怀胎八月,急得直掉眼泪,唐国公许诺只要能找回孩子,一定重谢。结果那个孩子自己回来了,还带回来一个身材魁梧的乞丐,说是被人牙子绑了,然后被这个乞丐所救。”   有些模糊的印象开始清晰起来。秦琼记得那个魁梧的乞丐。   “你问那孩子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那孩子先是怎么也不肯说,后来给你看一块写着‘晋’字的令牌……”   秦琼想起眼前的人是谁了。   “二十年前我就说你太刚正不阿,这官做不长……”李建成微微一笑,“当然,后面的话也依然作数。”   眼前的“少妇”云淡风轻的笑容和记忆中少年老成的唐国公世子交叠,秦琼只觉得像是大冬天被一盆冰水从头浇到底。   *****   花了一点时间统一说法,李蓉蓉便正式向瓦岗寨的众人介绍说李建成是她的远房表妹“白清儿”,因为长得太漂亮,总是被人叫成“倾城”。“白清儿”说一路上遇到过不少人打着帮助他们的幌子想占便宜,一开始也不敢肯定瓦岗寨众人是不是真正的正人君子,所以说话有所保留,接着正式向众人介绍自己一行——万氏和尹氏是公公的小妾,郑蕙兰和杨珪媚是丈夫的小妾,李元吉是“她”的女儿“秀秀”(从此以后每次听到别人提起“秀”字,李元吉就会暴跳如雷),另外几个都是郑蕙兰生的孩子。   李建成比李元吉年长十五岁,李承宗要是还活着,确实比李元吉年幼不了多少,要李元吉认李建成做爹,并不是那么难以接受。可是男扮女装的“白清儿”看起来还像刚二十出头的少妇,瓦岗寨众人实在难以想象“她”已经有个这么大的女儿。李建成说“秀秀”脸上长了疥疮,大夫说不能见风,所以蒙着脸,可单雄信忍不住好奇,到了屋子里以后想掀开李元吉的头纱,看看他是不是真的有十五岁,结果被李蓉蓉一把拍掉手,直说他不懂女儿家的心思——姑娘家本就爱美,更不用说“秀秀”是还没有出嫁的黄花大闺女,怎么肯让人看到满脸疮痂的样子?   王伯当注意到李蓉蓉介绍李建成一行时,秦琼的表情颇耐人寻味,只是当着李蓉蓉的面不便反驳,便暗中留了个心眼,晚上再召集瓦岗寨诸将开了个简短的会议。   会议一开场,王伯当就把惹祸上身的程咬金骂得狗血淋头,然后提出要加强警备部署,严密监视李建成一行,让他们自己离开最好。   “伯当大哥,你真是越来越没同情心了。”程咬金被骂得不服气,“白姑娘是蓉蓉的亲戚,又和丈夫失散了,那么可怜,你还把他们当贼一样防着。”   王伯当寸步不让:“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蓉蓉都说了那个白姑娘和她不过是远亲,而且很久没见面了,蓉蓉甚至都不认识她的丈夫。再者我看那个白姑娘武功不弱,哪像是娇生惯养的弱女子?这人绝不简单,不得不防。”   “现在胡风盛行,贵族女子未必娇弱,蓉蓉自己不也是见识卓越的女中豪杰?”程咬金还是不服,“单二哥,你说呢?”   “这个……”单雄信听说“秀秀”因为脸上有疥疮而不得不蒙脸,就对李建成一行产生了一点同病相怜的感情,“白姑娘毕竟是蓉蓉的亲戚,要是我们对他们太不友好,恐怕……”   “人情重要还是天下大任重要?”王伯当对单雄信步步紧逼,“为了你的江湖义气,我们可能会把整个西魏都赔进去。”   单雄信也针锋相对:“‘王丞相’,别忘了,西魏是从瓦岗寨发展而来,是靠我们这些为了彼此可以舍生忘死的兄弟打下来的,要没有当初的‘江湖义气’,哪来你现在的‘天下大任’?”   “我看你是看上那位白姑娘了吧?”王伯当冷哼,“色字头上一把刀,单将军,小心哪。”   “你……”   罗成原本一直在旁边做摆设,看到王伯当要和单雄信动起手来,连忙叫过程咬金分开他们:“表哥,他们是表嫂的亲戚,你说句话吧。”   先前和李建成的几句话在秦琼心里掀起滔天巨浪,他还没想好该怎么办,火已经烧到他身上来了。   “我对蓉蓉的亲戚……也不是很熟。”秦琼搜肠刮肚地找托词,“再说蓉蓉和白姑娘也是几年没见面了,也不知道白姑娘的丈夫是敌是友,我看……还是不能掉以轻心。”二十年前秦琼已经见识过李建成的手段,二十年后的他会是什么样,秦琼实在是不敢想象。   秦琼说起来是“白清儿”的表姐夫,连他都这么说,单雄信即使同情“白清儿”,也不便多置喙:“监视他们可以,但是别太过分,毕竟是女人家……这样吧,让冰冰和彩霞去探探他们怎么样?她们功夫好,有个万一也能应付,而且都是女人,说起话来比较方便。”   可李建成根本不是女人啊,派女眷去试探他,不是送羊入虎口?秦琼不能拆穿“白清儿”是男扮女装,只能在心里叫苦连连,不知什么时候才能送走这瘟神。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六章 “女郎”   单雄信之妹、罗成之妻单冰冰父母早亡,从小就是跟着两个哥哥做拦路剪径的强盗,她的武艺都是腥风血雨中磨练出来的。后来单冰冰嫁给罗成,丈夫对她更是娇纵,把罗家枪稍加改进,悉数传授于她,让她的武艺更加精进。程咬金之妻裴彩霞是将门虎女,裴元庆出生以前,裴仁基膝下无子,就把这个女儿当儿子养。裴元庆少年英雄,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这个姐姐,裴彩霞的厉害可见一斑。   单雄信点了这两员女将去试探李建成,觉得如果李建成真的是敌非友,她们也应付得了,结果她们去了不出两天,就开口闭口都是“清儿妹妹”,天天去找“白清儿”讨教武功。秦琼一直有意无意地在众人面前暗示“白清儿”不简单,程咬金从来听不出秦琼的画外音,单雄信一到“白清儿”面前就找不着北,王伯当却一直留着个心眼,发现“白清儿”来了没几天,瓦岗寨诸将的女眷就没一个说“她”的不是,越发觉得“白清儿”做人如此八面玲珑,必定不是良善之辈,对“她”更加提防。偏偏“白清儿”老实得很,虽说是想暂时停留几天,让老人孩子歇一歇,看看丈夫会不会跟上来,却从来不曾离开过安排给他们的住处,也没见过“她”登上高处极目远眺,偶尔上街采办些日用品,也是和其他女眷一起去,一点也看不出担心丈夫的样子。   “她”越是这样存心避嫌,王伯当越是觉得“她”可疑。   或许白天装出来的正常模样是为了掩饰晚上做的见不得人的勾当。入夜以后,王伯当潜进安排给“白清儿”一行的客房,发现“她”的房间果然是空的,四处找了一番,看到“白清儿”站在空无一人的校场上看星星。   “王丞相?”几乎是王伯当一踏入校场,“白清儿”就发现了他,悠悠回过头,“你也来看星星吗?”   灿烂星光照得“白清儿”一身白衣都隐隐泛出银辉,像是下凡的嫦娥,王伯当却是暗暗惊心这女人的武功到底有多好?虽然夜深人静,王伯当主攻的武器是暗器和弓箭,讲究的就是隐蔽,他有自信走到瓦岗寨任何一个武将身后二十步以内不被发现,“白清儿”却在五十步开外就发现他了。   “是啊。”王伯当大大方方地走到“白清儿”身边,“李夫人也睡不着吗?”看单雄信的样子,就不难发觉“白清儿”的魅力有多大,王伯当故意在称呼上疏远,免得男人的本能会让他中美人计。   “不是睡不着,只是有些挂心。”“白清儿”继续看着天上。   “你丈夫会没事的。”王伯当随口安慰“她”。   “谢丞相吉言。”   两人一直隔着礼貌的距离,气氛又安静下来,“白清儿”始终一动不动地看着天上,似乎完全忘了身边还有个王伯当。   “你丈夫以前经常陪你看星星吗?”   “是啊。”“白清儿”的声音像是从另一个世界飘来一般,“他说从星星可以看出很多玄妙。”   “什么玄妙?”   “今年九月左右,河南、山东会发大水。朝廷光顾着对付各路反王,肯定置黎民百姓于不顾,反王们各自为阵,也可能为了军粮自相残杀。如果瓦岗先一步攻取黎阳仓,不但可保证己方的粮饷供应,如果开仓赈济灾民,还能得到河南、山东百姓的爱戴,瓦岗的势力便可进一步扩大……”   王伯当原本只是随口问问,以为“白清儿”最多不过是认识几颗星星而已,没想到她会说出这么一番话来:“夫人会占星?”   “跟着夫君学了一点皮毛而已。”“白清儿”连头都不回,“可惜医者不自医,占卜也是一样,只要是和自己有关的事,就什么都看不到。”   如果说发大水只是占卜,后面的话可是放眼天下大局,没有一定的军事知识,根本说不出这些话来。王伯当硬吞下所有的惊讶:“夫人的夫君……莫非也教过夫人行军打仗?”   “女人家学什么行军打仗?”“白清儿”淡雅的微笑像是一抹白色的夜来香在夜色下舒展花瓣,“他只是经常叫我陪他玩行军布阵的游戏。”   “怎么玩?”   “在沙盘上拿旗子当士兵,两军对垒,一决胜负。有时候是重演历史上的著名战役,有时候是照着大隋地图布好沙盘,双方随机取旗子对垒。”   王伯当越听越是胆战心惊:“听起来十分有趣。既然睡不着,夫人可有兴趣去王某房里厮杀一局?”   可算是上钩了。李建成存心引起王伯当的注意,连着几日半夜里起来吹冷风看星星,就是为了他这句话。   *****   王伯当只有独自一人,无妻无子,住的地方虽然不错,却因为没有女主人而显得一片混乱。“白清儿”主动去泡茶,王伯当摆好沙盘和旗子,两人入座后,“白清儿”大概说了说“游戏”的方法,王伯当却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李夫人,王某深夜把你叫进房里,夫人就不怕王某心怀不轨吗?”一个女人肯在深夜里跟着一个不是很熟悉的男人进卧房,不是人尽可夫的YIN娃□,就是心里有鬼。   “当然怕。”“白清儿”对答如流,“只是……”   “只是觉得王某应该是正人君子,不会做出逾矩之事?”王伯当冷笑,“那王某可得多谢夫人抬爱了。”   “不敢当,该是妾身请丞相原谅妾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白清儿”瞥向王伯当手边已经空了一半的茶盅,“茶里下了软筋散,虽然对日常生活不会有什么大影响,不过到明日天亮以前,丞相是别想提气与人动武了。妾身武艺不精,不过对付五六个不会武功的男人,还是可以自保的。”   王伯当试了试,果然如“她”所言,不禁失笑:“夫人好手段。用毒该不会也是你丈夫教的吧?”   “丞相,客房那边的水井和其他人用的水井是不通的吧?”“白清儿”不答反问,“否则要是引狼入室,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很不幸,瓦岗寨所有的水井都是相通的,如果“白清儿”想使坏,只要在井里投毒,整个瓦岗寨就无人能幸免。   这女人……应该没那么厉害。王伯当连忙顾左右而言他,开始和“白清儿”玩打仗游戏,虽然各有胜负,他却是越来越为“她”鬼神莫测的布军方式震惊。王伯当现在已经可以确信“白清儿”对他们绝没有恶意,不然他们早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又输了一局,王伯当长舒一口气:“夫人真是女中儿郎,王某认输了。幸好夫人不是瓦岗寨的敌人。”   “丞相过谦。”   “不,王某该替整个瓦岗寨多谢夫人才是,对冰冰和彩霞不吝赐教,还透露河南、山东发大水的消息,卖了那么大的一个人情给瓦岗。”   “妾身一行在此多有叨扰,小小心意,只是知恩图报罢了。”   “只是夫人这样帮瓦岗寨,会不会对你的夫君不利?”   图穷匕见了。“白清儿”终于抬起眼:“妾身不明白丞相是什么意思。”   “夫人的丈夫如此能干,又有夫人这样的贤内助,如今天下大乱,难道他就不想趁机分一杯羹?”   “天下大乱,群雄看到的是满足野心的机会,妾身看到的却是百姓夹在其中受苦。妾身愚见,群雄各立为王,纷争不断,中原四分五裂,只会给外族入侵的契机。分不如合,如果万众一心,总好过让塞外蛮夷趁虚而入,生灵涂炭。”   “哦?”王伯当颇感兴趣,“可是群雄彼此都不服气,夫人以为谁最有资格号令群雄呢?”   “恕妾身直言,西魏皇帝并没有帝王之相,但是瓦岗北面常有紫气升腾,真龙天子该是在北面。”   “在晋阳?”王伯当冷笑,“夫人说的真龙天子,莫非是李渊?”   “白清儿”不做声。   “听说李渊在晋阳起兵,让其长子李建成携家眷去晋阳与他会和,若是王某没有猜错,夫人的丈夫就是李建成吧?”   不是丈夫,“她”就是李建成本人。尽管心里暗自好笑,“白清儿”还是故作为难地点了点头。   难怪“她”一开始吞吞吐吐的不敢说出身份,王伯当以为自己什么都明白了。“天下纷乱,各为其主,夫人帮着自己的丈夫,也无可厚非。请放心,王某不会因为夫人是李渊的家眷而为难夫人,也不会把这事说出去。”   “诸位英雄……是不是和公公有什么误会?”“白清儿”楚楚可怜地垂下眼,“刚来的时候,我一提起公公的名字,单将军的脸色就像是要杀人一样。”   “他的哥哥单雄忠是被李渊射杀的。”   “白清儿”吓了一跳:“怎么会?爹……公公不是草菅人命的人。”   “后来我们听叔宝说起,才知道单大哥被杀,其实是一场误会。当时李渊去太原赴任,路上遭到宇文述追杀,单大哥听到厮杀声,前去相助。那时候单大哥和秀秀一样,因为头上长了一个疮,大夫说不能见风,就一直蒙着头纱。李渊当时被宇文述的手下吓得草木皆兵,看到单大哥蒙着脸,以为他也是宇文述派来的人,便将他射杀了。”   难怪单雄信一听“秀秀”头上长疮,会露出那么耐人寻味的表情。   “单二哥父母早亡,是单大哥将他抚养长大。虽然知道其中有误会,恩重如山的大哥无辜遭人杀害,单二哥总咽不下这口气,去找李渊理论。想不到李渊官威十足,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便将他赶了出来,告诉他有本事就去官府告他。单二哥本就是绿林劫匪,怎么去官府?他就是从那时起,便再也不相信天底下有‘公道’二字,带着七省绿林会的兄弟们成立瓦岗寨,结果他在这边造反,老家的妻儿老小便被朝廷下令诛杀,连怀有身孕的二嫂都没能幸免于难,只有冰冰因为贪玩,当时不在家,才侥幸逃过一劫。”王伯当深吸一口气,“皇上对我恩重如山,李渊又与单二哥有仇,无论如何我们都不会投降李渊的。况且京都童谣只说真龙天子姓李,这个李姓真龙天子也可能是皇上,童谣里的‘勿浪语’不正是暗合皇上名讳中的‘密’字吗?”   看来和瓦岗寨只能为敌了。李建成沮丧地想。都是他一开始的童谣没编好,不但长了他人威风,还竖了这么一个劲敌。   同时王伯当也在打着小算盘。既然已经清楚“白清儿”的身份,要是让这样一个能人落到李渊手里,未免太可惜了。最好能把“她”留在瓦岗寨。   “不瞒夫人,王某其实很早就猜出了夫人的身份,也一直在帮着打听关于李建成的消息,但是没什么结果。”   “有劳丞相费心了。”李建成就坐在他面前,他当然打探不到消息。   “如果……我只是说如果。我相信李大公子吉人天相,定能逢凶化吉,只是万一他有什么不测,白姑娘打算怎么办?”   李建成到底有没有不测,“白清儿”绝对比王伯当清楚。不过他先前口口声声的“李夫人”,现在称呼却成了“白姑娘”,是认定李建成已经死了吧?   “如果今世无缘再见,来世再续前缘便是。”“白清儿”搜肠刮肚地编故事,“我生下秀秀时伤了身子,无法再生育,反倒是妹妹给夫君生了长子,只因我过门早,占着正妻的头衔,弄得大家都尴尬。好在秀秀已经长大成人,如果夫君真的有什么不测,等把妹妹们和孩子们送去和公公团圆,再给秀秀找个好婆家,我便可以无牵无挂地随夫君去了。”   “白清儿”在李家的身份很尴尬,过得并不好!王伯当听到了一丝希望:“白姑娘尚且年轻貌美,就此弃世,未免可惜。姑娘可曾考虑过改嫁?”   “改嫁?”“她”一个男扮女装的大男人怎么嫁?“丞相说笑了。即使夫君不在人世,妾身又是二嫁,又不能生育,谁会愿意娶?”   “一定会有。像是……”   王伯当话说到一半,房门突然打开,单雄信冲了进来:“王伯当你这衣冠禽……”看到屋里的情形以后,却说不下去了。   单冰冰看出二哥对“清儿妹妹”一往情深,也有意撮合他们,无奈这哥哥的脸皮比纸还薄,让一心想要个二嫂的单冰冰头大如斗。说起来实在是老天帮忙,单冰冰无意中看到王伯当和“白清儿”一起看星星,还听到他们说的话,就跑回去对单雄信说王伯当半夜把“白清儿”带进自己房中,还要玩一些“她与丈夫玩的游戏”。   王伯当劝单雄信不要迷恋“白清儿”的美貌,自己却和“她”私会,单雄信这下坐不住了,冲到王伯当房门外,果然听到王伯当在劝“白清儿”改嫁,种种不堪入目的画面立刻跃然眼前,忍不住冲进屋,却看到两人都衣冠楚楚,座位中间还隔着个沙盘,才发觉被妹妹耍了。   “这个……”王伯当和“白清儿”都一脸诧异地看着他,单雄信恨不得就地挖个洞钻下去。   “单将军是有要紧事和王丞相谈吧?”“白清儿”善解人意地站起身,“那么妾身先告辞了。”   “不送。”王伯当想站起身,无奈软筋散的药力还没有散去,刚站起来,便又重新跌坐回去。   “白清儿”走了,单雄信尴尬地看向王伯当。   “单二哥该不会是以为我和白姑娘有私情吧?”王伯当干脆点穿他的心思。   “这个……”单雄信的黑脸开始转红,笑得十分尴尬。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看白姑娘的丈夫是凶多吉少了,要是她真的成了寡妇,也是佳偶。”   王伯当看上“白清儿”了?单雄信的脸沉下来。不过暂且不说“白清儿”的丈夫还不知道是生是死,就算他真的死了,“白清儿”也不是单雄信的妻子,“她”要和谁在一起,根本没有单雄信置喙的余地。只是不知为什么,王伯当的话总让单雄信有一种被好友出卖的感觉。   发觉房间里开始弥漫出醋味,王伯当忍不住好笑:“单二哥,嫂子去世都那么久了,没考虑过续弦吗?”   “你……你是要给我做媒?”单雄信不敢置信地指着自己的鼻子。   “在瓦岗寨,‘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怕是要改成‘单雄信之心路人皆知’了。”王伯当叹了一口气,“我本来想帮你探探白姑娘的口风,谁知道你会在这时候冲进来。”   “这个……”单雄信一下子手足无措起来,“你不是说‘色字头上一把刀’吗?”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她是什么人。”王伯当看着沙盘,回味刚才的战局,“白姑娘不仅武功好,而且会占星,懂排兵布阵,如果这样一个人能加入我们瓦岗,实在是如虎添翼。”   “可她丈夫……”   “她丈夫是李渊的儿子。难道你希望那样一个能人落在李渊手里,和我们作对吗?”   单雄信的脸沉下来。   王伯当继续用平静的口气煽动单雄信:“据我所知,李渊的那个儿子不学无术,整日花天酒地,有白姑娘这样的贤内助还不知足,光是小妾就纳了两个,如今恐怕也不是为了给白姑娘断后与她分开,而是怕她们一行的女人孩子会妨碍他逃命,所以不要他们了。只可怜白姑娘还以为她的丈夫对她一往情深……希望老天开眼,让她的那个丈夫死了算了,好让白姑娘遇到一个真正珍惜她的人。”   为了让单雄信下定决心去追求“白清儿”,王伯当故意把李建成说得十分不堪。单雄信对王伯当的话全都信以为真,就算老天不开眼,他也要把“白清儿”抢过来。不过……“伯当,既然你也觉得白姑娘那么好,就没想过自己娶她?”   “我的妻子是西魏。”   “不是西魏的皇帝?”   王伯当一愣:“单将军,你说这种话,可是对皇上大不敬!”一番严厉至极的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偏偏是色厉内荏,明明白白地透着心虚。   “行了,龙阳之癖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单雄信还说个没完了,“可怜我们的王丞相,一大把年纪还没有娶妻,原来是因为……”   天边已经泛出晨曦,王伯当动了动手指,发现可以运气了。   一大清早,众人就看见单雄信狼狈不堪地从王伯当的房间里逃出来。   “伯当,我开玩笑的。”   一只茶杯飞出来,在单雄信的脑袋旁边砸得粉碎。   “伯当,你真的生气了?”   一把旗子如暗器般飞出来,单雄信堪堪躲过,旗子全都像钉子一样钉进他身后的墙里。   “伯当,不会被我猜中了吧?你真的……”   这次飞出来的是真正的暗器。   “行了行了,我不说行了吧?”   单雄信赶紧逃之夭夭,因为房里的王伯当已经去拿他最擅长的弓箭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别说我黑单雄信啊!!!不知道历史上真正的单雄信是什么样子的,不过当初我看黄海冰版的《隋唐英雄传》(看瓦岗寨这几个女将的名字,就知道我看的是黄海冰版的吧),看到有一次貌似是程咬金带着兄弟几个回家喝酒(忘了具体是第几集了,应该是程咬金的老婆发现自己怀孕的那集),结果遇上老婆和老娘吵架,吵完了两个女人一起朝程咬金带回来的几个大将看,任山饰演的单雄信朝她们尴尬地一笑,然后赶紧开溜,我立马被他萌翻了。 ☆、第三十七章 错爱   用沙盘“下棋”的游戏在瓦岗寨渐渐流行起来,很快就几乎处处可见两人无事,便坐到沙盘旁厮杀一局。瓦岗寨诸将都觉得这游戏十分有趣,而且也可以用于练习排兵布阵,寓教于乐,或许还能从爱好“沙盘棋”的小兵中再筛选出几个技高一筹的军师来,不但没有制止,还十分支持这个游戏的普及。“白清儿”原本在瓦岗寨不过是个无所事事的客人,现在作为“沙盘棋”的发起者,每次玩游戏的人在规则上有了什么争执,都是叫“她”去做仲裁。   李建成八岁时,就能带着清纯可爱的笑容杀人灭口,秦琼从那时起,就觉得他很可怕。现在看到“白清儿”在瓦岗寨左右逢源,看起来百益无害的“沙盘棋”在瓦岗如火如荼地传播,秦琼总有些不太好的预感。   与此同时,在单冰冰和王伯当的有意散播下,单雄信对“白清儿”的感情也成了瓦岗公开的秘密。单雄信知道是王伯当在背后推波助澜,而且他手里也捏着王伯当的把柄,可是其中牵涉到西魏至高无上的皇帝李密,单雄信手里有这个把柄也不能用,只能任由关于他和“白清儿”的谣言在整个瓦岗乱飞——不幸中的万幸,“白清儿”也听到过这些谣言,却只是一笑置之,并不急于撇清和单雄信的关系。   这是不是意味着“她”心里也有单雄信?   王伯当自从领教了“白清儿”的本事,就对“她”志在必得。单雄信只满足于“白清儿”对谣言不闻不问的态度,为此暗自窃喜,王伯当却是把这件事提上了瓦岗的军事议程,大有单雄信再不明明白白地向“白清儿”示好,他们就直接下完药后把他们一起扔进房里先斩后奏,尤其可怕的是瓦岗诸将除了秦琼以外,居然都站在王伯当一边。   面对近乎逼宫的众人,单雄信只有苦笑:“谢谢各位的好意,只是……暂且不论白姑娘的丈夫还生死未卜,就算他真的已经死了,白姑娘也不会看上我这种人。”   “怎么就看不上了?”与会众人摆明了绝不会放过单雄信。   “白姑娘一看就是官宦人家出身,不但年轻貌美,还懂医药、行军那么多东西。我呢?出身草莽的粗胚一个,长得也说不上多好看,识的字未必及得上人家一个零头,还比她年长那么多……”更不用说单雄信在瓦岗还算是个人物,可放眼整个中原,却不过是诸多反王势力中微不足道的一股,说不定哪天就被朝廷剿灭,或者被其他反王吞并……他怎么能让“白清儿”那样的仙女跟着他过朝不保夕的日子?单雄信深深地叹出一口气:“看上白姑娘是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大家的心意我都明白,不过这种事唯有你情我愿才有意义,别勉强白姑娘。”   与会众人一下子安静下来。   安静了不到半柱香的时间,程咬金左看右看,发觉没有人再多劝两句,就憋不住了:“单二哥,你都没问过,怎么知道人家白姑娘不愿意呢?”   “她现在在瓦岗寨,说难听点就是寄人篱下,我在这时候对她提出这种非分的要求,她为了孩子的安全,即使不愿意也会答应,我不就成了趁人之危?”   “说到底,你就是认定了白姑娘看不上你。”程咬金实在是听不下去了,“我就不明白了,白姑娘怎么就会看不上你呢?女人也就头婚的值点钱,二婚的没那么金贵,更不用说白姑娘这样有点上了年纪、带着前夫的孩子还不能生育的,有男人要就不错了。”   周围的人都没有反驳。   程咬金以为大家都认为自己说得有道理,继续滔滔不绝,没发觉整个房间一下子静得只能听见他的大嗓门:“单二哥你可是七省绿林会的帮主,现在是我们西魏的大将,要是以后西魏一统天下,你就是开国大功臣。白姑娘要是嫁给你,别说是后半生有所依托,还能给秀秀找个好婆家,以后说不定就是荣华富贵享用不尽,你还怕她不答应?要我说,还是白姑娘配不上你,不能生育还是个二婚头。我说单二哥,你还不如娶了秀秀算了。娘亲那么美,秀秀应该也差不到哪儿去,又年轻,还是黄花大闺女,能给单二哥生儿育女开枝散叶……我说你们都看着我干什么?叔宝,你的脸怎么在抽筋?单二哥,干嘛朝我摆手?我说错什么了吗?伯当大哥,你怎么捂着脸?罗成,你想说什么就说明白,别朝我挤眉弄眼的。我背后有东西?有什么……”程咬金回过头,一下子打住,硬是挤出一点比哭还难看的笑,“白姑娘……”   “白清儿”就亭亭玉立地站在他后面。   单冰冰带着“白清儿”来,原本是想让“她”听听单雄信的肺腑之言,说不定一感动,她就能再有个二嫂了,想不到听到的却是程咬金大放厥词。单冰冰在“白清儿”身后对着程咬金挥拳头,比口型骂罗成怎么不阻止他闯祸,“白清儿”倒是十分体贴地顾左右而言他,只提出在瓦岗寨叨扰已久,准备告辞。   这瘟神可算是要走了。秦琼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其他人却是慌了手脚。   “白清儿”像来的时候一样翩然而去。单冰冰点了点程咬金,做了个砍头的手势,连忙追出门:“清儿妹妹……”   *****   他的女装就那么成功吗?李建成越想越郁闷。   在战场上,匹夫之勇微不足道,除了人数和武器以外,最容易决定胜负的就是指挥官的指挥方式。“白清儿”在瓦岗寨推广“沙盘棋”,就是为了摸透瓦岗寨每个将领的打仗风格,日后若是为敌,可以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王伯当是“白清儿”打入瓦岗寨的突破口,所以“她”故意在他面前露了一手,却言明自己是李渊的儿媳,也就是说绝不会成为瓦岗寨的一员。想不到王伯当挖墙脚的决心远远超出“白清儿”的预料,从“她”的话语中推定“她”的丈夫已经死了,想让“她”嫁给单雄信。   两个大男人怎么结婚?就算可以,“白清儿”的心里也早已有了人。   两年没见,李世民应该已经是个成熟稳重、可以独当一面的男子汉了吧?整整两年不得不天各一方,现在好不容易逃出杨广的魔爪,李建成何尝不是归心似箭。可是要把李世民扶上皇位,中间容不得任何差池。既然瓦岗的势力如此强大,李建成必须先帮他拔掉这根刺,现在暂时忍耐一下,以后就是长相厮守的幸福。白鲤知道自己又犯爱自作主张的老毛病了,可他就是忍不住。让红莲对他爱也好,恨也罢,反正今生过后一碗孟婆汤下去,红莲又会什么都不记得,只会随着姻缘再一次爱上白鲤,所有或美好或痛苦的回忆都是白鲤一个人的。一个人独占应该属于两个人的回忆,确实很自私,可爱情本来就是个自私的东西。   好好的安排被程咬金弄巧成拙,单冰冰一直追出来,就看到“白清儿”失神地望着天上的月亮,小心翼翼地走到“她”旁边:“清儿妹妹,你生气了?程大哥说话都不经脑子,他是有口无心,你别放在心上。”   “没有。”“白清儿”微微垂下头,“程将军和单将军都是非常率直可爱的人,没什么好生气的。我只是在想……不知我的夫君怎么样了。每天住在这里,大家都对我们很好,只是不知道夫君的消息,心里总是悬着。都已经麻烦了大家那么久,我想还是早点去晋阳,免得公公担心我们路上遭遇到什么不测,夫君是生是死,也能早点有个定论。”   “那万一……”单冰冰说到一半,突然意识到自己是在咒人家的丈夫死,“李大哥一定吉人天相,逢凶化吉。可是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有个万一也没什么。今生有缘今生续,今生无缘就来世再见。只要能和他在一起,碧落黄泉,哪里都一样。”此时“白清儿”嘴上说的是并不存在的“夫君”,心里想的却是红莲。天人永隔也没什么可怕,他们分分合合,已经三辈子了,白鲤知道什么都切不断他和红莲之间的红线。   上穷碧落下黄泉,那得是多刻骨铭心的感情。不过为了自己的二哥,单冰冰还是决定再争取一下:“这种牛鬼蛇神的事谁说得清楚?万一……万一你来世是个男人,李大哥还会要你吗?”   “来世我是男人,他是女人,这辈子他娶我,下辈子换我娶他,也挺好。”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   “万一我们都是男人,或者都是女人?”很不幸,不止这辈子,上辈子和上上辈子,白鲤都很不幸地和心上人同为男儿身,性别根本不在他顾忌的范围之内。“是男是女和爱情有什么关系?真的爱上了,年龄、身份、地位、财富、相貌甚至男女都不是问题。”   单冰冰无言以对了。   “就算夫君是个女人,我也爱他。倒是单将军……如果我是个男人,他还会要我吗?”   “这个……”这个海口太大了,单冰冰可夸不下来。   可算是堵住了她的嘴,这下他该安全了吧?李建成祈祷可别再出什么幺蛾子,不然他真的要忍不住自己揭穿身份了。   “白清儿”和“她”的丈夫感情那么深,单冰冰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就去找裴彩霞和李蓉蓉商量对策。听到单雄信居然看上了男扮女装的李建成,李蓉蓉只觉得好笑,顺便转移话题,问单冰冰和裴彩霞要不要用“如果我是男人,你还要我吗?”来试试她们的丈夫是不是真的爱她们。   第二天,只见程咬金被打得鼻青眼肿,裴彩霞还不解气,说这胖子皮糙肉厚经打,下手毫不留情;罗成的情况比程咬金好些,却是顶着两个黑眼圈,据说是在房间外面打了一晚上的地铺,而且单冰冰打算让他再打两个月;李蓉蓉只是帮李建成解围,自己没有拿同样的问题去为难秦琼,结果第二天别人看到秦琼依然气色很好,直说知人知面不知心,看不出原来长了一副老实面孔的秦琼居然是个信口开河的人,花女人的话可以张口便来。秦琼原本只当是大家玩笑,可是后来说的人多了,三人成虎,于是秦琼也加入了在房外打地铺的行列,还得庆幸李蓉蓉只是个弱质女子,不然他可不比程咬金经打。   看到三位“有妇之夫”的惨状,王伯当不由得庆幸单身万岁。   作者有话要说:  好久没人留评论了啊……每次看到有一天没有新评论,都感觉像是一辈子都没有新评论了一样,然后就会忍不住仰天45°泪流满面,问自己是不是写得不好。   亲们,我不是开玩笑,是真的会这么焦虑。不信的话我来给大家讲一件糗事,前天新鲜出炉的,因为上一章有了“作者有话说”,再上一章已经发表了,就写在这里,希望新老读者都能看到,顺便凑个字数刷点积分什么的。(话说“作者有话说”算积分吗?)   对了,先问一下,在座诸位中有信基督的吗?有的话请回避。不过基督教反对同性恋,信基督的应该看到“耽美”两个字就绕道走了吧?好,清场完毕,我们开始。   如果你是手冢亚美的老读者,或者是有兴趣去翻翻我的其他文章的新读者,就会知道亚美是个“反基督徒”。总体而言,就是自从在初中的时候第一次读了《圣经》,我就在纳闷怎么会有人相信那么邪恶的宗教,然后就一直致力于劝别人不要信基督教。我说的是广义的基督教,就是指所有信仰上帝的宗教,包括天主教、新教、耶稣教、东正教……《千年》虽然是以古代中国为背景,我还是没忍住在这里也喷了一下耶和华,大家在番外里面可以看到。   背景割……   几个月以前,大致上就是我爸爸去世前半个月左右,我在人人网上认识了一个基督徒。我因为反基督教,经常会在一些歌颂基督教的日志里面和信基督教的人掐起来,这次也是老规矩,我们是通过一篇歌颂基督教的日志互喷认识的,他劝我信基督,我劝他不信基督,最后谁都没说服谁。不过这人虽然信基督信得都有些走火入魔了(偶尔看到他的状态或者日志不是复制黏贴《圣经》上的话,简直值得立一个纪念日),但是人不坏,我爸去世的时候还来安慰我,所以他加我好友,我也没把他删了,(别想歪,那男人长得超级猥琐,他一开始用的是个萌妹子头像,名字也像萌妹子,我一直因为他是妹子才加他的。)只是从此以后我的状态只要和单身主义、耽美挂钩,他就一定要来发个摇头的表情。   再割……   就在今天……咳咳,在读者朋友们看到这些内容的前天,他发了个状态:“可怜的花花,身体太虚弱,求主保佑她、医治她。。”我一下子像打了鸡血一样跳起来。前两天还因为没人评论,开始怀疑自己的文笔,想不到他居然去看了我的文章,耽美文!对耽美小说作者而言,有什么比通过自己的小说拗弯一个直男更有成就感?更不用说还是一个信基督的直男。为了真正性向的觉醒,他可以请求他最最景仰的上帝保佑一个小说里的攻。   我太兴奋了,甚至都没有注意到他写的是“她”而不是“他”,立刻一通噼里啪啦地打过去,问他是不是心疼红莲白鲤分开太久了,是不是也觉得表面上是红莲辜负白鲤,其实是白鲤亏欠红莲,是不是担心下辈子红莲还要被白鲤XXOO,balabalabala,结果……   没错,朋友们,你们猜对了,他说的“花花”是他们家养的蟹爪兰,那家伙到现在……咳咳,到我打下这些字的时候还在喷我呢。   好吧,故事讲完了。顺便小预告一下,明天李世民就出场了。 ☆、第三十八章 佳人   已经整整两年没有见面了!   两年以来,李建成的家信密信都没有断过,指点李渊和李世民如何为日后起兵造反做准备,但是对己方的情况永远只有家书上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废话,劝李渊不要担心。李世民实在太了解哥哥的性格,知道他为了让李渊心无旁骛地做好造反的准备,即使有什么困难也不会提。可他越是不提,李世民越是担心。   自从在洛阳城外与李建成分别,李世民常常梦到李建成落在杨广手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只能任由他百般摧残。李世民分明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李建成受折磨,看到无助的泪水划碎他清秀的脸庞,也划碎李世民的心。可无论李世民怎么努力地伸出手,都救不到似乎近在眼前的哥哥。每每梦到这里,李世民都会从噩梦中惊醒,看到娇妻美妾在旁边睡得像死猪,想到远在洛阳的李建成不知是不是被硬摁在杨广的龙榻上,总觉得胸膛里像是被人生生地挖走了一块,血淋淋的疼。   刚到晋阳的时候,李世民屡次催李渊及早起兵造反,一心只想着早一日和杨广撕破脸,李建成就可以早一日脱离杨广的魔掌,到晋阳一家团聚。幸而李渊尽管同样牵挂长子,却比李世民冷静,听他催促,当头一盆冷水浇下来——要是没有做好万全准备,就贸贸然反抗朝廷,晋阳这边举起反旗,洛阳那边的李建成和其他人就人头落地。   不能贸然行事,一定要沉住气。李世民硬是耐着性子,一边暗中帮李渊部署,一边还要和他一起应对杨广派来监视他们的狗腿子,苦苦熬了两年,总算熬到李渊下定决心杀了王威和高君雅,正式造反。至此,李世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终于可以结束和心上人两地分居的痛苦生活了。   那边李建成拖家带口来晋阳,这边李世民几乎是一天一天熬着钟点过日子,每天看着太阳一点一点升高,再一点一点落下,睡觉前安慰自己“或许过了今晚,李建成就到了”,可是睁开眼睛后永远是失望,然后开始新一天的等待,等待着期望变成失望,失望变成焦虑,焦虑变成一夜一夜看到李建成被杨广抓回去处死、自己却无能为力的噩梦。   晋阳洛阳一字之差,却是天涯海角各一方,路上总得花点时间。每次从噩梦中惊醒,李世民总拿路途遥远来安慰自己,却无法让与日俱增的忧虑减少分毫。李建成带着一家老小,还要躲避杨广的追兵,在路上耽搁一两天是很正常的。可是就连李智云被抓到长安处死的消息都传到晋阳了,李建成依然音讯全无。   李渊很想安慰李世民,没消息就是好消息,如果李建成被抓了,杨广就不会仅仅放出李智云被杀的消息来威胁李渊。可是李建成花在路上的时间已经足够从洛阳到晋阳走一个来回,却迟迟没有现身,也打听不到任何消息,实在是没法叫人不担心。   这下李渊也坐不住了。李世民说要去接哥哥,李渊也没有阻止,只叮嘱他不要走太远,免得李建成没找回来,李世民再落到杨广手里。   各地反王在对付杨广的方面众志成城,但是彼此之间也是争斗不断,如果李世民落到任何一个反王手里,下场恐怕不会比落到杨广手里好到哪儿去。李世民纵然担心哥哥,也不敢贸贸然闯入别人的地盘,一直是沿着各反王的据地边缘走。前面就是进入西魏地盘前的最后一个小镇,不能再往前走了。眼看着夕阳西下,李世民找到镇上唯一的客栈投宿,不料这天偏偏来了个大金主,包了所有的上房,其他的房间也都住满了。李世民如果要投宿,只能住柴房。   果然是物离乡贵,人离乡贱,在晋阳,只有李世民包了客栈不给别人住的份,到了这里,就沦落到别人把他挤兑得只能住柴房。不过这人也真是不厚道。晋阳的客栈多,就算包了一家,其他人还有别的地方可以住,可这小镇子总共只有这么一家客栈,还被人包了,不让其他旅人住,未免有些欺人太甚。   不过即使心里犯嘀咕,李世民也不敢硬要住进去。再往前就是西魏瓦岗的地盘了,难保不会有瓦岗寨的人在附近出没。虽然瓦岗寨的秦琼对李渊和李世民有救命之恩,单雄信和他们可是有杀兄之仇,为了避免给恩公添麻烦,李世民不敢暴露自己的身份。住柴房就住柴房吧,总好过去住镇子外面那个看起来像是闹鬼的破庙。   来往的客人多,客栈里面的饭都卖完了,好在小镇上有的是吃饭的地方。李世民牵着马去集市上找地方填肚子,经过一男一女身边时,突然有一种心跳加快的感觉。   那两个人在一个首饰摊前面。男的已经步入中年,身材壮硕,皮肤粗黑,看打扮,应该不是土匪,就是哪个反王手下的将领。女的看起来不过二十多岁,倒是天仙下凡一般,气质高贵出尘,打扮清雅脱俗,纵然轻纱覆面,也不难看出面纱下定然是绝色倾城。看到那个女人,李世民脑中第一个闪现的词是“空谷幽兰”,却不知为什么这样一个优雅的贵妇会和一个看起来那么粗俗的男人在一起。尤其奇怪的是现在李世民满脑子都是尽快找到李建成,或者至少尽快打听到他的下落,经过“空谷幽兰”身边时,剧烈的心跳却逼着他回头,然后整个世界就只剩下“空谷幽兰”的身影。   “空谷幽兰”拿着一支造型古朴别致的银簪子,似乎十分喜欢,李世民却觉得天地间混沌一片,只剩那只拿着银簪的小手。太阳快下山了,周围渐渐暗下来,“空谷幽兰”洁白晶莹的皮肤却像暗处的夜明珠一般微微泛出白色的光晕,纤长的手指宛若兰花绽放,让李世民突然很有亲上去的冲动。   “喜欢吗?我买给你。多少钱?”李世民和“空谷幽兰”身边的男子同时出声问摊主。   摊主为难地看了看两人,小心翼翼地报了个价:“八钱银子。”   “哪来的登徒子?”“空谷幽兰”身边的男人听到李世民也问出同样的话,十分不悦地白了他一眼,把钱给摊主,便拖走“空谷幽兰”,“媳妇,我们走,别理他。”   “空谷幽兰”一声不吭地跟着那个男人走了。   李世民盯着“空谷幽兰”跟在男人后面亦步亦趋的背影,只觉得怒火往上冒,很想把“空谷幽兰”抓回来,好好问问她怎么会和那个男人在一起。   摊主见李世民面色不善,忍不住出言相劝:“这位小哥,那姑娘都是别人的媳妇了,还那么大年纪……”   李世民一眼瞪过来,摊主噤若寒蝉,连忙另外拿出一根玉簪:“小哥,你看,这根龙纹玉簪多适合你。我告诉你呀,这可是好东西,今天看你我有缘,就便宜卖给你了。我跟你说了你可别不信,这根玉簪是……”   摊主喋喋不休,李世民却忍不住把目光投向“空谷幽兰”离去的方向,妄图从人群中寻觅芳踪。除了李建成以外,李世民还是第一次遇到能让他觉得天地间除了此人以外再无他物的人。   过了好一会儿,李世民才回过神来,想起刚才的情不自禁,忍不住哑然失笑。他这到底是怎么了?中邪了吗?那个男人的运气确实令人艳羡,能娶到“空谷幽兰”这样的美人,可是人家爱娶爱嫁,关他什么事?暂且不说“空谷幽兰”已经有些年纪,而且是有夫之妇,李世民总以为自己的心里填满了李建成,再也没有一丁点缝隙可以给其他人,想不到现在却对着一个素昧平生的陌生女人动心,以至于听到她被另一个人称为“媳妇”,会妒火中烧,现在回想起来,李世民自己都觉得自己刚才的反应十分可笑。   不过那对看起来极不般配的夫妇让李世民想到一件事——表白心意那么久了,他都从来没有送过李建成礼物,以至于分开那么久,身边都没有一个定情信物可以留个念想。李世民看摊主推荐的龙纹玉簪确实不错,便买下来,想见面以后送给李建成,   *****   天快黑了,李世民回到客栈,又遇到“空谷幽兰”和那个男人。   一看到“空谷幽兰”,李世民的心再次狂跳起来,恨不得把她抱进怀里,好好地疼爱一番——然后十有□会被她身边的那个男人打得亲娘都认不出来。李世民忍不住对自己摇头。他真是中邪了,一看到那个女人,就会丧失理智。   小镇总共就巴掌大,在一个镇子上抬头不见低头见,不过那个男人想来已经先入为主地把李世民当成了调戏妻子的登徒子,现在再看到他,恐怕会误以为他是对“空谷幽兰”贼心不死,一路跟踪他们过来的。目前的当务之急是找回李建成,李世民不想在路上多事。为了避免误会,李世民在外面等了一会儿,想等他们说完了再进去,晚风却清清楚楚地把那两个人的对话送过来。   “白姑娘,我只能送你们到这里,接下来的路就要你们自己小心了。一路保重。”   男人说话声音洪亮,即使李世民和他们有一段距离,还是能听得清清楚楚。“白姑娘”好像不该是丈夫对妻子的称呼吧?李世民不禁有些纳闷,继续听他们的对话。   “空谷幽兰”似乎也说了什么,但是她没有男人那样的嗓门,而且距离太远,李世民听不清楚,只看到她似乎要把男人送给她的簪子拔下来。   “白姑娘!”男人连忙阻止她,“一点小礼物而已,你要是还当我单雄信是朋友,就收下。”   单雄信?那人就是单雄信?李世民小小地吃了一惊。李渊误杀单雄忠,单雄信上门来为哥哥讨公道的时候,李世民正好不在家,回来后才得知来龙去脉,也对父亲仗势欺人的做法颇有微词。只是胳膊肘总往里拐,他总不见得为了一个素昧平生的单雄信,就大逆不道地教训自己的亲爹,所以事后也没做什么。想不到能在这里遇到单雄信,真是冤家路窄。可是那个和单雄信在一起的女人和他到底是什么关系?   “空谷幽兰”闻言,果然放下了手。   单雄信满意了:“你我相识一场,总是缘分,这也不是多贵重的东西,就留个纪念。万一你到了晋阳,那个……”说到这里,单雄信为措辞稍微顿了顿,“要是以后白姑娘还有什么需要我……我们帮助的,只管到瓦岗寨来找我们,我们永远欢迎你。”   他原本想说的是万一“空谷幽兰”走投无路了,他随时欢迎她投怀送抱吧?李世民酸溜溜地想。   那边已经道完别,单雄信走得一步三回头,“空谷幽兰”就一直站在客栈门口目送他,直到李世民以为她会在那里站一辈子,客栈里传出一个似乎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声音:“秀秀她娘,要是实在舍不得,就干脆跟秀秀她后爹一起走吧。”   这声音听起来怎么像柴绍?莫非是这几天赶路太累,产生幻觉了?李世民还在纳闷,就听见里面传出痛呼声,似乎是说话的人被人打了。   这女人看起来文文弱弱,怎么那么野蛮?李世民走进客栈,没看到柴绍,只看到一个下人打扮的老头捂着脸蹲在墙角,像是刚被人打过。“空谷幽兰”的裙摆从楼梯上一晃而过,便走进了楼上的上房。   “老人家,你没事吧?”李世民扶起老头。   “没事。”老头说话的声音完全不像老人,抬起头,突然一惊,“世民?”   “你是……”   “不认识我了?”“老头”不由分说地把李世民拉进自己房里,打了水三两下抹了脸上的皱纹,“认得出我吗?”   “姐夫!”李世民瞪大了眼睛,“你怎么在这里?”   “不止是我,大家都在。”柴绍去叫来其他人。   一路上提心吊胆,此刻看到家人都安然无恙,简直像是在做梦。李世民见过两位庶母和嫂嫂,郑蕙兰招呼孩子们来认认二叔,再把李元吉新娶的杨珪媚介绍给他。   原来夫家还有个如此漂亮的哥哥。看到李世民,杨珪媚就觉得眼前一亮。李世民一脸的风尘仆仆,却掩不住重新与家人团聚的喜悦,俊美无匹的容貌因为他灿烂的笑容而熠熠生辉,长途跋涉的疲惫又让他徒增几分令人心疼的感觉。看到李建成的时候,杨珪媚就在暗骂自己瞎了眼,放着清俊绝伦的唐国公长子不嫁,偏偏嫁了个丑八怪老四,现在再看到李世民,更是后悔自己的这双眼睛真是白长了,李家的公子个个都是天上的飞龙,她偏偏嫁了唯一的蛆虫。   第一次见面,杨珪媚莺声燕语,故作娇媚,存心想引起二哥的注意。李世民却对她兴趣了了,碍于两位庶母和大嫂在,才淡淡地回了一声礼,便急着追问怎么没看到李建成和李元吉。   话问出口,却引来女人们一阵大笑。   “怎么了?”李世民被她们笑得莫名其妙,“对了,姐夫为什么打扮成这样?”   “我算好的了。”柴绍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你那两个亲兄弟可是……”   “你们女人的衣服怎么那么麻烦?”这时李元吉气急败坏地进来,“总算是能穿回……二哥?”   什么“女人的衣服”?李世民越听越莫名。   “大哥还没出来?”和李世民寒暄过后,李元吉也发现少了个人。   “秀秀啊,你娘跟你后爹回去了,不要你了。”   “你才秀秀!”李元吉拔拳就要打柴绍。   李世民算是大概明白了,这一行人都是乔装改扮赶路,所以才会打听不出任何消息。现在这世道,年轻力壮的男人光明正大地走在大街上,无异于自寻死路,唯有扮老弱妇孺,才能逃出生天。柴绍是扮成老家人,那么李建成和李元吉是扮什么?   “小丫头片子那么野蛮,小心以后嫁不出去。”柴绍一边躲,一边还嘴贱,“应该学学你娘……”   难道说李建成和李元吉都是扮女装?李元吉穿男装的样子都是惨不忍睹,要是扮女装,想想都让人鸡皮疙瘩掉一地。不过李建成要是扮女装……李世民的头脑中灵光乍现。   “世民,有没有看到过一个穿蓝衣服的女人?”柴绍一边招架,一边还有空CHA嘴,“千载难逢的美景啊。女人的衣服穿起来麻烦,脱起来也麻烦,现在赶过去,或许还看得到,晚了可就看不到了。”   “空谷幽兰”就是一身水蓝色的衣裙,果然是……李世民忙不迭打听李建成住在哪间房。   柴绍毫不犹豫地把内兄卖了,看见李世民摩拳擦掌,才假惺惺地加了一句:“你还真的去?小心被你哥哥打出来。”   “如此美色当前,如果不去偷个香窃个玉,岂不辜负了风流年少?嫂子,今晚哥哥借我。”   “唉……”郑蕙兰刚要出声,李世民已经跑得人影都没了,“真是,都这么大的人了,还像个小孩一样黏人。”   不知是不是错觉,杨珪媚总觉得李世民说“偷个香窃个玉”,好像不是开玩笑。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九章 明珠   人的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扮了几个月女人,李建成居然已经习惯了“白清儿”的角色,回到房间以后也没急着换衣服,只是细细端详单雄信送给他的发簪。   朴素的老银发簪造型十分简单,只在簪头做成含苞欲放的莲花,暗哑的光泽和缝隙中的黑色沉淀像是在诉说一个古老的故事,让这件首饰带上了别样的风情,就像美人迟暮,青春美貌早已离她而去,却因为阅历的增加而酝酿出另一种美丽。第一眼看到这个簪子,李建成就想到李世民。   不知道这件古物曾经属于哪位美人,带着些什么样的故事,但是它的年岁不会比红莲和白鲤相爱的时间更久,它的故事不会比他们的更传奇。尤其难能可贵的是这份爱就像美酒,越是经过岁月的洗礼,就越是甘醇甜美,时间让这份爱把两个毫无关系的人变成彼此身体的一部分,越是朝夕相处,就越是离不开彼此。   整整两年没见面了,好不容易等到李渊在晋阳做好一切准备,逃亡路上还在瓦岗寨费了那么多时间,要不是顾忌自己还要保护妻儿老母,李建成恨不得立刻纵马赶去晋阳见心上人。可是离开了瓦岗寨,他还得耐着性子继续扮演“白清儿”,陪单雄信逛街,在街上邂逅了这枚老银簪。   李建成看到这枚簪子,才想起他和红莲已经相爱了三辈子、数千年,却从来不曾送过对方一件定情信物。受德为比干建了鹿台,结果他自己落了西王母的口实,还得经受轮回之苦;刘彻有一枚双龙璧,却还没来得及送出手,就和霍去病天人永隔;这辈子两人成了兄弟,但是以后要平定天下,难免还是聚少离多,就像这难耐的两年,李建成连个可以用来思念李世民的定情物都没有。这枚充满沧桑感的老银簪像是专门为他们量身定做的定情信物一样,李建成一眼就喜欢上了它,只是因为造型有些女气,似乎不太适合用来送给男人,稍一犹豫,这枚簪子就成了单雄信送给“白清儿”的定情物。   他要是知道“白清儿”其实是个男人,应该会气得吐血吧?其实单雄信是个很理想的武将,有情有义,武艺也不错,性格一根肠子通到底,不用费心思琢磨,但是又不像程咬金那么蠢,只是认死理。只要能得到他的爱戴,他就会为主人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单雄信在瓦岗寨诸将中的威信很高。   瓦岗寨的领头人原本是翟让,后来李密来了,翟让见李密才华出众,把首领的位置让给李密。想不到李密有些文韬武略,却是个忘恩负义的卑鄙小人,还没平定天下,就忙着卸磨杀驴,回头就杀了一手提拔他的恩人翟让。如今瓦岗诸将依然奉李密为皇帝,只是因为他还有点治国的小才能,对他的为人却是十分不屑,除了忠心不二的王伯当以外,其他武将都是把单雄信当成真正的领袖,如果不是整个瓦岗寨懂得治国之道的只有李密和王伯当,只怕他们早就把李密扫地出门。更不用说单雄信的妹妹是罗成的夫人,又对秦琼有恩,而程咬金向来是秦琼的跟屁虫,如果能把单雄信争取过来,就不怕下面的几员猛将不跟着投降。可惜李渊不会做人,白白得罪了这么一位好汉,如果单雄信不肯放下杀兄之仇,那么也不能留他活口。只是杀了单雄信以后,怎么再把罗成、秦琼、程咬金争取过来呢?   仔细想了想,李建成不禁失笑。他在担心什么?如果这些猛将都是和和气气地投降李家,肯定都是归到李建成名下。上辈子第一次上战场,李建成就知道自己作为领袖的魅力,任何人跟着他的时间长了,都会成为他忠心不二的手下。要是这些人才都归到他麾下,以后不论他用什么办法把继承权让给李世民,这些人都不会愿意乖乖地为李世民效力。要让他们效忠李世民,李建成就必须扮恶人,而如何一边扮恶人,一边保护他们不至于白白折损,才是个大难题。不如他一开始就扮恶人,让这些人即使投降,也是投到李世民手下,这样才是最理想的情况。   李建成知道李世民一旦登上皇位,肯定会是个好皇帝,如果瓦岗寨的猛将们肯投降到他麾下,日后肯定名垂千古。至于不肯投降的……只能怪他们有眼无珠,把个大男人当成美娇娘,自己引狼入室。   要是李建成换回男装,单雄信肯定认不出他,但如果是李世民看到李建成的女装打扮,会不会认出与他情定三生的人?大概也认不出吧。别说是李世民,就连李建成自己看到镜子中的“白清儿”,都有些认不出这人是谁。   心有灵犀什么的,哪有那么玄乎?李建成抬起头,从镜子里看到身后多了个人:“谁?!”   “偷香窃玉的采花贼。”一个低沉性感的声音在李建成耳边轻笑道,同时一双手环上他的腰,把他抱了个满怀。   “世民!”刚才在集市上,李建成就好像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但是立刻就被单雄信拉走了,也没听清楚。现在他想起来了,这声音是李世民!居然让他看到自己这么丢脸的样子,李建成连忙捂住脸,真想就地挖个洞钻下去。   “打扮得这么漂亮,是为了迎接夫君吗?”发现李建成挣扎,李世民干脆抱着他不放,“既然如此,为夫就不客气了。”   “什么‘夫君’?谁是谁的夫?”   “你说谁是谁的夫?”李世民捏着李建成的下巴,不让他躲开,还把脸凑到他旁边,让他看二人在镜中的倒影,“看看,是不是很有夫妻相?”   虽然李建成很不想承认,镜子里的两个人看起来还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看到李建成手里拿着单雄信送的簪子,李世民很不满意地把它拿掉扔在一边,发现李建成居然十分紧张那个簪子,空气中立刻弥漫出一股醋味:“两年没见面了,我日日夜夜惦记的都是你,你居然转眼就有了情夫。”   “吃醋了?”   “对,吃醋了。”李世民供认不讳。   “你以为这根簪子象征的是什么?”   “单雄信对你痴心一片。”李世民答得颇没好气。   “不,这是你一统天下后得力的左膀右臂。”李建成大概说了说在瓦岗寨的所见所闻,“有这根簪子,我能帮你把瓦岗寨的猛将都弄来,让他们以后陪你打天下。”   “哦。”李世民似乎根本就没有听进去,不准李建成去拿单雄信送的银簪,另外摸出一根玉簪塞在他手里,“既然只是个信物,放在那里就是了,它又不会自己长腿逃走。你只准用那种含情脉脉的目光看这根簪子,听见没有?”   “这是……”   “都这么多年了,我还从来没有送过你东西。”李世民在李建成耳边呢喃,“喜欢吗?我不在的时候,就把它当成我。”   洁白无瑕的玉簪雕成龙头的花纹,后面稍稍雕出一点鱼鳞,却没有爪子,就像一条还没有完全化成龙的白鲤。尤其让李建成觉得触目惊心的是玉簪上面有一道红纹。   “可惜了。”李世民觉得那条红色的纹路非常碍眼,“卖簪子的说这是从茂陵盗出来的古物,是汉武帝送给他的一个男宠的定情物,而且那个男宠和皇帝一起葬在帝陵里面,像夫妻一样同棺合葬。我看他是吹牛。皇帝怎么会用这种品相的玉器?不过看到这根簪子,不知怎么的,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他当然熟悉。当初刘彻藏着一块红白双龙玉璧要送给霍去病,在听到霍去病的死讯时失手将玉璧摔碎,这跟簪子恐怕就是用玉璧的碎片雕的。过了这么多年,应该属于他的定情物终于最后还是到了他的手里。李建成忍不住去亲吻玉簪,却被李世民扳过头,他亲上的是李世民温热的嘴唇。   “把它当成我,但只限于我不在的时候。”李世民一把打横抱起李建成,“今天真是个好日子。原本我以为只能住柴房,想不到有上房可以住,还有软玉馨香暖被。”   “世民,你想干什么?”   “让‘我的’妻子履行服侍丈夫的义务。”   李建成刚想起来自己还是一身女装:“放我下来。”   “下来干什么?”   “我去换件衣服。”   “反正总是要脱的,换不换都一样,”李世民把李建成扔上床,随即欺上身来,骑坐在他身上,“而且你这样的打扮更让我兴奋。”   “喂,世民,等等,”李建成死死地抓住李世民给他宽衣解带的手,“要是你嫂子进来了怎么办?”   “没关系,我给嫂子打过借条了。”李世民手上不停,“今晚你是我的。”   这蠢女人,就这么把自己的丈夫卖了?李建成从来不曾如此后悔娶了郑蕙兰。“世民,今晚就抱抱好吗?不然明天我怎么骑马?”   “我抱你回晋阳。”   他是打算让李建成下半辈子都不用见人了吗?“世民,为什么又是我在下面?这次换我……唔……”   两年未见,李建成的身体依然记得李世民留下的所有痕迹,在他熟稔的挑逗下很快就化作一潭春水,任由李世民予取予求,所有的反抗很快都成了满含□的□。   床帘低垂,遮住一帘□,梳妆台上的龙纹玉簪在月光下泛出玉石特有的光泽,上面的红纹也越发醒目,细长的红色纹路像是在玉石龙头的喉咙上割了一刀。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章 情敌   晋阳地处中原与突厥的边界,胡汉杂居,走在大街上就能闻到大米的香气和奶酪的腥臊味,混合成一股商业气息极浓的气氛。六月是晋阳最美的时节,四处可见参天国槐,枝桠遒劲苍雄,却开了一树妩媚的金黄色花朵,清风吹过,柔弱的花香就会呈现出铺天盖地之势,充满整个晋阳城的每一个角落。   第一次看到国槐,李世民想到的就是李建成,甜美可人中却带着一股舍我其谁的霸气。在晋阳待了两年,李世民最大的消遣,就是想象等李建成来了以后,要带他看遍晋阳的风景名胜。如今美梦终于成真,李世民只恨后面还有那么多的人拖累,不能立刻带着李建成跑遍整个晋阳城,然后找一个没有人的角落,在满树的槐花下互相倾吐相思之苦。   李建成倒没有李世民那么多的感慨,只是长长地松了一口气。终于到家了。虽然在晋阳的家对他而言还是个陌生的地方,至少这一家老小都安全了。   李世民做事不如李建成周全,自己出去找哥哥,结果也是音讯全无。李渊在家里天天提心吊胆,生怕几个已经成年的儿子一个都回不来,一听门子通报,说二公子带着大公子和四公子还有姑爷一起回来了,也顾不上摆父亲、岳丈的架子,亲自出门迎接。   安顿好李建成一行的住宿,已经是日薄西山,晚上的团圆饭分外热闹。   原本好好的一个家被拆成两半,天各一方,虽然李智云没能回来,所幸其他人都平安无事,如今终于一家团圆。李渊带着李世民去晋阳赴任的时候,李建成的幼子李承训还没有满月,现在已经会叫爷爷了,还多了个孙女李婉顺。李渊在晋阳纳了新妾莫氏、孙氏、张氏,家里又多了不少新的弟弟妹妹,李世民也纳了个新妾阴氏,还同时把长孙珑儿、杨艳、阴氏三个人的肚子一起搞大,估计明年又会再添三个婴儿。看到一家团圆,家族人丁兴旺,李渊笑得合不拢嘴。   杨珪媚是李渊离开以后李建成做主给李元吉娶的,还没有见过公公和二哥家的几位嫂嫂,婆媳、妯娌间第一次见面,都有说不完的话。看到饭桌上唯独缺了李智云,万氏难免伤心,引来李渊和其他姬妾的安慰。李建成的几个孩子发现爷爷家的“叔叔”、“姑姑”还没有他们大,都不服气,吵得让人耳朵疼。   看到眼前的一片混乱,再想到明年还会再多三个婴儿乱上加乱,李世民顿时觉得头大如斗,只恨不能立刻逃出去,桌子下面一只柔软的手抓在他手上,与他十指相扣。他们终于又在一起了,这比什么都重要,不是吗?李世民抬起头,就看到李建成对他微笑,顿时觉得饭桌上的吵闹都变得仿佛属于另外一个世界一般遥远,只有眼前的笑容是属于他的。   晚上的聚餐理论上而言是李渊的家宴,坐在李渊左右的却不是他的妻妾,而是两个与李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男人——裴寂和刘文静。   李建成从很早以前就注意着两个人了。裴、刘二人都和李渊年纪相仿,裴寂是晋阳宫副监,晋阳宫长期废置,裴寂闲着没事做,便常来李渊府上走动,饮宴玩乐博弈,十分合得来;刘文静是晋阳县令,最早便是他拾掇李渊自立为王。李渊固然想造反,却又不想和裴寂撕破脸,借喝酒的时候对裴寂旁敲侧击,不料裴寂全力支持他,不但起出晋阳宫内所有物资支持李渊,还替他拉拢了县吏唐会、刘政会、武士彠等人,李渊这才正式起兵。   裴寂眉目清秀,气质儒雅,脸上常挂着和善的笑容,充满智慧,刘文静则仪表壮伟,纵然也是将近半百的年纪,却依然威武不凡,不难想象他年轻时是何等的英雄豪迈。这两个人像一对护法守在李渊左右,让李建成欣慰于李渊能得到如此出色的左膀右臂,却忽略了那边三人之间微妙的气氛。   晚饭过后,女人们去安顿孩子们睡下,继续闲话家常,李渊把三个儿子连同柴绍、裴寂、刘文静一起叫进书房。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大公子两年未见,武艺精进不少啊。”方才在饭桌上闹哄哄的一片,根本说不上话,现在终于找到机会,裴寂忙不迭和李建成搭讪,“腕上的重物不绑了?”   经裴寂一提醒,李渊才发现李建成确实不一样了。以前看李建成走路,步履沉重,而且平衡感极差,总给人一种他好像随时会摔倒的感觉,现在却是步履轻盈,显然内力深厚。“建成,你什么时候学的武功?”   李元吉和柴绍也把好奇的目光投向李建成,似乎也十分想知道向来以文弱著称的唐国公世子怎么一夜之间成了武林高手。   “一直都会。”   “一直都会?”可是以前的李建成怎么看都不像习武之人。李渊不由得纳闷:“那你怎么……”   “在身上绑重物。从飞廉到我们家做护院开始,每个月半两银子的薪俸就都给我绑在身上,过一个月就加半两,直到飞廉去世,都没有断过。再绑得上下左右不对称,绑的位置也经常调换,就会造成平衡感极差的假象。”   飞廉到李家的时候,李建成才十岁。习武之人可以装不会武功一装就是将近二十年,已经够可怕的了,尤其可怕的是十岁的孩子就知道隐藏实力。这下就连刘文静都忍不住重新打量李建成,却只看到他一身平和的书卷气,怎么也看不出像是习武之人。   李渊知道李建成是带着前世记忆出生的,对他的“少年老成”并不十分奇怪,只是惊讶于家中的老仆飞廉的忠诚,可以为了少主付出到如此地步:“飞廉是怎么死的?”   “爹,要是飞廉还活着,该七十多岁了。”要是去掉个一千再减掉一个零的话。   原来是寿终正寝。听到李建成说已经将飞廉好好地安葬在李家祖坟,甚至在祠堂为他也立了一块小牌位,李渊稍稍放下心来:“如此忠仆,实在难得,确实该如此。”   “唐国公,我早就说你这长子不简单呐。”裴寂还意味深长地打量了一下一旁的刘文静,“刘大人,你看怎么样?还说没有大公子也能成事吗?”   “裴大人……”   “别叫‘裴大人’,多生分。我和你爹也是多年的好友,叫‘寂叔’就是了。”裴寂打断李建成。   听到“寂叔”这个称呼,刘文静的脸黑了一层。   看那三个加起来快一百五十岁的人之间别扭的模样,李世民似乎很想笑,弄得李建成一头雾水。   “当年皇上到晋阳巡边,老夫无意中看到过大公子的袖中露出的腕带,就知道大公子一定不简单。”   幸亏裴寂对李家没坏心,不然要是当时就对着杨广揭穿,只要给李建成搜个身,他就万事皆休了。李建成想想都觉得后怕。“寂叔也别那么客气,叫‘建成’便是了。”   “叫得那么亲热,到底谁才是你的亲爹?”李渊忍不住发声音。   “谁让你这亲爹还不如我这‘寂叔’了解你儿子呢?”裴寂抚掌大笑。   刘文静不甘心被晾在一边:“大公子这一路上要经过不少反王的地盘,花了那么多时间,想来是在打探他们的消息吧?结果如何?”   他这是什么意思?暗讽李建成的武艺不过尔尔,所以在路上多花了那么多时间,还想让他在言语间出乖露丑?刘文静第一次看到李世民的时候,就说他“豁达有如汉高帝,神武好似魏太祖,其人虽然年轻,实为上天赋予”,如果李渊要谋天下,有此一子足矣,裴寂却说要成大事,非大公子不可。好话固然人人爱听,但李世民绝不爱听别人刁难李建成,忍不住对着刘文静沉下脸来。   即使听出刘文静语气中夹枪带棒,李建成依然不动声色:“静叔也不用那么客气,和寂叔一样叫‘建成’吧。”   刘文静的脸因为“静叔”这个称呼抽了一下,不想和李建成显得那么亲热,可如果他依然坚持要李建成叫他“刘大人”,他与裴寂和李渊的远近亲疏高下立判。   裴寂也不失时机地向刘文静投以鄙视的眼神——看看,人家后生晚辈心胸都比他开阔,他存心想刁难人家,李建成还叫他“静叔”。   真不愧是他的哥哥,一声“静叔”就彻底扭转局势,李世民在心中为哥哥叫好,全然不顾刘文静是为了他,才故意排挤李建成。   李建成像是根本没有意识到气氛的微妙变化,自顾自说下去:“大隋已经走到穷途末路,来日无多,中原大地看起来群雄四起,其实真正成气候的只有三股势力——瓦岗李密、河南窦建德、河北王世充,再有就是幽州罗艺以及长江以南的萧铣、杜伏威。和这些势力相比,我们只占据晋阳,确实微不足道。”   与会众人皆点头表示赞同。   “其实打天下要靠的不仅是兵力,更是人心,得人心者得天下。目前我们在兵力上占劣势,就要想方设法地得人心,才能让更多的人投奔到我们旗下,壮大我们的军队——不仅要得到黎民百姓的支持,也要得到一些雄霸一方的王公贵族的支持。”   “空话人人会说,可具体怎么做呢?”刘文静CHA嘴道。   “所谓政治,就是用尽各种光明正大的借口来做各种肮脏下流之事,哪怕明知道自己手段卑鄙,也一定要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做遮羞布。可惜绝大多数反王都是流民草寇,并不知道这一点,这就是我们的一大优势。”即是说这些事,李建成依然带着沾不上人间烟火的纯洁笑容,“当前,各路义军没有明确的旗号,有的打出的是反隋的旗号,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叛军,是与朝廷为敌。最令人头痛的是现在大多数起义军纪律不好,随意抢夺财物,扰民掠民……这种起义军不仅得不到隋朝王公贵族的拥护,而且在民众中搞坏了影响,也得不到民众的支持。其实不管是隋朝的王公贵族,还是普通的贫苦百姓,他们都希望生活安定。在此动乱之际,我们只要能给他们安定的生活,就能赢得民心。换句话说,各地义军越是乱,我们就越要稳。我们以安定大隋江山、稳定社稷来号召天下,必能得到上至王公贵族,下至黎民百姓的拥护。所以一开始我们不能打出反隋的旗号。得民心者得天下。杨广的几个孩子中,代王杨侑较为贤能,我们不妨依照古代伊尹放太甲、霍光废昌邑的故事,废杨广而立杨侑,兴义兵,改旗帜,防突厥,师出有名。”   李渊听得两眼放光:“不反隋,迎代王,是不是这个意思?”   “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争取天下人民的支持和拥护……要稳操胜券,扫平群雄,一统江山,我们只有走捷径——尊隋立代王,挟天子以令诸侯。而且……”李建成说到这里顿了顿,“平阳公主还是我们李家的儿媳,这样做,她也比较容易接受。”   “公主又如何?不就是个女人,何必管她?”李世民从一开始就是为了不让杨艳去勾引李建成,才会自己娶了她,纵然现在杨艳怀着他的骨肉,在李世民心中的分量也没有增加多少——既然他唯一的挚爱根本不可能给他生下孩子,妻妾都不过是履行给李家开枝散叶的义务的工具而已,没什么舍不得。   先前都是李建成独领风骚,李世民只在一旁听着,让一心想帮他的刘文静有力没处使,现在终于找到机会了。“二公子肯为唐国公的大业做出如此牺牲,真是令人欣慰……”   “可就怕你一个不小心说走嘴,公主暗中给我们使绊子,那就十分难办了。”李建成顺着刘文静的话说下去,“而且做戏要做全套,我们对前朝公主的态度也反映了对大隋的真正态度,绝不能对公主失了礼数。”   李世民蔫了下去。   “那么对其他反王的态度呢?”裴寂道,还给了李建成一个鼓励的眼神。   “愿意投降的来者不拒,而且要予以厚待。不愿投降的杀无赦。”   “说得轻巧。”刘文静冷笑,“可是我们一无猛将二无强兵,怎么劝得其他反王投降?”   “我们来晋阳的路上,其实去瓦岗寨住了一阵子。”李建成一边说,一边悄悄地踹了柴绍一脚,免得他笑得太明显,让李建成不得不说出怎么混进瓦岗寨的,“在诸反王中,瓦岗寨的势力是最大的,但是李密鼠目寸光,不足以成大事。在瓦岗住了两个多月,我已经把他们的底细全部摸透,只要能把瓦岗寨的猛将挖过来,一则可以扩充我们的势力,二则对天下诸反王都能起到一个敲山震虎的作用,让那些不够强的都依附我们。静叔请不要担心,我想要瓦岗的猛将,自然是希望他们能毫发无损地投诚,再者李密与你是儿女亲家,我绝不会让静叔在亲家面前为难。”   刘文静一愣:“你怎么知道?”他正是因为和李密是儿女亲家,才会受李密牵连,以至于官位不保,所以干脆破罐子破摔,支持李渊造反。   “看来建成对我们也做过研究啊。”裴寂十分得意。   李建成供认不讳:“寂叔和静叔都是晋阳的当地官员,爹爹做太原留守,难免与二位打交道,所以我在二位身上多花了点心思。”   “打交道”这个词用得好,是敌是友,只看他们的态度,是朋友的话,自然要知道自己盟友的斤两,是敌人的话,更要知己知彼。裴寂得意于自己的眼光:“刘大人,你还说唐国公要成事,只要二公子一人便够了吗?”   正事谈完了,眼看着这对老冤家又要吵起来,李渊连忙赶走孩子们,可即使隔着书房门,都能听见裴寂和刘文静唇枪舌剑不断。   “他们到底是怎么了?”李建成总觉得裴寂和刘文静的关系很奇怪。   “看不出来吗?他们两个人是情敌见面分外眼红,不管遇到什么事,一个说好,另一个就一定说不好。”李世民终于憋不住笑。   “情敌?”李元吉听得一头雾水,“他们看上谁了?”   “自然是我们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爹爹。”李世民搂着李建成的腰,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其实以前他们关系好得很,直到认识爹爹以后,才变成现在这样,你们说这不是争风吃醋是什么?”   “世民,厚道点。静叔肯处处为你着想,你应该珍惜。”李建成不是不喜欢被李世民抱着,可是当着柴绍和李元吉的面,总觉得别扭,无奈李世民力气太大,根本挣不开。   “他才不是为我着想,只是因为寂叔向着你,他才支持我。”李世民干脆整个人都赖到李建成身上,“尤其可恨的是他和寂叔争风吃醋也罢了,却非要弄得好像你和我也是势不两立一样。”   “他们两个是情敌见面分外眼红,你们两个倒像是小两口小别胜新婚,都在一起粘了一路了,还没粘够。”柴绍只是随口说道,没想到一语中的。   被柴绍无意之中说中心事,李建成很没出息地心慌了一下。   李世民反应还算快,立刻充分发挥厚脸皮的优势:“既然姐夫都那么说了,夫人,今晚我们再去继续‘胜新婚’一下?”说着抱起李建成就走。   “喂,世民,放我下来!谁是你的‘夫人’?”   看到李世民抱着李建成直奔卧房,李元吉心里很不是滋味。   柴绍还只当是兄弟间玩笑,一把勾过李元吉:“元吉,他们走了,就剩我们两个孤孤单单。你还有媳妇可以抱,我可怎么办?”   “回武功找我姐去。”李元吉没好气地冲了他一句,甩掉柴绍搭在他肩上的手臂,自己回房了。   柴绍莫名其妙,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话。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一章 敌友   当年李渊来晋阳赴任的时候,李建成就叮嘱过他,要和当地的走私贩合作,多买突厥的良马,以组成一支所向披靡的骑兵队。李世民说他在晋阳认识了一个很好的朋友,是个马贩子,总以极低的价格把好马卖给他,回到晋阳的第二天,就忙不迭要把李建成介绍给那个朋友。   李世民认识的马贩子姓向名善,住在晋阳城外专门为马贩子开辟出的一个草场边上。各种骏马在草场上啃着草,或载着骑手小跑几步,空气中带着草料的清香和马粪味,骏马的嘶鸣伴着骑手的吆喝,让李建成不由自主地想起当年长安的校场。   “向兄!”一到草场,李世民便迫不及待地跳下马背,直扑向一个马贩子。   活了几辈子了,都改不掉这风风火火的脾气。李建成牵好马,就看到回答李世民的是个突厥人。   “世民兄弟。”那个马贩子和李世民按照突厥的风俗互相拥抱,一口极流利的汉语居然还带着长安口音,随即看到跟在后面的李建成,先是愣了一下,接着做了个赞美上苍的手势,“天神在上,我莫非看到神仙下凡了?”   “这就是我常对你提起的哥哥。”李世民勾过李建成,“哥,这就是向善。”   果然还没到能放手让李世民独当一面的时候。李建成叫李世民多和走私贩接触,可没想到他会找个突厥人,万一是扮成马贩子的突厥奸细怎么办?李建成没有李世民的热络,十分冷淡地和向善打了招呼:“向兄是突厥人吧?汉语说得真好。”   “一半一半,我娘亲也是汉人。”向善倒是笑得豪爽,似乎根本没发觉李建成言语间的生疏。   “向善,好名字呢。不知向兄的突厥名字是什么?”   向善眼中精光一闪,随即恢复没心没肺的笑脸,顾左右而言他:“早就听说世民兄弟有个举世无双的哥哥,我这好马可算是找到主人了。世民兄弟今天来,是想给你哥哥挑选坐骑的吧?看看这匹怎么样。”   向善牵来的马比其他马都要大一些,通体乌黑,没有一丝杂毛,随着肌肉的运动,锃亮的毛皮在阳光下会泛出流水般的光泽,一看就是千里挑一的神驹。   “真是好马。”李世民自己看了也喜欢,“向兄,你不会是在打我哥哥的主意吧?我们多少年的交情了,这么好的马,就不知道留给我,和我哥哥第一次见面,就舍得拿出来。”   “按照你们汉人的说法,人和人相遇需要缘分,人和坐骑相遇,其实也需要缘分。”向善拍了拍马脖子,“这匹马叫‘鬼差’,虽然不至于能把狼咬死,但已经是我见过的最配得上建成兄弟的马了。”   “马怎么可能咬得死狼?”李世民有些好笑。   李建成却是听得暗暗心惊。   没多少人知道霍去病的坐骑“鬼差”是真正的鬼差,但当年霍去病纵横沙场的时候,这匹马的知名度绝不在骠骑将军之下。   当年二征河西的时候,霍去病为了达到奇兵突袭的效果,不顾当地人的劝阻,率领大军走了一条据说有狼群出没的路。当地人说那里的狼特别凶残,尤其是领头的金毛狼王,不仅体型硕大,而且极其狡猾,简直是已经成精了,遇到再凶狠的猎狗也只当点心,当地的老猎人见了它,都只敢绕道走。当时赵破奴和几个匈奴降将知道野狼的厉害,都劝霍去病绕道而行,霍去病却是不管不顾,依然带着大军大摇大摆地从那里穿过去,夜晚露宿的时候,果然听到狼群嚎月。   普通野兽都怕火,只要在夜晚保证火堆不熄灭,野兽就不敢过来,当地的狼群却是把火光当成猎物出现的标识,看到火光,便围拢过来,准备把霍去病的大军当成一顿大餐。   体型几乎相当于一头小牛犊的金毛狼王在夜晚特别显眼,看到汉军人多,而且手里都有武器,居然露出近乎戏谑的表情,仰天长嗥,发出进攻的信号,十几头大得吓人的狼便向汉军扑来,后面还有上百头体型稍小的狼挤成黑压压的一片,等先锋部队把汉军的主力解决了,就会一起扑上来大快朵颐。   看到气势汹汹的狼群,不止是新兵蛋子,连不少老兵都吓得屎尿横流,霍去病却还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坐在篝火边。马匹也大多平静得反常,似乎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被狼群包围了,只有“鬼差”不安地用蹄子刨土,但是给人的感觉不是惊慌,而是兴奋。   狼群看惯了人和马匹以及牛羊惊慌失措地奔逃,一直奔到近前,发现汉军的马匹居然完全无视它们的存在,其中一匹马甚至摇头晃脑,恨不得自己挣脱了马缰,一时也有些搞不清楚状况,不感贸然进攻,只围住他们。霍去病看狼群似乎没有继续进攻的意思,终于放开“鬼差”。   纵然很多人都知道“鬼差”凶猛异常,即使是猛虎也难敌群狼,更不用说是一匹马。看到脱缰的“鬼差”像是猛虎下山般奔向狼群,所有人都以为它会被狼群咬死,结果原本横行霸道一往无前的狼群看到“鬼差”跑过来,居然不顾狼王的命令,掉头便走。金毛狼王也没遇到过这种情况,直到看见“鬼差”一蹄子踩死了跑得最慢的一头狼,借着踩踏的力量跃到半空中,咬住另一头狼的脖子,将它生生撕成两半,然后再去追其他的狼,终于知道眼前的马不是食物,而是凶神,连忙发出撤退的信号,带着狼群落荒而逃,而“鬼差”在后面紧追不舍。大草原上巨大的月亮勾勒出它们的剪影,就看见一匹马追着一群狼,而狼群逃得像一群落水狗。   汉军中的几个匈奴降将看傻了,“鬼差”似乎还嫌他们吃惊吃得不够,回来的时候,居然是拖着金毛狼王的尸体回来。   霍去病倒没太惊讶,只说狼王虽然个子挺大,但是汉军人多,不够吃,于是“鬼差”示意他先把狼王烤了吃起来,又去抓回了十几头大得吓人的狼,让大军饱餐了一顿狼肉。霍去病手下那么多的匈奴降将对年轻的骠骑将军心存敬畏甚至恐惧,其实大多数都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和霍去病生活在同一时代的人知道骠骑将军有匹会咬死狼的马不稀奇,但是生活在六百年后的向善知道“鬼差”,还知道它能咬死狼,那就非常稀奇了。   李世民还没发觉向善和李建成之间的气氛不对,光顾着看马:“哥,骑上去试试?我看这马不错。”   “我怎么骑?”李建成压低声音,几乎是一字一顿地从牙缝里挤出来。   “怎么?哥,你难道连骑马都不会?”李世民回过头,突然意识到是怎么回事了。   “你叫我怎么骑?”李建成说得咬牙切齿。   整整两年没有和哥哥见面,一妻二妾又都怀着孩子,李世民实在是憋昏了头,好不容易和哥哥小别胜新婚,憋了两年的欲*火像是要一夜之间在他身上发泄完,在床上的花样只见多不见少,几乎每天都是通宵达旦的杂耍表演还不带中场休息,害得李建成一路上得搜肠刮肚地找尽借口坐马车,免得裤子上洇出血迹来。本以为路上的放纵只是末路狂欢,等到了晋阳,两个人又要重新开始“妻不如妾,妾不如偷”的地下情,想不到李世民给郑蕙兰打了长期借条,两三个月内都不打算把哥哥还给嫂嫂了。他真当李建成是金刚不坏之身?昨晚刚被他折腾了一宿,今天就能骑马。   李世民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了:“那个……从京城过来,路上确实挺累的……”   白天赶路晚上被他折腾,照这个走法,路上会不累吗?李建成狠狠地磨牙。   “我帮你去试试马。”李世民跳上马背,赶紧逃之夭夭。   向善看他们的样子,也觉得好笑:“都多少年了,你们两个还是老样子。”   李世民已经跑远了,但是这些话李建成都听得清清楚楚。   “向兄的汉人名字是随你的汉人娘亲姓吗?你的突厥名字是什么?”   “对汉人而言,突厥人的名字都太长太拗口,就算我说了,你们也未必记得住。”   “是吗?”李建成看着李世民骑在马上的英姿,“向兄的马都不错,不像是普通的马贩子弄得到的。”   向善不做声。   “姓向……在义成公主之前,隋文帝还派出过一位安义公主和突厥的启民可汗和亲,可惜安义公主到突厥后没多久便病故了,倒是她的陪嫁侍女给启民可汗生了个儿子,那个侍女好像就姓向。”   “没错,她就是我的母亲。我的突厥名字是阿史那·俟利弗设,始毕可汗的弟弟,突厥的二王子。”   李建成早就猜到向善的来历不简单,没想到他会如此坦白,倒是被他打了个措手不及。   “你只猜得到我今世是谁,我却知道你前世是谁——大草原上令匈奴闻风丧胆的‘苍狼’,西汉大司马骠骑将军霍去病。”俟利弗设微笑着扔下一道晴天霹雳,“记得前世的人,可不止你一个。”   作者有话要说:  木有新评论,木有更多的积分,木有机会上季榜,木有刷存在感的机会,木有新读者,木有新收藏,木有更多的积分,木有被编辑看中的资格,木有入V的机会,木有,木有,木有…… ☆、第四十二章 同盟   “伊稚斜?”李建成紧张起来。可惜今天原本只是打算陪李世民出来见见朋友,根本没有带武器,要是俟利弗设在这里对他发难,李建成根本无法自保。   “到现在还在为没能杀了伊稚斜而耿耿于怀吗?”俟利弗设做出伤心的样子,“果然是冤家路窄,说到匈奴,你就只想得到伊稚斜。”   “你是日磾?”   俟利弗设歪过头,显然这次又猜错了。   “仆多?复陆支?伊即靬?……”   听李建成越猜越离谱,俟利弗设听不下去了:“真不知道你是把那些匈奴降将都看得比我重,还是根本就没把我当匈奴人。‘向善’这个名字就没让你想起什么吗?”   李建成想不起来自己认识什么姓“向”或者名“善”的人。   “把‘向’改成‘霍’,要是还想不起来我是谁,我可真要伤心了。”   霍善?霍嬗!李建成惊得瞪大了眼睛:“你……你是……”   “爹爹,你可算是想起我了。你知不知道我发现还能见到你的时候有多高兴,你知不知道我找你找得有多苦?”   俟利弗设想往李建成身上扑,李建成却往旁边让开:“给我一个相信你的理由。”   到现在还不肯相信他,真是令人心寒。不过李建成要是没有那么重的疑心病,就不是他的爹爹了,俟利弗设惊讶于自己对李建成的反应居然也没觉得太意外:“你是国神转世,你的马‘鬼差’是地狱的勾魂使者;我其实是个有一半匈奴血统的孽种,我娘嫁给你的时候就怀着我了,你只是我的养父,不是我的亲爹;你是被平阳公主假传圣旨赐死的,死后与皇上合葬在帝陵,皇上给你建的墓里面葬的其实是你的娘亲;……”   “这些在野史里面可能有记载。”   “那么你和东方朔抬杠,自称‘西圆’呢?”   “东方朔的传记里面可能有记载。”   要取得他的信任还真不容易。“霍嬗这个名字是皇上给我起的,因为你上辈子到死都还是个‘嬗’;小时候我问你为什么我长得像匈奴,你说我是长得像匈奴的汉人,还说日磾哥哥也是你生的,为此被他念叨了一个多月,问你怎么能六岁就结婚生子;我刚出生没多久的时候,皇上三天两头往我们家跑,还和我抢吃的,就因为你不肯给他做饭。我记得叔叔和日磾哥哥都是这么说的;还有……”   “行了行了行了。”李建成连忙打断他,免得上辈子的老底都被他翻出来。   “爹……”   “别叫我爹。”   “为什么?”   “你今年多大了?”   “三十五……”   “我明年才满三十!”   霍去病二十四岁就薨了,此时的李建成也不过二十九岁,俟利弗设看到熟悉的人,就习惯性地叫“爹”,此时经李建成一提醒,才想起来自己已经不是稚童。   当初霍去病死后,刘彻把对心上人的思念都化为对霍嬗的宠溺和娇纵,把他宠得无法无天。霍去病看到刘彻这么做,不但会毁了霍嬗,也会毁了他自己,趁刘彻带霍嬗登泰山封禅的时候把孩子接到自己身边来重新教育,教完以后,才想起来自己和霍嬗都已经是鬼魂了,一碗孟婆汤下去,他什么都不会记得,想不到再世为人,还能再遇到当年的霍嬗。李建成长长地呼出一口气:“这么多年了,你还愿意认我这个爹。”   “为什么不愿意认?”俟利弗设眨巴着无辜的眼睛。   “上辈子我害你小小年纪就夭亡,你不恨我吗?”   “我只恨你怎么不早点来接我走。”俟利弗设苦笑,“爹,你知道你死后,我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吗?是被皇帝寄予厚望的冠军侯,却也是带着匈奴血统的杂种,其他孩子不愿意带我玩,朝堂上的文臣武将一会儿把我捧上天,一会儿又把我摔下地。我会在皇上面前撒娇耍无赖,是因为我需要知道世上还有人真的关心我、在乎我,而不是仅仅想利用我。”   刘彻因为霍去病的死而内疚万分,霍去病以为霍嬗一定会得到很好的照顾,即使他什么都不做,万户侯的头衔也足够他锦衣玉食一辈子,想不到却是害得他小小年纪就得面对被所有人孤立的残忍境况。   “原本以为歧视只是人间才有,想不到死后也是一样,汉人的神说我是匈奴人,匈奴的神说我是汉人,谁都不愿意接受我。甚至投胎转世,我都没资格喝一碗孟婆汤,就这么又来到了人世。”   “婆婆不是那样的人。她让你不喝孟婆汤就转世,是为了我们见面以后还能认出彼此。”算上这一次,红莲和白鲤欠孟婆的人情实在是欠大了。   “可是见了又能怎样?你是汉人小王爷,我是突厥王子,即使父子相认,也不能在一起。”   “我说你们两个怎么了?”李世民见俟利弗设和李建成似乎谈得挺投机,顿时醋意大发,策马回来,“向兄,哥哥可是我的人,你可不能看上。”   既然李世民不记得前世的事了,有些事还是别让他听到为妙。李建成拿过俟利弗设手里的马鞭,狠狠地一鞭子抽在马臀上,让李世民专心对付马去,别再来捣乱。   “他是皇上转世吧?这辈子你们成了兄弟?”俟利弗设觉得有些好笑,“虽然不记得前世的事了,他对你的占有欲还是那么强。”   “是啊……”不论喝了几次孟婆汤,红莲都不改对白鲤的一片痴心,让他很感动,只是随着痴心而来的霸道常常让白鲤哭笑不得。   “真想和你们一起留在中原。”俟利弗设不由得感慨,“如果我只是个平民,一定到中原来,在你手下做个突厥降将也好。可我偏偏是个王子,早晚得回突厥去受咄吉(始毕可汗名阿史那·咄吉)哥哥的白眼,甚至……要是他哪天对我起了杀心,我们就再也见不到面了。”   “你和始毕可汗关系不好?”李建成脑中灵光一闪。   “王室里的兄弟都不会亲近吧?咄吉哥哥本来就讨厌我有汉人血统,更不用说我是个有可能和他的孩子抢可汗之位的王子;咄苾和咄吉哥哥是一母所生,而且野心勃勃,早就记恨我的王位继承权在他前面。”俟利弗设深深地叹出一口气,“如果哪天他们两个联手除掉我,我也不会意外。给咄吉哥哥的匿名信和后来模仿义成公主笔迹的信都是你写的吧?这次我借口调查到底是谁在幕后主使这一切,才会扮成马贩子到中原来,然后就在这里遇到皇上,听他说起他的哥哥,就猜到是你。不过在中原耽搁了那么久,回去以后要是咄吉哥哥和咄苾拿这个做文章,说我私通汉人意图不轨……不管怎么样,现在终于见到你,我也没有遗憾了。”   “这样……”李建成没怎么注意听俟利弗设在说什么,只是沉浸于自己刚想到的计划中,等到俟利弗设说完,才缓缓地勾起嘴角,“既然他们一直联手对付你,你应该对那两个兄弟也没什么感情,那就好办了。”   看到李建成笑,俟利弗设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寒战:“你在想什么?”听霍光和金日磾说,每次霍去病露出和蔼可亲的笑容,十有□就是什么人要倒霉的标志,他的笑容越美丽,被他算计的人下场往往就越可悲。这辈子的李建成露出同样的笑容,恐怕同样不会有好事发生。   “我可怜的小嬗儿居然在突厥被人欺负,爹爹怎么能眼睁睁地看着坏人伤害我的宝贝儿子呢?”李建成笑容可掬。   俟利弗设却是觉得越来越恐怖。   “既然始毕可汗忌惮你的王位继承权,你对他也没什么感情,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干脆让他的噩梦成真。”李建成凑到俟利弗设耳边,如此这般了一番,“皇上早晚还会是中原的皇上,如果你是突厥的可汗,我就可以放心了。”   俟利弗设咽了口唾沫:“爹,虽然我不是你亲生的,我还是想说,我很庆幸你是我爹——做你的敌人太可怕了。”   *****   李渊决定听从李建成的意见,不反隋,迎代王,只是保留大隋大将军的身份,以李建成为陇西公、左领军大都督,统率左三军;李世民为敦煌公、右领军大都督,统率右三军;李元吉为太原郡守,留守晋阳宫;裴寂为长史,刘文静为军司马,唐俭、温大雅为记室,温大雅及其弟温大有共掌机密,武士彠为铠曹,刘政会、崔善为、张道源为户曹,姜暮为司功参军,长孙顺德、刘弘基、窦琮、王长谐、姜宝谊为左右统军、副统军。在反王遍地走,皇帝多如狗的动乱年代,李渊这个大将军反而让人觉得耳目一新。对于贵族,李渊派士兵四处发檄文,号召他们加入“清君侧”的“义战”,对普通百姓,则是靠李建成养在乞丐中的眼线们到处宣传,不到一个月,义军就发展到一万人。   虽然目前李渊麾下的兵力还不及瓦岗李密的一个零头,麻烦事却是不少——这一万多大军的衣食住行都是问题,还有对中原虎视眈眈的突厥以及许多根本不理睬李渊檄文的地方势力。原本李渊以为有裴寂和刘文静这一文一武的左膀右臂,应该能摆平一切事,偏偏他们两个对所有决定的看法都是永远相左,大事大吵小事小吵,除了吵得李渊脑瓜子疼以外,什么用处都没有。   李世民一早就拖着李建成出去了,说带他去看看两年以来收集的军马。李渊到李建成的房里躲清静,顺便想听听他的意见,不料这对冤家今天居然也破天荒地吵了起来。   “哥,你是不是看上向善了?”   “没有。”   “那你还和他说了那么久的悄悄话。”   “说两句话都不行?”   “不行。”   “不行那你还介绍我认识他干什么?”   “我不管,不行就是不行。”   听到外面有脚步声,李建成连忙堵住李世民的嘴,免得他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来   李世民这才意识到不对,回过头,看到是李渊站在门口:“爹。”   李渊径自落座,示意两个儿子也坐下:“都几岁的人了,还像小孩一样打打闹闹,要是让人看见了,成何体统?”   “我们又不会当着他们的面那样。”李世民小声嘀咕。   李渊一拍桌子:“还敢顶嘴!”   “爹,寂叔和静叔又吵架了?”李建成一语点穿李渊的心事,“说吧,这次又是为了什么事?”   弄了半天,原来是在别处不痛快了,自己没本事解决,就回来拿儿子当出气筒。李世民嘴上不说,却是把对李渊的鄙视清清楚楚地写在脸上。   这臭小子!李渊知道,李建成的实际年纪抵得上他几辈子,可这辈子李渊好歹是他亲爹,就不能给他爹留点面子?不过现在是他有求于人,李渊发作不得,只能乖乖说出心事。   “寂叔和静叔这样不是很好?”李渊被裴寂和刘文静吵得苦不堪言,李建成却觉得没什么,“‘不反隋,立代王’不过是个蛊惑民心的口号,代王只是个踏脚石,等到时机成熟,他的皇位早晚是要‘禅让’的。”   这个李渊当然知道。   “皇帝应该是拿主意的人,不是臣子手里的傀儡,而国家的兴衰就取决于皇帝的决定是否正确。兼听则明,偏信则暗,寂叔和静叔互相抬杠,为了让你站在自己一边,肯定会尽可能详细地向你罗列出他们自己主意的优点和对方主意的缺点,你就可以知道做每一个决定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便于权衡利弊,这样不是很好?”   如果裴寂和刘文静只是背后放放冷枪,李渊自然乐得用李建成说的方式坐收渔翁之利,可问题是他们两个都是在李渊面前明火执仗。   “这样……”李建成想了想,“现在我们的兵力不多,如果再闹出内讧,就什么都完了。寂叔和静叔爱抬杠是他们的事,但是如果让下面的人产生上面的人在勾心斗角的错觉,确实不妙。”   李渊连忙点头:“我也是担心这个。”   他只是不想夹在裴寂和刘文静之间左右为难吧?李世民一脸鄙夷。   “要让他们不吵,只要让他们见不到面就行了。爹,静叔和寂叔你比较舍得哪一个?”   “什么叫……‘比较舍得’?”李渊听不明白了。   花心大萝卜,两个都要。李世民伸出下嘴唇。他虽然是和亲哥哥乱伦,可至少是一心一意只要李建成一个——当然李建成心里也不可以有别的人。   李建成没理睬李世民:“突厥一直对中原虎视眈眈,晋阳是阻挡突厥的门户,如果我们发兵去攻打其他地方,突厥见防守空虚,来趁火打劫,我们就会陷入两面夹击的境况。所幸世民给我们争取到了一个盟友,只要有人去和突厥谈判,我们就不用担心后顾之忧了。”   “那个马贩子?”李渊也听说过,“莫非他有些来头?”   “他是始毕可汗的弟弟俟利弗设王子。”   不止是李渊,连李世民都吓了一跳。   李建成示意他们不用紧张:“始毕可汗的儿子尚且年幼,如果现在他有个三长两短,俟利弗设王子即使不是可汗,也是摄政王。俟利弗设王子在突厥常受始毕可汗挤兑,所以我和他做了一笔交易,我帮他夺得可汗之位,他为我们提供军马,而且向我们俯首称臣。”   “这个……这人信得过吗?”如果能真的摆平突厥的后患,李渊实在是求之不得,就怕其中有诈。   “所以才需要有人跟着他回突厥。”   “原来如此。”李渊沉吟片刻,“还是让刘文静去吧。裴寂偏文,这边还有许多事需要他帮忙处理。突厥路途遥远,又危险重重,刘文静纵然年纪有些大,好歹也是个武人,他去比较合适。”   原来爹爹还是喜欢裴寂多一点。李世民实在同情刘文静一腔热忱,却是所托非人。   “至于辽山县令高德儒以及另外几个拒不服从命令的……”   “干脆打他们一个屁滚尿流!”李世民忙不迭接口,“巴掌大的地方,区区几个芝麻绿豆官,正好用来练刀,让天下人都看看我们兄弟的厉害。”   李渊也有此意:“这是我们起兵以来的第一战,要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许胜不许败。你们都是第一次上战场,务必万事小心,千万不要轻敌,中了别人的圈套。”   第一次上战场?李建成第一次上战场的时候,李渊的老祖宗还……好吧,当时李渊的老祖宗李广已经是两朝老将了。   李渊打发走跃跃欲试的李世民,让他先去安排出军事宜,却留下李建成,等李世民走远以后才开口:“要论行军打仗,爹没资格教你什么,但是爹还是想提醒你一句,现在我们面临的战场和你那时候不一样。”   李建成抬了抬眉毛。   “你以前对付的是匈奴人,杀一个少一个,全部杀光最好。可是我们现在对付的是汉人,如果有一天我们能一统江山,他们将会是我们的子民。爹能当上皇帝,你就是太子,是以后的皇帝,如果让子民对你留下残酷无情的印象,对你以后的统治会相当不利。”   李建成不做声。   “以前你有汉武帝宠爱,行军打仗的时候摆点少爷架子、要求特殊待遇,下面的人也不敢吱声,可是爹现在没有那么大的权力,而且我们手下的兵丁都是自愿来投奔我们的,他们也可以去投奔别人。如果你再像前世一样,到了战场上还贪吃贪玩,什么好东西都留给自己,宁愿食物烂光,也不给手下的士兵吃,只怕我们招徕的军队很快就会土崩瓦解,投奔其他反王,到时候我们……”   意识到李渊想说什么以后,李建成一直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直到他说不下去。   “你笑什么?”   “没什么。”李建成勉强收敛了一下笑容,“我只是没想到司马迁写的东西都有人信。”   作者有话要说:  下季榜了,以现在的收藏、评论增长速度,要上半年榜,估计要等我的下辈子了T-T ☆、第四十三章 腐儒   当年的骠骑营有个不成文的“营规”——每当来了新兵,都会受到“第一次跟骠骑将军上战场,一定要随时托好下巴”的劝诫。可惜再世为人的只有李建成,当年跟着他的伙伴们都已经作古多年,无法再给他现在的手下同样的告诫。   于是首当其冲第一个倒霉的就是被李渊派到李建成手下的温大有。   虽然知道自己的长子是霍去病转世,李建成那副文质彬彬的模样实在是很难和史书上横扫大漠无敌手的骠骑将军联系到一起,而且李世民和李元吉都是第一次上战场,由不得李渊不担心,于是派了老将温大有随他们一起去,生怕三个儿子太年轻会出岔子。   虽然李建成说司马迁写的是一派胡言,李渊觉得小心点不会有错,叮嘱温大有不但要注意李世民和李元吉有没有冲动行事,也要注意李建成有没有在军中搞特殊待遇,一旦发现,不用顾忌他们的身份,立即制止,如果他们不听,就直接押回来,由李渊处置。得到李渊如此信任,温大有受宠若惊,一路上盯着三位公子。李世民和李元吉固然容易冲动,可是有大哥看着,也不至于闹出乱子来,至于李建成……在军中搞特殊待遇倒是没有,唯一的毛病就是这么个文弱书生能打仗吗?看到李建成只要不是纵马驰骋,就喜欢横着骑马,——上辈子做了十几年的放牛娃,他实在是太习惯骑牛的姿势了,虽然卫青见他一次就要说一次,没人的时候马面也经常抗议他把马当牛骑,还是没能让他改过来,——温大有简直要晕倒了。就这么个翩翩浊世家公子,要论风花雪月对酒当歌他一定在行,可是驰骋沙场马革裹尸……就那副女人一样的小身板,看到血就该吓昏了吧?   李渊说要爱护部将,要善待沿途百姓,于是义军一路对百姓秋毫无犯,即使百姓给义军送瓜果送水,李建成也跟在后面,一律照价付钱。李大公子美丽的笑容有一种特殊的魅力,能让人觉得看他一眼,便是莫大的享受,义军士兵不但没有一个逃走的,反而沿途百姓中有不少一起加入他们的行列。   看到李建成走到哪里,总有满是痴迷的目光跟到哪里,温大有不由得感慨“公子倾城”果然是名不虚传,别说是沿途百姓,就连他的两个亲弟弟都经常对着大哥发花痴。   李渊说首战务必取胜,李建成倒像是来游山玩水的,一路接纳新兵,一路操练,十分悠哉。如果说李建成在路上的悠哉勉强算是镇定、有大将风范,到达西河城下时,温大有简直是要吐血了。   李建成的第一个命令居然是:“冯立着主簿宣讲军纪,韦挺着文书抄写安民告示,黄杏飞等人四下张贴告示,其余的兵将宿营休息。”   听到这个命令,温大有简直要昏倒了:“李大都督,我们是来打仗的,不是来玩的。”温大有从大隋仁寿年间当上羽林骑卫开始,打了一辈子仗,还没见过到了战场上还能这么胡闹的人。李大公子长得文文弱弱像个女人,打起仗来也像女人,这一战能赢吗?别人或许忌惮李渊,不敢对李建成说什么,但是温大有无论如何都看不下去了。   “我像是在玩吗?”李建成反问。   像,很像,非常像,绝对像,只是温大有不敢说。   “这种打仗方式,大概确实挺难接受的。”李建成沉吟片刻,“那么温将军,我们打个赌怎么样?如果我的方法在五天以内没有效果,那就随你处置。”   “请大都督放心。”起兵后的第一仗务必取胜,李渊派给温大有的任务本来就是监军,如果发现李建成的做法太离谱,不用他提醒,温大有也会加以干涉。   温大有转身离去,后面传来李建成的声音:“温将军,我说的是军法处置。”   帐篷外面安静了一下以后,传出温大有愤怒的咆哮:“你当老子是兔子?!”   以前看李建成,温大有只觉得他太温柔,缺少军人必须的血性。现在他知道了,李建成就是个十足的混蛋。长了眼睛的人都知道李建成长得好看,可他长了一副好皮相,就以为天底下的男人见了他,都会变成有断袖之癖的变态?温大有一想到李建成居然那样想他,就气得七窍生烟,无奈李建成怎么说都是李渊的儿子,只要不触及原则问题,他再怎么混蛋,温大有也只能忍。于是在接下来的几天,不小心撞到温大有枪口上的小兵下场都惨不忍睹。   *****   温大有觉得李建成简直是在胡闹,一边在心里埋怨李渊派给他这么个苦差事,一边秘密派人做好打一场硬仗的准备。李建成也不急,从新兵里挑出善骑射的着重培养,闲着没事做的时候和士兵们聊聊天,关心关心他们的妻儿老小,甚至还亲自跑去照顾操练时受伤的士兵,把整个大军迷得七荤八素,似乎完全忘了自己是来打仗的。   对李建成的做法,温大有只有仰天长叹的份,背地里埋怨李渊怎么叫这么个大少爷来打仗,结果还没出三天,这些告示的效果就显现出来了。   霍邑百姓看到有大军开来,都慌了神,城外的想进城躲一躲,城内的怕围城想往外逃,乱成一片,想不到大军就驻扎在城外不进来,进来的只有写在素帛上的安民告示。安民告示说李家义军是匡扶正义的军队,针对的仅仅是城里冥顽不灵、一定要助纣为虐、帮杨广施□的官员,绝不侵犯百姓一丝一毫。为免误伤百姓,凡是家门口挂此帛书者,李家义军定然秋毫无犯,攻陷霍邑以后,还可以凭此帛书领五斗米,作为李家义军打扰他们生活的补偿。   帛书是靠李建成安CHA在乞丐中的眼线混入城中偷偷张贴的,贴完以后,再大惊小怪地引人来看。百姓关心的是每天三饱一倒,根本不关心头上的皇帝是谁,有了帛书就能免受战火牵连,还能白领五斗米,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霍邑城算来不大,却也有数万户人家,可是帛书总共只有五千余份,一在城里出现,立刻成了抢手饽饽。不少人为了争夺帛书大打出手,甚至有些思想觉悟不太高的士兵也会加入抢帛书的行列,如此“仗势欺人”导致官与民之间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五天后,李家义军不过是驻扎在城外,整个霍邑城已经陷入一片混乱。   温大有以为李建成打算趁乱浑水摸鱼,不料李建成还是一点也没有发兵的意思,只是送了第二轮帛书进城,说如果城中居民愿意帮助李家义军,每绑一个大隋官员来,就可以换一份免战帛书和十斗米。   这一下霍邑城里的混乱彻底成了暴动。下级士兵生怕被拿去换米,不是丢盔弃甲连夜携家眷逃走,就是辞官不做,一起加入暴民的行列。一心忠于大隋的文官和上级军官毕竟只是少数,平日骑在百姓头上作威作福惯了,此时全城百姓都由任人宰割的牛羊变成了围着他们的豺狼,他们一点反抗能力都没有,不是狼狈不堪地出城逃命,就是被暴民一个一个地绑到李建成面前换米。前前后后不超过十天,李家义军没有费一兵一卒,只费了些笔墨和一点粮食,就换来霍邑城的全面投降。   温大有还从来没有见过打仗能这么打的,李建成却没觉得有多意外,对百姓送来的大隋官员愿意投降的就纳入军中,不愿投降的就推出去斩首示众。   正如生老病死人人都逃不过,可轮到自己头上时就觉得特别难以接受,官员欺压百姓的事也屡见不鲜,可是不论这件事多么正常,如果是发生在自己身上,就会觉得特别愤怒。如今是这些鱼肉百姓的官员倒霉了,霍邑城的百姓在城外行刑的地方围得里三圈外三圈,看昔日欺压他们的人被绑成大螃蟹,旁边还有个临阵倒戈的师爷,每押上来一个人,就高声宣读该人的各种经过艺术加工的罪行,引起群情激奋,然后由李家义军的士兵行刑,每杀一个人,就换一个士兵行刑。   李建成就在一旁看着一颗颗人头落地,像是在看自己的孩子学会写一个新的字,或者学会一个新的剑招。   温大有有些不解:“这是干什么?”   “给他们练胆子啊。”李建成微笑,“温将军,说实话,第一次杀人的时候,你做了多久的噩梦?”   何止杀人做恶梦。温大有小时候胆子特别小,他的娘亲叫他杀只鸡,都把他吓得半死。直到后来当了兵,仗打多了,人杀多了,也就麻木了。   “他们也是一样。”李建成指了指那些上去时战战兢兢,下来时就似乎完全换了一个人的新兵,“我们的军队中绝大多数是老百姓,一生中从来没有杀过人,要是第一次上战场,就要真刀真枪杀得天昏地暗,只怕他们中的大半人都会被吓疯,更不用说打仗了。你看他们现在这样,每杀一个人,就会有那么多人为他们喝彩,还会怕杀人吗?现在开了杀戒,以后就好办了。而且你看那些围观的年轻人,正是容易热血上涌的年纪……”   温大有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当然,在战场上杀人和这样杀绑着的人是两码事,很多事急不来……”李建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似乎也为他过于苍白的皮肤添加了几分红润,“幸好,我真正的主力部队很快就会来了。”   温大有的年纪和李渊差不多,也把李渊交给他的三个孩子看成自己的孩子一样。以前每次看到李建成笑,清澈纯净中似乎还带着些孩子般不谙世事的天真烂漫,温大有总会不由自主地生出想保护他的感觉。但是现在看到李建成笑,温大有只会觉得一股寒气从脚底下往上冒。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四章 惊鸿   战争和赌博的共同点在于都是为了用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利益,或者换句话说,战争本身就是一场豪赌。起兵后的第一战,李建成没费一兵一卒,就拿下了霍邑城,大军离开的时候只有一万,回来时变成了三万多,极少数几个受伤的,也是和自己人操练时受的伤;霍邑城的粮仓除了用来悬赏的米粮以外,都进了李家义军的腰包,再加上钱财、武器、马匹等等,可谓收入颇丰;更难得的是李建成的做法还得到了霍邑百姓的爱戴,彻底地把霍邑城变成了李家的地盘。从方方面面来看,要论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成效,李渊自问也没本事做得更好,唯一的问题是“李家大公子是个文弱书生,打仗都只会用书生的方式来打”从此传遍了整个中原,李渊原本打算先声夺人、为李家日后夺天下造势的第一战,结果却是让天下群雄更加看不起李家。   李建成分明武功不差,为什么偏偏要用这种方式?李渊直埋怨李建成行事考虑不周,然后发现儿子又用看白痴一样的眼神看着他,直到他说不下去,才说还没到亮出底牌的时候。   要亮底牌,至少得等到攻下长安。   当年李建成建议杨广迁都,一方面是为了消耗大隋国库,加速大隋的灭亡,另一方面是为了让他让出长安这块宝地。果然,自从迁都洛阳以后,长安这个极具战略优势的高地就被忽略了,包括西魏瓦岗在内的众多有点实力的反王都围着杨广所在的洛阳打转,长安附近反而只有一些乱寇,围着长安城里年幼的代王杨侑。   刘文静出使突厥,带去玉帛美女,始毕可汗照单全收,表示愿意和李渊友好相处。李渊对大后方放心了,让温大有和李元吉一起留守晋阳,自己带着两个长子挥兵直指长安。   杨侑即使年幼,也知道李渊不是真心想拥立自己,一旦落到他手中,等失去了利用价值,就会性命不保,派兽牙郎将宋老生率精兵二万拒守霍邑,又遣左武侯大将军屈突通将辽东兵极骁勇等数万人据河东,与宋老生遥相呼应,还命临汾以东诸郡所在军民守城,并随便受宋老生、屈突通征发。   李建成似乎不太乐意打仗,幸亏李世民却是骁勇善战,即使李建成依然只做个挂名大都督,李渊依然率军一路攻城略地,连战连捷,直到距霍邑五十多里的贾胡堡,像是一下子用光了所有的好运一般寸步难行。   宋老生、屈突通率隋军与李渊义军相持近两月,只是坚壁不战,扼守险要,等着李渊军粮耗尽。   两军僵持不下,守在城外的李家义军军需物资消耗得极快,偏偏此时就连老天爷都像是存心和李渊作对,秋风飒飒,阴雨绵绵,让围城的日子分外难挨。   李渊整天愁眉不展,李世民也怕时间拖得越久,长安的布防就越充分,以后要进攻长安就越困难,只有李建成依然悠哉游哉,面对热锅上的蚂蚁一般的父亲和弟弟,还是雷打不动的两个字“不急”,然后继续躲在房里写什么。   李渊好奇李建成一直在忙什么事,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拿过他写的东西一看,差点被活活气死——李建成写的居然是给李密的投降信。   李渊起兵后,李密就写过信给他,说是希望和李渊结成联盟,共图大计,其实是想把李渊的兵力收入自己帐下。李渊心里不屑,不加理睬,想不到李建成替李渊给李密回信,以李渊的身份对李密极力吹捧,说大家本来就是本家宗亲,谁坐天下都是一样的,自己没有争霸天下的意思,李密才是天生当皇帝的料,他愿意顺应天意,辅佐李密,帮李密成就一统天下的大业云云。   信中引经据典,言辞相当优美,可是如此妄自菲薄,实在是太气人。李渊几乎是气得七窍生烟:“既然李密那么好,你叫他爹去!”   “爹,要是杨广知道我们占了长安,然后挥军打过来,你有本事挡住他们吗?”李建成一句话就让李渊闭了嘴,“我在瓦岗待过,知道李密那白痴最受用马屁,一哄就上当,手下兵力又多,西魏瓦岗是一面绝佳的挡箭牌。让瓦岗和大隋以及其他反王打得两败俱伤,到时候我们坐收渔翁之利,何乐不为?”   李渊想了想,觉得也有道理:“不过要打长安,先要把眼前的硬骨头啃下来。你有什么办法?”   李建成算了算日子:“‘办法’应该快到了。”   *****   信送到李密手上,果然让李密十分受用,连说李渊识大体,还拿给左右大臣看。   单雄信嗤笑李渊孬种,程咬金乐得手舞足蹈,罗成和往常一样不发一词,秦琼总觉得其中有诈,王伯当对李渊的“投诚”不置可否,军师徐世绩觉得不可轻信。   最后信传到一个身材瘦小的人手里,他一看,先是倒抽一口冷气,没看几行,便连呼:“完了完了完了完了……”   “魏征,你完什么完?”李密可是觉得李渊的态度非常不错,很不乐意看到左右大臣在这时候还愁眉苦脸,“你说,怎么就‘完了’?要是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小心朕以扰乱军心罪处置你。”   “臣不敢。”魏征连忙下跪,“皇上,唐国公非常人也,虽然臣一时半会儿还猜不透他写这封信的用意是什么,皇上可要小心被他利用。”   “什么?”李密怒视魏征,“唐国公是我李氏宗亲,你也敢离间!”   见李密发怒,徐世绩也出列:“臣也以为唐国公是想利用皇上。”   “就他?”单雄信冷哼,“就算他有本事打下江山,长子是个和他一样的孬种,次子还算有点小本事,可偏偏不是老大,只怕他打得下江山,日后他们兄弟阋墙,也坐不稳皇位。”   “说得好!”李密大笑,“区区一个李渊,对付他易如反掌。现在长安算什么?秦叔宝、单雄信、程咬金等众将听令:整军备战,直取洛阳。”   武将们豪气冲天,魏征在一旁摇头。李渊是不是真的没有野心,魏征一时半会儿还看不出来,但是他认识这信上的字迹。上辈子的小冤家这辈子又撞上,看来他命中注定是太平不了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李渊写给李密的信的具体内容,有兴趣的可以参详一下:顷者昆山火烈,海水群飞,赤县丘墟,黔黎涂炭。布衣戍卒,櫌锄棘矜,争帝图王,狐鸣蜂起。翼翼京洛,强弩围城。膴膴周原,僵尸满路。主上南巡,泛胶舟而忘返。匈奴北炽,将被发于伊川。辇上无虞,群下结舌。大盗移国,莫之敢指。忽焉至此,自贻伊戚,七百年之基,穷于二世。周齐以往,书契以还,邦国沦胥,未有如斯之酷者也。则我高祖之业,几坠于地。吾虽庸劣,幸承余绪,出为八使,入典八屯,位未为高,足成非贱。素餐当世,僶俛叨荣。従容平、勃之间,谁云不可。但颠而不扶,通贤所责。主忧臣辱,无义徒然。等袁公而流涕,极贾生之恸哭。所以仗旗投袂,大会义兵,绥抚河朔,和亲蕃塞。共匡天下,志在尊隋。以弟见机而作,一日千里,鸡鸣起舞,豹变先鞭。御宇当涂,聿来中土。兵临郏鄏,将观周鼎。营屯敖仓,酷似汉王。前遣简书,屈为唇齿。今辱来旨,莫我肯顾。天生蒸民,必有司牧,当今为牧,非子而谁?老夫年逾知命,愿不及此。欣戴大弟,攀鳞附翼。惟冀早膺图箓,以宁兆庶。宗盟之长,属籍见容。复封于唐,斯荣足矣。殪商辛于牧野,所不忍言。执子婴于咸阳,非敢闻命。汾晋左右,尚须安辑,盟津之会,未暇卜期。今日銮舆南幸,恐同永嘉之势。顾此中原,鞠为茂草,兴言感叹,实疚于怀。脱知动静,迟数贻报。未面虚襟,用增劳轸。名利之地,锋镝纵横。深慎垂堂,勉兹鸿业。 ☆、第四十五章 苍狼   李建成活过的岁数、经历过的事情不知是李渊的多少倍,既然他说“办法”快到了,那应该就可以放心了。只是李渊做梦也没想到,李建成所谓的“办法”,居然是突厥撕毁协议,联合刘武周一起攻打李渊的大后方晋阳。   义军家属都在晋阳,一旦失守,不但李渊会失去退路,军队也会因为挂心家人而陷入混乱。   得知晋阳遭到突厥和刘武周围攻,李渊方寸大乱,考虑要不要撤军回去,先保住大后方再说。李世民却依然坚持先拿下眼前的硬骨头:“以人事见机而发,无有不为。刘武周位极而志满,突厥少信而贪利,外虽相附,内实相猜。既然突厥可汗资助了我军一部分兵马,突厥达官们不知可汗与我军关系深浅,不敢相侵我军。因此,突厥兵宁肯靠近流窜于马邑一带,必定远离晋阳。刘武周知突厥兵士和可汗资助我军兵马之事,未必同谋。朝廷既闻唐国公举兵,忧郁不暇,京都留守,特畏义军,所以隋骁将精兵严阵以待。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如还军晋阳,三军不知缘故,更加恐慌,必定生变。如此一来,我军心动摇,帐营内外皆为劲敌,于是突厥、刘武周不谋同至,宋老生、屈突通直奔杀来,我军更加进退无路。”   李渊还有些犹豫。   此时此刻决不能退兵。李世民看了李建成一眼,发现哥哥给他的是赞许的笑容,越加确信自己的直觉是对的:“隋军守将宋老生轻躁,破之不难。定基业取长安,在此一决。众人所言,均是保家爱命。儿等捐躯力战,别无他问。雨罢进军,若不杀老生而取霍邑,儿等敢以死为谢!”   李世民的话句句掷地有声,李渊恢复了一点信心,看向丝毫不见惊慌之色的李建成:“你觉得呢?”   李建成慢慢地勾起嘴角:“好戏快开场了。”   果然没有多久,情势就急转直下。   李元吉固然经验不足,但和他一起守晋阳的温大有是身经百战的老兵了,安排计划让李元吉与刘武周正面交锋,自己悄悄从后城门引兵直扑刘武周的后营。刘武周大军猝不及防下军心大乱,前后军不能相顾,温大有率伏兵追击,导致刘武周二万人马自相践踏,死伤者不计其数,顺利退了敌军。   刘武周和突厥联兵退军的消息随着粮草一起从晋阳来到霍邑,李家义军军心大振,不料这还只是个小小的前奏。   突厥可汗向来御驾亲征,始毕可汗也是把突厥扔给弟弟俟利弗设打理,自己率军前来攻打晋阳,想打开通往中原的大门,一举吞下富庶的中原。不料偷鸡不成蚀把米,不但晋阳没能拿下,俟利弗设更是趁始毕可汗不在的时候说服义成公主,说李家义军是匡扶大隋的军队,始毕可汗趁机攻击义军大后方,是背弃大隋,遂与义成公主联手夺了突厥政权,断了始毕可汗的粮草,将他生生困死在大隋和突厥的交界,然后自立为王,依然以义成公主为可敦,称处罗可汗。   与出尔反尔的始毕可汗截然不同,处罗可汗对“匡扶大隋正义”的李家义军极为大方,不仅主动明言绝不会互相侵犯,甚至一出手就是二十匹汗血种马外加两千匹骏马,算是替哥哥向义军赔礼,另外还派属下达官骁骑将领史可利带了一支一千人的突厥精兵来,任由李渊差遣。   天上一下子掉下来那么多的馅饼,实在是把李渊砸晕了,面对一群满脸络腮胡子、身材高大健壮的突厥壮汉,有些不知所措。   刘文静和李渊很客气地把史可利迎入帅帐,史可利却不吃这一套,颇为不满地环视了一下周围的人,最后把视线停在李世民身上,用极生硬的汉语一字一顿地问:“李……建……成?”   李世民指了指旁边,示意那个才是李建成。   看到面前的文雅书生,史可利的眼珠子几乎要掉下来:“苍……狼?就……你?”   “我不像吗?”李建成手里拿着一张面具,对着史可利微微一笑。   天啊,这就是传说中的“苍狼”?虽然汉族男人本来就清秀瘦小,乍一看像女人一样,可“苍狼”怎么会是这副模样?史可利清清楚楚地看见自己的梦想碎了一地。   处罗可汗说李建成是大草原上的白狼神转世,一旦帮他们统一了中原,他们就会来帮西突厥吞并东突厥,实现突厥的大统一。   当年隋文帝为了消除突厥对大隋的威胁,使用离间计将突厥分为东西两部分,然后不断在其中挑拨离间,让他们自相残杀。东西突厥重新统一是所有突厥人的梦想,只是因为两位可汗之间的权力之争,才迟迟没有实现,甚至反而闹得东西突厥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史可利做梦也想帮可汗实现统一东西突厥的梦想,再者可汗说跟着“苍狼”打一次仗,胜过在草原上驰骋几十年,史可利才带着突厥精兵来的。“苍狼”是一个汉人高官的儿子,那么穿着肯定很好,而且是个名将,那么一定身材高大魁梧,而且可汗说“苍狼”年轻英俊,所以进帐篷以后,史可利看来看去,最像“苍狼”的就是李世民,而眼前的这个……说实话,史可利觉得去大街上随便抓一个,都比李建成像“苍狼”。   史可利俯视比他矮了整整一个头的李建成,虽然不说话,却是清清楚楚地把不屑写在脸上。   李建成倒是毫不介意仰着头打量史可利,围着他转了几圈,还不时在他身上这里摸摸,那里捏捏:“肌肉强健有力,看得出来长期练习骑马射箭,身材高大,反应却不慢,非常好。处罗可汗送来的人都是你这样的?”   李世民很不满意李建成对别人动手动脚,脸渐渐地黑下来,史可利的脸却比他更黑:“你当是捡牲口!”   就这种女人一样的白面书生,史可利单手就能掐断他的脖子,可他稍一动弹,李建成已经闪到他的攻击死角,同时手里冰冷的面具贴上他的脖子,让他可以清清楚楚地感觉到脖子上的血管随着心跳搏动。虽然面具的边缘并不锋利,史可利感觉得出来,要是李建成没有手下留情,只怕他要当场血溅五步。   “可惜,军纪非常差,连无条件服从上司的基本常识都不知道。”李建成用手里狰狞的鬼脸面具拍了拍史可利的脸,然后扔到他身上,“告诉你手下的人,每人去领一张面具,今天先好好休息一天,明天一早集合。至于不听命令的……我可以向你保证,你该担心的决不是回去以后,该怎么向你们的可汗交代。”   史可利咽了一口唾沫。虽然李建成始终保持着牲畜无害的温柔笑容,刚才的交手的一瞬间,他觉得像是在大草原上赤手空拳地面对一头独狼。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六章 鬼面   霍去病最擅长的方式是长途奔袭,攻人不备,来去如风,飘忽不定。第二天,李渊就领教到了当年骠骑将军横扫大漠的风采。   宋老生和李家义军僵持了两个月以后,后方突然凭空冒出一支诡异的骑兵部队,人人戴着狰狞可怕的鬼脸面具,绕过霍邑城,直扑长安。   宋老生和屈突通原本一心防备李渊的大军,哪里想到会凭空杀出一支鬼面部队。杨侑一心指望宋老生和屈突通能够挡住李渊,根本没有防备,如果让鬼面部队直接去长安擒了杨侑,那么死守霍邑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情急之下,宋老生舍弃了自己擅长的守城战,想要去支援长安,不料一开城门,就看见鬼面部队等在城外。   “宋将军别来无恙。”鬼面部队的领头将军向宋老生拱手,虽然因为面具的阻挡,声音有些怪,却是异常的洪亮,“当年宋将军与在下约定献城投降,果然守信用。如今快随我们杀奔长安。”   宋老生被说得怒气上涌,立刻就下令率军出城迎敌,以证自己的清白。虽然霍邑城的守军比鬼面军人数多很多,质量却是远远比不上,两军一交锋,简直是鸡蛋砸石头。鬼面军所到之处,砍人头像镰刀割庄稼,两轮一交锋,隋军便如刚遭过蝗虫的田地一般。尤其可恶的是在混战之中,鬼面将军突然高呼“宋老生已擒”,接着整个鬼面军都跟着他高呼起来,弄得隋军以为已经失去主帅,陷入一片混乱。   与此同时,李世民率军从正面攻击。   两支部队配合得妙至极处,城上的人听说宋老生已经被抓,怕鬼面军冲进来,急急忙忙关了城门,忙着去对付李世民的军队。可怜宋老生欲退无路,生生被夹在城墙和鬼面军之间,慌乱之中,想从其他城门入城,竟然自己跑到李世民刀口下。   失去了指挥官,霍邑城根本抵不住李世民的大军,宋老生被李世民斩杀,霍邑城也很快沦陷,而鬼面军见李家义军已经站了绝对优势,便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了。   之后几仗都大抵如此,每次遇到啃不下来的硬骨头,鬼面军就会出现。鬼面军中的每一个都是以一敌百的好手,领头的鬼面将军更是不但神勇非凡,还诡计多端,令人防不胜防。反王、流寇中甚至传出了谣言,说鬼面军是李渊用妖法从阴曹地府里招出来的鬼军,都是地狱的勾魂使者,死在他们刀下的人都要下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升。但也有细心的发现鬼面将军从来不居功,每次都是替李家义军啃下硬骨头,就悄悄地消失,把各种功劳都让给后来的李世民,猜测他应该是李渊招徕的江湖异士。   李建成善招安,李世民善征战,如今还多了个神秘莫测的鬼面将军,李家义军所向披靡,甚至长安附近的不少流寇一听说李渊的义军来了,就主动加入他们,就算不能谋个一官半职,也好过做鬼面军的刀下亡魂。   李秀宁和柴绍分开后,就在长安附近活动,女扮男装自称“李公子”,还找到了李渊的堂弟李神通,变卖产业,招兵买马,攻克了武功、始平等好几座城池,并夺了鄂县、武功、周至、始平等县。如今李渊率大军攻过黄河,李秀宁也带着自己的七万大军来和父亲汇合。   当初柴绍扔下李秀宁母子逃命,李渊总以为女儿凶多吉少,如今看到女儿和外孙全都安然无恙,已经喜出望外,更没想到女儿还给他打下了一大片江山。李秀宁也听说了不少关于鬼面将军的事,不由得好奇家里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个了不得的人物,和父亲寒暄过后,就连连追问这人到底是谁。   李世民只说这人的身份说出来也没人信,直接带李秀宁去一顶大帐篷。   鬼面将军住的帐篷非常大,装饰也比一般的帐篷考究许多,李世民自己的帐篷也不过如此,看来李家对鬼面将军确实十分优待。不过鬼面将军如此厉害,是应该受到如此优厚的待遇。李秀宁忍不住猜测鬼面将军到底长什么样,没想到进帐篷后,只看到房间里放着个大浴桶,上面露出一头湿漉漉的黑色长发和洁白耀眼的裸肩,也没看清浴桶里的人长什么样,就发出一声尖叫,连忙逃出去。   李世民从来不知道和李建成讲什么繁文缛节,也没想到进来后看到的会是这副情景,听到李秀宁尖叫,才回过神来,而浴桶里的人一点反应都没有。   “哥?”李世民连忙反身别住帐篷的布门,免得再有冒失鬼闯进来,喊了一声,却不见李建成有反应,往前走几步,才发现李建成居然在浴桶里睡着了。扔在浴桶边的衣服上处处都是血迹和烟尘,鬼面具上沾了血,越显狰狞,坐在浴桶中的人却清纯得仿佛沾不上人世间的任何丑恶。谁能想得到令人闻风丧胆的鬼面将军在面具下会是这样的容颜?   宋老生没能守住霍邑,李家义军留下刘文静牵制屈突通,大部队渡黄河长驱直入。代王杨侑吓得手足无措,只能下令关闭城门,想凭长安城的天险把李家义军拒之门外。李秀宁和李神通已经在长安周围打下了不少的地盘,没打下来的就由鬼面军替她收拾,长安城已经被李家义军围成了一座孤岛。为了尽快让长安城内的粮食告急,李建成又连夜率鬼面军打下了永丰仓,随后立刻运粮食回大军驻扎的长春宫。   他是该累了吧?李世民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指,拂过李建成日渐消瘦的脸颊。听说鬼面军为了不打扰百姓,从来都是在荒郊野外过夜,李建成又习惯轻装简行,随身不会带太多的粮食,鬼面军一路上所有的食物几乎都是上山打猎弄来的。可是狩猎能弄来多少东西?那些突厥汉子一个个人高马大,仗打得好,人吃得也多,每次跟李建成出去,回来时都像饿死鬼投胎一样,出去行军打仗的时候,还不知道李建成能吃到多少,才过了几个月,就清瘦得让人心疼。   李建成睡得很熟,李世民怎么弄他都没反应。水只淹到李建成胸前,清晰的锁骨上挂着水珠,单薄的胸膛随着均匀的呼吸一起一伏,因为沾了水而显得分外诱人的小红果在水面上一沉一浮,引出一圈圈涟漪,水下的美景便在涟漪中若隐若现。李世民看得都快流鼻血了,直到他自己差点一头载入水中,才发现浴桶里的水已经没有一丝热气。   “哥,起来了。”李世民背过身去,推了推李建成,“在这儿睡会着凉的。”   给李世民的回答只有一串甜美的小呼噜。   不会要他抱他出来吧?虽然两个人已经在一起很久,也不是没有“坦诚相对”过,可每次别说是看到李建成赤条精光地躺在面前,只要想到他玉体横陈的模样,李世民的身体就会很可耻地出现反应。现在要他把他从浴桶里抱出来,还要给他穿衣服……李世民可不是柳下惠,也从来不想做没有七情六欲的圣人,不带这么考验定力的啊。   就在李世民天人交战的时候,李建成居然因为他的一推,就直接往水里面滑下去。   “哥!”李世民连忙捞住李建成,咬咬牙,狠狠心,安慰自己又不是没见过,闭着眼睛把李建成整个儿地从浴桶里捞出来。   听到唏哩哗啦的水声,李世民就不难想象眼前的美人出浴,纷乱的水珠滑过凝脂般的肌肤,会是什么样的美景,更加不敢睁眼,随手抓过一块干布抹去他身上的水珠,连连在心里暗骂这哥哥简直是天生祸水,就算闭上眼睛,手下销魂的触感也会让人忍不住心猿意马。   这真是甜蜜的折磨!李世民一连串地在心里念着非礼勿视,也顾不上给李建成穿衣服,把他身上弄干以后,就整个儿地卷进被子里了事。可不知是不是李建成自己也觉得冷了,摸到李世民身上热乎乎的,就勾着他的脖子抱住他,任由被子落到地上,从李世民的角度正好可以看到他背部诱人的曲线流畅地收拢到精细的腰肢,浑圆可爱的翘臀上还挂着没擦干净的水珠,像是两瓣鲜嫩的桃子等着人来采撷。更要命的是李建成的双手还不安分地去掀李世民身上的铠甲,好更贴近让他觉得很舒服的温暖肌肤。   李世民深信自己要是哪天死了,一定是被亲哥哥活活迷死的。   虽然不至于像鬼面军一样总是捡最硬的仗打,李世民自己也是刚从战场上回来,一身的血污,怎么能玷污洁白无瑕的哥哥?李世民不由分说地拽下扒在身上的八爪鱼,重新用被子裹好,趁着他还没有踢开被子,用最快的速度拿浴桶里的水把自己全身上下也擦干净,才敢钻进被窝。   李建成还嫌被子里冷,半梦半醒间闭着眼睛往旁边摸,一直摸到李世民温热的身体,满意地睡到他身上,享受这个大暖炉。   李世民还是小孩的时候,就注意到李建成的睡姿很怪,直到两人第一次肌肤相亲,才发现他趴着睡的姿势和自己的身体契合得天衣无缝,仿佛从出生起,便注定要与他如此亲密无间。温热的呼吸带着李建成身上特有的冷香,一缕一缕地钻进李世民的鼻子,组成一片夜的迷梦,让人留恋这漫漫长夜,愿明日的太阳永不升起。可惜明天总会来,一起来的还有攻下长安的硬仗,此时正是关键时刻,容不得他们放纵自己。   李建成窝在李世民的臂弯里,睡得十分惬意。李世民却只敢盯着帐篷顶,尽力忽略二人现在暧昧的姿势,用尽一切努力和□的□作斗争。   “哥,今天姐来了。”李世民不指望李建成能听到多少,只想借说话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你知道姐有多厉害吗?我们还没过来的时候,她已经把长安周围几乎打下一半了。”   李建成在李世民的怀里睡得没心没肺。   “哥,你知道吗?你这个鬼面将军可是出名了。姐来了以后,还没来得及和姐夫见上一面,就忙着问我鬼面将军是谁。我领她来看鬼面将军,可谁知到你在洗澡。”   李建成似乎觉得睡得不舒服,在李世民的颈窝拱了拱,继续睡。   “哥,你为什么要做鬼面将军呢?直接领兵打仗不好吗?”   “为了你啊。”   李世民被吓了一跳:“你醒着?”   “嗯。”李建成的声音中还带着浓浓的睡意,“早就被你弄醒了。”   既然早就醒了,那他刚才是什么意思?存心折磨李世民?还是暗示他可以做点什么?李世民的手悄悄地摸上李建成的腰,刚要再往下移一点,就被他一把拧在腰上。   好吧,看来今晚是不能做坏事了。李世民只能继续顾左右而言他:“你做鬼面将军是为了我?以后爹做了皇帝,你就是太子,先在战场上树立威信,不是更方便你以后的统治?”   “以后要做皇帝的人是你,谁都不能和你抢。”鬼面将军可以功成身退,唐国公世子却不能。李建成做鬼面将军,就是为了继续装能文不能武的唐国公世子,把所有的军功都让给李世民,让他扬名立万,为以后的统治打下基础。   “让我做皇帝?”李世民从来没有想过这一点。   “你不想做吗?”   “皇帝自然是人人想做,如果是其他人做皇帝,我一定把他踹下来,可如果是你做皇帝……”   “我才不想做皇帝。”   “不想?”世上居然还会有人不想做皇帝?“为什么不想?”   “做皇帝每天要上早朝,处理不完的国事家事天下事,还要时时刻刻警醒自己,处处做全民的表率,想想都觉得累。”   “既然你不想做皇帝,那为什么要帮爹打天下?”   “你不想做皇帝吗?”   “想。”   “那就够了。”   “你是嫡长子,是理所当然的继承人,爹决不会跳过你,直接把皇位给我。”   “等他驾崩后我禅位。”   “那你禅位后怎么办?”   “如果你容得下,让我做个逍遥自在的王爷,如果你容不下……”   “我怎么容不下你?”李世民连忙吻住李建成的嘴,不让他说下去,“不,我怎么能离开你?没有你的日子,想想都让我觉得可怕。”   李建成没有动,任由李世民抱着啃。   李世民得寸进尺,微微侧过身,把李建成整个儿地抱进怀里,闭上眼睛享受手下柔滑的触感:“哥,我想到一个两全齐美的办法——你做皇帝,国事家事天下事……所有的烦心事都交给我来操心,你只需要吃喝玩乐,做个逍遥自在的皇帝。”   “那么好?”   “不过你的后宫不能太大。”   “嗯?”   “毕竟是开国之初,还是应该提倡节俭,在这方面,皇帝一定要做表率。再说女人多了麻烦也多,日子就逍遥快活不起来了。”   是啊,李世民有一妻二妾,李建成只有一个正妻,要论没有女人的“逍遥快活”,李建成可比李世民更有资格品评。   “还有,孩子也不能生太多。毕竟不是所有的兄弟感情都像我们这么好,孩子要是生多了,为了皇位自相残杀,嫂嫂该多伤心。”   李建成没有回答。   发觉李建成没有反抗,李世民抱得更紧了一些,让两人赤*裸的肌肤完全贴在一起:“再有么……本王爷不介意在朝堂上对着你三跪九叩,只要你私下里做本王爷的王妃就行。”   “世民……”   “嗯?”   “现在我还不是你的‘王妃’,别拿你那东西顶着我。”   “它软不下来怎么办?”李世民开始耍无赖,“爱妃帮我一下?”   软玉馨香在怀,偏偏是能看不能吃,李世民只能偷偷地占点小便宜。现在既然被发现了,李世民觉得凭哥哥对自己的宠爱,即使不是爽爽快快地来顿大餐,也应该可以来点解馋的小点心。不料李建成嘟哝了一句:“被子里够暖和了。”然后毫不留情地一脚把李世民踢下床去。   “哥……”   “回你自己的帐篷睡去。”李建成用被子裹紧自己,翻了个身继续睡。   “哥,你欺负人……”   李建成理都不理他。   李世民嘀嘀咕咕磨磨蹭蹭了半天,见李建成的态度还是没有半点软下来的意思,才悻悻然离开。   听到李世民的脚步声远去,李建成把自己整个人都埋进被子中,贪婪地吮吸上面残留的气味,直到李世民留下的气味都被他自己身上的冷香覆盖。   红莲只要再做一辈子明君,就功德圆满了,这一世,李建成哪怕不择手段,也要把李世民扶上皇位。可就算他想把功劳让给李世民,李渊知道鬼面将军是谁,肯定更偏爱他这个长子,李世民更是对哥哥爱得什么都肯让出来,只要是李建成做皇帝,李世民就不会对皇位产生野心。要让李世民成为九五之尊,或许李建成就得戴上恶鬼的面具,让他恨自己,甚至终有一天兄弟阋墙、手足相残……   恨就恨吧,反正凡人的寿命本来就很短,就算恨李建成,李世民也只能恨个几十年,只是已经到手的温暖,总会让人怎么也舍不得放开。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七章 长安   长安城,素有千秋帝都之称。它位于有“八百里秦川”之称的关中平原、渭河南岸。南依秦岭山脉中段终南山,层峦叠峰,陡峭峻拔,成为南面的天然屏障,有“重峦俯渭水,碧嶂CHA遥天”之势,北有尧山、黄龙山、嵯峨山、梁山等构成逶迤延绵的北山山系,与秦岭遥相对峙。在这些山岭划出来的大片沃原上,长安城雄踞其间,渭河、泾河、沣河、涝河、潏河、滈河、浐河、灞河如串珠般环绕其间,形成“八水绕长安”之势,不论是从战略上还是从经济上,长安都占了绝对优势,因此得到历朝历代君王的垂青。   杨广居然因为李建成一句话,就放弃长安,改以洛阳为京都,李建成真不知道应该说是自己的魅力太大,还是杨广的脑子太蠢。   以当今的形势来说,谁能占有长安,谁就抢到了统一天下的先机。打下永丰仓后,李渊几次送书进城,表示尊隋拱辅代王,代王杨侑与长安留守卫文升、阴世师均不加理睬。李渊终于失去了耐心,令李建成从东、南面,李世民从西、北面攻城。   当年霍去病刚到刘彻身边时,就是做戍卫皇城的侍中,虽然他这个侍中的主要任务是在龙榻上侍“中”,保护皇帝安全的工作却也不曾马虎过。卫青总想让外甥尽早脱离令人不齿的男宠身份,也有意让他在皇帝面前表现出除了做男宠以外的才华,经常和他就长安城的布局从防备叛军到防备刺客,每一个角落都反反复复地推敲,甚至大不敬地在沙盘上演练过如果遇到诸侯王大军进京逼宫,应该如何应对。现在的长安城本来就是在西汉的长安城遗址上加以改建,而且李建成从很早以前就在考虑谋朝篡位,从皇位上坐的还是隋文帝杨坚的时候,便已经留心现代长安的布局,对长安城戍卫的强弱可谓了如指掌。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纵然长安城在守卫上占尽了天时地利的优势,也架不住有个对他们知根知底的李建成,更不用说鬼面军威震四方,不少人看到杀气腾腾的鬼面将军,心里便不战而降,李建成很轻松就攻下了长安城的东、南二门。   按照李渊的吩咐,攻城入内,不得惊犯隋室七庙及代王和宗室支戚。李建成派人围住代王所在的大兴宫,监督兵士不得妄取民物,不得侵扰皇室,不得奸污妇女,自己带了史可利和几百突厥骑兵去西、北二城门接应李世民,没想到看到的是李世民陷入苦战。   东、南二门较难攻破,所以李建成留给自己,不料鬼面将军声名在外,隋军就认定了李世民是软柿子,把主要兵力都安排来对付李世民,打定主意就算李渊要破城而入,也要拿李世民给大隋陪葬。   当年霍邑城动笔不动武的处女战打得漂亮至极,天下之人至今还只当李建成是文弱书生,即使李家义军中有人传出话,说李建成武功不弱,也被当成是为了给自家主公造势吹牛,因此天下群雄更加认定李建成一定文弱不堪,李渊要打仗,只能靠李世民和李元吉,再有就是来路不明的鬼面将军。李元吉年纪还太小,不足为惧,鬼面将军看起来只是李渊手下的幕僚,与李家非亲非故,只要李世民一死,李渊即使攻得进城,也守不住。   李建成带着突厥骑兵过来的时候,就看到卫文升和阴世师都在这里。火箭如飞蝗般落入李家义军中,却挡不住潮水般的铁军。气势汹汹的呼喝声响彻天地,上百架云梯这边被掀下来,那边又搭上去。二十多辆庞大的攻城塔车向前推进,后面是九千弓箭手的箭羽掩护,不时可以看到守城的隋军中箭落下城墙,后面立刻有人顶上空缺。   李世民毕竟还年轻,作战经验有限,不可能一眼就看出隋军的薄弱环节,再者长安城数朝帝都,防御力不容小觑,攻城本来就是个难题,或许他只是需要一点时间,就可以自己攻进来。   为了让李世民在军中树立威信,李建成总是尽量放手让他自己立军功,可稍一犹豫,就听到“呼——呼——呼——”的声音响起,一个个大如冬瓜的石弹便飞入李家义军的阵营中,砸得到处都是哭爹喊娘的惨叫声。   区区几支木头箭根本不是投石机的对手,战场上的形式一下子扭转过来,更要命的是李世民居然冲在最前面,跟得上他的只有尉迟恭和几百亲信,刚才一枚石弹堪堪落在他旁边,差点就把他砸成肉泥。   早上整顿队伍时,李世民还在李建成身边开玩笑,打赌说这次谁能先攻破长安城,以后就谁在上面,可没想到不过是一个上午的时间,两个人就差点生离死别。李建成再也无法袖手旁观了。   居高临下会给人一种高人一等的错觉,更不用说此时在高高的城楼上看李家义军被石弹打得毫无招架之力,李世民像大象脚下的蚂蚁一样挣扎,更是格外的赏心悦目。卫文升和阴世师看李世民垂死挣扎看得正起劲,接连不断的石弹却停了下来,取而代之的是己方的惨呼声。   “怎么回事?”阴世师回过头,就看到一支小部队在隋军后方大肆砍杀士兵,烧毁、砸毁投石车,这支部队人数不多,但每一个人脸上都戴着触目惊心的鬼面。   “鬼面将军!”卫文升还不知大难临头,高声大呼,“鬼面将军,代王说了,如果你能弃暗投明,击退李渊贼军,他就封你为大将军,不论李渊给你什么,他都十倍地给你!”   鬼面将军果然把视线投了过来,示意已经把投石车砸得差不多的鬼面军停手,自己慢慢纵马走向卫文升。   双方隔着一张面具,卫文升看不到鬼面将军的表情,只当他是动心了,命令小兵们不用拦着他,还亲自跑下城去迎接,不料一个照面,鬼面将军就把他的头颅砍得飞上了天空,带着鬼面军跑上城墙,大肆砍杀城头的弓箭手。   鬼面军如同虎入羊群一般势不可当,阴世师只看了一眼,便知道硬碰硬不是办法,拿手下的小兵当肉盾来减缓鬼面将军的攻势,自己匆忙跑下城楼,大开城门,带着数千精兵冲出城去。   刚才的石弹威力慑人,李世民怕士兵过多地折损于石弹之下,下令找地方躲避。城门下就是石弹的死角,李世民想率兵冲过去,不料大多数人看到石弹飞来,第一反应就是向后躲,依然跟在李世民身边的只有尉迟恭和少数几个士兵。   鬼面军已经攻入城中,继续守着城门已经毫无意义,但是看鬼面将军的表现,当真是对李家忠心不二,只要能抓住李世民,就不怕他不投降。大军被先前的石弹逼退,要赶过来救李世民根本来不及,阴世师干脆大开城门,让李世民和身边寥寥无几的残兵暴露在自己的虎狼之师面前,接着一剑砍断控制铁门的绞索,几十斤重的城门便轰然关闭,让城里的鬼面军无法出来接应,同时也断了自己的退路,哪怕同归于尽,也要把李世民拉下地狱陪葬。   果不其然,鬼面将军见阴世师去攻打李世民,立刻慌了神,见无法从城门出去,就顺着城墙上已经损毁的云梯直接从上面滑下来,与李世民一起陷入苦战中。   鬼面军中未必人人都有鬼面将军的身手,不敢直接从城门上往下跳。城门里冗长的甬道本来就是城墙上弓箭射击的死角,鬼面军爱莫能助,远处的李家义军怕用弓箭会伤了自己人,也不敢轻举妄动,只能尽快赶过来。只是一个如此短暂的时间差,李世民一边已经陷入阴世师手下隋军的包围圈,身边的义军将士一个一个地倒下去,最后只剩李世民、鬼面将军、尉迟恭三人。   纵然寡不敌众,这三个人却像是不知疲倦的战神,手里的剑卷了边,就抢过隋军手里的继续打,似乎都已经不再是活生生的人,而是满心杀戮的恶鬼,不知疼痛,不知害怕,只会重复杀人的简单动作。光靠这三个人和区区数百义军将士,竟然硬是顶住了隋军数千人。   等到外面的李家义军赶过来,里面的鬼面军重新打开城门,李世民、鬼面将军和尉迟恭都已经浑身浴血,身边倒满了横七竖八的尸首,鲜血碎肉像是带着亡灵的怨气,把他们手中的武器腐蚀得比废铁还不如。隋军也已经死得只剩阴世师一个人,可他手里拿着最后一把还能用的剑。   当年李渊起兵后,阴世师为了向杨广邀功,亲自处斩了李智云,还带人把李家的祖坟挖了。如今长安城已破,阴世师不敢奢望李家的人会放过自己,只求能拖多一个人给自己陪葬,也算是报答了杨广的知遇之恩。   “李世民,你下阴曹地府陪你弟弟去吧!”阴世师两眼通红,举剑便砍来,不论是能杀了李世民,还是能杀了鬼面将军,就算把他这条命赔进去也值了。   尉迟恭已经杀得手脚皆软,想保护李世民也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阴世师的剑向着李世民的胸口送来,此时鬼面将军掀下自己的面具。   沾血的恶鬼面具后面露出绝世的容颜,就像乌云后露出皎洁的明月,阴世师一愣的时候,薄铁铸成的恶鬼面具已经带着恐怖的破空声飞来,准确无误地在他的颈侧割开一道大口子。   鲜血几乎喷上甬道顶部,阴世师跪倒在地,向前扑倒,直到断气还瞪着死不瞑目的眼睛,不敢相信鬼面将军居然会是李建成。   *****   大业十三年十一月壬戌日,李渊备皇帝车驾迎代王杨侑即皇帝位于天兴殿,是为隋恭帝。大赦改元,改大业十三年为义宁元年,遥尊隋炀帝为太上皇。甲子日,李渊自长乐宫入长安,以假黄钺、使持节、大都督内外诸军事、尚书令、大丞相的头衔独揽了朝廷的军政大权,进封为唐王,以武德殿为丞相府,改教称令,每日于虔化门视事。丙寅日,皇帝诏令:军国机务,事无大小,文武设官,位无贵贱,宪章赏罚,咸归相府,惟祭祀天地、四时奏请皇帝。在丞相府中,以裴寂为长史,刘文静为司马,分管民事和军事。以李建成为唐王世子,李世民为京兆尹、秦公,李元吉为齐公。   五月戊午日,唐王李渊导演了“禅让”仪式:隋恭帝禅位于唐王,逊居于代邸。   五月甲子日,唐王李渊即皇帝位于太极殿,国号“唐”,是为唐高祖。   六月,甲戌朔,以李世民为尚书令,李瑗为刑部侍郎,裴寂为右仆射、知政事,刘文静为纳言,窦威为内史令,李纲为礼部尚书,殷开山为吏部侍郎,赵慈景为兵部侍郎,窦琎为户部尚书,屈突通为兵部尚书。   己卯日,追尊皇高祖曰宣简公;皇曾祖曰懿王;皇祖曰景皇帝,庙号太祖;祖妣曰景烈皇后;皇考曰元皇帝,庙号世祖;妣独孤氏曰元贞皇后;追谥妃窦氏曰穆皇后;封妃万氏为万贵妃,尹氏为尹德妃,张氏为婕妤。   庚辰日,立世子建成为皇太子,世民为秦王,元吉为齐王。   中国历史上一个伟大的王朝就此诞生。   作者有话要说:  历史上尉迟恭开始跟着李世民,其实是大唐建立以后李世民去攻打刘武周,从宋金刚手下招安到了尉迟恭。不过我实在是懒得把李世民的那些南征北南统统详写,也是为了后面的剧情发展,就让尉迟恭提前出场了。话说是从什么开始恢复“看不到评论很正常,看到评论很激动”的心情的呢?遥想前两世的时候评论多得看不完,现在真是一把辛酸泪啊…… ☆、第四十八章 孽缘   十八路反王,六十四处烟尘,天下烽火四起,已经是一片混乱。杨广知道大隋已经病入膏肓,无力回天,只能躲在江州的迷楼里,沉醉在纸醉金迷中,想麻痹自己,不去想等待自己这个亡国之君的悲惨结局,以及死后该如何面对父兄。   迷楼是宇文述和宇文化及父子为杨广所建,位于江都城北高坡岭岗之上,精巧至极,鬼斧神工,朱门绣户,层层叠叠,处处相通,入内若无精细人引路,必定迷失方向,竟日难出。杨广在迷楼内设百房,每房置一夫人,或轮流过夜,或几房十几房夫人做联床会,一度流连其中。   如今珠光宝气的寝宫内依然金烛摇红,檀香馥郁,却难掩一股颓废之气。宇文化及进来的时候,就看见杨广揽镜自照,叹息不止。   “陛下?”宇文化及轻轻按下杨广手中的镜子,“陛下看起来还像刚到而立之年,一点都不显老,何必对着镜子叹息?”   “看起来年轻又怎样?”杨广苦笑,“朕不是在意年轻年老,而是在想这颗头颅最后会落到哪个反王手里。”   “陛下,外面的反王不过是些乌合之众,天下很快就会太平。”宇文化及不让杨广再去拿镜子,“臣近日又找到几个绝色童女,正适合用来采阴补阳,助陛下延年益寿,青春永驻。陛下要去坐逍遥如意车临幸她们吗?”   杨广还是低着头:“别哄朕了,就连李渊都举起反旗,打下长安了。”   是谁让杨广知道外面的情况的?宇文化及一眼瞪向旁边的大太监刘安,吓得他赶紧告退。   “所有的人都背叛了朕,”杨广发出不知是哭还是笑的声音,抬起眼,似乎想看入宇文化及的内心,“你呢?你什么时候会加入他们的行列?”   “陛下!”   “还留在朕身边干什么呢?朕已经什么都没了,还能给你什么?把朕的这颗头颅给你怎么样?”说到这儿,杨广突然大笑,“你杀了朕,然后从朕的子孙中挑个傀儡,过一段时间再自立为王,如何?朕连半壁江山都给不出,现在还能赏你的,就只有这颗头颅了。”   “陛下,这不好笑!”难道他到现在还看不出宇文化及是为了什么,才至今依然留在他身边吗?   “喜欢就拿去吧,反正这颗头颅留在朕的脖子上,也没多大意义了。”杨广仰天倒在金镶玉嵌、珠翠环绕的龙榻上,“李渊打下了长安,鬼面将军居然是建成,他居然恨朕恨到为了朕的江山,可以委曲求全那么多年。不过也难怪,毕竟朕对他做过那么过分的事。你说,要是当初朕没有□建成,他会不会愿意入朝为官辅佐朕?现在会不会还是个太平盛世?”   事到如今,杨广居然还念着李建成!妒火终于烧毁了宇文化及的最后一丝理智。   杨广用下眼角的余光瞥见原本蹲在他面前的宇文化及站起身,开始宽衣解带:“你要干什么?哦……喜欢朕的美人是吧?朕已经是穷途末路,可她们风华正茂,要是给朕陪葬,确实可惜。你喜欢哪个尽管拿去,全部带走也没关系,替朕好好照顾她们就行。”   “我才不稀罕你的女人!”宇文化及光着身子欺到杨广身上,粗糙的指腹摩挲过他的脸颊,“我要的是你。”   “要朕?要朕干什么?”杨广还没明白过来,直到宇文化及动手脱他的衣服,才大惊失色,“宇文化及,你要干什么?!”   “干我从认识你开始,就每天想干的事!”宇文化及一把扯开杨广的领口。   纵然宇文化及自己也已经过了不惑之年,一身蛮力对付一个沉溺酒色的杨广,还是绰绰有余,轻而易举就制住他,扯过床上的明黄色帷幔,将他的双手绑在床头,三两下就将他身上的衣服全都撕成碎片。   杨广终于知道害怕了,苦苦哀求宇文化及放过他。他可以交出皇位,甚至交出性命,但绝不愿意在临死前还要受到如此侮辱。   宇文化及却对杨广的哭喊、哀求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只会细细欣赏被他压在身下的人。   不论杨广如何颓丧,如何自甘堕落,在宇文化及心中,他永远是那个年轻有为、意气风发的晋王,让他崇拜,让他爱慕,让他敬畏,却依然为他疯狂。因为君臣之礼,宇文化及把这份苦恋死死地压在心底,甚至不敢仔细地打量一下他的心上人,现在他的美梦终于成真了,他的爱人全身赤*裸地躺在他的身下,对他予取予求,这一切简直像是一场妙不可言的美梦。宇文化及不顾杨广的挣扎,忘情地亲吻他至今依然光滑细腻的肌肤,毫不留情地抓住杨广的双腿往两旁一扯,狠狠地把自己深深地CHA入他体内,感觉到身体的愉悦仿佛能把灵魂从这个世界抽离,看不到杨广堂堂一国之君在另一个男人□哭泣讨饶的丑态,只看到和他在一起时点点滴滴的美好回忆走马灯般从眼前走过。   第一次见到杨广时,宇文化及才十六岁,宇文述把他引荐给年轻的晋王。宇文化及至今仍然记得当时杨广乐呵呵地拍了拍他,赞了句“小伙子挺结实啊”,宇文化及则是盯着俊美无匹的年轻晋王看得傻了眼,直到被宇文述推了一把,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是晋王的贴身侍卫了。   当时宇文化及的仕途才刚开始,不知官场险恶,看不出杨广对他的好其实是为了笼络手握重兵的宇文述,只是沉溺于晋王的偏袒与宠爱中,过着幸福无比的生活。杨广也对他表现出了极大的包容和耐心,甚至有一次杨坚召见杨广,宇文化及不经通报便跑去找他,走到杨广门外,就听到里面有一个女人娇喘连连。   虽然知道杨广的私生活其实十分放荡,此时听到他和别人在一起,宇文化及只觉得心里五味陈杂,竟一直愣在门口,直到杨广出来。   “怎么了?”衣衫不整的杨广上上下下了打量了一下满脸通红的宇文化及,注意到他的裤子上顶起的小帐篷,冷不防往他下身撩了一下,“小伙子长大了啊。”   宇文化及又羞又窘的样子惹得杨广哈哈大笑,以为他看上的是房里的半裸女人,顺手就把那个女人赏给了他,却没注意到宇文化及火辣辣的目光是盯着领口大开的自己,整了整衣服,便进宫去见杨坚了。   晋王有赏,宇文化及不敢推辞,让那个女人给自己破了童身,但完事后就杀人灭口,因为他当时把身下的女人想象成杨广,在□时不小心喊出了杨广的名字。   后来宇文述觉得杨广再能干,一辈子也只会是个王爷,儿子跟着他不会有出息,想把宇文化及调到太子杨勇身边。宇文化及自然不愿意离开杨广,但也不能道出心中的秘密,只能推说晋王对皇位也有野心,而且太子昏庸无能,以后坐皇位的还不知道是谁。   后来杨广果然杀了杨勇,登上帝位,宇文述直称宇文化及有远见,宇文化及心里却越来越不是滋味。   让杨广下定决心弑兄篡位的不是他,而是那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小不点李建成。   曾几何时,杨广口中只有“化及”,可是有一天,这个名字突然变成了“建成”,中间甚至没有一点空隙,好让宇文化及做个心理准备。   只是在杨坚寿宴上的一面之缘,杨广就对只有八岁的唐国公世子着了魔,甚至想把他绑架来,关在晋王府做自己的禁脔,根本没有考虑过这么做的后果。幸好李建成没绑成,但从此以后,杨广有事没事便会跑去唐国公府附近的一座茶楼喝茶,甚至去多了,茶馆的跑堂都知道把二楼靠窗的一个位置一直空着,恭候“打赏起来很大方的杨二爷”随时光临。杨广每次来,都会在那里坐一整天,只因为从那个角度正好可以看到唐国公府里的一小段廊桥,偶尔能看见李建成的身影从廊桥上经过。就为了那惊鸿一瞥,杨广可以在茶馆候上好几天。   有一次还是小孩的李建成抱着尚在襁褓中的李世民看街景,在那段廊桥上站了整整一盏茶的时间,杨广也很开心地看到他离去为止。可惜李建成眼中只有李世民,根本没注意到一街之隔的茶楼中有个人贪婪地看着他,正如杨广眼中只有李建成,从来看不见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的宇文化及。   后来杨广忙着对付杨勇,渐渐地把李建成忘在脑后,宇文化及欣慰于杨广的“回心转意”,一心一意地帮着他篡夺皇位,没想到就在杨广登基后的第一年,李建成又出现了。杨广又开始为他痴为他狂,再也没有半点与胞兄抢夺皇位时的深谋远虑和心狠手辣,只会对李建成言听计从。   杨广的幸福就是宇文化及的幸福,如果李建成心里也有杨广,宇文化及乐意退出,可李建成是什么人?即使看不出这小子耍了什么花招,宇文化及也看得出来,杨广正是因为接纳了他的谏言,大隋才会变成现在这幅模样。宇文化及不懂治国之道,不知道如何挽回大隋的颓势,只会抓女人回来给杨广玩弄。大隋亡国就亡国吧,只要杨广过得开心就好。可没想到到了这样的地步,杨广心里想着念着的还是李建成!   现在杨广终于是他的了,多少年的美梦终于成真,感觉比他想象的还棒。宇文化及尽情享受与杨广肌肤相亲的感觉,直到听见萧皇后的惊叫声,才发觉杨广早已断了气。   刘安留下宇文化及和杨广单独在一起,后来好像听到房里的动静不对,又怕宇文化及一怒之下把自己杀了,不敢进去,只能向萧皇后搬救兵。萧皇后在门外喊了几声,都没人理她,便推门进来,不料看见杨广被剥得□,像个破布偶一样仰天躺在龙榻上,一行血水从他的口中溢出,染红了枕头,而宇文化及还在他的尸身上发泄□。   “你……你……你……”萧皇后被眼前的一幕震惊得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只有泪水如断了线的珠子一般往下落。   宇文化及看不到一旁脸色煞白的萧皇后,只看得到身下一动不动的杨广。他对杨广一片痴心,甚至想过干脆让大隋亡了国,他带着杨广远走高飞,找个安静的小地方度过余生。为了杨广,宇文化及可以不要官位,不要前途,不要世间的一切荣华富贵,可杨广居然宁愿咬舌自尽,也不愿意和他在一起。   既然如此,宇文化及也不客气了。杨广可以自尽来逃避和宇文化及亲热,但是宇文化及可以继续睡杨广睡过的女人来间接地睡他。   “皇上已经西去,还望皇后殿下保重凤体。”宇文化及恋恋不舍地离开杨广,不顾自己赤身裸体,一把拽过萧皇后,“好伺候‘朕’。”   宇文化及也学李渊,先立萧皇后所生的秦王杨浩为帝,之后才过了两年,便用一杯毒酒结束了杨浩的生命,自己登上了皇帝宝座。那时已是天下大乱,群雄割据,宇文化及仅仅做了半年皇帝梦,便为河北窦建德击败而遭生擒,最后落得身首异处。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九章 分庭   杨广再昏庸,也是一国之君,在萧皇后的哀求下,宇文化及放出去的消息只说是杨广自缢而死。但是杨广的死是不争的事实,天下自此成了无主的天下,整个中原四分五裂,战火纷飞,军阀割据一方,而京都洛阳是他们首先看中的大肥肉。   李建成建议李渊不要去趟洛阳的浑水,因为洛阳是旧隋京都,是兵家必争之地,谁拿到手,谁就会成为诸反王的众矢之的,如果派重兵镇守,就没法分出更多的兵力打别的地方,如果不派重兵,得而复失也不过是早晚的事。这种打得下也守不住的地方还不如干脆不打,先把长安周围平了,一边扩充兵力,一边扩大地盘,等到把除了洛阳以外的地方都拿下、将洛阳围成孤城,再拿下也不迟。   事实证明李建成的建议总是对的,天下群雄果然为了洛阳打破头,曾经是反王中最强势力的李密因为瓦岗诸将离心离德,最后成了王世充的手下败将,洛阳落入王世充手中,而没打到洛阳的势力纷纷把目光转向李渊手中的长安。   安静的会议室内,一张地图把统一中原路上所有的敌人都清清楚楚地摆在众人面前——王世充自称郑皇帝,割据东都;窦建德雄霸河北,自称夏王;薛举、薛仁杲父子占据陇西,号称西秦皇帝;李轨盘桓凉州,自称凉皇帝;刘武周虎踞马邑,自称定杨天子;高开道割据渔阳,称燕王;朱粲自称楚皇帝,流窜于山南;萧铣自称梁皇帝,雄兵江陵;李子通称霸于江都、海陵,自称吴皇帝;林世宏耀武虔州、临川,称楚皇帝;梁师都兵陈朔方,也称梁皇帝。李渊要一统中原、做真正的皇帝,就要把这些势力全部吞并、消灭。   “如今战火纷飞,民不聊生。朕欲削平群雄,一统天下,卿等有何高见?”李渊一边说,一边一一扫过与会众人,——李建成,李世民,李元吉,裴寂,刘文静,封德彝,任瑰,陈叔达,——最后停在李建成身上。   “依儿臣看,现在天下势力虽多,却只有几股是成气候的,而且这几股势力都比较分散,也还没有能力吞并其他的势力,所以目前天下是暂时处于一种平衡中,各股势力都要先吞并周围较小的势力,努力强大自身,等到身边的小股势力都清理完了,才会互相抗衡。我们李家其实也不过是这些势力中的一股,而且除了占有长安以外,几乎没有任何优势,现在的当务之急也应该是壮大自身实力,一方面,是为了在目前的情况下保证我们不会被别的势力吞并,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日后有实力问鼎中原。”   李渊十分赞同:“那么我们应该从谁开始呢?”   李建成指向地图上的薛举、薛仁杲的领地。   “不愧是朕的儿子,和朕想的一样。”李渊十分得意地捋了捋长须,“有你替朕平定天下,朕可就放心了。”   封德彝突然出列:“皇上,万万不可!”   “怎么不可?”裴寂不明就里,“太子殿下自晋阳起兵,一路斩关夺隘,连战连捷,‘鬼面军’威震天下,至今未尝一败,为何不可?”   “裴相误会了。”封德彝被裴寂说得有些尴尬,“以前太子殿下只是左军大都督,领军作战理在其中,但如今贵为一国储君,万民之所系,身份不同往日,岂可轻涉沙场?”   与会众人一下子沉默了下来。李渊能有现在的势力,几乎完全是靠李建成,但是现在李建成身份非同以往,不能再轻易以身犯险,可还有谁能担此重任?   最后还是李建成开口:“父皇,儿臣有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李渊还以为李建成能有什么妙计,不料他的“好办法”居然是让李渊废了自己的太子之位,改立李世民为太子,那样的话,李建成可以继续上战场杀敌,太子也不会有危险了。   李渊对这个“好主意”的看法是:“简直胡闹!”   皇室立储,向来是立嫡立长立贤,李建成是嫡长子,文治武功也是有目共睹,如果仅仅因为无人可带兵打仗,便把太子之位让给李世民,李世民定会成为天下人的笑料。虽然知道李建成不会对自己心存恶意,李世民也听不下去:“父皇,儿臣愿意替太子出征,为父皇平定天下。”   “你手下没有得力猛将,如何出征?”万一李世民在战场上有个三长两短,李建成三辈子的努力就全部付诸东流了。   “所以太子殿下若是真的爱护秦王殿下,不如将鬼面军让出来,由秦王殿下率领。”刘文静出列道。   “我倒是想……”李建成也知道直接让李世民当太子、自己以王爷的身份继续征战的建议肯定会被驳回,可李世民怎么领兵打仗?秦王府的幕僚中能人也不少,李世民身边已经有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等文官可以帮他治国安邦,武将却只有刘文静、尉迟恭,还有攻下长安以后招降的李靖。刘文静年纪太大,恐怕受不了常年征战,而且太会得罪人,可能反而会连累李世民得不到其他文武大臣的支持;李靖虽然还不知本事有多高,年纪也太大了,而且明显是研习军事策略多过武艺,要他在战场上出谋划策或许还行,上阵杀敌恐怕就有些勉强;至于尉迟恭……不提也罢。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把战功让给李世民不是长久之计,李建成对史可利提出过让鬼面军以后跟着李世民出战,不料史可利义正言辞地宣布:“我们突厥人崇拜的是勇士,是大草原上的狼王,不是还在吃奶的羔羊!”认为李建成的这个提议是对他极大的侮辱。   “是史可利将军不肯,还是太子殿下不肯?”刘文静言语中似乎意有所指。   “刘大人,现在局势未稳,外敌未除,还没到内讧的时候。”李建成冷冷地提醒他。   “我挑起内斗?”刘文静冷哼,“当初是谁生怕秦王手下有得力猛将,捏造罪名想谋害尉迟将军?”   李建成就知道李世民身边的人一定会拿这事做文章。   当初攻打长安城的时候,李世民差点被阴世师杀了,当时他身边的尉迟恭居然就像个死人一样袖手旁观,若不是有李建成和他们在一起,只怕李世民已经成了李家祠堂里的牌位,最多不过是再追封一个好听一点的头衔。李世民身边唯一的得力猛将居然把他自己的性命看得比李世民重要,可以眼睁睁地看着他被杀,李建成实在是气昏了头,攻下长安后,就把尉迟恭拖下去打了五十军棍。纵然尉迟恭身体强健,也被打得只剩半口气,养伤养到现在都还没好。李世民身边的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等人趁机煽风点火,说李建成是生怕大唐有人能与他的鬼面军争锋,所以要找借口把唐军中唯一可与突厥猛将史可利匹敌的尉迟恭除掉。尉迟恭虽然勇武过人,却是蠢笨不堪,本来就因为那一顿打对李建成怀恨在心,再经过李世民手下几个别有用心的文官挑唆,更是恨他入骨。   “刘文静,你挑拨离间,是何居心?!”几个人异口同声怒喝道。   刘文静目瞪口呆。李渊和裴寂会说这种话,并不在他的意料之外,但他没想到的是呵斥他的人中竟然还有李世民。   “世民,刘大人对我们李家劳苦功高,不可以没礼貌。”反而是李建成帮着刘文静说话。   刘文静还想挖苦李建成假惺惺,就看到李渊脸色不善,裴寂悄悄地朝他做了个刮脸皮的动作,笑话他气量狭小,只能把话咽回去。   看到裴寂和刘文静像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李渊就不明白了,自己的两个儿子好得如胶似漆,支持他们的人倒是水火不容,一言不合,就随时随地可以吵起来,好好的一个军事会议,说到后面又成了太子党和秦王党掐架的战场。李渊只能宣布先散会,谁出去领兵打仗的事以后再议论。   李世民向来是抓紧一切机会和李建成亲近,一离开会议室,就忙不迭往李建成身上粘,根本不管有多少人看着。   “秦王殿下请自重。”李建成倒是被他抱得有些不自在,想把身上的大狗皮膏药掀下来。   “很重吗?”李世民反而抱得更紧,生怕旁人看不出他们兄弟的感情有多好。   “不是小孩了,别闹。”   “哥……”   李世民甜甜腻腻地一叫,李建成立刻丢盔弃甲,乖乖地做他的抱枕。   等到人都走了,李世民把下巴搁到李建成肩膀上:“哥,生气了?”   “生什么气?”   “他们那么说你。”李世民都听不下去,“刘文静,长孙无忌……一个个都是。好像我们感情好,就碍着他们什么了一样。回头我教训他们去。”   “世民,不可以。他们说话或许不中听,但都是一心为了你好,如果你忘恩负义重罚他们,以后还有谁敢帮你?”   李世民却发出不屑的嗤笑:“他们不是为了我,是为了他们自己。”   “怎么说?”   “我要是当了皇帝,他们就是开国功臣。什么为了我?他们只是为了自己名垂青史,拿我当踏脚板,拿你当牺牲品。当初长孙无忌到我面前来搬弄是非,我警告他要是再敢说你的不是,就把珑儿休了,就算我当上皇帝,他也别想做国舅,他果然就不吱声了。”   不论长孙无忌是真心是假意,李世民连休妻都说出口了,他还敢说吗?“世民,休妻的事怎么能乱说?”   “不休妻,难道就眼睁睁地看着他们针对你?”李世民贴在李建成身上,“真的一心为我着想的只有你,我怎么能让他们往你身上泼污水?”   “你就没想过我当初重罚尉迟将军,真的是为了害你?”   “如果连你都要害我,我活着还有什么乐趣?不如干脆死了算了。”   有他这句话,就算是千古骂名,李建成也愿意替他背。“世民,放心吧,猛将会有的,我这就去给你找。”李密在洛阳一战中元气大伤,是让单雄信送他的簪子派上用场的时候了。   李建成要走,李世民却搂着他的腰不放:“哥,你是不是忘了什么事?”   “什么事?”   “打赌的事啊。”李世民笑得像只小狐狸,“还记得吗?当初我们打赌,谁先攻进长安城,以后谁就在上面。赌债都欠了那么久了,太子殿下可不能赖账。”   “先攻进来的好像是我。”   李世民点头:“所以我愿赌服输啊。”   “真的?”李建成觉得李世民不该这么老实,“你真的肯在下面?”   “大丈夫一言九鼎。”李世民打横抱起李建成,大步流星地回房。攻陷长安之后,李世民身受重伤,接着又是国家初定的各种麻烦事,两个人一直没亲热过,他憋得都快烧起来了。   “现在?”   “你不想试试吗?”   既然李世民如此诚意邀请,李建成就不客气了。要出兵攻打薛举父子,不急在一天两天,出发以前先把弟弟享用了也不迟。   一炷香的功夫以后,李世民得意洋洋地仰躺在床上,双手垫在脑后欣赏坐在身上的哥哥:“这个姿势确实不错,能CHA得更深。”一边说,一边往上一顶,让坐在他身上的李建成一声惊呼,“要不以后我们都这样?”   大唐的太子殿下学到了人生中十分重要的一课——在上面还是在下面和CHA还是被CHA完全是两码事。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章 寻衅   洛阳一战,西魏元气大伤,反而是李渊的大唐如朝阳初升,而且已经自立为王。大唐太子在这时候送上拜帖,要登门拜访,却对此行的目的只字不提,让瓦岗诸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更不用说李渊曾经写信给李密,在信中卑躬屈膝地主动向李密示好,即使已经失去问鼎中原的资格,李密也打定主意不能让李渊看扁了。   此次李建成前来拜访,整个瓦岗寨严阵以对,不论大唐太子此行有多大排场,都要把他压下去,哪怕打肿脸充胖子,也不能让李渊小瞧了。不料李建成像是根本没把李密放在眼中,都懒得在见李密以前好好打扮一下,一身素布衣衫,一把白扇点缀,别说是侍卫大军,甚至连一个随从一件武器都没带,就一个人骑小毛驴一样骑着他的“鬼差”来了。撇开过于出众的相貌不谈,如果是在大街上素昧平生地遇到这么一个人,十个人里有十一个会把他当成落魄穷书生,绝不会想到他是一国太子——哪怕是大唐这样的小国家。李密处处急于显出高人一等的姿态,李建成却是如此随便,弄得好像附属国的君王隆重地迎接宗主国的太子,而宗主国的太子根本就没把他当回事。   鬼面军威震天下,王伯当知道如今的李渊虽然未成气候,但潜力不容小觑,可李密要在李渊面前摆架子,王伯当不能和自己的皇帝对着干,也不称呼李建成为大唐太子,只称他“鬼面将军”。万幸李建成对称呼没怎么在意,和李密派来接待他的王伯当客套了几句,便随他们入席。   看李建成的样子,不像是来动手的,要对付他,得靠文官。可是西魏的文官本来就不多,仅有的魏征看到李建成的拜帖,就连夜逃走了,李密只能拿徐世绩和王伯当这两个半文半武的来充数。如此重要的场合,自然更加没有女眷的席位,好在西魏瓦岗本来就是一群绿林劫匪组成的,不像正式的朝廷那样讲究繁文缛节,于是女眷们和武将们就躲在一旁偷听偷看。   听到王伯当称李建成为“鬼面将军”,程咬金听不明白了,悄悄拉了拉秦琼的衣摆:“叔宝,他哪里长得像鬼了?要是这都叫‘鬼面’,天下没神仙了。”   “你少丢人。”裴彩霞一把揪住程咬金的耳朵扯过来。他的大嗓门暴露他们的藏身处事小,要是让大唐太子知道瓦岗的武将中有程咬金这么个蠢货,西魏的脸可就丢大了。   “建成从小就被称为‘公子倾城’,当然漂亮。”李蓉蓉道。   “‘倾城’不是清儿妹妹吗?”单冰冰总觉得李建成的长相有些眼熟,“对了,听说夫妻相处久了,相貌也会变得相似,他长得和清儿妹妹还真有夫妻相。”   说到夫妻相,裴彩霞又怒火上涌,捂住程咬金的嘴,对着他拳打脚踢。秦琼和罗成都仪表堂堂,李蓉蓉和单冰冰也都是百里挑一的美人,彼此有点像也没什么。只可怜裴彩霞花容月貌,却嫁了程咬金这么个又粗又丑的黑胖子。虽然程咬金的性格很可爱,可不知是不是因为夫妻相,裴彩霞总觉得和他在一起久了,自己的皮肤也开始变黑,而且变得很容易发胖,每次听到别人提起夫妻相,就分外窝火,非要狠狠地踹这死胖子几脚才痛快。   “不知是他变得像清儿妹妹,还是清儿妹妹变得像他。”单冰冰对程咬金夫妇的“家庭暴力”早已熟视无睹,只是感慨世上有“白清儿”那样的美女已经很令人惊叹了,居然还有个相貌配的上“她”的男人,“罗大哥,你以前见过他吗?他一直都长这样?”   “好像……是吧。”罗成的父亲罗艺是幽州太守,他小时候一直和父亲住在幽州,唯一一次和李建成见面,是隋文帝五十五岁大寿的寿宴上。那时候罗成自己也不过是个半大孩子,李建成更是小屁孩一个,都过了这么多年,他怎么可能还对李建成有印象?   程咬金倒像是突然想明白了什么事:“白姑娘有个这么好看的老公,看来单二哥是没希望了。不过二哥也别太难过,天下好女人多的是,我看李秀秀就不错。爹娘都那么好看,秀秀不会差的。回头让皇上替你向李渊提亲,两边结个亲家,这样比较好。嗯,我看这主意不错。秀秀是李渊的孙女,也算是个公主,嫁给我们西魏的将军,还是我们强过他们一头。单二哥,你说是吧?”   单雄信很想说自己不认识程咬金,可是大家好歹兄弟一场,他只能装聋作哑,假装没听见。   可“李秀秀”也是个男人。见程咬金似乎很憧憬“李秀秀”的美貌,气得裴彩霞怒目圆睁,又要继续踹他,李蓉蓉背过身去偷笑。   秦琼看着李建成和李密谈笑风生,听到程咬金还在打男扮女装的“白清儿”和“李秀秀”的主意,却是一点都笑不出来。   政治实在是个很虚伪的东西,随便说句话,都要拐上七八十个弯,这边的武将、女眷们已经说了半天的悄悄话,李密那边该客套的才刚客套完,李建成终于说到此行的目的——来劝李密向大唐投降。   李建成刚才一直都客客气气,突然就提出如此不客气的要求,李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   “来劝西魏瓦岗向我大唐投降。”李建成依然保持着礼貌的笑容,话语中却摆足了一国太子的派头,“密公与父皇有同僚之谊,瓦岗寨的各位英雄也对内子一行有收留之恩,如果可以,‘孤’实在是不愿意与诸位大动干戈,所以特来请密公向大唐投降,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共谋大业。”   想不到李建成如此目中无人。李密拍案而起:“你叫‘朕’什么?”   “密公啊。”李建成眨巴着无辜的眼睛,似乎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在称呼上有什么不妥,愣了半天,才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确实,密公比‘孤’也年长不了多少,称呼‘公’确实叫老了,该叫‘本家大哥’才是……”   “狂妄小儿!”李密气得脸通红,“朕年纪不大确实不假,可就连你爹都要对朕叫一声‘大弟’,只求朕一统天下后让他保留唐国公的头衔便知足,你竟敢在朕面前如此造次!”   “‘以弟见机而作,一日千里,鸡鸣起舞,豹变先鞭。御宇当涂,聿来中土。兵临郏鄏,将观周鼎。营屯敖仓,酷似汉王。前遣简书,屈为唇齿。今辱来旨,莫我肯顾。天生蒸民,必有司牧,当今为牧,非子而谁?老夫年逾知命,愿不及此。欣戴大弟,攀鳞附翼。惟冀早膺图箓,以宁兆庶。宗盟之长,属籍见容。复封于唐,斯荣足矣。’”李建成对那封信倒背如流,而且是一边背一边笑,“密公,那封信是我替父皇写的,他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件事。不过实在不是孤存心捉弄密公。当时我们刚起事,兵力不足,如果在攻打长安的时候再遭到洛阳方面的夹击,境况实在是大大的不妙。说起来还得多谢密公帮我们挡着洛阳方向的隋军,不然大唐绝不会有今天,光是冲着这一点,密公投降后,父皇必定会予以厚待。只是孤实在是没想到密公好歹也年近不惑,竟会那么好骗,寥寥几句话,就让你自觉自愿地做我们的挡箭牌。现在大唐的根基稳了,西魏也没有利用价值了,不过父皇还是十分感激密公的帮助,所以给密公一个投降的机会,密公可要珍惜啊……”   “你……”李密气得头上冒烟,“来人哪,给朕把这小子抓起来。”   “两国交战尚且不斩来使,密公动口动不过,就打算动手吗?”李建成看到围拢过来的侍卫,却是摇头,“真是难看。”   “做小人又如何?”李密冷哼,“李渊敢叫朕投降?朕倒要看看朕擒了他的儿子,到时候是谁投降谁。”   “擒了我也没用。”李建成还坐在位子上摇着扇子喝茶,完全把围着他的刀枪剑戟当空气,“我们李家兄弟多,成才的也不少,杀了我一个,也不愁没人继承皇位。只怕是万一我死在这里,父皇一怒之下发兵过来,不知密公有几个脑袋可砍?言尽于此,告辞。”   虽然李密不怎么得人心,好歹在李建成面前还算是自家人。李密还得掂量掂量和大唐开战的胜算,在一旁偷听的程咬金已经听得忍无可忍,见李建成要走,突然跳出来,拦在李建成面前:“你小子别太狂妄!”   既然程咬金已经跳出来,其他人继续躲下去也没意义了,躲在一旁的武将也都随着他纷纷现身。   李建成对突然冒出来的这么多人倒没觉得多意外,只是颇为难地打量了一下众人:“诸位这是什么意思?要动手吗?”   “你对我们的皇帝大不敬,难道还想全身而退,当我们西魏是什么地方?”单雄信疾言厉色。   “还是要动手啊。”李建成叹了口气,“我是来劝降的,不是来宣战的,密公投降以后,大家都是一家人,要是闹出些不快来,以后怕是不好相处。”   “你是怕了吧?”程咬金十分得意地祭出他的大板斧,“你老婆倒是不错,只是不知你们大唐真的和我们西魏开战以后,她还会是谁的老婆。”   “喂!”这下就连瓦岗寨诸将都听不下去了。原本李建成来挑衅,西魏一方占着理,现在程咬金这么一说,倒好像是他们垂涎李建成的老婆,才故意为难他。要知道江湖中人都极注重名声,当年拦路剪径的七省绿林会都没做过这等欺男霸女之事,要是以后传出西魏的武将为了抢别人的老婆而挑起战火,瓦岗诸将还不如趁早自己了断了干净。   “这个……恕不外借。”李建成用扇子抵着线条优美的菱唇,“好吧,既然程将军如此坚持,我们就切磋一下,点到为止,不要伤了和气。”   “好!”程咬金一口答应。   一行武将簇拥着李建成来到院子里,李密、王伯当、徐世绩也跟出来,将李建成团团围在中间。   李建成到瓦岗寨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晴朗的天空中只有一轮明月在地上洒下一地清辉,李建成的一身白衣在夜色中晕出白光,像是天上的明月化为人形下凡而来。可惜此时没有人还有心思欣赏。   晚风吹动火把,晃动一地肃杀的影子,所有的眼睛都盯在李建成身上,生怕他趁机逃走,李建成却依然是一派闲适惬意,好像只是来赏花弄月,摇着扇子示意程咬金先请。   程咬金把大板斧往地上一剁:“先来说说,怎么比?”   “我一个,你随意。”李建成微笑道,笑得让人很想把他的脸撕下来,撕碎了揉成一团,然后扔在地上狠狠地踩。   “你……”程咬金把指关节扳得噼啪直响。   “好胆色!”单雄信赞了一句,“看在你是条汉子的份上,我们也不屑仗着人多欺负你。你从我们中随便挑一个来比试,若是我们输了,绝不会阻拦你离去,但若是你输了……”   “大唐向你们西魏投降,双手奉上所有的土地、物资、军队,从此对西魏俯首称臣。”李建成自己提出赌注,“密公意下如何?”   武将们都惟单雄信马首是瞻,只是没人会治国,才让李密做皇帝。李建成居然还记得在西魏拿主意的人应该是李密,李密真是感动。鬼面将军威震天下,瓦岗诸将也不是吃素的,如果是一对一,胜负大致上对半开,不过赌注如此不平等,怎么算都是西魏占便宜,李密没意见。   “那就这样决定了。”李建成扫视了一下眼前杀气腾腾的瓦岗诸将,“虽然我相信诸位都是一言九鼎的英雄好汉,不过战场上讲究的是兵不厌诈,防人之心不可无。”说到这儿,李建成的目光停在王伯当身上:“王丞相擅长的是暗器对吧?”   王伯当刚想说自己不会卑鄙到暗器偷袭,就看到李建成衣袖一动,便有什么东西向自己飞来。好在王伯当怕李建成暗算李密,一直在袖子里扣着枚金镖,此时立刻金镖出手,正打在李建成扔向他的东西上,两人间“嘭”的一下满是白色的烟雾。王伯当没想到李建成扔过来的不是暗器,楞了一下,李建成却趁此时打开折扇,一下便把白色的烟雾全都扇到王伯当身边。王伯当想屏气,却已经晚了一步,只觉得手脚酸软,万幸徐世绩及时扶住他,才不至于倒在地上。   “软筋散而已,王丞相应该不陌生,到明天早上,药力自会消退。”见王伯当已经倒下去,李建成便不再对李密一边多加理会,好整以暇地打量堵在面前的武将们,“一对一啊,选谁好呢?”   武将们纷纷祭出各自的拿手兵器严阵以待,李建成却依然摇着扇子,像是在市场上买东西挑肥拣瘦一样地打量他们,一边看一边自言自语:“两位女中豪杰就免了吧,赢了我也胜之不武。”   单冰冰和裴彩霞本来就是来应个景,要是真的和鬼面将军动手,她们也没把握能取胜,此时李建成给她们台阶下,自然乖乖让到一边。   看到李建成向自己的方向走来,程咬金以为他是选中了自己,得意洋洋地拎起斧头,正想痛痛快快地打上一架,不料李建成一句:“天罡三十六斧只会三斧头,还是别出来丢人显眼了。”脚步不停地从他身边走过。   程咬金很想嘴硬两句,无奈本事就这么点,只能指望其他人能挡住李建成。   李建成停在秦琼面前,颇为难地打量了一下他的双锏:“秦叔叔,你对父皇和世民有救命之恩,当初内子一行能得瓦岗收留,也是买你的面子,蓉姐姐又是我们李家的本家,我实在是不想和你动手。”   秦琼知道李建成有多可怕,实在是不敢与他为敌,此时听到这么一番话,简直可以说是如蒙大赦。   李建成接着看向秦琼身后的罗成:“罗成,好久不见。当年我就说你枪法太莽撞,为人太优柔,现在有没有进步一些?”   “你想试试吗?”罗成提起银枪,拉开起手式。   “如果是切磋一下,当然乐意奉陪。只是你爹已经投降我们大唐了。你们罗家就你一根独苗,日后若是父子在战场上兵戎相见,未免太凄惨了些。”李建成用扇子挡开罗成的长枪,“要切磋,还是以后再找机会吧。”   站在最后的单雄信还怕没机会和李建成交手,想不到李建成跳过了前面所有的人,摆明了要和他单挑,便提枪准备应战:“小子,有点胆量。”   李建成却没有一点动手的意思:“常听内子说单二哥仁义无双。”   “‘单二哥’不是你叫的!”单雄信怒目而视,“和我比,你可别想点到为止。李渊无故射杀我兄长,今天你就给他偿命吧!”   “父皇误杀单大哥,确实是我们的不是,拿我给他偿命,也是应该的。”李建成终于收起扇子。   单雄信以为李建成终于要出招了,全面戒备,不料他只是拿出一根银簪。   “单将军的一片心意,内子都知道,若不是已为人妇,大概会很乐意做单夫人。”李建成把玩着手中的银簪,“可惜我这做丈夫的在逃亡的路上没死成,此时若是死在单将军手上,内子会怎么想呢?”   单雄信至今还对“白清儿”魂牵梦萦,“白清儿”也知道他的心意,只是因为已经嫁为人妇,而且对丈夫一往情深,才会对单雄信的一片痴心婉言谢绝。如果此时单雄信杀了甚至哪怕仅仅是伤了“白清儿”的丈夫,不论出于什么原因,“白清儿”都会以为他是垂涎自己的美色,所以对“她”的丈夫痛下杀手,以后的误会就解释不清了。   即使知道自己高攀不上“白清儿”那样的仙女,单雄信总希望“白清儿”日后想起自己的时候,脑海中浮现出的是有情有义的单二哥,而不是强夺□的卑鄙小人。此时李建成这么一说,即使单雄信对李渊和李家人恨之入骨,也没法和李建成动手。   当初李蓉蓉引狼入室,让李建成一行住进瓦岗寨,秦琼就知道情况不妙,无奈那一行人中大多是女人孩子,而且是在逃亡,如果点穿他们的身份,等于是将这一行的老弱妇孺往死路上逼。秦琼别无选择,只能一边帮着他们隐瞒身份,一边祈祷别出什么大乱子。现在看来,让这件事就这么过去是不可能的了,秦琼再也憋不下去:“建成,别装了,白清儿不就是你自己?!”   一言既出,满座皆惊,众人都像吃了霹雳一样。   要招降瓦岗诸将,李建成男扮女装的事早晚要拆穿,既然秦琼已经说出口,李建成再抵赖也没意思了。   “当初男扮女装,实在是情非得已,不过要没有秦叔叔和蓉姐姐帮忙,我们也不可能隐瞒身份那么久,建成在此先行谢过了。”李建成躬身向秦琼行大礼,“建成答应过,我大唐总有秦将军的一席之地,绝不食言。”瓦岗诸将根本不买李密的账,在他们中威信最高的是单雄信,人缘最好的却是秦琼。因为杀兄之仇,李建成不可能把单雄信拉到自己的阵营里来,就拽着秦琼不放,从内部瓦解他们。   李建成确实说过如果秦琼来投靠李家,他一定接受,可那是隋文帝在位时的事。不过就算秦琼说出其中的缘故又如何?当时李建成还是个孩子,谁会相信一个不满十岁的小孩能未卜先知?此时秦琼只能赌一赌众人对自己的信任。   果不其然,李密看秦琼的眼神立刻充满了敌意。万幸罗成和秦琼是血浓于水的表兄弟,程咬金和他也是胜似兄弟的好友,都相信秦琼不会做出出卖朋友的事,依然站在他身边。   果然是天时地利不如人和,如今瓦岗已经开始四分五裂,离土崩瓦解不远了。李建成继续火上浇油。   “单将军还说有多喜欢‘妾身’。‘妾身’不过是换了一身衣服,你就认不出来了。”李建成改用“白清儿”的口气,拿手里的银簪拍了拍单雄信的脸颊。   单雄信被“白清儿”是个男人的事实惊得呆若木鸡,还没回过神来。   李建成只能把簪子CHA回他头上:“可惜这礼物太贵重了,‘妾身’受不起。程夫人也别再为程将军整天惦记着‘秀秀’吃飞醋了,‘秀秀’是我的弟弟李元吉,也不是女人。密公,今日十分尽兴,多谢招待,孤就此告辞。是战是降,请你考虑清楚以后,再给我们答复,父皇盼着密公的好消息。”   李建成在李密面前飞扬跋扈,接着光靠一张嘴,就说得瓦岗诸将不战而降,若是就此放他离开,李密颜面何在?李密急于挽回面子,东张西望,终于看到还有一个或许可以在李建成面前扳回一局的人:“建成贤侄,你是不是忘了我们这里还有一个人?”   原本准备扬长而去的李建成终于停下脚步,回过头来,似乎刚注意到还有个徐世绩。   徐世绩扶着全身无力的王伯当,顺便自己躲在后面,见李建成忙着对付武将们,以为他早已把自己抛诸脑后,想不到会被李密拉出来当作挡箭牌,只能在心里叫苦连连。   李密见李建成不做声,以为终于找到了压制他气焰的方法:“狂妄自大的黄毛小子,你一个人口才了得又如何?战场上比的不是耍嘴皮子,如果真的兵戎相见,朕和李渊还不知道谁胜谁负。”   “确实,在战场上匹夫之勇根本没用,主要讲究的是策略。”说到这里,李建成把目光投向差一点就能幸免于难的徐世绩,“徐军师,沙盘棋好玩吗?”   徐世绩躲在王伯当身后,朝李建成做了个讨饶的手势。沙盘棋在瓦岗寨风行一时,徐世绩很喜欢没事做的时候就去找“白清儿”杀上两盘,一开始的时候各有胜负,但是很快“白清儿”就摸透了徐世绩布军的习惯,几乎次次都能杀得他一败涂地。徐世绩虽然对战略战术颇有研究,但毕竟还是年轻人,只会争强好胜,不知人心险恶,不甘心输给一个“女流之辈”,就天天研究怎么在棋盘上打败“白清儿”,结果“白清儿”见招拆招,直到徐世绩再也变不出新的花样。如今他的行军风格早已让李建成摸了个透,如果以后要在战场上比心眼,徐世绩根本没有胜算。   “密公还有什么话要带给父皇的吗?如果没有的话,孤要告辞了。”   瓦岗的文武大臣都被李建成说得灰溜溜的,但李建成也有百密一疏,此一疏就是太心高气傲,竟然一个人来,而李密的瓦岗军再不济,也有数万人之众,如果乱箭齐放,就算李建成武功再高,也决逃不过。   李建成动动嘴皮子,就让瓦岗诸将威风扫地,如果就这么让他回去,李密颜面无存。绝不能放任他大摇大摆地离开!就算杀了李建成,惹得李渊大军压境,西魏好歹也能在战场上败得轰轰烈烈,总好过被个后生晚辈几句话就说得窝窝囊囊地投降。   李密想叫侍卫发难,李建成恰在此时懒洋洋地喊了一声:“回去了。”语气轻松,声音却是分外洪亮。   可夜空中只有他一个人的声音在回荡。   李建成也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这群只长个子不长脑子的笨蛋,到中原这么久了,还连汉语都听不懂。”   李建成又用突厥话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周围响起一片收弓的声音和嘈杂的说话声,只见上千突厥大汉凭空冒出来一般从藏身地走出来,懒懒散散地藏弓收剑,还有一个拖着个被打昏的瓦岗巡逻兵,直到被另一个拱了一下,才意识到手上拎着个人,连忙放回去。虽然这些人现在说说笑笑,看起来军纪散漫至极,在李建成发声叫他们出来以前,没有一个人注意到瓦岗的巡逻兵已经不知不觉中都被潜进来的突厥人代替了。这些人刚才就躲在夜色中,个个都是张弓搭箭,如果李密下令射杀李建成,先被射成刺猬的一定是他自己。   李建成就在这群突厥壮汉的簇拥下骑上马,临走前还不忘回眸一笑:“密公不会天真到以为我是一个人来的吧?”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一章 决裂   天还未亮,一个骑马的身影便离开西魏瓦岗,是单雄信。   一直跑出很远,单雄信才勒住缰绳,最后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自己曾为之奋斗了几十年的地方。那里有他的兄弟,他的心血,他的战友,他的家人,但是他曾为之付出一切的西魏瓦岗很快就会不复存在了。   太阳已经升起,单雄信连忙策马离开,生怕被人发现,让他狠不下心离开这一群胜似亲手足的兄弟。   一直走到天大亮,单雄信才赶到一个镇子,正是他当初依依送别“白清儿”的地方。想起自己当初对“白清儿”的一片痴心,单雄信不禁羞愤难当,真恨不得剜了自己这双男女不分的眼睛才痛快。   不过气愤归气愤,单雄信还没有失去理智。尽管现在他心里五味陈杂,一点食欲都没有,下一个落脚点离这里有一整天的路程,他还是逼着自己在一个早点摊坐下,要了点吃的,没吃两口,就听见有人叫他。   “单将军!”   单雄信抬起头,看到一个熟悉的矮小身影:“魏征?你怎么在这里?”   “我可是在此恭候多时了。”魏征把自己的早点也搬过来,给单雄信倒上一壶茶,才刚注意到单雄信脸色不善,“怎么?李建成来过了?”   “不提也罢。”单雄信恶狠狠地咬了一口手里的包子,说起李建成名为劝降实来挑衅的拜访,似乎恨不得把手里的包子当李建成食其肉饮其血。   听到李建成就是“白清儿”,魏征把嘴里的茶喷了个干干净净:“还真像他的风格。”   幸好单雄信不是坐在他的对面,不然肯定被他喷了个满脸花。坐在魏征对面另一桌的人倒是被喷了个正着,一下子跳起来,刚想发难,看到魏征身边坐着个看起来十分厉害而且明显心情正不好的单雄信,只能乖乖坐回去。   “什么叫‘像他的风格’?”单雄信听不明白了,“你以前认识他?”   何止是认识。魏征在心里苦笑。   “只是……听说过一些而已。”当初听霍去病的副官说他第一次上战场能获奇功,其实是被匈奴人当成女人抓了回去,才让他捡了个大便宜。上辈子的魏征听了,只当是年轻人开玩笑,想不到那小子真的可以男扮女装,这辈子魏征可是亲眼见过“白清儿”,居然也没认出“她”是老相识。   魏征擦了擦嘴:“然后呢?诸位打算怎么办?”   单雄信长长地叹出一口气。   *****   李建成走后,女眷们各自哄孩子去了,瓦岗文武诸将聚在一起开了个会。   在西魏,真的把李密当皇帝的也就王伯当一个,无奈他中了软筋散,根本站不起来,也不见得让徐世绩一直扶着他,只能很不礼貌地在皇帝面前坐着。其他人根本就没把李密当盘菜,也都各自就座,反而是李密烦躁地踱来踱去。   “一群废物!一个个都白活了那么大年纪,连李渊的小兔崽子都说不过!”别人坐着他站着,看谁都是居高临下,给了李密一种高人一等的错觉,忍不住对着众人大发脾气,“你们说说,现在该怎么办?”   王伯当叹了口气:“唯今之计,只有一个办法了……”   徐世绩也在一旁点头。   李密以为这两个智囊能提出点反败为胜的方法,想不到他们不约而同地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投降大唐。   “什么?”李密气得发抖,“你们……你们居然乖乖地向一个小孩认输!”   “不是心甘情愿认输,而是敌人太强大,我们根本没有胜算。”徐世绩苦笑,“识时务者为俊杰,大丈夫能屈能伸,白白送死不是英雄所为。”   “不行!”李密说什么都咽不下这口气,“这李建成如此嚣张,如果我们乖乖投降,遂了他的心意,以后还不知道会被他如何羞辱!就算西魏大势已去,天下人难道已经死得只剩他们李唐一家了吗?王世充、窦建德、刘武周……朕向谁投降,也决不投降李渊!”   “投降他们也没用,只要李渊手里有李建成,天下早晚是他的。”王伯当低着头,似乎软筋散让他连自己的头都抬不动了,“现在主动投降的话,李渊为了以后能让更多的人主动向他投诚,必须优待我们,要是等我们投靠了别人、战败以后再去投降,可能待遇都没有那么好了。”   “不就是个猛将吗?就让你吓破了胆?”李密还没听明白,“他勇猛无敌又如何?鬼面军能横扫千军又如何呢?你们不是一个个都自称是盖世的大英雄吗?怎么?如今见到个后生晚辈,就怕了?”   程咬金抓了抓后脑勺:“也是哦。今天是他投机取巧,和我们谁都没动手,以后要是在战场上硬碰硬,还不知道谁胜谁负。”   见有人支持自己,李密更加信心百倍,以至于忽略了支持他的是以没头脑闻名的程咬金:“我就说嘛,现在认输还太早。我们或许可以……”   王伯当对他们的盲目自信却只有摇头的份:“可怕的不是鬼面将军和那支突厥人组成的鬼面军,而是在李渊打下长安以前,李建成能深藏不露到没人知道他会武功,更别说是知道他武艺高强到能做鬼面将军。”   “那又怎样?”李密觉得李建成戴个鬼面上战场,纯粹是故弄玄虚。   “莫说是皇上看不出他为什么要扮鬼面将军,我也是和王丞相一起对李渊的长安一战反复分析了很久,才发现其中的缘由。”分析出来的结果让徐世绩想起李建成这个人,就觉得浑身的鸡皮疙瘩一起冒出来,“李渊已经成年的儿子只有建成、世民、元吉三个,李元吉年纪还小,未成大器,李建成装书生,鬼面将军又表现得好像仅仅是投到李渊手下的江湖异士,于是人人都误以为只要除掉李世民,李渊就完了;相反鬼面将军是个难得的将才,谁能把他招徕到自己身边,谁就能在日后争霸天下的战争中就能多一份胜算。所以长安一战,隋军把主力用来对付李世民,却有意将鬼面将军招安。”   “所以呢?”程咬金还是没听明白。   徐世绩继续解释:“人人都以为鬼面将军对李渊只有君臣之忠,所以把矛头都指向李世民,反而因为想招徕鬼面将军到自己旗下,对他处处手下留情。这样一来,李建成即使上战场,危险也比李世民小得多,他是在拿自己的亲弟弟做战场上的挡箭牌!等到功成名就以后,他只要摘下鬼面,就是军功盖世的太子,鬼面将军像臣子一样屡屡把功劳让给李世民,就成了爱护弟弟,而不是让弟弟在战场上替他送死。若不是此次长安之战中阴世师打掉了鬼面将军的面具,只怕李建成还会装下去,直到李世民战死沙场,或者李家一统天下。”   “而且李世民虽然在文治武功方面都不如李建成,却也是个能人,李建成这么做,恐怕也是担心以后弟弟一旦功成名就,会威胁到他的皇位,所以想趁早借刀杀人除掉他。”王伯当补充道。   *****   如果他没猜错,李世民应该就是再世为人的刘彻。李建成会对李世民不利?霍去病会害刘彻?王伯当和徐世绩的想象力未免也太丰富了些。魏征忍不住嗤笑。不过徐世绩以前是个道士,靠给人卜卦算命谋生,要能把人侃晕,口才和想象力自然都必需十分了得,难怪能无中生有地看出那么多“阴谋”来。   “你笑什么?”单雄信不解。   “哦,不,没什么。”魏征示意单雄信继续说。   *****   “哇……”程咬金被徐世绩和王伯当的阴谋论吓了一跳,“那他弟弟岂不是很可怜?”   “他是李渊的儿子,自然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单雄信冷哼,“如果投降李唐,日后早晚得为李建成效忠。你们愿意奉那种卑鄙小人为主子吗?至少我是死也不愿意。”   李密也觉得有道理:“而且换个角度来看,李渊的两个儿子之间有嫌隙,对我们反而是好事。李建成心狠手辣又怎样?他算计的是他的亲弟弟,又不是算计我们,他们兄弟阋墙,我们倒是可以趁虚而入。”   *****   还趁虚而入呢。李密要是以为李建成和李世民之间会有嫌隙,想占便宜,就等着给自己安排后事吧。魏征腹诽。   *****   徐世绩也觉得李密的想法不切实际:“李渊的家事暂且不提,当初李建成以‘白清儿’的身份在瓦岗住了那么久,还到处找人下沙盘棋,我们每个人的性格、弱点、还有排兵布阵的风格都让他摸了个透。而我们都把他当成妇道人家,根本没存戒心。战场上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如今他对我们了如指掌,我们却对他一无所知,若是在战场上兵戎相见,我们还有胜算吗?”   说起收留“白清儿”一行,李密就来火:“秦叔宝,这祸水是你引进来的,你说怎么办?”   秦琼叹了口气:“我也不知道。”   “不知道?”李密冷笑,“你不是早就给自己找好退路了吗?救了李渊和李世民,又有了李建成的承诺,朕在洛阳吃了败仗以后,你就想去投奔李渊了吧?大唐的秦将军。”   秦琼犹豫了一下,说出第一次见到李建成时的事:“信不信由你们。李建成确实对我说过,如果有一天天下大乱,只要我去投奔李家,他就一定会接受。可那是二十年前的事。”   “你当朕是三岁小孩?!”李密怒吼,“二十年前,杨广那昏君还只是晋王,连太子都不是,更不用说二十年前李建成才几岁?”   *****   几岁?那小子这辈子是只活了三十年都不到,可三辈子加起来要一百多岁了,还不算在天上活的那几万年。魏征也是上辈子死过一次以后,才知道霍去病和刘彻的来头都那么大。这么些个凡夫俗子活过半百就算高寿了,还想和那个活了几万岁的老妖怪斗心眼?至少魏征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活了两辈子,也不是他的对手,所以一看到李建成要来访,就知道惹不起躲得起,趁早溜了。   *****   如果换作别人说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有那么多心眼,秦琼也不会相信,无奈事实就是这样,秦琼无法解释。   “我相信叔宝。”程咬金道,“叔宝从来不会骗我们。而且你们看那李建成现在的样子,哪里像个年轻人?从小就一肚子坏水也不稀奇啊。”   “皇上,不是表哥不愿说出实情,他是为了我。”罗成也来为秦琼解围,“我爹已经投降李唐,我……我总不能在这事上还和我爹作对。”   他上次和爹娘作对,好像就是娶单冰冰的事。罗成打定主意要投降李唐,然后乖乖地带着单冰冰去侍奉她的杀兄仇人?单雄信的脸越来越阴沉:“可难道就乖乖地让那小子称心如意?”   整个会议室陷入一片沉默,最后倒是程咬金出了个主意:“李渊的儿子又不是只有李建成一个,我们投降大唐,也不一定是去侍奉他啊。对了,叔宝,李渊那个二儿子怎么样?就是被李建成算计的那个。我们要是支持他,不让他受他哥哥迫害,也算是替天行道啊。”   秦琼也觉得这是个好主意:“世民是个很正直很善良的孩子。”   *****   正直?善良?秦琼才和李世民见过几次面?好像就李渊去晋阳赴任、在路上被宇文述追杀的那一次吧?魏征在心里好笑。不过仔细一想,魏征不由得佩服秦琼不愧是西魏武将中少有的聪明人。秦琼和李家人接触不多,李蓉蓉家和李渊家却是故交,他一定从李蓉蓉处听到过不少李建成如何爱护李世民的事。李建成固然心狠手辣,但李世民是他的软肋,瓦岗诸将投降后如果跟着李世民,就是找到了一面绝佳的挡箭牌,再也不用担心李建成会对他们不利。   “他们就这样决定投降李唐,但是效忠李世民。可不管是李建成还是李世民,都是李渊的儿子,对我而言没有区别,所以我给他们留了一封信,就走了。”单雄信豪气万千地把茶杯里的东西倒进喉咙,才意识到手里的不是酒,喝不醉,最后还是重重地放下茶杯,“大家好歹兄弟一场,日后各为其主,说不定就要在战场上拼个你死我活,与其婆婆妈妈地依依惜别,还不如痛快一点。他们要是恨我绝情就恨吧,以后如果在战场上相见,也能干脆一些。只是不知冰冰发现我走了以后,会伤心成什么样子。”   一群傻子,甚至都看不出李建成是存心扮恶人,以为自己投靠李世民,就是和李建成作对,还没发现正中他下怀——如果李建成存心想与他们为敌,只要“白清儿”在水井里下一把药,半年前瓦岗寨就没活人了。魏征虽然和武将们话不投机半句多,但也看得出来他们都是乱世中难得的人才,李建成也是爱才惜才,才会留他们活口,而最好的一切他永远都是留给李世民,才会故意摆出一副惹人生厌的姿态,好让他们投到李世民门下。那臭小子就是有这样的本事,不论别人对他爱也好,恨也好,他总是有本事让所有的人都按照他想的做。魏征重新给单雄信倒上酒:“那么单将军以后打算怎么办呢?”   “现在最有势力的就是王世充,我打算去洛阳投靠他,或许还有机会杀李渊为兄报仇。”单雄信没有接魏征递给他的茶杯,“你呢?”   “我无所谓。”魏征放下茶杯,“既然单将军已经有了目标,不如我们一同去,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如今天下大乱,魏征这么个矮小瘦弱的书生要是单独上路,说不定一个不小心就被人谋财害命了。好在魏征很知趣,带着他也不会有什么大麻烦,而且单雄信突然去洛阳向王世充投诚,如果有魏征做说客,他应该也更容易受王世充重用。单雄信答应了。   *****   就在距离魏征和单雄信大约半天路程的大路上,李建成和往常一样横骑着马,只是和往常很不一样地一脸郁闷。   “‘苍狼’,怎么了?”史可利催马小跑几步追上李建成,“是因为没能和他们动手吗?”大老远的跑到西魏的地盘上,却只是打昏了几个巡逻的小兵,史可利也觉得很不过瘾。   “有时候活着比死了更可怕。”李建成深吸一口气,“我不是在想这事。”   史可利努力地想了一想,想到了另一个可能导致李建成不快的原因:“那是为我们不会汉语的事?”汉语非常难学,而且李建成的语言天赋明显比这些突厥兵高,不过是在一起征战过几次,就能用很流利的突厥话和他们交谈了,于是史可利手下的突厥兵也没费心去学汉语,不想这次就让李建成在李密面前出了洋相,叫了两次,这些突厥人才听懂命令。“我们会努力学汉语……”   “学不会就别学了,没关系。”李建成倒不是介意突厥兵中除了史可利以外,几乎连汉语都听不懂。恰恰相反,他对他们现在的样子很满意,如果有什么不想让他们知道的事,只要用汉语说,就可以瞒过他们,这样反而更方便他指挥鬼面军。   俟利弗设以前就说过,史可利武艺高强,而且忠心耿耿,唯一的毛病就是人比较愣,不太会揣摩人的心意。对工于心计的居上位者而言,有个不会思考只会服从的下属是一件幸事,问题是单纯的史可利根本没理解俟利弗设的话外之音,以为他是责备自己不如某些大臣一样体贴,能做上司肚子里的蛔虫,于是努力学习察言观色。后来到了中原,史可利依然在努力实践如何揣摩上司的心思,无奈李建成比俟利弗设更加喜怒不形于色,让史可利实践得十分辛苦。好不容易遇到一次李建成把喜怒哀乐放在脸上,要是这次还猜不出来,那么史可利就真的不可救药了。史可利觉得这是个学习如何体贴上司的绝佳机会,努力地回想了一遍一路上遇到的所有可能引起李建成不快的事,突然想到一点:“以后你去买东西,我们绝不跟着了。”   这一行突厥大汉即使不穿盔甲,浩浩荡荡地走在路上也挺吓人,以至于路上的其他行人看到他们就绕道走,所以李建成从来不敢带他们进城镇住客栈,都是在马背上带着帐篷,走到哪里露宿到哪里,食物要么就是去野外狩猎,要么进城镇购买。这一次李建成要去向附近的农户购买鸡鸭米粮,史可利怕他一个人拿不动,就带了两个人去帮他搬东西。   由于中原附近的游牧民族经常到中原来抢掠,导致汉人对这些人高马大的少数民族总有一种似乎是祖传的恐惧,要是李建成带着这么几个人去买东西,恐怕购买会变成抢劫。无奈史可利十分坚持提东西之类下贱的力气活不该是李建成做的事,李建成只能答应让他们跟着,但是只许带两个人,还怕突厥兵吓着女人小孩,找到的农户是个壮年鳏夫带着三个已经成年但还没有成家的儿子。可是那户可怜的农家看到虬髯满面的突厥人,依然吓得钱都不敢收,扔下粮食、牲畜就赶紧逃命。   虽然是误会,要是以后传出大唐太子带着突厥人打劫贫苦百姓,李建成精心维护的名誉就全完了。为了大唐的江山和在百姓心中的形象,李建成不准史可利跟着,自己追上去付钱。史可利见李建成生气了,也不敢跟过去,带着两个突厥兵在原地等,等了很久才见李建成回来,而且回来时就已经是这副郁闷的面孔,也不知道追了多远,费了多少口舌来解释,回来后会心情不好,也不难理解。   “我们以后保证留在你看不到的地方等,绝对绝对不会再给你添麻烦了。”史可利再三保证。尽管汉人居然一看到他的长相,就认定他是来打劫的,也让他很郁闷。   “我不是为这事不开心。”李建成双手撑在两边,悠闲地翘着二郎腿仰头看湛蓝的天空,让明媚的阳光照亮他满脸的郁闷。没骑过马的人或许会嘲笑他没一点骑马的样子,但是老骑手都看得出来,如果不是骑术了得,以他这样的姿势,恐怕早就被马颠下来,在地上摔得四仰八叉了。   “那是为什么?”史可利想不出还有什么缘由能让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苍狼”郁闷成这样。   李建成沉默了很久才开口:“史可利,我长得那么像女人吗?”   “当然不像。”女人哪有那么好看。史可利以前在突厥王庭做俟利弗设的贴身侍卫,现在跟着个中原皇子打仗,不论是热情妩媚的胡姬,还是温柔娴静的汉女,各色美女史可利都见过不少,可长得比李建成好看的还真不多。   “真的?”李建成把一双流光水眸转向史可利。既然不像女人,那他当年怎么会被当成女人掳进匈奴营地?怎么会男扮女装还要先自己揭穿,别人才会发现?而且刚才还……想想都让人觉得郁闷。   李建成的眼睛很美,像是浩瀚宇宙蕴藏着万事万物,对男人而言长得有些过分的睫毛偏又在这双眼睛上半遮半掩,仿佛雾里看花一般,反而更能勾起一探究竟的好奇心,一抬眼,一垂眸,就能让人忘记呼吸。可是相处的时间长了,史可利越来越了解谪仙般的“苍狼”其实是个比大草原上的独狼还可怕的人,被李建成看得忍不住一个寒战,脑中某根先前没接上的弦也一下子接上了——李建成确实可怕,可是他的可怕从外表根本看不出来,尤其是现在这样一副文弱贵公子的打扮,身边再带上几个人高马大的突厥人,像是需要他们保护一样,更容易给人“好欺负”的错觉。李建成怕突厥兵再吓着人,是一个人追过去的。那家农户父子四个都是光棍,见李建成落了单,恐怕就开始打他的主意,想劫财劫色,然后……史可利想起来了,李建成回来的时候气喘吁吁,衣服还有些凌乱,而且脸色非常差,只是粗枝大叶的史可利还以为是因为李建成追了很多路,浪费了很多时间解释,回来时才会是这副狼狈模样。现在看来,那父子四人应该已经领教到了,李建成看起来是他们一行中最和善的一个,但仅仅是“看起来”而已。   “史可利?”见史可利一直不答话,只是眼睛转来转去,不知在想什么,李建成喊了他一声。   史可利被吓得差点从马背上跳起来,考虑再三以后,想了个绝佳的办法来解决眼前的窘境。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虽然突厥骑兵们钦佩李建成在战场上的能力,对他严厉的治军手段也有些恐惧,但这些都不妨碍他们喜爱和欣赏李建成的美貌。军旅生涯十分枯燥,导致男人也变得和女人一样八卦,而鬼面军中的八卦几乎都是围绕着他们美貌的鬼面将军。此时看到李建成和史可利在前面说悄悄话,后面的突厥兵也开始交头接耳,编排他们的“风流韵事”,不料史可利突然回头一声怒吼:“回去统统给我好好地学汉语,下个月考试!考试通不过的,一律军法处置!”   后面的大军被史可利的一声怒吼吓得噤若寒蝉,史可利觉得应该已经成功地引开了话题,回过头,就看到李建成意味深长地看着他。   他这样欲盖弥彰,忙着东拉西扯,意思是李建成确实长得像女人喽?如果可以的话,李建成很想找个借口把史可利也“军法处置”了。无奈史可利远不比赵充国经打,同样的力气砍下去,赵充国晕上一炷香的时间就醒了,史可利却能晕上两天。为了保证史可利不至于在需要他的时候醒不过来,李建成不能对他动手,只能坐在马背上继续郁闷。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二章 诀别   李建成不过是带着鬼面军走了一趟,西魏瓦岗除了单雄信以外,便悉数向李渊投诚。李渊大喜过望,封李密为邢国公,将其他诸将也都分别封了官爵。王伯当推说忠臣不侍二主,谢绝李渊的封赏,依然侍奉李密,让李渊大为赞赏他的忠义,但李渊没想到的是李建成招降来的诸武将居然都拒绝追随李建成,纷纷提出要投到李世民门下。李渊很想追问他们如此做法的缘由,被李建成一句“以后打仗都要靠世民了,他比我更需要武将”搪塞过去。   虽然西魏瓦岗已经不复存在,至少当年意气相投的兄弟们还在一起,尤其是程咬金还认识了个和他一样是小孩脾气的尉迟恭,于是秦王府整天就听到他们两个“死胖子”长“黑炭头”短,说不上三句话就能斗起嘴来。   想来兄弟们在李世民手下,还是能和在瓦岗寨时一样快乐,王伯当欣慰地想。可是李密已经众叛亲离,王伯当不能再扔下他,只能陪他一起被排斥在兄弟们之外。但王伯当没想到会看见昔日的兄弟们连同新认识的尉迟恭在一起喝闷酒。   “伯当大哥……”看到王伯当来,程咬金等不及问他来干什么,就扑到他身上诉苦,“还是你聪明啊,没投到这笨蛋秦王手下,我们可是好苦啊……”   不等王伯当回应,倒是尉迟恭先拍案而起:“死胖子,你说什么哪?不准你说秦王殿下坏话!”   “我就说,你们的秦王是笨蛋,是猪,是天下第一的大傻蛋……”   “你个死胖子,你才是猪……”   另外几个显然看惯了程咬金和尉迟恭说不上三句话,就能吵得要动起手来,一见架势不对,立刻拉开他们。   自从西魏立国以来,王伯当就转为以文职为主,不仅武艺退步了很多,身体也不如以前强壮了。程咬金偏偏又是一身蛮力,而且下手向来不知道轻重,要不是后来罗成过来拉开他,王伯当几乎要被程咬金的熊抱活活勒死。   先前王伯当被程咬金勒得眼冒金星,根本没听见他在说什么,此时好好地吸了几口气,才说得出话来:“怎么了?”   “那个秦王实在是不知好歹啊……”程咬金想起来都觉得冤枉,“我告诉他他哥哥有多坏,让他生个心眼,提防着点,可他居然要打我……”后来因为秦琼阻止,李世民卖恩公的面子,总算没打成。但是李世民不会就这么宽恕污蔑李建成的人,既然秦琼不让他打程咬金,他就耍了个小心眼,告诉程咬金“秀秀”就是李元吉。结果程咬金见想象中的大美人“李秀秀”居然是个破了相的男人,不由得大吃一惊,还追着李元吉问他到底是不是“秀秀”,然后被恼羞成怒的齐王殿下拖下去狠狠地打了一顿。   秦琼要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勉强拉得住尉迟恭,可是拉得住他的人,堵不住他的嘴。尉迟恭打不到程咬金,就嚷嚷:“什么不知好歹?你才不知好歹呢!秦王殿下宅心仁厚,总念着兄弟之情,才会不愿意相信太子会害他!再说也是你这死胖子蠢,一番好意都能说得好像存心想挑唆秦王和太子兄弟相残,秦王没直接把你拖出去砍了,已经算是客气的了!”   “你聪明,你怎么不知道在太子面前护着你们家秦王?”程咬金针锋相对。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尉迟恭稍一用力,就把秦琼甩到一边,一把拽过程咬金的衣领,“死胖子,我告诉你,为了保护秦王,我差点就被太子活活打死。你个死胖子刚投到秦王门下,还敢和我比功劳?”   “你……”程咬金也一把拽住尉迟恭的衣领,“死黑炭头,你叫谁‘死胖子’?”   “程大哥,那太子太会装好人,不能怪秦王误会你是想挑拨离间。”罗成也放开程咬金,扶起秦琼,继续坐回去喝闷酒。   “怎么了?”王伯当看不明白了。   “姑父来过了。”秦琼坐到罗成旁边,拿开酒壶,免得他把自己灌醉。   秦琼口中的“姑父”,就是罗成的父亲罗艺。   罗艺原本是幽州太守,后来天下大乱,他也自立为王。罗家历朝历代都是名门望族,罗艺夫妇总觉得罗成的妻子必须是门当户对的大家闺秀,单冰冰这样的女强盗连给他做妾都不配。可罗成看腻了矫揉造作的“名门淑女”,单冰冰的率真可爱反而让他觉得耳目一新,为了娶她,和父母闹了很大的不快,虽然不至于断绝关系,却是从此天各一方,大有老死不相往来之势。   原本这不过是罗家的家事,父子没有隔夜仇,罗成又是独子,或许过一段时间,父子就和好了。不料罗氏父子间的嫌隙让李建成钻了空子,先是用“罗艺已经投降”劝罗成投降,再用“罗成已经投降”去劝罗艺投降,罗家父子一对质,才发现上了他的当。李建成面对罗家父子的质问,却只是歉意地笑笑,请罗艺见谅,因为“令公子比你好骗一些”。   罗成觉得李建成简直是卑鄙无耻至极,罗艺却大赞李建成能如此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能在这乱世中一统天下的明主,不但心甘情愿地投降大唐,还逼着罗成改投李建成门下。昔日瓦岗的兄弟们都在李世民那边,而且罗成总对李建成的心机有些感冒,宁愿以后只在秦王府做个幕僚,也不愿意跟着大唐太子做个开国功臣,气得罗艺直骂他是被单冰冰那个“小贼女”迷了心窍,变得黑白不明是非不分,吵到后来,竟然要罗成休了单冰冰,不然就和他断绝父子关系。最后还是李建成出来打圆场,又说罗成与另外几位兄弟义薄云天令人钦佩,不忍强迫他与他们分开;又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单冰冰已经给罗家传了香火,又和罗成恩爱,作为妻子也没犯下什么过错,不该太计较她的出身;再者李建成和李世民本来就是兄弟,不管罗成投在谁门下,都是为大唐效力,都是一样的;而且罗艺夫妇只有罗成一个儿子,要是断绝关系,只怕回去还得受夫人数落;……好说歹说了一大通,罗艺才勉强同意罗成“自作主张”。罗成也怕再让父亲气昏头,只能也退一步,表示干脆不投到李建成和李世民任何一个人的门下,而是跟着依然为幽州太守的父亲直接为李渊效力,这件事才算过去,但事后却得三天两头地听父母赞扬太子殿下心胸宽广,数落罗成不知好歹。   “莫说是你,我都曾经以为太子是好人。”尉迟恭拿过酒壶,狠狠地往喉咙里灌,“皇上刚起兵的时候,太子和秦王一起领兵,不但对士兵爱护有加,甚至还会亲自跑去照顾伤员,军营里都说太子是下凡的神仙。要不是……”   尉迟恭原本想说要不是李建成表现得好像只会用书生的方式“打仗”,猛将投到他帐下也无用武之地,他恐怕已经投到他旗下,不料程咬金顺着话扭曲他的意思:“要不是什么?要不是觉得你自己太丑,跟在太子身边像个恶鬼?还是觉得太子身边的突厥人已经够多了,不需要再加你一个?”   尉迟恭是鲜卑人,和突厥人一样皮肤黝黑,毛发浓密,满脸的大胡子让人觉得他要把一日三餐送进嘴里,都是个十分浩大的工程。李家也有鲜卑血统,尉迟恭挺为自己的血统自豪,总觉得好像和他敬爱的秦王沾点亲带点故,不料程咬金居然把他当成突厥人,不由得火冒三丈:“你个死胖子,我要是突厥人,你也是!你也比我白不到哪儿去!”   程咬金摸了摸光溜溜的下巴:“突厥人里可没有姓程的。”   见尉迟恭又要发作,秦琼和罗成连忙拽住他。   程咬金见尉迟恭扑不过来,也不再理他,抓着王伯的肩膀继续晃:“伯当大哥,你看啊,秦王这么笨,完全不是太子的对手,我们以后可怎么办?说不定哪天太子看我们不顺眼了,直接就借秦王的手把我们‘咔嚓’了……”   “我也不是太子的对手啊。”不然也不用劝李密投降了。王伯当苦笑:“莫说是帮你们,我现在只怕是自身难保。”   “自身难保?”程咬金总算不再晃王伯当,“出什么事了?”   “太子召见。”王伯当沉默了一会儿,“我觉得我很可能有去无回。今天正好,大家都在,我是来向你们告别的。”   “伯当大哥,别那么悲观嘛……”程咬金拍了拍王伯当的肩膀,“或许他是见我们都投向了秦王,想把你招到他手下去呢。不过你可不能帮着那个坏太子对付我们兄弟啊。”   “借你吉言。”王伯当勉强挤出一点笑意。程咬金向来是瓦岗的福星福将,在各方面的运气都好得惊人——分明长得不好看,却能娶得如花美眷;分明头脑不聪明,武功与其他人相比也算不上多出类拔萃,却是左右逢源,到处都很吃得开;就连这次被迫投降,他都能在秦王旗下结识到尉迟恭这么个损友。不过王伯当未必就有这么好的运气了。   “伯当,李密实在不是明主,你何不考虑一起投到秦王门下,至少我们兄弟还在一起,彼此间还能有个照应。”秦琼和李密没什么交情,但和王伯当在瓦岗寨共事了那么久,彼此有兄弟之义,秦琼不能坐视王伯当遇害。在秦琼看来,李建成十岁时就能带着一张天真可爱的笑脸杀人,根本没有人性,可是在李蓉蓉看来,李建成却始终是那个穿了女装就死活不肯出门,但是只要听到弟弟哭,就会不管不顾地跑出去哄他的别扭孩子。既然已经被李建成盯上了,秦琼只能寄希望于李建成对李世民的感情依然和小时候一样,要免于李建成的迫害,除了拿李世民做靠山,秦琼也想不出别的办法。   王伯当轻轻地摇头,平静地向众兄弟告别。他对李密的感情从来不是臣子对君王的忠诚,这份感情,其他人不会理解,他也从来不指望会有人理解,只想把这份不能为人知的感情深埋在心中,一直带到来世。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三章 冤孽   这次李建成召见王伯当的地方不是东宫,而是他的长女李婉言的寝殿昭阳宫。   李密名义上是大唐的诸侯,其实不过是个手下败将,而且还不如罗艺有利用价值。宫中的人都知道李密说得难听点,就是个遭到软禁的阶下囚,顺带着对王伯当也不甚重视,昭阳宫外看门的侍从甚至都懒得给王伯当通报一声,指了个路,就让他自己找过去。   王伯当也真的自己过去了,一边走,一边惊讶于自己的适应能力。几个月前,他还是西魏瓦岗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现在随随便便一个看门的小兵都敢对他呼来喝去,他居然也没觉得太难以忍受。   只要李密过得好,王伯当什么都能忍,只是不知心高气傲的李密还能忍受李渊如此的轻视到什么时候。   午后的阳光照得天地间一片刺眼的金黄色,暖风微醺,周围一个随从、侍婢都没有,整个昭阳殿都安静得异常,想来是公主在午睡。王伯当怕惊醒小小的睡美人,有意放轻脚步,没法找人问路,便侧耳听了听,听见李建成的声音从一间房间里传出来,轻轻地哼着温柔的歌,柔软的声音像一床棉被将人裹起来,催人入睡。   李建成不是个好人,也从来不屑做个世人眼中的好人,但他绝对是个好丈夫、好父亲。李渊当上皇帝后,第一件事就是扩充后宫,李世民和李元吉也各自妻妾成群,唯独李建成依然忠于年老珠黄的太子妃一个,害得唐宫中不知多少想攀着太子的龙床一步登天的宫女咬碎了银牙。即使贵为太子,李建成在孩子们面前的角色永远仅仅是“父亲”,在东宫经常能看到太子殿下把孩子扛在肩上玩、给他们讲故事,太子妃就陪在一旁,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场面羡煞了后宫的三千粉黛。所以李建成会在女儿的寝殿召见王伯当,王伯当也没觉得太奇怪。   李婉言已经十几岁了,李建成应该是在哄刚满两岁的李婉顺。王伯当可以想象小公主小小软软的身子趴在李建成的膝盖上,不知在做什么甜美的梦,阳光从窗口斜洒进来,在父亲膝头酣睡的女儿和哄女儿的父亲看起来像一对画中人。   王伯当为如何在不惊醒李婉顺的前提下让李建成知道自己来了而犹豫了一番,就听到里面传来李渊的声音:“你让爹说你什么好?既然觉得李密手下的那几个将军都是人才,为什么不招徕到你自己手下,偏偏还要扮恶人,把他们推给世民。”看起来李渊没发现外面有人在听他们说话,所以自称“爹”,而不是“朕”。   柔软的歌声停了下来,换成轻柔的说话声,但他这样小声说话明显只是为了不吵醒李婉顺,不是为了防止别人偷听,所以门外的王伯当依然能听得清清楚楚。   “群臣不让我上战场,他们跟着我,也没有用武之地。以后打仗都要靠世民了,他比我更需要猛将。”说到这儿,李建成顿了顿,“要是史可利肯跟着世民,我也不用这么大费周章了。”   原来李建成当初去瓦岗寨,是故意去挑衅,好把这些人才让给李世民。虽然是被他摆了一道,王伯当却不由自主地考虑自己和徐世绩先前对李建成的推测是不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可是世民根本镇不住他们,说不定哪天他们就又会跟着李密跑了。”为了不吵醒李婉顺,李渊说话的声音也很低,但依然能听得出气急败坏。   “这事不难解决,杀了李密就行了。”李建成的声音依然柔软得仿佛丝绸一样,好像说的不过是件无足轻重的小事,“这些人在战场上勇猛无敌,却没有治国的才能,只能为别人效忠,不能自立为王。李密死了,他们就没有了退路,只能乖乖跟着世民。”   李渊父子果然没对李密安好心,王伯当就知道。   “要杀李密谈何容易。”李渊叹了口气,“他来向大唐投降,朕必须优待他,不然以后平定天下会困难许多。怎么杀他?”   李渊一个不小心,声音大了点,李婉顺被吵醒了。王伯当听见里面传出一声睡意朦胧的“爹爹……”,然后就是李建成抱着李婉顺哄她睡觉的声音。等到李婉顺重新睡着了,李建成才继续和李渊谈正事:“如果李密乖乖地做他的邢国公,我们自然不能把他怎么样,但如果他先‘忘恩负义’背叛我们,就算我们杀了他,天下人也只会指责他背信弃义。”   王伯当吓了一跳,连忙屏息静气,继续偷听,想听听他们要如何对李密不利。   “可是要逼他叛逃谈何容易?”李渊又是叹息,“没想到李密那么沉得住气,朕如此轻视他,他照样能忍得下去。”   “沉得住气的不是李密,是王伯当。”李建成的声音随着柔软的歌声一起传来。   听到李建成提起自己的名字,王伯当忍不住一颤。   “王伯当其实也是个人才,只可惜他一心要跟着李密。”李渊已经是第三次叹气了,“若是这样的人才能为我所用该多好。”   “父皇,有寂叔一个还不知足吗?”   听到李建成似乎意有所指的话,李渊的声音开始透出一股心虚的味道:“你……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手、脚都各有两只,头却只能有一个。服从命令的人自然是多多益善,但是会发布命令的人只要有一个就够了。父皇身边已经有裴丞相帮着出主意,再多个王丞相出来,未必是好事。对王伯当,还是和李密一起杀了比较妥当。”   “可是王伯当不是那些头脑简单的武夫,要杀他,恐怕比杀李密还难。”   “并不难。”李建成的语气依然一派轻松,“我约了他今天未时一刻到这里来。”   未时一刻?不是午时六刻吗?莫非是传话的人记错了时间?王伯当暗自纳闷。   “然后呢?”李渊想不出让王伯当在未时来一次昭阳宫,就能改变什么。   “未时一刻,婉言还在午睡,服侍的宫人也大多在午休。他一个大男人趁着这时候闯进公主的寝殿,是想做什么呢?”   不止是门外的王伯当,就连门里的李渊都吓了一跳:“你舍得牺牲婉言的名声?”   李建成好像还在笑:“爹,当初你不是说当初逃亡的时候宁愿我把这一家老小全都扔在洛阳,让他们被杨广处死,也不愿意我做出男扮女装那么丢人的事吗?那时候舍得孙女,现在就舍不得了?”   后面李建成和李渊说了什么,王伯当已经一个字都听不进去了。   李建成居然想了如此恶毒的计策来对付他们,幸好老天开眼,宫人记错了时间,让王伯当早来了三刻钟,阴差阳错正好听到这一番话,不然他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但是李建成如今一计不成,肯定又会生一计,没法诬陷他损害公主的名节,就会说他违抗太子传召,是图谋不轨,一样能把他处死。唯今之计,只有走为上策。王伯当趁着没人注意,迅速地离开昭阳宫。   寝殿里,李渊还在考虑要不要牺牲李婉言的名声来除掉李密,李建成却是看向门外,仿佛能隔着门扇看到王伯当离去的背影:“就算你舍得牺牲婉言,我也舍不得啊……”   “你……”虽然知道这个大儿子活过的岁数比自己还长,李渊现在好歹也是堂堂一国之君了,还是李建成的亲爹,他居然还敢对他如此作弄!   “请父皇恕儿臣欺君之罪。”嘴上说着恕罪,李建成的语气中却没有丝毫歉意,“我约王伯当的时间不是未时一刻,而是午时六刻。”   “午时六刻?现在?”   李建成点头:“他刚才就在外面,我们说的话他应该全都听到了。”   “也就是说……”   “他知道我们打算对他和李密不利,肯定立刻带着李密出逃。可是他们要是心里没鬼,为什么要急着离开呢?”李建成轻轻地拍枕在他身上睡得正香的李婉顺,温柔的笑容始终如一,“爹,我们可以派兵去‘追捕叛徒’了。”   史载武德二年十一月,唐高祖李渊派遣李密偕王伯当、常何、贾润甫等到山东去招收旧部。十二月,李密至稠桑,接到敕书,要他单身还朝。他感到已被猜疑,遂与贾润甫等谋叛唐,贾润甫等劝阻不止,常何西归,贾润甫奔熊州。三十日,李密与王伯当率领骁勇数十人,袭据桃林县,遂南入熊耳山。唐将盛彦师邀击,斩李密及王伯当于邢公岘。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四章 初征   放心放心放心……李世民是第一次单独带兵,跟着他的刘文静也不知道一身老骨头还经不经得起行军的颠簸,殷开山一脑子浆糊,李安远、刘弘基等老将从来不会拿主意,瓦岗诸将也是新近投降,李世民还没在他们中树立起威信,就要带着他们去打仗,对手还是西秦——西秦霸王薛举诡计多端,他的儿子薛仁杲、薛仁越也都十分勇猛,薛仁杲更是出了名的残忍嗜血,李建成怎么可能放心?出征以前,李建成对李世民千叮咛万嘱咐,只恨不能自己带着鬼面军替他出征,说到后来李世民也听得烦了,一看到李建成要开口,就直接把他拖进房里,然后所有的叮咛嘱咐都会变成支离破碎的呻*吟声。   他是管得太多了,什么都不敢放手让红莲自己做决定,而且事实证明不管比管好。白鲤还是比干的时候,什么都要替红莲拿主意,甚至不止一次地越俎代庖、先斩后奏,结果受德被后世骂成千古第一暴君商纣;后来白鲤成了霍去病,对红莲的所有决定不闻不问,只有服从,虽然总有司马迁之流对刘彻的诸多做法颇有微词,至少后世对汉武帝的评价是褒多于贬。这辈子李建成最好也是少管一点,毕竟红莲是生是死,就在这一辈子了。   李建成硬逼着自己对李世民不闻不问,好在李世民还是挺挂念哥哥,就算会忘了给李渊的军报,也不会忘了给李建成的情书。情书上日日翻新的肉麻话让李建成想起自己还是比干的时候,受德也是如此,可惜当年受德身边的武将除了三朝老臣闻仲以外,都是他自己招徕的新贵,对他忠心不二,如今李世民身边的武将们都是李建成招来的,对李世民的信赖和忠诚远非受德那时的可比,害得李建成每次读李世民送来的信,都要提心吊胆,像读自己的死刑判决书一样,生怕哪天通篇的肉麻话会变成求救信。   可是人往往越怕什么越来什么。   李世民的前一封信还只说自己染上了痢疾,病中更加想念李建成的照料,让李建成好笑他既然已经病了,怎么还有心思写那么多东西,下一封信就成了刘文静、殷开山贸然进军,遭到薛举从阵后进攻,唐军十去五六,大将慕容罗睺、李安远、刘弘基皆战败被俘。   幸好后来薛举因病暴毙,其长子薛仁杲继位为西秦皇帝。薛仁杲与其部将多有嫌隙,弄得手下的部将人人自危,薛举的谋士郝瑗也因薛举的暴死悲思,一病不起。李世民觉得这是个好机会,原本还挺有信心能自己摆平西秦,不想薛仁杲其实智计不在其父之下,上下离心、郝瑗暴病都是他故意放出的假消息,就等着李世民自投罗网。当李世民发现这一切都是陷阱的时候,已经完全陷入薛仁杲的包围圈。   此时调大军去已经来不及了,但是李世民知道世上没有哥哥做不到的事,直接飞鸽传书向李建成求救。若是连李建成都赶不及……李世民倒不担心自己落到薛仁杲手中会受到什么虐待,也不遗憾年纪轻轻就会离开人世,只是临死前若是不能再见李建成一面,他实在是不甘心。   *****   收到李世民的求救信,李建成深吸了好几口气,才不至于倒下去。   冷静……现在必须冷静下来,如果连他都乱了方寸,李世民就真的没救了。李建成逼着自己以最快的速度消化眼前的形势,迅速地思考对策。   就算告诉李渊、求他派出援军也没用,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调动大军是来不及了,让李渊知道李世民第一次出征就伤亡惨重,还陷入包围,只会白白为他添一个败将之名。不如调鬼面军!可是……   夜已经深了,郑蕙兰看到李建成的书房中灯还亮着,以为他还在帮着李渊批阅奏折,想提醒他早点睡,别把自己累垮,却看到李建成盯着空荡荡的桌子,面色凝重,手上一团纸被他揉皱又展开,展开又揉皱。   “夫君?”郑蕙兰小心翼翼地叫了一声,“是小叔叔来信了吗?”虽然已经贵为太子妃,郑蕙兰对夫家的人还是习惯家人间的称呼。是李世民陷入什么困境了吗?以前李世民来信,李建成总是笑着说他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她还从来没有见过李建成的面色如此难看。   李建成像是被她的一唤喊回了神,郑蕙兰看着那团纸在他手中迅速被揉成一个小球,然后扔到一边。   “去买通一个御医,就说我病了,这几天都得卧床休息,没法上朝。”   李建成像一阵风一样从郑蕙兰身边扫过,等她回过神来,只听到“鬼差”的嘶鸣和远去的马蹄声。   *****   刀子一样锋利的晚风扑面而来,长安城内好几户沿街的人家被疾驰而来的马蹄声惊醒,推窗看去,骑马的身影早已消失在苍茫夜色中。“鬼差”四蹄翻飞如风,速度快到几乎看不清沿街的景色,李建成还是毫不留情地一鞭接一鞭地抽在马臀上。   “你要是真的鬼差就好了。”   想不到胯*下的骏马突然人立而起,真的口吐人言:“国神大人,坐稳了。”   “鬼差大哥?”   “反正战场上总有鬼魂要收,送你一程。”   有真正的鬼差在,李建成计上心头:“鬼差大哥,走鬼道,把路上的孤魂野鬼都叫上。”   城墙上,守夜的士兵看到一人一骑向城门奔来,正要下去拦住盘问,不料那个骑马的人影还未进入火炬能照亮的地方,便在众目睽睽之下消失在夜色中。   从此以后,长安城的守军中又多了个脍炙人口的鬼故事。   *****   郊外夜晚的空气格外清新,天上只有一挂月牙,半明半暗的光线正适合做些不便让人看到的事,如果他此时是和李建成一起出来郊游该多好。可惜现在李世民身边的是唐军的残兵败将,还有气焰嚣张的薛仁杲。如此适合偷情的环境,身边偏偏是这么一票人,简直是煞风景——比焚琴煮鹤、花下晒裤子还煞风景。   “李世民,还不乖乖投降?”好像生怕自己不够煞风景一般,薛仁杲还在叫嚣,“只要你投降,朕可以放你一条生路。”   “你也是秦王,我也是秦王,凭什么要你放我生路?”李世民冷笑,同时握紧手中的兵刃,“我李世民的命就在这里,有本事你就来拿吧。”   “你找死!”   两军交锋,勇者胜,或者该说不畏死者胜。李世民把所有的旖念排出脑外,专注于薛仁杲,打定主意哪怕把性命交代在这里,也要拉薛仁杲陪葬,偏偏在这时听到爱人的声音。   “萨尔德烈!”往日里温柔的声音此时只有切金断玉的杀伐果断,突厥话铿锵的语调更为简短有力的命令添上几分充满血腥味的肃杀,虽然绝大多数人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这一个命令就足以证明来人的身份——密集的马蹄声迅速接近,阴影从骑手身上掠过,薛仁杲看见月光照亮半张鬼脸面具,冰冷而狰狞。   “是鬼面军!”不知谁喊了一声,“是李建成的鬼面军!”   鬼面军来去如风,以神出鬼没闻名。从长安过来,数十万大军肯定凑不齐,但只有一千人的鬼面军调动起来却没有那么麻烦,而这一千人的杀伤力更胜十万大军。听到是鬼面军来了,唐军顿时气势如虹,此消彼长之下,西秦的兵力更占优势,在气势上却是硬生生地被压了下去。   鬼面军根本不带火把,从稍远的地方只能看到西秦军队里的火把一个一个熄灭,惨叫声此起彼伏,偶尔有残肢断骸飞上天空,飞溅的鲜血把月牙都染成了杀气腾腾的弯刀,原本围得铁桶一般的包围圈居然硬是被这只有一千人的部队撕开了一个血淋淋的口子。黑夜让惨叫声变得更加恐怖,仿佛薛举的四万大军光是面对鬼面军区区一千人,便已如砧板上的肉一般只能任人宰割,更别说还有李世民手下的两万多大军一起加入混战之中。   “怕个鬼!有什么可怕的?”薛仁杲随手砍了两个逃兵,“老子倒要去会会这鬼面将军,看看他是否真的三头六臂!”   和李建成正面交锋,还不如直接自己了断。李世民根本不担心李建成的安全,带着他自己的两万大军痛打西秦军队中的落水狗,却听到薛仁杲在不远处大笑:“和老子玩空城计?这鬼面军全是假人!”   假人?难道李建成是一个人来的?或者来的根本不是李建成?李世民喊了一声“哥!”祈祷回答他的千万别是李建成。   “世民,突围!”可惜黑暗中传出的回答容不得他有任何的侥幸,李世民从来不曾觉得李建成的声音竟然会如此让人害怕。   天快亮了,黎明前的黑暗照得四野更加模糊不清。一片混乱中,李世民只看到一个骑马的身影接了薛仁杲几招,便匆匆策马逃走,而薛仁杲立刻放弃李世民,对着那个骑马的背影紧追不放。   “哥!”李世民慌了,“整顿队伍,追!”   李世民也不知道该往什么地方突围,只知道追着李建成的身影,太阳升起的时候,他已经带着残兵脱离薛仁杲的包围圈,而李建成和追逐他的薛仁杲都早已不见踪影。   没过多久,西秦军营便传出抓获李建成的消息。   作者有话要说:  “萨尔德烈”是土耳其语“进攻”的意思。因为我在网上找不到突厥语,只查到土耳其语是突厥语发展到后来的一个分支,就拿这个来冒充了。   话说文章字数上八了呀,整个古代耽美半年榜貌似就我字数最多了。半年榜我能留到明年1月,不知道能不能在下榜前爬进前二十名,在首页上露个脸。话说今天翻到榜单最下面,看到还有个字数排行榜,在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了榜单,一看,我正好第199名。话说比我还会码字的人真心不少。想当年写《人鱼之歌》才218万字,我就把自己写得一看到和欧洲有关的东西就想吐,匆匆完结正文以后就码了《千年》的第一世,才有些缓过来,然后回头去码完《人鱼》的番外,不过这字数要是放在字数榜,也就第五名的份。山冈庄八的《德川家康》五百多万字,黄易的《大唐双龙传》别说是写的人,我这个看的人都看得想吐了,真心佩服他们毅力。 ☆、第五十五章 瘟神   要说天下人中谁最恨李建成,如果薛仁杲排第二……他一定会因为同病相怜去找排第一的拜把子做兄弟。   这李建成实在太气人了!   昨晚原本薛仁杲的西秦军占绝对优势,绝对可以活捉李世民,结果被李建成一搅和,竟然硬是让李世民跑了。逐二兔不得其一的道理薛仁杲也懂,李世民不过是个秦王,而且身边还有数万大军,而李建成是大唐太子,还只有孤身一人,薛仁杲见包围圈破了,果断下令放弃李世民,全力追捕李建成。   李建成只有一个人,可他就是敢单枪匹马装成一千铁骑,硬是把西秦军的包围圈杀出了一个缺口,放走了李世民,然后带着薛仁杲的大军跑了数十里地。薛仁杲兵分几路,四面包抄,才把李建成围起来。可没想到困兽犹斗,李建成见无路可走了,突然向薛仁杲掷出长枪,想拖他给自己陪葬。薛仁杲避过了长枪,可是紧跟薛仁杲的薛仁越视线被薛仁杲挡住了,根本没看到接近的危险,薛仁杲往旁边一让,他身后的薛仁越就被飞过来的长枪刺了个对穿,当场毙命。   现在李建成的长枪就在薛仁杲手里,上面还沾着薛仁越的血,这么一把沉甸甸的枪上不知还有多少西秦将士的冤魂。不过他总算是把李唐的太子抓到手了。薛仁杲用手中的枪挑了李建成的面具。   早就听说鬼面将军李建成被称为“公子倾城”,薛仁杲知道他长得肯定不会难看,可是狰狞的鬼脸面具后面清秀甚至文弱的容貌依然让薛仁杲吓了一跳。即使知道他就是李建成,薛仁杲也很难相信这么一个苍白文弱的贵公子拿得动比扇子——而且是最普通的竹骨纸面折扇,不是可以做武器的铁骨扇——重的东西,可就是这么一个贵公子刚才拿着一把让薛仁杲都有些嫌重的长枪,把他的西秦军队杀得落花流水,还让薛仁杲牺牲了一个弟弟,才把他抓到手。   孤身落到了薛仁杲手上,李建成却没有一星半点的惊慌失措,好像不过是输了个无关紧要的小游戏,乖乖接受微不足道的惩罚,十分顺从地伸出手让薛仁杲绑,脸上甚至还带着让薛仁杲觉得十分欠揍的微笑。   “笑屁笑!”薛仁杲刚失去了弟弟,正悲痛欲绝,看到李建成笑得好像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顿时怒火中烧,挥拳就要揍他,突然觉得下盘不稳,下一刻便从马背摔到地上。   这一下把薛仁杲摔得天旋地转,等他回过神,看到李建成的马居然把他的枣红马咬死了,还在兴高采烈地大嚼特嚼。   “这是什么妖怪?”纵然薛仁杲胆子再大,看到马会吃肉,也不由得往后退,因为那匹马一边嚼着枣红马的肉,一边在往他的脖子上瞥。   什么妖怪?人家可是堂堂正正的鬼差,在天庭有登记在册的官职,怎么是妖怪?不过李建成也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了,还能再和这个“鬼差”并肩作战。可惜只有这一个马面能杀生,其他的鬼差不能破更改凡间生灵寿命的戒,鬼魂更是害怕活人身上的阳气,这些孤魂野鬼只能虚张声势,其他的一点忙都帮不上。   “别担心,‘鬼差’不吃肉。”李建成摸了摸马面的鬃毛,“它只是喜欢把肉放在嘴里嚼着玩罢了。”   薛仁杲不敢再接近那匹马,用鞭子把李建成卷下马背,想把他拖在马后面走。不料李建成只是稍微踉跄了一下,便稳稳当当地站到地上,见薛仁杲换了匹马要牵着他跑,反而一用力,把薛仁杲从马背上扯下来。薛仁杲要发飙,马面就在李建成身后龇出一口猛虎般的利齿,似乎很有兴趣知道薛仁杲的肉会不会比他的枣红马更有嚼头。   “我劝你还是别让我离开‘鬼差’,不然谁都管不住他。”李建成十分好心地劝他。   马面也在一旁很配合地对着薛仁杲龇了龇牙,到李建成面前又变成通人性的良驹,见李建成双手双脚都被绑着,便趴下来,方便李建成骑到他背上。   “我劝你也别以为骑着你自己的马就能逃走,我这边的弓箭手也不是吃素的。”薛仁杲恶狠狠地提醒他。   李建成无所谓地一耸肩,乖乖地让马面跟着薛仁杲的军队走,虽然手脚都被绑住,却是一脸出来郊游一般的兴味盎然,不时东张西望,最后干脆让他的坐骑给他采花来,横坐在马背上编花环打发时间。   一行人走到西秦的军营时,李建成的花环也编好了,拿着去逗马面:“‘鬼差’,别看那些马了。马不应该吃肉,吃这个。”   马面衔过那个花环,嚼了几下,可能觉得味道不太好,随口就吐进了军营旁的湖里。薛仁杲也没注意这点小事,只忙着考虑李建成是活着更有利用价值,还是死了更让人省心。   *****   天渐渐黑了下来,营地中飘满饭菜的香味,薛仁杲还在考虑怎么最大限度地利用手中的李建成,不料看守李建成的小兵来报,说李建成不肯吃饭。   薛仁杲还没想杀他,他倒是先学会用绝食来威胁薛仁杲了?薛仁杲大步流星地走进关押李建成的帐篷:“都已经成了阶下囚,还摆少爷架子?要不要我再去找两个美貌婢女来喂你?”   想不到李建成打量了他一下,问出一个让薛仁杲很想马上掐死他的问题:“原来你就是薛仁呆。”   “我叫薛仁杲!”   “哦,这样……”李建成陷入沉思,“抱歉,整天听人念叨‘薛仁呆’,有点被耳濡目染了。”   这个让李建成“耳濡目染”的人就是史可利。   当初去向李密劝降、突厥骑兵不懂汉语害得李建成出了丑以后,史可利为了对下面的人以身作则,真的开始很努力地学汉语,不仅是听和说,还有阅读和写字。李建成也没特别反对,让史可利跟着自己的几个孩子一起学,可是史可利觉得自己一个人高马大的大男人跟着几个小屁孩一起摇头晃脑地之乎者也,实在是太丢人,于是就自己拿李建成案头的公文和军报当教材来学习读写。问题是史可利才刚开始学习汉字,长得很像的汉字很容易搞起来,比如把“杲”当成“呆”。就这样,李建成每天听史可利念叨“薛仁呆”长“薛仁呆”短,听到后来自己都忘了薛举的长子应该叫“薛仁杲”。不过薛仁杲肯定想不到后世的史官中有个不见得比史可利这么个刚学汉字的突厥蛮子高明多少的白字先生,于是他在《太宗勋史》、《唐朝年代记》、《唐统纪》甚至《资治通鉴》里都成了“薛仁果”……如果硬要二选其一,薛仁杲一定觉得“薛仁果”至少比“薛仁呆”好些,但是李建成一定觉得“薛仁呆”这个名字更贴切。   发现旁边的看守在偷笑,薛仁杲狠狠地一眼瞪过去,然后揪着李建成的衣领把他整个人都拎起来:“我说,你名字里的‘建’应该是‘下贱’的‘贱’吧?李‘贱’成!”   “不是‘李倾城’就好。”第一次遇到没有叫他“李倾城”的人,真是令人感动,如果这个人不是大唐的敌人,李建成实在是很想和薛仁杲做个朋友。   “‘李倾城’,这名字倒也挺适合你。”薛仁杲的眼神危险起来,“听说前朝昏君杨广都被你迷得七荤八素,不知是何等销魂的滋味。”发现李建成终于挂不住欠揍的笑容,薛仁杲知道自己占到上风了,“看你长得比女人还漂亮,不如干脆留在这里做个军妓,让我手下的人乐乐,我保证你这张嘴可以不吃饭不说话还忙活不过来。”   旁边的小兵听到薛仁杲的话,已经露出猥琐的表情,用充满YIN欲的目光扒李建成身上的衣服,可李建成很快就恢复了让薛仁杲恨不得把他的整张脸都砸烂的笑容,好像薛仁杲刚才说的是个极好笑的笑话。   “你以为我不敢?”薛仁杲恨得咬牙切齿,“你杀了我的弟弟……”   “可你也差点杀了我的弟弟。”   “可你现在是在我的手里。”   李建成却对气急败坏的薛仁杲视而不见,只是看了看外面的天色:“已经过了晚饭时间了?”   “现在才后悔招惹我吗?”   “没觉得。”李建成微微一笑,“现在我是你的俘虏,自然是任你处置,不过要拿我犒赏三军,还得你的三军依然爬得起身。”   薛仁杲正纳闷,一个小兵突然跑进来,说军营中的不少将士吃了晚饭,便开始上吐下泻不止。   薛仁杲看了看惊慌失措的小兵,随即把目光投向李建成:“是你暗中捣的鬼?”   “当然不是。”李建成几乎是一字一顿说得极其认真,“我是‘当着你的面’捣的鬼。”   “什么时候?”薛仁杲想了想,突然想起来了,李建成在路上编了个花环,那个花环被他的马嚼碎以后吐进了湖里,而整个军营的用水都是从那个湖汲取的。   “所以我会以为你只是个小将领,这么明显的诡计都看不出。”李建成想了想,“哦,不对,我早该猜到你就是‘薛仁呆’的——会把军营建在这种地方的人肯定不认识这周围的花花草草中有多少毒药。世民居然会上你这种蠢才的当,回去后真该好好地教训他一番。”   “你……”薛仁杲举起拳头就想往李建成脸上打去,突然腹中一阵绞痛,别说是打李建成,就连他的衣服都拉不住。   “你也吃了?”李建成一个一个地掰开薛仁杲的手指,拉平衣服上的皱褶,璀然一笑,“你和你爹让我弟弟第一次出征就输得那么难看,受点罪也是活该。你也不用太担心,腹中绞痛、上吐下泻之类只是中毒的早期症状,吐着吐着就死了,不会痛苦很长时间的。还有……”李建成就当着薛仁杲的面挣断绑在他身上的绳索,“不用担心,这毕竟是世民的第一仗,杀你的功劳我不会和他抢的。”   薛仁杲腹痛难忍,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李建成从在他面前大摇大摆地离去。   *****   刘文静说大唐目前的兵力哪怕是正面交锋,也根本不敌西秦,而且薛仁杲抓到了太子,肯定是重兵把守,或许就设了陷阱等李世民自投罗网,如果李世民冒冒失失去救他,不但救不回李建成,恐怕连李世民自己也会一起落入薛仁杲手中。可是就算全世界都放弃李建成,李世民也绝不会放弃。李建成不仅是他唯一的哥哥,也是他今生的挚爱,更不用说他是为了给李世民解围,才会落入薛仁杲手中。李世民绝不能坐视不理!   众人都劝李世民放弃,李世民充耳不闻,只说他要去救李建成,其他人爱来不来。   丢了个太子,或许能帮李世民登上皇位,但是回去后免不了被李渊重罚,要是再丢了秦王,其他人也不用回去了。刘文静和大唐诸将别无选择,只能舍命陪君子。李世民率大军赶到时,已经是第二天上午,只见西秦军营里雄赳赳气昂昂的数万雄狮上吐下泻了一个晚上,都成了只剩半口气的病猫,唐军轻而易举便大获全胜,只是奇怪的是哪里都找不到李建成。   其他人都忙着清点“战绩”,李世民面对被绑到他面前的薛仁杲,却只关心李建成的下落,见横竖问不出,一怒之下将他斩首,自己离开军营去找。   距离军营不远处有个湖,湖边的空气带着泥土的清香,如茵绿草中星星点点不知名的小花随风摇曳,卧在草上的黑马犹如石雕一般一动不动。西秦军营里的马全都跑了,如果光是看到一匹军马依然在周围徘徊,李世民不会注意,可是那匹马的头上不伦不类地顶着个花环。李世民仔细看了看,认出那是李建成的“鬼差”,接着看到一条胳膊从马后面举起来,似乎是有个人靠在马身上伸懒腰。   李建成!李世民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就看见李建成拿黑马当靠垫,躺在草地上晒太阳,十分惬意,根本不知道李世民有多担心他。   听到脚步声,李建成睁开眼睛,看到李世民阴沉着脸在他身上投下一大片阴影,反而绽开迷人的笑容:“来了……”   “你……”李世民很想发火,很想让哥哥好好地了解一下他在这里晒太阳做梦的时候,李世民却在担心他落到薛仁杲手里会如何受到摧残和羞辱,可是此时看到李建成安然无恙,所有的怒火都熄灭了,只剩对心爱之人失而复得的欢喜。李世民一把将李建成搂入怀中,似乎再也不打算放开。   “怎么了?”   “‘怎么了’?”李世民几乎要把李建成勒进自己的身体,“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你还问我‘怎么了’?”   “小傻瓜。”李建成拍了拍李世民的肩膀,“有什么可担心的?我一个人逃起来总比你带着大军逃容易些。”   李世民抱了半天才舍得松手,随即在李建成身上乱摸:“你有没有事?薛仁杲有没有把你怎么样?”   李建成抓住一双趁机大吃豆腐的爪子:“你应该问我把他怎么样了。”   “你往水源里下了毒?”李世民看看波光粼粼的湖泊,又看看“鬼差”头上的花环,“这就是毒草?”   李建成忍不住失笑。他编的那个花环根本没有毒,就算有,这么点毒药被一整个湖稀释过,也毒性全无了。全军吃了晚饭便上吐下泻,其实是马面悄悄地往伙房的水缸里下了些巴豆粉,那些“中毒致死”的人其实是被他们自己活活吓死的。不过对李世民不能说他的“鬼差”真的是鬼差,李建成只说了巴豆粉的事。   李世民一点都没觉得好笑,捏着李建成的下巴恶狠狠地警告他:“以后不准你再做这种事!”   “再做什么?”   “不准你再瞒着我孤身涉险。”李世民啃上李建成的嘴唇,“你是我的人,应该由我来保护你,不是牺牲你来保护我。我就是死,也不愿意看到你受伤,要是那个姓薛的对你做了什么,我还不如死了算了。”   要不为保护李世民而牺牲自己……李建成还真没法保证,只能顾左右而言他:“世民,我是你哥哥,哪有要哥哥服从弟弟的?”   “可是妻子要服从丈夫。”   “谁是你的妻……”   李世民的手探到李建成身下,突然狠狠地捏上他的翘臀,探向中间的幽穴,让李建成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呼。   李建成好不容易才吞下已经到喉头的□:“世民,你要干什么?”   “给你点不听话的惩罚。”李世民舔上李建成圆润的耳珠,把魅惑的话吹进他的耳朵。   “世民,不要。”李建成被他吻得浑身发软,依然无力地推着他的胸膛,做出无力的抗争,“别在这里,会有人来的。”   “怕人看到大唐太子在私下里其实是这副模样?”李世民把李建成整个人都压在身下,坏笑着抬起头,“‘鬼差’,帮我们挡着啊,不然你的主人就名节扫地了。”   天地良心,这个“鬼差”是真正的鬼差,不是不懂人事的畜生啊!马面在心里哀叹。原本李建成想去找李世民,但是听到他已经来了,就在这里等他。马面也想趁机偷会儿懒,——毕竟就连玉皇大帝都是国神大人捧上皇位的,他为了帮国神大人而耽搁了工作,阎王也不敢罚他,——就陪着李建成等李世民来接,不料等到了李世民,就要在这里看活春宫。他还是赶紧走吧。这一战死了那么多人,其他鬼差忙得晕头转向,就他在这里偷懒,貌似不太合适,而且接送亡灵的鬼差身上都天生带着不属于人间的阴气,在生灵身上滞留的时间长了,对这匹马的健康也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六章 冤家   李建成当天就要赶回去,可是李世民不放人,白天还没亲热够,晚上继续把李建成留在自己的帅帐过夜。瓦岗诸将总对李建成存着戒心,刘文静也总把李建成看成李世民的敌人,正愁该怎么偷听他们的谈话,帐篷里就传出李世民的惊呼:“你手下的那群突厥蛮子不肯再跟着你打仗了?”   “是我不让他们来的。”李建成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平淡,听不出悲喜,“处罗可汗被他弟弟害死了,突厥现在的颉利可汗十分敌视汉人,他们没有理由继续留在中原帮我们打仗。颉利可汗对中原虎视眈眈,我们可能除了中原的反王以外,还要对付他,日后总不见得让史可利他们帮着我们这些外族和他们自己的同胞作战。”   “那你的鬼面军……”   “靠外族来帮我们打仗,终究不是长久之计。”李建成叹了口气,“是我没考虑周到,原本以为给你招了几个猛将,以后能靠他们平定天下,结果招来的尽是些废物。虽说盛名之下其实难符,我总以为瓦岗诸将名声在外,应该还有点本事,可没想到他们居然没用到还要我先去给敌军下毒,才能打胜仗。难怪李密会在王世充手里输得那么惨。”   他居然叫他们废物!这死小子竟敢说瓦岗的英雄好汉是有名无实的废物!更可恶的是刘文静似乎十分同意李建成的观点。要不是被秦琼拉住,程咬金非冲进去找李建成好好理论一番不可。万幸尉迟恭比程咬金冷静些,——其实他心里并不冷静,只是更想听听李世民会如何作答,——现在罗成不在,如果要秦琼一个人拉住这两头蛮牛,实在是有些强人所难。   “就这么些个废物,还是让他们去继续服侍李密算了,我再去给你另外找猛将来。”   李建成要杀他们!在外面偷听的人都瞪大了眼睛。   “哥,败军之将就要处死吗?”李世民的声音有些焦急。   “不会看门的狗、不会抓耗子的猫活着也是浪费粮食。”   他居然把他们比作猫猫狗狗!程咬金又要冲动了,总算这次就连尉迟恭都帮秦琼一起制住他,免得他弄出的噪音害得他们听不到李世民的回答。   “那你是不是也要把我处死?”帐篷里传出李世民的苦笑,“哥,这次会打败仗,归根结底是我轻敌了。没能让瓦岗诸将发挥出他们的本事,也是因为我还没有得到他们的肯定,不能让他们像鬼面军信任你一样信任我。此战伤亡会如此惨重,其实都是我一人的过失,如果要斩败军之将,就让父皇斩了我吧!”   “世民,你在说什么傻话!”   “第一次单独带兵,就输得如此难看,如果不处罚我,难道从我手下里的人里挑个替罪羊?”   程咬金示意秦琼别捂着他的嘴了,顺便把架住他的尉迟恭甩下来。现在他也想听听李世民会如何回答,考验考验这个年轻人是否值得他效忠。   “幕僚存在的意义,就是在必要的时候帮你背黑锅。不肯给你顶罪的幕僚根本不是忠臣,更不值得你为了他们牺牲。”这样一番话李建成都能说得理直气壮,似乎根本不怕会被人听见。   这是什么歪理?程咬金不敢乱发声音,只能把指关节捏得噼啪响,让人难以想象这么一只肉手居然也能扳到关节。刘文静却是陷入沉思。   幸而帐篷布上李世民的剪影在摇头:“不,我觉得应该是不肯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的人不配有为他效忠的幕僚。一人做事一人当,如果我每次犯了错,都从手下的人中选个替死鬼替我接受惩罚,莫说日后再也不会有人愿意效忠我,就连我自己都会看不起自己。哥,别再劝我了,我知道你说的这一切都是为了我好,可是这一仗损兵折将都是我一人的过失,回去后你如实向父皇禀报吧,不论他对我做出何种处罚,我都会心甘情愿地接受。”   刘文静不忍再听下去,顺便把偷听的其他人也赶走。   帐篷里,李建成和李世民听到外面的脚步声都远了,对视一眼,说话不再那么大声。   “瞧,收买人心就是这么容易。”李建成吹灭帐篷里唯一的蜡烛,似乎黑暗能让他们的话更隐秘一些,“不过我说的话是认真的。施恩的事都要自己做,能让别人背的黑锅就不要自己背,为君之道便是如此。”   “照这么说,我岂不成了大奸臣?”李世民搂过李建成的腰,“让太子殿下、大唐未来的皇帝替我做恶人。”   李建成伏到李世民的肩膀上:“所以好好珍惜这些人才,不然我这恶人就白做了。”   “那你登基以后怎么办?就不怕我带着这些厌恶你的将领拥兵自重?”   “我直接禅位,你来做皇帝。”   “那你怎么办?”   “如果你容得下我这个废太子,我就做个只会花天酒地的逍遥王爷,如果你容不下,充军流放,或者出家,再或者……”   “我怎么会容不下你?”李世民不准李建成再说下去,生怕他的“再或者”后面是干脆离开人世,“你是我最爱的人,我们不止今生今世,以后的生生世世都要在一起。没有你的日子让我就连想想都觉得害怕,我怎么会容许你离开我的身边?”   “如果你要做皇帝,就算你容得下我,你身边的人也未必容得下。”   “即使这样,你依然愿意把皇位让给我吗?”   “只要是你要的,我不会舍不得。”黑暗之中,李世民听到李建成的苦笑,“谁让我摊上了你这么个冤家。”   *****   李建成是瞒着李渊跑出来的,必须尽快回去。为了避免再被李世民挽留,第二天一大早,李建成趁着李世民还在熟睡的时候打点好行装,只让巡逻的小兵等秦王醒来以后再告诉他自己已经走了,便悄悄地离开了军营,不料刘文静就在军营外面等他。   “刘司马也这么早?”   “下官已经在此恭候太子殿下一夜了。”刘文静没心思和李建成寒暄,直接到他的马前跪下,“太子殿下,这是秦王殿下的第一战,不能败。”   “所以呢?”李建成挑了挑眉。   “昨夜太子殿下与秦王殿下的话,下官都听到了。”刘文静向李建成叩拜,“与西秦军交锋前,秦王殿下因病无法指挥,是刘文静自作主张贸然进攻,才会导致唐军损失惨重,这都是刘文静一人的过失。所幸秦王殿下力挽狂澜,最后还是成功消灭了西秦。回朝以后,刘文静自会向皇上请罪,请太子殿下成全。”   果然是个难得的明白人,李建成没看错。“静叔在说什么?孤近日偶感风寒,一直在东宫养病,连上朝都没去,怎么会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多谢太子殿下!”刘文静再度重重地叩首。   清晨一片白雾迷茫,几乎十步之外便看不到人影。刘文静盘算着如何在李世民自己去请罪以前顶下所有的罪责,还要让全军将士都否认太子来过,李建成则是头疼怎么在不能走鬼道的情况下瞒过皇宫的守卫潜回他的东宫养病,两人都没注意到有个人躲在晨雾里,把他们的话全都听了进去。   太阳渐渐升起,晨雾散去,躲在雾中的人一身雁翎甲,背挂双锏,是秦琼。天已经大亮,李建成也早已走远,秦琼依然望着他离去的方向,若有所思。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七章 雏鸟   李世民班师回朝,刘文静抢先把所有的罪责都揽到自己身上。李渊念在刘文静劳苦功高,仅仅将他革职,对李世民不奖不罚,只告诫他以后要选好属下,别再发生属下自作主张、差点导致全军覆没之类的事,毕竟以后平定天下全靠他了,唯独对李建成力挽狂澜之事只字不提。李世民不解,想向父亲提出扭转战局的其实是哥哥,却看到李建成悄悄地向他摆手。   下朝后,李渊特意叫住李建成,问了问他的身体情况。   李世民身边的幕僚从来不曾掩饰他们对李建成的敌意,李建成一个人在李世民的军营中,身边没有一个他自己的亲信,而且正值激战过后疲惫不堪之时,难免会有人趁机对他不利。天知道当时李世民一觉睡醒,发现枕边人没了,被吓成什么样子。李建成不告而别,李世民原本想回来后好好地对他兴师问罪一番,不料才几天不见,李建成就一副大病初愈的憔悴模样,看得李世民心疼。等到李渊走了,李世民连忙去扶住好像随时会倒下来的李建成:“叫你别急着赶回来……”   李建成勉强扯了扯嘴角。活人确实不适合走鬼道,接着是剧烈的战斗,之后休息了不到一天,就要骑着一匹凡马赶回长安,铁打的身子都受不了。而且处罗可汗对其他人而言,只是个友好的外邦人,对李建成而言,却是久别重逢的儿子。天下怎么会有他这样的爹?把儿子利用完了,就放任他遭人杀害……心情抑郁加上疲劳过度,李建成回到长安以后就真的病了。   看李建成摇摇欲坠,李世民只恨身边人来人往,不能直接把他抱回去,却看到史可利向他们走来。   “你还有脸来!”李世民声色俱厉。蛮子就是蛮子,根本不可信,要不是史可利背叛李建成,他至于把自己折磨成这样?   李建成轻轻地捏了捏李世民的手腕,示意他不准再出言不逊,对史可利依然保持着亲切的笑容:“你们要回去了吗?谢谢你们曾经为大唐付出的一切,此恩此德无以为报,希望日后不会与你们在战场上兵戎相见。”   “‘苍狼’!”史可利却是在李建成面前跪下,“连你都要抛弃我们吗?”   怎么回事?李建成和李世民面面相觑。   又高又壮的突厥汉子就这么拉着李建成的衣服下摆,泣不成声,甚至都忘了李建成的突厥话还没好到什么都能听懂。李建成听了半天,才听明白了个大概——当初处罗可汗阿史那俟利弗设弑兄篡位,自立为汗,却因为一念之仁留下了异母弟弟咄苾。现在他的弟弟阿史那咄苾也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杀了处罗可汗以及他所有的子嗣,篡夺汗位,便是现在的颉利可汗。史可利和他带来的一千精骑都是处罗可汗的心腹,颉利可汗怕再出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情况,为了防止史可利等人回来后会鼓动突厥内部的反对势力再把他拉下汗位,便宣布他们是突厥的叛徒,将他们留在突厥的家眷全部赶尽杀绝,他们已经回不去了。   “‘苍狼’,我们愿意留在中原继续为你效力,只要你能带我们回去为大汗报仇……”   怎么会这样?李建成按上史可利满头又粗又硬的卷发,像是在安慰一个伤心的孩子,语气却是杀伐果断:“放心吧,就算你不说,我也会让颉利知道惹怒苍狼是什么下场!”   才刚散朝,很多人都还没走。程咬金见史可利跪在李建成面前,虽然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就算听得到也听不懂,——但是从神态、动作能猜到个大概,拉住尉迟恭和秦琼:“太子对手下的人那么坏,那个突厥蛮子还对他那么忠心。”   “他会装好人呗。”尉迟恭对李建成的“虚伪”嗤之以鼻,“那帮突厥蛮子人又傻,自然是被他利用得团团转。”   “突厥‘蛮子’?”程咬金乜尉迟恭,“你这蛮子就比他们聪明了?”   “你……”   眼看着尉迟恭和程咬金又要掐起架来,秦琼却没有和往常一样马上阻止,只是看着李建成和李世民的方向:“他到底是在他们面前装好人,还是存心在我们面前做恶人?”   “做恶人?”尉迟恭揪着程咬金的领子,原本一拳头要打下去了,听到秦琼的话,硬是把拳头刹住,“他为什么要存心做恶人?”   “是啊,他为什么要存心做恶人?”程咬金也被秦琼的话惊住了,甚至忘了趁机偷袭尉迟恭。   “我也不知道,只是觉得他不会害秦王殿下。”秦琼皱起眉头,“咬金,还记得吗?小时候有一次我们一起上山砍柴,看到有一只鸟存心去招惹一条蛇。”   “记得啊。”程咬金推开尉迟恭,把衣服拉平整,“我们当时还在纳闷那只鸟的胆子怎么那么大,后来蛇走了,才发现树上有一窝鸟蛋,那只鸟是在牺牲自己保护它的蛋。从那天以后,我们就再也没有掏过鸟蛋吃。”   “我们遭到西秦军队围攻,太子殿下孤身来解围的时候,我就想到了那只为了保护鸟蛋故意去招惹蛇的鸟。”秦琼看着李世民在李建成身边撒娇,而李建成始终带着宠溺的笑意,“我想……我们会不会一直以来都误会太子殿下了?”   “误会?”尉迟恭嗤笑,“我看他是在我们面前原形毕露了。”   是吗?李蓉蓉总说李建成小时候如何爱护李世民,甚至拿李建成□护弟妹的榜样来教育自己的孩子。秦琼现在也依然觉得李建成很可怕,却也很可怜。不知是不是因为受李蓉蓉潜移默化,秦琼总觉得李建成好像是上辈子欠了李家什么,这辈子来还债的一样,一辈子都是在为别人活,十岁时就知道为了父亲的官位忍气吞声,现在又为了救李世民孤身涉险。尤其让秦琼想不明白的是李建成离开军营前和刘文静的一番对话。刘文静只是幕僚,支持某一位皇子,为了自己支持的皇子无论怎么牺牲都不奇怪,奇怪的是李建成身为皇长子,却也像幕僚一般全心全意地爱护和支持李世民,不仅是轻描淡写就抹杀了自己在战场上的功劳,甚至不惜为了让弟弟得到瓦岗诸将的爱戴,把自己的名誉踩在地上糟蹋——看史可利和太子府的冯立、韦挺等幕僚就可以知道,李建成其实深谙驭人之术,只要他愿意,当初被他招降的瓦岗诸将对他的印象绝不会像现在这样。   秦琼至今仍然记得第一次见到李建成的时候,自己对他说多信任别人一些,说这个世界没那么坏,可是结果呢?英雄豪杰不是说书里完美无缺的圣贤,也得柴米油盐地过日子,难免也有自己的私心。二十年过去了,李建成和小时候一样心狠手辣,但其实是为了保护家人可以机关算尽、背尽骂名。秦琼呢?当年单纯正直的小捕头有了年纪,有了家,就也成了个自私自利的人,不敢与李建成为敌,就想赌一把他对李世民的用心,拿李世民做靠山来保护自己的家人和朋友。他或许可以骗自己,认为如此做法是为了保护他在乎的人,是出于他身为丈夫、父亲、兄弟的责任。可是看到李建成独自引开薛仁杲的大军,秦琼很悲哀地发现自己居然在庆幸赌对了李建成对李世民的心意,顿时觉得自己十分可鄙。   秦琼无法理解李建成对李世民的心意,不过那些都是李家的家务事,容不得他一个外人去CHA手,所以他只是把疑问藏在肚子里。可没想到程咬金心里藏不住事,真的去问李建成了,结果替李建成带回一句话给秦琼:“武将的头脑不该用在战场以外的地方。”   秦琼确实只是个头脑简单的武将,不是攻于心计的文官,所以他想不明白很多问题。他不明白李建成论身份是嫡长子,排行还在李世民前面,文治武功也都远比弟弟优秀,日后是名正言顺的皇帝,而且一定可以开创一个太平盛世,为什么还要那样帮助李世民、给自己日后的统治增加不安定因素。   万幸岁月多少抹杀了一些秦琼的豪情壮志,却没有抹杀他的好心肠,李建成给他的回答依然让他心疼。那个可怜的孩子,对这个世界已经不信任到连个知心人都容不下吗?不过现在秦琼是李世民手下的人,秦王府的幕僚中不乏野心勃勃之辈,至少长孙无忌就很想让自己的妹妹当上皇后。李建成肯定也知道这些情况,会对秦王府的人有所忌惮,也无可厚非。可是秦琼依然希望李建成知道,哪怕时过境迁,秦叔叔依然是那个为了给他声张正义,可以不要乌纱的秦叔叔。   太子的东宫,郑蕙兰听说秦王府的幕僚来过,担心李建成会不会又要她帮他装病,对付下一场硬仗,却听到李建成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白鲤是天上的神,数万年的寿命和身为神祇的优越感让他觉得凡间的一切都渺小如蝼蚁,秦琼居然还把他当孩子,摆出一副大人的姿态想保护他——凡间的蝼蚁居然怜悯天上的神仙。都二十年过去了,秦叔叔还是和以前一样单纯可爱,居然因为这么点小事,就觉得自己太聪明太卑鄙,会良心不安。真正聪明、卑鄙的是长孙无忌等人,他们知道李建成可以容忍别人为了李世民害自己,但是无法容忍别人为了自己害李世民,所以理所当然地任由他们的野心膨胀,却不会有一丝一毫的良心不安。   秦琼都已经是这么大的人了,还在用小孩一样的是非观看世界,李建成觉得很好笑,却笑得满脸是泪。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八章 野心   之后灭刘武周、伐宋金刚,李世民都胜得很漂亮,李建成欣慰于李世民终于可以独当一面,李渊看到的却是李建成在背后付出的辛劳——耕种粮食需要时间,加重赋税会失去民心,于是李建成把主意打到了敌国突厥的头上,把隋宫中陈旧的丝绸重新染色,卖给不识货的突厥人,换来大量的牛羊马匹,然后把牛发放给百姓用来耕地,把羊换成粮食布匹供应前线李世民部下的将士所需,马匹则是用于扩充大唐的骑兵。   武德三年夏季,关东中原地区原有的李密、王世充、宇文化及、窦建德等四支强大军事集团如今只剩下王世充、窦建德,天下呈三分之势。李世民没有理由舍近求远,于是把下一个目标瞄准洛阳王世充,同时突厥的颉利可汗也发现李建成卖给他们劣质丝绸骗取钱财,正式向大唐宣战,李建成知道是时候为前世的儿子报仇雪恨了。   当初李密投降大唐,单雄信和魏征离开李密投奔王世充。王世充对单雄信十分欣赏,把女儿王荧嫁给他为妻,还封他为骠骑将军,——“骠骑将军”,真是令人怀念的头衔,单雄信的官职让李建成不由得怀念起上辈子做骠骑将军时并肩作战的伙伴们,可是看在李世民眼里,就误会成了是怀念在瓦岗寨和单雄信纠缠不清的孽缘,于是秦王只要人在长安,每天不是自己跑去太子的东宫彻夜不归,就是把太子绑回自己的掖庭宫通宵达旦,害得太子妃和秦王宫的妃嫔们集体被打入冷宫,——此次李世民领兵攻王世充,肯定免不了要与单雄信为敌。   对罗成而言,单雄信不仅是恩重如山的大哥,还是妻舅。他第一次庆幸自己不是秦王的幕僚,不用像秦琼、程咬金、徐世绩一样,被迫与单雄信在战场上刀兵相见。而且李建成攻打突厥的时候不知为什么,除了他自己的鬼面军以外,还特意点了罗成的将,让他可以干脆离开中原,彻底置身事外。   罗艺夫妇一直很欣赏李建成,出征前再三叮嘱罗成,一定要在太子手下好好表现。尽管秦琼也对罗成说过,李建成是存心在他们面前装恶人,罗成总是先入为主地觉得李建成是个卑鄙无耻的小人,但是他很快就发现秦琼是对的。   朝中大臣总说李建成性格沉稳,而李世民充满年轻人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朝气,这一战兄弟二人却像是把脾气和对方换了换。洛阳那边李世民故意避开王世充的锋芒,根本不与他交锋,只是率大军围城,断王世充的粮道,然后慢慢地等他粮草不济,无力再战,再一举攻城,纯粹是双方耗时间比耐心,看谁的后勤先跟不上。这边塞外李建成带着一千鬼面军在突厥人的地盘上大打闪电战,逐个击破突厥部落,除了骁勇善战以外,各种诡计更是层出不穷,鬼面军一路高奏凯歌。   鬼面军都是突厥人,敬李建成若神明,却把罗成看成个累赘,罗成实在看不出多自己一个,或者少自己一个,对这边的战局会有什么影响。李建成倒是循循善诱,通过实战教罗成塞外部落的风俗,以及如何利用他们的奇风异俗来以少胜多。论年纪,罗成还比李建成年长些,可在他面前,罗成就像个无知小孩。尤其让罗成觉得心惊的是他总有一种感觉,好像李建成知道自己命不久矣,生怕自己死后,没有人能抵挡塞外蛮族,才会把罗成带在身边,是为了避免他与妻舅为敌的尴尬,也是为了在大唐军中留下个能征善战的人才。   突厥和匈奴一样,是很多小部落组成的一个大部落,小部落的酋头中有不少仅仅是因为畏惧突厥王庭的兵力,才不得不臣服于突厥。鬼面军就利用突厥小部落之间的矛盾,一路打,一路吸纳俘虏到己方,如果最后不是因为窦建德趁防守空虚攻打长安,李世民的大军偏偏陷在洛阳回不来,李建成不得不撤军回去保大后方,罗成非常怀疑他是不是会一口气去拔了颉利可汗的牙帐。尽管半途而废,班师回朝的时候,鬼面军已经通过吸收的俘虏由一千人扩充到三千人,李建成临走前还在东西突厥之间放了把火,让他们之间继续打,看得罗成都同情那些与他为敌的突厥人。   长安告急,但是李世民的围城战如果半途而废,便前功尽弃,根本没法回来支援。李建成只带回三千鬼面军,如果与窦建德的大军硬撼,无异于以卵击石。于是他回京后立刻马不停蹄地召集民兵,放出消息说李世民也撤军回来保卫长安,然后安排心腹半夜里偷偷地把军队带出城外,白天再大张旗鼓地回城,造成大股部队开入长安的假象,硬是吓走了窦建德的军队。不料王世充被李世民逼急了,写信向窦建德求救,窦建德见攻打长安无望,便去救援王世充。   王世充兵多将广,只是缺粮,而窦建德在回程的路上打败了阻击他的罗艺,接着又灭了孟海公、徐圆朗,士气高昂,如果让他们会师,李世民就会腹背受敌,境况相当不妙。但如果李世民一面继续深沟高垒围困王世充,一边抢先占据虎牢以逸待劳阻挡窦建德,就能将整个形势扭转过来。发现窦建德把目标转向李世民,而罗艺没能拖住他们,李建成还没来得及在长安喘口气,便又率领鬼面军去骚扰窦建德的部队,拖缓他们的行军进程,总算让李世民成功抢先占据虎牢,然后将窦建德和王世充逐一击破。   听说王世充败了,罗成也赶来洛阳,想劝单雄信投降,不料单雄信还惦念着杀兄之仇,宁死不降。   洛阳一战,李世民差点死在单雄信手里,而且单雄信曾经迷恋过李建成扮成的“白清儿”,对李世民而言,不仅是战场上的死敌,更是情场上的情敌。单雄信不肯投降,李世民看到的是一个可以名正言顺地除掉仇敌兼情敌的机会,李建成看到的却是李世民的尴尬处境——李世民手下的武将几乎都是单雄信的故交,有不少都受过他的恩惠,如果由李世民杀他,难免造成他手下的幕僚对主子心生嫌隙。于是李建成马不停蹄地赶到洛阳,替李世民背了杀单雄信的黑锅,却没有阻止罗成接走怀有单雄信骨肉的王荧,让罗成也开始怀疑李建成其实并没有他一开始想象的那么坏。   李建成可没那么多心思顾及罗成对自己的看法,眼中只有战乱后留下的无数的烂摊子要收拾。   当初李世民围城,断王世充的粮道,洛阳失去虎牢的粮食补给,导致粮价飞涨,一匹绢只能换到三升粮,十匹布才能换到一升盐,服饰、珠宝、珍玩比泥土草芥还不如,麸皮、麦糠之类往日里用来喂马的饲料反而成了只有贵族才能“享用”的奢侈品,百姓甚至连草根、树皮都吃完了,只能吃泥土来过日子,或者易子而食,饿死、病死者无数。杨广在位时,洛阳有人口三万户,李世民打下洛阳时,人口只剩三千户都不到。为了避免洛阳百姓怨恨李世民害得他们家破人亡,接下来李建成忙着在洛阳以李世民的名义分发粮食,替李世民收买人心。不料李世民一时冲动,把王世充和窦建德都砍了,李建成刚帮他安抚好饱受战火之苦的洛阳百姓,他又白白得罪窦建德的旧部。   窦建德在山东还有些势力,此次是出征时被杀,对他的夏国本身的情况却没什么太大的影响。为了避免窦建德的属下造反,形成对李唐的新威胁,李建成还没在洛阳坐热屁股,便把安抚洛阳百姓的工作扔给李世民手下的文官,自己只带了一百铁骑,赶去山东窦建德的地盘招降安抚其旧部。不过太子殿下这一次太低估窦建德的威望,本以为靠嘴皮子就能将夏国遗族招降,结果在夏国属地第一道城关就被人当胸一箭射回来,然后窦建德的旧部刘黑闼自称汉东王,改元天造,定都洺州,收集招徕窦建德的旧部,官复原职,发誓要为窦建德报仇。李建成似乎还觉得刘黑闼会造反,是因为自己的安抚工作没有做好,即使身受重伤,差点连命都交代在那里,依然执意要留在山东继续做安抚工作,直到支撑不住,被人抬回洛阳。   听说李建成在山东受伤,李世民恨不得立刻去抓他回来,摁在床上狠狠地打一顿屁股,让他以后再也不敢如此逞强。洛阳初定,要处理的琐事数不胜数,更不用说洛阳和长安在军事上的地位几乎势均力敌,如果李世民占据洛阳,不论是现在拥兵自重,还是日后谋朝篡位,都大有裨益。长孙无忌绝不会坐视如此大好机会溜走,带着房玄龄、杜如晦对着李世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了一整个晚上,他才勉强打消这个念头,却是从此以后一天三次地打听李建成的消息,能推给别人做的事都推给别人做,自己每天在城楼上站成一块望妻石,盼着李建成早日回来,而长孙无忌等人被他差得团团转,也无暇阻止。好不容易李建成回来了,长孙无忌以为李世民终于可以把心思放回到洛阳的事务上,不料李世民变本加厉,把所有的事都推给长孙无忌等人,自己每天寸步不离地在李建成床边照顾他。   李世民接手了王世充在洛阳城内占用的隋朝旧宫春华宫,把最大的一间空出来给李建成住,却赶走仆婢,自己照顾他。偌大的宫殿中只有两个人,安静得仿佛整个世界都不存在了,只有李世民和他怀里的人,可是空气中刺鼻的药味让李世民心里没有旖念,只有对哥哥的心疼。   “哥,喝药了。”李世民抱小孩一样把李建成抱在怀中,把药吹凉了,才凑到他唇边,说话也是哄小孩的口吻,好像生怕声音大一些,怀中的人就会香消玉殒。   “哦。”好在李建成比小孩听话得多,喝了药,便乖乖躺在李世民怀中。   “真乖。”李世民擦去李建成唇边的药渍,看到他修长的脖子就在眼前,情不自禁地吻下去,一路往下探入他的衣襟,由光滑细腻的肌肤摸到粗糙的纱布,“伤口还疼吗?”   “还好。”   “我来帮你换药。”   李世民褪去李建成的衣衫,尽量轻柔地解开纱布,尽管比一开始的时候熟练多了,还是疼得李建成直皱眉头。纱布下的伤口已经结痂,但还有些渗血,狰狞的血痂在洁白无瑕的皮肤上看起来依然触目惊心。李世民不忍心多看,给他换上药,用干净的纱布盖上伤口眼不见为净,然后抱着李建成又是亲又是哄,好让他不去注意伤口的疼痛。   “行了,我又不是小孩。”李建成有些好笑。   “可你为什么总把我当小孩?”李世民不满道,“招降这么大的事,你都不肯和我开口多带几个人去,结果伤成这样。我就那么不可靠吗?”   “不是你不可靠,只是好不容易才打下洛阳,要是没有重兵把守,再让别人抢去,岂不可惜?”   “可惜什么?”李世民把脸埋在李建成的颈窝,“洛阳没了,再打回来便是,可你要是没了……听说你受伤,我每天晚上都做噩梦,史可利抱着你回来的时候,我还以为……以后不准再这么吓我!”   “好了好了,我不是没事吗?”听到耳边的声音似乎带了些哭腔,李建成搓乱李世民的头发,“为了打下一个洛阳,牺牲了多少士兵,饿死了多少百姓,这么大的代价,怎么能说不要就不要?”   “我说不要就不要。”李世民几乎是对着李建成怒吼,“再说你这怎么是没事?我说了让我来保护你,可你每次都这样。”   李建成轻拍李世民的头发,等他安静下来才开口:“生气了?”   “嗯。”   “要我怎么补偿你?”   “亲亲。”   “几岁的人了,还像小孩一样。”尽管如此,李建成还是亲了上去,但在李世民衔住他的嘴唇以前赶紧抽身。   “这样就完了?”李世民很不满意。李建成身上有伤口,现在除了亲亲以外什么都不能做,他还就这样蜻蜓点水便了事,“你是不是移情别恋了?”   “移给谁了?”   “跟你一起回来的那个大夫好像带着个漂亮的女儿,史可利说一路上都是她在照顾你。”醋味盖过了一屋子的药味。   “赵姑娘一直跟着他爹济世救人,也算半个大夫,大夫照顾病人有什么不对?”   “你刚受伤时都下不了床,每天的方便是怎么解决的?”   他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李建成在心里叹息:“这种事我怎么可能叫一个没出嫁的姑娘做?都是赵大夫帮我……”   “你让他碰你那里!”李世民炸了。   “赵大夫是个男人。”   “我也是男人。”   “他的年纪都和爹差不多了。”   “我不管!”   李建成的耐心终于达到极限:“李世民,你有完没完?!我只对你一个人忠贞不二,不纳妾,不和宫娥乱搞,和年轻的男人也要保持距离,你还要我怎么样守身如玉?”   “可是太子妃生了八个孩子!”   简直无理取闹!李建成把李世民往外一推:“我要休息了,你给我出去。”   “你先给我把话说清楚。”   “嘶……你压到我的伤口了。”   “有吗?我看看。”   “你又想趁机占我便宜是不是?”   房间里面,李建成和李世民闹成一团,房间外,长孙无忌保持着准备敲门的姿势呆若木鸡。   其实长孙无忌在外面站了很久了,一开始听到李世民把李建成看得比洛阳城还重要,就恨自己瞎了眼,居然把李世民当靠山。   长孙家兄弟五个,长孙无忌是最成才的,可惜他偏偏是老四,万恶的长子继承制让他空有满身抱负却无处施展,所以长孙无忌特别嫉恨那些出身得天独厚的长子。虽然李建成自己的才干也不错,却只是让长孙无忌更加嫉妒他——长相好,文采好,武功好,出身好……凭什么天底下的好事都被他一个人占了?幸好得天独厚的出身让李建成没什么野心,对自家人似乎也没什么戒心,从李渊称帝,长孙无忌就在盘算等李建成平定完了天下、失去了利用价值,就把他拉下太子的宝座,扶李世民登上皇位,让妹妹当皇后。长孙家兄弟虽多,长孙珑儿却因为年纪相近,和长孙无忌的感情最好。一旦长孙珑儿成了皇后,长孙无忌就不仅仅是国舅,还是开国功臣,必定名垂青史,万世流芳。   当初李世民为了保护长孙珑儿的正妻之位,不惜得罪还是皇帝的杨广,要杨艳堂堂一个公主做妾。长孙无忌为李世民捏了一把汗,风头过去后,就开始庆幸妹妹得宠,或许他做国舅的梦也有实现的一天,可是女人的直觉让长孙珑儿一直都很清楚李世民的心根本不在她身上,而且总觉得李建成和李世民的关系有点怪。为了讨得丈夫的欢心,长孙珑儿在李世民面前哪怕装也要装出一副贤良淑德的样子,于是满腹的苦水只能倒给长孙无忌听。   长孙无忌还没有敏感到能看出李建成和李世民的异样,但不论是长孙珑儿失宠,还是李世民和李建成的感情太好,对他而言都不是好事。李建成离开洛阳去招降窦建德旧部时,长孙无忌想趁机挑拨离间,说李建成忙着去招安窦建德旧部,是嫉妒李世民军功高卓,风头有可能盖过他这个太子,所以忙着拉拢人心,想不到李世民完全不顾念他是妻舅,狠狠地扇了他一巴掌,——其实李世民已经很顾忌长孙无忌的妻舅身份了,如果换做是别人敢在李世民面前如此诋毁李建成,决不会仅仅是挨一巴掌那么便宜,——并警告他如果再敢在他面前说李建成的不是,他立刻就休了长孙珑儿,还会废了长孙珑儿生的李承乾的秦王世子头衔,吓得长孙无忌三缄其口。尤其不妙的是李世民麾下秦琼本来就对李建成的印象不太坏,程咬金这猪脑子向来唯秦琼马首是瞻,如今罗成也对李建成刮目相看,李建成存心扮恶人的表演和长孙无忌无中生有的雕虫小技更是休想骗过当年李密身边的智囊徐世绩。李世民本身就对李建成没有敌意,如果这些武将全都倒向李建成了,难道长孙无忌要靠房玄龄、杜如晦那几个书生去把李建成从太子之位上赶下来、扶李世民登上皇位?不行!他绝不会允许自己的开国功臣梦化为泡影!   李世民是怎么说都说不听了,但愿李建成依然和以前一样处处为李世民着想。长孙无忌以探病为名去找李建成,想劝他识抬举一些,不想在房外听到的是他做梦也想不到的事。   虽然龙阳之好也不是什么特别无法接受的事,可他们两个是亲兄弟啊!却……却……长孙无忌的脑子彻底卡住了。   “这小子怎么就学不乖呢?”一声幽幽的叹息传入长孙无忌耳中。   长孙无忌一个激灵,这才回过身来,循声望去,看到一个矮小的人影。   那个人影也是刚发现还有个长孙无忌也在一旁偷听,见他望过来,拔腿就跑。   长孙无忌想了想,立刻追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  去贴吧贴了几首以前写的诗,居然被个脑残喷是“中二病”。我去年买了个表…… ☆、第五十九章 神祇   两个儿子一起出征,李世民安然无恙,还把军功、名声赚了个满盘满钵,李建成却吃力不讨好地带回一身伤,最后竟然是躺着被人送回来。为了让李建成好好养伤,李渊下令不准李世民去东宫打扰李建成休息,不过李建成的东宫并没有因此而冷清下来。   “太子殿下,抓到一个刺客!”通报过后,侍卫便押着一个人进来。   “不是刺客,不是刺客!”被押的人连声大叫,“太子殿下,冤枉啊!两位侍卫大哥,实在是误会,你们见过哪个刺客是我这样的?”   李建成也觉得这人根本不像刺客。他的身材非常矮小,两个人高马大的侍卫一架,就能让他双脚离地,在侍卫的钳制下只会扭来扭去,显然根本不会武功。如果让这么一个人来行刺,和叫他来送死没什么两样?可是一个陌生人怎么会出现在皇宫里?李建成示意侍卫把“刺客”放下来,发现居然是旧识:“魏先生?”   “正是,正是,正是魏征。”双脚总算能踩到地了,魏征忙不迭挣脱侍卫的钳制。   李建成让侍卫退下,单独面对瓦岗寨的旧识:“你怎么在这里?”   “说来话长……”魏征仰天长叹。   当初李密降唐,魏征和单雄信改投王世充门下,单雄信成了王世充的东床快婿,魏征也在王世充手下挣了个不大不小的官衔。后来李世民率军打过来,魏征见王世充不敌,想仗着身材矮小逃走,不料李世民把洛阳围得滴水不漏,他钻狗洞都逃不出去。洛阳城被攻破后,魏征也成了俘虏,但他想毛遂自荐,或许还能在大唐再挣个官职,正要来找李建成,却遇上了长孙无忌。长孙无忌听李世民手下的武将们说过魏征是个能人,想把他也招徕到李世民手下,魏征宁死不从,长孙无忌就干脆把他囚禁起来。幸好魏征以前在瓦岗寨的人缘还不错,在秦琼、程咬金等人的帮助下逃出来。可是同为秦王手下的幕僚,秦琼、程咬金也不愿意和长孙无忌搞坏关系,只能偷偷摸摸地帮魏征逃走,路上遇到侍卫盘问,他们只给魏征指了个方向,便去帮他缠住侍卫。皇宫太大,魏征又不认识路,藏藏掖掖三转两转,居然转到李建成的东宫,然后就被当成刺客押过来了。   魏征在那里说得眉飞色舞,李建成却是在好奇地打量他。李世民手下有不少能干的文官,所以在瓦岗寨的时候,李建成光顾着帮他物色得力猛将,而且魏征的身高实在是让人太容易忽略他的存在,所以李建成也没怎么注意他。现在仔细一看,李建成突然觉得魏征很像东方朔。虽然东方朔身材高大健硕,能文能武,魏征却是身材矮小,一看就是文弱书生,两个人说话的口气和嬉笑怒骂的性格却几乎一模一样。   也不知道当年的东方先生怎么样了。东方朔总觉得在刘彻手下十分委屈,是霍去病一再挽留,他才勉强留下。虽然两个人几乎每次见面都要斗嘴,而且每次斗嘴的结果都是东方朔一败涂地,东方朔却是将霍去病引为知己,因为他的挽留,才勉强同意留在宫中。霍去病死后,东方朔也不再留恋官爵,借着酒疯在金銮殿上撒尿获罪,离开朝廷去过他逍遥自在的日子。现在看到魏征,李建成不由得想念起上辈子的“忘年交”来。   魏征说得绘声绘色,在那里唱独角戏唱得十分热闹,可是李建成始终一言不发,看他的眼神还颇有深意,直看得魏征寒毛倒竖,就连独角戏都唱不下去了。   “太子……殿下?”魏征小心翼翼地叫了一声。   李建成这才从回忆中回过神来:“先生让我想起了一位故人。”   “哦?”魏征捏了一把冷汗。   “此人复姓西圆……”   “霍去病你个臭小子,你才姓西圆!”魏征不小心脱口而出。   “东方朔!”原本只是懒洋洋地倚在榻上的李建成一下子坐直身子。   话说出口,魏征才惊觉失言,可想捂住嘴已经来不及。既然已经全都说穿了,魏征也不再对李建成客气:“我说你个臭小子,这辈子我比你年长不了多少,你就连‘先生’都不叫了是不是?”   李建成直起身子看了看,确定不会被人听见,还小心翼翼地压低声音:“婆婆也没给你喝汤吗?她会不会因此受罚?”孟婆帮红莲和白鲤帮得已经够多了,这辈子又放了霍嬗和东方朔两个漏网之鱼,要是因此而获罪,白鲤真的是万死难以报其万一。   “婆婆?”魏征想了好一会儿,才恍然大悟,“哦……你是说孟婆!”   李建成几乎屏住呼吸,生怕魏征说他们连累得孟婆受罚,不料魏征只给了他三个字:“没见过。”   “没见过?”李建成听不明白了,“你再世为人,怎么会没见过婆婆?”   “我是来人间考察的。”魏征干脆在李建成的卧榻边坐下,“想我东方朔学富五车才高八斗,却一生不得重用,就想死后或许能在天上弄个官当当。万幸玉皇大帝真不愧是神仙中的皇帝,那眼光绝不是凡间的皇帝可比的,也有意让我在天上当官。不过要让我一个从来没有修炼过的凡夫俗子做神仙,还需要考察一番,这是天庭的规矩,玉皇大帝也不能破例。此次考察的主题就是‘论一个伟大王朝的诞生’,于是我再世为人,只要能辅佐一位君王建立起一个强大的国家,就算是通过考核,可以做神仙了。”   什么考核?张友仁自己还不是从凡夫俗子一步登天?他是存心开后门把东方朔送回凡间来帮红莲渡劫。看来张友仁在天庭已经有些威信了,所以才敢为自己人如此大开方便之门。李建成颇感欣慰:“玉帝陛下好吗?”   “好。”魏征说得颇没好气,“他还要我带句话给你,说他在天上过得很幸福。”   幸福?娶了西王母那么个豹尾虎齿的怪物还能算幸福?听魏征说完前因后果,李建成忍不住哑然失笑,暗叹果然是姻缘天注定,张友仁和西王母还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上次卷帘大将的事让张友仁发现西王母嫉恨红莲白鲤,只是嫉妒他们找到了彼此的真爱,而她自己丑陋的外貌注定她永远也找不到一个如此真心诚意地爱她的人。于是张友仁盘算着如果让西王母爱上自己,就不仅能帮红莲和白鲤渡劫,还能通过她巩固自己身为天界皇帝的地位。张友仁别的本事没有,睁着眼睛说瞎话哄女人却很有一套。西王母从来不曾被人如此热烈地追求过,真的动了心,于是也开始女为悦己者容。神仙的法力可以改变自己的外貌,但这点小把戏只骗得过凡夫俗子,其他神仙看到的依然是本尊。可是张友仁是肉眼凡胎,西王母用法术变成什么样的外貌,他看出来就是什么样子。为了张友仁的夸赞,西王母每天变成各种环肥燕瘦的绝色美女。张友仁直叹自己娶到了个宝贝,有她一个,便仿佛坐拥后宫佳丽三千,还不用担心这“三千佳丽”会彼此之间争风吃醋,艳福远胜人间的皇帝,于是哄女人的花言巧语都成了真正对爱人的甜言蜜语。西王母发现这么点小把戏就能骗住张友仁,也觉得好笑,不过她现在也有了个一心一意的爱人了。现在玉皇大帝和王母娘娘恩恩爱爱,在天上过得十分幸福美满,对天庭那些坠入爱河的男男女女也开始睁一眼闭一眼,由他们去,整个天庭都可以说是因此旧貌换新颜。   “虽然西王母也不想继续为难你们,天庭的不少神仙眷侣还为你们说情,当初西王母在天庭上当着众神的面把话说满了,总得给她个台阶下。不过玉皇大帝说了,这辈子只要让红莲坐上皇位,就算是功德圆满,你们就可以回天庭了。”   其实就算要红莲再做一辈子明君,白鲤也不担心了。想不到东方朔也再世为人,有他在旁边辅佐红莲,白鲤相信红莲一定能成为一代明君,流芳千古。   魏征被李建成看得汗毛倒竖:“你……你笑什么?”   “只要建立起一个强大的国家,你也就功德圆满了。”李建成在卧榻上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你为什么不早点来找我们呢?”   “找你们?!”魏征几乎跳起来,“鬼才想来找你们!你弟弟就是皇上转世吧?”   李建成点头。   “我就知道!”魏征简直是痛心疾首,“所以我才巴不得躲得你们远远的。当初你写信给李密,我就发现是你了,才连夜逃出瓦岗寨。”   “你那么不愿意见到我吗?”李建成可怜巴巴地看着魏征。   “不是不愿意见到你,而是不愿意见到皇上。”魏征长叹一声,“我就知道你们两个肯定是公不离婆秤不离砣,见了你,就别想躲开他,想不到躲来躲去,还是在洛阳被他抓了个正着。臭小子,我可告诉你啊,这辈子要我跟着你可以,但是休想让我再去侍奉那昏君。”   “不想侍奉哪个昏君啊?”一个颇没好气的声音CHA进来。李渊挂心李建成的伤势,忙完公务后便来看他,为了不影响他休息,特意叮嘱不要通报,免得他带伤出来接驾,不料刚到房门外,就听到魏征大放厥词。   “父皇……”李建成要起身。   “免礼免礼。”李渊连忙把李建成按回去,坐到卧榻上,才注意到貌不惊人的魏征,“刚才的话是你说的?你不愿意侍奉哪个昏君?”   “父皇,他是东方朔。”   “东方朔?”李渊不由得重新打量魏征,“他也是没喝孟婆汤就转世的人吗?”   魏征也没想到李建成会干脆点破他的身份:“你爹也有来头?”   “他是李广之后。”   “我还当他也是个万年老妖怪呢。”魏征松了口气,接着突然意识到,“他是飞将军李广的后人?”   李建成点头。   “李广的嫡长孙好像入赘到匈奴那边去了吧?”   李建成还是点头。   “也就是说他是李敢的后人?”   李建成叹了口气。   “你居然投胎投到李敢家来了……”魏征大笑。   “我这不是来还债了吗?”   李渊在旁边听了半天才找到机会CHA嘴:“东方先生……”   “东方朔是前世的事了。”魏征好不容易敛下嬉皮笑脸的模样,向李渊见礼,“在下魏征,以前是李密的谋士,现在愿为太子殿下效劳。”   东方朔好歹也是历史上有名的智者,李渊的态度恭敬了些,但还有些介怀他说不愿侍奉昏君的话:“魏先生前面说不愿意侍奉哪个昏君?”   “你儿子。”   “我儿子?”李渊看了看李建成,“他前世不是霍去病吗?”   “你大儿子前世是霍去病,二儿子前世是汉武帝。”   “世民?”李渊看向李建成,“他……他是汉武帝转世?”   “是。”李建成叹了口气,“只是他喝过孟婆汤,前世的事都不记得了。”   他前世到底积了什么德?这样的两个人都投到他们家来。李渊在心中暗叹。   “你知道你这儿子多大的来头?”魏征指着李建成,“我要不是死过一次还真不知道,这家伙居然是个万年老妖怪。”   李渊惊得瞪大了眼睛。   “岁数大点而已,道行却是一点都没有。什么法术都不会,能维持人形就不错了。”李建成连忙打断魏征,免得李渊知道他是神仙后,问他要长生不老药。   “你……原本不是人?”李渊有些消化不了他的话。   “我是瑶池里的鲤鱼。”   他的儿子……是条鱼精?李渊开始觉得头晕了。   “别看他是畜生投胎,这老小子从女娲造人以前活到现在,论辈分,那些凡人修炼成的神仙还得叫他一声祖宗。”魏征沉了沉嘴角,“这家伙道行没有人脉有。哦,不对,你那应该是‘神脉’——玉皇大帝都是你捧上皇位的,天庭哪个神仙敢不给你国神大人面子?”   既然话都说穿了,李建成突然想到一个两全齐美的主意:“父皇,现在世民声望日高,不如废了我的太子头衔,封他为太子。他是汉武帝转世,会是个好皇帝的,让我们大唐也像西汉一样千秋万代。魏先生也是。只要扶植起一个强大的国家,你也功德圆满了。只要有你在世民身边,大唐一定会繁荣昌盛。”而且如果是李渊还活着的时候废了李建成,说不定他也能先看一眼李世民统治下的太平盛世再走。   “这个……”汉武帝确实是一代明君,有过不少壮举,但是崇尚奢靡,花钱如流水,一代就几乎把西汉三代的积蓄挥霍一空。如今大唐初定,国库空虚,百姓也刚从战火中安定下来,百废待兴,即使刮地三尺,也搜不出太多的钱财,如果再遇上一个挥金如土的汉武帝,只会重演隋朝二世而亡的悲剧。如今的大唐可经不起第二个汉武帝挥霍,更不用说李世民是喝了孟婆汤才转世的,这辈子还不知道能不能再做个明君。但是李建成一世为将,一世为相,都做得十分出色,如果他做皇帝,肯定能把朝堂上的文臣武将都摆平。李渊为措辞考虑了一下:“建成,父皇也知道你一直为射杀李敢的事心存愧疚,不过这都是六百多年前的事了,都过去了。上辈子的事是上辈子的事……”   “他欠你们李家人情?”魏征嗤笑,“他要是不杀李敢,只怕你也没个飞将军老祖宗可以吹嘘,你们家欠他人情才是欠大了。”   尽管李建成一再地摇头,魏征还是把前世平阳公主如何设计陷害他们,霍去病为了替李家背黑锅才射杀李敢的事全都说了出来。   没想到真正的历史和史书上记载的相差那么多。李渊听完后,便要对李建成下拜。   “父皇!”李建成连忙扶住他,“父皇,你这是要做什么?自古只有儿子拜父亲,哪有父亲拜儿子的?”   “恩公前世牺牲自己的名节成全李老将军的名誉,今生为我们李家打下一片天下,受得此拜。”   “父皇……”李建成硬是扶住李渊,不让他拜,“你要是真的感激我,就让世民做太子,让他登上皇位,就是我唯一的心愿。”   李渊看向魏征,在他眼中看出了同样的矛盾。他们都同样疼惜李建成为李世民付出的一切,却都不太待见李世民,况且如果李世民登上了皇位,等待李建成的会是什么样的下场?   魏征只是臣子,最后选择以太子洗马的身份留在东宫,可是李渊是皇帝,他不得不面对一个残忍的选择。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章 储君   李世民攻克洛阳凯旋时,李渊因其平定天下功劳最高,于武德四年十月加号秦王李世民为天策上将,领司徒、陕东道大行台,位在王公之上,又增食邑二万户,通前三万户,赐金辂一乘,衮冕之服,玉璧一双,黄金六十斤,前后部鼓吹及九部之乐,班列四十人。之后李世民因海内平定,锐意经籍,开文学馆以待四方之士,以杜如晦等十八人为学士。   李世民知道自己容易冲动、做事考虑不周,招纳文官,只是为了让自己变得更可靠一些,免得再重演李建成为了给他收拾烂摊子差点丢了性命的悲剧。可是秦王府的幕僚如今俨然已经是个小型朝廷,这一行为在有心人看来,就成了秦王有志于天下,打算与太子争皇位。   武德五年,李建成在东宫养伤的时候,李世民平了刘黑闼,彻底清除中原的反对势力。武德七年三月,中原各反王都要么归顺大唐,要么被消灭吞并,终于实现天下一统。百姓终于迎来战乱后的和平,可是唐宫中越来越风起云涌。   李世民风头日健,李建成却一直是不居功,不自傲,默默地隐退在背后。在有心人的推波助澜下,朝中已经出现要求改立李世民为太子的声音。   李建成从一开始就把皇位看成李世民的囊中物,根本不在乎储君之位。但是李渊看得清清楚楚,李世民能靠消耗战打下洛阳,是因为有李建成想尽一切办法为他筹集粮草;李世民能抢占虎牢,是李建成的鬼面军帮他拖住窦建德;李世民平刘黑闼的时候炸毁堤坝水淹七军,过于暴戾的手法导致窦建德遗部群情激奋,是李建成去替他安抚山东百姓,窦建德的遗部才没有继续作乱。如果没有李建成在背后的努力,李世民根本一事无成,可是百姓和朝中许多目光短浅的官员只看到秦王殿下武功盖世,而太子殿下似乎只是躲在东宫里碌碌无为,秦王的风头已经彻底盖过太子,改立秦王为太子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虽然秦王和太子之间还是好得恨不得时时刻刻粘在一起,秦王手下的天策府和太子手下由鬼面军改编成的长林军却在有心人的挑拨下矛盾日重,越来越有誓不两立之势。   听魏征说过那些前世今生的事,李渊也陷入深深的矛盾之中,自己拿不了主意,便想听听周围人的意见。李建成表示自己绝不会做皇帝,坚持要把皇位让给李世民;李世民表示皇帝自然是人人想当,他也不例外,但如果做皇帝的是李建成,他绝不会和哥哥抢;李元吉向来喜欢大哥不喜欢二哥,明确地告诉父皇,如果李建成做皇帝,他就太太平平地做他的齐王,但如果做皇帝的是李世民,就别怪他不顾兄弟情谊,也要搅进这漩涡里争上一争;皇后窦氏早亡,如今李渊的后宫里地位最高的就是侍奉他时间最长的万贵妃和尹德妃。万贵妃和尹德妃以前都是李建成的婢女,总记着李建成这个嫡长子曾经把她们两个婢女出身的庶母也当生母一样孝顺,不胜惶恐,在她们二人的带领下,李渊的后宫几乎是一边倒地支持李建成;朝中大臣的意见各自参半,支持李建成的说帝王之家自古以来便是立嫡立长,前朝杨坚就是因为废长立幼,才导致隋朝二世而亡,这便是近在眼前的实例,支持李世民的则说秦王才是对大唐功劳最大的,然后引经据典找出不少历史上不是嫡长子的明君,双方各执一词,谁也说服不了对方;……   李渊原本想做个顺应民心的决定,结果却是被越搅越糊涂,最后想到了当初陪他起兵的裴寂和刘文静,或许他们能给他一个正确答案。   刘文静一直以与裴寂抬杠为乐,此时听到裴寂支持的李建成自愿放弃太子之位,大赞这正是可以避免兄弟阋墙手足相残的好契机,不如顺应他们的意思,改立李世民为太子,另外给李建成一个头衔,皆大欢喜。   李渊对刘文静的意见不置可否,再去问裴寂的意思,以为他肯定是引经据典地论证嫡长子比次子更适合继承皇位,不料裴寂对是否打破长子继承制不置一言,只是对李渊道贺。   “有什么可恭喜的?”李渊听得莫名其妙。   “太子殿下不愿做皇帝,秦王殿下却愿意想皇帝,皇位该有谁来继承,还需要讨论吗?皇上有个如此贤明的继承人,实在是可喜可贺。”   “你的意思是让世民继位?”   裴寂却是摇头,接着问了个八竿子打不着的问题:“皇上觉得做皇帝好吗?”   李渊考虑了一下:“有苦有乐。”   “何为苦?何为乐?”   “做皇帝要心系百姓,要处理无数的公务,要平衡朝中势力,每天都有数不清的烦恼,有时候朕真想早点退位算了。但是做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还有……还有很多常人享受不到的享乐。”李渊说到这里时,开始有些吞吞吐吐,“要朕一下子放开这些权力,还真有些舍不得。”   “那么大唐需要一个勤政爱民的皇帝?还是一个耽于享乐的皇帝?”   “开国之初百废待兴,自然是需要勤政爱民的皇帝。”   “那么做勤政爱民的皇帝和做耽于享乐的皇帝,哪个更快乐呢?”   “自然是耽于享乐……”李渊明白了。   “太子殿下不想做皇帝,因为他只看得到做皇帝的义务和烦恼,看不到做皇帝的乐趣;秦王殿下想做皇帝,他眼中的皇帝又该是什么样呢?”裴寂捋了捋长须,“皇上,应该由谁来继承皇位,还需要考虑吗?”   “可是建成他……”李渊还有些犹豫。   裴寂以为李渊是心疼李建成过于操劳:“太子殿下从起兵到定国,对大唐劳苦功高,若是再逼他做个克勤克俭的皇帝,确实未免太辛苦了些,甚至以太子殿下的心性,很可能会操劳过度,以致英年早逝。臣也十分心疼太子殿下为了大唐不顾自身,但是他一人的辛苦,换来的可能是大唐千秋万世的繁荣。一人的辛苦与天下百姓、大唐基业孰轻孰重,请皇上自己掂量。至于刘文静……”裴寂语气中带上了几分不屑,“刘文静的才能谋略确实在众人之上,但生性猜忌阴险,忿不顾难。立储何等大事,他却丝毫不考虑大唐将来,只顾与臣抬杠,向皇上进谗言,其丑言怪节已经显露。当今天下未定,外有劲敌,今若赦他,必遗后患。”   李渊沉默半晌,得出了他的答案。   *****   裴寂和刘文静都是李渊的心腹,而且二人一个支持李建成,一个支持李世民,朝中文武百官在立谁为储君的问题上分别唯此二人马首是瞻,直到刘文静被处死。   李渊处死刘文静用的罪名是莫须有的“谋反”,但是朝中嗅觉灵敏的老政治家们看出来了,李渊这是杀鸡给猴看。以后要是有谁再敢提让李世民继位,刘文静就是他们的榜样。   原来父皇不是仅仅稍微有点偏心裴寂,而是喜欢裴寂远远超过刘文静,刘文静从头到尾都是自作多情,真是可怜。刘文静被杀的消息传出来,秦王府的幕僚不胜惶恐,生怕哪天李渊一时头脑发热,就会把李世民处死,免得他太爱出风头,最后弄得功高震主,对李建成产生威胁,李世民自己却只是感慨于父亲对裴寂的偏爱。   听到刘文静被处死的消息,李建成却像是被雷劈了一样,一下朝就去追问李渊。   “你上马能打仗,下马能治国,世民除了打仗以外还会什么?”李渊却对李建成要求改立李世民为太子的要求嗤之以鼻,“就算是打仗,也是因为有你跟在他身后收拾烂摊子,才能有他秦王的赫赫军功。朕要是把大唐交到他手中,只怕他会是第二个隋炀帝。”   “他不会!”李建成难得的激动,“他已经做了一辈子好皇帝,这辈子他还会为大唐开创一个盛世。”   “好皇帝?你做霍去病的时候他是汉武帝,你做比干的时候他是谁?”   “他……”李建成垂下眼,“史书上写的不一定是对的。受德……帝辛其实是个明君,是我这奸相误国,才导致大邑商在他手中灭亡,他才会被史官诬陷为商纣。他其实……”   “不用说了!”李渊打断李建成,“不论史书上说的是真是假,商纣是亡国之君,总是事实。朕绝不会让大唐落到商纣手里!”   “父皇,儿臣从来不曾求过父皇任何事,就当是让儿臣任性一次。如果世民这辈子不能当上皇帝,他就会受到天庭处罚,形神俱灭。”   “要是让商纣当上皇帝,只怕形神俱灭的就是大唐了。”   终于还是不行吗?李建成痛苦地闭上眼睛。他费尽心思,就是为了让红莲再做一世皇帝,数千年的辛苦就是为了这一天,他绝不会容许任何人任何事成为李世民的帝王之路上的障碍!既然现在他自己成了妨碍李世民登上皇位的人,或许是他消失的时候了。   “而且要是世民当上了皇帝,你怎么办?”不能怪李渊偏爱李建成,实在是这孩子懂事得让人心疼,“远的不说,就说前朝的废太子杨勇,爹实在是不忍心你步上他的后尘。”   整理了一下情绪,李建成的语气已经恢复一贯的淡漠:“凡人阳寿短暂,连半百都活不到,即使费尽心思,也不过是多活几十年少活几十年的区别,我根本不在乎。”   “可是爹在乎你。”李渊实在是心疼李建成自我牺牲到如此地步,不忍看他哀求的眼神,干脆转过身去,“商纣将比干剖心,汉武帝将霍去病赐死,你何苦还如此为他?”   听不到李建成的回答,李渊回过头,却看到李建成跪在地上向他叩拜。   李建成是谪仙,即使生为李渊的儿子,在他面前也多少带着些神仙看蝼蚁的孤傲,哪怕是在朝堂上叩拜父皇,李渊也能品出一些嘲讽做作的味道。可是他现在为了让出太子之位,竟然以神仙的身份向李渊一个凡夫俗子摆出如此谦卑的姿态。这可怜的孩子……李渊咬了咬牙,还是狠下心:“你不用劝了。朕意已决,你跪到下辈子也没用。”   “我为世民受了三辈子轮回之苦,荒废了数千年的修行,绝不会允许任何人妨碍我达成目的,让我这数千年付出的一切悉数付诸东流。”李建成虽是跪拜的姿势,语气却十分强硬,“儿臣不是请父皇收回成命,只是请父皇原谅儿臣不孝,既然父皇不愿意改立世民为储君,儿臣恐怕要让父皇白发人送黑发人了。”   “你……”   李建成不待李渊回答,便起身告退。   “建成!”   李建成已经转身离去。   李世民总说李建成还是更适合白色,玄色镶金的太子朝服穿在他身上怎么看怎么别扭,此时李建成也仿佛被这一身朝服压得不堪重负,步履蹒跚,却走得头都不回,像是在告诉李渊,人世间的荣华富贵都休想留住他的脚步。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一章 国戚   王世充败了,刘黑闼灭了,天下太平了,于是李建成的伤刚复原,秦王开始缠着太子讨庆功宴,硬要他亲自下厨给自己做饭,全然不顾现在哥哥已经贵为储君,更不顾东宫和掖庭宫之间越来越浓的火药味。   原本李世民盘算着先敲诈哥哥一顿大餐,然后把哥哥当饭后小甜点吃了,可李元吉不知是无心还是有意,说自己在攻下洛阳一战中也有功劳,硬要一起跟来,还把一起参与讨伐窦建德的堂叔淮安王李神通一起带来。   原本计划中浪漫的二人世界结果成了一次小型的家族聚会,李世民的郁闷可想而知,不过能尝到李建成的手艺,还是十分令人愉快的。李世民至今还记得小时候每到吃饭时间,他在前面跑,李建成拿着小碗在后面追,几乎成了唐国公府的一道风景,引得窦氏直笑李建成这个大哥比她还像李世民的娘。后来随父亲到晋阳赴任,接着为了平定天下屡次出征,常听到手下的将士说想念小时候娘亲做的饭,或者想念家里媳妇做的饭,李世民却往往是一边啃着石头、沙子一样的干粮,一面怀念李建成的味道,然后就会觉得心飞了起来,飞到他想念的那个人身边。尤其是彼此坦白心意以后,李世民越来越喜欢看李建成穿着围裙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想象自己是个忙碌了一天的丈夫,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美丽的妻子已经准备好热腾腾的饭菜,饱餐过后,还有帷幔下的软玉馨香供他享用……白日梦很美,但是李世民心里很清楚,他这一声“媳妇”要是敢叫出口,李建成肯定是一锅铲扔过来,而且凭李建成的武功,一个锅铲也足够要了他的小命。虽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李世民还是更喜欢留着自己的小命用来好好地疼爱李建成。   李建成还在厨房里忙碌,桌上只有酒和几个简单的下酒菜,却没有一个人动筷子。李世民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脑子里盘算的净是待会儿找什么借口打发走李元吉和李神通,然后拿李建成做下酒菜;李元吉是看哥哥和叔叔都没动,所以也不好意思动;李神通则是在考虑一个很严肃的问题,根本不敢吃。   人起名字往往讲究缺什么补什么,李神通名字叫“神通”,其实不过是一介武夫,而且是个武力比头脑高明不到哪儿去的常败将军,只因为李渊起兵后李秀宁独自带着两个儿子逃难,凑巧先找到李神通,觉得自己一个妇道人家总算有依靠了,——虽然事实证明这个“靠山”比她的两个不满十岁的儿子还对得起“拖油瓶”的称呼,如果换个稍微逊色一点的女中豪杰,只怕早就被李神通活活拖累死了,——逼着堂叔一起造反,才会成为唯一在外地响应李渊的李氏宗亲。   李渊举起义旗后,李氏宗亲无不避之唯恐不及,只有李神通响应他。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李渊还是十分感激李神通的配合,授他光禄大夫官职,占领长安后改授宗正卿,武德元年封他为郑公,不久改封永康王,再改封淮安王,拜右翊卫大将军,不久后又担任山东道安抚大使。如今李氏宗亲除李渊诸子以外,唯李神通势力最大、任务最重。不过对这位堂叔,李建成的评价是“在战场以外的地方,他是李家最像飞将军老祖宗的”;李秀宁的评价是“只是个个子比较大、长相比较老的孩子”;李世民当上皇帝以后的评价是“叔父,国之至亲,朕诚无所爱,但不可以私恩滥与勋臣同赏耳”,就算他存心想徇私枉法封堂叔为开国功臣,都找不出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甚至别说是晚辈,就连晚辈手下的幕僚都看不起李神通这个王爷,尉迟恭损程咬金的话中最狠的就是“黑胖子削掉半个脑袋,就和淮安王差不多了”,而程咬金觉得这话说得实在是太损,差点因此真的和尉迟恭翻脸,让徐世绩直感慨“作为手握重权的皇亲国戚,能不招人待见到如此地步,也挺不容易”。   其实李世民还是挺佩服李神通这个堂叔的。一开始因为受李渊牵累逃入山区,后来为了脱困,才被李秀宁逼上梁山,但主要是给侄女拖后腿,然后打窦建德打得全军覆没,连自己都成了窦建德的俘虏,再之后打刘黑闼,居然还没交上手便望风而逃……自打李世民能记事以来,只要是李神通领兵打仗,就没有一次不是大败而归。甚至李世民听到李渊要李神通带兵,第一反应就是父皇存心在捉弄堂叔,李神通照样能心安理得地屡败屡战,去得雄赳赳,败得气昂昂,看得侄子侄女们都不知道该说他是富于百折不挠的精神,还是天生脑子里就缺根叫做“自知之明”的筋。   李建成工于心计,熟知宫中各种明争暗斗的手法,就连不少同样习惯于勾心斗角的文臣看到太子殿下牲畜无害的微笑,都会吓得屎尿齐流,更不用说李神通这种头脑连半个程咬金都不如的武夫。两相比较之下,李世民就比李建成可爱多了,每次李神通吃了败仗,都是李世民主动请缨,然后帮叔叔摆平一切。以李神通的头脑,自然看不到李世民背后还有个李建成给他收拾烂摊子,在皇位之争中自然而然地站到了李世民一边。   按照李秀宁的经验,有李神通做对手是三世修来的福,有李神通做盟友是倒了八辈子血霉,李神通要是真的想帮李世民,就该去给李建成出谋划策。可惜假小子李秀宁一直和兄弟们一样南征北战,武德六年便战死沙场,甚至都没能看到大唐一统天下,但幸运的是也不用看到天下太平后兄弟们手足相残,为难自己该帮谁。   在东宫与秦王府的斗争中,李神通再一次证明他是帮倒忙的首选。攻下洛阳后,李世民见李神通好不容易立了点功劳,赶紧赏赐他大量的田产,只求这叔叔能太太平平地待在家里种地打猎喝酒玩女人……总而言之只要他别来战场上添乱,李世民不介意把他们家的子子孙孙都当祖宗一样供着。总算李神通还看得出来李世民如此慷慨,是看在亲戚的面子上,对侄子感恩戴德,也再一次证明他在帮倒忙上的天赋异禀——李渊的尹德妃想要块地给父亲养老,偏偏就看上了李世民赏给李神通的地。按理来说淮安王李神通贵为王爷,又是皇亲国戚,也不缺这么点田产,而且论起来尹德妃也是李神通的堂嫂,就算给出去了,肥水也没流到外人田里去。可是李神通觉得这块田产是李世民对他的一片孝心,意义非凡,死活不肯给,还搬出李世民来压尹德妃。论辈分,尹德妃还是李世民的庶母,就连李建成对尹德妃也是十分恭顺有礼,什么时候轮得到李世民在她面前作威作福?尹德妃自然不买秦王的帐,而且女人本来就比男人话多,要吵架,李神通完全不是尹德妃的对手,说到最后被她逼急了,脱口而出质问尹德妃向着李建成,是不是因为与他有私情。   尹德妃嫁给李渊的时候,李建成还是个小婴儿,在她看来就和自己的孩子一样。李神通居然说她和自己的儿子有私情!尹德妃当场被气得粉脸煞白,七窍生烟,带着老父拂袖而去。李神通还以为自己大获全胜,却忘了孔老夫子说过“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而且事实证明有时候女子比小人更难缠。尹德妃被李神通气得不轻,李神通又拿李世民说事,于是尹德妃把帐全都算在李世民头上,去李渊面前哭诉秦王现在还不过是个王爷,就敢仗着军功欺负她的老父,要是他日后得权,一旦李渊千秋万代了,他留下的这些娇妻美妾以及家眷非被秦王活活逼死不可,害得李世民更加不受李渊待见。   李神通说尹德妃与李建成有私情只是气话,尹德妃却听进心里去了,只是她知道李渊好面子,如果这些话传到他耳中,难免无中生有闹出是非来,只对李渊添油加醋地说李神通仗着有李世民撑腰就欺负人,不肯给她父亲要的田地,到李建成面前才哭诉李神通在李世民的怂恿下,居然用那么难听的话来羞辱她,并表明如果到了李建成和李世民撕破脸的时候,后宫嫔妃肯定坚定不移地站在李建成这边。听完前因后果,李建成当面只能谢谢庶母的好意,背后直恨自己小时候太心慈手软,根本不该给尹德妃下避孕药,从一开始就该直接下毒药毒死这多嘴多舌的女人,免得她现在对着李渊乱吹枕边风。   不过后来想了想,李建成发现最终的原因还是因为自己考虑不周,总以为支持李世民的人越多越好,却忽略了李神通的本事就在于帮谁谁倒霉,李建成要帮李世民,就该把李神通争取到自己这边来。无奈李神通打仗的本事没有,认死理的牛脾气却不输给任何一个名符其实的武将,总觉得李世民是磊落君子,李建成是卑鄙小人,李渊会不待见李世民,完全是因为李建成在后面捣鬼,如果他再不向着李世民,李世民就真的只有任李建成宰割的份了。看到李建成要拉拢自己,李神通越发肯定他又想陷害李世民,坚决不从,而且更加从他自己的角度在方方面面为李世民考虑,根本没意识到正是因为他处处为李世民着想,才把李世民害到如此地步。   此次李建成在东宫设家宴,而且亲自下厨,摆明了没安好心,幸好李元吉把李神通带来,万一出了什么事,他也好有个照应。李神通光顾着防备酒菜里有没有下毒、帷幔后有没有刀斧手,根本没想到这场家宴是李世民硬向李建成讨来的,否则太子殿下还懒得自己干厨娘的活,而李元吉从来都是光明正大地站在李建成一边,如果是他和李建成串通好了要害李世民,根本不会把李神通一起请来。   李世民的心思根本不在吃上面,李神通根本不敢吃,三个人就像木头一样一言不发地坐在那里,看着满桌酒菜慢慢变凉,最后李元吉实在忍不住了:“皇叔,二哥,怎么不吃?大哥不是说不用等他。”   “皇叔都没动手,你急什么?”李世民想“吃”的根本不是摆在桌上的这些东西,就拿李神通做借口来搪塞。   “这个……”虽然忠心护主,李神通也怕死,万一李建成真的在酒菜里下了毒,他绝不想做李世民的替死鬼,“这个……大家都是自己人,也别拘礼了。而且要论起来……叔叔虽然在家里是你们的长辈,但在朝堂上你们是皇子,叔叔不过是大臣……元吉,你要是饿了就先吃吧。”   “那我就不客气了。”李元吉像是知道李神通在担心什么,每样菜都吃了一点,一点事都没有。   李神通放心了,李世民却跳了起来:“吃那么多,给大哥留点!”两个人一照面,李世民突然发现了新大陆,“元吉,你脸上的胎记好像好了很多。”他记得李元吉小时候半张脸都被深深浅浅的青灰色胎记覆盖住,如今他脸上的胎记成了深黑色,却只有细细的几条,像是古代的战士在身上纹某种古怪的图腾,以祈求在战场上得到神灵的保佑,胎记覆盖下的眼睛原本只是深灰色,现在变成像八月十五的月亮一样白,让他像是戴着半张古怪的面具,这张古怪的“面具”却让他没有破相的半张脸显得更加俊美无匹。   “不是变小了,是变得更大了。”李元吉稍稍拉开一些衣领,可以看到黑色的“胎记”从脖子一直延伸到衣服里面,“现在已经全身都是了,想看吗?”   “留给你的王妃欣赏吧。”李世民坐回座位上。   留给齐王妃欣赏?李世民看出李元吉和他一样迷恋李建成,出于妒忌,倒是已经把齐王妃杨珪媚给上上下下欣赏了个遍。不过没关系,很快李建成就是李元吉的了。李元吉的眼中闪过一丝阴狠,但很快换上调侃的表情:“我是处处不如二哥,没二哥会打仗,也没二哥会讨女人喜欢,更没二哥那么大的面子,能让太子殿下亲自下厨。”   李世民痴痴地盯着厨房的方向,满脑子都是打发走李神通和李元吉后如何与李建成甜蜜,没听出李元吉语气不善。   “菜是太子烧的,二哥舍不得别人吃,酒总不是太子酿的,可以随便喝了吧?”李元吉站起身,“敬我们大唐勇猛无敌的秦王殿下。”   李世民还满脑子都是和李建成在一起的旖旎风情,接过李元吉递给他的酒,不加思索地喝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二章 阋墙   好不容易张罗好了一桌子菜,李建成带着一身油烟味回到席上,就看到李元吉一个人在喝酒,李神通和李世民却不在。   “皇叔和世民呢?”李建成左看右看,都没找到李神通和李世民的身影。   “他们回去了。”李元吉还在喝。   “回去?”李世民死缠烂打软磨硬泡了很久,李建成才答应为他做这一桌子菜,他会不吃一口就回去?   “二哥突然吐血,皇叔送他回去了。”李元吉说得事不关己。   “什么?”李建成吓了一跳,“他怎么会突然吐血?”   “当然是因为你这太子忌惮秦王功高震主,设了鸿门宴,在酒里下毒,想暗杀他。”李元吉终于放下酒杯,一黑一白的眸子染了酒意,更加亮得令人心头发毛,“太子设宴预谋毒杀秦王,淮安王亲眼看见秦王喝酒后吐血,立刻护送他回府。大哥,我做得怎么样?”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李建成目瞪口呆,无法相信发生的一切。   “因为我也爱你。”李元吉站起身,一把搂住李建成的腰,“一样是兄弟,为什么你心里只有二哥?如果二哥死了,你是不是就会看看我?”   李建成还没回过神,直到李元吉来吻他,才猛地惊醒,一把将他推倒在地:“元吉,你疯了?我是你亲哥!”   “二哥就不是你亲弟弟吗?”李元吉坐倒在地,看李建成的眼神却像是在看猎物,“大哥,别拿乱伦来搪塞我,我知道你和二哥干过什么。我们都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为什么你眼里从来只有二哥,从来就没有过我?嫌我丑吗?其实我……”   李元吉像拿掉一张面具一样拿掉了脸上的“胎记”,可李建成早已奔出门外。   “太子殿下!”外面传来魏征的喊声,“太子殿下,现在你不宜去掖庭宫,太子……”   外面传来魏征被推倒在地时发出的惊叫声,接着是痛苦的□,而李建成的脚步声迅速远去。   “为什么?”李元吉看向满桌没有动过的精致菜肴。在刚才的推搡中,酒壶打翻了,清澈的酒液在锃亮的桌面上蔓延,仿佛一面镜子,倒映出桌边天神般俊美的少年。   “大哥,二哥到底有什么好?值得你如此惦记。”李元吉对着自己的倒影苦笑,“只有你从来不嫌弃我破相,只有你从来不怕我能看到鬼,你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儿子来保全我。我能有勇气活下来,都是因为你,可为什么你从来不会用那种含情脉脉的眼神看我?!”他脸上的胎记能拿下来又如何?长得好看又如何?和李世民一样是李建成的弟弟又如何?这一桌子精美的菜肴永远只会是为李世民准备的,不会是为他。   “这到底是为什么?!”   桌子被整个儿地掀翻,满桌子的酒菜连同杯盘碗盏一起撒了一地狼藉,却依然无法平熄李元吉心中的怒火。   李元吉狠狠地砸了不少东西,直到没有力气,又坐在地上喘息了很久,心情才渐渐平复下来。可平息得下来的是愤怒,不是无限的失望和自怨自艾。他这么做,会不会反而让李建成恨他?或许会,毕竟李世民才是李建成心里唯一的人,如果李世民真的死了,只怕李建成会杀了李元吉为李世民报仇,然后自尽殉情。如果真的是那样,还不如本来就是多余的李元吉自己消失算了。李元吉看到墙角的小酒坛,里面是他自己带来的毒酒,李世民就喝了一口,便吐了那么多血,如果他全都喝下去,应该能很痛快地离开人世。李元吉鬼使神差地向酒坛伸出手去,突然一只乌黑的手抓住他的手腕。那只手手指纤长,皮肤虽黑,却是光洁细嫩,显然属于一个年轻的女人。   “你想干什么?”手的主人喝问,同时把那坛毒酒扔得远远的。清脆甜润的嗓音证明她确实是一个女人,而且如果她的相貌和声音一样,那么一定也是个美丽的女人。   “他心里没有我。”李元吉把头埋进膝头,忍不住轻轻啜泣,“不论我做什么,他心里都不会有我。都是你出的馊主意,现在他只会恨我了。”   “放心吧,有了这次的事,他就再也没法和那妖孽在一起了。”黑皮肤女人捧起李元吉的头,让他看着自己,“相信我,以后还有那么多时间,我们有的是机会把他争取回来。”   “妖孽?”李元吉苦笑,“你就不是妖孽吗?”眼前的黑皮肤女人虽然五官长得不难看,甚至可以说很美,黝黑的皮肤配着老妪般雪白的头发,五官精致的脸上却嵌着一双白得像月光石的眼睛,只让看到她的人觉得心里发毛。   “长得丑的就是妖孽?”黑皮肤女人冷笑,“你就这么对保护你活了这么久的恩人说话?”   “你分明是拿承宗做我的替死鬼,我才会活下来。”李元吉深深地叹出一口气,“如果当时活下来的是承宗而不是我,或许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世上没有后悔药。既然已经牺牲你的侄子让你活下来,就给我好好地继续活下去,小鬼。”黑皮肤女人飞到李元吉身上,重新变成他的“胎记”。   *****   太子和秦王的幕僚之间矛盾重重,秦王去东宫赴宴的时候中毒吐血,而且那桌子酒菜都是太子亲自张罗的,秦王喝了酒以后吐血又是淮安王亲眼所见,要是掖庭宫的幕僚们趁机大做文章,李建成真是百口莫辩。事出突然,魏征还没来得及想好对策,但知道一定要阻止李建成去掖庭宫,不然要是李世民手下哪个没脑子的莽汉一时冲动弑了太子,不仅李建成性命不保,只怕李世民以后也要追悔莫及。可是李世民中毒了,还吐了血,正是生命垂危的时候,李建成哪里还想得到其他事?   李建成很轻易就推开了身材矮小的魏征,甚至来不及骑马备轿,直接狂奔至掖庭宫,最后还是在门口被秦琼和程咬金拦下来。   “我说你个阴险恶毒的太子还有脸……”   “走开!”   程咬金话还没说完,就被急火攻心的李建成一把推出去,直接滚下掖庭宫门口的宫阶。   “太子殿下!”秦琼即使看到程咬金被推开,依然不依不饶地拦在李建成前面,不让他进去。   “秦将军,别逼我和你动手。”李建成总算还记得秦琼是李世民的救命恩人,没有把他也像程咬金一样推开,但往日里清澈的嗓音此时听来犹如闷雷,已经完全没有了平日里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理智。   “太子殿下。”秦琼硬是拦住李建成,说话的声音却压低,“淮安王一口咬定是你给秦王下的毒,里面正群情激奋要找你算账,你进去也见不到秦王,只会白白害了你自己。孙思邈孙神医在里面,秦王殿下会逢凶化吉的。”   孙思邈正巧入宫?红莲果然是吉星高照。听到孙思邈的名字,李建成总算平静了一点,却是紧紧地抓住秦琼拦在他前面的锏,专注的目光似乎要穿透重重宫墙,看到里面的李世民是否脱离陷阱。   虽然李神通是出了名的没脑子,李世民千真万确是高高兴兴地去东宫赴宴,结果吐着血被李神通背回来。莫说是一心想攀着李世民名垂青史的长孙无忌等人绝不会放过如此大好机会大做文章,秦琼都不由得怀疑李建成是不是做太子做久了,也开始利欲熏心,为了权力,甚至会对亲弟弟痛下杀手。一开始长孙无忌叫秦琼和程咬金出去守门,是怕李世民中毒后被李神通带回来,李建成和李元吉见暗杀不成,或许会狗急跳墙,干脆改暗杀为明杀,不过秦琼现在很庆幸出来守门的是自己,不至于让李建成冲进去白白送死。   这毒绝不可能是李建成下的。秦琼或许想不到那么多勾心斗角的细节,但是看得出来李世民中毒,李建成是真的心急如焚,别说是随身带个护卫,避免自己在掖庭宫会受到天策府诸将的刁难,他甚至连鞋都没穿就跑来了,也没注意到自己的头发不知什么时候散了下来,如今全都披在脑后。小时候被人牙子绑架,李建成都平静得好像不过是在自家院子里溜达了一圈,秦琼还从来没有见过李建成如此狼狈。如今还是初春,夜凉如水,光脚踩在石板上的滋味可想而知,李建成却像是完全感觉不到。晚风把他的及腰长发都吹得在空中飞舞,洁白的贝齿把嘴唇咬出血来,握在锏上的纤长手指用力得指关节发白。但就算秦琼手里的是剑,只怕李建成也会一样握上去。要不是李建成的疏忽,李世民不会喝下毒酒,现在李世民还在里面生死未卜,李建成却不能进去看他一眼,只能用肉体的疼痛来排遣心中的焦虑和自责。   里面孙思邈正在抢救李世民,外面李建成就像雕像一样等着,仿佛李世民如果醒不过来,他也会天荒地老地等下去。万幸孙思邈医术精湛,李世民还是安然脱险。听到好消息的一刹那,李建成就像一根绷紧的弦突然松下来,几乎整个人都瘫倒在秦琼的锏上。秦琼惭愧自己一见李世民是去东宫赴宴后吐血,便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也心疼李建成挂心李世民,便如此不爱惜自己,李建成却在恢复理智后迅速地思考对策。   李渊更偏爱李建成,看来不太可能跳过他直接把皇位传给李世民。李建成原本打算等李渊驾崩、自己登基以后再禅位给李世民,不过两人手下的幕僚之间矛盾越来越多,甚至已经发展到连累得李建成和李世民不得不站在敌对的立场上。朝廷中的各色人等也是分班站队,替两个被硬推上风口浪尖上的人与对方抗争,就像李元吉为了让李建成和李世民撕破脸,不惜给李世民下毒……李渊的身体还十分硬朗,看来等不到李建成先登基再禅位,东宫和掖庭宫之间的战争就会全面爆发,也就是说如果想让李世民做皇帝,李建成就必须……   死!   刚恢复意识,听李神通连同长孙无忌等人七嘴八舌地说完前因后果,李世民却是急着要去东宫给李建成报平安。别人不知道,可是李世民很清楚,李建成不仅是他的哥哥,也是要与他生生世世相依相伴的爱人,他怎么会给他下毒?好不容易讨来的庆功宴,李世民都没来得及吃上一口,便被人背回来,李建成回来后发现李世民不在,肯定急坏了。李世民不顾众幕僚的阻拦,硬拖着尚且虚弱的身体要尽快赶去东宫,但还没出掖庭宫的大门,就听到令他魂牵梦萦的声音。   “没死吗?居然失手了。”   熟悉的嗓音清朗如昔,听在李世民耳中,却不咎于五雷轰顶。   掖庭宫外,秦琼却是听得目瞪口呆。话说出口时,李建成整个人都在颤抖,似乎费尽了全身的力气,才能压抑住沸腾的心,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如此平静如此冷酷。   “秦王殿下!”门里传出一片慌乱的声音,“快去叫孙神医来!”   他让他伤心了吧?李建成可以想象此时李世民肯定是目光呆滞地看向门外,无法相信李建成会给他下毒。可是长痛不如短痛,如果让李世民恨自己,李建成离开他的时候,他就不会伤心了。李建成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却只能憋出这一句冷酷的话,其他的再也掩饰不了,只能趁着李世民还没看到他便落荒而逃,免得他现在的样子会让他用尽全力才说出的谎话变成一场笑话。   先前李建成低着头,秦琼看不到他的表情,只看到他全身抖得像寒风中的落叶。李建成说完以后便走,抬起头的一刹那,秦琼看到他脸上有一道晶莹的泪痕在灯光下一闪而过。   掖庭宫前的台阶有数百级,站在下面都看不到掖庭宫的屋顶,纵然程咬金皮糙肉厚,从上面滚下去也摔得够呛。难道李建成看不出来以程咬金的身材,爬那么多阶梯有多累吗?程咬金好不容易才滚到底,忍着一身伤痛爬起身,一边低着头努力往上挪,一边暗暗咒骂把他推下来的李建成,突然看到一双雪白的裸足出现在他的视线中。   怎么会有人不穿鞋就跑出来?程咬金有些纳闷。不过这双脚真漂亮,一定是属于一位绝代佳人。是掖庭宫新来的宫女?程咬金带着几分好奇停下脚步,对方便从他身边走过,仿佛根本看不到有程咬金这么个人存在。程咬金接着看到纤尘不染的衣服下摆,在晚风的撩动下隐隐显出一双纤细的脚踝,越发确信对方一定是个大美人。再往上看,“美人”满头披散的青丝长达腰际,犹如黑色的瀑布,头发的缝隙间露出洁白无瑕的手臂,正以手掩面,似乎还能听到啜泣声。是谁忍心把这样的美人惹哭?程咬金看得一阵揪心,直到看到“美人”的脸……居然是李建成!   李建成沉浸在自己的悲痛中,根本没注意到身边的程咬金,而程咬金看到那对美丽裸足的主人居然是李建成,惊得差点重新从阶梯上滚下去。他倒不是特别惊讶于一个男人会长了一双那么秀气的脚,——毕竟李建成曾经男扮女装几个月都没露馅,——而是惊讶于向来冷酷无情的太子居然会露出如此脆弱的表情。   和李建成错身而过,程咬金走得一步三回头,一直回到他先前站岗的位置上,即使李建成的背影已经变成远处的一个白点,还不住往他离去的方向看:“叔宝,你看到了吗?那个太子居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李建成分明十分挂心李世民,为什么要故意说那些加深误会的话?秦琼也不知道。李建成说得对,武将的头脑不该用在战场以外的地方,皇亲国戚之间的是是非非,实在不是秦琼一个小小的幕僚能理解的。   *****   李建成回来时,看到屋内一片狼藉,李元吉就坐在这一地狼藉中。   “怎么了?”李建成看了看周围,却没说什么,只是叫人来收拾。   “大哥!”听到李建成的声音,李元吉一下子跳起来。他以为李建成会骂他打他,甚至会杀了他,可是李建成平静得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这样反而让他觉得害怕。   “大哥?”李元吉又叫了一声,“二哥……怎么样了?”   “没死。”   既然李世民已经安然无恙,李建成就该和李元吉算账了,现在的平静,恐怕预示着暴风雨的到来。李元吉等着死刑的宣判,不料李建成后面的话是:“一次没死成,他以后肯定会加强警惕,下次要他死,恐怕就不那么容易了。”   “你说什么?”李元吉没想到李建成会说出这样的话,“大哥……你……你不怪我?”   “为什么要怪你?”李建成平静的笑容美丽如昔,“皇室从来不是讲手足情深的地方,我早就该明白的。兄弟阋墙,手足相残,这种事在皇宫里本来就不足为奇。更不用说世民声望太高,就算他现在不想做皇帝,他手下的幕僚也早晚会逼他想。现在我不杀他,恐怕以后他就要杀我了。”   “大哥!你终于想明白了吗?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啊。”李元吉一下子欣喜若狂地扑到李建成身上,“大哥,皇宫里不是不讲兄弟情谊的地方,你还有我!大哥,我也爱你,我对你的感情不会比二哥浅。就算你一时接受不了我也没关系,我不会强迫你的,我有耐心等你慢慢接受我。我一定会很听你的话,乖乖地做你的左膀右臂,要是你觉得我功高震主了,废了我的王爷头衔也没关系。你是我的皇帝,是我敬仰崇拜的天神,我绝不会像二哥一样抢你的风头……”   “是啊,我还有你。”李建成低下头,看李元吉还像小时候一样围着他闹腾,温柔的笑容中却多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不止李神通是个没有神通的常败将军,窦氏生的孩子也个个都是名不副实——李建成一心只想把李世民捧上皇位,根本没有建功成业的野心;李秀宁从小就是个假小子,从来没有女孩该有的文秀安宁;李世民是个出色的军事家,但是只会打仗,没有济世安民的耐性;李玄霸体弱多病,甚至没活到能称雄称霸的年纪便夭折;李元吉的名字吉星高照,但这吉星只照在他的名字里,在现实中跟着他的只有霉星。   李元吉以为自己的一杯毒酒彻底离间了李建成和李世民,以后会是与大哥长相厮守的幸福,却没想到他的一杯毒酒只是促使李建成尽快走上黄泉路,还决心要带着李元吉作伴。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三章 风起   李世民中毒,李建成实在是急火攻心,对挡路者下手根本没有轻重。程咬金挨了他一推,尚且瘸了好几天,魏征已经四十有六,不是什么年轻人了,又是一副弱不禁风的小身板,被李建成推了一把,直接被推得伤筋断骨,不得不告病在家,没有落下残疾,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就在魏征缺席的时候,朝堂上的情势急转直下。   东宫毒酒事件以后,李建成和李世民似乎都失去了继续在人前装兄友弟恭的耐心,太子和秦王终于撕破脸,两个人从朝堂上到私下里都明争暗斗不休。朝廷内外都预感到太子和秦王之间必定总有一天会一决胜负,于是纷纷急着站队,拿自己的命运做赌注来进行一场豪赌。   政事找李建成,军事找李世民,李渊其实早已被两个长子架成了傀儡,只是空挂着皇帝的头衔,现在唯一的权力就是选择谁为继承人,而看着两个儿子争皇位,几乎成了他的一大乐趣。李渊已经认定李建成是最适合的大唐皇帝,甚至想过也别把皇位拽到驾崩,不如早点退位,坐在太上皇的位置上享享清福,只是头疼于李建成一心要把皇位让给李世民,根本没有想做皇帝的意思。就像零食要有人抢才会觉得滋味特别好,皇位也要有人抢,才会显得格外珍贵。现在有个咄咄逼人的李世民,李建成终于明白自己身为皇长子的责任了。尽管现在上朝时要听太子派和秦王派的大臣斗嘴,下朝后还会有官员私下里来拉拢李渊,想为自己的主子增加问鼎皇位的筹码,甚至晚上临幸后宫时还要听嫔妃的枕边风,看到李建成终于开始不择手段地“上进”,李渊还是非常高兴。   要说比李渊还高兴的人,恐怕就是李元吉了。   李建成不是不能打仗,只是贵为太子,不宜轻易以身涉险,才会导致军权落到李世民手里,让李世民功高震主,以至于朝堂上会出现改立李世民为太子的声音。现在李元吉的第一要务,就是帮大哥把兵权夺回来。   为了打压李世民的气焰,李元吉几次存心去秦王府挑衅,可惜他的天分实在是及不上两个天神下凡的哥哥,甚至都不需要李世民动手,李元吉就每次都被天策府诸将弄得下不了台,而李世民从来不曾放过嘲笑他的机会,让李元吉更加痛恨李世民。   幸好很快报仇的机会就来了。   武德九年,突厥来犯,边关告急。李建成不宜上战场,李渊不想让李世民再立军功增加声望、威胁到李建成的地位,于是令李元吉为帅,领军御敌,而李元吉一开口就要李世民手下的尉迟恭、程咬金、秦琼等人随他出征,听他指挥。这样一来,李世民就彻底被架空成了光杆司令,而李建成的长林军一直在长安待命,即使李元吉不在,他也很容易对李世民痛下杀手。至于仗打完以后,这些随李元吉出征的人还回不回得来……战场上刀剑无眼,死个把将校,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图穷匕见,太子和秦王之间的战争终于全面爆发。   *****   掖庭宫内灯火摇曳,照得长孙无忌、侯君集、尉迟恭等人的脸阴晴不定,让秦琼感觉仿佛置身于一群鬼魅之中。尽管知道太子和秦王之间的矛盾已经到了无法调和的地步,听到李世民要他做的事,秦琼还是吃了一惊。   “秦王殿下,太子和齐王有再多的不是,也是你一母同胞的兄弟。”   “同胞兄弟?”长孙无忌冷笑,“秦将军你忘了吗?是太子先不顾兄弟情谊,下毒谋害秦王。幸好秦王殿下受上天保佑,恰逢孙思邈孙神医入宫,才捡回一条命。都已经被逼迫到如此地步,秦王殿下要是还不反抗,难道就等着被太子和齐王害死吗?”   “这其中一定有误会。”秦琼清清楚楚地记得李世民中毒时李建成焦急的模样,那是多好的演技都装不出来的,“秦王殿下与太子殿下做了二十多年的兄弟,太子殿下是什么样的人,难道秦王殿下还不知道吗?”   秦琼指望李世民能回心转意,可是李世民只是用冰冷的眼神看着他,等他说完了,回答他的话甚至比眼神更冷:“秦将军,我不是问你该不该,而是问你做不做。”   话说到这份上,也就是说已经没有挽回的余地了?秦琼沉默了很久,最后垂下眼,拜伏在地:“臣已经老迈,难堪重任,还望秦王殿下见谅。”他只是个武将,口笨舌拙,没法劝李世民回头。但他还有良心,就算会因此失宠,他也绝做不出助纣为虐的事。   “好,很好。”李世民把冷酷的眼睛转向程咬金,“程将军,你呢?”   “叔宝不干,我也不干。”程咬金跪在秦琼身边,“秦王,我的年纪比叔宝小不了多少,也老了……”   “你个黑胖子什么时候成了软蛋?”尉迟恭愤愤不平。李世民提出计划时,尉迟恭就已经磨刀霍霍,准备和兄弟们大干一场,没想到秦琼和程咬金都临阵退缩。   “软蛋就软蛋,反正我就是不干!”程咬金毫不退让。   “你个死胖子……”   “够了!”李世民喝住程咬金和尉迟恭,“徐军师,你呢?哦,不对,父皇早已赐你李姓,应该叫‘李军师’。”   已经改名为李世绩的徐世绩听出李世民是在提醒他既然已经受了李家如此大的恩惠,就别想和秦琼、程咬金一样置身事外,但还是忍不住要说:“秦王殿下,臣有一事想不明白,还请秦王殿下赐教。”   “说。”   “以臣对太子殿下的了解,凭太子殿下的心机和手段,如果想杀一个人,这个人怎么会有命怀疑到要杀他的是太子?”李世绩说完,便退到秦琼和程咬金身边,“臣言尽于此。”   长孙无忌带着秦王府的几个文官费尽口舌,才说服李世民夺嫡篡位,要是李世绩一语惊醒梦中人,长孙无忌的野心也将付诸东流。可是面对李世绩的质问,长孙无忌一句狡辩都想不出来。   “很好,看来我这秦王府里面还有不少太子的人。”幸好李世民早已下定决心,丝毫不为之所动,“来人,把秦叔宝、程咬金、李世绩及其家眷全部□起来。敬德!”   “臣在。”尉迟恭连忙出列。   “去给我把房玄龄、杜如晦招来。”李世民解下贴身的佩刀扔给尉迟恭,“要是他们不肯来,把他们的脑袋捎回来就行了。”   尉迟恭领命而去,秦琼、程咬金、李世绩也被掖庭宫的侍卫“请”出去软禁起来。   “我连累你们了。”秦琼觉得很对不起程咬金和李世绩。李世民吩咐尉迟恭对房玄龄和杜如晦不从就杀,其实也是警告秦琼、程咬金、李世绩,既然让他们知道了这么重要的事,就算不灭他们的口,他们也不会有好果子吃。如今天下太平,只剩突厥一个威胁,李世民也开始倚重能治国的文臣多过能打仗的武将,一旦连突厥这个威胁都消失,武将们就会彻底失去价值,要想以后的日子过得好些,最好的办法就是趁自己还被主子需要的时候多立功,以后就算被晾在一边,也能靠以前的功劳衣食无忧。眼前就是个立大功一劳永逸的机会,可是秦琼哪怕明知道拒绝李世民的要求会毁了自己的前程,也无法违背自己的良知。所幸他有个深明大义的贤妻,李蓉蓉一定能体谅他的一片苦心,只是无故连累程咬金和李世绩以及他们的家眷,实在是让他心里过意不去。   “没事!”程咬金一掌拍在秦琼肩上,“咱们兄弟向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大不了这官咱们不做了,还是回老家种地去。”   “我觉得你现在急流勇退,才是明智之举。”李世绩也没觉得这有什么值得放在心上,“不论此事是成是败,以后秦王必定追悔莫及。现在我们置身事外,以后他想推卸责任,也推不到我们身上。”   *****   出征在即,李元吉在兵部大堂处理好兵力配置、粮草器械、进军路线和攻防策略等事务时,已经是三更了。不过他一点也不觉得累。李建成在东宫为他准备了践行宴,而且是亲自下厨,一想到大哥终于愿意为他做饭,李元吉的脚步就愉快得要飞起来。   曾几何时,逼李建成下厨是李世民的专利,而李元吉要是也想像他一样“不懂事”,换来的往往是二哥“丑人多作怪”的嘲笑,而大哥对他似乎总带着一种对陌生人的客气,从来不会像护着二哥一样护着他。现在李建成终于也肯为他下厨,是不是意味着总有一天,大哥也会完完整整地属于他?李元吉相信一定会有这么一天,而且这一天不会太远了。   因为丑陋的长相,甚至被自己的生身父母排斥,李元吉的性格一直很孤僻,就连唯一善待他的大哥也是把更多的心思放在二哥身上。其他小孩围着父母撒娇的时候,李元吉只能找个阴暗的角落躲起来,一脸羡慕地在旁边看。现在他有了大哥的宠爱,再也不需要羡慕别人了。十九岁的李元吉像是一下子回到了失去的童年,跨入东宫的大门后,就几乎是一路蹦跶着去找李建成,直到跪在李建成面前的人也抬起头来一脸诧异地看着他,才手忙脚乱地端回大唐王爷的架子:“大哥,有客人?”   那人听到这话,连忙低下头保持跪拜的姿势,而李元吉看清了他的衣服,恨不得咬了自己的舌头。眼前居然不过是个看门的守将。让个看大门的看到李元吉一个王爷走路还蹦蹦跳跳也罢了,他居然还把个看门小卒当成太子的客人,这下丢人实在是丢到姥姥家了。   李建成示意李元吉在旁边坐下,撩起摆在眼前的金银珠宝看了看:“常何,这就是秦王送给你的东西?”   常何?这人是玄武门守将常何?难怪李建成对他那么客气。玄武门是从东宫入朝的必经之路,简直可以说李建成的安全就系在这个小小的守门人身上,在这样的关键时刻,自然要把他牢牢地拉在自己一边。   “是。”常何跪在地上,连头都不敢抬,“秦王以小人的妻儿相逼,小人不敢不收,但小人的心还是向着太子殿下。”   李建成的唇边绽开一抹清雅的笑:“常何,孤往日里待你如何?”   “太子殿下对小人全家恩重如山,小人纵然粉身碎骨,也难报其万一。”常何不是溜须拍马,而是肺腑之言。就算李建成叫他去死,他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以前在常何看来,住在东宫的太子不过是个高不可攀的皇亲国戚,而他看守玄武门,不过是为了领一份薪饷养活妻儿老母,两个人的关系仅限于此,直到有一次常何的老母在半夜发急病。当天常何正轮到值夜,不在家,常何的老婆是个没主意的人,看到婆婆犯病,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思来想去,最后只能抱着两岁多的儿子常斌进宫去找常何。听到母亲犯病,常何也急了,把孩子交给其他守城门的兄弟暂时代为照顾一下,自己溜号和老婆赶紧去找大夫。   两口子陪着大夫忙了一夜,老娘的病情才稳定下来。送走大夫后,常何以为只要回玄武门去接回儿子,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瞒过自己站岗时溜号的事,却没想到玄武门一群当兵的大老爷们根本不会照顾小孩,常斌四更时起来上了一次厕所,就一直没回来。   一听说常斌失踪,常何的冷汗就直往下淌。想不到老娘刚救回来,儿子又丢了,更要命的是如果这小兔崽子跑到什么不该去的地方,闯下什么祸来,常何一家有几个脑袋都不够砍。偏偏就在常何心乱如麻的时候,东宫的执事公公来找他,说太子殿下召见。   看来最坏的预感要成真了。常何跟着执事公公去见李建成,每一步都走得像赴刑场,想不到还没看到太子,就看到常斌和李建成的幼子汝南王李承明抱着个蹴鞠玩得不亦乐乎,而李建成找他,只是想让他帮忙查查突然冒出来的常斌到底是哪里来的小孩。   事到如今,还是坦白从宽,常斌一见他就抱着他的腿叫“爹爹”,常何只能实话实说。李建成却也没多说什么,就让他把常斌领回去,只因为溜号罚了他半个月的薪饷,这件事就当过去了。常何如蒙大赦,因此没注意到李建成的声音里都透着浓浓的倦意。   只扣了半个月薪饷,就平平安安地领回了儿子,常何已经感觉是劫后余生,想不到李建成感念他擅离职守是为了照顾母亲,孝心可感,回头又让御医去给他母亲看病。李承明还和常斌玩上瘾了,要“常叔叔以后再带斌斌来玩”。   李承明和常斌两个小屁孩都是两岁多一点的年纪,不懂那么多尊卑之分,可两个孩子的爹一个是高高在上的太子,一个不过是个看城门的守将。常何担心常斌不知轻重,得罪了汝南王,可是汝南王有令,他也不敢不从,只能安慰自己现在常斌和李承明搞好关系,以后或许能弄到个一官半职,再给李承明的奶娘送了份厚礼,让她照顾着点自己的儿子,别让他闯祸。想不到奶娘听了他的话,却是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说太子要是在乎这点小事,常何早就被满门抄斩了。   从奶娘那儿问清了前因后果,常何几乎吓得趴下——原来常何夫妇把常斌扔在玄武门的哨岗,常斌起夜后迷了路,一直跑到东宫里面,看到周围都是黑魆魆的一片,像是有妖怪,吓得大哭,把太子和太子妃都吵醒。这么个小屁孩当然不会是刺客,可是整个东宫没有一个人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常斌年纪太小,根本说不清楚自己的爹娘是谁,原本就又困又累又怕,一下子看到那么多人围着他,更是吓得什么都说不出来,只会哭,后来看到李建成,干脆就赖在他身上不放了。   太子殿下天生就是特别招小孩喜欢的特质,常斌抱着他叫“爹爹”,眼泪鼻涕蹭了他一裤管,李建成总不能半夜里把才这么点大的孩子赶出去,于是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就在太子的寝殿过了一夜,害得太子妃只能去女儿昭阳公主的寝宫里将就了一晚上。而且奶娘亲耳听到常斌一直哭闹不停,太子就抱着他哄到五更,第二天执事公公去叫太子起床,就看到小家伙一个人霸占了整张大床,被子上还有尿渍,而太子只能打地铺,一大早还得强打精神去上朝。常斌倒是睡得很开心,第二天还跟着东宫的小皇子小公主们蹭了一顿御厨做的早餐,然后和汝南王一起玩到常何来接他。   奶娘直感慨常何运气好,遇到太子和太子妃都是那么好的人,如果落到别人手里,直接把常斌砍了都算是客气的。常何也被儿子的大胆吓得灵魂出窍,只求这小兔崽子别再惹祸,不料常斌第一次进宫,回家时就把李承明的蹴鞠一起带了回来,之后每次进宫,都会或多或少地把李承明的玩具带回家——李建成和郑蕙兰一直教育儿女要照顾弟妹,于是最小的李承明一直是被照顾的那个,好不容易在最近荣升为哥哥,唯一的弟弟李成义才刚满月,根本接受不了李承明的宠爱,害得李承明爱心泛滥,却无处发泄。常斌比李承明小半个月,李承明终于找到了发泄他泛滥的爱心的对象,于是恨不得把自己的整个汝南王宫都送给他。不过这些在小康人家看起来简直价值连城的礼物常何是无论如何也不敢收下的,不顾儿子哭闹,立刻把他带回来的东西再打包送回去还给李建成。面对诚惶诚恐的常何,李建成有些好笑,说那些都是汝南王赏赐的,要还就还给他,而李承明看到他送给常斌的东西又被退了回来,以为是常斌要和他绝交,哭得比常斌还伤心。于是常何只能不胜惶恐地收下汝南王的赏赐,期待哪天能报答李建成的大恩大德。   如今太子和秦王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尉迟恭带着金银珠宝来送给常何,常何就知道秦王打算动手了。面对凶神恶煞的尉迟恭,常何不敢不收,但是收下后就立刻全部送来给李建成,表明自己的立场。   “太子殿下,秦王殿下在玄武门设了埋伏,还送了钱来贿赂小人。小人该怎么做?”   “你把钱收下了,做得很好。”李建成把手中把玩的金锭扔回盘子里,“孤已经做好一切准备,你只要按照秦王的吩咐做就行了,至于这些钱,就当是秦王替孤赏你的。”   “按照秦王说的做?”常何以为自己听错了。太子上朝,可以带府兵,但是府兵不能进玄武门。李世民在玄武门设伏,布置给常何的任务就是在李建成和李元吉走进玄武门以后关闭城门,把东宫的府兵关在门外,李世民好对落单的李建成和李元吉痛下杀手。如果常何真的按照李世民说得做,李建成岂不是任人宰割?   “秦王殿下咄咄逼人,但毕竟为大唐立过赫赫军功。大唐秦王声名在外,在百姓中也颇受爱戴,要是他不犯下点严重的错误,孤就急着杀他,岂不是要落个嫉妒兄弟、残害手足的恶名?”李建成轻笑,“而且秦王身边的谋士也不少,你要是不关门,让他品出了异样,他怎么会乖乖地往孤的陷阱里跳呢?”   李建成的微笑和往常一样温柔美丽,可是此时常何被他温暖的微笑冻得一个激灵:“小人明白。”   “还有,”李建成叫住准备离去的常何,“替孤带个话给魏征魏洗马,就说‘天下为重’。”   “小人记住了。”   等到常何走后,李元吉立刻凑到李建成身边:“大哥,这到底是……”   李建成竖起一根青葱玉指按在嘴唇上:“你二哥掌握兵权,就连我这东宫里都有一部分护卫是从天策府来的,小心隔墙有耳。”接着又叫来心腹的执事公公,让他把看到常何来过的人都处理掉。   李元吉连忙压低声音:“大哥,到底是怎么回事?”   “知道你二哥去父皇面前嚼舌根,说我们YIN乱后宫的事吗?”   “切,他才YIN乱我的嫔妃。”李元吉嗤之以鼻,“谁不知道大哥你是因为孝顺,所以父皇的妃嫔都向着你,他居然编得出那么离谱的谣言。不过父子没有隔夜仇,明天上朝去向父皇解释清楚就行了。”   “他当然也知道没人会相信,只是父皇好面子,宫里出了这样的谣言,我们总得去向父皇解释一下。”   李元吉也接到了李渊的传召:“解释就解释。父皇一直都更偏爱你,我们难道还怕了他?”   “你还是没听懂。”李建成轻轻地摇了摇头,“你二哥的目的仅仅是逼我明早进宫,然后在玄武门设伏杀我。我死后,他就成了皇长子,到时候就算父皇不喜欢他,木已成舟,除了立他为太子以外,父皇别无选择。”   “所以呢?”李元吉怎么听都觉得情况对李建成大大的不妙。   “所以功劳再高,也抵不上谋害太子的罪名。”一抹轻柔的微笑犹如洁白无瑕的花瓣在李建成的唇边绽开,“原本我还担心他名声太高,怎么找借口除掉他,想不到他自己送上门来。我们要是不好好地利用一下,岂不是太对不起你二哥的良苦用心?”   “哦……”难怪李建成突然把长林军调走,其实恐怕是早已埋伏在了玄武门,就等着李世民自投罗网。李元吉还纳闷魏征怎么会仅仅被李建成推了一把,就告病假在家里躺了那么多天,原来是装病去帮李建成暗中布置,李建成让常何带给他的“天下为重”应该就是暗号。   “饿了吧?”李建成站起身,“先去吃饭。”   小宴设在东宫的后花园里,几样小炒,一壶薄酒,还有月光下谪仙般的大哥,李元吉还没喝酒便醉了。   “大哥,你看那李世民飞扬跋扈,刚愎自用,还奸污我的王妃,我想想都气。还是父皇英明,把他的文武帮凶都赶出了秦王府,现在他的精锐兵马和将领也都掌握在我的手中……哈哈哈……我已经握有天策府的兵将,掌握数万兵马,李世民已经成了孤家寡人,只是个空头王爷……他玩弄我的王妃,我就要玩死他的精兵。我还要他的狗命!”   李建成不答话,继续给李元吉倒酒。   “大哥,还是你神机妙算。”李元吉已经彻底醉了,“你知道吗?我原本还怕我不在的时候他欺负你,就想后天率军出征、他到昆明池为我践行的时候杀他,然后向父皇声称他是急病而死,想不到我是白担心。还是大哥你高明啊!秦王设伏谋杀太子未遂被诛,这下我们也不用编什么借口,就能要了他的狗命,还让天下人都唾弃这假仁假义的秦王,然后就是大哥你登基。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哈哈哈……”   李建成眼中闪过一丝杀意,连忙垂下眼来掩饰:“元吉,你醉了。”   “我没醉!”李元吉嘴上喊着“没醉”,人却是干脆躺倒在了李建成身上,睁着一双朦胧醉眼看他,“大哥,你真美,你就像天上的月亮一样会发光。”   “你还能看到我身上的光晕?”   李元吉点头:“这是神光,对吗?二哥身上也有一层光,你也看得到吧?血红血红的光,让人看了就觉得不舒服。”   白鲤位列仙班,身上自然带有神光,这是神仙身份的证明,象征着在他背后有天上诸神做靠山,所以白鲤虽然是个没有法力的挂名神仙,也没有妖怪敢刁难他。可红莲还在渡劫,他身上的依然是妖气。李建成以为姜尚在李元吉身上养的小鬼只能让他拥有阴阳眼,想不到他也能分辨出仙和妖。   “大哥,邪不胜正,妖怪一定敌不过神仙的对不对?”李元吉睡在李建成的膝盖上,继续说着醉话,“明天,等过了明天,我们就什么都不用担心了……大哥,明天我们一起入朝见父皇,我要亲手取了李世民的狗命……”   “对,过了明天,我们就什么都不用担心了。”李建成任由李元吉拿他的膝盖当枕头,直到他睡着了,才轻轻叹出一口气,“对不起,元吉,身上带着神光的,其实未必就是好人。”   天上的明月倒映在酒杯里,琥珀色的酒在月光下的照耀下,似乎带上了一点不该有的颜色。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四章 参商   晨曦微露,窗外朝霞如绣,几声清脆的鸟鸣显得周围分外安静。郑蕙兰半梦半醒中往身边摸去,却没摸到枕边人,抬头一看,就看到李建成自己在穿衣梳头。   “夫君,这么早就起来了?”郑蕙兰披衣起身,站到他身后,帮他解开头发重新梳好,“去早朝还有一会儿,何必这么急?”   因为以后他有的是时间长眠,反而是清醒的时间所剩无几了。李建成苦笑:“昨晚睡得好吗?”   郑蕙兰愣了一会儿,突然两颊绯红,推了李建成一把:“真是,都老夫老妻了,还说这些。”   李建成靠在椅子上,享受妻子的温存:“蕙兰,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郑蕙兰实在想不出李建成做过什么对不起她的事。自从第一次在灯会上见到李建成,郑蕙兰的生活就变成了一场难以想象的美梦,如果这都能叫“对不起”,那么郑蕙兰真的不知道什么才能叫做“幸福”。   第一次见面闹出了小小的不快,这点小小的磨难却让婚后生活更加甜蜜。与大多数把女人仅仅当成泄欲生孩子的工具、对妻子想怎样就怎样的男人截然相反,李建成对房事不太热衷,却总不会拒绝郑蕙兰的要求,这份体谅便足以羡煞全天下的女人。之后第一次怀孕,丈夫始终在身边照顾她,赶走她所有的忧虑;第一次生孩子痛得死去活来,可是郑蕙兰只要想到丈夫在门外陪她,就有无比的勇气;李承宗夭折,郑蕙兰痛彻心扉,是丈夫一直陪在她身边,用他的温柔抚平她心中的伤痛;公公起兵,丈夫即使身陷险境,也对他们这些拖油瓶不离不弃;之后公公一统天下,丈夫贵为储君,却始终对郑蕙兰忠贞不二;如今两人已经育有六子二女,李建成还有心情和妻子温存,似乎还想要更多的孩子,让郑蕙兰想起来就羞红了脸;……郑蕙兰也不止一次遐想过如果李承宗还活着,他们应该已经抱上孙子了。不过李承道也快到了成家的年纪,相信他们很快就能尝到含饴弄孙的乐趣。   一个小小的人儿抱着李建成的脖子喊“爷爷”,真难想象那会是什么样的场景。郑蕙兰一边给李建成梳头,一边偷瞄他在铜镜中的身影。都说男人不经活,女人不经老,郑蕙兰和李建成同岁,还比他小几个月,如今已经被一个接一个出生的孩子弄成了皮肤松弛、身材臃肿的黄脸婆,李建成却还像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一样年轻。李建成做了太子,就以郑蕙兰为太子妃,现在东宫的宫女已经在猜想等李建成做皇帝以后,还会不会让这人老珠黄的太子妃做皇后,会不会打破历代皇帝后宫佳丽三千的老规矩。   男人三妻四妾本是常事,郑蕙兰不是小肚鸡肠的女人,也劝过李建成纳妾,不料李建成大有宁死不从之意,气得郑蕙兰替李建成物色的美人都骂郑蕙兰是存心捉弄她们,炫耀李建成对她的专宠。她已经专宠了那么多日子,就算李建成登基以后扩充后宫,郑蕙兰也不会介意,只是不知以后他们的孙子看到奶奶鸡皮鹤发,爷爷却和爹爹像兄弟,会怎么想。   郑蕙兰帮李建成梳好头发,拿过李建成递给她的发笄,发现是李世民送给李建成的白龙玉笄:“夫君,用这个?”这是李世民送给李建成的唯一一件礼物,李建成一直宝贝得不得了,从来舍不得用,生怕碰了摔了,今天居然破天荒要用这根笄。   “就用这根。”这是李世民送给他的定情物,他当然要带着它走完生命中的最后一程,一直带进坟墓里。   梳完了头,郑蕙兰帮李建成穿上外衣,发现他穿的只是一身普通的白色织锦,根本不是太子朝服。郑蕙兰以为他拿错了,想叫人拿他的朝服来,李建成却轻轻地对她摇了摇头。李世民总说李建成不适合那身沉重的朝服。最适合他的是白色,纯白无瑕的织锦,就像纯白无瑕的大哥。生命中的最后一刻,李建成希望李世民看到的是那个依然纯白无瑕地爱着他的哥哥,而不是高高在上身不由己的太子。   目送李建成离去的背影,郑蕙兰心中突然涌起一股不祥的预感。李建成是任何女人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但是女人的直觉总让郑蕙兰觉得李建成的心不在她身上。如今他终于要弃她而去了吗?昨晚反常的热情温存,就像是李建成在向她道别,走出东宫的大门后,他们便永无再见之日。   *****   玄武门临湖殿后,伏兵早已布置妥当,长孙无忌注意到李世民一直在衣服上擦手心的汗。   也难怪他紧张。   太子的长林军突然被远调,接着从收买常何到布置伏兵,一切都进行得太顺利,顺利得长孙无忌都担心其中会不会有诈。如果太子不来早朝,或者太子与齐王不同时早朝,李世民带兵入宫,就是死罪难逃。这会不会从一开始就是李建成设下的陷阱?可是所有的细节他们都一而再再而三地研究推敲过,每一个地方都万无一失,可越是推敲不出异样,长孙无忌就越是担心。   不过事到如今,已经是骑虎难下,大家都没有退路了。   “秦王殿下……”长孙无忌见李世民十分紧张,想说些什么来安慰他一下。   “什么都不用说了。”李世民咽了口唾沫,平复了一下自己的呼吸,又几乎是习惯性地在衣服上擦汗,双眼紧紧地盯着宏伟的玄武门,“我再说最后一遍——杀齐王者赏金千两,加官进爵,但是太子是我的。谁要是敢动太子,格杀勿论!”   成败尽在此一次,成则名垂青史,败则遗臭万年,参与玄武门之变的长孙无忌、尉迟恭、侯君集、张公谨、刘师立、公孙武达、独孤彦云、杜君绰、郑仁泰齐声应是,虽然有些人想不明白都到了这地步,李世民关心的居然仅仅是能不能亲手杀了李建成。   *****   有什么不对劲。从起床起,李元吉就感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李元吉的酒量绝不差,可昨晚在东宫才喝了没几杯就醉了,甚至第二天还要李建成叫他才起得来。迷迷糊糊地洗好脸梳好头,一顿早饭也吃的稀里糊涂,根本不知道往肚子里塞了什么东西,吃完就赶着去上朝,偏偏李建成的车驾坏了,两个人只能骑马去。   反正有大哥在,今天只要去看场戏就可以了,一切都不需要他担心。看到李建成和往常一样温柔的微笑,李元吉把过快的心跳归结为好不容易得到李建成的青睐而兴奋过度,骑上马,毫无戒心地与李建成并辔而行,走进玄武门。   *****   “天下为重”到底是什么意思?常何来了以后,魏征就在琢磨这个问题,一直琢磨到第二天早上,才幡然醒悟。   “你发什么神经?”床上的魏夫人被他惊醒,看到魏征甚至来不及梳洗,拿着拐杖就往门外冲,更是惊讶不已,“你这脚还没好就下地,下半辈子你都不想走路了?”   “我再不走,太子就没命了!”魏征只扔下这一句话,便一瘸一拐地努力向门外挪。“天下为重”不是暗号,而是李建成的遗言,要魏征别记挂他的死,为了天下苍生继续留在人间辅佐李世民。   可魏征怎么能眼睁睁地看着那小子一而再再而三地牺牲自己?   坐轿太慢,他现在也没法骑马,魏征只能叫了个强壮的家奴把他背去太子的东宫,可是已经晚了一步。等他赶到玄武门,只看到大门紧闭,把东宫的府兵全都拦在门外。   *****   看到在李世民的带领下突然冒出来的伏兵,李元吉吓了一跳,慌乱之中张弓搭箭,却觉得全身上下一点力气都没有,三箭都没射中李世民。发觉不敌,李元吉拨转马头想逃,却只看到玄武门紧闭,而他身后的李建成依然温柔地笑着。   他要把李世民扶上皇位,决不允许任何人成为他的障碍,既然李元吉给李世民下毒,李建成自然不会留他的活口。从东宫毒酒开始,李建成就在谋划着这一天,可以以最自然的方式让出嫡长子之位,也能帮李世民除掉李元吉这个威胁。所以长林军会突然不知所踪,所以常何必须听李世民的命令,所以会有李建成亲自为他下厨的践行宴……以及宴会上下了软筋散的酒。   对不起,那些温柔和关怀其实都是假的,不过大哥很快就会去黄泉路上陪你。李建成看着愤恨不已的李元吉弃他而去,最后被尉迟恭射杀,心中闪过一丝愧疚,然后把目光转向眼前的李世民。   他恨他吗?恨这个突然由爱人变成敌人的哥哥。李建成看着李世民,温柔的笑容依然如面具一般挂在脸上,其中却多了几分悲哀。只要红莲再做一辈子皇帝,他们就渡过了所有的劫难,如果李世民的功德圆满必须以李建成的牺牲做垫脚石,他愿意牺牲自己。只是可笑的是一切的始作俑者分明是他自己,就连李世民对他的仇恨也在他的计算之中,一切都和计划的一样顺利,可是看到李世民向着自己张弓搭箭,李建成依然觉得悲哀。   恨吧,恨他这无情无义的哥哥,那样的话他死了以后,李世民也不会太伤心。终于帮他除掉了所有的障碍,数千年的夙愿终于达成,等红莲的记忆再次被孟婆汤抹去,来世就会是他们一直期盼的幸福。   面对杀气腾腾的李世民,李建成却像是面对那个飞奔向自己撒欢的孩子,张开怀抱,迎接带着破空声的箭羽。   花花,做个好皇帝,我们来世再见。   利箭刺穿单薄的胸膛,轻盈的身体如断翅的蝴蝶坠落,鲜血在白衣上开出鲜红的花,染红通向皇位的路。众人无法相信一切会那么顺利,围拢过来,却看到太子安详的笑容依然如故,深不见底的黑眼睛中没有对生命的留恋,只有一丝惋惜,遗憾自己没能看一看李世民黄袍加身的模样再走。   作者有话要说:  以上历史事件主要参考自龙耳东《大唐太子李建成》、黄中业《唐太宗李世民传》。 ☆、第六十五章 禁脔   箭头上涂着麻药,而且射中的地方比心脏偏了两指,李世民根本不想杀他。失去知觉以前,李建成就意识到了这一点。   恢复意识后,李建成感觉得到胸前的箭伤已经包扎妥当,身下垫着柔软舒适的褥子,身上的被子还带着阳光的香味,但是他的头发散了。李建成立刻睁开眼,看到李世民送他的白龙玉笄就在枕边,连忙一把抓在手里,仿佛晚了就会被人抢走。   总算这根玉笄没丢。虽然刚才的挣扎挣开了伤口,感觉到冰凉的玉贴着手心的皮肤,李建成才放下一件大心事,接着听到上面传来熟悉的呼吸声。   李建成意识到自己的处境了,僵在那里不敢动,看到一只手出现在自己的视线中,将他的手连同手中的玉笄一起包在掌中。李建成从袖子认出了自己的太子朝服,也从熟悉的茧子认出了手的主人,可惜这个主人穿上了这件衣服,便再也不是他的爱人了。   “惊讶吗?”富有磁性的声音带着几分调侃,像是个小孩完成了一个十分出色的恶作剧,然后顺利地看到某位老兄倒霉。   “有点。”李建成不抬头,“这是哪里?”   “长春宫。”   “难怪有点眼熟。”当年李渊进军长安的时候,大军就驻扎在长安郊外的长春宫,后来平定天下以后,李渊在长安城内有了更好的宫殿,城外的长春宫也就废置不用了。曾经遭到过大军蹂躏,如今又年久失修,长春宫虽然依然带着旧隋的奢华,却难掩颓败之气,就像现在已经成为胞弟阶下囚的“先太子”。   “觉得这地方怎么样?”李世民抬起头,四周打量了一下,“确实稍微破了一点,可我实在是想不出还有别的什么地方可以安置你。如果可以的话,我真想把你带进宫,一直带在身边。江山在手,美人在怀,这才是皇帝该过的日子……”   “够了!”李建成痛苦地闭上眼睛,使劲用额头顶着枕头,再也不想听下去。   “你在害怕?”李世民注意到李建成浓密的睫毛中似乎有水光在闪,擦去他眼角的泪,抚上他颤抖不已的肩膀,“怕我吗?”   怕!他怎么能不怕?李建成不想让李世民因他的死而痛苦,所以做尽他痛恨的事,打算痛痛快快地死在他手里,等着下一世的幸福。可是李世民没杀他,还把他囚禁在这废宫里,是想干什么?慢慢地折磨他,让他生不如死吗?李建成有勇气面对死亡,可他实在是没有勇气面对心爱的人要把他折磨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恨意。   “傻瓜。”李世民抱起李建成,让他躺在自己的怀里,“你觉得我会为了权力就舍得放弃你?还是觉得我们相爱这么多年,我会连你说的哪句是真话哪句是假话都听不出来?”   李建成愣住了。   “父皇不肯废了你的太子之位,元吉又下毒想谋害我,所以你想了这两全齐美的办法,装出与我誓不两立的模样,然后听任我对你行刺。这样一来,你自己可以让出太子之位,还能帮我除掉元吉。我猜得对吗?”炽热的吻贴上李建成的脖子。“连程咬金都看出你不是真的想害我,我会看不出来?”   “你……早就看出来了?”随着李世民的亲吻,李建成的嗓音带上了销魂蚀骨的轻颤。   “你以为你的演技很好吗?”一股热气随着轻柔的笑声喷到李建成的脖子上。“在朝堂上嘴里说着反对我的话,眼神中却是赞许,而每次父皇赞同你而斥责我,你就满脸又是愧疚又是心疼。还是我的演技更好一些,居然让你以为我真的恨你。可你也太不配合我了,又是临时远调长林军,又是给元吉下迷药,还特意叮嘱常何按照我吩咐的做,好像生怕我行刺你会失败,末了居然连太子朝服都不穿,就出现在我面前,身上带的还是……你能想象敬德从你随身佩的剑鞘里面拔出一把木剑时,脸上是什么样的表情吗?害得我差点笑场,没法再抱着你的‘尸体’去父皇面前扮逆子逼宫。”   “逼宫?”   “我已经是太子了。而且父皇已经答应,过一阵子就禅位给我。”   “真好。”李建成坐直身子,抚过李世民的脸颊,“我就知道这身衣服更适合你。”李世民也已经有二十七岁,已经是个成熟的男人,黑色描金的太子朝服衬着他的剑眉星目和英挺的面部曲线,自有一股不怒自威的气魄,像是绽放在盛世的牡丹,预示着以后天下太平的幸福。   “真好……”李建成捧着李世民的脸,几乎要落下泪来。他一直以为他活不到这一天了,想不到上天竟如此厚待他。   “才看到太子朝服,就激动成这样?”李世民有些好笑,“想不想看我黄袍加身?”   “想……”   “就不给你看!”   李建成愣了一下。   “我恨你。”   李建成听得越来越莫名。   “我恨你总把我当成没担待的小孩,什么事都替我做主张,害得我不得不配合你,整整两个月眼睁睁地看着你在我面前晃悠,却什么都不能做。”   李世民过于炽热的目光逼得李建成垂下眼,不自在地干咳几声,提醒他注意一下李建成还是重伤未愈的身体,未必承受得了他如此热情。   “但我更恨你如此不爱惜自己。”李世民不理会李建成微不足道的抗议,轻轻一扯,就让他跌入自己怀中,“你怎么变得这么虚弱?堂堂鬼面将军什么时候成了文弱书生?”   “你长大了,我也老了。”李建成惬意地靠在李世民身上,任由他解开自己的衣带,“做太子的时候每天有那么多奏章要处理,经常连吃饭睡觉都没时间,年青人都未必经得起这样折腾,更何况是我这样的年纪……”   “你那点借口只能骗骗你的太子妃。”褪去李建成的衣服,看到曾经饱满健美的胴*体几乎瘦脱了形,李世民满是心疼,“才多久没见,你就瘦成了这样。自从那次在东宫喝了毒酒以后,我就注意到你的脸色越来越差,买通了东宫的执事公公,才知道你在喝你自己配的补药,却是越喝脸色越难看。我让他把你扔掉的药渣捡回来,再煎一遍喂狗。就在昨天,那只狗死了。我找了个御医来验尸,那个御医说它是长期服用慢性毒药导致虚弱而死。听到这个消息时,我自己都差点被你活活吓死。”   “我又有什么办法?”李建成苦笑,“以鬼面将军的身手,我实在是怕自己会遇到危险,就会不由自主地抵抗,甚至亲手杀了你。”   “你也知道亲手杀了自己的心上人的滋味不好受!”李世民几乎是咬上李建成的嘴唇,粗鲁霸道的吻似乎恨不得把他吃下去,隔着绷带轻抚他胸前伤口的手却是分外温柔,“很疼吗?当时我真怕会失手,真的杀了你。可是我别无选择。如果不让大唐太子死在玄武门,我只怕你早晚会因为你自己的‘补药’在太子的位置上‘过劳死’。你知道吗?这是我一生中射得最险的一箭,你中箭倒下后,我就像是犯人等着判决,要么从此快乐无边,要么从此心碎成灰万劫不复。如果不是要瞒着所有人让你诈死,我真想让别人先替我看看是不是真的失手误杀了你,免得要我自己来发现我亲手杀了自己最爱的人。”   “都过去了,不是吗?”   “对,都过去了。”李世民几乎要喜极而泣,“哥,还是我计划得好对不对?大唐太子李建成死在了玄武门,你再也不是我的哥哥,只是我的爱人。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能妨碍我们在一起了。哥,你看,我终于比你厉害了。现在皇位是我的,你也是我的,江山美人一样不少,这样皆大欢喜的办法,你就没想到。”   不管长到多大,在他面前,李世民永远都还只是个孩子。李建成迎合李世民狂热的亲吻,任由他把先前的不安都化为□,用自己的身体来安抚这饱受惊吓的可怜孩子,没有把自己的担忧说出口。诈死的办法他从一开始就没考虑过,因为如果不是李渊直接封李世民为太子,李建成的存在对他的皇位就是个威胁。李世民既然选择长春宫来金屋藏娇,这里的侍卫、婢女肯定都是他的亲信,可是纸包不住火,只要李建成真的活着,就难免会有被发现的一天。把他留在长春宫,只会让李世民牵肠挂肚,然后更容易让人发现蹊跷,最后或许某一天,他依然不得不在李建成和皇位之间做出艰难的选择。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六章 梦靥   四周阴风阵阵,夹杂着鬼哭狼嚎,让人听了就直起鸡皮疙瘩。分明没有任何光线,李世民却能清清楚楚地看到一切——鬼魂一个个被绑在各色刑具上,各种妖魔鬼怪将他们开膛破肚,可是他们死不去,只能永远承受如此痛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莫非这里就是地狱?李世民看得心惊肉跳,万幸那些牛鬼蛇神见了李世民,态度却十分恭敬。李世民发现自己身上金光闪耀,低头一看,龙袍上绣出来的五爪金龙熠熠生辉,阴间的牛鬼蛇神正是被这层金光吓退,甚至还有个鬼卒前来招待他,说是大人有请。   想不到在人间做皇帝,到了阴间还能受到如此礼遇。李世民有些好笑。他是在做梦吧?李世民稍微回想了一下,便想起来自己是在登基后的宴会上喝醉了,醒过来时就成了现在的情形。既然不过是个梦,那就好好地四处看看,毕竟不是什么人都能在阴间畅行无阻,还活着的时候,就把十八层地狱参观个遍,顺便再和十殿阎王攀攀交情。   李世民见领路的鬼卒对他十分客气恭敬,于是真的毫不客气地参观起阴间,一直走到一条大河边。   鬼卒说这就是黄泉,浑浊的河水汹涌磅礴,湍急的水声如同冤鬼呜咽哀鸣,在河的对岸则是一大片花海,红色的花瓣鲜艳得仿佛在滴血。   鬼卒说那是曼珠沙华。曼珠沙华只能生在幽冥界、长在黄泉边,所以也被称为“彼岸花”。曼珠沙华花开叶落,叶生花谢,虽是同根生,却是花不见叶,叶不见花,近在咫尺,却是生生相错。   望不到边界的曼珠沙华像血海,又像是火海,但吸引李世民注意的不是满目鲜红的花,而是站在花海中的人。   其中一个是俊美如同神祇的少年,身材高大健美,相貌英挺伟岸,只是脚下如火如血的曼珠沙华让他英俊的容貌也带上了一层妖异的感觉。不知为什么,李世民总觉得像是在哪里见过这个人,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而且那少年极不友好地盯着他看,像是与李世民有不共戴天之仇。   比这少年更让人不舒服的是他身边的女人。那女人虽然身材窈窕,五官也不难看,却是黑皮肤白头发白眼睛,让人怎么看都觉得不舒服。   鬼卒到那女人面前复命后便退下了,留下李世民与那一男一女两个怪人对视。   过了很久,李世民才打破沉默:“你们是谁?为什么带‘朕’到这里来?”有鬼卒引路,李世民原本以为自己是要去见十殿阎王,想不到会被带到这样两个怪人面前。李世民特意在“朕”字上面咬了重音,提醒他们他是人间的皇帝,就算到了阴间,也是与十殿阎王平起平坐,轮不到小妖怪来他面前造次。   “‘朕’?”英俊少年嗤笑,“才当上皇帝,就会摆皇帝架子了?”   才当上皇帝?这个人认识他很久了?少年相貌俊美,能让人过目不忘,李世民也觉得他很眼熟,可依然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他。   “听说杨珪媚成了你的杨妃?”少年继续说着,同时令人感到不舒服的笑意更甚,“天下在手,美人在怀,你的日子过得可真逍遥,逍遥到这么快就把我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你到底是谁?”李世民听得直起鸡皮疙瘩。   “认不出我是谁吗?”少年想了想,“难怪你认不出来,是我忘了。”   李世民看到少年抬起一只手,遮住半张脸,立刻认出了眼前的人:“元吉!”   “你终于认出我了,二哥。”李元吉冷笑着放下手,“玄武门的那一箭,可真疼啊……”   李世民心中闪过一丝愧疚:“元吉,是我对不起你,可那是因为你要和我抢哥哥。我封你为海陵郡王,给你修皇陵,找人给你超度……”   “修皇陵?超度?”诡笑扭曲了李元吉英俊的面孔,“我抢走你的爱人,奸污你的妻子,再一箭射死你、杀光你所有的孩子,然后给你修皇陵、超度,再加个好听点的谥号,你就甘心吗?”   “那你还要怎样?”   “我要你给我偿命!”   “元吉,别敬酒不吃吃罚酒。”李世民板下脸来,“你别忘了,现在我是受皇天庇佑的皇帝,我想怎样就怎样。既然你不接受,就别怪我不顾兄弟之情,找人做法,让你魂飞魄散!”   “魂飞魄散?”李元吉身边的黑皮肤女人突然大笑,银铃般的笑声十分动听,只是在这样的环境下,这清脆的笑声只让人觉得恐怖,“就你身边那条小泥鳅,还想让我保护的人魂飞魄散?”   “你是什么妖怪?”   “妖怪?”黑皮肤女人依然笑得妩媚之极,“无知小儿,我是你老祖宗!”   黑皮肤女人变成了一条乌黑的龙,同时浓得化不开的黑暗以她为中心散发出来,渐渐吞噬周围的一切。鬼卒不见了,曼珠沙华不见了,黄泉不见了,周围鬼哭狼嚎的一切都不见了,只有无边无际的黑暗。李世民的龙袍依然金光闪耀,但是这点金光在铺天盖地的黑暗中,就像是大海上的一叶孤舟,只要一个浪头打来,就能让船上的人万劫不复。   “李世民,还我命来!”   随着李元吉凄厉的叫声,迎面有什么东西向李世民扑来,吓得他一下子从噩梦中惊醒。   原来只是个梦。李世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平复了一下心跳,看向睡在枕边的人。   新皇登基,第一夜自然是在皇后的椒房殿过。看到身边依然睡得像头死猪的长孙珑儿,李世民只觉得无名火起。和李建成睡在一起的时候,他半夜里会给他掖被子,会安慰被噩梦吓醒的李世民,哪像他的妻妾,只会空占着名分,别的什么都不会。长孙珑儿和她的哥哥长孙无忌一样,只会沽名钓誉,自从李世民登基以来,便决心要做个名垂青史的“贤后”,于是时时处处作出贤良淑德的模样,整个人就像是把历史上所有的模范女子生搬硬凑在一起做成的一个可笑的偶像,根本不是个活人。世人都道李世民娶了个世间少有的贤良女子,只有李世民自己知道长孙珑儿关心的只是她自己的名誉和世人的赞赏,根本不是李世民是否开心。每天面对美丽却呆板的皇后,李世民只觉得比面对一块木雕还不如,至少木雕就算让他觉得乏味,也不会矫揉造作地笼络朝臣和百姓的爱戴,让他想休了她都休不成。   过了半天,枕边人才有了点反应:“皇上?”   怎么?他吵着她睡觉了?还是当着丈夫的面还要继续扮演小丑一般的贤妻贤后?整天戴着面具活,她倒也不嫌累。李世民做了场噩梦,正想找个人吵上一架发泄发泄,不料长孙珑儿翻过身来,却是露出一双和梦中的黑龙一样的白眼睛。   “皇上,做恶梦了?”躺在他身边的人变成了梦中的黑龙女,侧身支着头看着他,“真可惜,这根本不是梦。你看,元吉也来了。”   长孙珑儿被李世民的惊叫声吵醒,只看到刚登基的丈夫连衣服都来不及穿,便跑出门外,跑入外面的瓢泼大雨中。   *****   长春宫的寝殿里一灯如豆,案几上分门别类整齐地摆着奏折,李建成正在看,然后把批阅的内容写在纸上夹进去,方便李世民抄写。要不是怕人认出他的字迹,发现应该死在玄武门的隐太子息王还在长春宫活得好好的,李建成实在是很想直接替李世民批阅奏折,好让他多一点时间休息。   外面下起了雨,寒风夹着雨水扑进屋里,让盛夏都变成了初秋。李建成用手挡住烛火,免得被风吹灭,接着拢了拢披在身上的衣服,想叫身边的小侍婢去关窗,却看到她趴在案几上睡着了。   到底还是孩子。李建成把身上的衣服披到她身上,起身要去关窗,却惊醒了她。   “公子?”小侍婢突然直起身,发现李建成的衣服披在她身上,自己的一身单衣被窗外的寒风吹得似乎整个人都要乘风而去,连忙站起来,“公子,我来。”一时不留意,又被案几绊倒。   “媚儿,小心!”李建成连忙扶住她,“去睡吧。”   被称为“媚儿”的小侍婢揉了揉眼睛,却固执地摇头,依然陪在李建成身边。   “小孩太晚睡会长不高的。”李建成存心逗她。   “别把我当小孩,我才不会相信这些哄小孩的话!”嘴上说不信,媚儿却是鼓起腮帮子,又舍不得去睡,又怕真的长不高。   真亏得李世民有心,把这么个妙人儿送到李建成身边,这空荡荡的长春宫在李世民不来的时候,总算也不是太寂寞。   媚儿的全名叫武媚,父亲是大唐开国功臣武士彠,母亲是武家的侍婢杨氏。武士彠原本是个木材商人,杨广在位期间广修宫殿,导致木材价格飞涨,武士彠趁机大肆敛财,家底颇丰。武士彠是个非常成功的投机商,而他的投机眼光不仅仅在于商机,也在于政机。旧隋大业末年,李渊任职河东和太原之时,因多次在武家留住,与武士彠结识。李渊在太原起兵反隋以后,武家曾资助过钱粮衣物,所以唐朝建立以后,武士彠因“元从功臣”出任光禄大夫,封太原郡公,后来历任工部尚书、黄门侍郎、判六尚书事、扬州都督府长史、利州都督、荆州都督等职,从一个低贱的商人一步登天。武媚的生母杨氏虽然出身低微,但是因为貌美,甚至比武士彠的正妻相里氏更受宠。虽然杨氏只生了武媚一个女儿,这个女儿却不仅美貌更胜其母,而且聪明伶俐,因此武士彠宠爱武媚甚至胜过相里氏生的儿子,常赞这女儿胜过儿子千百倍,还曾在酒后戏言如果武媚不是女孩,他就立她为嗣,因此引来相里氏以及她的儿子的嫉恨。   武媚毕竟年幼不懂事,总以为有父亲保护和宠爱的日子会永远持续下去,根本没有把嫡母和异母哥哥们的嫉恨放在心上,不料好景不长,武士彠还没等到李世民登基就死了。杨氏没有儿子,相里氏再也没有了顾忌,生生逼死杨氏,如果武媚没有被李世民接走,恐怕下场也不会比杨氏好。   武媚才十二岁,一夜之间父母都没了,嫡母毫不留情地把她送进宫,周围再也没有一个熟悉的人。看到入宫后不是住进皇帝的后宫,而是被送到废弃已久的长春宫,武媚实在是怕极了,不知道等待她的将会是什么样的命运,不料李世民向相里氏要她,并不是为了充实自己的后宫,而是为了让她伺候住在长春宫的“公子”。   公子似乎连名字都没有,整个长春宫的上上下下只称呼他为“公子”,这样一个美丽的谪仙似乎也根本不在乎。不过武媚很庆幸自己有个好听的名字,尤其喜欢公子用他清澈到透明的声音叫她“媚儿”,像是个温柔的哥哥在叫心爱的小妹妹,虽然妩媚知道公子的年纪做她爹都绰绰有余。   “公子,你也去睡吧。今天皇上不会来了。”女孩的心智本来就成熟得早,武媚自然知道“公子”和皇上的关系,可是这样一个不食人间烟火一样的人不会让人觉得他与皇帝的龙阳之好肮脏,只会心疼他的男儿身不能光明正大地陪在心上人身边。可惜武媚自己都只是个孤苦无依的小婢女,即使看到“公子”不时看向长安的方向,知道他挂心着爱人,除了在言语上安慰他以外,却什么都做不了。   “是啊,他不会来了。”虽然心里知道今夜注定孤枕难眠,李建成依然会不由自主地不时看向窗外黑沉沉的天空,以及被笼罩在暴雨中的长安城。今天是李世民的登基大典,却偏偏遇上这样的天气,总让人觉得不舒服,只是李建成不能确定让他不舒服的是天气,还是李世民今天不会来的事实。   新皇登基,今天他肯定是在皇后房中过夜,这是对国母的尊重。李世民往长春宫已经跑得太勤快了,要是今天还来长春宫,以后就会有源源不断的麻烦。只是现在见到李世民成了李建成生活中唯一的盼头,今天他不在,李建成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武媚又开始眼皮打架,头像小鸡啄米一样一点一点,李建成看得有些好笑:“媚儿,你去睡吧,我看完这几本就好……”   话音未落,突然有个人闯进来,吓了李建成和武媚一跳。窗外一道闪电划破天空,闯进来的人竟然是李世民!更让李建成惊讶的是李世民披散着头发,身上只穿了贴身的亵衣,袜子上满是泥点,都被外面的雨淋得湿透,整个人都狼狈不堪,还在喘着粗气。   “世民,出很么事了?”李建成连忙站起身,“你怎么弄成这样?”   见到李建成,李世民似乎终于可以放心了,向他一步步走来,还没到他面前,便突然倒在他身上。   “世民!”李建成接住李世民魁梧的身子,摸到他的额头滚烫,“媚儿,去叫人拦住皇上的随驾,就说他明天再回宫,别的都别解释。再去熬碗姜汤,烧桶热水来。”   等到武媚领命而去,李建成努力抱好李世民:“到底出什么事了?”在这种时候来长春宫会惹来多大的麻烦,李世民和李建成一样清楚,可他还是来了,宫里一定发生了难以想象的事。   “哥,元吉来找我了,他要我给他偿命。”李世民把头埋在李建成的怀里,整个人都抖得像寒风中的树叶,“哥,救我……”   李元吉!李建成抱着李世民哄,抬头看向窗外的乌云,似乎能看到一条黑龙在云间翻滚。当初姜尚为了给李元吉续命,在他身上养了个小鬼,现在看来,这个小鬼已经成了比长孙皇后和朝臣更大的麻烦。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七章 鬼神   李世民醒过来的时候天已大亮,发现自己像个婴儿一样全身赤*裸,但也像小时候躺在摇篮里一样安全舒适。   “醒了?”李建成出现在他的视线中,摸了摸他的额头,“还好烧退了。肚子饿吗?我给你炖了蛋……”   见李建成要走,李世民连忙抓住他,把他冰冷的手按在自己的额头上:“陪我。”   “真是,越活越小了。”尽管嘴上说着调笑的话,李建成还是在床边坐下,让李世民睡在他的膝盖上,“安心睡吧,我不走。”   李世民干脆抱着李建成的腰,把头埋在他的肚子上:“早朝时间已经过了?”   “你都睡了两天了。”   “刚登基就不早朝,天下该骂死你这个祸水了。”不过他更该担心的是以后天下会怎么想他这个新官上任却连火都不烧的新皇帝。虽然心里知道新皇登基——尤其是一个弑兄杀弟逼父篡得皇位的新皇登基——树立一个好形象很重要,就算是演戏,他哪怕爬也要爬去早朝,李世民还是觉得昏昏沉沉,全身无力,想爬都爬不动。   “我这个‘祸水’还不是因为有你这‘昏君’做靠山,才有恃无恐?”李建成像哄小孩一样抱着李世民哄,“安心好好休息吧。昨天长孙无忌带着御医来看过你,证实你确实病得挺重,不能上朝,朝堂上不会出现对你不利的谣言。”   “长孙无忌?”李世民睁开眼睛,“我不是下过命令,任何人擅闯长春宫,一律格杀勿论?你还让他进来!有了这个先例,以后来长春宫的人会越来越多,你还怎么藏得住?”   “你三天两头往长春宫跑,我已经藏不住了。”李建成轻轻叹息,“如果把长孙无忌拦在外面,甚至就地处斩,他就能赚个‘死谏’的美名,你反而会落人口实,以后就会有更多的人光明正大地闯长春宫,要斩了我这‘祸水’。不如让他进来,带着御医亲眼看看你确实不宜早朝,让他去朝堂上替你解释。”   “你就不怕他叫人搜长春宫,把你搜出来?”   “不会。魏征和他在一起。”   “你那太子洗马可真是个能人啊……”当初玄武门之变后,李建成便向李世民推荐原本属于东宫的王珪、韦挺、魏征,尤其要李世民重用魏征。后来因为李建成“遇害”,幽州、泾州、山东、河北相继叛乱,要为李建成“报仇”,多亏魏征去安抚,战火才没有重新烧成燎原之势。   “所以要好好对他。魏征是个能人,但是心高气傲,你要得到他的爱戴,就必须要真心诚意地对待他。”   “可我只想真心诚意地对你怎么办?”李世民赖在李建成身上撒娇。   “我在和你说正经事。”李建成把李世民弄下来,“魏征以前在东宫供职,而你手下的重臣几乎都是你自己的亲信,难免排挤他。如果你也不帮他,就是……”   “你觉得怎么安排妥当就怎么安排好了。”李世民继续耍赖,“朕还在生病。梓童……”   “我是你哥,不是你的皇后。”   “皇后可没你好。”李建成会帮李世民收拾烂摊子,会帮他挡住不想见的人,还会帮他批奏折,长孙珑儿只会让人觉得乏味之极,甚至令人作呕,还有个很会找麻烦的哥哥。李世民把下巴搁在李建成的膝盖上:“我要是能娶你就好了……”   “我看你精神好得很,明天就回去上朝。”   “我不要……”   “乖,听话。”   “不听又怎么样?”   “不听话打屁股。”   “没关系,白天你打我,晚上我打你。”李世民凑到李建成耳边,暧昧地加了一句,“当然不是用手打。”   “李——世——民——你脑子除了那事以外就没有别的了吗?”   “我可是病人,需要发汗……”   “有你这么发汗的吗?”   “可是这样发汗的效果肯定比焐被子好。”   “李世民,你也给我差不多一点!”   瓷器打碎的声音惊住了正在打闹的两个人,循声望去,只见武媚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们。   这是年轻有为的皇帝?这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公子?听到手中的药碗打碎,武媚才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闯祸了。   “没关系,我再去煎一碗。”李建成把李世民挣开的被子重新裹好,却是毫不留情地任由他的头重重地落在床上,“媚儿,叫人收拾一下。”   李建成走了,李世民也消停了,乖乖地裹在被子里趴在床上装死毛毛虫。他也知道每天晚上往长春宫跑不是办法,可是那个梦太可怕了,只有在李建成身边,他才能睡个安稳觉。他知道这份乱伦的爱情和依恋是毒,也无法抵抗,只能任由自己沉迷其中,哪怕知道这片刻的欢愉是饮鸩止渴。   *****   李建成打发走厨房里的下人,再三确认自己在厨房里做的事不会被人看到听到,才抓起一把柴草在水缸里沾湿,然后点上火,用烟火去熏灶头上的灶神像。   厨房里很快就多了个咳嗽声:“我说比干,你叫我出来就不能用别的办法吗?比如点个香什么的。”   李建成把柴草扔进炉膛里:“真对不住,我还以为叫灶神出来,就是把柴草当香点。”   “我说国神大人,我们都是这么多年的老朋友了,别再开这种玩笑了好吗?”黑烟散去,姜尚被熏得灰头土脸,一口大白牙却被黑脸衬得更加光彩夺目,只是烟灰把他的脸上其余的部分都遮住了,李建成看不出他是在笑,还是在龇牙。   如果比干和姜尚这个卖国贼是朋友,那可真是被生生剖心也是活该了。李建成面无表情地看着姜尚。   发觉CHA科打诨是自讨没趣,姜尚也不再嬉皮笑脸:“说吧,你们家宝贝受德又怎么了?”   “玉帝陛下在天庭怎么样了?”李建成问了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   “我整天在人间帮人烧火做饭,哪里会知道天庭的情况?”   “话说我最近特别想吃油炸臭豆腐。”   “你……”姜尚几乎跳起来,看到李建成一张牲畜无害的笑脸,还是只能忍气吞声,“算你狠!你们家玉皇大帝和西王母恩恩爱爱,过得十分幸福。”   “我是问他是否掌权。”   “就算不掌权又怎么样?有西王母帮他,天庭哪个神仙敢不买他的帐?国神大人自然也可以狐假虎威了。”姜尚似乎意有所指地最后补充了一句。   “也就是说不会有天庭的人来找红莲的麻烦。”李建成盯着姜尚,“那么你养在元吉身上的小鬼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她敢不买玉帝陛下的账?”而且尤其奇怪的是黑龙追着李世民的时候,大有不杀他就誓不罢休之势,可是见到李建成,却没有继续追进来。   “那个可不是小鬼,而是大神。”   “比西王母更大的神?”   “西王母确实法力很强大,但如果是女娲、伏羲、盘古之类的□神,会买西王母的帐?”   “她是和他们平辈的□神?”李建成皱起了眉头,“她有那么大来头,倒是肯听你的话?”   “她不是听我的话,而是来找你。”   “找我?”李建成挑了挑眉毛,“找我干什么?”   “她说她是你失散多年的老婆。”   整个厨房一下子安静了。   李建成说要亲手为李世民做饭,把厨子赶了出来,可是厨子实在是不知道自己还能去哪儿,就等在门外。里面一直都很安静,过了一会儿,李建成出来了,衣服上沾了点煤灰,什么好吃的都没烧出来,但是整个厨房都像刚被火烧过一样。   李建成还是带着平和的微笑,嘱咐目瞪口呆的厨子:“我最近特别想吃臭豆腐,先买个二十斤回来,就放在厨房里好了,我每天都要吃。”   厨子还来不及回答,就听见厨房里传出一声怒吼:“比干你个老混蛋!”   李建成已经走了,像是根本没听到那句话,但是厨子听见了,连忙钻进厨房,却连一个人都没看到,只看到被油烟熏黑的灶神像,而且油烟下画出来的灶神老爷好像换了个姿势,顿时吓得魂不附体。   几天后,李建成实在是吃腻了臭豆腐,来厨房看看姜尚被熏得怎么样了,结果没看到灶神像,只看到原本贴神像的地方如今糊满了厨子不知从哪里弄来的驱鬼符。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八章 惊雷   秋高气爽,正是外出游玩的好日子,可惜李建成早已死在玄武门。“先太子”还在坟墓外面活蹦乱跳,已经很不像话了,他自然更不能离开长春宫到处“诈尸”。主子都不出门,武媚作为贴身侍婢,也不能出去玩,不过她一点也不觉得闷。   公子人长得好看,性格又温柔,每天和他在一起,就是莫大的享受,而且是连皇帝都羡慕的享受。武媚知道李世民很嫉妒她可以光明正大地整天黏在李建成身边,等武媚到了需要忌讳男女授受不亲的年纪,自然会赶她走。于是武媚抓紧时间学一切只能从李建成身上学到的东西,李建成帮李世民批阅奏折的时候,武媚就借口研墨在一旁偷看。   “小丫头。”李建成发现了身边小小的偷窥者,一笔杆敲在她头上,“这不是女孩该学的东西。我教你的新曲子练熟了吗?”   “媚儿只是好奇嘛。”武媚捂着额头,“公子,你看,都打肿了。媚儿破相了,以后嫁不出去了……”   李建成被她闹得哭笑不得:“你好奇什么?我的字很奇怪吗?”   “公子的字和皇上很像。”武媚凑到李建成身边看,“只是皇上的字总给人一种舍我其谁的霸气感觉,公子的字比较平和秀气。”   当初李世民学写字的时候,就是李建成手把手教他的,字迹当然像。   “公子,要是你存心模仿皇上的字迹,别人应该看不出来。”武媚抬起头看了看李建成,“公子,你为什么不试试模仿皇上的字?”   “我为什么要模仿他?”   “那样你就可以帮他批奏折了啊。”皇帝真不是人做的差事,李世民都病得起不了身了,可要他操心的事却没有消停的日子。李建成就算心疼他,也只能帮他拿拿主意,最后的定稿还是要他自己誊写到奏折上,最后因为劳累过度,原本并不特别重的风寒硬是被拖了半个月才好。李世民带病批阅奏折的模样别说是李建成心疼,武媚都看得心里很不是滋味。如果李建成存心模仿李世民的字迹,就能代他批阅奏折了,李世民就能有更多的休息时间,李建成也不会再因为担心他的健康而愁眉不展。   “虽说艺多不压身,世上还是有很多事情,不会比会好。”李建成合起手中的奏折,“他是我爱人,但也是皇帝,有无数的人觊觎他手中的权力。我帮他拿主意,已经有越俎代庖的嫌疑了,如果还能代他批阅奏折……媚儿,你也知道我是什么身份吧?”   就算不知道,有几个人敢对皇帝直呼其名?皇帝又有几个哥哥?更不用说当年李建成还是大唐太子的时候南征北战,每次带着他的鬼面军回来,全长安城的百姓都会夹道欢迎凯旋的英雄。武媚虽然没有进过宫,但是也在鬼面军凯旋的时候看到过李建成。清俊儒雅却武艺高强的李建成是无数长安少女的春闺梦中人,知道他在玄武门被亲弟弟射杀,不知有多少女儿哭断了柔肠,所以武媚看到长春宫里的人以后,忍不住惊呼出声,发觉李世民看着她,才急忙补上一句“好漂亮的人”,假装只是惊叹于“公子”的美貌。   “聪明的姑娘。”李建成一掌按在武媚头上,“我是先太子,是对他的皇位威胁最大的人,不能再做出惹来嫌疑的事。让世民操心的事已经够多了,我不希望他还要花心思来防备我,活得比现在还累。”   武媚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是不是觉得我很傻?”李建成苦笑,“放着太子不做,偏偏要做亲弟弟的禁脔,被软禁在这废宫,还甘之如饴,比藏我的人还怕我会被人发现、救出去。”   “恋爱中的人都是大傻蛋。”发现李建成投来异样的目光,武媚连忙补充一句,“我娘说的。”   “是啊,确实傻,为他吃尽苦受尽累,依然甘之如饴……”   “原来爱上一个人那么恐怖……”武媚也是半大姑娘了,也憧憬过自己以后会嫁的如意郎君,不过看到李建成这个榜样,或许终生不嫁才是明智之举。等她长到不能继续留在李建成身边的年纪、李世民要把她送出去找婆家的时候,她要不要主动提出去尼姑庵出家?可是既然男人和男人可以相爱,女人和女人是不是也能相爱?恐怕尼姑庵也不安全。   “媚儿?”见武媚想得出神,李建成叫了她一声。   武媚吓得几乎要跳起来。   “吓坏了?”   “有点。”武媚供认不讳。   “我们这样的毕竟是少数。”李建成觉得有必要纠正一下自己给武媚造成的错误观念,干脆放下手中的笔,认真给她上课,“媚儿,等你长大后,皇上一定会给你找个好人家,夫妇恩爱,子孙满堂,老了以后相濡以沫,儿孙绕膝,这才是大多数人的爱情。”   原来这样……武媚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又为李建成担心起来:“公子你呢?”   “我?”李建成脸上又浮起令人心酸的笑意,“不是每个人都能遇上如此刻骨铭心的感情,这或许也是另一种悲哀的幸福。”虽然从投胎以前知道他们这辈子要做兄弟开始,白鲤就知道这份感情从一开始就注定不会有好结果。原本以为这辈子的苦难到玄武门之变就结束了,想不到他现在依然能陪在红莲身边。虽然“活死人”的日子每天都要过得提心吊胆,李建成依然希望和李世民在一起的时间能长一点,再长一点……   “公子,你和皇上一定也会幸福的。”每次看到李建成露出这样的神情,武媚都希望能像熨平衣服上的皱褶一样熨开李建成不时蹙起的眉头,可惜她实在是帮不上公子。   “我和皇上可是乱伦,还是断袖。”   “可是有几人能遇到这样的真心人?公子,我支持你们。”武媚摆出一个大大的笑脸,把茶杯递给李建成,“不过公子也要在皇上面前替媚儿多多美言,让媚儿以后能找到个好婆家。”   李建成自己的女儿也不过和武媚差不多年纪,他也舍不得以后武媚在婆家受委屈。   “好……”李建成接过茶杯,刚要喝,突然另一个侍婢上气不接下气地跑过来。   “公子,不好了!”那个侍婢跑到李建成面前,想快点把话说出来,却因为跑得太急,气喘不上来,反而什么话都说不出。   “别急,慢慢说。”李建成把手里的茶杯递给她,“到底出了什么事?”   侍婢心急如焚,咽了口唾沫才说得出话来:“皇后来了!”   李建成手中的白瓷茶杯落在地上,摔得粉碎。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九章 “贤后”   皇后被称为“国母”,自然是要母仪天下,时时刻刻都要做全天下女子的典范。自从玄武门之变后,李世民天天去长春宫过夜,整个后宫都在猜测年轻的皇帝是不是在废宫养了个娇娃,是因为什么原因才不能光明正大地把她接进宫。长孙珑儿也是女人,同样不能免俗,和其他女子一样嫉恨住在长春宫的那个让整个后宫都变成冷宫的“狐狸精”。可是《妇诫》上说女子要宽容丈夫宠爱其他女人,再为丈夫寻觅佳偶更是正妻的责任。既然长春宫里的人是李世民的心上人,长孙珑儿就算心里再不好受,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全当不知道,免得“心胸狭窄的皇后”会成为全天下的笑柄。万幸她的一切牺牲都没有白费,李世民登基后,长孙珑儿便如愿以偿地得到了皇后的宝座和丈夫登基后的第一夜。   哪个女子不爱慕年轻有为的皇帝?长孙珑儿宁愿相信李世民宣她侍寝,是因为偏爱她,而不是顾忌她的皇后身份。可是皇帝居然半夜里起来,依然直奔长春宫,接着便是称病连续半个月都留在那里,不回长安,甚至不上朝。   住在长春宫里的人连个名分都没有,李世民却对她宠爱如是,简直就是对皇后的侮辱。这样的侮辱别说是妻子受不了,就是妻子的娘家人也看不下去。听说李世民登基后居然只是前半夜陪着皇后,后半夜又跑去长春宫,长孙无忌就气不打一处来,立刻以进谏的名义带人去闯,一定要看看是哪个狐狸精有那么大的本事。   长春宫里的人放出话,说是李世民病了,所以无法回长安。原本长孙无忌想一个人去,可是魏征说进谏也要讲究方法。长孙无忌是长孙珑儿的哥哥,跑去斥责李世民冷落妻子而宠爱一个没名分的女人,即使说得在情在理,听起来也不像是文臣犯颜直谏,倒像是裙带官生怕失去了自己的靠山。一旦皇帝对他产生恶感,不但听不进他的话,说不定反而会害得皇后更不受待见。不如顺着那个女人的说法,带个御医以探病的名义去看李世民,这样一来,皇帝就会觉得他其实更关心的是皇帝的健康,而不是他备受冷落的妹妹,因此也更容易听进逆耳忠言。长孙无忌觉得魏征说得有道理,便带了个御医去,不料魏征得寸进尺,说带了一个外人,那就不在乎再带第二个,自己也死缠烂打地硬要跟来。   魏征原本是李建成的亲信,按理来说应该是李世民的敌人,可是在玄武门之变后,魏征反而比长孙无忌更受李世民器重,让长孙无忌心里十分不痛快。无奈两人现在同朝为官,关系不宜搞得太僵,论口才,长孙无忌也实在不是魏征的对手,只能把他一起带去,结果只看到千真万确地染了风寒重病卧床的李世民,由御医亲口证实他确实不宜立刻回长安,接着魏征就在一旁CHA科打诨,长孙无忌连长春宫里“狐狸精”的狐狸毛都没见到,就被魏征哄了回来。   回来后想了一下,长孙无忌突然明白一件事——难怪魏征这个几次易主的墙头草侥幸没陪着李建成一起死在玄武门,却一点也不知收敛,还敢在朝堂上指着李世民的鼻子骂,好像生怕李世民下不了杀他的决心,而李世民也没有把他拖出去处斩,反而对他礼遇有加,原来他和长春宫里的人是一伙儿的。他是仗着有长春宫里的人做靠山,吃准李世民不敢把他怎么样,于是在朝堂上尽情表演冒死直谏的戏,博取身后的美名。李世民在长春宫养病的时候虽然不早朝,却经常让人带奏折去让他批阅,而魏征对李世民在长春宫做出的决定都不太反驳,看来他们已经有干预朝政的倾向了。现在长春宫里的人已经远比长孙珑儿得宠,要是再让魏征得势,长孙珑儿保不住皇后的位置事小,长孙无忌在朝堂上要是被魏征排挤得没有立足之地,问题就严重了。长孙无忌下定决心一定要除掉魏征,抓住他曾经为李建成做过太子洗马的把柄,唆使濮州刺史庞相寿眼前的红人霍行斌诬告魏征谋反。不料听了霍行斌的话,李世民不但没有审问魏征,反而不加思索地就把霍行斌按照“诬告谋反及大逆者斩”的法律条文处以死刑。万幸霍行斌没有把长孙无忌供出来,不然李世民恐怕也会以同样的罪名处置长孙无忌。   看来那个住在长春宫里的人对长孙珑儿地位的威胁远远胜过长孙无忌的想象,长孙无忌不但没有吃一堑长一智,反而更是下定决心一定要除掉那个祸害。长孙珑儿倒是被霍行斌的死吓得后怕不已,生怕自己失宠以后还会失去哥哥做靠山,好说歹说才劝住长孙无忌。   这是女人间的战争,要靠女人的方法来打。男人都觉得妻不如妾,妾不如偷,李世民对长春宫里的美人如此着迷,宠爱她远胜长孙珑儿,其实多半是因为长孙珑儿是光明正大的妻,长春宫里的人是朝不保夕的偷,要让他对那个人失去兴趣,最好的方法就是也让她光明正大地进宫。这样一来,李世民不但会因为失去了“偷”的乐趣而很快对她也感到乏味,长孙珑儿也能直接把情敌从暗处拖到明处,以便控制和对付她。   于是趁着李世民外出狩猎的时候,长孙珑儿也备齐凤驾,去会一会长春宫里的人。不料才到了门口,就被侍卫不由分说地拦下来。   长孙珑儿还算顾忌皇后的身份,不便和侍卫一般见识,但是她身边的人看不下去。长孙珑儿的贴身婢女绾绾是她的陪嫁侍女,主子从唐国公府二少奶奶到秦王妃、太子妃、皇后步步高升,下面的奴才狗仗人势,也是越来越嚣张,见到居然有人敢挡皇后的驾,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大胆奴才,瞎了你的狗眼,连皇后都敢拦!”见侍卫挡驾,绾绾指着侍卫的鼻子就骂了起来,要不是顾忌他手里有武器,她肯定冲上去赏这不长眼睛的奴才两耳刮子,“皇后殿下驾到,还不快快滚进去,叫你们的主子出来接驾。”   “皇上有命,擅闯长春宫者不论高低贵贱,一律格杀勿论,莫说是皇后,就是太上皇来了也一样。”侍卫丝毫不为所动,“皇后殿下请回。”   “你……”绾绾指着侍卫的手指开始抖起来,“皇后你也敢杀!”   侍卫还是照本宣科:“皇上有命,如果有人硬闯长春宫,不论贵贱,皆可先斩后奏。皇后请回!”   “你个狗奴才,仗着有里面那狐狸精撑腰,连皇后都不放在眼里了是不是?”绾绾气得眼睛都红了,“有胆子你报上名来,信不信皇后殿下弄死你全家。”   “小人城西刘家村刘武。”侍卫还是板着一张脸,“皇上有命,如若侍卫玩忽职守,私自放外人入长春宫,即抄没家产,诛灭九族。请皇后殿下不要为难小人,摆驾回宫。”接着像是根本看不见绾绾气得跳脚,再不答一言。   绾绾在门外对着侍卫撒泼的时候,长春宫里却是整个儿地翻了天。   “春花姐姐,皇后还没走?”武媚问先前来通风报信的侍女。   “没有……”春花也急坏了,“看她这架势,不进来搜个底朝天,她是不会罢休的。公子,怎么办?要不你先躲一下?”   “躲?躲得过么?”李建成看向窗外,从那里正好可以看到在门外和侍卫僵持不下的长孙珑儿,以及她身边浩浩荡荡的凤驾,“她摆了这么大的排场来,还死活不肯走,要是不进来搜出个人,恐怕不会善罢甘休。”   “那怎么办?”春花急得来回走,像是要把地板磨下去一层,“公子,快想想办法啊。虽说皇上下旨擅闯长春宫者格杀勿论,可刘武怎么能真的杀皇后?公子,救救他吧……”在外面的拦着长孙珑儿的侍卫刘武是春花的心上人,春花没法不为他担心。   该来的躲不了,李世民每天都在长春宫过夜,这一天来得已经够晚了。起初的惊吓过后,李建成就不再介怀:“不找到我,她是不会罢休的。”   “那怎么办?”春花听不明白了。就算她只是个侍婢,也知道让人发现应该死在宣武门的息王还活着,会掀起什么样的惊涛骇浪。   “春花,去给我拿包砒霜来,”李建成的语气平静如昔,像是在说一件与他毫无瓜葛的事,“她要带,就让她带我的尸体回去。”   “公子!”春花吓傻了。   “放心吧,我会留信给皇上,说明一切,他不会为难你们。”李建成抬起头,近乎透明的笑容令人心碎,“春花,刘武是个好男人,以后我不在了,你们找个远离京城的地方过你们的小日子,别再牵扯到皇室了。这口饭,真的不好吃。”   “公子……”眼泪顺着春花的脸颊流下来。   “没关系,息王已经死在了玄武门,我不过是去我早就该去的地方。”李建成笑得云淡风轻,坐在一地灿烂的阳光中,像是要羽化而去,“寿数已尽的人还在人世多活了那么久,我知足了。”   “不行!”武媚突然开口,“公子,你要是死了,不论是因为多迫不得已的原因,整个长春宫上上下下都不会留下一个活口。况且皇上那么爱你,你怎么忍心丢下他?”   白鲤从来不忍心过丢下红莲先弃世而去,可惜生生世世,他们都像命中注定一样不得善终。李建成抿了抿嘴唇,不做声。   “媚儿,你有办法?”春花像抓到了救命稻草,“快说,该怎么办?”   武媚则是把自己的嘴唇咬出血,终于下定决心般把长春宫的下人都叫过来:“福伯,你把公子藏起来,一定要藏好,决不能让皇后的人发现。”   李建成自己也不想被长孙珑儿带来的人发现,正纳闷武媚为什么还要指派人专门看着他,想不到武媚后面的话是:“春花,彩珠,给我找套最华丽的衣服出来,还有胭脂水粉、珠钗首饰,统统都摆出来,其他人把这里收拾成女人住的地方。大家记住了,皇上藏在长春宫的人——是我!”   她要牺牲自己来保全李建成!她何苦为了一个早晚要死于非命的人牺牲大好年华?李建成想抗议,无奈在玄武门中箭后,体力便大不如前,一个稍微会点三脚猫功夫的粗使男仆就能把他制住拖走。李建成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所有人都忙碌起来,把失魂落魄的武媚打扮成一个华丽的娃娃。   *****   不论绾绾怎么撒泼威胁,长春宫门口的侍卫都像石像一样对她视而不见,但要是有人敢往里面闯,立刻会被拦住。双方正坚持不下,里面突然出来一个婢女,向长孙珑儿道了万福,说是小姐有请。   他一个小小的侍卫敢拦皇后的路又怎么样?最后做主子的都还得买国母的面子,乖乖地请她进去,还轮得到他一个小小的侍卫嚣张?经过侍卫刘武的身边时,绾绾不无得意地白了他一眼,还故意在他身上撞了一下,可刘武震惊得根本没注意到这点小动作。   长春宫里面什么时候多了个可以做主的小姐?长孙珑儿一行稍稍走远一些以后,刘武就拉住出来迎接长孙珑儿的春花,低声追问她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看门的那个侍卫长得虽然不怎么样,身材倒是很结实性感,配着说不上英俊却十分刚毅的面容,也别有风味。绾绾撞了刘武一下,便跟着长孙珑儿进去,稍稍走远后再回头一看,想让刘武惊艳于自己的回眸一笑,结果就看到他和刚才出来的婢女又是拉拉扯扯又是说悄悄话。   “真是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奴才,骚样……”绾绾冷哼一声,重新端起贴身大丫鬟的架势,跟着长孙珑儿进长春宫。   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奴才吗?长孙珑儿面上不动声色,但是心里总觉得这话像是在含沙射影地骂自己上梁不正下梁歪,才□出绾绾这样的奴才。   *****   长春宫里重重门户,处处景致,不难想象鼎盛时期的精致华丽。可是花无常开,草无长青,时无长春,区区一个宫殿又怎么逃得过时间的摧残?长春宫因为长时间疏于打理,虽然已经尽力掩饰,却依然呈现出一种难以掩盖的破败感,像是美人迟暮,用再多的脂粉也留不住逝去的青春,看来总是令人格外感伤。长孙珑儿有些担心,不知李世民藏在长春宫的会是什么样的美人,会来代替她这个半老徐娘。   婢女们掀开层层轻纱,引长孙珑儿入寝宫,只见一个衣着华丽的小人儿向她盈盈跪拜:“皇后殿下万福,民女武媚叩见皇后殿下。”   真的面对面看到了李世民藏在长春宫的娇娃,长孙珑儿倒是一愣:“就你?”看身材,这孩子才刚过十岁吧?   “是。”武媚依然保持跪拜的姿势,“武媚不知皇后殿下驾到,有失远迎,还请皇后殿下责罚。”   “你少在那儿假惺惺了!我们……”   绾绾要发难,长孙珑儿却是抬起一只纤纤素手阻止她,接着扶起武媚:“妹妹不必多礼。”在她一抬头间,便惊艳得忘了呼吸。   妩媚,真是人如其名,小小年纪,便美得如此惊心动魄,莫说李世民会在长春宫流连忘返,就连长孙珑儿也是一看到她,就忘了刚才在长春宫门口的不快。   长孙珑儿问了武媚的年纪、家世,武媚均如实作答,让长孙珑儿越来越满意。长了一副人见人爱的花容月貌,兼且出身高贵、谈吐优雅,却是无依无靠,很容易收买。更妙的是她年纪又小,还不太懂人情世故,如果及时带到身边□,倒是个很好的帮手。长孙珑儿想了想:“姐姐虽然住在宫里,倒也听到皇上提起过妹妹,所以特意来见识见识妹妹这位女中诸葛。听说妹妹常能在朝政上给皇上出主意,不知平日里都读些什么书?”   “无非是《妇诫》、《列女传》,若是与皇后殿下相比,媚儿怕是要贻笑大方了。”武媚似乎有些局促,“况且牝鸡司晨,惟家之索,吕、霍、上官的前车之鉴已经证明外戚干预朝政,已经是极不应该,若是后宫再过问政事,实在是罪该万死,媚儿万万不敢逾矩。”   说得真好。长孙珑儿对武媚越来越满意:“那么皇上日日来长春宫过夜,莫非只是让妹妹侍寝?妹妹的月信来了吗?”   “啊?”武媚的脸一下子红得像是要滴出血来,“媚儿年纪还小,怎么能侍寝?皇上日日来长春宫,却从来不曾临幸过媚儿。”   看武媚被吓得手足无措,长孙珑儿有些好笑:“妹妹啊,虽然皇上不曾临幸你,你蒙受如此盛宠,也早已是皇上的人了,住在这长春宫,终究不合适。以妹妹的年纪入宫,虽然稍嫌早了点,却也不是不行。姐姐打算为妹妹破一回例,接你入宫,你意下如何?”   武媚能不答应吗?即使知道进宫以后,等待她的不知会是什么样的悲惨命运,武媚还是只能乖乖地叩头谢恩。   *****   长孙珑儿走后,李建成才被放出来。武媚还是坐在原地,却是浑身颤抖。   “公子,皇后说明天就接我进宫。”武媚说话的声音都在发颤,“公子,没关系的,反正武媚是没人要的孩子,就算死在宫里,也不会有人伤心。”   “媚儿……”李建成搂过武媚,“我只能说大恩不言谢。”   “公子……如果媚儿真的被皇后杀了,你会哭吗?”武媚终于再也忍不住,扑在李建成怀里哭起来,“公子,我怕……”   事已至此,武媚进宫已经是无法挽回的事实,李建成只能尽量安慰她:“皇后大张旗鼓地来,许多人都知道这件事,如果她私自处死你,皇上立刻就会怀疑到她头上,她不会做那么傻的事。皇宫里面也没那么糟,或许这也是一次机缘巧合,说不定月老给你安排的如意郎君就在宫里,你进了宫就能见到他了……”   “可是……”武媚现在的身份可是李世民藏在长春宫的娇娃,就算长孙珑儿不会把武媚怎么样,其他嫔妃也不会让她有好日子过。亲眼见识过父亲死后母亲被大娘逼死,武媚实在是太清楚女人的妒忌心有多可怕。   “明天皇后就要来接你了。”李建成扶正武媚,“我们只有一晚上的时间,你必须在这一个晚上学会如何在皇宫里活下去。”   武媚擦干净眼泪,知道平平淡淡的幸福注定与她无缘了,但还没想到等待她的会是怎么样的轰轰烈烈。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十章 暴君   回到皇宫,长孙珑儿立刻召见武士彟的遗孀相里氏,向她证实了武媚的话,随即传召三宫六院,说她已经去见过皇帝藏在长春宫的美人了,明天就要把她接进宫,以后大家都是姐妹,一定要互相照应云云,言下之意就是这个美人现在是皇后的人了,其他人别想刁难她,也别想打拉拢她的主意。三宫六院皆唯唯称是,心里却都在骂皇后贪心不足,自己贵为六宫之首,又有个身居高位的哥哥做靠山,还要把李世民现在金屋藏娇的人据为己有,以巩固她的地位。   第二天,武媚只收拾了几样简单的行礼,就随长孙珑儿进了李世民的后宫。   一如侯门深似海,侯门尚且如此,宫门又该有多深?事到如今,武媚只能祈祷上苍保佑,保佑她的自我牺牲能感动李世民,早日放她出宫,或者保佑她真的能在皇宫里遇到一个白首不相离的如意郎君,让她有勇气面对从此暗无天日的人生。   与武媚相反,长孙珑儿却是沉浸在重获圣宠的憧憬中。   武媚入宫的第一天,后宫的女人们便用各种借口来看能把李世民迷得不早朝的美人。长孙珑儿带着武媚熟练地在百花丛中周旋,悄悄地告诉她面对什么人时应该如何对待,武媚就算神思恍惚,也逼着自己用心去听去记。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让她能学会如何在这后宫自保,活到能离开皇宫的那一天,或者活到她能没有遗憾地离开人世的那一天。   李世民出去两天便回来了,稍微休息了一下,便又要去长春宫过夜,还没出宫门,就被长孙珑儿拦住,说有一个惊喜给李世民。   就这么个乏味之极的女人,还能弄得出什么“惊喜”?听闻长孙珑儿的话,李世民没有半点欣喜之色,只觉得不耐烦。   发现李世民脸色不善,长孙珑儿却一点也不慌,因为她确信自己做的事一定会让李世民喜出望外,进而对自己刮目相看。长孙珑儿一直把李世民迎进自己的椒房殿,还没有进去,李世民已经没耐心了:“到底有什么事?”不在李建成身边的时候,李世民只要一有睡意,李元吉的鬼魂便会在噩梦中对他穷追不舍。李世民熬了一夜没睡,现在只想赶紧去李建成身边,享受他少有的舒适安宁,长孙珑儿却把他迎到椒房殿,是要他今晚临幸她吗?   “皇上日日离开京城去长春宫,实在是不合体制。妾身……”   她又要说教!李世民朝天翻了两个白眼,后悔自己怎么就娶了这么个虚伪做作的女人,还让她做了皇后,现在每天都得受活罪。不过妻子虽然是父母帮他找的,皇后却是他自己立的,所谓天作孽犹可存,自作孽不可活,说的就是李世民现在的处境。   “妾身私自揣测上意,将长春宫里的人接到了宫里来,皇上以后再也不需要去长春宫了。”   说完了?这么快就说完了?李世民愣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长孙珑儿不是在说教:“你说什么?”   “妾身已经把长春宫里的人接进宫了,以后皇上再也不必……”长孙珑儿本以为李世民会喜出望外,不料她话还未说完,李世民突然一把掐住她的脖子。   “你说什么?”与长孙珑儿预料的恰恰相反,李世民不但没有半点欣喜之色,反而双目赤红,如同发狂的野兽,“谁允许你去长春宫的?!谁允许你把他接过来的?!”   “皇……上……”李世民把武媚养在长春宫,无非是顾忌她年纪小,还不便以嫔妃的身份入宫。长孙珑儿为武媚大开方便之门,本以为李世民会欣喜于她的“善解人意”,可为什么李世民一点都不高兴?长孙珑儿想解释,可是李世民掐在她脖子上的手如铁钳,她连气都喘不过来。   李世民凑到长孙珑儿耳边:“见到他的时候,你惊讶吗?他居然没有死。”   什么没有死?为什么要惊讶?长孙珑儿想不明白。   “别怨朕,是你自己多事,看到了那么多不该看的东西。”   长孙珑儿一直到被李世民活活掐死,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毫不怜惜地任由长孙珑儿的尸体倒在地上,李世民才想起来忘了问她还有谁见过李建成。所有见过李建成的都必须尽快处理掉,不过当务之急是在更多的人发现李建成还活着以前赶紧把他送回去。   “哥!”李世民冲进内室,没看到李建成的身影,只看到端坐在那里的武媚,“怎么是你?”   如果长孙珑儿接回的是李建成,天下会如此太平?武媚给了李世民一个苦笑,随即看到长孙珑儿倒在地上,脖子上有个清晰的手印,显然是被人掐死的,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呼,但马上被李世民捂住嘴。   “你想和她一样吗?”   武媚连忙摇头。   “那就乖乖闭嘴!”李世民扔下武媚,吩咐说皇后得急病死了,让人收拾掉尸体,随即又头也不回地直奔长春宫。   原来皇帝是个如此可怕的人。武媚被吓傻了。李世民在李建成面前完全是个大小孩,没有半点天子的威仪,武媚一点也不怕他。可是现在她知道了,年轻的皇帝一点也不缺少坐稳皇位需要的杀伐果断,只是在李建成面前不会表现出来而已。一个残忍到可以不加思索地掐死发妻的人真的会感动于武媚的自我牺牲、放她出宫吗?可如果不出宫,难道要武媚真的一辈子留在宫里,以一个如此残忍的人为夫君,或许总有一天就会落得和长孙珑儿一样的下场……武媚真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下去。   李世民以为李建成的存在暴露了,杀了长孙珑儿以后才发觉不过是一场虚惊,一惊一喜后,便迫不及待地要回到李建成身边。武媚被李世民的残忍吓破了胆,对自己的未来忧心忡忡,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哭一场,然后想办法回到公子身边。两个人都没有注意到有个人躲在暗处,将刚才的一幕尽收眼底。   *****   才两天没来,长春宫就像是变成了一片死域,连盏灯都没有。李世民匆匆忙忙跑进去,生怕不见了他藏在宫里的挚爱。万幸,李建成还是在那里。   屋里几乎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明亮的月光只照亮窗口处的一小块地方,李建成就坐在满地的月光中喝酒,银色的月亮把他整个人都照得仿佛是月光凝成的精灵。   总算见到他的人了,李世民放下心来,坐到李建成对面:“怎么不点灯?”   “长春宫里的人已经进宫了,这里没人住,何必要点灯呢?”李建成只顾自斟自酌,连看都不看李世民,“这里已经空了,你也不该再来。”   “可是不在你身边,我睡不着。”   可是武媚进宫后,李世民依然天天往长春宫跑,很快就会有人发现李世民藏在长春宫里的人根本不是武媚,到时候不仅武媚的牺牲会白费,李建成一旦被发现,后果更是不堪设想。而且李建成感觉得出来,姜尚养在李元吉身上的黑龙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李元吉死后,她的力量脱离了肉身的束缚,又带着冤死的怨念,一天一天变得越来越强,只是因为对白鲤抱有一份异样的感情,才没有闯进长春宫、当着他的面伤害李世民,对李世民的敌意却从来没有改变过。一旦怨念让她迷失了本心,她就再也不会顾忌白鲤,到时候李世民将任她宰割,而白鲤被肉身所困,即使是有限的法力也施展不出来,根本无法保护李世民。看来是时候离开他了。   “生气了吗?”李世民也想去拿酒,被李建成一掌拍开,干脆抱过李建成的人,让他坐在自己怀里,“今天长孙珑儿来,吓着你了?是我的错,没有看好她。幸好武媚替你顶了缸,现在全天下都在笑话我这大唐皇帝居然是个怪人,放着三宫六院那么多千娇百媚的美人不要,偏偏喜欢个还没长大的小孩。”   李建成不做声。   “真的生气了?”李世民晃了晃怀中的李建成,“我又不是真的喜欢小孩,不会把她怎么样,而且她又是我们的大恩人。等到风头过去了,我就让她出宫嫁人,一定给她找个好人家。”   “那就好。”李建成似乎是放下了心里的一块石头,靠在李世民身上,“婉顺比媚儿大不了几岁,也该嫁人了。”   听李建成突然提到李婉顺,李世民有了些不太好的预感:“怎么突然想起她来?你现在是我的人了,我只准你想我。”   “世民,有一件事我一直忘了问——你把我的孩子们怎么样了?”   “婉言和婉顺都嫁人了,我亲自给她们选的夫家,虽然职位不高,但都是一心一意对她们的老实人,能让她们离开皇宫做平淡幸福的日子。婉言还给你生了个外孙……”   “我的儿子呢?”李建成继续追问。   李世民不作声了。   “全杀了?”   李世民沉默了很久才开口:“我别无选择。”   “承明才两岁,承义还在吃奶,你连他们都没放过……”   “我说了我别无选择!”李世民扳过李建成的脸,“你知道你这太子有多受人爱戴吗?常何看到你‘被杀’,拿他自己的儿子和承明调了包,想为你留下一点血脉,要不是承明对着我喊‘二叔’,差点就让他蒙混过关;你‘死’后,幽州、泾州、山东、河北相继叛乱,我费了多大的力气才镇压下去;魏征虽然同意为我效劳,却从不在朝堂上给我留半点面子,要不是你一再地劝我,我真想杀了他;史可利更是一听说你被杀,立刻自尽殉主,而你的三千长林军宁愿去给你守空坟,也不要我给的高官厚禄;……如果你的孩子中有任何一个还留在人世,哪怕是吃奶的娃娃,这些人还会让我坐在皇位上吗?”   李建成不做声。   “哥,你不会怨我的对不对?”李世民搂紧李建成,“我知道你最关心的是我,为了我的万里江山,你什么都肯牺牲,我只是做了你愿意为我做的事。你是我的好哥哥,是最爱我的人,不论我做什么,你都不会怨我的,对不对?你是我一个人的,不需要妻子,不需要孩子,你只要有我就够了。”   李建成不置可否。   “哥!”李世民扶正李建成,让他面对着自己,在清朗的月光下,看到一条红线从他的嘴角蜿蜒而下,“哥,你怎么了?”   “酒里有毒,你为我造的空坟不会继续空了。”李建成云淡风轻的笑容中多了几丝悲哀,“世民,我知道你做的一切都是情非得已,我不恨你。我只是想念我的孩子。你是大人了,能照顾自己,他们更需要我。”   “你……”李世民急红了眼,“解药呢?我不准你死!你还有两个女儿,还有武媚。要是你死了,信不信我把武媚一辈子关在冷宫中?”   “没有解药。”李建成的声音越来越低,“世民,没用的,已经晚了。”   “怎么会没有解药?给我拿出来!你是吓我的对吗?”李世民使劲摇晃李建成,不允许他睡过去,“你以为死了就能从我身边逃走?你要是真的敢死,信不信我也喝毒酒陪你一起去?碧落黄泉,你永远也别想逃走。哥,你不是说你也爱我吗?你不是答应生生世世都要和我在一起吗?你可是大唐太子,怎么可以食言?哥,你怎么忍心扔下我?……”   临死前还能听到李世民的肺腑之言,知道他依然那么爱他,真是太好了。可惜只要李建成还活着,李世民的皇位就坐不稳,也没人能阻止黑龙杀死李世民,他同样别无选择。   花花,来世再见,这一次再无侥幸。   无论李世民怎么摇晃李建成,沉重的眼睑还是盖住了光华流转的美眸,再也不会睁开,只有一抹欣慰的笑容始终留在他唇边,就像在玄武门挨了李世民当胸一箭时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十一章 武媚   “暴毙而死”的意思其实是被秘密处死,这个道理朝堂上的人都知道,只是长孙无忌做梦也没想到这样的厄运会轮到自己堪称贤妻模范的妹妹头上。   宫里传出皇后暴病而死的消息,长孙无忌就觉得不对,在葬礼上找到长孙珑儿的贴身侍女绾绾,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李世民掐死长孙珑儿的时候,绾绾一直躲在一旁,听不清他们说了些什么,但是亲眼看见是因为长孙珑儿把长春宫里的武媚接进了宫,李世民才会掐死她。之后李世民封武媚为才人,再也没有去过长春宫,但也没有再去见过武媚。   皇帝杀死皇后,这样的事却被一个小宫女看到了,如果让人发现,在皇宫里杀死一个小宫女比掐死一只蚂蚁还容易。绾绾生怕被灭口,央求长孙无忌去向李世民要了她,不论是给长孙无忌做姬妾还是奴隶,只要能离开皇宫就好。长孙无忌才不关心区区一个侍婢的死活,让他担心的是那个神秘的武才人。于是葬礼过后,长孙无忌便带着礼物进宫去拜会武媚。   长孙珑儿需要靠手握重权的哥哥来巩固她的东宫地位,长孙无忌也需要贵为皇后的妹妹维系他与皇帝之间的亲密关系,如今长孙珑儿刚死,长孙无忌便带着礼物去讨好武媚,看起来是因为失去了妹妹给皇帝吹枕边风,所以想在后宫里给自己找一个新靠山。不过这只是别人的想法,武媚可不这么想。   李建成说过,要在后宫活下去,第一要旨就是用最坏的想法来揣测一切的人和事,宁愿错杀一百,不能放过一个,免得这放过的一个就会成为自己的催命符。   看到还只是个半大孩子武媚,长孙无忌也是好奇李世民怎么会看上这么一个人,但还是礼貌地问候武媚,然后大谈特谈李渊起兵以前,他也曾和李渊一起拜会过武士彠,然后就开始攀武士彠的交情,喋喋不休地赞扬他仁义无双,又说那时就看出年仅三岁的武媚有大富大贵之相云云……武媚嘴上应付着,心里纳闷李建成告诉她的野心家长孙无忌怎么成了个只会攀裙带的酒囊饭袋,长孙无忌突然话锋一转:“话说魏大人也常去武家拜会,武才人可见过?”   “魏大人?”武媚听得一头雾水,“哪位魏大人?”   “就是魏征魏大人。”   “先父的故交中有这么一个人吗?”武媚疑惑地歪过头。   “就是个瘦瘦小小的小老头。”长孙无忌又补充了一句。   天地良心,武媚对魏征的全部了解都是从李建成口中听说的,只知道他曾经是李建成的太子洗马,而且听李世民说是个很不怕死的谏官,仅此而已。她真的不知道魏征和武士彠有过交情。   “大概我那时候年纪还太小,不太记得人。”武媚抱歉地笑笑,“对不起,长孙大人,我实在不记得先父的故交中有这么一个人。”   是他多心了吧?武媚才几岁,哪有那么多的弯弯肠子?更不用说她还不曾侍寝,根本没法给李世民吹枕边风。长孙无忌连忙打哈哈:“瞧我这记性。太上皇起兵的时候,魏征还在给李密做军师,怎么会认识武大人呢?”   为了掩饰自己是专程来打探武媚和魏征的关系,长孙无忌又装模作样地就皇后的死感叹了一番:“都说女人爱专宠,皇后却不是什么心胸狭窄的女人。武才人由她举荐入宫,小小年纪就受到皇上如此青睐,她若是在天有灵,想来也会感到十分欣慰。”   “长孙大人,恕媚儿直言,我觉得皇上有点可怕。”   这小傻瓜居然在后宫对着皇后的哥哥说皇帝的坏话?长孙无忌自此认定武媚是个绣花枕头,脸上却只是笑:“皇上贵为天子,自有他的威仪,臣民看到他会怕,也是情理之中。”   “媚儿不是怕皇上的威仪,”武媚好像还听不出长孙无忌是在给她找台阶下,继续“童言无忌”,“我是觉得任何一个能做到像皇上那么自律的人都很可怕。”   “哦?”长孙无忌来了兴趣,想趁机抓一个武媚的把柄在手里也好,日后万一她得宠了,长孙无忌还能威胁她给自己做靠山。   “皇上曾经提及过,要打破帝王不得看本朝国史的规矩,说是‘自观国史,知前日之恶,为后来之戒’。能严于律己到如此地步,真是令人钦佩。”   什么“自观国史,知前日之恶,为后来之戒”,皇帝要看本朝国史,还有哪个史官敢秉笔直书?李世民分明是生怕李建成太得人心,会影响他的统治,所以要改史书,还编出个如此可笑的借口。不过这个消息对长孙无忌而言是福不是祸。他可是让李世民下定决心弑兄篡位的人,是开国大功臣,是历史的胜利者。如果要改史书,史官一定会把他的形象描写得无比伟大光辉。   “皇上还让媚儿见到长孙大人的时候带句话。”   “什么话?”是想问长孙无忌打算在史书上留个什么样的形象吗?长孙无忌得意地想。   “皇上说长孙大人虽然是先皇后的哥哥,但终究是男人,出入后宫,多有不便,若是传出什么难听的闲话,终归不好。现在皇后已经仙去,长孙大人还是……”   长孙无忌一开始还颇为得意地听着,听到后来越来越不是滋味,到最后惊出一身冷汗。李世民亲手掐死长孙珑儿,可见他对长孙氏已经恨极,说不定已经后悔杀死李建成,进而迁怒到长孙无忌身上,只是因为找不到长孙无忌的把柄,才会拿长孙珑儿出气。他让武媚带的话会不会是对长孙无忌的警告?警告他别继续追查长孙珑儿的死因,不然以后的史书上长孙珑儿就不是不幸暴病而死的贤后,而是被皇帝发现和自己的亲哥哥乱伦、遭到秘密处决的YIN娃□。   看来所谓的勾心斗角也不过如此。看着长孙无忌近乎落荒而逃的背影,武媚对自己在深宫里活下去的能力信心大增。但她还是想尽快回到公子身边,过不用算计别人和担心被别人算计的幸福生活。   *****   武媚入宫十余天,李世民似乎才想起世上还有这么一个人,在长孙无忌拜见武媚的当天就召幸她。   把人都赶走以后,皇帝和第一次受召幸的武才人却是坐在床上聊天。   李世民问及长孙无忌的来访,于是武媚一五一十地重复了长孙无忌和她的对话,但没有说她以李世民的名义警告长孙无忌不准继续追查长孙珑儿的死因。李建成说过,对宫里的女人而言,不论真傻假傻,被人当成傻子总是没错的。自从见过李世民亲手杀妻,武媚对李世民也起了戒心,不想让他觉得自己是个需要防备的人。   听武媚说完,李世民陷入沉思。想不到长孙无忌的野心这么大,怂恿李世民弑兄篡位、自己权倾朝野还不够,还要排挤魏征。看来以后哪怕是为了有个人牵制长孙无忌,李世民也非要留下魏征不可。   “他没问你皇后是怎么死的?”   “没有。”武媚摇头,“不过我看到过他和绾绾姐姐在一起,偷偷摸摸的不知道在说什么。”   绾绾?长孙珑儿的侍婢?幸亏武媚提醒,不然李世民差点就忘了这个人。于是还没到第二天天亮,绾绾就“自杀殉主”了。   又一条人命因为皇帝的一句话就没了,即使在入宫前就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武媚也不由得感慨人命在皇宫里的轻贱。   李世民不做声,武媚也只敢坐在旁边,过了很久才鼓足勇气:“皇上,我什么时候能回去服侍公子?”   李世民抬起头来,复杂的眼神让武媚看不懂。   “如果我不在,公子会不习惯。”武媚怯生生地补充了一句。其实李建成能让她做的无非是端茶倒水关窗研墨之类谁都能做的事,是这举目无亲的后宫让武媚格外想念李建成的笑容和保护。   “你不用回去了。”   “为什么?”武媚像大冬天被人当头浇了一盆冷水,“皇上,如果我回长春宫的话,皇上也能借口看我去看公子……”   “他已经死了。”   死了!即使一道闪电劈在武媚面前,她也不会比现在更惊讶。李建成死了?武媚离开长春宫的时候,李建成还好好的,才不过十来天时间,他就死了?   “你杀了他?”武媚不敢置信地看着李世民,“公子那么爱你,甚至不惜放弃太子的身份做你的男宠,你居然因为怕他的身份暴露,就杀了他?像杀条狗一样杀了他?!”   “对,是我杀了他!”李世民抓着武媚的头发,把她拽到自己面前,“公子倾城,还真是名不虚传,连你这样的小屁孩都被他迷住了。开心吗?你的公子心里也有你,他直到临死前还不忘要我保证会送你出宫……可我才是他的爱人!凭什么他剩最后一口气的时候,心里想着的是你不是我?”   “李世民……你这畜生……”武媚满脸是泪,但不知是因为疼,还是因为得知李建成的死讯。   “想激怒我,好去地下和你的公子团圆?”狞笑扭曲了李世民俊美的面容,“你可是朕藏在长春宫的美人,朕怎么会让你死呢?可你这么聪明,朕也不放心把你放出宫去。幸好,现在你是朕的女人了,你就等着慢慢地老死在这深宫里吧,武——才——人——”   外面的侍卫和往常一样守着,突然听到房里传出争吵声,接着就看到披头散发的武媚被盛怒的李世民扔出来。   “叫她滚,朕再也不想看见她!”李世民重重地关上门,隔绝了外面所有的视线,顺着门慢慢地滑下来,坐在地上哭得像个遭人遗弃的孩子。   公子死了,世上再也没有关心她的人了,再也不会有人来救她,她活在世上举目无亲,还不如死了算了。武媚跑到湖边大哭一场,冷静下来以后,看着湖中的明月,却是慢慢握紧拳头,咬碎一口银牙。如果不是长孙无忌和长孙珑儿,公子不用死,如果不是李世民贪恋权力,公子也不会死。如今长孙珑儿已经受到她应有的惩罚,但是害死李建成的长孙无忌和李世民还活在世上,过着逍遥快活的日子。不,武媚不能一死了之,她一定要让逼死公子的人付出代价!   李建成和李世民都把武媚仅仅当成一个孤苦无依的小女孩,也都低估了她的心机和智慧。   第一次被“临幸”就犯了龙颜,武媚成了后宫最不受宠的“武才人”。久而久之,不仅长孙无忌认定她是个小白痴,后宫的女人们也把注意力放在了更受宠的新人身上,把一夜失宠的武才人忘到了九霄云外,李世民更是彻底忘了后宫里还有武媚这么一个人。   不过武媚从来不曾忘记过她的复仇大计,在尽量让李世民及其嫔妃忽略自己的同时,她也为自己未来的飞黄腾达找到了一个绝佳的踏脚板——晋王李治。   李世民与长孙皇后育有三子,长子太子李承乾不学无术又荒YIN无度,次子魏王李泰天资聪颖却恃才不恭,幼子晋王李治则是胆小怕事又懦弱无能。比起天生有腿疾而不良于行的李承乾,李世民更喜欢英俊聪明的李泰,甚至隐隐有了废李承乾立李泰之意。李世民自己就是嫡次子做皇帝,李泰就算是次子,也不是不能继承皇位,因为李世民的偏爱,李承乾和李泰的关系越来越有重演当年李建成和李世民的趋势,而李治被当成能左右天平倾向的最后一个筹码,夹在两个哥哥之间左右为难。   李治胆小怕事,不敢帮任何一个哥哥与另一个哥哥作对,每天过得战战兢兢,直到遇到武媚。   武媚只比李治大四岁,两人相遇时一个青春,一个年少,李治起先是无意中发现父皇还有这么一个不受宠的才人,随即惊艳于她的美貌,稍有接触后,更是发觉被后宫一致认为是个白痴的武才人其实聪明绝顶,感觉像是抓到了救命稻草,却不知道两人的相遇其实是武媚一手策划的一场戏。美貌是女人最大的武器,凭借上天赐予的花容月貌,武媚轻而易举就俘获了李治的心,得到了他的信任,让他乖乖地做自己的傀儡。   武媚教李治在李承乾和李泰的皇位之争中置身事外,然后去讨好长孙无忌。果不其然,野心勃勃的长孙无忌很容易就上钩了。太子飞扬跋扈,魏王恃才傲物,两个人都没有把开国元勋舅舅放在眼里,只有最小的晋王谦恭有礼,又毫无主见。长孙无忌从李治身上看到了一个操纵傀儡皇帝把持朝政的机会,劝说李世民如果任由李承乾和李泰继续斗下去,难免重演当年李世民和李建成、李元吉的悲剧,要同时保住三个嫡子,不如改立性格宽厚的李治为太子。为了避免自己挟天子以令诸侯做幕后皇帝的美梦破灭,长孙无忌又想方设法将最受李世民宠爱的庶子吴王李恪逼死,保证李治的太子之位不可动摇,却没想到李治背后还有个“小白痴”武媚给他出主意,而长孙无忌从头到尾都被武媚当枪使。   李治本就迷恋武媚的美貌,当上太子以后,李治更加依赖武媚替他在政事上拿主意,讨李世民的欢心,保证他不会成为下一个废太子。对李治而言,武媚不仅是梦中情人,更是不可或缺的帮手,而庶母和嫡子的身份隔阂让这份爱恋和依赖成为李治心头的朱砂痣,越来越难以割舍。   贞观二十三年,李世民驾崩,武媚和部分没有子女的嫔妃们一起入感业寺为尼,李治却因为对武媚可望不可及而一直念念不忘。李治的皇后王氏一直将这份迷恋看在眼里,后来李治的萧淑妃专宠,惹恼了王皇后,于是在永徽二年,王皇后复召武媚入宫,以联手对付萧淑妃。   可惜愚蠢的王皇后低估了武媚和李建成在一起时耳濡目染学会的心狠手辣。   王皇后无所出,萧淑妃因为生了皇长子,才母凭子贵,甚至不把皇后放在眼中。所幸在王皇后的举荐下,武媚被封为昭仪,不久后便为李治生了第二个儿子,成功地帮王皇后斗倒萧淑妃。王皇后以为自己找来了一个好帮手,从此以后可以稳坐后宫之主的宝座,不料武媚绝不会满足于区区昭仪的身份,就在王皇后做着母仪天下的白日梦时,掐死自己的女儿栽赃给她,随即自己登上皇后的宝座。   李建成说得对,武媚进宫,或许是月老牵引下的机缘巧合,武媚真的在皇宫里发现了她真正的爱人——权力。当上了后宫之主,武媚的野心开始膨胀起来,先是残忍地虐杀了王皇后和萧淑妃,接着让自己的儿子李弘做了太子,然后开始干预朝政,为李治出谋划策,采用先易后难的策略,先后罢黜了褚遂良、韩瑗、来济,最后将长孙无忌满门抄斩、流放,长孙无忌最后被逼得自杀。   李治身体孱弱,不堪皇帝的重任,发现武媚是个很好的“战友”,可以用来对付把持朝政的前朝老臣、收回皇帝专政的权力,便让她一起垂帘听政,大唐出现了二圣临朝的局面。武媚的野心就此进一步扩展,李治驾崩后,她毒死了亲生儿子,自己称帝,像男皇帝一样打理朝政,也像男皇帝粉黛三千一样面首三千,几乎让大唐改朝换代,直到驾崩,才依依不舍地把皇位还给儿子李显,即后来的唐中宗。   武媚谥号“则天大圣皇后”,后世也称她为“武则天”。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十二章 白鲤   李建成已经不在了,李世民害怕李元吉和黑龙再来找他,晚上睡觉时让秦琼和尉迟恭替他守门,可是他们区区两个凡人怎么挡得住来向李世民索命的妖魔鬼怪?睡下后不久,李世民就发现自己又到了阴曹地府。   阴风阵阵,四处鬼哭狼嚎,尤其可怕的是这一次牛鬼蛇神见了他,就拿枷锁要往他脖子上套:“李世民阳寿已尽,速随我等去见阎王!”   李世民转身就逃,可他怎么逃得过会腾云驾雾的鬼差?李世民走投无路,只能闭目等死,突然感觉旁边有风声。   “小仙等不知国神大人驾临,有失远迎,请国神大人赎罪。”牛鬼蛇神们突然跪了一地。   李世民睁开眼睛,看到一条巨大的鱼把他围在其中,阴间的牛鬼蛇神正是向这条鱼跪拜。如果李世民没看错,这条鱼应该是鲤鱼,却不像凡间的鲤鱼色彩鲜艳,而是全身洁白如新雪,衬得一双流光溢彩的黑眼睛如宝石一般,身体也长得可以围着李世民绕三圈多,根本不像鱼。   “免礼。”白鲤口吐人言,温柔的嗓音让李世民觉得有些耳熟,接着用胸鳍指了指李世民,“这是怎么回事?”   为首的勾魂使者出列答道:“回国神大人,此人三十年阳寿已尽,我等奉命前来勾魂。”   “此人的阳寿才三十年?”白鲤抬头看了看李世民,“他看起来不像是福薄之人,只有三十年阳寿?是不是弄错了?”   “这个……”勾魂使者们面面相觑,“小仙等只是奉命行事,至于生死簿上是不是有差错,小仙等就不知道了。”   “这样啊。”白鲤想了想,“那么我们去见见十殿阎王。”   一干牛鬼蛇神连忙在前面开路,白鲤就像在水里游泳一样在李世民身边游动,陪着他一起去见十殿阎王。   十殿阎王为秦广王、楚江王、宋帝王、仵官王、阎罗王、平等王、泰山王、都市王、卞城王、转轮王,是阴间的统治者,可是这些阴间之王如今全部都出了森罗宝殿迎接他们。   一听白鲤说要看生死簿,秦广王连忙命令崔判官:“急取簿子来,看大唐皇帝陛下阳寿天禄该有几何?”   崔判官急转司房,将天下万国国王天禄总簿逐一检阅,只见大唐太宗皇帝李世民注定阳寿三十年,确实是该来阴间报到了,便拿去给十殿阎王看:“此人生前多造杀戮,又弑兄杀弟,实乃十恶不赦之人,因此阳寿很短,确实是三十年阳寿,贞观三年五月十八丑时三刻死无误。”   “三十年吗?”白鲤游到崔判官旁边,“这里不是写着五十年吗?”一边说,一边用鳍在“三”上面比了比,示意改成“五”。   崔判官想说这确实是“三”,秦广王已经夺过生死簿,骂了一通手下办事不力,连“三”和“五”都分不清,让大唐皇帝受惊,同时拿过笔悄悄地加了两笔,将李世民的阳寿改为“五十年”,才让崔判官拿回去放好。   可以回去了?被十殿阎王客客气气地送出森罗宝殿,李世民还不安地频频回头:“这样擅改生死簿没关系吗?”   “可能会折损我一点修行吧。”白鲤说得事不关己一般,“不用为我担心。我已位列仙班,在人间也有香火供奉,折损的这点修行很快就能补回来。”   这鱼到底是什么神?李世民想了想,想起刚才的牛鬼蛇神和十殿阎王称他为“国神大人”。“你是比干?”   “是。”   大忠臣比干居然变成了一条鱼?李世民心中疑惑。不过面对自己的救命恩“鱼”,他实在是问不出这么失礼的问题。   似乎是看出李世民的疑惑,白鲤又加了一句:“比干本来就是瑶池里的鲤鱼下凡,现在的样子才是我自己的本来面目。”   原来是保佑皇帝的国神,他果然是受上天庇佑的天子。李世民恭恭敬敬地向着白鲤躬身而拜:“世民多谢国神大人救命之恩,重返阳间后,一定为国神大人修葺庙宇,重塑金身……”   “我自损修行让你多活二十年,不是让你给我修庙的。”白鲤打断他,“你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什么事?”   “跟我来。”白鲤用胸鳍卷起李世民的手,牵着他在阴间参观。   地府的十八层地狱处处俱是悲声振耳,恶怪惊心。鬼魂一个个被紧绑牢栓,赤发鬼、黑脸鬼、牛头鬼、马面鬼拿着长枪短剑、铁简铜锤往他们身上招呼,鬼魂被打得鲜血淋漓,却再也无法通过死亡来解脱,只能不断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哀嚎。   白鲤领着李世民过了奈河桥,前面出现一座高大的城池,上书“枉死城”三字。一人一鱼还未走近,就只听里面哄哄人嚷:“李世民来了,李世民来了!”一伙拖腰折臂、有足无头的鬼魅扑向李世民,高喊:“还我命来,还我命来!”幸亏被鬼卒拖住,才没有真的扑到李世民身上,却还向李世民张牙舞爪,似乎要把他碎尸万段才肯罢休。   李世民被吓得连连后退,只见白鲤抖落一身鳞片,变成银锭子四处飞散,众鬼拿了钱钞,才嘟嘟囔囔地散去,白鲤身上的白光也随之黯淡了许多。   “这些人就是你当初平定天下时六十四处烟尘,七十二处草寇,众王子、众头目的鬼魂,尽是枉死的冤业,无收无管,不得超生,又无钱钞盘缠,都是孤寒饿鬼。他们又恨你害了他们性命,让他们还没享尽阳寿便死了,都在这里等着你。等你的阳寿真的尽了,他们便在这里拦住你,也不让你去投胎,只能在这里受永世之苦。”白鲤看了看自己暗淡的身体,“我的鳞片上带着神光,可以安抚怨鬼,但这只能顶一时之用,帮不了你一世。要彻底解开这罪业,你还是得靠你自己。”   李世民看到白鲤的身体上似乎多了些血痕,原本整齐漂亮的鳞片变得黯淡无光,比割下自己的肉还疼:“我该怎么办?”   “找人为他们做法事超度。”白鲤带着李世民继续走,“阴司里无报怨之声,阳世间方得享太平之庆。这些鬼魂得到了超度,也就不会再怨恨你。你还要尽力做个好皇帝,增加自己的功德,这样一来,阴间不会再添对你的怨怒,你的无量功德也能让那些不肯被超度转世的冤魂无法伤害你。天亮了,回去吧。”   眼前变亮了,过于刺眼的光线让李世民什么都看不见,等他恢复视力,发现自己躺在寝宫的龙床上,刚才的梦依然记得清清楚楚。   增加功业吗?李世民看着自己的手,还能感觉到白鲤的鳍卷着他时令人心安的清凉,心中满是无比的幸福。   阴间没有白天,四下里依然是一片黑暗。李世民的灵魂已经回到阳间,白鲤还恋恋不舍地望着他离去的方向。   “国神大人。”赶过来的崔判官小心翼翼地提醒了一下,“这个擅改命数……这个……”   “把所有的罪业都算在我头上。”白鲤语气十分平静,像是根本不知道徇私枉法擅改凡间生灵命数究竟是多严重的罪,“我的寿数应该不会只有四十岁那么短吧?”   “当然没有!”崔判官翻了翻生死簿,“国神大人应该活到六十岁……”   “还剩二十年,正好给他。”   如果每个枉死的鬼魂都像白鲤这么好说话,阴间也不用专门拨资金造枉死城来安顿这些亡灵,免得他们怨气太重,影响到阴曹地府的正常秩序。崔判官看了看天天鬼哭狼嚎的枉死城:“国神大人,恕小仙直言,有些枉死的鬼魂很多都是功败垂成,怨气甚至比一出生就夭折的小孩还重。即使多给红莲二十年寿命,他们也未必都肯乖乖投胎转世,就算红莲在凡间功德无量……也未必镇得住他们。”   “那要怎样平息他们的怨气?”   “让红莲一一经历他带给他们的所有痛苦。”为了让白鲤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崔判官补充了一句,“就是他杀了多少人,鬼魂就得以同样的方式被杀多少次。”   “不然这些鬼魂就会日日夜夜地缠着红莲吗?”   崔判官为难地点头:“国神大人是神,有天庭撑腰,这些孤魂野鬼不敢把你怎么样,但是红莲是妖,要是没有足够强大的法力保护自己,这些怨鬼就敢对他为所欲为,而且因为他们不敢动国神大人,所以国神大人造下的杀孽,他们恐怕也会算在红莲身上。”   “这样……”白鲤沉默了一会儿,“但只要有一个人供他们发泄,他们就不会去找红莲的麻烦了。”   “国神大人!”崔判官目瞪口呆地看着白鲤变成李世民的模样,走向枉死城,去替他受应该属于他的严酷惩罚。   多深沉的感情才值得他自我牺牲到如此地步?看到“李世民”来了,枉死城里的鬼魂怒骂着,咆哮着,要将自己所受的罪过成倍地返回到杀死他们的人身上。崔判官听到枉死城里的鬼魂们怒骂哭嚎,都怕得小心肝乱颤,白鲤的脚步也有些颤抖,却依然走向哭嚎不止的枉死城,咬咬牙把自己投进去,任由满含怨气的鬼魂一次一次地将他撕成碎片。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十三章 国神   国神比干不仅是所有文官的楷模,也是主管万物生长的神。天下初定,正需要国神保佑风调雨顺、庄稼丰收,让饱受战乱之苦的百姓不再挨饿受冻,因此李世民提出要去祭拜比干,朝堂上没有任何反对意见。   大唐开国之初,百废待兴,祭典不宜太过奢华,但必须虔诚。李世民恭恭敬敬地按照司仪嘱咐的拜祭国神像,心里却总觉得比干不该是塑像所雕的这样。他应该是个面目清秀的美男子,有着玉石般光洁白皙的皮肤,缎子一样光可鉴人的头发,还有一双迷人的黑眼睛……这不是李建成吗?李世民赶紧把脑子里的印象甩掉,梦中的白鲤取而代之出现在他的脑海中。   对了,这个才是国神该有的样子。李世民觉得神龛里供条石头雕的鲤鱼都比供个白胡子老头贴切,尽管庙里有很多比干乘龙翱翔天际的壁画,龙的前身鲤鱼也是供奉比干最常见的贡品,让他当坐骑驱使。李世民不由自主地猜想比干本来就是天上的鲤鱼投胎,要是看到凡间的鲤鱼被烧熟了当成供奉自己的贡品,就像人看到其他人用一个被开膛破肚还红烧过的人来供奉自己……实在太恶心了。李世民决定待会儿和庙祝好好地说一说,不准再用鲤鱼来供奉比干,免得国神大人被祭品吓跑。   千万不能把国神吓跑。李世民实在是太习惯每晚入梦后,都有白鲤来陪伴。如果在梦中见不到白鲤,李世民真不敢想象自己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   皇帝果然是孤家寡人,一母同胞的兄弟们都被他赶尽杀绝,李渊对逼他禅位的儿子恨到骨子里,也早已断了父子之情,朝堂上是不知打着什么如意算盘的大臣,后宫里是阿谀奉承的女人和被亲娘当成争宠筹码的孩子……每次面对行行□的虚伪面孔,李世民都感觉自己在世上举目无亲。   万幸他有他的白鲤。自从第一次梦见白鲤以后,李元吉和黑龙再也没有来过,不过李世民懒得和秦琼、尉迟恭解释那些鬼神之事,就说有他们守在门外,恶鬼就不来了,但是让他们每天晚上不睡觉站在宫外守门也不是个事,就让人画上他们的肖像贴在门上敷衍过去,然后每天在梦里和白鲤相伴。李世民只是一时懒得多费口舌,不料在门上贴秦琼和尉迟恭画像就此在民间流传开来,便是后来的门神。   有白鲤在真好,不仅能帮他驱走噩梦,烦恼时还会听他诉苦、安慰他,孤独时会不离不弃地陪伴在他身边。李世民就像在满世界冷漠的海洋中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觉得只要有白鲤陪在身边,哪怕全天下都与他为敌,他也不在乎。李世民对白鲤的感情已经不止是感激,甚至是当成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来依赖,有一阵子白鲤没有出现在他的梦中,李世民即使没有半夜被噩梦惊醒,也是整天魂不守舍,怅然若失,直到再次在梦中见到白鲤,才恢复过来。   虽然只是条会说人话的鱼,而且还大得有些瘆人,李世民却觉得自己找回了渴望已久的温暖,甚至想娶它为妻,然后……发现自己居然在想象一条鱼在他身下一边扭动一边娇喘连连的样子,李世民赶紧把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赶走。暂且不论比干是个男人,甚至是条雄鱼,对神仙动□可是大不敬,更不用说这个神还是历史上以刚正不阿闻名的比干。国神会不会因为他大不敬的想法而动怒,赏中原一次风暴或者蝗灾,直接让大唐因为国库破产而灭亡?可是每次一想到白鲤,李世民心中就满是抑制不住的甜蜜。   幸好祭祀仪式极其复杂,因此全程都有司仪指点,李世民只需要按照司仪吩咐的做就行了,不需要多费脑子,因此其他人没看出他们的皇帝拜祭国神的时候,满脑子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祭拜过后,李世民又留了一块碑,上面刻着他亲手作的赞颂比干的题词,却还意犹未尽,祭祀结束后依然在比干庙徘徊,似乎指望只会出现在梦中的白鲤会从某面墙后面出现,给他一个意外惊喜。   “皇上在找什么?”   随行的长孙无忌提醒了一句,李世民才回过神来,急忙推脱搪塞:“朕是在想,鬼神之说有几许可信。”   “依臣愚见,鬼神之说实不可取。隋文帝曾大兴佛教,广修佛寺,听任百姓出家,于是很多人为了逃避赋税徭役,便出家为僧为尼,人口不增,赋税不足,也是导致隋二世而亡的原因之一……”   “但是神佛也有劝人向善的作用,让信仰者因为害怕死后遭报应而不敢为恶,可以培养淳朴的民风。”同行的魏征顺着长孙无忌的话说下去,“而且太上皇也曾以神佛造势,说老子李耳乃是李家祖先,得到许多信仰道教的百姓支持和爱戴,才能有如今大唐的天下,其中鬼神之说也是功不可没。”   “大胆魏征,你是想污蔑太上皇得到天下百姓支持爱戴,不是靠自己才德过人,而是靠和神棍一样装神弄鬼吗?”长孙无忌立刻抓住魏征的把柄不放。   “臣的意思是鬼神之说正如天下万事万物一样,有其可取之处,也有其不可取之处,关键在于怎么用。”   “爱卿说得有理啊。”李世民的认同阻止了长孙无忌继续无理取闹。   “皇上究竟是有何烦心事?”魏征一语道破李世民的心病。   李世民想了想,还是说出自己做的噩梦和梦中的白鲤。   “恭喜皇上,贺喜皇上。”长孙无忌赶紧溜须拍马,“皇上是真龙天子,此鱼既然是国神的化身,必定是上天派来襄助皇上的神龙,只是因为以前有息王压制,才导致皇上的守护神依然是鱼身。如今息王已死,此鱼再也不受压迫,想来是很快就会化龙,定能保佑皇上的江山长治久安,国祚绵延……”   “长孙大人不是说鬼神之说不可取吗?”魏征毫不留情地当头一盆冷水浇下去。   于是一对活宝又吵起来了。   长孙无忌和魏征就是天生八字不合,每次说不上两句话就会吵起来。魏征这辈子就比长孙无忌年长十几岁,两辈子加起来比他多活的几十年岁数可不是白活的,于是每次唇枪舌剑的结果都是长孙无忌被魏征憋得面红耳赤,恼羞成怒,恨不得在长安找个最深最臭的水沟,把这瘦小干瘪的小老头头朝下脚朝上地CHA进去,之所以至今都没有付诸实际行动,只是因为他还没有找到能让他满意的水沟而已。   长孙无忌和魏征一言不合就会吵起来,根本不在乎皇帝是不是在旁边,李世民也实在太习惯他们在身边吵吵嚷嚷,对他们听而不闻,思绪飞到十多年前。   当时李世民还只是个二十岁都不到的毛头小子,皇帝还是杨广,李渊还只是唐国公,李智云还活着。忘了是为了什么了,李渊带着几个儿子来拜祭比干,对他们说起比干的事迹,然后问他们的想法。   “我只觉得这比干是个白痴。”李世民的耳边回荡着自己当时说出的狂言,“他不是天下第一仁,而是天下第一蠢,对商纣那样的君王还那样忠心。”   “比干是商纣王的叔叔,不也是王亲国戚吗?我要是比干,才不会侍奉商纣的那样的君王,不等他来杀我,我就先举义旗自立为王,自己做皇帝。”   “哥,你说为什么比干对商纣那样的暴君依然忠心耿耿?”   “因为爱。”一个温柔的嗓音给出让李世民疑惑的回答。   “爱?叔父对侄子的慈爱?臣子对君主的忠爱?还是……”   漂亮的凤目微挑,深邃的眼神中像是包含了无尽的悲痛,揪心的感觉清晰如昨日。   他为什么还在为李建成揪心?就算两个人有过一段荒唐的爱恋又如何?李世民把自己的心全部掏给李建成,李建成却更爱他自己的孩子,知道李世民把他的儿子都赶尽杀绝以后,便弃他而去。   如果有能力,李建成会一剑杀了他,给他的儿子报仇吧?可是武功尽失的李建成做不到,于是做了一件更残忍的事,把他自己从李世民身边夺走,让李世民一个人孤零零地留在这世上,任由他每晚被噩梦惊醒,蜷缩在空荡荡的龙床流泪到天亮。不知李建成是不是也在枉死城等着李世民,想为他的孩子们报仇。   “朕打算超度在战争中死去的亡魂,让他们早登极乐。”李世民突然开口打断长孙无忌和魏征的口水仗,“还有死在玄武门的息王和海陵郡王也一起超度。”   不过李元吉十有□不会放过他吧?没关系,李世民有他的白鲤。自从认识白鲤以后,李元吉和黑龙就没有来找过他,可见白鲤的法力十分高强。如果李元吉不肯乖乖投胎转世,李世民就让他魂飞魄散!那么李建成呢?如果他也和其他孤魂野鬼一样,要李世民为他偿命,李世民是不是也能……   李建成服毒自尽后,李世民就打定主意要忘了他,就算忘不掉,一旦曾经的爱人成了敌人,他也不能再对他手软。如果李建成也不肯被超度,那么就让他也……说好了不再想他,不再爱他,可为什么一想到让那个人魂飞魄散、彻底消失,李世民的心就会痛得让他无法呼吸?   作者有话要说:  唐太宗确实祭拜过比干庙,不过那是贞观十九年时的事了,唐太宗还在比干庙留了一块碑,碑文如下:唐帝敬遣太府卿萧钦、宗正少卿附马都尉长孙冲,以少牢奠殷故少师之灵。曰:朕闻龙跃凤翔,必资鳞羽;圣主御下,必藉忠良。惟公诞灵山岳,降德星辰,苞金石以为心,蕴松桂而著质。不以夷险易操,不以利害变节。孟津之师,挹高风而莫进;朝歌之威,资至德而延期。且道丧时昏,正直难居,是以江汉毛龟残形。由於蕴兆荆山,和璞碎质,以其怀瑜丹耀彩而磨肌,翠含色而鲜羽。惊风拂野,树先凋零;雨披枝高,花蚤坠良。由含奇炫美,独秀孤贞,虽道烛存亡,讵获免凶残之累,智周万物,不能离颠沛之艰。然则大厦将崩,非一木之能正;天命去矣,岂一贤之可全?且夫举过显谏,存诚不欺忠臣之义也。三谏不入,奉身而退,圣人之道也。何必殉形於主,以见商殷之亡;剖心於朝,以深独夫之罪。嗟往哲之不追,叹后贤之未及,所以永怀千古,驻驾九霄;凄怆风烟,靡寻馀迹;荒凉丘垅,空负其名。周武封墓,孔圣表德,异世同臣。虽今古殊途,年代冥漠,弍遵故实。爰赠太师,游魂不逝,鉴此嘉诚。   读者:(围着作者拳打脚踢)那么长一段,你丫又想凑字数骗稿费吧?   作者(抱头鼠窜):作者有话说不算稿费的吧? ☆、第七十四章 两仪   隋文帝崇尚佛教,上行下效,信仰佛教在贵族中蔚然成风。李渊原本也是佛教徒,所以给长子起的小字是“毗沙门”,后来知道李建成是国神转世,又亲眼见过同样带着前世记忆转世的魏征,才转信道教,并奉道教的鼻祖李耳为李氏的祖先。李世民个人对佛道两教倒是没什么特别的好恶,毕竟比起佛道二教虚无缥缈的生死轮回因果报应之说,还是儒教的天地君亲师长幼尊卑有序的理论更便于他统治国家。不过比干是道教的神,而且他出现以后,索命的黑龙果然就不再来了。虽然不知佛法是否真的无边,道教神的法力是李世民亲身体会过的,非要在佛道二教之间选其一的话,李世民还是比较偏向于道教,因此典礼官来问他该如何超度亡灵时,他选择了请道士来做超度道场。   睡梦中,李世民又来到了阴曹地府。这次只有他一个人,没有鬼卒来抓他,没有鬼魂来向他索命,但是白鲤也没出现。   难道白鲤觉得枉死城里没有那么多冤魂了,李世民就不会再需要他了吗?还是知道李世民祭拜国神时都在想些什么大不敬的东西,所以生气了?李世民惴惴不安地想。不过不论如何,他都必须找到白鲤。可是没人领路,鬼卒也都懒得搭理他,李世民只能自己找,在阴间逛了几圈,一直逛到枉死城。   看来做一场法会确实有用处。枉死城里面不再传出鬼哭狼嚎,就连一直铁将军把门的城门都打开了,还连个看门的鬼卒都没有。比起哀嚎遍野的其他地方,这边实在是静得反常,而这反常的安静让李世民清清楚楚地听到吹来的阵阵阴风中带着一个女人的啜泣声。   这声音是从枉死城里面传出来的,可是枉死城里住的不都是死在战场上的鬼魂吗?怎么会有女人?李世民有些好奇,见城门大开,又无人把守,便走了进去。   不知是因为新造,还是因为阴曹地府里的东西不像凡间的一样会损坏,抑或是必须要有足够坚固的城墙,才能困住这些怨气极重的亡灵,让他们不能在阴间作乱,整个枉死城造得比人间的任何一处堡垒都有过之而无不及。簇新的城墙上没有武器留下的划痕,也没有沾染过血污,里面的房子鳞次栉比,生活气息十分浓郁,如果是突然到了这么一个地方,李世民十有□会以为这是个很久没有经历过战争的边塞小城。如今所有的一切都蒙在一层灰蒙蒙的雾下面,到处都见不到生活在这里的鬼魂,只有风中偶尔传来的啜泣,让人觉得心里发毛。   李世民穿过密密麻麻的房屋,感慨自己平定天下时居然杀了那么多人,以至于枉死城的住房如此紧张,路窄得简直没法走,房子之间的距离近到吃饭时手伸得长一些,就可能吃到隔壁人家烧的菜——如果鬼魂也需要吃饭的话。好在现在这些亡灵都走了,只是恨李世民恨到不肯转世、依然留在枉死城里的怎么会是个女人?   李世民顺着哭声传来的方向走去,眼前豁然开朗,看到白鲤躺在地上奄奄一息,而趴在白鲤身上啜泣的居然是黑龙,李元吉也站在一边。   他就知道李元吉不会放过他,可是眼前到底是怎么回事?白鲤看起来像是受了很重的伤,是黑龙伤的他吗?可她为什么抱着白鲤哭泣?不过最重要的是白鲤到底怎么了。李世民十分忧心白鲤的安全,可惜他只是个凡夫俗子,根本不是黑龙的对手,也根本不懂神仙受了伤该如何救治,只能躲到一边,打算等李元吉和黑龙走后再去看看白鲤。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黑龙一边啜泣,一边摇晃白鲤,“阳鱼,我才是你的妻子啊,我辛辛苦苦地找了你数亿年,你怎么能忘了我,还为了别人,把自己弄成这样?”   阳鱼?这是什么称呼?李世民听得一头雾水。白鲤和黑龙是夫妻?还数亿年不曾相见?白鲤是比干,可是商朝末年到现在,好像连一万年都不到吧?数亿年……估计女娲都得叫他老祖宗了。   “这不是护着李世民的臭鱼吗?你为他伤心什么?”李元吉同样不解,“这种助纣为虐的妖怪死了,再也没有人护着李世民,你应该高兴才对。”   “臭鱼?你看看这是谁。”黑龙抬起头,掖了掖眼角,掐了个指诀,倒在地上的白鱼变成了人的模样。   “大哥!”李元吉大惊失色。   白鲤是李建成!李世民死死地捂住自己的嘴,才没有惊呼出声。   “‘大哥’?你叫他祖宗都不够格。”黑龙冷笑,“我是阴鱼,他是我的丈夫阳鱼。我们是天地间的至阴至阳,天地万物都是我们交合而生,代表太极两仪的阴阳双鱼便是后人按照我们的模样所画。”   他们是□神?李世民又吃了一惊。确实,太极两仪黑鱼白眼,白鱼黑眼,眼前的黑龙白眼,白鲤黑眼,确实和太极的图案吻合。   “你是□神?”李元吉没想到黑龙的来头那么大,“既然你们是天地万物的祖宗,应该比什么神仙都强才对,可你怎么……”   “我的法力怎么会这么弱,弱得甚至不如比我们晚不知多少辈的小神仙?”黑龙自己替李元吉说出他不敢问出口的话,抱起李建成,让他躺在自己的膝盖上,微微抬起头,视线和回忆一起回到数亿年前的时光,“我们确实是天地万物的祖先。我到现在还记得当时整个世界都是一片混沌,我和阳鱼在一起难分彼此,孕育出我们的第一个孩子盘古。我们都是第一次为人父母,还不知道该怎么带孩子,只是一味地宠他。盘古长大一些以后,说想要个玩具,阳鱼就给他造了把斧子玩。可没想到盘古那么调皮,拿着阳鱼给他做的斧子乱挥,将我和阳鱼分了开来,阳鱼到了天上,我留在地上,之后就是数亿年的分离。天地万物都是阴阳交合而生,阴中有阳,阳中有阴,唯有我和阳鱼是万物的鼻祖,因此是至阴无阳,至阳无阴。孤阴不生,独阳不长,我们失去彼此后,就越来越虚弱。我一直以为阳鱼会来找我,在地上等了数万年,一直等到女娲用五彩石补天,才知道阳鱼被盘古的斧子砍伤了头,早已不记得我了。既然他不记得我,我只能去找他。我没有阳气,不论修炼什么都是事倍功半,为了能飞上天,我费尽千辛万苦修炼至今,才堪堪修炼出龙形,想去天上找他,想不到……”黑龙的指甲掐进掌心的肉里,“李世民……红莲这妖孽夺了我的爱侣,还把他害成这样,我绝不会放过他!……”   后面黑龙和李元吉说了什么,李世民已经一个字都听不到了,只看到睡在黑龙怀里的李建成动了动,似乎十分享受妻子的温柔,两人亲昵的姿态在李世民看来却犹如五雷轰顶。   原来白鲤是李建成,那他为什么要骗他说自己是比干?为了得到李世民的信任吗?然后呢?幡然醒悟后,要踹掉李世民这个第三者,回到妻子身边?还是要李世民先偿还李建成曾经为他付出的一切?甚至为了得到妻子的原谅,要李世民魂飞魄散……   *****   白天做了一整天的法事,道士们都已经歇下了,没想到半夜里突然接到皇上急招。   被人从睡梦中叫醒的小道士心情非常不好,无奈皇帝传召,不得不从,只能嘀嘀咕咕地把自己收拾整齐,和师父一起跟着传召的太监进宫,就看到李世民显然也是刚起来,过于苍白的脸色说明他刚收到了极大的惊吓。   “来了?”看到老道士,李世民都懒得和他客套,直接开门见山,“你们的法事只能超度亡灵吗?”   “当然不是。”都说吃饭皇帝大,但是对小道士而言,睡觉才是比皇帝大的事。皇帝半夜里把他叫起来,打断了他的好梦,居然是质疑他的本事,纵然是面对九五之尊,小道士也答得颇没好气:“道场分为祈福道场和度亡道场,祈福道场可祈祷国泰民安、风调雨顺、生意发达、婚姻美满、家宅平安、官运亨通等等,度亡道场可超度先亡、超度误杀的各类生灵、解冤释结,消灾转运,……”   皇帝半夜里叫他们来,会是为了这种小事?老道士不动声色地往小道士脚上踩了一脚,示意他闭嘴:“皇上有何吩咐,请明示,贫道必定竭尽所能。”   “你们能让死去的人魂飞魄散吗?”   魂飞魄散!这么狠!原本还有点迷迷糊糊惦记着回笼觉的小道士这下彻底清醒了。   “可以。”老道士不动声色,“只是根据各人的命格,难易有所不同。命贱之人就比较容易,命贵之人则非常难……”   “只要能让此人魂飞魄散,钱不是问题。”李世民示意旁边的大太监把写有生辰八字的纸递给老道士,“明天做超度法事的时候做法。”   老道士收下大太监递给他的生辰八字,小道士趁机往上瞄了一眼,之后师父和皇帝客套的时候,他就把手藏在袖子里算此人的命格。   离开皇宫以后,小道士悄悄地凑到老道士耳边:“师父,皇上要灭的这个人命格十分罕见,应该是神仙转世,让他魂飞魄散不要紧吗?”   “所谓虎落平阳被犬欺,龙游浅滩遭虾戏。这神仙想来是在天庭犯了罪,才被贬下凡,到了人间还得罪了人间的皇帝,以至让人恨得要他魂飞魄散。”老道士把写有生辰八字的纸折好藏进袖子里,“这种不长眼的神仙,就活该做我们师徒的摇钱树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十五章 佛道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有很多读者来留言说这几章太虐了,我想说的是……不那么虐,炸得出你们这些潜水员吗?224个收藏,可是来评论的来来回回就那么几个老面孔,看到现在没有留过言的有多少?多少?!我要分数,我要评论,我要去半年榜上刷存在感!!!好吧,我承认,不管你们留不留言,我都是要虐的。专业后妈五十年……   白鲤:悲惨的我啊。T-T   红莲:更悲惨的我啊。T-T   白鲤:每一世都是我倒霉,你悲惨什么?   红莲:死的是你,读者恨的是我啊!分明都是作者的错,凭什么都要我顶缸?   白鲤:嘘……别让作者听见。   红莲:心疼我被她写得更不堪吗?   白鲤:我是怕我自己被她写得更悲惨。   作者:太久不吐我的槽,你们两个小样又皮痒了是不是?   红莲&白鲤:我们错了……   作者:已经太晚了!我后妈,故我在,哦呵呵呵……准备好领略小后妈虐的艺术了吗?   红莲&白鲤:不要啊……   那些亡魂总算都被超度了吗?白鲤用自己做李世民的替身,每天都要被枉死城里的恶鬼们五马分尸几十次,凭他那点小小的法力,只能勉强维持元神不散,痛苦却是分毫不减。总算在他连元神都保不住以前,恶鬼们住手了。   终于结束了吗?奄奄一息的白鲤还惦记着晚上李世民会来,不想让他看出自己的虚弱,努力地睁开眼睛,看到自己躺在黑龙怀中,而李世民就躲在屋后的墙角边看着他们。   黑龙在说什么?白鲤一个字都听不懂,但他不想让花花看到他和别人在一起,引起不必要的误会。白鲤努力想从黑龙身上起来,可惜只挣扎了一下,浑身上下叫嚣的疼痛便又让他失去了意识。   让他歇一会儿,再去找李世民解释。婆婆从月老那儿抢了那么大一团红线来绑着红莲和白鲤,他们是彼此命中注定的人,一定没有解不开的误会。等到这辈子过去了,以后他们就可以长相厮守,永远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可是一整天过去了,白鲤感觉到的不是身体的恢复,而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痛苦。   疼……怎么会那么疼?如果说他在枉死城时受的折磨是五马分尸,现在的痛苦简直是凌迟。白鲤睁开眼,看到自己在一个阵法中间,周围一群道士在对着他作法,而李世民就站在外面旁观。   这是灭神阵!魂飞魄散,形神俱灭……不要!   不要……这一切都是误会,他心里从来都只有红莲,就算黑龙曾经是他的妻子,也不再是了,他如今对黑龙没有任何记忆,只记得红莲是他唯一的爱人。在灭神阵毁天灭地的痛苦中,白鲤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只能对着李世民摇头。他知道红莲也爱他,他不会舍得他魂飞魄散,就此彻底消失。白鲤楚楚可怜地看着李世民,看到他的眼中闪过一丝痛心,以为他会后悔,不料李世民一咬牙一闭眼,转过头去不再看他。   白鲤是来向李世民索命的恶鬼,是和黑龙一伙的妖怪,再也不是一心为李世民着想的哥哥。如今李世民已经知道了一切,他还想靠装可怜来欺骗李世民吗?李世民转过头,以为看不到他就不会痛心了,可无论他如何用力地闭上眼睛,还是能看到白鲤用近乎哀求的眼神看着他。   “皇上,还继续吗?”小道士发觉李世民整个人都在颤抖,问了一句。   “继续!”李世民已经做出要白鲤魂飞魄散的事,没有退路了。如果此时心软,没有斩草除根,一旦那对创*世神找到了彼此,修炼得更加强大,只怕以后的打击报复将会后患无穷。李世民一咬牙,逼着自己说出这两个字,身子却随之抖得更加厉害。   继续!绝情的两个字犹如惊雷劈入白鲤耳中。   花花不要他了!他要他魂飞魄散,他要他形神俱灭,他再也不想见到他了……白鲤跪倒在地,心痛得让他连身处灭神阵之间的痛苦都感觉不到。   既然花花不要他了,那他就乖乖消失吧,免得他会舍不得离开花花……死皮赖脸地赖着一个不爱他的人,真的实在是太难看了。白鲤自暴自弃地跪坐在灭神阵中,看着自己的身体变成一个个光点消失,天上突然传来一声怒喝:   “大胆妖孽!”   灭神阵中间只剩拇指大的一点元神时,闪电突然从天而降,灭神阵周围的道士瞬间灰飞湮灭,而那点元神在闪电的保护下向天上飞了上去。   救走了白鲤的元神,愤怒的闪电却还没有结束。   黑云如同怒龙翻滚着聚集在一起,飞沙走石吹得围观者四散而逃,李世民也想走,却发现狂风如同绳索一般,将他捆得寸步难移。   天上一个洪亮的声音向天地间的万物宣布李世民的罪行:“妖孽红莲荼毒苍生,造下杀孽无数;残杀手足,灭绝天地人伦;欺骗阴司,擅改轮回命数,罪当形神俱灭。斩!”   白鲤的元神在天上看到数股闪电汇集在一起,以毁天灭地之势向李世民劈去,拼劲全力大喊:“不要……”喊出的声音却细弱如蚊蚋。   万幸张友仁还是听到了。   白鲤为红莲牺牲到如此地步,红莲居然要他魂飞魄散。张友仁虽然恨不得立刻劈了忘恩负义的红莲,不过白鲤要他活,他这个局外人也不好CHA手什么。张友仁示意雷公电母住手,将白鲤的元神护在手心里:“摆驾回宫!”   李世民看到闪电向自己扑来,却甚至无法伸手阻挡,原本以为自己在劫难逃,狂风中突然传出一声清朗的佛号:“南无阿弥陀佛!”   白鲤已经太虚弱,即使是拼尽全力喊出的声音,也只能让天上的张友仁和雷公电母勉强听见,地上的李世民根本听不到。李世民只听到有人高宣佛号,随即云开雾散,狂风闪电都消失了,乌云也悉数散去,天上投下灿烂的阳光,给地上英俊的年轻僧人镀上一层神圣的光辉。年轻僧人的背后,观音大士的佛容在天空中若隐若现。   发觉李世民的目光,年轻僧人回以微微一笑:“施主,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佛法无涯,方可度施主的大劫。”   做法的道士全都遭天谴而死,李建成的元神被不知道什么东西救走,李世民虽然不知道天上那个叫他“妖孽”的究竟是何方神圣,但是看刚才的气势,一定比黑龙白鲤更不好惹,若不是年轻僧人,只怕灰飞烟灭的是李世民自己。刚才的场面实在是吓坏了李世民,此时看到年轻僧人,像是抓到了救命稻草:“请问大师,朕该如何渡劫?”   “中原只有小乘教法,度不得亡者超升,只可浑俗和光而已。唯有大乘佛法三藏,方可度亡脱苦。”   “大乘佛法在何处?”李世民看到了一线生机,急忙追问。   “在大西天天竺国大雷音寺我佛如来处,能解百冤之结,能消无妄之灾。”   “那么远……”李世民又有些气馁,“此去十万八千里,路途如此遥远,谁肯领朕旨意,上西天拜佛求经?”   “贫僧不才,愿效犬马之劳,与陛下求取真经,祈保我王江山永固。”   有人愿意救他,李世民简直感激涕零:“敢问大师法号?”   幸亏机缘巧合,让李世民把他当成救命恩人,这下可以通过皇帝把佛教传到中原,增加如来的势力与玉皇大帝抗衡了。年轻僧人的唇边似乎划过一丝阴谋得逞的冷笑:“贫僧玄奘。” ☆、第七十六章 前世   李世民指望着玄奘能取来大乘佛法帮他渡劫,与玄奘结为兄弟,又赐他锦阑袈裟、九环锡杖,亲自送他出长安,临行前赐酒时往玄奘的素酒里掸了点土,劝他“宁恋本乡一捻土,莫爱他乡万两金。”玄奘答应三年便回,可是此去西天路途遥远,又是危险重重,玄奘一去就是十四年。   十四年过去了,虽然没有再梦见过阴曹地府,救走白鲤元神的那个神仙也没再来找过他的麻烦,随着年纪的增加和健康的每况愈下,李世民还是越来越惴惴不安。李世民依稀还记得自己只有五十年阳寿,万一玄奘回不来,他死后依然在劫难逃。   万幸玄奘还是回来了。   当天祥云遮日,玄奘全身上下都带着佛光,乘着祥云而来,与他一起回来的却不是当初与他一起去天竺取经的小沙弥,而是三个怪模怪样的和尚。   玄奘见皇帝出宫门来接他,连忙迎上去,与李世民寒暄过后,便介绍与他一起回来的三个怪和尚:“皇上,这是贫僧在取经途中收的徒弟,他们虽然样貌丑陋,却是良善之人,兼且本领高强。取经路上多亏有他们降妖除魔,贫僧才能取得真经。这是……”   玄奘正待一一介绍自己的三位徒弟,个子最瘦小的一个突然跑出来。   “悟空,皇上面前休得无礼!”玄奘怕他吓着李世民,连忙喝止.   不料小个子和尚却是在李世民面前“扑通”一声跪下。   “主人……我终于又见到你了。”小个子怪和尚拽着李世民的衣服下摆,泣不成声,“主人,我们分别了一千六百多年,终于又见面了。”   玄奘后面的黑脸和尚拱了拱旁边身材最高大的猪脸胖和尚:“二师兄,大师兄这是怎么了?”   “谁知道这弼马温抽什么风。”   也不知猪脸和尚是不是故意,并没有特意压低声音,李世民也听到了他的话。跪在李世民面前的小和尚更是回头朝他龇牙,吓得猪脸和尚连忙三缄其口,玄奘也脸色微变。   “主人,我是你的血啊,主人……”瘦小的和尚也不再理会猪脸和尚和玄奘,抬起头看李世民,“主人,一千六百年前你大闹天宫,有一块石头沾了你的血落到了凡间,我就是那块石头啊……”   “哦……”李世民半信半疑,却不觉得这个小和尚讨厌。其实小和尚长得尖嘴猴腮,十分丑陋,龇牙咧嘴时,面目更是十分狰狞。可是不知为什么,李世民看到他,却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   不过不能因为这点小事,就怠慢了取经的大功臣。李世民示意猴脸小和尚稍等,先接待玄奘,听他一一介绍完三位徒弟,晚上摆宴为他们接风,再安排好设讲坛宣扬佛法诸事宜,待晚上无人时,再单独召见猴脸小和尚叙旧。   通过短暂的接触,李世民已经看出来了,猴脸小和尚其实性格很暴躁。在接风宴上,猪脸和尚笑话猴脸小和尚“到底是弼马温,会拍马屁,一回来就忙不迭巴着皇上”,猴脸小和尚也不看是什么场合,从耳朵里掏出根棒子就要打他,纵然玄奘及时出声制止,接风宴也被闹得差点没法收场。不过李世民叫他等,他也就真的等了,一直等到李世民和玄奘把翻译经文、设坛讲法的诸多琐事都安排完,也没有显露出什么不耐烦。   好不容易等到李世民肯单独见他,猴脸小和尚兴奋异常,说李世民前世是瑶池里的红莲,然后说到他前几世在人间做皇帝时的种种丰功伟绩,还有大闹天庭的时候如何威风,说到兴奋处,更是上蹿下跳。   知道前世的事,李世民却没有那么兴奋,不是因为年纪大了,不再像年轻时一样容易热血澎湃,而是猴脸小和尚几乎每两三句话中,就要提一次“白鲤主人”。   好不容易说完了他在人间的经历和取经路上的趣事,猴脸小和尚总算肯坐下来了:“主人,白鲤主人呢?快快让我拜见!”   “什么……白鲤主人?”李世民想糊弄过去,“朕喝了孟婆汤,什么都记不起来……”   “就是国神啊,一直陪在主人身边的白鲤。主人可能不记得了。西王母那老太婆要主人做个昏君,以此为借口将主人形神俱灭,白鲤主人就陪着主人到人间渡劫,还把玉帝老儿那个看大门的捧上宝座,所以主人到现在还没有被西王母那婆娘推上斩仙台……”猴脸小和尚似乎想起了什么,整张猴脸蹙成了一团,“主人的劫数未尽,这辈子还要做一辈子明君,才算是渡完了劫。白鲤主人应该还是陪在主人身边的。主人再好好想想,有没有一个人一直陪在主人身边,对主人比对什么人都好,为了主人什么都肯牺牲。白鲤主人是主人的爱侣,主人当初还说要抢了西王母的瑶台给他住……”   听猴脸小和尚提起“白鲤主人”,李世民就猜到肯定是李建成,可他不愿意相信。李建成是要害李世民的妖怪,不会是猴脸小和尚口中的“白鲤主人”!   “朕……实在是……想不起来……有这么一个人。”李世民支支唔唔地推脱,“朕这里有几幅画像,要不你看看谁是‘白鲤主人’?”   “甚好甚好!”猴脸小和尚高兴得上蹿下跳。   李世民命人把后宫众嫔妃的画像都取来,猴脸小和尚都摇头说不是。李世民又命人取来凌烟阁二十四功臣的画像,猴脸小和尚也都说不是。李世民说符合他对“白鲤主人”的描述的人只有这些了,猴脸小和尚为难地抓了抓头:“不可能,白鲤主人不会舍得离开主人的。主人,你真的一点都想不起来了吗?”   “想不起来。”李世民以为自己糊弄过去了,“不过要是喝了孟婆汤,还能记得前世的事,天下岂不是要大乱了?记得未必是……”   “白鲤主人那么爱主人,要是他知道主人不记得他了,该多伤心。”猴脸小和尚突然灵机一动,“主人稍等,俺老孙去去就来!”   “来”字刚出口,李世民只觉眼前一花,猴脸小和尚已经不见了。   等了不到一炷香的时间,猴脸小和尚就回来了,拿着个竹筒,不由分说地就把里面的东西往李世民嘴里倒,一边倒一边催促:“阎王手下那群龟孙子越来越不像话了,俺老孙要的东西,那死老婆子还敢不给。主人快喝,这可是俺老孙好不容易才问老婆子抢来的东西,放的时间久了就没效了。”   李世民稀里糊涂被灌了不少竹筒里的水,才找到机会说话:“你给朕喝的是什么?”   “孟婆汤的解药。”   眼前的宫殿消失了,猴脸小和尚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幅幅的画面。   李世民看到自己跪在一个十分华丽的朝堂上,身边跪着李建成。朝堂上面坐着似乎是皇帝和皇后的一男一女,他们面前摆着一碗汤。   皇后打扮的女人说道:“红莲一世遗臭万年,一世流芳千古,算是功过相抵,哀家再给你们一次机会。来世你们二人可以做兄弟,而且只有一人需要喝孟婆汤,如果来世红莲还能做个明君,哀家就放过你们两个。”   “不会再让我们投生到什么气数将尽的国家吧?”李建成问。   “不会,那个国家气数旺得很。”   “那么‘明君’的标准是什么?”   “哀家不看红莲生前做过什么,只要死后流芳千古、万世传颂,就是明君。”   “你喝吧。”李世民看到自己把碗递给李建成,“你为我背负了两世的情债了,下辈子换我来照顾你。”   李建成端起碗,喝得干干净净,突然一把扣住李世民的脖子,把嘴里的汤悉数渡入他口中,硬逼着他喝下去。   “你是谁?”李世民看到自己喝完汤后问。   “我是你哥哥。”   画面往回转,李世民看到老态龙钟的自己趴在一个金丝楠木棺材旁,棺材里躺着年轻的李建成。李世民颤抖着把一枚白龙玉笄CHA到李建成头上,满是皱纹的手拂过他依然年轻光泽的皮肤,泪水一滴一滴地落入棺材中:“去病,别在黄泉路上走得太急,等我来和你团圆。下辈子我们还要在一起,谁也不能分开我们。”   那是他们的前世?他们是谁?李世民看到山呼万岁的朝臣,看到朝堂上的匈奴降将,看到无数关于伊稚斜单于的军报,看到自己环着年轻的骠骑将军一起逗弄摇篮里一个异族长相的婴儿,硬说这是他们两个的孩子。   画面继续切换,李世民看到自己在阴曹地府,牵着李建成的手走过奈何桥。李建成要先走,却被李世民拉住。   “你走在我后面。下辈子我做叔叔,你做侄子,我来疼你。”李世民听到自己这么说。李建成便松开了手。   再往前,李世民看到自己一身血红色的战甲,身边跟着许多熟悉又陌生的鬼魂,还有始终对他不离不弃的李建成。李世民看到自己叫嚣着不服天庭的审判,要夺下西王母的瑶台,却是兵败被抓。是李建成玩了个小把戏,把李世民手下的一个人推上玉帝的宝座,他才有了再世为人的机会。   看到这里,李世民已经是泪流满面,回忆却还在继续。   李世民看到满头白发的李建成因为泄露天机遭天谴,看到自己少年登基,在朝堂上受人刁难时毅然挡在他面前的白衣丞相,看到自己带着象兵凯旋时永远站在第一个迎接他的身影。画面一直倒退,李世民看到自己还是个孩子,坐在青年李建成的怀中。   “叔父,你为什么老是朝天上看?”李世民看到小小的自己去抚上李建成的眼睛,“叔父,等我当了大王,我就在人间为你造一座和你在天上一样的宫殿,这样你就会永远留在人间陪我了。”   “受德,叔父不要宫殿。只要你继位后能做个好大王,叔父就一直陪在你身边。”   “真的吗?那我一定会成为一个比武丁更伟大的商王。”   纵然视线因泪水而模糊,残忍的回忆还在清晰地继续。李世民看到仙气缭绕的池塘,看到自己是一朵血红的莲花,因为过于鲜艳的颜色被其他莲花嫌弃,一条洁白如新雪的鲤鱼却每天来找他。   “花花,你好漂亮……”   “不……”李世民整个儿地崩溃了。   “主人?”猴脸小和尚不明白李世民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反应,伸手去扶他,“主人,你怎么了?”   李世民推开猴脸小和尚,发足狂奔出宫,形貌如同疯癫,吓得一路上遇到他的宫女、小黄门都避之惟恐不及。   猴脸小和尚怕李世民遇到危险,见他一个人跑出去,连忙架起祥云去追。宫中侍卫虽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但是知道绝对不能让皇帝落单,连忙安排骑兵跟着猴脸小和尚的祥云追去。   祥云最后停在隐太子李建成的息王墓,侍卫们追过去的时候,就看到李世民使劲地拍墓门,趴在上面哭嚎:“哥,你回来。皇位我不要了,天下我不要了,我只要你!哥,你不是神仙吗?你怎么会被区区几个凡人打败?我知道错了,我什么都不要了,我只要你。哥,你回来……回来……”   在夜色中伫立的坟墓一片死寂,猴脸小和尚连同追过来的侍卫呆立一边,与李世民的哭声相伴的只有阵阵阴风呼啸而过,像是在嘲笑大唐的皇帝拥有人世间最大的权力,这份权力却不能为他换回一份后悔药。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十七章 悔悟   李世民疯了。每个人都看得出来,自从玄奘回来后,李世民就彻底地疯了。   曾经年轻有为的千古明君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个朝令夕改的老糊涂,一会儿要广造宫殿,逼得百姓自断手足以逃避苦役,一会儿要出征高丽,弄得民间怨声载道,一会儿又细数自己年轻时的功绩,沉浸在曾经的辉煌中沾沾自喜,最后干脆像他曾经嗤之以鼻的秦始皇一样沉迷于长生不老药……不过别人看到的只是表象,不是李世民心中的矛盾。   他竟然将自己的恩人赶尽杀绝,他这样的恶人该下十八层地狱!李世民一度自暴自弃地想做个昏君、暴君,鱼肉百姓,广施□,以抹杀自己年轻时的一切功绩,死后好下十八层地狱去找李建成。万幸在他真的开始做个彻头彻尾的坏皇帝以前,李世民想起来李建成已经被玉皇大帝接走了,他下了地狱也见不到他,要再见到李建成,就得想办法上天堂。于是李世民又想攻打下高丽来增加自己的功绩,发现与高丽的战争仅仅是劳民伤财后,赶紧纠正错误,然后盘算还能做什么利国利民的事。可惜他已经老了,做什么都力不从心,不可能再创下和年轻时一样的辉煌,只能对着自己年轻时的功绩如数家珍,说服自己已经是个值得死后成仙的好皇帝,可以去天庭见李建成。可是他做了那么过分的事,李建成还会原谅他吗?如果不愿意怎么办?李世民害怕会听到李建成宣布他们从此恩断义绝,泯灭他心中的最后一丝侥幸,想通过逃避死亡来逃避见到李建成,又派人去找长生不老药。可是孙悟空说哪怕是天上的蟠桃、仙丹也不过是延年益寿而已,药效一过,神仙也照样会老死,所以玉皇大帝管着蟠桃园,天上地下的神仙就没有一个敢不听他的。就连天上的仙药都不可能让人永生不死,人间所谓的“长生不老药”更是九成九都是冒牌货,连延年益寿的功效都没有,剩下的一分也不过和天上的仙丹、蟠桃一样。   既然早晚要死,那就祈祷李建成还会像以前一样原谅他吧。可是李世民还是害怕。考虑了半天,李世民决定先去拜会一下李蓉蓉。   秦琼早已不在人世,李蓉蓉也已经是鸡皮鹤发的老太婆了。皇帝御驾亲临,秦琼的儿子秦怀玉诚惶诚恐,要去叫已经七十多岁高龄的老娘出来接驾。李世民示意不必拘礼,既然李蓉蓉年纪大了,行动不便,他就自己进内室去见她。   秦怀玉连忙引领皇帝去见娘亲,要扶李蓉蓉起来行礼:“娘,皇上来了。”   “皇上?”李蓉蓉已经老眼昏花,根本看不清眼前是什么人,只听到“皇上”来了,甩开儿子的手,尖声大叫,“不!我不要进宫!我不要去侍奉杨广!爹,娘,叫他出去!我不要进宫,我宁愿死也不要进宫……”   “娘!”秦怀玉手忙脚乱地抓住李蓉蓉,“皇上恕罪,我娘已经老糊涂了。”   李世民示意秦怀玉让到一边,自己上前去按着李蓉蓉重新坐下:“蓉姐姐,不是杨广,是世民来看你了。蓉姐姐,好好看看,是世民啊。还认识我吗?”   “世民?”李蓉蓉努力睁大浑浊的眼睛仔细看了看,放下心来,还像对小孩一样摸着李世民的头,“世民,又长高了。建成呢?他怎么没和你一起来?”   秦怀玉总以为李建成的名字是李世民的忌讳,听到李蓉蓉提起李建成,大惊失色:“皇上……”   李世民示意秦怀玉不必多言,让李蓉蓉摸着自己的脸颊:“蓉姐姐,哥哥最疼我了对不对?”   “世民,你有个多好的哥哥呀。小时候我给他糖,给他玩具,他都自己不吃不要,全部留给你。我给他穿女装,他死活不肯出门,可是一听到你哭,就会冲出去。当时你爹爹还问我爹爹哪里找来那么漂亮的小丫鬟。你小时候还老喜欢拽着他的头发玩,看得我都疼,他却从来不生气。世民,你可一定要好好地对你哥哥,他那么疼你……”   “蓉姐姐,哥哥最疼我了对不对?”听李蓉蓉提起童年时的美好往事,李世民把脸埋在李蓉蓉的掌心里,让滚滚热泪流过她满是皱纹的手掌,“哥哥最疼爱的就是我,不管我犯了什么错,他都会原谅我的,对不对?”   李蓉蓉也没听清李世民说了什么,自顾自继续念叨:“世民,你有个多好的哥哥,你想要什么,他都会肯给你。有一次你爹爹带着你们兄弟两个来我们家玩,你看中我的一个小泥偶,哭着吵着要,我逗你哥哥说只要他肯化了妆出去转一圈,就送给你,他居然都答应了。你爹娘都说他是存心要宠坏你……”   “是啊,哥哥那么宠我,我们之间没有解不开的结。”李世民放下李蓉蓉的手,用衣袖擦了擦眼角,“有你这句话,我就满足了。蓉姐姐,我这就去找哥哥。”   李蓉蓉上了年纪以后,脑子就越来越糊涂了,总觉得自己还是未出阁的少女,李建成和李世民还是小孩,不知道李建成已经死了,还向李世民挥着手:“世民,你可别仗着你哥哥宠你,就老是欺负他。他虽然比你年长,可也只是个孩子,你别把他惹哭了……”   把他惹哭吗?李世民不由得想象李建成伏在他胸前,一边捶着他的胸膛,一边指责他不再爱他了,所以不肯给他买这买那……如果真的能有这么一天,会幸福到哭的是李世民——只要李建成肯回到他身边,不论是五十年一百年的阳寿,还是千年万年的修行,李世民都愿意拿出来换。如果李建成会缠着他撒娇,哪怕要的是天上的月亮和星星,李世民也会去为他摘下来。   *****   哥哥会原谅他吧?蓉姐姐说会,那就一定会了。李世民端着一碗药,看了一眼面前的孙悟空:“这药真的能让朕逃过鬼差的追捕吗?”   “主人放心。要是躲不过,俺老孙就带着你杀上天庭去!”   “好……”李世民的视线重新回到药碗上,“好……”   见李世民要喝药,孙悟空按住他的手:“主人,你可想清楚了。”   “没什么可想的。”李世民咬紧牙关。   “主人,这药喝下去,不知会有什么痛苦。你只剩几个月的阳寿了,不如等等,等到……”   “朕等不及了!”李世民喝道,“朕等不及了,朕现在就要去见他。”   孙悟空见李世民一脸坚决,也不再阻止:“主人放心,我一定会护在主人身边。”   “好。”李世民看着手里的药,嘴边浮起幸福的笑容,“哥,我来了……”将药一口饮尽。   贞观二十三年八月,李世民驾崩,百官上谥号“文皇帝”,庙号“太宗”,葬于昭陵。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十八章 审判   水,周围都是水,比瑶池还要干净纯洁的水,泡在里面的感觉真好。可是他怎么会在水里?白鲤依稀记得李世民找了道士,要将他形神俱灭,然后张友仁来救他,还要用雷劈了李世民。白鲤看到闪电向李世民奔去,拼劲最后一丝力气喊了一声“不”,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怎么还没醒?”白鲤听到张友仁的声音,“南海观音的净瓶玉露真的有用吗?”   “要是没用,你还真打算把她砍了?”回答他的是西王母的声音。   “在人间收了那么多的香火、贡品,还什么都不会干,这种神仙留着干什么?不如砍了算了。”   “你倒不怕如来找你算账?”   “他区区一个地仙,朕还怕了他?他要敢来算账,朕就再去找只猴子看蟠桃园,连着五年不办蟠桃宴,看他手下还剩多少神仙有命来找朕算账!”   “好了好了……”   “朕难道做得过分了吗?国神差点魂飞魄散,如来那乱臣贼子不但不施援手,还让南海观音去钻空子给他自己揽权。朕告诉你,如来这谋逆罪已经坐实,朕是看在他们确实为凡间做了不少事的份上,才只是把他们关几年天牢以示惩戒。真要追究起来,朕直接就让他们上斩仙台!”   “是是是,你是玉皇大帝,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又没有人说你做得不对。”西王母现在完全成了个仁慈的皇后,“净瓶玉露也不一定没有效果,国神现在又看不出是不是醒了,或许只是没法动而已。”   什么叫看不出来?他现在到底成了什么样子?白鲤试着动了动身体,搅出一点水花,接着睁开眼睛,就看到两张放大扭曲的人脸,吓了一大跳,才意识到是张友仁和西王母隔着鱼缸看他。   “醒了醒了,他终于醒了。”张友仁对西王母又是抱又是亲,“净瓶玉露果然有点用处,这样都能救得回来。”   “你还说要把南海观音砍了呢。”西王母调笑道,“国神,你可是救了南海观音一命。”   白鲤打量了一下周围:“这是什么地方?”   “金阙云宫。”   金阙云宫!这是玉皇大帝住的宫殿!白鲤不胜惶恐:“让小仙住在这里,貌似……不太合适。”   “什么不合适?”西王母嗔怪地看了张友仁一眼,“你知不知道为了救回你,你们家玉皇大帝都不做玉帝,改做强盗了。”   “是‘你们家’玉帝。”张友仁调笑道,“再说我要是强盗,你不就是强盗婆了?”   “呸,人家是被你抢回来的压寨夫人。”西王母啐了他一口。   “‘压’寨夫人……今晚想被压几次?”   “老不羞的,没个正经……”   ……   白鲤目瞪口呆地看着天界的皇帝和皇后当着他的面打情骂俏,到后来才知道李世民要他魂飞魄散,张友仁晚来了一步,只救回他的元神,见他已经奄奄一息,便去向南海观音讨能起死回生的净瓶玉露,然后把他泡在里面。南海观音又是说净瓶里的玉露珍贵,挥霍不起,又是说玉露功效很好,不需要那么多,说来说去都只肯给几滴。张友仁听到后面没耐心了,干脆对南海观音下最后通牒,要么净瓶留下她滚蛋,要么她和净瓶一起留下,由她自己选。南海观音不能离开天竺,也舍不得她的宝贝净瓶,说张友仁这是强盗行为。玉皇大帝如此明目张胆地抢劫神仙,天理何在?道教的神果然杀心太重,不如放下屠刀皈依我佛云云。张友仁本来就是流民出身,没那么多讲究,既然南海观音都说他是强盗,张友仁干脆强盗到底,说玄奘取经,替如来传教,打压道教地仙,说明如来有不臣之心,而南海观音对白鲤见死不救,有谋反之意,把她关进天牢,把净瓶当作赃物没收,还说要是白鲤醒不过来,就以谋逆罪把南海观音处斩。   南海观音没想到张友仁会真的把她关起来,天天在天牢里面闹,张友仁耳不听为净,把南海观音的净瓶玉露当不要钱一样让白鲤泡在里面,再溶了太上老君供奉的仙丹进去,还天天更换。如此浪费,别说是南海观音心疼,太上老君都看不下去。   太上老君乃是道祖,就是玉皇大帝都要称他一声“老师”,如果太上老君来天庭,玉皇大帝都要出门迎接。张友仁如此糟蹋太上老君辛辛苦苦炼出的仙丹,太上老君气冲冲地来找学生理论,不料张友仁振振有辞,说白鲤是天地万物的祖先,论起辈分来,到春秋时期才出生的太上老君就算对比干也要叫“十四代曾祖”,要和□神论起辈分来,他连一百八十代重孙都挨不上。老祖宗创造了天地万物,现在生命垂危,要这个不知隔了多少代的重孙炼几颗仙丹孝敬,难道不应该?太上老君想了想,觉得确实有理,于是毅然倒戈,说既然已经坐实了谋逆罪,南海观音那样道行高深的神仙直接斩了太可惜,不如给他拿来炼丹,或许就能炼出更好的药,让白鲤尽快恢复。   原本南海观音到了天牢还不老实,天天嚷着要玉帝给她一个公道。现在太上老君要把她扔进丹炉炼丹,南海观音立刻俊杰了,再也不敢纠结什么天理地理,只敢在天牢里给白鲤念经祈福,盼着他早日醒来,否则她可不比孙猴子经得起太上老君的丹炉。   白鲤看着张友仁和西王母恩恩爱爱地在一起打情骂俏,想起自己曾经和红莲的甜蜜,心里五味陈杂。张友仁和西王母也发觉气氛不对,渐渐不再打闹:“国神,怎么了?”   “没事。”白鲤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平静,“能不能拿面镜子来?我想看看我现在是什么样。”   张友仁和西王母面面相觑,最后还是张友仁先开口:“照镜子什么的,那是女人……”   “我现在的样子很凄惨吗?”   张友仁被他一语道破心思,无言以对。   “没关系,我有心理准备。”   见糊弄不过去,西王母只能取来手镜,放在白鲤面前。镜子里照出的连条鱼都不是,只有一点元神。   “好大一颗鱼卵。”白鲤苦笑道。   “国神,没事的。净瓶里有的是玉露,太上老君也在抓紧给你炼药,很快就能恢复过来的,你的功力只会比以前更高……”张友仁搜肠刮肚地找能安慰人的话,盘算着这次就算西王母打算放过红莲,他也不会放过他。只要白鲤一句舍得,他就把红莲抓起来天诛地灭。   张友仁正盘算要怎么折磨红莲,这时恰有天兵来报,说斗战胜佛又来闹了。   张友仁一开始还纳闷“斗战胜佛”是哪路神仙,以前从没听说过,后来听传令的天兵说就是弼马温孙猴子,气得一拳击在案上:“那死猴子,朕早晚把他连同如来那孙子一起收拾了!”   西王母见白鲤所在的鱼缸被张友仁一掌拍得摇摇欲坠,连忙扶住:“上次猴子来闹事,是有如来唆使,这次来又是为了什么事?”   “是红莲那妖孽要见国神大人,和斗战胜佛一起打上天庭来,恰逢元始天尊与灵宝天尊前来朝拜国神,现二妖孽皆已被元始天尊拿下,押至凌霄宝殿候审。”   “这不知天高地厚的猴头。”张友仁不禁有些好笑。天上众仙以玉皇大帝为尊,以下分别是三清、四御、五老、六司、七元、八极、九曜、十都、千真万圣。孙悟空那点本事只够欺负欺负九曜、十都那些不入流的天兵天将,二郎神都略胜他一筹,五老之一的如来随便一个五指山便能把他关住,现在直接遇上三清中的元始天尊和灵宝天尊,孙悟空的下场可想而之。   白鲤却是在听说红莲被拿下时发出一声惊呼,虽然声音很低,但也足够让张友仁注意到了。   张友仁打发走传令兵,转向白鲤的鱼缸:“要去见见他吗?”   红莲还来干什么?发觉他的元神被张友仁救走,就一直追到天上来,要把他赶尽杀绝吗?不过丑媳妇总得见公婆,该面对的逃不掉。白鲤考虑了很久,终于点了点头,随后想起自己现在不过是个鱼卵一样的圆球,根本看不出点头摇头,只能出声:“好。”他和红莲那么多年的恩怨纠葛,就在今天做个了断。   *****   当初盘古开天辟地,身体发肤变成日月星辰、山川河流,褪去躯壳,剩下的元神通过圣女太元转世为元始天尊。元始天尊在太易大纪中于本体里分化大道根源,大道灵魂的九庆紫元分化成灵宝天尊。严格说来,此二仙都是阴阳双鱼的儿子。太上老君向女娲证实了张友仁的说法,又拜见过了黑龙,便忙不迭告诉元始天尊和灵宝天尊他们的父母还活着。元始天尊和灵宝天尊去拜见过了母亲黑龙,也想拜见父亲白鲤,可是白鲤重伤,在金阙云宫静养,不宜见客,于是元始天尊和灵宝天尊两个孝顺儿子就天天来打听消息,看到孙猴子区区一个不入流的小妖怪竟然在白鲤养伤的地方喧哗,不顾杀鸡用牛刀,当即就把他收拾了,然后在凌霄宝殿等着张友仁告诉他们白鲤是否能见客。   张友仁亲手捧着白鲤的鱼缸,西王母跟在后面,一路上遇到他们的神仙都对他们行跪拜大礼,就连三清都对着他下跪。白鲤总觉得似乎是自己沾了玉皇大帝的光,却不知是张友仁占了他□神的便宜,不然的话应该是他向三清行师生礼,决受不得他们的跪拜。   不过白鲤没心思注意为什么三清会向张友仁下跪磕头,进入凌霄宝殿后,就在人群中寻找红莲的身影。万幸元始天尊和灵宝天尊实在太厉害,孙悟空和红莲都没什么机会反抗就被抓了,虽然受绑的样子狼狈些,总算没有受伤。   张友仁捧着鱼缸在宝座上坐定:“红莲,国神愿意见你。朕暂时不追究你擅闯九重天之罪,有什么事就先和国神说吧。”   “他在哪儿?”被押到凌霄宝殿时,周围的神仙就对红莲冷嘲热讽,说他是“如来的走狗”,“怎么不去找他的和尚兄弟”,红莲都听而不闻,只是反复考虑见到白鲤后该说什么。万幸白鲤还肯见他。红莲好不容易等到玉皇大帝出来,却在哪里都看不到白鲤的身影。听张友仁说白鲤已经来了,红莲想上前几步看看清楚,立刻被天兵天将抓回去,让他继续跪着。   玉皇大帝举了举手中的鱼缸,红莲这才看清鱼缸中有一个小光点:“你怎么成了这样?”   “你这妖孽,将父神害到如此地步,还敢问。”元始天尊早就打听过白鲤在人间的遭遇,要不是顾忌自己的身份,恨不得亲手灭了红莲,此时面对差点成为杀父仇人的妖孽,气得手都在抖,“父神,此妖孽犯下大逆不道之罪,当处以魂飞魄散之刑。”   “你也要让我魂飞魄散吗?”红莲对贵为三清之首的元始天尊视而不见,只看着张友仁手中的鱼缸,“我知道我犯下了多不可饶恕的罪过,如果是你要我魂飞魄散,我愿意接受惩罚。”   “要不要魂飞魄散还由得你?”众仙中不知谁嗤笑道,“光是帮如来传教的谋逆大罪,就足够你魂飞魄散几十次了。”   这话立刻引来朝堂上的一片应和声,红莲被一片“魂飞魄散”的呼喝声包围,却仿佛根本看不见对他满是敌意的众仙,眼中只有被张友仁捧在手里的鱼缸。   等众仙安静下来了,白鲤才开口:“红莲,你这辈子做个好皇帝了吗?”   “是。”见白鲤不提他将他形神俱灭,只像陪着他每一次转世一样仅仅关心他有没有做个好皇帝,红莲小小地松了一口气,也为白鲤对自己的用情至深而汗颜,“我完善法律,重用贤才,调整朝廷结构,还让四夷来朝,开创贞观之治……我敢说我是个好皇帝。”   “都是你自己改史书改出来的丰功伟绩……”众仙中又有人嘲笑道。   红莲咬了咬嘴唇,没答话。   “改出来的又如何?”白鲤虚弱的声音让整个天庭安静下来,“当初西王母说了,不看生前作为,只看后人评价,如果红莲能做个流芳万世的好皇帝,就取消他魂飞魄散的刑罚。红莲,我们赢了。”   “父神!”莫说是天庭众仙,就连三清都看不惯白鲤对红莲如此纵容。   张友仁不说话,只是捧着鱼缸的手指用力到指节发白。西王母偷偷看了看鱼缸中的元神,悄悄叹出一口气,难以相信世间能有人用情如此之深,自己还忍心对着他们棒打鸳鸯。   “对,‘我们’赢了!”听到白鲤说“我们”,红莲大喜过望,“白鲤,我就知道你还爱我。回到我身边好吗?我欠你太多了,下辈子让我好好地补偿你。这次我们谁也不喝孟婆汤,换我为你而活,我一定会让你幸福。”   幸福?他们之间已经走到这地步了,红莲还敢对他提起幸福。白鲤曾经为他痴为他狂,为他不惜付出一切,可是红莲恨起来就要他魂飞魄散,爱起来就要他毫不计较地回到他身边。难道在红莲的眼中,白鲤的爱情就那么廉价,由着他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你……其实心里还在恨我?”红莲见白鲤没有回答,小心翼翼地问,“白鲤,我知道我辜负你太多了,就算你恨我怨我,我也无话可说,但至少给我一个补偿你的机会,好吗?”   “没什么可恨的。”白鲤只剩一点元神,但是红莲依然看得出他在笑,却笑得比哭更让人心疼,“要说恨,我只恨我自己蠢,活了这么多年,才看出情爱是修行的业障。红莲,我不恨你,我只愿与你生生世世……”   红莲心中还有一丝侥幸,以为接下来的话会是“永远厮守”,不料白鲤说出的却是:   “永无再见之日!”   “不!”红莲向张友仁扑去,立刻被天兵天将抓回来,还不断挣扎,“白鲤,别离开我,我不能没有你!干脆让我魂飞魄散吧,别离开我……”   白鲤不想看红莲被天兵天将拖走的丑样,转过身去:“玉帝陛下,对不起,我累了。”   “白鲤,别离开我,白鲤……”红莲被天兵天将拖下去,可无论他如何挣扎,还是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离白鲤越来越远,最后被扔出去。   白鲤看着红莲被扔出凌霄大殿门外,一脱离天兵天将的钳制,便又扑回来,而凌霄大殿的大门就在他面前轰然关闭。   整个凌霄大殿鸦雀无声,过了好一会儿,张友仁见白鲤没有放红莲进来的意思,才下令退朝,端着鱼缸带他回去休息。一直走出很远,白鲤还能听到红莲把凌霄大殿的门砸得砰砰直响,一声声撕心裂肺的“白鲤”仿佛杜鹃泣血,让白鲤心里有了一股报复的快感,这份快感却是把他的心刺得更痛。   作者有话要说:  信仰佛教的读者别拍我。我这里的神仙等级都是按照《西游记》设定的,玉皇大帝和如来佛是君臣关系,如果说玉皇大帝相当于人间的皇帝的话,如来也不过是边疆诸侯的等级。   PS:番外后面还有第四卷,最后的最后保证是HE,大家不要走开哦。 ☆、夫夫相性一百问(一)   作者有话要说:  月说上一章的结尾处写得有些苍白,于是我稍微改了改,修改时间是昨天晚上十点左右,在此时间段之前看的有兴趣的话不妨回过头去看看,就是白鲤宣布两人从此再无瓜葛、红莲被天兵天将从凌霄大殿扔出去的那段。(白鲤:活该!红莲:T-T)   PS:今天四更   1.姓名   红莲:子受德,刘彻,李世民。   白鲤:白鲤。   红莲:小傻鱼也有很多名字啊。子干,霍去病,李建成……那么多有爱的名字。   白鲤:……(不搭理ING)   红莲:白鲤,别不理我嘛……   白鲤:……   手冢亚美:我怎么觉得气氛从一开始就那么冷?   红莲:白鲤,你真的不要我了吗?T-T   白鲤:……(继续散发冰山气质,同时往远离红莲的方向挪了挪)   红莲:T-T   手冢亚美:(也往离他们较远的地方挪)我说你们两个分手归分手,别殃及无辜好吗?我说白鲤,收敛一下你的冰山气质,真的很容易……阿嚏!   红莲:白鲤,你看,作者都被你冻病了。来,笑一笑嘛……   白鲤:……   红莲:T-T   手冢亚美:我们……下一题。   2.年龄   红莲:哪一辈子什么时候的年龄?   手冢亚美:这个……都怪这故事的时间跨度太长了。   白鲤:我和黑龙是□神,这个世界存在多久了,我也就有多少岁了。   手冢亚美:和地球同寿的老妖怪啊……   白鲤:(微笑)有意见?   手冢亚美:(汗毛倒数)没!   红莲:敢嫌我们家小傻鱼老?别以为你是女人,我就不会打你。   手冢亚美:你敢打我?信不信我给白鲤另外找个绝配,让你们永远不能和好。   红莲:呃……作者大人,官配是不可以拆的呀……(谄媚ING)   白鲤:换个官配?听起来不错。   红莲:不要!坚决反对!   白鲤:要抗议到钓鱼岛抗议去。   红莲:钓鱼岛?钓你这条鱼的岛吗?   手冢亚美:你们两个别穿越了行不行?下一题!   3.性别   红莲:男。   白鲤:雄性。还有,纠正一下,莲花都是雌雄同体,而且可以自花授粉。   手冢亚美:所以呢?   白鲤:所以严格来说,(指红莲)这家伙应该是个扶他,还是自攻自受还能产子的那种。   手冢亚美:你……(鼻血如瀑布)表一本正经地说出那么重口味的话好不?   白鲤:我说的不过是科普常识而已。   红莲:你见过我这么帅这么阳刚这么充满男子气概的扶他吗?   白鲤:眼前不就是一个吗?   红莲:--b   4.你的性格怎样?   红莲:很暴躁,容易冲动,经常做事欠考虑。   白鲤: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吧。   手冢亚美:这么好说话?   红莲:受德那样的贤明君主还不是被说成了商纣?别人的评价不作数的?对吧,白鲤。   白鲤:史书上说我阴险无能善妒还和庶母乱伦,也就这么回事了。   红莲:哪本史书上敢这么乱写?   白鲤:你改过的那本,唐书。   红莲:有……有吗?(心虚……)   白鲤:《旧唐书高祖二十二子列传》上就有“建成残忍,岂主鬯之才”。   红莲:白鲤,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   白鲤:……(无视ING)   手冢亚美:看来真的闹僵了呀。   红莲:(怒视作者)谁的错?   手冢亚美:难道李世民射杀李建成还乱改史书是我这个生活在唐朝之后一千多年的人的错吗?(悠闲喝茶ING)   红莲:--+   5. 对方的性格呢?   红莲:完美,各种完美。   白鲤:谁敢说李世民的人格不完美呢?   手冢亚美:是吗?可是我看《隋唐英雄传》的时候,看到那个完人一样的李世民,只觉得各种虚伪,虽然饰演李世民的郑国霖很帅。   红莲:我错了,我知道错了,回去跪搓板跪钉板跪主板跪泡面跪豆腐都可以,别不理我好不好?   手冢亚美:你们那时候有主板和泡面可以跪吗?   红莲:我穿越了去买,只要白鲤肯原谅我。   白鲤:……   6.两人何时相遇的?在哪里?   白鲤:天上都还是女娲、伏羲之类□神挑大梁的时候,瑶池里。   红莲:第一辈子是我刚出生时的产房外,第二辈子是卫少儿嫁给陈掌的婚礼上……   白鲤:第二辈子应该是你刚登基不久去平阳公主府的时候。   红莲:鱼不是只有七秒钟的记忆吗?为什么那么久以前的事你还记得?   白鲤:别被《海底总动员》误导了,鱼的记忆力有五个月。   红莲:可是你记得的事距离现在五百年都不止了!   白鲤:……   红莲:你对我们的相遇都记得那么清楚,其实你心里还是有我的对不对?(眉飞色舞……)   白鲤:(继续)……   红莲:咳吭,继续回答问题,还有第三辈子是刚出娘胎的时候。   7. 对于对方的第一印象如何?   白鲤:觉得他的颜色很别致。(遐想当时……)   红莲:你还是爱我的对不对?想像一下,我们刚认识的时候多么甜蜜……   白鲤:现在想想那时候,就只觉得当时的自己很傻。   红莲:T-T   手冢亚美:红莲呢?   红莲:你指望植物会思考吗?   手冢亚美:变成人以后呢?   红莲:哪一辈子?   手冢亚美:……一辈子一辈子来吧。   受德:你指望刚出生的婴儿会思考吗?   刘彻:觉得……这孩子挺好玩。后来看到十六岁的霍去病,一下子就被惊艳得找不着北。(一边说一边偷瞄白鲤)   白鲤:(无动于衷ING)   李世民:哥哥好漂亮。   受德:你刚出生就会思考?(鄙视)   李世民:你有意见?你个臭名昭著的商纣王敢对我这英明神武的唐太宗有意见?   受德:做皇帝我没你好,但是做情人我比你称职!   李世民:你凭什么这么说?   受德:凭我死了以后,刘彻还幸福了一辈子。对吧?   刘彻:(点头)我也比你称职,至少我死后,白鲤还愿意和我一起再世为人。   手冢亚美:我怎么觉得……红莲精分了。白鲤,红莲都被你刺激得精神分裂了。   白鲤:哦。   手冢亚美:你……没觉得心疼或者愧疚吗?   白鲤:没。   手冢亚美:(擦汗)看来复合没希望了,可你们不复合,这故事怎么写下去?虽然过程有点虐,我还是比较想要HE的说。   白鲤:“有点”虐?   手冢亚美:这个……   白鲤:再说写不下去是你的事,和我无关。   (手冢亚美看着三辈子的红莲在一起掐架,庐山瀑布汗)   8.喜欢对方哪里?   红莲:哪里都喜欢,从头到脚的每一分每一毫都喜欢。   白鲤:不喜欢了。   红莲:T-T   9.讨厌对方哪里?   红莲:有点爱自作主张。   白鲤:没有。   红莲:白鲤,你果然还是爱我的!上面那个答案纠正。没有讨厌的,我的小傻鱼是完美的。   白鲤:都没有爱了,哪来的恨?   红莲:T-T   10.你觉得和对方相处得好吗?   红莲:好,很好,非常好,绝对的好。   白鲤:你被人杀上三辈子,还会觉得和对方相处得好吗?   红莲:冤枉啊……你有哪一辈子是被我直接杀死的?比干的死是因为受德不知道不能泄漏天机,霍去病的死是平阳公主假传圣旨,李建成是自尽,哪一辈子都不干我的事啊……   白鲤:那么要我形神俱灭呢?   红莲:……   白鲤:性格如此不和,还是早分早好。   红莲:那你也杀我三次吧。不,三百次三千次都行,只要你别离开我。   白鲤:懒得再和你纠缠不清。   红莲:白鲤,不要离开我啊……   11.如何称呼对方?   红莲:哪一辈子?   手冢亚美:一辈子一辈子来吧。(话说我怎么觉得像是在同时给三对情侣做夫妻相性一百问?)   受德:私下里叫“叔父”,朝堂上称呼官职或者直呼其名,床上叫“小傻鱼”。   比干:我怎么记得你很喜欢在床上叫我“叔父”?   受德:(贼笑……)   比干:朝堂上叫“大王”,私下里叫“受德”,有时候叫“花花”。   受德:这个“有时候”就是□的时候。   比干:……别说出来行不行?   受德:^-^(抱过比干)叔父,我最爱你了,就算被说成千古第一暴君也没关系,只要有你在我身边就好。   刘彻:平时叫“去病”,朝堂上指名道姓,生气的时候叫“骠骑将军”,开玩笑的时候叫“霍美人”,私下里叫“心肝宝贝”。   手冢亚美:话说“霍美人”这称呼……我可以看到一群霍去病的粉丝拿着长枪大炮追杀我的场景了。   霍去病:平时叫“皇上”,朝堂上叫“皇上”,私下里还是“皇上”。   手冢亚美:这么单调。   霍去病:气疯的时候叫“刘小猪”。   刘彻:也就你敢这么叫我,不过我喜欢。   李建成:就叫“世民”。   李世民:就叫“哥哥”。我可不会像姐姐和元吉那样叫“大哥”,“哥哥”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称呼。   李建成:是啊,“息王”才是属于所有人的称呼。   李世民:哥……   受德:乃个渣!(抱过比干)叔父,还是我最好对不对?   比干:确实,要是少把我弄骨折几次就更好了。   受德:力气太大又不是因为我自己喜欢。叔父……(撒娇耍赖ING)   刘彻:去病,我也比他好对不对?我那么爱你……   霍去病:六百年后照样分手。   刘彻:去病,别不理我啊。(对李世民)都是你个渣害的!   李世民:少在那儿说得好像你们不是前世的我一样。   比干:(点头)现在再甜,一千六百年后照样分手。   受德:(对刘彻)我们把他拉出去打一顿怎么样?   刘彻:好。   李世民:你们两个这是什么意思?(抱头鼠窜ING)哥,救我啊。   李建成:打死算我的。   比干:可怜的孩子。(摸李建成的头)   霍去病:想到以后会这么惨,我都觉得害怕。   手冢亚美:分了,全都精分了。   12.希望对方如何称呼你?   比干:叫“小傻鱼”,至少让我觉得我还没有那么老。   受德:叔父不老啊。要说希望他怎么称呼我……自然是“心肝宝贝肉”,怎么肉麻怎么叫。   霍去病:我还以为“心肝宝贝肉”是皇上的特权。   刘彻:比起“皇上”,我还是更喜欢你叫我“姨父。”   霍去病:而且是在床上叫对不对?你个酷爱乱伦的变态!   受德:这方面我们倒是出奇的一致呢。(和刘彻握手)   手冢亚美:什么叫“出奇的一致”?你们本来就是一个人好不?!   比干:受德也是喜欢一边叫我“叔父”,一边把我抱上床,这方面我们也是出奇的同病相怜。   霍去病:(和比干握手)谁让咱们看上的本来就是同一个人呢。   手冢亚美:(决定忽略精分的那两对)建成和世民呢?   李建成:他爱怎么叫就怎么叫吧,懒得计较了。   李世民:亲亲,心肝,宝贝,哈尼,老公……(一边说,一边看白鲤的反应,见他始终无动于衷,最后一咬牙)就算叫“老婆”我也认了,只要白鲤不离开我!   白鲤:……   手冢亚美:红莲,脚抬一下,我捡鸡皮疙瘩。   13. 比喻的话,对方像什么动物?   红莲:龙,翱翔九天的龙,全身洁白的那种。我的小傻鱼变成龙以后一定很漂亮。   白鲤:杜鹃。   手冢亚美:杜鹃……花?   白鲤:当然是杜鹃鸟。   手冢亚美:为什么?   红莲:颜色漂亮?善于捉虫?   白鲤:杜鹃有孵卵寄生性,即产卵于某些种鸟的巢中,靠养父母孵化和育雏。在下蛋以前,杜鹃会移走寄主的一个或更多的卵,以免被寄主看出卵数的增加,又减少了寄主幼雏的竞争。杜鹃蛋的孵化期比大多数鸟短,孵化出来的幼雏会将同巢的寄主的卵和幼雏推出巢外。简单来说就是恩将仇报。   手冢亚美:--b原来你是这个意思。   红莲:T-T白鲤,我在你心中就那么不堪吗?   14.送礼物的话,会给对方什么?   红莲:我自己!白鲤,你喜欢什么样的包装纸?或者什么包装都不要,直接在我身上绑上缎带送给你?   白鲤:……   红莲:脱光光以后直接绑缎带哦,我还会在你最喜欢的地方打上蝴蝶结哟……   手冢亚美:□……关键部位打蝴蝶结……(鼻血ING)   红莲:又不是打给你看。   手冢亚美:(好不容易止住鼻血)白鲤呢?   白鲤:都分手了,还送什么礼物?   红莲:T-T   15.想收到什么礼物?   红莲:白鲤。直接在身上绑着缎带送给我就行了……   手冢亚美:说到礼物,你就没点新意吗?   红莲:我们喜欢,管你什么事?对吧,白鲤?   白鲤:变态!   红莲:T-T   手冢亚美:那么白鲤呢?想收到什么礼物?   白鲤:我想申请要个新的官配。   红莲:不行!白鲤,我们就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吗?   白鲤:没有   红莲:T-T   手冢亚美:红莲,别哭了行不行?会议室都快被你的眼泪淹了。   红莲:没关系,我和小傻鱼都是生活在水里的,不在乎这点水(继续哭)。   手冢亚美:可是我不会游泳……咕噜咕噜咕噜……(水下吐泡泡声)   白鲤:(看手冢亚美在水里挣扎)不去救她吗?   红莲:居然把我写得那么不堪,害得你要和我分手,这种作者还不如淹死算了。   手冢亚美:(好不容易游上来)红莲你个没良心的……(又沉下去继续吐泡泡)   红莲:是谁先没良心?(继续袖手旁观)   白鲤:不过她的意思好像是希望我们复合,有个HE。   红莲:真的?!(两眼放光)   白鲤:不过她在这里淹死,我就可以自然而然地和你分手了,挺好。   红莲:(赶紧把手冢亚美捞上来)作者大人,你不能死啊,你死了我和白鲤怎么办?只要你肯醒过来,本大帅哥破例给你人工呼吸一下怎么样?   手冢亚美:(咬牙切齿)我鄙视你……   红莲:那个……(赶紧顾左右而言他)那个,刚才的会议室被淹了,我们去屋顶上继续一百问怎么样?   手冢亚美:= =   白鲤:得罪作者,你完了。   红莲:作者大人,您大人大量,何必和我这个二次元人物一般见识呢?(谄笑ING)问了那么多问题,口渴了吧?我去给你买奶茶。   白鲤:你的货币在三次元世界不流通的。   红莲:凭我这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俊脸去买奶茶,还需要花钱吗?只要对奶茶店的MM笑笑,和她们一起拍几张照片就够了。   白鲤:那你以后就去和奶茶店MM过吧,我另外找官配去。   红莲:T-T白鲤,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手冢亚美:白鲤,别再刺激他了好吗?照这架势下去,红莲哭得脱水事小,我只怕屋顶也早晚被他的眼泪给淹了。   16.有对对方不满的地方吗?有的话,是哪里呢?   红莲:(其实很想说白鲤太爱自作主张,还总把他当小孩,让他非常不满。可是看到白鲤对他一副爱理不理的模样)没有!绝对没有。   白鲤:(扳指头,扳完后又拉过手冢亚美的手指继续扳)不好意思,我的手指不太够用,借我数一下。   红莲:你们居然牵手!白鲤,你怎么可以这样?你只可以牵我的手。   白鲤:我没有手,只有胸鳍。   红莲:--b   白鲤:你也没有手,只有花瓣和莲叶。   红莲:继续--b   手冢亚美:白鲤,不要说那么冷的笑话好吗?红莲刚才哭出来的眼泪水都结冰了。   17.你有什么癖好吗?   红莲:太迷恋白鲤算不算癖好?   白鲤:会产生跨物种的爱恋本身就是种怪癖吧?   红莲:你果然还是爱我的是不是?   白鲤:既然是怪癖,还是纠正过来比较好。   红莲:不要……   手冢亚美:还是我替你们回答吧,俩断袖之癖。   18. 对方有什么癖好吗?   红莲:恋子癖吧?总把我当小孩。   白鲤:乱伦癖。   手冢亚美:两个都……口味好重。   19. 对方做了什么会讨厌?   红莲:对我的一切事都包办,总替我拿主意。   白鲤:那就分手好了。   红莲:不要……那个……那个只能算是小小的不满……   白鲤:……   红莲:没有任何讨厌的。白鲤是我天造地设的另一半,他的一切都不会让我讨厌。   手冢亚美:呃……(真是个没原则的家伙)白鲤呢?   白鲤:总喜欢在床上叫我“叔父”、“外甥”、“哥”,好像生怕我会忘记我们是乱伦一样。   红莲:就这点小事吗?我改!   白鲤:还有就是杀了我三次。   红莲:下辈子换你杀我好不好?   白鲤:有这变态作者在,如果有下辈子,肯定还是我倒霉。   红莲:作者大人,下辈子虐我!虐我!   手冢亚美:红莲你是M吗?   20.你做了什么对方会讨厌?   白鲤:对他指手画脚,哪怕是为了他好。   红莲:我知道错了……   手冢亚美:红莲呢?   红莲:我对不起白鲤的地方太多了。拜托下辈子一定要让白鲤幸福,我不介意被虐。   21.两人的关系进展到哪里?   红莲:热恋。   白鲤:分手   红莲:T-T   手冢亚美:--b   22.初次约会是在哪?   白鲤:瑶池里。   23.那时候两人的气氛怎么样?   红莲:好到不行。   白鲤: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当时的自己怎么就那么傻。   红莲:我就喜欢傻傻的你。   白鲤:我要是傻,你第一辈子就魂飞魄散了。   红莲:喜欢傻傻的你,也喜欢腹黑的你,关于你的一切我都喜欢。   白鲤:腹黑?(撩衣服看肚皮)分明是白的。你没听过一个词叫“鱼肚白”吗?   手冢亚美:(鼻血飞流直下三千尺)   红莲:(一巴掌pia飞手冢亚美)白鲤,你怎么能随随便便在别人面前脱衣服?你是我的,从头到脚每一寸每一分都是我的。   白鲤:谁规定的?   红莲:作者!对吧,作者大人?(回头一看,手冢亚美早就不知道被pia到哪里去了)   24.那时进展到什么程度?   红莲:刚认识。   白鲤:对红莲单相思。   红莲:不是单相思,绝对不是单相思。白鲤,我也爱你啊。\\(^0^)//   白鲤:不过都是过去的事了。   红莲:T-T   25.经常去约会的地点?   手冢亚美:一辈子一辈子来,继续精分吧。   受德:我的寝宫,还有我在林子里为叔父造的小房子。好多甜蜜的回忆……   比干:那时……真的很甜蜜。   刘彻:我的宣室殿,还有就是去病的冠军侯府。   霍去病:要是你XXOO的时候能躲着点嬗儿,我会更感激的。   刘彻:很多有爱的事要从小开始教育嘛……   霍去病:光弟已经被你带坏成gay了,你还想把嬗儿也一起带坏吗?   刘彻:历史上的霍光本来就是个gay,和我有什么关系?谁让你们老爹年轻时那么花,结果两个儿子都出人头地却都是gay,也是他的报应。   霍去病:你说什么?--+   刘彻:没有,没说什么。老丈人万岁。   霍去病:为什么不是公公?   刘彻:因为你是小受啊。   霍去病:也就是说只要让你做受就行了对不对?(把指关节扳得咯咯响)   刘彻:去病啊,那个……反攻是不对滴……   霍去病:我可只听说过不想反攻的受不是好受,不肯做受的攻不是好攻。你要不要做个好攻?   刘彻:那样的“好攻”我宁愿不做。   霍去病:那好,也别等第三辈子了,我们现在就分手。   刘彻:去病,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的心肝宝贝,只要你和我在一起,从此以后天天反攻也没关系。   霍去病:真的?   刘彻:你攻我,也就是说以后你就是攻我就是受了。   霍去病:然后呢?   刘彻:然后我这个受天天反攻啊。   霍去病:(扳拳头)想死直说。   刘彻:去病,我开玩笑的,救命啊,弑君啦……   比干:(看刘彻和霍去病闹)年轻真好。   受德:像他们那样的“年轻”我宁愿不要,叔父只要乖乖地躺在床上,把一切都交给我,自己闭上眼睛好好享受就好了。   比干:你确定那是“享受”吗?   受德:不享受还叫得那么销魂?   比干:……   受德:叔父,你脸红的样子好可爱。(摩拳擦掌ing)   比干:你想干什么?大庭广众上演十八禁吗?   受德:我们那时候对这个好像没那么多顾忌吧?北里之舞不就是大庭广众群P?   比干:不要……   受德:我就喜欢你喊“雅蠛蝶”的口气。   比干:什么“雅蠛蝶”,你当我是小日本?还是那个崇洋媚外的作者?起个笔名都是日本人名字。   手冢亚美:你不吐槽我会死吗?敢吐槽作者,你是想死还是不想活了?   受德:我不管。今天你不喊出“雅蠛蝶”,就别想下床了。   比干:受德!唔……(被拖走)   李建成:“禽”王,刘“猪”,“兽”德,名字起得真贴切。   李世民:哥,我们不也有很多美好的回忆吗?在你的东宫,还有我的掖庭宫,那么多美好的夜晚。   李建成:然后想到你要我魂飞魄散,就什么都不美好了。   李世民:哥,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从一开始就不应该不听话的……(碎碎念ING) ☆、夫夫相性一百问(二)   26. 对方生日时,会做什么?   红莲:精心准备小礼物,带瓶酒助兴,然后想办法把他吃干抹净。   手冢亚美:你那酒里面下了儿童不宜的东西吧?   红莲:^-^真了解我。   白鲤:给他下长寿面。   红莲:\\(^0^)//小鱼鱼的厨艺大爱!   白鲤:然后在长寿面里面下毒。   红莲:\\(^0^)//小鱼鱼的毒药也大……你刚才说下什么?   手冢亚美:不过是分手而已,至于那么狠吗?   白鲤:我不会要他的命的。(笑得牲畜无害)只会让他不举一阵子,免得总要我的菊花给他做生日礼物。   手冢亚美:只是不举啊?那还好。   红莲:0.0不举!那个很过分好不?   27.最先告白的是谁?   红莲:我。小攻总是要主动一点的嘛。   白鲤:在瑶池的时候要不是我天天来找你,你个不能动不能说话的植物怎么主动?   红莲:所以变成人以后是我告白啊。风水轮流转,你围着我转了三辈子,下辈子就换我围着你转好不好?   白鲤:(看手冢亚美)我很怀疑。   28.喜欢对方到什么程度?   红莲:没有他就活不下去。   白鲤:那还要我魂飞魄散。   红莲:我错了我真的错了……(碎碎念)   手冢亚美:白鲤呢?   白鲤:开始尝试着习惯没有他的日子。   红莲:其实你还是舍不得我的对不对?既然大家都舍不得,就不要分手嘛……   白鲤:我不是舍得,只是怕……魂飞魄散真的很痛……   红莲:你还是爱我的对不对?下辈子我也不喝孟婆汤,我们一定会幸福的。   29.觉得这是爱吗?   红莲:如果这都不算爱,那我真的不知道爱是什么了。   白鲤:或许我对红莲的感情只是年少无知吧。   红莲:不是!绝对不是!那一定是爱!必须是爱!   30. 对方说了什么,就没办法了?   红莲:“你呀……”对他那种无奈的语气特别没辙。   白鲤:腻在我身上用甜死人不偿命的语调叫“叔父……”“哥……”,再送上一双特别无辜的眼睛,基本上什么要求都拒绝不了,哪怕知道答应后就别想下床了。   红莲:(赶紧送上无辜的眼睛)不要离开我好吗?白鲤……   手冢亚美:还真是现学现卖。   白鲤:(倒抽冷气)……(突然喊出来)现在这招对我没用了!   手冢亚美:我看依然有用。   31.怀疑对方见异思迁的话,怎么办?   红莲:你没看到妲己是什么下场吗?   妲己:我是无辜的……T-T   白鲤:随他去吧。   红莲:怎么可以随便?你就那么不在乎我吗?   白鲤:反正分手了,他有个见异思迁的对象,我也能太太平平地另外找个官配了。   红莲:休想!你是我的,我是你的,谁也别想让我见异思迁!   32.允许见异思迁吗?   白鲤:我说了,我无所谓。   红莲:怎么可以无所谓呢?不准,绝对不准!不准再去到处招蜂引蝶,不然我还把你金屋藏娇,免得你再被什么人看上。   白鲤:然后再把我灭得魂飞魄散一次吗?   红莲:……总而言之就是不准!   33.约会时对方迟到一小时的话,怎么办?   红莲:我会担心他会不会出了什么意外。白鲤一向很守时,会迟到一定是出了什么事了,我会坐立不安,甚至干脆去找他。   白鲤:耐心等,一小时两小时,等下去就是了。   红莲:白鲤,你也对我那么好?   白鲤:反正要分手了,等等也无妨,要是你干脆出了什么意外,我也省心了。   红莲:T-T你怎么能这样?   34.最喜欢对方的哪个部位?   红莲:腰。亲上去的时候他会颤抖,还有XXOO的时候他会扭得特别销魂。每次看到他扭,我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象他跳胡姬舞一定会很好看。   白鲤:恶趣味也有个底线好不好?   手冢亚美:其实我每次看到印度电影里面那些扭啊扭啊的舞,都很想写进自己的小说。   白鲤:你不会是打算让我跳吧?   红莲:我要看我要看!   手冢亚美:可是这毕竟是耽美,男人跳那种舞太奇怪了,而且也不符合白鲤的性格,还是不写算了。   红莲:真可惜。   白鲤:逃过一劫……   手冢亚美:白鲤最喜欢红莲的哪里?   白鲤:根。   红莲:0.0   白鲤:因为很好吃。   红莲:原来你喜欢KJ……(YIN笑ING)我还怕你不喜欢,所以一直没有尝试过69,下次我们来试试怎么样?感觉一定很棒!   白鲤:在洞洞里塞满糯米,放在糖水里煮熟,然后切成片,再淋上桂花糖浆,味道相当不错。或者切成片烧成糖醋的,再或者剁碎了放在肉糜里面做肉丸子,再或者用来裹馄饨或者做百叶包肉也都很不错。   红莲:= =b(冷汗直往下淌)就算不喜欢我攻你,有必要……做到这地步吗?   手冢亚美:(同寒)你别一本正经地说那么重口味的话好不?   白鲤:桂花糖藕、糖醋莲藕、莲藕肉馅馄饨听起来很重口味吗?   手冢亚美:原来你说的是这个根。   白鲤:这都能想歪。第二卷刘彻喂霍去病莲子,你是不是也觉得很YD?   手冢亚美:夏季的零食一般都是莲藕、莲子什么的吧?很YD吗?   白鲤:莲子是莲花的种子。   手冢亚美:我知道啊。   白鲤:听到别人说“把A的种子塞进B的嘴里,硬逼着他咽下去”,你会想到什么?   手冢亚美:(鼻血飞流直下三千尺)我承认是我邪恶了。   35. 对方何种举止最妖媚?   红莲:背对着我,衣服从肩头滑落。   手冢亚美:真是令人浮想联翩。   白鲤:靠在床头喝酒,身上只穿着贴身的亵衣,而且领口开得很大,再有点醉意朦胧。   手冢亚美:两个人都好诱人……等等,这不是当年受德和比干第一次H的情形吗?   红莲:这毕竟是我们两个的第一次。   白鲤:第一次知道原来人类是这么□的。   手冢亚美:能不能……别用“□”那么煞风景的词?   36.什么时候两人会觉得紧张?   白鲤:各种偷情的时候。(瞄红莲)不过紧张的好像只有我一个。   红莲:乱伦的两辈子向白鲤表白的时候,(桃花眼闪啊闪)很紧张,却也是最美丽的回忆。   白鲤:回忆罢了。   红莲:T-T   37. 对对方撒过谎吗?擅长撒谎吗?   红莲:撒谎么……经常。   白鲤:撒谎可是政治家的必修课,这方面我们都很在行。   38.做什么的时候觉得最幸福?   红莲:爱爱的时候……(看白鲤)   白鲤:呃……咳咳。   手冢亚美:这个“咳咳”的意思是同上吗?   红莲:当然是。   白鲤:……(算是默认了)   39.有吵过架吗?   红莲:有过。   40.是怎样的吵架?   白鲤:只有我一个人带着前世的记忆,而且天机不可泄露,难免替红莲做很多决定,弄出不快来。   41.如何和好的?   红莲:拖上床XXOO完就什么矛盾都解决了。   白鲤:应该是把我杀了就什么矛盾都没有了。   红莲:……   手冢亚美:居然没否认。红莲你个渣攻!   红莲:下辈子会改的。   42.即使转生,也想成为恋人吗?   红莲:想!   白鲤:不想了……   红莲:T-T   手冢亚美:红莲,你的反应能有新意一点吗?   43.感到“被爱着”是什么时候?   红莲:每一辈子都不一样。   手冢亚美:还是一辈子一辈子来吧。   受德:我不告而别混进胥靡里面,叔父为了找我急得吐血。   比干:他说有心上人,结果居然是设计我,然后XXOO。   刘彻:在甘泉宫他招天兵天将来救我,甚至做好了准备因私调天兵被形神俱灭。   霍去病:他第一次看到长大后的我,就把我XXOO了。   李世民:小时候闯祸,哥哥替我挡娘亲的棍棒,还有那次被薛仁杲围困,他一个人来救我,再有就是他一手策划的玄武门之变,为了把皇位让给我,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为了不让孤魂野鬼来找我,死后去枉死城做我的替身替我受刑。   李建成:虽然是亲兄弟,他还是向我告白了,然后XXOO。   手冢亚美:我说白鲤,除了被XXOO以外,你就没有其他感觉到自己被爱着的时候吗?   白鲤:XXOO不是人类表达爱意的最高等方式吗?   红莲:(点头如捣蒜)没错没错。   手冢亚美:乃个妖孽不要误导小朋友。下一题!   44.感到“难道不爱我了吗?”是什么时候?   手冢亚美:继续精分吧。   受德:叔父不告而别去西岐的时候。我还以为他也去投奔姬发了,没想到他是为了接回我的孩子。   比干:我从西岐回来,他居然怀疑我会背叛他。   刘彻:去病要我立刘据为太子的时候,我就觉得莫非他从来就没有爱过我,只是看中我手中的权力。还有就是听说他娶妻而且妻子已经怀孕的时候。   霍去病:他和韩嫣在一起的时候。   刘彻:去病,冤枉啊……那是因为我还没有遇到你。   霍去病:那么临幸舅舅呢?   刘彻:那是因为他太像你,我爱的其实还是你啊。   李世民:他服毒自尽的时候。   李建成:他要我魂飞魄散的时候。   手冢亚美:貌似一辈子比一辈子狠。   45.你是如何表现爱的?   白鲤:凡事都为他着想,根本没有自我。   红莲:把他抱上床XXOO,让他好好地享受。   手冢亚美:我发现了,不是白鲤除了XXOO以外感觉不到爱,而是红莲的爱只有XXOO一种表达方式。   46.如果死的话,是比对方先死?还是后死?   红莲:白鲤,你比我先死了三辈子,下辈子换我比你先死好吗?   白鲤:呵呵,其实先死的那个比较幸福。   红莲:也就是说我们下辈子还有戏喽?   白鲤:……   红莲:这是默认吗?也就是说我们下辈子真的还有戏?   手冢亚美:花花,加油加油加油……   红莲:“花花”不是你叫的!   47.两人之间有隐瞒的事吗?   红莲:乱伦的那两辈子我对他的爱意一开始是隐瞒的。   白鲤:我们的前世今生。   48.你有什么情结吗?   白鲤:恋子情节吧,比干和李建成都是把受德和李世民看成自己的小孩一样,虽然霍去病比刘彻年轻得多,也还是更像他的父亲。   红莲:那么我是恋父情结喽?爹地抱抱,要亲亲……   白鲤:你就没有别的花样了吗?   红莲:爹地抱抱,要XXOO……   白鲤:滚!!!   49.两人的关系是周围人公认的?还是保密的?   红莲:第一辈子和第三辈子是保密的,第二辈子是公开的。   白鲤:其实第一辈子和第三辈子基本上也是半公开的了。   红莲:毕竟爱一个人就像咳嗽一样,是掩饰不了的。   50.觉得两人的爱会永远吗?   红莲:会,一定会。   白鲤:……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还有勇气爱下去。   手冢亚美:加油加油加油。CJ的前50问到这里就结束了,下面就是YD的后50问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夫夫相性一百问(三)   51.你是受?还是攻?   红莲:攻。   白鲤:攻过一次。   红莲:你就是不承认自己是受对吧?   白鲤:我可是条雄鱼!凭什么我这个纯爷们是受,你个扶他是攻?   手冢亚美:白鲤……“纯爷们”这个词实在是不太适合你。   白鲤:--+你是想说我娘娘腔吗?信不信我先攻了你?   红莲:不行!我宁愿你攻我,也不准你和别人发生关系。   52.为什么如此决定呢?   红莲:因为我比较猛比较阳刚比较爷们,当然是强攻猛攻帝王攻霸王硬上攻。   手冢亚美:--b“霸王硬上攻”也是一种攻的分类吗?   红莲:白鲤是那种秀美型的美男,一看就是受。   手冢亚美:根据我看耽美的经验,一般而言受越美型,性格也越恶劣,白鲤这种美貌的圣母受可是很难得的,红莲一定要珍惜啊。   红莲:一定一定。   白鲤:……(考虑了半天)因为我那个比较大。   手冢亚美:(鼻血……重口味的开始了,大家准备好纸巾)为什么说你那个比较大?   白鲤:红莲是能托梁换柱的受德时,比干一个文官的小身板都经得起他攻,刘彻也是从小习武,身体好到能在那个时代活到七十岁高龄,可是被霍去病攻了一次,就躺了几天?   红莲:那是因为我爱护你,前戏做得很足,而你根本没有前戏就直接进去了。   白鲤:证据不足,驳回。   红莲:就你那玉米热狗肠,还好意思说自己大?   手冢亚美:你们那时候有玉米热狗肠吗?   白鲤:总好过你的曼秀雷敦润唇膏,还是兴奋状态的。   手冢亚美:曼秀雷敦躺枪。   红莲:你才曼秀雷敦!没看到第一辈子的姜王后和黄妃和我XXOO后,都要躺上好几天吗?我这方面可是很强的好不?要不是你后面够宽敞,一般人早就被我捅死了。   白鲤:那么是你后面太紧喽?我这玉米热狗肠都能把你捅得半死不活。   手冢亚美:口味越来越重了。   红莲:这个……   白鲤:好啊。你嫌我太宽敞,捅进去也没感觉,我倒是觉得你的□很紧很美好,我们两个攻受换一换怎么样?   红莲:(对那次反攻心有余悸)不要……   白鲤:(突然注意到)作者大人,你蹲在地上干什么?   手冢亚美:捡你们掉下来的节操。   红莲:别装得好像我们这两个YD货不是你写的一样。   手冢亚美:好吧。(把捡回来的节操重新扔掉,拍了拍手上的灰,坐回椅子里)不开玩笑了,你们两个的尺寸到底有多少?要是真的让读者以为我写出来的是一个玉米热狗肠一个曼秀雷敦……真的够雷的。   红莲:其实……白鲤……比大多数人……稍微大一点吧……就大一点!   白鲤:你见过多少人才得出这个结论的?   红莲:谁让历史上的刘彻本来就是个出了名的渣攻,CP多得能破吉尼斯纪录,这能怪我吗?   手冢亚美:一直觉得刘彻和陈阿娇这对夫妻很喜感,两个人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是同志。轮到白鲤了,红莲有多大?   白鲤:均码。   红莲:均码……话说你见过多少,才知道我是均码的?   白鲤:知之为知之,不知百度之。   手冢亚美:你们两个别穿越了行不行?下一题!   53. 对于这种状态满足吗?   红莲:非常满足。   白鲤:你为别人自我牺牲了三辈子,对方还要你形神俱灭魂飞魄散,你会满足吗?   红莲:白鲤……   白鲤:你不是紫薇,我也不是尔康,不“姓福”也不“满族”。   手冢亚美:白鲤,你真的越来越冷了。   54.初次H是在哪里?   手冢亚美:还是一辈子一辈子来吧。   受德:在我的寝宫。   比干:我是被诱拐的。   受德:^-^   刘彻:在从陈掌的詹事府回宫的路上,我的御辇里。   霍去病:车震啊。   李世民:长安的唐国公府,我的卧室里。   李建成:幸好没把爹吵醒。   55.那时的感想是?   受德:原来感觉那么好。   比干:原来人类是这么交*配的。   手冢亚美:你就不能别用“交*配”那么煞风景的词吗?   刘彻:终于找到我一直在找的那个人了!   霍去病:这辈子选择做武将,果然是明智之举。   手冢亚美:看来红莲挺猛。   李世民:原来哥哥也爱我!开心……   李建成:为什么被吃的又是我?   手冢亚美:是因为我把你设定成受,我的错……   56.那时候,对方是什么样子?   比干:大野狼看到小绵羊。   受德:又羞又急,整个人都变成了很可爱的粉红色,明明也很享受,可是一听到自己的叫声,就羞得恨不得用被子把自己埋了……想想都让人觉得欲罢不能。   比干:难怪你总喜欢点着灯做。   受德:我就爱看你那又羞又急、欲拒还迎的模样。   手冢亚美:受德,你“弟弟”有反应了。   刘彻:想不到一个那么清冷的人在床上会那么热情,你能想象天上的神仙下凡来,在你身下□的感觉吗?就像是吊丝上了女神。   霍去病:你就不能用个好点的比喻吗?   刘彻:确实,西汉传到我手里,已经很富裕了,说一个皇帝是吊丝,确实不太确切。应该是高富帅上了女神。   霍去病:我介意的是“女神”这个比喻,谢谢。   手冢亚美:第一次的时候刘彻是什么样的?   霍去病:开心得好像整个人都在发光。   李世民:我以为表白后他会生气,想不到他那么棒。   李建成:猴急得一塌糊涂,背后的伤口都裂开来了,还赖在我身上不肯下去。   手冢亚美:难怪红莲的血会变成猴子,原来是有性格遗传的。   57.之后的早上最先说的话是什么?   受德:答应给他加官进爵……现在想想,觉得那样的时候对他说那样的话,简直是侮辱了我们的爱情。   比干:你也知道。   手冢亚美:比干呢?   比干:赶紧去上朝,别迟到了。   手冢亚美:不管什么时候,比干总是大忠臣啊,几乎被强X了,第一个想到的还是要维护受德明君的形象。   受德:谁说是强X了?=3=分明是两情相悦,叔父只是害羞罢了。   刘彻:“让我再睡一会儿……”然后赖在去病身上不动。   霍去病:“乖,上朝去。”然后一脚把他踢下床。   手冢亚美:白鲤不管转世几次,总是大忠臣。   李世民:“哥,你穿那么多不热吗?”   李建成:自己去文章里看吧,懒得再重复了。   手冢亚美:还是你们的对话最经典。   58.一周做几次?   红莲:第一世和第三世看情况,毕竟我们要瞒着人,不可能想做就做。   白鲤:尽管还是有不少人发现了。而且一旦找到机会,红莲更加不会放过我。   红莲:第二世也是看情况。霍去病毕竟是受倚重的大将,还要戍守边关,可是皇帝不能离开京城。   白鲤:所以只要是回到京城,就基本上都是在皇帝的寝宫过夜。   红莲:而他不在京城的时候,我就要担心他会不会被哪个不要命的吃了。   白鲤:比如?   红莲:赵充国!   白鲤:还真的挺想他,是个不错的暖炉。作者,我申请换官配,就换赵充国吧,抱着他的感觉挺不错。   红莲:作者,我申请让赵充国魂飞魄散。   手冢亚美:历史上真正的赵充国和霍去病根本没有交集,你们别因为我的小说,就让赵充国老爷爷躺枪了好不?   红莲:你笔下躺枪的人还少吗?   59.理想中一周做几次?   红莲:多多益善。   白鲤:越少越好。   手冢亚美:你们两个怎么协调的?   60.理想中是怎样的H?   红莲:当然是和白鲤……   白鲤:试尽龙阳十八式外加各种稀奇古怪的姿势,用尽世间的各种催情秘药各种小道具……   红莲:只和你一人共同尝尽世间的欢愉。白鲤,你也是这么想的对不对?   白鲤:我只是把你的想法说出来。   红莲:真不愧是我的官配。你看,我们这么心有灵犀一点通,可见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白鲤:要是认识了你几万年,还不知道你的脑子里都有些什么东西,那我也蠢到没药救了。   61.自己最有感觉的是哪里?   红莲:白鲤最爱的地方。   手冢亚美:你那里要是真的长了个莲藕,只怕白鲤早就被你捅死了。   白鲤:侧线。   手冢亚美:侧线?   白鲤:就是鱼体两侧脊背和腹部的交界处那块深色的地方,能感觉到水流方向、强度和振动,鱼类的索饵、洄游、集群、生殖及防御等各种生活过程都离不开侧线,是一个很敏感的感觉器官。   红莲:生殖……(眉飞色舞ING)白鲤变成人以后,侧线依然在腰侧的地方,也确实给了我很大的欢愉。   手冢亚美:原来是那个东西呀。吃起来非常腥,加多少黄酒都没用,所以我上大学时烹饪课老师说做鱼一定要把侧线切掉。   白鲤:0.0腥!黄酒!鱼肉料理!(呕……)   红莲:白鲤……乖乖乖,没事了,有我在,我一定会保护你,不会让你被那个喜欢吃鱼的变态作者吃掉的。   手冢亚美:那是因为你自己想“吃”吧?   白鲤:一样是吃,我宁愿是红莲的那种吃法。   手冢亚美:(挑眉)红莲,有戏喽。   红莲:(拱手,大恩不言谢。)   62. 对方最有感觉的是哪里?   红莲:腰侧。   白鲤:这家伙就是个长了两条腿的JB。   63.用一句话来形容H时的对方。   红莲:欲拒还迎。   白鲤:我可以只用两个字——禽兽。   64. 对于H是喜欢?还是讨厌?   红莲:大爱!   白鲤:对他而言,和任何人H都是大爱。   红莲:最爱的当然还是和你呀。你呢?   白鲤:无所谓喜欢还是讨厌。   65.一般是什么体位?   受德:只会攻上受下位的自卑飘过……   比干:经常被压得只剩半口气的飘过……   李世民:你可以试试仰躺在床上,让白鲤自己坐下来,那个姿势可以CHA得更深,感觉更好,我才发现的。   李建成:我也发现了,在上面还是在下面和攻还是受完全没关系。   刘彻:还是我花样多,我们什么姿势都试过,可以一整个晚上不重样,去病也更享受吧?   霍去病:是更折腾。   比干&李建成:折腾?   霍去病:一晚上的花样体操还不带中场休息,而且有各种媚药助兴,就算是骠骑将军都受不了。   刘彻:谁让你的身体那么柔韧,什么姿势都摆得出来。   霍去病:我的悲哀啊……   66.想尝试什么样的做法?比如场所、时间、服装等。   红莲:李建成那次女装给人的感觉很不错哟。   白鲤:没脸见人了……   红莲:我更想看你穿胡姬舞娘的那种衣服,露肚子的。   白鲤:变态。   67.淋浴是在H前?还是后?   白鲤:H前把自己清理干净是一种礼貌。   红莲:某些东西留在体内对身体不好,H以后帮小受清理是攻的义务。   白鲤:H中间淋浴是一种很不好的兆头,往往预示着今晚我都别想睡了。   红莲:一边淋浴一边H就是一种乐趣了。   手冢亚美:为什么洗澡那么正常的事情到了你们口中就变得那么YD呢?   68.做时,两人有做过约定吗?   红莲:生生世世都要在一起。   白鲤:结果还是要我魂飞魄散。   红莲:好不容易气氛开始好起来,为什么要问这种煞风景的问题?   69.有和对方以外的人做过吗?   白鲤:有。   红莲:很多。   70. 对于“如果不能得到心,光是身体也行”的观点赞成还是反对?   白鲤:能让我产生这么强占有欲的人我还没遇到过。   红莲:对我来吧。COME ON!被白鲤摁在地上强行XXOO,想想都让人觉得兴奋。   白鲤:(看着已经陷入脑内剧场无法自拔的红莲)你觉得这样的人能让我提起强X的兴趣吗?   手冢亚美:碰到他,你就只有被强X的份。   红莲:谁说的?虽然我对白鲤的占有欲很强,但是比起他的身体,我还是更想要他的心。如果他的心不在我身上,强行得到他的身体也没用。   白鲤:那好,你能和我保持一辈子柏拉图式的爱情,我就继续和你在一起。   红莲:你是想活活憋死我吗?   白鲤:瞧,原形毕露了。   红莲:如果你的心上人在你面前大跳脱衣舞,你能保持自己不变禽兽吗?这只能说明身体健□理心理正常好不?   白鲤:脱衣舞……你别指望我会陪着你做那么变态的事!   红莲:你只要静静地站在我面前,对我的诱惑就不亚于脱衣舞了。   手冢亚美:红莲乃个色狼没药救了。   71. 对方被坏人强*奸了怎么办?   白鲤:我觉得红莲被强*奸的可能性非常小。   红莲:是啊,我那么强,怎么会被人强*奸?倒是柔柔弱弱的白鲤经常被人看上,我一定要好好地保护他。   白鲤:看到他还提得起兴趣强*奸的人还真不多。   红莲:--|||   手冢亚美:红莲,别躲在墙角种蘑菇了。既然白鲤被人强*奸的可能性更大,万一他被人强*奸了怎么办?   红莲:你没看到第一世的微子是什么下场吗?   微子:我干什么了我?我才不是你个和自己的亲叔叔乱伦的变态!   手冢亚美:好像有无关人员乱入了。   红莲:还有杨广。   杨广:我好像不是被你杀的。   红莲:有意见?   杨广:有意见!要不是你个不要脸的乱改史书,我至于变成隋炀帝?   红莲:--+我改史书怎么了?成王败寇,再有意见,我让你和宇文化及私奔。   杨广:你敢!   红莲:反了你了?区区一个小配角敢和主角作对!   宇文化及:不好意思,他是在和我闹情绪。(抱走杨广)小广广,别生气了好不好?今天我保证会温柔一点,绝不会再弄疼你。   杨广:你叫“朕”什么?   宇文化及:小广广啊。因为我最喜欢你光光的样子……   红莲:杨广叫小广广,宇文化及叫什么?小及及?   白鲤:偶尔少说两句下流话你会死吗?   杨广:宇文化及你个混蛋放开我……嗯……不可以……   手冢亚美:我说你们两个乱入也算了,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十八禁,未免也太过分了点吧?(一脚踢走抱在一起的杨广和宇文化及)总而言之,杨广和宇文化及现在在另一个世界过得很幸福,红莲和白鲤下一题。   72. H前和后,哪个更觉得害羞?   红莲:白鲤从头害羞到尾,他害羞的样子正是我的最爱。   白鲤:这下流胚根本就没长那根叫“害羞”的神经。   73.朋友说“只有今晚,因为太寂寞了”并要求H怎么办?   红莲:我会义正言辞地告诉他,我对白鲤是很忠贞的,劝他自重。   白鲤:我会义正言辞地告诉他,红莲对我的占有欲是很强的,劝他惜命。   74.觉得自己的技术好吗?   红莲:非常好。   白鲤:妫氏和郑蕙兰都没有说过我不好。   红莲:这是我们的夫妻相性一百问,为什么要提那两个无关人员?   妫氏&郑蕙兰:因为我们才是他的合法妻子,你个小三!   采薇:没圆过房的正室飘过……   75. 对方的呢?   红莲:很青涩,不过这份青涩正是我的最爱。   白鲤:没比较,没有发言权。   红莲:不准比较!   白鲤:生怕我发现你的技术其实有多菜吗?   红莲:……反正不准就是不准。就算你误会我对你的占有欲是缺乏自信,我也不愿意让你去和别人“比较出真知”。   作者有话要说:   ☆、夫夫相性一百问(四)   76.做的时候希望对方说什么?   红莲:快,再深一点,嗯……啊……你好棒,好舒服,我爱你……   手冢亚美:白鲤……会说出那种话?   红莲:他没说过,所以我才想听啊。   白鲤:我只希望他闭上嘴赶紧完事,我好睡觉。   77. H时最喜欢看到对方的脸是什么表情?   红莲:欲*仙*欲*死。说明他尽管嘴硬,其实还是挺享受的。   白鲤:一脸释怀……意味着他终于完事,我终于可以休息了。   78.觉得和恋人以外的人H也可以吗?   红莲:这个是没办法的事。   白鲤:毕竟我们一直投生在豪门望族,繁衍后代也是对家族的责任。   79. 对S*M之类的有兴趣吗?   红莲:我怎么舍得伤害我的小傻鱼?   白鲤:是吗?   红莲:难道我有过什么这方面的不良记录吗?   白鲤:第二世霍去病第一次上战场回来以后,甘泉宫,骠骑将军都经不起你折腾。   红莲:……   白鲤:再说凭什么S*M就一定是你S我M?我S*M你就不行吗?   红莲:小鱼鱼要和我玩S*M游戏?来吧来吧,我已经准备好了承受你暴风雨般的洗礼。哦,baby,come on!   手冢亚美:真看不出来,红莲真的是个M。   80.突然对方变得不寻求身体需要了,怎么办?   白鲤:谢天谢地。   红莲:在他面前各种诱惑。   白鲤:放心吧,我不会动心的。   红莲:真的?(扯开衣领,露出一大片胸膛)没兴趣吗?   白鲤:(无动于衷)   手冢亚美:(鼻血……)红莲,把衣服穿起来!   81. 对强*奸有何感想?   白鲤:没兴趣。   红莲:别人强*奸白鲤是不可饶恕的,我和白鲤玩强*奸游戏是大爱的。   白鲤:变态!   82. H时让你觉得最棘手的问题是什么?   白鲤:这家伙体力太旺盛,一上来就没完没了。   红莲:白鲤整天想反攻,还有就是在床上也太拘谨,我实在是很想看看他YD的模样。   手冢亚美:我也很难想象白鲤YD起来会是什么样子,不过有一点确实是红莲的不对。   红莲:哪一点?   手冢亚美:不愿做受的攻不是好攻,偶尔也让白鲤反攻一两次嘛,比如平时是红莲攻,每个月初一十五让白鲤反攻,二位觉得怎么样?   白鲤:也挺不错。   红莲:坚决反对。   手冢亚美:红莲,我算是看穿你了,你就是个十足的渣攻!还不赶紧道歉?不然我真的给白鲤换官配了啊。   红莲:不是我渣,不肯让白鲤反攻,而是这家伙下手根本不知道轻重。如果初一、十五让他反攻,他就能攻得我在床上从初一躺到十五,再从十五躺到初一,要是遇到二月这种比较短的月份,他能攻得我只剩半口气。   白鲤:只要给我初一十五反攻的机会,我就能让红莲下半辈子再也攻不了我,所以我才同意。   手冢亚美:0.0乃个腹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83.目前为止觉得最惊险的H地点是哪里?   白鲤:三辈子各有各的惊险,我也不知道哪一辈子算是最惊险的。   手冢亚美:还是一辈子一辈子来吧。   白鲤:第一辈子是受德的寝宫,这家伙动静太大了,很难躲着人。   红莲:因为我太爱你了,总想和你出柜,在众人的祝福中结合。   白鲤:出柜以后应该是面对众人的诅咒吧?   红莲:第二辈子我们是光明正大,总没什么惊险了吧?   白鲤:有,甘泉宫那次,我差点被你弄得连二十四岁都活不到。   红莲:……   白鲤:还有第三辈子灭了薛仁杲以后,你居然就在数万大军的眼皮子底下要我。要是那时候随便谁走过来,我下半辈子都没法见人了。   红莲:放心吧,我怎么会让你美丽的裸体暴露在别人眼中呢?   白鲤:那你还在众目睽睽之下野战!   红莲:我下过死命令,他们不会过来的。   白鲤: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红莲:因为我就喜欢你一担惊受怕,就会变得更加敏感,这才是偷情的乐趣啊。   手冢亚美:我算是看出来了,红莲是个十足的鬼畜!你们一个腹黑一个鬼畜,还真是绝配。   84.受方有主动要求过H吗?   红莲:有!   白鲤:有吗?   红莲:第一辈子,我带你去我为你建的林中小屋,你看到鱼产卵,就把我扑倒了。   白鲤:(羞羞……)   85.那时攻方的反应呢?   红莲:既然小鱼鱼想要,我当然是哪怕舍命陪君子,也要让他尽兴。   白鲤:应该是你尽兴我折寿。   86.攻方有强*奸过吗?   红莲:甘泉宫的那次算不算?   87.那时受方的反应呢?   红莲:逆来顺受,那可怜的小模样看得我现在想起来都还心疼。   白鲤:敢说堂堂骠骑将军是“可怜的小模样”,小心霍去病的粉丝来追杀你。   红莲:放心吧,作者都敢把霍去病写成小受了,那些粉丝要追杀也实先追杀她。   手冢亚美:= =+我要是被追杀了,就没人帮你们写第四世了,你们就等着分手吧。   红莲:作者大人……(媚笑)   白鲤:没关系,第四世不用写了,直接分手了事……   红莲:白鲤……T-T   88.有理想中的“H的对象”吗?   红莲:有!白鲤那样的。   白鲤:温柔听话的女性。   红莲:不是我吗?T-T白鲤,你怎么可以这么对我?   89. 对方符合理想吗?   红莲:符合,非常符合。   白鲤:太渣了。   红莲:你不喜欢我什么地方?我改!   白鲤:你喜欢我什么地方?我改。   红莲:你的存在本身就是我喜欢的一切,你要改,除非形神俱灭。   白鲤:……(小小的窃喜)   90. H时使用道具吗?   红莲:我的身体就是最好的道具。   白鲤:这个“道具”已经快要我的命了。   91.你的“初次”是几岁?   手冢亚美:一辈子一辈子来吧。   受德:和女人的第一次是十五岁结婚的时候,和男人的第一次是二十多岁登基以后。   比干:和男人的第一次是四十多岁,和女人的第一次是六十多岁。   手冢亚美:公元前五百年两口子都六十多岁了还能生出小孩来,比干和妫氏都不是一般的弓虽。   刘彻:和男人的第一次是十三岁,和女人的第一次是十五岁。   手冢亚美:和陈阿娇结婚的时候吗?   刘彻:要是陈阿娇肯让我碰,还轮得到卫子夫进宫吗?不过我实在是很庆幸,要是卫子夫没进宫,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遇上去病。   霍去病:和男人第一次是十六岁,一辈子没碰过女人。   手冢亚美:突然发现gay真的很麻烦,说个第一次还要分男人女人,弄得我好像是存心在凑字数骗稿费一样。   李建成:和男人的第一次是八岁,和女人的第一次是十五岁。   李世民:和男人和女人的第一次都是十八岁。   92. 对象是现在的对方吗?   受德:和男人的第一次是。   比干:同上。   受德:这是你的第一次,也是我的第一次,让我们分享真爱的初体验……   比干:害得我以为人类交*配起来都那么痛。   受德:--b   手冢亚美:突然发现白鲤破坏浪漫气氛的能力实在不是一般的强。   刘彻:和男人的第一次是韩嫣。成年后母后找了个宫女来给我开荤,却不知道我已经尝过男人味了。   霍去病:如果我有过其他伴侣,估计那个伴侣会被皇上整得很惨。   手冢亚美:(点头)赵充国对你的感情是可望不可及,下场已经够惨了。   刘彻:别提那小子好不?   李世民:怎么,就只准你不忠,就不准别人不忠?哥哥在遇到我以前就被杨广强X过不知多少次了,但我给哥哥的好歹是和男人的第一次,而霍去病对刘彻忠贞了一辈子,刘彻却是历史上出了名的百搭攻,CP多到两只手都数不过来。三辈子里最渣的分明是刘彻好不?   手冢亚美:红莲又精分了。为毛每次问到要一辈子一辈子回答的问题,红莲就会精分,然后自己和自己掐架?   受德:因为李世民实在太渣了,我和刘彻都不太愿意承认我们和他是同一个人。   李世民:凭什么就挤兑我?刘彻那个没节操的有多少男宠,你倒不挤兑他?   刘彻:以前是年少无知,至少我认识去病以后还是对他忠贞的。   霍去病:(小声补充)然后害得我在朝堂上被骂成蓝颜祸水,在他的后宫被骂成男妲己。   卫少儿:反了你小子了,敢拿你老娘说事!   刘彻:而且我没让去病魂飞魄散!   李建成:那么强调我和杨广的事,就是想让我觉得你要我就是天大的恩赐吗?别推脱了,最渣的还是你,李世民!就算是第一次,也改变不了你渣攻的本质!   李世民:哥……   93.最喜欢被亲吻哪里?   白鲤:嘴。亲其他的地方都觉得好奇怪。   红莲:那里……白鲤,下次我们试试KJ好不?   白鲤:你不是能自花授粉吗?用你自己的菊花给你自己KJ好了。   手冢亚美:重口味的又开始了。   94.最喜欢亲吻哪里?   红莲:腰侧。每次亲上去,白鲤都会扭得很销魂。   白鲤:前胸。   手冢亚美:你不是觉得亲除了嘴以外的地方很奇怪吗?   白鲤:我只是不喜欢被亲除了嘴以外的地方,但是对别人就不一样了。红莲身材很好,摸摸亲亲都是一种享受。   手冢亚美:0.0方便透露一下红莲的身材有多好吗?   白鲤:典型的穿着显瘦脱了有肉,尤其是那两块饱满多汁的胸肌,特别诱人。   手冢亚美:(鼻血飞流直下三千尺……)   红莲:那么喜欢我的身材吗?^-^我就知道你还爱我。我们还在一起吧,以后天天脱了让你摸摸亲亲……   白鲤:我从来没有否认过红莲的外在条件很好,就像我从来没有否认过他的内在很渣。   红莲:--b能把后面一句去掉吗?   95. H中对方做什么最高兴?   红莲:坐在我身上扭,让我不用动就很享受。   白鲤:早点完事,我就能早点睡觉了。   手冢亚美:我怎么觉得H这件事完全是红莲剃头挑子一头热?   红莲:攻本来就该热情主动点,受本来就该羞涩含蓄点,我就喜欢他欲拒还迎的样子,要是白鲤太主动就没意思了。   96. H时会想什么?   红莲:男人的血液有限,只能往大脑和JJ之间的一个那里跑,H的时候大脑完全是处于休息状态。   手冢亚美:女人的血比男人多吗?男人那么大的个子,血容量难道会比女人小?   红莲:女人的血多到每个月都会自己溢出来,还能溢个七天都没事,男人的血涌到JJ上就顾不上大脑,你说谁的血比较多?   手冢亚美:--b你大姨夫……   白鲤:纠正一下,红莲不是男人,是植物,而且是扶他。   手冢亚美:白鲤,咱别说冷笑话了好不?   97.一个晚上做几次?   红莲:一次。   白鲤:一夜干一次,一次干一夜。   手冢亚美:我知道为什么红莲的女人几乎个个都受不了他了。   98. H时,衣服是自己脱还是被脱?   红莲:为什么要脱?   白鲤:他都是直接撕的。   手冢亚美:你还真有那么多衣服给他撕。   白鲤:大邑商和西汉都很富裕,而且中原地区的纺织业向来十分发达,总算我还不至于要裸奔。   红莲:我怎么会让你裸奔,让谁都能看到你的裸体呢?   手冢亚美:唐朝开国时没有那么富裕吧?   白鲤:所以每次爱爱,我都要以最快的速度脱衣服,虽然内衣依然难以幸免于难,至少太子朝服还能完整无缺地在玄武门之变后传到李世民手里。   红莲:我还纳闷你怎么每次都只穿着内衣就来找我,还以为你是情趣诱惑呢。   手冢亚美:红莲,你真的想多了。   99. 对你来说,H是什么?   红莲:爱到极致就会自然而然发生的事。   白鲤:繁衍后代的方式以及红莲让我闭嘴的方式。   红莲:用这个方式来防止吵架非常有效。   白鲤:因为H过后我都没力气和他吵架了。   手冢亚美:红莲能把白鲤H得没力气吵架,白鲤能把红莲H得从初一躺到十五,两个都是猛人。   100.请对对方说一句话吧。   红莲:下辈子还在一起好吗?就当是给我一个补偿你的机会。   白鲤:我攻你受,不然免谈。   红莲:(犹豫了半天)……好!   手冢亚美:从初一躺到十五都肯给你反攻。白鲤,红莲还是爱你的哟。   白鲤:因为他知道有你这作者在,下辈子肯定还是他攻我受。   红莲&手冢亚美:--b(被发现了呀)   作者有话要说:   ☆、情人节(上)   俗话说女为悦己者容,男为悦己者穷,自从和张友仁成了一对恩爱夫妻,西王母每天起床后就多了个很大的烦恼——怎么打扮自己。西王母把簪子一根一根地试过来,都觉得不满意,最后把决定权交到张友仁手里。   “亲爱的。”西王母甜甜地唤了一声,举着手里的两根簪子往头上比划,“你看我戴这根簪子好看,还是这根好看?”   “都好看都好看。”张友仁连头都不回,语气中满是不耐烦的敷衍。   西王母的心沉了下来。   记得当初她和张友仁还只是名义上的夫妻时,就是因为张友仁看到西王母在梳妆打扮,走过来很严肃地拨过她的脸,皱着眉头看了半天,换了另一根簪子CHA在她头上,说她这样打扮好看,西王母被他专注的眼神迷住,才会对他倾心。不过人间的夫妻都有七年之痒,张友仁和西王母成为真正的夫妻已经有七百年了,纵然西王母每天换着花样把自己变成各种美女,张友仁也该厌倦了。   该来的总要来,挡也挡不住,该走的也总要走,留也留不了。西王母放下簪子,抿了抿嘴唇,眼前突然出现一大捧红艳艳的东西。   “哈尼,哈皮瓦伦汀节!”   “哈?”西王母没听懂,“你说什么?”   “哈皮瓦伦汀节……”张友仁举着一大把红玫瑰,笑得十分花痴,可西王母一脸迷惑,一点也没有接过去的意思,害得张友仁的笑容全部僵在脸上。   “今天是瓦伦汀节。”张友仁又补充了一句。   “什么节?”西王母还是没听懂。   两个人大眼瞪小眼看了半天,张友仁的笑容终于维持不住,泄气地把玫瑰扔到西王母的梳妆台上:“那可恶的番子神果然是骗我。朕回头非把他打得满头包不可。”   “哪个番子神怎么惹你了?”西王母越听越糊涂。   “还不是耶和华。”张友仁在西王母身边坐下来,“你知道那番子神有多自大吗?区区一个荒蛮之地来的化外蛮夷,居然说全世界只有他一个是神,其他的都是妖怪。如来找他去理论,他就提出和如来猜拳,谁赢了,就弹对方脑瓜崩。耶和华使诈,每次出拳都慢,如来被他弹得满头包,好不容易如来赢了一次,耶和华说他有事要稍微走开一会儿,就跑了,而如来到现在还摆着准备弹人脑瓜崩的姿势,等着耶和华回来给他弹。不过也不能怪如来傻,是耶和华那厮太过狡诈。如来毕竟也是咱们自己人,现在被一个番子神欺负了,朕作为玉皇大帝,不能不管。朕原本想去替如来收拾他一下,叫那个夜郎自大的番子神见识见识什么才是真正的神,结果耶和华说今天是他们那里的什么瓦伦汀节,应该和心上人一起过,想不到也是骗朕的。对这种目无尊上的番子神决不能姑息,朕一定要……”   西王母突然吻住张友仁:“Happy Valentine’s Day,我的大傻瓜。”   这下换张友仁傻了。   看张友仁一副傻头傻脑的模样,西王母也忍不住给了他一个脑瓜崩:“今天是西方的情人节,耶和华没骗你。自己外语没学好,还怨人家。还‘哈皮’……”   “朕是天朝的神,应该是那些番子神来学汉语,凭什么要朕去学他们的番子语?”张友仁突然意识到一件事,“你从一开始就知道我在说什么对不对?”   西王母点了点头,随即笑得花枝乱颤:“谁让你傻头傻脑的样子那么可爱。”   “好啊!”张友仁环住西王母的腰,“敢捉弄朕,情人节礼物不想要了是不是?”   “你给不给?不给礼物就离婚。”   “给给给……”张友仁举起手表示投降,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盒子,“看看,喜欢么?”   西王母以为今天是番子的情人节,张友仁也会学番子那样送给她一枚钻戒,可是打开精致的小盒子,里面却是一叠卡片,故作生气地合上盖子:“拿什么东西来敷衍‘本宫’?要是本宫不满意,我们下半年就分房睡。”   “要整整半年都分房睡?!是不是太狠了?”张友仁抱起西王母,让她坐在自己腿上,“梓童,这可是朕精心设计的。你看,这是捶背卡,用一次给你捶背半个时辰;这是购物卡,用一次不论你要什么东西我都给你买;这是免战卡,要是我们吵架了,用了这张卡,不论如何都算我错;这是跪搓板卡,要是你觉得我做错了什么事,用这张卡无理由跪搓板半刻钟,但是仅限于没有其他人在场的时候;还有这张……”   西王母看着张友仁炫耀他的礼物,等他说完了,却故意撅起嘴:“就这种破东西拿来敷衍我,分房睡。”   “还要分房睡?”张友仁皱起一张脸,“换成跪搓板好不好?”   “不好。”   “为什么?”   “一张床睡不下三个人。”   “还有谁?”张友仁几乎要跳起来,“亲亲,我发誓,我一直都只忠于你一个人,没有和任何仙女乱搞过,我们之间绝对绝对没有第三者。”   “有第三者。”西王母说得斩钉截铁。   “谁?!”   “这个……”西王母拍了拍依然平坦的肚子,“宝贝,情人节快乐。”   张友仁发出一声欢呼,抱起西王母转了三圈,才舍得放下她:“我们又有宝宝了?朕一定要好好地摆个宴会,庆祝皇儿的诞生。”   不管生了第几个,每次西王母怀孕,张友仁都高兴得像是第一次做爹。看张友仁兴奋得就差到处跑,西王母有些好笑:“离生出来还早呢。”   “不早不早。那些番子神住得远,等信送过去,他们再过来,也差不多是时候了。”张友仁已经要去写宝宝的满月宴的请柬了。   “你打算把他们全都请来?”西王母盘算了一下,“一起聚一聚,倒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宴会一定要安排好。如来不吃荤,奥丁不吃素,安拉不吃猪肉,还有千万别让耶和华和安拉坐在一起,不然他们非打起来不可。宙斯和赫拉要不要请?他们两口子关系不好,可别让赫拉来了,看到我们恩恩爱爱的样子,反而闹得不痛快……”   “随便随便。”张友仁听着那些番子名字就头晕,更别说搞清楚他们谁是谁了,“只要记得别让奥丁和伊邪纳岐还有伊邪那美坐在一起就行了,免得那两个小日本发现我们卖给他们的三文鱼都是从奥丁那里进口,然后翻了二十倍的价钱再卖给他们的。”   “现在日本还是个小岛国,穷得叮当响,哪里出得起那么高的价钱?你当现在是二十一世纪?”西王母点着张友仁的胸膛,满脸都是笑意,“打错如意算盘了吧?奸商……”   “管他呢。对小日本就得使劲地压榨,不压着他们,他们就得瑟了。”张友仁厚脸皮地接受了“奸商”的称呼,“再说要是我不做奸商,我们宝贝的奶粉尿布还有新衣服新玩具都要从哪里来呢?”   “现在才十四世纪,哪来的奶粉?”   “没关系,穿越了去买。”   “与其穿越了去买,还不如直接让奥丁进贡几头荷兰奶牛,还没有三聚氰胺。”   “还是我的宝贝聪明……”   ……   他们两个就不能顾忌一下还有第三者在场吗?张友仁和西王母旁若无人地卿卿我我,白鲤在鱼缸里听得只想撞墙。   住在玉皇大帝住的金阙云宫,白鲤觉得实在是不便,提出鱼也是有隐私的,于是张友仁命令鲁班给白鲤在鱼缸里造了一幢房子。鲁班确实不愧是木匠的祖师爷,巴掌大的小木屋做得处处都是机括,白鲤只需要通过游动来改变水流,就会触发各种机关来服侍他的生活,唯一的问题就是隔音效果不太好,而张友仁和西王母因为看不见白鲤,就完全当他不存在了,每天晚上在外面亲热得没羞没臊,不知道白鲤在鱼缸里其实可以听得一清二楚,只是不好意思提出来而已。   今天是西方的情人节。如今天界恋爱成风,到处都是成双成对的男仙女仙,大家都过节去了,只有白鲤孤零零地留在鱼缸里。   白鲤要在鱼缸里弄幢房子,就是为了遇到不想见的人来看他的时候,可以有个地方躲。天界也有不少女仙看上白鲤,可都被他以“爱情是修行的业障”婉拒,到后来连黑龙都不来了,而他最想躲的那个人从来就没有来过。   不见,说好了再不相见,可是红莲真的再也没有来过,白鲤却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每次看到别人成双成对,他就心酸得想哭。   爱情是魔障,暂时的甜蜜只是陷阱里的诱饵,短暂的幸福背后是永远的痛苦,现在他把爱情戒了,就再也没有烦恼了。可是爱情这东西真的戒得掉吗?佛家讲究四大皆空,白鲤也考虑过看看佛经,或许就会忘记曾经和红莲在一起的一切,结果看到如来自己都屁颠屁颠地跟着耶和华转,气得白鲤直接把经书摔在这假和尚脸上。   没关系,反正他是真的做到四大皆空了,没有爱情的生活也挺好,不用担心红莲做不成好皇帝会魂飞魄散,不用再看到红莲娶妻纳妾生儿育女,分明心痛得想哭,却还要逼自己笑着祝贺他,真的挺好……听到张友仁和西王母嬉笑打闹着远去,白鲤却是鼻头发酸,恨自己遇人不淑,被人辜负至此,还对他念念不忘。   不准再想红莲,他们之间再也没有任何关系了。白鲤狠狠地甩了甩头,似乎这样就能把对红莲的思念甩出去,外面却清清楚楚地传来红莲的声音。   “小傻鱼,我来看你了。”   是红莲!白鲤几乎不假思索地想游出屋子去看看,又想起来自己当着众神说过再也不见他,连忙躲起来,只是从窗缝里往外偷窥。   真的是红莲!即使隔着鱼缸和那么多的水,白鲤都觉得他的眼神过于灼人,只敢躲在小房子里面。   “小傻鱼,出来见见我好吗?我只想看看你恢复得怎么样了。”红莲半跪在案几前,捧着白鲤的鱼缸,“很抱歉那么久都没来看你。这里毕竟是玉皇大帝住的地方,我试了几次都没能溜进来。今天其他人都过节去了,金阙云宫的守卫比较松懈,我才找到机会来看你,等守卫来了我就得走。”   神仙不经传召擅闯九重天,就已经是大逆不道的大罪,红莲还只是妖孽,居然擅闯玉皇大帝居住的金阙云宫,如果被发现,后果不堪设想。白鲤想出去叫红莲趁着守卫还没有回来赶紧走,突然想起自己说过再也不见他,再也不原谅他,还是躲回去。被抓就被抓吧,就算红莲被推上斩仙台,也与他无关了。   “还在恨我吗?”不见白鲤出来,红莲深深地叹出一口气,抽出一支花CHA在鱼缸里,“白鲤,情人节快乐。我不敢奢求你原谅我,只想告诉你我还爱你,不论千年万年,我都会等下去,等到你回心转意的那一天。”   鱼缸里没有动静,红莲也就等在外面,似乎不论天长地久都愿意等下去,两个人都没发觉张友仁和西王母就躲在几步外的屋角看他们。   真是痴儿,既然放不下,何苦为难自己?西王母摇了摇头,立刻被张友仁捏住下巴顺便捂住嘴,免得她满头珠钗发出的声音会惊到他们。   他把她的妆都焐花了!西王母戳了戳张友仁的腰,指了指自己的嘴,要他放开手,张友仁却不理不睬,继续关注红莲白鲤那边的情况。   他是要闷死她吗?西王母比划了半天,张友仁都不理她,最后拿出张友仁写给她的“跪搓板卡”放在他面前晃了晃。再不放手,她就要行使权力让他跪搓板了。   不料张友仁只是拍开西王母的手,示意她别闹,继续看着那边。   竟敢无视她!西王母在张友仁送她的卡片里好好地找了找,没发现能让她满意的,用法力改变一张卡上的文字,然后凑到张友仁眼前。   张友仁正纳闷上面写了什么,能让西王母如此有恃无恐,定睛一看,惊得眼珠子都差点掉到地上。   卡片上面写道:“S*M卡使用说明:凡使用此卡,张友仁必须无条件任由西王母S*M一晚上,直至西王母满意为止。S*M方式包括捆仙索捆绑、玉势塞肛、CHA导尿管、上夹子(以上道具皆可通电)、灌肠、滴蜡、带倒钩小皮鞭抽打以及西王母新发明的任何方式,S*M期间张友仁的一切抗议均视为无效。”   “我什么时候写过这种东西?!”看西王母笑得得意洋洋,张友仁忍不住叫出口了。   红莲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   “白鲤,你要是愿意见我了,下辈子我们比干庙见。”红莲最后恋恋不舍地吻了吻鱼缸,从窗口跳出去。   白鲤也跃出鱼缸,恢复人形,只看到红莲迅速离去的背影,留下一朵鲜红的莲花静静地CHA在鱼缸里。   情人节都是送红玫瑰,哪有送莲花的?不过情人节也有人送他花了。白鲤抽出CHA在鱼缸中的莲花,静静地看着,似乎整个人都化为一座雕像,甚至都没有注意到张友仁和西王母来到他身后。   张友仁凑到白鲤旁边,看了看莲花,再看了看一动不动的白鲤:“国神?”   白鲤刚发觉张友仁凑到他面前,被吓得几乎要跳起来,不好意思让张友仁看到他拿着红莲送的花想心事,想藏起花又嫌太迟,只能不尴不尬地继续在那里傻站着。   以前看到的白鲤永远是云淡风轻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张友仁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惊慌失措的白鲤,不禁有些好笑:“要是真的舍不得,就去找他吧。”   “我说过再也不见他。”白鲤抿了抿嘴唇,却舍不得放下手中的花,“我已经当着众仙的面宣布过,我们之间已经结束了,再也没有挽回的余地,他送我什么都没用。”一狠心,就要把手中的莲花捏碎。   “情人节送莲花,倒也别致。”西王母走到张友仁身边,抽出白鲤手中的莲花看了看,“这么大的一朵花!以红莲的道行,要开出这么大的一朵花可不容易,还肯摘下来送给你,要我看,可比某人送的卡片用心多了。”   “你不稀罕就还我。”张友仁要去抢回西王母手中的卡片,免得她用法术全部变成“S*M卡”,再用来威胁他。   “不给!”西王母像老母鸡护雏一样护着手里的一打卡片,死活不肯交出来。   白鲤看着眼前的恩爱夫妻打情骂俏,却毫不动容:“我说过再也不会见他,决不食言。”   西王母推开张友仁,继续对白鲤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出尔反尔又怎么样?比起一辈子的幸福,面子一文不值。再说仙界能有现在的气象,还得多亏你把这冤家送到我身边来,成全了那么多神仙眷侣。天庭的众神都希望你能幸福,没人会把你一时的气话当真。”   白鲤低着头不做声。   “这样吧。”张友仁想到了一个办法,“如今凡间又是烽火四起,生灵涂炭。国神,你帮朕下凡去觅个明主平定天下如何?”   白鲤犹豫了一下:“小仙遵旨。”   果然还是他高明,先把白鲤哄下凡,剩下的就好办了。西王母悄悄地朝张友仁竖了个大拇指。   张友仁示意她还得把另一个也赶紧轰下凡去,命人抓来红莲。   白鲤不要他了,再也不见他的话是认真的。红莲冒着生命危险溜进金阙云宫,白鲤却连见他一面、和他说句话都不愿意。被天兵天将抓来时,红莲一副自暴自弃的颓废模样,哪怕张友仁要把他千刀万剐,他也不在乎了。   “国神下凡了,你还留在这里干什么?还不赶紧去追?”   红莲愣了半天,才意识到张友仁在说什么:“他下凡去了?”   “快去追啊,晚了可就轮不到你了。”西王母又催促了一句。   红莲一下子活了过来,没大没小地一巴掌拍在张友仁肩膀上:“还是你小子够意思,也不枉我当年如此提拔你。”   “反了你个妖孽,还当朕是给你看大门的?!”张友仁从袖子里掏出一道闪电就向红莲扔去,而红莲一听到白鲤肯下凡,早已跑得不见踪影,闪电只是在金阙云宫的大门前留下一片蔚为壮观的废墟。   “这玩意儿还真好用。”张友仁又拿出一道闪电试了试,“回头让那个叫‘骤死’的番神再进贡一些来。”   “人家叫‘宙斯’!”西王母不由得庆幸自己虽然被张友仁迷住了,但还没昏头到把什么都交给他一个人打理,至少外交事务还掌握在她自己手中,不然张友仁能把那些番子神惹得对中原诸神群起而攻之。   作者有话要说:   ☆、情人节(下)   亡魂源源不断地来到阴间,连白天黑夜都不分,更别说分节假日了。在阴司工作,就连大年夜都不能休息,更不用说是远渡重洋传来的情人节。孟婆一如既往地在奈何桥发汤,突然一阵风吹过来,围着她转了好几圈才停下:“婆婆,白鲤过去了?你给他汤了?他走的是哪座桥?”   “什么什么什么?你说的到底是什么呀?”孟婆扶着额头晕了半天,才看到红莲一脸兴奋地扶着她的肩膀,“是你啊,没叫那猴子来?”   红莲脸色微赧:“婆婆千万别生气,这次是那猴子不对,回头我教训他去,一定让他好好地学学怎么尊重老人。”   “婆婆我有那么老吗?”孟婆一勺子敲在红莲头上,“白鲤投胎去了,还不快去追,这辈子你们还想做叔侄?”   “他喝孟婆汤了吗?”红莲抱着头躲闪。   “他要,我没给。”   “婆婆万岁!”红莲忍不住抱着孟婆,给了她一个深吻,转身便冲向玉桥,走到一半,突然折回来。   “怎么了?”孟婆看不明白。   红莲走上投生穷苦人家的木桥:“我欠白鲤太多了,下辈子让他投生富贵人家,我去做他的小厮,任他打任他骂……”然后想办法把白鲤少爷推倒。   红莲走后,白鲤才从孟婆的汤桶后面钻出来。   “他下辈子要服侍你,肯原谅他了吗?”孟婆调笑道。   “休想。”白鲤走上玉桥。   这对欢喜冤家。孟婆摇了摇头,继续把汤递给眼前的亡灵,对方却不接。孟婆纳闷了一下,发现对方身上带着神光,抬头一看,发现是月老站在自己面前,而且吹胡子瞪眼,显然心情正不好:“怎么了?上班溜号溜到我这里来。”   “我要是不溜号,会发现你们的好事?”月老气得脸都红了,“那该死的妖孽竟然占你的便宜,看我不剪了他和白鲤的红线!”   “好了好了好了,不过是小孩子嘛,何必和他们一般见识?”孟婆拽回月老,勾着他的脖子撒娇,“我给你准备了烛光晚餐,你就那么等不及吗?”   听到“烛光晚餐”,月老却没有半分欣喜之色,愣了半天,才勉强挤出一点笑容:“不是说好了吗?油烟对皮肤不好,以后做饭都由我来,你不准进厨房。”   “你上班也很辛苦,人家也想做贤妻嘛……”孟婆嘟起嘴,“怎么,嫌我做的不好吃?”   “我不是这意思。”   “不是就吃一口。”   “不能吃啊……”月老有苦说不出。   “那么是嫌我厨艺不好喽?”   “当然不是!”   “难道是不爱我了?”   “怎么会?”   “爱我就吃一口,不然今天就分手。”   “今天可是情人节,提分手多不吉利。”   “我不管……”   月老犹豫了半天:“好,我吃,可吃完了你不许生气。”   “好。”   孟婆兴高采烈地端出自己准备的情人节大餐,月老几乎是带着几分壮士断臂的壮烈吞下孟婆塞进他嘴里的东西。   “怎么样?好吃吗?”孟婆等着心上人夸赞。在阴间烧了那么多年的孟婆汤,她对自己的厨艺还是很有信心的。   不料月老的回答是比“很难吃”更伤人的三个字:“你是谁?”   原来不止是孟婆汤会让人忘记一切,她做的其他菜也是一样的效果。孟婆终于意识到自己犯了个严重的错误——她应该先把月老的工资卡密码套出来,然后再给他吃烛光晚餐的。   *****   原来带着前世记忆出生是这样的感觉。红莲听到有人喊“是个儿子”,接着就被人包起来塞进母亲身边,好奇地打量四周。   破屋子,破床,破被子,还有一个勉强算是有点姿色但是憔悴不堪的娘,看来这辈子投的胎确实够寒碜。   稳婆打点好了一切,出去报喜,进来的却不是爹,而是几个拖着鼻涕的小孩,一进门就嚷嚷着:“娘,是弟弟还是妹妹?”   “又是个弟弟。”母亲抱起红莲,给另外几个孩子看。   “四弟长的真俊。”最年长的儿子瞪大了眼睛,似乎难以想象自己会有个这么俊的弟弟。而另外两个更小的还在努力往母亲的床上爬,想看看新出生的弟弟长什么样。   同时红莲也在打量自己这辈子的兄弟们。娘亲可真会生,三个哥哥里面最大的也不过五岁左右,红莲已经是老四了。不过比起年龄,更加让红莲惊心的是哥哥们的长相——各种歪瓜裂枣。娘亲虽然说不上花容月貌,长得决算不上“难看”,只是过于操劳,才显得比实际年龄老些,他这辈子的爹得有多丑,才生得出这些兄弟。红莲正想心事,门又开了。   “秀英,又是带把儿的?”一个粗噶的公鸭嗓子吼道,接着一把将红莲从娘亲怀里揪出来。   这家伙就是他的爹?红莲被他弄得晕头转向,好不容易定住神,想给爹一个大大的笑容,结果看到凑到自己眼前的脸,笑容直接僵在脸上。   这是他的爹?这是他的亲爹?红莲自己选择投生穷人家,因此看到父亲一身补丁上打补丁的破衣服,举手投足间都有一股掩盖不住的土气,并不觉得特别意外。可是父亲大额头凸下巴,唯一应该凸出来的鼻子反而像被人踩过一脚一样凹下去,以至于他的眉心、鼻尖、下巴可以三点连成一条直线。如果只是一张脸说好听点侧看像月牙铲一样也罢,偏偏还像癞蛤蟆的背一样满是麻子,而且眼神凶恶至极,这这这……这也太丑了吧?红莲忍不住在心里哀嚎。虽然他知道穷苦人家的人多半不会长得太好看,也知道白鲤肯定不是以貌取人的人,可要是顶着一张哪怕只有几分像父亲的丑脸,他都不好意思去勾引白鲤少爷。   同时父亲也在不满地看红莲:“小兔崽子长得人模人样的,一点都不像老子。秀英,这兔崽子是你和谁生的?”   话音刚落,一个枕头带着风声向爹砸来,充分证明娘亲像男人的地方绝不止是一双比大老爷们还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大脚。   “哈哈哈,我和你开玩笑的。”父亲颠了颠红莲,“小兔崽子长得人模狗样的,一定是大富大贵的命。等老子把周围几个龟孙子的兵都吞并了,再把元狗赶出去,给你个皇子当当。”   打下个江山?红莲还以为父亲是拦路剪径的强盗呢,而且还是个在穷乡僻壤混得不怎么样的强盗,父亲居然说要打下个江山让红莲做皇子?就他这样的还想做皇帝?红莲很不厚道地笑了。   “嚯,这小子有出息!”父亲反而裂开嘴大笑,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大黄牙,“秀英,还记得不?那三个小王八羔子刚出生的时候,见了老子就哭,这小兔崽子居然还笑得出来。”   他生的儿子是“小兔崽子”、“王八羔子”,那么他自己是什么?红莲又想笑了。   突然有人来报:“吴国公,陈友谅进攻太平,前线告急!”   “这王八蛋龟孙子!”父亲把红莲往母亲怀里一扔,“敢到老子头上动土。走,操他祖宗十八代去!老子要把他的卵蛋都打出来!”   吴国公?这么个混得不怎么样的强盗一样的家伙是吴国公?一样是国公,这个吴国公和上辈子的唐国公差得未免也太远了点。红莲正拿这世的父亲和前世的李渊作比较,看到父亲头也不回地走了,想起来自己还连个名字都没有,想叫住他,又被母亲的乳*房堵住了嘴。   其实别说是红莲,就连红莲业已五岁的大哥都没有名字,三个哥哥都只有“朱老大”、“朱老二”、“朱老三”的排行,现在红莲成了“朱老四”。不过以父亲低得可怜的文化水平,就算叫他起名字,估计也起不出什么好名字来。   红莲这辈子的父亲朱兴宗原名朱八八,祖父朱五四,曾祖朱初一,高祖朱四九,曾高祖朱百六……按照当今的风俗,老百姓如果不能上学和当官,就没有名字,只能以父母年龄相加或者出生的日期命名,让一直出生在高门大阀的红莲看了这些名字就头晕。朱兴宗也几乎从来没有听到过什么有文化内涵的名字,儿子们没有名字只有排行,也就不足为奇了。朱兴宗是家中四子二女中的老幺。朱家几代贫农,每天最大的幸福就是能吃饱饭,最大的盼头就是四个儿子都能娶上媳妇,两个女儿都能乖乖嫁人,给朱家开枝散叶,继续面朝黄土背朝天地过完一辈子,可是上天连这点可怜的幸福都不肯施舍给他们。   如今就像是红莲前两世做皇帝时最担心的匈奴、突厥入侵中原成了现实,天下由蒙古元人当道,统治阶级完全把汉人当畜生,想抢就抢,想杀就杀。原本在苛捐杂税下,朱家靠着种田以外经营的一家小小的豆腐店,还勉强饿不死,可是朱兴宗十六岁时,时疫和蝗灾、旱灾夺走了朱兴宗的父母及大哥一家的性命。当时朱兴宗的两个姐姐都已经出嫁,三哥做了赘婿,唯一活下来的二哥还要养自己的老婆孩子,养不起他,便把他送到皇觉寺出家。   其实做和尚也没什么不好,至少有饭吃。原本朱兴宗可能安于现状做一辈子和尚撞一辈子钟,红莲连出生的机会都没有,可是时值乱世,加上天灾频发,被时势逼得活不下去的远不止朱家一家。走投无路的贫苦农民要活命,要改变现状,不能不拼死杀出一条生路。豪杰振臂一呼,应者四方云集,从此天下大乱。寺庙理应是个避世的地方,虽然在庙里也要受老和尚欺负,至少饿不死,而且不会有性命之忧。天下大乱原本与朱兴宗无关,可是老天仿佛存心要和他过不去,朱兴宗在庙里敲钟念经都会受人牵连,被人“告发”为义军,用来充数应付朝廷“镇压起义”的命令。寺庙也不是避难所了,朱兴宗走投无路,只能还俗加入郭子兴领导的红巾军,真的成为一个义军战士。   想不到朱兴宗农民做不成,和尚做不成,造反倒是造出了一点小成就,在郭子兴手下有攻必克。郭子兴十分青睐朱兴宗,把养女马秀英嫁给了他,便是红莲这辈子的娘。   朱兴宗以战功连续升迁,四年前被红巾军诸将奉为吴国公,不过在亲身经历过隋末动荡的红莲看来,红巾军比当年隋末时李密率领的瓦岗寨还不如,就他还想一统天下?悬乎。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投生到这种人家,小时候多吃点苦,也是他自己选择的命。红莲倒不在乎父亲以及养外公的造反大业能不能成功,只关心自己这辈子与白鲤少爷的相遇。   白鲤走的是玉桥,非富即贵,可别是元人贵族,然后万一他的家人死在朱兴宗或者郭子兴手上,红莲就百口莫辩了。不过白鲤有天上诸神保佑,应该不会落得如此凄惨的下场。可是第一次见面要怎么说?“你好,我叫朱老四?”虽然这辈子他还是和前几辈子一样帅,让红莲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朱老四”这么傻的名字他可说不出口。   家里孩子多了,做父母的就未必个个都顾得过来,一般都是老大照书养,老二照人养,老三照猪养,红莲是老四,连“照猪养”的资格都没有,更别说朱兴宗忙着争天下,连老二老三都未必顾得上,老四红莲更不会成为父母注意的焦点,唯一能让父母记得孩子中还有他这么个人的原因,就是与兄弟们相比过于出众的相貌——朱兴宗其丑无比,马秀英也说不上多好看,偏偏生出红莲这么个俊美无匹的儿子,红巾军中不服朱兴宗的人趁机嘲笑说是朱兴宗戴了绿帽子,红莲根本不是他的种。虽然朱兴宗和马秀英是患难夫妻,成亲以来两人一直都是生死同船、患难与共,朱兴宗根本不相信马秀英会偷人,令人不堪忍受的谣言依然让他有些不待见红莲。幸好红莲根本不在乎父母对他的关心。他也不是为了孝敬爹娘或者为了出人头地才下凡,尽快找到白鲤才是正事,父母眼中没有他,甚至巴不得从来没有生过他这么个儿子,反而更方便他找到白鲤后离开父母,从此与心上人双宿双飞,过一辈子不羡鸳鸯不羡仙的日子。只是不知道这辈子等待着他们的会是什么样的相遇。红莲一边憧憬着这辈子和白鲤的邂逅,一边跟着母亲在战火纷飞、颠沛流离中度过童年。   自古占据北方即有天时地利,中国地势由北向南,由南方起兵进攻北方最后获得胜利的少有先例。朱兴宗现在手下有十万兵力,占据应天(南京),地盘非常少,而且四面强敌环绕——东面和南面是元军,东南是张士诚,西面是徐寿辉,情况非常不乐观。就在红莲出生的当年,徐寿辉手下的陈友谅杀徐寿辉自立为帝,定国号为汉。这本来就是个很棘手的敌人,朱兴宗手下偏偏有个和西汉的飞将军李广一样喜欢杀降的大将常遇春,故意挑衅陈友谅,结果惹得陈友谅进攻太平,矛头直指朱兴宗的应天。   陈友谅势不可挡,很快太平就被攻破了,应天就像是一个赤*裸的孩子暴露在陈友谅的利剑下,而朱兴宗手下的破渔船和一万水师在陈友谅的舰队面前,简直不堪一击。然后父亲战死沙场,母亲一个妇道人家养不起那么多孩子,只能把他们卖给有钱人家做下人,然后红莲就被卖到白鲤家了。一开始白鲤自然是各种不情愿,但是红莲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白鲤最后还是委身于他。可是白鲤是大家族的公子,那种有头有脸的人家肯定容不下少爷与小厮相爱的丑事,定会想方设法拆散他们,然后难分难舍的两人面对越多的反对声,就越是恩爱,干脆远走高飞,到一个没有人认识他们的地方,从此过着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朱兴宗为怎么对付陈友谅的水师而头疼的时候,红莲就在母亲怀里一边吃奶,一边做着不厚道的白日梦。不料朱兴宗能得到郭子兴的赏识,确实不是白得的,出身贫寒,读书不多,却知道兵不厌诈,又知人善任,手下能人异士众多,最后设陷阱打败了陈友谅。   不过一次胜利算不上什么,依红莲看,朱兴宗的处境还远远达不到乐观的程度,说不定哪天就功亏一篑。然后娘亲一个年轻寡妇养不起他们几个,就带着他们改嫁,可是刁钻刻薄的后爹容不下妻子和前夫生的孩子,就瞒着娘亲把他们兄弟几个都卖给有钱人家做下人,然后红莲就被卖到白鲤家,然后对白鲤少爷各种勾引,最后勾引得白鲤少爷和他一起私奔,两个人从此过着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稍大一点以后,红莲一边带着五弟在父亲兵败时跟着娘亲逃命,一边继续做着不厚道的白日梦,朱兴宗的造反大业却是越来越顺利。   红莲四岁时,朱兴宗即吴王位。红莲七岁时,朱兴宗已经清理、吞并干净了周围的其他起义军势力,率兵二十五万,北进中原。红莲八岁时,朱兴宗于应天称帝,国号大明,改元洪武。   朱兴宗还有一个名字,叫朱元璋。   现在他再也不是贫苦农民朱八八了,而是大明国皇帝,而且已经有了七个儿子。他的儿子现在都是皇子了,不能再只有排行,连个像样的名字都没有。于是在至正二十七年旧历年底,朱元璋祭告太庙,给儿子们起名字并册封:长子朱标为太子,次子朱樉为秦王,三子朱棡为晋王,四子朱棣为燕王,五子朱橚为周王,六子朱桢为楚王,七子朱榑为齐王。   朱棣?听起来不错。想不到父亲出身贫寒,读书不多,一旦身份上去了,用来抬身价的东西学得倒是挺快,给儿子们起的名字都不错,红莲总算有个像样的名字了。可是谁来告诉他,他的名字前面的这个燕王的头衔究竟是怎么回事?!红莲这辈子是投生在穷苦人家,应该被卖去白鲤家做下人,这辈子放低姿态任由白鲤差遣,得到白鲤的原谅,然后拐了白鲤少爷一起私奔,从此过着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可现在谁来告诉他究竟怎么会演变成现在的境况?他怎么就成了王爷?   朱元璋将诸子封王的时候,最年长的秦王朱樉才十三岁,最小的朱榑还得由保姆抱着行礼,仪式上诸子有严肃的,有高兴的,有满脸自豪的,有莫名其妙根本不知道大家到底在干什么的,有被仪式的阵仗吓得快哭出来的,唯一让朱元璋看不懂的就是老四燕王朱棣。   这小子从典礼开始到结束,满脸都是痛心疾首的悲愤之色。   宣读完给各位王爷的诏书,诸王向皇帝、太子行礼,然后接受百官的朝贺,仪式才算结束。离开举行仪式的奉先殿,有人看到年仅十岁的燕王虎着脸,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指着天怒吼:“你耍赖!”   天上自然没人理他。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世 明 ☆、卷首诗   鲜衣怒马皆看遍,恣情江湖仗义剑。   良辰美景知音随,孟不离焦琴伴弦。   快意恩仇剑无眼,留书孤身赴黄泉。   对酒当歌歌不成,风吹乱花花离叶。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章 逢   比干是林姓人的祖先,也是忠臣的楷模,比干祭典当天,国神庙香火鼎盛,不仅是林姓人,住在周围的读书人和官员也纷纷前来祭拜“天下第一仁”。   不过游客中也有些醉翁之意不在酒之辈。   鲜衣怒马,不知是哪家的风流少年,引得前来拜祭比干的仕女少妇注意力全都在他身上,全然忘了她们该注意的是神龛里的老头。少年一身嚣张的红衣,刀凿斧刻般棱角分明的五官带着一股俾睨天下的气魄,此时却是恭恭敬敬地给比干像上香,无比虔诚,似乎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围有多少关于他的窃窃私语,多少含娇带羞的秋波暗送。   他莫非是哪家林姓分支的后人?比干有后若此,想必也会含笑九泉。虽说同姓不可通婚,借着同宗与他搭个讪也是好的。就在不少被迷得心猿意马的姑娘打着小算盘的时候,旁边传来一个调笑声:“燕王殿下打算不姓朱,改姓林了?”   红衣少年朱棣CHA好香,恭恭敬敬地祭拜完,才回头一笑:“景兄难道就是来祭祖的吗?”   被称为“景兄”的是个比朱棣年长不了多少的少年游侠,后面还跟着三个武将打扮的中年人,一个脸膛紫红的趾高气扬,似乎对另外两个都看不上眼;一个皮肤较白皙的总板着一张脸,对紫红脸膛似乎也颇看不惯,对另一个更是满脸不屑;剩下的一个皮肤黝黑,在另外两人面前也有些畏畏缩缩,若不看穿着打扮,甚至和田里的庄稼汉没什么两样。   红脸武将叫朱能,任燕山护卫副千户;白脸武将名叫张玉,元末为枢密知院,后降明,任燕王府左护卫指挥;黑脸武将叫邱福,任燕山中护卫千户。不过他们三个在朱棣眼中只有一个身份——跟屁虫。   朱元璋虽然书读得不多,但也知道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如果把他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帝国交到一群不谙世事的纨绔子弟手上,只怕会步上秦、隋二世而亡的后路,因此十分注重培养皇子们吃苦耐劳的精神。朱棣说自己已经十五岁,即将成年,在就藩前打算隐瞒身份出去历练一番,好好看看民间疾苦。朱元璋听到儿子如此懂事,自然十分高兴,但是也担心他一个人行走江湖会遇上危险,又不想打击他的积极性,听朱棣说打算去河南祭拜比干,便推说张玉的老家就在河南,让他一起去做个向导。   要说带个向导,倒也不错。只是张玉曾经在北元为官,如今降明,说难听点是二姓家奴,而朱能还是个小屁孩的时候,就和他的父亲朱亮一起便跟随朱元璋,朱亮早亡,朱能小小年纪便子袭父爵,继续为朱元璋效力,就算张玉身居高位,也不可能比得上两代忠臣而且还是朱家本家的朱能。如果朱棣出行只带张玉不带朱能,似乎说不过去,于是朱棣只能把朱能一起带上。问题是朱能看不起张玉一仆二主,张玉也看不起朱能仗着是朱元璋的本家便趾高气扬不可一世,两人的关系并不好,几乎一见面就是“二世祖”“墙头草”的冷嘲热讽,朱棣怕被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再带上了邱福。   邱福是朱元璋的同乡,祖上也是目不识丁的农户,却从来没有因为同乡的身份受到过任何照顾,跟着朱元璋造反后硬是凭着自己的军功从小兵做到现在的位置。   以张玉和朱能的身份,自然瞧不起泥腿子出身的邱福,自从出发以来,所有端茶倒水赶车歇马的粗活都是让他做,不过朱棣由衷地庆幸自己带了邱福,不仅是因为有了个替死鬼——朱棣也为此良心不安过——替他夹在张玉和朱能之间左右为难,也因为若不是有邱福,他也不会结识景逸尘。   虽然是微服私访,朱能总觉得朱棣做了三辈子皇帝外加五年王爷培养出来的气魄以及一身非富即贵的打扮怎么看都像是个很好骗的冲头,因此在他眼中,一路上来结识朱棣的人个个都不怀好意。燕王此行真正的目的是增加阅历,把他管得太紧也不好。张玉虽然也觉得江湖上难免有心怀叵测之人,对前来结识朱棣的少年游侠的处理方法是平时多长个心眼,然后叫邱福去打探他们的底细,可往往他还没打探来,这些人就已经被朱能不分青红皂白全都赶走了,让朱棣气闷不已,直到遇见景逸尘。   原本在张玉和朱能看来,景逸尘也是“(可能)不怀好意”之辈,幸好邱福一眼就认出了“景少爷”,张玉、朱能才没有和景逸尘动起手来。   景家是凤阳县的大地主,在武林中也有些名望。当年朱元璋还是朱重八的时候,父母、大哥都因为灾荒活活饿死,他和家人中硕果仅存的二哥想找块地方掩埋亲人的遗体,可是天下的土地都是元人的,纵然朱五四夫妇在地里辛苦了一辈子,死后也找不到一个安身之所。朱元璋兄弟找不到安葬家人的地方,只能用门板抬着父母、哥哥的尸体走,幸好遇到景老夫人去祭祖,觉得这两个孩子太可怜,在景家祖坟旁边辟出一小块地方让他们安葬亲人,再给了他们一点钱让他们去自谋生路,朱元璋的父母才不至于曝尸荒野。   后来朱元璋加入红巾军,遭到元人通缉,景家也没有因为害怕惹上麻烦,就把他的父母的尸骨抛弃。直到朱元璋成了皇帝,去景家祖坟起出父母的尸骨重新安葬,感激景家人当年的收留之恩,要将他们家的后人封官封爵。景家的当家人景文轩却说当年帮助朱元璋兄弟的是他的母亲景老夫人,如今景老夫人已经不在人世,这份恩情也就与景家其他人无关了,坚决不受封。   景逸尘就是景文轩的儿子。可惜景家高风亮节,却是人丁不兴,到景逸尘已经是五代单传,唯一令人欣慰的就是当年菩萨心肠的景老夫人和现在高风亮节的景文轩能有个如此出色的后人。   景逸尘长得相貌堂堂,家世清白且家底颇丰,武艺高强又颇通风雅之事,实在是堪称完人,唯一的缺点就是性格——用朱棣的话来说,“二货一个”。他都说了他是“微服私访”,景逸尘还人前人后地叫他“燕王”,好像生怕有人不知道他是朱元璋的儿子一样。   听到“燕王”的称呼,不少姑娘看朱棣的眼睛都变得熠熠生辉,好像恨不得年轻俊美的王爷立刻把自己带回王府,就算不能做妻做妾,能在他身边为奴为婢,借着伺候更衣吃饭占占他的便宜也好,吓得朱棣赶紧拖走景逸尘,离开比干庙的大殿,才敢压低声音开口:“陈友谅、张士诚的余孽还未清理干净,你是生怕没人来找我的麻烦吗?”   “你还怕有人来找你麻烦?”景逸尘似乎十分意外,“那你还让那些鬼鬼祟祟的人跟着?”   “一直有人跟着我们?”朱棣吓了一跳。   “是啊。”景逸尘眨巴着一双无辜的眼睛,“我看你和跟着你的那三个人都对他们不理不睬,还以为你们是存心要把他们的幕后主使一起引出来,然后一网打尽呢。”   他以为全天下的人都是和他一样的大侠吗?朱棣无语了。不过他已经等了整整十五年,才找到机会来比干庙见白鲤,就算有再大的危险,他也非来不可。   景逸尘还在莫名其妙,被朱棣拖着离开大殿,漫无目的地在庙里瞎逛。朱棣不时看向游客,可惜人实在太多,要在这么多人中遇到白鲤,简直是大海捞针,更不用说白鲤还不一定来。   “你在找人?”景逸尘也学着朱棣东张西望,“你要找谁?我帮你一起找。”   “我也不知道。”   “不知道?”景逸尘听不懂了,“你来找人,却连要找的人是什么样都不知道。”   “是。”朱棣苦笑,“我甚至连这人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景逸尘越来越听不明白了:“那你怎么找?”   “你相信前世有缘吗?”朱棣实在是受不了游客中不时射来的炽热的眼神,放弃从游客中找人,拉着景逸尘去游客比较少的碑林。   “相信。”景逸尘似乎也想起了让他魂牵梦萦的人,春风满面掩不住。   “我前世负了一个人,今生一定要找到他,我们约在比干庙见,但我也不知道他这辈子是什么样。”朱棣看到当初李世民在比干庙立的碑,想起前世的种种,深深地叹出一口气,“很傻是不是?”   景逸尘没觉得他傻,因为他自己也是这样的一个“傻瓜”,实在是没资格说别人。   景逸尘还在考虑该怎么回答,朱棣注意到碑下面有一张小纸片,捡起来一看,是时下流行的历史小说《武王伐纣录》,从纸张看来还很新,好好的一本书却已经成了指甲大小的碎片,若不是碎片上的“武王”和“纣”几个字还在,几乎看不出是什么书。   “《武王伐纣录》?”景逸尘凑到朱棣身边,“是……”   “是他!是他在这里!”除了白鲤,还会有谁对这种“诽谤”深恶痛绝?白鲤到现在还见不得“诽谤”商纣的话,可见他心里还是有红莲的。朱棣用颤抖的手捧着宝贝一样拿着那张小纸片,几乎要跳起来欢呼,跟着碎片向着碑林深处跑去:“白鲤……”   景逸尘正一头雾水,突然听到风卷衣袂之声,却看不到人,意识到有危险,连忙跟上朱棣。   *****   朱棣绕着碑林前前后后找了好几圈,不知不觉和景逸尘走散了,依然没有发现人影,一腔热血也渐渐冷静下来。   他在干什么?撕碎的《武王伐纣录》就一定是白鲤的吗?或许是谁家的小孩看腻了,就随手撕了呢?就算是白鲤的,或许白鲤也早已不在附近了。反而是朱棣落单,很可能会遇到危险。死亡并不可怕。在朱棣看来,燕王的身份、身为王爷的享乐、父母的慈爱甚至凡人弹指即逝的生命都不是什么值得留恋的东西,他唯一害怕的只是好不容易白鲤愿意下凡来找他,他却还没来得及见到白鲤一眼,就又离开凡间了。   还是赶紧回去吧,不然他的三个“跟屁虫”找不到他,难免会迁怒于和他一起离开的景逸尘。朱棣匆忙往回走,突然听到有暗器的破空声向他袭来,头脑没来得及反应,身子已经微微一侧,堪堪避过,看到是一枚铁莲子钉在他身后的百年老树上。   “朋友哪条道上的?”朱棣大声喝道,不指望对方会回答,只希望景逸尘能发现他遇到了危险。   景逸尘没来,来的只有更多的暗器,让朱棣躲得狼狈不堪。如果可以选择,朱棣宁愿跳出来几个黑衣蒙面人,拿着大刀往他身上招呼,也好过现在敌在暗我在明,连攻击他的人高矮胖瘦都看不到,只有从四面八方而来的暗器,而且暗器上十有□淬了毒,沾上一点就足以致命。   施暗器的人未必不止一个,通过在暗器上借力打力,同样可以制造出四面环敌的假象,不过朱棣已经自顾不暇,更加没心思分辨暗器究竟是直接打过来的,还是借着已经钉在周围的暗器反弹而来,从而分辨出刺客的藏身之处。   暗器如飞花暴雨,朱棣挡得手忙脚乱,顾得了眼前就顾不了身后,突然听到后面传来“叮”的一声,几枚铁蒺藜心有不甘地落到地上,却不见是被什么东西打落的,同时在他身后又是一片叮叮当当之声,暗器落了一地。   施暗器的人似乎也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顿了一顿,再尝试性地放出一枚铁蒺藜,只见金光一闪,那枚铁蒺藜落在朱棣身前五步处。   “你是什么人?”这下反而是刺客慌了。   没有人回答,不论是站在明处的朱棣,还是躲在暗处的帮手。   刺客又放出几枚暗器,帮手却仿佛千手观音一般,不论有多少暗器都被他挡下来,身处暗器围攻中的朱棣分毫无损。   刺客终于认出了对方的身份:“蝶……”话未说完,索命的金光又出现了,只听到刺客像是突然被人掐断了喉咙,金光往回一扯,便从花丛后面拖出一个人来,脖子上一圈极细的伤口,而金光在阳光下一晃,便要消失。   朱棣眼明手快,一把抓住那道神秘的金光,发现其实是一根极细的金线,连着朱棣手里的一个小飞镖,使飞镖扔出去以后还可以收回来,甚至半路改变轨迹,令人防不胜防。金线是西域天蚕金丝,纤如发丝,却是极其柔韧,对方想把金线抽回去,朱棣死拽着不放,两个人就这样僵持,金丝却还没有被扯段。   “多谢英雄相救,可否出来见一面?”   对方不答话,不现身,也不放手。   “救人又不是杀人,莫非兄台是救了人也不便露面的宵小之辈?”朱棣出言相激。   对方还是不答话,只是努力想把朱棣手中的金线撤回来。   “白鲤,是你对不对?”   手中的金线震了一下。   果然是他!朱棣心花怒放:“白鲤,我就知道是你,出来吧。”   对方不答话,但是金线在阳光下不断地颤抖。刺客的血沾在金线上,此时随着金线的颤抖在石板地面上点落几点殷红。   “白鲤,既然来了比干庙,就是愿意见我了。你为什么不愿意出来?你不知道我想你想得有多苦吗?”朱棣把手中的金线拽得更紧,“白鲤……”   金线抖得更厉害了,对方突然一使劲,想把线抽回去。   “我不会放你走的!”朱棣死死地拽着线的这一头,任由锋利的金线在他的手指上勒出血来。刚才的刺客脖子上被金线绕了一圈,就能切断气管、血管致命,金线的锋利可想而之。可是朱棣似乎宁愿手指全都被这金线切断,也不放开。   “白鲤,出来!”   对方却只是拽得更紧了。   两个人僵持不下,远远传来一声“小姐,你在哪里?”同时景逸尘和那三个“跟屁虫”也喊着“王爷”找来。对方终于放手,绷直的金线软软地垂下来,朱棣向金线的另一头跑去,对方却已经不见踪影。   “王爷!”看到刺客的尸首躺在一边,朱棣手上有血,张玉、朱能、邱福在他面前跪了一地,“属下来迟……”   “你们不是来迟,你们是来得太早了。”朱棣摊开手心,看到金线上还连着一个小巧玲珑的黄金蝴蝶镖,所以才能抛得那么远。这种冷门兵器使用的人一定不会很多,只要有这个镖,就一定能找出白鲤。白鲤这辈子是个女人,他们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结为夫妻了。朱棣痴迷地看着手中小巧的蝴蝶镖,情不自禁地凑到嘴边亲吻,只听到景逸尘一声惊呼:“上面有毒!”   朱棣眼前一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作者有话要说:  张玉其实在洪武十八年才降明,后从大军出塞,至捕鱼儿海,以功授济南卫副千户,为朱棣手下第一大将,累官至燕王府左护卫指挥,故事发生的时候,张玉其实应该还在为元人打工。朱能其实比朱棣年幼十岁,当时应该还是小屁孩一个,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当时朱棣三十四岁)才继任燕山中护卫副千户,参与朱棣主持的北伐,活捉了元朝太尉朵儿不花。邱福其实也是在朱棣就藩以后才跟着他的。不过这三个人不是主角,作者就对他们的来历简而化之了。 ☆、第二章 缘   朱棣醒来时,已经回到客栈里,一睁眼就看到三个跟屁虫几乎凑到他眼前的三张脸。   “我早就跟你们说了他不会有事。”景逸尘拨开那三个人,坐到朱棣的床沿上,“感觉怎么样?”   朱棣试了试,发现感觉好像不过是睡了一个好觉,一点中毒的后遗症都没有。不过要不是景逸尘这事后诸葛亮,朱棣怎么会中毒?朱棣一把抓住景逸尘的衣领,把他拽到自己面前:“暗器上有毒,你怎么不早说?”   “没毒的那还叫暗器吗?”景逸尘一脸无辜,“那么小的东西上如果不淬毒,怎么可能致命?”   暗器上一定会淬毒?朱棣看向三个跟屁虫,看到他们脸上写着同样的答案——江湖上奇人异士纵多,飞花落叶可伤人的高手能有几个?暗器上不淬毒,也不过是个外形奇怪点的小玩意而已,打在身上那么小的伤口或许甚至都不会让对方觉得疼,更别说致命了。说来说去,都怪朱棣生生世世一直出生在王公贵族家,面对的大多是朝堂上的明争暗斗,江湖阅历太浅,才会连这点“常识”都不知道。   “再说谁知道你会去亲它?”景逸尘又嘀咕了一句。   朱棣脸色微红,突然想起正事:“对了,景兄,你可知道这是哪门哪家的暗器?”   朱棣以为景逸尘会考虑一会儿,不料他脱口而出就是:“应天红枫山庄叶家。”   “你和他们家很熟?”朱棣知道不少武林世家都是世交,儿女间通婚也是常事,如果景逸尘与叶家交情颇深,也对白鲤小姐有意,甚至两家早已订了亲……朱棣实在是不想失去景逸尘这个朋友,但是如果是情敌,那么他也别无选择了。   “红枫山庄的主人叶长风是武林盟主,谁不知道?”   原来是谁都认识的武林盟主,不是和景家有私交。朱棣大大地松了一口气,继而感慨天上诸神给白鲤安排的父母真是妙绝。独行侠做不了武林盟主,要统领武林同道,至少要是一门一派的掌门,手下有自己的势力,这份势力可以保证他们在兵荒马乱之时不被殃及;武林盟主还得至少有一份不差的家业,好让他有心思管武林上的闲事,还有闲钱偶尔做做赈灾救济的事来增加声望,而不是整天为全家人的下一顿饭发愁,家境至少比较富裕;这样的人还不仅要德高望重,更要长袖善舞,黑白通吃,才能镇得住江湖上那么多亦正亦邪的侠士。能做到以上一切的武林盟主不论在什么朝代,都是朝廷巴结的对象,往往改朝换代时贵族变奴隶,草莽变皇帝,那些历史悠久的武林宗派还是屹立不倒,白鲤投生在这样的人家,自然也不会受到改朝换代的影响。   “真好。”朱棣看到小巧玲珑的蝴蝶镖还用金线缠在他手里,眼中满是柔情。   “还舍不得还给人家?”景逸尘要去拿朱棣手里的蝴蝶镖,“叶夫人来给你解毒,想把东西拿回去,你倒好,都昏迷不醒了,还死拽着这个镖,死活不肯放手。”   “叶夫人?武林盟主的夫人?”朱棣听不懂了,“叶家人也在这里?”   “叶夫人的娘家姓林,每年这时候都会和叶盟主一起带着全家老小来比干庙祭祖,就住在这家客栈里。叶夫人的母亲娘家是巴蜀唐门,要没有叶家的独门解药,你中了毒能活到现在?”   “那我真该去好好谢谢她。”顺便向叶家提亲。不过为了免得弄错,朱棣还是多问了一句:“叶家有几个女儿?”   “就咏悦小姐一个。”   咏悦?白鲤这辈子的名字叫叶咏悦?真是好名字。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朱棣还是继续追问:“叶盟主手下的弟子呢?其中有没有女的?”   “叶大侠又不是峨眉派的掌门,怎么会收女弟子?”   那就没错了。朱棣立刻兴冲冲地叫三个跟屁虫拟拜帖,要去拜访武林盟主夫妇。   “你要亲自登门去拜访?”只是还个镖而已,至于劳动王爷亲自跑一趟?景逸尘不明白。   “要提亲,当然要我亲自去。”朱棣打发走三个跟屁虫,抑不住满面春风,“景兄,还记得我说的前世有缘之人吗?恐怕就是咏悦小姐。我终于找到她了!”   朱棣满脑子都是与白鲤重逢的喜悦和对未来幸福的期待,没注意到景逸尘提起叶咏悦时,仿佛整个人都在发光,而听到朱棣说叶咏悦可能是他的前世有缘之人,表情如遭雷劈。   *****   民不与官斗,武林盟主在江湖中可能一呼百应,但是在朝廷看来,也不过是一介布衣。王爷要见他们,叶长风夫妇万万不敢拒绝,朱棣便也抱着一颗忐忑不已的心去见未来的岳父母。   叶家住在客栈最考究的上房,进去是正厅,两旁有耳房供起居,整套房间都雕栏画栋,不亚于普通大户人家的客堂。武林盟主夫妇便在正厅接待朱棣。两旁通向起居室的门上原本垂有珠帘,不过叶长风和夫人林红袖可能觉得区区一道珠帘还不足以保护他们的掌上明珠不被好色之徒觊觎,干脆搬过屏风挡在前面。朱棣听到屏风后面有人,而且脂粉香腻,环佩琳琅,叶小姐应该就躲在后面。不过隔着屏风什么都看不见,朱棣也不想给叶长风夫妇留下个好色之徒的印象,只能忍着心痒难耐不去看。   叶长风年近花甲,依然身材魁梧,声如洪钟,若不是头发白了,几乎看不出已经有那么大的年纪。他有些严肃的面孔不怒自威,笑起来却别有一分讨人喜欢的爽朗,以一介布衣的身份面对王爷,也是不卑不亢。林红袖也年过半百,长了一张可爱的苹果脸,微微有些富态的身材配着华贵的衣衫和首饰,让她看起来更像是寻常富贵人家福寿双全的当家女主人。但是丫鬟来倒水添茶的时候光顾着看年轻英俊的小王爷,一直倒到水面拱出杯沿才发觉,可此时稍微一动就会溢出来,叫客人怎么喝?林红袖看到丫鬟失礼,让人重新给朱棣上茶,亲手端着几乎溢出来的茶杯示意丫鬟放回去,走了至少十来步,照样四平八稳,一滴都没有洒出来,仿佛端着这杯茶走个十来里都不会撒。朱棣听景逸尘说过,真正的暗器大家手都极稳,甚至有高手可以在米粒上刻十几个字,此时看林红袖,只怕虽不中亦不远。   听景逸尘说叶咏悦不过和朱棣一般年纪,尚未婚配,想不到叶长风和林红袖比朱元璋和马秀英还老得多,二人老来得女,一定对掌上明珠宝贝得不得了,白鲤能有这样的父母,想来一定过得很幸福。只怕武林盟主家的独生女儿肯定舍不得出嫁,要是招赘,朱棣要放弃王爷的身份做上门女婿,可能就有些困难了。   不过还要白鲤先原谅他,婚事的八字才能有一撇。既然是白鲤的父母,朱棣万万不敢摆皇子的架子,开口闭口都只是以晚辈的身份自居,小王爷英俊的相貌和谦恭有礼的态度也博得了武林盟主夫妇的好感。   按宾主落座后客套了一番,朱棣拿出藏得珍而重之的蝴蝶镖:“晚辈前些天在国神庙遇刺,幸得小姐仗义相救,晚辈才得以脱险。小姐救命之恩,晚辈铭感五内,本想将这蝴蝶镖留作纪念,铭记小姐的大恩大德,不想这是小姐心爱之物,晚辈纵然万般不舍,也只能前来归还。”   朱棣昨晚为得体的措辞拟了一晚上的草稿,从语气到用词都极力追求完美,想尽量给叶长风夫妇留个“完美女婿”的印象,到时候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白鲤不愿意也得嫁,然后等她成了燕王妃,朱棣就有的是时间慢慢地和她“日”久生情。总而言之给未来的岳父母留个完美的第一印象非常重要,朱棣也有些紧张,说话时光顾着表演了,没注意到叶长风听到“遇刺”一词时,脸上的肌肉不易察觉地抽动了一下,而林红袖听到“小姐”一词,先前四平八稳能端着一杯快溢出来的茶随意走,而此时手中只有半杯的茶都被她洒出了几滴。屏风后面更是传来阵阵偷笑,直到林红袖故意干咳了几声,提醒女儿和那几个贴身小丫鬟注意别在贵客面前失礼,才堪堪止住。   “王爷言重了。”叶长风笑得有些勉强,只是被飘飘美髯遮住了半张脸,不易看出来,“江湖中人以行侠仗义为己任,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乃是稀疏平常之事,小女虽然是女流之辈,也有侠义之心,况且不过是举手之劳,王爷不必放在心上。”   不知是不是因为朱棣的心理作用,叶长风说“小女”一词时,语气好像有些不自然。一旁的林红袖此时则是端着茶碗借用碗盖撇茶叶来遮住脸,动作闲适自得,却给人一种蓄势待发的感觉,仿佛只要叶长风说错一个字,茶碗盖上沾的茶叶就会变成暗器飞过去。   “叶小姐实为女中豪杰,令人钦佩。其实今日晚辈前来,还有一事相求。”朱棣顿了顿,才有勇气说下去,“早些年曾有相师给晚辈算过命,说晚辈上辈子背了情债,一定要找到前世所负之人,娶她为妻,真心相待,方可化解命中劫难,否则纵然生前没有灾祸,死后也必遭天谴。”   “王爷……莫非……认为那个前世所负之人……是小女?”叶长风的脸有些抽搐。   “相师只说何日晚辈看到金蝶,便是命中注定的缘分到了。”要是会把话说满,就不是满口胡话的神棍了。朱棣不由得庆幸上辈子认识的李靖和徐世绩都做过道士,耳濡目染之下,他也对神棍的把戏颇有研究,编出来的话应该不会露马脚。“今日晚辈看到小姐的蝴蝶镖,正是金蝶,所以有此猜想。”   听到朱棣说要娶用蝴蝶镖之人,林红袖的整张脸都绿了,屏风后的笑声更是止不住。   “自然,江湖术士之话也不可全信,只是如果这真是天定姻缘,白白放弃未免可惜。”朱棣纳闷自己到底说错了什么话,能让屏风后面的人笑成这样,还是强作镇定继续说下去,“不知……可否让晚辈与小姐见上一面?”   他一个陌生男人要见未出阁的姑娘,做父母的怎么可能答应?可是对方是王爷,他们一介平民怎么敢拒绝?叶长风和林红袖面面相觑,不知该怎么回答。   “当然不是单独见面。”朱棣见叶长风和林红袖犹豫,连忙解释,“晚辈只是想见一见叶小姐,绝无不轨之意,不论是叶大侠或者夫人陪同,抑或多带些随侍,晚辈都绝无异议。”   话已经说到这份上,叶长风和林红袖只怕不答应也得答应。   “真的吗?”一想到很快就能再见到白鲤,朱棣大喜过望,一把抓住小几上放在锦盒里的蝴蝶镖,重新放回袖子里,“那么这枚蝴蝶镖,就由晚辈亲自交还给咏月小姐了。叶大侠,叶夫人,多谢成全,晚辈告辞。”   送走了朱棣,林红袖就在房里烦躁地走来走去:“这下麻烦惹大了。”   “要不是你非要来祭祖,会惹出这种事?”   “怨我?”林红袖盯着叶长风,“是谁认人不清?收养了那逆子,竟然想暗杀王爷栽在我们头上。”   “是是是,怨我怨我怨我,怨我认人不清……”叶长风沉吟半刻,突然灵光乍现,“如果燕王对咏悦是真心的,那我们倒是因祸得福了,以后有燕王做靠山,还怕那逆子来找我们麻烦?”   “可要不是真心的呢?女儿的一辈子岂不是全都毁了?”林红袖继续烦躁地走来走去。   “我看燕王年纪轻轻,又相貌堂堂,为人也谦恭有礼,不像是会对女人始乱终弃的好色之徒。”叶长风觉得要是有个王爷做女婿,尤其是燕王那样的王爷,也确实不错。   “知人知面不知心。你收养那逆子的时候,就看出他心术不正了?”   叶长风被噎得无话可说。   “咏悦要是真的能有燕王那样的夫婿一心一意地对她,倒真是我们叶家的福分,只是不知道……”林红袖在椅子上坐下,又是叹息不已。   “燕王要是真的看上了咏悦,就算他始乱终弃,我们能不嫁女儿吗?”   “对,我们根本没有选择。”林红袖想到女儿会被一个无情无义的男人玩弄后残忍地抛弃,就忍不住抹眼泪,“对方是王爷,王府就算是火坑,我们也只有把她往里面推……”   “夫人……”林红袖暗自垂泪的模样看得叶长风心疼,“咏悦还没出嫁呢。再者燕王只说要见一见咏悦,说不定他还看不上她。”   “看不上?他一句看不上,我们家咏悦清清白白的大姑娘,难道就这么让他看去?”林红袖用丝巾掖着眼角,“我可怜的孩子,怎么就那么命苦?”   都多少年的老夫老妻了,还像新婚夫妇一样腻歪。林红袖和叶长风一个哭,一个劝,纵然他们自己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一旁倒茶的小丫鬟也看不下去了:“夫人若是怕小姐见了燕王会吃亏,小喜倒是有个馊主意。”   “什么主意?”林红袖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别管馊不馊,先说出来听听再说。”   小喜弯下腰,在叶长风和林红袖耳边如此这般了一番。   作者有话要说:  读者淡墨:从第一章到第二百多章,我已经看了一个多月,也许是我看得太慢了吧。看了怎么久,我经常看得哭出来,尤其是建成死后的章节,被虐哭了。。。白鲤这种为了红莲什么都可以放弃的勇敢让我十分感动,可能自己是女生吧,对这勇敢十分喜欢,对红莲这种。。。嗯。。。有点渣。。。的性格也是很喜欢^ω^,作者加油哦↖(^ω^)↗看好你!^ω^   红莲:有人喜欢我呀。就是嘛,我只是一堆无辜的文字,作者怎么安排,我就只能怎么做。渣的分明是作者,虐白鲤的分明是作者,为什么大家都恨我?不过就算被作者写得这么渣,也有人喜欢我呀,感动……T-T墨墨,我也喜欢你。   白鲤:你喜欢她?那你和她过日子去吧,再也别来找我了!   红莲:白鲤,你误会了。我对她不是那种喜欢。我对她只是很普通的朋友的那种喜欢,真的……我对女人根本提不起那方面的兴趣啊……   白鲤:换句话说,只要是男人,你就都提得起那方面的兴趣是不是?   红莲:是……不是,当然不是!我只对你提得起兴趣,不论你是男是女。   白鲤:可惜我对你已经提不起兴趣了。   红莲:T-T   白鲤:只是提不起被你上的兴趣而已,上你的兴趣还是有的。   红莲:0.0不要啊……   作者:要不要可由不得你哟,“一堆无辜的文字”。   红莲:白鲤,作者欺负我……T-T   白鲤:活该…… ☆、第三章 姝   距离比干庙不远的青龙湖素以清净淡雅著名。白鲤喜欢有好水的地方,朱棣也不想被俗人打扰,所以选在青龙湖作为约会的地方。   有了叶长风和林红袖的首肯,朱棣兴奋不已,很早就起来,仔细地打扮好,再三检查过,对自己的打扮十二万分满意,才出门去见分别已久的恋人。为了表明自己对叶小姐绝对没有不轨之心,朱棣只对三个跟屁虫交代了一下去向,就干脆给他们下迷药,全部扔在客栈,甚至都没带上景逸尘,就单独去赴约。   青龙湖确实幽静,甚至太安静了,朱棣一路骑马过去,如此显眼的打扮居然也没引起多少人注意。朱棣发现自己似乎找错了约会的地点。他想躲着人和白鲤单独相处,可是未婚女孩和陌生人一起出去,又是去那么冷清的地方,做父母的总不会放心,哪怕这个女儿武艺高强,一个人撂倒三四个朱棣都绰绰有余。   已经有将近一千年没有见到白鲤,朱棣急不可耐,提早一个时辰就去见面的地方等着,可是白鲤小姐迟迟没有现身。虽然还没有到约定的时间,朱棣还是越来越不安。女孩的父母——尤其是家里有个未出阁的美貌闺女的父母——总是比男孩的父母爱担心,万一叶长风和林红袖还是觉得让女儿来见一个陌生男人不妥当,不让白鲤来赴约怎么办?或者白鲤还在和他闹脾气,不愿来,叶长风和林红袖宠爱女儿,自然也不忍心勉强……不过朱棣总不见得冲到别人家里去,硬要看人家未出嫁的大姑娘,只能耐着性子继续等,想不到约定的时间到了,果然来了一辆轻便小马车。   赶车的是个壮年汉子,就停在距离朱棣不远的地方,在车旁放了一个凳子。车上先跳下一个梳双螺髻的小丫鬟,接着扶出一位丽人。   “奴婢小喜见过王爷。”小丫鬟扶着叶小姐到朱棣面前,向他问礼,“老爷夫人说……”   朱棣听不到丫鬟在说什么,眼里只有眼前的丽人。丽人身材高挑,略施粉黛,梳着时下流行的桃心髻,细绢做的兰花头饰高贵素雅,配着绣工精致的绿色交领襦袄和湖蓝色马面裙,整个人就像是青龙湖的湖水化成的精灵,纵然轻纱覆面,一双流光水眸平静无波,也难掩天姿国色。除了白鲤还会是谁?朱棣想起上辈子李渊起兵,李建成带着全家老小逃亡时不得已男扮女装的“白清儿”,令他一眼之下惊为天人,继而惋惜为什么心上人偏偏是个男子,还是他自己的亲哥哥。如今时过境迁,却是物非人是,白鲤又俏生生地站在他面前,而且还是女儿身。他上辈子做梦都不敢奢望的一切如今都成了真。   叶小姐也对着朱棣盈盈施礼,朱棣才总算回过神来,手忙脚乱地回礼,请她去他租的画舫。   车夫没有跟过来,只有丫环小喜跟着叶咏悦一起上船。朱棣租的画舫非常大,但船舱里面依然十分狭窄,再放了一张桌子,上面摆着瓜果清茶,更显得十分拥挤。朱棣和叶咏悦在桌子两头落座,小喜怕冷场,叽叽喳喳地没话找话说,叶咏悦却只是看着外面的湖光山色,甚至不愿意看朱棣一眼,很快就连小喜都找不到话题,船舱里的气氛顿时静得让人有些尴尬。   “小喜姑娘。”   听到朱棣开口,小喜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王爷有何吩咐?”   “能让我单独和你们家小姐说几句话吗?”朱棣送上一张迷死人不偿命的笑脸。   “这个……”小喜被他笑得一阵头晕目眩,总算还没有被迷昏头,看向叶咏悦,“小姐……”   朱棣也盯着叶咏悦,生怕她不答应,却见她微微颔首。   “那小喜就去让撑船的大哥抓几条小鱼给小姐玩。”小喜似乎也觉得船舱里面的气氛太沉闷,巴不得逃之夭夭,“小姐,奴婢就在外面,有事的话就喊一声。”   “你还怕我把你们家小姐吃了?”朱棣调笑,“叶小姐武功盖世,我不被她吃了就不错了。”   “王爷位高权重,自然不屑做卑鄙之事,奴婢放心得很。”小喜还不忘先给朱棣安一顶高帽子,才依依不舍地出去。   “你这丫鬟好一张利嘴,不知得了叶小姐几分真传?”   叶咏悦总算看了朱棣一眼,却还是默不作声。   “这辈子的父母对你还好吗?”   叶咏悦点了点头,却还是看着窗外,似乎根本没在听朱棣说话。   “还在生我的气?”朱棣讨好地凑上前去,“说再也不见我,结果还是见了。”   她来只是为了拿回自己的蝴蝶镖。叶咏悦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在朱棣看来却是含怒带嗔,看得他心旌荡漾。   “真舍不得还给你。”朱棣从心口掏出还带着体温的小锦盒,蝴蝶镖就躺在里面。叶咏悦要去拿,被朱棣趁机抓住手。   “你这辈子比哪一辈子都美。”朱棣拿过她的手,凑到唇边,“我也没想到你这辈子会是女儿身,我们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成婚,还能生孩子,数千年的夙愿终于成真了。”   他忘了对她做过什么吗?还指望她会原谅他,回到他身边?叶咏悦扭过头去不看朱棣,眼眶微微有些泛红。   “我知道我对不起你,不论你怎样恨我,都在我的意料之中。”朱棣盯着叶咏悦,似乎恨不得就此把她关在自己的眼睛里,囚禁在自己的心中,让她再也无法离开,“但我也知道,你在凌霄宝殿说的只是气话,其实你还爱我。在天上时,有那么多男仙女仙看上你,你都置之不理,反而一下凡就来比干庙见我,发觉我有危险就出手相救……我知道你还爱我,对不对?”   叶咏悦不说话,但是整个人都在颤抖。   “回到我身边来好吗?”朱棣细细地亲吻包在他大掌中的纤纤柔夷,“我也不知道这辈子怎么会阴差阳错就成了王爷,但身份不会影响我和你厮守的决心。你是我唯一的王妃,我今生今世只守着你一个,任打任骂任劳任怨,只要你还愿意和我在一起。回到我身边来,就当是给我一个补偿你的机会,这辈子我们一定会幸福。”   叶咏悦顿了顿,却是抽回手,取回锦盒中的蝴蝶镖,站起身便要离开。   “这里是湖心,你想去哪儿?”   叶咏悦停下脚步,微微侧过头,冷漠的眼神无悲无喜,看不出任何的情绪波动。   “你会是我的,生生世世都逃不掉。”朱棣一字一顿地向她宣布,“如果你不肯面对你自己的真心,那我只能庆幸这辈子依然有个做皇帝的爹,让我可以凭王爷的身份得到你,不论你是否愿意。”   朱棣想去拉叶咏悦,被她冷不防当胸一掌拍得直飞出去,虽然没受内伤,在船舱上也撞得眼冒金星。而叶咏悦掀帘出去,对他理都不理。   船在湖心,根本没法上岸。朱棣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原本想求得白鲤的谅解,结果却是把事情越弄越糟,顾不上摔痛,捂着胸口连忙追出去,只听到船夫“哎呀”一声,小喜喊了声“小姐”,就像是被突然掐住了脖子,接着传来什么东西掉进水里的声音。   她不会打算游回去吧?等到朱棣追出船舱,就看到叶咏悦像是凌波仙子,夹着一点武功都不会的小喜在水面上御波而行,就踩着水面飞回远在数十丈之外的湖岸。   “那小姐好俊的功夫。”俗话说“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船夫靠撑船混饭吃,江湖中人自然见得不少,但轻功好到能水上漂的还真不多见。   想了一晚上的甜言蜜语,怎么说出来还是变了味,他其实就是那么自私吗?难怪白鲤就算心里依然有他,也不愿意和他在一起。为什么他就不能像白鲤曾经为他牺牲一样地牺牲自己呢?朱棣懊恼不已。   “这位爷……”船夫见朱棣似乎神游天外,便叫了一声。   “回去吧。”朱棣要回船舱。   “可是爷……”   朱棣原本租了两个时辰的船,这会儿两柱香的功夫都还没到,就要回去。朱棣以为船夫是担心船钱的问题:“别担心,船钱照给。”   “小人不是这意思……”   “那是什么意思?要请我吃馄饨还是刀削面?”朱棣苦笑着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交给船夫,“要什么就都拿去吧,连我这条命一起拿去也无所谓,反正我是生无可恋了。”他说出了那么过分的话,白鲤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了,莫说是凡人短暂的阳寿,朱棣甚至连自己的元神都不想留下,免得死后还要继续面对永远失去爱人的痛苦。   “爷……”船夫捧着朱棣硬塞给他的金叶子银锭子哭笑不得,突然一把船桨飞过来,直CHA在船舱上。   “爷,刚才那小姐把船桨拿走了,我们回不去。”船夫总算找到机会解释。刚才叶咏悦就是踩着船桨以内力驱动,才“飞”回岸边的。船夫把手里的东西都还给朱棣,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船桨拔下来,一边拔一边嘀咕:“有个功夫那么好的朋友,还怕我请你吃馄饨还是刀削面,我倒是敢啊。”   *****   把船桨扔回去,叶咏悦带着小喜找到来时坐的马车,自己钻进车厢里,却把小喜留在外面。   小喜吩咐车夫回去,走了一段路,好像听到车厢里传出啜泣声:“少爷?”   车厢里的人没理她。   这下小喜急了:“少爷,那燕王欺负你了?都是小喜出的馊主意,让你受委屈了。你要是心里不痛快,打小喜骂小喜都没关系,可别憋坏了自己的身子。”   “我没事。”车厢里的声音强作镇定,“别担心,小喜,我没事,真的没事。”纵然嘴里说着没事,豆大的泪珠还是一颗一颗地滚下脸庞,划花了精致的妆容。   *****   “女儿”去见个位高权重的陌生男人,林红袖一千一万个不放心,大老远听到马蹄声,认出是自己家的马车,立刻去客栈门口等着,看到“叶咏悦”下车,连忙迎上去:“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娘,先让我去把衣服换了,再来和你们说。”“叶咏悦”低着头匆匆回房,生怕林红袖看到“她”的脸。   在房中几乎是扯下一身的女装,近乎粗暴地抹去脸上的妆容,“叶咏悦”换上男装和一贯的淡漠,才敢走出房门,面对叶长风、林红袖,以及一个和“她”长得一模一样却穿着女装的人——那个才是真正的叶咏悦。叶长风膝下不是只有一个独生女儿,而是有一对龙凤胎,姐弟俩长得一模一样,姐姐换上男装就是弟弟,弟弟穿上女装就是姐姐。林红袖怕女儿叶咏悦单独去见燕王会吃亏,就让儿子叶咏乐男扮女装替姐姐去。   “咏乐,到底出什么事了?”叶咏悦满脸焦急,“燕王把你怎么了?他欺负你了?姐姐找他算账去!”   “他要是欺负我,会没有发现我是男儿身吗?”叶咏乐拉住冲动的孪生姐姐,示意她坐回去,“这么毛躁,怎么做燕王妃?”   “谁要做燕王妃?”叶咏悦脸颊绯红,“凭着他是王爷就想娶我了?爹已经广发英雄帖,要为我比武招亲,他要是无法拔得头筹,就算是王爷,也休想娶到我。”   “他是王爷,而且是皇后生的嫡子,就算武功再不济,有这个身份在,江湖草莽谁敢真的和他动手?”叶咏乐端过小几上的茶,“我看这比武招亲也别办了,费钱费力。”   “燕王人很好?那你怎么那么早就回来了?”林红袖不明白。   “燕王一表人才,谈吐风雅,而且对姐姐一见钟情,说今生今世只娶姐姐一个。我是实在受不了他的肉麻话,才找了个借口提前回来。”叶咏乐的语气平平淡淡,听不出一丁点喜怒哀乐。   “你……你胡说什么呀?”叶咏悦的脸红得几乎要滴出血来,“他见的分明是你,是对你一见钟情才对。”   “难道要我去给他做王妃吗?”叶咏乐心里一阵酸涩,但语气还是一样的平淡,“我出嫁,你招赘?”   “净胡说!”叶咏悦又羞又急,最后一跺脚,回房间去了。   “看看,女儿都是给别人家养的,人还没出嫁,心已经是别人家的了。”叶长风捋着胡子大笑。   “我也回房里去了。”叶咏乐也站起身,“听了那么多的肉麻话,我也得去洗洗耳朵。”   叶长风和林红袖看惯了儿子喜怒不形于色,没发觉有什么不对,只欣慰于能有个王爷做女婿。   应付完了爹娘姐姐,叶咏乐回到房间关上房门,任由各种甜酸苦咸的滋味铺天盖地席卷而来。他发觉自己真的很可悲,被红莲辜负到如此地步,听到他霸道地宣布对自己的所有权,甚至容不得任何拒绝,反而有一丝窃喜。他就那么贱吗?与其让自己继续如此可悲地沉沦下去,不如成全朱棣和叶咏悦,断了自己的念想,他就能解脱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发现两个喷子,在这里亮一下:   网友rrll所评章节93:不好意思,黑人黑到这个样子不打负分对不起你。 打分:-2   网友先帝所评章节93:不懂历史能别抱历史大腿吗?!不写卫氏阴谋论不黑卫家会死吗?!雷死!! 打分:-2   网友先帝所评章节126:我也不想太刻薄,就不再给你打负分了,但是我还是要说一句,你这文写得真雷,卫家都打算害皇子了,卫青和卫子夫都被你写成傻子了。学历史别看三无网文,真的,特掉智商。 打分:0   网友先帝所评章节128:雷,除了这个字我没有别的好说了。 打分:0   对这两位网友(其实我超级怀疑这两位网友是同一个人,只是发现一个号没法给一个章节打太多负分,才用两个号的),我只想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文学网是发表原创小说的网站,不是什么权威图书馆的网上镜像。小说本来就是三分真七分假,如果全都是真的,那是编年史,不是小说。我喜欢历史架空(或者按照的归类,叫“古色古香”),是因为这些历史内容就像写好的提纲,只要把血肉填进去,就可以成为一部小说,省心省力,而且历史上的很多事件往往比小说更加传奇,我不否认这是偷懒的办法,但我写作的目的仅仅是在娱乐自己的同时娱乐广大读者,别无其他。   我不否认在这部小说里面,我颠覆了很多人的形象,恐怕光是第一世对商纣、妲己、姬发的颠覆,就足够让很多人大呼“雷人”了。(《人鱼之歌》里面也颠覆了很多历史人物,比如伊丽莎白女王就被我写成了一个阴险善妒的女人,可是就没有读者提出这样的质疑,因为不熟悉外国的历史吗?看来以后我还是专攻外国历史架空好了,可以省掉不少喷子的口水。)可是小说就是杜撰出来的,不是杜撰的就不叫小说了。既然是杜撰的,小说里的内容当然经不起推敲,大家读起来也只是图个乐子,不是为了学习历史知识,我也从来不曾标榜过自己写的东西才是真正的历史。至于杜撰和现实可以差多大……陈世美对妻子忠贞不二,却被《秦香莲》黑成了负心汉的代名词;张飞英俊多才,是大名鼎鼎的书法家,却被《三国演义》黑成了莽汉;真正的武大郎高大英俊,知识渊博,是山东阳谷县令,却被《水浒传》黑成了个卖炊饼还被人戴了绿帽子的矮子;真正的潘金莲是贝州潘知州的千金小姐,是真正的大家闺秀,知书达理,和武大郎恩恩爱爱,白头到老,却被《金瓶梅》塑造成了个出身低贱的淫娃荡妇。相信和这些前辈相比,我杜撰得还不算太离谱。   说到真正的历史,有谁能保证史书上写的就一定是对的呢?我在第一卷的倒数第二章就说过了,商纣的罪名是离他越远的朝代记录得越多越详细,也就是说其实是被后人抹黑得越来越离谱。关于历史是怎么被歪曲的,推荐有兴趣的读者去看Rafael Sabatini的《The Life of Cesare Borgia》,里面有作者对很多历史资料的分析和存疑,虽然他的评论也难免有失偏颇,至少“尽信书,不如无书”的态度值得学习,这才是对历史资料正确的态度(如果有喷子觉得读英文版有困难的话,百度贴吧“波吉亚家族吧”有我自己翻译的中文版,等全部翻译好以后,我也会到来发一份。如果还觉得有困难的话,去读读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大唐太子李建成》也不错,有不同角度的对比,有不同声音的辩论,才更容易比较出真知)。   最后不得不感慨一下了,貌似汉朝的粉特别多。写第二世的时候,我为了收集历史资料,去百度贴吧的“霍去病吧”,最后被封号,现在这两位尊敬的喷子又是喷汉朝的。相比我这个崇洋媚外的货,有人对中国的历史抱有如此浓厚的兴趣、对中华民族的英雄怀有如此的景仰,甚至容不得别人在杜撰的小说里抹黑他们,实在是令人欣慰。不过小说存在的意义是给人带来娱乐,如果有人觉得这部小说不好看、不想看,请千万不要勉强自己看下去,不然我会于心不安的。还有很多优秀的作者、优秀的作品,相信你们会找到合你们口味的小说的,谢谢。 ☆、第四章 侠   朱棣原本以为自己的一番“真心话”把什么都搞砸了,这下要想让白鲤重新回到自己身边,就只有仗着王爷的身份强抢,而且能抢到的只是白鲤的身体,不是心,抢完以后还搞臭了自己的名声,到朱元璋和马秀英面前,还不知道会受什么责罚。不料“约会”之后的第二天,叶长风就主动来找他,为“女儿”的“早退”编了一堆似是而非的借口,又说女儿其实十分属意燕王,他和林红袖也觉得能攀上这个亲家是三生有幸,只是他已经发出英雄帖,要为女儿比武招亲,身为武林盟主,不便出尔反尔,所以给朱棣也送了张英雄帖来,意思他虽然已经得到叶咏悦的青睐和叶长风夫妇的首肯,但还是要去走个过场,好让叶长风对受邀请而来的江湖豪杰有个交代。   发生了上次那样的事,白鲤居然还愿意嫁给他?虽然觉得叶长风为叶咏悦比武招亲,有些拍卖女儿、价高者得的感觉,这个消息还是让朱棣喜出望外,立刻马不停蹄地赶回应天,准备去参加比武招亲。   叶家的红枫山庄建在应天的梅花山上。叶长风爱妻如命,将二人的爱巢合二人之名命名为“红枫”,在庄园内遍植枫树,鲜红的枫叶与整山的梅花错季节而放,就像是山上的红梅从深秋怒放到来年开春。红枫山庄不仅是叶长风一家居住的地方,也是他的一千多弟子起居和习武的场所,不敢说像巴蜀唐门一样俨然是个自给自足的小镇,规模也相当于一个小村子。   可惜朱棣第一次来到红枫山庄,对武林盟主的住所第一印象就是——他就不能把房子建得大一点吗?   天地良心,朱棣在十岁以前基本上每天都要担心今天万一朱元璋吃了败仗,他是不是又要带着五弟朱橚跟着马秀英逃命,逃命的话又要逃去哪里。破庙、亭子、马厩……乞丐住过的地方他基本上都住过,经常有个不漏风不漏雨的地方过夜,就觉得非常幸福了,绝对不是不知人间疾苦的纨绔子弟。他会觉得红枫山庄太小,纯粹是因为人太多。   叶咏悦是武林盟主的掌上明珠,又是貌美如花,如今比武招亲,拔得头筹的人不问年龄不问出身,就能成为武林盟主的女婿,慕名而来的人比朱棣想象的还多。漫说红枫山庄的客房和附近的客栈,周围的空地上甚至出现了奸商高价出租帐篷甚至草席,不少或有名或无名的少侠们还免不了为了个睡觉的地方大打出手,弄得原本的兄弟反目成仇,原本的仇人雪上加霜。如此盛况委实壮观,让人不得不怀疑是不是天下的女人都死光了,以至于这么多优秀的年轻人聚在一起,只是为了争夺一个老婆。看到其他人的惨状,朱棣由衷庆幸自己的燕王府就在应天,因此不用担心吃饭住宿的问题。不过要是让人知道他已经是叶家内定的女婿,而那些千里迢迢赶来的少侠们可能仅仅是在外面风餐露宿,吃完苦受完累,还得灰头土脸地空手而归……朱棣觉得自己会被五马分尸,而且到时候莫说是燕王的头衔,只怕阎王的头衔都保不住他。   比武招亲当天,纵然有人在外面把门,持有英雄帖的才能进场,除了叶长风看中的候选女婿以外一概不得入内,红枫山庄周围也被挤得人山人海,要不是张玉、朱能、邱福三个一起开路,要光凭朱棣一个人和那些武林豪杰们比力气,只怕他连大门都挨不到。   庄园前的一大块练功场原本是叶长风训练徒弟习武的地方,如今搭了个四尺高的擂台,台上的司仪声如洪钟,宣布的无非是诸如落下擂台便算落败、以和为主点到为止、刀剑无眼自己小心之类的废话。朱棣也没心思去听,注意力全都在擂台边的两把紫檀木太师椅上。   既然来的人不论长幼,都是想给叶长风做女婿的,老丈人自然没必要和女婿候选人客气,整个练功场没有一个座位给观众,只有练功场周围和庄园的其他地方一样便植红枫,诸位少侠有本事的去树上看,没本事的就在地上看,要是连这么点时间都站不住的就直接算出局。擂台旁仅有的两把紫檀木椅子上一把坐着叶长风,另一把坐着“女扮男装的叶咏悦”,“叶咏悦”后面还跟着个相貌过于清秀的小厮。   虽然白鲤这辈子是个女人,让朱棣十分高兴,还是穿男装的样子看着比较习惯。朱棣的整颗心都挂在“叶咏悦”身上,看到后面的小厮不时低下头与“她”交头接耳,心里十分不痛快。那个是小喜吧?朱棣知道大户人家的闺女如果没有亲姐妹,十有八*九会把贴身丫鬟当姐妹看待,可是看到有人比自己更亲近白鲤,就是觉得十分不痛快,不论这人是男是女。   可惜朱棣猜错了。坐在太师椅上的是叶咏乐,“小厮”才是女扮男装的叶咏悦。   司仪一个一个地报出参赛者姓名,叫到名字的就上台比武。叶咏悦看着这些可能成为自己丈夫的人,嘴角不停地抽搐:“这是来给我招亲,还是重新选武林盟主?连少林寺的秃驴都来……”   “姐,飞鱼派鱼掌门是秃顶,不是少林寺的。”叶咏乐平平淡淡地回答。   “我倒宁愿他的头发是自己剃的,至少还长得回来。”叶咏悦小声嘀咕,“还有老杂毛。”   “谢少卿是武当派的俗家弟子,自己没有出家。”   “酒鬼。”   “雪莲教许掌门的脸色是被天山上面的太阳晒的,不是酒糟鼻。”   “YIN虫。”   “威远镖局的熊总镖头是练功的时候不小心走火入魔,才会总是一副睡不醒的模样,其实为人很正派。”   “还有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色老头。”   “丐帮的乔长老是来帮忙维持秩序的,不是自己来娶你。”   叶咏悦在观众中扫了一圈,突然发现新大陆:“居然还有女人!”   叶咏乐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一个娇弱无力的“绝色美人”,在一群形形色*色的男人中格外醒目,看了半天,才认出这人是谁:“百花谷都是女人,百花宫宫主就只有花绝情一个男徒弟,整天在脂粉堆里耳濡目染,难免有点特殊的小癖好。”   这还只是“特殊的小癖好”?叶咏悦的嘴角抽了抽,接着看到擂台前的红枫顶上还站着个人。那人显然轻功绝佳,站在几乎树梢的地方,依然一脸自在地摇着扇子。凭他英俊的相貌和潇洒的气度,本该是个很吸引女人的男人,可惜树梢上的风大得几乎把他的衣服全都吹跑,他还在那里摇扇子,看起来就有些可笑。而叶咏悦看到那个人,几乎连死的心都有了:“爹,我是你亲生的吗?你居然连凤栖梧那个大名鼎鼎的采花贼都请!”要不是她现在是小厮装扮,不能在那么多江湖朋友面前不给武林盟主老爹留面子,她真想抓起叶长风好好地晃一通,试试能不能把她爹摇醒。   “凤栖梧风流不羁,但是号称从来不用强,也算是采花大盗中的‘盗亦有道’。”叶咏乐顿了顿,“只是采花贼的名声总不好听,若是……”   “对啊!”叶长风本也自觉理亏,这会儿找到借口了,“咏悦,你可是爹爹的心肝宝贝,爹爹怎么会让你嫁给那种声名狼藉的人呢?只是采花贼本就无耻,什么卑鄙的手段使不出来?说不定英雄帖是他偷来的呢。”   “爹,发出去的英雄帖上都写着名字,人和帖子上的名字对不上号的进不来。”叶咏乐毫不留情地戳破叶长风的谎言,“还有,你和娘成亲那天一起种的那棵树快被他压断了。”   看着凤栖梧脚下那根似乎不堪重负、随时可能折断的树枝,叶长风也开始后悔怎么把他找来了,可是为了在子女和那么多武林后辈面前维持大家长的尊严,只能忍着心痛祈祷那棵树千万别被压坏,不然他一定把凤栖梧追杀到天涯海角,管他是不是采花大盗中的盗亦有道,一定要为武林除害。   “爹,你真的打算把我嫁给他们中的某一个吗?”一想到自己以后可能要和这些人中的某一个共度余生,叶咏悦都快哭了,“找来的都是什么人啊?”   “这个……”叶长风见不止是叶咏悦一副兴师问罪的架势,就连叶咏乐也盯着他,悄悄地咽了口唾沫。他的宝贝独生子最大的本事就是喜怒哀乐不形于色,却会在他愿意的时候像是能控制周围的气温一般让人明显的感受到他的情绪。比如此时就是气温直线下降,好像如果叶长风给不出一个能令他满意的答案,他就能让叶长风的血液结冰。   “这个……”叶长风支吾了半天,长长地叹出一口气,“都怪爹认人不清,收养了叶咏灵那孽障,还将毕生所学倾囊相授,不想却是养了头白眼狼。”   叶长风四十多岁时还膝下空空,又不愿纳妾、负了对他一往情深的林红袖,以为自己这辈子注定无儿无女,就收养了大徒弟为子,给他改名为叶咏灵。想不到徒弟成为养子没多久,林红袖就有了身孕,为他诞下一儿一女。养子总比不上亲生儿子,可要是除掉了这根独苗,再娶了女儿,养子成半子,叶咏灵就是叶长风当仁不让的继承人了。从此叶咏乐就成了“大哥”叶咏灵眼中的绊脚石,要不是他已经活了四辈子,知道人心险恶,只怕已经去重新投胎了。可是确实是叶长风先出尔反尔,已经把养子定为继承人,又因为有了亲生儿子而想抛弃他,毕竟是他理亏,而且叶咏灵谋害叶咏乐毕竟是家丑,一旦传扬出去,必定会影响到叶长风的声誉。叶长风发现叶咏灵屡次对叶咏乐下毒手,只能以历练为借口把叶咏灵逐出红枫山庄,两人在外人面前至今依然装父慈子孝,心里却都把对方恨得咬牙切齿,恨不得除之而后快。叶长风不是没想过斩草除根,干脆杀了叶咏灵永绝后患,可惜叶咏灵对他的武功套路和罩门了如指掌,明杀会落人口实,暗杀说不定反被蛇咬,只能大唱空城计,说其实自己教叶咏灵的时候留了一手,专克叶咏灵现在的功夫,只是念在父子旧情,才没有对他痛下杀手,希望他好自为之。叶长风对徒弟向来是说一不二,哪怕徒弟成了养子,叶咏灵确实被唬住了。再者子弑父本就理亏,叶咏乐在武林中又声望颇高,叶咏灵生怕弑父会让自己成为武林公敌,才不敢公开和叶长风为敌,杀叶咏乐娶叶咏悦的心却一直不死。此次林红袖带着一双儿女去比干庙祭拜比干,叶咏灵知道叶咏乐喜欢一个人去逛碑林,而且从来不带侍从,又看到朱棣带着三个武将招摇过市,才会派徒弟去刺杀朱棣,想栽在叶咏乐头上。叶长风不知道“撒手锏”的谎言能保持多久,只能寄希望于武林年轻一辈的英雄豪杰,把但凡有一技之长的都请来,希望他们中能有人找出叶咏灵的罩门,除掉他的心头大患,才会想出比武招亲的方式来招女婿。   “要不是你们两个来得太晚,爹至于为难成这样吗?”叶长风又是一声长叹。   可惜叶咏悦娇纵惯了,根本不把老爹的威严放在眼里,听他这么说,只觉得是在推卸责任:“爹,一人做事一人当,你自己闯的祸你自己收拾,别拿我当酬劳。”   “怎么和爹说话的?”叶长风板下脸来,“婚姻大事,自古以来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爹叫你嫁给谁,你就得嫁,哪轮得到你自己作主?”   “你喜欢你自己嫁,反正我不喜欢的就不嫁。”   “你……”   “无妨。”叶咏乐平静的声音及时扑灭叶长风和叶咏悦之间一触即发的“战火”,“姐姐看哪个不顺眼的,我去打他下来,遇到你觉得顺眼的,我再故意输给他。”   “这还差不多。”叶咏悦重新摆出小厮模样在后面站好,“其实比什么武招什么亲嘛。等我嫁进燕王府,大师兄再横,难道还敢去王府抢人?”   朱棣一身显眼的红衣,站在满树的红枫下面相映成辉。似乎感觉到了叶咏悦的目光,朱棣也回过头向她一笑,笑得叶咏悦心头小鹿乱撞,却不知道他是笑给坐在太师椅上的叶咏乐看的。   司仪终于叫到朱棣上场。朱棣一个旱地拔葱蹿上台,根本看不出师从何处,弄得台下的英雄豪杰们议论纷纷,不知什么时候中原武林多了这么一号人物。   朱棣站在高台上俯视下面的群雄,颇有些睥睨天下的感觉,下面的人也颇看不惯朱棣这么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白脸,尤其是他刚才还和叶咏悦眉来眼去,巴不得司仪接下来叫到自己的名字,上去给这小子一点教训,想不到司仪说不论谁愿意,都可以上来和他交手。   武林豪侠们自然不屑以多欺少。朱棣看起来不过是个纨绔子弟,并不厉害,离比武台最近的几个想近水楼台先得月,拿朱棣做踏脚板,让咏悦小姐先看看自己的厉害,天上突然落下一个人,竟然是原本离擂台最远的凤栖梧。   “兄台轻功真好。”朱棣由衷地赞叹了一句。   叶长风悄悄地为那根快折断的树枝松了口气。   “谬赞。”凤栖梧收了扇子,拱手为礼,“在下扬州凤栖梧,无门无派,敢请教兄台姓名,师承何处?”   “燕王朱棣。”朱棣也客气地回礼,“无门无派,只是当年跟着父皇手下的将领们学过几手三脚猫功夫而已。”   司仪不敢对王爷指名道姓,只说是燕王。凤栖梧原本还在纳闷莫非此人姓燕名王,再听朱棣说“燕王”只是头衔,高鼻深目的长相也不像中原地区的人,就想他大概是某个塞外民族的王爷:“敢问令尊是……”   “当今圣上。”   当今圣上?现在坐在皇位上的那个?朱元璋?凤栖梧朝司仪看,得到了肯定的答复,吓得一个趔趄,好不容易才站稳,却连说话的声音都在抖:“能和燕王殿下切磋……草民……实在是三生有幸。”   朱棣微微一笑,和凤栖梧客气完了准备动手,司仪突然加了一句:“凤少侠,刀剑无眼,后果自负。”   凤栖梧对自己的轻功十分有信心,即使朱棣用剑,他用铁骨扇,也能保证自己打不过至少跑得过,后来细细一品味,才发现不对——对方是朱元璋的亲生儿子,要是被凤栖梧打得伤了残了,甚至哪怕仅仅是心里不痛快结了梁子……凤栖梧在江湖上的仇家已经够多了,可不想再被朝廷通缉。   凤栖梧呵呵一笑:“天下英雄那么多,凤某还是不和诸位争了。”   朱棣拔剑出鞘,刚拉开起手式,只见眼前一花,凤栖梧已经回到他那棵树上去继续装大鸟。   叶长风的心也随之重新吊到了嗓子眼。   这算怎么回事?朱棣看向擂台旁的太师椅那边,看到“叶咏悦”低着头玩手中的茶杯,似乎根本没发觉擂台上发生了什么不对的事,而叶长风的注意力全都在重新回到凤栖梧“魔爪”下的树枝上,生怕它一个不小心就会折断。   看来目前的窘境只能由他自己解决了。可是江湖草莽毕竟只是平民百姓,其中甚至还不乏江洋大盗,谁敢和皇子动手?司仪已经喊了三遍,都没有人再上台应战,朱棣在上面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正尴尬,一道颀长的人影分开人群走上台:“我来。”   “景兄!”看到上来应战的是景逸尘,朱棣不由得感慨还是江湖朋友够义气,上来给他解围。   景逸尘没有和他啰嗦,见面便拔剑出鞘,手中剑发出一阵龙吟,朱棣也提剑应战。   景逸尘平时是个二货,但是武林世家的盛名下绝无不符之实,动起手来毫不含糊。朱棣在电光火石间接了十余招,不由得庆幸自己是皇子却不是长子,不需要像大哥朱标一样,总是被一群儒生包围着之乎者也,有的是时间和徐达、常遇春等名将厮混在一起磨砺武艺,如今才不至于落败。唯一让他奇怪的是景逸尘是来给他解围的,出手却完全不留余地,简直是来和他拼命,害他招架得狼狈不堪,甚至都找不出空当来问他究竟想干什么。   叶长风终于把注意力转移到擂台上,叶咏乐也听出声音不对,总算抬起头,就看到景逸尘手中的剑直击朱棣要害,而朱棣被他刚才虚晃一招收不回势,根本无法招架。眼看着朱棣就要死在景逸尘剑下,叶咏乐挥手间一道金光闪过,景逸尘手中的剑断成了两截。   “今日是给姐姐招亲,见了血不吉利。”叶咏乐也蹿上台,站在景逸尘和朱棣中间,“胜负已分,请两位收手。”   “谁胜谁负?”景逸尘看着叶咏乐。   他真的是来给朱棣解围的吗?刚才简直是想杀了朱棣,现在还想和他一争高下?就算景家曾经对朱家有恩,景逸尘若是惹急了朱元璋,还是得吃不了兜着走。朱棣越来越不明白。   叶咏乐也有些纳闷景逸尘怎么敢和朱棣动手,而且下手那么狠辣,比口型问景逸尘到底想干什么。景逸尘只是凄然一笑。他以为每年都能在比干庙遇到景逸尘,真的是凑巧吗?景家和叶家交情颇深,景逸尘早就对青梅竹马的叶咏悦情根深种。他确实有点愣,但是不傻,知道朱棣是王爷,自己只是个平民,擂台上不论谁胜谁负,景逸尘都输定了。可是要他眼睁睁地看着心上人成为别人的妻子,他实在是做不到。   原来世上还是有真爱的,这才是能给叶咏悦幸福的良配。而他为了摆脱红莲的纠缠,就想把姐姐当牺牲品,差点害了个痴心人。幸好现在纠正也为时不晚。叶咏乐点了点头,大声宣布:“凤阳,景逸尘胜!”   他落败了?朱棣难以相信,刚想抓着“叶咏悦”问个清楚,下面又飞上来一团彩霞。   原本顾忌着燕王的身份,江湖中人不敢和他动手,不过景逸尘就没关系了。这一次是离擂台最近的花绝情占了先机,一步三扭地上台来:“哟,奴家还以为燕王已经是内定的女婿了,原来不是呀。既然如此,奴家可不客气了呀。”   朱棣根本不知道花绝情是男人,看他的穿得花枝招展,走路也扭扭捏捏,一开口就是“奴家”长“奴家”短,每句话后面都要加个“呀”,怎么看怎么像是妓院门口接客的姑娘,纵然声音有点怪,也只当是因为练什么奇怪的内功造成的:“这位姑娘……”   “哎呀,真讨厌!”花绝情手绢一甩,“奴家长得是漂亮,可千真万确是男人。”   百花谷名为百花,其实养的都是毒虫毒草。景逸尘和叶咏乐知道花绝情的底细,看到他的手绢里甩出的粉尘,立刻闭气。可是朱棣实在是被这位“男人”的打扮吓到了,反而不由自主地吸了一口气,将空气中的粉尘吸入了不少。   “燕王长得可真俊。”花绝情用手绢掩着嘴咯咯直笑,“要是不嫌弃奴家是男儿身,奴家也不介意服侍男人。”   “花少侠,在手帕里包迷药,不觉得太不上台面了吗?”叶咏乐点破他的小把戏。   “这点小把戏,与蝶公子相比,自然是班门弄斧了。”花绝情却是笑得花枝乱颤,“不过蝶公子,奴家姓花你姓叶,奴家是花你是蝶,我们岂不也是一对?奴家虽然不能为你生儿育女,不过房帷之中的乐趣绝不会输给女人。”   “是啊,哪有蝴蝶不恋花的?”叶咏乐也不气恼,“花少侠,叶某的蝴蝶也很喜欢你。”   “叶公子真讨厌,一见面就调戏奴家。”花绝情扭捏了一下,就想往叶咏乐身上扑。   叶咏乐轻松躲过花绝情的“投怀送抱”,抿起嘴,发出一阵单调的嗡鸣声,数只紫黑色的蝴蝶便应召而来。   “别人叫我‘蝶公子’,可不只是因为我的黄金蝴蝶镖。”叶咏乐抬起一只手,让蝴蝶停在他的指甲上,“百花谷中百花盛开,想来蝴蝶也不少。花少侠一定认识这是什么吧?”   那蝴蝶足有半个巴掌大,美丽的翅膀上是由深蓝到黑的渐变色,深色的地方有几点极细小的白点,浅色的地方周围还镶了一圈红纹,像是日出前朝霞似火、启明星未退时的天空,十分美丽。可是花绝情看到如此美丽的蝴蝶,却是发出一声尖叫:“销魂噬骨蝶!这这这……用来做化尸粉的东西,你就这么养着?”   销魂噬骨蝶的磷粉可以腐蚀肉体,尤其可怕的是这种蝴蝶中只要有一只受了伤,其他蝴蝶就会对攻击者群起而攻之,数百只蝴蝶身上的磷粉可以在一炷香的时间内让一头牛完全化成黄水,连骨头都剩不下。百花谷中盛产各种可入药入毒的动植物,百花宫的主要经济来源就是卖包括化尸粉在内的各种药物,花绝情在百花谷自然见过销魂噬骨蝶。但他只会抓了蝴蝶碾碎做化尸粉,抓捕和碾磨的过程中还要万般小心,因为销魂噬骨蝶在百花谷中并不罕见,而有一只“漏网之蝶”去给其他蝴蝶通风报信,就足以给捕蝶人带来毁灭性的灾难,做药的过程中也要防护得极其严密,只要身上溅到一丁点汁液,就是消肉烂骨。因此其他的东西都是物以稀为贵,销魂噬骨蝶却是数量越多,百花谷的化尸粉反而卖得越贵。花绝情是百花谷中最好的捕蝶人,所以宫主才会破例让他一个男人留在百花宫,但如果没有万全的准备,花绝情见了销魂噬骨蝶,也只有逃之夭夭的份,而叶咏乐居然把销魂噬骨蝶拿在手上玩。   “我差点忘了,百花谷在云南,花少侠和这些蝴蝶可是老乡。”叶咏乐把停着销魂噬骨蝶的手向花绝情伸出,“它们也很喜欢花少侠这样如花似玉的美人。他乡遇故知,实在是人生一大喜事,你们要不要先叙叙乡情?”   紫黑色的蝴蝶像个高贵冷艳的贵妇,离开叶咏乐的手指,慢慢地向花绝情飞来。   花绝情的整张脸都僵住了,看着销魂噬骨蝶向他飞来,却不敢出手,只能一步一步后退,突然一脚踩空,从擂台上摔下去。   叶咏乐往后挥了挥手,蝴蝶便让到一边,让他走到擂台边缘俯视摔得狼狈不堪的花绝情:“花少侠,承让。”   “真讨厌,一点都不知道怜香惜玉。”花绝情站起身,跺了跺脚,顶着一头摔得乱七八糟的珠钗撅着嘴走了。   叶咏乐扫视了一下台下的人:“还有人要上来吗?没有的话,景逸尘就是红枫山庄的女婿了。”虽然话说得客气,那些销魂噬骨蝶可还在擂台上,众人听了花绝情的解说,谁还敢上台?   白鲤不是原谅他了吗?叶长风不是早就认定他是女婿了吗?他怎么会出局?朱棣刚想抓过叶咏乐问个明白,就中了花绝情的迷药,觉得迷迷糊糊,头重脚轻,依稀听见花绝情也看上了“叶咏悦”,而“叶咏悦”没有拒绝,硬是咬着自己的舌尖,用痛楚来保持清醒,不让自己倒下。等到“叶咏悦”走近了,朱棣一把将“她”抱进怀里:“你是我的!”然后不由分说地吻上去。   整个世界一下子安静了。擂台周围数千人目瞪口呆地看朱棣抱着叶咏乐强吻,而叶咏乐彻底傻在当场。   凤栖梧一口气没提住,被他踩在下面的那根可怜的树枝终于断了,他的惊叫声总算唤回众人的魂。   “混账!”叶长风一把捏断了紫檀木太师椅的扶手,便去追杀凤栖梧。   “混蛋,敢轻薄我弟弟!”叶咏悦也跳上擂台,提剑便向朱棣刺去。   朱棣终于支撑不住昏了过去,叶咏悦刺了个空,被叶咏乐两指夹住。景逸尘还来不及庆幸叶咏乐比叶咏悦冷静,知道燕王杀不得,只见叶咏乐接过姐姐递过来的剑,调转剑头,就要杀朱棣。   “咏乐,你冷静啊!”景逸尘连忙架住叶咏乐,“他是王爷,杀了他,你们家就满门抄斩了。你冷静点……”   可惜叶咏乐已经气疯了,见挣不脱景逸尘,便再次发出嗡鸣,成千上万的销魂噬骨蝶如同黑云压境,铺天盖地而来,比武场上的众人避之唯恐不及,霎时间一片混乱……   谁都不知道红枫山庄的比武招亲最后是怎么收场的,只有人听到雪莲教掌门说有生之年居然能看到“蝶公子”叶咏乐如此失态,实在不枉他大老远地从天山跑来,还在红枫山庄被销魂噬骨蝶吓得大病一场。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章 蝶   有权有钱人家的家事总是平民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洪武八年从年初到年末,整个应天的蜚短流长都围着红枫山庄,只是前半年是关于哪个武林豪杰有幸拔得头筹成为叶家的女婿,后半年是关于“蝶公子”叶咏乐被燕王在大庭广众之下强吻。   午饭时间,一个年轻秀才背着行李进了一家写着“满客来”的小饭馆,要了一份蒸饺,一边吃,一边听周围人聊天,结果听来听去,所有的闲聊都是关于红枫山庄的蝶公子叶咏乐被燕王占了便宜的事。   “不就是王爷看上了个男宠,至于笑成这样?”秀才终于忍不住CHA嘴。   “男宠?”在隔壁一桌说得眉飞色舞的中年货郎笑得更厉害了,“小伙子,你没来过应天吧?”   秀才是来赶考的,确实是第一次来应天。子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他也坦然承认。   “难怪你不知道,这叶公子可是我们应天的一大名人哪。”另一边的一个二流子也CHA进来。   “哦?”秀才听不明白了,“这人很厉害?”   “何止是厉害。”二流子说得唾沫横飞,“红枫山庄的叶庄主是武林盟主,一大把年纪了都没孩子,后来有一天,叶夫人做了个梦,梦见个神仙抱着个小孩来他们家投胎,过了一个月,就发现自己怀上了,而且一下子就是一子一女两个。你说这不是神仙下凡吗?”   “子不语怪力乱神。”秀才根本不信。   “什么子不子的?我说了你可别不信。叶夫人怀胎十月,临盆在即,可她一大把年纪了,才第一次生孩子,还一下子就是两个,你猜怎么着?”二流子一拍大腿,“难产!”   女人生孩子难产有什么奇怪的?秀才对这些谣言更加不屑。   二流子却不管,依然自顾自地说下去:“当时叶夫人生了一天一夜,都快没力气了,才有一个小孩的头皮露了出来。稳婆正要去接,结果那孩子又缩了回去。稳婆一看,坏了。叶夫人已经没力气了,要是再生不出来,只怕弄得一尸三命,结果一个小孩就从叶夫人肚子里面被推了出来,另一个就拽着前边那个的脚脖子一起出来,三个人的命全都保住了。后出来的那个就是叶公子。你说这是不是神了?孩子还在娘肚子里,就会想出这法子来保娘亲的命。”   “说得好像是你亲眼看到的一样。”秀才嗤之以鼻,只当他是吹牛。   “你还别不信。”二流子卷起袖子,秀才以为他是要打人,不料二流子只是蹲到凳子上继续说,“这事儿确实不是我亲眼所见,可是给叶夫人接生的稳婆就是我娘亲,这可是她亲口告诉我的,还能有假?还有件事,你可别说出去啊。”二流子压低声音,“我娘做了三十多年稳婆,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小孩,也觉得奇怪,偷偷地拿叶公子的生辰八字去找文庙前的周半仙算过命。结果你猜怎么着?周半仙一瞧那生辰八字,就吓得跪下直磕头,说是不知大仙下凡,在石板地上都磕出血来,磕完就死了。你说这是不是因为他泄露天机遭的报应?”   “就你那点破事,整个应天谁不知道?”货郎嘲笑道。二流子的娘亲谭寡妇年纪轻轻就死了老公,一个人含辛茹苦把儿子拉扯长大,已经到了该享清福的年纪了,还得靠做稳婆养活儿子。就算不找什么周半仙,货郎也算得出来二流子一定是来找谭寡妇算账的讨债鬼。   “那好,我不说,你说。”二流子总算坐回去,“不就是叶公子吃过你老婆几天奶嘛,有什么了不起?”   货郎只是傻笑。叶长风老来得子,自然对一双儿女宠得予取予求。货郎整天走街窜巷,消息最是灵通,一听说叶长风喜得贵子,七拐八弯地攀上点交情,给叶家的大管家送了份礼,让老婆成了叶家的奶娘。他的老婆进了红枫山庄,老老实实地伺候两个婴儿的吃喝拉撒,等到他们长大一些,就三天两头地把丈夫做的玩具送给叶咏悦和叶咏乐,吃准了只要他们说要,叶长风就舍不得不买。可没想到叶咏悦会对泥娃娃、拨浪鼓抓着不放,叶咏乐对这些东西却是兴趣了了,偶尔拿一两样,也仅仅是因为姐姐喜欢。在红枫山庄的婴儿房里经常能看到两个粉粉嫩嫩的小孩在床上,叶咏悦手脚并用跌跌撞撞地爬到叶咏乐身边,咿咿呀呀地要和弟弟玩,小小的叶咏乐却是盘着腿一边煞有介事地研究爹爹珍藏的武功秘籍,一边拿着拨浪鼓敷衍地逗姐姐。货郎原本把如意算盘打得噼啪响,结果连送礼的钱都没赚回来。   “你们说的那都是什么破事。”原本坐在一边的少年侠士也听不下去了,“我可是听说蝶公子是武术奇才,还在摇篮里的时候,就知道运行真气练功,自己练完了不算,还帮咏悦小姐打通奇经八脉,所以他们姐弟两个才会那么强。叶盟主五十五岁寿辰的时候,他们姐弟两个就把华东的八大邪教全都一锅端了,送给叶盟主做寿礼——当时他们才刚十多岁啊!最神的还是听我师父说的,说当年的林老盟主、叶夫人的爹六十大寿的时候,少林寺的秃驴不服武林盟主是武当派出身,可是又假正经不敢露出一争之意,就想悄悄毁了蝶公子。玄慈那老秃驴借口说是恭喜林老盟主有后,把自己修炼的内力送一些给蝶公子,助他修习武艺,可是当时蝶公子才两岁,漫说是老秃驴五六十年的功力,就是三年五年,都足以让他经脉尽断。不料两人一搭上手,蝶公子就像个无底洞,把老秃驴的内力吸得一干二净,自己还安然无恙。现在玄慈那老秃驴整天把‘出家人慈悲为怀’挂在嘴上,其实是不敢和人动手,生怕别人发现他现在的功力其实连他的徒孙都不如。只可怜武当派的张真人是真的好心,见玄慈老秃驴要害蝶公子,就借口也送他一点礼物,想把那些内力再吸过来,保住蝶公子性命,结果自己也被蝶公子不问青红皂白,就吸了三十年功力。”说到这儿,少年侠士叹了口气,“这小子真是令人羡慕,可想不到……他居然会被燕王当成咏悦小姐……还……哈哈哈……他也会有今天……”话还没说完,少年侠士就趴在桌子上笑得直不起腰。   秀才对众人的话半信半疑,但也觉得一个大老爷们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被另外一个男人强吻,已经够丢人的了,更不用说叶咏乐还是个在江湖上有点名气的少年英雄,更加丢不起这个脸。眼前的少年侠士与叶咏乐是江湖同道,却在这里幸灾乐祸,实在有些不厚道。可是等少年侠士笑够了,夸张的笑声还源源不断地传来。在“满客来”里吹牛皮的几个食客呆了半晌,才发觉笑声是从对面传过来的。   “满客来”对面的“天香楼”是给有钱有身份的客人的,从二楼向着秦淮河的包房可以将河岸的美景尽收眼底,因此向着大街这边的座位不太会有人。可是此时那边的窗口就坐着两个年轻人,一个一脸尴尬,一个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说景逸尘,你别笑了行不行?”看景逸尘笑得形象全无,朱棣真是连活活掐死他的心都有了,“要不是你说叶家只有一个女儿,会出这样的事?”   “怨我?”景逸尘好不容易收住笑,还有些喘,“叶家姐弟流星剑蝴蝶镖闻名武林,江湖中人谁不知道?”   “我又不是江湖中人。”就算是,朱棣满心也只有如何找到白鲤、让他回到自己身边,怎么会有心思管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再说你只问叶家有几个女儿,又没问有没有儿子。”   “我哪猜得到男人会用蝴蝶镖那么秀气的东西?再说谁让你这家伙话只说半句!”朱棣抓着景逸尘的脸颊使劲往两边扯,似乎恨不得把他扯破相。   景逸尘掰开朱棣的爪子,把自己的脸救出来:“我知道你是误会,所以替你请了咏乐出来,你可要好好的向人家道歉。”景逸尘的胸膛又开始抖,“那小子一直都一本正经像个小老头,我认识了他十几年,还从来没有见过他那么狼狈。居然能想出那么绝的办法把他惹怒,你……你也够狠的……哈哈哈……”   朱棣想到在比武招亲的擂台上与叶咏乐“第一次见面”。却是重新心乱如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在青龙湖见到的叶咏悦的长相和给人的感觉千真万确是白鲤,而且朱棣提起前世的事,普通人肯定是听得云里雾里,可是叶咏悦没有任何诧异的反应,可见她确实是白鲤转世。可是叶咏乐给人的熟悉感觉又是怎么一回事?伯邑考、卫青……红莲不是第一次遇到容貌酷似白鲤的人,可是恋人间的心有灵犀就是那么神奇,不论外貌多么相似,他们都不会给红莲和白鲤一样的感觉。为什么叶咏悦和叶咏乐给他的感觉都是白鲤转世?难道白鲤投胎成了两个人?   朱棣正百思不得其解,外面熟悉的声音唤回了他的魂,让他忍不住怀念当年比干口中满是溺爱的“受德”,霍去病口中哭笑不得的“皇上”,李建成口中无怨无悔的“世民”,可惜现在这个声音叫的不是他。   朱棣从窗户探出头去,看到一对少年男女向他走来。少年白衣胜雪,目不斜视地往前走,少女一身粉红色裙装,俏皮地侧着头和少年说话,引得路人都忍不住朝他们看。看到少年的女人嫉妒是谁有资格陪着这么个谪仙,看到少女的男人嫉恨是谁有资格拥有这么个仙女,直到他们从身边走过,才发现两人竟然长得一模一样,少年对少女的称呼是“姐姐”。   原来是一对双胞胎姐弟,羡慕嫉妒恨的各位释怀了。双胞胎中年长的在年幼的面前不会有太大的威信,先前路人看到少女拽着少年的胳膊晃来晃去,还以为是在撒娇,走近了才听到弟弟口中叫着“姐姐”,说话却完全是爹训女儿的口气,责备她不该出来抛头露面,而姐姐的回答理直气壮“凭什么你是男人,就可以出去闯荡江湖,我是女人,就只能关在家里绣花?我们两个长得一模一样,你出去‘抛头露面’和我出去有什么区别?”   “咏悦小姐也来了?”景逸尘也听到了让他心跳的声音,一起趴到窗口。   叶咏悦也来了?正好,让朱棣看看究竟是不是白鲤变成了两个人。   叶家姐弟两个都是从小习武,要在嘈杂的饭馆里听到他们的脚步声,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朱棣看着他们两个走入“天香楼”,简直比当初差点让白鲤魂飞魄散后在凌霄宝殿等着他的审判更紧张,只觉得等待的时间漫长堪比没有白鲤相伴的岁月,总算看到楼梯口露出两个人来。   景逸尘向他们挥了挥手,两人一起向他们看来,男的千真万确是白鲤,女的只是个长得和白鲤相像的人。   景逸尘的祖母与叶长风的娘是手帕交,各自成亲以后依然往来,叶咏悦把景逸尘当成自家大哥一样,毫不拘礼地坐下,对着一桌子好菜两眼放光:“那么多好吃的!”   “姐,吃得太胖,小心嫁不出去。”叶咏乐坐在叶咏悦身边,毫不留情地给姐姐当头一棒。   叶咏悦可怜巴巴地嘟起嘴。   “女孩子还是胖一点比较可爱。”景逸尘看了看朱棣,发现他眼里除了叶咏乐以外,已经别无其他,示意叶咏悦不必客气。   “还是逸尘哥哥好。”叶咏悦也真的不客气地挑自己喜欢的吃,“要说天香楼最有名的,还是要数酸菜鱼。据说做酸菜鱼的厨子就是从巴蜀来的,就连唐门中的几个表姐都说他做得正宗,可惜……”   “他不吃鱼。”朱棣突然CHA进来,说得斩钉截铁。   叶咏乐低着头不回答,也不动筷,只是让手边的茶碗盖不停地在桌上转圈。   “王爷怎么知道?”叶咏悦咬着筷头眨巴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咏乐从来不吃鱼,还一看见烧熟的鱼就吐,害的我想吃鱼,还得躲着他。”   “我怎么会不知道?”朱棣苦笑,“我还让店家把猫关起来了,免得吓着你。”   叶咏乐依然面无表情,但是朱棣听到他偷偷地松了一口气。   “多少年了,还是一样的习惯,对吗?喜欢白色的衣服,喜欢吃虾,喜欢住在有水的地方,害怕猫、鸭、鹅和所有吃鱼的动物,每到春秋二季就胃口特别大,天气一旦转冷就老是想睡觉,要是没人叫,可以睡得连饭都忘了吃。”朱棣看着叶咏乐,“那天来见我的其实是你,对不对?”   叶咏乐深吸一口气,才重重地点下头。   景逸尘原本还介怀朱棣曾经单独见过叶咏悦,原来见的是男扮女装的叶咏乐,这下他释怀了。   叶咏悦惊得目瞪口呆:“王爷,你太厉害了。小时候我经常和咏乐互换衣服捉弄人玩,就连娘和奶娘都分不清我们谁是谁。”   “你们互换衣服?”朱棣只听到这一句,“你……你给他换衣服?”   这是怎么回事?朱棣不是也看上了叶咏悦吗?还说非她不娶,甚至差点和景逸尘反目成仇。现在景逸尘闻到一股浓烈的醋味,而且居然是冲着叶咏悦发的,再看朱棣,似乎从叶咏乐坐到他面前,他就再也看不到世上除了叶咏乐以外还有其他人。   “很……奇怪吗?”叶咏悦歪过头想了想,“也是,王爷是皇子,怎么会像我们这种平民人家,兄弟姐妹都住在一起,小时候还一起洗澡一起睡觉什么的。”   还洗澡、睡觉……也就是说叶咏乐的身体早就被她上上下下分毫不漏地看过了。想到自己差点娶了这个恬不知耻的女人,朱棣就想找面墙,把自己的头狠狠地往上撞。   这次就连叶咏悦都闻到了醋味,总觉得自己像是做错了什么事一样:“那时候我们都还很小,应该……没关系吧?”   什么叫还小?还小的时候他们就在一起了,也就是说白鲤牙牙学语、蹒跚学步的可爱模样也全都被她看了去,他的损失大了!朱棣整个人都在发抖。   终于就连叶咏乐也没法再有意识地忽视越来越浓郁的醋味:“她是我的亲姐姐,王爷。”   王爷?这辈子白鲤第一次和他说话,居然是叫他“王爷”?是啊,白鲤早就对他没有感情了,所以才会把他推给叶咏悦,亏得朱棣还为叶长风接受他做女婿,傻乎乎地乐了那么久。   感觉到席间气氛不对,叶咏悦也吃不下去了:“那次你们到底谈了什么呀?咏乐,你不是说你和燕王挺谈得来吗?”   谈得来?那时纯粹是朱棣在唱独角戏,唱完还挨了叶咏乐一掌,叶咏乐居然和家人说他们谈得来。他是想让朱棣变成姐夫,每天看着小舅子在眼前晃悠,却永远可望而不可及吗?真不愧是七窍玲珑心的比干,能想出这么残忍的法子来折磨红莲。朱棣想笑,却笑不出来。   “咏乐很少有朋友,我实在是没想到他会连不吃鱼、怕猫的小癖好都说出来。”叶咏悦拱了拱叶咏乐,“‘花花’的事说了没?”   花花!听到熟悉的称呼,朱棣立刻竖起耳朵。   “其实咏乐怕猫还在其次,最怕的还是‘花花’。”发觉气氛缓和了一些,叶咏悦继续吃。   “什么‘花花’?”景逸尘听得莫名其妙,“你们家养的狗?”   “咏乐说‘花花’是个大妖怪。小时候他总梦见‘花花’要杀他,经常半夜里叫着‘花花,不要杀我’,一下子惊醒过来,把我也吓得半死。”叶咏悦纯粹是当笑话来说,“大妖怪居然叫了个小狗一样的名字。咏乐,现在还会梦见‘花花’吗?”   “花花”是大妖怪?曾经的爱侣居然成了他的噩梦?七百多年了,李世民要他魂飞魄散的场景还在用噩梦的形式折磨他?朱棣抬起头,看到叶咏乐终于放过了可怜的茶杯盖,却是用手指抵着嘴唇,努力想把眼泪憋回去。   他居然伤得他这样深。朱棣看向叶咏乐放在桌上的手,轻轻触了触他的手指:“小傻鱼,‘花花’不是妖怪,也不该是你的噩梦。回到我身边来好吗?”   对,“花花”不再是梦靥了,而是再次成为他面前活生生的人。叶咏乐吸了好几口气,都没能把眼泪憋回去。感觉到朱棣的碰触,一掌将他甩开,扔下一句“失陪”,便匆匆跑出去。   “白鲤!”朱棣也扔下一句“你们慢用”,一直追出“天香楼”的大门,消失在大街上的人群中。   “他们走了?”等到看不到他们的人影,叶咏悦才坐回来。   “嗯。”诧异过后,景逸尘突然意识到自己现在是和叶咏悦独处,顿时脑子里一片空白。   叶咏悦扫视了一下桌子上几乎没动过的菜:“这么多好东西,他们就不吃了?”   “嗯。”   “那我们不要浪费了。”确定叶咏乐不会再回来,叶咏悦很高兴地让小二再上了一份酸菜鱼,兴高采烈地吃了大半,才意识到应该今天请客的燕王已经走了,可怜巴巴地抬起眼,“逸尘哥哥,你带够钱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大量喷子出没,请注意别被他们喷到衣服上,不小心中彩者作者不负责干洗。话说喷子都喷在第93章,为毛喷我黑卫青霍去病的人那么多,我把赵充国黑成那样,却没人理会呢?为赵充国郁闷一个。 ☆、第六章 道   叶长风原本计划燕王到比武招亲的擂台上走个过场,顺顺当当地把女儿嫁进燕王府,以后有了燕王做靠山,就再也不用担心养子还会加害儿子,他也就可以安安心心地从此隐退江湖,找个清静的地方养老了。可谁知道叶咏乐不知吃错了什么药,居然当众宣布朱棣与景逸尘的比试是朱棣落败。虽然比武招亲最后是不了了之,景逸尘也未必能做叶家的女婿,朱棣却是一定失去了资格。   普通人尚且对出尔反尔深恶痛绝,要是得罪了王爷,后果更是不堪设想。叶长风一直以来提心吊胆,幸好燕王好说话,不但没有怪罪,反而为将叶咏乐当成叶咏悦、一时情不自禁而设宴致歉。叶咏悦就是个小饭桶,有吃的就万事大吉,弟弟从小帮她打通任督二脉助她习武,结果她一身同龄人难以企及的内力居然是用来帮助消化,以便于吃更多的东西,还能保持身材。此次听说有饭局,叶咏悦硬要一起跟去饱口福,叶长风犟不过她,只能安慰自己有叶咏乐在,应该不会让叶咏悦闯祸。叶咏乐一直都是个小大人,往日里待人接物比叶长风这个做爹的还圆滑,甚至有时候叶长风行事欠妥了,还能看到儿子一脸鄙夷。可是如今见了朱棣,叶咏乐就像是换了个人一般,这次又是去了没多久便回来,还让紧随其后的朱棣吃了闭门羹。   这次叶咏乐不知又怎么不痛快了,回来连句解释都没有,扔下一句“爹,我去武当山了,有什么事就往我身上推”,就又跑了出去。叶长风正纳闷向来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儿子为什么一见燕王,就把所有的圆滑世故都抛到了九霄云外,紧随而来的朱棣没找到叶咏乐,就拉着叶长风说娶不到叶咏悦也没关系,他真正的心上人是叶咏乐,而且不在意他是男人,一定要娶他为妻,求叶长风成全。   朱棣不介意叶咏乐的性别,可叶长风介意朱棣的性别!叶咏乐可是叶家的独子,叶长风怎么可能肯“成全”?叶长风跪下哀求朱棣放过叶咏乐。如果朱棣喜欢男人,他可以去给朱棣找百十来个比叶咏乐更美貌的小倌,只要朱棣别断了叶家的后。如果朱棣是因为没娶到叶咏悦而不痛快,不论是要叶长风今生给他为奴为婢,还是来世给他做牛做马,他都愿意,只求他别为难叶咏乐。朱棣却与叶长风相对而跪,明明白白地说自己不是喜欢男人,而是只喜欢叶咏乐一个。他还保证一定会八抬大轿迎娶叶咏乐为燕王妃,今生今世永不纳妾,只与他一人厮守,甚至做出保证如果叶长风和林红袖舍不得独子出嫁,他就放弃燕王的头衔入赘,只要能和叶咏乐在一起,他什么都可以放弃。   听朱棣一脸认真,却是越说越不像话,叶长风终于明白为什么少年老成的儿子都会被吓得落荒而逃,也终于明白叶咏乐留下的话是什么意思。见无法说服朱棣放弃,叶长风只能推脱自己在叶家只是个挂名家长,真正当家做主的其实是叶咏乐,如果叶咏乐不同意,他这个做爹的同意了也没用。可是叶咏乐去武当山拜会张真人了,可能十天半个月都未必回来。   叶咏乐两岁的时候差点遭少林寺玄慈大师的毒手,却也因祸得福和武当派的张三丰结下不解之缘。张三丰已经有将近一百三十岁,不仅是武当派的掌门人,更是中原武林中辈分最高的泰山北斗,即使是皇族,也要对他礼让三分。朱元璋曾两度邀请张三丰进京,张三丰都敢不给皇帝面子,想来朱棣区区一个王爷更不敢去武当派撒野。叶咏乐躲在张三丰身边,应该就安全了。   可惜叶长风想用武当派和张真人的名号来吓退朱棣,实在是打错了如意算盘。   区区武当派算什么东西?红莲可是连玉皇大帝的凌霄宝殿都闯过,和天兵天将都交过手,难道还会被区区一个凡间道观吓住?尊重武林前辈就更说不上了。年过百岁的张三丰在凡人看来仿佛活神仙,可是红莲在天界见惯了动辄成千上万岁的老神仙,自己也是个万年老妖,只有百来岁的张三丰在他眼里,简直就是个新生儿。朱棣对叶家其实是叶咏乐当家的说法没有表现出质疑,只听到叶长风答应只要叶咏乐肯嫁入燕王府,他就答应他们的婚事,立刻快马加鞭赶向武当山。   虽然民间私人豢养的马匹脚程不可能比得上朝廷御马,白鲤在仙界人缘颇好,走鬼道的速度决不是凡马比得上的。为了尽快见到心上人,朱棣在路上尽量缩短休息时间,经过连续三天三夜几乎不眠不休的长途跋涉,终于来到武当山下。   建寺庙、道观的人似乎都以为神庙造在越是高的地方,就能越接近神灵,于是天下的好山好水都被和尚道士占了。巍峨的武当山高耸入云,充满沧桑感的道观在云间若隐若现,仿佛真的是天上楼阁,只有怪石嶙峋间一条望不见尽头的石头山路连接着山上的仙界与山下的凡间。   终于到了,他眷恋了数千年的人就在上面。朱棣站在山下,听着飘渺的钟声伴随早课声隐隐约约地传下来,感觉到灵魂似乎已经脱离肉体,飘向心爱之人所在的地方,想抬腿往上爬,却双膝一软,差点跪倒在地,万幸被人扶住,才没有真的跪下去。   “多谢。”朱棣看向恩人,发现是一个和尚。   和尚已经有些年纪了,和所有云游四方的苦行僧一样,一身僧衣又脏又旧还满是补丁,头上戴着个遮雨挡雪的破斗笠,身材消瘦,面色菜黄,病病恹恹。令人奇怪的是一个和尚到道观来干什么,尤其这个和尚长了一双凶恶的三角眼,就像只病虎,即使老态龙钟,都难掩森林之王扑面而来的杀气。朱棣第一次见到这样面相的人,就是出生时看到自己的亲爹朱元璋,此时再看到这怪和尚,不由得猜想当年老爹在皇觉寺撞钟的时候,是不是就是如此模样。如今朱元璋已经踩着皑皑白骨从和尚变成皇帝,只是不知道这个和尚留在人世,会掀起什么样的腥风血雨。   “贫僧法号道衍。”老和尚一把拎起快要倒下去的朱棣,“施主是要去武当派找张真人?”   朱棣想说话,却发现嗓子干得什么声音都发不出,只能点了点头。   道衍也不问朱棣是谁,来武当山干什么,拿出一个水囊给他灌了点水,见他还是走不动路,就干脆扶着他上山去见张三丰。   从应天到武当山,一路上朱棣几乎都是歇一会儿脚就赶路,都没有好好地休息过,此时还要走山路,几乎就是被道衍半拖半抱地扯上去。见到了迎宾道士,朱棣才想起来张三丰在武林威望颇高,凭他一个后生晚辈,哪怕祭出王爷的身份,张三丰也未必愿意见他。   朱棣正灰心,不料迎宾小道士却是道了一句“无量寿佛”,说祖师爷已经恭候两位贵客多时,便将朱棣和道衍一起请了进去。   张三丰的住所只是比其他人住的稍微大些,并没有什么特别的陈设,朱棣正考虑该如何向张三丰开口,说出自己此行的真正目的,就听到里面传出叶咏乐的声音:“你要是死了,我会很寂寞。”   原来叶咏乐在武当派有相好!此次不仅仅是为了寻求张三丰的庇护,还是来陪相好的。朱棣怒极攻心,一把推开门,却看见里面坐着的只有叶咏乐和两个老道士。   老道士中年长的须发皆白,却是面色红润,精神矍铄,虽然衣着邋遢,脸上也是一派老顽童般的天真烂漫,如果只是在大街上遇到这么一个人,可能只会被人当做老乞丐,还很可能是个脑筋不太灵光的老乞丐。可是此时外面正北风呼啸,房间里也不见得有多暖和,他却只穿一件单薄的道袍,依然神色如常,显然武功已经高到了寒暑不侵的境界。稍年轻的也已经是满头华发,衣着比年长的考究些,一派仙风道骨,一看就是德高望重的武林前辈,可他对老道士却毕恭毕敬。   年老的道士想来就是张三丰了,另一个一定也是武当派的长老,朱棣不敢失了礼数,连忙合十问礼:“阿弥陀佛。”   “张真人,凌虚子,有人来踢馆。”叶咏乐淡淡地CHA了一句。   朱棣正尴尬,幸好张三丰替他解了围。   “佛道本是一事,都是劝人向善,行善者即为我同门,何必拘于俗礼?”张三丰示意朱棣和道衍自己找地方坐,不必客气,捋着胡子呵呵一笑,“只是老朽若是没有猜错,这位小兄弟到武当山上来,恐怕不是来找我这糟老头的吧?”   “也是也不是。”   “哦?”张三丰来了兴趣,“愿闻其详。”   “叶盟主已经答应了我和咏乐的婚事,特来请张真人做证婚人。”   两个男人结婚?还要找张三丰做证婚人?张三丰的笑容僵在脸上,叶咏乐只是稍微抬了抬眉毛,可是凌虚子没能忍住,一口茶喷了一地:“跑到武当山来,在张真人面前说如此有违天道伦常之事,你们也不怕得罪神明会遭报应!”   “两个毛头小子胡闹,竟然闹到武当山来!大人有要紧事要谈,你们出去自己玩去!”道衍不由分说地直接把朱棣和叶咏乐两个一起轰出去。   “咏乐宝贝……”外面传来朱棣的花痴声音,“我可是为了你,从应天马不停蹄地赶到武当山来,感动吗?感动就嫁给我吧?”   叶咏乐没有回答,但是外面随即传出朱棣的哀嚎声,应该是被他从阶梯上踹下去了。   等到外面的声音渐行渐远,道衍突然哈哈大笑:“我起先还纳闷怎么会有人长着天子之相,身边却没有龙,原来他的龙跑了。难怪袁珙叫我来武当山,原来是叫我把这真龙天子扶归位,这下我的本事有用武之地了。我说这位道兄,也别另外给燕王准备住宿了,就让他和他的龙住在一起。他日真龙天子归位,我也能和刘秉忠一样名垂青史了。哈哈哈……”   张三丰德高望重,凌虚子狐假虎威,也从来看不起俗世之人,哪怕对方是王公贵胄。朱棣不请自来,凌虚子也懒得专门派人伺候他,更不用说或许还能捉弄叶咏乐一番。张三丰是武当派创始人,不过从来都只管钻研武艺,武当派弟子的戒律、功课、财务进出、与武林同道的交往等等本该由掌门负责的杂事都是交给徒弟管,现在他的徒弟们都死光了,接替掌门之责的变成了大徒孙凌虚子。凌虚子没有掌门之名,却是行掌门之实,武当派上上下下除了张三丰以外,莫不对他恭恭敬敬,行走江湖,也很少有人敢不给他面子。可是叶咏乐那个臭小子仗着老爹是武林盟主,又和张三丰有些交情,每年都要来武当山蹭张三丰珍藏的茶叶,而且还和张三丰一样对凌虚子直呼其名,连声“道长”都不叫,全然不顾凌虚子的年纪做他爷爷都绰绰有余。凌虚子看不惯这个口气比年纪大的小子很久了,很乐意帮着捉弄叶咏乐一番,可是听了道衍的话,也觉得这邋遢和尚简直就是个疯子:“燕王既然只是个王爷,应该没有资格继承皇位。怎么会是真龙天子?”   “他要是不需要人帮忙,便能继承皇位,还要老夫做什么?”道衍看凌虚子的眼神中明明白白地写着“朽木不可雕”。   凌虚子更加吃惊了:“如今天下初定,百姓安乐,如果有人谋朝篡位,天下岂不是又要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佛家讲究慈悲为怀,你一个和尚,难道就忍心看着天下生灵涂炭?”   “老夫出家,为的就是出人头地,鬼才管天下苍生是死是活!”道衍哈哈大笑,“如今可算是让老夫找到了一条不在其位的真龙,若不在人世掀起一场风雨,老夫岂不是白来人世走了一遭。好啊好啊,如今老夫所学终于找到了用武之地。”   这老和尚简直就是个疯子。凌虚子要端着武林前辈的架子,不便和一个老疯子计较,一直忍耐到道衍走后,才敢对张三丰说出自己的想法:“什么真龙,什么天下,他以为自己是什么?师祖,依弟子看,这老和尚就是个疯子,不如早日赶他回去,免得打扰到弟子们练武修行。”   “能被打扰到的,便不是真正的修行,既然不是真正的修行,又何必管他们是不是会被打扰呢?”   “弟子受教。”凌虚子意识到自己似乎说错了话,但是转念一想,又觉得张三丰的话似乎别有所指,“确实,是否真的有慧根,只看心会不会为俗世所动便知。叶咏乐那孩子天赋颇高,可惜也是肤浅之人,依然会为俗世所动。”虽然认识了叶咏乐十几年,凌虚子也是第一次看到他会有除了一脸淡漠以外的表情,要是换做是凌虚子自己突然被一个男人求婚……只怕他会直接把朱棣从武当山顶扔下去。   张三丰终于站起身,十分痛心地拍了拍凌虚子的肩膀:“凌虚啊,你一直都是个好学的孩子……”   凌虚子还以为张三丰是在夸奖他:“弟子确实悟性不高,但是坚信勤能补拙。”   张三丰却是摇头:“可惜有些事不是靠勤就能弥补的。你慧根太浅,看不破红尘。你我师徒一场,也算是有缘,他日你若是被罚去兜率宫扫厕所,可别怪为师没提醒过你呀。”   兜率宫不是太上老君住的地方吗?能进兜率宫,就是神仙了,就算是扫厕所,也是凡人难以企及的福缘。   这孩子果然没慧根啊。张三丰见凌虚子掩不住的欣喜若狂,只能摇头。不过他也没想到会遇上来头那么大的人。   前武林盟主六十大寿的时候,叶咏乐确实差点被玄慈所害,一同去向林盟主贺寿的张三丰也确实出手了,发现这不过两岁多的小娃娃着实天赋异禀。玄慈大师虽然六根不净,但是不愧出身少林正宗,武功基地极其扎实,再加上张三丰的内力,只怕换了个年轻力壮的成名豪杰,都未必吃得消,而叶咏乐吸了玄慈和张三丰两人加起来将近一百年的功力,却是神色如常,还为误解了张三丰的用意朝他抱歉地笑了笑。   张三丰当时已经有一百多岁了,以他的辈分和武术修为,已经没什么人敢和他动手,因此也不怎么在意少了十年二十年的功力,只觉得遇到了一个千年难遇的武学奇才,为中原武林后继有人而欣慰。可没想到当天晚上他就做了个梦,梦见黑白无常来勾魂,结果三清亲自到阎王殿来接他,不由分说地让阎王给他再加了一百年寿数,又担心他的肉体承受不了那么长的寿命,离了阎王殿,就把他接去兜率宫,给他吃仙丹。张三丰至今还清清楚楚地记得当时元始天尊拍着他的肩膀说:“年轻人运气不错,能得到父神青睐,以后肯定前途无量。”让已经八十多年不曾听到“年轻人”这个称呼的张三丰愣了半天,才意识到他说的是自己。醒来后,张三丰越琢磨越觉得这个梦有深意,后来叶长风带着一双儿女上武当山向他致谢时,他半开玩笑地向叶咏乐提起此事,当时才三岁的叶咏乐用完全不该属于小孩的口吻对他说:“难得遇到一个年龄相近的朋友,你就在人世多陪我一阵子吧。”从此以后每年都要理所当然地上武当山搜刮张三丰珍藏的茶叶,还美其名曰“让张真人明年马上可以喝上新茶”。   元始天尊就是盘古,是创*世神,能让他叫“父神”的得是多大的神?张三丰不知道。他只知道林老盟主寿诞之后,叶长风感激张三丰救了他的儿子,特意带着一双儿女来武当山向他致谢。自从叶咏乐去紫霄大殿逛过一圈,里面的神像全都成了跪拜的姿势。   作者有话要说:  历史小知识:袁珙是元末明初的著名相士,洪武中,遇道衍和尚姚广孝于嵩山寺,谓之曰:“是何异僧!目三角,形如病虎,性必嗜杀,刘秉忠流也。”刘秉忠是元朝人,在忽必烈还是亲王时,被忽必烈一眼看中并收归属下成为重要谋士,为忽必烈登上帝位立下汗马功劳。 ☆、第七章 夜   偌大的武当派弟子三千,难道客房就只有一间吗?得知要和朱棣在一间房里过夜,叶咏乐的整张脸都绿了。   “武当派上上下下都忙得很,没那么多闲功夫伺候你们。”叶咏乐发现朱棣住进自己的客房时,脸色实在好看得很,看得凌虚子心情大好,“房间里的床宽敞得很,睡两个人绰绰有余,年轻人别那么娇贵。”   “正是正是。”朱棣听到要和叶咏乐住一间,就开始在天上飞了,接着看到房间里只有一张床,更是笑得眼睛都没了,此时再听到凌虚子的话,顿时在一旁点头如捣蒜,“父皇也常教导我等要居安思危,身为皇子也不能娇生惯养,况且在道长这样的世外之人看来,不论皇帝乞丐,都是俗世之人,没有分别,这样的房子其他来客住得,我们自然也住得。”末了还感慨了一句,“想当年父皇兵败,我跟着母后逃命之时,能有间这样的房子住,简直就是奢望啊。”   “既然‘燕王’都没意见,难道‘叶大少’还嫌弃?”凌虚子颇挑衅地看了看叶咏乐。   “房子简陋不简陋倒在其次,只怕不便。”感觉到背后过于炽热的目光,叶咏乐全身的鸡皮疙瘩都精神抖擞了起来。   “不便?”凌虚子似乎听不明白,“同为男子,有什么不便?”   叶咏乐感觉到朱棣已经开始用双眼把他扒光了吃干抹净,下定决心绝不能留在房里过夜:“我的真气运行还有些不顺,今晚恐怕得请张真人帮忙运气行功。”   “张真人今晚要与道衍大师彻夜探讨《道德经》,没空陪你。”   “我去紫霄大殿打坐。”   “紫霄大殿晚上实行宵禁,晚上没人看管,万一你进去以后少了什么东西,谁都说不清楚。虽然贫道知道叶公子不会是宵小之辈,但也要懂得避嫌。”开玩笑!十二年前叶咏乐去紫霄大殿逛了一圈,里面的神像就全都成了磕头虫,害得武当派为了重塑神像,花了不少冤枉钱,凌虚子到现在想起来还心疼,他怎么可能让叶咏乐再去?   “那我……”   “莫非这位不是叶公子,而是叶小姐,女扮男装来武当山游玩?”凌虚子一脸促狭,“如果是叶小姐,武当派有规矩,不留宿女客,还是请尽快下山吧。”   “如果是我姐姐,吃晚饭的时候会那么客气吗?”叶咏乐的声音已经有些变了。   “贫道也有十多年未见叶小姐了。都说女大十八变,如果是叶小姐来,贫道怎么认得出呢?”凌虚子嘴上打哈哈,心里想起当初叶咏悦第一次来武当山,还是有些发怵。   想当年叶长风带着一双刚满三岁的小儿女来武当山拜会张三丰,在武当留宿了几天,晚饭时叶咏悦说素菜吃不饱,一个人吃了相当于一个半成年人的饭量,直吃到撑得只能仰天躺在地上才罢口,骇得整个食堂的道士都只会盯着她看,无法想象她是怎么把那么多东西塞进这么小的一个肚子。叶咏乐怕姐姐这么胡吃海塞会吃出病,晚上就用刚从玄慈那里抢来的内力给叶咏悦消食,结果因为第一次做没经验,消食消过头,叶咏悦又饿了,临睡前又补了一大碗面做夜宵,才总算肯罢休。一开始凌虚子只当是叶咏悦白天自己爬山上武当,体力消耗过大,晚上才会吃那么多,想不到接下来的几天她每天都是胡吃海塞完了就去找弟弟消食,觉得不撑了就继续吃,五天就吃完了整个武当派半个月的存粮,叶长风给道观捐的香火钱还不够付女儿的饭钱。看到消耗得飞快的存粮,凌虚子都想哭了,可又不敢不给叶咏悦吃,也不敢再问叶长风讨要香火钱,生怕传出闲话,说堂堂武当派连一个三岁小孩的口粮都吝啬。好在叶长风都被女儿吃得不好意思了,赶紧和张三丰告别,总算在武当派被叶咏悦吃得倾家荡产以前,带着一双儿女逃之夭夭。   天知道他们这些清贫的出家人存点钱存点粮有多不容易。叶长风一行走后,凌虚子盘点了一下这五天里的食物消耗,欲哭无泪,从此以后就立下“不留宿女客”的规矩,严禁叶咏悦再踏进武当的地盘一步。那次唯一的收获是若干年后,少林寺的玄慈长老又在凌虚子面前摆武林前辈的架子,鄙夷武当派只有区区数十年历史,而且创始人张三丰还是少林出身,武当区区小门小派不配与已经有数百年历史的少林寺相提并论云云。凌虚子这次反常地没有和玄慈争个面红耳赤,反而十分礼貌地听他说完,然后大赞少林武术博大精深,用途广泛,告诉他叶咏乐用他的内力帮叶咏悦消食的事,把玄慈气得当场吐血。   从此以后,凌虚子再也没有见过叶咏悦,不过叶咏悦的“光荣事迹”还是不断通过武林同道的嘴传入凌虚子耳中——随着年纪的增长,叶咏悦个子长大了,而且会运行真气自己消食了,于是胃口越来越惊人。叶长风五十五岁大寿时,叶咏乐和叶咏悦只把华东一带的几个邪教端了给老爹做寿礼,就是因为被叶咏悦吃得盘缠不够,没法走得更远,而一路上经常能听到叶咏乐念叨“又是一帮穷鬼,不知道这点钱够不够我们回家”,也就是说他们是一路洗劫邪教一边走,居然还走不出华东。叶长风的红枫山庄到现在还没被他这天吃星下凡的女儿吃垮,简直是奇迹。   “莫非是贫道老眼昏花了,这位真的是叶小姐?”凌虚子嘿嘿一笑,“如果不是,就恕老道还有要事在身,不奉陪了。”   叶咏乐无语了很久,才从牙缝里挤出声音:“姐姐一直说很想念武当派的素斋。”   凌虚子吓得被门槛绊了个狗□。   *****   关上门,只剩曾经的恋人独处,气氛分外尴尬。   “你睡吧。”叶咏乐移开视线,不敢看坐在床沿上的朱棣,“我打地铺。”   “睡地上多冷。”   “无妨。”   “要是你冻病了怎么办?”   “‘草民’的身体不敢劳烦‘王爷’挂心。”   “既然把我当王爷,那好。你觉得‘本王’要是想强要你,你打地铺就躲得过吗?”朱棣点穿叶咏乐的心事。   叶咏乐沉默了半天,浓密的睫毛中隐隐有泪光在闪:“你为什么就不肯放过我?”   “我亏欠了你那么多,怎么能说放就放?”朱棣想去拉叶咏乐,“这辈子我再也不用担心能不能做皇帝了,我是来还你的人情……”   “不用你还!”叶咏乐拍开朱棣的手,“以前就当是我犯贱,所有的罪都是我自找的,与你无关。我们两不相欠。”   “如果是真的两不相欠,为什么你不敢见我?”朱棣站起身,一步步向叶咏乐逼近,“为什么看到我遇险,还是会出手相救?”   “杀你的人是我爹的养子,我的大哥,我不想因为叶家的家事连累无辜。”随着朱棣的逼近,叶咏悦却是步步后退。   “那么为什么想撮合我娶你姐姐?”   “你不是想要个女人吗?”叶咏乐苦笑,“她和我长得一模一样,能给你生儿育女,而且她不恨你。”   “你恨我?”朱棣坏坏地勾起嘴角,“刚才是谁说和我两不相欠的?”   “你……”   “你是觉得我看上的只是你的皮相,还是只想看我这辈子因与你失之交臂而痛苦?”朱棣把叶咏乐逼到墙角,用臂膀把他关在里面,逼他只能面对自己,“你不觉得你这么做太自私了吗?”   “确实。”叶咏乐扭过头去不看朱棣,“姐姐应该有属于她的幸福,我不该让她成为我们这段孽缘的牺牲品。”   “孽缘吗?”朱棣把额头抵在叶咏乐的肩膀上,“孽缘也是缘。”   叶咏乐没吱声。   “我知道我亏欠你太多,不论你怎么惩罚我都不过分。如果能让你高兴,把我千刀万剐也没关系。可是让我痛苦,你就真的快乐吗?”   叶咏乐还是保持沉默,但是整个人都开始颤抖。   朱棣等了一会儿,没有听到回答,知道要让叶咏乐走出他自己的心结,还需要一点时间,总算放开他:“去床上睡吧,我不会对你做什么的。”为了让他放心,朱棣努起嘴指了指房中供奉的三清像,“这里是你儿子的地盘,我还怕遭天谴。”   *****   半哄半骗,白鲤终于又睡在他身边了。朱棣几乎整个人都像八爪鱼一样爬在叶咏乐身上,感觉到只肯背对着他的怀中人绷得笔直,直到半夜,才忍受不住倦意侵袭,渐渐放松下来,终于在他的怀中沉沉睡去。   终于,心上人回到了他的身边。朱棣抱着叶咏乐,比抱着全世界的珍宝还满足,等到他睡着了,小心翼翼地让他翻过来面对自己,想好好欣赏一下爱人的睡颜,却被他一把推开。   睡着了都不愿意和他在一起吗?朱棣硬要把叶咏乐拉回来,无意中摸到他一脸的泪水。   “不要,不要杀我……”叶咏乐呢喃着含糊不清的梦话,“花花,你不要我了吗?……我不会害你……你对我连这点信任都没有了吗?……花花,疼……你真的不要我了吗?……你不要我了……你再也不要见到我了……”   他到现在还梦见李世民要他形神俱灭?朱棣抓住叶咏乐无意中挥舞的手足,把他抱进怀里,听到的梦话却如一把尖刀直CHA他的心脏。   “算了。”他听到叶咏乐这么说,“……形神俱灭……也挺好……干脆让我消失……免得我会舍不得离开你……还来碍你的眼……”   原来那日在灭神阵中,他说的是这些!可李世民居然忍心转过身去,对他的痛苦视而不见。想起自己做过的一切,朱棣就恨不得把自己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没有人嫌你碍眼。”朱棣搂紧叶咏乐,吻住他的嘴,“小傻鱼,是我不好。你是我的心我的命我的一切,没有人要你消失。我要你一辈子陪在我身边!”   “你……是谁?”   “是你的花花。”   “可是花花……不要我了。”   “花花要你。”朱棣吻去叶咏乐的泪水,“小傻鱼,花花怎么舍得不要你呢?你看,花花说要为你在人间造一座瑶台,以后我们一起住在里面。你的花花也爱你。”   “真的?”叶咏乐把头埋进朱棣怀里,“花花,我不要瑶台,只要你做个好皇帝。等你渡了劫,我们……”   他到现在还惦记着要帮红莲渡劫。他是存心要让红莲羞愧而死吗?   “我们已经能在一起了,永远都不分开。”朱棣轻轻地拍着怀里的人,“我已经渡完劫,西王母已经放过我了。从今以后,你的花花只为你而活,再也没有任何人任何事能把我们分开。”   叶咏乐没有回答,只是双手也环上朱棣的腰,冰冷的光脚踩在他的脚背上,冻得他一个哆嗦。   “我不在的这些日子,你都是怎么过来的?”朱棣解开衣襟,把叶咏乐的手塞进去,贴肉帮他焐着,吻了吻他的额头,才舍得坠入梦乡,“花花不会再是噩梦了。好好睡吧,晚安。”   *****   傍晚时分,距离武当山不远的悦来客栈和往常一样准备迎接新的客人。掌柜的在柜台上把算盘珠子拨得噼啪直响,但这并不影响他听到财神爷的脚步声,抬起头一看,就看到是两个衣着华贵的少年。   “掌柜的,一间上房,就住一晚。”走在前面的白衣少年扔给掌柜的一块碎银子,“晚饭送到我房里,我不吃鱼,其他随便。看好你们家的猫,别让它溜到我房里来。”   “是是是。”掌柜的笑开了花,然后看向在他后面的红衣少年,“两位小爷只要一间房吗?”   白衣少年回过头看了看跟在他身后的红衣少年:“这人我不认识。”   “咏乐,你不能这样对我……”掌柜的还没问,红衣少年就开始嚎了,引得附近的人都朝他们看。   “这里不是武当山,有的是客房,自己睡去!”白衣少年真恨不得狠狠地给他两脚,好让他闭嘴。   “可是我没带钱。”红衣少年一副可怜相,掌柜的似乎还看到一根狗尾巴在他身后晃。   白衣少年一愣:“那你是怎么从应天过来的?”   “白天马吃什么我吃什么,晚上马睡哪儿我睡哪儿。”   红衣少年衣着不寒碜,看气派也是非富即贵,出门会连住客栈的钱都没有?掌柜觉得自己的眼力还得再练练。   白衣少年叹了口气,还是把红衣少年一起拽走。   “咏乐,我就知道你舍不得我。”红衣少年整个人都乐成了一朵向日葵。   “我是怕你在这里不痛快了,回到应天就找你老爹的锦衣卫把这儿铲平。”   这两个到底是什么人啊?两个少年一个粘一个甩地走了,留下掌柜的吓得瘫坐在柜台后面。   *****   叶咏乐发现他从在比干庙第一次遇到朱棣开始,就不该再惹上他的。   大早上叶咏乐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睡在衣衫不整的朱棣怀里,吓得一脚把他踹下床,才发觉自己的衣服都穿得好好地,总算松了一口气。可是接下来的一整天都是他到哪里,朱棣就跟到哪里,还整天笑得像只偷了腥的猫,好像生怕有人以为他们昨晚什么都没做一样。叶咏乐被他逼得在武当山留不下去,只能回家,朱棣也寸步不离地跟回去,晚上还要和他一起住店。   好吧,朱棣好歹是个王爷,他出门没带钱,叶咏乐总不能赶他出去睡大街。   不过叶咏乐很快就后悔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朱棣的表现还算正常,叶咏乐以为今晚该太平无事了,结果他去洗完澡回来,就看到朱棣裹在被子里。   “怎么了?不舒服?”叶咏乐的心小小地抽了一下,但立刻归因为朱棣是王爷,千金之躯受不起罪,万一因为先前从应天到武当拼命赶路落下什么病根,他这个平民要吃不了兜着走。   “嗯。”朱棣从鼻子里挤出一点声音,病恹恹地缩在被子里。   生病了吧?都这么大的人了,还不知道该怎么照顾自己,居然从应天到武当山一连三四天骑马狂奔,期间甚至不曾好好地吃过一次饭。长期挨饿之后要格外注意饮食,在武当山上吃稀饭、素菜问题还不大,可朱棣下山以后,就立刻跟着叶咏乐吃油腻荤腥,肠胃肯定受不了。   “肚子痛?”叶咏乐想给朱棣把脉,却被他一把抓住手,缩回被子里,摸到一大片赤*裸的肌肤。   “不是肚子痛,是想你想得心痛。”朱棣从被子里钻出一点,露出浑圆的裸肩和半个胸膛。   叶咏乐被他吓得呆了半天,才找回自己的舌头:“你……不冷?”   “看到你就热血沸腾了,怎么会冷?”朱棣笑得暧昧,又往外爬了一点,古铜色的皮肤在烛光下泛出丝绸般的光泽,结实健美的上半身任人观赏,被子滑到只能堪堪遮住羞处,好像生怕叶咏乐以为他在里面还有衣服。   叶咏乐骇得立刻甩脱朱棣的手,往后退了两步,撞到了桌子。   “昨晚做了一晚上的柳下惠,今天不给点奖励吗?”朱棣诱惑地舔着嘴唇。   叶咏乐的脸都白了。   见叶咏乐躲得那么远,朱棣干脆下床,赤条条地走到他面前:“还是习惯被动吗?那我就不客气了。”说完想扑上去,就被叶咏乐点了穴。   叶咏乐把朱棣打横抱起,扔回床上。   “你要上我吗?好吧,来吧。”自从做刘彻的时候被霍去病攻了一次,朱棣对反攻总有些心理阴影,不过要是能和叶咏乐有肌肤之亲,两个人的距离就能拉近很多,明天不能走路他也认了。   “你都洗过了吗?”叶咏乐不理他,只管整理床铺。   “都洗过了。从头到脚,从里到外,所有你想要的地方都洗了。”朱棣不由得庆幸自己有先见之明,不然要是错失了和美人共度良宵的机会,他一定会抱憾终身。   “还好,被子还能用。”   被子?被子怎么了?朱棣正莫名,叶咏乐已经把他像春卷一样用被子裹起来,等了一会儿,又把他打横抱出去。   “你要干什么?”难道要和他在大庭广众之下……朱棣觉得叶咏乐不该是好那口的人,可是叶咏乐已经打开了房门。   “咏乐……”朱棣想抓着叶咏乐的衣服,可是他被点了穴,浑身都动弹不得,只能可怜巴巴地看着他。   叶咏乐嫌他啰嗦,点了他的哑穴,接着毫不留情地把朱棣扔出去,却在半空中把被子抽回来,任由朱棣赤条精光地飞过二楼的栏杆,落入下面的大堂。   客栈的跑堂就在大堂里拼几张桌子睡觉,顺便看门,刚要睡下去,上面就掉下个人来。万幸叶咏乐使了巧劲,朱棣是落在跑堂已经铺好的被褥上,没有受伤,只是模样实在不雅。   跑堂正纳闷怎么回事,就听到上面传下来一个冷酷的声音:“就你这水平,回去找你们家阿爹好好练几年,等你本事练好了,再来伺候爷。”接着就是一声巨大的关门声。   原来是小倌,伺候不好得罪了客人,被人扔出来。跑堂鄙夷地看了朱棣一眼:“年纪轻轻,长得也人模人样,做什么不好?非得干这下贱营生。”自管自去睡了,任由朱棣一*丝*不*挂地晾在那儿有苦说不出。   大冬天果然还是有现成的热被子睡比较舒服。叶咏乐凑在门边听了听,确信没有把朱棣摔伤,也心满意足地抱着朱棣焐热的被子睡觉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八章 属   “皇上?”   昏昏沉沉中,朱棣好像听到有人在叫他,温润的嗓音很耳熟,可他怎么也想不起来这人是谁。   “皇上!”见朱棣没反应,另一个更粗噶的声音叫了起来,“叔宝,你还说那坏太子不会害皇上呢。皇上病成这样,他居然就这么扔下他不管了。”   这次朱棣一下子就想起来了——除了尉迟恭,还有谁会是这破锣嗓子?从他说的话来推断,先前那个温柔的嗓音是秦琼。   莫非这一切都是做梦吗?玄武门之变、弑兄杀弟后逼父退位、附在李元吉身上的黑龙、玄奘取经、被他自己改得面目全非的史书、灵霄大殿的审判、误打误撞成为王爷的朱棣、冷若冰霜的叶咏乐……原来这一切都不过是一个漫长的梦,从来就不曾发生过。白鲤还是李建成,还在做着他的东宫太子,红莲也还是李世民,还仅仅是秦王,上朝听裴寂和刘文静在李渊面前打嘴仗,下朝想方设法和哥哥偷情,一边南征北战为父亲平定天下,一边憧憬中原一统以后与李建成在太平盛世中永远厮守……自从做了朱棣的梦,红莲觉得这样的生活无比美好。他不要做皇帝,不要名扬天下,不要流芳千古,只要白鲤依然能不离不弃地留在他身边。   这样的日子多好。去外面替白鲤平定内忧外患,有空就写情书调戏调戏哥哥,寂寞了只要送一份紧急军报回来,李建成肯定十万火急地赶到他身边,然后被他吃干抹净。等到天下太平了,李渊驾崩了,李建成在内治理国家,李世民在外戍守边关,他们一定可以开创一个万国来朝的盛世,唐太宗李建成与秦王李世民的“兄弟情深”也会传为千古佳话。只是……既然李建成还活着,李世民还仅仅是没有皇位继承权的秦王,为什么秦琼和尉迟恭对他的称呼是“皇上”?   睁开眼,出现在他视线中的确实是秦琼和尉迟恭,周围却不是属于秦王的掖庭宫,更不是皇帝的寝殿,只是个寒酸的柴房。秦琼和尉迟恭身上的神光毫不留情地打碎了他的侥幸——红莲还是朱棣,他最后悔的一切都千真万确地发生过,前世的两个武将会出现在他面前,仅仅是因为他们已经是神仙了。   “皇上,好些了吗?臣斗胆。”秦琼摸了摸朱棣的额头,“还好,烧已经退了。”   “你们怎么来了?”一开口,朱棣才发现自己的声音沙哑得像是属于别人。   “现在家家户户门口都贴着咱们哥俩,怎么会赶不来?”尉迟恭痛心疾首,“皇上,你可是千金之躯,怎么能这样糟蹋自己?路上有什么事,找我们哥俩就是了,随便找户贴着咱哥两神像的门一敲,我和叔宝一定随叫随到。咱们法力不大,但是使个障眼法弄个吃饭住宿的地方总不是问题……”   秦琼体贴地扶起朱棣,给他倒了杯水,庆幸尉迟恭憨直归憨直,总算还没太蠢,不至于说出他们会发现朱棣住在这里,其实是因为昨晚大堂里的动静太大,秦琼和尉迟恭在客栈的大门上也能听得清清楚楚。   朱棣想起来了,自己被叶咏乐点了穴,j□j地在大堂睡了一夜,后半夜就开始神志不清,想来是着凉了。可是他睁开眼,在他身边的却不是叶咏乐。   “你们是神,我是妖,怎么好意思劳烦你们?”朱棣尝试着自己坐起身子。   “皇上,你再说这话我跟你急啊。”尉迟恭不依了,“不管别人怎么说,你总是我们的好皇上。”   “一世为臣,皇上待我们不薄,我们只是感激皇上的知遇之恩而已。”秦琼把水杯凑到朱棣唇边,“皇上,要不要再喝点水?我们都是粗人,只会上阵打仗,若是照顾不周……”   “咏乐呢?”朱棣打断他。   秦琼不知该怎么回答。   “‘咏乐’是谁?”尉迟恭来来回回地看朱棣和秦琼,看了半天,才意识到朱棣说的是李建成转世的那个人,“皇上,你倒现在还惦记着他?我早就说那太子不会是好人,居然对皇上如此羞辱,害得皇上病了。他倒好,自己一走了之。”   “太子给掌柜的留下了皇上的医药费,还有回应天的车马钱。”秦琼连忙补充。   “可是掌柜的给我住这破地方,照顾我的还只有你们两个。”不然当着凡人的面,秦琼和尉迟恭绝不肯现身。不过叶咏乐给他留了医药费、车马费,说明心里还是有他的,大概是有什么急事,要立刻回应天,才只能把他留给掌柜的照顾,自己不告而别。对,一定是这样。白鲤心思缜密,做事向来滴水不漏,如果不是遇上十万火急的事,怎么会所托非人,让掌柜的自己把钱吞了,却让朱棣住这破地方?朱棣越想越觉得自己的推断有道理,   “谁说只有他们两个?大王,不准这么喜新厌旧!”又一个熟悉的声音伴着算盘珠子的劈啪声从外面传来,“丞相可是留了五两银子下来,掌柜的居然私吞了一半,确实该罚。让我算算该罚他赔多少钱。”   费仲怎么也来了?朱棣突然十分同情客栈掌柜。他原本还担心要是让朱元璋知道自己的儿子被人当成小倌,还被扔在个小客栈里自生自灭,后果不是这家客栈所有的人都被锦衣卫灭口,就是朱棣这害得皇帝老爹丢人现眼的儿子被“暴毙身亡”,再或者就是红枫山庄遭血洗,或者三者并存……朱棣实在是不想看到其中的任何一件事发生,还打算隐瞒自己的王爷身份,不过现在掌柜的被费仲盯上……或许干脆让锦衣卫拆了客栈,后果还好一些。   费仲还没进来,就又被人拎了出去,外面传来另一个熟悉的声音:“你小子怎么在这里?不是叫你去打水吗?”   “打什么水?你不是冰雪消融之神吗?外边随便化点雪就是水了,为什么叫我去打?”从费仲的声音,朱棣不难想象出他被恶来像抓小猫一样拎在半空中,努力拳打脚踢,却连他的衣角都碰不到的模样,就像朱棣还是受德的时候,三个人一起住在比干的太师府,生活美好得让人不忍心回忆……   “我要不让你去打水,你就去打钱柜的主意了,到时候这客栈都被你害得拆光赔光,大王住哪儿?哎哟!谁敢打老子……父亲!”   门开了,飞廉一手拎着费仲,一手扛着恶来进来,随手把他们往旁边一扔:“大王!”   “飞廉兄,好久不见。”秦琼一眼就认出了当年救回李建成的大个子“乞丐”。   “飞廉‘兄’?”恶来原本被飞廉扔到了墙角,闻言三步并作两步便到了朱棣床边,指着秦琼的鼻子,“你个小白脸占老子便宜是不是?你叫他‘兄’,老子岂不是要叫你‘叔叔’?”   “让你叫声‘叔叔’怎么了?”尉迟恭生前活到七十三岁高寿,死后便和秦琼一起做门神做到现在,已经有数百年了。看恶来不过二十多岁的年纪,尉迟恭觉得让他叫自己和秦琼一声“叔叔”,还是自己吃亏了。   “你个臭小子,还让老子叫你‘叔叔’?”恶来卷起袖子,“就你这小兔崽子,叫老子‘太祖爷爷’都不配!”   “怎么?想打架?”尉迟恭也火了,“你个小兔崽子,别以为身上有点神光就了不起。什么狗屁的‘冰雪消融之神’,听都没听说过。老子是大唐的开国元勋,帮皇上平定天下,死后便做神仙做到现在,家家户户都贴着老子的神像,逢年过节还有香火供奉,你才做了几年神仙?”   “你才给他打过几年仗?”恶来转而指向朱棣,嗓门比尉迟恭还大,“老子给他打仗的时候,他还是商王,秦始皇都要管老子叫十四代曾祖,你说老子做了几年神仙?”   尉迟恭被他吼住了,看向躺在床上的朱棣:“他……真的那么大年纪了?”   朱棣点了点头:“敬德,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昔日大邑商的第一猛将恶来。”接着向恶来伸出拳头,“兄弟,几千年没见面了。”   恶来?那不是商纣身边的佞臣吗?秦琼也挺喜欢时下流行的通俗小说,记得《武王伐纣录》上面是这么写的。难道朱棣以前是商纣?唐太宗就是商纣?!秦琼无法相信。   “谁是你兄弟?”恶来拍掉朱棣的拳头,一指头点在他眉心,“我说你呀你,丞相对你那么好,你居然狠得下心让他灰飞烟灭。是不是这几个兔崽子拾掇的?还有哪几个兔崽子一起帮着出馊主意?我去阎王那儿找他们算账去。”   “你小子想打架?”即使知道恶来做神仙的资历比他高很多,尉迟恭也见不得有人对朱棣如此大不敬,“对着皇上指来指去,你是怎么当大臣的?”   “你以为你们家皇上是好人?”恶来蹲在地上,用拇指指了指朱棣,“你知不知道这家伙就是商纣?”   尉迟恭被如此“污蔑”气得几乎要跳起来:“你少含血喷人!”   “敬德,他说的是真的。”朱棣感觉到背后的秦琼抖了一下,知道他肯定不愿意相信他敬爱的皇上就是历史上臭名昭著的第一暴君商纣,还是继续说下去,“还有,李建成就是被我剖心而死的千古第一忠臣比干。一直以来都是我对不起他。”   “不过我没想到丞相那么温柔的人也会发火,发起火来还是……”想起朱棣的遭遇,恶来就笑得前仰后合。   “你不会打算说出去吧?”朱棣隐隐有了些不太好的预感。   他觉得让恶来这碎嘴子保守秘密现实吗?恶来挑了挑眉,便打算去天界到处宣扬朱棣的糗事。   幸好,这碎嘴子还是有个克星的。朱棣看向飞廉:“飞廉,你还愿意把我当你的大王吗?”   飞廉一拱手,不等朱棣吩咐,就把恶来拽出去,亲自严加看守。   “这都什么人?”尉迟恭皱起眉头,“皇上,以前伺候你的就是这种货色?对了,皇上,现在你身边有得力的武将吗?要是没有的话,还是我们哥俩来跟着你得了。虽然黑胖子和罗成那小白脸不在,我和叔宝都可以随意j□j,要不还是我们……”   “还有我还有我!”费仲几乎是跳上朱棣的床,——其实只是木头架子上垫些草,根本不能算是床,——“现在你们王府的管家称职吗?不称职的话还是我来。不过你也知道我的老规矩,呵呵呵……”   “大明国刚建立,就算是王爷也没那么多钱,付得起你费大夫的薪饷。”朱棣把费仲赶下去,心里庆幸还好他个子小,如果换个个子大点的这么跳上来,朱棣倒是不至于被活活压死,只怕床会被他压塌了,到时候身无分文的朱棣恐怕还得留下来做小工赔钱。   “还有你们两个。”朱棣看了看秦琼和尉迟恭,“父皇给我也安排了几个护卫,虽然不及你们有名,也是忠心耿耿……”   既然不如他们,还不如他们回来算了。尉迟恭刚想顶嘴,就见飞廉捂着恶来的嘴回来,拎起费仲就走。   朱棣正纳闷,侧耳听了听,听到外面掌柜谄媚的声音:“几位官爷,小人是正经本分的生意人,看这人病了可怜,才留他住几天的,哪想得到这人会是逃犯啊?”   “你才逃犯!”回答他的是朱能的大嗓门,震得已经有些破旧的柴房都抖了三抖。   “这人谁啊?”尉迟恭听得皱起眉头。   “你就当是现代的程咬金吧。”朱棣有些哭笑不得。不过他实在是没想到朱元璋安排给他的三个跟屁虫能找到这里。   “现代的黑胖子?”尉迟恭来劲了,“让我去会会。”   秦琼拉住尉迟恭的衣角:“敬德,我们还是走吧。”他们现在是神仙,不宜在凡人面前轻易现身。“皇上,下次我们去燕王府看你。”   “叔宝,怕什么?”尉迟恭拍掉秦琼的手,“大不了说咱们是店里的伙计就是了。”   现在家家户户都贴着秦琼和尉迟恭的画像,会有人不认识他们吗?秦琼见说理说不通,直接把尉迟恭砍晕了拖走。   朱棣说要请叶咏乐吃饭、为在红枫山庄的比武招亲大会上误把他当成叶咏悦轻薄的事赔罪,结果一去不回。弄丢一个王爷绝不是丢个饭碗就能解决的问题,自从失去朱棣的下落,张玉、朱能、邱福便惶惶不可终日,先去找景逸尘,景逸尘说他可能跟着叶咏乐一起回红枫山庄了,接着再去红枫山庄,叶长风说朱棣去武当山了,于是他们三个又拿着朱棣的画像从应天一路找到武当山,才在这家小客栈里面找到卧病在床的朱棣。   既然只是个小倌,客栈老板自然不愿意让他玷污了给客人的床铺,才会把他扔在柴房里。可是现在这几个兵爷如此大的架势,掌柜实在是被他们吓得不轻,以为自己误收了朝廷通缉的逃犯,战战兢兢地领他们去柴房抓人,没想到三个官爷一见四面透风的柴房,居然都是大惊失色。   “王爷就住这破地方?”朱能一见四面通风的柴房,双眼瞪得目眦欲裂,拎着掌柜的领子把他提到和自己视线相平,“你就让王爷住这破地方?”过大的嗓门震得屋顶上的一块碎瓦应声而落。   这莽夫,要是再把瓦片震下来,万一落到朱棣头上怎么办?张玉连忙开门进去,就看到朱棣躺在一张用稻草铺就的床上。   “终于来了。”朱棣逼着自己摆出最自然的笑容,“我那么久没回去,阿爹担心了吗?”   阿爹?朱棣对朱元璋的称呼不是向来都是“父皇”吗?而且因为朱棣过于出众的长相曾经造成的误会,朱元璋并不太喜欢这个儿子,朱棣对父母也不见得有多亲昵,怎么会用那么肉麻的称呼来叫朱元璋?三个跟屁虫都听得一头雾水。   “掌柜的,我就说阿爹舍不得我这个头牌,一定会派人来找我,这不就来了吗?”朱棣无辜地看着三个目瞪口呆的跟屁虫,“回头告诉阿爹,他看走眼了,这叶公子确实有钱,可真不好伺候,差点弄死我,到时候阿爹可就少棵摇钱树了。还是张公子好,给钱大方,还总送给我礼物。我不在的时候,他是不是都快把阿爹的‘春风得意楼’都拆了?”   掌柜的也越听越糊涂:“你不是王爷?这几个不是……”如果他的眼睛还没瞎,这三个人分明是有品阶的武官,而且官阶还不低,此时却对朱棣恭恭敬敬,也就是说朱棣确实是个货真价实的王爷。   “我早就和阿爹说了,别给门官做衙门里一样的制服,可他说这样才吓得住来闹事的客人。还管我们几个当红的小倌叫‘王爷’。”朱棣无奈地摇头,“他不怕砍头,我可怕。”   他……说的“阿爹”……原来是相公馆的龟公!还说他们是相公馆的打手?邱福的脸黑了,张玉的脸绿了,但是立刻意识到朱棣一定是有什么苦衷,才会编这样的谎话,又不约而同地看向朱能,发现他气得满脸通红,一根筋在太阳穴突突地跳着,似乎随时会爆发,连忙七手八脚地捂住他的嘴拖出去。   外面备着马车,张玉让邱福看好朱能,自己先抱朱棣上去,随便给了点钱打发走还在莫名奇妙的客栈掌柜,见朱能还在支支唔唔,想要挣脱邱福的钳制去“澄清”事实,而邱福快抓不住他了,只能把他打晕了一起扔上马车。   他怎么就摊上了这么个脑子里缺根筋、不管遇到什么是都不会帮忙只会添乱的家伙呢?张玉叹了口气,突然觉得背后有人在看他,转过身去,看到是客栈门口贴的门神像。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画像上的秦琼好像真的在看他,眼神中还颇有些同病相怜的意味。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章 匪   邱福知道自己身份低贱,向来信奉“沉默是金”原则,只长耳朵不长嘴;张玉深谙官场之道,知道王爷想让他知道的不必问,王爷不想让他知道的问了也没用,于是也不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可是朱能受不了,一听朱棣说他是相公馆的打手便不依了,刚要反驳,就被张玉和邱福七手八脚地捂着嘴拖出去。回应天的路上,朱能又几次问起为什么朱棣要说他们是相公馆的,朱棣一律以“一言难尽”推回去,不论朱能如何缠着他要“两言三言而尽”,朱棣都要么装病,要么装睡,要么干脆装死,总而言之就是死也不肯漏半点口风。   白鲤还爱着他,只要他坚持,白鲤一定会回到他身边。虽然身子还没有完全康复,朱棣依然坚持要立刻回应天,他要马上见到叶咏乐,努力让他回心转意,重新回到自己身边来,不料才离开短短数日,整个应天街头巷尾就都是武林盟主的儿子要娶妻的消息。   在为人父母者看来,独生子被王爷看上,硬要收他做男宠,简直是一场可怕的噩梦,更可怕的是这个王爷为了把他们的儿子占为己有,居然一直追到武当山去。发现就连张三丰都保护不了儿子,叶长风夫妇实在是慌了,忘了王爷看上的不是嫁了人就不值钱的闺女,只想赶紧给儿子完婚,好让王爷死心。   万幸新娘是现成的。   林红袖是独生女,没有兄弟姐妹,便把表姐唐琳当作亲姐妹。两人曾约定各自成家后,还要做儿女亲家,叶咏乐一岁时,就和唐琳的女儿江心月指腹为婚。原本叶长风夫妇觉得江心月年纪还太小,再者儿女的婚事应该长幼有序,打算先把叶咏悦嫁出去,再给叶咏乐娶妻。现在出了这样的事,叶长风夫妇不得不去找亲家商量,尽快给叶咏乐和江心月完婚,好让朱棣死心。   武林盟主的独生子娶妻,这可是大事,消息一出,立刻在应天以及江湖上传得沸沸扬扬。可即使喜帖已经满天飞,朱棣总还抱着一丝希望,相信叶咏乐心里的人是自己,约叶咏乐出来,希望他能亲口告诉他,娶妻不过是好事者造的谣,根本不是真的。可是叶咏乐毫不留情地戳破他的希望——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他和表妹订婚已久,又都到了婚配的年纪,结婚不过是水到渠成的事,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难道他在武当山上的梦话都是骗人的吗?朱棣不相信。可是既然叶咏乐心里还有朱棣,他怎么能心安理得地娶别人?不!白鲤是他的,谁都别想抢走!叶咏乐走后,朱棣的头脑一片紊乱,直到把手中的茶杯握碎,手上的伤痛才唤回他的神。   茶水混着鲜血一起滴到地上,红红的一片,就像现在满眼都是大红喜字的红枫山庄。幸好,朱棣的爹是当朝皇帝,他可以毁了叶咏乐的亲事。朱棣勾起嘴角,粗粗包扎了一下手上的伤口,就让人把三个跟屁虫找来。   平常朱棣总是嫌这三个跟屁虫碍事,想尽一切办法甩掉他们,和“叶咏悦”约会的时候给他们下过蒙汗药,这次去武当山,更是干脆不告而别,完全不顾张玉和邱福心急如焚,还要看着朱能,免得他把事捅到朱元璋那里,到时候更没法收拾。这次朱棣会主动找他们,一定是出了不得了的大事,三个跟屁虫洗耳恭听,不料朱棣是来和他们说先前他讳莫如深的事,而且是非常明确地告诉他们,他们的王爷被叶咏乐像对妓院里的小倌一样吃干了抹净,抹净了吃干,把他全身上下的便宜都占完,再一*丝*不*挂地扔出房,他才会着凉生病。可是看到朱棣病了,叶咏乐只是扔了点银子算是嫖资,便任由他自生自灭,自己结婚去了。   他们的王爷居然被人当最下贱的小倌玩弄?张玉的眼珠子和邱福的下巴一起落到了地上。   “王爷,他敢那么对你?”朱能义愤填膺。   张玉和邱福不由得羡慕朱能头脑简单也有头脑简单的好处,听到这么骇人听闻的事,居然还说得出话。   “知道为什么我先前不肯说了吧?”朱棣的口气像个可怜的弃妇。   朱能点头。   “我以为他对我有情,可没想到他看中的只是我的身体,玩够了,就弃之如敝屣。”朱棣叹了口气,突然收起弃妇的模样,攥紧拳头,“是可忍孰不可忍,对不对?”   朱能继续点头。   “那好,跟我去红枫山庄抢亲去,我要他对我负责。”   抢亲?抢的还是新郎?朱能的脑子终于也顺利地卡住了。   *****   整个红枫山庄满眼都是刺目的鲜红色,到处都贴满了喜字,叶咏乐成亲当天,各路武林豪杰都从四面八方前来道贺。叶长风带着叶咏乐穿梭于宾客之间,却见儿子到了成亲的日子,都还是平时那副似乎对什么事都兴趣缺缺的模样。   叶长风招呼完客人,抽空把叶咏乐拉到一边:“咏乐,怎么了?今天可是你大喜的日子,高兴点。”   叶咏乐努力地试了一下,可是笑不出。   “还是在担心吗?”叶长风以为叶咏乐是被朱棣吓着了,叹了口气,“是啊,遇上个有龙阳之好的王爷,谁想得到会出这种事?不过现在好了,等你娶了妻,王爷也该死心了,我们就能回到以前平静的日子。”   要是那么简单就会放弃,就不是朱棣了。叶咏乐还是那副无悲无喜的面孔。   “别想王爷了,想想今晚的洞房花烛夜,你不是一直都很喜欢小月吗?从今天起,她就是你的妻子了。以后再纳几个侍妾,给爹娘多生几个孙子,帮我们叶家开枝散叶……”   外面传来喧闹声和炮仗声,新娘来了。叶长风最后给叶咏乐整了整衣服,让他去拜堂。   喜娘已经牵着新娘在喜堂右侧站定,捧花烛小儇请出叶咏乐站在喜堂左侧。周围的客人们喧闹成一片,反而让人什么都听不到。叶咏乐像个木偶一样接过系着彩球的大红色缎带,按照司仪说的拜天地,拜高堂,还差一拜就礼成了,突然听到门官报“燕王殿下到”,然后一声怒吼盖过所有的喧闹:   “叶咏乐,你睡完我就没事了吗?!”   喜堂里一下子静得落针可闻,前来观礼的各路江湖豪杰都像是被人施了定身术,任由朱棣将他们拨到旁边,径直走到新人面前。   叶咏乐微微一笑:“王爷大驾光临,蓬荜生辉……”   “你少给我装傻。”朱棣又是一声怒吼。   “不知王爷有何赐教?”   “你真的要娶这个女人?”朱棣深吸了好几口气,才能保证自己说得出话,颇不满地看了一眼新娘,“你就确定她比我好吗?为什么要她不要我?”   新娘被朱棣愤怒的语气吓得瑟瑟发抖。   “她很听话。”叶咏乐还不忘给了新娘一个安慰的微笑。   虽然蒙着红盖头,新娘看不到叶咏乐的表情,他温柔的声音还是让她稍稍定下心来。   “她听话?她听话你就娶她?”朱棣顿了顿,“那我以后也听话,你是不是就会娶我?”   “我们两个大男人怎么结婚?”叶咏乐终于也无法保持冷静了。   “现在才想起来我是男人?”朱棣的声音反而又高了八度,“你和我上床的时候怎么就没想到?”   “仅仅是躺在同一张床上就叫‘上床’?”   “我不管!我怀孕了,你要负责。”   叶咏乐终于被他气得灵魂出窍:“你有那个能用来怀孕的器官吗?”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   “那好,你生得出孩子,我就娶你。”   “你跟我回去,我就生给你看。”朱棣拽过叶咏乐就走。   叶咏乐居然也没怎么挣扎,就随着他走了。   两个人的对话实在太惊世骇俗,叶长风夫妇、整个喜堂的宾客连同朱棣带来的三个跟屁虫全都愣在那里,直到喜堂上的新娘突然失声痛哭,才意识到新郎被人抢了。   *****   叶咏乐就任由朱棣拽着他走,看不见脸色大变的岳父母和哭泣的新娘,看不见瞠目结舌的宾客,看不见路上行人诧异的目光,只看得到拖着他走的朱棣,鲜红的衣摆随着他的步伐在他眼前晃悠,一如他自己身上的礼服,小麦色的手紧紧地扣着他自己洁白的手腕,似乎要一直走到世界的尽头。叶咏乐突然有了一种错觉,觉得结婚的是他和朱棣,拜完堂后去新房共赴云雨,宣布对方从此以后完全属于自己,自己也完全属于对方。   视线的余光处出现了两只颇有气派的石狮子,然后是两扇朱漆大门,叶咏乐一下子从迷梦中醒过来:“你要带我去哪儿?”   “回家。”朱棣总算停下脚步回过头,却依然拽着叶咏乐的手腕不放,“回应该属于我们的家。”   “家?”叶咏乐抬起头,看到匾额上金光闪闪的“燕王府”三字,却是苦笑,“我们的家?”   “对。你是我的,我知道你还爱我,这里才是你的家,你该住的地方。”   “这里?”叶咏乐还是苦笑。   “那你觉得你的家该是什么地方?红枫山庄?和你那个‘听话’的新娘在一起?”朱棣用力一拽,让叶咏乐几乎贴到自己身上,“你觉得出了这样的事,她的爹娘还会愿意把她嫁给你吗?”   “‘这样的事’是谁害的?”   朱棣终于稍稍松开了手:“对不起,是我一时冲动了,没考虑到你的感受。”   叶咏乐颇没好气地甩脱朱棣的钳制,后退几步拉开和他的距离。   “可是我不后悔。”朱棣咬了咬嘴唇,“你是我的,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把你抢回来,不论你愿意不愿意。”   “强!盗!”叶咏乐转身就走。   “你要去哪里?”   “回我真正的家。”叶咏乐头也不回。   “你非要亲耳听到你的新娘退婚才肯死心吗?”朱棣在他背后高呼,“那好吧,去吧,看看你的新娘肯不肯对你不离不弃,会不会为了你,不惜得罪我。”   叶咏乐连脚步都不停。   “咏乐!”朱棣又喊了一声,声音却软下来,“要是无处可去,就还是回来吧,燕王府的门永远对你敞开。”   叶咏乐的脚步顿了顿,却还是走了。   门人看到有人敢这样对王爷甩脸子,已经看傻了,等到叶咏乐走后,才想起自己的职责,连忙一脸媚相地迎上朱棣:“王爷,要派人跟着他吗?”   如果叶咏乐想甩掉他们,有人跟得住他吗?朱棣向门人摇头,进门以前朝一户人家门上贴的门神像使了个眼色,示意秦琼和尉迟恭跟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章 错   婚礼时女眷不出去接待客人,也就是说婚礼宴席上的好酒好菜叶咏悦都吃不到,要想大吃一顿,只能等新娘给夫家众人行过拜见礼后的待筵——虽然待筵在理论上而言是由女眷给新娘陪宴劝食,一般而言新娘都是又怕弄脏新衣服,又怕弄花妆,又怕在夫家的女眷面前出丑,不会真吃。不过新大姑子没那么多顾忌。既然新娘不吃,叶咏悦可是绝对不会眼睁睁地看着那么多好菜放在那里凉掉、白白浪费的。   为了待筵上的大餐,叶咏悦破例下午只吃了两顿点心,可是左等右等,都不见喜娘来叫她出去见新人,直饿得她眼冒金星。最后叶咏悦实在忍不住了,扶着墙捂着肚子出去,却只见外面一个人都没有,安静得反常。新房黑灯瞎火,一张没贴好的大红喜字在晚风中飞舞,反而比坟头的招魂白幡看起来更瘆人。   到底出什么事了?算算时间,这会儿都该开始闹新房了,可是喜娘呢?宾客呢?最重要的是结婚的人呢?一肚子的疑惑代替食物稍稍缓解了饥饿感,叶咏悦去叶长风和林红袖的房间,还没进去,就听到林红袖的哭声,连忙躲到窗台下偷听。   “我们的儿子,你就这么不要了?”林红袖的剪影在窗纸上抽抽搭搭,“不是你身上掉下来的肉,你就不心疼是不是?”   “我有什么办法?”叶长风一声长叹。燕王来婚礼上抢人,亲家实在是被吓坏了,直骂叶长风不该隐瞒事实连累他们,当场就带着女儿回去了,害得叶长风脸面扫地。   “面子面子面子,你就只知道你自己的面子。”林红袖哭得更凶了,“你要面子,我的儿子就没了。”   “那你叫我怎么办?出了这样的事,以后还有谁肯把女儿嫁给咏乐?难道你要我去燕王府抢人?然后干脆造反?”叶长风也又是一声长叹,“是我没用,连个儿子都保不住。幸好我们有两个孩子,没了咏乐,还有咏悦能招赘。”   “那咏乐怎么办?”   “希望燕王能真的对他好吧。”   他们不要叶咏乐了?她的弟弟就这么没了?叶咏悦愣在门外,直到听见门子来报,说是少爷回来了。   “咏乐!”燕王居然会放叶咏乐回来,林红袖一下子站起身,“我可怜的孩子,快让他进来!”   “红袖!”叶长风拽住林红袖,摁着她坐下,吩咐门子,“去告诉叶咏乐,我叶长风没有这种丢人现眼的儿子,从此我们断绝父子恩情,绝不准他再踏入红枫山庄半步!”   “爹,你怎么能这样?”叶咏悦再也不能保持沉默,冲入房中,见叶长风低着头不说话,转向还在垂泪的林红袖,“娘,难道你也不要咏乐了?”   “咏悦,以后爹娘就只有你一个孩子了。”林红袖的一双眼睛已经哭得像桃一样,却已经冷静下来,没有再反驳叶长风的话。   他们怎么能这样?叶咏乐不是他们的心肝宝贝吗?叶咏悦的出生不过是锦上添花,叶咏乐才是叶家的独苗,是一家人的命根子。从小到大,爹娘都是宠叶咏乐更多一点,好吃好玩的总是第一个想到叶咏乐,只是叶咏乐会让给姐姐而已。如今他们居然对他说不要就不要了,就像不要一件旧衣服一样不要他了。叶咏悦摇着头,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两个人就是养育了自己十几年的亲爹亲娘,发足狂奔向大门:“咏乐……”就算爹娘不要他,她也扔不下唯一的弟弟。   *****   叶家不过是平民百姓而已,怎么敢招惹燕王?叶咏乐回来,只是想知道家人没有他也能过得很好。虽然短短的十五年在白鲤经历过的数万年生命中如白驹过隙一般短暂,这里毕竟是他住了十几年的家。商王文丁和王后从来没有关心过仅仅是个次子的比干;霍仲儒播了个种,便对霍去病不闻不问,卫少儿知道儿子是个万年老妖,所以在他面前也没有一点做娘的样子;李渊和窦氏确实对身为长子的李建成曾经爱护有加,但是后来弟弟妹妹多了,他们也就自然而然地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到更幼小、更需要照顾的孩子身上;和他们相比,叶长风和林红袖是最宠爱白鲤的一对父母。   虽然家里有钱请奶娘、养娘,并不需要老爷夫人亲自照顾孩子,林红袖还是经常自己抱着叶咏乐不放,亲自给他喂奶、换尿布,弄得雇来的奶娘、养娘都不知道他们雇自己来是干什么的。叶长风也是有儿有女万事足,给儿女起名“咏悦”、“咏乐”,就是说他们是他永远的喜悦和快乐,自从发现林红袖怀孕,他就再也不是统领江湖的武林盟主,只是个幸福的父亲。如果要他在武林盟主的头衔和儿女之间二选其一,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儿女。虽然知道父母对他的宠爱是因为他们知道他们再也不会有别的儿女,白鲤依然十分感动。   还有分明很幼稚,却总要在他面前摆架子的姐姐。世人重男轻女,叶长风和林红袖也不例外地偏爱叶咏乐,叶咏悦却从不嫉妒,反而自己也摆出一副小大人的模样,不论多么不舍得,都会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分给、让给叶咏乐,不知道弟弟已经四世为人,其实早就过了对这些小孩玩意儿感兴趣的年纪。   可是如今这一切都没了。面对红枫山庄紧闭的大门以及父亲恩断义绝的宣言,叶咏乐没觉得意外,却依然有种被抛弃的凄凉感,正欲离开,突然听到叶咏悦的喊声:“咏乐,回来!你们几个还愣在那里干什么?快开门啊,咏乐回来了,让他进来。”   “小姐……”   听门里的声音,叶咏乐不难想象肯定是一群仆役七手八脚地拽着叶咏悦,不让她给他开门,听里面不时传出仆役的惨叫,应该有不少人被她在情急之下打了,顿时觉得十分欣慰。既然已经离开叶家,就让他最后再为父母姐姐做点事。叶咏乐发出单调的嗡鸣声,他养的销魂噬骨蝶便铺天盖地地从红枫山庄飞出来。   “咏乐!”看到销魂噬骨蝶,叶咏悦挣扎得更厉害,“咏乐,别想不开,姐姐还要你。咏乐……”   “姐,我不是要寻短见。”叶咏乐接住销魂噬骨蝶扔下来的蝴蝶镖,“既然我与叶家没关系了,就由我去除掉叶咏灵吧,算是报答了爹娘的养育之恩,你也能想嫁给谁就嫁给谁,不用再怕他会伤害你们。以后我不在了,替我好好孝顺爹娘。”   “咏乐……”   隔着大门,叶咏乐听到叶咏悦的哭喊,却是默默地转身离开:“幸好当初一时好心,捡了你回来。”   白鲤下凡投胎之时,正值明末天下大乱,群雄纷争,各自占地为王,军纪普遍十分混乱。朱元璋这样仅仅抢男人做壮丁、抢女人做侍妾的军队都会因为军纪好而受到百姓爱戴,对其他军队——无论是元朝军队还是地方割据势力的军队——而言,烧杀掳掠是家常便饭。更有甚者掳掠人口充当军粮,把吃女人叫“不羡羊”,就是说女人的肉比羊肉还好吃;吃小孩叫“骨烂”,意思是可以连骨头一起吃;吃成年男子叫“添把火”,说因为肉老,不易煮熟,得添柴加火才能煮透。去投胎的路上,白鲤就看到一个水子灵趴在一堆骨头上面哭泣。   水子灵是个未及出生的小女婴,不过那堆骨头一看就是成年女人,骨头旁有火烧的痕迹,应该是一个孕妇被人连同胎儿一起吃了。不知是勾魂使者疏忽,还是水子灵对阳世的眷恋太深,孕妇的鬼魂已经被勾走,水子灵却留了下来。   并不是每一个鬼魂都能投为人胎,因此得到机会转世为人却未及出生便夭折的水子灵怨气最重,如果放任不管,恐怕她会变成恶鬼。白鲤觉得既然自己要去投的是一户比较富裕又命中注定无儿无女的人家,他们应该不会介意除了儿子以外再多个女儿,顺手把路上遇到的水子灵一起带去投胎,便是叶咏悦。   叶咏悦一直都是个没心没肺的小糊涂虫,有吃的就万事大吉,——前世成为别人的盘中餐,被人吃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叶咏乐很能理解叶咏悦对食物的执着,——如果不是白鲤,她只会成为一个孤魂野鬼,最好的后果也不过是投到一个穷人家,每天能不能吃饱饭都成问题,更不用说做武林盟主家的大小姐,一出生就注定能让江湖上的英雄豪杰为了娶她打破头,还有个神仙下凡的弟弟帮着父亲一起挣钱来填她肚子里的无底洞。叶咏乐在叶咏悦面前总带着几分恩人的姿态,不过现在他很庆幸自己当初一时心血来潮,给自己找了个姐姐。现在爹娘有人照顾,叶家有后,他也可以放心地离开,继续与红莲生生世世纠缠不清的孽缘。   *****   叶咏乐走后,朱棣就在门口望眼欲穿,谁劝都不肯回去,直等到金乌西沉,华灯初上,终于看到叶咏乐回来。   “咏乐。”朱棣连忙迎上去,“你终于回来了。”   “你赢了,高兴吗?”叶咏乐抬起头,往日里光华流转的眼睛此时空洞无神,好像站在朱棣眼前的只是个巨大的人偶。   “别说这样的话好吗?你还有我。”朱棣搂紧叶咏乐,几乎把他抱回燕王府,确信他确确实实回到自己身边了,才舍得松开手,“饿了吗?晚饭都给你热着,洗澡水也准备好了,客房里的被褥都是新买的,昨天刚晒过……”   叶咏乐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今天发生了太多的事,先去好好睡一觉吧,明天就什么都好了。”   叶咏乐依然面无表情,任由王府的下人带他走,不过这份平静反而比什么样的反抗都更让朱棣心惊。朱棣也不知道自己去大闹叶咏乐的婚礼是对是错,会不会适得其反,反而让叶咏乐更加恨他,只知道他绝对做不到眼睁睁地看着白鲤属于别人。今天确实发生了太多的事,大家都需要好好休息休息,明天又会是新的一天了。   *****   朱棣从出生起,就知道自己这辈子是为白鲤而活,成为王爷后依然守身如玉,不仅仅是不肯娶妻纳妾、不肯上妓院,对半夜里爬上他的床想给他做侍妾的丫鬟也是见一个赶一个,哪怕出现“燕王不能人道”的谣言他也不在乎,只在乎这辈子一定要把最完整的自己献给唯一的爱人。因此晚上回到寝殿,看到自己的床上似乎又躺了不知羞耻的丫鬟,朱棣只觉得火气直往头上冒。   朱棣一把掀开床帏:“我不是说过不准……”看清床上的人时,却是愣住了。   躺在他的床上的是叶咏乐,大红色的被子只盖到胸前,上面露着两道清晰的锁骨和浑圆的肩膀,鲜艳的缎面被子衬得他洁白的肌肤分外诱人,但更诱人的是被子下面毫无遮掩的胴*体。   “你终于愿意回来了吗?”白鲤回到他的身边了,今天是他们的洞房花烛夜,朱棣情不自禁地俯下身,吻上他思念已久的薄唇。他原本以为从今天起会永远地失去他,可事实是他又回来了,他的小傻鱼终于又回到了自己的身边。如果这只是一场美梦,朱棣永远也不要清醒。   细细地品尝爱人口中熟悉的冷香,慢慢地舔舐,吸吮,看着他苍白的脸颊泛出红晕,仿佛在邀请他继续,朱棣终于无法再保持冷静,扔了身上所有碍事的东西,钻进被中与爱人共赴云雨。   分别了数百年,上天知道朱棣忍耐得有多辛苦。朱棣几乎整个人都贴在叶咏乐身上,细细地尝遍他的每一寸肌肤,恨不得把他揉进自己的身体里。几百年不曾肌肤相亲,叶咏乐也变得如同处子一般敏感,就像他们还是受德和比干时的第一次云雨,叔侄乱伦的罪恶感让比干不愿意承认受德带给他的乐趣,可是身体上的愉悦根本无法掩饰。当时受德也是这样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极有耐心地撩拨起爱人的欲望,带着几分恶趣味看着比干努力想做出漠然的表情,皮肤下跳动的脉搏却毫不留情地出卖了他越来越快的心跳。   还假正经。朱棣坏心眼地吻上叶咏乐的腰侧,感觉到叶咏乐的身体在微微颤抖,便慢慢地从他的腰侧一直舔到腋下,再从脖颈一点一点品尝下来。结实饱满的胸肌和上面娇嫩的小果实,平坦的腹部和可爱的肚脐,朱棣看到叶咏乐努力想压制住自己的欲望,憋得整个人都成了可爱的粉红色,继续一丛一丛地在他身上点火,最后分开他的双腿,把他的小可爱含进嘴里。   “啊……”叶咏乐终于发出一声呻*吟,随即抓过枕头盖在脸上,似乎要把自己活活闷死。   终于忍不住了?朱棣看了他一眼,继续在他的腿间忙活,一边无微不至地舔*弄他的小可爱,一边把手指伸进后面的幽穴,熟练地摸到一个小突起,坏心眼地在周围打圈圈,等到叶咏乐被他撩拨得心痒难耐,再一下子按下去。   “唔……”叶咏乐一下子弹跳起来,又重重地落回床铺上,整个儿地落入朱棣的魔掌之中。   在朱棣熟稔的爱抚下,叶咏乐只能奋力扭动身子,想逃脱朱棣带给他的快感,但是无济于事。朱棣灵巧的舌头绕着叶咏乐的小可爱打转,从最上面的小眼到下面的两个小球,每一分每一厘都不放过,看到叶咏乐憋得整个人都像烧熟的虾一样泛红,突然坏心眼地所起腮帮子用力吮。叶咏乐哪里经得起如此撩拨,立刻忍无可忍地一泄千里,随即羞得发颤,似乎恨不得立刻就用被子和枕头把自己活埋了。   “味道不错。”朱棣吞下口中的白浊,用舌头把周围也清理干净,拿开枕头,又给了叶咏乐一个深吻,同时抬起他的臀部,从床边的暗格里挖出一点油膏,探进让他心驰神往的曲径通幽,微凉的油膏又让叶咏乐一阵颤抖。   “不舒服吗?”   叶咏乐扭过头去不理他,却把洁白修长的脖子送到朱棣的视野中,玉雕般近乎透明的皮肤下可以看到血管跳得仿佛要爆裂开来。   “又不是没用过。”朱棣有些好笑,“都几辈子了,还害羞。”   叶咏乐就是梗着脖子不说话。   “稍微忍耐一下,我不想弄疼你。”朱棣又吻上他纤长的脖子,压抑着自己的欲望,耐心地慢慢扩张紧致的甬道,感觉到下面准备得差不多了,才把自己的昂扬一点一点地送进去。   尽管前期工作十分充足,朱棣进来时,叶咏乐咬着自己的手指,蹙着眉头,一脸的不情愿,身体却是顺从地任他摆布,待宰羔羊一般的可怜模样让朱棣看得心疼。   朱棣捏着他的脸颊,硬逼他张开嘴,拿掉被他咬出牙印的手指:“你不疼吗?”   叶咏乐不回答,还要去咬自己的手指。   “你不疼,我心疼。”朱棣抓过叶咏乐的双手摁在头顶,把自己的舌头送进他的口中,让他无法再伤害自己。即使分别数百年,即使再世为人,白鲤的身体依然如记忆中一般美好得令人心醉。朱棣胯*下的昂扬感觉到叶咏乐体内的紧致灼热,叫嚣着要进去,朱棣依然耐着性子,先是体贴地进去一半,小幅度地动了动,等到叶咏乐的身体习惯了他的存在,再猛地顶进去,准确无误地戳中叶咏乐体内的敏感点。   “啊……”叶咏乐整个人都一下子绷紧,张着嘴喘得像离开水的鱼。   见叶咏乐终于挂不住淡漠的模样,朱棣坏坏地勾起嘴角,也不再压抑自己的欲望,犹如脱缰野马一般加快节奏,发起狂风暴雨般的攻击,每一次都准确无误地盯着叶咏乐体内的敏感点攻击。叶咏乐终于也在爱的激流中迷失,双腿盘上朱棣的腰,勾住他的脖子送上自己的嘴唇,任由他的亲吻抽走自己肺中的空气,直到他将灼热的爱意洒在他体内。   一连要了他三四次,朱棣还留在叶咏乐令人着迷的甬道内好好地回味了一下,才依依不舍地离开,疲惫地躺到一边。看到床铺已经被他弄得一片狼藉,叶咏乐的脸颊上依然带着激情过后的红晕没退,再往下看,自己的种子还在从刚带给他无上快乐的地方往外冒,朱棣颇有成就感。   “七百年了,我的技术还和以前一样好吗?”朱棣揽过叶咏乐,见他没回答,吻了吻他的额头,“你也累着了?先让我喘口气,再帮你收拾。”   叶咏乐好不容易才调匀呼吸:“不敢劳烦王爷费心。”   刚才的激情让叶咏乐的声音有些沙哑,但是朱棣还是听到了他的话:“你说什么?”   “小人不过是区区一个男宠,不敢劳烦王爷如此费心。”叶咏乐挣扎着要起身。   “你叫我什么?”朱棣一个翻身,把叶咏乐按在身下,“你叫我王爷?你说你是我的男宠?”   “难道不是吗?”叶咏乐苦笑,“你要我给你做男宠,我来了。王爷对小人的服侍还满意吗?”   “你……”朱棣气得浑身发抖,“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草民不过一介布衣,不敢忤逆王爷。我还有父母,还有姐姐,我们惹不起燕王府。”叶咏乐硬是挤出一脸媚笑,“爹已经把我逐出家门,我和叶家没关系了,以后我就是燕王府的人,你能放过他们吗?”   “你为什么要这样侮辱我?!”朱棣为了今天,忍了多少年的嘲笑,只为了和爱人分享最纯洁的第一次,可叶咏乐把他放在迫害者的位置上,把自己当成保护家人的牺牲,轻而易举就毁了朱棣多少年来小心翼翼地呵护的一切。朱棣掐着叶咏乐的脖子,扬起拳头,恨不得打碎他脸上硬挤出来的笑容,可叶咏乐只是平静地看着他,似乎就这样被他掐死也无妨。   他在干什么?一时的气愤过后,朱棣终于冷静下来。他忘了他对白鲤做过什么吗?相比之下,叶咏乐给他的这点惩罚轻得可怜。朱棣硬压下翻滚的怒气,抱起叶咏乐去与卧室相连的小浴室,粗暴却仔细地帮他清理干净,扔回床上,自己只是睡在他旁边。   闭上眼睛,倦意很快就把朱棣拖入梦乡,却是各种各样的噩梦。他梦见灰飞烟灭前的比干说恨他,他梦见躺在棺材里的霍去病说再也不会原谅他,他梦见在玄武门中箭倒地的李建成瞪着死不瞑目的眼睛,生生世世可怕的梦靥像是恶魔要把他撕碎……   叶咏乐被朱棣折腾得整个人都像散了架再重新装起来一样,原本也睡着了,突然被朱棣捅醒,只见他手舞足蹈,被子完全被踹到一边。   都几岁的人了,睡觉还不老实。前几天才着了凉,今天就到处乱跑,现在又踢被子,还想着凉吗?还光着身子睡觉。每次都记得给白鲤清理,怎么自己就总也记不住要先穿件衣服再睡呢?叶咏乐抓过被子,重新把朱棣裹好,下床给他倒杯水灌下去,自己也钻到他旁边的被窝,把他搂进怀里,哄小孩一样拍着他的背哄。所有的一切都做得那么自然那么习惯那么顺理成章,直到朱棣重新睡去,才猛然想起……   “我到底在干什么?”   不是说好不爱他了吗?不是说好不再管他了吗?怎么就是管不住自己?叶咏乐气闷地翻过身去背对着朱棣,还没过一息,又被后面的某只人形八爪鱼抱得死紧。   “小傻鱼,别离开我。”   叶咏乐翻了个白眼,想不明白自己到底是哪一辈子造了什么孽,摊上这么个冤家。 ☆、第十一章 棣   朱元璋向来信奉“富贵易娇,艰难易忍,久远易忘。”要想大明王朝长治久安,就不能任由孩子们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更何况朱元璋的骨子里仍然是个农民,最大的财富就是土地,在他看来,所谓“皇帝”,不过是天下最大的地主罢了。他打下的土地只能姓朱,可以给儿子、给孙子,不论这些子孙多么无知无能;朱家的土地不能给任何的异姓人,不论他们有多贤明能干,不论他们为了将朱元璋捧上皇位牺牲了多少。为此朱元璋做了个完美的计划——长子继承皇位,其他儿子在各个军事要地封王,拱卫皇帝抵御外敌。在当时的朱元璋看来,这是非常完美的安排,为了让儿子们能尽快代替功臣们守卫大明国的江山、让天下彻底成为朱姓人的天下,洪武八年,朱元璋让太子朱标带着兄弟们一起去凤阳进行军事操练。不过当时朱棣去“游历江湖”了,一直没回来,老五周王朱橚和其他兄弟都还太小,其实跟着朱标一起去参加操练的也只有朱棣的二哥秦王朱樉和三哥晋王朱棡。   王爷也要和朝臣一样每天参加早朝,朱棣因为追着叶咏乐,已经好几天没有早朝了,这次万万不能再迟到。一大早就起了床,朱棣原本还想让叶咏乐再睡一会儿,却看到叶咏乐已经准备好他的朝服、早饭,像个仆役一样恭顺地伺候他的洗漱,却始终面无表情。   叶咏乐的人确实回到朱棣身边了,可是他的心呢?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朱棣满腹心事地忍受叶咏乐冷漠的服侍带给他的折磨,牵肠挂肚地踏上去早朝的路,满脑子都是叶咏乐,都没注意到自己撞了人。   “哪个不长眼的?!……哟,四弟。”   朱棣一下子醒过来,抬起头,看到几乎凑到自己眼前的麻脸,勉强挤出一个笑容:“二哥,早安。”打完招呼便想走。   “四弟,急什么?陪二哥一起走走。”朱樉抓住朱棣,硬拖着他并肩而行,压根没想到这么个俊美无铸的弟弟会衬得他一脸的麻子耀眼堪比天上繁星,“前一阵子去凤阳操练,你没能去成真可惜。你可不知道啊,当时那叫一个惊险……”   长幼有序,谁让他是老四呢?弟弟就要听哥哥的话。朱棣只能闻着朱樉的口臭,听他用公鸭嗓子夸夸其谈,看他一脸能让癞蛤蟆羡慕死的大麻子在灿烂的阳光下熠熠生辉,默默忍受嗅觉、听觉、视觉上的三重折磨。   朱棣出生是为了找到白鲤,从来不把朱元璋、马秀英以及兄弟姐妹们当亲人,而他的这几个亲人……说实话,有些家人委实让人喜欢不起来。   朱元璋其丑无比,马秀英也不见得是什么美人,因此朱棣的同母兄弟们几乎个个都长得惨不忍睹——大哥朱标继承了朱元璋的凹脸,所幸脾气很好,多少冲淡了一些他的外貌给人的不适感;二哥朱樉继承的是大麻子,蠢材一个,偏偏还自视甚高,最喜欢别人拍他马屁;三哥朱棡继承的是凶狠的三角眼,有点小聪明,因此最受朱元璋偏爱。但是他气量狭小,一直十分嫉妒朱棣的“天赋异禀”,却不知四弟的“天赋”其实都是靠数万年的寿命积累起来的;五弟朱橚……感谢老天,他总算还有个拿得出手的兄弟。   朱橚很幸运地长得像年轻时的马秀英,这样的长相对女子而言只能算是相貌平平,但是对男子就显得十分清秀可人了。尤其可贵的是朱橚心地善良,以前朱元璋还在打天下时,朱橚跟着马秀英居无定所,看到战乱给百姓带来的苦难,就专心于医药,尤其醉心于研究在遇到各种自然灾荒以及人为灾害导致粮食不足时如何辨别、采集和处理可食用的植物,以及如何在缺少医药的情况下应对灾荒带来的各种疾病,而且明确拒绝学习朱元璋最重视的军事知识,说这种“想方设法伤害人的东西”只会让他觉得恶心,因此不知被朱元璋打过多少次,照样虚心接受屡教不改。   其实朱棣一直都觉得挺对不起朱橚。他自己是走了天庭的后门,才投胎来到人世,从马秀英的肚子里生出来不过是借个道而已,与父母没有丝毫相像之处的相貌惹来过不少非议。虽然朱元璋对马秀英爱护有加,外人诽谤马秀英的下场可想而知,可他总不见得对自己的儿子痛下杀手,尤其是他最偏爱的朱棡,就算听到他乱说话,下场最多也不过是被马秀英用鞋底板抽一顿罢了,于是“野种”就成了朱棡排挤朱棣的借口。朱棣一直想着早晚要离开朱家,和白鲤一起过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日子,本就不把朱家人当自己人,并不在乎野种不野种的闲言碎语,只是可怜的朱橚也因为不似朱元璋的相貌受到同样的排挤,家中兄弟五个就成了朱樉和朱棡沆瀣一气,朱棣和朱橚同病相怜,老好人朱标夹在中间左右为难……对了,他还有朱橚这个好兄弟!朱棣脑中灵光乍现。白鲤对医、药、毒都颇有研究,应该会和朱橚比较投缘,而朱橚因为受到长兄排挤,一直都十分亲近朱棣。有朱橚在,或许叶咏乐就会对朱棣改观了。   总算在朱棣被朱樉的口臭熏死以前,司礼太监宣布上朝,朱棣稍稍松了口气,准备面对另一场折磨——朱元璋登基至今才五年,而朱棣三辈子加起来已经做了一百零七年的皇帝,太清楚朱元璋处理国政时的每一个决定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开国皇帝的好处就在于没有“祖制”的条条框框限制,因此可以摒弃一切老祖宗错误的做法,反而可以自己立下祖制来防止后代中有昏君误国。如果换做是朱棣坐在皇位上,他一定可以立下一套完美的“祖制”,让大明国千秋万代地传扬下去,可坐在皇位上的偏偏是出身微寒的朱元璋。如果皇位上坐的不是他亲爹,朱棣一定造反把他拽下来,免得这么个土匪一样的皇帝会丢天朝大国的脸。可是他只是燕王,连监国的资格都没有,过问朝政便是僭越。于是每次上朝,朱棣只能在朝堂上眼观鼻鼻观心,眼睁睁地看着朱元璋用一个乡下土财主的眼光来治理国家,白白放弃那么好的机会,还只能忍着不能说……朱棣算是体会到当年霍去病在朝堂上装泥塑时的心情了。   早朝过后,朱元璋把四个长子都留下来。朱棣以为朱元璋是要评点一下朱标一行在凤阳操练的事,不料朱元璋把他们带进后宫,马秀英和朱橚也在。一家人坐下后,朱元璋对操练之事只字不提,却问朱棣“游历江湖”有什么收获。   “交了几个朋友,体会了一下平民百姓的生活,还……找到了心上人。”既然已经和叶咏乐有了肌肤之亲,就一定要给他一个名分,免得他被燕王府的人嘲笑为“男宠”,连下人都看不起他。朱棣在朱元璋面前跪下:“儿臣找到了一心人,惟愿白首不相离,请父皇赐婚。”   “老四开窍了呀。”朱樉笑得阴阳怪气,“不知是什么样的女人,能让四弟开窍。”   “四弟也大了,身边是该有个女人服侍了。”朱标给朱棣打圆场。   “大哥说得有理。”朱棡也CHA口道,“不过老四你也真是。纳个妾而已,赐什么婚?你喜欢,娶了就是。”   朱元璋把朱樉瞪得不得不收起嬉皮笑脸的模样,又颇为赞赏地看了看朱棡,才示意朱棣起身:“老三说得对,纳妾就随你喜欢了,不用过问朕。不过纳妾归纳妾,正妻还是要先娶,这是规矩。你已经是大人,也出去尝试过自由自在的生活,该收收心了。朕已经和徐达商量妥当,近日就给你和妙云完婚。”   妙云?徐达的长女徐妙云?那个跟在朱棣后面叫他“四皇叔”的小丫头?朱棣以为朱元璋是搞错了:“徐夫人与翠英堂嫂是姐妹,妙云比我晚了一辈,怎么能成婚?”   “住口!”朱元璋突然一拍案几,“别在老子面前提起那个忘恩负义的畜生和他的婆娘!”   朱棣发现自己说错话了,连忙跪下。   “翠英堂嫂”谢翠英是朱元璋的侄子、朱棣的堂兄朱文正的妻子,与徐达的夫人谢翠娥是姐妹。朱文正的父亲早亡,母亲王氏带着他一起来投奔朱元璋。朱文正可以说是朱元璋硕果仅存的旁系亲属,朱元璋视若己出,朱文正也在他的培养下成了一员猛将。至正二十三年,陈友谅对朱元璋发起了他的最后一次也是最猛烈的一次进攻,朱元璋将军事要地洪都交给了当时还只是个毛头小子的朱文正,而朱文正没有辜负叔叔朱元璋的期望,硬是用有限的兵力扛住了陈友谅六十万大军长达将近三个月的进攻,让洪都之战成了陈友谅一辈子的噩梦。三个月后,朱元璋亲自率兵来援,陈友谅撤围退入鄱阳湖,与朱元璋对峙,朱文正又断陈友谅粮道,导致陈友谅兵败。朱元璋能打败陈友谅,朱文正居功至伟,事后朱元璋问朱文正想要什么官爵封赏,朱文正却说“叔父成了大业,何患不富贵。先给亲戚封官赏赐,何以服众!”朱元璋欣慰于侄子识大体顾大局,就真的没有给朱文正任何封赏,没想到朱文正只是和他客气,而朱元璋的“不客气”就此埋下了叔侄不和的种子。朱文正因为没得封赏,对朱元璋怀恨在心,在朱元璋准备讨伐张士诚时勾结张士诚倒戈对付朱元璋。事发之后,所幸马秀英劝阻,朱元璋才没有一怒之下将朱文正处斩,仅仅是软禁起来,不料心高气傲的朱文正很快就在软禁中抑郁而终。朱元璋可能也因为朱文正的死有些愧疚,于洪武三年将朱文正年仅八岁的儿子朱守谦封为靖江王,就藩桂林,是唯一非朱元璋儿子的明朝藩王。陈友谅、张士诚如今都已经成了历史书上的记录,再也威胁不到朱元璋,朱棣以为朱文正的事早就过去了,想不到侄子的背叛至今仍然是朱元璋心里碰不得的伤疤。   “这不是在聊老四的婚事吗?扯哪儿去了?”马秀英岔开话题,“老四,你不喜欢妙云?”   “喜欢,但只是叔叔对侄女的喜欢。”朱棣抿了抿嘴唇,随即抬起头来毫无惧意地盯着朱元璋,“而且我也绝不会委屈自己的心上人做妾,更不会再娶别人来侮辱他。今生今世只此一人,绝不二妻!”   是什么人有这么大魅力?能让向来对女人排斥到水泼不进的朱棣都迷恋得不愿意娶第二个人。朱棡看朱棣的眼神中多了几分玩味。   又是一对被政治联姻拆散的有情人。朱标则是对朱棣多了几分同病相怜之感。   徐达和常遇春是朱元璋手下的两员大将,常被朱元璋比作汉武帝身边的卫霍,如果没有他们,绝不会有如今朱家的天下。这样的两员大功臣,自然是皇帝着重拉拢的对象,朱标的太子妃常氏便是常遇春之女。至于娶个将门虎女的下场……朱标实在是体会得太深刻了。如今朱元璋又想让朱棣娶徐达之女,朱棣居然敢反抗,发誓只和自己真正喜欢的人厮守,决不让步,朱标不由得钦佩他的勇气,也忍不住猜想如果当初朱元璋赐婚时自己也能勇敢一点,现在的生活会不会就完全不同了。   这边朱标和朱棡各怀心事,那边朱元璋和朱棣还在针锋相对。   “婚姻大事,自古以来都是父母做主,岂容得你自己儿戏?”儿子们不仅是镇守八方的筹码,也是联系权臣的纽带,朱元璋决容不得他们如此“胡闹”,搅乱他的全盘计划。“你有喜欢的人,纳她做妾可以,但是要想让她做王妃,朕绝不答应!”   “父皇……”   “别叫朕‘父皇’。”朱棣一直都是个听话的孩子,比其他孩子都懂事得多,——确切地说,应该是早就过了叛逆期,懒得顶撞朱元璋,——朱元璋从没见过朱棣如此忤逆他,因此更加恼火,“你以为朕会让随便一个乡野女子攀龙附凤当上王妃,贻笑天下吗?”   “他不是乡野女子,也根本不想攀龙附凤。”   “不想?”朱元璋冷笑,“好,老四你给我听着,你要是不娶徐妙云,就也别想再保着燕王的头衔,我倒要看看到时候她还肯不肯跟着你。”   “父皇要是不愿意成全,就当从来没有生过儿臣吧。”朱棣毫不让步,“若是不能和他在一起,莫说是燕王的头衔、皇子的身份,就是这人世,也没什么值得留恋的。”   儿子们有几斤几两,朱元璋都看在眼里,最有希望接替功臣们帮他戍守边关的就是天分颇高又为人低调的朱棣了,朱元璋怎么可能剥夺他的头衔?偏偏这小子不知最近吃错了什么药,居然和朱元璋针尖对麦芒地对着干,怎么都不肯让步,甚至都不给皇帝老爹一个台阶下。朱元璋没辙了,只能转向马秀英:“秀英,看看,孩子们都被你宠成了什么样,你也帮着劝劝啊。”   “老四啊,你爹说的对,这婚姻大事还是听父母的好。”马秀英悠悠地叹了口气,“这可是为娘的前车之鉴,你可不能重蹈覆辙啊。”   朱元璋和马秀英不就是违抗父母之言结婚的吗?她能有什么切身体会?朱元璋听不明白了。   好了好了,他和叶咏乐的婚事有希望了。做娘的本就疼幺儿,因为曾经的谣言,马秀英对朱棣和朱橚更是疼爱有加,现在有她出马,朱元璋就只有乖乖就范的份了。朱棣等着看娘亲这次要怎么折腾爹。   “当初娘看上了你爹,你外公就是极力反对,要把娘另许他人。可娘那时候也不知道被你爹灌了什么迷汤,放着那么多英俊小生不要,偏偏就看上了你爹这么个丑八怪,铁了心要嫁给他。当初你外公为了拆散我们,把你爹下了大狱,娘还怕他饿着,自己烙了饼子不吃,藏在怀里带给你爹吃,胸口的烫伤到现在还在。到最后你外公犟不过我们,只能让我们成亲。娘以为你爹有出息,这辈子跟着他,一开始苦点累点,以后早晚能过上好日子,可谁想得到……”马秀英叹了口气,“你自己瞧瞧为娘现在过的是什么日子吧。整天得端着皇后的架子,就没个能舒心的时候,还要因为脚大让人笑话给你爹丢人。你爹那么多如花似玉的小老婆,一个个当面对我姐姐长姐姐短,背后还不知道怎么骂我丑八怪黄脸婆,不配占着正房的位置。你爹也光顾着跟他的小老婆忙活了,一年半载都想不起来看我一次,那么大的一幢房子,空荡荡的,身边连个能说句体己话的人都没有。以前刚和你爹成亲的时候虽然穷,两口子互相扶持,拉扯你们哥儿几个长大,至少这家还有点家味儿。现在这家不像家,日子熬得比刚嫁给你爹时还苦,还苦得没个出头日……”   看到朱元璋越来越难看的脸色,朱橚不小心发出“嗤”的一声,惹得朱元璋一眼瞪过来,连忙捂住嘴。   “秀英……”朱元璋悄悄拽了拽马秀英的袖子。   “别CHA嘴!”马秀英打掉朱元璋的手,继续回忆往事,“娘有时候也在想啊,要是当初听了你外公的话该多好。说不定现在家里也就两三间瓦房,四五亩薄田,两口子带着几个孩子热热闹闹地过着小日子,偶尔拌个嘴,我回娘家他来哄。然后等你们长大了,爱娶谁就娶谁,娶的也不过是村东田桂花,村西陈桃花,大家都是乡里乡亲,一头牛两头羊的聘礼,一床被子一箱衣服的嫁妆,媳妇没那么大来头,和亲家说话也不用担心得罪了谁、会惹来什么样的祸事。等你们娶了媳妇生了孩子,咱们再多造几间屋子,一家子还热热闹闹地住在一起,等娘老了,高兴了出去找村里的老太太唠唠嗑,不高兴了在家里给你们带带孩子,享受享受媳妇孝顺。啧啧啧……这才叫过日子。”说到这儿,马秀英又是一声长叹,“说到底,是娘对不起你们哥儿几个,没有听你们外公的话,结果给你们找个这么个爹……”   朱橚为了憋住笑,整个人都在抖。   朱元璋被马秀英说得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继续扯她的袖子:“秀英,这不训孩子吗?”   “我这不是在训孩子吗?”马秀英一脸无辜,“所以说啊,老四,这成亲还是听爹娘的好,不然这下场就跟你爹你娘一样……”   “行了!”朱元璋终于忍无可忍,“老四,你说吧,你看上哪家姑娘了,爹看着办。”   “武林盟主家的。”生怕朱元璋不答应,朱棣还补充了一句,“和景家是世交,就是收留皇祖父皇祖母还有……”   “行了行了,朕知道是哪家。整个凤阳有几个姓景的?”朱元璋打断朱棣,“不过仅仅是个武林盟主的女儿……”   “老四他爹不过是个身无分文的贫农,还做过反贼,”马秀英嘬了个牙花,“能娶武林盟主的千金,是咱们家高攀了呀。”   “不是千金,是公子。”朱棣深吸一口气,“我看上的是武林盟主的儿子。”   在外面看门的小太监原本正打盹,突然听到里面的皇后一声怒吼:“朱老四,你个王八羔子,老娘操*你祖宗十八代。你要是敢娶个男人回来,信不信老娘宰了你?”   门突然开了,燕王狼狈不堪地逃出来,后面跟着太子和另外几位王爷,似乎是他和皇后吵起来了,另外几个人想劝劝架,可是接着飞出一只比朱元璋的龙靴还大了足足一圈的绣鞋,正中太子门面,把太子打得昏了过去。   朱元璋没发觉到马秀英的绣鞋误中无辜的朱标,只觉得她骂得好像不太对:“什么叫操他祖宗十八代?你是给他老子操的!”   可惜马秀英正在气头上,根本听不进去:“朱重八,你再敢冲着老娘吼,信不信老娘今晚连你一块儿操了。”   王爷们借口照顾受伤的太子,趁机全都跑了。皇帝和皇后还在里面吵得像对目不识丁的农夫农妇,害得守在外面的小太监左右为难,不知自己应该装塑像耳不听为净,免得因为擅离职守被皇帝皇后吵完了当出气筒砍了,还是应该避嫌赶紧一走了之,免得因为听到了不该听的,被皇帝皇后灭口。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二章 挚   朱元璋总认为朱棣要娶为王妃的男人应该是个趋炎附势的无耻之徒,劝朱棣不要被人骗了。朱棣听不得有人如此诋毁心上人,说出叶咏乐其实是被他硬抢来的,而且现在还不愿意就范,气得朱元璋差点昏过去。不过自家人总是自家人,更不用说子不教父之过,朱棣会做出去婚礼上抢新郎的荒唐事,说到底其实还都是朱元璋这个老爹管教不严。朱元璋毕竟不愿意轻易将儿子贬为庶人,让其他儿子心寒,马秀英也心疼从小就异常懂事的老四,对他一再地退让,可这次朱棣吃了秤砣铁了心,一点都不肯让步。让那个男人做妾?不行,他绝不委屈心上人!娶了徐妙云,让那个男人做平妻?决不!那么让那个男人做燕王妃,另外再纳几个妾延续香火?男子不能给朱棣延续香火,要是纳了妾,生了孩子,以后小妾母凭子贵,还不把叶咏乐欺负死?幸好朱棣有的是兄弟给朱家开枝散叶,他就要叶咏乐一个,宁愿断子绝孙,也不愿辜负了他,所以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燕王妃仅此一人,绝不纳妾,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娶个男人做王妃,必定会贻笑天下,换了哪朝哪代都容不下这样的丑事。朱元璋怎么说也不会同意朱棣这样丢人现眼,朱棣的兄弟们对叶咏乐也大多没什么好印象,更不用说朱标因为遭池鱼之殃,额头上被马秀英的绣鞋打出个大包来,疼了好几天,因此多少有些迁怒于叶咏乐,让人去燕王府打听到底是什么样的男人媚功那么深,能让向来油盐不进的老四如此着迷,听到的却是与他想象中截然相反的传言。   朱棣的兄弟中唯一对叶咏乐有好印象的,大概就是周王朱橚了。自从去过了一次燕王府,见到了叶咏乐,从此朱橚就整天把“叶大哥”挂在嘴上,说叶咏乐是他见过的最博学的人,三天两头拿着他的医书去燕王府找叶咏乐探讨,一起讨论他要写的《救荒百草》。燕王府的下人原本也当叶咏乐是为了攀龙附凤恬不知耻,竟然以男儿身以色侍人,当着朱棣的面自然不敢说什么,但是背后说得极难听,叶咏乐却永远是一副无悲无喜的面孔,就像个没有灵魂的漂亮娃娃,根本听不见其他人的议论,因此也从来不曾让任何闲言碎语传进朱棣耳中。燕王府的朱能本来就是个直肠子,当着朱棣的面也对叶咏乐出言不逊,差点被朱棣一怒之下活活打死,反而是叶咏乐劝朱棣“为了个男宠失却人心不值得”,心疼得朱棣对他更加宠爱有加。久而久之,朱棣也没办法,只能下令严禁朱能靠近叶咏乐,不料有一次朱能的老娘病重,找了好几个大夫,都摇着头要他去准备后事,最后是朱橚提出让叶咏乐试一试。   如果换了是别的事,朱能肯定死也不会让叶咏乐那样的“下贱货”碰自己的娘亲,可是主意是朱橚提出来的,他不能驳了周王的面子,再者所有的大夫都说他的娘亲没救了,如今只能死马当活马医,或许娘亲还有一丝希望。想不到叶咏乐不计前嫌,甚至都不用朱能来求他,便真的去给朱能的娘看病了,而且医术了得,药到病除。事后朱能问他“有这么大的本事,为什么非要给人做男宠”,叶咏乐苦笑着反问他“我像是自愿留在燕王府的吗?”   叶咏乐根本没把救了朱能老娘的事放在心上,还是时时挂着一副无悲无喜的面孔,似乎世上再也没有能让他提起兴趣的东西。不过自此以后,燕王府的下人们倒是开始同情漂亮却像个无知无觉的娃娃一样的叶公子,甚至传出其实是朱棣强抢民男的闲话来。听说这些事,朱标也让人去打探过,才知道原来“强抢民男”才是事实——朱棣的“男狐狸精”是武林盟主的独生子,原本是个前途大好的年轻人,结果不知怎么被朱棣看上了,在婚礼上当着所有宾客的面被朱棣抢到燕王府,不仅颜面扫地,还因此被父母逐出家门,从此有家不能回。听说叶公子其实武艺高强,如果他想逃,区区一个燕王府根本关不住他。可他被逐出家门后,依然孝顺着与他断绝关系的爹娘,帮父母除了心腹大患,又委曲求全地留在燕王府,只为了朱棣找不到借口再去为难他的父母和姐姐。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朱标后来去燕王府看过叶咏乐,发现朱棣看上的果然是个妙人儿,一回到东宫,便找来太子妃常氏和侧妃吕氏以及她们所生的朱雄英、朱允炆,说想成全朱棣和他的心上人。如今朱元璋和朱棣针尖对麦芒,顶得谁都下不了台,总不是个事,所以朱标想试试向朱元璋提出把庶长子朱允炆过继给朱棣,或许大家都有个台阶下,所以找妻妾来商量一下。   “父王英明!”嫡长子朱雄英对这个主意极力赞成。   常氏是常遇春之女,和父亲一样飞扬跋扈,朱标又天性懦弱,因此家里阴盛阳衰。朱雄英看惯了母亲骑在父亲头上作威作福,也有样学样,此时居然会赞同朱标的做法,实在是让朱标有些受宠若惊。   “碧玉,燕儿,你们以为如何?”朱标问常氏和吕氏。   “要过继的反正是她的儿子,问我干什么?”常氏连眼皮都懒得抬。   吕氏看了看常氏,见她没有再说话的意思,才小心翼翼地回答道:“奴家斗胆,以为殿下做得极是。燕王殿下对叶公子用情至深,甚至不顾他是男儿身要娶他为妃,其情可感,殿下愿意成全他们,实在是一件美事。”   常氏哼了一声:“果然是戏子出身的贱人,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就捡别人爱听的说,难怪能迷了男人的心窍。”   吕氏立刻噤若寒蝉。   妻不如妾,不是因为朱标偏心,而是这妻妾二人实在是一个天一个地。吕氏不仅貌美如花,温柔可人,又善解人意,相比之下常氏不仅长得说不上多好看,还是只母老虎,如果她不是常遇春的女儿,只怕以朱标的好性子,也早已一纸休书赶她回娘家了。看到朱棣和叶咏乐要被政治联姻生生拆散,朱标颇有些同病相怜之感,同时庆幸自己心爱的吕氏是个女子,即使不能做妻,也能做妾,而朱棣要和叶咏乐在一起,就只能让他一辈子背着嬖幸的骂名,终生洗之不尽。不过妻妾的名分有别,待遇也是天差地别,不论朱标多么偏爱吕氏,都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常氏和朱雄英骑在吕氏和朱允炆头上作威作福。朱标总觉得谦让正妻是本分,爱妾受人欺负,他也无可奈何,可是见过了朱棣的反抗,现在再看到常氏仗着娘家的功勋欺负吕氏,朱标突然觉得他所谓的“尊重”其实仅仅是懦弱的借口。如果他也能像朱棣一样勇敢,为了不让心上人受委屈,不惜顶撞皇帝,他和吕氏的现在是不是就会不一样了?   制不住妻妾,朱标只能把目标转向两个儿子:“雄英,允炆,你们怎么看?”   “儿子以为父王做得极是。”朱雄英抢先在朱标面前表态,“皇祖父将各藩王分封,而且给了他们极大的权力,强枝弱干,只怕等父王继位以后,这些叔叔们会犯上作乱,甚至篡权夺位,重演西汉七国之乱。不过几位皇叔大多都志大才疏,难成气候,只有四皇叔鹤立鸡群,偏偏看起来没有任何野心,反而是最可能觊觎皇位之人。而且四皇叔的封地在北平,正是前朝大都,如果他要造反,条件实在是得天独厚。如今四皇叔看上了个男人,还非他不娶,父王帮忙说服皇祖父成全他们,不仅卖了四皇叔一个人情,还能让他断后,到时候就算四皇叔想抢皇位,也后继无人,父皇的天下便可高枕无忧了。至于允炆……”朱雄英颇为蔑视地笑了笑,“四皇叔何等英雄豪杰,估计等他百年以后,北元也没了,换了允炆这么个废物去镇守北平也无妨。他区区一个庶子能做王爷,已经是天大的福分,想来不会有胆子再谋反,等我以后继承了皇位,北平也再无后顾之忧,实在是皆大欢喜。”   “你……”朱标简直气得灵魂出窍。朱标出生的时候,朱元璋还仅仅是天下群雄中一个军阀的首领,而且还不是最强的。朱标像个普通家庭的孩子一样长大,父母从小对他的教育就是要爱护弟妹,朱标也随时以弟妹的榜样和保护者的身份要求自己。朱棣因为与众不同的长相遭到朱樉和朱棡的排挤,朱标总觉得是因为自己没有管好二弟三弟,才会让四弟和之后出生的五弟受了那么多的委屈,心里总带着一分自责,此时再看到朱棣找到了叶咏乐那样的爱人,却因为性别不能在一起,不由得产生同情之心,所以才想帮助他们,想不到他的一番好意竟被朱雄英曲解成这样。尤其让朱标惊心的是朱雄英小小年纪,心肠便如此歹毒,长大以后又会如何?如果以后大明国的江山交到他手上,天下又会如何?想到这儿,朱标突然觉得不对。朱雄英才几岁,怎么会想到这些?这些是常氏教他的。这女人不仅是只母老虎,还有一副蛇蝎心肠,巴不得朱标和其他兄弟手足相残,她就能在一旁看好戏。看到常氏得意洋洋的模样,似乎十分满意于朱雄英的表现,朱标一阵头重脚轻,跌坐在椅子上,好不容易才顺过气来:“允炆,你说呢?”   朱允炆看了看吕氏,见她悄悄地朝自己摆手,连忙祭出乖巧的笑脸:“既然父王母妃还有娘亲和大哥都同意,允炆自然是惟命是从。只是弟弟妹妹都习惯了允炆的照顾,如果以后允炆过继给了四皇叔,和他一起去北平就藩,不能在父王母妃面前尽孝,还要请母妃多费心照顾弟弟妹妹们。”   常氏闻言脸色大变。   朱标娶常氏,不过是碍于父母之命,对她没有半分夫妻之情。尽管如此,刚结婚时,常氏在太子府过了几天一人独大的日子,直到生了朱雄英,朱标似乎觉得自己已经完成了任务,尽到了对正妻的责任,就忙不迭要纳妾。常氏不同意,说至少要新婚三年,才准朱标纳妾,不料三年期限一过,吕氏直接挺着怀孕八个月的肚子过门。纳了妾以后,朱标干脆对常氏敬而远之,每天都是在吕氏的房里过夜,再也没有找过常氏,所以吕氏膝下除了朱允炆以外还有一子一女,常氏只有朱雄英一个孩子。女人本就爱嚼舌根,嫁进皇室的女人不会比民间的婆妈更收敛,反而是变本加厉。见常氏只有一根独苗,吕氏却是给朱标生得人丁兴旺,其他王妃之间传出了谣言,说常氏生朱雄英时伤了身子,已经不能生育了。常氏气得直咬牙,可当着别人的面还不能发火,只能装出一副可怜相接受妯娌们的“同情”,不然让人知道堂堂常大将军的嫡女还不如个戏子出身的小妾受宠,她更没脸见人。   常氏本就脾气火爆,孩子又是她最碰不得的伤疤,此时听到朱允炆提起吕氏生的其他孩子,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一巴掌就把朱允炆打倒在地:“小贱人,敢嘲笑我生的孩子少!”   “姐姐!”见朱允炆挨打,吕氏连忙护到他身上,“姐姐,孩子还小,不懂事,是奴家没有管教好她。姐姐要是生气,就打奴家吧。”   “你以为我不敢?”常氏揪过吕氏的头发,抬起手便噼噼啪啪地连扇她耳光,“骚狐狸精,骗了殿下,还怂恿你生的小狐狸精来嘲笑我?”   “常碧玉,你疯了?”朱标想拉开常氏。   “我疯了?我看你才疯了,不知道讨好父皇,也不会提防兄弟,只爱听那些个粉饰太平的话,看不到谁才是真的害你,谁才是真的对你好。”常氏一把推开朱标,拽过吕氏继续打,“骚狐狸,还敢发骚,嗯?看我不把你这双狐狸眼睛挖出来,瞧瞧你还能用什么来勾引男人,欺骗殿下!”   朱标见拉不住彪悍的常氏,连忙出去叫人,等到几个健壮的仆妇赶来、拉开常氏,吕氏已经发钗尽散,两边的脸颊都被打得如馒头般肿起,还被常氏用指甲抓了几道血印子。朱标看得心疼,要去扶她,吕氏却用手绢遮着脸推说没事,自己爬起身飞一般逃走。   常遇春是个急性子直脾气,在官场上可能不够圆滑,但是在战场上确实是一员得力猛将。从至正十九年开始,常遇春鏖战衢州、大战九华山、南下破康茂才、大破陈友谅、攻取元大都,为朱元璋南征北战,横扫战场如疾风骤雨,对朱元璋平定天下居功至伟。大明国成立后,常遇春依然驰骋沙场,将元顺帝一直赶到应昌府。原本接到捷报,朱元璋以为将元顺帝赶到阴曹地府的日子也指日可待,等着没有后顾之忧的太平盛世,不料等到的却是常遇春率师南归途中暴病身亡的消息,享年仅四十岁。朱元璋痛失爱将,从此心里只念着常遇春的好,对他的家人也是照护有加,常遇春的女儿才会成为太子妃,甚至过门以后,朱标都得看她的脸色。此次的事纵然是常氏千般万般不是,如果她一状告到朱元璋那里,朱元璋断然不会为了一个戏子出身的小妾得罪大功臣之女,到时候反而是朱标和吕氏都得吃不了兜着走。为了爱妾和与真正的心爱之人所生的孩子,朱标只能忍气吞声地先去哄常氏,为自己推搡她、骂她而道歉,直把常氏哄得气顺了,睡下了,才敢偷偷地溜过来看让他牵肠挂肚的吕氏。   为了不让人发现,朱标只敢躲在暗处,看到吕氏的屋里还亮着灯,朱允炆十分懂事地用冷水帮吕氏敷脸:“娘,还疼吗?”   “不疼。”话刚说出口,吕氏就痛得倒抽一口冷气。   “娘……”朱允炆的泪珠直往下掉,“大娘老是这么欺负你,为什么不告诉父王?难道父王也管不了她吗?”   “别乱说。”吕氏按下朱允炆的头,“你父王可是太子,是整个大明国除了你皇祖父以外最尊贵的人,怎么会管不住你大娘?不过家和万事兴,父王已经要帮皇祖父处理国事,每天都那么忙,我们不能再给他添乱了。要是父王问起,一定要说娘没事,就算不小心让他看到娘现在这样,也要说是娘自己不小心在门框上撞的,不许说是大娘打的,知道了吗?”   “嗯。”   听到屋里母子俩的对话,朱标的心揪成一团。如果吕氏是他的太子妃该多好,如果他的嫡长子是朱允炆该多好。等朱标百年以后,仁慈的朱允炆一定能开创一个以文治国的盛世。可惜吕氏这么好的女子偏偏嫁了他这么个懦夫,只会眼睁睁地看着心上人受人欺负,却连反抗一下的胆量都没有。   朱标带着无尽的自责走后,吕氏哄朱允炆去睡了,自己也回到房中睡下,等到侍婢们都离开,才从床边的暗格里摸出一块手绢,像是把它想象成了什么人,放在嘴里狠狠地咬。   “我恨你……”吕氏的眼泪终于落下来,划过被打肿的脸颊,火辣辣的疼,一口雪白的贝齿似乎恨不得把这块手绢当做她心里的人碎尸万段,又不忍心真的扯坏,只能用手绢捂着脸呜咽。   都是他,骗了吕氏的心,原本说要纳她为妾,可是家里人一反对,便也跟着嫌弃她是整天抛头露面的戏子,连个小妾的名分都不肯给,就将她弃之如敝履。吕氏是唱戏的,从戏文中学到过不少历史典故,既然西汉高皇后吕雉可以权倾天下,她吕燕也可以。她攀上朱标,每天低眉顺眼地忍气吞声,日日忍受这么个丑八怪的亲昵和常氏的欺凌,就是为了有朝一日把自己的儿子捧上皇位。   现在吕氏已经牢牢地抓住朱标的心。以朱标对她的宠爱,一旦朱雄英死了,常氏别无所出,朱允炆就是朱标当然不让的继承人。而吕氏在戏班子里的时候,没少学各种勾心斗角的戏,也没少接触江湖上各种下三滥的活计,要弄死一个小屁孩,实在是太容易了。只可怜朱标那蠢货还以为吕氏真的关心他,总能让吕氏轻而易举便搏得他的同情;常氏有点小聪明,看出了吕氏的真面目,却还不够聪明,不知道该怎么在朱标面前揭下吕氏的画皮,反而让朱标厌恶她;朱雄英那小蠢货更是还把吕氏当成什么都不懂的小妈,吕氏送给他吃什么,他都当是吕氏怕了他,洋洋得意地照单全收。   谁说一入侯门深似海,其实太子府也不过如此。吕氏已经开始给朱雄英下毒,以朱雄英的年纪,用不了多久便会一命呜呼。然后等朱元璋死了,然后朱标死了,朱允炆登基为帝,吕氏就是皇太后了,和吕雉一样的皇太后。吕氏撕扯着手中的手绢,咬牙切齿地笑着:“你等着,等我成了皇太后,我要你给我磕头,看你还敢不敢看不起戏子。”   做着当皇太后的美梦,吕氏很快就哭着睡着了,睡着以后依然不放开手中的手绢。几缕月光从窗子的缝隙溜进屋,照亮手帕角上绣的一个“湜”字。   作者有话要说:  历史上建文帝朱允炆的母亲吕氏其实是太常寺卿吕本之女,也是出身显赫的大小姐,不是戏子。朱标有六子四女,其中长子朱雄英和三子朱允熥是常氏生的,次子朱允炆及四子朱允熞、五子朱允<火熙>是吕氏生的,六子姓名及生母皆不详,女儿们生母不详。另外故事发生的时候,朱雄英应该只有一岁,朱允炆还要再过两年才出生,不过为了剧情铺垫,都做了调整,考据派请轻拍砖。 ☆、第十三章 心   一开始听到朱棣说要娶个男人做王妃,还不惜顶撞朱元璋,朱棡只是笑话四弟在某些方面实在是见识浅薄,第一次食髓知味,就忙不迭在一棵树上吊死,不知还有大片的林子可以任他采撷。后来朱橚整天把“叶大哥”挂在嘴上,朱棡开始感慨这“男狐狸精”果然有些道行,不过那点道行也只够骗骗朱棣那样的傻子和朱橚那样的小屁孩。再后来朱标来过燕王府,之后便向朱元璋提出把朱允炆过继给朱棣,好成全他和他的心上人,朱橚的好奇心也被勾起来了,下朝后回府换了衣服,便去燕王府见识见识是什么人有本事让木头一样的朱棣都动心,还能让朱标心软。   晋王来访,燕王府的下人自然不敢阻拦,恭恭敬敬地引他去后院,结果大老远就听到朱棣的怒吼:“景逸尘,你给我放手!”   景逸尘?凤阳景家的人?朱棡挥了挥手,示意随从不必跟着他了,自己循着声音找过去,看到朱棣和另外一个人被个看起来比他年长些的少年一边一个地抱着。   景逸尘这二货最近是吃错什么药了?一跑进来就高呼“还是你们够兄弟”,一手一个把朱棣和叶咏乐抱了个满怀。朱棣小小地庆幸了一下朱元璋实在是听腻了他的要求,这次下朝以后直接把他赶了出来,朱棣才没有再继续留在宫里死缠烂打地要朱元璋封叶咏乐为燕王妃,不然他不在家,景逸尘肯定整个人都抱到叶咏乐身上去。虽然知道景逸尘对叶咏乐只是兄弟之情,没有非分之想,朱棣就是容不得任何人碰他的亲亲宝贝。   第一次半是强迫的肌肤之亲以后,朱棣还是夜夜都和叶咏乐同床共枕,但都只是抱抱亲亲摸摸,一定要等他真的回心转意,才肯正式和他恩恩爱爱。不过他自己不碰,并不意味着可以允许别人碰,哪怕是景逸尘这样仅仅出于友情的都不行。朱棣努力挣扎,想自己先重获自由,然后再把叶咏乐从景逸尘的臂怀中挖出来,无奈燕王殿下比力气比内力都不是景大侠的对手,只能一边想念自己还是受德时一身能托梁换柱的蛮力,一边盼着景逸尘自己良心发现早点放手。   景逸尘抱了半天,还意犹未尽地一边一个勾着朱棣和叶咏乐的脖子:“你们两个太够兄弟了。”   “怎么了?”叶咏乐不解。   “我要和咏悦成亲了。”景逸尘乐得几乎要飞起来。   “恭喜。”朱棣还在努力想摆脱景逸尘的“钳制”,然后把叶咏乐“救”出来。   “不过还是多亏了你们。”景逸尘双臂一收,又把朱棣和叶咏乐抱了个满怀,“小棣棣,幸亏你把咏乐抢走,叶盟主不得不给咏悦招赘,结果身家好的不肯入赘,身家差的他又看不上,最后白白便宜我了。”   小棣棣?朱棣的“小棣棣”确实够小的。不知为什么,叶咏乐分明面无表情,朱棣却从他脸上读出了这样的意思。   “别那么叫我行不行?”朱棣被景逸尘勒得都快断气了,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挣扎出一点能让他呼吸的空间,“你不是独子吗?你爹娘同意你入赘?”   “那当然。”景逸尘十分得意,“我和我爹娘说了,要是他们同意我入赘,除了第一个儿子姓叶,其他的孩子都姓景,如果不同意,我就出家,让景家断子绝孙。”   “你……够狠。”朱棣朝景逸尘竖了竖大拇指。景姓不是什么大姓,本就人丁稀少,要是凤阳景家再断了后,只怕天下的景姓人都剩不了多少了。朱棣不由得感慨为什么自己没有一个很稀罕的姓氏,兄弟还多得两只手都数不过来,否则他也能用同样的方式逼朱元璋和马秀英就范……不过他看上的是个男人,出家和娶叶咏乐的后果是一样的,根本起不到威胁作用。   “不过要不是你们两个帮忙,我连做赘婿的机会都没有。”景逸尘满脸幸福地把头埋在朱棣和叶咏乐之间,“这辈子能认识你们两个真好,为了成全我和咏悦,在咏乐的婚礼上演了一出闹剧。只可惜这样一闹,咏乐这辈子就算毁了。”   “原来如此。”叶咏乐像是突然明白了什么,一弹景逸尘手臂上的麻筋,从他的胳膊下面钻出来。   “鬼才有心思成全你。”朱棣也不知道一下子从哪儿来的力气,挣脱景逸尘,便去追叶咏乐,“咏乐,别误会,我去婚礼上抢亲是真的爱你啊,和你姐姐没关系……”   叶咏乐不理会朱棣,转过身来,看到朱棡不知何时出现在他身后,一下子停住脚步。   这就是把朱棣都迷得七荤八素的人?朱棡也饶有兴味地打量他。朱棡没有断袖之癖,不过出于好奇和纨绔子弟的时髦,他也去妓院找过小倌,但从没见过以色事人的男子能长成这样。分明是男子,偏偏眉眼如画,分明是如此秀美的五官,偏偏不会让人认错性别。如果仅仅是论相貌,比叶咏乐更漂亮的男子,朱棡也不是没见过,可他从没见过有人会如叶咏乐一样,带着一股谪仙般不沾人间烟火的清雅高远。分明只有十几岁的年纪,正是好高骛远的时候,动人的水眸却是古井无波,与其说像老僧,不如说更像是神龛中的菩萨,四大皆空,人世繁华在他眼中皆为无物,这份清高反而更让人想把他从神坛上拉下来,让他沾染上人世间的烟火气。尤其可笑的是这么个谪仙般的妙人儿站在还穿着朝服没有换下的朱棣身边,一个温润,一个霸气,一个俊秀,一个邪魅,一个淡漠中带着几分清高,一个妖冶中带着几分张狂,一个如隐士不问世事,一个如霸主君临天下,分明同为男子,分明是极端相反的性格,两人在一起,竟像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朱棣生怕叶咏乐误会他抢亲的意图,忙不迭追上来,心肝宝贝的肉麻话说了一箩筐,见叶咏乐没反应,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才刚发现眼前多了个朱棡:“三哥?”   原来是晋王。叶咏乐立刻跪下行礼,可即使是如此谦卑的姿势,朱棡都能从中品出几分不屑,仿佛在他眼里,朱棡这个三皇子都不值得他一跪。   “免礼。”朱棡都有些被他的气势镇住了,几乎是出自本能地伸手扶住叶咏乐,“四弟,这就是你看上的人?”   朱棣没有回答,只是瞪着朱棡扶在叶咏乐胳膊上的手,似乎恨不得把他的爪子剁了。   一开始看到叶咏乐,朱棡对他的印象是静若止水,不动时波澜不惊,一旦动起来,就是惊涛骇浪之势,只是简简单单一个下跪的动作,便把朱棡骇得不敢受拜。听说叶咏乐和朱棣同岁,论月份甚至还没朱棣大,发现自己居然被一个还没有自己年纪大的小孩吓住了,朱棡觉得十分丢脸。   为了挽回面子,朱棡用扇子挑起叶咏乐的下巴,故意做出一副轻佻的模样,像是在集市上挑货品一样左右打量他的长相:“还真是个美人儿。头发油光水滑,一看就是欲求不满的下贱货色,皮肤又白又嫩,比女人还好。说点什么来听听……嗓音也清脆,想来在床上叫起来更动听。琴棋书画都会不会?啊,本王忘了,老五给我看过,他那本《救荒本草》上的CHA图就是你帮他画的,工笔画的功底不错,是个懂情趣的人。其实不懂情趣也没什么,”朱棡用下流的目光从上往下打量叶咏乐的身材,“这纤细的小身板在床上的滋味肯定更诱人,难怪四弟都会看上你。反正别人找你,也就图个房帏之趣,有这一身床上功夫在,还费心学那些个附庸风雅的东西干什么?”   听到朱棡的YIN言秽语,朱棣的脸都绿了。叶咏乐却还是一副无悲无喜的面孔,只是眼神中似乎讥诮之色更甚,让朱棡觉得自己像个傻子。   “挺清高啊。”朱棡用扇子拍了拍叶咏乐的脸颊,“摆出这么一副清高的面孔,倒是更让人想作践……”   “三哥!”朱棣终于忍无可忍,一把拍掉朱棡的扇子,挡在叶咏乐面前,不让他看,“三哥,你到底想干什么?”   “来看看是哪个男狐狸精有本事把你迷成这样。”发现朱棣气急败坏,朱棡终于找回了一点威严感,用更下流的目光盯着叶咏乐打量,“果然是个美人,不知和青楼里的小倌比,滋味如何。四弟,让三哥也尝尝他的滋味怎么样?”   “三哥,别开玩笑了。”朱棣的眉头蹙得死紧,在背后抓着自己的拳头,才不至于打上朱棡的脸。   “舍不得?”朱棡带着几分戏谑打量朱棣,“小气鬼。”   他放弃了?不仅是朱棣,他身后的叶咏乐也悄悄地松了一口气。要是朱棡继续胡搅蛮缠下去,景逸尘肯定不会袖手旁观,万一他区区一个平民打了晋王……好不容易遇到真命天子,叶咏乐可不希望姐姐还没过门就守寡。   “这样吧,三哥拿其他女人和你换怎么样?”朱棡换了一副轻松的口气,“晋王府的小妾婢女随你挑,你要了就从此归你,只要你让三哥跟他春风一度。”   “你休想!”朱棣不自觉地按上腰间佩剑的剑柄。   “哟哟哟,为了个男宠,至于气成这样?”朱棡往后退了一步,“老四,我可是你亲哥。你为了个男宠,连手足之情都不顾,真是让哥哥寒心哪。”   “他是我的爱人,不是男宠。”朱棣几乎是一字一顿地纠正道。   “爱人?”朱棡不屑地一笑,“你把他当爱人,他把你当什么?摇钱树而已!喂,小美人儿,你愿意跟本王回去吗?本王的模样是没有四弟好,可是更受父皇宠爱,老四能给你的东西我都能给,而且只会更好。跟我回去怎么样?”   “无妨。”叶咏乐牵了牵嘴角,“一样是以色事人、让人看不起,伺候谁都是一样。”   “瞧瞧,你的小美人根本就没把你放在心里啊。”朱棡面露得色,“四弟……”   “他心里有我没我是他的事,我心里有他没他是我的事,都不劳三哥费心。”   “四弟,哥哥是为你不值啊……”朱棡还想嘴硬几句,“你为人家掏心掏肺,人家对你不冷不热,你还为了区区一个男宠得罪父皇……”   “不劳三哥费心。我爱对他掏心掏肺是我自己乐意,就算一片真心被他踩在脚底下糟践,我也一样乐意。”朱棣盯着朱棡,直盯得他心里发毛,“今天的事,我就当是三哥开玩笑了。来人,送客!”   朱棡原本还想再胡搅蛮缠,可是往日里嘻嘻哈哈装傻充愣的四弟现在像是换了个人一般,全身上下都充盈着慑人的杀气,好像要是朱棡再敢不知趣,他就会让他当场血溅五步。   “小孩脾气,自己看上的就不准别人碰,你当我真的看得上他?三哥就是来告诉你一声,大哥为了成全你们,向父皇提出要把朱允炆过继给你,替你开枝散叶,就这事。”朱棡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说完便赶紧开溜。   赶走了朱棡,朱棣松了一口气,连忙搂过叶咏乐:“吓到你了吗?”   叶咏乐没觉得朱棡有多可怕,只是好奇了一下怎么被封为晋王的人都那么恶心,上辈子的杨广也是,这辈子的朱棡也是。   难得有机会在叶咏乐面前逞英雄,见叶咏乐没推开他,朱棣趁机多抱了一会儿。原本气氛正好,一直旁观的景逸尘突然开口:“我说,你们的事说完了没?能不能等一会儿再亲热?我还有要紧事要问咏乐。”   “什么事。”叶咏乐毫不留情地推开朱棣。   “怎么得到你姐姐的心?”景逸尘无视似乎因为叶咏乐的一推一下子从天上摔下来的朱棣,只关心他自己的事。   “心?”叶咏乐挑了挑眉毛,似乎没听明白。   “就是……怎么让她喜欢上我。”景逸尘抓了抓头发,“这么说吧。我爹娘和老丈人丈母娘都同意我们的婚事了,可是咏悦说只把我当哥哥,所以我想来讨教一下怎么才能让她心甘情愿地嫁给我。”   “何必费事?爹娘同意了,她不嫁也得嫁。”就像叶咏乐被燕王看上了,爹娘不给也得给。   “这不一样。”景逸尘为措辞考虑了一会儿,“能娶到她,我确实很开心,以前甚至想过哪怕不择手段地得到她也好。不过现在已经定了亲了,再想想,我总觉得如果得不到她的心,光得到她的人,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朱棣在一旁大点其头:“我也是这么觉得。咏乐,帮帮他吧。”   叶咏乐想了想:“姐姐的心和胃是长在一起的。你会做饭吗?”   “会。”景逸尘答得毫不犹豫。   “你会做饭?”朱棣有些吃惊,“景大少爷,家里有那么多人伺候你,你还需要自己学做饭?”   “说起来还得多谢你。”见朱棣和叶咏乐都是一头雾水,景逸尘十分得意,“当初小棣棣在天香楼设宴向咏乐道歉,可是你们两个没多久就走了,我和咏悦觉得剩下那么多菜很浪费,就……”   “明白。”叶咏乐不难想象叶咏悦在餐桌上优雅地风卷残云的身姿。尽管出生在豪门大户,家教极严,叶咏悦的吃相不难看,能不被她的饭量吓倒的人,除了景逸尘以外,叶咏乐还没见过第二个。   “可是那天原本说好是小棣棣请客,我也没带多少银两,然后你们点完一桌子山珍海味就走了,我付不出饭钱,只能留在天香楼里洗了两个月的盘子抵账。”   他不会赊账吗?就算不赊账,随便找个小伙计去景家跑一趟取钱,或者自己拿随便哪个玉佩之类值钱的小玩意儿抵押一会儿,再回去取钱不就行了?凭景家的财力和一家人对景逸尘的宠爱,用得着他去卖身洗盘子来抵账?叶咏乐和朱棣从彼此的眼神中读出了同样的意思。   “不过说起来也是因祸得福,我洗盘子的时候偷师偷来不少做菜的经验,现在天香楼里的厨子会做的菜我都会,而且肯定不比他们差。”   傻人有傻福,说的就是景逸尘吧?叶咏乐有些哭笑不得:“回去做一桌子拿手菜,然后让姐姐去吃,告诉她这都是你做的,她一定愿意嫁给你。”   “这么简单?”景逸尘两眼放光,“咏乐,你真是太……”   见景逸尘要往叶咏乐身上扑,朱棣连忙抢先拦腰抱住他:“事说完了没有?说完了就赶紧让姐姐看看你的厨艺去。”扛起景逸尘就往门外走。   景逸尘现在满脑子只有赶紧去心上人面前显摆显摆自己的厨艺,然后享受她的崇拜,一出门便要往红枫山庄赶,又被朱棣拽回来。   “兄弟,我可够帮忙的了。”   景逸尘直点头。   “那你也要帮帮我的忙。”   景逸尘继续点头:“说吧,只要是力所能及的,我一定帮。”   “帮我问问咏悦小姐,该怎么得到咏乐的心。”   景逸尘一脸不解。   “就像你说的,如果得不到他的心,光得到他的人,根本没有意义。”朱棣叹了口气,“可是我什么都投其所好,他还是这样不冷不热。”虽然朱棣知道,叶咏乐的冷淡都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所有的一切都是他自作自受。   “这也叫‘不冷不热’?你在开玩笑吗?我认识了咏乐十几年,还从来没有见过他这么开心。”   “开心?”朱棣愣住了,“他这样叫开心?”   景逸尘点头:“咏乐以前总像个活娃娃一样,对什么事都不关心不在乎,好像根本没有喜怒哀乐,见到你以后,他才开始像个活人。”   “他……真的?”朱棣抓着景逸尘的肩膀,像是抓到了救命稻草,“我在他眼中依然是特别的吗?”   “他这会儿不就是在和你闹别扭吗?”景逸尘想不明白看起来挺聪明的朱棣怎么会连这都看不出来,“咏乐对人一直都很淡漠,别人对他好也罢,坏也罢,他都是要么不理不睬,要么轻而易举地赶尽杀绝,对谁都是不咸不淡,好像从来不曾把任何人放在心上。可是在你面前,他会故意招你惹你气你,存心和你过不去,好像就是想试试你对他有几分心,才故意对你摆出一副冷面孔,一见你关心他在乎他,就高兴得像什么一样。尤其是你那句‘掏心掏肺由他糟践’,把他高兴得都快板不住脸了……”认识叶咏乐十几年,景逸尘几乎是第一次看到叶咏乐那么像个普通人,所以刚才朱棡出言不逊,他光顾着看好戏了,根本就没想到挺身而出。   “真的?”朱棣两眼放光,“他……那你觉得他对我是什么样的感觉?既然他心里有我,为什么要装出这么冷漠的样子?还故意气我。”   “怎么说呢?”景逸尘为措辞考虑了一会儿,“就好像是你以前亏欠了他什么,他觉得总是他围着你转,你满不在乎,有些吃亏,可是又遏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所以存心对你不理不睬,又存心招惹你,要换成他甩脸子你围着他转,他心里才痛快,才肯坦然面对他对你的感情。说真的,我认识咏乐也有十多年了,还从没见过他对谁这么上心过。我说开玩笑开到这里也差不多了吧?两个大老爷们像小两口打情骂俏,你们不嫌肉麻?”   红莲从没见过白鲤在别人面前是什么样,原来他摆出来的这副冷面孔就是对朱棣有意。   “原来如此!”朱棣大喜过望,狠狠地亲了景逸尘一口,才跑回燕王府,“咏乐宝贝……”   他被亲了?他居然被一个男人亲了?!他居然被一个男人嘴对嘴地亲了!景逸尘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立刻蹲在墙边又是吐口水又是擦嘴,决定以后一定要躲得朱棣远远的,免得再被他一时兴起,逮谁亲谁。 ☆、第十四章 魔   以前朱棣要求立一个男人为王妃,朱元璋可以当作他是少不更事,现在朱棣可以为了个男宠,差点和自己的亲兄弟动手,——而且是对朱元璋最偏爱的朱棡动手,——朱元璋就不能再当他是不懂事了。于是燕王府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来人名叫阎青书,自称是晋王府的门客,点名要见叶咏乐,说是来替晋王向叶咏乐道歉。   朱棡跑来燕王府,对着叶咏乐说尽下流话,最后被朱棣赶出去,现在居然只派了个门客来道歉,实在是让人忍不住为叶咏乐不平。不过阎青书倒是很客气,一张说不上好看也说不上难看的大众脸上永远挂着一张招牌式的烂好人笑脸,一看就是个没原则的好好先生,让人哪怕不待见他的主子,也不忍心赶他走。   朱棣还在为封叶咏乐为王妃的事对着朱元璋死缠烂打,没有回府,门人不敢私自接待陌生人——尤其是刚刚来惹过祸的晋王的人——惹怒燕王,更不敢把晋王的人拒之门外,左右为难之下,先去请示了叶咏乐,有了他的话做靠山,才把阎青书请进府。   阎青书似乎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会吃闭门羹,能被叶咏乐请进去,简直是受宠若惊。落座后丫鬟来奉茶,阎青书哪怕对倒茶的丫鬟都是客客气气,好像王府的丫鬟在他眼中都是千金小姐。   丫鬟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奇怪的客人,摆完茶退下后,还躲在院子里的树后面看,越看越觉得阎青书乍一看貌不惊人,但是越看越顺眼,正看得起劲,突然被人一掌拍在肩膀上。   “落英!吓死我了……”看到是另一个小丫鬟,先前偷看的丫鬟吓得直拍胸脯,接着就和落英打闹起来,“你知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   “蝴蝶姐姐,看上了叶公子,小心王爷吃醋哦。”落英一边招架,一边继续取笑蝴蝶。   “谁看上叶公子了?”蝴蝶急得直啐落英,“我看的是来的客人。”   “哪个客人?”落英也凑过去看。   “他说他叫阎青书,是晋王的门客。”蝴蝶凑到落英旁边,“名字好,脾气也好,就是姓得不好。这么个好好先生,偏偏姓阎王的阎。”   “人长得丑,年纪又大。”落英觉得阎青书坐在叶咏乐身边,两厢一比较,说他“相貌平平”都是抬举,“蝴蝶姐姐,王爷和叶公子都那么俊,你的眼光怎么还是那么差?”   “你懂什么呀?王爷和叶公子俊是俊,可他们都像是天上的仙人一样,可望不可及,阎先生这样的才是……”蝴蝶突然住嘴。   “原来蝴蝶姐姐是动了春心了。”落英掩着嘴直笑。   “死丫头!”蝴蝶抓着落英又要打。   落英一边躲,一边继续取笑她:“蝴蝶姐姐呀,阎先生都那么大年纪,说不定家里的孩子都有你大了。你要是嫁过去,给人家做小妈……”   “死丫头,再胡说八道,看我不撕了你的嘴……”蝴蝶又羞又急,更是抓着落英不依不饶。   两个丫鬟打打闹闹,突然撞到了人,见是张玉、朱能、邱福,连忙让到一边。   “你们在看什么?什么严先生?”朱棣每天临走时都要交代一遍,他不在的时候一定要保护好叶公子,三个跟屁虫自然不敢掉以轻心。张玉听说晋王派了人来见叶咏乐,又听两个丫鬟说起“严先生”,却怎么也想不起来朱棡的手下有哪个姓严的。   “就是阎青书阎先生,说是晋王的……”   “什么?”朱能突然大叫,“那个笑脸阎王来了?”   “锦衣卫里的那个笑脸阎王?”张玉赶走两个丫鬟,躲到刚才她们躲的地方看了看,“士弘(朱能字士弘),你过来看看,他就是笑脸阎王?”锦衣卫都是皇帝内侍,和外臣没什么太多的接触,张玉这个半路出家的只对其中的几个名人有所耳闻,自然不比根正苗红的朱能熟悉。   “不用看了。”朱能甚至都懒得走过去,“就阎青书那张脸,盯着看一个时辰都记不住。落魄书生打扮、整天笑呵呵的是不是?那就肯定是他没错了。”   张玉按照朱能说的特征看了看,倒抽了一口冷气:“恐怕大事不妙。”阎青书在锦衣卫中能出名,甚至知名度还在当时的锦衣卫指挥使毛骧之上,就是因为此人平时一副烂好人模样,其实是个心狠手辣的主儿,精通各种酷刑,而且花样层出不穷,不论是逼供还是折磨人,此人都稳坐头一把交椅。如今叶咏乐被他盯上,只怕凶多吉少。   三个侍卫几乎把心提在嗓子眼,那边叶咏乐和阎青书已经站起身,三个人以为他是要送客,忙不迭迎上去,非要亲自把阎青书送出燕王府的大门才放心,不料叶咏乐说要和阎青书出一趟门,如果朱棣回来时他还没有回来的话,让他们转告一声,就说叶咏乐很快就会回来。   跟着阎青书出去,他还有命回来吗?朱能是个直肠子,父亲死得早,母亲简直就是他的命根,既然叶咏乐是他母亲的救命恩人,他就无论如何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去送死。朱能没想过自己区区一个燕王府侍卫有多少资格阻碍锦衣卫办事,只知道决不能让恩人羊入虎口,想要阻止叶咏乐,就被邱福捂着嘴拽回去,而张玉居然也只是叮嘱了几句路上小心之类的话,就让叶咏乐跟着阎青书走了。   眼看着叶咏乐的身影和阎青书一起消失在街角,朱能一使蛮力,几乎把邱福整个人都甩出去,抓过张玉的领子破口便骂:“你小子今天是吃错什么药了?竟然让叶公子跟着那笑脸阎王走。叶公子多好的人,上次你儿子的病也是他治好的,你就把他往火坑里推,良心让狗吃了?”   张玉的耳朵被朱能的大嗓门震得“嗡嗡”直响,好不容易才恢复听觉,抹了一把脸,擦掉朱能喷上来的口水:“我们有资格妨碍锦衣卫吗?”   “没资格又怎么样?别的不说,就说王爷回来后要是不见了叶公子,咱们怎么向他交代?!”朱能见张玉依然无动于衷,把他往旁边一扔,就要去把叶咏乐救回来。   “叶公子武艺高强,如果只是动私刑,阎青书未必是他的对手。”邱福拦住朱能,难得开金口。   张玉也点头表示同意:“而且不知为什么,刚才看叶公子的样子,我觉得我们该担心的是万一阎青书有来无回,我们该怎么向皇上交代。”   什么意思?朱能听不明白,看向邱福。   想起刚才叶咏乐的眼神,邱福咽了口唾沫,觉得张玉说得十分有理。   *****   先前阎青书和叶咏乐交谈时,就觉得他好像身体不舒服,一直都是昏昏沉沉,和他说话也是心不在焉,正考虑该怎么骗他出燕王府,不料叶咏乐自己提出王府中人太多,要和阎青书出去走走,而“出去走走”的目的地居然是应天城外的乱葬岗。   “阎先生,我看这里是个谈事的好地方。”叶咏乐一直走到乱葬岗中间,确信四下里只有死人没有活人,才停下脚步。   “你早就知道我是谁了对不对?”阎青书终于敛起笑容,换上一副悲天悯人的神色。其实叶咏乐是个挺讨人喜欢的孩子,知道自己命不久矣,也不多做无谓的抵抗,反而自己走到乱葬岗来,还省了阎青书帮他处理尸体的麻烦。这样的好人实在不多见。   “叶某虽是武林晚辈,但也听过‘阎王殿’和‘笑脸阎王’的名号。”   “‘阎王殿’……想不到阎某退出江湖那么多年,还有人知道我。”阎青书看向天边的彩霞,和被彩霞镀上一层辉煌的年轻人,“蝶公子也是少年英雄,大名如雷贯耳,不输叶盟主当年。”   叶咏乐转过身,却只是看着他。阎青书其实很喜欢看别人发现他的一张烂好人面孔下的真面目时惊讶的表情,可惜晚霞在叶咏乐身后闪耀成一片,他几乎只看得到他的一个剪影。   “其实我对你们叶家也没什么私怨。毕竟研究酷刑这种爱好不是人人都能接受,在大多数人看来,阎某确实是邪魔歪道,叶盟主当年初出茅庐,会借铲平‘阎王殿’来立威,也是情理之中。”说到这里,阎青书忍不住失笑,“说起来,阎某还得谢谢叶盟主,如果不是他,我不会退出江湖进入公门,一下子从邪魔歪道成了官差,所学所乐也有了用武之地。”   叶咏乐抬起手来,阎青书以为他是要发暗器,结果他只是掩着嘴偷偷地打了个呵欠,便又放下了。   “你也不必为了当初铲平逍遥宫的事而觉得惭愧。”阎青书干咳了两声,以掩饰适才的尴尬,继续说,“逍遥宫宫主阎如玉确实是我的胞妹,我们兄妹的感情也极好,不过你也是被你的大师兄所陷害,才会去逍遥宫。我知道如玉练功要靠吸取童男的内力来精进,如果你不杀她们,就是她们来杀你,你不过是自保罢了。况且如玉会被一个只有八岁的孩子杀死,只能怪她自己学艺不精,就算不被你杀死,以后落到那些自诩名门正派的伪君子手中,只怕下场会更惨。能把如玉养的销魂噬骨蝶带走,还能把它们训练得如臂使指,也是你的本事,阎某不会不顾江湖道义以大欺小,硬要你还回来。江湖本就是弱肉强食的地方,技不如人,就只有任人宰割,无怨无悔。虽然如玉风华正茂,便香消玉殒,实在是令人惋惜,至少你没有羞辱于她,阎某还是十分感激的。”   天边只剩回光返照的余晖,在叶咏乐身后闪耀成一片,像是他自己在发光。阎青书没有听到叶咏乐的回答,只看到他似乎在揉眼睛。他是困了?都快长眠不醒的时候了,他居然还有心思想睡觉?这孩子真有意思,有意思得阎青书都快舍不得杀他了。   “平心而论,阎某真的十分喜欢也十分欣赏你,如果可以的话,实在是不想与你为敌。可惜皇上有令,阎某只是听令行事,不得不从。”阎青书摸向藏在袖中的判官笔,“你是第一个让阎某不想慢慢折磨的人。人生难得一知己,阎某一定会让你走得毫无痛苦。锦衣卫的俸禄不多,阎某也没多少积蓄,但是一定会买口薄皮棺材回来安葬你,不让你曝尸荒野。”   “说完了吗?”   天完全黑了,叶咏乐身上的光芒却没有退去,照亮他身边不知何时出现的几只销魂噬骨蝶。脚下尸骨皑皑,身边紫黑色的蝴蝶如勾魂使者,一身白光的叶咏乐看起来就像个幽灵。   这是怎么回事?销魂噬骨蝶喜欢炎热潮湿的气候,当年阎如玉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又是建暖房又是引泉水,才让它们在中原存活下来,这种受不得冷的东西怎么会在大冬天出现?阎青书终于挂不住一贯的烂好人面孔。   “如玉,你哥哥来了。”叶咏乐却连眼皮都不抬,手一指,一只特别大的销魂噬骨蝶向阎青书飞来,同时空中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哥?”   “如玉?”阎青书吓了一跳,但是很快就回过神来,“原来是腹语术。想不到蝶公子如此多才多艺。不过这点小把戏,只能骗骗小孩,骗不了阎某这样的老江湖。”   “哥,我真的是如玉啊。”那只蝴蝶飞得更近了一些,“叶公子是天上的神仙,是他把我和一众姐妹的灵魂转移到蝴蝶体内。”   “你变成蝴蝶了?”阎青书只觉得好笑,“蝶公子,别玩了好吗?虽然我不怪你杀我妹妹,但要是你再这样羞辱于她,就别怪阎某出尔反尔了。”   “叶公子没杀我们,是我们自愿做蝴蝶的。”阎如玉的声音忙不迭为叶咏乐分辨,“生前造下的孽都记在阎王账上,死后都要一一清算,我们都造孽太多,我们杀死的人都会在我们死后来向我们索命。叶公子是在帮我们,让我们的灵魂附在蝴蝶身上,死后以蝴蝶的身份转世,索命的冤魂就找不到我们,也没法向我们索命了。现在我们虽是蝴蝶的身子,却不在生死簿之上,勾魂使者不会来勾我们,甚至可以活得比凡人都要长。而且叶公子对我们很好。哥,你也来吧。我实在是不忍心看你以后一个人在地狱受苦受难。”   “我像是还会相信这种鬼话的年纪吗?”阎青书似笑非笑地看着叶咏乐。   叶咏乐又是一个呵欠:“要不你也去阴曹地府看看吧,随便你。这边鬼气重,去阎王殿也方便。”   两刻钟后,阎青书在原地扑腾着双手,还不时看看两旁,似乎纳闷自己怎么飞不起来。   “看来它还不太习惯人类的身体。你觉得蝴蝶的身体怎么样,阎青书?”叶咏乐摊开手掌,掌中一只巨大的销魂噬骨蝶飞得颤颤巍巍,似乎也很不习惯刚得到的翅膀。   *****   朱棣屡次胡搅蛮缠,朱元璋也火了,干脆当着他的面拟诏封徐妙云为燕王妃,写完就派人去徐达家宣旨,给朱棣下最后通牒,要么乖乖地和那个男人断绝关系娶徐妙云,要么干脆把燕王的头衔交出来,从此断绝父子关系。朱元璋以为自己如此强硬的态度应该能让朱棣就范,不料朱棣不假思索地跪下叩谢朱元璋十多年来的养育之恩,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断绝关系,气得朱元璋下令把他拖出去打了一顿,再赶回燕王府好好反省。   景逸尘说了,叶咏乐现在的冷漠是在考验朱棣对他的心,如果看到朱棣为他挨了打,一定心疼得不得了。朱元璋也怕真的打伤朱棣落下残疾,打的是屁股,帮他在这种地方上药,可就是只有最亲昵无间的人才有的特权了——毕竟是这么敏感的地方,上个药说不定上着上着,就摸到什么不该摸的地方了,摸着摸着,就开始做和上药没关系的事了……甚至可能叶咏乐看到朱棣为他伤得那么厉害,一感动就以身相许。虽然身上痛得他龇牙咧嘴,朱棣心里还是挺高兴,带着满脑子不适合未成年人的“上药”画面回到燕王府,就听说叶咏乐被锦衣卫带走了,而且来带他的还是锦衣卫中以残忍嗜血闻名的“笑脸阎王”阎青书。   于是叶咏乐回到燕王府的时候,就看见张玉、朱能、邱福三个人一起拽着朱棣,不让他出门。   “咏乐?”看到叶咏乐毫发无损地回来,朱棣立刻扑到他身上,“吓死我了。你没事吧?”   “没事。”叶咏乐被他扑得一个踉跄,若不是被朱棣反手抱住,差点摔倒在地。   看到叶咏乐安然无恙地回来,朱棣才想起他的爱人是什么人,阎青书区区一个凡夫俗子,怎么可能把他怎么样?再想到自己刚才的担心,不由得哑然失笑。   “叶公子,你怎么回来的?”朱能往门外张望,“那笑脸阎王呢?”   阎青书听到有人叫自己,忘了自己已经是蝴蝶了,就要往外飞。   “吓跑了。”叶咏乐一伸袖子,把他兜回来。   “吓跑?”张玉和邱福的眼珠子瞪得几乎要掉到地上。   “谁让他那么没戒心,知道我擅使毒,还敢喝燕王府的茶。”叶咏乐一手掩口,又是一个呵欠溜出嘴边,“我给他下了点致幻药,然后带到乱葬岗,他看到被他害死的人来找他索命,就吓疯了。”他去阎王那里走了个后门,把蝴蝶和阎青书的灵魂换了换,现在在阎青书身体里面的是蝴蝶的灵魂,在不知情者看来,就是阎青书疯了。   “吓……疯?”朱能盯着叶咏乐。比起叶咏乐被锦衣卫带走还能活着回来,他更无法相信不计前嫌地救治他母亲的大恩人会做出把一个大活人生生吓疯的事。   “我早就说过不要叫我大夫。”叶咏乐像游魂一样往里走,“周王那样仁心仁术的才是大夫,我这样有医术没医心的配不上那么高尚的称呼。”   “累了吗?”朱棣注意到叶咏乐似乎没睡醒,赶走三个碍事的跟屁虫,先带他回屋,“我让人把饭菜端到房里来,先吃了晚饭再睡。今天有你喜欢的油爆虾。”   油爆虾?叶咏乐突然跑去墙角吐了。   “咏乐?”   “我没事。”叶咏乐好不容易才止住恶心感,示意朱棣不用担心,“晚饭还是帮我准备点清淡的东西。”   怎么回事?叶咏乐不是最喜欢虾了吗?朱棣有些纳闷:“弄条清蒸鲤鱼?”   “好。”叶咏乐没注意到目瞪口呆的朱棣,用衣袖擦去嘴角的酸水,强打精神回房。这几天不知怎么搞的,整天头晕、恶心、嗜睡,还一看到油腻的食物就想吐。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都看得出来白鲤是怎么了吧? ☆、第十五章 傻   朱元璋派阎青书去对付叶咏乐,却只给了他一个口谕,就是不想和朱棣撕破脸,弄得父子反目,让外人看笑话。   千错万错,自家人总没错。朱元璋一直坚信朱棣的本质还是好的,只要除掉了迷惑他的“男狐狸精”,他的老四还会变回以前那个听话懂事的老四,所以叶咏乐非死不可。不过锦衣卫中有不少在江湖上混不下去的黑白两道英雄豪杰,对叶咏乐的本事,朱元璋从他们口中多少也有些耳闻,并没有指望阎青书一定能马到成功。但是不论谁对谁错,阎青书现在是官差,叶咏乐只是无官无职的平民,阎青书此去能彻底除掉让朱棣迷失了心窍的祸害固然最好,如果反而是阎青书被杀,或者哪怕仅仅是从此失踪,朱元璋也都能以“以下犯上”的罪名光明正大地处死叶咏乐,还能让朱棣抓不到反抗的把柄,不管怎么算都是朱元璋占便宜。可是朱元璋没想到阎青书去了,也毫发无损地回来了,没有受伤没有中毒没有任何的不适,却是彻底得了失心疯,什么话都不会说,只会整天扑腾着手臂往花丛里钻,发现扑腾了半天都飞不起来,便用被子把自己裹成一个蛹,期待能重新长出翅膀。   居然能把锦衣卫中以心狠手辣著称的“笑脸阎王”弄成这样,看来叶咏乐确实是个祸害,绝对不能留。不过自从朱棣上次被打了以后,便一直在燕王府养伤,没有再参加过早朝。朱元璋甚至连“立男人为燕王妃”的谬论都听不到了,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借口再去向叶咏乐寻衅。   朱元璋和朱棣之间因为一个男人引发的“战争”暂时陷入僵局,叶咏乐倒是乐得清静。反正他在天庭有的是后台,任何凡夫俗子都无法耐他如何,正好这阵子身子不舒服,叶咏乐就心安理得地在暴风雨前的平静中过着每天睡醒了吃,吃饱了吐,吐完了头晕,头晕了继续睡的日子,浑浑噩噩中除了纳闷好像每次一睁眼就能看到朱棣以外,几乎不知今夕何夕。   虽然是人的身子,他还是鱼的习惯,叶咏乐理所当然地把呕吐归结为人类的肠胃不习惯他偷吃的蚯蚓,把嗜睡归结为冬眠,把期间遇到的许多奇奇怪怪荒诞不经的事归结为做梦。果然一到开春,呕吐和嗜睡的情况都好了很多。   当然,如果朱棣能少折腾一些,叶咏乐会更感激。   朱棣半夜里心血来潮要叶咏乐和他一起换上平民的衣服出门,叶咏乐从来不曾如此痛恨过自己以什么身份留在燕王府不好,偏偏为了气朱棣,要做他的男宠。现在报应来了,身为男宠,就连个好觉都没得睡。可惜男宠没有忤逆主人的权力,哪怕王爷要拖着他殉情,他都不得不舍命陪君子,更不用说王爷只是要和他一起出趟门而已。   看朱棣在自己家里还要鬼鬼祟祟地躲避巡逻兵,叶咏乐越来越想念温暖可爱的被窝:“王爷,要出去吗?”   朱棣点头:“最好是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出城。”   “把门神叫来不就行了?”   对啊,他还有这两个跟班。朱棣顿时觉得刚才的自己很傻。   门神的职责主要是预防孤魂野鬼闯入民宅作祟,白天不会有鬼魂游荡,所以秦琼和尉迟恭都是晚上值班,此时朱棣一呼便来。叶咏乐呵欠连天地跟着朱棣从秦琼和尉迟恭另外弄出来的通道出去,还迷迷糊糊的满脑子都是回笼觉。朱棣扶着叶咏乐上了一辆马车,车里铺着无比可爱的褥子。朱棣示意叶咏乐再睡一会儿,叶咏乐顿时如蒙大赦。马车四面封闭,外面的冷风吹不进来,里面没有座位,直接在地上铺着厚厚的褥子,就像一张大床,又柔软又暖和。车厢随着行路的颠簸摇摇晃晃,像是个巨大的摇篮,叶咏乐就在里面尽情地睡。不过回笼觉多半睡不长,天刚亮,叶咏乐又开始犯恶心,马车的颠簸弄得他肚子里翻江倒海,只能叫朱棣停下马车,让他到路边吐。   朱棣帮叶咏乐拍背,满是心疼:“要不要先喝点水漱漱口?饿了吗?车里有点心,先稍微吃一点垫垫饥,等到了下个城镇,我们再找地方吃饭。”   叶咏乐擦了擦嘴,打量了一下四周,发现天还没亮,但他们早已到了应天城外:“我们要去哪里?”   “你有什么想去的地方?”朱棣笑得像个等着先生表扬的孩子,“你说去哪里,我们就去哪里。天涯海角,我都随你去。”   “王爷,你今天不用早朝吗?”叶咏乐在朱棣的父母面前的形象已经够糟了,要是朱棣因他荒废早朝,到时候朱元璋再扣个蓝颜祸水的帽子下来,他可不想祸及九族,连累了父母姐姐。   “我区区一个平头百姓早什么朝?”   “平头百姓?”叶咏乐听不明白了。官可以辞,可是和皇帝的父子关系也能辞吗?   “父皇已经给我下了最后通牒,在你和他之间只能选一个……”朱棣舒展了一下手臂,觉得自由的空气让他神清气爽,“我选了你。”   “所以……”   “所以我再也不是什么王爷了,只是你的花花。”朱棣凑到叶咏乐面前,“高兴吗?”   “为了个男宠,连王爷的头衔都不要,值得吗?”叶咏乐没有任何欣喜之色,面无表情地反问,“如果我没记错,只要王爷娶妻,皇上不介意燕王府多个男宠。”   “我介意。”朱棣十分认真地纠正,“我说了,我这辈子是来还你的,只为你活。”   “活得连王爷都做不了?”叶咏乐摇头,似乎颇不赞同他的决定。“这辈子又生为皇亲国戚,为什么不好好利用?我不过是一介平民,你要我留下,我就不敢走。再娶个妻,或者纳个妾,就又能保住王爷的头衔,又能坐享齐人之福,说不定再耍点手腕,费点心机,皇上百年以后,登基的就是你了。你已经做了三辈子明君,知道怎么做个好皇帝,到时候再名垂青史,百姓感恩戴德,民间的呼声一高,天庭再不愿意,也要将你封神。有了仙籍,就有无限的寿命,你再慢慢地软磨硬泡,何愁我没有手到擒来的一天?”   “如果我这辈子还想做皇帝,你会帮我吗?”   “会。”叶咏乐几乎答得不假思索,看到朱棣眼带促狭,连忙补充道,“毕竟玉帝陛下给我的任务是到凡间物色一个明主,我也找不出比转世的唐太宗更好的皇帝了。”   唐太宗?相比商纣和汉武帝,唐太宗在史书上的形象无疑更加光辉伟大,却是红莲最后悔的一辈子。   “可惜我早就做腻了皇帝。”朱棣深吸一口气,又重重地呼出去,“不管你信不信,我转世的时候走的是木桥,原本想投生到穷苦人家,给你做个小厮,想不到阴差阳错,居然成了王爷。”   “我知道。”白鲤亲眼看着红莲上了木桥,自己才去投胎的,所以叶咏乐比朱棣还年幼几个月。   “我原本想做王爷也挺好,可以供你锦衣玉食,想不到最后我为你做的一切都只会给你带来痛苦。既然王爷的头衔没法让你生活得更幸福,那就不要了。”   叶咏乐低下头,掩饰眼中一闪而过的窃喜。   “你说的谋朝篡位来换取做神仙的资格……我不是有七窍玲珑心的比干,根本就从来不曾想到过这一点。我只知道没有你的日子是多么痛苦,痛苦到我一天都熬不下去。”朱棣抓起叶咏乐的手,凑到唇边吻了吻,贴在自己脸上,“别赶我走好吗?现在我只有你了。就算你还不肯原谅我,也别赶我走,就让我跟着你当个小厮,让我能时时看到你。”   “弄个王爷做小厮,我可养不起。”   “我不用你养,还能养你。”朱棣生怕被叶咏乐抛弃,“虽然是私奔,我身上还是带了些银两,够我们花一阵子。等我们找到地方安顿下来,我再出去找工作。虽然生活可能不如在王府那么奢侈,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   “既然决定和父母断绝关系,就别拿他们给你的东西了。”   “可是……”   “我以前闯荡江湖的时候留了点积蓄,量不多,但是两个人找个安静的小地方安顿下来,应该是足够了。至于剩下的,我们两个四肢健全的大男人,总能养活自己。”   “可是我们现在要养三……”朱棣突然意识到叶咏乐在说什么,一脸促狭地凑到他面前,“原来和景大哥说的一样,你真的是在考验我,其实早就存好钱准备和我私奔了,对不对?”   叶咏乐重重地叹出一口气:“我到底是造了什么孽?”   “什么?”朱棣没听懂。   “我到底是造了什么孽?”叶咏乐突然一把拽住朱棣的衣领,把他拽到自己面前,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从牙缝里挤出来,“告诉我,我到底是哪辈子造了什么孽,才摊上你这么个冤家,生生世世都甩不掉。”   “你不是造孽,”朱棣腆着一脸坏笑,一个一个手指地掰开叶咏乐的拳头,“是欠了我的债。”   “哦?”叶咏乐挑起一边眉毛。他怎么记得生生世世都是红莲对不起他?   “你抢了我的心,占了那么久都不肯还,我当然得收点利息。”朱棣拉着叶咏乐的双手贴在自己胸前,“生生世世的情债,我就当利息收下了。”   “被剖心处死的好像是我吧?商纣。”叶咏乐被朱棣的厚脸皮气得眉毛直跳。   “我这不来给你做牛做马赔你了吗?”朱棣更加厚颜无耻。   “我们到底是谁欠谁的?”   “说不清楚。”   “那怎么还?”   “既然是一笔算不清的糊涂账,那就谁都别还谁了,永远在一起,再也别分开了吧。”   叶咏乐终于被气得灵魂出窍,甩开朱棣扭头就走:“前面的话就当我都没说过,从此我们两不相欠。”   “你还欠我一样东西呐。”见叶咏乐真的火了,朱棣急得在后面大喊。   “还有什么?”叶咏乐停下脚步,看他还能出什么幺蛾子。   “我前面就想问,你的积蓄养三个人够不够。”   “三个人?”叶咏乐听不明白了,“还有谁?”   朱棣似乎意识到自己说走嘴了,可是叶咏乐盯着他,非要他说出个子丑寅卯来,只能硬着头皮上:“答应我,不论我说出什么,一定要保持冷静。”   叶咏乐很好奇以他数万年寿命累积的见识,还有什么是能让他无法保持冷静的。   “我说的第三个人是……”朱棣顿了很长时间,才咬咬牙说出口,“是我们的孩子。”   “哦,原来是我们的……”叶咏乐的脑子卡住了,“我们的什么?”   “我们的孩子!”朱棣指了指叶咏乐的肚子,“你怀孕了,怀了我的孩子。”   怀孕了?他怀孕了?!他一个大男人怀孕了!叶咏乐仿佛看到“怀孕”两个金灿灿的大字从天而降,把他砸得眼冒金星。   好不容易稳住身子,叶咏乐低下头看了看依然平坦的腹部,用颤抖的手指搭上自己的脉搏,突然双膝一软。   “咏乐!”朱棣见叶咏乐的身子摇摇欲坠,连忙三步并两步上前扶住他,“咏乐,你没事吧?”虽然他自己发现的时候,也花了很长时间,才接受男人也会怀孕这个事实。   “骗人的吧?”叶咏乐牵了牵嘴角,还想自欺欺人,“男人怎么会怀孕?一定是我弄错了。”诊脉可是一件很费精力的事,如果不集中注意力,很可能误诊。他这几天吃不好睡不好,诊脉的水平自然也是急剧下滑,一定是误诊!对,就是这样。男人怎么可能会怀孕呢?他这一定是误诊。   “没弄错。”朱棣毫不留情地戳破叶咏乐的侥幸心理,“我已经带你看了十几个大夫了,个个都说是喜脉。”   “什么时候?”叶咏乐没有一丁点印象。   “阎青书来过以后。”朱棣怕他再倒下来,原本想扶着叶咏乐在车辕上坐下,后来想起孕妇不能受凉,于是自己坐下,让他坐在自己身上,“本来我也只当你整天昏睡不醒是冬眠,呕吐是吃坏肚子,可你出去见过阎青书回来以后,晚饭吃了半条清蒸鲤鱼,还蘸光了两碟子醋。”   他吃过吗?没印象了。叶咏乐只记得每每到了冬天,就必须有人来叫他吃饭,不然他能在冬眠中把自己活活饿死。朱棣叫他吃饭叫得比谁都勤快,导致他严重睡眠不足,味觉也被每天的晨吐毁得差不多了,只会捡清淡少油咽得下去的吃点,根本没注意到过自己塞进肚子里的是什么。   “我一开始怕你是出去以后被阎青书调了包,想给你把把脉来确认身份,——毕竟外貌可以易容,你从玄慈大师和张真人那里抢来的一百多年内力冒充不了,——结果摸出来是喜脉。”   “你还懂把脉?”叶咏乐对朱棣的医术水平表示十分的不信任。   “你忘了我们第一次下凡的时候,你为了把我捧上王位,让我学了多少东西吗?”   商朝时巫医的水平能和现代的大夫比吗?叶咏乐挑眉。   “当然,我也知道我自己水平有限,就又带你去外面找了几个大夫看——当然是乔装改扮以后再去。”朱棣一脸憨笑,“他们都说是喜脉,宝宝到现在已经有两个多月了。”   叶咏乐想起来了,他有一次醒来,看到自己穿着女装,偎在同样做平民打扮的朱棣身上,眼前有个老大夫,一边给他把脉,一边喋喋不休地说什么多生气对胎儿不好,小两口没有不拌嘴的,床头吵架床尾和,别再和丈夫怄气了之类的话,而朱棣在旁边笑得像个傻子……因为情景太荒谬,叶咏乐理所当然地将之归为梦境,原来是真事!   “咏乐?”见他一直没反应,朱棣颠了颠膝盖上的人。   “离开以前,你有没有留下信,说我们去哪里了?”   “诶?”确信叶咏乐怀孕后,朱棣就满脑子都是如何在他的肚子显现出来以前瞒着所有人和他远走高飞,根本没想到过其他。   “写封信回去给父母报个平安吧。”   果然还是叶咏乐细心。朱棣只想着要保护心上人和孩子,根本没想到他们两个一走了之,叶长风和林红袖担心叶咏乐的下落事小,就怕朱元璋以为儿子被拐了,一怒之下血洗红枫山庄。   马车里就有纸笔,两个人立刻给各自的父母写信报平安。朱棣叫来秦琼和尉迟恭去送信,叶咏乐却是嘱咐把朱棣写给朱元璋和马秀英的信送去红枫山庄,反而把他自己写给叶长风和林红袖的信送回燕王府。   “这是干什么?”朱棣不解。   “在我的父母眼里,你是强抢民男的霸道王爷;在你的父母眼里,我是恬不知耻的男狐狸精。如果不假装送错信,他们怎么会相信我们是真心相爱的?”   他刚才说什么?他说“相爱”?是“相”爱?也就是说他心里还是有朱棣的!果然,有了孩子就是不一样。朱棣忙不迭打发走秦琼和尉迟恭,搂住叶咏乐不放:“相爱啊,你说我们是相爱,以前果然是在和我闹脾气而已,其实跟本就没想和我分手,对不对?终于肯承认和我是真心‘相爱’了呀?我就知道你不会不要我……”   “还有件事没处理完。”叶咏乐示意朱棣松开怀抱,站起身,“最近的送子观音庙在哪里?”   要不是有了孩子,叶咏乐也不会那么快就死心塌地地回到朱棣身边,朱棣也觉得应该去好好地谢谢送子观音:“附近的城镇应该就会有吧?”   “那就好。”叶咏乐点头,“我要宰了她!”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六章 娘   红枫山庄虽不是什么要地,叶长风弟子上千,其中不乏高手,要潜进来绝非易事。更不用说林红袖长在武林世家,武功造诣颇深,叶长风身为武林盟主,更是自不待言,要偷偷溜进他们房中再全身而退,简直难于上青天。因此看到神不知鬼不觉突然出现在桌上的信,叶长风和林红袖的惊讶可想而知。   信上用陌生的字迹写着“父皇母后亲启”,叶长风和林红袖带着满腹狐疑打开,就看到满纸文字都是难以掩饰的喜悦之情,感谢朱元璋剥夺他的燕王头衔,终于让叶咏乐相信他对他是真心的。既然大明国不能有一个男王妃,他就带着叶咏乐走了,如今既然已断绝亲子关系,父母所予除身体发肤外,他一概不取,十多年的养育之恩无以为报,愿来世再承欢膝下。下面的落款是“不孝子棣叩首”。   原来两个孩子私奔了,给各自父母的留书却送错了地方。   自从朱棣来叶咏乐的婚礼上抢亲,叶长风早就当从来没有过叶咏乐这个儿子,但是林红袖无论如何都割舍不下怀胎十月生下的骨肉,当即拿了朱棣的书信便直奔皇宫。   普通的下级官员都见不到皇帝和皇后的面,更不用说林红袖这样的平民。林红袖已经做好杀进皇宫的准备,不料她才在外面吼了一声,说替燕王送信给皇上和皇后,立刻就有个太监迎了出来,问清林红袖的身份,看了朱棣留下的信,便急急忙忙把她迎进宫,说是皇后已经等候多时。   坐上小太监抬来的小轿,走进重重宫墙,林红袖才意识到自己一个平民妇人是要去见整个大明国最尊贵的女人,急急忙忙地检查自己的头发有没有乱,衣着是不是得体。她今天出门走得匆忙,连妆都忘了化,这样就去见皇后,会不会太失礼了?……林红袖心乱如麻,领路太监却是急得不行,不停地催促抬轿的小太监快走,只恨不能让林红袖自己飞到马秀英面前。   偌大的皇宫九曲十八弯,深宫高墙转得林红袖头昏眼花,好不容易到了目的地,领路太监扶她下轿,说皇后就在前面的宫殿里,让她赶紧去劝劝,就听见里面传出一声中气十足的怒吼:“朱重八!你个王八蛋给老娘滚出来!”   “朕是皇帝,一言九鼎,说不出来就不出来!”   “你个王八蛋有本事躲在下边一辈子别出来!”   这是怎么回事?林红袖傻了。   “哟,你就是那个男狐狸精的娘?长得也挺漂亮嘛,难怪能生出那么个不要脸的骚货。”   是什么人敢对她如此无礼?林红袖初出江湖之时,也常受到登徒子调戏,她的父亲林正云说武林盟主的独苗不能是个弱女子,从来不会护着她,于是林红袖苦练武艺,直到她哪怕独自出去闯荡,也没有人再敢对她出言不逊。想不到时隔几十年,又碰到了这种人。林红袖几乎不假思索地就要出手教训对方,总算及时想起自己是在皇宫里,收住手。   林红袖先前被里面的争吵声吸引了所有的注意,现在才发现殿外还有几个少年,最年长的也不过二十岁左右,最小的才十三四岁,看衣着打扮,不会是太监。   “二弟!”最年长的拉住出言不逊的,然后向林红袖赔罪,“我这二弟不太会说话,叶夫人莫怪。”   “不敢。”林红袖猜得到这里是深宫内院,能出现在这里的男人如果不是太监,就必定身份极其尊贵,也不敢失了礼数,“阁下是……”   “阁下?”出言不逊的哼了一声,似乎林红袖的这声“阁下”是对那人极大的看轻。   “晚辈朱标,是朱棣的长兄。”最年长的少年人长得不好看,却是十分客气,接着向林红袖介绍另外几个,“那是二弟朱樉,三弟朱棡,还有五弟朱橚。”   刚才出言不逊的原来是朱棣的二哥……等等?他是朱棣的哥哥?燕王的哥哥?林红袖看向最年长的少年。他是燕王的大哥,那不就是太子?还有另外几个,都是燕王的兄弟,也就是说都是王爷!林红袖连忙跪下:“民妇叶林氏……”   “叶夫人免礼。”朱标不便扶她,便示意旁边的太监扶她起来,“叶夫人,赶紧去劝劝吧,母后为了四弟的事,已经和父皇吵到现在了。”   太监连忙提着公鸭嗓子禀报:“皇后娘娘,叶夫人林氏求见!”   门开了,马秀英也是穿着便服,鬓发散乱,手上还拿着鸡毛掸子,看到目瞪口呆的林红袖,才有些不好意思地拢了拢头发:“大妹子,你就是叶公子的娘吧?我这幅模样,让你见笑了。”   这是皇后?这就是大明国的皇后?这么个哪怕穿上皇后朝服也像山野村妇的粗鄙妇人就是母仪天下的大明国皇后?林红袖惊得都忘了问礼。   “大胆,见了皇后还不下跪?”朱樉不能怪自己的亲娘贵为皇后,却像个乡下农妇一样在皇宫里乱跑,就只能拿林红袖开刀。   “怎么和叶姨娘说话的?这是对长辈说话的口气吗?”不等林红袖下跪,马秀英就一鸡毛掸子扇在朱樉脑后,接着拉过林红袖赔笑,“大妹子,姐姐我是个粗人,没教好孩子,让你见笑了。快进来坐。”不等别人反应过来,她已经拉着林红袖进屋,毫不留情地把儿子们连同闲杂人等统统关在门外。   虽然四周金碧辉煌,绝不可能是普通人家,林红袖有一种错觉,觉得好像只是到一间农舍去做客。马秀英也不懂拘礼,给林红袖倒上茶,听说林红袖把朱棣的信带来了,当即拿出叶咏乐的留书与她交换。   叶咏乐给叶长风和林红袖的书信与朱棣的大同小异,只说朱棣对他情深难却,不忍辜负,但是分桃断袖之情毕竟不容于世,他不敢玷污武林盟主的英名,便与朱棣远走高飞,父母所予除身体发肤外一概不取,生养之恩唯有来世再报云云。   林红袖看得眼眶泛红,抬起头,只见马秀英也是如此。   “秀英……”与客堂相连的卧房里传出一个可怜巴巴的声音,“我可以出来了吗?”   林红袖循声望去,没看到房里有人,只看到床底下露出一角杏黄色的衣袖:“这是……”   “孩子他爹。”马秀英一拍桌子,“你不是九五之尊一言九鼎吗?大妹子在不方便,不准出来!”   “秀英……”卧房里的声音更加可怜了,“再不出来,早朝要迟到了。”   “早朝知道着急,儿子丢了怎么不知道着急?”朱元璋不提也罢,一提起这事,马秀英更是火冒三丈,“大妹子,姐姐我是命苦,嫁了这么个白眼狼。当初我跟着他吃了多少苦头啊,不但要为他生儿育女,把他们一个个拉扯长大,以前他吃败仗的时候,我多少次舍了性命去救他。他倒好,当了皇帝就佳丽三千,现在连儿子都不要了。我看到叶公子送错了信,就要去找你,可他丢了儿子,还惦记着他的脸面,非要我带上十天半个月都准备不好的狗屁仪仗……你说我当初怎么就瞎了眼,嫁了这么个人啊?”   “姐姐别哭了。男人就这样,不是他们身上掉下来的肉,就不知道心疼。”林红袖也忘了眼前坐的是皇后,拿出手绢给马秀英擦眼泪,“他们播个种就没事了,哪像我们十月怀胎辛辛苦苦地生下来,还要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大,本以为熬出头了,他们居然说不要就不要……”   “叶大侠也是?”马秀英想到叶长风没有跟来,更加同情为了儿子独自闯宫的林红袖,义愤填膺下拉起她便走,“他们做爹的不心疼,咱们做娘的心疼。就这些个没心没肺的男人,不要也罢。大妹子,咱们找儿子去,要是找不回他们,咱们也不回来了。”   这下朱元璋没法继续待在床底下了,手忙脚乱地钻出来:“马秀英,你……”   “我什么?”马秀英一手叉腰,一手拿起鸡毛掸子,大有只要他说错一句话,就把他重新打回去的架势。   “你……”一看马秀英气势汹汹的模样,朱元璋立刻蔫了,“你要去什么地方?”   “我知道你怀疑老四不是你的种。”马秀英一鸡毛掸子打在桌子上,然后直指朱元璋,“老娘这就给你找绿帽子去!”   “秀英……”尽管在家里是个妻管严,朱元璋好歹是堂堂一国之君,现在还有个林红袖在场,朱元璋想找回一点身为一国之君甚至哪怕仅仅是一家之主的威严,“马秀英,你行为如此有失检点,信不信朕废了你这皇后?”   “好啊。”马秀英半点面子都不给,一鸡毛掸子扔到朱元璋脚下,“嫌老娘人老珠黄,就找你的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去,这狗屁的皇后谁爱当谁当,老娘不干了!”   几位皇子都贴在房门上偷听房里的动静,马秀英把门一推,外面摔了一地的滚地葫芦。马秀英对他们看都不看,拉着林红袖大步流星。   后宫佳丽三千不假,一个个如花似玉还无比恭顺,可如果有朝一日朱元璋不是皇帝了,除了一路和他一起苦过来的马秀英,谁还会继续留在他身边?朱元璋舍不得马秀英,可马秀英在林红袖面前半点面子都不留,他也拉不下脸来,只能祈祷她只是发发脾气就算了。   总算天上诸神听到了朱元璋的祈祷,马秀英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又折返回来。   “后悔了?”朱元璋得了便宜卖乖,连忙摆出一家之主的威严。   “朱重八,我忘了告诉你,老娘给你戴绿帽子戴多了,不仅仅是老四,老五也不是你的种。”马秀英把朱橚一起带走,“老五,跟娘一起走,免得你四哥没找回来,回头你爹又把你也赶了。”   *****   林红袖不管不顾地去闯宫,叶长风在家里坐立难安,直等到晌午时分,都不见夫人回来,倒是等来一道圣旨。   莫非林红袖擅闯皇宫,已经被处死?叶长风与林红袖伉俪情深,如果她去了,让他追随地下也无妨,只是叶咏悦和景逸尘正是新婚燕尔,可千万别连累了他们。叶长风带着满腹心事跪下接旨,想不到朱元璋给他的圣旨大致意思是说皇后唆使他老婆和他翻脸,然后带着他的老婆一起离家出走找咱们的儿子去了(话说自从叶咏乐被朱棣抢亲抢走后,叶长风也开始对断袖之事敏感起来,怎么看怎么觉得朱元璋的写法很有歧义)。朱元璋没能拦住那两个女人,不过已经派了锦衣卫暗中跟随保护,让他不用担心,钦此。   这些个只会意气用事的女人,自以为是爱子心切,结果害得家里的男人还要为她们提心吊胆。叶长风听得哭笑不得,往传旨太监手里塞了一锭金子,告诉他林红袖也是自幼习武,作为前武林盟主的千金和现武林盟主的夫人,江湖黑白两道上的人都会给她几分面子,有她随身保护,不用担心马皇后的安全。另外叶长风也已经发动丐帮弟子帮忙找人,一定能尽快将燕王和自己家的不孝子找回来。   传旨太监喜笑颜开,直说叶长风不愧是武林盟主,做事细心,有他这番话,皇上也可以放心了。   送走传旨太监,叶长风拿着有生以来接到的第一份圣旨,仿佛能看到一个和他一样爱妻心切的妻管严坐在皇位上为自家老婆担惊受怕,同病相怜之感顿生。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七章 神   皇宫和红枫山庄鸡犬不宁的时候,应天城外的破庙里,送子观音像个做错事的小孩一样跪坐在朱棣和叶咏乐面前。   “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叶咏乐修长的手指轮流磕着供桌。   朱棣见桌上有灰,连忙用袖子擦了又擦,确定不会扬起灰尘呛到叶咏乐,才重新坐到他身边。   “这个……”送子观音手指对顶,“这个是天庭给神仙们的福利。”   “福利?”叶咏乐挑眉。   送子观音连忙点头:“许多女仙提出只有女仙要受怀孕生产的苦,男仙不用,是男女不平等,不公平。有些男仙也提出只有喜欢女仙的男仙可以有子孙后代,是歧视男仙,也很不公平。所以玉帝下令,神仙不论男女,只要来求子,小神就要有求必应——当然,这是只有神仙才享有的福利,凡人不可以的。”   “有人求过你?”叶咏乐看向朱棣。   朱棣赶紧低头继续打扫卫生:“你看你这庙,比狗窝还脏还乱,姑娘家家怎么能这么不爱干净呢?难怪香火稀少,都没人来了,只有乞丐来住。真是……女孩子这么邋遢,小心以后嫁不出去……”   “虽然都叫‘观音庙’,这里是南海观音的庙,才不是人家的送子观音庙。南海观音才不爱干净呢。人家的庙从来都是香火鼎盛,一直有人打扫的,才不会弄得那么邋遢……”送子观音小声嘟哝,“再说人家是佛教的神,不能结婚的……”   叶咏乐不满的瞥了一眼朱棣:“那好吧,就算男人能怀孕是天庭的福利,为什么怀孕的是我不是他?我可是条雄鱼,莲花才雌雄同体。”   “这个……”送子观音的手指继续顶。   “这个和姿势有关。”朱棣CHA了一句。   “没有没有……”送子观音意识到他在说什么,脸一下子红到脖子根,“是……国神大人,把孩子塞到你的肚子里,是孙大圣的意思。”   “孙大圣?”朱棣想了想,“原来是猴子。”乖儿子,果然是父子连心,知道他要什么。   叶咏乐的手渐渐攥成拳头,关节发出吓人的劈啪声,朱棣连忙乖乖坐到他旁边:“这猴子太不像话了,去把他叫来,我要好好地教训他,怎么可以欺负姑娘家呢?”   他关心的只是猴子欺负送子观音吗?叶咏乐的指关节又开始噼噼啪啪地响。   送子观音如蒙大赦,撩起小猫一样挂在她身上的孩子们飞一般地跑了。   孙悟空被送子观音叫来,就看见叶咏乐在观音庙里追打朱棣。   “乖儿子,来得正好。”朱棣躲到孙悟空身后,“劝劝你娘亲,怀着孩子发火不好。”   娘亲?他也有爹娘了?当初孙悟空从石头里蹦出来,因为没爹没娘,不知受过多少神仙妖怪欺负,后来时间长了,也就看开了,即使和红莲相认,也只敢称他为“主人”。现在他也有爹娘了,还是个身份那么显赫的“娘”,以后他和元始天尊、灵宝天尊是继兄弟,看谁还敢看不起他。向来无法无天的猴子几乎要跪下来:“娘……”   “谁是你娘?!”堂堂七尺男儿居然怀了个孩子,孙悟空的这一声“娘”简直是给叶咏乐的怒火上浇油,“猴子,来得正好,你的棒子借我用用。”   “要干什么?”孙悟空不解地看向二人。   叶咏乐指着朱棣:“我要把这家伙的菊花捅成向日葵。”   “猴子的棒子有一万三千五百斤重,你拿得动吗?”朱棣躲在孙悟空后面拿他做肉盾,“猴子,赶紧劝劝你娘,怀着孩子时千万不能干重活,万一动了胎气就不好了。”   “你们就只关心这个吗?”孙悟空听不下去了。   “那该关心什么?”朱棣和叶咏乐异口同声。   “金箍棒可是我的武器。”虽然是爹娘,拿儿子的武器当情趣用品用,未免也太过分了些。   朱棣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乖儿子,别再到处给老爹我丢脸了。”   孙悟空被他笑得一头雾水。   叶咏乐似乎也觉得有这么个继子丢人:“猴子,你这根是大禹治水的定海神针吧?”   “没错啊。老龙王还舍不得给,俺老孙硬抢来的。”孙悟空还十分得意。   朱棣笑得浑身发抖:“你知道大禹是怎么治水的吗?”   孙悟空摇头。   “他是拿这根棒子捅了龙王。”至于是捅哪里……孙猴子已经有将近两千岁,按神仙的寿命算,也不是小孩了,有些大人的事,不用叶咏乐明说了吧?   孙悟空的下巴掉到了地上:“这……怎么会?”   “不然为什么别人治水都治不好,大禹一个人就解决了?为什么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为什么别人治水都是用沙袋、堤坝,他只用一根棒子?如果不是用在这方面,定海神针为什么要可长可短可粗可细?……”叶咏乐不再说下去。   虽然孙悟空现在是佛教的神仙,不能近女色,以前他在花果山占山为王的时候,整山的母猴都由他一个猴王霸占,小猴十有j□j是他的子孙,有些事他自然明白。不过明白是一回事,接受是另一回事。   “这个……你们骗我的吧?金箍棒这么大这么重,怎么可能是用来做……”   “你知道正常的龙有多大吗?”朱棣偷偷地瞄了一眼叶咏乐,“不是每一条龙都像你娘亲这么……小巧玲珑的。”   “是啊,不然把你整个人塞进去都不够。”叶咏乐回以白眼。   孙悟空已经听得冷汗直淌:“这个……难道……真的是。”   朱棣点头:“你以为东海龙王为什么不肯把定海神针给你?你把人家和老公恩爱的东西抢了,他当然要和你拼命了。”   “你们……是在开玩笑……吧?”至少孙悟空是死也不肯相信他的武器居然是这么一个东西。   “现在东海龙王和西海龙王是一对。定海神针到底是用来干什么的,你可以去问小白龙。”叶咏乐毫不留情地戳破他的侥幸。   “难怪黄狮精偷了我们的武器,却只看中呆子的钉耙。难怪那死猪头老是笑我。难怪一路上的妖怪看到我亮兵器,都是……”一想到自己居然是举着这么个东西走了十万八千里,还动不动就亮出来,孙悟空恨不得就地挖个洞钻下去。   “没错,你是在拿人家的闺房用品当武器。”朱棣看似安慰,实则幸灾乐祸,“乖儿子,赶紧把东西还给人家东海龙王吧,小白龙为了替他后爹把东西要回来,已经跟了你们一路了。”   孙悟空拿出金箍棒,总觉得拿着烫手,就这么还回去又没面子,两难之下,神案下突然钻出个老头:“大圣,你不要的话就给我吧,我要!”   “姜尚?”朱棣吃了一惊,“你不是灶神吗?怎么跑到这荒无人烟的地方来了?”   “两位兄弟好久不见。”姜尚拍了拍一身不知是烟灰还是尘土的灰尘。   “鬼才是你兄弟!”朱棣赶紧拉着叶咏乐往后退,免得呛到他。   “你们一个是我妻子的前夫,一个是前夫的现夫,和我难道不是兄弟吗?”姜尚厚颜无耻道。   “前妻?”叶咏乐想了半天,才想起“前妻”是谁,“你娶了黑龙?”   “正是正是。”姜尚一心想做大神仙,可是做玉皇大帝的事被白鲤搅黄了,而且白鲤先是有张友仁做靠山,后来又亮出j□j神的身份,姜尚只能哑巴吃黄连。幸好因为白鲤移情别恋,另一个j□j神黑龙失偶,姜尚立刻火力全开地贴上去,无限殷勤外加挑拨离间,终于激得黑龙嫁给他,以表示她没有白鲤也能活得很好。有了个j□j神做妻子,姜尚一下子比三清还长了一辈,从此可以在天庭横着走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黑龙体型实在太大,于是每天的房中闺趣往往是以姜尚被黑龙泰山压顶压得半死不活收场。姜尚知道黑龙觉得嫁得委屈,要是在房事上再不能满足她,只怕离婚不过是早晚的事,而他又会重新变成在天庭人人看不起的灶神。   “原来你不行啊……”朱棣笑得有些得意,“哎呀,年纪大了果然不行……”   任何一个男人都经不起那方面受人嘲笑,姜尚急了:“至少我和黑龙结过婚!不像你们的孩子,生出来也是私生子,亏得国神还肯为你以男子之身受孕。”   “呔!大胆妖孽,竟敢说俺老孙的弟弟是私生子!”孙悟空发觉气氛不对,抄起棒子就追着姜尚打,顺便逃之夭夭。   破庙里一下子只剩朱棣和叶咏乐。   “我们好像还有账没算清。”叶咏乐指了指面前,让朱棣坐下,“竟敢让猴子去逼迫送子观音,往我肚子里塞孩子,以为这样我就会对你死心塌地?”   朱棣咽了口唾沫。   “你知不知道怀孕有多难受?生孩子有多痛?”   朱棣的头越来越低。   “我真是傻了,才会被你辜负了三辈子,还以为你会改。”叶咏乐站起身。   “咏乐,错的是我,孩子是无辜的。”朱棣跪到叶咏乐面前抱着他的腿不放,“我的心肝宝贝,你怨我恨我都没关系,留下孩子吧,堕胎太造孽了……”   他什么时候说过要堕胎了?叶咏乐朝天翻了个白眼:“放心,就算我不想留下孩子,世间会有大夫知道怎么给男人堕胎吗?”   不是要堕胎就好。朱棣松了一口气。   “不过留下孩子是一回事,要不要让孩子认你这个爹,就是另一回事了。”   “咏乐,不要啊。”朱棣抱着叶咏乐的腿,又开始嚎了,“孩子没爹,会被人说成是野种的。”   “孩子有爹。我就是孩子的爹,这是我和亡妻生的孩子,以后再给他娶个后娘便是了。”   “后娘怎么会对孩子好?”朱棣更加抱着叶咏乐不放了,“而且你一个人的话,大着肚子怎么生活?别人看到男人怀孕就该怕了,谁来照顾你?”   “你也知道?”到底是谁把他的肚子搞大的?   “让你怀孕是我对不起你,生孩子的罪我也替不了。但是你只管生,生完了都交给我,洗衣做饭换尿布喂奶都不用你操心,我来!下一个孩子我来生。要是这辈子再对不起你,就让我魂飞魄散灰飞烟灭……”   “你说的。”朱棣怀着他的孩子大腹便便的模样……感觉好像也不错。   朱棣抬起头,看到叶咏乐眼中笑意盈盈,才发现自己似乎许下了什么不太对的承诺。不过他要是敢出尔反尔,叶咏乐给他设下的语言圈套难免不会成真。朱棣咬咬牙:“男子汉大丈夫一言九鼎,我一定会照顾好你们娘儿俩。”   这还差不多。   “不过听说生过一次孩子以后,生第二个会比较容易。”朱棣可怜巴巴地抬起头,“第二个还是你生好不好?”   果然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从一开始就不该相信朱棣的花言巧语。叶咏乐抬脚就把朱棣有多远踹多远。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八章 孕   说凤阳,道凤阳,凤阳本是好地方,自从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大户人家卖牛马,小户人家卖儿郎,奴家没有儿郎卖,身背花鼓走四方……凤阳是朱元璋的老家,他当了皇帝后,便想方设法扶植家乡,不仅减免税收,还迁了大量富户去凤阳居住,并且不准他们迁走,希望他们能带着当地人一起富起来。可惜贫瘠的凤阳城是个扶不起的阿斗,迁过去的富户不但没能让凤阳变得富裕,反而自己也成了穷光蛋,弄得当地人对皇帝一片怨声载道。   不过在现在的朱棣看来,说“上有天堂下有凤阳”也不为过。   如果让人看到一个男人怀了孩子,一定会把他当成妖怪,叶咏乐怀孕期间必须找个没有人的地方隐居,朱棣相中的就是父亲的老家凤阳。凤阳城不大,周围都是大片荒无人迹的森林,林子里没有什么值钱的草药,也没有什么特别值得人惦记的猎物,只有一些常见的毒虫猛兽在人类社会与不曾被人类打扰过的大自然之间筑起一道屏障。为了以防万一,叶咏乐还在林子周围弄了个五行八卦阵,不知道窍门的不论怎么走,都只会原路返回,绝对不会有人进入林中打扰到他们的生活。   有天上那么多神仙朋友在,两人的衣食自然不是问题。木屋两三间,屋前是一泓清池,前院晾衣服养鸡鸭,后院开垦了四五亩荒地种菜蔬,傍晚时分土灶炊烟袅袅,心上人怀着自己的骨肉等着自己回家吃饭,这才是神仙过的日子……可惜现实和理想之间,总会有那么一点点偏差。   要说怀着孩子不能行房,这还是预料之内的不便。毕竟这辈子两个人同为男儿身,还能有融合他们血脉的骨肉,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与叶咏乐怀孕受的罪相比,朱棣暂时禁欲只是小事。不过天仙大驾光临,地仙们自然是诚惶诚恐,朱棣和叶咏乐搬来的第一天起,就不断地有山神土地以及各种修炼成精的动物植物前来恭贺国神新婚及得子之喜。男人怀孕就够丢人的了,偏偏还有那么多人——或许不能算是人——唯恐天下不乱地来给他道贺,叶咏乐羞得恨不得就地挖个洞钻下去,却还得一边硬挤出笑容接受“祝福”,一边还得挺着肚子——幸好当时肚子还不大——做饭招待他们。朱棣也不希望心心念念的二人世界就这么被些不长眼的地仙、妖怪毁了,在屋子周围也布下捕兽夹、八卦阵以及各种辟邪的东西,最后贴了秦琼和尉迟恭的画像在大门上,要是再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进来,就唯他们是问。   这下应该清净了吧?朱棣放心地离开家上山去砍柴,回来时,就见浓烟滚滚,绝不是做饭时弄出来的。   “咏乐!”朱棣冲进家门,只见院子里燃了一堆湿柴,叶咏乐蹲在一旁拿着什么东西在上面熏。   “皇上!”被熏的东西看到朱棣回来了,立即向他呼救——叶咏乐熏的是尉迟恭的画像。   “宝贝……”朱棣扔下砍来的柴,拿掉叶咏乐手里的东西,扶他到一旁坐下,擦去他脸上熏出来的焦黑和眼泪,“宝贝,出什么事了?”   “他笑我。”叶咏乐的声音有些哑。   尉迟恭一直觉得当初是李建成对不起李世民,这辈子叶咏乐怀了朱棣的孩子,真是报应不爽。尉迟恭不过是趁朱棣不在的时候幸灾乐祸了一下,就被叶咏乐掀下来放在火上熏到现在。   “宝贝,乖,我们不和他一般见识。”朱棣手忙脚乱地哄他,“要是熏到了我们的小宝贝怎么办?我可是会心疼的。来,放着,我来替你熏。”   重色轻友啊!还被CHA在火旁的尉迟恭也被熏哑了,只能在心里怒吼。   “你就关心你儿子!”叶咏乐起身回屋。   “宝贝,我也关心你啊……”朱棣随手就把尉迟恭的画像扔进了火里,一起追进去。   看尉迟恭被熏得越来越黑,秦琼不由得庆幸自己的嘴不贱,不然他的小白脸可不比尉迟恭的黑脸经得起烟熏火燎,以后别人恐怕要以为门上贴的是两个尉迟恭了。不过发现李建成和李世民居然是一对,秦琼已经被尉迟恭念叨很久了,——天地良心,秦琼只知道李建成和李世民的感情很好,但是绝对不知道他们的感情已经好到滚床单的地步,——如今尉迟恭因为笑话叶咏乐怀孕,又被朱棣扔进火堆,秦琼真不知道这次又要被他念叨多久。   叶咏乐的肚子已经有四个月,只要穿得宽松一点,根本看不出来,呕吐嗜睡的孕早期症状也好了许多。但是随着时间一点一点流逝,叶咏乐的产前焦虑症也越来越严重,动不动就捧着依然平坦的肚子掉眼泪,人也是一天比一天瘦,看得朱棣心疼。   “宝贝,又怎么了?”朱棣把叶咏乐抱进怀里,吻去他的泪水,“敬德确实嘴欠,回头我再打他去。”   屋子外面,秦琼拖着好不容易才从火中逃出来的尉迟恭,正给他擦脸,尉迟恭冷不防一个打喷嚏,一身烟灰把秦琼也喷成了大黑脸。   “我不是介意别人说闲话,我是担心孩子会不会有事?”叶咏乐摸着自己还看不出什么来的肚子,“我们两个男人生子,这孩子会不会是个怪胎?”虽然是天庭给的福利,男人生子毕竟有违伦常,叶咏乐没法不担心。   发现叶咏乐怀孕,朱棣就光顾着沉浸在即将为人父的喜悦之中,根本没想到过那么多。   “女人生孩子尚且是一脚踩在鬼门关里,男人生孩子只怕更加凶险。”叶咏乐拽着朱棣的衣服,“花花,这辈子我恐怕又要先走一步了。以后我不在了,你也别再和你的父母怄气,回去吧,孩子就说是你和一个乡野女子生的,别让孩子知道他的娘是个男人……”   “别胡说!”朱棣实在是被叶咏乐可能难产而死的话吓得不轻,“你一定会好好的,孩子也会好的。你要为我生得子孙满堂,等我们老了以后,再一起抱孙子。”   “世间有哪个大夫知道怎么给男子接生?”叶咏乐几乎是料定自己十月怀胎期数满后,便会死在产床上。   “你忘了吗?我们在天庭有的是靠山。世间没有大夫懂,天上一定有!”朱棣放下叶咏乐,大步流星地出门,“叔宝,敬德,帮我去天庭找大夫。孙思邈、华佗、扁鹊……能找来的全找来,我就不信他们中没有一个懂怎么给男人接生的。”   那些名医也是凡人,怎么可能知道怎么给男人接生?不过有生之年能看到朱棣这么在乎他,叶咏乐知足了。   “宝贝,你不会有事的。”朱棣抱起叶咏乐,“要是你有个万一……”   “不准随我一起去。”叶咏乐用手指抵着朱棣的嘴唇,不让他说下去,“我们的孩子还需要你。”   这边正伤感,外面突然传来很没礼貌的敲门声。   “这么快就回来了?”朱棣放下叶咏乐去开门,却见门外空空如也。   “是谁?”叶咏乐好奇。   “邻居家的小孩捣乱……”朱棣关上门,突然想起他们住在荒无人烟的老林正中,怎么可能会有小孩来?   敲门声更加不客气了。   朱棣打开门,这次看到门外的是个扎着双髻的妙龄少女,正鼓着腮帮子瞪着杏眼看他。   “姑娘你是……”   “走开!”少女毫不客气地推开朱棣,走到叶咏乐面前,“怀孕的是你?”不等他回答,便拽过他的手腕,一通望闻问切,“怀孕四个月了?”然后不满地看向朱棣,“你的种?”   朱棣点头。   “怎么做爹的?”少女抬手就给了朱棣一顿爆栗,“怀孕四个月,才想到找大夫?早干什么去了?你不知道孕妇从准备怀孕时,就要开始注意饮食、定期护理吗?你不知道孕早期护理不当埋下的很多病根会影响到孩子一辈子吗?不会当爹就别当,省得害人!”   少女说话语速极快,下手又毫不留情,朱棣被少女打得只有抱头鼠窜的份,根本没有还口的份,只来得及纳闷以她的身高怎么打得到自己的头。   孕早期护理不当会影响到孩子的一生?虽然叶咏乐自己也学过医,对孕期护理稍微懂点,他发现自己怀孕的时候,孩子已经两个月了,会不会为时已晚?“孩子没事吧?”   “孩子没问题,但是你找的男人很成问题。”少女往朱棣j□j又来了一脚,才解气地坐到叶咏乐床边,“这种男人要来干什么?你还不如回天庭去算了。反正以你的身份,就算带着孩子,也有的是男仙女仙要你,何苦为了个妖怪委屈自己?”   原本朱棣是想去天庭找个大夫来给叶咏乐接生,想不到来了这么个小姑奶奶,一上来就怂恿叶咏乐和他离婚。   “小妹妹,没听过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吗?”朱棣捂着裤裆流了半天眼泪,才说得出话,“还有,你到底是谁啊?”   “你才小妹妹!你们全家都是小妹妹!姑奶奶我行医济世的时候,你太祖奶奶的太祖奶奶还是小妹妹呢。”少女对着朱棣又是一顿打,“我是扁鹊。”   “扁鹊?”朱棣手忙脚乱地招架,“扁鹊不是个男人吗?”   “你说见蔡桓公的那个?”见朱棣点头,扁鹊气得脸通红,就连头发都竖了起来,“我才是真正的扁鹊,姬越人(见蔡桓公的那个扁鹊姓姬名越人)是冒我的名,他给我做徒孙都不配!现在他倒成了真正的扁鹊,我倒成了冒名顶替的了?”   朱棣见扁鹊又要动手,连忙举手格挡,慌乱中一抓,觉得自己抓着一只小鸟。摊开手一看,确实是只小喜鹊。原来她刚才是飞起来啄他,朱棣算是知道为什么以扁鹊姑娘的身高都能打到他的头了。只是扁鹊从侧面看像张画片,从正面几乎看不出来——确实是“扁”鹊。   “看够了没?”扁鹊的腮帮子又开始鼓起来。   “我是觉得你看起来确实比见蔡桓公的那个像‘扁’鹊。”朱棣恭恭敬敬地把扁鹊放到桌上,顺便纳闷了一下以她的宽度,足够从门缝里挤进来,为什么要敲门。不过以扁鹊的火爆脾气,朱棣可以想象他要是敢问出口,扁鹊给他的回答肯定还是在头上一顿猛啄。为了即将出世的孩子不至于有个傻子爹,朱棣乖乖地把疑问咽回去。   “论医术我也比他强。”扁鹊重新变成人,拍了拍叶咏乐的手背,“放心吧,我可不是姬越人那个欺世盗名的家伙。黄帝怀的孩子都是我接生的,生完了二十五个孩子还有力气去打炎帝,你也不会有事的。”   “黄帝生过孩子?”朱棣坐到另一边,“三皇五帝里面的那个黄帝?”   “你以为你姑奶奶我还服侍过哪个黄帝?”扁鹊回以白眼。   “黄帝不是个男人吗?”   “男人就不能生孩子了?”扁鹊对朱棣的“见识浅薄”嗤之以鼻,“要是男人不能生孩子,哪来你们那么多‘炎黄子孙’?”   “也就是说‘炎黄子孙’的意思是……”朱棣和叶咏乐面面相觑。   “炎帝和皇帝的孩子。”扁鹊说得口干了,拿起桌上的杯子就喝,“怀孕时不要喝冷开水,回头我给你炖点滋补的汤品。”   “炎帝……不是被黄帝杀了吗?”如果朱棣的历史学得还不算太差的话。   “黄帝给炎帝生了二十五个孩子,炎帝还不让黄帝反攻,换了你,你乐意?黄帝就是为了这事对炎帝因爱生恨,最后把他杀了,还不准族中男人再给别的男人生孩子,久而久之,男人就没有怀孕的功能了。”扁鹊放下茶杯,叹出一口气,“所以说啊,男人会怀孕,只是很正常的返祖现象,没什么好担心的,倒是只知道要别人给他生孩子,自己都不肯偶尔让人反攻一次的男人么……那是一定会不得好死的。”   朱棣看了看叶咏乐,发现他似乎十分赞同黄帝的做法,心有余悸地咽下一口唾沫。 ☆、第十九章 医   有扁鹊在,孕夫和孩子的照顾是可以放心了,但是浪漫的二人世界算是彻底完了。朱棣一开始有些懊恼,但是转念一想,等孩子出世,二人世界也早晚会维持不下去,便放下了心,开始做父亲该做的事,于是原本只有晾衣架的前院很快就堆满做了一半的小摇篮、摇摇马和各种碎木料。   “你还会做这些?”天气越来越热,叶咏乐看到朱棣忙得满头大汗,心中满是幸福。   “不会做也要学。” 怀胎九月的肚子已经非常大了,朱棣生怕叶咏乐累着,见他出来,赶紧扶他坐下,蹲下身满是虔诚地吻了吻他的肚子,接着把耳朵贴上去,“小宝贝还好吗?”   “傻瓜。”叶咏乐轻点朱棣的额头,“又没有胎动。”   怀孕五个月时,叶咏乐的肚子已经开始变得明显起来,肚子里的小家伙却是半点胎动都没有,着实把两个人吓得不轻。扁鹊半夜里被大惊小怪的两个准爹爹叫醒,顶着一双黑眼圈问了他们三个问题:   鱼籽会自己动吗?   两人摇头。   那么莲子会自己动吗?   两人还是摇头。   那么你们觉得一条鱼和一朵莲花生的孩子会有胎动吗?   两人这才释怀。   “不能提前听到宝宝的声音,真是可惜。”朱棣还意犹未尽地贴在他的肚子上,“你说这里面会不会是一肚子鱼籽?生起来能容易些。”   “说不定是一肚子莲子。”叶咏乐有些好笑,“一生就是几十上百个,就怕我好生,你不好养。”   “你连生孩子的罪都为我受了,我要是连老婆孩子都养不起,岂不是太没用了?”   “说好了啊,我生,你养。”叶咏乐点着朱棣的鼻子,“生完就没我的事了,喂奶你来喂。”   “你坏,调戏我……”朱棣故作娇羞地把脸埋在叶咏乐的肚子上。玩笑归玩笑,叶咏乐还是很担心孩子生出来以后的吃奶问题。朱棣提出去林子里抓只奶着崽子的母兽给孩子做奶妈,叶咏乐又是担心母兽会伤到孩子,又是担心孩子吃兽奶会长不好,最后还是决定自己来。于是某天,扁鹊撞见叶咏乐躺在床上衣衫大开,朱棣趴在他胸前吮,吓得大叫“变态”逃出去。最后问清缘由,扁鹊还是那三个问题:莲花需要吃奶吗?鲤鱼需要吃奶吗?那么你们觉得你们的孩子会需要吃奶吗?   既然孩子不需要吃奶,朱棣实在是放心了很多。不然想到一个小人儿趴在叶咏乐胸前吸啊舔啊……虽然是自己的孩子,朱棣总有一种多了个情敌的感觉。   “说好了啊,我奶孩子,你奶我。”朱棣说着就往叶咏乐胸前拱,“娘亲……”   “去!”叶咏乐推开朱棣,“都要做爹的人了,还这副样子。”   怀孕期间,叶咏乐的心思全在肚子里的那块肉身上,对房事兴趣全无,朱棣可是憋到现在了。叶咏乐看他经常j□j焚身,说是有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又能帮朱棣解决生理需求,又不会伤到孩子——反攻。朱棣在禁欲和反攻之间还是选择前者,可惜叶咏乐已经被他挑起了兴趣,朱棣生怕伤到他肚子里的孩子,又不敢怎么反抗。万幸扁鹊及时出现,说孕夫不能做剧烈运动,朱棣总算不至于j□j不保。不过每天的生理需要不解决不行,为了孩子的健康,又不能痛痛快快地来一顿大餐,朱棣只能抓紧一切机会不时吃吃豆腐解解馋。   朱棣赖在叶咏乐身上,非要抱抱亲亲才肯放他走,外面突然传来哭声:“国神大人……”   叶咏乐毫不留情地推开朱棣:“敏敏,怎么了?”   朱棣还想再抱回去,叶咏乐的怀抱就又被个小女孩占据了。   敏敏原本是长白山的万年人参精,因为当地采参人太多,她修炼出人形后便跑了。可是作为一株几万年不曾挪过窝的植物,不认路那是一定的。敏敏离开长白山,看人类的东西什么都觉得新鲜好玩,东游西荡,越走越远,等她发现找不到回长白山的路时,已经到了凤阳。   凤阳确实是好地方,采参人一个都没有,也没有以人参为食的动物,非常非常安全,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当地的气候、风水实在不适宜人参生长。万幸敏敏的运气不错,她居住的地方很快就搬来了一个神仙。白鲤在天庭的时候,张友仁为了让他尽快恢复,把他养在观音的净瓶露里面,每天拿各种仙丹当饭吃,身上都带着仙丹中的精华,兼之现在怀有身孕,每天排出来的金粒、圣水更加容易促进植物生长,对植物而言简直是十全大补丸。朱棣和叶咏乐搬来没多久,敏敏就找了过来,帮忙做点家务,换取“十全大补丸”。因为红莲也是植物,敏敏生怕朱棣会和她抢,倒马桶的活尤其干得起劲,尽管朱棣知道敏敏把马桶搬走是怎么处理的以后,只觉得恶心。原本朱棣想过二人世界,敏敏只能等他离开以后再来,现在有了扁鹊,敏敏正庆幸又多了个伙伴,以后还可以光明正大地在朱棣面前招摇过市,却和朱棣、叶咏乐一样低估了扁鹊小姑奶奶惹事的本事。   “怎么了?”朱棣怕敏敏伤到叶咏乐肚子里的孩子,把她拽过来,只见她别说是头发,就连眉毛都没了,“你怎么搞的?”   “万年人参可是很补的。”扁鹊一脸贼笑,“再说了,女孩子体毛太多很难看的。”   “那也不能全剃了啊!”敏敏抱着头嚎啕大哭,“人家长几根参须容易吗?”   “国神现在变不出龙形,要生这么大个孩子,可能会难产哦。”扁鹊朝朱棣使眼色。要是不备好人参给他补气,生孩子时会发生什么事,她可不保证。   “那个……敏敏。”朱棣搜肠刮肚地找托词,“你看,你也拿了那么多东西了,总得还一点吧。”   “小气鬼!”敏敏还是眼泪汪汪,“你要是想要,国神那里的精华还不是要多少有多少,还要和我抢!”   “那里”的精华?用嘴?朱棣的脸都绿了:“鬼才要那东西……”回过头,就看到扁鹊在一旁偷笑,才知道被小姑奶奶耍了。   “你要是觉得吃亏,咱两换换。”敏敏还没意识到有什么不对。   让敏敏碰叶咏乐那里……还要他自己吃……朱棣一下子火了:“你个小鬼……”   敏敏立刻躲到叶咏乐身后:“身为植物还那么暴力,真不知道国神大人看上你什么了?”   “你……”   “要是把她赶走了,以后房间你自己收拾。”叶咏乐也帮着敏敏说话。   敏敏在叶咏乐身后大点其头。   老婆大人现在怀着孩子,就是家里的祖宗,绝对绝对不能惹他生气。朱棣无奈,只能向扁鹊求助。   扁鹊看了半天热闹,再好好地欣赏了一下小尼姑敏敏,总算看够了:“有本神医在,你还怕头发长不回来?”   “真的?”敏敏眨了眨圆溜溜的眼睛。   “当然啦。”扁鹊信心十足,“还有祛斑的,祛痘的,养颜的,美白的,减肥的,丰胸的……现在先牺牲点头发,等国神生完了孩子,你跟我回天庭当药童,我保证整个天庭的男仙都追着你跑。”   给扁鹊当药童,也就是说有仙籍了。扁鹊还可以让她变得更漂亮!敏敏听得两眼放光,脚步打飘地做饭去了。   “你真的肯让她做药童?”朱棣觉得扁鹊不像是那么好心的人。   “那当然。”扁鹊摸着下巴,“难得遇到一支万年人参,谁会舍得一下子全部吃完?哦呵呵呵……”   朱棣和叶咏乐有些同情地看了看还在那里乐呵的敏敏,在良心和得罪扁鹊的危险之间衡量了一下,最后还是决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对了,虽然你们的孩子不需要吃奶,鉴于这里实在是找不到什么适合小孩吃的东西,我还是给你们的孩子找了个奶妈。”扁鹊对外面喊了一声,“进来!”   进来的是一个十分诡异的女人——若说只是长得丑也就罢了,她比朱棣还高了整整一头,长得膀粗腰圆,走起路来地动山摇,尤其是还长了一脸络腮胡子,再化上不堪入目的浓妆,怎么看怎么像是男人扮的。   “她是西边林子里的虎精。”扁鹊十分得意地捏了捏那个“女人”的肚子,“肚子里的小老虎也快生了,到时候一起奶。”   “麻……麻烦你了。”不止是朱棣,叶咏乐的脸也开始抽搐。听说吃奶三分像,要是以后的孩子有三分甚至哪怕只有两分像这么个奶妈……男女交合,生出来的孩子才有男有女,他和朱棣都是男人,应该生不出女儿,不然就太悲剧了。可是朱棣玉树临风,叶咏乐清俊绝伦,两个都是天人之姿,就算生出来的是男孩,就算只有一分像这么个奶妈,也有些让人接受不了。   老虎奶妈瘪了瘪嘴,最后忍不住趴在扁鹊身上哭起来。   “好了好了,能给国神的孩子做奶妈可是一般妖怪求都求不来的福分,我还会给你弄点下奶的东西,保证不会饿到你自己的孩子。”扁鹊拍了拍虎妈,“现在有你做奶妈,我就不用把你老公拆了卖虎鞭酒、虎骨膏、虎皮来赚钱雇人类奶娘了。”   虎鞭酒……虎骨膏……虎皮……朱棣顿时对虎妈充满了同情,悄悄拉过叶咏乐:“我能入药吗?”   “莲子、莲叶、莲藕又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扁鹊对朱棣的“自大”嗤之以鼻。   朱棣松了口气,却见叶咏乐脸色煞白:“怎么了?”   “他前面说要给虎妈弄点下奶的东西。”叶咏乐抓着朱棣的手指都在发抖,“鲤鱼汤、鲤鱼粥都是下奶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章 子   见到过第一次做爹紧张的,没见过有了几十个孩子的爹碰到生孩子还紧张成这样的。暂且不说受德和刘彻有多少孩子,光是李世民的儿女就有三十五个,尉迟恭记得每次有新的小皇子或者小公主诞生,都是掌事太监来报一声某妃某嫔生男或生女,李世民挥挥手,就当知道自己又做爹了。都生了那么多孩子,应该早就对生孩子习以为常了吧?可是此时房里不时传出惨叫声,尉迟恭得和秦琼一左一右使尽吃奶的力气,才能架住朱棣不让他闯进去。   怀胎十月,就是为了这一朝临盆。朱棣提出生孩子的时候想陪在叶咏乐身边,扁鹊给了他一句没头没脑的“孩子好生阳痿不好治”。朱棣听得一头雾水,就听到里面的叶咏乐喊“没关系,把他吓阳痿了,以后我上他”,朱棣才明白原来是生孩子的场景太可怕,扁鹊怕他见了,会吓得从此不举。   等朱棣反应过来,扁鹊已经栓上门,然后里面就是各种撕心裂肺。   “呼气,吸气,用力!”   “你要想让孩子四分五裂,就尽管用内力上。”   “看到一点了。再来,呼气,吸气,用力……又没出来。”   “给人类接生就是麻烦,你要是能变成龙,一下子就出来了。”   “该死,为什么人类的身体就那么小,出都出不来。”   扁鹊在里面喋喋不休地抱怨,朱棣在外面听得心惊肉跳,最后终于忍不住上前拍门:“扁鹊姑娘。”   “等等。”过了好一会儿,扁鹊才一脸没好气地打开门,“什么事?”   “要是实在不行,孩子没了就没了,尽量保住咏乐就行。”   “保大保小?”扁鹊看朱棣的眼神像赌场里的庄家看个丧心病狂的赌徒,“放心吧,本神医不至于那么没水平。”   能两个都保住自然最好。朱棣稍稍放下心来。   “保证给你弄个一尸两命。”   扁鹊说完就关门,任由朱棣在外面叫喊。   皇上什么时候开始笨得连真话玩笑话都听不出来了?尽管尉迟恭也觉得扁鹊在这时候说这种话有些不厚道,大家毕竟已经不是第一次见面了,他也领教过小姑奶奶那张嘴,知道她只是嘴坏而已,其实没什么坏心。朱棣却是把扁鹊的话当真了,叶咏乐在里面生孩子,他就在外面掉眼泪,一天一夜后,屋里的声音没了,朱棣却像是被人在屁股上戳了一针一样跳起来,只见扁鹊终于打开门,告诉他:“完了。”   完了?他苦苦挽回了几百年的爱人居然只和他相处了两年都不到,就又把他一个人抛在人世?朱棣梦游一样飘进房里,对扁鹊视而不见,只看到叶咏乐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脚步发飘地走到他床边:“咏乐,醒醒。”   床上的人不理他。   “咏乐,起来啊,睁开眼睛看看我。”朱棣抚着爱人精致的眉眼,生怕手下的温度会消失般焐着他,“告诉我你没事,告诉我你还活着,别让我恨我们的孩子夺走了你……”   床上的人依然没有一点反应。   “别离开我。”朱棣不想也不愿相信这辈子的白鲤会忍心就这样抛弃他,整个人都按在他身上,想捕捉到哪怕一丝细微的呼吸和心跳。可能是上天垂怜,他听到那颗心还在有力地跳动,胸膛微微发颤,发出在他听来犹如天籁的声音。   “你很重。”叶咏乐拽着朱棣的头发,把他从自己身上拉开,“就不能让我喘口气吗?”   “你还活着?”朱棣擦掉眼泪。   他连死人活人都分不清吗?叶咏乐回以白眼。   她说的“完了”是完事了,可不是完蛋了。扁鹊暗自好笑。   “那你刚才为什么吓我?”朱棣还心有余悸。   他自己试试把一个大冬瓜从后边塞进去再硬拉出来?要不是怕被他活活压死,叶咏乐到现在都懒得动弹。   “没事就好,你没事就好。”朱棣抓着叶咏乐的手凑到唇边,“我们以后再也不生了,我再也不会让你受这份罪。”   “孩子呢?”叶咏乐擦掉朱棣脸上的泪痕,“男孩还是女孩?”   朱棣刚想起来还有个孩子,手忙脚乱地在自己脸上撸了一把,好像生怕第一次见面会给孩子留下不好的印象:“是男蛋还是女……”终于看清扁鹊抱在手里的东西。“为什么是个蛋?”   “恭喜啊,生了个很健康的龙蛋。”扁鹊把一个比新生儿还大了整整两圈的蛋连同襁褓一起塞进朱棣怀里,“幸好国神已经修炼成龙了,不然一胎就是几百万枚鱼卵,吃都能吃穷你。”   “也挺可爱。”朱棣抱过蛋。   “国神体质偏寒,孵蛋恐怕还是得你孵。不过就这一个蛋,没有第二次机会,要是孵坏了……”扁鹊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我是完事儿了,你是完蛋了。”   朱棣顿时觉得手里的蛋真的是千钧重“蛋”。   *****   一个人生孩子,整个家里都是乱得鸡飞狗跳。等到月上柳梢,熄灯吹蜡,看到心上人依然睡在自己身边,竟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怎么了?”虽然两人中间隔了一个包裹得十分暖和的蛋,还有浓重的黑夜做帷幕,叶咏乐依然被朱棣看得有些不自在,“我还得再养几天身子。况且……”叶咏乐捏了捏肚子上留下来的肉。怀孕期间没兴趣行房,其实主要还是他自己觉得大着肚子太难看,怕会影响到朱棣的兴致。现在孩子生出来了,怀孕时胡吃海塞留下的肉却还在他的肚子上堆积得像是怀胎四月一样,叶咏乐实在是有些自惭形秽:“等我身体再好一些,体型也恢复一些……”   “我只是觉得太幸福了,幸福得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是事实。”朱棣拉过叶咏乐的手,与他十指相扣,“有你,还有孩子,真好。”   “傻瓜,孩子还只是个蛋,不知道孵出来是男是女。”辛辛苦苦怀胎十月,叶咏乐几乎是一天一天算着能和宝宝见面的日子,结果生下来的是个蛋,生完了还得孵不知多久,才能看看孩子到底长得像谁,实在是有些扫兴。   “是男是女都好。”朱棣凑过去,用额头顶着叶咏乐的额头,“想不到这辈子我们不仅能在一起,还能有属于我们自己的孩子,我们盼了三辈子的幸福终于成真了。”   “花花,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   “先答应我。”   “好。”   “如果你这辈子再对我厌倦了,就告诉我,别让我魂飞魄散……”   “咏乐!”   叶咏乐用手指抵着朱棣的嘴唇:“别担心,如果你又厌倦了我,告诉我,我不会对你纠缠着不放。我也不是怕死,只是孩子可能离不开我。”   “离不开你的就只有孩子吗?”朱棣把叶咏乐的手指含进嘴里,“你真狠得下心。我为了你舍得抛弃孩子,你为什么就舍得为了孩子抛弃我呢?”   “花花……”   朱棣越过蛋揽住叶咏乐的腰:“我们早已在满天神佛面前发誓,要永远在一起,生生世世,不离不弃。”   两个人越贴越近,夹在中间的蛋终于忍无可忍。   叶咏乐一下子拉开和朱棣的距离:“蛋滚了。”   “这么快就孵出来了?”   “是被我们挤得滚出去了。”   “那怎么办?”   “赶紧找回来!别掉到地上去了。”   “我去点个灯。”   “你动作幅度小点,别把蛋拱下去!不要动,我来摸摸蛋滚到哪里去了。”   以前一张床两个人睡还不觉得什么,现在再加上一个蛋,立刻变得十分拥挤。朱棣看到叶咏乐的影子在黑暗中乱摸,觉得可以让他做的小摇篮提前派上用场。“我们要不先把它放到一边去?”既然孩子还只是个蛋,应该不会因为不能和父母同睡而哭吵。   “孵到一半放到一边,只怕会孵僵掉。”   “非得用体温孵吗?要是用小火烘着……”   “就怕一个不小心烘熟了。”   为什么就是个蛋呢?为什么怀胎十月生下来的会是个还需要孵的蛋呢?为什么别人的老婆生出来的都是活蹦乱跳的小孩,他的老婆生出来的就是个蛋呢?亏得朱棣一开始还安慰自己,一个安安静静的蛋总比一个会哭会吵的婴儿好伺候,现在看来,他错得非常离谱。  ☆、第二十一章 卵   “宝贝,来,张嘴,啊……”叶咏乐一手小碗一手小勺往前递。   朱棣很没形象地抱着个硕大无朋的蛋,颇没好气地咬住伸过来的勺子:“这蛋还要孵多久?”   “扁鹊说一般的龙蛋大概孵个六百年左右就出来了。”叶咏乐用勺子把朱棣嘴边的粥刮掉,再送进他嘴里。   “六百年?”朱棣被粥呛到了。一般神仙的寿命也才五百年而已,如果不吃蟠桃之类延年益寿的药物,五百年一过照样会老死,孵个龙蛋要六百年?   “所以龙才那么稀少。”叶咏乐拿出手帕给朱棣擦了擦嘴,继续喂,“不过鉴于我们现在都是肉体凡胎,生出来的蛋应该也不会孵那么久。”   肉体凡胎?两个大男人生下一个蛋是“肉体凡胎”应该做得出来的事吗?朱棣忍不住腹诽。“就算没有六百年,六十年也差不多就是凡人的一辈子了。难道我们的余生都要花在孵蛋上?”如果是这样,朱棣宁愿尽早把这个蛋烧了吃了,然后和叶咏乐享受没人打搅的二人世界。   “应该不用那么久。”叶咏乐继续给朱棣喂饭,“母鸡下一个蛋只要一天,孵蛋抱窝也不过大半个月。我怀孕将近一年,孵个二十年,也该出来了。”   “二十年……”朱棣吓得差点把怀里的蛋摔了。   “或许也不用二十年。”看朱棣垮着一张脸,叶咏乐搜肠刮肚地想安慰他,“或许……六年就够了。”   “六年……”六年过去,别人家的孩子都会打酱油了,他们的孩子才刚出壳……朱棣想想都觉得郁闷。   “六年都熬不住?”   别说六年,朱棣孵蛋才孵了六天都不到,就有点熬不住了。“整天这么抱着,真的很重。”   “现在你知道我怀胎十月的滋味了吧?”   他刚开始怀孕的时候,肚子里的小家伙就有这么大了吗?朱棣忍不住腹诽。   “你还不用忌口,知足吧。”叶咏乐继续往朱棣嘴里塞东西。想当初他怀孕的时候,整整十个月活虾不能吃,蚯蚓不能吃,一时嘴馋,肚子里的小祖宗就让他吐到天昏地暗,简直比坐牢还受罪。现在总算熬出头,轮到他幸灾乐祸地看朱棣“坐牢”了。   是,他是不用忌口,只是被叶咏乐用来试验厨艺,不得不每天靠吃各种稀稀烂烂的婴儿食品过日子,还要评价好不好吃、蛋里的小祖宗孵出来以后会不会喜欢……朱棣总觉得自从有了孩子,自己在家里的地位就一落千丈。尤其过分的是鸡蛋鸭蛋都是谁下的谁孵,叶咏乐倒好,在扁鹊的照顾下,他下完了蛋没过几天,就能下地活蹦乱跳了,反而是朱棣要做抱窝的老母鸡。所谓“夫夫”就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罪轮流受。以前叶咏乐怀孕的时候,朱棣忙前忙后洗衣做饭种地一手全包,再站着说话不腰疼地安慰安慰吐得天昏地暗的叶咏乐,说等孩子生出来就好了。现在孩子生出来了,两个人变成了朱棣整天躺在床上抱着个蛋动弹不得,叶咏乐忙进忙出地伺候他,再站着说话不腰疼地安慰朱棣,说等孩子孵出来就好了。整天抱着这么个蛋,别说是出门转转,安安心心地吃饭、洗澡、解手都成了奢望。最主要的是叶咏乐知道怀孕十个月就能解脱,朱棣孵蛋还不知道受罪受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要是你实在嫌捧着累的话,回头我给你做个袋子,可以把蛋绑在身上。”   绑在身上?像胸前长了个大瘤子?还是孕妇一样挺了个大肚子?想到自己身上绑着个新生儿大小的蛋的形象,朱棣就忍不住一抖。叶咏乐怀孕的时候,尉迟恭因为笑话他,已经被熏得和包龙图有得一比,这次朱棣抱窝,就连秦琼都忍不住笑,结果就是别人家的门神都是白脸秦琼黑脸尉迟恭,他们家的门神是两个黑脸包公。   *****   孵蛋的日子度日如年,朱棣以为这样无聊的日子得持续到蛋完全孵化为止,想不到孩子格外争气,只过了十几天,把蛋对着阳光照,就能看到血丝。看蛋里面孩子的孵化比听胎动有趣多了,于是两个准爹爹一闲下来就把蛋对着阳光、灯光照,揣测孩子长况如何、孵出来会是什么样子。   龙蛋要孵六百年,其实是扁鹊吓唬朱棣的,神医小姑奶奶早就算好了日子。半年过后,老虎奶妈下了两只崽子,另一只跨物种的爱情结晶也破壳而出。   蛋壳上出现了第一道细微的裂缝,两个准爹爹都紧张得要抓住对方,才能止住颤抖,几乎是屏着呼吸看他们的小宝贝从缝隙里面伸出一只小爪子一样的小手,吃力地把裂缝掰开来,然后伸出粉红色的小鼻子努力往外拱,最后终于顶着一片蛋壳露出整个头,面对目瞪口呆的两个爹爹。   朱棣越来越庆幸自己有先见之明,把住址选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蛋里孵出来的是条粉红色的小龙。   “长得比较像你。”朱棣干笑。   “颜色还是有一点像你的。”虽然能修炼成龙是很多鲤鱼的梦想,叶咏乐也有些无法接受自己生出的是这么个东西,勉强伸出手指去摸了摸像条大蛇的小家伙,“这个……是男孩还是女孩?”   小龙似乎很喜欢被触摸的感觉,甩掉蛋壳,整个儿地钻出来,甩了一床的粘液,用头去蹭叶咏乐的手指,发觉他僵在那里不动,抬起头看了看朱棣和叶咏乐,再低下头看了看自己,似乎发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闭上眼睛想了一下,变成一个六个月大的人类婴儿模样。   “这还差不多。”朱棣把碎蛋壳扫下床,抱过孩子仔细地打量了一番,“原来是女孩,长得还挺漂亮。就是有点眼熟。像你还是像我?”   小丫头一头软软的胎毛,圆圆的眸子黑白分明,在长得过分的睫毛衬托下,似乎霸占了半张脸,肉嘟嘟的双颊泛着健康的桃红色,一身粉嫩的肌肤像是能掐出水来,虽然还是个婴儿,不难看出十几年后一定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有了个这么漂亮的女儿,理应是件高兴的事,可是叶咏乐看到这个孩子,却像见了鬼一样:“秀宁!”   “秀宁?”朱棣眯起眼睛,“你以前的相好?”   “我说的是李秀宁,你前世的姐姐!”叶咏乐给了朱棣一个爆栗。   “难道是她转世?”朱棣抱正依依呀呀的女儿,让她正对着自己,“叫‘秀秀’犯了奶奶的名讳,就叫‘宁宁’吧。”   朱棣让孩子横躺在他的臂弯里,举着一根手指逗她。小家伙伸手一抓,很有成就感地用整只手抓住朱棣的一根手指,高兴得手舞足蹈。再回头看了看叶咏乐,见他似乎没有抱抱自己的意思,委屈渐渐泛上和朱棣一样的桃花眼,裂开没牙的嘴发出“咔咔”声,像是要哭。   “宝贝,爹爹没说不要你啊。”到底是自己肚子里掉出来的,叶咏乐立刻母爱泛滥,抱过女儿,“宝宝,来,亲亲。”   宁宁似乎还不知道什么叫“亲亲”,拽过叶咏乐的一缕头发,好奇地摸了摸,便往嘴里塞。   “这个不能吃!”叶咏乐连忙把头发拽回来。   手里的东西没了。宁宁嘴一瘪,又开始“咔咔”。   “是不是饿了?”叶咏乐要把宁宁放下来,“稍微等等,爹爹去给你做饭。”   朱棣还来不及提出宁宁是不是应该对叶咏乐叫“娘亲”,小家伙双手双脚抱住叶咏乐,抬起水汪汪的眼睛,就看到一大滴泪珠渐渐凝聚起来,可怜得像只被抛弃的小狗。   “到底是谁生的和谁亲。”叶咏乐干脆抱起宁宁,拽过早就准备好的小毯子把她包起来,“一起去。”   什么意思?小家伙就只记得是谁生的,不记得是谁孵的?看宁宁一脸得意地趴在叶咏乐肩上朝自己挥手,像是和他说再见,朱棣气结。   虽然一直说不知道孩子是男是女,朱棣和叶咏乐几乎认定两个大男人绝对不会生出个女娃来,所以准备的小玩具几乎都是给男孩的东西。可惜事实胜于雄辩,蛋里孵出来的孩子千真万确就是个女孩。一开始看到孩子长得像李秀宁转世,叶咏乐还担心会不会又是个假小子,想到前世带妹妹的遭遇,简直是心有余悸,后来转念一想,他和朱棣可不是当年的李渊和窦氏,一点带孩子的经验都没有,只要好好教育,宁宁一定会变成一个小淑女。于是原来准备给儿子的东西都放到了一边,院子里多了个小秋千,摇篮里多了一堆娃娃……   可惜事实再次证明有些东西不是靠后天的学习就能改过来的。宁宁出壳后的前五年,叶咏乐还挺有信心能把她教成个大家闺秀。五年以后,看到宁宁上房揭瓦、下水摸鱼、拿着弹弓打鸟、和老虎奶娘的两只小虎崽一起玩打仗游戏……叶咏乐才突然意识到前世的妹妹也是他一手带大的,基本上没怎么让父母CHA手,就成了个假小子。这辈子的女儿也基本上是他带,他还想带出个小淑女?与其枉费心机想让宁宁像个女孩,不如尽快找到当代的柴绍,免得女儿到了出嫁的年纪,还没人敢娶。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二章 隐   所谓“阴沟里翻船”,说的就是蓝玉现在的情况吧?看了看越来越暗的天色和周围仿佛没有尽头的林子,蓝玉觉得自己可能是古往今来最倒霉的将军。   元末明初,天下大乱,蓝玉的姐姐嫁给了朱元璋麾下的大将常遇春,蓝玉才攀着姐姐的裙带在历史的滚滚洪流中搭上朱元璋这条大船,不但没被历史的洪水淹死,反而平步青云。可惜裙带官不管有多少真本事,一旦借了裙带的便利,就注定一辈子都要被这条裙带拴住,即使蓝玉天分颇高,即使心高气傲的常遇春都忍不住对妻弟赞赏有加,在别人眼中,蓝玉不论立下多少功勋,都永远只有“常遇春的内弟”一个身份,永远只能活在常遇春的阴影之下。   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常遇春英年早逝,乌云般压在蓝玉头上的前辈猛将少了一个,而大明双璧中的另一璧徐达对常遇春关于蓝玉的赞赏之词上了心,有意栽培他做常遇春的接班人。   明之北元犹如汉之匈奴,发现大明国已经强大到让他们无法匹敌,便不时用游击战骚扰边境。朱元璋和汉武帝一样知道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出击,永绝后患。洪武五年,朱元璋召集了十五万大军,命徐达为征虏大将军、李文忠为左副将军、冯胜为右副将军,各率兵五万人,分三路出征。徐达点了年轻的蓝玉为先锋,惹得朝中不少人嘲笑他攀着裙带好做官,即使姐夫死了,姐夫的老战友还想着把功劳让给他,以慰常遇春在天之灵。   汉之卫霍也是攀着裙带当上官,后来凭着他们自己的本事名垂青史,再无一人敢诟病他们的裙带关系。常遇春把霍去病当偶像,喜欢来去如风的作战方式,蓝玉也常以此作为自己的榜样,一心要抓紧机遇立一番大功,让人不敢再嘲笑他是靠姐夫的旧情面当上官。   可惜天不遂人愿。徐达、蓝玉出雁门关,在野马川遇到了元将王保保的骑兵,一路打得他只能且战且退。久而久之,就连老将徐达都被胜利冲昏了头,结果遭到王保保伏击,明军死伤万余人,多亏徐达经验丰富,蓝玉英勇善战,总算不至于全军覆没。   蓝玉出征前曾夸下海口,说自己会是第二个霍去病,一战成名,结果亏得他和老将徐达一直在一起,还被人灰头土脸地打回来,受到的嘲笑可想而知。万幸皇天不负有心人,洪武七年,蓝玉亲自带兵占领兴和,俘获元国公贴里密赤等五十九人,后来又跟着沐英顺利收服吐蕃,总算从出师不利的打击中稍微恢复了一些,觉得只要自己继续努力,打败王保保以雪战败之耻,应该指日可待。可惜老天不知和蓝玉有什么仇,此时又和他开了个玩笑,在洪武八年让王保保自己在漠北病逝,让蓝玉再也没有报仇雪恨的机会。   徐达亲眼看过蓝玉作战,看得出他是个将才。当初第一次出征,面对王保保的一再退让,经验丰富的徐达都昏了头,蓝玉却还保持冷静,没有贸贸然孤军深入,中计后掩护军队撤退时,也表现得十分冷静沉着,颇有大将之风,后来完全是被徐达自己连累,才会败得那么惨,以至于之后小胜几次,依然被人讥笑为攀裙带的草包。无奈常遇春生前与徐达私交甚笃,如今蓝玉遭人耻笑,不论徐达怎么为他辩解,都像是在护短,只能乖乖闭上嘴。   徐达不止一次看到蓝玉挑灯苦读兵书,在沙盘上一遍遍地演练,一心要去战场上雪耻,也心疼这刻苦的倒霉孩子,便提出让他陪皇子们去凤阳操练,顺便散散心。可是皇子们怎么是易与的主儿?秦王朱樉本是不学无术的草包一个,偏偏自视甚高,见蓝玉骑射、摔跤、行军布阵样样比他强,而且根本不知道谦让他这个皇子,就拿他被王保保打败的事激他。蓝玉毕竟是年轻人,如今不仅是朝中老将们看不起他,就连个草包皇子都对他冷嘲热讽,自然不服气。朱樉提出西边林子里有老虎,要蓝玉把老虎打回来,证明他是真英雄,蓝玉当即提了弓箭刀枪便去了,结果就是在叶咏乐布的八卦阵中迷了路。   蓝玉分明是看准了方向走的,他惊人的方向感可以在大漠都不迷路,可这见鬼的林子就像是鬼打墙一样,怎么走都是在老地方兜圈子。蓝玉走得又饿又累,全靠一肚子怒火撑着,才有力气继续走,突然闻到空中传来一股诱人的香味。   是林中猎户?不管怎么样,至少一顿热饭和一个住宿的地方有着落了,或许还能知道出去的路。蓝玉看到不远处炊烟袅袅,却怎么也找不到过去的路,干脆拿出刀子自己砍出一条路来,果然眼前出现了一幢木屋。屋前一道清澈的小溪,矮篱笆围着一幢农舍,里面传出鸡鸭的叫声和婴儿的哭声,院子里的土灶上升起炊烟袅袅,唯一奇怪的是别人家的门神都是白脸秦琼和黑脸尉迟恭,这家的门神却是一对武将打扮、额头上还没有月牙的包龙图。   这种荒山野岭,怎么会有人家?难道是妖魔鬼怪,专门引倒霉的过路人上当?蓝玉抬头看了看天际的余晖。天还没黑,应该还没到妖魔鬼怪出来作祟的时候,这地方不会有人来,设陷阱也没用,而且院子里的声音带着浓厚的生活气息,丝毫没有鬼故事里所说的那种阴森感,就连当门神贴在门上的那对包龙图看起来都不觉可怕只觉可笑。   管他是不是妖怪,有个住宿的地方要紧。蓝玉上前拍了拍门。   “宁宁,爹爹回来了。”门吱呀一声打开了。“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   夕阳的余晖让蓝玉只看得到门中人的剪影,应该是个年轻少妇,背上还背着个孩子。而对方看到门外的不是丈夫,立刻关门,毫不客气地给了蓝玉一个闭门羹。   如果是妖怪设陷阱勾引路人,应该出来个极其美貌妖冶的少妇,热情邀请蓝玉留宿,然后借口丈夫不在家,对他百般勾引,绝不会觉得单独一个女人在家不方便见男客而请他吃闭门羹,也就是说这不会是妖怪的陷阱。蓝玉彻底放下心来。   篱笆很密,但是只比成人的身高稍微高一些,应该只是防家里的鸡鸭跑出去、外面的野兽跑进来,对人完全是防君子不防小人。蓝玉再叫了几次门,里面的少妇就是死活不开。他更加肯定这一定是个借宿的好地方,既然里面的人不肯开门,便助跑几步,轻松越过篱笆,还没落地,就听到有什么东西带着吓人的破空声向他袭来。   蓝玉的脑子还来不及考虑一个村妇拿得到什么样的武器,怎么会扔得出这样的声音,手已经出乎本能地抓住,结果就听到“啪”的一声,一大团又湿又热的东西糊到了他的脸上,接着就听到婴儿的笑声。   手里的东西摸起来应该是个炒菜做饭用的勺子,蓝玉在脸上抹了一把,抹到一脸烂糊面。   “大嫂,我只是迷路了,来借宿一晚,没有恶意。”既然是有求于人,蓝玉勉强压着怒火,可等他能看到东西了,却看到眼前是个男人。   蓝玉活了二十多年,还从没见过这么清秀雅致的男人,虽是一身粗布衣服,却是整个人都带着一股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和寻常农夫一般无二的打扮却如淤泥生莲花一般衬得他清雅不俗。分明是比女人还精致的眉眼,手里还抱着个孩子,却完全不会让人认错性别。如果是个风雅之士看到这么个人,可能会觉得自己即使不是偶然冒犯了下凡的神仙,也是打扰了林中隐士的清修,因而分外内疚。可惜蓝玉只是个在军队中混迹于武夫兵痞之间的粗人,看到这么个谪仙一样的人,唯一的反应是——   “你个大老爷们还害羞个屁啊!”   打个老虎迷了路,好不容易找到个住宿的地方,又吃了闭门羹,就算他不请自入,居然被人用饭勺扔,还糊了一脸烂面。蓝玉觉得火气直往上蹿,对方却只是抱着孩子看着他。分明是个年纪还不如蓝玉的少年人,分明是抱着个婴儿面对一个手持武器的武将,蓝玉却感觉到一股杀气扑面而来。对方分明是个文弱书生一样的少年,给蓝玉的感觉却好像是渺小的蝼蚁面对大山,仿佛在他眼中,弄死蓝玉比弄死只蚂蚁还容易。当初在战场上面对王保保的伏军,蓝玉都不曾感到过如此的压抑,竟然吓得硬是把后面的粗口全都憋了回去。   “嘎嘎噗——”婴儿看蓝玉一身汤汤水水的狼狈样,还乐得手舞足蹈,然后似乎是突然想起来糊在他身上的是她自己的口粮,赶紧看向锅子,拽着叶咏乐的衣领,“呀——呀——”   “剩下这点够吃的。”杀气顿消。叶咏乐重新把宁宁背到身后,继续在灶台旁忙碌。   蓝玉以为叶咏乐是在和自己说话:“多谢收留。”   “我是说够孩子吃,不是你。”叶咏乐连头都不回。实在不是他心肠硬,只是朱棣的身份绝对不能暴露。而且宁宁还太小,不知道掩饰身份,叶咏乐经常看到她和老虎奶娘的崽子一起玩,玩着玩着被逼急了,就现出龙形。如果让人看到宁宁是条龙,一旦传扬出去,后果不堪设想。一开始叶咏乐也没看清蓝玉的衣着,只看到有个不速之客,以为是迷路的樵夫之类,生怕对方在这里受了招待,会邀请他和朱棣去村子里住来还人情,然后经常来凤阳操练用兵的皇子们早晚会暴露朱棣的身份,所以干脆很不礼貌地请对方吃闭门羹。想不到事实比预料的更糟,看蓝玉的打扮应该是个官,而且是个级别不低的武官,弄不好他本人就认识朱棣,要是万一再看到宁宁是条龙,说不定直接就把她献给朱元璋邀功,用来炼什么长生不老药……要不是怕杀了蓝玉会引来更多的人找他,叶咏乐恨不得立刻灭他的口。   “呼呼……”宁宁自然不知道叶咏乐在担心什么,只觉得蓝玉似乎是来和她抢东西吃的,也朝他挥舞肉嘟嘟的小拳头,像是向他示威,绝对不准来抢她的东西,不论是爹爹还是锅里的面面。   “那我呢?”蓝玉不甘心就这么被无视。   “缸里有米,院子里有鸡,池子里有鱼,后院有菜,要吃什么自己做。”叶咏乐把宁宁的烂糊面盛出来,就忙着刷锅子,和蓝玉说话时连头都不回,“家里没客房,要么打地铺,要么睡院子。”   要吃什么还要自己动手?他一个武将来一个农家借宿,平头百姓看到他这身官服,都是客客气气地招待,生怕他稍有不如意,叶咏乐还要他自己动手做饭,还打地铺,而且还是一副让他蹭饭打地铺都是恩赐的口气。   “这么大方,真是谢谢你啊。”蓝玉说得颇没好气。   “留下钱就是了。”   “你打劫?”蓝玉几乎要跳起来。   他稀罕钱?叶咏乐颇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没钱的话就把水缸里的水灌满,再把后院菜地里的杂草拔了。”宁宁正是黏人的年纪,整天抱着叶咏乐不放,于是每天都是朱棣出去砍柴打猎采草药,叶咏乐在家里种地、操持家务、照顾孩子。其实光是照顾一个八个月大的孩子的吃喝拉撒就是件麻烦事,幸好有秦琼、尉迟恭帮着干点力气活,敏敏帮着做饭收拾房间,老虎奶妈也每天会来帮着照看孩子,总算一个家还有模有样。现在蓝玉来了,妖怪神仙们都不敢露面,叶咏乐就理所当然地把蓝玉当苦力用。   他怕了?所以才不敢要钱?蓝玉气顺了不少。   “别把菜地里的菜也当杂草拔了。”叶咏乐一手抱着孩子,一手端着小碗回屋,临进门前补充了一句。   蓝玉气结。   人在矮檐下,不能不低头,蓝玉虽然不至于真的听话到去挑水除草,但还是乖乖地做了三个人的晚饭——听叶咏乐的口气,应该还有个男人住在这里,外出未归。虽然家里有个婴儿,但是应该没有女人,不然的话不至于要叶咏乐一个大男人又做饭又带孩子。   行军打仗,蓝玉是很希望和霍去病一样带着好酒美食去,可惜朱元璋不是汉武帝,有时候要吃饭还得自己动手,此时赶鸭子上架,竟也拾掇出一桌子像样的菜来。蓝玉端着菜进屋时,就看到叶咏乐把宁宁放在专用的小椅子上喂她吃饭。小家伙吃饭时很不安分,不时地拍拍桌子,挥挥小手,于是叶咏乐胸前溅满了各种污渍。   叶咏乐听到蓝玉的脚步声,依然不抬头:“你要是饿了就先吃吧。”最好吃完就赶紧走人,别遇上朱棣。   “没关系。你们家还有个人没回来吧?再等等。”看叶咏乐像个女人一样给孩子喂饭,蓝玉来了兴趣,“你老婆呢?”   “老婆?”叶咏乐终于抬起头。   “孩子的娘。”蓝玉努起嘴指了指宁宁,“你怎么会和个男人住在这种鬼地方?”   他自己就是孩子的亲娘,虽然叶咏乐很想让宁宁叫他“爹”。犹豫了一下是告诉他孩子的娘死了,还是叫来老虎奶娘冒充一下,叶咏乐突然想到如果他回答了,蓝玉的问题只会越来越多,说下去早晚会露馅,于是干脆闭口不提:“我问过你姓甚名谁吗?官爷。”   “我叫蓝玉,是大都督府佥事。”蓝玉倒是大大方方地自报家门,见叶咏乐对他的官职无动于衷,以为是乡野村夫根本不知道“大都督府佥事”是个什么官,尽管万般不如意,还是不得不搬出姐夫的名号,“没听说过我,总听说过开平王常遇春吧?他是我姐夫。”   这个确实听说过。不过叶咏乐知道世上有常遇春这么个人,只是因为朱元璋看中的燕王妃是徐达的女儿,而徐达和常遇春并称大明双璧,仅此而已。不过听说朱元璋还没做皇帝的时候,朱棣一直和徐达、常遇春等武将混迹一处,连他们的内眷都认识,更别说蓝玉这个内弟。蓝玉还赖着不走,看来要继续隐居,唯有杀人灭口了。   “姐夫常说男儿当如霍去病,就算出身贫寒,也不能认命,只要努力,总有出头之日。像当年霍去病虽是奴子,却深受汉武帝宠爱,一路酒肉游玩地打匈奴,何等痛快!可惜姐夫也像霍去病一样短命,年纪轻轻便辞世了。不过就算命如昙花,能轰轰烈烈活这么一场,也值得。”   宁宁吃饱了,用舌头顶着小勺子往外推,叶咏乐就吃她吃剩下的,此时听到蓝玉的话,被嘴里的东西呛得直咳嗽。   “你什么意思?”蓝玉还以为叶咏乐随他吃住是对他另眼相看,此时对他说出一直以来凌云壮志,不料换来的却依然是嘲笑,“你觉得我不配?”   “不是。”叶咏乐只是想把司马迁挖出来,用仙丹救活,再阉个百十来遍,然后活埋回去。   “哒哒……”宁宁记得咳嗽的时候要拍背,可是她整个人都被圈在专门为她做的高背小椅子里,只能拍了拍叶咏乐的手背,然后愤怒地瞪着蓝玉,还咧了咧她的一口牙。可惜宁宁忘了她现在是人不是龙,嘴里露出的那两颗小兔兔牙只让人觉得可爱。   “宁宁乖,爹爹没事。”   “你到底是什么人?”蓝玉越来越好奇。   “乡野村夫,无名之士,不提也罢。”   他这样子哪里像是乡野村夫了?蓝玉好笑:“莫非是朝廷通缉的要犯,怕我抓你?”   “西边林子里有老虎。”叶咏乐没头没脑地回了一句。   “你怎么知道我是要去猎虎?”蓝玉又自作多情了。   “呼呼!”宁宁听到蓝玉要抓她的奶娘,抓起勺子就朝他身上扔过去,竟然真的扔到了他身上。虽然小孩的力气毕竟有限,一个木头勺子打在身上并不疼,蓝玉的衣服上又多了一块让人恼火的污渍。   “现在太晚了,明天再去找大虎二虎玩。”叶咏乐帮宁宁擦干净嘴,“好孩子该去觉觉了。”   “呼呼!”宁宁指着蓝玉。她才不是关心今天能不能再去和老虎奶妈的孩子玩。   “放心吧,有爹爹在,虎妈不会有事的。”叶咏乐抱着宁宁去卧房,安顿她睡下,才出来面对蓝玉,“西边林子里有老虎,如果我想杀你,毁尸灭迹很容易。”   “你?”蓝玉看着叶咏乐从身边走过,突然作势要闯进卧房。   蓝玉自然不会没出息到真的挟持一个婴儿,只是想吓唬吓唬叶咏乐,让他别总是一副傲慢的口气,可才动了动,就觉得脖子上一紧。   “再往前一步,人头落地。”蓝玉的脖子上缠了一圈金线,另一头在叶咏乐手中。   这到底是什么人?蓝玉心惊肉跳,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咏乐,我回来了。怎么开着门?”   朱棣在外面放下今天的收获,一进屋就看到绷直的金色天蚕丝,还有屋里多出来的陌生男人:“这人是谁?”   “你的老相好。”叶咏乐手一挥,天蚕丝又回到他手上。   蓝玉刚才就觉得新出现的声音耳熟,转过头来,看到一个同样身着粗布衣服却难掩风华的青年,惊得瞪大了眼睛:“燕王殿下!”   “蓝玉?”看到小时候的玩伴,朱棣一时不知是惊是喜,“你怎么在这里?是父皇……是皇上和皇后派你来找我的?”   “不是……”蓝玉看看朱棣,再看看气定神闲地坐在一旁的叶咏乐,一时还没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两年前燕王抛弃头衔,带着个男宠私奔,皇后为了找回儿子,也愤然离开朱元璋,从此不肯回宫,跑遍大江南北,却依然找不到他们的下落。此事惹得街头巷尾议论纷纷,朱元璋几度龙颜大怒,深以为耻。自从蓝氏嫁给常遇春,蓝玉也成了几位皇子的玩伴,但是朱标懦弱,朱樉愚蠢,朱棡自大,朱橚年幼,只有朱棣与他最合得来。蓝玉总觉得以朱棣的才能,比朱标更适合做太子,听说他居然为了个男人连王爷的头衔都不要,就和所有人一样认定那个男宠一定和妓院里的小倌一样油头粉面、恬不知耻,却不曾想到过能让朱棣动心的是这么个武艺高强的谪仙,而他刚才还……蓝玉恨不得就地挖个洞钻下去。   听蓝玉说只是因为与朱樉打赌来林中猎虎,才误打误撞找到他们,朱棣倒是十分热情地邀请他住一晚再走。   蓝玉一顿饭吃得如芒在背,晚饭过后,便急忙逃出去洗碗,洗完了回来,就看到朱棣抱着孩子的剪影投在窗纸上。   “宁宁,乖,自己睡小床去。”   “咔咔……”   “‘咔咔’也没用,睡小床去!”   小婴儿的剪影毫不留情地给了朱棣一巴掌,然后伸着手要叶咏乐抱。   “咏乐,她打我。”   “宁宁还小,她懂什么?”   “你偏心……”朱棣的影子也抱过来。   “你也差不多一点。”叶咏乐用手臂撑着他的胸膛,不让他靠近,“家里有客人,让人听见像什么话?”   军中都是男人,难免有断袖之事,蓝玉却总觉得男人就该和女人在一起生孩子,男人和男人在一起就是别扭,虽然对别人无力阻止,自己却是绝不沾染。可是此时看到两个男人逗孩子,为什么会有一种很温馨的感觉?温馨到让他不忍暴露他们的藏身处,重新把他们推到大庭广众之下,遭受愚人的讥讽蔑视……他在想什么?燕王带着个男宠私奔,乃是皇家的奇耻大辱,更不用说皇后为此还在外面奔波,害得皇帝除了国家大事还要操心家事。蓝玉身为臣子,本该为皇帝排忧解难,怎么也不该任由朱元璋继续烦恼。可如果说出去,他总有一种愧对朱棣的感觉。   蓝玉一晚上在厅堂里睡得如卧针毡,第二天勉强留下吃了早点,由朱棣送出林子,一看到凤阳城,几乎是落荒而逃。   凤阳……朱棣都快不记得在林中小屋之外还有一个世界了,更别说是生活在那个世界的亲人。可是等他原路返回,看到叶咏乐抱着孩子站在门口等他,心中顿时充满了对已经得到的幸福的不舍。   “他回去了?”叶咏乐轻笑,“以前总觉得景大哥没脑子,现在看到了这位蓝将军,突然觉得他真是正常得可爱。不知道景大哥和姐姐成亲以后怎么样了。分别这么久,还真有些想他们……”   “我不会回去的。”朱棣知道叶咏乐是在安慰自己,搂过他的腰,几乎是一字一顿地向他发誓。   “恐怕由不得我们。”叶咏乐微笑,“没关系。宁宁不可能跟着我们在这里隐居一辈子,她总要去看看这个花花世界。”   “我不会离开你。”   “我知道。”   在不得不面对的一切来临以前,能多幸福一刻是一刻。朱棣抱过叶咏乐,吻到被他们夹在中间的宁宁不得不用魔音灌耳来抗议,才依依不舍地放开他。   “还有你们两个。”目送叶咏乐抱着孩子回屋,朱棣撕下门上贴的一对“黑脸包公”,“居然放个陌生人进来,还要你们干什么?”说完不顾他们抗议,直接塞进炉灶。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三章 伴   蓝玉还不算太笨,没有一回到凤阳就说出自己找到朱棣之事,免得朱樉、朱棡去打搅朱棣与叶咏乐最后一点可怜的独处时光,而是等到皇子们操练完了、回到应天,才对朱元璋说出在凤阳猎虎偶遇朱棣。   马秀英一直拖着林红袖在外面找儿子,朱元璋派去的暗卫一直跟着,她也在第一时间得到了消息,立刻风风火火地赶回来,回后宫喝了口茶,再拿着鸡毛掸子好好地让朱元璋了解了一下捏造假消息骗她回来的下场,然后便马不停蹄地带着林红袖去凤阳找各自的儿子。   蓝玉总觉得自己似乎做了什么很对不起朱棣的事,怎么也不肯给马秀英和林红袖带路,只说他自己也是误打误撞才找到的,就算再找一遍,也未必找得到原来的路。马秀英和林红袖带着几个护卫一起进林子找,也很快便在叶咏乐布的阵法中迷了路。林红袖跃上树梢辨别方向,看到地上工整的五行八卦阵,便知是儿子的杰作,但阵法有一处凌乱不堪,是当初被蓝玉硬砍出来的路,回来道了声“得罪”,抱起马秀英,纵起轻功从树梢上飞过去,把护卫们全都扔在了原地。   蓝玉开路的时候只想着自己找个吃饭投宿的地方,根本没想到过以后皇后会走这条路,因此并不十分开阔平整,兼之又过了几个月,路上又是杂草丛生,更加难以辨别。幸好马秀英当年先后跟着郭子兴和朱元璋上战场,不是什么娇生惯养的贵妇人,而且又有林红袖在前面开路,两人还是顺利找到了朱棣和叶咏乐隐居的林中小屋。   荒无人烟的老林连人都碰不到一个,还不时有野兽出没;破破烂烂的房子屋顶上野草随风摇摆,不知道下雨天会不会漏;门上贴着烟熏火燎的门神像,脏得像是从灶灰里扒出来的,让林红袖碰都不想碰那扇脏兮兮的门;推开虚掩的柴扉,只看到满院子的鸡屎;晾衣架上晾的衣服都是脏兮兮的青灰色、褐色,没有一件是叶咏乐喜欢的白衣,还有几件打了补丁;一个壮得像山一样的女人不知廉耻地坐在院子里撩着衣服给孩子喂奶,她的脚边居然还有两只猫;……叶咏乐在红枫山庄的时候,叶长风和林红袖把他视若珍宝,因为叶咏乐怕猫,红枫山庄的厨房里都是训练狗来拿耗子。现在他就住在这样的地方,还要自己洗衣做饭,甚至为了防老鼠,不得不养他最怕的猫。想到儿子离开自己以后,过的居然是这样的日子,林红袖的眼泪就止不住地往下掉。   此情此景在马秀英看来,却是艳羡不已。一间结实的小屋子,屋顶上还有野花迎风摇曳;牵牛花从院子里一直爬到围墙外,一串串的花朵像夏日的风铃;推门进去,满院子鸡鸭的叫声十分热闹,看来两个孩子过得不错,要是再有一头耕牛、几头猪,就更完美了;院子里有棵树,一边绑着晾衣绳,一边绑着架小秋千,树下还有个一看就是当爹的自己做的摇摇马;灶台清理得干干净净,几件大人的衣服和小孩的襁褓、尿布晾在一起,一股家的温馨感就此扑面而来;屋檐下挂着一个瓷风铃,风一吹过,就发出动听的声音,逗得吃奶的孩子不时举起手,像是想去抓风铃下的穗子;还有那个喂奶的村妇,真不知道是哪家汉子这么有福气,娶到这样一个女人,生得大手大脚、膀粗腰圆屁股肥,一看就是又能生孩子又能干重活的贤惠媳妇,身子这么壮实,连耕牛都省了;……马秀英觉得自己似乎不该来打扰两个孩子的幸福生活。   马秀英正犹豫是不是应该马上回去,假装自己从来没有来过,给宁宁喂奶的老虎奶妈抬起头来,接着朝屋里喊了一声:“东家!”叫声吓得满院子鸡鸭乱飞,粗噶的嗓音和一张像是男人假扮的脸更是让林红袖吓得不轻,惊叹乡下人找媳妇竟然如此艰难,这么个粗丑不堪的女人居然都嫁得出去。   原本朱棣和叶咏乐一直在家里等着马秀英找上门,等了大半个月都不见有人来,便又恢复到以前的生活,想不到她们突然就来了。土地神急急忙忙来报信,秦琼和尉迟恭吓得差点把自己当糊墙纸贴房门上,在院子里一边给宁宁喂奶一边打盹的老虎奶妈连忙变成人,让自己的两只小崽子装小猫,扁鹊飞上屋顶装麻雀,敏敏躲进菜地里装萝卜,总算不至于让马秀英和林红袖撞见一屋子牛鬼蛇神。   林红袖原本还带着几分自欺欺人,希望是搞错了,他的儿子应该和燕王在别的什么地方过着丰衣足食有人伺候的生活,可是随即看到叶咏乐一身粗布衣衫从屋里走出来。   “娘……”叶咏乐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母亲,接着看向寻常贵妇打扮却是一身乡土气息的马秀英,不知道她是不是家里新来的仆妇。   “我可怜的孩子……”林红袖扑在叶咏乐身上哭起来,“这两年你就住在这里?”   “娘,我过得挺好。”叶咏乐拍了拍林红袖,还是看向马秀英,“这位是……”   “你们家那口子的娘。”马秀英倒是笑得豪爽,“我们家那兔崽子呢?”   “花……燕王他去林子里砍柴打猎了。”叶咏乐脱离林红袖的怀抱,从老虎奶妈手中接过宁宁,“虎妈,去把他叫回来。”   “砍柴?还打猎?”林红袖无法想象一个养尊处优的王爷干这些事。   “油盐布匹总得去镇上买。”叶咏乐熟练地给宁宁拍背,拍出一个饱嗝,“林子里有不少常见的草药,兔子、野鸡之类的小动物也很多,还有我们自己家的鸡鸭下的蛋,我有时候也会去乡间帮忙看些小毛小病、帮人代写书信之类……足够我们一家三口过日子,还能给宁宁雇个奶娘。”   这叫“足够”?!当初两个孩子逃离燕王府私奔,当真是除了身体发肤之外,就只有叶咏乐带走了他的蝴蝶镖,林红袖生怕他们终有一天发现“有情饮水饱”只是白日梦,面对的将是什么样穷困潦倒的生活。幸好叶咏悦说叶咏乐当初端了逍遥宫,就在那里养销魂噬骨蝶,还藏了些私房钱,林红袖连忙找过去,就看到蝴蝶没了,私房钱也没了,这才稍稍放心一些。不过叶咏悦胃口太大,叶咏乐小时候在逍遥宫搜刮的大量金银珠宝在后来带着姐姐闯荡江湖时被她吃得只剩十几两银子,林红袖闻言,又不由自主地为他担心起来。虽然对一般的平民而言,十几两银子简直是做梦都想不到的天文数字了,可是朱棣和叶咏乐一个是王爷,一个是武林盟主的独子,都是习惯走到哪里都有无数的下人前呼后拥、花起银子来大手大脚的人,这么点钱够他们过多久?林红袖怀着担忧走遍大江南北,生怕哪天会有人说找到叶咏乐饿死冻死的尸体,万幸现在人还活得好好的,可堂堂武林盟主的独子、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毒仙居然沦落到在乡下做赤脚医生。林红袖想想都替儿子委屈。   “这个就是宁宁?”马秀英注意到的是叶咏乐怀里的孩子,“是女孩吧?长得真俊。”   “是,是女孩。”叶咏乐颠了颠怀里的孩子,“叫奶奶。”   宁宁睁着一双溜圆的眼睛好奇地打量马秀英:“乃……乃……”   “真乖……”马秀英乐得笑开了花,“来,宝贝,再叫一声。”   “乃乃!”这次宁宁叫得顺溜多了。   “聪明孩子。”马秀英抱过宁宁亲了亲,让她对着林红袖,“姥姥会叫吗?”   经过两年的朝夕相处,林红袖在马秀英面前也没了一介民妇对皇后的拘谨,顿时不服气了:“我生的也是儿子,凭什么孩子叫你‘奶奶’,叫我‘姥姥’?”   “你生的是儿子,我生的就是闺女了?”马秀英干脆和林红袖吵起来,说了两句,突然发现不对的地方,“我说,你们两个大老爷们从哪里弄来的孩子?”   “是……”叶咏乐咬住嘴唇,“是……捡……”   “是我们自己生的!”一个洪亮的声音CHA进来。   朱棣跨进门,拉过叶咏乐在马秀英和林红袖面前跪下:“两位娘亲,儿子们不孝,私定终生,还不告而别,让父母担忧。但是木已成舟,我们连孩子都有了,求你们看在孩子的份上成全我们。”   一开始看到叶咏乐似乎比离家时瘦了不少,一双原本只有习武留下的茧子的手如今因为洗衣做饭变得粗糙不堪,林红袖就替他委屈,想不到朱棣过的也是和他一样的日子,贵为王爷,现在却得像林中猎户一样为生计奔波操劳。易得千金宝,难得有情人。他们肯为对方忍受这么多,就算是龙阳断袖,林红袖也认了。   “你个臭小子,现在都敢和老娘摆谱了。”马秀英却是对他们的同甘共苦无动于衷,把宁宁塞进林红袖怀里,揪着朱棣的耳朵就把他拉起来,“你个臭小子一走了之,在这儿享清福,知不知道整个应天都差点为你翻了天?”   叶咏乐想为朱棣辩解,却被朱棣抓住了手,示意他别吭声。   “姐姐……”林红袖想劝两句。如果这样的日子也能叫“享清福”,那她真不知道什么才算“受苦”了。   “大妹子,你的儿子该怎么教训我管不着,我的儿子该怎么教训你也别管。”马秀英自顾自把朱棣拖走。   马秀英有五子二女,林红袖可只有叶咏乐一个儿子。儿子离开家这么久,林红袖心疼还来不及,怎么还舍得教训他?马秀英把朱棣拖在院子里罚,叶咏乐留在屋里给两个不速之客准备床铺,林红袖抱着宁宁在他旁边絮絮叨叨,叶咏乐却是听而不闻,只留心着外面院子里的朱棣。   晚饭时马秀英回来吃饭了,朱棣还在院子里顶着水缸跪搓板,马秀英这亲娘还像后妈一样,下令天不亮不准他进屋。   虽然是夏天,林子里晚风大,晚上睡在外面也很冷,而且朱棣连晚饭都没吃。叶咏乐等马秀英和林红袖睡下了,想偷偷溜出去,又怕一个不小心惊醒她们,没法解释,干脆悄悄地在宁宁身上掐了一把。   马秀英被宁宁的哭声吵醒,披衣起身:“怎么了?”   “孩子饿了。”叶咏乐用被子把宁宁裹成个大蚕蛹,“我去给她弄点吃的。”   “小孩就是麻烦。”马秀英作势要接过宁宁,“你去睡吧,我给孩子做饭去。”   “不敢劳驾……”   “没什么劳驾不劳驾的。”马秀英走出屋子,“我也不是什么娇生惯养的千金小姐出身,以前粗活干多了。你去睡吧,我来喂孩子。”   “这孩子嘴刁,别人做的她吃不惯。”叶咏乐抱着孩子就要往外走。   “我说你做个饭抱那么多被子一起出去干什么?”马秀英看宁宁的脸都被焐红了,还不断用小拳头捶叶咏乐,像是在控诉他这亲爹虐待,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忍住笑。   “家里适合小孩的药不多,她要是着凉,会很麻烦。”叶咏乐怕再说下去会露馅,赶紧逃之夭夭。   这活脱就是当年朱元璋被郭子兴关进大牢时的自己嘛。看到叶咏乐出去,马秀英终于忍不住了,也回到房里,想叫林红袖一起来看戏,就见林红袖盘腿坐在床上瞪她。叶咏乐心疼朱棣,她高兴了?就这么作弄人家。不是她自己亲生的就不心疼是不是?   马秀英满脸掩饰不了的得意,朝林红袖招了招手,两个人偷偷潜到厅堂,趴在窗沿往外看,就看到那两个孩子盖着同一床被子一起睡柴堆。林子里的夜太安静,晚风把他们的只字片语都吹过来。   “膝盖还疼吗?”叶咏乐靠在朱棣肩头,看着宁宁在他怀里熟睡,“我觉得你娘好像不太喜欢我……毕竟不是什么人都能接受一个男人做儿媳。”   “终于肯承认你是媳妇了?”   叶咏乐在朱棣腰上掐了一把:“下次让你做媳妇。”   “不管她同不同意,我都不会离开你的。”朱棣揽过叶咏乐的腰,“我就怕你娘觉得我对你不好,硬要把你带回去,到时候我都没地方哭。”   “她才做了我几辈子的娘?”   女大不中留,男大也不中留啊……林红袖捂着心口做伤心状。   “我倒是真没想到你会为了我,舍得掐宁宁。”看女儿在睡梦中还委屈地嘟着小嘴,朱棣心中满是幸福,“我还以为你只要孩子不要我了。”   “没有你,哪来的孩子?”叶咏乐往朱棣身边拱了拱,“你打算回去吗?宁宁毕竟不能跟着我们在没有人烟的地方躲一辈子。”   “看你愿不愿意了。实在不行的话,我们再找个更偏远点的小地方,一样能继续躲下去。”   “就怕我们的娘还得继续找。”叶咏乐轻轻叹出一口气,“我娘也算了,最多只是我一个人不孝,害得她一把年纪了,还要为儿子奔波操心。可你娘是皇后,让她这样操劳,我们就未免连累得太多了。”   马秀英拱了拱林红袖:“你儿子要是个姑娘,我抢也要把他抢来做媳妇。”   “是儿子就不要了?”林红袖乜她。   “儿子也要!”马秀英站起身,“人活一世,能遇到这么一个毫不计较的有情人就够难得了,是男是女,哪还能计较那么多?我看大明国有个男王妃也不错,就怕大妹子你舍不得儿子出嫁。”   “我舍不得有用吗?”林红袖苦笑,“当初一儿一女,我和长风就想着以后把女儿嫁了,儿子给叶家开枝散叶,谁知道最后是男嫁女娶。”   “不也挺好吗?”   “是啊,挺好。”林红袖想起怀孕前做的梦,“咏乐像神仙下凡一样,从小就是一副看破红尘的淡漠性子,在遇到燕王之前,我还从来没见过他这么像个活生生的人。要不是他自己乐意,打死我也不会让他跟个男人。”   “别说,你那闺女瞧着瘦,还挺能生,洞房花烛夜就怀上了,还一怀就是俩大胖小子。”这么能生会养的儿媳,马秀英想想都觉得羡慕,“要不是我家那几个小兔崽子只有老四老五还算上得了台面,就把你们家闺女一起娶了。”   “我们家就剩一个闺女了,你还要?再嫁,我们叶家可就断后了。”林红袖想了想,“要不让燕王嫁到我们家来?”   “叶姓人又不少,你还怕真就绝了后了?”马秀英儿子虽多,拿得出手的可不多。   “你男人是皇帝,三宫六院那么多女人给他生孩子,你还怕你们朱家会断了后?”林红袖觉得马秀英小气得简直不可理喻。她连唯一的儿子都舍了,马秀英还舍不得五个儿子中的一个。   马秀英终于火了:“少给我提那忘恩负义的白眼狼!再提,我也住这儿不回去了!”   外面的朱棣和叶咏乐原本想趁孩子和两个娘都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地亲热一下,结果屋子里一吵,宁宁也被他们吵醒了,害得一对“苦命鸳鸳”只能面面相觑。她们“偷看”也就罢了,偷看时就不能安静一点吗?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四章 碎   有马秀英撑腰,朱棣立刻高高兴兴地带着叶咏乐和宁宁回应天,先在郊外租了幢宅子作为他们暂时的安身之所,保证再过不久就会大红花轿抬他过门,还弄了两张崭新的门神像贴在宅子的大门上,半开玩笑地威胁秦琼和尉迟恭要是敢把燕王妃弄丢了,就唯他们是问。   马秀英实在是心疼两个痴情的孩子,以为就算朱元璋作为皇帝的尊严容不下一个男王妃,给叶咏乐安排个有名无实的官位,让他光明正大地留在燕王府,以后对他们的事睁只眼闭只眼,总应该不是难事。不料等马秀英一行回来,朱元璋却是翻脸不认人,把朱棣软禁在燕王府,依然逼他和徐妙云结婚。   马秀英勉强忍到朱元璋下朝,直闯乾清宫:“朱重八,你个出尔反尔的王八蛋!”   朱元璋破天荒的没有任何反应。   马秀英实在是气急了,忘了眼前的人不仅是自己的丈夫,也是整个大明国的皇帝,抬手就往他脸上扇,却被朱元璋一把接住手腕。   “秀英,够了。”朱元璋终于抬起头,“其他事朕都可以宠着你,但这件事不行。”   “为什么不行?”马秀英挣了几次都没挣开,十指收拢握成拳头,“你娶了那么多女人,有那么多儿子,就差老四这一房的孙子吗?还是你认定老四是我给你戴了绿帽子,所以见不得他好?”   朱元璋挥退所有的侍从,示意马秀英冷静下来:“秀英,别人家的夫妻都只是同床共枕,我们可是不止一次同生共死,我怎么会不相信你?”   “那你为什么……”   朱元璋示意马秀英别CHA嘴:“你以为我娶那么多女人是为了什么?”   贪图美色、炫耀权力……还能是为了什么?马秀英的气还没有顺,没有听出眼前的人不再是皇帝,只是个疲惫的丈夫,需要妻子的温柔和包容,给他面对一切的勇气。   “你以为我真的喜欢那些女人?”朱元璋合上双掌,搓着马秀英的手,“秀英,你以为我真的是那么肤浅的人?看到几张漂亮面孔,听到几句好听的话,就被迷得分不清东南西北了?那些女人当着我的面百般奉承,可如果有一天我不是皇帝了,她们没有一个会留在我身边,只有你。她们年轻,她们漂亮,她们温柔听话恭顺、从来不敢忤逆我……但我可以离开她们中的任何一个,却惟独离不开又老又丑还一副坏脾气的你。说实话,看到那些女人在我面前脸上是笑,眼底是厌恶,我都觉得恶心。她们在背后嘲笑你年迈脚大,我气得恨不得把她们一个一个拖出去凌迟。可就算再恶心,再愤恨,我还是不得不年年甄选佳丽充实后宫——我需要的不是女人,而是儿子,多到光靠你一个人没法生的儿子。”朱元璋抬起头,“秀英,我何尝不想守着你一个人白头到老?可我是皇帝,肩上背负着整个国家。我需要无数的儿子代替功臣来镇守八方,我需要无数的儿媳来牵制朝臣,我需要平衡无数的势力来保证朱家的江山能千秋万代地传承下去。秀英,我真的很累……”   “皇帝皇帝,你心里就只有你的皇位,还有这个家吗?”马秀英忍不住哭起来,“我真后悔当初鬼迷了心窍嫁了你,现在连个像样的家都没了。”   “皇位?”朱元璋有些神经质地笑了起来,“当初要是除了做皇帝以外还有第二条活路,谁高兴做这狗屁的皇帝?”   马秀英有些懵了。   “如果我现在只是个五品六品官的身家、百十来两银子的家底,你实在不喜欢,不要也就不要了。”朱元璋双手握着马秀英粗糙的手,像是也在憧憬她想要的田园生活,“我们去乡下买个十几亩地、两头牛、养上一院子的鸡鸭、一栏猪、再盖个十来间瓦房给儿子们娶媳妇——不要三寸金莲的娇小姐,就要你这样大手大脚的勤快媳妇。我们白天一起下地干活,晚上一家子聚在一起一边吃饭一边唠嗑,手头有点闲钱了,再开个小小的豆腐店,就像我爹娘在世时那样。女儿们都嫁了了事,儿子们就由他们去爱干啥干啥,想娶谁娶谁,别让咱们老朱家断了后就行。等我们老了,一起在院子里晒太阳,和村子里的其他老人聊些家长里短,逗孙子玩玩……这才是我想过的日子。”   “老四在外头的两年过的就是这样的日子。”幸福到让马秀英想起来就忍不住羡慕。   “他倒是提前把他老爹享不到的福享了。”朱元璋把自己的脸埋在马秀英的掌心,“可是我没有办法。我是皇帝,不能像他一样说走就走,不然到时候天下大乱,就会有更多的人像我当时一样,父母没了,兄弟姐妹都没了,连和尚都做不了,只有踩着无数人的尸骨去争天下,要么做皇帝,要么死……”   马秀英知道朱元璋的童年有多悲惨,纵然眼前的人已经是高高在上的九五之尊,再也不是当年一文不值的放牛娃,此时听他再一次提起陈年往事,依然忍不住为他心疼。   “老四是我的儿子,他也同样没有资格享受这样的清福。”朱元璋稍稍抬起头,“你当我看不出来吗?老二愚不可及,老三刚愎自用,老五不堪重任,其他孩子都还太小,只有老四少年老成,就连徐达、常遇春都说他是难得的将才。在其他孩子成才以前,要保住我大明国的江山不受外敌欺侮,也不落入外姓人之手,我唯一能依仗的就是老四了。时局如博弈,一招错,满盘皆落索,既然落子无悔,我就不能允许任何一步出错。老四是我目前最关键的一步棋,为了保住他不受老二、老三妒忌陷害,我假装宠着老三,让他和老二狗咬狗,就是为了保住老四。我也同情老四和那个叶公子,可是老四这一招棋我输不起。秀英,你明白我的苦衷了吗?”   马秀英点了点头。   “秀英,后悔嫁给我吗?”   “悔,悔得肠子都青了!”马秀英咬牙,“可是世上有后悔药吗?”   “我朱元璋究竟是受上天何等厚爱,能娶到你。”至于朱棣……让他恨他这个心如铁石的爹吧。谁让他生在皇室,便是为了国家付出一切的命。   *****   朱棣安顿叶咏乐的宅子处于应天郊外,房东是个又聋又哑的老头,没什么人知道里面住的是什么人,因此看到一个精神矍铄的老人和一个年轻人登门拜访,叶咏乐颇有些诧异。   “叶公子,末将徐达。”老人向叶咏乐拱手为礼,接着又向他介绍一起跟来的年轻人,“这是犬子徐增寿。此次登门有要事相商,可否入内一叙?”   *****   朱元璋铁了心要朱棣娶徐妙云,燕王娶妃之事很快就在整个应天传扬开来。朱棣想去找叶咏乐解释,告诉他另娶王妃并非他本意,甚至想再一次带他远走高飞,无奈他人被软禁在燕王府,朱元璋简直是把他当死囚一样看着,甚至威胁如果他再敢失踪,就血洗整个燕王府。   不行,他要出去,他一定要出去!有马秀英在,她绝不会坐视朱元璋草菅人命,朱棣才不会相信朱元璋血洗燕王府的威胁。他还有两个门神跟班,还有那么多神仙朋友,天底下谁困得住他?朱棣满脑子都是要找到叶咏乐,刚想叫出两个门神,突然听到一声婴儿的啼哭撕裂夜空。   是宁宁的声音!朱棣疯了一般对来拦路的人见一个打一个,硬是冲到燕王府门外,就看到一个襁褓被扔在冰冷的石板地上。   “宁宁……”   “咔咔,呜哇……”宁宁哭得小脸通红,嗓子已经全都哑了,看到朱棣,赶紧抓住他的衣领,像是生怕再被人抛弃。   “宁宁,你娘呢?”孩子被扔在燕王府门口,莫非……红莲已经负了白鲤三辈子,他终于心灰意冷,决定再也不见了吗?可他怎么狠得下心不要孩子?   一个白色的影子在墙角一闪而过,朱棣连忙追过去,没看到叶咏乐的身影,不顾守卫阻拦,抢了匹马抱着孩子直奔郊外的房子,希望叶咏乐还没来得及搬走,能让他抓住他问个清楚明白。可是等他赶到,只见房子中一切如故,却是人去楼空,两张撕坏的门神像在晚风中飘荡,格外凄楚。 ☆、第二十五章 妖   叶咏乐不告而别,而且还留下了宁宁,摆明了是从此和朱棣一刀两断,再无相见之日。但要是这样就会放弃,他也未免太小看朱棣的执着了。看到孩子被扔在王府门口,朱棣恨不得连夜就抱着宁宁出去找人,可惜他自己可以饥一顿饱一顿,风餐露宿都不是问题,可还不满周岁的孩子绝对受不了如此颠簸。朱棣原本想把宁宁留在王府,他先溜出去找叶咏乐,等找到了,再回来接宁宁。可没想到他提早下朝回来去看宁宁,还没进屋就听到宁宁委屈的“咔咔”声,点破窗户纸,看到宁宁脸上挂着泪珠,颤颤巍巍地站在小床里面,已经连哭都哭不动了,只能可怜巴巴地向奶娘伸出手,奶娘却对她理都不理,光顾着一边绣花,一边和两个老妈子唠嗑。   “你说这孩子哪儿来的呀?”一个老妈子一边嗑瓜子,一边把瓜子皮吐得到处都是,“是不是哪家孩子多了养不起,所以扔在林子里不要的。”   “我看是。”另一个老妈子点头,“你别说,这小丫头片子命可真好,居然被王爷捡了回来,还要我们叫她‘郡主’。就这么个野狗一样的乡下丫头,她叫我一声‘姨娘’,我都嫌听了耳朵脏呢,还要我叫她‘郡主’。我说陈妈,你大儿子家的闺女也这么大吧?这么点大的孩子看起来都差不多,我看不如把你的孙女和这小丫头换换,反正王爷也看不出来。让自家孩子享享清福,也好过白白便宜了这么个小畜生,咱们伺候起来,心里也舒坦些。”   “享清福就免了。”叫陈妈的老妈子吐出瓜子壳,一脸嫌弃,“虽然是个不值钱的丫头,到底是自己的骨肉,让她穿这小畜生穿过的衣服、睡她睡过的床,我都嫌脏。”   宁宁不是捡来的弃儿!她叫朱智宁,是朱棣的亲骨肉,燕王的大郡主。朱棣早就对整个燕王府的下人说过宁宁的身份,可没想到他们是当笑话听。朱棣的拳头在背后一点一点握紧,头脑却是越气越冷静,留在外面继续听她们还能说出什么。   “乡下丫头?我看你们也把她想得太好了吧?”奶娘是燕王府总管雇来的,不是老虎奶妈,根本不知道宁宁的来头,闻言发出一声嗤笑,“你看她,还没满周岁,就一副又骚又贱的模样,迷得王爷晕头转向,把个捡来的孩子都当宝。我看没准是哪个骚货在外面偷男人生下来的,自己要不就是怕带着个拖油瓶没法再找男人卖骚,要不就是怕被自家男人发现,就扔在林子里。这小骚狐狸倒是命大,不但没被野兽吃了,还能让王爷把她捡回来。现在她是郡主,咱们是下人,就会摆郡主的谱,一会儿要吃,一会儿要拉,差着我们开心。”   “合着王爷是捡了个小狐狸精回来。”陈妈大笑,“我看说不定这小丫头也不是王爷捡回来的,是那个姓叶的骚货捡的,都是又骚又贱的货色,自然看得对眼。真不知道王爷到底是怎么了,放着那么多好好的姑娘不要,偏偏要个没脸没皮的男人。李妈,你说男人和男人都是怎么做啊?”   “我又没见过,怎么会知道?”另一个老妈子白了陈妈一眼,“我知道那姓叶的下贱货和青楼里的j□j一样,分明是巴不得天底下的男人都骑到他身上来的下贱货色,还摆出一副清高模样,清高给谁看。”   “这你就不知道了,这就叫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弄不到的就是好的,男人就吃这一套。”陈妈调笑,“要不你也试试,说不定你家男人见了,也往你身上扑。”   “呸!”李妈往地上啐了一口,“那种下贱样,我想想都替他脸红,更别说学了。”   以前在林中小屋的日子多幸福,叶咏乐整天抱着她不舍得放,就算稍微放开一会儿,也会有老虎奶妈或者扁鹊来接手。原本叶咏乐不在了,宁宁还想着有朱棣在,应该还不至于太糟,想不到一离开叶咏乐,生活就变成了这样。如果只是想撒娇的时候没人抱抱也罢了,现在饿了没人喂,尿布湿了没人换,这几个该死的女人还敢说叶咏乐的坏话。不等外面的朱棣发火,宁宁已经忍无可忍了,抓起床上的小枕头往陈妈身上扔过去。虽然打不疼,却着实把她们吓了一跳。   “嘿!反了你个小骚货了,还敢打人。”奶妈站起身,抬手就要打宁宁。   “沈妈,别真打了,要是留下印子,让王爷发现了不好交代。”陈妈喊了一声,却没有一点阻止她的意思。   “我要不给这小狐狸精一点苦头尝尝,她以后还不骑在我们头上拉屎撒尿。”奶妈想了想,扯了绣花针下来,“这样就好了,可以让小狐狸精受点教训,还保证王爷看不出来。”   “还是沈妈聪明,这法子好。”陈妈还在笑,不知死到临头。   这几个该死的下贱东西,竟然还敢对郡主动手!见奶娘拿着绣花针要往宁宁身上扎,朱棣推门进去,只见小床上白光一闪,一条蟒蛇大小的龙一口咬在奶娘的脖子上。   原本两个老妈子还等着看好戏,突如其来的开门声吓得她们几乎跳起来,刚想呵斥两句是哪个不长眼的小丫鬟,就看见朱棣黑着一张脸站在门外,顿时吓得瘫坐在地。接着听到奶妈的叫声,两个老妈子回头一看,看到个蟒蛇大小的怪物咬在她的脖子上,更是吓得屎尿齐流,连喊都喊不出,跌跌撞撞地想往门外跑,朱棣却堵在门口,不让她们出去。   “宁宁,别吃那些脏东西,会拉肚子的。”朱棣反手关上门,向小床上的怪物伸出手,“来,爹爹抱。”   叶咏乐在的时候,每天给她做那么多好吃的东西,她才不屑吃人。宁宁欣赏够了奶娘惊恐的表情,才咬断她的脖子,一甩头把她的尸体扔到一边,啐出一口带碎肉的血沫,爬到朱棣面前,重新变成小孩的模样,可怜巴巴地抓着朱棣的裤管,捶打他的小腿。   “是爹爹不好,没想到我不在的时候,你过的是这种日子。”朱棣抱起宁宁,然后看向两个吓得腿软的老妈子,“宁宁,你说我们把她们怎么办呢?”   她们竟敢这样对宁宁,还说叶咏乐的坏话。宁宁看着两个老妈子,呼出一口气,竟然灼得烫人,还带出几点火星。   小丫头厉害啊!一出壳就会变形也罢了,绝大多数龙都只会喷水,她居然会喷火。奶娘脖子上的伤一看就是被巨型猛兽咬的,如果被人发现,会非常麻烦;另外两个老妈子见过宁宁的真身了,也不能留活口,干脆一把火烧了干净。朱棣看了看两个已经吓呆的老妈子,出去从外面拴上门,拍了拍宁宁的背。宁宁深呼出一口气,整幢楼立刻烧起来,两个老妈子被困在火海中垂死挣扎的喊叫听起来格外悦耳。   *****   虽然朱元璋也以为宁宁是朱棣捡回来的弃婴,毕竟她现在挂着郡主的头衔。朱元璋认不认宁宁这个孙女是他的事,但是奶娘和两个老妈子蓄意谋害郡主,还在燕王府纵火,就是完全没把皇家的威严放在眼里了。如今凶犯已经咎由自取葬身火海,燕王府总管也非常明智地赶紧悬梁自尽,朱棣依然咽不下女儿差点遭人谋害的气,向朱元璋提出要将奶娘和老妈子族诛,以儆效尤。   其实朱棣倒也未必真的要和几个平头百姓过不去,——他自己只是个妖,白鲤可是j□j神,这几个人敢对神仙祖宗的亲生女儿、元始天尊和灵宝天尊的亲妹妹如此大不敬,死后在阎王殿自会有人收拾,——只是想让所有人都知道他有多在乎这个女儿。最好消息能传到叶咏乐耳中,让他明白娶妻根本不是朱棣的本意,他真正在乎的是他,还有他们的爱情结晶,或许等他明白了,就会回到朱棣身边。   朱元璋是从死人堆里爬上皇位的,杀惯了各种人,也看惯了各种人被杀,几十条人命在他眼中根本不值一提,更不用说出身低贱的皇帝最怕被人看不起,如今区区几个平民都敢如此藐视他的权威、谋害他的孙女,简直罪无可恕。原本看到朱棣的奏章,朱元璋几乎不假思索便批准,奶娘和老妈子的九族就要上断头台。可是马秀英心软,无法坐视朱棣如此“草菅人命”,因为他的一面之词,就要几十颗人头落地,向朱元璋提出其中疑点甚多,不如先把朱棣叫来问个清楚明白,要是奶娘等人真的死有余辜,到时候再杀了也不迟。于是朱棣就抱着宁宁一起进宫,然后很快就后悔了。   龙,那么多龙,到处都是龙!宁宁还是第一次看到那么多同类,一进皇宫就无比兴奋,不停地在朱棣怀里扭来扭去东张西望,要不是人被抱着,恨不得立刻现出龙形,爬过去看看那些在屋檐上一动不动的是不是真的同类。   可惜朱元璋是开国皇帝,如今住的皇宫还是他未称帝前的吴王新宫改建的,没有足够长的时间也没有足够充裕的国库允许他在皇宫里弄太多的龙纹装饰,朱棣走得又快,很多好风景都是一晃而过,宁宁看得很不尽兴。朱棣抱着孩子来到朱元璋和马秀英面前,宁宁又看到认识的人了,向马秀英伸出肉嘟嘟的小手:“乃乃!”然后看到朱元璋一身龙袍上全都是龙纹刺绣,顿时两眼放光,伸着手要他抱,“呀!呀!”   马秀英拱了拱朱元璋:“她叫你‘爷爷’呢。”   平常小孩看到朱元璋,十有j□j都是被他其丑无比的相貌吓得直哭,朱棣出生时对朱元璋只是表示了一下小小的惊讶,然后还会对他笑,已经让朱元璋十分惊奇了,想不到现在还会有小孩喜欢他。朱元璋实在是受宠若惊,原本想和马秀英一起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审问个清楚,结果一抱过宁宁,就光顾着逗孙女玩了,被马秀英在腰上狠狠地掐了三把,才想起正事。   朱元璋想让马秀英把孩子抱走,可是宁宁死抱着他的脖子不放,胳膊太短抱不住,就死拽着朱元璋的领子,连朱棣来抱她都不要,就要朱元璋抱着。马秀英见她拽着朱元璋的衣领不松手,就去掰她的手指,想不到宁宁急得嚎啕大哭,非要像狗皮膏药一样地贴在朱元璋身上才肯太平。   看小家伙用一双肉嘟嘟的小手在自己身上蹭过来,摸过去,甚至连柔软的小嘴都一起亲上来,还不时朝他笑,朱元璋哭笑不得,只能继续抱着她:“老四,你把她带来干什么?”原本他想摆出一副严肃的面孔,可是现在身上抱着个孩子,再怎么板着脸,都严肃不起来。   “出了那样的事,儿臣还敢把孩子一个人留在燕王府吗?”朱棣苦笑,“若不是那日正巧下朝早,只怕宁宁现在已经……”说到这儿,朱棣不再说下去,仿佛一想到可能的后果都让他后怕。   要是这么个小人儿被活活烧死……朱元璋看了看在他怀里拱的小家伙,心里已经把奶娘和那两个老妈子全家统统打入死牢。   “还真有这种事?”马秀英觉得有些难以相信。   “‘儿臣’当时冲入火海救宁宁时的衣服还留着,‘母后’要亲自验证一下吗?”朱棣的语气冷下来。   朱棣确实有这么一件衣服,上面烟熏火燎的痕迹简直惨不忍睹,不过那是宁宁发现自己会喷火后兴奋过度,不小心燎到的。虽然是说谎,朱棣可是做了三辈子的皇帝,做政客的资历比马秀英活过的岁数还长,说谎不打草稿可是基本功中的基本功,他自然练得炉火纯青。   马秀英不知道儿子的来头,真的被朱棣过于严肃的口气唬住了:“老四,娘不是那意思,只是奇怪区区一个奶妈和我们家有什么深仇大恨,居然不惜以下犯上要杀郡主,还放火烧王府。”   “那么母后是觉得儿臣身为王爷,有必要没事找事存心和一个下人过不去?”朱棣反将一军,“还是觉得逼走了咏乐还不够,如今连宁宁都不能留下?”   马秀英被他说得哑口无言。   “老四,怎么和你娘说话的?”朱元璋抱着宁宁哄,直把她哄睡了,才让马秀英抱走,顺便把她支开。   看到宁宁离开自己的视线,朱棣一下子心慌起来,但是出于对马秀英的信任,朱棣理所当然地以为自己是担心宁宁在皇宫里现出龙形,到时候他没法解释。   可怜天下父母心。见朱棣盯着马秀英离去的方向,朱元璋心中划过一丝不忍:“老四,你老实告诉爹,你想将那几个下人抄家灭族,其实是因为他们对宁宁不敬,对不对?”   “父皇明鉴。”朱棣给了个不算承认也不算否认的答案。   下人不听话,骂几句,大不了打一顿也就罢了,至于因为这么点小事,就要把人抄家灭族?还没有走远的马秀英听到这话,暗暗心惊。当初几个孩子刚出生的时候,只有朱棣长得最不像朱元璋,想不到性子却是最像他的。不过现在丈夫是九五之尊,儿子们各据一方,马秀英却不是吕雉、窦漪房、武则天,只是个没有实权的皇后,什么都帮不上。不能怪儿子不把她当娘,反观她自己现在的所作所为,难道就是做娘的该做的事吗?马秀英看了看在她怀里熟睡的宁宁,还是硬逼着自己远远地走开,对那父子俩的对话耳不听为净。   “不想说就别说了。”朱元璋并不勉强朱棣说出真相,“天下父母对儿女都是一样的心,现在你自己也做爹了,也该体会到爹娘对你的心思。我们是你的亲爹亲娘,不管遇到什么事,胳膊肘总不会往外拐。那些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下贱货色敢如此胆大妄为,主要还是因为宁宁没有个名正言顺的名分。这次我就先把那几个人当胡惟庸的同党处理了,以后找个机会,再正式给宁宁封个郡主头衔。”   “多谢父皇!”朱棣喜形于色。   可怜的孩子。朱元璋的心却是直往下沉。几乎从几个孩子出生的时候开始,朱元璋就觉得朱棣十分与众不同,虽然他一直都尽力保持低调,却像是一窝小猫里面唯一的虎崽一样卓尔不群——让朱元璋惊叹的倒不仅仅是朱棣少年老成的性子和一身仿佛与生俱来的王者之风,而是以他当时的年纪,居然知道保持低调,这本身就已经十分引人注意了。有意无意间,朱棣总会流露出一股睥睨天下的气魄,偶尔朱樉、朱棡仗着年长欺负他,他表面上逆来顺受,不管遇到什么事,都是嘻嘻哈哈就过去了。杂种狗一样的朱樉见没有人和他抢食,便洋洋自得,以为老子天下第一,却没想到别人不和他抢,仅仅是因为兄弟中只有他一个是吃*屎的狗;豺狼一样的朱棡看出朱棣是和他一样的肉食动物,却以为他只是个同类,于是死死地护着他的几根肉骨头,生怕哪天被朱棣抢去;但是朱元璋看得出来,朱棣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森林之王,他的兄弟们看得上的东西,——不论是金银财宝、功名利禄、朱元璋的青睐、甚至大明国的皇位,——在他眼中,不过是他吃剩下不要的而已。   金银财宝毫不动心,功名利禄如同浮云,就连能让任何人艳羡不已的皇位在他眼中也如粪土一般。虽然是一副大俗人的模样,没有一丁点看破红尘的意思,若不是从小看着,根本看不出朱棣的与众不同,朱元璋总觉得世人追求的一切在他看来,都不过是个大笑话,在他真正想要的东西面前,名声、地位、权力、财富、威望……任何可以让世俗之人动心的东西都不值一提。朱元璋不止一次猜想能让心高气傲的老四看得上眼的究竟是什么,想不到如今不过是动动嘴皮子,给出一个无利无权的郡主头衔,竟然就让森林之王变成温顺的看门狗。   宁宁不过是朱棣捡来的孩子,他都对她如此爱护,朱棣可是朱元璋的亲生骨肉,他又怎么舍得存心伤害自己的孩子?可是谁让他是皇帝,他别无选择。   “不过老四,家里没个女人总不方便。你不放心孩子留在家里,总不见得以后带着她一起上朝。”   “父皇所言极是。”目的已经达到,朱棣只想赶紧敷衍了朱元璋,好在宁宁得意忘形以前把她带回家,没怎么注意到他在说什么。   “这样吧。”朱元璋咬咬牙,逼着自己说出后面的话,“既然你不放心,就先把宁宁留在宫里,让你娘帮你照顾,等你娶了妙云,再把她接回去。”   朱棣愣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朱元璋是要扣下宁宁做人质,来逼他娶徐妙云:“父皇!”   “来人,送燕王回府。”朱元璋背过身去,像是没脸看朱棣。   “不,把宁宁还给我!”朱棣根本无心理会朱元璋,只想抢回女儿,可还没迈出一步,皇宫里的侍卫便扑上来架住他。“父皇,你不能这样,把宁宁还给我!父皇……”   朱元璋背着身子,依然能从声音听出朱棣如何在侍卫的钳制下挣扎,愤怒的嘶吼声渐渐远去,直到他被侍卫押送上马车硬送出皇宫,耳边似乎还能听到他喊着“宁宁”,满是无尽的绝望和不甘。   *****   虽然朱元璋和徐达一直以来并肩作战,几乎是从小看着徐妙云长大,觉得以她幼时的心性,一定是个善良的姑娘,后娘有几个会善待继子女的?更不用说朱元璋登基以后,就没再见过她。有十年没见了吧?都说女大十八变,他还真不知道如今的徐妙云是不是还像小时候一样温文尔雅,嫁给朱棣以后,会不会对宁宁好……算了,宁宁不过是个女娃而已,要是徐妙云对她不好,大不了以后她就留在朱元璋和马秀英身边,以后再给她找个好人家嫁了。   其实朱元璋也觉得宁宁应该是朱棣的种,和朱棣小时候一样,根本不害怕朱元璋。想到小孩亮晶晶的眼睛,粉嫩嫩的腮帮子,还有藕节一样胖乎乎的小手,朱元璋就忍不住开心。于是随侍太监就看到皇帝看着自己的脚尖,笑得像花痴一样,就差不顾自己的年纪和身份,一路蹦去皇后那边。   朱元璋几乎是飘着去找马秀英,走到一半时突然想起了什么,抬手摸了摸龙袍胸前的刺绣,然后便嘱咐随侍太监赶紧去给他找一件软一点的衣服,还特意叮嘱绝对不能有刺绣的,一定要非常非常柔软,弄得随侍太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龙袍上的刺绣多粗糙啊,朱元璋自己摸都觉得扎手,宁宁那么嫩的皮肤在他胸前蹭,一蹭脸上就是一道白印子,看得朱元璋心疼。她可是女孩,那么漂亮的小脸,破了相怎么办?朱元璋催着随侍太监赶紧给他换了一件没有刺绣的衣服,立刻迫不及待地奔向坤宁宫。   一觉醒来,宁宁终于注意到自己的处境——那么多龙都是假的,没有一条是真正的龙。而且老虎奶妈和虎崽弟弟没了,扁鹊姐姐和敏敏姐姐没了,两位门神叔叔没了,叶咏乐没了,现在就连朱棣都没了,只有一个和她一面之缘的奶奶。宁宁四处看了看,没看到一个熟悉的人,抽了抽鼻子,委屈的眼泪就要往下掉。   “宁宁,爷爷来了!”   这个声音是那条唯一的活龙!宁宁摸过,那条龙是热的,而且贴在上面还能听到心跳声,总该是活的吧?宁宁以为终于找到了一个同类,循声望去,却没看到睡着以前看到的金龙,再抬起头,终于第一次注意到朱元璋的长相,歇斯底里的哭声立刻掀翻整个皇宫的屋顶。   朱元璋听到自己的心稀里哗啦地碎了一地。   *****   燕王府的三个侍卫长中只有朱能是比朱棣还年幼一些的年轻人,张玉和邱福都比朱棣年长得多,或多或少把年轻的小王爷当成自己家的子侄。奶娘在燕王府纵火谋害小郡主,朱棣带着宁宁进宫去向朱元璋讨公道,想不到就连宁宁都被朱元璋扣下,用来逼迫朱棣娶徐妙云。   被送回来时,朱棣形同疯癫,一回来便把自己关在房中。张玉知道自己人微言轻,什么忙都帮不上,但这时候有个人安慰他,总比没有人好。张玉来到朱棣的房外,正想敲门,却听到应该只有朱棣一人的房间里传来他的怒吼。   “我要你们这两个门神有什么用?”朱棣怒视面前的秦琼和尉迟恭,“找不回咏乐也罢了,你们连进皇宫把宁宁救回来都做不到,门神就是那么没用的神吗?”   门神就是那么没用的神。秦琼和尉迟恭无言以对。叶咏乐在天庭的朋友太多,如果他想躲着他们,凭秦琼和尉迟恭那点少得可怜的本事,根本连发现都发现不了他,更别说阻拦了。他们那点法力也仅限于能在贴有门神像的地方自由出入。皇帝的龙气本身就有震慑妖魔的作用,皇宫里也自有更高等级的守护灵保护,根本不需要民间的门神来阻退妖魔,自然不会贴秦琼和尉迟恭的神像。尤其是在那些来自天庭的守护灵看来,门神之类仅仅是因为供奉的人多才成了神的凡人也不过是一种不害人的妖魔,对他们不闻不问,仅仅是懒得管而已,但要是他们敢擅闯皇宫,守护灵压倒性的法力优势足以让两个只是拳脚功夫比一般妖魔好些的门神魂飞魄散。要他们去皇宫里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宁宁偷出来,还不如叫他们恢复凡人的身份去百万大军中取大将首级,或许反而还容易些。   “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我还养着你们两个干什么?”朱棣愣了愣,突然大笑起来,“对不起,我忘了,你们是神,我是妖,我有什么资格指挥你们?”   “皇……”尉迟恭想说不论现在身份如何,红莲依然是他景仰的唐太宗,刚说出一个字,就被秦琼捂住了嘴。   “王爷,属下无能,还望恕罪。”秦琼瞥了一眼窗户,示意有人在外面偷听,说完便赶紧带走尉迟恭,顺便吹灭了房里的灯,免得外面的张玉看到窗纸上只有朱棣一个人的影子。   他还能找谁?朱棣没注意到秦琼和尉迟恭走了,也没注意到有个张玉在外面偷听,满脑子只有如何救回宁宁。飞廉恶来?他们两个也只是在天庭的资历老一些而已,如果和皇宫的守护灵动手,未必有多少胜算;玉帝或者三清?红莲以为他自己是谁?差得动这些大神;孙猴子?现在猴子是如来的手下,如果他打了张友仁派来驻守在皇宫的守护灵,只怕天庭又要爆发一场佛道两教的战争。可是除了这些,他还认识什么神仙?姜尚?扁鹊?……他又忘了自己的身份吗?白鲤是创*世神,可他是妖,是见了最低级的土地神都得恭恭敬敬的妖,他有什么资格差遣神仙为他办事?还是靠他自己?靠他这么个什么法力都没有、除了生活经验丰富些以外,和凡人别无二致的万年老妖?朱棣悲哀地发现自己一旦离开了叶咏乐,便一事无成,不但留不住爱人,甚至连他们的孩子都保护不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六章 婚   燕王娶妃之事拖了两年,最后终于还是办了。整个燕王府如今到处都是大红喜字,准备迎接女主人,朱棣看着别人为自己的婚事忙忙碌碌,却感觉像坐在戏台子下面看戏台上的悲欢离合,不论台上的人是哭是笑,都假得可怜。   婚礼?弄点红绸子装饰个房间就叫婚礼了?贴几个大红喜字就叫婚礼了?叫来一群人大吃大喝一顿就叫婚礼了?在朱棣心中,他唯一的婚礼是和叶咏乐在一座连神像都已经没有的破庙中举行的。没有什么好看的礼服,没有鼓乐手吹吹打打,没有繁荣复杂的仪式和哄闹的宾客,没有八面玲珑的司仪和德高望重的证婚人,只有天地万物见证他们生生世世不离不弃的誓言。   朱棣游魂般游荡在王府中,看着满眼血海般的猩红,想到的却不是即将成为自己妻子的徐妙云,而是当初在红枫山庄大闹叶咏乐的婚礼、硬是把新郎抢来。那天晚上是两人这辈子唯一一次肌肤相亲,想不到就此珠胎暗结。原本叶咏乐还在和朱棣怄气,发现自己怀了孩子,就再也没有心思继续冷战了,之后就是怀孕、生子、两个人一起围着孩子转……然后就到了今天。   既然想要回宁宁,除了结婚以外别无他法,那么就结婚吧。反正不过是一场闹剧而已。去徐达的魏国公府走个过场,把徐妙云接过来,两个人办家家一样玩一场结婚游戏,找回了宁宁,朱棣立刻就带着她远走高飞。这次不论能不能找到叶咏乐,他是再也不会回来了。   婚礼当天,朱棣像个木偶一样骑上马,带着迎亲队伍去魏国公府,由岳丈徐达亲自迎进门,拜过岳母谢翠娥,奶娘把蒙着红盖头的新娘子送出来。新人在岳父母面前跪下,徐达和谢翠娥叮嘱了一些诸如要孝顺公婆、服从丈夫之类的谏言,便由朱棣带走新娘。   看着游魂一样的新郎骑上马,蒙着红盖头的新娘坐上花轿,迎亲队伍一路吹吹打打地回燕王府,谢翠娥悄悄地拉住徐达的衣袖:“这样真的没关系吗?”   事已至此,后悔也来不及了,还能怎么样呢?徐达只是个武将,不是谋臣,这么做的结果会怎样,他也不知道,只知道以目前的境况,他也想不出更好的解决办法。   新娘接来了,拜过堂之后先被送去新房,朱棣在外面陪着宾客喝酒。客人们闹成一片,朱棣只听得到一片嗡嗡声,觉得似乎灵魂脱离了身体,看着自己的躯壳出自本能一般周旋于各色人等,给所有人劝酒,唯独自己保持着一份清醒。直到婚宴结束,朱元璋派来的小太监告诉朱棣,宁宁在新房中和新娘在一起,朱棣的灵魂才一下子飞了回来。   把孩子送到新房里,逼着朱棣要见孩子,就一定要见新娘。朱元璋以为这样就能让朱棣就范吗?真不知道这么天真的皇帝是怎么在皇位上坐到现在的。婚宴上各种酒像水一样倒进客人们的肚子,现在整个燕王府大概只剩朱棣、徐妙云和这个小太监是清醒的。小太监脚步虚浮,一看就是不会武功的人,徐妙云虽是将门之后,也不过一届女流之辈,想来不会太难对付,更不用说朱棣还有秦琼和尉迟恭这两个帮手,对付他们绰绰有余。等进了新房,找到了宁宁,就是朱棣带着她远走高飞从此消失的时候了。   晚风吹散了婚宴中的闷热,朱棣的头脑越来越清醒,仔细地盘算着自己计划中每一处可能出纰漏的地方,一再确保自己的计划绝对万无一失,才推开房门,看到的却是一副意料之外的温馨画面。   新房里原本准备了一点酒菜,是给新娘的,但是一般新娘连碰都不会碰,免得让夫家人笑自己贪嘴丢脸。此时桌边放着宁宁的小椅子,新娘依然盖着红盖头,朱棣看到她用勺子舀起桌上的菜放进红盖头里面,嚼碎了喂给宁宁吃,还不时拿手帕给她擦擦嘴,温柔得让朱棣想起和叶咏乐一起在林中隐居的日子。   朱棣发现他自以为天衣无缝的计划中原来有一处很大的纰漏——他从一开始就该算到徐妙云未必是他的敌人。如果徐妙云是个恶毒的女人,拿宁宁来逼朱棣和她圆房,朱棣大可以毫无愧疚地打昏她,带走宁宁,从此以后两人再无瓜葛。可是现在看到她对宁宁视如己出,朱棣难道还能心安理得地一走了之,让徐妙云顶着有名无实的燕王妃头衔,一辈子都耗在燕王府里面守活寡?最好徐妙云也另外心有所属,朱棣可以带着她一起走,也成全她和她的心上人。但是就怕他们两个一走了之,徐达一家就是满门抄斩……不论怎么想,结果都不会好。   朱棣站在房门口心乱如麻,宁宁倒是注意到了久违的爹爹:“哒!哒!”   新娘也回过头:“回来了?”虽然红盖头依然蒙着脸,熟悉的嗓音让朱棣如遭雷劈。   “你……是……”朱棣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伸手就要去抓新娘的盖头,证明自己刚才不是幻听。   可是新娘一闪身就躲过了:“别揭盖头好吗?等我喂完了宁宁,再去洗把脸……”   朱棣哪里等得及,上前一把抱住新娘的腰,不由分说地掀了红盖头,出现在他面前的赫然是浓妆艳抹的叶咏乐。   “别看了行不行?”叶咏乐被朱棣看得有些尴尬,不自在地转过脸,“我早就和徐夫人说别化妆,反正盖上盖头什么都看不到,她非要化,还硬给我打了耳洞……”   “掐我一把。”朱棣抱住叶咏乐,生怕眼前的是幻觉,“掐我一把……不,别掐,如果是做梦,我不要醒过来。”   叶咏乐还是捏住朱棣的脸颊掐了一把:“不是幻觉,放心了?”   “不是做梦?”朱棣抓着叶咏乐的肩膀仔仔细细地端详,再三确信确实是他站在自己面前,这些天来的委屈突然一起涌上心头,几乎想趴在他肩上好好哭一通,“你还来干什么?你不是不要我也不要宁宁了吗?这种天气把宁宁扔在大门外,还一直躲着我……既然不要我们了,你现在还来干什么?”   难得看到朱棣像个对丈夫撒娇的小媳妇,叶咏乐有些好笑地接住他的拳头:“不以叶咏乐的身份和你断绝关系,我怎么以徐妙云的身份嫁给你?”   他不是半路劫了新娘调包?朱棣听不懂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嫁过来的不应该是徐妙云吗?徐达都知道嫁过来的是你?那么妙云去哪里了?”   “怎么?”叶咏乐挑了挑眉,“就只准燕王殿下逃婚,不准人家魏国公不想嫁女儿?”   两年以前,朱元璋就给朱棣和徐妙云指了婚,徐达也挺想攀上这皇亲国戚,想不到朱棣居然带着叶咏乐私奔了,从此音讯全无,马秀英出去找了一年多,却连一丁点蛛丝马迹都没找到。徐达想着朱棣可能不回来了,几次旁敲侧击地想让朱元璋取消朱棣和徐妙云的指婚,让徐妙云可以另行婚配,可是每次都被朱元璋打哈哈打回来。   难道朱棣一直不回来,徐妙云就活该被他耽误终身,一辈子老死在闺房里?徐达自然不忍,就悄悄地把徐妙云嫁了。他知道把皇帝指了婚的女儿另嫁,简直是胆大妄为,也知道历史上从来不乏可以共患难不可共享福的开国皇帝,他现在就处于兔死狗烹鸟尽弓藏的微妙地位,皇帝不怕狠不下心杀他,只怕找不到杀他的借口。可是多少次在战场上同生共死的经历会形成一种比血缘关系更牢固的纽带,更何况大明国北面依然有北元虎视眈眈,老一辈的武将却已经七零八落,所剩无几。徐达相信凭他和朱元璋的交情以及开国元勋的身份,就算他擅自嫁女儿的事被揭发,大不了也不过是辞了乌纱卸甲归田,却没想到在战场上同生共死建立起来的情义也经不起权力的腐蚀。   朱元璋当上了皇帝,就再也不是当初和兄弟们同生共死的朱总兵,而是一心要把天下归为己有的大地主,做了没几年皇帝,便开始兴风作浪。如果说朱元璋旁观当年一起辅佐他夺取天下的开国第一功臣李善长和天下第一谋士刘伯温在朝堂上打口水仗,还只能说是出于一点作为皇帝的恶趣味,他后来纵容李善长把劳苦功高的刘伯温逼到辞官返乡还不够,还要克扣他的薪饷,简直就是把人往死路上逼了。虽然作为武将,徐达和身为谋士的刘伯温并没有与其他武将那样的交情,看到他被逼到如此地步,依然难免心有戚戚焉,想不到朱元璋还不满足,最后竟坐视李善长扶植的傀儡丞相胡惟庸下毒毒死了刘伯温。与古之张良、诸葛孔明齐名的刘伯温居然是死在这样一个跳梁小丑手里,徐达都替他不值。   朱元璋容不下刘伯温,或许就是不喜欢他那么多弯弯肠子,徐达可是一根肠子通到底的老实人,应该不会同样遭到清洗。刘伯温死后,徐达曾自欺欺人地如此安慰自己,可是接下来的事让他无法再逃避现实——朱元璋看似帮着李善长,纵容愚蠢的胡惟庸出乖卖丑、拉党结派,然后借由这一个反面教材一举推翻延续了上千年的丞相制度,由皇帝一个人大权独揽,再借着胡惟庸谋反案血洗朝堂。从洪武三年开始,因为胡惟庸案上了断头台的多达三万余人,其中包括明初开国六位公爵中的李善长和冯胜。   朱元璋连御赐免死铁券的李善长都杀了,还有哪个功臣能免于皇帝的屠刀?原本常遇春早死,徐达还颇为好友不能看到他们的好兄弟朱元璋开创一个盛世而惋惜,现在他倒是羡慕早死的好友,可以不用每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生怕哪一天朱元璋翻脸不认人,一家老小就都没命了。原本如果徐妙云嫁给了朱棣,朱元璋或许会看在儿女亲家的份上放过徐达,可是现在徐妙云已经另行婚配,徐达只能盼着朱棣永远不要回来,不然他就是抄家灭族之灾。可惜朱棣偏偏就是在这么要命的时候被马秀英找了回来,然后他和徐妙云的婚事又被提上了议程。   徐妙云已经出嫁,如今还怀着八个月的身孕,就算徐达硬把她从夫家抢回来,也没法再嫁了。徐达的其他女儿要么比徐妙云年幼得多,要么也已经许了人家,根本无法冒名顶替。可现在朱元璋正是忙于罗织罪名诛杀功臣之时,徐达交不出女儿,等于自己把脖子伸到朱元璋的屠刀下面,到时候只怕不仅是他一人性命不保,连九族都会受牵连。徐达左思右想都是死路一条,倒是他的幼子徐增寿提出朱棣其实另外心有所属,也不愿意娶徐妙云,为今之计,不如把朱棣的心上人接过来,让他代替徐妙云出嫁,到时候不仅卖了朱棣一个人情,还能让他们也帮忙隐瞒徐妙云已经另许他人之事。徐达想来想去,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了,便按照徐增寿说的办,和他一起去找叶咏乐。   “你这几天就住在徐达家里?”   他有选择吗?如果事成,不仅是叶咏乐可以长伴朱棣身边,徐达一家也有救了。为了不至于露馅,徐达和谢翠娥在叶咏乐身上可谓费尽心思。如果只是打耳洞和背徐氏族谱也罢了,——习武之人自然不会把打耳洞的这点疼放在眼里,以叶咏乐的记性,记住徐家统共不过十来口人的“兄弟姐妹”也不是什么特别难的事,——他还要练习穿衣化妆、梳头打扮,还要学女子的仪容步态……每次跟着谢翠娥学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叶咏乐都觉得自己从一开始就不该答应帮徐达这种忙,偶尔徐增寿也会来看看他们的进展情况,一脸想笑不敢笑的欠揍模样让叶咏乐很想把他抓过来打一顿。   叶咏乐想打徐增寿?想起这些日子以来的提心吊胆,朱棣才想把叶咏乐摁在膝盖上狠狠地打一顿屁股:“这么大的事,你就不会事先和我说一声?”   “要是事先说了,你还会演得那么像吗?”叶咏乐拿掉沉重的凤冠和身上琳琳朗朗的首饰,“不过现在我也后悔了。”   他知道后悔就好。今天晚上朱棣一定要把他吃干了抹净,抹净了吃干,里里外外都吃得一点骨头渣子都不剩,叫他下次再敢玩这种吓得死人的游戏。   “我是真没想到你这么不会带孩子,我才离开几天,你就把宁宁弄成这样。”分别了这么多天,爹爹终于又回来了,宁宁一看到叶咏乐就哭,直哭得他心疼。“早知道会让宁宁受那么多苦,我也不会听扁鹊的话,用这方法来考验你。”   他就只心疼孩子,不心疼他?朱棣眯起眼睛:“考验完了?”   “嗯。”   “合格了?”   “嗯。”   “我可是真的八抬大轿把你娶进门,我们现在可是明媒正娶的夫妻了啊,燕王妃。”   叶咏乐微微一笑。虽然从此以后要以女装扮相示人,孩子还都要叫他“娘亲”,他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陪在朱棣身边,亲生的孩子也不用再推说是捡来的,盼望了几辈子的幸福终于成真,他还奢求什么?   “那么新娘子,我们现在该做什么了呢?”朱棣搂过叶咏乐的腰,不老实的爪子顺着流畅的曲线一点一点往下移。   “还没吃够?”叶咏乐却只注意到宁宁在拉他的衣服,毫不留情地拍掉朱棣的爪子,就要继续给她喂饭。   宁宁早就饱了,只是太久没见叶咏乐,有点想他,伸手要他抱抱,抱上去就不肯下来了。   这该死的小丫头,一生出来就该把她煎荷包蛋的。看宁宁抓着叶咏乐不放手,叶咏乐也抱着她舍不得,朱棣觉得自己好像是多余的一样,勉强耐着性子向宁宁伸出手:“宁宁,爹爹抱好吗?”   宁宁看了看朱棣,再看了看叶咏乐,摇头,继续赖在叶咏乐身上。分开了那么久,总算另一个爹爹又回来了,她今晚要抱着叶咏乐睡觉,谁都别想让她下来。   难道洞房花烛夜要陪着这小拖油瓶什么都不做?朱棣看宁宁在叶咏乐怀里撒娇,心里想着早就该把她做成酱蛋炒蛋卤蛋炖蛋咸蛋白煮蛋松花蛋……   “皇上!”在朱棣几乎要不顾宁宁已经不是个龙蛋、真的把她放到炉子上煎以前,一个粗噶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路。   秦琼只看到叶咏乐的背影,见还有人在,连忙捂住尉迟恭的嘴:“王爷。”   “没关系,不用改口了,自己人。”发现叶咏乐听到秦琼和尉迟恭的声音,吓得身子一僵,朱棣玩心大起。   “不用带小公主走了?”尉迟恭不解地看向在新娘身上撒娇的宁宁。   “不用了。”朱棣趁着叶咏乐双手都忙着抱宁宁,没法反抗,突然抱过他给秦琼和尉迟恭看,“这就是我的燕王妃。好好看看,认识吗?”   尉迟恭只看到一个大美人羞得拼命往朱棣胸前钻,秦琼倒是一眼就认出来了:“太子殿下?”   丢人啊……穿女装还化妆,这幅样子居然还让他们看到。叶咏乐没注意到秦琼和尉迟恭对他和朱棣的称呼好像他们是父子一般,只知道不能摔着怀里的宁宁,被朱棣抱起来也没法反抗,只能把整张脸都埋到朱棣胸前,对秦琼和尉迟恭眼不见为净,却不知自己露在外面的粉红色耳尖已经足够让朱棣看得j□j焚身。   “做了新娘子,都会害羞了。”朱棣抱着叶咏乐,把他放回床上,朝秦琼和尉迟恭挥了挥手,示意他们可以走了,走得越远越好,绝对不要打扰到他们洞房花烛。   尉迟恭可不想看男人和男人洞房,正要赶紧逃之夭夭,又被朱棣叫住,一回头,就看到一个东西发着刺耳的声音飞过来,出自本能地伸手去接,发现被扔过来的是宁宁。   “把她有多远扔多远。”   朱棣满脑子都是待会儿的琴瑟相和,笑得满面春风,但是秦琼看得到在他身后,叶咏乐先是吓得大惊失色,看到尉迟恭接住宁宁,才松了一口气,然后看朱棣的眼神简直是……趁着城门失火还没殃及池鱼,秦琼道声“告退”,赶紧拖走尉迟恭。   两个门神几乎是逃命一样一直逃出应天城,才敢稍稍喘口气。尉迟恭不解地看了看怀中的小家伙:“叔宝,皇上说把小公主有多远扔多远,是不是叫我们把她送去如来那儿?”   “听说离我们最远的神其实是个叫‘耶和华’的。”   “那个叫什么花的神住的地方比如来的天竺还远?”尉迟恭突然觉得宁宁很可怜,“那个神的名字听着像是突厥蛮子,能住的什么好地方?皇上现在就只有小公主一个孩子,倒是舍得把她送去和那个什么花作伴。”   秦琼不是让尉迟恭把宁宁送得那么远,只是觉得他要是真的敢把宁宁送到如来门下做尼姑,玉皇大帝一定会把他们都贬到比天竺还远的蛮荒之地和耶和华作伴。   新房里,朱棣还不知大难临头,乐呵呵地拿起床上的一块绣有大红喜字的白绸子:“咏乐,你说这是用来干什么的?”   “验落红的吧?”叶咏乐似乎没听出来朱棣是在言语上调戏他。   “落红?”朱棣色迷迷地凑到叶咏乐面前,“新娘子,你还有红可落吗?要不为夫努力一下?”   “我都生过孩子了,只怕你努力一下,也努力不出血来。”   “那怎么办呢?”朱棣腆着笑脸,“要不你今晚好好表现,明天为夫就牺牲一下,让你割一刀,帮你蒙混过关?”   “不是应该先喝交杯酒吗?”   都在一起几百年了,还害羞。不过洞房里的交杯酒里面肯定下了助兴的好东西。朱棣倒了两杯酒,不想叶咏乐拿起一杯就直接喝了。朱棣刚想说交杯酒不是这么喝的,叶咏乐突然扣住朱棣的脖子,把口中的酒悉数渡入他口中:“交杯酒应该是这么喝的吧?”   “对,真聪明。”朱棣干脆把酒壶全都交到叶咏乐手里,“继续。”   叶咏乐真的一口一口和朱棣喝完了整壶的酒。朱棣被他亲得晕晕乎乎,没注意到其实整壶酒都是他一个人喝的,正沉迷于温柔乡中,冷不防被叶咏乐点了穴。   “你要干什么?”   叶咏乐不说话,抱起朱棣扔到床上,让他面朝下趴着,三两下就把他身上的衣服撕了个精光,用碎布条把他的手脚都绑在床柱上,整个人呈“大”字型。   “咏乐,你要干什么?”   朱棣趴在床上,看不到叶咏乐的人,只感觉得到一根手指点在他脑后,顺着脊柱慢慢地向下,划过肩膀,划过后背,划过腰,一点一点探向饱满的臀间最要命的地方……酒里的药开始发挥作用了,朱棣感觉像是下腹有一把火再烧,手脚都被绑着,只能扭着身子蹭床单,却是越蹭欲*火越旺。   “咏乐……”朱棣的声音都有了些哭腔,随着扭腰摆臀的动作,臀间的j□j也若隐若现,欲拒还迎的粉红色小嘴像是在邀请叶咏乐的手指伸进去。   叶咏乐却冷不防一巴掌打在朱棣的屁股上:“我叫你再敢扔宁宁。”   “嗷……”叶咏乐这辈子专攻的是暗器,手上的力道可想而知,朱棣被他打得整个人都弹起来,洁白的臀部皮肤上赫然一个鲜红的掌印。   叫得真好听。叶咏乐又是一巴掌下去,听到又一声悦耳的惨叫,更加来劲了,噼噼啪啪地十几掌下去,直打到朱棣的屁股整个儿红肿起来才罢休。   春*药的药效还没有退去,臀部火辣辣的疼痛随着剧烈的心跳跳动,反而让朱棣更加兴致高昂。朱棣难耐地扭着腰:“咏乐,消气了吗?消了气我们就该干正事了。”   “我们现在不是在干正事吗?”叶咏乐把手按在朱棣红肿的皮肤上,冰凉的感觉让朱棣忍不住发出一声惬意的呻*吟。叶咏乐就在上面慢慢地享受柔滑的触感,见朱棣渐渐放松下来,突然在他充满弹性的臀肉上狠狠地抓了一把:“我是没法再弄出落红了,可是你能。”   刚刚才挨了十几巴掌,朱棣的屁股还肿着,这下被他一捏,顿时痛得跳起来。“你知道怎么做吗?”   “不就是CHA进去随便捅吗?这是男人的本能,谁不会?”   CHA进去随便捅?多少辈子了,红莲对白鲤百般疼爱,每次都要把前戏做足、让他绝对放松,才舍得进去,一步一步循序渐进,生怕弄得他不愉快,叶咏乐居然说得出在上面就是“CHA进去随便捅”!朱棣就知道绝对不能让叶咏乐在上面,他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温柔,下手没有一点轻重,无奈他现在穴位是冲开来了,人却被绑着,还是任人宰割。   叶咏乐抓住朱棣的脚踝往两旁一扯,朱棣只觉得几乎整个人都要被撕成两半,最脆弱的地方都暴露在叶咏乐面前,随即就感觉到有个炽热的东西在穴口磨了磨,然后就真的一下子捅进来。叶咏乐人长得秀气,下面的东西可一点都不秀气,朱棣发出一声惨叫,清清楚楚地听到类似布帛开裂的声音,后面火辣辣的疼。   “真的出血了。”叶咏乐毫不留情地就着血液的润滑在朱棣身体里驰骋,光顾着他自己痛快,等到他尽兴了,才突然想起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呃……花花,不好意思,我把徐增寿给我的润滑油忘在花轿上了,血流得好像多了一点。”   从后*庭锐利的痛楚来推断,这血流得已经不是“多了一点”的问题了行不行?朱棣很想杀人。   “不过忘都忘了,就算了吧。”叶咏乐解开束缚,抱起朱棣,让他坐在自己身上,留在朱棣体内的凶器也随之CHA得更深。   算了?朱棣恨得咬牙切齿,英俊的五官都在抽搐,无奈手脚酸软,只能任人宰割。   “我在这种时候也是这样的表情吗?难怪你总是欲罢不能。”叶咏乐见朱棣疼得眼泪都出来了,就是咬着牙,倔强的表情反而更容易燃起施暴的欲望,“虽然把润滑油忘了,徐夫人给我的春宫图我可带着。”   “春宫图是和女人的行不行?”朱棣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从牙缝里挤出来。女儿出嫁时,母亲都会在嫁妆中准备一些压箱底的东西,不过那是让女儿知道洞房花烛夜应该被新郎怎么样的,不是用来现学现用把新郎怎么样的。   “我知道,她也知道,所以给的是龙阳十八式。”叶咏乐总算想起来吻了吻朱棣,“我们今晚一个一个试过来好吗?”   朱棣来不及抗议,就被叶咏乐点了哑穴。叶咏乐很无耻地把朱棣的“沉默”当成默许,然后……   第二天,侍婢来收拾房间,只见验落红的白绸被血染得像七百年后的某国国旗一样,不由得担心王妃怕是连命都没了,接着就看到王妃脚步轻快满面笑容,反而是跟在后面的王爷走路只能一步一挪,一脸的苦大仇深。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七章 妃   新婚第二天早饭过后,整个燕王府的侍卫、下人都来拜见王妃,只见他们的王爷椅子上放了三层垫子还坐不安稳,看王妃的眼神倒是含怒带嗔,脸上明明白白地写着“我很生气,但是我依然爱你”,眼里只有现在的妻子,早就把昨天还为之魂不守舍的叶咏乐忘到了九霄云外。   “叶公子真是可怜。”朱能悄悄地叹了口气,“原本大好前程连同大好姻缘都被王爷硬是毁了,好不容易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情留下来,后来对王爷也日久生情,跟着他抛弃父母私奔,想不到只是平白无故地跟着他受了两年苦,最后还是被皇上和皇后硬生生拆散。王爷倒好,现在有了美娇娘,就把人家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虽然张玉总觉得男人和男人在一起有些怪异,也觉得现在的燕王妃论美貌、论家世都远远胜过叶咏乐,想到叶咏乐就这么被朱棣始乱终弃,还是有些不忍。   邱福却是盯着王妃看了半天,突然倒抽一口冷气,使劲拽了拽张玉和朱能的袖子,比划了一下王妃的身高。   身高?王妃的身高有什么不对?张玉和朱能面面相觑,再看坐在主座的王爷和王妃,发现虽然王爷比王妃高出不少,却是因为椅子上的垫子,其实两人的身高差不多。朱棣的身高绝对算不上矮,一个女人长到与他并肩,就实在太奇怪了。再仔细看王妃,虽然一身女装,略施粉黛,怎么看都不别扭,眉眼间赫然就是叶咏乐。   王妃也注意到了他们,朝他们微微一笑,等其他下人都来拜见过主子了,再单独留下三个侍卫长。   “都猜出我是谁了?”叶咏乐开门见山。   三个侍卫长点头。   “你们都是王爷的贴身侍卫,朝夕相处,我也没指望能瞒过你们。不过这事要是传出去,就是欺君之罪,所以绝对不能泄露半点风声。”叶咏乐一个一个地看过三个侍卫长,“明白吗?”   张玉和邱福不约而同地看向朱能,像是告诉叶咏乐,他需要警告的只有朱能一人而已。   朱能见张玉看着自己,再回头,见邱福也看着自己,有些为难地搔了搔后脑勺:“叶公子,我能告诉我娘吗?”朱能父亲早逝,留下他与母亲相依为命。从小到大,他从来没有任何事瞒过他的娘亲,要他在亲娘面前都保守秘密,他恐怕做不到。“叶公子,我娘是什么人,你也见过。她可不是什么爱嚼舌根的婆妈。”生怕叶咏乐不同意,朱能特意补充了一句。   “既然保守不了秘密……”朱棣调整了一下坐姿,“咏乐,你说我们是把他灭口还是毒哑?”   灭口?毒哑?朱能吓得立刻双手捂住自己的嘴。   “叫我‘王妃’,不论是在任何情况下。”虽然叶咏乐很不喜欢这个称呼,“你也是,别再叫出‘咏乐’这个名字了。世上再也没有叶咏乐这个人,我是你的妻子徐妙云。”   要叫一个大男人“王妃”?朱能没憋住,捂住嘴的指缝间发出“噗——”的一声。张玉的脸跳了跳,硬是把笑憋回去,再看整张脸像刷过糨糊的邱福,不由得有些羡慕他能如此镇定。   “至于朱将军说守不住嘴。”叶咏乐想了想,“要是燕王府突然少了个侍卫,皇上必定会严查。”   对,所以绝对不能杀人灭口。朱能连忙点头。   “要是突然聋了哑了,也没法向皇上交待。”叶咏乐轻笑,“更何况如果要说出去,毒哑了也能写,根本无济于事。”   朱能点头如捣蒜。还是叶公子好——不对,现在应该叫王妃了。当初叶咏乐被他百般嘲讽,还肯去给他的老娘看病,朱能就知道他是菩萨下凡。   “对了,朱将军还不曾成家吧?”   王妃打算把他的终生大事也一起解决了,然后靠老婆管住他的嘴吗?朱能笑开了花。   “那么下点药让你不举就行了。”叶咏乐依然笑得像寺庙里供奉的菩萨一般,“如果你敢泄密,就别想要到解药。”   朱能原本还在点头,点了半天才意识到叶咏乐在说什么,连忙摇头。   “不好吗?”叶咏乐故作不解,“我觉得这办法挺好。这么点小残疾,绝对不会影响到你的日常起居;既然你还没有娶妻,也不会影响到夫妻生活;而且你中了招也不会到处宣扬,又隐秘又长记性,一定能让你记住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   朱能把头摇得像拨浪鼓。   “你不用太紧张,我绝对不会绑着你硬给你下药的。”   朱能稍稍松了一口气。   “我下药的本事没那么拙劣,一定会悄悄地下,绝对能神不知鬼不觉地让你吃下去,你不会有什么不适的感觉的。”   张玉和邱福看朱能的眼神中满是同情。   朱能都快哭了:“我知道了,我谁也不说行了吧?叶公子,我怎么觉得你做了王妃就变坏了?以前你是多好的人……”   “我从来就不是什么好人。”   “可你不计前嫌给我娘看病……”   “因为那时候和你们不熟。”叶咏乐只是客气罢了。   三个侍卫长知道了,以后对叶咏乐一定要有多远躲多远。至于和他最亲近的朱棣……看到坐在三层垫子上还浑身不自在的王爷,侍卫长们只有爱莫能助。   吓跑了三个跟屁虫,朱棣斜乜叶咏乐:“用那种药反攻算作弊啊。”   “怎么会呢?”叶咏乐笑得云淡风轻,“要是你没反应了,那多没意思。”   那就好。朱棣刚想松口气,就被叶咏乐打横抱起来,而且是直接回屋,顿时惊慌失措:“你要干什么?”   “给你上药。”   原来如此,看来叶咏乐还是挺关心他的。朱棣有些小小的感动,可是等他被叶咏乐扔上床,脱了裤子,还要他自己撅起屁股,总觉得很没有安全感。   果然,叶咏乐给他上伤药,上着上着就捅到里面来了。   “你干什么?”朱棣翻身就要逃。   “里面开裂了,如果不上药消炎止血,会很麻烦。”叶咏乐的口气和往常一样平静,好像丝毫不为朱棣如此诱惑的姿势动心。   虽然叶咏乐说得在理,别人在自己那么敏感的地方摸索,总让人心里不太舒服,尤其是叶咏乐的手指很不老实,时不时摸到一个敏感的地方,害得朱棣的身体居然起了反应。   “原来你的敏感点在这里。”看到朱棣浑身发颤,叶咏乐终于知道为什么他掌握主动的时候如此热衷于前戏了,这么做真的是乐趣无穷。   朱棣努力与身体的本能作斗争,不想在叶咏乐面前出丑,可是能战胜的就不是本能了。如果两人的位置换一下,朱棣一定会抓紧机会好好地调戏一番叶咏乐,万幸叶咏乐比他厚道,即使朱棣的反应全都落在他眼中,他也视若无睹,还有意避开那个让朱棣尴尬的地方。   还是他的小傻鱼最好。朱棣刚放下心来,身体里偏凉的手指退出去了,换成个炽热的东西,一下子就顶在他最要命的地方。   朱棣撑在床上的手臂一软,整个人都摔在了床铺上:“你干什么!”   “伤口太里面了,手指不够长,擦不到。”叶咏乐的语气十分无辜,却也跟着俯下身,让自己的身体紧紧地吻住朱棣,“花花,我好像犯了个挺严重的错误。”   “怎么了?”朱棣感觉到随着叶咏乐在他体内慢慢地磨蹭,身体里像是有千万只蚂蚁在爬,被叶咏乐摸过的地方说不出的舒服,恨不得他别再这么折磨人,干脆和新婚之夜一样粗暴地捅自己一顿才解痒,可就是咬着牙不吭声,生怕让叶咏乐知道自己做下面的那个也能乐在其中,以后就永无翻身之日了。   “我把止血药和润滑油混在一起了。”   “你这混蛋!”润滑油里面可有能助兴的东西!朱棣咬牙切齿,可是叶咏乐在他身体里动了动,他立刻化为一潭春水,只能眼泪汪汪地回过头:“说好的,用药算作弊……”   “我还以为你的意思是只有药物阉割算作弊,用助兴药不算。”叶咏乐凑到朱棣耳边,“喜欢就大声叫吧,憋着对身体不好。”   朱棣很想有点骨气,可惜理智战胜不了身体的本能,最后还是屈服于药物的威力之下。   第二天,朱棣提出要和叶咏乐约法三章。   “约法三章就是我必须在下面?”叶咏乐挑眉,“为什么?”   “凭我是夫你是妻。”朱棣觉得自己说得绝对在理。   “嫁给你的是徐妙云,可不是我。”叶咏乐一句话就把他将回去。   “那你想怎么办?”   “一人一次?”   朱棣一次过后,叶咏乐还像没事人一样,叶咏乐一次过后,朱棣就像没了半条命一样,一人一次,朱棣岂不是等于永无翻身之日?“还有别的方案吗?”   “那么各凭本事?”   “好!”朱棣就不信凭他攻了三辈子,这辈子还输给叶咏乐。   可惜事实胜于雄辩,要动手,能文能武的燕王实在不是叶大侠的对手,只能乖乖被他压在床上吃干抹净到昏过去,在睡梦中想念第一次下凡投胎时力拔山河的自己和文弱的比干。   第三天,朱棣认为还是一人一次比较公平,然后立刻就被叶咏乐压在床上。   “你不是说一人一次吗?”朱棣努力挣扎,“你已经欠我两次了,今天我要你还账!”   “你前三辈子上了我多少次?”叶咏乐十分细心地把朱棣的手脚都绑好,“先把前世的债还了再说。”   朱棣只能埋在被子里欲哭无泪。   第四天,朱棣先送上一张可怜巴巴的脸:“小傻鱼,你不爱我了。”   “怎么说?”叶咏乐放下书。   “你都不肯让我在上面。”   “原来如此。”叶咏乐幽幽地叹出一口气,“原来你前三辈子从来就没有爱过我,难怪我每一辈子都不得善终。”   “那不一样!”朱棣提醒自己千万别被他我见犹怜的哀怨模样迷惑了,连忙摆出一副更可怜的表情,“我在上面的时候很考虑你的感受,一直都很温柔,哪像你,只顾着你自己痛快,完全不顾我的感受。”   “你又不是我,怎么知道你干活时我的感受?”   “看你的表情啊。”   “我看你在下面时的表情也挺享受。”   “我不管。”朱棣干脆耍赖,“你不让我上,就是不爱我了。”   “好吧。真不知道是哪辈子欠你的……”叶咏乐像是投降了,“先去洗干净,我看完这章就来。”   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朱棣高高兴兴地去洗澡,洗完了在床上等了半天都不见叶咏乐来,出去一看,只见他还在看书。   “什么书那么好看?”朱棣抢了叶咏乐手里的书,一看封面,上面写着《唐太宗实录》,叶咏乐在看的地方正是玄武门之变。   “这李建成真是可恨至极。”叶咏乐故作感慨,“唐太宗对如此卑鄙小人都是一再忍让,最后还为他建皇陵,果然是千古一帝,宅心仁厚……”   朱棣放下书,乖乖地去床上趴着,随便叶咏乐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第五天,朱棣已经在三天婚假之后又请了两天病假,几乎整整五天都没下过床,觉得这么下去不行,于是找来叶咏乐商量。   “爱妃,我们再生个孩子好不好?”   “宁宁出生时你答应过我什么?”叶咏乐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再也不生了。不过我这次可不是打算食言。”朱棣连忙狡辩,“我知道前三辈子都是我亏欠于你,这辈子你还肯和我在一起,还给我生孩子,天天让你上都是应该的。可是我现在是王爷,你是王妃,家里却只有一个女儿,连个能继承王位的儿子都没有,时间长了,父皇母后那边不好交代。就再生一个好不好?只要生一个儿子,一来可以彻底隐瞒你是男人的事,二来我在父皇母后面前也能交差。只要生一个儿子,生完我们就再也不生了。”然后朱棣就去搜罗各种保证生女儿的秘方,只要叶咏乐生不出儿子,他就能一直在上面了。   “生就生吧。”叶咏乐没意见,“听说生过第一个,以后几个生起来会容易些。难得我们这辈子能有孩子,你要是喜欢,多生几个也无妨。”   “真的?”想不到叶咏乐答应得这么爽快,朱棣大喜过望。   “不过得等你就藩以后。”   朱棣像被人一棍子从天上打下来:“为什么?”现在就连诸王爷中最年长的朱樉都没有就藩,轮到朱棣得什么时候?   “我怀孕是不需要伪装,可是如果生下来,不论是男是女,这可是我们明媒正娶后的第一个孩子,意义非凡。”   朱棣点头。   “第一个孩子,自然格外珍视,不然就显得太假了。”   朱棣当然会珍视他和叶咏乐生的每一个孩子,不论是老大还是老幺。   “那么你是打算给一个龙蛋办满月酒还是百日宴?”   朱棣发现问题所在了:“不能不办吗?”   “在藩地山高皇帝远,你是土皇帝,什么事都是你说了算,你说不办自然就不办。可是现在我们是在京城,什么都得听你父皇的,他说一,你不能说二,他说办,你敢不办?”   “他也未必会那么重视啊。”朱棣趴在案几上嘟哝,“我又不是长子。再说或许这次又生个小丫头呢?”   “不论是男是女,这是你和‘徐妙云’的第一个孩子,证明你接受了你父皇的指婚,你和他先前为了娶妃的拉锯战是他胜利了,他自然要大肆庆祝一番。”叶咏乐挑起朱棣的下巴,“所以,在你就藩以前,是一起禁欲还是你被我上,你自己选吧。”   朱棣从此掰着指头开始算自己能就藩的日子,想不到才等了没几天,朱元璋就把诸王就藩之事提上了朝堂。朱棣正欣喜,不料朱元璋只是让朱樉和朱棡先就藩,朱棣还得等等,然后看到老四的眼神简直像是想弑父篡位一样。   ☆、第二十八章 纲   洪武九年闰九月初九,钦天监官员上奏说天象出现“五星紊度,日月相刑”,预示着“七政皆乱”,乃是灾祸之兆。   天有异象,说明皇帝所为失当。朱元璋按照历朝历代的惯例,下诏书让大家批评朝政。浙江台州国子生叶伯巨写了一份万言书上奏,说:“如今天下有三事可虑,其中二事易见而患迟,一事难见而患速。”他说的“易见而患迟”的二事,分别指的是“用刑太繁”和“求治太速”。“难见而患速”的一事,则是指朱元璋封藩。叶伯巨称之为“封藩太侈”,在万言书里说:“臣恐数世之后,尾大不掉,然后削其地而夺之权,则必生觖怨,如汉之七国,晋之诸王。否则恃险争衡,否则拥众入朝,甚则缘间而起,防之无及也。”朱元璋看了叶伯巨的万言书后勃然大怒,说道:“小子真是斗胆,竟敢离间我和我的骨肉!把他抓来,我要亲手射死这小子!”结果叶伯巨被逮到京城,虽然没有被朱元璋亲手射死,但被关了起来,不久就病死狱中了。   虽然叶伯巨死了,他的话始终像一根刺扎在朱元璋心上,让他不知道该如何看待封藩之事,于是想先派出朱樉和朱棡探探封藩这条路是否可行,如果可以,再让朱棣去——朱元璋信不过外姓将领,可是现在自家人中可堪重任的只有朱棣一个,这根独苗朱元璋无论如何都赔不起。   让朱棣延迟就藩,其实是出于朱元璋的一片爱才之心,却让朱棣郁闷无比。虽然朱樉和朱棡也要明年才能就藩,朱棣一天不能离开应天,就要在床帏之中一日不得翻身,因此哪怕朱樉和朱棡能比朱棣早一天离开朱元璋的管制、去封地过山高皇帝远的逍遥日子,他都嫉妒。   下朝后,朱樉见朱棣一脸的不乐意,忍不住去取笑他:“新郎官,为了陪新娘子,都五天没上朝了,今天怎么一来就苦着一张脸?和新娘子分开那么一小会儿都舍不得?”   “不是。”虽然燕王妃是男人假扮的,乍一看也没什么破绽,朱棣总不希望自己的王妃在外面抛头露面,尤其是在自己的几个好色的哥哥面前,赶紧扯开话题,“我是在想就藩的事。父皇让你们先就藩,却留下了我”   “老四,有什么好介怀的?”朱棡也追上来,“哥哥们先就藩,只是因为比你年长而已,父皇更看重的可是你啊。大明双璧的女儿一个嫁给了大哥,另一个就嫁给了你,你和太子是一样的待遇。这次父皇让二哥和我先去就藩,说不定就是让我们先去把边境的元狗摆平了,直接给你个太平王爷做,你还羡慕我们?”   说区区一个藩王和太子是一样的待遇,朱棡这是安慰他还是害他?尽管知道朱棡一直对自己心怀嫉恨,哪怕在言语中排挤他一下都好,朱棣这辈子只想和叶咏乐一起过太平日子,对朱棡视如性命的权力之争一点兴趣都没有,即使知道朱棡其实是在挤兑他,也揣着明白装糊涂:“三哥说笑了。兄弟长幼有序,我怎么能和哥哥们相比?”   “三弟,你也真是不厚道。”朱樉根本没听出朱棡话里夹枪带棒,反而同情朱棣,“大嫂是将门虎女,大哥被她整得苦不堪言,四弟娶的该不会也是个女中豪杰吧?不过也不用太挂心。正妻是用来应付父皇的,小妾才是用来疼爱的。正妻不喜欢,再纳几个妾就是了。”   他不是不喜欢妻子,而是被妻子压得受不了啊。朱棣有苦说不出。   “怎么,妙云连纳妾都不让你纳?”见朱棣一张苦瓜脸,朱樉觉得有些难以置信,“大嫂那么彪悍,都让大哥纳了个妾,妙云从小知书达理,连你纳妾都不准?”   “不是不准……”是朱棣怕小妾进门了,自己就没命下床了。太子妃常氏再彪悍,终归是个女子,再怎么做河东狮、母老虎,在床上也是被朱标压的。可是现在的燕王妃是个男人,在床上是朱棣被压。而且自从新婚之夜,叶咏乐似乎反攻上瘾了,每天对着朱棣吃完了正餐吃点心,吃完了点心吃正餐,一天里“吃”他的次数比家里那个刚满周岁的小丫头吃饭的次数还多。可是朱棣总不能说出燕王妃是个男人,只能一腔苦水往肚子里咽。   “不是她不准,是……我觉得……有……妙云一个就够了。”朱棣差点把“妙云”说成“咏乐”,“是我自己不想纳妾。”   “女人的滋味比男人好吧?”朱棡笑道,“不再想你以前的那个男宠了?”   那个男宠现在是燕王妃了。朱棣只能干笑。   这可怜的傻弟弟,都已经是王爷了,怎么还像几辈子没见过女人一样?先是对着个男人迷得死去活来,接着第一次尝到女人味,就以为自己遇到了仙女……朱樉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四弟,走,二哥带你去个好地方。”   “什么地方?”朱棣莫名其妙。   “给你开眼界的好地方。”朱樉也拽过朱棡,“三弟一起来吧。”   朱樉神神秘秘,朱棣不由得好奇他口中“开眼界的好地方”究竟是什么,直到被他带到“好地方”门口,只觉得哭笑不得——朱樉居然是带他逛窑子。朱棣做了三辈子皇帝了,尝过的女人比三个哥哥所有的妻妾加起来还多,朱樉居然以为他是未经人事的毛头小子,还要带他来逛窑子“开眼界”。   妲己妖冶,卫子夫恭顺,赵夫人妩媚,李夫人多才,钩戈夫人活泼,长孙珑儿端庄,杨艳高贵……红莲可以算得上阅女无数,可是只要有白鲤在身边,他就可以对这些环肥燕瘦各有千秋的美人全部视而不见。如今白鲤成了他的妻子,朱樉还指望几个窑子里的庸脂俗粉能入他的眼?   不过自从结婚以来,——确切地说应该是自从宁宁出生以来,——朱棣在家里的地位就一落千丈,如今已经不仅仅是在宁宁吵闹的时候被叶咏乐视而不见,甚至到了床上都没了翻身之日。不行!叶咏乐是妻,朱棣才是夫,夫为妻之纲,应该是叶咏乐什么都听他的才对。朱棣决定要好好地整顿整顿家里的三纲五常,毅然接受了朱樉的邀请,还挑衅一般特意在秦王府找了个人回燕王府给叶咏乐带个口信,就说朱棣和两个哥哥去喝花酒了,今天不回家过夜。   朱樉看中的妓院叫“万花楼”。王爷大驾光临,老鸨子自然是诚惶诚恐,赶走了龟奴,亲自鞍前马后地伺候。   贵客入座,老鸨子叫来一群莺莺燕燕,吹拉弹唱,谈笑风生,投怀送抱……可惜人被抱在朱樉、朱棡怀里,眼睛却忍不住朝朱棣瞟。朱棣却只是斜着眼看她们,英俊邪魅的脸上明明白白地写着不屑,他一个都看不上。   “妈妈,你们这里就这么几个货色?瞧瞧,咱四弟一个都看不上。”朱棡左搂右抱,见朱棣兴趣了了,便叫过鸨母,“别把好货藏着掖着,爷几个有的是钱。”   “就是。”朱樉接口道,“把好货色拿出来,要是咱四弟看得上,说不定一高兴,就娶她做了侧妃,一辈子荣华富贵享用不尽。要是再敢拿这么些个庸脂俗粉糊弄我们,小心爷几个今天就拆了你的万花楼。”   “奴家哪儿敢啊?”老鸨子装出一副害怕的模样,“不瞒诸位王爷,要是有哪位殿下看上了咱们这儿的姑娘,真是奴家和姑娘们几世修来的福分,可奴家不敢把花魁拿出来,实在是有苦衷啊……”   “苦衷?”朱樉来了兴趣,“什么苦衷?”   老鸨子故意摆出一副愁眉苦脸的模样:“不敢欺瞒诸位王爷,小楼的头牌没有出来招待贵客,是因为奴家怕她脾气古怪,冲撞了诸位王爷。”   “哦,怎么个‘冲撞’?”朱樉来了兴趣。   见大鱼咬饵了,老鸨子的惶恐立刻换成小商人的精明市侩:“诸位王爷,不是奴家自夸,咱们的花魁莫愁可真是当得起‘仙女下凡’四个字。她年方二八,真正是美貌无双,莫说是这小小的花街,奴家敢说全天下比她漂亮的女人,一只手就数得过来。要只是漂亮,奴家也不敢夸口,莫愁更是聪慧,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歌舞更是一绝。”说到这儿,老鸨子叹了口气,“可也是奴家爱才,把她惯坏了。莫愁眼高于顶,非要人中龙凤才肯委身,要是她自己看不上眼,哪怕别人捧着金山银山来,她都不屑看一眼,所以至今还是个雏儿。”   每家妓院都会有至少一个“眼高于顶”的花魁,鸨母吹得天花乱坠,其实都只是噱头,花魁摆出一副清高的姿态,无非是为了放长线钓大鱼,骗着冤大头被榨干油水,还乐在其中。朱樉可是烟街柳巷的常客了,自然知道老鸨子的这点小花招:“人中龙凤?妈妈,你看我这四弟算不算得上‘人中龙凤’?”   “诸位王爷都是皇子,乃是真龙天子之后,‘人中龙凤’这四个字,自然是再没有其他人当得起了。”其实撇开赚钱不赚钱不说,光是从一个女人的角度来看,朱棣都当得起“万千春闺梦中人”,要不是老鸨子自己年纪大了,真恨不得自己替了花魁招待他,“刚才就有个客人,想去莫愁那里碰碰运气,不过自然是不能和诸位王爷相比,奴家这就去赶他走。”   “慢着。”朱樉叫住老鸨子,“既然是美人,有人争才有意思。带咱们去会会那个不自量力的客人去。”   老鸨子不敢再多说什么,只得从命。   妓院里到处描金绘银,一派纸醉金迷,花魁的住处之华丽更是可想而之。一行人才走到门外,就听到琴声,飘飘渺渺有如仙乐。   “妙哉,妙哉。”朱樉示意另外几人保持安静,在门外闭着眼睛听了一会儿,才舍得推门进去,“光是冲着这琴声,这姑娘便当得起天下第一美人之称。”   而朱棣听到琴声,则是脸都绿了。   花魁的一间房间顶得上普通姑娘两三间大,一个博古架上面全是古玩,家具都是红木做的,一个镶满宝石、美玉的香炉里燃着龙涎香,而朱棣一进屋,唯一注意到的是坐在瑶琴后面的叶咏乐。   “是你!”朱棡也认出了弟弟曾经的男宠。   窗边的细纱犹如一层薄雾随着晚风飘动,叶咏乐就坐在月光中抚琴,一身纤尘不染的白衣配着谪仙一般的人,仿佛他自己就是月光凝聚所成。听到脚步声,叶咏乐才抬起头来,深不见底的墨玉瞳光华流转,在朱棣身上停了停,露出几分戏谑,才转向朱棡和朱樉。   “这不是晋王和燕王吗?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还有一位想来是秦王了。”叶咏乐微笑着俯下身,“草民叶咏乐见过三位王爷。”   “你就是叶咏乐?”即使没有见过面,朱棣先前为了个男宠,连王爷的头衔都不要,朱樉好歹听过他的名字,此时一见,想不到是这么个人,顿时好奇心大起,“离了燕王府,你到这儿来卖身了?还成了花魁?”   听到朱樉说叶咏乐来卖身,朱棣脸上顿时黑压压一片。他出来喝花酒,叶咏乐是打算朱棣怎么花的钱他就怎么赚回来吗?   “秦王殿下说笑了。”叶咏乐依然保持着礼貌的笑容,“叶某也是来寻欢作乐的。”   三位王爷顺着叶咏乐指的方向看去,才刚注意到有道珠帘遮着卧室,隐隐约约露出后面一个华服丽人和贴身小婢,那个才是万花楼的花魁莫愁。   “那你现在……”朱樉和朱棡总以为现在朱棣有了妻子,被他抛弃的男宠应该过得凄惨无比,想不到他如此逍遥自在。   “叶某不才,养活自己倒还不成问题。”说到这儿,叶咏乐抬眼看了看朱棣,“说来还是多亏了燕王,叶某才能摆脱家父盛名所累。高兴了去江湖上快意恩仇攒个虚名,闲时邀上三五好友吟诗作赋,还有美人相伴,这才是神仙过的日子。”   他的意思是离开了朱棣,他的日子能过得更好吗?朱棣恨得咬牙切齿。   “本以为今晚又可以眠花宿柳,不过既然诸位王爷看上莫姑娘了,叶某不敢夺人所爱。好在这里寻欢作乐的地方甚多。凤兄,我们换个地方玩吧。”叶咏乐站起身就要走,“诸位殿下,叶某告辞。”   “叶公子,别急啊。”朱樉自己长得不好看,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喜欢长得好看的人,尤其是叶咏乐这样长得好看还懂得风雅的人,当即留住他,“叶公子,风月场上无尊卑,不必介意我们的身份。还有这位朋友,也给我们介绍介绍。”   还有人?朱樉提起,朱棣才注意到叶咏乐身边果然还有个英俊潇洒的青年。   “在下凤栖梧,见过诸位王爷。”英俊青年给几位王爷行礼,举手投足间落落大方。   凤栖梧?这不是当初想娶叶咏悦的采花贼吗?朱棣才刚想红杏出个墙,还没付诸行动,叶咏乐已经和个采花贼搞上了?朱棣气得直磨牙。   “凤栖梧,这名字好,够风雅。”朱樉对凤栖梧十分有好感,“凤公子也是一表人才。”   凤栖梧拱手谢朱樉谬赞。   “如今四弟已经另外娶妻,我看叶公子不妨和这位凤公子在一起,也是一对璧人啊。”   凤栖梧的眼角抽了抽,就感觉到朱棣的眼刀“嗖嗖嗖”地飞过来,把他射成筛子。   天地良心,凤栖梧绝对是无辜的。当初朱棣和叶咏乐的事在整个武林传得沸沸扬扬,谁都知道蝶公子的能耐,想看看这场闹剧最后会如何收场,想不到结果居然是叶咏乐从此失踪,朱棣屈从于朱元璋的命令娶妻,从此以后小两口恩恩爱爱,完全忘了世上曾经有过叶咏乐这么个人。凤栖梧不禁好奇这燕王妃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美人,能让朱棣如此忘恩负义,就趁着朱棣不在的时候溜进燕王府,被正为朱棣喝花酒气得火冒三丈的叶咏乐抓了个正着,然后就成了现在的局面。莫非他是与朱棣八字不合?貌似自从在叶咏悦的比武招亲大会上见过朱棣一次,凤栖梧就一直走霉运,先是因为踩坏了红枫山庄的一棵树,就被叶长风追杀到现在,如今又被叶咏乐拉来垫背,只怕很快还会加上朝廷的追杀。他不过是比较喜欢女人罢了,生性风流不羁就那么罪大恶极吗?值得老天爷如此痛恨,非要把他赶尽杀绝不可。   “秦王殿下误会了,叶某可没有断袖之癖。”说到这儿,叶咏乐抬眼看了看朱棣,“想来现在燕王殿下也没有了吧?听说燕王最近娶得佳人,恭贺燕王殿下新婚之喜。”   “多……谢……”朱棣连声音都在发抖。   几人在外面谈着风花雪月,兴致高昂,几乎忘了还有个花魁在那里眼巴巴地等着他们想起自己。可惜隔着一道帘子,花魁只看到外面几个年轻公子谈笑风生,没闻到一屋子的火药味。   朱樉和朱棡是真的和叶咏乐聊得挺尽兴,朱棣恨不得用眼神把叶咏乐身边的其他人全部千刀万剐,叶咏乐却对他视而不见,只是害得在一旁作陪的凤栖梧如坐针毡。   好不容易熬到叶咏乐起身去如厕,朱棣也告了个罪,一起跟过去,等叶咏乐出来,一把拽过他摁在旁边的墙上:“你到底要干什么?”   “你又是来干什么的呢?”叶咏乐反问。   “我……”朱棣自知理亏,声音低了下来,“谁让你每天都弄我,却不让我弄你。我也是男人,我有我的需求……”   他是男人,白鲤就是女人了吗?活该生生世世都只有被他吃干抹净的份。   “原来如此。”叶咏乐的语气冷下来,“我知道j□j神的身份对你这样的妖怪而言有多诱人,可哪怕是自己骗自己,也希望相信你是真的对我有感情,不是贪图我的j□j神身份能给你带来的好处……”   “我不是那意思。”朱棣急了,“我对你是真心的。”   “真心?心给了我,所以身子可以给别人?”叶咏乐抬手示意朱棣别再狡辩,“没关系。我也是男人,你有的东西我一样都不少。女人的滋味好得很,我也很喜欢。”   “咏乐……”朱棣哭丧着脸。   “放心吧,我的心是你的,谁都不会给。”   朱棣稍稍松了口气。   “但是身子是我自己的,我爱怎么用是我的事。”   这怎么行?朱棣急了:“可你是我的妻子……”   “你的妻子是徐达的女儿徐妙云。”   “我们都有孩子了。”   “孩子姓朱不姓叶。”   “咏乐,我知道错了,我们回去了好吗?”叶咏乐的口气像是真的要从此离开他,朱棣怕了,“我保证绝对不会再有下一次。”   “我当然会回去。还会继续做你的好妻子,宁宁的好母亲。”   白鲤果然还是爱他的。朱棣把心放回了肚子里。   “但是这些都仅限于在燕王府里面。”叶咏乐拍了拍朱棣松懈下来的脸颊。一旦出了燕王府的大门,他就等着戴绿帽子吧。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九章 绊   两人回到席中,终于有人想起被冷落多时的花魁。叶咏乐想和美人共度春宵,朱棣提出自己也看上了莫愁,成王败寇,两人要为了美人一决胜负。   先前看到叶咏乐,莫愁就在感慨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谪仙,此时再看到朱棣,更是眼前一亮,然后在朱樉和朱棡的衬托下,凤栖梧也俨然是个翩翩佳公子,他们中不论哪一个胜出,莫愁被两个绝世美男子争夺的佳话都值得整个万花楼吹嘘一辈子。莫愁沉浸在她自己的美梦中,却没想到外面完全不是她想象的那样。   朱棣无论如何容不下自己的妻子红杏出墙,一定要打败叶咏乐,可是他和他的两个蠢货哥哥哪里是叶咏乐和凤栖梧的对手?   第一局比下棋,朱樉对叶咏乐。朱棣原本还想着这蠢货哥哥肯定不是叶咏乐的对手,但是向来自视甚高,又气量狭小,无论如何都输不起,或许输了棋就会弄得没法收场。想不到叶咏乐没有痛痛快快地把朱樉杀得丢盔弃甲,而是将死了救活,救活了将死,将死了再救活,来来回回耍了他十几次,才把他打败。旁观者都看出叶咏乐简直是存心在侮辱朱樉,唯有朱樉不明就里,反而以为刚才一次次“化险为夷”说明他与叶咏乐的棋艺不相上下,兴致高昂,直说总算是棋逢对手,难得输还输得这么开心。   第二局比武功,朱棡对凤栖梧。既然只是游戏,两人自然不会真的动刀枪,只是比投壶。凤栖梧不敢赢过王爷,不动声色地险败。   第三局比文采,朱棣对叶咏乐。两人从吟诗作赋猜谜对对子再到书法绘画一样一样比下来,朱棣气势恢宏,叶咏乐清雅脱俗,两人各有千秋,别说是当裁判的花魁,就连几个陪客都看花了眼,根本没法决出胜负。最后叶咏乐提出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再这么比下去,比到明天天亮也决不出胜负来,不如换点别的。朱棣恨不得熬到明天天亮,然后直接把叶咏乐带回去,就当这一晚上什么都没发生过,可是陪客们来了兴致,非要他们分个高下。于是两人又用房间里有限的东西组出个沙盘来,比行军布阵,结果三辈子的皇帝比不上两辈子的将军,朱棣被叶咏乐杀得一败涂地。   莫愁是看不出行军打仗的门道,只觉得虽然自己精心布置的房间被弄得乱七八糟,多少有些心痛,可是刚才比布阵的时候,朱棣的意气风发和叶咏乐的镇定自若都分外迷人。   朱棡却是看傻了,细细回味了一下刚才朱棣和叶咏乐交锋的过程,突然对叶咏乐恭恭敬敬地一礼到地:“小王以前有眼不识泰山,对叶先生多有冒犯,还望叶先生大人不计小人过。”   “晋王殿下何出此言?”叶咏乐放下手中用来表示河流的纱巾,揣着明白装糊涂,却是受了朱棡的礼。   “若是叶先生不嫌,小王想聘请先生为西席,来晋王府教书。”   教书?教的不是朱棡的孩子,而是给朱棡自己做谋士吧?叶咏乐看了朱棣一眼,嘴角微微一勾,还是垂下眼去:“承蒙晋王殿下错爱。叶某只想过闲云野鹤的日子,不想为功名利禄徒增烦恼。燕王殿下,这一局是叶某赢了吧?三局两胜……”他要享受战利品,朱棣可以滚了。   朱棣气闷不已,朱樉却是看到又一个收买叶咏乐的机会:“叶先生若是喜欢,小王把这女人买下来送给先生。”   叶咏乐瞥了一眼依然在珠帘后面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莫愁:“今天喜欢,或许明天就不喜欢了,费这个钱买她做什么?”美人到手了,他却连掀一掀珠帘、一睹庐山真面目的兴趣都没有。   朱棣觉得叶咏乐的这句话是说给他听的,心里格外不是滋味。   “怎么,燕王殿下还舍不得吗?”叶咏乐看了看朱棣,“无妨。今日与三位王爷玩得十分尽兴,这点小奖品与其中乐趣相比,实在是微不足道。况且莫愁姑娘若是能跟了燕王,做个侧妃,总好过跟着我这浪子居无定所。若是燕王殿下实在喜欢,叶某甘愿割爱。”   割爱?他有爱可割吗?这次就连莫愁都听见朱棣和叶咏乐视线交会的地方噼里啪啦地冒着火星。   “小王也不是输不起的人。”朱棣突然潇洒地一笑,便叫老鸨子另外带姑娘来给朱樉、朱棡和他自己,满心以为叶咏乐会多少流露出一点不快,不料叶咏乐还是一张八风不动的平静面孔,巴不得他们赶紧走。   他就那么不在乎他吗?离开花魁的房间,朱棣打发走了还一脸算计地盯着叶咏乐的朱棡,甩掉了喋喋不休的朱樉,自己看着被老鸨子派来服侍他的姑娘,却是越看越气闷,干脆出手把她打晕,堵住嘴绑了扔到床上,自己推开窗飞身上屋顶,找到花魁的房间,揭开几片瓦,就看到凤栖梧早已经逃了,叶咏乐还坐在外间拨弄琴弦,依然与花魁隔着珠帘。   刚才他们如此忽视莫愁,叶咏乐“今天喜欢明天或许不喜欢”的话也实在伤人,应该是让心高气傲的花魁有些不快了,还在卧房里端架子。朱棣悄无声息地从窗子进去,一出手就打昏小婢。莫愁被突然从窗子蹿进来的人影吓了一跳,还来不及叫出声,就被朱棣捂住了嘴。   他是输了恼羞成怒,要硬强了莫愁吗?莫愁的腮帮子被朱棣捏得生疼,可是细细地打量了一下眼前的人,心跳却是不由自主地加快。刚才隔着珠帘,只能隐隐约约感觉到朱棣气度不凡,此时两人的距离近到能闻到彼此的呼吸,莫愁不由得感慨这燕王真是个美男子。两道男子气十足的浓眉像是能为她撑起一片没有风雨的天空,深邃的黑眼睛带着几分睥睨天下的霸道,菲薄的嘴唇带着迷死人的坏笑。透过隔着单薄的衣衫紧贴在一起的皮肤,莫愁感觉得到朱棣强健有力的臂膀,带着令人着迷的体温,可以温暖她被世态炎凉伤透了的心。莫愁醉了,看到朱棣的薄唇轻启,以为会听到跟他走的甜言蜜语,想不到朱棣说的是:“就这种姿色,也配叫花魁?”说完毫不留情地把莫愁打晕,和小婢一起绑起来,用手绢赌了嘴,——如果放在桌上的不是手绢而是抹布,只怕朱棣也同样会毫不怜香惜玉地塞进她的樱桃小口,——然后将两人塞进衣柜。   叶咏乐本就醉翁之意不在酒,莫愁迟迟不出来,他也就耐心地等。万花楼的茶叶实在不错,居然是二十两银子一两的武夷山大红袍,尝起来比燕王府里朱元璋赏赐的贡品都差不到哪里去。居然把压箱底的好茶都请出来,看来老鸨子是打定主意要在也用了身上狠狠地捞一笔了,不过反正花的是朱棣的钱,叶咏乐不心疼。   花朱棣的钱给朱棣戴绿帽子,本应该是件大快人心的事,可是想到朱棣潇洒地搂着个窑姐离开,此时可能正和个女人一起在床上翻云覆雨,答应这辈子只给他一人的温柔现在别人也能享受,叶咏乐就怎么想怎么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没关系!朱棣不在乎,就别怪叶咏乐给他戴绿帽子,还要让他戴得倾家荡产。叶咏乐吩咐老鸨按照他说的作准备,自己在外面弄琴品茗,满脑子只有如何好好地给朱棣放放血,莫愁和他说话他都没注意到,因此也没发觉朱棣蹿进来时弄出的一点微不足道的声音,直到听到珠帘掀起的琳琅声,才抬起眼看了看,然后就把嘴里二十两银子一两的大红袍全都从鼻子里喷了出来。   事实证明男人扮女装好不好看和本身好不好看完全是两码事,叶咏乐这样穿女装还好看的男人毕竟是少数中的少数,绝大多数男人穿男装时不论如何英俊潇洒,扮女装还是惨不忍睹的,比如朱棣。   花魁的衣服自然是穷尽华丽之能事,可是朱棣身材比莫愁高了不止一码,同样的衣服穿在他身上,看上去就感觉绷得慌,更不用说他还不知在衣服里塞了什么东西来冒充胸部,总让人觉得好像他呼吸得用力一点,衣服就会四分五裂一样。尤其不堪入目的是朱棣本就长得阳刚,为了扮女人,想靠化妆来掩饰对女子而言过于棱角分明的面部线条,却根本不知道那些东西该怎么用,只是把自己画成了一张大花脸,头上还顶了个梳得乱七八糟的发髻,CHA上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发饰……原本好端端的一个美男子,现在俨然是个脑子不正常的花大姐。   叶咏乐差点被嘴里的茶呛死,咳了半天才说得出话:“何方妖孽?”   “爷,真讨厌。”朱棣掐着嗓子说话,还拿一块手绢半遮着脸,装出一副女儿家的娇羞模样,“奴家可是这里的花魁,专程来服侍爷的。”   “我要退货!”叶咏乐看不下去了,站起来就要走。   朱棣三步并作两步,一把抓住叶咏乐的袖子:“不准走!”   “青楼里还有你这样强买强卖的?”   朱棣点头:“爷,你可把奴家清清白白的身子都看去了,不能不要奴家啊……”   “你能不能别掐着嗓子说话了?”叶咏乐已经一身鸡皮疙瘩,“赶紧去把脸洗了,衣服换回来,要是让你哥哥看到你这副样子,你以后还怎么做人?”   “你都不要我了,我还做什么人?”朱棣总算恢复正常的嗓音,依然死拽着叶咏乐不放,“你还要不要我?不要我的话,我就这样子上街了。”   都活过几辈子的人了,还像个耍赖的小孩。叶咏乐被他弄得哭笑不得。   “我真的就这样出去了啊。”见叶咏乐不答话,朱棣站起身,真的要往门外走。   “别……”叶咏乐赶紧拽住朱棣。   “那你还要不要我?”   “你能不能先去把脸洗了?”叶咏乐看到他这副样子就想笑,“就算要你,对着这么一张脸,我实在是……”   “实在是什么?”朱棣突然凑到叶咏乐面前,“说啊,‘实在是’什么?实在是想抱?还是实在是想亲?”   “实在是提不起和你……的兴趣。”   “提不起什么兴趣?”朱棣一脸坏笑,“我这么笨,你不说清楚,我怎么知道你是要什么?”   虽然两个人在一起数千年了,有些话叶咏乐实在说不出口,可他越是不肯说,朱棣越是兴味盎然。   见朱棣腆着张大花脸,非要逼着叶咏乐把下流话说出口,叶咏乐一开始憋得脸通红,到后来终于忍无可忍,干脆扛起他,大步流星地往浴室走去,直接用行动告诉他,他到底是想干什么。   叶咏乐是花魁的恩客,自然也是妓院的摇钱树,他说要什么,老鸨子都是忙不迭地送上。叶咏乐为了给朱棣放放血,让他好好地了解一下对妻子不忠的后果,叫老鸨子给他准备一个大浴池,越大越好,他要在水里玩。老鸨子在花街上从雏妓做到老鸨,不知见过多少客人,像叶咏乐这样喜欢在水里做的还算不上特殊癖好,她早有准备。妓院里就有个专门的大浴池,全是用玉石砌的,里面常年供有热水,墙上还有浮雕裸女,专供有钱的客人享用。老鸨子和龟奴去做准备的时候,莫愁就陪着叶咏乐,想不到结果便宜了朱棣。   水面上洒满花瓣,迎面吹来的蒸汽都带着花香。叶咏乐毫不留情地把朱棣整个儿地扔进去,朱棣反手把叶咏乐也一起拉下水,水面的花瓣被他们搅起的水花推得四散开来,正如两人还只是瑶池中的莲花和鲤鱼时,每每搅乱一池清泉。彼此身上的衣物饰品很快就被两人撕碎了扔出去,只剩和出生时一样纯洁简单的自己暴露在最爱的人面前。   朱棣托着叶咏乐的身子,让他靠在池壁上,一寸一寸地吻遍他的全身,看着他在自己的爱抚下开始呼吸急促,苍白到有些病态的皮肤都开始泛红,突然贴着他傻笑起来。   “你笑什么?”叶咏乐被他笑得莫名其妙。   “想起以前在瑶池的时候。”朱棣轻轻地咬叶咏乐的锁骨,“你每天来找我,和我说话,可我什么都回答不了,只能加紧修炼,希望哪天能修出人形,长出手脚来,抱抱你,亲亲你……”   “花花……”白鲤一直以为当初是他对红莲单相思,原来红莲也是从那时候起便爱着他。   “其实那时候我已经成精了,只是不能动弹而已,所以你做的事,我其实都知道。”朱棣凑在叶咏乐耳边,舔咬他圆润的耳垂,“比如某条傻乎乎的鱼在j□j季节硬是憋着,一直憋到深秋,然后给我的莲子授精。”   叶咏乐的脸一下子红到头顶:“不是没长出来吗……”   “你知道吗?其实莲花可以自花授粉,我光靠自己也能有小孩。可是我不想。”朱棣顺着叶咏乐的脖子啃下去,“如果我的孩子没有属于你的一半,就毫无意义了。万幸上天垂怜,我终于有了可以拥抱你的双手,可以亲吻你的嘴,还能有融合我们血脉的孩子。”朱棣仰头啃上叶咏乐的嘴,“小傻鱼,我想要你……”   从贴合的嘴唇,朱棣感觉到叶咏乐轻轻地点了点头。   终于可以结束颠鸾倒凤的日子了吗?朱棣吻遍叶咏乐的全身,先让他痛痛快快地释放一次,再用他的雪丘夹住自己炽热的欲望解解馋,等他彻底放松下来,才借着温水的润滑将手指探入他的臀间。敏感的内壁不习惯温水的冲刷,叶咏乐有些紧张,紧紧地抱住朱棣的脖子。朱棣轻轻托着他,在他耳边一遍遍地呢喃着爱语,慢慢地将手指送进去。一根,两根,温柔小心地慢慢扩张,慢慢地抚平每一个可爱的小褶皱,直到他做好充分的准备,才换上自己已经忍无可忍的欲望。可是当朱棣炽热的爱意放到叶咏乐令人着迷的仙境入口,就看到他习惯性地蹙起眉头。   “不管怎么小心,还是会痛吗?”朱棣凑上去,想吻开叶咏乐纠缠在一起的眉毛。   “不痛。”叶咏乐仰头迎上朱棣的嘴唇,“因为是你,所以不痛。”   其实还是会痛。朱棣悄悄地退了回去。   “没事,一会儿就好了。”叶咏乐抓着朱棣的手,放在自己最隐秘的所在,示意他继续,自己闭着眼睛等着忍受短暂的痛苦,然后就是无上的快乐。   “万一怀上了怎么办?”   “打掉。”叶咏乐早已被撩拨得意乱情迷,在朱棣身上蹭,想让他赶紧给他解渴。   朱棣却是突然顾左右而言他:“对了,宁宁怎么样了?你就把她一个人扔在家里?”   “让我那两个臭小子帮着照顾。”   此时的燕王府,秦琼和尉迟恭见叶咏乐和朱棣都出门了,生怕宁宁又遭到奶妈虐待,进去一看,看到的却是三清围着小丫头手忙脚乱。   “你和黑龙生了那么多……”   “我和她只生了盘古一个。”感觉到朱棣语气中带着股醋味,叶咏乐却是越想越开心,“傻瓜,要是没有和她生下盘古,又怎么会有你?我们岂不是永远也没有相识的机会了?”   “老祖宗,我们算不算乱伦?”   “我们乱伦难道是这辈子才开始的吗?”   “和她生了个儿子,给我却只生了个女儿。”朱棣啃上叶咏乐的嘴,“等我就藩以后,你的肚子就别想歇着了。”   叶咏乐闭着眼睛等着朱棣进来,结果却是他自己的灼热被纳进朱棣的身体。   “花花!”   “虽然我也想说些漂亮话,可还是很痛。”朱棣刚才是在给自己做准备,想不到热水连同叶咏乐的凶器一起进来,还是有些让人无法忍受。朱棣闭着眼睛忍受过最难熬的一阵痛苦,睁开眼,看到叶咏乐一脸不解,俯身吻上他的嘴角:“小傻鱼,我怎么舍得你受打胎的罪?没关系,只要是和你,这点痛我也能忍。”   叶咏乐轻轻地托住朱棣的身体:“花花,教我,该怎么让你快乐。”   “照你平常的方式就行了。”   “你不嫌太粗暴吗?”   “你不暴力,”朱棣低头看了看CHA在自己体内的东西,“只是长得太粗。”   “谢谢你的赞扬。”叶咏乐啃上朱棣的下巴,“我会记得轻一点,温柔一点,让你也乐在其中……”   第二天天还没亮,老鸨子正准备上床睡觉,突然看到一个白影子从窗户飞出去,手里抱的东西……看起来像个裹在被子里的人!   那个人好像是叶咏乐,他把花魁带走了?老鸨子听一个龟奴说在叶咏乐要的浴池旁边看到一套男装和莫愁的衣服,都被撕得粉碎,还有几件摔坏的首饰,然后一大早叶咏乐给了他五两银子,让他去给他买一套成衣,接着就一直在莫愁的房里没出来过,更是后悔不迭。   她一开始就不该招待这些无法无天的江湖客,不但得罪了王爷,还要拆她的台柱子。老鸨子赶紧赶到莫愁房里,想清点一下还有没有别的损失,考虑是不是要报官,就看到桌上厚厚一叠银票,足够把她的整个万花楼都买下来。   还好还好,没有亏本。老鸨子拍着胸脯,盘算是从此去乡下隐居,还是换个地方继续开青楼,突然听见衣柜里传出支支吾吾的声音,打开一看,就见莫愁和小婢被人绑了扔在里面,除了一套被撕碎的华服和几件摔坏得并不十分厉害的首饰以外,全部的损失只有一床被子。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章 嗣   对这辈子第一次上青楼,朱棣最后的记忆是叶咏乐战至酣处,完全忘了“轻点温柔点”的承诺,直把朱棣弄得手脚发软,最后差点淹死在浴池里,——一朵莲花在浴池里被淹死,足够让红莲成为天地人三界的笑料,——之后就一直半梦半醒浑浑噩噩,等到他完全醒过来,已经穿着整齐的朝服坐在下朝回家的马车上。   回家以后,朱棣再一次领略到了上青楼的可怕后果——叶咏乐当真是如鱼得水,在水里做上瘾了,想在燕王府也弄个大浴池,方便他随时和朱棣“鱼戏莲花”。   天知道上次叶咏乐在青楼花了多少钱,朱棣甚至考虑要不要全家吃斋念佛一个月以节省开支,他居然心血来潮要造浴池!朱棣小小地怀疑了一下后世的历史学家要是知道“荒YIN无道”的商纣转世后成了个勤俭节约的王爷,“天下第一仁”比干反而成了个要造酒池肉林的蓝颜祸水,会作何感想。   不过鉴于婚后叶咏乐的家庭暴力倾向越来越严重,论武功,燕王殿下也实在不是叶大侠的对手,为了自己的后*庭花着想,朱棣不敢拒绝得太强硬,只能说现在的燕王府只是个临时住所,等他就藩以后,这里就基本不住了,造了浴池也是浪费,不如等就藩以后到了藩地的王府再造。叶咏乐觉得言之有理,总算放弃了造浴池的打算。可是朱棣还没来得及庆幸自己的钱包逃过一劫,叶咏乐又打起了王府中现成的荷花池的主意——这不就是个现成的大浴池吗?还有那么多花花作伴。   这个“浴池”是很大,可惜就是露天的,而且为了方便在湖心亭赏景,荷花池周围没有任何遮蔽。如果让王府中的任何人看到王爷在荷花池里面被王妃这样这样完了那样那样,那样那样完了再这样这样,叶咏乐的男儿身暴露事小,朱棣到时候就真的下半辈子都不用见人了。   青楼不准再去,大浴池暂时造不起,在荷塘里面恩爱绝对不行。朱棣每天搜肠刮肚地找各种理由推脱这三件事,可是比口才实在不是叶咏乐的对手,万幸在他黔驴技穷以至于不得不让步以前,叶咏乐又开始头晕、晨吐、嗜睡……然后服侍王妃的婢女十分高兴地来向朱棣道喜,说王妃有了身孕。   既然是燕王成婚后的第一个孩子,朱元璋也格外上心,派了御医来给叶咏乐检查。三个侍卫长生怕御医把脉发现叶咏乐是男儿身,分外紧张,不料御医们像是事先就收过好处一样,统一口径说王妃已经有一个半月的身孕,然后叮嘱了很多孕期要注意的事等等。   叶咏乐没仔细听御医们说什么,只听到怀孕一个半月。一个半月前正是他刚和朱棣结婚的时候。可是自从怀上宁宁,两人仅有的亲热都是叶咏乐上朱棣。难道这样也能怀上?   拿“习武臻入化境,可以随意控制脉搏”搪塞走了三个侍卫长,叶咏乐正想好好地和朱棣讨论一下该怎么处理这个孩子,朱棣却问了个很欠揍的问题:“孩子是谁的?”   叶咏乐顿时火气上涌,抡起巴掌就往他脸上扇。   “打人不打脸,不然我明天没法上朝了!”朱棣急得大叫。   叶咏乐轻而易举就把朱棣撂倒在膝盖上,掀了他的衣摆就要打屁股。   “你想让我接下来的半个月都没法坐吗?”   叶咏乐扒了朱棣的裤子,j□j凶器在没有任何准备工作的情况下直接捅进来,直捅得朱棣三魂七魄飞了大半,叶咏乐还不满足,在朱棣身上狠狠地发泄了四五遍,直到朱棣只有力气像条死狗一样瘫软在案几上,才大发慈悲地放过他:“不是你的是谁的?黑龙?如果是和她生的,怀孕的会是我吗?”   朱棣在案几上扒拉了几次都没能站起身,激情过后还是混沌一片的头脑没法考虑叶咏乐要是和黑龙藕断丝连的话应该是谁怀孕那么复杂的问题,只想得到以后要是再说错了什么话、做错了什么事,绝对不要自作聪明乱求饶。就算脸上带着个巴掌印去上朝被人嘲笑,或者屁股被打到肿得非要垫十层垫子才坐得下去,也好过现在的下场。   “想明白了没?”   朱棣点了点头,想明白了以后要是再惹老婆大人生气,一定要他想打哪儿就让他打哪儿,不然后果往往非常严重。   “想明白了就好。”叶咏乐拉起朱棣,“陪我出一趟门,我要把送子观音的庙拆了。”   *****   送子观音庙向来香火鼎盛,挤满前来求子的年轻夫妇,这一日却冷冷清清,因为燕王妃有了身孕,要来上香还愿。有这样的大人物大驾光临,住持毫不犹豫地把其他香客都拒之门外,专等着王妃上香后捐的香火钱。   以燕王妃的身份摈弃一切闲杂人等,又找了个借口打发走住持和其他随侍的小和尚,叶咏乐抬起头仰视高高在上的送子观音像:“你是自己下来?还是我踢你下来?”   “国神大人,别这样嘛。”送子观音连忙显灵,“对我送的孩子不满意吗?放心吧,玉皇大帝已经给小仙打过招呼了,一定捡最好的孩子优先给你们。现在你肚子里的是个很聪明的男孩哦,保证你们满意。”   叶咏乐脸色不善地盯着送子观音。   “不过这是你们的第一个儿子,也是燕王世子,以后要作为燕王戍守边关,能文不能武的确实不行。”送子观音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从小猫一样挂在自己身上的孩子中捡出一个递到朱棣和叶咏乐面前,“这个怎么样?练武的好苗子,以后子承父爵上战场,绝对不是问题……”   叶咏乐继续面无表情地盯着送子观音,空荡荡的大殿里气温骤降。   “是啊,既然是重要的世子,还要打理藩地上的琐碎事务,偏文偏武都不好,应该找个文武双全的。”送子观音感觉到气氛不太对,强忍着寒战继续推销琳琳琅琅挂了她一身的小孩,“国神大人,你想要哪个?周瑜?岳飞?李白?辛弃疾?……啊,对了,这个文不应该是写文章的本事,应该是文能治国武能安邦的那种。赵匡胤怎么样?去和阴司打声招呼,应该能把他弄来。还不喜欢的话,要不找汉武帝刘彻……”   “刘彻就在这里。”叶咏乐拎着朱棣的后衣领拉过来,“还有,你是神仙,别说话一副人牙子的口气。”   “有吗?”送子观音被叶咏乐看得寒毛倒竖,用求救的眼光看了看一旁的红莲,见他只顾着东张西望,似乎又想拿送子观音庙的卫生问题来顾左右而言他,只能干笑两声,“或者想再要个女孩?没关系,趁着胎儿还小,改性别还来得及。要温柔典雅的小淑女是吧?我这里也有很多……”   “我来不是为了孩子是男是女的问题。”   “那是为了什么?”送子观音歪过头。   “为什么又是我怀孕!”要不是顾忌男女授受不亲,叶咏乐很想拽着送子观音的衣服,把她拉过来狠狠地摇一通,“上一次是我生的孩子,之后每一次都是我在上面,为什么怀孕的还是我?!你到底是怎么决定把孩子送进谁的肚子里的?”   叶咏乐现在好歹是燕王妃的身份,在大多数人的眼光中是个女人,可以光明正大地说自己怀孕了,然后挺着个大肚子招摇过市。要是朱棣怀孕,然后肚子大起来,问题才更严重吧?一旁的朱棣忍不住腹诽。   “又是猴子对不对?”叶咏乐的语气越来越冷。做后妈的果然不能心太善,叶咏乐这一次要严肃地考虑一下是否把继子抓回来,重新压到五指山下去。   “怎么会?”送子观音心虚地移开视线,“和玄奘一行纠缠不清的是南海观音。我可是专门给年轻夫妇送孩子的送子观音,怎么会和那些出家人有瓜葛呢?”   “观音有三十三相,白衣观音、青颈观音、多罗尊观音、叶衣观音、阿麽提观音……所有的观音都是你一个人幻化出来的。”叶咏乐毫不留情地戳穿送子观音的谎言,“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这个……”送子观音垂下眼,食指不安地对点,“这个……男人生子是神仙才享有的福利嘛。”   “然后呢?”   “红莲……是妖怪啊……”送子观音瞥了一眼在旁边努力假装自己不存在的朱棣,一再确信他没有因为自己的话暴跳如雷,才敢说下去,“男人生子只是天庭给神仙的福利,妖怪是无权享有的,所以……”   “所以不管我们两个谁攻谁受,永远是我倒霉?”叶咏乐挑眉。   “怎么能说是倒霉呢?”送子观音连忙赔笑,“这是天庭的福利啊……是福利……”   “难道我的孩子就不是他的孩子了?”   “不然怎么办?”送子观音满脸委屈,“不按照你们在天庭的身份送孩子,难道要我在你们行房的时候全程参观,然后根据你们谁攻谁受来送孩子?”   那样确实太不礼貌了,还是按照神仙能怀孕妖怪不能好。朱棣为自己这辈子都不用受生孩子的罪小小地松了一口气。不过呼吸声的这点小小的变化逃不过叶大侠的耳朵,叶咏乐马上恶狠狠地瞪过来。   “咏乐,你再怎么看我,孩子也不会跑到我肚子里来啊。”朱棣讪笑,“与其烦恼无法改变的事,不如想想这个孩子该怎么处理。打掉吗?”   叶咏乐总算放开可怜的送子观音,挥挥手示意她可以滚了:“你的爹娘都知道我怀孕了,要是打掉,你怎么向他们解释?”   “那怎么办?”   “我怎么知道?”尽管嘴上答得颇没好气,叶咏乐心里还是闪过一丝甜蜜。他和花花又有孩子了,这是他们的第二个孩子。送子观音说是个男孩,至少他们不用捧着个龙蛋担心该怎么应对“男孩还是女孩”的问题了。至于孵蛋的问题……大不了说孩子先天不足,身体不好,不能抱出来见人,半年时间总能糊弄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一章 龙   眼前的爹娘确实是她的爹娘,从宁宁还在蛋里的时候,听到的就是他们的声音。朱棣和叶咏乐也确实像任何一对父母一样宠爱宁宁。虽然宁宁从来没有见过他们像她一样化出龙形,以她出壳以来长达十八个月的人生经验来看,朱棣和叶咏乐对她点点滴滴的关爱都不会是假的,因此不论燕王府的下人如何说郡主是王爷捡回来的弃婴、王妃做后妈做到仁至义尽,宁宁都坚信朱棣和叶咏乐是她的生身父母。   可是小小的信仰被一个即将出生的孩子打碎了。   王爷陪王妃去送子观音庙上香还愿,还求得了一支上上签,说王妃肚子里的是个男孩。胎儿比幼儿更需要照顾,朱棣和叶咏乐自然而然地把一部分注意力转移到下一个孩子身上,下人看在眼里,理所当然地认定王爷和王妃觉得亲生的世子比个捡来的郡主重要,只可怜宁宁算上在蛋壳里的日子,也才刚满两岁,就要面对拜高踩低的世态炎凉。   他们果然不是宁宁的亲生父母吗?确实,尽管朱棣和叶咏乐都见过宁宁化出龙形,也没有任何惊讶的表现,宁宁在皇宫里见过很多龙的图腾,知道在人类看来,龙是一种很尊贵的动物。其实在他们眼中,宁宁不过是个吉祥的宠物而已。而且宁宁发现了,叶咏乐是个男人。养娘的儿子小宝说男人是不会生孩子的,也就是说宁宁不可能是他们的亲生小孩,现在他们有了亲生的孩子,自然就不要宁宁了。   她果然是个异类,不应该留在人类的世界。“养父母”已经给了她太多,现在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她不应该继续留着给他们添麻烦。于是宁宁做了个重大的决定——她要离家出走,去找她真正的父母。   然后整个燕王府都翻了天。   早饭时没看到宁宁,叫来下人一问,居然没有一个人知道她去了哪里。叶咏乐一听宁宁失踪,直接昏了过去,吓得众人又是一通手忙脚乱。等叶咏乐悠悠醒转,看到朱棣一脸焦急地守在他床边。   “宁宁呢?”   “还没找到,不过我已经把所有人都派出去找她了。”朱棣给叶咏乐盖好被子,“你好好休息,待会儿我也出去找,等你一觉睡醒,宁宁就回来了。”   “宁宁没回来,我怎么睡得着?”叶咏乐坐起身,“她会不会只是在家里藏起来了,根本没有出去?”   确实,就算燕王府的侍卫都是瞎子,还有秦琼和尉迟恭看着门,宁宁应该逃不出去。朱棣关上门,把两个门神叫出来。   “皇上,小公主出去了。”秦琼不等朱棣开口问便汇报,“她从狗洞钻出去的,我们拦不住。”   “你们干什么吃的?”朱棣抬手就给了秦琼和尉迟恭一人一个耳光,“叫你们‘门神’,你们就只看着大门?连个小孩都拦不住!王府怎么会有狗洞?”   “是小公主自己烧出来的。”尉迟恭答道,“我们怕伤着小公主,也没敢硬拦。”既便如此,尉迟恭依然被她燎光了胡须,还熏了一脸的烟灰,只是本来就皮肤黑,所以不容易发现。   惊慌过后,叶咏乐总算冷静了下来:“你们一直跟着她?”有他们跟着,宁宁至少不会有安全问题,只要把她接回来就行了。   “原本是跟着,可是小公主出了城,我们就没法跟了,她也没有再进过任何城池村庄。”秦琼垂下眼,“皇上,太子,属下无能……”   出城!城里有人气,即使难免有妖魔鬼怪混居其中,也大多不敢轻举妄动。可是城外没人住的地方就是妖怪的地盘,而宁宁这样半仙半妖的小孩在他们眼中,简直就是自己送上门来的美味佳肴。叶咏乐眼前一黑,死死地抓着朱棣,才没有昏过去:“宁宁还小,才出去了一个晚上,应该跑不远。去把方圆千里内的山神土地全都叫来,让他们全部去找!”   秦琼和尉迟恭走了。朱棣搂着叶咏乐,感觉到他和自己一样在发抖,生怕土地带回来的消息是宁宁已经成了某个妖怪的盘中餐。万幸土地很快就带回了宁宁的下落,说她在应天城外不到十里的一个林子里,只是那里有几个厉害的妖怪占地为王,土地也不敢管,要是去晚了,难保宁宁会不会有危险。   朱棣还是坚持叶咏乐有孕在身,一定要多休息少担心,让他睡下,自己一个人去找宁宁。可是宁宁现在不知在哪个妖怪的地盘上,朱棣一个没有半点法力的妖怪就算找到了宁宁,难道还能安然把她带回来?叶咏乐越想越不放心,打发走了秦琼和尉迟恭,让他们继续留心宁宁有没有回城,自己在床上辗转反侧,最后还是把他认识的牛头马面叫来,不顾他们“孕夫沾染鬼气会对胎儿不好”的劝阻,一定要立刻去找宁宁。   *****   小孩小胳膊小腿的走起来实在是费劲,离开了有人类气息的地方,宁宁就迫不及待地恢复龙形,可没想到龙的腿更短,走起来更费劲。   走了一个晚上了,宁宁的肚子叫起来,在林子里抓了几只野鸡、兔子,可是生的一点都不好吃。她想过喷火把食物烧熟,可是火喷完了,理论上而言应该变成香喷喷的食物的东西也消失了,只留下一地黑印子。看着第一次自己做饭的“成果”,宁宁无比想念叶咏乐给她包的小馄饨。把大馄饨皮子一切四,做成拇指大小的小馄饨,宁宁正好一口一个。娘亲包馄饨的时候,宁宁就在一旁抓着面粉玩,经常撒了他一身,可是娘亲从来不生气。可是现在这些都属于娘亲肚子里的那个孩子了,再也不属于宁宁。   宁宁吸了吸鼻子,把“不应该属于她”的温馨回忆赶出脑海,重新考虑应该去哪里找自己的同类,听到河里传出一个声音:“会喷火的龙!真稀奇。”   宁宁循声望去,看到是一个黑不溜秋的家伙:“你是谁?”   “我也是龙啊。”黑不溜秋的家伙离开水,变成个形貌猥琐的人,“我是小龙。”   龙?没有角,也没有脚,还好意思说自己是龙。宁宁白了他一眼:“龙不是这样。你是泥鳅。”   泥鳅精嘿嘿一笑:“你不知道犯了错的龙被贬下凡,就会变成泥鳅吗?我们可是同类。”   “你是坏龙!”宁宁转身就要走,“我不要和你说话!”   “别走啊。”泥鳅精三两步就拦到宁宁面前,掐了个水诀,轻而易举就灭了她喷出的火,“小美人,其实我是被天庭冤枉,才变成泥鳅的,不是坏龙。就算你不想和我在一起,我知道其他的龙在哪里,可以带你去。”   “真的?”宁宁扑闪着一双大眼睛。   “真的。”泥鳅精说得信誓旦旦。难得遇到个半神,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小丫头,不论是吃了她增进功力,还是娶了她沾点神仙的光,泥鳅精都能成为真正的龙了。   “我看你是连泥鳅都不想做了!”泥鳅精背后突然出现一个冰冷的声音。   “娘!”宁宁看到是叶咏乐,几乎不假思索就要扑过去,可是一想到他不是自己的同类,还是停住了脚步。   泥鳅精则是眼前一亮:“大美人……”这个可是千真万确如假包换的神,不像宁宁还带着淡淡的妖气,虽然法力不强,叶咏乐身上的神光足够让任何妖怪垂涎三尺。   “你是哪条小河的河神?”泥鳅精凑近叶咏乐身边,“她叫你‘娘’?你喜欢公的?还能生孩子?从了我怎么样?老子虽然是妖怪,可是法力高强,可以保护你。”   “我看你的眼珠子白长了。”叶咏乐毫不吝啬地给了泥鳅精倾城一笑,“给我把方圆百里内的妖怪全都杀了。除了宁宁的爹,一个都不用留。”   “是!”   泥鳅精听到后面的声音,才把注意力从叶咏乐身上移开,看到他身后跟着无数的天兵天将。   周围妖怪们哀嚎遍野,叶咏乐只看得到宁宁,蹲下身向她伸出手:“宁宁,来,我们回家去。”   可是他们不是宁宁的同类,宁宁没有家。宁宁一步步向后退,努力往前跑,想逃出叶咏乐的怀抱,可哪怕她化出龙形,也逃不出叶咏乐的气息形成的包围。   “我不要回去!”宁宁急得大哭,低着头还要往前跑,“我是龙,我不是爹爹和娘亲的小孩。我要去找我的亲爹亲娘。”   “谁告诉你我们不是你的亲爹亲娘的?”   “可你们都不是龙。”   “谁说我们不是?”温热的舌头舔去宁宁脸上的泪水。“宁宁,睁开眼好好看看。”   宁宁睁开眼睛,看到的不是平时温文尔雅的燕王妃,而是一条白色的巨龙,庞大的身躯盘成一座堡垒,把她护在里面,隔绝了外面对妖怪的血腥杀戮。   “娘!”宁宁爬上白龙的头顶。真的是龙!和她一样的龙!“为什么你以前从来不变成龙?”   因为叶咏乐刚才仔细看了宁宁变出龙形的过程,自己只是不抱希望地尝试了一下,想不到以他如今的肉体凡胎居然也能化龙。   “我们是下凡来考察民情的神仙,平时要隐藏身份,不然会吓着凡人的。”白龙轻轻地把宁宁从头上颠下来,用尾巴接住,“你也不能再随随便便现出龙形,知道了吗?”   “嗯。”小龙粉红色的爪子搭上白龙的额头,去抓他头上的角,“娘,我真的是你生的吗?为什么男人也会生孩子?”   “神仙下凡变成人,总难免有些地方会出些小问题。”白龙任由小龙抓着自己的角玩,“娘是男人的事也不能告诉别人,知道了吗?”   “好。”小龙整个儿地缠在大龙的角上,“娘,为什么我和你的颜色不一样?”   “因为爹爹是红色的。”   “红色的龙?”   “红色的……”白龙听到了熟悉的声音,“宁宁,爹爹来接我们了。”   朱棣纵然快马加鞭,也比不上叶咏乐走鬼道。等他赶到的时候,天兵天将们已经杀得血流成河,还好几次差点把他也当占山为王的妖怪一起杀了。看到那么多天兵天将,可见叶咏乐已经来了,也就是说宁宁肯定安全了。但是朱棣做梦也没想到会看到一大一小两条龙。   “你终于也化龙了吗?”看到眼前硕大无朋的龙,朱棣一时还有些没法把这么个庞然大物和叶咏乐联系到一起,“很……漂亮。”   “爹爹也是龙吗?是红色的龙?”粉红色的小龙从大龙后面探出头来,突然一下子跳下来,把朱棣扑倒在地,“爹爹也变出来嘛……”   不幸中的万幸,宁宁扑到朱棣身上时,已经恢复成两岁小孩的模样,不然朱棣非被她活活压死不可。   “爹爹要是现出原形,我们就得抬他回去了。”叶咏乐也恢复成人的样子,把宁宁从朱棣身上抱起来。   万幸人都找回来了。朱棣爬起身,抱叶咏乐和宁宁上马,自己也骑上去,发现周围的天兵天将似乎特别关照一条蛇一样的大泥鳅,把宁宁搂在怀里不让她看那么血腥的场面,却忍不住拉了拉叶咏乐的衣服,用下巴指了一下那条大泥鳅:“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叶咏乐抱着宁宁在怀里坐好,“有没有听过一道菜,叫‘董卓戏貂蝉’?”   “哦……”朱棣顿时觉得那条泥鳅一点都不可怜。不过话说自从叶咏乐怀上宁宁以来,朱棣已经有将近三年不曾对叶咏乐“董卓戏貂蝉”了呀。   “什么是冻捉洗貂蝉?”宁宁把头钻出来,“好吃吗?”   “就是泥鳅钻豆腐,回去烧给你吃。”   “‘貂蝉’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蝉?居然可以吃。”宁宁想不明白,“吃以前还要冻要捉还要洗。娘,那种蝉很大吗?”   听到女儿童言无忌,叶咏乐脸上挂着标准的慈母微笑,藏在背后的手却准确无误地抓住某只不规矩的爪子,顺便给爪子的主人丢了个让他毛骨悚然的媚眼——现在胎儿还小,着床不稳,如果朱棣把叶咏乐当貂蝉戏,可能孩子就没了。不过同样因为肚子还没有大出来,孕夫的生活还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如果朱棣忍受不了在妻子怀孕期间全程禁欲,叶咏乐做董卓朱棣做貂蝉还是可以的。   *****   牛头马面说孕夫不宜走鬼道,生怕路上遇到想逃过阴司审判就投胎的孤魂野鬼,会影响胎儿,可是叶咏乐担心宁宁的安全,没有听。果然还没到家,胎儿就给他颜色看了。   一行人还没有回到家里,叶咏乐就开始腹痛、流血不止。马面附上朱棣的坐骑,赶紧把他们送回去,朱棣立刻去叫御医来,可是不论是多老多有经验的御医,都只会安慰他“王妃还年轻,以后还会有孩子的”。   他们要失去这个孩子了吗?朱棣看到宁宁哭成泪人,说是她害死了弟弟,只能安慰说弟弟总会来的,只是要晚几年,外面突然传来天籁一般的骂声。   “一帮子废物!庸医!你们也就配治个头疼脑热,到现在还没害死人,算他们命大!”扁鹊小姑奶奶一边骂,一边毫不客气地把那些须发皆白的老御医和拦路的侍卫推得东倒西歪,“想活的让开想死的继续挡着。”   敏敏扛着药箱跟在后面一路赔笑。   三个侍卫长想挡住擅闯王府的小丫头,可是扁鹊一把迷药就放倒一片,张玉和邱福只能扶着人事不省的朱能远远地跟进来:“王爷……”   朱棣却是看得两眼放光:“我的小姑奶奶,你怎么才来?”   “碍事的都给我滚一边去!”扁鹊对朱棣看都不看,直接把他推到一边。   “等等!”一个老御医拦在门前,“小姑娘,你到底是什么人?你要是害死了王妃,我们可都是要掉脑袋的啊。”   “你才小姑娘!你们全家都是小姑娘!”扁鹊炸了,“我是你太祖奶奶!”   “你个小丫头才几岁?”老御医不屑。   “牙都没长齐的臭小子,你太祖奶奶我一百八十岁了。”扁鹊毫不留情地把老御医推开,“小屁孩一边玩泥巴去,太祖奶奶现在没空理你。”   老御医不是牙都没长齐,而是因为太老,已经掉得差不多了。老御医被推得一个踉跄,幸亏朱棣扶住他,才没自己也摔出个好歹来。御医向朱棣道了谢,又忍不住好奇扁鹊的身份:“王爷,这黄毛丫头是什么人?才十八岁都不到的年纪,口气就这么大。”   “是我以前去江湖上游历时遇到的世外高人,真的有一百八十岁了。”朱棣则是考虑扁鹊到底在年龄里减了几个零,才报出“一百八十岁”这么个对凡人而言还不至于太难接受的岁数。   没过多久,紧闭的房门就开了。朱棣正纳闷扁鹊居然动作那么快,就看听到她一声“接着”,然后宁宁也被扔了出来。   *****   有扁鹊在,孩子自然是安然无恙。有了生第一个孩子的经验,第二个孩子出生得格外顺利,怀胎满十月,扁鹊只是带着叶咏乐出去了没多久,就抱回一颗滚圆的龙蛋。   不过要把孵蛋的时间混过去,貌似比他们想象的难一些。   按照一开始的打算,朱棣对外面说生了个儿子,但是因为叶咏乐曾经差点流产,孩子有些先天不足,要先把身子养好了,才能抱出来见人。可是一听孩子可能有危险,朱元璋和马秀英都急了,就算自己不去,也坚持要让宫里的御医去看看。扁鹊坚持说御医都是庸医,小世子要是落到他们手中,肯定活不过足岁,可是这么个黄毛丫头的话实在是难以让人信服,哪怕她和御医们比医术,以一挡百比得他们都管她叫“太祖奶奶”。   看来半年的孵蛋期是拖不过去了。扁鹊事先声明加快孵蛋速度可能会对孩子不太好,不过再糟的结果也好过让人发现燕王妃下了个蛋。于是扁鹊找来很多草药碾成泥敷在蛋壳外面,再找来老虎奶妈来替j□j乏术的朱棣孵蛋,总算在朱棣以为扁鹊是打算把龙蛋做成松花蛋以前,扁鹊只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就孵出了一条……白乎乎的小东西。   “猫猫虫。”宁宁趴在摇篮边伸出手指,小心地戳了戳躺在一大堆粘液里面的“弟弟”,“娘,我刚生出来的时候也是这样吗?”   当然不是。果然是孵得太急导致小孩先天不足。宁宁从蛋里面孵出来的时候,已经大得像条小蟒蛇了,可是这个孩子只有小壁虎大小,还胖成一截一截的,如果不是长着龙的头和四肢,光是看这一截一截的身体,简直是条特大号的蚕宝宝。   万幸“猫猫虫”除了体型以外,并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被宁宁戳得翻了个身,抬起头看了看父母和姐姐,变成个刚满月的人类男婴,眉眼间和叶咏乐出奇的现象,只是胖了不止一点。或许这也算是因祸得福。朱棣现在的妻子是“徐妙云”,如果生出个酷肖叶咏乐的孩子,恐怕麻烦不会比让人看到个龙蛋少多少。   “哈哈,小肉包!”宁宁忍不住去掐婴儿肥嘟嘟的脸,“爹爹,他叫什么名字?”   “男孩是高字辈火字旁,叫高炽吧。”朱棣在摇篮下面抓住叶咏乐的手,“这是我们唯一的儿子,再也不让你受分娩的苦了。”   “高炽肉包包。”小婴儿的双颊白呼呼粉嫩嫩肉嘟嘟,就像个刚出蒸笼的包子,宁宁趴在摇篮边,捏着弟弟的脸颊揉啊揉,觉得这手感实在是好。   朱高炽终于被姐姐惹恼了,微微抬起头,给了姐姐一个不耐烦的眼神,翻一面继续睡。   宁宁却来了兴趣,不依不饶地继续骚扰弟弟:“娘,我以后成了亲,也会下蛋吗?”   朱棣和叶咏乐第一次想到这个很严重的问题——宁宁以后总归要嫁人的,等她嫁人以后,要是也生出个龙蛋怎么办?   *****   当初不得不帮着朱元璋对朱棣和叶咏乐“棒打鸳鸳”,马秀英一直心怀不安,朱棣结婚后,更是担心宁宁过得好不好。无奈儿子已经自己成家,家里自有当家做主的女主人,她这个做娘的不便干涉太多,只能在朱棣就藩前借口给儿子送行去看看。   朱棣就藩比两个哥哥晚了两年,当时宁宁已经有五岁,朱高炽也有两岁了。马秀英来的时候,就看到热热闹闹的一大家子——宁宁抢了叶咏乐给朱高炽做的老虎兜帽逃出来,两个看上去比她年长的小男孩像是一对保镖守在小郡主身边寸步不离,朱高炽不得不穿着姐姐大得不合身的兔子兜帽,想追回自己的衣服,无奈胖乎乎的身子加上短手短脚,实在是追不上姐姐,跨过门槛时更是准确无误地踩到了衣服下摆,然后“啪”的一声整个儿地拍在了地上。宁宁看到弟弟摔倒了,倒是立刻回来扶他,给他拍完了灰擦干了眼泪,再狠狠地掐了掐他的腮帮子,然后戴着他的兜帽继续逃。   “那两个孩子是谁啊?”马秀英看几个孩子围着她嬉戏。   “是奶妈的儿子大虎和二虎。”叶咏乐赶走缠完了马秀英又来缠他的孩子们。老虎奶妈的两只小虎崽也有四岁多了,可以和母亲一样变成人形。不过老虎的寿命只有二十年,纵然已经成了精,两只小虎崽长起来也比人类小孩快得多,所以看起来比宁宁还年长一些。   那边扁鹊正骗着朱能帮她把她的无数药品装上车,答应他等装完了,就告诉他敏敏喜欢什么样的男人。朱能垂涎活泼可爱的敏敏已久,乖乖地给扁鹊当苦力,等他全都干完了,扁鹊说敏敏对男人唯一的要求是比她年长。敏敏看起来不过豆蔻年华,朱能刚满二十,觉得自己还是挺有希望的,结果扁鹊说敏敏是她养的药人,其实是个一百多岁的老太婆了,把朱能气得吐血,张玉和邱福在一旁看笑话。   就是要这样吵吵闹闹的才像过日子。   “难怪老四总想着要早日就藩。”马秀英把注意力从孩子们身上转到“儿媳”身上,“孩子,这些日子委屈你了。”要男扮女装,还要想方设法弄孩子来应付所有人。   叶咏乐一愣,想起马秀英见过叶咏悦,自己男扮女装的样子肯定和叶咏悦一模一样,也没有再多做无用的解释:“我没觉得委屈。”   朱棣的封地北平是前朝大都,为了节约开支,燕王府也是元朝皇宫改建的,是诸藩王中最气派的。虽然朱棣心疼叶咏乐怀孕生孩子都是受罪,说现在两人已经儿女俱全,就不要再生孩子了,不过为了不让那幢大房子太空荡荡,还是再多生几个吧。叶咏乐当时满脑子都是朱棣就藩后天高皇帝远的幸福生活,没想到这会是他最后一次见到马秀英。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二章 偶   洪武十五年对朱元璋而言,是非常不幸的一年。八月十五中秋节,家家户户尽享团圆之时,朱元璋却是与患难与共的发妻马秀英从此天人两隔。   已经就藩的王爷私自联络,不论因为什么原因,一律以谋反论处,亲兄弟就藩以后,便从此天各一方,除非一起进京,否则老死不能相往来。如今皇后病逝,已经就藩的王爷们纷纷带着家眷回京为皇后奔丧,朱家的几个兄弟倒是在洪武十五年的中秋节以另一种方式团圆了。   马秀英的死对朱元璋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为母亲举办丧事和接待前来奔丧的藩王们的事只能由朱标一力全揽,幸好朱允炆懂事,也帮着招呼叔叔们家中的堂弟堂妹们,让朱标甚是欣慰。   朱棣也带着叶咏乐和所有的儿女前来奔丧,看到是朱标的侧妃吕氏招待女眷,庶长子朱允炆来招待孩子们,有些诧异:“大皇兄,大嫂和雄英呢?”   “雄英夭折了,就是今年五月的事。”朱标深深地叹出一口气,“你大嫂受不了打击,疯了。”   在几个同母兄弟中,除了唯一的弟弟朱橚以外,朱棣和大哥朱标的感情最好,或者说就像当年霍去病对卫青一样,总是觉得他是个难得的厚道人,不忍心伤害他。想不到朱棣想善待老实人,上天却也是欺善怕恶之徒,见朱标善良可欺,便先是带走他唯一的嫡子,接着又让他的妻子发疯。朱棣忍不住上前抱了抱朱标:“大哥,节哀顺变。”   “没关系,大哥还有允炆。”虽然朱标一直不喜欢常氏和朱雄英,他们毕竟是他的妻儿,要说不伤心是假的。不过天命难违。事到如今,朱标只能安慰自己,朱雄英夭折,常氏又因为发疯不能再生育,他终于能名正言顺地让他宠爱的朱允炆做嫡长子。虽然只要常氏还活着,朱标依然不能给吕氏太子妃的名分,至少能让她成为太子府真正的女主人。   “在藩地过得怎么样?”   红莲做了几辈子皇帝?白鲤做了几辈子重臣?当年偌大的中原,他们都能管得各自名垂千古,现在只要管小小的一个北平,能有什么问题?   “是啊,大哥早该知道你能干,一定能做好。”朱标看到燕王妃和吕氏在一起,身边是七岁的长女朱智宁和四岁的长子朱高炽,手上抱着个一个岁左右的女孩,还大腹便便,显然至少有五六个月的身孕,“四弟,弟妹抱着的那个孩子是你到北平以后生的?”   “其实就藩以前就怀上了,”朱棣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叫朱智颖。”   当初朱棣为了个男人和朱元璋闹得死去活来,朱标还想着把朱允炆过继给他,想不到才过了几年,朱棣已经儿女满堂,朱标唯一的嫡子反而没了。看那边一家子其乐融融,朱标不由得羡慕朱棣的运气,和朱元璋硬塞给他的妻子能那么恩爱:“四弟,当初大哥还说要把允炆过继给你,现在倒要羡慕你多子多福了。”   “多什么呀?两个小丫头比男孩子都顽皮,我那几个侍卫可没少吃她们苦头。唯一的儿子倒是像个小丫头,半步高的门槛走一次摔一次,陪他玩玩蹴鞠,他能自己一起滚成个球……”朱棣实在是有苦说不出。   假小子朱智宁不知真的是李秀宁转世,还是被扁鹊带坏了,越大越顽皮,当真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和活泼好动过头的朱智宁相比,朱高炽实在是文静到不像话。不知是不是因为孵得太急先天不足,朱高炽读书很快,但是身体的协调性极差,别说是跨门槛之类的“高难度动作”,他哪怕是在平地上走,都经常走着走着就能左脚绊右脚,然后整个人都“啪”的一下摔得五体投地。小肉包到现在还是胖乎乎圆滚滚,没有被摔成肉夹馍,简直是奇迹。不过纵然有千般不是,朱高炽也是独子,是朱棣以后的继承人。朱棣想过要培养一下朱高炽的男子气概,既然他还没到能跟着爹爹骑马打猎的年纪,就先教教他玩一些男孩子的游戏,比如蹴鞠。无奈以朱棣的身高看来,小肉包和蹴鞠差不多大小,这不靠谱的爹下手又没个轻重,说好是他陪儿子玩,但是经常一个不小心,就把儿子连同蹴鞠一起踢飞了。好在朱高炽也不哭闹,自己爬起身,拍拍衣服上的灰,就像个抱着松果的松鼠一样抱着比他小不到哪儿去的蹴鞠走了。朱棣还以为朱高炽是因为人胖,摔不疼,想不到小肉包是去找娘亲告状。尤其可恶的是小肉包绝对是个黑心包子,在叶咏乐面前不哭不嚎也不说什么,就是给他看看自己身上的伤,抿着嘴啪嗒啪嗒地掉眼泪,然后王爷被王妃打得鬼哭狼嚎的声音就会响彻整个王府,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儿子像女儿,女儿像儿子,朱棣纳闷为什么自己就生不出一个正常点的孩子。万幸到封地没多久,叶咏乐就发现自己又怀孕了。这一次朱棣吸取了上两个孩子的教训,在叶咏乐的肚子还没显现出来以前,就赶紧去找送子观音。送子观音问朱棣要什么样的孩子,朱棣说自己喜欢虎头虎脑的,于是送子观音给他送了个虎头虎脑的——女儿。   次女朱智颖又是头小火龙,刚出壳就把婴儿房烧了个精光,现在不过刚会走路,就跟着姐姐调皮捣蛋,再加上老虎奶妈的两只小虎崽做帮凶,整个燕王府都被他们弄得鸡飞狗跳。万幸玩心眼,几个小兔崽子还不是叶咏乐的对手,他们不敢来招惹爹娘。扁鹊现在是燕王的私人大夫,不论是得罪了她还是得罪了敏敏,以后万一生起病来,扁鹊姐姐绝对睚眦必报,因此他们也不敢去招惹,于是小捣蛋们理所当然地把捉弄的对象锁定在燕王府的三个侍卫长。张玉一本正经,就算惹了他,他也仅仅是摆出一副“大人不计小人过”的模样,让两个小家伙非常没有成就感;邱福像根木头,惹了他也不会有反应,费了那么大的心思给他捣乱,结果他像没感觉一样,给小捣蛋们带来的挫败感可想而知;只有朱能轻轻一惹就会暴跳如雷,偏偏对他们没有任何办法。于是可怜的朱侍卫长大人走路要躲着所有的树和墙,免得上面有不明物体掉落;进屋前一定要先用力地推开门然后自己条件反射地往后躲得远远的,不然十有j□j上面会掉下来一个水桶,小郡主们还未必会大发慈悲地在桶里面放清水;不管吃任何东西,一定要先让扁鹊尝一尝,不然里面不知道会被下什么药,但问题是扁鹊经常是和小捣蛋们沆瀣一气,她吃了没问题的东西朱能吃了未必也没问题;……纵然千般万般小心,朱能依然经常难逃被小郡主们整得狼狈不堪的下场,以至于从没想到过以朱智宁和朱智颖的年龄和身高,怎么能做出那么多机关,更不知道贴在王府门上的两位门神中也有一位与他同病相怜——自从朱智颖长到能自己到处跑的年纪,燕王府贴的门神画像上的尉迟恭越来越黑了。   叶咏乐怀着孩子,本就容易累,朱智颖又正是粘人的年纪,一路上叶咏乐不仅要照顾自己的肚子,还要照顾三个小麻烦精,如今还要应付妯娌间的应酬。朱棣实在是怕他累着,和朱标敷衍了两句,便忙不迭要去照顾他。朱标看着朱棣三言两语打发走吕氏,接过朱智颖,又搂着叶咏乐的腰问长问短,越来越有一种物是人非的感觉。   “殿下?殿下!”   吕氏叫了几次,朱标才回过神。   “殿下,燕王妃虽然漂亮,也不能这么看啊。”   “我不是……”朱标话说出口,才发现吕氏是在调笑他,“当初四弟为了个男人,不惜抛弃王爷的头衔,现在有了美娇娘,就把人家忘在了脑后。燕儿,人世间的情爱都是这么靠不住吗?”   “莫非燕王殿下和王妃之间就不是情爱吗?”吕氏楚楚可怜地垂下眼,“或者殿下觉得妾身对殿下的感情也是靠不住的?”   “怎么会?”朱标也搂过吕氏,“听二弟说在四弟娶妻后,他曾遇到过叶公子,说他现在仗剑行走江湖,过得自由自在,也算是有个善终了。”   吕氏靠着朱标,脸上在笑,心里却是对他的说法无比唾弃。爱情不是靠不住,而是不公平。一样是女人,凭什么“徐妙云”可以出身显赫,从小爹宠娘爱,娇生惯养,一嫁人就把丈夫迷得见了新欢忘旧爱,还为了她连个小妾都不肯纳;吕氏却出身微寒,从小就在戏班子里受尽欺凌,好不容易遇到个心上人,却是个白眼狼,骗完了色,便弃她如敝履。如今为了出人头地,吕氏不得不忍着恶心讨好一个她根本不喜欢的人,还只有个小妾的名分,燕王妃都不肯叫她一声“大嫂”,反而是她到处见了人都要叫“殿下”。为什么人与人的命可以那么不公平?不过没关系。她已经顺利弄死了朱雄英,还逼疯了常氏,虽然没能让自己成为太子妃,至少朱允炆有了太子嫡子的名分。等到朱标死后,朱允炆就是皇帝,吕氏就是皇太后,到时候她可以把任何人踩在脚下,不论是辜负了她的负心汉,还是让她妒忌的“徐妙云”。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三章 癫   妻子病逝、孙子夭折,对当时已经五十五岁高龄的朱元璋无疑是一个非常严重的打击。才两年未见,意气风发的大明国皇帝就尽显风雨暮年的老态。   丧父丧母理论上而言要守孝三年。红莲在前三世同样饱尝痛失所爱的滋味,格外能体会朱元璋的心情,很想留在应天多陪陪父亲,但是藩王不能长时间离开封地、留在京城为皇后守孝,马秀英下葬后没多久,几个封藩在外的王爷便一起向朱元璋提出可否派几名高僧,分别随他们前往封藩之地,为母后诵经祈福。   于是在某一天,朱棣得到皇宫中内侍通报,说有位高僧求见。朱棣知道这位高僧必定是要他带回去给马秀英诵经的和尚,便让人请进来。   内侍出去通报,结果“高僧”人还没现身,朱棣就听到在院子里玩耍的朱智宁大叫“有妖怪”,一起传来的还有朱智颖尖锐的哭声。   有妖怪?家里有个神仙祖宗坐镇,还有两个门神看门,哪个不长眼的妖怪敢来燕王府?朱棣走出门,就看到一个长相凶恶的老和尚捏着朱高炽的脸颊在玩。一旁的朱智颖被他丑陋的相貌吓得直哭;朱智宁想去救弟弟,却不敢面对老和尚;朱高炽也不知道是被人捏惯了,还是完全吓傻了,就站在那里任由老和尚捏扁搓圆。   叶咏乐也被孩子的哭声叫出来,两个女儿立刻扑到他身上哭成一团,只有朱高炽还站在那里任由老和尚捏。老和尚似乎也十分沉迷于朱高炽的脸颊令人着迷的弹性,听到两个小郡主叫“娘”,才把注意力从朱高炽的脸颊上移开,看看叶咏乐,又看看朱棣,突然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大黄牙:“龙回来了呀。王爷,许久不见。”   他以前见过这个人?朱棣想不起来,看向叶咏乐,见他也是一头雾水。   “真是贵人多忘事。”老和尚摇头叹息,“真龙天子追真龙,一追追到武当山,如今真龙回来了,天子就把老和尚忘了。”   先不管老和尚是真疯假疯,一个“真龙天子”就足够给朱棣带来无数的麻烦。叶咏乐打发走孩子们,朱棣几乎是揪着老和尚的衣服把他拖进屋,叶咏乐也跟进来,栓上门,才和朱棣一起面对老和尚。   “贫僧道衍,曾经在武当山与王爷、王妃有过一面之缘。”老和尚被朱棣毫不客气地扔在椅子上,倒是一点也不以为忤,“两位贵人想起贫僧是谁了吗?”   朱棣稍微回忆了一下:“是你!”当初叶咏乐还在和朱棣闹别扭,跑到武当山去寻求张三丰的庇护,朱棣也一路跟过去,这个老和尚正是朱棣在武当山下遇到的道衍和尚。朱棣一下子没有认出他来,道衍倒是一眼就认出燕王妃就是叶咏乐。   前朝元人当道,一群不知礼义廉耻只知烧杀抢掠的蛮子弄得中原世风日下,就连出家人都大多六根不净,即使现在天下重新回到了汉人手里,汉风的扶植也不是能一蹴而就的。朱棣以为道衍是想拿叶咏乐的身份敲诈勒索:“你到底想要什么?”如果只是名利地位,朱棣可以在北平给他弄个住持当,但如果他不知趣,朱棣也不介意送他去西天亲自向如来讨教佛法。   “王爷误会了。”道衍笑道,“贫僧是来给王爷送一顶白帽子。”   白帽子?王爷的“王”上面加一个“白”,就是皇帝的“皇”,他是要朱棣篡取皇位!   “你这疯和尚!”朱棣揪着道衍的衣领把他提起来,“太子是我大皇兄,以后做皇帝的是他!再敢胡言乱语挑拨离间,信不信本王现在就宰了你!”   “王爷,你的几个哥哥都不过是凡夫俗子,只有你是真正的天子,有真龙相伴。在这股龙气压迫下,他们莫说是有所作为,恐怕连活都活不长。”道衍没有丝毫惧色,依然带着瘆人的笑,“天命不可违,你推不掉皇位,也留不住他。”说到“他”,道衍的手指指着叶咏乐。   他是说朱棣还会像前几世一样,早早地失去白鲤的陪伴,然后一个人凄凄惨惨地坐在皇位上直到老死?朱棣怒不可遏,拔剑就要杀了道衍,被叶咏乐抓住手腕。   “他是皇上派来的人,杀不得。”叶咏乐拿过朱棣手中的剑放回去,“路上多一个人,费不了多少口粮,带他一起回去吧。”   道衍和尚就这样意气风发地坐上了燕王的船离开应天北上,还做了一首题为《十月一日金陵发船之北平》的诗,本以为到了北平,就可以走上飞黄腾达之路。不料朱棣明面上让他在北平的大庆寿寺做住持,实际上是把他囚禁在里面,尤具讽刺意味的是道衍和尚的偶像、元朝开国功臣怪僧刘秉忠的墓塔就在这里。道衍现在可以日日夜夜与他的偶像相伴,却是以阶下囚的身份。   在接下来的十多年里,道衍一度以为朱棣早已忘了自己的存在,其实朱棣是被他的预言吓得惶惶不可终日。洪武十六年元月,叶咏乐和生前几个孩子时一样随扁鹊离开,找个没人的地方化出龙形生产。等他抱着龙蛋回来,就看到朱棣的脸色比他生朱智宁时还难看。   “怎么了?”叶咏乐把龙蛋交给老虎奶妈孵化,有些莫名其妙。龙的个头比人大得多,自从可以化出龙形,下蛋就变得像吃饭睡觉一样容易,而且有扁鹊在,叶咏乐不会有任何危险。这已经不是叶咏乐第一次以龙形下蛋了,为什么朱棣会吓成这样?   “小傻鱼,别离开我。”朱棣抱过叶咏乐,“这辈子我不要做皇帝了,你也不会再离开我了,对不对?我们会一起变老,一起抱孙子,你不准再弃我而去……”   “傻瓜。”叶咏乐也抱住朱棣,“不过这辈子万一又是我……”   “不准!”朱棣几乎是气急败坏,“你已经抛弃了我三辈子,这辈子不准再死在我前面,不然我一定下去陪你。”   叶咏乐原本想说让朱棣还要坚强地活下去,毕竟这辈子他们不是只有彼此了,还有融合他们血脉的孩子需要他照顾。不过朱棣如此紧张,叶咏乐还是决定改天再和他聊这个话题:“对了,这次和送子观音说清楚了吗?可别又孵出个假小子来。”   “说清楚了。不论是男是女,男孩要有郡王的样子,女孩要有郡主的样子,应该不会再弄错了。”   半年后蛋孵出来了,是条桃红色的小母龙,朱棣给她起名为朱智平。和两个姐姐相比,朱智平明显安静多了,像个女孩一样文雅,无与伦比的美貌配着高贵的气质,别说是做郡主,做公主都绰绰有余。尤其让朱棣欣慰的是这孩子才两岁多,就知道孝顺父母,看到朱棣在书房里忙,会给他端吃的来。虽然端来的都是热羊奶、小豆沙包子、花生、橘子之类叶咏乐给孩子准备的小点心和零食,女儿肯把自己的口粮分给爹爹,朱棣十分高兴,刚享用了一下女儿的孝顺,就听到小家伙尖锐的哭声直上云霄——送子观音对“有郡主的样子”的理解是娇生惯养,朱智平端羊奶和豆沙包子来给朱棣,是要朱棣帮她吹凉,端花生和橘子来,是要他剥给她吃,结果朱棣自己吃了。小家伙委屈到不行,去找娘亲告状,于是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王妃在书房耳听眼看口述笔写用惊人的效率替王爷处理封地的诸多事宜、王爷大冬天光着膀子顶着一对被打青的眼睛举着磨盘跪搓板成为燕王府的一道风景。   *****   既然道衍和尚说他来帮朱棣篡位是顺应天命,朱棣就把他关在大庆寿寺的住持禅房,对外宣称住持闭关,实则对他断水断粮,看看他这个顺应天命的人是不是还能活下来,让命运走上轨迹。   不过道衍一点也不着急。   随着熟悉的机关启动的声音,禅房里半人高的佛像移开,朱高炽提着食篮,在暗道门口晃晃悠悠了半天,还没想好如何完成跳下香案又不打翻食篮的高难度动作。最后还是道衍接过食篮,再把朱高炽扶下来,朱高炽才没有直接摔得四仰八叉,外加把给道衍的食物全都撒了。   扶朱高炽站好,道衍也不客气,坐在蒲团上拿着食篮喝酒吃肉,百无禁忌,吃饱喝足了,才打出一个饱嗝:“小肉包子,你做这事,你爹娘知道吗?”   朱高炽摇头,摇得脸颊上的肉都像拨浪鼓上的珠子一样摇晃。   “怎么,你爹不想做皇帝,你想?”道衍盘起腿,像个邋遢的老叫花子一样坐在地上剔牙,“行啊,小白龙,反正你也是真龙,让你做天子也是一样的。”   “我只是觉得你活着比死了有价值。”朱高炽虽然年纪不大,和叶咏乐一样的淡然笑容倒是已经学了十成十。还像小小孩一样肉嘟嘟的脸让这个笑容少了几分叶咏乐特有的疏远感,多了几分憨厚,说出来的话却同样让人不寒而栗。   收拾了道衍吃剩下的东西,在他的帮助下费力地爬上香案走进暗道,朱高炽脸上的笑容立刻消失不见。做皇帝还是做王爷,对小肉包子而言没什么大区别,只要有吃有喝,再有点书看,最好再配个厨子随时给他做他爱吃的甜点心,这个世界就完美了。其实小肉包觉得人生的乐趣就在于吃,其他的都是浮云,如果后面几条都满足,就算让他把世子头衔让给某个更适合做燕王的弟弟,他也无所谓。朱高炽就是这么个只重口腹之欲的人,让他欣慰的是爹娘和他一样没有任何野心,只想相亲相爱地在北平太太平平地过一辈子,甚至还怕再卷入什么是非。   不过懒惰、没野心和愚蠢是两码事。小肉包任由姐妹们欺负,只是懒得和她们计较,对外人的欺负,他就未必也这么“懒”了,比如这次皇祖母马秀英病逝,朱高炽随父母和姐妹去应天奔丧,发现朱允炆借着招待堂兄弟的名义,向他们打听各个封地的情况。   当时朱元璋的孙子中除了朱允炆,最年长的晋王世子朱济熺才八岁。小孩没什么心计,更不会对堂兄有戒心,通常是一点零食下去,就什么都说出来了。   可惜朱高炽只是外表憨傻。叶咏乐发现儿子好静不好动,而且记性极佳,从小就给他讲各种钩心斗角的故事。《孙子兵法》、《三国演义》、《厚黑学》……小肉包在母亲的潜移默化之下,表面上是个天真可爱还有些笨拙的肉包,心里可是个十足十的黑心包子。朱智宁和朱智颖那些捉弄人的花招都是朱高炽给她们出的主意,就算把谁惹恼了,倒霉的也是两个姐妹,火绝对烧不到朱高炽身上,至于朱允炆套话的那点雕虫小技,朱高炽五岁的时候就会了。不过朱高炽知道枪打出头鸟,不敢点穿朱允炆的伎俩,也不敢不回答太子嫡长子的“关心”,只能庆幸自己目前没有兄弟会说走嘴,自己还长了一身如此便于伪装成饭桶的肥膘,便装作对朱允炆准备的零食十分感兴趣,高高兴兴地塞了一嘴,嘴里含满东西说出来的话别说是朱允炆了,就连朱高炽自己都听不清。   在应天的时候,女孩们都在一起玩办家家,朱高炽一个男孩子没法加入她们,就像他在北平燕王府时一样,给两个姐妹支捉弄人的招,让她们带着一帮堂姐妹疯玩,免得朱允炆的妹妹也像哥哥一样趁机打听消息,——虽然他觉得那个小丫头年纪还太小,不会像朱允炆一样有那么多心眼,——自己再装成个不学无数的饭桶,靠不停地吃东西来逃避朱允炆的提问,总算是糊弄过去了。不过自从到应天开始,每天这样胡吃海塞,一家子离开应天时,朱高炽的肚子撑得比身怀六甲的叶咏乐还大,只能一路躺着回去。   吃了那么多东西,应该又胖了不少吧?朱高炽走路时都觉得腰腹间晃晃悠悠的,像有什么东西在抖,低头捏了捏自己肚子上的肉,很能理解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对他又揉又捏的。   算了,只要能保得父母和家里的兄弟姐妹平安,反正朱高炽的肚子上已经有那么多肉,也不差这一圈。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四章 疏   洪武十七年,徐达病逝,朱元璋虽然哀叹又一代名将陨落,却没有忘记趁机收回兵权,转而给自己的儿子。朱樉就是个好逸恶劳的酒囊饭袋,朱元璋早就对他彻底放弃希望了,于是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中就只有朱棡和朱棣。   徐达生前被胡惟庸案吓得惶惶不可终日,现在他终于解脱了。当年常遇春早逝,其子常茂子承父爵,战功更胜其父,却因为太会打仗而遭受朱元璋猜忌,将他派去守长城,还不给粮草,逼得他不得不弃官逃走。如今徐达逝世,朱元璋收回了兵权,对徐达的几个儿子或许是福不是祸。这次徐达病逝,最受益的可以说是大女婿朱棣,甚至远胜徐达的长子徐辉祖,可是徐辉祖写信给几个已经出嫁的妹妹,告知父亲逝世的消息,就连同样嫁给王爷的两个小女儿——代王妃徐妙心和安王妃徐妙锦——都回来奔丧,只有朱棣不但自己没有来给老丈人送行,甚至都不让妻子回来露个面,只来了封信,口气轻飘飘地说徐妙云有孕在身,不便长途跋涉来应天,用一张薄薄的纸片和一点礼金表达了一下哀思,便算是完事儿了,实在是由不得徐辉祖不生气。   果然女儿都是给别人家养的,一出嫁就不是徐家的人了。既然妹妹不来,就由徐辉祖这个大哥亲自去问问她现在有了丈夫和孩子,心里还有多少位置是留给娘家人的。   “徐妙云”出嫁时,徐辉祖正在山东练兵,只收到弟弟徐增寿的信,说把徐妙云接回来再嫁到燕王府的事全部解决了,让大哥放心,等徐辉祖练完兵回来,“徐妙云”已经随朱棣去北平就藩,也就是说自从真正的徐妙云出嫁,徐辉祖就再也没有见过妹妹。这一次徐达辞世,徐辉祖在丧假之后又请了官假,特意跑去北平看看十余年未见的妹妹长成什么样了,想不到妹夫正忙着招待客人,还没空见他。   二人虽然是君臣,好歹也是姻亲,大舅哥特意告了假千里迢迢地从应天赶到北平,居然还被妹夫吃了闭门羹!徐辉祖差点气昏过去,好不容易才压下怒火,说王爷没空也无妨,他只是来找王妃的。   总算比起目中无人的朱棣,徐妙云还有些顾念兄妹之情,让人把徐辉祖迎进内院。经过前堂时,徐辉祖看到有好几匹骏马在院子里跺蹄子,客堂里传出蓝玉的声音:“二郡王长得和王爷真像,日后必定和王爷一样英勇无敌,看来末将的这些马是送对了。”   “好说好说。”回答他的是朱棣爽朗的笑声。   蓝玉这见风使舵的小人,侥幸在捕鱼儿海打了一场胜仗,就以为自己能接替老一辈的武将,成为大明国的中流砥柱了?也不想想当初要不是徐达赏识,他光靠和常遇春的裙带关系,能出人头地?如今徐达尸骨未寒,他就忙着拿北征俘获的战马来讨好新上司。徐辉祖对他嗤之以鼻,转身入内堂见燕王妃。   都说女大十八变。虽然算起来徐妙云今年也该二十有六了,看到眼前的燕王妃,徐辉祖几乎认不出一丁点幼时的影子,即使听到旁人口口声声地叫“王妃”,也有些不敢相信眼前仿佛清水出芙蓉的大美人是自己的亲妹妹。   燕王妃见了徐辉祖,也丝毫没有兄妹久别重逢的欣喜,挥退了在一旁服侍的下人,却是像男子一样对他拱手为礼:“徐大公子,幸会,在下叶咏乐。”   叶咏乐这个名字对徐辉祖并不陌生。原本朱元璋将徐妙云指婚给朱棣,结果朱棣和一个男宠私奔了,徐达才会不得不做出私自嫁女又把女儿硬从夫家抢回来的事。原来眼前之人便是那个恬不知耻的男宠!果然是个油头粉面不知廉耻的东西,堂堂男儿身,却扮女装。徐辉祖也不回答,只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表达对叶咏乐的轻蔑。   “徐四公子难道不曾对大公子说过吗?”看徐辉祖像是第一次知道燕王妃根本不是自己的妹妹,叶咏乐有些意外。当初徐达求上门,带着徐增寿,叶咏乐就纳闷难道莫非徐大将军老来得子,长子还那么小。后来到了徐家为出嫁做准备,徐增寿拿了徐氏族谱给叶咏乐背,免得他在朱元璋和马秀英面前露了马脚,叶咏乐才知道原来徐增寿其实是徐达最小的儿子,另外三个儿子中长子徐辉祖不在家,次子徐添福幼年夭折,三子徐膺绪是个不管事的,所以徐达只能带着聪明机灵的徐增寿。徐增寿对大哥徐辉祖的评价是“老古板”,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难怪徐达想出让叶咏乐替徐妙云嫁给朱棣的时候,带的是老四而不是老大。现在叶咏乐的身份是徐达的长女,对徐老将军的印象也不错,于情于礼都该去给他送行。不过他不能去给“父亲”奔丧,真的怀着朱棣的次子朱高煦、不便长途跋涉,固然是一方面原因,其实主要还是怕在徐达的葬礼上遇上哪个见过徐妙云的人,或者真正的徐妙云也去给父亲奔丧,到时候叶咏乐的身份被拆穿事小,就怕徐达的葬礼会被弄成一场闹剧。不过叶咏乐实在是没想到徐辉祖会古板到让徐增寿至今不敢告诉他燕王妃其实是狸猫换太子之事,看来不回应天果然是对的。可惜该来的躲不过,他不去找徐辉祖,徐辉祖就自己找上门来。   “叫个男人扮女装替妙云出嫁,这等下流龌龊之事,他自然知道我不爱听。”徐辉祖乜了叶咏乐一眼,“堂堂七尺男儿以色侍人,你就不觉得羞耻吗?”   “徐大公子果然和四公子说的一样。”叶咏乐倒也没觉得徐辉祖的态度太意外。   徐辉祖没听出叶咏乐语带揶揄,只想到父亲的死原来是完完全全地便宜了外人,更加气不打一处来。   “行了,既然你不是妙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徐辉祖起身就要走,“你这副不男不女的样子简直叫人看了恶心,告辞!”   “大哥……”   “谁是你大哥?!”既然对方是个男人,徐辉祖也不客气,回头便一拳挥上去,想不到叶咏乐一抬手便接了个正着,力气大得徐辉祖想收回拳头也收不回来。   “现在徐大公子肯听叶某说几句话了吗?”叶咏乐欣赏够了徐辉祖的羞愤恼怒,才放开他。   他的武功什么时候不济到连个男宠都打不过了?徐辉祖看到自己的拳头上还留着叶咏乐的指印,一条一条像是被钢条打出来的一样,不由得暗暗心惊。   “情爱不分男女,我与燕王本就是真心以对,不过分桃短袖之情毕竟不为人世所容,皇室也不可能接受一个男王妃,若非徐老将军成全,我与王爷也不可能结为连理。”叶咏乐坐回去,“徐老将军对叶某确实有恩,叶某铭感五内,只是叶某冒充妙云小姐出嫁,毕竟是欺君之罪,一旦皇上追究起来……叶某孑然一身,王爷的九族里有皇上自己,到时候我们大不了抛下官爵远走高飞,无牵无挂,只是不知徐老将军的九族有多少人?”   徐辉祖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叶某与王爷同岁,不介意叫徐大公子一声‘大哥’,不知徐大公子肯不肯认我这个‘妹妹’呢?”   叶咏乐叫来孩子们,让他们认认舅舅,还把尚在襁褓中的朱高煦也抱出来给徐辉祖看。徐辉祖觉得那一声声“舅舅”简直是在凌迟他的良知,不等见到朱棣,便匆匆告辞。   *****   王府的下人也是狗眼看人低。蓝玉在捕鱼儿海打了胜仗,被朱元璋赞为“我的仲卿、药师”,将他与汉之卫青、唐之李靖相提并论,而徐辉祖没了老爹荫蔽,自己也不过是个中军都督府,看来不是碌碌无为一生,就是早晚走上常茂的老路。于是王府的下人等到朱棣送走了蓝玉,才告诉他徐辉祖来了。   朱棣幼时和武将们家的孩子打成一片,自然知道徐辉祖的性子,听说他去见王妃,急忙赶过去,却已经晚了一步,只看到叶咏乐和在摇篮里滚来滚去的朱高煦。   “徐辉祖走了。我已经和他陈明利害,他应该明事理。”叶咏乐把朱高煦从小床里抱出来,“蓝玉也走了?你没收他的礼吧?”   “那个不会说话的蠢货……”朱棣做了三辈子皇帝,自然一眼就能看出哪些人是能倚重的,哪些人是用来杀鸡儆猴的,哪些人是利用完了就得扔的。朱元璋本就忌惮异姓功臣,蓝玉又飞扬跋扈,先是在捕鱼儿海打了胜仗以后对北元主妃无礼,导致重要的人质自尽而死;然后在回军到喜峰关口时,仅仅因为守门的士兵给他开城门稍微晚了一点,居然下令攻城;回来后,蓝玉又忙于布置自己的势力,不经过朱元璋的允许,就在军队中任命自己的亲信官员;……如此肆意妄为,摆明了是叫朱元璋找到了可以接替他的人,就立刻让他做胡惟庸第二,朱棣可不想给他陪葬。就算没有朱元璋忌惮异姓功臣之事,蓝玉也实在是不会做人,以为朱棣现在已经另外娶妻,竟然当着他的面说“那个姓叶的男宠”的坏话,原本想讨好朱棣,结果自然是马屁拍在马脚上,就连他送来的马都被朱棣一句“这些名马尚未进献给朝廷,我便接受了下来,这不是让我对父皇不敬不孝吗?”最后连马带蓝玉这个人一起轰了出去。   “你父皇可说他是当代的仲卿、药师。”叶咏乐故意调笑。   “就他也配和卫青、李靖比?”朱元璋没有见过卫青和李靖是什么样,朱棣可是做过他们的天子。如果仅仅是论军事才华,或许蓝玉和他们半斤八两,可要是卫青和李靖像蓝玉一样不知趣,只怕不知死了多少回了,更不用说成为后世武将的偶像。   “更不用说货真价实的霍去病就在我身边,我还要一个仅仅是像卫青的人干什么?”朱棣突然凑近叶咏乐,“骠骑将军,想你前世的舅舅了?”   哥哥姐姐们出去玩了,朱高煦只能留在叶咏乐怀里,奈何父母光顾着说悄悄话,根本不理会他,还越凑越近,一起呼出的气全都喷在朱高煦头上。朱高煦很不高兴地把朱棣推开,想要呼吸一点新鲜空气。   “就是可惜了蓝玉送来的好马,不然倒是可以给煦儿。”朱棣以为朱高煦是要他抱,把他接过来,托着他的腋窝让他站在自己的腿上,“长得确实像我,一定也会像父王一样能文能武的对不对?”   朱高煦才刚出壳没多久,是条火红色的小龙,变成人形后简直就是婴儿版的朱棣。不过他除了长相以外其他还有什么像朱棣的,暂时还看不出来,唯一看得出来的就是和朱棣一样的急性子。   虽然都是龙蛋,几个孩子孵化的时候都各有不同。朱智宁是老大,也是孵化得最正常的一个,半年的孵化期一到,就自己掰开蛋壳出来;朱高炽孵得太急,一个月后是扁鹊敲开蛋壳把他弄出来;朱智颖是个火爆脾气,可能试了几次都没能弄破蛋壳,干脆喷火把蛋壳烧开来,结果把她自己的婴儿房一起烧了;朱智平是要人伺候的大小姐,到了破壳的时候,只是在里面敲蛋壳,告诉外面的人她打算出来了,至于怎么把蛋弄破,那是伺候她的人的事,她自己是绝对不会动手的;到了朱高煦,小家伙还没出壳就是个急性子,有了意识以后觉得靠老虎奶妈孵太慢,自己调动龙的火肺把自己提前两个月孵了出来,总算蓝玉和徐辉祖上门的时候,看到的是一个四个月大的婴儿,而不是一枚会自己在摇篮里滚来滚去的龙蛋。   “对了,说到徐达……你也很久没去看过你的父母了吧?”   叶长风,林红袖,叶咏悦,景逸尘……若是不说,叶咏乐都快不记得自己在世上还有这么几个亲人了。“出嫁从夫。他们才做了我几辈子的父母姐姐?我们在一起有多少年了?”   谁说情爱会随着时间淡去?如果是真挚的感情,时间只会让相爱的人变成彼此的一部分,越来越难以割舍。朱棣想去抱抱叶咏乐,小家伙却拽着他的衣襟不放,非要夹在他们中间,让朱棣哭笑不得:“咏乐,我们再生个儿子怎么样?不然家里只有炽儿一个男孩子,还比煦儿年长太多,煦儿太孤单了。”   不论攻受,都是叶咏乐怀孕,而且因为他是男子,没有月信,因此行一次房,送子观音就给他们送个孩子来。自从嫁给朱棣,叶咏乐的肚子就几乎没歇过,不是怀着孩子,就是在坐月子,朱棣还要……   “亲亲……”朱棣把朱高煦哄睡了,就要和叶咏乐做不能让小孩看到的事。   既然无论如何都是他生孩子,至少找个他喜欢的受孕方式。叶咏乐点了朱棣的穴。   大事不妙!一看这个姿势就是大事不妙!果不其然,朱棣只有眼睛能动,看到一阵天旋地转之后,自己被扔在了床上,然后几个冰冷的东西铐上了他的手脚。   “真是好东西。”叶咏乐在朱棣的视线以外拨弄了几下,朱棣听到铁链条互相碰撞的声音,“太上老君真不愧是铁匠的祖师爷,这副手铐脚镣打得真好,又轻巧又结实。”   手铐脚镣?他的卧室里什么时候多出了这些诡异的东西?朱棣纳闷了。而且天上那群马屁精只知道讨好神仙祖宗,这些东西的存在居然只是告诉叶咏乐,摆明了是要叶咏乐用来对付他。朱棣郁闷了。   “就是有一点多此一举——我说你没有法力,他还说为了以防万一,在上面画了符,做捆仙索也绰绰有余了。”   “你要干什么?”叶咏乐不知按了什么机关,朱棣整个人都被拉成“大”字形,这个姿势让他非常没有安全感。   “生儿子啊。”叶咏乐的手指划过朱棣的脸颊,伸入领口,挑开他的衣襟。   “生煦儿以前都是你攻的,这次换我!”朱棣大叫。   “你怎么不说生完了颖颖,还是你攻我?”叶咏乐坏笑着放下床帘。   “咏乐,煦儿还太小,要是再生一个,你带起来会很累……”   “无妨。”叶咏乐啃上朱棣的脖子,“再有个儿子也不错。”说完下身一顶。   这一次朱棣给他的回答是一声惨叫,响彻整个王府。   *****   第二天,朱能看到又是叶咏乐在朱棣的书房里一边哄孩子,一边熟练地处理藩地上的各种事宜。虽然知道王妃是男人,也知道他比王爷能干得多,叶咏乐毕竟是王妃的名分。每次看到他替朱棣干活,朱能总有一种越俎代庖的感觉:“王妃,王爷呢?这些事还是让他做,你专心哄二郡王吧。”   “无妨。”叶咏乐把自己的头发从朱高煦手里抽出来,免得他塞进嘴里,手上依然奋笔疾书,“你们的王爷现在有更重要的事。”   “什么事?”朱能莫名其妙。   这不会看脸色的愣头青。见朱能转身就要去王爷房中看看朱棣到底出了什么事,叶咏乐有些不自在地干咳了两声:“我看你还是不知道为好。”   经过了整整一夜的折腾,此时此刻,他们的王爷依然j□j地呈“大”字型被绑在床上,姿势实在是有些不便让人参观。   作者有话要说:  蓝玉北征在捕鱼儿海大获全胜是洪武二十年的事,不过为了避免叙事啰嗦,在故事里提前了几年。 ☆、第三十五章 争   洪武二十三年,北元太尉乃儿不花的一支队伍拥众边陲,有南下的动向。   经过捕鱼儿海一役,北元已经被蓝玉打得一蹶不振,伟大的成吉思汗的后代如今只是在亡国的路上作最后的垂死挣扎。这一次的不过是一支小部队,连兵士带家属也不过万人,还不是一条心,有的主张南下,有的主张北上,自己内部还在闹矛盾。不过就像成虎会把猎物咬得半死不活来训练幼虎捕猎,朱元璋对不学无数的次子朱樉是早已彻底放弃希望了,老三朱棡和老四朱橚倒是正当而立之年,而这支北元部队就像被咬得半死不活的猎物一样,正好用来试试这两个儿子指挥军队的能力,让朱元璋看看用儿子代替功臣的想法是否可行。   这不是大明国对北元的战争,而是朱棡和朱棣之间的竞争,可是从竞争的一开始,朱元璋就表现出对儿子的偏心,还未开战,就先给了朱棡一百万锭钞用于犒赏三军,而朱棣没有。   元朝时,皇帝发行纸币代替金银作为货币流通,创立最早的金银本位纸币发行制度,被马可波罗惊奇地称为“大汗的点金术”。后来朱元璋推翻元朝的统治,却根本不明白纸币发行的原理,只知道印出来的纸可以当钱用,于是一味地大量发行,导致明朝的锭钞价值几乎与草纸无异。不过虽然是一百万张用来当草纸都嫌硬的锭钞,朱棡有朱棣没有,皇帝老爹的偏心却是明明白白地摆在那里,平白给出征大军心里添堵。   “王爷!!!”   朱棣在书房里正和叶咏乐商讨出征事宜,突然就听到朱能平地一声吼,惊得一院子的鸟都有多远逃多远,站在树下等着大虎二虎上树给她抓鸟玩的朱智宁一脸郁闷。   都是皇后生的儿子,手心手背都是肉,凭什么做爹的就是如此偏心?朱能简直是气急败坏,直接推门闯进书房,却见王爷和王妃依然气定神闲,反而吃了一惊:“王爷,王妃,皇上偏心,你们怎么还有心思坐在这里喝茶?”   “心里不平衡,没打仗的心情了?”叶咏乐轻笑。   朱能点头:“兄弟们都气坏了。晋王有哪点比得上咱们王爷,凭什么他没打仗就有赏,咱们没有?”   “有道理。”叶咏乐点了点头,“既然没奖赏就没心情打仗……反正徐家给我的陪嫁首饰我也用不上,拿去犒赏三军吧,比锭钞实在。”   “王妃,我们怎么能拿你的东西?”朱能气得几乎整个人都要烧起来了,“咱们兄弟不是贪图那么点钱,就是咽不下这口气。”   “好,有这口气就比什么都好。”叶咏乐放下茶杯,凑近朱能,“朱将军,想像一下,出征以前晋王的军队有赏,我们没有,出征以后我们大获全胜,晋王一无所获……”   那么之前朱元璋给朱棡的奖赏简直就是存心让他出洋相了。朱能一下子笑开了花。   “明白了就行。”叶咏乐示意朱能回去,“去告诉兄弟们,既然咽不下这口气,就去战场上打个大胜仗,让晋王无功而返,颜面扫地,看谁笑到最后。”   难怪当年骠骑营战无不胜,原来骠骑将军这么会鼓舞军心,朱棣算是领教到了。想当年红莲还是刘彻的时候,经常读霍去病的军报读得恨不得跟他一起去,只可惜他是九五之尊,不能以身涉险,只能在宣室殿读干巴巴的军报过瘾;后来红莲成了李世民,和李建成一起为李渊打天下,却经常是一个南征一个北战,偶尔李世民把事搞砸了,李建成才会来救他;这辈子红莲是燕王,白鲤是燕王妃,他们终于可以尽情地享受并肩作战的乐趣了。   朱能被叶咏乐说得激起了血性,点头如捣蒜,突然想到另一个问题:“那万一我们败了怎么办?”   “有你们的王妃在,你还怕会打败仗?”朱棣倒是更同情乃儿不花,要与霍去病在战场上一较高下。   “王妃也要去!”朱能却是一蹦三尺高,“王妃,你会打仗吗?”   “他要是不会,天底下没人会了。”朱棣小声嘀咕。朱能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武将,居然说大汉的大司马骠骑将军霍去病不会打仗。   “王妃,我知道你很博学,排兵布阵可能也懂。可是……可是真刀真枪地打起来和书上写的不一样。”早已见识过王妃的博学多闻,朱能丝毫不怀疑叶咏乐在各个方面的理论知识,可是纸上谈兵和真刀真枪地上战场是两码事。“先不说塞外苦寒,你这么弱的身子受不了,要是遇到元兵,一旦打起来,肯定是一片混乱,没法再分出人来保护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们都担待不起啊……”   他就那么不像会武功的人吗?听到朱能把叶咏乐当文弱书生,朱棣笑趴下了,叶咏乐则是十分郁闷。当年做骠骑将军的时候,只要一脱盔甲,说他是霍去病没人相信,说他是西圆小账房没人怀疑;后来做大唐太子,没有人相信鬼面将军的面具下面是李建成;现在……他不是将军,不是太子,而是“王妃”,实在由不得别人不轻视他。   朱能被朱棣笑得莫名其妙,想了好半天才想出一个折中的办法:“王妃,这样吧,你要是能……”   朱棣听不下去了:“你接得住他三招,我跟你姓。”   朱能一开始觉得朱棣把话说得太满了一点,后来一想,又觉得不对:“王爷,我们不是本来就是本家吗?”这一愣神的时候,就被叶咏乐抓起领子,然后觉得脚下一轻,就像个小沙包一样飞出书房,越过一道矮墙,狠狠地落在地上,还压坏了什么东西。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朱能睁开眼睛,就看到朱智平看着他,眼泪一颗一颗地往下掉,突然放声大哭:“大姐二姐,他把我的小鸟压死了……”   朱智宁好不容易让大虎二虎抓了几只鸟给朱智平玩,免得她和朱智颖玩的时候,朱智平跟在两个姐姐后面说教。刚才朱能一声吼,吓走了不少鸟,幸好大虎二虎身手敏捷,总算抓住了一只。朱智宁拿了个小竹笼来,把鸟放在里面给朱智平玩,自己刚要和朱智颖出去玩她们的游戏,朱智平的鸟笼又被凭空飞来的朱能压了个正着。作为一个淑女,心地善良是必须的,为了一只死去的鸟,朱智平免不了又要伤春悲秋一番,不哭到晚饭时间不会消停,在此之前,朱智宁和朱智颖别想扔下她自己去玩。更不用说朱高煦原本陪着小他一岁的弟弟朱高燧玩泥巴,弄干泥弄出来的“宝塔”没有被朱能的怒吼震塌,朱高煦正得意洋洋地接受弟弟的崇拜,结果没过多久,“宝塔”就被朱智平响彻寰宇的哭声彻底震成一地泥屑。朱高煦生气了,拿起地上的泥去扔姐姐,而朱智平看到衣服被弄脏了,哭得更加惨绝人寰。原本朱智颖急着要和姐姐去玩,等了半天才等到姐姐抓了只鸟打发走妹妹,再找了个泥坑打发走两个弟弟,想不到才清净了半柱香的时间都不到,弟弟妹妹们就又吵成一团,而所有的一切始作俑者都是朱能。朱智颖越想越觉得气不打一处来,抬脚就往朱能脸上踹去……   皇帝偏心,张玉和邱福也怕影响军心,但是看到朱棣依然气定神闲,想知道他有什么应对之策又不敢问,便让朱能去做那个被打的出头鸟,结果朱能回来时,带着一脸的小孩脚印。   *****   扔了朱能,书房里顿时清净了许多。叶咏乐坐回去,就看到朱棣一脸玩味地看着他:“怎么了?”   “我在想父皇此举到底有什么意义。”朱棣摸着下巴,“七窍玲珑心的比干大人有何见解?”   “让你和晋王狗咬狗呗。”   “喂!”朱棣对这个比喻表示不满。   “不是狗?”叶咏乐挑眉,“那么这辈子都别想再往我身上啃。”   “汪汪……”朱棣从善如流。   叶咏乐按下朱棣小狗狗的头,不再和他开玩笑:“皇上其实并不偏爱晋王,而是偏爱你,但是对你的偏爱仅仅是作为一个可以信赖的武将,不是皇位继承人。”   “我才不要做皇帝。”红莲已经在皇位上坐了三辈子,当皇帝的甜酸苦辣他早就尝腻了。   “人心隔肚皮。你知道你自己没有夺嫡的野心,皇上可不知道。他自己费尽千辛万苦才得到皇位,自然是觉得人人都想要。”叶咏乐搓乱朱棣的头发,“太子温柔善良,适合在大乱之后大治,但是过于仁柔,可能镇不住你们这些功高震主的王爷。虽然你们和太子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皇上也不得不防备你们有篡位之心。又要你们打仗,又不能让你们威胁到太子之位,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你和晋王互相牵制,最后两败俱伤,让太子坐享渔翁之利。晋王自视甚高,你也是心高气傲的人,这一次皇上在出征前就表现出对晋王的偏袒,就是为了挑拨你们的关系,以后可以互相牵制,又能联手护卫大明国边境,又能保证太子的地位牢不可破。”   “那么这一仗该怎么打?”为了避免卷入争夺皇位的漩涡,朱棣向来都是奉行“惹不起躲得起”政策,不过经叶咏乐一分析,朱棣的做法未必是朱元璋希望的。   “尽量多弄几个北元降将回来。还有道衍和尚带来的那个小侍从,是叫马三保是吧?那孩子很会做人,而且肯上进,是个人才,要着重培养,这次可以先带他去战场上开开眼。”叶咏乐把朱棣的头摁在桌子上,使劲揉,“左右逢源未必是明哲保身之计,这一次,我们要让晋王输得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作者有话要说:   无三十六章 ☆、第三十七章 征   马三保是个苦命孩子。   他原本出生在一个显赫的家庭,祖先在元朝初年移居云南,是元朝云南王麾下的贵族。马三保是色目人,世代信奉伊斯兰教,他的祖父和父亲都曾经跋涉千里,朝觐圣地麦加,因而被当地百姓尊称为“哈只”,即“巡礼人”或“朝圣者”之意,极受当地人尊敬。   父亲家世显赫,母亲温柔贤良,兄弟姐妹相亲相爱,马家原本是个十分令人艳羡的家庭,幸福到让安拉都因为嫉妒,不愿意继续保佑他们。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为了消灭盘踞云南的元朝残余势力,派手下大将傅友德、蓝玉等率三十万大军发起统一云南的战争。在战乱中,年仅十一岁的马三保与家人失散,被明军俘虏,阉割后在军中做秀童。后来明军班师回朝,马三保也作为战俘来到位于应天的皇宫。   家庭破碎,家人下落不明,自己成为阶下囚,还遭到阉割的酷刑……所有的苦难对一个才十多岁的孩子,未免太悲惨了一些,万幸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安拉始终在马三保心里陪着他,让他熬过了那段艰难的岁月。马三保知道自己出生在一个如此虔诚的家庭,一定是受安拉保佑的,安拉不会长期抛弃他的子民,在这里关上了门,就会在那里打开窗。果不其然,洪武十五年,马皇后病逝,马三保就遇到了改变他的命运的人——道衍和尚。   作为一个虔诚的穆斯林,马三保只信奉全知全能的安拉一个神,认为其他的神都是异教徒侍奉的偶像,因此对除了伊斯兰教以外的所有宗教以及信仰那些宗教的人都没什么好感。更不用说道衍和尚面相丑陋凶恶,喝酒吃肉杀生百无禁忌,又一心想飞黄腾达,没有半点出家人该有的清心寡欲……依马三保看,道衍和尚自己对佛祖都未必有多恭敬。   不过安拉说过,不可以貌取人,不论是在婚姻上还是在待人接物上,这么个六根不净的和尚说不定是安拉给马三保的机会。就算不是,最糟的结果也不过是让马三保去安拉身边与死去的家人团聚,无论如何都不会比留在皇宫里做个宦官更差。于是马三保决定作为侍从和道衍和尚一起去北平,之后道衍和尚被关进了大庆寿寺“闭关”,马三保却是留在了燕王府读书习武,因为天资过人,颇受燕王赏识。看到意气风发的年轻王爷,马三保也不止一次地猜想他会不会就是安拉派来救他于水深火热的贵人,尽管这个人不是穆斯林。   洪武二十三年,燕王朱棣奉旨北征,马三保也随行。亮甲怒马,旌旗飘扬,数万大军军容整齐,只待王爷一声令下,便似乎可以撕裂一切,把他们的马蹄踏过的地方都变成大明国的国土。虽然眼前的明朝军队总会让马三保不由自主地想起十年前来到云南的大军,杀了他的父母,毁了他的幸福,踏碎他的童年,而极具讽刺意味的是十年以后,他也加入了这支大军,准备把战争的残酷带到别人面前。   不是马三保好了伤疤忘了痛,实在是眼前的景象太具有感染力。年轻的王爷豪情万丈,第一次单独带兵的兴奋之情染红了他英俊的脸庞,黑白分明的眼睛扫过大军,最后停在一辆马车上,万丈豪情都成了柔情似水。马三保后来才知道车里坐着的是个军师,听说姓王,而且和王爷的关系有点不一般。   不过出征在外,大家都很辛苦,尤其因为明军的将士大多长期生活在关内,有的甚至来自江南,对于北国寒冬都十分畏惧,比起燕王和王军师的关系,大家更在乎的是怎么在塞外的严寒中熬到班师回朝。马三保出生在炎热潮湿的云南,应天的气候都让他适应了好一阵子才缓过来,北平的冬天都冷得让他受不了,更别说是更往北的塞外。可是朱棣因为器重他,偏偏让他做斥候,为了王爷的器重,马三保只能硬着头皮上。   茫茫大漠到处都是沙丘荒原,别说是人,鬼影子都不见一个。塞外本就地广人稀,几千万人扔进去,都未必能见到个水漂,更不用说敌人才一万多人,又居无定所,找他们简直如同大海捞针。这天出去巡视,照例又是无功而返。马三保去帅帐向朱棣交了差,便回到自己的帐篷里吃晚饭,听同帐的兄弟们聊天,享受一天中唯一的闲暇时光。   侦察兵回来得晚,其他人早就吃过晚饭了,正扯皮。军旅生涯枯燥无味,女人是男人间永恒的话题,可是出征那么久,大江南北的青楼花魁、红牌伶人、大家闺秀、街坊邻里的俏姑娘、乡下田头的一枝花、甚至自己家的黄脸婆都已经聊无可聊,于是不知怎么就聊起了那个姓王的军师。   “你说,王军师和王爷是不是那个关系?”说话的赖麻子一脸YIN笑,“我听说王爷本来就有断袖之癖,没成亲前为了个男宠要死要活,差点连王爷的头衔都不要。现在不纳妾,恐怕不是和老婆恩爱,而是见了女人根本就硬不起来吧?”   “净胡扯!”专爱和赖麻子抬杠的钱五推了他一把,“他要是见了女人硬不起来,那么多郡王、郡主哪儿来的?别的不说,二郡王和王爷活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怎么会不是他的儿子?敢说王爷坏话,小心我告诉王爷去,叫他斩了你的狗头祭旗。”   “你见过?”赖麻子不服气。   “怎么没见过?”钱五一拍大腿,“出征前我去王府办事,二郡王来找王爷,还撞我腿上呢。”   “许是你看岔了呢?”   “我看岔了……”钱五左右看了看,突然看到了一个完美的人证,“三保一直住在燕王府,我看岔了,他总不会看岔吧?三保,二郡王是不是长得和王爷一模一样?”   “确实很像。”马三保含含糊糊地CHA了个嘴,继续吃饭。   “三保,你一直住在燕王府里面,该不会连燕王妃也见过吧?”赖麻子又勾起了YIN笑,“听说燕王妃像仙女下凡一样,是不是真的?”   “你小子活腻味了?燕王妃的主意都敢打!”钱五一掌扇在赖麻子脑后,“三保,这家伙的脑子被冻坏了,别理他。”   “说说嘛……”赖麻子还不放弃,“三保,你不说,老子可让你今晚睡外头去啊。”   “我就远远地见过一次,看不清楚。”马三保是阉人,进出内府都不用避讳,自然经常面对面地见到燕王妃,还说过话。不过除了幼年家破人亡的悲惨遭遇,受过宫刑就是马三保心里最碰不得的伤口,马三保很感激燕王和张玉、朱能、邱福三位将军都对他的隐私闭口不谈,自己当然更不会自揭伤疤,大军中几乎没人知道他是阉人。   “不过你别说啊,这王军师长得眉清目秀的,会不会就是燕王妃女扮男装?”钱五想到了另一个可能性,“燕王妃是徐达徐老将军的女儿,说不定真是个花木兰、樊梨花一样的女中豪杰,女扮男装,随夫出征。”   “拉倒吧。”赖麻子嗤之以鼻,“老子上茅厕时见过他撒尿,站着的,是爷们。而且你瞧,张将军和邱将军叫他‘公子’,朱将军可是从来都是指名道姓地叫他‘王非’。你也知道朱将军的脾气,直来直去,从来不知道打弯的,张将军和邱将军会顾忌王爷宠爱那姓王的小白脸,朱将军可不会。我看那姓王的小白脸就是个相公馆里的小倌,王爷出征不便带女人,才把他带着的。那混球倒好,仗着有王爷撑腰,就真的当自己是根葱了,三天两头怂恿王爷变着法儿折腾我们,一会儿饭吃到一半就要走,一会儿白天扎营晚上行军……我看那小白脸就是个男妲己,有他在,咱们不用遇上元兵,就先被他折腾得全军覆没了。”   “倒也是。不过男人能长那么秀气?”钱五还想不明白,“大老爷们,皮肤比女人还白。”   “三保不也挺白的吗?”   马三保本来就是色目人,不仅皮肤比汉人白,如果仔细看,眼睛和头发的颜色也比汉人浅。   “不过你别说啊……”赖麻子突然想到了另一个可能性,打量马三保的眼神异样起来,“皮肤又白又嫩,还不长胡子,这嗓音听着也不太像男人啊。三保,你不会才是女扮男装的吧?”   “你才女扮男装。”马三保十多岁就被阉割,从来没有长过胡子,所以才会比一般的男人看起来显得嫩些,嗓音也依然保持着雌雄莫辨的童音。   “你不是女扮男装,我怎么从来没见过你出去拉屎撒尿?”赖麻子笑着去勾马三保的下颚,“不会真的是个姑娘吧?”   马三保自卑于残缺的身体,自然不敢轻易示人。幸好塞外苦寒,洗澡极不方便,整个大军都是臭薰薰地熬着,他只要方便的时候躲着人就行了,想不到最后还是躲不过。马三保见赖麻子缠着这问题不放,支支吾吾,不知该怎么搪塞。   见马三保不答话,神情也有些异样,赖麻子干脆缠着他闹起来,本是闲极无聊扯皮,打打闹闹中往马三保j□j一摸,想不到真的摸了个空。   “还真是个娘们。”出征在外,不知多久没见过女人,军中的男人都快被憋出病来了,眼前有个女人,哪个急色鬼肯放过?更不用说马三保高鼻深目,与汉人迥异的五官带着一股异域风情,纵然身材高大健硕,别人也只当是色目人天生骨骼粗大,所以女人也比汉族的男人高。几个月没见过女人的急色鬼遇到了个异国尤物,就好比几个月没吃过东西的饿狼遇到了只迷路的小羊,怎么会放过?赖麻子扑上去就扯马三保的衣服,欲行非礼。   “你疯了?”马三保仗着身材上的优势,轻而易举就把赖麻子掀翻在地,“我是个男人!”   “是男人?你长这玩意儿了吗?”赖麻子掏出裤裆里的丑物朝马三保晃了晃,见他没反应,更加确定他是女人,“回回女人还挺辣,哥哥喜欢。今天就让哥哥来好好疼疼你。”   “不信安拉的狗!”马三保终于火了。   *****   军营里吵起来,朱棣和叶咏乐走出帅帐,就看到一群人围着马三保,要他在冰天雪地中脱光衣服,证明他自己不是女人。马三保的上衣已经被他们拽得大半个膀子都露在外面,死拽着剩下的衣服咬牙不从,那些兵痞就拿雪团往他衣服里塞。   “全都给我住手!”朱棣喝止住哄闹的众人,看向带头的百夫长,“这是怎么回事?!”   “这……”百夫长原本只是带着几分恶作剧的心情,没想到会惊动朱棣,说得吞吞吐吐,“赖麻子说马三保是女人扮的……这不开玩笑吗?”   “不信安拉的狗。”马三保拉着衣服,冻得牙齿直打颤,“没关系,你们尽管在这里弄死我,安拉也在地狱备着油锅等你们!”   “安拉还不想你那么快就去他身边。”叶咏乐抓过马三保的手,扣住他的脉门,马三保顿时觉得一股暖流从手腕开始弥漫四肢百骸,侵入骨髓的寒意犹如遇到阳光的春雪一般褪去,甚至开始微微发汗,只是先前被人塞进衣服的雪团都成了水,弄得他的一身衣服有些狼狈。   “你也是安拉的子民吗?”马三保低着头,看到握着自己的手腕也有和汉人迥然相异的白皙皮肤,抬起头,看到的却不是类似于族人的脸庞。   “不是,不过我相信你们的安拉是个善良的神。”耶和华和安拉本是兄弟,只是不知父母是怎么教的,兄弟两个都非常自我中心,总觉得天上地下唯我独尊,因此面对一个和自己一样目空一切的神,登时觉得十分之不顺眼,不仅是早早地分了家,还每次见面都免不了要动手。白鲤在玉皇大帝的金阙云宫的时候,每次张友仁宴请各路神仙,都能听到耶和华和安拉轻则动口重则动手。不过多亏有他们针尖对麦芒,光顾着互相掐架了,其他神仙乐得在战火之外看热闹。   “看你,衣服都湿了,赶紧去换一件。”叶咏乐扶起马三保,才看向先前围着他欺负的人。   “开玩笑?看来行军不太累啊,这么晚了,大家还有精神玩闹。”叶咏乐扫视了一下围在周围的兵痞,缓缓勾起嘴角,“既然如此,今晚继续行军,大家争取早点打完仗早点回去。”   “你是要我们死吧?”有几个兵听不下去了,“快下暴风雪了,你要我们都活活冻死在路上?”   “敌人也知道遇到恶劣的天气不适合行军,不会料到我们前来,我们才能出奇制胜。”叶咏乐转身离去,“拔寨出发。”   “你个小白脸。一样回不去,爷爷跟你拼了!”赖麻子提起拳头就向叶咏乐打去,只看到眼前一花,就被叶咏乐抓住了手腕。   “还有什么问题?”朱棣和三个侍卫长的脸都绿了,叶咏乐依然笑脸迎人。   赖麻子挣了几次都没能挣脱叶咏乐的钳制,无奈别人看着,打不过,只能硬着头皮嘴里不干不净:“瞧这小手嫩得……你肯给王爷暖床,肯给回回暖身子,怎么就不给爷爷我也暖暖?”   “好啊。”   赖麻子没想到叶咏乐这么好说话,反而一愣,接着就感觉到阵阵寒气顺着经脉渗进来,所到之处连血液都结了冰,同时旁边的人看到赖麻子被叶咏乐抓住的手臂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附上一层冰霜。   燕王府的三个侍卫长知道叶咏乐是武林盟主的独子,应该有点功夫底子,但叶咏乐在燕王府的时候不是装逆来顺受的男宠,就是做温柔娴淑的王妃,唯一一次动手,就是把朱能扔过两丈高的围墙。纵然朱能身材高大,稍微有点内力的人把他扔到那么高都不难,纵然朱棣经常被叶咏乐整得惨叫连连,别人也只当是王爷爱护王妃,这不过是他们的闺趣。燕王府的三个侍卫只当叶咏乐是娇生惯养的贵公子,别说是让他上阵打仗,在路上都要照顾有加,不然看起来文文弱弱的叶咏乐很可能在北征路上有去无回,哪里想得到他的武功已经到了如此出神入化的地步。   男子的内力大多偏阳刚,只要在武学上小有所成,运行内力帮人驱寒并不难。先前看到赖麻子对叶咏乐发难,三个侍卫长还想替他出头,但是很快就变得只会呆立在原地瞠目结舌——少林和武当的武功套路都是至刚至阳,叶咏乐小时候吸了玄慈大师和张三丰近百年的功力,直接靠这些抢来的内力,至阳至热的内力就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逍遥宫本就是邪教,习的都是阴寒的邪门武功,教中又都是女子,其中宫主和左右护法的阴寒内力更是已经臻入化境,要说至阴的武功路数,江湖上鲜有能出其右者。叶咏乐铲除逍遥宫,把宫中的女子都变成蝴蝶来逃避阴司的审判。既然人都变成蝴蝶了,留下的躯壳也没用了,扔了也是浪费,叶咏乐就毫不客气地把她们至阴至寒的内力也吸了个干干净净。经过十余年的融会贯通,这两种内力在叶咏乐体内如太极两仪一般相辅相成,对他而言,不论是运用内力帮人驱寒,还是把人冻成冰雕,都不是什么特别难的事。   叶咏乐没觉得有什么,别人可都被他露的这一手吓得腿软。赖麻子看着自己的手臂一点一点失去知觉,更是吓得都快哭了:“王军师,王大哥,王大爷,王老太爷,王老祖宗……是小的狗眼看人低,这眼珠子都白长了。以后你就是咱们的大爷,你说一咱们绝不说二,你大人不计小人过,就饶了小的这条狗命吧。”   “我不姓王。”叶咏乐终于放开赖麻子。他为什么叫他“王军师”?还“王大哥”。听着像在叫王伯当。   叶咏乐不想真的弄出什么严重后果来,放手前给赖麻子输了一股热力,免得他因为冻伤不得不截肢。赖麻子的胳膊是保住了,可是出自同一个人的一热一寒两股真气在他一条小小的胳膊里较劲,其中的痛苦可想而知。   “叫你对王妃不敬,吃到苦头了吧?”看到赖麻子痛苦得涕泪齐下,朱能在一旁幸灾乐祸。   “军师……贵姓?”百夫长战战兢兢地问。朱能都叫他“王非”了,他还说他不姓王。   这蠢材!看朱能还在那儿幸灾乐祸,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说走嘴,叶咏乐只能无语问苍天。作为军师随军出征,叶咏乐自然不会是女子打扮,不能再用徐妙云的名字。可是“叶咏乐”这三个字在江湖上太响亮,接着拜朱棣所赐,在朝堂上的知名度也挺高,他不敢用真名。朱棣给叶咏乐起的假名都肉麻到能让人鸡皮疙瘩掉一地,叶咏乐最后干脆决定什么名字都不用,让别人只叫他“公子”。张玉和邱福能守住嘴,可是朱能大大咧咧惯了,经常一个不小心说走嘴,然后叶咏乐就成了“王非军师”。   “我姓黄,黄非。”叶咏乐顺着误会给自己胡诌了个假名字,“朱将军是南方口音,‘黄’‘王’不分,你们听错了。”皇妃?他还皇太后呢。不过总好过让人知道他堂堂七尺男儿竟然是燕王妃,让他到了九泉之下都无颜见叶家的列祖列宗——虽然白鲤是j□j神,叶家的列祖列宗还是他的后人,赖麻子叫他“老太爷”、“老祖宗”,还是把他的辈分叫低了。   谁都不想被留在雪原上做人肉冰雕,叶咏乐说拔寨行军,大军立刻动起来。趁着大军收拾行装的时候,叶咏乐让马三保去自己的帅帐换干衣服,还特意拉了面屏风过来,免得他尴尬。   “卿卿……”马三保听到屏风另一边传来朱棣肉麻的声音,正犹豫自己这样鸠占鹊巢是否合适,就听到他被叶咏乐扔出去。   “有人在换衣服。”叶咏乐拉着帐篷的布帘门,不让朱棣进来。   “在换衣服?那就更不能放过了。”朱棣的声音听得马三保直起鸡皮疙瘩。尤其是经历了刚才的事,朱棣的语气让他不由得寒毛倒竖。   “换衣服的不是我!”   “早说呢。”朱棣消停了,乖乖待在外面不进来。   “黄军师,你知道我……对不对?”马三保吞吞吐吐。   “谁都有些不想让人知道的事。”屏风另一边传来叶咏乐温润的声音,“别怨王爷。他是器重你,又怕你年轻气盛经不起捧,才让你和普通士兵住在一起,想不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是我们考虑不周,让你尴尬了。”   “你和王爷都是好人。”马三保顿了顿,“王妃她……也是个好人。”从刚才的几句话,不难听出朱棣和“黄军师”的关系非同一般。在燕王府的时候,燕王妃一直对马三保很好,而且同性恋是安拉所唾弃的,《古兰经》上说“当一个男人跨在另一个男人的上面时,真主的宝座都会震动”;“男人不可以进入别的男人的身体”;“如果看到有人作鲁特的族人做的事(指同性恋的行为),杀了那个主动跟被动的”。马三保很感激“黄军师”对他出手相救,可是觉得这样又有些对不起在燕王府就一直善待他的燕王妃,以及几十年来安拉对他的教诲。   “你想说什么?”叶咏乐有些听不明白。   “男人应该和女人在一起,不然会被安拉唾弃。”马三保的声音越来越低,“你和王爷虽然不信仰安拉,但都是善良的人,你们不应该下地狱……”   那些唯我独尊的神果然信不得,这孩子原来是钻牛角尖了。叶咏乐想了想:“听不出我的声音吗?”   马三保确实觉得叶咏乐的嗓音有些耳熟,此时仔细一回忆,立刻醒悟过来了。朱能叫他“王非”,王妃,他就是燕王妃!原来他的恩人不是受安拉唾弃的同性恋者,而是夫妇恩爱的典范。虽然异装癖也是安拉不喜爱的行为,但是比同性恋轻得多,而且比起燕王妃一个女子还要随军出征,马三保受的这点委屈实在算不上什么。马三保顿时释怀了。   换完了衣服,马三保回自己的帐篷去做继续行军的准备。叶咏乐也开始收拾行装,一边想和朱棣商量一下继续让马三保和普通士兵住在一起是否合适,却一直没听到朱棣的动静,回过头,只见他可怜巴巴地蹲在地上看着自己。   “怎么了?”   “咏乐,虽然‘皇’听起来比‘王’高一级,皇妃是妾,王妃可是正妻,宁做鸡头不做凤尾,还是王妃好一点哦?”朱棣拽着叶咏乐的衣角,“而且你不觉得我比父皇年轻很多也帅很多吗?”   “然后呢?”   “你别叫‘黄非’了,还是叫‘王非’好吗?”   叶咏乐在和他说正经事,他居然在这种无聊的事上和他纠缠不清,叶咏乐一脚把朱棣踢出帐篷外。   马三保刚走出帅帐没多久,就听到后面“蓬”的一声,回过头,只见朱棣五体投地地趴在雪地上,而且正是向着圣地麦加的地方朝拜。   王爷果然是安拉派来帮助他的。马三保很是欣慰于朱棣的虔诚,在心里再三感谢安拉的恩赐,让他在远离家乡的地方都能遇上同样信仰的兄弟。   作者有话要说:  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真的原本是同一个宗教的不同教派,信伊斯兰教的读者别打我(顶着军用装甲锅盖逃走)。 ☆、第三十八章 妒   在朱棣看来,叶咏乐给赖麻子“略施惩戒”的时候顺带被吃了不少豆腐,心里十分不痛快,追问为什么不干脆杀了赖麻子杀一儆百。叶咏乐却说在很多时候,活着比死了更可怕。士兵的数量毕竟比将领多得多,战斗力不容小觑,而且叶咏乐只是个徒有虚衔的“军师”,实则无官无爵无兵无权,如果他因为一个“玩笑”就“草菅人命”,或许会在士兵中留下残暴的印象,一旦士兵们被逼得群情激奋,在大雪原上一起造反,不仅是叶咏乐,恐怕朱棣和三个侍卫长都回不去了。如今叶咏乐只是露了一手,让人看到得罪他的下场,又只是略施惩戒便不再追究,虽然没有要赖麻子的性命,甚至没有留下任何残疾,但是其中的痛苦已经足够让赖麻子自己去替叶咏乐在军营里宣扬违反军纪是多么多么可怕的事,既立了威,又不会让人觉得太过冷血,从而产生反抗心理。   雪原广渺,靠人力去找区区一万大军,自然如同大海捞针,但是如果靠土地神去找,那便是探囊取物一般容易。所谓的侦察兵,其实不过是装装样子,叶咏乐早就知道乃儿不花的大军在什么地方,一路上拖拖拉拉地走,只是为了先严明军纪而已。经过马三保的事以后,大军令行禁止,军纪果然好了很多,于是立刻加快行军速度,没过多久便来到了乃儿不花的驻地。   走了那么多路,受了那么多苦,终于见到元军了。明军磨刀霍霍,准备大开杀戒,想不到帅帐中的“黄军师”下令安营扎寨,埋锅做饭,对元军围而不攻。不过“黄军师”向来做事不按常理,不知道他的目的没关系,但是不听话的后果非常严重。大军早已养成不会思考只会服从的习惯,即使看到出征的目标就在眼前,也服从命令只准看不准碰,眼睁睁地看着燕王从蓝玉手下招来的北元降将进了帅帐,自己只能把磨刀石当做乃儿不花的脖子过过干瘾,而那几个北元降将接到的命令居然是去劝降——用叶咏乐的话来说,就是“能靠嘴皮子解决的事就不要靠手”,明军与元军悬殊的兵力早就注定这是一场胜负毫无悬念的战争,但是一旦打起来,元军难免有漏网之鱼,明军难免有人伤亡,不管怎么样都不会让朱棣的第一仗赢得十分光彩。所以不如派人去劝降,不费一兵一卒,就能把元军一网打尽。白鲤是霍去病的时候重用匈奴降将,是李建成的时候用突厥人组成的“鬼面军”,这辈子蓝玉在捕鱼儿海打了胜仗,导致大兴安岭以东的蒙古部落孤立无援,只能归降大明国,设置为朵颜、泰宁、福余三卫,结果却是朱棣的十七弟宁王朱权近水楼台先得月,让叶咏乐羡慕不已。这次出征以前,叶咏乐就在盘算给朱棣手下也添一支蒙古骑兵队。   当年霍去病在黄河受降,一张嘴说得匈奴浑邪休屠二部八千颗人头落地、浑休二王带着十万大军投降,如今元军算上老弱妇孺才一万余人,带兵的又是名不见经传的乃儿不花,在骠骑将军眼中,这么点人动动嘴皮子就能解决了,还不配他亲自去动嘴皮子。   上面动动嘴,下面跑断腿。既然军师不去,那就只能由北元降将观童去了。   观童与乃儿不花本是老友。明军神出鬼没,一眨眼就到了家门口,乃儿不花在自己的大营里都能听到他们的磨刀声,偏偏是只威吓不动手,这感觉比干干脆脆地打上一仗还可怕。在这种情况下看到老朋友,乃儿不花都想哭了。   观童是来劝降的,直说投降了明军好,不但性命无虞,还有酒有肉,如果有本事会打仗,再在哪个王爷手下混个一官半职,说不定还能回到以前在大元做官的威风时光。一边是死路,一边是活路,乃儿不花再不愿意,也不得不签这个城下之盟,随观童去向朱棣投降。   尽管嘴上把投降之事说得天花乱坠,观童心里其实是七上八下。   当年冯胜和蓝玉出征捕鱼儿海,大败北元丞相纳哈出,固然是因为冯胜和蓝玉都是出色的将领,但也是因为朱元璋是个出色的政治家,一边派蓝玉把纳哈出打得闻风丧胆,一边派纳哈出曾经的部下乃刺吾去劝降。   朱元璋虽然痛恨元人害得他家破人亡,当上皇帝后,却为了国家的安稳,依然采取开明的民族政策,平等地对待所有民族,朝廷中就有不少投降的蒙古族高官,朱元璋对他们与对汉人官员一视同仁,乃刺吾、观童等人便是很好的例子。有这几个先例在,劝降纳哈出本该是一帆风顺,可是蓝玉这蠢货到了战场以外的地方,就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因为不了解蒙古人的习俗,在受降宴上让纳哈出感到受了羞辱,双方差点打起来,最后还是观童去说明情况,才让纳哈出顺利投降。   纳哈出地位太高,观童与他只有同族之谊,没什么私人交情,可是乃儿不花是观童的挚友,如果朱棣也像蓝玉一样羞辱于他,观童是该出于朋友义气抛下自己在大明国的高官厚禄倒戈,还是劝乃儿不花苟且偷生?观童怀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带乃儿不花回营,想不到朱棣亲自出营迎接,还按照蒙古人的习俗摆出招待贵宾的最高礼节全羊宴来招待乃儿不花,惊得乃儿不花手忙脚乱了半天,才想起来自己是来投降的,小心翼翼的提了几个保证士兵人身安全之类的条件,朱棣全都应允了。乃儿不花保全了面子,双方化干戈为玉帛,立即回营召集兵马列队投降,朱棣大军不费一兵一卒,便大获全胜。   相比朱棣的不战而胜,朱棡就是不战而败了,出征后只是率军漫无目的地在荒原上乱走一气,连敌人的影子都没看到,大军就因为天气寒冷、缺乏辎重差点造反,最后无功而归。   兄弟二人在差不多的时间回应天复命,朱棡还没走进御书房,就听到朱元璋豪爽的笑声:“靖沙漠者燕王,朕从此再无北顾之忧!”   什么燕王?分明是个野种,竟敢抢朱棡的风头。尽管心里恨得咬牙切齿,朱棡依然忍气吞声地在通报过后进去见朱元璋。   “儿臣参见父皇,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朱棡跪下给朱元璋叩头。   朱元璋却是理都不理,光顾着和朱棣聊出征的事:“听说你这次出征还带了个姓王的军师,对乃儿不花围而不攻,是他的主意?”   “是。”   “这是你从哪儿招徕来的奇人?什么时候带来给父皇瞧瞧?”   “这个……”朱棣顾左右而言他,“哎呀,三皇兄也来了。”   朱棣被朱元璋赐了座,朱棡可是从进门开始跪到现在了,他才刚发现?朱棡不由得庆幸自己现在是跪拜的姿势,脸朝着地板,不至于让人看到他的表情有多狰狞。   “哦,老三也来了。”朱元璋似乎也刚注意到朱棡。   “儿臣参见父皇,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朱棡再次向朱元璋问安,以为自己终于可以站起来了,不料朱元璋给了他一句“继续跪着吧”,就光顾着追问朱棣“王军师”到底是什么人。   “这个……”朱棣原本想逃避这个问题,想不到朱元璋穷追不舍,情急之下总算想出了一个比较好的说辞,“其实这人父皇早已见过。说起来,此人能为儿臣所用,还是多亏父皇洪福。”   “哦?”朱元璋来了兴趣,“这到底是什么人?朕怎么想不起来?”   “此人不姓王,姓燕,只是儿臣手下的朱能总叫他‘王妃’,别人就以为他姓王名非,后来将错就错,就成了王军师了。”   “王非?燕王非?……”朱元璋恍然大悟,“是妙云!”   “正是。”   “常人都说虎父无犬子,原来虎父也无犬女。”朱元璋大喜过望,“哎呀,妙云这孩子小时候就喜欢读书,徐达在世时就说她是‘女秀才’,一点都不像武将家里出来的姑娘。不过依朕看,徐达可真是把他的掌上明珠看扁了,妙云分明是个女诸葛啊。”果然是天佑大明!原本朱元璋还怕徐达的几个儿子会走上常茂的老路,想不到最得徐达真传的不是徐达的儿子,而是他的女儿,而且这个女儿还是朱元璋的儿媳妇,实在是由不得他不得意。   为什么?分明只是个没爹的野种,凭什么老天就如此厚待他?跪在地上的朱棡双手一点一点地握成了拳头。朱标懦弱,朱樉无能,朱棣是野种,朱橚胸无大志,朱元璋的嫡子中只有朱棡才配继承皇位。可是为什么老天不开眼?不但没让他成为长子,还把朱元璋对他的偏爱都夺走,而得到一切的偏偏是朱棣这个野种。他对叶咏乐始乱终弃,叶咏乐却无怨无悔,他依照父母之命娶了徐妙云,结果夫妇恩爱,徐妙云还是个旺夫的女诸葛。老天爷到底有没有长眼?这样的两个人不送给朱棡成就一番伟业,却偏偏都给了朱棣!   不过等等。徐妙云已经是朱棣的妻子,抢不过来了,叶咏乐可还是个没主的贤才。而且如果朱棡没记错的话,叶咏乐还有个姐姐,就住在应天。   *****   朱棣回应天复命,叶咏乐也一起跟了来。朱棣进宫去见朱元璋,叶咏乐就悄悄潜回红枫山庄看看久违的家人。   自从随朱棣就藩,叶咏乐已经将近十年没回来了,叶家祠堂比叶咏乐记忆中的又破旧了一些,写着“叶长风”和“叶林氏”的两块牌位却新得有些刺眼。   叶咏乐顶替徐妙云嫁入燕王府,这件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否则一旦捅出来,只怕还会连累叶家的人。叶咏乐只能做个不孝子,一声不吭便从此消失,随朱棣就藩以后,更是再也没有和家里联系过。徐达逝世时,徐辉祖跑来北平找“妹妹”,叶咏乐不是没有触景生情地想到过自己的父母,只是当时朱高煦刚出壳,他又怀上了朱高燧,注意力很快便又全部放在了孩子身上。现在朱棣回应天复命,叶咏乐总算找到机会回来看看父母姐姐好不好,想不到几年不见,就是天人永隔。叶咏乐在牌位前点上香,想关照阴司对父母多加照料,就听到外面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反了你们两个小兔崽子了,和晋王府的人都敢动手,生怕你们的爹回得来吗?”就在叶咏乐躲上房梁的后一刻,叶咏悦踢开祠堂的门,一左一右揪着两个男孩子的耳朵拖进来。   两个男孩子看起来和朱智宁差不多年纪,眉目清秀可人,而且长得一模一样,想来就是叶咏悦和景逸尘的双胞胎儿子叶子睿和景子墨。叶咏乐只是从林红袖口中听说过他们,当时他们才刚出生不久,一眨眼两个孩子都那么大了,林红袖却成了叶家祠堂里的一块木牌子。   “谁让那晋王的人不知好歹?”叶咏悦左手边的孩子不服气,“当年要不是太奶奶好心收留,皇帝的爹娘都得曝尸荒野,连个葬身之地都没有。当今皇上都对景家客客气气的,他晋王算什么东西?敢像押犯人一样把爹押走。既然他朱家要做中山狼,怎么不做得彻底一些?我也是景家的人,干脆让他连我一起抓走算了!”看来说话的是景子墨。   “你还真想让景家断后?!”叶咏悦一指头点在景子墨脑门上,“娘平时是怎么教你们的?太奶奶对皇家有恩是太奶奶的事,和你们无关。你们的爹娘在江湖上再有势力,到了官府面前,也不过是一介平民,我们什么人都得罪不起。”   “得罪不起,就逆来顺受?”景子墨还不服气,“外公外婆怕得罪官府,已经害得舅舅被燕王抢走,至今下落不明,难道娘想看爹爹也落得一样下场?”   “你给我住口!”叶咏乐在房梁上看不到叶咏悦的表情,但是听到她说起最后几个字时,声音里带了哭腔,“就算爹真的回不来,娘还有你们,还有弟弟妹妹……”叶咏乐看到叶咏悦似乎在用袖子擦眼泪。   “娘……”叶子睿抬起头,想安慰安慰叶咏悦,无意间瞥到房梁上坐了个人。那人虽然是男子打扮,但是眉眼间和叶咏悦一模一样。   叶咏乐示意叶子睿噤声。   叶子睿悄悄点了点头:“娘,是孩儿没有管教好弟弟,孩儿知错了。娘,你也别担心,我们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爹一定会平安回来的。”   “还是子睿乖。”叶咏悦擦了擦眼角,“不过没有管教好子墨,还是要受罚。你们就在这里好好反省,明天再出来!”   两个孩子跪在祠堂里,叶咏悦还怕他们偷偷溜出去闯祸,从外面把祠堂的门锁了。   等到听不见叶咏悦的脚步声,叶咏乐才从房梁上跳下来。   景子墨虽然只有十多岁,在武学上也小有所成,内家功夫尤其扎实。先前他根本感觉不出祠堂里除了他们兄弟两个以及叶咏悦以外还有第三个人,此时天上突然掉下个人来,景子墨吓了一跳,几乎不假思索地出手,却被对方轻轻松松地挡下。等看清对方的长相,景子墨甚至比发觉他能完全隐藏气息更惊讶:“娘?”   叶子睿倒是立刻反应过来了:“舅舅?”   “舅舅?”景子墨诧异地看向叶子睿。他知道娘亲有个孪生弟弟,据说两个人长得就像同一个人的男装和女装一样,但是第一次见到叶咏乐,还是挺难相信这不是女扮男装的娘亲。   “都长这么大了。”叶咏乐双手按在两个孩子头顶的百会穴,内力沿着他们的经脉运行一周天,发现两个孩子武术功底扎实,而且巧的是一个内力偏阳,一个内力偏阴,只要兄弟联手,犹如磁石两级的两种内力加上双生子间天生的默契,莫说是与年龄相仿的练家子动手,只怕老一辈的武林高手中也没几个招架得住的。   “第一次见面,来得匆忙,也没带什么好东西,这就当是舅舅的见面礼吧。”   一寒一热两种内力分别从两个孩子的百会穴传入体内,助他们打通经脉,让叶子睿和景子墨惊讶得无以复加——要知道专修一种内力容易,要同时修习两种截然相反的内力,简直是难于上青天。虽然叶长风和林红袖在世时,就常说他们的舅舅是学武的奇才,可惜被燕王毁了,但是叶子睿和景子墨做梦也想不到传说中的舅舅居然已经厉害到了如此骇人听闻的地步,而且还是在如此年轻的时候。   一直到叶咏乐收了手,叶子睿才总算反应过来:“舅舅,你不去见见娘亲吗?外公外婆不是故意要将你逐出家门,娘亲和爹爹也一直很想念你。”   叶咏乐却轻轻地摇头:“是我愧对叶家的列祖列宗。去告诉你们的爹娘一声,就说舅舅现在过得挺好,别的都不用说了。”叶咏乐不敢见叶咏悦,就是怕她追问他现在的住处下落,给叶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要不是被叶子睿发现,他甚至都不想在这两个孩子面前现身。   “爹他……”景子墨咬了咬下唇,“舅舅,爹被晋王的人抓走了,你武功盖世,能救他回来吗?”   “晋王怎么会来抓你们的爹?”景家对朱家的恩情是朱元璋一辈的事,叶咏乐是和朱棣“有过一段旧情”,不论怎么想,他都想不出朱棡怎么会和景逸尘扯上关系的。   “不知道。”叶子睿也是一头雾水,“晋王派人来,说是请他去晋王府……”   “什么‘请’?”景子墨打断他,“那几个人一副了不得的模样,好像爹是他们家养的狗,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看着就气人……”   “你就打了他们?”叶咏乐有些好笑,“你们两个乖乖在祠堂待着,舅舅去带你们的爹回来。”   祠堂除了被叶咏悦从外面锁上的大门以外,就只有一个极小的气窗,不仅离地面很高,而且小得只有猫才钻得过。叶子睿正好奇叶咏乐该怎么出去,只见叶咏乐用手指在门缝上轻轻比划了一下,外面就传来“当啷”两声,手指粗的锁环连同三指宽两指厚的锁身一起变成整齐的两半。景子墨看着叶咏乐出去,也想跟着一起离开,却见叶咏乐从外面关上了门,等他再去推,用尽力气也只能推开一道缝,从缝里望出去,只见刚才变成两半的铜锁像烂泥一样被人捏成了个铜疙瘩,依然挂在门上。   *****   果然是老天爷都在和他作对吗?朱棡实在是无比的郁闷。   叶长风在两年前病逝,林红袖也自尽殉夫,如今景逸尘和叶咏悦是叶咏乐仅有的亲人,叶咏乐总该和他们有点联系。就算没有,听说双生子能感应到对方,叶咏悦总该知道叶咏乐在哪里。不过碍着景家对朱家的先人有收容之恩,朱棡不便逼叶咏悦抛头露面,只能把景逸尘叫来,盘问叶咏乐的下落。想不到如今的武林盟主软硬不吃,只说自从朱棣来叶咏乐的婚礼上抢亲,叶咏乐就再也不曾踏入过叶家的门,朱棣娶妻后,叶家更是连叶咏乐的下落都不知道了,不肯透露一星半点风声,还反过来责问朱棡,当年朱棣对叶咏乐始乱终弃,让叶家支离破碎,到底居心何在。   景逸尘到底是对朱家有恩的景老夫人的孙子,朱棡不能无缘无故就把他怎么样,只能撂了点狠话,就放景逸尘走了。   白天在朱棣面前颜面扫地,又挨了朱元璋一顿冷嘲热讽,如今不过想招徕个贤士,想不到连景逸尘都敢不买他的账。朱棡郁闷至极,晚上叫了个最受宠的小妾来服侍,想舒舒心,一推开门,没看到投怀送抱的小妾,却看到叶咏乐翘着二郎腿坐在房中。   叶咏乐本就气质儒雅,当初在青楼与朱棣一行又只是比下棋比布军,根本没有露过身手。朱棡总以为叶咏乐应该是高高地坐在城楼上羽扇纶巾笑看樯橹灰飞烟灭的诸葛孔明,哪想得到他的武功已经高到如此神出鬼没的地步,冷不防看到他出现在自己房中,委实吓得不轻。原本按照朱棡的如意算盘,应该是顺着叶咏悦这条藤摸到叶咏乐这个瓜,然后说服他为自己效力,就连说辞都想好了。可是如今叶咏乐突然不请自来,朱棡被他一吓,所有的说辞都吓到了九霄云外,支支吾吾了半天,才总算找到自己的舌头:“你……你怎么在这里?”   “叶某只去过燕王府,没进过别的王府,一时有些好奇,就进来看了看。”叶咏乐微微一笑,“晋王殿下不会见怪吧?”   见怪?他怎么会不见怪?自己的卧室里突然多出了一个人,整个王府的侍卫却像是死光了一样,没有一个察觉的,他怎么不见怪?   “不过现在确实不是访客的时候,是叶某失礼了。”叶咏乐站起身,“时辰不早了,晋王殿下也早点歇息吧,叶某告辞。”   直到叶咏乐走出房外好一会儿,朱棡才反应过来,急忙叫来侍卫,居然没有一个人知道叶咏乐来过,更不用说发现他离去。   *****   白天在朱元璋面前狠狠地杀了朱棡的威风,朱棣的心情不错,不过叶咏乐的心情看起来没那么好。   自从在朱高煦之后又接连生了朱高燧和朱智明,朱棣和叶咏乐都觉得按照这样的速度生下去,朱棣就得在北平刮地三尺来养家了,明确告诉送子观音不准再送小孩来。孩子们一天天长大,两个人也都已经不再年轻了,叶咏乐对房事向来淡漠,朱棣却激情不减当年,只要叶咏乐肚子里没有孩子,他就每天晚上都要没羞没臊一番才肯睡。叶咏乐也习惯了朱棣的激情澎湃,这一天朱棣只是静静地抱着他,倒是让他有些意外:“累了吗?”   “回去看过你的爹娘了?”朱棣把叶咏乐整个人都搂进怀里,“他们身体还好吗?”   “爹娘已经不在人世了,不过姐姐和姐夫还挺好,我还看到了他们的儿子,只是……”   “只是什么?”   叶咏乐大概说了朱棡带走景逸尘的事:“当初我就不该逞一时意气,去青楼在你哥哥面前卖弄。虽然这次我去给了晋王一个警告,或许能让他太平一阵子,但是难免他不会再去红枫山庄找麻烦。”   朱棣也陷入沉默。   “花花,你有没有想过这辈子再做皇帝?”如果朱棣坐在皇位上,叶咏乐就不用担心朱棡会对红枫山庄不利了。   “我要是做了皇帝,哪来的那么多时间陪你?”朱棣让叶咏乐把头埋在自己的颈窝,“我在北平做土皇帝不是挺好吗?天高皇帝远,我们可以过得自由自在。别为你姐姐担心了。大哥温柔善良,只要有他在,不会让三哥胡作非为的。大不了我去找景大哥商量一下,让他们举家搬到北平,我亲自来保护他们。”   *****   皇帝的寝宫中,侍寝的妃子已经被送走,朱元璋一个人躺在偌大的龙床上,把玩一个小小的桃符。这是两人刚结婚时,马秀英去庙里求来的,保佑朱元璋在战场上平安。自从马秀英去世,朱元璋就把这个小小的桃符当做她,常常拿出来睹物思人。   “秀英,老四成材了。”朱元璋看着桃符,像是能看到马秀英还在眼前,“我们的儿子大了,能替我戍守边关了,我再也不用担心朱家的天下会落入外姓人手里。”   冯胜已死,朝中武将唯蓝玉一家独大,以至于无法无天,甚至功高震主。万幸朱棣已经证明他确实是个不输给诸位老将的将才,还有个贤内助给他做军师,大明国的边关从此太平无虞了。朱棡和朱棣走后,朱元璋对徐辉祖说起徐妙云是女中豪杰,见徐辉祖脸色大变,还以为他是嫉妒妹妹比他更会打仗,心里更是高兴。如今朱棣已经出师,朱元璋再也不用继续容忍蓝玉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九章 仁   兵权握在外姓人手里,难保哪一天这个外姓人造反,朱家的天下便要易主了。可是自从朱元璋的侄子朱文正去世,朱家便没有再出过可堪重任的大将。无奈之下,朱元璋只能把兵权交到外姓将领手中,每日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又担心朝中的文臣武将有二心,把自己架成个傀儡皇帝,又怕自己把他们逼得太紧,结果成为君逼臣反,然后手握兵权的外姓将领中再出个“替天行道”的李渊之类,他千辛万苦才建立起的大明王朝就要打破秦、隋二世而亡的记录了。自从登基以来,朱元璋便千般谨慎万般小心地平衡自己与臣子的关系,既要保证自己的权力不旁落,又要保证手下的臣子不造反,其中的辛苦真是只有他自己知道。万幸祖宗庇佑,大明国开国二十多年后,就在朱元璋自己膝下出了个不输徐达、常遇春的朱棣,朱元璋再也不用在兵权外落和无人守国之间左右为难了。   于是在洪武二十六年二月,锦衣卫指挥蒋瓛告发蓝玉谋反,在胡惟庸案之后,洪武四大案的最后一案——蓝玉案终于拉开了序幕。蓝玉本人被下了黑狱屈打成招,除蓝玉本人遭到族灭以外,还供出“同党”一万五千人,其中包括一个公爵、十三个侯爵、两个伯爵以及各级官员无数。   在朱元璋的呵护下,朱标从小学的是四书五经、道德礼义,最见不得血腥,以至于当年朱元璋还在打天下时,朱标每次看到朱元璋穿着一身血污的盔甲回来,都会害怕得躲开。如今带着血腥味的盔甲换成了带着熏香味的龙袍,朱标对朱元璋依然又敬又怕,因为他亲眼看到父亲是踩着多少人的尸骨,才坐上那把金灿灿的椅子,而为了保证能继续坐在上面,还要有更多的人为此血流成河。   是的,血流成河,哪怕是在中原已经一统、北元已经气数将尽的今日。当初胡惟庸案持续了十年,前后诛杀了三万余人,朱标看到朱元璋红着眼批下一道道抄家灭族的圣旨,就感觉像是看见他当年在战场上视人命如草芥,染得满手血腥,吓得朱标只敢躲在马秀英身后,生怕哪天父亲杀红了眼,会对他这个儿子都一起痛下杀手。胡惟庸案过后,朱标看着长长的逆臣名单,觉得十分内疚。就算胡惟庸谋反属实,那些同党也一样死有余辜,难道他们家中的耄耋老人、黄口小儿、无知妇人也该死吗?同样要受牵连丢了性命。更不用说很多“同党”只是因为让皇帝看不顺眼,就莫名其妙地掉了脑袋,其实什么都没做错。如果当时自己以太子的身份站出来,劝朱元璋放下屠刀,是不是就能挽回很多人的性命?可是朱标是个胆小鬼,当时只敢躲在马秀英身后,生怕父亲手中的屠刀也会落到自己头上。   当初面对胡惟庸,朱标还可以安慰自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如今面对蓝玉案,原本朱标也会觉得他是咎由自取,——当初蓝玉送马给朱棣,在燕王府碰了一鼻子灰,便来朱标面前嚼舌根,说什么“燕王不是一般人,迟早是要造反的,我找过人望他的气,有天子气象,你一定要小心。”蓝玉说话时未必存了什么坏心,只是忘了疏不间亲的道理,朱标又和朱元璋一样,是个家庭观念非常重的人,觉得一家人关起门来什么都好说,蓝玉的话只是让朱标对这个挑拨他们兄弟关系的“小人”十分反感,——可惜蓝玉在朱棣那儿没能讨到好处,便又把出征缴获的骏马送去西安讨好晋王朱樉,而朱樉贪图那几匹骏马,居然照单全收。如今蓝玉被证实谋反罪,为了保命求过朱樉,结果自己的九族没保住,却是害得朱樉也被卷了进去。   如今马秀英已经不在人世,再也没有护着朱标的羽翼了,被卷进蓝玉案的又是朱标的亲弟弟,他也不能再置身事外。朱标知道自己胆小怕事,但更知道自己是太子,是以后的一国之君,整个国家都要依靠他一肩挑起来,不能逃避,不能胆怯……做皇帝要有魄力,才能扛得起大明国的江山,朱元璋打下的天下不能败在他手中!哪怕天生一副胆小怕事的性格是天意,朱标也要矫正过来,就从蓝玉案开始!   虎毒尚不食子,更何况是小门小户出身、信奉“家和万事兴”的朱元璋?朱樉被牵扯进蓝玉案,朱元璋原本只是想让这不成器的儿子吃点苦头,受点教训,以后为人处世好收敛一些,就算立不了什么大功,至少别给兄弟们添麻烦。想不到朱标会以为朱元璋打算把朱樉也当蓝玉的同党一起砍了,一下朝就跑到御书房来,要对朱元璋“冒死直谏”。   朱标向来软弱没主见,难得看到这孩子有如此魄力,朱元璋很是欣慰。可是转念一想,自己在儿子眼中,居然是个连亲生的孩子都可以说杀就杀的暴君,朱元璋又觉得有些悲哀。   天知道朱标鼓了多少勇气,才敢对朱元璋“直谏”,到了他面前只敢低着头一口气说出自己的看法,甚至都不敢看一眼朱元璋是什么表情,等到说完了,才怯生生地抬起头:“父皇?”   “你以为朕大开杀戒是为了什么?”   “儿臣不知。”朱标重新低下头去,“儿臣只知父皇杀人太多,恐伤了君臣和气。”   都怪朱元璋太重视长子,把朱标保护得太好,让他完全不知人心险恶,偏偏又是一副读书人认死理的臭脾气。朱元璋也不答话,命人拿来一根全都是刺的木棍,扔在地上让朱标去捡。   “父皇,这是何意?”木棍上都是刺,空手去捡肯定会受伤,朱标不是白痴,自然不会去捡,只是不明白朱元璋的用意。   “你为何不捡?”   “这木棍上都是刺……”   “木棍上有刺,会刺伤你,所以你不去捡,对不对?”   朱标点头。   “你只知道看得见的刺碰不得,那么看不见的刺呢?”朱元璋从御案后面站起身,走到朱标面前,“标儿,父皇知道你心地善良,看人看事都只愿往好的方面想,所以不知人心险恶。如今的朝廷在你看来是风平浪静,实际上就像这根带刺的木棍,到处都有人想伤你害你利用你。做皇帝并不仅仅意味着权倾天下,也意味着成为众矢之的。别人都只看得到做皇帝的风光,看不到做皇帝的辛苦,总觉得皇位那么高不可及,就一定是个好东西。所以你一旦做了皇帝,就会发现人人都想把你拖下来,自己坐上去。正因为父皇知道你仁柔善良,才要先替你把这些会威胁到你的‘刺’拔光,然后再把皇位交给你。父皇是马背上打下来的天下,手上人命无数,也不在乎再多这几条,只希望你以后能好好地治理这个国家,让大明国千秋万代……”   朱元璋一番话说得情深意切,以为这下朱标总应该知道自己用心良苦了,却忘了朱标读书人的犟脾气。   “儿臣以为父皇此言差矣!”向来恭顺的朱标这一次难得的强硬,“木棍上会有刺,难道是棍子自己长出来的,不是砍伐的人没砍好?同样的道理,皇帝是尧舜一样贤德的君主,大臣才会是拥护尧舜的臣民;皇帝是桀纣一样残暴的君主,大臣中才会出现奸佞之人。大臣中有不忠之人,恰恰说明皇帝所言所行失当,才让这些人有可趁之机。既然朝中有奸佞当道,皇帝首先应该做的是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而不是随随便便就滥杀无辜。”   “你……”朱元璋气得差点昏过去,“你胆敢将朕比作桀纣!”   “儿臣不敢。”朱标垂下眼,语气却强硬依旧,“只是圣人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儿臣只愿父皇做这‘大善’之人。”   “你……你……你给朕跪下!”朱元璋指着朱标,手指都在发抖,“如此心慈手软,如何做得一国之君?你叫朕如何放心把天下交到你手里?”   “儿臣无错。”朱标依言跪下了,语气却全无悔改之意,“父皇若是觉得儿臣难堪天下大任,那就请废去儿臣的太子之位,否则儿臣将继续直谏,直到父皇改变心意为止。”   “你……你以为朕不敢吗?”   “比干说过:‘主过不谏非忠也,畏死不言非勇也,过则谏,不用则死,忠之至也。’”朱标依然跪拜在地,字字句句却是掷地有声,“儿臣不敢斗胆揣测上意,但若是父皇一意孤行,莫说是废去儿臣太子之位,哪怕是要儿臣效法比干,儿臣也在所不辞。”   “你……”朱标不但把朱元璋比作商纣,居然还把自己放在比干的位置上!朱元璋终于被气得失去理智,抡起椅子便往朱标身上砸去。   朱标跪拜在地,看不到朱元璋在干什么,只听见声音不对,抬起头来,突然觉得脑后挨了一下,随即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   等朱标恢复意识,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东宫,吕氏在一旁哭得一双眼睛像桃一样。   “殿下……”看到朱标动了动,吕氏连忙扑到床边,“殿下,你醒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怎么会被打成这样?”   “燕儿……”朱标晃了晃头,才总算恢复视力,“别担心,我只是与父皇争执了几句。是我不好,对父皇说得太过,才被他打了。没什么好挂心的。父子没有隔夜仇,父皇只是一时在气头上,最多不过是废了我的太子之位,不会有什么大事的。”   这一次吕氏的惊讶不是装出来的了。“不会有什么大事”?朱标要抛弃太子头衔,这还叫“不会有什么大事”?老天到底是和吕氏有什么冤仇?处处和她作对。   吕氏出身贫寒,还没懂事就被卖进戏班子,挨过的打比吃过的饭还多。一朝出头,好不容易成了戏班里的台柱子,却是上至看戏的老爷下至戏班的班头,人人觊觎她的美色,她若是想洁身自好,还要被人嘲笑“分明是连婊*子都不如的东西,还装什么清高”。吕氏从很早以前就知道了,戏班子比青楼还不如,留在这里一辈子都不会有出头之日,她一定要飞出这个火坑。   洪武初年,吕氏所在的戏班子到了分宜澧源,恰逢当地豪族黄家公子中举,叫他们去唱堂会。吕氏在戏台上对年轻的黄公子一见倾心,便把身子和心都许了出去,以为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就算给他做妾,也好过做个最下贱的戏子。想不到那黄公子是个薄情汉,吕氏一片真心,他却当她是自己投怀送抱的婊*子,玩够了就不要了,只可怜吕氏落得未婚先孕,连戏班子都待不下去。   吕氏恨生下她又抛弃她的爹娘,恨好色狠心的班头,恨对她始乱终弃的黄公子,更恨老天爷给了她这样悲惨的命运。可惜吕氏是个硬骨头,老天越是把她往死路上逼,她就越是要活下去,还要活出个人样来。她为了报复负心汉,怀着孩子一路卖唱、乞讨,跟着上京参加会试的黄公子一起到应天来。黄公子在皇城之中飞黄腾达,她就在皇城脚下的茶馆里卖唱。万幸老天总算开了一次眼,有个丑八怪自从来过一次以后,有空没空便来茶馆听吕氏唱戏。吕氏一开始嫌他长得难看,只是那人给赏钱大方,又从来没有什么逾矩的行为,吕氏也就听之任之,后来茶馆伙计调笑她要去做太子妃,她才知道那个丑八怪居然是皇太子。   吕氏的肚子快藏不住了,而多少年行走江湖的经验也让她看出朱标对自己情根深种,是个最合适不过的冤大头,便雇了几个恶少,在朱标来听戏的时候演一出恶霸欺凌弱女、太子英雄救美的戏,很顺利就攀上朱标这棵大树,给肚子里的孩子找了个便宜爹。吕氏成了太子侧妃,每天对着那张令人作呕的丑脸强颜欢笑,接着毒死了朱雄英、逼疯了太子妃常氏,千辛万苦才让朱允炆有了嫡子之名,眼看着就要熬出头了,朱标居然说要让朱元璋废了他的太子之位,也就是说让吕氏前功尽弃!   不行!为了这一天,她忍受了多少委屈。她决不允许这种事发生!   “燕儿,这太子我真是不想当了。”朱标没注意到吕氏神色不对,“我知道,一将功成万骨枯,更何况皇帝?可是要踩在皑皑白骨上的皇帝,我实在是做不来。如今天下太平,我甚至连王爷都不想做,只想过普通百姓的日子,就像当初四弟带着叶公子私奔那样。燕儿,你愿意和我一起走吗?我们找个平静的地方,我可以办个私塾教书,有你还有孩子们,一起过着幸福的日子……”   当初朱棣带着叶咏乐私奔,都被朱元璋不计代价地抓回来,朱元璋又怎么会真的放任一国储君去做个教书匠?朱标是怕吕氏被吓着,存心和她开玩笑,却没想到这样的话在做过平民百姓的吕氏心中会掀起什么样的惊涛骇浪。   这从没见过世态炎凉的贵公子,他以为普通百姓的日子是什么?牛郎织女鹊桥会?还是董永七仙女夫妻双双把家还?不!普通百姓是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是看完了官员的脸色还得看地痞流氓的脸色,是处处受人欺压无人声张正义……吕氏早已过够了这样的日子,她绝不要回去!   “燕儿?”见吕氏一直不答话,朱标叫了她一声。   “只要能和殿下在一起,自然什么都是好的。”吕氏心中愤恨不已,脸上温柔的笑容却一如既往,“殿下,刚才御医留下了一瓶活血化瘀的药酒,让妾身给你上药吧。”   “好。”朱标毫无戒心地背对吕氏,指了指后脑勺,“就这儿,还有些疼,你轻些。”   “是这里吗?”吕氏果然在朱标脑后摸到了一个凸起,看了看对自己毫无防备的书呆子,心里闪过一丝不忍。其实平心而论,朱标丑归丑,对吕氏却是一片真心,吕氏活到这么大,还从来没有人对她这么好过。可是她为了出人头地,手上已经有了朱雄英一条人命,外加一个半死不活的常氏,她没有退路了。如今吕氏只能一条路走到黑,要么做到皇后、太后,要么粉身碎骨,别无选择。当初吕氏攀上朱标,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做皇后,既然如今朱标想放弃太子之位,哪怕只是做个王爷,他也没有继续做吕氏的踏脚石的价值了。现在他唯一的价值,就是让吕氏拿朱元璋的舐犊之情赌一把。   吕氏拿起床上的瓷枕头,狠狠地对着朱标的后脑勺拍下去。   *****   看到朱标被自己一椅子拍得躺在地上动也不动,朱元璋差点被自己活活吓死。万幸御医说太子只是昏了过去,而且主要还是因为惊吓过度,后脑那点被砸出来的红肿并不碍事,擦点活血化瘀的药酒就行了。朱元璋这才放心让人把朱标送回东宫,打算父子两个都先冷静冷静,等批完了奏折再去看他。想不到朱元璋的奏折还没有批完,就听到外面传来太子侧妃吕氏的哭喊。   “怎么回事?”朱元璋推门出来,就看到两三个小黄门架住吕氏,而吕氏披头散发,状似疯癫。   “皇上……”看到朱元璋,吕氏哭喊得更加凄惨了,“皇上,父要子死,子不死不孝,太子殿下已经尽孝了,皇上你就原谅他吧。”   “太子殿下怎么了?”朱元璋顾不得身份矜持,不等随侍太监备御辇,便自己跑去东宫,只见朱标倒在寝宫的床上,已经气绝多时,之后赶来的御医也毫不留情地告诉他,太子的死因正是后脑遭到重击,导致头骨破裂,如今哪怕华佗在世,也是回天乏术。   朱元璋知道自己是个武夫,下手没轻没重,刚才打朱标的时候虽然是怒极,也没想真打,却没想到自己的儿子是个弱不禁风的书生,他一个不小心就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打死了。   他果然是造孽太多吗?幼年丧父,中年丧妻,老年丧子,人生中最不幸的三件事都让朱元璋遇上了,而且儿子还是死在他自己手中。朱元璋瘫软在地,再也爬不起来,更无瑕细想御医的话怎么会前后矛盾,朱标的伤势又怎么会恶化得如此之快。   《明太祖实录》载:戊寅(太子去世后第三天),上御东角门,召廷臣谕之曰:“朕老矣,太子不幸,遂至于此,命也。古云:国有长君,社稷之福。朕第四子贤明仁厚,英武似朕,朕欲立为太子,何如?”翰林学士刘三吾进曰:“陛下言是,但置秦晋二王于何地也?”上不及对,因大哭而罢。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章 储   朱元璋对外只称朱标病逝,但是国之储君薨了,毕竟是一件大事,诸位就藩在外的王爷们一接到传召,立刻从各自的封地赶来,为朱标送行,   自从洪武十五年马秀英逝世,至今已经十年,朱家的兄弟们再次齐聚一堂,家中的人却是又少了一个。朱元璋深爱马秀英,在她逝世后硬是顶着各方面的压力不再立后。但是国可一日无后,却不可一日无君,朱元璋又年事已高,朱标死后,重新立储之事刻不容缓。   虽然在朱雄英夭折后,朱标将朱允炆过继给常氏作为嫡子,但是什么都改变不了他是个卑微的戏子所出的事实,而最年长的四个王爷都是嫡出。在兄长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兄死弟及的例子在历史上屡见不鲜,可是撇开向来在权力之争中袖手旁观的朱橚不谈,朱樉愚蠢无能,朱棡刚吃了大败仗,风头正健的朱棣偏偏是老四,朱允炆虽是庶出却有嫡子的名分,储君的帽子还说不定落到谁头上。这一次一踏入应天,朱棣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火药味儿。   在应天的燕王府安顿好了随从,朱棣带着家小先入宫去见朱元璋,只见他比当初马秀英逝世时又老了许多。诚然人生七十古来稀,朱元璋已经是六十四岁的老人,普通人到了他的年纪,早就应该放下一切烦心事专心享清福了,可朱棣总觉得朱元璋不该是现在这个模样。当初马秀英逝世,对朱元璋的打击也十分大,但给人的感觉仅仅是英雄末路,即使伤感,依然带着几分悲壮,而如今朱元璋完全成了个普普通通的糟老头子,没有了打天下时千磨万击还坚劲、老天越是不帮他就越是要迎难而上的风采,没有了一国之君的威严,没有了天下尽在掌握之中的豪迈,没有了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气魄……白发人送黑发人,那个和现在的朱棣一样意气风发的朱元璋似乎也随着朱标去了,只剩下一副老态龙钟的躯壳依然留在人间等死。   当年霍去病逝世以后,刘彻也是如此,朱棣可以体会朱元璋的心情,却也只能说些无关痛痒的安慰话,便几乎是逃去朱标的灵堂,免得触景生情想到当年失去霍去病时痛不欲生的心情,又会想带着叶咏乐私奔。   朱标的灵堂设在东宫。皇室的葬礼与民间不同,不会容许那么多人随随便便地进灵堂,打扰太子长眠,但是这似乎并没有让朱标的葬礼清静一些。朱棣跟着领路的太监去给朱标上香,还没进门,就听见里面传出朱樉的哀嚎声,甚至盖过了东宫女眷哭灵的声音。   朱标的灵柩放在灵堂的正中,后面的供桌上摆放着牌位、香案、蜡烛、三牲及供品等,朱樉就跪在灵柩前现世。   “大哥,是我害了你啊……要不是我,你也不会来晋阳,更不会染上病回去,是我害死了你啊……”听到有人来了,朱樉嚎得更加大声,几乎是以头抢地,过于夸张的表演反而让人一眼就能看出他其实因为朱标的死乐开了花儿。   可怜的朱标,人都死了,还有人来他的灵堂上出乖卖丑。看朱樉在灵堂里大出洋相,朱棣觉得朱标实在是可怜。反观跪在供桌旁答礼的朱允炆,只是低垂着头,不论朱樉如何丢人现眼,他始终一动不动,如此定力令人钦佩,也更惹人爱怜。还有在薄纱后面小声啜泣的吕氏。秦王妃和晋王妃也来了,嚎得比死了自己的老公还伤心,吕氏却只是小声啜泣,偶尔的一两声抽噎却像是能把来者的心都哭碎了。   “二哥,生死由命,这不能全怪你,你不必太自责。”朱棡跪在一旁安慰朱樉,听到门口的太监通报,回过头来,“四弟也来了。”   朱棣和朱樉、朱棡打了个招呼,自己给朱标上了香,然后交给叶咏乐,再让孩子们一个一个来给大伯父磕头,自己的视线又不由自主地回到朱允炆身上。当初朱棣要娶叶咏乐为王妃,所有的人都不同意,只有朱标向着他们,还提出要将朱允炆过继给朱棣。虽然最后历经重重磨难,朱棣有了自己的骨肉,朱允炆也成了朱标的嫡子,在心里,朱棣总也是把朱允炆当做自己的孩子一般看待。可怜他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孩子,小小年纪就没有了父亲,而且他的父亲尸骨未寒,叔叔们就要争夺应该属于他的储君之位。   朱棣走到朱允炆面前,蹲下身来,压低声音:“允炆,别怕,有四皇叔在。”   朱允炆抬起头,给了朱棣一个苦笑。   秦王妃和晋王妃见朱棣也带着家眷,等着燕王妃加入她们的行列,想不到叶咏乐连眼泪都不掉一滴,上完了香便随朱棣离去。   “四弟妹架子可真大。”秦王妃阴阳怪气地开了腔,“怎么?凑巧打了一次胜仗,得了父皇一句‘女诸葛’的夸赞,又恰逢太子薨逝,就以为你能做太子妃了吗?”话虽是对叶咏乐说的,字字句句分明针对的是朱棣。   “二嫂!”晋王妃连忙拉了拉秦王妃的衣服,“大家都是一家人,太子殿下薨了,四弟妹怎么会不伤心?只是四弟妹也和花木兰一样,是女中儿郎,自然有泪不轻弹。”   “哦,是吗?”秦王妃还不依不饶,“当初四弟看上个男人,太子殿下为了成全他们,还想过把允炆过继给四弟。我还当四弟妹是记挂着这事,对太子殿下怀恨在心呢。”   先前秦王妃指桑骂槐,朱棣还能忍,现在她居然真的欺负到叶咏乐头上。要不是顾忌对方是个女人,朱棣一定当场打得她满地找牙。   “你给我闭嘴!”朱樉发觉气氛不对了,喝止住秦王妃,“四弟,四弟妹,你们别见怪。你二嫂也是因为大哥的死太伤心,才会胡言乱语。”   “是啊,还是四弟运气好,娶了个女中儿郎。”朱棡接口道,“不像我们家这几个,遇到点事就只会哭哭啼啼,惹人心烦。”   “二哥三哥谬赞。”叶咏乐这下不得不开腔了,“说不上什么女中儿郎有泪不轻弹,只是知道自己的本分,无欲则刚而已。两位嫂嫂也请节哀顺变,如此天生丽质,若是哭坏了嗓子,岂不可惜?”   朱棣和叶咏乐走了,秦王妃咬牙切齿地念叨了一句:“小贱人。”敢嘲笑她想做太子妃想昏了头,跑到朱标的灵堂来做戏。不过就算她想又怎么样?反正做太子妃不会是她的白日梦。朱标死了,朱允炆是庶出,朱元璋一定会立最年长的嫡子朱樉为太子,秦王妃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了太子妃。然后等朱樉当上皇帝,她就是皇后,到时候她一定要好好地找几双小鞋给燕王妃穿穿。   晋王妃嘴上在劝慰秦王妃,心里也是恼火。朱樉和秦王妃都是白痴,只要朱樉当上皇帝,朱棡就会先拿他当枪使为自己铺平了路,然后鼓动朱樉得罪的大臣一起上策,把他的太子之位夺了,到时候太子妃的位置一定是晋王妃的。燕王妃这小贱人不知用了什么媚功,都已经是七个孩子的娘了,还在燕王府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最过分的是她一人独宠也罢,还显摆到晋王妃面前来,敢嘲笑她哭哑了嗓子会在朱樉面前失宠,就算朱樉当上了皇帝,她也未必能当上皇后。是可忍孰不可忍!   朱樉见朱棣走了,喝口茶润润嗓子,便要继续嚎,刚试了试音,就被朱棡拉住袖子。   “你觉不觉得妙云……好像有点不一样了?”朱棡默默打量叶咏乐离去的背影。   “哪里不一样?”朱樉仔细地想了想,“好像是比小时候漂亮了些,便宜老四那小子了。”   “不是。”朱棡蹙起眉头,“妙云小时候一直叫我们‘二皇叔’、‘三皇叔’,刚才却叫我们‘二哥’、‘三哥’。”   “女人结了婚,对婆家人的称呼自然是随着丈夫叫。难道她现在还管她自己的男人叫‘四皇叔’,管她自己叫‘四皇婶’?”朱樉觉得朱棡说的话十分好笑,还发出了几声不合时宜的笑声,显然早就忘了对他有恩的大哥的牌位就放在他身后的供桌上。   朱棡总觉得有些不太对的地方,可是朱樉的说法也没错,于是闭上了嘴。   “真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什么样的女人嫁给什么样的男人。”离开灵堂以后,叶咏乐小声嘀咕,“你三哥把二哥当枪使,三嫂把二嫂当枪使,都是天生一对。”   “咱们俩也是天生一对。”朱棣借着宽袖的掩护悄悄拉住叶咏乐的手,“被她们气到了?”   “没。真要斗心眼,她们不会是我的对手,我只是觉得有点恶心。”白鲤几次转世都一直是男儿身,虽然上辈子做李建成的时候扮过女装,当时和他打交道的女人都是性格豪爽的瓦岗寨女将,因此他总觉得女性既然完全生活在权力斗争之外,就应该是温柔善良、与世无争的。这辈子虽然依然是男人,叶咏乐却得以燕王妃的身份和各家女眷打交道,才知道女人之间也从来不乏勾心斗角之事,而且斗得比男人还恶毒得多。   “恶心?”朱棣突然扣住叶咏乐的手腕,去搭他的脉搏,“不是和送子观音说了别送孩子来吗?怎么又有了?这孩子来得真不是时候。算了,有就有了吧,放宽心好好休息,天塌下来有我顶着,等生完了孩子,我们再去找送子观音算账……”   “你才有了!”叶咏乐在朱棣手背上抓了一下,但是看他一脸心猿意马的表情,就知道适得其反了,“和你说正经事。”   “什么事?”朱棣趁着孩子们不注意,抓着叶咏乐的手吃了半天豆腐,才舍得敛下不正经的模样。   “太子殿下薨了……”叶咏乐顿了很久,“你觉得皇上会立谁为储君?”   “反正不会是我。”朱棣一派轻松,“不管谁做皇帝,我们只管守着北平就是了,谁都影响不到我们。”   叶咏乐明显没有那么乐观。   “你希望谁做储君?”   “秦王自负愚蠢,被晋王玩弄于股掌之间,皇位不论落在秦王、晋王中的哪一个手里,结果都是一样的。”叶咏乐轻轻地叹出一口气,“你再怎么说也是他们的亲弟弟,再者我们躲在北平天高皇帝远,秦王或者晋王就算做了皇帝,也不会把我们怎么样。我就怕晋王招徕我之心不死,一旦储君之位落在他或者秦王手里,他就还会去找姐姐的麻烦。”如果要叶咏乐彻底放心,自然是朱棣登上皇位,可是两个人受了三辈子的磨难,才换来这辈子的长相厮守,就算叶咏乐舍得下眼前的幸福安宁,也不忍心逼着朱棣一起放弃。   “我明白。”朱棣把叶咏乐的整只手都包在自己掌中,“如果储君不是允炆,我们就也去趟一趟这浑水。有你这七窍玲珑心的比干,区区储君之位,必然手到擒来。”   “花花……”   “你不希望我去夺权吗?”朱棣带着几分戏谑。   “当然不希望。”叶咏乐垂下眼,“只是……”只是什么,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朱棣点住叶咏乐的嘴唇,示意他不必再多说什么:“确实,我早就做腻了皇帝,只想和你白头到老。可是你的要求,我怎么拒绝?几世为人,生生世世都是你围着我转,这辈子想还你一生,你偏偏无欲无求,到头来还是我连累得你又要时时刻刻隐瞒身份扮女装,又要辛辛苦苦为我生孩子……”   “我愿意。”叶咏乐小声呢喃,“为你做什么我都愿意。”   “我也一样,为你做什么都愿意。”朱棣拉近叶咏乐,让他贴到自己身边,“你什么都比我强,什么都不需要我帮助,现在总算找到机会为你做点什么了,我怎么能错过?”   “万一发生了最糟糕的情况,你打算怎么做?”   “万一真的到了那时候……”朱棣的笑容冷下来,“弑兄杀弟、逼宫篡位的事,我也不是没做过。”   叶咏乐怕的就是事情会糟糕到那一步。   当年李世民就是弑兄篡位当上皇帝的,叶咏乐并不担心朱棣在这方面的经验,只是如今朱棣的兄弟不再是当年的李建成和李元吉。不仅仅是朱樉和朱棡,朱棣的好几个弟弟也都已经长大了,其中固然不乏和周王朱橚一样两耳不闻朝廷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却也不乏野心勃勃之辈。楚王朱桢、齐王朱榑、代王朱桂、汉王朱楧、卫王朱植、宁王朱权……朱元璋广种薄收,朱棣的同母兄弟中成才的不多,异母弟弟中却不乏将帅之才,而且有不少是小小年纪便锋芒毕露,而朱棣在他们面前唯一的优势就是嫡子的身份。如果朱棣开了弑兄篡位的先例,只怕这些弟弟也会蠢蠢欲动,就算朱棣镇得住他们,只怕也是一世不得安宁。   “怎么了?”叶咏乐听到“弑兄杀弟、逼宫篡位”时,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朱棣还以为他是想起了上辈子的玄武门之变,“现在多担心也没用,不如静观其变。父皇一直都不喜欢二哥,或许他会立允炆为皇太孙。允炆和大哥一样温柔善良,如果他成为储君,我们还能和以前一样,过太太平平的幸福生活。”   “但愿如此吧。”   可惜天不遂人愿,朱允炆看起来似乎是和朱标一样的性子,其实真正像的是吕氏。   灵堂之中,吕氏始终躲在薄纱后面冷眼旁观,等到朱樉和朱棡都在朱标的灵前唱完戏走了,才悄悄拉了拉跪在他面前的朱允炆的衣服后摆:“看清楚要当心什么人了吗?”   会把野心挂在脸上的人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那些看起来与世无争的人,因为在这种人看来,野心家千方百计想要的东西不过是手到擒来之物,对这样的人只能要么让他永远安于现状起不了争斗之心,要么将他赶尽杀绝,不然的话绝无半点胜算。朱允炆把手背到身后,比出四根手指。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一章 孽   朱樉总以为朱标死后,太子之位应该是自己的,不料等所有已经就藩的王爷全部回到应天,礼部却接到朱元璋圣谕,立皇长孙朱允炆为皇太孙,命他们选择吉日具奏。为了让朱允炆有个名正言顺的嫡子身份,就连他的生母吕氏也从先太子侧妃成了先太子续妃,直接把发疯的常氏当死人处理了。   册封典礼前一天,朱元璋带着朱允炆祭天地、太庙、社稷和已经逝世的皇祖母孝慈贞化哲顺仁徽成天育圣至德高皇后马氏。   典礼当日,朱元璋在奉先殿落座,接受众人三跪九叩之礼,御座前的桌子上放着金光闪闪的册、宝。朱允炆在威严的鼓乐声中走上大殿,跪在桌前接受册封,在御杖前行三跪九叩之礼谢恩……皇太孙册封典礼极其冗长繁琐,朱允炆额头上已经微微见汗了,才听到司仪太监尖声宣布“礼成”,尖锐的公鸭嗓子此时听来恍如天籁。   册封典礼终于顺利结束。朱允炆转过身来,站在朱元璋的御案旁接受皇亲国戚与文武百官的朝贺。   难怪那么多人喜欢这张金灿灿的椅子。高高在上地坐着,看下面的人如退潮的海水一般跪下,听山呼万岁的声音响彻云霄,仿佛整个世界都臣服在脚下,这种感觉真的无与伦比。朱元璋是被人踩在脚底下长大的,因此格外喜欢把整个世界都踩在脚下的感觉,不过是否喜爱这种极能满足男人征服欲的场面和出身应该没有太大的关系,因为朱元璋在从小养尊处优的朱允炆脸上看到了和自己刚登基第一次受群臣朝拜时一样的表情。   是啊,征服是男人的天性,有几个人拒绝得了君临天下的诱惑?朱元璋道了声“平身”,看向从此以后要与侄子君臣相称的几个儿子,毫不意外地看到朱樉的脸简直扭曲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似乎依然无法接受储君不是他的事实,朱棡表面平静,眼底的阴狠却是展露无遗。   这两个不争气的儿子,要是朱元璋会把大明国交到他们手上,才是咄咄怪事。朱元璋继续看另外几个儿子。   庶出的王爷们虽然知道有那四个嫡出的哥哥在,储君的位置怎么也轮不到他们头上,却依然有些难以接受以后要对侄子行君臣大礼。朱橚向来无欲无求,只要有饭吃有衣穿有屋住有书看,让他给亲孙子行大礼他也不会介意,让朱元璋颇为意外的是朱棣也没有丝毫的失落、不甘或者别的负面情绪。恰恰相反,朱棣似乎很高兴做储君的是朱允炆,甚至还有种为此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他不反感就好。朱元璋也偷偷地松了一口气。   当年朱棣出生的时候,朱元璋就觉得他很不一般,随着他年龄逐渐增大,朱元璋越来越惊讶于这么小的一个孩子居然天生就带着一股王者之气。后来朱元璋当了皇帝,却以长子朱标为储君,固然是因为长幼有序,但是他心里也知道,最适合做皇帝的其实是朱棣,而他心里更是清楚,他没有力排众议废长立幼直接让朱棣做储君,其实是因为他这个做爹的都妒忌儿子比他自己更像皇帝。   朱标死后,朱元璋在自己的儿子中找不出比朱棣更适合做储君的人。可惜朱元璋年纪大了,岁月和接二连三失去亲人的打击早已磨去了他的雄心壮志。朱元璋已经挑战传统废除了数千年的丞相制,没有力气再去和更古老的长子继承制作斗争,要想让朱棣继承皇位,除非朱樉和朱橚都死在朱元璋前面。可是朱樉和朱橚再不成器,也是朱元璋的亲生儿子,朱元璋已经误杀了朱标,要是再杀了朱樉和朱橚,以后怎么去九泉之下见马秀英?   万般无奈之中,朱元璋只能想了个折中的办法,让朱允炆做皇太孙。朱标在世时常说朱允炆性子仁厚。大乱之后需要大治,大明国在朱元璋驾崩后没有一个功盖古今的皇帝不要紧,当务之急还是需要一个性子仁厚的皇帝让百姓休养生息。就算朱允炆资质平庸,大不了朱元璋辛苦一些,趁着自己还有气的时候把规矩都定好,以后的子孙后代只要照规矩办事就行了。原本朱元璋就怕朱棣会不服气朱允炆当皇帝,以后举兵谋朝篡位,现在看来他可以放心了。以后就由朱允炆操劳国事,朱棣戍守边关外加帮朱允炆镇着一群王爷叔叔……朱元璋越想越觉得自己的安排真是完美无缺。   典礼过后,朝臣们和王爷们都散了,朱元璋还拖着朱允炆在御花园散步。朱允炆总有些怕朱元璋,见他一直不说话,也就只敢低着头在旁边走。   “允炆。”朱元璋突然开口,“接受皇叔们朝拜的感觉如何?”   “不胜惶恐。”尤其是朱樉和朱棡的眼神,好像恨不得把朱允炆生吞活剥了一样,让朱允炆现在想起来还有些抖。   “没什么可怕的。在家里他们是长,你是幼,在朝堂上他们是臣,你是君,只要分清场合,没什么可为难的。”   分清场合?他说得倒轻巧。皇室以国为家,在家里还是在朝堂,哪有那么容易分清楚?朱允炆忍不住在心里苦笑。   “只有一件事你要记住。他们是你的叔叔,不仅仅是你的臣子,也是你可以完全信任的亲人。”朱元璋把手搭在朱允炆的肩膀上,“皇祖父当初立你父王为储君的时候,就没指望大明国的下一个皇帝也能像朕一样上马打仗,早就把御虏防患之事付之诸王,给你一个太平皇帝做。允炆,你一定要和皇叔们多亲近亲近,尤其是你四皇叔。你四皇叔是个能人,不输当年追随皇祖父的大将,四皇婶也是女中豪杰。当初和皇祖父一起打天下的大将们留下的后人大多叛的叛,乱的乱,再要不就是酒囊饭袋,只留下你四皇叔这个徒儿和四皇婶这个女儿两根独苗最得老一辈武将们的真传,你可一定要倚重他们。”   如果四皇婶是男儿身,甚至哪怕仅仅不是朱元璋的儿媳,恐怕也会加入“叛的叛,乱的乱”的行列吧?尽管心里不满,朱允炆脸上依然恭敬:“皇祖父所言,孙儿铭记在心,只是有一事孙儿不明,还请皇祖父指点。”   “什么事?”   “虏不靖,诸王御之。诸王若不靖,谁御之呢?”   朱元璋根本就没想到过会有这个问题,愣了半天,还是只能把问题扔回去:“那你说该怎么办呢?”   朱允炆要是知道该怎么办,还需要问朱元璋吗?不过朱元璋问起,朱允炆还是只能硬着头皮回答:“以德怀之,以礼制之。”   朱元璋点了点头。   “不可,则削其封地,再不可则废置其人,还不可,就要举兵讨伐。”   朱元璋不知该怎么回答。   *****   读书人的最高荣誉是什么?金榜题名?可惜就算连中解元、会元、状元,也不过是天子门生。读书人最终的梦想是做太子太傅——为天子师。如今摆在黄子澄面前的就是这样一条康庄大道。   不知是不是黄家的祖坟盖得太好,黄子澄二十多岁便顺顺当当中了举,接着在会试中又高中会元,成为东宫伴读。朱标性情温和,十分好相处,黄子澄以为这辈子最多不过是和未来的皇帝搞好关系,等朱标继位,自己也能捞到个好一点的官位,不料朱标还没等到朱元璋驾崩,就先他而去。黄子澄原本以为自己的仕途也随着皇太子一起完了,想不到不知为什么,皇太孙生母吕妃对他青睐有加,点名要黄子澄做皇太孙太傅,黄子澄一下子成了全天下读书人最向往的“天子师”。   朱标还在世的时候,黄子澄就总觉得对朱允炆有一种说不出的喜爱,如今朱允炆成了皇太孙,看到他在册封典礼上受百官朝拜,黄子澄不由自主地想到当年他中会元的时候,他的爹是不是同样的心情。典礼过后,朱元璋提出要和朱允炆去“散步”,把包括黄子澄在内的一干随从全部打发了,黄子澄就先回到东宫,不断地考虑今天应该放朱允炆一天假以示庆祝,还是应该以太傅的身份对他训诫一番,一直等到朱允炆回来,只见他满面愁容。   “皇太孙殿下如今已经受封为储君,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为何还唉声叹气?”黄子澄不解。   朱允炆原本光顾着想心事,黄子澄开口,他才注意到对方,想了想,便把刚才朱元璋和自己的对话一五一十全都说了:“诸王都是我的长辈,各拥重兵,所作所为又多不法,我作为子侄不便管,日后作为皇帝又不得不管,却又怕到时候管了会伤和气,不管会让他们得寸进尺,不论管与不管,到头来都会助了他们的反心。黄太傅,我真的不知道等到我皇祖父百年之后,我该怎么办。”   “皇太孙殿下大可不必过虑。”黄子澄倒是一点都没有觉得这是一件大事,“诸王的兵力只能用来自保而已,如果他们敢造反,只要朝廷发兵,一定能够取胜!”   “会如此轻易吗?”朱允炆不敢那么乐观。朱元璋封藩的时候,就是希望诸藩王众星拱月保卫京城,所以藩王们封地一般都是战略要地,而且地域广阔,统辖范围中动辄就有数十个城邑。在藩国中,诸王可以节制文武,设置官署,处理封国内一切军事、民政事宜,完全是一方土皇帝,享受着仅次于天子的待遇以及高达万石的俸禄。而且藩王还能有自己的军队,光是藩王府的护卫就多达一万多人,有些负责镇守边关的藩王还能“酌情”再增加,比如宁王手下的朵颜三卫就有甲士八万、革车六千,而且这些部队全部都只接受藩王调遣,要发动一场政变绰绰有余……在朱元璋看来,藩王都是他的骨肉,特权自然是越多越好,反正都是便宜自家人,把他们养好了,还能帮着保卫京城。可是叔叔们权力如此之大,朱允炆实在是没法不担心哪天哪个叔叔做腻了王爷,也想尝尝做皇帝的滋味了,自己就别说是皇位,恐怕连小命都保不住。   “区区藩王何足挂齿?皇太孙殿下可还记得西汉七国之乱?”黄子澄对朱允炆提出的这些问题丝毫不以为意,“当年汉景帝三年爆发七国之乱,那七位藩王何等嚣张,打着‘清君侧’的旗号逼死晁错,还要夺取皇位。汉景帝一开始对七王一再忍让,直到忍无可忍,派出周亚夫与窦婴,只花了十个月的时间,就大破叛军,贼子之首刘濞逃到东瓯,为东瓯王所杀,其余六王皆畏罪自杀,七国都被废除。当年刘濞等人合七王之力围攻汉景帝,尚且落得如此下场,如今大明国的诸藩王都是一盘散沙,要与朝廷作对,无异于以卵击石。皇太孙殿下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这样……”朱允炆考虑了一下,“太傅,如果真的到了那一天,你会不会一直陪着我?”   “这个……”黄子澄有些为难,“殿下,臣虽有拱卫殿下之心,即使粉身碎骨亦万死不辞,只可惜臣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恐怕心有余而力不足……”   “是吗?”说了半天,原来只是敷衍他的。朱允炆沉下脸来:“太傅,母妃有一样东西,让我转交给你。”   “皇太孙殿下,臣惶恐。”黄子澄连忙跪下,“臣既然为太傅,为殿下出谋划策本是分内之事。臣能居此高位,已经是皇恩浩荡,万万不敢再受吕妃娘娘恩惠。”   “太傅误会了。”朱允炆笑了笑,示意黄子澄跟着他进去。   虽然学生给老师送礼,对老师而言应该是一种荣幸,可是看朱允炆扭曲的笑脸,黄子澄心里就不由自主地七上八下,对方若不是皇太孙,他肯定拔腿就跑。   回到寝宫,朱允炆挥退了所有人,珍而重之地拿出一个檀木小盒子,交到黄子澄手上,示意他打开看看。   黄子澄接过盒子的时候双手都在抖,可是朱允炆一直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看着他,黄子澄不敢不受,打开了一看,才发现里面只是一块小手绢,根本不是什么贵重物品。   吕妃绣了块手绢送给黄子澄聊表心意,应该不算受贿吧?黄子澄松了口气,仔细一看,发现那条手绢已经不是新的了,上面的鸳鸯戏水绣花已经有些褪色,还印有很多牙印甚至血迹,不禁有些纳闷吕妃怎么会拿这么一块破破烂烂的旧手绢送人。   朱允炆接过黄子澄手中的盒子,示意他把手绢打开来看看。   黄子澄一头雾水,抖开了手绢,看到手绢一角清清楚楚地绣着个“湜”字,吓得把手绢扔了出去,仿佛手中拿的不是一块旧手绢,而是一块烧红的铁块。   黄子澄姓黄名湜,字子澄。   朱允炆长指一挑,接住飘在半空中的手绢:“母妃问你,可还记得当年花家班的吕燕。”   花家班……吕燕……黄子澄像是吃了霹雳一样。   十六年前,黄子澄中举,家中请了戏班子来唱戏。当时黄子澄衣锦还乡,正被乡亲父老捧得晕晕乎乎,在整个宴会上都忙着应酬,没有朝戏台上看过一眼,想不到戏台上的人却对他青睐有加,宴会过后,戏班子的当家花旦找上门来自荐枕席,真可谓春风得意。黄子澄年少风流,见女戏子花容月貌,自然不会拒绝此等美事。   原本黄子澄觉得自己以后必然飞黄腾达,纳个女戏子做妾,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就没有拒绝那个女戏子投怀送抱,可是黄子澄的父母说他如今已经立业,该成家了,便给他找了一门亲事。未婚妻出身高门大阀,能让黄子澄的仕途更加一帆风顺,只是大家闺秀难免心高气傲,未婚妻不准丈夫有过门比她早的侍妾。黄子澄自然不会为了个女戏子得罪能让自己少奋斗十年的未婚妻,提出给女戏子一点钱,两人一场露水夫妻,缘分到此为止,从此两不相欠,不想那个女戏子依然纠缠不清,说她有了身孕,非要黄子澄负责。   当初女戏子主动送上门来,黄子澄就当她是人尽可夫的YIN娃j□j,玩玩便罢了,娶她是幸,不娶是命,要怨只能怨她是个卑贱的戏子,怨不得黄子澄绝情。女戏子说怀上了黄子澄的孩子,黄子澄第一反应是自己一时好色闯祸了,但转念一想,又觉得这个孩子只是女戏子讹诈的借口,无非就是想要钱。好在黄家不穷,黄子澄想破财消灾,不料女戏子不识抬举,见黄子澄不肯给她个名分,一直闹到他的未婚妻家里,还抢了他的未婚妻要送给他的手绢。这下不止是黄子澄,连他的父母也终于被惹火了,买通衙门将整个戏班子都打入大牢,黄子澄只当那女戏子早已死在牢中,高高兴兴地与现在的夫人成了亲,如今连那个女戏子姓甚名谁都想不起来了,想不到……   “母妃说怀着孩子从牢里逃出来,再从分宜一路走到应天,实在是辛苦得很。”朱允炆冷笑,“幸好遇到太子,不然现在或许她还真就不在人世了,更别说把你们的孩子生下来。”   看朱允炆的年纪,莫非……黄子澄用颤抖的手指着朱允炆,嘴唇发颤,最后忍不住失声痛哭:“冤孽,冤孽啊……”   “这怎么能说是冤孽呢?”朱允炆逼近黄子澄,“黄家的祖坟盖得那么好,只出一个太傅,是不是委屈了些?”   “你……你想怎样?”随着朱允炆步步逼近,黄子澄却是步步后退。   “让你做太上皇啊。”朱允炆摆出一张孝顺的笑脸,“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受百姓爱戴,没有人会关心坐在皇位上的人姓朱还是姓黄。至于能不能让我功在千秋、万世传颂、把朱家的天下变成黄家的天下,就看黄太傅你的了。”   “你……你疯了!你们全疯了!”谋朝篡位,那是什么样大逆不道的事?吕燕疯了,朱允炆也疯了,黄子澄可不要和他们一起发疯。   “别忘了是谁把我们逼疯的。”朱允炆凑到黄子澄耳边,“你的父母把我和母妃逼到如今的境地,如果能让他们被抄家灭族,给母妃出一口恶气,我不介意给他们陪葬。只是你想要哪个呢?天下易主?还是抄家灭族?爹!”   朱允炆的一声“爹”停在黄子澄耳中,不亚于平地一声惊雷。黄子澄腿一软,坐倒在地,愣了好半响,才消化完刚知道的一切,匍匐在地向朱允炆跪拜:“臣……定将殚精竭虑,为皇太孙殿下效忠。”   “希望你记得今天的话。”   朱允炆走了,抛下那块手绢。轻飘飘的料子在半空中晃晃悠悠,最后还是飘落在黄子澄手边。月白色缎面上的鸳鸯戏水早已褪色泛黄,只有手帕一角黑丝线绣的“湜”字黑得刺眼,不知是不是吕氏的血印在上面染黑的。   直等到听不见朱允炆的脚步声,黄子澄依然保持着跪拜的姿势,兀自颤抖不已。 ☆、第四十二章 王   与储君之位失之交臂,朱樉愤恨不已,直到朱标大殓已过、回到封地,还在为此事郁郁寡欢。幸好让朱樉出风头的机会很快就来了。洪武二十八年元月,朱元璋命朱樉率平羌将军宁正等人征洮州。朱樉有意表现一番,好让朱元璋“意识到”他才应该是皇位继承人,对此事分外用心,最后大获全胜。难得这不争气的儿子干出点争气的事来,朱元璋十分高兴,大军凯旋后给的赏赐格外丰厚,想不到朱樉是个捧不起的阿斗,拿着朱元璋的赏赐去眠花宿柳做储君梦,结果染上花柳病,还没到三月便病逝了。   朱樉本就懦弱无能,根本没起到诸王表率的作用,比起三年前朱标逝世时的痛不欲生,三年后得知朱樉的死讯,朱元璋只觉得哭笑不得。   秦王世子朱尚炳才十五岁,而且和朱樉一样不成器,虽然秦王爵位后继有人,原本北方三强藩秦、晋、燕三足鼎立之势如今成了晋、燕对峙。不过在朱元璋看来,只要能保持王爷们互相钳制、谁也抽不出手来对付皇帝的局势,那就天下太平,少了一个朱樉也没什么大碍,只是失去了朱樉做缓冲地带,朱棡和朱棣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紧张……事实上紧张的只有朱棡一个人。朱棣本就无意于皇位,甚至都懒得做诸王之长,乐得把朱棡顶在风口浪尖做诸王表率,自己躲在封地过逍遥日子。至于朱棡为难他的那些小手脚,朱棣实在是大风大浪见惯了,都懒得理会。   可惜有点眼光的人都看得出来,朱棣在诸王中犹如鹤立鸡群,却如此甘于平凡,实在是反常。他的懒得理会在有心人看来,就是韬光养晦了。洪武二十九年,朱元璋似乎刚意识到已经就藩的儿子们天高皇帝远的日子过得太逍遥快活,派刘伯温的次子刘璟去巡视各王府,巡视名单上没有晋王,却把燕王放在第一个。在旁人看来,朱元璋只是一如既往的偏爱朱棡,不过在刘璟看来,朱元璋是分外忌惮朱棣,因此也对他格外上心,在别的王爷处都是先通知再巡视,唯有对朱棣是不请自来,务求抓住朱棣的把柄。   为了达到突击检查的目的,刘璟直接从蜀王朱椿的封地赶到北平,让朱棣来不及准备,看到的却比其他王爷故意粉饰太平做出来的更好。   北平地处大明国与北元的交界处,最容易受到北元残留势力骚扰,理当荒凉凄惨。加上为了维持王府的体面,必定对百姓刮地三尺,应该弄得民不聊生才对。朱棣却转劣势为优势,通过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再加上减免贸易关税来吸引商人,把北平变成一个商贸大城,再通过酒楼客栈、赌坊妓院叫商人们乖乖地把赚来的钱吐出来,不用向百姓苛捐杂税,便有大量的钱财来加强边关军防。北平本就是前朝大都,朱元璋又提倡节俭,能保留下来的建筑都保留了下来,漫步城中,触目所及皆是华屋美厦,大街上熙熙攘攘,叫卖声和小孩嬉笑打闹的声音不绝于耳,汉人与元人不分彼此和平相处,处处一片欣欣向荣之景,倒是比应天还像京城。   刘璟来到燕王府,被请进大堂,坐了没多久,就看到有人来了,只是看那晃晃悠悠的身形,不像是朱棣。   来人稍微走近一些,刘璟立刻认了出来:“燕王世子?”   “刘大人好记性。”朱高炽十分有礼貌地以晚辈之礼向刘璟问安。   刘璟连道“不敢”,倒不是觉得自己以臣子的身份受不起如此大礼,只是怕朱高炽肥胖的身材弯不下腰去,弄得大家尴尬。   朱棣离开应天去北平就藩的时候,刘璟见过朱高炽一次,就觉得他胖乎乎的很可爱。三年前朱标病逝,朱棣带着几个孩子来奔丧,朱高煦和朱高燧已经长到没法用“可爱”来形容,朱高炽却只是从小肉包长成了大肉包,让人看到他就忍不住想捏他的脸。刘璟赶紧让朱高炽落座,免得自己真的会忍不住捏上去。   “不知刘大人来访,有失远迎。”朱高炽已经坐得十分小心,椅子还是发出了几声危险的“吱嘎”声,好像随时会散架一样。刘璟的心随之提到嗓子眼,生怕朱高炽接下来会一屁股摔到地上,朱高炽却是一派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云淡风轻:“父王带着高煦、高燧去校场了,母妃在大庆寿寺举办义诊,我已派人去请。刘大人请宽坐片刻,他们马上就回来。”   “不忙。”刘璟连连摆手,“下官未经通传便不请自来,是下官的不是,等等也无妨。想不到燕王殿下英勇神武,王妃殿下也如此多才多艺,还懂得岐黄之术。”   他娘亲懂的何止岐黄之术?朱高炽都怀疑天底下有什么是他全知全能的娘亲不懂的。“母妃常说家和万事兴,治理藩国也是一样,民心安则万事安。皇祖父乃是农民出身,父王也曾庶居于凤阳,都自己体会过做平民百姓的苦乐。藩国征收的钱粮布匹均出自农、工,农民、工匠却是最穷苦之人,常常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哪怕只是得些小毛小病,也会因为无钱医治而酿成大病。母妃说要安民心,便要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于是每月逢五逢十,便带着家中的大夫去大庆寿寺义诊,无需诊费,还倒贴药钱。”   “那王妃可真是辛苦了。”刘璟早就听说燕王妃能跟着丈夫一起上战场,以为她是个花木兰一样的女中豪杰,想不到她还如此会笼络人心。当初朱元璋说马秀英“家有贤妻,如国有良相”,如今看来,燕王妃一点都不输给马皇后。   “辛苦倒是说不上。”朱高炽似乎想笑笑,可惜脸颊上的肉太多,压得嘴角都翘不起来,只能保持一副淡漠的表情,“父王也怕母妃会操劳过度,颁下诏令,如果有地主富豪开义诊堂,便可得到员外官衔,但如果义诊堂开不下去,员外官衔便收回,所以北平有很多药房、义诊堂也是不收诊费、倒贴药钱,而且全年无休,会到母妃那里去看病的大多是些妇人——毕竟大夫大多是男人,有些妇道人家的病在他们面前难以启齿,母妃和扁鹊姐姐都是女人,妇人的病对她们说,就没那么多顾虑了。”   “哦……原来如此。”刘璟在心里冷笑。“王妃给百姓义诊”果然是做给别人看的。就算王妃肯抛头露面,有几个男人敢去冒犯?至于妇人的病,看得好就看,看不好大不了就是得另外再娶一个老婆,或者家里少了个赔钱的妞儿,根本无关紧要。她这样乱搞一气,哪里是义诊?分明是草菅人命,只是多了个攒名声的噱头罢了。   “刘大人可别小看妇人。”朱高炽看到刘璟面露轻蔑之色,却没有丝毫被冒犯的恼羞成怒,反而带着几分看白痴一样的同情,“孩子从十月怀胎到长大成人,都要母亲照顾。妇人身体强健,才能产下健康不易夭折的孩子,还能照顾好家里的老人小孩。家里老人有人服侍,孩子无病无灾,男人没有后顾之忧,才能安心工作。况且大明律不准庶民纳妾,妇人气血充盈,才能多产子嗣,以后有更多的人务工务农,于国于民都大有裨益。”   暂且不论燕王妃的医术有多高明,一个妇道人家竟然如此高瞻远瞩,实在是让刘璟都汗颜,这样的女人不做皇后,简直是大明国的损失。刘璟自然而然地冒出了这么一个念头,转念一想,才发觉不对,连忙干咳几声掩饰过去:“燕王殿下带着两位郡王去校场,世子殿下倒没有一起去?”   “弟弟们好动,我爱静。”   是爱静,静得太过头了。刚才朱高炽坐下的时候,刘璟就听到椅子发出不堪重负的吱嘎声,要是朱高炽动一动,椅子就算不散架,也还会发出刺耳的声音,可是从他坐下到现在,椅子一下都没响过,也就是说这燕王世子简直比大姑娘还娴静,也难怪十七岁了还胖得像个婴儿。   “世子殿下勤奋好学,固然是好事,只是北平地处边疆,常有胡虏骚扰,日后的燕王若是不能骑马打仗,恐怕……”   “刘大人不必担心。二弟和父王一样英勇无敌,定可驰骋沙场,保家卫国,大不了我这个世子头衔给他就是。”   “我才不要做世子!”一个莽撞的声音突然CHA进来,“藩地每天那么多事,你和爹、娘三个人都要忙一上午才处理得完,烦都烦死了……”   刘璟循声望去,看到说话的是个十多岁的孩子,一身偏大些的盔甲穿得威风凛凛,眉眼间俨然就是小时候的朱棣。   “高煦,有客人在,不得无礼!”跟进来的朱棣喝住那个几乎和他一模一样的孩子。   “我哪里说错了?”朱高煦不服气,“还好我不是长子,不用理那些麻烦事。哥,你不会打仗我来,不过就算以后爹娘不在了,封地上那些杂七杂八的事别指望我帮你。”   “越说越不像话!”朱棣在朱高煦后脑轻轻拍了一下,“刘大人,小孩不懂规矩,让你见笑了。”   朱高煦抱着后脑,一脸委屈,但是看到朱高炽向他微笑,立刻也回了他一张大大的笑脸。   “王爷过谦了。”刘璟赶紧站起身向朱棣问安,“王爷教子有方,世子与郡王兄友弟恭,互相谦让,实在堪称诸王表率。”   “刘大人过誉。”   朱棣和刘璟客套了一番,便带他巡视北平城。刘璟在来燕王府以前便已经四处走过了,这一次有朱棣陪同,只是敷衍了事。既然刘璟敷衍,朱棣当然更乐得和稀泥,例行公事地走完了过场,便送他回驿馆,打算明天送走了他便万事大吉,不想这一送送到了二更天才回到王府,孩子们早已睡下了,只有叶咏乐还点着灯等他,很体贴地只问了他有没有吃过晚饭,便给他准备洗澡水。   家里有个贤妻真好。朱棣舒舒服服地坐进热水之中,长长地吁出一口气,仰躺在浴桶边上倒着看给他整理衣服的叶咏乐:“爱妃,不来检查一下吗?”   “检查什么?”   “我这么晚回来,会不会是出去喝花酒了,身上有没有什么印记……”   “想要我给你搓背就直说。”叶咏乐叠好朱棣脱下来的衣服放好,拿过丝瓜筋给他搓背,“刘璟私底下和你说什么了?”   “什么也没说,只是拉着我陪他下棋。”   下棋可是门大学问,比说什么都能看出一个人的人品。“你赢了还是输了?”   “输了,输得一败涂地。”朱棣翻了一面,趴在浴桶上看叶咏乐,“你还是以‘王非’军师的身份在燕王府弄个官职行不行?我遇到事也方便带着你,不至于连个商量的人都没有。”   “现在不知道此‘王非’就是彼‘王妃’的有几个?”叶咏乐想让朱棣坐回去,可是朱棣赖着不动,他只能换个位置继续给他搓背,“这个刘大人倒是有点意思,和你下棋还敢赢,倒不怕你恼羞成怒把他怎么样了。”   “他是父皇派来监督我们的人,我敢把他怎么样?”朱棣哼了一声,“我一连输了十几局,便让他让让我,你知道他说什么?他居然说:‘可让处则让,不可让处不敢让。’刘伯温就是因为聪明得太张狂,被父皇借着胡惟庸的手‘咔嚓’了,我看这个刘璟如此不识好歹,步上他老爹后尘的日子恐怕也不会远。”   “我就怕你被你的皇太孙侄子削藩的日子也不会远了。”   “怎么说?”朱棣抬起头。   叶咏乐把朱棣的头摁回去,拿过猪苓给他洗头发:“你和晋王、周王都是皇太孙的叔叔,是他的长辈,身份本就尴尬。而且你们是嫡子,他是庶子,所以最受他们忌惮。如果要让他放心,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像周王一样清心寡欲,或者像晋王一样争强好胜。”   “五弟那样子我是学不来,不过三哥的样子我不是学得挺好吗?”朱棣本就是争强好胜的性子,这根本不需要刻意去学。   “我说的不是‘争强好胜’,而是‘像晋王一样争强好胜’。要想过太平日子,你就要保持与他半斤八两,可以略胜一筹,——皇上也希望你和晋王互相钳制,这次让刘璟巡查诸王封地的时候巡查你却不查晋王,就是在平衡你们之间的关系,——但是不能胜过他太多,以至于威胁到皇太孙。”叶咏乐叹出一口气,“我们两个都是劳碌命,在其位谋其政,本就把封地管得太好了,这点没法掩饰,我也没指望能瞒过刘璟。你文治武功,封地太平,夫妇恩爱,家庭和睦,怎么看都是事事顺意,唯一还值得你觊觎的就是皇位了,而且一旦你举兵谋反,战场上有高煦陪你冲锋陷阵,封地有高炽还有我这个‘女中豪杰’给你坐镇,再加上你广受北平百姓爱戴,绝无后顾之忧,别说是皇上和皇太孙,就连刘璟都对你起了戒心,才会邀你下棋,想从你的棋品看你是不是有野心,如果你棋品好,根本不计较输赢,他也就不用担心你会功高震主威胁到皇太孙了。可是你不但连个游戏都输不起,还要他让。现在在棋盘上仗着王爷的身份要刘璟让你赢,以后在朝堂上是不是就会仗着叔叔的身份要皇太孙禅位?”   “哪有那么严重?”   “不怕你干得严重,就怕别人想得严重,最后赶鸭子上架,你不篡位就是死。”   “那怎么办?下次出去打仗的时候,我故意吃个败仗,让三哥出点风头?”朱棣抬起眼,突然觉得眼前一亮。为了方便伺候他沐浴,叶咏乐只穿了里衣,给朱棣洗澡的时候自己身上也溅了不少水,湿漉漉的单薄布料贴在身上,风景独好。   “你是在拿全军将士的性命开玩笑,小心死后遭报应。”   “那怎么办?”朱棣一边说,一边向着在眼前晃悠的纤纤细腰伸出爪子。   “希望你三哥能争气一点吧,别在皇上面前被你比下去。”   眼看着就要抓到了,叶咏乐突然一瓢水从天而降浇了朱棣一头,湿漉漉的头发盖下来,遮住了所有的旖旎风情。   真是扫兴。朱棣把眼前的头发再甩回去,抹干脸上的水珠,发现叶咏乐身上又多了一大滩水,衣服几乎整个儿地变成透明的了,风景越发的好看。朱棣看得忍无可忍,一下子从浴桶里站起来,觉得水珠子顺着自己赤*裸的皮肤纷纷落下的风景应该也相当赏心悦目,足够让眼前的人投怀送抱。   可惜叶咏乐只是被他吓了一跳:“怎么了?”   “爱妃,不觉得为夫驻颜有术,身材还和以前一样好吗?”为了突出叶咏乐最情有独钟的迷人胸肌,朱棣特意抄起手。   “是吗?”叶咏乐从他的脸扫到胸前,再往下看,在朱棣心猿意马的时候毫不留情地给他当头一棒,“是该去战场上锻炼锻炼,都长肚腩了。”   “哪有?”尽管嘴上说没有,朱棣还是连忙坐回去,用手挡着肚子,免得再让叶咏乐看到影响他形象的身材曲线,却摸到肚子上依然是整整齐齐的六块腹肌,才发现被叶咏乐捉弄了,忍不住小声嘀咕,“都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五十坐地吸土,你怎么越老越冷淡?如此美色当前,还一点都不动心……”   “我不是女人。而且……”一只冰冷的手从后面摸上朱棣的脖子。   朱棣觉得气氛有些不对,刚站起身,还没来得及逃,就被叶咏乐扣住腰。赤*裸的脊背贴上偏凉的胸膛,背后有个不明物体好死不死就顶在他毫无遮掩的臀沟,朱棣吓得整个人都僵成了木头。   带着冷香的呼吸带着几分笑意喷上他的脖子:“你觉得我如狼似虎会是好事吗?”同时扣在他腰上的手渐渐下滑,一把抓住朱棣的要害。   朱棣赶紧摇头摇头再摇头,可惜已经晚了。   数墙之隔,朱高炽被父母房中的声音吵醒:“都多少年的老夫老妻了,还像新婚一样,也不怕身子受不了。”   “哥……”朱高煦从朱高炽身边的被窝里钻出来,侧耳听了听,也开始往朱高炽身上摸。   “睡觉!”朱高炽拍掉朱高煦的手。   “可是我想要。”朱高煦趴在朱高炽身上蹭。   “我很累了。”   “哥……”朱高煦的声音越发甜腻,“你躺着就行了,我自己来。”   “你自己来?”   朱高煦点头如捣蒜。   朱高炽翻了个身,仰躺在床上:“自己坐上来。”   朱高煦第五十三次企图反攻失败。   *****   刘璟巡查完诸王封地,回到应天向朱元璋汇报。听完刘璟对各藩王管理藩地的评价,朱元璋陷入沉思:“爱卿,你说如果让燕王管理整个大明国,会不会把整个大明国都管得和燕地一样,国家富庶,百姓安乐?”   刘璟瞥了一眼坐在朱元璋身边的朱允炆,尽管没看到他流露出任何的不快,还是决定谨言慎行:“臣不知。”   “若是猜测一下呢?”朱元璋不依不饶,非要刘璟说出个子丑寅卯来。   “皇上在位时,燕王只是王爷,皇上百年以后,皇太孙继位,燕王依然只是王爷,终其一生只能管理北平的弹丸之地,皇上为何要为不可能之事多费脑筋?”   不可能之事?朱棣坐上皇位真的是不可能的事吗?朱元璋不立朱棣为太子,仅仅是因为长幼有序,可是从刘璟的所见所闻来看,朱棣不但有做皇帝的能力,也有做皇帝的野心。如果朱元璋有魄力一些,以庶出为名废了朱允炆的储君之位,再以行为不端削了朱棡的藩,直接立朱棣为皇太子,是不是就能避免一场兄弟阋墙、叔侄相残的悲剧?朱标去世时,朱元璋觉得立朱允炆为皇太孙是最好的选择,但是现在看来,他越来越不知道立朱允炆为储是对是错。   朱允炆听刘璟说燕地如何富庶、百姓如何安乐,脸上没有半点不快,双手却是握到指甲掐进肉里。朱元璋问刘璟如果让朱棣统治整个大明国会如何,是觉得朱允炆不配继承皇位吗?更可恶的是刘璟始终对这个问题避而不谈,摆明了是认为朱棣比他更适合做储君,只是不敢明说。朱允炆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才堪堪维持住“和先太子一样温柔谦恭的皇太孙”的形象,等他从朱元璋面前退下,掌心已经被他自己掐出血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三章 俘   废物,全都是废物!朱允炆的储君之位都快被废了,居然没有一个人帮得上忙!   吕氏再聪明能干,终究不过是个妇道人家,很多事都不便出面,才会让朱允炆和黄子澄相认,希望他能帮朱允炆顺利登上皇位。可他这个亲爹就是个彻头彻尾的书呆子,还是书呆子中最没用的那种。刘璟去北平巡查过后,朱元璋开始考虑要不要改立朱棣为储,朱允炆找来黄子澄未雨绸缪,黄子澄却说暂且不论朱标有儿子,如今朱棡还活着,立朱棣为储君违反了“立嫡立长”的组训,名不正言不顺,朱允炆的担心纯粹是杞人忧天。朱允炆坚持要早作准备,黄子澄犟不过他,最后拿“不如等到皇上真的有了废储之意再作打算”来敷衍他,听得朱允炆真想在黄子澄耳边狠狠地吼一嗓子:“等到颁旨废储的时候再想对策,还来得及吗?”   还有朱元璋安排给朱允炆的另一个太傅齐泰。齐泰原名齐德,与黄子澄同为洪武年间进士,在朝十余年无大错。有一次朱元璋问边关守将姓名,齐德全都答了出来,一个不差,朱元璋又问边关地形地貌,齐德居然随身带着地图,让朱元璋大为惊奇,遂赐名为“泰”,取“国泰民安”之意。朱允炆听了他的事迹,以为他是个能人,硬是缠着黄子澄去和他攀交情,把他也挖过来做太傅,想不到这个齐泰只是个纸上谈兵之辈。这次朱允炆和他说了对朱棣的担心,齐泰不但没有帮他把黄子澄骂醒,还反过来说朱允炆担心错了对象——朱棣因为长相太出众,曾经传出很难听的闲话,说他不是朱元璋的儿子。虽然朱元璋不相信马秀英会给他戴绿帽子,依然有些不待见朱棣,朱棣立的功劳越多,只怕越会受朱元璋忌惮,说不定等不到朱元璋驾崩,朱棣就去和朱标、朱樉做伴了。而朱棡向来最受朱元璋偏爱,在朱标和朱樉死后又成了诸王之长,而且其人野心勃勃,朱允炆最需要防备的应该是他。   齐泰居然要他防备朱棡那蠢货!朱允炆差点被他气得吐出血来。听说当初去就藩的路上,朱棡曾经因为吃得不如意,竟然毒打厨师,全然不顾厨师给他下毒有多容易,今天的一时痛快可能哪天就要他拿命来还。从那时起,朱允炆就知道这么个鼠目寸光的蠢材再有野心都不足为惧,他反而应该祈祷上天让朱棡长命百岁,至少要活到朱元璋驾崩以后,让朱棣永远得不到“嫡长子”之位、朱元璋永远没有机会更改储君,自己才能高枕无忧。可是朱允炆身边的这些“智囊”偏偏没有一个看得清形势,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应该对付的人是谁。   既然别人不帮他,朱允炆就只能靠自己了。朱棣自己就是个猛将,手下还有张玉、朱能、邱福,燕王妃又是个能征善战的女中豪杰,朱高煦也在行军打仗方面天赋异禀……如果朱棣起兵造反,朱允炆能靠谁来抵挡?黄子澄?齐泰?还是吕氏?朱允炆把自己能信任的人挨个想了一遍,发现自己身边莫说是能挡得住燕王大军的大将,甚至连个杀得了鸡的人都没有!固然等朱允炆继承皇位,他自可以皇帝的身份网罗天下人才,可是这些人才对他是否忠心不二暂且不提,如今朱元璋虽然已经老态龙钟,却死撑着一口气,似乎还能活很久。在这“很久”的时间里,朱允炆实在是没有信心朱棡那蠢货能压制住朱棣,直到朱元璋驾崩。   果然朱姓子孙才是天命所归的皇帝,朱允炆就和吕氏一样,天生就是活该被人踩在脚底下过日子的命吗?他受了常氏和朱雄英那么多年的气,叫了朱标那么多年的“父王”,与黄子澄相认后日日过得提心吊胆,难道到头来还是一场空?为什么老天这样不公平?打发走了黄子澄和齐泰,朱允炆终于忍无可忍,挥退所有的下人,为了不让人听出他在发脾气、破坏他“温柔谦恭”的形象,只敢把软垫子往地上扔来出气。可是这种扔不出声音的东西起不到一点发泄的作用,朱允炆只是把他自己弄得气喘吁吁,倒在床上,一想到待会儿被他弄得乱七八糟的东西还要由他自己收拾,胸中的闷气更甚。   不过要是待会儿有宫女太监进来,看到这一地狼藉,朱允炆该怎么解释?朱允炆喘匀了气,刚要坐起来,发现房间里不知何时多了个人,吓得忘了呼吸。   那人原本弯着腰收拾被朱允炆扔了一地的东西,只能从身上的飞鱼服看出是个锦衣卫。听到朱允炆坐起身,那人也抬起头,放好手中的垫子,恭恭敬敬地跪下,却是一声不吭,显然知道朱允炆不想再把其他人引来。   看到对方的态度,朱允炆稍稍放下心来:“你是什么人?什么时候进来的?怎么都不通报?”   “小人锦衣卫校尉潘安,奉皇上之命保护皇太孙殿下安全,一直在皇太孙殿下身边。”潘安低着头,说话的声音不大,仅够让朱允炆听清楚,又不至于引来外人。   “暗卫?”朱允炆打量了一下跪在眼前的人,“跟着我多久了?”   “从皇太孙殿下受封之日起至今,日夜相随,不曾离开片刻。”   也就是说朱允炆在人后所有的歇斯底里都被他看到了!“保护?我看你是监视我吧?”朱允炆皮笑肉不笑。   “小人不敢。”   “那为什么我身为你的主人,却不知道有你这么一个暗卫?”   潘安低头不语。   “你早就知道我是黄子澄的儿子,也知道我根本不是外人看到的温柔恭顺的皇太孙,对不对?”   潘安依然不作声,但是朱允炆看到他似乎点了点头。   朱允炆第一反应是要杀了潘安灭口,跳起来想去拔挂在床边的佩剑,转念一想,又放下了手。自己和黄子澄相认已经有数月,依朱元璋的脾气,要是知道朱允炆不是朱氏子孙,早就把朱允炆、吕氏连同黄子澄满门全部斩了,还会仅仅是“考虑”废了朱允炆的皇储之位?隐瞒朱允炆的身世、任由他悄无声息地篡夺朱氏天下,此举无异于谋反,可是潘安什么都知道,却什么都没有和朱元璋说过,此举实在是耐人寻味。朱允炆重新坐到床上,打量始终如雕像一般一动不动的潘安:“既然是‘暗’卫,为什么今天跑出来了?”   潘安犹豫了一下,随即头低得更低了:“小人失职,请皇太孙殿下责罚。”   是看出他心情不好,于心不忍了吧?这暗卫果然有意思。朱允炆跳下床,蹲在潘安面前:“抬起头来。”   “小人不敢。”   “为什么不敢?莫非你很丑,会吓到我?”朱允炆见潘安还不肯抬头,干脆托着他的下巴,硬要他面对自己。   锦衣卫兼任皇帝的仪仗,武艺高强固然重要,长相也不能太有碍观瞻,面前就是一张俊朗刚毅的脸。潘安大约二十五六岁的年纪,方脸浓眉薄唇,凌冽的面部线条男子气十足,全身都散发出一股浩然正气,让人很难想象这样一个简直可以放在大门口做避邪神兽的人怎么能泯然于众人,做个毫无存在感的暗卫。可对上潘安的眼睛,朱允炆忍不住笑出声来——倒不是说潘安的眼睛长得有多可笑。潘侍卫是绝对标准的侍卫长相,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似乎能看穿人心,朱允炆毫不怀疑任何居心叵测的人对上这样一双眼睛,还能信口雌黄。可是潘安看朱允炆的眼神中明明白白地写着无法掩饰的迷恋,难怪会知道那么多秘密,还对朱元璋守口如瓶。   看到朱允炆眼中的促狭,潘安不自在地移开视线。   “你先前说你叫什么名字?”   “小人潘安。”   “哪两个字?”   “和西晋的潘安同名同姓。”   “那个潘安姓潘名岳,因杜甫《花底》诗‘恐是潘安县,堪留卫玠车。’后人才称他为‘潘安’。你的大名也是潘岳?”朱允炆存心逗他。   “小人没有读过那么多书。”潘安低下头,声音有些窘。   “《世说新语容止第十四篇七则》上说潘岳‘妙有姿容,好神情。少时挟弹出洛阳道,妇人遇者,莫不连手共萦之。’想来是个美妇一样的男子。”朱允炆挑起潘安的下巴,硬逼他看着自己,“这个潘安说不上妙有姿容,倒也别有另一番风情。”   一个身材壮硕看起来不苟言笑的侍卫会用含情脉脉的眼神看人,已经很可笑了,要是他还会脸红,简直是一场灾难,而这场“灾难”现在就在朱允炆眼前上演,让朱允炆憋笑憋得肚子疼。看来老天还是挺厚爱他的,朱允炆刚想要个能打仗的,就送了这么个人过来,要是不对他好好地加以利用,未免太对不起老天爷了。   朱允炆总算站起了身:“行军打仗会吗?”   “小人可以去学。”终于不用再对上朱允炆的视线,潘安小小地松了一口气,庆幸自己把持住了,没有做出不合身份的事来。   要培养心腹,一个愚忠的蠢材胜过所有不忠的天才,不过眼前的这个人有多愚忠,朱允炆还得试试。“既然你不是皇祖父派来监视我的,那么应该是听命于我喽?”   “是。”   “我叫你做什么你都会听?”   “是。”   “哪怕是违抗皇祖父的命令?”   潘安犹豫了一下,还是回答:“是。”   为了他敢抗旨?不错。不过嘴上说是一回事,真忠心假忠心,还得看他做。朱允炆饶有兴味地打量跪在地上的潘安:“违抗皇祖父的事,我自然不会真的让你做。不过你既然是我的暗卫,就应该服从我的任何命令,对吧?”   “是。”   “我现在心情不好,你给我打一顿怎么样?”   “小人遵命。”潘安毫不犹豫地脱了外袍和底衣,将头发拢到前面,露出结实紧致的脊背,恭迎朱允炆的任何虐待。   身材不错啊。穿着衣服看不出来,原来他这么结实,想来武功应该不差。朱允炆走到潘安身边,摸上他的背,隔着皮革般的皮肤感受充满力量的肌肉。态度不错,忠心可鉴,可惜长得皮糙肉厚,要是打他,只怕累死了朱允炆,他也不痛不痒。朱允炆慢慢地拂过潘安的脊背,感受掌下粗糙的纹理,发觉他在微微的颤抖,突然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起来吧。”   潘安不明白朱允炆到底想干什么,还是依言起身,站直以后发现自己比朱允炆高了太多,居高临下地俯视他好像有些不太礼貌,依然低着头,看到朱允炆又转到他面前,向他伸出手来,从精致的腹肌摸到没有被头发遮住的半边胸膛,突然揪住一颗褐色的小肉粒,狠狠地一拧。   潘安忍不住发出一声嘤咛,随即大窘失色,想拍开朱允炆的手又不敢,只能呆立在原地任由他亵玩,脸上的表情精彩纷呈。   “这么敏感?”朱允炆得寸进尺,拨开潘安的头发,又狠狠地拧上另一边的小肉粒,看着那两颗小肉粒在他的搓揉下慢慢地变成两颗小坚果,吃吃地笑了起来,“你喜欢男人对不对?”一边说,一边还在被他揪得有些红肿的小肉粒上弹了一下。   潘安忍不住发出“嘶”的一声,下意识地想护住胸口。   “对不对?”朱允炆拂开潘安的手掌,继续用指甲掐潘安胸前的小坚果,“你喜欢男人,而且喜欢我。你日日夜夜跟在我身边,看我沐浴更衣,是不是就想看我摸我?看我临幸嫔妃,是不是恨不得躺在我身边的是你自己?”   潘安闭口不言。   “说话啊!”朱允炆抬起头,见潘安的眉头蹙得死紧,打算加重刑罚的力度。潘安的胸肌很结实,朱允炆怎么都拧不住他的小坚果,干脆张口咬上去。   “啊……”潘安发出一声痛呼,几乎出自本能地想把朱允炆推开,可是双手只是在半空中挥了挥,终究还是没敢反抗。   朱允炆见了潘安的反应,更加有恃无恐,又是吸又是咬,直到咬出血来才罢休。   “现在你肯说了吗?”看到小坚果被他啃成了相思豆,上面还可怜巴巴地渗出血来,朱允炆凑上去舔舐他的伤口,依然不忘坏心眼地将粗糙的舌头扫过小坚果上敏感的小孔,换来潘安又一声惊呼,“回答我的问题!”   “小人不敢。”潘安的声音发着颤。   “不敢?”朱允炆低下头,看到潘安的裤子鼓鼓囊囊,“你不敢,它倒是敢啊。”言罢一把扯下潘安的裤子,果然看到他的雄风蠢蠢欲动。   “殿下……”潘安都快哭出来了,可是朱允炆还在饶有兴味地打量他的身体,他不敢遮,只能捂住脸,“殿下,你杀了小人吧……”他就知道自己应该安安心心地做个暗卫,默默地在暗中保护朱允炆,不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能让朱允炆知道自己的存在。都怪他看到朱允炆心情不好,就一时心软,鬼使神差地在朱允炆面前现了身,到头来落得在心上人面前如此丑态百出。   “为什么要杀你?”朱允炆拿下潘安的手,“你不是说让我打了出气吗?君子不可言而无信,我还没打呢。”   “殿下若是要责罚小人,小人无话可说,可是……”   “我可没说打哪儿啊。”朱允炆抓起潘安的雄风,拿在手里揉了揉,等它慢慢站起来,突然一巴掌扇上去,“以为我是读书人,力气小,你练过武,所以我怎么打你,你都不会疼,还能趁机表忠心?没那么容易!”   再厉害的男人也经受不住如此酷刑。潘安不由自主地弯下腰,硬是用手捂住嘴,才把惨叫声憋回去,却已经疼得满脸是泪。   “怎么哭了?”朱允炆扶住潘安,又安抚地摸了摸那个欲求不满的东西,“是我太过分了吗?”   “只要殿下愿意……莫说这点小事……小人万死不辞……”潘安声音都打着颤。   “我帮你揉揉吧,别真的伤到了。”   潘安痛得七荤八素,只感觉到朱允炆一手扶着他,一手握着他的雄风不放,还不时上下搓揉,痛楚夹杂着难以言喻的快感,让他的头脑彻底失去思考的能力。等他回过神来,发现自己仰躺在朱允炆的床上,身上仅有的衣物是褪到脚踝的裤子,而朱允炆跨坐在他腰间。虽然上半身衣着整齐,从朱允炆痛苦的表情和包裹自己雄风的炽热感觉来看,在朱允炆的衣摆下面,两人已经亲密无间。   原来龙阳这么痛!朱允炆在潘安胸前抓出血痕,见他呆呆地看着自己,也硬挤出一点笑容:“你不是喜欢我吗?现在美梦成真了,开心吗?”   “殿下。”潘安吓得灵魂出窍,欲*火也消了大半。虽然包裹他的感觉恍如天堂,从朱允炆紧蹙的眉头,潘安不难看出他的天堂是朱允炆的地狱,赶紧托住朱允炆的腰,要把自己抽出来:“殿下,你受伤了。我去拿止血药。”   “别动。”朱允炆按在潘安胸前,咬紧牙关忍着痛慢慢地上下移动,时不时收缩甬道。   本能渐渐战胜了恐惧,潘安眼中的惶恐渐渐变成了迷茫,墨玉般的瞳仁失去了焦点,自己抽*送了几下,最后在朱允炆体内一泻千里。   朱允炆这才慢慢爬起身,让两个人的身体分开,发出“噗”的一声。白浊混着鲜血一滴一滴地落到潘安身上,房间里顿时弥漫出一股YIN靡的腥膻味,潘安简直无地自容。   “如你所愿,我们圆房了。”朱允炆拿过块帕子,擦了一些带血的白浊,塞进潘安手里,“这可是我的‘落红’,你不想留个纪念?”   潘安的表情却像吃了霹雳一样。   “你刚才不是挺享受吗?为什么现在却做出这样的表情?”朱允炆媚笑着俯下身,啃咬潘安的喉结,“西晋的潘安虽是远近闻名的美男子,却对妻子忠贞不二,你我如今也做了夫妻之事,你也会对我忠心不二的,对吗?”   潘安没有任何反应。   朱允炆当他是默认了,在潘安的嘴角蜻蜓点水地留下一吻:“只要你听我的话,我保证今天不会是我们的最后一次,但如果你不听话……强*暴皇储,是什么罪名?我看到时候和西晋的潘安一样仅仅被灭三族,就算是你们潘家的祖宗积德了。”   潘安只觉得耳边一片嗡嗡声,根本听不清朱允炆说了些什么,等到朱允炆硬着头皮一步三挪地走了,看到手中沾了罪证的帕子,却是流下泪来:“你何苦如此作践自己?”   十年前,潘安还只是东宫的一个普通侍卫,太子嫡长子朱雄英硬逼着他给自己做活靶子练箭,是朱允炆把他从朱雄英的手中救下,结果自己挨了朱雄英一顿毒打,太子妃常氏还在一旁幸灾乐祸。当时看到脸上挂着泪还来安慰他的朱允炆,潘安就决定要保护他一辈子。后来朱雄英夭折,朱标立朱允炆为嫡长子,潘安苦练武艺,又在锦衣卫指挥使面前跪了一天一夜,才得到锦衣卫一职,只求有朝一日朱允炆成了皇太子、皇帝,自己还能留在他身边,时常见到他。天可怜见,朱标早死,朱允炆成了皇太孙,朱元璋给朱允炆安排身边朝臣侍卫,潘安主动请命随身保护皇太孙安全。   朱允炆与黄子澄相认时,潘安就在房梁上,他们的对话他都听得一清二楚,虽然吃惊,却也很快释怀了。不论朱允炆是朱标的孩子,还是黄子澄的孩子,只要他是朱允炆,就是潘安誓死追随之人。可是朱允炆呢?如果今天换做其他人处在潘安的位置,只怕他也会用同样的方式来威逼利诱,拿自己的身体做酬劳,只为收买一个有用之人。可怜潘安费尽心思才能常伴朱允炆身边,朱允炆却早就不记得他了。 ☆、第四十四章 将   洪武二十九年,朱元璋决定对北元再次发动远征,以朱棣和朱棡为主帅,却是让他们各自为阵,不仅是力求全歼北元残余势力,也是在这两个儿子之间再放了一把火。   虽然当初的蓝玉案主要针对的是容易恃宠而骄的功臣,看到朝堂遭到如此大规模的血洗,几个元人降将实在是吓得不轻。观童和乃儿不花见朱棣圣眷正隆,赶紧攀上这棵大树,生怕哪天就步了“蓝玉同党”的后尘,朱棣也就高高兴兴地把他们带来的北元士兵照单全收。两位北元降将投降至今已经有六年,带来的元人骑兵队经过六年的训练,已经成了朱棣手下一支令人望而生畏的正规军,虽然不能和宁王的朵颜三卫相比,也远胜过朱棡手下的汉人骑兵。通过数年栽培,马三保如今也能独当一面,还有张玉、朱能、邱福,最重要的是还有骠骑将军霍去病转世的叶咏乐……一想到能和他的小傻鱼并肩作战,朱棣就比打了胜仗还高兴。   不过出征以前,有点小意外总是难免的。   距离出征还剩最后五天,朱棣在军营里和诸将拟定作战计划。朱高炽虽然不能上阵打仗,也被父亲逼着在一旁一起学习军事理论知识,免得等他继位成了燕王,这小肉包子却连纸上谈兵都不会,让朱棣的一世英名全都毁在他手上。众人正讨论得热烈,突然听见外面整齐的操练声突然变得乱七八糟,取而代之的是朱高煦的吵闹声。   在外面操练的士兵全都停了下来,看着一个将军打扮的人大步流星地走向朱棣的帅帐,而他手上挂着吵闹不休的朱高煦,喊着:“娘,我不管,我也要去……”   虽然王非军师就是燕王妃,已经是众人间公开的秘密,叶咏乐好歹也做了两辈子将军,在沙场上磨练出来的大将风范虽然还难以彻底洗脱书生的影子,至少无论如何也不会让人把他与一个王妃联系到一起。听到朱高煦对着个威风凛凛的大将军撒泼耍赖,还口口声声地叫“娘”,此情此景实在是引人发噱。   旁观者中有人忍不住发出低低的笑声,朱高煦兀自吵闹不休,叶咏乐没办法了,把他一路提到朱棣面前:“管管你儿子!”   在座都是朱棣手下的得力大将,朱高煦在他们面前耍赖,让朱棣脸上有些挂不住:“高煦,像什么样子?赶紧下来!”   “我不!”朱高煦挂在叶咏乐的胳膊上不放,“爹,你们出去打仗,为什么不带我?我也要去!”   其实带他去也没什么。有那么多人在,朱高煦的安全应该不成问题。朱高炽个小肉包子别说是骑马打仗,要找匹驮着他还跑得动的马都不容易,可是北平地处军事要地,就算没有北元,也难免会再有别的蛮子来骚扰,朱高炽领不了兵打不了仗,就只有靠朱高煦戍守边关,早点带他去见识见识也好。朱棣用眼神向叶咏乐征询意见,立刻被他斩钉截铁地驳回——朱高煦性子轻浮暴躁,太容易得意忘形,要是他在战场上杀得兴起,现出龙形喷火,喷的还是三味真火……敌军被一条会喷火的龙追逐的场面会很壮观,但是回来以后朱棣面对朱元璋的诘问会很麻烦。   朱棣想象了一下一条火红色的巨龙一边喷火一边追着北元军队跑的样子,强忍着热血澎湃,硬是做出一副疾言厉色的模样:“出去打仗又不是小孩子办家家,你去干什么?”   “我不是小孩了!”朱高煦莽撞归莽撞,可一点都不傻,看朱棣的样子就知道其实他已经动心了,只是碍于叶咏乐不同意,所以还在左右摇摆,赶紧往对自己有利的一边加码,“女孩子才玩办家家呢。我是男子汉,要跟爹上阵杀敌。”   听听,说得多好。这才是男孩子该有的样子。有子如此,夫复何求?朱棣心中的天平开始往不理智的一边斜。   在朱棣做出不明智的决定以前,叶咏乐赶紧把天平拨过来:“高煦,父王和诸将都出征在外,要是有北元军队趁机攻打北平,就要全靠你来抵御。父王将你留下,是委以重任。”   “你就是把我当小孩看,净挑这种没人要干的活来敷衍我。”朱高煦一一指过营中诸将,“要驻守军队,怎么不派他们驻守?”   “父王当然是把你当大人看。”在叶咏乐“你要是敢让他去,那么就做好准备在床上躺到我班师回朝”的眼神威胁下,朱棣心里的天平赶紧倒回来,“你是北平的郡王,你哥哥又能文不能武,父王不在的时候,就全靠你来守卫北平,这是你身为郡王的责任。”   “娘是王妃,应该留在家里相夫教子,凭什么他都可以去打仗,我不能去?”朱高煦根本不买账。   虽然大家都知道王非军师就是燕王妃,既然王妃一介女流都有勇气上战场,诸将钦佩之余,唯有假装不知道此事,把王非军师和燕王妃看作是两个人。如今朱高煦当着众人的面点穿母亲的身份,即使大家早就知道了,此时也难免有些尴尬。   朱高煦还没意识到说错了什么,继续坚持自己的要求;“爹,你和我说什么都没用,我一定要去!你要是不带我,我就混在大军里一起跟去。”   要不要把他打晕了,找个地方关到大军出征以后再放出来?朱棣和叶咏乐交换了一下眼色,却被朱高炽的眼神阻止。   朱高炽晃晃悠悠地挪到朱高煦身边,俯身在他耳边说了一句话,原本闭着眼睛准备耍赖到底的朱高煦立刻放开叶咏乐,和朱高炽一起告退,便高高兴兴地勾着他回燕王府了,再也不提要随军出征的事。   朱高炽没有学过武,即使他有意放低声音,在内力深厚之人听来,也好像大声说话一样清楚。叶咏乐清清楚楚地听到朱高炽说的是“难得爹娘都不在家”,听起来像是上辈子李世民瞒着李渊和李建成偷情会说的话。叶咏乐生怕是自己听错了,给了朱棣一个询问的眼神,发现他也是一脸愕然,显然听到的是同一句话。   要是朱高炽再瘦一点,这两个小子活脱脱就是上辈子的李建成和李世民啊。朱棣看叶咏乐的眼神颇意味深长。   上梁不正下梁歪!叶咏乐狠狠地瞪回去。   歪的上梁又不止他一根。朱棣撇了撇嘴。说起来上辈子躲着李渊亲热,可是李世民和李建成的一大“闺趣”,这辈子两个人成了光明正大的夫妻,婚姻生活固然幸福美满,却是少了不少偷情的美妙滋味,现在看到朱高炽和朱高煦这样,真是让人格外怀念两个人的当年……不过朱棣也不是那么j□j的家长。反正朱家兄弟多,就算朱棣这一脉绝了后,也不愁香火无继,更不用说他还有朱高燧。要是朱高炽和朱高煦那两个臭小子实在喜欢在一起,根本不需要躲着人。   他是不是忘了白鲤位列仙班,他生的孩子也都是仙籍?还有天庭那该死的男仙也能生孩子的“福利”。朱棣这一脉断了香火确实没什么大碍,问题是叶咏乐可不想要个兄弟乱伦出来的孙子。而且朱高炽和朱高煦像是前世的李建成和李世民,难道他就不怕朱高燧像前世的李元吉?到时候兄弟阋墙、手足相残,还不是为了权,而是为了情……有朱棣这根不正的上梁在,叶咏乐觉得自己的担心绝对不是没有必要的。   好吧,他开玩笑的。朱棣赶紧回了叶咏乐一脸傻笑。   旁人自然看不懂他们眉来眼去是在干什么,但也觉得杵在一旁有些尴尬,朱能照例被推出来当枪使:“王爷,王妃,我们能谈正事了吗?”   “这次要带兵出征的人都在这里了吗?”叶咏乐推开朱棣,直勾勾地看着乃儿不花和观童,让他们无法逃避他的眼神,“两位,你们与我和王爷相处这么多年,彼此间早已摒弃汉人和元人之间固有的芥蒂。这次你们肯出征,我很感动,但是希望你们想清楚,我们的敌人是你们的族人,而且这次很可能不会再有兵不血刃地劝降那么好的事了。如果你们不愿意与你们的同胞为敌,就留在北平,我们决不为难。如果你们依然愿意为汉人而战,我十分感激,但是丑话说在前头——开弓没有回头箭,我不会允许我的手下出现叛将或逃兵,也不允许有任何人违背我的命令,不论我的命令有多奇怪多不合理。当然,作为先锋部队的指挥官,我会与你们同生共死……”   就像叶咏乐说的,开弓没有回头箭,观童与乃儿不花都投降了大明国,以军官的身份领了那么多年俸禄,还帮忙劝降过不少北元大将,无论如何都没脸再回到自己的族人身边了。更何况元朝的末代皇帝元顺帝孛儿只斤妥懽帖睦尔已经死了二十多年,北元早已灭亡,如今留下的只是些不愿意承认失败的散兵游勇,成不了大气候,只是经常骚扰边界比较讨厌而已,他们就算回去,也早已没有了效忠的对象。   相比观童与乃儿不花愿不愿意上战场打元人这种根本不必多问的问题,大家更关心的是——叶咏乐居然要亲自带兵,而且还是做先锋!诸将不约而同地向朱棣投以诧异的目光,他却是一脸的理所当然,害得众人的下巴齐刷刷地掉到地上。先前众人作战前讨论,朱棣的作战计划把很大一部分的筹码都压在神出鬼没的先锋军身上,刚才叶咏乐进来以前,众人就是在为谁率领先锋部队争执不休,朱棣却说他早有人选。   他的人选居然是叶咏乐!   “王妃……王军师,你……你要和我们一起去打仗?”乃儿不花好不容易才把掉下来的下巴安回去,说话还有些结巴,“真刀真枪地上战场、杀得血肉横飞的那种?”   叶咏乐微微一笑:“用不着说得那么详细。战场上是什么样,我不会比你陌生。”   “可……可是……”眼前的王非军师就是燕王妃,是个女人!就连骨骼粗大身体健壮的蒙古女人都未必适合像男人一样打仗,燕王妃可还是个娇滴滴的汉族女人。乃儿不花觉得就算上战场,“王非军师”即使不是站在远离战场的城墙上笑看樯橹灰飞烟灭,也应该是坐在华贵的马车里,前后左右至少有三百名以上身怀绝世武功的甲士护卫,他只管穿着貂裘捧着暖炉发号施令,孱弱得别说是提枪上战场,甚至应该连一点风寒都受不得。虽然叶咏乐穿盔甲的样子完全无法让人相信他是个王妃,不过不论是男是女,乃儿不花都很难想象这么个清俊绝伦的人骑着马提着长枪杀人如割麦的模样,可是对着叶咏乐和蔼的笑脸,乃儿不花的问题竟然硬生生地被吓回去。   “王……军师,这个……”张玉也觉得很难想象叶咏乐在战场上杀得浑身浴血是什么样子,只是苦于措辞,只能吞吞吐吐。   “王妃,上战场杀敌可不是你们江湖上一对一比武,太轻巧的武器不顶用。”朱能被另外几个吞吞吐吐的样子闹得肠子都痒了,干脆一针见血地提出大家都有的顾虑。   “我知道。”叶咏乐本来就是军人出身,做江湖豪侠到反而是这辈子才开始的事,自然知道战场上的游戏规则和江湖上完全不一样。   “你拿得动长枪大刀吗?”朱能上下打量了一下叶咏乐,怎么看怎么觉得应该是长枪大刀拿着他还差不多。   他们居然怀疑霍去病会不会打仗?朱棣终于忍不住笑喷:“他会提不动长枪?你们以为他用蝴蝶镖,是因为力气不够大,拿不动更重的武器?”   难道不是吗?诸将面面相觑,只是即便缺心眼如朱能,也没敢问出口。   “你们刚才没看到你们的二郡王是怎么进来的吗?”   朱高煦不仅长得像朱棣,身材也像他一般壮硕健美,而且因为常年习武,身材比同龄人要高得多,大人穿的盔甲由他穿,也不见得不合身到哪里去。要是这么大的一个人再加上一身盔甲的重量,除非是以蛮力见长的朱能,或者观童、乃儿不花那样的异族猛汉,其他人自问就算扛着他也走不远。而刚才朱高煦穿着盔甲整个人都像小猴子抱树一样挂在叶咏乐的胳膊上,叶咏乐把他至少从校场外面一直提到帅帐里,还在帐篷里面提了至少一柱香的时间。   在场诸人不约而同地咽了一口唾沫,感慨“人不可貌相”这句话果然有理,却不知道与出征后的遭遇相比,今天吃的惊还仅仅是开胃小菜。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五章 狼   这是第二次单独带兵出征,朱棣还是和上次一样,在军队抵达大宁后,先派出骑兵去侦察元兵的方位,在确定元军所在位置之后,再带兵前往。这次朱棡也学乖了,不再到处乱转一气,而是率军跟着朱棣的大军走,一路听到的净是朱棣大军的捷报。   朱棣率军在彻彻尔山与元军第一次交锋,大军与元军正面冲突,原本双方势均力敌,突然一支骑兵队从后面突袭,将元军杀得溃不成军。朱棣大获全胜,活捉北元大将索林帖木儿等人,剩下的散兵游勇一路北逃,朱棣却像是打上了瘾,率领大军紧追不舍。   其实朱棣的大军并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那支作为先锋的骑兵队。虽然先锋全军只有数千人,却是个个精于骑射,骁勇善战,兼之灵活机动,甚至神出鬼没,与朱棣的主力军配合无间,总能在最出其不意的地方给予元军迎头痛击。有些时候不等朱棣的大军到来,骑兵先锋队已经抢先一步来到。如果指挥官心情好,那就先礼后兵,先劝降再开打,如果劝降成功,就吸纳敌方部队变得更加强大,如果劝降不成,或者指挥官临时心情不好,就烧杀抢掠,所过之处寸草不留,只剩苍狼的名字响彻塞外大漠,告诉胆敢侵犯中原的蛮夷,不论他们是叫匈奴、突厥还是元人,苍狼永远是他们最可怕的噩梦。   朱棡几次派人去打听先锋部队的指挥官到底是什么人,可是那指挥官下手太狠,与他交过手的人不是被他吸纳为自己的部队全部带走,就是全都成了大漠中的游魂,朱棡只打听到那是个皮肤很白长得很秀气的年轻人,元人都叫他“苍狼”,直到有一次无意中截到朱棣的军报,才知道“苍狼”就是“王非军师”。   王非……那个指挥官就是女扮男装的徐妙云?她在也好,正好让朱棡一次性永绝后患。朱棡沿着朱棣走过的路线一路追过去。而朱棣根本不知道后面还有根“尾巴”,眼里只有在他前面像围场上的猎物一样奔逃的北元军队,从彻彻尔山一路向北追到兀良哈秃城。   与大多数只有营地的部队相比,在兀良哈秃城据城而战的北元大将哈剌兀勉强算是块硬骨头,可惜离城不远的达*赖诺尔湖周围都是松、云杉、白桦和白杨等组成的密林。朱棣就在林地中伐木安营扎寨,留下树桩做绊马桩,元军几次试图趁着明军劳师远征疲于迎战时发动突袭,结果都在这一片地带成了明军火铳的活靶子。不幸中的万幸,火铳携带轻便,但是威力比较小,对付小兵还行,对付城墙可是万万不行。哈剌兀以为自己就算不能主动出击,至少可以据城坚守,没有想到和朱棣一起来的叶咏乐有一颗与温文儒雅的外表截然相反的战争狂的心。   自从第一次去校场看士兵操练、见识到火铳的威力,叶咏乐就迷上了各种火器,这次硬是缠着朱棣带了门襄阳炮来。然后一路上叶咏乐很高兴地像做骠骑将军时一样带着骑兵来去如风,朱棣辛辛苦苦地带着一门几百斤重的大炮走得像老牛拉破车,基本上只有跟在叶咏乐后面替他打扫战场的份,要不是叶咏乐经常抢了元军的粮草军备回来,以朱棣的行军速度,只怕还没到彻彻尔山,就要因为粮草不继打道回府了。带着一门几百斤重还毫无用处的大炮走了这么多路,士兵们的郁闷可想而之,如今这门累赘无比的大炮总算有了用武之地,众人看到兀良哈秃城的城墙,几乎要欢呼起来。就在哈剌兀做着据城坚守直到明军耗完粮草不得不打道回府的白日梦时,明军士兵哼着小曲填着弹药,一切准备就绪后由朱棣点燃引线,随着“轰隆”一声,兀良哈秃城的城门没了。一旦打开缺口,先锋骑兵随即如潮水般涌进来,整个兀良哈秃城霎时间成了人间地狱……   战后的兀良哈秃城一片狼藉,不过打扫战场、清点俘虏和战利品之类的小事不用朱棣亲力亲为。朱棣到处都找不到叶咏乐,抓来乃儿不花一问,说是去了城外的达*赖诺尔湖。   朱棣按照乃儿不花指的方向找去,很快就在达*赖诺尔湖畔看到叶咏乐一身沾着血污与硝烟的斗篷在寒风中飘扬。达*赖诺尔湖地处北边,一年中有小半年湖水都结着冰,虽然湖边的风景不错,风吹过来依然像刀子一样。朱棣赶紧脱了自己的斗篷裹住叶咏乐:“小心着凉。”   “你觉得这里怎么样?”叶咏乐顺势靠在朱棣身上。   朱棣四处打量了一下:“风景不错。”不知为什么,达*赖诺尔湖虽然湖面上结着将近三尺厚的冰,冰面下却是五颜六色的水藻,还能看到鱼在冰面下游动,没有被水藻覆盖的地方倒映着晴朗的天空,蓝得令人心醉。   “是啊,风景不错。”叶咏乐远眺湖旁的群山,“不过要是在这里住上十九年,不知是什么滋味。”   “你想在这里常住?”朱棣紧了紧箍在叶咏乐腰上的手臂,“这里风景虽好,却实在是太冷了些。北平也有不少好看的湖,等我们都老得走不动了,不愁找不到好山好水颐养天年。”   “我不是想常住,只是想起了一个老朋友。”叶咏乐反扣住朱棣的手指,踩着冰面往对岸走,“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达*赖诺尔湖。”朱棣记得军中的北元降将都是这么叫的。   “‘达*赖诺尔’是元人起的名字,其实这里还有个更古老的名称。”各种各样的鱼隔着冰层在两人脚下游来游去,似乎对这两个陌生人十分好奇,叶咏乐却对它们视而不见。   朱棣好好地想了想:“这地方……是‘小海’。”   “对,唐朝时这里的名字是小海。”叶咏乐牵着朱棣登上另一边的湖岸。   “原来这里就是小海,我还从来没来过。”朱棣做过大唐皇帝,熟知大唐版图,自然对这个名称不陌生,只是从来不曾亲临,想不到这辈子会有机会来开眼。   “我已经是第二次来了。”叶咏乐苦笑。   “第二次?第一次是什么时候?”如果朱棣没记错,李建成好像没有打到过这么远的地方。   “我还是霍去病的时候,当时这里叫‘北海’。”   “北海!”朱棣一怔。   “对,北海,苏武在这里待了十九年。”叶咏乐走到攻城以前大军安营扎寨的地方附近,找到一个只有半间房间大的山洞,“有一次外出巡逻时,三保说发现有一幅我的画像,我才发现这里。”   朱棣顺着叶咏乐指的方向看去,看到山洞壁上有许多划痕,组成一幅人像和一首诗。因为年代久远,人像已经有些模糊,却依然能辨认出画的是叶咏乐——或者应该说是霍去病。画旁的题诗也因为风蚀日刻残缺不全,只能辨认出“苍狼”二字和最后一句“再借人生三五年,定擒单于在牢阙”。   “这里恐怕就是苏武待了十九年的地方。”叶咏乐轻轻抚过墙上的画像,“对不起,我来晚了。”   “如果我没记错,你和苏武的关系并不好。”   “说不上关系好不好,只是这‘小汲黯’有文人的迂腐,难免看不惯我这武将还八面玲珑。”叶咏乐苦笑,“他在这里一定是度日如年,不然的话不会把我当作神灵刻在这里,希望我能救他离开。”叶咏乐几乎可以想见苏武瑟缩在这个小山洞里,用尖锐的石头一遍一遍地描画这幅画像,希望霍去病能像在狼居胥山封禅时引得神仙下凡一样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不论是带他回大汉,还是干脆带他去天庭,总好过在这鬼地方等着公羊产仔。可惜天上一天地上一年,苏武一天一天熬过的十九年在白鲤只有十九天,而白鲤的心又都挂在红莲身上,如果不是这次随朱棣出征,无意中看到苏武留下的画像,——他当时得刻得多深,才会让这幅画保存到两千年以后还辨认得出,——他恐怕早就忘了世上还有过苏武这么个人。   “他最后不还是回去了吗?”   “可要不是我做贼心虚,服毒自尽,恐怕他都不用受这二十年的罪。”叶咏乐依然觉得十分愧疚。   “他要是不受这些年的罪,恐怕就不会作为有气节的大忠臣留芳千古了。个人命中自有定数,何必介怀?”朱棣凑到叶咏乐耳边,“就像我们注定要在一起,你逃都逃不掉。”说完还在他的耳朵上亲了一口。“我们要不要今天就在这里过夜?也尝尝苏武当年的滋味。”   “我怎么觉得你又在想什么不正经的事了?”叶咏乐拍掉扣在他腰上的爪子。普通士兵、军官都不可能带家眷出征,为了不让朱棣搞特殊待遇,叶咏乐也是与他分帐住。美人每天在眼前晃悠,偏偏是看得到吃不到,结果一路上都是叶咏乐在指挥军队,朱棣满脑子只有怎么躲着人和他亲热。   “仗都打完了,给点奖励嘛……”朱棣开始耍赖。   “这一路上到底是谁在打仗?”叶咏乐哭笑不得。   “那就当是我奖励你好了。”朱棣一脸坏笑,“你乖乖躺着享受,让为夫来犒劳你。”   “你……”叶咏乐无言以对了。他带着朱棣来缅怀老友,朱棣居然要在苏武坐牢一样待了十九年的地方和他野战。要不是苏武最后回到大汉,依然死在中原的土地上,叶咏乐真怕他会被气活过来。   两人正打情骂俏,一个令人厌恶的声音突然CHA进来:“四弟好兴致啊。”   朱棣连忙放开叶咏乐回过头:“三哥?”   朱棡怎么突然冒出来了?叶咏乐没有回头,把手按在山洞壁上,感觉地面的震动。外面除了朱棡以外,至少还有两百弓箭手埋伏在四周,看来来者不善。   “三哥,想不到你也找到这里来了,可惜来晚了一步,兀良哈秃城已经被我攻破。”朱棣打着哈哈,“要不我去和全军将士商量一下,这份功劳算你的,回去以后你在父皇面前也能有个交代。”   “四弟,三哥是这样的人吗?你居然这样看三哥,真是令人伤心。”朱棡摇着头,故意做出一副悲天悯人的模样,“那个是四弟妹吧?大明国的燕王武功盖世,王妃也是女中豪杰,夫妇联手率军御敌,战无不胜,攻无不破,堪称千古佳话。可惜燕王攻下兀良哈秃城后得意忘形,携王妃离开军营游玩,身边没有带任何护卫人员,结果遭到元军伏兵暗算。非常不幸,本王打仗的本事实在不及英勇无敌的燕王殿下,虽然最后也来到了兀良哈秃城,却是姗姗来迟,只找到两具身中数箭而亡的尸体,悲痛欲绝……四弟觉得这个安排怎么样?”   就在朱棡滔滔不绝的时候,叶咏乐悄悄抓了一把泥土。朱棡说完后想好好欣赏朱棣惊讶或者愤慨的表情,把眼睛睁得很大,只见朱棣身后的人突然转过身来,迎面撒了他一脸的泥灰。朱棡猝不及防,只会闭着眼睛乱挥手,轻而易举就被人擒得动弹不得。   朱棡又甩了甩头才恢复视力,看到朱棣就站在自己面前,似乎也没料到会有刚才的变故,也就是说擒住朱棡的是徐妙云。可是一个女人哪来那么大的力气?朱棡挣了几次都挣不脱对方的钳制,往旁边看去,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叶咏乐!”   “晋王殿下,想不到能在这里见面,真是幸会。”叶咏乐一手抓着朱棡的双手,另一手扣上他的脖子,却是一副在自己家的客堂见有求而来的客人的口气,“现在能不能请你的这些弓箭手退开一些?不然我的‘幸会’恐怕就要成为你的‘不幸’了。”   “你敢杀我?”朱棡瞪大了眼睛,“我是大明国的王爷,你敢伤我一根寒毛试试!”   “要是晋王殿下不介意,叶某也不介意真的试上一试。”叶咏乐笑容可掬,手上却是掐得更紧。   朱棡连忙挥退埋伏的弓箭手,要他们退到远处,自己被叶咏乐掐着脖子拖往山上,一直走出了十几里地,确定后面的人没有跟上来,朱棣示意叶咏乐放开。   朱棡咳嗽了好几声,说话的声音还有些嘶哑,恶狠狠地来回打量眼前的两个人:“为什么?叶公子,为什么四弟对你始乱终弃,你还对他忠心不二,我对你以礼相待,你却不肯为我所用?”   叶咏乐根本不屑回答。   “三哥,别问了,赶紧走吧。今天的事就当从来没有发生过。”这一次朱棡确实做得有些过分,可是如果朱棡死了,朱棣必定被推上风口浪尖。朱棣还想做他的逍遥王爷,过他的太平日子,不想再卷入皇权的纷争。   “走?”朱棡一步一步倒退着与朱棣、叶咏乐拉开距离,确信他们无法再向他发难,突然发出神经质的笑声,“你觉得我会相信你的话吗?四弟,今天我们已经撕破脸了,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下辈子记住了,妇人之仁要不得。”说完突然一挥手,“放箭!”   想不到朱棡带来的弓箭手中也有高手,不仅善于隐藏气息,还会百步穿杨。朱棣和叶咏乐都没有防备,只看到朱棡的手挥下,叶咏乐的肩膀就被一支箭射穿。朱棣一下子还没反应过来,叶咏乐又替他挡开两支箭,拔下自己身上CHA的箭往射来的方向射出去,甚至都不看有没有射中,转身就带着朱棣赶紧跑。箭从朱棡的脸颊滑过,他身后的树丛里传出一声倒地声,弓箭手跌了出来,一支箭扎穿他的咽喉。   朱棡不能死,可是他对朱棣分明是赶尽杀绝,唯一逃出生天的办法就是回到达*赖诺尔湖对岸的兀良哈秃城,与朱棣的大军会合。朱棣觉得自己与叶咏乐都是习武之人,虽然达*赖诺尔湖很宽,他们在朱棡等人追上来以前跑过去求救,总应该不是问题。就算被人发现朱棡要杀朱棣,只要带回应天,朱元璋要保证藩王之间能保持互相钳制的情势,最多不过是打朱棡一顿,再罚几年薪俸,不会要他的命,朱棡还能在朱棣头上做出头鸟。想不到叶咏乐在逃跑的时候失血过多,脚步发软,一下子倒在冰面上。朱棣绝不可能丢下他自己逃命,想背起他继续逃,可是他自己身上的盔甲就不轻,再加上一个人和一副盔甲的重量,让他举步维艰,两个人很快一起被朱棡的弓箭手围在达*赖诺尔湖冰冻的湖面中心。   达*赖诺尔湖十分宽阔,平整的冰面像一面巨大的镜子,连凹凸不平的地方都很少,更不用说有个掩体能让人躲避弓箭手的攻击。只护住要害的盔甲根本抵挡不住弓箭手密集的射击,朱棣和叶咏乐依然背靠着背,希望能用自己的身体为对方多档几支箭,哪怕朱棣已经气喘如牛,叶咏乐要靠剑撑着才不至于倒下来。   看朱棣和叶咏乐像无助的小羊羔暴露在豺狼的利齿下,却还想做负隅顽抗,朱棡觉得十分好笑:“四弟,别逃了,三哥保证给你留个全尸,也绝不会抢你的功劳。还有叶公子。既然你对四弟一往情深,我会向父皇提出,将你们合葬,不过父皇和四弟妹同不同意,就不是我能说了算的。”   “别问四弟妹同不同意了。”叶咏乐咽了口唾沫,平缓一下呼吸,“徐妙云早就被徐达另嫁他人,替她嫁进燕王府的是我,我就是你的‘四弟妹’。”   叶咏乐是在逼朱棣下决心杀朱棡,才会连他顶替徐妙云嫁进燕王府的事都说出来。朱棣闭上眼睛,理清利害关系,也不得不狠下心。杀吧,哪怕代价是从此得生活在风口浪尖。毕竟家里的孩子们还小,如果不在这里把朱棡赶尽杀绝,只怕回去以后,朱棡也不会放过朱棣的孩子。只要朱棣和叶咏乐还活着,不论以后要面对什么样的惊涛骇浪……呵呵,他们经历过的大风大浪还少吗?   朱棡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判了死刑,愣了好半天,才意识到叶咏乐说的是什么,忍不住放声大笑:“难怪……我还纳闷妙云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厉害了。四弟,想不到啊想不到,你会为了个男人,甘愿自断香火。叶公子也是痴心一片。叶家就你一个男丁吧?居然甘愿男扮女装以色侍人。此情可感,可歌,可泣。放心吧,我一定会将你们一同带回去,找一处风水宝地葬在一块儿,让你们永不分离。”   “谁说我断了香火?咏乐给我生了……”朱棣回过头,“我们有几个孩子了?”   “七个。”叶咏乐已经缓过来,“三子四女,七个孩子。”   “七个孩子,还都是你们亲生的?”朱棡越听越觉得好笑,“叶公子,你可真是厉害啊,一个大男人,能文能武也就罢了,连生孩子都会?什么时候也给我生一个?”   就连围着朱棣和叶咏乐的弓箭手们也发出一阵哄笑。   “谁说我是男人?”叶咏乐冷冷地打量围着他的人,脸上也渐渐浮出冷笑,“或者说……谁告诉你,我是‘人’?”   话音未落,朱棡只看到朱棣身后突然变得光芒万丈,化出一条白色的巨龙。围着他们的弓箭手还来不及发出惨叫,就被巨龙庞大的身躯碾成肉酱,少数几个运气比较好反应比较快的尖叫着想逃走,没跑出几步,白龙巨大的尾巴已经铺天盖地地拍过来……不过数息的时间,朱棡带来的弓箭手就都已经无法辨别出人形,只有鲜血混着碎肉在白龙洁白无瑕的鳞片上抹出一道道刺眼的殷红。   “三哥,我不想杀你,你何苦如此逼我?”朱棣对周围的人间地狱视而不见,收起剑,一步步走向朱棡,“就算你有再多的不是,我们终究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大哥和二哥死后,我更是只剩你一个哥哥。做了三辈子皇帝,我早就在龙椅上坐腻了,只要能和咏乐在一起,我甚至连王爷都不想做。父皇百年以后,皇位上坐的是你也好,是允炆也好,我都不在乎。我只想做个太平王爷。你何苦非要把我逼上绝路,不得不杀你,然后受父皇和允炆猜忌?”   朱棡被在冰面上翻滚的巨龙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你到底是什么人?他到底是什么东西?”   “你说哪一辈子?”白龙见朱棡想逃,庞大的身躯一转,轻而易举就把他和朱棣一起围起来,“商纣?汉武帝?还是唐太宗?”   “你说哪一辈子?”朱棣继续逼近朱棡,“比干?霍去病?还是李建成?”   “你们……从汉朝……活到现在?”刚才在山洞里,朱棡好像听朱棣和叶咏乐提起这是苏武牧羊时住的地方,而且提起生活在两千年前的苏武时,口气就像是提起一个老熟人。   “当然不是。”朱棣微微一笑,“娘亲生我的时候,你不是就在旁边吗?我们只是记得前世的事而已。”   “你们……你们是神仙?”朱棡咽了口唾沫。   “咏乐是神仙。”朱棣指了指朱棡身后的巨龙,“创*世神,盘古的亲爹。我只是个妖,辈分也小得多,记得事的时候,女娲已经会捏泥人玩了。”   “他上辈子投胎前喝过孟婆汤,基本上只记得唐太宗以后的事了。”白龙补充道,“我也只是辈分高,基本上什么法力都没有,随便一个有点道行的小妖精就足够杀了我——如果他们有胆子与我的三清儿子外加整个天庭为敌的话。”   朱棡总算回过神来了,跪在地上对着朱棣磕头:“四弟……神仙爷爷。我们是兄弟啊。你们都是神仙,至于和我这凡人一般见识吗?”   朱棣冷冷地俯视丑态百出的朱棡:“我要是真和你一般见识,你早就不知死了多少次了……”   朱棡赶紧点头。   “会到今天被你逼到走投无路才杀你吗?”   朱棡愣住。   朱棣抬起头看向朱棡身后的白龙:“咏乐,他好歹是我哥哥,给他留个全尸吧。”   巨龙拍碎湖面上三尺厚的冰,把朱棡塞下去,再用爪子堵住:“这湖挺有意思,上面的冰这么厚,下面的水居然还是温的。”   达*赖诺尔湖上的冰透明得残忍,朱棣就踩在朱棡头顶的冰层之上,看着他在水中苦苦挣扎,直到再也不会动弹。   朱棣和叶咏乐离开兀良哈秃城,一直到天快黑了都还没回来,几个军官正考虑要不要去找他们,就听到达*赖诺尔湖的方向传来巨响,连忙跑上城墙,看到湖面上多了个翻滚的庞然大物。等他们匆匆赶过去,庞然大物已经消失了,只有被鲜血染红的冰面。朱棣横抱着浑身是血的叶咏乐,迷茫地俯视脚下的冰。   “王爷,出什么事了?”朱能看到叶咏乐一身的血,吓了一跳,“王妃受伤了?”   朱棣没有任何反应,依然看着脚下。   “王爷?”朱能又叫了一声,见朱棣还是没反应,顺着他的视线看去,看到朱棡被冻在冰层下面,“晋王?”   “晋王失足坠入冰窟。”朱棣抱好叶咏乐,转身回兀良哈秃城,“把他的尸首捞上来,我们明天就班师回朝。”   朱能看看被冻住的朱棡,摸着下巴百思不得其解:“张玉,这冰这么厚,晋王到底是怎么掉下去的?他的大军和随从呢?怎么就掉了他一个人下去?”   他没看到叶咏乐似乎受了伤,而几乎方圆十丈的冰面上都是血吗?摆明了是朱棡设伏想杀朱棣。可是不知为什么,朱棣安然无恙,只有叶咏乐受了伤,而朱棡的伏兵全军覆没,他自己也被扔下河冻成了冰雕。朱棣是怎么做到的,张玉也猜不到,只知道晋王已死,燕王府的太平日子恐怕也到头了,拖走还在研究朱棡如何掉下去的朱能,准备回去面对比战场更可怕的朝堂。   *****   明太祖朱元璋第八次北伐,又是燕王朱棣一人独领风骚,与朱棣的捷报一起送回来的却是朱棡的死讯。朱棣在军报上说朱棡也找到了兀良哈秃城,却不幸坠入达*赖诺尔湖的冰窟,等朱棣发现他时,朱棡已经淹死。因为怕尸体腐坏,因此派人快马加鞭先将他的尸首送回来云云……   在这个季节,达*赖诺尔湖上的冰层厚达三尺,别说是走人,就是驾马车都绰绰有余。朱棡怎么会在出征途中落单?又怎么会掉进达*赖诺尔湖的冰窟?还是淹死而不是冻死。分明是朱棣杀了朱棡。而且朱棣在军报中说朱棡是淹死,先送朱棡的遗体回来的士兵私下里却在议论朱棣才是真龙天子,原本是朱棡想趁机暗杀朱棣,结果朱棣变成一条白龙,杀了朱棡和他带来的暗卫,绘声绘色说得仿佛亲眼所见一般。   听到朱棡的死讯,朱元璋眼前一黑,当即昏了过去。   果然是天意不可违吗?朱棡死了,朱棣会变成白龙……朱元璋早就看出朱棣才是真正受命于天的真龙天子,有意传位于他,只是碍于他不是长子,才立朱允炆为储君,结果比朱棣年长的儿子全都走在朱元璋前头。朱元璋的皇位就像是命中注定一般,只能属于朱棣。   迷迷糊糊间睁开眼,朱元璋发现自己在寝宫里,宫女太监都被打发走了,伺候在他床头的是朱允炆。   “皇祖父!”看到朱元璋睁开眼睛,朱允炆几乎跳起来,“皇祖父,你醒了?要不要叫御医来?”   朱元璋吃力地摆了摆手:“去叫内务府、翰林院,朕要改传位诏书。”   “皇祖父!”朱允炆连忙跪下,“皇祖父,孙儿做错了什么?”   “你什么都没做错。”朱元璋摸了摸朱允炆的头,“孩子,皇位不是个好东西,给你四叔吧,或许他还能留你一命。”   朱允炆一愣,声音渐渐冷下来:“你知道我不是你朱家的子孙了,对不对?”   朱元璋躺在床上,看不见朱允炆的表情,依然吃惊不小:“你说什么?”   “你知道我是黄子澄的儿子,根本不是你们朱家的子孙,所以要把皇位要回去,给你自己的儿子,对不对?”朱允炆站起身,狰狞的表情出现在向来乖巧的脸上,分外骇人,“你觉得我会把皇位交出来,然后乖乖地受死吗?”   朱元璋还没明白过来朱允炆到底在说什么,朱允炆一把抓过龙床上的丝绸枕头,狠狠地摁在朱元璋脸上,想把他闷死。   朱元璋虽然年老体弱,年轻时习武的功底还在,垂死挣扎之时力气极大,朱允炆一个书生哪怕使出吃奶的力气都摁不住他。朱元璋从枕头下面挣扎出来,朱允炆吓得大惊失色,眼看着他就要张开嘴喊人,另一双孔武有力的手拽过枕头,重新死死地摁下去。   朱允炆手忙脚乱一番,赶紧帮着一起摁下,等到朱元璋不再动弹,那双手松开,他才敢小心翼翼地移开枕头。朱元璋死了,没有了呼吸,没有了心跳,只有突出的眼睛中满是不甘心,无法相信自己一世枭雄,最后竟然是这种死法。朱允炆被朱元璋骇人的表情吓得往后退,撞进一个结实的胸膛,回过头,刚注意到帮他的人是潘安:“他死了?”   潘安没有答话,只是用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自己的双手,似乎也无法相信自己刚刚才杀了大明国的皇帝。   “他死了?”朱允炆神经质地笑起来,“他死了?我们合力杀了他?现在我是皇帝了?不,应该说‘朕’,现在朕是皇帝了。想不到他纵横沙场一辈子,在朝堂上杀人如麻,到头来死在我的手里,连同他打下的江山都一起易主了。哈哈哈……”怕外面的人听见,朱允炆的笑声极低,却像是高兴得已经笑不动了一样,“潘安,你果然忠心,连弑君的事都肯为我做。有你在,朕什么都不用怕了。”   潘安看了看死不瞑目的朱元璋,又看了看抱着自己的腰欣喜若狂的朱允炆,心里五味陈杂。   史载洪武三十一年,晋王朱棡病逝,谥号晋恭王。同年六月,朱元璋因丧子之痛伤心过度驾崩。皇太孙朱允炆继位,尊生母吕氏为皇太后,皇太孙妃马氏为皇后,改元建文。   作者有话要说:  彻彻尔山和兀良哈秃城的具体地点如今已无法考据,有些文献说兀良哈秃城在吉林神洮儿河流域,结果为了故事情节发展,硬是被我搬到了达赖诺尔湖,也就是如今俄罗斯的贝加尔湖。(汗……)这个……小说不是史书,大家忽略,忽略哈…… ☆、第四十六章 皇   朱棡死后,应天必定一片鸡飞狗跳,不知何时才能重新安宁下来。朱棣抱着几分掩耳盗铃的心理,班师回朝的路上走得极慢,嘴上说是为了让叶咏乐在路上把伤养好,其实是想晚一天面对应天的风风雨雨是一天,最好他回到应天的时候,朱元璋已经把一切都摆平了。朱棣对自己的皇帝老爹有信心,相信他就算做皇帝的经验不如自己丰富,毕竟是从死人堆里爬上皇位的人,震慑朝廷的这点手腕应该还是有的,不料才踏入大明国的疆土,就听到朱元璋驾崩、朱允炆继位的消息。   想不到出征一年多,大明国已经变了天。朱棣回到封地,匆匆安顿好军队,便带着妻儿去应天奔丧。   朱棡已死,朱元璋也没了,朱允炆已经登上皇位,一切都尘埃落定。虽然朱棣现在成了诸王之长,被顶上杠头,以朱允炆温柔谦和的脾性,只要朱棣管好自己,安心给皇帝侄子守护边疆、平时注意言行别让人觉得自己有问鼎皇位之意,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麻烦。朱标曾经提出过把朱允炆过继给朱棣,虽然没有真的过继,两人的关系总比一般的叔侄亲一些。朱棣看着朱允炆长大,人人都说这孩子比朱雄英更像朱标,性情平和又没什么野心,照理来说,朱允炆做了皇帝,朱棣应该彻底放下心来。可是不知为什么,此次进京,朱棣心里总有些忐忑不安,这股心慌的感觉怎么也压抑不下去。一路上坐在马车里摇摇晃晃,朱棣一直闭目养神,听孩子们在一旁吵吵闹闹,只觉得头痛欲裂,心烦气躁,正想发作,一只微凉的手覆上他的手背。   朱棣睁开眼,看到叶咏乐向他微笑。此次进京,叶咏乐也有些奇怪的预感,不过这么多年来,他们什么样的大风大浪没见过?大不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就不信区区几个凡人还能折腾出他们两个活过数万年的神仙都摆不平的事来。   虽然朱棣刚出征回来,老子死了儿子却不来奔丧,总说不过去。朱棣几乎是把大军扔在北平,就日夜兼程往应天赶,不料马车在半路上停了下来。   “怎么回事?”从马车的颠簸来判断,不像是车出了故障,依路上的行程,应该才刚到淮安而已,怎么停下了?朱棣一把揭开车帘,看到一队威风凛凛的锦衣卫拦在前面。   领头的锦衣卫跃下马背,抱拳为礼:“卑职锦衣卫校尉潘安,见过燕王。”   “免礼。”朱棣急着赶往应天,懒得和他多纠缠,甚至都没下马车,“什么事?”   “先皇遗诏,请燕王殿下下车接旨。”潘安亮出一个杏黄色的东西。   这到底是在搞什么鬼?先皇遗诏就不能等他到了应天以后再宣布吗?朱棣暗道了一句“该死”,无奈对方现在手里有朱元璋的遗诏,还是不得不带着妻儿下车接旨。   遗诏中说的无非是朱元璋自己受天命、勤政治国之类的话,然后说朱允炆是他挑选的皇储,让天下同心、服从朱允炆云云……这样的东西朱棣几辈子前就看得都快背得出了,听得昏昏欲睡,最后一句话突然像平地一声惊雷把他劈醒:“诸王临国中,无得至京。王国所在,文武吏士,听朝廷节制,惟护卫官军听王。诸王不在令中者推此令从事。”   “什么?”朱棣几乎要跳起来,“父皇驾崩,我们几个做儿子的都不能进京奔丧?简直岂有此理!”被叶咏乐拉了一把,才重新跪回来。   “燕王,先皇遗诏上就是这么说的,卑职只是传话而已。”潘安嘴上说得客气,跟在他身后的锦衣卫却是寸步不让,大有如果朱棣违抗圣旨硬要进京,就要对他们不客气之意。   朱棣不说什么,下颌的肌肉却在迅速绷紧。   “遗诏上只说诸位王爷未经传召不得进京,没说王子不可以。”潘安赶紧给朱棣递了个台阶,免得撕破脸真的动起手来,大家弄得没法收拾。   估计是朱元璋怕王爷叔叔们对皇帝侄子不恭敬,大家见了面尴尬,才会颁下这么个遗诏。朱棣给自己找了个安心的借口,把三个儿子派去京师奔丧,自己悻悻然打道回府。   *****   朱棣就藩的时候,朱高炽才刚满两岁,还不太会认人,朱高煦和朱高燧更是还没出生,都没和朱元璋见过几次面,难得见到,也是皇祖父坐着龙椅高高在上,他们在下面三跪九叩,根本谈不上有什么亲情。朱元璋死了,朱棣进不了京城,朱高炽只是本着为人儿孙的本分进京给朱元璋奔丧。   父母不在家,在京城的整个燕王府都是朱高炽做主。每天好吃好喝,没有朱棣每天逼着他学骑马然后摔得鼻青眼肿,也不用不忍心看叶咏乐一个人为封地上的事物操劳然后和他一起忙得头昏眼花,除了因为国丧没有什么娱乐节目外,可以说是事事顺心如意。朱高炽每天在燕王府喝着茶,翻着书,看着两个弟弟因为找不到可以用来消磨时间的事而烦躁不安,小日子过得无比舒心自在。直到应天城在国丧之后重新热闹起来,朱高煦和朱高燧吵着要出去看戏,朱高炽才意识到自己在京城待得太久了,打算进宫去向朱允炆辞行。   爹爹总说朱允炆像大伯宅心仁厚,但是朱高炽亲眼见识过真正的朱允炆其实是何等城府,对这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皇帝堂兄丝毫不敢掉以轻心。好不容易见到了朱允炆,行过了三跪九叩的大礼,朱高炽提出要回藩地,朱允炆却是不允:“堂弟,我们难得见面,你就这么急着回去,是嫌为兄招待不周吗?”   “不敢。”原本朱高炽还带着几分侥幸心理,希望遗诏中“诸王临国中,无得至京”真的只是怕皇帝侄子见到王爷叔叔会为谁向谁行礼而尴尬,现在听到朱允炆拒绝,朱高炽的侥幸破灭了,心一路往下沉,脸上的笑容还得原封不动,“皇上日理万机,高炽怕继续留在京城,会给皇上添麻烦。”   “那么是嫌朕没有尽地主之谊、好好陪你游玩一番喽?”朱允炆摆了摆手,示意朱高炽不要CHA话,“堂弟,朕可是真的羡慕你啊。我们几个年纪相仿的堂兄弟中,朕和秦王、晋王都是父亲早亡,一个封地甚至一个国家的担子全都压在我们身上,只有你父母健在,天塌下来也有他们替你顶着,什么事都不用操心。”   因为现在的朱樉的儿子朱尚炳和朱棡的儿子朱济熺都是要独挡一面的王爷了,只有朱高炽是无关紧要的世子,所以只留他一行在应天“陪皇帝堂兄”,什么时候能回去,全看朱允炆的心情,这借口真好。其他人都不扣,只扣着朱棣的三个儿子做质子,看来朱允炆对朱棣的戒心实在不是一般的深。既然话已经说到这份上,朱高炽觉得有必要敲敲山震震虎了。   “皇上如此盛情,高炽要是再推辞,未免就有些不识抬举。”朱高炽看似自言自语,“幸好燕王府上还有不少藏书,应天的书店也不少,还够看一阵子……”   原来这小肉包是个书虫,有书万事足,朱允炆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朕也是爱书之人,我们不妨教学相长一下。堂弟最近在读什么书?”   “《大诰》。”   他还当朱高炽在研究什么深奥的大学问呢,居然是《大诰》。朱允炆忍不住发出“嗤”的一声。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国初期,为了普及法律知识,朱元璋除了修订《大明律》以外,还别出心裁地编写了一部《大诰》,采集一万多个罪犯的案例,将其犯罪过程、处罚方式编写成册,并下令罪犯家中如果有《大诰》,除了死罪以外,一律罪减一等,如果没有《大诰》,则罪加一等,以此在民间普及法律,防止普通百姓在无意中犯罪,也是为了避免贪官污吏罗织罪名鱼肉百姓。鉴于普通百姓文化程度偏低,绝大多数连字都不识,《大诰》用词极其通俗易懂,故事也写得十分有趣,闲暇之时不失为一本老少咸宜的刑侦故事读物。不过朱允炆用如此一本正经的口气说出自己在读这么一本连三岁小孩都在当故事听的书,实在是令人忍俊不禁。原本听说朱高炽在北平会帮着朱棣处理封地事务,刘瑾去北平巡查过后也对他颇为赞赏,朱允炆还以为他会是个扮猪吃老虎不好对付的角色,想不到原来是个书呆子,还是个学问不怎么样的书呆子,这下朱允炆可以彻底放心了。   “看来……堂弟确实是很缺书啊。”朱允炆强忍着笑,“这样吧。朕平时确实没什么多余的闲暇时间可以招待你们,不过宫中藏书不少,堂弟如果喜欢,可以随时借阅。《大诰》之类的还是……”想到朱高炽皱着一张包子脸,一脸做大学问的表情读《大诰》的模样,朱允炆又想笑了。   “皇上为何发笑?”朱高炽似乎还不明白,“《大诰》挺有趣,还能学到很多知识。”   听到朱高炽的话,朱允炆要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能把笑憋回去:“堂弟学到什么知识了?朕也学习学习。”   “比如其中有一个案例,就是某县衙门捕头程某之妻乔氏谋杀亲夫。程某嗜酒如命,酒后常毒打妻子,乔氏忍无可忍,可是一个妇道人家又无力对抗程某施暴。后来乔氏勾搭上奸夫王某,经王某唆使,将程某灌得烂醉如泥,然后用枕头将其闷死。”   朱允炆听到“用枕头闷死”,忍不住一颤,悄悄在自己胳膊上掐了一把才镇定下来:“夫为妻之纲,纵然是程某毒打妻子在先,乔氏勾结奸夫谋杀亲夫,也是罪无可赦。”   “罪不罪的倒是在其次,只是这杀人手法很有意思。”朱高炽用粗短的手指摸着他的三层下巴,“想不到人人家里有、天天碰得到的枕头也可以做凶器,而且是一样如此厉害的凶器,可以让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杀死一个捕头……”   朱元璋已经老态龙钟而且病得奄奄一息的时候,挣扎起来的力气尚且大得朱允炆一个大男人都摁不住,故事里的捕快年轻力壮,仅仅是喝醉了酒而已,一个娇滴滴的女人怎么可能有力气用枕头闷死他?   “简直一派胡言!人垂死之时挣扎的力气极大,就算捕头喝醉了酒,生死存亡之际,肯定是拼命挣扎,一个女人怎么可能摁得住?朕……”朱允炆突然意识到自己说走了嘴,赶紧打住,“朕……这地方写错了,或许应该是奸夫和YIN妇一起用枕头闷死了捕头,朕回头叫人改改。”   “皇上真是博学多闻,这都知道。”朱高炽做出恍然大悟的模样,“我先前读到这段的时候,也纳闷过在喝酒喝得人事不省的情况下,乔氏一个女子是不是摁得住一个捕头,还特意去请教过北平的几个捕快和仵作,可是他们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有一个老仵作说按照常理来推断,用枕头闷死虽然不会出现掐脖子导致窒息留下的青紫痕迹,但是死尸面部和唇角都会呈紫青色,瞳孔散大有血点,鼻子上可能还会留有瘀伤……”就和朱元璋的死状一样。如果朱允炆够聪明,就该知道如果朱棣真的对他的皇位有兴趣,只要朱高炽捅出朱元璋乃是被朱允炆杀死的事,他的皇位就别想保住了。   这小肉包子原来外表憨厚,里面是一肚子坏水,去祭拜朱元璋的时候,就知道他是被谋杀的!现在又编了个捕头之妻串通奸夫谋杀亲夫的故事来套朱允炆的话。朱允炆惊出一身冷汗,第一次发现朱高炽外表憨傻,一双被满脸肥肉挤得只剩两条细缝的眼睛却是精光四射。   “朕……也挺喜欢书……平时读书也比较多……比较杂……”朱允炆搜肠刮肚地找借口。   “这样啊。”朱允炆眼中的光华敛去,重新变成两条滑稽的细缝,却越发显得深不见底,叫人捉摸不透,“不过《大诰》上的案例还是别改了,免得有人照样杀人,真的闹出人命来。”   “是……是啊。”朱允炆很快冷静下来。朱高炽以为一个故事就能吓住朱允炆了吗?可惜朱允炆也不是吃素的。朱允炆眼中的慌乱很快便一扫而空:“说到妻子谋杀亲夫,如果朕没有记错,堂弟今年该有二十岁了吧?难道四皇叔和四皇婶不曾想过给堂弟娶妻?”   “姐姐尚未出嫁,我这个做弟弟的不好抢在她前面。”朱高炽不知道朱允炆有何用意,只是据实作答。   “永安郡主还没出嫁?”朱允炆记得朱棣家的永安郡主朱智宁比朱高炽年长三岁,也就是说应该已经有二十三岁了,居然还没嫁出去?“如果永安郡主一辈子不出嫁,堂弟也打算一辈子不娶妻?”   “父王母妃……应该另有打算。”想到姐姐的婚事,朱高炽就头疼。以朱智宁的假小子脾气,如果要等到有人有胆子娶她以后,朱高炽才能结婚,估计娶媳妇要等到下辈子了。幸好他和朱高煦两情相悦,正好拿姐姐的婚事做挡箭牌不娶妻,爹娘也从来没有拿婚事为难他。可是朱智宁一辈子留在闺房里总不是个事,更让人头疼的是这样脾气的人不止是朱智宁,还有他的大妹妹永平郡主朱智颖也是假小子,再小一些的安成郡主朱智平虽然比两个姐姐文静一些,却是另一种极品……万幸最小的咸宁郡主朱智明到目前为止,看起来还算正常,不过要是朱智宁、朱智颖和朱智平继续留在闺中,长此以往,只怕朱智明被姐姐们带坏,不过是早晚的事。爹娘摊上这样的女儿,而且一下子就是四个,实在堪称家门不幸。俗话说皇帝的女儿不愁嫁,要想把她们几个嫁出去,恐怕真的要朱棣谋朝篡位在先了。   “燕王不能后继无人,堂弟年纪也不小了,婚事不能这么一直耽搁下去,不如朕为你指一门亲事?”朱允炆想了想,“彭城伯张麟之女张佩瑶年方十八,貌美无双,又知书达理,可是远近闻名的小才女,可惜其父爵位太低,高不成低不就,至今待字闺中。若是堂弟有意,朕将她赐婚于你如何?”   “张小姐才貌双全,我这……”朱高炽指了指自己几乎呈球形的身材,“会不会委屈了张小姐?”   “堂弟何必妄自菲薄?”朱允炆笑得得意,“她区区一个伯爵的女儿,能做燕王世子妃是她的福分。况且这张小姐与堂弟一样,也是博学强记之人,婚后必定琴瑟相和,幸福美满。堂弟,如此良缘,可别轻易放弃啊。”   什么指婚?分明是在朱高炽身边安CHA了一个眼线,顺便在他和朱高煦之间放了一把火。可惜朱允炆是皇帝,朱高炽只是个没有任何实权的世子,哪怕知道他想干什么,还是只能乖乖叩头谢恩。   作者有话要说:  我到处都查不到朱棣的几个女儿在他当上皇帝以前是什么封号,就把她们后来的公主封号降一级改为郡主了,我承认是我偷懒…… ☆、第四十七章 悖   作者有话要说:  暗卫有三好,忠心,耐搞,易推倒。忠犬攻女王受什么的……我发现红莲白鲤貌似结婚以后,就没什么好写的了,反而是写潘安和朱允炆的肉开始有些上瘾,居然写了整整一章。咳咳……好吧,我承认,我是想写些重口味的,可是舍不得红莲白鲤,就S*M潘安上瘾了。跑题了貌似。以前就有人说看这一章的感觉像看小龙女被尹志平糟蹋了一次又一次,好吧,是我对不起读者们,可是没有潘安对朱允炆的感情铺垫,后面的故事根本写不下去。再忍受一章,后面就没潘安什么事了。   虽然最后成功地恶心了朱高炽一顿,朱允炆杀死朱元璋的事被他发现,已经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更让朱允炆担心的是以朱高炽的头脑,发现朱允炆不是皇室血脉,恐怕也是早晚的事。偏偏朱高炽兄弟三人是光明正大地来给朱元璋奔丧,不能把他们灭口,甚至不能让他们在应天出任何意外,不然就是给了朱棣堂而皇之攻打应天的借口。不能放朱高炽回去,只能软禁他,还仅仅是软禁他的人,禁不住他的嘴,一旦朱元璋真正的死因被捅出去,后果不堪设想,偏偏朱允炆对目前的困境想不出一点解决的办法。   既然解决不了,那就别想了。晚上朱允炆招幸了皇后马氏,想用身体上的愉悦暂时忘掉心里的不快,说不定一觉醒来就有办法了。可是马皇后穿上衣服端庄贤淑怎么看都好看,脱光了衣服还是那副母仪天下等着别人三跪九叩的死人模样,只叫人兴趣全无。朱高炽在她身上草草了事,想再叫别的妃子来,可是想到那一张张谄媚的面孔,只觉得反胃,心里一股空荡荡的感觉始终挥之不去,直到……   “来人!”朱允炆坐起身,“宣锦衣卫校尉潘安入宫觐见。”   半夜里被人从床上拖起来,接着被十万火急地宣进宫,潘安还以为出了什么事,不料被一路带进皇帝的寝宫。   随侍太监通报一声后便走了,留下潘安对着衣衫不整的年轻皇帝目瞪口呆。   朱允炆光着脚坐在床边,一身明黄色的内衣半敞着,金灿灿的料子给细腻的皮肤也镀上一层金黄色,随着他抬手打呵欠的动作,衣襟又敞开了一些,露出一点若隐若现的绯红。潘安看得口干舌燥,直到朱允炆睡眼惺忪地抬起头,才想起自己身为臣子的本分,连忙跪下:“臣潘安叩见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起来吧。”朱允炆又打了个呵欠,揉了揉眼睛,“你们都退下,朕与潘校尉有要事相商。”   随侍应声而退,只剩潘安与朱允炆独处,房里的气氛有些暧昧。潘安心擂如鼓,朱允炆却没发觉有什么不对:“脱了衣服到床上来,朕要强*暴你。”   “什么?”潘安以为自己听错了。   “敢给朕装傻?”朱允炆三步并两步走到潘安面前,把他从地上揪起来,“朕说朕要强*暴你。”   潘安还没怎么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是不敢忤逆朱允炆,借势站起,任由他推倒在宽大的龙床上。   把这么个大个子推倒真有成就感。朱允炆也爬上床,跨坐在潘安身上,伸手去扯他的衣服,不全脱,上衣扯到刚好露出饱满的胸肌和两个小肉球,裤子褪到腿间的疲软露出一半,看起来说不出的YIN靡。以如此羞人的姿态躺在龙床上,潘安有些挂不住标准的侍卫脸了,微黑的皮肤下还泛出一点红晕,极大地满足了朱允炆的征服欲。朱允炆忍不住痴痴地笑起来,趴在潘安胸前又掐又拧,又啃又咬。   虽然朱允炆也已经是个青年人了,单薄的身体使他看起来还像是半大少年,骑在身材高大的潘安身上拱来拱去,像是只小奶狗咬主人的指头磨牙。潘安觉得有些好笑,不过“小奶狗”的手指和唇舌净往他身上的敏感地带招呼,单薄的身体在过于宽松的衣服里像是随时能掉出来一样,不时有宜人春*色在潘安眼前晃悠,弹性十足的屁股还不知有意无意,总是随着他的动作蹭在潘安的宝贝上,到后来潘安竟真的被他撩拨得口干舌燥,胯*下雄风蠢蠢欲动。   感觉到有个东西在身下顶着自己,朱允炆支起身子低下头,看到潘安的巨龙开始苏醒,干脆把它掏出来,几下套*弄,潘安就一柱擎天。   成功地挑起了潘安的欲望,朱允炆非常有成就感,准备开始正餐。不过看到这么个面目狰狞的东西,联想到上次“强*暴”潘安后连续好几天都痛得没法走路,还没法找人给他上药,朱允炆又有些怯场。可要他捅……男人那地方多脏!也不知道潘安来之前有没有洗过,万一他今天肚子不舒服,待会儿沾出什么恶心的东西……朱允炆就是死也不会去碰那么脏的地方的。   “皇上……”潘安的嗓音因为染上情*欲而有些沙哑。   就这么放潘安回去,实在是有些不甘心。可是他不想碰那么脏的地方,被潘安碰又怕疼。朱允炆考虑再三,还是打算一咬牙一闭眼坐下去。   “皇上……”潘安托住朱允炆的臀部。   “狗奴才!”朱允炆抬手就给了潘安一个耳光,“朕要上你,你还敢反抗?”   这到底是谁强*暴谁?潘安哭笑不得:“皇上,臣怕伤到龙体。请恕臣僭越之罪。”   “能让朕不疼?”   “是。”   “准了。”   “请皇上容臣在上面。”   朱允炆一把掐住潘安的脖子:“反了你个狗奴才。朕是九五之尊,你竟敢要求在朕上面!”   朱允炆不介意被个男人捅,却介意在上面还是下面?潘安有些理解不了朱允炆的思维方式,不过皇帝有令,他只能遵从。潘安仰躺在床上,勾下朱允炆的裤子,让小巧玲珑的器官暴露在空气中,满是茧子的手覆上他臀部细腻的肌肤,慢慢地揉捏,分开他的臀瓣,以惊人的耐性一点一点地扩张,直到羞涩的小嘴不再闭得严丝合缝,才尝试性地塞了一节手指进去,随即感觉到自己被朱允炆的甬道紧紧地包裹住。   如果被他包裹住的是自己的宝贝,那该是怎样的天堂。潘安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没有不管不顾地直接拿朱允炆泄欲,慢慢地把一整根手指都塞进去,模仿交合的动作在朱允炆体内抽CHA,等他放松一些,再塞入一根手指,很快就找到朱允炆的敏感点。   “你……大胆……放开朕……”朱允炆感到一把火从下腹烧了上来,烧得他的头脑失去了思考能力。这种感觉让他又兴奋又害怕,想开口阻止,却是声音发颤,身前小巧玲珑的小家伙也渐渐抬起了头。   这么可爱的颜色,这么小巧的东西,稚嫩得像初尝人事的少年一样,真难想象他也已经为人父。不过朱允炆在别人面前是皇帝,是丈夫和父亲,至少现在在潘安面前,他只是个恋人。朱允炆难耐地扭动身子,似乎想逃离潘安对他欲望的掌控,身前挺立的小鸟颤颤巍巍,甚至渗出了晶莹的泪珠,潘安偏偏对他小巧玲珑的小家伙不管不顾,只对着他的后*庭猛攻。过于强烈的刺激让朱允炆扭动得更加剧烈,身上的衣服全都被他自己挣开,松松垮垮地挂在手臂上,白白嫩嫩的身子像是刚剥出来的春笋一样,在潘安眼前一览无余。   潘安不但没有放开,反而又伸进去一根手指,加快手指的动作。朱允炆很快忍无可忍,小可爱抽搐了几下,潘安精致的腹肌上多了一片白浊。   朱允炆已经气喘吁吁,整个人都趴到了潘安身上,好不容易喘过气来,抬起头,却是对上一双欲求不满的眼睛。心上人在眼前衣襟大开,白皙的皮肤因为情*欲染上红晕,温热的呼吸喷在自己赤*裸的胸膛上,疲软的欲望压着自己的小腹……天知道潘安要凭借多强的定力,才不至于大不敬地立刻把朱允炆摁在床上,不管不顾地吃干抹净。   朱允炆费力地抬起身子,低下头往两人的下身看了看,看到潘安还是一柱擎天,憋成紫色的肉柱上青筋虬结,看起来大得惊人。两相比较之下,自己的骄傲实在是小得可怜,还那么没出息地先溃不成军,如今更是因为刚满足过,就缩成小小的一团……朱允炆觉得自己作为男人的尊严受到了极大的伤害,闭上眼睛一咬牙,就要对着潘安的坚*挺坐下去,让潘安也尝尝自己的欲望被别人握在手里肆意玩弄的感觉。   潘安依然托着朱允炆的臀部,不让他坐下来,沾了点肚子上的白浊作润滑剂,继续开拓朱允炆的甬道,直到可以容得下三根手指,才将手指撤出。   朱允炆原本被弄得有些不适,拼命挣扎,可是如今后*庭一下子变得空荡荡的,他又觉得有些不满。幸好很快就有一个更大更热的东西,代替潘安的手指将他填满。   这一次没有太大的痛苦,只有无与伦比的满足。朱允炆忍不住发出一声惬意的呻*吟,慵懒的声音听在潘安耳中犹如对他的邀请,小心翼翼地抽CHA了几下,确信没有伤到朱允炆,便开始不管不顾地在他体内驰骋。   朱允炆觉得自己骑着一匹脱缰的野马,可是不论对方怎么挣扎,都脱离不了他的掌握。朱允炆一次次攀上情*欲的高峰,纵然体力不支,也不想输给潘安,抓到机会就坏心眼地收缩甬道,看着潘安意乱情迷,夹得他在他体内*射出来,还缩紧甬道不让他拔出。见潘安窘得脸通红,朱允炆乐得哈哈大笑,把白天的一切烦恼都忘了,只剩“欺负”潘安的快乐。被朱允炆捉弄了几次,潘安也把尊卑抛道了九霄云外,抬起身去吻朱允炆,甚至惩罚性地咬他的嘴唇,和他抱在一起在床上滚作一团,下身继续用力。一个存心要对方求饶,一个死活不肯投降,两个人就这样用最原始的方式沉迷在最简单却也最极致的快乐之中,不知今夕何夕。   朱允炆都忘了两人在一个晚上做了几次,万幸等他醒过来时天还没亮。朱允炆发现自己赤条条地睡在被窝里,身体已经被清理干净,纵欲过度的后*穴也上了药,腰间保护性的箍着一条手臂,背后是坚实温暖的胸膛,靠在上面能闻到让他觉得心安的阳刚味道。   “潘安?”朱允炆抬起头,看到潘安长出一层细细胡渣的下巴,往后拱了拱,窝进他的怀里,“想不到你在这方面还挺厉害。拿多少人练过?”   “皇上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只是自从上次被朱允炆“强*暴”,之后的日日夜夜,潘安都在回味那一夜,在无数个失眠的夜晚靠想象和朱允炆再次交合来入睡,如今只是把他的白日梦付诸现实而已。不过潘安把朱允炆当作整个世界,在朱允炆眼里,潘安恐怕就只是个发泄不安的工具而已。尽管知道对方对自己的感情和自己对对方的感情全然不可同日而语,难得朱允炆如此热情,潘安哪怕是骗自己,也想多享受一下此刻的温存。   “发生什么事了?”潘安低下头亲吻朱允炆的额角,想象自己不是皇帝面前卑贱的侍卫,而是可以张开双手保护朱允炆的爱人,能用坚实的臂膀为他撑起一片没有风雨的天空,让他精致的眉眼不再露出愁苦的面容。   或许是纵欲之后太累,或许是两人的亲密关系降低了朱允炆的戒心,朱允炆说出朱高炽的事:“凭燕王世子的聪明,只怕早晚会连我不是皇室血脉的事都发掘出来,可我偏偏对他无可奈何。我现在该怎么办?”   潘安深吸了一口气,才敢说出心底的欲望:“允炆,跟我走吧。”   “你叫朕什么?”朱允炆转过身来。   “允炆。”既然大逆不道的话已经说出口,潘安干脆豁出去了,“既然当皇帝不快活,那就别当了。禅位给燕王,你跟我走吧,离开这皇宫。我有点积蓄,还可以外出做工赚钱,足够养活我们两个。我们走吧,明天就走,不,今晚就走。我会好好地保护你照顾你……”   “你这狗奴才活腻了!”朱允炆骑坐到潘安身上,抬手便往他脸上打,“你当朕是什么?你又以为你是朕的什么?你不过是朕的一条狗,在床上不过是个供朕泄欲的男妓,是个比婊*子还不如的男妓!还敢要朕跟你走!你有什么资格对朕指手画脚?”   潘安抓住朱允炆的手腕:“允炆,我对你是真心的。”   “真心?”朱允炆冷笑着按上潘安的胸膛,“你的心有几分是真的?掏出来让我看看。”   潘安抓着朱允炆的双手按在胸前,不声不响,只是看着他,深邃的眼睛似乎能看到朱允炆心里所想的和嘴里所说的完全背道而驰。   “掏真心?你的真心长在老二上面?”朱允炆被潘安看得心虚,干脆踢他下床,“你给我滚!”   “允炆……”   “再不走我喊人了!”朱允炆背过身,把自己裹在被子里,“现在就滚,不然‘朕’灭你九族!”   房间里安静了片刻,朱允炆听到一声叹息,然后是悉悉索索穿衣服的声音,最后是门打开又关上的吱呀声。   潘安真的走了,朱允炆把脸埋进被窝,却摸到自己一手的眼泪。做皇帝很苦很累,还要每天提心吊胆,只有在潘安的身边,才能体会到他从来不曾体会过的满足,那份温暖让他舍不得放开。他也不想过在皇位上终日提心吊胆的日子,他也向往潘安描绘给他的幸福生活,可是如果没有了皇帝的头衔,他算是什么?一个女戏子的私生子,一个连亲爹都没有的野种。如果真的离开了皇宫,没有了权势,凭潘安做锦衣卫的本事,不论是看家护院还是行走江湖,甚至仅仅是卖力气都能养活自己,可是朱允炆能怎么办?他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禾黍刍秣一样不识,柴米油盐一样不懂,只有一副能惹是生非的好皮相。如果真的离开权势过平民的生活,他的这张脸能给他们带来无数的麻烦,一旦离开潘安的保护,他就只能沦落进相公馆,过着比以前吕氏做戏子时更不堪的生活。潘安信誓旦旦说会保护他,可是能保护到几时?发现一旦离开皇宫,朱允炆只能做个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米虫以后?发现没有了皇帝的身份做保护,朱允炆的漂亮脸蛋能惹来多大的麻烦以后?还是朱允炆年老色衰,失去这副让他着迷的皮相以后?男儿薄情,世态炎凉,即使没有亲眼见过,朱允炆也没少从吕氏口中听过。更何况他是男儿身,分桃短袖之情难容于世,他也无法生儿育女拴住潘安的心,如今一晌贪欢,下场可能就是抱憾终身,朱允炆不敢把自己的一生赌在任何人的感情之上。要活下去,唯一的方法就是踏平他面前所有的障碍,牢牢握住至高无上的权力,不论黄金打造的龙椅有多硌人,不论美玉打造的玉玺有多烫手。   潘安没有走,躲在龙床旁的帷幔后面看朱允炆窝在被子里抽噎着睡着,看到东方露出鱼肚白,随侍太监来叫朱允炆准备早朝,才舍得悄悄离去。 ☆、第四十八章 劫   朱元璋的头七过去了,留在京城中的儿子们没有任何消息,朱棣安慰自己从应天到北平路途遥远,总需要一些时间,孩子们又小,没想到先送个信回来,给父母报个平安;国丧已经解除,留在京城中的儿子们依然没有任何消息,朱棣安慰自己或许是几个孩子贪玩,在路上耽搁了;朱元璋去世已经大半年,眼看着就要到建文元年了,儿子们依然没有消息,从其他地方倒是传来几道晴天霹雳——洪武三十一年八月,周王朱橚次子朱有爋向朝廷举报父亲图谋不轨,朝廷遣曹国公李景隆突袭开封逮捕朱橚,把他贬为庶人,徙云南;同年十二月,代王朱桂被人告发“贪虐残暴”,朱允炆下令将他迁至蜀地关押;建文元年四月,湘王朱柏遭人告发谋反,诏命其赴京师询问,朱柏不从,闭门自焚而死;同年五月,岷王朱楩因“不法事”被贬为庶人,远徙福建漳州;同年六月,齐王朱榑和代王朱桂因罪被贬为庶人……朱允炆的皇位还没坐热,大明国就少了周、齐、湘、代、岷五个王爷。   现在朱棣没法继续自欺欺人了。   朱允炆根本不是省油的灯。他顾忌朱棣的嫡子身份,又是诸王之长,最想削的其实是他,可是又怕一下子惹毛了他,大家撕破脸,区区应天挡不住燕王手下的百万雄兵,就先剪他的羽翼。可怜朱橚只是个清心寡欲的大夫,唯一的爱好就是研究各种草药,仅仅因为是朱棣仅有的同母兄弟,就第一个遭了秧,被发配到云南那样的蛮荒之地。亏得朱橚遭到亲侄子如此对待,还想着家人之间要以和为贵,写信回来告诉朱棣不要轻举妄动,说云南那里有很多中原看不到的奇异植物供他研究,他在那里过得很开心,事实上却是穷得连给刚出生的孩子雇个奶娘都雇不起,只能用羊奶喂,而朱棣能为他做的只有上奏朱允炆“若周王所为,形迹暧昧,幸念至亲,曲垂宽贷,以全骨肉之恩……如其迹显著,祖训且在,臣何敢他议?”劝他看在同为朱家子孙的份上,别再继续为难朱橚;朱桂确实脾气暴躁了些,“贪虐残暴”或许不全是冤枉,可是比他更“贪虐残暴”的藩王不在少数,朱允炆唯独和他过不去,恐怕是因为代王妃徐妙心是徐达的次女,朱桂和朱棣不仅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也是连襟;朱楩、朱榑和朱桂虽然能征善战,却是性格暴躁,在封地肆意鱼肉百姓,朱棣对他们没什么同情可言,可是朱柏何辜?虽然在战场上勇猛无敌,朱柏其实是个小书呆子,还没就藩的时候最喜欢和朱橚一起研究药理和佛经,想不到仅仅因为跟着朱棣一起打过几次仗,又和朱橚交好,就落得被逼自焚的下场。   不过为兄弟们忧心在其次,最主要的问题是朱棣的儿子们还全都在朱允炆手上。自从削藩以后,燕王府里能够调动的护卫已经不到一千人了,其他人都被朝廷以备边名义调走。即使兵权在握,朱棣也实在是不想和朱允炆为敌,只能上奏说自己思子成疾,希望儿子们能回来侍奉,上疏却像泥牛入海,没有半点回音。   朱棣几乎真的要急出病来了,幸好七窍玲珑心的比干就在他身边,朱棣希望叶咏乐能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不想他的办法就是“我去京城看看。”   “不行!”听到叶咏乐的“好办法”,朱棣几乎跳起来,“你没发现葛诚和卢振有些不太对吗?”   “发现了。”燕王府长史葛诚前不久替朱棣去应天送信,回来后神色有异,时常跟王府护卫指挥卢振在一起鬼鬼祟祟,显然两人已经成为朝廷的内应。要是连这么点事都看不出来,叶咏乐前三辈子都白活了。   “知道你还去?”要不是顾忌这两个眼线,朱棣早就自己赶往应天去救儿子了。   “不过他们监督的是你,对我这‘妇道人家’不便看管。”叶咏乐第一次觉得女人的身份也有好处,“我换回男装出去,他们发现不了我。再串通几个侍婢,大家口径一致,他们总不能闯进内院来检查燕王妃是不是真的在。”更不用说朱棣就藩已经将近二十年,燕王妃其实是男儿身的事甚至都不曾传出过燕王府,如今隐瞒他的行踪不过是小事一桩。   “我就怕你也和那三个臭小子一样有去无回。”   “你是在咒我吗?”叶咏乐挑了挑眉,“还是觉得我连这点事都解决不了?”   “你自己说,你有哪一辈子是太太平平地在我身边寿终正寝的?”不是朱棣不信任他的能力,实在是白鲤在这方面“劣迹斑斑”——比干被雷劈死,霍去病英年早逝,李建成服毒自尽……更何况早在叶咏乐成为燕王妃以前,道衍和尚就说朱棣这辈子也是推不掉皇位留不住爱人。虽然道衍被他关在了大庆寿寺,至今不知是死是生,朱棣依然害怕他的预言,生怕叶咏乐这次也是一去不回。   “那么你有什么更好的主意?”   “说不上更好。”朱棣沉吟片刻,“我们……去和送子观音说一声,再生个儿子吧?”说完就听到耳边传来可怕的拳风声,几乎条件反射地往旁边避让,一抬手正好接住叶咏乐的拳头。   “只要燕王之位后继有人,留在应天的儿子你就不要了?”叶咏乐双手的手腕都被朱棣抓住,还是一副恨不得扑上去咬他的样子,“再生一个?说得轻巧。不用你十月怀胎,你就觉得他们多一个少一个都无所谓是吧?”   “咏乐,你冷静一点……”朱棣越来越怀念当年柔柔弱弱连鸡都杀不了的比干,就算再怎么发怒,他也能一只手就制住他,不像现在,朱棣要费尽吃奶的力气,才能勉强自保,“我没说不管他们死活。还记得吗?当年殷郊和殷洪被姬发扣留,你也是建议我再生一个儿子,这是你自己想出来的主意。如果我们身边还有一个儿子,那三个臭小子就没有身为人质的意义了,一旦他们出了差池,只会给我一个攻打应天的借口。皇上不敢削我的藩,就是怕我撕破脸干脆大举反旗,只要我们再有一个儿子,让那三个小子从能钳制我的人质变成烫手山芋,皇上肯定会迫不及待地把他们送回来,我们就能一家团聚了。”   叶咏乐终于稍微冷静下来:“那么多孩子,你养得起吗?”   “现在北平富裕祥和,我身为王爷,几个孩子总养得起。”朱棣抱过叶咏乐,让他坐在自己腿上,“再说我们现在的孩子也不算多。”   “当初宁宁出生的时候,你答应我什么了?”叶咏乐回以白眼。   “以后再也不生孩子了。”   “后来呢?”   “后来……后来我恢复了燕王的身份……连个继承爵位的儿子都没有……有些说不过去……就又生了炽儿。”   “炽儿出壳以后,你答应我什么了?”   “我们只要这一儿一女,再也不生了。”   “可是呢?”   “可是接着你又怀上了。打胎太作孽,于是怀上了就生下来……”   “然后每次都是怀上了就生,到现在已经生了七个了!”   “你生完了我也得孵蛋……”   “除了宁宁以外,还有哪个孩子是你孵出来的?”   朱棣自觉理亏,赶紧强词夺理:“你怎么不说你和你的几个前妻都生了多少孩子?别的不说,光是和黑龙就……”   “我和黑龙只生了盘古一个。”叶咏乐打断他,“和妫氏也只生了林坚一个。采薇生的嬗儿根本不是我的种。蕙兰……”   “生了八个。”朱棣终于抓到了把柄,“和我只生了七个。”   “那么再生一个?”   朱棣想了想:“你上辈子和大嫂生了六子二女,这辈子只给我生了三个儿子,我好像有点亏。”   “可是我给你生了四个女儿。”   “女儿算是超额完成了,不过儿子还差三个。”朱棣赶紧递上一张讨好的笑脸,“再生三个儿子,这次真的真的再也不生了。”   “只要儿子?”   朱棣点头:“只要儿子。”女儿不算。   “好。”叶咏乐答应得异常爽快,“今晚把屁股洗干净。”   “又要让我……”朱棣几乎跳起来,“咏乐,你不觉得那种受孕方式不太好吗?你吃力,我也觉得不舒服,不如让我来。”   “你不是要儿子吗?”   朱棣点头,但是没想明白这和两人用什么方式受孕有什么关系。   “你上我生女儿,我上你生儿子,你到现在都没发现吗?”   还有这种事?不过朱棣掐指一算,好像确实如此。   两个人这辈子的第一次是叶咏乐给朱棣做“男宠”,仅此一次,就生了朱智宁;接着两个人一直禁欲到叶咏乐代替徐妙云嫁进燕王府,当时朱棣还没有就藩,生怕叶咏乐生出个龙蛋没法掩饰,就一直是颠鸾倒凤来“避孕”,结果叶咏乐还是生了朱高炽;就藩以后,朱棣要在藩地立威,叶咏乐也就任由他在家里做大家长,生了朱智颖和朱智平;连续生了两个女儿之后,朱棣在房事上越来越索求无度不知收敛,叶咏乐终于火了,叫太上老君打了一副捆仙索,把朱棣绑在床上大行夫权,生了朱高煦和朱高燧;连续生了两个儿子以后,朱棣几乎以为自己下半辈子都要被绑在床上仅仅做个泄欲工具,叶咏乐终于良心发现,允许朱棣反攻,——呸呸呸,朱棣是燕王,叶咏乐是燕王妃,什么时候变成朱棣“反攻”了?——然后生了朱智明。   “三个儿子……”叶咏乐纤长的手指扣着椅子扶手,不怀好意的眼神看得朱棣心里发毛。   “咏乐,我想了想……还是女儿好些。”朱棣咽了口唾沫,“儿子调皮捣蛋,整天弄得脏兮兮的,长大以后争权夺势,都是麻烦。还是女儿好,又乖又听话,等长大了,不好玩了,就找个人嫁了眼不见为净。”   儿子脏兮兮?两个小儿子或许如此,朱高炽可是不论长到什么年纪,都是个干干净净白白胖胖的小肉包,反而是几个女儿……叶咏乐实在是没法昧着良心把家里的几个野丫头和“乖巧”一词联系起来。   叶咏乐深深地叹出一口气:“你觉得我们家的几个丫头嫁得出去吗?”另外几个暂且不提,小时候朱智宁就调皮得像男孩子一样,长大以后更是越来越不像话——女扮男装喝花酒逛青楼,在校场上打得几个校尉颜面扫地,甚至混进军营偷偷跟着朱棣出征,期间和无数男人同吃同住……朱智宁已经快二十四岁了,可是顶着如此斑斑劣迹,整个北平的媒婆都对她闻风丧胆,哪怕顶着郡主的头衔都没人敢娶。更可怕的是朱智颖和朱智平也大有向姐姐看齐的趋势,要把她们嫁出去,只怕比将三个儿子从应天弄回来还难。   “我们辛辛苦苦养大几个女儿容易吗?都是爹娘的心头肉,凭什么让她们去夫家为奴为婢供人差使?”朱棣立刻改变口风,“儿子要是真的回不来,就让女儿招赘,谁娶她们,谁就是以后的燕王。”   “那么你是打算把北平分为四份,还是打算只给一个女儿招赘?”   朱棣就纳闷了。虽然他的几个女儿性格特立独行了一些,可都是万里挑一的美人,怎么就没人肯娶她们呢?朱棣想反驳,就听到院子里传出两只小虎崽的哀嚎。   老虎长起来比人快得多,老虎奶妈的两只小虎崽虽然比朱智宁还小了半岁,变成人后都是人高马大连朱棣都得仰视的壮汉。可是此时两个相貌丑陋的虬髯壮汉可怜巴巴地趴在树上,二虎拽着大虎的衣服,生怕掉下去,而大虎则是声泪俱下地讨饶:“宁宁姐,颖颖妹妹,我们只是一般的虎精,配不上真龙,你们两个就高抬贵手,放过我们吧……”而朱智宁和朱智颖在下面挽袖子,似乎打算爬上树把他们抓下来。   连这么丑的虎精、从小一起长大的奶兄弟被逼婚都不肯娶她们,朱棣还想把女儿嫁给谁?叶咏乐侧过头看朱棣。   算了,还是再生一个儿子吧。朱棣认命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九章 诀   临睡前,叶咏乐去给送子观音上了香,让她再送个孩子过来,就在床上等着朱棣投怀送抱,朱棣却是在浴室里磨磨蹭蹭,半天不肯出来。   朱棣根本就没长那根叫“害羞”的神经,应该不会是临阵脱逃,可别是在浴室里出什么事。两个人都已经年近不惑,体力大大不如年轻的时候,偏偏朱棣总还当自己是十几二十岁的毛头小伙子,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毫无自知之明。叶咏乐怕朱棣泡澡泡得晕倒在澡盆子里,连忙推门进去,果然没听到水声,只看到朱棣的换洗衣服依然搭在屏风上,投下几个凌乱的影子,让人看不清屏风后的情形。   他可别真的淹死在澡盆子里。叶咏乐连忙绕过屏风,看到眼前的情形,差点鼻血飞流直下三千尺——朱棣一*丝*不*挂地半躺在澡盆子旁的软榻上,像女人生孩子一样大张着双腿,用手指扩张自己的后*庭,从叶咏乐的角度正好将他所有的私密处一览无余。   “你怎么进来了?”听到脚步声,朱棣抬头一看,发现是叶咏乐闯进来了,吓得差点从软榻上摔下来,伸手就要去拿衣服,偏偏叶咏乐挡在屏风前面,而且一点也没有让开的意思。   “多少年的老夫老妻了,你身上哪儿我没见过?还不好意思?”朱棣害羞的模样让叶咏乐觉得分外可爱,忍不住想多欺负他一会儿。   “嗯,是啊,也不知道是谁看到多少年的老夫老妻不穿衣服,还能笑成这样。”朱棣百折不挠地要去拿衣服。   “那是因为我的花花美啊。”叶咏乐稍稍让开一些,却是顺势抱住朱棣的腰,不让他靠近屏风,低头吻上他的耳朵,“爱妻年近不惑,依然魅力不减,让为夫见了你就心猿意马,难道不值得骄傲吗?”   “到底谁是夫谁是妻,‘燕王妃’?”朱棣没好气地回以白眼。   “外人面前你是夫我是妻,关起门来我是夫你是妻。”叶咏乐抱着光溜溜的朱棣上下其手,“原来你这么迫不及待。”说完打横抱起朱棣往软榻上一放,就要开始动手。   “谁迫不及待了?”朱棣顶着叶咏乐的胸膛,“还不是你欺人太甚,我只能自己早作准备。”   “说得好像你没有欺负过我一样。”叶咏乐自问只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欺负了我三辈子,都不准我讨回来一些?”   “我怎么欺负你了?”朱棣大呼冤枉。在床上逗叶咏乐叫他“亲亲老公”、逼他自己说“快点用力点”之类,不过是夫妻间常见的调情手段而已,怎么能叫“欺负”?虽然以白鲤腼腆的性格,红莲要他说这样的话,貌似是有些强人所难,可是最多也不过是口头上调戏一下他而已,真的做起来,每次都是事前准备充分、前戏做足以后才进入正题,为了让白鲤同样乐在其中,处处不忘压抑着自己的欲望,结束以后还会帮他把一切都打点好,哪怕是忘了清理自己也不会忘了帮他清理,生怕让他不适。尤其可贵的是红莲对白鲤从一而终,生生世世的每一次交欢都是如此,堪称模范丈夫。可是白鲤每次反攻,都是怎么对红莲的?上床像上战场,来去如风,每次都打了红莲一个措手不及,别说是做前戏,甚至都不给他一个心理准备。还只顾着自己爽快,把红莲当敌人一样往死里折腾,弄得红莲伤痕累累,还净伤在难以启齿的地方。而且每次都是折腾到他自己痛快了就算了事,别说是顾忌一下红莲有没有得到快感,甚至从来不知道要帮红莲善后,害得红莲不是要拖着饱受蹂躏的身体自己去清理,就是第二天得泄得腿软,泄完了还得自己给伤处上药,上药时还得躲着白鲤,免得他觉得自己上药的姿势像是在诱惑他,然后就是伤上加伤……白鲤的每一次反攻,都让红莲觉得自己像是卖身给他的小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干完活就是银货两讫两不相欠,根本没有感情可言,要不是白鲤在其他方面都对红莲好到无话可说,牺牲自己到毫无底线,只怕红莲不是生生世世对他纠缠不休,而是要趁早逃之夭夭了。   “你是在给自己做准备?”叶咏乐饶有兴趣地打量了一下朱棣湿漉漉的下身,越看越觉得那张粉红色的小嘴十分可爱。甬道口已经被朱棣自己扩张过,半开半闭的露出一点嫩肉,像是美人欲拒还迎,让人想做柳下惠也难。   “不自己动手,难道指望你?”朱棣说得颇没好气,“先出去,我准备好了就来。”   “你自己够得着吗?”   “够……”朱棣想逞强,突然发出一声痛呼。   “扭到了吧?”叶咏乐逼着自己的视线从朱棣身下迷人的小嘴移到他的肩膀,一双虎钳一般的手抓上去,三揉两捏就让他扭伤的肌肉放松下来,“和你说了多少次都不听。当初先皇一道圣旨下来,你就得出关在冰天雪地里一待就是几年,这里也是房子大阴气重,腿脚都长年累月地受寒气入侵,不比当年了。你还当你自己是二十多岁?”   “我老了,你能比我年轻多少?”朱棣不服气地拉下叶咏乐,让他一起坐在软榻上,“你看你自己,眼角都长皱纹了。”   “嫌我老?”叶咏乐挑眉。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朱棣把手指CHA进叶咏乐的头发中,让掺杂了几根银丝的头发从指间划过,“你知道吗?当初第一次下凡的时候,你只有头发会随着年龄变白,脸却永远是那么年轻,我有多害怕。你比我年长二十岁,我一天天长大,你却永远不会老。我就怕哪天我变得鸡皮鹤发,你依然是年轻美丽的模样,等到哪天嫌弃我了,就会离开我,回到天上去,抛下我这凡夫俗子,慢慢湮没在滚滚红尘之中……”   “你那时候的力气有哪一点像凡夫俗子了?”叶咏乐也捧过朱棣的脸颊,“我们都一样。在人世那么多年,我也不是‘少白头’了。”   “一样吗?”朱棣苦笑,“我是在人世的时间越久,就越像凡夫俗子,偏偏你每一世都留不到白头,就匆匆忙忙弃我而去。这辈子我终于有机会发现了,你也会老,会和我一起变得满脸皱纹,一起变得白发苍苍,一起变得齿摇发秃。能和你一起变老真好。以后等我们腿脚不便了,依然有彼此可以互相搀扶着一起出去散步;弯不下腰了,还有对方可以帮忙剪脚趾甲;变老变丑了,偶尔发发臭脾气,依然有人把自己当宝贝一样哄着;等活到寿终正寝,被儿孙埋在一个棺材里,继续长相厮守……”朱棣越凑越近。   “或许趁着我们还没老到那样的时候,还能一起做些爱做的事。”叶咏乐干脆吻上朱棣的嘴唇,抱起他放在自己身上,让他保持双腿大张的姿势,灵巧的手指顺着饱满的臀沟探入身后的蜜*穴。   “唔……”感觉到异物侵入,朱棣发出一声难耐的闷哼。   温暖湿润的甬道紧紧咬住叶咏乐的手指,条件反射地收缩,想把异物排出去,却不知这在对方看来像是一份邀请。叶咏乐觉得下腹的欲*火立刻烧了起来,烧得他头脑中那根名为“理智”的弦摇摇欲断:“这样算好了吗?”   “早着呢。”朱棣咬牙忍住异物在体内的不适感,“现在才一根手指而已。以你的尺寸,至少要有三根手指在里面畅行无阻,我才不用在床上躺一个月。”   “三根手指塞得进去吗?”一根手指都被朱棣夹得紧紧的,叶咏乐都怀疑怎么能在不伤到他的情况下塞进第二根手指。   “塞不进去,你就打算硬捅进去?”叶咏乐在朱棣体内毫无章法地乱捣,朱棣反而被他弄得越来越紧张,后面的小嘴怎么都张不开。   “可是我忍不住了。”   为了在接下来的一个月不至于每一次大解都变成酷刑,朱棣不得不自己动手,撩起叶咏乐的衣摆,褪下已经被顶成小帐篷的裤子,摸出一个涨得青筋暴起的东西,和自己尚且疲软的欲望握在一起上下滑动。   常年握剑的手上带着薄茧,粗糙的质感划过敏感的嫩肉,带来的感觉分外刺激。朱棣的技巧也十分高明,粗糙的手掌从下面沉甸甸的小球到粗壮的柱身每一寸每一分都不放过,还不时用指甲搔刮顶端敏感的小孔。叶咏乐一开始还有心思帮朱棣做准备工作,但在朱棣熟稔的抚弄下,很快就丢盔弃甲溃不成军,而朱棣的“小棣棣”还是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你……”看到“小棣棣”上沾了自己的精华,依然神采奕奕,叶咏乐有些羞赧,却怎么也说不下去。   “我不是比你厉害,只是习惯了而已。”朱棣俯下身,与叶咏乐吻得难分难舍,“多少次,你都先我而去,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扔在人世。每一个没有你的夜晚,我都是这么过来的。”   “花花……”   “小傻鱼,我承受不住再一次失去你了。”朱棣把叶咏乐整个人扑倒在软榻上,却不似往日在床上充满征服欲,只有被主人抛弃的小狗一样的可怜相,“这辈子我们终于结为连理,我不求你三从四德,不求你言听计从,不求你再为我牺牲什么,只求你别再抛下我,我承受不起……”   叶咏乐抬起头,擦去朱棣眼角的泪,就着那咸涩的液体用力掰开朱棣的臀瓣,狠狠地刺进去。   “啊!”后*庭一下子被填满,朱棣发出一声惊呼,满脸的泪不知是因为疼痛还是因为满足。   “很痛吗?”叶咏乐没有再进一步的动作,“我还是伤到你了。”   “不,别对我那么温柔,就好像我们再也见不到面了一样。”朱棣捧住叶咏乐的脸,咸湿的泪水随着亲吻流入彼此口中,“来吧,狠狠地占有我,在我身上留下你的印记,让我感觉到你确确实实在我身边,这辈子不会又是一场没有你陪伴的噩梦……”   “有我那两个大儿子在,我死不了。”   “你果然是……”   叶咏乐狠狠地用力一顶,让朱棣后面的话都化为一声惨叫,热情的吻如同狂风暴雨,让他的嘴除了呻*吟以外再也发不出同样的声音,在狭窄的甬道里疯狂出入的欲望让朱棣的身体像风暴中的小船,一次次攀上欲望的高峰又重重落下,直到人事不省。   激情过后,叶咏乐破天荒地给朱棣清理了一下,把他安顿在柔软的床铺,自己躺在他身边,轻轻按着肚子。   从今天开始,他的肚子里就又要有一个小生命了,不论生过多少孩子,这种感觉总是那么的不可思议。朱棣也总是孩子气。叶咏乐怀上朱智宁的时候,提出要和朱棣分房睡,朱棣推脱家里的房子没那么大,天天抱着他的肚子和孩子说话。后来发现叶咏乐生下来的不过是个没有意识的龙蛋,朱棣却依然习惯不改,每次叶咏乐怀孕,他都要抱着他隆起的肚子呢喃“宝宝,我是你爹爹,能听到我说话吗?”好像指望里面那个连蛋白、蛋黄都还没有形成的胚胎会给他回应一样。   “花花,我去救我们的儿子了。”叶咏乐俯身在朱棣脸上印下一个吻,“别为我担心。算上这个,我还欠你两个儿子,一定还。”   第二天醒来,朱棣毫不意外地看到人去床空,之后没过几天,就从应天传来消息,说是皇上文成武德,恩泽四方,故天降祥瑞,遣一白龙伴驾,侍奉皇上。   看到一条活生生的龙,朱允炆该把叶咏乐当菩萨供着了,从此以后他可以随意出入皇宫打探三个儿子的消息,断然不会有人敢伤害他,一旦事情了结,他也能想走就走,没人敢阻拦。朱棣想了想,也往应天送了个信。   *****   “四皇叔还真是急性子。燕王妃有喜,还连肚子都看不出来,就认定是男胎,要朕封郡王,还连名字都起好了,叫朱高燨,朕又多一个堂弟了。”朱允炆颇没好气地把一封奏折往前面的御案上一扔,“四皇叔不是病了么?四皇婶不是常年随夫征战,早已伤了身子不能生育了吗?怎么又弄出个四郡王?徐辉祖,关于这事,燕王妃在家书里是怎么说的?”   “臣……不曾收到……燕王妃家书。”徐辉祖跪在朱允炆面前,汗如雨下。   “不曾?”朱允炆的手指轮流抬起又落到御案上,“朕年纪虽小,可是也听说过徐老将军治家有方,兄弟姐妹感情极好。虽然徐老将军已经不在了,代王妃和安王妃不论生过多少孩子,有了身孕这么大的事,总会写封信回娘家告诉徐老夫人。燕王妃和你年纪最近,兄妹关系应该更亲密,怎么会连这么大的事都不说?”   “臣……”徐辉祖支支吾吾。   “徐都督,你的几个妹妹都是朕的婶婶,论辈分朕该叫你一声姻叔叔,可惜朝堂不是论资排辈的地方,朕是君,你是臣。欺君之罪有多严重,不用朕教你吧?”朱允炆的声音越来越冷,“或者……你觉得你的大妹夫比朕更适合坐这把龙椅?”   “臣不敢!”君为重,亲为轻,既然朱允炆是朱元璋指定的储君,就是徐辉祖效忠的对象,没有第二个选择。更不用说上天都派下神龙伴驾,承认了朱允炆是真龙天子,徐辉祖一个凡人哪里敢质疑天意?徐辉祖闻言连连叩头,吓得连眼睛都不敢抬,生怕盘踞在朱允炆身边的巨龙对他怒目而视,甚至都不敢用余光偷偷地瞟一眼,因此没发现那头龙只是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   “既然知道那就快说!”朱允炆一巴掌拍在椅子扶手上。   “臣……”徐辉祖咬咬牙,“臣请皇上恕先父欺君之罪。”   “徐老将军人都不在了,朕怎么追究?”朱允炆调整了一下坐姿,“有什么话,但说无妨。”   “是。”徐辉祖的腰弯得更低了一些,“先皇在世时,将舍妹妙云指婚给燕王,燕王却迷上了一个男宠,屡次抗旨不成,最后带着那个男宠私奔……”   “这事朕知道。”当年朱棣逃婚之事闹得整个应天沸沸扬扬,朱允炆还因此差点被朱标过继给朱棣,所以即使事情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了,他依然印象深刻。幸亏后来朱棣乖乖地娶了徐妙云,有了自己的孩子,不然要让朱允炆面对朱智宁那样的妹妹……朱允炆自认没有朱高炽的涵养功夫。   “燕王逃婚,先父怕他一去不回,耽搁了妙云的终身,就把妙云偷偷地另嫁他人。”   “哦?”朱允炆来了点兴趣。   “后来先皇后找回燕王,先皇要给燕王和妙云完婚,妙云却已为人妇,还身怀六甲,没法再嫁,所以……”徐辉祖咬了咬牙,还是决定把徐增寿的罪行往自己身上揽,“所以臣给先父出了个馊主意,找到当初与燕王私奔的男宠,让他男扮女装替妙云嫁进燕王府,以隐瞒欺君之事。”   朱允炆呆住了。   “此事全是臣与先父一手安排,徐家其他人并不知情。”徐辉祖重重叩首,“臣自知欺君之罪无可饶恕,不敢求皇上法外开恩,但求皇上看到先父身为开国功臣,曾立下汗马功劳,饶过徐氏九族。”   “你说……现在的燕王妃……是个男人?”朱允炆好不容易才找回舌头,“那……他们那么多孩子……”   徐辉祖战战兢兢地跪在地上,生怕下一刻朱允炆就会让人把他拖下去凌迟处死,不料朱允炆却是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   “燕王妃是个男人,那么多孩子原来没有一个是他亲生的。可怜我那四皇叔一世英名,居然无后。”朱允炆笑得前仰后合,乐不可支,“找个男人嫁给我四皇叔是你想出来的?你这功劳比徐老将军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啊。赏!朕一定要好好地赏你!”   他这是气疯了说反话,还是真疯了?徐辉祖悄悄地抬起眼睛打量朱允炆。   朱允炆笑了好一会儿,才惊觉失态,连忙手忙脚乱地端回皇帝的架子,“来人,传朕旨意。燕王妃叶氏对燕王情深意重,男扮女装隐瞒身份多年,辅佐燕王治理藩国,更为大明国立下赫赫战功,却不居功自傲,还收养阵亡将士遗孤为儿女,视如己出,堪称诸王妃典范,封一品诰命夫人。”   封个男人为“诰命‘夫人’”?徐辉祖目瞪口呆,确信朱允炆是真的疯了。   “至于留在应天的燕王世子与两位郡王……”朱允炆想了想,“百善孝为先,既然燕王病了,就让他们回去侍奉吧,也好让四皇叔别总记挂着世子和两位郡王,不能安心养病。”   “皇上,万万不可!”徐辉祖急了,“燕王世子和三郡王可能是燕王收养的,可是二郡王恐怕……臣以为还是留下他为妥。”看朱高煦的长相,说他不是朱棣的儿子,没人会相信。更令人担心的是朱高煦和朱棣一样勇猛无畏,甚至比朱棣还多了一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莽劲,在战场上只怕比懂得老谋深算的朱棣更难对付。既然不是亲生的孩子,朱高炽和朱高燧是死是活根本无关紧要,而且一个文人一个小孩就算回到朱棣身边,也掀不起多大的风浪,放回去反而还是卖了朱棣一个人情,让他更加找不到举兵篡位的借口,可以让朱允炆有足够的时间滴水穿石一点一点地削藩,而不必担心惹毛朱棣。但如果把朱高煦放回去,不仅仅是少了一个让朱棣投鼠忌器的质子,更是送了一柄尖刀到朱棣手中,让他如虎添翼,到时候朱棣没有了举兵篡位的后顾之忧,朱允炆的地位将更加岌岌可危。   “燕王妃是个男人,不可能为燕王诞下子嗣,朱高煦不过是个凑巧长得像四皇叔的孤儿而已,不然燕王世子不会是朱高炽。”更不用说朱允炆已经在圣旨里说朱棣的三个儿子都是养子,朱高煦不是也得是。“让他们都回去吧。”既然都是养子,死了也是不痛不痒,扣留他们做人质根本毫无意义,相反要是他们在应天出了什么事,就是朱允炆落在朱棣手里的把柄,到时候朱棣就有了冠冕堂皇的借口攻打应天。这些烫手山芋还是早点送走比较太平,一个都不能留。   听到朱允炆要把三个儿子全部送走,盘踞在朱允炆脚下的白龙偷偷地松了一口气。   徐辉祖总觉得朱允炆的做法有些不妥,不过想不出到底不妥在哪里,只能悄然告退。   徐辉祖一走,朱允炆立刻扑到白龙身上欢呼:“神龙,你听到了吗?燕王无后,原来朕的心腹大患从来就不存在。神龙,你果然是上天派来帮朕的,只要有你在,朕就再也不用担心皇位不稳了。”   白龙舔了舔朱允炆的脸,轻轻拱开他,护住自己的肚子。朱棣放出燕王妃怀孕的消息,是给叶咏乐一个期限,不论能不能救回在应天的三个儿子,一年以内必须回来。幸好徐辉祖是个守不住秘密的直肠子,歪打正着正中朱允炆下怀,他很快就能和儿子们一起回去了,而且捅破了燕王妃是男人的秘密,以后朱允炆再也不会对他们存有戒心,皆大欢喜。   不过朱棣还真是急性子,已经连小儿子的名字都想好了。叫朱高燨?名字笔画那么多,他以后学写字时该哭了吧?白龙把头搁在肚子上,轻轻哼着摇篮曲。听说朱高炽在应天娶了妻,而且妻子张佩瑶也有了身孕,明年就是双喜临门了。白龙闭上眼睛,给肚子里的孩子唱摇篮曲,憧憬带着孩子们平安回去、一年后家中再添新丁的幸福生活,全然忘了肚子里的孩子还只是个胚胎,连蛋都不是。   作者有话要说:  被发整改通知了呀……话说262那么H都没被发黄牌,这一章居然被发黄牌了。 ☆、第五十章 殇   提心吊胆地在应天待了大半年,终于获准回家,朱高煦不等哥哥进宫去向皇帝道个别,就偷了徐辉祖的几匹好马,带着两位兄弟和嫂嫂连夜出城直奔北平,好像生怕走得晚了,朱允炆会突然改变主意再把他们抓回来一样。   “外甥”不辞而别,徐辉祖觉得自己这个做“舅舅”的难辞其咎,只能入宫来替他们向皇帝请罪,朱允炆却是哈哈一笑:“君无戏言,朕既然说了放他们回去,就断然不会反悔。追上去叫他们悠着点走,世子妃怀着孩子,经不起颠簸。”想了一想,又赶紧叫住人,“算了,别追了,可别真的把世子妃肚子里的孩子吓出个好歹来。这可是四皇叔的‘长孙’,万一磕了碰了,朕赔不起。”朱允炆特意重咬“长孙”二字,想起一直被他视作心腹大患的朱棣居然无后,根本对他没有任何威胁,就忍不住又想笑。   张佩瑶肚子里的孩子该有六个月了,不久就要生了吧?白龙也挺高兴。孩子长起来真快,朱高炽自己像个小肉包子一样躺在摇篮里滚来滚去,还好像是昨天的事一样,一转眼自己都要做爹了。算起来这个孙子还会比朱高燨早生几个月。侄子比叔叔还年长,以后两个孩子碰在一起该热闹了。两个奶娃娃一左一右抱着朱棣的脖子,一个叫“爹爹”一个叫“爷爷”,这场景想起来都让人发噱。白龙伏在朱允炆脚边,拱了拱尚且平坦的肚子,打算等北平传来三个孩子安然到达的消息,就也一起回去,从此一家团圆,享尽天伦之乐。   徐辉祖却不敢像朱允炆一样乐观。虽然朱允炆的决定怎么看都是合情合理,可是不知为什么,就这么把朱高煦放回去,徐辉祖总觉得心里七上八下。   从朱允炆面前告退,徐辉祖光顾着想心事,没看路,走出御书房没多久便撞到了人。   听到“哎哟”一声,徐辉祖总算回过神来,赶紧扶住对方,才发现撞到的是黄子澄:“黄太傅?”   黄子澄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徐都督,燕王世子可曾进宫来向皇上告辞?趁他们还没走……”   “他们已经走了。”   “啊?”黄子澄大惊失色,“哎呀……”   徐辉祖看看四下没人,将黄子澄拉到墙角:“黄太傅也觉得放他们回去不妥?”   “别人倒是无所谓,二郡王肯定是燕王的亲生儿子,还是一员猛将,放他一起回去,绝对是大大的不妥。只是皇上已经出言放他们回去,若是出尔反尔,只怕反而是逼反诸王。”黄子澄想了想,突然灵光乍现,“徐都督,既然燕王妃并不是你的亲妹妹,你可愿为皇上牺牲一切?”   “那是自然。”   “如此甚好。”黄子澄示意徐辉祖附耳过来,在他耳边如此这般了一番。   “啊?”徐辉祖吓了一跳。   黄子澄以为他担心的是“抗旨”:“徐都督放心,只要这事做得干净利落,保证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再不会有其他人知道。”   “可是……”   “皇上年幼,没有防人之心,可是你我能坐视不理吗?”   “可他们已经走了有一会儿了,还追得上吗?”   “燕王世子本就不擅骑马,世子妃又有身孕,他们必定是坐马车,走不快。我这里有令牌,可以调动锦衣卫,你要是赶紧去,还来得及部署。”见徐辉祖还在犹豫,黄子澄又催了一句,“等你走后,我自会去向皇上请罪,绝不会连累你。”   徐辉祖咬了咬牙,终于拿了令牌而去。   黄子澄目送徐辉祖的背影消失在视野中,长长地舒出一口气。孔曰成仁,孟曰取义,读书人最讲究的便是仁义二字,可黄子澄不仅坐视一个外姓人谋朝篡位,还要为了让他坐稳皇位而杀人,莫说是死后无颜面对对他信任有加的朱元璋,活着都没脸面对齐泰、方孝孺等真正的大儒。可是谁让这个外姓人是他的儿子?人都是自私的,黄子澄很快就找到为自己开脱的借口——天下本就是无主的天下,姓过刘,姓过李,姓过赵,甚至连蒙古蛮子都在中原的皇位上坐过,就连本朝的朱皇帝在做皇帝以前,也不过是个目不识丁的泥腿子,黄子澄好歹出身书香门第,凭什么现在的天下就不能姓黄?朱允炆不仅是黄子澄的儿子,也是朱元璋亲自册封的皇储、举行过登基大典的皇帝,黄子澄忠于他,并不算违背了读书人的原则。至于他的做法……以朱允炆的心狠手辣,想来不会以为忤。   黄子澄不再急着去见朱允炆,找了个不碍眼的地方等了一会儿,等到确信徐辉祖已经跑出去追不回来,才去御书房求见。   黄子澄这时候进宫面圣,朱允炆还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事,不料黄子澄一上来就行三跪九叩的大礼:“臣私调锦衣卫,罪该万死,请皇上惩处。”   忌惮朱棣的心结解开了,还甩掉了一行烫手山芋,朱允炆心情格外好,只是挥退随侍,言语间也多了几分调侃:“爹,我们是父子,这点小事,不如此介怀。是家里的小妾跟人私奔了,还是老家的叔伯被人欺负了?”   “臣,私调锦衣卫……截杀燕王世子一行。”   “什么?”朱允炆忍不住惊叫,听到的惊叫声却不像是他自己的声音。   房里除了朱允炆和黄子澄以外,就只有白龙,而白龙不过是头有灵性一点的畜生而已,能听懂人话,但是不会说。朱允炆只当是自己惊讶过度,声音有些变调,清了清嗓子,还想问,只见身边的白龙突然变成人形,上前两步一把掐住黄子澄的脖子把他提起来:“你刚才说什么?”   黄子澄先前跪在地上,没看到白龙变人,虽然被突然出现的人吓了一跳,转念一想,只当他是保护朱允炆的暗卫:“皇上心地仁厚,以致放虎归山,臣无法坐视皇上酿成大错,让徐辉祖徐都督率锦衣卫一路跟随,在燕王世子一行下榻的驿站纵火。他们已经离开应天,只要将现场伪装成意外失火,就可以保证二郡王回不到北平,燕王也绝找不到借口为难皇上……”   他居然说要纵火烧死他的孩子,还有未出世的孙子。黄子澄说得越多,叶咏乐捏在他脖子上的手就越紧,恨不得当场就掐死他。不过当务之急是去救孩子们。叶咏乐逼着自己冷静下来:“徐辉祖走了多久了?”   “应该已经到了应天城外。”黄子澄的脸已经开始发紫,“追不上了……”   他的龙会变成人?朱允炆目瞪口呆:“神龙……”   叶咏乐看都不看朱允炆一眼,扔开黄子澄,变回龙形腾空而起,不过一眨眼的功夫,就成了天边的一个白点。   *****   从哥哥订婚的时候起,朱高煦就很讨厌张佩瑶,洞房花烛夜小两口在新房里恩爱,朱高煦在外面诅咒新嫂嫂被哥哥蔚为壮观的庞大身躯活活压死,想不到这贱人倒是命大,不但安然无恙,还弄出个孩子来。朱高煦就知道张佩瑶是个害人精,如果没有她,他们兄弟三人连夜骑马,用不了多久就能到北平了,可她仗着肚子里有了个小害人精,非要坐马车,一路耽搁行程不算,还偏偏撞上客栈走水。   可能是客栈太旧了,着起火来一发不可收拾,等朱高煦从睡梦中惊醒,拖着还在迷迷糊糊的朱高燧去找朱高炽,却见他的房间已经被火海包围,里面不断传出张佩瑶的惊叫声。   朱高煦一脚踹开木门:“哥!”   “我没事。”朱高炽拿沾了水的帕子给张佩瑶捂着,“想想办法怎么出去。”   “大哥,你自己不是水龙吗?”朱高燧看了看周围,“事态紧急,顾不了那么多了,先回去再说。”   “我什么法力都没有。”朱高炽看了看几乎被烟熏晕过去的张佩瑶,“先想办法出去。”   “楼梯被烧了,我们下不去。”龙大多司水,朱高煦会喷火,还曾为此洋洋得意,现在看来,喷火真是天底下最没用的本事,他倒宁愿自己是条普普通通的水龙,此时可以在火海中冲出一条生路。   “二哥,把墙壁烧了。”朱高燧拉朱高煦的衣服,“在墙上烧一个洞,我们好跳出去。”   “我们可以跳出去,大哥和嫂嫂怎么办?”客房在三楼,朱高煦和朱高燧跳下去都未必能保证自己的周全,更别说带着完全不会武功的朱高炽和一个孕妇,“而且我喷的是三味真火,一旦点上去,火势只会更加厉害,别人想救我们都救不了。”   “而且万一烧错了墙……”朱高炽抬起头。   朱高煦顺着他的视线看去,看到火舌已经顺着柱子爬上房梁,上面很快就传来不堪重负的吱嘎声,横梁失去了支撑,正向着朱高炽和张佩瑶倒来。   “大哥小心!”朱高煦来不及多想,化出龙形,把朱高炽、朱高燧和张佩瑶护在身下,想着自己的纯火体质或许比他们更耐烧,直听得头顶上一片哗啦声,却没有预料中的灼热落下来,只有朱高燧惊喜的声音:“娘!”   客栈的屋顶整个儿地没了,露出晴朗的星空,一头白龙扒在墙头:“都没事吧?”   “没事。”朱高炽看了看好不容易醒过来的张佩瑶,“瑶儿,这是我娘。”   白龙努力笑了笑:“第一次见面,我身上没法带见面礼,等回到北平,问你公爹一起要吧。”   张佩瑶两眼一翻,直接晕了过去。   “真没用。”朱高煦嗤笑,打算以后天天变出龙形来吓唬嫂嫂。   白龙用身体在客栈上架出一条生路,让三个孩子从他身上爬出去。朱高煦先爬,去上面接应嫂嫂和朱高炽,回头却看到黑暗中星星点点的火把,照亮无数对准他们的箭头,闪着刺眼的光,一时怒从心起,变出龙形便要扑下去:“狗贼,竟敢害我们!”   原本看到朱高煦要从白龙身上爬出来,围着客栈的锦衣卫立刻拿出弓箭,打算不等他靠近就射杀,不料朱高煦突然变成一条血红色的龙。不少人在惊慌之下松了手,箭羽立刻如飞蝗一般射向红龙。红龙不躲不闪,张开血盆大口,喷出三味真火,要将箭羽连同射箭的人一起烧成灰烬。   “高煦!”白龙咬住红龙,把他拽回来。他让几个孩子从自己身上爬出去,就是怕他们暴露龙子的身份,想不到朱高煦这么冲动。白龙还想隐瞒几个孩子的身份,转身时没注意到有几支箭后劲太足,穿过火焰时木头箭身化为灰烬,金属箭头还在往前飞,因为白龙的一转身,原本瞄准朱高煦的箭全都射入他的体内,伤口的剧痛让白龙爪子一松,从客栈墙头滑下去。   “娘!”朱高燧也变出龙形,想去接白龙。   箭头上有剧毒。白龙看了看周围,看不到隐藏在黑暗中的人,只看到闪着森冷寒光的箭头和利刃,回头大喊:“别管暴露不暴露了,赶紧走!”   一白一红一黑三条小龙从客栈里飞出去,大白龙回过头扑向包围客栈的锦衣卫。朱允炆匆匆赶来时,只见客栈已经被烧成一片废墟,白龙浑身浴血,身上CHA满了断箭残刀,还在与残存的锦衣卫搏斗。   “神龙!”朱允炆不顾徐辉祖的阻拦,要去看白龙的伤势,“这是怎么了?到底出了什么事?”   徐辉祖也说不清楚到底是什么事,一松手,朱允炆就跑到了白龙身边。万幸与锦衣卫的搏斗让毒素在白龙体内扩散得更快,白龙雪白的鳞片隐隐泛出黑紫色,已经奄奄一息,没法再伤害朱允炆。   “神龙。”朱允炆抱住白龙的嘴,“神龙,你怎么了?到底出了什么事?”   “他们都走了。”白龙费尽力气才抬起眼,“亏得我和你四皇叔对你如此信任有加,你却扣留我们的孩子来威胁我们。现在他们都走了,你一头龙都没有了。”   “谁说我没有?”朱允炆揪住白龙脖子上的毛,“你是朕的龙,是上天派来辅佐朕的龙。”   “一头死去的龙吗?”感觉到毒素在体内扩散,叶咏乐用尽最后的力气变回人形,“真‘龙’天子,你的龙呢?”   “你是我的龙!”朱允炆疯了一样摇晃叶咏乐,“给朕变回去!变回去!”   不论朱允炆如何摇晃踢打,眼前黑曜石一样的眼睛已经失去神采,只有唇边的一抹嘲笑永远定格在他脸上。   他竟敢嘲笑他!连死了都在嘲笑他不是真正的天子,所以连条龙都没有。朱允炆终于失去理智,拿过徐辉祖的剑,往叶咏乐身上乱砍,似乎只要他看不出人形,就可以掩盖他这个谋朝篡位的异姓天子没有真龙相伴的事实。客栈的火还在劈劈啪啪地烧着,围在周围的锦衣卫一声不吭,只有朱允炆费力地挥着剑,飞溅的鲜血染红他原本俊秀的脸,直到叶咏乐的尸体变成一滩肉泥,朱允炆才恢复理智,发现碎肉中有一个黄澄澄圆滚滚的东西。   *****   三条龙突然出现在北平上空,而且直飞燕王府,燕王府中的侍卫、侍婢更是亲眼看到龙变成世子和郡王。燕王的孩子是真龙,他果然才是真龙天子,谣言传得整个北平沸沸扬扬,朱棣却听而不闻。孩子们说叶咏乐留下给他们断后了,应该很快就会回来,可是半个月后,叶咏乐依然没有现身,应天倒是派来了一个使者。   “皇上听闻燕王身体抱恙,故遣臣送来仙丹,助燕王恢复健康。”使臣送上一个精美的盒子,里面是一个鸡蛋黄一样的东西,但是颜色更偏向于金黄,上面还隐隐泛着乳白色的光晕。   “皇上有心了。”朱棣心不在焉,只是示意身边的人收下。   “燕王,皇上费尽千辛万苦才寻来此仙丹,燕王殿下不吃吗?”   见使者大有非要亲眼看着朱棣把那个小东西吃下去才肯走的意味,朱棣看都不看,便把那个小东西塞进嘴里:“这是什么?吃起来有点像鸡蛋。”反正家里有扁鹊在,朱棣倒不怕朱允炆下毒,只想快点把使者打发走,他好想办法去应天打听叶咏乐的下落。   “是龙蛋。”   “龙蛋?这么小?”朱棣自己就生了七条龙了,别人没见过,他可亲眼见过不止一枚龙蛋,这种仿冒的“龙蛋”只能骗骗外行人。朱棣发出一声嗤笑,转念一想,突然大惊失色:“你说这是什么?”   “是龙蛋。”使者面不改色,“只是是流产出来的龙蛋。”   这是龙蛋,是叶咏乐肚子里的龙蛋,他的小儿子朱高爔。朱允炆居然让朱棣吃了他自己的儿子!朱棣张嘴欲呕,却怎么也吐不出来。   使者被现出龙形的朱智宁撕成两半,随即被朱高煦一把火烧得连灰都不剩,可是什么都改变不了朱棣吃了自己的亲骨肉的事实。   “爹!”龙蛋被人送回来,叶咏乐肯定是凶多吉少了,朱高炽也吓了一跳,但是更要紧的是现在朱棣不能倒下。朱高炽要去扶朱棣,却被朱棣一把推开。   朱棣顾不上什么朝廷使臣,直奔北平最大的三清观,把所有人都关在门外,几乎要将神龛里的三清像抓下来:“咏乐怎么了?他死了吗?你们为什么不救他?”   “父神自然是回到了天上,在他该在的地方。”元始天尊和灵宝天尊傲慢地俯视朱棣,“既然你没有本事保护他,你觉得我们还会坐视父神和一个妖怪在一起吗?”   “他是神,我是妖,所以我不配和他在一起?”朱棣突然神经质地大笑起来,“好,好,好,坐视父亲被杀,你们就配做他的儿子?回答我!”   三清像变回没有生命的泥塑,哪怕朱棣爬上供桌,把它们从神龛里面摔出来,也不屑多理睬一个卑微的妖怪。   朱高炽带着人追在朱棣后面赶来,听道士说朱棣把自己关在大殿里,接着又听到里面不断发出骇人的声音,连忙让人撞开门,只见泥塑的三清像碎了一地,朱棣在满地碎片中又哭又笑。   *****   燕王疯了。   整个北平都在风传皇帝残暴无道。燕王和燕王妃不仅戍守边关,更是为治理北平不知花了多少心血,丰功伟绩换来的结果却是遭到皇帝嫉恨,生生逼死了亲婶婶,逼疯了亲叔叔。昔年英明神武的燕王不见了,只剩一个疯子在大街上乱跑,常常夺人的酒食,说话颠三倒四的,有时候竟然干脆躺倒在大街上,一天一天地醒不过来。北平百姓皆唏嘘燕王家门不幸,担心朝廷会不会以此大做文章,换一个燕王来,以后的日子还不知道会变得怎么样。   整个北平甚至整个大明国天翻地覆的时候,在大庆寿寺“闭关”的道衍和尚还是和往常一样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吃完了去厕所拿佛经当草纸擦屁*股,即使听到佛龛后暗门开启的声音,都懒得抬一抬头。   “爹。”见道衍没反应,朱高炽转头叫了一声。   朱棣艰难地从朱高炽身边挤过去,轻巧跃下供桌,坐到道衍对面:“老和尚别来无恙。”言语神态间全无半点疯癫之状。   “燕王别来无恙。”道衍也全无半点惊异之色,好像朱棣每天都陪朱高炽来给他送饭一样,“我的话都应验了?”   “应验了一半。”朱棣夺过道衍手中的小酒坛,往自己嘴里灌。   “若不是为了应验另一半,你也不会来了。”道衍呵呵直笑,毫不顾忌地拿过酒坛,和朱棣你一口我一口地对饮,好像自己是应邀在燕王府受了将近二十年老吃好喝的上宾之礼,而不是作为“住持”在大庆寿寺遭到软禁至今。   “朱允炆为了他的皇位,害得咏乐惨死。既然他把皇位看得如此重要,不惜毁了我心中挚爱,我就也要把他最看重的东西毁了!”朱棣重重地放下酒坛,“道衍,这顶‘白帽子’,你还肯给本王吗?”   道衍闻言哈哈大笑:“我若是不想,你以为小小的北平困得住我吗?”   “你活在世上,就是为了让我登上皇位?”朱棣发出一声冷哼,“你这满心杀戮的酒肉和尚会下地狱的。”   朱棣以为道衍会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之类的诡辩,不料他语出更加惊人。   “若不是为了出人头地,鬼才会去做这狗屁的和尚。”面相凶恶的老和尚把剩下的酒狠狠地倒进喉咙,咧嘴而笑,露出一口森森白牙,“我不是什么道衍和尚,我是天下第一谋臣姚广孝!”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一章 篡   果然能不能做皇帝是天注定的,朱允炆这个外姓人就算顶着朱元璋嫡孙的身份,最后也还是必须把皇位还给朱元璋真正的儿子吗?   朱棣“发疯”之后没多久,便和朝廷正式撕破脸,诛杀朱允炆安排在他身边的眼线张昺、谢贵,并命燕府护卫指挥张玉、朱能率兵乘夜攻夺北平九门,遂据北平,后以尊祖训、诛“奸臣”齐泰、黄子澄,为国“靖难”为名,誓师出征。   北平本就是朱棣的地盘,守军都是和朱棣一起在战场上同生死共患难过的同僚,朱高煦更是干脆大摇大摆地以龙形跟在朱棣身边,让所有人都能看到谁才是有真龙相伴的天子,燕军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便先后下通州、蓟州、怀柔等城。   万幸朱元璋有先见之明,虽然在登基后大肆诛杀功臣,却留下了擅守不擅攻的耿炳文替朱允炆戍卫应天。如今朱棣谋反,朱允炆把宝全都押在耿炳文身上,封他为大将军,率师三十万伐燕。可是真的到了战场上,事实证明徐辉祖的话是对的——绝对不能把朱高煦放回去。耿炳文的先锋军抵达雄县,为燕军所袭,九千人全部战死。后来大军到真定,耿炳文好不容易找到自己熟悉的战场,想依城而战,不料朱高煦现出龙形爬上墙头,守军即使没被一条活生生的龙吓死,也被他的三味真火活活烧死,耿大将军输得一败涂地。   幸好朱棣和朱高煦都出征在外,守卫北平的只有朱高炽。这黑心肉包子纵然城府似海,也是个连马都不会骑的文弱书生,而战场根本不是光靠心眼就能取胜的地方,如今要拖住朱棣的脚步,唯有围魏救赵,攻打他的大后方。朱允炆恼恨耿炳文不堪一击,以勋戚李景隆代耿炳文,调兵五十万伐燕,筑垒九门,围攻北平,不想战场也是个谋略比武功更重要的地方。时值十月寒冬,朱高炽利用北平寒冷的天气,指挥全城的男女老少往城墙上浇水,把整个北平城冻成一个大冰坨子,爬也爬不上,攻也攻不破。双方陷入胶着状态,李景隆在外面顶着风雪挨饿受冻,朱高炽在里面捧着暖炉喝茶看书,直到朱棣率军回来。而朱高炽在北平看着李景隆在冰冻的城墙上白费力气的时候,朱棣挟持宁王朱权的妻妾世子,把他一起拖下水,朵颜三卫尽归旗下,从大宁返回后于郑灞大破李景隆军。   朱棣步步紧逼,朱允炆无可奈何,只能罢免兵部尚书齐泰、太常寺卿黄子澄,让朱棣找不到继续兴兵的借口。可是指齐泰、黄子澄为佞臣只是借口,朱棣的目标从一开始就不是他们,怎么会因为这点小事而罢休?建文二年四月,双方又战于白沟河,李景隆再次战败,燕师乘胜围攻济南。万幸有山东参政铁铉固守济南,以逸待劳,燕师久攻不下,败还。九月,朝廷升铉为山东市政使,改命盛庸代李景隆。十二月,盛庸率师与燕军会战于东昌,燕师大败,主将张玉战死。   战场上的风向总算稍微缓转过来,朱允炆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于建文三年恢复齐泰、黄子澄的职位,没想到朱棣的那几次败绩是朱允炆的回光返照。二月,燕师再度南下,三月败盛庸于滹沱河,再败吴杰等于藁城。朱允炆以放逐齐、黄为名,使其外出募师勤王,不料年底就有内臣自京师告密,说应天空虚可图。朱棣于建文四年正月率师南下,四月连破何福、平安师,五月克泗州、扬州。朱允炆无奈之下遣庆成郡主至燕师,乞割地求和,可惜朱棣从头到尾想要的只有朱允炆的命。   所谓兵败如山倒,不少朝臣见燕军气势汹汹,朝廷节节败退,便临阵倒戈,免得朱允炆气数尽时拉他们一起陪葬。建文四年六月,江防都督陈瑄以舟师降燕,燕师渡江,下镇江,直逼应天,谷王朱橞与李景隆开金川门降燕,应天城彻底沦陷。   完了,一切都完了。燕军兵临应天城下,守城军只剩少数人还在作垂死挣扎,朱棣率大军闯进来,不过是早晚的事。皇宫里能走的人都走了,只有从小照顾朱允炆的老太监苦口婆心地劝朱允炆从暗道出去,朱允炆却听而不闻,坐在孤零零的龙椅上面对空荡荡的朝堂。   如果当初他抛下皇位跟着潘安私奔,现在会在什么地方?在某个不知名的村子办个私塾?还是在某个名不见经传的酒楼客栈当个账房?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虽然辛苦却是无忧无虑……或许朱允炆主动让出皇位,朱棣会感激他的识趣,直接由朝廷出资供养他,身边还有心上人相伴。可是朱允炆与生俱来的自卑生生毁了这份原本唾手可得的幸福。   原本朱棣多么疼爱他,可是朱允炆给他的回报是嫉恨,硬是逼得朱棣大举反旗。原本潘安对朱允炆一往情深,朱允炆让潘安去协助李景隆,潘安哪怕知道自己在军中身份尴尬,也去得义无反顾,结果李景隆不满潘安这个内廷朝臣干涉,直接把他出卖给了朱棣,潘安最后的下场可想而知。   以前潘安在他身边随叫随到,朱允炆根本不知道珍惜,知道他离开自己投入李景隆麾下,他才尝到对一个人牵肠挂肚的滋味。后来潘安的死讯传来,朱允炆感觉像是天都塌了一样,追悔莫及,却也回天乏术。现在应天城将破,朱允炆固然可以从皇宫的密道逃走,可是逃出去以后呢?是找个寺庙从此古佛青灯不问世事?还是在朱棣的追杀下躲躲藏藏过一辈子?   “季公公,你带皇后和皇子公主们走吧。”朱允炆十分平静地站起身,“四皇叔要的只是我的命,只要我死在这里,他就不会再去追你们。”   “皇上……”老太监涕泪横流。   “别再叫我‘皇上’了。我根本不是朱标的儿子,也不是先皇的孙子,这天下从来就不该属于我。”朱允炆不理会目瞪口呆的老太监,扔了案几上台灯的灯罩,用里面的蜡烛点燃柱子上垂下的杏黄色帷幔,“四皇叔,这么多年来欠你的,我现在就还你。”   大红色柱子上金黄色的盘龙在火焰中熠熠生辉,格外好看,朱允炆就在那里欣赏这难得的美景,没注意到老太监的离去,没注意到在他身边哭哭啼啼一心要殉夫的马皇后,没注意到大火大已经封阻了他所有的退路,满眼只有柱子上仿佛活过来一样的金龙雕饰。那条龙那么大,那么金光灿烂,让人无法逼视。朱允炆也曾以为自己能像那条盘踞在柱子上的龙一样高高在上,俯视人间的一切,可不是他的终究不会属于他,虽然做了一场皇帝梦,最后还是狠狠地从宝座上摔下来,还要为他曾经的野心付出难以想象的代价。   滚滚浓烟模糊了朱允炆的视线,灼热的空气让每一次呼吸都成了难以想象的痛苦,幸好这种感觉并没有持续很久。所有的痛苦一下子全部消失的感觉真是无比的畅快。朱允炆感到自己似乎摆脱沉重的肉体飞上天空,然后被人温柔地背在背上,熟悉的厚实脊背和清爽气息几乎要让他落下泪来:“潘安?”   潘安顾不上答话,背着朱允炆健步如飞。   “我死了?”朱允炆看到应天的皇宫在自己脚下熊熊燃烧,“你成了阴间的鬼差,来接我吗?”   “皇上,别说话了,我们得趁着天兵天将来以前赶紧走。”潘安背着朱允炆和两外两个陌生的鬼魂汇合,然后一起躲避身穿金甲的天兵天将往外逃。   感觉到气氛不太对,朱允炆不敢再多嘴,甚至都不敢再多问一句和他们在一起的两个鬼魂到底是什么人,直到逃出了天兵天将的包围,才敢问出心中的困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燕王妃是神仙下凡,而且是个地位很高的神,他被你害死,现在整个天庭都在追杀你,一旦被他们抓住,就是魂飞魄散。”虽然逃离了包围,潘安还是背着朱允炆,“不过请皇上放心,虽然不能再入轮回,只要有小人在,一定会护你周全。”   “难道我们要永远这么逃亡下去?”朱允炆把脸埋进潘安的头发,“我是自作孽不可活,可是你呢?你又没有得罪什么大仙,何苦陪我?”   “我……”潘安不知如何回答。   “他看上你了,就算和你逃亡到天荒地老也是甘之如饴。”和他们在一起的陌生鬼魂一边说,一边用欲说还休的眼神看了一眼另一个陌生鬼魂,“和某个傻子一样,为了救我,自己放弃再世为人的机会不算,还闯进十八层地狱抢我出来,带着我逃亡至今。”   另一个鬼魂真的笑得像个傻子。   “他们是谁?”朱允炆伏在潘安耳边悄悄地问。   “杨广和宇文化及。”   杨广?宇文化及?姓杨名广还可能有同名同姓的人,可是宇文化及应该不会有第二个,那么和宇文化及在一起的杨广就是……“隋炀帝?”   “李渊和李世民那对乱臣贼子在史书上把我编排得挺不堪吧?”杨广笑得豁然,“李世民那小子自己就是商纣转世,还好意思编排我……”   “你人都死了,还能把他怎么样?”宇文化及调笑道。   “我不是皇帝,你就敢这么对我说话了?”杨广一把揪过宇文化及的脖子,“信不信今晚‘朕’夹死你……”   “好啊,”宇文化及依然嬉皮笑脸,“我们不妨试试是你先夹死我,还是我先捅死你。”   那边杨广和宇文化及打情骂俏,全然忘了彼此都是已经没法再死第二次的鬼魂。朱允炆没心思继续听下去,伏在潘安耳边:“你到底看上我什么了?我这样对你,你还来救我,甚至连轮回的机会都放弃。我现在只是个孤魂野鬼,还是个受天庭通缉的鬼魂,只能给你无数的麻烦,你何苦?”   “是啊,何苦?”潘安苦笑,“我也不知道自己看上你什么了,只知道没有你在身边的日子生不如死,自己都觉得自己是鬼迷了心窍,可还是来了……”   “现在是真的‘鬼’迷心窍了。”朱允炆搂紧潘安的脖子,“要是你哪天厌倦我了,把我送去阴司吧。你战死以后我才知道,没有你的日子也一样生不如死,如果连你都不要我,还不如干脆魂飞魄散算了。”   *****   皇宫燃起熊熊大火,在应天城外都看得见。皇帝自焚而死,少数坚持到最后的忠君派终于放弃了最后的希望,让朱棣入城。皇宫的火太大,根本无法扑灭,等朱棣能进去时,朱允炆已经成了一具焦黑的尸体。   看到连龙袍一起烧成黑炭的朱允炆,朱棣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他倒是聪明。”知道如果落入朱棣手中,死状必定比现在更凄惨万备,所以先纵火自焚了。   一切都结束了。孩子们都已经长大,不再需要父母随时看护左右,如今大仇得报,朱棣可以放心地抛下俗世去找白鲤了。朱棣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一个一个地抱过三个儿子,甚至都等不及先回北平和女儿们道个别,就要去找叶咏乐。朱高煦和朱高燧都觉得发觉朱棣的样子有些不对,想抓住他,唯有朱高炽始终盯着朱允炆焦黑的尸体沉默不语,对朱棣的拥抱没什么回应,等到朱棣放开了朱高煦和朱高燧,突然语出惊人:“好一招金蝉脱壳。”   “你说什么?”朱棣闻言回过头。   “皇帝会是个阉人吗?”朱高炽用第三层下巴指了指尸体j□j,“皇宫里肯定有密道,找个小太监穿上龙袍,再让真正的皇后殉葬,然后一把火把一切都烧得面目全非,让所有人都以为朱允炆已经死了。真是高明。可惜百密一疏……”   “朱允炆没死……”朱棣三步并作两步走回来,发现穿龙袍的尸体果然如朱高炽所言,怒火重新烧了起来,摘下尸体上唯一还勉强算是完好的皇冠,按在自己头上,“传朕旨意,先皇朱允炆乃是皇太后吕氏与姘夫所生,并非皇室血脉。窃国之罪不可饶恕,哪怕搜遍整个大明国也要将他找出来,朕要将他碎尸万段!”   三个儿子和诸将轰然领命,朱高煦在跪下时注意到朱高炽脚下有些黑色的污迹。   朱高炽见朱高煦盯着自己的鞋,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地在裤管上偷偷擦了擦。   “那确实是朱允炆的尸体?”朱高煦压低声音问。   朱高炽用几乎看不出的幅度点了点头。   “你至于吗?”虽然朱高煦也痛恨朱允炆害死叶咏乐,现在人都烧成焦炭了,朱高炽还去人家裤裆里踩一脚……   “看不出来爹想跟娘一起去吗?他要是真的走了,谁能镇得住现在的烂摊子?你还是我?”   “所以你就……”   “难道你想得出更好的办法?”朱高炽突然摸了摸自己的脸,“我最近是不是瘦了?”   “是。”朱高煦又加上一句,“帅了很多。”   朱高炽却没有半点欣喜之色,反而忧心忡忡:“得赶紧胖回来。”前一阵子朱高炽为朱棣的靖难之役劳心劳力,清减了不少,原本被满脸肥肉挤得有些变形的五官越来越显露出酷似叶咏乐的线条,同时朱棣看他的眼神也开始奇怪起来。现在靖难结束了,朱高炽得赶紧把丢失的肥肉都补回来,免得哪一天朱棣把他当成叶咏乐,一时情难自已就……朱高炽可不想被自己的亲爹强*暴。   *****   朱允炆自焚,朱棣登基,一上来就是以雷霆手段镇压前朝遗臣——齐泰族灭;黄子澄处以磔刑,族人不论老少一律斩首,姻亲全部充军;方孝孺持节不屈、不愿起草朱棣的登基诏书,朱棣下令将他的十族逮捕,一个一个地在他面前处死——不过如果方孝孺知道了朱允炆真正的身世,发现自己其实是在维护一个鱼目混珠的外姓人,阻止真正的皇室血脉继承朱元璋的皇位,只怕会自请灭十一族;兵部尚书铁铉遭磔刑;户部侍郎卓敬遭斩首,灭三族;礼部尚书陈迪之子凤山、丹山等六人遭磔刑,朱棣逼着他将自己儿子的肉吃下去,然后才凌迟处死,宗亲七百八十人被谪戍边;刑部尚书暴昭不屈,朱棣先去其齿,次断手足,暴昭骂声犹不绝,至断颈乃死;左佥都御史景清,因被文帝任为北平参议,调查过燕王动静,谋刺朱棣未果,被抉其齿,然而他且抉且骂,含血喷了朱棣一身,朱棣令剥其皮,碎磔其骨肉于长安门外;右副都御使练子宁,逮后对朱棣语不逊,被朱棣断其舌,磔死,宗族弃市者一百五十一人,九族之亲被抄灭戍远方者又数百人;右副都御使茅大方,曾写诗给朱棣的姐夫梅殷,表示了和朱棣抗争到底的决心,朱棣即位后捕茅大方至南京,连同茅子顺童、道秦、文生同时处死;大理寺卿相胡闰,穿着孝衣哭着去见朱棣,以示对朱允炆的怀念。朱棣令换衣,死活不肯,朱棣令力士以铁瓜打落其齿,又将他缢杀,还用灰蠡水浸泡其尸,剥下皮,挂在武动坊;监察御使高翔,着孝服见朱棣,朱棣怒杀之,籍灭其家产,同族处死,亲戚戍边,对租赁高翔家田产的人,还格外加税,让租佃户世代痛骂高翔;……新登基的朱棣就像是一个年轻的朱元璋,而且身边还没有善良的马秀英劝诫,更加残忍得令人发指。   朱高炽原本指望朱棣能收拾朱允炆死后留下的烂摊子,不过现在看来,朱棣的铁血手腕确实能暂时震慑住朝臣,但是防人之口甚于防川,朱棣如此残杀建文忠臣,尤其是灭了天下读书人唯其马首是瞻的方孝孺十族,留下的恶名只怕会让天下读书人避之如虎,对以后选拔贤才治理国家都是大大地不利。每次看到朱棣大开杀戒,朱高炽都忍不住想如果叶咏乐还在,时局会不会好些?   登基后,朱棣追封先燕王妃叶氏为仁孝慈懿诚明庄献配天齐圣文皇后,下令做一套男装式样的皇后朝服烧给他,日日夜夜沉浸在失去心爱之人的痛苦中。新皇帝要充实后宫,朱高炽帮他搜尽天下美人,专挑眉眼间有些像叶咏乐的,希望能多少安抚一些朱棣的痛苦。朱棣一度沉浸于温柔乡中,屠杀朝臣的事也略有收敛,一年后,惠妃张氏生了常宁公主。朱高炽小小地松了一口气,以为小妹妹的出生或许能让朱棣快乐一些,可是看到刚出生的女儿,朱棣却是大叫着“咏乐,我没有对你不忠”,生生掐死了惠妃,要不是朱高炽立刻让人抱走常宁公主,以后一直托养在朱高燧的赵王府直到出嫁,只怕她也同样会遭朱棣毒手。之后朱棣对选秀、各国进贡的美女来者不拒,却不临幸其中的任何一个,只是把她们全部扔在后宫守活寡,哪怕后宫出现“皇帝不能人道”的谣言,他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地大开杀戒以堵悠悠之口,而不是找个女人证明自己的身体没有任何隐疾。   后世的皇帝会根据自己喜好来改史书,不论是朱氏后人觉得有个男皇后丢脸,还是天下易主后新皇帝不愿让后人知道前朝皇帝都是真龙血脉,叶咏乐这个“龙后”的存在恐怕都会被抹杀。朱棣无法阻止后世之人篡改史书,干脆以爱人的名字“咏乐”为年号,用无数的丰功伟绩把自己和爱人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建立内阁制度、迁都北平、造紫禁城、完善经济制度、修编《永乐大典》、数次御驾亲征……虽然因为典礼官官听错,把新皇帝钦定的年号“咏乐”写成了“永乐”,朱棣的丰功伟绩依然让天上诸神动容。有一次皇帝祭天,玉皇大帝派下神使,亲口许诺在朱棣死后封神。朱棣却对此兴趣了了,只关心朱允炆的下落,可是连阴司都不知道朱允炆的鬼魂去了什么地方。   中原的神仙只管中原,如果朱允炆跑到神州大地之外的地方,他们自然找不到。但是朱棣绝不会就此善罢甘休,封马三保为三宝太监,赐名郑和,命他七下西洋,名义上是宣扬大明国国威,实则是哪怕掘地三尺,也要把朱允炆找出来,朱棣一定要亲手用最残忍的方法将他处死。   朱棣在位期间,郑和船队经过三十多个国家,最远曾达非洲东岸、红海和伊斯兰教圣地麦加,史载永乐大帝朱棣“威德遐被,四方宾服,受朝命入贡者殆三十国,幅员之广,远迈汉唐”,却没有人知道有一次郑和回到大明国,向朱棣述说一路所见所闻,讲到爪哇国国王见郑和带来的礼物上都有“永乐”字样,问郑和“永乐”是不是他们的皇帝的名字。郑和是把这件事当笑话讲,朱棣当面不动声色,但是在回到寝宫后,皇长孙朱瞻基亲眼看到仿佛泥塑偶像一般无血无泪的皇祖父抱着皇祖母的遗物痛哭失声。   作者有话要说:  以上历史资料主要参考自商传《朱棣传》、当年明月《明朝那些事儿》。 ☆、第五十二章 始   朱允炆千真万确已经烧死在应天的皇宫废墟中,他的灵魂被潘安救走,尽管朱棣恨不得将整个大明国掘地三尺,又派郑和找遍了化外之地,一直找到他年老体衰、心力交瘁、最后以六十五岁高龄病死在第六次御驾亲征的途中,都没有找到朱允炆的“下落”。   史赞朱棣:“文皇少长习兵,据幽燕形胜之地,乘建文孱弱,长驱内向,奄有四海。即位以后,躬行节俭,水旱朝告夕振,无有壅蔽。知人善任,表里洞达,雄武之略,同符高祖。六师屡出,漠北尘清。至其季年,威德遐被,四方宾服,明命而入贡者殆三十国。幅陨之广,远迈汉唐!成功骏烈,卓乎盛矣!”原本朱高炽继位后尊谥朱棣为“体天弘通高明广运圣武神功纯仁至孝文皇帝”,帝号“太宗”,后来到了嘉靖十七年,朱棣的六代孙明世宗朱厚熜觉得“太宗”还不足以表现朱棣的丰功伟绩,改谥“启天弘道高明肇运圣武神功纯仁至孝文皇帝”,帝号“成祖”,将他与开国皇帝朱元璋相提并论——推翻前朝统治建立大明国的是明太祖朱元璋,让大明国真正成为一个伟大王朝的却是明成祖朱棣。   如此伟大的皇帝,自然应该在天上占一个星宿,这一次红莲的魂魄是被神使请上凌霄宝殿受封为神。封神典礼和封王典礼差不多,玉皇大帝和西王母高高在上地坐着,三清、四御、五老、六司、七元、八极、九曜、十都、千真万圣各按官位列队两旁,司仪口若悬河地论述红莲生生世世的丰功伟绩,红莲却和在人间受封为王爷时一样兴趣了了,如果不是在场的任何一个神仙随便动动手指就叫他魂飞魄散,他一定立刻就把那个啰嗦的司仪从九重天扔下去,免得这说起话来没完没了的家伙耽搁他去找白鲤。   好不容易等到司仪说完,要红莲上前受封,红莲却止步不前:“白鲤呢?”   “父神身份尊贵,岂是尔等小……仙想见就能见的?”听到红莲敢对父亲直呼其名,灵宝天尊差点一句“妖孽”冲口而出,好不容易才维持住天界至尊的架子,“红莲,你本是妖孽,经历万年修行,又在人间受尽生老病死之苦,才能有今日正果,当好好珍惜。”   “做神仙的代价就是再也见不到白鲤?”红莲发出一声冷哼,“那这神位谁稀罕就给谁吧,我不要。”   “你……”红莲居然如此恬不知耻,还执迷不悟,灵宝天尊抬手就要招来闪电劈了他。   元始天尊拉住灵宝天尊:“你和父神毕竟有过一段孽缘,让你见他最后一面也无妨。”   什么叫“最后一面”?白鲤死了?连魂魄都死了?红莲的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视线都跟着模糊起来,只能看到元始天尊的一身白色道袍,脚步发虚跟着他飘走。   区区几步路,不过数息的时间,红莲却感觉像被凌迟了数万年,直到看见白鲤安然无恙,眼前的整个世界顿时豁然开朗。   数万年过去了,瑶池依然如红莲与白鲤初见之时。化为人形的白鲤坐在池边,双腿浸在池中,不时踢起一串晶莹的水珠,溅到自己脸上,反而吓了自己一跳,接着便像是笑自己傻一样,发出一串串银铃般的笑声。   在人间的数十年分别每一日都如隔三秋,两人终于又见面了。过度的幸福让红莲产生一阵晕眩感,往前踉跄了几步,几乎是倒在白鲤身边:“小傻鱼,我回来了。”   白鲤回过头,没有半点与心爱之人久别重逢的喜悦,清澈见底的眼睛好奇地将红莲从头打量到脚,再从脚打量到头:“你是谁?”   白鲤不认识他了?红莲顿时觉得五雷轰顶:“这是怎么回事?”   “你以为父神跟着你吃了那么多苦,还会愿意和你在一起吗?”元始天尊张了个结界,免得红莲怒极攻心扑过来,“为了忘记你带给他的苦难,父神喝了孟婆汤,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   “不可能!”红莲回头扑向白鲤,抓着他的肩膀逼他看着自己,“白鲤,你知道我是谁的对不对?你不会忍心忘记我的对不对?”   “你是谁?”白鲤被红莲吓了一跳,想挣脱红莲的钳制,“放开我,我不认识你!”   白鲤不过是因为被个陌生人突然抓住,因为害怕而挣扎,可是他的挣扎在红莲看来,却像是宣布两人的缘分到此为止,从此以后再无瓜葛。   “你没看到吗?他说他不认识你。”元始天尊上前拉开红莲,“红莲,你现在虽然也位列仙班,若是再敢对父神不敬,小心我上告天庭,褫夺你的仙籍!”   “谁稀罕?”红莲推开元始天尊,近乎哀求地抱住白鲤,“白鲤,你还认识我对不对?你不会忘记我的对不对?你不会对我那么残忍的对不对?告诉我你还记得我……”喊到后来,已是声泪俱下。   如果白鲤真的不要他了,他留在世上还有什么意思?不如魂飞魄散算了。红莲无法想象没有了白鲤的日子该怎么过,甚至考虑该用什么方法来魂飞魄散,一只纤细的手抚上他的脸颊。   “你到底是谁?”白鲤见红莲哭了,也渐渐停止挣扎,擦去红莲脸上的泪水,“我想不起来你是谁,但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你见过我?”红莲像抓到了救命稻草一样抓着白鲤的手,“你记得你见过我?”   白鲤蹙起秀气的眉头:“好像见过,又好像没见过,我记不起来,但是感觉你很亲切。”   红莲想了想,立刻明白了前因后果:“原来如此。”   “原来什么?”白鲤歪过头。   “白鲤,谢谢你还愿意给我机会。”红莲抓着白鲤的手凑到唇边,“下辈子,下辈子我们一定会幸福。”   “你还想有下辈子?”不等白鲤有所回应,匆匆赶来的灵宝天尊就叫起来,“你没看到吗?父神不想再见到你,甚至都不想再回忆起和你有关的任何事,所以才喝了孟婆汤。”   “不,他是生怕自己会没有勇气继续和我在一起,才会喝孟婆汤的。”红莲把脸颊贴在白鲤的手心,任由幸福的泪水继续流淌,“谢谢你。”   “你还陷于情爱的泥淖执迷不悟吗?”元始天尊喝道,“世间情爱皆为虚幻,父神与母神那么多年的夫妻,最后还不是一拍两散?纵然情比金坚,你们又能经受得起多少磨难?”   “那我只能说因为你们的母神是女人,天生就不适合和男人在一起,所以才会一点磨难都经受不住,就轻言放弃。”红莲极其虔诚地亲吻白鲤的手掌,“我和白鲤是命中注定要在一起的一对,不论有多少人想拆散我们,都不会成功的,对不对?”   白鲤依然以充满好奇的目光看着红莲,不承认也不否认,红莲就当他是默许。   “父神,别和这妖孽搅在一起。”灵宝天尊要冲上去把红莲拉开。   “我是你父亲?”白鲤抬起头。   灵宝天尊连忙点头,刚想说“你应该和母神在一起”,白鲤语惊四座:“小孩应该听大人的话。既然我是你父亲,为什么我要听你的?”   灵宝天尊差点一口血喷出来。   白鲤现在的心智相当于幼儿,元始天尊赶紧换上哄小孩的口气:“父神,他是妖怪,会吃掉你。我们是你的儿子,当然要保护你。父神,别被妖怪的甜言蜜语骗了,跟我们回去吧。”   白鲤看了看像是在等待末日审判的红莲,又看了看脸上写满“我是在哄小孩”的元始天尊,还是将信将疑。   “你们两个臭小子还真是不死心啊。”瑶池的水中突然蹿出一个人来,“真是听不下去了。”   红莲循声看去,见是黑龙,连忙把白鲤藏到身后。   “你们家的‘小傻鱼’是你的,没人和你抢。”黑龙风情万种地一扭身爬上岸,甩掉一身水珠,“这两个臭小子天天跟在阳鱼身边劝他回到我身边,还把他抱回来的水子灵抢走。阳鱼一气之下就喝了孟婆汤,再也不记得我和这两个臭小子,其实他抛弃的是我们母子。”   水子灵?是朱高燨!叶咏乐被杀的时候和胎儿一起死了,死后连婴灵都被抢走,难怪他会喝孟婆汤,干脆把前尘往事全部抛弃,只当自己从来不曾存在过。红莲心痛地把白鲤整个儿地搂进怀里:“对不起,黑龙,我知道你们在一起很久了,我把他抢走,你一定很伤心,不过我也不能没有他。人都是自私的。”   “有什么好伤心的?”黑龙十分潇洒地一甩头发,甩得头发上的水珠如水晶般落入瑶池,“分开那么多年,我们之间也就剩点头之交的情分了,他爱和谁在一起,都和我没关系。你要带他走的话就赶紧走吧,别妨碍我修行。”   “母神!”这次就连元始天尊都没法继续保持神仙祖宗的矜持,“母神,你也不要父神了?”   “他都不要我了,我还要他干什么?倒是你们两个。”黑龙一左一右揪着元始天尊和灵宝天尊的耳朵,“都这么大的人了,父母离婚这么点小事都接受不了吗?还在那儿闹!”   白鲤在一旁听得一头雾水,直到黑龙拖走元始天尊和灵宝天尊,重新把视线移到红莲身上:“你究竟是谁?我们是不是以前认识?”   “我是你的爱人。”   “什么是爱人?”白鲤歪过头,“什么是爱?”   “爱是世上最美好的东西,与所爱之人两情相悦是世上最幸福的事。”红莲抓着白鲤的双手凑到唇边,“白鲤,你是我的挚爱,是我全部的情之所钟,你愿意让我成为世上最幸福的人吗?”   “我……”白鲤垂下眼睑,“不知道。”   果然还是伤得他太深了吗?可是这又能怪谁?这辈子红莲没有喝孟婆汤,满心以为终于可以给白鲤一世幸福,想不到这一世白鲤死得比哪一世都惨。白鲤早就把红莲这个不称职的恋人和各种苦难联系起来了吧?就算喝了孟婆汤,也忘不掉与红莲相恋的生生世世的痛苦,就像红莲不论喝过多少次孟婆汤,即使忘尽前尘往事,也依然会义无反顾地爱上白鲤一样。这次白鲤被元始天尊和灵宝天尊逼得喝孟婆汤,何尝不是给红莲的机会,看他和元始天尊、灵宝天尊谁更能得到他的青睐,可是元始天尊和灵宝天尊输了,红莲也一样输了。   既然白鲤觉得没有红莲的生活会更好,他还是走吧。红莲站起身,逼着自己离去,突然感到袖子被人抓住。   “我……不知道爱是什么……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做。”白鲤低着头,却是死拽住红莲的袖子不放,“不过如果是和你的话……我愿意……试一下。”   就像是已经被判了凌迟处死的犯人遇到大赦,这个世界一下子变得阳光灿烂。红莲一把抱起白鲤,整整转了三圈,还不舍得放下,干脆抱着他发足狂奔。   “我们要去哪里?”白鲤抱住红莲的脖子。虽然是个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所言所行还都那么古怪,和他在一起,却没有半点害怕的感觉。   “去一个没有人能打搅到我们的地方。”红莲低头给了白鲤一个深吻,“小傻鱼,谢谢你还愿意给我机会,我保证你以后的记忆里只有幸福。”   *****   看到整个地府被闹得鸡飞狗跳,鬼差们却只敢押着鬼魂恭恭敬敬地让在一边,孟婆就知道是那对小冤家又来了。   果不其然,一白一红两个身影很快就窜上了奈何桥。   红莲拉着白鲤躲到孟婆的汤桶后面:“婆婆,元始天尊和灵宝天尊在追杀我们,让我们躲躲。”   “你们两个又闯什么祸了?”如果他们招惹的只是小神仙,孟婆还能仗着自己在仙界的资历给他们行点方便,可如果惹上了太大的神仙,孟婆都帮不了他们。   “说来话长。”元始天尊和灵宝天尊是众仙中资历最老的,可是偏偏遇上父母离异的问题,就变得像幼童一般,无论如何都无法接受。黑龙劝了他们几次,元始天尊和灵宝天尊依然我行我素,非要把白鲤从红莲身边抢回来。黑龙没办法了,一句“儿大不由娘”,就撇了个一干二净,只可怜了红莲和白鲤从此走上了“私奔”之路。   “惹上那两个神仙祖宗,我可罩不住你们。”孟婆在阴间的资历虽老,天仙地仙多少都会买她几分面子,但还没到能和三清分庭抗争的地步。   “没有那么麻烦。我去引开追兵,你帮我照顾一下白鲤。”   “你要去哪儿?”孟婆想不出被三清追杀,这对苦命小鸳鸳还能躲到哪儿去。   “人间!”   孟婆忍不住倒吸一口气:“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虽然天上诸仙不得擅改凡人命数,要私奔,凡间确实是个好地方,可是一旦私自下凡,只怕红莲白鲤的仙籍连同数万年修行都会毁于一旦,回来时能不能维持人形都不知道。   “修行没了就没了。”红莲拢了拢白鲤耳边跑散的头发,“没有了人形,以后再修炼就是,只要能和他在一起,没有什么是我不能放弃的。”   白鲤红了脸,却重重地点下头,表示他也有和红莲一样的决心。   “乖乖在这里等着,我去引开追兵,下辈子在凡间不见不散。”   红莲要走,白鲤一把抓住他的袖子:“我怎么找到你?”   “我会来找你。”   “你能找到我吗?万一你找错了怎么办?”   红莲想了想,前几世似乎确实有过找错人的事发生,便取了心尖的血要往白鲤眉心点。   白鲤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往旁边让开,心头血点在了他的脖子上,衬着白皙的皮肤分外鲜艳。   “别擦。”红莲抓住白鲤的双手,免得他碰落脖子上的心头血,“我在你身上做了标记,下辈子一定能找到你。等天兵天将走了,你也走玉桥来凡间,我在那里等你。”说完便跑上玉桥,在天兵天将追上来以前投进人世。   *****   康熙五十年,北京雍和宫,雍亲王侧福晋钮祜禄氏诞下一子,其父雍亲王爱新觉罗胤禛给孩子起名为弘历。   弘历出生时,他的祖父康熙大帝爱新觉罗玄烨已经五十七岁高龄,太子胤礽两立两废,诸皇子争夺储位的斗争愈演愈烈,唯有弘历的生父胤禛不问时事,沉迷释教道教,自称“天下第一闲人”,与诸兄弟维持一团和气。   父亲是个不管事的逍遥王爷,母亲又出身低微,如果不是生了儿子,连侧福晋的名分都没有,自己还是无关紧要的老四……上辈子是老四,这辈子父亲是老四,自己是老四家的老四,红莲发现自己和“四”这个数字还真是有缘。不过排行第四也不错。虽然这辈子不是汉人,满口的“阿玛”“额娘”初听起来有些别扭,投生在这样一个家庭,有权有钱有闲,红莲有足够的时间去慢慢地找白鲤,实在是再称心不过。红莲做着靠皇室血统当一辈子米虫的白日梦渐渐长大,却忘了四房向来出幺蛾子,皇帝之位又似乎总和他有着不解之缘,想推都推不掉。   康熙六十一年,清圣祖爱新觉罗玄烨驾崩,出人意料地传位于最与世无争的皇四子胤禛,改元雍正。   祖父活到六十八岁高龄,看来这辈子投生的人家应该命都挺长。弘历以为即使父亲即位,以后做皇子不如做贝子自由自在,只要自己不做出头鸟,也可以逍遥几十年。再和诸兄弟搞好关系,等父皇驾崩以后不论他们谁继承大统,都不会容不下自己一个逍遥王爷,再把侄子们都哄好了,让他们继位后还肯养着他这个逍遥皇叔,他就可以一辈子做个有钱有闲的米虫,定定心心地去找白鲤。可惜做了四辈子皇帝磨砺出来的光华根本不是装傻充愣就能掩盖掉的。弘历一再向父皇表示自己胸无大志,难继大统,又不是长子,继位名不正言不顺,哪怕气得一心盼着母凭子贵的钮钴禄氏直掉眼泪,他也依然我行我素,甚至明确向胤禛表示如果让他继位,他下的第一道诏书就是禅位让贤,哪怕做个自由自在的庶民,也不要一辈子被锁在龙椅上。   胤禛表面接受了弘历的说法,对他不再关注。弘历为此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却不想大清蛮子的传统与汉人不同,向来立贤不立长,他“不是皇长子”的借口根本没用,而他的“谦让”以及与众兄弟的“友爱”反而让胤禛认定他是储君的不二人选,只是为了不让他成为诸皇子的众矢之的,也是为了让他麻痹大意,才不给他储君的名分而已。雍正十三年,清世宗爱新觉罗胤禛就匆匆忙忙结束了他的皇帝生涯,留下遗诏由年仅二十五岁的皇四子爱新觉罗弘历继位,硬把他推上皇位,钮钴禄氏继而以死相逼,不许弘历禅位。弘历只得心不甘情不愿地坐上那把他已经坐得屁股起茧子的椅子,改元乾隆。   他到底是造了什么孽?生生世世都逃不出那把金灿灿的椅子。不知道世上还有没有第二个和红莲一样做皇帝做到想吐的灵魂。登基典礼过后,对着山呼万岁的群臣,年轻的新皇帝只觉得欲哭无泪。   作者有话要说:  乾隆继位那段是我瞎编纯恶搞的,考据派请轻拍砖。   另:明天就大结局了,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看文至今没留过言的能不能在这章签个到水个评论?我想记住你们,是一个个鲜活的名字,而不是冷冰冰的点击、收藏数字。 ☆、清   千年沧海化桑田,千年轮回几擦肩。   千年痴情情难为,千年负君君不怨。   为君撒尽心头血,化作眉间朱砂艳。   再世为人君不识,识君千年如初见。   红莲已经做了四辈子的明君,对如何管理国家驾轻就熟,大清国在他的统治下蒸蒸日上,可是那个颈上带着朱砂的少年一直没有出现。红莲相信他与白鲤的缘分是断不掉的,即使贵为皇帝每日都有无数的事务缠身,也要找尽借口出宫微服私访,只为哪天能邂逅一个脖子上有胎记的男子或女子,可是一直都没有找到。   乾隆十五年某日,弘历坐在车舆中欣赏颐和园的春光,忽然一名侍卫急匆匆地走到驾前,呈上一本奏折:“云南急呈奏本,缅甸要犯逃脱。”   弘历接过奏章,细细读过后皱起眉头,龙颜大怒,喝道:“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是谁之过欤?”   皇上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弘历说话本来就喜欢引经据典,可是皇上身边的人未必都如他一般博学。一时间,随行人员只能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怎么?没一个人能回答朕吗?”弘历合起奏折,突然狠狠地往地上一摔,“啪”的一声吓得随行人员跪了一地,此起彼伏的“奴才该死”却是给弘历的愤怒火上浇油。   “堂堂大清国,居然连个能接上朕的话的人都没有!”   随行的都是宫娥、太监、侍卫,不是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大臣,谁听得懂皇上说了什么?都说伴君如伴虎,众人无奈,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怒云在弘历的脸上渐渐凝聚,暗忖这次不知又要受什么罚。   这时一个青年校尉见众人都不答话,就在旁边从容不迫地说:“典守者不得辞其责!”声音洪亮,口齿清楚,语言干脆。   居然有人答上来了?而且正是弘历想到的答案。弘历不禁一怔,寻声望去,只见说话的人恭恭敬敬地跪在地上,虽是一身侍卫打扮,却是仪态俊雅,气质非凡,不禁有些好奇,便问道:“你一个仪卫差役,却也知道《论语》?你念过书吗?”   青年校尉依然平伏于地,但是清冽的声音如泉水般潺潺而来:“回皇上,奴才曾经是咸安宫官学的学生。”虽然口口声声自称“奴才”,却丝毫听不出奴颜婢膝的谄媚,反而带着几丝谪仙般的清高,嘲弄人间可笑的尊卑之分。   侍卫中居然也有读书人,真是难得。弘历存心想再考考他,便继续问:“那你且说说《季氏将伐颛臾》一章的意思。”   青年校尉不慌不忙地说道:“重视教化,修习文德,才能让天下的人臣服,不然的话,就会出现分崩离析、祸起萧墙的状况,这些都是圣人的见解。但是,如今世事变迁,远方多有顽固不化之人,单单对他们实行教化,而不威吓他们,反而容易生二心。所以,治国安民,应该首先通过重视教化、修习文德以使百姓信服,使远方的人都到我们的国家来,然后将他们好好地安置,同时,也要以威力震慑他们,以防微杜渐。不然,就是真正的‘虎兕出于柙,龟玉毁于椟中’了。”   小小一个侍卫,想不到学问还不错。弘历干脆步下轿辇,走到年轻校尉身边:“你抬起头来。”   “是。”青年校尉这才敢跪直身子,但不敢直视皇帝,只敢看着他的龙袍下摆。尽管如此,弘历还是看到他的衣领处露出一个朱砂胎记。   “朕叫你抬起头来!”弘历捏着青年校尉的下巴,逼他抬头直视自己。   出现在弘历面前的是一张年轻俊秀的脸,光华流转的黑眼睛,秀美不输女子的五官,洁白如新雪的皮肤,正是他一直苦苦寻找的人。   “小傻鱼,我终于找到你了。”弘历捏着青年校尉的下巴,不让他躲避自己的目光,自己也俯下身,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辜负了四辈子的人,“小傻鱼,我是你的‘花花’啊,你不记得我了?”   可是青年校尉看他的眼神中只有陌生,还有区区一个侍卫对皇帝的恐惧。   自己认识了对方一辈子,对方却像是第一次看到自己,青年校尉陌生的眼神却让大清国至高无上的皇帝想哭。当年比干面对受德,霍去病面对刘彻,李建成面对李世民,是不是也是一样的心痛?他负了白鲤四辈子,再世为人,就是为了还他一辈子的幸福。记不得也没关系,他记得就够了。小傻鱼,他答应了这辈子一定要还他一世荣华富贵,决不食言。   “皇上?”   贴身伺候的太监唤了一声,弘历才惊觉失态,手忙脚乱地抹去不知什么时候溢出的眼泪:“这位……这位爱卿很像朕以前倾慕之人。”见宫娥、太监纷纷以诧异的眼神看着自己,接触到他的目光,才匆匆低下头去,弘历只能尴尬地补充,“很像朕的一位……过世的……妃子。爱卿家中可有姐妹入宫?”   “回皇上,奴才家里只有一个弟弟,并无姐妹。”青年校尉也是莫名其妙,不过皇上问话,他不敢不答。   “哦,这样……朕和你也算有缘。”弘历尴尬地给自己打圆场,“这位爱卿……学问很好啊,做一个小小的校尉,真是埋没人才。即日起擢为御前侍卫,授正蓝旗满洲副都统。”   “谢皇上。”青年校尉喜出望外,忙叩头谢恩。   弘历一时兴奋过度,直到贴身太监悄悄提醒了一句,才想起来自己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爱卿叫什么名字?”   “回皇上,奴才钮祜禄和珅。”   *****   皇帝——尤其是万民景仰的好皇帝——也不是万能的。弘历可以对和珅宠爱有加,却因为要保持朝堂平衡,无法护他周全,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当年清高正直的青年校尉为了能在朝堂之上生活下去,不得不变得阴险,变得狡诈,变得贪婪,变得市侩,变成一个善于阿谀奉承、溜须拍马的小人。可是无论和珅做什么,在弘历眼中,他依然是那个爱了自己四辈子,却被自己辜负了四辈子的小傻鱼,即使知道他已经变成大清国官僚体系中的一颗大毒瘤,犯下的罪足够连诛九族,也狠不下心来除掉他。   嘉庆四年正月初二,已经八十九岁高龄的太上皇弘历在弥留之际招和珅觐见。   太上皇豪华的宫室中充斥着一股刺鼻的药味,在空中飘荡的帷幔像是坟头的招魂白幡,而行将就木之人散发出的气味更是让人不快。宫外正在过年,远远的还能听到鞭炮声,处处洋溢着过年的欢声笑语,和珅的心却和宫室里的气氛一样沉重。   自己也已经七十多岁的和珅一步三挪地步向太上皇的床榻,在离床榻五步处和往常一样跪拜:“奴才和珅……”   奄奄一息的弘历摆了摆手,示意他不用行礼,接着把身边的宫娥、太监统统赶出去,召和珅到床边。   外人都走了,和珅才扑到太上皇的床榻边:“皇上……”   是不是行将就木之人在临死前都会看到自己的一生?弘历吃力地转过头,面对白发苍苍的和珅,昏花的眼睛看到的却是这辈子点点滴滴的幸福。   这辈子只有红莲带着前世的记忆,白鲤有妻有子,完全忘了和红莲的前尘往事。虽然从见到和珅的第一天起,弘历就恨不得把他关进后宫日日宠幸,却又怕操之过急会吓到他,只能保持着疏远的君臣之礼。直到乾隆四十二年,皇太后钮钴禄氏去世,弘历悲痛欲绝,在太后寝宫坐了三天三夜。被后人称颂的纪昀、刘墉等“大忠臣”只会说些“节哀顺变”、“保重龙体”的空话,让弘历越听越伤心,唯有和珅一声不吭地跪在门外陪着弘历,整整三天不思饮食,当乾隆发现的时候,他已经面无血色。   看到和珅憔悴的模样,弘历心痛不已,抱着他回了寝宫,原本只是想找个地方让他好好休息休息,又不知道除了自己的龙床,还有哪里是适合他躺下来的地方,不想和珅一看到龙床便红了脸,把头埋进弘历的胸口,死活不肯出来。弘历无法相信自己有这么好的运气,在龙床上放下和珅,尝试性地吻了吻和珅的额头,眉心,鼻尖……还没有吻到嘴,和珅已经整个人都红得像烧熟的虾子,弘历伸手给他宽衣解带时,他却没有拒绝。   自从有了这一次欢好,两个人的关系一下子拉近了许多,虽然弘历说起前世之事,和珅只是将信将疑,这辈子他依然是弘历在朝堂上最能干的臣子和在私下最甜蜜的伴侣。后来弘历把最宠爱的十格格许配给和珅的儿子丰绅殷德,最喜欢听十格格叫自己“皇阿玛”,叫和珅“阿玛”,好像她是他们的孩子一样。   可惜幸福的日子总是格外短暂。皇储爱新觉罗颙琰很不喜欢和珅,如果不是碍于乾隆的颜面,只怕和珅早就不知被抄家灭族了多少次。弘历知道和珅要的根本不是钱,而是红莲欠了白鲤四辈子的命,对和珅予取予求。可天子不是神,敌不过岁月的摧残,等他百年以后,丰绅殷德的驸马身份或许能为和珅保留一点血脉,可是和珅自己呢?等弘历驾崩,等待他的只会是死路一条。不如趁着他还有一口气……   “爱卿,朕保护不了你了。”弘历说话气若游丝,伸出青筋突起的手,抚上和珅已经皱纹纵横,却依然能依稀看到年轻时风采的脸,一点一点地仔细擦去他的眼泪,仿佛世上再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事,“小傻鱼,我辜负了你四辈子,这辈子是还你的。可惜我没法继续保护你了……”说着便咳嗽起来。   “皇上!”和珅手忙脚乱地拿出丝绸帕子擦去弘历嘴边的痰,“皇上长命百岁……不对,皇上是万岁,还有九千九百多岁要活……”   “凡人怎么可能真的活到‘万岁’?”弘历挤出一点苦笑,“小傻鱼,这辈子你幸福吗?”   和珅看得出弘历已经时日无多,泣不成声,只能用力点头。   “那就好。”弘历无比欣慰,“小傻鱼,我知道我活不长了。颙琰那孩子一直不喜欢你,只是碍于我的威严,才没有动手。趁着我还有一口气,你赶紧走吧,找个偏僻的地方躲起来,去过你长命百岁的日子。”   和珅抓着弘历粗糙的手,苦涩的笑容挤得满脸的皱纹都如菊花绽放,轻轻地摇了摇头。   嘉庆四年正月初三,弘历驾崩,之后不出十五天,和珅就被嘉庆帝三尺白绫赐死。   *****   瑶池上仙气缭绕,一朵大如车轮的白色莲花随着涟漪轻轻摇曳。   虽然道行尽失,红莲现在甚至都变不出人形,经过五世轮回,洗去一身戾气,他如今变得莹白如玉,出尘之姿让瑶池中的众莲花都羡慕不已。就连西天诸佛也看上了红莲,要他做莲花座,可是红莲凶狠依旧,管他是如来佛祖还是观音菩萨,见谁咬谁,就是死也不肯离开瑶池。   可是不离开瑶池又能怎样?红莲自毁千年修行,才换得身为弘历的一世,可最后还是害死了白鲤。白鲤不知还要经过多少世的轮回才能修成正果,红莲只能独自回到瑶池,静静地体会没有白鲤相伴的孤独。即使喝了孟婆汤,白鲤依然是j□j神,更不用说听说自从《封神演义》流传开来,民间要求封比干为文曲星的呼声日高,恐怕白鲤即使回到天界,也不会再来瑶池了。没有白鲤相伴,以后漫长的岁月,他可怎么过?一颗眼泪化作露珠,顺着红莲的花瓣落入水中。   水面泛起熟悉的涟漪,接着便是熟悉的声音:“花花,你越来越漂亮了。”   白鲤!红莲垂下花盏,只见一条白色的龙还像鲤鱼一样从水面探出头来。在白龙的脖子上,一点朱砂痣艳丽如梦。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是什么造就了你的恶毒?权力、金钱与不幸;   是什么造就了你的残忍?贫穷、压迫与不公。   罗密欧与朱丽叶相爱了,殉情了,这不是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私奔了,还生了个孩子,这才是真正的悲剧。融合两大家族血脉的孩子带来的不是和解,而是更加势不两立的仇恨,被殉情的父母抛弃在人世的孩子身不由己地卷入权钱斗争的漩涡,不得不独自面对必须把自己生生撕成两半、只能属于父亲家族或者母亲家族的命运。黄金的光芒织成沉重的枷锁,权势的背后是肮脏的欲望,十字架下的阴影终于染黑了成为燔祭的羔羊……当黑暗的诅咒盖过上帝的光辉,究竟谁会被毁灭? 您好!您下载的小说来自 www.sxcnw.org 欢迎常去光顾哦! 本站所有资源部分转载自互联网!请支持正版,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