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下载的小说来自 www.sxcnw.org 欢迎常去光顾哦! 本站所有资源部分转载自互联网!请支持正版,版权归作者所有! 爱伦坡经典悬疑集 作者:爱伦.坡(美) 第一部分:黑猫 黑猫 我要讲述的故事十分荒唐,又十分家常。我并不指望读者相信它。 否则我不是疯了么?因为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这就是我的亲身经历。我没疯,也的确不是在做 梦。明天就是我的死期,我要赶在今天把这事说出来,以求灵魂安生。我想马上把这些家常 琐事公之于众,只求简洁明了,而不打算妄加评论。这些事让我惊魂难定,备受折磨,最终 遭到毁灭。可我不想多作解释。这些事对我来说惟有恐怖,可对很多人来说,却似乎是夸夸 其谈罢了。或许后世的某些智者会认为,这都是些不足挂齿的平常事,而那些比我更冷静更 有理性的有识之士,则会更加明察秋毫。在这些人心里,我满怀敬畏的叙述,也许只是一连 串因果相生的普通事件。 我从小就性情温良。我软得出奇的心肠,一度成为伙伴们的笑柄。我特别喜欢动物,父 母对此也百般纵容,给我弄了很多种宠物。我长时间和它们泡在一起。每喂它们一次、抚摸 它们一下,我都快乐得要死。这种癖好与日俱增。长大后,人生的最大乐趣就莫过于此了。 对着那些珍爱忠实而有灵性的狗的人,我压根无须多费口舌解说个中欣悦。兽类自我牺牲的 无私爱意,总能让惯看人情冷暖的人刻骨铭心。 我早早地就结了婚。让我高兴的是,妻子和我性情相投。见我喜爱饲养宠物,碰到中意 的,她从不会放过任何机会,千方百计也要搞到手。我们养了小鸟、金鱼、野兔、一条好狗, 一只小猴子,还有一只猫。 那猫大得惊人,浑身乌黑,美丽非凡,而且特别有灵性。我妻子骨子里就迷信,一说到 那猫的灵性,就绕不开古人对猫的普遍看法——所有的黑猫都是女巫乔装的。我不是在说妻 子对此有多当真,我之所以提到这一点,不为别的,只是刚好想起而已。 那猫名叫普路托,是我最心爱的宠物和玩伴。我包揽下喂它的活儿。在家里,我一抬脚, 它就如影随形。即便我要上街,想甩开它也不容易。 几年来,我和普路托一直这么相交甚欢。几年来,让我羞于承认的是,由于喝酒上了瘾, 我也性情大变。我一天比一天喜怒无常,全然不顾别人的感受。我居然容许自己辱骂妻子了! 甚至还对她拳打脚踢。我的宠物当然感受到了我的变化。我不理它们也就算了,可我还虐待 起它们来。小兔子、小猴子、甚至那只狗,一旦想跟我亲热或碰巧跑到我身边,我都会毫无 忌惮地蹂躏一番。然而对普路托,我还很顾念,没忍心下手。可我的病情却日复一日地加重 ——世上哪种病能比酗酒更可怕啊——那时普路托老了,脾气也有几分乖张了,最终,就连 它,也成了我的出气筒。 一天晚上,我从城里一个常去的地方醉酒而归,我以为普路托故意躲我,于是一把逮住 了它。惊骇之下,它在我手上轻轻咬了一口。我顿时恶魔附身一样,怒火中烧,忘乎所以, 原本善良的灵魂似乎从躯壳逃逸而出。我酒性大发,一身狠劲。我从背心口袋里掏出折叠刀, 打开刀子,攥住那可怜畜生的脖子,蓄意不良地把它的一只眼珠剜了出来。写到这幕该死的 暴行,我不禁面红耳赤,一会儿灼热不堪,一会儿瑟瑟发抖。 睡了一夜,酒醒了。神智恢复后,想到自己犯下的罪行,我的心头半是恐惧,半是悔恨。 但这充其量不过是种暧昧无力的感觉。我的灵魂依然不为之所动。我又开始纵饮无度,很快 就把那事忘得一干二净。 当我沉湎酒香时,猫的伤势也在渐渐好转。眼珠被我剜掉的那个眼窝真是可怕,但它看 来已不再感到疼痛。它照常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只是我一靠近,就吓得拼命逃窜。这是意料 中的反应。我毕竟天良未泯,所以,看到曾经那么爱我的猫这般模样,不由悲从中来。但这 股子悲伤马上就化作怒火,到后来,竟然演变为邪念,仿佛正是这股邪念,最终害我一败涂 地。哲学上并不重视这种邪念,不过我深信,它是人心的一种原始冲动,是与人类须臾不离 的一种基本心力,或者不妨说情绪。正是它,直接决定了人类的性格。谁敢说在明知干不得 的情况下,自己干的坏事蠢事没有一箩筐?难道我们不是常常明知那么干犯法,还是全然不 顾,飞蛾扑火一样管不住自己?哎呀,我就是受这邪念的左右,活活断送了自己。内心深处 那股神秘难测的感觉,散发着惑人的气息,让我烦扰难安,甚至违背本性,为作恶而作恶— —我被无形的力量推动着,继续对那只无辜的猫下毒手,最终害它送了命。一天早上,我残 忍地用索套勒住猫脖子,把它吊在树枝上。我流着泪吊死了它。我痛悔不已。可我到底还是 吊死了它。我明知那猫爱过我,我抓不住它的错;我明知吊死它就犯下了灵魂永难超生的死 罪——如果有此可能,那罪恶就连慈悲为怀、让人敬畏的上帝都无法赦免。 就在我干下那个伤天害理的勾当的晚上,我在睡梦中忽听有人大喊失火,惊醒后发现, 床上的幔帐已着了火。整幢房子熊熊燃烧。我们夫妻俩和一个佣人拼死拼活才逃出火海。那 场大火烧得真彻底,我在世间的所有财产都被焚烧一空了。从那以后,我万念俱灰。 我并没脆弱到非得在灾祸和恶行间找出因果关系。我是想把事件的来龙去脉详述一遍, 但愿不要遗漏任何环节。失火的次日,我前去凭吊了废墟。四壁崩塌,惟有一道墙还立在残 砖断瓦中。那是我房间的一道墙,并不厚,在房子中央。我的床头就是靠在这堵墙上。墙上 的灰泥大大阻隔了火势——我认为是新近粉刷的缘故。墙根前挤满了人,很多人似乎急欲发 现点什么秘密,不错眼珠地查看着那道墙。忽然,人们连呼“怪事”。我好奇心顿起。凑近 一看,天哪,白墙上赫然一个浅浮雕——是只硕大的猫!一只刻得鬼斧神工的猫!猫脖子上 还有根索套! 一看到这幽灵,我怎不以为是活见了鬼?我又惊又怕,转念一想,终是舒了一口气。我 记得,那猫是吊在离房屋很近的花园里。火警一起,花园里片刻间就人潮汹涌。一准是谁割 断绳子,把猫从树上放了下来,再从敞开的窗子扔进了我的卧室。那人可能是想把我从睡梦 中砸醒。不过别的几堵墙倒下来,那可怜的死猫,就被挤压到了新刷的泥灰墙上。石灰、烈 火和尸骸释放的氨气交互作用,墙上的浮雕也就赫然在目了。 我上面细细道来的事实,不能说不惊心动魄,就算良心上不能自圆其说,倒也合情合理 吧。但在我心魂深处,更其根深蒂固的,还是我的幻觉。几个月来,猫的幻影总是挥之不去, 几个月来,我一直沉浸在说是懊悔又不是懊悔的模糊情绪里。害死了它,我竟然后悔起来。 我在经常混迹的下等场所中,到处物色一只和普路托品种一样、外表也多少有些相似的猫, 聊慰寸心。 一天晚上,我坐在一个声名狼藉的酒寮里,正迷糊着呢,视线突然被一只盛放杜松子酒 或朗姆酒的大酒桶拽了过去。除了那只桶,屋里的家具寥寥无几。一个黑咕隆咚的家伙,正 卧在那只巨桶上养神。我刚才就盯着那桶看了一会儿了,奇怪的是,居然才发现上面坐着那 黑东西。我走过去摸了摸,是只块头跟普路托一样大的黑猫。除了一个地方之外,它简直和 普路托毫无二致:普路托通体乌黑,没一根白毛;酒桶上的猫,整个胸部几乎都被一块白斑 覆盖了。那白斑有些模糊不清。 有意思的是,我一触摸它,它就迅速站起身,呜呜直叫,还一遍遍蹭我的手。我的关注 使它显得很高兴。正是我苦苦寻找的猫。我当场向店主人表示要买下它。不料店主却对猫一 无所知,说是以前从没见过它,也就没开价。 我继续爱抚它。要动身回家时,猫流露出跟我走的样子。我任它跟着,一边走一边俯身 拍拍它。猫一到我家,马上乖顺得不得了,片刻工夫就博取了妻的欢心。 可没过多久,我的心底深处就升起了一股对它的厌恶。真让我始料不及。到底怎么回事? 我迷惑了。它显然是喜欢我的。它的喜欢却惹我嫌恶,令我恼火,慢慢地,变成仇恨。我的 心里充满苦涩。我开始躲避它。羞愧加之对早先暴行的记忆,使我没动手欺侮它。几个星期 过去了,我依然没动它一根寒毛。然而,时间长了,我心里渐渐生出一层说不出的憎恶,一 瞄见它可恨的形象,就躲避瘟疫一样,悄然逃开。 毫无疑问,这畜生招致我厌恶的原因,就是在我带它回家的第二天早晨,看到它和普路 托一样,眼珠也被剜掉了一个。可我妻子竟然因而更疼爱它了。我上面说了,我妻子极其慈 悲。以前我也这么慈悲。我曾因我的慈悲感受过无比纯正的快乐。 尽管我对这猫日益嫌憎,它反倒愈加眷恋我了,可以说是寸步不离。这般执著,恐怕您 确实难以理解。只要我一坐下,它就自觉地蹲在椅子下,有时跳到我的膝上,百般示好,实 在让人生厌;我一站起来走路,它就缠在我两腿间,几乎将我绊倒;再不就用又尖又长的爪 子钩住我的衣服,顺势爬上我的胸口。那会子我恨不得一拳把它打死,可却未敢造次,部分 原因是,我总在那个时候回忆起上次犯下的罪行,但更主要的——我还是快点承认吧——我 是怕极了那家伙。 这层害怕,倒不是生怕冲动起来,管不住自己而犯罪——唉,我也说不清是不是这样。 即使现在身陷死牢,我也简直羞于承认,这猫在我心底激起的惊骇,竟然因脑中幻象的存在 而变本加厉。妻子曾不止一次地要我留心看这只猫身上的白斑,我说过了,这怪物跟我杀掉 的那只猫惟一的不同,就是这块白斑。想必您还记得,这白斑虽大,原本倒是很模糊的,可 随着时光的推移,它明显异于往日,不知不觉间,竟然轮廓分明了。长久以来,我的理性一 直拒绝这一点,我宁愿把它当成幻觉。眼下,我一提这家伙就毛骨悚然。我因此而厌恶它, 惧怕它。要是有胆量,我早送它上西天了。老天!这家伙居然是个极端恐怖的意象——一个 绞刑架!哦!这是多么可悲可怖的刑具!这是正法的刑具,让人饱尝痛楚的刑具,送人命的 刑具啊! 至此,我已是沦落不堪。一只没有思想的畜生,因我轻侮地杀了它的同类,居然给我— —一个上帝创造出来的人——带来了这样的灾难。呜呼,我再也不得安宁了。白天,这畜生 纠缠不休,片刻都不放过我;夜晚,我时时从说不出有多骇人的噩梦中惊醒,醒来,它正往 我脸上喷热气。我无力摆脱这一梦魇的具象。这畜生沉甸甸的肉身,一直压在心头。 我身负这般煎熬,身上那点残余的温良便丧失殆尽了。意识中,全是见不得天日的邪恶 意念。我平素就喜怒无常,而今,脾性越发极端,我开始痛恨所有的人和事。我管束不住自 己,时常突发暗火。我完全没了判断力,一味放任自己。哎呀,妻子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可 她毫无怨言,经常默默忍受我的暴虐。 穷困所迫,我们只好住在一栋老房子里。一天,为了点家务事,妻子陪我去老房子的地 窖。猫尾随我走下陡峭的阶梯,差点绊我个倒栽葱。我气得发疯,抡起了斧头。盛怒之下, 我忘了自己曾孩子一样惧怕它,因了那惧怕,我至今没对它下手。此刻我却记不得这些了。 我对准这猫一斧砍去。如果斧头像我想的那样落下去,这厮当即就得毙命。谁知,妻子一把 攥住了我的胳膊。她这一拦不当紧,我被激怒了,狂暴得热血冲顶。我挣脱她的手,一斧子 劈在她的脑壳上。她都没来得及呻吟一声,就当场送了命。 干完这天理难容的杀人勾当,我立刻就苦苦思索藏匿尸首的事了。我知道,无论白天还 是黑夜,要想把尸首搬出去,都有被邻里撞见的危险。种种方案走马灯一样在脑子里穿梭。 我一会儿琢磨着剁碎它来个焚尸灭迹,一会儿想着在地窖里挖个洞埋了,再一转念,又思忖 干脆扔到院子的井里去,或者像平日装货一样装进箱子,找个搬运工弄出去。后来我灵机一 动,突然想出一个自认万全的计策:我决定把尸首砌进地窖的墙壁里。据记载,中世纪的僧 侣就是这么把殉道者砌进墙壁的。 这个地窖派这个用场再合适不过。地窖的墙壁造得不牢,新近又用粗糙的灰泥彻底粉刷 了一遍,因地窖潮湿,灰泥还没干燥。巧的是,墙上有个地方,本是虚设的烟囱或壁炉,经 填补后,也就跟别处毫无二致了。我确信自己很轻易地就能把这儿挖开,塞进尸首,再把墙 原样砌好。保管谁都看不出任何破绽。 我照这个法子干了起来。我找了根铁棍,一下子就把砖头撬开了。为免尸首倒下,我很 仔细地把它靠在里面的夹墙上。接着,没费劲就把墙堵死了。为了防止留下痕迹,我搞到石 灰、黄沙和一些毛发,调配出的灰泥跟旧灰泥没什么区别,仔细地涂抹在新砌的砖墙上。粉 饰太平之后,我感到很满意。墙壁看上去就跟没动过一样。连散落在地上的垃圾,我都万分 谨慎地清扫干净了。我得意地四周打量一遍,心想:“总算没白忙乎。” 接下来,该揪出那个制造惨祸的家伙了。我已横下心来,坚决要置它于死地。如果它现 在出现在我面前,它必死无疑。可在我怒发冲冠的时候,那狡诈的家伙已脚底抹油了。它自 然不会往枪口上撞。这蹲伏在我心口上的可恶畜生终于消失了。我如释重负,幸福得无以复 加。猫一整夜都没露面。自从它来到我家,这是我睡上的第一个安稳觉。是啊,即使灵魂背 负着杀人的重担,我依然睡得很香甜。 第二天过去了。第三天也过去了。带给我巨大痛苦的猫还是没出现。我这才重新自由呼 吸。哈!这怪物吓得逃之夭夭了!眼不见心不烦,我像是进入了极乐世界。杀害妻子的滔天 大罪居然只在心头泛起一丝涟漪。警察调查过几次,被我三言两语就打发了,他们甚至还来 搜了一次家,当然也没找出任何蛛丝马迹。我于是认为,将来的幸福有了保障。 不料,在我杀死妻子的第四天,家里开进了一队警察。他们又严密搜查了一番。藏尸的 地方隐蔽得超乎想像,我自然一点都不感到慌乱。警官命令我陪他们四处搜查,连旮旯缝隙 都没放过。搜到第三遍或是第四遍时,他们终于下了地窖。我连眼皮都没颤动一次,心跳平 静得如同睡眠者均匀的呼吸。我从地窖这头走到那头,双臂当胸而抱,简直是来回漫步。警 察完全对我放了心,都准备走了。我乐不自禁,为了表示得意,也为了让他们加倍相信我是 无罪的,我恨不得马上说些什么,哪怕就一句也行。 他们刚抬脚跨上台阶,我还是忍不住开了口:“先生们,承蒙你们不再那么怀疑我,在 下深感欣慰。祝各位身体健康。还望多多关照。对了,顺便说一句,这地窖非常坚固。” (我越是想说轻松点,越不知道究竟说的是什么)“这地窖可以说建造得太好了。这几堵墙, 先生,要走了么?这几堵墙砌得很牢。”说到这里,我故作姿态起来,神经兮兮地抓起一根 藤条,冲着藏匿爱妻的砖墙使劲敲打。 主啊,把我从大恶魔的毒牙下拯救出来吧!敲击的回响尚未归于沉寂,就听得墓穴里传 来了回应。是啼哭声。哭声开头还瓮声瓮气,断断续续,像孩子的抽泣。随即迅速变成尖锐 的长啸,极为异常,惨绝人寰。这声声哀鸣,半是恐怖,半是得意,惟有地狱里受罪冤魂的 惨叫和魔鬼见到遭天罚者的欢呼交相呼应,才有这样的效果。 我当时的想法说来荒唐。我头脑昏沉,踉跄着走到对面那堵墙边。阶梯上的警察惊惧万 状,一时呆若木鸡。过了一会儿,才有十来条粗壮的胳膊挥舞着撞向墙壁。整堵墙全倒了。 那具尸首笔直地戳在大家眼前。尸首已腐烂不堪,凝满血块,头顶上,蹲伏着那只骇人的猫, 张着血盆大口,独眼里冒着火。原来是它捣的鬼。先诱使我杀了妻子,后用叫声报警,把我 送上绞刑架。我竟把这怪物砌进墓墙了! (1843年) 厄榭府的崩塌(1 ) 他的心儿是把悬挂的琴;轻轻一拨就铮铮有声。 ——贝朗瑞那年秋天,一个阴沉、昏暗、岑寂的日子,乌云低垂,厚重地笼罩着大地。 整整一天,我孤零零地骑着马,驰过乡间一片无比萧索的旷野。暮色四合之际,令人忧伤的 厄榭府终于遥遥在望。我也说不清是怎么回事,一瞥见那座建筑,心灵就充满难以忍受的忧 伤。说难以忍受,是因为往常即便到了荒蛮之所或可怕的惨境,遇到那种无比严苛的自然景 象,也难免有几分诗意,甚而生出几分喜悦;如今,这股忧伤的感觉却总是挥之不去。我愁 肠百结地望着眼前的景物。我望着孤单的府邸和庄园里单一的山水风貌,望着荒凉的垣墙、 空洞的眼睛一样的窗子、三五枝气味难闻的芦苇、几株枯木白花花的树干——心里真是愁苦 至极,愁苦得俗世的情感已无法比拟,只有与染阿芙蓉癖者梦回以后的感觉作比,才足够贴 切——苦痛流为日常,丑恶的面纱也摘除而去。我的心直翻腾,还冷冰冰地往下沉,凄凉得 无可救赎,任是再有刺激人的想像力,也难说这是心灵的升华。究竟的怎么了?我思忖起来。 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我在注目厄谢府时如此不能自控?这是个破解不了的谜。沉思间,模 糊的幻想涌满心头,却又无从捉摸。我只得退而求其次,自圆其说罢了——简单的自然景物 凑在一起,确实有左右人情绪的力量,但要剖析这种感染力,即便费尽心机,也是无迹可寻。 我思量道,这片景物中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只消在细微处布置得稍有不同,带给人的那种 悲伤的感觉,可能就会减轻,或许会归于消泯。这种念头一起,我策马奔至山中小湖的险岸 边。小湖就傍着宅第,湖面泛着光泽,却一丝涟漪都没有,黑黢黢,阴森森,倒映出变形的 灰色芦苇、惨白树干、空洞眼睛一样的窗子。我俯视着湖面,浑身颤抖,比刚才的感觉还要 奇怪。 然而,目前我还是打算在这阴沉的府邸作几个星期的逗留。这座府邸的主人罗德里克。 厄谢是我儿时的好朋友。我们有好多年没见过面了。可最近,我收到了一封从本国一个遥远 的地方发来的信——是他写来的,信写得很急切,还非要我亲自去一趟。在他的亲笔信里, 显然透着股的神经不安的味道。他提到自己患有严重的疾病——是让他备受折磨的精神错乱, 还说,真的很想见到我这个最好的朋友、惟一的知己,能跟我快活地呆上一阵子,病情便会 减轻云云。全信如此这般说了很多。他的请求显然出于一片真心,让人片刻都不能犹豫。于 是,我马上就应邀动身了。来是来了,我却依然认为,他的召唤真是蹊跷得紧。 我们虽然是童年时代的密友,可我对这位朋友确实知之甚少。他总是有所保留,这都成 了他的习惯。不过我很清楚的是,很久以前,他的先祖就以多愁善感闻名。多少年来,这一 特点总是经由高贵的艺术品体现出来;最近,则表现为举办一次又一次慷慨却不张扬的慈善 活动,迷恋上音乐的复杂性,而不是热爱其一致公认、一听即懂的美。我也知道一个异乎寻 常的事实,厄谢家族虽历来受人尊敬,但却从未有过不衰的旁系子孙,换句话说就是,这个 家族属于一代单传,除了微乎其微、偶尔出现的例外,永远都是这样。想着这座房屋的特色 跟人们普遍认定的厄谢家族的性格极其吻合,想着好几百年来,房屋的特色有可能影响到厄 谢家族的性格,我不由认为,或许正是因为缺乏旁系支亲,才致使财产和姓氏总是祖孙相传, 世代相袭,最后财产和姓氏终于混而为一,庄园的名称渐渐消失,一个离奇而模棱两可的名 称——“厄谢府”,浮出了地表。庄稼人都用这个名称,在他们心里,这个名称似乎既包含 了这个家族,又包含了这座府邸。 我上面说过了,俯视湖水这一略带幼稚的举止,只是加剧了早先那种奇怪的忧伤。无疑, 这迅速弥漫的迷信感——何不就称之为迷信呢?——只会益发浓重。我早就晓得,惟有心里 胡思乱想,才会觉得恐怖。这是个荒谬的定律。或许正是这个缘故,当我不再看那些水中倒 影,再度举目望着府邸时,我的心里就生出了奇怪的幻象。那幻象是那么荒谬,真的,我提 到它是想说明折磨人的种种思绪有着何其强大的威力。我这么胡思乱想着,竟然当真相信整 座府邸和整片庄园都弥散着一种气息,连同附近一带都沾染了这种气息。这气息与天空中的 大气迥然不同,而是从枯木、灰墙、死水中飘散而出,阴沉、迟滞、灰扑扑的模糊难辨,像 瘟疫一样不可思议。 我抖落掉心中那些只能说是梦幻的念头,更仔细地端详这座府邸的真正面貌。看来它的 主要特征,在于年代极为古远,时光的痕迹使它褪尽了鲜亮的颜色。墙上布满微小的真菌, 乱糟糟地挂在屋檐下,酷似蜘蛛网。不过倒也找不出破损得特别厉害的地方。没有一堵墙是 倒塌的。各部分配合完好,整齐划一,个别石头却碎裂了,看上去非常不协调。这使我不由 想起无人问津的地窖里那旧的木制品,多年来它们吹不到外面的一缕风,看似完整,实则早 已腐烂多年。不过厄谢府除了表面上的衰颓,整幢建筑看上去丝毫没有摇摇欲坠的迹象。如 果仔细观察,兴许能发现一条细微的裂缝,它就从正面屋顶上开始,曲曲弯弯顺墙而下,直 至消失在阴沉沉的湖水中。 我留意着这一切,沿着一条短短的堤道,骑马来到府邸门口。一个侍从接过马缰绳。我 跨进了哥特式的大厅拱门。一个蹑手蹑脚的男仆,无声地带我穿过一道道昏暗而曲折的回廊, 到主人的工作室去。不知为什么,一路上看到的景物,竟使我上面提及的那种含含糊糊的愁 绪,变本加厉了。周遭的一切——天花板上的雕刻、四壁黑色的帷幔、乌黑的地板、幻影似 的亦步亦趋发出“咔嗒咔嗒”声的纹章甲胄——我幼时就看惯了。我毫不犹疑地承认,一切 都很熟悉,可我还是很惊讶,这些普通的物件,怎么就激起了那么陌生的幻想!在一座楼梯 上,我遇见了他家的医生。他面露刁奸与困惑之色,他抖索着跟我搭了句话,便溜走了。这 时男仆突然打开门,引我到他主人面前。 我发现,房间极高,也很宽大,窗子狭长,尖尖地耸着,离漆黑的橡木地板老高,伸手 根本触不到。几缕微弱的红光,透过格子玻璃射进来,把四下里比较显眼的物件照得清清楚 楚。然而,房间远处的角落、雕花拱顶的凹陷处,却无论怎样都照射不到。墙壁上挂着深色 的帷幔。家具特别多,但几乎都不舒服,又过时破旧。四处散布着书籍和乐器,却并没有给 房间增添一分生机。我嗅到的只是悲伤的气息。周遭的一切都笼罩着阴沉、幽深、无可救赎 的忧郁之气。 厄谢正直挺挺地躺在沙发上,见我进去,马上爬了起来,热情欢快地迎接我。我起初以 为这份热诚过了火,不过是这厌世者的做作之举,可瞥了一眼他的面容,确信是出于一片真 诚。我们坐了下来,有一阵子,他一语不发。我望着他,心里半是同情,半是敬畏。相信没 有一个人像罗德里克。厄谢那样,在那么短的时间里,变得那么厉害。我费了好大劲才认定 眼前这个人就是我幼年时代的伙伴。不过他的面部特征一直不同寻常。他面如死灰;眼睛大 而清澈,明亮得无与伦比;嘴唇有点薄,颜色暗淡,但轮廓绝顶漂亮;鼻子是精致的希伯莱 式样,鼻孔却大得离谱;下巴造型很好,但鲜有活力,并不引人注目;头发又软又薄,蛛网 一样稀稀拉拉;这样的五官,再配上太阳穴上面异常宽阔的天庭,那容貌真是令人过目不忘。 容颜上的显著特征,脸上一贯流露的神情,只消有一点夸张的地方,都会显得变化很大,如 今与厄谢同处一室,我却生出了对面不相识的感觉。眼前这苍白得可怕的肤色,明亮得出奇 的眼睛,尤其让我惊愕,它们甚至吓倒了我。那丝绸般柔滑的头发,也在不知不觉中,变长 了,蛛丝一样纷乱,与其说是披拂在脸上,倒不如说飘飘扬扬来得贴切。任我怎么努力,也 无法从这副怪异神情里,找出正常人的影子了。 我一开始就觉出了朋友的一举一动既不连贯,也不协调。很快我就发现,原来他的神经 极度紧张——他有着习惯性痉挛,他总想竭力克服这一点,却终是虚弱不堪,白费力气。其 实,对他这一特质我早就有思想准备:一是因为我看了他的信;二呢,我还记得他少年时代 的某些脾性;其次,从他独特的身体状况和精神气质上,也可以做出推断。他忽而精神高昂, 忽而落落寡欢;他的声音上一刻还优柔寡断,抖抖颤颤(此时听来全无生气),下一刻马上 就变得干脆有力。那生硬、滞重、空洞、不疾不徐的吐字,沉闷、镇定、运用自如的发音, 只能在沉湎酒香的醉汉或不可救药的烟鬼口中听到。他们受了烟酒的剧烈刺激后,就是这么 说话的。 他就那样谈着请我来的目的,说他如何诚心诚意地盼着我,希望我给他以慰藉。他还相 当详尽地谈到自以为得了什么病。他说,这是种先天性的疾病,是家族遗传,他已经绝望了, 不想再治疗了。他马上又补充一句,这只是神经上的毛病,一准不久就过去了。这种病的症 状,从他诸多反常的情绪中可以看得出。他一五一十全地告诉我了。尽管他的措辞和叙述方 式或许很有分量,但有些话我听了后,还是既感兴趣,又觉迷惑。神经过敏把他折磨得不轻。 只吃得下寡淡无味的饭菜;只能穿某种质地的料子做的衣服;所有鲜花的香味都难以忍受; 即便是微弱的光线,也会刺痛眼睛;惟有特殊的声音——弦乐,才不至于使他惊骇。 看得出,反常的恐惧已把他牢牢攫住。“我要死了,”他说,“我肯定是死在这可悲的 蠢病上。是的,就是这样死去,没有别的选择。我害怕将要发生的一切,怕是不是事情本身, 而是结果。一想到要出什么事儿,哪怕这事儿再微乎其微,也会使我精神不安,难以承受, 免不了就会瑟瑟发抖。说真的,我对危险并不憎恨,除了置身于它的绝对影响——恐怖之中。 在这精神不安的情况下——在这可怜的境地中,我觉得那样的时刻早晚都会到来,到时候, 我定会在与恐惧的卡怕幻觉中,丧失生命和理智。” 此外,我还不时从他断断续续、意义含混的暗示中,得知了他精神上的另一个怪状。他 摆脱不了对多年未敢擅离的住宅的迷信看法。他说,由于长期忍受,他家府邸的外表及实质 上的特点,给他的心灵造成了影响。他摆脱不了这种影响。灰墙和塔楼的样子,映出灰墙和 塔楼的暗沉沉的湖水,无不使影响到他的精神状态。在想像这一影响的感染力时,他用词太 模糊,我实在难以复述。 尽管一再踌躇,但他到底承认,追溯起来,如此折磨他的奇特的忧郁,多半来自一个更 自然也更明显的原因,那就是,他心爱的妹妹一直重病缠身——其实眼下她就要死了。多年 来,妹妹就是他惟一的伴儿,是他在这世上的仅有的最后一个亲人。“她一死,”他说,声 音痛楚得让我永远都忘不掉,“厄榭家族就只剩一个了无希望的脆弱的人了。”在他说话的 当口,玛德琳小姐(别人就这么叫她的)远远地从房间走过,步子慢悠悠的,她根本没注意 我,转眼间,已款款消失。看见她,我心里吃惊得紧,还混杂着恐惧的感觉。我发现,要想 说得清个中原因,是不可能的。我的目光追随着她远去的脚步,心头一时恍惚得很厉害。当 门最终在她身后关上时,出于本能,我急切地转眼去看她哥哥的神情,但他早用双手捂住了 脸,只能看见那瘦骨嶙峋的十指比平常还要苍白,指缝间,热泪滚滚而下。 玛德琳小姐的病,早令她的那些医生黔驴技穷了。她有种种异常的征候:根深蒂固的冷 漠,身子一日日瘦损,短暂但频繁发作的类痫症那样的身体局部僵硬。但她一直与疾病顽抗, 并没有倒卧病榻。可就在我到他们家的那个傍晚,她却向死神那摧枯拉朽的威力俯下了头颅。 噩耗是她哥哥于夜间告诉我的,他的凄惶无法形容。我这才知道,那恍惚间的惊鸿一瞥,竟 成永诀。我再看不到活着的玛德琳小姐了。 接下来的几日里,我和厄榭都绝口不提她的名字。那段时间,我满怀热诚,想方设法减 轻朋友的哀愁。我们一起画画,一起看书,或者我听他如泣如诉地即兴弹奏六弦琴,恍若身 在梦中。于是,我们愈来愈亲密了。越是亲密,我对他的内心世界了解得越发深刻,也就越 发痛苦地察觉到,所有想博取他高兴的努力,都是枉费心机。他心底的哀愁仿佛与生俱来, 它永不停歇地发散出来,笼罩着大宇,整个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于是一片灰暗。 我和厄榭府的主人度过了不少单独相处的庄严时刻。这将成为我一生的记忆。但要让我 说他让我沉陷其中、或者说他引领我研读的究竟是什么,我还真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活跃 而极端紊乱的心绪,使得一切都蒙上了一层硫磺样的淡淡光泽。他大段大段即兴演奏的挽歌, 终将长在耳畔。在别的曲调之外,我痛苦地记得,他对那首激越的《冯。韦伯最后的华尔兹 》进行的奇异变奏与夸张。他凭借着精巧的幻想,构思出一幅幅画面,他一下一下地刷,画 面渐至模糊,令我一看就周身战栗,还因为不明白为何战栗而愈加惊悚。这些画至今仍活灵 活现、历历在目,可我却无法用文字形象地描摹出来。他的画构图极为朴素,裸着容颜,真 正是天然去雕饰,既吸引人,又令人感到震慑。如果世间有谁的画自有真意,那人只能是罗 德里克。厄榭。至少对我来说——处在当时环境中——看到这忧郁症患者设法在画布上泼洒 的纯然抽象的概念,心里就会生出浓重的畏惧,让人受不了。凝视福塞利那色彩强烈但幻象 具体的画时,我则从不曾有过丝毫畏惧。 在我的朋友那些幻影般的构思中,有一个倒不那么抽象,或许可以诉诸文字,尽管可能 诠释不到位。这画尺寸不大,画的是内景,要么是地窖,要么是隧道,呈矩形无限延伸。雪 白的墙壁低矮,光滑,没有花纹,也没有剥落的痕迹。画面上的某些陪衬表明,这洞穴深深 潜在地下,虽无比宽广,却看不到出口,也看不到火把或别的人工光源,可强烈的光线却浪 浪淘淘、四下翻滚,使整个画面沐浴在一片不和时宜的可怖光辉里。 我上文已提及他听觉神经有病态,除了某些弦乐声,听到别的一切乐曲都受不了。或许 正因为他只弹奏六弦琴,所以才会弹得那么空幻怪诞。但他那些激昂流畅的即兴曲却不能归 结于此。我先前已委婉指出,只有在充满做作的极端兴奋时刻,他的精神才会极其镇定,高 度集中。那些狂想曲的调子和歌词(他时时一边弹奏,一边压韵地即兴演唱)必定是,也的 确是他精神极其镇定、高度集中的结晶。我毫不费力就记住了其中一首狂想曲的歌词。也许 因为他一唱,就拨动了我的心弦,所以深深铭记住了。从它隐秘意蕴中,我想我第一次体知 了厄榭的心路——他完全明白,他那高高在上的理性,已经摇摇欲坠,朝不保夕。那首狂想 曲名为《闹鬼的宫殿》,全诗大致如下:Ⅰ绿意浓浓的山谷,点缀着可爱仙女的房屋,一座 富丽堂皇的宫殿——熠熠生辉,昂首苍穹。 在思想主宰一切的王国,宫殿巍峨耸立。 六翼天使的翅羽,从未掠过如此美丽的建筑。 Ⅱ金黄的旗帜灿烂夺目,在宫殿之巅漫卷飞舞;(一切都成过往烟尘,随时光逃遁) 那时岁月静好,清风翻飞。 红墙绿瓦容颜已褪,幽幽芳香飘然远去。 Ⅲ漫游在欢乐之谷探看两扇明亮的窗户,仙女清歌曼舞,琴瑟悠悠。 她们绕着王位旋转,思想之君荣光万丈,如坐云端,威仪而有帝王风范。 Ⅳ星罗棋布的珍珠和红宝石,映得美丽的宫殿大门亮闪闪。 成群结队的回音女神,艳光四射,川流不息飞过大门。 她们惟一的使命,便是纵情歌唱。 千娇百媚的声音,盛赞着国王的智慧。 Ⅴ邪恶披一袭长袍裹挟着悲伤,侵入国王的至尊之地;(呜呼!叹君王凄凄赴黄泉) 昔日王家繁华落尽,渐渐成为模糊的传说,随风而逝。 Ⅵ而今旅人踏进山谷,隔着血红的窗户,望见森森鬼影伴着刺耳的旋律梦幻般舞动。 可怕的群魔迅速穿过惨白的宫殿大门,势如骇人的滔滔冥河,脚步匆匆,无休无止,面 容木然,狂笑声声。 我清楚地记得,这首曲子暗含的意味,引得我们想了很多很多。想来想去,厄榭的观念 也就显山露水了。我提到他的观念,主要不是因为它新颖——因为别人也有这样的观念,而 是因为厄榭对它的坚执。这种观念一般来说是认为草木都有灵性。可是,在厄榭骚乱的奇思 怪想中,这观念就显得尤为大胆了,在某种情况下,他竟认为连无机世界的物,也有灵性。 他对此深信不移、一派赤诚,要描述出他的这种信念,我的笔墨实在有限。不过,如我前没 暗示的,他的这一信念跟他祖传的那幢灰石头房子不无干系。在他的想像中,那些石头的排 列组合、遍布在石头上的真菌、伫立在四周的枯树——尤其是那虽年久月深但毫无变动的布 局、那死寂湖水中的倒影,无不透着股灵性。他说,湖水和石墙散发的气息在四下里逐渐凝 聚,从中可看出灵性的痕迹。听他这么说,我吓了一跳。他又接着说道,这无处不在的灵性 造成的结果有目共睹,它就潜伏在那寂然无声却又纠缠不休的可怕影响力中,几百年来,都 一直主宰着他家族的命运,也把他害成了眼下这副模样。对这样的看法无须发表任何评论, 我也不会妄加评论。 不难想像,我们看的书也跟这种幻象不谋而合,多年来,这样的书籍对病人的精神状态 起到了不小的影响。我俩一起仔细研读的书为:格里塞的《绿鸟与修道院》,马基雅维利的 《魔王》,斯威登堡的《天堂与地狱》,霍尔堡的《尼古拉。克里姆的地下之行》,罗伯特。 弗拉德、让。丹达涅和德。拉。尚布尔合著的《手相术》,蒂克的《忧郁的旅程》,康帕内 拉的《太阳城》,等等。我们喜爱的一本书是《宗教法庭手册》,八开小本,多明我会的教 士艾梅里克。德。盖朗尼所著。《庞波尼斯。梅拉》中提到的古代非洲的森林之神和牧羊神 的一些章节,常常使厄榭如梦似幻地痴坐上几个小时。但他最爱读的,是一本极其珍稀的黑 体、四开本奇书——一座被人遗忘的教堂的手册——《美因茨教会合唱经本中追思已亡占礼 前夕经》 .那个晚上,厄榭冷不丁地告诉我玛德琳小姐去世了,他说打算在下葬前,把妹妹 的尸体在府邸主楼的一间地窖里存放十四天。听他一讲,我不禁想起那本奇书里的疯狂仪式, 及其对这位忧郁症患者可能产生的影响。然而,他选了这么奇特的做法,自有其世俗的理由, 对此我不便随意质疑。他告诉我,一想到死去的妹妹那非同寻常的病,想到医生冒失而殷切 的探问,再想想祖坟偏远,周遭都是凄风苦雨,他就拿定了主意这么办。我不会否认,想起 到厄榭家那天,在楼梯遭逢的那人的阴险脸色,我就不愿反对他这么做了,依我看,这么做 怎么说也伤害不到谁,而且,无论如何都不算是有悖常理。 应厄榭之请,我亲自帮他料理临时的殡殓事务。尸体已入棺,我们两个抬着送往安放它 的地窖。地窖已多年不曾打开过,空气令人窒息,差点儿把火把扑灭。我们没能仔细看上一 看。只觉它又狭小又潮湿,透不进一丝微光。它在很深的地下,上面恰好就是我的卧室所在 地。显而易见,在遥远的封建时代,地窖派的是最坏的用场——它是作为死牢存在的;近年 来,则当库房使了,存放火药或其他极为易燃的物品,因为一部分地板和通向外面的那条长 长拱廊的四壁,都仔仔细细包着黄铜。那扇厚重的铁门,也一样包着黄铜。在开合之际,沉 重铁门上的铰链发出分外尖锐的嘎吱嘎吱声。 我们把令人悲恸的灵柩架在了可怕的地窖里,再将尚未钉上的棺盖挪开了些,然后,瞻 仰遗容。我第一次注意到,他们兄妹二人的容貌惊人的相似。厄榭大概是看穿了我的心思, 低低地吐出几句话,我这才了解,原来他和死者是孪生兄妹,两个人的天性里有着不可思议 的共通之处,是因为懂得、所以慈悲的那种息息相通。因为心底畏惧,我们的目光没敢在死 者身上停留太久。正当她青春的好时光,疾病却夺去了她的生命,像所有患有严重硬化症的 人一样,胸口和脸上还似是而非地泛着薄薄一层红晕,唇上停泊着一抹可疑的微笑,那笑容 逗留在死者的脸上,格外怕人。我们重新盖好棺盖,钉牢钉子,关紧铁门,拖着沉重的心, 回到上面那比地窖好不到哪里的房间。 哀伤欲绝地过了几天,朋友神经紊乱的特征发生了显著变化。平日的举止踪影全无。平 日要做的事忘得干干净净。他漫无目的地从一间屋子逛荡到另一间屋子,脚步匆促而凌乱。 本就苍白的脸色如果说还能再苍白,那他就可以说是面无人色。那眼睛里的光亮,却当真是 彻底黯淡了。再听不到他那偶尔沙哑的嗓音了。他变得声音颤抖,好似极端惊惧。这都成了 他说话的一贯特点。有时我真觉得,他的心之所以永无宁日,是因为其中掩藏着令人压抑的 秘密,而他还必须攒足力气,以便有勇气倾吐出来;有时候,我又不得不把一切看作是匪夷 所思的狂想,因为我亲眼目睹了他长时间对着虚空苦苦凝视,仿佛在聆听某种虚幻的声音。 他的状况吓住了我,也感染了我。这不足为奇。我觉得,他身上那荒诞而感人的迷信气息, 有着强烈的感染力,这种力量正一寸一寸地潜入我的心底。 玛德琳小姐的遗体停放在主楼地窖中的第七或第八天的深夜,这样的感觉尤其深刻。时 间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地流逝,我依旧辗转难眠。我紧张得不能自拔,只好拼命排解。我极力 使自己相信,这如果不全是因为房间里那蛊惑人心的阴郁家具、破烂黑幔,那多半也是源于 此。当时,一场即将到来的暴风雨撩得黑幔不时在墙壁上瑟瑟飘摆,窸窸窣窣拍打着床上的 装饰物。怎么排解都无济于事。抑制不住的颤抖渐渐传遍周身,最终,一个莫名恐怖的梦靥 压上了心头。我喘息着,挣扎着,才算甩掉它。起身靠在枕上,仔细凝视着黑洞洞的房间, 我侧耳倾听起来。我不知为何要去倾听,除非是本能使然。我倾听着某个低沉而模糊的声音, 每隔很长时间,当暴风雨暂时停歇,便随之而起。我不知道它来自何方。强烈的恐惧感铺天 盖地压来,说不清道不明的,惹人难受。因为觉得当晚再不能睡下去了,我匆忙穿上衣服, 在房间里急促地走来走去,想把自己从所陷入的可怜境地中解脱出来。 我刚来回转上几圈,就听得附近楼梯上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我的耳朵竖起来了。不 久听出了是厄榭的脚步。转瞬间,他轻轻叩了叩房门,走了进来。手里,掌着一盏灯。他的 面色照常是死尸般苍白,不过眼睛里却流溢出狂喜。他的举止中,显然带有压抑着的歇斯底 里。他的模样让我惊骇。我一切都能忍受,因为长夜的孤独,是那么不堪。我甚至是欢迎他 来这里。我把他的到来当成了一种安慰。 “你没看到么?”他无言地朝四周盯视片刻,突然说,“难道你那会子没看见?且慢! 你会看到的。”这么说着,他谨慎地把灯遮好,快速走到一扇窗子前,猛地打开了它。窗外, 雨狂风急。 一股狂风猛烈袭来,几乎把我们掀翻。虽说有暴风雨,但那个夜晚绝对美丽,是个恐怖 和美丽纠结的奇特夜晚。旋风显然就在附近大施淫威,因为风向时时剧烈变动。乌云密布, 且越积越厚,低垂着,仿佛要压向府邸的塔楼。乌云虽浓密,但还看得出云层活灵活现地飞 速奔突,从四面八方驰来,彼此冲撞,却没有飘向远方。我是说,浓密的乌云没有遮蔽住我 们的眼镜。不过我们没看到月亮和星星,也没看见一道闪电划破夜空。可厄榭府邸却雾气缭 绕,被遮蔽了面目。那雾气亮光微弱,却又清晰可见。那奇异的雾光闪闪烁烁,使得大团大 团翻腾着的乌云下面,还有周遭地面上的一切,都闪烁着这种光亮了。 “你不要看——你不该看这个!”我战抖着对厄榭说,一边微微使了劲,把他从窗口拉 到座位上。“这些蛊惑人的景象,不过是寻常的电光现象罢了——或者,只是山湖中瘴气弥 漫的缘故。关上窗子吧,空气寒凉,对你的身体可不好。这里有一部你喜爱的传奇,我念, 你听,就这样一起度过这可怕的夜晚吧。” 我拿起的这部古书,是兰斯劳特。坎宁爵士的《疯狂盛典》,但我把它说成是厄榭爱读 的一部书,可不是真心话,而是苦中作乐的说辞,因为说真的,我这朋友心高气傲、思想空 灵,而这部书语言粗俗、故事冗长、想像力贫弱,很难提起他的兴趣。不过,这是手头仅有 的一本,而且,我还心怀一丝侥幸,希望眼下正兴奋难安的忧郁症患者,听我念一念那荒唐 透顶的情节,能从中得到些许解脱,因为神经紊乱的病史中,多有类似的情况。如果凭着他 听故事时那副过度紧张、快活得发狂的样子,能判断出他是真的在听还是表面上在听,那我 就可以恭祝自己妙计成功了。 我已念到很有名的那段了,故事的主人公埃塞尔雷德殚精竭虑想和平进入隐士的居所, 却终是徒然,于是他付诸武力,强行闯了进去。记得这段情节是这么写的:埃塞尔雷德生性 勇猛刚强,加之刚灌过几杯,趁着酒力,就不再与隐士多费唇舌。那隐士也天性固执,心狠 手辣。埃塞尔雷德感觉肩膀上落了雨点,惟恐暴风雨来临,立刻抡起钉锤,照着大门砸了几 下,厚厚的门板很快就被砸出一个窟窿。他把套着臂铠的手伸进去,使劲一拉,“噼啪”一 声,门被撕裂,接着扯得粉碎。干燥空洞的木板碎裂声,在整个森林里回荡着,令人心慌。 念完这话,我吃了一惊。有一会子,我没再念下去。因为我仿佛听到——虽然立刻就断 定是由于激动,生了幻想,属一时错觉——我仿佛听到从府邸的一角远远传来模糊的回声, 与兰斯劳特爵士特别描述的劈啪的破裂声几乎一模一样,当然较之沉闷压抑了些。毋庸置疑, 正是这种巧合,吸引了我的注意力。但有了窗子的“啪嗒啪嗒”声,以及照旧混合着嘈杂之 音的仍在加剧的风暴声,这个声音确实不算什么,它既不能勾起我的兴趣,也不会搅扰得我 心慌意乱。我接着念道:好斗的埃塞尔雷德进得门来,却不见那隐士的踪影,不由怒火中烧, 暗自心惊。不过,他却看见了一条巨龙,通体鳞甲,口吐火舌,守在一座黄金建造的宫殿前。 宫殿地面由白银铺就,墙上,挂着一个亮闪闪的黄铜盾牌,上面镌刻着——征服者得进此门 屠龙者得赢此盾埃塞尔雷德挥动钉锤,一锤击中龙头,龙头应声落地,正滚到他的面前,尖 叫着喷出一股毒气。叫声凄厉刺耳,撕心裂肺,埃塞尔雷德不得不用双手掩住耳朵,以抵御 那前所未闻的可怕声音。 念到这里,我又突然顿住,心中实在大为惊诧——因为就在这一刻,毫无疑问,我确实 听到了一个声音,微弱,刺耳,拖得很长,分明从老远传来,又听得出是极不寻常的尖叫或 摩擦声——读了那传奇作家的描写,脑中已幻想出了巨龙的尖叫。现在,耳边的声音居然与 它一丝不差。 的确,第二次出现了如此巧合的事,各种心情翻江倒海般相互冲撞,最强烈的当数惊讶 和恐惧了。可我还是保持着足够的镇静,以免我那神经敏感的伙伴看出异样而受刺激。尽管 在过去的几分钟内,他的举止确实有了奇怪的变化,但我不敢肯定他是否已注意到这些声音。 他本来是面对我坐的,但他把椅子慢慢转开了,现在是正对着房门。因此,我只能看到他的 侧面了。他嘴唇簌簌发抖,好似在无声地念叨着什么。他的头垂到了胸口。可我知道,他没 有睡着,因为扫视一下他的侧面,只见他眼睛的怔怔的,睁得很大。他的身体一直轻微地左 右摇摆,始终如一,这也证明他没有睡着。我迅速把一切收入眼底,重新开始读兰斯劳特爵 士的那篇文章,故事进展如下:斗士避开巨龙的狂怒之后,想起了黄铜盾牌,想到要破除盾 牌上所附的魔法。他把横在面前的龙尸搬开,无畏地跨过城堡的白银地面,走向挂着盾牌的 墙壁。还没等他走到跟前,盾牌就掉在了他的脚边,砸得白银地板发出震天的可怕脆响。 我的嘴巴一吐出这些音节,刹那间,好似真有黄铜盾牌重重落在白银地板上,清晰、空 洞、明显沉闷的金属哐啷声,顿时便回响在耳际。我惊得魂飞魄散,一跃而起,可厄榭依旧 一下一下地摇来晃去。我冲到他的椅子前。他的双眼直勾勾地盯着面前那块地方,整张脸僵 冷无匹。当我把手搭到他肩上时,他浑身上下猛地战栗起来,嘴唇上颤动着一丝惨淡的微笑。 只见他结结巴巴地咕哝着,声音急促而低沉,似乎没有意识到我就站在面前。我俯下身子, 凑近一听,终于明白了他话里的可怕含义。 “没听到?我可听到了,早听到了。好久——好久——好久——几分钟前,几小时前, 几天前我就听到了。可我不敢——哦,可怜可怜我吧,我真是个可怜的人——我不敢说。我 们把她活埋啦!我不是说过我感觉敏锐么?现在我来告诉你,她最早在空荡的棺材里弄出的 动静,我就听到了。我好几天前就听到了——可我不敢——我不敢说。可现在——今晚—— 埃塞尔雷德——哈!哈!——隐士的门破裂了,巨龙临死前凄厉地叫着,盾牌哐啷一声掉在 地上!——倒不如说,是棺材的碎裂声,是地牢铁门铰链的摩擦声,是她在黄铜廊道中的挣 扎声!哦,该往哪里逃呢?难道她不会马上赶来?老天,难道她不正匆匆赶来么?来责问我 草率?我不是已经听到她上楼的脚步声了么?我不是已听清她沉重而可怕的心跳了?疯子!” 说着,他猛地跳起来,失魂落魄地厉声喊道:“疯子!告诉你,她现在就站的门外!” 他这声非人的锐叫似乎有种符咒的魔力,一瞬间,他指着的那扇古旧笨重的黑檀木门, 竟缓缓地张开了口子。这是一阵疾风的刮开的——殊不知,门外当真站着厄榭府高个子的玛 德琳小姐。她的身上裹着寿衣,那白色的袍子上,溅满血迹;瘦弱不堪的身体上到处是苦苦 挣扎的痕迹。她在门槛那里颤抖了一阵,前后摇晃了一阵,然后,低低地呻吟着,重重地朝 屋内的哥哥身上倒去。这死前猛烈而痛苦的一击,把她哥哥扑倒在地,成为一具死尸。他被 吓死了。这倒在他的预料之中。 我心惊胆寒,逃出了那个房间,逃出了厄榭府,不觉间已踏上那条古旧的堤道。风雨依 然肆虐。突然,路上射来一道奇异的光线,我回转头,想看看这道奇光究竟来自何方,因为 身后除了那座府邸和它的影子,别无他物。原来是一轮血红的满月,它沉沉地悬挂西天,照 得那条几乎看不见的裂缝很是惹眼。我上文中提过那条裂缝,就是那条从正面屋顶上开始、 曲曲弯弯延伸到墙根的裂缝。在我举目凝望之际,裂缝迅速变宽,耳畔,旋风在怒吼着,而 那血红的满月,骤然逼至眼前。在眩晕中,我看到坚固的高墙崩裂为碎片,我听到惊天动地 的巨响经久不息,犹如万丈狂涛喧腾咆哮。脚下,那幽深阴冷的山湖,寂寂地淹没了砖残瓦 碎的“厄榭府”。 (1839年) 第二部分:椭圆形画像红死魔的面具“红死”在国内肆虐很久了。如此致命而骇人的瘟 疫可谓前所未有。这种病的具体表现和鲜明特征就是出血——红色漫卷,令人齿寒。剧痛袭 来不久,是突如其来的头晕眼花,接着毛孔血流不止,人于是必死无疑。一旦猩红色的斑点 在谁的身上——尤其是在脸上出现,这人就给戳上了红死病的标签,即便是亲朋好友也不敢 靠近。这人就陷入孤绝之境,没人援助,没人同情。从染病、发病到送命,不过短短半小时 罢了。 可作为一国之君的普洛斯彼罗却欢喜依旧,他真是胸有成竹,无所畏惧。当他领地里的 百姓死了一半时,他把从宫廷男女爵士中挑出的一千名心宽体健的心腹召至身边,带他们隐 居到一个城堡样的修道院。这座修道院占地辽阔,建筑恢弘,完全迎合普洛斯彼罗君王怪癖 而骄奢的口味。四围是坚固的高墙,有两扇铁门严防死守。这帮朝臣进得门来,便拿熔炉和 巨型铁锤焊死了门闩。他们横下了一条心,就是在里头绝望发狂得难以遏止,也坚决不留任 何出入口。修道院里储备很丰足。谋划如此精心,朝臣们也就没什么好怕的了。外边是事, 自然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悲伤也好,思虑也罢,不都是庸人自扰?再说,寻欢作乐的一切 硬件,君王早已打点齐全。有丑角戏、即兴表演,有跳芭蕾舞的、有演奏乐曲的,还有美女 和醇酒。门内歌舞升平,门外“红死”猖獗。 隐居将近五六个月时,也是外面的瘟疫最凶猛之时。普洛斯彼罗君王却举办了一个盛况 空前的化装舞会,以款待心腹。 这是何其奢侈逸乐的一个化装舞会啊!且让我先描述一下场地吧。舞会总共占用了七间 屋子,这七间屋子原是一套行宫。不过在一般的宫殿里,只需把可折叠的门向两边推至墙根, 目光便可笔直地望出去很远,屋里的一切,都会毫无阻隔地尽收眼底。而这个舞场的铺排却 大不相同,因为君王偏爱新奇的物事。这些屋子造型极不规则,一望之下,只能捕捉到一个 地方。每隔二三十步,就有一个急转角,每个转角都能看到新奇的景物。左右两面墙壁中间, 都是又高又窄的哥特式窗子。窗外,是一条围绕这套行宫的回廊。所有的窗子都是彩色玻璃 的,色彩相异,但都与各自房间的装饰主色调一致。譬如说,最东面的那间悬挂着蓝色的饰 物,它的窗子就蓝得格外活灵活现。第二间屋子的装饰和帷幔是紫色的,窗玻璃也一样是紫 色的。第三间屋里一派绿色,窗扉也便跟着绿意盎然。第四间的家具与光线都是黄色的。第 五间是白色的。第六间是紫罗兰色的。第七间从天花板到四壁都被黑丝绒帷幔层层覆盖,那 黑色层层叠叠,重重地垂到料子和色调并无二致的地毯上。只有这一间屋子的窗子,色彩与 室内装饰不协调。这里的窗玻璃浓血一样猩红。七间屋子的装饰极尽繁复,满眼流丽,连天 花板上都没放过。但却没有一盏灯,也没有一架烛台。整套屋子里,一线灯火和烛光都没有。 不过在围绕屋子的回廊里,对着每扇窗,都摆有一个三脚架,上面有个火钵,火光透过彩色 玻璃照满屋通亮。屋子于是成为一个绚丽奇异的大舞台。但西边的黑屋子里,火光透过血红 的玻璃,吃力地照在黑色的帷幔上,却无比阴森可怕。人一进去,无不显得面无人色,所以, 几乎没人胆敢走进那间屋子。 这间屋子的西墙前,摆放着一座巨大的黑檀木时钟。钟摆左右晃动,沉闷、滞重而单调。 每当分针走完一圈,大钟的黄铜腔里就发出报时声,那声音清晰、洪亮、深沉,并且极为悦 耳,然而调子和重音却又非常古怪。因此,每过一个小时,乐队的乐师们都不得不暂停演奏, 侧耳聆听一番钟声;成双成对跳华尔兹的人也只好停止旋转;寻欢作乐的红男绿女也不免出 现一阵骚动;当钟声还在一下一下敲响的时候,即使最沉缅逸乐的人也蓦地灰了脸,上点年 纪的和庄重些的,都抚额作思虑状,似乎陷入混乱不堪的玄思中。但待到钟声余音既了,舞 会上马上回旋起一片轻松的欢笑。乐师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笑了起来,似乎在为刚才的 神经过敏和愚蠢举止自我解嘲。他们还彼此悄声发誓,等下回钟声响起,再不会这么情绪失 控。然而六十分钟飞快流逝,三千六百秒不过转瞬间的事。时钟又敲响了。骚动依旧,人们 照样紧张不安,纷纷坠入冥想。 尽管如此,这场欢宴还是无比壮丽。所有的人都玩得很尽兴。普洛斯彼罗君王的口味确 实不一般。他对色彩和视觉效果别具慧眼。装饰如果说仅仅是赶了个时尚,压根就入不了他 的眼。他的构想大胆热烈,闪耀着原始的光辉。可能会有人认为他疯了,他的追随者却不这 么看。不过要确认他到底疯没疯,听听他说话,亲眼见见他,乃至接触接触他,也就甚为必 要了。 为举办这个奢华宴会,普洛斯彼罗君王还亲自当了指挥,七间屋子的大多活动装饰都是 在他的指点下进行的。参与化装舞会的人,也都依照他的主导口味装扮自己。他们的奇形怪 状自然不在话下。真是五光十色,如梦似幻,让人兴奋不已——差不多都是《欧那尼》里出 现过的场景。满眼光怪陆离,到处是张牙舞爪的四肢,不伦不类的摆设。一切都充满迷狂, 只有疯子才想得出这般花样。其中有不少美不胜收之处,放荡淫乱之气,怪异离奇之境,有 的让人害怕,还有很多使人恶心。实际上,在这七间屋子里昂然地走来走去的,不过一群梦 中人。这些梦中人在房间色彩的映衬下,身子不断扭曲,引得乐队奏出癫狂的音乐,宛若他 们脚步的回声。过了不久,那间黑屋子里的黑檀木时钟又敲响了。一时间,除了钟声之外, 世界陷入死寂。人群僵凝住了。但时钟的余音一消失——其实仅只片刻而已——人群中便传 出极力压制的轻笑,笑声随着远去的钟声,飘荡。于是,音乐訇然再起,人群重又活跃过来, 比先前扭动得还要欢畅。火盆散发出的光线,透过五光十色的窗子,照得屋内人影憧憧。但 参加化装舞会的,依然没有谁敢迈进最西边的那间屋子。夜阑更深,从猩红的窗子泻进来一 片红光,黑沉沉的幔帐阴气袭人,对于踏上阴森森的地毯的人来说,近处的黑檀木时钟发出 的沉郁轰鸣,要比在远处其他屋子里纵情声色的人听来更为有力,更为肃穆。 可是别的六间屋子早挤得满满当当,洋溢生命力的心脏都跳得格外欢腾。狂欢正酣之际, 午夜的钟声响起了。一如刚才所言,钟声一响,音乐随即停息;成双成对跳华尔兹的人也安 静下来,不再旋转。周遭的一切再次陷入死寂,让人很不自在。但这一回,时钟要敲十二下, 因而,狂欢的人群里那些喜欢思考的人,玄想的时间更长了,兴许随着思绪蔓延,转的念头 也益发多了。也许正因如此,在最后一下钟声的余音完全消失之前,不少人恰好有闲暇察觉 到一个从未引人注目的蒙面人的出现。人们开始交头接耳,出现了新蒙面人的消息,很快在 宴会上传开了。众人哗然,嗡嗡声、咕哝声响作一片,人们既不满又惊讶,到后来,所表达 的,却都是恐惧和厌恶了。 完全可以想像,在我所描绘这个奇幻聚会中,寻常人的出现,根本不会激起如许波澜。 说实话,这个化装舞会算搞得过了火。可这个成为人们议论焦点的人一出现,连花样百出的 普洛斯彼罗君王也望尘莫及了。那些不计任何后果的人,心里也并非漾不起一丝涟漪,即便 是那些绝对无动于衷,视生死为一场游戏的,也难免对有些事认真起来。事实上所有在场的 人,无不感到陌生人的举止装束既缺乏妙趣,又不合时宜。这人身材瘦长,形容枯槁,从头 到脚裹着寿衣。一张面具酷似僵尸的脸容,就是凑近了仔细打量,也很难看出是假的。如果 只是这样,周遭狂欢的人尽管不满,但尚且能容忍。可这个一言不发的陌生人竟然扮成“红 死魔”的样子出现!他的罩袍上染着鲜血,他宽阔的前额和五官上,可怕的猩红斑斑点点。 普洛斯彼罗君王的目光一落到这个鬼怪般的人身上,就浑身痉挛,战栗不休,初看像是 害怕或恶心,一转眼,就见他愤怒得额头都涨红了。那会子,那个鬼怪似的陌生人,正缓慢 而肃穆地在跳华尔兹的人之间来来回回大踏步走,仿佛要继续把这个角色淋漓尽致地扮演下 去。 “哪个如此大胆?”普洛斯彼罗君王声嘶力竭地喝问着身边的朝臣,“哪个如此大胆, 竟开这大不敬的玩笑侮辱我们?把他抓起来,剥去他的面具,明早太阳出来,就知道在城垛 上绞死的是个什么东西了!” 说这番话时,普洛斯彼罗君王正站在东面那间蓝屋里。他的声音洪亮清晰,传遍了七间 屋子。君王天性勇猛,精力充沛,他的大手一挥,音乐戛然而止。 普洛斯彼罗君王站在那间蓝色的屋子里,一帮朝臣苍白着脸候在左右。开头他说话时, 这帮朝臣已向就在近旁的不速之客稍稍逼近;现在,来者反而不慌不忙、步伐稳健地直逼君 王而去。众人都被入侵者的疯狂嚣张攫住,没有谁敢伸出手把他抓住。因此,他得以畅通无 阻地前行,几乎贴到君王的身上。这当口,那帮子狂欢的人,好像受了无形之手的推动, “呼啦”一下从屋子中央退避到了墙边。空间让出来了,不速之客也就没有停步地继续前行 了,步子还像先前那样不同一般,既稳健,又均匀。他一步一步走出蓝屋,进入紫色的一间, 出了紫屋又走进绿色的那间,穿过绿屋再走进黄色的一间,再进入白色的一间,由此再到紫 罗兰色的那间。普洛斯彼罗君王已决定采取行动逮住他。因为愤怒,因为耻于刚才的一时胆 怯,君王发疯了。他匆匆忙忙冲过六间屋子。大家都吓得魂不附体,因此没一个人跟过去。 他高举一把出鞘的短剑,急吼吼地杀向那个撤退的人。两人相距不过三四英尺了。当时来者 已到了黑色房间的尽头。他猛一转身,面对追兵而立。伴着一声刺耳的惨叫,那把短剑寒光 一闪,掉到乌黑的地毯上去了。随之仆倒的,是普洛斯彼罗君王的尸体。那帮狂欢作乐的人 见此情景铤而走险,他们一哄而上,涌进黑色的房间,一把抓住了肇事者。那高高的身躯分 明直挺挺地竖在黑檀木时钟的暗影里,一动未动,可让众人惊魂骤起、喘作一团的是,他们 使猛劲一把抓住的,竟然只是一袭寿衣,一个僵尸面具,里面人迹全无。 至此,大家公认“红死魔”已寻上了门,贼一样于夜间潜来。狂欢作乐的人们,一个接 一个倒在刚刚狂欢过的地方,个个都是一副绝望的姿态。鲜血满地。黑檀木时钟也随着放浪 生活的终结而不再敲响。火盆里的火光也熄灭了。黑暗、衰落和“红死”统领一切。 (1842年) 瓶子中的手稿在死亡将至之际,没有秘密可以隐瞒。 ——基诺《阿蒂斯》对于故国和家人,我几乎没什么要说的。岁月漫漫,一切已面目全 非。我离开了故土,疏远了亲人。世袭的家产使我受到了非同一般的教育;善于冥想的癖性 使我早年辛勤积累的知识条清缕晰。在所有知识中,德国伦理学家的著作给了我莫大的喜悦。 这并非因为我对他们疯狂的雄辩盲目地崇拜,而是因为我能凭着严谨的思维习惯,不费力气 地识破他们的虚伪。人们常常责备我天赋匮乏,想像力不足也成了我永远的罪恶,观念中的 怀疑论则一直使我臭名昭著。事实上,我担心的是,我对物理学的浓厚兴趣,这已使我的脑 子中弥漫着这个时代的错误思想——我是说,现在的人习惯于把偶发事件归结为与这门科学 原理有关,甚至对与之毫无瓜葛的事,也要这么看。总的说来,每个人都和我一样,容易脱 离真实的世界,迷信胡诌瞎扯的空想。我想,我得先写来这么一段引子,以免下文要说的令 人难以置信的故事,给人看作语无伦次的拙劣想像,而不是看作一次没有空想成分的真实经 历。 我在异乡游荡了多年。18 X X年,我登上了从巴塔维亚港驶往巽他群岛的航船。巴塔维 亚位于物产富饶、人口众多的爪哇岛。我成了这艘船上的一名乘客——没有别的原因,只因 为我有如鬼神缠身般心神不定。 船很美丽,大约是四百吨位,镶着黄铜,是在孟买制造的,用的是马拉巴的柚木。船上 装载着产自拉克代夫的棉织品和油料。此外还有椰子壳纤维、椰子糖、酥油、可可豆、几箱 鸦片。货物装得很潦草,所以船老是摇来晃去。 我们出发时,有阵阵微风吹送。接下来的很多天,船沿着爪哇岛的东海岸行驶,一路上, 除了偶遇几只从我们的目的地巽他群岛开来的小船,没有任何诱人的事情出现。行程很单调 枯寂。 一天傍晚,我斜靠在船尾的栏杆上,望着西北方那朵独特的云孤零零地飘。我们离开巴 塔维亚以来,还是第一次看到云彩,加上它的颜色也特别,所以显得引人注目。我凝望着它, 直到夕阳西下。那会儿,云朵突然朝东西两方蔓延开去,在天水相连处,形成一道狭窄的烟 霞,形状宛如一条长长的浅滩。不久,我的注意力又被暗红色的月亮和罕见的海景所吸引。 大海瞬息万变,海水却似乎比平常透明了。尽管我能清晰地看到海底,抛下铅陲一量,方知 船下水深居然有15英寻 .此时空气变得酷热难耐,热气袅袅上升,犹如从灼热的铁块上升腾 而起。夜晚来临了,一丝风都没有,周遭是想像不出的寂静。船尾楼甲板上,烛火连一下子 都不跳荡;用手指捏一根长发,它也不可能飘动。然而船长却说看不出有什么危险,我们的 船刚漂向海岸,他就下令收起风帆、抛下铁锚。没安排人值班守夜,那些水手大多是马来人, 他们都在甲板上肆意地摊开了身子睡下了。我回到船舱——大有不幸将至的预感。说真的, 所有的迹象都表明,西蒙风——一种沙漠热风暴即将到来。我把自己的担心告诉了船长。但 他对我的话无动于衷,甚至没有屈尊回答我一句,就走开了。我很不安,因此根本不能入眠。 大约午夜时分,我爬上了甲板。我刚踏上后甲板扶梯的最上面一级,就吓呆了,一阵巨大的 嗡嗡声响起,就像水车轮子飞速转动的声音。我还没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就已感觉到船身震 动开了。紧接着,一个巨浪朝船梁末端打来,一波接一波地从船头扫向船尾,掠过了整个甲 板。 从很大程度上说,正是那排来势汹汹的巨浪,拯救了我们的船只。虽然整条船都灌进了 水,不过由于桅杆已被巨浪折断,坠入海中,船不久就吃力地浮出海面,在暴风雨中摇晃了 一阵子后,最终恢复平稳。 到底是怎样的奇迹使我幸免于难,真是说不清。我被那个巨浪打晕了,醒来时,我发现 自己卡在船尾柱和方向舵之间了。我费了很大的劲儿才站起来。我头晕眼花地朝四下里张望 着,顿时明白船只遇到了滚滚浪涛,想不到的是,它还被卷入了一个排山倒海的漩涡——那 漩涡真可怕,把我们都吞噬掉了。过了一会儿,我听到了一个瑞典老头的声音。他是在船只 将要离港时上来的。我拼尽全力朝他高呼,他马上蹒跚着来到船尾。我们很快发现,我们俩 是这次事故仅有的幸存者。除了我和他,甲板上所有的人都被扫落海中。船长和他的副手们, 肯定在睡梦中死去了,因为船舱里都灌满了水。没有人援助。我们根本不能使船只摆脱险境。 由于心里想着船随时都可能下沉,我们起先并没采取任何措施。当然,我们的锚索早在第一 阵飓风的淫威下,像包裹上的细线一样断为一截一截了,否则船当即就给掀翻了。船以可怕 的速度随波而行。水流哗哗地拍打着船板。船尾的骨架已支离破碎。实际上,它早已千疮百 孔。让我们狂喜的是,水泵倒没有坏掉,压舱物也没有太大的移动。风暴最狂怒的时刻已经 过去,我们几乎感觉不到风的危险了,但我们还是心情郁闷,盼望着它能彻底平息。船已破 烂不堪,我们完全相信,继之而起的巨浪肯定会置我们于死地。不过,如此合理的推断似乎 不会马上兑现。因为整整五天五夜,这条废船都是在狂风的推动下,以难以估量的速度,飞 速漂行。狂风虽然不及第一阵热风暴猛烈了,却仍然比我以前见过的任何一次都可怕。五天 五夜,我们仅凭少量的椰子糖生存,那是我们历尽艰辛从前甲板下面的水手舱里弄到的。当 然,前四天,我们的航向基本没变,只在东南和正南方游移。我们准是在沿着新荷兰海岸漂 游。到了第五天,风向逐渐转变,更加偏向北方,可是也冷地更厉害了。太阳从地平线稍稍 升起,呈现出病歪歪的昏黄色——并没有光芒放射出来。天上没有云彩,可是风却变化无常, 一阵一阵地越刮越猛。大约在中午的时候——这时间只是我们的猜测,太阳再次抓住了我们 的注意力。它放出的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光,而是一种朦胧昏沉的光晕,可是没有辐射热,仿 佛所有的光线都溶化掉了。在沉入喧嚣的大海之前,那团光晕的中间部位突然消失了,似乎 是被无从解释的力量匆匆熄灭,只剩下一个边框——一个银色的边框,一头扎进深不可测的 大海。 我们等待着第六天的到来,却只是徒劳——对我而言,那一天还没有到来;对瑞典老头 而言,第六天压根就没有到来。我们后来一直陷入沉沉黑暗,看不到离船二十步开外的任何 东西。黑夜密密实实地包围着我们,没有尽头,我们熟悉的热带磷火也不曾把海面照亮。我 们还发现,尽管暴风继续势头不减地肆虐,但一直侵袭我们的狂涛巨浪却不见了。周围是黑 暗的荒漠,恐怖而阴森。因为迷信生发的恐惧悄然潜入瑞典老头的心魂。我的心里也暗自诧 异。我们不再关心这条几乎报废了的船,而是尽可能地抱紧残余的后桅杆自救,一边痛苦地 望着茫茫的大海。我们无法计算时间,也猜测不出自己的处境,但我们非常清楚,我们已经 向南漂了太远,漂到了任何航海家都未曾到过的地方。不过,令我们感到惊奇的是,我们并 没有撞上很常见的冰山。现在,我们随时面临着威胁,每一个山峰一样的浪头都可能把我们 吞没,每时每刻都可能是生命的尽头。海浪汹涌起伏,超乎我一切可能的想像。我们没有立 刻葬身海底,真是奇迹。伙伴说船上的货物很轻,他还提醒我说这船质量上乘。但我却止不 住自己的感觉。我觉得希望已彻底泯灭,死亡不久就要降临。我已经心灰意冷,做好了去死 的准备,因为船每飘行一海里,黑漆漆的大海就翻腾得更骇人几分,更阴沉几分。有时,我 们被抛向高高的浪尖,比信天翁飞得还高,气都透不过来;有时,我们又晕头转向地被急流 甩下地狱般的深水处。那里空气凝滞,没有一丝声音惊扰海妖的酣梦。 我们掉下深渊的那一刻,瑞典老头的惊呼打破了夜的静寂。“看!看!”他喊道,尖叫 声直灌耳膜,“全能的上帝啊!看!看!”在他惊呼之际,我已看到,沿着我们坠入的那个 巨大的深坑边缘,洒落下来一线朦胧阴沉的红光,并时断时续地反射到甲板上。我抬起眼睛 一看,一个奇观赫然在望。我的血液凝固了。在我们的正上方不远处,在一个下劈浪头的陡 峭边缘,有个大约有四千吨位的巨轮正在打转。它昂然屹立在一个比船身高出一百多倍的浪 尖上,看上去比任何一艘战舰或现有的东印度公司的大商船都大得多。船体是暗沉沉的黑色, 即便雕刻上任何常见的图案,也不能减轻它的黑暗色调。从敞开的炮门探出一排黄铜大炮, 金光闪闪的表面,泼洒着战灯的亮光。灯绳下的战灯东摇西摆。那艘船在超自然的巨浪和难 以驾御的飓风中,照旧张开风帆,驶向下风处。真是让人惊恐万状,我们刚发现它时,只看 到了船头,因为浪头正把它从阴森可怖的漩涡里慢慢举起。更可怕的是,它还在令人眩晕的 浪尖停留了一会儿,仿佛沉浸在高高在上的庄严之中,然后,晃荡着跌落下来。 在这一刻,不知为什么,我的心灵突然获得了宁静。我跌跌撞撞尽可能走到船的最后部, 无谓地等待着毁灭的那一刻。我们的船终于停止了挣扎,船头沉入大海。接着,震荡着下降 的巨轮撞上了已然坠入水里的船头。必然的结果出现了:一股不可阻遏的力量,蓦地把我抛 掷到那条陌生巨轮的索具上。 我跌落下来时,大船已转向上风,离开那个深渊。一派混乱中,水手们没发现我。我没 费什么事,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到了中部舱口。舱口半开半闭着,我马上趁机躲了进去。我 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我躲起来的主要原因,也许是第一眼看到这艘船上的水手时,心 中生出了难言的敬畏。我不愿意轻信这伙人,因为一瞥之下,他们就让我隐约感到新奇、怀 疑和忧惧。因此,我想还是在这个船舱里找个藏身之地比较好。我挪开了一小块活动甲板, 就这样,在庞大的船骨间,给自己找了个随时藏身的所在。 我刚掀开活动甲板,就听到了船舱里响起了脚步声。我只好马上躲进去。有一个人从我 藏身的地方走过。他步态不稳,有气无力。我看不到他的脸,却有机会打量他的大体外貌。 我大致看得出,他已经年老力衰。岁月沧桑催人老,他的膝盖开始打晃了,全身也哆哆嗦嗦 的。他断断续续地低声咕哝几个词句,我听不懂他说的是哪国语言。他在角落里那堆样子怪 异的仪器和烂掉的航海图中摸索着。神情中既有古稀老人孩子似的暴躁,又有神明的威严。 最后,他上了甲板。此后,我再也没有看见过他。 我的心底涌上一股莫可名状的感觉——这感觉不容分析,过往岁月中接受的教训,还不 足以分析它,恐怕将来也分析不出个子丑寅卯来。像我这样的脑子,去考虑将来,真是不幸。 我再也不会——我知道我再也不会——相信自己的那一套观念了。这些观念含糊不定,这不 足为奇,因为其根源本来就新奇绝顶。新的感觉——新的东西又在我心里萌动了。 我在这艘可怕的船上呆很久了,我想,我的命运指向已经有了眉目。他们真是不可理喻 的人!走过我身边时都沉浸在某种思虑中,谁都没有注意我。猜不出他们想的什么。我这么 躲藏起来,真是愚蠢,因为他们看不见。刚才我还在大副眼皮子底下穿过呢;不久前我还闯 进船长室里,拿了笔墨纸张记录所见所感,而且我已经写下来了。我要把航海日记一直记下 去。是的,我也许找不到机会把它公诸于世,但我会尽力想办法。到最后关头,我会把手稿 密封在瓶子里,投入大海。 又有了新事情出现,给了我新的想像空间。难道天意如此?我早先壮起胆子走上甲板, 神不知鬼不觉地,在快艇底部那堆绳梯和旧帆布间躺下,陷入对自己奇特命运的沉思。无意 中摸起柏油刷,在身边大桶上那折叠得整整齐齐的辅助帆的边上涂抹起来。现在,那辅助帆 就在船上张开着,那把刷子无意间涂出了“发现”这个词。 最近,我对大船的构造进行了一番仔细的观察。尽管武装齐全,但我想它并不是一艘战 舰。船上的索具、构造和大体配置,都能推翻这一假设。一看就知道,它不是战舰,可它到 底是什么船,我怕就难说清了。我仔细打量着它奇怪的造型、特异的桅杆、硕大的个头、大 得离谱的帆、朴实无华的船头、古色古香的船尾,心头偶然有电光石火的念头闪现,而且似 曾相识,夹杂着对往事模模糊糊的回忆,不知怎么的,记忆里的一些外国史略和年代久远的 事,迢迢而至…… 我一直在看船骨。它用的木材我从未见过。这种木材的特征,让人不由想到,它并不适 宜造船。它质地极其松软,撇开虫蛀不谈,因为在这些海洋航行,势必遭到虫蛀,也不提随 着能久月深,木头会腐烂,或许说这个会显得吹毛求疵。我想说的是,如果西班牙像木使用 什么不自然的方法膨胀起来的话,这种船木就具备了它的一切特征。 我正读着上面的句子,突然想起了一个久经风霜的荷兰老航海家的奇怪箴言。每当有人 怀疑他不诚实,拿他取乐时,他常说的话就是:“千真万确,船在海水里会像水手的身体一 样,越泡越大。 大约在一个钟头前,我斗胆挤进了一群船员当中。他们对我毫不理睬,虽然我就站在他 们正中间,但他们却似乎完全意识不到我的存在。就像我当初在船舱里看到的人一样,他们 一个个都头发灰白,老态龙钟。他们衰弱得膝盖颤抖,老朽到弓腰曲背;他们枯皱的皮肤在 风中簌簌作响;他们的声音很低,还颤抖不已,断断续续,因为上了年纪,眼睛里泪花闪闪, 灰白的头发在暴风中猎猎飘扬,煞是可怕。在他们周围的甲板上,到处散落着稀奇古怪、式 样过时的制图仪器。 我不久前提到辅助帆张开了。从那时起,大船就一直顺风飞驶,向南方继续着它可怕的 行程。从桅杆顶端的木冠到帆的下桁,都绷得紧紧的,整张帆无不处不饱满。每时每刻,桁 端都会卷进滔天的海水中,而海水真是骇人极了。我刚刚离开甲板,虽然船员们依然我行我 素,没看出丝毫不便,我却在上面站不稳脚步了。这艘巨轮没有倾覆海底,真是天下第一大 奇迹。我们注定不会葬身深渊,而是要继续在死亡的边缘徘徊。我们的船在我从未见过的惊 涛骇浪中滑行,就像海鸥那样,箭一般轻巧地掠过。滔天巨浪就像莫测的水妖,头颅高昂, 但却不过是吓唬吓唬人,并不会真的摧毁一切。我不由把能一次次逃脱灾难归因为自然因素, 只有这样才能解释所发生的事——应该假定船受到的何等强大的水流或海底逆流。 我终于和船长面对面了,是在船长室里,不过不出所料,他没理睬我。偶然一见,不会 觉得他的外表与常人有什么差别,可我看着他,他却仍然有种不可抑制的敬畏感,同时也混 杂着惊奇。他身高和我差不多,也就是五点八英尺。他体格结实紧凑,不粗壮,也不纤细。 他脸上的表情很奇异——老年的痕迹是那么强烈、触目惊心、令人毛骨悚然,老得不留余地, 老得无以复加。一种说不出的情感在我的心头油然泛起。虽然他前额上皱纹很少,但却像是 刻上了千年万年的印记——灰白的头发记录过去,浑浊的眼睛预示未来。舱房的地板上,摊 满厚厚一层奇怪的铁扣对开本书籍、铸模科学仪器以及遗忘很久的过时航海图。船长双手捧 着低垂的头颅,凝视着一张纸,眼神炽热,还流露出不安,那张纸在我看来是份军职委任状, 无论怎么说,上有君主签名啊。就像我在船舱里见到的头一个船员一样,他也是一个人嘀嘀 咕咕的,他怒冲冲地低声说出几句外国话,尽管他就在我的身畔,可是声音却像从一英里开 外的地方传来。 船和船上的一切都浸润在古代的气息中。船员悄然走来走去,就像埋葬千百年的幽灵, 他们的眼睛里,散发出渴望,也流露了不安。在眩目的战灯光亮下,只消他们的指尖扫过我 经过的地方,我都会生出前所未有的感觉,尽管我一生都在与年代久远的人与物打交道,心 里也镌刻下了巴尔贝克、泰特莫、珀塞波利斯那些倒塌圆柱的影子,直至自己的灵魂也变成 一片废墟。 我朝四周望了望,不觉为刚才的忧惧惭愧起来。假如我看到狂风袭击我们就瑟瑟发抖, 那么看到狂风与海洋斗法,我不是要吓得呆若木鸡了?要知道,想传达出狂风与海洋斗法, 拿龙卷风与西蒙风来形容,都嫌平淡无力。大船附近,世界一片黑暗,像是漫漫长夜,还有 看不见浪花的喧嚣的海水,但是,在船两侧一里格远的地方,庞大的冰墙不时隐约可见,它 们高耸在荒凉的天空中,看上去似乎是宇宙的围墙。 正如我猜想的一样,这船确实是被水流裹胁着滑行的,如果这水流可以称为潮流,那么 这潮流正在白冰中尖声怒号,雷霆万钧地疾速向南方奔腾而去,宛如平躺着的大瀑布,汪洋 恣肆。 要想说出我心底的恐惧,根本不可能。不过,即便绝望至极,我的好奇也没有消失,我 一定要看穿这个可怕区域的秘密,而且,我还要安于这可怕的死亡。很显然,这艘船匆匆奔 往前方,就是为了揭开某个激动人心的秘密——某个永远没人知晓的秘密,而结局,分明就 是毁灭。也许这股水流是带我们去南极。毋庸置疑,这个猜测看似荒诞不经,其实完全有可 能是真的。 船员们在甲板上踱来踱去,步子颤抖不安,不过,他们脸上的表情,更多的是热望,而 不是绝望的漠然。 此时,风依然吹向船尾,由于风帆高扬,船时不时会给带出海面——哦,险象环生,真 是恐怖!忽而是右边的冰块裂开了,忽然是左边的裂开了,我们头晕目眩,围着巨大的同心 圆打旋,像是绕着一个巨大的圆形剧场转个不休,而剧场的围墙墙头却隐没在黑暗中,而且 高高在上,为目力所不可及。我还没顾得上想一想自己的命运,同心圆就迅速缩小了,我们 骤然坠入涡流,挣扎不得。大海和狂风以雷霆之势怒号着,轰鸣着。船颤抖着,哦,上帝! 它沉了下去。 作者原注:《瓶子中的手稿》最初发表于1831年,直到多年以后,我才对麦卡托(1512-1594, 佛兰德斯地理学家——译者注)画的地图有所了解。地图上说明了海洋从四个入口流进北极 湾,都被地球吸进腹部。北极的标志是耸入云天的黑色石柱。 (1833年) 椭圆形画像我身受重伤,贴身男仆为了不让我在露天过夜,冒险闯进了那座城堡。那是 亚平宁半岛众多城堡中的一座。那些城堡都已年代久远,混合着阴郁和庄严的气息。与拉德 克利夫夫人想像中的城堡相比,真的一点都不逊色。从一切迹象看来,城堡的主人是不久前 临时离开的。我们在一套最小也最不奢华的房间安顿了下来。这套房间位于城堡的偏僻塔楼 里。屋内装饰繁多,但破烂而陈旧。墙上挂着壁毯、许许多多式样各异的徽章战利品,还有 装在图案精美的金色画框里的现代画,画作多得数不胜数,而且都充满灵性。不仅主要的几 面墙上挂得到处都是,连城堡这一奇异建筑所特有的凹陷的隐蔽墙面,也没放过。也许因为 本来就有精神狂乱症,我对这些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我让佩德鲁拉上了阴沉的百叶 窗——因为天色已晚,点亮我床头高架烛台上的蜡烛,并把床边带流苏的黑丝绒帷幔彻底拉 开。我希望做好这一切之后,即便我不能入睡,至少可以不时抬眼看看墙上的画作,读一读 在枕边找到的一本评述这些作品的小册子。 我虔诚地捧读着那本小书,久久不忍释手。时间在我的沉醉中飞快流逝,转眼间已是午 夜。烛台摆放的位置使我很不如意,我不愿打扰酣睡的随从,就自己费力地伸手挪动了一下, 以便让光线更好地照在书本上。 但这一举动却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好多枝蜡烛的光线照到了一个壁龛上——刚才, 它是被一根床柱沉沉的阴影遮挡住了。明亮的烛光下,我看到了一幅先前根本没注意到的画 ——是一个年轻女子的画像,她有着刚成熟的女人的风韵。我只对那幅肖像投去匆匆的一瞥, 就赶紧闭上了眼睛。起初,我不理解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应。不过在我的眼睑还没打开 的时候,我就明白自己为何要闭上双眼了。那不过是一种冲动,为的是能有时间思考——以 确定眼中所见并非幻觉,以平息我的想像力,从而可以看得更冷静、更可靠。只是过了一会 儿,我就睁开了眼睛,目光牢牢盯在那幅画上。 这下子我是看清楚了。我不能也不会否则这一点。烛光一照到画布上,那悄然弥漫在意 识中的梦一般的恍惚,似乎就被驱散了。我马上就惊醒了。 我说过了,那是一个年轻的姑娘的肖像。画面上只有头部和肩膀,用的是所谓的“虚光 画”技法,颇有萨利擅长的头像画之风。画中人的双臂、胸部乃至闪闪发光的头发末梢,都 不易察觉地虚化成朦胧幽深的阴影,作为整幅画的背景。画框是椭圆形的,厚厚得镀上一层 金,装饰上取的是摩尔式风格。不过作为一件艺术品,最令人钦佩的,还是肖像本身。刚才 骤然而强烈打动我的,不可能是画作的技法,也不可能是画中人不朽的美貌,而最不可能的, 当数我那已从半浑噩状态中清醒的想像力——我居然把画上的头像当作了活生生的姑娘。可 我马上就明白了,画作的构图、虚光、画框方面的特点,必定在瞬息间就驱散了我的这种看 法,不容许我再生出半点这样的想法。我陷入了沉思。或许有整整一个小时,我都半坐半倚 在床头,凝视着那幅肖像。最后,弄清那种神奇效果的真正秘密后,我才满意地钻进被窝。 我发现画面的魔力所在——画中人的表情绝对栩栩如生。那魔力一开始让我震惊,接着是困 惑,被征服,最后则是骇然。因为心中有了深深的敬畏,我把烛台挪到了原来的位置。那令 我激荡的画作,被隔在视野之外了。我急切地找出那本评述绘画及其渊源的小册子,翻到介 绍椭圆形画像的那一页。我读到了下面这段含糊而离奇的文字:她是一位美得罕见的姑娘, 她欢快活泼,可爱得无与伦比。当他与画家一见钟情并成为他的新娘,不幸的时刻降临了。 他充满激情、工作勤勉、不苟言笑,而且,他已经把艺术当作新娘了。她,一个美得罕见的 姑娘,欢快活泼,可爱得无与伦比;她光彩夺目,笑意盈盈,嬉戏时就像只小鹿;她满怀爱 心,珍惜世上的一切。但她憎恨艺术,因为艺术是她的情敌;她害怕调色板、画笔和其他画 具,因为它们夺去了爱人的笑脸。因而,听画家说想给年轻的新娘画像时,姑娘认为对她来 说,那真是件可怕的事情。可她柔婉乖顺,终于还是温驯地在塔楼里坐了几个星期。塔楼的 房间又暗又高,只有从头顶射到洒到灰色画布上的一星亮光。可是他,那位画家,却认为自 己的工作无比荣光,他干了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干了一天又一天。他是一个浑身激情、狂 放不羁、喜怒无常的人,加上又沉湎于自己的幻想之中,所以他没看出,孤零零的塔楼上那 缕惨淡的光线把新娘照得枯萎了。她的身心都遭到了毁损。谁都看得出她的憔悴,惟独他没 注意到。然而她还微微笑着,静静坐着,一句怨言也没有。因为她看到画家(他名气很大) 从工作中获得了莫大的乐趣,他热情似火地画着深爱他的女子,不舍昼夜。可女子却日益萎 靡、日益虚弱了。看到肖像的人无不低声说画得很传神、好得出奇,说这真是个非凡的奇迹, 不仅证明了画家功力深厚,也见证了画家对画中人的深切爱恋。但当这幅画即将完成时,便 不许任何人再上塔楼,因为画家的热情已经几近癫狂,他很少从画布上抬起眼睛,对妻子的 面容当然是漠不关心。他不会看出,那涂抹在画布上的色彩,就来自坐在身边的妻子的脸庞。 几个星期已过去了,惟有唇上差一笔没画、眼睛的色彩差一层没涂。女子的重又变得神采奕 奕,如同火苗在烛孔里的最后一闪。于是,唇上的最后一笔画上了,眼睛上的色彩也抹上了。 画家痴迷地站在自己的作品前站了一会儿,接着,就在他还在凝视画面时,他开始浑身发抖, 脸色苍白,目瞪口呆。然后,他大声惊呼道:“这就是生命!”可当他蓦然转眼看他心爱的 妻子时,她已经死了! (1850年) 第三部分:陷坑与钟摆陷坑与钟摆就在这方土,贪婪暴徒舞,仇恨绵绵长,无辜鲜血淌 ;大地放光明,鬼牢被夷平,死神猖獗处,生命花将开。 ——为巴黎雅各宾俱乐部原址建造的市场大门所作的四行诗因为长久的折磨,我难受得 快要死了。当他们最终给我松了绑,赐了座,我觉得神志正远离躯壳而去。清清楚楚灌进耳 膜的最后一个声音,就是一声判决——可怕的死刑判决。之后,审讯的声音似乎幻化为模糊 的嗡嗡声。不由使得我想起“旋转”这个概念来——兴许是在恍惚中联想到水车的声音了吧。 这念头转瞬就消逝了,因为不久我就什么都听不到了。不过我一时间还能看得到,但我看到 的东西夸张得真是可怕啊!我看到了黑袍法官的嘴唇,白花花的嘴唇,比我写下这些黑字的 纸还要白,还薄得近乎怪诞;那么薄的嘴唇,吐出的话却字字千钧,无可更改,对人类的所 受的折磨压根就不屑一顾。我看见定我死罪的判决,正从那嘴唇里汩汩淌出。我看见两片嘴 唇闭合扭动,吐出致命的字句。我看见一伸一缩一咧一嘟之际,我的名字就脱口而出了。我 浑身颤抖,因为但见唇动,却听不到有声音传来。我虽一时惊恐惧得神志都昏乱了,但还能 看见包裹着四壁的黑幔悄然波动,轻微得很难察觉。随后我的目光就落在桌子上的七支长蜡 烛上。乍看去,它们充满仁慈,亭亭玉立,宛如能拯救我的白色天使;可是转眼间,我马上 就体味到了极度的不适,浑身瑟瑟抖索,仿佛触到了通上电流的电池。再看那些形象好似白 色天使的蜡烛,似乎个个都是头顶冒着火焰的鬼怪,变得了无意义了。突然间,一个念头像 曼妙的乐曲,潜至心头。我想,长眠地下是定然是甜美的。这个念头于不觉间悄然袭来,似 乎是过了许久,才获得我的青睐。可待到我终于体味到这一点,并适时地敞开心灵拥抱它, 法官们却变戏法一样从我面前消失了,烛火也彻底熄灭,长蜡烛顿时化为乌有。四下里立刻 漆黑一团。一切感觉都逃遁了,惟有一个意念,那就是急速坠落,似乎灵魂被打入地狱。周 遭一派寂静。一切都凝滞了。黑夜主宰了宇宙。 我昏迷过去了。但也不能说丧失了全部意识。至于还剩余点什么意识,我不打算详加说 明,也不愿去描述。不过真的并没有丧失全部意识。在酣睡中——并非如此!在狂乱中—— 并非如此!在昏迷中——并非如此!在死亡中——并非如此!即便在坟墓中,也不是完全失 去意识。否则就没有灵魂不死这一说法了。当我们从沉沉睡梦中醒来,就像是打破了薄薄的 丝网般的梦。可转眼间,我们就不记得自己做过梦了。大概是因为丝网一触即破吧。从昏迷 中醒转来,要经历两个阶段:首先是心理或精神上恢复意识,其次是肉体的苏醒。如果到了 第二个阶段,还回忆得起第一个阶段的印象,那么,我们或许就该发现,这些印象极富雄辩, 使得昏迷中的情况活灵活现起来。可昏迷是什么?如何才能把昏迷的预兆也死亡的预兆稍稍 区分开?但是,如果我所说的第一阶段中的印象不能随意回想起来,隔一段日月后,难道那 印象就不会不邀而至?而我们,惟有惊奇于它到底来自何方。从没昏迷过的人,决不会看到 奇怪和宫殿与极为熟悉的面容,隐现在光闪闪的煤火中;决不会看到很多人看不大见的忧伤 幻影,在半空载沉载浮;决不会对新奇的花香玩味良久;决不会被以前没聆听过的音乐旋律 弄得心神惚惚。 我常常思忖昏迷状态中的种种情形,想竭力回忆起来;我常常沉迷于追忆,追忆昏迷时 所陷入的表面上的虚无状态,挣扎着想要捕捉到吉光片羽,其间,有时竟自以为想起来了; 有一瞬间,短暂的一瞬间,我如同用魔法召唤出了记忆,其后清晰的理性告诉我,那种记忆 只跟表面上的无意识有牵系。这若有若无的记忆朦胧地表明,当初一些高高的人影把我抬起 来,悄无声息地把我朝下推去——下去——再下去——直到我心中被没完没了的下沉占满, 感到有可怕的眩晕压过来。这种记忆还表明了,由于当时我的心静如死水,所以只是感到了 模糊的恐惧。然后,觉得一切突然都静止不动了,仿佛推我下去的人——是成群结队的可怕 家伙——一路下沉,永无休止,下沉得过了界,累得筋疲力尽,才停下来歇会儿。再后来, 我还回忆起了平坦、潮湿,接下来,一切都变得疯狂——一种忙着冲破禁区的记忆的疯狂。 突然,我的灵魂中又有了声音和动作意识——心脏一阵喧嚣,耳边就是心脏激越的跳动 声。而后,是片刻的静止,大脑也随之一片空白。再接着,还是声音、动作、还有触摸—— 一种刺痛感遍布全身。然后意识中就是没有了思想,只知道自己是存在的。这一状况持续了 很久。再后来,突然之间,思想复活了、心弦战栗的恐惧感回来了,一种想要了解自身真实 处境的努力,也蓬勃起来。之后,便强烈渴望坠入无知觉的境地。精神完全苏醒了。手脚可 以动了。随之而来是,则是重重记忆,法庭、法官、黑色幔帐、判决、生病以及昏迷;再之 后,是所遗忘的一切,是过了些日子、经艰辛努力才模模糊糊回忆起的一切。 直到今天,我都没睁开过眼睛。我觉得自己是躺着的,没被捆绑。我伸出手,摸到的是 特别潮湿坚硬的东西,我把手放在那上面,忍受了好几分钟,一边心里琢磨着自己到底在哪 里,自己究竟又是谁。我很想睁开眼看一看,可又不敢。我对第一眼将看到的周遭景况,心 存畏惧,不是害怕看到可怕的东西,而是惟恐睁开眼后,什么都看不到。我愈来愈惊骇了。 最后,心情极度绝望之下,我猛地睁开了眼睛。不出所料,果然糟透了。长夜漫漫,黑暗包 围着我,我拼命地呼吸。无边的黑暗压迫着我,令我窒息。空气憋闷,难受极了。我仍然静 静地躺着,开始尽力调动自己的理智。我想起了审讯的一幕,试图从那一点上推断出目前的 真实情形。死刑判决宣布了。对我来说,那似乎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然而片刻后,我就 推测自己其实已经死了。虽然我们在小说里看的离奇事很多,可这一推想还是完全与真实存 在相矛盾。——但我在哪里?我又是什么状态?我知道,被宗教法庭判决死刑的,通常是捆 在火刑柱上烧死。而在我受审的当晚,这样的刑罚已执行过一次。难道我已被押解回地牢, 正等着数月后的再一次火刑?我马上就看出这不可能。因为该死的人总是立即被处死。再说 了,我呆过的那间地牢,和托莱多城的所有死牢一样,都是石头地板,而且也并不是一丝光 都没有。 突然,一个可怕的念头闪现了。我立刻血液奔涌,心跳加剧。有一瞬间,我又失去了知 觉。一醒过来,我马上跳了起来,抖得浑身痉挛。我伸出双手,上下左右朝着各个方向摸了 一通,可我什么都没摸到。但我还是寸步都不敢挪动,生怕墓墙挡了去路。我全身的每一个 毛孔都在冒汗,额上挂满豆大的汗珠,冰凉冰凉的。我焦虑,痛苦,最后实在忍无可忍了, 就小心翼翼地往前移了脚步。我的双手朝前伸得笔直。想着要捕捉到一丝微弱的光线,我的 两眼又瞪得目眦欲裂。我前行了几步。依然是黑暗与虚空。我的呼吸畅快点了。显然,命运 没那么糟,我至少不是呆在最可怕的墓地。 就在我一步一步小心谨慎地朝前摸索时,托莱多城许许多多暧昧的传闻都涌上了心头, 其中也有地牢里的一些怪事——我认为不过是无稽之谈——但毕竟希奇古怪,可怕得让人不 敢公开谈论,只有私下里流传。难道要把我关在这个暗无天日的地下活活饿死?或者还有更 可怕的命运等着我?结果总归是个死,而且会死得比别人更痛苦。我对这一点丝毫都不怀疑, 因为我太了解那些法官的德行了。我满心里想的,或者说让我心意烦乱的,只不过是怎样死, 以及什么时间死。 我伸出的手指终于碰到了某个坚固的障碍物。是一堵墙。好像是用石头堆砌的——光溜 溜、黏糊糊、冷冰冰的。我于是就顺着墙走,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充满警惕。这是某些 古老的故事赋予我的启示。可我这么走,并不能确定地牢的大小,因为我很可能是在绕圈子, 说不定不知不觉又回到了原处。这堵墙到处都是一个样,于是我就去找那把小刀,我记得被 带上法庭时它就在我的口袋里。可它不见了。我的衣服也换成了粗布长袍。我本想把小刀插 进石壁的某条细缝,以便确定我起步的地方。尽管在心神迷乱中,那个困难初看似乎无法克 服,其实,也不过是件小事。我从袍子的边缘撕下一缕布,把它平铺在地上,与墙面成直角。 这样,在摸索着绕地牢走时,如果绕一个圈,就不可能踩不到这块布。但我没有考虑地牢的 大小,也没有充分估计自己的虚弱。地面又湿又滑,我蹒跚着朝前走了一会儿,就踉跄一下 摔倒了。我疲劳极了,就那么倒卧在地,不想起来。很快,睡意就不可遏制地袭来了。 当我醒过来时,我伸出了一只手臂,我发现,身旁有一块面包,还有一罐子水。我已筋 疲力尽,没去想是怎么回事,就贪婪地吃喝开了。不久,我又开始了我的地牢之行。经过一 番苦苦支撑,走到了放布条的地方。摔倒之前我已经数了五十二步,重新爬起来后,又走了 四十八步才到布条那里。如此说来,总共是一百步。两步是一码,于是我推测地牢的周长是 五十码。但在我摸索行走时,碰到了许多转角,所以我无法推断出这个地窖的形状。没错, 我认为这就是个地窖。 这次探究几乎没什么目的——当然也不抱任何希望,不过是出于一种朦朦胧胧的好奇心。 我决定不再顺着墙壁走,而是从地牢中央横穿一遭。开始我每迈上一步都极为小心,因为地 面虽然似乎很牢固,但却非常容易滑倒。到后来,我鼓足了勇气,不再犹疑,步伐也就坚定 多了。我要尽可能笔直地到达对面。如此大约走了十一二步,袍子上那撕扯后残存的碎边, 在两腿间缠来缠去,我一脚踩了上去,狠狠地跌了一跤,摔了个嘴啃泥。 我被摔得稀里糊涂的,没能马上意识到一个多多少少有些令人吃惊的情况,但仅仅过了 几秒钟,我还没从地上爬起来呢,就注意到了这一点。当时的境况是这样的:我的下巴贴上 了牢狱的地板,我的嘴唇和脸庞的上半部分却什么都没挨着,尽管它们的水平位置明显低于 下巴,而我的前额,则似乎是浸泡在了粘湿的雾气中,还有股霉菌的异味直往鼻孔里灌。我 朝前伸了伸胳膊,不由周身打颤。我发现自己摔倒在一个圆坑的顶边缘处,而那圆坑到底有 多大,我当时根本无法确定。我在靠近坑沿的坑壁上一阵摸索,成功地抠下了一小块碎片。 我把它扔下了深渊。有一会儿,我听到的是它下落时撞击坑壁的声音,后来,是坠入水面的 沉闷回响。与此同时,头顶也传来一种声音,好像有人在急速地开门关门。一丝微弱的光线 划破黑暗,又迅疾消失。 他们为我安排好的死亡已是清晰可见。我为刚才那使我幸免于难的一跤暗自窃喜。如果 摔倒前多走一步,我已经不在人间了。我刚才免了一死。那种死法,与传闻中宗教法庭处死 人的方式如出一辙。在我看来,那些传闻都十分荒诞不经。宗教法庭的暴虐下,只有两种死 法:一是死于可怕的肉体痛苦,一是死于恐怖的精神谋杀。他们为我安排的是第二种死法。 由于久经折磨,我的神经已非常脆弱,弦都快绷断了,以致听到自己的声音都会发抖。无论 从哪方面看,他们替我安排下的死法,对我都是最残忍的折磨。 我四肢颤抖,摸黑回到墙边,下定决心宁可死,也不再去胡乱冒险。在我想来,地牢里 到处是陷阱。在别的境况下,说不定我会生出一股勇气,跳进深渊了结痛苦,可眼下我是个 十足的懦夫。我怎么都忘不掉以前读过的对陷坑的描述,它们最可怕的地方在于,并不是让 你一下子死去就完事了。 我心绪纷乱,有好几个小时都是清醒的,但最终又睡死过去。再次醒来,我发现和上次 一样,身边又放了一块面包、一罐子水。我正渴得唇焦舌燥呢,一口气就把罐子里的水喝干 了。可能水里给下了药,刚一进肚,我就感到一阵不可抗拒的困倦袭来。我沉沉睡去,就像 死了一样。我当然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眼睛再度睁开时,居然能看到周围的东西了。借着 一线一时说不出从何而来的昏黄亮光,我终于看清了牢房的大小和形状。 原来刚才我完全搞错了牢房的大小。它的周长顶多二十五码。这一点又使我白费了一番 心机,真是白费心机啊!因为处于这么可怕的境地,还有什么比地牢的大小更无足轻重的? 可这事我偏偏就是绕不过去。我对鸡零狗碎的事大感兴趣,一心要找出量错的原因。我终于 恍然大悟。我先前丈量时,数到第五十二步就摔倒了,而当时,我肯定离那布条不过一两步 远而已,差不多就绕地牢一周了!可我随后睡着了。而醒来时准是走了回头路——这样就几 乎把地牢的周长多估算了一倍。当时我糊里糊涂的,根本没注意到出发时墙在左手边,走到 布条那里墙却在右手边了。 至于地牢的形状,我也估摸错了。刚才一路摸索着走过去,感觉墙上有很多拐角,于是 我就断定,地牢的形状是不规则的。可见,对一个刚从昏迷或睡眠中醒来的人来说,绝对的 黑暗有着多么大的影响!所谓拐角,不过是墙上那些间隔不等的凹陷所致。地牢大致是正方 形。墙也不是我想像中的石墙,看起来像是用巨大的铁板或另一种金属焊就,接缝处,恰好 形成凹陷。金属牢笼的表面上,到处都粗暴地涂抹上可怕而可憎的图案,尽是些源于宗教迷 信的阴森图景。狰狞的魔鬼骷髅鬼影森森,与其他令人恐惧的图像联合起来,铺展地山山海 海,把墙壁搞得丑陋不堪。我看到,那些鬼怪图轮廓倒还明晰,只是似乎因为空气潮湿的缘 故,颜色好像褪了,显得模糊不清。我也注意到了地板,是石头铺的。地面中央是开裂的, 一个圆形陷坑赫然在目——就是先前我侥幸逃脱的那个。不过,地牢里也就那么一个陷坑。 这一切,我看得不甚清楚,而且还很费劲,因为在昏睡之时,我的身体状况发生了很大 变化。我现在是仰面朝天,直挺挺得躺在一个低矮的木架子上,身上牢牢地捆着教服腰带一 样的皮绳子。皮绳绕着我的四肢和身体缠了一圈又一圈,只有头部可以自由活动,左手勉强 伸出够到吃的。食物就在附近地板上的陶制盘子里。我惊恐地发现,水罐子不见了。我说惊 恐,是因为我快渴死了。很明显,这种焦渴是迫害我的人有意为之,因为盘子里的食物是肉, 散发出刺鼻的味道。 我审视着地牢的天花板。它距我大概三四十英尺,构造与四壁很是相仿。其中一块嵌板 上的一个奇异人影,深深吸引了我。那是一幅彩色的时间老人的画像。它与一般画法并无二 致。只不过,他手里握的不是一把镰刀。不经意地扫了一眼后,我还以为,那是一个我们在 老式钟上见过的巨大钟摆。但这个钟摆外形上的奇特处,促使我多看了它几眼。当我直勾勾 地仰望着它时(它的位置恰在我正上方),我觉得我看到它动了。片刻间,这个感觉就被证 实了。它的摆动幅度不大,当然也很慢。我盯着它看了会儿,有几分害怕,更多的则是惊奇。 直到看厌了它单调的摆动,我的眼睛才转向天花板上的其他东西。 一阵轻微的响动吸引了我。我朝地上一看,几只硕大的老鼠正横穿过地板。它们是从我 右边视线内的陷阱里钻出的。即便在我盯着看的时候,它们照样匆匆忙忙鱼贯而至,眼睛中 流露出贪婪之色——是肉香的诱惑。我费了很大的劲儿才吓退它们。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或者是一个小时——我的时间感已有些混乱,我的目光又转向上方。 一看之下,我不由大惊失色,困惑难安。钟摆的摆幅已经近乎一码。它是摆动速度当然也随 之加快了。最使我惊慌失措的是,我显然意识到了钟摆在下降。我如今看到——我有多恐惧 已不言自明——钟摆的下端居然是弯月形的钢刀,它闪闪发光,长约一英尺。两角朝上翘起, 下边的刀刃分明像剃刀一样锋利。钟摆的样子也像剃刀,看来又大又重,从下往上渐渐变细, 俨然一个坚实的宽边锥形物,上端悬在沉实的铜棒上,硕大的钟摆左右摆动时,在空气中划 出嘶嘶的声响。 我再也不必怀疑了。这正是那些酷爱折磨人的僧侣为我安排的死法。真可谓独具匠心啊。 宗教法庭的那伙人已得知我发现了陷坑。恐怖的陷坑,正是为我这样胆敢与国教唱反调的人 而设的。它是地狱的象征,是传闻中宗教法庭登峰造极的一种惩罚。偶然间摔的那一跤,使 我躲过了葬身陷坑那一劫。可我明白,乘人不备设计袭击,使用酷刑折磨,是地牢里的主要 杀人手段,无论哪一种,都堪称稀奇古怪。我没跌入陷坑,把我扔进去也不在毒计的计划范 围内,但我又必死无疑,别无选择,于是,另一种比较温和的死法等着我了。比较温和!想 到自己居然用了这么个字眼,不由苦笑起来。 我一下一下地数着钢刀急速摆动的次数,在漫长的时间里,经受着比死还可怕的恐惧。 说这个又有何益!钟摆一寸一寸、一分一分地下降,每隔一会儿,才能感到它确实是在下坠。 片刻长于百年。钟摆在下降,下降。几天过去了——也许好多好多天都过去了,钟摆在我的 头顶上晃荡了,它摆来摆去,扇出丝丝恶毒的小风,锋利刀刃的味道直冲鼻孔。我祈祷着, 祈求上苍让它降得快一些。我变得极为疯狂,拼命挣扎着往那摆来摆去的可怕刀锋上凑。后 来我突然平静了。我平躺在那里,冲着那寒光闪闪的杀人器物笑了,如同孩子对着罕见的玩 具发笑。 我再次完全不省人事,只是时间很短,因为等我恢复知觉后,丝毫没觉得钟摆有所下降。 不过,也许时间很长,因为我晓得,见我昏迷过去,那些恶魔是可以随意止住钟摆的。这次 醒来,我感到说不出的难受和虚弱,似乎好久没吃东西一样。即便当时有着滔天的痛苦,对 食物的需要依然是人的天性。我苦苦挣扎着伸出左手,皮绳容许我伸出多远就伸出多远。我 拿到了那块老鼠吃剩的一丁点肉。正当我揪下一点往嘴里塞时,脑子里闪过了一个念头,那 念头尚未成形,但它含着喜悦,带给人希望。可希望到底与我何干?如我所说,那个念头尚 未成形。人们有许多这样的念头,而且最终也不会成形。我觉得那个念头含着喜悦,带给人 希望,但我同时也感觉到,那个念头还没成形就消失了。我竭力想抓住它,使它完好地呈现 出来,可一切都是徒然。长期以来受尽苦楚,正常的思维能力几乎消耗净尽。我成了一个蠢 蛋,一个白痴。 钟摆的摆动方向刚好跟我平躺的身体成直角。看得出,那弯月样的刀锋设计好了要划过 心脏,它将磨破我的袍子,一遍又一遍,磨过来磨过去。尽管钟摆的幅度大得惊人——大约 在三十英尺甚至更多,尽管钟摆下降时发出的嘶嘶声力道很猛,这阵势足以把铁墙给劈开, 但它要磨穿我的袍子,还是要花上几分钟的。我打住了,没敢接着再想下去。思绪顽固地定 格在这个念头上。似乎抓住这个念头停滞不前,就能阻止钢刀的降落。我迫使自己去想像刀 刃划过袍子的声音,想像那样的摩擦声对神经造成的惊悚效果。我琢磨着这些无聊的细节, 直至唇冷齿寒。 下降——钟摆缓慢平稳地下降着。我比较着它的摆动速度和下降速度,心中有种疯狂的 快感升起。向右——向左——摆幅真大——伴着坠入地狱的灵魂的尖叫——像一只悄然潜行 的老虎,慢慢接近我的心脏。不同的念头轮番占上风,我时而大笑,时而嚎叫。 下降——钟摆断然而残酷地继续下降!它就在离我的胸口不足三英寸的地方摆动。我剧 烈地挣扎着,想挣脱左臂。但只有肘部以下部位可以活动,我可以把左手伸向旁边的盘子里, 再伸进嘴巴,不过很费劲,够不到更远的地方。如果我可以挣断捆在肘部以上的皮绳子,我 会抓住钟摆,死命阻止它的摆动。没准我还能阻止一场雪崩! 下降——钟摆的下降依然继续——不可避免的下降!钟摆每摆动一次,我都会喘息一声, 挣扎一下,都会痉挛性地收缩一阵。在毫无意义的绝望中,我又满怀希望,我的目光追随着 钟摆,无论它是向外还是向上摆;但当它向下摆过来时,却又吓得眼皮颤抖,赶紧闭上眼睛 了事。尽管死亡是一种解脱,哦,这种解脱又是何其难以形容!钟摆再下降一点点,那锋利 闪光的刀刃就会陡然切入我的胸膛,一想到这个,我的每一根神经都止不住地颤抖。正是因 为有了希望,才会每一根神经都瑟瑟发抖,每一寸身体都收缩。希望——那战胜苦痛的希望 啊,即便在宗教法庭的地牢里,它也会对死刑犯悄声耳语。 看得出,钟摆只消再摆动十一二次就能触到我的袍子了。看到这一后果时,我绝望的神 志蓦地变得敏锐而镇定。多少小时以来——或许是多少天以来——我第一次开始思考了。我 突然想到,捆绑我的皮绳子,或者说马肚带,是完整的一根。身上并没有别的绳索。剃刀般 锋利的弯刀在绳子上一划,不管划在哪里都会将它割断。这样,我就可以用左手把绳子从身 上解开了。但那样干太可怕了,刀刃都挨着身子了,稍一挣扎都会送命。再说了,那些折磨 人的狗奴才能想不到我会这么干?他们能不严加防范?!而且,钟摆是否能恰好划过我胸部 的皮绳?我惟恐这微弱的并且似乎也是最后的希望破灭,我尽量抬起头,细细察看绳子绕过 胸部的样子,四肢和躯干横七竖八缠满了——惟独该死的弯刀将划过的地方没缠上。 脑袋还没在原来的位置摆正,就有一个想法电光石火般闪过心头。我只能说,这正是先 前提到的那尚未成形的脱身念头的另一半。先前,当我把食物送到焦渴的唇边时,只有一半 想法在脑海中飘飘忽忽地漾起。现在,整个想法都出来了,虽然微弱、隐约、模糊,但却完 整。想到能绝处逢生,我马上满怀激情地着手干起来,都有点神经质了。 几个小时以来,我躺的那个矮木架旁边,大批老鼠蜂拥而至,它们疯狂、猖獗而贪婪, 血红的眼睛死死盯住我,似乎在专门等到我一动不动时扑上来吞吃我。“它们在陷坑里惯于 吃什么?”我暗自思忖道。 尽管我拼命驱逐,它们到底还是把盘子里的肉吃得仅省一点碎屑。我的手一直习惯性地 挥舞着,想看住盘子里的食物,可是到后来,这种无意识的挥动再也不起任何作用了。可恶 的群鼠在贪婪至极,尖利的牙齿常常咬着我的手指。肉真的所剩不多了。我把那点油乎乎香 喷喷的碎末全都抹到皮绳上,凡是左手能触及的地方,我都涂上了。然后,我把手缩回来, 屏住呼吸躺着,一动也不动。 看到这一变化——看到我一动不动了,那些贪婪的老鼠起初是又惊又怕,纷纷惶恐地后 退,不少老鼠都逃回陷坑去了。但这样的现象只持续了一会儿。我没有白白估计错它们的贪 婪。看我照样一动不动,一二只最大胆的跳上了木架,在绳索上嗅来嗅去。这像是个总攻的 信号。成群结队的老鼠,急急忙忙、冒冒失失地涌出陷坑,粘在木架上,跳上我的身体,简 直是泛滥成灾。钟摆“喀嚓喀嚓”的摆动丝毫没造成干扰,它们一边躲闪着不让钟摆撞上, 一边忙着啃噬涂满肉末的皮绳子。它们密密麻麻地挤压在我身上,在我脖子上扭来扭去,冰 冷在嘴巴嗅着我的嘴唇。我差点被它们压得窒息而死。一种无法言喻的厌恶升腾而起,黏乎 乎的,使我的心底生出萧瑟寒意。不过片刻之后,我就感到,战斗即将终结。我明显察觉到 了皮绳的松动。我知道,老鼠咬断的地方,不止一处。我以超人的意志继续一动不动地躺着。 我没估算错——因为我没白白受苦。我终于有了自由的感觉。皮绳断了,就那么一截一 截地披挂在我身上;但是钟摆的利刃也压向了胸膛。它划破了长袍的斜纹哔叽布,划破了里 面的亚麻布衣衫。它又摆动两个来回。尖锐的疼痛传遍了每一根神经。不过,脱身的时刻也 到来了。随着我大手一挥,一阵骚乱,释放我的大群老鼠匆匆逃离。我稳稳地行动了——小 心而缓慢地往边上一缩,我滑脱了皮绳子的束缚,避开了弯刀的利刃。至少在这一刻,我是 自由了。 自由!可我仍在宗教法庭的掌控之中!我刚从恐怖的木床上滑到石头地板上,那地狱般 的玩意儿就停止了摆动。我看到某种无形的力量在把它往上拖,拖过天花板不见了。这个教 训,我已铭刻在心。无疑,我的一举一动都受到了监视。自由!我只不过是逃脱了一种痛苦 的死法,随后到来的,将是比死还难受的别一种折磨。想到这里,我神经质地转动眼珠,打 量起囚禁我的几面铁壁。有不同寻常的变化发生——起初我没有清楚地注意到它——这变化 很明显了,它已经在这间地牢里发生了!有好一阵子,我恍若置身梦中,颤抖不止,魂灵也 脱壳而去。我乱七八糟地猜想着,却皆是枉然。这期间,我第一次意识到了照亮地牢的昏黄 光线来自何方。它是从一道缝隙射出的。那缝隙宽约半英寸,沿着地牢的墙角延伸一周。如 此看来,墙壁与地面是彻底分离的。事实正是这样。我拼命从那道缝隙向外看,当然这么做 不过是徒劳而已。 我刚放弃这一企图,立刻发现牢房起了不可思议的神秘变化。我先前已观察过,墙上的 那些鬼怪图轮廓虽然相当清晰,但色彩似乎模糊了。可眼下,色彩即刻间却呈现出惊人的变 化,而且越来越光辉夺目。这使得那些妖魔鬼怪的画图更其可怕,就算神经没我脆弱的人, 也会吓得两股战战。先前从没看到过那些鬼怪有眼睛,可现在,一双双魔眼从四面八方瞪着 我,目光中还流溢出疯狂而可怕的欢快,闪出火焰般可怕的光芒,我无法迫使自己相信那火 是虚幻的。虚幻!——在呼吸之间,已有铁板烧热的气息扑进鼻孔!牢房里弥漫着令人窒息 的味道!那些盯着我受煎熬的魔眼一闪一闪的,也越来越亮了!深红的颜色越来越浓烈,在 那些血淋淋的恐怖画图上漫射。我气喘吁吁!我难以呼吸!毫无疑问,这是那帮折磨我的家 伙设好的阴谋。哦,冷酷的恶魔!为躲开炽热的铁壁,我只得朝地牢中央退缩。想到即将被 活活烤死,陷坑的凉爽倒成了精神抚慰剂。我迫不及待地冲到那致命的坑边,瞪圆了双眼往 下看。燃烧的屋顶发出的亮光,照彻了坑内的角角落落。我有一刻是癫狂的。我的心灵拒绝 领悟眼见的事实。但最后,它还是硬闯进了我的内心——在我发抖的理智上,烙下了深深的 印记。哦,不可言传!哦,恐怖!哦,登峰造极的恐怖!我尖叫着逃离坑沿,悲痛地掩面而 泣。 温度在急剧升高。我再次抬头张望,浑身好似发疟疾一样打颤。地牢里第二次起了变化 ——这一次显然是形状上的变化。和以前一样,我一开始也是怎么都没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 么。不过这一次我很快就吃准了原因——由于我连续两次脱险,宗教法庭在加快进行报复。 这次再难与死神周旋了。地牢是正方形。可现在我看到,铁壁的其中两个角已经变成了锐角, 另外两个则成了钝角。伴随着低沉的轰隆声,骇人的变化飞速加剧。瞬息之间,地牢就变成 了菱形。但变形还在继续——我一点都不希望他停止。我可以把火红的墙壁拥进胸膛,作为 我永恒的裹尸布,就此获得安宁。“死亡,”我说,“除了死于陷坑,我接受任何死亡!” 白痴!我难道不知道,火烧铁壁就是为了把我逼入陷坑?难道我抗得住铁壁的炽热?难道我 经得起它的压力?此时,菱形变得更扁了,速度之快,根本容不得我有片刻的思考余地。菱 形的中心,当然,也就是它最宽的地方,已横在了张着血盆大口的深渊上。我退缩着——但 丝丝逼近的铁壁,不可抗拒地推着我前进。最后,我的身体烤焦了,它扭动着,翻腾着,可 地牢坚实的地板上,已无我的立锥之地。我不再挣扎。我最后响亮、悠长、绝望地尖叫了一 声,为痛苦的灵魂寻到了发泄的出口。我感觉到自己在陷坑边缘摇摇欲坠——我移开了目光 ——忽然,我听到了一阵嘈杂的人声,听到了一阵嘹亮的声音,像是无数号角的奏鸣。我还 听到了似乎是雷霆万钧的刺耳的声音!炽热的墙壁“刷”地一下恢复了原状。正当我晕乎乎 地快要跌入深渊之际,一只手臂伸来,一把抓住了我的胳膊。那是拉萨尔将军的手 .法国军 队已开进托莱多城。宗教法庭沦陷敌手。 (1842年) 一桶白葡萄酒福图那托对我百般伤害,我都尽量忍气吞声,不过一旦他胆敢侮辱我,我 就要发誓报复了。您是熟知我的脾性的,总不会当我只是说一说吓唬人。总有一天我要报仇 雪耻。这个念头坚若磐石。既然主意已定,就没想着会有危险。我要让他吃够苦头,而且不 留后患。复仇的反得报应,这笔账就是没了清;复仇却不让仇家知道是谁害他,这笔账同样 没算清。 要知道,我的任何言行都没让福图那托怀疑是居心不良。我依旧对他笑脸相迎。他可没 察觉到,如今我可是笑里藏刀,一心要宰了他。 福图那托这个人在别的方面虽令人尊重,甚至是惧怕,可他就是有个弱点,老为自己是 个品酒高手而得意洋洋。意大利人中,几乎没人有正经八百的鉴赏家气质。他们的热心多半 为了随机应变,以诈骗英国和奥地利的大富豪。说起绘画和珠宝,福图那托和他的同胞一样, 只是夸夸其谈,但说到陈酒,他就不矫情了。我在这一点上跟他大致相同——对意大利葡萄 酒,我也是内行,只要有可能,总会大批量买进。 在一个热闹的狂欢节之夜,暮色四合时分,我碰到了这位朋友。因为酒喝多了,他跟我 搭起话来无比热情。这家伙扮成小丑的样子,身穿杂色条纹紧身衣,头戴系着铃铛的圆锥形 帽子。看见他,我非常高兴,不由想握住他的手,久久不放。 我对他说:“亲爱的福图那托,真是幸会。你今天的气色真是好极了。我弄到一大桶白 葡萄酒,可我不放心。” “怎么?”他说,“白葡萄酒?一大桶?不可能!在狂欢节期间哪里弄得到它?” “所以我不放心啊,”我答道,“我真是蠢得该死,竟然没向你讨教就把钱全付了。找 也找不到你,可我又生怕错过一笔买卖。” “白葡萄酒!” “我不放心。” “白葡萄酒!” “我一定要搞清楚!” “白葡萄酒!” “既然你有事,我去找卢克雷西。只有他才能弄清楚。他会告诉我……” “卢克雷西分不清白葡萄酒和雪利酒。” “可有些傻瓜楞是说他的味觉跟你不相上下。” “快,咱们走。” “到哪去?” “去你家地窖。” “老兄,这可不行。我不能瞧你心地好就麻烦你,看得出,你有事。卢克雷西……” “我没事。走吧。” “老兄,真的不行。有事没事倒不当紧,就是冷得要命,我觉得你受不了。地窖里潮湿 难耐。四壁都是硝石。” “还是走吧。冷算不了什么。白葡萄酒要紧。你怕是上当了。至于卢克雷西,他根本分 不清雪利酒和白葡萄酒。” 说着,福图那托就架起了我的胳膊。我戴上黑丝绸面罩,裹紧短披风,任由他催促着打 道回府。 家里一个仆役也么有,都溜出去欢度佳节了。我跟他们说要到次日早晨才回来。我还清 楚得指令他们不得出门半步。我非常明白,这样的指令,足以让他们在我一转身的当口,马 上就一个接一个走光。 我从烛台是取了两个火把,一个给了福图那托。我恭请他举步。穿过几个套房后,我们 来到了通往地窖的拱廊。我走下一座长长的回旋楼梯,叮嘱身后跟着的福图那托多加小心。 终于下完了楼梯,我们两个并排站在了蒙特里索府邸地下墓穴的湿地上。 我的朋友步态踉跄,一跨步,帽子上的铃铛就叮当作响。 “那桶酒呢?”他说。 “在前面,”我说,“当心洞墙上一闪一闪的白色蛛网。” 他转向我,醉意朦胧的眼睛亮晶晶地盯着我。 “硝石?”他终于发问道。 “硝石,”我回答说,“你咳嗽多久了啊?” “呃呵!呃呵!呃呵!——呃呵!呃呵!呃呵!——呃呵!呃呵!呃呵!——呃呵!呃 呵!呃呵!——呃呵!呃呵!呃呵!” 我那可怜的朋友咳得半天说不出话。 “没什么。”他最后说。 “嗨!”我毅然说道,“咱们还是回去吧。你的身子骨要紧。你有钱,人人尊敬艳羡, 又得人心;你像我从前那样幸福。你要有个三长两短,谁能受得了。我反正无所谓。我们还 是回去吧,你生病,我可真担当不起。再说了,还有卢克雷西……” “别说了,”他说,“咳嗽算什么,又咳不死人。我不会咳死的。” “对,对,”我答道,“说真的,我可不是故意吓唬你,这个没必要,不过你千万得小 心啊。喝点美道克酒暖暖身子吧,这么潮。 话刚落音,我就从泥地上那一长溜酒瓶中拿了一瓶,砸掉了瓶颈。 “喝吧,”说着我就把酒递给了他。 他瞥了我一眼,把酒瓶举到唇边。他停下来,亲切地冲我点了点头,帽子上的铃铛随之 叮当起来。 “为周围那些长眠地下的,干杯。”他说。 “为你长命百岁,干杯。” 他又挂上了我的胳膊。我们继续前行。 “地窖真大啊。”他说。 “蒙特里索是个大家族,人口多。”我答。 “我忘了贵府的徽章是什么图案了。” “巨大的一只人脚,金的,背景是蔚蓝色。那脚把一只翻腾的大毒蛇踩烂了。蛇的毒牙 都插进了脚后跟。” “贵府的箴言是……?” “凡伤我者,必遭重罚。” “妙!”他说。 喝了酒,他的眼睛亮闪闪的,帽子上的铃铛又叮当响了。喝了美道克,我越发胡思乱想 起来。我们走过成堆尸骨和大小酒桶混杂的长长的夹弄,进入地下墓穴的最隐秘的地方。我 又站住脚了。这次,我放胆抓住了福图那托的上臂。 “硝石!”我说,“瞧,越来越多了。像青苔挂在拱顶上。我们在河床下面了。水珠都 滴到尸骨里了。快,我们趁早回去吧。你咳嗽……” “没什么,”他说,“继续前进。不过先让我再喝两口美道克。” 我打开用大肚酒瓶的葛拉维酒,递到他面前。他一口气喝干了,眼里顿时精光四射。他 哈哈大笑着把酒瓶往上一扔,还打了个手势,我没搞懂那个手势的含义。 我吃惊地望着他。他又打了一遍那个手势——一个希奇古怪的手势。 “你不懂?”他说。 “不懂,”我回答。 “那你不是同道。” “怎么讲?” “你不是共济会会员。” “我是,我是,”我说,“我是,我是。” “你?不可能!你是?” “是的。”我答道。 “暗号,”他说,“暗号。” “就是这个,”我一边回答,一边从短披风的褶皱下掏出把泥瓦工的抹子。 “开玩笑,”他惊叫着退后几步。“咱们还是朝前走吧,去看看白葡萄酒。” “好吧,”我说。我把抹子重新放在披风下面,又伸出胳膊给他扶着。他沉重地倚靠在 我的胳膊上。就这样,我们继续往前走,去找白葡萄酒去了。穿过一排低低的拱廊,往下走, 直走,再往下走,我们到了一个深深的地穴。这里空气极为污浊,火把的火焰都给扑灭了, 只能幽幽地燃烧。 地穴最遥远的尽头,有一个更狭小的地穴,墙壁上是成排的尸骨,一直堆到头上的拱顶, 跟巴黎的大墓穴如出一辙。三面墙都是这样尸骨林立。还有一面墙尸骨已倒,横七竖八堆在 地上,都成一个相当大的尸骨垛了。尸骨倒下的那堵墙裸露在眼前。我们发现,里面还有一 个地穴,或说壁龛。它大约深四英尺,宽三英尺,高六七英尺。看上去当初建造它并没特别 的用处,不过是支撑地下墓穴顶部的两根支柱间的空隙罢了,倒是背靠着坚固的花岗岩壁, 就在地下墓穴的其中一堵墙上开辟而出。 福图那托举着昏暗的火把,竭力朝壁龛深处仔细探看,可就是白费力气,火光微弱,根 本照不见底。 “往前走,”我说,“白葡萄酒就在这里面。至于卢克雷西嘛……” “他是假内行,”我的朋友一面摇晃着往前走,一边打断我的话。我紧跟在他的屁股后 面。眨眼间,他就走到壁龛最里面了。一看前路被岩石阻断,他不知所措地傻站在那里。片 刻工夫,我已把他拷在花岗岩上了。花岗岩壁上装有两个铁环,横间隔为两英尺左右,一个 环上挂着根短铁链,另一个环上是个挂锁。几秒之内,我就把他用铁链拦腰拴好了。他大为 惊骇,都忘记了反抗。我拔掉钥匙,退出了壁龛。 “伸手摸摸墙壁,”我说,“一下子就能摸到硝石。真是湿得厉害。我再求你一次,回 去好不好?不回?那我肯定得离开你了。走之前,我得先力所能及地关照你一下。” 我的朋友惊魂未定,失声喊道:“白葡萄酒!” “没错,”我回答,“白葡萄酒。” 这么说着,我就在尸骨堆里忙开了。我在上文提过这堆尸骨。我把尸骨抛在一边,很快, 就扒出好多砌墙用的石头和灰泥。借着这些材料和那把抹子,我精神抖擞地在壁龛入口砌起 墙来。 第一层还没砌好,我就发现,福图那托的醉意差不多已消失了。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 壁龛深处传出了一声幽幽的呻唤。这就是他清醒的迹象。这呻唤声不像是发自一个醉鬼之口。 随即,是长时间的高度静默。我砌了第二层,第三层,第四层。然后就听到疯狂摇晃铁链的 声音,一直持续了好几分钟。为了听得更称心,我索性停下手中的活,一屁股坐到尸骨上。 待到叮当声最终平息下来,我这才重新拿起抹子,一口气砌上第五层,第六层,第七层。墙 面这时也差不多齐胸高了。我再次停了手,把火把举过石墙。几线微弱的火光,照在了里面 的人影上。 突然,那个上了锁链的人影爆发出尖声长啸,仿佛要拼命吓退我。有一瞬间,我踌躇起 来,浑身簌簌发抖,但马上就拔出长剑,开始用它在壁龛里边摸索;可一转念,我却又放下 心来。墓穴构造坚固,我把手放在上面,感到挺满意。我再次走近墙边,锁着的人大声喊叫, 我也大声喊叫。他叫唤一声,我应和一声,叫得比他还要响,还要底气十足。我这一叫,被 锁住的人也就哑巴了。 已是午夜,我快完工了。第八层,第九层,第十层都砌好了。最后一层,也就是第十一 层,也差不多了,只消填进去最后一块石头,涂上最后一抹灰泥即可。我拼命搬起最后一块 石头,把它的一角放到该放的位置。不料壁龛里却传来一阵低沉的笑声,吓得我毛发倒竖。 笑声过后,是个凄切的声音,我好容易才听出是贵族老爷福图那托。只听得——“哈!哈! 哈!——嘿!嘿!嘿!——真是个高级的笑话——太绝妙了。等会到了邸宅,就有得笑了。 嘿!嘿!嘿!——边喝边笑——嘿!嘿!嘿!” “白葡萄酒!”我说。 “嘿!嘿!嘿!——嘿!嘿!嘿!——对,白葡萄酒。可还来得及么?福图那托夫人还 有别的人,不是在邸宅等我们么?咱们走吧。” “对,”我说,“咱们走吧。” “看在上帝份上,来瓶蒙特里梭!” “对,”我说,“看在上帝份上!” 可说完这话,怎么都听不到回答了。我渐渐不耐烦起来,大声喊道——“福图那托!” 没人答话。我又喊了一遍——“福图那托!” 还是没人答话。我将火把塞进尚未砌严实的墙孔。火把掉到里面去了。一阵铃铛的叮当 声随即传了出来。我心里不舒服起来。这是墓穴的潮湿所致。我赶紧干掉剩活。我把最后一 块石头塞好,抹上灰泥。再紧靠着新墙,堆放好原来那垛尸骨。半个世纪过去了,一直没人 动过。愿死者安息! (1846年) 第四部分:活埋活埋有些话题非常引人入胜,可要正经八百写成小说,就太恐怖了。如 果不希望触犯众怒或是招人厌恶,纯粹的浪漫主义作家应该对这类题目加以规避,惟有以严 肃而权威的事实真相作为支撑,方可进行适当的处理。我们读到某些文字时,常常会瑟瑟发 抖,感到“愉悦的痛苦”,譬如强渡别列茨那河、里斯本大地震、伦敦黑死病、圣巴塞勒缪 大屠杀、加尔各答黑牢里一百二十三名囚犯窒息而死,都能给人这样的阅读感受。不过,这 样的叙述之所以激动人心,就在于它揭露了真相、裸出了真实、连通了历史。如果恐怖的表 述纯属虚构,则会让我们心生厌憎。 我已提及几场有史记载的大灾难,它们都是那么特出,那么令人敬畏,但在这些事例中, 灾难的规模之大,比灾难的性质给人留下的印象更其鲜明。无须我提醒读者,从人类连绵不 绝的超常灾难中,我能列出许多个体的灾殃,在本质上,它们比这些大规模的灾难更具有苦 难性。其实,真正的悲惨——终极的悲哀——是独特的,而不是普遍的。可怕的、终极的痛 苦总是由个体来承担,而不是由群体来承受——让我们为此感谢仁慈的上帝吧! 毫无疑问,在降临到芸芸众生身上的终极灾难中,被人活埋可谓最恐怖的一种。能思考 的人几乎都不会否认,活埋人的事一直频频发生。隔开生与死的边界线,是含混而模糊的。 谁能说出生命在哪里终结、死亡又在哪里开始?我们知道,有的疾病可以使患者的外观生命 机能终止,但恰当地讲,这一终止不过是暂停罢了,是我们尚未了解的生命机制的暂时停歇。 一段时间过后,某种看不见的神秘法则,会再次开动那些神奇的小齿轮,开动那些具有魔力 的大飞轮,银链并不是永久性松弛,金碗也并非破得无可修复。可在此期间,灵魂寄于何处? 然而撇开这不可避免的推论,撇开这由因及果的推想,生命的暂停是会导致人所共知的 活埋事件的发生的,医学上和日常生活中的活生生的事例,都可以证明大量的活埋事例确实 存在。如果有必要,我可以马上举出上百个真实的例子。一个性质不同寻常的事例前不久刚 刚发生,就在附近的巴尔的摩市,它引发了一场痛苦、激烈、大范围的骚动。某些读者可能 对此仍然记忆犹新。一位很受人尊敬的市民的妻子——一位杰出律师、国会议员的夫人,突 然患上了莫可名状的病症。这病让她的医生完全不知如何应对。经历很多折磨后,她死了, 或者说人们认为她死了。的确,没有一个人怀疑,或者说,没有一个人有理由怀疑她实际上 不是真的死了。从表面上看,她呈现出全部特征就是平常的死亡:她的脸部轮廓是收缩的、 凹陷的;她的嘴唇是大理石般的苍白;她的眼睛光泽尽失。她没有一丝体温了,连脉搏也停 止了跳动。尸体停放了三天,变得石头一样僵硬。总之,考虑到尸体会很快腐烂,葬礼举行 得很是仓促。 那位女士的尸体存放进家族的墓窖,此后三年,墓窖没有再次开启。三年期满,因为要 放进一口石棺,墓窖终于被打开了。可是天哪,当做丈夫的突然亲自把墓门打开时,可想而 知,等待他的是怎样可怕的震惊场面!墓门旋转着朝外敞开,一个白花花的物件喀嚓响着倒 进他的怀抱。那是他妻子的骷髅。她的白色尸衣尚未霉烂。 经仔细调查,她显然是在被放入墓穴两天之后复活了。她在棺材内挣扎着,棺材就从架 子上翻倒在地,摔坏了,使她得以从棺材里钻出来。一盏无意间留在墓穴中的灯,本来满满 的灯油已经干涸,但可能是蒸发掉的。在通入墓穴的台阶的最高层,有一大块棺材碎片,好 像是她为了拼命引起人们注意,用它在铁门上敲打过。也许就在她敲打之际,极度的恐惧使 她陷入昏厥或者死亡;在她倒下的时候,她的尸衣缠在了铁门上向内突出的地方。于是,她 腐烂了,可依然直立着。 1810年,法国发生过一起活埋事件,人们无不理所当然地认为,事实真的比小说还要离 奇。故事的主人公是位年轻小姐,名叫维克托希娜。拉福加德,她出身名门,极为富有,而 且容颜美丽。在众多的追求者中,有个巴黎的穷文人或者说穷记者——朱利安。博叙埃。他 的才华与友善吸引了那位女继承人,他似乎已赢得她的芳心;但最终,她天性中的傲慢却促 使她决定拒绝他。她嫁给了赫奈莱先生,一位出众的银行家和外交家。婚后,这位绅士却不 在意她,或许甚至不惜虐待她。跟着他不幸地生活几年后,她死了——至少她的状态酷似死 亡,看到她的每一个人都被表象蒙蔽了。她入葬了——但不是埋在墓窖里,而是葬于她出生 的村子,埋身一个普通的坟墓。那位记者悲痛欲绝。他的记忆中,深切的爱情之火一直在燃 烧。痴情的人从首都巴黎出发,跋山涉水到了那个偏僻的外省村子。他心怀浪漫的想法,要 把心上人的尸体从坟墓中掘出,剪一束美丽的秀发珍藏。他达到了墓地,于午夜时分把棺木 挖出。他打开了棺材盖。正当他动手去拆她的头发时,他发现,心上的人儿睁开了眼睛。事 实上,那位女士被活埋了。生命并没完全离她而去。情人的抚摸把她从昏迷中唤醒了。她的 昏迷却被人们误会成死亡。他发疯般把她抱回自己在村里的住处,凭着丰富的医学知识,给 她吃了些滋补剂。最后,她复活了。她认出了救了自己一命的人。她继续和他呆在一起,慢 慢地,她彻底恢复了原有的健康。她那颗女人的心肠并非铁石铸造,这事给她上了爱情的最 后一课,足以软化她的心。她没有再回到丈夫身边,也没有让他知道自己复活的事情。她把 心儿许给了博叙埃,和情人一道远走美国。二十年后,因为确信时光已大大改变了她的容颜, 不会再有朋友认出她来,两个人于是重返法国。然而他们错了,一碰面,赫奈莱先生就认出 了妻子,并要求她回到身边。她拒绝了,法庭判决对此予以支持。说他们的情况特殊,那么 多年过去了,于理于法,做丈夫的特权都已结束。 莱比锡的《外科杂志》是一份权威性和价值性很高的期刊,美国的一些书商总是很经济 地翻译后重新出版。在该刊物最新一期上,记录了一起非常悲惨的事件,在性质上,它正合 乎我们所讨论的活埋。 一位身材伟岸、体格健壮的炮兵军官从一匹无法驾御的烈马身上摔下,因头部伤势严重, 当场就失去了知觉。他的颅骨轻度骨折,但没有直接危险。开颅手术得以成功完成。他被放 了血,并采取了其他常规的镇痛方法。渐渐地,他陷入了昏迷状态,而且越来越不可救药。 人们都认为他死了。 因为天气暖和,人们仓促地把他草草下葬了,地点是一个公墓,时间是星期四。可就在 那个星期六,公墓那里像往常一样聚集了大批游人,大约到了正午时分,一个农民说,坐在 军官的坟头时,他清晰地感到了地面的颤动,好像地下有人乘机挣扎。他的话引起了一阵骚 动。当然,起初人们并没有在意他的话,但他惊恐异常,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的说法。最终, 他的话自然对人们产生了影响。有人马上匆匆拿来铲子。坟墓很浅,极不体面,几分钟之内 就被挖开了。墓中人的头部裸露在光天化日之下。那时,他看上去像是死了,但却几乎在棺 材中坐直了身子。由于他的拼命挣扎,棺材盖都被他顶开了些。 他立刻被送往最近的一家医院,医生宣称,他还活着,只不过是陷入窒息状态。几小时 后,他苏醒了。他认出了熟人的面孔,断断续续地说出自己在坟墓中所受的苦楚。 从他的讲述中,人们可以明显看出,埋身坟墓后,他在一个多小时内肯定有意识,之后 才陷入昏迷。坟墓是草草填上的,泥土中有许多透气的小孔,所以很疏松。他也就呼吸到了 必需的空气。听到头顶有人群的脚步声,他就死命乱动,想让人们也听到坟墓里的声音。他 说,是公墓那里喧嚣的人声把他从沉睡中唤醒的,但刚一苏醒,他就完全意识到了自己的恐 怖境遇。 据记载,这位病人情况好转了,似乎有望彻底恢复,但却成为庸医进行医学实验的牺牲 品。他们用上了电池电流疗法。在偶发的意外中,他突然昏迷,一下子就断了气。 不过提到电池电流疗法,我倒想起了一个著名的例子。它可真是不同凡响:电流疗法使 伦敦一位被埋葬两天的年轻律师重回了人间。这事发生在1831年。当时,只要有人一谈到这 件事,都会引起一片极大的骚动。 这位病人名叫爱德华。斯特普雷顿,他显然是死于斑疹伤寒引起的发烧,伴随着令医生 都觉得奇怪的一些异常症状。在他表面上呈现死亡状态时,医生曾请求他的朋友准许验尸, 但遭到拒绝。如同一贯出现的情况一样,被拒绝后,医务人员决定将尸体挖掘出来,从容地 进行秘密解剖。伦敦的盗尸团伙数不胜数,他们很轻易地就与其中一个商定妥当了。在葬礼 之后的第三天,这具假想中的尸体被人从八英尺深的坟墓中挖出,摆上了一家私人医院的手 术台。 在死者腹部切开一道长长的口子后,未见皮肉有腐烂现象,医生想到了使用电流。一次 又一次击打,尸体一如既往,从各方面看,都没有出现异常。只有那么一两次出现了痉挛, 比一般程度剧烈,显露出生命的迹象。 夜深了。拂晓将至。终于,他们认为最好马上进行解剖。可一位学生想检验自己的理论, 坚持要在死者的一块胸肌上通电流。粗粗划了一刀后,电线就急急地接上了。病人急促地动 了,但绝非痉挛——他从桌子上一跃而起,走到房子中间。他不安地朝四周打量了一会儿, 就开口讲话了。他说的话含糊难解,但他确实吐出了字句,音节划分得很是清楚。话音刚落, 他就轰然倒地。 有一阵子,人们目瞪口呆,吓得半瘫——但情况紧急,他们的意识很快就恢复正常了。 显然,斯特普雷顿先生仍然活着,只是又进入昏迷状态。用了乙醚,他醒转过来,并迅速恢 复健康。他再次回到朋友圈子里。不过,在确定病情不会复发之后,他才把自己起死回生的 事情透露给他们。可以想像,朋友们自然惊诧莫名,同时又狂喜至极。 然而,这个事例最耸人听闻之处,还在于斯特普雷顿先生的自述。他宣称,他的意识没 有一刻是完全丧失掉的——他一直恍惚着,但恍惚中,他却知道自己所遭遇的一切,从医生 宣布他死亡到最后摔倒在地,他都知道。“我还活着”——这就是辨明自己身处解剖室中, 他拼尽全力说出的那句无人领会其意的话。 这样的故事轻易就能讲出许多,但我不准备再讲了。活埋时常发生,可我们实在不必以 此来证明。当我们一想到觉察这种事发生是何其难得,我们就必须承认,它们可能在不为我 们所知的情况下,已频频发生了。事实上,当人们占用一块坟墓时,不管目的何在、占多大 地盘,几乎都能发现骷髅,它们都保持着令人极为疑惧的可怕姿势。 这种疑惧确实可怕——但更可怕的,则是厄运。毫无疑问,没有任何经历像活埋那样, 能使灵与肉的不幸达到极点。肺部的压迫不堪忍受,泥土的潮湿令人窒息,裹尸布缠绕着身 体,棺材逼仄,紧紧包围着自己,夜晚的绝对黑暗,深海般的寂静覆盖下来,虫豸虽说看不 见,却能感觉到,它们征服了一切——加上还会想起头上的空气和青草;忆起好朋友,想着 他们一旦得知我们的厄运便会飞身前来相救,可又意识到他们不可能获悉这一点;令我们对 命运绝望的,惟有真正的死亡。这样是思绪和坟墓中的感觉混杂在一起,给尚且跳动的心脏 带来莫大的恐怖,既骇人听闻,又无法忍受,无论怎样大胆的想像,都难以达到这一境界。 我们不知道,人间还有什么比这更痛苦——而且,做梦也想像不出地狱到底有多恐怖,我们 想不出有什么可怖的事能及上它的一半。因而,凡是关乎这一话题的叙述,都能勾起深切的 兴趣,不过,鉴于人们对这一话题敬若神明,这种兴趣又恰好奇特地取决于我们是否信服所 讲事件的真实性。我现在要讲的,是我自己的真实感受——纯属我自己的亲身经历。 几年来,疾病一直侵袭我,因为这病没有更为确切的命名,医生们就一致称之为强直性 昏厥。尽管这种疾病的直接诱发原因乃至确切症状尚不明朗,但对于它鲜明的表面特征,人 们却已经非常了解。其变化似乎主要表现在程度的深浅上。有时患者只会在一天或者更短的 一段时间,陷入不同寻常的昏睡状态。这期间,他都毫无知觉,外表上是一动不动,但依稀 间,仍然可以感知到他微弱的心跳。他的身上还存留着些许暖意,脸颊上还挂着一抹淡淡的 红晕。如果把镜子凑到他的唇边,则能察觉到他迟缓、不规则、犹犹疑疑的肺部活动。然后, 这种昏睡状态会持续上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即使是再怎么仔细观察,或者再怎么进行严 格的医疗测试,也不能确定患者的状态与我们想像中的绝对死亡之间,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异 了。很常见的情况是,他只有依靠朋友对他的了解——知道他以前犯过强直性昏厥,据此产 生怀疑,更主要的,依靠身体尚未腐烂,才能免遭活埋的不幸。好在这种疾病是渐进式的, 第一次发病虽然症状明显,但不会被含含糊糊地误会成猝死。接下来,会一次比一次发作得 厉害,持续时间也一次比一次长久。正因如此,才得以逃脱被活埋的危险。如果有人不幸第 一次发作就罕见的厉害,那么,几乎是不可避免地,他就会被活着运进坟墓。 我的病情与医学书上所讲的并无太大的差别。有时,没有任何明显的缘由,我就会渐渐 陷入半昏厥,或者说半昏迷的状态。在这种状况下,我感觉不到痛苦,一动也不能动,严格 说来,也没有思想,但在迟钝的昏睡中,却能意识到生命的存在,意识到围在我床边的那些 人的存在。我就那么半昏迷着,直到危象骤然过去,完全恢复知觉。有时,我又会被病魔迅 猛击中,恶心,麻木,打冷战,眩晕,在一瞬间就倒下去了。接着,是一连几个星期的空白、 黑暗和寂静。整个世界一片虚无。彻底灭绝的感觉无以复加。我从后一种昏迷中苏醒的过程 很慢,很慢,与骤然被击中恰成反比。正如黎明慢慢降临到一个在荒寒而漫长的冬夜无依无 靠、无家可归的流浪的乞丐身上一样——灵魂之光就那么缓慢地、让人欣悦地又回转了来。 不过除了有这种昏睡的症状外,我的健康状况还算可以。我看不出这时常发作的疾病对 我的身体有什么影响——除非真要把我在日常睡眠中的一个特征看成它的并发症。当我从睡 眠中醒来时,我总是不能马上完全恢复意识,而是要一连恍恍惚惚地困惑上好几分钟——思 维一般都是绝对静止,记忆更是彻底空白。 我所经历的一切,并没有肉体的痛苦,但精神上的悲凄,却漫无边际。我的想像里,全 是停放尸骨的场所。我总是谈论“虫豸、坟墓和墓志铭”。我沉沦于对死亡的幻想中不能自 拔。被活埋的念头占据了我的大脑,萦绕不去。我所面临的危险令人毛骨悚然,它日夜不息 地纠缠着我。白天,过度思虑的痛苦已经难以承受;晚上,则更加令人发指。当严酷的黑暗 笼罩大地,种种可怕的念头于是不期而至,我禁不住浑身发抖——就像灵车上瑟瑟抖动的羽 毛。我无法再忍受醒着时的折磨,我也总是挣扎着才肯入睡——因为每当想到醒来时,有可 能发现自己已身在坟墓,我就战栗不止。最后,当我终于入睡,那也不过是立刻投身一个幻 觉森森的世界。被活埋的念头凌驾于一切之上,它张开遮天蔽日的巨大黑翅,久久地盘旋不 去。 无数个意象就这样在梦里压迫着我。让我从中挑选一个独一无二的场景记录下来吧。我 想,我正陷于比平日更持久、更沉实的强直性昏厥中。突然,一只冰冷的手摸上我的额头, 一个不耐烦的声音急促地对我耳语道:“起来!” 我坐直身子。四周是沉沉的黑暗。我看不到唤醒我的那个人。我记不起自己是何时昏迷 的,也想不出自己置身何处。在我一动不动正苦思冥想之际,那冰冷的手凶猛地抓住我的手 腕,粗鲁地摇晃着,急促的声音再次响起:“起来!难道我没命令你起来?” “那么你是谁?”我问道。 “在我的居住地,我没有姓名,”那个声音悲哀地答道,“我曾经有生命,但我现在是 鬼。我曾经冷酷无情,但我现在是仁慈的。你能感觉到我在颤抖。在我说话时,我的牙齿在 嗒嗒作响,并非因为长夜漫漫,寒冷刺骨,而是因为恐怖的气息让人难以承受。你怎么能够 平静地入睡呢?这极度痛楚的哀号让我无法入眠。这里的景象超过了我的忍受限度。起来, 跟我来,去看看外面的暗夜。让我为你揭开那些坟墓。看!这景象难道说不令人悲哀?” 我抬眼望去。那依然抓住我手腕的看不见的鬼影,把全人类的坟墓都撬开了。每一座坟 墓都放出微弱而腐败的磷光,这使我得以看到墓穴深处那些裹着寿衣的尸体,一具具尸体都 悲哀而肃穆地与虫豸同眠。唉!与不眠之人相比,真正的安息者要少百万千万。微弱的挣扎, 悲惨的骚动,无数个墓穴的深处,被埋葬者的寿衣沙沙作响,令人忧伤。我看到,那些瞧着 似乎安息的,也多多少少改变了当初被埋葬时的那种僵硬不安的姿势。在我凝望之际,那个 声音又对我说:“哦!这景象难道不可怜吗?”我还没找到合适的词回答,鬼影就放开了我 的手腕,磷火熄灭了,坟墓也都猛然合上了,同时,从里面传出一阵骚动,一个声音绝望地 喊着:“哦,上帝!这景象难道不十分可怜吗?” 这样的幻觉夜夜出现,那恐怖的感觉涂满我醒着的时光。我的神经变得十分衰弱,我被 恐惧击倒了,久久不能翻身。骑马、散步,进行任何户外运动,我都会犹豫。说真的,我寸 步不敢离开那些知道我会犯病的亲友,惟恐一旦出现以往的症状,会在真相大白之前就被活 埋。对最亲密的朋友的关心和忠诚,我也持怀疑态度。我怕在某次比平素的发作更持久的昏 睡中,他们或许会听信别人的劝导,认为我不会醒过来了。我竟然害怕,由于我带来了太多 麻烦,他们也许会满心欢喜地把我的某次特别持久的发作,当成摆脱我的充足理由。他们郑 重地允诺,极力保证不会这样,但根本消除不了我的疑虑。我强求他们发出最神圣的誓言, 除非我的肉体腐烂到极点,无法再保存下去,否则决不能把我埋掉。即便如此,我还是恐惧 地要死,任何道理都听不进去,一切安慰都无济于事。我开始采取一系列精心的预防措施。 其中一条是,我重新改造了家族墓窖,从里面打开它不费吹灰之力。我把一根长长的杆子伸 进坟墓,只需轻轻一按,铁门就轰然敞开了。透气和采光设施也做了安排。在紧邻棺材的地 方,摆放着方便的容器,里面备有食物和水,伸手就能拿到。棺材的衬垫柔软暖和,棺材盖 子与墓门的设计原理一样,装上了弹簧,身体只消稍稍一动,就足以将它弹开。此外,坟墓 的顶上,悬挂着一个巨大的铃铛,绳子是这么设计的——它穿过棺材上的一个洞,紧紧握在 死尸的手里。可是,唉!人的命运自有定数,就算武装到牙齿又有何用?即便是这些煞费苦 心发明的安全措施,也不能免除遭活埋的极端痛苦。这种痛苦是命中注定的不幸。 生命中的新纪元到来了——正如以前经常发生的那样——我发现自己从完全的无意识中 浮出,进入了最初那种微弱而模糊的存在意识。慢慢地——就像蜗牛爬行那样缓慢——接近 精神上暗淡灰白的破晓时分。一种迟缓的不安。一种漠然忍受钝痛的感觉。无所挂碍——无 所希求——无所作为。接着,一段很长的间歇过后,是一阵耳鸣声,然后,在更长一段时间 流逝了,四肢有了刺痛感,再接下来,就进入仿佛是永恒的静止状态,让人心情愉悦,在此 期间,清醒的感觉挣扎着进入意识,随后再次坠入虚无,时间很短暂,接着就蓦地清醒。最 后,眼睑微微颤动,马上就有莫名强烈的恐惧电击般袭来,血液于是迅速地从太阳穴涌到心 脏。至此才开始明确地努力思考、努力回忆,至此才算获得那转瞬即逝的局部成功,至此, 记忆才重新生动起来,在某种程度上,我意识到了自己的情形。我觉得我不是从普通的睡眠 中醒来。我记起自己是犯了强直性昏厥。最后,似乎在大海那狂涛巨浪的冲击下,我颤抖的 灵魂被一种严酷的危险所覆没——被那幽灵般时常造访的念头所覆没。 在这种想像攫住我的几分钟里,我一动都不动。为什么?我是鼓不起动一动的勇气。我 不敢尝试着去信服自己的命运——但在我内心深处,一个声音却在低语,说一切的确如此。 绝望——没有其他任何不幸能创造出这般绝望——在长长的迟疑之后,惟有绝望在推动着我 张开沉重的眼皮。我睁开了眼睛。黑暗——到处一片黑暗——我知道,这一阵发病结束了。 我知道,疾病的临界点也早已过去。我知道,现在我的视觉功能完全恢复正常——但眼前一 片黑暗——到处都是一片黑暗——是始终如一的长夜的黑暗,黑得浓烈,黑得彻底。 我使劲尖叫起来——我的嘴唇和焦干的舌头一起痉挛地努力着,可空荡荡的肺部却发不 出一丝声音,好像有一座大山死死压在上面,随着心脏的跳荡而喘息、悸动,拼命挣扎着才 得以呼吸。 在我努力大声叫喊时,下颌一动,我才知道,它们被固定住了,就像人们通常对死者所 做的那样。我也感觉到了自己是睡在某种坚硬的东西上面。身体两侧也有类似的东西压迫着。 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敢动一下四肢,不过这时我猛地举起了胳膊——本来它们是手腕交叉地平 放着的。我的胳膊撞到了一个坚硬的木质物上,它就在我的上方伸展开来,距我的脸至多六 英寸。我不再怀疑了,我到底还是睡在了棺材里。 现在,在我无边的悲惨之际,款步走来希望的天使——我想到了自己的那些预防措施。 我扭动着,做出痉挛般的努力,想推开棺材盖:它却一动不动。我在手腕上摸索着,想找到 系在铃铛上的绳子:却根本找不到它。此刻,安慰者转身逃去,永远不再眷顾我;绝望变本 加厉,统领一切。因为我发现,棺材里根本没有我悉心准备的软垫子——而且,鼻孔里突然 扑进一股湿土特有的强烈气味。结论难以抗拒。我不在家族的墓窖里。我昏迷的时候不在家 中,而是置身陌生人中间。可一切都在什么时候发生、是怎样发生的,我却想不起来了。他 们像埋一条狗一样把我埋掉了。他们把我钉进一口普通的棺材里,然后深深地埋进一座普通 的无名坟墓,永远埋在那里。 我确信了这一点。可是当这个可怕的事实钻进灵魂最深处时,我再次挣扎着大声叫喊。 这第二次努力成功了。一阵持久而疯狂的痛苦尖叫,或者说是哀号,划破了在地下的长夜。 “喂!喂!怎么了!”一个粗哑的声音回应道。 “到底出了什么事?”第二个说。 “别那么吵吵!”第三个说。 “你刚才像猫一样号叫,到底怎么回事?”第四个说。接着我被一伙看上去很粗野的人 抓住了,狠狠地摇晃了几分钟。他们没把我从昏睡中唤醒——因为我在尖叫时已彻底清醒了 ——但他们却使我彻底恢复了记忆。 这桩奇遇发生在弗吉尼亚州的里士满附近。我在一位朋友的陪伴下去打猎。我们沿着詹 姆斯河走了几英里。夜幕降临时分,我们遭遇了暴风雨。一条装满花泥的单桅小帆船停泊在 河边,船舱成了为我们遮风挡雨的惟一藏身处。我们充分利用了它,在船上过了夜。我睡在 船上仅有的两个床铺中的一个上面,一艘仅有六七十吨位的单桅帆船,其卧舱当然乏善可陈。 我的铺位上没有被褥,宽度至多十八英寸。床铺到头上甲板的距离刚好也是十八英寸。把自 己塞进去,可没少费劲。不过我睡得很香。因为无梦,也没做噩梦,所有的幻影自然是产生 于我所处的环境,产生于我一向偏执的思想,产生于我前面提及的情况——我一觉醒来,总 是长时间难以集中神志,尤其是难以恢复记忆。那些摇晃我的人是单桅帆船上的船员,和几 个负责卸货的工人。泥土的气味是船上装的花泥散发出的。绑住下颌的布带是个丝绸手帕, 因为没有戴惯了的睡帽,我拿它包了头。 然而,我所遭受的痛苦与真正的活埋毫无二致。它们非常可怕——可怕得超乎一切想像。 不过,祸兮福所倚。极端的痛苦反而使我的心灵不可阻挡地觉醒了。我的灵魂奏响了和谐的 音调——它有了一定的韧性。我出国。我充满活力地进行锻炼。我呼吸天堂的自由空气。我 思考死亡以外的其他问题。我丢弃了医学书籍。我把“巴肯”烧了。我不再读《夜思》—— 不再读有关墓地的夸夸其谈——不再读像本篇文章这样的鬼怪故事。总之,我焕然一新,过 上了人的日子。在那个值得纪念的夜晚之后,我永远消除了那些阴森恐怖的想像。我的强直 性昏厥病症也随之消失了。或许,我之所以发病,正因为心中对阴森恐怖的东西想得太多, 而不是因为发病,才心生阴森恐怖的想像。 有时,即使在理性的清醒眼光看来,我们人类的悲惨世界,与地狱不无相似之处,但人 类的想像力不是卡拉蒂斯,可以不受惩罚地探测每一个洞穴。唉!不能把大量坟墓般的恐怖, 都看作是稀奇的想像——但是,像那些追随着阿弗拉斯布在奥克苏斯河的航程的魔鬼,必须 入睡,否则它们会把我们吞噬——它们必须陷入昏睡,否则我们就得毁灭。 (1850年) 跳蛙我真不知道有谁能比国王更热衷于笑话。他就像是为了笑话而活着。谁要是讲个笑 话奇闻,还把它说得有滋有味,那再对他胃口不过。因此,他的七位大臣都以爱说笑话且说 得炉火纯青而著称。他们跟国王一样,都是肥胖油滑的大块头,都是独一无二的说笑好手。 我不是很确定,是不是人们因说笑话而长胖,还是胖子们骨子里就爱说笑话——不过可以肯 定的是,一个瘦骨伶仃的人说笑话,那他肯定是个稀罕人物。 谈到优雅,或者,如他所称的“鬼”聪明,国王从不拿这个惹自己烦。他特别欣赏过分 的笑话,很少嫌它太过冗长。过分的斯文让他厌倦。比起伏尔泰的《查第格》来,他更喜欢 拉伯雷的《庞大固埃》。而且,总的来说,恶作剧比嘴上说说笑话更对他的胃口。 在我描述的日子里,宫廷里的小丑还没完全过时。欧洲大陆上几个强国还保留着他们的 “小丑”,他们穿着杂色的衣服,带着尖尖的帽子,挂着铃儿,每逢御桌上落下一点儿面包 屑,总是立刻说着俏皮话儿,对君王感恩戴德。 自然,我们的国王也养着他的“小丑”。情况是,他需要些愚蠢荒唐的东西——只要是 为了平衡他那七位英明睿智的大臣们的绝顶智慧——更别提他自己了。 不过,他的小丑,那个专业小丑,又不仅仅是个小丑。在国王的眼里他可值三倍的价儿, 因为他还是个侏儒和跛子。那时候,宫廷里的侏儒像小丑一样平常;许多君王要是没有个小 丑来为他逗乐、没有个侏儒供他取笑,会感到很难打发日子——宫廷里的日子,要比别处漫 长得多。可是,就像我看到的,一百个小丑里面,有九十九个都长得胖乎乎、圆滚滚,还笨 手笨脚——所以让我们的国王沾沾自喜的跳蛙(那小丑的名字)可不一般,他一个人顶得上 三个的价值。 我相信“跳蛙”这名字不是他的教父母在洗礼上给他起的,而是七位大臣看他不能像其 他人一样走路,而一致赞同封了他这个名号。实际上,跳蛙只能以穿插藏闪的步态行进—— 一半像跳,一半像扭——对国王来说,这是种有趣之极的动作,当然也足以安慰他自己,因 为国王虽然挺着个将军肚,顶着硕大的脑袋,还是被朝廷上下当作头号美男子。 跳蛙的腿那么扭来扭去的,在路上行走就成了苦差使;但他的双臂的肌肉却格外有力, 他能在树木绳索之类很难攀爬的东西上,表演许多极其灵巧的动作。这样的力量,倒像是造 物主为了补偿有缺陷的腿脚而赐予他的。在这样的表演中,他无疑更像是一只松鼠或是小猴 子,而非一只青蛙。 我没法儿确切说出跳蛙最初来自哪个国度。不过应当是个没人听说过的蛮荒之地——一 个离国王的宫廷极其遥远的地方。一位个头和跳蛙差不多矮小的姑娘,叫特培塔,身材很好, 还是个出色的舞者,就和他的家乡毗邻,他俩被国王的一位常胜将军从家乡强征了来,作为 礼物送给国王。 在这种情况下,两个小俘虏之间自然而然产生了亲密无间的感情。实际上,他们很快就 成了莫逆之交。跳蛙虽然总在耍把戏,要是不能多为特培塔效劳,就一点儿也不受欢迎;她 虽然是个矮子,却面容秀丽,举止优雅。人人倾慕她,宠爱她;因此她拥有很大的影响力, 只要可能,她总是用这个来为跳蛙谋利。 在一个盛大的全国庆典——我忘了是什么了——国王打算举行一场化妆舞会,只要宫廷 里举行化妆舞会或者是诸如此类的聚会,总会召去跳蛙和特培塔两人前去表演。尤其是跳蛙, 在准备表演节目、编排新奇角色、张罗假面舞会的服装方面,无一不能,几乎到了少了他什 么事儿也做不了的地步。 节日的夜晚来临了。在特培塔的监督下,一个华丽的大厅装饰好了,各种各样能让化妆 舞会更出挑的饰物都用上了。整个宫廷,等待的焦灼达到白热化了。提到要穿什么服装,要 扮演什么角色,不难想见,每个人都早已拿定主意。许多人在一个星期甚至是一个月前,就 已经决定了要扮演什么角色,并且事实上,除了国王和他的七个大臣们,没人犹豫不决过。 国王和七大臣为什么会犹豫,我没法说,除非是他们纯粹是为了恶作剧。更多的可能是,因 为太胖,他们才觉得很难做出选择。无论如何,时间是在飞跑;到后来他们不得不召来了特 培塔和跳蛙。 两个小伙伴应国王之召而来的时候,国王正与他的七位内阁成员正坐在酒瓶堆里纵饮, 只是国王看上去心情不太好。他知道跳蛙不喜欢喝酒,因为酒总是让这可怜的跛子兴奋得发 疯。这可不是什么舒服的事儿。可是国王就喜欢恶作剧,以强迫跳蛙喝酒和“作乐”来寻欢 ——这是国王的叫法。 小丑和他的朋友走进房间,国王说道:“过来,跳蛙。为了你那些不在这儿的朋友的健 康,喝了这一杯,”跳蛙听到这儿,叹了口气。“然后让我们来享受享受你的发明。我们需 要角色——角色,小子——一些新东西——不寻常的。我们烦透了老这么千篇一律。过来, 喝下去!酒能刺激你的灵感。” 跳蛙尽力想和平常一样,挤出几句笑话来迎合国王;可是努力过头,什么也说不出来。 刚巧这天是这可怜的侏儒的生日,而为他“不在的朋友们”喝酒的命令让他的眼眶充满了泪 水。他谦卑地从暴君的手中接过高脚杯,苦涩的眼泪大滴大滴掉了进去。 “哈!哈!哈!”小矮子强饮下一杯酒,国王仰天大笑,“看看一杯好酒力道多大!怎 么,你的眼睛已经闪闪发亮了!” 可怜的家伙啊!他的大眼睛幽幽地忽闪着,却不是闪闪发亮;酒精可以使他大脑兴奋, 却也只是一瞬间。他马上就醉了。他小心翼翼地把高脚杯放在台子上,半痴半呆地四处打量 着这伙人。见国王的“玩笑”奏了效,他们都给大大逗乐了。 “那么现在办正经事吧,”首相说。他可是个不折不扣的大胖子。 “对,”国王说,“来帮我们一把。角色,我的好伙计,我们需要扮演角色——我们所 有人都要扮演——哈!哈!哈!”这完全是在说笑话。七位大臣纷纷应和他的笑声。 跳蛙也笑了,虽然笑得软弱无力,还有些茫然。 “过来,过来呀,”国王不耐烦的说,“你没什么好主意么?” “小的正极力想些新奇的招儿,”矮子有些心不在焉地答道,因为他被那酒搞得晕头转 向。 “极力!”暴君狂叫道:“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啊,我知道了。你不痛快,还想再喝 点儿酒。给,喝了它!”他又倒出了满满一杯酒,赐给跛子,后者只是呆呆地瞪着它,喘不 过气来。 “我说,喝啊!”这个怪物吼着,“要不以撒旦的名义——” 小矮子犹豫着。国王的脸都气紫了。朝臣们脸上堆着假笑。特培塔脸色苍白得像个死人, 来到国王的御座前跪下,求他饶了她的朋友。 国王看了她好一会儿,显然,对她如此大胆很是吃惊。他像是完全不知所措了,都不知 道该做些什么或是说些什么了——怎么样才能恰如其分地表达他的愤怒呢。终于,他一个字 也没吐出来,粗暴地把她推开,把满杯子的酒泼在她脸上。 那可怜的姑娘尽最大的努力爬起来,甚至不敢吭一声,重新退回到桌脚旁。 房间里一片死寂,大约持续了半分钟,要有一片叶子或是羽毛落下来,也能听得见。突 然,一声低沉却刺耳、拖长了的摩擦声打破了沉寂,像是从房间的各个角落一齐传出。 “干什么——干什么——你弄出那个动静来干什么?”国王狂暴地扭头对矮子质问道。 矮子的酒看来差不多醒了,他镇定地死盯着国王的脸,只脱口说出几个字:“我——我? 怎么摊到我头上了?” “声音像是从屋外传来,”一个朝臣道,“我还以为,是窗子上的鹦鹉在金属笼子的栅 栏上磨嘴呢。” “没错,”国王答道,好像因这猜测而获得大大的解脱,“不过,我以骑士的名誉起誓, 那是这浪荡家伙在磨牙。” 矮子一听这话,笑了起来,(国王实在是个喜欢说笑的人,谁笑他都不会反对)露出一 排孔武有力的大牙,让人生厌。矮子表示,他很愿意喝酒,他们想让他喝多少他就喝多少。 国王得到安抚,熄了怒火。跳蛙又灌下一杯酒,看起来并没流露醉态。他精神百倍,盘算起 化妆舞会来。 “我说不出是怎么想出这念头的,”他很平静地说,倒像他一辈子从没碰过酒似的, “不过,就在陛下您打了那姑娘,把酒泼到她脸上之后——就在陛下您这么做了,那只鹦鹉 在窗外发出难听的噪音,一个绝妙的解闷的点子出笼了——那是我的国家里的一种游戏—— 我们通常在化妆舞会上表演,不过在这儿,它会是个崭新的玩艺。不巧的是,得有八个人来 演,而且——” “我们不就是八个人吗!”国王喊道,为自己敏锐地发现了这巧事大笑不已,“我和七 个大臣正好凑够八个。说吧,是什么游戏?” 跛子答道:“我们叫它‘八只铁链上的猩猩’,要是演得好,一定很好玩。” “好,就演它,”国王强调道,一边挺直身子,垂下眼皮。 “这游戏的妙处在于,”跳蛙继续说道,“它能把女人吓坏。” “妙啊!”国王和大臣们齐刷刷地喊。 “我来把你们打扮成猩猩,”矮子继续道:“一切都交给我吧。扮相肯定惟妙惟肖,参 加化妆舞会的人准会把你们当成真野兽——当然了,他们也会惊得要死,吓得要死。” “哦,这太棒了!”国王呼喊道,“跳蛙!我会让你成为一个人物。” “戴上锁链,为的是人们听到它的丁零当啷声,会迷惑得更厉害。你们要假装成从看守 者那里逃出来的。陛下您想不到,这节目有多出彩,在化妆舞会上来了八只带锁链的大猩猩, 别人还以为是真猩猩;他们凶猛地吼叫着横冲直撞,冲到一群习惯于文雅华丽的男男女女中 间。这对照真是无与伦比!” “肯定会是这样,”国王说。内阁大臣们已经急不可耐地站起身来——像是要迟了似的 ——去实施跳蛙的计划了。 他把这帮人装扮成猩猩的办法很简单,不过也很灵光。在这段故事发生的那个年月,文 明世界的任何地方都极少能看到猩猩;矮子扮演的野兽很逼真,把人吓得魂飞魄散。所以他 们根本不会被看穿。 国王和大臣们头一回把自己套进紧绷绷的衬衣衬裤里,再浸透柏油。这时,一伙人当中 的一个提议用羽毛;可是立刻被矮子否决了,他用活生生的例子让八个人很快信服,像猩猩 这种动物的毛发用亚麻来假扮会更加好。于是,柏油外面厚厚地粘上了一层亚麻。长链子也 备好了。先把它绕过国王的腰,系好,接着绕过另一个大臣,再系好,然后一一绕过其他大 臣的腰部。缠好链子,各人尽量离彼此远远地站着。他们站成一圈。为了使效果更逼真,跳 蛙把铁链上多出来的大约两个直径长的部分以直角穿过圈子。今日,婆罗洲人就是这么捕捉 黑猩猩或是其他大型猿类动物的。 举行化妆舞会的大宴会厅是个圆形的房间,很高,阳光只能透过顶上的一扇窗照进来。 夜晚的气氛就营造出来了。大厅里,一盏巨大的烛灯在从天窗当中垂下的铁链上吊着,光亮 主要来自这里。通常用平衡器升升降降;不过为了看上去好看点,链子从屋外绕过,穿过屋 顶。 大厅的装饰交给特培塔监督,不过在一些细节上,她似乎还是受着他的小矮子朋友更为 冷静的指点。这一次,遵从他的建议,大吊灯被移走了。天气暖和,吊灯上的蜡泪难免会滴 落下来,弄脏客人们昂贵的衣服,是很烦人的。因为沙龙里相当拥挤,没法指望客人们避开 大厅中央,也即是躲开大吊灯的下方。在大厅里其他不挡道的地方,都摆上了烛台。靠墙放 了一排女像柱,大概有五十到六十个,右手都握着大火把,散发出宜人的香气。 那八只大猩猩遵照跳蛙的嘱咐,耐心守候到半夜,等到殿内挤满戴假面具的来客方才现 身。钟声还没停,他们一伙儿就冲了进来,不,应当说是滚了进来——他们的链子碍手碍脚 的,一路上磕磕绊绊。 人群爆炸了,见此情景,国王心中荡满喜悦。不出所料,客人多半把这些面目狰狞的动 物当成了大猩猩,要不就是当成别的真野兽。好多女人惊吓过度,晕了过去。要是国王没有 预先下令,不许带武器到舞会上来,舞池必然因他们的嬉闹而鲜血横流。人潮向大门涌去, 可是在国王的命令下,大门在他冲进来后就立刻锁上了;并且他还听从了矮子的建议,把钥 匙留在了身边。 混乱达到了顶峰。每个人只顾得上自己活命。实际上,人群拥挤不堪,确实非常危险。 因为要移去吊灯,吊着大吊灯的链子起初被拽上去了,可现在它渐渐降了下来,直到末端的 吊钩离地板只有三英尺远。 链子一放下,国王和他的七个伙伴就在大厅里四处乱转开了,最后,转到了大厅中央, 毫无疑问,正挨着垂下的链子。矮子一直悄无声息的跟在他们身后,煽动他们吵嚷不休,等 他们站定了,他一边抓住他们身上的链子那贯穿圆周的交叉处。说时迟那时快,他以闪电般 的速度用屋顶垂下的灯链吊钩钩住铁链;有个无形的装置马上就把灯链升上去了,高到无法 触及。自然,大猩猩们被紧紧拖到了一块儿,脸对着脸。 参加舞会的人这会儿差不多醒过神来了。他们慢慢意识到,整件事是个策划周详的闹剧, 看到大猩猩们的尴尬困境,不由爆出了一阵大笑。 “把他们交给我!”跳蛙喊道,他的嗓音尖锐,在一片喧闹中很容易辨识。“把他们交 给我。我想我认识他们。只要好好看上几眼,就能很快认出他们是谁。” 他从人们的脑袋上爬过去,好容易爬到墙边,从一个人像柱的手上拔出一支火把,又爬 着折回到大厅中间——以猴子般的灵巧劲儿一跳一纵,跃到国王的头上,然后往铁链上爬了 几英尺;拿着火把往下探照着这群大猩猩,一边还尖声囔道:“我很快就能弄清楚他们是谁!” 这会儿,所有的人(包括猩猩们在内)个个笑得几乎背过气去,突然,小丑尖利地吹了 声口哨;链子拖着猩猩们猛地上升了大概三十英尺。他们被吊在半空中,上挨不着天窗,下 触不到地板,都惊惶失措地挣扎着。跳蛙紧贴着链子,随着他们上升,与八个套着假面具的 保持着原来的距离,像是什么也没发生似的,继续把火把朝他们身上照,像是尽力在搞清楚 他们是谁。 铁链猛然上升,让所有人都吃惊不已,一片死寂。大约过了一分钟,一个低沉而刺耳的 摩擦音打破了寂静,那是起初国王把酒泼到特培塔脸上时,和七位大臣一起听到的,就是这 个声音。眼下这声音究竟从何而来,已不言而喻。那是从矮子犬牙般的牙缝发出的摩擦声。 他咬牙切齿,唾液四溅,正发狂地怒视着脚先的国王以及其同伙仰着的面孔。 “哈哈!”最后,那怒火中烧的小丑开口了,“哈哈!现在我要来看看这些人究竟是谁 了!”这时,他装作要靠得更近点察看的样子,把火把凑到国王身上的那层亚麻,立刻窜起 了一片火苗。不到半分钟,八只大猩猩全被烧得嗷嗷直叫,下面的人群瞪着他们,尖声呼喊 着,却一点帮不了他们。 后来,火苗越来越猛,逼得跳蛙只得往铁链上更高处爬。那里火苗舔不到他。在他爬动 的当口,有那么一会工夫,人群再次静了下来。矮子抓住机会,又开口说道:“现在我看清 了这些带面具的到底是什么人,”他说,“其中一位是伟大的国王陛下,其他几位是他的七 位内阁大臣——国王殴打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毫不心慈手软;七个大恶意煽风点火。 至于我,我是跳蛙,一个小丑——这是我演的最后一幕滑稽剧。” 亚麻和柏油烧起来太快,矮子没来得及给简短演说做个结尾,就复了仇。八具尸体悬在 铁链上,烧得焦黑,散发着恶臭,面目可憎,已经成了无法辨识的模糊的一团。跛子把火把 丢到他们身上,轻松自如地爬上天花板,消失在天窗口。 据说,当时特培塔呆在大厅的屋顶,是她帮朋友进行了这场残酷的复仇;据说,他们一 起逃回了故乡,因为后来谁也没再见过这两个人。 (1850年) 泄密的心是的!紧张——我曾经非常、非常紧张,紧张到了极点,现在还是如此;可是 为什么你要说我疯了?疾病使我的感觉更加敏锐了——没有破坏它们——没有使它们变迟钝。 尤其是听觉变得灵敏。我听见了天堂和地球上的一切。我听见地狱里的许多事情。我怎么会 疯了?听一听我完整地给你讲出这个故事,是多么冷静。我没出毛病。 我说不出那主意起初是怎么钻进我的脑子的;不过它一旦出现,就日夜不息地纠缠着我。 没什么目的。没什么怨恨。我爱那个老头。他从未对我不友善过,从未让我蒙受过屈辱。我 对他的金子也没有企图。我想是因为他的眼睛!是的,就是的!他有一只秃鹰般的眼睛—— 发出灰扑扑的蓝光,还蒙着一层雾气。他的目光一落到我身上,我浑身的血液就变得冰凉; 渐渐地——一步步地——我下定决心要取老人的性命,好永远摆脱那双眼睛。 关键是,你认为我疯了。疯子是什么也不知道的。可是你该知道我。该明白我干得多么 聪明——多么小心——多么深谋远虑——伪装得有多么好!杀他之前的一个星期,我待那老 头比什么时候都好。每天晚上,大概午夜时分,我拨动他房门的插销,打开门——哦,这么 轻!然后,当把门开到足够我的脑袋伸进去那么大的缝时,我就把一盏幽暗的提灯塞进去。 提灯的活门全都关掉,不漏一丝光,然后把脑袋探进门去。哦,要是看到我是怎样巧妙地把 脑袋探进去,你该笑了!我慢慢地往里探着头——极慢,极慢,以免吵了老头睡觉。我花了 一个小时才把头完全钻进门缝,这样,就能看得到他躺在床上了。哈!一个疯子会干得这么 聪明吗?当我的头完全钻进房间后,我小心翼翼地打开提灯的活门——哦,非常小心——非 常小心(因为铰链会发出吱吱的响声)——我只把它开到仅有一束光线照在那双鹰眼上。我 这么干了七个晚上——每晚的午夜——可是我发现那双眼睛总是闭着。因此要干那事是不行 的。因为让我烦恼的不是那个老头,而是那双邪恶的眼睛。每天天亮时,我麻着胆子走进房 间,鼓足勇气同他说话,亲切地叫着他的名字,询问他夜里过得怎么样。你瞧,实际上,如 果他对我每天夜里十二点趁他睡着时去探访他起了疑心,那他肯定是个深藏不露的老头。 在第八天夜里,开启房门时,我比平常加倍小心。一只挂表的分针跑得也比我的动作快 得多。那夜之前,我还没感到过我有那么有本事——那么聪敏。我几乎憋不住要为自己的成 功得意洋洋了。想想看,我一点一点地打开房门,而他甚至做梦也想不到我私下里搞的动作、 盘算的念头。我因这想法“吃吃”地笑出声来,他也许听见了,因为他突然在床上翻了一下, 像是被惊了一样。现在你可能猜想我会退回去了——可是,才没有。他的房间黑得伸手不见 五指(因为害怕强盗,百叶窗都紧紧栓牢了),因此他不可能看到门开了,我稳稳地把它一 点一点推开。 我把头伸进去,正要打开提灯,手指却在加固用的锡皮上滑了一下。老头一下子弹起来, 喊道:“是谁?” 我一动不动,什么也不说。整整一个小时,我一丝也没动弹,可这期间也没听见他躺下 来。他还坐在床上竖着耳朵听着,就像我夜复一夜地倾听死亡的声音。 不久,我听见了一声呻吟,我知道那是恐惧得要死的呻吟。那不是疼痛或是悲哀的呻吟 声——不是的!——那是充满敬畏的灵魂最深处发出的深沉而压抑的声音。我很熟悉这样的 声音。许多个晚上,就在午夜时分,全世界都安睡的时候,它从我自己的胸膛中奔涌而出, 带着可怕的回响四处回荡。恐惧感于是就困扰了我。我说了我对这声音很清楚。我明白那老 头的感受,也很怜悯他,尽管我在内心里吃吃发笑。我知道,从第一声轻微的动静响起,他 翻了个身后,他就一直清醒地躺在那儿。他心里越来越怕,虽然竭力想把那它当成偶然的一 个声响,却做不到。他一直告诉自己——“那不过是烟囱里的风声——只是一只老鼠从地板 上窜过去”,或者“那不过是只蟋蟀唧唧的叫了一声” .是啊,他拼命想用这类推测来安慰 自己:可是却发现一切都只是徒劳无益。一切都徒劳无益;因为死神大步地逼近他,把黑影 投射在他面前,整个儿把他这个牺牲品笼罩住了。正是这不为人知的悲凄的黑影感染,才惹 得他有所感应,虽然他既没看见也没听见什么,但他感应到了我的脑袋在他房间里。 我极为耐心地等了很长时间,也没听见他躺下来。我决定把提灯打开一点儿——一丁丁 点儿缝。于是我就开了。你都不能想像,我是怎样悄悄地、悄悄地做的——直到一线微弱的 蛛丝般的光从缝隙中漏出来,落在他的那只鹰眼上。 眼睛居然是睁开着的——睁得大大的——我盯着它,一下子恼怒起来。我清清楚楚地看 见——一只灰扑扑的蓝眼睛,蒙着一层骇人的雾气,让我直冷到了骨头缝里;可我却看不到 老头脸上或身上的其他地方:因为好似出于本能,我恰恰把光线准确地调到了那个该死的地 方。 我没告诉过你,你是把过分敏锐的感觉错当成了疯狂吗?——现在,我说,一声低沉、 暗哑、急促的声响传入我的耳朵,就像塞在棉花里的表发出来的那样。我也很熟悉这个声响。 那是那老头的心跳声。它更加激起了我的怒火,就像是擂鼓声激发了战士的勇气一样。 尽管如此,我还是克制着自己。我屏住呼吸,捧着提灯一动不动。我尽量稳稳地把光线 射在那只鹰眼上。这时那地狱般的扑嗵扑嗵的心跳声越来越惊心动魄。它跳得越来越快,越 来越响。老头一定是怕到了极点!它更加响了,我是说,每时每刻都在加倍地响!——你记 得的,我跟你说过我神经紧张:我就是神经紧张。这会儿正是半夜三更,老屋子一片死寂, 这声响这么怪异,快要把我吓死了。我又一动不动的站了好一会儿。可是心跳声更响了,更 响了!我想他的心脏一定得爆炸。而且现在我又有了一个新的担忧——这动静会被邻居听见! 老头的死期到了!我大喝一声,猛地打开提灯活门,跳进房间。他尖叫了一声——只有一声。 我立刻把他拖到地板上,把沉重的大床推倒压在他身上。我发现事情就这么结束了,开心地 笑起来。可是,有那么一会子,心脏还是闷声闷气地跳着。这可没惹恼我,这声音隔着墙是 听不到的。最后它停下了。老头死了。我移开床,检查了尸体。是的,他完全死了。我把手 在他的心脏处搁了很久,没有心跳了。他真的死了。他的眼睛再也不会惹我烦了。 你要是还觉得我疯狂,那我说说我为藏匿尸体而采取的英明预防措施,你就不会再那么 想了。夜色渐渐消退,我悄无声息地匆匆忙碌着。我先是肢解了尸体,砍下头、手臂和腿。 然后我从房间的地板上撬起三块厚木板,把尸首全都藏进去。再极其聪明巧妙的把木板 摆回原处,任何人的眼睛都看不出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他的眼睛也不行。没什么要清洗 的——没有任何污斑——没有血点之类的东西。我对这个很小心。仅用一个浴盆就盛完了肢 解的那几大块——哈!哈! 当我把一切干停当的时候,四点了——仍是黑沉沉的夜半时分。钟敲响了,提示时间不 早了。街门处传来一声敲门声。我心情轻快地下楼去开门,——现在我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进来了三个人,他们彬彬有礼地介绍了自己是警官。半夜里邻居听见了一声尖叫;怀疑发生 了非常事件;消息报告到了警察局,他们是被派来调查情况的。 我微笑着——我有什么可害怕的?我向他们表示欢迎。我说,尖叫声是我在睡梦中喊出 来的。我还提到,老头不在,去了乡下。我带着来访者转了整个屋子。我让他们检查——仔 仔细细地检查。最后,我领着他们去了他的房间。给他们看他的财宝,它们都好好的搁在那 里,没被人动过。我有恃无恐,搬了几把椅子进了房间,让他们在那里休息休息。我呢,在 大好成就的鼓舞之下胆大包天,把自己坐的那把椅子正正摆在藏着被害者尸体的地板上方。 警官们很满意。我的态度让他们信服了。我很自在。在我高高兴兴地回答问题时,他们 坐在那儿,聊着彼此都熟悉的事情。可是不久后,我觉得自己越来越苍白,只希望他们快点 走。我的头好疼,只觉得耳朵里在鸣响:可他们只管坐在那儿聊个不停。耳鸣声越来越清晰 ——它响个不停,越来越清楚。我漫无边际地说了更多,想要摆脱这种感觉,可它一个劲儿 响着,还清楚得不得了——直到最后我才发现,这声音不是在我的耳朵里响的。 毫无疑问,我现在已经脸色煞白;——可是我谈吐更加流畅,声音更加高亢。然而那声 音又变响了——我能怎么办?那是低沉、暗哑、急促的声响——正像塞在棉花里的表发出来 的声音一样。我直喘着气——可警官们却没听到什么。我越说越快——越说越激动,可那声 音只管越来越响。我站了起来,扯着嗓子争辩着鸡毛蒜皮的小事,一边还手舞足蹈地比划着, 可那声音只管越来越响。他们怎么就不走呢?我来来回回地重重踱着步,倒像是被那些人的 观点给激怒了——可那声音只管越来越响。哦,上帝啊!我怎么办啊?我口吐白沫了——我 在咆哮了——我诅咒发誓了!我把椅子搁到我先前坐的地方打转,让它在地板上磨出了刺耳 的声音,可是那声音四处回荡,越来越响。它更响了——更响了——更响了!那些人还在那 儿笑着,聊得不亦乐乎。难道他们没听到么?万能的上帝啊!——不,不,他们听到了!— —他们怀疑了!——他们知道了!——他们正嘲笑我的惊恐!——刚才我这么想,现在也这 么想。再没有比这痛苦更糟糕的事情了!再没有比这样的嘲笑更难容忍的了!我再也忍受不 了这些虚伪的笑容!我只觉得我非得嘶叫出来,要么就得死!现在——又来了!听啊!更响 了!更响了!更响了!更响了! “恶棍!”我失声喊出来,“别再装了!我认了!——拆开木板!这儿,这儿!——是 他可恶的心在跳!” (1843年) 第五部分:钟楼上的恶棍钟楼上的恶棍现在几点了? ——古谚语每个人都知道,一般来说,世界上最好的地方是——或者,唉,曾经是—— 沃顿沃提米提斯这个德国小镇。不过,因为它离任何一条主要的道路都有相当的距离,一副 遗世独立的样子,可能我的读者中几乎没人去过那儿。为了那些没到过那里的人,我应当对 它进行深入的介绍;因为希望能代表那儿的居民们争取公众的同情,就更有必要这么做了。 在这儿我陈述了一些最近发生在这个小镇上的不幸事件。认识我的人都不会怀疑,既然我自 愿挑起了这个重担,我将尽最大的努力来让自己做到严格的不偏不倚,我会慎重地调查事实, 并且请权威人士做仔细的校勘,而这样的校勘工作甚至能让渴望获得历史学家头衔的人脱颖 而出。 在纪念章、手稿和碑铭的合力帮助下,我可以肯定地说,沃顿沃提米提斯这个小镇从最 初到现在一直保持着完全一致的状况。不过,谈到小镇初建的日期,很可悲的是,我只能用 一种给出个半是含混、半是确定的答案,所以数学家们有时不得运用某些代数公式解决问题。 我可以这么说,从它这么古老、偏远来看,这座城市的历史无论如何不会早于任何有据可查 的年代。 至于沃顿沃提米提斯这名字的来历,我得伤心地承认我感到很迷惑。在关于这个问题的 诸多看法之中——这些看法有的敏锐,有的渊博,有的又完全相反——我无法找出任何一种 是让人满意的。或许酒囊先生的意见——差不多同饭袋先生的相一致——要稍好些。它是这 样写的:沃顿沃提米提斯——沃顿,平息的雷声——沃提米提斯,近似于闪电——一个旧词 是,直面闪电。说实话,镇参议会大楼的尖塔顶端上闪电划过的几道痕迹也验证了这个派生 词。不过,我决定不在这么重要的问题的上纠缠不休,而必须得到以下这些参考书中去查阅 读者期望了解的信息——笨蛋先生所著的《旁敲侧击先辈演讲集》,也可见傻瓜先生的《派 生词》的第二十七页到五千零一十页,哥特式版本,黑红字体,有眉题,没有注释;也请参 考由吃吃喝喝先生评注的吹牛先生的手稿的边注。 尽管沃顿沃提米提斯建立的时间以及其名字的出处无从得知,可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就是我前面提到的,这镇子一直以我们眼中的那个样子延续至今。镇上年纪最大的老人也记 不起它外貌上的点滴变化;并且,事实上任何诸如此类的建议都会被认为是一种冒犯。村子 座落于一个正圆形的山谷中,周长大约是四分之一英里,四周环绕着小山,而镇中的人们从 来没有冒险去翻越这些山头。对于这个,镇民们给出了个极好的理由,他们压根儿不相信山 那边有什么东西。 环绕着山谷的边缘(那儿很平坦,铺满了扁扁的瓦片),一溜儿立着六十栋小屋子。它 们背倚山岗,面向平原,每栋小屋的前门距平原中央仅有六十码远。屋前的小花园中有一条 环形小径,一个计时器和二十四棵卷心菜。这些房子极其相似,以至于没法把一栋和另一栋 区别开来。因为年代久远,房屋的式样有些古怪,可要不是这个原因,它们也不会具如此引 人注目,不会如此独特。因了那些用烈火烧成的、两端黑中间红的小砖头,屋子的外墙看上 去像是放大了比例的棋盘,显得很时尚。两端的山形墙朝向正面,屋檐和正门的上方的檐口 和房子的其余部分一样大小。又窄又深的窗户上装有很多窗格,镶着整洁的玻璃。屋顶上铺 着数不清的长耳瓦片。这儿所有的木工活都是一种暗色调,它们经过精雕细刻,不过式样单 一,很久以前,沃顿沃提米提斯的雕刻师们就只能雕两样东西——计时器和卷心菜。不过他 们雕起这两样时干的可真出色,落凿处构思精巧,富有独创性。 小屋的内部与外观彼此呼应,千篇一律,家具的摆设如出一辙。地板上铺着方形瓷砖, 黑木制成的椅子和桌子有着弯曲的细腿和小狗形状的脚。壁炉架又宽又高,不仅在正面雕刻 有计时器和卷心菜,且在顶上正中央摆着一个真正的时钟,响亮地“滴滴答答”着,两端各 摆着一个插了卷心菜的花瓶。每棵卷心菜和钟之间又有一个大肚子的小瓷人儿,肚子上有个 又大又圆的洞,从那儿望进去可以看见一块手表的表盘。 大而深的壁炉中装有弯曲的柴架。里面经常跳动着欢快的火苗,火上架着一口大锅,正 煮着腌卷心菜和猪肉,屋子的好主妇总是忙于照看它。她是位矮胖的老妇人,长着一双蓝色 的眼睛,脸色红润,戴了顶糖块形状、饰有紫黄色带的大帽子。她的裙子是橘黄色,亚麻羊 毛混纺的质地,屁股那里包得紧紧的,腰身那里剪得很短——实际上其他部分也都很窄小, 在大腿上面呲牙咧嘴的。她的腿和脚踝都粗了些,好在都被一双好看的绿色长袜给遮住了。 粉红色羽毛制的鞋子上系着一束黄色的丝带,折成卷心菜的形状。她的左手里有块小而沉的 德国表;右手则挥着一柄长把勺子翻动着那些腌卷心菜和猪肉。一只身上长着条纹的肥猫立 她的身边,尾巴上拴了一只镀金的玩具打簧表,那是“男孩子们”的恶作剧。 三个男孩子们则都在花园里喂猪。他们的个头有两英尺高。带着三角尖帽,身上的紫色 背心直拖到了大腿,穿着长到膝盖的鹿皮短裤,红色长袜,和饰有银制大带扣的重靴子,套 了一件钉着珍珠母大纽扣的男式大衣。每人嘴里都衔着一支烟斗,右手握了块小小的表。他 们喷口烟,看看表,再喷口烟,再看看表。那只肥胖慵懒的猪此刻正忙着一会儿啃着掉下来 的卷心菜叶子,一会儿往后踢一下镀金打簧表,顽皮的孩子们把这个东西系在了它的尾巴上, 好让它看起来像那只猫一样漂亮。 正门的右边摆着一把皮革坐垫的高背扶手椅,和桌子一样,也有曲腿和小狗形状的脚。 上面就坐着这家的老头子。这是个极胖的小个儿绅士,长了对圆圆的大眼睛和肥嘟嘟的双下 巴。他的穿着打扮和那几个孩子一模一样——我无需就此再多说些什么了。不同之处在于, 他的烟斗比孩子们的要大些,因此他可以喷出一阵更大的烟雾。和他们一样,他也有一块表, 不过放在了口袋里。说实话,比起表来,他有些更重要的东西要关注——这东西是什么,我 不久就会提到。他坐在那儿,右腿跷在左膝上,脸上一副黯淡的面容,但每时每刻,至少总 是有一只眼睛死死盯在平原中央的某个显著目标上。 那个目标位于镇参议会大楼的尖塔上。镇参议会的成员们都是些小个子,长的圆滚滚的, 是些油滑的聪明人;长着大大的圆眼睛,肥嘟嘟的双下巴,比起沃顿沃提米提斯的普通居民 来,他们的外套要长的多,鞋上的带扣也要大的多。我在镇上逗留的期间,他们召开了好几 次特别会议,采纳了以下三条重要方案:“变更老的好传统是错误的。” “沃顿沃提米提斯之外的事物都难以忍受。”以及——“我们将忠于我们的时钟和卷心 菜。” 参议会的议事厅上面是尖塔,塔楼就在其中,很久以来,那里就存放着沃顿沃提米提斯 镇的大钟。它是村民们的骄傲,人们都很珍爱它。坐在皮垫扶手椅中的老绅士们目不转睛望 着的,正是那个大钟。 大钟有七面——在尖塔的七个面上各有一个——这样所有方向都能很容易的看到它。它 巨大的面盘是白色的,沉重的指针则是黑色的。钟楼有位看守人,他的惟一职责就是照看这 只大钟;这可是最完美的闲职了——因为沃顿沃提米提斯的大钟从没有出过什么毛病。直到 最近,仅仅这么假设一下,都会被当作是异端邪说。从有史可查的最久远的年代起,就由那 座大钟准确的鸣响报时。实际上镇上其他所有的时钟和手表也是一样。再没有像这样精确的 恪守时间的地方了。当大钟那巨大的铃舌觉得该说“十二点正!”时,它所有顺从的追随者 都同时开口相应,像是一阵巨大的回声。简而言之,那些好民众们喜欢他们的腌卷心菜,不 过他们也为自己的时钟而自豪。 所有拥有挂名闲职的人都或多或少的受到尊敬,既然沃顿沃提米提斯的钟楼看守人占据 着最完美的闲职,他自然是世上最受尊敬的人了。作为镇上最显要的人物,就连猪们都带着 敬畏的神气望着他。他的大衣后摆比镇上其他绅士的要长出很多——他的烟斗、鞋带扣、眼 睛和他的肚子都要比其他任何人大上许多;至于他的下巴,那可不只是双层,而是三层的。 至此,我已描绘出沃顿沃提米提斯的快乐状态:唉,这样一幅美好的画卷要是不被破坏 就好了! 在最有智慧的居民中流传着一句古老的谚语,即“翻过山来的没有好东西”;看来这话 确实有几分未卜先知。就在前天中午十二点差五分的时候,东边山脊的顶上出现了一个怪模 怪样的东西。这情况当然引起了普遍的注意,每个坐在皮垫扶手椅里的小老头,都惊慌的把 一只眼珠转向这东西,把另一只眼珠盯在尖塔上的大钟上。 离正午只差三分钟时,看出了那个备受猜疑的古怪东西是个个子很小、长了副外国人样 貌的年轻人。他速度极快的冲下了山,这样每个人很快就把他看得清清楚楚。他实在是在沃 顿沃提米提斯出现过的最讲究的人。他的面容呈现一种暗烟色,上面长了只长长的鹰勾鼻、 一双豌豆大的眼睛,还有一张大嘴和一口好牙。看来他很想显露这口漂亮的牙齿,只管咧开 了嘴笑。脸上满是胡髭和腮须。不过额头倒露在外面,头发用卷发纸打理得整整齐齐。他身 着裁剪贴身的黑色燕尾服外套(一个口袋中耷拉出来的白手帕晃当着),黑色克什米尔羊毛 料的及膝短裤,黑长袜,足踏一双粗短的轻软平底鞋,上面饰有大束的黑色锻带。他的一只 胳膊下夹着一顶巨大的绸三角帽,另一只则夹了一个几乎有他个头五倍大的小提琴。左手握 了一只金鼻烟壶,就在迈着各种稀奇古怪的步子雀跃下山来时,他还不停的从中吸着鼻烟, 脸上挂着自满自得的神情。上帝保佑!——这是沃顿沃提米提斯最诚实的民众看到的情景! 坦白说,尽管这家伙咧着嘴在笑,可还是长了一张卤莽、阴险而邪恶的脸;当他直冲冲 地蹦进村庄的时候,他的古老的、粗粗短短的鞋子并没有引起人们的疑心。那天好多看到他 的人,本来不屑于瞥一眼他身上细薄布的白手帕以下的部分——那手帕从他的燕尾服外套的 口袋里耷拉下来。可是激起大家义愤的是,这个恶棍般的花花公子这儿跳一步西班牙舞,那 儿跳一步旋转舞步,根本没有一丝一毫念头要让他的步子踩准节拍。 可是,那恶棍蹦来跳去的直闯到他们中间的时候,善良的镇民们却几乎没机会完全张开 眼睛,这时只差半分钟就到正午了。他这儿跳一个滑步,那儿来一个金鸡独立,然后,在一 个旋转和一下和风舞步之后,鸽子般飞上了镇参议会大楼的塔楼。目瞪口呆的塔楼看守人正 坐在那儿庄重又惊愕地抽着烟。这小家伙一下揪住他的鼻子又是晃又是拽;还“啪啪”地扇 他头上的大三角帽,把它往下敲盖住了看守人的眼睛和嘴巴;接着,举起那柄巨大的小提琴, 打了他很久,打得很厉害。由于那看守人是那么胖,再加上小提琴很空,你会发誓,那是沃 顿沃提米提斯尖塔的塔楼里一群双倍低音鼓的鼓手一起痛击魔鬼的鼓点。 无从得知这种不人道的袭击让居民们怎样不顾一切地复仇,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现在 只有半秒钟就到正午了。钟就要敲响了,每个人绝对必须好好盯着他的表。但是,很显然, 就在此时钟楼上那家伙正对大钟做着一些本来与他无关的事情。不过钟已经开始敲了,没人 来得及去顾及他在干什么,因为他们都得数着敲响的钟声。 “一!”钟声鸣响。 “一!”沃顿沃提米提斯每位坐在皮垫扶手椅中的小老头响应着。“一!”他们的表敲 响了:“一!”他们妻子的表响了:“一!”孩子们身上的表响了,猫和猪尾巴上的小玩具 打簧表也响了。 “二!”大钟继续敲着;“二!”所有的应和者响应着。 “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大钟敲着。 “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其他人应答道。 “十一!”大钟响着。 “十一!”一群小东西们应着。 “十二!”大钟响着。 “十二!”他们极其满意的答道,一边降低了音调。 “十二点了!”所有的小老头们一边说,一边举起了他们的表。可是大钟并没有放过。 “十三!”它又敲响一记。 “魔鬼啊!”小老头们气喘吁吁,面色变得苍白,丢下他们的烟斗,把右腿从左膝盖上 放下来。 “魔鬼啊!”他们呻吟着,“十三点!十三点!!——上帝啊,现在是十三点!!” 为什么要试图去描绘那接踵而来的可怕场景呢?整个沃顿沃提米提斯立刻陷入了可悲的 骚乱状态。 “我的肚子是怎么啦?”所有的男孩子吼道——“这个时间我该饿了!” “我的腌卷心菜是怎么啦?”所有的主妇们尖叫道,“这个时间它该煮烂了!” “我的烟斗是怎么啦?”所有的小老头诅咒道,“真该天打雷劈;这个时间它该抽完了!” ——他们又怒气冲冲的填满烟斗,坐回到扶手椅中,又快又猛地吞云吐雾,整个山谷立刻充 满了浓重的烟霭。 与此同时所有卷心菜的面上也都变成了红色,似乎是以时钟的形式出现的每样东西都被 魔鬼附了身。雕在家具上的钟像是被施了魔法般开始跳舞,壁炉台上刻的那些,则像是无法 克制自己的狂怒一般不停地敲着十三点钟。钟摆都摇晃扭曲得可怕,让人不敢去看。可是, 最糟糕的是,猫也好猪也好都忍受不了系在它们尾巴上的小打簧表的动静,到处狂奔想法子 对它泄愤。它们乱蹭乱拱,发出刺耳的尖叫,窜到人们的脸上,或是从衬裙下穿过,所制造 出的一片混乱的糟糕场面,简直让有理智的人难以想像。让人更加恼火的是,尖塔上那个不 可救药的小恶棍显然正尽其所能的作恶。人们不时地能透过烟雾瞥见他,正在钟楼里骑在仰 面朝天的看守人身上。他用牙齿叼着钟绳,不停的用脑袋猛拉,那发出的喧闹的声音我只要 脑子里一想起,耳中就会再次“嗡嗡”作响。他的膝盖上摆着那把硕大的小提琴,他正两手 刮擦着它,演奏着《佛兰纳甘的朱迪和瑞佛提的帕迪》,既不合拍又不着调。这个傻子! 事情就这么悲惨的发生了,我厌恶地离开了这个地方,正在此向所有热正确时间和美味 的卷心菜人求助:让我们集体赶赴那个小镇,从尖塔上赶走那个小坏蛋,再次恢复沃顿沃提 米提斯古老的秩序。 (1850年) 威廉。威尔逊(1839年) 怎么说呢?冷酷的良心幽灵样神出鬼没,怎么说呢? ——张伯伦《法萝妮德》(张伯伦(1619-1689 ),英国医生,于1658年完成长篇叙事 诗《法萝妮德》,叙述游侠阿加利亚与公主法萝妮亚的爱情。——译者注) 我姑且自称做威廉。威尔逊。拿我的真名实姓糟蹋面前的这张白纸,那又何必呢?这姓 名已经害得我的族人受尽轻蔑、厌恶和憎恨。难道愤慨的流言,还没把族人无比狼藉的声名 传播到天之涯、海之角?哦,最自甘堕落的浪子!难道你对人间的一切已经心如死水?对尘 世的荣誉、鲜花、美好的愿望永远不再眷顾?在你的希望和天堂之间,难道并不是一直阴云 密布? 近年来,我遭遇了无法言说的不幸,犯下了不可宽恕的罪行,如果可以,今天就不在此 详加描述了。在近些年这一段岁月里,我突然之间就坠入了深渊,现在,我只打算把原因交 代出来。人们往往都是一步一步走向堕落的,而在我这里,所有的德行像披风一样,刹那间 就从身上掉落了。我犹如迈着巨人般的步伐,越过微不足道的邪恶之境,陡然堕入比依拉加 巴勒那类滔天罪行还要罪恶的深渊。(依拉加巴勒,约生于公元205 年,是叙利亚以米沙太 阳神庙祭司,218 年被选为罗马皇帝,荒淫无耻,恶名远扬,于222 年被侍卫杀死。——译 者注)究竟出于何种偶然——出于何种事件,我会犯下这邪恶的罪行?请容我讲出来。死神 一点一点地逼近;死亡的阴影反而使我的灵魂获得了安宁。我穿过朦胧的谷地,(意指临死 的痛苦时分——译者注)渴望着世人的同情——我差点说成渴望世人的怜悯。我只求他们相 信,我多多少少受了环境的摆弄,那是人力所控制不了的。但愿意他们看了我即将讲述的情 节,能在茫茫一片罪恶的沙漠,为我找出那么一小块天命的绿洲。我想要他们承认——他们 无法不承认——尽管以往也有过不小的诱惑,可是至少人们并没有经历过,当然也就没有这 么堕落过。人们真的没经历过在这样的痛苦吗?难道我不是生活在梦里?世间的一切怪诞幻 象都那么恐怖、神秘,难道不会把我吓得一命归西? 我们这族人,一直以想象力丰富,性子暴躁而闻名,在幼年时代,我就表现出了完全继 承家族特征的秉性。随着我一年一年地长大,这种秉性益发显著。由于多种原因,搞得我的 朋友焦虑不堪,我自己也备受伤害。我变得一意孤行,沉溺于胡思乱想,情绪常常失控。我 的父母天性优柔寡断,而且患有我这样的先天虚弱症,所以,他们也拿我那与众不同的坏性 情毫无办法。他们也曾花费过心力,但因为软弱,方法不当,终于还是一败涂地,而我当然 是大获全胜的一方。此后,我的话便成了家法。在大多数孩子还得牵着走路的年龄,我就开 始率性而为了,除了名义上有父母,其实一切都是自己当家作主。 我对学校生活的最早记忆,总离不开一幢结构不规则的伊丽莎白式大房子,(指伊丽莎 白女王时代流行的建筑式样,特征为窗户巨大,回廊幽长,烟囱高耸,还有很多带形装饰— —译者注)房子建在伦敦一个雾蒙蒙的村子里,那儿有很多浑身疙疙瘩瘩的参天巨树,所有 的房子都特别古旧。说真的,那个古老的小镇的确是个梦一般抚慰人心的所在。这一刻,在 想象中,我体味着浓荫如盖的大街上那份沁人心脾的凉意,嗅着灌木林里散发出的芳香,听 着低沉而空洞的教堂的钟声,我重新怀着说不清的喜悦颤抖了,钟声每隔一个小时就会冷不 丁地敲响,阴森森的,在寂静的暗淡天光里回荡,那被岁月侵蚀的哥特式尖塔就掩映在暮色 之中,沉沉而睡。 或许,详细追忆一番学校及相关的事,会给我带来莫大的喜悦,超过眼下任何的一切带 给我的感觉。我现在特别悲惨——悲惨,哦!千真万确——原谅我软弱地写上一些杂乱无章 的琐事,以寻觅些许暂时的慰藉吧。这些事情虽然特别琐细,甚至可笑,可在我看来,一旦 跟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联系到一起,反而显出意外的重要来。我明白,正是在当时当地,命运 第一次给了我模模糊糊的忠告,此后的年月,它一直如影随形。那么且让我回忆一下。 我说过了,那幢房子古旧而不规则。那里的院子广阔,围着一圈坚固的砖墙,高高的, 墙头上涂抹着一层灰泥,上面插着碎玻璃。这监牢似的堡垒就是我们活动的有限领地;每周 只有三次可以看到外面的世界:一次是星期六下午,在两个老师的带领下,才可以集体到附 近的田野散会儿步;另外两次在星期天,早晚两次中规中矩排队到村里惟一的教堂做礼拜。 我们学校的校长就是教堂的牧师。我常常坐在靠背长凳上遥望他迈着庄严的步子,缓缓走上 讲坛,心中的惊奇和惶惑深得难以言表。这位牧师面容一派道貌岸然;法衣闪闪发光,飘飘 扬扬——只有牧师的法衣才这个样子飘扬;假发上扑满了粉,又坚硬又庞大。这就是不久前 的那个人么?那会子他可是容貌酸腐,身着讨厌的制服,手握教鞭,严峻地执行着学院律令。 哦,真是自相矛盾得无以复加,荒谬绝伦到无从解释! 沉闷的围墙一角,不甘不愿地开着扇笨重的大门。门上钉满大头铁螺钉,顶端耸着尖尖 的铁钉。一眼望去,吓得不由倒退几步。除了刚才提过的三次定期出入,大门从不打开。因 此,每当巨大的铰链嘎吱一响,无数奇妙的事物就闪现在眼前了——一个庞大的世界,值得 仔细观看,沉思再三。 宽广的院子形状并不规则,墙壁有很多地方都凹进去很大一块。最大的三四个壁凹连成 了操场。地面平坦,铺着上好的硬沙砾。我记得很清楚,没有树,也没有凳子,没有任何可 以坐的东西。当然什么都在屋后。屋前有个小花坛,种着黄杨及其他小灌木,不过说实话, 只有赶上难得的机会,才能经过这片圣地——比如第一次进校,最后一次离校,还有,就是 在父母或朋友来找,我们兴冲冲地回家过圣诞或夏至节的时候。 可那幢房子是多么离奇有趣、古色生香呵!对我来说,它真是一座迷宫。回廊迂回曲折, 没有尽头;房间多得不可理喻。无论何时,都分不清到底是在楼上还是楼下。从一间房到另 一间房,免不了要遇到或上或下三四级台阶。套间也数不胜数,多到难以想象,一间套一间, 我们对这幢房子的确切看法,和想到无限这个概念相去无多。我在里面住了五年,和其他一 二十名学生住一间小寝室。五年中,我没有一次弄清过这间寝室究竟藏身于哪个偏僻的角落。 做教室的那个房间最大,我不由觉得,它是世界上最大的一间。房间狭长,屋顶很底, 煞是沉闷。窗子是哥特式的,天花板是橡木的。在远处一个恐怖的角落,围出了个八九英尺 见方的小屋子,那是一间密室——是我们的校长,牧师勃兰斯比博士“授课时间”的密室。 小屋结构坚固,房门厚重。即便主人不在,我们宁愿活活地处罚死,也不会开一下门。在另 外两个角落里,还有两个相似的斗室,虽然远不及校长大人那间令人肃然,但也让人心生敬 畏。一间属于“古典文学”教师,一间属于“英语兼数学”教师。教室里散布着课桌和凳子, 横七竖八,数也数不清。桌凳都是黑漆漆的,老旧破烂。桌上乱糟糟地堆放着翻黑的书本、 刻满缩写字母,有的连名带姓刻上长长的一串、还有希奇古怪的图案和用刀子刻了多次留下 的记号。因此,早在很早很早以前,就已经彻底面目全非了。房间的一头,放着一只水桶, 里面盛着水;另一头,是一个大得惊人的钟。 从十岁到十五岁,我一直在这个古老的学院里度过,不过倒也没怎么嫌恶。童年时代幻 想丰富,用不着去琢磨外面的世事,也不必以此自娱自乐。学校生活沉闷、单调,这是明摆 着的,可偏偏又无比热闹,后来较为成熟的青年时代的奢华生活,完全成年后的罪恶生活, 都及不上那会子热闹。不过我必须这么认为,在我的心智初步发育的时候,一定有很多地方 不同寻常——乃至超越常规。普遍说来,成年后,人们很少能清晰地记得幼年时的生活。一 切都是灰扑扑的影子——记忆扑朔迷离,依稀可见——记起的,是淡淡的喜悦和幻影般的痛 苦。可我并非这样。童年的一切至今依然清晰如画,像伽太基奖章上的刻记一样分明、深刻 而持久。想必在童年时代,我就像成人那样有力地感受到了那时的一切。(伽太基,非洲古 国——译者注) 可事实上——就是世人眼里的事实上——有什么好回忆的呀!清晨梦醒起床,晚上熄灯 睡觉;默读,背诵;定期的半天假,散步;操场,打闹,嬉戏,捣蛋——因为早就忘记了, 才在时光的魔法下,勾出不少特别动人而有趣的事件,荡起说不清的侬情我意,激情、惊心 动魄的刺激也一波一波再次泛滥开去。哦,童年真是黄金时代! 说真的,我生性热诚、激情、专横,不久就在同学中出了名,渐渐地——不过是自然而 然地,年龄比我大不太多的人都听命于我了,只有一个人例外。这位同学尽管跟我不沾亲也 不带故,但却与我同名同姓。其实这也没什么希奇的。我虽然出身贵族,但我的名字和很多 普通的名字一样,根据时效权利,似乎随岁月的流逝,这名字早已为平民百姓所拥有。在这 里,我自称作威廉。威尔逊,其实是个跟真名相差无多的假名字。“江湖”——按我的同学 的措辞——之中,惟有那个跟我同名同姓的人,才敢在课堂里的学习方面、在操场上的打闹 和运动方面跟我较劲儿,才敢拒绝盲从我的指令,才敢不屈服于我的意志——说真的,无论 我在哪方面武断地发号施令,他都敢横加干涉。如果说天下有什么至高无上的绝对专制,当 属少年时代的孩子王对唯唯诺诺的伙伴的专制。 威尔逊不服气我,这让我很是困窘。尽管在大庭广众之下,我肯定会虚张声势,不吃他 那一套,可越这样,我在私下里也就越怕他,我不得不承认,他能那么容易就和我打成平手, 这证明他确实比我厉害。如果不想被他打败,就必须进行长久的斗争。其实,他比我厉害也 好,与我平手也好,只有我一个人承认,不知怎的,同学全然看不出这一点,甚至连一丝疑 心都不起。说真的,他和我较劲儿,尤其是放肆而又顽固地跟我作对,虽然尖锐,但更其私 密。看起来,他既缺乏与我作对的野心,又少有激情四射的性子。我反倒占了上风。他和我 较劲儿,或许纯粹出于一时性起的欲望,以阻碍我的专横,让我感到惊讶,或者让我克制自 己。有时我留意到,他伤害我、凌辱我、反驳我时,极不合适地夹杂着一种柔情,的确令人 讨厌到极致,我心里就不由升腾起愕然、自卑与愤怒的感觉。我只好这么想,他之所以有这 种特别的举止,不过因为他极端自负,想摆出一副以保护人自居的庸俗样子罢了。 或许,正因威尔逊举止中的这点亲热,加上我们又同名同姓,刚巧又在同一天入校,所 以,在高年级里就流传开我们是兄弟的说法了。高年级学生对低年级学生的事情,很少认真 查究。其实,威尔逊和我家压根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一点,我在前面说过,我应该是说过的。 如果我们是兄弟,那么准是双胞胎,因为在我离开勃兰斯比那个学校后,无意中得知,同名 同姓的那个人生于一八一三年一月十九日——这真是惊人的巧合,因为那一天,正好也是我 的生日。 尽管威尔逊总和我较劲儿,可似乎有点奇怪的是,他那叫人忍无可忍的反驳精神,虽然 令我时时感到焦虑,却没有勾起我对他的恨意。我们自然是几乎天天吵架,可当着人的面, 他总是让我赢,可一边又能想办法让我感觉到,赢家应该是他。不过,由于我的自尊心以及 他那份真正的尊严,我们总是保持着“泛泛之交”,与此同时,我们有很多地方又性情相投。 这让我意识到,可能是我们所处的位置,才是我们成为朋友的障碍。要想给我对他的感情下 个定义,那真是太难了,甚至描述一下,都不易。这感情错综复杂,一言难尽——有几分任 性的仇视,却也并非仇恨;有着尊重,多的是敬意;害怕的成分不少,却又好奇得心神不宁。 对道德家来说,倒没必要补上一句,我和威尔逊是难分难舍弃的好同伴。 无疑,我和他的关系很反常。所以,我对他不遗余力的攻击——攻击很多,明的暗的都 有,总是表现为半真半假的嬉笑怒骂,而非清坚决绝的敌对。但我的玩笑,却总刺痛他的心。 不过我在这方面纵然是煞费苦心,机关算尽,也难免有闪失的时候,因为那同名同姓的人, 天性谦逊、宁静、严肃,表现在欣赏自己那套辛辣的笑话上,他那份严肃真叫无懈可击,无 论如何都是绝对不肯被人嘲笑的。说真的,我只在他身上找到一个弱点,他身上有个特征, 或许这是先天性的疾病——我的对手的咽喉器官,或者说发音器官有毛病,无论何时都提不 高嗓音,总像是微弱的耳语。他的任何冤家,不像我那样被他逼得黔驴技穷的,从不就此伤 害他;我可不会放过这上苍赐予的大好机会。 威尔逊对我的报复五花八门。最灵验的一招是让我大伤脑筋。他那么睿智,开头何以发 现耍一耍这个雕虫小技就能惹恼我?这一点我永远弄不明白。不过他一旦发现了这一招,就 频频使用,害我生气。我一向厌恶自己平庸的姓氏,还有这普通透顶的名字——如果没流为 平民百姓所用,倒也罢了。这姓名一钻进我的耳朵,就好像是灌进了毒液。我第一天到校时, 另一个威廉。威尔逊也来了。我对他无比愤怒,他怎么也叫这个名字?于是,我对这姓名又 增加了一重厌恶,因为一个陌生人居然也以威廉。威尔逊命名。而他,就是使这个名字被双 倍喊叫的人。他会经常在我眼前闪现;在学校生活的日常事务中,总会不可避免地把我们两 人混为一谈。 所以,当这个冤家对手跟我在精神或肉体上有雷同之处时,我就会暗火乱窜,越烧越旺。 开头我还没发现我们同庚这一惊人事实,但我看出了我们个子一样高,体型和面部轮廓都出 奇的相似。一听到高年级里风传我们是亲戚的话,我就恼羞成怒。总之,只要有人提一句我 俩性情相似、容貌相仿,都会搅得我大为烦心,虽然一再小心掩饰,但我知道,没什么比这 更能乱我心意了。可说实话,我根本没理由相信,高年级同学议论我俩如何相似了——他们 甚至都没有亲眼看到这一点。他们只不过说了说我们是亲戚,而这一点还是威尔逊自己说的。 很显然,他看到了我们两个在各个方面的相似之处,完全和我一样心里有数。他在这种情况 下,居然发现了如此令人烦恼的相似性,这只能归功于他一贯的睿智。 他的一言一行,都对我模仿得神形毕肖,他演得真是太完好了。穿衣打扮可以轻松模仿, 步态举止模仿起来也不费劲;尽管他的嗓子天生有缺陷,可他还要模仿我的声音。当然,我 的高声大嗓他没试着模仿,但语调上却学得一模一样,他那非同常人的低语,成了我话语的 回声。 我不敢去形容,看到这么惟妙惟肖的模仿,我是多么烦恼。因为,这不仅仅是讽刺漫画。 惟一的安慰是,他的模仿显然只有我一个人注意到了。我也只能忍耐那同姓同名者会心又异 常嘲讽的笑容了。看到自己的计谋在我的心里发了酵,他满足了,似乎为我的刺痛感而暗地 里吃吃地笑。他如此机智的模仿,肯定能博得众人的喝彩,可他偏不在意这个。全校学生没 一个觉察出他的花样,谁都没发现他已大功告成,所以也没人跟风嘲笑。这真是个谜,我忧 心忡忡地过了几个月,还是没揭开谜底。或许因为他是一点一点、循序渐进地模仿的,所以 大家才不容易看出。或者说,我没落人笑柄,很可能由于模仿我的人神气活现,不屑做表面 文章(如画上形式的东西,愚钝的人也看得出),而是只流露出对我全部精神的戏仿,让我 暗自沉思,独自懊恼。 我已经不止一次地说过,他总爱对我摆出一副保护人的可恶嘴脸,而且常常多管闲事, 与我的一直相左。常常是不合人意地劝告我一番,不是公然建议,而是给个暗示,迂回包抄。 我接受了他的“好意”,可心里却很反感,随着我一年一年地长大,反感也越来越强烈了。 不过事隔多年,我还是对他说句公道话吧,我承认,我那冤家对头年纪轻轻,看上去经验不 足,可我不记得他的建议有哪一次是错的或者愚蠢的;我也承认,如果说他的聪明才智和世 故人情不比我高明,但至少,他的道德感,却远胜于我;我还不妨承认,如果他意义深长的 耳语里所包含的金玉良言,我不是常常弃置不顾,那么今天,我或许就是个比较善良、比较 快乐的人,可当时,我却对他的劝告恨之入骨、轻视至极。 最终,他那令人讨厌的监督,使我失去了耐心。他的自以为是真让人受不了,我对他的 愤恨变得一天比一天露骨。我说过了,在和他同学的头几年里,我对他的感情不难成熟为友 谊;可学校生涯的最后几个月,无疑地,他平日爱管我闲事的脾性减轻了几分,尽管如此, 我心中的恨意,反而增加了几分。有一回,我想他是看出来了,从那以后他就躲避我,或者 说假装躲避我。 如果我没记错,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跟他大地吵了一次。那一次他一反常态,他抛弃了 警惕性,公开跟我叫板,敢做敢为。我发现,或者说我自以为发现,他的口音、神情、外表 中不知蕴涵着什么,一开始让我惊愕,继而深感兴趣。我的眼前居然依稀呈现出婴儿时期的 事——混乱的往事排山倒海地疯狂涌来,那时,我还没有记忆。我无法更好地描绘出这份压 迫我的感情。不如这么说吧,我好不容易才摆脱的一个心思是,我早就认识这个站在面前的 人了,那是在很久远的过去,久远到没有尽头。可这个幻觉来得快,去得也快。我提到这一 点,不过是想说明,就是在那一天,我跟那啊个同名同姓的人最后谈了一次话。 在那幢古旧的房屋及其不计其数的房间里,有几个彼此连通的大房间,那是大多数学生 的宿舍。当然,房屋里面也有不少小角落,小壁凹,其他零零碎碎的结构。一座大厦设计得 这么笨拙,难免会有这样的所在。不过是储藏室一样的小空间,只能容下一个人而已,可勃 兰斯比博士精打细算,竟把这样的地方也布置成宿舍了。其中一间就住着威尔逊。 大约在我第五年的学校生活快结束的时候,一天晚上,就在上文提到的那次吵架后不久, 每个人都已酣然入梦,我从床上爬起来,手里提着灯,穿过一道狭窄的走道,悄悄溜到了冤 家对头的寝室。我早就想使出一个恶毒的花招,拿他寻寻开心,好让他尝尝我的厉害,可一 直没有得逞。现在,计划就要付诸实施了,我一定要让他感觉到,我对他的怨毒,早已是山 高海深。到他的小屋门口了。我把灯留在外面,扣上罩子,蹑手蹑脚进了门。我朝前走了一 步,倾听着他安静的呼吸。确信他真的睡着了,我折身出去,取了灯,再次走到他的床边。 床的四周密密实实地挂着帐子。要实施计划了。我慢慢地把帐子掀开。当明亮的光线照在睡 着的人身上时,我的眼睛也落在了他的脸上。一望之下,顿时浑身麻木,好似兜头泼了盆冷 水。我心口狂跳,膝盖颤抖,无缘无故地,惊骇得受不了。我直喘大气,我无声地把灯又放 低了些,低到要挨着他的脸。这就是——这就是威廉。威尔逊的面容么?我真切地看到,他 就是这副模样,可一想到他仿佛长得并不是这样,我就止不住发疟疾一样颤抖起来。这副容 貌怎会把我吓得魂不附体呢?我凝视着他——我的脑子如同塞进一团乱麻,各种念头鱼贯而 来。他醒着的时候,可不是这个样子,绝不是这个样子。同名同姓!同样的面容!同一天进 学校!接着,他莫名其妙而又无比顽固地模仿我的步态、我的声音、我的习惯、我的举止! 他一贯模仿我,难道这具有讽刺意味的模仿,真的使他变成我现在所看到的模样?我被敬畏 的感觉击中了,周身战栗,灭了灯,悄悄走出房间,马上离开了古旧的学校,从此再没有跨 进去一步。 我闲散在家,打发了几个月。不觉间,已成了伊顿公学的一名学生。短短一段日子过去, 有关勃兰斯比那个学校的记忆淡了,至少,再想起的时候,心情上有了明显的变化。真相— —悲剧——烟消云散了。现在,我有机会去质疑自己的理性了。不过,如果不是奇怪人们何 以那么容易上当,暗笑自己何以秉承那么活灵活现的想象力,我很难会想到去质疑自己。在 伊顿公学的生活也不会使这种怀疑有所减轻。一到那里,我马上就不顾一切投身于荒唐的涡 流之中,除了往昔泡沫般的琐细事,一切都荡涤一空,铭刻在心头的重要印象,都给席卷走 了,记忆中剩下的,惟有从前那十足的轻浮。 不过,我可不准备在此描述我那可悲的放荡生活——放荡到躲开校方的注意,公然向法 律挑衅。三年的时间白白耗费掉了,没有任何得益,只是害得我沾染上根深蒂固的恶习。另 外,就是身材长高了,高得都有点离谱了。过了一个星期放浪形骇的日子后,我把一小拨荒 淫透顶的学生请到我的房间,偷偷举办了一个盛宴。我们于深夜时分碰头,打算寻欢作乐混 个通宵。我们狂饮无度,也并非没有别的或许更危险的诱惑。我们的狂奢极欲达到了高潮, 彼时东方已白。天亮了。我满脸通红,醉醺醺地玩着纸牌,一边还极其无耻地嚷着再干一杯。 突然看到房门一下子给推得半开,一个仆人急火火的声音在门外响起。他说,有人想要我到 门厅谈话,看样子很急切。 我酒劲十足,听到有人找,飞弹不吃惊,反而挺高兴。我马上踉踉跄跄出发了。只走几 步路就到了宿舍楼的门厅。又矮又小的门厅里没有灯。那么晚了,根本不许开灯,惟有几线 微弱的曙光,从半圆形的窗户照进来。我刚一脚踏上门槛,就看到了一个年轻人。他和我身 材相仿,穿着件雪白的开司米晨衣,式样裁剪得很新潮,与我当时穿的那件一个样。我是借 着朦胧的亮光,看到这些的,但他的容貌却看不清。我一进门,他就赶紧一个箭步来到我跟 前,一把攥住了我的胳膊,一看就知道很焦急。他在我耳边低声吐出几个字:“威廉。威尔 逊!” 酒意顿消。我完全清醒了。 看这陌生人的样子,看到亮光中他举起手指竖在我眼前,颤抖不止,我不由感到万分惊 讶,但并没受到太大的触动。那古怪低沉的嘶嘶声里,总是流溢出严肃的警告意味,尤其是, 一听他耳语般吐出那几个简单而熟悉的字眼时,那音质、语调、特征,如同强电流一样震摄 心魂。过往的记忆不期而至。没等我从震惊中恢复过来,他已经走了。 虽然这事在我混乱的脑海里留下了鲜明的印象,但它也渐渐消散了。说实话,开头一连 几个星期,我始终在认真地探问,或者说陷入了病态的猜测。我不能假装自己不认识那个怪 人,正是这个人,总是不屈不挠地干预我的私事,不厌其烦地暗示我一些忠言。但这个威尔 逊到底是谁?他是干什么的?他从哪里来?他究竟想怎样?这些我统统解答不了。关于这个 人,我只知道,他家突遭变故,所以,在我从兰斯比出逃的那个下午,他只好也离开了那里。 可没过多久,我便不再思虑这些,只想着动身去牛津大学的日子了。不久我就到了那里。我 父母虚荣得紧,给我准备的用具很排场,一年的花销也很充足。我可以尽情地过奢华日子了 ——这样的生活真是可亲可爱啊。这样,我也就能与大不列颠那帮傲慢的豪门子弟一比肆意 挥霍的能耐了。 我兴致盎然,因为我有了堕落的本钱。我的天性喷涌,且变本加厉。我拼命寻欢作乐, 毫无节制,一点颜面都不顾及。如果在此细述一遍我的孟浪,那可真荒唐。我单提一笔就够 了。在挥霍方面,比起希律王,(希律王,耶酥诞生时的犹太王,以暴虐著称。——译者著) 我甚至犹有过之而不及。若是将那么多新奇的勾当一并列出,那么,在这所欧洲最荒淫的大 学那串长长的罪行录上,我所干的坏事就有不短的一串。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我恰恰是在这所大学,我彻底从绅士阶层堕落为下流赌棍,我千方 百计熟悉职业赌棍那套卑劣的骗术,精通之后,常常在低能同学那里大显身手,屡次给自己 本来很丰厚的钱财添砖加瓦。这就是确凿的事实。无疑,我一次又一次犯下如此大错,是因 为违背良心,丧失德行,如果说这不是惟一的原因,那也是主要的原因。我那帮自甘堕落的 同伙,谁不愿意替我辩护?他们谁也不会说我的思想有问题;在他们眼里,快乐、率直、慷 慨的威廉。威尔逊,牛津大学最高贵、最磊落的自费生,他的荒唐不过是年轻人的荒唐,是 突发奇想的荒唐——他的错误只因突发奇想,他的无知的恶性,不过无意中的浮华的孟浪。 迄今为止,我在赌场上成功地耍了两年花招,知道大学里来了个暴发户,一个叫葛兰丁 宁的贵族。据说,他跟希律士。阿蒂克一样富有,(希律士。阿蒂克,(101-177 ),希腊 修辞学家,诡辩家。曾捐献财产装饰雅典城及别的希腊城市。——译者注)财富也照样来得 很容易。很快我就发现,他智商不高。我自然把他当作是大展绝技的好对象。我经常怂恿他 玩牌,还故意使出赌徒的惯用伎俩,让他赢走数目相当可观的一笔钱,以便更行之有效地让 他掉进我的陷阱。我的计划终于成熟了。我在同样是自费生的普雷斯顿的宿舍,跟他见了面。 我满心眼里转着一个念头,这次会面是最后一次,也是决定性的一次。普雷斯顿先生和我们 俩的关系都不错,不过,公平地讲,他丝毫没怀疑我是怀揣巨大阴谋的人。为了让这次交手 更有声色,我假惺惺地特意召集一班人马,大概八九个的样子,小心翼翼装成是顺便提及玩 牌这事,和我预期的一样,那个傻瓜立刻上钩了。要想简略地说一说那件缺德事,卑劣的手 段绝对不可遗漏。在赌博中,人们常常耍手段,奇怪的是,怎么还有人稀里糊涂就中了招。 夜很深了,我们还没散场。最后,我的阴谋终于得逞了,葛兰丁宁成了我惟一的对手。 我们玩的是我最喜欢的埃卡特!(埃卡特,纸牌的一种玩法。可供两个人玩。每人各发五张 牌,第十一张为王牌,满五分成一局。——译者注)其他人对我们一掷千金的气势大感兴趣, 都扔掉自己手里的牌,站在我们旁边当了看客。这暴发户上半夜在我的诱骗下,喝了很多酒。 眼下,他洗牌、发牌、打牌都紧张得要死,我想,他确实喝多了,不过也不是绝对如此。一 会儿工夫,他就输给了我一大笔钱。我沉着到等着,果不其然,他灌了一大口葡萄酒后,提 出将赌注再加一倍,其实原先的赌注已是个很大的数字了!我装出很勉强的样子假意推脱。 我再三拒绝,把他惹恼了,对我破口大骂起来。如此,我才假装是出于怄气答应的他。当然, 结果不过证明,这个猎物完全落进了我的圈套中。不到一个钟头,他的债就翻了四倍。一段 时间里,他那原本喝得通红的脸上,一丝红润都不见了。让我惊讶的是,他居然面如死灰, 可怕极了。我说过了,我很惊讶。我仔细调查过了,据说葛兰丁宁富得流油,他输的这笔钱 在别人眼里固然不小,可是我想也不至于苦恼成这样啊,更不该反应这么激烈。一个念头闪 现了:酒刚一落肚,他就醉了。我正要坚决主要不赌了——这倒不说出于无私的动机,而是 为了在同伙面前保持自己的人格——忽然注意到周围人的表情,听到了葛兰丁宁万分绝望的 叹息。我明白了,我已害他倾家荡产。这般境况下,大伙都同情起他来,即便是恶魔,也不 会忍心对他下手。 我当时成了怎么一副模样?可真是不好说。受我愚弄的人的可怜情形,使所有的人都面 带愁容,窘迫不安。一时间,周遭寂然无声。这伙人里面,那些不那么浪荡的,向我投来轻 蔑、责备的目光,烧得我的脸火辣辣的。我甚至愿意承认,有一瞬间,我焦虑得快撑不住了。 不过,随之而起的意外事件,倒使我心里暂时松了口气。又宽又重的折门咣地一声大开了, 冲力又猛又急,房间里的烛火犹如受到巫术操纵,全都熄灭了。将熄未熄时的一线亮光,刚 好让我们看到进来了一个陌生人。那人身高与我不相上下,身上紧紧裹着件披风。房间里一 片漆黑。我们感觉得到,他就站在我们中间。他这么粗蛮地闯进来,我们不由大惊失色,还 没恢复镇静,就听得这入侵者说话了。 “各位,”他说,嘶嘶的声音低沉、清晰,那让人毕生难忘,吓得我连骨头缝里都渗入 了凉意,“各位,我不想为自己的行为道歉,我这么做,是为了尽我的责任。今晚这个人玩 纸牌赢了葛兰丁宁爵爷一大笔钱,不用说,对他的本性,你们并不了解。所以,我给大家提 一个迅捷有效的办法,以便认清真相。你们要是有空,请检查一下他左袖口的衬里,那件绣 花晨衣的大口袋里,或许就藏着几小包东西。” 他说话的时候,四下里静得出奇,连一根针掉到地上都能听到。说完,他马上离开了。 来无影去无踪。我的心情,可以描述么?要描述么?难道得说我被这该死的家伙吓坏了?确 信无疑的是,我已经没时间思量了。大伙七手八脚把我当场揪住。烛火霎时间又亮了。搜身 开始了。玩埃卡特时必不可少的花牌从我袖口的衬里中翻出来了。在晨衣的口袋里,也翻出 了几副纸牌,跟我们在牌局上用的一模一样,只是,这几副都是术语叫做“鼓肚子”的那种, 大牌的上下两边微微凸起,小牌的左右两边微微凸起。如此部署,当受骗者按照惯例竖里砌 牌,必然发现,自己发给对手一张大牌;赌棍则是横里砌牌,当然不会发给对手一张计分的 大牌。 发现真相后,不管大伙多么义愤填膺,对我都一点影响也没有;沉默不语或者冷冷的讥 讽,反而会刺伤我。 “威尔逊先生,”房主普雷斯顿开口了,同时弯下腰,从脚下取出一件毛皮稀有的豪华 披风,“威尔逊先生,这是你的东西。”(天冷,离开自己的房间时,我在晨衣外披了件披 风,到了牌场才脱下)“我看,还得搜一搜这件披风,(他脸上挂着抹冷笑看着披风的褶皱) 再给你那套把戏找出些证据。说真的,证据已经够了。希望你明白,你必须离开牛津大学— —无论如何,必须马上离开我的宿舍。” 当时,我虽然很卑微、很卑微,都低到尘埃中了,可要不是思绪被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攫 住了,听到这番难堪的话,我肯定马上大动肝火。我穿的披风是用稀有的皮子缝的,稀有到 无从描述,具体值多少钱,我也不敢说。它的式样也是我本人别出心裁的发明。我酷爱打扮, 虚浮轻狂,在衣饰上挑剔到可笑的田地。所以,当普雷斯顿先生从折门附近的地板上拾起一 件披风,交到我手上时,我吃惊到近乎恐惧了,我发现自己的披风已经搭在了手臂上。我自 然是无意间搭上的。递给我的那件,与我手臂上的这件完全相仿,连最细微的地方,都如出 一辙。我记得,那无情地揭露我的怪人身上,是裹了件披风的。而我们这伙人中,除了我谁 都没穿披风。我没露声色,取了普雷斯顿给我的那件披风,悄悄放在自己的那一件上面,怒 容满面,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里。次日,天还没亮,我就离开了牛津,匆匆踏上奔赴欧洲大 陆的旅途。心里又是恐惧,又是羞耻,苦恼得难以言喻。 逃也是瞎逃。厄命仿佛一直得意洋洋得追随着我,真的,这证明了,厄运如此神秘得摆 弄我,只不过是个开头。我还没在巴黎站住脚,就看出了新的迹象,这个威尔逊又管起我的 闲事了。真是可恶。年复一年,我心里的弦一直绷着。坏蛋!——在罗马,他对我的雄心横 加干涉,闲事管得多么不合时宜、鬼鬼祟祟!在维也纳也是,在柏林,在莫斯科,都是如此! 说实话,我在哪里不对他怨声载道,不在心里咒他不休?他匪夷所思的苛刻管束,总是让我 最后仓皇出逃,像是逃避瘟疫。可纵然是逃到天涯海角,终归也是瞎逃一场。 我一次又一次地暗自寻思,冲着自己这么发问:“他是谁?——他来自何方?——他到 底想干什么?”可就是想不出答案。接着,我万分仔细地观察起无故监督我的形式、方法、 主要特征来,但从这里也看不出个究竟来。确实,他最近常常跟我作对,每一次,都想着要 阻碍我的计划、扰乱我的行动。如果我的计划得以实施,结果难免造成的痛苦的灾祸——对 于神气活现的大亨来说,这个理由真的很苍白;对于独断专行的天性来说,就算碰到无礼而 执拗的横加干涉,这理由也保障不了什么。 我不由看到,那长久折磨我的人,一直有个怪念头,就是小心谨慎、灵敏机巧地穿着和 我一样的衣服,每当想干涉我的意愿,总是竭力不让我看到他的脸。不管他是不是威尔逊, 这样做都氏族做作,十足愚蠢。在伊顿公学忠告我的,在牛津大学毁我名誉的,在罗马不让 我如愿,在巴黎妨碍我复仇,在那不乐斯阻挠我热恋,在埃及不让我满足欲望——他诬称之 为贪婪,难道一时之间,他以为我认不出这个心腹大患、邪恶的天才就是我小学时代的同学 威廉。威尔逊?难道我认不出他就是那个与我同名同姓的人,我的伙伴、冤家多头——那个 勃兰斯比博士的学校里可恨又可怕的冤家对头?不可能!让我赶紧把这出戏最后也是最重要 的一场唱完吧。 至今我还被威尔逊控制在掌心中。我一贯认为他人格高贵,智慧不凡,这让我深深敬畏, 他无处不在、无所不能是本事,让我深深敬畏;他的某些天生和假装的特性,又让我害怕。 由此可知,我是多么软弱,多么无助;我也由此明白了,尽管不想痛苦地勉强屈服于他的专 断意志,但还是盲从为好。可最近,我彻底彻底沉湎于酒乡,酒精使人发疯,它刺激了我祖 传的脾性,害得我越来越焦躁,难以控制。我开始低声抱怨——踌躇——反抗。促使我相信 自己一天比一天坚定,折磨我的人一天比一天疏离的,难道只是纯粹的想象?即便如此,我 也渐渐开始感觉到炽热的希望汩汩喷涌,最后,那不顾一切的决定终于孕育而成。我不愿再 受别人的奴役。 罗马。18X X 年。狂欢节。我去参加那不勒斯公爵德。布罗利奥府的化装舞会。我比平 日里还要纵饮无度。房间里人潮滚滚,空气窒息,这让我恼火得不行。我我穿过闹哄哄的人 群,费劲极了,我的火气一点都没退,因为我在寻找年老昏聩的德。布罗利奥那青春、放荡、 美丽的妻子。别让我说出自己那卑鄙的动机吧。她先前就恬不知耻地私下里跟我说过,她会 化装什么样子。现在,我看到她了。我马上急匆匆地朝她走去。这当口,我感到一只手轻轻 搭上肩头,那难忘的、该死的低语在耳边响起。 我怒不可遏。一个急转身,狠狠揪住与我作梗的人的领子。果然不出所料,他打扮得跟 我一模一样:西班牙式蓝天鹅绒披风,猩红的腰带,腰带上挂一把长剑,脸上蒙着黑色的丝 绸面具。 “恶棍!”我叫道,愤怒得声音都哑了。每吐出一个字,怒火都要旺盛几分,“恶棍! 骗子!可恶的大坏蛋!你不该——你不该这样把我缠个死!跟我来,不然我一剑刺穿你!” 我拽着他就走,我们穿过人群,离开舞场,来到隔壁的小会客厅。 一进屋,我就猛地把他搡了出去。他跌跌撞撞退到墙边。我骂了一句,关上了门。我让 他拔出剑来。他犹豫了一会儿,然后,幽幽地叹息一声,默默拔出剑,拉开了防御的架势。 决斗的时间实际上很短。我受了各种刺激,狂怒不已,只觉自己的一条胳膊力大无穷。 几秒钟之内,我使出全部力气,把他逼到墙壁跟前。他陷入了可怜的境地。我残忍地一剑刺 中他的胸口,一剑,又一剑,捅了很多下。 那会子,有人想把插销弄开。我慌忙堵在门上,不让任何人闯进来。然后马上回身走向 对手。他快死了。可看到呈现在眼前的景象,心中的惊讶,恐惧,人类的哪种语言能够贴切 地描绘出来?我的视线不过转移了短短的一瞬,就在那一瞬,房间上首或者说远处的布景就 起了明显的变化:房间里居然立了面大镜子,原先可没有。开始我还以为是看花眼了。我恐 惧极了,一步一步朝镜子走去,自己的影像迎面走来,面色苍白,血迹斑斑,步态凌乱,虚 弱地摇晃着。 那是我的影像,我刚才说,其实不是。那是我的对手——是威尔逊!他奄奄一息,痛苦 地站在我面前。面具和披风扔在地上,如今还在地上摊着。他衣服上的每一个针脚都像我的 ——他脸部触目而奇特的面部特征,哪一点都像我的,甚至与我绝对相同! 那是威尔逊,但他不再用耳语般的声音说话,他开口了,我还真以为是自己在说:“你 赢了,我败了。不过,从今以后,你也死了——对人间、对天堂、对希望来说,都死掉了。 我活着,你才存在;我死了,看看这影像,这正是你自己,看你把自己谋杀得多彻底。” 第六部分:长方形盒子(1850年) 长方形盒子(1850年) 康华译好几年前,我订了从南卡罗来纳州的查尔斯顿到纽约的船票。那是艘叫做“独立 号”的豪华邮轮。船长叫哈代。如果天气许可,我们将于当月(六月)十五日出发,所以在 十四日那天,我就上船整理了一下自己订的包间。 我发现乘客很多,女客更是多得超乎平常。乘客名单上有我的一些熟人,我欣喜地发现, 其中有科尼利厄斯。怀亚特先生的名字。他是位年轻的艺术家,我们之间有过温暖的友谊。 他曾是我在卡罗来纳大学时的同学。我们总是形影不离。他具有天才身上所具有的一切禀赋, 孤傲、敏感而狂热。此外,他的胸腔里,还有一颗世上最温暖、最真诚心在跳荡。 我注意到有三个特别客舱的门卡上写着他的名字;再对照旅客名单,我发现那是他为本 人、妻子和他的两个妹妹订的。特等客舱相当宽敞,每间有两个铺位,是上下铺。当然,铺 位很窄,只能容下一个人,即便如此,我还是想不通为什么这四个人要订三个特等客舱。彼 时彼刻,我的心灵恰好处于不可理喻的状态,对琐细小事异乎寻常的好奇。尽管心怀羞愧, 我还是承认,当时,我确实对那间多余的客舱做了种种荒唐拙劣的推测。当然,这不关我的 事,可我依然一门心思想去解开这个谜团。最终我得出了一个结论——我奇怪为什么自己没 有早些想到它。“当然是个仆人,”我说,“我真傻,这么显而易见的答案,怎么早没想到!” 然而当我再次回去对照旅客名单,我清楚地看到这一家子没带仆人,尽管原本打算带一个的 ——因为名单上“及仆人”的字样起初写在那里,之后又被划掉了。“哦,一定是额外的行 李,”我自言自语道,“那是他不想放在货舱,而想摆在眼皮底下的东西——哈,我明白了 ——八成是油画之类的东西——就是他一直和那意大利的犹太人尼可雷诺讨价还价的那幅画。” 这想法令我挺满意。我暂时打消了好奇心。 我对怀亚特先生的两个姐姐很熟悉,她们是非常亲切聪明的女孩。而他新近迎娶的妻子 我还未有幸得见。他曾多次带着他惯常的狂热在我面前谈及她。他描述她那非凡的美丽、她 的不同一般的聪慧和成就。而我因此极为渴望能够与她结识。 在我上船的那天(十四号),怀亚特一家也要来——因此船长通知了我——但是我在船 上多逗留了个把小时,期望能见到新娘,结果盼来的却是一份歉意。“怀亚特夫人有点儿不 舒服,他明天起航时才会上船。” 次日,我从旅馆去码头,路上,碰到了哈迪船长,他说,因为“一些情况”(一个愚蠢 却方便的托辞),他认为‘独立号’在一两天内都不会起航,当一切准备就绪时,他会派人 通知。这让我觉得不可思议,因为当时正刮着强劲的南风;不过既然他不肯透露那“一些情 况”是什么,我再固执不已地追问下去也没意义,无奈中,只得回家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 差不多一个星期过去了,船长还没送信来。不过,最后总算等来了,我立即赶上了船。 船上挤满了乘客,四处是出发前的纷乱嘈杂。怀亚特一家比我晚到十来分钟。两姐妹,新娘 和画家都到了——画家还是一贯孤高的样子。我对此再熟悉不过了,也就没放在心上。他甚 至没把我介绍给他的妻子——这一礼节自然就落在了他的妹妹玛利安身上——她是个可爱聪 明的女孩,只三言两语,我和新娘就彼此相识了。 怀亚特夫人严严实实地裹着面纱,当她揭开面纱对我鞠躬还礼时,我承认,我感到了深 深的震撼。多年的经验早已告诉我,不能完全相信画家朋友对女性的热烈赞扬,否则我会更 加震惊。话题一旦牵涉到“美”,我很清楚,他总是很轻易地就进入纯粹完美的理想胜境。 事实是,我不得不说,怀亚特夫人绝对只是一个相貌平平的女人。即使不是丑的要命, 我想,也差不离了。不过,她身着盛装,品味高雅——于是我确信,她必定是凭着思想和灵 魂的持久魅力俘获了我朋友的心。她几乎没说什么话,很快就和怀亚特先生一起进了客舱。 我原先的好奇心又浮上心头。没有仆人——这个确定无疑。于是,我就看有没有额外的 行李。过了一会儿,码头上来了一辆马车,载着一只长方形的松木盒子,这似乎就是大家要 等的东西。盒子一到,我们就起航了,很快安全穿过沙洲,驶向大海。 如我所言,那只盒子是长方形的,大约有六英尺长、二英尺半宽;我打量着它,尽可能 做到精确仔细。盒子的形状很特别,我一看见它就为我的准确猜测自得不已。您可能还记得, 我说过我那位画家朋友的额外行李应该是画,起码是一幅画。我知道,他已经和尼可雷诺会 谈了几个星期——这只盒子的外观看,里面装的只能是达。芬奇《最后的晚餐》的复制品。 据我所知,这幅《最后的晚餐》是由小鲁比尼于佛罗伦萨仿绘的,一度为尼可雷诺所有。我 认为,关于盒子的疑问解决了。想到自己如此敏锐聪明,我窃笑不已。怀亚特对我隐瞒他的 艺术秘密,这还是头一回。他显然是想出其不意,从我的眼皮子底下偷运一幅好画去纽约, 还指望我对此一无所知。我决定好好挖苦他一番,好让他从此以后长点记性。 不过,有一件事让我很心烦。这盒子没送到多余的包房里,而是放在了怀亚特自己的房 间里。它几乎把整个地面都占满了——这无疑让艺术家和他的妻子很不舒服,尤其是盒子上 还用柏油或者油漆龙飞凤舞地涂上了大写字母,散发出一股刺鼻的、在我的感觉中特别令人 恶心的气味。盖子上漆着如下字句——“阿德莱得。柯蒂斯夫人,阿尔巴尼,纽约。科尼利 厄斯。怀亚特先生托运。此面向上,小心轻放。” 我明白,这位阿尔巴尼的阿德来得。柯蒂斯夫人是画家的岳母——不过我把这个地址看 作是画家向我瞒天过海而故意制造的玄虚。当然,我断定,盒子和里面的东西抵达我那孤傲 的朋友在纽约钱伯斯街的工作室后,绝不会再向北行。 起初的三四天里,天气相当不错,只是顶着风,因为海岸刚从视线里消失,我们就转向 正北方行驶了。由于天气很好,旅客们兴致都很高,乐于彼此交往。不过我得把怀亚特和他 的妹妹们排除在外。他们举止僵硬,我不由觉得,他们对同船乘客很粗鲁。对怀亚特的行为 我不以为然。他甚至比往常还要阴郁——实际上他孤僻得更厉害了——不过我对此早已习以 为常了。可他的两个妹妹也这样,实在让我琢磨不透。旅途的大部分时间里,她们都把自己 关在包房里,尽管我一再力劝,她们仍坚决拒绝同船上的任何人打交道。 怀亚特夫人则随和得多。我是说,她挺爱闲聊的;在海上,爱闲聊可是值得大力推荐的。 她同大多数女士打成一片;而且让我大跌眼镜的是,她还毫不含糊地向男士们卖弄风情。她 总是‘逗乐’我们。我说‘逗乐’——不知道该怎样说清我的意思。实际情况是,我很快发 现,怀亚特夫人被讥笑的次数远比大家同她一起欢笑的次数多。男士们对她几乎不置一词, 而女士们很快就断言她是“好心肠的家伙,但相貌平庸,极其无知,粗鲁不堪”。最让人费 解的是,怀亚特先生怎么会同她配了对儿,简直是落入圈套。一般来说都是因为钱财——可 我知道,压根不是这么回事;因为怀亚特跟我说起过,她没带给他一个子儿,也指望不了能 从其他渠道得到任何好处。他说,他是为了爱情结的婚,只为了爱情,他的新娘非常值得他 爱。当我想到朋友的这些表白,我坦率承认,我感到了无法言喻的困惑。他会不会是丧失了 感觉?我还能怎么想呢?他,如此优雅、聪明,如此挑剔,对缺陷异常敏感,对美无比狂热! 固然,这女士看起来很喜欢他——尤其是当他不在场的时候——她一再引用她那“心爱的丈 夫,怀亚特先生”的话。这使她显得特别可笑。“丈夫”这个词似乎永远——套用一句她本 人的妙语——永远“停泊在她的舌尖上”。同时,全船的人都看得出,他以最明显的方式回 避着她,多数时候把自己独自关在船舱里。事实上,可以说他整天都把自己关在里面,一任 妻子自由自在,尽情尽兴地在主舱的乘客中间肆意取乐。 根据我的所见所闻,我下了这样的结论,由于某种难以解释的无常命运,抑或是突发奇 想,在狂热而古怪的激情的支配下,艺术家被蛊惑了,娶了个丝毫配不上他的人。随之出现 的结果自然是,迅速产生厌恶,而且很彻底。我从心底里同情他——但却做不到因此而完全 原谅他对《最后的晚餐》那桩事的隐瞒。我打定主意要进行报复。 一天,他来到了甲板上,我像往常那样挽着他的胳膊,来来回回地溜达。他的忧郁看起 来一点都未消退(我觉得处在他的情况下,这很自然)。他的话很少,即便挤出几句来,也 抑郁得要命。我斗胆说了一两个笑话,他试图微笑一下,可是比哭还难看。可怜的家伙!— —想到他的妻子,我怀疑他怎么有心情强装笑颜。我决定针对那长方盒子展开一连串的冷嘲 热讽,旁敲侧击,好让他慢慢明白,我可不上他那点玄虚把戏的当。第一步是揭开伪装,露 出冰山一角。我说了一些诸如“那盒子的特殊形状……”之类的话,脸上挂着心照不宣的微 笑,眨着眼,用手指轻轻捅了捅他的肋骨。 怀亚特对我那无伤大雅的玩笑的反应,让我立刻确信,他疯了。起初他瞪着我,好像听 不懂我的俏皮话;然后,话里的含义像是慢慢钻进了他的脑子,他的眼睛渐渐地越睁越大, 简直突出了眼眶。他满面通红——紧接着又苍白得吓人——再接下来,他像是被我暗示的东 西给逗乐了,令我吃惊地放声狂笑起来,越笑越凶,一直持续了十多分钟。最后,他“咣” 地一下直挺挺地摔倒在甲板上。我奔过去扶起他时,发现他已经和死人毫无二致。 我赶紧呼救,大家好不容易把他弄醒过来。苏醒后,有一段时间他一直语无伦次地说着 什么。最后,我们给他放了血,把他放到了床上。第二天他就完全恢复了,这只是说他的身 体而言,对他的精神我当然无话可说。我听从了船长的建议,在剩下的旅途中避免与他见面。 船长同我一样认为他精神错乱了,不过他警告我不要对船上的其他人说起这事。 这事过后,紧接着又发生了几件事,加深了我本来就有的好奇。其中一件是这样的:我 神经紧张——喝了太多浓茶,晚上睡得很糟糕——实际上,有两个晚上,我简直就是彻夜难 眠。现在,同船上其他单身男子的房间一样,我的房门也是正对着主舱,即是餐厅。怀亚特 的三个房间在后舱,与主舱隔着一道小滑门,这门即便在晚上也不上锁。因为总是刮着风, 而且还不小,船向下风方向倾斜得厉害。每当右舷倾向下风时,两个船舱之间的滑门就会自 动滑开。然后它也就这么开着,没人会费劲爬起来把它关上。可我的铺位很巧合,当我的舱 门和滑门同时敞开(因为天热,我自己的房门总是开着),我能清楚地看到后舱,而且看到 的部分,恰恰是怀亚特先生的几个舱房。在我醒着的两夜里(不是连着的),我分明看到, 怀亚特夫人每晚十一点都偷偷溜出怀亚特先生的房间,走进那个空着的特别包房,一直呆到 黎明,等他丈夫来叫她的时候才回去。显然,他们实际上是分居的。他们有各自的房间—— 毫无疑问计划着离婚,永远井水不犯河水;我一直对那间多余的舱房感到好奇,它的秘密原 来是这样的。 还有一个情况让我很感兴趣。在那两个不眠之夜,怀亚特夫人一消失在那间特别包房里, 她丈夫的房间就传出一阵异常小心、压得很低的声响。这引起了我的注意。仔细聆听一会儿, 我终于成功地领悟了那声音的含义。画家在用凿子或者木槌之类的工具摸索着打开长方盒子 ——木槌的响声闷闷的,显然是用棉毛类的软东西蒙住了槌头。 这样倾听着,我想我能准确地判断出他何时把盖子撬开——也能听出他何时把盖子移开, 何时把它放在下面的铺位上。这后面一点,是从听到盒盖碰到木头床沿发出的轻微“啪嗒” 声得知的——他放得非常小心,地板上没处可放。这之后是一片死寂,直到黎明我再也没听 到任何动静。除非我可以说我听到了低声的啜泣或喃喃的细语,但声音很压抑,几乎听不见 ——当然,或许这只是我的想象。我说它像啜泣或是叹息——不过,当然了,它也可能哪一 样都不是。我宁愿认为那是我的耳鸣。毫无疑问,怀亚特先生只是在依照老习惯纵情于自己 的嗜好——也就是突然沉溺于对艺术的热情中了。他打开长方盒子,是为了饱览里面那幅珍 贵的画作。然而里面没有任何可让他啜泣的东西。因此,我再次说明,那一定只是我自个儿 的幻觉,是好心的哈迪船长的绿茶让我不对劲了。在我提到的这两个夜晚,就在破晓前,我 清楚地听到怀亚特先生重新盖好盒盖,用蒙住布的木槌把钉子照原样钉好。做完这些,他就 穿戴整齐地走出房间,去怀亚特夫人的房间里把她叫出来。 我们在海上航行七天了,离开哈特拉斯角时,刮起了一场猛烈的西南风。不过我们对此 有过一番准备,因为天气威胁我们已经有一阵子了。船只上上下下每样东西都弄妥当了,不 会受到风寒侵袭。由于风越刮越猛,我们最终无法继续前行,后桅纵帆和前桅帆都折叠了起 来。 就这样,我们安全地漂行了四十八个小时——这船在许多方面都证明了自己确实是艘出 色的海船,始终没灌进海水。但是后来,微风已演变成飓风,我们的后帆被撕得一条一条的, 使得我们的船置身浪尖风口,连遭几个大浪袭击。这场事故里,有三个人和小厨房一起被卷 入大海,差不多整个左舷的舷墙都不见了。还没等我们醒过神来,前桅帆又裂成了碎片。我 们撑起了抑制风暴的支索帆,船儿在海面上劈波斩浪,顺利航行几个小时,比以前行驶得稳 当了些。 然而风还是一直刮着,看不出任何减弱的迹象。我们发现,船上的索具不太适宜,绷得 太紧了;起大风的第三天,大约下午五点钟,船的后桅迎风倾斜得很厉害,都越过船舷了。 因为船身摇晃得剧烈,我们花了一个多小时想把它清除掉,也只是白费了劲儿。这边还没弄 停当,船匠奔到了船尾来,嚷着说船舱里积了四英尺深的水。雪上加霜的是,水泵阻塞了, 几乎没法再用。 眼下,一切都混乱不堪、让人绝望——我们设法减轻船的重量,摸到什么货物就把它往 海里扔,把剩下来的两根桅杆也砍掉了。后来我们终于干完了这些——但还是修不好水泵; 而且与此同时,漏进来的水正以极快的速度逼近我们。 日落时分,肆虐的狂风明显减弱,海面上也平静了下来,我们还抱着用救生艇自救的微 弱希望。到了晚上八点,云层随风散去,现出一轮满月——这真是个好兆头,我们萎靡的精 神为之大振。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们终于顺利地把大救生艇放了下去,所有船员和大部分乘客都挤 了进去。这批人立刻出发,经过许多磨难,终于在失事的第三天安全抵达了奥克拉科克港。 船长和十四名乘客留在大船上,决心把命运系诸于船尾的小艇。我们没花什么力气就把 它降了下来,不过下水时没覆没在海里实在算是个奇迹。船里坐的是船长夫妇、怀亚特先生 一行、一个墨西哥官员、他的妻子和四个孩子、我和一个黑人男仆。 当然,除了一些绝对必需的装备、食物和身上的衣服,小船上再没多余的地方可以放东 西了。没人想到去抢救别的什么。刚划出几英寻远,最最让人吃惊不已的事情发生了,怀亚 特先生从船尾的座位上站起来,冷冷地要求哈迪船长把船划回去,他要取他的长方盒子! “坐下,怀亚特先生,”船长带着几分严厉地说,“你要是不老老实实坐着会把船弄翻 的。这会儿船舷差不多已经在水里了。” “那盒子!”怀亚特先生站在那儿大喊道,“那盒子,我说!哈迪上尉,您不能,您不 会拒绝我的。它的分量微不足道——没一点儿分量——根本没分量。看在生您的母亲的份上 ——为了上帝的爱——看在您的灵魂得救的份上,我恳求您,把小艇开回去取那只盒子!” 有那么一会儿,船长似乎被画家恳切的祈求打动了,可他恢复了严厉而镇定的态度,只 是说:“怀亚特先生,你疯了。我不能听你的。坐下,听见了吧,否则你会弄翻船的。别动 ——抱住他——抓住他!——他要跳海!瞧——我就知道——他跳下去了!” 船长说话的当儿,怀亚特先生实际上已经投身入海。因为我们还处在失事船只的避风一 侧,他以超人的力量抓住从前索条上垂下的一根绳子。一会儿功夫,他已经爬上了甲板,发 疯般地冲下了船舱。 那一刻,我们已被刮到了船尾,远远出了避风区,只能听凭波涛汹涌的大海的摆布。我 们竭力想要划回去,奈何小船像是暴风中的一片羽毛。我们一眼就看得出,不幸的画家厄运 已到。 很块,我们就离失事船只越来越远了。那个疯子(我们只能这么想他)出现在升降梯上, 一个人把那长方盒子拖上来,力气大得惊人。震惊之下,我们死盯着他,看他飞快地用一根 三英寸粗的绳子在盒子上绕几圈,然后在自己身上绕几圈。转瞬之间,他和盒子都在海里了 ——立刻就消失了,再没有出现。 我们悲哀地停止划桨,久久注视着他沉没的地方。最后,我们离开了。沉默持续了一个 小时,到后来我忍不住提起话头。 “船长,你注意到了他们一下子就沉下去了么?那不是很不同寻常么?坦白地讲,当我 看到他把自己和盒子捆在一起跳进海里时,我还以为他有一丝脱险的希望呢。” “他们当然会沉下去,”船长回答道,“而且会立刻沉下去。他们很快会再浮上来—— 不过要到盐融化了以后。” “盐!”我喊了出来。 “安静!”船长说,一边指指死者的妻子和妹妹。“等有了适当的时间,我们再谈这些 事。” 我们历尽艰险,九死一生,不过老天庇佑了我们,像庇佑大救生艇上的同伴一样。经过 四天的痛苦挣扎,我们最终半死不活的在罗阿诺克岛对面的海滩登陆了。我们呆了一个星期。 打捞沉船的人待我们不坏。后来我们搭船去了纽约。 “独立号”失事后大约一个月,我在百老汇邂逅了哈迪船长。我们的谈话很自然地转到 了那场海难,特别谈到了可怜的怀亚特的悲惨命运。我因此得知了以下详情。 艺术家为他自己、他妻子、两个妹妹和一个仆人订了舱位。他的妻子,正像前面所说过 的那样,是个非常可爱、多才多艺的女子。六月十四号的早晨(我第一次上船的那天),那 位女士突然得病去世了。年轻的丈夫伤心得快要发疯了——可是情况紧急,他无法推迟去纽 约的行程。他必须把心爱的妻子的尸身带给她的母亲,而另一方面,世人的偏见又不允许他 公开这么做。十分之九的乘客宁可弃船而去,也不愿意和一具死尸同船而行。 进退两难之际,哈迪船长做了安排,给尸体部分涂上了防腐香油,同大量的盐一起打包 放在尺寸合适的盒子里,然后作为货物运上了船。女士的死只字未提。因为大家都知道怀亚 特先生已经为妻子订了舱位,就必须有什么人在旅程中假扮她。很容易就说服了已故女士的 女仆来做这事。特别包房起初是为这个女孩订的,那是在女主人活着的时候,后来就让它空 着了。当然,每天晚上,这假冒的妻子就睡在那间房里。白天,她尽她所能地扮演她的女主 人——事先已仔细查明,船上的乘客中没有人见过女主人的庐山真面。 我的错误很自然是由于过于粗心、爱管闲事、脾气冲动。不过最近,我夜里极少能睡得 安稳。无论怎样翻来覆去,总有一张面容在我眼前晃动,总有一串歇斯底里的笑声在耳边回 荡,经久不息。 威廉。威尔逊(1839年) 康华译怎么说呢?冷酷的良心幽灵样神出鬼没,怎么说呢? ——张伯伦《法萝妮德》(张伯伦(1619-1689 ),英国医生,于1658年完成长篇叙事 诗《法萝妮德》,叙述游侠阿加利亚与公主法萝妮亚的爱情。——译者注) 我姑且自称做威廉。威尔逊。拿我的真名实姓糟蹋面前的这张白纸,那又何必呢?这姓 名已经害得我的族人受尽轻蔑、厌恶和憎恨。难道愤慨的流言,还没把族人无比狼藉的声名 传播到天之涯、海之角?哦,最自甘堕落的浪子!难道你对人间的一切已经心如死水?对尘 世的荣誉、鲜花、美好的愿望永远不再眷顾?在你的希望和天堂之间,难道并不是一直阴云 密布? 近年来,我遭遇了无法言说的不幸,犯下了不可宽恕的罪行,如果可以,今天就不在此 详加描述了。在近些年这一段岁月里,我突然之间就坠入了深渊,现在,我只打算把原因交 代出来。人们往往都是一步一步走向堕落的,而在我这里,所有的德行像披风一样,刹那间 就从身上掉落了。我犹如迈着巨人般的步伐,越过微不足道的邪恶之境,陡然堕入比依拉加 巴勒那类滔天罪行还要罪恶的深渊。(依拉加巴勒,约生于公元205 年,是叙利亚以米沙太 阳神庙祭司,218 年被选为罗马皇帝,荒淫无耻,恶名远扬,于222 年被侍卫杀死。——译 者注)究竟出于何种偶然——出于何种事件,我会犯下这邪恶的罪行?请容我讲出来。死神 一点一点地逼近;死亡的阴影反而使我的灵魂获得了安宁。我穿过朦胧的谷地,(意指临死 的痛苦时分——译者注)渴望着世人的同情——我差点说成渴望世人的怜悯。我只求他们相 信,我多多少少受了环境的摆弄,那是人力所控制不了的。但愿意他们看了我即将讲述的情 节,能在茫茫一片罪恶的沙漠,为我找出那么一小块天命的绿洲。我想要他们承认——他们 无法不承认——尽管以往也有过不小的诱惑,可是至少人们并没有经历过,当然也就没有这 么堕落过。人们真的没经历过在这样的痛苦吗?难道我不是生活在梦里?世间的一切怪诞幻 象都那么恐怖、神秘,难道不会把我吓得一命归西? 我们这族人,一直以想象力丰富,性子暴躁而闻名,在幼年时代,我就表现出了完全继 承家族特征的秉性。随着我一年一年地长大,这种秉性益发显著。由于多种原因,搞得我的 朋友焦虑不堪,我自己也备受伤害。我变得一意孤行,沉溺于胡思乱想,情绪常常失控。我 的父母天性优柔寡断,而且患有我这样的先天虚弱症,所以,他们也拿我那与众不同的坏性 情毫无办法。他们也曾花费过心力,但因为软弱,方法不当,终于还是一败涂地,而我当然 是大获全胜的一方。此后,我的话便成了家法。在大多数孩子还得牵着走路的年龄,我就开 始率性而为了,除了名义上有父母,其实一切都是自己当家作主。 我对学校生活的最早记忆,总离不开一幢结构不规则的伊丽莎白式大房子,(指伊丽莎 白女王时代流行的建筑式样,特征为窗户巨大,回廊幽长,烟囱高耸,还有很多带形装饰— —译者注)房子建在伦敦一个雾蒙蒙的村子里,那儿有很多浑身疙疙瘩瘩的参天巨树,所有 的房子都特别古旧。说真的,那个古老的小镇的确是个梦一般抚慰人心的所在。这一刻,在 想象中,我体味着浓荫如盖的大街上那份沁人心脾的凉意,嗅着灌木林里散发出的芳香,听 着低沉而空洞的教堂的钟声,我重新怀着说不清的喜悦颤抖了,钟声每隔一个小时就会冷不 丁地敲响,阴森森的,在寂静的暗淡天光里回荡,那被岁月侵蚀的哥特式尖塔就掩映在暮色 之中,沉沉而睡。 或许,详细追忆一番学校及相关的事,会给我带来莫大的喜悦,超过眼下任何的一切带 给我的感觉。我现在特别悲惨——悲惨,哦!千真万确——原谅我软弱地写上一些杂乱无章 的琐事,以寻觅些许暂时的慰藉吧。这些事情虽然特别琐细,甚至可笑,可在我看来,一旦 跟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联系到一起,反而显出意外的重要来。我明白,正是在当时当地,命运 第一次给了我模模糊糊的忠告,此后的年月,它一直如影随形。那么且让我回忆一下。 我说过了,那幢房子古旧而不规则。那里的院子广阔,围着一圈坚固的砖墙,高高的, 墙头上涂抹着一层灰泥,上面插着碎玻璃。这监牢似的堡垒就是我们活动的有限领地;每周 只有三次可以看到外面的世界:一次是星期六下午,在两个老师的带领下,才可以集体到附 近的田野散会儿步;另外两次在星期天,早晚两次中规中矩排队到村里惟一的教堂做礼拜。 我们学校的校长就是教堂的牧师。我常常坐在靠背长凳上遥望他迈着庄严的步子,缓缓走上 讲坛,心中的惊奇和惶惑深得难以言表。这位牧师面容一派道貌岸然;法衣闪闪发光,飘飘 扬扬——只有牧师的法衣才这个样子飘扬;假发上扑满了粉,又坚硬又庞大。这就是不久前 的那个人么?那会子他可是容貌酸腐,身着讨厌的制服,手握教鞭,严峻地执行着学院律令。 哦,真是自相矛盾得无以复加,荒谬绝伦到无从解释! 沉闷的围墙一角,不甘不愿地开着扇笨重的大门。门上钉满大头铁螺钉,顶端耸着尖尖 的铁钉。一眼望去,吓得不由倒退几步。除了刚才提过的三次定期出入,大门从不打开。因 此,每当巨大的铰链嘎吱一响,无数奇妙的事物就闪现在眼前了——一个庞大的世界,值得 仔细观看,沉思再三。 宽广的院子形状并不规则,墙壁有很多地方都凹进去很大一块。最大的三四个壁凹连成 了操场。地面平坦,铺着上好的硬沙砾。我记得很清楚,没有树,也没有凳子,没有任何可 以坐的东西。当然什么都在屋后。屋前有个小花坛,种着黄杨及其他小灌木,不过说实话, 只有赶上难得的机会,才能经过这片圣地——比如第一次进校,最后一次离校,还有,就是 在父母或朋友来找,我们兴冲冲地回家过圣诞或夏至节的时候。 可那幢房子是多么离奇有趣、古色生香呵!对我来说,它真是一座迷宫。回廊迂回曲折, 没有尽头;房间多得不可理喻。无论何时,都分不清到底是在楼上还是楼下。从一间房到另 一间房,免不了要遇到或上或下三四级台阶。套间也数不胜数,多到难以想象,一间套一间, 我们对这幢房子的确切看法,和想到无限这个概念相去无多。我在里面住了五年,和其他一 二十名学生住一间小寝室。五年中,我没有一次弄清过这间寝室究竟藏身于哪个偏僻的角落。 做教室的那个房间最大,我不由觉得,它是世界上最大的一间。房间狭长,屋顶很底, 煞是沉闷。窗子是哥特式的,天花板是橡木的。在远处一个恐怖的角落,围出了个八九英尺 见方的小屋子,那是一间密室——是我们的校长,牧师勃兰斯比博士“授课时间”的密室。 小屋结构坚固,房门厚重。即便主人不在,我们宁愿活活地处罚死,也不会开一下门。在另 外两个角落里,还有两个相似的斗室,虽然远不及校长大人那间令人肃然,但也让人心生敬 畏。一间属于“古典文学”教师,一间属于“英语兼数学”教师。教室里散布着课桌和凳子, 横七竖八,数也数不清。桌凳都是黑漆漆的,老旧破烂。桌上乱糟糟地堆放着翻黑的书本、 刻满缩写字母,有的连名带姓刻上长长的一串、还有希奇古怪的图案和用刀子刻了多次留下 的记号。因此,早在很早很早以前,就已经彻底面目全非了。房间的一头,放着一只水桶, 里面盛着水;另一头,是一个大得惊人的钟。 从十岁到十五岁,我一直在这个古老的学院里度过,不过倒也没怎么嫌恶。童年时代幻 想丰富,用不着去琢磨外面的世事,也不必以此自娱自乐。学校生活沉闷、单调,这是明摆 着的,可偏偏又无比热闹,后来较为成熟的青年时代的奢华生活,完全成年后的罪恶生活, 都及不上那会子热闹。不过我必须这么认为,在我的心智初步发育的时候,一定有很多地方 不同寻常——乃至超越常规。普遍说来,成年后,人们很少能清晰地记得幼年时的生活。一 切都是灰扑扑的影子——记忆扑朔迷离,依稀可见——记起的,是淡淡的喜悦和幻影般的痛 苦。可我并非这样。童年的一切至今依然清晰如画,像伽太基奖章上的刻记一样分明、深刻 而持久。想必在童年时代,我就像成人那样有力地感受到了那时的一切。(伽太基,非洲古 国——译者注) 可事实上——就是世人眼里的事实上——有什么好回忆的呀!清晨梦醒起床,晚上熄灯 睡觉;默读,背诵;定期的半天假,散步;操场,打闹,嬉戏,捣蛋——因为早就忘记了, 才在时光的魔法下,勾出不少特别动人而有趣的事件,荡起说不清的侬情我意,激情、惊心 动魄的刺激也一波一波再次泛滥开去。哦,童年真是黄金时代! 说真的,我生性热诚、激情、专横,不久就在同学中出了名,渐渐地——不过是自然而 然地,年龄比我大不太多的人都听命于我了,只有一个人例外。这位同学尽管跟我不沾亲也 不带故,但却与我同名同姓。其实这也没什么希奇的。我虽然出身贵族,但我的名字和很多 普通的名字一样,根据时效权利,似乎随岁月的流逝,这名字早已为平民百姓所拥有。在这 里,我自称作威廉。威尔逊,其实是个跟真名相差无多的假名字。“江湖”——按我的同学 的措辞——之中,惟有那个跟我同名同姓的人,才敢在课堂里的学习方面、在操场上的打闹 和运动方面跟我较劲儿,才敢拒绝盲从我的指令,才敢不屈服于我的意志——说真的,无论 我在哪方面武断地发号施令,他都敢横加干涉。如果说天下有什么至高无上的绝对专制,当 属少年时代的孩子王对唯唯诺诺的伙伴的专制。 威尔逊不服气我,这让我很是困窘。尽管在大庭广众之下,我肯定会虚张声势,不吃他 那一套,可越这样,我在私下里也就越怕他,我不得不承认,他能那么容易就和我打成平手, 这证明他确实比我厉害。如果不想被他打败,就必须进行长久的斗争。其实,他比我厉害也 好,与我平手也好,只有我一个人承认,不知怎的,同学全然看不出这一点,甚至连一丝疑 心都不起。说真的,他和我较劲儿,尤其是放肆而又顽固地跟我作对,虽然尖锐,但更其私 密。看起来,他既缺乏与我作对的野心,又少有激情四射的性子。我反倒占了上风。他和我 较劲儿,或许纯粹出于一时性起的欲望,以阻碍我的专横,让我感到惊讶,或者让我克制自 己。有时我留意到,他伤害我、凌辱我、反驳我时,极不合适地夹杂着一种柔情,的确令人 讨厌到极致,我心里就不由升腾起愕然、自卑与愤怒的感觉。我只好这么想,他之所以有这 种特别的举止,不过因为他极端自负,想摆出一副以保护人自居的庸俗样子罢了。 或许,正因威尔逊举止中的这点亲热,加上我们又同名同姓,刚巧又在同一天入校,所 以,在高年级里就流传开我们是兄弟的说法了。高年级学生对低年级学生的事情,很少认真 查究。其实,威尔逊和我家压根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一点,我在前面说过,我应该是说过的。 如果我们是兄弟,那么准是双胞胎,因为在我离开勃兰斯比那个学校后,无意中得知,同名 同姓的那个人生于一八一三年一月十九日——这真是惊人的巧合,因为那一天,正好也是我 的生日。 尽管威尔逊总和我较劲儿,可似乎有点奇怪的是,他那叫人忍无可忍的反驳精神,虽然 令我时时感到焦虑,却没有勾起我对他的恨意。我们自然是几乎天天吵架,可当着人的面, 他总是让我赢,可一边又能想办法让我感觉到,赢家应该是他。不过,由于我的自尊心以及 他那份真正的尊严,我们总是保持着“泛泛之交”,与此同时,我们有很多地方又性情相投。 这让我意识到,可能是我们所处的位置,才是我们成为朋友的障碍。要想给我对他的感情下 个定义,那真是太难了,甚至描述一下,都不易。这感情错综复杂,一言难尽——有几分任 性的仇视,却也并非仇恨;有着尊重,多的是敬意;害怕的成分不少,却又好奇得心神不宁。 对道德家来说,倒没必要补上一句,我和威尔逊是难分难舍弃的好同伴。 无疑,我和他的关系很反常。所以,我对他不遗余力的攻击——攻击很多,明的暗的都 有,总是表现为半真半假的嬉笑怒骂,而非清坚决绝的敌对。但我的玩笑,却总刺痛他的心。 不过我在这方面纵然是煞费苦心,机关算尽,也难免有闪失的时候,因为那同名同姓的人, 天性谦逊、宁静、严肃,表现在欣赏自己那套辛辣的笑话上,他那份严肃真叫无懈可击,无 论如何都是绝对不肯被人嘲笑的。说真的,我只在他身上找到一个弱点,他身上有个特征, 或许这是先天性的疾病——我的对手的咽喉器官,或者说发音器官有毛病,无论何时都提不 高嗓音,总像是微弱的耳语。他的任何冤家,不像我那样被他逼得黔驴技穷的,从不就此伤 害他;我可不会放过这上苍赐予的大好机会。 威尔逊对我的报复五花八门。最灵验的一招是让我大伤脑筋。他那么睿智,开头何以发 现耍一耍这个雕虫小技就能惹恼我?这一点我永远弄不明白。不过他一旦发现了这一招,就 频频使用,害我生气。我一向厌恶自己平庸的姓氏,还有这普通透顶的名字——如果没流为 平民百姓所用,倒也罢了。这姓名一钻进我的耳朵,就好像是灌进了毒液。我第一天到校时, 另一个威廉。威尔逊也来了。我对他无比愤怒,他怎么也叫这个名字?于是,我对这姓名又 增加了一重厌恶,因为一个陌生人居然也以威廉。威尔逊命名。而他,就是使这个名字被双 倍喊叫的人。他会经常在我眼前闪现;在学校生活的日常事务中,总会不可避免地把我们两 人混为一谈。 所以,当这个冤家对手跟我在精神或肉体上有雷同之处时,我就会暗火乱窜,越烧越旺。 开头我还没发现我们同庚这一惊人事实,但我看出了我们个子一样高,体型和面部轮廓都出 奇的相似。一听到高年级里风传我们是亲戚的话,我就恼羞成怒。总之,只要有人提一句我 俩性情相似、容貌相仿,都会搅得我大为烦心,虽然一再小心掩饰,但我知道,没什么比这 更能乱我心意了。可说实话,我根本没理由相信,高年级同学议论我俩如何相似了——他们 甚至都没有亲眼看到这一点。他们只不过说了说我们是亲戚,而这一点还是威尔逊自己说的。 很显然,他看到了我们两个在各个方面的相似之处,完全和我一样心里有数。他在这种情况 下,居然发现了如此令人烦恼的相似性,这只能归功于他一贯的睿智。 他的一言一行,都对我模仿得神形毕肖,他演得真是太完好了。穿衣打扮可以轻松模仿, 步态举止模仿起来也不费劲;尽管他的嗓子天生有缺陷,可他还要模仿我的声音。当然,我 的高声大嗓他没试着模仿,但语调上却学得一模一样,他那非同常人的低语,成了我话语的 回声。 我不敢去形容,看到这么惟妙惟肖的模仿,我是多么烦恼。因为,这不仅仅是讽刺漫画。 惟一的安慰是,他的模仿显然只有我一个人注意到了。我也只能忍耐那同姓同名者会心又异 常嘲讽的笑容了。看到自己的计谋在我的心里发了酵,他满足了,似乎为我的刺痛感而暗地 里吃吃地笑。他如此机智的模仿,肯定能博得众人的喝彩,可他偏不在意这个。全校学生没 一个觉察出他的花样,谁都没发现他已大功告成,所以也没人跟风嘲笑。这真是个谜,我忧 心忡忡地过了几个月,还是没揭开谜底。或许因为他是一点一点、循序渐进地模仿的,所以 大家才不容易看出。或者说,我没落人笑柄,很可能由于模仿我的人神气活现,不屑做表面 文章(如画上形式的东西,愚钝的人也看得出),而是只流露出对我全部精神的戏仿,让我 暗自沉思,独自懊恼。 我已经不止一次地说过,他总爱对我摆出一副保护人的可恶嘴脸,而且常常多管闲事, 与我的一直相左。常常是不合人意地劝告我一番,不是公然建议,而是给个暗示,迂回包抄。 我接受了他的“好意”,可心里却很反感,随着我一年一年地长大,反感也越来越强烈了。 不过事隔多年,我还是对他说句公道话吧,我承认,我那冤家对头年纪轻轻,看上去经验不 足,可我不记得他的建议有哪一次是错的或者愚蠢的;我也承认,如果说他的聪明才智和世 故人情不比我高明,但至少,他的道德感,却远胜于我;我还不妨承认,如果他意义深长的 耳语里所包含的金玉良言,我不是常常弃置不顾,那么今天,我或许就是个比较善良、比较 快乐的人,可当时,我却对他的劝告恨之入骨、轻视至极。 最终,他那令人讨厌的监督,使我失去了耐心。他的自以为是真让人受不了,我对他的 愤恨变得一天比一天露骨。我说过了,在和他同学的头几年里,我对他的感情不难成熟为友 谊;可学校生涯的最后几个月,无疑地,他平日爱管我闲事的脾性减轻了几分,尽管如此, 我心中的恨意,反而增加了几分。有一回,我想他是看出来了,从那以后他就躲避我,或者 说假装躲避我。 如果我没记错,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跟他大地吵了一次。那一次他一反常态,他抛弃了 警惕性,公开跟我叫板,敢做敢为。我发现,或者说我自以为发现,他的口音、神情、外表 中不知蕴涵着什么,一开始让我惊愕,继而深感兴趣。我的眼前居然依稀呈现出婴儿时期的 事——混乱的往事排山倒海地疯狂涌来,那时,我还没有记忆。我无法更好地描绘出这份压 迫我的感情。不如这么说吧,我好不容易才摆脱的一个心思是,我早就认识这个站在面前的 人了,那是在很久远的过去,久远到没有尽头。可这个幻觉来得快,去得也快。我提到这一 点,不过是想说明,就是在那一天,我跟那啊个同名同姓的人最后谈了一次话。 在那幢古旧的房屋及其不计其数的房间里,有几个彼此连通的大房间,那是大多数学生 的宿舍。当然,房屋里面也有不少小角落,小壁凹,其他零零碎碎的结构。一座大厦设计得 这么笨拙,难免会有这样的所在。不过是储藏室一样的小空间,只能容下一个人而已,可勃 兰斯比博士精打细算,竟把这样的地方也布置成宿舍了。其中一间就住着威尔逊。 大约在我第五年的学校生活快结束的时候,一天晚上,就在上文提到的那次吵架后不久, 每个人都已酣然入梦,我从床上爬起来,手里提着灯,穿过一道狭窄的走道,悄悄溜到了冤 家对头的寝室。我早就想使出一个恶毒的花招,拿他寻寻开心,好让他尝尝我的厉害,可一 直没有得逞。现在,计划就要付诸实施了,我一定要让他感觉到,我对他的怨毒,早已是山 高海深。到他的小屋门口了。我把灯留在外面,扣上罩子,蹑手蹑脚进了门。我朝前走了一 步,倾听着他安静的呼吸。确信他真的睡着了,我折身出去,取了灯,再次走到他的床边。 床的四周密密实实地挂着帐子。要实施计划了。我慢慢地把帐子掀开。当明亮的光线照在睡 着的人身上时,我的眼睛也落在了他的脸上。一望之下,顿时浑身麻木,好似兜头泼了盆冷 水。我心口狂跳,膝盖颤抖,无缘无故地,惊骇得受不了。我直喘大气,我无声地把灯又放 低了些,低到要挨着他的脸。这就是——这就是威廉。威尔逊的面容么?我真切地看到,他 就是这副模样,可一想到他仿佛长得并不是这样,我就止不住发疟疾一样颤抖起来。这副容 貌怎会把我吓得魂不附体呢?我凝视着他——我的脑子如同塞进一团乱麻,各种念头鱼贯而 来。他醒着的时候,可不是这个样子,绝不是这个样子。同名同姓!同样的面容!同一天进 学校!接着,他莫名其妙而又无比顽固地模仿我的步态、我的声音、我的习惯、我的举止! 他一贯模仿我,难道这具有讽刺意味的模仿,真的使他变成我现在所看到的模样?我被敬畏 的感觉击中了,周身战栗,灭了灯,悄悄走出房间,马上离开了古旧的学校,从此再没有跨 进去一步。 我闲散在家,打发了几个月。不觉间,已成了伊顿公学的一名学生。短短一段日子过去, 有关勃兰斯比那个学校的记忆淡了,至少,再想起的时候,心情上有了明显的变化。真相— —悲剧——烟消云散了。现在,我有机会去质疑自己的理性了。不过,如果不是奇怪人们何 以那么容易上当,暗笑自己何以秉承那么活灵活现的想象力,我很难会想到去质疑自己。在 伊顿公学的生活也不会使这种怀疑有所减轻。一到那里,我马上就不顾一切投身于荒唐的涡 流之中,除了往昔泡沫般的琐细事,一切都荡涤一空,铭刻在心头的重要印象,都给席卷走 了,记忆中剩下的,惟有从前那十足的轻浮。 不过,我可不准备在此描述我那可悲的放荡生活——放荡到躲开校方的注意,公然向法 律挑衅。三年的时间白白耗费掉了,没有任何得益,只是害得我沾染上根深蒂固的恶习。另 外,就是身材长高了,高得都有点离谱了。过了一个星期放浪形骇的日子后,我把一小拨荒 淫透顶的学生请到我的房间,偷偷举办了一个盛宴。我们于深夜时分碰头,打算寻欢作乐混 个通宵。我们狂饮无度,也并非没有别的或许更危险的诱惑。我们的狂奢极欲达到了高潮, 彼时东方已白。天亮了。我满脸通红,醉醺醺地玩着纸牌,一边还极其无耻地嚷着再干一杯。 突然看到房门一下子给推得半开,一个仆人急火火的声音在门外响起。他说,有人想要我到 门厅谈话,看样子很急切。 我酒劲十足,听到有人找,飞弹不吃惊,反而挺高兴。我马上踉踉跄跄出发了。只走几 步路就到了宿舍楼的门厅。又矮又小的门厅里没有灯。那么晚了,根本不许开灯,惟有几线 微弱的曙光,从半圆形的窗户照进来。我刚一脚踏上门槛,就看到了一个年轻人。他和我身 材相仿,穿着件雪白的开司米晨衣,式样裁剪得很新潮,与我当时穿的那件一个样。我是借 着朦胧的亮光,看到这些的,但他的容貌却看不清。我一进门,他就赶紧一个箭步来到我跟 前,一把攥住了我的胳膊,一看就知道很焦急。他在我耳边低声吐出几个字:“威廉。威尔 逊!” 酒意顿消。我完全清醒了。 看这陌生人的样子,看到亮光中他举起手指竖在我眼前,颤抖不止,我不由感到万分惊 讶,但并没受到太大的触动。那古怪低沉的嘶嘶声里,总是流溢出严肃的警告意味,尤其是, 一听他耳语般吐出那几个简单而熟悉的字眼时,那音质、语调、特征,如同强电流一样震摄 心魂。过往的记忆不期而至。没等我从震惊中恢复过来,他已经走了。 虽然这事在我混乱的脑海里留下了鲜明的印象,但它也渐渐消散了。说实话,开头一连 几个星期,我始终在认真地探问,或者说陷入了病态的猜测。我不能假装自己不认识那个怪 人,正是这个人,总是不屈不挠地干预我的私事,不厌其烦地暗示我一些忠言。但这个威尔 逊到底是谁?他是干什么的?他从哪里来?他究竟想怎样?这些我统统解答不了。关于这个 人,我只知道,他家突遭变故,所以,在我从兰斯比出逃的那个下午,他只好也离开了那里。 可没过多久,我便不再思虑这些,只想着动身去牛津大学的日子了。不久我就到了那里。我 父母虚荣得紧,给我准备的用具很排场,一年的花销也很充足。我可以尽情地过奢华日子了 ——这样的生活真是可亲可爱啊。这样,我也就能与大不列颠那帮傲慢的豪门子弟一比肆意 挥霍的能耐了。 我兴致盎然,因为我有了堕落的本钱。我的天性喷涌,且变本加厉。我拼命寻欢作乐, 毫无节制,一点颜面都不顾及。如果在此细述一遍我的孟浪,那可真荒唐。我单提一笔就够 了。在挥霍方面,比起希律王,(希律王,耶酥诞生时的犹太王,以暴虐著称。——译者著) 我甚至犹有过之而不及。若是将那么多新奇的勾当一并列出,那么,在这所欧洲最荒淫的大 学那串长长的罪行录上,我所干的坏事就有不短的一串。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我恰恰是在这所大学,我彻底从绅士阶层堕落为下流赌棍,我千方 百计熟悉职业赌棍那套卑劣的骗术,精通之后,常常在低能同学那里大显身手,屡次给自己 本来很丰厚的钱财添砖加瓦。这就是确凿的事实。无疑,我一次又一次犯下如此大错,是因 为违背良心,丧失德行,如果说这不是惟一的原因,那也是主要的原因。我那帮自甘堕落的 同伙,谁不愿意替我辩护?他们谁也不会说我的思想有问题;在他们眼里,快乐、率直、慷 慨的威廉。威尔逊,牛津大学最高贵、最磊落的自费生,他的荒唐不过是年轻人的荒唐,是 突发奇想的荒唐——他的错误只因突发奇想,他的无知的恶性,不过无意中的浮华的孟浪。 迄今为止,我在赌场上成功地耍了两年花招,知道大学里来了个暴发户,一个叫葛兰丁 宁的贵族。据说,他跟希律士。阿蒂克一样富有,(希律士。阿蒂克,(101-177 ),希腊 修辞学家,诡辩家。曾捐献财产装饰雅典城及别的希腊城市。——译者注)财富也照样来得 很容易。很快我就发现,他智商不高。我自然把他当作是大展绝技的好对象。我经常怂恿他 玩牌,还故意使出赌徒的惯用伎俩,让他赢走数目相当可观的一笔钱,以便更行之有效地让 他掉进我的陷阱。我的计划终于成熟了。我在同样是自费生的普雷斯顿的宿舍,跟他见了面。 我满心眼里转着一个念头,这次会面是最后一次,也是决定性的一次。普雷斯顿先生和我们 俩的关系都不错,不过,公平地讲,他丝毫没怀疑我是怀揣巨大阴谋的人。为了让这次交手 更有声色,我假惺惺地特意召集一班人马,大概八九个的样子,小心翼翼装成是顺便提及玩 牌这事,和我预期的一样,那个傻瓜立刻上钩了。要想简略地说一说那件缺德事,卑劣的手 段绝对不可遗漏。在赌博中,人们常常耍手段,奇怪的是,怎么还有人稀里糊涂就中了招。 夜很深了,我们还没散场。最后,我的阴谋终于得逞了,葛兰丁宁成了我惟一的对手。 我们玩的是我最喜欢的埃卡特!(埃卡特,纸牌的一种玩法。可供两个人玩。每人各发五张 牌,第十一张为王牌,满五分成一局。——译者注)其他人对我们一掷千金的气势大感兴趣, 都扔掉自己手里的牌,站在我们旁边当了看客。这暴发户上半夜在我的诱骗下,喝了很多酒。 眼下,他洗牌、发牌、打牌都紧张得要死,我想,他确实喝多了,不过也不是绝对如此。一 会儿工夫,他就输给了我一大笔钱。我沉着到等着,果不其然,他灌了一大口葡萄酒后,提 出将赌注再加一倍,其实原先的赌注已是个很大的数字了!我装出很勉强的样子假意推脱。 我再三拒绝,把他惹恼了,对我破口大骂起来。如此,我才假装是出于怄气答应的他。当然, 结果不过证明,这个猎物完全落进了我的圈套中。不到一个钟头,他的债就翻了四倍。一段 时间里,他那原本喝得通红的脸上,一丝红润都不见了。让我惊讶的是,他居然面如死灰, 可怕极了。我说过了,我很惊讶。我仔细调查过了,据说葛兰丁宁富得流油,他输的这笔钱 在别人眼里固然不小,可是我想也不至于苦恼成这样啊,更不该反应这么激烈。一个念头闪 现了:酒刚一落肚,他就醉了。我正要坚决主要不赌了——这倒不说出于无私的动机,而是 为了在同伙面前保持自己的人格——忽然注意到周围人的表情,听到了葛兰丁宁万分绝望的 叹息。我明白了,我已害他倾家荡产。这般境况下,大伙都同情起他来,即便是恶魔,也不 会忍心对他下手。 我当时成了怎么一副模样?可真是不好说。受我愚弄的人的可怜情形,使所有的人都面 带愁容,窘迫不安。一时间,周遭寂然无声。这伙人里面,那些不那么浪荡的,向我投来轻 蔑、责备的目光,烧得我的脸火辣辣的。我甚至愿意承认,有一瞬间,我焦虑得快撑不住了。 不过,随之而起的意外事件,倒使我心里暂时松了口气。又宽又重的折门咣地一声大开了, 冲力又猛又急,房间里的烛火犹如受到巫术操纵,全都熄灭了。将熄未熄时的一线亮光,刚 好让我们看到进来了一个陌生人。那人身高与我不相上下,身上紧紧裹着件披风。房间里一 片漆黑。我们感觉得到,他就站在我们中间。他这么粗蛮地闯进来,我们不由大惊失色,还 没恢复镇静,就听得这入侵者说话了。 “各位,”他说,嘶嘶的声音低沉、清晰,那让人毕生难忘,吓得我连骨头缝里都渗入 了凉意,“各位,我不想为自己的行为道歉,我这么做,是为了尽我的责任。今晚这个人玩 纸牌赢了葛兰丁宁爵爷一大笔钱,不用说,对他的本性,你们并不了解。所以,我给大家提 一个迅捷有效的办法,以便认清真相。你们要是有空,请检查一下他左袖口的衬里,那件绣 花晨衣的大口袋里,或许就藏着几小包东西。” 他说话的时候,四下里静得出奇,连一根针掉到地上都能听到。说完,他马上离开了。 来无影去无踪。我的心情,可以描述么?要描述么?难道得说我被这该死的家伙吓坏了?确 信无疑的是,我已经没时间思量了。大伙七手八脚把我当场揪住。烛火霎时间又亮了。搜身 开始了。玩埃卡特时必不可少的花牌从我袖口的衬里中翻出来了。在晨衣的口袋里,也翻出 了几副纸牌,跟我们在牌局上用的一模一样,只是,这几副都是术语叫做“鼓肚子”的那种, 大牌的上下两边微微凸起,小牌的左右两边微微凸起。如此部署,当受骗者按照惯例竖里砌 牌,必然发现,自己发给对手一张大牌;赌棍则是横里砌牌,当然不会发给对手一张计分的 大牌。 发现真相后,不管大伙多么义愤填膺,对我都一点影响也没有;沉默不语或者冷冷的讥 讽,反而会刺伤我。 “威尔逊先生,”房主普雷斯顿开口了,同时弯下腰,从脚下取出一件毛皮稀有的豪华 披风,“威尔逊先生,这是你的东西。”(天冷,离开自己的房间时,我在晨衣外披了件披 风,到了牌场才脱下)“我看,还得搜一搜这件披风,(他脸上挂着抹冷笑看着披风的褶皱) 再给你那套把戏找出些证据。说真的,证据已经够了。希望你明白,你必须离开牛津大学— —无论如何,必须马上离开我的宿舍。” 当时,我虽然很卑微、很卑微,都低到尘埃中了,可要不是思绪被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攫 住了,听到这番难堪的话,我肯定马上大动肝火。我穿的披风是用稀有的皮子缝的,稀有到 无从描述,具体值多少钱,我也不敢说。它的式样也是我本人别出心裁的发明。我酷爱打扮, 虚浮轻狂,在衣饰上挑剔到可笑的田地。所以,当普雷斯顿先生从折门附近的地板上拾起一 件披风,交到我手上时,我吃惊到近乎恐惧了,我发现自己的披风已经搭在了手臂上。我自 然是无意间搭上的。递给我的那件,与我手臂上的这件完全相仿,连最细微的地方,都如出 一辙。我记得,那无情地揭露我的怪人身上,是裹了件披风的。而我们这伙人中,除了我谁 都没穿披风。我没露声色,取了普雷斯顿给我的那件披风,悄悄放在自己的那一件上面,怒 容满面,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里。次日,天还没亮,我就离开了牛津,匆匆踏上奔赴欧洲大 陆的旅途。心里又是恐惧,又是羞耻,苦恼得难以言喻。 逃也是瞎逃。厄命仿佛一直得意洋洋得追随着我,真的,这证明了,厄运如此神秘得摆 弄我,只不过是个开头。我还没在巴黎站住脚,就看出了新的迹象,这个威尔逊又管起我的 闲事了。真是可恶。年复一年,我心里的弦一直绷着。坏蛋!——在罗马,他对我的雄心横 加干涉,闲事管得多么不合时宜、鬼鬼祟祟!在维也纳也是,在柏林,在莫斯科,都是如此! 说实话,我在哪里不对他怨声载道,不在心里咒他不休?他匪夷所思的苛刻管束,总是让我 最后仓皇出逃,像是逃避瘟疫。可纵然是逃到天涯海角,终归也是瞎逃一场。 我一次又一次地暗自寻思,冲着自己这么发问:“他是谁?——他来自何方?——他到 底想干什么?”可就是想不出答案。接着,我万分仔细地观察起无故监督我的形式、方法、 主要特征来,但从这里也看不出个究竟来。确实,他最近常常跟我作对,每一次,都想着要 阻碍我的计划、扰乱我的行动。如果我的计划得以实施,结果难免造成的痛苦的灾祸——对 于神气活现的大亨来说,这个理由真的很苍白;对于独断专行的天性来说,就算碰到无礼而 执拗的横加干涉,这理由也保障不了什么。 我不由看到,那长久折磨我的人,一直有个怪念头,就是小心谨慎、灵敏机巧地穿着和 我一样的衣服,每当想干涉我的意愿,总是竭力不让我看到他的脸。不管他是不是威尔逊, 这样做都氏族做作,十足愚蠢。在伊顿公学忠告我的,在牛津大学毁我名誉的,在罗马不让 我如愿,在巴黎妨碍我复仇,在那不乐斯阻挠我热恋,在埃及不让我满足欲望——他诬称之 为贪婪,难道一时之间,他以为我认不出这个心腹大患、邪恶的天才就是我小学时代的同学 威廉。威尔逊?难道我认不出他就是那个与我同名同姓的人,我的伙伴、冤家多头——那个 勃兰斯比博士的学校里可恨又可怕的冤家对头?不可能!让我赶紧把这出戏最后也是最重要 的一场唱完吧。 至今我还被威尔逊控制在掌心中。我一贯认为他人格高贵,智慧不凡,这让我深深敬畏, 他无处不在、无所不能是本事,让我深深敬畏;他的某些天生和假装的特性,又让我害怕。 由此可知,我是多么软弱,多么无助;我也由此明白了,尽管不想痛苦地勉强屈服于他的专 断意志,但还是盲从为好。可最近,我彻底彻底沉湎于酒乡,酒精使人发疯,它刺激了我祖 传的脾性,害得我越来越焦躁,难以控制。我开始低声抱怨——踌躇——反抗。促使我相信 自己一天比一天坚定,折磨我的人一天比一天疏离的,难道只是纯粹的想象?即便如此,我 也渐渐开始感觉到炽热的希望汩汩喷涌,最后,那不顾一切的决定终于孕育而成。我不愿再 受别人的奴役。 罗马。18X X 年。狂欢节。我去参加那不勒斯公爵德。布罗利奥府的化装舞会。我比平 日里还要纵饮无度。房间里人潮滚滚,空气窒息,这让我恼火得不行。我我穿过闹哄哄的人 群,费劲极了,我的火气一点都没退,因为我在寻找年老昏聩的德。布罗利奥那青春、放荡、 美丽的妻子。别让我说出自己那卑鄙的动机吧。她先前就恬不知耻地私下里跟我说过,她会 化装什么样子。现在,我看到她了。我马上急匆匆地朝她走去。这当口,我感到一只手轻轻 搭上肩头,那难忘的、该死的低语在耳边响起。 我怒不可遏。一个急转身,狠狠揪住与我作梗的人的领子。果然不出所料,他打扮得跟 我一模一样:西班牙式蓝天鹅绒披风,猩红的腰带,腰带上挂一把长剑,脸上蒙着黑色的丝 绸面具。 “恶棍!”我叫道,愤怒得声音都哑了。每吐出一个字,怒火都要旺盛几分,“恶棍! 骗子!可恶的大坏蛋!你不该——你不该这样把我缠个死!跟我来,不然我一剑刺穿你!” 我拽着他就走,我们穿过人群,离开舞场,来到隔壁的小会客厅。 一进屋,我就猛地把他搡了出去。他跌跌撞撞退到墙边。我骂了一句,关上了门。我让 他拔出剑来。他犹豫了一会儿,然后,幽幽地叹息一声,默默拔出剑,拉开了防御的架势。 决斗的时间实际上很短。我受了各种刺激,狂怒不已,只觉自己的一条胳膊力大无穷。 几秒钟之内,我使出全部力气,把他逼到墙壁跟前。他陷入了可怜的境地。我残忍地一剑刺 中他的胸口,一剑,又一剑,捅了很多下。 那会子,有人想把插销弄开。我慌忙堵在门上,不让任何人闯进来。然后马上回身走向 对手。他快死了。可看到呈现在眼前的景象,心中的惊讶,恐惧,人类的哪种语言能够贴切 地描绘出来?我的视线不过转移了短短的一瞬,就在那一瞬,房间上首或者说远处的布景就 起了明显的变化:房间里居然立了面大镜子,原先可没有。开始我还以为是看花眼了。我恐 惧极了,一步一步朝镜子走去,自己的影像迎面走来,面色苍白,血迹斑斑,步态凌乱,虚 弱地摇晃着。 那是我的影像,我刚才说,其实不是。那是我的对手——是威尔逊!他奄奄一息,痛苦 地站在我面前。面具和披风扔在地上,如今还在地上摊着。他衣服上的每一个针脚都像我的 ——他脸部触目而奇特的面部特征,哪一点都像我的,甚至与我绝对相同! 那是威尔逊,但他不再用耳语般的声音说话,他开口了,我还真以为是自己在说:“你 赢了,我败了。不过,从今以后,你也死了——对人间、对天堂、对希望来说,都死掉了。 我活着,你才存在;我死了,看看这影像,这正是你自己,看你把自己谋杀得多彻底。”   (全文完) -------------------------------------------------------------- TXT 书香中文网电子书网 http://wwww.sxcnw.org - TXT电子书免费分享平台 书香中文网电子书,和好友一起上传、下载、分享TXT全本小说。 所有小说仅供试阅,请于下载后24小时内删除,阅读全本请购买实体书。 -------------------------------------------------------------- -->