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下载的小说来自 www.sxcnw.org 欢迎常去光顾哦! 本站所有资源部分转载自互联网!请支持正版,版权归作者所有!   现在是午时三刻,验明了正身,监斩官一声令下,不管你们相不相信,我的人头已经落地了,不是我趴到了地上,而是我的身体与头颅分家了,也就是说,我被砍了脑袋。   但奇怪的是,我无法确定我是否死了,我能肯定的是我的灵魂至少目前还没有出窍,它实在太留恋我的肉体了,以至于赖在我的头颅中不肯走了。还好,它没有留在我的胸口,否则我得用肺来思维了。   刽子手的大刀刚刚沾到我的脖子的时候,我的确是在害怕地发抖,你们可千万不要笑我。   从锋利的刀口接触我到离开我,这中间不足半秒,可我的生命已经从量变到质变了。接下来,我发现自己处于一种自由落体的感觉,我开始在空中旋转,在旋转中,我见到了我的身体,这身体我是多么熟悉啊,而现在,它已经不再属于我了。而我的脖子的横剖面,则是我生平第一次见到,那里正在不断地喷着血,溅了那忠厚老实的刽子手兄弟一身。而我的四肢则在手舞足蹈,仿佛在跳舞,也象是在打拳。突然,我的嘴巴啃到了一块泥土,这真让人难过,我的人头落地了,但以这种方式实在有失体面。我在地上弹了几下,直到我的位置正了为止,还好,现在我净剩下的这么一小截脖子正端端正正地接在地面上,避免了我所深为担忧的上下颠倒或是滚来滚去被人当球踢的可怕局面。   再见了,我的身体,现在你正被他们拖走,运气好的话也许是去埋葬,运气不好的话只能是去喂狗了。身体离开了我的视野,剩下的只有我的一大滩血,在不知疲倦地流淌着,最后它们将渗入泥土,滋润那些可爱的小草。   正当我在地上思绪万千的时候,不知哪位揪着我的头发把我拎了起来。然后我不断地晃晃悠悠,仿佛是在天上飞,我只能看到那家伙的腰带,我想出口骂他,可我的声带一半留在了这,一半留在了我的身体上,我输送气流的肺与气管也与我永别了,所以,我只能向他干瞪眼。   我被挂在了城门上,一根细细的绳子一端系着城剁,一端系着我的头发。在我的下巴下面几尺就是城门了。京城还算是繁华,南来北往的人总是要从我的下面穿过,他们每个人都要注视我一番,当然,我也要注视他们一番。这些男男女女有的对我投来不屑一顾的目光;也有的要大吃一惊,然后摸摸自己的脖子,这种人多数是我的同类;还有的则摇头叹息,以我为反面教材教育后世千秋万代;也有一二文人墨客借机诗性大发,吟咏一番人生短暂;更有甚者,见到我就朝我吐口唾沫,幸亏我被挂在高处,否则早就被唾沫淹没了。   太阳把我照得晕头转向的,成群结队的苍蝇已经开始向我进攻了,它们嗡嗡地扇着翅膀,可能是把我当成了一堆屎。更可怕的是有几只恶心的蛆虫钻进了我的头颅,疯狂地啃噬着我的口腔和脑子,真不知道它们是从哪儿钻出来的,也许这就是彻底腐烂的前兆。一想到我的脑袋即将变成一具臭气熏天的骷髅头,中间还住着一个不散的阴魂,我就为城市的环境卫生而担忧。   漫长的一天即将过去了,夕阳如血,也如同我的头颅。我发觉夕阳的确与现在的我类似,都是一个没有身体的圆球,只不过它挂在天上,我挂在城门上。   入夜以后,许多鬼魂在我的周围出没了,他们似乎非常同情我,对我的悲惨遭遇表示同情。但我不想理会他们,我只有一个愿望,让我的灵魂快一些出窍吧。   我赶走了那些孤魂野鬼,只想一个人静一静。我还是有感觉的,晚风吹过我的面颊,让一种彻骨的寒冷贯穿于我的头颅深处。我不痛苦,真的,不痛苦。   但是我突然又彻骨地痛苦了起来。   我想到了———她。   不知什么时候,一轮如勾的新月挂上了中天,高高的宫墙下,执戟的羽林郎们都困倦了,他们没注意一个白色的影子从红墙碧瓦中闪了出来。白色的影子在你们的面前忽隐忽现,轻轻地穿越宵禁的街道,让人以为是神出鬼没的幽灵。   她的脚步仿佛是丝绸做的,轻得没有一点声音,你们只能听见夜的深处发出的回响。   现在能看到的是她的背影,白色的背影,在一片彻底的黑夜中特别显眼,可在宵禁的夜晚,她正被活着的人们所遗忘。   还是背影,但可以靠近一些看,白色的素衣包裹着的是一个撩人的身体,那身体有着完美的曲线,完美无缺的起伏就象暗夜里的云。所以,你们很幸运,请把焦点从她细细的腰支调整到她的头发,盘起的头发,悄悄闪着光泽。但是,你们不能胡思乱想,因为这身体,永远只属于一个人,那个人就是我。   如果她能允许,你们也许可以见到她的侧面,这样的话,就可以看清她的全部身材,那简直就不是人间所能有的。她终于来到了城门下,盯着那颗悬挂着的人头,她此刻依旧镇定自若,平静地注视着那张熟悉的脸。   城门下的一个年轻的卫兵已经熟睡了,也许他正梦到了自己思念的女孩。而你们所看到的白衣女子轻轻地绕过了卫兵,走上了城门。她来到高高的城垛边,整个城池和城中央巍峨庄严的宫殿都在眼前了。你们可以顺着长长的城墙根子看过来,看到她缓缓拿起吊着人头的绳子,直到把那颗人头捧在怀中。   我现在躺在她的怀中,从她的胸脯深处发出一种强烈的诱人气味渗入我冰冷的鼻孔。她的双手是那样温暖,紧紧地捧着我,可再也无法把我的皮肤温热了。她用力地把我深深埋入她的身体,仿佛要把她的胸口当作埋葬我的墓地。我的脸深深陷入其中,什么都看不见,一片绝对的黑暗中,我突然发现眼前闪过一道亮光,亮得让人目眩,那是她的心,是的,我看见了她的心。   你们也许在为这场面而浑身发抖吧。这女子穿的一袭白衣其实是奔丧的孝服,已被那颗人头上残留的血渍擦上了几点,宛若几朵绝美的花。她抱得那样紧,仿佛抱着她的生命。   月光下,你们终于看到她的脸了,那是一张美得足以倾城倾国的脸,就象是刚从古典的壁画中走出来似的。也许你们每个人都有上前碰一碰她的愿望,你们将为她的脸而永生难忘。   但现在,她的脸有些苍白,面无血色,可对有些人来说,这样反而显得更有诱惑力,这是一种凄惨到了极点的美。   血淋淋的头颅在她的怀中藏了很久,她渐渐地把人头向上移,移过她白皙的脖子,玲珑的下巴,胭脂般的红唇,直而细的鼻梁,两泓深潭似的眼睛,九节兰似的眉毛和云鬓缠绕的光滑额头。你们吃惊地发现,她大胆地与死人的头颅对视着,双手托着带血的人头下端。她一点都不害怕,平静地看着对方。   那颗人头的表情其实相当安详,仿佛没有一丝痛苦,嘴角似乎还带有微笑,只是双眼一直睁开,好象在盯着她看。在月光下,你们如果有胆量的话,可以看到这张削瘦的脸一片惨白,但又并非你们想象中那样可怕。   我允许你们看我的脸。   她的双手带着我向上移动,我感到自己如一艘小舟,驶过了一层层起伏的波浪。终于,我和她四目对视着。她不哭,她面无表情,但我知道她悲伤到了极点,所以,她现在也美到了极点,尤其是她穿的一身守节的素衣更衬托了这种美。   我想让她知道我正看着她,就象现在她看着我,我一切都明白,但我被迫沉默。   她的嘴唇真热啊。   你们不该偷窥到白衣女子吻了那颗人头。   没错,她的火热的嘴唇正与那死去的嘴唇紧紧贴在了一起。死人的嘴唇一片冰冷,这冰冷同时也刺穿了她的皮肤。可她不介意,好象那个人还活着,还是那个温暖了她的嘴唇的人,现在只不过他着凉了,他会在火热的红唇边苏醒的。会吗?   长吻持续了很久,最后女子还是松开了自己的嘴。然后轻轻地对他耳语了几句。   不许你们偷听。   我们回家吧。   她在我耳边轻轻地说了这句话。这声音与一个月前,一年前,甚至一百年,一千年前一样,极富于磁性,就象一块磁铁能吸引所有人的耳朵。她把我捧在怀里,走下了城门,年轻的卫兵依然在梦乡深处。她双手托着我,悄悄地出了城,在荒凉的野外穿行,不知走了多久,我仿佛看到了灯光。   你们继续跟着她,穿过荒原,有一大片漫山遍野人迹罕至的竹林,在竹林的深处,有一间草庐,她走进草庐,点亮了一盏油灯,朦胧闪烁的灯光使你们可以看到屋子里铺着几张草席和一个案几,除此以外只有一个乘满了热水的大木桶。   油灯下的她似乎有了几丝血色,她点燃了一束珍稀的天竺香料,从而散发出了一种浓烈的香味,这香味很快就驱散了死人头颅的恶臭,从而也可以让你们的鼻子好过一些。然后她轻轻地把人头浸入水桶中,仔细地为他洗头,当然这对一个人头来说等于就是洗澡了。已凝结的血接触到了热水又化了开来,水桶中变得一片殷红。   水,满世界的水浸满了我的头颅。这水冒着热气,从我脖子的切口直灌入我的口腔和脑子,水淹没了我的全部,淹没了我的灵魂。别以为我会在水中挣扎,事实是我的灵魂正快乐地在水中游着泳。而那些可恶的蛆虫则不是淹死就是烫死了,它们的尸体从我的脖子下流了出去。我仅存的肉体和我的灵魂都在水中感到了无限的畅快,我们诞生于水,我们又回归于水,水是生命,我对此深信不疑。   你们在恐惧中发抖吧,看着她把人头洗完,再用毛巾擦干。现在那人头干干净净的,两眼似乎炯炯有神,如果不是没有身体,也许你们还会以为那是一个生气勃勃的大活人呢。接着她又为他梳头。她从袖中掏出了一把木梳,木梳是用上好的木料做的,雕工极其精致。她梳得很仔细,虽然油灯如豆,但每一根头发都能分辨出来。过去她常为他梳头,通常是在沐浴之后,他长长的头发一直披散到腰际,梳头有时要持续一个时辰之久。以往她会温柔地分开他的头发,浴后的头发湿湿地冒着热气,温顺的被她的木梳征服。这中间他们一言不发,静静地享受着。在她为他梳完头后,他又会为她梳头,又是一个时辰。这些你们不必知道,你们现在只会感到死人头发的可怕,不会察觉到她依旧是用着那双温柔的手,一切都与过去一样,只是不同的是,他失去了她所不能割舍的他的身体,再也不能为她梳头了。   终于梳完了,她为他挽了一个流行的发髻,轻轻地把他放在案几上。接下来,她开始脱下自己沾上血污的那身白衣,变得一丝不挂。非礼勿视,如果你们还讲道德的话,请不要看了,离开这里,永远离开这里。   她看着我,我也看着她,看着她光滑的身体,在油灯下泛着一种奇特的红光,她仿佛变成了一团红色的火,在新换的一桶热水中浸泡着。她身上的这团火曾灼热地燃烧过我,现在依然在燃烧我。过了许久,她跨出了水桶,重又把我紧紧地抱在怀中,躺倒在草席上,她带着我入梦。在梦中,我们说话了。   当我重新看到这世界的时候,我能感到我的脸颊上,有一种发烫的液体在滚动着,这是她的泪水。阳光透过竹叶和窗,闯进我的瞳孔中,我隐居的灵魂被它打动。   我被进行了全面的防腐处理,首先我的头颅内部的所有杂质都被清除了,只剩下口腔,鼻腔和脑子。然后我被浸泡在酒精与水银中,让这两种液体渗透到我每一寸皮肤与组织。接着她又往我的脑袋里塞了许多不知名的香料与草药,这些东西有的是专门从遥远而神秘的国度运来的,有的则是她从深山老林中采集而来的。总之这几十种珍稀材料再加上一种几乎失传了的绝密配方经她的精心调制已成为了世所罕有的防腐药,被安放在我头颅深处的许多角落。这一切都是她亲手完成的。最后,我的脖子上那块碗大的疤被她用一张精致的铁皮包了起来,铁皮内侧还贴了一层金箔,以确保永不生锈。   从此以后,我变成了一个木乃伊。   我不知道木乃伊意味着什么,尤其象我这种阴魂不散的特殊情况。我的灵魂早就应该出窍了,可他也许将永远居住在我这个千年不化,万年不朽的头颅中。别人是不是也与我一样,反正这种事一个人只能经历那么一次,至于是不是人们平时所说的那样,那就只有象我这样的过来人知道了,可一旦人头落地了,又怎么才能把真相大白于天下呢?我是该庆幸还是悲伤?我究竟算是英年早逝还是长生不老?我的思绪一片混乱,宛如一个躺在床上的摊痪者,对一切都无能为力,剩下的只有敏锐的感觉和胡思乱想。   她来了,还是一身白衣,她捧着我走出了草庐,她带着我在竹林中散步,呼吸新鲜空气,只可惜我连肺都没了,实在无法享受空气。竹林中充满了鸟鸣,迎面吹来湿润的风,我的心情一下子豁然开朗,尽管我已经没有心了。以后的生活也许就是这样度过的,可她呢?我注视着她,突然心如刀绞。   在我木乃伊生涯的第一天,我的灵魂已泪流满面。   十年以后的一个正月十五,京城的元宵灯会,使全城万人空巷。在熙熙攘攘,摩肩接踵的人群中,你们中的一个会看到一个三十岁的美丽少妇拎着一个盖着的竹篮看灯。她美得惊人,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成熟的魅力。她使你着迷,你不得不尾随在她身后,尽管你是一个道德高尚的谦谦君子,但你无法自已。人很多,站在后面的许多人都掂着脚看,有的人把小孩举起放在头顶,你却看到那白衣少妇把竹篮高高地举过头顶。突然有人撞了她一下,也许就是你,当然就算你是有心的也是可以原谅的。竹篮被撞到了地上,你惊奇地发现,居然从竹篮里滚出了一颗年轻男子的人头,几乎把你吓昏过去。同时,人们都被吓坏了,女人们高声尖叫,孩子们一片涕哭,人们惊慌失措地四散奔逃,甚至有人去报官。但你却壮着胆子躲起来偷看,只见少妇小心地捧起了人头,满脸关切地对人头说,摔疼了没有?语气温柔,就好象你的妻子对你说话一样。她轻轻地把人头放进了竹篮里,重新盖好,快步离开了这里,出城去了。你的好奇心使你继续勇敢地跟着她,走了很远,直到一片无边无际的莽莽竹林,古人说遇林莫入,你终于退缩了。   她带我去看了元宵灯会,她明白我活着的时候一直都很热衷于灯会。但还是给人们发现了。   我已经做了十年木乃伊,我开始习惯了我的生活,虽然我宛如一个囚徒。失去了身体,反而更让我沉浸于一种灵魂的思考中。我发觉我们每个人自诞生的那天起就被判了无期徒刑,终身要囚禁在肉体的枷锁中。肉体是灵魂的起源,同时也是灵魂的归宿,灵魂永远都无法挣脱肉体,就如鱼永远都无法离开水,当然,我是个特例,但我的灵魂也无法离开我早已死亡了的头颅。   又过了十年,一个月光如洗的夜晚。在这十年中的每一天,你都无法忘记十年前的元宵灯会上见过的那个白衣女子,你几乎每夜都梦到她,还有那颗人头。这是怎么一回事,你百思而不得其解,终于在今夜,这强烈的冲动使你走进了那片广阔的竹林。   你迷路了,在无边无际的竹林中,你失去了方向,你开始近乎绝望了起来,你后悔自己为什么要被十年前那与你毫无关系的女人所着迷,是她的美丽,还是她的神秘。你仰头问天,只准备等死。   突然,你听到了一种绝美的琴声,从竹林的深处,你循音而去,凄凉的古琴声把你们带到了音乐的源泉。还是那个白衣女子,只不过如今她已是四十岁的女人了,不可抗拒的岁月在她美丽的脸上刻划着痕迹。她正全神贯注地弹奏着一曲七铉琴。令你大吃一惊是,在她的正对面,摆放着一颗人头,竟与十年前元宵节上看到的人头一模一样,还是那张年轻的脸,没有一丝改变。   你明白这世上再也找不出比七铉琴更优雅的乐器了,这张由桐木做成的三尺六寸六分的神奇之物差不多浓缩了整个古典的中国。在这样的夜晚,由这样的人和这样的琴所奏出的是一种怎样的旋律呢?你一定陶醉了吧,正如古人说的———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如果不是那颗令你毛骨悚然的人头存在,说不定你会击节叫好的。   突然,琴铉断了,一定有人偷听,我的耳边传来了有人落荒而逃的声音。   别去理他,她轻轻的对我说。她的声音还是那样动人,只是她已经开始老了,而我还是二十年前的那张年轻的脸。现在的她和我在一起,宛如母与子,这其实对她很残忍。   二十年来,我的灵魂锁在我的头颅中无所事事,我只有以写诗来打发时光,截止今晚我已在我的大脑皮层上记录了三万七千四百零九首。我相信其中有不少足以称为千古绝唱,但它们注定了不可能流传后世,这很遗憾。   自打你在那晚,奇迹般地逃出了竹林,又不知不觉地过了三十多年,你已经很老很老了,你忘不了那片竹林,于是你决定在临死以前再去看一看。你在竹林中找了很久很久,终于找到了一个草庐,草庐的门口坐着一个老太婆,驼着背,满头白发,一脸皱纹,牙齿似乎都掉光了,虽然现在她已丑陋不堪,但你一眼就认出了那件白衣。一定是她。你明白,她撩人心动的岁月早已过去了。   你看见她拄着一根竹杖艰难地站了起来,她似乎连路都走不动了,她捧起了一个人头。   天哪,还是四十多年前元宵节中见到的那颗人头,还是那么年轻,看上去只有二十来岁,就象是她的孙子,或是重孙,依然是完好无损,仿佛是刚刚被砍下来的。不知是着了什么魔法,还是真的遇上了驻颜有术的神仙。   她对你说话了,她要求你把她和这颗人头给一起埋了。   你无法拒绝。   你照办了。   她抱着这颗神奇的人头,躺进了你挖的坟墓,然后,你埋葬了他们。   我在她的怀中,她年迈的双手紧紧抱着我,一个老头把土往我们的身上埋。渐渐的,我什么都看不见了,她的呼吸也越来越微弱。在一片黑暗中,她屏着最后的一口气,轻轻地说———   一切都结束了。   一切都结束了,我在黑暗中沉睡了很久,也许五百年,也许一千年。紧紧抱住我的那个人早已变成了一堆枯骨了。   突然有一天,阳光再次照射进了我的瞳孔,我的灵魂再次被唤醒。有人把我托出了泥土,他们惊叫着,他们穿着奇特的服装,他们以惊讶的目光注视着我。他们是考古队。   现在是公元2000年,你们可以在一家博物馆中找到一个古代人头的木乃伊,被陈列在一个受到严密保护的防弹玻璃橱窗中。这是一个年轻男子的人头,一旁的讲解员在向源源不断而来一睹古人风采的观众们讲解道:他是我国的国宝,保存之好可说是世界之最,远远超过了埃及法老或是其他的木乃伊,说明了我国古代的防腐术已达到了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空前绝后的水平,至于其中的方法和原因,各国的科学家仍在继续研究,同时出土的还有一具老年女性的遗骸,等等。   在博物馆中涅槃永生的我突然见到了一个女子,穿着白色的衣服,长着那张陪伴我一生的脸,和她太象了。   白衣的女子走到我的面前,隔着玻璃仔细地看着我,我仿佛能从她的瞳孔中看到什么,她看了许久,好象有什么话要说,最后又没有开口。她终于走开了,和一个年轻的男子手拉着手,那男子就是你。   你听到她对你说:“真奇怪,过去我好象在梦中见过他。” “见过谁?” “他,那颗人头。” 请你告诉她———这是爱人的头颅。   肉香   我从一位乡下的远房亲戚那儿弄来了一叠厚厚的资料,据说是我们家族一位唐朝的祖先留下来的遗物。亲戚千叮咛万嘱咐一定不能弄坏,更也不能弄丢,否则祖宗的在天之灵饶不了他。   我小心地打开了一这堆纸,一阵陈年累月的霉味便直串我的鼻孔,令人作呕。从纸质来看似乎已有千百年的历史了,黄色的宣纸,如同那种祭祀死人的放在火里烧化的纸张。这纸张很脆,有种一碰就要碎成粉末的感觉,我极其小心地掀动着,于是我的整个房间都被这种古老的氛围缠绕着了。   全是书信,一封又一封,那种直版的从上到下,从右到左的楷书。非常美的毛笔字,既不象颜体,更不是柳体,而是一种我从未见过的风格,也许这种风格早已失传了吧。但这美丽的楷书象是一个女孩子写的,不会是我的那位祖先吧,或许是他的夫人,甚至是情人?不,我细细地看才发现不是,这是一个男人写的,三十多岁的男人。他的字迹既绵软又不失潇洒,但我能隐隐约约地看出一种奇怪的气氛,从他的字里行间,从他的每一撇,每一捺,都深深地潜藏着一种———恐惧。   是的,我是经过了整整一天才看出来的,这种恐惧隐藏地很深,我当时没有看信的具体内容,我只是从他的笔迹中才悟出了什么。我仿佛可以感觉到,他在写信的时候,浑身都充满了一种惊恐,从他的周围,也从他的内心深处。但他的手并没有象普通人那样发抖,他的笔触依然有力,只是在毛笔尖上蕴藏了些许的寒意,冰冷的寒意,也许他自己都没有发觉。   这不是我的那位先祖写的,是另一个人写给我的先祖的信。全都是文言文,我尝试着把第一封信翻译成了现代白话文。   进德吾兄:   从长安一别已经十年了吧。我现在才突然给你来信,请不要见怪。你知道,朝廷赏赐给我一栋豪华的宅邸在长安,以及关中的千顷良田,和江淮节度使的官职。可我从第一天起就辞官不做了,我离开了豪宅与良田,独自一人回到了坤州,住在当年我的刺史宅邸里。一晃十年就过去了,我独自一人,孤独地虚度年华。我时常回想起当年安史贼党作乱之际,我是坤州的刺史,你在我麾下为将,你我死守坤州三年,使史思明的数万大军始终无法陷坤州而下江淮。最终我们等来了援兵,立下了大功一件。进德兄,我越来越想念你们,和当年与我一同出生入死的官兵们。这次给你写信,就是想告诉你一件事———我家正在闹鬼。   段路   我没有想到,我的这位叫进德的祖先原来还是安史之乱中唐朝的一员大将,与这位叫段路的刺史一同死守坤州。但问题是,我的历史知识告诉我,根本就没有坤州这座城池,在安史之乱中,也从没有过段路死守坤州这么一档子事。我有些疑惑,于是打电话给我的另一位远房堂兄,他是我们家族中最有学问的人,目前在攻读历史研究生。   他在电话里听到了我的提问,然后他沉默了半晌,才慢慢地说:“是的,你现在看的这叠信我在一年前也看过,我立刻就完全地陷了进去,我查找了各种资料,甚至到安徽与江苏的北部做过实地考察,但另我失望的是,没有,什么都没有,也许历史遗忘了我们的这位祖先还有段路。但我请专家鉴定过,这些信的确是唐朝人的真迹,绝不是后人的伪造。听我说,你不要再看了,你也会陷进去的,这些信很可怕,蕴藏着鲜血,历史的鲜血,你好自为之吧,再见。”   我长久地呆坐着,仔细回味着这位历史研究生的话,他从小就有些神秘感,喜欢说一些别人听不懂的话。什么历史的鲜血,我看他是在故弄玄虚,这只是一叠古人的通信罢了,难道那些早已成为枯骨的人会伤害到我吗?但我仍不得不提高了警惕,我开始打算把这些信还掉。但我已欲罢不能了,也许是因为段路最后的那一句话“我家正在闹鬼”。   我继续打开了第二封信,把它译成了白话文。   进德吾兄:   见到你的信,我万分高兴,原来你也早已解甲归田了,这是好事。上次我说,我家正在闹鬼,是的,这鬼一直纠缠着我。我隐隐约约觉得从我十年前从长安搬回坤州的那天起,这鬼就在这间古宅里出没了,只是我当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鬼。但是今年,它越来越频繁地活动着,其实我向来都不害怕鬼,但是这回我真的有些恐惧了。你也知道,当年坤州的刺史府是一间很破旧的古宅,战争结束后,新来的刺史新建了一个刺史府,而我则独自居住在这栋旧宅里。这间宅子很大,也很破,你不知道,我没有雇佣一个仆人,诺大的宅子里,只有我一个人,我靠着我在关中拥有的那千顷良田度日,每个月,我在那儿的代理人都会给我带来粮食和钱。我一个人过惯了,朋友们劝我再续铉一个妻子,我也拒绝了。你续铉了吗?天哪,现在鬼又来了,它折磨着我,我不能再写了,就到这吧。   段路   这封信没有什么新的东西,但至少可以告诉我,我的祖先做过鳏夫。窗外的阳光异常的强烈,我在家里胡思乱想着,我想到了坤州。   坤州,这个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城池,但我宁可相信它存在过,因为在历史上,象这样因为种种原因被遗忘的例子实在太多了。可我难以理解的是段路和我的这位叫蔡进德的祖先是如何在坤州死守三年,抵挡住史思明的数万大军的。在安史之乱中,张巡和许远死守睢阳,最终还是城破身亡,段路难道比张巡的本事还要大?这种疑问困扰着我,促使我打开了第三封信。   进德吾兄:   你在信中说你早已续铉,并已有三个儿子,实在可贺,想想我,可能真的要孑然一身一辈子了。是的,你信中的猜测没错,我永远都忘不了月香,她的眼睛,她的笑,她的身体,十年前她死在坤州,就在这间房间里,我永远都无法摆脱她,永远。这十年来,虽然我一个人过,但是我养了许多猫,二十多只,其中还有波斯商人高价卖给我的那种两只眼球不同颜色的猫。这些猫陪伴了我十年,就好象是我的爱人,和这二十多只猫在一起,我有一种妻妾成群的感觉。是的,我爱她们,我把她们当作了一群美丽的女人。但自从我家里闹了鬼,奇怪的事情就不断发生了。昨天我的一只白猫失踪了,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后来我发现我的厨房里传出了一阵肉香,我已经十年没吃肉了,自从战争结束以来,我就成了一个素食者,过着和尚般的生活。我非常惊讶,我从没煮过肉,我揭开了锅,天哪,里面是我的那只失踪的猫。这只猫被大卸八块,毛全拔光了,内脏也清理了出来,肉都被煮熟了,我当即晕了过去。   虽然我当年也在坤州血战三年,见到无数血腥的场面,但这十年来,我几乎从未见过来血,而且我与猫的感情也越来越深,见到如此惨状,我象死了妻子一样嚎啕大哭。我明白,这一定是那鬼的所为,因为,我的宅邸过去是刺史府,有非常高的围墙,并且由于我家闹鬼的传闻全城皆知,没人敢闯进来的。我痛苦万分。进德,这是报应,十年前的报应,你应该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段路   “报应”是什么意思,我无法理解,而且他说我的先祖也是明白的,究竟有什么事?我从来不相信世界上有什么鬼魂,至于鬼魂杀猫并把猫给煮了则更是天方夜潭了,也许段路得了精神分裂症,产生了幻觉,没错,一个人在这样一栋阴森恐怖的古宅中独自生活十年,精神肯定会崩溃的。他还提到了“月香”,明显是个女人,也许是他过去的妻子,可以肯定的是,他深爱着月香,但他后来又失去了月香,于是他为了追悼亡妻,一直住在了妻子死去的那间房间里,并且以素食吃斋度日,放弃了荣华富贵,真是个难得的有情郎啊。   已经是夕阳西下了,黄昏的阳光洒满了我的房间,也洒到了这些古老的信纸上,涂上了一层鲜血般的颜色。我知道阳光对文物有破坏作用,急忙把信都移到了阴暗处,在阴暗的光线中,我打开了第四封信。   进德吾兄:   在短短的十天之内,我有六只猫被杀并给煮熟了,尽管我把厨房的柴伙连同灶上的锅全搬走了,天天到城里的寺庙吃素斋,但那个无孔不入的鬼仍然不知从哪而弄来了柴和锅。我恐惧极了,每天晚上,我都把所有的猫都聚集到我的床上,与我睡在一起。这张床在十年前是我和月香睡的,非常宽大,睡在这张床上,我几乎每晚都能梦见她,她还和十年前一样年轻美丽,永远是二十岁。你一定不会忘记吧,当年我和月香是多么恩爱,成为你们这些将领和军官们羡慕的对象。是的,月香是个才女,她作诗的才华不在我之下,每天晚上,她为我掌烛,我作一首诗,然后我再为她掌烛,她再作一首诗,每次她的诗都比我好。只可惜她生来就是个女人啊,如果月香是个男子,做官肯定能做到宰相,做文人也一定会流芳百世。可她又具有女人的一切优点,美丽贤淑,对我体贴入微,在当年坤州所有的官员家眷中,她的女红也是最好的,我清楚地记得,进德兄,你的妻子还曾专门向月香请教锈锦屏的技巧。如今,一切都过去了,她们都已经不在人世了,你我也都不问政事了。当年她睡的位置上正睡着一群猫,尽管它们在夜里是极不安分的,真是世事难料啊。我真怕它们都被那鬼掳去做成了猫肉汤,它们是我生命里最后的希望了,进德兄,你看我该怎么办呢?请给我指点迷津。   段路   我忘了吃晚饭,尽管我肚子的确饿了,可我不得不承认,我被这些信深深地吸引住了。   段路的这些文字有一股不可抗拒的魔力,就象加了某种咒语,你一旦打开它就再也关不上了。   从段路的文字里,我似乎看见了那个叫月香的女人,如果段路的描述属实,那么我真的感到很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会生在二十世纪,而不是公元八世纪,我非常想见一见月香。我明白我走火入魔了,我这才相信了我的那位历史研究生堂兄的话。天色渐暗,在我打开了灯的同时,我也打开了第五封信。   进德吾兄:   看了你的信,非常感谢你给我出的这些主意,但恐怕我都办不到。首先,我不会离开坤州的,因为月香和我在坤州度过了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当然也包括一生中最悲惨的时光。   我想如果离开了坤州和这座宅邸,我立刻就会死的。第二,我也不会去请驱鬼的和尚道士来的,如果把他们请来的话,一定会打扰月香在天之灵的安息的。所以,我只能继续留下来,与鬼周旋到底,告诉你,现在我的猫只剩下最后五只了,其余的都被鬼害死了。进德兄,你不会明白的,这座古宅中,到处都残留着月香的气味,十年了,这种气味不但没有消散,反而更加浓烈。我时时刻刻地感到月香还没有死,她就在我的身边,她陪伴着,一同度过了十年的光阴。我现在每天晚上仍在作诗,作怀念她的诗,有时第二天早上,我居然会发现在我作的诗下面还多了一首诗,那是月香的笔迹,还是写得那样好,与我写的那首是对应的。月香就在我身边,不管你相信不相信,她就在我身边看着我,是的,现在,我在给你写信,她在我旁边,她正告诉我该怎么写,确切的说现在是她口述,我执笔。十年前,她的确死了,但十年后,她又的确活着,天哪,让我怎么才能说清楚,总之你是不会相信的。此外,还告诉你一件事,现在的坤州城,几乎每一户人家都在闹鬼,每个人都惶惶不可终日。坤州城象大海里漂泊的一叶扁舟,甚至比安史之乱我们被围困了三年那会儿还要恐慌,当年的敌人毕竟还是人,而现在坤州的敌人则是鬼。   我感到了一种恐惧,从这些古老的纸张里汹涌而出,紧紧地抱着我。我似乎看见在我读信的同时,月香就在我旁边和我一起读着信,我抬起头来,看到了她的脸,很美。从她的身上,发出一股肉香,我这才明白为什么段路说十年来月香的气味一直挥之不去。因为这股肉香,从她的肉体深处发出的香味,对,月香就是肉香,在古汉语中,月与肉的意思相同,肺、肝、胆、肠、脾、脑、腿等等都是月字旁。   我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勇气看下去。电话铃突然响了,是我的那位历史研究生的堂兄:“看到第几封信了?我知道你现在很犹豫,一年前我也和你一样,我现在能从电话听筒里嗅到你那里的血腥味,真的,既然你看了那么多,那就继续把它给看完吧,明天早上到我的研究所里来一趟吧。再见。”   我握着电话,一句话也没说,听他说了那么多话。挂了电话,我感到这间屋子的气氛有些不对,我突然觉得我现在就是段路了,我和段路一样独自生活在一个大房间里,真的,我就是段路,段路就是我,这些信全是我写的。是吗?我问着自己,然后我发疯似地摇着头。   我打开了第六封信。   进德吾兄:   刚看完你来的信,你说当年随我死守坤州并一同受到朝廷赏赐的十二位将领和军官已在今年全部意外地死亡了,这真的很让我心痛。你说刘将军是在成都喝罪了酒掉进河里淹死了,真不可思议,我清楚地记得刘将军的水性非常好,是长江里的浪里白跳。还有李将军在他儿子的婚礼中无缘无故地上吊自杀,这也是不可能的,他那种开朗乐观的性格,还会自杀?而且是在那种大好的日子里。更有甚者是张将军被他的家人砍死做成了人肉馒头给煮了吃了。   其他人的死状也是非常奇怪,他们当年在坤州的尸山血海中打仗都没有死,怎么会现在却接二连三地出事,而且几乎是在同一个月里。进德,我非常担心你,你不会有事的吧。现在我也要告诉你一个坏消息,我的猫只剩下最后一只了,但它活得很好,是一只美丽的波斯猫。   我要用我的生命来保护它,我发誓。   段路   夜很深了,我困了,于是我捧着这些信慢慢地在沙发上睡着了。睡了一会儿,我突然闻到了一种奇怪的气味,这气味带着浓烈的馨香,发疯似地直往我鼻孔里钻。我受不了了,我循着香味,到了我的厨房,不知是谁在煤气灶上点着大火烧着一个不锈钢锅子。我揭开了锅盖,里面是一锅肉,确切的说是肉汤。汤面上漂浮着一层厚厚的油,我用调羹喝了一口,这是一种我从未喝过的汤,味道非常美妙,这一调羹的汤从我的舌头滑到咽喉,再进入食道,最后流进了我的胃,我的胃很贪婪,把这些美味的汤都搜刮殆尽了。我还没吃晚饭,也就顾不得许多了,我又用筷子夹了一块肉放进嘴里咀嚼起来,肉丝被我的牙齿嚼碎,然后我舌尖上的味觉器官又得到了一次刺激,是的,从小到大,我从没吃过那么好吃的肉,是谁煮的呢?很快,我就带着疑问,把一锅肉差不多全扫进肚子了。最后,我在锅里发现了一样东西———手指头,人的手指头。   我哇地一口吐了出来,然后我惊醒了,原来这是一个梦。   我刚才睡着了,竟做了这样一个奇怪的梦。我心惊肉跳着,浑身冒着虚汗,一时间睡意全消了,现在已是半夜两点,我强打着精神打开了第七封信。   进德吾兄:   坤州城已经陷于一种巨大的恐怖中了,不断有人奇怪地死去,城外到处都是新坟,而且死的都是男人。全城充满了死人的臭味,和尚与道士都忙着做法事。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坤州流行了瘟疫,唯一的解释就是鬼魂作祟。但我还活着,还有我的最后一只猫,它活得很好,每晚都睡在我怀中,就象月香。经过这些天来,我渐渐地觉得月香的确还活着,就活在这只美丽的波斯猫身上,是的,所以现在我可以说,我又重新得到月新了,她永远都不会和我分离的,我们永远在一起。起风了,带着坤州城里死亡的气息的风贯穿了我的房间,席卷过我们的身体,虽是盛夏季节,我却感到了一种冰凉彻骨的感觉。报应,这是因果报应,谁都逃不了。   段路   看到这儿,一阵风穿过了我窗户打在我的额头,我望望窗外,下半夜的月亮却特别圆。   我开始明白段路所说的报应的意思了,我能想象坤州城一定是遭到了某种灾难,这种灾难是人类自身造成的,我一向不相信有鬼魂存在,但灾难肯定有,只是通过了某种特殊的方式。   这使我增加了读下去的勇气。我打开了第八封信。   进德吾兄:   今天是七月十日,你还记得十年前的七月十日吗?相信这一天你我都永生难忘的。七月十日,每年这个日子,我们的心中都隐隐作痛。我说过报应,今天就是报应的日子。当年我们死守坤州,全城只有五千士兵和两万百姓。我们的粮食准备很充分,但没想到安史叛军的准备更充分,终于两年过去了,重围中的我们吃光了全部粮食,包括所有的老鼠、猫、狗、甚至战马,所有能吃的东西都吃光了,全城人都在挨饿,这样用不了十天,坤州城就会不攻自破,睢阳也已经失守了,我们如果完了,叛军就会长驱直入地攻入江淮地区,大唐也就完了。我们永远都不会忘记,那天我给你们煮了一锅肉,你们都很惊讶哪来的肉,我没有说,只是让你们先尝尝。你们吃了,你们吃得很香,你们说这是你们一生中最好吃的肉。最后我告诉你们,这是月香的肉。你们都吐了,然后,你们都哭了,你们这群大男人象女人一样流下了眼泪。是的,是我亲手杀了月香,那天月光皎洁,月香依然美丽动人,尽管她已经有三天粒米未进了。我的手里拿了一把刀,我站在她面前,看着她,许久,但是我终究没有勇气,我的刀掉在了地上,我放弃了,我决心和她一起死。但是绝顶聪明的月香看出了我拿刀的意图,她轻轻地对我说,杀了我吧,女人对战争没有用,杀了我吧,把我的肉吃了,我总之是要给饿死的,不如死在我爱人的手里,让我的肉体进入你的肉体之内,让我成为你的一部分,从此,我们就永远都不会分开了。来,动手吧,象个男子汉那样,如果你还是我丈夫,动手吧。不,我下不了手,但月香夺过了刀子,她把刀子刺入了她自己的心口。她微笑着,对我微笑着死去,胸口还插着那把刀。那时我痛苦万分,真想自己也一死了之,但最后我还是无法控制住自己,我疯了,那夜我真的疯了。我想到了段家的荣誉,我想到了死守坤州的誓言,我把月香肢解了。我说过,那夜我疯了,我爱她,所以肢解她,这就是理由,这理由你们永远都不会理解的,因为你们没有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是的,我把她肢解了,完成了她死前交代我的事,我把她的肉剁下来,她的肉充满了香味,天生的香味,她是个绝代佳人,就算变成了一堆锅里的肉。当时我干这事的时候,一点都没有罪恶感和恐惧感,那夜我真的疯了,我只想永远地和她在一起。我把她的肉给煮了,煮了几大锅,我自己先吃了一锅,那味道美极了,其实我内心也痛苦极了。然后,我把其他的几锅分给了你们。爱一个人有许多方式,在那种特殊的情况下,我想这是最合理的方式了。进德兄,接下来就是你,你哭完了之后,立刻回到了家里,把你的妻子和小妾也给杀了,煮成了一锅肉。于是,所有的将领和军官都开始吃自己家眷的肉。后来我们干脆把全城的女人都关了起来,总共一万人左右,我们每天吃三十个女人,全城的男人居然没有一个反对。有的人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妻子被人吃了都无动于衷,自己还吃得最多。为了养活这些女人,我们还安排了女人吃女人,当然她们不知道自己吃的是人肉,还以为是猪肉。于是,我们就靠着吃人肉熬过了将近一年,这一年的坤州是恐怖的世界。终于我们等来了救兵,坤州守住了。十年了,我终于把这些话说出口了,七月十日,今天是七月十日,我想这该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我们的罪过是无法饶恕的,天哪,我看见月香了,真的是她,她微笑着来了,她是来带我离开这个世界的。进德兄,如果你能收到这封信,那一定是月香带给你的,请千万不要害怕,珍重啊,进德,你要当心———幽灵的报复。   这是最后一封信,我颤抖着看完了它,我不相信这是真的,即便是唐朝想必也不会发生这种事的。段路一定有精神分裂症,一切都是他臆想出来的,就象唐人的传奇,总有些不可思议的事。可我不能自拔,尽管我不相信,但从这古老的纸张和字迹中传出的气息却又强迫着我相信。我又隐隐约约地发现这最后一封信上有许多浅红色的斑点,很淡,但却很密集,这是什么?是血迹?难道是段路的血,经过了一千多年,永不磨灭地保留在这纸上。也许这就是堂兄所说的历史的鲜血?   天色渐渐地亮了,我茫然地坐了很久,直到阳光洒满了我的房间,驱除了那股唐朝的气味。我把信全都放好,带着信赶往我堂兄所在的研究所。   堂兄早已等着我了,他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你的脸色的真难看,一夜没睡是不是?你一定把信全看完了,你相信吗?” “我不知道。”   “可我知道,昨天晚上我对你说什么都没有,是我骗了你,我不愿你看下去,但是现在我必须告诉你真相。这是真的,坤州的确存在过,乾为男,坤为女,顾名思义,坤州是一座以女人为主的城市。在安史之乱后的第十年,突然全城发生了巨大的灾难,男人几乎全死光了,于是这座城市成了死城,被放弃,如今只剩下一堆田野中的废墟,在史书上也没有留下任何记载,我花了整整一年才研究出成果的。事实上,被围困的城市中发生吃人肉的事情在中国历史上绝不止一次。”   “那么我们的那位祖先呢?”   “这位名讳蔡进德的先人在收到段路给他的最后一封信的当天晚上,举火自焚,没人知道原因,而这些信却都奇迹般地保存了下来。”   “那么说真的是有鬼?”   “不,根本就不存在什么世俗认为的鬼魂,那的确是段路的臆想,是他长期自我封闭的结果,他一直有一种强烈的罪恶感,他独自忏悔了十年,内心充满了痛苦和对爱人的思念。于是在精神上他产生了幻觉,这是一个人心灵深处不断斗争的结果,他失败了,他败给了他自己的灵魂,于是他的灵魂就不属于他自己了,所谓的鬼魂,其实就是他自己,他的另一个自我,另一个代表爱人的自我。由于深深的爱,他已与月香无论在肉体上,还是精神上都合二为一。所以,他说月香还活在他身边,其实就是他自己———他的另一半,他的精神已经一分为二,也就是所谓的双重人格,一切都源自他内心,一切都源自对月香的爱。他在写完最后一封信以后,就死了,死因不明。但对他来说,这却是最好的解脱。”   “那么他养的那么多猫是怎么死的,也是幻觉吗?还有他的那些战友,包括我们的那位祖先,还有坤州全城的男子,他们为什么会死?”   “冥冥之中,自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操纵,但不是我们所一般理解的复仇的鬼魂。也许那些猫根本就是段路自己亲手杀的,通过潜意识驱使他重复了当年的那种恐怖行为,这是双重人格的典型病例,他写信时的正常人格却对自己的行为浑然不知。我说过一切罪恶都源自内心,我们的那位祖先其实想必也有过与段路一样的心理过程。你是否注意到了信中反复提到的报应二字,这不是简单的佛教意义上的因果报应,而是他们的内心对自我的报复,从这个意义来说,他们在劫难逃。”   “谢谢你,堂兄。” “你认为我刚才说的是标准答案吗?不,每个人心中都会有自己的答案,我真不该说这么多,也许你自己的理解比我的更好呢?”   我离开了堂兄的研究所,回到了家里,并归还了那些信,象是扔掉了一个沉重的负担。   晚上,妈妈为我烧了一锅肉汤。妈妈没有察觉到我的眉头掠过了一丝恐惧。   肉香,真的很香。   夏娃的密码   她很美。   美得惊人。她有一头黑色的卷发,发丝中夹带着几缕红色,那是她天生的。一双大而明亮的黑眼睛里闪烁着诱人的目光,她的鼻子很生动也很调皮,鼻尖略有些翘起,嘴唇很丰满,而下巴的线条则非常柔和。更重要的是,她那近乎于浅棕色的皮肤,那是一种极其健康的颜色,介乎于两种不同的肤色之间,比中国人的肤色深,但又比非洲人的肤色浅。她看上去似乎不属于任何一种种族,或者说,任何种族的特点都可以在她的身上找到。当然,那些悄悄地仰慕着她的同事们都知道,她的父亲是一个中国人,而她的母亲据说是一个非洲人,真是一个完美的基因组合。   此刻,她正坐在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里,打开那台属于她的电脑前。很快,通过网络她收到了这样一封邀请函——   三天前,在坦桑尼亚的乞力马扎罗山,也就是非洲最高峰终年积雪的山顶上,发现了两具古人类遗骸,而遗骸保存之完整令人吃惊。当地的华人古人类学家张教授已经进行了初步的检查,发现这两具骨骸距今大约有十四万年的历史,而且表现出了与现代人几乎完全相同的体质特征。这很可能又是一个与人类起源有关的重大发现,于是,当地科学家正式邀请该领域的权威研究机构——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来协助他们做进一步研究。   看完这封函以后,她忽然有一阵莫名其妙地激动,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只是胸中那颗不安分的心脏,在不停地提醒着她某些东西。那是什么?某种神秘的暗示吗?也许,她应该去一次非洲,去问候一下生活在十四万年前的那两个人。不过,现在首先应该把这个消息告诉她的父亲,也是这家研究所的所长,一位著名的分子生物学家。   她离开了研究所里的房间,男同事们看到她走出来,就纷纷殷勤地向她打招呼。她实在太迷人了,既包括身体,也包括头脑。以至于所有的男人都在暗中憋着劲儿想要获得她的芳心,可是,没有一个人能够成功。事实上,她对所有的男人都没有感觉,不管他们有多么优秀,也许某个成功的男人可以倾倒无数女子,但在她的面前却变得一文不值。不过,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她的父亲。   半个小时以后,她回到了家里,这是一栋背山面海的房子,都市边缘的世外桃源。为了完成一项研究课题,她已经一个星期没有回家了,没日没夜地呆在研究室里测试DNA样本。而父亲则恰恰相反,最近的一个月,他整天把自己都关在家里,不知道在忙些什么。可是,她总有些预感,觉得父亲越来越反常,她问父亲为什么,但父亲却总是以仰天长叹来作回答,在那声叹息里,她听得出父亲的心里隐藏着某种难以说出口的痛苦和忧伤。   她想,难道这是因为妈妈?谁知道呢,父亲说,她从诞生的那天起,妈妈就永远离开了人间。妈妈甚至连一张照片都没有留下来,只留下了一缕头发,以至于她根本就想象不出妈妈长得什么样。父亲只能告诉她,妈妈来自非洲,是一个充满魅力的深肤色女人,妈妈美极了,和她一样美。掐指算来,父亲已经过了二十年的单身生活。也许,父亲应该另外再找一个女人,以他健康的身体和智慧的头脑不愁找不到满意的对象。然而,他却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些,他只关心他的女儿,有时候,她甚至觉得父亲对她的爱已经超过了父爱的程度。   她走进了客厅,高声呼唤着爸爸,可是,却没有人回答,父亲去哪儿了呢?她看了看墙上挂着的照片,照片里父亲微笑着紧紧搂着她的肩膀。父亲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还要年轻些,充满了风度和气质,人们看到这张照片绝不会以为他们是父女。当然,这主要是因为她的肤色,没人会想象出中国人与非洲人的混血儿会是什么样子。   从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里,都散发出一股她从来都没有感受过的气氛,这气氛让她有些窒息。那股莫名其妙的不安又涌上了心头,她深呼吸了一口,快步走上楼梯,在各个房间里寻找父亲。可是,她把整栋房子都找遍了,都没有发现父亲的踪迹。除了地下室。   除了地下室。然而,从小时候起,父亲就牢牢地叮嘱过她,绝对不可以擅自闯入地下室。她也一直牢记着父亲的话,从来没有下去过。现在,她就站在地下室的门前,隔着这扇铁门,那种奇怪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了。瞬间,她的眼前又浮现起了父亲那隐藏着某种秘密的忧伤眼神。天知道这扇门里面藏着些什么?终于,她无法抑制自己的冲动,打开了地下室的门。   地下室里一片黑暗,她摸索着打开了灯。当柔和的灯光照亮了这个神秘的地下室以后,她却发现父亲并不在这儿,只有一台奇怪的机器出现在眼前,粗看起来象是某种医院里的治疗仪器,有一个能容一个人躺进去的凹槽,里端是一个玻璃罩子。机器的上方有一块屏幕和一个键盘。当她走到这台机器旁边的时候,屏幕忽然亮了起来,里面出现了一行字——“我的女儿,你终于来了。”   “爸爸!”她叫了起来,“你在哪儿?”   屏幕里回答:“其实,我不是你的爸爸。对不起,我不应该叫你‘女儿’,我只能称你为:夏娃。现在,我亲爱的小夏娃,我将永远地离开你。”   她茫然地摇了摇头,心里一阵刺痛,显然,屏幕里是父亲的话,可是,他为什么不认她这个女儿了呢?一定有某个天大的秘密,她必须要知道。   现在,这个天大的秘密终于通过父亲(如果还能称他为父亲的话)的文字显示在了屏幕上——   我的小夏娃,此刻你眼前的这台仪器,是一台时间机器。你也许不会相信,但事实确实如此,事情要追溯到二十多年前。那时候,我还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除了主攻分子生物学以外,也对物理学非常感兴趣。我甚至还跟随一位物理学教授学习过,这台时间机器就是他发明的。但是,在一次实验中发生了意外,教授被时间机器送到了1937年12月的南京,就再也没回来过。我决心完成教授的实验,于是,我自己操纵这台机器,进行了一次时空旅行。   那真是一次奇妙的经历,我把时空旅行的终点定在了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东非草原上。你无法体会,当我第一次降临在远古的大陆上时,是怎样激动的心情。因为当时正处于第四纪冰川的缘故,东非大草原的环境要比今天恶劣一些,但是,我还是见到了十几万年前的大象和狮子,还有成群的野牛和羚羊,但我并不害怕,感到害怕的是它们,因为它们从没见过来自未来的人。当时,我的背包里还放着一个微型的时空旅行器,以便我回去的时候使用。   我孤独地在草原上流浪,第一次在古老的土地上留下了现代人的足迹。一切都是这样新奇,宛如是梦中所见,地球真的很奇妙,生命也真的很奇妙。我发现了一些今天已经灭绝了的物种,也有一些物种和今天的后代不太一样,但我能确定它们确实是那个物种的祖先。所以,我有幸成为了达尔文进化论的见证者。我甚至有些后悔为什么不把时间定格到白垩纪,那样我就能够亲眼目睹恐龙了。但是,很快我就不再后悔了,因为,我见到了更有价值的物种——人类。   是的,那是人类,毫无疑问就是人类。既不是直立猿人,也不是象尼安德特人或者是北京猿人那样的智人,而是新人,与现代人类几乎没有任何区别的新人,更确切地说,就是生物学角度上最早的现代人。   她是一个女人。   天哪,更重要的是,她很美。   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在十四万三千年前,一个绝美的年轻女子出现在了我的眼前。她裸露着的皮肤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黑,而是那种健康的浅棕色,介乎于黄种人与黑种人之间,她的脸也是如此。她那双大而明亮的黑眼睛,正紧紧地盯着我,她的鼻子也很生动,而嘴唇则象今天的非洲人那样丰满性感,但是,她下巴的线条却象今天的东亚人那样柔和。她还有一头黑色的卷发,发丝中夹带着几缕红色。   这就是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她的美是属于野性的。她的上半身裸露着,胸前的肌肤发出诱人的反光,肩膀和小腿上全都是健美的肌肉,几乎找不到任何多余的赘肉,我知道那是她在艰苦的野外生存中锻炼出来的。她身上唯一的遮掩物是腰间裹着的一张猎豹皮,豹皮美丽斑点使她增色不少,也许,她有着某种与现代人相同的审美心。   她正在看着我。   一瞬间,时间似乎静止了,我也呆呆地看着她,看着那张似曾相识的脸,直到她突然转过身,飞奔而去。   她跑得就象一只真正的猎豹,我只看到她腰间那块充满美丽斑点的豹皮不断地晃动着渐渐远去。我无助地在她身后追逐着,但我的速度与她相比实在太慢了,我只能大声地向她喊着,这真可笑,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人怎么能听懂现代人的语言呢?不一会儿,她就在草原的尽头消失地无影无踪了。   作为现代人的我,在身体上与我的祖先相比实在太脆弱了,很快我就再也跑不动了,只能倒在一丛灌木下休息。是的,我见到了一个人类,千真万确,是一个已经完全进化好了的新人,与现代人没有任何区别,除了人种,她的身上似乎同时具备了现代各个人种的特点,也许正因为如此,所以她才显得如此完美。不过这很正常,因为现代人类的各色人种,直到数万年后才因为定居到不同的环境而开始分化。定居到东亚的人类变成了蒙古利亚人种,定居于中东和中亚的人类变成了高加索人种,而留在撒哈拉以南非洲的人类则变成了黑种人。我想,最早的人类虽然起源于非洲,但其外表和肤色未必与现代非洲黑人一样,黑种人的肤色也是在此后长期的进化过程中逐渐变黑的。   远古的夜幕在东非大草原上降临了,这里变得异常恐怖,我想许多夜行动物要开始出没了。也许,我应该离开这里,开动时空旅行器回到家里。但是,我又舍不得这里,是因为她吗?那个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   这个女人的存在表明,在这里附近一定生存着一个人类的群体。这应该最与我们现代人接近的祖先,我必须要找到他们,这将是一个多么巨大的发现啊。我就这样不断地遐想着,在远古神秘的星空之下,古老的东非草原的风吹过我的额头。此刻,已经穿越了十四万年时空的我实在太累了,于是,在这具有催眠力的风中,居然渐渐地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终于醒过了过来,我缓缓地睁开眼睛,第一眼所见到的正是我的同类——她。   是的,就是她。昨天我所见到的那个女子,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子。她在看着我。   此刻,我忽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洞穴中。晨曦正从洞口照射进来,洒在我的瞳孔里,瞬间,我冰凉的身体立刻感受到了满世界的温暖。也许,这种感觉更多的是出自于我眼前的这个美丽的女子。   我想起了昨天晚上,自己居然在草原上睡着了。天哪,那实在太危险了,天知道我周围的夜色里隐藏着多少专门在夜间掠食的猛兽。在这野性的草原上,只有洞穴才是最安全的,毫无疑问,是她救了我,把沉睡中的我带到了安全地带。   我坐了起来,我发现我的身体底下还垫了一张羚羊兽皮。我抬起头看着她那双黑眼睛,洞口的晨曦从她身后射进来,她腰间那块猎豹皮发出了金色的反光。我真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来感谢她,可是,十四万年前的人无法听懂我的任何语言。那就握个手吧,也许手与手的接触是表达情感和思维最简单的方式。于是,我向她伸出了手,她似乎还不明白,眼睛里一片茫然。显然,面对我这个来自十四万年之后的不速之客,她还有些紧张,无论从各方面来说,我和她实在太不同了。不过,有一点我可以从她的眼睛里看出来,她知道——我和她一样,我们都是人类,只不过相隔了十四万三千年。也许,正是处于同类之间的怜悯,这人类与生俱来的感情,她救了我。   终于,她也伸出了手,她并不知道什么是握手,也许只是出于对我的动作的模仿。她的手心显得很白,但却很粗糙,手掌里有许多老茧,与我的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的表情也似乎对我娇嫩的手掌很惊讶。   我握住了她的手。这是一双十四万年前的人类的手,十四万年的漫漫岁月,人类近化史的长河被我和她的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虽然,她的手心里充满了艰苦的生存所留下的粗糙感觉,但是,她的手很热,热得让我脸上发红。很快,她也习惯了被我握着的手,反而用力地握紧了我的手,她很有力量,这力度来自于她野性未脱的身体。她的力量把我拉了起来,我看到她笑了,她笑起来的样子很美,她的裸露着的胸膛正在生动地跳跃着,她浑身每一寸皮肤都散发着诱人的光泽。此刻,我所见到的只是美,而丝毫没有其他的成分,这是我们祖先的人体之美,这种美是原始的,又是纯然天成的,几乎已经被现代文明所遗忘了,我不得不承认,我被这种美所征服了。   她拉着我的手,把我拉到了洞穴的外边,岩石构成的洞外是一片低矮的灌木小树林,能够抵御大型动物的入侵。我和她手拉着手,贪婪地呼吸着清晨的空气,我忽然发觉我喜欢上了这片草原,在这看似荒芜的蛮荒原野里,其实到处都蕴藏着生机,也蕴藏着人类祖先的种子。   她拉着我在树林里奔跑,她的体内有着无穷的活力,也许她很高兴,因为她见到了我这个陌生人。难道她是孤独的吗?不可能,原始人类不可能孤独地生存。我想,我已经和她建立起了某种良好的关系,那么我应该叫她什么?夏娃——对,我应该叫她夏娃,伊甸园里的夏娃,她和她的同伴们是我们的祖先。   “夏娃。”我叫了她一声。   她愣了一愣,回过头看着我,不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于是,我用手指着她,又叫了一声:“夏娃。”   她点了点头,也用手指了指自己,她很聪明,已经意识到了这是我对她的称呼,新人的大脑其实和现代人几乎没有区别。然后,她笑了笑,用手指着自己,大声地说:“夏娃。”   天哪,她居然会说话,尽管她并不明白夏娃代表什么意思。看起来人类掌握的语言的历史相当久远。   “夏娃——夏娃——夏娃——”她嘴巴里不停地在重复着这两个汉语字,她显得很高兴,对我笑了笑,然后走到一棵小树边,从树枝上采下了几粒红色的小果子,放到了我的手里。我立刻就明白了,这是我们的早餐,原始社会里通常都是男性打猎,女性采集果实。她吃了几粒果子,我这才想到我早就饿了,于是也照着她的样子吃了起来,味道很甜,富有水份,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植物果实,也许,在今天已经灭绝了。我发现这片小树林里有许多这样的果子,我和她一块儿采起了果子,很快,我们就吃饱了,我想这些果子一定富含着营养,可以提供大量的蛋白质和热量。   然后,她——不,我应该称她为夏娃,我的夏娃,她带着我离开了小树林,向岩石洞穴后方走去。   走了大约半个小时,我见到了一处被稀疏的小树林环绕着的山丘,这里形势险要,怪石嶙峋,在陡峭的山坡下有几个巨大的天然岩洞。在洞口前有一眼碧绿碧绿的泉水,几十个腰间裹着兽皮的人正坐在泉水前休息。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原始人群的部落,他们除了种族特征以外,其他的一切的身体特征都和我们现代人一模一样。   当他们发现我以后,一个个都非常惊讶,我能理解,就象哥伦布第一次抵达美洲的时候,印第安人对他们的感觉一样。夏娃走到他们跟前,对他们说了几句话,自然,我是听不懂的,我只听出这是一种音节含混的语言,在说话的时候,夏娃还不停以打手势等肢体语言来辅助。显然,这是人类最早的语言,刚刚处于萌芽的阶段,但正是这简单的几个音节,最终使人类进入了文明的殿堂。   我还特别注意到,男人们对夏娃都十分尊重,似乎都能听从夏娃的话。也许,这正是母系社会的雏形,女性在部落里拥有比男性更高的地位。很快,夏娃把我拉到了部落成员们中间,他们看起来都对我非常友善,对我说着一些简单的话。有的人还大胆地伸出了手,好奇地抚摸着我的衣服,这是他们第一次接触到纺织品。有的人甚至还摸了摸我的脸,也许是因为我的肤色比他们浅的缘故吧,但我并没有拒绝,而是任由他们善意地触摸。我还见到了几个怀里抱着婴儿的妇女,她们正在给孩子哺乳,人类就是这样一代一代地繁衍下去的。   就这样过去了半天,我无法用语言和他们交流。但人类共通的眼神却是可以交流的,人类的眼睛是我们共同的语言,特别是在我与夏娃之间。在休息很久以后,部落开始准备狩猎了,男人们带上了武器——坚硬的木头,顶端还有锋利的火山燧石。夏娃依旧拉着我的手,跟在男人们后面,我觉得我也至少应该带上某样“武器”,于是,我从背包里取出了一把折叠小刀。夏娃好奇地看着我的“武器”,不明白它的用处,其实,我只用这把小刀来刮水果皮。   男人们来到了一片开阔的草原地带,这里聚集着一小群非洲野牛。他们呈扇形排开,悄悄地在茂密的草地里匍匐前进。我不敢跟上去,害怕惊动了猎物,只能和夏娃一起远远地站在后面观看。当我几乎看不到猎手们的时候,他们忽然从草丛中跳了起来,这时候已经距离他们的猎物非常近了。他们形成了一个包围圈,向一头小野牛凶猛地扑去,野牛刚要逃跑,一支原始的燧石长矛就扎进了它的背上,接着是第二支、第三支、直到小野牛浑身是血,再也跑不动了。小野牛死了,几十个男人一起用力,把他们的猎物拖回了部落。   我跟在他们身后,心情很复杂,我忽然觉得草原的空气里多了一份血腥,但夏娃却显得很高兴。我明白,对夏娃他们来说,生存是第一位的,人也是一种动物,和狮子、猎豹一样,只有不断地捕食才能生存繁衍。   我们回到了营地,在泉水前,人们用钻木的方法生起了一堆篝火。人们用燧石切开了小野牛的身体,一块块的割下了野牛肉。然后把牛肉放在篝火上烤熟,再平均分配给了部落中的每一个成员,当然,我也有一份。这是我第一次食用十四万年前的牛肉,不过,这块牛肉对我来说实在是太大了。我又取出了我的小刀,把牛肉切成了一小片一小片。夏娃看到了我的吃法,她显得非常惊讶。我对她笑了笑,然后把她的那份牛肉也象我那份一样切成了小片,就象是餐馆里的牛肉丝。说实话,这种原始的吃法使我的嘴巴里索然无味,但是,对于我们的祖先来说,却是脱离野蛮进入文明的一大步了。   吃饱以后,他们就进入了洞穴,开始睡觉了,想起那些男男女女衣不蔽体整夜混居在一起,我就有些不好意思。为了保持一个现代人的“文明”,我尽量不靠近洞穴中的他们,而是坐在洞口,仰望着十四万年前的一轮明月。   忽然,夏娃来到了我的身边,她牵着我的手,要把我拉到洞里面去,但是我却死活不肯。她不解地看着我,我知道她完全是出于善意的,但是,即便她听得懂我话,恐怕无法理解我的理由。对于我的祖先们来说,这就是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们就是以这种生活方式繁衍出了后代,延续着人类的基因。也许,这一切都只是自然法则而已,并没有什么肮脏龌龊的,但是,我却无法正视这一点。夏娃摇了摇头,月光洒在她的脸上,她似乎能够用眼神说话。我明白她的意思了,如果我不进去,她也会不进去的。但是,我还是不能进去,我在洞口捡了块平地,小心地躺下,闭上了眼睛。我不知道夏娃去哪里了,总之,我很快就睡着了。   当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发现我的身下多了一块兽皮,而夏娃就睡在离我只有几米的远,原来,她真的没有进去。清晨的光线照射在她充满原始之美的身体上,勾勒出了一道诱人的曲线,她睁开了眼睛,那双充满了灵性的眼睛似乎在对我说:我要陪着你。   接下来,我在这个原始部落中度过了十几个日日夜夜,他们似乎已经把我当作了部落中的一员。白天,夏娃和女人们去附近的树林采集果实,而我跟着男人一起去打猎。晚上,我用我的小刀为猎物切割肉片,以便更好的分配食物。   有一天,一个妇女要分娩了,这里自然没有什么卫生措施,生孩子完全是任其自生自灭。更要命的是,这个妇女难产了,部落成员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大一小两条生命都快保不住了。这时候我想起了过去学过的一些医学知识,虽然没有任何工具,但我还是尽力而为地帮助她生产。幸好,情况不是很严重,我还能对付过去,忙了满头大汗以后,终于母子平安了。看着一个新生命在我的手中诞生,我的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也许,这个小生命就是我数千代以前的祖先。   这件事以后,部落的男男女女们对我更好了。在每次分配食物的时候,他们还特意给我多加了一份。而夏娃对我的好感也更强烈了,总是以一种特别的目光看着我。她每天几乎都不离开我了,我也觉得我离不开她了,我们能够通过眼神进行特殊的交流。她非常聪明,总是能够明白我想要表达的意思,她甚至还能够做我的翻译,把我的意思表达给其他人听,然后再把别人的想法用某种特殊的方式告诉我。   但是,每到了睡觉的时间,我就睡在洞穴口,绝对不进去,而夏娃就睡在离我只几米之遥的地方。有几个夜晚,我从睡梦中醒来,见到夏娃的身体,这时候我就明白了,我和她之间迟早要发生什么的。   终于,这一天来临了。那是一个下午,她带着我离开了部落的营地,我不知道她要干什么,我们在小树林里走啊走啊,真的象是在伊甸园里。在黄昏前,我们来到了一座巨大的山峰脚下,那座山实在是太雄伟了,在山峰顶上,还有几块白雪覆盖着——《乞力马扎罗的雪》,这是一篇海明威的小说,写的就是这座巨大的山,非洲最高峰乞力马扎罗山,海拔5895米,山顶终年积雪。现在,它就在我眼前。   面对着乞力马扎罗的雪,我欢呼雀跃,这是非洲大陆的圣地,是大自然的奇迹。人类的祖先,就是在这座山脚下,繁衍生息的。夏娃似乎也对这座山异常尊敬,她的眼神里甚至有些崇拜这座山的味道,也许,人类最早的宗教就是在对雄伟的山川的崇拜中产生的吧。她拉着我的手,跑进了山脚下的一片陡坡里,她发现了一个山洞,然后,带着我走进了洞口。   我立刻想到了什么,心跳加快了,我摸着自己的胸口,不知道该怎样脱身。夏娃也似乎明白了我的意思,但是,她依旧拉着我的手,进入了山洞的深处,四周一片黑暗,我什么都看不见了,除了她的瞳孔。   这是一个错误?   在茫茫无边的黑暗中,我似乎回到了出生以前的状态,回到了母亲的腹中,就象这个乞力马扎罗山脚下的洞穴。人类的生命就是这样起源的,从远古直到今天,一直都没有改变过。此时此刻,万籁俱寂,只有神圣的生命,正随着夏娃轻微的喘息声而蠢蠢欲动。   她是夏娃,是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子。而我,来自21世纪,一切都是这样不可思议,而一切又都是这样妙不可言。   在那个瞬间,我忽然想到了《圣经.创世记》,想到了伊甸园里的某个错误。现在,这个错误已无法挽回了。   当我从悔恨中醒来的时候,夏娃依然沉浸在甜蜜的睡梦中。在黑暗中,我回想着几个小时以前发生的一切,我干了些什么?她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是我们的祖先,天哪!也许,我会在这个有着旺盛生命力的女人身体里留下一些什么,我无法饶恕自己。   刹那间,我已经决定离开这里。就象圣经里说的那样,上帝把犯了罪的亚当和夏娃逐出了伊甸园,赶到了凡间。我就是我的上帝,我要自我放逐。   我最后吻了夏娃一下,我亲爱的夏娃,永别了。   我走出了山洞,来到了乞力马扎罗山脚下的旷野中,我回头望了一眼黑夜里白雪覆盖的山顶,世界是多么美好啊,原谅我吧,夏娃。我打开了我的背包,取出了微型的时空旅行器。这台机器里面有着超光速制导系统,可以带我进入超光速旅行的时空隧道。   我启动了时空旅行器的返回程序,瞬间,我被带进了回家的路,重新穿越了十四万三千年的岁月,回到了我在中华大学的秘密实验室。   当我回来以后,忽然感到手心里有什么东西。我摊开了手掌,在我的手心里,沾着几根卷曲的头发。我立刻意识到,这是夏娃的头发,被我从十四万年前的乞力马扎罗山脚下带回到了二十一世纪的秘密实验室里。我把这几根夏娃的头发珍藏了起来。然后,这次时空旅行的奇特经历被我深埋在了心底,从不向人泄露任何秘密,重新过起了我原来的生活。   但是,从此以后,我就再也无法忘记夏娃。白天,她的音容笑貌时常浮现在我的眼前。而到了夜晚,我会在梦中见到她。就这样,我整天失魂落魄,茶不思、饭不想,简直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我就会成为一具行尸走肉。虽然我的肉体还在这里,但是,我的灵魂却依然留在了十四万三千年前,留在了夏娃的身边。我必须,要和她在一起。   于是,我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在当时的科学界,许多人都在秘密地进行克隆人的实验,许多项技术上的问题已经被解决了。在我们中华大学里,也有这样的秘密实验,于是,我也私自进行了克隆人的实验,我要克隆的是——夏娃。   是的,我利用了那几根夏娃的头发,从头发的体细胞里面提取出了夏娃的DNA.然后,根据DNA培养出了夏娃的胚胎,再放入了一个健康妇女的体内,使夏娃的胚胎在那个妇女的子宫内发育。最后,经过十月怀胎,我的小夏娃——你,终于诞生了。   我的小夏娃,现在你明白了吗?我不是你的父亲,但却是我克隆了你。你就是夏娃,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子。   你刚出生不久,我就抱走了你,并且抚养你长大,我谎称你是我的女儿,是我和一个非洲女子所生的混血儿。我就象你的亲生父亲一样精心地爱护你,呵护着你的成长,我在你身上倾注了所有的感情,因为,我深深地爱着夏娃。   我一天一天地看着你长大,你就是我的杰作,我发誓要用生命来保护你,就象所有的父亲一样。现在,已经二十多年过去了,你也终于长大了,我似乎又重新看到了十四万三千年前伊甸园里的夏娃。   夏娃,我爱你。   随着你的长大,随着你越来越漂亮,随着你越来越象伊甸园里的夏娃,不,你就是夏娃。我无法抑制我的感情,我觉得你就象我的旧时情人,我随时都想要吻你。二十多年了,对我来说,已经等了二十多年了。可是,对于夏娃来说,却已经等了足足十四万年才能与我相会。十四万三千年前,只是你的前世,而现在,则是你的今生。不管是前生还是今世,我都永远爱你。   是的,我是爱你的。可是,你爱我吗?在我的眼里,你是我的夏娃,你是我来自远古的爱人。但是,对你来说,你又不是夏娃。虽然,你有着和她完全相同的DNA,但这并不表示你们是同一个人。夏娃只是你的前世,只是你的一个遥远的梦境,一个幻影而已。   你就是你。   我不应该把我对夏娃的感情强加在你的头上。我确实创造了你,但是,你并不是我的附属品,你有你自己的生命,有你自己的意志,有你自己的感情,你可以去选择你真正爱的人,而我,必须也只能是你的父亲。   所以,我不能和你在一起。也许,当我用夏娃的头发把你创造出来的时候,这就是一个错误。你已经长大了,我不能让错误再继续下去。   我决定回到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乞力马扎罗的山脚下,在我和她结合为一体的那个夜晚,夏娃还在山洞中熟睡着。当她在第二天清晨睁开眼睛的时候,她依然会看到我,就象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而我,还将是二十多年前那个年轻的我,我会保守秘密,不再离开她,永永远远和她厮守在一起。   听起来是不是难以置信?虽然,在这里我有富足的物质生活,我有崇高的地位和荣誉。但是,我情愿放弃这一切,从二十一世纪回到十四万年前的原始社会,从IT时代回到石器时代,一切都是为了我所深爱着的女子——夏娃。   我的小夏娃,我的孩子,你依然是我的孩子,对不起,爸爸离开了你,爸爸必须离开你。   再见,我的孩子。爸爸永远爱你。   “爸爸!你别走。”   她扑在这台机器上,高声地叫了起来,但是,屏幕里的文字还是到此为止了。接着,这台时间机器里发出一阵奇怪的声音。很快,她闻到了一股烧焦了的味道,屏幕里的光立刻就灭了。原来这台时空旅行的机器已经被预装了自动毁灭系统,当这段文字结束以后,就立刻自动短路,烧毁所有的内部系统,彻底进行自我破坏。   终于,她意识到了,自己已经永远都见不到“父亲”了。   她茫然地走出了地下室,来到了一面镜子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那张镜子的脸,迷人无比,谁都不会想到,这张脸来自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东非草原。她镜子里的人说:“知道吗?小夏娃,你只是一个复制品,一个来自远古的复制品。”   她回过头,看到了父亲微笑着的照片,不,还应该叫他父亲吗?他是她前世的情人,而她的前世是她的另一个DNA,来自十四万三千年前。终于,她明白了他看她的那种眼神,她明白了埋藏在他的眼神深处的忧郁与悲伤。   泪水顺着她浅棕色的脸颊划落,挂在了她的红唇边上,就象古老的夏娃。   一个星期以后。   一架轻型飞机,载着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的专家和学员们掠过非洲的大地。她坐在舷窗边,俯瞰着身下茫茫无边的东非大草原。从离开中华大学的时候起,她就一直这样沉默无言,脸色阴郁地望着窗外,同事们猜测也许是因为她父亲失踪的原因。虽然,她从来没有来过这里,但是却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里是人类起源的伊甸园,也是在十四万三千年前,她的前世的家。   终于,飞机降落了。她一走下飞机,就见到了眼前那座雄伟的山峰——乞力马扎罗,非洲人眼中上帝的居所。飞机场位于一片山间高原,气候非常凉爽,在层层山峦之上,可以仰望到几点雪白色山尖,要知道这里可是地球的赤道附近,能见到现代高山冰川简直是个奇迹,在山峦和蓝天交界处,积雪的山峰辉映着阳光,正如金刚石般闪烁。瞬间,她的眼前出现了某种幻影,她似乎可以看见十四万年前的那个女人,那是她的前世,正在艰难地攀登着这座高山。一股说不出的忧伤涌上了她的眼眶,她居然有了一种想哭的感觉。   他们的目的地,一家古人类研究机构就位于乞力马扎罗山脚下,这是在十年前,一位热衷于探索人类起源之迷的华人科学家张教授建立起来的。很快,他们在一间实验室外见到了张教授,一个中年的中国男人,已经在东非草原上度过了半辈子。出乎意料的是,张教授一眼就认出了她,笑着说:“我的小天使,你长大了。”   她也认出了张教授,原来张教授和她的“父亲”是好朋友,同为分子生物学和古人类学家,他们都是人类单一起源论的坚定支持者。在她小时候,张教授经常到她家里来,她还清楚地记得张教授和“父亲”讨论人类起源的问题,张教授很喜欢她的聪明和她那与众不同的外表,总是叫她“小天使”。她现在显得很腼腆,低下头轻声地说:“你好,张教授。”   “我已经听说你父亲失踪的事,我很难过,他没能够来这里目睹这次重大发现,实在太遗憾了。”张教授以一种奇特的目光注视着她,这让她很不自在,张教授看了足足有半分钟,才转而对大家说,“目前两具古人类的遗骸正在无菌实验室里妥善地保存着,我正在对其进行DNA的分析。”   一位中华大学的研究生问道:“对不起,我想知道两具遗骸的保存程度如何,据说距今有十四万年,经过了那么长的时间,还能否得到完整的核DNA呢?”   张教授微笑着回答:“不仅仅有保存完好的核DNA,而且还有完好的线粒体DNA,两具遗骸身上都有。有一支联合登山队,在攀登乞力马扎罗山那终年积雪的顶峰时,发现了这两具遗骸。这两具遗骸原本是埋葬在顶峰附近的冰层之中,虽然这里位于赤道附近,但是乞力马扎罗山的海拔高度达到了5895米,山顶上的高山冰雪层已经堆积了几十万年。但是,最近十几年来,全球气候变暖,世界各地的高山冰川都在逐渐消退,乞力马扎罗的冰雪也在减少。所以,这对在冰雪中埋藏了十四万年的遗骸终于渐渐地露了出来,被人们所发现了。”   “也就是说,因为在高山冰雪的封闭之中,所以这两具遗骸保存地相当完好?”她提问了。   “是的,就象是天然的大冰库,死者的细胞组织可以保存十几万年。知道埋藏在西伯利亚冰雪中的长毛象吗?当俄国人发现它们的时候,甚至还可以把几万年前的大象肉煮熟了吃。”   她点了点头:“我明白了,现在我们可以看一看那两具遗骸吗?”   “对不起,现在还不能,因为最近几天我在对这两具遗骸做一项重要的基因对比工作,为了避免对DNA的污染,所以实验室要尽量避免与外界的接触。再等几天,只要分析结果一出来,大家就可以观赏那两具遗骸的尊容了。”   “那你请我们来干什么呢?”一位研究生遗憾地说。   张教授回答:“当然是有用的,现在,我想提取你们每一个人的血样标本。”   “我们的血样标本?干什么?”研究生疑惑地问。   她忽然想到了什么,说:“张教授,你是要分析两具遗骸和现代人类的基因关系吗?”   “你很聪明,没错。”   “那好,先提取我的血样吧。”她非常信任地对张教授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张教授都在实验室里忙碌着,而来自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的人们却都无所事事,张教授似乎并不需要他们的帮助,除了他们的血样。还有一批来自北美与欧洲的科学家也得到了相同的“礼遇”,这些被抽血的人中甚至还有中非雨林里的小个黑人、澳大利亚的土著人、太平洋上的美拉尼西亚人、南美安第斯高原上的克丘亚印第安人、北极的爱斯基摩人。   她不愿意呆在研究所的客房里,在沉闷了一个星期以后,终于决定出去走走。她来到了山间原野,仰望乞力马扎罗的雪峰,总觉得在那峰顶之上,有什么正在呼唤着她。她不可抑制她的冲动,于是,她决定攀登乞力马扎罗的冰雪顶峰。   虽然从这里可以望到乞力马扎罗的冰雪,但是要走到顶峰却需要足足好几天,因为登山者每到一个山间小屋都要休息一到两天,以适应高山环境。她带足了全套登山设备,先是跟随着大队登山爱好者,用了三天时间,但到最后的冲刺阶段,她就独自一人行动了。   在上午十点左右,她终于抵达了乞力马扎罗的顶峰。这里是被几十万年的冰雪所覆盖着的火山口,四周是一片白茫茫的冰雪世界。向极远方眺望,可以依稀地看见高山荒漠和高山草原,再往下是山腰的森林和茫茫无边的东非大草原,似乎整个世界都在她的脚下了。   正当她伸开了双手,想要高声地叫喊起来,以发泄自己胸中的郁闷时,忽然有人在她身后说:“小天使。”   “谁?”她回过头来,却发现是张教授,她忙说:“张教授,你怎么在这里?”   “乞力马扎罗的雪。这里多美啊。”张教授自顾自地说。   “是的。”   “也许是因为这里的雪太美了,所以,那对十四万三千年前的男女,才会被埋葬在这里的冰雪之中。”   她忽然问:“会不会是他们自己爬上山来的呢?”   “有这个可能,当人感到自己要死的时候,总会找一个干净一点的地方,比如这里。而且,在原始人眼中,这座冰雪山峰或许还具有某种重要的意义。”   忽然,张教授以一种特别的目光看着她说:“我的实验已经完成了。”   “太好了,结果怎么样?”   张教授缓缓地说:“结果太不可思议了,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提取你们的血样?不仅仅是你们中华大学,还有来自全世界的各个人种,主要是女性,大约有一百多个不同的种族类型,当然,你是最特殊的一个。我从你们的血样中提取了线粒体DNA,我相信你一定知道线粒体DNA的作用和意义。”   她回答:“我当然知道,线粒体是存在于细胞质中的细胞器,作用是提供机体所需的能量。线粒体DNA存在于线粒体中,呈环状双链结构。线粒体DNA只能由母系遗传,无论是女性还是男性,我们的线粒体全部都来自于母亲。我们的母亲的线粒体则全部都来自我们的外祖母,依此类推,直到远古。线粒体构成了对于我们的母系祖先的独立记录,没有被主细胞核的DNA所沾染,而主细胞核DNA是均等地来自于我们的父母的。”   “回答得很好,那你知道什么是线粒体夏娃吗?”张教授继续问。   “教授,你不是在故意考我吧?”但她还是照着她所学过的知识回答:“所谓线粒体夏娃,就是所有现代人最晚近的纯粹母系共同祖先。科学家曾在全世界随机抽样了135名妇女进行线粒体DNA序列调查。这些妇女中有澳大利亚土著人、新几内亚人、美洲印第安人、西欧人,东亚人,以及非洲多个民族的代表。他们逐对研究了每个妇女与其他各个妇女线粒体DNA字母差异的数目,最终确定了在10至25万年前有一个总分叉点,处于该点的女子是所有现存人类的最靠近我们的纯粹母系的共同祖先,她就叫线粒体夏娃,后期实验把时间定到14万.3千年前,必然存在这么一个女子,所有现存的人类的线粒体原本都来自于她。”   张教授点了点头,然后缓缓地说:“现在,线粒体夏娃就在我的实验室里。”   “你说什么?”她惊讶地问。   “真是不可思议啊,她已经在我们脚下的冰雪里埋藏了十四万年了。”   “你是说那具女性遗骸?”   “对,她就是在这里的冰层中被发现的。我对她的主细胞核DNA与线粒体DNA都做了分析,并且和那具男性遗骸的主细胞核DNA与线粒体DNA分别做了对比,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我发现那具男性遗骸的线粒体DNA与那个女性的有着某种遗传关系,也就是说,那个男人的线粒体DNA来源于那个女人。更重要的是,根据线粒体DNA的突变规律,该男性遗骸的线粒体要比女性晚了许多代。”   “这怎么可能呢?除非那个男人是那个女人的后代。”   “不,根据碳14测定,他们生存于十四万三千年前。他们差不多是同时死亡的,男子的年龄比女子略大几岁而已,死亡年龄大约是四十多岁,要知道原始人的平均寿命很短,四十岁在他们当中应该算是寿终正寝了。”   “这是为什么?”   张教授又若有所思地看了她一眼,继续说:“当我发现这个的时候,就觉得非同寻常,我立刻就想到了线粒体夏娃这个假设,所以,我给全世界各地的研究机构都发出了邀请,因为他们里面有各色人种。我检测了他们的线粒体DNA,并与那具在这里发现的女性遗骸的线粒体DNA做了分析和比对,结果发现,不论你是一个中国人还是澳大利亚土著、非洲人、欧洲人、印第安人,你们所有人的线粒体DNA都与那个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性有着直接的遗传关系。”   “天哪,她就是线粒体夏娃?”   “没错。”张教授点了点头,“她确实存在,她是今天我们所有人的最晚近的纯粹母系的共同祖先。我们每一个现代人体内的线粒体DNA都来源于她。”   她怔住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又在心中蠢蠢欲动。忽然,她听到了一阵巨大的风雪声,海拔5895米的山顶上即将刮起一场可怕的暴风雪。   “快点下山。”张教授赶紧说。   她点了点头,和张教授一起跑下了山顶,用了几十个小时,才回到了研究所里。   此时此刻,许多记者已经云集在了山脚下,他们正在焦急地等待着张教授,他们无法理解,张教授为什么要花了好几天的时间冒险上山,去找一个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的女实习生。   新闻发布会很快就召开了,张教授向全世界宣布发现了线粒体夏娃,但是,对于同时发现的那具男性遗骸,他却没有做任何说明。   她坐在张教授的身边,总觉得张教授似乎还隐瞒了什么。在新闻发布会结束以后,她要求去实验室里看一看线粒体夏娃。张教授同意了,他盯着她的眼睛,缓缓地说:“你应该去看一看,我的小天使。”   在进入实验室之前,她换了全套的防护服,并进行了全身消毒。然后在同样装束的张教授的陪同下,一起进入了实验室。在实验室里,有着两具水晶棺材一样的玻璃防护罩,一对生活于十四万三千年前的男女遗骸就躺在防护罩里。   她先看了看那具女性遗骸。   遗骸保存地相当好,十四万三千年来,乞力马扎罗山顶上的冰雪一直忠实地保护着它的身体。尽管如此,在漫长的岁月里,遗骸是不可能完全保持原貌的,整个皮肤都已经变黑了,身体缩水,脸部深陷,看不清眼睛。不过,要知道它已经度过了十四万年的时光,能够保存到这样已经非常不容易了,至少可以看清全部的身躯四肢和部分脸部。   她看着遗骸的脸。忽然,发现那张脸的轮廓和自己有些相象,她满脸狐疑地看了看张教授,张教授也在象是推敲某个化石标本一样仔细地观察着她的脸。然后她摸了摸自己的脸和头发,心中有一股奇怪的感觉。   “有一个秘密我一直没有说出来。”张教授缓缓地说:“我在分析你的血样的过程中,惊奇地发现,你的主细胞核DNA序列,与眼前这个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一模一样。是的,完全一样。”   她呆住了,她看着张教授的眼睛,几乎要崩溃了,她又看了看防护罩里的那个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线粒体夏娃。这个女人就是她的前世,“父亲”用了这个女人的一根头发“制造”出了她。所以,她是另一个线粒体夏娃,活着的夏娃。   她强忍着自己的眼泪,来到了另一个防护罩前,那里面躺着一具男性遗骸。这具遗骸的保存程度与那具女性遗骸差不多。她仔细地看着这具遗骸模糊的五官,也觉得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张教授的声音又在她耳边响起了:“很奇怪,我发现这具遗骸表现出了明显的蒙古利亚人种东亚亚种的种族特征。可是,在十四万三千年前,现代人类的祖先还聚居于非洲,不同人种的分化是在许多万年以后,人类走出非洲以后才开始的。”   此时此刻,她已经明白了某些东西,她看着这具遗骸,冷静地说:“张教授,能否把这具男性遗骸的DNA样本提供给我一些,也许,我能够帮你解释这个问题。”   “真的吗?”张教授犹豫了一会儿,最后点了点头说:“看在你父亲的份上,我同意。不过你不能把这具遗骸的DNA样本泄露给其他人。”   “这个我当然明白。谢谢你,张教授,如果我父亲知道,一定会感谢你的。”   张教授说:“当然,你父亲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希望他能够知道我的发现。”   她深呼吸了一口,看了那两具男女遗骸最后一眼,在心中默默地祝福着他们,然后她走出了实验室。   几天以后。   她回到了家里的实验室,分析了在乞力马扎罗山顶上发现的男性遗骸的DNA样本,并且与她“父亲”遗留下来的毛发做了比对。她的结论是:这是同一个人的DNA.   现在,她一切都明白了,和线粒体夏娃一同被发现的那个男人就是她的“父亲”。他离开了她,乘坐时空机器,又回到了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乞力马扎罗山脚下。当他回到他的夏娃面前时,他不再是四十多岁的成熟男人了。他又变回成了那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从此,他们一起生活在伊甸园里,共同繁衍后代,他们一定生了很多女儿。他不会意识到,和他生活在一起的人就是线粒体夏娃,他和夏娃的女儿们将传递她的线粒体DNA,再传给夏娃的外孙女,她们一直往下传下去,经过十几万年的岁月,遍布于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   这是一个神圣的过程。   太不可思议了,可是,科学告诉她,这一切又都是事实。她茫然地离开了实验室,走到了一扇面朝大海的窗户前。海风吹进窗户,吹散了她的卷曲的长发,她努力地呼吸着带着海水味的空气,摊开了她的手心。   在她的手心里,有着几根卷曲的头发。这是昨天晚上,从父亲的保险箱里找到的,这几根头发藏在一个铁盒子里,盒子上写着两个字:夏娃。   那是线粒体夏娃的头发,被“父亲”保存了二十多年。她也知道,她的生命就来自于这几根头发上所提取的DNA.   此刻,她摊开手伸到了窗外,一阵海风吹过,立刻就卷走了那几根夏娃的头发。   永别了,线粒体夏娃。   飞翔一:纸飞机   场上比分一比零,足球场的喇叭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虽然这个球场的音响非常先进,然后在全场一片嘈杂的呐喊与几个最常见的脏话词汇的海洋中,传到我耳朵里的只是模糊不清的一串音节。我有些头晕,也许我天生不适合吵闹的环境,而且我所处于的位置不太好,球门后面,进球的那个球门远在整个足球场的另外一头,我只看到远方几个人影晃动,白色的皮球闪了一下,接着就是全场一片欢腾。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实在是莫名其妙,我居然连谁进的球也不知道,我必须承认,我有些厌倦了,我抬起了头,看着黄昏时分的天空。忽然,我看到一只白色的纸飞机掠过天空,黄昏的天空被夕阳染红,那只呈现出一个角度很小的锐角三角形的纸飞机在球场上优雅地滑翔着,我仿佛能感到纸飞机后面拖出两道长长的尾气,宛如新娘的长裙的下摆,让整个天空都黯然失色。   然后,我又看到了一只同样的纸飞机向球场上方马鞍形天空飞去,第三,第四,直到我数到两位数,越来越多,我数不过来了,也许是某个球迷团体庆祝主队进球的独特方式。现在,球场的上空正飞翔着成百上千的纸飞机,也许是他们事先就准备好了的,全都叠成同一个形状,那些纸飞机浩浩荡荡地在上空盘旋、俯冲、翻转,在血色的天空下,居然让我联想到了奇袭珍珠港的零式战斗机群。   我发现似乎全场人的目光都被那些纸飞机从球场上吸引到了天空中。一些纸飞机坠落在草地上,几个球员停下了比赛捡起了纸飞机,又重新把纸飞机扔向了天空。我身边的一些人,也从身下拿起了垫在座位上的报纸,叠成了纸飞机,扔向了天空,于是,那些纸飞机越来越多,我似乎产生了遮天蔽日的感觉。   我也拿出了一张废纸,按照我小时候的记忆,叠成了一架纸飞机,只是我叠的飞机特别丑陋,是啊,我都快忘了儿时的那些纸飞机是如何创造出来的。然而,我还是把我自己的纸飞机送入了天空,我注视着我的飞机,因为样子有些怪异,所以它在天上那么多的飞机中是那样显眼。我看着它,我觉得就好象在看着我自己,我的纸飞机,或者说就是我自己,正在飞向足球场里的最高处,一股上升的气流似乎在托着它的双翼往上而去。当它几乎接近足球场顶篷几乎要飞出球场的时候,动力却突然消失了,它又开始缓缓地向下滑翔,转了几个圈子,最后,一头扎在了球门前的草地里。   以后的比赛,我没有心思看完,只注视着那些纸飞机一架一架地坠毁在草地和观众席里。当主裁判吹响了全场比赛结束的三声长哨以后,最后一架纸飞机向球门后面的看台飞来,最后,这架纸飞机飞到了我的面前。我一把抓住了即将坠落的纸飞机,这是最后一架,也许值得收藏。   球迷们象潮水一样涌向出口,我不喜欢拥挤的感觉,依旧一个人坐在位子上准备最后一个离开。十几分钟以后,当人潮散尽,一些清洁工出来打扫的时候,我依然坐在位子上。天色已经黑了,在球场明亮的灯光下,整个球场上到处布满了纸飞机的残骸,一片白色的狼籍。   我终于从古老而尘封的记忆里想起了什么。   公元十六世纪的上海县,当时著名的鱼米之乡,人杰地灵,赋税粮米供应南北两京,棉布纺织业更是行销全国,时有“苏松甲天下”之称。清人叶梦珠曾云:“前朝(明)标布盛行,富商巨贾操重资而来市者,白银动以数万两,少亦万计。”南方的糖、药材、香料,北方的大豆、油脂、皮革都汇聚上海。邑人褚华谓:“从六世祖,赠长史公,精于陶猗之术,秦晋布商皆主于家,门内常客数十人,为之设肆收买,俟其将械行李时,始估银与布捆载而去,其利甚厚,以故富甲一邑。”商肆林立,百货毕集,时人比之为“市货盈衢,纷华满目的苏州”,有“小苏州”之称。在这“游贾之仰给于邑中,无虑数十万人”的商业城市周围的许多小市镇也都发展起来。如朱家角、诸翟、安亭等,共有新兴市镇63个,均兴盛一时。   然而,正当此“江海之通津,东南之都会”沉浸于一片繁荣昌盛的花花世界之际,来自海上的大祸却临头了。嘉靖三十二年,中国海贼王直引倭寇大举来犯,连舰数百,蔽海而至。四月十五日从浦东渡江直捣上海县城,知县喻显科仓惶逃遁,倭寇大掠,满载而去。至六月二十七日,五次焚掠县城,死者无数,昔日繁华的上海成一片废墟。   虽然元代上海就已建县,但并无城墙,此次几遭劫戮,市民决意筑城抗倭。全城市民自动出钱、出地、出力。首议者顾从礼捐粟4000石,助筑小南门。太常卿陆深的夫人捐田500亩,银2000两,拆房数千楹,助筑小东门。嘉靖三十二年十月开工,当年完工。城围九里,高二丈四尺,有门六座,东朝宗,南跨龙,西仪凤,北晏海,小南门名朝阳,小东门名宝带。另有水门四座。城上有敌楼6座,雉堞3600有奇,箭台20所。城外有濠环抱,长1500丈,宽3丈。要害处筑高台三座,名万军、制胜、振武。万军台上有丹凤楼,楼分三层,游人多登楼远眺江景,故有凤楼远眺一景,为上海八景之一(其余七景为:海天旭日、黄浦秋涛、龙华晚钟、吴淞烟雨、石梁夜月、野渡蒹葭、江皋霁云)。   城墙筑成后的嘉靖三十三年正月十八日,倭舟七艘进攻上海。董邦政据城死守,各种火器齐发,毙敌无数,贼不敢近。围城十八天方围解。时有少林僧兵88人来援,大破贼于叶榭。嘉靖三十五年五月一日徐海引大隅、萨摩倭船五十余艘突至上海。董邦政正率兵于浦东剿贼,城中皆老弱残兵,形势危急。市民招募敢死队员数百人守城。倭寇昼夜攻城,十八日夜半登城,被发觉,炮石雨下,倭退涉城濠,多被溺死,残部逃遁。后在水中捞得六十七具尸体,皆重创,头颅肿大,口圆而小,色黝黑,确认为日本人。   就在这场战斗胜利后的第七年,“著名的中国教徒保禄”(根据一份十七世纪耶稣会呈给梵蒂冈的报告中的称谓)诞生在上海县城南太卿坊内的一间小楼中。   当然,更多的记载说他诞生在县郊的农村,但我更愿意相信城厢内的这个说法,也就是诞生于乔家路的九间楼之说,尽管据说九间楼是崇祯年间建造的,要比他的诞生晚了许多年。   “保禄”的祖父是个上海的商人,很早就死了。当倭寇入侵上海的时候,房子和产业都给烧光了。“保禄”的父亲想必是没有继承多少遗产,所以只能做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商人,从事一些货物的批发与零售的小买卖。   我相信,“保禄”就是在上海县城的街道与小巷中度过了他的少年时光。在四百多年前的某个黄昏,一个穷困潦倒以至于偶尔要靠种地才能维持生计的小商人的儿子,正从楼上狭小阴暗的格子窗里向外眺望。四周是深宅大院高高耸立的白色防火墙,而窄窄的街道对面是红色的窗棂与青色的瓦片。他只能透过破落的屋檐,看到的一方小小的天空,他看到一只说不出名字的大鸟,正掠过火红的天空。于是少年放下了书本,悄悄地跑下了楼梯,他从后门出去,那儿有一条宽度只容一人通过的小巷,他穿过长长的小巷,旁边是豪宅高高的大墙,头上的天光就像一道缝隙。少年很快走出了小巷,在一条宽阔的青石路上,他向东面跑去,十六世纪的上海街头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气味,那是南来北往的货物与附近乡下农民的气味。还有轿夫的汗臭味,女人的脂粉味,酒馆里的黄酒味,民居里的炒菜味,药房里的药材味,皮草行里的皮革味,总之,十六世纪的上海把南来北往所有的味道都汇集在一起,放在街道里发酵,又散播到空气中漂浮着。少年闻着这些味道,不免有些晕眩,忽然,一阵风从东面吹来,那是另一股味道,让人漂浮或者沉没的味道,浩浩荡荡,波涛汹涌。少年顺着风的来势向东跑去,很快他来到了城墙脚下,自从他出生七年前的那场战争以后,上海就再也没有经历过倭寇的灾难,所以,这里也就渐渐变成了一座不设防的城市。他很容易地就从马道跑上了城墙,在高高的丹凤楼上,少年倚着栏杆向着黄浦江的方向眺望。十六世纪的黄浦江烟波浩渺,西岸遍布码头与各种船舶,尤以双桅帆船为多,东岸则是一片江滩,青青的芦苇丛生,成群的飞鸟在江岸翱翔,还有从长江口溯江而上的白色海鸟也掠过江面觅食。再往东,是一片坦荡的浦东原野,那里有成片的水稻和棉田,密如蛛网的水道,一切都被夕阳覆盖上了一层红色。而此刻,面向着黄浦江是看不到落日的,西下的太阳正在丹凤楼的另一面,少年看不见它。不但太阳,就连原野尽头的大海少年也看不见,但他知道大海正在几十里外的沙洲上缓缓地鼓动潮汐。有谁知道,这个十六世纪的上海少年是多么渴望同时看到大海和夕阳啊?   此刻,一个风尘仆仆一身长途旅行装束的陌生人来到了少年的身边。陌生人把着栏杆,也望着黄浦江,长出了一口气,终于回到“凤楼远眺”了。   少年回头,看着陌生人的脸,小商人的儿子见过的人很多,有广东来的商人,宁波来的裁缝,苏北来的轿夫,苏州来的书生,福建来的水手,南京来的税吏,但从来没有见过眼前的这个人。   你从哪里来?少年问陌生人,就像是在盘问什么可疑的分子。   小公子,我从四川来。陌生人礼貌的回答。   四川人?   不,这里就是我的家乡,我是在四川做官,刚刚解职回乡的。这个陌生人缓缓地说。他是从成都启程的,坐船直下川江,进入三峡,出了白帝城,只一天工夫就到了江陵。接着又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过武昌的黄鹤楼,湖口的石钟山,当涂的采石矶,镇江的金山和焦山,最后来到吴淞口,进入了黄浦江。   你还穿着旅行的衣服,是刚下码头的吗?   陌生人微微一笑,点了点头。当他抵达了东门外的码头,仰望着丹凤楼高高的匾额时,他似乎把一切都忘了。陌生人没有回到近在咫尺的自家园林,而是直接登上了这座城墙上的高楼。   少年继续问,既然你的家就在这里,为什么不先回家,却要上这丹凤楼来呢?   因为这里的景色很美。陌生人的目光对准了极远处的地平线这里看出去很美吗?   陌生人停顿了一会儿,然后叹息着说,是的,无论我走到天下的哪里,都及不上“凤楼远眺”的江景让我着迷。   可是,这里看不到大海,也看不到落日。   陌生人笑了笑说,大海离这里太远了,人的目力实在达不到,落日在西面,面向东方如何能看到?除非,你能像鸟一样飞到天上,在高高的天空中,我想,也许能看到远方的大海和西面的落日。   少年点了点头,高声说,我就想飞到天上去。   陌生人哑然失笑,觉得眼前这个嘴唇上刚刚长出些绒毛的少年实在有趣,人没有鸟的翅膀,如何飞上天空?   少年回答,人没有马的四条长腿,却依然可以在大路上长途旅行,因为人们有马车。人没有鱼的鳍和尾,却照样可以航行在江河湖海之上,因为人们有舟船。   陌生人听着少年的话,虽然有些别扭,但似乎包含着更重要的东西,他锁着眉头问,你是说人们可以像使用马车和舟船在陆地和江河中旅行那样,利用某种工具在天空中飞行?   是的。少年依旧看着天空。   陌生人点了点头,也同样看着红色的天空。   少年突然问他,能不能把你的伞给我用一用?   陌生人有些奇怪,但还是拿出了背在身后的油纸伞交给了少年。然后,少年撑起了伞,慢慢地爬上了栏杆,象走钢索一样,双脚站在栏杆上,陌生人吃了一惊,叫少年下来,少年却没有听。接着,少年在栏杆上站直了,向身体两侧平伸出双手,右手握着撑开的油纸伞的伞柄。   许多人都朝少年看来,丹凤楼上的游人,城墙上的小卒,码头上的挑夫,黄浦江里的水手,许许多多的人的目光都朝着这个站在丹凤楼栏杆上只需跨一步就会从四五丈高的地方摔下来变成一团肉酱的撑伞少年。   一阵风吹过少年的脸颊,很舒服,撑开后的油纸伞很大,在风中有些摇晃,他看着自己脚下的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仿佛已飞到了云端中。   少年闭起了眼睛,飞吧。   在那个黄浦江畔的黄昏,这个后来成为著名的基督徒的少年差一点就飞了起来,当然,如果他真的飞了起来,那么日后也就不会有这个著名的基督徒了。所以,基督徒们还是要感谢当时站在少年身边的那位陌生的绅士的。   当少年即将要向前跨出一步越向天空的时候,是陌生人一把抱住了他,拉回到了栏杆里面。而那把伞,却已经飞了出去,油纸伞晃晃悠悠地在黄昏时分的江风中摆动着,一股风吹来,居然把伞吹向了比丹凤楼的斗檐更高的高处。随着汹涌的江风,那把伞在空中翩翩起舞起来,陌生人瞬间觉得那把伞的形体如同一个西域的美人,被夕阳洒上一层金色的光芒,在云端里跳着古时候的胡璇舞。过了一会儿,风向变了,那把油纸伞快速地向黄浦江的方向而去,然后缓缓地下降,最后,摇摇晃晃地落入了汹涌的黄浦江中。   这时候,少年才慢慢地说,对不起先生,弄丢了你的伞,我父亲正在做一笔油纸伞的批发生意,他会赔你一把新伞的。   不用了,告诉我,为什么要撑着伞站在栏杆上?   因为你的伞很大很结实,而刚才的风向和风速都很合适,我会在空中驾驭风向的。   陌生人看着少年的脸说,总有一天,你会很有出息的,至少比我有出息。你今年几岁了?   十五岁。   都十五岁了,过几年要去考秀才了。他似乎想起了二十年前会试发榜后看到自己名落孙山的那天,还好,那一切都过去了,不过对眼前这个少年来说,还刚刚开始。   陌生人继续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徐光启,字子先。   陌生人点了点头,目光里有一种无奈,然后辞别了少年,走下了丹凤楼。他走进了上海县城的城隍庙东北角的一座深宅大院里。然后,他来到西面一座荒废多年的园子里,看着月亮渐渐地爬上树梢,他已经打定主意了。几个月以后,这座废园子被他建成了一座富丽堂皇的江南园林。以供他的父亲,也就是前南京工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潘恩潘老爷子觞咏其间。这个救了少年一命的陌生人的名字叫潘允端。他取“豫悦老亲”之意,将这座园子命名为豫园。六十多年以后,当丹凤楼上的少年和陌生人都早已经作古的时候,那位少年的第三代后人,买下了潘家的一栋旧宅世春堂,改建为上海第一座罗马式天主教堂。在今天,如果顺着豫园边门的安仁街拐进梧桐路,在福佑路第二小学分部里,你会看到这座全部楠木构架的明代建筑现在已经成了小学生的健身房。   “广东的天气真热”。课堂里的徐光启擦着汗,缓缓地说。几个学生在悄悄地笑,他们用广东话窃窃私语起来。徐光启无法听懂他的学生们究竟说的什么,他也不愿意去深究那些可能对老师的不敬或是嘲弄,炎热的天气让他有些慵懒,窗外又响起了广东女人的木屐声音,“踏踏踏”敲着青石地板。于是他卷着书本,凝神望着窗外一棵巨大的老榕树,那些繁茂的枝叶一直垂到书院的窗口。不知过了多久,当他回过头来的时候,发现教室里已经没有一个学生了,作为老师,也许应该表示出愤怒,可他却愤怒不起来,反而有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他长长地吁出一口气,放下卷成了一团的书,心想,也许自己确实不适合教书。   他走出了教室,那拖着木屐广东女人又不知到哪里去了,阳光从茂密的榕树枝叶的缝隙间洒了下来。光线零零碎碎的,倾泻在徐光启的额头,那个十多年前丹凤楼上眺望江景的少年如今已经成长为一个男人了,他也离开了故乡,来到了遥远的广东。   风从院墙上掠过,迷离诱人,一如那童年的幻想,这里是炎热潮湿的南国,在儿时,他的小商人父亲常常在家里存放许多来自广东和南洋的货物,狭小的房间和阴暗的楼梯里,到处都充满了那些奇怪的味道,也许是蔗糖或者是药材,还有南海里的鲨鱼翅,这些奇怪的味道混杂在一起,慢慢地在陈年的老屋里发酵,真的说不清,少年的他只能统称这为广东味道。这来自遥远南方的广东味道散发着某种神秘的气息,叩响了他身体深处的某个意识,于是,他感到了最初的欲望,少年的欲望,被来自南方的气味所诱惑。于是,他从少年,成长为男人。如今,他终于来到了神秘的南方,却什么都没有得到,那原始炙热的幻想却变成了广东女人的木屐声在不断地响起,慢慢地流逝着年华。   十五岁那年的惊魂一刻,他差点从丹凤楼上坠下送命,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津津乐道的故事。那一年的上海,人们总是说小商人徐某人的儿子异想天开,居然想要在丹凤楼上撑着油纸伞飞上天去。那次,徐光启的小商人父亲狠狠地打了他一顿,让十五岁的他一个月没能起床,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去过丹凤楼。   许多年过去了,他知道,父亲虽然只是一个潦倒的小商人,但依旧是深深爱着自己儿子的,父亲所做的一切:在外面闯荡码头、批发走私的小商品、甚至在乡种地,都是为了儿子能够读书取得功名,不再向他那样低三下四的做一个被别人瞧不起的小商人。于是,父亲逼迫着儿子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苦读伟大的孔子与孟子流传给后代的那些经典。尽管父亲对这些厚厚的书本里写的东西不太明白,但父亲深信书本是世界上最有用的东西,甚至比他日常接触的银子和孔方兄更有作用。因为古时候有一位皇帝说:书本里藏着黄金,藏着粮仓,最后,还藏着美女。   在他长大成人的岁月里,他就像当年在丹凤楼上遇到的那个陌生人一样,走进了一个又一个的考场,从此,他的人生就变成了一场漫长的考试,将一直考到死亡的那一天。十九岁,他成为了秀才,二十六岁,他参加了乡试,却没有能够成为举人。于是,他没有回到故乡,而是循着一个古老的梦,来到了遥远的广东,在这棵百年大榕树的脚下,成为了一名私立学校也就是书院的教师。   当徐光启在大榕树下发着愣,几阵轻风吹动他的乱发,正暗暗盘算着是否要回到家乡用这些年来教书积攒下来的积蓄买一块地,种几亩水稻和青菜聊度此生的时候。他见到了一个陌生人,不过这个陌生人,却明显不同于当年丹凤楼上救了他一命的人。最重要的在于,那个人长得极不寻常,令徐光启大吃一惊。这也难怪,自太祖洪武年间起,本朝就实行起了海禁,再也没有前朝的马可。波罗这种人了。   简单地说,这个陌生人不是中国人,而是来自遥远的欧洲,他的汉文名字叫郭居静,西文名字叫Lazarus   Cattaneo.他来中国的使命,就是要把耶稣的事业传播到伟大的中华帝国,为罗马教皇填补世界上最大的一片基督信仰的空白。这个渡过茫茫大洋,穿过半个地球,怀着一颗随时准备奉献给耶稣的心的人并不知道,他眼前的所见到的这个普通的中国人,将成为在中华帝国名留青史的基督徒。   许多年以后,另一位著名的传教士利玛窦回忆说——中国南方大榕树下的这一天是耶稣在东方的节日   尊敬的梵蒂冈教廷及教皇:愿天主保佑天主教徒,打击亵渎圣灵的新教徒,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   我,天主的仆人,耶稣会的使者,利玛窦,现在正在遥远的中华帝国的首都北京,给伟大的罗马写这封信。愿信差能够平安地将这封信带到澳门,愿澳门的船长能够平安的跨越南中国海与印度洋、大西洋、地中海,将我的信带到圣彼得大教堂,让尊敬的教皇知晓——中华的大门已经为主敞开。   一切全来自天主的恩典,回想往昔,我们这些传播天主福音的使者,是多么渴望抵达遥远神秘的东方,把天主与基督的光辉洒遍东方的大地。因为中国,这个伟大的国度,有着广阔的幅员,数以亿计的人民,与五千年的辉煌文明,乃是世界上最文明最庞大的国家和民族。彼国之人民,有其独特之信仰,绝不同于其他蒙昧野蛮的民族。我幼年在欧洲学习时,就曾听说东方的契丹国里有基督徒,所以,中华是我的梦想,在我的心中,中华的人民始终与万能的主同在。   然而,中华的大门曾经顽固的对主关闭着,我们为此付出的努力绝非一般人所能想象。虽然,早在许多年前,葡萄牙人就曾经抵达过北京,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天主的信仰也能自由传播于彼土。大家都知道,圣徒沙勿略在耶稣诞生后第1552年就来到中国广东沿海一个名叫上川的荒芜小岛上,窥伺了一年多的时间,想尽千方百计,也未能踏上大陆一步,最后带着莫大的遗恨死去。此后,耶稣会士又在澳门建立起据点。这里当时还是相当荒凉的边地一隅。教士们以此为基地,屡作强行破门而入中国内地的尝试,但还是不能成功。于是,有人面对中国海岸上的石头感叹:磐石呀,磐石呀,什么时候可以开裂欢迎我主啊!。   然而,天主的光辉永远照耀着信仰坚定的人们,罗明坚神甫终于获得了成功,他被中华帝国的两广总督允准留居内地,而且于耶稣诞生后第1583年,将我从澳门带入了广东肇庆。   为了使天主的信仰广播于世界,我必须要尊重中国人的习俗,所以,在中国便要成中国人。我经过苦心的学习,掌握了世界上最美妙的汉语和汉字,一进入中国的土地就换了服装,改穿起中国儒生的衣服。不只衣着,饮食、起居、礼节等方面也完全中国化,只为了向中国人表明,我们与他们同样来自文明世界。   在十几年的岁月中,我遍游中国各地,愈加感到中国的文明迥然不同于欧洲,自成一家,甚至可说是世界上最完善的文明之一。然而,这并非表明天主的信仰就不适应中华,恰恰相反,中国的几部重要的上古典籍与天主信仰有许多共同之处,文明的中华与天主绝不矛盾。   在耶稣诞生后第1600年,我在中国的第二首都南京,经过耶稣会士郭居静的介绍,有幸结实了一位中国著名的绅士,大儒生徐光启。他是一位充满智慧的人,谈吐文雅,学识渊博,对天主持宽容的态度,充分体现了中国这个民族的种种优点。   那一年的南京之会,我们曾经彻夜畅谈了几晚,在谈话中,触及到了一些极其重要的问题,现录于信中——我:中国人都讳言死。用逝世过世去世辞世殁世,故去物故病故亡故,作古病殁崩殂命终,殒命寿终崩薨,夭殇卒等以代之。   徐:这是庸俗人的习惯。君子并不忌讳死。   我:不但不避讳,且当常说说。因为人人都知必有一死,却不知何时死,怎可不弄个清楚明白?   徐:中国人讳言死,并非想作恶纵欲。不过以死为不祥,不愿宣诸口而已。   我:死可引导人避恶向善,祥莫大焉。知死有五益:一,知道人人必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则敛心克欲,去恶向善了。二,财物不能带去,就不再贪婪。三,世人的赞誉,对于死后的审判毫无用处。知此就杀灭骄傲与虚荣。四,想到地狱的大火,就可消解欲火。五,早有预备,就不怕死。临死而能坦然无惧,心安不乱,才算善死。   徐:人怎样才能得善死呢?   利:最好的准备是三和。即与神和,与人和,与己和。   在我与徐光启交谈的几夜中,还发觉徐光启不但是一位学识过人的学者,还对自然科学极有研究,这在中国的文人中,极为罕见。他尤其精通农学与历学,并提到他正准备研制一种特别的交通工具,可以在使人在空中旅行,并称这种奇怪的空中飞行机器早在中国的古代就有人研制过了。   在我和他长谈的最后一天,徐光启告诉我,他昨晚梦见走入一座屋子,有三间房子。第一间有一老人,第二间有一青年,最后一间空无一人。我当时觉得欣喜若狂,天主信仰最核心的奥秘终于能够被中国人理解了,这就是神圣的“三位一体”教义。   三年以后,徐光启终于成为了一名基督徒,洗名“保禄”。   愿天主保佑这位高贵的教友吧,他将成为中国最伟大的基督徒。   而更令人欣慰的是,在这之前的1601年,我终于进入了中华帝国的首都北京,见到了世界上统治臣民最多的君主——万历大帝。   在万能天主的保佑下,万历大帝也对欧洲产生了兴趣,皇帝准许我定居在北京,自由地传播天主教义。   中华的大门已经为主敞开了。   现在,不断有教友成为我们中的一员,信仰的光辉正在中华广阔的大地上扩展,我深信,中华一定会在天主的福音下成为主的坚强堡垒。   现在,我写下这些文字,让尊敬教皇和教庭都知道这些,让整个欧洲的天主教徒都为这个伟大的胜利而庆祝吧。   主与我们同在,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   阿门。   您忠实的仆人利玛窦耶稣诞生后第1605年十月二十日于北京北京的冬夜里,街道上积着厚厚的雪,路上没有一个行人,风掠过一片死寂的宣武门,高大的城墙默默无言地凝视着一个小小的院落。在这个小院里,还亮着灯光,在灯光下,有一个中国人,还有一个意大利人,正埋头在书堆中。   桌子上摊着一本拉丁文的《几何原本》,作者是亚历山大时代的欧几里德。他们所要做的,就是把这些拉丁文变成中国的方块字。那个意大利人的名字叫利玛窦,而那中国人的教名叫保禄,他还有一个更有名的中国名字,叫徐光启。   意大利人束着中国文人的发式,穿着一身青衫,配着他那张高鼻子深眼窝的脸,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他很累,看着眼前的这些拉丁文与汉文,他觉得那就象是一串念珠和一排砖头,而现在他们做的就是要把念珠变成砖头一样困难。保禄也有些疲倦,他翻动了其他几本拉丁文的书,忽然,在其中的一本书里,落出了几张夹着的图纸。   那几张纸上画着一些奇怪的图像,第一张是一个圆盘,然而圆盘里却有四个轮子。第二张则是一个类似于碟子但却是封闭的东西。第三是看上去像是中国农村里井台上轱轳。然而,第四张图他却看懂了,完全看明白了,那是一对象鸟一样的翅膀,他现在可以百分之百地肯定,那就是飞上天空的工具。   这是谁画的?他问意大利人。   意大利人抬起头,看了看图像,然后说出了一个名字:列奥那多·达·芬奇。   达·芬奇是谁?保禄问他。   意大利人当然很自豪地说起了他的同胞,达芬。奇是欧洲最伟大的画家,佛罗伦萨人,他画过一幅表现耶稣在被罗马人逮捕前最后一次与门徒们共进晚餐的情景,卑劣的告密者犹大将永远被天主惩罚。而且,达芬。奇还设计了许多发明,瞧,那个象翅膀一样的东西,就是飞行器。   保禄问他,他的飞行器能够飞行吗?   不,那仅仅只是一个图纸上的设想而已,人怎么可能像鸟一样飞行呢?我记得1507年有人绑上自制的翅膀从苏格兰的斯特林城堡跳下,结果摔断了大腿骨;还有两百年前一个君士坦丁堡的撒拉逊人,穿上一件宽大的带硬性支撑的斗篷从高处跳下,结果一根框架中途折断,斗篷立即垮下来,他当场坠地身亡。而我的一位同胞,他于1503年试图用自制的翼飞行,摔了下来,幸运的是他保住了性命。   我也差点飞过。保禄慢慢地说。   你说什么?意大利人有些意外。   没什么,那是许多年前的事了。保禄微微一笑,似乎想到了十五岁那一年。   意大利人不再说话了,继续把目光投向了拉丁文与汉字的海洋中。而保禄则看着眼前的这张图纸,昏暗的烛光不停地摇晃着,于是,投射在纸上的光影也在晃动。渐渐地,他似乎能看到图纸上画着的翅膀也跟着一起晃动了起来,翅膀扇动的频率越来越快,最后,那架纸上的飞行机器冲出了图纸,飞了起来,撞开窗户,向北京的夜空飞去。   一阵寒风吹来,烛火灭了,变成一缕烟雾。   意大利人回过头来,烦躁地说,糟糕,窗户怎么开了?这里的冬天可真是冷啊。于是,他轻轻地关上了窗户。   这门大炮诞生在澳门,经过一次看来并不偶然的事件,被它的主人运往了中国的北方。把大炮从澳门运到北方可不是容易事,首先要牛车从铸造作坊里运到港口,然后,由几十个苦力,用吊车把大炮吊到一艘巨大的葡萄牙帆船上。然后,船长一声令下,载着几百门大炮扬帆启航。   接下来是漫长的航行,中国海上远不是人们传说的那样风平浪静,一路颠簸,这门大炮却始终安静地匍匐在船舱里的某个角落。   不知过了多久,帆船饶过了山东半岛,进入了渤海海峡,最终停靠在了天津。然后,帆船沿着海河而上,到吃水浅的地方,大炮们被从船上卸了下来,分装到一艘艘小船上,抵达了通州。接着,再由牛车送到了北京城外的一处空地。在这里,有一位叫徐光启的尚书正在等待着大炮们。   大炮们被一字排开,对准远方,葡萄牙的炮手熟练地操作着大炮,开火精确地摧毁了远方的目标。   然后,尚书点了点头,事实上,这批大炮全都是由他策划一手引进的。他来到了大炮面前,葡萄牙炮手不知道这个穿着高级官服的中国人其实也是一位基督徒。他已经老了,满头的白发,但是眼睛却十分有神,步子也还健朗,他仔细地观察着一门大炮的外观,向葡萄牙人询问大炮制造的过程。他用手抚摸着大炮的巨大炮管,嘴里喃喃自语了许久,谁都不知道他说了些什么,除了被他抚摸过的大炮。   几十天以后,这门大炮离开了北京,经过向东的大道,抵达了一座长城脚下的关口,在走过这道被称为山海关的关口以后,大炮进入了一个军事禁区,那里布满了军队,一个又一个堡垒,沿着东南的大海与西北的山脉,在海与山的中间是一片狭长的土地。据说这条通道一直通向一块辽阔的平原,那里有无边无际的森林,有漫长的寒冬,有人参、鹿茸,还有,一群梦想征服整个中华帝国的强悍的战士。   在最东面的一个坚固的堡垒上,这门大炮找到了自己应有的位置。在两个垛口之间,这门大炮把黑洞洞的炮口伸向了东北方向的莽莽原野。然后,这门大炮沉默了很长时间,没有人来管他,只有几个值更的士兵,在深夜打着灯笼从它身边走过的时候,靠在它的身上打了几个磕睡。   然而,对于一门大炮来说,沉默只是暂时的。终于有一天,大炮发现在远方出现了黑压压的一大片军队,那些军队骑着高大的马,举着各种颜色的旗帜,粗略的数一数,一共是八种颜色。那些骑在马上的武士全身披挂着铁甲,戴着不同于明朝或者是欧洲军队的头盔,背后则插着五颜六色的靠旗。当他们靠近大炮所在的堡垒的时候,整个大地都在颤抖着,似乎全都被马蹄声、刀剑碰撞声、人和马的喘息声所笼罩着。看着那支军队越来越近,同为军人,但大炮身边的那些人却似乎在浑身颤抖着,他们好像连手中的滑膛枪都握不住了,居然连火药袋都打翻在了地上。   忽然,有人把一枚沉重的炮弹塞进了大炮的身体,然后点燃了大炮身上的引线。火线低声地尖叫着,最后,变成了一声巨大的轰鸣,一颗炮弹冲出了颤抖着的炮管,在天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最终落在了那些向前冲锋的骑兵队中。   又是一声巨响,瞬间的火光冲天,接着是满天飞舞的断手和断脚,血肉四溅,如同一场红色的雨。大炮身边的士兵们这才明白,原来满洲人厚厚的铁甲里藏着的同样也是血肉。然而,硝烟还没散去,满洲的骑兵却还在继续冲锋,于是,第二炮又打响了。对面冲锋的巨浪像是被一快礁石阻拦住了一样,终于四散了开来,接着,第三炮、第四炮,总共发射了十几发炮弹,整个炮管都被烧得通红通红了。   当战场上终于寂静下来的时候,原野上残留着许多残缺的肢体,鲜血凝固在大地上,渗入了草根,滋润了来年的青草。只有几匹失去主人的战马,还在夕阳中悲鸣着。   一月后,圣旨传到了这座小小的堡垒,这门大炮被封为“红夷大将军”,官拜三品,比这里指挥官的级别还要高。后来,人们才知道,这门大炮刚运到北京的时候,曾被徐光启大人亲手抚摸过。   那一年,士兵们似乎能从大炮上看到一个手印。   满洲间谍阿斯兰向皇太极的报告   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奴才名叫阿斯兰,正蓝旗人,祖上曾经跟随爱新觉罗家族与朝鲜人打过仗。去年,大清的军队在辽西吃了败仗,被一门明朝的大炮打死打伤了许多八旗将士,以后的几仗,大炮都让八旗军吃了大亏。因为奴才精通汉人的语言和风俗,于是奉了皇上的命令去明朝刺探军情,以了解明朝大炮的虚实。   奴才化装成汉人,忍痛散了辫子,留起了额前的头发,改换成汉人的服装,改名为张德胜,自称是明朝抚顺的汉人,因不愿剃发降清,逃难来到明军守卫的锦州。奴才很容易就混进了明朝的军队,成为了一名守城的小卒。没过了多久,奴才就知道了原来这城上的大炮是明朝从一个叫红夷的国家那里买来的,所以,这些大炮也叫红夷大炮。在锦州城外的一个堡垒上,有一门大炮,就是在去年的大战中打死了咱们贝勒爷的那一门炮。这门炮已经被明朝封为了大将军,据说这门炮这所以能打得准,是因为被明朝的一位大学士亲手摸过而沾上了灵气的原因。   后来,奴才几经打听,才得知了这位明朝大学士叫徐光启,是明朝松江府上海县人,万历三十二年进士及第,那些从红夷人手里买下来的大炮全是经徐光启一手操办的。于是,奴才决心去北京打探关于徐光启的情况。奴才用重金光打通关节,收买了一个明朝军官,他将我的名字上报到北京,说我一个人杀死了几百个清兵,把我送到了北京领赏。奴才终于越过山海关,正大光明地进入了关内,来到了北京城。领完赏以后,奴才又继续用钱财疏通关节,结果留在了北京。奴才想办法打听了徐光启的情况,最后进入了他的府第,成为了徐光启的贴身卫士。从此,奴才就一直守在他的身边。   奴才所见到的徐光启,其实已是一个年过七旬的老人,但是他的精神却非常好,特别健朗,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年轻一些。他为人很和善,对奴才也很不错,经常对奴才嘘寒问暖。他是一个极有学识的人,对天下的形势了如指掌。而且,他与一般的汉人不一样,他在胸前挂着一个十字形状的项链,而且每隔七天就到一个小房间里烧香拜佛。后来,他对奴才说,他拜的不是佛,而是一个叫耶稣的西夷人。他说那个人是天主的儿子,出生在1600多年前的一个遥远的地方,最后被钉死在十字形的大木架上,死后三天又复活升天,从此以后,人们就永远纪念这个人,也永远崇敬天上的主。总之,他说了许多深奥的话,奴才大多不太明白,最后,他还问奴才愿不愿意也像他一样成为相信天主和耶稣的人。奴才心想,既然要打探情报,就要赢得徐光启的信任,于是,奴才当即就表示愿意入教。于是,几天后,他给奴才施行了一个简单的入教仪式,这个仪式很奇怪,奴才知道,要成为和尚首先得剃头,而要成为徐光启所说的天主教徒,则并非剃头,而是洗头,他把一小盆水浇到了奴才的头顶,他称之为洗礼,表示奴才已经成为天主的信徒了,还给我起了一个夷人的名字,叫彼得。当然,那只是奴才为了得到徐光启的信任而被迫所为的,在奴才的心中,只有一个天主,这就是大清的皇上您。   奴才发觉徐光启不同于一般的明朝官员,他不仅精通文章,而且还善于格致之术,有时整日在房中面对一堆图纸,纸上画着各种奇形怪状的东西。其中就有奴才所认得的大炮的图形,他说他正在改进红夷人的大炮,使之发挥更大的功效。还有其他各种东西,据说都有着种种奇怪的功能。过了半年多,有一天他带着奴才来到府中的后院,那后院除了他之外,从来没有人进去过,看来,他是十分相信奴才了。那片后院占地极大,在院子的一角,停着一个奇形怪状的东西。那个东西很大,却生着一对又长又薄的翅膀,看上去每一个翅膀至少有三四丈长,近看才发觉那是竹子做成骨架,再用牢固的羊皮绷紧覆盖在竹子间,就真的像是鸟的翅膀一样了。在两只翅膀的中间,是一个小船似的东西,里面藏着许多轮子和皮带,小船里有一个座位,刚好容纳一个人坐在里面。他在这个大鸟一样的东西里安装着一些小小的部件,就叫着奴才一起帮他干,那些小小的部件,看上去像轮子,轮子的边上却有许多小牙齿,像锯子一样,他管这个叫齿轮。在那像船一样的东西里,有这样的齿轮许多个,一个挨着一个的咬合着,转动其中一个最小的,其他的就都转了起来,直到最后一个最大的连接着一根皮带。那些齿轮和皮带,还有其他一些小玩意儿都十分精密,按照严格的顺序排列,徐光启十分小心地摆弄着,叫奴才也当心着点。奴才和他干了许久,那些东西实在太复杂了,奴才实在难以胜任,直到日落之时,还是没有完成,于是我们离开了院子。   晚上,奴才小心地问他那个大鸟到底是派什么用的。他告诉我那个大鸟是用来飞行的。对,千真万确,皇上,那大鸟是一架用来飞行的机器,看到那对巨大的翅膀以后,就会明白的了。他还对奴才说,如果这台机器能够造好,就能够带着人从天上越过山海关和辽西走廊,直接飞到辽东,飞到盛京,在咱们大清的皇宫顶上放火,甚至开炮,其效力胜过千军万马。奴才当即大吃一惊,心想这东西若是真的飞到盛京的头顶,咱们大清可就真的要遭殃了。于是,当天晚上,奴才偷偷摸摸地爬到了后院里,摸到那个飞行机器旁边,点了一把火,把那东西给烧了。大火熊熊,很快,那竹制的机器就化为灰烬了。当时,奴才的心里还真有点惋惜,那东西若是真的制造出来,就能让人在天上飞,那是神话里才有的事情啊,不过,为了大清的基业,奴才还是一狠心烧了它。奴才知道这事一定会被徐光启查出来,于是当晚就逃出了北京城,一路上翻山越岭逃回了大清的地界,回到了盛京,回到了皇上您的面前。   啊,什么?皇上,奴才可不是那种人,您要相信奴才啊,奴才也知道这种事人们一般不太会相信,可这全是奴才亲眼所见啊,若不是奴才放了一把火,盛京过几天恐怕就要遭到灾祸了。哎哟,奴才该掌嘴,瞧这口没遮拦的,可是奴才确是一片忠心,天地良心,没有半句假话,奴才绝对不是那种出去以后随便编一个谎话,自称自己立了大功回来讨赏的那种人啊。   皇上,您怎么还不信奴才的话啊,那会飞行的机器确实存在啊,不是奴才瞎编的,哎,奴才不敢顶撞皇上啊。皇上饶命,饶命啊,奴才该死,刚才奴才全是在胡说八道,什么飞行机器全是没有的,全是假的,皇上说一句顶奴才一万句。   皇上,您怎么还是要杀奴才啊,奴才可救了大清啊。   皇太极,你他妈的王八蛋,你别自以为了不起,其实你连这世上有会飞的机器都不知道,你有眼无珠,错杀了我这忠臣。   老子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北京的日头似乎是会说话的,总是带着些淡淡的忧伤,懒洋洋地铺洒在地上,投射着几根窈窕柳丝的影子。徐光启生命中最后一年就是整日在这空旷的院落中度过的,除了每天早上天蒙蒙亮的时候,坐着轿子从府第出发进东华门上早朝,与不苟言笑的年轻的皇帝说几句例行公事的话而已,其余的时间就一直坐在这里,什么也不做,静静地看着日头的消长。   在这空旷的院子里,有一个角落黑黑的,有烧焦的痕迹,在地上,还有一些烧不化的金属,呈现着圆形,大部分都有些扭曲了,只有一个最小的,还保持着原来的形状,完好如初的齿口。他就时常数着这些齿,从一数到二十,再从二十数到一。那有着漂亮的光泽和形状的金属,是他亲自指导一个有名的铜匠打制出来的,是那样完美,就像天上飞鸟的心脏。有时候夕阳会照射着这个小齿轮发出金色的反光,反光投射在他的脸上,那些额头的皱纹,被照得很明显,他知道,自己已不再是年轻人了,死亡离他已不远了。   想起了死亡,他却有些坦然了,他默默看着夕阳,那轮夕阳就像手里的小齿轮一样金光灿灿,也像自己的生命一样,越到结束的时候,越是光华夺目,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徐,那是人们通常对他的称呼。可是,这美丽的夕阳,已经离落山不远了,黑夜就快来临了。于是,他趁着太阳还没落山,想起了在成为“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徐”之前的岁月,那个四十二岁才进士及第的穷举人,那个在遥远的广东常常被学生们嘲弄的教师,那个在丹凤楼上差点送了命的上海小商人的儿子。此刻,他听到他自己的声音,我是上海小商人的儿子,永远都是。阿门。   夕阳终于消失了,夜幕降临,北京的夜晚无处不透着一股凉意。夜晚是属于死神的,他一直相信这一点,很自然的,他又想到了死亡。其实,他已经很熟悉死亡这个词了,他看过许多人的死,也给许多人送过葬。比如,他的老朋友,意大利人利玛窦。   那是耶稣诞生后第1610年五月,这个意大利人死在了异国他乡——北京。他再也没能回到地中海,回到他的家乡。而那个时候,他忠实的朋友保禄正在家乡上海的农村里结庐而居,是在为保禄的父亲,也就是那个上海的小商人服丧守墓,保禄的父亲曾在死前不久接受过洗礼,洗名利奥。   保禄从上海赶到了北京,那时京沪之间的交通还不太方便,他是从大运河坐船来的。所以,当他抵达北京的时候,意大利人的躯体已经永久性的进入了棺材,保禄没有见到他的最后一面。在那个时候,保禄曾想过,如果能够从上海飞到北京,也许就能见上最后一面了。“如果从上海飞到北京”,在为意大利人操办后事的时候,他的脑海里却时常浮现出这句话。   直到意大利人死后的第二年,也就是耶稣诞生后第1611年11月1日诸圣节,几乎北京所有的天主教徒都集中到了北京第一座天主教墓地栅栏墓地的公共教堂内。教堂里烛光闪烁,香烟缭绕,在风琴的伴奏声中,信徒们举行完弥撒后,把意大利人的棺柩抬进教堂,高声朗读《死者祭文》,举行丧礼弥撒并致悼词。随后,教徒们抬起棺木,缓缓走向墓地,送行的人们边走边哭,沉浸在哀伤之中。教徒们已在花园北端修建了一座圆拱顶、六角形的小祭亭,供奉着基督像和十字架,称为丧礼教堂。教堂东西两侧各有一道半圆形墙,圈出了墓地的位置。花园中心原有四棵柏树呈四方形排列,一座砖砌墓穴正好安置其中。   棺木送达墓地,在丧礼教堂前,人们再一次为这个意大利人祈祷。保禄走在葬礼队伍最前头,他亲手拿起绳索把他的朋友放入最后的长眠之所。然后,教徒们在墓穴前行跪拜礼致敬,结束了葬礼仪式。从此,这个意大利人的身躯与中国的土地融为一体。   这就是利玛窦的葬礼,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那个意大利人已经死了十多年了吗?他轻轻地问自己,好像昨天还在和他说话,在说什么?也许是在说达芬奇,和他图纸上的发明。   夜已经深了,星空里一些东西闪过,他握着那枚小齿轮,缓缓地离开了院子。   史书上说,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徐光启,死于明崇祯六年十月初七的北京,也就是西历1633年11月8日。   徐光启的灵柩是从北京运回上海的,也是坐着一艘官府的大船,从大运河的水路南下。运河到了苏州以后,大船再转进吴淞江,也就是上海人所说的苏州河。那时苏州河的两岸尽是水稻和棉花,一片滚滚的绿色,夹杂着宽阔而密集的水网。大船载着徐光启的棺材在苏州河上平缓地行驶,最后就进入了黄浦江,不久,大船就停在了十六浦的码头上。十几名杠夫抬着红木棺材走下了船,在高高的丹凤楼下,所有的杠夫都感到棺材忽然沉了许多,于是他们停顿了一小会儿,抬起头望了望丹凤楼上高高的飞檐。然后,棺材又轻了,他们抬着棺材进入了上海县城的东门。   在棺材上面,覆盖着一条皇帝赐与的白缎,长长的白缎上用汉文和拉丁文对称地写着——中国大学生徐保禄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全中国最有名的最大的学者和名士……   棺材的后面,跟着一长串的送葬人的队伍,全都穿着白色的衣服,其中有几十个欧洲人,他们大多是耶稣会的传教士,经历过南京教案之后都显得有些颓丧。他们排着井然有序的队形,也没有像通常的那样吹吹打打扔纸钱,只是一路的静默无语。送葬的队伍穿过了上海县城东西向的大街,几乎整个城厢的居民都聚集在大道两边目送着本地在大明朝最有名的士大夫的棺材通过。于是,这条大街上又聚集起了各种味道,来自南方的、北方的、大海的、内陆的,从男人的腋下,女人的发端、老人的喉咙里散发了出来。这些气味混杂着,在上海的空气中飘浮,飘到了棺材上,化为气味的分子,渗透进了曾被油漆和猪血涮了几十遍的棺材板。   送葬的队伍缓缓地离开了城厢,出了西门以后,又进入了广阔的农田,他们走在田间的小路上,向西南方向而去。最后,他们停在两条河流的汇合部,那里有徐光启生前研究农业的田园和家族的墓地。在一片田野里,他们选了一块空地,很快就挖了一个简单的墓穴,在欧洲传教士的祈祷声中,棺材被慢慢地放了进去。人们又把土掩埋在棺材上,堆成一个小小的土丘,在墓碑上,刻着一个小小的十字架。   所有的教徒都在划着十字。   阿门。   然而,故事还没有完。   事先声明,以下纯属小道消息。   这个消息是爸爸告诉我的,他属于老三界的那个年龄,1966年,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向红海洋挥一挥手的时候,他们都成为了红卫兵,闹起了革命。当时,全国各地都掀起了破四旧行动,所有与旧时代有关的东西全都成了封资修,要被一扫而空了。特别是出现了冲击文物古迹的浪潮,最有名的就要属山东曲阜孔庙里那块皇帝御赐的“万世师表”的匾额被大串联闹革命的红卫兵扔到了火堆里。上海也不例外,当然,要比其他地方稍微文雅一点,我爸爸他们组成了一个“保卫江青同志战斗队”。虽然,毛主席还是号召大家要文斗不要武斗的,可是十八九岁的年龄,混身有着用不完的活力,成天想着闹革命。于是,许多人不约而同地把目光对准了文化古迹,就在那一年,许多名人墓地和遗址还有寺庙教堂遭到了破坏。比方静安寺的大木鱼就被砸烂了,玉佛寺门楼前的那块大匾也被红卫兵踩在了脚下。革命军前马前卒邹容的墓也被毁了,就连苦大仇深的劳动人民黄道婆她老人家的坟也给大水冲了龙王庙被无产阶级的红小兵给刨了。   我爸爸所属的那个战斗队要真正行动的时候,却发现上海有限的几处文物古迹全给破坏过了,没什么地方供他们发挥才华了。最后,不知是谁说起在徐家汇附近有一个古墓,据说是明朝一个封建地主阶级的大官僚的坟墓。于是,我爸爸去查了查资料,发觉那个墓主的名字叫徐光启,家庭出身是小商人,也就是小资产阶级,反革命的帮凶。后来做官做到了中央,成为一个大官僚,是封建皇帝手下剥削劳动人民的大元凶。更可恨的是,这个家伙还曾和西方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急先锋传教士狼狈为奸,向中国人民灌输天主教的那一套精神鸦片的东西,企图麻醉中国人民,使中国人民成为帝国主义的精神奴隶。简直是里通外国罪大恶极的汉奸卖国贼。这种人的墓,就是应该挖,于是,我爸爸他们就准备好了各种工具,赶到了徐家汇,好不容易才找到了那个墓。没有人管,一片萧条的样子,他们立刻来了热情,热火朝天地干了起来。明朝的墓很坚固,但是,最终他们还是挖开了墓,露出了那具红木棺材,馆材上有一条白色的缎子,保存很好,上面还模模糊糊地写着一些外国字,足见躺在棺材里的这个人已经彻底做了洋奴。这激起了革命小将们的义愤,原来对于死人骨头的恐惧和对于掘墓要遭报应的古训都抛之脑后了。他们三下五除二,把棺材板给撬了开来,当他们一个个都捂着鼻子准备面对一具僵尸开一场破四旧的批斗会的时候。他们却惊奇的发现,那红木棺材里面,居然只是一堆石头。   是的,我爸爸告诉我,当时他亲眼看见徐光启的棺材里放着的只是一堆石头,除此之外,只有一套折叠地整整齐齐的官服,官服上还有一个小小的图章和一串十字架项链。他们后来把整个棺材都劈了,棺材板拆了开来,也没有找到一丝半点的死人的痕迹。真不敢相信,原来徐光启并没有躺在他的棺材里,这个墓是一个空冢。   后来他们开始怀疑这究竟是否是徐光启的墓,可是墓碑和棺材板上的那些文字,还有那个图章刻着的是确实“徐光启印”的字样。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个时候,忽然有人提到了会不会闹鬼,虽然我爸爸严厉地批评了那个人的迷信思想。但是最后他们每一个人都害怕了,于是,这些红小兵们匆匆地撤退了,再也没有回来过。   文革结束以后,直到1983年,这个坟墓才被修复,重新得到了保护。   然而,徐光启究竟是否躺在他的坟墓里呢?   我不知道爸爸说的话究竟是真是假,反正他是一口咬定亲眼所见,绝不会弄错的。   如果爸爸说的是真的,那么哪里才是徐光启真正的归宿呢?   当然,这只是个小道消息,信不信由你。   徐光启是在天还蒙蒙亮的时候出发的,他还给自己挽了一个特殊的发髻,那是他年轻时曾在少年人中流行过的发式,那时候在父亲的严格管教下,他没能够留起来。而现在,头发有些稀少了,不过,还是勉勉强强地挽了起来,他在一面有些模糊的铜镜里,对自己点了点头。他脱去了宽大的朝服与长袍,穿上一件干净利落的短衣,蹬着一双软软的布底鞋走出了房间。   回廊与厢房间一片寂静,人们还都熟睡之中,他尽量轻手轻脚地走着,天空中月亮还挂着,只是颜色变得很淡,近乎于一张白色的圆盘。冷冷的风中飘荡着一些薄雾,雾气带着浓浓的露水悬挂在走廊的栏杆上,就连空气也沾湿了他的头发。转过几个月门,他拿出钥匙打开了后院门上的锁。推开院门,一阵风吹开薄雾,一架生着两只巨大翅膀的机器正停在他的面前。   他爬上了这架机器,在两只巨大翅膀中间的一个船形空间里坐了下来。然后,他摇动了一个把手,立刻,许多齿轮转动了起来,一些大的齿轮又带动了皮带,于是发出了轰鸣的声音。皮带的终端牢牢地绑在大翅膀上,皮带的运动带动了翅膀,两只大翅膀开始有节奏地上下扇动了起来。翅膀扇动的频率越来越快,呼呼生风,整个院落里都充满了这种声音,许多落叶和灰尘都被翅膀扇出的风高高地卷起,把最后的那点薄雾也扇得烟消云散了。他能感到自己的全身在颤抖着,大地也在震动,直到一股来自翅膀的巨大的托力使飞行机器跃离了地面。   他飞起来了。   飞行器的翅膀越扇越快,一会儿,就已经离地几十尺高了,那个空旷的小院已经落在身下,整个大学士的府第也在飞行器的翅膀下。他的脚下是自己家的屋顶,而且那屋顶看起来越来越小,整个大宅门也都象变成了一具盆景一般。   一阵风吹来,飞行器抬升到高空,整个北京都在他的眼前缓缓铺展开来,如同一张世俗工笔卷轴。内城里无数的四合院,中间还夹杂着许多大户人家的深宅豪门,一切都如同画工笔下的宣纸上被毛笔点出来的线条似的。街道上一些早起的人们已经忙碌了起来,车夫、轿夫、掏粪工们出来谋生计了,而更夫和巡夜的小卒却已经收工了,在空中看下去,却都是一些小黑点了。城门也许已经开了,他还能看到拉着甘甜的泉水的牛车转动着车轮碾进了北京城,一些三大营的士兵开始扛起了鸟枪。于是,他拉动了一根铁弦,铁弦使翅膀伸展的角度产生了一些细微的变化,飞行器随着翅膀的变化而改变了方向,扇着翅膀向紫禁城的方向而去。   他看见了皇宫的角楼了,那些飞起的屋檐倒映在护城河里,透过城上的墙垛可以看见里面辉煌的琉璃瓦。飞到了东华门上,他看到了早朝的文武百官正鱼贯而入,那些人穿着整齐的官袍,一个个似乎都没睡醒的样子耷拉着脑袋往皇宫里走去。他们有些窃窃私语,无外乎是猜测他们中的一位尊敬的同僚为何没有来上早朝,是睡过头了?还是被罢官了?还是年纪大了突然病故了?于是,有的人难过了,也有的人脸上难过心里却在高兴。似乎谁都没有注意到他们尊敬的同僚正在头顶看着他们呢。他跟随着他的同僚们飞进了皇宫,穿过内金水桥,进入奉天门,就是三大殿广场了。   此刻,东方的太阳跃出了地平线,一轮红日喷出一些苍凉的光芒,照射在高高的三大殿的琉璃瓦上,反射出万丈光芒,让人目眩,眼前似乎已不再是人间,而是一片金色世界的天国。离飞行器下十多丈的地方,与他同一级的同僚们已经步入了奉天殿,其余更多的人则跪在殿外的御道两边。他似乎能听到奉天殿宝座里年轻的君王用愤怒的声音呵斥道——文渊阁大学士怎么没来?   这时候,他在飞行器里大声地回答,启禀皇上,老臣正在您的头顶。   他的回答,年轻的崇祯当然没有听到,但是,当朝臣们结束了早朝走出奉天殿的时候,终于有人看到天上的飞行器了。所有的人都抬起了头惊讶地仰望着天空,大臣们,太监们、宫女们,最后,是本朝年轻的皇帝。   瞧,那是什么?天哪,那是从天上飞出来的,而且飞在皇宫的头顶,国无二君,天无二日,目空一切,简直是大逆不道,晦气晦气。   这位大人,请不要颠倒黑白,胡说八道,看到那翅膀了吗?那是一只大鸟,古书上所说的鲲化为鹏,就是这种鸟,鲲鹏之变,一飞万里,出现在紫禁城上,当是我朝从此中兴的吉祥之兆。恭喜皇上,贺喜皇上,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所有的人都跪在了年前的皇帝面前恭贺这个好兆头。   他在飞行器上看着下面那些人都莫名其妙地跪了下来,立刻没了兴致,真没意思,于是他掉转方向往南,永远地离开了紫禁城。   他一直往南,飞出了北京城,飞在广阔的华北原野上,很快,他就找到了大运河,决定沿着运河飞。飞过通州、天津、沧州、德州、临清,然后他拐了个弯,离开运河去了一趟泰山。上泰山时是在云层中飞行的,什么都看不清,云雾让他的浑身都湿透了,钻出云雾的时候,已经在泰山顶上了。一些人在泰山顶上的人看到了飞行器,以为是哪位神仙显灵,纷纷跪了下来,烧香磕头,他摇了摇头,看了最后一眼泰山的风光,然后又钻入了云层。   他经过了曲阜的孔庙,在飞行器上遥祭了孔夫子,然后又回到了运河沿线。在微山湖上,已经是中午了,他草草的喝了一些准备好的水和干粮,然后继续飞行。进入了南直隶,也就是江苏的地界。过徐州、淮阴、扬州,很快就到了长江边上,飞行器过了长江,江面上一片迷朦,江中有两座山,金山和焦山,他掠过金山寺上的有着古老传说的那座塔,又来到了辛弃疾赋过词的北固山上。离开镇江,接下去是常州、无锡、苏州,在虎丘上,他能清楚地看到深深的剑池在阳光下反射出一点金光。接着,他从苏州进入了吴淞江,这时,他放低了飞行高度,沿着宽阔的吴凇江面。他几乎是在超低空飞行,江水和两岸的稻田被飞行器的大翅膀扇动的气流卷起滚滚波浪,他似乎还能闻到稻花的香味和骑着水牛的牧童笛声。   对,就是这条路线,他对自己说,他似乎已经能够想象到在这个清晨,他的家人和朋友,发现他突然从空气中消失了,他们会等待他回家,但是他们永远都等不到他回家了。家人们不敢公布大学士失踪的消息,只能被迫在几个月后,对外宣称大学士已经突然病故。他们会用船载着他的棺材从北京运到上海,走大运河的水路,进入吴淞江。只不过,那时候他的棺材里装着的,应该只是一堆石头和衣服而已。想到这些,他就在飞行器上轻轻地笑了起来。   当一个下午就快过去的时候,终于进入黄浦江了。飞行器的翅膀掠过江面,一阵浪花翻起,船上的水手目瞪口呆地看着这架巨大的机器从他们的面前经过。飞到了码头,他能看到上海城墙和城门,还有,高高的丹凤楼。他拉了一下铁弦,翅膀扇动的角度和频率立刻改变,飞行器迅速地上升。从城垛到一层楼,再到二层、三层,也就是当年那十五岁少年撑着油纸伞准备纵身一跃的地方。最后,他飞到了丹凤楼的屋檐顶上。   此刻,已经是黄昏了,江面被涂上了一层金色的涂料,江上的船帆和江岸的芦苇随风摇晃着。对面浦东的田野,一望无际,覆盖着一片金色的阳光。于是,他又想起了少年时代最大的遗憾——这里看不到大海,也看不到落日。   但现在,他看到了,就在这里,丹凤楼顶之上几十丈的空中,同时看到了大海与落日。   是的,在飞行器的右面是灿烂的夕阳,而左面是茫茫的大海。夕阳和大海都在极远的地方,夕阳喘着气在最后挣扎着,放射出回光返照的光芒。而浦东原野另一头的大海,正在滩涂上涨潮,汹涌地扑上海岸线和大堤。   这是他七十多年的生命中,所看到的最美丽的大海和夕阳。而脚下,那上海最高的建筑物和县城内密集的房屋却都显得那么渺小。他继续提升飞行高度,视线里的大海就越来越广阔。最后,乘着夕阳的余晖,他驾驶着飞行器向东飞去。   他越过了黄浦江,整个浦东都在他脚下了,低洼处种植着水稻,而近海处种植着棉花,正是农家做饭的时候,下面满是炊烟飘起。飞行器掠过田野,终于,他看到了一块高出地面的小土岗,他知道那就是大堤,大堤之外,就是大海了。   飞行器飞过了大堤,眼前是片灰色的大海,那是正在涨潮的大海,海浪汹涌,这里的海水很淡,因为长江口就在附近。江水与海水混杂在一起,有时清浊分明,有时则混为一色,呈现出一种大陆与海洋交错的感觉。   现在,他明白自己已经离开大陆了。他的意大利老朋友对他说过,大陆之外,是更为广阔的大海,中国的这片大陆,并不是世界的中心,也不是世界的惟一文明。中国之外的世界很大,而大海则是世界上最宽阔的空间,进入了大海,基督的使者可以从遥远的欧洲来到中华,来到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而他,也可以从中国出发,经过大海,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现在,他在天空中,意大利老朋友没有说过天空的意义,没有说过从天空可以到什么地方,也许最多只是说——从天空可以到天堂。现在,他想告诉已经进入天堂里的意大利老朋友,从天空中,不仅仅可以到天堂,而且,可以拥有整个世界。   现在,整个世界都属于他了。   他继续向大海飞去,离大陆,离长江口越来越远了,海水也越来越蓝,露出了海洋的本色。无边无际的大海上,海天一色,除了波浪,什么也没有,天色终于完全昏暗了下来,在一片黑暗中,太平洋西岸的东中国海上空,有一架中国人徐光启制造的飞行器,正载着这个七十岁的老人,飞向未知的远方。   远方是何方?   这是一个问题,这个问题,直到今天依然困扰着我和我的朋友们。   海天茫茫。   我小时候,住在闸北,靠近老闸桥的一片弄堂里。在过街楼上,有两间房子,房子上面,还有一个小小的阁楼,阁楼虽小,却有一个天窗,这种屋顶上的天窗,在过去的上海随处可见,上海人称之为“老虎窗”,据考证这个词汇出自于英文。   那时我很小,老虎窗下有一张床,我就站在床上,把头伸出窗外,看着窗外的屋顶。屋顶上尽是瓦片,除此以外,还有许多瓦片缝隙间长着的青草,有的人家还拿个放满了泥土的脸盆放在屋顶上养一些洋葱头。当时,有一户人家养着鸽子,那些鸽子常从我的头顶飞过,我就把头伸出老虎窗,看着领头的那只鸽子,浑身雪白,漂亮极了,振动着翅膀,引领着身后的鸽群。我时常想象着那只白色的鸽子,它在天空飞行时所见到的地面究竟是怎么样的景象。那是八十年代的上海闸北,它会见到大片的弄堂,无数的瓦片,那些黑色的瓦片就像来自深海的鱼鳞一样覆盖着这个城市,使得这个城市有些海洋的味道。它还会见到一个个老虎窗,在屋顶盘踞的野猫,瓦棱上的青草,还有,一个把头探到屋顶上的小男孩,那就是我。   后来,别人告诉我,我小时候居住着的这片地方的所有的弄堂和房屋,都是在1937年以后才造起来的。而在1937年以前,那里也是很大的一片居民区,在1937年的那场战争中,日本军队出动了轰炸机,向闸北的居民区进行了大轰炸,这就是有名的闸北大轰炸,这里附近的地区全部被夷为平地,死者不计其数,绝大多数都是平民,其中还有许多女人和孩子。还有南市,也就是十六世纪的上海县城,曾经被日本海盗占领,后来又筑起了城墙打败了日本海盗的老城厢,也遭到了大轰炸,许多古老的建筑化为灰烬。浦东的沿海停泊着一艘航空母舰,从航母上起飞了许多飞机,对驻守宝山的中国军队狂轰滥炸,在我完成这篇小说的日子,也就是今天——九月七日,1937年的这一天,宝山的城墙被轰炸倒塌,姚子青战死。进入十月,最为惨烈、最为关键的大场争夺战是在蒋介石的亲自指挥下进行的,在日本飞机的轰炸下,于26日失守,师长朱耀华自杀。   在上海的战事爆发后的第二天,中国的空军轰炸了黄浦江中的日本第三舰队旗舰“出云号”,但是没有命中。战争的第五天,中国空军在杨树浦上空击落日机一架,一架中国战机受伤,飞行员跳伞后被日军包围,用手枪击毙了九名日军,最后战死。据我知道的资料,这是中国空军在上海仅有的两次战斗。   现在,清场的人来赶我走了,我匆匆地走出了足球场,人们早已散走了,球场外的空地很安静。一阵风掠过我的头发,忽然间,我的脑子里转过一个奇怪的念头——我想去看海。   于是,我搭上一辆末班车,在经过了一个小时的颠簸之后,终于来到了海边,上海的海边其实并不美,所谓的海滩不过是泥浆般的滩涂,在海水退潮的时候是看不到海的。而此刻,荒凉的海边一片黑暗,什么都看不到,海浪声也轻得微乎其微,只有月亮高高地挂着。   我就这样静静地站着,睁大着眼睛,我知道,或者说我希望今天晚上所要发生的事情。直到,我看到一架有着两只巨大翅膀的原始的飞行机器从我的头顶掠过。   祝你一路平安。 -------------------------------------------------------------- TXT 书香中文网电子书网 http://wwww.sxcnw.org - TXT电子书免费分享平台 书香中文网电子书,和好友一起上传、下载、分享TXT全本小说。 所有小说仅供试阅,请于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阅读全本请购买实体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