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下载的小说来自 www.sxcnw.org 欢迎常去光顾哦! 本站所有资源部分转载自互联网!请支持正版,版权归作者所有! 撵 作者:子峭 1.-前言:“我”为什么要杀人? 加缪说,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自杀。这话经过一番还原,其基调还是柏拉图那句话:哲学就是预习死亡。我敢说,如果没有死亡这回事,就绝不会有哲学,就像没有生命就不会有生命科学一样。正是死亡催促人们追问意义,要不然,人如果可以永远活下去,思考意义就属于多此一举,甚至根本就不可能了:追问意义的前提是人的生命的有限性。 导致死亡的非正常方式除了自杀,还有更常见的方式:他杀,即杀人。如果自杀是个严肃的哲学问题,则杀人又何尝不是?反正只要与死亡相关,就注定与哲学脱不了干系。于是问题就来了:人到底有没有权力自杀?以及:人到底有没有权力杀人?对这两个问题,我的回答是:人没有权力自杀,但有权力杀人。 这回答可能会让一些人大跌眼镜。我这样说,不是故作奇论,而是基于如此这般的思考:生命是一件很神秘的事情,对于神秘之事,我们只能诉之于天,也就是说,生命的到来乃是天意,人对此无能为力。虽然傻瓜都晓得,一对男女只要愿意,可以通过性的结合而创造生命,可是准确说来,这“创造”与其说是创造,还不如说是行使天意:男人和女人不过是生命到来的一座桥梁——这桥梁本身乃是天意的体现,精子和卵子也不过是命运的使者罢了。——天是什么?天就是那个至高无上的无限,不可穷极者。而人作为有限的存在,如何能违背那个无限的旨意?天让我生我就生,天让我死我就死,天让我是男人我就是男人,天让我是女人我就是女人,天让我长成如此这般我就长成如此这般而不是如彼那般。只要你愿意,你也可以把天称为命运或天命。你什么时候生,这是天意,是你的命运,你什么时候死,这也是天意,是你的命运。只有傻里傻气的浅薄鬼才敢妄称可以主宰命运。可以被主宰的不叫命运,而叫奴隶。命运若降格为奴隶,那人们就没有任何必要发明命运这个词,可以用奥卡姆剃刀毫不留情剃掉。 当然,我说人没有权力自杀,不等于说人没有能力自杀。只要你想,你可以随时采取各种方式了结自己的生命:跳楼啊,投水啊,上吊啊,吃毒药啊,吃安眠药啊,把头撞墙啊,把刀架在脖子上啊,或者把手枪瞄准太阳穴啊,诸如此类。不管怎样,我以为这些方式都是违背天意,逆天而行。一句话,人没有权力自杀,因为生命不仅仅是你自己的,还是上天的。人如果自杀,那就是僭越上天之权,视神力为无物。 可为什么人又有权力杀人呢? 我说人没有权力自杀,这个权力直接与天相关,神圣不可冒犯。而我说人有权力杀人,这个权力不与上天相关,不是什么天赋人权。直说了,“人有权力杀人”中的“权力”,不是天赋的,也不是自封的,而是被杀者赋予杀人者的一项权力。从此意义说,这项权力是一种政治权力,基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来。这种关系,可以说是一种地狱般的关系(所谓他人即地狱),否则也不会导致杀人这种极端的政治关系。当然,这里所说的政治,不是在利益的意义上而是在尊严的意义上。尊严之为尊严,本身就是基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政治关系。简言之,杀人者的杀人权来自于被杀者,是被杀者赋予杀人者的一项特别权力——这“赋予”可以是无意识的,也可以是有意识的。我确信这是一个极其复杂微妙的过程,可以是心理过程,可以是思想过程,可以是情绪过程,可以三者都是,横竖三言两语说不清。正因此,我才起了通过一部小说来说明这一过程的念头,具体展现被杀者赋予杀人者以杀人权并行使杀人权的详细过程。 这个念头早在八年前(2002)我第一次读《罪与罚》时就产生了,那时候我上大三。这本书虽然以“罪与罚”命名,似乎“罪”与“罚”处于一种对等关系,实则陀思妥耶夫斯基重点描写的还是“罚”——杀人后的心理,而对“罪”——杀人前及杀人过程——的刻画较为简略,只占不到四分之一的篇幅。这令我颇感遗憾。当然,篇幅不说明问题,只要写得精彩,哪怕只占十分之一也好。可是,我读《罪与罚》却读不出拉斯科尔尼科夫杀人的必然性,不管是心理上的必然性,思想上的必然性,还是情绪上的必然性:总之,其间的因果关系没有充足的说服力。也就是说,陀思妥耶夫斯基对杀人前的心理铺垫还没达到说服读者(至少是我)的程度。当然,对杀人后的心理描画,那是相当精彩的,这另当别论。 有鉴于此,我想写一部具有充分说服力的杀人小说,要把杀人的细腻心理过程展现出来。可是,这对于我难道不是一件异想天开的事吗?毕竟上帝一清二楚:我没有杀过人,甚至连一只鸡都没杀过,有时候还因为踩死一只蚂蚁而忏悔半天,老天爷,一个如我这般的人,现在却要写“一部具有充分说服力的杀人小说”,这不是天方夜谭吗? 两年后(2004),仿佛冥冥中有一个力量为了让我获得素材,云南大学发生了马加爵杀人事件。在万千杀人事件中,这件事一枝独秀凸立在我印象中,对我触动极大。当时我即将毕业,还记得中山大学周围的大街小巷到处都是公安部发布的A级通缉令:悬赏20万元人民币全国通缉马加爵。看了那触目惊心的通缉令,还有媒体对马加爵杀人的大肆渲染,我一时又动起了写小说的念头;只可惜由于诸多原因,不得不暂且放下。来日方长,等以后吧,反正在死亡这个不速之客到来之前我要写这样一部小说。 今年重读《存在与时间》,时隔六年再读,感触又不一样。读到后面“良知”一节,心灵突受震动,一瞬间又想起了马加爵案件。马加爵杀人的心理一直找不到合理的解释(心理要是合理起来那才怪呢),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这种不可思议,我以为仅仅通过心理学或社会学是找不到答案的,必须诉诸哲学。而要把这种心理过程详尽展现出来,哲学又难免捉襟见肘,必须求助于文学。几乎在一秒钟内,我就决定了尽快动笔写这部怀胎已久的小说。怀胎七八年,再不写肯定要难产。当时是3月11日,我决定构思二十来天,4月正式动笔。结果两天后,我肚子里的“孩子”就搞得我身心动荡,呼之欲出:我实在抑制不住内心的冲动,立马动笔了。当时我尚在写另一部小说,但对杀人的想象完全攫住了我,支配了我所有的注意力,以至于不得不暂停那一部小说的写作,而开始新小说的写作。我相信这就是命运,就是机缘:任何事情总有自己的时机,迟不得,早不得,快不得,慢不得,这就是“中庸”的奥妙,信不信由你。 需要指出的是,马加爵事件直接触发了我写这部小说,也对我构思小说情节有一定的启示,但我所写的与马加爵案件只是形似,而非神同,可以说形似而神迥。我想在这部小说里具体展现杀人是怎么一回事,也就是说,展现被杀者赋予杀人者以杀人权并行使杀人权到底是怎么回事。只要不是滥杀无辜,我相信杀人必有其因,必是被杀者赋予杀人者的一项权力,一项因尊严而来的权力。因此也可以说,一个人被杀,其实是“借刀杀人”,准确说是“借刀杀己”——借别人的刀来杀掉自己。可是这个“别人”因为杀人也成了牺牲品,马加爵就是这样的牺牲品。我把杀人作如此定义,相信马加爵在天有灵听到了,一定感到欣慰,同时也感到痛惜。 当然,我也不是仅仅为了写杀人而写杀人;我还想通过小说来探讨我心中一直苦苦思索的问题,这都是些要命的哲学问题,可是要展现这些问题除了以小说的形式,我还没找到更好的办法。譬如,一直萦绕我心中的一些问题是:良心到底是怎么回事?它来自何处?它如何作用于人?这些问题连康德都以为神秘难解,与头顶的星空一并被奉为敬畏的对象。我相信,小说即便不能解答这些问题(事实上小说不是解答问题的),也能极尽可能把问题展现出来。这一点小说与音乐一样,你不要奢望《命运交响曲》或《圣母颂》能解决什么问题,它只会让你心灵荡漾起来,这就够了。在这个时代,让心灵荡漾起来可不是一件常见的事。 好了,“我”为什么要杀人?这在上面已经略有交代了。当然,详细的情节还有待小说来展现。这个“我”是谁呢?“我”不是正在写作此文的这个我,而是小说的主人公,名字叫孟荦荦。我很喜欢这个名字。事实上,这是我多年前写的另一部小说的主人公的名字。我是那么喜欢这个名字,以至于这部小说也用它,懒得再想一个名字了。这倒不是什么首创,早就有过先例了:巴尔扎克的同一个主人公就出现在多部小说中。 多年前,在那部未完成的小说中,我为“孟荦荦”特别写了一段韵文,用以说明其意蕴。不妨把这段韵文转录如下: 名为荦荦,实则落落。性爱子虚,情偏乌有。身为形下人,心常形上走;走而无头绪,唯独有忧郁。怎见得?——蛾眉频蹙兮,如愁云聚敛;杏眼常凝兮,似曲径通幽;傲骨挺立兮,如梅笑冬雪;瘦身欲飘兮,若竹舞秋风。率性纵情兮,常吟风弄月;心旷意远兮,每卧酒眠诗。其闲若何?寒江钓雪;其逸若何?野鹤唳天;其狂若何?腾云驾雾;其迈若何?登高临渊;其清若何?天凉月皎;其躁如何?海啸山崩;其呆若何?牛耘沃野;其忿若何?狼啸莽原。奇矣乎,出世复而入世!窘矣哉,骑驴却又觅驴!(选自小说《鸢路》第一章) 我用闲、逸、狂、迈、清、躁、呆、忿八个字来描画孟荦荦的性情,并归之以奇、窘二字,点画其存在状态。仅从这段文字就可以看出,孟荦荦与马加爵不管在外貌、性格还是思想上,均迥然有别,不可同日而语,二者杀人的心理亦必大异其趣,何啻天壤。 我把这部杀人小说命名为《撵》,虽就一个字,却大有深意存焉。具体是什么深意,就不需我饶舌了,留给读者细细玩味吧,——我对读者的智商充满了信心。 以下是马加爵杀人事件与孟荦荦杀人事件的比照,聊当故事梗概一览。 马加爵杀人事件 杀人者:马加爵;所学专业:生命科学 杀人地:云南大学(昆明) 杀人宿舍号:317 杀人时间:2004年2月13—15日 被杀者:唐学李、邵瑞杰、杨开红、龚博 杀人工具:铁锤 假身份证姓名:陈芬良 逃亡路线:昆明——广州——三亚(被捕) 被捕时间:2004年3月15日 狱中文字:写了一封自白书、一封忏悔信和家信 庭审上诉否:不上诉 被执行死刑枪决时间:2004年6月17日 枪决地点:昆明 孟荦荦杀人事件 杀人者:孟荦荦;所学专业:心理学 杀人地:ZS大学(广州) 杀人宿舍号:417 杀人时间:2004年2月13—15日 被杀者:贾力勍、关亨、金以恕、沈优子(女) 杀人工具:铁锤 假身份证姓名:彭皓人 逃亡路线:广州——重庆——贵阳——凯里——雷公山——三都——荔波——月亮山——榕江——黎平——镇远——岑巩——铜仁(在前去梵净山途中被捕) 被捕时间:2004年7月21日 狱中文字:写小说和两封信:一封给亲人一封给女友 庭审上诉否:上诉(为了争取时间完成小说) 被执行死刑枪决时间:2004年11月27日 枪决地点:广州 2.-第一章 你敢肯定一百万年后,地球依然存在,依然绕着太阳运行吗? 我不敢肯定。我只敢肯定这一点:到那时候如果还有“人们”的话,那“人们”早就把我忘掉咯。就算偶尔提起我,也多半是作为犯罪学的一个标本。孟荦荦?噢,想起来了,就是那个制造了震惊全国的“2•23”大学杀人案的恶魔!冷血动物!自大狂!这种人还提他做什么! 人们准会这样说,我敢打赌。 甚至出于某种道义上的情愫,人们还会喷出一连串色彩飞扬的话来,冷漠呀,变态呀,怪僻呀,反社会呀,偏执狂呀,神经质呀,自以为是呀,自我封闭呀,自我中心主义呀,因贫穷而自卑、又因自卑而极度自尊呀,诸如此类。我仿佛看到一顶顶奇形怪状的帽子,纷纷投向我的脑袋。 我知道我的末日快到了。我现在只求一死,血债血偿。要不是我的代理律师多次怂恿,我绝不想表露自己的内心,任由人们猜测去。从被捕到现在,我的律师跟我谈了三次话,最后一次聊了很长时间,差不多两个钟头吧。我这个律师戴副眼镜,看起来比我大不了几岁,可能二十八九,捧起律师这个饭碗估计没多久,应该是初出茅庐,正想大干一番的样子。可是他言谈中总喜欢显示自己很老练,对专业问题游刃有余,这多少让我觉得有点滑稽。 我们第一次聊天有点紧张;这主要是他,那时候他还不了解我,我知道他心里老横着“杀人犯”这鸟念头。虽然他故意显得没那么回事,可惜这种故意被我看出来了。后两次聊天就随意多了。他发觉我这人还蛮有点意思,问了我很多超出他职业范围外的问题。可是我得说,就凭他那律师的脑子,不可能理解我,更别说进入我的内心。话说回来,这律师人还是蛮不错的,至少他跟我说话不摆那种臭职业架子,不弄出好像他是社会正义的伸张者和维护者,我的生死都在他一张利嘴上,其实只是他妈想多挣点钱,或者借我这案子的影响捞一个混账知名度。 可以说我们无话不谈,看守所对我还是网开一面,不刻意限制我们谈话的内容。当然咯,公务还是首要的。比如我律师说,只要我愿意,他可以尽力为我辩护,争取弄个无期徒刑或死缓,虽然这大有难度(他说到“难度”时有一种架势,就好像他做这行就是要挑战难度,迎难而上似的)。他还劝我在初审判决出来后一定要上诉,这是体现法律公平性的一个必要程序,即便无法改变初审判决(他说初审定罪铁定是死刑),也不是完全没有意义,至少可以拖一拖时间。当然,他最关注也最感兴趣的,还是想通过谈话找到我精神有问题的迹象和证据。可惜没有找到,谈下来他反而发觉我思维敏捷,逻辑缜密。本来就是嘛,我一向就是一个正常人,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了。要是他竟然发现我精神有问题,那我敢说全世界的人精神都有问题。 律师找不到我精神有问题的证据,觉得很不可思议;因为在他观念里,一个精神没有问题的人做出杀人这种事,是不可理解的。越是不可理解,他越是对我的人生观起了兴趣。他转而想从人生观上找到一个解释的途径,也就是说,他想通过思想层面来追问我杀人的动机。总之,一定要找出一个动机,甚至我看他那架势,就算没有动机也要造出一个来,因为凭他所学,没有动机在犯罪学上说不过去。他说他看过一些犯罪心理学的教科书;我不用问就知道是些什么混账书。 顺便一说,我在大学所学的专业正是心理学。在我看来,那些教科学全他妈是瞎扯淡,那帮脑残的鸟人为了混个教授,你抄我我抄你东挪西凑胡编的,拣人家吃过的剩饭,自己的东西一点也没有。真正的经典却没几个人去读,比如我最欣赏的心理学家是弗洛伊德,可是一提到弗洛伊德,人们就把他说成是泛性论者,搞得弗洛伊德这名字简直成了性的代名词。其实这些鸟人压根儿就不懂什么是性,一说到性就全他妈想到男女之间那些混账鸟事上。 “作案总得有个动机呀!”这律师说(他坐在我对面一米五左右,以便近距离观察我),“你这样做究竟为了什么?” “我没有动机。”我说,望着地面,“你看的那些书全是扯淡。” “扯淡?”他笑了一下,“当然,我知道你学心理学的,不过……”他又笑了起来,仿佛在提醒我一个基本的常识:“杀人怎么能没有动机?” “没有动机,——什么动机都没有,”我说,依然望着地面——近来我和人谈话总喜欢呆望地面,只偶尔抬头瞟一眼对方。 “那你怎么解释这一切,嗯?”律师问,顶了一下眼镜——他每半分钟要顶一下那混账眼镜。 “一定要解释?”我抬头看了他一眼。 “当然,这是我的职业习惯,也是分内之事嘛。” 我只能向他说,在我看来,人的行为不一定非得有一个动机;我干掉那四个同学完全是出于一时的情绪,傻瓜都知道情绪不可能有什么鸟动机,就像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憋久了要透口气一样,完全发自一种本能。 “你能不能描述一下那时候的情绪?”律师问。 “说不清。情绪是混沌的,语言是线性的,要用线性的语言来表达混沌的情绪,说不清楚。” “不这么绝对吧?难道不能说是一种愤恨?” “不是,不尽然是,——甚至就不是!”我干脆说,“我觉得人类所有的形容词都无法表达我那时候的心理。” 律师摇了摇头:“我看你是不想说吧?” “不是。我想说,但确实说不清。愤恨呀,疯狂呀,激动呀,自尊呀,随便你用什么词来形容都不够准确,我那时候的情绪要复杂得多。” “阿——气——”律师猛打了一个喷嚏,那眼镜差点被震飞,幸亏他手快捧住了,连忙掏一张纸巾来揩嘴,一边说:“不好意思,这两天有点感冒。”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倒不是笑他打喷嚏,而是因为我突然想起了一个比喻。律师用疑问的眼神瞟了我一眼,以为我是笑他打喷嚏呢。 我忍住笑,问他:“请问你打那个喷嚏有什么动机?” “哈哈,”律师笑了起来,“你这家伙还有点冷幽默哩。” “幽默感还有点,但我并不幽默。” 他愣头愣脑望着我,好像听到了一句荒谬透顶的话。我不想给他解释,只撇嘴笑了一下。要我说,幽默感和幽默其实是两回事:幽默感是一种对幽默的感觉,而幽默是一种行为。老实说,我对幽默有很好的感觉,可我他妈并不幽默,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大概天生就这样。与其说幽默,倒不如说我更倾向一种讽刺的性格,我一碰到那些混账鸟事就想冷嘲热讽,控制不住。要是我他妈足够幽默,大概也不需要用铁锤来解决问题了。 律师揩过嘴,又取出一张纸来擦擦脸,少不得又顶一下眼镜。其实他根本不需要频频顶那混账眼镜,因为顶上去不到一秒钟那眼镜又滑下来了。说来还真是,你明明知道有些事情做了等于没做,可你偏偏要去做,顶眼镜就是这种混账事情。 “打喷嚏当然没有动机;”律师说,“不过你当时的情况恐怕不能和打喷嚏类比吧?” “作为比方,我觉得可以。” 律师暂时不再问什么,抚弄着手中的笔记本。他好像也在反省自己,是不是追问动机的思考方式本身有问题。因为事情明摆着:我当时被那一团鸟情绪攫住了,以致有那些行动。你问我那一团情绪怎么来的,我可以搬出当时的情境来解释,可你问我那一团情绪有什么动机,那就像问突如其来的一股风到底有何贵干一样。可是有些人总喜欢带着一堆先入之见来想问题,简直就像带着地球引力来走路一样。 不光我的律师,还有一个研究犯罪心理学的,女的,是个教授还是什么,我不太关心这些,大老远从北京跑来,专门对我做了一个问卷,想从我身上获得一些说服人的研究成果。出于礼貌,经看守所允许,我配合她完成了问卷。可是说心里话,那些问卷在我看来全他妈瞎扯淡,都是一些脑子进水的先入之见,不可能调查出什么鸟成果来。如果她竟以为获得了成果,那我敢打赌,这些成果早在一万年前就已经活在人的头脑中了。说白了,那不过是一些妇孺皆知的老常识,老得掉了牙。她大可不必来调查我,干脆就坐在自己的书斋里,一边品茶一边整出一篇什么混账研究论文来还省事。 “你现在最牵挂的是什么?”一会儿后律师又问。 “我妈,”我说,“还有我女朋友……” 这是心里话。我做出这种事来,最让我痛苦的就是愧对我妈。我爹去年过世了(死于肝癌),撂下我妈跟我哥住。我妈过得不开心,因为我那鸟嫂子不怎样,做人不够大方,婆媳之间不和气。要命的是,我哥偏偏又是个怕老婆的人,至少可以说是个没立场的人,我总觉得他活在世上的最大使命就是在母亲和老婆之间左右为难。面对这种景况,你可以想象我妈多么盼望我毕业,找份什么工作,然后她来跟我生活。这也一直是我心中设想的,可是一切突然就……他妈的不说这些了。 我还有个姐姐,大我不到两岁,我俩很他妈合得来。可她不该嫁给一个小里小气的混账男人,这简直让我无法忍受。什么都可以忍受,男人的小气我无法忍受。这且不说,那鸟人还爱赌博,简直嗜赌如命,在赌博上可以说他天下最慷慨,成百上千成千上万丢到麻将桌上毫不可惜,可你要想从他那里拿到一个钱,那比登天难多了。当然,就凭我那么讨厌吝啬鬼,我就是饿死也不要他的鸟钱。这些都还不要紧,更要命的是,我姐之所以嫁给这个小气鬼,是且仅仅是因为他有一个臭工作,有个政府部门的臭铁饭碗,老天爷,我简直说不清我姐究竟是嫁给了一个男人,还是只是嫁给了一个铁饭碗,但我敢拿我的脑袋打赌:她绝对不是嫁给了爱情。反正她一辈子也不会想这些问题的,她只关心麻将桌上的事,这倒和他那鸟丈夫是同道中人。可她毕竟是个很大方的人呀,就因为那个臭铁饭碗她居然能容忍丈夫的小气,仅此一点我就无法不蔑视她,就算她是我最要好的姐姐。 我说这些,是想说明我现在的牵挂,因为我妈跟我哥过得不开心,跟我姐过也不可能开心——我妈讨厌吝啬鬼的程度简直和我不相上下。我妈是个非常大方的人,我爹也是,其实我家每个人都挺大方,可是嫁出去的却嫁了个吝啬鬼,娶进来的也娶了个小气鬼,所以就难免矛盾重重。 “既然你那么牵挂你妈,你就不该让她失望啊!”律师说。 “我也知道不该让她失望,这哪用说!”我说,几乎有点愤懑起来了,“可是当时一切都被那种情绪支配了,什么都不管了,想管也管不了了!” “你那时候是不是有点疯狂了?” “差不多。”我说,少不得又提醒他一遍:“但是我求你千万不要想只用一个词就能表达我那时候的心理。” 律师笑了一笑,说:“从你作案的过程来看,一步是一步的,这哪里像是疯狂?” “所以我说你不要试图用一个词来形容……”我突然低头不语了——我不想说;当时的实情只有我心里清楚。 “说说你的大学生活吧?”律师看我半天不说话,换了个话题。 “没什么好说的,”我呆望着脚尖的地面,可我他妈什么也没看到。 “你对大学不满?” “无所谓满不满。” “你觉得大学怎么样?” “无所谓怎么样。” 律师又笑了起来,显然我这种一无所谓的态度让他有些无可奈何。他半抬屁股,挪了一下凳子,距离我稍远了一点,仿佛他想通过拉开距离来让我放松心态。 “大学总给你留下点什么吧?”律师又问了,“给你印象最深的是什么?” “没什么最深印象,”我依然故我。 说实话,我很讨厌这种记者式的弱智提问。其实,我觉得大学简直就同监狱是他妈一回事,不同只在于,监狱里充满了悔恨和期待,而大学则是一座充斥着无聊、空虚、做作、机巧、苟且、虚伪、虚荣的混账监狱。上大学将近四年,我没认真上过几堂课,因为实在没有什么可听的,真正讲得好的老师实在是凤毛麟角。不想听却假装在听,这让我无法忍受。在课堂上心不在焉却装模作样在听比逃课更可恶,更不诚实。要我是老师,我会叫那些不想听却装模作样的鸟学生全他妈滚蛋,哪怕走光了,我对课桌自言自语都比对一群演员讲课强。 而且,大学的考试在我看来也全他妈是形式主义,考不出真水平。我的语文自认为还可以,可是《大学语文》这门混账课我考试不及格,只拿了30分。这本没什么,我只是觉得好笑,因为当时我根本就没答题,而是在上面写了一篇痛斥大学教育的东西,再过一万年,我也还记得那篇文章,题目叫《“天真的人”的“不识时务”》。不是我故意要特立独行张显自己,实在是那考题太他妈滑稽,尽是些弱智到极点的混账问题,比如:小说的三要素是什么呀?文学的四大样式是什么呀?托尔斯泰的三大代表作是什么呀?诸如此类脑残的问题。我把托尔斯泰三大长篇和所有中篇都看了个遍,可他妈就是不考实质的内容。我实在觉得荒唐透顶,忍不住就写了那篇文章,痛快淋漓批判了一通。这篇文章写得真他妈叫痛快,我敢打赌,你要是看了准会拍手叫好。可结果呢,我只得了30分,蛮中庸的一个鸟分数。我搞不懂为什么会得这个混账分数,要我是那老师,要么给100分要么给0分。我倒希望得0分,总比这不痛不痒的30分来得痛快。后来我也没去补考,教务员通知了几次我都没去,我他妈压根儿就没把狗屁文凭当回鸟事。我成天就把时间花在看书上,不分古今中外,不分文史哲,只要是经典,喜欢的就看。如果说大学还有什么鸟意义,那就是我看了不少世界名著。可是话说回来,傻瓜都晓得这不一定非得在大学才能做到。 说到这里,你肯定注意到了,我说话喜欢带些脏话,什么鸟啊,混账啊,他妈的啊。不是我天性喜欢说脏话,我他妈并不天生就是个喜欢说脏话的种,实在是大学这几年把我塑造成这样的。你想想,成天被一群鸟人包围着,尽干那些混账鸟事,满耳朵都是“他妈的”,我再怎么出淤泥而不染,也不可能一点都不沾染上,除非我练就了一副可以不呼吸空气的本领。再说,“他妈的”固然有点刺耳,可却实实在在挂在人们的嘴边,为什么我要回避这一事实呢?况且,我觉得“他妈的”也挺能表达我内心的一种特别情绪,有时候简直非说不可。真要说起来,学会说“他妈的”,这简直称得上我大学生活的重大收获,其重要性仅次于看名著。 律师听了我对大学的看法,简直哭笑不得。他又翻开笔记本看了看,那上面他准备了一些问题,他可真有点像个混账记者。 “你有自己的信仰吗?”他又开始提问了。 “无所谓有,无所谓无。”我说,这个问题我思考过不止五千遍了,但目前我只能这么说。 “什么意思?” “我一直在寻找信仰,……就这个意思。” “还没找到?” “无所谓找到,也无所谓没找到。我觉得信仰就是一种寻找的境界……我不知道怎么说,反正只要你去寻找信仰,你就会感受到一种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境界。” 律师消化我这句话有分把钟,点点头,努努嘴,就好像他在品尝一枚味道怪怪的坚果。 “你信上帝吗?”律师又问道。 “无所谓信,无所谓不信。” 我还没说完他就笑了:“我就知道你这么回答。” “我有自己的上帝,”我说,这可不是开玩笑。“上帝就在我心中,但不是基督教那种上帝,好像上帝是一个像人一样的东西,高高在上,指挥着这宇宙中的一切。我不这样理解上帝。” “你怎么理解呢?” “我也还没想透,”我老实说,我似乎感觉到一种意象,但是表达不出。“我不知道怎么说,等我想清楚了再跟你说吧。” “好。”律师点了点头,“这问题太沉重了,我们再谈点别的吧?” 我突然想起了一个说法,就跟他说:“我觉得这样来形容我的状态比较好:我是一个没有信仰的信仰者。” “没有信仰的信仰者?”律师重复了一遍,蹙起眉头。 “我目前就是这种状态。” 律师又在那点头努嘴,半晌道:“我大概可以领会你的意思。” 接着我们沉默了一会儿。他总算合上了那个混账笔记本。 “谈点别的吧?”律师又改换话题,“你那女朋友……” 接着我们谈起了蓝猫。我律师见过蓝猫一次,是上次庭审的时候,蓝猫来旁听。当时只有我家人知道她是我女朋友,别人不知道,至多以为她是我的一个朋友。除了我母亲外,蓝猫是现在我最牵挂的人了——我是指活着的人。当然,我得承认,最让我魂牵梦绕的人还是梦儿——虽然她已经作古。在我整个逃亡中,梦儿一直跟随我——这我后面会详细写到。听外面媒体对我的报道有各种版本,只是对梦儿还所知不多,一些媒体只知道我是因为不顾一切到医院看她而被捕的。 “可以跟我说说你和梦儿的事吗?”律师问得很他妈谨慎。 “请原谅,我不想说……”一想到梦儿先我一步去了,我情绪就来了。 “好,”律师倒也不勉强。 我们静默了几分钟,这期间我和律师各自抽了一支烟——是他发烟给我的。我自己也有烟,看守所这方面倒是能够满足我的要求,当然也不是什么好烟,能过过烟瘾就不错了。要是我没烟抽,烟瘾一旦发作起来,我很可能把头撞墙,不骗你。我烟瘾真他妈大得要命。 抽了一支烟后,我突然有一种倾吐的欲望,来势那么汹涌,以至于我突然向律师诉说了我和梦儿的遭遇,真的,我控制不住。天哪,我简直是口若悬河啊,一说就说了半个多小时。当然,对此律师肯定是求之不得咯。 “唉!这么漂亮一个女人,却……”律师连连叹气,“人太漂亮了,往往是这样,红颜薄命啊!” “不光外表,她内心更美!”我仰头说。这好像是我被捕以来第一次仰头说话,不过一说完我又垂下了头,好像仰头于我已经成了罪过。 “你们之间真的很传奇哦!”律师笑了笑(我知道他肯定有点嫉妒我,绝对是!)“你应该把这一切写出来,要不然太可惜了。” “只怕来日无多了……”我突然觉得还没活够。 “所以我要你一定要上诉嘛,即便改变不了结果也可以延长时间。” 律师这样一说,我突然感到一种很矛盾的混账情绪,也许称得上一种焦愁吧(可是你千万不要以为“焦愁”这个词就能形容得尽):我既想多活一些时间,争取做点什么事情,又想快刀斩乱麻,趁早一枪把我毙掉了事,免得这样不痛不痒拖着。 “你还是写吧!”律师又劝我了,“争取在有生之日写出来,也算给家人、给朋友、给社会、也给自己一个交代嘛,是不是?” 我埋着头,一时百感交集。说实话,我确实想写出来,给我妈一个交代,给关心我的人一个答复。可我不知道我的“有生之日”究竟还有多久?在这混账“有生之日”内我还能写多少,还能不能写完…… “是要有一个交代!”我终于说,“我还是写吧!” “对嘛!”律师不胜欣然,“要不然这一切不就成谜团了?而且,”他踌躇了一忽儿,“而且,不管你精神是不是有问题,你写下来的东西都可以成为一个重要参考,在庭审的时候可以用得上。” “是吗?” “但我还是希望你最真实地写出来,”律师看着我说。 “那当然。” 事实上我早想写点什么了,只是一直找不到那个环境,现在到了监狱,简直就像从他妈地狱来到了天堂。我耳闻很多关于我的传说,全他妈是扯鸟淡。比如有传闻说我宿舍的同学在我的被子上撒尿,他们给我一两块钱要我给他们洗衣服、擦皮鞋或者帮他们打饭,诸如此类,全他妈子虚乌有。是可忍孰不可忍也!?如果我竟能容忍这种鸟事,那我也大可不必把他们杀了。可我确实把他们杀了,这其中的真情只有我一个人明白,外界的传闻全属捕风捉影,胡想乱猜。我想在我死之前把这一切原原本本、真真切切写出来,不带任何先入之见,完全面向事情本身,还世人一个真相。 我知道外界都说我和同学因为一点小事而积恨,一气之下就把几个人杀了。就为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杀人,实在不可思议,好像在他们看来,杀人总得有个非常重大的理由才说得过去。我想告诉他们,事情并没有大小,一个恶毒的眼神或一句伤人的话并不就比“9•11”事件小,也没有任何道理说第二次世界大战就一定比两只蚂蚁打架更重大。人们还说我杀人手段极其残忍,这我没什么好说的,反正只要是杀人,人们都可以用残忍这个词,杀鸡或别的什么动物就不会用,我还没看到哪个人因为踩死一只蚂蚁而被说成残忍的。我似乎没有资格说这些;我只想告诉世人:好好活着,切莫学我!但是请记住:事情不分大小;如果一定要分出大小,那么只要关系到人的尊严,一切都是大事。 “我有一个感觉,”律师说,“虽然跟你聊了这么多,我觉得你内心一直还是封闭的。” “你这样觉得?” “你给人的印象有点冷,可能与你目前的心态有关吧,也许只是我的错觉,但你确实给我这个印象。”律师似乎觉得说话过了头,歉意似的笑了笑。“你会不会是外冷内热,其实内心一把火?” “……我也不知道我是谁。”沉默之后,我说。这真他妈是一句大实话,每个人都有权而且应该说这句话。 “我期待你的书。”律师最后说,“你会怎么来写?” “直面事情本身!”我说。 “怎么直面?”他笑问。 “让事实自己说话;这个事实就是当时我的心境,这是最真实的。” “非常期待!”律师站了起来,“好好构思吧!你可以向监狱方面要一些笔墨纸张,他们会满足你的要求。”他伸了个懒腰,踱了几步:“今天就到这里吧。有情况我会第一时间通知你的。” “等一下!”我突然想起个问题:“我想要你解释一下,‘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具体内容是什么?如果我写出一本书来,能不能出版?” “详细内容我就不说了。出版也属于政治权利之一。你写出东西来,在你有生之年不能出版,但你死后可以出版,你可以委托一个人来行使著作权。这个你放心。再说啦,如果最后你不被判死刑的话,‘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也可减判为‘剥夺政治权利多少年多少年’,年限一到你就可以获得出版自由。……你先别想这些,好好构思吧。这件事意义重大,不仅仅是打发时光。” “谢谢你。” “莫客气!你有什么需要,跟我说,比如需要什么书,我可以借来转交给你。” “我现在不想看书,——我只想看一本书,这本书就是这里,”我指了指胸前心脏的部位,“我觉得这东西真他妈是一本奥义书。” “你应该学哲学。”律师笑了笑,“我相信你的才力。……唉,你真不该杀人!可是——唉,一切都晚了!不说这些了!” 律师把笔记本放进了文件包,过来扶了扶我肩膀,然后走了。 从他扶我肩膀这个动作,我感到了一种真诚。我觉得他不希望我死,还有……我不想说了。 接下来我要做的事就是等死。虽然说到底我们每个人都在做这件事,可是只在这时候我才真真切切在做。反正是等死,确切的日期又还没定下,我索性无所谓了。管它什么时候死,迟早都是死,写东西要紧。这样,我强行把自己置身事外,由此获得了一种很自由的心态,只要你愿意,可以称之为洒脱。 对于那些忙忙碌碌的人,我觉得不妨洒脱一点,不要做什么都他妈急匆匆,像去救火一样。真正说起来,我们每个人都是死刑犯,只不过一些人是被法律判为死刑,一些人是被命运判为死刑罢了,结果一律都是死。还是那句话好:每个人从一出生就在走向死亡。既然都是走在通往死亡的路上,你何必走得那么快呢? 3.-第二章(1) 1 好吧,现在我就开始复原当时那一团情绪,也就是回到当时的情境中去,要不然你无法理解我的行为。不过你得耐心点儿,说起这些事,我可能有点唠唠叨叨。你不听我唠叨就领会不到我那时的心境,就理解不了我的所作所为,也就理解不了我为什么要杀人。说实话,憋了这么久,我现在还真他妈想唠叨唠叨,哪怕自言自语也好。可我也不想把我整个大学四年的混账生活全他妈写出来,那非得写上十年八年不可,我现在还能不能活上半年都成问题呢。我看,我还是从那个寒假写起为好。事实上,只要你善于洞察,善于感受,随便抽取我生活中的某一天,你就能感受到我处于一种什么鸟状态。 好了,我就从那个寒假写起吧。 那个混账寒假从元月中旬开始。我是指公历;旧历已经快到年底了,好像是十二月二十几吧。我现在身边没有日历,要不可以查一下。话说回来,就算你给我日历我也不要,我可不想成天带着一本混账日历过活。总之,当时大多数同学都回家过年去了。只是和我同宿舍的几个鸟人暂时都还没回去,说是忙着毕业的事,可也没见他们写论文或是忙着诸如此类的混账事,倒是麻将搓得挺他妈热闹。每次放假,学期结束带来的轻松和无聊都要转化为搓麻将的狂热,总有那么几天要耗在大战麻将桌上。我是说我那几个室友。我自己很少打麻将,——我从骨子里就对麻将没有丝毫兴趣。你要我对麻将感兴趣,那就像要蜗牛对西装感兴趣或是牛对麦当劳感兴趣一样不可能。 从那个周五说起吧。周五晚上我照例要去地铁站弹吉他。一般情况下,我每个周末都要去地铁站弹吉他,挣点钱养活自己。我干这事差不多一年了,在我父亲去世后开始的。我父亲的死对我影响实在太大了,要我用一两句话来说明这种影响可不大容易。光说经济上的影响,我家就几乎陷入了绝境。为给我父亲治病,我家把所有钱都花光了,总共花了六万多,其中有三万还是借亲戚朋友的,一半以上是以我的名义借的。为什么呢?因为亲戚们看在我即将大学毕业,以后应该能够还钱的份上,才肯借钱的。我这么说似乎有点损,可是我敢拿我的脑袋起誓,这是千真万确的事。这次借钱救人我体会够了这混账世间的人情冷暖,很多他妈平时看起来关系不错的,一提到钱就不尴不尬起来,那情景我想都懒得去想了。当然,慷慨的人也有,比如我一个表叔就很慷慨,借钱一点也不扭捏,甚至还主动拿钱给我爹医病。但慷慨的人毕竟少数,这你知道。钱,就是这钱,能够让人的感情变得微妙万分,钱就有这样一种威力,你不得不承认。 所以,这一年来我得自己想办法解决钱的问题。我觉得弹吉他还算对我的胃口,也就是说适合我的性情。我从中学开始弹吉他,有那么一点破水平。我是说,在地铁站这类破地方弹吉他根本不需要很高的水平,因为过往的听众没几个去关注你的细节,更甭提什么混账艺术趣味。大多数人都喜欢听一些通俗歌曲,只要他们耳朵听来一顺,说不定就丢钱了。要想他们耳朵顺,就只能弹通俗歌曲,至少得以通俗歌曲为主。这我有过亲身体会,有一次我整天都弹那些吉他名曲,一首歌也不唱,结果挣的钱少得可怜,不过倒收获了一个爱情——这我后面会提到。 这次我是在东山口地铁站弹吉他,你熟悉广州的话应该知道,这里有好几条隧道,弯来绕去,人流很多,真他妈算得上个卖艺的风水宝地。有时我也会去火车站广场下的地铁站,但那边太嘈杂了,而且同行也太他妈多,就去得少。在广州干这一行的,据我一年来的观察,绝对不下一千人,你可以想象一下这个数字。广州就是这样一个混账城市,你随便想找什么人,不管三教九流,什么混账鸟人都有,要多少有多少。 当天在东山口地铁站弹吉他的不只是我,还有另外两个。其中一个我认识,叫萧巢,云南人。这家伙有三十多岁,可他那张老脸看上去简直有八十岁,你能想象到的所有沧桑感都可以在上面找到。加上他又留一头长发,长得要命,起码有一米长,一直披到屁股底下,就更显出几分怪模怪样。当然他自认为是风度翩翩,神秘莫测。不过要说他给我印象最深的还不是老脸和长发,而是他唱歌时那声嘶力竭的老嗓子。没有一定胆量的人可千万别听他唱歌,要不然铁定做噩梦,我第一次听他唱歌的当晚就做噩梦了。萧巢总喜欢弹那些呐喊型的歌,伴奏都是拼命扫弦。他扫弦真他妈用力啊,就像他在跟那吉他过不去,拿它来出气一样。他几乎每次都要扫断弦,真要命。有一次他扫断了第一弦,过来问我要,刚好我备有第一弦,就送了他。我们就这样认识了。他得知我来自贵州,很他妈高兴,说我们都在云贵高原,算半个老乡,诸如此类套近乎的混账话。 老实对你说,我可不太在意什么老乡不老乡的。不妨跟你说,我总有这样一种眼光:就算你来自他妈天涯海角或是外国,我也认为我们是老乡。我是这么推的:比如说,如果我在贵州,那么老乡是针对来自我家乡那里的人;我现在在广东,那遇到一个贵州人算是老乡;可如果到了国外,那遇到一个中国人就算老乡;如果到了另一个星球上(假设),那遇到一个地球人就算是老乡……如此一来,也就没有什么老乡,或者所有人都是老乡。我就是这么看问题的,所以我不太在意什么老乡不老乡,关键要看一个人自身如何。 我和萧巢仅限于相识,称不上什么好朋友。我觉得他不可能理解我。我甚至认为他脑子可能有点问题,因为他总自以为是个天才,老梦想着某一天会被一个混账伯乐看中,从而资助他从流浪歌手正式走向神圣歌坛。《广州日报》去年5月份采访过他,把他乐得要死。他创作过一些作品,歌词写得真他妈惨不忍睹,错别字连篇,我都不想提了。至于旋律,我听了他弹唱一首,他自称是代表作,可我一听简直就跟哭丧没两样。当然我尊重他的创作,只是不敢恭维罢了。他似乎很想和我合作,可我兴趣根本不在这上面——我弹吉他仅仅是消遣,勉强挣点钱活命罢了。 好了,言归正传。我当时就坐在那弹吉他,目不斜视——除非有美女经过,我才斜睨一下,当然这斜睨本身也富含深意,不显得轻佻,甚至还有一种近乎严肃的味道。这是我常年养成的一种姿态,称得上不亢不卑,坐看云起。 到晚上九点过,我嗓子已经沙哑了。我的嗓子不太行,唱到两个小时就很累,可能与我经常喝酒抽烟有关。我瞟一眼面前的琴套,很壮观的一簇钞票,十块的,五块的,一块的,两张二十的,还有一张美元呢,加起来应该有百把块吧。周末总能挣到这个数,最差的时候也有五六十。事实上,通过这一年来的经验,我摸出了一套规律:在支持街头艺人上,外国人比中国人大方,北方人比南方人大方,女人比男人大方,儿童和老年人比中年人大方,穷人比富人大方,闲人比忙人大方,晚上的人比白天的人大方,而星期五晚上,不知何故,地铁站大方的人最他妈多。我选择周五晚上来这里,不是没有道理的。 萧巢在隧道另一个拐角处,还在那里嘶声呐喊。我想走了,太晚的话怕没有地铁到ZS大学(顾及学校名誉,我用ZS大学来指代)。我还要去超市买些吃的,我晚饭还没吃呢。我把钱一把抓起,塞进口袋,我可不想在这里数钱,那多少有点不好意思。我没有什么钱包,就把钱乱塞在口袋里。我本来也想买一个钱包,好让这些钱有个安居之所,免得今天在这个口袋里,明天又到那个口袋去,像他妈流浪汉似的。可想想呢,又觉得没有这个必要,因为我花钱从来没有计划,经常入不敷出,对于只有四个钱而经常花掉五个钱的人来说,不需要什么混账钱包。 我把吉他装进琴套,剩下的半瓶矿泉水一口喝干了,空瓶子扔进垃圾箱。收拾停当,点一支烟,去赶地铁。经过萧巢身边时,我见他面前那堆钱不是很他妈壮观。这家伙老是吼得那么火爆,没几个人敢拢边,至少把小孩这个群体吓走了。他正唱到高潮部分,声嘶力竭,脖颈上青筋一条条凸起,眼睛半睁半闭。我向他挥了挥手。他正投入着呢,可能没注意到我。天哪,他那嘶喊真是太要命了,我敢打赌,就是聋子听了也会觉得刺耳。 2 我上了地铁后,才拿出电话来看,有几个短信和一个未接来电,都来自我那女朋友。刚才我说过,就是我弹吉他名曲那天结识的,一个潮州姑娘,在广州读一所破大学,那学校我去过一次,破得我都不忍心说出它的名字。 当时我正弹着一曲《悲伤的西班牙》,她刚好经过我身边,距离还蛮远,我看到她停下来,伫足聆听。老实说,我那时颇有一点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心理。为了显得亲切,接着我弹了一曲《梁祝》。弹完一遍,她果然过来跟我搭讪了。后来我知道,她纯粹是出于好奇,她说她还是第一次听到吉他版的《梁祝》,没想到别有一番韵味。她古筝弹得很棒,考过了十级。当她得知我是ZS大学的学生后,立刻对我刮目相看。她说ZS大学在广东人心中就相当于北大——南方的北大,真他妈有意思。要我说,我才不管你什么混账南大北大呢,我只看重你这个人。我看她还像个小女孩,原来才上大一,来广州没多久。她长得不算顶漂亮,但是恬静而温柔,做个女朋友绰乎有余,而且还很贤惠,够传统的一个姑娘,只是头脑太简单了点。 我给她回了短信,说我刚才在弹吉他没注意到她的短信,但我没说我在混账地铁站。她好像猜到了,问我在哪里弹,我就实说了。她有些不高兴,有一阵子不回我信息。我知道她不喜欢我来外面弹吉他,她觉得那丢人现眼,就好像我他妈是在乞讨似的,她脑子看问题就是转不过弯。隔了几分钟,她才回信息说她明天来看我,呆一晚,后天回家,也就是回潮州。她学校离ZS大学挺远,坐地铁都得个把小时。她每个周末都来看我,有时候是两周来一次;我觉得太他妈少了,我恨不得她每天都来呢,真的。 倒不是说我很依恋她,这妞儿除了古筝弹得好,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不过有一点挺令我回味,我是说性高潮的时候她的呻吟很美妙——简直好听极了。一想到她要过来,我就想起性高潮时她那欢快的叫唤,实在太他妈悦耳了,简直就像一曲门德尔松的《春之歌》,小提琴曲,你也许听过。有一些很混账的心理测试题,问你一提到某个东西你会想到什么之类,如果一提到“叶迩牵”(我女朋友的名字),我就会想到她性高潮时的尖叫声,确实太他妈好听了,真的,有机会你真该听听。 我就沉浸在那美妙的想象中,想象她柔嫩的叫声。这当儿,我突然注意到坐在我斜对面一个女的老在瞟着我。我抬眼一看,是个黑衣女郎,二十六七岁光景,长得还算顺眼,胸脯挺他妈高耸。一看到那胸脯,我就不禁想象她衣服脱光后的模样,我甚至还设想她性高潮时会是怎样一副忘乎所以呢。毋庸讳言,我确实很有点好色,有时甚至称得上色情狂,这一点我老实承认。要我说,我的色情狂还伴随一种暴力倾向,——这是我后来才意识到的。 那黑衣女郎的目光一直在我的吉他和我的脸上来回跳跃,我敢打赌她肯定对我有某种兴趣。你可能觉得我自作多情,说不定我还真有点自作多情。实话实说吧,我长得还算有几分特色,当然不能说是“帅”——用“帅”字来形容我简直太他妈离谱了,就像用“温柔”去形容狼一样——只能说我有某种特别的气质,这种气质来自一种特别的内涵,一般人领略不到。老天知道,我长相不坏,单独看脸上每一个器官,倒没什么可以大书特书的,但是整体结合起来看,就有一种非常和谐的韵味,多一分少一分都不行,我总怀疑上帝在设计我这个相貌时是不是采用了黄金分割术呢。总之,我对我这个面貌还算满意,天下无双。当然啦,我还没自恋到自以为是他妈东半球第一气质狂人的程度,这点你大可放心。我看到通缉令上我是一副狰狞的面孔,我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非要选一张最恐怖的照片。那照片是我在练习散打时同学偷拍的(我有个学期体育课选了散打),当时我故意做出一副狰狞的面孔。只要你愿意,你也可以做出这样一副面孔,甚至就算是他妈天下第一美男子,只要他愿意,也可以做出一副天下最狰狞的面孔。 好了,还是回到那个女郎吧:她一直在瞟我,搞得我他妈心痒痒,我觉得她的眼神有一种放肆的挑逗。光凭那眼神,我就觉得她是在意淫我,当然咯,能被某一个女郎意淫,我倒也不是很他妈在意。我干脆举眼盯着她看,想给她致命的一击。这时,我们四目碰到了一起。她还真他妈有胆量,竟然不回避我的目光,足足和我对视了有半分钟光景,直到列车到了一个站点,坐在我旁边的人下车去了。那黑衣女郎略微犹豫一下,就起身过来,坐到我旁边,望着我的吉他笑了笑。 “你是业余的还是职业的?”她直截了当问,招呼没打就进入正题。 “你说吉他?——我是业余的。” 我们就这样聊了起来。她说她也是搞音乐的,在个演艺公司工作,还问我到哪里下车。我少不得要提到ZS大学。她听了即刻兴趣大增,递给我一张名片,说有空联系。女人真他妈混,我可不想因为我是某某大学的你就对我刮目相看,可她们就喜欢关注这些外在的东西,都他妈一路货色。我看了她的名片,一家什么狗屁演艺公司,具体职务我忘了。反正我对混账演艺不感冒,我倒是对她那对胸脯很来劲,真的,这世界上唯一让我服帖的东西就是女人的胸脯,有时候简直叫我瘫软。 她要到ZS大学的下一站。我到ZS大学先下车了。我起身跟她道别时,她向我投来了致命的一瞥。老天,那一瞥真他妈暧昧!单从这一瞥,我就敢赌10美元:只要我愿意,我当时就可以喊她跟我一起回去,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4.-第二章(2) 3 我赶在学校附近的超市关门前跑进去,到鲜货市场买了三个馒头、半斤朝天椒、一些新鲜番茄和一袋橘子,出来时超市刚好关门。你可能会好奇我为什么要买朝天椒和番茄,原因简单得要死:就因为我实在太爱吃辣椒和生番茄了。我每天都要吃那么几个生番茄,这是从小养成的爱好,想丢都丢不掉了。至于辣椒就更不用说了,我对辣椒的热爱你简直无法想象,这么说吧:我吃饭要是没有辣椒那就像闭着眼睛看戏一样不可思议。我可以什么菜都不吃,只需一钵辣椒下饭就可以过几天,即便你给我龙肉凤凰肉,我也宁愿要辣椒。我吃辣椒的方式比较特别:把辣椒烤个半熟,放到钵里砸烂,加一些盐巴、味精、葱花之类搅拌好,就那样吃下饭。为此我特地从贵州老家带来一个瓷钵和专为砸辣椒用的木棒,这玩意在广州可不容易买到。 我回到417宿舍时只有尹孜为一个人在。这家伙是广东汕头人,成天呆在宿舍。我该说一下ZS大学对我们这一届学生安排宿舍的妙招:不是按班级或专业住,而是混着住,每个宿舍四个人,两个广东人,两个外省人,每人来自不同的专业。拿我宿舍说,尹孜为是广东人,来自法律系;还有一个金以恕是广州本地人,来自哲学系;另一个关亨是外省人,在政治学系;我也来自外省,在心理学系。尹孜为睡1号床,金以恕睡2号床,关亨睡3号床,我睡4号床。1号床和2号床靠一边墙壁,3号床和4号床靠另一边墙壁。四铺床都在上面,床下是各人的书桌、电脑台、书柜、衣柜等。另外在宿舍进门处是一小过道,过道左边还有一排柜子,总共四个,每人一个,是储物柜,很少有人用到这些柜子。我这里提到这些柜子,是因为它们在后面要发挥极为重要的角色,这你看到后面就会知道。过道右边与储物柜相对的方向是洗浴间,厕所也在那里。穿过宿舍,直走穿过玻璃门,外面就是阳台,那里也有水龙头可以洗衣服。 我进来的时候,尹孜为正在阳台上洗衣服。他每天都洗衣服,而且不用洗衣机(除非是洗被单之类),就用手洗。他觉得机子洗衣不干净,你可以想象他爱干净到什么程度。可是我觉得这不仅仅是爱干净的缘故,还因为他实在无事可做。尹孜为每天除了记单词、看看那几本混账教科书之外,我没看到他做别的什么事,至多是打扫打扫自己的桌面,叠一叠衣服,或者剪剪指甲,照一照镜子,每隔几分钟叹一叹气,诸如此类。可以说,他是个非常简单的人,简单到你对他不可能有什么太深的印象,提起他就跟提起一个茶杯、烟灰缸或者脸盆、马桶之类差不多。 宿舍中央摆着一张方桌,上面堆叠如山的全是他妈混账麻将。他们今晚在打麻将,不知什么时候停下的。我把橘子放到麻将桌上,这表示我想贡献这一袋橘子给大家,我买橘子的时候就是这想法。我自己很少吃水果,我爱的是辣椒和番茄。 尹孜为洗好了衣服,晾在阳台上,然后进来了。他有点驼背,眼睛很眯,好像总有一股强光照射着他。我得承认,在这个宿舍几个人中,我和尹孜为的关系要算最好,几乎维持一种陌路人的境界,我跟其他两位就达不到这种境界。我之所以能和尹孜为维持一种陌路人的境界,是因为我觉得他还算比较诚实,这一点很关键。我特别看重诚实,看重得要命,对虚伪简直恨之入骨。 “谁买的橘子?吃一个!”尹孜为顺手拿了一个橘子。 他纯粹是明知故问,刚才他明明看见是我带进来的。不过有时候还真得明知故问,总不能一声不吭就拿人家的东西吃嘛。 我看阳台空了出来,就去外面忙活,用电炉烤辣椒。这个电炉是我买给自己用的,其他几位从来不用。四五分钟就烤好了,丢进瓷钵里,用木棒砸烂,加入调料搅拌。弄好搬到自己桌上,再去洗几个番茄来。我就吃那三个馒头下辣椒,偶尔来一个番茄,真他妈过瘾。我晚饭还没吃,因为要弹吉他,饱腹不利于唱歌。 “你吃辣椒太他妈恐怖了!”尹孜为说,又拿了一个橘子。他每次看到我吃辣椒都要感叹一下,应该感叹过一万次了。他刚拿了我的橘子吃,再感叹一下当然也不嫌多余。 “你要不要来一点?”我问他,不过是逗逗他罢了。 “打死我也不吃!”他说。他尝过一次我弄的辣椒,结果鼻涕眼泪一塌糊涂,半天都好不过来。 我倒上大半杯白酒,偶尔品上一口。睡前我喜欢喝点酒,这习惯真他妈是雷打不动了。 这时蹿进来一个人。我不用转脸就知道是隔壁416寝室的贾力勍,学什么混账公共关系专业,成天就跟知名度、美誉度、品牌、策划这些混账概念打交道。他那宿舍的其他几个都回家走光了,就剩他一个,他说这个寒假不回家。他每天至少要到417宿舍串门三百次,哪怕只是进来望望也好,活像他妈一条野狗。 “他们究竟还打不打?”贾力勍问尹孜为,显然是问打麻将的事,他刚才应该在和他们打麻将。 尹孜为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只是咕哝了一下,这算是很他妈客气了。他从来不正面回答贾力勍的问话,毫无疑问他不喜欢贾力勍。我也不喜欢贾力勍,这除了他爱打听私事之外,还有他说话时那种娘娘腔,我实在受不了。 “把门关了!很冷!”尹孜为说。尹孜为可能是我见过的最怕冷的人了。 贾力勍回头把门推上,就蹿过我这边来。对于这野狗,只能用“蹿”字来形容,此外我找不到更好的词了。 “肏!又在喝酒!”他说,鼻子像狗样耸了耸。 “你他妈要不要来一点?”我问。 “肏!我哪敢喝!”他说,把鼻子凑近我那瓷钵嗅了嗅。嗅过了瓷钵,又去看我那瓶酒,“多少度的?肏!48度!你他妈太能喝了!还吃辣椒下酒!” “你喝不喝?不喝走远点!” “听说你钓到了一个女朋友?”研究过酒瓶后,他突然转脸瞥了我一眼,嘴角嘻嘻笑了起来。 天哪,他脸上那种神秘兮兮的混账表情真让我想吐!他总是那样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就好像他刚捡到一千块钱还是别的什么。我有女朋友的事没向任何人透露,也从没带来宿舍,宿舍的人也从来不问,不知道这厮怎么就这么灵通,不会是他那狗鼻子嗅出来的吧? “你他妈怎么知道的?”我万分鄙夷乜斜了他一眼。 “肏!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他那娘娘腔叫道。天哪,他这句话真让我想吐,就像我他妈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一样。“带来给我们看看嘛,”他接着说,“人家老金成天带妞来,你为什么不带来?” “我为什么要学他?” 我真希望他快点滚蛋,可这简直不可能。他又翻看我桌上那摞书,拿起那本《存在与时间》来瞟了瞟,我桌上的书他至少翻过五百遍了,可是还不过瘾。这本《存在与时间》是我从图书馆借来的,上学期看了一遍,最近想认真看第二遍。 “你看懂吗?”他那口气就好像我他妈根本不可能看懂。 我懒得理他,只希望他快点滚蛋。 “老金说中国大陆读懂海德格尔的人不到十个。”他又说,口气满是嘲讽。 “他自以为是那十个中的一个吧?”我说,我所能表现的最大鄙夷全都包含在这句话中了。 “肏!”这娘娘腔又叫了起来。 我敢赌一千块,这厮每天至少要说一万个“肏”字,可是你要想找出一个最不可能真正“肏”的人,那就是他了。 他总算放下了我的书,又过金以恕那边去看看。其实金以恕书架上那几张破照片他看过无数次了,可他还是要看,看别人的照片对他简直就跟吸鸦片一样。金以恕的铺位就在我对面,他和尹孜为靠那边墙,我和关亨靠这边墙。这我刚才已经说过了,再说一遍是想加强你对这个宿舍空间的印象。 贾力勍以一种特有的耐心,又欣赏了一番金以恕和女朋友那两张装模作样的照片,他甚至还拿在手上近距离看了看,就好像是第一次看到一样。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总算踅到寝室中央,到麻将桌上抓了两个橘子,一边剥一边朝门口走。这时,关亨迎面进来了,手里拿了一份报纸。这鸟人真是个报纸迷,看报是他每天雷打不动的例行公事。换是我,打死我也不看这些混账报纸。 关亨个头不高,矮胖矮胖的,也是个挺滑稽的人,因为他总梦想着自己有一天当上国家主席。他自以为很有点官相,成天在镜子里鉴赏自己的相貌,想象当国家主席的感觉。可我实在看不出他有什么混账官相,我觉得他和武大郎完全可以算一类人。他不光长得难看,要命的是还有两颗大门牙,不光是大,而且不整齐,一个坐西朝东,一个坐北朝南,形成一种极为可笑的角度。人们说到他,从不提他的名字,而是说:“就是有两颗大门牙的那个……”如此这般,那两个牙齿光荣地承担了广告招牌的任务。关亨一听到人家说他的牙齿,就努力用嘴皮遮一遮,笑上一笑。总体而言,我觉得关亨人不算太糟糕,但基本上是个白痴,因为他官本位思想实在太他妈强烈了。他最崇拜的人是马基雅维利,主张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而这个目的不是真理,不是自由,不是艺术,不是上帝,而是当官。仅此一点,你就可以看出他是什么货色。 他一进来就官腔官调说起一件事,说下学期他要组织策划一个罢餐事件。他在学生会任个什么狗屁干事,负责组织部的工作。他说,经广大学生反映,学校食堂物价过高,大大超过了正常水平,按照某某精神某某领导的指示,下学期要带领学生举行一次罢餐活动,以期食堂方面做出反省,调整价格。他还神秘兮兮说,千万不要把这消息泄露出去。可是只要贾力勍听到了,要不泄露出去根本不可能。我总觉得,上帝把贾力勍这种人造出来就是为了打听和传播消息的。不过关亨喜欢和贾力勍说话,原因是只有贾力勍听他说。贾力勍天性就喜欢这些事情,他还从公关角度向关亨出谋划策,他认为关亨可以借此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争取下学期竞选学生会主席。 “你错啦!”关亨表示轻蔑,“你以为我仅仅为了个学生会主席?鼠目寸光!不是我小瞧你们搞公关的,你们看问题实在太肤浅!这件事本质上(他特别喜欢说‘本质’这个词)不只是一个校内事件,要是组织好,弄大了,中央肯定要关注的。因为高校物价不是一个个案,全国的高校都存在这问题,我们学校只是一个特例罢了……”他说话时一手叉腰,一手指指点点,自以为有一种指点江山的混账气魄。 可是这种气魄在关亨身上实在太他妈可笑了,你要是看到他那样子你也会笑。贾力勍这厮在一边窃笑不已,一半是笑关亨那种自以为是的劲儿,一半是笑他那种指点江山的混账气势,而最最可笑的,还是这种自以为是与指点江山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产生了一种双重的喜剧效果。 老实说,关亨算不上什么人物,无非就是那类千人一面的所谓大学生:没读过几本真正的名著,只读了几本混账教科书,上了几门混账专业课,结交了几个混账狐朋狗友,听了无数哗众取宠的混账讲座,就自以为高人一等,以天之骄子自许了。要我说,其实关亨平庸之极,你只要从他一心想当官就知道他平庸到什么程度。他的平庸又以思想的平庸为最,简直和他听过的那些讲座不相上下,——可以说,恰恰是那些混账讲座塑造了关亨的平庸。他对讲座的痴迷简直没法形容,他的脑子好像天生就只能在讲座中吸取养料,就像猪喜欢在污泥中洗澡一样。 当时贾力勍和关亨聊得热闹非常,不知怎么的聊到了知名度这混账概念。在这方便,贾力勍从来不会错过展现他专业特长的机会,关亨对此也由衷赏识。 “你从你专业角度说说,”关亨说,“提高知名度主要有哪些途径?” “你要的是什么知名度?”那娘娘腔问。 “当然是社会知名度。” “知名度有正面,有负面,如果不同时考虑美誉度,我倒有一个好方法,可以让你一夜之间……”贾力勍为了显得神秘,做了一个神乎其神的手势。 “什么方法?”关亨被那手势吸引了。 “在广州嘛,要想出名其实不难,有两个方案你可以参考一下:一个是从中信大厦顶楼跳下来,一个是去炸海印大桥……” 虽然这话是一个娘娘腔说出来,还是博得了尹孜为的几点笑声,就像几声零星的鞭炮响。连贾力勍都觉得关亨滑稽,你可以想象一下他白痴到什么程度。 “你他妈尽讲这些屁话!”关亨总算丢掉官腔,说了一句人话。 “我还有很多方案,你要不要?” “少来!我谈正经的!” “正经的我也有……” 这时听到外面捶门。贾力勍过去开门,是金以恕和他女朋友进来了。 4 “屌!”金以恕一进来就喊这个字。 他平时跟我们讲普通话,就这个“屌”字用粤语说。你真该听听广东话的“屌”字,太他妈有意思了。如果说贾力勍每天要说一万个“肏”,那金以恕每天至少要说一万五千个“屌”。屌字在他嘴里就相当于叹气或打招呼,诸如“唉!”“他妈的!”“hello!”,“近来怎么样?”,“nicetomeetyou!”之类,有时候甚至还可以充当句子里的语气词或者标点符号。 “屌!酒味太浓了!”金以恕一进来就过去开电扇吹。 “今天才多少度呀?还开电扇!”尹孜为叫道,他一直坐在自己书桌前,也不见他看书,反正纹丝不动。 “你没闻到酒味?”金以恕说。我当然知道他是冲着我来的。开电扇倒是正合我意,我喝酒正发热呢。 金以恕是广州人。是广州人并不说明什么,可是他作为广州人却有点特别:他总有一种地主情怀,就好像他真是这里的混账主人一样。他长相还过得去,若不考虑下巴那终年常在的四个粉刺,可以用“帅”字来形容。这使他自负得要命,一直自许为华南第一美男子。不过据我看来,他要想配得上这个称号,除非整个华南只有他和关亨两个人。他不光在长相上自负,在学问上也自以为很他妈了不起,特别喜欢卖弄。可我实在看不出他有什么自负的资本,相反,我倒觉得他头脑极其平庸。在平庸这一点上,我敢说他和关亨大战三百回合不分胜负。这鸟人学的是哲学,可我没见他读过几本哲学原著,无非看了几本混账哲学史,记得一些混账哲学命题罢了。每当我看哲学书时,他会有一种很蔑视的态度,就好像哲学是他的专利一样,别的人看哲学除了引来他的冷笑没有任何意义。比如我看《存在与时间》,他会跟旁人说“中国真正懂海德格尔的人不到十个”之类的屁话。他自己看不懂《存在与时间》,这一点毫无疑问,但他喜欢炫耀自己懂了。我敢赌一万块,他要是读懂《存在与时间》,那猪八戒肯定读懂《金刚经》。他从头脑到性格都不适合学哲学,因为他这两方面实在都太平庸了。他好像也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改行报考了金融学的研究生。说白了,他并不爱哲学,他真正感兴趣的是女人、股票和数钱。他认为自己最紧缺的是钱,最不缺少的是智慧。可在我看来恰恰相反:他一点也不缺钱,倒是智慧极度贫乏。他经常炒点股票,可是从来不敢有大动作,不过是小打小闹。总之,他给我的印象就是一个极度平庸又极度自恋的鸟人。 不仅如此,要命的是这鸟人还极度小气。举个例子说吧,我买那个电炉来烤辣椒,每天就用那么几分钟,有些天还不用,他就提出在分摊电费时要我额外支付那个电炉的费用。他甚至还精确算了出来,他是这样算的:那电炉功率是一千瓦,每天使用五分钟,一个月三十天,总共能用多少度电。最后他通过四舍五入,得出一个非常精确的数字,恨不得精确到小数点后面第四位。真他妈要笑死我。我一年四季都洗冷水澡,从来不用热水器,他却不考虑进去。不过我不在意这些,他说怎样就怎样,比如大家要凑钱买洗衣机,虽然我平时很少洗衣服,因为我他妈实在没几件衣服可洗,但我还是把钱凑了。我只是非常厌恶小气鬼,如果说自恋和平庸我尚可容忍的话,那小气我很难忍受。你可以想象我和他的关系糟糕到什么程度,比陌路人还要差一万倍。当然,我们能把握好一个度,使这种关系维持在一种不痛不痒的平稳状态。 其实,金以恕经常带女朋友来宿舍睡觉,最主要的原因也是为了节省钱,他宁愿让我们聆听他晚上做爱的美妙音乐,也不会慷慨解囊去外面开房。学校难道不管这事吗?当然有规定,可那些规定实在太他妈滑稽了。比如学校为了避免男女同宿乱搞,规定晚上十一点后不准带女生到宿舍来,好像人们在十一点之前没有性欲似的。况且在十一点前带女生进去,到十一点后也没人来调查每个房间,那规定形同虚设。问题是,金以恕完全超出这些规定之外,他不仅晚上,而且白天也带女生来,想什么时候跟女生睡觉就什么时候睡觉,才不管你十一点之前还是之后呢。学校方面万没想到十一点之前也有人这样做,所以没有禁止十一点之前带女生回宿舍——这也怪不得学校,因为人们不可能去禁止根本想象不到的事情嘛。 金以恕这女朋友叫沈优子,学经济学,是我的贵州老乡。你应该还记得我说过,我可不在乎什么老乡不老乡,我只关注一个人本身。要命的是,我这个老乡不怎样,我甚至觉得她有点贱。据我了解,她考到广东来就是为了嫁个广东人,过上有钱人的混账生活。她和我先认识的,在混账老乡会上。那时有一个男生想追她,她不答应,别的不说,就因为那男生脸上的粉刺太多,她特别不喜欢粉刺。我承认,开始我对她也有那么点鸟意思,主要是因为刚到大学太他妈空虚了。但我不想因为空虚就开始一个苟且的鸟爱情,另外我也觉得她不够漂亮,我对女朋友的长相和内涵一样看重。后来我知道沈优子来广东读书的目的后,一秒钟内对她失去了所有兴趣,只维持一种老乡之间的混账关系。有一次我带她来宿舍玩,正好金以恕也在,我就介绍他们认识。她一听说金以恕是广州人,立马另眼相看,就算金以恕下巴有他妈四百个粉刺,她也不在意了。 金以恕一到宿舍,他们就围在麻将桌边坐下,继续搓。尹孜为和贾力勍对面坐,关亨和金以恕对面坐。沈优子就坐在金以恕那混账大腿上观战,享受赌场和情场的双重快感。我那袋橘子很快被他们消灭光了。吃完橘子,金以恕总算把那混账电扇关了。 我把最后一点酒喝完,拿了一本《悲剧的诞生》上床去,拉上帘子。每铺床都挂着帘子,把自个的地盘严严实实围起来,还真有点“躲在小楼成一统”的味道。其实我不喜欢把自己裹在帘子里面,搞得像个套中人似的。仅此一点你就看出我不是个自我封闭的人,不仅不封闭,我他妈甚至还经常有裸奔的冲动呢,特别是在喝酒后。不过现在有个混账女人在这里,我不得不拉上帘子。我有那么点醉了,我大概喝了半斤白酒,吃了五六个生番茄。这时候我才把口袋里的钱掏出来数一数,今天还他妈挣得不少,除了那张美元,还剩一百五十二块,刚才到超市好像花了十九块,加起来有一百七十一块。在我印象中,这是有史以来我挣得最多的一次了。 我看了一会书,到了十二点,学校把大灯关了,我懒得开台灯,就睡下了。他们开着台灯继续战斗。我睡得不深,你完全可以想象,那混账麻将声就像一群混账野兽撕扯着我的睡意。而且他们老是不停地说话:贾力勍老是说“肏”;金以恕就说“屌”;尹孜为不大说话,只是隔三差五地叹气;而关亨每次出牌前总喜欢说:“这个问题……就这么出!”好像他每次出牌前都在做一番高难度的决策;还有沈优子,每次金以恕一和牌,她就高叫一声“耶”,那声音让我想吐。真他妈一群蠢蛋!不过今晚她叫得不多,也就是说金以恕好像输得比较多。我大概听了九百个“肏”,一千个“屌”,五百声叹气,还有八百个“这个问题”,才迷迷糊糊睡去了。 半夜我又醒了,看时间是四点过。这几个混蛋不知什么时候睡了。但是还听到尹孜为在叹气,他还没睡着,他每夜要叹气一千次才睡着。关亨却睡得喷香,呼噜声一阵高过一阵,简直像他妈一队队战斗机划过天空。忽然,我听到对面金以恕床上响动起来了,没错,这两个狗男女正在做爱。沈优子老是发出“噢、噢、噢”的声音,就好像她想通了什么疑难问题似的,实在他妈太难听了,和我那妞娇嫩的呻吟没法比。金以恕一输钱就拿女人来发泄,吼得他妈震天响。高潮的时候他大叫了一声,我敢打赌,整个广州肯定都听到了。什么破地方啊,老是听到这些混账声音。 我实在睡不着了,干脆起床拿台灯到下面看书。我倒是突然想弹一会吉他,吼上他妈一阵,把这一群鸟人全他妈吼醒。想想还是忍住了。我很少在宿舍弹吉他,这破地方没人懂欣赏。哪怕你弹得再好,金以恕也认为是噪音,就好像他和女人搞出那些声音全他妈是世界名曲一样。尹孜为还在叹气,我还真有点同情他。想想吧,晚上老是睡不着,还要听人家做爱的尖叫,这还真他妈够戗。他突然捶了一下床板,他几乎每夜都要捶床板。 “孟荦荦,能不能把台灯放暗一点?”他说,语气里有一种抑制着的硬帮帮的气愤,显然是失眠带来的。 “好!” 这家伙晚上对光线要求很高,稍微亮一点都不行,大白天却睡得像他妈一头猪。不过他老老实实说出来,我就把灯光调暗了一些,缓和一下他那硬邦邦的气愤。 天蒙蒙亮的时候,我才又上床去睡觉。 5.-第三章(1) 5 我差不多中午才醒来。不是自然醒来,是被吵醒的,金以恕这混蛋在电脑上看球赛,声音虽然不是很他妈大,但也足以把聋子吵醒了。天哪,如果一定要找出一件我最讨厌的事,那就是看球赛了。就看那一群疯子在那里跑来跑去,追逐一个混账皮球,竟能让这些鸟人发疯,老天爷,真他妈不可思议。在我看来,球赛简直无聊之极,我宁愿呆望一只蜘蛛在墙角结网,或者呆望一朵云在天上飘荡,或者……总之一句话,我宁愿发呆什么事也不做,也不会去看混账球赛。你可能会觉得我奇怪,这一点我确实难以苟同众人,无论如何我对球赛都提不起兴趣,实在不可能。 我在床上躺了几分钟;起床之前我总要躺那么几分钟。我支身朝下面看了看,想看看这几个王八蛋在做什么。尹孜为自然是在记单词,偶尔瞟一眼金以恕这边的球赛。他对球赛不是很他妈关心,但也无法做到一点不关心。关亨在看报纸,球赛对于他可有可无,他真正关心的是政治,他总是研究政治局常委们的动向,好像他自己的事一样,这实在有点滑稽。他看报纸也不是很他妈专心,总喜欢把一个镜子竖在面前,偶尔朝那里瞅上一眼,瞻仰一下自己的官相。金以恕这混蛋一边看球赛,一边也在镜子里研究下巴那四个粉刺,他每天要把它们研究至少八十遍。没看到沈优子,这贱人应该走了,慷慨地留下她晚上做爱的尖叫让整个417的人回味无穷。 我总算起床下来,去阳台刷牙,洗脸。洗漱后,到桌前坐下,点燃一支烟抽起来。起床一支烟和饭后一支烟,同样他妈快活如神仙。叶迩牵发信息来说,她下午两点过到ZS大学。我回她说我去地铁站接她。这都是常例了。 “屌!老兄,你最好到阳台去抽烟!”金以恕叫道,这鸟人闻到了烟味。 你听听,老兄,单单从这个称呼你就能体会到我和他之间处于一种什么鸟状态。他从来不喊我名字,一直是称呼“老兄”。你可别以为这是什么尊称,这个词从他嘴里出来,包含了各种意味,其中最主要的是轻蔑、鄙薄、同时还带有一点畏惧感。我觉得他对我既是轻蔑,又有点畏惧,就好像警惕一个随时可能蜇到他的雄蜂一样。 我一时没有回应他,也没有马上起身去阳台。他一说要我去阳台我就去阳台,这可不是我的作风,怎么我也得拖一拖,表示一下我的不屑。 “你要是以为我喜欢闻你的烟味,那就大错特错了!”他又说了一句,转脸瞟了我一眼,俨然在对我下命令。这鸟人从不好好坐着,而是把脚翘到书桌上,显示出一种很他妈自以为是的放荡姿势。 “你可能以为你晚上搞出那些声音很他妈动听是吧?”我毫不客气说,“如果你这样以为,那就大错特错了!” 我回敬了他,这才起身走出阳台。我是想提醒他,我现在抽烟污染了他的嗅觉,昨晚他和女人乱搞污染了我的听觉,没有任何理由说嗅觉就一定比听觉更重要。可是这混账居然说: “要是你想,你也可以那样做,没人干涉你!”他说的时候没看我,依然欣赏着那几个宝贝粉刺,只是放在桌上的脚抖起来敲了一下桌面。 “我可不想带女人来这里乱搞,叫得他妈整个广州都听到!” “哈哈哈……” 这笑声是尹孜为发出的。你别以为尹孜为平时不声不响,真正笑起来可让你大吃一惊。显然我这句话很对他胃口,毕竟昨晚他也饱受其害嘛。他笑啊笑啊,真笑结束后,还用假嗓子大笑特笑,一直笑得前仰后合,几乎可以说声嘶力竭。 “屌!你他妈就那么好笑吗?”金以恕瞪了他一眼。 “整个广州都听到……”尹孜为重复着我那句话,还在笑。哇,他笑得太他妈有意思了,你真该听听。 “什么声音?”关亨转头问,“我怎么没听到?” 没人理他。这白痴昨晚睡得像头猪,竟然没听到金以恕那一声大叫。不过真说起来也不奇怪,他那鼾声响得像打仗,自己却听不到,别的声音要想盖过那鼾声进入他的耳朵,实在不容易。 贾力勍听到笑声,就像一条敏感的狗一样出现在门口。 “肏!什么事那么好笑?”他进来问尹孜为。 尹孜为不理他。他又过去问关亨,关亨正在关心政治局常委,当然没心情理他。他转身问金以恕,金以恕把脚又敲了一下桌面,叫道: “屌!你他妈就那么好管闲事?” 贾力勍自讨没趣,好奇心愈发膨胀,只好到阳台上来问我。 “你他妈太没耳福了!”我只这样说,没具体解释,我没心情跟他废鸟话,让他自己打听去。 “肏!”贾力勍叫起来,“太过分了!有好事也不跟人分享!” 天哪,他说“太过分了”那娘娘腔真他妈要命,我敢打赌,你要是听了准会吐出来。他自己没趣,一阵骂骂咧咧回去了。不过你放心,至多三分钟后他又要过来的。 我觉得这里的气氛太他妈微妙了,多呆一分钟都难受。我不想再呆在这鸟地方,出去走走,顺便吃点东西,然后去地铁站接叶迩牵。我把昨晚弄的辣椒装到一个“老干妈”瓶子里,拿在手上。出门时我随手带上门,稍微用力了点,门关的声音很他妈响。不过正好,这声音多少可以宣泄一下我内心的混账情绪。 6 午饭后到了一点过,我慢慢走去地铁站。那瓶辣椒还剩一点,我舍不得丢掉,就拿在手上,我对辣椒简直他妈爱惜之至。可是到地铁站时我改变了主意,还是把它扔进了垃圾桶。我突然觉得带着一瓶不剩多少的老干妈去地铁站接女朋友不大合适,何况那里面装的还不是老干妈呢。更主要的是,我不想让叶迩牵看到我手上拿着辣椒,我怕她多心。她从不吃辣椒,我俩口味相差实在太他妈大了,她总担心以后一起生活有难度。她现在很多事情都努力向我靠拢,就是吃辣椒这一点很难做到,她一吃辣椒就浑身冒汗,脸蛋发红。她不能吃辣椒,这当然让我很遗憾,但我不会怪她,因为这不是她的错,就像我不能怪广东不下雪一样,天知道这不是广东的错。 我在地铁站售票处那儿等了几分钟,就看到她迎面过来了。她背上背了个包,手上还拎了个塑料袋。每次她见到我时脸蛋都红扑扑的,显然是因为兴奋。我帮她拿塑料袋,那里面是她的换洗衣服、睡衣、拖鞋之类的,她每次来都要带上这样一包东西。我问她背上背的什么,她说是手提电脑。我笑了一笑,我觉得把电脑背在背上总有一点好笑,明明叫手提电脑,却背在背上,老天爷。 “我手没有劲,这电脑有五斤重呢!”她说。 五斤重!天哪,如果她愿意,我可以一边手把她举起来,没骗你。 “要不要我帮你拿?”我问。 “不了,背在背上不觉得。” 她有时候真的很可爱,你听她说话会觉得她很小,她本来也才他妈十八岁,刚告别女孩没多久。我特别喜欢她那两个眼睛,眼角微微翘起,有点凤眼的韵味,我在那上面吻了大概八万次。在地铁站隧道拐弯那儿,我忍不住亲了她脸蛋一下,她居然还有点扭捏呢。 “这里人多多的,”她说。 天哪,她还害羞呢。可是我他妈确实跟她做爱了;你可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当时她也不肯跟我做爱,非要等到结婚后才行。老天,等结婚,猴年马月的事,我可等不了。我说尽了各种好话来劝解她,从哲学、心理学、人类学、社会学、甚至我他妈还扯到了神学——当然是胡扯——等等角度向她阐明:只要有爱就应该做爱;从精神到肉体的全面融合才是最幸福的;纯粹的精神恋爱注定面临夭折;神之所以设置禁果就是为了让我们偷吃的;诸如此类的混账话我说了大概一百箩筐。可她就是咬牙不答应,从头到尾就说两个字:“不行!”我吻她,亲她,舔她,摸她,揉她,捏她,挼她,什么都可以,但最后一步就是不行。我当时真他妈欲火焚身哪,一下子恼了,说了一句混账透顶的话。 “你要是不愿意,明天你就回去,永远不要再来找我了!”我说,多半是想威胁她。 天哪,她当时受的伤害绝对是终生难忘的。她立刻哭了起来,就起身穿衣服,要回她学校去。那时可是半夜两点钟呀,她实在是太他妈受伤了。她穿好了衣服,拿包要出门,我把她拦住了。她被拦住出不去,就歪在床边,抽泣个不了,不看我一眼。大概过了一百年,她总算躺回床上了,背对着我,半天不说话。我也不说话,我他妈也还在气头上,愤懑得厉害。你要是想跟一个女孩做爱而她死都不肯,你也会有这种愤懑。又过了一百年左右,她在做了艰苦卓绝的思想斗争后,还是主动转过脸来,对我说:“你要跟我做爱,又不采取措施,万一怀孕了怎么办?”我知道她松动了,她怕失去我。我对她说我会采取措施的,不会让她怀孕。就这样,她才让我跟她做爱。不用说,她还是完完全全的处女。 我和她走出地铁站,没多远到了ZS大学正门,进校园去逛逛。草坪上有四个女生在照相,一个给另外三个照,那拿相机的女生念着口令:“一、二、三,笑!”另外那三个就一齐手舞足蹈跳起来,嘴里叫一声“茄子”,天哪,看她们那混账至极的鸟样,我没吐出来真是个奇迹!那拿相机的女生还不满意呢,又喊起来:“哎呀,不好!再来!……一、二、三,笑!”那三个女生又手舞足蹈一遍,又异口同声叫了一声“茄子”。天哪,我没吐出来真他妈是个奇迹,绝对是个奇迹!要我说,所有照相都他妈装模作样,要想不装模作样,那只能是偷拍。你要是给我照相,如果不是偷拍,要我摆那种混账姿势,还要叫他妈什么混账“茄子”,你就是杀我头我也不干。茄子?统统见你妈的鬼去吧! 除了草坪上,路上来来往往也有一些混账女生,走路屁股扭得要掉,无一例外都是装模作样。叶迩牵一直在注意那些来往的女生。我说:“找不到比你更好看的了。”她很高兴我夸她,不过还是说:“人家虽然不漂亮,但是比我有才多了。”她总是觉得人家比她有才,而这唯一的理由就是人家在名牌大学,而她却在个破学校,这真他妈滑稽。我说:“不见得!你别以为这里面的人都是他妈天之骄子,其实蠢蛋一大堆。”她笑了笑说:“蠢蛋不可能考那么高分进这里来。”天哪,她总以为考高分就是天才,这太他妈要命了!我少不得开导她:“考高分并不说明什么,分数越高倒越可能是一头牛!牛牵到ZS大学还是牛!”她只说:“牛不可能牵到ZS大学来!”天,她太可爱了!我没再说什么,反正我觉得她一到我这破学校就觉得很他妈谦卑,觉得她那学校太他妈破烂不堪。她老是关注一个事物的名气,而不关注它本身,这太要命了。 我们在校园逛了一圈,看了一些装模作样、自以为是的混账家伙,然后到校外旅馆开了一间房。开房是她掏的腰包——她知道我缺钱,从来不让我开钱。几乎一进房间,我们就滚到床上,宽衣解带,疯狂做爱。上帝呀,我那时候真像一头野兽。事实上我他妈就是一头野兽,实打实的野兽。问题是,女人就喜欢男人像一头野兽,越野兽她越喜欢,只要她爱你。当然,有时候她也喜欢你对她温情脉脉,可是该野兽时就野兽,越野兽她越爱。我那时就是一头十足的野兽,在她身上一阵乱扫荡。当然咯,我他妈也还没猴急到连一点前奏都没有,我先是和她吻了一阵,然后去舔她的乳房,一边用手揉捏。她乳房不是顶大,可是弹性很他妈好,这点很重要。一些女人的胸脯看上去高耸入云,可是弹性一点不好,就比如昨天我在地铁上遇到的那个黑衣女郎,她那两个胸脯虽然很他妈挺拔,可是我敢赌一百块,弹性一定没有我这妞的好,很可能捏起来就像他妈一团棉花似的。 前奏过后,我们就做爱了。现在你听到了,她的叫声真他妈好听,娇嫩如莺声燕语,浑然天成,一声连一声,完全和我的节奏搭配,我快时她也快,我慢时她也慢。我觉得她就像一把琴,由我来弹,真他妈是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就是这种境界。我前面说过,她的叫声很像小提琴曲《春之歌》,出自门德尔松,你有兴趣可以找来听听。她双手时而抓着我的混账肩膀,时而搂着我的混账脖子,时而在床头乱抓乱扯,快到高潮时,她完全手舞足蹈起来,显然他妈欲仙欲死了。 突然,如我所预料的,她又问道:“你爱我吗?”天哪,这问题她至少问过我五万遍了,每次做爱她都要问这个问题。如果她聪明一点,就应该明白男人这时候基本丧失了思考力,理智不管用了,怎么回答都当不得真,不管回答“爱”还是“不爱”,都说明不了什么。我他妈当然回答“爱”,有时候懒得说了,就把嘴凑上去堵住她嘴巴,敷衍了事。也许她问这个问题并不是想寻求答案,只是快活到极致脱口而出的,就相当于一个混账感叹号,仅仅表达她的感慨而已。我希望是这样,可她为什么不用另一句话而偏偏用这句混账话来表达感慨呢?这就反映了她的潜意识,我觉得。 事实上,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到底爱不爱她,虽然我觉得她很可爱,但可爱与真正的爱到底是不是他妈一回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一定要爱某人,或者不爱某人?难道就没有一种既不是爱,也不是不爱的无区分状态?我总觉得,语言实在是烦恼的一大源头,当你想用语言去明确一种原本无区分的状态时,烦恼就产生了。我觉得我对叶迩牵就处于这种无区分的状态中,谈不上爱,也谈不上不爱。真要追究起来,不光我爱不爱她是个问题,甚至我敢说,她爱不爱我也他妈是个问题呢,虽然她从来没想过这个混账问题。我总在怀疑,她也许并不是爱我,而是爱混账ZS大学,由爱ZS大学而爱我,爱屋及乌。换句话说,我不过是一只乌鸦,一只隶属于混账ZS大学的乌鸦。我总在想,当时她不过是出于好奇才来跟我搭讪,只是在得知我是混账ZS大学的学生后,才留下她的联系方式,才跟我交往起来的。一想到这点,我心里就窝起一股火,我他妈实在不想因为我是什么混账大学的你才爱我,而是希望你爱我这个人本身,此外的一切全他妈是梦幻泡影。 我思绪多多少少触及了这个问题,心中不觉烦闷起来,而这烦闷使我做爱的力度和攻击性都增强了十倍以上。用弗洛伊德的术语,我的libido(力比多)被激起来了。我开始是采用慢节奏,基本上是《小夜曲》的舒缓进度,现在我他妈全加快为进行曲节奏型,简直就像一曲磅礴的《西班牙斗牛士》,极速挺进。她的叫声更他妈欢畅淋漓了,你听她那叫声,就感觉她正上气不接下气,很可能猛然间就断气一样。我倒真希望是这样,甚至有一瞬间,我他妈突然想跟她同归于尽,真的,我没骗你,每到欲望的极点,我就想和她同归于尽!她的叫声像雨水连成线,越叫越高,越叫越快,突然拔了一个尖儿,消失在天际…… 我看见她香腮上汗粒涔涔,眼睛半闭,舌头半吐,在那醉意迷蒙中,我看到了空,看到了灵,看到了真,甚至看到了上帝,真的,我的上帝。 6.-第三章(2) 7 高潮过后,她扒着我肩膀睡下,手搂着我的混账脖子。我理智冷静下来了,恢复了思考力。我照例点燃一支烟。我知道她不喜欢闻烟味,她要我戒烟至少八百次了,可我他妈就是戒不了。我曾经努力戒过两次,结果只坚持得半天,就熬不下去了。在那半天时间里,我什么事都做不了,一心就想着烟,到最后,我身体甚至颤抖起来,就像他妈打摆子一样,脑子一片空白,跟白痴没两样。从这我明白,我戒不了烟,就算你把我杀了我也戒不了。你可能会说我意志力不行,其实这不单单是意志力的问题。你要我戒酒,我完全可以戒掉,因为酒怎么说也没有生理上的瘾,而烟确实有生理上的瘾,谁都知道烟含有混账尼古丁。这尼古丁真他妈要命,我对它真是又爱又恨。话说回来,我也不觉得戒烟很他妈重要,什么吸烟有害健康之类我都明白,叶迩牵也老是对我说:“你就不想多活几年吗?”可我他妈觉得人生关键不在于多活几年,而在于要活得有意思;如果活得没什么鸟意思,活上一百岁又有什么鸟用?简直他妈活受罪!总之一句话,我宁愿少活他妈十年二十年,也不愿戒烟。 我不想熏到她,就朝另外一边吐烟雾,还用手去驱赶,好像那烟雾是一群混账蚊子似的。可怎么驱赶,污染还是有的。她只好打开空调换换空气,也没说什么,她要是再第八百零一次劝我戒烟,那真他妈是太好玩了,我想她还不至于那么冥顽不化。她没说什么,用沉默来表达不满,手不断在捋头发。她睡觉时喜欢把头发捋顺,整整齐齐放在一边,做爱之后她把头发捋了大概八十次。我们平静了大约半小时;我抽掉了两支烟。 “以后别去地铁站弹吉他了,好吗?”她说话了。 “为什么?”我问,“我得靠那来生活,你知道。” “你完全可以通过别的途径挣钱啊,比如找家教,教人弹吉他。” “那不符合我的性格,”我干巴巴说。我知道她在教两个女生弹古筝,所以她也想要我教人弹吉他,可我他妈觉得那不比在地铁站弹吉他更自在。 “你为什么就硬是要……?”她没说完,转过脸去了,手也离开了我的混账脖子。 “你是不是觉得在地铁站弹吉他很他妈丢人?”我问她,“我不觉得。我认为这也是一种生活,又不是他妈乞讨——你可能以为我是在乞讨?如果我什么也不干,就拿着一个钵向人家要钱,那才是乞讨。我他妈是在弹琴,付出了劳动——” “够啦!”她叫道,这妞叫起来可真他妈要命,和做爱的叫声完全是两种风格,一种像小提琴曲,一种却像他妈摇滚。“反正我就是不希望你在那弹吉他!” “如果你能说服我,我会听你的。” “难道你就真的不觉得……”她没说出那个词。 “觉得什么?”我故意问。 “你自己明白!”她没说出来,却摇头着说:“不可思议!不可思议!” 然后我们不说话了。我想不通为什么她那么反对我去地铁站弹吉他,仅仅是因为她觉得那是一种下贱的行当吗?后来我想了又想,才明白问题不那么简单;她最主要的顾虑不是下贱不下贱的问题,而是担心我在外面弹琴太他妈容易接触人,很可能又遇到别的什么混账女孩子,然后把她忘得一干二净。是的,她最担心的是这个,我敢肯定。不过当时我还没想到这点。 “你语文补考结果出来了吗?”她又问道。她以为我去参加语文补考了。 “我没去补考,”我老实交代。 “天!”她叫了起来,“你是不是疯了?” “一点都不疯,我他妈正常得很呢!”不知为什么,一说到那混账语文补考我他妈就有点愤愤然。 她在那里咬牙切齿望着我,就好像我他妈是个顽固不化的怪物一样。好半天,她才又问: “你真的不想毕业了?不想要毕业证了?” “无、所、谓!”我他妈好久才吐出这几个字,一字一顿。 “你——完蛋了!”她这个破折号的时间足足有一分钟,在这一分钟里,她咬牙切齿瞪着我。 她气得脸都黄了,起来穿衣服,再也不跟我说话。我躺在床上一根接一根抽烟。我在想,我为什么一定要去参加那狗娘养的语文补考?我为什么非得要拿到那个混账文凭来证明自己实则是伪饰自己?我为什么就不能按自己的意思活着?……我当时真他妈是无所不想,又他妈一无所想。 “你脑子肯定进水了!”倒是她先说了,还笑了笑呢;她正在镜子前梳头。 “对,我脑子确实进水了。” “下学期语文补考还有一次机会吧?”她问,语气和缓多了。 “不知道,……好像还有吧。” “听我的话,”她说,“下学期一定要去补考了,要不然你这四年就白读了!” 天哪,我他妈真搞不懂,为什么不去补考那混账语文就等于我四年白读了。即便我不去补考,即便我最后什么也没拿到,也不能说我四年白读了。她从来不管我读了多少世界名著,真正受了什么影响。我觉得真正称得上收获的不是那狗屁文凭,而是那些看不见摸不着但却最内在的东西。当然我没跟她说这些,因为说也没用。她向来不管这些,她只管那些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诸如面包呀,钞票呀,文凭呀,结婚证呀。 “不说为了我,你也该为你家人想想,是吧?”她接着说,还在梳头,“你爸不在了,就剩你妈了,我就不信你妈不希望你好好读书,拿到文凭,找份工作……听我的话,好吗?”她转脸瞟了我一下。 “嗯,下学期再说。”我说,她最后那句问话真叫我心软了。 “别老想那些什么轰轰烈烈的事情,”她说,她梳头的姿态还真他妈好看,像一只小孔雀在梳理羽毛。“我只希望和你过一种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的生活,没有什么大波大浪,平平静静过完一生就行了……” 要我说,她真是个极度贤惠又极度平庸的女孩子。她还说了很多类似的至理名言,我他妈一句也听不进去。与其说我在听她说话,还不如说我在欣赏她梳头呢。我心里有一个问题由模糊慢慢变得清晰了:“她到底爱我什么?”我得出一个结论:她其实并不爱我——我是说她并不爱我这个人本身,而是爱那些环绕在我身上的混账光环,那些乌七八糟的外在之物。我一时真他妈郁闷得不行,只是没说出来罢了。 到晚饭时间,我们一同去学校食堂吃饭。回来时路过一个租碟的店子,进去选了两个碟子:她选一个我选一个。我平时很少看电影,要看也只看恐怖片,对那些混账流行影视一向嗤之以鼻。什么武侠啊,言情啊,全他妈那个套路,那些演员只会装模作样,我一看就想吐。你要我去看这些垃圾,还不如把我杀了。叶迩牵知道我这个脾性,就选了一个恐怖片,她一个人从来不敢看恐怖片,和我在一起时却很喜欢看。我随便挑了一个关于希特勒的纪录片。 回到房里,她为了讨我高兴,建议先看看书再看电影,因为我老是要她多读书。她包里带了两本书,一本《傲慢与偏见》,一本《安娜•卡列尼娜》,都是我推荐她看的。《傲慢与偏见》她看了大半,《安娜•卡列尼娜》却只看了80多页,她说看不下去了。 “那些人名太难记了,老是搞混。”她说。 “没几个主要人物啊,”我说,“安娜一个,吉蒂一个,吉蒂的姐姐一个,女的就这三个算主要的;男的无非就列文,弗龙斯基,还有安娜的哥哥斯季瓦,安娜的丈夫卡列宁,就这么几个主要人物。很难记么?” “你怎么记得那么清楚呢?” “如果你记不住,你可以把他们换成中文名嘛,比如,安娜•卡列尼娜你可以记成林黛玉、薛宝钗或者就叶迩牵,列文你可以记成张三、李四或者孟荦荦等等,只要你愿意。” 她笑了起来,撇了撇嘴。 “《安娜•卡列尼娜》你一定要看完,要不然你不懂什么是爱情。”我说。这话可能有点独断,可我他妈就喜欢说一些独断的话,我最讨厌那些不偏不倚看似真理实则等于放屁的废话。 “看了就一定懂吗?不见得吧?”她好像有点不以为然。 “我这样认为;至少会让你明白男女之间很多微妙的东西,当然这只是其中之一,这本书还有很多伟大的……” 她并没有认真听我说,她好像很反感“伟大”一类词。其实我也反感这类词,可是真正伟大的东西你不得不承认,除非你他妈注定就是一个小蛀虫。 “我觉得爱情没什么太神秘的。”她说,“我就喜欢简单,越简单越好,我不想把事情搞得太复杂,人一辈子本来就很短,活得那么累做什么!”她几乎有点是在说气话了。 “嗯!很高的境界!”我他妈说得阴阳怪气。 我不想跟她争了,这根本不是什么简单不简单的问题,算了,关于人生观的东西争了也没用。我越来越发觉我和她不是他妈一条船上的人。她也感觉到了什么,看书老走神,干脆不看了,撂在一边。 “看电影吧,”她说。 “先看哪个?” “随便,……就先看你那个吧。” 其实她并不关心希特勒,她只是想让我开心罢了。说实话,我蛮欣赏希特勒的性格和意志力,只是不敢恭维他的做法,我觉得他对尼采的思想只学到了皮毛。要想颠覆这个混账世界,光靠战争绝对不行,最厉害更根本的还是思想,我以为。 我们就一起在床上看希特勒的纪录片,我一边跟她解说我的一些想法。她虽然也在看,可我知道她根本就心不在焉。她听我说,只是不停地“嗯”“哦”“这样啊”,完全是在敷衍。 “你到底有没有在看?”我突然很生气,“你不想看就不看了,为什么一定要逼自己看呢?” “我也想看进去,可实在是看不进去!”她说,几乎要哭了。 “那就不看了!” 我把碟子取出来,丢在一边。连恐怖片也没心情看了。她默默躺着,不敢看我。我们好半天都不说话,就一声不响躺在那张混账床上。如果一定要用“同床异梦”这个词,那这时候用真他妈太合时了。 8 我们大约躺了一百年,后来我发现她在默默流泪,突然于心不忍,就凑过去劝她别伤心,以后我们会慢慢融洽起来的,时间可以疗救一切等等,诸如此类女孩爱听的屁话,我说了大概八百箩筐。天哪,我只有对她才说这么多混话。如果说刚才我他妈是一头野兽,那这时候我简直温柔得一塌糊涂。可她却越来越伤心了,也真是,本来这时候去劝她她会更伤心,这我也知道,可是也不能因此就不去劝了。 “以后你再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就分手!”她哭着说,这小妞也威胁起我来了。 “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呢?”我万分柔情问。 “什么希特勒呀,尼采呀,颠覆这个世界呀……你先颠覆你自己吧!” “这些事情就乱七八糟了吗?”我笑问。 “你要颠覆这个世界,连个毕业证都没拿到,在社会上都无法立足,你颠覆个屁呀?你要是还愿听我两句话,好好想想你的语文补考吧,这才是要紧的!下学期你要是再不去补考,我就跟你分手,我说到做到!”她看到我在笑,更加气概凛然了。 “千万别跟我分手啊,要不然我他妈不想活了!”我说。你真该想象一下我说这句话时处于一种什么混账心理,既像开玩笑,又有点鸟认真。可女孩子就喜欢听这些屁话,没办法。 她不说话了,起来穿衣服。 “穿衣服干什么?”我问。 “我想出去走走,透透气。你去不去?”她总算瞥了我一眼,那算是给我极大的面子了。 “当然去,我陪你!” 我和她走过那条街巷,全是他妈吃饭的大排档,巷子里浓重的啤酒味一阵一阵的如同滚滚雷声。这时候放假人稍微少了些,要是平时这里简直他妈比赶集还热闹。走完那条混账街巷,拐一个弯,就来到了ZS大学的北门广场,北边就是珠江,江边有一个码头。人真他妈多,溜旱冰的,骑单车的,踢毽子的,跳绳的,坐在草地上围成一圈一圈大声说笑的,没事可做胡乱蹿的,贼眉鼠眼的,什么混账人物都有。我这么说不是凭空的,我去年就是坐在这片草坪上弹吉他弄丢了一个手机,后来我才明白过来就是坐在我身边听我弹吉他那几个混蛋偷走的,我当时把手机和烟一起放在身边。那几个鸟人当时把巴掌拍得要破,原来只是想蛊惑我以便偷我的手机,真他妈一群混蛋。 我和叶迩牵走向那一排耸峙的灰白石柱,那是ZS大学北门牌坊,上面写着“国立ZS大学”,很有些混账气势,只是那几个字写得太他妈难看了,尤其是“国立”两个字,简直丑得不堪入目。我闭着眼睛都可以写得比它好看一万倍,不吹牛。我敢打赌你要是看到那几个字,你也想重新把它写得好看点。什么破名校,连个校名都写得不像样,准是那些混账名人题写的。要我看,这些到处题字的人真该拿去杀头,字写得难看还要到处题,不砍几个脑袋看来改不了这股歪风。我越看那几个字越他妈觉得不顺眼,真恨不得爬上去把“国立”两个字蒙了,换上“混账”两个字——“混账ZS大学”——那才他妈有意思呢。 过了牌坊,迎面就是珠江。晚上这江边可真是灯火璀璨啊,搞得像他妈人间天堂一样。我和叶迩牵就在江边散步,她挽着我的手。也就看到一些老人在遛狗,情侣们在说一些混话,一些小伙子骑着多轮单车奔跑,还有江上那些混账游船来来去去,也没什么好看的,不过心情倒是舒畅多了。 “说说,以后你想过一种什么生活?”叶迩牵倒是来了兴致。 “我?——想过一种自然的生活。”我想也没想就说。 “什么才叫自然呢?”她问。 “反正不要像这混账广州一样,到处搞得他妈灯火璀璨,其实不过是人为的假面具,都是伪饰罢了,”我指着珠江上那一派灯火辉煌说。 “你不想留在广州生活吗?”她有点纳闷。 “暂时生活还可以,你要我一辈子生活在这里,还不如把我杀了吧!” “谁要你一辈子在这里生活了?”她笑了起来,“不过是暂时……” “其实我希望过一种田园生活,”说起理想,我他妈还真有点来劲了,“在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有山,有水,最好有一条小溪,一片草地,几个小山丘,建一个小屋,养上几头牛,几条狗,还有鸡呀鸭呀鹅呀兔子呀之类的,反正你喜欢什么就养什么。然后买一大批好书,就那样爱看书就看书,爱放牛就放牛,爱跟狗玩就跟狗玩……” “喔!我也想过这种生活呢!等我们老了就去过这种生活好不好?”她说,好像年轻就不能过这种生活似的。 “为什么一定要等老来呢?” “我们得先在城市找工作挣钱呀!”她说,好像这是他妈很正常的事一样。“你觉得要过上那种生活,要准备多少钱的样子?” “一分也不用准备!”我几乎是笑着说,可这笑也有点像哭。 “那也不行,总得预备些钱,要不然亲人们生病了,总要有钱去医院嘛。” “那种生活不会生病的,只会是健康,因为它符合自然。” “谁知道呢?人有旦夕祸福。” “只有在这混账城市人才会生病!” “你好像很讨厌城市?” “不是好像,本来就是。” 稍微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她问: “你毕业后想找什么工作?做个心理医生?”不知为什么,说“心理医生”时她笑了一下,可能是她觉得我自己的心理都有问题吧。 “天哪,要我做心理医生,还不如把我杀了吧!”我叫道,掩盖了她的笑声。 “为什么?”她很不解,“你学心理学……” “心理医生是个很可笑的职业,因为它基于一种畸形病态的生活,没有这种生活,它就没有用武之地,纯属多余。只有在这混账城市才需要它,在大自然中心理医生完全多余,就像人身上的赘疣一样。” 果然,她又笑了起来:“我觉得你真有点像个赘疣呢。” “真的吗?你这小妞……” 我忍不住搂住她亲了一下,她和我吻起来了。 闲逛了个把小时,依旧回来。在旅馆楼下我买了三瓶啤酒拎上去。我冬天一般喝白酒,夏天喝啤酒。这几天白酒喝多了,想改改口味。在广东,要是让我尽情喝,我一个夏天可以喝掉八十卡车啤酒,不骗你,我经常把啤酒当水喝。 回到房里,洗过了澡,一起看那个恐怖片。她老是吓得躲到我后背去,大半时间都把手蒙着脸,真他妈好玩。那片子在我看来根本不恐怖,为了表示我不以为意,看到那些她最恐怖的片段,我甚至还凑过电脑屏幕去亲上一口呢。我看恐怖片喜欢一个人深夜看,跟人一起看没意思,不过跟女孩子还可以,她们的害怕总能搔着某种男性自尊的痒处。 看完后我们就睡觉了,我也刚好喝完那三瓶啤酒。睡觉前我们少不得又做爱一次,半夜醒来又来了一次。因为天亮她就要走了,一个假期不见面,所以多做几次。第二次做爱她又问了一遍“你爱我吗?”,第三次倒是没问,可能她也担心我耳朵起老茧吧。 很快就天亮了。她要赶九点钟的班车回潮州。我们七点过起来,她把一套睡衣和拖鞋装在塑料袋里交我保管,免得下次来看我又要带来。洗漱过后,我们退房到楼下吃东西,把那两个混账碟子退了,我就送她去地铁站。路上她又劝我不要去地铁站弹吉他了,几乎是哀求的口气。我为了让她高兴,就答应了。 看她上了地铁,向我挥着手,我一时真他妈有些恋恋不舍。送人总是送的人更难受,走的人还稍微好一些。地铁很快就走了,消失在眼前,铁轨静悄悄。天哪,我做梦也没想到,这竟然成了我们的诀别。 我一个人怅怅然,拎着她那个塑料袋,稀里糊涂回来。突然我摸到上衣内袋里有一沓钱,拿出来数一数,有六百块。我发信息问她,她回复说:“那是我教人弹古筝挣的钱,省下来留给你过年的,你买一件新衣服吧,不要老穿那件外套。”我看着这几句话,心里一阵酸溜溜,眼泪都快蹦出来了。 7.-第四章 9 我送走了叶迩牵,一时有些茫茫然,信着脚步乱走。不知不觉到了ZS大学南门,这时我突然从离愁别绪中醒过神来,想到我该去哪里,这就一下子想到了买书。不知道你一有钱最先想到的是什么?大吃大喝一顿?找个把女人?还是到什么混账地方旅游一趟?或者买一件漂亮衣服?至于我呢,只要一有钱,第一个反应肯定是买书。虽然叶迩牵要我买衣服,可我对穿着太他妈不在意了,除非我实在没有衣服可穿,即将面临裸身的境地,我才会想起买衣服。而买书,天哪,一说到买书,我就他妈兴致勃勃,好像换了个人似的。我买书的欲望实在是太强烈了,这当然是求知欲在起作用,要我说,我的求知欲简直和我的性欲不相上下。 有几本书我早就想买了,都是他妈哲学书,只是因为钱紧张,一直买不成。你完全可以想象,我每次去逛书店,看到那些梦寐以求的书,都要拿下来摸一摸,翻一翻,下了一百个决心想买下来,最后因为口袋那几个孤寡的孔方兄正在体验着孤独,又不得不否定那一百个决心,把书放回去。那种感觉真他妈要命!现在总算可以买了,我想让这几本书陪我度过一个充实的寒假。另外,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的思想也太他妈混乱了,我需要几本高水平的书来梳理一番。说来不怕你笑话,一直以来,我内心积郁起一股勃然不可磨灭之气,觉得很多事情太他妈看不惯,老想着通过思想来颠覆这一切。真的,没骗你,我太想颠覆这个混账世界了。说起颠覆这个世界,我有一个奇大无比的雄心,就像阿基米德一样,我总对自己暗下决心:“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起这个混账地球!”而我的支点,不是面包,不是钱包,而是思想。 我几乎是兴高采烈,马上跑到学校西门外那家书店买了五本书。两本叔本华的:《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叔本华悲观论集》,三本尼采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强力意志》、《善恶的彼岸》。这些书我在学校图书馆碰到过不下八百次了,可是我希望自己拥有,如果你是个爱书的人,你会明白这种占有欲。在书店选书的时候,我那个雄心又一次在心里激荡起来,乃至有一瞬间,我突然想一口气买下一大批书,干脆把所有的钱都花光,真的,我差点就那样做了。后来还是理智占了上风,我想到即使我一次买下那么多书,一时半会也看不过来,所以还是先买五本,看完再说。我真是个冲动型消费的典型人物,而这种冲动在书店尤其来得汹涌,要不是我口袋实在太他妈干瘪,我真可能会把这书店的好书全他妈一次性买光。 我把那五本书叠成一摞,抱回宿舍来。你可以想象我抱着那一摞书走回来是一种怎样的斗志昂扬,我他妈甚至有一种睥睨一切的豪气。当然了,我一直还拎着叶迩牵那个塑料袋。这个塑料袋就好像在和那摞书唱对台戏,因为它仿佛代表着叶迩牵在提醒我:“你要是再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就分手!”没错,这个混账塑料袋总是让我想起这句话。老天,在我雄心壮志的激昂时刻,老是有一个混账塑料袋来给我泼冷水,这可真他妈要命。 我回到宿舍,空无一人,应该都吃饭去了。尹孜为桌上翻着那本词汇书,不用说,这家伙一直在记单词。我把书和塑料袋放到桌上,也转身下去吃东西。辣椒没有了,我只能去外面那条混账街巷吃一碗米粉。那里有一家桂林米粉店,味道还行,主要是配有辣椒,还算有点辣味,至少不像他妈吃白菜一样。 下楼梯时,在拐角那儿我看到尹孜为正一步一步跺脚上来,半埋着头,口里念念有词,配合着脚步声。我注意听了一下,原来他在反复念一个单词:“Abandon!Abandon!Abandon!……”天哪,他可能迷上这个单词了,因为有一次半夜我听到他也是念这个单词,不知道是不是在说梦话。有时候他也会念别的单词,比如有一次我听到他念:“Fuck!Fuck!Fuck!……”那声音还真他妈铿锵有力。 快碰到他时,我跺了一下脚。他抬头看到是我,就不念了,可是也没有任何一点拘窘的感觉。你要是以为他不好意思,那你就彻底错了。“去吃饭?”他照例要问一句,仅仅是问而已,他并不真正关心你要做什么。我现在去吃饭,他就说:“去吃饭?”如果我在买烟,他会说:“买烟哪?”如果我在洗衣服,他会说:“洗衣服?”如果我在散步,他会说:“散步啊?”甚至如果我在杀人,他可能也会说:“杀人啊?”总之,他就属于那种经常跟你打招呼,却并不真正关心你要做什么的人,哪怕你扛刀去杀人他也不管。他只关心他那几个英语单词,大学四年把他训练成一个记单词的机器,记单词几乎成了一种强迫症。你也许会以为他的英语很厉害,其实不然,他英语好不到哪里去,如果有一个老外跟他说话,他可能半天憋不出一句来。你完全可以说,尹孜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方式就是学英语,至于叹气、失眠、捶床板、洗衣服,那不过是这种方式的点缀罢了。他必须学英语才感觉到活下去的意义,就像抽大烟的人必须有鸦片才能感觉过瘾一样。 10 我吃过东西,少不得又去买了一些辣椒和番茄。回到宿舍,贾力勍这野狗正在我桌上那个塑料袋里探头探脑,他转脸见是我,居然他妈神经兮兮笑了起来。 “你女朋友的?”他问,就好像他他妈发现了新大陆似的。 “我受不了你啦!”我叫道,“你能不能马上滚蛋?” 他听到“滚蛋”也没有任何动静,好像那是对他的奖赏一样,老天爷。 “肏!”他叫道,又翻看我那摞书,“刚买了不少书,啊?” 我懒得理他,把那个塑料袋放到衣柜里收了。 这厮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转身过他那边宿舍去了。很快,他又过来了,拿了一张什么混账碟子。他先问尹孜为——尹孜为自然是在记单词——能不能在他电脑一起看,尹孜为问是什么碟子,贾力勍神秘兮兮说了句什么话,然后尹孜为吼了一句“去你妈的”,不理他。他又过来问我,原来是一张黄色录像。我真是服了这厮,他也有自己的电脑,可是偏偏要过来共欣赏。他不管有什么混账玩意都要和别人分享,这一点他绝对是他妈天底下最大公无私的人。 “我没兴趣!你还是滚回你那边独自欣赏去吧!”我说。不光是我,很多人对他都经常用“滚”“滚蛋”一类词,这厮不但不生气,好像还非常喜欢。 “肏!”他叫了起来,“好东西都不懂欣赏!” “什么东西?”是关亨进来了。 贾力勍立刻拢过他那里去,说是某某领导人讲话的纪实片,仅限内部观看。关亨这白痴立刻来了兴致,马上开电脑。贾力勍把碟子放了,结果没见领导人,却是一些乌七八糟的鸟玩意,关亨一下子叫了起来。 “你这王八蛋!”他叫道,“敢放我鸽子!” 你要是以为关亨对这玩意不动心,那就大错特错了。虽然不是某某领导人讲话的纪实片,但这玩意也足够吸引他了。这两个就在那里看起来,看得裤裆那个玩意昂首挺胸,斗志昂扬——这点你完全可以想象。关亨出于某种特有的谨慎,过去把门关了。尹孜为也禁不得诱惑,频频转脸去看,最后干脆撂下伟大的英语书,搬椅子凑过去看。 我就在这边翻看刚买的那几本书。我的求知欲太强烈了,完全胜过了性欲,恨不得即刻就把这几本书全他妈扫荡光。可那黄色录像搞出来的声音太他妈要命了,从头到尾都是撕心裂肺的死喊。我紧咬牙关,来几个深呼吸,敛气凝神,捺住性子,慢慢有了一种雷打不动的定力。先看《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我注意到这本书封面有一句话:“一本写给所有人而又无人能读的书”,老天,这句话差点要了我的命!尼采这厮也太他妈狂妄了,居然在封面标出这么一句混账话,简直是对我智力的严重侮辱!我就不信我读不懂它! 我就那样雷打不动,很快就进入书中去了,周围的一切不复存在。我不得不承认:尼采这厮写东西太他妈精彩了,从思想到文字都足够来劲!……不知过了多久,我猛然回到现实中来,因为有人突然破门而入。 “看A片的注意啦!”金以恕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门进来。后面跟了一个妖艳的女生,不是沈优子。 你完全可以想象那几个混蛋慌张到什么程度。尹孜为立马转身回自己老地方去,贾力勍这厮二话不说就跑过那边去了,剩关亨在那里收拾烂摊子,但一切来不及了,他手忙脚乱中只好摁了一下重启。 “老关,慌什么?”金以恕笑道,“没什么大不了的,这位女士也经常看这玩意!” “你别冤枉好人好不好?”那女生似娇似嗔捶了他一下。 金以恕溜进厕所去了。关亨觉得颜面扫地——他特别注重自己的形象——,也趁乱溜过贾力勍那边去了。那女生踱过金以恕这边来,也就是我对面这里。我转身瞟了她一下,整个人妖里妖气,只需这一眼我就确定她是个荡货,反正跟金以恕混一起的没有一个不是荡货的。我少不得向她点点头,算是打招呼。 “你学什么专业的?”她朝我书架上瞟了瞟。 “心理学,”我说。她不可能从我书架上看出我学什么,因为上面什么书都有,心理学方面的反倒少。 “我是中文系的,”她主动说,那口气听来就好像在中文系是他妈天底下最荣耀的事一样,以至于我差点就要恭喜她了。 “是吧?”我笑了笑,总算没恭喜她。 我突然觉得,这妞肯定也是个半瓶醋。因为如果她真的喜欢文学,她应该发现金以恕对文学简直就是个草包,他在语文考试中把托尔斯泰的三大代表作写成《红与黑》《双城记》《静静的顿河》,一度传为奇谈。 “心理学好玩吗?”她又问,看得出她想跟我套点近乎。 我还来不及回答,金以恕那厮吼天吼地从厕所出来了。 “心理学太他妈好玩了!”这混蛋说,立马高谈阔论起来:“不过呢,要是没有哲学做基础,呵呵,那心理学基本上是扯淡!” “没错!”我说,我当然听出他的话外之音,“但是也要看是什么样的哲学,如果只是披着哲学的外套唬人,其实什么也没有,那比扯淡还要糟糕!” 我两个与其说是在谈论学问,还不如说是在变相进行人身攻击。 “好玩好玩!”那妞笑了起来,又问我:“看的什么书?” 我把封面给她看;金以恕也瞟了一眼,立马冷嘲热讽起来。 “我们这位业余哲学家想当超人了,啊?”他说。你真该听听他说“业余”时那种志得意满的神气,就好像他才是他妈地道而纯正的哲学家一样。 “超人不敢当!”我说,一时找不到一句攻击性十足的话来回敬他。“我只想好好认识我自己。” “那算你走对路了;”金以恕说,一边习惯性又拿起镜子来欣赏他那几个粉刺,还把混账脚翘到桌面上,一摇一晃:“除了哲学,没有什么学问可以认识你自己的。” “那你为什么不继续读哲学,而转向混账金融学去了呢?”我就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我已经认识我自己了,不需要再学哲学了!”这白痴说,真他妈厚颜无耻啊。 “你认识你自己了?呵呵!”我冷笑了两声——这两声冷笑可以说有零下五十度。“我看你不过是认识你那个几个宝贝粉刺罢了吧?” “哈哈哈……”那女生大笑起来——这笑声却像有他妈零上五十度。 “屌!”金以恕叫道,这女生的笑对他形成了一种要命的刺激,这混蛋最受不了别人在女生面前抢他的混账风头。他伸手把那女生推了一个趔趄:“笑什么笑!你不是要上厕所吗?还不快去?” 那女生倒是听话,带笑带嚷进卫生间去了。 看她把厕所门关了,金以恕这厮才对我说:“老兄,千万别说漏嘴,坏了我的事。Youknow?” “Iknow!”我说。然后,我他妈禁不住高叫道:“我不会坏你的混账事情的!”我敢打赌,这一叫整栋楼都听到了。 “屌!”金以恕叫了起来。 我转眼看他书桌那边,这厮不知什么时候把他和沈优子的混账照片藏起来了。不知为什么,我心里突然有些快意,觉得沈优子这娘们是自作自受,自己作践自己。男人的骨子里坏,女人的骨子里贱,一点没错。我突然觉得,在对待女人这一点上,我和金以恕总算还有一个共同点,唯一的共同点。 尹孜为趁那妞还没从厕所出来,爬上床睡觉去了。我也拿那本《查拉图斯特拉》上床去,把帘子拉上,仰在床头看。过了五六分钟,我听到那女生从厕所出来了。 “他们都哪去了?”她问。 “出去了,”金以恕说。 “这位学心理学的也出去了?”她显然是问我。 “都出去了。” 我尽量没弄出声音来,翻书都小心,我忍不住想听听这两个狗娘养的要干什么。原来这妞儿想考哲学系的研究生,想要金以恕点拨点拨,她真他妈找对人了。你真该听听,金以恕这混蛋卖弄起学问来是怎样一副可笑的嘴脸。他大谈特谈,一大串哲学命题从他嘴里蹦出来,简直就像他妈拉稀一样,什么“认识你自己”呀,“人是万物的尺度”呀,“我思故我在”呀,“人为自然立法”呀,“存在即合理”呀,“存在就是被感知”呀,“真理即有用”呀,“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呀,总之那些混账教科书上出现的哲学命题,他一口气说了上百个,还自以为解释得很妙呢。这厮真是把哲学糟蹋得不成样子了,我他妈几次想跳起来吼道:“你这王八蛋说错了!不是这么回事!” 更要命的是,他一边说,一边肯定对那妞动起了手脚,因为我听到那妞不停地说:“别这样……别……在这里不好……别……他们会进来……别……”天哪,一边糟蹋哲学,一边还糟蹋女人,这种鸟事只有金以恕做得出来。你真该听听,太他妈离谱了!我几次恨不得扯开帘子,大叫一声:“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把这两个鸟人吓个魂飞魄散。 我看不进书,躺了一会儿,突然犯困起来。昨晚做爱三次,今天又起得早,还真有点想睡觉了。我合上书,不一会儿就睡着了。那两个狗男女继续做什么我就不得而知咯。 11 我这一觉睡得真他妈香,醒来快到晚饭时间了。听到有人在说话,是关亨和贾力勍。这两个混蛋之间是一种很奇妙的关系,我简直无法形容那种混账关系。他们似乎觉得对方就是自己最佳的倾吐对象。总之,你看到他俩在一起,会觉得他们有点近乎同性恋那种鸟关系,可事实上又不是。举个例子说吧:关亨虽然自认为有一副官相,但怎么说也不能因此就自以为是他妈美男子,所以慢慢练就了一种不以相貌为意的姿态,常常说:“虽然我很丑,但是我很有思想!”贾力勍一听到这句话,就会反过来说:“就算你很有思想,但是你很丑!”从这种对话,你就能想象这两个混蛋处于一种什么鸟关系。 我和关亨很少说话,你应该也注意到了。虽然我和金以恕关系很他妈糟,但我们毕竟还有些哪怕是充满火药味的言语往来,而我和关亨就实在无话可说了,因为他对我感兴趣的东西根本就无动于衷,而我对他热衷的东西也一向嗤之以鼻。 关亨和贾力勍在那里叽叽喳喳,也不知道说个什么。尹孜为也在,但他并不加入谈话,只是偶尔插一句。我本来不注意听,可是耳朵突然竖了起来,因为我听到他们在谈论我。 “……他这人我不敢恭维,”关亨如是说,“性格不行,对什么都想否定,只破不立,这不是一个建设者的态度。一味地否定下去,最后必然导致虚无主义。我不喜欢这种虚无主义者,我是要做实事,做大事的——” 我听到这里,差点要跳起来。不是说他说错了,而是我敢赌一万块,这白痴根本不懂什么叫虚无主义。在我看来,他追求的那些混账玩意才是虚无主义。而我,一心想成为一个真实的自己,这正是对抗虚无主义,可这白痴根本不懂,反倒以为我是虚无主义。我总算忍住没跳起来,因为他是一直说下去的。 “——而且,”他说,“他的脾性也太他妈怪了,吃辣椒简直像个疯子,成天吃生番茄下酒,这种怪人在整个ZS大学都绝无仅有。” “肏!”贾力勍说,“这没什么大不了吧?吃东西不过是个人癖好——” “你太肤浅了!”关亨嗤之以鼻,“你知道费希特说过的话吗?‘人就是他吃下去的东西’,你吃什么,你就是什么!” “肏!那又怎么了?”贾力勍说,“不管吃什么,辣椒也好,番茄也好,酒也好,只要适可而止,我不认为——” “我说你头脑简单,一点不冤枉你!”关亨以厚黑家的语气说,“酒这东西不是那么简单的。你喝了酒,你就被酒精牵着鼻子走,用费希特的话说,你喝了酒,你就成了酒。常言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酒能成事,亦能败事。‘杯酒释兵权’这一个例子就足以说明一切了。反正对于酒,我宁可是多喝不如少喝,少喝不如不喝。” “肏!你不是一心想当官吗?”贾力勍以公关行家的口吻说,“你想走从政这条路,不喝酒也想混?在官场中,升官的速度和你喝酒的次数成正比,这是个常识。在中国——” “这是两个问题。”关亨反驳道,“酒作为一种应酬的工具,当然不可少。但他不是把酒当工具,而是沉溺在酒精里。其实,我一直想跟他交流,进入他的内心,但就是进不了。他好像在自己和外人之间设了一道屏障,你根本进不去,他也不在乎你去不去了解他。反正这种怪人我不敢恭维,宁可敬而远之。如果他性格好一点,倒可能成就一番事业,但他性格里否定的因素太浓了,注定难成大器。说句老实话,要是他愿意听我的,他应该学一点厚黑学,懂一点中庸。” “肏!哈哈……”贾力勍笑了起来。 “你他妈太滑稽了!”尹孜为似乎忍不住说,“你要玩厚黑、玩中庸,你自己玩去,凭什么拿你那一套去强求人家?” “我没强求任何人!”关亨几乎有些发怒了,“人各有志,道不同不相为谋。” “见鬼去吧!”尹孜为说,“要是人人都像你这样玩厚黑,那他妈这个社会真是……太好笑了!我倒蛮欣赏孟荦荦的,当然我也不很了解他,但至少他这几年读了很多名著。” “能看多少?最多三十本,封顶了!”关亨不屑地断言道。 “你看了几本?”尹孜为冷笑了一声,“懒得跟你争,没鸟意思!” “我没看几本,这我承认!”关亨说,“不过这世界不仅仅是看书,还需要行路人。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走你的路去吧,白痴!”尹孜为毫不客气说。 “走,吃饭去?”贾力勍说,显然想回避目前这种窘况。 “急什么,等会儿!”关亨说。我敢打赌,他只是出于一种逆反心理才那样说,因为尹孜为要他走路,所以他偏偏不走路。 沉默了一会儿,大约有四分钟的样子,还是贾力勍先说话。 “你毕业论文准备的怎样了?”他问尹孜为,“还是关于死刑的?” “当然。”尹孜为说,“你有什么高见?” “没有。”贾力勍说,“你还是主张废除死刑?” “当然。”尹孜为说,“你有什么高见?”他完全重复刚才的话,这对贾力勍形成了一种刺激。对贾力勍,尹孜为只会采取这种说话方式。 “肏!”贾力勍叫了一声,“你的理由是什么?” “很简单,用事实说话!”尹孜为说。接着他列举了西方国家的一些例子,很多国家都废除了死刑,结果犯罪率不但没有升高,有些国家反而降低了。然后他得出结论说,废除死刑是必然的趋势,是文明的象征。 这个话题我颇感兴趣。关于死刑我思考过不下一万次了,听尹孜为这一说,又唤起了我的思考。坦白说,我觉得他的观点站不住脚。不是说我反对废除死刑,而是我觉得他以西方的例子来引证中国,完全风马牛不相及。我认为废除死刑在西方和在中国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在西方,尤其是那些具有浓厚基督教传统的国家,废除死刑不会有什么重大影响,因为它们有一个上帝。而在中国,情况完全不同,这是一个没有上帝的民族,一个“未知生焉知死”的民族,一个好死不如赖活着的民族,对于这样一个民族,废除死刑后果将不堪设想,至少在目前是这样。西方的例子,不管有多少,都不能作为在中国废除死刑的例证。这与其说是一个法学问题,不如说是一个哲学问题,或者具体说,是一个精神现象学问题。我很想把我这观点跟尹孜为说说,但这时候不合适,还是换一个时间为好。 “吃饭去,时间差不多了。”关亨说;其实时间早就差不多了。“回来收拾东西,明天回家喽!” “肏!那我不是太孤单了?”那这娘娘腔叫道。 “有‘孟’陪你,孤单什么!”关亨笑道。他说“孟”字时真是别有一番意味,似乎在强调:“孟者,梦也。”我当然清楚,在他那混账眼光看来,我就是一个梦。 “肏!他不需要我!”娘娘腔叫道。 这两个混蛋说着出去了。他们肯定不知道我在睡觉。不过我倒是感激他们,让我确证了自己在他们心中的形象。 我继续躺在床上,想等尹孜为也出去后再起来。从刚才的谈话看来,尹孜为这人还行,至少他还是比较欣赏我的。可是话说回来,被一个只会记单词的机器人欣赏也不是什么很了不得的事。 我看一下时间,已经五点过了。我收到了叶迩牵发来短信,说她到家了,问我什么时候去买衣服,最好快点去,不然过年很多商店要关门了。我回复她说晚上就去买。她又嘱咐我千万别再买黑色的了,要我换一种颜色。我说,都听她的。突然间,我很想她,简直想得要命!我想象她到家的情景,想象她背着电脑在背上到家的情景,想象她和她父母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情景……而所有这些想象最后都不可避免要以她做爱时的尖叫作为高潮。 尹孜为好像在收拾东西,窸窸窣窣一阵子,总算出去了。 我起床来,弄好了辣椒,也出去吃饭。人就是他吃下去的东西,这话倒挺他妈有意思,虽然我本身还没变成辣椒,但要说辣椒对我产生了重大影响,应该是不错的。可是我敢赌一百万,这话不是费希特说的,而是费尔巴哈说的,我在书上分明看到过。关亨这白痴肯定是从那些混账讲座听来的,道听途说,将错就错罢了。 饭后我去商场买了一套白色中山装。我穿衣服要么是黑色,要么是白色,其它颜色我都不喜欢。那些混账心理学家可能要从这个习惯来断定我的性格特征了,都他妈见鬼去吧! 第二天是农历十二月二十八,我记得,尹孜为和关亨各自回家去了。金以恕无所谓回不回家,因为他家就在广州,但毕竟除夕将近,也少到学校来。417宿舍就剩我一个人,还有隔壁416的贾力勍。留校的人寥寥无几,整栋楼一下子空荡荡,静悄悄。 8.-第五章 12 人都走了,我倒觉得很他妈快活,一个人整天窝在宿舍里,想抽烟就抽烟,想喝酒就喝酒,想弹琴就弹琴,当然了,主要的还是看书。尼采的书真的很对我脾气,不光遣词造句铿锵有力,很多思想也恰中我下怀。不怕你笑话,看尼采的书,我总觉得他把我长久以来想说而说不出的话全说出来了,而且说得文采飞扬,真的,我有这种感觉。 那天,也就是十二月二十八,同屋的几个混蛋都走了,晚上我一个人在宿舍看书,一边喝着酒。我觉得看尼采的书一定要喝酒,那就像催化剂一样,有助于融入其中。大概八点过,我听到有人敲门。应该是敲了一阵子我才听到,一来敲得不是很他妈响,二来我看书也正他妈入迷。我过去扭开门,外面站着的是沈优子,就她一个人。我一时惊诧莫名,她一个人夜晚来敲门,这还是他妈头一回。她给我的印象真是愁眉苦脸,尽管她见到我时努力笑了一下。我觉得有些不对劲,让她进来,把门关了。 “你不回家过年?”她问,一边走过金以恕那边去,朝书架上看了看,显然想看看她照片还在不在那里。 “不回,”我说,我知道她并不关心我回不回家,随便问罢了;我少不得也问她一句废话:“你也不回了吧?” “本来决定不回,现在想回买不到票了,”她说,在椅子上朝着我这边坐下,把手扒在椅子背上。我注意到她眼睛突然有些发红。 “金以恕不和你……?” 我还没说完她就转过脸去了。过了一会儿,揩干了眼泪,才又转过脸来。我的预感被证实了:这妞被那王八蛋甩了。 “他去珠海了……”她说,控制不住伤痛,好一会儿,才问:“你有没有看到他带一个女生到这里来过?” “有看到……” “什么时候?是不是前天?” “呃……前天,中午后……” “那女生长啥样?是不是左边眼角有一个痣?那痣不怎么大?” “没太注意,不好说……”我不知道该不该用“妖里妖气”来形容那女生。 “是中文系的吧?” “她自己说是中文系的。” “妈的!这王八蛋!”她骂了一句,还真他妈有些力度呢。 不知道她是骂那女生还是骂金以恕还是两个一起骂。一瞬间,我还真有点同情她,可是这同情中又掺杂了一种快意,我觉得她是自作自受。真的,我那一瞬间的感情真他妈太好玩了。 “你一个人在这里不觉得孤独吗?”过了一会儿,她问。 “我觉得最不孤独的时候就是一个人的时候,人多了我反倒觉得很他妈孤独。” “你这人真好玩!”她笑了一下。 我撇了一下嘴。好玩,天哪,这句话太他妈虚伪了!她平时从来没这么说我,这时候却他妈说我好玩!反正,我觉得她的情绪有点怪。 “你在喝酒?”她注意到了我桌上的酒杯。 “对。我在看尼采的书,觉得一边喝酒一边看更有味道……” “还有多么?”她问,“给我也来一杯?” “多着呢,”我犹豫了一下。“你没事吧?”我问她。 “没事的!”她突然很豪气,这还真把我吓了一跳,因为这豪气来得太他妈突然了。“其实我酒量蛮好的,只是来广东后少喝了。”她接着说,好像在为那突如其来的豪气做注解。“我不会打扰到你看书了吧?” “打扰什么,大过年的。” 我给她倒了一杯酒。然后过去把门反锁了,我不想贾力勍那野狗撞进来。 “他们都走了?”她问。 “都走了。隔壁还有一个娘娘腔,我不想他过来。” “哦,那家伙,像个女人!”她笑了一下。“来,我们碰一杯!” 我跟她碰了一杯。她那一口喝得真他妈多,几乎喝掉了小半杯。 “没什么下酒的,”我说,“只有老干妈和番茄,你要不要?” “不,我刚吃过饭,——要不来两个番茄试试,”她突然笑了起来,“生番茄下酒,你的一大特色啊?” 特色!居然说我有特色!平时这帮鸟人都说我怪,这时候却成了特色!我咕哝了一下,起身去把剩下的番茄都洗好了,装在碗里递给她。她随手抓了两个,丢一个到嘴里嚼起来,那动作还真他妈爽快利落。 “蛮有味道,”她说,“你受得了这腥味么?” “不仅受得了,而且非常喜欢,”我也丢一个进嘴里嚼起来。 我和她嚼着番茄,对视了一会儿,这一会儿可是蛮有些混账意味。我觉得她是在借我来消除烦恼,这样想时我多少有点鸟气,可怎么说有个女人陪着喝酒也是件他妈很来劲的事,这时候我才不管你是什么混账女人呢,横竖不是个丑八怪就行。 “来,再来一口!”她说。 我们又碰了一下。这下她又干了一大口,那杯酒只剩下一半了。没错,这妞是想在酒精中放纵自己,我看得出来。放纵就放纵吧,我他妈突然也很想放纵一下自己,真的。 “你要不要什么下酒的?我下去买来?”我问她。 “不麻烦了,我就想喝酒。”她怪笑了一下,然后说:“你能不能弹吉他给我听听?我蛮想听你弹吉他。”我吉他就靠在衣柜上,那美妙的轮廓线早就对她形成了某种诱惑,我想。 “要得!”我说,“干了这杯我就弹。” “再碰一下!” 她似乎有些急不可待。我们接连碰了两下,把那杯酒干了,又各自倒了一杯。然后我弹吉他,她坐在一边听,时而喝一口酒。我弹的都是曲子,因为喝酒了嗓子有些黏乎,不想唱歌。这期间贾力勍那厮过来敲门一次,我没去开,只对他吼:“我正在体验孤独,不想被打扰!”他叫了一声“肏”,回去了。我弹了约摸半个小时,把吉他放下。沈优子拼命鼓了几下掌。一点没错,她想讨我开心,跟她一起放纵,我看得出来。 “听说你有一个女朋友,是真的?”她问,神秘兮兮盯着我。 “呵呵,”我随便笑了一下,模糊处理。 她竟然也就不再问了,似乎也不想知道答案。我注意到她脸上越来越他妈红了,自然是酒精的作用,或者还有一点别的什么混账原因。开始她有些回避我的目光,喝了一杯多之后,慢慢就不回避了,直接和我对视。我老是想象她和金以恕晚上在那铺混账床上做爱的情景,那“噢、噢、噢”的叫声……这样想着,我感觉自己的libido(力比多)越来越他妈汹涌了。 “你觉得人活一辈子究竟是为了什么呢?”她突然又问起来了。 我想了一会儿,实在懒得说那些混账话,诸如什么幸福呀自由呀真理呀之类的老调,我觉得那不是回答问题,只不过是重复问题而已。 “人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本身,”我说。 她笑了起来,问:“就没有一个终极目的?” “没有,至少我没找到。如果一定要有一个终极目的,那就是活着本身。” “那活着本身又是怎么回事?” “活着本质上是一种意志行为,”我就胡扯这两天看的叔本华和尼采的观点,“其实说到底,活着就是空虚、无聊,像叔本华说的一样,人就像一个钟摆在欲望和无聊之间来回摆动不已。” “有道理!”显然这话很对她胃口,她就像人民群众响应伟大领袖一样把手扬了一下。“可问题是为什么人们又不自杀呢?为什么宁愿要空虚,宁愿要无聊,宁愿好死不如赖活着,也不去结束这一切呢?” “很简单呀!因为活着就是意志的体现,意志的本性就是要无限扩张自己,直到……”我有意停了下来。 “直到什么?”她问。 “毁灭一切!”我说。 “毁灭一切?”她显然不理解。 “毁灭一切不是说什么都没了,而是说陷入了永恒轮回之中。” 我敢打赌,尼采听到我这话肯定要对我竖起大拇指说:“老弟,有你的!我的学说后继有人了!” “永恒轮回?”她蹙着眉头,“怎么说?” “这说来话长啦,”只要我愿意,我还可以胡扯一百个哲学概念来把她弄得晕乎乎,而女人有时候就喜欢这种晕乎乎,不过我懒得扯下去了,只说:“别忘了喝酒。你还能喝吗?”我看她有点飘飘然了。 “没事……” “我看你好像有点醉了?”我盯着她。 “没事……”她也盯着我。 13 可是我觉得她好像有事了;——她只是在折磨自己。语言这时候不过是烟幕弹,真实的东西在我们眼神之间跳动。我和她就一个盯着一个,这真他妈太有意思了。你要是和某个女人对视,就会有这种感觉,其间充满了各种混账韵味,而这一切都是由libido(力比多)激起的。 我们就那样对视了六十年。忽然,她又端起杯子,猛喝了一大口,刚吞下去一半,突然“哕”一声,赶忙跑去阳台吐了起来。还好,那里有水龙头给她漱口。她只吐了一口,就是刚喝进去的那一口。我拿纸巾递给她,扶着她肩膀,老天,这还是我第一次碰她。她捧水洗了脸,拿纸巾揩干净了,说了几句抱歉的话,转身进屋里来。 “你喝得太快了,”我说,她脸红得就像他妈鸡冠一样,“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太麻烦你,”她说,“……我不敢回去睡,整栋楼都走光了。” 我犹豫了一下。也是,她一心想着留在广州跟那混蛋过年,岂料现在被人家提前甩了,倒还真他妈是无家可归。 “那你就睡这吧……”我说。 “我可以睡你的床吗?我不想睡他的床。” “可以。你上去睡吧。” 我扶她上我的床上去了,然后下来把台灯打开,把大灯关了。我就在下面枯坐,胡思乱想,书是看不进了,杀我头我也看不进了。她把帘子拉上后,在里面脱衣服,接着躺下,但是没睡着,我听到她翻来覆去的,好像有点在哭。 “孟荦荦,”她突然说,带着哭腔,“你是不是很讨厌我?” “没有呀!”我说。你可能会觉得我这回答很他妈虚伪,我一向确实很讨厌她,甚至认为她很贱,可是在回答她那一瞬间,我说的是心里话,真的,对上帝发誓。 “对不起,今天来打搅你……”她哭起来了,老天。 “没关系……” “其实,我觉得你……只是当时……对不起,我不该跟你说这些……你是不是很讨厌我?……”她越说越哭得厉害了。 我一时真他妈很同情她,真的。如果说刚才我在同情里还掺杂一种快意,那这时候一点快意也没有了。 “你没事吧?”我听她哭得很他妈厉害。 她只是哭,伤心欲绝,畅快淋漓。我真他妈太可怜她了,忍不住爬上梯子去看她,她头就在梯子这一头。我看她满脸是泪,就又递一些纸巾给她,问她还需要什么。她接纸巾时握住了我的手,拉向她,我就俯了下去。她那一阵酒味真他妈浓啊,不过我的酒味也不淡。她内衣敞着,显然很热,胸脯清晰可见。那两个乳房真他妈饱满,被金以恕这厮捏过一百万次,不饱满才怪。弹性怎么样呢? 带着这个问题意识,我一时还真的很想知道答案。我们称不上谁勾引谁,完全受制于一种无形的东西,姑且称之为意志吧,叫libido(力比多)也行。我把她内衣掀开,就去亲她的乳房,弹性不是很他妈好。我舔弄那乳房,总忘不了金以恕这混蛋,我甚至有一种混账印象:总觉得那乳房上面满是字迹:“某某某到此一游”,对,到处都是这句话,而这某某某就是金以恕这混蛋。不消说,我头脑有些晕乎,动作几乎称得上机械,就那样舔弄她的乳房,只是舔弄她的乳房。我对上帝发誓,我没有跟她做进一步的事情。我承认,有一瞬间,我很想干她,想体验一下她跟我干究竟是怎样一种状态,会不会和金以恕那鸟有点区别。但最后我没跟她干,只是因为我他妈太可怜她了。她就把手仰在床头上,头发乱蓬蓬,眼泪不断,任我舔弄她。真的,你要是看到她这副模样,你也会可怜她。 “你爱过我,是吗?”她问,已经不哭了。 “没……有,”我说;我正在品尝乳头,所以回答有那么点含糊。 “我以为你曾经爱过我?” “曾经有点想追你,……算不上爱吧。” 她不再问我了,只说她还是放不下他,也就是放不下金以恕这混蛋。听她这么说,我突然又觉得她很贱,那种嫌恶心理又被唤醒了。出于人性中某种特别的阴险,我突然想干她,真的,想跟她大干一场,听她“噢、噢、噢”叫起来。但是我终究没有干,这一小半是因为那种嫌恶心理,一大半是因为我刚好接到叶迩牵来电话了。 叶迩牵说了一通她在家的情况,问我买衣服了没有,是什么颜色的。这妞关心起颜色来,简直就像他妈这是天底下最要紧的事一样。我没直接说,要她猜。她猜了半天也没猜对,什么灰色、黄色、蓝色、红色、棕色一类的混账颜色都说了,就是没猜到白色。我告诉她是白色,她噗嗤一下笑了起来:“啊,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你就喜欢黑白分明嘛,我怎么就没想到呢?”她知道颜色后,心中好像放下了一万斤的重担,要我找个时间上网开视频给她看看,她想看看她的白衣王子是什么样子。天哪,这妞真他妈好玩,地地道道的感觉动物。我们总算挂了电话。 “你女朋友是潮州的?”沈优子问我,语气很怪。 “对。” “那边的女孩子很贤惠……”她语气可真他妈怪啊。 “贤惠……?”我笑了笑,没多说什么。 我和她依旧躺着。我没有刻意去碰她;她也没有刻意来碰我。就好像我们彼此是两个炸药包,一碰就会燃起来似的。我们大约躺了两百年,没说一句话。可是空气中流动着的话语,绝对不下一百万字。没错,沉默才是真正的滔滔不绝,你不得不承认。 突然,她挤过来抱住我,我对上帝发誓,是她先抱住我。我不知道她是出于一种什么心理,是想报复金以恕那混蛋呢,还是想在我和叶迩牵之间插一脚呢,还是别的什么混账情绪,总之,你要是想琢磨人性是怎么回事,这时候真他妈是个绝好时机。反正她就抱住我,一边伸手去解我的皮带,一路摸索下去,捉住了我那玩意,当时它正像一个战士,昂首挺胸呢。上帝呀,我他妈很快就失去控制力和思考力了,或者不如说,如果我还在思考的话,那完全是由下面这位战士来思考了。 我有一个清晰的感觉:我体内的libido(力比多)一下子激增到了极限! 我开始摸她,把她的内衣全他妈扯光,就和她吻起来,很他妈疯狂。老天,这还是我第一次吻她,没骗你,刚才我只是吻她乳房,没亲嘴。这妞跟人接吻喜欢把舌头伸出来老长,让你含着。几乎是迫不及待,我就跟她大干起来了,凶猛异常。真的,我敢说,如果一定要找出有史以来我最凶猛的一次做爱,那就是这次了。她叫得真他妈肆无忌惮,和平时完全两样,不知是不是因为喝了酒,还是因为此刻无需顾及旁人听到,或者是今天的心情比较特别……总之,她叫得就好像马上要疯掉了。我跟她干了很久,可能有三百年吧,我的两手一直抓着她那两个乳房。她叫得声嘶力竭,舌头吐得老长。看她那样子,我突然有一个冲动:想把她掐死,真的,不是出于嫌恶或者其它什么混账情绪,就是想把她掐死,仅此而已。 “我想掐死你!”快到高潮时,我竟叫了出来。 “你掐吧,掐死我吧……”她叫道。 话一落音,我高潮到了,真他妈像火箭冲天一样。她大叫了一声,至少是第五次高潮到了。要是还没到高潮,我真可能会把她掐死,一点不骗你。 14 第二天起床之前,她要我严守秘密,不要跟任何人说起这事。这是自然,我他妈吃饱了没事干去宣传这混账鸟事做什么?我只是觉得好奇,她昨晚为什么要那样做。她说她也糊里糊涂,但她说到了一点:她想检验一下男人究竟是怎么回事。我跟叶迩牵打电话后,她突然特别想试探我,通过试探我来试探金以恕,以便判断他跟那中文系女生在一起是一种什么状态,会不会也像我和她这晚上一样。这一点我倒没想到,不过我也无所谓。她说完就起床要走,出门之前要我先开门看看贾力勍那厮在不在隔壁,确定没人看见,才下楼去。 她走后,我继续睡到中午。午饭过后,依旧看书。贾力勍过来串门了大概八百次,这厮昨晚好像听到了这边有女人,只是不确定是谁,问了我大概九千遍,我一句都没搭理他。 “明天大年三十了,学校有年夜饭,我们一起去吧?”他问我。 “我不去,”我硬邦邦说。 “肏!免费的你都不去?” “不去!别说免费,就是拿请柬来请我,也不去!”我他妈这几天被尼采的强力精神影响得不成样子,正想好好享受一下孤独。“难得一个人在外面过年,我要好好享受一下孤独。这不是一般人能享受到的,懂不懂?” “肏!”这厮叫道,“我不懂,我怕孤独。晚会你总得看吧?明晚我们一起看怎么样?一个人看没意思。” “什么晚会?” “肏!当然是春节联欢晚会呀!” 春节联欢晚会,老天,这种俗不可耐的玩意,杀我头我也不会看!如果是在家,我或许还会陪家人看看,但也仅仅是陪而已,我自己根本无法看这东西,那些混账小品、相声、唱歌、跳舞之类我一看就想吐,真的。虽然我理解别人喜欢看,但我自己实在没法看。我不需要为了显得与大众保持一致,而逼迫自己去做一件恶心得想吐的事情。 “你要我看春节联欢晚会,还不如把我杀了吧!”我说。 “肏!”贾力勍大是惊讶,“那你三十晚怎么过?” “就一个人。我喜欢孤独,没有比孤独更好的朋友了!”我说,“如果想看什么,我会看一个恐怖片。” “肏!”这厮哈哈大笑起来了。 这时大概是下午四点过,金以恕突然进来了,拎了一个包。他一进来,贾力勍就过去了,就像他妈老鼠见了猫似的。金以恕没跟我说什么,应该是刚从珠海回来,来收拾东西回家。他理了几件混账衣服,把他那混账手提电脑收了。快出门时,他才说话。 “老兄,就你不回家过年啊?”他问。 “不回,怎么了?”我看见他若有所思的样子。 “那假期的电费你可得自己出哦?”这混账想的是这个。 “废话!”我说,“这不用你操心!” “屌!”他叫道,“不是操心不操心的问题。我是说,你该出多少钱,总不能空口说一个数字吧?这样吧,我看一下电表和水表,”他说着就去看电表和水表,向我大声报了各自的基数,“老兄,记下了没有?” 天哪,我他妈正沉浸在尼采的超人精神中,你却要我去记两个混账数字,这不是要我的命吗?! “我他妈懒得记那么多,你自己记下吧!”我吼道。 他还真记在了一张小纸片上,贴在墙上,写明日期。这就是他妈典型的经济人作风,华南第一美男子的直率。 “亲兄弟,明算账,啊?”他临走时丢下一句话,出去了。 “亲兄弟?见鬼去吧!”我心里说。 他好像在门外碰到了贾力勍,猫和老鼠说了几句什么混账话,我没听清楚,也不想听。不一会儿,金以恕这厮又进来了。 “老兄,”他对我嚷嚷:“你带什么女人来这里睡,我管不了。不过我还是提醒你,你要是带妓女来这里乱搞,被学校知道了,后果可是你自己担负哦?” “谁他妈带妓女来这里乱搞了?”我叫道,“贾力勍这白痴!” “不带就好,”他说,居然点了点头,并没有立刻出去,而在盯着我看。这混蛋有史以来只有这时候才对我如此感兴趣。大约过了一百年,他又说:“昨天你带个什么女人来这里睡,我不管。我只想知道——你实话告诉我——沈优子有没有来过这里?” “昨天来过一会儿,”我不假思索就说了,故作镇静。一说完我就有些后悔,但来不及了。 “来过一会儿?”他问,盯着我看的眼神更他妈专注了。 “对!”我干脆也盯着他看,“你还想知道什么?” 我俩就一个盯着一个,目光撞击在一起,简直就像他妈钢刀砍在石头上。突然,他脸上浮出一个奇怪无比的笑容——也许称不上笑容,反正那表情怪得很,你可以想象一下。我敢赌一百万,要是他说他想知道一切,我马上就把一切告诉他,如实告诉他,一丝不漏告诉他。但是,也许是出于某种不屑的心理,他没有问下去。 “这贱人!”他丢下这一句感叹,出去了。 2010年3月26、27日上海 2010年7月18日修改于温州 9.-第六章 15 这一夜,我又梦见了我爹。自从我爹病故以来,我梦见他不下一万次了。特别是他刚去世那半年,我几乎每夜都梦见他,很多次从梦中哭醒来。我平时绝对很少哭,但在梦中就不一样了,你可能会说这才是我真实的一面,也许是。不管怎样吧,这些重现父亲的梦,十之八九都是他病重的模样,病歪歪瘦伶仃的样子。每看到他这模样,我心里就纳闷:“爹不是死了吗?怎么还是病着呢?难道癌症经得这么久吗?”如果你不幸也经历过丧亲之痛,你很可能也会做这样的梦。 我对梦有一种特别的爱好。我是说,自从我读过弗洛伊德《梦的解析》以来——那是高中的时候,就是这本书决定了我要报考心理学专业——我就养成了记录自己的梦的习惯。特别是那些奇怪的梦,我一醒来马上记下,越详细越好。即便是不太奇特的梦,我也要记下一个梗概。比如这一夜的梦,醒来后我记下了一句话:“梦见父亲,其状垂危,与向日之梦无大异。”我觉得梦有一种刻骨的真实性,虽然它的情节可能很荒诞,但是梦中的人物(不管是不是现实中存在的人物),其言谈、行状都极其真实,简直比在现实中更真实。这是我对梦的一点感触。 我爹去世后,平时——几乎是每天——我总要特意想一想他,想想他的一生,从幼年直到他患病,到他临终、去世、下葬等等,其间的每一个细节,都历历在目,刻骨铭心。虽然我明知道这种回想是一件很痛苦的事,但我偏偏要去想,越痛苦我越要去想。你要是以为我害怕痛苦,那你绝对是错得一塌糊涂了。反正,我就想啊想啊,想探寻出一个根源来,却百思不得其解,到最后,就会有一个词跳出来结束这一切,这个词就是:命运。我敢赌一百万,你要是不相信命运,或者说你认为命运是虚无,那你绝对是脑子进水了。 说起来,我蛮欣赏我父亲的性格,我觉得我的性格主要遗传了他的。他是个非常自信的人,有一种超出常人的韧性。他死后我一直在思索他为什么这么快就走(他只活了五十六岁),我觉得除了那种叫做命运的混账东西外,一半以上是他的性格造成的。我甚至认为性格本身就是命运,或者说,就是构成命运的要素。常说“性格乃是一个人的守护神”,大概就是这意思。我父亲平时有什么三病两痛,总不肯去就医,总觉得自己挨着就会好。说起来,他还真挨好了蛮多病痛,这使他越来越自信——他对自己身体的自信几乎到了迷信的程度,真的,结果这个身体却无情地欺骗了他。 不过真要探究起来,恐怕还不是身体欺骗了他,而是他自己欺骗了自己,而这个欺骗又是不自觉的,否则就不能叫欺骗了。可为什么要用“欺骗”这个词呢?一个人如何可能欺骗自己呢?自欺难道不是一件很荒唐的事吗?这就要涉及性格。我前面说,我父亲病逝一多半是他的性格造成的,在这意义上,与其说性格是一个人的守护神,还不如说性格乃是一种推动命运的魔力。说它是“魔力”,是想说,性格不完全可以由一个人自己做主,也因此,可以说它是一种身外之力。换言之,一个人出于性格所做的事,有一种身不由己的性质,而且,越是性格强烈的人,越是身不由己。你可不要以为我唠叨这些都是他妈混账闲话,绝不是。 我父亲发病是在去年的夏天。当时可不是什么混账癌症,只是黄疸型肝炎,不过,五腑六脏都受了感染,还伴有胆管结石、胃溃疡之类的并发症,手术风险极大。调养一段时间后,医生说可以做手术时,因为费用不够,只能出院寻求中医治疗。我四处打听访到了一个名中医,自称医术高明,医好病人无数,他家堂屋板壁上挂满了病人送来的谢旗,上面全他妈写着“妙手回春”这个混账成语。我以为他很厉害,他看过我爹的情况后也说满有把握,就吃他开的药方子。结果到年终,病情突然转恶,又送到医院检查,结论是癌症晚期,即便全世界最高明的医院也束手无策,回天无力了。我这才醒悟,这个中医纯粹是个脑子进水的混蛋,他那药方千篇一律开给每个人,不区分不同病人不同年龄不同节候的具体情况。说他医术高明那是不假,因为他不仅碰巧把一些病人医好了,他还可以把一个好人医成病人,把活人医成死人。这混账王八蛋!我忍不住去责问他,他却说什么我们应该早点去找他,在我爹一得病就去找他,因为去医院做那些CT之类的检查伤了很多细胞,诸如此类的屁话说了一大堆,全他妈是推脱责任。我当时真想把这混蛋痛揍一顿,出出心中的恶气。不想安葬父亲后,没多久听说那混账医生自己死了,死得好莫名其妙,这真他妈是好人自有好报了。 我爹死时我一声都没哭,真的,不是我不想哭,是我确实哭不出来。在梦中哭那是另一回事。我当时就像一个机器人似的,全听老人们的安排,该做什么就做什么,该守灵就守灵,该跪拜就跪拜,该送葬就送葬,该吃斋就吃斋。但是我要说,父亲临终的情景对我触动太大了,再过一千万年,我也不会忘记。当时父亲知道自己不行了,仰在床上对我说(声音当然很微弱):“人固有一死!我死不要紧,只是还没看到你成家(我哥和我姐那时候都成家了),我心里放不下……”说到这里,他禁不住啜泣起来了,这是我第一次见父亲痛哭。那一瞬间,我脑海中闪过了父亲苦难的一生,此刻却病成这样。我突然忍不住高叫了一声“爹”,就高湖决堤一般恸哭了起来。这是我唯一的一次哭,我哭起来真他妈是海啸山崩啊,实在是太响了,两边的人都吓着了,他们肯定以为我疯了。 我就抱着父亲哭,两个都哭。好一会儿,父亲先平静下来,努力说:“莫哭,儿哟!莫哭!……你还没成大事……我看不见了……”这句话没说完,他就昏睡过去了。这之后,父亲再也没有醒来过,整天昏昏沉沉。到晚上十一点,他眼睛睁得老大,拼命四顾,肯定是想说什么而说不出来。当时满屋子的人,很多亲戚朋友聚拢在周围。我们兄姐弟三人守着父亲,哥哥握住父亲的手,姐姐抱住父亲的头,我抱着父亲的脚。只见他呼吸越来越急促,眼睛一直瞪着,那眼珠子拼命转动。没多久,呼吸开始变慢了,嘴巴张开。大概三分钟后,呼吸越来越慢,双眼缓缓闭上,右眼闭到一半而止,呼吸没有了。十秒钟后,有一口长气从肺部缓缓呼出,一阵咯咯之声随之传出,直至消失于无…… 父亲死了,时间为晚上11点31分,旧历十二月二十三日子时。他留在人间的最后一句话是:“莫哭,儿哟!莫哭!……你还没成大事……我看不见了……”此后的日子,这句话犹如一具重磅,时不时捶打着我的心。 父亲留给我的最后一个印象,就是他死时的表情:嘴巴微张,右目未瞑,脸上一副疑惑惨淡之相,那表情仿佛在表示:“到底怎么回事?我这一辈子到底怎么回事?我还没……”还没什么呢?还没想好?还没说完?还没活够?还没做好准备?……总之,那脸相看上去意犹未尽,似有所问,有所牵挂遗留,而死亡猝然来临,不及细想就撒手而去了。天哪,这表情太震撼了,多少次想来都让我颤抖!此后我一想起父亲,就禁不住想起这个表情,成了一个挥之不去的凝固的记忆。 当时哭声混杂,哥哥姐姐放声大哭,母亲也在恸哭,很多亲戚朋友都在哭,真哭的假哭的礼节性哭的,都有。我却一声也哭不出来,完全像机器一样,看他们给父亲洗身,拔牙,穿寿衣,诸如此类。然后是我和我哥还有另一个亲戚帮忙,一起把父亲抬到堂屋的灵床上,我抱父亲的头,我哥抱脚,另外那人抬腰。快到灵床时,我稍一不慎滑脱了手,父亲的头猛然仰翻下去,那眼睛顺势突然睁得老大,帽子也掉落了。幸好我没慌(机器不可能慌),一手托着父亲的头,一手去把帽子捡起来,依旧戴上。抬到灵床上摆放好,我才伸手去把那双圆睁睁的眼睛合上。当时只有我敢这么做,因为好一阵子都没人去合上那眼睛,我才去合上的。 不知为什么,碰到父亲那双圆睁泛白的眼睛时,我的手抖了一下。也许不是因为害怕,也不是因为别的什么,而是因为这个动作是我今生唯一一次对父亲做的,也是我最后一次跟父亲接触了。天哪,为什么直到现在我才跟父亲接触?第二天,父亲入棺,他最后那个表情便永远滞留在了我心里。我希望你也记住这个表情,那种意犹未尽的疑惑和惨淡,无数次重现在我后来的生活中。 16 我被电话从梦中吵醒来,快到中午了。电话是我妈从贵州家里打来的,今天大年三十,我妈问我还有没有钱,有没有人跟我一起过年,买了好吃的东西没有,要多吃些东西之类的。我妈每次打电话都要我多吃,恨不得我的胃把天下所有好吃的东西都装入其中她才放心,才痛快。她总是担心我吃得太少,而喝得太多——她当然知道我很爱喝酒。她自己也爱喝酒,但称不上酒鬼。在贵州想做个酒鬼有点难度,那边酒鬼太多,竞争太激烈,在我家那地方,你随便在街上碰到一个人都可能是酒鬼,所以想靠喝酒混出名堂可不大容易。 反正我妈问我,我就跟她说我买了很多好吃的,还有不少钱之类的,要她别担心。她想给我点钱过年,我没答应。我知道她挣钱不容易,她在家就跟人家烫衣服,一件五毛钱,碰上赶场的日子生意会好一些,平时可不怎样。要我说,烫衣服这种活儿,取决于社会上装模作样的人多不多:装模作样的人越多,生意就越好;反之就不好。不过在我家那地方,装模作样的人还真不少,他们喜欢把一条原本很旧的裤子熨得溜直笔挺,其实怎么熨也不过是一条旧裤子。换是我,就从不会熨什么混账裤子,我的衣服从来是实在脏了就洗一洗,打死我也没想过要去熨。当然,我也不会像一些混账新新人类那样,自以为是他妈西部牛仔,故意把裤子弄出一些破口子,以为那好看、时髦,我简直想吐! 我妈问我怎么还有钱,我就实话告诉她,是女朋友叶迩牵送的,另外弹吉他也能挣一些。她有一阵子不说话,好像在那头哭,我听到抽泣声,尽管她在控制。你知道,我父亲是在去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三那天去世的,当时马上要过年了,你可以想象那个年我家根本过不成。我妈希望我今年回去,好好过一个年。但是我不想回去。我前面说过,我当时思想很混乱,在把思想好好整顿一番之前,我不想回家去。还有,我对回家也充满了无奈,每次回家我都觉得特别难受,感觉和亲人们没什么可说的。亲戚朋友一碰到我,就会以一种对我寄予厚望的口气问我毕业后想干什么之类,一提到这些混账问题,他们就千篇一律建议我去从政,当官才是他妈最大的前途,诸如此类的话我一听就恶心。见鬼去吧!要我去当官,不如把我杀了干净! 我不想去说服他们,也无法说服他们,因为我无法把他们提高(或降低?)到我这种境界,我无法根除他们骨子里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意识。我不能说服他们,他们问起来我又总不能一概闭口不答,就只能虚情假意跟他们应酬,这实在太要命了!我受不了这些混账应酬!总之,回家对于我差不多就是一种炼狱,而我更喜欢一个人炼狱,不喜欢在人面前装模作样。说到底,亲人们根本不理解我,即便是跟家里人,在一起也只能谈论一些过去的童年往事才觉得好玩些。问题是,我现在追求的可不仅仅是“好玩”这档子事,我要为自己确立一个意义,一个惊人的意义,一个让那些庸人们毛骨悚然的意义。这在我最近看了尼采的著作后,更是如此了,甚至非如此不可了。 我这样想时,就用一种铿锵的语气劝我妈,要她别难过,说我在这里很好,我甚至还笑着对她说,我现在特别喜欢一个人的感觉。这一点她多少能理解,她知道我特爱看书,在家时我一看书就是一整天。当然,她并不理解我对孤独的渴求,这是她永远不可能理解的,我也不奢求她理解。然后,我那小侄子——我哥的儿子——也来跟我说话,叫了几声“二叔”。这小家伙今年四岁多,嘴巴很甜,家里开始教他读一些古诗词了。我问他最近学了什么诗词,他背了一首李清照的《如梦令》给我听,是那首“常记溪亭日暮”。我又听他背了一首《春晓》,他还要背下去,我说够了,少不得夸他几句。虽然我很喜欢听他背,但我不想在电话里耗下去。最后还是我妈来说话,又说到要我多买些东西吃之类,这大概是她第八百次说了。天哪,总是要我多吃,好像我这胃是个混账无底洞似的。 挂了电话后,我躺在床上抽烟,想一想今天该怎么过。刚才我跟我妈说买了很多好吃的东西,实际上什么也没买。我清算了一下口袋里的钱,买书花了一百多,买那套白色中山装花了三百,加上其它一些零星消费,现在还剩两百多。我想先去超市买酒、辣椒、番茄,还有一些熟食之类,总之想吃什么就买什么。其实,要问我真正想买的,还是买书——我想把尼采所有翻译过来的作品全他妈买下,这大概要花至少两百多块。这样想时,我盘算一下口袋里的钱,经不得几下折腾了。 这时候,我姐又打电话过来(她和我妈都在我家那个镇上),问我还有没有钱,她想打三百块钱给我过年。我说我还有钱,没答应她。我知道她没有工资,那钱肯定是跟她那小气丈夫要的,我想象她跟他要钱时的混账情景……,我简直懒得想下去,马上甩开念头,就说我还有钱,不需要钱。我那小外甥自然也来跟我讲几句话,他今年才三岁,叫了几声“二舅”,吐字还不大清晰。 挂了电话,我一时心潮起伏。每次跟家里通电话,总是这样,老是听到“二叔”“二舅”叫个不停,叫得我心里发慌。我承认被人叫“二叔”“二舅”是一件舒心事,但这舒心本身也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性质。这些呼喊让我觉得有些不好受,仿佛有一张无形的大网,把我套入其中,那是一种顽固的势力,使我无法独立,无法去追求我一直在追求的意义。是的,这些呼喊就是在提醒我,我永远是那张亲情之网中的一分子,我将永远是一个精神未断奶的人,这太他妈要命了! 我躺在床上发呆,大约有半小时,突然回过神来,开始考虑现实,也就是考虑钱的问题。想来想去,我打算今天还是去地铁站弹吉他,也许能弄点钱,争取早日把尼采那一批书买下。我才不管他妈什么过年不过年呢,我对节日向来没什么概念,这都是人造出来的玩意,如果一定要过节日,那每天都是我的节日。我就要今天去弹吉他,管它什么大年三十,甚至恰恰因为今天是大年三十,我反而更想去呢!我就想在全国人民都在看那混账晚会的时候,去地铁站吼上几首。不知为什么,我觉得跟大众做相反的事情,特别觉得快乐,要我随大流我宁可去死,真的,这是没办法的事。 17 起床后,我穿上那件白色中山装,在镜子里望望,感觉还真有些不同。我想先去吃点东西,然后去超市。外面那条混账小街的吃食店全他妈关门了,我只好转回学校饭堂来吃饭。饭堂里也是一片萧然,空空落落,没看到几个鸟人。 这时中午一点钟了,叶迩牵发短信来约我上网,她要看看我穿白衣服的样子。这小妞真好玩,你简直拿她的好奇心没办法。我那台破电脑没有摄像头,只好去网吧。网吧里还真他妈热闹,一年四季总有那些怪模怪样不大不小的孩子在那里玩游戏,就算是大年三十,就算天塌下来,他们也雷打不动在那玩,一天二十四小时就摁着那几个键,叫天叫地,好像这就是他妈天底下最好玩最要命的事。天哪,大好时光耗在这混账玩意上,换是我,杀我头我也不玩这鸟东西!我对游戏简直厌之入骨!我认为这东西是使人从身体到脑力都面临严重退化的罪魁祸首,应该把那些发明游戏的鸟人全他妈送上断头台,砍头一百次! 我在角落里找了一台电脑,那里稍微安静一些。叶迩牵是在家上网。她看到我穿白色中山装的样子,笑了起来。看得出她很满意,虽然她没有明说,但我从她脸上看出来。后来我发现她身后还站着一个人,是女的,只看到腰部,单从那腰来看,很是纤秀。看了那腰,你止不住想知道她整个人怎么样。我问叶迩牵那人是谁,她不肯说。我威胁她,她要是不说,我就把视频关掉。她笑了笑,把摄像头动了一下,照到了那人的脸,天!好像是她姐姐,和她长得很像,几乎一模一样!可她又是独生女,哪来的姐姐?我问是不是她表姐,她两个都笑了起来。过一会儿,那女的好像觉得这样不大好,就离开了。我对那女的很感兴趣,真的,我觉得她很有风度,她很像叶迩牵,也就是说,长得蛮好看,只是比叶迩牵更成熟罢了。我反复问叶迩牵她是谁,大概问了一百遍,叶迩牵才说,那是她妈妈。上帝呀,她妈妈居然这么年轻!简直就像她姐姐!知道是她妈妈后,我心里突然有一种很特别的感觉。想想吧,母亲和女儿一起跟女儿的男朋友上网开视频,那是什么感觉呢?你可以想象。 我们聊了个把小时。那些野孩子打起游戏来吼天叫地像野兽,搞得我耳膜要破,太他妈要命了!我像逃瘟疫样从那混账网吧出来,就走去一家大超市,不是很远。那些小店面都他妈关门了,但大超市还在营业,这些超市一年365天每天都在营业,只要他妈有钱赚。我进去逛了一圈,不多选择,买了一大包东西拎回来。回到宿舍已经三点过了,我忍不住想先喝酒。我刚买了两瓶酒,一瓶白酒,一瓶葡萄酒。这葡萄酒不太贵,一瓶二十来块。我倒上一杯,喝了几口,口感还行,随手抱起吉他来弹弹。 贾力勍这厮一听到我回来,就过来串门,把我那包东西调查清楚后,发神经样的笑了笑,又回去了。他属于那种人,特别喜欢串门,但是每次串门都不久,看一眼,问两句话,打探一点别人的鸟事,掌握了某种混账新闻,就回去了,可是不到两分钟他又要过来!看他那股热情,你会觉得他好像是在把自己过剩的精力耗散在串门上。要我说,如果尹孜为活在世上的方式是记单词,那贾力勍活在世上的方式就是串门——对他来说,没有比串门更神圣更伟大的事业了。 我喝完那杯酒,弹了七八首曲子,有些飘飘之态。音乐和酒结伴而行总会有这种感觉。这不长的一段时间里,贾力勍大概过来串门了八十次,又跟我提到年夜饭的事大概五十次。我实在懒得跟他搅,突然想现在就去地铁站弹吉他。你要是在喝酒弹琴的时候,老有一个娘娘腔来跟你提什么混账年夜饭的事,你也想跑掉。 我把身上的钱掏出来,还剩一百多块,放进那件旧外套口袋里存起来(这外套口袋现在成了我的银行),只留几块钱坐地铁。然后带上那瓶还没喝完的葡萄酒,背上吉他,锁门出去了。 “嘿!你去哪儿?去哪儿?……”贾力勍这厮在后面问了大概九千遍,我到楼下了他还在四楼走廊上问。 “地铁站!”我还真他妈有点同情他,就实话跟他说了。 “肏!你疯了!” 10.-第七章 18 我还是去老地方:东山口地铁站。我到那里时,差不多五点钟。刚下地铁,大老远我就听到萧巢那老嗓子在呐喊了。那声音回荡在隧道里,乍一听还真他妈有点恐怖。这家伙几乎每天都来这里,从下午就来,一直吼到晚上。他想把这里弄成他的根据地,形成一个知名品牌。我经过他身边时,向他扬了扬手。他看到了我,停下不唱了,向我笑了笑。显然我这一身白有点抢眼,他瞄了我有一阵子。 “今天你也来了?晚上怎么过?”他问我。 “还没想好,弹会儿琴再说,”我丢一根烟给他,他接了。 “要不我们一起?”他说,“我叫了个妞,晚上陪我。你想要的话,我可以再叫一个给你。” 听他说得可真他妈轻巧,你听来会觉得妞儿对于他就像某个物品放在什么地方,随时可以伸手讨来。他总喜欢吹他有很多妞,要说一个数字的话,大概会有八十个。我也相信他有一些妞,但是我敢赌一万块,那些妞全他妈是丑八怪。萧巢这厮是个典型的来者不拒,不管什么妞,胖的,瘦的,高的,矮的,鼓的,瘪的,老的,嫩的,反正只要是个女的,只要是个活人,只要不超过八十岁,他一律欢迎。他喜欢随时都有妞,哪怕全他妈是丑八怪,也聊胜于无。说起来,他就是个宁滥毋缺的人。 “你能叫来吗?”我不过是故意逗他,我可不想三十夜晚被一个丑八怪缠着。 他做了一个不屑置辩的表情,就像孔乙己被别人说不识字一样,太他妈好玩了。 “你想要几个?”他反问道,那口气就像在表示:你想要多少我就能叫多少。 “几个我吃不消,”我说,动身走了,“再说吧,弹会儿琴再说。” “那口袋里装的什么?”他问。 “红酒,你要不要来点?” “我唱歌不想喝,影响嗓子。” “那我自己享用咯。” 我走到另一个拐角处,把琴套摆好,坐下,立刻就弹起来了。这时候人不是很他妈多,但也不是没有人,来来去去总有那么一些人,看得出大多是广州本地人,出来逛街的。弹吉他的倒不多,就我和萧巢。另外还有一个拉二胡的老人和一个吹笛子的中年男子。隧道口那里多了一个巡警,平时只是一个,现在有两个,拿着电棍在那里踱来踱去。 我每唱完一首就喝几口酒,到六点过,那瓶红酒喝完了。当然不会醉,只是有点飘。嗓子受了点影响,我便含两颗润喉片,弹几支曲子休息一下。润喉片含化后,继续弹唱。今天挣的钱不是很他妈多,琴套里那几张钞票即便瞟一眼便历历在目,加起来有四十多块吧。 大概是六点半的时候,我忽然看见两个身影走过,很熟悉,没错,是金以恕和沈优子,两个手挽着手。他们当然也看见了我,金以恕这混蛋甚至还笑了一下。那一笑真他妈太意味深长了,满是鄙夷和嘲弄,好像在说:“老兄,想不到你今天也到这里来啊?有干劲!”他知道我平时会来地铁站,只是想不到今天也会来。沈优子没有刻意看我,显然是装的。这贱人,我还以为她跟谁过年去了呢,原来又跟这混蛋粘上了,女人真他妈反复无常。一瞬间,我又回复到了平时对她的那种鸟心态。这对狗男女在前方拐角那儿遛了一会儿。金以恕老朝我这边瞟,大概有五分钟,走了。我一直保持目不斜视的姿态,只用眼角注意他们。 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想到了家里,家里现在应该正在准备年夜饭,我妈也许正在念叨着我。很自然,我又想到了我父亲。父亲死时的惨状和他最后那个表情一而再、再而三浮现。是的,我真的很想父亲,简直想得要命!要是当时有钱动手术,就不用去找那个混账中医了,他就不会死了,说到底都是因为没钱……。这样想着,我突然有些哽咽起来,唱不下去了,就随便弹一些曲子,管它能挣多少,反正我心不在焉了。 不久以后,大概是七点过,我又瞥见金以恕这厮,领着一条哈巴狗走来,这次没看到沈优子。走到距离我大概十米远的地方,停了下来。我瞟见他蹲着对那条哈巴狗说了什么,然后那狗就像懂事样朝我这边过来,不时回头看看主人,好像怕走错似的。金以恕一边命令那狗,一边趾高气扬笑着瞅我。等那狗快到我身边时,我猛然注意到它嘴上叼着一张破旧的纸币,不知是一块还是几块。我脑子一激灵,一瞬间,我差点要爆炸!这狗日的金以恕,特意来侮辱我!我简直无法形容那时的心情,人好像顷刻间变成了一枚炸弹。我把吉他放下,平地一声雷,猛地腾跳起来,望那哈巴狗一脚射过去。那狗吓得刚要转身,被我踢中了后腿,一个趔趄飞出一丈多远,掼在那边墙壁下,盎盎盎叫了好几声。 “你他妈为什么踢我狗?”金以恕像颗爆米花似的吼道。 “狗?”我指着他叫道:“我连你都要踢!” 我猛冲过去要揍他;我实在控制不住了。他见我来势凶猛,吓着了,呆在原地一动不动。要说打架,别说一个金以恕,就是六个金以恕同时上,也不是我对手,那时我确实有这个自信。当然,真要说起来,他身子骨比我壮实得多,单说力气我没他大,但在勇猛和敏捷上我肯定胜过他。 我当时冲过去猛推了一下他,他本能地让了让。就在我左手揪住他衣领右手正要出击的时候,扬起的拳头被什么扳住了。转头一看,原来是那两个混账巡警跑来把我扯开了。被警察扯住,不知怎么的,我那股冲劲就像气球泄了气,陡然消散了一些,只是怒目瞪着金以恕。他也回报我同样的礼物,我和他就像两个斗鸡,一个瞪着一个。不同的是,我瞪着他主要是愤怒,而他瞪着我还有一种得意,尤其是警察来了之后,他那混账眼神好像在说:“你又能把我怎么样?” 萧巢这时候跑来了。要是真打架,这家伙肯定会帮忙的,这一点我觉得他很有些哥们义气。沈优子像个气泡,不知从哪里突然冒了出来。 “为什么打架?”那个老一点的巡警把电棍指着我问。这家伙是新来的,不认识我。 “这混蛋故意来侮辱我!”我说,声音控制不住颤抖。 “谁侮辱你了?”金以恕反问道,好像他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警察来了,他多了些混账底气,那种趾高气扬又来了。 “他怎么侮辱你?”那巡警问,老是拿混账电棍指着我,真他妈威风啊。 “别老指着我!把那混账电棍挪开!”我朝那巡警吼道。我发誓,要是他跟我来硬的,我会不顾一切跟他打起来。 “这是我们的职责,懂不懂?”那个年轻一点的巡警说,他早就认识我了,所以说话温和些。“他到底怎么侮辱你?” “他用那条混账哈巴狗来侮辱我,”我支离破碎描述了一下刚才的情形。 “你这样做有点过分了吧,老弟?”那年轻巡警把电棍指着金以恕说,“你们认识的吗?” “这不关你屌事!”金以恕鼻孔朝天说,那年轻巡警针对他的口气让他更添了一层自命不凡。 “不关我屌事?”年轻巡警一下子火了,把电棍一扬,指他吼道:“你问问它!再啰嗦带你到警局去!” 金以恕做了个十足的不屑表情,没说什么,退几步过去看那条混账哈巴狗。老天,那狗被我踢瘸了一边后腿,活该!真要说起来,我不该恨那狗,它是无辜的,可我当时想不到这许多,一怒之下哪还管你无辜不无辜,为虎作伥就该打。 “姓孟的!”金以恕说,“今天的事到此为止。等我送狗去宠物医院了,花多少医药费你得付!” “见鬼去吧,垃圾!”我对他吼道。我父亲病重我尚且没钱医他,你却要我拿钱医你这条混账哈巴狗,见你妈的鬼去吧!“我一分也不付!就算我有一百万,我也一分不付!我没踢死它算它走运!”我斩钉截铁补充了一句。 “你等着!事情不会这么简单!”金以恕说。 沈优子站在他身边,不时瞟我一眼,就好像不认识我似的,真他妈有意思。我对她怒目而视,甚至连怒目而视都称不上——我还从来没有像此刻蔑视她这样蔑视过一个女人。 这当儿,金以恕注意到了沈优子在瞟我。沈优子赶忙收回目光。如果她不收回目光一直瞟我也许还不怎样,偏偏是这一收回目光的举动刺激了金以恕,在沈优子靠拢他身边时,他把她猛推了一个趔趄,叫道: “滚远点,贱人!” 沈优子还真他妈贱,就低声下气站在一边,不敢顶嘴一句。天哪,仅仅因为这混蛋是广州人,就这样低声下气,这女人真是贱到家了。 那两个警察目睹这一切,目光集中到沈优子身上,不时又乜斜一下我和金以恕,显然想看看这一场冲突是不是可以在这个女人身上找到答案。 金以恕领着那条狗走了。沈优子跟在后面,活像他妈另一条狗。那哈巴狗走路一瘸一瘸的,沈优子赶上去把它抱了起来。走到拐角那儿,金以恕转头朝这边咬牙切齿做了个“走着瞧”的混账表情。 “以后凡事忍着点!啊?”那个年轻巡警对我说。 “忍?”我重复了一声;我心里想:“是可忍,孰不可忍?”只是没说出来。 “要一条狗带钱过去……,这算得上侮辱吗?”那个老巡警愣头愣脑在那里自言自语。 “不是有意侮辱,为什么自己不过去,偏偏要一条狗过去?”年轻巡警说。 那个老家伙像个白痴样还在摇头晃脑,就好像这是个混账形而上学难题一样想不通。两个议论着走开了。 19 我那炸雷似的怒火很快平息了,可是有一种东西无法平息,而是深埋在心底,像种子一样,如果一定要给它一个名字,姑且可以叫做仇恨。只要一想起这件事,想到其中的侮辱意味,就会激起这种仇恨,即便现在也一样。愤怒和仇恨不同,愤怒是暂时性的,可以在短时间内爆发,也可以在短时间内平伏,而仇恨可以过一万年还是仇恨,而且一直执着于它的对象。我心中埋下了这个种子,虽然称不上鲜明的意识,但酿起了一个模糊的报复欲望:总会有一个机会,我要好好教训一下金以恕。 萧巢陪我聊了一会儿,约我跟他回去找女人玩。我直接跟他说我不想去,想一个人呆。虽然愤怒平伏了,但心情还是很他妈郁闷。你要是被人拿一条哈巴狗来消遣,你也会很郁闷。我越想越气,几乎又愤怒起来,真的!吉他是不想弹了,你就是把整个广州的钱都给我,我也不想再弹一分钟了。这一切都是金以恕这狗娘养的造成的! 我当时就收拾吉他,把那一堆散钱塞进口袋,上地铁回学校。地铁上没多少人,比平时少多了,这些人应该主要是外地人,像我一样不回家过年。要是本地人,这时候应该呆在家里,不是吃年夜饭就是看那混账晚会。我反复回想刚才的情景,愤恨宛如浪潮,前浪过去,后浪又来。 回到宿舍,贾力勍那厮不在,肯定蹿到哪里看那混账晚会去了。这正好,我可以安安静静喝酒,不受打扰。我把下午买的东西摆出来:四个馒头、两个卤鸡腿、半斤烧鸭、三个咸蛋。把番茄洗好。接着烤辣椒。而今天的烤辣椒,别有一番韵味。如果一定要在我每天的生活中找出一件大事,那就是烤辣椒了,这是一件不折不扣的大事。我觉得烤辣椒简直是一种至美享受,看着那一根根彩色的辣椒在火上慢慢烧胀,时而啪的炸一声,想象它们嚼在嘴里的滋味,上帝呀,没有比这更让人垂涎欲滴的了!而且,烤辣椒还能触发一种思亲情怀,每当烤辣椒时,我自然而然会想起家人,因为我家每个人都特爱吃辣椒,每顿饭都要专门弄一钵辣椒。我敢说,如果在全国——不说全国,就算是全地球——举行吃辣椒比赛,以家庭为单位,那我家准能拿冠军。而如果以个人为单位的话,那我肯定拿冠军,我姐拿亚军,我妈拿季军。我哥也厉害,只是说我们三个太厉害了,他稍微次一点,如果我们三个不参赛,那就是他拿冠军无疑了。不过我那侄子也毫不逊色,从他目前这个年纪吃辣椒的势头来看,将来有可能超过我,真的,反正在我家吃辣椒总是后继有人。你要是问我对亲情有什么印象,或者怎样来形容亲情,我会这样说:那充满辣椒味的亲情总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烤好辣椒,接着放在钵里捶烂,这当儿我在牵肠挂肚中想了一会儿家人,感觉就像和他们在一起似的。都弄好后,一起摆在桌上,开始吃东西下酒。我还真他妈饿了,把四个馒头全啃了,两个鸡腿也吃了,就慢慢喝酒下其余的东西。饥饿满足了之后,我才又来得及想到在地铁站的事,那情景就像一个挥之不去的电影镜头,一再重现。那股愤恨又激起来了,来势汹涌异常。 “是的!一定要给他一个教训!一定!”我心里说。 但究竟是怎样一个教训,我还没想好,总之要给他一个教训。我就喝着酒,吃东西。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愤怒过后消耗大,我今天吃得真他妈多,胃口好得要命。慢慢的,我的情绪开始飘散开了,不再老是纠缠于那件混账事。那瓶高度白酒我喝了差不多一半,还在喝。随着酒意的加深,我有一股子活动活动的欲望,但我不想这时候出去,就打开电脑,随便上网消遣一下。我平时很少上网,你要是以为我喜欢泡在网上,像网吧那些不大不小的野孩子一样,那你真是错得不可救药了。我上网仅仅是查找一些资料,连新闻我都懒得看。这天下每天发生的那些混账事情,在我看来一点意思都没有,知道得越多还不如知道得越少。我真正想知道的是有价值有意义的东西,不是那些混账记者编辑们为着一定目的编出来的二手货。 我把QQ挂着,不主动跟谁打招呼,其实也没有什么招呼可打。不怕你笑话,我QQ名单上只有七个人,其中一个是我自己,一个是我姐,一个是叶迩牵,还有一个是高中同学,剩下三个就是所谓网友了。不是我加他们(我没这个闲情),是他们加我,什么时候加的我忘了,反正我也不太关心他们是何许人也。在我看来,这天下配得上问一句“何许人也”的人都不多,我意思是说,真正有性格有思想的人没他妈几个,不管在现实中还是在网上,绝大多数都是庸人。 突然,我QQ叫了起来,有人给我发信息来了,是个陌生人。这三十夜晚,会是谁呢?我点开对话框一看,是个叫“梦儿”的人,头像是女性。忘了告诉你,我网名叫“狄奥尼索斯”,你要是稍微熟悉一点尼采哲学,就知道这是古希腊酒神的名字。我敢打赌,在中国叫这个网名的人肯定不下一万,不过都是徒有其名,要说真正有其名也有其实的,那就我一个了。 你应该看看我和梦儿的聊天记录,真他妈有意思。这有意思,不是指别的,仅仅是由于我当时的心态造成的(括号里表示我当时的心态)。是她先跟我打的招呼。 梦儿:狄奥尼索斯?你酒量怎么样? 狄奥尼索斯:(看来她知道狄奥尼索斯是酒神,要不然不会问酒量)还马虎,只是比较爱喝酒。 梦儿:你正在喝酒么? 狄奥尼索斯:(吃了一惊)算你厉害!你怎么知道? 梦儿:我有直觉,可以穿越时空…… 狄奥尼索斯:(直觉!也许是个女的?先别问,急什么!很可能是个混账男人!)你是不是也在喝酒? 梦儿:算你厉害!你怎么知道? 狄奥尼索斯:(重复我的话!这样耗下去没意思,问清楚,不是女人就懒得聊了!)老实说,你是男的还是女的?是男人我不聊了。 梦儿:你这家伙!那么好色? 狄奥尼索斯:一点不错,我是个色狼。快说吧,你是男的还是女的,我可不想跟一个混账男人废话下去。 梦儿:你讨厌男人? 狄奥尼索斯:(太要命了!老是回避问题!)你说还是不说?不说恕不奉陪了! 梦儿:小弟弟,急什么!我不仅是个女人,而且是个绝色美女! 狄奥尼索斯:得了吧。空口无凭,你怎么让我相信你说的?(我想看她照片。因为网上总有一些鸟人吃饱了没事干喜欢恶搞,本来奇丑无比,偏说自己是个美女!太要命了!) 梦儿:你在ZS大学?还没毕业? 狄奥尼索斯:(她肯定看到了我的混账IP)快了。就因为我是混账ZS大学的你才找我聊天? 梦儿:今年24岁? 狄奥尼索斯:对。你想问什么就尽管问吧,问完了我好走人。 梦儿:急什么小弟弟! 狄奥尼索斯:你多大?别老叫我小弟弟! 梦儿:比你大一岁…… 狄奥尼索斯:(老是用那混账省略号,这有什么好省略的呢!)我凭什么相信你? 梦儿:你好像对什么都不信任啊?你厌世? 狄奥尼索斯:我不仅不厌世,而且很爱生活,爱得要命! 梦儿:你学哲学的? 狄奥尼索斯:这不重要,你觉得我学哲学我就学哲学。 梦儿:喜欢尼采? 狄奥尼索斯:好了,我问你三个问题:你是男的还是女的?长得好看不好看?现在在什么混账地方?你要是不回答,我下了。 梦儿:我是女的;很好看(仅仅用“好看”来形容我对我的美貌是一个巨大的侮辱);现在广州。 狄奥尼索斯:(说不定真是个美女?)我怎么才能相信你是个美女? 梦儿:你要是想知道,改天我把照片发给你。 狄奥尼索斯:为什么要改天?现在不行? 梦儿:我现在在朋友这里,她这电脑没有我照片。 狄奥尼索斯:也行。你在广州哪里? 梦儿:我住天河那边。现在在越秀一个好姐妹这里…… 狄奥尼索斯:你能不能别老用那混账省略号?这有什么好省略的呢? 梦儿:真是个小弟弟!你有什么特别爱好吗? 狄奥尼索斯:喝酒,弹吉他,吃辣椒,沉思,美女,诸如此类。 梦儿:哟!你长得怎样?有气质吗? 狄奥尼索斯:喜欢沉思喜欢美女的男人不会太糟糕。 梦儿:你还是童子吗? 狄奥尼索斯:天哪,一个会弹吉他喜欢沉思而且风度翩翩的24岁男子,是童子的可能性大吗? 梦儿:嘻嘻。我不喜欢童子…… 狄奥尼索斯:(喔,这娘们肯定是个荡货!)我求你不要再用那混账省略号了! 梦儿:生活本来就充满了省略号……你不是也喜欢说“混账”么? 狄奥尼索斯:(这妞故意逗我)也是,这世界本来就很混账嘛!你是干什么的? 梦儿:我是别人的情妇…… 狄奥尼索斯:(愣了一下)什么鸟人的情妇? 梦儿:一个香港佬…… 狄奥尼索斯:你不爱他? 梦儿:我是被包养的…… 狄奥尼索斯:(噢!原来是个二奶!管它的,要真是个美女,我才不管二奶不二奶,三奶四奶都行!)你什么时候给我看照片? 梦儿:你想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但今天不行。 狄奥尼索斯:那明天好吧?坦白说,我对丑女一点兴趣也没有。 梦儿:长相你一点不用担心,就怕你看到我后会被美丽震得流鼻血! 狄奥尼索斯:看来你很自信啊?也是,被人包养的不大可能是丑八怪,这是个混账常识。 梦儿:你是不是觉得被包养很下流,下贱? 狄奥尼索斯:倒不是说下流下贱,我只关注一个人本身。 梦儿:(用特大号字体)没有高尚的职业,只有高尚的人格! 狄奥尼索斯:甚合我意!(想了一想)你爱那个混账男人吗? 梦儿:以前爱,现在不爱了。 狄奥尼索斯:那你为什么不结束这种混账局面? 梦儿:我结束不了…… 狄奥尼索斯:为什么? 梦儿:没有为什么…… 狄奥尼索斯:快说,为什么? 梦儿:没有为什么…… 狄奥尼索斯:太要命了!你到底说不说? 梦儿:没有为什么…… 狄奥尼索斯:我要疯掉了!到底为什么呀?求你了! 她看我问得急了,只发来一个哭泣的表情,没有再说什么,我怎么问她都没说。头像也突然变成黑白的了,不知道是下线了还是怎么样,反正音信杳无。这女人勾起了我的好奇心,真的,这多半是因为她说她很漂亮,我对美女简直无法抗拒,我还真想尝一尝被美丽震得流鼻血的滋味。 20 我那股子活动的欲望越来越强烈了,我分明感到这就是强力意志的勃发状态,简直有点抑制不住。我站起来做了几个扩胸运动,把寝室里的桌子椅子踢过一边,腾挪出一块空间,就在里面耍起来。这几个招式是我在体育课上跟那混账散打老师学来的,也有我自己摸索出来的,我对武术还有点热劲。耍了几招,还不大尽兴,又在地上做了六十个俯卧撑,这对我一点也不难,只要我愿意,我可以轻松做到一百个。天哪,我真搞不懂为什么现在精力这么勃发,整个人就像他妈一团活火!宿舍这个小小空间无法尽展我的强力,我想出去走走,发散一下这过剩的鸟精力。 我没有关电脑,信它开着,我想也许那梦儿还会回来给我留言之类的。我带上MP3和那瓶喝了大半的白酒,听着老鹰乐队的歌。这MP3是叶迩牵送我的,音质挺好,我主要用来听音乐,偶尔也听听混账英语。平时我喜欢听一些古典乐,诸如吉他曲、钢琴曲、小提琴、大提琴或古筝之类,但喝酒的时候我比较喜欢听老鹰乐队的歌,最喜欢的当然是《加州旅馆》,其它的也不坏,总之听来有一种奔放感。摇滚我也喜欢,但必须有点档次,别他妈尽是些死喊乱叫,一点韵味也没有,那我宁愿听鸟叫,听狼嚎,哪怕听鬼叫也要好一万倍。 这时候快到十一点了。我还是往学校北门走去,想去珠江边逛逛。倒不是说那混账珠江有什么好看的,只是想找个地方散步,发泄一下这旺盛的libido(力比多)。来到北门,人真是多出鸟来,这里每天哪怕大年三十都他妈人多。什么鸟人都有,林林总总——这我在前面什么地方说过了。夜空上已经看到放烟花了,要是到零点,那烟花肯定更他妈热闹。这些人就这样,老是等待零点,好像那意味着一个崭新的时刻似的,其实什么也没有,一切不过是老样子。就算你把烟花放得满天飞,把这亚洲东部的夜空全他妈弄得像梦里乾坤一样,一切也还是老样子。 我就随着江畔走,对一切视若无睹,只是听着音乐,时而喝上一口酒。这境界还真他妈爽啊,走着走着,你会觉得自己好像有点漂浮起来。甚至我突然觉得我自己就像一架车,我自己在开着自己往前走。真的,要是你喜欢听音乐,也喜欢喝酒,你不妨试试看。我就这样开着自己往前走,没有目标往前走,太他妈好玩了。 不知什么时候,我脚尖踢到了一个气体打火机,不知是哪个鸟人弄丢的,里面还有气,我懒得捡起来,就踢它,不断踢它,它蹦到前面停了,我跟上去接着踢。我就那样一直踢,一直踢,沿着珠江岸踢。我感觉通过踢这个打火机,发泄了不少强力意志。可是强力意志这玩意可不是发泄了就没了,反倒是更多了,真的。我就那样踢呀踢呀,也不知踢了多远,大概有八十里吧,我终于懒得踢了,就猛来一个射门动作,那个打火机被我一脚踢飞,砸在江边栏杆上,啵的一声巨响,竟然爆炸了。那一声爆炸还真他妈响,两边的鸟人吓了一大跳,有个女的尖叫了起来,哈哈,太过瘾了!我这才注意到,我离那混账海印大桥不远了。 这时候,天上的烟花猛然多了起来。毫无疑问,已经到零点了,我不用看时间就知道。那天上真他妈五彩缤纷啊,各种爆炸声一齐响起来,有的响成啪啦啪啦的,有的响成轰隆轰隆的,有的声音就像一条直线往天上冲,你要是闭上眼睛光听那声音,会觉得这就像他妈一场世界战争,正打得酣畅。我音乐也听不成了,干脆把耳机取下。这时候我有点醉了,不是真醉,只是飘飘欲仙的感觉。那瓶酒可是52度的白酒,有一斤,被我喝得差不多了。我就摇晃着身子,开始往回走,这回可真有点像酒后开车了。我有一种近乎庖丁解牛的神醉,摇摇晃晃要翻车,可就是翻不了,我不用太在意,反正翻不了。 我就这样左一拐,右一拐,甩开步子乱走。我甚至还做出一种手扶方向盘的动作,就像开车一样,不时还换一下挡,太他妈好玩了。这比那些混账晚会要好玩一千倍,不骗你!当然咯,要是你天生是个看晚会的料,那我也等于白说。前边的人看到我手握酒瓶子东摇西晃,还弄出开车的架势,知道我是醉鬼,赶早闪开。哈哈,有意思!都他妈跟我滚蛋,你们这些鸟人! “大哥?大哥?……” 我突然听到后面什么地方有个声音,转头一看,原来是一个姑娘,十八九岁的样子,在那满天烟花映照下,脸上的笑容真他妈迷人。不远处还站着一个妇女和一个小女孩,见我留步,也拢了过来。她们显然是一伙的。 “叫我?什么事?”我问。 “对不起!”那姑娘说,笑得真他妈迷人,“我们昨天刚从安徽来到广州,一下车就被抢钱了,现在没钱吃饭,饿了一整天,你能不能好心给我们一点钱买个面包吃?” “我他妈也正缺钱呢,”我笑道,“不过买面包的钱总还有,”口袋里就是我今天弹吉他挣的钱,都还没数,就摸出几张来,有二十来块吧,给了那姑娘。她接过钱,连声道谢,那妇女也过来谢,但依然站着不动。 “还有事吗?”我问。 “我们三个人……”那妇女吞吞吐吐,欲言又止。 “噢!嫌少?不够就直说嘛!”我他妈竟然笑了起来。在那股强力意志的支撑下,我干脆倾囊而出,把所有散钱全掏出来给了她们,大概有四十多块吧。她们还真全都收下了,真他妈好玩。 “太谢谢你啦!” “谢个屁!”我叫道,“我他妈现在身无分文了!” “好人会有好报!”那妇女说,脸上好像在笑呢。 我懒得理她们,继续摇摇晃晃往前走。我也不知道她们说的是真是假,也许是真的,也许就是专职乞讨的,这广州什么混账鸟人没有?饿了一整天,还笑得那么迷人?倒也是,要不是看她笑得那么甜,我也许不会给她钱。有时候,女人的笑脸就像迷魂药,搞得你云里雾里,真的。 21 我回到宿舍,看QQ上梦儿给我回复了,留言内容是这样的:“我是梦儿的姐妹,她刚才身体不舒服,睡下了。你有什么事我可以转告她。”看来不是梦儿本人,于是我就和她这姐妹聊了起来,她就用梦儿的QQ。 狄奥尼索斯:梦儿怎么了?为什么不舒服? 梦儿:头晕。她没跟你说她身体不舒服? 狄奥尼索斯:没说,我们还没来得及说多少话她就下了。你是她姐妹? 梦儿:对。有何见教? 狄奥尼索斯:究竟是姐姐还是妹妹? 梦儿:师妹,我比她晚一级。我们都是川外毕业的。 狄奥尼索斯:四川外语学院?你们是四川的? 梦儿:川外在重庆,我们是重庆人。 狄奥尼索斯:辣妹子啊?你不会也是被包养的吧? 梦儿:见鬼去吧你!说话注意点! 狄奥尼索斯:(忍不住笑了笑)抱歉!梦儿说她是被包养的,你是她好姐妹,我自然就联想到你也…… 梦儿:你去死吧! 狄奥尼索斯:别生气!梦儿到底怎么回事?她真的是香港人的二奶? 梦儿:你说话注意点好不好?她说她是二奶了?她和那香港人正式结过婚的。 狄奥尼索斯:梦儿自己说她是被包养的。 梦儿:被包养又怎么了?你知道这社会上有各种各样的人吗?她是个才女,你晓得不?不要想用包养这个鬼字眼就形容得了她! 狄奥尼索斯:我越来越奇怪了,是个才女怎么会接受这种混账生活呢? 梦儿:才女又怎么了?她是被逼无奈的! 狄奥尼索斯:这就怪了!太平世界怎么就被逼无奈? 梦儿:太平世界?我懒得跟你说!她要是愿意跟你说,她会说的。我警告你,你千万别想打她的歪主意,门都没有! 狄奥尼索斯:(有点愤愤然)我告诉你,是她先找我的。 梦儿:那又怎么了? 狄奥尼索斯:没什么,我只是想说明,如果一定要说谁打谁的歪主意,那也是她先打我的歪主意。 梦儿:你这人脸皮真厚啊!人家找你就抬举你得很了是吧?你要是没真材实料,梦儿不可能喜欢你的。 狄奥尼索斯:喜欢不喜欢是另一回事。她是个美女吗? 梦儿:废话! 狄奥尼索斯:美到什么程度? 梦儿:你这人真难缠啊! 狄奥尼索斯:我想知道,真的。你能不能叫醒她跟我说话?我觉得你这姑娘有点不好对付。 梦儿:人家睡了,老兄! 狄奥尼索斯:(想了想,觉得没趣!)看来你不愿意帮我,那算了!我下了! 梦儿:你不要我转告她什么吗? 狄奥尼索斯:(点燃一支烟,思索了四分钟)如果她真是个美女,你跟她说我明天会在东山口地铁站弹吉他,下午的时候。你只要把这个消息告诉她,她想来的话就来。我穿一件白色中山装,反正这两天在那里弹吉他的人不多,容易认出来。跟她说,我真名叫孟荦荦。 梦儿:我会告诉她,她来不来那就是她的事了。 狄奥尼索斯:当然。怎么称呼你? 梦儿:我姓蓝。 狄奥尼索斯:梦儿叫什么呢? 梦儿:她姓董,名字我不告诉你。 狄奥尼索斯:(笑了笑)看来你真是她的好姐妹啊,考虑得这么周全。 梦儿:那当然! 狄奥尼索斯:先这样,我下了。 梦儿:滚吧你! 11.-第八章 22 中午吃过饭,稍微休息一下,我又准备去地铁站。我从我的银行,也就是那件旧外套口袋里,取出几块散钱坐地铁。我一般去弹吉他都只带上坐车的钱。这外套口袋现在成了我的银行,我所有资产都以活期的形式存在里面,存取自由,无需会计,无需出纳,无需帐户,无需密码,无需手续,无需利率,比银行更便利一千倍。当然,说是银行,里面的钱实在不算可观。事实上,多年以来,我口袋里的钱从来没有超过百位数,而且百位数很少大于3。目前,我银行里的总资产还有一百多块。 从银行取出那么几块钱,我就拎上吉他出发了。我想起叶迩牵走的时候对我说的话,要我别再去地铁站弹吉他了,但是我控制不住那种强力意志。而且,我银行里也只有他妈一百多块了,又没有利率来增值,够不了几天花销。昨天挣的四五十块全给了那几个混账乞讨的。给就给了,下次我可得注意点,在这混账广州,真他妈是假作真时真亦假,让你搞不清谁真谁假。 今天地铁上人真他妈多,毕竟是新年第一天嘛,这些鸟人过了一个除夕夜,自以为除旧迎新了,要出来看看新气象了。其实,屁新气象都没有,一切还是老样子。可他们至死都不明白这一点,自以为旧貌换新颜了呢,瞧他们脸上那装出来的混账喜气,叽叽喳喳议论着昨天的混账晚会,庸俗得让我想笑。人们就爱为这些人造出来的东西发疯,要命的是,他们至死也不明白自己在发疯。他们就活在这种虚幻的表皮里,还自以为活得滋润呢,真正要紧的东西他们却不闻不问。这当儿,我脑袋一咯噔,突然想起那句话:“跌倒又爬起,山岭静悄悄。”对,这些鸟人就在这虚幻的节日表皮里跌倒又爬起,却永远意识不到山岭静悄悄这么回事,打死他们也意识不到。 我到东山口的时候,是下午两点左右。没看到萧巢,这家伙昨晚肯定玩得过火,可能还滚在某个丑八怪女人的怀里做白日梦呢。我到老地方坐下,依然故我,弹琴唱歌。今天人多,隧道里熙熙攘攘。我依然保持目不斜视的姿态,但眼睛余光随时都在留意着。 一直到四点钟,都没有任何美女过来打招呼。我突然想,也许昨晚上网的事根本就是胡闹,并没有什么美女,那梦儿不过是一个虚构的梦罢了。就算真有那么两个女人,一个姓董,一个姓蓝,也就是这天底下无数平庸的女人中的两个,既貌不惊人,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人家三十夜晚闲着无聊,胡乱在网上跟我忽悠来着,就搞得我他妈心痒痒,其实犯不着。这样想着,我就在心里劝自己不要抱什么希望,那样也就不会有什么失望。总之,老老实实弹我的吉他,挣上一点钱,还是老老实实回去,该喝酒喝酒,该读尼采读尼采。一句话:跌倒又爬起,山岭静悄悄,日子照样过。 前面的琴套里有了一堆钱,相互挤压着,看不出多少,我估摸大概有六七十块。我决定弹到六点半就走人。大概在五点过一点的时候,有一个姑娘朝我走来了。在我眼光注意到她那一瞬间,我就看出并不是什么绝色美女,等越来越走近了,慢慢看清长得还算蛮可爱。她没有犹豫径直走到我面前来了。 “你就是孟荦荦?”她问,直截了当,脸上在笑,但笑得有点混账一本正经。 “对,”我有那么点失望,但同时又觉得她也算可以了,“你就是梦儿?” “哈哈!”她笑了一下,“是不是和你想象的有点——差距?” “想象和现实总会有差距。” 我这才注意看了看她,这妞长得挺乖巧,嘴角两边的脸蛋有点鼓,说起话来大大咧咧。总之,她属于那种女的,你看到她那样子,总忍不住想去揪她的脸一下,要是你听她说话,就非得揪一下不可了。当然我还不敢去揪她,毕竟刚见面嘛。 “挣了不少钱啊?”她在我面前绕来绕去踱了几步,时不时瞟我一眼,就好像我是个混账小怪兽一样。“这样吧,”她说,“看你挣钱也不容易,我请你去喝点东西。然后呢,要是饿的话,就一起吃饭,怎样?” “那我恭敬不如从命咯,”我就起来收拾吉他,那一堆钱也不数,就塞进口袋了。 “说得有点勉强哦?”她觑了我一眼。 “哪里!一点不勉强!” 我收拾好吉他站起来,她在前面引路,我跟着走。 “看得出你有点失望啊?”她笑着说。 “称不上失望,因为也没抱什么太大希望。”我说完就后悔,怕她听了心里不舒服。想了想,干脆直说了:“不过,我倒是还没有被美丽震得流鼻血——” “哈哈哈……”这妞大笑起来,笑得屁股扭来扭去,天哪,太要命了,你真该看看她扭屁股的样子。 “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我说,“你是从你那姐妹那里来的吗?” “是,”她笑了一下。 “你那姐妹真要命,说话辣得很!” “是吧?”这妞只知道笑,“她就是那样的。你是贵州的?” “你怎么知道?” “你QQ资料上不是写着嘛。” 我跟着她走出地铁站,拐进一条街巷,走上二楼一个咖啡厅。她说这地方虽然是咖啡厅,也可以喝茶,吃饭,只要你想,还可以打牌之类。里面环境倒是蛮幽雅,但无论怎么幽雅,终究是个俗不可耐的地方。前台那里有个姑娘在拉小提琴,烘托出一种很混账的氛围。说老实话,那小提琴拉得实在不怎样,应该是初学没多久。不过到这种地方来也只需要这种破水平,这里没有几个懂得欣赏的耳朵。她到这里来拉小提琴,仅仅是为了烘托出那种混账氛围,那些俗不可耐的人恰恰就喜欢这种鸟氛围。 梦儿扭着屁股,领我走向窗边一个座位,那里坐着一个女的,背对着这边,好像正在看菜单还是什么,只看到后影和半个侧面。 “这位才是真正的梦儿,”领我来的这位指着看菜单的那位女士说,说完就忍不住大笑起来。 “啊?那你是?” “我是昨晚你说不好对付的那个小蓝。” “噢!”我叫了一声。 就在这时,那位看菜单的女士闻声转过身来,上帝呀,我那一惊差点就一命呜呼了! 23 真是太美了!美到我根本不敢看她,目光一碰到她就闪开了,但就是这目光的一碰,我就确信她是个绝色美人。一刹那间,我整个人完全沉陷在那种美的氤氲中,拘窘万分,无所适从。真的,我一见到美女就容易失态,而今天可不仅仅是失态那么简单了,简直就是无所措手足!我感觉从看到她那一秒钟起,我就完全成了一个俘虏,一个幸福的、疯狂的、爱的俘虏。从那一秒钟起,我就彻底、干脆、漂亮、无保留、甚至略带忧伤地爱上了她!事实又一次证明,爱情大多是突发性的。你要是不相信一见钟情,那你绝对是错得无以复加了!我敢赌一亿块,哪怕你是顽石一块,看到她也会一见钟情! 我把吉他靠在沙发上,就按梦儿指点的,在她对面坐下,小蓝坐侧面,我们三个形成一个等腰三角形的局势:我和梦儿是两个底角,小蓝是顶角,离得稍远一点。小蓝看我的窘样,在一边窃笑不已。梦儿毫不避讳地望着我,当然也不是久看,总之她看我时我就觉得像有一片和煦的阳光照在我身上一样,和煦中又有一种灼热感。 “先喝点什么?”梦儿说,她当然是在问我。 “随便吧,”我完全发自本能说,“其实,我想喝酒。” “忘了你是酒神,”梦儿笑了起来,“喝什么酒呢?啤酒?白酒?还是红酒?” “什么都行,”我望着桌面说,那一种巨大的惊喜彻底把我击溃了。 “喝红酒好吧?我平时主要是喝红酒。”梦儿说。 “什么都行,”我完全像一台混账机器。 “有人好像要流鼻血咯?”小蓝这妞在一边笑了起来。 我就像个傻瓜蛋一样抠了一下鼻孔,倒还没有流鼻血。两位女士同时笑了起来,天哪,她们笑起来真他妈太肆无忌惮了,好像我就是天下最他妈可笑的人一样!我真希望赶快有酒喝,那样我才会飘逸起来,才会自然一些。我鼓起勇气看了梦儿一眼,可是就像被什么神力支配一样,马上又不敢看了,只是望着她旁边呈45°角的某处。你要是问我在那某处看到了什么,却什么鸟也没看到。 “嗨!狄奥尼索斯,酒神!吃什么下酒?”梦儿看我发呆,伸手到我眼前晃了晃。 “你决定吧,”我这台机器说,总算瞟了她一眼。 是的,她有一种端庄的气质,让人不觉得尴尬,可我这傻鸟为什么老觉得拘窘呢?这绝不是因为她那气质造成的,而仅仅是因为她的美,称得上一种惊艳,让你心惊肉跳。上帝呀,我是第一次碰到这么美的女人。 “你研究这么久还没研究好呀?”小蓝说,“要不就来个火锅吧?” “这上面写着重庆火锅,不知道正宗不正宗,”梦儿向服务台招了招手,有个小妹过来了,梦儿问:“你们这火锅正宗吗?” “我们这是正宗的重庆火锅,”那小妹说,她要是自称不正宗那才怪呢。 “是不是哟?我可是重庆人哦,要是我吃了不正宗——” “放心,绝对是正宗的,你吃了就知道。” “那就来一个火锅,”梦儿把菜单还给那小妹,又点了红酒和饮料。 “红酒要羼什么吗?”那小妹问。 “羼点雪碧吧。”小蓝说。 那小妹拿着菜谱回去了。我们几个安静了一会儿,三角形处于某种稳定状态中。 “你能吃辣吗?”梦儿突然问我,“噢!忘了,你说你喜欢吃辣椒,”她笑了笑。 “要是在全国举行一个吃辣椒比赛,我肯定能拿第一!”我总算说了一句还算完整的话,当然,这句话你早就听我说过了。 “唷!!”小蓝不屑地笑了起来,好像我那句话对她是个极大的冒犯,“在重庆人面前吹你吃辣椒,有点太——那个了吧?” “那个?”我瞟着小蓝说,“你词汇量太小了!你是不是想说‘班门弄斧’?” “哕!”这妞撇了一下嘴,表示不屑。 那小妹很快把火锅端来了。红酒和饮料随后一并送上,为我们斟好了酒,回去了。我们三个同时举杯,碰了一下。她俩各自喝了一口。我一口把那杯酒干了,还嫌少呢。 “果然是酒神!”梦儿笑道。 “狄奥尼索斯这名字不是乱起的!”我说。 酒一下肚,那种飘逸感就浮起来了。我终于鼓起勇气,以查拉图斯特拉的豪迈,正眼直视坐在对面的梦儿。天哪,这时候,直到这时候,我才注意到她穿的是一件天蓝色上衣,胸前还系一条紫色丝巾呢。我的目光禁不住在那条丝巾上逗留一会儿,看着那儿我的心才不至于跳得太厉害。我见过很多女人系丝巾,可是丝巾对于她们没有任何作用,梦儿不然,她那条丝巾对于她的美无异于锦上添花了,有一种烘云托月之效,就像诸葛亮手中的鹅毛扇对于他的飘洒风度一样。我根本不用刻意注目于她,就能感觉到那种难以言说的秀美气质。毫无疑问,她是个绝色美人,可丝毫也没有一般美女那种混账气质,那种自以为是美女就很他妈了不起的气质。梦儿完全是一种端庄之态,美丽对于她乃是一件自然之物,她也仅仅视之为自然,而不像一些混账美女老是以上帝的宠儿自居。梦儿的秀发是披着的,可是头上扎了一条辫子盘着,头顶绾了一个髻,看上去雍容而华美,又不嫌累赘。最要命的是那对眼睛,眼角那一种翘起,有一种勾魂的韵味,在眨眼时的忽闪中,宛如一朵火焰在跳动,就像烧到了你心里。最最要命的,又不单单是眼睛,还有那嘴角,总有一种韵味无穷的笑意,哪怕她不笑的时候,那笑意也像水中的月亮一样摇曳着,若隐若现。这嘴角的笑又与那眼角的笑巧妙勾连,彼此应和,使你完全被那种笑融化了,如同融化在美妙的音乐中,忘了自己是谁,忘了身在何处。 我们边吃边聊,谈话有些散漫,东一句西一句乱扯,没有一个主题,而且主要是她两个说。小蓝这妞老是在发短信,又忙着吃火锅,一边还跟梦儿说话,真是不可开交。她们少不得要评论一番这家火锅的味道,结论是,无论那小妹怎么自吹,这家火锅也没有重庆本地的火锅正宗。评论了火锅之后,谈话暂时就少了。小蓝似乎也意识到自己在这里有点多余,因为这咖啡厅灯光淡雅,朦朦胧胧,确实不再需要她这个电灯泡。喝过三杯酒,小蓝接了个电话,是有人约她。她看了看梦儿,好像询问什么,只有关系极度密切的人才会这样看,只需一个眼神,对方就心领神会。 “没得事,你去吧!”梦儿对她说,说的是重庆话,和贵州话也差不多。 “那我先走了啊,”小蓝对我说,“要是梦儿出了什么事,我直接找你算账!” “你看我像个坏人吗?”我用眼神逗了一下她。 她不屑地笑了笑。这妞总是喜欢摆出一副不屑的样子,无论对什么东西,就算是对上帝,她也会摆出这种不屑。她掏纸巾擦了擦嘴,拎上包,朝我们挥挥手,扭着屁股走了。 “你这姐妹很好玩哦,”她走后,我对梦儿说。“是什么朋友约她?” “暨大毕业的一个学生,”梦儿说,“她喜欢那男生,死心塌地想嫁给他,但那男生不怎么喜欢她。” “她那么痴情啊?”我问,其实我并不太关心这问题。 “痴情,不折不扣的情种。”梦儿说,她似乎也不关心这问题。 “她在广州做什么呢?”我问,只是出于好奇心。 “小蓝?在上下九开了一个服装店。” “那挺挣钱的哦?” “还好,刚开了没多久。”梦儿说话时有一种漫不经心。 “她叫什么名字?”我问,“她不肯说,你的名字她也不肯跟我讲。” “她叫蓝藐,藐视的藐,但我们都喜欢叫她蓝猫,”梦儿笑了笑,笑得很是超然,好像在谈论一个遥远的人。 “蓝猫?”我也笑了笑,“你的呢?”这才是我真正关心的。 “就叫我梦儿不好吗?”她依然那样笑着,“我写给你吧,——要不我发到你手机上,你带手机吗?” “带着呢。” 她掏出电话,我把我的号码告诉了她,她就给我发信息。天哪,她真是太美了,美到我总觉得像在做梦!你要是碰到这样一个美女,你也会觉得在做梦。我就盯着她打字,她虽然没看我,但显然感觉到我在看她,脸上是一种韵味无穷的微笑。上帝呀,我真的无法形容那种韵味,可惜你无法身临其境,要不然你也心驰神往。 “我发了,”她说,抬起头来。 “什么?发了?”我拿手机来看,原来她的名字叫董青笺,我们相视一笑。 “我名字怎样?好听吗?”她问。女人总是喜欢问她的名字好听不好听,而不关心名字本身的意义,这可真好玩。 “很美,当然和你的人相比,那还略逊一筹!”我喝了酒,说话有点来劲了。 梦儿笑了笑,还是那种超然,一边举杯跟我碰了一下。我们各自喝了一口。我们旁边那一桌刚来了三个鸟人,老是瞟着梦儿,说话大声大气,显然想引起梦儿注意,哪怕朝他们那边看一眼也好。可是梦儿就是一眼都不看,这可把他们急坏了,说话越来越响,说的是广东话,叽里呱啦,我一句也听不懂。 “你听懂广东话吗?”我问。 “懂不多。你呢?” “我不懂,——我只懂一个字,”我忍不住笑了笑。 “什么字?”她问,韵味无穷地望着我,天哪,我完全被她迷住了。 “‘屌’字,”我笑了起来,“因为我们宿舍那混蛋每天要说上八百遍,所以我能听懂。” “八百遍?你太夸张了吧?”她笑道。 “一点不夸张,甚至还不止八百遍呢,可能有九百遍。反正那个‘屌’字就像他的呼吸一样,随时都不离开嘴边。”我现在完全放松了,酒就有这种神力,“你知道‘屌’字怎么写吗?一个尸体的尸,下边一个吊,吊车的吊,够形象吧?” 她笑了起来,几乎是瞪了我一眼,眼中的火焰忽闪了一下。 “你的本性慢慢露出来咯?”她望着我说。 “其实‘屌’字和‘鸟’字意思是一样的,我自己喜欢用‘鸟’字,因为《水浒传》里把‘鸟’字用得太他妈出神入化了。” “《水浒传》里你最喜欢哪个人?”她问我,好像对这问题很感兴趣。 “最喜欢……”我突然停下不说,“你呢?要不先不说,你把你喜欢的发给我,我把我喜欢的发给你?” “好啊。” 你知道我最喜欢《水浒传》里哪个人吗?你要是猜不出,那我真是太痛苦了。如果到现在你竟然猜不出我喜欢哪个人,那说明你还不够了解我,也就说明我写了这么多还是没有多大效果。当然咯,要是你连《水浒传》都没看过,那就另当别论了。直说了吧,《水浒传》里我最喜欢的是武松,在我看来,武松简直是个神人! “写好了吗?”梦儿问。 “好了,我们同时发。” 我们同时按发送,上帝呀,我收到的也是“武松”。我当时真他妈太高兴了,她也高兴得要命。我们举杯碰了一下,庆祝这种默契。有生以来,这次碰杯最他妈痛快了!旁边那几个鸟人看我们不停碰杯,嫉妒得一塌糊涂。这混账世界就是这样,随时随地总有那么一些鸟人来嫉妒你。 “你住在学校里?”梦儿问。 “嗯。” “学生公寓?几个人住?” “四个鸟人,”我笑了笑。 “他们在吗?还是都回家了?” “都回家了。” 梦儿看了一下时间,我也看了一下,这时候还没到九点。 “要不我送你回去吧,这里太吵了。”梦儿说。 “真的?”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觉得像在做梦?” “那就把梦做下去吧!”梦儿笑着说。 我们把杯子里剩下的酒喝干了。还有一瓶红酒没喝,已经开了,梦儿把瓶盖塞好,叫我带上。她叫那小妹来结了账。那个拉小提琴的姑娘正在拉一曲《梁祝》,实在太他妈难听了,把名曲糟蹋得不成样子。话说回来,就算她拉得再好,也总会有那么一帮鸟人在那里吼天吼地,搞得你耳膜要破,除了逃跑,别无选择。 24 我们在楼下街边站了一小会儿。梦儿问我坐地铁快还是出租车快,我说地铁会快一些,但出租车可以进学校去,直接送到宿舍楼下。我们还没确定,就有一辆出租车到我们身边停下了。你根本不用挥手或怎么样,那些出租车就像幽灵一样总会自动找上你。梦儿叫我坐后面,她跟着挤进来。我把吉他和红酒放好了,就斜着身子朝她。她把包放在身前座位上,也斜着身子朝我,老天,我们膝盖碰着膝盖。 “到哪里啊?”司机问。天哪,我激动得都忘了跟司机说目的地。 “ZS大学,”我说。 司机开车出发了。外面的灯光不断飞闪,投在她脸上真他妈美啊!我真的觉得自己在做梦。我们一个看一个,就像看着自己的梦。我有一万个问题想问她,但此刻问不出口。我可不想在这混账出租车上问那些问题。说实话,刚才吃饭我就想问了,但那场合也不合适,因为旁边那几个鸟人声音实在太他妈响,而我想问的那些问题又很他妈隐秘,我总不能扯着嗓子喊:“你既然不爱你那混账男人了,为什么不跟他结束这一切?昨天在网上你说你结束不了,是为什么?”我总不能在那混账咖啡厅问这些问题,那种破地方不是问问题的地方。 “你想说什么?”梦儿问我。 “我有一万个问题想问你,但这时候不好问。” “回去再说吧,回去再说吧,啊?” “我觉得这一切像做梦!真的,你太美了!美得让我失去了现实感!” “是吗?”她眼睛闪了一闪,“可我就活生生在你眼前呀!” 突然间,我注意到她眼神中有一种凄美的东西一闪而过,是的,或许称得上凄美。那混账司机开车太他妈快了,光线不断飞闪,也许只是我的错觉。 “从哪个门进去?”司机问,这时候已经到海印大桥上了,他是想确定走哪条路。 “就从东门进去吧,南门也行,”我说,“我住在东区。” 外面那混账珠江的夜景还真有点蛊惑人,可我懒得看那外面,我只想看着眼前这个美人。除了她,整个世界都等于零,甚至连零都称不上。她也看着我,嘴角和眼角那自然而然的笑意,有一种凄迷的美,我他妈真是醉得一塌糊涂。她把手放在身前的座位上,我也把手放在身前的座位上,我的手和她的手距离5.8厘米,仅仅5.8厘米。我感觉到彼此的手似乎在蠕动着,似乎在呼唤对方,可我就不敢去摸她的手,不是怕她生气,也不是说火候不到,而是她太美了,美得有一种神圣性,真的,在这种神圣性中,我压根儿就没想到火候这类混账概念。火候?见鬼去吧! “你怎么就相信我呢?”我说,“一见面你就敢跟我回去,你不怕我对你非礼吗?” “我相信我的直觉,”她笑了笑,依然是那种超然的笑,“我一见到你就相信你了。” “上帝呀!”我禁不住叫道。 这一段时间以来,我喜欢叫“上帝”,真的,我忍不住,我总在思考上帝,或者不如说感悟上帝更恰当。当然,作为中国人,我也喜欢说“天哪”。真要说起来,我喊“天哪”和喊“上帝呀”其实是他妈一回事。只要你愿意,你可以把“天”和“上帝”等同起来。人们老爱造出各种各样的词,而事实只有一个,永远只有一个,哪怕你造出一百万个词,事实也永远只有一个。 车到校门了,是南门(也就是ZS大学正门)。门警过来查学生证,我摸出来给了他,他看了看就放我们进去了。那司机显然到这学校不下一万次了,轻车熟路,都不用问我怎么走。 “哪栋宿舍楼?”到东区的时候他才问。 “就到前边商店那里停吧。” 我从口袋里抓出那一大把散钱,梦儿把我拦住了,她来开钱。下车后,她问我要不要买什么东西带上去,我暂时想不到要买什么。她看那商店门口有水果卖,买了一些草莓带上去,她说她特爱吃草莓。后来我知道她确实很爱吃草莓,要说那爱的程度,就像我爱吃番茄一样。 梦儿拎着草莓走在前面,我故意落后一点看她走路,刚才从咖啡厅出来我不大留意看。她身材真他妈棒极了,只要你愿意,完全可以说是魔鬼般的身材!还有那步态,真是优雅到极致,更别提臀部那一种扭动和翘起,简直可以让你的想象力欲仙欲死,真的。你真该看看她走路的样子。 贾力勍宿舍里亮着灯,我怕那厮来串门,就要梦儿别说话,轻手轻脚走过他门外,开门进去后,把门反锁了。 “你怕他晓得我来?”梦儿问。 “我不想他来串门,这鸟人每天要到这边来串门至少三百次。” “哈哈哈……”她笑了有一阵子,“这几个都是你同学?” “同校不同系,”我说,少不得指着床位给她介绍一下:“这位是广东汕头的,学法律,是个记单词的机器人;这位是江西的,学政治学,一个梦想着当国家主席的白痴;这混蛋是广州的,学哲学,却把哲学糟蹋得不成样子……” “你不也学哲学么?”梦儿瞟着我书架上的书。 “我专业是心理学,”我说,“但我觉得我更像学哲学的。就说这混蛋吧,他虽然学哲学,但真正的兴趣根本不是哲学,而是一心只想挣钱、搞女人,你看他书架上那些书,全他妈是经济、金融方面的。他看的哲学书可能只有我的十分之一,——有没有十分之一都难说,我这么说还是抬举他了。” “你好像很蔑视他哦?”梦儿笑了起来。 “不仅仅是蔑视!这王八蛋……”我突然又想起在地铁站的事。 “你们关系不好?” “岂止是不好!”我忍不住,就把昨天金以恕侮辱我的事跟梦儿说了。 “他那样做太过分了!”她说,“你没有打到他吧?” “没打到,要不是那两个混账警察把我扯开了,他肯定要被我打扁!” “打架可不好!”她笑着说,“你打得赢他吗?” “天哪!”我叫道,“他?别说他一个金以恕,就是六个金以恕同时上,也不是我对手!我不是说我很厉害——我只学过一点散打——但对付他太容易了!我只需要一边手、一只脚就可以打翻他,不骗你!” “是不是哟?”梦儿笑着问,显然在故意逗我。 “要不我耍几段给你看看?”我他妈突然来了兴致,“就在这里耍!” “要得!”梦儿闪过一边,还鼓了几下掌。 “就边喝酒边耍!” 我把那瓶葡萄酒的瓶塞扯开,喝了几大口,就把酒瓶攥在手上,把桌椅板凳推开,腾出空间来,二话不说,就在那里耍起来。我先来一招“猛虎下山”,把梦儿吓了一跳。接着我就一边喝酒一边耍,趁着酒兴玩出一种醉态,身子弯来扭去。这可真把梦儿乐死了!说实话,我耍得还真有些漂亮,不骗你。我还故意耍了一招“猴子偷桃”,所谓桃,就是男人裤裆那玩意,哈哈,梦儿被逗得直笑。我心情真他妈太高涨了,天哪,有一个大美人在一边看你耍,你心情不高涨才怪!贾力勍那厮听到这边响动,过来捶门,被我一声大吼吓回去了。耍了十来个招式,那瓶葡萄酒被我喝了大半。 “这里太窄了,要不然可能更精彩哟?”梦儿说。 我突然停下来,我他妈太激动了,真的!我把酒瓶子放了,拉一把椅子摆在屋子中央,牵梦儿到那坐下,猛然就在她面前跪了下来,握着她双手,仰面望她。 “你疯了?”她也握着我的手,眼里流露出万千柔情,溪水一般淌过我心里。 一瞬间,我突然抑制不住,把头匍匐在她膝盖上,痛哭淋漓…… 25 我哭了不是很久,大概也就一百年的样子,却像他妈高湖决堤一样,凶猛异常,总之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内心所有的积郁全他妈爆发出来了。老天,梦儿那膝盖都被我眼泪浸湿了。她也不管,像个圣母样,不停把手抚摩我的头,任我尽情哭他妈个痛快。一百年后,我不哭了,两眼汪汪看着她。 “不哭了?”她说,脸上在笑,可是我见她眼睛是湿润的。 “现在说吧!”我说话了,“你为什么不离开那混账男人?” “我无法离开……”她欲言又止,嘴唇嗫嚅着。 “到底为什么呀?有什么事我不能知道吗?” “换个时间我跟你说,现在别问了!”她哀求着。我在她眼神中又看到了那种凄迷,是的,这次非常明显了。 “那混账香港佬是不是控制着你的人生自由?” “谈不上控制。但是我需要他的钱,我自己又……” “又怎么了?你自己不可以挣钱吗?”我真是纳闷透了。 “你不明白……”她没说下去,我看到她眼泪要流出来了。 “我是不明白!难道有什么我不能知道吗?” “明天我在QQ跟你说,好吗?”她说,“现在我们谈点别的吧?” “谈吧!想谈就谈吧!”我愤愤然说。 “你起来呀,别老跪着。” “梦儿,”我痴痴望着她说,“我已经爱上你了,从第一秒钟就爱上你了,你难道看不出来吗?” “我知道……”她的话总是充满了省略号,“你很可爱,真的很可爱……”突然,她抑制不住,抽泣起来了。天哪,我真搞不懂她为什么要哭,为什么偏偏在这时候哭!按理,我应该陪她哭才是,可是我一旦哭过之后,你就是打我一百大板我也不会再哭了。 “你怎么了?”我摇她的手,依然跪在她面前。 “没什么,”她说,掏出手巾来揩眼泪。天哪,她即便哭的时候也美得令人心碎! “你肯定有什么难言之隐,是吗?” 她一时没有说什么,刚才她那种超然的笑意完全隐匿了,好像一只飘逸的风筝落回了地面。是的,我现在觉得她完全变得现实了,可究竟是怎样一种现实,我还不知道。如果说她的笑有一种超然的美,那么她的哭却给人一种现实的痛。 “不谈这些了,”她说,“你弹吉他给我听吧?” 我终于站起身,拿吉他坐在椅子上,弹了几支曲子:《秋日的私语》《爱的罗曼史》《爱的纪念》,最后弹了一曲《梁祝》。她在一边默默看着我,这才是懂得欣赏的姿态,那些把巴掌拍得要破的人,其实多半是不懂所以然的傻鸟。 “这《梁祝》比咖啡厅那姑娘拉的好听多了!”她说,“会弹《夏天里的最后一朵玫瑰》吗?” “不会,”我说,“要是有曲谱我可以看着弹。原曲好像是长笛吹的吧?” “是的。”她停了一下,然后说:“我喜欢吹长笛。” “噢?”我很惊喜,“你会吹长笛呀?” “会。”她说,“曾经被称为‘川外第一笛’。” “哇!那肯定很厉害咯?” “还行。”面对我的夸奖,她有一种淡然。“改天我们合奏吧?吉他和长笛配起来挺好听。你可以到网上下载曲谱来练练。” “太好了!”我真是兴奋得不行。 她站起来,又过去看我的书架,把那几本尼采的书翻了翻。 “尼采最后没追到莎乐美啊?”她转脸看了我一下。 “没追到,被里尔克占去了。” “尼采太孤独了!也难怪他对女人那么愤恨!” “哲学家大多是孤独的。” “关于死亡的小说,你看过哪些?”她突然又问我。 “关于死亡的?”我想了一想,“很多啊。” “说几本你印象最深的?”她拿着那本《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在手上,在我对面坐下了。 “托尔斯泰有一个中篇就是专写死亡的,你看过没有?”我想起了《伊凡•伊里奇之死》。 “中篇?没看过。叫什么名字?” “《伊凡•伊里奇之死》。”我说,“如果一定要找出一部最伟大的中篇小说,我认为就是这篇了。” “是吧?”她显然很惋惜自己没看过,“托尔斯泰三大长篇我都看了,这个中篇却没看过。” “托尔斯泰三大长篇你都看了?”我真他妈惊喜异常。 “是啊,很奇怪吗?”她说得很平淡。 “连《战争与和平》后面那些议论你也看了?” “对呀,一字不漏看了。很奇怪吗?” “太好了!”我叫道,“我特别钦佩托尔斯泰!” 那一刻,我和她都欣喜异常。你要是遇到一个与你有共同阅历(我是指阅读经历),心中都生活着那么一群人物,你也会欣喜得要命。我们就开始谈论托尔斯泰,谈论《战争与和平》,谈论《复活》,谈论《安娜•卡列尼娜》,真他妈太开心了。我要想在这混账ZS大学里找到一个人谈这些,比他妈大海捞针还难。在大学里真正下决心读名著的人没几个,即便是中文系那些混账教授,也不见得都读过托尔斯泰的著作,其它专业的教授更别提了。 我和她谈《安娜•卡列尼娜》谈了很久,我俩都特别喜欢这部小说。谈到安娜自杀时,我们又谈到了死亡。 “哲学就是预习死亡,是吗?”她说。 “对呀,柏拉图说的。” “我天天都在预习死亡,”她幽幽说;当时我没留意到她那一腔幽味。 “我也是,”我说,“自从我爹去世以来,我就一直在思考死亡。” “你爹去世了?”她很惊讶。 “去年去世了。” “什么病呀?” “癌症,——肝癌。” “喔,绝症!”她叹了一下,脸上又闪过一丝凄迷。 过了一会儿,她问起我家里的情况,我都告诉她了。她也把她家里情况跟我说了,她父母都还健在,上面还有一个哥哥,搞什么核物理研究的,已经成家立业。我问她,她和那个香港男人是怎么认识的,她就简单说了说。她毕业那年,也就是三年前,只身来广州,一下火车就被抢了钱包,一时衣食无着,只好找一家酒店去吹长笛,暂且过一段时间。就是在那家混账酒店,她认识了那男人,半年后就跟他结婚了。结婚后,她才发觉那混账男人有很多女人,至少有四十个,分布在珠三角每个城市,广州、深圳、东莞、珠海、佛山、中山等等,到处都有。 “他不可能跟每个女的都结婚吧?”我说。 “当然不可能。他有老婆孩子在香港,在大陆就只跟我一个人结婚。” “那混蛋是不是钱多得用不完?” “前几年还好吧,现在有点走下坡路了。”梦儿的口气在我听来完全是中性的,没有任何褒贬,这也可以称得上一种超然。 我没再问什么,沉默着。她也沉默了下来。当然,你只要愿意,也可以说沉默才是真正的滔滔不绝。 “你有女朋友吗?”沉默之后,她突然问。 “有,”我等了一会才说。不知为什么,她问我这个问题,我很高兴。 “不在身边吗?”她有点惊讶。 “她是潮州人,在广州读书。” “你爱她吗?”她盯着我。 “谈不上爱吧……”我吞吐了一会儿,“见到你后,我发觉我并不爱她,只是怜惜她罢了,真的。” “她爱你吗?”她问,依然那样盯着我。 “她当然认为她爱我,但我总觉得她不是爱我这个人本身,而仅仅是爱作为混账ZS大学学生的我。” 梦儿注视着我,好像在品味我的话。 “她多大了?”她又问。 “还小,十八岁。” “做老婆挺合适,”她幽然说;然后看了一下时间。 “你要回去吗?”我问。 “难道你想留我睡你这里呀?”她笑着反问,站了起来。不知怎么的,她这一笑让我感觉到了一种距离,使我从适才的陶醉中猛然抽身出来了,这可真要命! “梦儿,”我忍不住拉着她的手。 “怎么了?”她由我拉着她。 “你为什么现在不能跟我说,你不能离开那男人?” “我会离开他的,某一天。”她说得漫不经心,可又意味深长。 “现在不能吗?” “暂时不能,”她动了一下手,但还被我握着。“我要走啦。好好待你女朋友吧。” “梦儿,我爱你呀!” “别傻了!”她说,“我不值得你爱!你应该爱你女朋友!” “可是爱不是应该不应该、值得不值得这么回事呀!反正我就是爱你!” 她盯着我看了一会儿,叹了口气。“也许我们不该认识,”她说。 “你老说什么该不该,可事实已经是事实了!”我说。 她没说什么,只是望着我,就像望着一个顽固的怪物。她那样望着我大概有八十年,一句话不说。 “我送你回去吧?”八十年后,我说。 “你别送,你不能送。” “怎么不能送?那混账男人在你那里?” “不在,他很少来(两个月来一次),但是他有人在监视我!” “混蛋!他凭什么监视你!”我他妈真是郁闷得不行,“你既然不爱他了,又还愿意受他监视!” “不是这么回事!”她说,眼睛又红起来了,“你最好还是把我忘了吧……” “要我忘记你,除非把我杀了!”我差点就哭出来了。 “我走了,”她摆脱了我的手,走了几步又说:“你送我下楼吧。” 我就跟着她开门出去。贾力勍那厮正好在走廊上,一看到梦儿,就怪声怪气叫了起来,许是被美袭击了个正着。他阴阳怪气看了我一下,被我狠狠瞪了一眼,这一瞪可是勇力十足,他扭一扭脑袋,缩进屋里去了。我敢赌一百万,那娘娘腔刚才肯定在门外偷听我们谈话。听就听去吧,全他妈听去吧! 我跟在梦儿后面下楼去,心情郁闷得不行。我突然注意到她拿手巾在揩眼泪,原来她在哭。天哪,我真搞不懂她怎么回事!下到一楼,我跟上去牵了她的手。 “送我去打车吧,”她哭着说。 “往北门去,近一点。” 我牵她走过那片林中小路,故意走这里,幽僻一点。她一直在哭,不停擦眼泪。看她哭,刚才她给我那种超然的感觉完全没有了,我只觉得她可怜,奇怪。我控制不住,一把抱住她,凑过去吻她的脸。她没有遮掩,可是也不配合,我想吻她嘴时,她躲避开了,干脆扑在我怀里大哭了起来。 “上帝呀!你这是怎么了?”我叫了起来。 她哭了很久,我去吻她的眼泪,吻哪里都行,就是不让我吻她嘴巴。 “你不能吻!”她说。 “没关系!你不让我吻就不吻了!”天哪,我真搞不懂她。 “你抱我走一段路吧,我有点累。”她说。 “你没事吧?” “没事,只是有点累。” 我就把她抱起来,她两手挽着我的混账脖子。我低头问她为什么不让我吻她嘴巴,她说今天不行,下次就可以。我问她是不是讨厌烟味,她撒娇说根本不是。我问她那到底为什么,她说明天再告诉我,眼里满是泪水。唉,我真搞不懂她,实在搞不懂。我一直把她抱到学校北门,她要下来走路,我就放她下来。这时候已经凌晨一点过了,北门广场上人影稀疏。路边有一大排出租车在等客,四五个的哥干脆围在路边打牌消遣。我送她上了一辆出租车。 “明天记得看QQ留言哦?”她探头出车窗说。 “记得啦!” 车子一溜烟走了。我一个人如梦幻泡影,穿过北门广场,在珠江岸信步乱走。大概走了一万年,走到了那混账广州大桥,又返回去。这期间,梦儿一刻也没离开我的印象,不管是她的笑脸还是哭脸,都云雾一般缭绕着我。散步中,我抽掉了大约八千支烟。 12.-第九章 26 第二天一起床我就开电脑上网。我以为梦儿给我留言了,可是没有。我想,她可能还在琢磨该怎么跟我说吧,就耐心等等。一直等到中午,还是没有音讯,我开始着急了,昨晚分别时她明明嘱咐我今天看留言的呀,怎么回事呢?我禁不住打她电话,却是关机。天哪,我那一瞬间差点要疯了! 这时候叶迩牵来电话了。每当我快发疯的时候她就来电话,把我拉回现实,好像她预料到似的。叶迩牵怀疑自己是不是怀孕了,问我怎么确认这一点。我他妈正焦头烂额,好半天才镇静下来,跟她说,有一种试纸,叫什么混账名字我记不得了,反正药店都有卖,用那试纸来检验尿液,可以确定是否怀孕。然后她就去买来检验了,又打电话来跟我说,她怀孕了。天哪,我真的要疯掉了,一下子老了五十岁!都怪我平时跟她做爱没戴安全套,我觉得戴那玩意做爱不爽,就像他妈穿着袜子洗脚一样。但她一直吃避孕药啊,怎么还会怀孕呢?真搞不懂,女人要怀孕起来简直就像石头从天上掉落,你想拦都拦不住。她问我怎么办,我皱了八分钟眉头,狠狠心要她去买流产的药物。她说不好意思去,想等开学后来广州要我陪她去医院,她甚至还以怀孕女人特有的满足感说,她也想多体验体验一下做母亲的感觉。老天,我真是哭笑不得。 她觉得我情绪不对,虽然我尽力不露出来,但有一种东西即便在电话里你也无法掩饰,真的,人的感觉可以穿透时空。她问我怎么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我只说这几天心情有点闷。她问我是不是没钱了,没钱的话她又给我汇点,她说她给外婆拜年得了三百块压岁钱。我说还有钱,天哪,我真是太对不起她了!可我不想把遇到梦儿的事跟她说,她还太小,怕她承受不住。她又第一万六千次叮嘱我,别老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好好准备一下语文补考。上帝呀,语文补考,都他妈见鬼去吧!那混账补考还用准备吗?当然,我没跟她顶撞,而是老老实实,她要我做什么我都满口应承,甚至我那应承的口气好像我还巴不得她多提点要求呢。她觉得我有点怪怪的,但也仅此罢了,她不会想到别的事情上去,她的想象力从来不是很他妈丰富。我敢赌一万块,她整个假期所想的事情就是我的语文补考,除此而外,她不可能想别的。你瞧,她一门心思想着我的语文补考,而我他妈却专心一意想着梦儿,这说起来还真他奶的够戗。 反正我就专心一意想着梦儿,你可以说我就像一块混账磁铁,陷入了爱情的磁场中,完全身不由己了。我就等啊等啊,等到晚饭后还是没有梦儿的消息。反正今天也还没完,到十二点要是还没有回音,我就彻底绝望了,我真怕我会疯掉。我想起该问一下蓝猫,她和梦儿关系那么铁,想必该知道梦儿的情况。要打她电话时,才醒悟昨天还来不及记下。我真他妈一筹莫展,你完全可以想象我浮躁不安到什么程度。 上帝保佑,晚上九点的时候,梦儿终于上线了,给我发了一条长长的留言,然后她又下线了,那留言看得我差点喘不过气来。她的留言是这样的: 我想了一整天,还是决心跟你说明吧,不然我怕你会疯掉。我不知该从何说起,这个世界为什么对我这么不公……你最好还是把我忘了吧,因为我将不久于人世了。你还有长远的未来,你还负载着家人的希望,而我一点退路也没有了,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等死,在孤独中等死…… 原谅我昨夜不让你吻我,因为我……还是说了吧,我染上了不治之症,说了你会毛骨悚然,我染上了HIV,已经快一年了。我现在一直在吃药控制病情,每个月要花很多钱,这就是我无法离开他的原因,知道了吗?我从爱他,到恨他,甚至想杀他,我想了无数遍,还是认命了,这就是命运。以前我不相信命运,但现在不由得我不信了。你知道我怎么找到你聊天的吗?完全是偶然的,三十那天和蓝猫一起过除夕,喝了不少酒,突然觉得没意思透了,又想到了死,看电脑开着,就随便上网看看。以前看尼采的书知道狄奥尼索斯是酒神,突然想输入这个名字试试,没想到有一大串,随便点了一个,就是你。看你资料是ZS大学的,就想跟你聊聊,没想到竟然认识了你。想来真是太偶然了,这难道不是命运吗? 你最好在网上查一查HIV的相关资料,免得患上“恐艾症”。HIV是通过血液传染的,一般接触不会传染,接吻也不会传染,昨晚我只是担心你后怕,才不让你吻我。我随时都可能离开这个世界,我每天都活在死亡的阴影中,我想过自杀无数次了。遇到你,我突然又有活下去的信心了,谢谢你的恩典,谢谢你昨晚抱我那一段路…… 现在都知道了吧?你害怕了吧?我求你千万别冲动,好好想想,不要因为一时冲动失去一切,你还承载着很多东西,你活着不只是为了你一个人活着,好好想想吧!想好之前不要联系我,最好把我彻底忘记,就把我当作一个梦吧…… 我想爱你,可是不能了,末日随时都可能到来,也许就在下一秒钟! 来世我会报答你…… 今天找到了一本托尔斯泰中篇小说集,有《伊凡•伊里奇之死》,还没来得及看。对了,昨晚买的草莓我们忘了吃,你快点吃掉,放久变味了不好吃。 27 我当时枯坐在电脑前,呆若木鸡,甚至比木鸡还要呆上一百倍。可是,我心中却发生了一种扭动,你绝对想象不出我那时究竟发生了怎样一种情况,我只能用扭动这个词,我的心就像一条麻绳被扭一样,越扭越紧……除此而外我无法形容我那时的情绪。 好半天,我内心才缓过气来,才来得及愤恨。上帝呀!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这样一个绝色美人偏偏染上绝症?我那一刻的愤恨简直无以复加!我真的要疯了!一瞬间我想毁灭这个世界,彻底毁灭,同归于尽,真的!我发誓,要是我掌握着核武器什么的,我真会把这个混账世界毁灭掉,彻底毁灭掉,真的,我发誓我会这么做! 我把她的留言读了又读,回想昨天她的表现,很多当时我搞不懂的,或者没留意的细节,一下子全他妈苏醒了,可以理解了。只是,她看起来好端端的,根本不像有病的样子呀!HIV?什么混账东西?这符号似曾相识,我隐约知道是一种绝症,与艾滋病有关。我就按她所说,马上上网搜索。通过一番查找,我知道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需要转化为后者,后者才会面临毁灭,也就是死亡。这转化的速度,因人而异,有的快,有的慢,快的可能不到一年,慢的也会长达好几年乃至上十年。所谓HIV,就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它需要转化为艾滋病。我在网上看呀看呀,有生以来,我还从来没有这么切身地去了解一个情况,还从来没有这么迫不及待地去探知一个东西。 两个小时后,十一点过光景,我掌握了基本的信息后,开始冷静下来想问题。说是想问题,其实根本就没有一个思路,我脑子热得够戗,简直就像一个混账蒸笼,里面蒸着各种各样的问题,爱呀,恨呀,生呀,死呀,人生呀,命运呀,诸如此类。“现在都知道了吧?你害怕了吧?”这句话不断在我耳边回响。 你说呢?你以为我怕了吗?要是你以为我怕了,那你真是错得冰冻三尺了!坦白说,我怕,说不怕是假的,但这怕根本无法影响那股强力意志,或者不如干脆说,这怕正是强力意志的体现!天哪,难道我会因为一个心爱的人染上了绝症就怕了,就离她而去吗?根本不可能!不是说我毫不顾及一种潜在的危险性——那种致命的危险性,但强力意志完全支配了我,危险性根本不值一提了。我爱梦儿,这才是最重要的!我甚至都不管她是不是也爱我;我渴望爱甚于被爱,那些成天渴望被爱的人不过是太他妈软弱了!爱比被爱重要一万倍!甚且,我渴望的爱还不是一般的爱,而是狂热的爱,超常的爱,致命的爱。我是一个爱就爱得疯狂,恨也恨得认真的人。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像爱梦儿这样爱过一个女人。虽然我们仅仅相识一天,但这一天足以胜过一万年!想想吧,想想昨晚我扑在她膝盖上痛哭流涕的情景吧,这是我自从父亲去世以来,第一次哭得这么畅快淋漓,第一次哭得这么幸福欲绝!要是我不爱她,我绝不可能哭,打死我也不可能哭!我爱梦儿,义无反顾,视死如归!要爱就爱最美的女人,尼采如是说!我渴望激情,渴望强烈的爱,一同我渴望强烈的恨!人活着就是要轰轰烈烈,如果只是苟苟且且,庸庸碌碌,活一万年在我看来也等于零,甚至连零都称不上!人生关键要大痛大快,只要活得有意义,我觉得一万年后死和明天就死没有任何分别。时间只是人们的一个幻觉罢了。 这样想时,我甚至笑了起来。而且,我看她那最后一句话,更觉得好笑了。天哪,女人真好玩,即便面临生死存亡的问题,她们也还惦惦不忘那些小事,诸如草莓会变味之类,这简直太他妈神奇了!我心态平衡下来后,就给她回复。出于一种很好玩的心理,我避开不去谈正事,而是给她发了这样一条信息,你真该看看。当时她隐身着,可以猜出她一直在等我的反应。 狄奥尼索斯:梦儿,我的女神,实话告诉你吧,通过两个小时的快速学习,我发觉我突然对HIV感兴趣起来了。上帝呀,我甚至爱上了HIV!真的,不骗你!不过呢,我现在更感兴趣还不是HIV,而是草莓。女神呀,我们一起来研究一下怎么对待昨晚那一袋受到冷落的草莓吧? 梦儿:天!你真是个疯子! 狄奥尼索斯:是的,某种程度上,我确实是个疯子。不过,我现在清醒得不成样子,简直没有比现在更清醒的时候了。 梦儿:我希望你好好想想,这不是开玩笑,你不要仅仅因为我的美貌就把自己葬送了。 狄奥尼索斯:葬送?没错,有时候我确实有一种冲动,想把自己葬送掉,不过现在可不是!我已经想好了,好得不能再好了!即便要我再想一万年,也不可能比现在更好了!亲爱的,我要马上见到你,非见不可!你以为我怕吗?告诉你,我不怕!我就要见到你,越快越好! 梦儿:我现在不能出来,呜呜呜…… 狄奥尼索斯:为什么?那混蛋派人监视你? 梦儿:这房东是他的警犬,被他收买了。晚上我不能出去,呜呜呜…… 狄奥尼索斯:不行!我必须见你!马上就要见你!迟一分钟我就要疯掉! 梦儿:我是说真的…… 狄奥尼索斯:上帝呀,那我怎么才能见到你? 梦儿:等到明天,好吗?听话,乖孩子! 狄奥尼索斯:不行,我不能等!你不能来那我就来找你,快把地址告诉我! 梦儿:你疯啦?我不能告诉你!让我想想……(半分钟后)这样吧,我只能叫蓝猫来约我,房东才放我出去。你等我电话,你千万别打我电话,我会给你打,明白吗? 狄奥尼索斯:明白了,我等你!亲爱的,我要疯了! 我等了二十分钟,就像等了二百年,梦儿打电话过来说,蓝猫正在过去找她,她很快就能出来,她要我到ZS大学北门等她,她大概一小时后到。上帝呀,我真他妈欣喜若狂了! 28 为了显得我是个听话的孩子,我吃了好几个草莓,然后去北门等她。我几乎是跳着去的,没骗你,我兴奋得就好像摆脱了地球引力,真的,太他妈飘逸了! 已经差不多十二点了,北门广场上人稀疏了些,但还是有不少鸟人。我信步乱走,反正还有三四十分钟,随便看看。那些鸟人没什么好关注的,我只是望望江边那些摩天大楼,还真他妈壮观啊。那些楼房轮廓线上镶嵌着霓虹,楼顶还有一条条紫光射出去,慢慢转动着方向。说来还真他妈奇怪,这还是我有史以来第一次对这些楼房感兴趣呢,以前我对它们一概视若无睹。江边又刚建了一栋新楼,也是他妈千篇一律的好几十层高。在这混账广州,尤其是这混账珠江边,你要想找一栋矮房子,根本不可能。那些楼房无一例外都是你追我赶攀比高度,弄得你走在下面感觉自己微小得像个混账小蚂蚁。恰恰就是这种鸟地方房子还卖得他妈死贵,毕竟是黄金地段嘛,绝妙江景嘛,至尊享受嘛,那些混账广告词搞得人们争先恐后来抢房,这社会总是有一群群弱智的鸟人层出不穷被广告牵着鼻子走。换是我,杀我头我也不会在这种高楼上买房子。你知道我说这话时我的“银行”里只有一百多块钱,你完全有理由说我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我对上帝发誓,绝对不是。以我的脾气,如果葡萄真是甜的,我就说它是甜的,就算我吃不到它。说实话,与这种破地方相比,我更喜欢杜甫的草堂或刘禹锡的陋室之类,更喜欢八万倍。即便我有一千亿,我也不会在这种混账高楼上买房。什么绝妙江景,至尊享受,统统见你妈的鬼去吧! 我就带着极度蔑视又有那么点无关痛痒的心情,把那些混账楼房赏鉴了一番。要不是正在等着我的心上人,而且是带着一种确定的心情等着我的心上人,我可没有雅兴耗在这种破事上。我在广场上乱走一气,东瞧瞧西望望,看时间差不多了,就过路边出租车下客的地方去等。哎哟,我真他妈是迫不及待啊,希望马上就见到她,这种望穿秋水的心情,只有处于疯狂爱恋中的人才能体会。有好几辆出租车靠边停下,可下车的都不是她。终于,有一个姑娘下车来了,正是穿的天蓝色上衣,看那后影我以为是她了,就射箭一样冲过去,正要碰到的时候,那姑娘猛然转身来,我才发现不是她!天哪,那姑娘吓了一大跳,尖叫了一声,以为遇到了疯子呢!我赶忙道歉,唉,真他妈够戗!我拿电话出来,想问问梦儿到哪里了,又记起她说要我别给她打电话,她会打给我。 我就在那混账路边走来走去,不放过任何一辆出租车。那些幽灵般的出租车这时候在我眼里简直就像他妈天使一样,我总觉得每一辆停下来的车都可能是她。你在等人等得焦急的时候也会有这样。突然,我电话响起来了,上帝保佑,是她打来的。她问我在哪里,她到北门了。我转头一看,原来她已经到广场上了,换了一件咖啡色上衣。上帝呀,我老记着她还是穿天蓝色上衣,够戗!够戗!我向她挥手,就像翠鸟看见鱼一样猛冲过去,一把抱住她,顾不得两边那些混账鸟人看见,就和她狂吻起来。真的,我疯掉了,即便全世界的鸟人都在看我,我也顾不得了。我们大概吻了五万年,吻得她泪流满面,真的,她哭得不成样子,真是泣不成声哪。 “你嘴巴尽是草莓味!”五万年后,她撒娇说。 “我刚吃了好几个呢,这味道很对你口味吧?”我这时注意到她系了一条鹅黄色丝巾,唉,她真是个丝巾狂,不过她系丝巾还真他妈好看,不骗你。 “乖孩子!”她捏了一下我鼻子。上帝呀,我他妈太幸福了! “你在哪下车的?我怎么没看到你?”我问。 “那边,”她指着广场另一头。 “怎么会在那边?你不是从那混账广州大桥过来吗?” “不是。从海印桥过来的。我先送蓝猫到她男友那里才过来,他们在那边唱歌。” “女神呀!”我陶醉得一塌糊涂了,“我们现在去哪?” “可人儿,先到江边逛逛,好吗?” 可人儿!她叫我可人儿,真够戗啊!我他妈实在太兴奋了,禁不住把她抱起来,向那混账珠江边跑去,搞得那些鸟人纷纷向我们行注目礼。我真他妈是力大无穷啊,抱着她就像抱着空气一样,可是天知道这一团空气却承载着整个世界的重量。 “你真的不怕吗?”她问;与其说在问我,还不如说在逗我。 “不怕!天哪,我这么爱你,怎么会怕呢?” “这病会死人的……”她好像在提醒我一个基本常识,因为疯子总爱忘掉常识。 “天哪,”我叫道,“即便明天就死我也不管了!” “天!你真是个疯子!”她感叹道;看得出,她也喜欢疯子。 我就抱着她沿着江畔的栏杆边走,沿江一带那蓝色的光影投在她脸上朦朦胧胧的,你要是愿意,完全可以说她美得就像一个蓝色的梦。我就那样低头欣赏她,她报以温柔的微笑,那笑在我看来就像一曲《蓝色的爱》。上帝呀,我真他妈陶醉得一塌糊涂了! “告诉我,你怎么染上这病的?”一会儿后,我问她。 “以后跟你说,好吗?现在不想说。”上帝,她老是说以后。 “是不是那混账香港佬传染给你的?” “不是他,——他没这病……” “那到底是谁啊?” “别问了好吗?”她哀求说,“以后我会跟你说。” “好吧,好吧,不说这鸟事了!”我真他妈愤恨得够戗,虽然愤恨中还带着浓浓的幸福!“你包里装的什么?有点沉?” “就是托尔斯泰那本中篇小说集,还有很多……女人的东西。”她说,几乎是在撒娇。 “你在哪儿找到的那本书?”我突然又来劲了,当然愤恨也还是在的,幸福亦然。 “在天河购书中心买的,逛了一个上午才找到的。” “我的女神,你太美了!”我忍不住又吻她。 我抱着她走了很远,她怕我累了,看路边有椅子,要我坐一会儿,我也正想抽一支烟。她依然挽着我的混账脖子。她知道我想抽烟,帮我从衣服口袋烟盒里取出一支递到我嘴上,又拿打火机帮我点火。我就吞云吐雾起来,每抽一口,她就帮我把烟拿开,哎哟,这真他妈是一种享受。我抽烟时弄出一种非常享受的声音,就像他妈抽大麻一样。我还故意把烟雾吐得很有一种欣赏性:让那烟雾从嘴里慢慢向上喷出,再缓缓吸入鼻孔,再接着从嘴里出来。她看了,笑个不停。天哪,没有比这更快乐的事了!快抽完一支烟的时候,我手机来短信了,她摸出来帮我看。 “叶迩牵?”她问,“你女朋友?” “你的直觉真厉害啊。帮我看看她说什么?” “‘你现在在做什么?我怎么也睡不着!我很想你!’”她念了短信,脸上的表情顿时复杂起来了,尽管她在掩饰。 “帮我回她,就回:‘我在江边散步呢。你早点睡吧!’” “就这两句?没别的了?”她打好字,问我。 “发了吧。” 我们沉默了起来,不是很久,可能就五十年的样子。 “你愧疚了吗?”她问我,歪着个脑袋。 “有一点。” 我说的是实话,我要是一点不愧疚那才他妈怪呢。可是我太爱眼前这个女人了,爱得如此强烈,如此疯狂,以至于把对叶迩牵的愧疚之情淹没了,就像洪水淹没小溪一样。她没再说什么,只是默默仰望着我。我知道她心里也不好受。 “你在想什么?”我问她,想通过说话摆脱这种情绪状态。 “没什么……”她摇了摇头。“哎呀!下雨了!” 确实有雨点掉下来了,零零星星的,可能会下大。 “我们去哪里?” “我突然想喝酒了,”她说,“要不我们去蓝猫住那儿吧,她那儿还有很多红酒。” “好主意!”我叫道,“蓝猫不在吗?” “她今夜可能不回去。反正有两间房呢,一间是她专门留给我的。” “好,那就走!” “抱我去打车好吗?”她显然觉得被我抱着是一种享受,“你累了吗?” “累才怪呢!” 天哪,我怎么可能累呢!别说抱她,现在她随便要我做什么我都心甘情愿,就算她要我跳珠江,撞墙或者裸奔,我都毫不犹豫去做,不骗你! 29 蓝猫住在越秀老城区。她租那房子从外面看简直不堪入目,实在太他妈旧了,好像经历了几百个世纪的混账沧桑。可是你要以为里面也破烂不堪,那就大错特错了。相反,里面的装修豪华得不成样子,不说像宫殿一般,反正可以吓你一跳。我进去就吓了一跳。在外面我还奇怪蓝猫怎么会找到这破地方来呢。 这是个两房一厅的套间,客厅很他妈宽敞,沙发、茶几、桌子、电视、冰箱、空调,应有尽有。靠厨房那边墙上有一面大镜子,看过去等于把这个厅复制了一个。我进来时看那镜子就以为那边还有一个厅呢,后来看到那边也有一个孟荦荦和梦儿走过来,才知道是一面混账镜子。 梦儿带我到两个房间看了看。蓝猫那房间装饰得真他妈一塌糊涂,墙上你能想到的所有混账东西,诸如美女图、明星照、跑车、卡通、漫画、风景画,什么鸟玩意都有。还有那床上,天哪,我禁不住失声一叫,那床上简直就像个他妈的动物园,什么熊猫啊,小狗啊,狮子啊,老虎啊,还有一些我叫不出名字的玩物,反正躺着的,仰着的,跪着的,横睡着的,匍匐着的,挤挤挨挨一大片。最多的是大熊猫和狗,缩小一点估计,大概有八十个熊猫和六十只狗! “喔!这蓝猫是不是心理有问题?” “她只是比较喜欢动物,没有这些抱着她睡不着。” “天哪!太要命了!” 床头边上是一台电脑桌,旁边还有梳妆台之类。 “三十那天你就是在这里跟我上网的吧?” “嗯,”梦儿笑了笑,“当时我俩在喝酒,我上网,她坐在这床上抱着熊猫,我们一边喝酒一边聊男人……” “你们聊起男人来肯定很疯狂吧?”我笑问,“绝对是!” “女人有时候比男人更疯狂!哈哈哈……”梦儿突然笑了起来,笑得真他妈肆无忌惮啊。这是我第二次看到她这样笑,第一次是在那混账咖啡厅的时候,当时我抠鼻孔,她和蓝猫在一边笑,也是这种肆无忌惮的笑。你应该还记得。 她的笑唤醒了我潜意识深处一个模糊的东西,这时突然鲜明起来。 “我突然在想……”我说,“你经常上网,应该遇到很多网友吧?我是不是你遇到的第N个了?” “你以为?”她收住了笑容,脸色严正起来了,“我不是那种乱来的人!”她说着转身出去了。 “梦儿,别生气!”我跟在她后面,“我只是觉得好奇。难道你以前没遇到别的男人吗?我是说,我是第一个……吗?” “你说呢?”她在厅里停下来,转向我;怒气像一阵山风从她脸上一晃而过。 “我只是觉得我太幸运了,我做梦也想不到……” “我是宁缺毋滥的人!”她脸色恢复常态了,语气活欢起来:“一跟你聊天我就觉得你是个坦诚的人,你自己声称是个色狼,还喜欢说‘混账’,不知为什么我特喜欢听你说‘混账’,我第一感觉就觉得你不是个坏人,至少不是个虚伪的人。我最讨厌那些混账伪君子!”她笑了起来,显然是因为学我用了一个“混账”。 “梦儿,”我过去搂住她,“你真是我的女神!跟你说嘛,当时我跟你聊天,我根本就不当回事,真的,只是在你说你是个美女后,我才感兴趣起来,但又不能确定是真是假,反正我就带着一种类似犬儒主义的心态跟你聊。你当时问我是不是童子,我就想:‘这妞说不定是个荡货!’哈哈哈……” “你们男人都一个德性!”她似娇似嗔说,手指点了一下我鼻子。 这句话我听得实在是耳朵起老茧了,我敢赌八块钱,只要你是个女人,你肯定有说这句话的冲动,尤其是在受男人气的时候。虽然是废话,但我还是喜欢听她说,真的,美女说话总有一种魔力,哪怕说天下最大的废话也一样有魔力。 “我希望你在我身上发现一些不同的德性,”我对她说。 她撇了一下嘴,做个不屑的表情,这不能不让我亲她一下。老天,女人越是做出不屑的样子,你就越是想亲她,真的。她又用手指在我鼻尖上一点厾,作为回报,她老是喜欢拿我鼻子来出气。 接着她走进隔壁那间房,我跟着进去。这间房是专留给她住的,素素净净,没看到什么装饰,就看到墙上挂了一支银色长笛。不过床上也有两个熊猫,一个大一个小,可能是那边的熊猫太多了,挤不下,跑两个过来的。我兴奋中取下那根长笛来看看,是一根金属长笛,差不多一米长,一端系了一条粉红丝带做装饰。我试着吹,当然吹不出什么音调来。就递给她,想要她即兴来一曲。 “吹《夏天里的最后一朵玫瑰》给你听,好不好?”她坐在床沿上说,很随意,没有那种要表现自己特长的人所应有的混账正儿八经。 “好得要命!”我拼命叫道,和她的随意形成了鲜明对照。 她就坐在那吹起来,笛子横在嘴上,圆润的嘴唇尖成一个小孔对着笛子吹口。六个手指玉笋一般按着音孔,此起彼落,单看那手指的起落,灵活得就像一阵阵柔软的波涛。她吹得真他妈勾魂啊,你听着听着就好像飘到了一个云里雾里的所在,只有那条粉红丝带一摇一摆说明这还是现实。她眼光望着窗边,没看我,只是偶尔乜斜我一眼。 “好听吗?”她吹完了,“我最喜欢这首。” “好听得要命!”我又叫道。 她笑了笑,把笛子放在床边桌上。我过去跪在她面前,我老是喜欢跪在她面前,控制不住,谁叫她是我的女神呢。我握住她双手,我们就那样彼此对望…… 突然间,我猛跳起身,抱住她吻起来。我那势头太猛了点,简直是泰山压顶,她顺势仰翻到床上。我吻下她脖子,一路向下,把那条丝巾扯了,解她衣服,上帝,她那对乳房真他妈丰满啊!她把手摊开,由我摆弄。我把她衣服全解开了,乳罩也掀脱了,天哪,那乳房真他妈白啊,白得让人眼眩,这么白这么丰满的乳房我还是头一次领略。单是看这丰满的白,视觉就陶醉得不行,若还用手去摸,加上触觉的感受,就彻底沉醉其中了。真的,我太迷恋女人的乳房了,一见到这玩意我就无法自拔。瞧那一种美妙的起伏,那种揪心的轮廓波动,那种不可言说的线条美和对称感,我就觉得好像找到了归宿。反正一句话,一看到女人的乳房,我就确信上帝是存在的,要不然你无法解释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件妙不可言的艺术品。我真希望自己能够永远安息在这片温馨的土地上。甚至,当我碰到那胸罩时,我突然很嫉妒它,真的,嫉妒得要命!以至于我突然埋怨起上帝来:为什么上帝不把我造成一个胸罩呢?如果来生我可以选择变成一个什么东西,那我铁定要变成胸罩,真的,没有比这更让我乐不可支的物事了! 我就舔弄那对美妙的乳房,不厌其烦地舔弄,在这方面我的舌头还算训练有素。那乳头被我舔弄得就像挼口香糖一样,她身子被我弄得抖一阵,颤一阵。响应她的颤抖,我体内的libido(力比多)也越来越汹涌,简直像火山在活动,随时都可能爆发。八百年后,我继续下行,解开她皮带,褪掉她裤子。不客气点说,我脱裤子的艺术也毫不逊色,不仅利索快当,而且神不知鬼不觉…… “不!你不能!”她突然叫起来,把身子缩成一团,躲开了我。 “怎么了?” “你不想活了?”她叫道,“你会传染上的!” 我愣住了。她转过脸去朝着里边,我看到她在流泪,肩膀一耸一耸。 “亲爱的,怎样才能不传染?”我问她,“要戴安全套吗?” “嗯,”她说,“你出去买来吧!求你了,别冲动!我不想背负良心的罪责!” “现在外面还有安全套卖吗?”我问。 天哪,我这问题真是蠢到家了。在这混账广州难道会没有安全套?别的不说,要说安全套,随时随地都有,你就是要一卡车都有。我敢打赌,广州每天起码要消耗掉八十卡车安全套,真的。你完全可以想象,就比如这时候三更半夜,在这千万人的广州中,至少有两百万人正在做爱,一百万人可能已经进入第二回合,一百万人正在出轨或通奸,五十万人或许在单相思,剩下五百万人正在自慰或性幻想,更可能是两者同时进行。这么庞大一个群体,每一秒钟都有性高潮,你说要多少安全套?八十卡车只怕还嫌少。 我抑制了那一股致命的冲动,正要出门去买伟大的安全套,听到梦儿在后面喊了一声。 “等一下!” 我转脸见她把一条毯子披在身上,走出厅里来,“蓝猫这里好像有,”她说着走进蓝猫那间房,到床头抽屉里翻找起来。 我望着她的后影,那优雅的步态,那修长的大腿,上帝呀,她的身材真是美得让我欲哭无泪!突然间,我很想看看她裸体的样子,真的,太想看了,简直控制不住。她还在那里翻找,我悄悄走到她身后。这时她找到了,转过身来。我一把抱住她,她把头埋在我胸前。我把她抱回这边房间来,就像抱着稀世珍宝一样,小心翼翼放到床上。我向后用脚一踢,把门关了,就全神贯注于这件稀世宝物。她任由我摆布,只是把手遮了眼睛。 我从上到下把她全身吻了个遍,连脚板底都吻了,真的。我在吻她脚拇指时,她还用脚拇指和我舌头逗了一逗呢,她那脚拇指好像在慰劳我的舌头说:“Hello!你这清洁工真是太尽责啦!辛苦你啦!”我舌头大公无私说:“应该的!打扫卫生不能留下死角嘛!” 我就吻呀吻呀,打扫呀打扫呀,一边欣赏她美妙的胴体,也想延缓一下那美妙时刻的到来。我裤裆那位战士早就昂首挺胸了,很有些迫不及待,就像出战前的美国大兵一样,一副整装待发,随时准备冲锋陷阵的样子。你要是以为它讨厌战争,那就大错特错了。 30 我们这场战争打得真他妈久,完全可以说是一场持久战。后来我看到她流汗流得很厉害,简直是大汗淋漓,我担心她承受不住,就问她是不是我那位战士太勇猛了点。她满脸醉意,笑了笑,说了一句至今让我销魂的话:“我喜欢。”天哪,这句话真是搔到了我那男性自尊的最痒处,没有比这更大的奖赏了,你就是颁给我诺贝尔奖,我也宁愿要这句话,真的。你要是不喜欢听女人说这句话,那你百分之百是出了毛病。 梦儿好像很久没做爱了,事实也是这样。我问她那混账男人多久跟她来一次,她说自从她得病后,他就不敢碰她了,他是个怕死鬼。这倒好,我巴不得那混蛋一次都不碰她才好呢。 做爱之后,我反复品尝她的乳房,我觉得这真他妈是一件其乐无穷的事。她的乳房真是美得够戗,美得让我欲哭无泪!我恨不得此生就这样品尝下去,无穷无尽品尝下去。她就像个母亲,反复抚摩我的混账脑袋。 八百年后,她起身披上毯子,去外面冰箱里拿了两块雪糕,一瓶红酒和两个杯子,放在托盘里一起端进来。我们就仰在床头上,吃雪糕下酒。这时候已经凌晨三点多了,不知为何我们一点也不觉得困,反倒有一种极乐后的兴奋。她喝酒的时候向我做了很多怪相,显然是因为太开心了。她最喜欢做的一个表情是睁大眼睛瞪着我,她总是无缘无故瞪着我,老天,她那双眼睛瞪起来真他妈大啊,我可以距离很远就看到她眼珠里的我的影子,真的,那眼珠简直就像一面镜子。天哪,我真想永远和她在一起! “梦儿,”我忍不住问,“告诉我,你每个月要花多少钱?” “问这做什么?”她两个大眼睛瞪着我。 “跟我说吧,我想知道。” “他每个月给我六千,大半都是买药的。房租不算。”她说这句话时表情变了,一点也没有刚才跟我逗乐的情态了。 “亲爱的,”我扶着她肩膀说,“离开他吧,跟我在一起,好吗?我会努力挣钱给你看病……” “你怎么挣钱呀?”她似笑非笑看着我。 “我可以写些混账文章。必要的话,我会去求职找份工作。” “你都还没毕业呢,”她说,突然间,她好像马上就要哭了:“我活不了多久了……” “你怎么知道?”我搂着她,天哪,我真可怜她啊!“你为什么这么悲观?HIV先要转化成艾滋病,然后才——” “你不见我这种生活方式吗?”她说,“又是喝酒,又是吃辣,这些都对病情不利。可是我宁愿少活一些时间,也不愿不喝酒,不吃辣。” “亲爱的,我也是!”这一点我们还真是同道中人,“我觉得你喝酒吃辣椒,只要不是太过分,也不会太糟糕吧?”她没回答。静了一会儿,有个问题又在我脑海中回旋,尽管我不想问但还是忍不住问她:“告诉我,你预感你大概还能活多久?” “不知道,这不是我说了算的。”她沉默了一阵,见我一直在看她,就说:“我预感可能就一年左右,最多两年。有时候,我总觉得好像马上就要死了,连一个小时都活不下去了……”她说着猛然把头埋在我胸前,“遇到你,我突然觉得时间不重要了,就算只能再活一个月,就算下一秒钟就死,我也无怨无悔……!” 天哪,我控制不住,又和她吻起来。我两个都泪流满面。我太爱她了,真的,这爱还渗透着深切的哀怜,就像彩云背后掩藏着乌云一样。 “亲爱的,”我说,突然心潮澎湃,“我愿意跟你一起死!” “真的?你说真的?”她惊诧莫名,可是一秒钟后就没有了,好像又想到了什么要命的东西。“不行!”她说,“你好好的为什么要跟我一起死?生死存亡是每个人的命运,你有你的命运,我有我的命运。何况,你还有你家人呢,你怎么能为了我就不顾家人了呢?”她这样说,可是我在她眼里看到的完全是另一回事。 “我是说真的!”我说,不再多说什么,我心情太复杂了,一说到家人,我就他妈心情复杂得要命。 这之后,我们彼此沉默了。我们各自喝了两杯酒。我点烟的时候,她起身去把那本托尔斯泰中篇小说集拿了来,仰在床头上看。我抽了两支烟,去卫生间漱漱口,回来依旧躺下。她在看那篇《伊凡•伊里奇之死》。我把头缩下去,去吮吸她乳房,吮吸着吮吸着,一不留神就沉入了睡眠的万丈深渊…… 13.-第十章 31 我醒来的时候天大亮了。梦儿不知什么时候醒来了,正仰在床头上愣神,手里捧着那本托尔斯泰中篇小说集,应该看完了。 “太恐怖哦!”她见我醒来,叫道。 “看完了?” “刚看完。”她说,“我觉得死亡本身并不恐怖,恐怖的是在孤独中死去,就像伊凡•伊里奇一样,没有一个人理解他,连家人都不理解他,没人知道他内心的痛苦……”她突然撂下书,扑到我怀里,紧紧抱着我。 “怎么又哭了呢?”我看见她在流泪。 她没说话,过了半天,才问: “你爹死的时候也很痛苦吗?” 父亲死时的惨状,最后那个意犹未尽的表情,一瞬间又闪现在我眼前。我跟梦儿说起父亲临死的情形,她静静听着,不知不觉蹙了眉头,你在听到悲惨的事情时也会这样。可是我此时却并不觉得十分痛苦,甚至反而有一种叙述的快感,真的,每当向人讲起父亲的死我就有这种快感。我真正的痛苦,是没有语言,没有倾吐对象,纯粹在静默中思念父亲的时候。 “面对死亡,要说不痛苦是不可能的,”我说,“不过我爹还好,至少比伊凡•伊里奇好,不那么孤独,因为我们时刻都守在他身边,恨不得替他去死。可是,我们终究不能替他去死啊,他怎么都是孤独的。死亡是任何人都不能替代的,无论如何它都是你自己的,别人可以替你做任何事情,就是不能替你去死。”我说的时候,梦儿把我抱得越来越紧了。 “但是可以有人陪着死……”她幽幽说,“有人陪着,会好很多。” “人多来承担一份痛苦,痛苦会减小一些,但终究不能改变痛苦本身的性质。” “不说这些了!”她突然坐起来,把那本书合上,放到床头柜上,又忍不住说:“死的那一刹那究竟是怎么回事呢?难道真像托尔斯泰写的那样,有一种光明的东西在闪耀?” “谁知道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只有一个途径。” “什么途径?” “只有去问死人才知道,因为只有死人才有发言权。一个大活人大谈特谈死是怎么回事,你不觉得可笑吗?” “也是也是,”她哈哈笑了起来。 “我们每个人都有机会经验死亡,但没有机会反思死亡,因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想反思已经不可能了。对于活人,死亡永远是一个谜。” “你相信来世吗?”过了一忽儿,她问。 “无所谓信,也无所谓不信。” “我觉得也是这样,信也不是,不信也不是!” 接着我们不再说话了,彼此对望着。突然,她睁大眼睛瞪了我一眼,像火焰闪烁了一下。是的,她需要我,就在此时。我即刻就领会了这个瞪眼的意味。 我把她侧翻在床上,掀开她身上裹着的毯子,就去把玩她的乳房。天哪,我真的无法抗拒女人乳房的召唤。几乎是一瞬间,我们不约而同,突然激情亢奋,如同火山猛然爆发。一阵火热的亲吻后,我匆匆忙忙给我那位战士披上铠甲(安全套),又一次勇往直前。这次真他妈疯狂啊。她叫得很带劲,似乎想通过欲望的极限体验来摆脱死亡的阴影。我们感觉就像坐在宇宙飞船上遨游宇宙,我们自己的身体就是宇宙飞船,我们自己提供动力,自己驱使自己,极速前进。 她两手摊在床上,左手刚好碰到那个熊猫的鼻子,就死劲揪着,越揪越紧,揪得那熊猫脸都变形了。这熊猫平时都是被她搂着睡,这时候却被冷落一旁,还被揪得鼻歪脸肿,我敢赌一千块,它看到我们这样疯狂,肯定嫉妒得一塌糊涂呢。 “我要死了!我要死了!”梦儿不顾一切叫起来,这时我们达到了第一宇宙速度。 “我们一起死!”我他妈真是疯狂到了极点。 “一起死……” 高潮那一霎,我积蓄了整个宇宙的力量,大叫一声: “查拉斯特拉如是说——” 随着这一声高叫,我们就像两只捆绑式火箭,直冲霄汉。紧接着,我看到欲望的碎片纷纷撒落,铺满了整个太平洋。 32 这趟旅行我们大约跑了八亿光年,银河系被我们跑了个遍。随后,梦儿拿了那个大熊猫,把那个小熊猫给我,各自把熊猫当枕头垫着。我们欲望满足了,满足到了空虚的程度。这空虚中还有一点残余的兴奋,也有那么一点新起的无聊。 在这种情绪下,我忍不住想抽一支烟。抽烟可以排遣无聊,就像喝酒何以驱除恐惧一样。梦儿又要我吐烟雾给她看,我当然求之不得。如果她只是个普通女人,一点也不美,我真怕我无聊到极点,还好,她的美把那种无聊减淡了,如同朝阳驱散了晨雾。美就有这样一种力量,在原本无趣的生活中生出一种磁力,使你欲罢不能。在这种状态中,我们谈起了混账理想,你真该听听。 “你想过吗,你以后想做什么?”梦儿问我。 “我?”不能说我没想过这问题,只是每次的想都很朦胧模糊,像锅里煲的粥一样,胡搅蛮缠没有一个确切形状。“我也不知道我该做什么。你觉得呢?” “我觉得你适合做个自由职业者,或者要么留在大学教书,做个教授或许适合你?” “天哪!教授?饶了我吧!” “怎么了?留在高校不好?” “我只想做创造性的工作,教授在我看来只是一个复制性的工作,要说创造性,实在太他妈缺乏了!”我愤愤然说,想起给我上过课的那些混账教授们。“这样说吧:虽然我不喜欢对人进行分类,但还是忍不住分成了五类,从上到下依次是:天才,地才,人才,庸才,奴才。在我看来,教授充其量只配得上人才,天才一个也没有,至少在我接触到的里没有,大多是庸才,奴才也不少。” “你说的天才是指?” “天才就是从事创造性工作的人,比如尼采呀,贝多芬呀,托尔斯泰呀,施耐庵呀,曹雪芹呀,这些人称得上天才。” “天才,地才,人才,庸才,奴才,一共五等。”她扳着手指重复了一遍,然后问:“你自己呢,是天才咯?”她说时脸上是一种颇可爱的笑容,好像她正在做一件请君入瓮的趣事。 “不是。” “哟?”她那笑容中多了一点惊讶,“竟然这么谦虚呀?” “这不是谦虚,而是骄傲。”我笑道,“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超越于那种分类之外。如果你硬是要问我,那我觉得我是超人,尼采所说的超人。” “哈哈哈……”她笑了起来,捏了一下我的鼻子。老天,她笑得真他妈疯狂,那对雪白的乳房一颤一颤。 “超人,”她喊我,略带一点揶揄,“你看当代作家的作品吗?” “杀我头我也不看!难道你看?” “我也不看。我想知道你为什么不看?” “实在没法看呀!”我叫道,“太垃圾了!天哪,我简直太蔑视当代这些所谓作家了!成天写一些什么乌七八糟的混账东西呀,全他妈无病呻吟!还有一些鸟人为了钱,甚至写一些连自己都觉得恶心的东西,狗屁不如。这些人我觉得连妓女都不配;妓女要比他们高尚一万倍!要我看这些鸟人写的东西,还不如……这么说吧:就算你把大刀架在我脖子上,把一本当代随便什么鸟书放在我眼皮底下,对我说:‘孟荦荦,现在我命令你看这本书,不看就杀头!’你猜我怎么做?我会吻一下那刀口,然后斩钉截铁说:‘要杀要剐请便,要我看这破书,没门!’” “哈哈哈……” 梦儿笑得直打转,宛如风中一朵芙蓉,颤抖不已。她笑得实在太厉害了,滚到床里边还在笑,好像马上要散架一样,只好抱着那个大熊猫以便有个攀附,正如你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时需要一根拐杖一样。 “我觉得这个时代特别需要再来一次焚书坑儒,”我接着说,“把所有那些粗制滥造的鸟书全部烧掉,把所有那些垃圾作家全部活埋,一个不留!要我是这时代的秦始皇,我就这么做!” 她的笑刚得到一个喘息,被这句话火上浇油,一下子又旺盛起来。我发觉,她之所以笑,与其说是我这话有多么可笑,不如说是她此刻的情绪特别需要笑一笑。当你特别想笑的时候,哪怕一句毫无幽默感的屁话也会让你笑得发疯,真的。梦儿现在就是这样。 “问题是:”她笑了一万年后说,“你不看它们——我是说当代的东西——,你怎么知道它们是垃圾?” “天哪!”我叫道,“你不是很相信直觉吗?我凭直觉就知道什么是垃圾,难道你非得到垃圾桶里吃上半天才知道那是垃圾吗?” 她还在笑,但不那么疯狂了。我向她使了一个眼神,她便滚到我身边来,丢开了那混账熊猫。我看她抱着那混账熊猫,还真他妈有点嫉妒呢。 “可人儿,你太可爱了!”她又捏了一下我的鼻子。上帝呀,我这鼻子快被她捏扁了。 “宝贝,跟你说嘛,”我搂着她,“我突然觉得只有两种行业适合我,你绝对猜不出。” “我猜不出?”她颇不以为然,猜了大概八十万个行业,一个都不对。最后她问:“是不是超人?” “超人不是行业啊,老天!超人要是成行业那就完蛋了。” 我刚才就感觉到,她并不真正理解超人是怎么回事,我敢赌一百万,在她印象中,超人不过是一个比较好玩的名词而已,某种比常人稍微高明一点超出一点的东西,她并没有真正去思考超人的意义,甚至她可能以为那不过是尼采一时头脑发热造出来的名词,一种自我安慰的概念。这多少让我觉得有点沮丧,真的。当然咯,我也明白,对于女人不能要求过高,只要我随时可以欣赏她那两个美妙的乳房就够了。 “我猜不出了。你说吧,哪两个行业?” “流浪汉和自耕农。”我说(我一说完她就笑了起来),“如果一定要考虑职业的话,那只有这两个行业适合我了。” “你确实是个无家可归的人,”她说,紧接着又说:“我也是个无家可归的人。” “这不奇怪……” “你当时怎么不读哲学?太可惜了!” “我一直在读哲学啊。读哲学专业不等于读哲学,你不见哲学系那些混账大多是不务正业的?虽然我读的不是哲学专业,但我时刻都活在哲学中,这才是要紧的。我最无法容忍的就是学哲学的不务正业,别的可以不务正业,我就无法忍受哲学也不务正业。”我突然想起了尼采那句话,“《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封面有一句话,你注意到了没?” “一本写给所有人而又无人能读的书,这句吗?” “对。你怎么理解这句话?” “是不是尼采觉得没有人能读懂他这本书?” “我不这样认为。”我说,“读懂这本书并不难,难就难在他写这本书不仅仅是宣扬一种学说,而同时希望人们去践行这种学说,也就是去践行他的超人学说,践行强力意志,践行永恒轮回。尼采的哲学根本不是一种什么混账学说,而就是生命活动本身。这一点没有人做到,包括那些混账教授们,他们仅仅把这当作一种学说来对待。所以我懒得去听那些混账哲学课,宁愿自己看书。” “你饿了吗,超人?”平静一会儿后她问我。 “求你啦,不要叫我‘超人’!” “为什么?你不很喜欢吗?” “你并不真正理解它,说了也白说啊。” “你这人哪,就是太较真!”她又第九千次捏了一下我的鼻子。 33 梦儿起床做了几个菜:炒黄瓜,炒苦瓜,番茄蛋汤,还有一个辣子鸡。每样都放了很多大蒜,辣椒也十足。蓝猫那冰箱里储备真他妈丰厚,应有尽有。梦儿说蓝猫的厨艺特棒,光说厨艺这一点,任何男人都没法拒绝娶她做个老婆。 其实梦儿做菜也不差,不是我故意夸她,确实很不错,但是还没达到能够征服我的胃的程度。当然,她的微笑早就把我征服得一塌糊涂了,不再需要厨艺来帮忙。那黄瓜和苦瓜她都做得很好吃,因为她经常做这两样菜,没理由不拿手。她说苦瓜、黄瓜、大蒜这三种东西可以提高人体的免疫力,对艾滋病病毒有抑制作用,所以她经常吃。她吃了很多苦瓜,她说她原本不喜欢吃苦瓜,后来听说苦瓜含有一种叫做苦味蛋白的东西,可以增强对病毒的抑制力,还可以防癌,她就经常吃,慢慢就喜欢上了。我看着她拼命吃苦瓜,突然觉得一阵心酸,真的,心酸得要命。 我们喝了很多红酒。正在推杯换盏之际,叶迩牵给我打电话来了。这电话来得真他妈太是时候了。这妞儿说她这几天老是心神不定,晚上睡不着,白天闷闷不乐。她问我在做什么,我除了敷衍一番,显然没有更好的办法。她似乎又感觉到了那种怪怪的东西。她突然有点要发疯的劲头,要我说我想她,还说她很想跟我做爱,很想体验我在她体内撞击的力量。老天,要是她晓得我这两天正在另一个女人体内撞击,她肯定疯掉。不过也难说哩,有些人会发疯,有些人却不大容易发疯,我觉得叶迩牵就属于那种不大会发疯的人。反正都是她在说话,我只是敷衍过去。她甚至在想,如果真要把肚子里的孩子生出来,该起一个什么名字才好,她说她这两天无聊了就一直在想这问题,解解闷。她问我一句,我说一句,没有多余的话。她分明感到我是在敷衍,突然吼了一句:“你到底怎么了?”听我说不出什么所以然,就把电话挂了。 梦儿全都听到了我和她的对话,在一边保持一种似笑非笑的神态,喝酒大口大口的。 “你给你们的孩子想好名字了吗?”我挂了电话后,她问,脸上那表情真他妈太有意思了。 “没呢,”我说。你要是以为我心里很快活,那你绝对是疯掉了。 “哼……”她鼻子里哼唧一下,称不上冷笑,也称不上轻蔑、嘲弄或诸如此类,也许仅仅是身体的机械反应。 我没说什么,这种时候你就是杀我头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可是就在那一瞬间,我也出于一种机械的反应哼唧了一下,要命的是,这一声哼唧对梦儿造成了巨大的刺激。 她突然大笑起来,把剩下的大半杯酒一饮而尽,摇晃着身子,又倒满了一杯,向我举一举,一饮而尽。毫无疑问,她想把自己灌醉,越快越好。事实上她已经醉了。她接着又倒了一杯酒,离开桌边,到沙发上坐下,仰着头,时而眯眼看我,时而瞪眼看我,脸上一直在笑。那笑真他妈诡谲无比啊,就像暴风雨到来之前瞬息万变的混账天空。 “你醉了,梦儿?”我心中突然哀怜到了极点。 “你叫我梦儿?”她说,好像没听到我说话,“太好了!我就喜欢人家叫我梦儿……”她又喝上一口酒,呼出一个饱嗝,“我没醉……没醉……醉……醉了才好呢……” 我过去想劝劝她,她尖叫一声把我推开了。 “别碰我!”她叫道,“我有病……有病……有病……”她看着我,整整十秒钟,突然大笑起来:“你完了!你完了!” “完了?” “你完了!彻底完了!”她越笑越放诞了,“你也染上我的病了!哈哈哈!你完了!彻底完了!” 我说不出话,看她那狂笑的样子,我突然觉得毛骨悚然。 “你彻底完了!完了!……你以为戴上安全套就百分之百保险了?不是!根本不是!哈哈哈……安全套也不能保证绝对安全,哈哈哈……”她笑得真他妈太放诞了,几乎达到了一个极限。 “真的?”我还真有点后怕,这与其说是怕艾滋病,还不如说是因为她笑得实在太他妈放诞了。“戴安全套也不能保证绝对安全?”我又问了一次。 “哈哈哈!”她一直在笑,笑得浑身耸动。“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安全套是橡胶做的,你知道,橡胶做得再好也不可能绝密,懂什么叫绝密吗?绝密就是绝对密不透风!不可能绝对密不透风的,总会有间隙,虽然肉眼看不到,但总会有,”她用手做了个样子,“这间隙的大小比HIV的体积要大,要大!知道吗?所以……哈哈哈,明白了吧?”她盯着我问,脸上与其说是笑,还不如说是麻木。 “真的?”上帝呀,我真他妈是毛骨悚然,一阵寒气像一条蜈蚣爬在脊背上。 “你怕了吧?”她的笑几乎变成了冷酷,“安全套并不绝对安全!HIV完全可能蹿到你身上了,完全可能……你完了!哈哈哈……” 天哪,她在我眼里突然就像一个魔鬼,真的,一个美丽的魔鬼!我一时手足无措,慌乱之中喝了一大口酒。 “没事!”我豁出去了,也想麻痹自己,“要死就死,和你一起死!” “你知道我怎么染上这病的吗?”她说,“我都告诉你吧……” “你怎么染上的?”我还真他妈想知道。 “我是陪别人抽海洛因染上的。” “老天!你陪什么鸟人抽海洛因?” “陪我那混账老公的客户,混账……”她抑制不住,猛然大哭起来,天哪,她哭得真是太恐怖了,和她笑一样恐怖——这恐怖与她的美成正比。 “梦儿,说吧,什么混账客户?你那混账老公是做什么的?” “你以为我老公是做什么的?”她说,脸上的表情我分不清究竟是在哭还是在笑了。“他是香港黑社会的!黑社会!懂了吧?” “老天!黑社会?” “你怕了吧?” “怕个屁!”我吼道;与其说我怕,还不如说我惊奇得要命。 她又笑了起来,可是几乎在同一瞬间,也哭了起来。天哪,我实在搞不清她究竟是在笑还是在哭,那表情实在是太他妈怪诞了。我突然觉得她在我眼里太神奇了,神奇到让人寒战连连。她把酒杯放到茶几上,身子一倒,就横在沙发上,把上衣摊开,鞋子也不脱。我知道她醉了。 “你怕了吧……”她还在喃喃自语,眼光斜瞟着我,“你怕了吧……怕了就走吧……永远走吧……让我一个人……一个人……就一个人……孤独……” 我抽了两支烟。她还在喃喃不已,应该不是说梦话,但也和梦话差不多,反正眼睛睁得老大,因为是乜斜着我,那眼珠一半白一半黑,真他妈勾人魂魄。我怕她冷着,过去把她抱起来。她竟然无动于衷,眼睛闭上了。我把她抱到房间床上放下,这时她睁开眼睛,紧紧抱着我,突然痛哭起来。这次可是地地道道的痛哭流涕了,一点笑也没有了。 “可人儿,”她拼命抱着我,好像抱着救命草似的。“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我印象中这是她第一次说这话,大概一气说了八千遍。适才那阵恐怖感很快就被柔情蜜意取代了。我只觉得她可怜,痛切的可怜,可怜到让我呼吸困难。 “亲爱的,我也爱你!”我说。 我和她狂吻起来,就像极度口渴的人在拼命喝水一样。我们不知道吻了几个世纪,反正她已经迷迷糊糊,似睡非睡,手依然搂着我的混账脖子。时间好像停止了。 “嘿!你们在搞什么?”突然门边有一个声音喊起来。 我扭头一看,是蓝猫这妞,满脸惊讶站在那里。我竟然没听到她开门进来。 “梦儿醉了……”我说。梦儿依然挽着我脖子,好像睡过去了。 “你这混蛋对她做了什么?”蓝猫一步一步走近前来,她那步态可真要命,就好像她正逼近一个恐怖分子似的。 “你什么意思?”我问。 “你到底对她做了什么?”她盯着我。 “你说我能对她做什么?”我反问她,一边把梦儿的手从我脖子解开,站了起来。 “你们什么都做了?”她目光在我和梦儿之间来回跳动。 “你问这些做什么?” “她是我好姐妹,我当然要问!”她说,很有些气势汹汹。“你这是在我住的房子里,我当然要问!必须要问!”瞧她那架势,还真他妈像个混账泼妇。 “该做的都做了。”我说,两手一摊,做了个刺激她的动作。 “什么该做的都做了?”这妞装傻起来还真他妈要命。 “直说了吧:我们什么都做了!怎么,冒犯你了吗?” “你这混蛋!色狼!”她叫道,“我就知道你对梦儿心怀不轨!我一看就知道!” “天哪!”我喊了起来:“我爱梦儿,发自内心地爱!我又不是玩弄她,你知道不知道?” “爱!爱!爱!”她一连声叫起来,“见鬼去吧!”她说着走出厅里去了,“桌子也不收拾,乱七八糟!” 我在琢磨这妞为什么发脾气,好像很没道理,慢慢我想通了。原来她是在嫉妒我,是的,她就是在嫉妒我。你可能会觉得奇怪,她和梦儿只是一般好姐妹,又不是什么混账同性恋,她凭什么嫉妒我?但就是一般的好姐妹,她也会嫉妒我。这其实不难理解,当你有一个好姐妹或好哥们突然有了爱人的时候,你总会有那么点嫉妒。我敢赌一万块,蓝猫肯定是在嫉妒我。她正在外边收拾桌子。为了验证我的判断,我出去看看。 “你把梦儿灌醉的是吧?”她问,语气和缓些了。 “她自己灌醉的。”我说,“蓝猫,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在嫉妒我?” “你说什么?”她好像听到了外星人说话似的,满脸惊诧看着我:“我嫉妒你?我凭什么嫉妒你?” “我和梦儿爱上了,你嫉妒了是不是?”我笑着看她,就好像一个高明的医生看着一个重症病人。 “见鬼去吧你!”她朝我吐了吐舌头,显然是被我说中了,故意不承认而已。 “你就是嫉妒我,我知道!”我笑着说。 “哕!哕!哕!”老天,你真该看看这妞吐舌头的样子,太他妈可笑了。 “你可以不承认,”我笑着说,到沙发上坐下,“但事实就是事实!” “我懒得理你!” 我看她不要我帮忙做什么,就点燃一支烟,跷起二郎腿。忽然我想起一件事,不妨逗一逗她。 “蓝妹妹,跟你说个事?” “什么屁事?”她不屑地问。 “昨晚未经允许,借用了你几个安全套,改日一定原数奉还!” “什么?”她叫道,这妞明明听到了老是故意问一遍,“你说什么?你用了我的……?”她说不出“安全套”,禁不住冲过来捶了我几下。我故作招架之势,其实是虚怀若谷迎接她拳头的洗礼。 “不是我拿的,是梦儿拿的。”我老实说。 “你这混蛋!混蛋!王八蛋!” 她总算蹿回厨房洗碗去了。说起来,这妞还是蛮可爱的,虽然她嫉妒我,我还是觉得她可爱——甚至恰恰因为她嫉妒我,我才更觉得她可爱呢。 34 我记下了蓝猫的电话。她好像也意识到她是在嫉妒我,只是不肯承认罢了,经过一番反省,心态平伏了些,不再向我吐那混账舌头。 梦儿一直睡到下午三点,差不多睡了仨小时。蓝猫去自己房间上网后,我就到梦儿这边,守在床边望着她睡,整整望了俩小时,不骗你。除了这件事外我实在找不到更有意义的事可做。她的睡态真他妈美啊,我愿意今生今世就流连于这种美,这种看似静态实则是动态的美。那双大眼睛是闭上了,可嘴角的笑意还在,即便做梦的时候也还在。你看那嘴角的笑,总觉得她好像要对你说什么来着,一种欲说还休的韵味。我就那样扒在床边端详,无止尽地端详,仿佛在欣赏一幅世界名画,时而凑近去看,时而离开远一点。最后我发觉距离40厘米最好,可以获得一种最佳的效果:既能看清她面目的笑意,又能听到她柔和的鼻息,还能闻到她身上的馨香,掺杂一点温软的葡萄酒味。天哪,这种视觉、听觉、嗅觉融合成一团难以言说的氛围,朦胧而氤氲,雾霭一般,完全把我迷住了。在这视觉、听觉、嗅觉之外,我还想体验一种触觉,就忍不住伸手去捋一捋她的秀发,终于,我发现当她的秀发半遮着她的脸时,特别获致一种独特的美,尤其是她的鼻息吹动那发尖轻轻飘动时,简直是美艳绝伦。我甚至还想获得一种味觉的感受,但又不想惊醒她,就轻轻握住她的一只手,亲吻起来…… 就在我吻得忘情的时候,她忽然醒过来了,开始还迷迷糊糊,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呢。这时在我看来,她就像一个梦,一个美丽的梦,却又触手可及。 “这是哪里?”她睁个大眼睛问我,好像不认识我似的。 “不认识我吗?”我笑着。 她睁大眼睛瞪了我好一会儿,忽然清醒过来了。一清醒过来,梦的影像也就消散了。 “几点了?”她问。 “三点。你从十二点过睡到现在。” “真的?”她似乎在回想这三个小时是怎么过来的。“你刚才在做什么呢?” “刚才?”我想了一想,说:“我刚看了一部电影,特好看。” “在蓝猫电脑上看吗?什么电影?” “就在这里看的,名字叫《梦儿沉睡图》,一直看了两个小时。” 她笑了起来,捏了一下我的鼻子,这大概是她第九千八百次捏我的鼻子。她用手理了理头发,好像记起了什么,又不太确定。 “刚才喝酒我是不是对你说了什么?”她问。 “说了一些……” “说什么?” “不多,就你吸海洛因,还有你那混账老公是黑社会的……” “天!我都说了吗?”她好像觉得自己做了不该做的事。 “说了。” “天!把你吓坏了吧?” “这点破事就能把我吓坏?”我笑道。 她不再说什么,下床去洗浴间洗脸,发现蓝猫已经回来了,进去跟她聊了一会。她们究竟聊什么我不知道,因为那房门虚掩着,她们说话声音也不大,我听不到。不过聊了没多久,梦儿就出来了,回到她这边。她从包里拿梳子梳头,在头顶上扎一条辫子盘着,原来她是这么扎的,我看得津津有味。 “我要回去了,”她一边梳头一边说。 我没说什么,一听她说要回去,我就觉得很怅惘,真的怅惘得要命。因为我不能跟她一起去,我马上就不能见到她了。天哪,我简直受不了这一点,看不到她我简直不想活! “我要回去了,”她又说了一遍,转头看了我一下,好像在强调这句话的严重性。 “那我也回去……”我嗫嚅着。 我们沉默了差不多五分钟,直到她把头发弄好为止,她在头顶上照例绾了一个髻。 “你女朋友怀孕了?”她问,语气很平静,没有任何感情色彩。 “……”我嘴唇动了一下,没有回答。 她没再说什么,在收拾她的包,把那本托尔斯泰小说集塞进包里。那根长笛还撂在床头柜上,她拿在手上,踌躇了一忽儿。 “再吹一遍给你听吧!”她说,口气有一种特别的意味,这意味可真是要了我的命。 她吹了一曲,依然是《夏天里的最后一朵玫瑰》。我不知道她吹这曲子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可我感觉她有意这样做。她的表情很肃穆,甚至称得上忧伤,可又是一种冷静的忧伤,一种不动声色的忧伤。我要她另吹一首,她接着吹了一曲《叶塞尼亚》。然后不吹了,把笛子依旧挂在墙上老地方,转身向我。 “走吧,”她说,表情木然,“你不是也要回去吗?”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是这样一副表情,怎么睡了一觉醒来就变成这样了?难道在梦中透悟了什么? “梦儿,”我一把揽住她腰,“难道我们就这样无可无不可地继续下去吗?你不想改变这一切吗?” “怎么改变?”她问我,语气和眼神都有一种冷漠,这简直要了我的命。 “梦儿,我爱你爱得要疯了!” “你女朋友要知道你这样,肯定伤心死了!” “我会跟她结束的……” “走吧,不说这些了,”她动身走了。 我到房门口跟蓝猫打了个招呼,她爱理不理的,鼻子哼了一声。我不多理会,跟梦儿一起去地铁站。路上我们一句话不说,也没牵手什么的。我心情惆怅得不行,你简直想象不出我惆怅到什么地步。梦儿刚才那个冷漠的表情差点要了我的命,真的,我觉得世界末日就要到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现出那样一个冷漠的表情,我越玩味就越痛苦,那表情好像在暗示:“不能改变什么,这一切都是注定的……”是的,我觉得那表情大概就是这混账意思。一路上她没正眼看我,显然在回避我的目光。到地铁站,她转过身去,从包里取出什么东西吞进了嘴里,好像是药片什么的,我没看清楚。 地铁进站了。她突然转身向我。 “好好对待你拥有的一切吧!”她说,“我不值得你留恋……谢谢你……”我看到她眼泪快涌出来了。 “谢谢我?”我几乎叫了起来,“为什么要谢谢我?……” 我来不及多说话,她已经挤上了地铁,到里面朝我挥了挥手。我看到她在向我笑,但是眼里噙着泪水。地铁很快就走了,她那个哭着的笑脸一晃而过。 我突然悔恨刚才没跟她一起挤上地铁,不顾一切跟她去。我是赶另一个方向的地铁,不到两分钟列车也进站了。我不知是去是留,完全像个木偶人,本能地踏上了地铁。一路昏昏沉沉,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做什么,不知道我和梦儿的认识到底是不是个错误。我想起她酒后说的那些话,诸如安全套也不能保证绝对安全之类,突然感到一阵后怕。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疯了,很可能如她所说,我也染上了HIV?可是这种对HIV的恐惧感也无法抹煞我此时的怅恨和心灰意懒,我突然觉得生活没意思到了极点。 回到宿舍,没想到金以恕这厮在里面。 “老兄,”他一见到我就说,“你终于来了!”就好像他等了我一万年似的。 “有何贵干?”我懒洋洋问。 “我拿医药费清单来给你看,”他说,口气倒不算太难听。“那天你把我的狗踢脱臼了,脱臼的部位是后边右腿,到医院总共花了748块。这是医药费清单,你自己看,”他从桌上把一大沓票据递给我。 我没有接过来,而是懒洋洋坐在椅子上,面朝他。 “我相信你说的完全属实。”我说得真他妈平静,“我再说一遍:我一分钱不出。” “你这人怎么这样呢?”我的平静让他莫名其妙,“是你把我的狗踢伤,你承担医药费,这是他妈天经地义的事。” “天经地义?”我干笑了起来,“我懒得跟你讨论什么狗屁天经地义,我现在没心情。我再说一遍,也是最后一遍:我一分钱不出!”我取出一支烟,点燃。现在他倒没要我去阳台抽烟了。 “你别横蛮不讲理好不好?”他气愤起来了,但尽量使自己的气愤保持在一个限度内,“你最近可能没什么钱,我也不急着催你讨。要不这样,你写一个欠条,保证在毕业之前给我,怎样?” “欠条?”我猛抽一口烟,禁不住咳嗽了一下,“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我凭什么给你写欠条?” “屌!”他叫了一声,“你别想赖掉!我人证物证都有!我现在心平气和跟你处理这件事,你不要蛮不讲理!咱们都是大学生——” “见鬼去吧大学生!”我吼道。 “这医药费你到底出不出?”他问,显然在控制着怒火。 “我刚才已经说最后一遍了,不会再说。” “屌!”他叫道,显然很他妈无可奈何,“告诉你:我人证物证都有,你想赖掉是不可能的!” “人证物证?”我又干笑了一声,“老弟,你不用那么劳神,根本不用什么人证物证,我承认我踢伤了你那混账哈巴狗。要连这点都不承认,那现在跟你说话的这个人就不是孟荦荦!” “这就对了嘛!”他顿时很高兴,又怕这高兴是空的,于是说得很谨慎:“那你支付医药费,这还用多说吗?年轻人办事就应该这样!” “慢点!我只说我踢伤了你的狗,没说要出什么混账医药费。” “屌!这就怪了!”他叫道,“你都承认了,凭什么不出?” “我凭什么出?”我他妈突然很愤怒,可是这愤怒缺乏足够的爆发力。我说:“我踢你那狗对它造成肉体伤害不假,可你他妈用一条混账哈巴狗来侮辱我,我精神受到了巨大伤害你知道不知道?我没要你补偿我精神损失费就罢了,你倒还来问我要医药费!我劝你别再逼我,要不然我认得你,这个认不得你!”我向他挥了挥拳头。 “想打架?”他说,“我不跟你打架!打架不是——” “我也不想打一个根本不是我对手的人,除非被逼得太甚!” “我有逼你吗?我从头到尾都是以文明的方式跟你——” “见鬼去吧文明!”我嚷道,“你不配说文明!你要还懂一点文明,你就不会来问我要钱。我警告你:如果你真的以文明的方式对待我,我会回报你十倍的文明;如果你以野蛮的方式对待我,我会回报你一万倍的野蛮!一万倍!”我狠狠地强调了一下。事实上这句话早就在我脑子里盘旋了,这时候才得以说出来。 “好!好得很!”他说,“既然你敬酒不吃吃罚酒,那就……反正毕业前我有办法来对付这件事!我就不信!”他狠狠吼了一句,然后又说:“我还是提醒你一下:你现在是在广州,不是在你们贵州。” “哈哈哈哈!”我禁不住干笑了四声,仅仅四声。“在广州又怎么了?难不成你还把我孟荦荦吃了?” 他没有立刻回答我,转过身去,仿佛想通过沉默来积蓄力量。 我敢赌一百万,贾力勍那厮一直在走廊外面听我们争吵,缩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他打探别人私事的好奇心实在太大,而他的胆子又太他妈小,所以他既不能不听我们,又不敢光明正大地听。 金以恕没再说什么,把那堆医药票据裹进包里,甩手出去了。虽然很有些气呼呼,但终究是灰溜溜。看他这样灰溜溜出去,我还真他妈有点同情他,真的,同情他专程而来却白跑了一趟。但是这同情很快就被之前那种情绪冲淡了,甚至淹没了。 我立马又一门心思转到了梦儿身上,惆怅得要命——事实上刚才我就一直处在这种惆怅中跟金以恕说话,我是那么惆怅,以至于都难以发怒。现在宿舍就剩下我一个人,我即刻又不受干扰地陷入了那种惆怅,就如同只身陷入茫茫浓雾中。我想知道梦儿是不是回到她那里了,情急中拨她电话,又是关机。联想到她刚才那个冷漠的表情,我隐隐然感到一扇门向我关上了,不知道这是吉是凶,是福是祸。反正我郁闷得不行,郁闷得要死,郁闷到如此程度,以至于我突然希望金以恕这厮又回来,我想跟他再吼上他妈一阵,真的。 14.-第十一章 35 一连六天我都没有梦儿的任何音讯。她手机一直关机,网上也没有任何动静,整个人就像从人间蒸发了。那六天我是怎么捱过来的,我都难以回想了。既然我无法描绘那六天我郁闷到什么程度,那就不去描绘了,留给你去想象吧。反正我就一句话不说,也没人可以说话,隔壁的贾力勍我不想理睬。如果你能在我脸上明显看出有一种忧郁的神采,那一半以上就是这六天的功劳。 第六天的晚上,我记得那天是农历正月初九,蓝猫给我发了一条信息,说她和梦儿正在一家酒吧,要我过去一起玩。我不想说出那家混账酒吧的名字,我可不想给这类鸟地方做广告,不管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反正酒吧之为酒吧,就是那种千篇一律的玩乐场所,到那里去的人不是一些纵欲之徒就是一些无聊之辈,要不就全他妈是一些想麻痹自己的鸟人。如果说这家酒吧还有什么奇特的话,那就是到里面去的人几乎每个都是变态佬。要不是蓝猫说梦儿在那里,杀我头我也不去这种鸟地方。 我到那家酒吧刚一进门就撞到了一个变态佬。这鸟人一身酒气熏得我几乎在一秒钟内醉掉,真的,与其说我撞到了一个人,还不如说我撞到了一桶酒。这厮真他妈太有意思了,饧着两个醉眼,一见我就喊我是表弟,还使劲在我肩膀上来了一拳,亲热得要命,就好像我真是他十年八年没见面的表弟一样。我说他搞错了,你猜他怎么说?他居然大笑起来,吼天吼地:“果然不出我所料!我就知道你这么说!”他接着演说了一大通,说什么上次多亏我慷慨解囊,救了他燃眉之急,今天他要好好请我喝他妈一顿,说着就扒着我肩膀,一摇一晃撞进去。我真他妈是哭笑不得,只好跟他瞎撞进去,反正我也要进去找人。这鸟人走路简直就像醉汉开车,一路横冲直撞,几乎撞到了八十个鸟人,才找到他的位子。我倒奇怪他撞到那么多人,为什么偏偏我才是他表弟。那位子上坐着另一个鸟人,抬眼见了我,知道他同伙搞错了,过来帮我解了围。 这时候快十一点了。舞池里一群五颜六色的鸟人在瞎起哄,也就是说在跳舞,把身子扭成奇形怪状,好像这就是他妈天底下最过瘾的事。灯光闪烁,时明时暗,不少人还戴着面具,看来就像他妈一群群活鬼。那怪腔怪调的音乐配上这些面具,还有那诡谲的灯光忽闪,给人的感觉就是来到了地狱,甚至比我想象中的地狱更地狱。天哪,我真搞不懂这些人为什么要来这种鸟地方,还没到死期却提前下地狱来了。那音乐实在太难听了,阴阳怪气且不说,那节奏也快得让我心脏受不住,我感觉自己随时都可能爆炸。完全可以说,我就像一条傻里傻气的鱼掉到了一群虾子里,真他妈格格不入。我一刻也不想呆在这里,只想尽快找到梦儿,立马就走。我环顾四周,乱逛了一圈,把那些鸟人的脸一个一个看过去,没看到任何梦儿的影子,也没看到蓝猫。我只好到门外打电话,外面安静一点。 我等了三分钟,一个女的戴着面具出来接我了。这女的身段不高,单从身高我就知道她既不是梦儿,也不是蓝猫。我问她梦儿和蓝猫在哪,她见了我也没脱下那混账面具,说梦儿在舞池那里跳舞,戴一个熊猫面具,要我自己去找。我问她是谁,她笑而不答,从声音来看,可能二十多岁,不过也可能有八十岁,谁知道呢。她领我到她位子上,跟我碰了一杯酒,然后要我自己去找梦儿,她指了指那混账舞池。 我来到舞池,被那群鸟人推来撞去,瞎闯半天终于找到了那张混账熊猫脸。我真不想一张美丽的脸蛋被这混账熊猫罩住,冲过去想把那面具扯掉,她早防到我这一手,偏头躲开了。光线不断闪烁,我分不清这到底是不是梦儿,声音又特别吵,我只好凑近她耳朵死喊:“梦儿?你是不是梦儿?”她没回答,一把揽住我,拉着我一起乱跳起来。我从没跳过舞,实在不知道怎么跳,就跟她胡蹦乱跳,东一脚西一脚乱踩,我觉得我的动作僵硬如同螳螂。反正我看这里跳的人几乎都是胡蹦乱跳,只不过他们跳得投入火热,而我纯粹是逢场作戏。天哪,这种鬼地方,梦儿居然到这里来,简直不可思议!灯光闪烁中,我感觉这姑娘的身段不怎么像梦儿,尤其是那屁股的扭动更让我怀疑。 “你到底是不是梦儿?你到底是不是梦儿?”我一连吼了两句。 “你的梦儿无处不在!”她总算叫了一声。 “你不是梦儿!”我听出来了,“你是不是蓝猫?” “是又怎样,不是又怎样!”她叫道。 我趁她不注意,把那混账面具一把扯脱了,果然是蓝猫。我感到自己被戏弄了,同时因为不是梦儿所带来的巨大失望也让我猛地甩开她,走回座位那边去。刚才那女的还戴着那混账面具,坐在那里东瞧西看,好像这一切真他妈好看得要命。 “梦儿到底在哪?”我朝她吼道,我他妈真是很来气。 “你不是见到了吗?”她在面具里笑着,怪声怪气。 “真他妈混蛋!”我捶了一下桌子,因为这时候她还在笑。“梦儿是不是没来,不在这里?” “我不知道,我只是按要求做。”她说,知道我火了。 “蓝猫要你这样做?” 她没说什么,只是摇了摇那混账脑袋。这时蓝猫过来了,自然不好再戴那个混账面具。我一看到她更来气了,起身走出酒吧,她跟在后面追了出来。 “梦儿给你写了一封信,”蓝猫说,两眼望着我,好像在哀求我不要生气。 “信?在哪?” “我没带在身上,放在我那里。” “你骗我来就是为了这个?” “你不想看就算了!”她很委屈的样子,“反正我尽到我的责任了。” “梦儿现在到底在哪?”我几乎是哀求她,尽量不发怒。 “香港。” “老天!她怎么跑香港去了?” “这我不知道!”她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还带一点讽刺意味。“我只知道她老公在香港。你要不要看她的信?” “你为什么不把信带来?那信有一百斤重吗?” “我凭什么要随时随地带一封信?”她反问道,脸上又是那种不屑的表情,我真想过去揪她一下。 “好吧,我跟你去你那里,”我软了下来。 她也不管刚才那女的,挥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36 我和她在车上不说话,也不看对方,而是眼望前方,各怀心事。梦儿去了香港,却不跟我说一声,而是写一封信,这道理何在?她这些天究竟发生了什么?目前究竟怎么样?就成天跟她那混账老公在一起?这些问题萦绕着我。但我此时不想问蓝猫,对那封信的好奇心支使我不去问她,我相信梦儿会在信中说明的。我突然又想,蓝猫这妞为什么要骗我过来,而不直接说梦儿有信给我,难道仅仅是想逗弄我一下?这样想时,我禁不住斜瞟了她一眼,她恰好也瞟了我一眼,我两个就像一只多疑的猫看着另一只多疑的猫,依然不说话。 回到蓝猫那里,我看见梦儿那间房门关了,想开门进去看,已经锁了。我问蓝猫为什么要把门锁了,她说里面什么也没有了。我要她开门,她就开了,里面果然什么都没了,只有一铺空床,墙上那根长笛也不见了。一种不详的预感宛如一阵飙风,几乎快把我击倒。蓝猫在一旁毫无表情看着我——可是只要你愿意解析,这所谓毫无表情其实包含了万千种感情。 “到外面来吧,我去拿信给你。”她说,走出厅里去了。 我呆在房里好一阵子,那一曲《夏天里的最后一朵玫瑰》又在耳边响起来,反反复复,凄凄切切,我仿佛看到梦儿就坐在这床沿上吹长笛。我和她离开这里之前她特意又给我吹了一遍,难道是有意为之?难道我和她的爱情真的成了最后一朵玫瑰?我就这样发着呆,不知过了多久。 “你发傻了?”蓝猫走到门口,手里捏着一张纸条。 我跟她来到厅里,桌上摆好了红酒,倒了两杯,还有一盘生番茄。这妞刚为我准备的,她倒是很了解我的嗜好。 “信在哪?”我问。 她把那张对折的纸条递给我。天哪,我原以为有一百斤重的那封信原来不过是一张便条而已!从来没有此刻我内心这样矛盾的时候了:我既急不可待想看那封信,又突然害怕看它,生怕看到我不想看到的。蓝猫一直在一边盯着我,这妞今天可真有点怪。我忍不住还是把那张纸条展开,上面写: “我思前想后,还是决定离开你。很对不起!我不想你越陷越深,你现在悬崖勒马还来得及!我是个堕落的女人!你有你的女朋友,你应该好好待她……悬崖勒马吧!多想想,多想想你的家人,想想你的妈妈,她对你寄予厚望,还有你死去的父亲……我也是个快死的人了……我不知道再说什么,别了,可人儿!这个世界留给我的只是一段未圆的梦……” 一封充满省略号的信,连署名和时间都没有。我看了一遍,瘫坐在沙发上,又反复看了几遍,傻愣很久,好像过了一万年。蓝猫像看电影似的一直看着我。 “你没疯吧?”她说,端起酒杯朝我举了举,“不要自杀哦?想开点!” 我稍微缓过神来,又把那封信(如果称得上信的话)察看了一遍,发现那笔迹有些凌乱,我不知道梦儿为什么要写这样一封信,又是在什么情况下写的这封信。 “蓝猫,”我忍不住,掏心掏肺向她说,“把你知道的一切都告诉我吧?梦儿到底怎样了?她为什么写这样一封信?” “她去香港跟她老公了。”蓝猫半天才说了这么一句。 “你多说一些呀!”我哀求她,“她到底怎么了?” 蓝猫把那大半杯酒喝了一大口,痴痴望着我大概五十年,好像在琢磨该不该把事实告诉我。我不催她,怕打乱她的思路。我拿两个生番茄丢到嘴里,开始喝酒。 “跟我说吧,我很想知道。这你都不理解吗?” “她丈夫知道你们之间的事了,”蓝猫想了半天又说了这么一句。 “这样?”我沉思起来。“他到底对梦儿怎样了?” “梦儿跟他去香港了,住的房子也退了。反正以后梦儿不能再来广州了。” “天哪!” “我先洗澡去咯。”就在我喊天的时候蓝猫站了起来,好像不想听我的感慨。“你看开点啊,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见鬼去吧!”我嚷道,“那混蛋怎么知道我和梦儿的事?” “他在电脑上看到了你和梦儿的聊天记录。” “老天!梦儿怎么就听从他呢?她就那么听话?”我心中涌起了一股无名之火。 “她是病人!”蓝猫在房门口那里停了下来,“身患绝症,你说她还能怎样?你知不知道,她那几天突然发病,住院了,她就是在医院给你写这封信的,当时她哭得都……反正那封信她写了好几遍,写了又撕,笔都快提不动了……” “天哪!”我哀叹起来,“她到底怎样了?病得很厉害吗?” “当然,很危险!随时都可能……所以……” 她不说了。进房去抱了衣服出来,转进卫生间去了。我一个人呆在厅里,死命喝了几大杯酒,发泄一下心中无名的怒火。此刻我满腔都是爆发的欲望,破坏的欲望,却找不到一个出口,只好通过喝酒和吃番茄来发泄。蓝猫从卫生间出来时,那瓶红酒被我喝干了,那盘番茄也扫荡一空。 “喔!你今天还没吃饭啊?”蓝猫笑着,这妞穿了一件半透明的浴衣,身体轮廓依稀可见,美色有无中,真他妈要命。她洗澡后脸蛋红扑扑的,有一种娇柔之气。 “我要化悲痛为食量,”我苦笑着说。 “要不要我再做个菜?”她说,“喜欢吃辣椒吗?我做个虎皮青椒给你尝尝?” “好啊。”我想起梦儿说过她厨艺很棒,“我也想领略一下你的厨艺,梦儿说你在这方面很有两手?” 她又拿一瓶红酒放到桌上,然后到厨房里忙活去了。我稍微觉得好受了些,不是说我不痛苦了,而是酒精把这种痛苦浸泡起来,不再那么沉重了。大概也就五六分钟的样子,蓝猫把一碟虎皮青椒端来了。她把一双筷子递给我。我一尝,真他妈好吃,可以说我的胃立刻被征服了。如果爱情是由胃来决定的话,那几乎可以说我有点迷上这妞了。 “你做菜真他妈棒!多谢你的盛情款待啊!”我少不得夸她,感激她。我也相信一个厨师从来不嫌别人的夸奖多余,就像你从来不嫌自己的胃多余一样。 “梦儿要我好好安慰你,我当然在所不辞。”她说,显然得意极了,厨师被夸时都是这样。 我两个碰了一杯酒。她不怎么吃菜,只是看我吃。我敢打赌,厨师看到别人津津有味品尝自己的手艺,那就是最大的满足。我又想起梦儿的一些话,比如她夸奖蓝猫的厨艺,还有蓝猫对一个男生很痴情之类的。 “梦儿说你对一个男的很痴情?” “她这么说?” “对。她说你算得上一个情种。” 她不屑地笑了笑,没有回答我。不知为什么,我这时候突然有点想跟她调调情,就仅仅调调情。要说下酒菜里的上上品,那还不是番茄,也不是虎皮青椒,而是调情。我觉得这时候不调情,简直有违上帝的美意。 “蓝猫,”我说,“在我的胃口被彻底征服之前,你还是告诉我梦儿的事吧?她到底怎样了?” “刚才我不是说了嘛!”她有点不耐烦了。 “我怎么才能联系到她啊?” “没法联系啦!”她断然说,“梦儿的手机和QQ全被她那坏老公没收了,她现在没有任何联系方式。” “至少她还在这个地球上吧。假如我去找她呢?”沉吟一会儿后我问。 “你不要命了就去找她。” “什么意思?” “难道你不知道她老公是黑社会的?他要是碰到你,随便就把你干掉了,他都不用亲自动手。” “哼!”我不屑地哼了一声,“他有那么厉害吗?” “信不信由你,我是好言劝你。” “她那老公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你见过吗?长相、性格如何?” “长得挺有型,比你帅气!”她毫不客气说,“只不过老了,差不多五十岁了。” “老天!”我真他妈嫉妒得要死,“这混蛋!老牛吃嫩草!” “人家有势力,又有这个,”她拇指和食指搓了搓,做个钞票的混账手势。“有钱有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老也好,想吃嫩草就吃嫩草。你不服?不服你也去吃呀,没人阻止你去吃呀,只要你吃得起!” “见鬼去吧!”我嚷道,“蓝猫,老实跟我说,你觉得梦儿还爱她那混账老公吗?” “这只有问梦儿才晓得。” “她说不爱了,”我希望蓝猫也确认这一点。 “她说不爱就不爱了呗!”她几乎是笑着说。 37 蓝猫的回答令我失望。我感觉我无法从她那里得到一个确切的信息,比如梦儿到底还爱不爱她那混账老公?又比如梦儿是否还爱我,或者至少还牵挂我?难道我和梦儿就真的永远无法再见面了吗?面对这些问题,蓝猫的回答与其说是回答,还不如说是闪避,简直就是在跟我捉迷藏。既然这样,我干脆不问了。 “你那女朋友,潮州人氏?”蓝猫问,一种很混账的不屑口气。 “这很重要吗?” “自己有女朋友,还到处拈花惹草,你们男人怎么都这德性?”她与其说是在谴责男人,还不如说是挑逗我。 “我承认我拈花惹草,但决不是‘到处’拈花惹草。” “那有什么不同?还不都是花心?”她耸了一下鼻子,很是不屑。 “我遇到我真正喜欢的人后就不花心了,”我是说我遇到梦儿后就不花心了。 “我不信!”她依然不屑,“花心的男人永远花心,就像狗改不了吃屎,没一个好东西!” “如果你愿意把自己当做屎,那我做一回狗也无妨。” 这妞两个眼睛瞪得老大,咬牙切齿做了个颇可爱的愤怒表情,我还真想过去揪一下她的脸。我突然在想,女人口头上谴责男人的花心,可潜意识里又喜欢花心的男人。如果女人都像她们所谴责的那样讨厌花心的男人,那男人的花心也就势必失去响应。可为什么花心的男人还是层出不穷呢?这恰恰说明女人无法抗拒花心,说明女人对花心这门艺术是既恨又爱,无所措手足。 “有几个男人跪倒在你的牛仔裤下了?”我也想逗逗她。 “你说有几个?”她开始弄出些媚态来。 “八十个?五十个?……” “见鬼去吧你!”她向我扬了一下手。我倒蛮喜欢她说这句话,因为我也喜欢说嘛。 “我蛮想和你一起去见鬼呢!” “说来你们男人还真的就像一条狗:没找到对象时像猎狗,找到了对象像哈巴狗,追到了之后就成了狼狗,原形毕露。” “其实没有什么原形毕露这回事!男人的原形一直露着,只不过你们女人一直是近视眼,看不清罢了。就算你说的是对的,那导致男人像一条狗的又是什么呢?还不是你们女人?你们嘴上骂男人,其实心里就巴不得男人像一条狼狗,越凶越好。” “这我承认。我和梦儿经常讨论这个问题。对付你们男人其实很容易!”她突然笑了起来,“尼采不是有一句话么:去女人那里吗?别忘了带上你的鞭子!为了挑战这句话,我和梦儿也总结出一句(不过发明权要属于梦儿):去男人那里吗?别忘了带上你的妩媚!只要女人带上妩媚,男人的鞭子没有不丢掉的!”说完她哈哈大笑起来,笑得浑身扭动,老天,她那隐约可见的身段真像他妈一条蛇。 “我承认你说出了一个真理。不过你要我丢掉鞭子可不那么容易。” “哕!”她又开始吐舌头了,“你的鞭子在哪里呢?我怎么没看到?” “你看我这副气质,”我还真他妈得意了起来,“这气质就是最有力的鞭子!请原谅我不幸长得这么有气质,这种气质给我带来的麻烦已经够多了……” “哈哈哈……”这妞在一边笑得不成样子,“荒谬!荒诞!荒唐!我还是第一次碰到像你这么自恋的傻瓜蛋!” “大错!”我叫道,我把那碟虎皮青椒吃光了,拿杯子坐到沙发上。“我一点也不自恋!我总试图以最客观的视角来审视我自己,甚至我还常常贬低我自己,从最坏的角度想我自己。也正因为这样,我总觉得……”我想起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梦儿到底真正爱我吗?我是说,她也像我爱她那么爱我吗? “你觉得什么?” “不说了。” 沉默了下来。我突然在想一个问题: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关系总是微妙,几乎称得上玄之又玄,双方老在相互指责,其实任何一方指责另一方都是不对的,因为男女在互相指责时,恰恰忘掉了一个更根本东西,这个东西不单独属于某一方,却像一个精灵一样无时无刻不笼罩着男人和女人双方,以至于没有这东西男女就不成其为男女。如果一定要给这个东西起个名字,那就是:性。没错,性就是男女之间的形而上学宿命,人只能顺其自然,不能问为什么。要问为什么会有性这种东西,性到底是怎么回事,就同问为什么女人是蹲着撒尿而男人是站着撒一样,只有上帝才能解释。 正是由于这个无处不在的性,我突然感到一种不安,这不安中又掺杂一种快意。我喝了不少酒,早有些飘飘然了。我突然想回去,想在孤独中好好整顿一下自己。我有一种预感,要是我不走的话可能会发生点什么,我仿佛听到了一种窃窃私语,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了。 “谢谢你的款待,蓝猫,我要回去了。”我说,只是没有马上起身。 “天!现在几点了?你还有车回去?” 我们不约而同看了一下时间,是凌晨两点过,公车和地铁是没有了。 “走路回去也未尝不可。”我说,我倒突然想在这深更半夜走他妈几十里路。 “走路?从这里走到你们学校……哈哈,梦儿说得没错,你基本上是个疯子。” “我承认……”不知为什么,我突然哀伤至极。 “你不想在这睡?不想睡梦儿那铺床?怕重温旧梦?怕伤心?”她一连串问。 “我才不怕伤心!越伤心越好!” 我瞥了她一眼,她也正一往情深瞥着我,那一往情深中总还有那么点不屑。没错,那个精灵在我们之间游动得越来越欢畅了。我又瞥了她一眼,突然感到她眼神中有一种很新鲜的东西,不知何故,这种东西忽然刺激了我,使我说话不顾一切起来。 “蓝猫,你刚才说,人有钱有势就可以想干什么干什么,看来你不反对包二奶?” “我反对也没用啊!这是事实!” “那你为什么不去找一个男人包养自己算了?” “你……” 她好像被什么蜇了一下,猛冲过来捶我,跟我厮打了起来。好像我们等待这一场厮打已经很久了,双方都很投入,不是为了战胜对方,只是为了发泄一种积郁。而这一切,说到底都是那个精灵的花招,我们不过是此精灵的玩物罢了。 我两个就在沙发上翻来扭去,最后我把她压在了身下。她身上不知喷了什么混账香水,熏得我浑身酥软,又他妈斗志昂扬。她一直在捶我,撕扯我,我好容易把那两只小手按住了。她被我压在下面,动弹不得,嘴里骂我是坏蛋。 “还跳不跳?”我说,“再跳我就用鞭子抽你!” “抽啊!你抽啊!”她尖叫着。 于是我就用鞭子——我的气质——来抽她;她呢,就用万般的妩媚来还击。我两个就在沙发上,我在上她在下,一个瞪着一个。战斗在我们眼神之间打得热闹,闪出万道金光。她那脸蛋真他妈红啊,红得简直就像——像什么呢?我还真不好形容,就说像红玫瑰吧,在找到比红玫瑰更妙的颜色之前,我不想去描绘了。反正,那种妩媚就像蛇一样在她脸上游动。突然,我实在按捺不住,正如她所说,丢掉了鞭子,俯下去吻她。就这样,这场战斗以妩媚战胜鞭子宣告结束。 可真要说起来,这战斗其实没有胜利者,因为她一瞬间也完全失控了,和我狂吻起来。我两个都成了那个精灵的俘虏,只有那个精灵才是唯一的胜利者,而如果它是唯一的,那也就无所谓胜利了,因为没有战斗对象又何来胜败呢?在那个精灵的支使下,我两个接吻之热烈简直就像汽油着了火,那虎皮青椒的余味成了我们唇舌之间的润滑剂。我在两秒钟内把她那已经滑脱一半的浴衣全扯掉,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脱掉自己的裤子,在她还没反应过来时就冲入了她的体内…… 我们正在热火朝天,我那手机恰到好处响了起来。我用的铃声是《水边的阿狄丽娜》,响了很久,直到自动停了。我不知道是谁打来的,也不想去管,反正不可能是梦儿。不一会儿又响起来了,也一直响到自动停下。不到两分钟,又第三次响了起来,看来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了。这次可实在有些受不住,即便是世界名曲,一而再再而三地听来也烦躁。蓝猫摸到了我手机,瞟一眼来电显示。 “叶迩牵,你女朋友?” “是她。关机吧。” “不关!”她按了接听,叫道:“我们正在做爱,拜托不要打扰!”就把电话挂了。 15.-第十二章 38 你可能注意到了,我在叙述中并不回避性描写,这一点我请你不要介意。理由无它,正如前面所说,性乃是我们的宿命,没有这玩意,我们就无从来到这世间。完全可以说,性乃是天地之间最大的事实,就看你以什么方式来接受这个事实。有的人回避,有的人伪装,有的人美化,有的人丑化,而我的态度是——直面。我只是把事实原原本本传达出来,不加任何虚饰或美化、丑化。我写这些事,不是为了写而写,而是因为情节的需要——这些事情直接推动了我后来情绪的发展,不把它们写出来,我就没法完整交代后面的事情。当然,写这些事我只是点到为止,我以为没有必要一丝不漏把所有细节展览出来,那不但显得累赘,也显得幼稚。对于性这门禀受于自然的艺术,我相信每个人都能无师自通,无需过多渲染和点拨。如果你觉得这种蜻蜓点水式的描写不能满足你的渴望,或者不如直接说,不能满足你的性欲,那我建议你最好不要看书,直接去找妓女实为上策。不过,我还是提醒一句:去女人那里吗?别忘了带上你的钱包。 当时我和蓝猫在沙发上大战了三百回合,战果繁硕,最重要的战果之一就是那沙发被我们弄得四分五裂,脱成了好几节。完事后我们好容易把沙发重新拼拢了。接着把阵地转移到她床上,又大战了五百回合,也许是六百回合,反正那一夜我和她究竟交火多少次,斗上多少回合,我都记不清了。那满床的动物被我们乱踢乱甩,丢得一片狼藉。一条狗被我一脚踢飞,不偏不倚刚好勾到墙壁一个钉子上,倒挂在那里。一只兔子不知道是被我还是被她踢飞,碰到墙上,反弹掉到了窗台上。 天亮醒来我们又交火一次,这次起床之前的热身运动,其激烈程度不亚于昨晚所有战斗的总和。蓝猫这妞平常对我总是采取那种不屑的混账态度,可是一交火后却一改常态,变得柔情缱绻。她那万千柔情就像一锅糖稀把我包裹得欲罢不能,脱身不得。 直到起床穿衣服时,我突然想起叶迩牵,因为这衣服正是她的钱买的。我几乎在一瞬间清醒过来,各种问题接踵而至,弄得我百感交集,而所有这些感情中最猛烈的一种,就是对叶迩牵的愧疚之情。我忍不住打她电话,其实我根本不知道该跟她怎么说,就是忍不住要打她电话,哪怕就说一声对不起也好。可是她不接,这妞肯定气傻了。我只好发短信向她道歉,说昨晚的事是酒后糊涂,我甚至还安慰她说,不经过伤痛就不懂得爱情,只有伤痛才能治疗一个人的幼稚,变得成熟起来。最后,我要她珍惜这来之不易的伤痛,衷心感谢命运的馈赠。其实我知道这种黑色幽默对她没有用,但还是忍不住这样在短信中说了。她没有立即回我,大概过了八分钟,才回了一条:“你这白痴!我算看透你了!等开学到广州把我肚子里的孩子处理掉,我们就彻底结束!” “好!好!好!”我自言自语起来,“总算到这一天了!” “你跟你女朋友说了?”蓝猫一丝不挂蜷缩在床上,搂着一个混账熊猫。 “都是你做的好事!”我说,“不过我不怪你——我还要感谢你,帮我结束了一段早该结束的混账感情。” “结束了?” 这妞说着就怪笑起来,天哪,她笑得实在太他妈怪诞了,直笑到喘不过气。笑吧,笑吧,笑到见鬼去吧!她笑了大概八十年,然后跟我说了一件事。她说她昨晚对叶迩牵的做法并不是她的首创,完全是照搬过来的。事情是这样:她前天晚上打电话给她男朋友,结果是一个女的接电话,一连声对她吼:“我们正在做爱,拜托不要打扰!”当时她快气疯了,暗下决心一定要以牙还牙。昨晚做爱时看到叶迩牵来电话,她想都没想就把同样的做法照搬了过来。 “想来你女朋友太无辜了,我真有点于心不忍。”她说,“还是我来打电话劝劝她吧?” “我劝你别打。” “放心!”她信心十足,“我来劝她,肯定有用。看我的!” 她要我拨了号,然后她跟叶迩牵说。这回叶迩牵还真接了电话。我就在一边听。蓝猫说得真他妈好玩啊,她先是向叶迩牵抱歉——对不经叶迩牵允许就借用(蓝猫特别强调了这个词)她男朋友表示歉意;然后又自我介绍了一下——姓甚名谁、何方人氏、现居何处之类;接着就开始讲说人性的大道理,诸如:去女人那里吗?别忘带上你的鞭子!去男人那里吗?别忘了带上你的妩媚!重点对男人和女人的弱点,尤其是男人喜欢犯错误的天性(这种天性在酒鬼身上尤其明显),着实说了一大通。最后她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她显然觉得自己口才甚佳,反正一直是她在说,叶迩牵在听,我还真佩服叶迩牵能听她说完。最后,叶迩牵说了一句什么,弄得她愣在那里半天,呆若木鸡。 “她说什么了?”我问。 “呀呀呀呀呀!”这妞突然咆哮起来,又拿那些动物来出气,乱丢乱甩。“她不感谢我就罢了,居然还说我死不要脸,是神经病!他妈的我受不了啦!” “她要是感谢你那才他妈怪呢!” 这回轮到我来笑了,我一直笑得前仰后合,笑得全身的排骨抖动不已,身子都快撑不住了(你可以想象昨晚我体力消耗有多大),只好又滚到床上——因为我总不能滚到地上。蓝猫看我这样幸灾乐祸,又跟我厮打起来。其实,我发觉这妞有一种受虐狂倾向,你越是揪她、扯她、撕她、揉她、捏她、挼她、扭她、搓她、拧她、捶她……总之,你越是像手对待毛巾那样对待她、或是像拳头对待沙包那样对待她,她越喜欢。而在她全身所有部位中,她最渴望被虐待的就是乳房。 在这厮闹中,我那种愧疚感平伏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灰色的荒诞感,宛如黑幕一样四面笼罩过来,把我包围了,就像鸟被裹在鸟巢中一样。除了用行动来抵御这种灰色感觉外,我找不到更好的办法。既然这样,我就把刚穿上的衣服扯脱(我衣服还没全穿上),又一次跟蓝猫交火。要是有一个统计员在一旁做统计的话,这应该是我们第九次交火,总共第三千多回合了。 正在打得酣畅,蓝猫的手机响了,那铃声的音乐还真他妈温柔,简直温情脉脉。她掏来看了一眼,诡笑了一下,然后递给我,要我说一句话。我看是一个混账男人的名字,也不问是谁,就嚷道:“我们正在做爱,拜托不要打扰!”然后挂掉。 “好啦!这回他也尝到果子了!”蓝猫叫道,笑得像一团鬼火。 39 我对蓝猫用我来气她男朋友这一点,并不太在意,我甚至还渴望能享此殊荣。不过,冥冥中我总觉得事情并非如此简单。有一些细节我一直琢磨不透,尤其是蓝猫的一些表现,实在让人费解。 我们一直睡到快中午,蓝猫提前起来煮饭做菜,做了好几样菜。我赖在床上抽烟,想驱散那种灰色的感觉。听她在厨房里忙活,还真有一种家庭的温馨感。等到把菜全弄好摆到桌上,她才进来喊我起床吃饭。桌上是四菜一汤,很少见的品类,具体我就不详细介绍了,也许只有厨师和好吃鬼才对这些感兴趣。蓝猫向我介绍那汤除了营养价值之外还有什么功效,这种功效对弥补昨晚我的消耗可谓立竿见影。我知道这是她特意做的四菜一汤,可不是通常能看到的。我们照样喝红酒。她的菜做得实在好吃得要命,我无须屡次三番去夸奖她的厨艺,我只想说,不管这菜有多么好吃,多么美味,也无法驱散我心中那种灰色的感觉。那种灰色感来势如此汹涌,以至于我突然想丢下筷子走人。 “多吃点啊!”蓝猫说,“昨晚你吃得那么凶,今天做了这么多菜反倒不吃了?” “蓝猫,”我禁不住说了,“难道你不觉得我们这种做法很荒唐吗?” “荒唐?” “我是说,你不觉得愧对梦儿吗?你作为她的好朋友……要是她知道了……” “她知道也不会生气的。”她说,眼神里有一种诡秘。 “生气不生气是另一回事。难道你自己心中不觉得别扭吗?” “别扭?为什么别扭?”她那口气就好像长这么大还不知道别扭为何物。 “你为什么要跟我这样做?仅仅是为了气你那男朋友?” “你什么意思?”她脸色突然凝重了。 “我是说……我是说,你是不是……难道……”我还真有点说不出口。 “有话直说!”她说,脸色可真他妈严正。 “你是不是爱……反正就是你对我是不是有点……干脆说了吧:你是不是爱我?”我好半天终于说了。 “我爱你?”她叫道,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是啊!我爱你!我爱你得很!我爱你要命!我爱你要死!你们男人全这样!一个个都是自恋鬼,自恋得要死!没有一个不自恋的!” “你这妞……” 我一时不知说什么,也不知道她说的是真是假,反正语言对于她就是烟幕弹,你别想通过她嘴巴得到真理。如果她不爱我,作为一个女人,随便跟一个男人上床,大战三千多回合,这有点说不过去,仅仅是为了气她男朋友,不足以成为理由,倒足以成为一个笑料。 “好了,”我说,“先不谈什么爱不爱。我想向你表明:我真正爱的人是梦儿,只要她还活在这世上一天,我就不会放弃她。” 我发觉蓝猫脸色突然很难看;但她很快就换上了一副笑容,就像装上了一块幕布。 “当然,”我接着说,“某种程度上,我也爱你(你确实很可爱),但是我对你的爱和对梦儿的爱完全是两回事。我想向你表明这一点,要不然我觉得心里不踏实。” 我感觉她想说什么却又说不出来,沉默了很久,脸上一直在笑,只有傻瓜才会说那笑是发自内心的。她喝了几大口酒,一直那样似笑非笑。 “你背叛梦儿了!”她终于说。 “我不认为我背叛了她,”我说,“虽然我在身体上背叛了她,但我的心一直是属于她的。要说背叛,我倒觉得你背叛了她。” “我背叛了她?”她叫道,“我怎么背叛她了?” “友谊有一种很重要的品质就是忠诚,而在这一点上,我觉得你背叛了她。” “屁话!”她叫道,好像被人突然打了一针青霉素。“我和她是无所……她就是知道这些,她也会原谅我的。” “我相信她会原谅。” “屁话!”她又叫道,“凭什么说原谅?难道我真的做错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她呢,她同样也做过这种事!——唉,我不说了,反正你不懂。” “你不说我当然不懂,……我也不想逼你说。” “我就不说,就不说……”她好像在跟谁赌气。 我们沉默了。我心里很不好受,那种灰蒙蒙的感觉让我呼吸困难。我决定饭后就离开,从此不再接触女人,彻底戒色、戒淫,好好做事,也就是说好好研习思想,投入尼采的强力中去。我心知肚明,我银行里(也就是我口袋里)目前的总资产是23块人民币,今天回去休整一天,明天就去地铁站弹琴,回归现实。如果说我心中尚存一线希望,一线对女人的希望,那就是梦儿,我渴望再见到她,冥冥中我也相信会有这一天。 我和蓝猫接下去的谈话零零落落,有气无力,都是一些无关痛痒的话,其中对厨艺的探讨占了大半。想想吧,两个人一晚上交火九次,大战三千多回合,却在即将离别时探讨起厨艺来,这说来是不是多少有点滑稽? 我等她收拾好桌上的残局,抽了两根烟。快走时,我想说一句开心话挽回一下这了无生机的局面。 “蓝猫,我要回去了。”我说,“临走我想代表我口袋这23块人民币谢谢你这一顿丰盛的款待。” “呵呵。”她笑了两声,“说得那么弯来绕去的!你没钱了还会去老地方弹琴吗?” “要去的。” “一般什么时候去?” “都是周末去,下午或晚上。现在是假期倒无所谓,想去了就去。” “你现在只剩23块了,那明天你肯定得去咯?”她问。 “得去。” 她似乎还想说什么,嘴唇翕动了一下,终究没有说。我看她没说什么,就离开了。 40 我希望你不要介意我总是乐此不疲把我银行里的总资产向你透露。我可不是有意炫富,当然也不是炫穷,总之我不喜欢炫耀,不管炫耀什么。在我看来,只有那些对上帝极度无知的人才会喜欢炫耀,他们不知道,人类一炫耀,上帝就发笑。我向你透露我银行里的资产,只是想表明事实,让你明白我的基本状况,而一个人的基本状况与其钱包密切相关。即便我不想把我的状况与钱包挂钩,可是身处广州这种鸟地方,身处如今这个混账时代,再超脱的人也无法超脱出胃的需求,而要满足胃的需求就得落实到钱包,或者相当于钱包的东西。 我从蓝猫那里出来,挤上了一趟公车,投币花掉了两块。我选择坐公车而不坐地铁,主要不是为了省钱,而是想到公车速度慢,我想在车上耗一耗,沿途看看这混账城市,纾解一下心中的积郁。我银行里现在还剩21块人民币,它们是一张10元,两张5元,还有一枚1元硬币,几位相依为命蜷缩在我的口袋里,只有梦儿那张纸短情长的便条陪伴它们。我又把梦儿这封我视之如珍宝的短笺拿出来看了一遍,一边回想这次会见蓝猫的经过,总觉得疑窦丛生,有什么东西琢磨不透。想来想去,我还是决定快刀斩乱麻,当断不断,反受其乱。那个决心又袭上心头:从此戒色戒淫,不再接触女人! 这个决心持续了整整74秒钟,直到公车在一个站点停下,上来了一位女士,站到我身边。不是说这位女士如何漂亮,也不是说特别有气质,而是她有一种非常蛊惑人的性的吸引力,使我不由自主给她让了座。她向我笑了笑,表示谢意,也不客气,坐下了。我就站在她旁边,眼光忍不住时不时瞟她,老天,她穿了一件低胸,从我所站那个位置鸟瞰下去,两个乳房浑圆可见,最要命的是那条乳沟,波峰幽谷间那一种起伏,天哪,差点要了我的命!天知道昨晚我刚领略过女人的滋味,现在才几小时过去,我又禁不住这种性的召唤。这性的力量是如此强大,我都快招架不住。我恍惚意识到,一个女人再怎么有魅力,也无法排除另一个女人的魅力,就像一个国家再怎么强大,也不能抹杀另一个国家的主权一样。人注定是性的存在,性是一切快乐之源,也是一切烦恼之源。既然性乃是自然之禀受,天意之安排,我作为人又何必刻意去回避?刻意回避岂不是违背自然,逆天而行?也许我应该做到:君子爱色,取之有道?我一边偷偷欣赏那条乳沟,一边就胡思乱想这些混账问题。 下车后我到校园转悠了蛮久。我觉得很闷,不仅是心情闷,身体也很闷,感觉全身就像一个不通气的混账气囊一样,里面郁积了一囊的无名鸟气。在校园胡乱转了一圈,闷的感觉依然如故。到晚饭时间,胃口也不好,到校外那条混账街巷吃了一碗米粉,花掉了一张5元。口袋那几位患难之交又失去了一位伙伴,目前它们的力量加起来是16元,好歹能撑到明天。我相信在它们彻底散伙之前,会有新伙伴加入,只要明天我去地铁站弹琴。 我走回宿舍楼去,零星看到一些学生返校了。回到417,尹孜为已经回来了。这次破天荒没看到他在记单词,而是在电脑上弄简历。 “你假期一直在学校啊?”他跟我打招呼。 “一直在学校。”出于某种混账的理由,我少不得也问问他:“回家过年好玩吗?”天知道我并不关心这档子事。 “没什么,就那么回事!”他说,“我在家呆不住了,提前回学校找工作,——最近有几个招聘会。” “嗯。”我应了一声。 我对找工作还没有任何概念,我现在只想睡觉。我准备上床时,转脸发现金以恕桌面上好像有人动过。 “今天没什么人来吧?”我问。 “金以恕下午在,刚走没多久。” “噢,他没说什么?” “他问我有没有看到你,其它没说什么。”尹孜为笑了一下,“就是把你假期用的水电费算了出来,还贴到墙上了,那,”他指了指墙上那张混账纸片,“也不多,十块钱都不到,呵呵!这家伙!” 我过去看,金以恕果然算得精准,这十来天水电费加起来我总共花了9.7元。我哑然失声,笑得有气无力。我突然觉得头重脚轻,几乎快倒下,忙支撑着上床去躺下。 我在床上昏昏沉沉到晚上八九点光景,听到金以恕进来了,还有沈优子。金以恕注意到我回来了,叫了两声“老兄”。我支身起来,突然觉得一阵头晕目眩,又倒下去了。老天,我好像要生病了。 “什么事?”我尽量问了一声;其实我知道他有什么鸟事。 “喂!”他叫道,“你能不能起来说话?” “我不想起。” “屌!”他叫道,“你睡着我怎么跟你说?” “可以说,”沈优子在一边轻声说,“我来跟他说吧。”然后她提高声音对我说:“孟荦荦,你没睡着吧?” “你以为呢?”我咕哝了一句。 我想提醒你注意我咕哝这句话的深意(至少在我潜意识里是这样):我说这句话不仅仅是回答沈优子的问话,更深一层意味还是想提醒她别忘了一件事,这件事只有我、她以及老天知道,就是那天晚上我和她发生的鸟事。不过她好像故意把这件事忘了,女人要忘记一件事来,就和她们出轨一样轻而易举。 “是这样,”沈优子说,显然经过了一番准备:“上次你和金以恕的事,我作为一个中人,不偏袒任何一方说句公道话:我觉得你们都有错,单独怪谁都不好,所以我觉得你们各自承担一半:748除以2,每人374块,这样就公平了。你说呢?” 我依然躺着,虽然全身乏力,头晕目眩,但火气还是燃了起来。一说到这事我就忍不住发火,越是想到其中的侮辱意味,我就越是怒火中烧;要是再联想到我父亲因为没钱治病而死了,如今却要我掏钱去医一条狗,那就更加怒不可遏。我以为,如果我为这条狗掏医药费,那我就是对我死去的父亲的极大不孝!你完全可以想象我当时的愤怒,只不过因为身体虚弱,那怒火就像一堆湿柴在烧,不怎么旺盛。我坚持不说话,实在也没有多少力气说话。 “老兄,你聋了吗?”金以恕吼道,“这样总公平了吧?” 一分钟过去了,我依然不说话。一听到金以恕说公平这个词我就受不了。别人说公平还不怎样,可是这个词从金以恕嘴里出来我就受不了,就像反腐倡廉的口号从一个贪官污吏嘴里出来一样。 “屌!你到底咋了?”金以恕又嚷了一句。 我依然不说话,继续沉默。沉默啊,沉默啊,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我心里响起了这句话。这时我听到贾力勍的脚步进来了,他好像和尹孜为在窃窃私语什么,十之八九是关于我和金以恕的事,肯定是,我敢赌16块。 “你就想这样赖过去是不行的!赖不掉!”金以恕说,“事情总得解决,否则这日子就没法过!你到底咋了?有没有在听?” “我求你住嘴!否则……”我想把这句话吼出来,但是吼不出,只在心里过了一遍。我实在太虚弱了,而虚弱的同时又还愤怒——我虚弱的程度和我愤怒的程度简直难分彼此,在这两种几乎是对立的状态中,我只能沉默。 “算了,”沈优子说,“等他醒来再说吧。” “醒什么醒!”金以恕嚷道,“他明明醒着!这家伙故意!想蒙混过去!” 天哪,那一刹我真他妈想暴跳起来啊,只可惜全身无力,跳不动罢了。我死命忍着,就是不出一声。又过去了四五分钟。 “要不等明天再来?”沈优子说。 “老兄!”金以恕叫道,“我明天再来!我就不信你永远这样睡下去!我希望你好好对待这件事,不要拿我的诚意来开玩笑!” “见鬼去吧诚意!”我心里叫道。 这两个狗娘养的出去了。他们出去后,贾力勍说话开始大声起来,不再窃窃私语。但是顾及我听到,他没有正面评论这件事。我没听到尹孜为说什么,他也许并不确信贾力勍嘴里说出的东西。 我依然躺在床上,身子忽然哆嗦起来,有点像打摆子,我只好把被子严严实实裹紧,把外衣加在被子上。我顾不得听他们说话,只在心里一遍一遍祈祷:千万别生病啊,要不然我口袋那几位难兄难弟帮不了我什么忙!上帝保佑我吧,我不能生病! 16.-第十三章 41 那一夜我昏昏沉沉,时睡时醒,熬到天亮,头晕得不行,脑壳好像有两百斤重。虽然我不断祈祷不要生病,但病还是不顾我的祈祷光临了。我喉咙发痒,清鼻涕不断,天亮开始咳嗽,这分明是感冒了。我希望仅仅是感冒而已,不要有什么大病。挨到快中午,我想着该怎么办,是不是要买点药。尹孜为听我咳嗽不断,知道我病了。 “孟荦荦,你怎么啦?”他问我,“是不是感冒了?” “好像是……”老天,我说话声音全变了,完全沙哑了。 “你肯定感冒了!”他走到我床下说,“我这里还剩两颗感冒胶囊,你吃吧?要不要我再去买点什么药给你?” 说真的,我真他妈感动得要命!我一向很少生病,现在生病了有一个人关心,我不能不感动。 “谢谢你!”我把口袋里那几位难兄难弟请出来,捏在手上递往床下去。“我这里只有16块了,你随便帮我去买点药吧,就买感冒药,喉咙发痒、流鼻涕、咳嗽……反正买完这点钱就行。” “要不要我带什么吃的?”他接过了钱,“你要吃点东西,光吃药不行的。要多喝开水。” “不想吃,就想喝水。又没有开水。”我还真他妈口渴。 “我拿水壶去帮你打一壶开水来。你先休息吧,”他提着水壶出去了。 我全身乏力,还是躺下。我回想这几天的生活,怎么就弄成了感冒,好像没有什么明显的原因。难道是心情郁闷,心理影响了生理而造成的?我摸摸额头,有些烫,但还不算发高烧。猛然,我想起了一件事,惊得全身一震。那是我在遇到梦儿的第二天上网看到的:一个人要是感染了HIV,会在不久(大约两周后)有一个症状反应,表现为发热、乏力、咽痛等等。我对照自己,又结合时间一想,真他妈很像!天哪,我不会真染上HIV了吧?这样一想,我全身直冒冷汗。要是真感染上了,那我真他妈完了!天哪,我到底做了什么?我为什么竟不顾一切?我立刻就想起了家人,万一我…… 大约半小时后,尹孜为提开水回来了,买了两盒药,还带了一个盒饭、一个鸡汤。我拼命起床下来,下梯子时几乎快晕倒。尹孜为过来扶我坐下。 “怎么弄得这么严重?”他说,“昨天看你还好好的。” “我也不知道,”我看到桌上他买的东西,我那16块肯定买不了这许多。“你买这些花了多少钱?” “没关系!”他说,“药是你的钱买的,这些吃的我请你啦。” 我又感谢他,不觉望了他一眼。他也正看着我,眼里的韵味称得上同情,可是比同情还多一种说不出的东西。这目光的交流,不知为什么,我心里觉得很他妈不是滋味。有史以来,或者说有417宿舍的历史以来,这种交流还是第一次。正因为是第一次,有点不太适应的感觉,让我觉得不是滋味。如果说我和尹孜为以前一直处在陌路人的状态,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那现在因为这个契机,我俩的关系突然走近了。可是不管怎样,这走近还是让人觉得有一种机械感。 他倒也不多扭捏,要我先喝鸡汤。我就听他的,先喝汤。他看我喝了几口汤,就转过自己电脑前坐下,上网投简历。 我把那鸡汤全喝了,喝对于我没有多大难度。我看出这汤味道肯定很棒,只是因为我现在生病,味觉有些走样了,尝不出那美味。盒饭我只吃了一小半,再怎么拼命也吃不下了,吃对于我难度真他妈大。然后吃药,喝开水,我想多喝几杯开水,再上床去睡。就在我喝第二杯开水的时候,金以恕和沈优子进来了。 “终于起来啦!”金以恕说,“我还以为你要永远睡下去呢!” 我听出他说“永远睡下去”意指什么,那除了意指死,不会是别的。我不理会,甚至身子都不动,只顾喝我的开水,我的表现就好像这对狗男女不存在一样。虽然我没扭头,但我知道金以恕在我后面他的椅子上坐下了,沈优子就在他身边。我的无动于衷刺激了他们,让他们莫名其妙。 “孟荦荦,昨晚我说的你都听到了吧?”沈优子说。 我只顾喝着水,不经意间做了一个点头的动作,虽然很轻微。 “你听到了,”她继续说,“那你觉得我说的有道理吧?” 有道理,太他妈有道理了!我心里说,但我就是不说话。尹孜为显然在关注我们,我眼角瞟见他不时转头过来看。 “屌!”金以恕叫道,“简直是在考验我的耐性!” 我把第二杯水喝完了,接着倒第三杯,我的动作有一种慢条斯理的韵味。这一方面是我有意为之,另一方面也因为我确实体力不支,虽然我刚吃了点东西,但还没那么快就转化为能量。 我的慢条斯理显然激怒了金以恕,他突然从椅子上站起来,走过我这边。 “你他妈到底想怎样?”他嚷道。 我放下水杯,缓缓站起来,转身瞪了他一眼——但是因为身体虚弱,这一瞪缺乏足够的力度。 “我最后最后再说一遍:我一分钱不出!”天哪,我的声音沙哑得厉害,我想通过语气的铿锵来表达我的强硬态度都不行。他们听出来了,如果到现在他们还不知道我在生病,那就是白痴。“听懂了吗?要不要我再重复一遍?”我拼命吼了一句,却和公鸭叫差不多。 “屌你老妈!” 金以恕就像一包火药触碰了火星,向前猛推了我一下。我由于体力的原因一下子摔倒了,眼前一片黑暗,怎么也睁不开,只觉天旋地转,爬不起来。天哪,我承认,像目前这状况,就是十个孟荦荦也打不过一个金以恕,真的。尹孜为看他动了手,赶了过来。 “你太过分了吧金以恕?人家正在生病!”尹孜为说。 “你少管闲事!你懂个屌!”金以恕嚷道,“我他妈实在忍无可忍了!” 我在尹孜为过来扶我之前挣扎起来了,好半天才睁开眼睛。我瞟见金以恕和沈优子脸上的神情,充满了对我的鄙夷和仇恨。如果说金以恕对我动手伤害了我,那这种伤害的程度还不如他脸上那种神情对我刺伤的十分之一。最要命的是,这种神情居然在沈优子这贱人脸上出现,这尤其让我受不了。就在同一刹那,我心中也激起了对他们同样的鄙夷和仇恨,甚至其程度还超过十倍以上。 “我现在没力气,”我嘶哑着说,爬上床去,“等我病好了……” 42 我躺下后没多久,药效开始发作,很快就昏睡过去了。傍晚我被电话吵醒,是蓝猫打来的,她问我为什么不去地铁站,她说她正经过我平常弹琴的老地方。我说我身体不舒服,她一听到我声音就吓了一跳,知道我生病后,说马上过来看我,我要她别来都不行。我承认那一刻我心情极度软弱,尽管我不想,但眼泪还是滚了出来。 大约四十分钟后,蓝猫打电话说到ZS大学了,问我住哪栋楼,她打了一辆出租车。我要她到东区来,没说具体宿舍号,我怕她找到宿舍来影响不好。我挣扎着起来。鼻涕是不流了,但头还是晕得厉害,站起来就感觉头重脚轻,几乎站不稳。宿舍里只有尹孜为在,他正在接电话,好像是用人单位打来的,通知他去面试什么的。我到阳台胡乱洗了一下脸。 “好些了吗?”尹孜为过来问。 “感觉好些了。”我说,“有个朋友来看我,我现在要出去。” “你没事吧?”他说,“把药带上,要继续吃。” “好的。”我说。我心里想:我会记住你的恩情的——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我把那两盒药带上,慢慢下楼去,真是身轻如燕啊,走路感觉好像要飘起来,我真怕我被风吹倒。我看到一辆出租车停在楼下路边了,然后蓝猫从车上下来,她没看到我。我快走到她身边时,她才注意到我,登时吓了一跳。 “喔!”她叫道,“你怎么变成这样了?才一天没见!” 我刚才没来得及照镜子,不知道自己究竟变成怎样了,但是她被吓一跳这件事本身也把我吓了一跳。我只是摇了摇头,我声音太难听了,不想说话。 “我马上送你去医院!”她说。 “不用!”我摇头,“我好些了。” “好个屁!你走路都不稳啦!” “没事……” “上车吧!”她果断说,“听我的!” “要去哪里?” “你别管那么多!听我的!”她说,把车门打开。 我就听她的,轻飘飘钻进出租车后座,她跟着进来。当我坐下时,突然听到外面一声怪叫,那声音太他妈熟悉了,我循声看去,没错,正是贾力勍这厮,他看到我和蓝猫挤在一起,就叫了起来。他应该是从食堂吃饭回来,恰好经过这里。天哪,什么事都别想逃出这娘娘腔的眼睛或耳朵,他这人简直就是千里眼和顺风耳集于一身,什么东西都别想瞒过他!我完全可以想象,两分钟后他回到宿舍将会怎样散布这一条新闻,甚至为了获得某种特别的效果(他的专业使他深谙如何达到这种效果),还会添油加醋修饰一番。 蓝猫直接把我送回她住那里,安顿我在床上躺下,温言软语问我想吃什么之类。刚才在车上她已经了解我发病的经过了,又看了我口袋里的药。她看我不想吃东西,就暂时不弄吃的,先去私人门诊请一个医生来。 “蓝猫,等一下!”我叫住她。 “怎么?” “我……” 我他妈突然控制不住,眼泪哗哗哗掉下来。唉,人在虚弱时眼泪就是不听使唤,总是不请自来。蓝猫过来抱住我,万般温情抚慰我。天哪,女人的柔情真他妈叫我沉醉,何况是在病弱之中。我缩在她胸前抽噎了一阵子,总算抑制住了,这才把那件要命的事跟她说。 “蓝猫,”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我会不会染上HIV了?” “啊?”她吓了一跳,本能地闪开,但马上又拢过来扶住我:“你跟梦儿……不是有戴安全套吗?” 天哪,她眼神真他妈紧张得要命!要是我说没戴安全套,她肯定要吓疯,我发誓。 “有戴安全套,”我说。“但是——” “戴安全套就没事,”她放心了,笑了一笑。 “但是梦儿有一次跟我说,戴安全套也不绝对安全,因为,她说安全套是橡胶做的,并不是密不透风,总有点间隙,这间隙比HIV——” “没事!哈哈哈……”蓝猫忍不住大笑起来,“梦儿就喜欢吓人。她就是这样,有时候喜欢拿HIV来取乐,随便吓吓人。你想想,连安全套都不安全了,那还要它做什么呢?当然也不是说绝对安全,但是那种不安全的指数毕竟很低很低的,就和被雷击差不多。要是你戴安全套都染上了,那真的是天意了,只能自认倒霉!” “是吧?”我心中的顾虑完全消除了。我想:如果我真的倒霉到被雷击,那就被雷击吧,反正这是天意,我自己做不得主。 这之后,蓝猫就出去请医生了。 43 我在蓝猫这里休养了两天。医生来给我吊针,输了三瓶东西,我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东西,我唯一能确定的就是三瓶都是液体。坦白说,我对医学简直极度无知,如果说我对医学尚有一点知识的话,那所有这些知识加起来也就仅仅是我知道有医学这么一回事。我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些学问都处于这种境界,那就是:他们知道有这么一门学问,具体怎么回事可就马大哈了。 这两天蓝猫把我照顾得无微不至,完全可以说,我的每一个毛孔都被她细致入微体贴到了。你不得不承认,女人真要体贴一个人来,那真是每一个毛孔都能体贴到,而这些毛孔连你自己都没注意到。她对我是那么关怀入微,以至于我突然觉得我有那么点爱上她了,真的,我甚至在想,要是能娶她做老婆也蛮不错,会体贴人且不说,何况她还会做一手好菜。她做的菜吃下肚去,胃里每一个毛孔都被体贴到,这一点千真万确。她的菜是那么好吃,以至于吃饭前我胃里的每个细胞都处于高度兴奋状态,随时准备迎接美味的洗礼。蓝猫从小就开始做菜,这可不是一件小事。不夸张地说,做菜影响了她为人行事的方式,乃至塑造了她的世界观。做菜作为她存在于世的方式之一,使她从小就不大相信什么彼岸世界;她认为人生的乐趣无非就在锅碗瓢盆之间,而如果还能为一个她并不太讨厌的人(比如我)做菜,那简直就是乐上加乐。这两天我的味觉如此受用,肠胃如此舒畅,我不得不代表我的味觉和胃粘膜对蓝猫表示由衷的感谢。只要你有足够的洞察力,你就知道我对她的感谢又不仅仅是感谢那么简单,些许还包含了一种爱意,这一点我不得不承认。 但是我得说(对此上帝也一清二楚),我对蓝猫的这种感觉是在我休养期间萌发的;一当我想起梦儿,我就觉得我对梦儿的爱才是真正的爱,才是发自生命力本身的强力之爱,那和我对蓝猫的爱很不同。如果说我对蓝猫的爱有点像一条帆船对于避风港的需要,那么我对梦儿的爱就是帆船对于大海本身的渴望:没有港湾,帆船也许会遭遇风暴,也许会沉没;但若没有大海,那帆船之为帆船就彻底失去了意义。不管怎样吧,它们终究都是爱,就像不管是避风港还是大海,它们都不能没有水一样。你可能会觉得我太他妈花心,这点我老实承认。我甚至认为我完全可能爱上地球上所有可爱的女人,不分国籍、种族、肤色、习俗、信仰等等,只要她们具有可爱这一个特点,我就会爱上她们,而且我敢打赌,我对她们每一个的爱都各有不同,决不会眉毛胡子一把抓,囫囵吞枣不辨其味。当然咯,我深知我此生有限的缘分不可能都与这些可爱女人搭上关系,对此我深表憾恨。 这两天我和蓝猫的交谈深入了些,毕竟相处时间多了嘛。她原本要去上班,也就是去她开的那家服装店,但她没去,一直陪我。她请了一个雇员来看店,那雇员就是那天我在那家混账酒吧遇到的那位(我一直还不知道她长啥样,原因你清楚)。蓝猫开这家店投入了十余万,借了不少钱,梦儿也有一万投在里面,算是帮好姐妹一个忙。目前看来生意还不坏,蓝猫相信不要一年就能挣回本钱。等到挣足了钱,她就去过她想过的生活。我问她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我的意思是除了在锅碗瓢盆之间享受以外,还有别的什么?她笑而不答。她看我最近一直穿那件白色中山装,知道我没什么衣服,问了我喜欢什么颜色和款式,然后到店里拿了几套衣服来,不好说送给我,就说半价卖给我,等我有钱的时候再付账。我对她这种推销产品的方式实感盛情难却,就选了一件黑色风衣。衣服的价钱由她定,再来个半价的形式,最后几乎和送给我差不多。但若纯然没有这个形式,似乎又还觉得有些别扭,因为我们的关系一直没有明朗化,这也许正是蓝猫的聪明之处呢。 还有一件事就是,这两天里我知道蓝猫和她那混账男友分手了,原因你当然清楚,不用我再说了。她男朋友听到我说那样一句话,要还不分手那才他妈怪呢。他们是在电话中说再见的——这样分手比较好。她那混账男朋友似乎还想跟她再来一次(这所谓“来一次”是什么你当然清楚),蓝猫拒不答应。其实蓝猫也明白,那鸟人并不真心爱她,只不过偶尔需要她来满足或者说释放一下欲望罢了,就像你偶尔需要上厕所一样。梦儿说蓝猫痴情,其实并没错。在我看来,所谓痴情不过就是在你没有遇到更好的之前对目前所拥有的东西表示专一罢了,一旦遇到了更好的,没有任何理由一直痴情下去,何况这痴情的对象并不回报你同样的痴情呢。 44 两天之后的下午,我准备回学校。我穿上了那件黑色风衣,还真蛮合身。你已经非常熟悉的那件白色中山装蓝猫为我洗好了,装在袋子里。当时我被金以恕推倒,衣服后背和袖子弄脏了不少,白色的东西总是很容易脏。 我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回学校去,拿上吉他去地铁站弹琴挣钱。你知道,我现在身无分文了。对此蓝猫一清二楚,她连我的每一个毛孔都体贴到了,对我银行里的资产自然不能疏忽。她准备了一沓钞票,大概有千把块,放在桌上要我任意拿,说是借给我。如果我是一个贪婪的人,或者一个爱财的人,总之如果我是一个像葛朗台、严监生或金以恕一类的人,我肯定会两眼放光,故意扭捏一下,推脱一下,然后把钱抓入手里,存入银行(口袋)。但我没那么做。说真的,钱对于我仅仅就是一个活命的手段而已,除此而外没有任何目的上的意义。不妨再老调重弹一遍:我真正关注的是生命的充实,而这种充实在我看来不取决于钱包,而取决于思想,取决于活着的意义。完全可以说,只要我能活命,或者说只要我能得到我必需的东西,也就是说有饭吃,有烟抽,有酒喝,有书看,那么钱对于我就可有可无,甚至我敢说无比有更好。 当时我没有拿蓝猫的钱,而且,不知为什么,我心里甚至觉得很他妈不好受,真的,我当时是那么难受,我突然想不辞而别走掉算了。你也许认为这是因为我自尊心太强了,也许是的,我的自尊心有时候真他妈强得要命。但不管怎么说,我确实身无分文了,也就是说我回去坐公车的钱都没有了,所以我还是跟蓝猫拿了几块散币,只拿了几块散币,不到十块。她很惊讶,但也没有逼我做什么。我对她说我要回学校去拿吉他,马上去地铁站挣钱。她没多说什么,只是愣着看了我蛮久。然后我就离开了。 我为了赶时间,坐地铁回去。到学校也就下午两点左右。回到宿舍,还没走到417门口,我就听到贾力勍和关亨说话的声音——关亨这两天不知什么时候从家里回来了。两个大声大气正在议论着男人包养女人和女人包养男人的话题。不知道他们怎么会扯到这个混账话题,我也不多想,径直走进去。原来金以恕也在,他们三个正在麻将桌上做那件全中国人民最爱做的事。这事除了打麻将就是玩扑克:他们正在斗地主赌钱,麻将被掀过了一边。麻将被掀过一边不是因为麻将不吃香了,而是人手不够,三缺一,你那双慧眼肯定早就看出来了。我没看到尹孜为,他可能应聘或面试去了。 我一进来,这几个鸟人突然噤若寒蝉,目光不约而同齐刷刷朝我看,但很快又收回了目光,就好像这有什么不对似的。不知为什么,我身上穿的新衣服使他们不经意笑了出来,贾力勍笑得更明显。 “现在人够了,要不打麻将?”关亨说,好像仅仅是为了掩饰一下他们刚才的失态。 “我要去地铁站,”我说,从衣柜里拿出吉他。 金以恕今天不再问我关于钱的事。我敢赌一百万,不是他不想问,也不是他放弃了,而是他暂且把这事放一放罢了,因为他手中的扑克此时似乎比讨债更有味道一些。其实,我很清楚,这件事发展到现在,与其说是一个钱的问题,还不如说钱已经变得不怎么重要了,至少不是关键了。现在的关键是,双方都要争一口气:金以恕认定我必须付钱他才能吞下这口气,而我以为我必须分文不出才对得起我死去的父亲。人一旦较真起来,那是连魔鬼都自叹弗如的。你要是去问那条被我踢伤的狗,它可能早都把这件事忘了,要是它会说话,肯定会对我和金以恕说:“唉,你两个还是算了吧!我的伤都好了,我都不计较什么了,你们又何必一直耿耿于怀呢?”但我们就是不,原因简单得要死:因为我们是人,而不是狗。 这几个鸟人好像意识到我一进来他们突然不说话也有些不对劲,于是又开始说起来。 “要我看,”金以恕首先说,那口气就好像有我在一边丝毫不影响他说话。“有钱人就应该包养没钱的人,没钱的人就应该被有钱人包养,这正体现了一种社会的和谐,穷人和富人刚好互补,各得其所。这些都是注定的!就像猫被创造出来是为了吃老鼠,老鼠被创造出来是为了给猫吃一样。” “你太搞了!”关亨反驳道,“这观点没什么新鲜的,不就是马克思说的庸俗目的论?要是个个都像你——” “庸俗目的论?告诉你,一点不庸俗!”金以恕吼道,甚至还用手敲了一下桌子:“现实就是这样,老弟!你不承认也得承认,不接受也得接受!等我挣足了钱,我就要包养女人,最好能包他妈一百个,那才过鸟瘾!你要是没钱,”他拍了一下关亨,“干脆也去找个富姐包你算了。” “肏!”贾力勍率先叫了起来。 关亨开始以一种严肃的姿态来反驳金以恕,表示:他要是混到找女人来包养自己的程度,那还不如把头撞墙算了。 我没有接着听下去,因为我已经把吉他装入琴套,收拾好出门了。我在宿舍逗留的时间前后不超过四分钟。 下楼的时候,我突然觉得不对劲,思想打了一个趔趄。我越是回想刚才他们说话的口气,还有他们看我的目光,越觉得不对劲。尤其是金以恕对关亨说的那句话,“你要是没钱,干脆也去找个富姐包你算了!”你听听,他为什么偏偏用了一个“也”字?这分明是别有所指。综合所有这些,我猛然醒水过来:这几个狗娘养的原来是在指桑骂槐,其实是在奚落我。贾力勍那天看到我和蓝猫在一起,他肯定把这新闻添油加醋散布开了,甚至把我和蓝猫之间与包养扯上了关系,说白了,也就是蓝猫包养我。两天前我是病歪歪和蓝猫走的,今天却神采飞扬回来,还穿了一件新衣服,这不已经说明一切了吗?刚才看到我身上的新衣服,贾力勍脸上那混账的笑容,不是说明一切了吗? 天哪,想到这我差点要爆炸!但我还是强力忍着,先去地铁站弹琴再说。等我回来,只要我确认了这一点,我就毫不客气重拳出击。我现在浑身是力,拳头发痒,正恨不得找个鸟人狠狠揍他妈一顿。 17.-第十四章 45 那天我在地铁站一直弹琴到晚上九点,挣了大概八九十块钱,不到一百。不知怎么的,和年底那阵子相比,年后这段时间不大容易来钱。我也不多求,还是那句话:能活命就行。坐地铁回去时,我又想起了在宿舍的所见所闻。但我不去多想,反正就横下一条心:只要我确认他们是那样看我的,并且有意宣传出去或者侮辱我,我就重拳出击,绝不留情。 回到宿舍,只有关亨和贾力勍在。但从金以恕那桌面来看,他也一直在,只是暂时出去了。寝室中央还是那张桌子,桌上满是混账麻将和扑克。看得出战斗一直在持续,只不过暂时歇会儿罢了。 关亨手里捧着一份《南方周末》,和贾力勍在讨论一件时事,又有某个高官落马了,某省高层面临重新洗牌,诸如此类。这些混账报纸,我不用看都知道是些什么混账内容。那位高官是因为受贿达到了多少数额而落马的;关亨对此发表了一通看法,这些看法与其说是谴责受贿,不如说是嘲笑那位高官欠缺厚黑智慧。我懒得去细听关亨说什么,也无法转述他的原话,因为我从来就不屑于去听他的混账言论。反正大概意思是,在他关亨看来,受贿虽然不该提倡,但是在中国,只要处理得当,完全可以成为一门艺术,就像收礼不失为一门人情的艺术一样。 他手里捏着那份《南方周末》挥来舞去,浑身流露出那种你已经非常熟悉的混账姿态。他还对报纸上那篇报道评头论足,口气简直让我想吐,就好像高雅如《南方周末》者只有他关亨这样的人才配去读,并且还能批判地去读。天哪,太他妈离谱了!在我看来,别说南方周末,就是北方周末、地球周末、银河系周末乃至宇宙周末,只要是报纸,注定俗不可耐。要我说,什么是报纸?报纸就是一群无病呻吟的人炮制出来的混账泡沫,就像人肚子里的消化物,原本应该随着大便排出去,却被这群别有用心的人矫饰一番,硬是从嘴里吐出来。就这种混账玩意,我如何能不恶心?如何看得下去?天哪,一个人成天活在报纸和讲座中,一心关注那些混账透顶的鸟事,还自以很他妈有智慧,这简直要让我笑掉大牙。 不多一会儿,金以恕进来了。他一进来,贾力勍就提议打麻将。从他们的谈话中我知道,刚才有其他宿舍的另一个鸟人陪他们打麻将,结果那人输了一点钱就不打了。 “我们四个打麻将吧?”贾力勍又说了一遍。 在我还不置可否的时候金以恕说了一句话: “我不想跟那些输不起的人打。”你根本没法确定他究竟是说刚才那个人,还是在说我。 “孟荦荦当然输得起,是吧?”贾力勍怪笑着瞟了我一眼,又意味深长来了一句:“人家最近有的是钱呢,嘻嘻!” “你他妈什么意思?”我盯着他问。我发誓:只要他一提到蓝猫,我就一拳过去! “没什么,没什么,”他忙说,“你不是刚从地铁站回来吗?有钱打麻将吧?” “有钱不一定就输得起,”金以恕说,同时做了一个很鄙薄的表情。 “如果你们没人打,我愿意奉陪!”我说。 “耶——”贾力勍娘腔娘调喊了一声,差点没跳起来。这一声极度娘娘腔的叫喊你只能在那些喜欢撒娇的女孩嘴里听到,而我却在贾力勍嘴里听到,这不能不让我浑身一阵鸡皮疙瘩。 “我有一个条件,”我说。 “说,什么条件?” “你们要耐得住我的烟味,”我说,“我不想每次抽烟都跑到他妈阳台上去。” “赌桌上谁他妈还管什么烟味不烟味!”金以恕说。 既然这样,我们就落座,围在那张伟大的正方形桌子四方坐下,我和贾力勍对面,金以恕和关亨对面,我右边就是金以恕。落座完毕,八只手一齐动,简直就是他妈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桌上顿时响起了磅礴的麻将交响曲。 我得说,我陪他们打麻将,并不是因为我被激将了(原本就没有这回事),也不是纯粹出于什么消遣心理,而是想在这过程观察一下,看看这几个混蛋有什么表现。要是他们成心侮辱我,那我这两个早已发痒的拳头就可以过过瘾。是的,我这天随时都想过过拳头瘾,只恨没找到机会。 可是一旦投入麻将交响曲后,我就完全沉浸其中了。换句话说,我开始关注起了输赢。要我说,所有赌博的人都在乎输赢,要不然赌博就不成其为赌博。谁要是自称赌钱不在乎输赢,那他就是说一句连自己都不相信的假话。虽然平时我不喜欢打麻将,可是一旦打起来,我就十分投入,不想乱出牌,如果只是胡乱敷衍,那还不如不打。既然要打,我就想赢。即便我口袋里有整个地球的钱,我也想赢,因为这是赌博的本性。当然,想赢不一定就能赢,这是另一回事。 借此机会,我还真他妈想发表一通我对赌博的看法,尽管我自己并不喜欢赌博。说起来,我发觉每个人的天性里都暗藏着赌性,人的命运本身就像赌局,尤其像打麻将。我的感悟是,在麻将中特别讲究时机,某一张牌该不该出,什么时候出,都非同小可,事关全局。时机在一局麻将中和在一个人的命运中简直就如出一辙,把握不好时机,会输掉一局麻将,正如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一样。到底如何把握时机呢?我不妨大胆在万千赌鬼们面前班门弄斧一下:我觉得这不仅要善于观察,善于推理,还取决于一种超自然的直觉,这种直觉直接影响你下判断。我甚至要说,赌局上每个人都是宿命论者,他们无一例外都相信命运,具体说,在他们心里都相信有倒霉、背时和时来运转这些事情。冥冥中有一种直觉在支配他们,他们也信仰这种直觉。一个赌徒要是不相信直觉,那就不是地道的赌徒;就像一条狗没有一个灵敏的鼻子就不是地道的狗一样。 每个人都有直觉,但是人与人之间的直觉还是颇不相同。我不敢向那些伟大的赌鬼们炫耀我的直觉,但是我敢说,在我们四个人中,我的直觉(或者说判断力)是最好的。我出牌的方式不同于常人;换是另外一个人,同一局面下他肯定会采取那种大众化的出牌方式,这种出牌方式基于那种大众化的思维方式。但我不这样,你们一般会这样出牌,我偏偏不这样出,而采取另一种方式,这种方式不是故意标新立异,恰恰基于我那种称得上超自然的直觉,当然也要根据观牌来下判断。 我就喜欢以这种意想不到的出牌方式让他们防不胜防,措手不及。这样打下来,他们三个根本不是我对手。这不是空口说白话,而是事实证明了。那天晚上我们一直赌到凌晨三点过,结果就我一个人赢,金以恕和关亨都输,就贾力勍一人不输不赢,勉强保本。金以恕输得最惨,光输给我一个人就是两百多,具体数字是214块。我们用笔把输赢统一记在本子上,最后一起结账。 漫长的麻将交响曲演奏结束后,贾力勍和关亨输给我的钱都开了,两个加起来有一百六十多块。他们三个彼此之间的输赢也都兑清了。就金以恕还拖欠我的,他说太累了,怕数错钱,明天再开我。其实,这鸟人可以做错任何事,就是不可能数错钱。因为上帝把他造出来就是为了让他来数钱的,难道上帝错了吗?不过既然他那样说,我也没多说什么,就等明天再说。 实在太困了,我们各自上床睡觉了。尹孜为这天一直不在,听贾力勍说他去东莞一家公司面试去了。这天下简直没有贾力勍不知道的事。 46 我一觉睡到天亮,深沉得一个梦都没有。醒来一会儿后,我接着又入睡了,但睡得不怎么深,于是梦一个接一个,长短不一。我敢打赌,如果上帝帮我做统计的话,我大概做了有八百个梦。虽然数量可观,但只有一个梦令我印象深刻,至今还记忆犹新。我觉得有必要把这个梦记下来,因为它有一种特别的深意,可以说,对我后来的行为有一种预示作用。说来你可能不信,但却是事实:我梦见了尼采。 真要说起来,这也不算奇怪。尼采先生近来应该是跟我交往最密切的人了,虽然他是死人,我是活人,相差一百多岁,但那种灵魂的交往几乎从未间断。这样一个人进入我梦中很正常,何况我在网上下载了他很多照片,对他的面孔再熟悉不过。我最近还在网上找到了一部关于尼采的电影,英文名叫WhenNietzscheWept,翻译过来是《当尼采哭泣》。所有这些都是造成这个梦的生活基础。 可现在我要把这个梦诉诸语言,却是多么捉襟见肘啊!即便我有莎士比亚的文笔,托尔斯泰的细腻,乃至弗洛伊德对梦的谙熟,我也没法原原本本把这个梦一丝不漏再现出来。我是说,梦中的那些场景、空间和情节都显得天马行空,有时候简直荒谬到极点,无论你怎么努力,语言都没法完全呈现出来,多多少少总会走样。而且,要是你不了解我的童年经历,我也无法让你完全明白这个梦的意味。不管怎样吧,我还是尽可能把这个梦描绘一下。梦是这样的: 我和我母亲走进一间房,一个男人仰卧在一张大床上,虽然是生病却精神矍铄,我心里知道他是尼采。母亲悄声对我说:“你个人有病,你小心点,莫惹他。”我记在心里,微笑着看尼采,暂时没有什么举动。不知母亲在角落里做了什么,尼采突然操起一把斧子,猛劈那床头,劈了有一阵子,把那些雕花都劈坏了,露出未经油漆的原木。尼采丢下斧子,还是坐在老地方,床头那里。母亲拿起一把扫帚,忐忑地打理起来。 “人们都说你疯了,我不以为然。”我看尼采平静了,小心对他说,“我很欣赏你。” “哦?”他关注起我来,“你说的是心里话?” “当然!”我几乎做了一个赌誓的动作,“上帝可以证明……” “上帝死了!”尼采叫道,紧接着他突然笑了起来,笑得真他妈神经质啊,好一阵子才平静了,对我说:“我看得出你喜欢哲学。要不要我教你怎么用铁锤来从事哲学?” “用铁锤从事哲学?”我禁不住问,其实这话我早就在尼采的大作中看到过了。 “只有用铁锤来从事哲学,才能产生超人!”尼采说得真他妈铿锵有力,他几乎是在咆哮。 我母亲还在旁边打扫木屑,这时候瞟了我们一眼,生怕尼采对我怎么样。 我就和尼采聊了起来,但他突然又不怎么说话了,好像对我有点失望似的。这时旁边突然多了一个人(似乎是尹孜为,又不太像,梦中总是这样,姑且认为是尹孜为吧)。我和这个人谈起了文学,我说当今中国没有任何一个我佩服的作家,如果要找一个我佩服的人,我只能照镜子了。因为当今中国这些混账作家没有任何一个能写出真实来。谈到真实,我对这人说(我心里是想夸一夸尼采):“尼采先生二十八岁时写了一本《悲剧的诞生》,论述艺术和美学的,里面谈到艺术家一定要做到客观,主观的艺术家只是‘可怜的艺术家’……”我还提到了《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强力意志》《善恶的彼岸》等书。 尼采神态愉悦起来,浓浓的胡须随着笑容一耸一耸。 “我很喜欢你这胡子。”我对尼采说,对自己没有他那样一簇富于智慧的胡子略表遗憾。“我电脑里还有一部关于你的电影呢,名字叫WhenNietzscheWept,不过那演员不怎么像你,胡子倒是挺像。”(这时候空间突然又跳转到了417宿舍,我母亲不见了。)我仿佛还在电脑里把那部电影找了出来。 到了吃饭时间,我和尼采一起去吃饭,我想请他去喝酒,跟他交上朋友。我心知肚明我刚赢了一些钱,请他酒足饭饱一顿没有问题,就算他的酒量赛过酒神也没问题。但是尼采执意要去食堂吃,这真让我琢磨不透。我还是听他的,就去食堂吃。我们来到打饭处。 “两个四两。”尼采说,接过两个四两饭,把一个递给我。 我近来从来没吃过四两饭。这饭实在太他妈多了,把搁菜的地方都盖住了,沉得我手酸。我过去刷卡,才意识到卡里还没充钱,刷不了。我问食堂服务员能不能用现金,我从口袋里摸出钱二十来块散钱(我清晰记得这二十来块散钱是昨天我放进口袋的,以备零用)。那服务员说不行,这是规定。尼采从我手中抽出两块散钱丢在那里,便扯着我走了。 “管它的!”尼采说,“超人做事不受规则限制!” 那服务员愣在那里看着我们…… 不知什么时候,有一些我认识的男人,约我去找女人,说白了也就是去嫖妓。“去女人那里吗?别忘了你的鞭子!”我心里回荡起这句话,突然想到尼采,转脸四顾却早没了尼采的踪影,我顿时失落至极,几乎快崩溃!(我半睡半醒间突然意识到这是不是在做梦?)但我还是跟这些人一起去找女人。(我在想,就算是做梦就做下去吧,说不定又能碰到尼采呢!于是我努力沉入梦中去,就像一个浮出水面的人又潜入水中一样。) 我跟这一伙男人来到一个地方,挤挤挨挨的房间,有好几个女人出来。结果不是我们嫖妓,倒是被那伙女人给嫖了,因为不是我们在选女人,而是女人在选我们。她们长相都不怎样,其中一个看到我,就选定我了。我看她,突然觉得好面熟,再定睛一看,天哪,这不是梦儿吗?——梦儿怎么变成这样了?怎么没有我印象中那么美了?她为什么会在这儿?…… 我那一惊实在不小,猛然就醒了。 47 我醒来的时候是中午,关亨已经起床了。我照例躺在床上一会儿,回味适才的梦。要解析这个梦的意味,除了弗洛伊德外,就是我自己最有发言权了。但我不想去解析,还是留给你自己去玩味吧。对于梦,我相信我再怎么解析,也不比你自己玩味的更有味道,就像一道菜,我再怎么搜索枯肠试图用语言去描述它的味道,也比不上你自己亲口尝一尝。 就在我还没有来得及细腻玩味这个梦的时候,尹孜为进来了,拎了一个包,显然是从东莞回来。贾力勍马上蹿过来打探消息,问这问那。尹孜为开始不搭理,忍不住长叹了一口气。这一声长叹暗含的意味简直要了贾力勍的命,他禁不住好奇心的膨胀,一再追问,非要问出这声长叹的意思不可。 在贾力勍的几乎是拷问下,尹孜为又叹了一口气,还是把事情说了。原来是这样:那家所谓公司在网上看了尹孜为的简历后,打电话要他去面试。他如约赶往东莞,到指定地点去等,有一个人开摩托来接他,拐弯抹角转了一圈,途中那人停下来接一个电话,借故手机有问题,声音不好,问尹孜为的手机用一用,尹孜为就把手机递给了他。当时那人还跨在摩托上,尹孜为坐在后座上。那人在说话中故意弄掉自己的手机,要尹孜为下去帮他捡起来。尹孜为就下车去捡,就在这时,那家伙猛踩油门,一溜烟跑了。尹孜为想喊都来不及,把那手机捡起来,原来只是个手机模型,分文不值,自己的手机却被骗走了。 贾力勍的好奇心得到了满足,少不得表示一下同情,安慰几句。关亨作为一个伟大的厚黑家,自然忍不住要发表一番鉴戒之言。 “吃一堑,长一智。”他说,“我平时说你只知道死读书,你不承认,现在怎样?要是你听我的,早点看看厚黑学,就不会有今天。”说到这里他笑了一笑,这笑只换来了尹孜为的一声冷笑。“你别小瞧厚黑学,在中国,这门学问就是打门捶,生存之道,放之四海而皆准。你不了解就到处瞎撞,不碰壁才怪!” “你懂个屌!”尹孜为不屑地嚷道,“你在这里说得头头是道,自己去了同样受骗!有些事情你根本想不到!” “呵呵,”关亨笑得韵味无穷,好像对尹孜为的顽固不化表示遗憾。“我不会遇到这种事的,因为:假如我是你,我在去之前就可以看出问题,所以我不会送上门去!就算我倒霉看不出来,去了,那遇到这种事我也有对策,不会像你那么狼狈!” “你自以为!”尹孜为说,“你在这里说得再好也没用!唉!他妈的!搞得我现在没手机用!” 这时我起床下来。关亨见我起来,又看尹孜为听不进他的逆耳忠言,就和贾力勍出去了。这时候是午饭时间。 “你病好了?”尹孜为问我。 “好了,就是重感冒。”我说,“你要是没电话,我手机可以借你用,反正我也没怎么用。” “也行,”尹孜为稍微犹豫一下就答应了。“那先借你手机用几天。我刚跟家里打了电话,他们过几天就打钱来,等买了新手机就还你。我怕这两天深圳那边来电话,那边我也投了几份简历。” “没关系,你先拿着用。”我把手机递给他,“不过现在得小心点了,不要再上当。” “他妈的现在不会了!”他狠狠嚷了一句,接着又说:“这次去东莞应聘了两个公司,除了刚才我说的那家假冒的外,还去了一家正规的。我应聘人事部经理助理,结果面试下来快笑死我!”他说着笑了起来。 “怎么回事?” “我还以为他们会问我什么专业知识,面试之前准备了很多,结果一点不问,只问我会不会抽烟喝酒,酒量怎么样。我以为他们想了解我是不是有什么不良习惯,就老实说从不抽烟,酒也少喝。你猜他们怎么说?他们说那不行,他们要找会抽烟喝酒的,而且要酒量大才行。因为他们工作上有需要,几乎每天都要喝酒。要是你去,说不定聘上了。” “他们为什么不直接在广告上说招聘酒鬼算了?”我笑问。 “那也不行。”他笑道,“专业知识也要有的。但一般大学毕业生在这方面都没多大差别,酒量方面倒是要考查一下,喝酒的人毕竟不多。”他看了看我的手机,问:“有电话找你怎么说?我还是自己买一张卡吧。” “要是有电话找我你就说是我同学得了。你想自己买卡也行,随你。” 他还是把我的卡退下来给我,然后自己出去买卡。 我到阳台刷牙洗脸,之后想出去吃点东西。这时金以恕起床下来了。 “老兄,今天继续啊?”他问我。 “奉陪!”我说。我知道这厮肯定想扳本想疯了。 “那吃完饭我们就继续,”他说。“我就不信邪!” 48 金以恕虽然说不信邪,但是下午继续开战时他还是换了一个方位,而且换了座次。现在是我和他坐对面,关亨和贾力勍坐对面,我右边是贾力勍。用行内人士的说法,坐在什么方位也关系到输赢,这可以引风水地理之类的学问来做佐证。你看,哪个赌徒不是宿命论者? 可是搓到晚饭时间,金以恕还是输,贾力勍也输,就我和关亨赢。现在金以恕欠我的钱差不多四百块了,具体是395块。这一个下午,金以恕大概吼了八万个“屌”,贾力勍也不甘落后,骂了六万多个“肏”,反正就是你“屌”过来我“肏”过去,“屌”“肏”同鸣,不绝于耳。 “他妈的!这两天怎么这么霉!不打了!”金以恕吼道,“算账!” 大家停下不打了。这时金以恕把钱掏出来,翻弄半天,给了我21块。我愣在那里大概有半分钟,不明所以然。关亨和贾力勍也莫名其妙在一边看。要是尹孜为在,他肯定也莫名其妙,但他自从中午出去后一直没回来。 “怎么了?”我问金以恕,“晚上你说怕数错钱,难道大白天你也数错?” “我一分也不少你,”他说,脸上还真他妈一本正经。 我干笑了一下,把那21块钱摊开给各位看看。“你们看,这是395块吗?赖账也不是这么赖的吧?” “屌!”金以恕叫道,“你他妈真的没反应过来?你还欠我374块医药费,我现在也不问你要,就在这里扣,不更省事?你要是不喜欢这样,那你现在给我374块,我再给你395块,怎样?” 这当儿关亨和贾力勍都笑了起来,刚才的莫名其妙变成了袖手旁观。我又愣了十秒钟以上。 “好!”我只吐出这一个字。 这个字是什么意味,只能请你去想象和玩味了。当你遇到什么倒霉事或预料不到的情况,你往往也会说出这个字:“好,这下可糟了!”但我说这个字,还有更丰富的意味,而所有这些意味都被我强行压入了心底。我暗中萌发了一个比铁还硬的决心:我会找到一个机会让金以恕吃不了兜着走! 你要是以为我是在乎钱才这么做,就大错特错了。我之所以咬定这样做,完全不是钱本身,而是这钱所包含的意义。我前面说过,我要是支付那条混账哈巴狗的医药费,就是对我父亲的极大不孝,至少也是极大不敬。我一旦把这事与我父亲的死联结上,就没法再脱开。要是金以恕不把那件事扯上,干脆直接赖账不开,我或许还能接受,但他偏偏扯上那件事,这就让我受不了。——老天哪,这违背了我的意志!——意志就是一切!你要是在这世界上找到一个比我更加咬定青山不放松的人,我算你厉害! 金以恕这王八蛋好像没听出我内心的声音,甚至还以为我那个“好”字是赞同他呢。 “总算了结了!”他说,有一种得意,也有一种失落:失落在于他觉得通过这种方式讨债太便宜了我。 “你以为了结了?”我忍不住问,不知为什么干笑了一下。 “你还想怎样?”他说,他显然误解了我那笑,以为我是赢钱之后得意的笑。“让你在赌桌上还掉债务,太便宜你了!” “债务?”我又干笑了一下,天哪,我差点就冲过去揍他了。 “要不是我今天这么霉,你不会那么容易就还得了的。”他说。 我没有理他,起身出去了。我怕我失去控制猛冲过去揍他,而揍他我还觉得太便宜了他。 49 吃过晚饭,我在校园随便乱走了一圈,排遣一下心中那股勃然不可磨灭的积郁。我用积郁这个词,因为我实在找不到更好的词来形容当时的心境了。愤恨、愤怒、仇恨、恼怒,诸如此类的词都不够准确,还不如索性用积郁算了。反正你看到积郁这个词,你只要想到一种压抑的状态就行。具体压抑什么,不用我多解释,你的想象力可以弥补这一点。 我在校园瞎逛了一趟后,觉得内心稍微平伏了些——就像活火山暂时平静了下来。随后我去书店逛了逛,买了两本书,一本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一本《尼采自传》,也叫《瞧,这个人!》。我这次买书的行为不是有备而来,完全是一种意志的发泄。我不用浪费笔墨去说《纯粹理性批判》是一本什么样的书了,总之我对此书早有所闻,也看过有关介绍,据说非常重要也非常难读,恰恰因为这一点我要把它买下。至于《尼采自传》,就凭我最近对尼采的狂热,加上我昨晚那个梦,既然看到了这本书,我不买下来那才怪呢。 我走回宿舍的时候,差不多晚上九点了。走到楼下,我就听到了磅礴的麻将交响曲从417传来。这次不知道是谁在陪那三个鸟人打?到宿舍一看,原来是尹孜为。但金以恕大腿上还多了一个女人,就是那个中文系女生,你应该还记得,反正我还记得。这妞叫什么名字我一直不知道,也不想去知道,鉴于她在本书中不太重要,我也不打算去问她或者为她胡编一个什么名字了。 这妞坐在金以恕混账大腿上,一边看他们打牌,一边搔首弄姿,就好像她坐的地方是他妈皇帝的龙椅似的,不得了。金以恕呢,有一个混账女人坐在自己混账大腿上,那简直就像是给自己戴上了一枚勋章,勋章上似乎写着:“奖赏华南第一美男子!”瞧他那满脸的荣耀和自以为是,我简直想吐。 “心理学哥哥回来咯,”那妞见我进来便说,又问:“你手上是什么书啊?”我少不得把两本书向她出示一下,她嘴里念道:“哇!《纯粹理性批判》。那本呢,《尼采自传》,喔!全是哲学书啊!你买的还是借的?” “买的。”我说。老实说,这妞还是蛮喜欢跟人打招呼的。 “你看懂吗?——我是说《纯粹理性批判》你看懂吗?”她问。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其实我也不想回答),金以恕就干笑了一下。 “他要是看懂《纯粹理性批判》,他就不是他了!”他说,口气极度鄙薄,又极度自以为是。 与其说他那句话刺激了我,还不如说是那种混账口气。但我由他说去,反正就是不理睬。你要是想积蓄力量,最好的做法就是沉默。我到自己书桌前坐下,倒了一杯酒(我酒瓶里还有半瓶白酒)。就一边喝酒,一边翻看《尼采自传》。尼采的话太他妈对我口味了,你瞧他说的都是什么话:“我为什么这样有智慧?”“我为什么这样聪明?”“我为什么能写出这么好的书?”天哪,这口气太对我口味了,和那种假惺惺的虚伪客套相比,我更喜欢尼采一万倍。 他们又打完了一局,尹孜为输钱。他好像输了不少,开钱后他不打了。 “妈的!不打了!”他起身下桌,“再输我就没钱了,这两天正急钱用。” “你坐那个位子风水不好,谁坐那谁输。”贾力勍说,那位子是金以恕和他先后坐过的,所以他那样说。“孟荦荦敢坐这个位子跟我们打吗?”他问,显然是在激将我。 “你不用激将我。”我说。跟这几个菜鸟打麻将对我实在是小菜一碟。 “那就来呀!”那女生和贾力勍同时叫道。你简直会觉得贾力勍的声音比那妞更他妈娘娘腔。 我喝干杯里的酒,就过去坐下,跟他们搓。这次我和金以恕对面,关亨和贾力勍对面,我右边是关亨。那混账女生依然坐在那混账大腿上,一边欣赏大腿的主人出牌,一边偶尔瞟一眼我这边。她瞟人的眼神真他妈韵味无穷啊,我简直形容不出那种韵味,既有点得意,又有点自以为是,还有点高高在上,就好像在她看来,这眼前的一切都不足称道,甚至非常可笑一样。说来我还真有点佩服金以恕这鸟人,我真搞不懂他是怎么让两个女人相安无事的。 我连输了两盘,这两盘的牌实在太他妈糟糕了,就算我是混账赌神我也不能保证赢。但第三盘开始,我连续赢了三盘。 正在开始第六盘的时候,门外进来了一个人,女人,是沈优子。她一进来,一句话不说,径直冲过来揪住金以恕大腿上那个中文系女生,两个就你抓我扯在麻将桌边厮打起来。你不难想象,这时候金以恕出于一种男人特有的虚荣心,一定会感到十分自豪。事实也是这样,他一面喜笑颜开,一面继续搓牌,宛如没事人一样。看她们打得热闹,他甚至还说: “尹孜为,你把椅子挪开点,给她们腾个场地。” 尹孜为还真把自己的椅子挪开了一点。既然金以恕是那样一副姿态,也就没人去解救。两个女的已经摔到地下,翻来滚去,头发全扯散了,然后开始相互扯衣服,抓脸,这时候谁的指甲长,谁就有了致命武器。 “妈的忘了带摄像机来!”金以恕不无遗憾说,“要不然……” 就在这时,那中文系女生突然“哇”一声大哭起来,哭得实在太他妈嘹亮了。沈优子把她压在了身下,这时候也惊得松了手,放开她,但是放开之前没忘了再赏她一巴掌。那女生衣服被扯开了,露出一个乳房,脸上也被抓得青一块,紫一块,有几绺血印子,鼻涕眼泪一团糟。她总算不哭了,爬起身,走过来冷不防给了金以恕一个响亮的耳光,就跑出去了。 50 从礼节上说,这妞满足金以恕的力比多和虚荣心这么久,离别之际还慷慨激昂赏了他一巴掌,金以恕也该去送送她才对。不过金以恕没去送,他要去送那才他妈怪呢。要我说,这厮就是个典型的来者不拒、去者不留的王八蛋。 当时金以恕愣在那里,手摸着脸,体味这临别的礼物——那美妙的一巴掌,27秒钟后才叫道: “屌你老妈!敢打我!” 我敢打赌,他脸上的痛可能还没有心里的痛的十分之一,因为这种内在的痛还涉及虚荣、面子、尊严等等混账东西。 沈优子作为胜利者,也损失了一定数量的头发、血液和两颗纽扣,衣服也被撕开了,只是还没露出混账乳房来。她看到失败者狼狈而走后,竟然一声不吭,安安静静捡起那两颗扣子,走进卫生间去清扫颜面。她脸上也有几点血痕,不知道是她自己的还是那中文系女生的。 由于受到这场突如其来的战事的干扰,我们这盘麻将拖延到现在才告结束,结果是我又赢了。金以恕这鸟人莫名其妙发起脾气来,傻瓜都知道,他一方面是发泄赌场上的狼狈,一方面也借机发泄一下情场上的失意。 “他妈的!”他骂了一句,朝我吼:“怎么你一上桌我就老是输?你有没有搞什么手脚?” “你他妈说话注意点!”我警告他一句,但语气平静,赢钱的人总会有这种平静,不过我的平静还另有原因。 “我也觉得奇怪,”贾力勍附和说,“这位子谁坐谁倒霉,你一来就赢,搞不明白!” 关亨虽然不明说出来,但从他那神态举止来看,显然也持他们一样的观点。这几个鸟人全他妈阴阳怪气,开钱都不大情愿,好像是被逼捐款似的。今晚上都是每盘结束就开钱,不再记账。 “你们不敢再打了是吧?那就到这里,”我说着站了起来。 “谁他妈不敢打?屌!”金以恕叫道,“我就不信邪!” 那就继续打。这时候沈优子从浴室出来了,脸上的血痕洗掉了,头发绾了起来。她脸上有一种十分别致的沉静,甚至称得上虚怀若谷,这对于她还真他妈少见。她过来看了看金以恕,转身想上床去,金以恕叫住了她。 “别忙上去,”金以恕说,“过来帮我看看有没有人搞鬼。看到作弊的马上跟我说!” 天哪,我差一点就要跳起来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捺定了性子。说来你还真得佩服我的忍耐力,这种忍耐力和爆发力一样可以摧枯拉朽。 沈优子就过来坐在金以恕混账大腿上,就像刚才那个中文系女生一样。在不长的一段时间内,先后有两个混账女生坐在那混账大腿上,而且坐得他妈心安理得,这多少有点让人惊异。沈优子甚至还摸了摸金以恕脸上刚才被巴掌洗礼过的地方,着实爱抚了一番。他们就坐在我对面,这两个狗娘养的越是亲热,我就越是专注于出牌,或者说,他们越是那样做,反而越激起了我出牌的智慧,如果这称得上智慧的话。 这一局打下来,我毫不客气又赢了。 “哼!”金以恕鼻孔里吼了一声,像火车头在喷气:“怪!怪!怪!” “手气不好就别打了吧,”沈优子说。 “有人作弊吗?”金以恕问。 “没注意……”沈优子不置可否。她这种鸟态度简直要让我过去扇她一耳光。 “作弊会让你注意那才怪呢,”关亨意味深长咕哝了一句。 我向右转脸45°角,盯着关亨那张混账至极所谓富于官相的丑脸,慢吞吞问: “你什么意思?” “我没点名说谁啊,”关亨连忙说,并不看我,“真的就这么霉?还打不打?” “再打一盘!”金以恕说,接着捏一下沈优子的混账乳房,对她说:“去刷牙!等会你跟我口交,吸一吸我的霉气!” 尹孜为在旁边怪笑了一声,嗓子扯得他妈老长,你知道这是他的一贯作风。金以恕那句话在这一声怪笑中获得了某种戏剧性的效果。 沈优子少不得扭捏扭捏,表示一下作为一个女人应有的羞赧,然后就真的去刷牙了。老天,我还真他妈佩服这妞,竟这么听话,要命的是还装出一种混账羞涩!天晓得她现在根本不知道羞涩为何物,在417里做爱对她已是家常便饭。要是她对金以恕大叫一声:“好主意!我正想跟你口交!”说不定我听来还舒服些。 沈优子刷牙回来依旧坐到老地方,金以恕那混账大腿上。可以说,刚才金以恕被赏赐那一耳光,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他和沈优子的亲近。 “我还真舍不得你呢,”他又捏了一下那贱人的乳房,“你先上去吧,我屌(请你注意他用词)完这一盘就上来。如果这一盘还输,那就说明绝对有鬼!你看我这牌,要是还输了,那他妈真是……”金以恕现在不说打麻将或搓麻将,而说屌麻将,从这词语活用中你可以看出他处于什么鸟状态。 说实在的,他越是那样说,我越希望他输,就让他得出有鬼的结论去吧。不过这盘看来我赢不了,因为我的牌实在太差,我再怎么发挥直觉力也无法挽狂澜于既倒。最后,这一盘赢的不是金以恕,也不是我,而是贾力勍,这样总比我赢要让他们好受得多。 当时就不打了,散伙。时间已快十二点,可以上床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贾力勍还有点舍不得走,他当然想听听沈优子和金以恕口交的盛况,要是能当A片现场饱览一番,再好不过。但怎么说他总不能厚皮老脸留下来等候这种鸟事,好歹赖了一阵子,还是过去了。其余几位各自爬到床上,该干什么干什么。尹孜为已经在床上了。 金以恕一上床,果真就和沈优子如此这般干了起来,真他妈是地动山摇啊。金以恕干这件事总是他妈敬业无比,好像要把赌桌上的霉气全发泄到这鸟事上。那磅礴的床上交响曲我就懒得去描绘了,即便你耳朵还没起茧,你或许也亲自演练过,不用我在这里啰嗦。需要说明的是,这天晚上沈优子叫得毫无保留,完全肆无忌惮,听她那疯狂的架势,就像巴不得整个东半球都听到。 尹孜为是近水楼台,肯定听得他妈热火朝天。金以恕干那事时旁人对他就像空气,根本不存在。尹孜为实在听不下去了,干脆起床下来,打开电脑。 我心里也很他妈浮躁,这是真的。你想想,在距离仅仅两米开外的对面床上有人做那鸟事,叫得他妈天崩地裂,根本不把你当回事,不浮躁才怪。甚至我敢打赌,就算是功力非凡的老和尚,置于这种境地也会浮躁,保不定佛心大乱。何况我和沈优子还有那么一段混账瓜葛,你可以想象我心里的滋味。但你要是以为我是出于嫉妒,那就大错特错了。与其说嫉妒,还不如说是蔑视:我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蔑视这对狗男女。我承认,听沈优子那浪荡的叫声,勾起我不断回想那天晚上我和她在床上战斗的盛况。我甚至有一个想法,要是有机会不妨再跟她来那么一次,发泄一下我内心的暴力。真的,这是我内心一个真实的想法,千真万确,要是我不承认这一点,或者不把这一点写出来,那就是回避了真实的人性。 最最奇怪的是:上床没多久,关亨这白痴竟然打起了呼噜,也是他妈地动山摇,你听他那轰隆隆的鼾声,感觉就像在跟金以恕他们比赛一样。天哪,打鼾的人竟然听不到自己的鼾声,也听不到整个东半球都能听到的做爱尖叫,这不能不说是一大世界奇迹。 18.-第十五章 51 我一觉睡到第二天下午才醒来,时间是两点过。昨晚我耳朵尽是他妈尖叫声和呼噜声,睡眠效果一塌糊涂,直到快天亮才睡着。上午我醒来一次,迷糊中听到那几个鸟人在说话,很快又睡过去了,这一睡就到了下午。我起来时,宿舍里空无一人,除了我自己外。 洗漱之后,我照例用电炉烤辣椒,弄好了装在瓶子里,出去吃饭。饭后我拿书去图书馆看,图书馆这两天刚开放。我拿的书就是刚买的那两本,我要尽快把它们看完。我买书就要看,而且要从中切实获得某种东西,变成自己的力量;要不是这样,我宁愿不看书,宁愿发呆。我可不想学那些混账人士,喜欢买书,却并不看书,只摆在那里做装饰品,这些鸟人与其说是爱书还不如说是爱面子。要我说,面子这鸟东西可有可无,说白了那不过就是虚荣。我真想不通,一个人如果连自己都不认识,要那混账面子做什么鸟? 这天我把《尼采自传》看完了,这本书不厚,但力量感毫不逊色。晚上我开始看《纯粹理性批判》。我一接触这本书,立刻痛恨相见之晚,真的,要是我早几年看到它就好了。倒不是说康德的文笔很好,老实说,康德老学究式的文笔简直就像他的生活一样枯燥,和尼采诗意恣睢的文字不可同日而语。但无论怎样,康德所关心的问题本身吸引了我。我不打算在这里谈康德所关心的问题了,这有两点考虑:其一是,我这是小说,不是什么混账哲学教科书或哲学史,我不过是在写一个人的心灵史;其二是,那些哲学教授们要是看到我在这里大谈特谈康德哲学,他们肯定要笑掉大牙——笑我不自量力,班门弄斧。这些教授一辈子的使命就是研究康德或别的某个哲学家,他们研究得那么深透,自以为也成了康德或某个哲学家,以至于有点洋洋得意起来。现在要是看到我这个杀人犯在这里卖弄起康德哲学,他们不笑破肚皮才怪。所以,我还是不班门弄斧了,藏拙为好。倒不是说我害怕班门弄斧,有时候我还真他妈想操起板斧舞弄一番,才不管你班门不班门呢。但我这里还是不弄的好,就弄弄我这支秃笔吧。你可能觉得我的进度有点慢了,如果你是个急性子的话。我劝你稍安勿躁,性急没什么不好,但不能因为急了就忽略掉真实。其实,不妨告诉你:高潮很快就要到了。 晚上九点过我从图书馆回到宿舍,只有尹孜为一个人在。 “怪啊!”我说,“今天这几个鸟人居然不打麻将了,都跑哪里去了?” “关亨今天过生日。他没请你?”尹孜为说。 “噢!这样!他没跟我说。” “他早上跟我说,我没空,懒得去。” 老实说,凭我和关亨那种比陌路人更糟糕一百倍的关系,他过生日要是请我才怪呢。话说回来,就算他请我我也不去,实在不想去,这是没办法的事。我要真厌恶起一个人来,那是永远也没法再喜欢的。问题是,关亨从头到脚,从里到外,没一处是我喜欢的。 尹孜为跟我说他今天去参加了一个招聘会,应聘了两家公司,都还不错,一家在广州,一家在深圳,待遇都蛮好,深圳那家工资更高些,但试用期也更长一些。两家公司都要求他下周就去上班,他一时还定夺不下。我没给他什么建议,实在也说不上来。他现在一心想着工作,而我却还在关心康德所关心的那些问题,这些问题足以折磨一个好思索的人一辈子,甚至可以带到坟墓去。 关亨他们几个半夜才回来,喝得醉醺醺的,显然又去那类千篇一律的混账地方玩了。我已经在床上,快睡着了,但还能闻到那一阵摇滚般的酒气——我甚至觉得我不是闻到而是听到了那一阵混账酒气。 这一夜关亨的呼噜声空前嘹亮(当然是因为酒精的作用),简直就像在吹大号,一阵高过一阵。金以恕和沈优子的床上交响曲都被淹没了。我的梦境在那一片大号声中惨遭强暴,支离破碎到天明。 52 我一连三天都窝在图书馆看《纯粹理性批判》:每天早上带上书和一瓶辣椒,中午也不回来,直到晚上很晚才回来睡觉。我打牌赢的钱,可以让我暂时不用去地铁站弹琴,有几天时间来进入这本书。我早就跟你说过,我只要活命不成问题,我就要投入思想中去,就像酒鬼投入喝酒中去或金以恕投入数钱中去一样。 这几天困扰我的问题简直像一堆乱稻草,但最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还是上帝。康德在书中用归谬法来证明上帝是否存在,结果导致二律背反,也就是说,对于上帝是否存在这个问题,人类理性总是自相矛盾:你既可以设想上帝存在,也可以设想上帝不存在,反正理性无法得出一个确切的结论。这实在太他妈要命了!在这之前,我有意无意触及上帝这个问题大概不下九千次了,关于上帝存在的各种论证,诸如阿奎那的五大论证,安瑟尔谟的本体论论证,还有宇宙论论证,知识论论证,道德论论证(康德就是这方面的代表),等等等等,我都略知一二。近来看到尼采“上帝死了”的说法后,我觉得这个问题非得好好想一下不可了,否则我真怕我突然自杀掉,真的!你可别以为我是危言耸听。 现在看了康德的书,我觉得以前我对上帝的想法都很他妈荒谬,至少是行不通。可康德自己也没法给出一个定论,这差点要了我的命。你可能觉得我说话夸张,其实不是,我没有夸张,一点也不。你想想,如果竟然没有一个万能的上帝,你如何来解释这宇宙中的一切?即便不说宇宙中的一切罢,就说一个具体的东西,就比如女人的乳房,如果没有一个上帝来设计的话,那乳房之为乳房如何可能?你可不要小瞧这个问题,这与康德问“形而上学如何可能”或“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其实是他妈一回事。康德最后把上帝之有无存而不论,人类理性还是不要去过问这等鸟事为好,因为过问也没有结果。出于道德上的原因,康德主张为信仰留地盘,也就是说,我们需要设想一个上帝存在。这些说法固然不错,但没法让我的思想踏实,不可能踏实。 当然,我也可以像帕斯卡那样,他说既然我们没法确定上帝是否存在,也就是说我们既可以设想上帝存在,也可以设想上帝不存在,这在他看来就像一种赌博行为:你可以把赌注下在上帝存在这一边,也可以下在上帝不存在这一边;而他认为,把赌注下在上帝不存在这一边,会有不好的结果,把赌注下在上帝存在这一边呢,则没有什么损失,所以他主张把赌注押在上帝存在这一边。可是要我这样做,我觉得不爽,不踏实!竟然把上帝之有无当作赌博,天哪,太要命了,这不符合我内心的要求。我倒宁可把上帝当作虚无来对待,也不愿拿它来赌博。想想吧,堂堂如上帝者,竟然被丢到麻将桌上,这……真他妈岂有此理! 你不要以为我跟你说这些都他妈无关痛痒,与正事无涉,你要这样以为,就大错特错了。也许你并不关心这些问题,觉得无所谓,可我那阵子真的被这些问题折磨得无以复加,几乎可以说我被上帝缠住了,想摆脱都摆脱不了。完全可以说,那几天我的思想处于高度紧张状态,一直紧锣密鼓,简直就像他妈一场世界大战在进行。而战争打下来,结果还是一片茫然。最后没办法,我只能用康德那句话来暂且安慰自己——康德如是说: “有两种伟大的事物,我们越是经常、越是执着地思考它们,我们心中就越是充满永远新鲜、有增无已的赞叹和敬畏——我们头上的灿烂星空,我们心中的道德法则!” 这句话你也许是第一次看到,也许看到一万次了。鉴于我不是在写什么混账学术论文,我不打算注明这句话的出处;你若有兴趣可以自己去找。 值得一提的是,真正领略了这句话的意味,我有意无意中养成了仰望苍穹和扪心自问的习惯。这两个习惯的共同表现就是发呆,有时候是望着天空发呆,有时候是看着自己发呆。要我说,你可不能小瞧发呆。在我养成的所有习惯中,我最珍视的就是发呆。在我看来,发呆乃是人之为人的关键——发呆对于人的意义就像摇尾巴之于狗:不会摇尾巴的狗不是地道的狗,不会发呆的人不是真正的人。我甚至想说:万般皆下品,唯有发呆妙!说真的,我希望你也养成发呆的好习惯,它并不妨碍你去追求面包、乳房或者数钱,诸如此类。 53 三天之后,公历是2月9号,农历我忘了,好像是正月十八还是十九。我希望你从现在开始对时间敏感一点,因为重要事情的前奏已经开始了。 话说这天晚上十点过我从图书馆出来,像个幽灵样在校园转悠了一圈,体验体验发呆的妙处,也就是说,我一边走路一边仰望苍穹,或者扪心自问。我一手拿着《纯粹理性批判》,一手拿着辣椒瓶,时而仰头望天,时而扪心自问,那神态在旁人看来肯定像绝了一个疯子。可惜这天天气不佳,仰望苍穹没看到任何星子。即便天气晴朗,在污染严重的混账广州,要看到星空也不可能,那天空总是他妈灰蒙蒙一片,就像一张从没洗过的丑八怪的脸。当然,这并不影响我体验发呆的伟大习惯。你要是真想体验发呆,那即便是在战火中或是蹲茅坑的时候都可以体验个够。 我就那样悠哉游哉,体验着发呆,直到一个鸟人骑单车差点撞到我为止。这鸟人骑车很自以为是,自以为车技很他妈棒,没有把手握住车头,只用两腿控制方向。要命的是,他恰恰又遇到一个正在体验发呆的人,所以差点就撞上了。 “妈的你不长眼睛啊?”他骂了我一句。 “你这鸟人!”我回敬他一句。 我和他互骂一句,就各走各的,我没心情理会这类鸟人。 回到宿舍,那四个鸟人又在打麻将。四个鸟人当然是金以恕、沈优子、关亨、贾力勍,不用说你都知道。人不够时沈优子就陪他们打,人数够她就坐在金以恕那混账大腿上观战。我没看到尹孜为,不知去哪里了。 我一进来,他们脸上就现出那种阴阳怪气的混账神气,这种神气使我一瞬间就被网入了那种狗娘养的氛围中——具体是什么氛围,我不用再说了,我完全信得过你的想象力。而金以恕的神气尤其混账,这几天他总看到我拿着那本他自己看不懂而且咬定我也看不懂的《纯粹理性批判》,早出晚归,这对于他简直是一种折磨。何况,我还是用赌赢他的钱来保证生活去看一本他看不懂的书,这就更是折磨了。但这鸟人不愿视之为折磨,于是就变成了冷嘲热讽,阴阳怪气。 可今天我觉得他们的阴阳怪气中多了一点什么。当我走到自己书桌边,看到桌上我的手机下压着一张留言条,我就明白过来了。纸条是尹孜为留下的,上面写着: 孟荦荦: 我有事去一趟佛山。我今天买了手机,你的手机还给你,谢谢!中午一个姓蓝的女士找到宿舍来问你,等了一个多小时。我不知道你在什么地方看书,不好乱跟她说。后来她生气走了。她给你写了一张留言,好像夹在一本什么书里,她说在短信里跟你说了,你尽快用手机看看短信。 我当即把卡装入手机,开机一看,才发觉这几天蓝猫给我发了大概一百条短信,从最近的一条短信我知道她给我的留言夹在那本《善恶的彼岸》里。我迫不及待想知道她为什么生气,就因为我把手机借给同学没跟她说?我翻开书拿出留言条来看,原来不是这么回事。留言条上字迹匆匆,这样写着: “你把手机借给同学为什么不跟我说一声?打你电话一直关机,我还以为你出了什么事。我今天实在担心,才找到你宿舍来,我真后悔我不该来,看到这留言你马上打我电话。我现在要去澳门了,大概六七天后回来。” 我马上到寝室外面跟蓝猫通电话。她早就到澳门了,但一说起今天的事,还是气呼呼的,听她的叙述,我才知道是怎么回事。原来今天她在宿舍里等我时,金以恕这杂种用调戏的语言侮辱了她。当时沈优子不在,金以恕、关亨、贾力勍在斗地主,尹孜为在忙自己的事。蓝猫本来也想跟金以恕几个说话,但她一说来找孟荦荦,那三个鸟人立马就显出一种很混账的鸟神气,蓝猫就不想理他们了,只跟尹孜为说了几句,就过去坐到我书桌前,随便开我电脑看看。 那三个混蛋一直在斗地主,说一些风言风语。反正就是当有一个女人在一边而又不搭理他们时,你可以想象他们会说些什么鸟话。贾力勍跟金以恕两位窃窃私语了一阵,金以恕突然浪声大笑起来,笑得他妈放诞之极。 “我说你那位靓女,”金以恕以一种极度无耻的口气对蓝猫说,“你可不可以多包养几个啊?你看我,怎么样?够得上你的标准吧?哈哈哈……” 蓝猫当时就懵了。 “你不用装,”金以恕继续说,“也不要不好意思,大家都不是小孩了嘛!孟老兄是不是床上功夫很猛啊?我也不差的,这两位可以作证,”他拍了拍关亨和贾力勍,两位就狗腿样呵呵笑了起来。 蓝猫气傻了,气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说她真想冲过去扇金以恕几大耳光,要是她是个男人,她肯定就冲过去了。 “你……这么不要脸!”蓝猫总算爆出一句。 “我不要脸?”金以恕笑道,一副嘻皮涎脸的杂种样,“我还真的不想要脸了!怎么样,别不好意思嘛!说吧,你愿不愿包养我?我保证满足你!保证你每次都享受五次高潮!你跟孟老兄干没体验到五次高潮吧?” 蓝猫死命忍住气,撕开一张纸,匆匆给我写了留言,夹在书里,过去跟尹孜为打个招呼,就离开了。她出门时,金以恕还送了她一句话: “娘们,我真想屌你!你屁股扭得真他妈太有味道啦!” “哈哈哈……” 54 听了蓝猫的叙述,我对她说我会给金以恕这鸟人一个教训,坚硬的教训。天知道我早就想给他一个教训了,只是还没想到一个具体方案。挂了电话后,我拼命沉住气,在外面抽了两支烟。这两支烟对当时的我产生了一种堪称伟大的作用,那就是抑制了冲动,使之收敛起来,藏入心底。抽烟确实能起到平心定气的作用,就像喝酒能起到舒筋活血的作用一样。不管怎样,抽烟和喝酒所起的作用虽然不同,但都能激发灵感,这是一样的。当时就有一种灵感在我心中闪现,只是一时捕捉不到罢了。 我心气定下来后,就走进宿舍去。不知为什么,我脸上突然弄出一副笑脸来,连我自己都搞不懂是他妈怎么回事。也许是那种我一时捕捉不到的灵感支配了我? 他们刚好打完了一盘。金以恕正在数钱,显然是他赢了,那脸上的混账神情就和所有爱钱的人在数钱时一样。他抬眼瞟了我一眼,并没有改变那副鸟神态。天哪,那一刻我突然觉得上帝是不存在的,要不然它不该造出这么一个让我恶心至极的鸟人! 这种恶心并没有改变我脸上的表情,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这几个鸟人莫名其妙看了看我,还是维持着那种阴阳怪气。我甚至觉得空气都好像在窃窃私语。我感觉就像掉进了一张网中,刚才在外面获得的平静一下子又躁动起来了。 我到自己桌前坐下,一时不知道做什么。我想我应该上床去,躺下来平静自己,但是我还坐着不动。老实说,我潜意识里在等待着某种时机。 这时沈优子站了起来。 “你来打吧,孟?”她问。 我没说话,就过去到她那个位子坐下了。我对面是关亨,右边是金以恕,沈优子坐到了他那混账大腿上。请你记住,从现在开始,只要面对这几个鸟人,我的表情一直是似笑非笑。不是我刻意这样,实在是出于一种我也说不清的原因,自然就这样了。 我几乎有点心不在焉,第一盘输了,输了二十多块。赢的是金以恕,沈优子帮他数钱,这对狗男女一唱一和,那神气真他妈要命。我根本不用看就知道是一种什么混账神气。 “反正你现在不缺钱……”金以恕意味深长咕哝了一句,就像点燃了一朵火焰。 “嘻嘻,”贾力勍在一边配合着笑,仿佛在给那朵火焰煽风。 我如同木偶人,不动声色。进入第二盘,我还是心不在焉,还处在那种躁动中。结果又输了,也输掉二十来块。赢的是贾力勍,这娘娘腔接钱的时候居然叫了一声“肏”,显然是兴奋过头了。他们赢我的钱,总是他妈兴奋过头。 我维持着那种不动声色的似笑非笑,这在他们看来真他妈摸不着头脑。 “老兄,不要垂头丧气!”金以恕说,他显然理解错了我的表情,“反正你随时可以跟你那位要钱。” 我稍微转脸瞥了他一下,好像在问他:“你说哪位?”但我不说出来。你可不要以为我失去感觉了,不是的。相反,我现在心里极度敏感,他们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神态都在刺激我,只不过我的敏感是以迟钝的方式表现出来罢了。说实话,我越是迟钝得像个木偶人,说不定内心里越是惊涛拍岸。 金以恕看我状态欠佳,提议加大底数,每盘5块钱的底(原来都是2块的底),他们显然想让我今晚输他妈个一败涂地,把几天前他们的败局挽回来。 “5块钱的底,敢不敢打?”金以恕问我。 我没回答他,只是做了一个无需回答的表情,依然似笑非笑。 “好!有胆量就来!开战!”他说。 就在那一霎,不知何故,我突然有如神助,开始敛气凝神,用心打牌。结果这盘我大获全胜,来了个清一色,弄得金以恕大概叫了三十个“屌”,贾力勍可能叫了二十五个“肏”。刚才我输掉的钱加倍赢回来了。但我依然无动于衷,脸上还是那种似笑非笑的神情。这真让这几个鸟人琢磨不透。 第四盘我又大获全胜,来了个大对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顺手,我总觉得是上天在推动我去做某件事。这几个鸟人输得惨不忍睹,叫得他妈震天响。和牌时金以恕和贾力勍各自大叫了一声“屌”和“肏”,连关亨也捶了一下桌子。 “你他妈是不是故意输那两盘来哄我们上大当?”金以恕问,那混账手指指着我。 我忍住没伸手去拍他那混账手指,一句话不说,猛站起来,离开桌子,准备上床。 “喂!”金以恕叫道,“你他妈赢钱就不打了?” 我不理会,完全像一架机器,脱鞋上床去,搞得这几个鸟人愣头愣脑在下面。我刚才输两盘赢两盘,抵消后还赢八十多块——这是我后来才想到的,当时我哪里有闲情去想这鸟事。当时的关键是,我心情就像马上要爆炸的定时炸弹,需要躺下来缓一缓。我没脱衣服就躺下了。情绪就像一团黏糊糊的东西把我彻底裹住,动弹不得。但我的本能还听到那几个鸟人在下面议论。 “有问题!绝对有问题!”关亨说,“连续两盘都出那种好牌,不可能!” “你有没有看到他作弊?”金以恕问沈优子。 “没注意……”这贱人又这样说。 “说不定人家会什么遮眼法?”贾力勍这娘娘腔细声细气说。 ………… 19.-第十六章 55 我从梦中醒了过来。这个梦太他妈栩栩如生了,我怎么努力都忘不了。但我不想去详细描述了,大略说一下就行。我梦见我和金以恕这几个鸟人打架,地点在417宿舍,起因就是打牌,他们说我作弊,我说我没作弊,金以恕那混账手指指着我,我伸手一拍,就这样打了起来。贾力勍和关亨在一边呐喊助威,为金以恕喝彩。结果我被这几个鸟人压在地上,想跳起来也跳不动,他们还舀水来淋在我身上,冷得我直哆嗦,就醒了过来。 这个梦的心理原因不用我多说了。醒来后我发现还有完全搭配的环境因素:由于当时我没有脱衣服睡,也没盖被子,所以半夜冷得直哆嗦,表现在梦中就是被冷水淋。为什么我被那几个鸟人压住动弹不得呢?原来我把被子踢到脚尖那头缩成一团,把我两只脚缠绕住了,加上我又没脱衣服睡,身子不活动。 我看时间是凌晨四点,要等天亮还早得很。我脱掉衣服,想继续睡,可是关亨那呼噜声实在烦人,我怎么也睡不着了,干脆又穿衣起来,到下面坐坐。就在我屁股受伟大重力吸引坐下去时,突然觉得黏糊糊的,起身一看,差点没把我搞懵:原来椅子上竟是一个用过的安全套,里面尽是他妈的混账乳白色黏液,黏了我一屁股!这狗娘养的金以恕,肯定是他故意干的,要不这天下这么大,他为什么不偏不倚恰恰丢到我椅子上?你要是以为我椅子特别喜欢安全套,以至于对安全套有一种吸引力,那你真是幽默到家了。我只好换掉裤子,用废纸把那混账鸟玩意拎起来,物归原主,扔回他桌面去。这时,我发现地上还有一个安全套,也是用过的,这对狗男女真他妈是越来越目中无人了。 我真是烦得要命,还是出去走走吧,总比呆在这满是安全套和呼噜声的混账宿舍强。现在是四点过,要我说,夜深人静一个人独自走走,这对我真他妈是一种莫大享受,要比屁股坐在混账安全套上享受八十万倍以上。 外面静悄悄,一个人影也没有,这更好。我习惯性走向北门,想去那混账珠江边随便逛他妈一逛。路上我又想起了昨天的事,还想起了很多人,梦儿,蓝猫,叶迩牵,还有我家人,反正与我密切相关的人我都想到了。几乎可以说,我是有意去想的,我想把所有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都温习一遍。但我念头只是一掠而过,像幻灯片跳动,没有滞留于某一个人。 很快我来到了北门,灯影稀疏,看到几个人影在晃悠,我才不管他们是些什么鸟人,就算是尼采、康德、海德格尔、弗洛伊德、托尔斯泰、哪怕希特勒,我也不管,何况还不是呢。我自顾自到草坪上坐下,点烟抽。这时,那个伟大的习惯又不请自来了:我抬头仰望那灰扑扑的混账天空,又扪一扪自己的心,开始体验发呆的良辰美景。 大概过了一个世纪,我的思想开始执着于一点:我为什么要来到这个世间?我的使命是什么?是什么东西使我偏偏遇上这么一些人,与一些人爱上,与一些人恨上,与一些人无关痛痒?我为什么偏偏要遇上这几个鸟人,与他们纠结在一起?我为什么就恨他们?难道我就不能爱他们?这时我开始思考我对他们究竟是怎样一种感情,是不是恨?最后我认为不是恨,称不上恨。——所谓恨,总包含某种惧怕的因素,而我并不惧怕这几个鸟人,一点也不。要我说,这世界上还真没有我恨的人,一个也没有,因为没有任何人值得我去恨,或者不足以让我去恨。说真的,你要我恨上你,那还真他妈不容易,比让我爱上你要难一百万倍。可是,我为什么就放不下这几个鸟人呢?我对他们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又仰望天空,扪心自问,最后我的结论是:与其说我恨他们,还不如说我是厌恶他们,——蔑视他们。想想吧,这几个鸟人都是些什么货色:一个一心只想着赚钱、搞女人,一个一心想着当官,一个只关注别人的私事,全他妈是些庸庸碌碌、苟苟且且、鸟不拉屎的人。你看他们,成天就想着打麻将,想着在输赢中找点刺激,水平又他妈破烂不堪,就这样一群菜鸟,还他妈自以为不得了,自以为是混账天之骄子。天哪,这简直让我受不了,没办法不蔑视! 这当儿,我又问:真的就没办法不蔑视么?难道我就不能超出这之外?我又仰望苍穹,扪心自问,回答是:即便我在思想上超出了,我的活生生的情感还是处于蔑视中,真的,这是千真万确的事。你思想再超脱,境界再高超,也没法高超到摆脱情感的程度,因为情乃是人之为人的宿命。那么,情感到底是怎么来的呢?具体说,蔑视到底是怎么来的呢?人为什么会有蔑视这种情感呢?我冥思苦想,怎么也想不通,这就同问为什么会有乳房这么回事,或者为什么会有性欲这么回事,一样无法解答。你要解答,那只能设想出一个上帝来。可是司汤达又说:上帝唯一可以原谅的地方,就是它并不存在。尼采也持这种观点,他甚至认为司汤达这句俏皮话本来应该是由他尼采说出的。……上帝呀,你到底在哪里?如果竟然没有上帝,那我又何必苦苦追问?我追问这回事本身是否就蕴涵了上帝的存在?或者至少蕴涵了上帝的意义?难道真如尼采所说,上帝、灵魂的不朽、解脱、彼岸,所有这些统统纯属概念?概念之为概念又是如何来的?仅仅是想当然耳?……天哪,不知怎么的,我竟然淌下了眼泪,火热的,几乎有些烫手…… 在我揩眼泪时,我想到了亲人,想到了父亲,想到他临死时最后那个表情,还有他留在人间最后那句话:“莫哭,儿哟!莫哭!……你还没成大事……我看不到了……”顿时,我沉浸到追念父亲的极度痛苦中去了。而体验这刻骨铭心的痛,对于我,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快感!要我说,痛苦就是快乐,快乐就是痛苦,没有比这更切实的真理了。 我的眼泪烫得要命,真的,你可以说是痛苦的泪,也可以说是快乐的泪,随你爱怎么叫。对上帝的体验和对父亲的怀想重叠交织在一起,使我有一种隔世之感。我就这样体验着这种隔世感,大概过了八十年,才回到现实中来。我意识到我此刻正坐在这混账草坪上,这宇宙中地球上太平洋西岸的珠江畔,混账ZS大学北门广场的草坪上。茫茫宇宙啊,我正坐在你怀抱中的这一个点上!虽然我这么说,可我并不知道你是怎么回事,没有人知道,任何人都不知道,康德也不例外。 我点了一支烟,父亲最后那句遗言第一万零一次在我耳边回响:“莫哭,儿哟!莫哭!……你还没成大事……我看不到了……”我开始思索:没错,我还没成大事,可究竟什么才是大事?我该怎么做大事?这时,我发觉我又回到刚才思路的起点去了:我为什么要来到这个世间?我的使命是什么?——毫无疑问,我的使命当然是做大事!——可问题是:怎样才算是大事? 我茫然无解,任愤懑鼓在心中,猛然从草坪上蹦起来,继续乱走。东方天空微微泛白了,晨曦正在酝酿光辉。我沿着珠江畔走了一段,拐进学校西边一个叫做新凤凰的城中村,在那弯来绕去的巷子里乱逛,发泄心中的抑郁。人们还在睡梦中,只有早起清扫垃圾的清洁工和一些生意人在忙活。这地方叫凤凰村,就和所有以凤凰命名的地方一样,一个凤凰也没有,只有成打成堆的妓女和民工,夹杂几个出来租房的混账大学生。 我从西门拐进校园,天已经大亮了。回到宿舍,继续睡觉。 56 午后,我在伟大的麻将交响曲中醒了过来。这几个鸟人显然是故意把声音弄得爆响,恨不得把我耳膜吵破才心甘。我照例在床上躺了几分钟。应该说,我的心情经过睡眠,就像飓风过后的海面,变得风平浪静了。但是,如果你以为这风平浪静下面就没有了暗流涌动,那就大错特错了。不管怎样,至少我变得沉静多了。 我在这几个鸟人的阴阳怪气中起床下来,到阳台洗漱好,接着烤辣椒,弄好后想出去吃点东西。在我从阳台走进来时,金以恕又喊我打麻将,他可能以为我又要拿书去图书馆或什么地方。其实今天我没打算再去图书馆,但我不想跟这几个鸟人打麻将,你想想,这几个菜鸟打牌水平破烂不堪,还老怀疑你作弊,你受得了吗?要我说,跟这几个不是我对手的鸟人打牌,我还真没多大兴趣。 “我要出去吃东西,”我说。 “屌!为什么一定要出去吃?叫个外卖不就得了!”金以恕从他那混账桌面递一张外卖单给我,那架势就好像我已经决定吃外卖了,根本不容我否决。这鸟人肯定想扳本想得心急火燎了。 “既然你想打,就打他妈个痛快!”我心里想,“看看会有什么鸟!” 我接过外卖单看了一下,不多考虑,叫了一个米粉。这时他们结束了一盘,沈优子站了起来,想让我坐到她那里去,她照例坐到老地方——金以恕那混账大腿上。 在我过去准备坐下时,想起了昨晚半夜起来遇到的混账事情。 “金以恕,”我坐下说,“我不得不警告你一下:你两个在这寝室里怎么搞都行,但是请你不要把那混账安全套扔到我椅子上。” “我有扔到你椅子上吗?”他不怀好意地问。 “废话!昨晚你就扔一个到我椅子上了,害我坐下去一屁股都是你那混账东西。你要是以为我屁股喜欢坐你那鸟玩意,就大错特错了。” 我还没说完这几个鸟人就轰然大笑了起来,简直他妈乐不可支。只是关亨笑得稍微保守些,因为笑得太放荡不符合他一贯的中庸作风,更何况这句话是从我嘴里出来,他也不能笑得太厉害。不过沈优子可不理会这些,这贱人笑得就和她尖叫一样放荡,好像这就是他妈天底下最趣味无穷的事。她浪笑中甚至还爱抚了一下金以恕那张鸟脸,仿佛在奖赏他做了一件最伟大、最高尚、最漂亮的美事。 她这种举止激起了我内心极度的反感,使我不得不说一句话。 “要我说,”我对金以恕说,“你就应该把那东西射在该射的地方。上帝造出子宫这玩意,不就是为了装男人那混账液体的?” “有道理!今晚我就射在你这里面了啊?”金以恕说时摸了摸沈优子大腿之间的混账部位,那部位我曾光顾过一次,这你知道。 沈优子反应漠然,她在瞟着我。我感觉到她在瞟我,就将目光迎上去,盯着她看了足足五秒钟。你要是愿意听我分析这五秒钟我的目光所含的意味,那我可以这样说:我盯着她看,就好像在问她:“难道你忘记了那夜你和我的鸟事了吗?要不要我捅出来博取大家一笑?”真的,那时候我真想把那段混账鸟事说出来。 这贱人好像领会了我那目光的意味,就避开了,也不再笑了,真的,她脸上一下子阴沉起来,如同天空突然滚上了乌云。我敢赌一百万,那五秒钟内,在我和她心中有一种心照不宣的东西,就是这种东西,使她脸上滚上了乌云。 这一点小插曲不影响我们搓麻将的利索。我对面是金以恕,右边是关亨,左边是贾力勍。这一盘我没太在意,结果贾力勍赢了。 这时我叫的米粉送到了门外。我把米粉端到自己桌上,加入刚才我弄的辣椒。我吃米粉花了五六分钟时间。他们停下来等我,没怎么说话。不知为什么,这平静使我感到一种山雨欲来的微妙气氛。 57 第二盘是我赢。我一赢,这几个鸟人就他妈阴阳怪气起来,好像我陪他们打牌就必须输才说得过去一样。他们一阴阳怪气起来,我脸上立刻回复了那种似笑非笑的神情,这已经成了一种条件反射。我感觉我又掉入了那种狗娘养的氛围中,如同虫子掉到了蜘蛛网里。 我不想去描述每一盘的输赢了,没那个必要,我想你可能也不耐烦听了。我只想大概说一下,那天下午从第二盘开始,我赢了一半左右,另一半由他们三个人风水轮流转。反正他们就一直是阴阳怪气,一句话不说。打牌打到白热化的时候,是不大说话的,这时候输赢占据了一切。 下午四点过,我来了一盘清一色,这是我这天第三次来清一色。那几个鸟人面面相觑。金以恕猛然捶了一下桌面。这当儿沈优子从他那混账大腿上滑了下来。 “我就不信你不作弊!”这鸟人指着我吼道,“你他妈到底怎么搞的?” 关亨和那娘娘腔喉咙里也咕哝了一句什么,我没听清。我当时和金以恕怒目对视,仿佛要在怒火中把对方消灭掉。 “你他妈到底怎么搞的?”他又嚷了一遍,“我就不信有这么好的运气!” “我没作弊!”我斩钉截铁说,——只能这样说。天哪,我真恨不得上帝来为我说一句公道话。 “你说没作弊就不作弊了?”金以恕叫道,“你怎么解释这么长时间来你一直是赢?我就不信这天下有这么好的手气!” “我向上帝发誓:我没作弊!”我又狠命说了一遍,几乎是一字一顿。你要是以为我说得轻松,那你真是糊涂到家了。 “哈哈哈……” 这几个鸟人同时怪笑了起来,好像听到了最他妈荒诞不经的话。 “上帝?”金以恕怪叫道,“你别他妈在我面前说上帝!我从来不信什么鸟上帝!你要是作弊了,就老老实实承认——” “你他妈的闭嘴!”我猛站起来,指着金以恕那张混账至极的鸟脸:“你有没有上帝那是你的事!你要侮辱我内心的上帝,别怪我不客气!” “哈!”这家伙似笑非笑干吼了一声,“我不闭嘴又怎样?”他突然也站了起来,伸手拍了我的手一下,“你以为你他妈很了不起是不是?你以为你有鸟上帝就不得了是不是?” 天哪,我真的要疯了!你要是以为我只把上帝当作玩笑来对待,那你真是错得不可救药了。当时我脑子好像失灵了,木木然坐下,呆若木鸡。 “你人品绝对有问题!”金以恕指着我,下结论说。 “别的我不好说,”关亨接过话头,把脸转向我,“在做人这点上,我觉得你……还是需要改进改进,至少你可以变得合群一点,坦诚一点……” 天哪,居然说我不坦诚!我他妈实在听不下去,呆呆望着关亨那张丑陋至极的脸,就像望着一堆大粪。这白痴接着说了一大串,反正就是如何做人的论调,我一句也听不进去。完全可以说,我已经懵了。 沈优子站在金以恕身边,怪模怪样瞟着我,眼里是一种混账神情,我简直说不上来。不知怎么的,我突然想问问她,好像落水的人看到了一块浮木,我想从她嘴里确证一点什么。 “你说说,”我问她:“你看到我作弊了吗?” 她无可无不可愣在那里,没有说话。 “说说吧!说心里话!”我几乎是哀求她,“不管你看没看到,也说说:你心里(我特别强调这个词)认为我作弊了吗?” 她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却王顾左右而言他,说了一堆混账透顶的话。 “不管怎么样,”她说,“我觉得关亨说的没错,你做人确实有问题,——也许你不承认,或者自己感觉不到,但你做人确实有问题。连关亨过生日都不请你,……你不觉得你做人有问题吗?” 我哑然不语,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木然盯着沈优子那张下贱至极的脸。 “岂止是有问题!”金以恕接着说,完全等于在我的伤口上撒盐,“一个人连打牌都玩假,这不只是做人的问题,直接就是人品太差!” “为什么关亨过生日偏偏不请你?”沈优子这贱人又重复了一遍,就如同在研究我的伤口,“你难道没想过吗?你不觉得你的人品有问题吗?” 我木然站起来,走过自己书桌前坐下,两手扒在桌面上,眼前摆着那本《纯粹理性批判》,但是我没有注意到。 看到我这灰溜溜的情态,金以恕就像看到了一条落水狗,更加得意忘形了。 “一个瞎子是不可能看到自己的形象的!”他说(显然是对我说),“就他妈生活在自我的小圈子里,坐井观天,自以为是,还以为特立独行呢,狂得不得了!你有什么可以狂的?你以为你看懂那本书了吗?(这时我才意识到我手摸着《纯粹理性批判》)你要是看懂那本书,你就不是你了!——简直是自欺欺人!” 说到这里,这几个鸟人怪笑了起来,好像在为他们精彩的演说喝彩。 我摇摇晃晃站起来,转身之际看到了他们得意忘形、幸灾乐祸的脸,就像一群鬼火环绕着我。当时这几个鸟人都站起来离开了麻将桌。贾力勍离得最远,半歪着个头瞟我,脸上怪笑着,一边手还在挠耳朵。关亨没有刻意看我,只是做出一种很失望的混账神情,好像对我的冥顽不化感到失望,而眼前的局面又让他得意,因为这正是我的冥顽不化造成的。金以恕就在我身后,一副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混账气派,正在等我的反应。沈优子倚在麻将桌边,手指抓着一个麻将反复翻动,也在等我的反应。 不管他们有什么不同的姿势,他们脸上无一例外都流露出对我肆无忌惮的侮辱,以及由这种侮辱带来的得意和幸灾乐祸。这一切宛如石雕一般深深刻入了我的脑海,一劳永逸占据了我的心灵。自此以后,这就成了一个挥之不去的画面,总时不时、有意无意闯入我的印象,使我战栗,使我狠心,使我咬牙。鉴于这个场面对我后来的影响如此巨大,我希望你记住这个场面。 我当时呆呆望着这几个鸟人,不发一言。 “你到底狂什么?你有什么可以狂的?”金以恕又说,显然我的沉默更刺激了他。“穷得他妈叮当响,看过几本狗屁书,就自以为了不起!你要是真了不起,就别他妈去找女人包养!” 天哪,我真搞不懂我的忍耐力为什么如此巨大——我竟然一动不动,只是死死盯着金以恕那张混账鸟脸。一说到“包养”,那几个鸟人脸上就笑了起来,一副幸灾乐祸的杂种样。我不知道我当时是一副什么神情,肯定难看到极点。如果你在场,你肯定觉得我的脸简直就像他妈一条热闹嘈杂的混账街道。 “怎么,你不服?”金以恕又问,这狗娘养的明摆着就是故意刺激我。 我死死盯着他,不说一句话。 “不服?”这杂种又问了一遍。 他一问,那三个鸟人跟着就一笑,仿佛在为他的话助威。 天哪,我就是一句话不说,这真他妈是个奇迹,天大的奇迹! 后来我回想这狗娘养的为什么这么得寸进尺,我的分析是:我最近以来对他一直是让步的,首先那次他把我推倒在地我没有任何反抗(也无力反抗),还有在赌桌上他扣掉了那374块我也不反对一个字(甚至还说了一个“好”),以及这几天我对他的行为也是漠漠然无动于衷,所有这些都使他越来越得寸进尺。 总之,我就死死盯着他那张鸟脸整整37秒钟。这期间,那股超人般的爆发力和忍耐力做了艰苦卓绝的斗争,最后还是忍耐力战胜了爆发力,结果是把我弄得像一架机器,木木然,爬上床去。 “嗬嗬嗬……” 看到我爬上床去,金以恕浪笑了起来,显然我的毫无反抗逗乐了他。那几个鸟人也配合他笑了起来,只是笑得没有他那么嘹亮,那阵势就如同三个小红星拥护一个大红星。 我躺在床上,脑子一片混沌,但本能还听到他们在说话,完全是肆无忌惮。我敢赌一百万,这几个狗娘养的就是有意要刺激我——我的漠然反应恰恰成了他们刺激我的推动力。 “活在自己的小圈子里,还他妈自以为了不起!”金以恕说,“这种人,要是一意孤行下去,说不定哪天要发疯!我看这种人在地球上是活不下去的,优胜劣汰下来,肯定要绝种!” “说实话,他,不管是做人,还是生活习惯,我都不敢恭维!”关亨说,“本来就穷,还抽烟,酗酒,吃辣椒,这样下去,总有一天要葬送在自己手中,你们信不信?他爸不是得癌症死了吗?他不改的话,我看很可能要步他爸的后尘!这样生活,不得癌症才怪!” “癌症就和贫穷一样,都是自找的。”金以恕笑着说,“穷人注定要穷的!你们注意到没有:越穷的人往往越奢侈?我看那些没钱的人,越是没钱,越是奢侈,他就是一个典型。要是他们贵州都像他那样,再过一万年还是穷的,注定给别人打工,当奴隶!” “你别冤枉所有贵州人好不好?他不能代表贵州人。”沈优子这贱人说了一句,与其说是义正词严,还不如是打情骂俏。 “哟!我还真忘了你是贵州人呢!哈哈哈……” “不管怎样,人家还是挺有女人缘的。”贾力勍那娘娘腔说,这是他今天说的唯一一句话,声音只有金以恕一半大。“我亲眼见过两个女的到这里来过,长得都不错呢。” “喔!两个?被两个女人包养?过瘾!过瘾!哈哈哈,”金以恕浪笑了起来,放诞至极,“我他妈也要被两个女人包养——” “你敢!”沈优子这贱人嗔骂了一声,跟着这两个狗娘养的就打情骂俏起来了。 ………… 58 如果说他们所说的话刺伤了我,那这种刺伤还比不上他们说话时那种充满鄙夷、嘲弄、幸灾乐祸的混账口气对我刺伤的十万分之一。那种口气,天哪,就你们这群鸟不拉屎的人,凭什么以那种口气?!你们鄙夷人?要我说,你们根本就还不会鄙夷,你们得从头学一学如何去鄙夷! 就在朦朦胧胧、迷迷糊糊之际,那个灵感再次袭击我,这次被我捕捉到了,揪个正着!这灵感是:杀!用铁锤打碎这一切!——铁锤,只有铁锤,才能彻底结束这混账鸟气!必须干掉这帮鸟人,把他们从地球上彻底抹掉! ——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 ——鸟人们,就看谁先绝种吧! ——我要把这个混账世界彻底颠覆,翻他妈个底朝天! 请记住:这天是公元2004年2月10日,我下定了一个空前的决心,一个有史以来最坚硬、最强悍、最牢不可破、最不可逆转的决心,一个只有处在善恶之彼岸的超人才能下定的决心。 在下定决心的一刹那,一种巨大的惊恐和狂喜把我彻底攫住了,世界霎时间一片光明,好像腾起了十个太阳,以至于我全身猛地颤抖起来…… 20.-第十七章 59 我下定决心后,恰如完成了一桩重大使命,身心俱困,心力交瘁,没多久就睡过去了。这一睡还真他妈久,像过了几个世纪,醒来时是晚上十二点过。那几个鸟人都在床上了,或者刚上床,或者睡着了,反正听不到什么明显动静,只有关亨的混账呼噜声。 这时,我想到了那个决心,自己被自己吓了一跳。接着我又想到昨天的冲突,想到这几个鸟人的混账嘴脸,一瞬间,我自己又说服了自己,我必须那么去做,舍此没有别的途径。于是,我开始面对那个决心,也就是说,如何去落实这个决心,落实这个决心对我意味着什么,诸如此类。我首先想到的是死,这毫无疑问。我干掉他们后,我肯定难逃法网,最后注定一死,区别只在于时间先后。我在想:杀掉他们后,我该逃往哪里?我很快就有了一个蓝图,这也是我心中最大的渴望(很可能早就在我潜意识里酝酿了):干掉这几个鸟人后,我就去找梦儿,不管她在哪里,不管面临多大危险,我都要去找。要是找不到我就自己结果自己,要是找到了,我就和她一起偷渡到国外去,或者躲到某个地方一起死。一想到这点我就亢奋不已。 随后,我想到家人,特别是我妈。我想,如果我妈知道我杀人后会怎么想,又或者我失踪或被捕乃至被枪决后,我妈会面临怎样一种痛苦。这是最让我感到恐惧的一种痛苦,不是说我害怕痛苦,而是我怕我妈承受不了痛苦,——她可不像我这样看待痛苦,至少她不会把痛苦当作快乐。但我又相信这一点:时间可以疗救一切。就像尼采谈到本能时说的:在火灾中人们手忙脚乱会忘掉饥饿,但火灾之后人们会在灰烬上补吃一顿的。我相信时间——或者说本能——可以治疗一切。举例说,我父亲去世前,我一直不敢相信他会死,总觉得父亲的死是一切不可思议的事情中最不可思议的,总觉得他会永远活下去。只要你爱你的亲人,你也会有这种想法,虽然违背了常识,却千真万确。可我父亲终究还是死了,无可挽回地死了,这就是事实,硬邦邦的事实。现在怎么样呢?我们不是照样活下来了?甚至还是强硬地活下来了呢!没错,要我看,再大的痛苦也无法改变人们要吃饭的本能。更何况,死是每个人都不可避免的,我先走一步,总有一天我妈随后也要来的嘛,到那时如果可能,我们还会再见面的。这样一想,我感到内心最大的阻力去除了。 接着,我想到我做这件事到底有什么意义,换句话说,我这样做值得吗?我的回答是:不管值得不值得,我必须去做,没有第二种可能。我甚至感到,我来到这个世间就是为了做这件事,这乃是我之为我的天赋使命。那么,我干掉这几个鸟人有什么意义呢?天哪,这样一想,我觉得意义实在太他妈大了!——没错,我来到这个地球上,偏偏遇到这样几个鸟人,偏偏产生这样一种纠葛,这一切都是注定的。现在我决定杀掉他们,不是出于仇恨或诸如此类,只是我觉得他们没有任何理由蔑视我,我越是这样觉得,我越是反过来蔑视他们,蔑视到必须把他们对我的蔑视铲除的程度——杀掉他们!进而,我还大而化之一想:与其说我是杀掉这几个鸟人,还不如说我是杀掉以这几个鸟人为代表的庸人。庸人者,庸庸碌碌、苟苟且且之辈也。这些庸人遍布天地之间,共同组成了这个乌烟瘴气的混账世界。我固然不能把所有庸人全干掉,但干掉他妈几个代表,干掉这几个本来还不会蔑视却偏偏要蔑视别人的鸟人,这就是一种意义。杀一儆百,我要让这几个庸人的血来给那些无视别人尊严的人一个教训,我要让这几个庸人的死来呼唤真正善于蔑视的超人的降临。天哪,这样想时,我突然想感谢这几个鸟人了,我甚至还有点爱上这几个鸟人了呢,真的,因为他们的存在使我之为我的意义凸显了,使我之为我找到了行动的基准,意义的方向。我不是一直想做一件大事吗?时至今日,我恍然发现,那个我众里寻他千百度一直渴望要做的所谓大事,不是别的,就是这件事,岂有它哉! 接下来,我开始确定要杀的对象:我到底该杀谁?我一个个分析:庸人之一金以恕,极度平庸又极度自以为是,一心只想着赚钱、搞女人,满怀雄心以后要包养一百个女人,这种鸟人留在世上没用,以后肯定会成为第二个香港佬,——该杀!庸人之二关亨,一心想着当官,满脑子官本位奴性思想,还自以为他妈很有智慧,认为受贿可以成为一门艺术,我敢赌一百万,这种人以后必定是个贪官污吏,早除一天早好一天,从源头上为民除害!——该杀!庸人之三贾力勍,这娘娘腔没什么远大追求,一心只想打探别人的私事,喜欢传播、宣扬小道消息,搬弄、制造是非,这种人留在世上只会增加各种矛盾;而且我可以预料到,开学后他将会把我被“包养”之类的混账消息在学校里风传开去,后果将不堪设想,早点杀掉,除去祸患!——该杀!庸人之四沈优子,嫌贫爱富,贱性不改,这种贱人留在世上只会助长女人的劣根性,——该杀! 确定了死亡对象,我真他妈激动得不行,就像大决战前夜的士兵一样。我忍不住在心里馈赠他们一个最强大的祝福:鸟人们,等待你们伟大的末日到来吧,为期不远了!你们来到这个世间一趟,能够品尝我铁锤的滋味,这是你们所能享受到的最大福气!老实说,我爱上你们了,正像铁锤爱上你们一样!就让我们在铁锤的伟大召唤下,玉石俱焚吧!不过,我要让你们先行一步! 60 我躺在床上这一个多小时,完全处在思想的亢奋中。如果说今天下午我下定决心时,主要是处于一种情绪状态,那现在这情绪转变为一种自觉的思想活动了。具体是什么思想活动,我上面已经交代了。 接下来我考虑的是这些思想的落实,也就是:我如何去杀人?我综合各种情况,最后决定:就在这个寝室里干掉他们,伺机一个接一个干掉,把尸体锁到储物柜里(那几个柜子从没人用过,藏到那里不易引起怀疑)。等我把该杀的都杀了之后,马上离开,去找梦儿。我接着想到杀人前的准备工作,当时我只想到两件事:第一是搞到一把铁锤,第二是办一个假身份证。我承认,用铁锤杀人,这个灵感来自尼采,也因为铁锤本身有一个好处:作为钝器,铁锤可以致命又不会流太多血。这点很重要,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嘛,再好的厨师,要是没有好的厨具,也做不出什么好菜来。——天知道我现在要做的一道什么样的菜呀! 突然,我想起了一个问题,就是尹孜为,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要是他回来,那就成我杀人的巨大干扰了。我必须把他支开,免得妨碍我,他不是我要杀的人。他究竟什么时候回来呢?我恨不得马上打电话问他什么时候回来,看看时间,已经一点过了,还是不打了。我何不先去看看那几个储物柜? 这时,突然听到对面床上响动,把我吓了他妈一大跳!天哪,我真他妈太容易受惊了!当你沉浸于某种思想时,猛听到一点什么响动,你也会吓他妈一大跳的,我敢打赌。我竖起耳朵细细一听,没什么混账大不了的,就是对面金以恕这两个狗娘养的在干那事,这应该是今晚的第二次交火吧,我想。我几乎一秒钟内就恢复了原态,不以为意。我心情是那么激昂,竟然忍不住笑了起来,老天! “金老弟!”我笑道,“高潮迭起啊?第几回合了?” 那狗娘养的没理我。沈优子倒是突然浪声叫了起来,好像是在回应我,——这种回应方式也太他妈别具一格了。 我起床下来,打开台灯,就过去打开那几个储物柜看看,容积真他妈大,一个柜子装一个鸟人实在绰绰有余,只不过得把身子缩起来。我恨不得钻进去体验一下缩在里面的美妙感觉,想来可能没有躺在棺材里那么舒坦吧,哈哈,我总算没钻进去,这种乐趣不能在这时候体验。我关上柜门时弄出乒乓的一声,声音很他妈响。 “你他妈半夜三更去开那柜子做什么?”金以恕这鸟人问。 “研究一下,说不定哪天用得上。”我说。我恨不得说:“我提前给你找个葬身之地,老弟!” 我回来自己桌边,心情激昂得不行。沈优子好像是响应我的心情,叫得更他妈尖厉了。我甚至觉得她故意叫得那么响,想让我好好领略一下她的尖嗓子。 “老弟,要不要我为你伴奏,来他妈一曲?”我笑道,点了一支烟。我现在特想叫他“老弟”。 “你他妈真像个疯子!”这鸟人一边说,一边马不停蹄——应该是鸟不停蹄。 “你想弹琴?来一曲那什么《斗牛士》吧?”沈优子喘了一口气说。这妞还真他妈有兴致,想听《斗牛士》,哈哈,我差点乐死。 你可能觉得这种情境下的这种对话有些荒唐,可是我对上帝发誓,这是千真万确的,对于417宿舍来说,实在是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了。 “妙不可言!”我叫道,“看在你是我混账老乡的份上,我就来一曲《西班牙斗牛士》吧。” “怕不怕吵到关亨?”那贱人问。 “吵个鸟!他连自己的呼噜声都没听到,《斗牛士》算个鸟!” 我说着就从衣柜里拿出吉他。稍微调了一下弦,就真来了一曲《西班牙斗牛士》,哈哈,真他妈气势磅礴啊。哇,你真该身临其境想象一下,当两个鸟人在床上疯狂的时候,另一个鸟人在床下弹《西班牙斗牛士》,这种情景绝对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绝无仅有的第一次。我弹琴的时候,这两个鸟人如同有人在助威,叫得他妈更畅快淋漓了。弹完一曲,他们还在你追我赶,搞得那铺鸟床起伏跌宕,像风浪中一条混账小船。不知怎么的,我情绪昂扬得好像要飞起来了,控制不住说话的欲望。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说,几乎有点像唱歌。“我跟某一个女人,在我这张鸟床上,也干得他妈热火朝天,叫得也像你们现在这样,哈哈,……历历在目啊!” 那贱人听我这话,心里肯定他妈七上八下。不过她做爱做得正疯狂,可能顾不上紧张。这当儿,金以恕“呀”一声大叫,冲到终点了。八秒钟后,一个安全套甩了下来,差点没撞到我脑袋上,就掉在我脚边,啵的一声……那情景我就不说了,你自己想象吧,反正就是一囊混账液体掼到地上,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老兄,没砸到你啊?哈哈……”那鸟人笑得真他妈浪啊。 “要是砸到算你他妈有福气!”我说。 过几秒钟,一团卫生纸又从上面飞将下来,碰到了我吉他的琴头,才又掉落下去。我坐这里都快成他妈垃圾桶了。换是平时,我肯定会警告这鸟人一句,可这时候我反倒觉得真他妈好玩,好玩得要命。 “哎,老兄,”那鸟人说,“哪天我两个来一个游戏,怎么样?” “OK!什么鸟游戏?”我问。 “换妻搞一搞,哈哈,”这鸟人笑了起来,“我喜欢你那妞的屁股,真他妈有味道……”他还没说完,沈优子就跟他在床上你揪我扯,噼里啪啦打了起来。 “这主意如何?”那鸟人忙乱中抽空问了一句。 “妙!妙!妙不可言!”我笑道,“我两个都Noproblem,就看女方是不是同意了。” “你那妞同意吗?”他问,他还真他妈来劲了呢。 “嘿嘿……”我笑得真他妈阴啊。 “你同意吗?”他问沈优子。那贱人又跟他打了起来,那床上简直就像在打擂台。 “沈优子嘛,我想应该问题不大,是吧,沈妹妹?”我笑着问,我笑得真他妈阴啊。你要是听不出我的话外之音,那你真是糊涂透了。 “你,什么意思?”那贱人也他妈阴阴的问。 “嘿嘿嘿……”天哪,我笑得真他妈阴! 那两个鸟人不打了。空气突然有点微妙。我们沉默了大概一分钟,这期间只听到关亨的混账呼噜声。 “你他妈真是个疯子!”金以恕又蹦出一句,语气全他妈变了。 我没有回答他,代替回答的是我肚子里一阵咕噜咕噜叫——我饿了。我想出去找个地方吃东西(你知道我还没吃晚饭),喝酒,而且要喝他妈个痛快。然后去北门广场草坪上弹吉他,吼他妈一阵。 “老弟,恕不奉陪了!我要出去弹琴高歌喽!” 我穿上鞋子,把吉他装入琴套。出门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李白的一句诗,忍不住吼道:“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我是那么激昂,连门都顾不上关了。 “你他妈把门关上,疯子!”金以恕叫道。 61 我在学校附近那条混账巷子一家麻辣烫吃东西,喝了四瓶啤酒。只要我愿意,我还可以再喝四瓶;但我不想喝太撑,我还要去北门弹琴,吼他妈一阵。 我来到北门已经两点过了。还有那么一些鸟人在转悠,即便世界末日到了,这地方也有人在转悠。我懒得多看,径直到草坪上坐下,弹琴咆哮。我实在是想咆哮一番,发泄一下体内汹涌的意志。我先弹《花房姑娘》,这首歌真他妈过瘾,唱起来简直就是在呐喊。要命的是,我心情是那么激昂,还把这种呐喊发挥到了极致,有一种要命的穿透力,你听来绝对毛骨悚然。记得以前我在家弹这首歌,那些小孩子围过来听(我家就在幼儿园旁边),都说我唱歌像吵架,哈哈,你真该听听。我要是放怀喊起来,那真够吓人的,每一声叫喊都有八百斤重,绝对掷地有声,不骗你! 我还没弹完一遍,就看到一个瘦高瘦高的鸟人向我走来,老远就边走边鼓掌,就好像他在欢迎什么混账外宾似的。等他走到我身边蹲下时,我正好弹完一遍,停了下来。我刚才唱得那么卖力,嗓子都有点哑了。 “兄弟弹琴真过瘾啊!”这鸟人说,“来,抽根烟!” 他丢根烟给我,还帮我点火。看得出这鸟人兴致蛮高,好像对音乐有点那个意思,年龄比我大不了多少。我还来不及问他,他就自我介绍说他在一家什么混账公司做市场推广的,就住在这附近,晚上闷了出来消遣消遣。 “你还是学生吧?ZS大学的?”他问我。 我笑了笑,算是回答。 “我一看就看出来!”这鸟人说,哈哈大笑。我真搞不懂他为什么要哈哈大笑,不过这时候笑倒是挺符合我的心情。 “我脸上写着字吗?”我笑问。 “你气质摆在这嘛!”他笑道,“学吉他多久了?” “蛮多年了。” “再来几首最拿手的!”他说,“妈的,在这半夜能听上这么过瘾的琴声,怎一个爽字了得!” 说真的,我还蛮喜欢这鸟人,喜欢他的热情,别的不说,这股子热情很对我现在的心情。我接着又弹了几首民谣。嗓子实在有些沙哑了,就弹弹曲子。在我重弹《西班牙斗牛士》时,又过来了一个鸟人,在我旁边坐下,看我弹琴,不说话。这鸟人年龄也差不多,留着八字须,显然是故意留的,只有那些想显示出一种成熟气质的鸟人才会这样留胡子。但要我说,他再怎么留胡子,即便留他妈一米长,也无法掩盖他脸上的幼稚。这鸟人一句话不说,闷声闷气坐在那里,也不鼓掌。倒不是说我渴望掌声,而是我觉得在我激情高亢的时候,来这么一个不声不响的鸟人,我觉得不爽。我停下不弹了。 “老弟,”我问那鸟人,“你是干什么的?” “没什么,”他有些惊慌,显然我问他的语气有点突兀了。“我是不是干扰到你了?” “干扰个鸟!我看你闷声闷气的,随便问问。” “刚在这草坪上丢了一个手机,回来找就找不到了,妈的!”他说。 “噢!”我笑了起来,“这点事算什么鸟!我去年也在这里丢了一个手机。” “不是说丢了手机怎么样,”他解释说,“最近心情也他妈……有点……烦!” “烦就发泄出来嘛!闷在肚子里做什么?”瘦高个说,“抽根烟吧?” 那闷家伙接过烟,点着吸了起来。他自己有火机,显然也是个烟民。 “你是做什么的?”瘦高个问。 “销售,”那闷家伙说。 “销售?哈哈!同行同行!我搞市场推广的。” 这两个聊了起来,当然还是瘦高个说的多。我在一边为他们伴奏些曲子,都是轻音乐,《绿袖子》《罗密欧与朱丽叶》《爱情故事》之类的。两个边说边听我弹,兴致越来越浓,浓到必须换一种发泄方式不可。那瘦高个提议去吃消夜,他请我们。要我说,这正合我意,虽然我刚吃过东西,但还是兴致高涨。 “我刚吃过东西,喝了四瓶啤酒——” “不算什么!”瘦高个叫道,都没等我说完。“再去喝他妈个一醉方休!难得像今晚这么尽兴!我们三个半夜三更遇到一起,也算他妈的缘分,是吧?” 要我说,我还真蛮喜欢这瘦高个,是个性情中人。我们就在江边烧烤摊那围着个小方桌坐下,叫了一箱啤酒,一大堆烧烤。在这烦闷的夜晚,几个鸟人偶然碰到一起,喝酒,聊天,弹琴,大笑,随意望望那混账珠江两岸霓虹闪耀,大声大气侃话,任着性子啐唾沫,到树丛里尽情撒尿,这一切真他妈是一种享受。 我们三个彼此告知了姓名,还记下了电话。鉴于这两位在本书中只是匆匆而过,我不打算透露他们的大名了,——就叫瘦高个为“瘦老兄”好了,另外一位就叫“闷老弟”吧,我相信他们会原谅我这么叫。考虑到后面的内容,他们甚至认为我这种做法很英明呢,真的,等会儿你看了就知道。 那闷老弟酒量不怎样,喝过三瓶就有点醺了。酒一醺,就像换了个人,话多了起来。他说起最近感情上的事(也就是失恋),说到动情处,突然哭了起来。天哪,他哭得真他妈难看,嘴巴向两边撕开,那混账八字胡一耸一耸的。我和瘦老兄劝了几句,禁不住大笑起来。你要是看到一个人哭得那么难看,而且挺有那么回事,你也要笑。我和瘦老兄一直笑得要打滚,真的,实在太好笑了。我说不出为什么好笑,可就是想笑得要命,简直非笑不可。闷老弟哭了一阵,也他妈笑了起来。 “他妈的!女人都是贱的!”闷老弟说,总结出了一个最刻骨的真理。“我觉得还是我们男人之间的兄弟感情过得硬!” 为了奖赏同时也是庆祝闷老弟这一句至理名言,瘦老兄举杯道: “来!来!来!干他妈一杯!” 三个杯子碰在一起,响出清脆的一声,溅出不少泡沫,然后各自一口干掉了。 “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瘦老兄也感慨道,“女人算个屌!” 接下来我们各自发了一通感慨。详细过程我就不多说了,一来没必要,二来后面还有更重要的事要说,——我把这两位写进书中主要就是为了引出后面的事。我们喝完那箱啤酒后,飘飘欲仙,但还觉得不是很他妈过瘾,意犹未尽,以至于必须再换一种发泄方式不可,用瘦老兄的话说是“换个节目”。于是,瘦老兄想到了一个新节目:他要带我和闷老弟去个地方走走。在这种时候,我是说在三个性情中人喝酒飘飘欲仙之时,还要去一个地方走走,这种地方除了去寻花问柳外,还能是什么呢?如果你也是个性情中人,你肯定猜出来了。 62 看到这儿,你可能会想起那句老话:酒会乱性。但我要说,酒不会乱性:酒并不能给人添加一种人原本没有的东西,酒不过是让人心里平时的警戒放松,使一些平时不易流露不愿表白的东西袒露出来,如此而已。要不是酒能激发心灵深处美妙的情感,李白能写出那么逸兴飞扬的诗吗?还有闷老弟,要不是喝酒喝到了醺醺然,他会一吐胸怀,大哭大笑吗?我想说,酒其实是呼唤力比多(libido)的强效药,是强力意志的兴奋剂。你要是愿意,完全可以说酒的作用就是强力意志本身。我真正喜欢的就是这种作用——醉感。如果你以为我真正爱的是酒本身,那就错了。我承认我爱喝酒,酒滑下喉管、润入肠胃去的美妙触觉实在令我销魂,可是这也比不上我对那种醉感的热爱。在这种醉感中,时间不存在了,或者不如说时间就变成了醉感本身。既然酒是实现这种醉感的途径,套用“得意忘象”这句话,完全可以说,我追求的是:得醉忘酒。 当时瘦老兄说请客就请客,付了账。随后我们到树丛里尽情撒了一大泡尿,在伟大重力的吸引下,三条抛物线竞相斗艳,线条闪耀着混账珠江畔的五彩夜光。这几泡尿真他妈大,我敢说每个人的至少有八斤重。要是那些树丛会说话,肯定会感激我们这三泡无偿的馈赠,为它们解决了干渴(最近可是很少下雨)。当然咯,我们的尿液应该没有多少酒精度了,要不然的话,这些树丛说不定要被我们灌醉了。 慷慨捐赠了三泡尿后,我们就走过凤凰村去逛逛(这地方一天前你跟我去过一趟了)。瘦老兄对这个以凤凰命名的鸟地方了如指掌,用他的话说,那些巷子里有什么标志性的东西,比如某条路边有一个石头,那石头形状如何,或者每条巷子晚上有几个妓女出来招引男人,都长得什么样,他全他妈一清二楚。女人长相不错的,他不说长得漂亮,而说成“上得了案板”。这时候凌晨四点过了,他说上得了案板的女人大都名花有主,被人包去了,只剩一些被拣剩下的,上不得案板。我们在那些巷子里游逛了一周,确实没看到长得好的。 “要不随便找一个?还是回去,改天再来?”闷老弟说。 “回去?什么话!”瘦老兄说,“既来之则安之!这地方缺货,还有个地方。放心,我带你们去,要找就找上得了案板的。” 在瘦老兄的伟大指引下,我们离开了凤凰村,绕到ZS大学南门,进入一个叫做康乐村的鸟地方。这两个地方距离不远,反正都在混账ZS大学周围,一个在西边,一个在南边。据瘦老兄说,这康乐村比凤凰村要大好几倍,从野鸡数量上说,也多出上十倍。(野鸡是什么,不用我饶舌解释了。)他甚至说,整个华南野鸡最多最集中的地方,恐怕就是这里了。这倒让我吃了一惊,虽然我偶尔到这里逛过,但都是白天来,没看到什么迹象。 我们蹿进那些挤挤挨挨阴森森的鸟巷子,果然看到很多女人出没,这里一个,那里一个,从十多岁到四五十岁不等,什么货色都有。我不敢相信她们都是妓女,而瘦老兄说,这时候还在这里神出鬼没的,无一例外都是妓女,正如这时候还在这里晃荡的都是他妈嫖客,一个道理。他说他能一眼看出一个女人是不是干那行的,就像他能一眼看出我是个混账大学生,哈哈。这些鸟巷子弯来绕去,简直就像走迷宫。从瘦老兄轻车熟路、游刃有余的样子来看,我敢说他光临此地至少不下八千次了。我们三个悠哉游哉,看了大概八十个女人,最后选定了一个十八九岁的,长得还不坏,上得了案板。瘦老兄跟她接上了话,当即开始了伟大的讨价还价,真他妈有意思,你该听听。 “几位靓仔,要不要?”那姑娘先问,我听她那放荡的语气和暗光下她那张稚气未脱的脸,真他妈不协调。 “说个价钱?”瘦老兄说,眼睛望着别处,而且还摇头晃脑,做出一种近乎吊儿郎当的混账姿态。 “包夜还是快餐?”姑娘问,瞟了一眼我手里的吉他。 “现在还包什么鸟夜,天都快亮了!就来快的,一炮多少钱?”瘦老兄依然望着别处,摇头晃脑。 “你们三个一起?”姑娘问。 “当然,哈哈,哥们嘛!” “一个八十,三个二百四。”姑娘说,一边在搔首弄姿,她那副神态简直就像在说:“像我这种货色,二百四还算便宜了!” “你太夸张了吧靓妹?”瘦老兄总算瞟了她一眼,“我又不是没来过这里,这行情我一清二楚。说个实价吧!” “最少也要七十,”姑娘少了十块,她显然不想错过这一笔大生意。 “五十!不肯就另找,”瘦老兄做出要走的姿态,扯了扯我和闷老弟的袖子。 “来吧!” 63 我们尾随那姑娘在巷子里拐了一个弯,来到二楼一间出租屋里,就一个单房,另配一个卫生间。屋里陈设简陋之极:一铺床,床头一把椅子,椅子上面搁一个电扇,角落里有一个布制的简陋衣柜。此外就没什么了,只有一股没法形容的霉味。我把吉他倚在墙边放了。 “先开钱,”那姑娘在床沿坐下说。 我们三个同时摸口袋掏钱(我们站在床边三五步之外,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瘦老兄伸手拦住我,不让我出钱。 “你还是学生,不要出钱!”他说。 我怕他说出我是混账ZS大学的,对我和学校的声誉都不好,忙凑到他耳边,要他别说出去。他笑了笑,就像在笑一头混账小牛犊。天哪,我突然觉得很他妈荒谬,既然我都下定决心要做那件事了,居然还在乎这种混账小节,简直不可思议。我不好要他再请客,还是把钱摸了出来。他一手把我们都挡住,对闷老弟说:“你刚丢了手机,还失恋了,正霉呢。我来请客,要请就请他妈到底!”他把150块钱交给了那姑娘。 姑娘接过了钱,塞进衣服口袋,立马就脱衣服,动作之利索快捷,堪比闪电,几秒钟就一丝不挂了,赤条条坐在床上。刚才在外面她还在刻意卖弄姿色,弄出一种混账的媚笑,现在钱一进口袋,立马冷若冰霜,一点笑容也没了,完全是一副公事公办的姿态。 “来吧!哪个先来?”她一丝不挂坐在床上问。 天哪,瞧她那副一本正经、毫不害羞、公事公办的混账姿态,我真他妈哭笑不得。我们三个一时礼让了起来,都不肯先上,还真他妈颇有孔融让梨的风范。闷老弟和我尤其不肯第一个上,瘦老兄年纪上最有资格,我俩都要他先上。 “你两个太客气啦!那我先来第一炮!” 瘦老兄说着就脱衣服,也是闪电行动,很快就扯光了,全撂在那电扇上。天哪,瘦老兄真他妈瘦,称得上瘦骨嶙峋,那一根根排骨清晰可见,加上身子又高,看起来真像绝了一个混账螳螂。从他这种身材,你可以想象他的生活方式。他走过床边,迫不及待,那妞几乎是在忙乱中给他戴上安全套的。安全套还没完全套好,瘦老兄就像披上铠甲的猛士,立马跟那妞大干了起来,一点前奏也没有。他干得那么如火如荼,简直就像一顶机关枪在扫射。我怕我们在一边看他不好意思,正想要不要到卫生间回避一下,没想到瘦老兄反倒邀请我们看,好像他正在干的事情就是他妈一场过瘾的混账球赛。 “兄弟们,看哪!”他叫道,“我肏!我肏!肏!肏!……” 瘦老兄如同一只野兽在咆哮,配合着自己的动作。那妞完全像一架机器应付着他,脸歪过一边,手抱在头上。我实在觉得别扭,荒诞,甚至滑稽,反正就是不想看下去。我眼光呆滞地盯着他们,不知不觉陷入了那种发呆状态,以至于我突然觉得那床上是一只大螳螂在进攻一条小虾米…… 空气中有一股掺杂着酒味的腥臊味在荡漾,让人难受。我点了一支烟,想驱除那股怪味。 “要不要回避一下?”闷老弟跟我说。 “回避个屌!”瘦老兄叫道,“看我肏!我肏!……” 天哪,这家伙肯定疯了,力比多完全支配了他。你看他两手捉住那妞的细腰,就像捉住一个玩偶,与其说是他进攻那妞,还不如说是他捉住那妞来撞击自己。他动作实在太他妈凶猛,那妞很快被顶到了床头,头抵着墙上了。不知为什么,看到这里,我和闷老弟忍不住笑了起来。我真搞不懂我们为什么要笑。 “你们不要太过分!”那妞突然说,声音有些哽噎。 可能是我们的笑刺伤了她。我和闷老弟实在觉得难堪,就走进卫生间,回避一下。这卫生间是厕所和厨房连着。厨房不大,有一个灶台,分好几层,没什么东西。我随便弓腰看一看下面,就在这时,我看到灶台最底层有一样东西,没错,正是铁锤!天哪,就好像这一切都是为我准备的,我心脏剧烈跳动,愣在那里好一阵。终于,我伸手去抓起铁锤,重量正符合我的预期,有五六磅重的样子。上帝呀,难道这一切都是注定的? “是把铁锤?”闷老弟问。 “对,”我放下了铁锤,心还在猛烈跳动。“奇怪!这里什么都没有,偏偏有一把铁锤!” “他好像完事了,”闷老弟没听我说话,他在听外面的动静。 “下一位!”瘦老兄高叫道,语气有一种欲望满足后的飘洒。 我和闷老弟又礼让了起来。最后没办法,只能通过剪刀石头布来决定,结果他输了。他没话可说,只好走出去,倒有点上刑场的感觉,哈哈,至少也可以说像一个笨学生进考场。我想知道那妞怎么样了,到门口望望,她正躺在床上,披头散发,表情呆滞。瘦老兄正在穿衣服,嘴里叼了一支烟。闷老弟则开始脱衣服,动作不紧不慢,他显然不想有人在一边看。我回身转来,愣了回神,忍不住又去拿起那把铁锤掂量掂量,陡然,我一不留神就陷入了杀人的预想中…… “嗨!你拿那锤子做什么?” 不知过了多久,我猛然醒过神来,是瘦老兄进来了。我几乎吓了一跳,赶忙放下铁锤。瘦老兄倒没太在意我的失态,过来也拿起铁锤掂量了一下。 “我觉得奇怪,这里面什么都没有偏偏有一把铁锤!”我说。 “可能是房东的,”瘦老兄说,把铁锤放在灶台上。他脸上有一种欲望满足后的轻松自如,当然,自如中也难免有一点空虚和无聊。他笑着问: “你是第几次了?” “什么第几次?”我问。 “我说你是第几次出来找鸡了?”发泄了力比多后,他语气平和多了。 “第一次。” “哈哈,”他大笑了起来,“他也是第一次,我看出来。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恐怕没有第二次了,”我心里说。 “下一位!”闷老弟在外面叫道。 “哇!这家伙太快了!”瘦老兄笑道。 我接着出去。闷老弟已经穿好了衣服。那妞歪在床上,喘着粗气,大汗淋漓。我一时真的不想干了,站着不动。说心里话,我真的太他妈可怜她了,真的,实在太可怜了。 “快点!别耽搁我的时间!”她说,语气生硬得要命。 听她这种公事公办的口气,我又觉得我该干,因为她并没领会我对她的怜悯,而且我怕瘦老兄笑话,至少我不能辜负他请客的一片好意嘛。 “你是不是很累了?”我问她,“要是你……” “你能不能快点!?”她看都没看我一眼,只顾催促。 我突然觉得自己的做法多此一举,开始脱衣服…… 64 完事后我们没有马上走,而是穿好衣服坐在床边,跟这妞聊了起来。发泄欲望后,大家心气平和多了,问这问那。这妞点了根烟,也不隐讳什么,说起她干这行有大半年了,是迫于家庭条件,父亲死了,母亲得软骨病瘫痪在床,弟妹都在读书,就剩她一个劳动力,只好出来挣钱。她说她中学没读完就出来了(只念到高一),刚出来时在一家按摩店做,但是那店老板剥削得太过分,她就自己出来单干,来钱快,也更自由。我们真的同情起她来,应该说我们一直是同情她的,只是适才力比多汹涌澎湃,控制了一切。这时候听了她的遭遇,这同情更有了一种切身的感动。瘦老兄刚才凶猛得像头野兽,这时候却柔情似水,软语温存。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他感叹道,又对那妞说:“我觉得我刚才太没人性了!对不起啊!” 那妞摇了摇头,没说什么,指了指墙边的吉他,问我是不是会弹,她想听听。我当然乐意献上几曲,就把吉他拿过来,坐在床边。 “会弹《月亮代表我的心》吗?”她问。 “当然!”瘦老兄替我说,“这位兄弟吉他弹得忒棒!你想听什么就点什么!” 我弹起《月亮代表我的心》,边弹边唱。这妞听得入神,竟然泪如雨下,哭个不住。天哪!弹完一曲,我停下不弹了。三个人都好心劝她。这时候外面蒙蒙亮了。我想请几位出去吃点东西,权当早餐,问她想不想出去,我怕她太累了。她没犹豫就答应了。 “你平时几点睡?”我问她。 “我们都是夜猫子,天大亮了才睡,有时候捱到中午才睡。” “你一晚接多少个啊?”闷老弟问。我承认,我也很他妈关心这问题。 “十来个吧,”她说,“昨晚生意还好,连你们三个在内总共十七个。” 我们品味着这个数字,想象它承载的负荷,摇头叹息了一回。她从床上下来,去卫生间冲了个澡,没几分钟就出来了,脸上那些混账胭脂粉气都洗掉了,反倒有一种清新自然之美。我在想该怎么弄到那把铁锤,一时不知如何开口,我怕引起怀疑,先去吃东西再说。出去时我想故意把吉他忘在这里,但瘦老兄帮我拿上了。 来到外面天已经亮了。我们在巷子边的吃食店叫了一锅鸡粥,一边吃一边随便聊聊天。我执意要请客,可是闷老弟非要开钱不可,好像不开钱他心里不安似的。我懒得跟他争,让他开了。 “都是兄弟,别争了,下次到你,”瘦老兄对我说。 “可惜没有下次了。”我心里想。我突然很他妈伤怀,只不过那件事占据了我大部分情感,这感伤没怎么表露出来。 吃完后就分手,那姑娘自己回去,我们三个走另一条巷子。走了大概三十米远,来到一个拐角,我借故想单独逛逛这康乐村,跟两位分开了。他们没多问什么,临别只说要保持联系,改天再聚之类。没想到这竟成了我们的诀别,诀别在那个阴暗的巷子拐角。我当时完全陷入了要拿到那把铁锤的渴望中,没去想太多。 我拿着吉他赶快找回那妞的住处,她正在楼下开门,见了我,有些奇怪。 “你忘了什么?”她问。 “我可以跟你上去吗?有点事想跟你说。” 她有点搞不懂,让我进去了。我想着该怎么跟她说。我口袋里还有两百多块钱,都是我赢金以恕这几个鸟人的钱,我想送两百块给她,聊表同情之心,剩下几十块我还要用,办假身份证就需要钱。这时候,我真恨不得多赢这几个鸟人的钱来送给她。 进到屋里,她关上门,转身向我。 “你有什么事?”她问,愣愣看着我。 我把吉他靠墙倚了,从口袋摸出钱来,取出两百块,递给她。 “这点钱你收下吧……我的一点心意……” 她愣住了有好一阵子。 “不,不好,我不好再要你的钱……”她吞吐着,没有接钱。 我把钱塞到她手里。她抓住了我的手,突然泪如泉涌。我们不约而同搂在了一起。天哪,她哭得真厉害。 “人们都不把我们当人……来找我们只是想发泄欲望……”她哭得越来越厉害了,“我一直以为这世上没有一个好人了,没想到……” “很遗憾我不能多帮你一点……”我捧起她那张稚气未脱的脸,“我还是学生,没什么钱……” “你是大学生吗?”她傻傻地问。 我点了点头。天哪,看着她那副神情,我才感觉看到了一个最真实的人。一瞬间,我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愤恨,愤恨这个混账世界的不平等,愤恨这个混账人间的冷漠和距离,可是对此我又无能为力,这就更增加了我的愤恨。 我和她对视了大概五十年,然后不约而同,亲吻起来。她说这还是她第一次跟男人接吻。我相信她说的。我能得到她的初吻,自然万分荣幸。可是这荣幸只让我感到无名的痛苦和愤恨。我想起了那把铁锤。 “我跟你说个事,”我说。 “说吧,”她兴奋地看着我。 “刚才我在厨房里看到一把铁锤,你可以借给我,——不如说送给我吧,可以吗?” “你要那铁锤做什么呢?”她莫名其妙。 “有用,”我说,还是临时编个谎吧,“我觉得那铁锤的重量刚好适合我的手劲,我想用来锻炼身体。” “呵呵,”她笑了起来,“那是房东的,——你想要就拿去吧。” 然后她到厨房把那铁锤拿了来,拎在手上舞了几下,笑了起来。天哪,她笑得真他妈可爱,——准确说是可怜。真的,她这时候的笑才是真正的笑,发自内心的笑。我敢赌一百万,她肯定很长时间没这样笑了,以至于在我看来有那么点扭捏。想到这里,我心情真他妈不是滋味!我过去跟她拿过铁锤,掂量一掂量,突然控制不住,就在屋子里挥舞了起来,一时间斗志昂扬,激情万丈。天哪,我真想砸碎这个混账世界,砸他妈个稀巴烂! “你有女朋友吗?”她突然问我。 “无所谓有,无所谓无。” “什么叫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究竟有没有?”她问,有点调皮样。 “可以说有,也可以说没有,若有若无……”我想逗逗她。 “到底有没有?”她固执地问,有点撒娇起来了。 “那就没有吧,”我说,想让她宽宽心。 她好像蛮高兴,突然来了兴致。 “你再弹两首歌给我听,好吗?刚才你只弹了一首。” 我放下铁锤,抱起吉他。我突然想到这也许是我最后一次为她弹琴了,顿时感伤悲怆万分。这种感想她不可能理解,因为她不知道我的计划。要是我跟她说,她肯定要吓死。天哪,我那一瞬间真是百感交集,柔肠寸断啊。 “弹啊,想什么呢?”她坐在我身边推了推我。 我给她弹了两首歌,之后又弹了两支曲子,一支《梁祝》,一支《弯弯的月亮》,都耳熟能详,我想她都听过。弹完就不弹了,放下吉他。我看出她也许想取代吉他的位置,让我弹一弹她。我分明感到我们之间有一种共同的需要,一种来自内心深处的呼喊,一种发源于力比多的咆哮。她过去把窗帘拉上,到墙角衣柜里取出一条床单来换了,枕巾也换了,那铺简陋的床被换置一新。然后她突然抱住我,紧紧箍着,就好像我是他妈一座混账靠山。这都是预料中的事,力比多可以确信这一点。很快,我们又一次做爱了。这次可不是交易了,完全是真情的涌流。 做爱后我没有离开,一直陪她睡到下午四点过。这期间,她把她在按摩店学到的招数悉数施展到我身上,弄得我欲仙欲死,真他妈快活如神仙。说真的,我喜欢这种温柔乡,即便永生永世这样下去我也愿意,可事到如今,我更渴望的是铁锤的强力。 起来后,我用旧报纸把铁锤包好,准备离开。她穿上了内衣,找出那两百块还给了我,死都不肯要我的钱,还说她在挣钱,我在读书。我心里真他妈不是滋味,钱现在对我根本无关紧要,铁锤才是重要的!我不管那么多,硬是把钱塞到她身上,一时不知塞在哪儿(她只穿着内衣),就塞到她乳沟里,然后走了。这一走,就成了诀别。我当时就意识到这一点了,但铁锤的强力使我忽略了诀别的感伤,乃至还把这感伤看成了一种极乐。 21.-第十八章 65 我离开那可怜的姑娘后,一手提着吉他,一手攥着铁锤(用报纸包裹了),在楼下迷宫样的巷子里逛。我到现在都没说出那姑娘的名字,我想,就叫她可怜的姑娘吧,这叫法不仅适合她一个人,也适合天下所有与她同呼吸共命运的人。 这些混账巷子白天人多得要命,各色鸟人都有,熙熙攘攘,走在这些人群中,简直就像走在他妈蚂蚁堆里一样。还有那些混账摩托,突突突乱撞,声音响得震天,如入无人之境,我真奇怪它们怎么就没撞到人。天哪,这种鸟地方,杀我头我也不会在这里蜗居。我注意到巷子两边混账墙上随处可见“办证”字样,后面是一串电话号。这提醒了我一件事:我得办一个假身份证。除了“办证”,也看到“钻井”,这让我颇费了一番脑筋。要说办证,这太好理解了,自从人类发明证件这鸟玩意以来,办假证就应运而生,在华夏这片只看证件不认人的土地上,假证生意尤其火爆。可是钻井究竟是怎么回事呢?难道这混账广州还要钻井吗?钻井需要到这种鸟地方来打广告吗?我只好发挥想象力,结合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终于想通了:所谓钻井其实就是干那鸟事,钻井只是一个委婉说法罢了,说白了就是昨晚我们三位铁哥们跟那可怜的姑娘所干的伟大勾当。我敢赌八百万,钻井肯定就是这回事。 我现在不想钻井,只想办证。我记下了其中一个电话,刚要拨号,突然想到我该想一个假名,要不办证有什么屁用!用一个什么假名呢?这还真他妈费神!你可别小瞧这事,起名字有时候能让你发疯,真的。尤其是在这人多出鸟来的中国,你要想名字不同别人,非得独出心裁不可。我可不想跟一些鸟人共一个名字,虽然名字只是一个符号,我也不想跟那些鸟人共。想想吧,像我这么一个人,竟然跟那些毫无特色的鸟人共一个名字,天哪,这简直让我想撞墙!我宁愿没有名字也不愿跟那些鸟人共!虽然我现在是想一个假名,但也不想草率,我甚至还把这当作一件意味深长的事来对待。这当儿,我情绪真他妈激昂,突然又想起了李白那句诗:“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很快,这句话给了我一个灵感:为什么不就起一个与“蓬蒿人”谐音的名字呢?我当然不是蓬蒿人,可名字偏偏叫蓬蒿人,哇,这真他妈妙!我通过谐音,最后把名字定为“彭皓人”,看起来像个鸟人的名字。我孟荦荦岂是彭皓人哉!哈哈,要不是我说出来,你绝对想不到个中缘由,对吧? 想好了名字,我没有马上打电话,我想到是不是该理个发。我头发两个多月没理了,耳朵全遮住了。我看街巷岔路那儿有一排发廊,就过去问问。发廊里坐着的尽是些混账姑娘,身上衣服短、露、少,脸上浓妆艳抹,红眉毛绿眼睛,打扮得妖里妖气。我对她们说我要理发,她们竟然哄笑起来,就好像我问了一个荒唐透顶的混账问题。其中一个妖精对我说:“我们这里不理发的。”老天!理发店不理发?真他妈要命!我只好退出来,又问了别的一家,也是这么回答。那店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混账男人,在回答我时他脸上带着一种很混账的表情,似笑非笑的,就好像在说:“理发可不是我们的职责!你找错地方了!”天哪,我真他妈哭笑不得!看来这鸟地方全是干那勾当的,全他妈挂羊头卖狗肉,发廊不过是一个混账招牌罢了。 我继续晃荡了一阵,多少有那么点犹豫起来:我真的要办一个假身份证吗?难道我真的要去做那件事吗?天哪,如果我不是决定了去做那件事,我现在拿这铁锤游来荡去干什么呢?陡然间,那几个狗娘养的侮辱我的情景又浮现了,他们幸灾乐祸的混账神情活生生就在眼前,我一下子激动起来了!我把铁锤攥得他妈越来越紧! 犹豫一掠而过。我还是打电话问问。接电话那人跟我说了价钱,如果自备照片,办一个身份证需要40块,如果他们临时拍照,需要50块,一个小时后就可以拿到证。最后我们约定在村口牌坊那里接应。 我问了好几个鸟人,才从那迷宫样的巷子里钻出大路来。走了二十多分钟,来到村口牌坊,也就是ZS大学南门斜对面。那鸟人已经在人丛中恭候了,一身西装笔挺,有模有样,还真他妈像个办假证的大人物。我跟他说过我拿着吉他,所以不用介绍他就认出我了,就在前面引路,拐弯抹角把我引到一个出租屋里,先照相。照相时,他要我把头发稍微往后收拢,露出一点耳朵就行。照相后,他接着问我身份证的有关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之类。姓名我想好了,其它的就临时胡诌,反正不是真实的就行。我把我的籍贯弄成了重庆,哈哈,只是觉得好玩,都在西南嘛,何况还是梦儿的故乡呢。他一一写下,写好后要我先付钱。我把50块给了他。我当时有那么点急躁,都没跟他讲价,可能被宰了也说不定。不就一个混账身份证嘛,还是假的,需要那么多钱吗? “好了,你到牌坊那去等吧,一个小时后我送来。”那鸟人对我说。 “我能不能看你们做?”我倒蛮想了解他们是怎么做的。 “哈哈!”这鸟人笑了起来,好像听到了一句荒唐的高论。“当然不行!要是暴露出去,我们还活不活啊?多多包涵!”他说着向我抱了抱拳。 我没有回报他同样的客套,老实说,我心情突然很他妈怪诞,简直有点茫然失所。暴露?总有一天要暴露的! 我离开时,他赶过来递给我一张名片,要我以后多多照顾他们的生意。我就像接海报单似的接过了那混账名片,走出来没几步就扔掉了。以后?没有以后了! 我到牌坊那等了一会儿,肚子还他妈有点饿了。我想随便找个地方吃点什么,免得这样干等。这时我意识到口袋里的钱所剩无几了,好像二十块都不到。我一手攥着铁锤,一手拿着吉他,在附近踅来踅去,没看到什么合适的小吃店,只看到一个妇女在卖热狗,这混账玩意我不想吃。ZS大学南门对面的街边有一家麦当劳,晚饭时间人多得像他妈赶集,这帮中国人吃起外国的东西来真他妈热劲十足。我估摸我口袋这点钱,消受不起这洋人的玩意。我有史以来也从来没吃过这玩意,不知道是什么混账滋味。下班时间人来人往,我突然他妈有些烦躁起来。拿这铁锤在手上我总有点不自在,总担心突然有个什么鸟人过来问我:“老弟,你手里拿的是什么?为什么要用报纸包着?”其实事后想来我大可不必惊慌,即便我说是铁锤,又能怎样?但我那时总有点做贼心虚,我不得不承认。 我在那家麦当劳外面晃荡了半个小时左右,看那些鸟人出出进进,实在没劲,又晃荡过街边去。那些鸟人开着豪华轿车不断从我身边飞闪而过,真他妈风光啊?斜对面就是ZS大学南门,门卫一直站在那。还没开学,他们也一直在那站着,主要是查那些进进出出的车。我突然想到今天是2月11号了,离开学越来越近了。我就像一个突然想起有重要事情要做的人,赶紧走回那牌坊去。那鸟人已经在那了,见了我,凑过来把身份证给了我。他的举动有一种刻意的漫不经心,就好像他正在做的乃是一件光明正大的勾当。可是他越这样,我越觉得不光明正大。我看那身份证,做得还真他妈像真的一样。 “以后要办证,尽管找我们,”他轻声对我说,好像跟老朋友聊天似的。 他这副姿态真让我想笑,大可不必嘛!我没说什么,把身份证塞进口袋,走了。我想还是回学校去吃点什么吧。走进校门时,我真他妈有点担心那门卫过来问我手里拿的什么,以至于我故意弄出一副很他妈轻巧的样子,就好像我手里拿的真是一团混账报纸一样。还好,门卫没过来问。本来就是嘛,一个人拿着一团报纸,他过来问有必要吗?即便他知道是铁锤,又能怎么样? “这铁锤有点脏,所以我用报纸包着,”我总可以这样说,要是他问的话。 “你拿这铁锤去做什么呢?”如果他这样问; “锻炼身体呀,不行吗?”那我就这样说。 66 我在学校食堂吃了一碗面,花掉了4块钱,口袋还剩13块人民币固守最后阵地。明天我就得去地铁站弹琴了,我想,不过也要看情况而定,如果我突然要执行计划,就不去了。我不知道那几个鸟人在不在宿舍,不管怎样,还是保险起见,我在食堂里把外套脱下来,把铁锤裹入其中,这样抱在手上,再拿上吉他,回宿舍去。我不这样做的话,要是贾力勍那娘娘腔看到我手上拿着一团报纸,肯定要过来打探个究竟。这鸟人知道我从来不看报纸。 回到宿舍,尹孜为回来了,在电脑上忙着什么。关亨也在自己电脑看那些混账新闻;贾力勍手里捧个茶杯,和他一起欣赏品评。没看到金以恕这鸟人,他桌上那混账手提电脑不见了,可能去什么地方了。 “回来了?”我和尹孜为异口同声,互相打了个招呼。 我进来时,关亨看都没看我一眼,只顾关注那些伟大的新闻。贾力勍疑神疑鬼乜斜着我,显然这种天气我把外套抱在手上很让他费解,他那眼神简直就像一条警犬用鼻子在嗅一个可疑的东西。 我拉开衣柜门,把吉他放进去,外套也跟着塞进去,然后取出那件白色中山装,把柜门关上。这过程中贾力勍都在关注我,只是不好过来问这问那罢了。发生了那件事,我们心头的疙瘩还没有消除——要我说,再过一万年也不可能消除,有些东西根本就没法消除。我披上外套时,故意转脸看他。他做了个怪相,似乎也觉得老盯着我看不大得体,就回自己宿舍去了。 尹孜为回来了,这确实让我觉得不便。我今晚得弄清他最近到底有什么安排,是不是一直呆在宿舍。但我不急着问他,先开电脑上上网,我要了解一些东西,包括办通行证、查询火车票等等。我想起可以给蓝猫打个电话,因为她去澳门也要办通行证,问问她是怎么办的。我拨号时才知道我手机欠费停机了,停就停吧,我正想在毫无干扰的情况下完成我的计划。蓝猫说去澳门大概六七天,那现在还在澳门,要到15号左右才回来。 在我上网查看如何办通行证的时候,贾力勍这混蛋像个幽灵样又出现在我身后,望着我正在看的页面,嘴里还念了出来:“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我猛然回头,死死盯着他。他无声怪笑了一下,退到金以恕的椅子上坐下,不敢再看我。他坐了分把钟,又到关亨那望望,然后过他那边去了。但是放心,不到三分钟他又要过来的,我敢赌一千万。 我头脑呆了半晌,一个判断突然清晰了:我得先把贾力勍干掉,不然的话,就凭他每天过来串门三百次,我不可能执行我的计划。 我继续在网上浏览,想确定一个目的地。我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出逃方向,我只知道我完成计划后第一件事就是去找梦儿;找到后,再视情况而定。目前我有两个模糊的想法,要么从香港偷渡到国外,要么从大陆边境什么地方越境出去,要么干脆不偷渡也不越境,就留在国内,最危险的地方也最安全。 就在我上网了解中国边境线的时候,如我所料,贾力勍又过来了,这次没敢再过来看我。天哪,不把这鸟人先干掉,我要执行计划简直是做梦! 尹孜为突然舒了一口长气,伸了个大懒腰,好像完成了一桩大事。 “毕业论文总算搞定了!”他说。 “你轻松了,”贾力勍说。“我一个字都还没写呢。” “你又不忙上班,有的是时间。”尹孜为说。 “你决定要去哪上班了吗?”我转脸问尹孜为。 “唉,还没定下来,——今晚必须决定。妈的,我不知道是留在广州还是去深圳。你帮我想想,要是你,你怎么选择?”他问我。 “我肯定选择去深圳。为什么不换一个环境试试呢?”我说,“何况,你不是说深圳那家公司待遇更好吗?” “那家工资是高,但试用期也长,——而且试用期内不提供住宿。” “我觉得试用期长一点也没什么,不就半年吗?”我说,我真希望他去深圳。“关键要看长远。长远来看,你不觉得深圳那家公司更好吗?” “长远看那家确实好。我也想去深圳,但是家里希望我留在广州。” “换是我,我还是以自己的选择为准。”我说,“如果你决定去深圳,什么时候去?” “要去明天就得去了。公司要我这周一定去报到,今天星期三,只剩两天了。” “你好好考虑一下!”我说,“我觉得你去深圳更好。我实在是讨厌这混账广州,巴不得一毕业就走!” 这时关亨冷笑了一声,没说什么。他们当然没有觉察到我这话的动机所在,好像仅仅是为尹孜为提供一种参考意见。尹孜为接着跟家里打电话,说的是汕头方言,我一句也听不懂。他说了大概十来分钟,挂了电话。 “就去深圳!”他站起来说,“我也想换个环境,换个心情。到论文答辩再回来一趟。” 听他一说,我心里真他妈高兴,他这一走我就可以不受干扰执行我的计划了。接着我跟他谈了一下他的毕业论文,再不谈以后就没机会了。我对他主张废除死刑的观点本身无异议,但是他引用西方的例子来说明中国,我以为未必能够证明什么,因为西方和中国的文化心理不同,人家有上帝,而我们没有,对于没有上帝的民族,废除死刑后果不堪设想,至少与西方不尽一样。(我说到上帝时关亨又笑了一下,这笑除了加固我杀掉他的决心外没有任何作用。)我对尹孜为说,人命关天,杀人偿命,这些观念在中国人心中根深蒂固,岂可一日去之?最后我说,废除死刑与其说是一个法律问题,还不如说是一个哲学问题。 尹孜为听了我的看法,皱了半天眉头。 “看来我还得改,加深一下,——到深圳那边再说吧!唉,书到用时方恨少啊,现在才觉得大学几年读书太少了!”他感叹道。 关亨又冷笑了一下,声音虽然不大,但足以显示出一种不以为然的混账姿态了。——我敢说,他这种不以为然不仅是对尹孜为的不以为然,也是对我的不以为然。 我从后面瞥了一眼他那混账脑壳,想象铁锤砸在上面的景象,不禁心跳突然猛烈如棒槌敲击…… 这种想象使我不自觉颤抖起来。天哪,我这是怎么啦,事情还没做就颤抖起来了!我把电脑关了,上床去躺下。头脑热得要命,像被火烧一样。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我想是因为兴奋过度了。明天尹孜为一走,我就可以执行计划了,天哪,这实在太令我兴奋了——这兴奋包含着各种情感,其中惊惧和狂喜占据了绝对主流。 我躺在床上,用MP3反复交替听着《命运交响曲》和《夏天里的最后一朵玫瑰》,一面想象我的计划,一面想象完事后我去找梦儿相会的情景。我甚至想象我杀人被发现后,举国震动的景象,那些混账媒体肯定竞相报道,大事渲染一番。“孟荦荦杀人案震惊全国”,“孟荦荦大学杀人惨绝人寰”,“孟荦荦惨杀四同窗根源何在?”诸如此类的混账报道肯定遍行天下。老实说,这让我感到一种莫大的满足。我承认,在我内心深处,一直有一种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冲动;甚至我敢说每个人内心深处都有这种冲动,或者说一种隐秘的渴望。在你潜意识里,隐藏着一种不可告人的破坏欲,不管你承不承认。我不过是被特定的遭遇激起了这样一种破坏欲,加上我的天性,使我不得不这样做罢了。我想,哪怕我不能颠覆这个混账世界,我也要它震一震!这一点是肯定的,何况是这个全民喜欢起哄的中国,有时候你只要放一个屁都能引起轰动。我可不是放个屁而已,我要擂响一声分贝巨大的警钟,让那些听惯庸俗之见的耳朵来他妈一次大地震。真的,这种想象激起了一种莫大的动力,使我对生死都不屑一顾了。 我是那么兴奋,简直像一团烈火,几乎快天亮了才入睡。 67 午后我听到尹孜为大声对我喊了一句话,醒了过来。 “孟荦荦?我走啦!”他大声说,“再见啊!” “走好,后会有期!”我嚷了一句;同时心里说:“兄弟,后会无期了!” 我支起身子,见他背上行李包,向我挥挥手,出去了。我看他床上的帘子扯下了,铺盖都卷了起来,下面书桌也收拾过,书堆用报纸遮起来,电脑也罩住了。没看到关亨这鸟人。宿舍里空荡荡。 今天是2月12号了,我默念着这个日期。我不能无限期把这件事拖下去,越快解决越好。我起床下来,过去把门关上,回来打开衣柜,把那铁锤搜出来,藏到衣柜底层。我不知道要不要去地铁站,口袋里还剩13块鸟钱,勉强还够今天吃饭,明天就面临挨饿了。在我即将要做一件大事时,偏偏碰上挨饿这种鸟事,这真他妈要命。可那件事太让人兴奋了,以至于面临挨饿我都无暇多想,这说来也真是他妈怪事一桩。 我忍不住又过去看看那几个储物柜。这时我想到我还没有买锁,这一惊可不小!天哪,我要做这样一件大事,却居然这么马虎!总共需要四把锁。我想出去买锁时,突然意识到口袋里只有13块钱,上帝呀,怎么办呢?那一刻,我就像热锅上的蚂蚁,在宿舍里乱成一团。必须镇定!镇定!我努力定下神来,想到我抽屉里有一把锁,平时少用,杀第一个鸟人可以先用这把锁。那第二个呢?第三个呢?第四个呢?还差三把锁,大概要花十来块钱。天哪,在我即将要做一件大事时,却偏偏为这等芝麻小事所困扰,这差点让我发疯!看来我还是得去地铁站,可我又怕错过杀人的最好时机。到底怎么办? 就在我还没决断下来的时候,我听到了走廊上有脚步声,从声音我知道是关亨和贾力勍。果然是,这两个鸟人开门进来了。我装着没事样,到阳台去刷牙、洗脸,同时留神听他们说话。这两个好像在计划明天去什么地方玩,我听到了“白云山”。 “这两个鸟人一直摽在一起,这不行!”我洗脸时心里琢磨着,“我不能一下子把他两个干掉,怎么办?要让他们分开,可怎么分开?等待时机……明天他们要去白云山……管它的!我先把锁买来,要不然杀了人藏不住岂不坏事?” 洗脸后,我出去吃了一碗面,花掉4块钱,然后买了两把锁,花掉7块钱,口袋还剩最后2块硬币,孤苦伶仃固守着空荡荡的口袋。我把锁拿回宿舍来收到衣柜里,一直等到晚饭时间,这两个鸟人一直是你来我往,要么是贾力勍这厮过来串门,要么是关亨这鸟人过隔壁去,总之我等不到任何可以下手的机会。 这期间我一直在上网,胡乱看一些东西。我从来没有这样心不在焉过,你要是以为我真的在上网,那你可错得离谱了。我没跟那两个鸟人说一句话,他们也不理睬我。但我一直留意他们的谈话,想从中探知他们这两天的安排,可他们整天谈论的全他妈是一些无关痛痒的鸟事,无非是某个国家某个政客又闹了绯闻啊,某个酒店高薪招聘男女公关月薪上万啊,某个女明星的胸围到底有多大啊——说到这件事这两个鸟人争论了起来:贾力勍认为那女明星的胸罩绝对是B罩,而关亨以不容置辩的口吻说是C罩,他还在网上找到了那女明星的照片,指着说:“你看,这么大怎么可能是B罩?”贾力勍说:“眼见不一定为实,光看是看不出来的。”关亨不以为然道:“赌不赌?”贾力勍说:“赌就赌!”关亨说:“赌什么?”贾力勍说:“就赌今晚的晚饭,谁输谁请客!”关亨满怀信心说:“好!白捡了一顿饭!”贾力勍说:“不要太自信!我说是B罩就是B罩!” 到晚饭时间,这两个鸟人出去了。我不知道他们最后是如何确证那女明星胸罩大小的,不过我相信贾力勍应该赢,因为这天下实在没有他不知道的事,尤其是这种混账事。你要是问他《纯粹理性批判》是谁写的,他可能答不上来,你要是问他某个女人的胸罩是什么型号,他简直无所不知。 这两个鸟人走后,我也想出去走走,好好构思这下一步该怎么做,我觉得我的准备工作还不够充分。那两块硬币在我口袋里磕磕碰碰,玎玲作响,好像在为我鼓气。这是最后两块钱了,我可得正确发挥它们的作用。晚饭是不能吃了,我肚子也还不饿。我戴上耳机,反复听着《命运交响曲》,声音放得老大,恨不得让贝多芬的幽灵把这整个世界全他妈淹没。不知为什么,这两天我特喜欢听《命运交响曲》,简直非听不可。 我走过校园中区草坪,不知不觉来到了南门。走出校门,就是新港大道了,对面就是那家混账麦当劳,昨天傍晚我在那晃荡了半小时。这时是下班高峰期,那些混账车子挤挤挨挨,活像他妈一片甲虫在挪动。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走出校门来,完全是无意识的,也许是因为外面吵闹,我希望被吵一吵。有时候我希望喧闹一点来刺激刺激,就像有时候我希望安静一样。 我沿街慢慢向西走,这时肚子开始饿起来了。对此口袋那两位难兄难弟可帮不了我什么大忙,这可真要命。走了里把路,我看到街对面那家大超市,人丛中一个高挑的女郎站在那边朝这边张望。这勾起了我的兴趣,我想过去溜达溜达,胡乱逛他妈一圈。过马路的当儿,《命运交响曲》完全占据了我的听觉,那个女郎又完全占据了我的视觉,搞得我差点被一辆鸟轿车撞到。车里那鸟人骂了一句什么鸟话,我没听清。要是我真被撞到那可他妈好玩了,事情还没做成倒先把命送上。真那样的话,那也许是上帝阻止我去做那件事了。 我从那些车与车的夹缝里穿梭而过,简直就像个混账蚂蚁挤在甲虫堆里。这满大街的混账车子让人眼花缭乱,一阵阵的汽车尾气把这原本就污浊不堪的街道搞得更他妈乌烟瘴气。那些鸟人却不管不顾,还在他妈拼命一窝蜂买车。换是我,即便我口袋那两枚硬币变成了八十亿,我也不会买车。说真的,我看那些鸟人坐在车里,活像他妈一只蛆黏在甲虫上。真他妈风光吗?我睥睨着那些混账车子,不觉间嘴角弄出了极度蔑视的表情——我是那么蔑视,以至于我自己都意识到了这一点。老天,我突然纳闷起来,一个问题在脑中盘旋:究竟是人在开车,还是车在开人?还真他妈难说。 等我来到超市前,那高挑女郎早不知闪到哪里去了,我倒也不是很以为遗憾。我犹豫要不要进超市去:我银行里现在就他妈两个硬碰硬的兄弟,进去能做什么鸟呢?学那些混账女郎们光看不买吗?我一时不知道去哪里,就随着音乐的节奏,在超市门前晃荡。人来人往,不断有人停车下来,进去买东西。几个鸟人在门口那儿发什么海报单,见了人就递过去,就好像他们在给人布施,真他妈慷慨啊。我不管不顾,来者不拒,只要递给我我都接,我甚至还主动伸手去跟他们拿呢,哈哈,只是觉得好玩,我压根儿就不看。等手中有了一大摞,我过去全他妈扔进垃圾桶。所有接过海报单的人都不看一眼就扔进垃圾桶。我真纳闷,那些发单的鸟人为什么不直接把那混账海报单扔进垃圾桶了事,何必经过别人的手呢? 我听着《命运交响曲》,随便望望那些停车下来的鸟人。各种名牌把他们包裹得就像他妈装在套子里的人,真是富得流油啊?可我要说,你们再怎么富,在我眼里也不过是穷光蛋——穷得只剩下钱了,哈哈,这还真他妈挺逗的。真的,不知为何,看到别人的富有,想想我的贫穷,这悬殊的对照反倒使我有一种别致的快感。——而且别人越有钱,我越没钱,我就越他妈快活,真的!我甚至这样想:你如果问我活了这差不多24年收获的最大财富是什么,我可以老实告诉你,我的最大财富就是贫穷。这说来还真他妈好玩!是不是这种贫富悬殊使我对这个混账世间的蔑视更上一层楼了?还是贫穷更增进了我精神上的富有?不管怎样,我知道我没钱,但我有精神——思想就是我最大的财富! 我就在这种高昂的蔑视中晃荡来晃荡去。饥饿像一群爬虫在胃里狂抓乱挠,搞得我越来越他妈浮躁不安了。一旦真正饿起来,那真是件要命的事,别的天大的事也得撇过一边。看来富得只剩下精神也不行,我得想办法充充饥。我不知道去哪里,就胡乱晃进超市去,到一楼鲜货市场逛他妈一逛。那些只要是吃的东西,都让我口水横流,更别说熟食柜里的烧鹅、卤鸡、鸭脖之类,几乎让我觉得此刻天下最美的事莫过于饱吃他妈一顿了。越是这样想,肚子里的饿越是不饶人。也许我本来并不是很他妈饿,只是这种想象暗示了我的胃,提高了对饿的自觉性?妈的,不行,我还是得去挣点钱,要不然活命都成问题,还做什么鸟大事!天哪,我怎么做事这么没头没脑,明明没钱了也不管不顾! 我当时是那么饿,口袋里又没钱,一时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想象。比如我想我可以豁出去,就在这熟食柜里拿起这些烤鸭卤鸡之类,不管不顾大吃起来,有人来问我就直说太饿了,口袋没钱,改天来开。我想我这种做法总还不至于构成犯罪吧。这招不行的话,我还想到,我可以回学校东区那条混账巷子去吃面,那家店老板早就认识了我,我可以老实跟她说我没钱了,先吃一顿,明天来开钱,这她肯定同意的;——或者我还可以出于面子上考虑,先吃完了面,开钱的时候故意摸摸口袋,假装说忘了带钱,明天再来开之类。但这些想象都没能变成行动,我还是决定赶去地铁站,在饥饿还没完全耗掉我的体力之前。 我当即离开超市,回学校去拿吉他。 我到宿舍时空无一人,贾力勍的宿舍也他妈大门紧闭,不知道这两个鸟人去哪了。时间是七点过,不算太晚。我赶到校门口坐公车,——只能坐公车,那两块硬币只能帮我这个忙,可也称得上大忙了。在掏出它们丢进投币箱时,我心里多少有那么点“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 22.-第十九章 68 我在地铁站弹吉他到晚上十点过,挣了有那么四十来块钱。肚子实在饿得不行了,弄到后来别说唱歌,光是手指拨弦的力气都没了。我收拾吉他,赶到地铁站附近吃了个盒饭,喝了两瓶啤酒,很快恢复了体力,这才回学校去。 到宿舍楼下我又买了一把锁(现在凑足四把了)。口袋里还剩二十来块,能够到明天,忍不住又买了一瓶白酒,我怕晚上睡不着可以喝喝。我在楼下老远就看到417亮着灯,肯定有人在。我突然他妈兴奋了起来,把锁揣到衣服内袋里。 回到宿舍,关亨和贾力勍这两个鸟人在看电影,没看到金以恕,那桌面依然是老样子。我把吉他和酒放了,趁他们不注意把锁塞到衣柜里。其实我根本不需要趁他们不注意,因为这两个鸟人沉迷在那混账电影里,根本不在意我做什么鸟。那是一部什么混账电影呢?就是那种粗制滥造、垃圾到我想吐的电影。可就是这种混账电影,这两个鸟人却看得他妈津津有味。 我随便开电脑上上网,心里真他妈烦得要命。你要是不晓得我为什么烦,那你真是太不把我的计划当回事了。你想想,这两个鸟人成天黏在一起,这样下去我要等到猴年马月才能下手啊?这真让我烦得要死!他们看电影时一句话不说,一副津津有味的滑稽样,时而还他妈哈哈大笑一下。天哪,就这种混账电影居然也笑!换是我,我可以从头到尾一次都不笑,只是想吐——我光是听那肉麻的混账对白就想吐了。 为了不受干扰,我戴上耳机听音乐,反复听《命运交响曲》和《夏天里的最后一朵玫瑰》。我上QQ时看到叶迩牵在线,我赶紧隐身了。我不想跟她聊天,我怕感情让我分心。我索性把QQ关了。说真的,那一瞬间我很想她,很想很想,甚至我还很他妈内疚,真的,简直内疚到极点。可这种感觉像一阵快风,一掠而过。我现在尽量避免感情来干扰我的决心。在完成那件事之前,我要撇开一切。 快到十二点的时候,这两个鸟人终于看完那混账电影了,开始在那里品评,就像他妈两条狗吃了一泡屎后在那里交头接耳一样。我把耳机取下,想听听他们有没有说到什么关键的东西。这时候,关亨接了一个电话,我大概听出是他一个同学或是老乡打来的,要他明天傍晚六点到火车东站去接,他那同学这时候要么在火车上,要么正准备上火车。这个信息对我很重要,这么说,这鸟人明天傍晚要去火车站,不在宿舍。 “六点要到火车东站,那大概五点就得出发了……”我心里琢磨着。 “你要去接人,明天还去不去成白云山?”贾力勍问。 “去呀,照原计划。”关亨说,“爬山回来我再去火车站。” “天赐良机!”我心想,“他们明天傍晚终于要分开了……下手就在明天!” 这两个鸟人开始漫无边际地谈论,反正都与我无关了,我懒得听。我对他们那个混账电影不屑一顾,这使他们对我也不屑一顾,这都是常事了。总之,他们谈他们的,我干我自己的,宿舍里早又处于那种混账氛围中。这种氛围如同一股暗流涌动,不知不觉驱动着我去做那件事。要我说,真要激动一个人,有时候根本不需要语言,也不需要什么特别的举动,只要一种混账氛围就足够了。 他们谈了有那么二十多分钟,然后贾力勍过去了,关亨也上床了。明天要爬山嘛,当然得早睡早起。我在下面呆了十多分钟,等听到关亨的混账呼噜声,也爬上床去。 69 如我所料,我根本睡不着,怎么努辗转反侧也睡不着。我不知道金以恕这鸟人去了哪里,什么时候回来,别他妈在我正要下手的时候闯进来,那可要坏大事!再者,他也不能老不回来,那样我得等多久呀?明天我必须想法弄清楚,他到底去哪里了,什么时候回来。我希望我能稳扎稳打,一个接一个把这几个鸟人干掉,不留痕迹。 我在床上躺了老半天,思绪急躁而混乱,关亨那混账呼噜声更增添了我的躁动不安。陡然间,我脑子一激灵,猛地想到:“我为什么一定要等明天?为什么一定非得先干掉贾力勍?难道现在不可以先干掉关亨?现在宿舍里就我和他,这不是天赐良机吗?天哪,此时不动手,更待何时?”这个想法宛如重磅一样猛烈击打我,恐惧和狂喜让我浑身颤抖起来,几乎快昏过去!我费了吃奶的力气才稍稍缓和了内心的狂跳。立马起身下来,打开台灯,衣服还来不及穿,就去衣柜里摸出那把铁锤……但我很快愣住了,——我心跳实在太他妈迅猛了,突突突突,我仿佛听到心脏搏动的声音。老天,我突然发觉我整个身子都在抖动。 我拼命按捺自己,却同按捺一个不倒翁一样,反而抖得更他妈厉害!我狠狠心,先过去开门看看外面,整栋宿舍楼都他妈静悄悄的,灯光均已熄灭,该睡的都他妈睡了。我进来把门反锁上,呆了一下,又过去把阳台那边的窗帘拉上(事实上即便不拉也没人看到,因为窗外是一片密匝匝的树叶,但我还是要拉上窗帘,只为了心里觉得踏实)。我回到椅子上坐下,心脏得好像要蹦出来,整个世界只剩下了关亨的混账呼噜声和我的心跳声。 没错,我他妈又犹豫了,真的又犹豫了! “难道我真的要让这呼噜声从这个世界上永远消失吗?”我心里开始问自己,“我现在干掉他,可行吗?如果明天早上贾力勍过来问,我怎么应对?明天他那同学打电话喊他去火车站呢,我又怎么应对?” ——犹豫!致命的犹豫! “我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关键时刻又犹豫起来!这哪里像做大事的人!……管它的!我现在就应该干掉关亨!就是现在!这确实是天赐良机啊!……明天贾力勍问,我就说我不知道!关我鸟事!……我先准备准备!” 我到洗浴间把那条旧毛巾拿来,用来擦血迹。又到阳台上看,拖把也在那里,可以拖地。然后我想要不要穿上衣服,还是就这样穿着裤衩。穿衣服我只能穿上那件黑色旧外套,因为黑色沾了血迹也不明显。 我还是没有立刻行动,坐了大概十分钟,抽了两根烟,心跳一直像在敲锣打鼓,一刻也没法平息下来。终于,我不管了,扔掉第二个烟头,任凭那股火一般的冲动,没穿衣服就拿起铁锤,爬上梯子去。这鸟人今晚没有拉上帘子,下面开着台灯,暗光下我看到他仰面朝天,被子只盖到胸口那儿。那张混账的丑脸在睡觉时更他妈难看,鼻孔翕开,嘴巴大张,鼾声滚滚,呼吸时那鼻孔还一张一合,简直难看到了恐怖的程度。我想到,我捶死他后,我得把尸体弄下床去,这可真他妈是件费力的事,说不定会弄出很大的响声。我犹豫了整整四十三秒钟,最后来一个深呼吸。 “都他妈见鬼去吧!豁出去了!”我心里叫道,“行动!” 我就像个一掷千金的赌徒,不顾一切,攥紧铁锤,轻轻踩着床沿,慢慢靠近关亨的头部,然后——猛然举起铁锤,盯着他的脑门!天哪,我感觉我心脏好像跳出来了!上帝呀,我到底在做什么?我的动作完全像一架机器,实打实的机器!我愣了有十三秒钟,足足有十三秒钟,再次举起铁锤,与此同时心里在呐喊:“不管了!动手吧!”正在全力砸下去的当儿,我的手突然失控一歪,铁锤滑脱掉到床下去了,乒乓一声,砸到了什么东西。这一声虽然很响,但和关亨的呼噜声比起来还略逊一筹。这鸟人只是翻了一个身,没有醒过来,上帝保佑!我猜他也许只是在梦中听到了什么声响罢了。说时迟,那时快,我完全发自本能,一跃而下,落到地板上。 我承认,我的手之所以失控,不是因为体力的原因,甚至也不是因为心理的原因,而是一种我无法定义的东西把我捉住了,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但我就是被捉住了,完全不能自已。天哪,到底怎么回事?那铁锤先砸在关亨的椅子一角,才落到地上的,那椅子角被砸歪了。 难道现在不是最佳时机?我操之过急了?还是冥冥中有什么东西阻止我去做这件事?刚才我的手突然失控,分明就是那种冥冥的力量。我想不通,这第一次出手不利,我不能蛮干了。我刚才跳下来,幸好没有崴到脚,只是脚板底疼得要命。我以最快的速度把铁锤藏回原处。我怕关亨突然醒来看到,——尽管我知道他不会醒来。他不过是翻了一下身,呼噜声依然如故。 我坐回椅子上,心跳平缓了些。我意识到我刚才太冲动了,我不能在床上做那件事,且不说把尸体弄下来不方便,而且他那被子和墙壁上肯定会满是血迹,不方便清理,总不比在下面干省事。我决定还是等到明天,相机而动。现在要做的是平心静气,调整心态,争取睡个好觉。可我现在不可能睡着,虽然说心跳平缓了些,但情绪还像飓风过后的海面,一直兴奋得要命。 我看时间是一点半,正是散步的好时光。我想带上那瓶白酒,出去走走,让这个混账夜晚平伏一下我躁动的情绪。准备出去时,我猛然想起一件事:关亨那椅子角被砸歪了,明天他醒来肯定会觉得奇怪,怀疑起来怎么办?我想了想,还是把他的椅子和我的椅子调换过来。等我睡觉的时候我可以把衣服撂在椅子上,遮住那被砸歪的一角。这宿舍里的椅子都是一样的,看不出什么大区别,换过来就没事了。 70 要我说,和白天相比,我更喜欢黑夜,更喜欢一万倍,这你应该早就看出来了。我喜欢黑夜,因为黑夜与孤独更投合,那些鸟人们都躲进混账美梦中去了,留下孤独与黑夜做伴。这正是我的时辰,我就爱与那些鸟人反其道而行之。说得他妈文雅一点,我喜欢在黑夜中呼唤那种美妙的神秘。 我握着那瓶一斤装的白酒,边走边喝,照例来到北门广场。不消我多说,这里还有一些鸟人在活动。我现在不想被任何人干扰,也不可能有人来干扰我了。我电话已停机,唯一的用处就是看时间。我还是到草坪上坐坐,这应该是我第一万次到这里坐了。那混账珠江依然是灯火璀璨,一片人造出来的混账五彩缤纷,用来满足那些浅薄之辈的目欲。 我懒得看那混账夜景,喝了几大口酒,干脆在草坪上仰躺下来。这是一个晴朗的夜晚,尽管如此,也只看到一片灰蒙蒙的天空,依稀有几点星星在闪烁,隐约在那片灰色之后,像瞌睡人迷离的眼。上帝呀,这一切是怎么回事?我刚才到底在做什么?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我非这样做不可吗?是我自己决定这样做的?还是他们逼我这样做的?还是都不是,而是一种身外之物逼我这样做的?这种身外之物又是什么?上帝呀,我为什么陷入这样的境地?是一种什么混账东西把我抛入了这样一种境地?……看,那些星星在闪耀,它们好像在召唤什么?我为什么说它们在召唤什么?也许它们原本就是自在的,并不召唤什么?可在我看来为什么就像在召唤什么?是一种什么东西在作用?难道是人心在起作用?看那星星闪呀闪呀,我不知道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这就是那种无法穿透的神秘?最神秘的不是这个世界怎样存在,而是这个世界竟然这么存在?是哪个鸟人说的这句话了?那使人战栗的神秘到底是什么?刚才我失手那一瞬,我感觉被什么捉住了,这种东西或许就是来自那不可言说的神秘吧?…… 草坪上不知什么时候来了一群人,男男女女围成一圈坐在那里玩什么鸟游戏。他们离我不到十米远,我听到他们在说着什么“万事如意”,反复说这个词,不时还他妈哄笑一下。一群鸟人!万事如意?如意个屁! 为什么他们那么快活?难道他们真的那么快活吗?他们真的觉得万事如意吗?要我说,你要真觉得万事如意,除非你是头猪,——只有猪才会觉得万事如意,因为猪不考虑意义嘛,只顾吃了睡,睡了吃,自然就万事如意咯。 我坐起来喝了几口酒,还是起身离开那群鸟人远点,换个地方坐下。我心绪裹在那一堆乱麻似的问题中,想脱也脱不出来:我一定要做这件事吗?到底是什么支配我去做这件事?是意志?意志在哪里呢?就是这一切的一切吗?或者换一个词,意志就是上帝?上帝就是意志?我又想起了那把铁锤的来历,天哪,为什么那间屋子什么都没有,偏偏就有一把铁锤?这难道不是上帝的旨意吗?这难道不是天意的安排吗?我真的要去做那件事吗?非做不可吗? 天哪,我到底该不该去做呀?去做就将面临死亡!是生还是死?这真他妈是个要命的问题!可我必须回答!必须!必须!要不然我没法活下去!去做那件事,就是死,不去做,就可以生,哪怕是一种苟且的生!可究竟是死重要还是生重要?——对我来说,是生重要还是死重要?问题是:仅仅是对我来说吗?难道我是一个孤立的绝缘体吗?如果我死后,母亲该怎么办?天哪,这个要命的想法又来了,我居然忘掉了母亲,忘掉了她一直在等着我!老天,我怎么能忘掉她呢?怎么会呢?难道我真疯了吗?不会!不会!我没有忘掉母亲,只是我没有真正切身地去为她着想罢了。那现在我就想想吧,切身地想想吧:假如我是她,听说儿子杀了人后,该作何感想?毫无疑问是惊诧,是震动,是痛苦!可痛苦又是怎么回事呢?人难道不是在痛苦中变得坚强起来吗?或者也可能一败涂地?母亲会一败涂地吗?不会!不会!父亲死了,我们不是照样过来了吗?甚至还变得坚强了呢!可是,就算在痛苦中挺了过来,那未来呢?我能置母亲的未来于不顾吗?那样我岂不陷入了极大的不孝?孝又是一种什么东西呢?它能够干预我的决定吗?能够改变我那个坚不可摧的决心吗?——孝,你说话呀?你到底是什么?你在哪里?在我心里吗?如果你在我心里,那我就不担心失去你了! 唉!我为什么要去钻这些思想的牛角尖呢?还是坦然面对现实吧!那现实是什么呢?毫无疑问,现在我面临的最大现实就是:我到底该怎么做?我能够把母亲未来的幸福抛开不管吗?——可幸福是一种什么东西呢?难道幸福不是人的一种虚构吗,一种对未来的虚构吗?没错,人是欲望的存在,而欲望的本质是不满足,不满足的本质是痛苦,这样说来,未来不就是痛苦吗?只不过这种痛苦是以期待幸福的形式表现出来罢了?——要命的是,期待幸福本身并不是幸福!这就是真理!与其活在期待中,不如活在行动中!我应该变得更冷酷,否则做不了大事!太重感情只会酿成悲剧!难道我的精神还没有断奶?要不然我为什么老想着亲情?为什么情总是让我牵肠挂肚?——必须斩断一切感情的瓜葛,从精神未断奶中彻底挺立起来!人必须长大!人是应该被超越的东西,——否则我就是一个多余的人!我超越不了我自己,我就是一个多余的人,实打实的多余人!我不想做一个多余的人,我要活出意义来,在行动中活出意义来! 我要走自己的路,达到我的目的,——这目的不是别的,就是毁灭! 我还留恋什么?留恋生命吗?哦,那些鸟人不是常哼着一句混账歌词吗:“一百年前,你不是你,我不是我,一百年后,没有你也没有我……”这是哪个鸟人唱的呢?管它呢!总之,我热爱生命,这一点不假!可是,我们热爱生命,不是因为我们习惯于生,而是因为我们习惯于爱。——尼采如是说。 我的兄弟,带着我的眼泪进入你的孤独吧。我爱那些想要超越自己而进行创造,并因此而毁灭的人。——尼采如是说。 我应该怎么做?——现在,我看出这只是个伪问题,彻头彻尾的伪问题!因为没有什么“我应该”,只有“我要”!我要去做那件事,这就是一切!我必须雷厉风行,义无反顾,一锤定音! 我把那瓶酒喝了一半多,有那么点飘飘然了,现在回去也许能睡着了。我要好好睡他妈一觉,保养好精神。我看下时间,是凌晨三点过一点。我点了一支烟,起身回去。那群鸟人还在玩那鸟游戏,只是不再说什么混账“万事如意”了。这肯定是一群疯子,至少是一群暂时的疯子。我经过他们旁边时,他们突然发出一阵哄笑——不是因为我——只见其中一个女生站起来,扭扭捏捏扯着嗓子喊道: “我把我最真挚的感情,献给最真挚的你!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神圣的天使呀,为我和你一起祝福吧!这个你就在你们之中!等我数到十就是,开始喽:一、二、三、四、五……” 我懒得听下去,几大步走远了。我只是觉得很他妈滑稽,甚至恶心。一群连上帝是何物都不知道的鸟人,或者压根儿就不关心这码事,却动不动把神圣这类字眼挂在嘴边,这真他妈恶心!——你们没资格说神圣,你们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神圣!一群白痴鸟! 23.-第二十章 71 我一觉醒来是中午,——2月13日中午。宿舍里空荡荡,就我一个人,关亨和贾力勍显然爬山去了。外面是一个沉闷的天气,昨晚明明有星星,现在却阴沉了,这天气说变就变。可我的决心不能像天气!我看时间是一点过,离傍晚还有几个小时,我有充足的时间做准备,主要是布置一下宿舍。 我起床下来后,在宿舍里踱来踱去。可以说,我就像一个混账作家在构思自己的作品:我在构想我该如何下手。最后,我决定这样做:等贾力勍进来后,我想法让他坐到我的椅子上,然后我从后面攻击。那么,铁锤只能藏在他身后什么地方。藏在哪里好呢?必须藏在一个隐蔽但又方便拿出来的地方,我考察了一下,最后选择放在尹孜为桌面的书堆后面,用报纸遮住。尹孜为走了,没人动过那里。现在的问题是:我如何才能让贾力勍坐到我的位子上?这其实很容易做到,对贾力勍来说尤其容易,只需利用他的混账好奇心就够了。比如,我可以让电脑开着,播放一个诱人的视频(比如毛片之类),请他过来看,这他根本不会拒绝的,甚至还求之不得。或者,我可以买几张报纸,翻开那些明星八卦之类的混账新闻,摆在桌面上,只要贾力勍瞟见这玩意,我不用邀请他就会凑去看了。这一点我有十足的把握,就像我敢肯定狗看到骨头后一定会冲过去,甚至还以直线的方式冲过去一样。 我把铁锤藏到认定的位置后,就出去吃东西。顺便买了三份报纸回来,全他妈是《南方都市报》。之所以买这报纸,不仅仅是因为它的媚俗很对贾力勍的口味,还因为这混账报纸一块钱一份,每一份有大大的一摞,什么混账新闻都有。而之所以要买三份,我想一份用来吸引贾力勍,多买两份用来在储物柜里包裹尸体。 回到宿舍,我把门关好反锁,再次去检查那几个储物柜,认认真真检查一遍,我这才发现其中一个的锁扣坏了。我匆匆跑下楼去买了一个新锁扣来装上,这前后费了差不多一小时。这时已经三点过了。我过去把窗帘拉上,感受一下里面的光线,有点偏暗,反正傍晚得开灯。好了,现在万事俱备,只等…… 我到椅子上坐下,抽烟。这当儿,我内心突然又他妈犹豫起来:“难道我真的要做吗?……我设想得这么好,如果到时候贾力勍不是一个人回来,而是和关亨一起,那怎么办?……就往后推,总会有机会!只要下决心做一件事,何愁没有机会!——关键是:我一定要做吗?天哪,我怎么竟然这么辗转反侧,这如何能成大事!”那一刻我是那么躁动不安,以至于我差点想全他妈放弃所有计划,让一切重头再来!但我转念又想:“能重头再来吗?这一切不是已经成定局了吗?历史不是已经铭刻在我内心了吗?”于是,我又想起那几个鸟人围绕着我幸灾乐祸的混账嘴脸,顿时,我立马回复到那种坚不可摧的决心状态中。我就像一个不倒翁,可是我得说,是一个摇晃着的不倒翁。因为我感到始终有两个声音在心中响起:一个是“我要”,一个“我应该”!我是那么摇晃不定,以至于我突然寄望于一种赌博中:我在心里打赌,如果傍晚贾力勍一个人回来,那么说明一切都是天意,我就要去做,义无反顾!如果不是一个人回来,那么说明天意不让我去做,我就放弃一切,从头再来! 就在这时——时间是下午五点过——我听到了走廊上有脚步响,从那女人般的步态节奏中,我断定是贾力勍,而且只是他一个人。这么说,关亨已经去火车站了?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72 看来一切都是天意了!上帝呀! 宿舍门是关着的。我赶紧把报纸展开在桌面上,再过去把窗帘拉上。天哪,我心跳得真他妈厉害啊,简直就像擂鼓!我没敢马上去开门,呆在原地镇静自己,老天,我怎么努力那心跳都猛如擂鼓。情急之中,我想到了喝酒,要不要喝点酒壮壮胆?那瓶白酒还剩小半,我过去把瓶子扭开,开始喝酒,喝得很他妈大口。酒蹿下肚子去,立马有一股火冒上来,我感觉就像在燃烧。几分钟后,我身体有那么点漂浮感了,可心跳依然猛烈得要跳出来! 不管我心跳如何猛烈,我就像一个机器零件在完成自己该做的工作:我把我的椅子摆好,把后面金以恕的椅子挪开一点,以便有空间施展手脚。之后,我换上那件黑色旧外套。最后,我再去看了一下那铁锤,它正躺在那里,恭候命令。我有意识做了几个深呼吸。好了,现在可以去开门了。我走过门口的时候,听到外面有脚步声,我是那么紧张,都辨不出是谁的脚步了。管他妈的,开门看就知道了。 我把门打开,果然是贾力勍在外面张望。我开门的动作太过于煞有介事,以至于把这厮吓了一跳。 “我还以为没人呢,”他说,不觉退了一步,朝宿舍里望了望。 “关亨去火车站了?”我忍不住问——天哪,话出口我才觉得我不该问。 这厮瞟了我一眼,肯定觉得很他妈奇怪,因为这还是发生那次冲突后我们第一次说话,而且我还主动问起关亨,这简直是他妈天大的怪事。他肯定觉得我脸色很怪,我从他眼神中可以肯定这一点。我们几乎异口同声各自说了一句话: “他去火车站接他一个同学。”他说。 “我随便问问……”我说。 我转身走回里面来。他跟了进来,——如我所愿。平时宿舍很少拉上窗帘,这时候却拉上窗帘,他显然有些奇怪,但也没问什么,只是望了望金以恕那边。 “肏!这屌还没回来!”他说。我知道他是说金以恕。 “金以恕去哪了?”我趁机问。 “去肇庆。哇!你居然也买报纸了?”他注意到了我桌面上的报纸。“破天荒!破天荒!” “随便买来看,解闷,……那些明星八卦蛮有意思……”上帝呀,只有你知道我心跳有多么快! 我说着,一边漫不经心走回门口,把门轻轻关上,不经意间反了锁。我的动作有一种刻意的漫不经心,就好像我觉得外面很冷,最好把门关上一样。天知道,现在外面并不冷——广州即便最冷的时候也冷不到哪里去。我瞟见他正俯在我桌面上看那报纸。我转身回来,走过尹孜为那边,想去拿铁锤,可是止住了——我心跳得实在太他妈厉害了! “哇!”这厮突然叫道,“你怎么买三份一样的报纸啊?” 他转脸看了我一下。上帝呀,我突然觉得呼吸困难,几乎快窒息。 “蛮有意思的,你慢慢看嘛……”我说,完全发自本能。我知道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我实在无法回答——我心脏快跳到了嗓子眼。我正准备第二次踱过尹孜为那边的时候,他又问了一句话。 “我可以拿一份过去看吗?” “你就坐我那里看,没关系的!”我说,声音有点像命令,却是颤抖的命令。 他坐下了,然后又站了起来。 “喔!你这椅子怎么搞的?”他注视着那椅子被砸歪的一角。 “不小心……撞到了一下,”我赶忙说,“不影响坐吧?” “不影响,”他又瞟了我一眼。 我为了缓冲自己,也为了让自己的动作不显得怪异,过去我的桌面上拿起那瓶酒(其实已经不剩什么了),假装喝起来。他已经沉迷在那八卦新闻中了,不时还笑出声来。 “开始行动!”我心里叫了一声,——可是这一声命令般的叫喊究竟是我内心发出的,还是来自某个神秘的力量,我到现在都不知道。 我感觉自己完全被什么支配了,慢慢踱过尹孜为这边来,不经意间把酒瓶放下,抓起铁锤,裹进衣服内侧,把手在外面压着。这个过程不超过两秒钟。这期间,我是乜斜着他拿起铁锤的——他完全沉浸在读报中,没有注意到我的举动。上帝保佑! 我慢慢走到他身后,——天哪,我感觉我马上就要窒息了! “肏!太他妈有意思了!”他突然笑了起来。“这篇你看了吗?”他转脸问我。 “没太看仔细……”我就像一架机器回答他,又故意喝了一口酒。 “肏!你拿个空瓶喝什么啊?”他笑问,笑得有点怪。 “还有点香味……” 我背过他,故意踱起步来,假装出一种醉态,或者可以说一种近于嬉戏的动作,一手握着酒瓶,一手在外面挤压着铁锤。我挤压铁锤很卖力,可我还是担心铁锤突然掉下来。这期间,他没有看我,但我知道他眼睛的余光可以瞟见我。我胡乱踱来踱去,等他又开始翻看另一篇,头埋下去之后,我慢慢踱到他身后,把酒瓶放到金以恕桌上,转身向他。 是时候了!是时候了!时间紧迫!时间紧迫!机会稍纵即逝! “做,还是不做?”那个声音又在我心里叫了起来。天哪,你绝对想象不出我当时狂躁到什么程度!——我简直快崩溃了! “上帝呀,帮帮我吧!帮帮我吧!” 犹豫!致命的犹豫!我如同处在一个意志的斜坡上,不知是上还是下,心在这双重的意志下眩晕了——我感到头晕目眩,一切都像在旋转!一个无形的力量在我耳边呐喊道:“再不出手,就彻底完蛋!” ——没有退路了!没有退路了!意志不走回头路,不可能走回头路! 我感觉身体失去了重量,轻飘飘,但这并不妨碍我举起铁锤,——就在这时,贾力勍好像醒悟了什么,突然转过身望着我,立时吓得目瞪口呆!如果他不转身,也许我举起的铁锤可能又放下,可是他这一转身恰恰刺激了我——我就像离弦之箭,不假思索,猛举铁锤砸向他脑门…… 73 贾力勍当时嘴巴张成一个标准的圆,显然被吓傻了,想喊一句话却喊不出来,身子也动弹不得,这时铁锤已经落到头上了。我那一捶是那么凶狠,他不吱一声就倒下了,可是出于惯性,我再加了一捶。他死时那副表情真他妈恐怖啊,眼睛死命睁开,眼珠几乎要爆出来,嘴巴完全扭曲变形了。我感觉他就是在看我,好像要抓住我的样子,天哪,我吓得几乎要痉挛,——可是这不妨碍我下一步行动。 我不知道我受制于一个什么命令,我不知道我自己是不是这个命令的发出者同时也是服从者,总之,我感觉我彻底分裂了,分裂成两个我:一个在下命令,一个在服从命令——可是在行动中我又是统一的。那一刻,我不知道我在做什么,虽然我明明做得头头是道,有条不紊。 “千万别来人敲门!千万!千万!” 我把他拖向储物柜的时候,心里一遍遍祈祷,尽管是无意识的祈祷。拖到储物柜那里,突然有电话响起来,我几乎要瘫软下去!电话响在他口袋里,我这才意识到该摸一摸他的口袋。我把手机摸出来后,丢在一边不接,又摸摸其它口袋,取出一个钱包,来不及看,也丢在一边,先把他塞进柜里去要紧。还好,那四个柜子都紧挨着地面,不用费多大的劲就塞进去了。报纸!我跑去拿报纸来,把尸体封裹住,不让血迹溢出来,关上柜门。锁!锁!我又飞跑去把锁拿来。 锁好后,我立马清理现场,拖地,擦血迹。我做这些,和一个机器人做完全一样。有一绺血迹射到了金以恕桌面上,我好不容易才清理好了。整个过程都是闪电般的行动,大概花了六七分钟。那手机响了一分钟后自动停了。这时候,才轮到清洗我自己。 我跑到洗浴间,到镜子里一望,上帝呀,我几乎快吓昏过去——被我自己吓昏过去。这个满脸血迹的人就是我吗?就是我吗?我真这么恐怖?我是谁?老天呀,这难道不是一个魔鬼吗? 我惊骇万分,可是惊骇这时也成了奢侈,——本能驱使我赶快行动,不浪费时间。我飞快扯掉衣服,大开水龙头,没头没脸乱冲一气。当时气温不高,可我一点也不觉得冷,我根本无法感到冷了,几乎可以说,我的感觉系统失灵了。冲洗好后,我把衣服裤子全塞到桶里,先用水过一过,把血冲淡一些,再用洗衣粉来泡。整个清洗自己的过程大概花了六分钟。 然后我想去开衣柜找衣服穿上,结果发现铁锤还撂在地上没洗,就先把铁锤洗干净,放回原处——尹孜为的书堆后。这才去开衣柜找衣服,穿上蓝猫给我的那件风衣。反正我有几件衣服,你都一清二楚了。我当然不能穿上那件白色中山装,仅仅因为它是白色,其它的我来不及考虑。穿好衣服,我把那个手机和钱包捡起来,把手机关掉,和钱包一起藏到衣柜里。这时,我再全面检查一遍,真的看不出什么蛛丝马迹了,才过去把门打开。走廊最那头有一个人正在下楼梯去,转身不见了,此外没再看到别的人影。 我深吸一口气,过贾力勍宿舍去,装成串门样,进去把门反了锁,出来拉上门,回417来。把窗帘拉开,窗门打开,让空气流通。 一切稳妥后,我才去洗衣服,——那衣服泡了几分钟到现在去洗刚好。虽然整个过程我都是手忙脚乱,可自然而然也遵循了一定原则,称得上一种统筹方法。而这种遵循完全是无意识的,——难道这不是来自那种神秘而又无处不在的意志? 74 一切收拾妥当后,我枯坐在电脑前,身心极度疲乏。你要是以为我心里轻松,那你真是太不把杀人当回事了。说真的,我到这时才明白过来我刚才到底做了什么,就好像从梦中醒来一样,——直到这时候才醒来,真的,不是我瞎说。 是的,我杀了人,果真杀了人!贾力勍现在死了,就锁在那储物柜里!天哪,难道这一切已经成定局了吗?突然间,我开始后悔了——甚至战栗了起来。我觉得我做了一件顶顶不可思议的事情,就好像刚才杀人的不是我,而是另外一个什么鸟人干的。贾力勍死时两眼圆睁、嘴巴扭曲的惨象又浮现在眼前。刚才他就歪在这个椅子下,而我现在竟坐在这里,岿然不动——老天,这难道是真的吗? 我甚至连抽烟都忘了。平时我一般是半小时抽一支烟,可今天我好像很久没抽了,等到烟瘾作为一种生理作用发作时,已经很久过去了。我点了一支烟,心气平静了一些。没错,我杀了人,的的确确杀了,现在一切无可更改,无可挽回了!他妈的,一不做,二不休!我就按我的计划去做,直到彻底完成!贾力勍那个恐怖的表情宛如一副定格的画面刻在我脑海里,怎么也挥之不去,简直像个混账幽灵缠着我。——我想起了应该买几个黑色塑料袋,用来套住死者脑壳,这样总雅观一些。 已经七点过了,关亨随时可能回来。我想出去买塑料袋,顺便吃点什么。这时我想起身上没什么钱了,——于是就想到了贾力勍那个钱包。我从衣柜摸出那钱包,里面也没什么钱,除了一张一百块,其余都是些散钱,我全掏出来归为己有。现在除了我,没有人会来用这些钱了。不知怎么的,我心里突然很他妈羞愧,总觉得拿人家的钱不光彩,——甚至这种不光彩比杀人更要命,这说来真他妈奇怪!但我还是把那些钱掏出来,放进了自己的口袋。我思想中闪过这样一些念头:管它的,超人可以超越常人的规则去做事! 但我得说,无论怎样,在我打开那个钱包时,我丢不开这样一种想象:我想象贾力勍其去银行取钱,到商店买东西,店主找零钱给他,他把零钱塞进这钱包,诸如此类。这让我觉得很难受,真的很他妈难受,——以至于那种后悔的情绪又来了。 我一点胃口也没有,只是出于常例,硬吃了一点面,只吃了小半碗。接着我到商店买黑色塑料袋。问第一个店子没有,只有其它颜色的。那店主问我为什么一定要黑色的,我说用来装垃圾,黑色的比较好。他有些不可理解,说其它颜色的袋子也可以装垃圾;对此我表示同意,但我坚持要黑色的。 “他不可能知道我买这些袋子去做什么。”我心里想,“要是他知道我刚刚杀了一个人,那才他妈好玩呢!” 我换另一家店子问,这家有了。我给那店主一块钱,就说买一块钱的,他递了几个黑袋子给我,有那么五六个吧,管够用了。这时我突然想到某一天事情暴露后,警察到这些店子来调查,问这店主有没有人曾经到这里买过黑色塑料袋、买袋子的人长啥样之类。这样想时,我心里有那么点害怕,可同时也有一种窃喜,真的。 我回来走到楼下,想起应该有一瓶酒,又回去换一家店子买了一瓶酒。今天要不是有那瓶酒(尽管所剩无几)作为掩饰物,我几乎不知道如何伪饰自己。你要做好一件事,有时候还真得非有一个道具不可。 回到宿舍,关亨还没回来。这好,让我有时间准备准备。天黑了,我把大灯打开,台灯也扭开,想通过亮度来减轻内心的恐惧。你要是以为跟一个死人同处一室很好玩,那你绝对是疯掉了。我把那几个塑料袋藏进衣柜里,开始布置宿舍,把窗帘拉上,把尹孜为的椅子挪开点,腾出足够的空间。我想,关亨回来后总会坐到电脑前的,我就在那时候动手。布置好后,我打开电脑,随便看看,一来为了减轻恐怖感,二来我总得做点什么,不能像木偶样枯坐在这里,那总让人觉得奇怪。 就在无所事事之际,我脑子猛然一个激灵,惊吓得我差点喘不过气。我想起贾力勍现在所在的那个储物柜,按照床号与柜号对应起来,该是关亨的:关亨是3号床,那柜号也是3号。我当时手忙脚乱,把贾力勍锁在了3号柜,如果关亨回来看到问起来,我如何应对?天哪,那一刻我真他妈慌啊!我想重新把柜子打开,把贾力勍挪到我的柜子去,也就是4号柜,可又怕关亨突然回来。虽然平时很少有人去关注那几个柜子,可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啊。我一时真他妈六神无主,费了好大的劲才冷静下来。我想如果关亨问起来,我就说我锁了一些书和其它不用的东西在里面,不小心弄错了,懒得再调过来,反正那柜子也没人用。我甚至想,如果关亨硬要我打开柜子把东西挪到我自己的柜子去,我也赖着不开,他要是硬逼的话,我就铁锤伺候。但谨慎起见,我还是用扫帚斜靠在3号柜上,把上锁的位置遮住。我把地面清扫得这么干净,关亨大概不会去动那扫帚的。 九点过的时候,我听到了脚步声,我确定是关亨。他没有马上进来,而是在敲贾力勍的门,喊了好几声。要说我不紧张是不可能的,可是与杀贾力勍的紧张相比,我此刻最紧张的还不是要杀掉关亨这件事本身,而是怕他发现那个柜子上了锁这回事。这说来还真他妈奇怪。 这厮喊了几声没回应,进来了。他进来时根本没有去注意那储物柜,就像平时一样。——谁会平白无故去注意那储物柜呢?真是的! “你见贾力勍吗?”他问我,语气很他妈突兀。 “没见。”我干巴巴说。 “怪了!这时候不该就睡觉啊!”他接着拨贾力勍的电话,知道是关机后,说:“电话也关机!奇怪!” 我只顾盯着电脑看,完全事不关己的样子。 “他没到过这里?”他又问我一遍。 “我没看到他。”我尽量让语气平静,可还是有些抖动。 他没再说什么,在自己椅子上坐下,开始换鞋子。 “谁拖的地?”他问道,这时候才注意到地面刚刚清洗过。 “我拖的。”我语气还是干巴巴的。 我一直装着在上网,没看他,只用眼睛余光注意他。他不是换拖鞋,而是把运动鞋脱下,换上一双皮鞋,显然还要去哪里。他换好鞋后,起来在宿舍走了走,过去把那窗帘拉开了。没再问我什么,出去了。 我的心放了下来,看来这鸟人没发觉什么不对劲。 一直到晚上十二点过,这鸟人才又回来,身上有酒气,显然刚吃过饭。他又过去敲贾力勍的门,喊了几声,没有回应后才返回来。 “你真的没看见贾力勍?”他又问我。 “没看见!”我说,突然很他妈烦躁,转脸对他嚷起来:“没看见就没看见!我凭什么一定要看见他?” “我只是问问,”他说,疑神疑鬼看了我一下,自言自语道:“怪啊!” “他不是和你一起去爬山吗?”我故意问,想以此开脱他对我的疑惑。老实说,我要真想做个演员,也还是够格的,只要是演我想演的角色就行。 这厮没再说什么,脱掉皮鞋,换上拖鞋,进洗浴间去了。上帝保佑,他一直没有注意到那储物柜。我琢磨是不是该喝酒了呢,开始喝吧。我咬开瓶盖,喝了几口,就握着酒瓶在宿舍里踱起步来。踱步总比坐在那里更容易调适心态。趁这厮还没出来,我过去把门关了,反上锁。然后我想要不要拉上窗帘,拉上会不会引起他的怀疑?我还没想好,这厮端了一盆热水出来,放在椅子前,坐下泡脚,同时摁开电脑。这时他又转脸望了望宿舍,甚至还瞟了我一眼。 “怎么……有点怪味?”他说,耸了耸鼻子。 我的心猛跳了一跳,也故意耸了耸鼻子。 “我的酒味熏到你了吧?”我说,甚至还笑了一下,天哪,我那笑肯定他妈怪到极点。 “酒味是酒味,还有一种味道……”他一直在耸那混账鼻子,想确定那种味道到底是什么。 我也耸了耸鼻子,同时不忘踱步。 “是有点怪味,……所以我特意拖了地。”我说。 他又瞟了我一眼,没再说什么,开始上网。我心跳越来越他妈快了。为什么我就闻不出来呢?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怎么我就没想到这点呢?……得要空气清新剂!妈的,在他辨认出是血腥味之前,必须动手! “别人看见我这样喝酒,不雅观!”我说,为自己找个理由,过去把窗帘拉上了。 他转脸又瞟了我一眼——这是他第三次瞟我,显然有点搞不懂:窗外明明是一片树叶,不可能有人看见。我那句话实在是多此一举,可我总得说点什么。有时候你要想掩饰自己,就得说点什么。 我踱来踱去,一边喝酒,——与其说我在喝酒,还不如说我在喝镇静剂,同时也是兴奋剂,随你爱怎么叫。喝酒是我的常态,所以没有引起这厮的注意。我这样做正是为了让他放松对我的注意。如果我在喝茶或是喝咖啡,他肯定觉得怪异,可能还会关注我。 他没注意我,我可是在注意他,虽然我装着漫不经心样。我见他开始在网上看一篇什么混账东西,看得很他妈入迷。我知道时机到了,慢慢踱过尹孜为书桌边,放下酒瓶,抓起铁锤。要说我一点不紧张是假的,可是和第一次相比,这次的紧张没那么厉害了,至少我不再感到眩晕。人要适应起什么来,那速度还真他妈快。 就在我拿起铁锤转过身之际,不知何故,这厮突然侧脸向门口那边望了一下(也是储物柜的方向),这样他眼角就注意到了我在后面的举动。天哪,我这时才猛然发现他电脑旁边竖着那个混账镜子,他完全可以在镜子里看到我在后面的举动,还好上帝保佑,他并不关注我在后面做什么。现在他注意到我手上的铁锤了!天哪,不知怎么的,我突然大叫一声,咆哮起来,真的,我突然咆哮起来。肯定是疯了,我发誓,那一刻我彻底疯了!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关亨嘴巴张开,还来不及惊骇之际,我就像他妈一头猛兽,挥舞起铁锤。他本能地要闪避,可是在神经系统反应过来之前,一切已经结束了。 24.-第二十一章 75 事后我总想,当时与其说是我挥舞铁锤,还不如说是铁锤借我的手挥舞起来的。我这么说不是为自己开脱罪责(没有比这更可笑的开脱了),我只是想说明:在整个过程中,始终有一种身不由己的力量在推动我。我说不清这种力量是什么,来自何处,但就是有这样一种力量,虽然事情明明是我干的。你可以说我瞎扯淡,但我就有这种感觉——作为感觉,千真万确。 关亨遭我那致命的一捶,立马倒下,哼都没哼一声。我居然听到头骨碎裂的声音,那听来可没有轻音乐那么美妙。不过这次没流很多血。那盆洗脚水在关亨倒下时弄翻了,水和血搅在一起,淌了一地。我避开不去看他的脸,那比天下最恐怖的电影更恐怖一万倍,虽然我那时根本顾不上恐怖,但就是不想看。我当即打开衣柜取出塑料袋套上那脑壳。接着清他衣服口袋,把手机、钱包之类掏出来后,马上拖过去锁进4号柜,也就是我那个柜子。我这次不是很他妈慌,虽然也手忙脚乱,但忙乱中自有一番井然。清理现场花了半个小时光景,反正半夜三更我不怕有人闯进来。这次我身上没沾上多少血迹,就右边袖子沾了几点,左手磨破了一点油皮。 全部完事后,我把铁锤藏到我的衣柜里。接下来轮到金以恕来品尝它的滋味,这鸟人的座椅就在我对面,铁锤藏在我衣柜里即可,或者就藏到电脑显示器后面也行。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把这鸟人吹来了。我冥冥中有一个预感,他明天肯定会回来。我这个预感是那么强烈,以至于我敢赌一百万,真的。不管怎么说,今夜我得保养好精神。可是,虽然当时我精神极度疲乏,可也一直处在震荡中,怎么也没有睡意。这种情况下,我只能向酒求助。我开始喝那瓶还没喝完的酒。一直喝到凌晨两点过,有些飘了,才上床去。 我没有关灯,大灯开着,台灯也开着。要不然一片漆黑,跟两个死人同处一室,再大胆的人也毛骨悚然。我承认我一直处在惊恐之中,酒精也无法驱走这种惊恐,顶多让这种感觉漂浮起来,减轻一点重量罢了。我没有脱衣服,不知为什么,我怕脱了衣服不便于应急,我总担心会遇到什么突发情况。 我在床上躺了很久,虽然极度困乏(其中始终掺杂一种压抑不住的兴奋),可就是无法入睡,一直处于一种既像幻觉又像做梦的状态中,完全失去了时间感。也不知过了多久,我好像睡过去了,因为我觉得像在做梦。我梦见金以恕这厮回来了,一进来就耸起鼻子,东瞧西瞅,然后——他突然注意到那两个上了锁的储物柜,过去踢了踢柜门,不明所以然,就过来问我…… “别问我!我不知道!” 我大叫一声,一下子惊醒了,举目四看,愣了差不多一分钟才弄明白我是在做梦。天哪,难道我真的杀了两个人吗?我感觉失去了现实感,不知道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我甚至想去打开那储物柜,看看里面究竟是什么。窗外一片漆黑,还是半夜。我愣了好一阵子,才又躺下。没多久又陷入了那种半睡半醒状态。迷迷糊糊中,我突然听到什么声音,好像是柜门打开,就响在储物柜那边。我汗毛直竖,努力坐起来,支身朝那边看,天哪,我竟看见关亨和贾力勍从柜里爬出来,关亨正扯掉头上的塑料袋,满脸血污,咬牙切齿,一步一步向我逼来…… 我“啊”一声大叫,猛然暴跳起来,本能地想去抓铁锤。当我手撞到床沿的铁栏时,才醒过来。上帝呀,我真吓坏了,彻底吓坏了!我不敢再睡了。看时间是凌晨四点过,干脆坐起来,抽烟。我就一直坐在床上,困顿至极,又不敢睡下。一根接一根抽烟,只是为了提神,赶走睡意。这样过了大概八百年,直到见外面天亮了,才又躺下。可是依然睡不好,总担心有人来突袭我。睡意在这种惊恐状态中,就像一头老牛拉破车,颠颠簸簸,摇摇晃晃,永远到不了目的地。 76 我在床上迷糊到中午,睡也不是,不睡也不是。我总预感金以恕这厮可能突然回来,这预感越来越强烈。我干脆不睡了,跳起来,坐在床上。我第一个念头是想到空气清新剂。我怕这鸟人也像关亨一样耸起混账鼻子,怀疑起来。至于那储物柜,如果他发现上了锁,我就说是我锁的,一个锁我自己的东西,另一个是尹孜为要我帮忙锁一些书和衣服在里面。我下床洗了脸,到镜子看一看,真他妈憔悴不堪。出门时我瞟了瞟那两个储物柜,禁不住想象里面的景象。 我出去胡乱吃了一点米粉,买了一瓶空气清新剂回来。开门进宿舍时,我确实闻到一股混账味道,也难怪昨天关亨耸鼻子。我把门窗全他妈打开,用空气清新剂把整个宿舍喷了个遍。我尽量控制自己不去看那储物柜,可那地方就像有一股磁力在吸引我,总忍不住瞟过去。我坐了一会,有点犯困,还是上床去,也许能睡着。门窗就信他妈开着,谁爱进来就进来吧。 这次还真他妈睡着了。可是不久又醒了,是一阵响声把我吵醒的。我撑起身子看,原来是金以恕回来了。不知怎么的,这鸟人大吵大嚷,乱踢椅子,好像有谁招惹了他。 “这些鸟人都他妈哪去了?”他朝我床上嚷。 “回来了?”我咕哝了一声。 “都他妈跑哪去了?找一个人打牌都没有!” “不知道……” 我不知道这鸟人为什么发脾气,找不到人打牌不至于发这么大脾气。不见沈优子跟他一起,这贱人哪里去了呢?我依旧躺下,随你发脾气去,关我鸟事! 这鸟人把电脑拿出来打开后,接着我听到他在打电话,听出是跟沈优子打,从谈话中我知道这对狗男女正在怄气。 “我命令你马上来!不来以后就永远别来了!”金以恕说,为了显示他语气的坚决,他还把脚踢了一下电脑桌。 我看看时间,这才知道刚才我仅仅睡着二十分钟就被这鸟人吵醒了。不过精神多少还是好一些了。只要你睡得好,哪怕一分钟都管用。 “这地谁拖的?”这鸟人问。 “我拖的。”我说,莫名其妙又加了一句:“怎么样?干净吧?” “你他妈吃错药了还是怎么的?从没看你拖地拖得这么认真,好像还喷了什么?”他耸了耸混账鼻子,“什么屌味道?——清新剂?”他转头看到了我桌上的空气清新剂,于是抬起目光,疑神疑鬼瞥了我一阵。 “我刚买了一瓶空气清新剂,”我说。他都看见了我却还这样说,显然没有必要,可我总得说点什么。 “屌!”这厮叫了一声,总算收回了那混账目光。“关亨到底他妈哪去了?贾力勍也不见?”他望了望关亨书桌那边,眼光瞟过了储物柜方向。 “老弟!你吵到我睡觉啦!”我猛然向他嚷了起来。 “屌!”这厮吓了一跳,我那句话确实太他妈突然了。他也对我嚷道:“吵到又怎样?你他妈大白天睡——” “我就喜欢白天睡!怎么了?”不知为什么,我突然想刺激他,——其实只是想转移他的注意。 “那就别怪我吵!”他瞪了我一眼,把头转向了电脑。“别说你,就是皇帝老爷睡这里,我也吵他妈醒来!” “你吵吧……”我无意间露出一种威胁的口气。 “哟?”这厮干笑了起来:“你他妈以为我不敢吵?”他在电脑里打开音乐播放器,放了一首混账流行歌曲,把声音放得他妈爆响。 看得出,这鸟人对我还是那种得寸进尺的态度。他压根儿就想不到我心里发生了什么剧变,想不到这两天发生了什么事。这对我落实计划倒是好事。 我不理他,躺下继续睡。可是不可能睡着了,声音吵且不说,我心里也很他妈紧张,我怕这厮突然注意到那储物柜,问这问那起来。不过暂时没有,那首混账音乐停止后,他关掉播放器,开始看混账球赛,声音依然很他妈大。 虽然睡不着,我还是赖在床上,除了床上我没有更好的地方可去。我琢磨这时候还不能动手,因为从他刚才打电话中,我怕沈优子这娘们突然到这来。还是等待时机吧。 大约过了一小时,下午四点钟前后,沈优子果然来了。她一进来,金以恕立马趾高气扬,毕竟他那混账命令见效了嘛。像一切怄气后和好的人一样,这对狗男女立马粘在一起。亲热了一阵,还觉得不过瘾,又爬上床去,一阵宽衣解带,就地动山摇干了起来。那贱人叫得他妈要发疯,完全不顾及我的存在。 “以后别跟我怄气了?”那鸟人说。我听得一清二楚。 “是你的错。”那贱人说。 “你也有错。”那鸟人说。 “是你先错。”那贱人说。 “管他妈谁先谁后!下不为例!”那鸟人说。 这两个鸟人还说了很多混话,恕我不一一记下了。杀我头我也不想记下这类鸟话,那根本无关宏旨。你要是以为我想听他们说这些混言鸟语,那你绝对吃错药了。 接下来发生了一件要命的事,说来你可能觉得离谱,可却是铁打的事实:金以恕这鸟人完事后把那混账安全套朝我这边扔了过来,刚好落到了我床上。我还来不及动怒,一团卫生纸接着飞将过来,差点就砸到我鼻尖,黏糊糊的,尽是他妈那混账鸟玩意。 不知道金以恕是出于一种什么混账心理:是出于一种嬉戏取乐的癖好呢,还是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故意侮辱我呢,又或者是二者兼而有之?不管怎样,我当时被激怒了。任何一个人处在我当时的境地都会被激怒,要说不发怒那除非他(她)不是人。 “姓金的!”我吼起来的同时捶了一下床板,“你他妈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如果你不想活我可以成全你!” “我是不想活了!”那混蛋说,“怎么样?就你那鸟样,能把我咋?” 听了这句话,我确信他确实是不把我放在眼里有意侮辱我。我二话不说,捡起那混账安全套和卫生纸甩了回去,落到了对面床上。 那鸟人猛然跳了起来,可能是被砸到了。我也跳了起来,把帘子一把扯开。那鸟人站在对面床上,也把帘子扯开了,老天,他裤子还没穿,那只鸟软绵绵耷拉在混账大腿间,一副有气无力的滑稽样。沈优子一丝不挂躺在里边,正伸手拉住他,还说了一句混账透顶的话。 “别跟他一般见识,”她说。声音虽然不大,但我听到了。 不跟我一般见识?哈哈,我突然他妈大笑了起来。这贱人可能还以为我忌妒他们呢。难道她不知道金以恕把那混账安全套和卫生纸扔到我这边了?还是知道了故意装作不知道? “什么鸟一般见识?”我叫道,“你们怎么都行,但是把那混账玩意丢到我床上,别怪我不客气!” “哈哈!”那鸟人干笑了起来,“我丢给你算是抬举你了!你应该感到荣幸!” 他说话的口气已经变成了戏谑,脸上的表情也像表示他只是跟我开开玩笑。这鸟人显然看出我被激怒了,怕我跟他打架。这白痴当然明白,单挑他根本不是我对手。 “好!谢谢你给我这个荣幸!”我也笑道,“我现在不跟你计较!不久你们也会得到我给你们的荣幸的!”我一想到要干掉这对鸟人,心就放宽了。 “我倒要看看你怎么给我这个荣幸!?”那鸟人说。 “铁锤会来回答你!”这句话险些从我嘴里蹦出来,幸好被我及时拦住了。 金以恕没再把那混账玩意扔过来,而是抛到了我椅子下面(可能想抛到我椅子上,没投中而已)。如果他还是扔回我这边来,我也会扔回那边去,如此没完没了,除了来硬的没有别的办法。 我下床来,想出去走走。我实在不想硬着头皮跟这对狗男女呆在一起,听他们说那些混话,还得接受混账安全套和卫生纸光顾的荣幸。老天爷,什么鸟世道! 不过,我心里突然很他妈兴奋,真的。这鸟人的做法又激起了我心里的狂热,使我觉得力量陡增,对自己要干掉他也不感到任何于心不安了。可以说我像一个有些泄气的混账皮球,一下子又被鼓气激活了。 77 我在校园随便逛了他妈一圈。到晚饭时间,转到那条混账巷子去吃了一点麻辣烫。之后我到那家我经常光顾的店子买了一瓶白酒。那女老板早就认识我了,她一见我,都不用我开口,直接问:“几瓶?”这次买酒,我想到不久后事情暴露,她得知我是个杀人犯,会作何感想之类。但我顾不得那么多,由她爱怎么想怎么想去。 我拿酒回宿舍来,到外面走廊,听见那对狗男女在宿舍里争吵。那一刻,我心里真他妈快活啊,简直就是幸灾乐祸,真的,我老实承认。至于他们怎么又争吵起来,我就不清楚了,可能是做爱之后,发泄了欲望,头脑冷却了,又追究起以前的什么鸟事,追究不清就吵起来了。我猜可能是这样,除了这样还能怎样呢?反正这种鸟事也登不了什么大雅之堂,我懒得去关注。 我不想打扰他们伟大的吵架,没有马上进宿舍去,而是留在走廊上抽烟,欣赏天上的云朵。头上那几朵灰不溜秋的云,称不上彩色,也不是纯粹的黑白,正缓缓飘动。这整栋楼都没看到几个鸟人,只听到二楼哪间宿舍有几个傻鸟在说话,叽里呱啦。 金以恕这鸟人突然大声起来,一下子掩盖了别的声音。 “稀罕个屌!”那鸟人嚷道,“你要走就走!什么大不了的!” “你说的?”那贱人问。 “我说的!怎么?没听见?要不要再说一遍?” “好!” 那贱人可能要走了,我想。她要是还不走,那真是贱到家了。我又抬头望望天上的云,多少有那么点装模作样。这两天我一直在做混账演员,真他妈够戗。 那贱人果然出来了,一边揩着眼泪,见我在欣赏云朵也不打声招呼,自顾自下楼去了。我心里真他妈乐呵呵,当时我是那么幸灾乐祸,甚至都想问候她一声呢。 “走好,我的伟大老乡!”我心里对着她的后影说。 我抽完那支烟,还呆了两分钟,尽情享受一下幸灾乐祸的快乐,然后才进宿舍去。那鸟人正坐在电脑前照镜子,欣赏下巴那几个粉刺,很他妈入迷。——这简直是天赐良机啊!我一下子进入了杀人的热身状态。可是,他正在照镜子,我还不能下手。我在门口那儿停下了两秒,不经意间把门关上,反了锁。那鸟人看都没看我一眼,一直在欣赏那几个宝贝粉刺。我想过去拉上窗帘,又怕引起他疑心,因为现在没有任何理由要拉上窗帘。我还是打开电脑,胡乱看看,苦等那鸟人放下那混账镜子。 大概过了一万年,他终于放下镜子了。可是立马站了起来,像是要出去了。他到阳台擦擦脸,转身进来。 “关亨他们怎么一直没见?”他问,“你就不知道?” “我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吗?为什么一定要知道?”我反问道,火药味十足。 这鸟人鼻子哼了一声,没说什么,走到门边开门时,回头看了我一下。 “你他妈反锁干什么?”他问。 “随手就反上了,没太注意!”我说。同时心里在祈祷:“你他妈千万别看那储物柜啊!”我用扫帚遮住了一把锁,另一把锁没什么遮挡。因为刻意遮挡,反倒容易引人注意。 上帝保佑,这鸟人没注意到储物柜,带上门出去了。由于他用力过猛,门关时弄出一声爆响。每次关门都弄出爆响,这也是他一贯的混账作风,并不奇怪。 我想他应该是出去吃饭之类,反正还要回来。我呆在宿舍,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在他死前我要不要把沈优子和我曾经干的伟大勾当——姑且称之一夜情吧——告诉他呢?不告诉他的话,他至死都不明不白。告诉他,他又会有什么反应?会不会情绪躁动,影响到我的行动?我一时真他妈定夺不下。 78 我承认,事情发展到现在,我的所作所为已经超出了一般的情绪反应。如果说我当时下定决心是出于一股强烈的激情冲动,那越到后来,这种激情慢慢转化为一种思想上的需要了。现在干掉了两个人,经过巨大的震惊和惶恐,我慢慢获得了一种沉稳,甚至称得上老练。不是说我完全忘了那种愤恨(姑且用这个词),这是不可能的,但事情发展到现在,那种愤恨已经沉入了潜意识。我只知道我现在要干掉这几个鸟人,不仅仅——或不再是——出于情绪的冲动,而更是一种思想上的需要。 我在宿舍等到七点过,金以恕回来了,就他一个人。我当时在上网,纯粹是装模作样,这你知道。这鸟人看起来很他妈烦躁,又问起关亨和贾力勍。 “可能相约去哪里玩了吧,”我说。“前天他们一起去了一趟白云山。” “他妈的!找个人打牌都没有。” “你可以在网上打嘛。”我说。 “屌!网上打不爽!” 说是这样说,他还是开了电脑,上网打牌。——可以下手了,我想。但是,我又犯起了踌躇:动手之前到底要不要告诉他——那件事?你可能觉得我这想法怪,多此一举。可我就是认为应该告诉他,不告诉他我总觉得欠他点什么。 我看他打牌进入了状态,就过去把门关了,反上锁。返身回来,照例开始喝酒。铁锤就在衣柜里,恭候命令。我和这鸟人背对着背,我要是开柜门拿铁锤,他不会注意到的。 “说还是不说呢?”我心里反复琢磨,“他会有什么反应?” 我干脆起身离开座椅,攥着酒瓶在宿舍里踱步。我应该放松心态,像没事人一样。尼采不是说过吗?——想要最彻底把人杀掉的人是笑嘻嘻的。还有呢,——人们不是通过怒火,而是通过笑容来杀人。老天爷,这话太他妈对我此时的口味了。我为什么不能笑容满面呢? “老弟,”我突然笑道,“要不要喝点酒?” “什么?”这厮转过脸,不大相信自己的耳朵。天知道这还是我第一次主动请他喝酒。 “我看你今天心情不太好——刚才我听到你们在吵架——没什么的,女人嘛,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调侃道,“怎么样,来点酒浇浇愁?” “浇个屌!你他妈是不是吃错药了?”他疑神疑鬼乜斜着我——他看我从来都是斜着眼睛,从没正眼瞧过。 “瞧你说的什么话!我没吃错药!”我尽量使自己的情绪显得活欢,“要不要来点?” “屌!”这厮叫道,瞥了一眼我手上的酒瓶:“你那什么鸟酒?劣质白酒?我不喝!” “没关系!”我笑道,“这不妨碍我们谈谈女人,是吧?” “屌!”这厮还是莫名其妙,“你他妈真是个疯子!” “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我是个疯子,”我踱着方步,俨然一个混账战略家。“其实,也可以说,每个人都是疯子——” “你到底什么意思?”他终于不是乜斜我,而是盯着我了:“你他妈到底想干什么?” “我知道你可能觉得我的表现有点怪,”我迎着他的目光,而且笑容满面,“但我现在确实想跟你交流女人。在这方面,我觉得我们还是可以交流交流的;不是吗?” “屌!”这鸟人叫了一声,回头去不理我了。 “你这人!唉!”我叹了一口气,我也摸不清我到底是在表演呢,还是这就是我的原貌。“难道你对女人没兴趣吗?” “对女人有没有兴趣是一码事,问题是,”——他突然急躁起来,转身朝我叫道:“你他妈到底想干什么?” “老天!你难道还没听懂?我就想跟你交流女人。”看他那愣头愣脑的样子,我突然想打消念头了。“算了!看来你没什么兴趣,你忙你的吧!” “真他妈是个疯子!”他转过身去了,不到五秒钟,又转过来,问道:“你刚说你听到了我们吵架?” “对啊!”我看他问我,顿时又来了兴致。“我回来到走廊上听到你们吵,不想打扰你们,就呆在外面抽烟。哈哈,我这种精神可嘉吧?” “可嘉个屌!”这厮脸色自然了点;似乎为了表达一种随意,他把一只脚翘到了桌面上,半斜着身子对我说:“你以为偷听人家争吵很他妈高尚吗?” “错了,老弟!我根本没偷听你们,你要是以为我有这个兴趣,就大错特错了!我只是不想打扰你们。” “那你他妈在外面——唉,你到底想说什么?”这鸟人又他妈急躁起来了。 “哎!看来你还是莫名其妙,”我想了想,索性豁他妈出去了:“直说了吧:你还记得你提过的换妻游戏吗?” 这厮愣了一下,乜斜我的眼神慢慢放出光彩,——当然其中还是充满了奇怪。 “怎么,你有兴趣?”他总算笑了一笑,如同一只混账小猫看见了一条鱼。 “你爱沈优子吗?”我犹豫了一下,问他。 “我他妈也不知道我爱不爱她,管他妈那么多!” “好样的!”我对他竖起了混账大拇指,“人就应该超出爱与不爱的纠缠!不管你爱不爱,反正你能提出换妻这种想法,我觉得就是一种境界。”老天,我说着自己都笑了起来。 “老兄,你他妈是不是醉了?” “有点飘,还没醉。我喝了不到半瓶呢,”我把酒瓶向他展示一下;他做了一个混账耸肩动作。“这么说吧,”我接着说,“假如我们真的来玩换妻游戏,——你想象一下,也就是说,假如沈优子和我……那个,——也就是干那事,你心里不觉得……别扭?或者说,有点嫉恨之类的?” 他又来了一个混账耸肩动作,还撅了撅嘴。“有点吧。”他说,“不过我真想跟你那妞干,真想!一想到这我就不那么在意了。哈哈哈……” “哈哈哈!”我陪他大笑起来,“你他妈真是个典型的功利主义者!” “本来就是嘛!公平交易,谁也不亏谁!”他笑了笑,仿佛猫吃到了小鱼,翘在桌上的那只脚摇动了起来,一边问:“你真有这个兴趣?” “有!哈哈!事实上……”我欲言又止。 “你想说什么?”这厮的好奇心被我那一句“事实上”点燃了。 “兄弟!”我说(后来我才意识到这是我第一次叫他兄弟),“我现在以一颗最真诚的心,向你坦白一个事实。你能不能平心静气听一听?” “什么事实?你说吧!”他说。我当时那副严肃的混账表情肯定让这厮莫名其妙。 “你先静一静。”我说,“等心气平静了我再说。” “别卖关子了,老兄!我他妈现在平静得不能再平静了!”他是那么急切,以至于把脚从桌上抽了下来。 “真的?那我说了……”可我还是停顿了整整十秒钟,他一直在盯着我。“你千万别急躁,啊?”我又叮嘱了一句。 “你说啊?”这鸟人被折磨得不行了。 “好!”我他妈豁出去了:“我向你坦白一个事实:沈优子——跟我——睡过了!” 这厮嘴巴张成了一个圆,呆了半天,慢慢又缩小,终于变成咬牙切齿。这段时间他内心发生怎样的躁动,你可以想象。我敢赌一瓶啤酒:要不是这厮事先答应保持平静,他肯定会一跳三丈高。 大概过了一百年,不知为什么,他突然点了点头,还点得很他妈郑重其事呢。 “你他妈真是坦白到了厚颜无耻的程度!”他说,口气异常平静,这还真让我一时琢磨不透。“你放心,”他接着说,“你会尝到这种坦率的果子的!” “你疯了?”我问,尽量不笑,充满了关怀。 “我没疯!”这鸟人大叫了一声,可以说,刚才他的忍耐力全发泄到这一声大叫中了。 “我觉得你疯了;不过你这种发疯的方式还算温文尔雅。”我夸了他一句,尽力不露出得意来。 “屌你老妈!”他用粤语骂了一句,似乎想通过这一句骂来否定“温文尔雅”,不过他并没有进一步的举动。 “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我说,想通过一阵语言的甘霖来浇灭他的怒火:“我现在作为一个人,一个真正的人,出于最大的诚实,才把这个事情告诉你。我没别的意思,只是想向你坦白出来,要不然我心里不好受。你可以恨我,可以报复我,但是我对上帝——你不喜欢这个词也罢——我对上帝发誓:当时是沈优子先勾引我的,这一点千真万确!” “贱人!”这厮叫道,铿锵有力,虽然他在控制情绪,可嘴角的肌肉在颤抖。 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尽量做出一副无辜的样子,就好像我也是个混账受害者一样。这说来还真他妈好笑。 接下来是一段漫长的沉默,大概有八百年。这期间他不看我,我不看他,个中原因你可以玩味。 “是什么时候?”八百年后他问,声音还是颤抖。 “过年之前,你去珠海的时候。”我说,尽量让自己的表情配合他的表情,不至于露出幸灾乐祸。“你回来那天我就想告诉你了,但是当时你没问。再加上,沈优子也不让我说出来。现在我还是想说出来,要不然心里不舒服。” “屌他妈的!”这厮骂了一句。 “我希望你冷静;我也相信你做到了这一点。”我说,口气完全是中性的,既不流露出得意,也不流露出对他的同情,以免刺激他。“我再说一下,我告诉你这件事完全是出于内心的需要。” “你他妈真是个疯子!彻头彻尾的疯子!”他说话时目光在我脸上闪来闪去。 在我感觉里,他肯定想盯着我这个怪物仔细看他妈个究竟,可是又不屑于这样做,所以采取了这种目光闪来闪去的方式。不管怎样,我看出他的情绪已基本控制住了;这让我大大放了心。 “我觉得你今晚表现得挺绅士,真的!”我又夸了他一句,控制不住去想象他头上那顶无形的绿帽子,这简直他妈其乐无穷。 “绅士个屌!”这厮叫道,“妈的!我也要跟你那妞睡一觉,要不然我他妈心里不平衡!你什么时候叫她来?” “这我不能保证,”我老实说。 “为什么不能保证?”这厮瞪了我一眼,现在再要他乜斜我简直不可能了。“你必须保证!你他妈都跟我妞睡了——” “我说过:当时是沈优子主动的。要是我那妞也主动跟你睡,我不会怪你!但我不能保证我那妞会不会这样,”我笑了起来,我觉得这时候笑不算过分了。“当然,我会跟她说的。至于她同不同意,我怎么知道呢?” “她必须同意!你要不让她同意,我放不过你!”他指着我鼻子说,眼看绅士风度即将粉碎(可能是我刚才的笑刺激了他),“你什么时候跟她说?” “静!静!静!少安毋躁!”我笑道(尽量使自己的笑容显得严肃,有深度,而不是吊儿郎当),“她现在还在澳门。等她一回来我就跟她说。” “他妈的!”这厮骂了一句,“我一定要跟她睡!非睡不可!” 79 这鸟人听到这消息后,上网都没心情了,坐在那里呆愣,时而蹦出一句“贱人”。我敢赌五个生番茄:他心里肯定也在骂我,甚至还想揍我,只是碍于某种混账心理,忍着罢了。想想吧,如果是另一个人告诉他这件事,他肯定要跳起来八丈高,可偏偏是当事人——我来告诉他,而且是如此这般告诉他,这就堵住了他的嘴。真的,只要你老老实实承认一件事,有时候别人还真拿你没办法。 我到电脑前坐下,等这厮平静下来,以便下手。 “这就是你今天说的要给我的荣幸?”这鸟人突然问我。 “不是……”我说,总算忍住没说出:“更大的荣幸还在后头。” “他妈的!”这鸟人骂道,也不知道骂谁,反正是发泄情绪。 他拿起电话,拨号要打,又挂掉了。我猜他是想打给沈优子,痛骂这妞一顿出气。可是出于某种混账心理,又不想在我面前打。他就那样时而拿起电话,时而看看电脑,不知做什么好。看到这情景,我还真他妈有点同情他,——同情中还夹杂着幸灾乐祸;要我说,这才是一种伟大的同情!最后,他好像突然想通了什么伟大真理,又拿起那个混账镜子,欣赏下巴那几个宝贝粉刺。 “你那妞去澳门做什么?”他问,语气平和些了。 “我也不知道;她没跟我说。” 这厮开始用手指抠其中一个粉刺,重点研究一番。 “你觉得她会同意我跟她睡吗?”他问。 “这要看她,”为了安慰他,我又说:“应该同意的,你放心好了。” “她什么时候回来?” “可能明天或后天吧。”为了安慰他,我又说:“她一回来我就跟她说。” “你一定要说服她,——你有这个自信吗?” “有!”我心里突然很他妈怪诞,不知不觉又重复了一遍:“她一回来我就跟她说。” 不知为什么,这厮突然干笑了起来,而且笑了很他妈久。这真让我莫名其妙。说真的,即便我是世界顶级心理大师,我也无法解析他这笑所包含的意味。 “到时候咱们可以同时干,”他说,“你跟那贱人干,我跟你那妞干!咱们来个比赛,怎样?” “妙不可言!”我干笑了一下。 “你一次能干多久啊?”这鸟人问,又笑了起来。这次笑倒不是很难懂。从这笑声,我能听出他从适才的情绪中超拔出来了,至少也可以说,对换妻游戏的渴望支配了他目前的鸟情绪。 “不一定的,有时可以是闪电行动,有时也可以是持久战。”我说着便想到了那次我和沈优子的伟大勾当,禁不住笑了起来。你要是听不出我笑里的意味,你真是糊涂透了。 “你那妞一回来我们就干,OK?”这鸟人问。 “一言为定!”我说,欣然得要命。 “好!越快越好!”瞧他那猴急样,不过猴急中也自有一番洒脱:“去他妈的!女人就应该供男人消遣!” 说完,他总算丢下了那个混账镜子。显然换妻的计划让他异常兴奋,也异常洒脱。他又开始在网上打牌,一边还哼起了一首混账歌儿,似乎是刻意为之,以此表达一种豪放——这种豪放集中为一点就是:女人就应该供男人消遣。 我等了一会儿,不想再拖延下去,就拉开柜门,抓起铁锤,正要往怀里揣,那鸟人突然侧过身子说: “你那妞脾气很大啊?上次她来,我说我想要她也包养我,哈哈,她气得要命。”他又把腿伸到了桌上,还他妈一摇一晃。“你跟她解释一下,就说我只是开玩笑,不是成心的。不过我想干她,倒是真的。” “你放心!”我悄悄放下铁锤,为了掩饰自己,把吉他拿出来。 幸好这厮没注意到我手中的举动。我抱起吉他弹了一曲,放下了。我突然很他妈躁动,这鸟人老是问这问那。我又拉开柜子,把吉他放进去,正想拿起铁锤,他又说话了。 “你老开那柜子做什么?我们一起在网上斗地主吧?” “我不喜欢打牌……”我匆匆放下铁锤,转过身来。 “你他妈是不是觉得在网上不好作弊?”他问,笑了一下,没有转脸看我。 “你说什么?”我关了柜门。我明明听到了,还是再问一遍。 “在电脑上不好作弊,所以你不想打?” “随你怎么说!我是不是作弊,上帝最清楚!” “嗬嗬嗬……” 这鸟人怪腔怪调笑了起来。现在他的笑仅仅是腔调怪,倒没什么特别的深意。天哪,他那笑声实在太他妈难听了,没有任何一个字能形容,姑且用“嗬嗬嗬”吧。他一直笑了很久,笑得几乎喘不过气,显然这“嗬嗬嗬”的怪腔怪调太能表达他此时的混账情绪了。 “上帝?”他说着又笑了起来,几乎是演唱道:“上帝?上帝?上帝呀,你在哪?快来吧,来舔我老二吧!我老二正痒着呢!上帝呀,快来跟我口交吧……” 这鸟人一边笑一边演唱,沉浸在自己的极乐世界里。上帝这个词在他嘴里宛如一颗口香糖被挼来挼去。 你要是想象不出我当时处于什么状态,那我再花一百倍的语言来描述都没用。总之,我就像一点火星猛然被吹旺了,再也无法拖延下去。 我再次拉开柜门,攥起铁锤揣到衣服内侧,不管那鸟人是不是注意。事实上,他正在拿上帝演唱取乐,没注意到我。我想,这正是上帝在暗中助我,千真万确。 “要不要过去拉上窗帘呢?”我想,“还是不拉了吧,反正没人看见,怕什么鸟!” 那铁锤已经急不可待了,我感觉到了这一点。我心跳猛然加快,如同汽车被踩了油门。就在我举起铁锤之际,一句话从我口中蹦了出来,完全超出我的控制之外。 “你最大的荣幸来啦!”我叫道,“见鬼去吧鸟人!” 这厮闻声转过身来,莫名其妙之际,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抡起铁锤砸了过去。我动手如此迅猛而精准,他还来不及反应,就死在了莫名其妙的一瞬间。 25.-第二十二章 80 干掉金以恕后,我收拾现场花了个把小时。虽然也难免匆匆,但全过程都遵循一种曼妙的节奏,——我敢说,这种节奏暗合了艺术的本性。无可否认,我内心一直是紧张的,可是到了这时候,这种紧张取得了一种艺术节奏感。毕竟我已经干掉了三个鸟人,满可以说胜利在望了。至于沈优子这妞嘛,贱人一个,完全可以等闲视之,轻松对待。甚至我都认为杀鸡无需牛刀,那把铁锤可以光荣退休了。 我用洗洁精把铁锤冲洗干净,依旧藏到衣柜底层,我想暂时不需惊动它了。我身上穿的风衣也脱下来洗了,晾在阳台上吹风,希望明天能干。我换上了那件白色中山装,我相信不会再碰上血迹什么的了。 收拾停当,我坐在椅子上抽烟,构思该如何干掉沈优子。我当时心态真他妈别致,可以说别有一番情趣在心头,——简直就像一个写命题作文而又不受时间限制的学生一样。而问题的关键是:这作文题目恰恰是我最想写的,这让我进入了一种兴奋状态。你要是碰到一个你想写的作文题,而时间还很他妈充沛,你也会这样兴奋。如果说我前面写的那三篇作文都有一定模式(至少都离不开铁锤),有点像混账八股文,那最后这一篇,我完全可以自由发挥,来一种崭新的构思。你要是乐意,叫什么混账新概念作文也行。 我抽掉五支烟,构思了个把小时,心中有了一个大致蓝图(你可得原谅我用这个词,因为我当时的心态如此别致,用这个词不算过分)。我决定利用沈优子这娘们和金以恕怄气的契机,随意发挥,展开我的行为艺术(也请你原谅我用这个词)。我意思是说,必要的话,我可以用金以恕的手机给沈优子发短信,钓她到宿舍来,然后见机行事。 我看时间,这时候是十点过一点,那贱人应该还没睡觉,也许正闷着呢。我想先出去透透气,顺便买些番茄,我还需要一瓶酒,也一同买来。既然我决定让铁锤提前退休,我总得有一些别的道具嘛。对于沈优子,我觉得把酒作为道具蛮好,你当然还记得我和她那次伟大的勾当,酒发挥了不可小觑的作用。我现在口袋颇有一些钱,接近两千块,可以说这是我有生以来最有钱的时候了,虽然都不是我的钱。刚才从金以恕口袋里摸出一千多块,加上另外那两个鸟人的,总共差不多两千。这一笔对我而言巨大的资产,还真有点让我诚惶诚恐呢。 我把金以恕的手机关了,藏到衣柜里。我暂时不想用这混账手机,先把道具买来再说。下楼的时候,我思绪专注到了沈优子身上,反复设想该怎样把她钓过来。我现在可不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不愿者下流,我必须得让她上钩! 我来到宿舍楼下,没走几步,仿佛是上帝的安排,恰好碰到沈优子迎面而来,这让我的心脏一阵狂跳,欣喜与忐忑共舞。看她那样子是要到417去,只是不知什么缘故。我正想该不该跟她搭讪两句,倒是她先问我。 “你宿舍还有人吗?” “……都出去了,没人!”我说,口气多少有点唐突,这你应该感觉到。 “你去哪?”她问,面无表情。 “去买点东西,——番茄和酒。” “我忘了手表在上面,你回去帮我开门好吧?”她依然面无表情。 原来是忘了手表。她为什么现在才来拿呢?要是她在刚才想起手表赶回来拿,恰好碰到我在杀人,天哪,那可真他妈要命!可是上帝保佑,她偏偏在我完事后才来,这难道不是一种天意吗?这些念头在我心中一闪而过。 “我想先去买东西,”我说,“要不你等等吧?” “要多久?” “不会太久,……半个小时吧。” “那我在这等你,”她挪动步子,到楼下那公共椅子上坐下了。她的举止神态完全是懒洋洋,和通常怄气中的女人一样。 我走了几步,觉得我的反应太他妈死板了,我应该趁此调动一下她的鸟情绪。 “你想要喝点什么吗?”我停下脚步,尽量以一种爽朗的语气问她。“想要什么我帮你买来。” “我不要什么,”她愣了一下,但也还是懒洋洋的愣,问:“你要去超市?” “对。你要点什么吃的吗?”我笑了一下,有那么点挑逗意味。 “我不要什么,”她又说了一遍,脸上松动了一下。“你要去超市得快点,要关门了。” “还来得及。你等着吧。” 81 我的反应有点突兀了,我想。天知道我当时处于怎样一种鸟情绪,我想把我的情绪也感染这妞,让她也跟我“一般见识”。一想到今天她那句“别跟他一般见识”,我就觉得真他妈好笑。问题是,我怎样让她的情绪调动起来,跟我“一般见识”呢?去买东西的过程中,我一直在琢磨这鸟问题,很他妈伤脑筋。最后,我心里有了一点谱,我想还是利用金以恕来刺激她,调动她,必要的情况下还得撒撒谎。老天爷,难道我不一直在撒谎吗?就得撒谎,像个伟大演员一样,把戏演他妈下去。 我回来大概是十一点,买东西用不了多久。她还坐在那椅子上等我,木木然。我心中有了一个大概的设想,知道该怎么做。我买了一瓶葡萄酒,这完全是为了她,一般女的都喜欢喝葡萄酒,这娘们也不例外。此外我还买了一瓶白酒、一袋番茄和些瓜子果冻之类,反正是女人喜欢的玩意。 “你买了不少东西啊?”上楼的时候她说,我听出她仅仅是为了说一句话。 “一瓶葡萄酒、一瓶白酒,还有番茄、瓜子、果冻之类。”为了调动她的情绪,我又加了一句:“应该有你喜欢的吧?” 她有气无力笑了一声。我知道她想说点什么,但是没有说。我感觉到她现在情绪低落至极,就像我现在情绪很他妈高涨一样。她默默跟我来到417宿舍外。 “他们都去哪了呢?”我开门的时候她问,“怎么一直没见关亨和贾力勍?” “这两个鸟人好像去哪里玩了。”我说,其实我知道她最关心的还是金以恕,只不过赌气不问罢了。 进宿舍时她第一眼就瞟向金以恕那边,没去注意储物柜,这些都逃不过我的眼睛。她的手表忘记在金以恕床头上,显然是做爱时脱下的,完事后忘了戴上。她爬上去把手表拿了下来,戴在手上。如果仅仅是为了拿手表,那现在她可以走了。她没有就走,显然还有心事,想弄明白什么。 “这宿舍扫得真干净,”她坐在金以恕椅子上了,面朝我。“你刚又扫的?” “嗯,”我应着,一边旋开红酒瓶,倒酒。“你也喝点吧?” “你最近这么爱干净起来了?”她说,故意不回答我。 “这只是一种表象。”我说,她问这些完全在我意料之中。“我想通过打扫卫生来发泄内心的情绪。” “什么情绪呢?”她问,这是自然要问的。老天爷,要我回答是一种什么情绪,可真他妈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问题的关键是,这娘们并不真正关心我的情绪。 “我也说不清楚,”我笑了笑,已经倒好了两杯酒。 我以一种很爽朗的方式递一杯酒给她,她有那么点无可无不可,但还是被我的爽朗感染了,接过了酒。她要是不接那才怪呢!——她要是不接我的酒,那她就不是她了。她接了我的酒,就等于接受了我要跟她调情的邀请,可以这么说。天知道我们心照不宣的那件伟大勾当。 “我觉得你今天有点怪,”她说,小抿了一口酒。 “见怪不怪,都是因为那种情绪。你不也是吗?”我反问一句,目光挑逗地一闪。老天,我演起戏来还真他妈有模有样。 她撅了一下嘴,转脸又望了望金以恕的桌面,显然想弄清这鸟人到底去哪了。 “你是不是想知道金以恕去哪了?”我干脆直接问。 “他去哪与我无关!”她说,完全是言不由衷,这逃不出我的眼睛。 “你何必装呢?我看出你心里不痛快。” “没什么,我不太在意了,我现在尽量不去想这些事……” 我笑了笑,也许可以刺激刺激她了,——开始伟大的撒谎吧! “你说不去想,不等于事实上就不去想。”我说,“要是我说出他去了哪里,你能够无动于衷,我就佩服你!” “你说吧,我无所谓的。”她嘴上说无所谓,可内心的好奇一点也掩饰不住。 “刚才有一个女的来找他,他和那女的出去了。”老天,我居然脸不红心不跳。 她脸色一下变了,但是她在控制;可是这种控制只是杯水车薪,挡不住那满腔的怒火中烧。嫉妒、沮丧、痛苦,诸如此类的混账感情乌云一般涌上她的脸。我甚至突然有点怜惜她了,这说来还真他妈滑稽:明明决定要干掉她,却还免不了怜惜,老天爷,人真是种奇怪的动物。 “你看,不好受了吧?”我笑道,笑得他妈绅士风度十足呢。“我看出你心里不舒服了,这说明你还是——” “没什么!”她打断我,摆出一副坚强样,在我看来就像戴上了一副面具。“不过我倒是想知道那个女的,——是中文系那个吗?”她问,好奇之中充满了不屑。 “不是,是另外一个。我也是第一次见。”天哪,我真他妈是个实打实的撒谎精。 “不管它了!”她摇了摇头,仿佛想摇掉某种混账念头。“来喝酒吧!谢谢你今天请我喝酒,——还是红酒呢!”她强装笑颜,努力在转移注意力。 “不客气。老乡嘛!”我忍不住笑了一下。 我们碰了一杯。我把尹孜为的椅子搬过来放在我和她之间,番茄和瓜子摆到上面。我们对面而坐,我稍稍斜一点身子,因为我觉得以这个角度向她呈现最具魅力。 “你真把我当老乡吗?”她问。 “难道不是吗?”我跷起了混账二郎腿。 “我觉得你根本不把我这个老乡放在眼里!”她说,算是瞪了我一眼。 “你这样认为很正常。”我说,简直像个混账心理分析师。“说真的,有时候我很蔑视你,这是事实;但有时候又……”我一时说不下去了。我也不知道我现在说的是真是假,我觉得我在一个真人和演员之间跳跃,分不清到底是什么了。 “不说了?”她瞥着我,就像母猫瞥着公猫,“来,喝酒吧?” 我们又碰了一杯。她并不关心我对她的真实感受,这一点我得看出来。她不过是心灰意懒到了极点,随便跟我喝喝酒罢了。换是另外任何一个人,她完全也可能这么做。毫无疑问,酒现在成了她遮挡痛苦的挡箭牌,至少也是麻痹痛苦的鸦片。 我过去把门关上了,没有反锁。还早着呢,反正不会有人进来了。我要是反上锁,她可能会起疑,虽然我和她都心知肚明,要发生点什么。她没有就走,没有拒绝我的酒,这就说明了一切。在她得知金以恕跟一个女的走了后,更是如此了。老天爷,我居然也陷入了这种想象中,想象金以恕跟一个女的一起正在快活,就好像我那谎言是真的一样。天哪,人确实能相信自己编造的谎言。当我意识到那不过谎言,金以恕现在就躺在那柜子里,连我自己都觉得很他妈不可思议。 “金以恕根本不把你当回事,”我说,关门回来依旧坐在她对面。 “求你不要说他了!”她恳求说,看来她对那鸟人真是讳莫如深了。 “好吧。看得出你还是放不下。”我说,甚至还叹了一口气:“唉!你太执着了,这是一切痛苦之源!”我想慢慢开导她。 “执着?你不也执着吗?”她反问。 “我也执着,我承认,但我执着的对象不一样啊。” “你执着什么?” “我执着于体验,执着于意志,执着于此时此刻:这种执着其实是什么也不执着。”我开始瞎扯起来,老天,我真他妈算得上一个实力派的演员了。“唯一真实的就是现在,就是此时此刻,至于什么过去和未来,纯粹是幻想。执着于一个幻想,有那个必要吗?” “你这人,”她笑了一下,也跷起了混账二郎腿。“真有点琢磨不透你。” “其实我挺好琢磨的,”我依然笑着,一定笑得很他妈韵味无穷。“你想琢磨我,只要好好琢磨这玩意就够了,”我晃了晃酒杯。 她又笑了一下,不苦不甜,完全是中性的。从这笑容,你可以看出她对我的关系完全是中性的,没有太多感情色彩。 就像一切刻意想忘掉痛苦的人,她举杯和我又碰了一下。一切都似乎在重演那天晚上我和她的伟大勾当,只不过氛围有那么点不同罢了;而这不同主要在我,不在她。天知道我现在既是演员又是导演,而她什么也不是。 82 喝掉差不多半瓶红酒后,我转而喝白酒,留红酒给她喝,我怕她喝不过瘾,这妞酒量还是蛮有两下子的。为了烘托一种混账气氛,我打开电脑,放起莫扎特的音乐。不知为什么,一听到音乐,她就有些活泼起来了。其实,我自己也有点激动起来了,真的。第一首播放的是《小步舞曲》,别忘了是莫扎特的。你要是想沉浸到当时的情境中,不妨也播放这音乐感受一下。 “你今晚为什么要这样做,——请我喝酒?”她问。 “我也不知道,”我一时还真不知如何出口。“这样说吧:我今晚想坦开胸怀跟你说说我的心事。你要是愿意,也可以跟我说说你的心事。”我停顿了一下,她一直在盯着我。“你愿意跟我,跟我真诚对待吗,今晚?” “我一直是真诚的呀!”她说。 “你认为你一直是真诚的?”我问。 “是呀!虽然我们很少说话,——当然,我是说过你一些,你也许觉得不好受,但我确实是真诚的呀。我没有刻意对你做什么违心事,也没说什么违心话。”她说。不管她说话的内容是否属实,我还是确信她此刻是出于真诚。 “是吗?”我说,沉默不语了。 沉默持续了差不多两分钟,音乐转换到了《摇篮曲》。不知怎么的,这曲子仿佛把我送到了另一个世界,我突然觉得一切很他妈不可理喻:我为什么一定要杀掉她呢?她就是那么看我的,那就是她的真实想法,我凭什么去否定乃至抹杀这种真实?难道这一切不是一种荒唐吗?我认为她是个贱人,这也是我的真实看法啊,——问题是:贱是一种过错吗?对贱的厌恶又是一种过错吗?天哪,那一刻我思想真他妈乱成一团糟,不知何去何从。 “你怎么啦?”她问。 “你一直是那样看我的?——我是说,你确实认为我做人有问题?”我想起了当时她对我说的话。 “说你做人有问题可能有点过分了;我想表达的只是,你在有些方面确实让人琢磨不透,——反正我觉得你有点怪,理解不了。如果我的话伤害了你,我希望你谅解。” “那今天,”我又想起了今天她那句混账话,“你跟金以恕说‘别跟他一般见识’,是什么意思?你当时出于什么心理?” “没什么特别的意思啦!反正就觉得你这人怪!你平时对我们都是那种睥睨的态度,可是呢,——就比如现在,你突然又请我喝酒来了。换是你,你不觉得怪吗?” “……也许你是对的。”我说;心里开始动摇了:也许我不该杀她? 又是沉默。音乐转到了《D大调双钢琴奏鸣曲》。天哪,我完全被那音乐感染了。我突然想把一切都向她坦白,如实告诉她。我差点就要对她说,我把金以恕这几个鸟人干掉了。但是本能帮助了我,说的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金以恕知道我和你的事了,”我说。 “什么?”她惊诧莫名,“他知道了什么?” “就那天晚上你和我的事,他知道了。” “啊!?”她叫了一声,“他怎么知道的?你跟他说了?” “说了。你为什么这么惊讶?难道我做的不对?” 她盯着我看,愣在那里。 “我真服了你!”她好半天才说,“他有什么反应?说了什么?” “他第一反应当然是气愤,可是你千万别以为那是因为他爱你,——他根本不关心他爱不爱你,他自己亲口说的。” “他……没对你怎样?” “他表现得挺绅士的。”我笑了笑,“他想跟我那妞也睡一觉,平衡一下心理。就这样罢了。” 她傻笑了起来,真他妈像个傻子。这时音乐转到了《第四十号交响曲》,轻快的节奏把她的笑声淹没了。暂时都不说话,直到音乐跳到下一曲《圣诗》,依然静静聆听。《圣诗》之后是《魔笛》,依然聆听,不说话。可以说,我们完全沉陷在莫扎特的世界里了。 《魔笛》结束后,音乐戛然而止,没有下一曲了。眼前的一切就像电影放完后的幕布,突然失去色调,一片惨白,又觉得一切很他妈荒唐。 “我真搞不懂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为什么一定要跟他说呢?”她问,口气有一点埋怨,但也是一种懒洋洋的埋怨。 “不为什么,只是想坦白内心隐藏的东西。难道我做错了吗?” “不知道,——也许没错,只是很不可思议!” 沉默了一会儿。没有音乐了,这空气就有些异样,像卸妆后的丑脸,却又是真实的脸。音乐有时真能蛊惑人,让你分不清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 “也许真该结束了……”她悠悠说。 “早就该结束了,”我说。 接下去的聊天都无关紧要,倒是碰杯更频繁了。她陪我喝酒,看来没有什么特别的用意,仅仅是打发时光,消遣情绪。到凌晨一点过,她把那瓶红酒喝了大半,我把那瓶白酒喝了一半左右。可以说,我们都有五六分酒意了,当然还没醉。这期间我们大概碰了八百次杯,单单从这碰杯的数量,即便一句话不说,也能推动某种东西的增长。至于这种东西是什么,由你爱怎么说都行,反正就有这样一种东西。 她最后跟我碰了一杯,喝干后,起身要走。我一时竟然没有什么表示,愣愣然望着她。直到她走到门边,开了门,我才突然跟上去,完全出于本能。 “你不想跟我呆一晚吗?”我叫住她。她已经到走廊上了。从她听到我说话时肩膀的耸动,我感觉到她其实在等我这一声挽留,哪怕她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你还有……什么……事?”她嘴唇嗫嚅着。 “还有一些话……” 我过去拉住她的手;她没有扭捏什么的,好像一条忘了游泳的鱼,跟着我进来了。我转身把门关上,反上锁,动作利索。我也不知道我要干什么,出于一种莫名其妙的力量,我搂着她靠在门上,吻起来。她完全由我摆布,失去了自主,或者说,自主已经不重要。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她问;我正要脱她衣服。 “我也不知道,”我说,“难道你知道吗?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吗?” “天哪!”她喊了一声,呻吟起来了。“我彻底堕落了!”这句话说完,她哭了起来。还会哭,看来还没有完全心死。 “为什么要说堕落?”我问。 “我不知道!不知道!”她与其说在回答我,还不如说在自顾自抒发感情。 我开始脱她外衣,就近撂到尹孜为的桌子上。她眼光追随那衣服过去。 “嗯?”她鼻子哼了一下,好像发现了什么。“谁把这几个柜子锁了呢?” 天哪,我那一惊差点丧胆!我居然忘了我们现在就在储物柜旁边!上帝呀,这是怎么搞的!我一时手足无措,这时候只有本能可以帮助我。 “我锁一些书在里面,……还有尹孜为的一些东西。” “刚锁的?” “……没多久,——尹孜为打电话来要我帮他锁。” 她瞟了一下尹孜为那边,倒没多问什么。我趁势把她抱起来,走到寝室中央,我这才发现她的包还在我桌上,她刚才说要走根本就是没头没脑。我想跟她就在这地板上做爱,这地板干净得要命,甚至比我的床还干净,只不过硬了点。 “到你床上吧,”她说。我当时正要把她放到地上;她显然领会了我想跟她在地板上干的意思。 83 我这次跟她干了很久,久到我都忘了时间。我喝酒后做爱总是很他妈持久,活脱脱就是一台混账永动机。她叫得死去活来,无以复加。我不想去描绘她的叫声了,这你已经听过N次,我可不想让你耳朵的老茧加厚一层。开始我攥着她的乳房,渐近高潮时,我把手挪向她脖子,几次想下力掐,都狠不下心,掐到一半就松手了。当时开着大灯,她吐出舌头死命喊叫的样子,我看得一清二楚。 完事后我们搂在一起睡觉,谁也没睡着,可也不说话。说来这真他妈怪诞:我不爱她,她也不爱我,却相互搂着滚在一张混账床上。我心情真他妈辗转反侧,我明明知道我要干掉她,可就是下不了手。那几个鸟人已经完结了,就剩她一个,事已至此,我竟然下不了手!天哪,难道我对女人就那么手软吗?还是我已经沉沦温柔乡不能自拔了? “男人和女人之间就永远不能理解吗?”她突然问道。当时她一丝不挂蜷缩在我胸前。可以想象,这个问题萦绕在她心中很久了,这时才问出来。 “也许是这样……”我也说不出什么鸟见识来。 “如果让你女朋友跟金以恕睡,你能接受?”她问。原来她在想这个事。 “心里有那么点疙瘩吧,关键还要看她自己的意愿。”我也不知道我说的是真是假,反正是演戏,管他妈那么多! “你爱她吗?”她问;显然只有通过这个问题她才能确信我刚才的话。 “我现在尽量不去想这种问题。” “为什么?” “本来就没有这个问题,这是你们女人生造出来的。” “怎么说是生造出来?”她莫名其妙。 “这么说吧:两个人之间,或者说男女之间,一定非得要用‘爱’或‘不爱’来明确化吗?事实是,男女之间往往处于一种混沌的无区分状态,既谈不上爱,也谈不上不爱。可你们总喜欢强行把这种混沌状态明确化,于是烦恼就产生了。” “噢——”她恍然大悟长叹了一声。 接着是沉默。她在想什么,我可以猜到,我相信你也可以猜到。但我那会儿没工夫去揣摩她的心思。我完全陷入了躁动中:我到底动手还是不动手? 我开始想象,我把她干掉后,马上收拾残局,去找梦儿!可是,怎么去找呢?我只能通过蓝猫,除了通过她我没有任何途径了。我突然想给蓝猫打个电话,这又想起我的电话停机了。 “我可以用你的手机打个电话吗?”我问她,“我手机欠费了。” “这时候打给谁呀?”她很不解。 “打给我一个女朋友,她现在在澳门,我想问她什么时候回来。” “你女朋友不是在潮州吗?” “我说另外一个,——女性朋友。”我强调一下,以免她多问。 “另外一个?”可她还是问了。“噢!是不是贾力勍说的那个?他说她包养你?哈哈,别介意啊,是他这样说的。” “你认为她在包养我吗?” “我不那么想。是贾力勍这么说的。事实上呢,真有这回事吗?” “你为什么还要问呢?这说明你自己还不确定!”我语气突然阴森起来了。 “你要打电话就打吧,我手机在包里。”她转移了话题。 我起床下来,她包放在我桌上电脑旁。我取出她手机看时间,这时候是凌晨三点。我就打蓝猫的电话,还好,她没关机。她很奇怪我这时候打电话,而且是用一个陌生的号码拨过去。我要她别多问,就问她什么时候回来,她说明天下午到。然后我对她说,我要在第一时间内看到梦儿,要她千万为我联系到梦儿。我口气是那么坚定,都把她吓住了,问我出了什么事。我轻描淡写说没什么事,我就是要看到梦儿,尽快看到梦儿,要不然我只能去死!我语气平静而坚决,这真把她吓着了。 “我尽量联系她吧。告诉我:你到底出什么事了?”她最后问。 “没事!——唯一的事情就是我要见到梦儿,非见不可,越快越好!要不然我就去死,去死,没有另外一条路了!”我自己说着都激动起来了。 “你是不是醉酒了?”蓝猫问,她纳闷着呢。 “没醉!”我叫道,“我清醒着呢!再说一遍:尽快联系上梦儿,要不然我就要去死了!去死!我说真的!”我激动得眼泪都快蹦出来了。 “天!……” 还在她呼天喊地的时候,我断然把电话挂了。我们的对话沈优子全听到了,至少我的话她全听到了。我关掉灯,爬上床去。 “梦儿是谁呢?”她问。 “我很爱的一个人。” “很爱?”她纳闷了。“你刚不是说你现在尽量不去管什么爱与不爱么?为什么现在又说你很爱的一个人呢?” “对于她,我确实很爱,比很爱更爱,爱得无以复加。这一点太清楚了,没有任何一点模糊不清,所以说我很爱她,这就是事实。” “唉,你们男人真是琢磨不透!”她感叹道。 “那就别琢磨了!” “你看你,明明有一个很爱的人,现在却又和我……”她噗嗤笑了起来。 我没再跟她说话,心里在思索:究竟要不要干掉她?说真的,我突然觉得不是非得干掉她不可了。留下她,对于我当然不利,很可能案情很快就大白于天下,但我可以尽快逃走,在事情败露之前逃走。她现在对金以恕即便不说绝望,至少短时间内不会关注他。等到她怀疑起来的时候,我已经逃走了。我就想,干脆就跟她睡到天亮,让她回去,我收拾残局,关门闭户,逃走了事。真的,我就这么决定了。 84 我们静躺了大约九百年,还是没有睡意。沈优子突然又捉住我裤裆那位战士,把玩起来。不知道她是想犒劳一下那位战士呢,还是想动员它投入下一次战斗,就算你问沈优子自己,她恐怕也只能去问力比多。无可否认的是,她的欲望又来了。——欲望是个不速之客,它的到来不需要理由。我突然在想,这妞跟金以恕睡觉时肯定也是这样。这样一想,我的性欲和攻击性,或者干脆说力比多,立刻又激发起来了。 如果说刚才那次我持久得像一台混账永动机,那这次简直更上一层楼。这你也清楚,第二次做爱总比第一次更持久。灯已经关了,窗外透进来微光,朦胧中我可以看见她那张放诞至极的脸,伸出来老长的舌头,伴随她那撕心裂肺的叫喊,这一切怪异的印象每分每秒都在刺激我。配合着身体的运动,我感觉我失去了自主性,完全被那永不枯竭的动力之源——力比多——控制了。 “我要死了!”她突然喊了起来。 我没有回应她,只是不断攻击。不知不觉间,我把两手挪向她脖颈,掐住了,力量逐渐增强,但一时还没强到影响她说话。 “为什么我不能自拔?……为什么我超脱不出来?……”她又是喊,又是叫,两腿交叉勾到我背上。 “让我去死吧!还不如死了……啊,我要死了……”她反复叫着。 她的话刺激了我;——我来成全她吧!我就像一条导火索燃完了,突然间引爆:我猛一用力,死命掐住她脖颈。她喉咙“呃”一声,立刻没了声音,就像水闸被关掉一样。紧接着,她全身扭动起来,本能地要反抗,但我的力气那么大,她根本反抗不了。我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下身的运动已经停止,我只顾掐她!掐!掐!掐!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掐,但我就是要掐! ——就在这极乐中死去吧! ——要不要把事实告诉她呢?让她不明不白死去? “金以恕被我杀了!”我突然叫道,趁她还有意识,我要让她知道。 她被我掐得根本无法表示惊讶,两手死死想扳开我的手,指甲已经抠进肉去了,而我早就忘了疼痛。她舌头吐出来老长,像一条狗在散热,被我死命掐着,怎么也缩不回去了。 突然,她身子一软,两腿一蹬,手脱开我的手臂,顿时松软了。我他妈好像突然从睡梦中醒过来一样,猛地放开她,大叫起来: “你没事吧?你怎样了?你醒醒啊!醒醒啊!天哪!……” 一连叫了好几声,一点反应都没有。天哪,我到底做了什么啊?!等我伸手去摸她鼻孔,早没气了。 26.-第二十三章 85 沈优子死后,我当时真是吓坏了。她两个眼睛睁得老大,眼球鼓出来,白得像鸡蛋,舌头也吐在外面,牙齿还咬着舌头,那副惨象在暗光下尤其恐怖。我知道害怕后,才彻底清醒过来我做了什么。我从她身上一跃而起,翻身跳到床下,落地时碰到了椅子,还来不及感到痛,就先冲过去开灯。天哪,开灯后我才发现我左边膝盖被椅子碰破了皮,正在淌血。手臂上也在流血,是沈优子的手抠破的。 我顾不得那么多了,把所有大灯和台灯全他妈打开,窗帘拉上。从柜子里取出塑料袋,不顾一切爬上床去。上帝呀,沈优子那样子真他妈太可怕了!要不是现在灯光大亮,我完全可能一下子六神无主!我紧咬嘴唇,也许还皱着眉头,硬逼自己把塑料袋套上那脑袋。准备把她拖下床时,难题来了:怎样才能把她弄到下面去?总不能扔垃圾似的丢下去吧!倒不是怕弄出声音,这时候楼下不一定有人,再说一堆软肉丢下去也不会有多响。反正我就是不想把她扔下去,那对她太不尊重了!老天,这时候我还想着尊重她,要命要命!唉,要是有个人在下面帮我接就好了。 最后我这样做:用被子把她全身裹起来,然后把她腰部扛到肩上:她身子还来不及僵硬,还是软的,受伟大重力的作用,很自然就耷拉着扒在我肩上了,简直像个混账活人。就这样,我一步一步爬下梯子,一手扶着梯子,一手还要掌着她,以免从我肩上滑脱。你要是以为我扛得轻松,那你绝对是灵魂出窍了。 把她锁进柜子前,我忍不住又扯开塑料袋,看了她最后一眼,不管多么可怕,我心里还是默念着:“别怪我无情!来世你惩罚我吧!”然后才把她塞进柜子,连包裹她的被子一起塞他妈进去。这一切都是我强制自己做的,老实说,我心里真他妈不好受。干掉前面那三个鸟人倒没什么,干掉沈优子我觉得有些突如其来。你知道,我都决定不杀她了的,完全是在力比多旺盛之际突发不测。我来不及想那么多了,不管怎样,现在四个柜子都满了,算是大功告成,接着该做什么就做什么。现场倒没什么可清理的,因为没多少血迹,只不过是我自己的血罢了。 这时候是凌晨四点过,还要几个小时才天亮。四个生命没了,变成尸体锁在柜子里,这宿舍一下子阴森惨淡起来,灯光也无法消除这种感觉。除非你是变态狂,你才会以为我喜欢跟四个死尸呆在一个屋子里。我一分钟也不想呆在这儿了,出去随便什么鸟地方呆着都行,等到天亮再说。只不过出于理智,我不能匆匆走掉,多少还得收拾一下。 我匆匆穿上衣服,马上翻箱倒柜,把要带走的东西收拾好。衣服除了我身上穿的中山装,就带上那件风衣和旧外套,这两件衣服还晾在阳台上。风衣还没怎么干,我收下来用塑料袋包好塞进行李袋。那件旧外套是刚上大学买的,伴我将近四年,感情可想而知,即便它一文不值我也带上。翻开柜子时,我翻到了叶迩牵那个塑料袋,里面是她的睡衣、拖鞋之类,你应该还记得。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带上,到时候交给蓝猫,要蓝猫转交给她。 接着我考虑该怎么处置我这一批书,对于我,这可是一件要命的大事。我想随身带上几本最重要的,一番比较下来,每一本我都觉得重要,都值得带走。弄到最后,光是带书都可以把我累死,老天,我现在可是去逃亡,不是去赶考,没有一个书童帮我挑书。要我一本都不带嘛,也是一件难上加难的事。最后,我痛下决心:只带一本。这样,经过一番称得上生离死别的抉择,我选定《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放进包里。带上这本书,主要是想随时提醒自己,以期获得一种强力感。只要你愿意,完全可以说,带上这本书就同带上一把铁锤差不多。 我还得爬上床去收拾收拾。床单上有几点血迹(当然是我的),沈优子的衣服还在那里,枕头边是她那个手表。我把手表和衣服拿起来,床单就扯起来挽成一团,丢到另一头。下床来,打开沈优子的包,把钱包里的钱——有三百多块——全他妈取出来,手机也拿出来,其它东西原封不动。我一时不知道如何处理这个包,就放在桌上是不行的,还是藏到衣柜底层吧。藏进去时我碰到了铁锤,把它取出来,这铁锤我得好好处理。吉他是要带走的,也拿出来,到时候交给蓝猫,留作纪念吧。还有那几个鸟人的钱包之类就塞他妈到柜子底层,与沈优子的包和衣服藏到一处。 其它东西我不想带了。比如金以恕那个混账手提电脑我完全可以带上,可现在那玩意对我没有任何意义,把它卖钱也不是我的追求,我的当务之急是逃跑。收拾停当,我看还剩几个番茄,不能留在这里浪费掉,就一个接一个丢进嘴里,全他妈吃了。还剩下半瓶白酒和小半瓶红酒,我不想喝了,就留在这里,等下一个酒鬼来享用吧。 最后就剩下铁锤了:——这件伟大的作案凶器,以强力为我打开了另一个世界,到底该如何处置呢? 我开门出去望望,宿舍楼一片黯淡,悄无人影。我关门进来,陷入了沉思。我想象这事大概什么时候被发现,也许是开学时,或者是尹孜为回来时。到时候有人发现这四个柜子锁着,肯定很他妈蹊跷。结果撬开来一看,天哪,那一刻,他们肯定会吓他妈一大跳!紧接着就是报警啦,警察来啦,确定犯罪嫌疑人啦,诸如此类。他们第一反应会确定是谁干的呢?老天,这除了我孟荦荦还能是别人吗?还可能是别人吗?反正就是我了,不可能有第二个了,还遮遮掩掩什么鸟!铁锤就留在现场吧!不留在这他们也知道是铁锤干的好事,留下来省得他们去搜寻作案凶器。 我还想象事发后那些混账媒体竞相报道的盛况,这让我的心态突然亢奋起来,真的,比事前的预想更亢奋几千倍!我心态是那么亢奋,以至于突然萌生一个想法:干脆就承认是我孟荦荦干的!为什么不承认呢?想想吧,五个人突然失踪,而其中四个的尸体在柜子里找到了,就剩我孟荦荦不见人影,老天,这嫌疑也太大了,脑筋一转弯就知道是我干的!就承认是我干的!只不过这承认的方式要特别一点。该怎么承认呢?为此我着实费了一番脑筋。 正在大伤脑筋之际,一个灵感的闪电突然从天而降,我顿时有了一个绝妙的想法。 我开门出去,见悄无人影,便走到走廊尽头那儿,墙上有一块小黑板,平常用来写一些通知之类,那儿有粉笔。我拿了一截粉笔回来,关上门。过去拿起铁锤,我想把它锁到沈优子那个柜子里。她没有得到铁锤光顾的荣幸,现在就让铁锤陪伴她吧。我打开沈优子所在的柜子,把铁锤塞进去。她个儿小,柜子里还有不少空间,我干脆过去从我衣柜底层把她的包、衣服和那几个鸟人的钱包之类全拿来,一起锁在里面。 我没有马上关上柜门,而是在柜门的背面,以飘洒的行书写下了几个字。只要你稍微懂一点书法,或者哪怕只要你有一对正常的眼睛,你也会觉得我这几个字写得还不算太糟糕,至少比那混账“国立ZS大学”漂亮八十倍以上。 当时我写下的是:杀人者,超人也! 说真的,这几个字写得还真他妈漂亮,特别是最后那个感叹号,更具有一种艺术美。我写毕,关上柜门,锁好。这几个字在有人打开这个柜门时就会看到的,作为提示,他们很快就能判断是谁干的好事。首先我的笔迹摆在这;其次,“超人”这个词也会让他们联想到我。不是说我一向以超人自许,我还没自命不凡到那程度。超人不过是一种理想,我留下这句话,不过是想表达一点:是一个富于理想的人把这几个现实的鸟人杀了,如此而已。 我在宿舍抽了最后一支烟,算是道别仪式吧。然后我关掉所有灯,紧锁门窗,带上包和吉他,离开了。出门时,我心情复杂到极点,仅仅用“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来形容是不够的。锁门前,我最后一次回眸,暗光下整个宿舍空荡荡、阴森森,地面干净得可怕,那四个储物柜并排着全给锁上了,——这就是417宿舍留给我的最后印象。 我心潮起伏,突然很想他妈大喊一声:“别了,伟大的417!”但终究没有喊出来;我要是真喊出来,那才他妈怪呢。 86 我下到一楼,经过宿舍管理员那间屋子外,刚走过四五步,恰好听到那屋子有人开门出来。我差点想跑,可是立马忍住了,依然脚步悠闲走过去。是那管理员起床出来了,或者是上厕所,诸如此类,我想。我没有回头,但我相信他看到了我的后影。 “这家伙天还没亮就拎着包和吉他去哪里呢?”我猜他肯定在后面这样纳闷。 “他肯定知道是我,即便只看到了后影,”我想,因为这假期没有几个人留校,何况我经常拿着吉他经过他那屋子外,即便是在半夜,也不算什么鸟稀奇事。 “肯定又是417那家伙,总喜欢夜晚出去弹吉他,”他肯定这样想。 我走了大概五十米远,稍稍歪头朝后一斜看,早不见那管理员的身影了,不觉心里一阵轻松。 “本来就没什么,自己疑神疑鬼!”我想。 我快步来到北门广场,在珠江边徒步。天还没亮,夜幕下那江畔依然是一派绚烂的人造灯影,那些混账建筑轮廓消融在一派鬼魅的色调中。我曾经在这混账珠江边漫步过N次了,这N+1次也还是别有一番意味。天知道这是我最后一次在这里漫步了。走没多久,我感觉很他妈困,实在困得要命,简直好像下一秒就能睡着一样。我几乎提不起脚步,就在一个公共椅子上坐下了。 行李包里,我带上了那四个鸟人的手机,沈优子的手机都还没来得及关掉。我取出来看看时间,快六点了。我突然想打打电话,最想跟叶迩牵打,但很快放弃了念头。接着我又想跟蓝猫打,但也放弃了念头——反正她下午就要到的。问题是,在她来之前我该找个什么地方睡上一觉?我几乎困得不能再撑下去了。这时候我想到了萧巢,也许我可以到他那里去睡一觉,顺便跟他道个别。怎么说也是相识一场,虽然称不上什么好朋友,道个别总不算多余。我没有多想,就给他打电话,拨了一次没人接,这鸟人也许正在做梦,要么就是做爱。我又拨一次试试,这次接了。他知道是我后,叫道:“我正在干,兄弟!还没到高潮,你这电话来得太他妈是时候了!”果不其然,我苦笑一下,只好向他抱歉,说:“我只是想来看看你,既然你正在……那算了,还是等——来生吧!” 我没等他回答,把电话挂了。我不想去看他了,不管他正在跟一个丑八怪还是绝色美人干,我都不想去了。要说道别,刚才这个电话也算道别了,何必非去一趟呢?再等一会儿,我可以找个混账旅馆睡觉,总比去打扰人家做爱好。 可是,萧巢这鸟人打电话过来了。这厮觉得奇怪,首先是我半夜三更用一个陌生号码打电话给他,这在以前可是从来没有过;再者,我刚才说什么来生之类,也让他起疑。他问我到底怎么回事,我说没什么,只说要离开广州了,临行道个别之类。他问了很多为什么,我只是敷衍他,没具体说什么。 “不久你会知道的!”我最后说,把电话挂了。 我想起了我所做的事,天哪,这真让我吃惊。说来奇怪,我总是忘掉我所做的事,虽然我并没有真正忘掉,但意识总是疏忽这件事,没有真正去想它。所以一旦真正想起这件事,我总是一阵毛骨悚然,就好像事情不是我干,而是另外某个鸟人,这真他妈荒唐!那几个鸟人锁在柜子里的情景,总也挥之不去,可以说,我的印象已经凝固在这一点上了,不经意间总是触及这个印象,如何也摆脱不了。 我他妈为什么还要带上这几个混账手机呢?难道还想睹物思人吗?还想留着做个混账纪念吗?我现在要放下包袱,最好把一切全他妈放下,轻装出逃。想到这儿,我把沈优子的手机关了,另外那三个手机也拿出来,一个接一个全他妈扔到混账珠江里。口袋里还有那四把锁的钥匙呢,我还带在身上做什么呢?也全他妈扔到混账珠江里!还有417宿舍的门钥匙,也扔到混账珠江里去!扔吧,就像扔掉一段混账历史一样全他妈扔吧! 我转脸看看,东方天空微微泛白了。整个世界即将呈现在我面前,不是吗?可这将是怎样一个混账世界呀?!对此我都顾不得细想——我实在是困得要死了。我困到那种程度:就算下一秒钟把我杀掉,我也顾不上了。这困乏好像有八百斤重量压着我,使我暂时淡忘了现实,淡忘了一切,只想找个地方躺下,好好睡他妈一觉。 我站起身,拎上包和吉他,去找旅馆开房,要不然我怕我会在这混账椅子上一不留神睡过去。一旦睡着,绝对很难醒过来。我可不想大白天被一群鸟人过来围观,欣赏我睡觉的姿容,七嘴八舌说他妈个不了。 我走过北门广场,这绝对是最后一次了!别了,混账ZS大学的北门广场,这鸟地方曾让我度过了无数个混账夜晚。老天,我连走路的时候都像睡过去了,好像在做梦,真的,我就像在站着做梦,尽管我在走路。实在是太他妈困顿不堪了!你知道我这几天都做了什么,也知道我多久没有好好睡上一觉了,对此你可能比我自己知道得更清楚。 27.-第二十四章 87 我这一觉睡得真他妈深沉,没有一个梦。醒来时我脑子像被什么过滤了一样,一点混账念头也没有,俨如一片蒸馏水。可是说来也怪,就在醒来的一瞬间,我的意识立刻回到了现实:我到底做了什么,为什么睡在这里,诸如此类,一下全他妈苏醒过来。 我不知道我到底睡了多久,窗外看来已经是夜晚。拿手机看时间,是晚上六点过,这才明白我从早上六点一直睡到晚上六点,整整十二个小时,半天时间。这半天时间好像过了一百年,又好像只是一秒钟,仿佛从我生命中掐断了,不属于我,而属于另一个世界。 我仰在床头上抽了两支烟,思考下一步。我想先到外面买一张新电话卡,然后给蓝猫打电话,看她回来了没有。这个新电话号我不会告诉任何不必要的人。 我拿了吉他和行包到一楼柜台退房。服务台那个细眉小眼的混账女人要我补交一天的房钱,因为我睡过了中午十二点,按规矩必须付另一天的钱。我也知道这种混账规矩,虽然我前后只睡了半天,但我不想跟她理论,只是把钱给她的时候凝神盯了她一会儿,仿佛想用这目光暗示她什么。她把找回的钱递给我时发现我在那样盯她,不觉愕然愣了一下。 “中午我来敲你门,想问你还要不要住,”她解释说,“怎么敲也没反应,开门进去看,你睡得像……”她吞吐了一下,“我就不叫醒你了。超过十二点都算另外一天的钱,这是规定,全国都一样。” 这些鸟人动不动就搬出“规定”,搬出“全国”。可我他妈现在压根儿不关注这码事,随她怎么说。 “我知道!”我说,依然盯着她。 我想,不久以后她会震惊的,如果她记得我这个相貌的话。我是以彭皓人的名字登记住宿的,事情大白于天下后她会明白我就是孟荦荦,只要她的记忆力不是太他妈糟糕。 “你,……还有什么事?”她问,不觉摇了一下头,那显然是我的目光造成的。 “我走啦。” 我说着就离开了。我感觉到她那莫名其妙的目光在后面跟随着我,就像跟随一个不可思议的幽灵,直到这个幽灵消失在她的视线。 我到中国移动营业厅买了一张神州行新电话卡,不需要身份证的那种,也不需要什么混账月租,话费贵就贵点,反正打一个算一个。天知道从现在开始我并需要也不能打太多鸟电话,这世界拒绝了我跟它联系的可能,而造成这种拒绝的究竟是我自己还是别的什么,我也不能下断语。目前我只想跟蓝猫打电话,只想尽快联系到梦儿。 我很快就给蓝猫打电话,得知她刚回到她那里。她说她联系不到我,一到广州就到ZS大学找我来了,就在刚才四点过,她到417敲了一阵子门,不知道我去了哪里,就先回去了,等我电话。 “宿舍那边……怎么样?”我忍不住问。 “什么怎么样?”她问。 “没看到什么人吧?”我明知道不会有什么人,可还是要问。 “没看到;隔壁那间也没人。”她顿了一下,然后问我:“你为什么不跟我讲你去哪了?” “我在旅馆睡了一觉。” “为什么要去旅馆睡?”她莫名其妙。 “到你那我再跟你说吧,”我把电话挂了。 刚挂不到一分钟,蓝猫又打过来问我想吃什么菜,我说随便,她不满意,一定要我说一样菜,我就随口说了虎皮青椒。老天,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说得这么平静。这平静把蓝猫的好奇心撩拨得不行,但她没多问,毕竟等会儿我就要过去的。 我禁不住又走回学校去。经过校园那家书店,我进去逛逛,看到有地图册卖,就买了一本中国分省地图册,我很快就用得上它。 从书店出来,我实在是禁不住,还是朝宿舍楼方向走去。渐近那栋宿舍楼,我开始放慢脚步,但没有停下来。我故作没事样,远远望了望417,那门依旧关着,没有任何异常。五楼走廊上有两个鸟人在那东张西望闲聊,——他们当然不是在说我。一楼宿舍管理员所在的那间屋子门开着,有一个学生正从那里出来,不知道他去找管理员有什么鸟事,反正不会与我有关。我思绪飘到了417里面,那四个储物柜里,正躺着那四个鸟人……我知道这一切不是梦,而是铁的事实了。 我不多逗留,马上离开了。 88 我来到蓝猫那里,她正在做最后一个菜。已经做好的四样菜摆到了桌上,正热气腾腾,其中一个是虎皮青椒。她因为正在做菜,脱不开身,给我开门后就跑回厨房去了。我把吉他和行包放到墙角,坐到沙发上。不消两分钟,蓝猫把最后一道菜端来放下,就迫不及待站到我前面,凝神注目,看了我大概五十年,宛如在欣赏一副世界名画。 “你怎么了?”她问。只要她不是白痴,她肯定感觉到了什么,只是不确定而已。 我只是轻轻摇了摇头;我不想那么快就跟她讲。天哪,我甚至都不知道要不要跟她讲,我怕她被吓疯。 “你到底怎么了?”她走近来,蹲到我身前:“昨晚半夜打电话,刚才又说在旅馆睡了一觉,到底怎么回事呀?” 我又轻轻摇了摇头,天哪,我实在不知道怎么说! “说话呀,”她握住了我的手,“什么事?别闷在肚子里。”然后,她坐到我身边,痴痴望着我,继而盯着我的眼睛,仿佛想在那里找到答案。 我回望她,那双痴情而可爱的眼睛呀,我真不知道怎么说,不知道她会有什么反应,不知道她听了会怎么看我。 “你眼睛怎么变成这样了?”她突然说,惊异间蹙起了眉头。 “怎样了?”我自己也惊吓了。 “不一样了!” “到底怎样了?”我问。 “你变了!”她叫道,“真的变了!” “我没变!”我咬定说。 她又凑近我看了看,仿佛刚才看走眼了似的。我闻到一阵熟菜的清香环绕在她周身,我辨别出有番茄、鸡蛋、青椒和蒜薹几种味道,当然,统率这些味道的还是女人味。她盯了我一会儿,还是找不到答案,便把目光挪开,移到了墙角我那行包和吉他上。 “我没变!”我说,好像刚才那一句还不够劲,需要再来一遍。 “没变没变!那你到底怎么了?”她目光从墙角那儿收了回来,看来那儿也没有答案。 “我没变!”老天,我只知道说这句话。 “你不说!那先吃饭吧!”她愤愤起身舀饭去了。 虽然我很饿了,但是没有什么胃口,好歹吃了一碗饭。蓝猫照例和我喝红酒。我把那杯红酒一饮而尽,搁下杯子,不觉愣愣望着蓝猫。我感觉到那酒润滑下胃去的流畅,每一个毛孔都浸润过,一种新鲜灵动的东西就蹦跳起来了:千万句话一下子挤到我嘴边。 “我活不了多久了……蓝猫……”我只说出这一句。 我说着突然哭了起来,天哪,我简直泣不成声,真的,泣不成声。 我情绪来得那么突然,着实把蓝猫吓了一跳,她愣在那里望着我,握着酒杯的手都忘了放下来。但她很快反应过来,把酒杯放下,过来扶我。 “到底怎么了呀?”她问,天哪,她急得不成样子了!“你身体……?” 后来我想,当时蓝猫肯定以为我到医院查出了HIV,她肯定这样想。瞧她急成那个样子,脸都急黄了。 “我杀人了!”我说;我是突然就说出来的,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啊?”蓝猫这一声不是叫出来,而是惊出来的。 “我杀人了!”我又说了一遍,这次可是够大声了。不知为什么,这话一说,我他妈就不哭了,好像吃了止哭药一样。 “天——”蓝猫叫道,这可是真正的叫了。 “我杀人了!我真的杀人了!”我反复说,好像在发泄一个长久的积郁,又好像我想通过反复诉说来压住蓝猫的震惊。“我把那几个鸟人杀了!四个都杀了!全他妈杀了!” “天哪!” 蓝猫只知道呼天叫地了。她愣在那里望着我,眼里满是惊讶和恐惧,甚至对我望而却步。虽然我明明知道她会有什么反应,可这种反应真来了还是要了我的命。 她就那样愣在那,好久过去了,还一直愣在那看我,不敢近前一步,一直保持着那个混账距离。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回望她,无话可说。而我越是不说话,就越是让她确信我刚才说的不是梦话,而是铁打的事实。所以,她没有问什么:“真的吗?这是真的吗?”我的表情已经说明一切。 大概过了八百年,我从口袋摸出烟盒,取出一支,点火,吸起来,一口是一口,我甚至还不自觉吐出了烟圈。确实,我的动作有一种慢条斯理的韵味,连我自己都感觉到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样。 我注意到蓝猫摆了摆头,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也许只是表达一种痛彻心扉和无可奈何吧。 “你为什么这样做?”她问,显然实在是忍不住了。我感觉她还有一万个问题,这只是其中之一。 “没为什么,”我说,烟已经让我冷静下来了,“反正我必须杀掉那几个鸟人,必须!没有第二条路……” “为什么?……”她不觉又问了一遍,看我没回答,继而问:“是哪四个?” “我宿舍的两个,隔壁宿舍的一个,还有一个……” 她又摇了摇头,动作慢得要命——与其说她在摇头,还不如说她在慢慢地转动脑袋。 “你认识那三个,”我说,“就是上次你去我宿舍,在打牌的那几个鸟人,那混蛋还侮辱了你……” 她只知道摇头,好像不摇头她就活不下去似的。 “蓝猫,你不要摇那混账脑壳好不好?”我说这话时,已经回复常态了。 蓝猫依然故我,还是摇头。看她摇头,可实在不是一件他妈痛快的事——她摇头简直就像在摇我的心。还有,老天,她看我的眼神真他妈怪啊,好像从不认识我似的,这可真是要了我的命。 “蓝猫!蓝猫!”我连叫了两声,可她还是保持那种混账神态。“你对我失望了吗?你为什么那样看我?……难道你不觉得他们该死吗?” “他们该死也轮不到你……天哪……” 蓝猫说着恸哭了起来,毫无保留地恸哭了起来。看她哭,简直就像一场倾盆大雨从天而降,把我浇成了个混账落汤鸡。 我想,蓝猫是爱我的,真正爱我的,就像我爱她一样。一个女人如果不爱你,不会设身处地为你想,也就不可能为你痛哭流涕,用眼泪把你淋成个落汤鸡。女人的眼泪虽然廉价,可也不会为无关于己的人而流,我确信这一点。 蓝猫一直哭了很久,可以说,她开始的哭,是震惊过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而失声痛哭;哭到后来,意味又不同了,还加入了一种痛惜:痛惜她不能及早发现问题而制止,痛惜她离开我这段时间而不能阻止我去做这件事。现在一切都晚了,来不及了,木已成舟,除了面对别无可能了。——而这是怎样的一种面对呀!作为女人,作为一个恋爱中的女人,除了使用上帝赋予她的最强大武器——眼泪——而外,还能怎样呢? 大概过了五千年,她开始由大哭而转为抽泣了,一边哭一边问我到底怎么回事。我简略说了说,省掉一些当时难以启口的细节,诸如我和沈优子的勾当之类,只说我是用铁锤把他们一个接一个干掉的,都锁在了储物柜里。 我说的时候蓝猫不怎么看我,好像害怕似的,也不再摇头,也没说什么。我感觉到她真正陷入了我的处境,完全为我着想了。这真让我感动得要命;而要命的又还不止此,还在于这种感动正是我留恋这个混账世间的原因,唯一的原因。 我忍不住过去搂住蓝猫,有点试探的性质,因为我以为她怕我。还好,她没有什么过激反应,由我搂着她,可也不像一只乖顺的小猫样跟我打成一片。老天,她肯定是惊呆了!她精心烹制的那一桌美味只吃过一小点,就被我们晾在一边。这种惋惜在我们当前的情绪中算不得什么,冰山一角都称不上。 蓝猫在我胸前抽泣了起来,身子绵软。这是我第一次见她哭得这么痛彻心扉。我第一次感觉到她爱我之深,从而也反过来确证了我爱她之切。 “蓝猫,你还那样看我吗?一如既往的看我吗?”我凑近她问。 她没说什么,抬眼瞅了我一眼,又垂下了目光。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怕?”我问,虽然我明知道她不会回答。“你觉得我是个恶人吗?十恶不赦吗?” 如我所料,她不回答,甚至也不看我。我还真弄不明白她此刻究竟在想什么。我现在最关心的是她怎么看我,而她最关心的是什么呢? “你真的觉得我变了吗,蓝猫?”我老是问她,甚至还摇了摇她肩膀,我控制不住。 她像木偶似的任我摇她,也不看我一眼。这样大概过去了八万年。 “你去自首吧!”蓝猫终于抬头对我说。 89 我不会去自首,尤其是目前这种情况下我压根儿就不想自首。从法理上说,自首后我有可能获得从宽处理,有可能不被判死刑,那么就是死缓或无期徒刑,而这不是我想望的。长痛不如短痛,快刀斩乱麻,我一直希望这样。更主要的,又还不是这个考虑,而是更深层的原因:在我内心深处,或者说潜意识里,一直有一个隐秘的渴望:逃亡。没错,直到现在我才领悟过来,原来我一直渴望的,不是别的,就是逃亡。 蓝猫怎么也劝不下我,——就算她可以说服我的理性,也无法说服我的潜意识。任何人,包括万能的上帝,也无法说服人的潜意识。甚至我敢说,人的潜意识正是上帝的体现呢。 我跟蓝猫说我要逃亡,必须逃亡,命中注定要逃亡,甚至冥冥中仿佛我从一出生就注定了要逃亡。什么时候死就什么时候死,一切听天由命。我只希望在死之前,能与自己心爱的人一起患难与共,厮守而终。于是,我说到了梦儿,我希望尽快见到她,越快越好。我说得那么急切,那么恳切,弄得蓝猫哑在我面前好半天,浑身上下流露出的神态对她来说也许从未有过。 终于,蓝猫离开了我,走进她房里去了。我看到她在打开桌上那个包。我刚想转身到沙发上坐下(我已经站了很久),她就转回来了,手里拿了一张纸条还是什么。 “梦儿给你的信,”她说,有气无力把那纸条递给我。 “梦儿的?”我大是惊讶,“什么时候?” 她说就是前几天在澳门梦儿交给她的。我顾不上细问,迫不及待先看信。信只有几句话:“可人儿:不要怪我,那次生病后我一直在说服他跟我离婚。现在他同意了,大概还要十来天就把事情办成。一离婚我就来广州,你一定要等我哦!——梦儿” “这么说,你这次去澳门是见梦儿了?”我很兴奋,真的很兴奋。 蓝猫努了一下嘴,仅此而已。 一有梦儿的消息,我就那么兴奋,就好像和梦儿相比,我杀掉四个鸟人简直算不得什么一回事。老天,人的感情真是黑白分明得离奇!我知道蓝猫心里肯定不是滋味;我要是连这点都感觉不到,那我就是他妈彻底的傻蛋。 我看信的时候蓝猫并不关注我,而是坐在沙发上,目光呆滞,你根本说不清她究竟在看什么。我把信折好插进口袋里,也过去沙发上坐下,紧靠着蓝猫;但她依然无动于衷呆坐着,也不转脸看我。 “蓝猫,”我说,发自肺腑:“我要向你说心里话:我爱你!真的爱你!”我说这话时注意到她的眼睛突然睁大了,然后好像为了证实什么,转过脸来看我。“我向上帝发誓,这是我的心里话!”说到这儿我看到有一种灵光在蓝猫睫毛下闪烁,嘴角也松弛了。我禁不住攥紧她的手:“你觉得这一切不可思议吗?——我是说,我爱你,我也爱梦儿,你觉得不可思议吗?这两种爱——准确说不是两种爱,反正就是爱——没有高低之别,只是韵味有点不同,毕竟你和梦儿不同呀!”她努了努嘴,好像在控制着什么,没有看我。“不管怎样,这是我的真心话。你可以说我花心,怎么说都行,反正我就是爱你们。谁要我同时认识你们俩呢?谁要你们俩都那么可爱呢?……” 我没说完,蓝猫已经转过脸去了;我知道她在流泪。 “我相信你能理解我这种感情,……请你谅解!”我说,扶着她肩膀:“蓝猫,尽快联系梦儿吧。我没有时间了,尽快吧!如果她愿意和我一起逃亡——我相信她会的,我马上就行动,就明天或后天。如果她不愿意,我一个人也要去,……明天或后天……我没有别的路了!……谢谢你这么长时间来对我的好意!……如果你愿意……” 我哽咽住了,说不成个声调;而蓝猫突然“哇”一声大哭起来了。 90 当晚蓝猫就跟梦儿的丈夫打电话(那混账男人不准梦儿带手机),要梦儿接电话,在确定她丈夫听不到的情况下,才说及我有最最紧急的事,要梦儿明天无论如何来广州,管它什么离婚不离婚,那都是细枝末节的事情。我不让蓝猫说我杀了人,只说是万分紧急的事,要梦儿明天一定来,不来就永远看不到我了。 蓝猫是在梦儿那间房打电话的,而且把房门关了,我听不到她们说话。打完电话后,蓝猫出来转进自己的房间去了。我走到房门口,见她枯坐在床上,不觉止住了脚步。她木偶似的并不看我,连眼睛都不抬一下,这可真是要了我的命。 “蓝猫,你在想什么?”我问。 她毫无反应,依然枯坐着,双手无意识抓着一个混账熊猫的手。 “亲爱的,”我进去坐在床沿上,“你不高兴吗?……还是你觉得我太……恐怖了?有什么话说吧,说给我听吧!别那样……看你那样我难受……反正事情已经做了,已经不可更改了……” 她一直不说话,也不看我,目光像个呆子一样。 “梦儿明天来吗?”我问。 “你为什么那么自私?”她突然质问我,抬起了眼睛。 “自私?” “你知道你这样做伤害了多少人吗?”她几乎是瞪着我:“不光是我和梦儿,还有你家人啊,难道你连这些都不顾吗?” “我想顾却顾不上了,……当时……” “还有那些死去的人,就算他们该死,可他们的家人……” 我没说什么,站了起来。她也不再说下去,又抬眼看了我一下。 “除了那三个,另外一个是谁?”她问。 “一个女生,……就是侮辱你那男生的女朋友。” “连她也是用铁锤捶死……?”她说着颤抖了一下。 我没有回答,想摇头否定,可是却鬼使神差做成了个轻微的点头动作。蓝猫看了我这个动作,浑身抖了一下,脸一下子刷白了,就好像有一把铁锤正要向她飞过去似的。 “你别过来!”她叫道,万分惊恐望着我。其实我呆在原地并没有过去。她肯定觉得我太恐怖了,一点没错。 我默默走出厅里。天哪,那一刻我的心情简直没法形容,即便莎士比亚再世,托尔斯泰重生,也没法形容。 91 这一夜,我就一个人在厅里沙发上睡。怎么也睡不着,我心里真他妈乱极了:一方面是因为蓝猫的态度,一方面是不确定梦儿会不会来,当然还有很多很多乱麻一般的混账问题。不管怎样,我想等梦儿来了再做决定。我希望她明天来,明天不来我就再等一天,到后天再不来我就一个人逃离广州。到底去哪里,我还不确定,我总希望梦儿来了再确定,可梦儿来不来都还他妈是个问题——蓝猫没有告诉我。 后来,我想起了叶迩牵,——我想还是跟她做个了结吧,让她死心。其实,不久事情大白于天下,她自然会死心的,不死心才怪!但我还是想留几句话给她,要不然就这样销声匿迹,从人间蒸发掉,我还真他妈于心不忍。我想,她需要我的几句话,就权作定心丸送给她吧。 半夜了,我坐起来,过去打开行包,从随身笔记本撕开一页,写下了这些话: 我做了一件不可回头的事,一切已经无可更改,回头无岸了——不久后你就会知道。我现在要逃离这个地方,到底去哪里我也不知道,关键是“逃离”本身。我痛彻心扉向你说一声:对不起!天知道这三个字根本表达不出我真实心情的百万分之一!……你肚子里的孩子应该有一个多月了吧?你当然不想他(她?)一生下来就没有父亲,我也不想。我会委托一个朋友,等你回广州后带你去医院。……纵有千言万语在心中,我又该如何说起?永别了,亲爱的人! 连同这封信一起给你的,是你当时留下的东西,还是那个塑料袋,里面是你的内衣和拖鞋,我一直保管着。可惜你不能再在我身边穿它们了;对此你应该引以为幸。……不要说我们的相识是一个错误,哪怕它真是一个错误,也毕竟木已成舟!不要埋怨什么,也不要埋怨命运,要埋怨就埋怨我吧——可我却无法承当你的埋怨了!……不管我去向何方,不管我在地狱还是天堂,我都会衷心祝福你!我会永远记得你,你的身姿,你的眼神,你的呢喃,你的呻吟……这一切现在想来真是如梦如幻啊! 你也许还满心惦记着我的语文补考吧?——就让它和我一起见鬼去吧! 再一次向你挥手:永别了,亲爱的人! 28.-第二十五章(完) 92 半夜了,我怎么也睡不着,思前想后,止不住心里的好奇,又赶回学校去,想看看417究竟怎样了。天还没亮,我走进ZS大学校门时静悄悄的,连门卫都没看见,——这可是不多见。到了公寓区那边,却看到很多人聚集在那里,——我甚至一眼瞥见了警车。天哪,到底怎么回事?事情败露了吗?我简直吃了豹子胆,豁他妈出去了,就龟缩在人丛中,踅到我那栋宿舍楼下,早见一楼平地上人头攒动,警察用一条带子把宿舍楼封起来了。我举眼向上一瞟,天哪,只见417大门洞开,警察正在那交头接耳,出出进进。“那就是孟荦荦,抓住他!抓住他!快!”我听到一串声音链条一般从走廊上撂下来,惊得浑身一震,也不知道叫喊的是警察还是一个什么鸟人,只觉一声冷汗,拔腿就跑。后面“站住!站住!”叫成一片!还没跑多远,我绊到了个什么混账东西,冷不防一跤跌进下水道里…… 等我睁开眼,愣神一望,不见警察,不见人群,也没有叫喊声,只见一个女人的脸蛋在对着我笑。我辨认了半天,原来是蓝猫。而我已经掉在沙发下,身上还裹着一条毯子,应该是蓝猫什么时候给我盖上的。我这才知道我是在做梦。外面天已经大亮了。 “几点了?”我揉了揉眼睛,爬起来。 “中午啦,”蓝猫说,脸上带着轻快的责备。“你做噩梦了?” “我梦见我被警察追,……你早醒了?” “看,你身上全是冷汗!你的报应到了!”她说,脸上的表情就像在嚼一个苦柿子。 “梦儿到底来不来呀,蓝猫?” “她已经到澳门了,下午到广州。” “怎么要到澳门,不直接来?”我尽量克制自己的兴奋;可是这兴奋犹如山洪挡也挡不住。 “她丈夫只让她去澳门,所以她只能从那边绕过来。” 我感觉蓝猫在努力使自己的语气不显得冷淡,而冷淡却不听使唤显示了出来——这是我的感觉。蓝猫说着过厨房去了,连走路的姿态也是中性的,也就是说,不像平时那样屁股扭得要掉。当然,较之于昨天,她的面色已经平静多了,看来这一夜的睡眠——谁知道是睡眠还是辗转反侧——起了作用。昨天还来不及收拾的那一桌菜,已经不知什么时候被收走了。很快,厨房里响起了锅碗瓢盆的声音。一切仿佛复归自然。 下午梦儿就到了,这真是让我兴奋得不行。 沙发一头还放着我那个笔记本,那一页写给叶迩牵的信还撂在那。我确信蓝猫已经看过了;我放在那本来就是想让她看的——她看了我就可以少费点口舌解释这解释那。我拿起那封信又看了一遍,不需要修改什么。 “你要吃饭还是吃面?”蓝猫到厨房门口问。 “随便,——都行。” “那就吃面。” “你怎么跟梦儿说的?”我问蓝猫,“你没说……” “我说你得了绝症不想活了,来不来是她的主意,”蓝猫脸上掠过一丝笑容,转进厨房去了。 “绝症?”我倒是挺好奇,但愿她不是说我也有了HIV。“你跟她说我得了什么绝症?”我提高音量问。 “相思病,”蓝猫在厨房里说。 与此同时,我听到筷子敲碗的声音,而且是故意敲出来的。我相信蓝猫肯定在苦笑,同时用筷子敲碗来表达这苦笑。我心中淌过了一阵酸涩的混账感觉,难受得要命——这是我设身处地站在蓝猫的角度体验出来的。 我想,等梦儿一来,马上就走,——最迟明天。今天可以商议去向,把车票买下。梦儿听我杀了人,会怎么样呢?她会不会跟我一起逃亡?如果她跟我去,又会是怎样一种情境?那么,蓝猫呢,她会怎样对待这一切?这一晚她想过这些问题了吗?——应该想过了,不想过才怪呢…… 蓝猫把面条端来了。 93 梦儿下午三点过到广州,下车后转乘地铁过来。快到的时候,蓝猫去地铁站接她。梦儿带了一个旅行包,这对于她来说有点重——这是蓝猫跟我讲的。我留在屋里等候,抽烟,设想该怎么把事情告诉梦儿。 也就两根烟的工夫,蓝猫开门进来了,拎了个朱红色旅行包——和我那个差不多大小。后来我知道那个包里装的除了衣物,几乎全是药品,吓了一大跳。隔了几秒钟,才见梦儿跟了进来,肩上挎了个小包——就是她以前常带的那个。为什么要间隔这几秒钟,我想仅仅是梦儿想吊一下我的胃口吧,她刚才明明在门外躲了一会儿才闪出来。 我们第一秒钟就对上了眼神,——上帝呀,梦儿越来越美了!这是我的第一感觉,这么长时间没见,这就是我的感觉,千真万确。我敢打赌,如果从现在开始,隔一段时间后我再见到她,我肯定又觉得她会更美。这是千真万确的:美丽在情人的眼里是没有极限的,只会越来越美,没有极点。 梦儿眼角的笑意带着关切,仿佛在问我究竟得了什么病?而我霎时间就笼罩在一阵柔软的快意中,也许称得上陶醉,竟忘掉了一切,甚至忘了从沙发上站起来。 蓝猫把包拎到梦儿那间房里,已经出来了。我这才回过神来——这时梦儿已经踱到我身前了。我不觉站起身来。是的,她确实越来越美了——尽管她很可能丝毫未变——但我的感觉就是越来越美了。我们并没有冲过去拥抱对方或诸如此类——倒不是因为蓝猫在一边的缘故,而就那样默默看着对方,像看着自己的心脏似的。 梦儿望着我,眼角闪了一下。我知道那意味着什么,那意味着:“你到底怎么了?得了什么病?怎么不想活了?”可我没有说话,不过也闪了一下眼角,依然那样望着她,没有挪动脚步。几乎可以说,我有点局促不安,在她面前我总有点局促不安,可是要我说,这种局促不安本身也是一件万分快乐的事。老天爷,这可真他妈神奇! 从梦儿整个神态来看,我确信蓝猫还没有跟她说起那件混账事情。 蓝猫在一旁瞟了我们一忽儿,就走进自己房里去了,虚掩上门。她可能觉得在一边看着有所妨碍吧——不是妨碍我们,是她自己觉得妨碍自己。 “你头发长多了!”梦儿终于说。 我意识到自她离开后,我就从来没剪过头,这是事实;可这么久没见,她难道只对我的头发感兴趣么? “梦儿,”我说,不自觉带上了混账笑容:“我要跟你说一件事……” 老天爷,我的口气简直就像一个儿童在说一个游戏,虽然我要说的是一件天大的事。也许不仅是我的口气,还有我的笑容也让梦儿放了心,觉得这一切不过是一个玩笑,一个发自内心的玩笑罢了,所以她也笑了起来。从她那个笑容,可以看出她现在发觉了并没有什么绝症之类,要有,也不过就是“相思病”罢了。 “说吧,”她笑道,“你向我撒了一个什么样的弥天大谎?” “我没有撒谎,……千真万确……” “真的?那说啊?”她依然笑着,那副神态就好像她要看看眼前这个儿童有什么惊人之语。 “我杀人啦!”我说道,语气还真他妈突兀。 “杀人了?” 梦儿望着我老半天,竟然哈哈大笑起来,直笑得直不起腰。这笑声惊动蓝猫从房里出来了,她望着我们,宛如看戏。 “我真的杀人啦!没骗你!”我强调了一遍;单从我的口气,梦儿就应该看出我不是开玩笑。 “噢?我没说你骗我啊,”梦儿又大笑起来,老天爷,她笑得可真他妈肆无忌惮!“真的杀人了?……杀了几个?有武松那么多吗?说说,是怎么一回事?” 我真不知道她究竟有没有把我的话当真,如果当真,竟然还这样笑,这真让我有点吃不消,仿佛我所做的不过是一件微不足道的混账小事,这可真他妈要命。 “真的杀人了?”梦儿重复道,又笑了,不觉转脸望了一下蓝猫。 “笑够没有?”蓝猫说,没有笑,没有不快,一副中庸的表情:“笑够了就好好考虑下一步吧。警察随时都可能找上门来。弄不好我就落得个窝藏杀人犯的罪名!” 梦儿看她说完,又转脸看看我,一会又转脸看看她,脸上的笑慢慢凝固了。如果说刚才她还将信将疑的话,那现在应该确信了——蓝猫那副中庸的表情由不得她不信。说来也怪,可能是梦儿认为我和蓝猫是联合起来演戏哄她乐而已,所以她脸上那凝固的笑慢慢又像花朵一样绽放了,有一种笑影在晃。可是要我说,即便是演戏,我们这戏也演得太他妈真了。 蓝猫转身回房的时候,梦儿不觉跟着进去了。 94 等梦儿从蓝猫房里出来,一段漫长的时间过去了,窗外已经灯火依稀。这段时间对我而言实在是他妈漫长得无聊,我在外面除了歪在沙发上抽烟和发呆外,没有什么高明的事情可做。我相信,这么漫长一段时间足以让梦儿确信并消化一个事实了,甚至也足够让她考虑下一步了。 梦儿一出来就站在那儿,离我三四米远,注视着我,看得我周身不自在起来。蓝猫留在房里没出来。那房门依然虚掩着。 “我早就预感你会做出什么事来,”梦儿说,面色很有些严肃(可这严肃在我看来也有一种笑意)。“我早就有这种预感!可真正做出来了,还是不敢相信!” “我说过我没骗你,……我杀人了!”我说。 “我相信你没骗我,可我就是不敢相信!”她说话完全不顾逻辑了。 “相信不相信,……一切已经决定了……” 梦儿默默听着我说完,不知怎么的身子一颤,便转身拐进隔壁她那间房去了。我从沙发上起身,跟着进去。她没有开灯,径直走到窗户前,转过来望着我。我走到她面前,距离一米光景。一绺椭圆光圈从窗户投到她鬓角上,弄得半边脸明半边脸暗,衬出一种美妙的明暗对比,在微笑中虚晃着,很是催人遐想。我当时没能本真地领略她那种微笑,——那是一种坦然面对的微笑,也许还带着鼓励,仿佛在说:“事已至此,好好考虑下一步吧!” “你打算怎么办?”梦儿问我,很郑重其事,虽然那眼角天然地带着笑意。 “逃,逃亡……”我说,略为迟疑一下,问她:“你愿意跟我走吗?” “愿意,”她没有犹豫;但是问:“你不想去自首吗?” 我拼命摇了摇混账脑袋;一边望着她,想看看这是不是她的意思。她很快领会了我的目光,说: “蓝猫想要你去自首,你不能不考虑她的心思,”她说着垂下了目光。 她垂下目光这个轻微的举动使我觉得她是言不由衷。这让我上前走近一步,捧起她的双手: “说心里话,梦儿,你认为我该怎么办?” “……我不能太自私……”她答非所问,嘴唇翕动着,欲言又止,意味无穷。 为什么她会觉得自己自私呢?她心里的念头是什么?怎么会扯到自私上去?我们相互对望着,似乎想看出对方意识深处的念头。 “说心里话,我想和你去逃亡。”她说,并不避讳,也不掩饰了。“真的,我总希望有一个人陪我去死,……一起去面对,这样我就觉得有伴了,可是……不行,——这样太自私了,我不能这样……”她眼圈红了。 我忍不住捧起她的脸,想去吻那双美丽的眼睛。她感觉到我的举动,便闭上了眼睛,于是,我看到一滴泪水从那睫毛下挤了出来,好似荷叶上一滴露珠被风吹落。我没有去吻,只用手拭去那一滴泪。她眨一眨眼,被泪水浸淫的眼珠宛如水晶一般透亮,灵活。 “如果逃走,我们去哪里?”她问,两颗眼珠灵动闪烁。我看出,那是一种憧憬的闪烁。 “你说呢?” “我想先回家一趟,最后看一眼爸妈和哥哥,”她目光里有一种感伤而又坚定的神采。 “回重庆?” “嗯,跟他们诀别,然后……” 我明白她的意思了:她想最后看一眼亲人,然后跟我逃走,亡命天涯。我一把把她搂在怀里。我于是也想到了家人,怎么说我也该回家一趟,跟亲人做个诀别,——虽然这是一件极尽艰难的事,很可能催生出更大的苦痛,但我觉得还是要有个诀别……我还想到父亲坟上去一趟,找个夜深人静的时候。 “也许,我们可以躲到一个原始森林里去?”梦儿说,眼里那种光亮更加灵活了。 “还有山洞,也可以考虑,”我说。 我们又陷入了想象中,就好像我们不是去逃亡,而是去实现一个美妙的旅行计划。没错,我和她都是梦想家,都喜欢躺在床上做美梦,却常常忘了自己所躺的不过是一张硬板床这个事实。可是,不管这床有多硬吧,此刻床上的梦想对于我来说已经不再遥远,而是现实得几乎可以触摸到了。 ——突然听到隔壁开门关门的声音,而且像是有意而为之。 “那蓝猫呢?……”我想到了蓝猫,接着就想起了我和蓝猫、蓝猫和梦儿、以及我们三个之间的关系——我敢说,这种关系可不是一种简单的混账三角形的关系。 “她希望你自首……” “即便自首,也不是现在——现在我根本不想自首。” 梦儿没有说什么;我明白她也并不想要我去自首,至少不想我马上就去自首。我不知道她是否晓得我和蓝猫之间的事了,晓得了又会怎样?我来不及想太多,我感觉到时间一秒一秒在过去,而一种紧急的气氛正一步一步向我逼来,仿佛今天醒来时所做的那个梦就是事实一样。 “就这样决定:先去重庆;下一步再考虑!”我说,“现在就去买票!” 我们清算了一下经费:我身上有两千多块;梦儿银行卡上有一点积蓄,不多,她说有七千多一些,暂时不会缺钱。况且,她说要是真的缺钱,蓝猫也会解囊相助的。还有,她那混账老公答应离婚后给她十万块,但离婚还没办妥,所以拿不到钱。如果她老公知道她跟一个杀人犯逃走了,那钱恐怕就没戏了。但是她相信,不管怎样,这十万块她迟早要拿到的,只是希望不要迟到她死之后。当然,她死之后,于情于理,那钱也会以别的方式——比如抚恤金——交给她家人,虽然她家人并不缺这一点钱。 “你家人真的不知道你有HIV吗?”我问,以前我问过她,忍不住又问一遍。 “他们不知道,——不让他们知道!”她说,“为什么要让他们知道呢?谎言有时候是必要的。” 我突然想,如果梦儿突然离开人间,她的亲人会作何感想;我又推人及己,如果我离开了这个混账世间,我母亲她们会作何感想……这我已经想过一万遍了。 “好啦,我过去跟蓝猫谈谈,”梦儿说着就过去了。 我出去厅里等候。 有很大一趟,蓝猫和梦儿才从房里出来。梦儿的神采和蓝猫不能说截然相反,但韵味绝对不同,尽管她们不自觉在掩饰,但蓝猫的沮丧和梦儿的期待,我一眼就能感觉到。说真的,看蓝猫那样子,我心里真他妈不是滋味,实在不是滋味!——可我又能怎样呢? 蓝猫表情静默,径自到厨房去淘米煮饭,把电饭锅插上了电;然后她回房里拎上包,出来时瞅了我一眼,就出门去了。 “蓝猫去哪?”我问。 “她去帮我们买火车票,”梦儿说。 95 梦儿说,这一生没有比蓝猫对她更好更贴心的人了。她把蓝猫视为生死之交,胜过亲姐妹(虽然梦儿没有亲姐妹)。梦儿说,蓝猫从小就没了父亲,母亲很早就改嫁,所以她自幼就学会了独立,这也影响了她的性格。因为从小缺失父爱,所以她对男人有一种特别的依恋,所谓特别,也就是说不仅仅是一般女孩所有的混账恋父情结。……我又想起了我和蓝猫之间的事。 “梦儿,你晓得我和蓝猫……?” “她跟我说了,在澳门的时候。”梦儿悠悠一笑,好像我提起的不过是小事一桩,如同儿戏,而她早就看出我这点心理了。 “你不在意吗?”她那种态度挺让我欣慰,可也很他妈好奇。 “不在意,”她又一笑,眼睛还瞪了我一下。 “你怎么这么大度呀?”我还真有点纳闷,说实话,我潜意识里倒是希望能激起她一点嫉妒。 “不是大度,而是我看破了,”她说,俨然一个比丘尼;为了使我相信,她立刻又说:“你没体会过一个绝症病人的心情,因为你没有绝症。我成天活在死亡的阴影中,成天就死呀活呀的,不想看破都难。” “看破也仅仅是思想上的事啊,问题是,——难道你感情上就一点不在意?” “都看破了,还在意?在意那还叫看破?”她反问;可我觉得像狡辩。 “我敢赌一百万,梦儿!”我笑道:“就算你嘴上说看破了,你心里肯定还有点嫉妒,是不是?不信你好好扪心自问一下,看是不是?……是吧?” “你还嫩着呢,懂什么!”她向我撅嘴瞪眼,把手掠一掠头发,就转换了话题:“蓝猫说你给你女朋友写了一封诀别信?在哪?我要看看!” “你不过比我大一岁,老喜欢卖老,”我说着便过去把那封信取来给她。 “难不成你喜欢我装嫩么?”她笑道,开始看信了。 我到沙发上坐下;我还是觉得纳闷。看来梦儿比蓝猫超然多了,不管是对待我们三个之间的事,还是对待我所犯下的滔天罪行,她都一笑置之。难道她真的看破了?竟能把我当作她和蓝猫之间的共享物而不放在意下?如何解释这种豁达?从人性的角度说,什么都可以大公无私,唯独爱情不可以大公无私——爱情是天定的私有物呀,难道不是吗? “哈哈……”梦儿笑了起来,是看完信了。“你的语文补考,哈哈,现在有着落啦!‘就让它和我一起见鬼去吧!’”她越说越好笑,如同风中的芰荷摇晃不已,——大概笑了八百年,仿佛突然意识到这样不太得体,才又说: “唉!可怜人家那么清纯的小姑娘,上了你这趟贼船。……‘我再一次向你挥手:永别了,亲爱的人!’她看到这句话,会作何感想呢?”梦儿居然向我挥手,演示起来了,老天爷,就好像她要体验一下“永别了”到底是什么混账滋味。 “你觉得我太过分了吗?”她突然又问。 我还来不及回答,她接着说: “过分就过分吧,反正这就是我真实的感觉。……你怎么不说话?” “我喜欢看这个真实的你,就这样!”我说。 “你觉得她会打掉你们的孩子吗?”她瞥一眼那封信,问我。 “当然……” “也不一定呢,说不定人家想为你留一个种?”她说着觑了我一眼,诡秘笑了起来。 96 晚上七点过,蓝猫买票回来了,两张火车硬卧票,明天早上十点过上车,差不多三十个小时后,也就是后天近傍晚时到重庆。蓝猫把票交给了梦儿,就进厨房做菜去了。天哪,看蓝猫一句话不说,却一刻不停忙这忙那,我心里真他妈不是滋味。 晚饭后,我把那封信和叶迩牵装在塑料袋里的东西交给蓝猫,要她转交给叶迩牵,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事,也就是我在信中所写的,也委托蓝猫去办。蓝猫没说话,默默把东西拿到房里去了。还有我那把吉他,我也不便带了,也拿到房里要蓝猫收下,权当纪念品。 “要是警察搜到这里来,看到这是你的东西,我就成了包庇罪了!”蓝猫终于说。 还真的是,我竟忘了这一点! “那怎么办?把这吉他扔掉?”我问。 “警察凭什么搜到这里来?”梦儿进来问。 “我去过他宿舍,他同学认识我了。”蓝猫说,“到时候警察调查起来,还不知道?什么蛛丝马迹都瞒不了的!” 我想起认识蓝猫的几个人中,除了尹孜为外,都已经变鬼锁在那储物柜里了。尹孜为如今在深圳,到时候警察肯定要找他来协助调查,——这确实是个问题。 “你还有一个同学,他不仅认识我,还知道我姓蓝。你没把他也杀了吧?”蓝猫问;我知道她是说尹孜为。 蓝猫说话时并不看我,那一句问话在我听来真他妈有味道极了——以至于我只顾品尝这种味道,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那就把吉他带上!”梦儿说。 “一把吉他是小事,”蓝猫说,“难道我还不会处理?关键是有人知道了我和你有瓜葛,到时候肯定要找上我。还有,你这封信,你女朋友到时候肯定也要被请去审问。” 听蓝猫这一席话,我和梦儿就像大梦醒来的人,一句话也说不出。 “你们想逃亡,想体验那种落荒而逃的浪漫感觉,我能理解。”蓝猫继续说,尽管她话中带着讽刺,可语气听来却是中性的:“但是要把事情处理妥当,别只顾自己,留下一堆烂摊子要别人来揩屁股收拾!再有,你们逃走,又能逃到什么时候?一年?两年?三年?还是一万年?你们逃走了,你们的亲人呢?他们是什么感觉?——要我说,想逃也可以,但还是一人做事一人当,这才是大丈夫!” “我当然会一人承当!”我忍不住说。 “我知道你会一人承当!”蓝猫说,不知为什么,她今天说话总不看我,自己说自己的。“我只是提醒你,做事不要太没头没脑!要多考虑各方面,不要一意孤行!现在事情还没败露,你们可以这样去,要是事情被查出来了,到时候全国通缉你,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你能逃到哪里去?飞出这个地球去吗?” 我斜瞟一眼梦儿,见她正抿着嘴,眼睛一眨一眨。 “这吉他就放这吧,我知道怎么做。”蓝猫说,“还有什么东西要留给我吗?” “没了……”我说,我心里的话是:“只有一片愧疚之情留给你。” 梦儿突然过去抱住蓝猫,失声痛哭。 97 这一夜梦儿和蓝猫呆在一起;我依旧躺在厅里那个混账沙发上。我听到她们在房里咿咿哟哟,只听到声音,听不清说的什么,有时还停顿一会,接着又咿咿哟哟起来。两个女人一起睡觉,总会这样咿咿哟哟。房门是关着的。我想,这临别的前夜——很可能是诀别的前夜——就让她们好好聚聚谈谈心吧,容不得我去干扰。 可是后半夜,也不知什么时候,梦儿开门出来了。我立马坐起来(我固然还没睡着),想看看她有什么话说,可她没停下直接转进隔壁那间房去了。我一时不知是留在原地,还是跟她进去,又或者该去看看蓝猫,就那样愣了一下,还是跟着感觉走,进了梦儿那间房。 “快三点了,睡吧,”梦儿说,一边扯掉发髻上的簪子,“明天还要上火车。” “我睡哪儿?”我从后面搂着她腰。 “回你老地方去吧,”她嘴上这样说,可她身体的语言却仿佛说:“你想怎样就怎样吧,”她身体的顺从让我这样觉得。 我把她身子扳过来,凑上去吻她。她和我吻了一会,把我推开了。 “或者,”她说,“你过去陪她吧,……她有些话想跟你说。” 梦儿口中那个“她”,在我听来真是韵味无穷哪!这种韵味让我隐然感觉到一种新颖而特别的东西;但是要我说出这种混账东西来,那可真他妈不容易。 “她,有话跟我说?”我问。 “你去吧!” 我瞄了瞄梦儿的眼睛,觉得她嘴上说的不是假话,也就是说,她的眼神也是那样说,尽管她有些自己命令自己的意味。可是在过去之前,我想再留一会儿,说点什么,我确实想说点什么。 “梦儿,”我想了想,说:“要是我说……我也爱蓝猫,你是什么感觉?” “很好啊,——我很高兴啊!”她说,还笑了一笑,老天,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笑得这么不自然,这么云山雾罩。 “说真的,你是什么感觉?”我再来一遍,像极了一个混账小学生。 “你真难缠!”她说,故意瞪了一下眼:“快去吧!……她有话跟你说,——再不说明天就没时间了!” 过去之前我想又吻一下她,她躲开了。 “我们在一起的时间还多着呢,”她说。 这倒也是。我愣了一会,就过去推开蓝猫的门,她抱着个混账熊猫滚在床上。床头那盏橘红色灯光的台灯还开着。灯罩下这片暖色的融融灯光与蓝猫脸上的神采——那近于一种漠然和冷酷——看起来还真他妈不协调。我进去时,蓝猫匆匆瞥了我一眼,就收回了目光。她现在看我总是这样匆匆一瞥,和梦儿毫不避讳地看截然相反。我关上门,走到床头椅子上坐下,靠近她的头,可以轻声说话。 “蓝猫,明天我们要分别了……” 她只是努了努嘴,没说什么,也没看我。 “你有什么话要说吗,蓝猫?” 她嘴唇动了两下,还是没有说话。我静静等着;我想,她也许在琢磨该说些什么,或者怎么说吧。 “我有话说,可是你愿意听吗?”她说,眼角总算溜了我一下。 “当然,只要于情于理……” “那是自然,”她说,可是没有下文。 “你说呀?”我不觉把手伸过去拉她的手。 “唉——”她突然叹气起来,同时把手缩了回去,“你要是早听我的话,就不会有今天了!” “……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呢!” 她沉默了许久,好像在消化刚才那一阵叹息。 “你现在不想自首,我也劝不动你了。”蓝猫说,“如果有一天你良心发现——我相信总有这一天——你突然想自首了,你要先联系我,知道吗?” “好,”我点头。 “为什么要你先联系我?因为我觉得你这人脑子有点问题,有些事情想不周到。你先联系我,可以争取一个时间,我跟你讲怎么办,还有请律师什么的。自首的话,你有可能不是死刑,而是死缓。——即便你想死,死快一点,自首也可以安慰你的良心。” “很对,”我点头。 “我看你不是想那么快就死吧?”她问,盯了我一眼。 “……” “还有,你跟梦儿在一起,你们都是爱做梦的人,但是我还是希望你们切实一点,不要做出一些荒唐的举动。你明白我什么意思吧?” “你说吧。” “不明白?那我直说吧:不要因为觉得反正要死了就不顾一切了。人的命运自有安排,死不死不是一个人能决定的,你读那么多哲学还不懂这点?……我意思是,你们疯狂的时候别忘了那东西。” “什么东西?” “安全套!”她瞪了我一眼。 “晓得啦,”我点头,不敢笑。 “还有就是钱的问题。我把我的银行卡给梦儿了,没钱的时候打我电话,我给你们存进去。要是梦儿身体有什么问题,赶紧跟我说,——你要是不跟我说,把梦儿怎样了,我放不过你!要是到现在你还不明白我和梦儿之间的感情,你真是白活了!” “我当然明白!”我说;——其实她们之间的感情有某一点还是超出我的理解之外。 “不管你们去了哪里,原始森林也好,山洞溶洞也好,都要争取跟我说一声,我才放心。” “这当然。” “至于这边的事情,我会看着办的。” “你真好……” 蓝猫斜瞥了我一眼,就没再说什么了,把头埋在那混账熊猫上。我坐在原位不动,遐想了很久。这期间蓝猫一直把头埋在那个混账熊猫上,没有任何反应,——或许她也在遐想?她一只手搂抱着熊猫,另一只手自然搁在耳边那一缕秀发上。 我禁不住去抚摸那只手,我想好好端详这手,这能做出美味佳肴的手,这本身灵巧也反映心灵之灵巧的手。这次她没有把手缩回去。我便凑过去吻那手,从手指到手掌,从手掌到手臂,一步一步溯源而去,终于到了脖颈那儿,再往上,就是脸蛋了……我把她另一只手从熊猫身上拿开,把熊猫抛到一边,恰似赶走一个混账情敌。还好,她没去把它抢回来。我便把手穿过她浓密的秀发,搂着她脖子:我们近得没有一点混账距离了。 忽然有一滴热乎乎的什么东西掉到我手臂上,一瞧,原来是泪水。她哭了,无声地哭。我吻那泪水的当儿,她伸手把台灯关了。她似乎不想看到我的脸,我感觉到。 98 第二天早上,我和梦儿去赶火车。蓝猫送我们到楼下上了出租车就回去了。她站在街边看着我们上车的情景真是韵味无穷啊,再过一万年,我也忘不了她那神情!那情景我不想多说了,几乎也不需要多说。倒是可以提前透露一点:蓝猫和我们并不是诀别,后来我们还有机会碰头,虽然那机会来得非常之不易。这是下一部书要交代的,这里不过提一下。 只要你时间意识稍好一点,应该还记得这天是公元2004年2月17日,我杀人后过去了两天,我逃离了广州。 可以说,我被撵走了,被这个混账世界撵走了,被一种无形的力量撵走了。我也不知道到底他妈怎么回事,横竖我被撵走了。 不难想象,也毋庸讳言,有一种难言的兴奋在我心间勃发,那似乎是一种紫蓝色的兴奋,我觉得。那天广州还飘着混账毛毛细雨,迷蒙蒙一片,恰似为这种兴奋喝彩呢。从梦儿脸上的神采看来,我相信她心中也有这种兴奋。每当你出门上路,要去一个什么鸟地方,尤其是一个从没去过的地方,总之,反正只要你上路了,在路上,你多少就会有这种兴奋劲儿。 可是我得说,我的兴奋还要独特一点;天知道我不是去旅行,而是去逃亡。虽然在以后的日子里,我总努力想把这逃亡变成旅行,至少要有旅行的意义,可这不是一件轻巧的活儿。简直可以说,我的这种努力有点像逆水行舟,或者说像逆着混账电动扶梯走路,不是他妈很顺溜的事。 不知怎么的,当时我耳边忽然响起了一串旋律,再熟悉不过,一寻思,原来就是《出埃及记》。这熟悉的旋律给我的兴奋更增添了一种特别的情趣,缥缈而淡远,使我飘飘然而有遗世独立之饥渴。 不妨在此透露一下,我后来这半年光景的逃亡生活,充满了极为丰富的意义,不仅仅是其间情境的惊险,事件的扣人心弦,更主要的是,在这半年的亡命生涯中,我明白了很多东西,很多不可言说不可思议的东西。我敢说,这种东西——如果称得上东西的话——也许是你至死也料想不到的。 正因为这种东西对我意义如此之巨大——几乎可以说我顿悟了这种意义后才猛然发觉我没有虚度此生,所以我决定继续写这下一部,而且会采取另一种不同的方式来写。要不是这种意义非同寻常,必须通过相当的篇幅来写,我现在就可以结束这本书,无非是交代一下:大约半年后的某月某日,在某个地点,我被捕了;然后在监狱中呆了多久时间,于某月某日被带往刑场,随着一声枪响,嘭!那颗正义的子弹射穿了我的混账脑袋…… 我想,你肯定不喜欢这种干巴巴的结尾吧?如果是这样,那就等下一部吧。 (上部完) -------------------------------------------------------------- TXT 书香中文网电子书 http://wwww.sxcnw.org - TXT电子书免费分享平台 书香中文网电子书,和好友一起上传、下载、分享TXT全本小说。 所有小说仅供试阅,请于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阅读全本请购买实体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